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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与荒谬

_9 潘绥铭(当代)
一来不知道究竟有多远,二来不知道房间的条件怎么样,三来也担心那里可能是个欺诈的陷阱。所以,小姐哪怕是自己另外租房住,也往往把客人带到旅馆里去嫖。D旅馆临近公路,外表华丽,可以更让客人放心,所以就有两位另外居住的小姐也跟D旅馆结成关系户,把客人带到这里来嫖。但是笔者没有弄清楚,H老板是不是也优惠这两位小姐。
H老板最得意的是,无论包租房间的小姐还是结成关系户的小姐,都是愿者上钩,自己找上门来,老板不费吹灰之力。她们清一色是外省妹子,清一色是行家里手,也清一色是“游击队”。她们都是先在别的地方干,然后慕名而来。到了这个开发区,她们既不投靠路边店,也不联络鸡头,就这么自己找旅馆、包租房间,然后就自我开张了。大约干到两三个月,她们就会飘然而去,不知踪影。
可是,这个开发区可不是什么自由王国。众多的路边店老板和鸡头,毫无疑问极其痛恨这些散兵游勇的“不正当竞争”。他们当然会利用地头蛇的
种种权力和优势,来进行“业内扫黄”⑾。因此,这样的飘萍式的小姐,对于她们所要投靠的旅馆是很挑剔的。首先,这个旅馆必须是有势力的当地人开办的,必须能够保护她们躲开“业内扫黄”。
种种权力和优势,来进行“业内扫黄”⑾。因此,这样的飘萍式的小姐,对于她们所要投靠的旅馆是很挑剔的。首先,这个旅馆必须是有势力的当地人开办的,必须能够保护她们躲开“业内扫黄”。
D旅馆和..H老板,显然是整个开发区里最合适的对象,因此这里的这类“自由职业者”最多,呆的时间也最长。在其他的路边店里,这样的情况很少见。例如在..B发廊里,那位本地妹子和那位下岗女工,表面上似乎也很自由,但是她们实际上仍然是完全依附于..B发廊,招客于斯,“工作”于斯,兴衰于斯。
不过,H老板说:他也曾经想过“养妹子”。他跟一个鸡头打过招呼,让他去搞四五个湖南妹子来,每找来一个妹子给鸡头..200元。那个鸡头答应得很爽快,可是半个月了也不见人来。在这半个月里,H老板四处取经,发现“养妹子”实际上并不那么合算。四五个妹子住在店里,吃喝开销不说,还要占用至少两间客房。如果妹子们招不来客人,恐怕连自带小姐来嫖的客人也给影响了。再说了,如果客人少,妹子们最多呆上一个月,也就都跑了。那样,招妹子的钱就算白扔了,那可是总共..1000块钱啊。思前想后,H老板决定,还是不养妹子了,继续采用留客制。
根据..H老板和那位女帮工的回忆,D旅馆里至少接纳过..10个小姐长期包租房间了,有联系的关系户小姐也有过七八个。包租房间的小姐都是两个人一起来,关系户小姐则都是单独干活。可是这些小姐最长的也不过是住了一个多月,最短的只住了不到..10天。尤其是她们来无踪去无影,又都说普通话,所以店里人也搞不清楚她们是哪里的人。她们很少说自己过去的事情,店里人也没兴趣问,只是能够看出来她们肯定是老手。
笔者对于..D旅馆的描述,基本就是这些。但是在结束之前,有必要看看D旅馆的经济核算情况。这是因为,前面讲的..C旅馆更像是一种家族经营,经济核算难免会有些失真。
可是,D旅馆的..H老板似乎很愿意表明自己是个经营好手,所以笔者很容易就按照他连续说的情况,帮他算出了这样一笔账:
(一)基建支出
(1)买这里的地皮:2万..8千元(2)盖房支出:12万元(3)装修与购置家具:4万元小计:18万..8千元(二)开业费用(1)经营旅馆业的培训费:150元(实际上根本没有培训)(2)缴纳的管理费、联防费和治安费(两种费用是分别的,一个交给村里,一个上缴开发区)、防火费和购置灭火器(也是分别的费用):1680元(3)跑关系的花费:大约..3000元(4)开张请客的净花费(除去收取别人的礼金之外):2000几 小计:约7000元
这样总计下来,H老板为D旅馆已经投入了19万5千元。如果按照30年的折旧期来计算的话,那么经营D旅馆的每月基建成本就是542元。当然,由于H老板的一家也住在D旅馆里,所以按照12个可以出租的客房来计算,每个客房每月的基建成本则是45元。这只相当于嫖客一次包夜所交的房钱。也就是说,只要每个月能保证有12个嫖客来这里包夜,那么D旅馆就可以收回基建成本了。
前面说过,笔者在D旅馆的5天里,一共监测到17次嫖娼卖淫活动。如果生意总是这样,那么每个月D旅馆就应该有102次性交易。即使每次性交易都仅仅是“打炮”或者“煲粥”,都仅仅付给老板最低的房钱(30元),那么H老板每月就可以收入3060元。
D旅馆每月的日常支出很少,主要有这样几项:
(1)缴纳旅馆的营业税和管理费:200元(2)缴纳治安费与联防费:150元(3)购买烧洗澡热水的罐装液化气:160元(4)付水电费:60元(5)购买低值易耗品:100元总计每月日常支出不过是670元,而且在后三项日常消费里边,还包括了老板一家。至于包伙的收入,H老板说:“卖饭没有什么钱好赚,我不靠它。”所以在包伙方面,老板大约是收支相抵。这样,670元日常支出加上每月的基建折旧542元,总共的经营成本是每月1212元。老板每月的毛收入是3060元,因此,老板每月应该能够收入的纯利润就是1850元。因此纯利润是基建折旧费的将近3.5倍,是所有经营成本的
1.5倍。这么高的投资回报率,对于这个原来的农村地区来说,在其他行业里,恐怕是不大可能挣到的。对于这一点,H老板心如明镜,而且很沾沾自喜,觉得自己的路子走对了。不过他也说:生意并不总是这么旺,尤其是春节前后,最长的一次连续3天,一个客人都没来,小姐也都跑掉了。笔者反问,那么肯定也会有比现在更兴旺的时候啊。H老板又得意了,说:“去年(1996年)年底,男人们好像疯了,(我这里)好几天都住满了。我哥那边也是(这样)。”
这样算下来,有多有少的,H老板还是能够赚到上述的纯利润。
可是,笔者在前面替B发廊算过经济账。那里的老板每月的纯利润是2000元到2500元之间,显然比D旅馆高⑿。笔者无法肯定,D旅馆的H老板知道不知道这个差距,但是笔者可以肯定的是:H老板所实行的留客制,对小姐的直接人身压迫和直接剥削,要少于B发廊所实行的“养妹子”制度。如果有人喜欢从传统的角度看问题的话,那么D旅馆所少收入的每月几百元的纯利润,就是其所付出的人道主义费用。注释⑿虽然从纯利润率来看,二者差不多。但是身为原农民的老板们,可能更重视眼前的纯利润的绝对金额,而不是纯利润率。
第六节鸡头
一、“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小姐好谈,鸡头难访)
一、“阎王好见,小鬼难搪”(小姐好谈,鸡头难访)
在笔者以前和以后的考察中,都没有遇到这样多的鸡头。可是,笔者最遗憾的也同样是这个,因为笔者一直也没有能够寻找出一种合适的方法,去深入地访谈鸡头的个人经历和情感世界。具体的原因有好几个,笔者一一道来,读者也就可以从中知道鸡头们的一般情况了。
首先,鸡头们基本上都是本地人,都是原来的男农民。因此他们只有在拉客的时候才到路边店门前来,其余的时间都各回各家,使得笔者很难找到他们。虽然笔者确实发现几个鸡头就住在附近的民房里,但是他们一回家,就俨然是其乐融融的一家子,笔者实在不敢闯进去询问他们的这种“业务”。也就是说,鸡头的“上班”和“下班”是泾渭分明的,家和“业”也是截然分开的,而且“业”又不能在家里谈,所以笔者在访谈时机这个问题上就一筹莫展。相比较而言,访谈小姐和老板就容易得多,因为他们反正是日日夜夜泡在店里,没有生意的时候又无所事事、闲极无聊,所以往往欢迎有笔者这样一个嫖客之外的“第三者”来聊天吹牛。
其次,鸡头们“上班”的时候,非常忙,非常辛苦,根本不会理睬拉客之外的任何人和任何事。他们辛苦到什么地步呢?这里仅举一例:笔者在B发廊入住考察时曾经亲眼看到,附近一家路边店的那位鸡头,站在公路边,对两个方向驶来的每一辆大小汽车都频频招手。他从晚上9点开始,一步都没有离开过,一直干了大约二个半小时,到半夜过后才招到了第一个客人。连笔者看他都看累了,所以更不敢奢望在这种时候去访谈他。
相对地,老板和小姐们虽然在“上班”时也是一门心思地巴望着客人来,但是他们毕竟是以“接”为主,以“拉”为辅,所以多少也有一些松懈的时候。笔者总归能够见缝插针地聊上几句。
第三,鸡头们身为男人,又要靠拉客吃饭,所以任凭你说出大天来,他们也绝不会相信你是嫖客之外的其他什么人。他们总是认为,这个老家伙肯定是还有什么顾虑。因此他们总是摆出一副久经沙场的样子,对笔者细细研究,一会儿试探一下这个原因,一会儿又从那方面开导开导。笔者曾经试验了一次“顽固不化”。但是也仅仅这一次,因为那时围着笔者的三个鸡头都明显地开始怀疑笔者是什么歹人了,神情都开始紧张起来。
笔者也心惊胆战,只好破费一次,打了一个“的”,向城里的方向逃去。后来,笔者就再也不敢去“工作场所”里访谈鸡头了。
这种情况与笔者一开始访谈老板和小姐时所遇到的差不多。可是在访谈老板和小姐的时候,由于笔者进行的是入住考察,所以只要一天下来,他们就都可以确认,笔者确实不是一个嫖客,所谓“日久见人心”是也。这时笔者再端出访谈目的来,他们就很容易相信和接受,尽管对他们来说很奇怪。只有过了这一关以后,只有他们都不把笔者视为潜在的嫖客,笔者才可能考察到他们“做生意”以外的生活,才可能体味到他们“卸妆”以后的真实个性与情感。否则,天下的“老嫖头”多了去了,还用得着笔者在这里饶舌吗?
可是,鸡头们根本就不给笔者这样的表现机会,真真恼人。不过这也难怪。在这个“红灯区”里,除了嫖,什么都没有,别说正常的晚间娱乐,就
连小赌场晚上都不开门。
连小赌场晚上都不开门。
第四,笔者放弃直接访谈鸡头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不言自明的:在做生意的时间和场合里,鸡头们所说的一切,都不过是生意经。笔者要想测谎也很难,因为笔者不过是一介书生,跟他们斗起智来,只能是甘拜下风。
总而言之,笔者在下面所描述的情况,大多数都是听到和看到的。但是许多具体的事例和那些个人化的感觉,则是一位鸡头直接跟笔者聊天聊出来的(以下简称E鸡头)。
二、鸡头概论
在这个开发区里,鸡头的正式名称叫做“荐工”,意思是“向客人们推荐小姐的工作者”。不过,不仅所有的外人都把他们叫做鸡头,意思是“鸡婆(暗娼)们的头头”,而且笔者许多次听到,他们也把自己叫做鸡头。笔者无法断定他们这是随大流的叫法,还是隐含着自嘲之意;但是在大多数人说到鸡头这个称呼的时候,听不出什么贬义。
鸡头这个称呼的来历,笔者说不大清楚,也弄不清“鸡”和“鸡婆”这两个称呼的来历。不过,肯定是先有“鸡”,然后才有“鸡头”,而且肯定是从南方传到北方的。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鸡头的最本质的含义就是指那些组织小姐卖淫的男人。但是鸡头与那些在某个场所里组织卖淫的老板还有这样三个主要区别:
第一,鸡头往往是跑到小姐们的家乡去,直接招收(或者哄骗)小姐,而且往往是亲自把小姐们带到(或者押送到)卖淫场所。所以鸡头往往同时兼有贩卖妇女或者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
第二,在招收、带来和组织卖淫的全过程中,鸡头往往是一直直接地控制着小姐的人身自由,只不过控制的范围和采用的手段有所不同。正是为了更严密地控制小姐的人身自由,所以鸡头往往对小姐实行“三包”,就是包吃包住包拉客。因此,鸡头往往同时也会犯下非法拘禁、虐待、强奸、伤害等等罪行,严重的甚至会闹出杀人案的。
第三,鸡头往往是小姐的最直接的剥削者。他们的一切收入,本质上都是从小姐卖淫的收入里扒一层皮。只不过在形式上,鸡头挣的钱有时是从性交易场所的老板手里获得,有的是强迫小姐从自己获得的“小费”里直接上贡,还有的则是由鸡头亲自收取嫖资,然后再分给小姐一定的比例。当然,最残忍的鸡头会把小姐当作“卖淫奴隶”,连一分钱都不会给小姐。所以,鸡头往往还犯下了剥削罪,尽管奇怪的是,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却没有这样一项正式的罪名。
当然,在中国的成文法里,对“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是严惩不贷的。最高刑罚可以是死刑,而且确实据此枪毙了一些人。一个典型的鸡头,肯定会同时犯下所有这些罪行,如果情节严重,肯定够得上“吃不饿丸”(吃枪子、被枪毙)的资格。
可是,在如此重刑的威慑之下,为什么仍然会有如此之多的鸡头,在如此大明大晃地“做生意”呢?仅仅说“利欲熏心”很不够,再加上“执法不严”也不够,甚至把“地方保护主义”也加上,还是不够。有一个我们不是想不到而是不敢想的因素是:现在的大多数卖淫妇女是自愿地或者半自愿地投入“性产业”的,其中的绝大多数下层暗娼,又确确实实是为生活所迫,
至少也是为寻求更好一些的生活所迫。她们尽管可能遭受过各种各样的不公平对待,但是她们却仍然把鸡头视为“引路人”。虽然不能说有什么感恩戴德之心,但是大多数小姐都觉得,鸡头的剥削和控制,其实只是自己出来“做”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全部问题仅仅在于:这个代价是不是合情合理。因此,不仅那些还在被控制着的暗娼们很少举报鸡头,就连许多已经被抓获的小姐们,也很少去“咬”鸡头。这样一来,鸡头们也就越发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下去了。
至少也是为寻求更好一些的生活所迫。她们尽管可能遭受过各种各样的不公平对待,但是她们却仍然把鸡头视为“引路人”。虽然不能说有什么感恩戴德之心,但是大多数小姐都觉得,鸡头的剥削和控制,其实只是自己出来“做”所必须付出的一种代价。全部问题仅仅在于:这个代价是不是合情合理。因此,不仅那些还在被控制着的暗娼们很少举报鸡头,就连许多已经被抓获的小姐们,也很少去“咬”鸡头。这样一来,鸡头们也就越发可以心安理得地做下去了。是E鸡头的原话。
再者,随着“性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许多小姐与鸡头的关系越来越转向一种表面上的“合伙”,而且越是这样“合伙”的双方,往往就越能“发达”起来。所以,可别小看这种表面上的东西,它至少可以约束双方的“出格”行为,可以掩护鸡头,可以使得双方都越干越觉得自己“理直气壮”。如果双方都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境界”,那么如果政府这时去严惩鸡头,别说他自己不服,恐怕就连一般的平头百姓也难免会觉得,这是合法却不合理。换句话说,如果鸡头们越来越不再去犯那些确实招人恨的“连带罪行”,例如虐待、强奸、摧残、杀人等等,那么他们的所作所为,就仅仅是触犯了可以统称为“严禁组织卖淫”这样一条法律条文。可是,没办法,除了城里的“知书达理”之人以外,平头百姓们对这样的罪行,实在是没有对“连带犯罪”那么大的义愤与民愤。②注释②早在1985年,某位大姐前辈就专门召开过关于“软犯罪”的研讨会。“软犯罪”说的是,在这样的犯罪中,并不存在着任何一个实际的受害者。可惜,这个概念直到现在也没有传开。
不是吗?想想那些被“蛇头”剥削得倾家荡产,又在非法移民中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人蛇”吧。如果他们真的如愿以偿,他们会帮助政府来打击“蛇头”吗?恐怕即使第一次失败了、被骗了,他们还会再试第二次的。说到底,不论是“人蛇”还是小姐,在这样的人的心底,最基本的“人间情理”其实和“蛇头”、“鸡头”心里想的是一模一样的:“想发财,难道还有错吗?”笔者在前前后后的考察中,已经有不下10次听到“性产业”的相关人员说过这样的话了。
“想发财”这种劈天盖地的、无孔不入的心态的现实,恐怕无法归罪于小姐、鸡头和老板。这是时下的一种文化。
好了,“虚”的就不再“务”了,还是看看这个开发区里那些活生生的鸡头的具体情况吧。
三、鸡头的“饭碗”
在这个开发区里,鸡头的收入主要有三部分。
1.“招工”这是鸡头的第一部分收入。他们受各个场所的老板们的委托,把“妹子”(这时还不能叫做“小姐”)从家乡招来,或者从别的地方请来。这样,老板们就会付给他们“介绍费”。例如前面讲过,D旅馆的H老板就曾经答应过,每招来一个湖南妹子,就给鸡头200元钱。另外,在笔者考察期间,曾
经有150华里以外的一个县的人,来这里张贴“招工”广告。广告说:那地方新开办了“一批”桑那浴和按摩“宾馆”,需要“熟手女性”。如果这里的小姐自己前来登记并且确实前往,老板就会发给每个小姐50元钱,“以资鼓励”(引号内的都是广告原文)。笔者专门跟那位张贴广告的男人聊了很长时间,获知他们那里之所以想出张贴广告这样的怪招数,就是因为那里的鸡头们一起垄断了招妹子的业务,漫天要价,把老板给逼出这么一招儿来(当然,也是因为这个开发区的“性产业”既兴旺又公开)。笔者后来再去问当地人,得知在这个开发区里,情况也差不多了。虽然没有什么明显的垄断,但是所有的老板想招小姐或者换小姐的时候,都不由自主地去找鸡头。
但是,这样的“招工”一般都附加着一个双方心照不宣的条件:妹子来了以后,就不归“招工”的鸡头管了,而是成为那个场所的老板手下的小姐。这对相当多的鸡头来说,实在是太缺乏吸引力了,等于是“肥水专浇外人田”。所以他们一般会采取三种对策。一是久拖不决,暗示那个老板再加一些钱(笔者觉得,D旅馆的H老板就是遇到这种情况了)。二是多招一些妹子,然后把其中好的留给自己;把差的给那个老板,或者待价而沽,把好的给开价最高的老板。这样,鸡头至少能够省下许多差旅费。三是在招工的时候,向妹子自己或者她的家里人再收一次“介绍费”。据E鸡头说,不管采取哪一种对策,鸡头自己的底价是:每招一个妹子,毛收入不能低于总计500元,否则免谈,因为差旅费和打点钱是没有人给报销的。
笔者最感兴趣的是,鸡头们几乎全都是当地人,他们哪来的那么大的本事,能够跑到外县甚至外省去招来妹子呢?E鸡头一语道破:靠自己的小姐嘛。也就是说,靠现在或者过去手下的小姐提供线索或者其他帮助,到她们的家乡去“滚雪球”。不过,到了那里,鸡头们毕竟也是外乡人,所以还得再在当地找人帮忙,去向妹子和妹子的家长们游说。这是必须付钱的,有时竟然达到一个妹子200元(不过这样的话,鸡头自己和别人都会认为,这次是蚀本了)。在许多地方,当地人很乐于挣这样的介绍费。E鸡头说:他在两省交界的一个地方有一个老关系,是他两年前带过的一位小姐的爸爸。那位老爷子已经把家族里差不多所有的女性都给“介绍”出去了(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都去卖淫)。
鸡头在招妹子的时候,绝不会傻到说是去卖淫的,而且也确实一直有些妹子来了以后并不卖淫。但是E鸡头说:现在卖淫的事情很多,很普遍,所以许多妹子或者妹子的家长,已经或多或少地预计到这一点了。此外,只要妹子们一出家门一上路,鸡头就会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告诉她们真情。这一方面是让她们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另一方面也是试探一下有没有宁死不屈的。如果有,鸡头就会赶快把她送回去,甚至会给她一些钱。
因为鸡头并不想惹麻烦。③注释③笔者也曾经问过E鸡头,是不是有些鸡头总会强奸自己带出来的妹子。他说他也听说过,但是他自己不会这么干的。他所知道的鸡头朋友也不会的。为什么呢?于是他就给笔者讲了鸡头只是为了赚钱不是天生的虐待狂那段话。E鸡头还说,他觉得那些故事都是双方“顺奸”,或者是鸡头在“教育”小姐。不过,所有这些,笔者都无从测谎,所以不列入正文。
按照一般规短,鸡头要一直负责把妹子们从家乡带到营业场所。一路上所有的费用也由鸡头出。所以,如果鸡头能在妹子的家乡,把那里的当地人的介绍费压低到100元或者150元,再加上80元到100元的路途花销等等,
那么每个妹子到达营业场所的成本大约是180元到250元之间。如果鸡头真的能够从场所老板那里拿到500元的招工费,那么鸡头每招一个妹子就可以挣到250元到320元之间。如果鸡头一次招来4个妹子,他的纯收入就可以达到至少1000元。E鸡头在1996年年初到1997年3月这段时间里,一共去外省招过4次,一共招来过14个妹子④。其他的鸡头有多有少,但是一年里至少会出去“招工”一次的。注释④可惜,笔者与E鸡头的关系还没有深入到他愿意说细节的地步。
不过,鸡头的钱也没有那么好赚。最大的问题就是总有一些妹子不肯卖淫。尤其是有些妹子一路上都没有说过半个不字,可是到了卖淫场所就变了。这样,场所老板即使已经给鸡头付了钱,也会来找后账的。老板的理由是,鸡头招来的只是一般的女服务员,所以最多招一个给100元。如果这时候恰好小姐的来源很充分,鸡头就更倒霉了。老板不但不要妹子,还把招工费悉数收回。妹子又赖住鸡头找工作,不肯回家乡。E鸡头说,现在人们都知道一些法律了,鸡头一般也不敢真的把这样的妹子怎么样,只能是连哄带吓唬,让她回家乡。可是他的一个“兄弟”就遇到一个死缠硬磨的妹子,就是鸡头给她出返程路费也坚决不回家,打她也不怕。结果那个“兄弟”怕了,只好又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托朋友把她转给市区里的小饭馆老板,去打工了。
据E鸡头估计,不肯卖淫的妹子,在三四个里边就会有一个,全看鸡头当初会不会挑人,路上能不能把不干的打发掉。如果直到把妹子带来了,才发现她不干,那就是那个鸡头太没有水平了。E鸡头很得意地说:我一般都是招“老婆”(已婚妇女),或者看上去就像“开苞”(非处女)的女人。她们好对付,不讲价,不“搞乱”(捣乱)。有一个支书的妹子(女儿)也要来,还一本正经的样子。我才不要她。后来听说也出来“做”了,在广东。真服气那个(敢招她的)鸡头。
此外,对于这样的情况,鸡头不仅会冲着妹子使劲,也会冲着场所的老板使劲的。
鸡头一般都会赖账说:我只管招工,招来了应该由你(场所老板)去调教。她不肯“做”,怎么能怪我?当然,这种赖账管用不管用,就要看老板和鸡头谁有求于谁了。所以,有时候老板也不得不把这样的妹子收下,然后再找机会打发她。
在所有这些情况中,笔者深深地感觉到:这里的人,看来实在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还会有些妹子居然不肯卖淫。他们很少谈论这样的妹子,就像一般人都不会去关注疯子、傻子和不可理喻之徒一样。尤其是E鸡头,他明显地表现出鄙视那些不肯“做”的妹子,似乎她们根本就不是女人。这就是这里的“社区氛围”⑤,就是这里人的生存环境。有没有这种“存在”,是“红灯区”与一般的分散隐蔽的“性产业”的主要区别之一。正因为如此,笔者才要刻意地考察“红灯区”这样的“集装箱”,而不去关注那些大城市大饭店里星罗棋布的“散装货”。注释⑤许多社会学的大理论家对此有许多大理论。这里就不谈了。
2.“荐工”鸡头的日常工作就是“荐工”,也就是在性交易场所的门前拉客。从严格的意思上来说,荐工的前提条件是小姐自己不准拉客,一切听从鸡头的安排。这种情况的前提条件又是鸡头必须真的对小姐实行“三包”(包吃包住
包拉客),必须真的能够从人身上严格地控制她们。或者反过来说,小姐必须是真的非依附于鸡头不可;离开鸡头,小姐自己就无法解决“三包”的问题。
包拉客),必须真的能够从人身上严格地控制她们。或者反过来说,小姐必须是真的非依附于鸡头不可;离开鸡头,小姐自己就无法解决“三包”的问题。的B镇,就很少有鸡头和荐工,而是普遍实行相对自由的妈咪制,两地的差异何在?
可惜,笔者在短短的考察中,还无法拿出很充分的材料来进行实证分析,只能做出一些可能很表面化的推测:
首先,这个开发区里的小姐中,有许多人是“被动出外”,而不是“选择出外”,甚至连“盲目出外”都不是(至于是不是第一次出外却并不重要)。也就是说,她们不是自己首先找好关系,选好地方再出门的;也不是在事先已经知道许多地方的情况后,再挑中这个开发区的;甚至连“先出去再闯”都不是。她们是在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由鸡头们跑到她们的家乡,把她们给招出来的。因此她们来到这个开发区以后,真正是人生地不熟,缺乏或者干脆就没有中国人赖以漂洋过海遍布全球的那种天生的关系网络和支持系统——亲朋好友。这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极大地限制了她们自主和自由选择的能力,而且在心理上和情感上严重地打击了她们的自信心,使得许多人产生了“渴求被奴役”的心态,使得她们认为鸡头是惟一的靠山,甚至是保护神。
⑥注释⑥“关系”是中国人生存与发展的根基。为什么一个农民进城之后自己开了小饭馆,而另一个却在包工头手下,在建筑工地上拼死拼活?最主要的差别恐怕不是意识和资金,而是有没有可用的关系。其次,鸡头所招来的妹子们恐怕都是第一次卖淫。不管她们有没有思想准备,不管她们自己是怎么说服自己的,反正她们都会像任何一个行业里的新手一样,必须有一个“师傅领进门”的过程,必须在自己心里真的把鸡头当作“师傅”,才能在“红灯区”里干下去。
第三,即使有的妹子敢于抗拒这样的命运,宁死也不卖淫,那么她们所能想到的最好出路就是回家乡去。这往往也是她们奋力抗争之后所能获得的最好结果。尤其是,在这个开发区里,除了“性产业”,什么工厂都没有;除了卖淫,什么打工机会都没有。
因此她们所面临的选择其实只有两个:要么卖淫,要么回家。像前面讲过的那位终于迫使鸡头给自己另谋职业的妹子,实在是百里挑一,而且鸡头们恐怕也会下不为例的。所以,只要一个妹子选择了留下当小姐,她就不得不依附于鸡头。
第四,即使当了小姐之后,发现可以不要鸡头的“荐工”,这样被招来的妹子也很难再跳出鸡头的手心。这不仅仅是由于鸡头们可以“联网”,强行垄断拉客权;更是由于另外一种情况:在这个开发区里,由于从来也没有过工厂和蜂拥而至的打工族,所以当地农民也就没有出租民房接纳自由打工者的习惯和条件。小姐即使脱离鸡头独立卖淫,也只能是自己包租旅馆的房间,而这是很“贵”的。从小姐的主观上来看,大多数人恐怕主要是想快快挣一些钱就回家乡去,没有多少人准备以此为职业,所以她们很可能舍不得自己花钱去租旅馆、买饭吃,结果也就只好留在鸡头的手下。
这种“舍不得”其实并不是“吝啬”,也不在于旅馆租金的高低,而是反映出她们根本就没有成本核算的意识。小姐们常常把鸡头所提供的“三包”看作是自己在“白吃白住”,是自己在“占便宜”甚至是鸡头的“恩惠”。反过来,由于信奉“只有已经装进自己口袋的钱才是自己的”,所以她们会把用来包租旅馆房间的钱看作是自己的“无偿支出”,甚至是一种“损失”,而不是看作“投资”和“成本”。
这种“舍不得”其实并不是“吝啬”,也不在于旅馆租金的高低,而是反映出她们根本就没有成本核算的意识。小姐们常常把鸡头所提供的“三包”看作是自己在“白吃白住”,是自己在“占便宜”甚至是鸡头的“恩惠”。反过来,由于信奉“只有已经装进自己口袋的钱才是自己的”,所以她们会把用来包租旅馆房间的钱看作是自己的“无偿支出”,甚至是一种“损失”,而不是看作“投资”和“成本”。
这就是“为生活所迫”,就是“挣钱”⑦与“赚钱”(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区别,就是中国大多数下层民众的近乎永恒的、近乎战无不胜的动力,就是男人“卖命”女人“卖淫”的真正的成本核算⑧。某些虽然终日牢骚满腹实际上一直养尊处优的人士,恐怕永远也无法理解这种“为生活所迫”。注释⑦“挣钱”,多好的一个“挣”字,与“挣扎”、“挣命”是同一个字,就是用自己的手去争取首先生存下去。
⑧这正如一位“老知青”说的:“我是前半辈子命换钱,后半辈子钱养命。”所以我们先不忙贬低和批判“钱就是命”。当然,反过来说,只要小姐开始把卖淫当作了职业,哪怕是干临时工,她就一定会逐步具有成本核算的意识,就一定不再会嫌旅馆贵,更不会念鸡头的好了。她们就会千方百计地摆脱鸡头的控制,就会成为独立自主的卖淫专业户或者“游击队”。前面讲过的D旅馆里那两位包租房间的小姐和那两位租民房的小姐,就是这样的已经“爬上去”了的“自由职业者”。当然,她们也并非仅仅是由于先知先觉或者大彻大悟。而是由于她们往往都是南征北战,久经沙场,所以才能练就孤胆英雄,才能小有本钱(包括善于打扮);才能远道而来,行踪不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所以,在这个开发区里,这样的小姐并不多,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具体到这个开发区里的鸡头来说,以E鸡头为例,他们的“荐工”的基础是这样建成的:在去“招工”之前,E鸡头就在附近的商品住宅楼里,包租下一个单元。把妹子招来之后,就把她们塞在里边,吃喝拉撤睡都不许出门,也不必出门(笔者分析:这样,首先就在空间上和心理上都把妹子们搞得与世隔绝了。单元住宅房的生活条件总会比妹子们的家乡好,再吃得好一点,有电视和录像看,妹子们甚至会觉得是世外桃源。这些钱是必须舍得花的)。然后再请嫖客来“开苞”⑨,让妹子里最“开化”的那个做“示范”,其他妹子很快就会适应和习惯的(E鸡头不肯讲细节,所以笔者没的可分析)。注释⑨在这个开发区里,所谓“开苞”并不是真的嫖处女。只要妹子是第一次卖淫,就算“开苞”。其中的非处女当然很多,所以价钱并不高,据说只要500元左右。如果是为鸡头帮忙,往往免费。
当然,鸡头从成本上考虑,有时也会联营。E鸡头就曾经和另一个“兄弟”一起,把8个小姐塞在一个两房一厅的单元里,一屋4个。嫖客一来,小姐们就全都挤站在门厅里,被挑中的就进屋去“做”。可是没几天,两个
鸡头就都觉得在收入上有些扯不清,于是借着两个小姐要走的机会,和平散伙了。
鸡头就都觉得在收入上有些扯不清,于是借着两个小姐要走的机会,和平散伙了。到75元,因为这是“市价”的一半。这样,纯利润率就完全由他自己掌握,使他成为独立的老板。但是E鸡头的主要牢骚也在这里,因为这实际上很难做好。
首先,这样的独立王国既没有招牌,又无法做广告,全靠鸡头自己东跑西颠,四出拉客。且不说他一个人分身乏术又难于跟别人合伙,就算他再雇人,嫖客也很难相信他的一面之词。在这个“红灯区”里,到处都是公开卖淫的路边店,可见、可检、可鉴、可俭、可践、可兼,没有多少嫖客喜欢再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买一些实际上已经不可能再花样翻新的“货”。这种“饥不择食”的情况,往往只会在那些真扫黄的地方出现。
其次,正因为真正的嫖客很少到鸡头的独立王国里来,所以来的往往是一些有资格占便宜的人。蛮横的少给钱,面子大的不给钱,装洋蒜的非要直接给小姐,耍赖皮的非要赊账,这些,E鸡头都遇到过。可是他自己给小姐们立下的规矩又不能随便破除,只好自己拼命去拉真正的客人,累死了也不大见效。
第二,他能捆住小姐的身,却管不住嫖客的嘴。小姐们干了连一个星期都不到,就从嫖客那里知道了,外面的其他小姐每次可以挣100元甚至还多。她们虽然还不至于联合罢工,可是要么朝嫖客撒气,要么跟嫖客一起指桑骂槐,把个“风雨同舟”搞成了鸡飞狗跳。
第四,同行是冤家。别的鸡头和店老板搞破坏的办法真绝:他们叫自己手下的小姐跑到这里来“串亲戚”、“找熟人”,实际上是散布行情信息。E鸡头自己要出去拉客,根本管不住,况且他对一些小姐也必须“打狗看主人”,所以很快就无奈了。
这样,仅仅一个月以后,他就只好转向这里的主流经营方式:给店老板帮工。正是由于同样的原因,这个开发区里一直不断地有鸡头在反复地试验这种土皇上式的经营方式,可是都是好花不长开。这背后的原因嘛,读者自己可能也想到了:一则沧海桑田,在现在的人心风气下,谁也不大可能再修建和维持过去那样的“水牢”了;二则那些已经成了气候的店老板们,也容不得小小的鸡头们再另立山头,来瓜分这有限的市场了。
3.“帮工”鸡头的独立王国一旦崩溃,他就只好去给店老板当“帮工”。从表面上看,作为帮工的鸡头与作为荐工的鸡头没有什么不同:小姐们还是归他全面管理,店老板往往并不直接插手。鸡头还是主要负责拉客,并不需要给店老板做任何其他事情。鸡头的收入仍然是根据拉客的人数,他多劳多得的机会还是一样的。所以,这里所有的鸡头都一概把自己叫做荐工,没有一个承认自己仅仅是帮工。
可是实质的差别在于:鸡头从将军到奴隶了。
首先,他的收入是从店老板那里来的,是嫖客付给店老板的钟点费的一部分。这样,他就不是盘剥小姐,而是与店老板讨价还价。这当然无异于与虎谋食。钱是有保障的,就是多不了,一般仅仅是每次20元而已。同样,他也不再是主人,而是与小姐一样的打工族,一样挣工资。那么,他在管理
小姐的时候,全面固然可以仍旧全面,可是超经济的,尤其是超人性的内容恐怕就不得不减少了。所以,当地的几个人都对笔者说过,别看鸡头厉害,可是如果小姐自己另外找到客人,甚至带到住处来,鸡头也没办法。
小姐的时候,全面固然可以仍旧全面,可是超经济的,尤其是超人性的内容恐怕就不得不减少了。所以,当地的几个人都对笔者说过,别看鸡头厉害,可是如果小姐自己另外找到客人,甚至带到住处来,鸡头也没办法。
其次,大多数鸡头都必须放弃自己原来苦心经营的“黑窝点”,让小姐住到相对“公开化”的路边店里去。虽然仍然有一些鸡头是带着自己的小姐单独居住,但是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所属的那个路边店的条件较差,不适于嫖客包夜。拉客、接客、定价、交钱等等仍然是在路边店里由老板来进行,并不意味着鸡头和小姐就可以因此而独立经营。
所以,这些单独居住的小姐,与鸡头可以为所欲为的“黑窝点”是本质不同的。况且,路边店既然是公开的,那么它所领导的性交易,不论在哪里“交货”,实际上也就是公开的了。这与北方许多地方的“私下个体卖淫”不同,与大饭店里的“半夜鸡叫”(小姐主动地、单独地打电话来拉客)也是不同的。
其三,小姐虽然仍然“归属于”鸡头,店老板也确实并不直接插手,但是如果老板要更换小姐,例如A酒吧的chen哥经常干的,那么老板只要威胁说,不听我的就连你也一起“炒”,那么鸡头无不乖乖就范。结果,几个鸡头之间就不得不经常互换小姐,以便给各自的店老板提供一些新面孔。许多情况下,鸡头还不得不更频繁地去“招工”。这样一来,他们就不得不允许甚至鼓励自己手下原来的小姐们另谋高就,或者不得不允许小姐们在几个鸡头之间“跳槽”。这实际上就削弱了自己对小姐的直接人身控制,小姐们的自由流动的可能性也就大增了。
其四,归附店老板之后,鸡头虽然在理论上仍然垄断着自己手下小姐的拉客权,但是他却无法垄断整个店的拉客权,所以有些店老板同时收留两个鸡头及其小姐。两个鸡头都无可奈何。此外,店老板还有更高明的办法。有的店老板在鸡头之外再找一个或者一些“看场子”的“帮手”来。这些人虽然主要是负责保安或者勤杂工作,虽然按照规矩是不许拉客的,但是他们长期在店里混,跟老板熟,跟小姐也熟,如果哪个鸡头不称职或者耍滑头,这些帮手完全有能力取而代之。也就是说,这些人就像老板刻意组织的“待业人员”,时时刻刻地、近在咫尺地威胁和督促着鸡头。例如A酒吧的chen哥手下,除了有鸡头之外,还有5个关系密切的男人。他们都是帮忙“看场子”的。chen哥不时地给他们一些赏钱。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固定,没有严格的上下班时间,赏钱也没有固定的数额,一般是每月400-600元。表面上看来,这显然还属于小生产发展中那种“哥儿们企业”的阶段;但是实际上却是利用剩余劳动力来鞭策“在岗人员”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高招儿。
由于这样的4种变化,在笔者考察这个“红灯区”的时候,橡E鸡头以前那样经营独立王国的鸡头已经很少了。据E鸡头说,可能只有四五个鸡头还在这样做,而且举步维艰,其余的鸡头(包括他自己)都已经成为店老板的帮工了。作为帮工,鸡头们累死累活,一天拉来两三个客人就烧高香了。每个客人挣20元,一个月下来,能挣到1000元就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他们身边还有一帮虎视耽耽的“帮手”们,所以鸡头的日子实在是并不好过,稍有不慎,就会沦为“帮手”,甚至失业。
因此,许多原来的鸡头都洗手不干了,然后就会有一些不知深浅的家伙
增补上来,然后再被淘汰。如此这般,这个“红灯区”里的鸡头的流动性其实也很大,像E鸡头这样干到两年以上还在坚持的人,实在是不多。尤其是当地人几乎都尝试过做鸡头或者已经对内情“明戏”了,所以到笔者考察时,这里的鸡头已经有一半或者更多的人是外乡人了。
第七节小姐
笔者在这个开发区里,对小姐所能进行的考察和访谈,不如在三角洲的B镇里所做的那么深入和细致。这主要是由于三方面的原因:
首先,笔者在三角洲的B镇考察×le歌舞厅时,小姐们的“工作”和生活都相对地公开。她们都是首先进行“三陪”,然后再谈卖淫,所以除了进包厢的不多时间以外,她们的几乎一切活动都是发生在大厅里,笔者可以很容易地观察到和听到。如果客人少,她们呆着没事,跑来跟笔者聊天就是天经地义的,妈咪和老板不仅不反对,自己也会跑来聊。可是在这个开发区里,在几乎所有场所里都没有什么“三陪”,都是一来就讲价钱,然后就是“做”。而且所有场所的门厅都很小,都仅仅是用来交款的地方,一旦成交,小姐就带客人进入自己的小房间。所以这些场所里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可以让小姐们聚集和聊天的空间。又由于主要是鸡头在外面拉客,所以这些场所连一个展示“货品”的橱窗都不大需要。这样一来,笔者虽然进行的是入住考察,但是直接观察和访谈小姐的时间和机会都更少一些,只能利用中午之后小姐们无所事事的时间。可是这时候她们也仍旧只能呆在各自的小房间里,无法聚集在门厅里,所以笔者只能利用她们一起吃饭的时候聊聊天。尤其是单独访谈小姐很难,一来由于从来不提供“三陪”,所以笔者这样做,总是引起老板的注意甚至怀疑;二来小姐呆在各自的小房间里,笔者如果进去访谈,小姐就一定会误以为是“生意”来了。
其次,可能是由于这里实行的是“进去就做,废话少说”,由于主要是鸡头负责拉客,由于小姐们的职业化水平很低,所以这里的小姐们出奇地不爱聊天,与笔者在三角洲所见到的小姐形成很大的反差。笔者再三地试验过,可以肯定地说,大多数小姐之所以会这样,都不是因为保密,更不是因为羞耻,而是因为她们在这种卖淫方式中,没有聊天的必要和习惯,所以她们往往觉得笔者找她们聊天是很奇怪的事情,而且总是分明地表现出来。
第三,在这个开发区旁边的那个城市里,方言很接近普通话。这个开发区里的当地方言也是如此,很容易交流。可是小姐们却大都来自外乡甚至外省,又都是农村妹子,又都没有职业化,所以普通话的水平就很差了。在B发廊里,居然有一个湖南小姐真的听不懂笔者所说的大多数普通话,就连听老板娘的当地方言时,也是似懂非懂的样子。这增加了笔者听和谈的困难。
可是,这里的所有场所也有一个笔者事先没有想到的好处,就是房间之间的墙都较矮,上面相通。所以,“隔墙有耳”是笔者收集资料的重要途径,而且常有意外的收获。
一、从妹子到小姐
除了那些“自由职业者”和“游击队”以外,这个开发区里的几乎所有
小姐都依附于一个路边店或者一个鸡头。她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从家乡被招到这里来,然后就直接投入“性产业”。笔者所获得的直接访谈材料还不够多,尚不足以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但是却可以发现以下的一些现象。
小姐都依附于一个路边店或者一个鸡头。她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从家乡被招到这里来,然后就直接投入“性产业”。笔者所获得的直接访谈材料还不够多,尚不足以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但是却可以发现以下的一些现象。小姐们的家乡这个开发区里的小姐,大都是本省附近地区的人,尤其是附近那几个县的人格外多。因此她们离家乡的路程很少超过150华里。来自外省的小姐虽然也有一些,但是距离家乡的直线地理距离也很少超过150公里,所以在人文地理的概念上,与本省人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当然,笔者也遇到了东北口音极重的小姐,但是只遇到两个,而且她俩显然是结伴而来的,所以应该算作特例。
为什么会这样?笔者还没有总结出什么特别的规律,只能从当地人的一般心理上来分析。笔者在聊天中发现,这个开发区虽然就在一个工业城市的旁边,虽然去珠江三角洲只需要坐一天的汽车,虽然据说来过不少香港人,但是当地人在提到广东的时候,仍然是一副“远在天边”的神情。而且,如果说到某人去广东了,都会加重口气。这可能反映出,这里的人们对于沿海发达地区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心理距离,仍然把去广东看作是事关重大的“出远门”。据此推测,那些来自附近农村地区的小姐们,这种心态可能会更严重,所以她们大概是不敢或者不习惯于一下子就跑出千里之外去,所以就集中到这个相距百里左右的开发区来了。此外,这个开发区虽然地处交通要道,但是附近山区和农村的交通却并不发达,而且铁路线也并不直接通往广东,所以小姐们大概觉得,到这个开发区来,已经算是“出远门”了。
小姐们的家乡,一般都是山区或者半山区,一般都是住在村里,很少有住在镇里的。
一般来说,她们的家乡都比较穷,但是也不见得就都到了揭不开锅的地步。例如C旅馆的那两位表姊妹,家里都有兄弟,还种着果树和甘蔗,应该不会特别穷的。同时,这一点从她们的穿着上也可以看出来。例如在A酒吧里,笔者曾经遇到4位刚刚从家乡来的小姐,她们的服装虽然相当“土”,但是都还说得过去,没有一个是农村妇女下地干活时穿的那种。
她们中的许多人(具体比例不详)是被鸡头“招工”招来的,到了开发区以后也往往是集中在同一个场所里“工作”。例如,在B发廊里,1996年的那8位小姐,都是来自本省的同一个县和同一个乡,只是分布在4个村里。在出来以前,她们之中有3人是互相认识的。
这应该说是一个奇特的现象。一般来说,出来做小姐,最怕家里人知道,甚至连一般老乡都会回避。可是在这个开发区里,老乡甚至亲戚在一起“做”的并不少。至少在笔者所考察过的场所里,都存在这种情况。而且,在B发廊里,这些小姐并不隐瞒她们是老乡,甚至主动告诉笔者,她们在出来以前就认识。在C旅馆里,小姐liu和小姐wang的表姊妹关系,也是她们自己主动告诉笔者的,而且两个人先后分别主动说过。
笔者觉得,这并不是不想保密,更不能说明她们的家里人或者家乡人就能够宽容她们在外面做小姐。例如在C旅馆里,当小姐wang的父亲真的来看她时,就连老板娘hua姐也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来帮她隐瞒真相,甚至不惜减少生意。小姐们的这种坦诚,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笔者在前文已经分析过的:小姐们与这个开发区的外部世界格格不入,只好而且只能加强内部的联系,以便在小姐这样一个边缘群体中确立和维系自我。这样,亲戚、老乡
和熟人在小姐的生活里就显得格外重要,就有可能被小姐挂在嘴上。此外,这样坦诚相告的小姐,也许同时也是在向其他小姐炫耀自己的关系多。
和熟人在小姐的生活里就显得格外重要,就有可能被小姐挂在嘴上。此外,这样坦诚相告的小姐,也许同时也是在向其他小姐炫耀自己的关系多。出来前的信息准备F小姐①是这样说的:“在家乡时,女人们平时也议论这样的事情,说城里的男人坏,糟蹋乡下妹子;城里的女人也坏,卖身赚钱。可是一般都不议论本村已经出去打工的妹子,除非原来就有仇的,就说(那个妹子)在外面卖。”注释①F小姐的故事,在后面会谈到的。
(笔者分析:表面上看来,F小姐的父老乡亲们,对于农村的道德约束力还是充满信心的,所以使用“他们”来指斥城里人。对自己村里出去的妹子,则是坚信变坏的只是一小撮。但是实际上,有和没有才是最重要的问题,就像二进制思维改变了世界一样,0和1才是最本质的区别。所以。只要村里人想到过和说到过,本村妹子里也有卖的,那么还没有出来的妹子的心理基础,就不可能再是0而很可能是1了。)
“我跟一个要好的同学谈论过。我们都说,如果出去打工,打死(我们)也不会干那种事的。”
(笔者分析:为什么要在私下里互相发誓呢?恐怕一来是因为自己的心底实际上已经多多少少发虚了,所以需要用誓言来约束自己,而不是对方:二来可能是已经觉得自己的决心还不够可靠,所以需要别人的监督。我们不妨反过来想想,如果这两个妹子是在假设自己根本不可能去做的事情,例如假设自己向美国总统求婚,那么她俩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恐怕是一笑了之,或者根本不屑一顾,还用得着互相发誓吗?尤其是,她们居然谈到了“打死也不卖”。她们怎么知道不卖就会有人打她们,而且是往死里打呢?看来,妹子在出来之前的信息准备,比她愿意告诉笔者的还要多。)
“×叔(那个鸡头)来招工的时候,说了要来这里,但是只说是进工厂做,包吃包住。路上又变成去饭店里做服务员。我就有些害怕。来了一看,是这个样子,我就明白了。”
(笔者分析:其实已经没什么可分析的了。中国的暗娼之多,这个开发区的“性产业”之出名,如果妹子们居然还被完全蒙在鼓里,笔者倒要觉得奇怪了。)
3.旁证关于出来的事情,F小姐是跟笔者聊得最多的一位。这当然远远不够,但是笔者也访谈到或者观察到一些其他情况,可以作为旁证。首先,虽然鸡头保证出来以后包吃包住,但是妹子们都自己带了一些钱,而且可以说是相当多。例如F小姐居然带了300元钱出来。其中只有50元是父母给的,其余的都是她自己平时积攒下来的。其他3位小姐也说,自己带了一些钱,而且没有一个少于100元②。按照这个开发区的物价和农村妹子的生活标准,100元钱差不多可以吃一个月的饭,F小姐的300元则可以连吃带住一个月了。如果是为了预防万一,可以坐汽车回家,那么40元(连路上吃饭)就足够了(父母给的50元就是这个意思)。注释②这个问题,笔者并不是直接询问的,而是故意说:像你们这样一分钱都不带,就出来闯,够难的。于是在场的3位小姐都说自己带了钱出来。
那么她们为什么带这么多钱,而且把自己的私房钱也悉数带来?恐怕是因为从一开始就不大相信鸡头关于进厂做工的许诺,也并不想一旦不是进厂就立刻回家,而是希望“天无绝人之路”,希望在外面多闯闯。读者都知道,
越是抱着这样的希望的人,就越是宁可在外面受罪也不愿意灰溜溜地回家。现在在海外真正“受洋罪”的人们也无不如此,所谓“不混出个人样来,不回来见你”是也。这恐怕就是妹子们在“一看就明白了”之后,仍然没有打道回府,却义无反顾地“做”下去的主要原因之一。
越是抱着这样的希望的人,就越是宁可在外面受罪也不愿意灰溜溜地回家。现在在海外真正“受洋罪”的人们也无不如此,所谓“不混出个人样来,不回来见你”是也。这恐怕就是妹子们在“一看就明白了”之后,仍然没有打道回府,却义无反顾地“做”下去的主要原因之一。照E鸡头的说法,其中至少有一半以上是做老婆的,只不过结婚早,出来时大多数都不到30岁,甚至刚刚20出头而已。至于没结婚的,E鸡头也是专门挑那些似乎“不正经”的。他按照他的偏见,断然地说,那些没结婚的也肯定没有一个是处女。但是他的话也有另一层道理:既然鸡头是这样来挑选妹子的,那些真正的处女妹子难道就一点都没有察觉吗?乡下人再闭塞,也不可能不想想:城里有什么样的工作,是专门喜欢招那些结了婚的女人,甚至是“不正经”的女人去做?尤其是,所有的鸡头都是只招女人不招男人,也不许丈夫或者父兄跟着来。这,就从来没有人怀疑过吗?恐怕不是想不到,而是不肯去想。
当然,鸡头一般都是巧舌如簧,再加上一般都是原来手下的小姐介绍去的,所以很可能真的把乡下人骗得晕头转向。但是至少在E鸡头讲的例子里,两省交界处的那位大家族的老爷子,却是分明地知道妹子们出去干什么,可是他仍然源源不断地把自家妹子们介绍出来。也许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吧?
③注释③笔者没有追问E鸡头。如果仅以F小姐为例,那么可以说,那些出来之前就已经有心理准备的妹子,更容易迅速地职业化,也就更容易多挣钱。可惜,笔者在这个“红灯区”里,一直没有听到任何一位小姐直接说出她第一次卖淫的故事。由于前文所说的种种困难和障碍,笔者也没有听到任何一位老板和鸡头讲过。
所以,对于从妹子到小姐的这个至关重要的转折,笔者在这个“红灯区”里几乎一无所获。
可是,至少F小姐和D旅馆的一位小姐都曾经流露过这样的意思:既然已经来了,就不得不“做”了。笔者相信,妹子当时的内心活动绝不会如此简单,但是她们现在的这种说法,也许恰恰可以反映出:在第一次卖淫之后,小姐们就是用“万般无奈”来说服自己和解脱自己的。尤其是,只要小姐自己不跳出去,那么这种“万般无奈”就肯定会一直存在下去的,结果,小姐也就可以一直说服自己继续“做”下去。至于她们自己的真实的心路历程,笔者以为,小姐们可能根本就没有任何必要去回忆或者生出其他什么解释。大概只有“傻得像博士”的局外人才会去想去问。
这里面也不能说没有真相。在这个“红灯区”里,如果妹子一到就落入“独立王国”式经营的鸡头的手里,那么,她们被迫卖淫的成分,肯定要比三角洲的B镇里实行自由雇佣制度的那些小姐们多一些。
说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现在中国的暗娼们,到底是不是“被迫”卖淫的呢?有的人认为,她们根本就没有被迫,因此她们与旧社会的娼妓不一样,是“自作自受”的“坏女人”④。有的人则认为,现在的暗娼也是被迫的,可惜这种声音一直很小,而且恐怕目前的社会也不能容忍它大起来。注释④有的女性作者把现在的暗娼叫做“新生的”,似乎她们真的跟旧社会的娼妓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笔者只能理解为:虽然都身为女性,但是良家妇女对暗娼的仇恨,可能比阶级仇恨还厉害。
笔者不同意任何一种说法,尤其不能苟同所谓“自觉自愿卖淫论”。什
么叫做“被迫”?如果只有“往死里打”才算,那么这样才卖淫的小姐肯定是不多,笔者也一个都没有遇到。可是像笔者在上一节里所描述的那样,妹子们由于别无选择才当小姐,算不算“被迫”呢?
么叫做“被迫”?如果只有“往死里打”才算,那么这样才卖淫的小姐肯定是不多,笔者也一个都没有遇到。可是像笔者在上一节里所描述的那样,妹子们由于别无选择才当小姐,算不算“被迫”呢?
结果,至少就笔者所遇到过的小姐而言,正人君子和贤妻良母的道德,对她们根本就不起丝毫作用。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首先运用双重道德标准来衡量她们,那么她们也就会用另外一种道德标准来不理睬我们的一切宣传、教育乃至打击。说白了,如果你把她们说成是猪,那么猪当然不会遵守人的道德。你之所以还在喋喋不休地讲道德,只不过是因为你知道,人有刀,可以杀猪。可是,她们其实并不是猪,而是跟你我一模一样的人啊!
当然,笔者也不同意完全的“被迫论”。因为这个问题有两个层次:第一次卖淫和以后的继续卖淫是不一样的。如果说第一次卖淫大多数是真正被迫的,那么接下去继续卖淫,恐怕大多数就不是被迫了。至少不能说,一个暗娼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没有进行别的选择的机会。笔者斗胆猜测:卖淫时间的长短,与卖淫的自愿动机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相互关系。在卖淫的最初阶段里,被迫的成分可能大一些,随后就会减少。但是如果卖淫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那么暗娼就很可能错过了改行和嫁人的机会,她就不得不专一于此业。这就又形成了被迫。⑤注释⑤据笔者所见,目前还没有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笔者希望,有一天会有人来检验这个假设的。
二、小姐的“工作”
1.收入以B发廊的6位小姐为例,一般来说,无论“打炮”还是包夜,老板娘每次从嫖客那里都收取50元钟点费,其余的100元(“打炮”)或者150元(包夜)给小姐,算作她的小费。
在笔者考察的那个月里,老板娘的总收入大约是5000元。这样算下来,B发廊这个月实际上仅发生过100次嫖娼卖淫。也就是说,6个小姐平均每人每月只能出售17次,平均每1.8天才能售出一次。如果嫖客都是“打炮”,那么小姐在这个月里就只有1700元左右的收入。如果包夜的嫖客占到一半,则小姐每月的收入就可以达到2100元左右。
以上说的是平均的情况。在最旺的1996年12月里,老板的总收入曾经达到8000元左右,等于在当月里一共售出过160次。但是当时店里一共有8个小姐,所以平均下来,每人每月也仅仅售出过20次。如果嫖客都是“打炮”,每个小姐在这个月里的收入不过是2000元。如果有一半的嫖客是包夜,则小姐的收入可以达到2500元。但是,在1997年春节期间,老板的收入还不到1000元。也就是说,8个小姐一共才售出过不到20次,每人仅仅大约两次而已。她们每人的收入至多不过是300元。
这样,把最旺、最惨和中等的3个月份平均起来计算,B发廊的每个小
姐每月大约可以卖淫13次左右,平均不过是3天一次。如果都是“打炮”,那么每个小姐每月的收入只是1300元左右、即使有一半的嫖客包夜,小姐的收入也不过是1650元左右。
这种情况,恐怕比读者们在地摊上所能买到的所有“扫描”、“纪实”里的描绘都要少得多。可是,笔者却认为,这个收入实际上已经非常高了。因为跟老板娘相比,一个小姐的收入居然能够达到老板娘的将近1/3;或者说,老板娘忙了半天,收入仅仅等于三个多小姐的小费,这实在很令笔者惊讶。
就B发廊来说,这也是被迫的。因为它的位置比较偏僻,无法主要地靠店的名声来吸引嫖客,只好靠发挥小姐的积极性。这样一来,在B发廊里就形成了一种奇特的局面。一方面,老板不得不容忍小姐们多挣小费,不得不对包夜实行优惠,因为夜里反正也很少有客人来;但是另一方面,前文讲过,老板娘又在小姐的饭费上斤斤计较,简直像在喂猪。也可能这二者恰恰是相反相成的:小姐的小费越是多,老板娘出于嫉妒就越是压缩伙食费;而小姐们越是吃的猪狗食,就越想多多快快地挣足钱,好早日跳出苦海。或者是反过来:小姐因为老板允许自己多拿小费而容忍了伙食差,而老板之所以容忍小姐的小费多,则是因为自己在伙食费上已经做了手脚。
与此相对照的是,在C旅馆里,小姐liu和小姐wang从来都是跟老板hua姐一起吃同样的饭,而且小姐liu还免除了一切家务事。不过她们之间在经济账上,恐怕也是hua姐占便宜。⑥注释⑥小姐liu有一次偶然说到,她上街买东西的时候,可以从“屋里”拿钱。笔者没有搞清楚“屋里”是什么意思,但是据此猜测,小姐liu的卖淫收入可能是由hua姐保管和控制的。
当然,在这个开发区里也同样流行着对小姐收入的夸大估计。例如,在笔者刚刚到达的时候,A酒吧的老板chen哥说:小姐在他这里一个晚上可以挣400元到500元,一个月可以挣上万元。可是后来跟笔者熟了,就改口说成是“在最多的情况下”,还承认这样的时候并不多。其实,就在chen哥向笔者吹牛之前,他手下的一位东北口音的小姐还向笔者抱怨说:这里的客人太少了,她一天连一个客人都拉不到。⑦注释⑦不过,这位小姐当时是在向笔者拉客,所以也不能全信。
2.叫“老公”与拉“老客”在这个开发区里,所有的小姐在招呼客人的时候,一律把客人叫做“老公”,而且是在客人开始嫖之前。甚至当小姐偶尔上街拉客时,也口口声声地对着每一个路过的男人说:“老公,来呀。”这,够奇特的。⑧注释⑧在笔者考察过的其他地方,叫“老板”是最普遍的,尤其在拉客时。所以笔者一开始还以为自己是听错了。
这一点,连外来的“游击队”也发现了。在D旅馆里,笔者曾经听到那两位自己包租房间独立卖淫的外来小姐之一问她的嫖客,这里为什么都叫“老公”。那嫖客说:亲嘛(因为叫起来很亲切)。
那嫖客只说出了其一。为了拉客,或者为了笼络客人,小姐当然会捡最甜蜜的说,但是在其他地方却很少有小姐把嫖客叫做“老公”。即使有,往往也只会发生在嫖完之后,或者在送别之际,而且一般是看人下菜碟,没见过这么满街乱叫的。
真正的原因应该是:由于在这个开发区里并没有什么三陪之类的服务,全都是最直接的“打炮”、“煲粥”和包夜,所以每一个来这里找小姐的男客,
势必是要跟小姐上床的。他们当然就是性交易意义上的“老公”。小姐这样称呼他们当然也就顺理成章了。
势必是要跟小姐上床的。他们当然就是性交易意义上的“老公”。小姐这样称呼他们当然也就顺理成章了。到20次左右的小姐拉客,但是她们的话语、神情和动作几乎千篇一律,似乎还不会鉴别与筛选男客。这可能是因为鸡头负责拉客,所以小姐缺乏锻炼;也可能是因为客人既然来了,就一定是要嫖,所以用不着过多的拉客技巧;还可能是因为小姐们的职业化程度不高,所以懒得学习什么拉客技巧。
在这个开发区里,在小姐们的“工作”中,最值得记录的就是她们对于回头客的渴望。不论在哪个场所里,不论与老板或者鸡头如何分成,所有的小姐都千方百计地拉回头客,尤其是拉那些肯包夜的客人。当地人把这叫做“拉老客”。
但是笔者在跟小姐们聊天时却发现,“老客”这个概念是很微妙的。一般的当地人都说,凡是回头客就都可以叫做“老客”;小姐们在聊天中虽然也是这样说,但是她们却把“老客”的概念,从回头客扩大到所有跟自己包过夜的嫖客。哪怕只有一次包夜,她也都把他叫做“老客”。甚至想让嫖客包夜,也可以用“做老客”来表达。例如在A酒吧的门厅里,笔者曾经听到一位小姐在接客时撒娇说:“‘打炮’有什么爽,我要你做老客嘛。”⑨结果那个男客果然对老板chen哥说:“就改成包夜吧。”注释⑨“做老客”虽然也可以理解为“以后常来”的意思,但是在目睹的这个例子里,那位小姐显然是把它当作包夜的意思,与“打炮”对立起来。
几乎所有的小姐们都号称自己有“老客”,经常到门外的公用电话亭去打电话。客人嫖完之后,小姐也总是把自己所在的场所的电话号码(或者附近的公用电话的号码)留给客人,要求他们经常来电话,哪怕客人不来,也希望打电话来,因为这是一种身份与地位的象征。
在C旅馆里,笔者曾经看到小姐liu趴在门厅的桌子上写字,就问她是不是在给家里写信。她说不是的,而且把她写的东西拿给笔者看。那是几张从64开小笔记本上撕下来的单页纸,上面都写着同样的话:⑩注释⑩小姐liu给了笔者一张。这里是完全照样抄录,包括标点和语法等错误在内。
可爱的好友:
我第一次见你真可爱
千分情、万分爱、
以后你多来、多电话给我
我处这里××旅社电话号码是××我是小liu、
小姐liu只断续地念过两年初中,字写得很差,而且显然不会使用标点符号。但是她写得很认真,一连写了6张。她说,每个客人临走时,她都会给他一张,而且会对客人说:即使你不来,打个电话来也好。这当然是为了拉客,但是也可能具有寻求心理安慰的意思。
当然,老客实际上不会很多,更不可能天天来。在A酒吧门前,笔者观察到,不断地有小姐去打公用电话,而且夜越深,打电话的小姐似乎就越多。这可能是因为时间越晚,小姐越意识到今夜恐怕无客,只好求助于老客。但是小姐们恐怕没有想到,这样很可能把老客搞烦了,反而会影响生意。
3.“生意”中的“套话”嫖客与暗娼之间的人际关系与交往状况,靠短期考察和表面观察是很难 搞清楚的。
搞清楚的。
一次,在C旅馆里,小姐liu接了一位男客。两人进入笔者所住的隔壁房间之后,笔者始终没有听到那个客人说一句话,而且两人似乎并没有真的“做”,只听见小姐1iu在大约5分钟的时间里,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般地说:
“我家就在××县,离这里不远。”
……
“做这个挣钱快。”
……
“我家里都不知道我在做这个。”
……
“我以后要回家的。”
……
“赚了钱,可以开一个小卖部。”
然后,小姐liu就沉默了。又等了大约5分钟左右,他们才开始“做”,而且再无任何言语。
请读者注意,在小姐liu说这些话的时候,那个客人始终一言未发。小姐1iu完全是在自我表述,而且似乎根本不在乎客人间没问、听不听,只管自己说自己的。这实在让笔者惊诧不已。她为什么要主动说出这些情况呢?那个客人显然并没有问她,而且也不搭腔,似乎对此毫无兴趣。笔者当时一头雾水,只好在第二天拐弯抹角地套小姐liu的话:
“客人是不是都喜欢盘问你的身世?”
她说:“差不多都问。”
“都问些什么?”
“都是一样的(问题)。”
“那你说吗?”
“说。说了他(客人)喜欢。”
至此,笔者终于明白了,我所听到的,其实是“生意”里的一种“套话”,一个程序,一种“服务”。无论什么样的嫖客来,无论嫖客问不问,反正小姐都会一句一句地主动说出来,就像餐馆里报菜单一样。
这个程序里边包含着这样3个形成因素:
(1)因为这里全都是直接行动式的性交易,所以,如果嫖客想在行动之外,再与小姐有一些人际交往或者调节一下气氛的话,那么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想刨根问底,他都只好问这样的问题,只好从这里开始。(2)这培训了小姐。小姐发现这可以讨好嫖客,尤其是因为这里的小姐都渴求拉住“老客”,所以干脆自己主动送上门去。所以不管嫖客问不问,她都会主动说。(3)同样是由于这里时兴“少说多做”,所以在主动说完这些话以后,小姐就没词了,只好沉默,直等到“正事”开始。或者是,小姐说完套话之后,觉得自己已经履行了职责,已经尽心尽力了,“正事”就应该开始了。嫖客大约也是这样想的,所以双方不再需要语言,就进入下一道程序。 在总结出这种套话的原因和规律之后,笔者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小姐的这些套话是真的吗?如果笔者没有发现这其实只不过是生意中的套话,就仅仅据此去分析小姐们卖淫的原因,岂不是自己误入歧途,再去误人子弟?
在总结出这种套话的原因和规律之后,笔者不禁出了一身冷汗:小姐的这些套话是真的吗?如果笔者没有发现这其实只不过是生意中的套话,就仅仅据此去分析小姐们卖淫的原因,岂不是自己误入歧途,再去误人子弟?
退一步说,即使小姐的职业化程度还没这么高,她的套话也往往是一种“无意识撒谎”。因为她所说的,其实只是她用来说服自己投入卖淫的那些理由,或者是在投入卖淫之后给自己找出的解释。这样的东西连她自己也信以为真,已经淹没了她自己在投入卖淫的当时的真实想法与动机。
再退一步说,即使小姐是自觉投入卖淫的,并不需要制造出什么理由和解释来,那么她也不会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嫖客。这是因为,她与嫖客只是在做生意,并不是真的在聊天,并不需要双方的沟通。况且嫖客往往无法理解,也不需要理解她的生活和想法。双方的一切交谈只是一种“购销”活动而已,就像售货员不会跟顾客谈自己的私事一样。
当然,笔者也不能一概地说所有的小姐都是这样。至少在这个开发区里,小姐liu主动说出的那些想法基本上是真实的,因为笔者在那以前已经进行过测谎。这可能是由于这里没有真的扫过黄,所以她还不大会编谎话,也不大需要去编。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小姐liu对照客所说的一切,仍然是在基本的真实之上,省略了所有的细节、背景、例外和自己的情绪感受,所以仍然主要是一种生意套话,所以才会这么千篇一律。
笔者后来陆续发现,在这个开发区里,这种内容的套话,是小姐与嫖客在交谈中的两种最基本的内容之一。另外那种套话,笔者在B发廊里也有幸听到过:
一个嫖客跟F小姐进入她的小房间以后,问道:“今天你有几个客人了?”
F小姐说:“你是第一个。”
“我才不信呢!”
“你们这些人真怪。要问嘛,就要信。告诉你,你又不信。问什么呢?”
“想知道知道嘛。”
“知道(了)又有什么用?”
“是没用,是没用..”
随后,这个套话程序结束,进入下一个“正事”程序。
从笔者所听到的这段交谈来说,那个嫖客似乎并不是想打情骂俏⑾,只是随口一问。不料却引出F小姐的一番反击,所以那嫖客也就赶快顺水推舟,急急地开始做“正事”了。注释⑾笔者也曾经听到过真正的打情骂俏,一般都是针对小姐的相貌打扮和身体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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