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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凡赫

_4 瓦尔特·司各特(英)
第十三章
阿特柔斯之子喊道:“英雄们,上前来!
        从周围的人群中勇敢地站出来。
        所有的人都可以凭武艺和强大的膂力
        压倒你们的对手赢得荣誉。
        这头母牛值二十头公牛,它就是
        为射箭射得最远的人设置的奖品。”
                      《伊利亚特》[注]
  --------
  [注]与第一章的题词一样,这只的诗句也引自蒲柏的《伊利亚特》英译本,因此与《伊利亚特》原诗有些不同。
  艾文荷的名字一经讲出,立即从一张嘴飞向另一张嘴,速度之快说明了人们的关心和好奇心如何之大。不用多久,它就传到了亲王的圈子中,他听到这消息,脸色顿时变得阴沉了。然而他向周围扫了一眼,装出鄙夷的神气,说道:“各位爷们,尤其是你,艾默长老,博学之士说,人的内心天然会对事物产生好感和恶感,你们觉得这个理论怎么样?在我还根本没有猜到裹在那套盔甲中的人是谁时,我便意识到,我兄长的宠臣已来到我们面前。”
  “牛面将军必须准备归还他得到的艾文荷封地了,”德布拉酉说,他刚完成了比武的光荣任务,丢下盾牌和帽盔,重又回到亲王的随员中间。
  “对,”沃尔德马·菲泽西答道,“这小伙子看来是会要求把理查赐给他的城堡和采邑还给他的,尽管殿下已慷慨地把它们赏给了牛面将军。”
  “艾文荷这样的领地,”约翰答道,“哪怕有三个,牛面将军也不会嫌多,他是不会把到手的东西再吐出来的。再说,诸位,我希望你们没有人会否认,我有权把王室的领地分封给忠实追随我,随时准备完成作战任务的人,让他们取代那些在国外游荡,到了需要的时候,却既不能出力也无法效忠的人。”
  这个问题对那些人关系太大了,他们不可能不认为,亲王自封的权力是完全不容否认的。一致恭维他是“一个慷慨的亲王!一个对忠实的追随者赏罚分明的、高贵正直的王爷!”
  随员中的这一片颂扬声,自然都来自怀有非分之想的人,他们即使还没有真正从损害理查工的亲信和随从的利益中得到好处,也指望有朝一日能得到这样的好处。艾默院长也赞同大家的看法,只是指出:“不能把神圣的耶路撒冷真的称作外国,它是共同的母亲——一切基督徒的圣地。”但是他宣称,他认为“艾文荷骑士不能以此为口实,替自己辩解”,因为他相信,“理查统率的十字军至多只到达了阿什克伦[注],全世界都知道,那本来是非利士人的城市,没有任何权利享受圣城的名义。”沃尔德马出于好奇心,曾到艾文荷倒下的地方查看过,现在他回来了,说道:“那小伙子看来不会给殿下增添什么麻烦,牛面将军大可放心,不必为他得到的封地发愁;那人的伤势非常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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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阿什克伦在巴勒斯坦,加沙以北,非利士人的古城。
  “但不论他的伤势怎样,”约翰亲王说,“他是今天的优胜者;哪怕他是我们十倍的敌人,或者我兄长的赤胆忠心的臣子,反正都一样他的伤势仍必须得到医疗,让我们的医生去照料他吧。”_
  他讲话时,嘴角露出了一抹阴险的微笑。沃尔德马赶紧答道。艾文荷早已给扶出比武场,处在他的亲友的照料下了。
  “我看到爱和美的女王那么悲痛,确实有些难过,”他说道,“想不到女王的大喜日子给这件事搞成了悲剧。我这个人看到女人为她的情人伤心,是从来不会感动的,但是这个罗文娜小姐不同,她忍住了悲伤,态度仍那么庄严,要不是她握紧双手,没有眼泪的眼睛微微颤动,盯住了面前那个气息奄奄的身子,谁也不会发现她的痛苦。”
  “这个罗文娜小姐大家谈得这么多,”约翰亲王说道,“她究竟是谁啊?”
  “一个撒克逊女继承人,拥有大量家产,”艾默长老回答,“一朵可爱的玫瑰花,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千里挑一的美人,一束芳草,一株龙脑香。”
  “我们要使她破涕为笑,转悲为喜,”约翰亲王说,“把她嫁给一个诺曼人,改变她的血统。她好像还没成年,我们王室有权支配她的婚姻。德布拉西,你说这话对吗?如果让你效法征服者的部下,娶一个撒克逊女子,获得大片富饶的田地和大量财产,你觉得怎么样?”
  “只要这些田地合我的心意,殿下,”德布拉西答道,“那么加上一个新娘,我是不会不愿意的;这件好事会使我终生忠于殿下,您对您的仆人和藩臣所作的一切许诺,也就真的兑现了。”
  “我不会忘记这事,”约翰亲王说,“我们可以马上着手办理,命令我的总管立即通知罗文娜小姐和她的伴当——我是指那个乡巴佬,她的监护人,还有那个在比武大会上给黑甲骑士打翻在地的撒克逊公牛——出席今晚的宴会。德比戈特,”他转身对他的管家说,“这第二次邀请,你可得尽量客气一些,满足那些撒克逊人的自尊心,使他们无法再度拒绝,虽然我可以凭圣贝克特的遗骨起誓,跟这些家伙讲礼貌只是对牛弹琴。”
  约翰亲王边说边走,打算示意大家离开比武场了,但正在这时,一封小小的信递到了他手中。
  “从哪儿来的?”约翰亲王问,看了看递信的人。
  “从国外来的,殿下,但这是谁发出的,我不知道,”侍仆回答。“这是一个法国人带到这儿的,他说他一路上马不停蹄,日夜兼程,务求把它及时送到殿下手中。”
  亲王仔细端详了一会信封上的字,又看看盖在扎信封的丝线上的火漆印,那上面有三个百合花纹[注]。约翰拆开信封时显得有些不安,随着读到的内容,这种不安越来越明显和强烈了。信上的话是这么几个字:
  “务必小心,魔鬼已逃出牢笼!”
  --------
  [注]这是法国王室的纹章图案。
  亲王的脸色变得死一般苍白,他先看看地上,又望望天空,仿佛一个人接到了判处死刑的消息。从开头的惊慌中定下神来以后,他把沃尔德马·菲泽西和德布拉西叫到一边,将信相继拿给他们看,然后用颤抖的声音说道:“这是告诉我,我的哥哥理查已获得自由。”
  “这可能只是一场虚惊,信是伪造的,”德布拉西说。
  “这是法王的亲笔,盖着他的印,”约翰亲王答道。
  “那么,”菲泽西说,“事不宜迟,得立刻集合我们的人马了,在约克或其他中心地点都可以。再晚几天恐怕就真的来不及了。殿下得马上宣布中断这场游戏才是。”
  “农民和老百姓还没参加比赛,这么草草收场,他们一定会不满意,”德布拉西说。
  “今天时间还早,”沃尔德马说,“不妨立即举行射箭比赛,评出胜负,颁发奖品。这样,对那些撒克逊奴才说来,亲王的诺言已充分履行了。”
  “谢谢你,沃尔德马,”亲王说道,“你也提醒了我,那个傲慢的农民昨天侮辱过我,我还没跟他算账呢。我们的宴会也得在今天晚上按原计划举行。哪怕这是我最后一小时掌握权力,这一小时仍是神圣的,不论报复和取乐都应照常进行。新的麻烦等新的一天到来时再说吧。”
  号声立刻吹响了,把正要离开比武场的观众又叫了回来。典礼官宣布,约翰亲王因有重大而紧急的公事亟待处理,不得不取消明日继续举行的比赛;然而他不愿让这么多身怀绝技的平民就这么离开,得不到施展能耐的机会,因此决定在散场之前,立即进行预定在明天举行的射箭比赛。射箭的优胜者将获得奖赏,即一只镶银的号角和一条绣有狩猎保护神圣休伯特图像的贵重丝肩带。
  起先有三十多个庄稼人报名参加比赛,其中几个是尼德伍德森林和查恩伍德森林的护林人和他们的助手。然而当射手们发现要与这些人进行比赛时,有二十来人退出了竞赛,不愿在几乎必然失败的角逐中自讨没趣。因为在那些日子,每个著名弓箭手的技艺,在周围许多英里以内是无人不知的,正如在新市场[注]训练出来的每匹马的优点,凡是经常出入那个著名集市的人都了如指掌。
  --------
  [注]英国以驯马和赛马闻名的集镇,买卖马匹的中心之一。
  争夺射手荣誉的名单虽然少了一些,仍有八人。约翰亲王从他的宝座走前几步,打量了一下那些入选的庄稼人,其中几人穿着王家猎园仆役的制服。这检查满足了他的好奇心之后,他开始用眼睛搜寻他憎恨的那个人了。他发现这人仍站在原地,脸上的神色也与昨天一样,仍显得那么泰然自若。
  “汉子,”约翰亲王说,“我听了你昨天傲慢无礼的大话,就知道你不是真正喜欢弯弓射箭的人现在果真如此,你看到这些快活的小伙子站在那里,便不敢冒险,与他们比试高低了。””
  “对不起,殿下,”自耕农回答,“我不参加射箭,除了怕失败,怕丢脸之外,还另有原因。”
  “你的另有原因是什么?”约翰亲王问,他出于某种也许连他自己也解释不清的理由,对这个人怀有一种欲罢不能的好奇心。
  “首先,”庄户人答道,“我不知道,这些弓箭手平时用的靶子,是不是与我的相同;其次,我不明白,殿下对一个出言不逊、得罪了您的人,为什么兴趣这么大,万一他得了个三等奖,这对您也不见得光彩。”
  约翰亲王的脸蓦地红了,他问道;“庄稼人,你叫什么名字?”
  “洛克斯利[注],”庄稼人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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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里写的自耕农就是罗宾汉,他作为英国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人物,无真实姓名可查,但据说他出生在一个名叫洛克斯利的村子里,因此有时人们便用它作他的名字。罗宾汉也以神箭手闻名。
  “那么,洛克斯利,”约翰亲王说,“你可以等这些人表演完以后,你再射箭。如果你得了奖,我可以另外再赏你二十枚金币;但是如果你输了,你就得剥下你那身草绿色衣服[注],让人用弓弦把你打出比武场,作为对一个夸夸其谈、专讲大话的无礼汉子的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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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英国的护林人和猎人大多穿草绿色衣服,他们以善于射箭著称。
  “但是如果我不愿打赌,拒绝参加比赛呢?”自耕农说。“殿下有权有势,又有这么多卫士听您使唤,要剥掉我的衣服打我,确实很容易,但是您无法强迫我射箭。”
  “如果你不识抬举,拒绝我的建议,”亲王说,“比武场的值勤官就得割断你的弓弦,折断你的弓箭,把你当一个胆小鬼赶出场子。”
  “可这并不公正,骄傲的亲王,”自耕农说,“您强迫我冒风险,跟莱斯特郡和斯塔福郡最好的弓箭手较量,可是如果他们赢了,我还得受到不体面的惩罚,哪有这种事。不过既然您要这么办,我可以服从。”
  “卫士们,仔细看好他,”约翰亲王说,“他已经害怕了;我得留心,别让他溜走,逃避这场比赛。小伙子们,你们是好样的,拿出射箭的本领来吧;一只公羊和一大桶酒已在那边帐篷里准备犒赏你们了。”
  靶子设在比武场南面通道的上端。比赛的人便站在通道的出人口轮流射击,这里与目标的距离正好符合所谓远距离射箭的标准。弓箭手们先抽签决定前后次序,他们每人可以接连射三次。比赛由一位称作竞技监督官的较低级官员主持,因为警卫督察职位较高,他们不愿降低身分,主持平民百姓的比赛。
  弓箭手们一个接一个抖擞精神,雄赳赳地跨前几步,走到规定的位置上进行射击。二十四枝箭接连发出了,十枝射中了靶子,其余的也离它不远,从目标的距离看,仍可算作成绩良好。在十枝射中靶子的箭中,两校在内圈以内,是马尔沃辛家的护林人休伯特射的,因此他被宣布为优胜者。
  “洛克斯利,现在轮到你了,”约翰亲王对大胆的自耕农说,露出了讥笑,“你是愿意与休伯特一决胜负呢,还是愿意向竞技监督官交出你的弓箭和肩带?”
  “既然没有别的法子,”洛克斯利说,“那么我还是碰碰运气吧;不过我有个条件,我在休伯特的靶子上射过两箭以后,他也必须在我要他射的靶子上射一次。”
  “那完全公平合理,”约翰亲王答道,“我不反对你的要求。休伯特,只要你能打败这个牛皮大王,我可以把那个号角装满了银币送给你。”
  “一个人只能尽力而为,”休伯特答道,“不过我有一个祖宗在黑斯廷斯战役中挽得一手好弓,我相信我不会辱没他的名声。”
  原来的靶子取走了,换了一个新的,大小一样,放在原地。休伯特作为前一轮比赛的优胜者,有权先射;他把弓挽在手里,在弦上搭好箭,小心翼翼瞄准目标,又用眼睛量了好久距离。最后他跨前一步,伸直左臂,把弓举起一些,使它的中心或者握手处几乎与脸同一高度,然后把弓弦拉到耳朵那里。箭呼啸着穿过空中,落在靶子的内圈里边,但不是在正中央。
  “你没有考虑到风力,休怕特,”他的对手一边说,一边弯弓,“要不,成绩还会好些。”
  这么说时,洛克斯利已跨前几步,走到指定的地点,似乎根本没把他的目标当一回事,举起弓,好像连瞧也没瞧那个靶子,便漫不经心似的射出了箭。他的话几乎还没停,那枝箭已离开弓弦,飞到了靶子上,离正中心的白点比休伯特的箭更近两英寸。
  “老天爷作证!”约翰亲王对休伯特说,“要是你败在那个跑江湖的混蛋手中,你就应该在绞架上吊死!”
  休伯特回答的反正还是那套话:“殿下可以绞死我,”他说,“一个人只能尽力而为。不过我的一个祖宗挽得一手好弓……”
  “见你的鬼,我不管你的祖宗怎么样!”约翰打断了他的话。“射箭,混蛋,射出成绩来,要不然我烧不了你!”
  经过这么开导之后,休伯特回到了射箭的地方,这次没有忽略他的对手向他提出的劝告,对正好吹过的一阵微风给予了必要的考虑;这次他射得很成功,箭头落在靶子的正中央。
  “好箭,好箭!不愧是休伯特[注]!”场内一片喝彩声,似乎是在为那个大名鼎鼎的圣徒,而不是在为一个陌生人欢呼。“射中靶心了,射中靶心了!休伯特永远是休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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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指狩猎守护神圣休伯特,这只是利用这人与圣休怕特同一名字玩弄的文字游戏。
  “这一次你可输定了,洛克斯利,”亲王说,露出了嘲笑。
  “那么我只得赶走他这枝箭了,”洛克斯利答道。
  现在他比上一次小心了一些,一箭射去正好击中那位对手的箭,把它打成了碎片。这精采的一箭把站在周围的人惊得愣住了,甚至忘记了用叫喊来表示他们的钦佩。“这一定是一个魔鬼,不是有血肉的凡人,”弓箭手们在窃窃低语。“这样好的箭术,从英国有弓箭以来还从没见到过。”
  “现在,”洛克斯利说,“我得要求殿下允许我另立一个靶子了,那是北方人常用的;我欢迎每一个勇敢的射手都来试试,借此博得他心爱的漂亮姑娘的一笑。”
  于是他转身向场外走去,一边说道:“您不放心,可以派人跟着我;我只是要上附近的柳树林砍一枝柳条。”
  约翰亲王做个手势,正打算让几个卫士跟着他,免得他逃走;但是人群中爆发了一片“可耻!可耻!”的喊声,这使他不得不打消了这个不够大方的主意。
  洛克斯利几乎马上带着一根柳树干回来了,它大约六英尺长,全部笔直的,比一个人的拇指略粗一些。他开始从容不迫地剥树皮,同时说道,要一个好猎户射刚才那么大的靶子,这简直是对他的箭来的侮辱。他说,照他看,在他生长的那片土地上,“这好比是拿亚瑟王的圆桌面作靶子[注],那张桌子容得六十名骑士围桌而坐呢。一个七岁的小孩都可以闭着眼睛,射中那样的靶子。”然后他不慌不忙地走到场子的另一头,把柳干直直的插在地上,说道:“只有能在一百码以外射中这根干子的,才称得上是神箭手,才配在国王面前佩带弓箭,也就是给强大的理查国王当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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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亚瑟王是英国民间传说中的不列颠国王,他的故事构成了一套所谓亚瑟王传奇。他手下有不少骑士,据说为了免得这些人在就餐时互争座次,他命人制作了一张特大的圆桌,可以容纳几十人,甚至一百多人同时入席。
  “我的老祖宗挽得一手好弓,”休伯特说,“参加过黑斯廷斯战役,可他一辈子也没射过这样的靶子——我自然也没有。如果这个庄稼汉能一箭劈开这根树干,我只得甘拜下风,不过我想,我这是输给一个乔装改扮的魔鬼,不是输给一个凡人的。一个人只能尽力而为,我不会明知射不中还偏要射。这简直是要我射我们神父那把裁纸刀的刀口,或者一根麦秆,或者一条太阳光,那种照得我眼睛发花的白光。”
  “你这只胆小的狗!”约翰亲王说道。“洛克斯利老弟,你就射吧。如果你射中了,我得说,你是古往今来最好的弓箭手。不论怎样,你不要老是哇哇乱叫,吹个没完,得拿真本领给我们看。”
  “正如休伯特说的,我也只能尽力而为,”洛克斯利答道,“没有人能做得更好。”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又拉了拉弓,但这次他仔细检查了一下武器,换了一根弦,因为他发觉原来那根已不太光滑,经过前两次射击有些磨损了。然后他对着目标端详了一会,这时场内鸦雀无声,大家都屏声静气等待着结果。弓箭手证实了自己的技术,没有辜负人们的期望,他一箭射去,柳树于便应声劈开了。欢呼声随即惊天动地,约翰亲王也不得不对洛克斯利的本领大加赞赏,以致暂时忘记了对他本人的不满。“这二十个金币,”他说,“还有这号角,是你光明正大赢得的,现在都归你了。如果你肯穿上制服,在我的贴身卫队中当一名卫士,跟在我身边,我还可以给你五十枚金币。因为从没有人能这么坚定沉着地挽过弓,或者用这么分毫不差的目力射过箭。”
  “请原谅,高贵的亲王,”洛克斯利说,“但我已经起过誓,如果我参加军队,只能在您的王兄理查国王手下当差。这二十枚金币我让给休伯特,他今天干得很出色,跟他的祖先在黑斯廷斯一样。要是他不那么谦虚,不拒绝比赛,他也可以像我一样射中那根柳条。”
  休伯特一边摇头,一边半推半就地接受了陌生人的馈赠;洛克斯利不想让人继续看到他,伺机混进人群中,随即消失了。
  获胜的弓箭手能够这么容易地躲过约翰亲王的目光,也许是由于后者公务缠身,正忙于考虑另一些更紧急、更重要的事。他站起身来离开比武场时,招呼他的总管走到身边,命令他立即赶往阿什口,寻找犹太人以撒。“告诉这畜生,”他说,“在日落以前给我送两千克朗来。他知道担保是什么;但你可以拿这戒指给他看,让他放心。其余的款子,必须六天以内在约克城交付。如果他不好好办,告诉这个不信基督的混蛋,当心他的脑袋。你一路上得多加注意,别跟他走岔了,因为这个行过割礼的奴才,刚才还在这儿炫耀他骗来的漂亮衣服呢。”
  亲王说完便跨上了马背,返回阿什口;全场观众也随即散开,各自回家了。”
第十四章
古老的骑士精神
         在粗野而豪华的装束中粉墨登场,
         扮演着绚丽多彩的英雄故事;
         戴帽盔的武士和穿盛装的夫人
         在号角的声声召唤下,
         向雄伟的城堡中高耸的拱形大厅汇集。
                          沃顿[注]
  --------
  [注]托马斯·沃顿(1728—1790),英国诗人,作品以中世纪题材为主。
  约翰亲王的盛大宴会是在阿什贝城堡举行。
  这不是至今仍留下宏伟的遗址供游人凭吊的那座建筑,这些建筑已是后来的英国宫内大臣黑斯廷斯勋爵[注1]修建的,这人是理查三世的暴政的最早牺牲者之一,但他主要是作为莎士比亚剧本[注2]中的一个角色闻名的,在历史上他没有多大地位。在这个时期,阿什贝镇和城堡属于温切斯特伯爵罗杰·德昆西,他在我们这个故事期间,已经外出,去了圣地;于是约翰亲王住进了他的城堡,无所顾忌地支配着他的领地;现在为了用慷慨和豪华迷惑人们的眼睛,亲王命令多方张罗,务必把这次宴会办得尽善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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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威廉·黑斯廷斯(约1430—1483),英国贵族,因反对理查三世被杀。
  [注2]指莎士比亚的历史剧《理查三世》。
  为了举办这样的宴会,亲王的采办大员自然会充分行使王室的特权,在全国各地大事搜罗,凡是他们认为他们主人的宴会上需要的一切,无不具备。邀请的客人也特别多;当时约翰亲王意识到他必须获得人心,因此把邀请的范围扩大到了少数撒克逊人和丹麦人的知名家族,不仅限于附近的诺曼贵族和绅士。尽管在一般情况下,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都遭到蔑视和侮辱,然而必须承认,他们人多势众,在即将来临的内乱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拉拢他们的领袖人物,从策略上看显然是必要的。
  就因为这样,亲王在一段时间内坚持着自己的做法,对素无来往的客人也尽量以礼相待,以致使他们受宠若惊。但是尽管所有的人为了自身的利益,几乎都毫不迟疑地改变了平素对他的态度和情绪,不幸的是这位亲王一向反复无常、刚愎自用,往往使他原来的伪装前功尽弃。
  他在爱尔兰的一件事,是这种轻浮浅薄性格的一个难忘的例子。他是奉父王亨利二世之命到那里去的,目的是要在英国王室新取得的这块重要领土上收买人心。当时爱尔兰的部族领袖竞相讨好这位青年王子,向他请安问候,表示忠诚。但他对他们的进见不是以礼相待,却伙同他那些骄横自大的随员任意戏弄他们,拉他们的长胡须;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招致了爱尔兰部族领袖们的极大愤怒,给英国在爱尔兰的统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读者必须记住约翰性格中这种随心所欲的特点,才能理解他今天晚上的表现。
  约翰亲王根据他在比较冷静的时刻作出的决定,彬彬有礼地接待了塞德里克和阿特尔斯坦,听到塞德里克说,罗文娜小姐由于身体不适,未能前来参加亲王的宴会时,只是表示了失望,没有动怒。塞德里克和阿特尔斯坦都穿着撒克逊服装,这种服装本身并不难看,它们又都是用贵重衣料做的,然而在式样和外观上,它们又与其他宾客的衣服截然不同,不过约翰亲王看到这种在当时已显得可笑的服饰,还是像沃尔德马·菲泽西一样,强迫自己顾全大局,没有把它当作调笑的材料。其实平心而论,撒克逊人的束腰短上衣和长披风,比诺曼人的服装更美观,也更方便,诺曼人的内衣是长坎肩,它这么宽大,有些像衬衫或者马车夫穿的外衣,外面又罩一件短小的外套,既不能御寒,也不能挡雨,它的唯一目的,似乎只是为了炫耀身上的裘皮、绣花和珠宝工艺,那些心灵手巧的裁缝赋予它们的东西。查理大帝[注]——它们是在他的统治时期开始流行的——似乎对这种衣服式样的不方便也深有感触,曾说道:“我不明白,这些截短的外套有什么好处?我们躺在床上,不能用它作被子;骑在马上,又不能靠它遮挡风雨;坐在椅子上,它又不能保护我们的腿,抵御潮气或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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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法兰克王国的一位伟大君主,公元768一814年在位。经过他的统治,法兰克王国扩张成了所谓“查理帝国”,它的版图几乎与西罗马帝国相仿。
  然而尽管这位大皇帝对此颇有非议,短外套仍继续风行,直到我们描写的这个时期依然如此,尤其是在安茹家的王孙公子中间。因此约翰亲王的臣僚普遍采用这样的服饰,撒克逊人作为外套穿的长大褂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嘲笑。
  餐桌上堆满了山珍海味,宾客们围坐在它的四周。亲王巡行时随同侍候的许多厨师,费尽心机把平常的食物装点得千奇百怪,就像当今的烹任大师总要把它们弄得面目全非,失去它们的自然形态才行。除了本地出产的菜肴,还有来自国外的各种珍馐美味,大量的精美糕点,以及只有在名门望族的盛大酒筵上才能见到的细巧面包和精致蛋糕。各色名酒,包括本国的和外国的,更是应有尽有,为宴会增色不少。
  不过诺曼贵族虽然生活奢华,一般说来在饮食上不是毫无节制的。他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但要求的是高雅精致,不是大吃大喝,相反,他们总是把贪食和酗酒看作撒克逊人的作风,认为这是他们作为战败者的下等地位赋予他们的恶劣品质。确实,约翰亲王,以及他身边那些迎合他的爱好,模仿他的缺点的人,在满足口腹之欲方面都是无所顾忌的;大家知道,这位亲王后来便是因为贪吃桃子和新酿的麦酒,结果导致死亡的。不过,从他的国人的一般作风而言,他的行为毋宁说是一个例外。
  诺曼贵族和骑士装出一副谦谦君子的外表,只是有时偷偷使个眼色,要大家注意阿特尔斯坦和塞德里克的粗俗表现,可是阿特尔斯坦和塞德里克不习惯宴会上的那套礼节和规矩,他们没有受过这方面的教育,因此往往违反交际活动中任意制定的一些准则,成为人们嘲笑的目标。而且众所周知,一个人在真正的良好修养或道德方面犯了错误,还能得到谅解,唯独对上流社会的礼数稍有忽略,便会受到指责,成为笑柄。这样,塞德里克用毛巾擦干手,而不是把手在空中轻轻挥动,让水分自行蒸发,便招来了耻笑,似乎这比他的朋友阿特尔斯坦独自狼吞虎咽,把一大块馅饼吃光,更加不雅观。那种馅饼当时称为“杂碎馅饼”,是用国外最精致的食物制作的。不过后来经过仔细盘问,大家却发现,那位科宁斯堡的庄园主——或者诺曼人所说的土财主——根本不知道他吞下的是什么,他把那些杂碎当作了云雀和鸽子肉,其实它们却是用一种小鸣禽和夜鸟肉做的。他对外国这类精致食品的无知,引起了普遍的嘲笑,而大家对他真的不大雅观的狼吞虎咽,反倒不以为意。
  漫长的酒筵终于接近了尾声;在觥筹交错中,大家又谈起了这次比武的盛况,那个在弓箭比赛中无人认识的优胜者,那个不愿出头露面,打赢以后便悄然离场的黑甲骑士,还有为赢得荣誉付出了巨大代价的勇士艾文荷,成了议论的中心。人们谈笑风生,以军人的坦率对待这些话题,整个大厅洋溢着欢声笑语。唯独约翰亲王紧锁双眉,闷闷不乐,似乎有什么烦恼压在他心头,只是靠左右人的提醒,他才偶尔对周围的谈话表示一点兴趣。每逢这时,他会一跃而起,仿佛为了振作精神,拿起酒杯,一饮而尽,在别人的话中随意插几句。
  现在他说道:“我用这一杯酒,向这次比武的优胜者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表示祝贺,对他由于伤重未能出席宴会,我感到遗憾。让我们满饮一杯,向他祝贺,尤其要祝贺罗瑟伍德的塞德里克,祝贺这位杰出的父亲生了这么一个前途无量的儿子。”
  “不,亲王,”塞德里克答道,站了起来,但是没有喝酒,把酒杯放回了桌上,“我不能承认这个不孝的年轻人是我的儿子,他既不服从我的命令,又不遵守祖宗的规矩和家法。”
  “这是不可能的,”约翰亲王假装惊异,喊道,“一个这么英勇的骑士不可能是不守规矩的不孝儿子!”
  “然而这个威尔弗莱德确实这样,亲王,”塞德里克答道。“他离开我的家,跟您兄长的那些亲贵重臣混在一起,出外游荡,这才学会了那一身马上功夫,赢得了您的高度赞扬。他的离开是违背了我的意愿和命令的,这在阿尔弗烈德大王的时代,便可称作忤过不孝——是的,这是一种应该严厉惩处的罪行。”
  “啊!”约翰亲王答道,深深叹了口气,装出同情的样子,“既然令郎是在我不幸的王兄手下当差,那么不问也可以知道,他是从哪里学会这种忤逆不孝的行为的。”
  约翰亲王这么讲,是故意要抹煞一件事:在亨利二世的所有儿子中,虽然没有一个可以免除这种指责,但是从对父亲的忘恩负义和桀骛不驯而言,亲王本人却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注]
  --------
  [注]狮心理查是亨利二世的第三子,约翰是第四子,早在他们的父王在位时,他们就曾为了争夺王位继承权,多次发动叛乱。
  “我想,”停了一会他又说,“我的王兄曾提议,把富饶的艾文荷领地赐予他这位宠臣。”
  “他是把它赐给他了,”塞德里克答道,“这也是我与我儿子争吵的一个重要原因;那些领地,他的祖先本来享有充分而独立的领主权,他却卑躬屈膝,甘愿作为一个封建藩臣接受赏赐。”
  “好一个塞德里克,我们可以批准您的要求,”约翰亲王说,“把这块领地赐予另一个人,这个人是不会为了接受英国王室的封地而降低身分的。雷金纳德男爵,”他转身向牛面将军说道,“我相信你会把这块富饶的领地艾文荷保管好,这样,威尔弗莱德骑士便不致进入那里,引起他父亲的不快了。”
  “凭圣安东尼起誓!”那个满脸煞气的大个子军人答道,“我可以向殿下保证,如果塞德里克或威尔弗莱德,或者任何一个英国血统的人,能把殿下赐给我的这块领地从我手中夺走,您可以把我也当作一个撒克逊人。”
  这是诺曼人为了表示对英国人的蔑视,经常使用的说法,塞德里克一听不禁大怒,当即答道:“男爵先生,如果有人把你称作撒克逊人,那是大大抬举了你,让你得到了你不该得到的荣誉。”
  牛面将军正要回答,但约翰亲王的急躁和轻率使他抢先开了口。
  “毫无疑问,”他说道,“各位大臣,高贵的塞德里克讲的是实话;他的种族确实比我们优秀,就像他们的族谱比我们的悠久,他们的外套比我们的长一样。”
  “真的,他们在战场上也总是跑在我们前面,就像鹿跑在猎犬前面一样,”马尔沃辛说道。
  “他们确实有资格跑在我们前面,”艾默长者插口道,“瞧,他们在宴会上多么文雅,多么懂得礼貌。”
  “他们吃东西从容不迫,喝酒从不过量呢,”德布拉西说,忘记了他要娶一位撒克逊新娘的计划。
  “而且他们在黑斯廷斯和其他地方都连连得胜,表现得那么勇敢,”布里恩·布瓦吉贝尔说。
  那些巨子纷纷效法亲王的榜样,露出得意的微笑,向塞德里克发出了一枝枝嘲笑的毒箭,那个撒克逊人的脸上堆起了怒火,他睁起凶恶的眼睛,瞧瞧这个又瞧瞧那个,仿佛这么多的打击纷至沓来,使他一时不知回答哪个好,就像一头遭到戏弄的公牛,面对周围的许多折磨者,不知该挑选哪一个作他首先报复的对手。最后他开口了,声音气得有些发抖;他把约翰亲王作为他受到的侮辱的主要来源,面对着他说道。;“不论我们撒克逊人多么愚蠢,多么不行,我们还不致这么卑鄙(这对下流无耻的行为是份量最重的一个词),竟然在自己的大厅中,在举起杯子互相敬酒的时候,对一个并无恶意的客人横加戏弄,或者听任别人戏弄他,像亲王今天对待我一样;也不论我们的祖先在黑斯廷斯战场上如何不幸,至少那些不多几个钟头以前,刚在一个撒克逊人的刀枪面前一再滚落马背、死里逃生的人(说到这里他看了看牛面将军和圣殿骑士),还是兔开尊口的好。”
  “说真的,这是一个辛辣的玩笑!”约翰亲王答道。“各位,你们觉得怎么样?在这个动乱的时代,我们的撒克逊臣民的勇气和精神都提高了,他们变得头脑灵敏,敢作敢为了。从这个兆头看来,恐怕我们都得赶紧上船,逃回诺曼底才好。”
  一因为怕这些撒克逊人?”德布拉西大笑道。一我们不必动用武器,光凭几枝校镖就可以把这些野猪赶上绝路了。”
  “各位骑士,你们的胡闹可以收场了,”菲泽西开口道。“殿下,”他继续对亲王说,“应该明确告诉尊贵的塞德里克,这一切只是闹着玩的,并无侮辱他的意思,尽管在一个不了解的人听来,可能觉得有些刺耳。”
  “侮辱!”约翰亲王答道,又恢复了彬彬有礼的态度,“我相信,没有人会当着我的面侮辱任何人,我不允许这么做。好啦!我敬塞德里克本人一杯酒,因为他拒绝为他的儿子举杯庆贺。”
  祝酒在臣僚中间引起了一片虚情假意的喝采声,但没有在撒克逊人心头产生预期的效果。尽管他的天性并不敏感,那些人对他的领会能力仍然估计得太低了,以为只要这么奉承他几句,便可以抵消先前的侮辱留下的印象。不过他没有作声,听任亲王继续他的祝酒:“我再敬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阁下一杯。”
  那位骑士随即鞠躬还礼,喝干了一大杯酒,表示接受了主人的好意。
  “现在,诸位,”约翰亲王又说,连喝几杯后情绪有些激动了,一我们已经公正地对待了我们的撒克逊客人,我们要求他们也对我们的礼遇作出一些回报。”
  “尊敬的庄主,”他接着对塞德里克说道,“您能够提出一个不致引起您的反感的诺曼人的名字,并且为他祝酒,表示随着这杯酒,您对诺曼人的一切嫌怨已完全消释了吗?”
  在约翰亲王讲话时,菲泽西站了起来,悄悄走到塞德里克的座位背后,小声叮嘱他,不要错过消除两个民族之间的仇恨的机会,提出约翰亲王的名字。撒克逊人没有理睬他怂恿他采取的策略,只是站起身来,把酒杯斟得满满的,面对约翰亲王讲了这么一席话:“殿下要求我提出一个值得在这次宴会上想起的诺曼人的名字。这也许是一件棘手的任务,因为这是要奴隶为他的主子唱赞歌,要受尽欺凌的被征服的战败者,为征服他的人唱赞歌。然而我还是可以提出一个诺曼人,一个在武功和地位上都高人一等,在他的民族中也出类拔革的优秀人物。如果谁拒绝与我一起为他应得的荣誉祝酒,我得认为这是错误而不公正的,我要一辈子坚持这点。我用这杯酒祝狮心工理查健康长寿!”.
  约翰亲王一直以为他自己的名字会出现在撒克逊人这篇讲话的最后,现在突然听到他那位受损害的兄长的名字跳了出来,不禁吃了一惊。他机械地举起酒杯,在唇边碰了一下,随即又放下了。他观看着那些臣僚对这个出乎意料的提议的反应;许多人觉得反对或附和都不保险,有些人是老奸巨滑,便完全照亲王的样子行事,把酒杯举到唇边碰一下,随即放下。但也有不少人怀着豪迈的心情高喊:“理查王万岁!祝他早日返回祖国!”只有几个人,其中包括牛面将军和圣殿骑士,露出闷闷不乐、不屑理睬的神情,听任面前的杯子放在桌上,没有动一下。然而没有一个人敢于公开反对为当今在位的国王祝福。
  这一胜利使塞德里克扬扬得意,高兴了一会,然后对他的朋友说道:“起来吧,尊贵的阿特尔斯坦!我们在这儿已待得太久,对约翰亲王的盛情款待也报答过了。如果谁想对撒克逊人的粗俗作风了解得更多的话,只得请他们光临舍间,好好观察了,而我们对诺曼人的高贵宴会和礼貌,已领教得够了。”
  他一边说一边站了起来,离开了宴会大厅,阿特尔斯坦和另外几个客人跟他一起走了,这几个人都是带有撒克逊血统的,约翰亲王和他的臣僚们的嘲笑也使他们感到受了侮辱。
  “凭圣托马斯的遗骨起誓,”约翰亲王等他们走后说道,“这些撒克逊土包子今天占了上风,他们凯旋而归了!”
  “酒喝过了,欢呼也欢呼过了,”艾默长老道,“现在得离开这些酒瓶子了。”
  “修士大概今晚还得听哪位美人的忏悔,才这么忙不迭的要走吧,”德布拉西说。
  “不然,骑士先生,”修道院长答道,“要知道我还得连夜赶好几英里路,才到得了家呢。”、’
  “他们打算散伙了,”亲王小声对菲泽西说,“大家心里害怕,预感到大事不妙,这个胆小的长老是第一个想溜之大吉的。”’“
  “不用担心,殿下,”沃尔德马说,“我会说服他,使他看到这事与他利害攸关,让他参加我们在约克城举行的会议。院长阁下,”他又道,“在您骑马离开以前,我必须与您单独谈谈。”
  现在其他客人都匆匆走了,留下的只是直接参与约翰亲王一派的人和他的随从。
  “瞧,这都是你出的好主意,”亲王满面怒容,转身对菲泽西说,“结果让我在自己的宴会上。遭到了一个喝醉的撒克逊乡巴佬的愚弄,大家一听到我那位兄长的名字,便慌忙要离开我,好像我是一个麻风病人。”
  “耐心一些,殿下,”他的谋臣答道,“我认为您的指责不对,毛病还是出在您自己轻举妄动,把我的计划搅乱了,也妨碍了您作出清醒的估计。但现在不是互相埋怨的时候。德布拉西和我得马上出动,到那些胆小的动摇分子中间去说服他们,让他们相信,现在要后退已为时太晚了。”
  “这没有用,”约翰亲王说,在屋里走来走去,脚步摇摇晃晃,显得心神不定,不过一部分也是喝酒太多造成的,“这没有用,他们看到了墙上写的字[注]——发现了狮子走过沙滩的脚印,听到了它正在临近的震动树林的吼叫;现在已无法再鼓舞起他们的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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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指不祥的预兆。据《圣经》说,巴比伦王伯沙撒在大宴群臣时看到了一只手在墙上写的字,预示巴比伦的末日已到;后来这事果然应验了。(见《但以理书》第5章)
  “最重要的是他自己得鼓起勇气来!”菲泽酉对德布拉酉说。“谁一提到他哥哥的名字,他便发抖呢。一个亲王不能在顺利和不顺利的时候,同样保持勇气和毅力,那么他的大臣们非遭殃不可!”
第十五章
然而——哈哈哈哈——他以为
        我是他的愿望的工具和奴仆。
        其实我只想在他的阴谋和卑鄙压迫
        所必然造成的混乱中混水摸鱼,
        为自己找到一条取得更大收获的道路,
        谁能说这是不应该的?
                     《巴西尔,一出悲剧》
  就像蜘蛛费尽心机要修补它支离破碎的网一样,沃尔德马·菲泽西也干方百计要让约翰亲王人心涣散的小集团重整旗鼓,东山再起。在这个集团中真心参加的人本来不多,真正拥戴亲王的更是没有。这使菲泽酉必须许给他们各种新的利益,同时也让他们看到他们目前的权势来自哪里。对年轻放荡的贵族,他让他们明白,只有在亲王的统治下,他们才能胡作非为不受惩罚,过无法无天、荒淫无耻的生活;对野心勃勃的人,他许给他们权力,对贪婪的人,他答应他们增加财富,扩充领地。雇佣兵的头领从他这里拿到了金银珠宝——这对他们是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没有它,其他一切只是废话。除了金钱,这位长袖善舞的说客还许下了各种更广泛的诺言。总之,凡是可以制止动摇,振奋人心的一切手段都用尽了。关于理查国王回国的事,在他嘴里成了根本不可能的海外奇谈;然而那些怀疑的目光和模棱两可的回答却告诉他,这仍是索绕在那些党羽心头的一大隐忧,于是他大胆加以驳斥,认为即使这成为事实,也不能改变他们对政治形势的整个估计。
  “如果理查回来了,”菲泽西说,“那些没有跟他前往圣地的人就会倒霉,不得不把财产让给穷苦潦倒、囊空如洗的十字军战士;那些在他外出期间违反法律,侵犯了王室领地和特权的,便会遭到清算。他会为圣殿骑士团和医护骑士团在圣地作战期间,偏袒法王腓力二世的行为进行报复。总之,他回来后,会把一切依附他的兄弟约翰亲王的人,都当作叛逆给予惩罚。你们怕他的强大力量吗?”亲王的这位能说会道的亲信继续道,“我们承认他是一个坚强而英勇的骑士,但现在已不是亚瑟王的时代,不是一个勇士可以对抗一支军队的时代了。如果理查真的回到国内,他必然只成了孤家寡人,没有部下,也没有朋友。他那支英勇的军队已变成白骨,堆积在巴勒斯坦的沙漠中了。他的部下回来的寥寥无几,只是像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那样一些身无分文、心力交瘁的人。再说,所谓理查的继承权算得什么呢?”他又对在这个问题上怀有疑虑的人继续道,“按照长子继承法,理查的权利难道还能超过征服者的长子,诺曼底公爵罗伯特吗?[注]然而红脸威廉和亨利,征服者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儿子,却相继得到了全国一致的拥戴。罗伯特具备理查所有的一切优点:他是一个勇敢的骑士,一个优秀的领导人,对朋友和教会慷慨大方,除了这一切,他还是一个十字军战士,圣墓的收复者,然而他却成了双目失明的悲惨囚徒,死在加的夫城堡中了,因为他违背人民的意志,人民不愿接受他的统治。我们有权利从王室血统的后裔中,选择最有条件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那就是说,”他又赶紧纠正道,“选择最能促进贵族的利益的人。从个人的品质而言,”他又道,“约翰亲王可能不如他的兄长理查;但是如果考虑到后者是拿着复仇的剑回来的,而前者带给我们的却是恩赏、宽恕(特权、财富和荣誉,那么毫无疑问,聪明的贵族应该拥戴这个人作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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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征服者即指征服者威廉一世,他征眼英国后,把诺曼底赐给长子罗伯特作封地,又把英国赐给次子红脸威廉(登基后称威廉二世)。威廉一世去世后,罗伯特便发动叛乱,争夺英国王位。威廉二世利用减税等手段笼络人心,得到了诸侯的拥戴,罗伯特因而失败,退回诺曼底。红脸威廉于1100年去世,由兄弟亨利继位,称亨利一世;1106年罗伯特再度发动叛乱,争夺王位,战败后被亨利一世囚禁在加的夫城堡,历时二十多年,于1134年死在狱中。
  这些和其他许多理由,有些是针对他所游说的人的特殊情况提出的,但它们都对约翰亲王的小集团中的贵族产生了预期的效果。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允诺出席预定在约克城举行的会议,它的目的便是要为拥立约翰亲王作出全面的安排。
  到了深夜,在多方奔走之后,菲泽西精疲力竭地回到阿什贝城堡时,虽然踌躇满志,却发现德布拉西已脱下参加宴会的服饰,换了一身打扮:上身穿着草绿色短外衣,下身穿着同样质地和颜色的裤子,头上戴着皮帽或头盔,身边佩着一柄短剑,肩上用皮带挂着一只号角,手里拿着一把长弓,腰带上插着一束箭。要是菲泽西在外屋遇见他,会把他当作卫队中的一名弓箭手,毫不理会地走过去,但是在里屋看到他,他不得不引起注意,这才认出那只是一个穿着英国卫士服装的诺曼骑士。
  “德布拉西,你这身打扮是怎么回事?”菲泽西说,有些生气,“难道在我们的主人约翰亲王的命运正处在危急关头的时候,你还有兴趣玩圣诞游戏,或者举办假面舞会不成?你为什么不像我一样,到那些没心肝的胆小鬼中间去?据说,萨拉森人的孩子听到理查王的名字都害怕,现在这些胆小鬼也是这样呢!”
  “我得忙我自己的事,”德布拉西满不在乎地回答,“正如你也在忙你自己的事一样,菲泽酉。”
  “我这是忙我自己的事?”沃尔德马反问道,“我是在为我们共同的主人约翰亲王办事?”
  “你那么做除了为你自己升官发财,难道还有别的原因不成?”德布拉西说。“得啦,沃尔德马,我们谁也骗不了谁,你是野心勃勃,我却只想寻欢作乐,这是我们不同的年龄决定的。关于约翰亲王,你的想法同我的一样,那就是说,他太懦弱,不可能成为一个雄才大略的国王,太残暴,不可能是一个平易近人的国王,太傲慢和专横,不可能变成一个深得人心的国王,又太反复无常,太胆小怕事,不论他是怎样一个国王,都不可能长期不变。然而他是菲泽西和德布拉西所支持和拥戴的国王,因此你用你的政治手腕,我用我的自由兵团帮助他。”
  “好一个得力的助手!”菲泽西不耐烦地说,“到了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还在那么胡闹。请问,你在这个紧急关头穿上这套奇装异服,是为了什么?”
  “为了得到一个妻子,”德布拉西泰然自若地答道,“按照便雅悯人的办法,实行抢亲[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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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便雅悯人本来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中的一支,后来因得罪了其他支派,互相残杀,其他支派相约不准本族的女子嫁给便雅悯人,便雅悯人只得实行抢亲,把她们占为己有,见《旧约·士师记》第20至21章。
  “抢亲!”菲泽西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昨天晚上你不也在场吗?”德布拉西说。“我们听行吟诗人唱浪漫曲子后,艾默长老不是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他说,很早以前在巴勒斯坦,使雅悯部族与以色列民族的其他部族成了水火不相容的仇敌,他们怎样把那个部族的勇士几乎斩尽杀绝,又怎样向圣母起誓,不让剩下的那些人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后来他们怎么为自己起的誓后悔了,便找会中的长老商量怎样解除那个誓言;于是便雅悯的年轻人便按照长老的劝告,在一次盛大的比武大会上把那里所有的女子抢走,不经过新娘本人和家族的同意,便把她们占为己有,作了妻子。”
  “我听说过这个故事,”菲泽西说,“只是时间和情节都有些不同,不知这是长老还是你别出心裁改的。”
  “不瞒你说,”德布拉酉答道,“我现在便是要按照便雅们人的办法,给自己找一个妻子,那就是说,我要穿着这身衣服,趁那些撒克逊公牛今天晚上挈带家眷离开城堡的时候,在半路上袭击他们,把可爱的罗文娜枪到手中。”
  “你疯了不成,德布拉酉?”菲泽酉说。“你得想想,他们虽然是撒克逊人,但都有财有势,而且深得他们国人的尊敬,因为现在撒克逊血统的人有钱有地位的已屈指可数了。”
  “他们本来不该拥有这一切,”德布拉西说,“征服者的事业必须完成。”
  “至少目前还不是时候,”菲泽西说,“眼前出现的危机使民众的支持变得不可缺少,任何人伤害了他们所尊重的人,他们告到约翰亲王那里,亲王也不能不秉公处理。”
  “他敢处理就让他处理,”德布拉西说,“他马上就会看到,究竟是靠我手下这批强壮的小伙子好,还是靠撒克逊人那些没有心肝的乌合之众好。何况我并不想马上暴露我的身分。瞧,我这身打扮不像一个惯吹号角的山林大盗吗?抢亲的罪责会落在约克郡森林中那些亡命之徒身上。我已派出探子,监视撒克逊人的行动。今晚他们得在特伦特河畔伯顿的一所修道院过夜,它名叫圣维特尔修道院或圣维索尔修道院,管它呢,随他们把这个圣徒叫什么名字。明天他们就会进入我们的势力范围,我们可以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把他们抓走。这以后我就恢复我的本来面目,像一个彬彬有礼的骑士,从那些粗鲁的土匪手里救出落难的不幸美女,把她送往牛面将军的城堡,必要的话,也可以把她带往诺曼底,在她成为莫里斯·德布拉西的新娘和夫人以前,再也见不到她的亲属。”
  “这计划称得上神机妙算,”菲泽酉说,“不过据我看,这不完全是你自己策划的。好吧,德布拉西,老实告诉我,这是谁帮你出的主意,实行时又是谁给你当帮手?因为据我所知,你的队伍还远在约克城呢。”
  “行,你要知道,告诉你也可以,”德布拉酉说,“这是我与圣殿骑士布里恩·布瓦吉贝尔一起,从便雅悯人的冒险活动中得到了启示,一起商定的计策。他帮助我进行这次袭击,他和他的部下扮作强盗,然后我改变装束后,凭这条强有力的胳臂从他们手中救出小姐。”
  “我的老天爷,”菲泽酉说,“这计划称得上你们两人的智慧结晶!你很谨慎,这尤其表现在你打算把那位小姐先留在得力的助手那里,德布拉西。不过我想,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她从她的撒克逊亲人那里抢走,可是接着,怎么从布瓦吉贝尔手掌中救出她,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他是一只苍鹰,一向只习惯抓走鹧鸪,不会把到手的东西放走的。”
  “他是一名圣殿骑士,”德布拉西说,“因此不可能与我作对,破坏我娶这位女继承人的计划,也不至于干出任何不光彩的事,想抢走德布拉西看中的新娘。凭上帝起誓,哪怕他有整个骑士团作他的后盾,他也不敢干这种伤害我的事!”
  “我知道,不论我讲什么,”菲泽西说,“你也不会醒悟,抛弃你的幻想,因为你天生就这么固执;那么你尽量少花些时间,别把这件不合时宜的蠢事拖得太久吧。”
  “你放心,”德布拉西答道,“这事只需要几个钟头,办好后,我马上带领我那些大胆勇敢的部下奔赴约克城,不论你定下的方针多么危险,我也一定支持你。现在我听得我的伙计们在集合了,马已在外面院子里踢蹄子和嘶叫。再见。我走了,像一个真正的骑士,要去赢得美人的微笑了。”
  “像一个真正的骑士!”菲泽西望着他的背影念叨道,“不如说像一个傻瓜,像一个孩子,丢下最重要的大事不干,去追逐飘过他身边的一簇飞絮。可是我能利用的只是这些工具,而且这是为了谁的利益?为了一个既愚蠢无知,又放荡任性的亲王,还可能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主子,就像他已证明是一个叛逆的儿子和邪恶的弟兄一样。但是他——他也只是我手中的一件工具罢了;尽管他自命不凡,也不敢把他的利益与我的分开,这是一个他不久就会明白的秘密。”
  那位大臣想到这里,便给亲王的声音打断了;后者在里屋喊道:“高贵的沃尔德马·菲泽西!”于是未来的首相——因为那个狡猾的诺曼人指望的正是这个显赫的职位——便摘下帽子,赶快进去接受未来的国王的指示了。
第十六章
在遥远的荒原上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位隐士从年轻生活到了年老;
         苔藓是他的床铺,洞穴是他的居室,
         鲜果是他的食物,清泉是他的饮料,
         他远离人间,却与上帝终日作伴,
         他的生活是祈祷,他的欢乐便是赞美。
                             帕内尔
  读者想必还没忘记,那天的比武是靠一个无人知晓的骑士的出马,决定胜负的;由于那天的前一段时间,这个骑士的举止一直显得没精打采,随随便便,观众便送了他一个外号:黑甲懒汉。[注]但是他取得胜利后,便突然从场子里消失了,当大家要为他的英勇向他授奖时,他已不知去向。其实就在典礼官千呼万唤找他,号角一遍遍吹响时,他早已循着人迹罕至的小径,穿过森林中最近的道路,向北疾驰而去。当天他是在远离大路的一家小客栈中过的夜,也是在那里,他从一个流浪的行吟诗人口中知道了比武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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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里写的黑甲骑士便是狮心正理查(1157—1199)。他于工189年继亨利二世之后登基,但不久即率领十字军东征,1194年回国后又立即奔赴诺曼底,与法王腓力二世进行了五年战争,最后在利摩日附近中箭身亡。因此在政治上他毫无政绩可言,然而由于他骁勇善战,表现了高尚的骑士风度,因而深得人心,成了英国民间传说中的英雄人物。司各特在这里所写的,便是这样一个带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第二天一早,骑士便动身了,打算这一天多赶些路。从清早起他就留心,不让他的马累着,希望它经得起长途跋涉,不必多作休息。然而他经过的都是崎岖曲折的小径,结果事与愿违,在夜幕降临时,他还刚到达约克郡的西区边睡。这时人和马都已饥肠辘辘,而且夜色逐渐加深,眼看必须找个住宿的地方了。
  可是旅人发现这一带满目荒凉,既不能找到宿处,也不能找到饮食,似乎唯一的办法,便是照漫游的骑士通常采取的权宜之计行事,那就是让马在地上吃草,自己则把一棵株树当作床帐,蜷缩在它下面,用想念自己心目中的情人来打发时间。但是黑甲骑士也许没有情人供他想念,或者他对爱情也像对比武一样不以为意,热烈的感情不能占有他,对她的美貌和残忍的回忆,也不足以抵挡疲劳和饥饿的压力,使爱情成为床铺和晚餐之类物质享受的代替品。因此他闷闷不乐,举目四望,只见周围尽是参天古木,虽然有许多林间空地和几条羊肠小道,看来只是成群的牛羊经常来这里吃草,或者猎人不时在这一带追逐猎物留下的痕迹。
  这位骑士主要得靠太阳辨别方向,可是现在它已落到他左边的德比郡山脉后面,他继续赶路的任何努力,既可能使他找到路径,同样也可能使他迷失方向。他竭力想选择一条人迹最多的道路,希望它能通往一间牧人的小屋。或者一个护林人的住所。可是怎么也不能决定选哪一条,最后他只得放弃这种努力,让他的马凭它的灵性行动;根据他从前的经验,他知道这些牲口具有特异功能,会在这类紧急关头,为它们自己和骑它们的人找到出路。
  这匹马载着这位全身披挂的骑士,已奔波了一整天,觉得筋疲力尽了,但这是匹好马,一旦发现缰绳放松,主人要它自己充当向导时,立刻振作精神,有了力气。以前它对踢马刺大多没有反应,只是哼几声,现在主人的信任似乎令它感到自豪,它竖起耳朵,主动恢复了活跃的姿态。它选择了一条小径,这与骑士白天走的路线并不一致,但这牲口似乎对自己的选择充满信心,于是骑马的人不再约束它,听任它自由行动。
  事实证明它是对的,因为那条小径不久便宽了一些,足印也多了,还可以听到小钟楼传来的一阵阵叮当声,这一切让骑士明白,他已来到一个小教堂或隐修所的附近。
  这样,不多一会他便看到了一片空旷的草坪,它对面有一大块岩石矗立在缓缓倾斜的平地上,把它饱经风霜的灰色岩壁呈现在旅人面前。它的边上有的地方缠络着常春藤,有的地方生长着一些栎木和冬青树丛,它们的根是从山崖峭壁的间隙中吸取营养的;这些树木在崖顶随风飘拂,像武士钢盔上的羽饰,可以给他的一脸杀气增添一些柔和的色彩。岩石底部有一所简陋的小屋,它仿佛紧靠在岩壁上,主要是由附近森林中砍伐的一些粗大树干建成;为了阻挡风雨,它的隙缝中塞满了青苔和泥土。一棵小小的冷杉砍光了枝权,靠近顶端横缚着一根木棒,直立在门口,这便算是十字架的神圣象征。右首不远处,有一泓清澈透明的泉水,从山岩间瀑瀑流出,滴进一个石潭中,时间久了,石潭变成了一只粗糙的水盂。从那里溢出的水,又沿着一条磨光的小沟泊泪流下,在小小的平地上徘徊一会之后,消失在附近的树林中。
  这泉水旁边便是一所极小的教堂,它破败不堪,屋顶已塌陷了一部分。在完好的时候,整个建筑也不过十六英尺长,十二英尺宽,屋顶也相应较矮,由房屋四角升起的四个同心拱架支撑,拱架下是又矮又粗的柱子。两个拱架的助拱还保留着,然而它们之间的屋顶下沉了,得靠另两个完整的拱架支持。这个古老的祈祷场所的门上,有一个非常矮的半圆拱顶,上面雕着几道之字形花纹,有些像鲨鱼的牙齿,这在撒克逊人的古代建筑中是屡见不鲜的。门前的走廊上有一个架在四根小柱子上的钟塔,里边挂着一只经过风雨剥蚀已经发绿的钟,刚才黑甲骑士听到的隐隐钟声,便来自那里。
  这一幅和平宁静的画面,从苍茫暮色中出现在旅人眼前,使他终于有恃无恐,觉得已找到了过夜的地方,因为接待过往行人或迷路的客商,是这些居住在森林中的隐士义不容辞的责任。
  现在这位骑士无心浪费时间,仔细观赏我们描写的这些景物,只是一边感谢旅人的保护神圣朱利安及时指点了他一个宿处,一边便跳下马背,用他的枪柄叩击隐修所的大门,让屋内的人赶快放他进去。
  但是过了老大一会才有人答应,听那口气,似乎对他还不太欢迎。
  “走吧,不论你是谁,”屋里一个深沉嘶哑的声音这么回答,“别打搅上帝和圣邓斯坦的仆人,他正在做晚祷呢。”
  “尊敬的神父,”骑士答道,“有一个可怜的出门人在树林中迷了路,需要投宿,这正是你发挥恻隐之心,行善积德的机会啊。”
  “好兄弟,”隐修所的主人答道,“圣母和圣邓斯坦注定我只是一个接受这些善行的人,不是实施它们的人。我没有多余的食物,连一只狗也养不活;我住的地方,一匹养尊处优的马也不屑一顾。你还是走你的路吧,上帝会保佑你的。”
  “可是天越来越黑了,在这样的森林里,我怎么找得到路呢?”骑士答道。“尊敬的神父,你既然是一个基督徒,我求你打开门,至少向我指点一条路也好呀。”
  “可是我也得求你,好兄弟,别再打搅我,”隐士回答道。“我还得念一段主祷文,两段万福马利亚和一篇使徒信经呢,这是我这个可怜的罪人发过誓,每天在月亮升起以前必须念完的。”
  “快给我指路,给我指路!”骑士拉开嗓门大喊道,“要我不再打搅你,至少你得让我知道该怎么走。”
  “路很容易找,”隐士答道,“森林里的这条小路直通一片水草地,从那里过去便是一个浅滩,现在雨停了,正可以渡河。等过了渡口,你登上左岸的时候,得当心一些,那是一片峭壁;紧靠河边的一条路,最近我听说——因为我整天在教堂里祈祷,很少外出——有些地方坍了。然后你径直朝前走……”
  “什么,坍陷的路,峭壁,渡口,还有一片沼泽!”骑士说,打断了他的话,“我的隐士,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长者,真正的圣徒,你就不该要我在黑夜走这么一条路。老实说,你是靠众人的施舍过活的——不过我看,你实在不配——一个过路人有了困难,你没有权利不让他住宿。你赶快开门,要不然,我起誓,我就把你的门砸破,自己进来。”
  “过路的朋友,”隐士答道,“不要无理取闹;如果你把我逼急了,我只得拿起戒刀自卫,叫你吃不了兜着走了。”
  刚才骑士已听到断断续续几声狗叫从远处发出,现在这些叫声突然变得又凶又响,于是这位不速之客不由得心想,隐士一定听得他要破门而入的威胁吓坏了,因此从屋后的狗窝里把它们放了出来,让它们制造声势,助他一臂之力。想到隐士为了达到拒绝接待他的目的,竟然动用这些牲畜威吓他,骑士不禁大怒,提起腿使劲踢门,差点把门框和锁环都踢坏了。
  隐士不想让自己的大门遭到这样的浩劫,只得大声喊道:“等一下,等一下,节省一点力气,我的好先生,我这就给你开门,不过开了门你不见得便能称心如意。”
  这样,门终于开了,站在骑士面前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穿一件麻袋布长袍,头上戴着帽兜,腰里束一根草绳。他一只手擎着火把,另一只手握着一根沙果木棒子,它又粗又沉,抵得上一根木棍。两只长毛大狗,那种又像灵提,又像狼犬的东酉,已站在那里,准备等门一开便扑向旅人。但也许是火把照见了站在门外的骑士那顶高高的头盔,那对金踢马刺,隐士改变了原来的打算,压下他那些帮手的气焰,用一种粗鲁丽恭敬的口气请骑士进屋,同时声明他不愿在日落以后开门,是因为那一带到处是强人和盗贼,他们不敬圣母或圣邓斯坦,也不敬把一生献给上帝的人。’
  “神父,你穷得一无所有,”骑士说,向周围打量了一眼,发现屋里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张铺树叶的床,一个雕刻粗劣的十字架,一本祈祷书,一张没刨光的桌子和两只凳子,一两件笨重的家具,“这就足以保证你不受盗贼的侵犯了,何况还有两只可靠的狗作你的护卫,它们都又大又强壮,我想,足以制服一头雄鹿,至于一般的人,那更不在它们话下。”
  “那是森林看守人心地好,才允许我在时局平靖以前养两只狗,保护己,”隐士说。
  他一边说,一边将火把插在当烛台用的铁架子上,然后把一只栎木三脚架放在炉子前面,又往炉子里加了些干木柴,搬了只凳子到桌边,还招招手,让骑士在另一边的凳上坐下。
  两人落座后,都聚精会神瞧着对方,都在心里捉摸,他一生还很少见到像对面的家伙那么健壮、那么魁伟的家伙。
  骑士把他的主人端详了好久之后,开口道:“尊敬的隐士,如果不致影响你虔诚的思考,我想请教神父三件事:第一,我的马该拴在哪里?第二,我的晚饭怎么办?第三,我夜里睡在哪里?”
  “我不妨用手指回答你,因为凡是可以用手势回答的问题,我一概不使用语言,”隐士说,随即陆续指指两个屋角道:“你的马厩在这儿,你的床铺在那儿,还有,”他从旁边的架子上取下一只盘子,抓两把干豌豆放在盘内,把盘子放在桌上,说道:“这就是你的晚饭。”
  骑士耸耸肩膀,走出了小屋,把刚才拴在树上的马解下,牵进屋子,小心翼翼地取下马鞍,把自己的斗篷技在疲乏的战马背上。
  隐士看到陌生人这么关心和爱护他的马,显然有些感动,一边喃喃地说,他这里还有一些留给守林人喂马的干草,一边从墙洞里拖出了一捆饲料,撒在骑士的战马面前,接着立刻又在他指定给客人睡觉的墙角,丢下了许多干凤尾草。骑士对他的优待表示了感谢;这一切完成后,两人又在桌边对着一盘豌豆坐下了。隐士开始念感恩祷告,那本来是一段拉丁文,但现在除了在一句话或一个单词的尾部,有时出现一个长长的卷舌音之外,原来的字音已荡然无存。念完祷告,他便向客人以身作则,开始用膳了,那就是张开大嘴巴,露出一口又尖又白,锐利得可以跟野猪相比的牙齿,然后像往一只大磨自中撒谷子似的,把三四粒干豆子不慌不忙地丢进嘴巴。
  骑士为了效法这个值得称道的榜样,脱下了头盔、胸甲和大部分销甲,于是隐士看到了一头浓密的浅黄色鬈发,一副英俊的容貌,一对闪闪发光的非常明亮的蓝眼睛,一张端正的嘴巴,嘴唇上覆盖着一层比头发颜色略深的胡髭,整个外表说明这是一个意气风发、精力充沛的勇士,与他强壮的体格完全一致。
  隐士仿佛为了报答客人对他的信任,也把风帽推到后面,露出了一个年富力强的人所有的圆圆鼓鼓的脑瓜。他的头顶剃得光光的,周围留了一圈鬈曲坚硬的黑发,整个形状有点像乡下人家的畜栏四周围了一道高高的树篱。他的相貌一点也没有修道士清心寡欲、刻苦修炼的味道,相反,这是一张豪放粗犷的脸,眉毛又浓又黑,脑门方方正正,面颊丰满红润,有些像吹鼓手,又长又黑的虬髯从脸上蜿蜒而下。这么一副容貌,加上结实强壮的身子,倒像是吃惯牛肉猪蹄,而不是靠青豆蔬菜养活的。这种不协调没有逃过客人的眼睛。在好不容易完成了一口干豆子的咀嚼任务之后,他觉得要求那位虔诚的款待者给他一点饮料,已绝对必要,可是后者给他的回答,只是把一罐清澈的泉水端到了他面前。
  “这是圣邓斯坦的清泉,”他说,“他曾在日出到日落之间,用这泉水给丹麦和英国的五百个异教徒行过洗礼呢[注]——愿他永垂不朽!”于是他把黑胡髭凑在水罐上,尝了小小一口,这与他对泉水的赞美实在很不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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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圣邓斯坦(约925—988)生前是坎特伯雷大主教,死后封为圣徒,被认为是铁匠的保护神。
  “尊敬的神父,”骑士说,“但是据我看,你吃的这几颗豆子,加上这虽然神圣、但清淡无味的饮料,居然能让你活得这么健壮,实在不可思议。从外表看,你可以在摔跤比赛中赢得一头公羊,或者在棍棒角力中赢得冠军,或者在剑术表演中取得金牌,却不像在这片荒凉的原野上苦度光阴,只知道念经祈祷,靠豆子和清水过活的人呢。”
  “骑士先生,”隐士答道,“你的想法跟那些凡夫俗子一样,只知道从外表看人。圣母和我的保护神既然赐予我这样的饮食,我应该知道满足。从前沙得拉、米煞和亚伯尼歌这几个孩子,为了不让萨拉森人的国王赐给他们的酒肉玷污自己,宁可只吃豆子和清水,可是照样长得面容丰美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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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故事见们日约·但以理书》第1章。据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抓到了沙得拉等几个以色列孩子,要把他们养得丰满俊美后作他的侍从,但他们只吃蔬菜和水,结果仍长得很丰润。
  “圣洁的神父啊,”骑士说道,“想不到上帝会把奇迹显示在你的脸上,那么我这个世俗的罪人,可以请问一下你的名讳吗?”
  “你叫我料普曼赫斯特教堂执事[注]就成了,”隐士答道,“这一带的人都这么称呼我。确实,他们还会加上一个神圣的头衔,不过我不在乎这点,因为我不配得到这样的荣誉。现在,英勇的骑士,我可以请教一下足下的尊姓大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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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这是罗宾汉的一个部下,担任他的随军教士和总管。他的公开身分是修士或教士,在绿林中一般称他塔克修士,本书中也是这样。据说这位塔克修士本属方济各修会,即所谓灰衣修士,因此在本书中他常穿灰色修士服。
  “可以,神圣的科普曼赫斯特教堂执事,”骑士答道,“这一带的人都称呼我黑甲骑士;许多人还给我加上一个懒汉的头衔,先生,不过我决不希望靠这个浑号出名。”
  隐士听了客人的回答,几乎忍不住发笑。
  “我明白了,”他说,“懒汉骑士先生,你是一个作事谨慎、头脑清醒的人;我还看到,你对我们修道士的简陋食物不以为然,也许你习惯了朝廷和军营中的放荡生活,还有城市中的奢靡享乐。现在我想起来了,懒汉先生,这一带树林中那个好心的看守人,非但给了我这些狗保护我,留下了一些饲料喂马,还送了我一些食物,由于它们对我不合适,我又忙于念经祈祷,就把它们给忘记了。”
  “我敢打赌他会送给你食物,”骑士说。“圣洁的神父,从你脱下帽兜的一刻起,我就相信,这屋里还藏着更好吃的东西。你的守林人一定是一个知趣的家伙;任何人看到你用那副磨盘牙齿咀嚼干豆子,用那些淡而无味的清水灌溉喉咙,都会觉得你不应该靠这种喂马和饮马的玩意儿(他一边指指桌上的饮食)过活,因此总是要让你改善一下生活的。好吧,别磨蹭了,让我们看看守林人送给你的礼物吧。”
  隐士向骑士投出了若有所思的一瞥,流露了一点犹豫不决的滑稽表情,仿佛正在盘算对这位客人的信任可以放宽到什么程度。然而骑士那副开诚布公的脸色,已达到了人的五官所能表现的限度。他的微笑也显得不可抗拒,给了隐士一种可以放心、不会上当的保证,使这位主人的恻隐之心再也按捺不住。
  在交换了一两次默默审视的目光之后,隐士站起身子,走到了屋子较远的一头,那里有一个隐蔽得非常巧妙的地窖。他打开门,里边是一只大小相仿的柜子,他伸进手去,从黑洞洞的深处拉出了一只非常大的白镴盘子,盘里有一块烤熟的大馅饼。这盘了不起的美点立即给端到了客人面前,后者也当仁不让,马上拿出匕首把它切开,毫不迟疑地开始品尝它的味道了。
  “那位好心的护林人离开这儿多久了?”骑士问他的主人,他已把留给隐士改善生活的营养食品狼吞虎咽地吃了几口。
  “大约两个月,”神父随口答道。
  “我凭上帝起誓,圣洁的神父,”骑士说道,“你的隐修室里一切都是奇迹,不可思议咽为我敢打赌,提供这些鹿肉的那只肥鹿,两三天以前还在这片树林里奔跑呢。”
  隐士听了这句话,脸色有些尴尬,而且他眼睁睁地看着馅饼逐渐缩小,他的客人还在对它大举进攻,心里不免发急,可是他又有言在先,必须守斋,不便参与这个扫荡行动。
  “我到过巴勒斯坦,执事先生,”骑士突然停了一下,说道,“我想起那里有一个规矩,每逢主人招待客人时,为了让客人相信他的食物绝对新鲜,总是与他共同食用。当然,我不是怀疑一个这么神圣的人会拿出不洁的食物款待客人,不过,如果你肯遵守东方的这个习俗,我还是非常感激的。”
  “为了消除你不必要的顾虑,骑士先生,我愿意破例一次,”隐士答道。由于那个时代还没有叉子,他的手指立刻伸进了馅饼的心脏。
  礼节的隔膜一经打破,宾主之间好像立刻展开了一场食欲比赛;虽然客人已一天没有吃东西,隐士还是大大超过了他。
  “圣洁的神父,”饥饿缓和之后,骑士又道,“我可以拿我的骏马与你赌一枚金币,那位让我们吃到鹿肉的好心的守林人,一定还给你留下了一坛葡萄酒或加那利酒,或别的这类酒,让你跟这块出色的馅饼一起享用。毫无疑问,这件小事无足轻重,一位严格的修士也不会把它记在心中;然而我想,要是你肯在那个地窖中再搜寻一下,你会发现,我的猜想是完全正确的。”
  隐士的回答只是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他回到地窖门口,从那里掏出了一个皮酒囊,里边可以装四夸脱酒。他还拿出了两只大酒杯,那是野牛角做的,镶着一道银箍。为晚餐作了这种尽善尽美的安排之后,他似乎觉得不必再讲究客套,可以开怀畅饮了,于是把两只酒杯斟得满满的,按照撒克逊人的方式说道:“祝你健康,懒汉骑士先生!”接着一口喝干了酒。
  “祝你健康,神圣的科普曼赫斯特教堂执事!”武士回答,按照主人的样子也满饮了一杯。
  喝过第一杯酒以后,客人对隐士道:“神父,我看你身强力壮,又这么能吃能喝,不免觉得奇怪,为什么你会甘心待在这片荒野里。按照我的看法,守卫城堡或要塞对你倒更加合适,吃肥肉喝烈酒,也比在这儿吃豆子喝清水,靠守林人的施舍过日子好得多。至少,我要是你的话,我会觉得不妨打几只国王的鹿玩玩,吃个痛快。在这些森林中,它们有的是,谁也不会发现一只鹿已跑进圣邓斯坦的神父的肚子里。”。
  “懒汉骑士先生,”神父答道,“这可是危险的话,我奉劝足下还是别讲的好。我是尊敬国王,奉公守法的真正隐士,要是我糟蹋王家的猎物,我非得蹲监狱不可,万一犯了死罪,我这身教士衣服也救不了我。”
  “不过如果我是你,”骑士说,“我可以乘月夜出外溜达,那时守林人和护林官全都上床睡大觉了,我一边哺哺祷告,一边看准机会,对着正在吃草的鹿嗖的一箭,于是一切便解决了。圣洁的神父,难道你就从没玩过这类把戏吗?”
  “我的懒汉老弟,”隐士答道,“我这屋里凡是你关心的一切,你都见到了,也许比一个硬要借宿的人应该知道的还多了一些。相信我,最好还是尽量享受上帝赐予你的一切,不要多管闲事,千方百计追查它们的来源。满上你的杯子,我欢迎;但是不要寻根究底,惹恼了我,我就不客气了;只要我真的不让你住,你就休想待在这里。”
  “说真的,”骑士答道,“你弄得我更加纳闷了!你是我遇到过的最神秘的隐士,在我们分手以前,我希望对你多了解一些。至于你的威胁,那么神父先生,你得知道,跟你谈话的这个人,他的职业就是寻找危险,不论能在哪里找到它都成。”
  “懒汉骑士先生,”隐士说道,“我敬你一杯,表示我对你的勇气非常钦佩,但是你的不自量力却叫我有些惊讶。如果你肯与我拿起同样的武器来,我出于充分的友爱精神和兄弟情谊,会使你彻底悔悟和全面改正,在今后十二个月以内再也不致重蹈覆辙,打听你不该打听的事。”
  骑士喝干了酒,请他指定武器。
  “不论用什么武器,从大利拉[注1]的剪刀和雅亿[注2]的三英寸大钉到歌利亚[注3]的短弯刀,我都不会输给你,”隐士答道。“不过既然要我选择,那么好朋友,这些玩意儿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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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大利拉,《圣经》中的非利士女子,她得知以色列大力士参孙的力量来源于他的头发,便乘他不备,用剪刀剪掉了他的头发,参孙因而被非利士人捉住,见《旧约·士师记》第16章。
  [注2]雅亿,一个同情以色列人的女子,曾用一只大钉子把以色列的敌人杀死,见《士师记》第4章。
  [注3]非利士大力士,勇猛异常,曾使以色列人多次受挫,见《旧约·撒母耳记上》第17章。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打开另一个地窖门,从那里搬出了两把大刀和两个盾牌,那种当时的庄稼汉时常使用的东西。骑士注意着他的动作,发现这第二个地洞里还藏着两三把大弓,一把弩弓,一捆弩箭和六七束普通的箭。在黑啾啾的地洞打开时,还可以看到里边有一把竖琴,几件与教士身分不相称的东西。
  “我答应你,神父老兄,”他说,“不再向你打听什么,惹你生气了。那个储藏室里的东西,已回答了我的全部疑问;我看见那里有一件武器(他弯下腰,拿起了竖琴),我愿意用它来与你较量,这比用刀和盾牌更有意思。”
  “骑士老弟,”隐士说道,“我一直希望,你的懒汉雅号是毫无根据的。现在我只得承认,我对你感到怀疑和失望。然而你是我的客人,我不能不得到你本人的同意,便来考验你的勇气。那么请坐下吧,把杯子斟满,让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唱歌,乐上一乐。如果你能唱什么有趣的曲子,在科普曼赫斯特你会随时受到欢迎,随时吃到大馅饼,只要上帝保佑,我还在这儿照管圣邓斯坦的教堂,没有脱下这身灰布衣服,让草皮把我掩埋起来。现在来吧,把酒斟满,因为把琴弦调准还得花一会儿工夫呢。要唱得悦耳,听得舒服,必须先喝一杯。从我来说,我是得连手指也感到了葡萄酒的香味,才能把琴弦弹得铮铮入耳的。”
第十八章
  走吧!我们的旅行经过的是幽静的山谷,
       幸福的小鹿随着胆怯的母亲在那里漫步,
       绿荫覆盖的烁树伸开粗大的枝柯,
       阳光穿过它们在草地上纵横交叉;
       快动身吧!因为我们要走的是可爱的旅途,
       欢乐明亮的太阳已高高升起在天空。
       别等辛西娅用朦胧的灯光照亮寂寞的森林,
       到那时便不太安全,不太愉快了。
                   《厄特里克森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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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苏格兰诗人詹姆斯·合格(1770—1835)的诗。霍格曾得到司各特的揄对,口而闻名,被称为“厄特里克牧人”。辛西娅即月神狄安娜。
  在阿什贝比武场上,撒克逊人塞德里克看见他的儿子倒在地上昏迷不醒时,他的第一个冲动是要命令他的仆人保护和照料他,但是话到嘴边又缩了回去。在这么多的人面前,他不能让自己承认,这就是被他赶走和剥夺继承权的儿子。然而他吩咐奥斯瓦尔德对他留点儿心,要那个家人和两个奴隶等观众一散,马上把艾文荷送往阿什贝。谁知这个好差使给别人抢了先,观众确实散了,可是骑士已不知去向。
  塞德里克的斟酒人到处找他的少爷,却遍寻无着,他刚才昏倒的地上只留下了一摊血迹,人已不见踪影,仿佛给仙人抬走了。撒克逊人都是非常迷信的,奥斯瓦尔德便可能用这样的假设,向主人报告艾文荷失踪的秘密,可这时他的眼睛突然发现了一个人,他穿得像扈从,面貌却明明是老爷的仆人葛四。原来乔装改扮的放猪人为了主人的突然消失,正为他的命运万分焦急,到处寻找,以致疏忽了与自己的安全直接有关的伪装。奥斯瓦尔德认为葛四是潜逃的奴隶,抓住他是他的责任,至于如何发落,那是主人的事。
  斟酒人重又开始打听艾文荷的下落,但从旁观者收集到的全部情况,只是这位骑士给一些衣着华丽的仆役小心抬起,在一位小姐的指挥下,放到一只担架上,随即给抬出了拥挤的人群。奥斯瓦尔德得到这个消息,决定立即回禀主人,听取进一步的指示;他把葛四当作塞德里克家的逃犯,带在身边。
  撒克逊人忧心忡忡,一心惦记着他的儿子,这是天性发挥了作用,尽管大义灭亲的坚定意志要否定它,也无法办到。但是他一旦获悉,艾文荷已得到了妥善的,也许还是友好的照料,由于担心他的命运而引起的父爱,又重新被自尊心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愤怒所取代了,认为这是他所说的威尔弗莱德的件逆不孝罪有应得的结果。“他无家可归是自作自受,”他说,“他为什么人卖命,就让什么人给他医伤吧。他只配跟着诺曼骑士跑江湖,玩把戏,不配拿起我们的大刀和战钺为祖国杀敌雪耻,为英国祖先的威名和荣誉战斗。”
  “要保持祖先的荣誉,”罗文娜说道,她正好在场,“只要头脑聪明,行为果敢,比所有的人都英勇,比所有的人都高尚便够了,可是除了他的父亲,我还没听人说过……”
  “别多嘴,罗文娜小姐!只有在这件事上,我不能听你的。穿好衣服,准备参加亲王的宴会吧;我们得到了邀请。这是不同寻常的荣誉和体面,自从黑斯廷斯战役败绩以来,傲慢的诺曼人还很少这么对待我们。我得去参加,我至少要让那些目中无人的诺曼人看到,一个儿子哪怕打败了他们最勇敢的人,他的命运也不能影响我这个撒克逊人。”
  “可是我不想参加,”罗文娜说,“我还得提醒您,别让您的所谓勇敢和坚定,在别人眼中变成了冷酷无情。”
  “那你就待在家里,忘恩负义的小姐,”塞德里克答道,“你才是铁石心肠,宁可牺牲一个被压迫民族的利益,却不愿放弃痴心妄想、自作主张的爱情。我去找高贵的阿特尔斯坦,与他一起出席安茹家的约翰的宴会。”。
  他就这样参加了宴会,关于这次宴会上的一些重要事件,我们已经叙述过了。两位撒克逊庄主离开城堡后,立刻带着他们的随从骑马走了。就是在他们出发的忙乱时刻,塞德里克才第一次发现了逃奴葛四。我们知道,这位撒克逊贵人离开筵席时,心里很不平静,只要找到一个借口,便会把怒火发泄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手铐!”他说,“手铐!奥斯瓦尔德,亨德伯特!你们这些畜生,这些混蛋!为什么不给这个无赖戴上手铐?”
  葛四的那些伙伴不敢反对,只得用缰绳把他捆了,这是当时最现成的绳索。他没有反抗,听任他们捆绑,只是向主人发出了谴责的目光,说道:“这是为了爱您的亲骨肉,超过了爱我自己。”
  “上马,快走!”塞德里克说。
  “确实得快走了,”高贵的阿特尔斯坦说,“要不赶紧一些,沃尔西奥夫长老为我们准备的盲夜,就得全部报废了。”
  不过这些旅人快马加鞭,终于在他们担心的事发生以前,赶到了圣维索尔特修道院。长老也是撒克逊的世家望族出身,按照本民族的习惯,给两位撒克逊贵人准备了丰富精美的菜肴,让他们大吃了一顿,一直吃到深夜,或者不如说清早;而且在第二天早上他们向长老告辞以前,又吃了一顿丰盛的早点。
  这一行人走出修道院的院子时,碰到了一件事,撒克逊人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因为欧洲各民族中,撒克逊人是最迷信预兆的,关于这类观念,在我们的民间传说里大多还能找到。诺曼人是一支混杂的民族,按照当时的水平看,可算得见多识广,他们的祖先从斯堪的纳维亚带来的许多迷信观念,早已被他们抛弃,因此在这类问题上,他们的思想比较开通。
  在目前这场合,面临灾祸的感觉是由一位不太体面的先知引起的,那就是一只又大又瘦的黑狗,它直挺挺坐在地上,看到前面的骑士走出大门,便嗥叫起来,叫得那么凄惨,等他们走过以后,更是使劲狂吠,跳来跳去,怎么也不肯离开这伙人。
  “我不喜欢这种音乐,塞德里克伯父,”阿特尔斯坦说,他习惯对他用这样的尊称。
  “我也不喜欢,老爷子,”汪八说。“我怕得很,恐怕我们得出些买路钱了。”
  ”照我看,”阿特尔斯坦说,他还在惦记长老的美酒——那时伯顿[注]已以这种鲜美的麦酒著称——它留给了他难忘的印象,“照我看,我们还是回去,在长老那里待到下午再走。在路上遇到一个修士,一只兔子,或者一只朝你嚎叫的狗,都是不宜旅行的,不如吃过一顿饭再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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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即特伦特河畔伯顿,从古代起即以酿酒业著称。
  “快走!”塞德里克不耐烦地说,“白天太短,我们已经来不及了。至于这狗,我认得它,那是逃奴葛四的狗,服它的主人一样,也是逃走的孬种。”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踩住脚镫,挺直身子,怒不可遏地向于扰他旅程的狗,投出了标枪——原来那确实是可怜的方斯,它一直跟踪着那位偷偷外出的主人,他到哪里,它也跟到哪里,后来跑到这里,却失去了他的踪迹,现在重又发现了他,便不禁用这种不文明的方式表示它的欢乐。梭镖在牲畜的肩头擦过,伤了点皮肉,幸好并没把它钉在地上:方斯在愤怒的庄主面前,一边大叫一边逃走。葛四气得肚子都涨破了,认为这是对他忠实的追随者的蓄意谋害,论罪行比他自己受到的粗暴待遇严重得多。他想用手擦擦眼睛,可是举不起来,这时汪八正好为了躲避主人的火气,退到了后边,于是葛四对他说:“我求你帮个忙,用你的衣襟给我擦一下眼睛;我的眼睛吹进了沙子,可这些绳索把我捆得紧紧的,一动也动不了。”
  汪八满足了他的要求,他们便暂时骑着马并排行走;这时葛四一直闷闷不乐,一声不吭。最后他再也忍不住了。
  “汪八老弟,”他说。“给塞德里克于活的都是傻瓜,只有你一个人还算乖巧,可以使他接受你的傻话。所以请你去找他,告诉他,我葛四既不爱他,也不怕他,不会老给他干活的。他可以杀我的头,用鞭子打我,给我锁上脚镣手铐,但是他今后休想要我爱他或者服从他。你去告诉他,贝奥武尔夫的儿子葛四再也不给他当奴隶了。”
  “告诉你,”汪八说,“我尽管是个傻瓜,不会给你传这种傻话。塞德里克的腰带上还插着一支梭缥呢,你知道,他不是每回都投不准目标的。”
  “我不在乎他什么时候把我当他的靶子,”葛回答道,“昨天他丢下我的少爷,让他躺在血泊中。今天他又当着我的面,想杀死我的另一个伙伴。那个唯一待我亲热的朋友。我凭圣埃德蒙,圣邓斯坦,圣维索尔特,忏悔者圣爱德华,以及历书上的每一个撒克逊圣徒起誓(因为塞德里克从来不对不是撒克逊血统的圣徒起誓,以致他的家人起誓时也有这种局限),我绝对不会宽恕他!”
  “不过按照我的想法,”滑稽人说,他在家中一向喜欢充当和事佬,“我们的主人不是真的要伤害方斯,只是想吓唬吓唬它。如果你留意一下,你便会发现,他从脚镫上挺直身子,便是故意要把梭镖投得超过目标,这本来可能做到,但是方斯这时正好向前一跳,以致反而给擦破了皮,我保证,这点伤涂一下焦油便没事。”
  “只要能够,我也愿意这么想,”葛四说,“但我不能,我看见梭镖是瞄准了投出的。我听得它咝咝地飞过空中,他是带着仇恨,恶狠狠地投出它的;它着地之后还在颤动,仿佛因为没有打中,很不甘心呢。凭圣安东尼所爱护的猪起誓,我再也不给他干活了!”
  愤怒的放猪人又闷闷不乐,保持着沉默,不论小丑用什么办法,都不能使他再开口。
  这时,塞德里克和阿特尔斯坦带着这队人一边走,一边谈论国家大事,王室内部的分崩离析,诺曼贵族之间的明争暗斗;他们认为,被压迫的撒克逊人正可利用这时机,摆脱诺曼人的桎梏,至少在眼看即将到来的动乱中,提高他们的民族地位和民主权利。这是使塞德里克精神振奋的一件事,因为恢复撒克逊民族的独立是他一心向往的目标,正是为了它,他甘愿牺牲家庭的幸福,放弃儿子的利益。但是要完成这一伟大的变革,保护英国本族人民的权利,他们就必须联合起来,在一个公认的首领下统一行动。这个首领必须从撒克逊王室成员中遴选,这不仅十分明显,而且也是与塞德里克怀有同样希望,共同商讨这个秘密计划的人,一致赞同的庄严条件。阿特尔斯坦至少具备这个条件,尽管他缺乏远大的抱负,能力上也不足以担当领导人,然而他还是一个合适的人选,他不是懦夫,经历过战斗的锤炼,看来还从善如流,愿意接受志士仁人的指导。最重要的是大家知道他慷慨豪爽,热情好客,而且相信他是一个温和忠厚的人。但是不论阿特尔斯坦作为撒克逊联盟的首领,具有多少可取之处,他们中的许多人还是认为,罗文娜小姐比他更为合适,她的血统可以上溯到阿尔弗烈德大王,她的父亲又是一个以智慧、勇敢和慷慨闻名的大臣,在他被压迫的国人中享有崇高的声望。
  如果塞德里克愿意,他也可以成为第三种势力的领导人,这并不困难,它至少可以与其他势力一样强大。尽管他不是王族出身,他的勇敢、活动能力和充沛的精力,尤其是对这件复国大计始终不渝的忠诚——正是这点使他获得了“撒克逊人”的诨名——都是别人比不上的,何况除了阿特尔斯坦和他的义女,他的身分也不比任何人低。然而那些品质中不包含丝毫自私观念,组成第三种势力,使本来业已削弱的民族进一步削弱,这不符合塞德里克的要求,相反,他的计划的首要部分,是要促进罗文娜和阿特尔斯坦的结合,消除已经存在的分歧。这样,他的义女和儿子的相互依恋,成了他这个心爱的计划的障碍,这便是他要把威尔弗莱德赶出家门的根本原因。
  塞德里克采取这个严厉的措施,是指望在威尔弗莱德外出期间,罗文娜可能忘记他,把他抛在脑后,但这个希望并未实现,原因也许与他的义女从小接受的培养方式有关。对于塞德里克,阿尔弗烈德无异是神的化身,那位伟大君主留下的唯一后人,在他眼里是至高无上的,他对她几乎比对一位正式的公主更恭敬。罗文娜的意愿差不多在一切场合对他的家庭都是法律;他仿佛决定,至少在他的小圈子里,她要具有公认的女王身分,他自己只是她的首席大臣,他也以此为荣。在这样的培养下,罗文娜不仅可以充分行使她的自由意志,而且握有独断独行的权力;现在,控制她的感情,或者违反她的意愿,支配她的婚姻的任何企图,便由于她早年的养育方式,遭到了抵制或反抗。何况这种事,哪怕从小接受三从四德教育的妇女,也往往会违抗父母或保护人的命令,罗文娜自然要坚持自主的权利了。只要她认为她的看法是对的,她便会公开承认,无所畏惧。塞德里克一向尊重她的意志,至今仍不能摆脱这种习惯,因此有些束手无策,不知如何贯彻监护人的权力。
  他企图用展望中的王位打动她的心,但这只是徒劳而已。罗文娜具有清醒的头脑,认为他的计划不切实际,也没必要,在她看来,这是不可能成功的。她对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的倾心相爱,她也不想隐瞒,公然声称,如果她不能与心爱的骑士结合,她宁可进修道院,也不会与阿特尔斯坦一起登上王位;她一向瞧不起他,现在由于他给她造成了这种麻烦,更是觉得他十分讨厌。
  然而在塞德里克看来,妇女的观点根本不可能保持不变,因此他坚持要用尽他掌握的一切办法,使他所向往的婚姻成为事实;他认为,这是他为撒克逊民族的事业作出的一大贡献。他的儿子在阿什贝比武场上,出其不意地突然露面,在他看来,无异是对他的希望的致命打击,这是难怪的。确实,他作为父亲的感情一度曾占据上风,克服了他的自尊心和爱国精神;但两者随即以不可抗拒的力量重新崛起,在它们的共同作用下,他痛下决心,务必促成阿特尔斯坦和罗文娜的结合;他认为,只要这样,随着其他一些必要措施的付诸实行,恢复撒克逊民族的独立便指日可待了。
  现在他便为后面这件事,在竭力说服阿特尔斯坦,关于这个人,他是时常怀有隐忧的,他似乎觉得自己有些像霍茨波[注],是在动员一个窝囊废参加一次光辉的壮举。不错,阿特尔斯坦自命不凡,喜欢听人奉承,谁谈到他的高贵出身,他对至高无上的君主地位的继承权,他便沾沾自喜;但这不过是一种无聊的虚荣心,只要他身边的仆人和接近他的一些撒克逊人恭维他几句,他就满足了。如果说他有勇气面对危险,那么他至少不想自找麻烦,惹火烧身。他对塞德里克就撒克逊人的独立提出的一些主张,固然表示赞同,对独立以后,他应该享有的统治权更是深信不疑,然而当讨论涉及实现这些权利的途径时,他仍然是“优柔寡断的阿特尔斯坦”——没精打采,迟疑不决,顾虑重重,胸无大志。塞德里克那些激昂慷慨的规劝,对他意志消沉的心情几乎毫无作用,就像烧红的铁球落进水中,发出了一阵烟和一些咝咝声之后,随即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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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霍茨波是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亨利四世上篇》中的人物。在该剧第。幕第三场中,霍茨波说:“我瞎了眼睛,居然会劝诱这么一个窝囊废参加我们的壮举。”
  塞德里克的苦口婆心,只是好比在用踢马刺踢一匹疲乏不堪的马,或者用榔头锤打一块冰冷的铁,于是他只得退回义女身边,与罗文娜计议,但结果也只是自讨没趣。原来这位小姐正与她的心腹使女,谈论威尔弗莱德的武艺和命运,塞德里克的打岔使她不快,艾尔吉莎为了替她的小姐和她本人出气,故意把谈话扯到阿特尔斯坦在比武场上给打落马背的丑态,这正是塞德里克的耳朵最不愿听到的话。就因为这样,对这位撒克逊硬汉子说来,这天的旅程一点也不顺利。到处都是烦恼;于是他在心中一再咒骂这次比武大会和它的主持人,也骂他自己怎么会心血来潮跑到那儿去。
  到了中午,根据阿特尔斯坦的提议,这伙旅人在林子里泉水旁边的树荫下休息,让他们的马歇一会力,也让他们自己吃些东酉,因为出手大方的长老给他们的食物装满了一只驮骡呢。这顿点心吃了不少时候;经过几次停顿之后,眼看不连夜赶路已别想到得了罗瑟伍德,这使他们不得不加快速度,再也不能像刚才那么磨蹭了。
第十七章
  在黄昏寂静的书斋中,
           我翻开镶铜精装的古书,
           披阅许多圣徒的事迹,
           殉难已使他们升入天堂。
           随着烛光的逐渐暗淡,
           我唱过赞美诗安然入睡。
           可谁愿抛弃功名富贵,
           拿起牧杖围上灰布披肩,
           离开热闹繁华的世界,
           蛰居在清静的隐修室中?
                             沃顿
  隐士的谆谆劝告,客人自然乐于从命,可是调准琴弦却不像喝酒那么容易。
  “神父,”他说道,“我看这乐器大概少了一条弦,其余几根好像也损坏了。”
  “哦,你看出来了?”隐士答道,“那么你还是真正懂得这玩艺的,这都是贪酒的结果,”他抬起眼睛.又一本正经地说,“一切都得怪他大贪酒!我是指我们的苏格兰行吟诗人阿伦阿代尔[注],我告诉他,喝过七杯酒以后,别碰我的竖琴,否则非把它搞坏不可,但他不听劝告。朋友,我喝一杯,祝你弹唱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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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阿伦阿代尔,这也是罗宾汉的一个伙伴。他是民间艺人,据说,罗宾汉曾帮助他从一个年老的骑士手中救出他的未婚妻,从此他便追随罗宾汉,本书后半部中也多次提到他。
  说完,他又郑重其事地喝干了一杯酒,同时摇摇头,表示对那位苏格兰竖琴手的好酒贪杯不以为然。
  这时,骑士已把琴弦多少摄弄好了,先弹了段过门,然后问主人,他是唱诺曼人的曲子,还是法国人的曲子,或者英国的通俗民谣呢?
  “唱民谣,唱民谣,”隐士说,“我不要听诺曼人的曲子,也不要听法国人的曲子。骑士先生,我是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正如我的保护神圣邓斯坦也是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我不爱听诺曼话和法国话,正如他不爱给魔鬼修蹄子一样[注]。在这间屋子里只能唱英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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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据英国的民间传说,圣邓斯坦生前当过铁匠(因此被认为是铁匠的保护神),有一次魔鬼去找他修蹄子,给他作弄了一番,从此再也不敢小看这位圣徒。
  “那么我试试吧,”骑士说,“这是一支英文谣曲,我在圣地认识的一个撒克逊吟游诗人编的。”
  情况立刻清楚了,这位骑士即使不擅长弹唱艺术,至少他的演唱方式说明他是经历过名师指点的。他的音域不太宽广,嗓音也天生较粗,不够圆润,然而他的修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弥补了一切天然的缺陷,因此他的演唱,哪怕比隐士更高明的评判者,也会觉得无可挑剔,何况骑士在弹唱中有时显得慷慨激昂,有时又变得悲哀凄切,给他的曲调增添了生动的活力。
      十字军人远征归来
  在激烈的战斗中赢得了荣誉,
  勇士从巴勒斯坦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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