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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

_4 蔡骏(当代)
  “紫色!”
  手机差点掉到床底下,小麦下意识地缩进被窝,刚给她带来好运的紫色丝巾,正躺在衣柜抽屉的深处。
  “紫色丝巾?发生过什么事?”
  “那是你和我亲眼看到的,我不相信你会忘记!”
  “对不起,我真忘了。”
  钱灵苦笑道:“就算你忘了所有事,但还有一件事,那么多年过去了,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现在可是凌晨三点!要不明天吧,中午我就去看你!”
  “好,我等你!”
  “快睡吧,睡着就没事了,晚安。”
  挂断这个凌晨来电,田小麦才把手机关了。黑暗寒冷的床上,她辗转反侧许久。明天会听到怎样的秘密?
  
  第十五章
  
  五小时后。
  即便没有刺耳的闹钟,生物钟也会强迫小麦醒来,必须在八点半出门,才能赶上那班过江地铁,以免迟到被老板臭骂。上班的地铁中,她打开手机,收到一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发信人是钱灵,发送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
  拥挤的地铁车厢,田小麦越想越觉得奇怪,这不是钱灵的说话风格,她从来都是很直接地说大白话,更没发过这种文艺腔的短信。
  走出地铁,她给钱灵回了一个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既然钱灵迫切地想要见到她,肯定会一直开着手机,随时可以与小麦联系,为何又突然关机了呢?
  小麦疑惑地走进写字楼,如往常一样开始白领的一天。可是,整个上午她都心神不安,耳边不时响起凌晨时分,钱灵在电话里说的那些奇怪的话。她也不时看看那条短信。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忐忑不安地等到了午休时间,她又给钱灵打了个电话,依然关机。她立即打电话到钱灵上班的公司,才听说钱灵今天没去上班,也没打过电话请假,目前谁都联系不上她。
  难道钱灵生病了?同时手机又坏了,病得出不了门,所以才联系不上?
  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心里却慌得厉害,不是说好了中午去见她的吗?小麦立即向主管请了半天事假。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静安区一条幽静的马路边。周围都是三十年代的小洋楼,围墙上伸出香樟树叶,紧锁的铁门里庭院深深。去年,钱灵因为与父母吵架,独自从家中搬出来,在位于市中心的这里单独租了套房子。小麦来看过她一次,还很羡慕这闹中取静的好环境。
  小麦按响铁门外的门禁,但半天都没动静,只得又用力敲响铁门,这才有个肥胖的女人来开门,想必就是房东。
  来到底楼的钱灵家门口,不想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房东太太也感觉奇怪:“平时都是锁得好好的啊。”
  进门是个幽静的小院子。泥地上种着许多花花草草,最醒目的是一株梅树——这是钱灵最中意的植物,恐怕也是这套房子最吸引她的所在。
  从小园子直接进去是客厅,小麦叫了一声:“钱灵!”
  空气中似乎传来寂静的回声。客厅的门居然也没关!
  底楼只有一室一厅,小麦小心地往里走了几步,推开虚掩的卧室门,终于看到了钱灵。
  钱灵死了。
  
  第十六章
  
  钱灵倒在卧室地板上,穿着宽松的白色睡衣,乌黑长发如瀑布散开,对着苍白的脸庞,像绽开了一朵白蕊黑瓣的花。
  她的眼睛,曾经迷人的眼睛没有闭上,露出恐惧,疑惑和意外的神情,看着如约而至的田小麦。
  小麦确信自己足够坚强,不会像房东太太那样尖叫着逃跑。她只是怔怔的站在原地,像一尊雕塑,僵硬地伫立在死去的死党身边——不是说好了“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现在,田小麦已经准时来到,钱灵却永远不能说话了。
  不过,真正让她的思维凝固起来的,是围绕在钱灵脖子上的一抹紫色——
  丝巾。
  紫色的,丝巾。
  第一眼,她感觉是幻觉。会不会是自己把深埋在抽屉里的丝巾,幻想到了钱灵的脖子上?或者,钱灵没有死,只是躺在地上要和她玩一个恶作剧?
  第二眼,她才确认钱灵的确死了!确认缠绕在她脖子上的丝巾,就是自己上个月从“魔女区”买的那种——同样水晶般的紫色,同样奇妙的植物花纹,同样的波斯伊斯法罕风情,几乎就是同一批产品,甚至是同一个人织出来的!
  没有第三眼了——小麦的眼神定格在丝巾上,丝巾像一块自己磁铁,牢牢吸住她的眼球,让她丝毫无法移动;又像一条紫色毒蛇,不知不觉已缠上她的脖子,让她完全无法逃脱。
  丝巾越收越紧,呼吸越来越困难,想象中紫色的蛇,令她渐渐窒息……
  唯一无法被抑制的,是田小麦的眼泪。
  当温热的泪水打湿地板,死去的美人渐渐冰凉,窗外的黄叶纷纷凋落——她闻到一股淡淡的气味,似曾相识的气味,从钱灵的尸体上飘出,确切地说是从丝巾深处飘来。
  那是十年前某个清晨的气味,可以背大脑遗忘,但不会被鼻子遗忘。
  
  第十七章
  
  “她没说到过其他人?”
  “没有。”
  “也没说到过特别的事?”
  小麦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退到角落摇头说:“对不起,凌晨她打来那个电话的内容,我已经全都说过了!我也给你看了那条她发的短信。”
  “嗯,短信时间如果没错,应该在她遇害前不久。”
  “我很后悔!凌晨三点通电话时,她希望当时就能见到我,如果我不贪睡,立刻从床上爬起来出门的话,或许还可以挽救她的生命!”
  “不是你的错,没人会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在凌晨三点出门的!”
  负责这桩凶杀案的警察反复追问了半个小时后,总算安慰了小麦一句。
  他是田小麦的老熟人。
  十五年前,当时他从警校毕业不久,便跟随小麦的父亲,参与侦办了南明路杂货店凶杀案——这也是田跃进三十多年警察生涯里,仅有的还没抓到凶手的两桩案子之一。当年初出茅庐的警察小王,如今已是破案无数的警官老王。上个月小麦的父亲因公殉职,也是老王在帮忙料理后事。
  根据现场的情况,初步判断钱灵是被丝巾勒死的,如果法医的报告能够证实——那么这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与1995年的南明路凶杀案完全相同。
  房东太太也被警察问得快要崩溃了。这栋老洋房是祖辈传下来的,到这一代已败得只剩下房子。洋房的大部分出租给一家广告公司。晚上,除了独居的房东太太,只有钱灵租住在底楼一套带小院的单元里。房东太太表示,昨晚并未有异常情况,整晚她都睡得很沉。警察也证实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更没有迹象显示有人翻墙而入。房东还说钱灵在这里住了一年,晚上多半在外面,平时也很少打照面,但每次付房租她都很爽快。虽然怀疑钱灵的社会关系复杂,但房东从没见过钱灵带男人回家,屋里也没有发现男人的用品。
  目前,最大的嫌疑对象竟是房东太太。
  至于动机?如果她真是凶手的话,当然不会把动机交代出来的。
  不过,想起十五年前的南明路凶杀案,警官老王认为房东太太作案的可能性极小。
  警方未在现场找到钱灵的手机,估计已被凶手拿走。
  现场还有一样特别的东西。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张黄色便签纸,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一行潦草的字迹——
  我杀过人
  短短的四个字,就像四根金针,插入小麦的眼睛。
  警官老王自嘲似的说:“此地无银三百两?凶手告诉警方,他是一个连环杀手?”
  “不。”田小麦已变得异常冷静,“这是钱灵的笔迹。”
  “死者字迹写的?”
  “我和她是从初中到高中同班六年的死党,当然认得她的笔迹,绝不会有错!”她一下子就想明白了,“钱灵要告诉我的秘密,恐怕就是这四个字!”
  “你能想到她杀的人是谁吗?”
  “不,完全想不到!”
  钱灵曾经杀过人?
  天哪!小麦记不起来,什么都记不起来了!与死党共同度过的时光,十八岁的似水年华,几乎完全遗忘了!
  她杀过谁?
  
  第十八章
  
  十二月,夜凉如水。
  死去的美人早被送到公安局去做尸检,只剩下钱灵伤心的父母。这对送走黑发人的白发人,哭泣数个小时后,才坐下来收拾女儿的遗物。小麦一直没有离开,帮助他们料理后事——她对应付这种事已经有了经验。这也注定自己离死神已越来越近?
  她想在死者遗物里找到一样东西。
  耳边犹记钱灵在电话里说的:“我想要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
  还有,那条她临死前发来的短信:“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必须找到它——无论多可怕的秘密,无论埋藏在谁的坟墓中,小麦发誓要亲手挖出来。
  “日记本。”
  忽然,钱灵的妈妈自言自语了一声。
  “什么?”
  小麦托着死党妈妈的肩膀,以防她倒下。耗在她还算坚强,刚整理完女儿卧室所有角落,这位沉浸在悲伤中的母亲抹着眼泪说:“钱灵的日记本不见了。”
  虽然,许多当年记忆都模糊了,小麦却依稀记得钱灵的日记本——高中时没完临睡前,她都在寝室悄悄写日记。只是钱灵从不给别人看,一直将它牢牢锁起来,就算死党小麦也没看过。
  “阿姨,您确认日记本在这里吗?”
  “她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我亲眼看到她拿走了日记本。”钱灵的妈妈接过小麦端来的一杯热水,“她早就不写日记了,但绝不会把日记本扔掉。”
  看着窗外庭院的梅树,黑夜中的轮廓让人倍感凄凉,田小麦明白了——钱灵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就隐藏在高中时代的日记本里,可惜却被凶手拿走了,或藏在某个更隐蔽的角落。
  难道,凶手也和那个秘密有关?和自己丢失了的青春记忆有关?
  脑子浮起那条紫色丝巾,想起钱灵在电话里说到的丝巾,还有1995年那桩未破的命案。
  紫色丝巾?
  陪伴钱灵的父母离开凶案现场,已接近于子夜零点。小麦一路上用手捂着喉咙,似乎空气中也藏着一条丝巾,随时随地都会收紧,转眼间就能让她窒息。
  孤身一人回到家中,小麦把所有门窗检查了一遍,强迫症般地反复开关窗户。
  她住了杯浓咖啡,迫使自己打起精神,即便整夜都睡不着也没关系。她害怕自己一旦沉入睡眠,恶鬼就会潜入她的床边……
  “等你来,我们一起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田小麦又看了一眼存在手机里的短信,开始绞尽脑汁地回以,自己十年前的高中时代。
  可惜一切都是徒劳,记忆也如一条深深的沟,现实在这边,过去在那边,跨过去就会粉身碎骨。
  也许,丢失的记忆里藏着一些极度危险的东西,以至于自己选择性失忆了?
  当年朝夕相处的同学们,大多已失去联系,手机通讯录里高中同学只有钱灵一个人。
  她想起了一个人,或者说不是人——“魔女区”。
  既然能够买到1995年的记忆,也同样能买到2000年的记忆。
  打开“魔女区”首页,黑色大门里飘出一行字: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略过所有宝贝,直接打开阿里旺旺与店主对话。
  “在吗?”
  凌晨,两点,没想到只隔几秒钟,店主就回复到:“在。”
  “我想再买一次记忆。”
  小麦知道,为了找回记忆,将要付出的代价,将不仅仅是金钱。
  “哪一年?”
  “2000年,春天。”
  她补充了一个“春天”,那是高三的下半学期,也是高考前最残酷的一个学期。
  “好的,拍下这个定制产品。”
  底下出现一个链接。
  手指颤抖着打开链接,这个定制产品竟开价五千元,抢钱吗?
  不过,再贵也要买下来——有些记忆既可能是噩梦,也可能是无价之宝。
  迅速完成付款,她倒掉浓咖啡,钻回寒冷的被窝。原以为会失眠一宿,却没想到很快睡着了。
  只是,噩梦如期而至……
  
  第十九章
  
  田小麦从戴着头盔的快递员手里接过一个快递的文件袋,摸起来却像本厚厚的书。
  忍到下班回家,把自己关在卧室,她小心地打开快递袋。
  “咦?”
  居然……居然是高中语文课本!
  那熟悉的感觉,让她心软了下来。鼻子也莫名其妙地发酸,眼泪像黄梅天的雨,淅淅沥沥落下来,砸在凝固记忆的语文课本上。
  这就是十年前的版本,几乎每一页小麦都熟得可以背出来!
  可惜,这本书不是自己用过的,淘宝上可以买到很多这样的二手教科书。
  淡淡一本语文课本,还不能唤醒沉睡的记忆。
  翻到古典诗词部分李清照的《声声慢》那篇,发现书页里夹着一样东西,原来是一条折叠成书页大小的丝巾!
  紫色的丝巾。
  就是那样的紫色,那样的蚕丝材料,那样的奇妙植物花纹。
  战栗着打开丝巾。触摸其冰凉光滑的表面,也触摸到自己的十八岁。
  这是她亲眼看到的第三条这样的丝巾。
  第一条还藏在她的抽屉里。第二天勒死了她最好的朋友钱灵。第三条却是从“魔女区”买来的“2000年春天的记忆”的一部分。
  Esfahan
  也许,世界上这样的丝巾不超过一百条!
  看着丝巾底下语文课本的那一页,李清照的“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条丝巾,这一页课文,这一首宋词。
  她真的想起来了。
  这是她的青春,她的似水年华,她紧缩在内心最深处的一幅画。
  慕容老师……
  
  2000年的记忆,第一章
  
  2000年。
  春天。
  一个细雨霏霏的下午。
  紫色丝巾——打成花苞般漂亮的结,缠绕在一根雪白脖子上,雨天潮湿昏暗的教室,柔和的日光灯,照着丝巾诱人的紫色,发出明亮而柔和的光泽,像教堂里的烛光跳跃闪烁。丝巾上点缀着白色花纹形状奇异的植物图案,仿佛巴比伦塔下的花园,抑或装饰《一千零一夜》封面的图版。
  系着这条丝巾的女子,转身在黑板上写出一行粉笔字,却是“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课本里李清照的《声声慢》,加上这动人的背影,大波浪的暗紫色卷发,不时摆动的束腰长裙,颈后露出的那抹丝巾,把几年后的穿越故事,提前送到十八岁的田小麦眼中。
  这是南明高级中学,高三(2)班的教室。小麦坐在靠窗第二排,窗外展开有毒的夹竹桃花朵,而点在玻璃上纵横如溪流,女老师系着一条紫色丝巾,风情万种地站在黑板前,回头却以严厉的目光注视着学生们。
  老师有个古老而神秘的姓——慕容。
  这是小麦担任语文课代表以来,第一次看到慕容老师的这条丝巾,它如同一块紫色磁石,牢牢吸住她的目光。全班女生都暗暗赞叹,羡慕与嫉妒——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丝巾?偏偏未在如此漂亮的女老师身上,老天慰勉太不公平。
  慕容老师总扳着一张冷艳的脸,对那些目不转睛盯着她的男生更视若无睹。她不时叫学生回答问题,不管答案正确与否,都会批评挖苦一番——除了一个人。
  田小麦,她是慕容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每当她以向往和崇拜的目光投向老师,就会被报以甜美的微笑。小麦时常幻想,自己十年以后若也能像老师那么迷人,像她那样系上一条紫色丝巾,就真的完美了……
  有人用胳膊肘捅了捅她,是同桌兼同寝的死党钱灵。小麦慌忙回复正襟危坐,刚才看慕容老师的丝巾着了迷,半边身体竟斜靠到钱灵肩膀上。
  钱灵做了个鬼脸——有时候,小麦也会羡慕这位死党,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又不违反学校禁止学生化妆的规定,同时还把学校里众多追求者打理得服服帖帖。
  下课了。
  这是今天的最后一节课,隔两个小时还有晚自习,大家从教室中蜂拥而出。
  钱灵挽着小麦要回寝室时,慕容老师忽然回头说:“小麦,能陪我散步吗?”
  老师的要求怎能拒绝?钱灵松开小麦的手,识相地去找其他人了。
  小麦顺从地走到老师身边,瞥着惹眼的紫色丝巾,环绕在成熟的老师脖子上,她感觉丝巾超越了每个季节流行的风格,这种突如其来的永恒感让十八岁的她自惭形秽。
  走过教学楼下长长的走廊,雨点从屋檐坠落到身边的花坛,不时有花瓣散落在泥土中,如一具具鲜艳的尸体,刚绽放开青春便已凋零。这不免让她想起所在抽屉里的《牡丹亭》——去年慕容老师送给她看的,还说不准告诉别人呢。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小麦是在意外,这四下无人的时刻,雨打花残的走廊下,慕容老师心有灵犀地唱起了“游学”里的《皂罗袍》……
  慕容老师自学过昆曲,唱得煞有介事,唱腔真有几分电视里听过的味道,她似乎完全没感觉旁边有学生存在。这就是慕容老师的风格,时而冷漠无情难以靠近,时而又兴之所至毫无拘束;时而像个五十岁的老处女,时而又像个十八岁的高三女生。
  几乎每周都有一天,黄昏时,小麦会陪伴慕容老师散步,传过学校里的花园,走入大门外的荒野。
  这里是南明高级中学,位于荒凉郊区的南明路上,也是全市有名的寄宿制重点学校。
  三年前,她不顾父亲的坚决反对,凭着优异的成绩考进这里。
  小麦知道父亲反对的原因——五年前,他唯一没有成功破获的命案,就发生在南明高级中学的对面。
  可她不在乎,只要能离父亲远些,最好每天都别见到他,日日夜夜和同学们在一起。这种方式大概也能减少几分对他的怨恨。
  另一个原因,是她初中时独一无二的死党——钱灵也立志报考这所学校,小麦不想因为升学,而与最好的朋友分开,她期望从初中到高中直到大学,她们姐妹都能在一起。
  南明高级中学规模很大,六百多个学生全部在校住读,周末才能回家,几年前学校翻修一新,三栋教学楼和两栋宿舍楼,加一个标准足球场,每年春天姹紫嫣红开遍。只有一样不方便,就是学校位置过于偏僻,校门外除了荒野就是废墟,回市区只能坐公共汽车。
  “你喜欢这样的春雨?”
  慕容老师唱完昆曲,在走廊下幽幽叹息,年期一枚掉落的花瓣,转眼变成少女杜丽娘。
  “哦——”真正的少女从遐想中回来,伸手出去感觉一下雨水,“看来快要停了啊。”
  “为什么不回答?”
  慕容老师斜睨着她,露出冷酷的表情,细长的嘴角和骄傲的眼神,又似女版的流川枫。
  “妈妈死的时候,我记得也是这样的春天,天空也下着这样的小雨。”
  小麦终于说出了原因,抬起下巴看着廊外春雨,鼻头有些酸涩。
  “对不起。”
  慕容老师蹙其娥眉,三十岁的单身美人,永远是南明高中的话题女王,免不了各种奇异传闻——人们说她很风骚,频换各种各样的男朋友,周末晚上常去衡山路泡吧。据说几年前和男学生谈过恋爱,那可是真实版的《教师别恋》,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惹得小正太的家长来学校兴师问罪,她差点因此被开除教职。
  尽管如此,她却给人难以接近的感觉,眼高于项从不把其他老师放在眼里,恐怕她也因此树敌颇多,成为老师们排斥诟病的对象。对于绝大多数学生,她也是一副看不惯的表情,常在课堂上公开批评现在的孩子品位低下,顺便把许多自以为是的学生通骂一顿,让不少成绩优秀的同学抬不起头来。
  不过,还是有人悄悄崇拜慕容老师。有段时间她一直穿黑色,不久有些女生放学后也穿起了黑衣。她经常改换发型,染上特别的颜色,这也成为寒暑假女生们的发型指南——她是南明高级中学的时尚风向标。
  更迷人的是她的气质,有一次语文课快要结束时,她突然拿出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念出一段意识流的文字——她念得那样投入,仿佛自己就是女主人公,那个十多岁的法国少女,在越南南方的热带阳光底下,看着那个来自中国北方皮肤白皙的男人。仿佛她也有某种切肤之痛,声情并茂,催人泪下,让在座的学生叹为观止。当时,小麦痴痴地看着她,仿佛眼前站着一位女神,一位自己永远无法企及的女神。
  黄昏,雨停了。
  她们来到一片花园,校园里最偏僻的角落。慕容老师惬意地漫步,紫色丝巾被风吹起,如三十年代的欧洲名媛,又像小麦刚读过的《蝴蝶梦》里的吕蓓卡——那也是慕容老师送给她的书,同样千叮咛万嘱咐别让他人看到。
  小麦忍不住大胆地说:“老师,你的丝巾太漂亮了。”
  慕容老师微微一笑,竟把丝巾从自己脖子上解下,趁着小麦没反应过来,丝巾已缠上十八岁少女的脖子,像朵雨后绽开的紫色的花——这才是真正的少女杜丽娘。
  “你配的上这条丝巾!”
  老师欣赏着自己的学生,像欣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那是高更陛下的塔希提岛,是世外桃源待人来嗅的花。
  丝巾贴着小麦的皮肤,光滑冰凉的丝绸,轻轻抚摸脖颈,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感。
  然儿,当她闭上眼睛,却感到丝巾越来越紧,勒住自己的脖子。
  窒息。
  小麦手忙脚乱地解下丝巾,羞愧地交还到慕容老师手中,咳嗽着说了声“抱歉”,低头冲出这片花园。
  第一次在偶像面前失态,再也不敢回头看惊愕的老师,她穿过雨后松软的球场草坪,径直跑出南明高中的大门。
  她在校门外遇到钱灵和几个同学,死党抓住她的胳膊问:“发生什么了?”
  “没……没事……”
  小麦极力掩饰,硬挤出一丝笑容。
  她跟随同学穿过空旷的南明路,来到学校对面的小超市。这是荒凉郊外,方圆几公里内没有其他商店与餐厅,只有这家小小的超市。它像黑夜唯一的烛光,对喜欢买各种小东的女生来说尤其如此。
  超市虽然有个连锁牌子,却由一个外地大叔经营,守着这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店。南明高中几乎每个学生都认识这位店主大叔。
  趁着食堂开饭前的空当,这群女生在小超市闲逛。钱灵在外头挑选零食,小麦独自转过第二排货架,在狭窄的通道尽头,看到一个陌生的大男孩。
  他的样子像高中生,身材高高瘦瘦,坐在一张小凳子上,理着一个学生头,却又不像南明高中的学生。
  不知为何,从不多看陌生人一眼的小麦,却不由自主地停下来,想要看清楚他低下去的脸。
  忽然,他感觉到了她的存在,猛然扬起头来,盯着小麦这不速之客。
  他有一张清秀的脸,轮廓分明的鼻子与下巴,白净皮肤上有几粒青春痘,最吸引人的是他那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怯生生的目光。
  小超市昏暗的角落,四周全是脸颊的日常用品,他那身衣服也够乡土的——但他起身时那微眯双眼,轻咬嘴唇,喉结微动的样子,看上去还真是一个俊朗少年。
  小麦心底一颤,皱起眉头靠近几步,与少年四目相对了几秒,直到他羞涩地把头低下。
  这张脸似乎在哪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她不敢再向前走了,意识到自己过分大胆,疑惑着转头离开货架。
  正好钱灵和几个女生过来,她们也看到了那个男生,却没有一个人多看他第二眼。小麦用眼角余光瞥去,发现那个少年也不时抬头,悄悄观察这群女生的一举一动,那眼神就像防贼似的——上个月有同学在超市偷东西被店主逮住了。
  “小麦,快点回去吧!”
  钱灵在收银台结账时喊了一句,小麦匆忙回答:“好,马上就来。”
  等到同学们都走出小超市,她却独自留下来,回到第二排货架后,正好看到少年抬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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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前,点点滴滴的记忆,埋入尘土的似水年华,终于如电影画面,无比真实地回到眼前。
  怅然若失地打开手机日历,菜确定现在时2010年12月,而非2000年伤感的春天。
  手中的高中语文课本,李清照的《声声慢》,夹在书页里的紫色丝巾,恰是一把打开记忆大门的钥匙。小麦将这条丝巾放在床上,拿出藏在抽屉里的那条,两相比较完全相同,无论触摸材质的手感,还是白色的植物花纹,简直是同一双手织出来的。
  怪不得“魔女区”开价五千元,其中包含这条丝巾的价值——对她来说是无价的。
  可是,钱灵脖子上的丝巾又是从哪里来的?
  魔女区?
  最后一次与钱灵见面,她提到过慕容老师,但又搪塞了过去,或许,当年语文课堂上见到的紫色丝巾,给少女钱灵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十年后在“魔女区”看到相同的丝巾,自然不可遏止地买下了它!要知道,当年的慕容老师虽在学校处处树敌,风言风语并不断,但却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偶像。她的穿着打扮乃至香水气味,都是钱灵喝小麦们竞相模仿的对象。
  她立刻进入淘宝“魔女区”,黑色大门飘出“本店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
  点进店主的阿里旺旺,直接打入一行字,“那种紫色的Esfanhan丝巾,除了卖给我以外,你还卖给过其他人吗?”
  隔了半分钟,店主回复:“本店卖出的一切宝贝,都会为买家保密,我不会说出来的。”
  “如果我要买这个秘密呢?”
  “对不起,秘密是非卖品。”
  秘密是非卖品?好有哲理的一句话,小麦直截了当道:“我的一个好朋友,两天前被人谋杀了,她是被同样的丝巾勒死的!而她,也是‘魔女区’的忠实买家。”
  “真的太遗憾了!但这与我有关系吗?”
  “我想和你见面!”
  打完这句话,她的手指在颤抖,后背冒出冷汗。
  “首先,我从来不和任何买家见面,这是规矩,决不能破坏这个规矩。”
  “这是你的规矩,不是我的规矩。”
  “其次,你也不可能看到我。因为,我是一个幽灵。”
  这些鬼话都吓不住小麦:“你不是说在‘魔女区’能买到任何东西?我想买到你的脸,看看你究竟是谁。”
  “真的要买这个?”
  “是!”
  “好吧,你拍这个。”
  底下出现一条链接,点入是个一千元的定制产品。
  用支付宝付完款,店主却已下线。小麦回头看着床上两条丝巾,已无法分辨出哪一条曾系上过自己的脖子,让自己又幸福又窒息。
  第二十一章
  第二天。
  小麦在公司忐忑不安,午餐都没心思吃,只想着昨晚在“魔女区”拍下的货——不知今天会受到什么。店主本人直接出现?相貌猥琐的宅男,还是仪表堂堂的帅哥?姿色平平的宅女,还是妩媚动人的美眉?
  埋头思量这些时,却常被主管尖利的嗓音打断,提醒她别忘了某项重要工作。她在外企做HR,税后八千的月薪——大部分贡献给了淘宝。好在不用像业务部门那样整天加班,但要看老板脸色行事,还得时时避免得罪同事。和前男友分手后,有两个男同事开始追求她,一个不时约她出去看电影,另一个每天送她好吃的点心。最难缠的是公司副总,这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经常以谈工作为名把她约出来。小麦每次都非常小心,只要谈到与工作无关的事,就捣糊糊般敷衍了事,而且从不让那家伙开车送自己回家。
  焦虑地等到临近下班,终于收到“魔女区”的快递。
  跟从前的文件袋不同,这回事个正方形的纸盒,大小相当于骨灰盒——晕,怎么会这样比喻?可能是刚经历过父亲葬礼的缘故吧。
  回到家她费劲地拆开纸盒子,里面塞着一团废报纸,却没看到任何照片,只有一面椭圆形的镜子。
  一千块钱买来这么一面镜子?地摊上恐怕只要十块钱。
  她恐惧地拿起镜子,以为会看到另一张脸,抑或店主本人的脸。
  可惜,她看到的只有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田小麦,明亮的双眼略带憔悴,最后的婴儿肥也消失了。她怜惜地抚摸这张脸,面对镜子转动角度,分别找出脸颊两侧,看到耳后诱人的青丝——似乎只有这些青丝,十年来从没改变变过,仍然停留在南明高级中学,停留在十八岁少女的身上。
  鼻尖一阵酸涩,若非“魔女区”帮她挽回记忆,她就要不认识自己这张脸了。
  可是,她想要看的不是自己的脸,而是隐藏在“魔女区”里的“魔女”的脸。
  小麦飞快地打开电脑,点开阿里旺旺,在与“魔女区”的对话框里输入:“你骗了我!”
  等待了一分钟,店主回答:“我没骗你。”
  她愣了一下:“镜子?”
  “你已经看到了我的脸。”
  这下小麦火了:“你把我当白痴?”
  “我想你应该是个聪明人。”
  魔女就是她自己?
  “你会后悔的!”
  狠狠地打完这行字,她直接给电脑来了个热启动。
  像只饥饿的野兽,小麦紧握拳头来回走动,虽是十二月的冬天,却走出一身热汗——既然魔女不愿现出真身,那么有人会把他(她)的真身抓出来的!
  她拿起手机,停顿许久才按下拨号键:“喂,是老王吗?”
  “小麦?怎么会是你?需要帮忙吗?”
  电话里传来警察老王的声音,最近他正负责钱灵的命案。
  “我想提供一条重要线索。”
  “快说!”
  “勒死钱灵的那条丝巾——”停顿片刻,还是咬牙说出来,“我知道是从哪里买到的!”
  她觉得自己像个告密者一样将“魔女区”的秘密和盘托出。
  “这么重要的线索,怎么不早说?”
  “对不起,我本以为那种丝巾其他地方也能买到的。”
  “好,感谢你支持我们办案。”
  “先别挂电话!”小麦的心情越发沉重,赎罪似的说,“如果,你们抓住了‘魔女区’的店主,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一定要见到这个人。”
  “我答应你。”
  警察老王挂断电话,小麦把手机扔到床上,感到一阵风掠过后背,变成一只手搭了上来。
  她缩在床上自言自语:“我出卖了魔女?”
  可是,这是为了找到杀害钱灵的凶手。
  除非,魔女就是凶手。
  窗外的城市已灯火通明,小麦忐忑不安地闭上眼睛,看见十年前的南明高级中学……
  2000年的记忆,第二章
  2000年,一个春天的傍晚。
  郊外荒凉的原野,南明高级中学对面,孤零零的小超市,昏暗逼仄的货架间。
  田小麦终于认出了他。
  这张脸——这张深沟对岸的脸,佘山脚下的黄昏旷野,闪动泪光的悲伤眼睛,转身而去的绝望背影。
  她以为,再也不会见到这张脸,再也不会想起这张脸,就像天空中划过的小鸟,一去之后了无踪迹。
  “小麦。”
  当她还没来得及想起他的名字,他几乎也同时认出了她的脸,并轻声说出了她的名字。
  是,就是他,就是这张脸。
  虽然,时光已相隔五年,足够让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成长为风华正茂的少年。但总有些东西无法改变,比如羞涩的目光,不知所措的表情,永远漂泊的异乡人的不安感。
  他打开电灯开关,照亮两个人的脸——他的个头长了不少,几乎跟小麦父亲一般高了。眉宇间已有成年人的样子,嘴上绒毛更加浓密,下巴与两腮上冒出一片青色,或许快要用剃须刀了。
  “秋收?”
  她胆怯地回了一句——1995年,那个炎热的夏天,他们曾短暂地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因为他的妈妈被人杀害,无依无靠的他被她父亲带到家里,而她父亲正是处理此案的警察。
  五年的光阴逝去,当年的凶案还未破获,那只恶鬼仍然逍遥法外,被杀害的美丽女人早已化作尘土,她的儿子却已悄然长大。
  “你好。”十八岁的秋收低下头,还像五年前初来乍到的少年,躲避妙龄少女的目光。“好久……好久不见。”
  当年豆蔻初开的少女,如今已生得亭亭玉立,她想起与他的上一次见面,还有那条深深的沟,一阵强烈的疼痛感,从小腿的骨头深处传来。
  在小麦并不漫长的记忆中,心里最痛的一次是妈妈的死去,身上最痛的那次却是他造成的!他怎么还有脸跟我说话?小麦不禁沉下脸说,“我记得你!是你害得我摔倒沟里取得!”
  “对不起。”
  没想到她还执著于五年前的事,秋收羞愧地别过脸去。
  “你害得我打了三个月的石膏!”
  “她就是得理不饶人的脾气,少年呢却轻声自言自语:“是你不听我的劝告,一定要跨过那条沟,我说过很危险的。”
  “你还是不认错!”
  小麦气冲冲地跑出了小超市。
  一个月后。
  春天,一眨眼就过去,不到两个月就要高考了。作为市重点的南明高级中学,老师和家长们逼着学生拼命复习,每天晚自习都要留到很晚。
  从放学道晚自习的空当,总有些大胆的学生跑出大门,去对面小超市买些东西。男生们喜欢漫画书与足球杂志,女生们最爱零食与小配饰。超市是加盟经营的私人店,店主大叔自己进货,卖的全是学生们喜欢的小东西,从五颜六色的大头贴,到脸颊的玻璃手环和坠子。生活必用品也只能在这里买到,比如女生们每个月都要用的东西,在老实巴交的大叔手里买从不会让人感到脸红。
  放学以后,小麦和钱灵常常结伴来到小超市,买些不值钱的小东西,好吃的零食,有时什么都不买就随便逛逛——大叔都叫得出她们的名字。
  最近的一个月,除了周末回家的那两天,小麦几乎每天都会遇见秋收。
  这个十八岁的少年,总是默默地坐在角落,注视每个经过的人。毕竟是荒郊野外,常有人在小超市顺手牵羊,他的任务就是盯着货架,还真有人被他抓到过两次。
  高中生们不太注意秋收,偶尔有几个女生多看他几眼,虽然觉得他长相不错,但走出超市就说:“哎呀,那个乡下男孩好土啊!”
  “听说他是店主大叔的儿子。”
  “农民就是农民啊。”
  其实,里面的秋收能听到这些话,他自卑地低头忍受,忍受同龄人轻蔑的目光。
  有一次,店主大叔生病,只能由儿子顶替守着收银台。小麦独自从货架上拿了卫生巾,却看到竟是秋收在收银。但是,今天必须要用这个东西,再看秋收一副乡下土包子的模样,恐怕他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吧?于是,她硬着头皮红着脸,拿着卫生巾走到秋收面前。
  没想到,秋收在扫条形码的瞬间,同样害羞地把头低下,原来他知道。这让小麦尴尬不已,她迅速把钱扔给秋收,拿好找零就跑了出去。
  身后却响起秋收的声音:“喂,你买的东西还没拿呢!”
  小麦低头转身,像做了错事的小孩,拿起卫生巾就逃跑了。
  几天后,她缺席了一次晚自习,抛下钱灵独自走出校门,穿过月光下空旷的马路,步入寂静的小超市。通常晚上不会有学生过来,偶尔有附近居民来打酱油。看来大叔的病还没好,十八岁的秋收坐在收银台,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丝毫没感觉有人进来。
  “晚上好。”
  小麦突如其来地打招呼,把秋收吓了一跳,手里的书本掉到地上,原来是盗版的《笑傲江湖》,两年前她就看过了。
  少年收起书低下头,他也很意外会看到小麦,淡淡地说:“你好。”
  “我来向你道歉。”她在收银台前徘徊几步,看着外面的黑夜,“我不该对你这么凶的。”
  “没关系。”
  “我刚听说,店主大叔就是你爸爸,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
  “你比我小半岁,我比你早读书一年。去年我再老家高考,可惜没考上大学。我们小县城考大学很难,分数线要比大城市高很多,何况我时农村户口。你们上海是自己的卷子,就更没得比了。”
  小麦第一次听到他说这么多话,却像在讽刺自己——你们大城市的孩子成绩平平也能上大学,哪能想象小地方的孩子样样都很艰辛?
  但必须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她点点头,“真巧,你爸爸的小超市就开在我的学校对面。”
  “这不是巧合。”秋收神色严肃地说,“五年前,这里就是我妈妈开的杂货店。”
  “哦?”
  他平静地看着地面:“这里是当年凶案的发生地,她好像就死在你现在站的位置。”
  “啊!|小麦吓得跳到门口,摸着心口,瞪大眼睛,“喂,你不是在恶作剧吓我吧?”
  “我会拿死去的妈妈开玩笑?”
  她也感觉是自己说话太过分,“对不起。”
  “1993年,我妈妈被人杀死的时候,杂货店已预付了一年租金,我爸爸心疼那些租金,那年冬天就来到上海,重新开起了这家小店。他在老家就是开杂货店的,在这里经营得也不错。三年前他重新翻修了店面,加盟了连锁牌子。去年高考失败后,我在老家闲着没事,今年我爸就让我过来,帮他看着店里,以防再被人偷了。”
  又是一口气听他说了这么多,小麦若有所思道:“还是很巧啊,我居然考进了南明高中,考到你爸爸的小超市对面——怪不得我爸爸反对我到这里读书,原来这是他唯一美欧破掉的案子的案发地。”
  “我会抓住那只恶鬼的。”
  少年的话音未落,一阵风吹开超市的玻璃门,阴嗖嗖地掠过小麦的脖子,让她想起那只让爸爸度过无数不眠夜的恶鬼。
  “我回去了,再见!”
  她飞快地冲出小超市,再也不敢回头看五年前的凶案现场。
  月光,洒在荒野中的小店,收银台边少年脸上。
  第二天,放学后。
  慕容老师又一次叫住小麦,陪着她在校园散步。她仍然系着紫色丝巾,飘逸地掠过红花绿树,不时引来学生们艳羡的目光。小麦却对丝巾有些害怕,不止因为上次的窒息感,还因为这条丝巾太过耀眼——只要站在戴着丝巾的慕容老师身边,田小麦就不再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陪我去对面买些东西。”
  漂亮的女老师微微一笑,小麦硬着头皮跟在后面。两个人走出学校大门,穿过马路来到小超市。收银台后是店主大叔,小麦下意识地移动实现,在货架只见的角落里,看到了那个十八岁的少年。
  小麦不好意思当着老师的面和他说胡啊,好像因此会让自己丢脸。秋收识相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蹲在角落里看《笑傲江湖》。
  慕容老师也看到了秋收,她姿态婀娜地斜倚在货架上,拿起一包巧克力,用她清脆动听的嗓音问道:“你是店主的儿子?”
  秋收重新抬起头来,目光却落到慕容老师的丝巾上。
  紫色的丝巾。
  迷人,神秘的带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
  1995年夏天的深夜,在同样的地方,看到过同样的丝巾,却缠绕在他妈妈的脖子上——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妈妈死去,被这样的紫色丝巾勒死。
  少年的目光变得锐利,就像野兽,死死盯着慕容老师的脖子,像盯着一只鲜美的猎物。丝巾下面就是慕容老师高耸的胸口,这让她感到不好意思,下意识地伸手挡在胸前。
  虽然,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这条丝巾漂亮,和系着丝巾的人儿一样漂亮,但它对秋收来说却是另一种意义。
  小麦也察觉到了秋收的一样,他平时不都是害羞内向、见到女孩子就会低头的吗?为何此刻面对慕容老师,他的眼神却变得如此轻浮?
  不过,让她更想不到的,是慕容老师接下来的表现。
  “你叫什么名字?”
  慕容老师大胆地凑近少年,迫使他站起来回答:“秋收。”
  “秋天的收获?”
  “嗯。”
  他依旧目不转睛得盯着丝巾,自然也包括老师起伏的胸口。
  “好名字!”慕容老师也不再避讳了,她看出他并无恶意,“几岁了?”
  小麦觉得有些恶心——老师的口气就像在菜场里询问蔬菜几毛钱一斤。
  “十八岁。”
  终于,他的眼睛从丝巾上转开,老实害羞地回答。
  “你还真是个帅小伙子!”
  这回轮到慕容老师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只差抬起少年的下巴看个仔细。
  秋收低头从她身边逃走,转眼他已变成了猎物,美丽的女老师变成了老虎。
  接下来的几天,慕容老师经常出入小超市,每次都是晚自习后,这样不会让学生们看到——她却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学生,正在学校大门边偷偷观察。
  隔着月光下的南明路,小麦看到超市灯光下,慕容老师凑近少年说话。每次她都只买几样小东西,却要停留半个多钟头,还市场有意无意地把发丝掠到少年脸上。老师浑身散发着成熟女人的魅力,举手投足间的风韵绝非小麦和钱灵这些小姑娘所能比拟——别说是秋收这样的乡下少年,就连本地的年轻小伙子,也禁不起这样诱惑。
  田小麦为她感到耻辱。
  老师不该这样,秋收也不该这样——她居然还感到一丝嫉妒,既为了老师也为了少年。
  八点,小超市早早关门。慕容老师却还赖在店里不走,似乎与秋收越聊越起劲。少年的表情很是害羞,恐怕自从妈妈在这里被杀害后,他就再也没有跟成熟异性接触的忌讳。他坐在收银台上,手里端着一把吉他,低头调着琴弦。慕容老师期待地坐在一边,手托下巴姿态妖娆。
  躲在马路对面的小麦,视线穿过黑夜的玻璃,落在秋收青涩紧张的脸上。十八岁少年穿着廉价的衣衫,细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弹出一首节奏简单的曲子,唱出了一首歌。
  完全听不清歌词,但很快听出了旋律——《我是一只小小鸟》。
  她听过这首赵传的歌,还记得开头几句:“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没错,他就是这样唱的,尽管吉他弹得并不怎么样。但在这样一个春天的夜晚,荒郊野外的月光下,孤独的小超市门已关上,少年声情并茂地抱着吉他,用尽权利弹响一根根琴弦,随同忽快忽慢的节奏摆动身体。
  慕容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她看少年的目光已变为迷恋,仿佛这个小小的超市收银台,已化作万人瞩目的舞台,正呼唤那抱着吉他的少年。
  弹到最后的副歌部分,秋收的声音越唱越响,远远盖过了吉他声,小麦依稀听到几句:“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时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最后一个音符弹罢,秋收放下吉他,微微喘气。慕容老师掏出手绢,替他擦去额头的汗,却令少年百般尴尬,低下头不敢看她。不知他们又说了什么,老师走出小超市,回头给少年鼓掌:“秋收加油!”
  慕容老师消失在夜色中,小超市终于熄灭灯光,再也看不清那会弹吉他的少年。
  月光,照耀荒野中的小麦
  第二十二章
  2010年12月10日。
  今天,是男友的生日。
  镜子里二十八岁的女子,总算化上了一些彩妆,每次眨眼都会放射电光,她在恒隆广场精心挑选了三份礼物,分别给男朋友和他的父母。
  不过,无论衣服如何搭配,脖子上总感觉缺了什么。小麦看着镜子里的美人,摸着微微跳动的颈动脉,仿佛轻轻一捏就会要了自己的命。
  她像患了强迫症似的,从抽屉里拿出那条丝巾,迷人的神秘的透着死亡气味的紫色丝巾——幸好杀死钱灵的不是这一条。
  把丝巾缠在脖子上,打了个别致的花样,镜子里的田小麦终于完美了。
  她请了一天假,出门坐上出租车。开车的照例是邻居老丁,两天前就预约好了——第一次去男朋友家,千万别因为打不到车而迟到。
  走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了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从小都没机会养宠物的她,开心的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和它们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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