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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一个梦想 - 林达

林达(当代)
《我也有一个梦想》
卢兄:你好!
谢谢你寄来的漂亮贺卡。你的贺卡上除了春节的新春祝贺,还附上了这么一句,让我在写完那些介绍去年美国大选的信之后,别忘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把介绍美国的信给你写下去。你说,等候和阅读这些信,成了你生活中的一个小小乐趣。我也希望能够不使你失望。
我想,在美国,相对于过去的1996年来说,1997年应该将是比较平静的一年。总统大选的结果一经确定,整个美国就像风暴过去之后的海洋,水手们各就各位。喧闹和紧张都一扫而光。这当然也是这个国家全民直选的特点之一。既然每一滴海水所聚成的浪花,都对"载舟复舟"的选择起着如此关键的作用,那么,一场大选,竞选双方当然都要竭力去激起每一滴水花。这是十分自然的。
同样,此后的迅速归于风平浪静也是自然的。政治家们在大选中尽量去影响每一个选民的这种努力,产生的最直接副产品之一,就是增加了这个国家的政治透明度和公开化。老百姓们作出了他们的选择之后,政治家的任务就是好好就职干活了。不论选上选不上的,都会争取在此后的几年里,给选民们留下个好印象,以利下一次的竞眩暗中拉帮结派,扩张个人势力,给对手安套子下绊子之类的小动作,在一个政治透明度很高的社会,就不再是政治家们的必修课。如果偶有哪一个政客想在这方面小试身手,以获取额外的利益,反而很难逃过如尼克松那样被罚出局的结果。
所以,美国自开国以来,两百多年几十次大选过来了。人们已经完全习惯于这样周期性的全民参与的政治运作。大选开幕就看戏,也品头论足,一起选出最佳明星。大幕一落,生活照常。虽然如我在去年的信中提到,克林顿总统在今年连任之后,还留下了在大选中是否非法募款,以及他本人面临性骚扰民事诉讼等一系列的未决悬案。但是,经历了尼克松"水门事件"的操练之后,一切有关的监督调查机构的运作已经完全成熟。美国的老百姓知道,整个调查将立即公开地在立法司法两个分支循序而进,自然会有结论出来。因此,这并不影响大选之后1997年的美国,象以往的历次总统就任一样,整个社会也会很快地回复宁静。
也许你会问:那么,在这个预计将是平静的一年里,我将以什么主题作为向你介绍美国的切入点呢?我想试试你已经多次问及的美国种族问题。
种族问题可以说是美国几个最大的问题之一。我当然也知道你非常关心这个问题。但是,尽管我在以前的信中谈到过一些,基本上却还是避免触及这个话题的。它的复杂性使它成为一个十分"艰难"的话题。促使我去正视它,重要原因之一显然是它的"不可回避性"。如果我要向你介绍美国,就不可能躲避这个话题。再者,虽然去年我给你的信着重于介绍美国的大选,但是同时,一场"是否应该取消平权法案"的讨论正在美国热烈进行,其核心就是种族问题。这场讨论的重要性可以说一点不比"总统大选"来得逊色。可是,使我对种族问题真正产生一种切入剥离的冲动,这还是必须从我们的塞凡那之行讲起。
去年的美国除了大选之外,其实还有一场"百年奥运"在那里凑热闹。可是,在去年给你写的那些信里,我几乎都没有提到它。因为除了奥运会的举办城市,美国人对奥运的兴趣并不太大,对美国人的生活也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奥运会确实给佐治亚这个一向安静的南方州带来了许多外来游客。也给亚特兰大市打了一针强心剂。使得这个城市的许多人,也一度误以为它真的就像自己提出的口号一样,立马就可以因为这场奥运会而变得"国际化"了。
诚然,相对于世界上的许多其它国家,美国的大城市由于其大量的流动移民人口,都可以算得上足够的"国际化"。这使得一些短期出访美国的游客很难察觉出这些城市和地区之间的本质差异。然而,美国人自己知道,其间实际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即使在交通如此发达,信息传递如此快捷的当今美国,如果你深入下去,还是会发现,北方是北方,南方是南方。
这场亚特兰大奥运会对于我们去年的生活却是有影响的。安静地在乡间蛰居多年的我们,第一次成为好几拨来访者的业余导游。尽管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奔着奥运而来,但正是由于这个"百年奥运",使得奥运会的举办地成了必游之处。以致于我们在短短的一年之内,第一次集中收拾起如此之多的闲情逸致,悠悠地游荡在美国南方的大城小镇。踩着已经被岁月磨得光滑的石块街路,听着年老的黑人街头音乐家信手吹奏的动人的爵士乐。
1996年的最后一天,我们又一次带着到访的朋友来到塞凡那。这是我们在这一年中,第五次来到这个南方的港口小城了。这次的来访者,是我们已经一别九年不见的老朋友,一对澳大利亚建筑师。
他们早早地就把塞凡那这个小城排入他们的行程,他们点名要来这里,是因为远在澳大利亚时,他们就听说了这个美国南方的历史小城。这个小城出名的原因之一,正在于它是美国南北战争中佐治亚州少有的"幸存者",没有被战火所焚毁。因此,在历史短暂的美国,它就显得非常宝贵。这里的建筑很有特色,你几乎可以一遍遍地在那些住宅,庭院,墓地和教堂里,读出美国南方的历史来。
在塞凡那的城郊还有一个普拉斯基城堡。在这一年里,是我们第三次造访这个城堡了。不知为什么,我还想再去看一眼那个土红色的战争建筑,还想再一次跨过它的护城河,在它的厚实的护城墙上站一站。尽管这里大大小小的城堡遗址很多,但是,普拉斯基城堡的规模较大。一般情况,游人很少绕到它的后面去,我们每次去,却都要到护城河外的外墙去走一圈,在美国以解放奴隶著称的南北战争中,无数炮弹轰塌了它的一个角落,至今墙上弹迹累累。
此后,我们又来到塞凡那河的河边,河边的这条小街是最有历史感的。不知哪年铺下的石块街面凹凸不平,窄窄的小街一面是一些传统小店,一面就是河堤了。最意外的是这条古旧的小街正中,还铺了两条铁轨,看上去象是旧码头已经废弃了的老火车道。可是,随着一声汽笛,居然真的缓缓地驶进来一辆火车,把整条街塞得满满的。原来这条联系着沧桑岁月的港口运输线多少年来一直没有停止使用。
河堤下,塞凡那河水在静静地流。这个如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中国集装箱船的南方大港,当年不仅是南方进口奴隶的一个重要港口。而且也是美国记载中的最后一批黑人奴隶上岸的地方。而此后塞凡那的沦陷,又意味着佐治亚这个南方最顽固的蓄奴州的被攻克。这在结束奴隶制的过程中,也有着它象征性的意义。
就在这1996年的最后一天,我们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又一次来到这里。水波是金色的。就连平日黝黑的街石,也被抹上了一层金红的光泽。这里的一切我们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不再象以前两次来这里,需要寻找拍照的最佳角度。我们让客人们自己随意参观,我们所需要的,只是站在两个公元年度的交接点,站在历史风云已经远去的南方静寂里,去感受一些什么。这时,我想,我真是应该给你写写美国历史上的南方和北方,写写它们围绕着种族问题所发生的冲突战乱,甚至至今未了的种族恩怨了。
然而,你也一定注意到,尽管我有了触动这个话题的冲动,但是,这个题目的复杂性和难度却丝毫也没有降低。种族问题,这是在北美大陆几百年来,无数政治家,社会活动家,社会学家,学者等等各类仁人志士试图去解决的一个问题。但是,似乎谁也没有什么药到病除的良方。不仅如此,人们发现似乎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移民的增加,现代各种观念的迅速变化,种族问题的头绪也变得越来越多,线头线尾好象都要摸不清了。这种一塘混水的状态使得所有触及这个问题的人,都多少感到沮丧。有些人甚至因此而变得不再有信心。
可是,我想,给你写信谈这些问题,我可以比较放松,没有什么太大的心理负担。因为你对我们很了解。你知道我只是这里生活着的无数普通移民中的一个,至今为止,谋生问题始终还是我们必须关心的首要问题。所以,你并不会期待我们发出专家学者般鞭辟入里的分析,或者高瞻远瞩的宏论。你希望看到的,只是我们在美国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一员,所感受到的一些体验,是作为一个新移民所可能持有的敏感目光,所观察到的不同的角度。如果问题是复杂的,那么我想,我只要使你了解它复杂在什么地方,就算达到目的了。
美国的种族问题确实是复杂的,也完全可能是表现激烈的。五年前的洛杉矶暴乱可以说就是一个缩影。我们来到这里不久,就和所有的美国人一起,受到了这场美国25年来最大的暴力事件的冲击。
这一场被比作是"地震"的美国大都市暴乱,起因却是一个看上去似乎是微不足道的酗酒超速驾车事件。
这样的交通事件,不要说是在美国,就是在洛杉矶这样的大都市,一年都不知要发生多少起。所以,1991年3月3日,当四名洛杉矶警察局的白人警察,在210号公路发现一辆超速车,随即按常规拉亮警灯尾随上去的时候,他们一定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自己,以及被追逐的超速驾车者,那个名叫洛德尼.金的黑人青年,都从此一脚踏进了一个历史的陷井。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他们的名字都将永远与一场震惊世界的都市大暴乱联在一起,写进美国历史的教科书。
那已经是午夜以后了。一辆车偶然经过这条210号公路。驾车人发现,在黑漆漆的公路边,强烈的车灯前,有四名白人警察正在殴打一名黑人。这名过路人并不是一个新闻记者,鬼使神差一般,他想到操起车上恰好携带的摄像机,对准了他所看到的景象。
于是,这短短83秒钟的录象,此后不仅成为美国最轰动的新闻录象之一,而且多次出现在全世界的电视机屏幕上。直至六年以后的今天,我们仍然时不时地在电视里看到这段录象。我们相信,在今后的许许多多年里,这段录象还将经常出现在美国的各种电视专题节目里,比如说,讨论司法公正的,讨论警察权限的,等等。当然更多的,就是出现在讨论种族问题的电视节目上。
事实上,洛杉矶暴乱的发生,已经是上述事件发生的整整一年以后。在这一年里,美国人就是不断地在电视中重复看到这段录象,并且在等候。他们在等什么呢?殴打事件发生后,四名白人警察很快以攻击罪这样一个刑事罪被起诉,在地方法庭受到审判。人们在等待的,就是这场审判的结果。
接下来的事情,你在中国也立即从电视里看到了报导。1992年4月29日下午,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团宣布了他们所得出的四名警察被告"罪名不成立"的结论。就在当天晚上,洛杉矶发生暴乱,持续了几十个小时。同时,在美国南方的亚特兰大市,就是96年奥运会的举办地,也随后发生了规模较小的类似骚乱,但是影响要小得多。
洛杉矶暴动的规模,相信你即使远在大洋彼岸,也一定留下了深刻印象。记得当时你和我们在中国的其他亲友,都曾来信对我们的安全表示关切,可见在某种意义上,今天的世界各地已经大大地缩短了距离。在这里,我想再强调几个简单的数字,以证实你当时在中国的电视新闻里看到的一切,确实所见不虚。
在这场短短几十小时的洛杉矶暴乱中,死亡人数超过50名,受伤人数超过2000名,超过1000幢大小建筑物被焚毁,经济损失在十亿美元左右。
我想,你一定早已作出逻辑非常清楚的判断。那就是,白人警察出于种族歧视借机殴打黑人,以白人为主的陪审员又无视录象所反应的警察犯罪事实,蓄意偏袒白人警察,宣布他们罪名不成立。于是,忍无可忍的黑人群众奋起反抗。因此,洛杉矶暴动清楚地反应了以白人和黑人为主要矛盾的美国社会种族对抗的现状。我只能说,你的判断只在局部意义上是正确的。
你得到的信息是简要的,推论也就会显得格外清楚。但是,就像世界上发生的很多事情一样,当事实被简单化以后,看似清晰的结论,有时反而会模糊事件的真实面貌,甚至也会曲解事件所折射的意义和教训。在1995年,我第一次提笔给你写这些介绍美国的信时,曾经简略地提到过这次洛杉矶暴乱,也提到过它并不那么简单,不是人们远远扫一眼就能够轻易得出结论的。它牵涉到美国社会各个层面的各类问题,而种族问题又是无法剥离地和其它问题死死缠在一起。
让我们再回到这个事件的起点,回到1991年在洛杉矶210号公路上所发生的这个案件。看看在此后一年多的调查审理中,那个由10名白人,一名亚裔,一名拉丁裔组成的陪审团,究竟根据什么样的辩方证据,在看了几十遍作为检方证据的录象带之后,会依然得出"被告无罪"的一致结论。还是,根据推论,他们这十二个人只是简单的"种族主义者"?
陪审员们看到的事实是这样的。在案发的午夜,当四名警察发现那辆超速车的时候,它的速度是每小时一百英里(相当于时速一百六十公里〕。在1991年,全美国的最高公路限速是六十五英里。在美国,超速开车的情况应该说还是相当普遍的,同时警察对超速的管制也相当严格。但是,即使是经常怀着侥幸心理开快车的人,也会承认,每小时一百英里的速度是相当离谱了。
人们常常说,美国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在最近的一次民意测验中,绝大多数美国人表示,现在他们的生活远比过去显得不安全,这也正是我们在这里的感觉。而这个不安全感,大家基本上首先指的是公路行车的交通流量大和速度快所带来的危险。
有关行车我再给你举一个例子。我刚到美国的时候,比我早来几年的朋友给我的第一个电话里,就有这样的忠告:第一,尽早学会开车;第二,当教你开车的人没有坐在一旁监督时,无论如何不要自己开出去练习驾驶。他还补了一句,否则,出了事你有可能被指控犯了谋杀罪。第一条很好理解,第二条是怎么回事呢?当时我很摸不着头脑。
后来我才知道:美国的法律规定,持有见习驾驶执照的人,尚处于学习阶段。为了行车安全,必须在持有一年以上正式驾驶执照者的同车监督下,才能出门练习开车。否则,万一出了车祸,造成人员伤亡的话,犯规者就必须面临谋杀罪的起诉。可是,为什么是谋杀罪呢?谋杀罪在这里是一个法律定义,和我们的通俗理解有一些差异。美国的法律认定,如果你明知自己的某一个动作有可能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险,你仍然违法去做了,那么一旦意外发生,你所承担的后果就是在"谋杀罪"的法律范畴之内。根据同样的道理,酗酒开车造成伤亡的话,面临的也是谋杀罪。
之所以向你提到这些"题外话",主要是让你对这里的"酗酒后大幅度超速行车"的概念有一些了解。然而,洛德尼.金的案件还不止是这样一个危险的违章驾车事件。
当时,警察用测速器测到了一百英里的超速行车之后,当然还不知道他是酒后驾车,他们只是按常规打出警灯就尾随上去。在这里,任何人看到自己后面有警灯闪亮,都知道必须向慢车道方向换车道,给警车让路。如果发现警车随你一起换车道,继续在闪灯,那就说明他是冲着你来的,必须立即让到路边停车。这是美国生活中"行"这一部分的生活常识。停下来,也就是一个交通犯规处理的问题。不停甚至企图逃跑拒捕,被抓到之后罪名就大了。再说,警车都是好车,又有法律所赋予的抓逃犯的超速权利,事实上也很难逃得掉。所以,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人绝不会作出"逃"的选择。
那么是不是还有人逃呢?还是有的。这种情况的绝大多数是一些不能与警察"照面"的人。比如,他是通缉犯,又比如,他是有案在身,吃不准警察是否已经掌握了他的情况。因为警车里都有电脑,警察截下违章车辆之后,首先是索取驾驶执照,把执照的号码输入电脑系统,查一查案底。然而,即使是一些害怕查案底的人,也不是都选择"逃"。因为脑子稍微清楚一些,就知道还有个"逃不掉"的问题。"逃"而"逃不掉",岂不是徒然罪加一等。所以真正下决心逃的,一般都是重罪在身的亡命之徒,或者是脑子不清楚的不顾后果的家伙。
更何况,在警察的追赶下飙车夺路而逃,不论逃的,追的,还是在同一路段的其它车辆,都有极大的生命危险。可想而知,这时已经不仅仅是车速快的问题,任何交通规则都会被弃之不顾。我们的朋友卡琳就曾经在通往机场的公路上,遇到过一次逆车流方向的警匪飞车追捕。此后一提起来总是后怕不已,总觉得是拣了一条命。
偏偏在那个午夜,不知是不是酒精在起作用,洛德尼.金选择了逃。他本来已经是一百英里的车速,再一逃,更是望尘莫及,时速一度达到一百一十五英里。就是这一逃,不仅改变了违规驾车的性质,也使得四名警察的神经被强烈刺激起来,完全处于一级战备状态。按照经验,他们知道自己可能遇到了非常危险的情况。这个危险,除了超速追赶可能遭遇的车祸之外,还包括前面很可能是一个持抢的亡命徒一类。然而,逃的人可以有"逃"和"不逃"的考虑,警察的的工作职责却使他们没有"追"还是"不追"的选择。他们也就从毫无准备提升到一级战备,突然神经高度紧张地拉响警报高速追上去了。
看来刺耳的警报也没有起任何作用。这一追,整整追出去好几个英里。之后,洛德尼.金因为拼不过警车的速度才被迫停车。停车之后的最初阶段,是最紧张的。在美国,当警察与某个人处于对立状态的时候,法律要求平民首先必须服从警察的指令,使得双方之间非常危险的高度紧张的对峙状态尽快缓解。这种情况下的警察指令也都是规范化的。例如,要求背对警察,手放在车顶上或是后脑勺上,甚至要求趴下。
在这里,这一点是达到共识的,即,要求平民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服从这些指令,是对双方都有利的。因为警察的行为是有规范的,是可以预测的,而另外一方的反应是很难预测的。如果,被追捕一方不立即听从警察的指示,相反采取一些抗拒的动作,警方就有可能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对自己可能遇到的危险作出过度的判断和反应。这样,即使是一些原本不应该发生危险的事件,也会出现伤害。
因为,警察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权利开枪。加州的类似追车案件还有过一个录象集,在电视台放过。整个过程都是从直升飞机上拍下来的。这些案子的最后结局如果是抗拒的,多数都导致枪击。抗拒者因此送命的也有。没有人提出异议。因为警察的行为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在洛德尼.金的案子里,在高速追车几英里被迫停车之后,他走出了汽车,但是并没有听从警察的任何指令,没有做任何警察要求的动作,并且还在嘲笑这几名持枪围着他的警察。在法律上来说,他属于拒捕的范围。于是,警察冲上去试图用警棍制服他。前面提到,拒捕的处境是极其危险的。拒捕表明了一种态度,警察防范的心理层次也就是不一样的。如果他反抗的动作大一些,如果他出现一些可能使警察误会的动作,处于备战状态的警察都有可能出于自卫的目的而开枪。而且有拒捕在先,法律很难追究警察的责任。所幸的是,这样的情况在洛德尼.金身上总算没有发生。
此后,就是大家在电视里都已经看到的那一场警棍殴打。上面发生的这些故事,洛德尼。金本人也没有否认。除了上述的事实之外,四名警察被告的律师还向陪审团指出,如果洛德尼.金下车以后不拒捕,这一切是不会发生的,他本人的意愿完全可以随时中止这些警察武力拘捕的行为。只要他按照法律遵从警察的指示,一切早就结束了。律师强调,发生的殴打只是拒捕造成的后果,警察遇到拒捕,他们也别无选择,他们只是在履行职责。为了证明四名警察被告并不是因为怀有种族恶意而对洛德尼.金进行攻击。被告的律师甚至向陪审团提出这样一个相当有力的证据,就是,当时这辆在黑夜里高速逃窜的汽车里,实际上一共载有三个人。另外两个人由于一出汽车就完全遵从警察的指令去做,结果他们毫发未损,没有受到任何打击,而这两名被捕者也是黑人。
那么,如果遇到拒捕,警察使用警棍是合法的吗?应该说是的。作为警察这样一个非常特殊的执法者,他是有许多其他人所没有的特权的。比如说,遇到危险的嫌疑犯拒捕或者暴力拒捕时,警察可以动用警棍甚至于开枪。因为众所周知,警察的工作是高危险度的工作,他也有法律赋予的保护自己的权利。再者,没有人会否认,动用武力有时也是制服对方唯一有效方法。可是,疑问并没有解决。在那段83秒钟的录像带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洛德尼.金在被殴打之后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这就有了一个使用武力是否过度的问题。
可是,你一定没有想到,这同一段录像带,也在法庭上成了四名被告的律师用于向陪审团证明他们无罪的辩方证据。这怎么可能呢?被告律师是这样做的。这段83秒钟的录像带被辩方律师一次次的停格切割开来放。就在一段殴打之后的停格处,辩方律师向陪审团指出,在停格的画面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洛德尼.金正在挺身起来,或者是正在企图挺身起来。同时有辩方的证词证明,他在企图站起来的同时,甚至企图用脚还击。
在这段录象的中间,有一个画面停格处显示他已经完全躺在地上,但此时画面上的警察也不在动手,一名警察的手伸向口袋,他在法庭上解释说,这时他们以为嫌犯已被制服,他们于是停止了打击,他正在打算向口袋里掏手铐。这说明他们打击的目的仅仅是试图制服嫌犯。但是,下一个时段录像带的停格,显示嫌犯又在企图站起来,于是律师辩称,这是警察又开始殴打的起因。辩方证人还证明身高六英尺三英寸,体重为二百五十磅的洛德尼.金格外强壮,他在经受五千伏高压的电警棍两次电击之后,依然无法被制服。
然而,陪审员们毕竟都是普通的美国老百姓。在今天的美国,没有什么比对一个无辜者的血腥暴力镜头更能使正常平民感到恶心的了。更何况,施暴者是作为武装警察的政府工作人员,受害者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平民。因此,有了这样一段录像带在先,辩方要使12名陪审员一致认同,这样的血腥暴力只是一种"工作状态",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被告律师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向陪审团介绍警察,尤其是在洛杉矶这样一个大都市执勤的警察,其工作的危险性和特殊性。
说起美国的警察,这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话题。美国警察的面貌是很不相同的。除去个人品质素质的因素,这种面貌的不同往往是有区域性的。我曾经告诉过你,美国绝大多数地方是安闲和宁静的。不要说乡村,那些中小城市的警察,常常都会给你一个"雷峰叔叔"的感觉。在这些地方,实际上警察分为两部分。正儿八经的正宗警察并不多,更多的是地方治安警察。他们也穿警服,在英语里用的是完全不同的词。这些地方治安警察都是当地的老百姓们投票选出来的,更是特别注重和社区居民搞好关系。
我曾经看到报纸上有人写了这样一段亲身经历。说是他刚到美国的时候,曾和一名美国朋友一起出游。可是由于疏忽没有及时加油,开到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车子没油熄了火。这时,恰好有一个警察经过。他们上去求助,那个警察非常抱歉地说,他实在是另有公务在身,无法帮忙,让他们另想办法,态度也十分诚恳。他看看也无可指摘。谁知,他的美国朋友闻之勃然大怒。他对警察说,你怎么能拿着纳税人的钱,却不给老百姓解决困难。那个警察连忙道歉,扔下他的公务,设法去找了油壶,弄了一壶油来,并且向他们指点了方向,使他们能够维持开到最近的加油站。
在美国的大多数地方,这种主人和公仆的关系是相当清楚的。我们也在美国各个地方,由于各种原因,有过和警察打交道和接受警察帮助的经历,感觉都很好。有时甚至使我们颇为感动。在这些地方,只要是一个守法公民,看不出任何理由必须害怕警察,或者讨厌警察。尤其是许多外来的新移民,刚到这里的时候,更是对这里的良好警民关系印象深刻。
但是,我们很快知道,实际上,警察的面貌,是和地区的治安情况相对应的。第一次我们和一个美国朋友谈起我们对美国警察的好印象时,她立即告诉我们,在一些大都市是完全不一样的。她在大都市生活过,她感觉那里的警察相当"势利眼"。她本人是一个标准的白人,虽说是移民,但是英语非常流利,完全没有外国口音。所以,她对于警察"势利眼"的指责,还不包括"种族歧视"和"移民歧视"这样的范围,她指的是"穷人歧视"。她当时在大都市生活时,也算是在底层。所以她说,她当时总是感觉警察对他们充满警惕,一副担心他们是不是罪犯的样子,令她感觉很不舒服。
确实当我们在这里生活的时间长了,也接触了大城市的生活之后,对于这种截然不同的美国警察面貌也有了更深的了解。很多美国人对大都市警察都是摇头的,其中尤其是纽约市和洛杉矶市的警察,最为"恶名昭著"。同时大家也承认,这些大都市警察承担的是最粗砺的工作,非常危险而艰苦。
最近我们去了一个小城市,看到一个地方治安警察正在和一位女士很安闲地聊天。当这位女士离开以后,他试图从地上拣起他喝了一半的一个可乐罐。由于他挺着很大的一个啤酒肚,几乎是非常艰难地弯下身去,才勉强够着了那个罐子。我们看了,不由地笑道:可想而知这个地方的治安是多么地好。若是治安差的话,他这么不灵便,选民们怎么可能选他当警察啊!
在大都市就完全不同了,情况可以变得非常复杂。例如,我曾经对你说过,庞大的流动移民群,永远是美国故事的一个大背景。就在1996年,美国移民局遣返了十一万非法移民,其中包括五万多名罪犯。(记得两年前给你的信中,介绍了1994年的统计数字,当时非法移民遣返的数字还只有四万四千名)。这里,还不包括有七万八千名非法移民在面临被遣返时,选择了自动离境。根据美国移民局的估计,1996年,虽然在边境成功地阻挡了一百三十万人入境,但是,还是有二十七万五千名非法移民进入美国。仍然滞留在美国的非法移民则约有五百万。
仅在这十一万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中,洛杉矶市所在的加利福尼亚州,就占了这个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一,达到四万六千名。相信作为该州第一大都市的洛杉矶,肯定又在这个数字里占了一大块。洛杉矶警察局人手再充足,也敌不过这样高犯罪率的"流动大军"。更何况,这些数字只是被遣返的非法移民和其中的罪犯,那么,还有那些没有被遣返的呢?没有被抓住的呢?合法移民中的罪犯呢?土生土长的罪犯呢?
美国的大都市从地理概念上来说也非常大。同一个都市,面貌也很不同。人们所指的,都是几个出名的"问题区"。那些数字庞大并且往往处于流动状态的罪犯,他们的大多数都会集中在这些"问题区"里。在那里执勤的警察工作危险,精神状态紧张,因公伤亡的比例也很高。在时时处处都可能出现"敌情"的状态下工作,你指望他是什么样的面貌呢?在洛杉矶大暴乱之后,市警察局的局长发表了一篇文章,他说他相信洛杉矶警察是世界上最好的警察之一,但是他们"不是完美的"。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下,不论是不是陪审员,都会承认,他们几乎不可能是完美的。
在这种情况下,要向说服陪审员理解洛杉矶警察工作的艰难危险,可以提供的实例证据真是太多了。被告律师向陪审团举了大量实例,说明不仅一般来讲,洛杉矶警察是一个高伤亡率的危险工作,而且在完全类似于洛德尼.金的事件里,警察的处境也是危险的,是有可能被伤害,甚至送命的。这一点也很好理解。不要说截下来的罪犯有的是拔枪拔刀的,就是飞车截拦造成连环车祸也是常有的事。在追截中,当一辆辆警车象好莱坞电影中那样翻滚出去,难道你指望警察还能一个个利利索索地再从里面爬出来吗?
被告律师进一步向陪审团指出,这种职业危险造成的结果是什么?首先,它造成了警察职业性的神经紧张。在这种紧张状态下,在常人看来已经完全解除了危险的一个嫌疑犯,警察依据他们的经验,从他们眼中看出去,完全可能仍然还是危险的。因此对于拒捕者,不到彻底制服,他们就不会放心。被告律师认为,这种职业危险更重要的一个后果就是,政府为了减少警察的伤亡,也为了有效地制服罪犯,对于警察都有一套使用暴力的职业训练。例如,如何使用枪支,如果用警棍对付非常危险的对手,如果在仅仅导致疼痛的攻击不起作用的时候,如何造成骨折,以达到彻底制服的目的。所以,在这些来自平民的陪审员眼里显得无法接受的暴力场面,对于警察,只是他们执行公务的常规作业的一部分。
对于警察的职业性精神紧张和特殊训练所造成的后果,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体会。我们的朋友达尼拉的汽车后面,有一条粘贴的标语。这在美国非常普遍,有的人是用一条标语表达一种看法,有的人只是开一个玩笑。她的标语内容非常少见,是支持警察工作的。后来我们才知道,这是当地警察家属协会印制的。达尼拉是这个协会的成员,她的丈夫杰米是一个警察。后来,我们和杰米也成了好朋友,看上去和常人没什么两样。但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们意识到,他在心理上是和大家不一样的。
这里的人一般上门拜访之前都会打电话通知。但是,在传统安静的小城镇,也偶有非常熟悉的近邻直接上门借东西的,当然一般至少会敲门,直接开门闯入的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主人感觉被打搅了,至多是有些不高兴。但是,杰米在一次这样的邻居突然拜访时,门一开他差不多是条件反射般立即就拔枪对准了来访者。这几乎吓坏了所有的人。不仅是这位来访的邻居和达尼拉饱受惊吓,事后他自己也感到吓了一跳。要知道,杰米所生活和执勤的大学城,还是一个公认治安相当好的地方。但是,不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现实生活里,他作为警察毕竟在面对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他所受到的职业训练也已经成为他的本能的一部分。
还有一次,我们在夜半行车的时候被警察截下查问,当时需要打开车内的顶灯,可是开关坏了。我就自然地拉开一点车门,因为车门的开启可以带动顶灯的自动开关。这时,警察虽然对我们依然很礼貌,但他坚持要求我们把门关严。我们照办了他才敢接近。后来我们问了杰米才知道,在他们的训练指示中有这么一条,要防止攻击性的车门撞击。猛然打开的车门,是罪犯常用的"武器"。他还告诉我们,即使在公路上拦下一辆看上去很正常的车,警察实际上也是很紧张的,尤其是在夜间。从警察的眼里看出来,什么都可能发生。
我们再回到法庭上。我之所以给你介绍这些,是让你理解,在法庭上,陪审团所面对的证据不仅仅如那段83秒钟的录像带那么简单。同时,陪审团所经历的判断也比你所想象的要复杂难断得多。
陪审团在法庭上除了检方的证据之外,他们从辩方证据中得到的是什么事实和印象呢?第一,洛德尼.金在案发那天晚上的行为,使警察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他可能是一个极其危险的犯罪份子。第二,他自始自终拒捕,因此警方有充分理由根据他们的专业训练,以武力制服他。所以,警察攻击行为中,至少前面的一部分是无可指摘的。第三,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警察的攻击是蓄意出自种族歧视。唯一有争执的部分,是这场攻击的最后阶段是否必要,是否是滥用权力。
这最后一段是对辩方不利的。但是,你可以看到,这么一分析以后,一个原来看上去是铁证如山的大案件,已经面目全非。不仅案情的规模缩小,它的性质似乎也有所改变。至少,已经变得可以探讨,而且是技术性的细节探讨。
现在,摆在陪审团面前,最终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看待这段83秒录象的最后一段。根据检方的指控,这时洛德尼.金已经失去反抗能力,警察已经完全没有理由再度攻击。根据辩方律师的辩护,从录象最后一部分停格的画面看,洛德尼.金依然没有遵从警方指令去做就范的规定动作,仍在试图起来,所以警察有理由继续以武力将他"彻底制服"。
这个案子和我们以前介绍过的辛普森案一样,同样属于刑事诉讼。也就是说,它是由当地政府的检察官向四名被告起诉。我们在辛普森案中已经介绍过,在美国的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政府陷害平民,因此,依据美国的宪法修正案,必须充分保障被告的公民权利。要求陪审团对待检方证据的要求是非常严格的。这些证据必须是确凿的,完全超越合理的怀疑的。而辩方却不用提出铁证去证明被告肯定无罪,他们只需提供充分疑点,证明检方的证据是有疑问的。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检辩双方的证据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证据这样的法律要求之下,只要是证据具有争议性,陪审团就已经有理由宣判被告"罪名不成立"了。
不知你是否注意到,这个案子是比较特别的。它的被告是四名执法的警察。法律倾向于保护被告权利的条文,这时看上去反而是帮了警察局这样的政府执法机构的忙。陪审员也一定感到十分困惑。于是,辩方律师还必须使陪审团走出这样的困惑。辩方律师尽量使得陪审员相信,这些警察并不是恶魔,他们也是平常人,只是他们找了一个危险的工作而已。他们冒着危险去做一些常人不愿意做的事情,最终是为了保护平民不受到犯罪分子的伤害,如果他们在高度紧张地制服罪犯的过程中,有了一些有争议的举动,就要因此被判有罪入狱失去自由的话,那么,他们的公正待遇又在哪里呢?
最终,陪审团就这样被辩护律师提供的证据证词所说服了。他们至少认为这段83秒钟录像带所反映的四名警察的行为,并不能铁定就确认为是违法攻击。我已经说过,在刑事诉讼中,这样的结论已经足以使陪审团判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了。
必须说明的是,这并不代表我的看法。我只是想通过这些介绍,让你了解事情的复杂性。
就像其它的案件审理一样,结束之后陪审员就回家了。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愿意出来谈论他们经历的审理,但是也会有一些人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我记得在这个案子之后,有一名陪审员回答了记者的这样一个问题:你在作出这个判定之后,你是否觉得自己可以在晚上良心安宁地睡着?他回答说:是的。我也相信,也许是全部,至少是绝大多数的陪审员,相信自己是依照证据,依照法律,同时也是凭着良心作出了这样的判断的。
但是,我想这些陪审员回家后的第一个晚上,就无法入睡了。宣判后只有几个小时,暴力行为就开始发生,而且迅速蔓延开来,到了夜晚已经是烽烟四起了。
暴乱主要发生在洛杉矶的中南区,这正是洛杉矶的一个"问题区"。大量的少数族裔在那里居祝没有人否认,这场暴乱的起因是这场审判的结果。但是,却几乎没有人简单地因此就推断,这是一场黑人反抗白人的暴动。甚至,事件至今已经整整五年过去了,人们觉得,还是很难给这场暴乱的性质下一个准确的结论。为什么呢?让我们再来看一看这场暴乱。
这场暴乱的激烈和混乱程度,使人们至今还觉得不堪回首。一开始,只是有一些黑人孩子向过路的汽车扔酒瓶。然后,就有人截下了两个白人的汽车,把他们拖出来殴打。然后,一架直升飞机的现场拍摄和电视直播,致使在全美国的众目睽睽之下,一个36岁名叫奥立佛.丹尼的司机,被拖出他所驾驶的集装箱卡车,五个人不仅围殴他,并且用灭火机砸他的头,企图致他于死地。最后,居然还不忘偷走了他的钱包。
泄愤的殴打,在不少地方发展成为由帮派少年参与的肆意谋杀。那天晚上,一名记者的车就被一群帮派的黑人少年拦下,他们不仅砸他的车,还试图把他拖下车去。当时他还系着安全带,一个少年拖了几把拖不下来,不耐烦了,掏出抢就给了他三枪。
而且,人们惊奇地看到,理应是愤怒的场景似乎很快变成了一场狂欢。有在大火前跳舞的,更普遍的却是人们发现了抢劫的乐趣。于是,记者所拍到的已经不再是愤怒的脸庞。镜头所拍摄到的那些提着大包小包从超级市场破损的大门里出来的人,一个个都是乐呵呵的。在整个暴乱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中,甚至还包括两男一女坐在一辆不知是偷来还是抢来的车里,然后当场享受超速飙车,造成翻车死亡。
说是"暴动",但是没有任何组织,全是一些散民,里面还有大量的所谓帮派青少年。从愤怒地砸汽车,砸政府机构的玻璃开始,直至人身攻击,纵火,对各种商店全面抢劫,造成大规模的破坏和伤害。这场暴乱之后,有五千人被控各种刑事犯罪。此时,人们才发现,这被控罪的五千人中,有一半以上竟然是西班牙裔。当清理财产损失的时候,人们更是惊讶地发现,有近一半因烧掠而受到损失的,是与这场审判的种族纠葛毫不相干的朝鲜裔居民。然后,通过各方面的访问和调查,完全有理由相信,有相当一部分的黑人对亚裔的不满甚至敌意由来已久,这次受到攻击并不是偶然的"误伤"。
还有,这个中南区是黑人集聚的地区,当然有大量黑人住宅,也有相当数量黑人经营的企业店铺。大火一起,无法控制,也就有黑人住宅受到波及的情况。但是,在普遍的放火和抢掠中,尽管黑人经营的企业店铺纷纷挂出"黑人经营"的牌子,以期使自己可以区别于白人或亚裔,求得免于烧掠的下常但是,根据调查,这样的标志,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起任何作用。他们肤色相同的同胞,并不因此"手下留情"。
面对这样的一团混乱,人们怎么能轻易就给这场暴乱贴一个"反抗"的标签,认定它就是"黑人争取种族平等的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呢?
从这场暴乱开始,直至暴乱之后很久,无数黑人都为此感到沮丧。他们和许多其他族裔的人都看到,有一点是很清楚的,黑人在这场暴乱中被事件本身进一步公开分裂。黑人当然并不都是暴力的参与和支持者。刚才我们提到的那名集装箱卡车司机,生命处于极度危险的情况下。一名素不相识的宇航工程师在电视中看到后,冒着生命危险开着自己的车赶到现常他是在三名黑人的帮助之下,才得以把重伤濒临死亡的司机救出,并且送往医院的。我们前面提到的那名被射了三枪的记者,也是在一个黑人家庭的电话求救和帮助下,才得以死里逃生。还有许多对审判结果不满的黑人,在审判之后聚集在他们的教堂里,举行和平的抗议集会。并且在暴力发生时祈祷和平。
这一案件比较特殊的地方还在于,四名警察虽然在地方检察官的控告中被判罪名不成立,但是,这次控告依据的是属于州法部分的刑责。与此同时,联邦政府的检察官,还认为有充分理由控告他们触犯了属于联邦法范围的民权法,就是他们作为政府执法人员,由于执法过度,侵犯了洛德尼.金的公民权利。所以,在联邦法庭立即又展开了另一场审理。
又经过将近整整一年的审理,联邦法庭的陪审团得出了四名警察中两名违反联邦民权法有罪,另外两名无罪的结论。这个结论似乎使大多数的人都感到满意。宣判之后,森严戒备的洛杉矶警察都松了一口气。历史的一页似乎就这样翻过去了。
然而,凡是支付了高昂代价的历史事件,都不应该只是一道一抬脚就能跨过去的历史门槛。如果人们至多是象被绊了一跤,掸掸尘土,头也不回地就奔向前去,连一点真正的教训都没有得到,那么人类所付出的生命,鲜血,尊严,不是太轻贱了吗?在这里,大家都认为,这么大的事件显然不应该简简单单地就被时间的河流冲刷干净。但是看来,迄今为止五年的不断反省,还不足以使人们完全找到答案。不论是亲历这场灾难的平民百姓,还是以这一事件为主题撰写论文的专家学者,都一次次地发现,各种因素纠葛太深。而当人们想去理出教训的时候,又很难完全脱开自身的局限性。我们看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所属的种族,阶层,经历,等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
今天的洛杉矶中南区,依旧可以看到许多焦黑的五年前的废墟。尽管事件之后,联邦政府投入了九亿美元的资金,可是依然不能使这一地区在这五年内完全复元。因为这里的店铺和中小企业都是私营的。经历了这样一场风暴之后,许多业主对这个地区不再有安全感而选择离去。一名店主对记者说,"我是黑人,我以此自豪。我也爱我的黑人同胞。可我也是一名业主,我还必须养家。我永远不会再回到这里。"黑人业者尚且如此,其他人的疑惧更可想而知了。看着那些废墟,宛如一座座黑色的纪念碑,它们向人们在诉说些什么呢?
好了,我似乎今天应该在这里打住了。在这封信里,我只希望你在开始了解美国种族问题的时候,对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艰巨性,有一个最初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最大的"杀手"莫过于"简单化"了。
对于我们来说,在看到美国这样一个种族纷杂的浓缩小世界的时候,也终于认识到,美国在长期的种族矛盾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不仅是身置其中的我们无法彻底持一个袖手旁观的态度,就是对于你和所有美国之外的人们,也无法完全以隔岸观火的轻松好奇心情,对待这些看上去似乎是"毫不相干"的问题。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各个族裔以及他们所携带的各种宗教文化习惯等等,甚至他们所寻求的自身利益,都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在每一分钟发生着类似的矛盾和冲突。从波黑战争到非洲图图族胡图族之间空前野蛮的种族杀戳,几乎不胜枚举。从人类的许多战乱中,都有一颗种族矛盾和文化冲突的坚硬内核隐含其中。而这个世界的人们还在越走越近,叫人看着多少捏把汗。至今我们尚不知道,人类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对付这样一个越来越小的地球和越来越近的距离。所以,美国民众现在先行一步所面对的种族问题,就无疑显得意味深长。
希望你喜欢这个话题。
有空来信。

好!
林达
亘古不变的疑问
卢兄:你好!
很高兴能这么快就收到你的回信。你说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还说在你的印象中,美国是一个种族问题很严重的国家,也知道美国是一个多族裔的移民国家。但是,只是对美国历史上的奴隶制印象深刻,接触到的有关美国种族问题的近况介绍并不多。所以,对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可能产生的激烈程度也确实了解得有限。即使对奴隶制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的了解,也有"简单化"之嫌。所以,希望能早日收到下面的信。那我再接着往下写。
如今美国的种族问题,确实是"眼花缭乱"的。最近,美国的一个韩裔社会学家在著文讨论洛杉矶暴乱的时候,就谈到,必须认清"美国已从黑白两族的社会转变成了多元族裔的社会。其他旁观的族裔也移到舞台中央,成为主角。"这一情况其实从表象上都可以看出来,因为站在美国的土地上,放眼出去,直观的感觉就是人种的五色缤纷。
然而,美国的种族问题之所以如此敏感,令人念念不忘。确实与你所提到的历史渊源有关。因为在美国的历史上,种族问题一度与奴隶制度相联系。这使得本来就放在哪里都不容易处理的种族问题,在这里就更添了一份历史宿怨。
你对美国最终结束奴隶制的南北战争一定很熟悉,但是实际上,南北战争并不是解决奴隶制的唯一举动。反对奴隶制的努力几乎与这个制度相始终,这些努力甚至在美国建立之前就已经开始。只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这只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人类逐步认识自己,逐步清理自己的一个过程。今天,当我们用历史的眼光,去重新审视这样一个过程,依然感到收获不菲。
再说,就连你已经熟悉的南北战争,实际上还有叫你听了会吃一惊的教科书之外的故事。所以,尽管你已经熟悉了美国奴隶制时代的"汤姆叔的小屋"等等,我还是必须把这个话题从头讲起。
你也知道,当年哥伦布发现美洲的时候,他到达的是美洲的南部。美洲的开发也就是从南美开始的。一开始,这和美国人的祖先英国人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当时的世界是属于"海上霸王"的。所以,有着大量航海家和海盗的西班牙,葡萄牙,就成了南美的主人,最主要的还是西班牙人。"海上霸王"们也很熟悉非洲。因此,当他们的美洲新殖民地严重缺乏劳力的时候,他们很自然地就想到了非洲,在那里,有的是强壮的黑人。
那是四百多年以前。不幸的是,奴隶制确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白人的欧洲文明,还是黑人的非洲文明,都是如此。所以,在今天看起来显然应该是劳务输出的生意,在四百年前却成了奴隶买卖的勾当。在这里面,当然有一些被白人奴隶贩子劫道抓获的部落黑人,但这不可能是最经济方便的来源。所以,基于当时非洲社会发展的极不均衡,也基于他们事实存在的奴隶制,使得有一部分黑人也成为这一交易的重要一环,他们取得"货源"并且出售,成为卖方。
在今天的美国,如果你要买几车砂石铺路,你找的并不是砂石场,你应该找的是运输公司。四百年前的奴隶贩卖也是同样的道理。当时经营这一行当的是航海业,奴隶贩子都是一些航海冒险家。由于这是一个获利甚丰的行当,各个欧洲国家的船长都加入了这个行列。但是实力最强的,依然是西班牙和葡萄牙。以致于美国人长期使用的黑人一词,,即"尼格罗",居然不是源于英语而是源于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
西班牙在一百多年里不断从南美向北美推进和开发,这种开发也伴随着购买黑人数量的增加,因为劳力奇缺。当时在南美黑人已经非常普遍,以致于今天我们在南美甚至可以看到一些以黑人为主的岛屿和国家。他们并不是当地的土著,他们的祖先也是在贩卖黑奴的浪潮中给卷到这里来的。
于是,当美国人公认的先驱,第一批英国清教徒,乘着那艘著名的"五月花号",在海上漂泊长达65天,终于到达北美大陆的东海岸,即新英格兰的时候,当他们面对一片莽莽荒原跪下祈祷的时候,这里真是他们所看到的那样,是一片巨大的尚未开垦的处女地吗?这个说法也对,也不对。
因为不管怎么说,在他们到达的时候,相对于整个北美大陆的广袤土地来说,确实可以说是人烟稀少。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甚至远远超出他们的活动半径,还是浩浩渺渺的人迹罕见乃至于人迹未到之处。
但是从另一面来看,包括整个南美和北美的一部分,在他们到达的时候,已经有超过两百个西班牙城镇,有近二十万西班牙人及五百万当地的印地安土著。还有相当数量的从非洲买来的黑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时的"新大陆"已经有了以西班牙人为主的一定的社会格局和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也包括了奴隶市场这样一个现实。
然而,我也一直没有想通,就连这么冷的加拿大都已经被法国人在1604年看中,建了居民点,为什么美洲东海岸的北部,也就是后来成为美国摇篮的好端端的一大片风景优美的地区,当时就是冷冷落落,无人问津。所以,在南美洲的黑奴贩卖都已经进行了近百年,却还没有一个黑人随着西班牙人被带到这个地方来。
可是,说起来真活象是命运安排的一样,恰在这些清教徒开拓者乘坐的"五月花号"抵达北美东海岸的一年之前,1619年的8月,在距离他们上岸地点以南五百英里开外的同一海岸,第一批二十名黑人已经先于他们来到了这里。是一艘荷兰船载来了这些黑人。至今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奴隶还是半奴隶状态的家仆。
除了满满一船欧洲商品还捎带载来这二十名黑人的荷兰船长,就这样创下了一个令人难堪的历史记录。虽然由于没有任何交通和通讯手段,所以"五月花号"上面的移民先驱对此也一无所知。然而,这二十个黑人的存在以及他们存在的方式,从象征意义上看,就在"五月花号"靠上北美的同时,奴隶制和种族问题就已经在北美开始了。这一切确实发生在今天称为美国的这块土地上,虽然要再过大约一百五十年,世界上才会有美国这个国家。
由于这块土地的开发,是以开放移民式的方式进行的,因此,新英格兰地区第一批英国移民所面对的寂寞和荒凉,很快就被一批批闻讯而来的后继者所打破。北美,在西班牙人开发南美多年之后,终于也成了一个新的移民热点,以英国人为主的欧洲新移民蜂拥而至。英国也开始把这里看作是自己的殖民地。可是这个时候,在奴隶贩子们中间,也肯定在盛传着这样的好消息:在北美的东海岸,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新市常你还记得吧?我们以前在学人类发展史的时候,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如果假定"人"确实是类人猿"变"的,而不是上帝"造"的话,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有别于其它动物,可以称自己为"人",而不是动物了呢?
我们都从教科书上得过到这样的结论,是劳动创造了人,人与其它动物的分界线,是他们开始制造工具。这个结论使我心安理得踏实了几十年。直到有一天,终于亲眼看到一个大猩猩,为了获取食物,认认真真地为自己制造了工具,并且如愿以偿地用自制工具取得了食物。吃完之后,大家居然还是认为它只是一只大猩猩,而不是"人",真是令我大失所望。
后来,又听说"艺术创作"是上述问题的一个分水岭。我将信将疑。这意思是说,当一只类人猿终于操起一根烧焦的树枝,在岩石上画出一个树丫巴杈的时候,他就完成了向"人"迈进的关键一步。可是,美国偏偏有人养了一只大象,就是喜欢画画,看着它用鼻子搁下油画笔,居然还换枝硬笔签名,"以防假冒",真叫我哭笑不得。看看画的色彩感觉,肯定比有的"人"还强一点。
最终,我决定把这个问题搁一搁。就在这个时候,我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种讲法。我不把它当作真理或是答案,可是我确实喜欢这个说法:皓月当空,万籁俱寂之时,一个坐着的人猿混混噩噩的脑瓜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我和其它的动物究竟有什么区别呢?"这时候,他就是"人"了。
请你原谅我的这段题外话。我想说的是,作为整体的人类是有这样一种特性的。那就是,第一,他是不断在思考的;第二,他思考的一个最基本问题永远是与人性有关的。作为整体的人类,他不得不始终在对这个问题进行道德自省和良心拷问。这是人类有可能对"进步"二字持有信心的基本依据,你发现,我们有一点绕回来了吧?
因此,当我们再回到三百多年前的北美奴隶交易,甚至回到四百年前的南美奴隶交易。我们发现,那些参与了贩卖黑奴的非洲部落首领和来自欧洲的白人奴隶贩子,他们在同一个行为中道德上所要承担的责任,可能是并不相同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当时的发展程度是有本质不同的。这个程度不同,是指他们作为一个人类群体,对于人性和道德的思考深度和理解是不同的,也就是他们的进化程度根本是不同的。
就像在今天,我们仍然可能发现在某个热带密林深处,还存在一个"猎头族"。他们的部落每年都要偷猎一个异族的脑袋,借以得到整个部落平安吉祥的保障。这个时候,我们说,这种猎杀是一种原始宗教。假设这时候来了一个探险家,他在这个部落住了一阵得到启发,出于私怨也割下了某人的一个脑袋。他当然不会在部落里受到任何责难,但是,他的行为就很难被称为是"原始宗教"而不是"谋杀"。在这里你会看到,同时发生的同一行为,在道德上所要承担的责任是有可能不一样的。
奴隶问题在北美最初的产生,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你会看到,不仅今天的美国种族问题不是简单的,即使是当年的奴隶问题,也同样是非常复杂的。
首先是在南美已经有一大批"经营"了一个世纪左右的奴隶贩子。对他们来说,货源和经营方式都已是熟门熟路,只是随着北美移民的大量涌入,他们换个送货地点而已。所以,这里一开始就有大量源源不断,自动送上门来的"奴隶货源"。
同时,奴隶制确实也是欧洲文明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在那个时候还有一些类似奴隶制的残余,例如,在北美沦为奴隶的虽然主要是黑人,但在开发初期,有相当数量的一部分白人也同样成为奴隶。这是移民们承袭了欧洲当时盛行的以劳役抵债的传统。
当时来到北美的白人有大量处于赤贫状态,他们甚至买不起一张驶往他们的希望之乡的轮船船票。于是,普遍有以自己作抵押的。谁付的这张船票,谁就在几年之内拥有这个劳力。甚至还有一些人,根本就是从英国的负债监狱里直接被挑选来的。也就是说,奴役劳力,对当时的欧洲移民来讲,并不非常陌生。
尽管如此,但是,当时英国本土已经风云激荡,平等自由的思想也已经不是什么萌芽状态了。所以我想,在这些英国人刚刚到达美洲大陆的时候,一定也被"奴隶市场"这样的"异国风光"吓了一跳。也就是说,对于南美已经盛行的这种方式:这样赤裸裸的,把人彻底当作牲口一样的奴隶买卖,他们要接受甚至参与这样一种行为,面前还是会出现一个令人犹豫的道德门槛的。
但是,当时的美洲移民是控制很弱,极其混乱的。在这些人里,什么样的背景都有,也什么样的状况都有。你可以想象,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在三百多年前的人类整体发展水平上,在一个奴隶制已经成为事实的地区,显然不会面对陌生的蛮荒之地和严酷的生存条件,却坚持以道德为理由,断然拒绝以奴役的方式使用劳动力。
那么,当时这些新移民究竟面临着什么样的困境呢?
那艘著名的"五月花号"所载的移民先驱者的情况,就是十分典型的例子。他们一共是一百零二人,在十一月中旬到达北美。很不幸的是,他们靠岸的新英格兰恰是今天美国版图的北方。当时严寒已经开始。他们的眼前是刮着凛冽暴风雪的荒原,而背后的太平洋如同一把利刃,切断了他们和文明之间的纽带。更何况,他们是来自一个已经高度文明发展的国度,早已失去了始祖们在大自然中求生的本领。结局可想而知,仅仅一个冬天的寒风,就带走了五十八条生命,半年过后,他们只剩下来四十四个人。
就是这留下来的四十四人,也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奇迹。我们曾在冬天去探访过"五月花号"靠岸的地点。据当地的朋友告诉我们,这已经是一个几十年不遇的"暖冬"。可是,当我们站在岸边,在大西洋上刮来的刺骨寒风面前,还是转眼就失去了几乎全部的游兴和耐心。尽管裹着厚厚的现代羽绒衣,还是迫不及待地奔向一家叫做"明朝"的中国饭店。在暖气中喝下整整一壶热茶,才突然明白过来,我们逃离的是什么。我们所逃离的,就是当年这一船移民在目送"五月花号"开走之后,面对的饥饿和寒冷。可是他们无处可逃。就是与死神眼看着就要面对面相撞,他们依然无路可逃。
后来的大批移民,其状况并不比他们好多少。英属殖民地的开发是从北方开始的,大多数移民落脚的地方,冬天都相当寒冷。后来者除了人多势壮一些,所有的问题还是要每一个人自己去解决。他们的房子还是林中的树木。他们与奔跑的野兽之间,谁是谁的食物,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他们幻想中的农田,还是长满灌木和荆棘的处女地。他们的种子和工具却还在海上漂泊的商船里。冬季却不肯推迟脚步,坚持要如期而至。他们有妻子还有孩子,周围的人都在流行疾病,没医没药,隔三岔五就有人到上帝那里报到。他们想在冬季之前至少给孩子一个栖身之地,可是就是人手不够,本来就是加上妇女孩子一起干活都不够,一生病就更不够。
在开发最初阶段的这种状况下,移民而来的各色人等,他们原来的背景都被无情地抹去了。有一些人带来了钱,可是,他们的钱也买不到可以容身的最简陋的房子,他们可以买到的,就是当时最缺乏,所以也最珍贵的奴隶劳力。因为一切都必须用双手和体力去创造出来。
因此,三百多年前,北美移民所考虑的,远不是今天的人们所想象的"发展""发财"这样的奢侈品。如果其中有人曾经在英国上船之前如此想过,这样的念头一下船也就被冷酷的现实一风吹了。他们绝望地不知如何才能在一片荒野里活下去。就在这个时候,运来了一船黑人劳力,说是连现钱都可以不要,以物易"物",用当地的木材换就行。可以想象,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本没有太大犹豫就跨过了第一道横在面前的道德门槛。
奴役劳动就这样在北美开始了。
随着英王朝十三块英属殖民地在这里的建立和开发,这块土地在迅速地发展。虽然这个新大陆的状况与欧洲相比始终还是落后的,偶尔来一个欧洲旅行者,仍然会不屑一顾,回家后把这里描画成穷乡僻壤。可是,这里的各个殖民地已经设立了总督政府。早期开拓者所遭遇的九死一生的险恶环境也已经被大大改变。换一个角度说,当年新移民借以越过道德门槛而使用奴隶劳动的一部分历史借口,已经不复存在。
可是,就像你已经知道的那样,奴隶制在北美不仅没有消退,反而越加兴旺发达起来。大量奴隶势不可挡地进入这些英属殖民地。奴隶制很快成为北美的最触目的现实。原因其实很简单。
因为奴隶交易和奴隶劳动都产生人类最难以抗拒的诱惑,这就是利益。然而,这块土地的早期经历所形成的奴隶制现实,显然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原始推动"。这也就是为什么北美英属殖民地黑人奴隶泛滥,而英国本土却从来没有卷进去的原因之一。英国本土就没有这样的历史条件形成的借口,所以即使同样被利益驱动想蓄奴的人,也被阻挡在在道德门槛的这一头,难以当众迈出腿去。
北美的奴隶贸易居然会如此迅猛地展开,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被这份"利益"所吸引的不仅是一些商人和平民,它还吸引了一个王朝。这个王朝调动了一个大国的力量来向这块新开发的土地倾销奴隶。
早在"五月花号"抵达北美刚刚四十年的1662年,英王朝查理二世就特许"皇家非洲贸易公司"有计划地向西印度群岛和北美贩奴。到1713年,英王朝甚至与西班牙达成有关贩奴的重要协议,由英国皇家非洲公司垄断包括南美在内的整个美洲奴隶进口,由两国的王室各分得利润的四分之一。此后的二十年内,根据记录,英国至少每年向美洲输入了一万五千名奴隶,其中四分之一左右进入南美的西班牙殖民地,大多数都进入了北美英属殖民地。
你一定已经看出来了,英国皇上在北美的这笔买卖特别好做。因为北美本来就是他说了算的。土地是他的殖民地,管理者是他派出去的总督,当然协助推销。事实上,曾经有一些殖民地对于汹涌而来的黑奴浪潮,出于种种原因,例如最普遍的安全理由,表示担忧和抵制。但是,都无法抵御英王朝和殖民地总督上下一致的奴隶推销政策。
就这样,一只强有力的手在北美推动奴隶制。就是这片土地当时的主人英国王朝,开始有组织地大量向这里输入黑奴。贩奴收入则一度成了一个王朝所刻意追求的"国家利益"。于是,贩卖奴隶不再是星散的船长们的海上冒险,而成了英国王朝垄断的皇家事业。换句现代的话来说,在贩奴行业,强盛的英国王朝成了一个最大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北美的奴隶交易就在英王朝强力的推波助澜中,达到了一个高潮。
那么,你也许会问,这片土地还有什么希望呢?真是这样,当一个巨大的利益突然出现的时候,一个王朝会被吸引,大多数普通人也都会被吸引。我们回顾历史上的北美,看到的就是一个巨大的利益所形成的漩涡。
前几年我们去纽约,在著名的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园里逛了一圈。校园里有一座罗丹的雕塑"思想者",是用原作的模子翻制的。记得以前我们只有机会看到这个雕塑的照片,虽然看不真切,但是依然很惊叹罗丹的构思:在地狱的门口,"人",坐下来"思想"。
现在,当我终于有机会真的站在这个雕塑之前,突然不可抑制地想到,"他"只不过是静静地坐在那里,为什么我们却会有一种受到震撼的感觉,"他"又在想些什么呢?
我确信,他所思索的,还是当年他站在"猿"与"人"之间,第一次想到的那个亘古不变的"原始问题"。人类,不论他走到什么时候,他的面前总会出现一道新的道德门槛,在这道门槛面前,他不得不坐下来,思索。从他成为"人"开始,直至他来到火焰熊熊的地狱的门口。这个问题是永恒的,超越一切的。其原因却是出奇的简单:他是"人",当然就想知道,什么是"人性"而不是"兽性"。怎么做,才可以称自己是"人",而不是"兽"。
总有一些人,他们不会轻易跨过道德门槛,他们会坐下来思索,这就是人类的希望,也是北美这片土地的希望。
作为北美精神主导的北方,对于奴隶问题,一直可以看到比较清楚的这样一个"人"在思考的线索。那就是,在遇到黑奴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问题的时候,这里有一些人本能地开始从人性的角度思考。提出质疑。在利益的潮流袭来时,他们只可能是极少数,但是只要他们站在符合人性的一方,他们的坚持就会奇迹般地渐渐显示出力量。探究这样一个很有历史逻辑的过程,这是非常有意思的。
这片土地发展的核心一直是在北方,这也是美国人一直把"五月花号"的那一船清教徒,认定是他们的精神先驱的原因。我以前也因此而误认为,他们是到达北美的第一船英国移民,后来我才知道,实际上,在"五月花号"抵达新英格兰地区的十三年前,1607年,弗吉尼亚已经建立了第一个英属小镇。那么,为什么日后的美国人一定要认定"五月花号"的移民是他们的精神祖先呢?
美洲殖民地的移民组成确实是很不同一般。
北美当然也不乏大量被贫困逼来的"经济移民",可是,来到这里的"政治移民"的比例,高得异乎寻常。他们是在英国及欧洲的诸多次宗教迫害和政治动荡中离开故土,来寻找一片自由的土地的。他们中的许多人,在英国的处境远比跑到这里来当难民要好,对于这些人,寻找一块新大陆更多的是一种精神需求。他们需要一块"上帝承诺过的土地",在那里可以有他们自由信仰的权利。其中"五月花号"上的那一船移民,就非常典型,也是这些"政治移民"中最早的一批。
你已经知道,他们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冬天,严酷的自然条件就带走了"五月花号"移民中一多半人的生命。但是,当第二年春天,"五月花号"又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船长惊讶地发现,剩下的那四十四个营养不良,还挣扎在死亡线上的幸存者,居然没有一个人愿意随船回到文明的英国去,而坚持要留在这片实在乏善可陈的荒野之中。
正是这样一些人,往往会很自然地成为各地的宗教和精神核心。这个传统使得美国至今为止宗教气氛还非常浓厚。我们和去年来的那两个澳大利亚建筑师聊起来,他们谈到,同样作为新开发英属殖民地的澳大利亚,就没有这样强的宗教传统和气氛。他们听了这里各式各样,比比皆是的宗教广播台以后,感到非常新奇。
北方,正是大量这样的"政治移民"的集聚地。他们受教育的程度相对更高一些,他们流亡的原因往往是"宗教迫害"为主的政治性原因,所以,他们更习惯于在世俗诱惑的面前,作出理性的思考。他们甚至在尚未完全解决温饱问题的时候,就迫不及待地建立了哈佛大学,并且把哈佛大学所建立的地方叫做"剑桥"。当然,那个时候的哈佛只可能是陋舍几间,可是,他们却觉得,只有在哈佛大学这样的精神支柱的支撑下,他们才能够活得下去。真是难以相信,当他们满怀希望地挂上哈佛大学牌子的时候,距离"五月花号"抵达这里只有仅仅十六年。距离美国的成立,却还有一百多年。所以,一直有所谓"先有哈佛,后有美国"的说法。
因此,要追寻这块土地的历史足迹,北方的线索是比较清楚的。奴隶制在北美的整个兴起,兴盛和衰落,都可以在这个拥有哈佛大学的新英格兰地区,以及大部分的北方地区,看到一个比较清楚的逻辑过程。
我先以新英格兰的马萨诸塞为例。在奴隶刚刚进入这个地区时,反对这个制度的声音就符合逻辑地同时响起。
在那个时候,宗教在一开始就起了很大的作用。宗教思考本来就应该是非功利的思考。他们把自己与世俗世界拉开距离之后,探索人与神的深远的哲学问题。这样,任何可能找到的世俗利益的借口,都必须被拒留在宗教的门外。由于北美的生活环境,使得各种宗教的思考内容,也很早就包含了奴隶问题和不同种族如何相处这样的问题。当然,不同的宗教在这些问题上得出的结论也是不同的。
尽管,在新英格兰的北美早期清教徒,对于宗教正统问题曾经非常狭隘和固执。他们曾认为印地安人的宗教是魔鬼的宗教,也视教友派为邪教和异己,横加驱赶。但是,在奴隶的问题上,基于他们对于圣经的理解,却在道德的层面得出了自己毫不含糊的结论。
在三百年前,他们是这样理解的,即,使用奴隶只有在下述情况下,是符合圣经,也是可以通得过他们的道德质疑的。那就是,沦为奴隶的人必须是战俘,以及同意出卖自己的人(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债务奴隶)。除此之外,他们无法接受"买卖奴隶"和"蓄奴"这样的做法。
在这里,我们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如此推论下来,那个时代的北美清教徒倒是并不反对当时并不罕见的白人奴隶,因为,这些白奴是自己同意以自由和劳务抵债,也就是同意出售自己的。但是,他们却反对买卖和使用黑奴,因为所有的黑奴都是被迫的,非自愿的。
于是,一方面你可以看到,这些清教徒对于奴隶问题的认识,还有欧洲奴隶文化遗留的局限性;另一方面你却又可以看到,他们的思维方式是很有逻辑性的。作为当时北美非常重要的宗教思想流派之一,他们在对一个重大课题进行思考的时候,他们重视的是道德层面的逻辑推理,种族归属却并没有成为他们的一个判断依据。在这个意义上,用现在的时髦话来说,他们的思想是非常"前卫"的。
三百年前,刚开发的北美还很混乱,约束力也很弱。由于劳力的大量需求,应运而生的北美奴隶市场正在发展。清教徒基于他们的道德诉求,曾经企图严格地抵制奴隶交易的浪潮。结果就导致了当时发生在新英格兰地区马萨诸塞的这样一个故事。
在当时的马萨诸塞,和其它地方一样,移民中的不少人深深地被奴隶交易带来的利益所吸引。其中有些人甚至不愿意再消极地等待别人给他们送来奴隶。
事情发生在1640年,也就是在"五月花号"抵达北美大陆二十年的时候。一个名叫斯密斯的船长驾了一艘货船,从马萨诸塞前往非洲送货。卸下货之后,他觉得自己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尽管运"活的货物"不如运一般商品那么方便,可是万一成了,不就是为自己开辟了一条新的"致富之路"吗?那么,为什么不顺手弄两个黑人回去,试试这一行呢?那些让人羡慕的发了财的奴隶贩子,又不是有什么望尘莫及的本事。他又望着自己手中的枪,也许觉得自己只是试验一下,不是大批量的需求,不必去当地的奴隶市场花钱买,自己就可以碰碰运气。
于是,这位斯密斯船长居然就带领船员,在他的船的停留地附近,选定了一个黑人村庄作为突袭对象。这大概是一个小小的部落村庄,因为他们小试即胜,一举抓获了毫无防范的几个黑人家庭,然后如数押上船,带回了他所居住的马萨诸塞。一路回程,斯密斯船长一定在做他的"淘金梦"。按照当时北美奴隶交易的现状,他是完全有理由做成这个美梦的。可是谁会料到,这一次,他却偏偏压错了宝。
当时马萨诸塞还是在开拓的最初岁月,但已经开始有了一定的行政管理。当地人在竭力形成依据一定的宗教道德原则而执行的管理。那里当时是清教徒们的天下。他们的原则就是他们所理解的圣经所传达的上帝的原则。你已经知道,对于奴隶问题,他们认为,上帝的原则就是除了"战俘",必须是"自愿出售自己",才能成为奴隶。虽说他们宣称这是圣经的旨意,然而这显然反映了他们在那个历史时期对于人性和人道的认识深度。
于是,斯密斯船长在当地一些严守戒律的清教徒的眼中,显然是违反了上帝的原则。在贩奴已在北美逐步盛行的时代,这些马萨诸塞的清教徒还是决定顽固地坚守他们这个地方的"道德清白"。外地来的奴隶贩子他们管不着,可是他们决不允许本地居民的灵魂也被魔鬼钩走,不准备让这位利欲熏心的斯密斯船长打开一个缺口。因此,这位船长就这样成了北美奴隶交易史中的一个特例。他在回到马萨诸塞以后立即遭到逮捕。而那些被他劫来此地的黑人,也遇上了"史无前例"的好运气,由当时还处于草创阶段的马萨诸塞司法机构,当即下令用当地的公款送他们回到非洲的家乡。
1641年的马萨诸塞因此有了一条针对从非洲劫持黑奴的法律:"任何人,凡劫持人类者,判不赦之死刑。"尽管在以后的岁月里,他们最终并没有能够真的阻止此后的贩奴浪潮,马萨诸塞和其它殖民地一样,几十年后蓄奴成为普遍的情况。它的港口城市波士顿,也因为转运了大量来自非洲的黑奴而逐步发展起来。
可是,我之所以向你讲述这个北美贩奴时代十分罕见的实例。因为尽管当时很少有人认为这样螳臂当车的行为有什么意义。但是,当你看到,一百多年以后,摧毁奴隶制的烈焰就是起于这最初的一点一点火星,你就会感受到思想的力量,这也就是历史的迷人之处。
清教徒们始终没有放弃这样一个出于宗教理念的道德诉求。也在一百多年来逐步引起越来越多人的思考。这种气氛最终导致了在独立战争前后,北方对于奴隶问题的彻底反剩在马萨诸塞,这场思想清理,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就已经开始。马萨诸塞也是最早在奴隶问题上开始挑战立法的几个北方英属殖民地之一。
在独立战争开始前,一个抵制奴隶进口的运动已经在发展起来。1767年,即独立战争的八年之前,他们就在议会提出了"有关禁止本地区进口奴隶的法案",但是,这个时候议会的上下两院本身还不能达成共识,因此法案无法通过。四年以后,他们再一次努力,终于在议会两院有了一致的意见,通过了一个类似的法案。但是,却遭到当时英皇委派的殖民地总督的否决,法案被封杀了。
独立战争逐步迫近。挑战立法所引起的有关讨论,在马萨诸塞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他们不断地重复努力,希望使当时作为执法权威的总督,能够接受一个禁止进口奴隶的法案,但是始终没有成功。1774年,就是在独立战争打响的前一年,议会甚至两度通过这样的法案,最终,依然没能通过英皇的总督这一关。但是,你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马萨诸塞这个地方对于奴隶问题的基本态度了。
这种趋势形成的气氛,即使从当地的黑奴身上,也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就在马萨诸塞,曾经发生了这样一件在当时影响并不大的事情。
也同是在独立战争爆发前一年的1774年,北方暖春的五月,马萨诸塞英总督的办公桌上,出现了一份申诉书。在托玛斯.盖奇漫长的总督生涯中,他接受过不少申诉,可是这一份却大大地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因为这是一份代表着一群黑奴向英国皇家总督提出的申诉书。他惊奇地发现,在这份申诉书中,这些黑人从人性的原则,基督教的道义出发,甚至从当时的法律中寻找依据,不仅动之以情而且逻辑清楚地推理,得出无可抗辩的要求:他们要求恢复他们和孩子被剥夺的"生而自由"的天赋权利。
当然,在当时的情况下,英总督并没有批准这样的申诉。那些交上申诉书之后,苦苦等待,却没有能等出一个结果的黑奴们,也没有在历史上留下他们的名字。可是,这就是历史的意义:今天,人类根据永恒的人道与非人道泾渭分明的准则,给曾经显赫的留下了姓名的英总督,和卑微的没有留下姓名的黑奴们,下了孰是孰非的判定。美国成立以后,这份黑奴的申诉书逐渐成为孩子们必受的教育,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美国人。
这是殖民时期非常罕见的一次黑奴的合法抗争。为什么是罕见的呢?
因为在当时,黑人作为个人和小的群体,有可能出现偶而的反抗,但是作为整体,不论其人数如何迅速增长,他们在北美注定会在非常长的一个历史阶段里,是几乎没有自己声音的一个极弱势群体。这不仅因为他们被胁迫,同时也因为,黑人还处于他们偶然进入的这个陌生文化系统的蒙昧状态。
黑人甚至失去了自己的语言。这不仅是说他们来到新大陆,必须学习主人的语言,还因为当时的非洲不同部落的语言非常复杂。直到本世纪的六十年代,在美国南方的一个地方,仍有相当多的黑人讲一种起源于二十几种西非语言的叫"古拉赫"的语言。你可以因此想象,两三百年前的黑人语言状况是多么混乱和无奈。黑奴相互之间都常常无法交谈,他们只能通过逐步学一些英语,来进行黑人本身之间的简单交流。
他们更无法发展自己的文化,只是沦为一种陌生文化的工具。他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开始都只是一种生命的本能。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根本理不出一个头绪,更不要说提出一个共同目标。大多数黑人还搞不清楚自己所处的这个社会是怎么回事。甚至在他们许多人的原来文化中,奴隶状态也是生活的一部分,非洲的部落战争也经常使战俘成为奴隶。种种原因使得黑人在相当长的时期里,逃亡和反抗都只是个别现象,而逆来顺受却被迫成为主流。
因此,这份申诉书出现在马萨诸塞并不是偶然的。你可以想象,如果没有适当的土壤,根本不可能在两百多年前的黑奴中间,生长出这样一棵树苗,没有合适的气候,它也不可能如此健康,茁壮,并且理直气壮地展现自己虽然微薄,却是由苦难积累起来的力量。因为,你可以说,追求自由,这是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本能,然而,这些黑人第一次清晰表达出来的天赋人权的理论,基督教的教义,法制的概念,却不是他们从自己的家乡带来的。
从这份申诉书中,你可以看到黑人为争取自由迈出的第一步,你也同时可以看到马萨诸塞的早期清教徒们的身影。他们逮捕一个斯密斯船长,送回了几家黑人,并没有阻挡住奴隶交易的浪潮。但是他们持续一百多年的努力,有了今天这样的结果:黑人的逐步觉醒和更多白人的反剩1775年,独立战争终于打响了,新成立的马萨诸塞"革命政府"遇到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在海上抓到了待售的黑人。一项提案被送到了立法机构,立法机构不仅立即同意了这项将黑人们立即释放的提案,而且附带了这样一个声明:"这种对人进行出售和奴役的行为,直接践踏了造物主赋予全人类的自然权利。我们以及各州都誓言要为自由而战斗到底,而这种行为与这样的誓言是完全背道而驰的。"这个声明显然超出了以往通过的法案的诉求,它要求的已经不止是停止奴隶交易,它直接提出了解放奴隶。并且指出了黑人的自由和白人们正在从英国人那里寻求的自由,同属一个人类理想,是不可割裂的。虽然这个声明当时并没有完全通过,通过的只是禁止奴隶交易和虐待奴隶的部分,然而,所有的马萨诸塞人一定听到,奴隶制的丧钟已经开始敲响。
仅仅是八年独立战争的第二年,马萨诸塞就有了着手解决奴隶问题的专门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战争之中就向议会递交了废奴的议案。
英国签字同意美国独立,是在1783年。在此三年之前的1780年,也就是那些黑人向英总督送出申诉书的仅仅六年之后,哈佛大学所在的马萨诸塞,在地方宪法中就有了这样的明确条款"所有的人生而自由平等,并具有明确的,与生俱来的,基本的和不可剥夺的权利;依据这些权利他们得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和自由"。
马萨诸塞终于在进行独立战争的同时,就完成了对奴隶制清算。
同属北方的宾夕法尼亚,是教友派的大本营。你一定记得前面提到过的,新英格兰的早期清教徒曾经出于宗教偏见,强烈排斥过教友派。所以,他们之间不仅属于不同的殖民地,相互之间没有什么联系,而且在宗教观点上还有相当大的分歧。然而,在查看宾夕法尼亚的资料时,我奇怪地发现,在奴隶问题上他们所走过的历史路径,与马萨诸塞的情况却极为相似。
仔细想想,这两个地方的移民在本质上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对于精神追求有一种近乎天真的执着。早期新英格兰的清教徒,已经以物质生活的清贫和对精神生活的孜孜以求闻名,而教友派更是把对于精神的追求,发展到了殉教的极致。这种状态的缺点是非常明显的,就是他们很容易走向偏执,不肯妥协。这两个教派在早期都踏入过这样的误区。但是他们共同的优点,就是不轻易在世俗利益面前放弃道义,所谓的"见利忘义"。
教友派来到北美,显然也是为了寻求一片宗教自由的乐土。正因为早期饱受清教徒的排斥,他们在新大陆一度处于类似流浪的状态,没有一个集中的基地。于是他们的一个宗教领袖威廉.佩恩,就在1681年向英皇查尔斯二世要下了宾夕法尼亚这块殖民地。他之所以能成功的原因之一,居然是皇上曾经欠过他们家族的钱!当时的宾夕法尼亚当然也是一片荒原,但是教友派的教徒们已经心满意足,他们好歹有了一个新的家园。
在教友派所理解的圣经精神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平等和自由的精神。这使得教友派成为北美最早提出各种族平等相处理想的教派之一。以后我会再向你介绍,这一点认识在北美不仅是实属可贵,在当时也是非常不容易。于是,教友派的一些牧师从很早开始,就向教徒灌输解除奴隶制的思想。
在宾夕法尼亚最早加入谴责奴隶制行列的,还有一批德国移民,他们属于教友派叫做公谊会的一个分支。他们在宾夕法尼亚这个新的家园建立了德国镇,保留他们自己的宗教和生活习惯。
1688年,也就是在威廉.佩恩在宾夕法尼亚建立这个教友派新家园只有七年的时候,在德国镇的公谊会每周宗教聚会中,他们已经留下了这样一份古英语和古德语混杂在一起的,有关奴隶问题的讨论记录。
在讨论中他们明确反对蓄奴,所用的思想和语言都极为朴素。他们写道,"我们反对这种针对人的肮脏交易,理由如下:......他们是黑人,但是我们不能想象,只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就能有更大的权利令他们为奴,就像我们对其他白人,也没有这种特权。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对不同辈份,不同血统和不同肤色的人,都应该一视同仁。"你看到,。这里不仅有他们对于奴隶问题的态度,也有他们对于种族问题的立常作为北美思想主导的北方出现的这些早期质疑,形式和深度都并不相同。但是,在人性的普遍原则下,拂去外表,我们发现它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坚实内核,那就是,新移民纵有万般理由,他们难道就因此真的具有剥夺他人自由的权利吗?这发生在三百多年前的北美开拓初期,他们第一次试图离开自己的困境,离开自己相对优越的地位,站在那些他们还完全无法理解的黑人的立场上,质问这个人类行为的合理性。
当然,由英王朝所推动的北美贩奴浪潮,也随之冲击到了这里的平民和教徒。不论是宾夕法尼亚的居民,还是教友会的教徒,都有参与奴隶交易和蓄奴行为的。一时间,这些看上去近乎"迂腐"的"道德说教",似乎根本无法与奴隶劳动带来的巨大"利益"抗衡。然而,也许正是他们的宗教热情,使他们没有放弃较量。1696年,公谊会就提出了反对进口奴隶的提议。此后的二十五年里,他们几乎没有停止过这样的呼吁,而且呼声越来越高。
宾夕法尼亚的教友派,长期以来在议会里占有重要地位。所以,宾夕法尼亚也是北美的英属殖民地中,最早在议会里通过一系列法案,对进口奴隶进行禁止性课税的。
1712年,就已经有人提出彻底禁奴,当时的议会还不可能接受。可是他们同意先走出禁奴的第一步,于是,就在这一年通过了第一个对进口奴隶的禁止性课税法案。
当时在北美,有不少殖民地都对拥有奴隶或是进口奴隶收税,可是目的却大不相同。有些地方课"奴隶税"的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北卡罗莱纳以税收限制奴隶进口的数量,则是因为担心黑奴过多而无法控制。宾夕法尼亚却是唯一以明确的反奴隶制这样的道德目标,而制定这个税收法案的。
然而,他们遇到了马萨诸塞的议会遇到过的同样问题。1712年的这个立法立即被英王朝下令不准执行。接下来就是反对奴隶制的宾夕法尼亚议会,在奴隶交易问题上一系列的挑战立法和一再被英王朝否决,这样的戏剧在此后的几十年里,重复上演。
1754年,教友派又迈出重大的一步。他们在挑战立法的同时,开始利用教会的约束力,禁止教徒购买奴隶。1758年的一次教友派宗教年会上,他们宣布禁止教徒参与和奴隶交易有关的任何行为。任何人只要加入教友派,就必须遵守这个禁令。任何违反者,地方教会都必须宣布此人脱离教会。
在这样的两头夹击下,在独立战争之前,宾夕法尼亚的奴隶交易几乎已经停止了。教会的禁令又使得这里的奴隶人数锐减。到独立战争打响时,这里只剩下了一万名左右的奴隶。
独立战争所提出的自由精神,也大大加速了宾夕法尼亚对于奴隶问题的清理。1780年,在独立战争结束的三年之前,宾夕法尼亚的议会终于通过立法,彻底禁奴。
在翻阅北美殖民地时期有关奴隶问题的文件时,我一开始也觉得很奇怪,因为在北方,不少殖民地的早期文件,对进口奴隶甚至对蓄奴,一开始就有了道德谴责和禁止条文,有的甚至措辞严厉。
可是以后的几十年,基本上就只有大量对奴隶交易课税的决议了。早期的对奴隶制的道德诉求几乎在所有殖民地的立法提案中销声匿迹。在了解了英王朝对于奴隶制的介入和推动之后,这种变化就能够理解了。
然后,在独立战争前后,也就是在美国诞生的前后,明确禁止进口和彻底禁奴的立法文件又大批出现。文件中也逐步出现清楚的道德诉求的文字,"我们不仅要防止更多的黑人失去自由,还要让已经不幸失去自由的黑人恢复自由"。
独立战争期间和美国建立以后,奴隶制也在作为北美精神主导的北方陆续结束。
在了解了类似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这样的相关历史之后,才发现这些文件所表达的一波三折,实际上很典型地反映了北方一个有逻辑的历史进程。他们都有过一个最初的人性思考和结论,也都有过一个抵御不了包括"王朝利益"在内的欲望浪潮冲击的阶段。但是,最终对人道的坚持终于战胜了人类贪欲的一面,人类在对自身的反省中,走出坚实的一步。
因此,这里走过的最初一段路程。并不是你我原来所想象的,奴隶制从兴起到终结的历史,就完全是白人奴隶主和黑人奴隶之间压迫和反抗的对抗史。基于我前面提到过的原因,当时黑人还不可能成为这个舞台上的主角。实际上,从一开始,这就是人类良知和愚恶的角逐。你已经看到,在这一段历史中,这场角逐主要发生在北美殖民地的白人内部。这时,我们发现,原来人类的人性反省是进步的一个最重要的动力。
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一个历史阶段,黑人就没有力量,只是他们的力量是无声的。黑人的力量就是他们失去的自由,就是他们所承受的苦难。他们以深重苦难凝聚起一个巨大的质量,逼视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检验人类对于人性的自省能力。
一块土地,一群人,乃至整个人类,它的真正希望所在就是它的自省能力和良知醒悟,而这又是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的。
在北方,奴隶问题的解决确实是一个自省和清理的过程。在那里,这场思想上的清理在美国独立战争过程中就已经基本上完成了。
你一定要发问了,独立战争不是并没有解决美国的奴隶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拖到独立战争八十几年以后的南北战争才解决的吗?
你的问题牵涉到殖民地的北美和新诞生的美国的一些特殊情况,这些情况也导致了解决奴隶问题的复杂性。这些问题都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我得在下一封信里再回答你了。别忘了来信!

好!
林达
躲不掉的妥协和一国两制
卢兄:你好!
来信收到,谢谢!你的信中说确实对我提到的问题感到疑惑不解,正在等我的下一封信。我接着再往下写。
美国的诞生,实质上是这块土地被耕耘了一百五十年之后,逐步成熟,开始清理的一个结果。生活在这里的一些人,不再仅仅陷于谋生的劳顿,他们开始问自己,当初他们为什么千辛万苦来到这里?究竟要的是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不仅是他们的问题,也是今天的一代代的新移民的问题。在今天的美国,你可以遇到生活状况还相对较差,却心境平和的移民;你也会遇到境遇相对更好,却怨声载道的移民。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当初来到这块土地,所寻求的东西就是不同的。
独立之前的那些殖民地移民,终于意识到,长期以来统治他们的英国王朝,忽略了他们的基本需求。这个需求清楚地写在他们要求独立的旗帜上,那就是"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你一定已经发现,这个目标反省,实际上又是一次人类对自己的基本问题,即"人性"的思考。
关键的是,他们又按照逻辑推断出一个基本道理,那就是,他们所追求的人的基本权利,必须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即,"人人生而平等"。这个时候,他们意识到,他们所要清理和清算的,好象并不仅仅是英国王朝。
他们的面前分明出现了我曾经向你提到过的,当今美国黑人女诗人玛雅.安吉鲁的问题:人是不是需要解放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解放别人?人能不能够不解放别人只解放自己?人能不能不解放自己只解放别人?
对于这些问题,当时的人们当然还不可能一致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然而,这些问题已经无可回避。美国的"独立战争"是我们的习惯叫法。在美国的历史教科书中所用的英语名称,实际上是"美国革命"这样一个词。
换句话说,美国革命是"真革命"还是"假革命",就看怎么处理殖民时期留下带来奴隶问题了。平等自由的口号是糊弄英国人的表面文章,或是为了赶走英国人而制定的一个策略,还是一个即将诞生的新国家的真正理想,对于奴隶问题的态度,成了一块试金石。
即将成立的美国,如果允许"人人生而平等"的最高原则,和北美殖民地奴隶制的现状共存,将会产生一个最大的荒诞。对于长久以来一直在思考和辩论奴隶问题的北方思想主流来说,这本来就是他们难以容忍的殖民地历史沉疴。现在,突破的时机终于来临,一百多年的争执现在该有个结果了。因此,在北方,解决奴隶制进展迅速。奴隶交易的行为在独立战争期间,就已经在北方基本停止。就连属于南方,地处南北交接点,一直充满矛盾的弗吉尼亚和马里兰,也在战争期间立法停止了奴隶交易。
于是,在美国的独立战争中,你可以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一个新的国家,其本身的存亡,尚在生死一线间的战场上。可是,他们却在那里一面向英国人开战,另一面反而有悖常理地在向自己开刀。所以,轰轰烈烈的"独立战争"实在只是半场"美国革命",另外半场他们落实到了自己头上。
你已经知道,在独立战争期间,北方的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已经基本废除奴隶制。也许你也注意到了,在困难的战争局面下,并不是一个坐下来思考和清算自己的好时候。当时的主要矛盾无疑是独立。战争之前,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形势非常紧张。战争之中,更是有枪炮逼在眼前。所以,作为与独立战争本身并没有直接关系的奴隶制的道德问题,仅仅基于一个理想,能够这样被提出来,并且开始实质性的步骤,已经非常不容易。
战争结束后不久,北方各州纷纷先以立法禁止奴隶交易,之后又陆续着手结束殖民时期的奴隶制,随着战后的重建,这场清理也在大部分地区基本结束。
但是,这还是没有回答你的问题,为什么美国的奴隶制还是拖了几十年,甚至导致了一场南北战争呢?正是美国与其它国家很不一样的特殊情况,使得问题远比你想象的要复杂。
在美国建国的最初时期,在奴隶制的问题上,可以说是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这是怎么回事呢?
因为在刚刚诞生的美国十三个州里,实际上有两个州还远远落在美国思想主流和历史的后面,它们尽管无法在原则上反对废除奴隶制,但是,却始终企图尽可能延长奴隶制的寿命,以维护它们的利益。在"利"和"义"之间,它们选择了"利"。这两个州就是佐治亚和南卡罗莱纳。
佐治亚和南卡罗莱纳,那真是非常特殊的两个地方。就是在美国的交通通讯已经高度发达的今天,你仍然可以在那里发现非常保守的一个个小镇。他们欣赏自己的传统价值观,对新鲜事物几乎本能地持抗拒态度。不仅是难以接受其它国家的外来文化,也同样不喜欢时髦的北方人。前不久,我们就在一个南方小镇上,发现一辆汽车上贴着这样一句话,"既然北方那么好,你干吗不搬回去住!"令我们哑然失笑。
我在前面提到过,一个殖民地的移民构成,对于形成这个地方的风格起了几乎是决定性的作用,那么,这两个殖民地的移民来源究竟是些什么人呢?
南卡罗莱纳的最初移民,主要来自西印度群岛一个叫巴巴多斯的岛国。西印度群岛当时也是英属殖民地。在贩奴高潮中,这个地区首当其冲,以致于北美的许多奴隶都是从西印度群岛买来的"二手货"。巴巴多斯从非洲贩奴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就是在1980年,它的人口构成中,黑人占百分之九十一,白人仅占百分之四。
在巴巴多斯,当时黑人白人的比例虽然不象在1980年那么悬殊,但是那里的白人当时已经习惯于大规模无节制地进口黑人用于种植劳动,并且习惯于控制人数大大超过自己的大批黑人奴隶。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对奴隶起阻吓作用的严刑峻法,几乎是必然的。
南卡罗莱纳开发的时间比较晚。它的气候和条件,非常适合类似巴巴多斯的农业种植。它的开发实际上是巴巴多斯一些野心勃勃的白人,向北美洲有计划扩展的一个结果。因此,他们"发展过来"的时候,也几乎原封不动地搬来了一套北美前所未有的"巴巴多斯模式"。于是,在这里出现了北美唯一的黑人比例远高于白人的殖民地。在1680年的开发初期,白人在南卡罗莱纳的比例还占百分之八十三左右,然而六十年的大量奴隶进口之后,在独立战争前三十年,在那里的白人已经只占百分之三十三,黑人的数量已经是白人的一倍了。
还有这样一个事实是值得注意的,就是在北美的任何一个英属殖民地,在白人中间,奴隶主的人数一直只是少数。因此,南卡罗莱纳的白人奴隶主和黑奴之间的比例,实际上比人口比例更为悬殊。于是,在担心难以控制的忧虑下,1696年,南卡罗莱纳通过了几乎是1688年的巴巴多斯奴隶法的翻版,这个奴隶法的观点行文,在当时的北美也是闻所未闻的。这部法律认定,奴隶都是"野蛮,放肆,凶残"的,"天生就有骚乱,抢劫和行为残暴的倾向"。因此,这部法律中还有非常残酷的体罚条例。这样形成的管理奴隶的格局,不要说在北方的英属殖民地,就是在同属南方的弗吉尼亚听起来,也都是触目惊心的。
即使同在奴隶时期,奴隶的状况也有很大差别。在美国建立之前,在新英格兰和纽约,黑人所受到的待遇已经无异于一般的仆人和农工,在宾夕法尼亚和新泽西,也已经相当于温和的农奴制,即使在处于南北交界的马里兰和弗吉尼亚,也类似一种家族等级制。南卡罗莱纳的奴隶状况在北美无疑是十分突兀的。
南卡罗莱纳是相对封闭的。它很少象其它殖民地那样,拥有承袭英国的较强的法律文化传统,基本上是领主统治。它除了靠进口奴隶发展起来的查尔斯顿之外,几乎没有什么象样的城市。在最初的近一百年里,整个殖民地的诉讼程序居然都是上交到一名"宪兵司令"手里,由他说了算。这对于其它沿用英国成熟法律的北美殖民地来说,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最近,我们去了一次南卡罗莱纳的查尔斯顿。它是北美最早的五个城市之一,座落在大西洋边,有着非常美丽的海滨。就是在今天,它依然不是一个大城市。它遍布着各种历史遗迹,很有魅力。可是,不论当我们站在海边,还是漫步在它的街道,我们都无法忘记一个事实,在被卖到北美的所有黑奴中,有三分之一是在这里上岸的。它也是在美国诞生之后,还坚持进口奴隶的最后两个主要港口之一。另一个,就是我前面提到过的,我们今年在那里度过元旦的佐治亚州的港口城市,塞凡那。
因此,南北战争最终在查尔斯顿爆发,实在不是偶然的。
那么佐治亚又是怎么回事呢?它是紧挨着南卡罗莱纳西面的并列近邻。佐治亚北部如屏障一般的阿巴拉契亚山脉,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几乎完全割断了它和北方英属殖民地的联系,它和南卡罗莱纳之间的分界线,就是绵绵流长的塞凡那河。
佐治亚的开发经历和移民来源与北方相比,更是一个天差地别的故事了。
佐治亚的开发,比乘坐"五月花号"来到新英格兰的新教徒移民先驱者,整整晚了一百一十年。它是英国经过周密安排的,一开始就像"军垦农场"那样规划起来的一个移民计划。这个计划的牵头人是一个名叫奥格拉索普的将军。在今天的佐治亚,你可以不时地遇到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路名,或是一不小心就撞上他的一个雕像。他本人看来大致是个无可挑剔的好人,放着在英国的好日子不过,一心一意要来这个已经开发了一百来年的新大陆,找一块"生荒地",干一番事业。
那么,什么是奥格拉索普将军寻求的"事业"呢?这简直就是一个慈善事业。他要在这里开辟一个"穷人的乐园"。这个事业如果成了的话,简直可以达到一箭双雕的效果。一面是有利于英国,你可以从当时的一句口号中看出来:"把穷人都送走,英国会更富",另一面当然是穷人来到"乐园",走上致富之路。到这儿,你准已经猜出来了,佐治亚的移民大军就是"英国的穷人"。
你还是只猜对了一半,当初挑选的条件不仅是穷人,而且是最"穷极潦倒",在英国没有任何谋生手段的负债人。同时,申请人的行为不能有任何越轨之处,思想不能想入非非,否则,就不符合进入这"模范农场"的条件。因此,他们的平均教育程度极低。
然而,这些佐治亚移民遇到了北美开拓史上罕见的好运气,一点没有经历象其他的移民开拓者们那样的饥寒交迫。在奥格拉索普将军的影响力下,他们一开始就是英国慈善事业的全力关照对象,生活处处得到照顾,看看他们得到的那些长长的配给品单子,就连今天的我好象都应该羡慕他们。就是什么也不收获,靠着这些配给品,也可以衣食无忧地过日子了。这个"模范农场"几乎为他们考虑和安排了一切。
可是,他们同时也失去了其它殖民地移民最根本的东西。他们的生活是被动的。一到那里,他们就必须接受许多"新生活"的道德规范。例如,禁酒,不准土地买卖,等等。连地里种什么庄稼都不能自己完全作主。
佐治亚在处理奴隶制的问题上,也非常特别。移民在这个问题上同样毫无主动权。奥格拉索普将军主要出于管理方面的考虑,一开始就强行规定不准蓄奴。
可是,整个佐治亚是一片面积很大,莽莽苍苍的大森林。在夏季强烈的阳光下,不论树木灌木野草,长得都跟疯了一样。几乎每家人家都面对分配到的五十英亩长满野生植物的林地,不知如何是好。没有劳力,什么庄稼都不会有。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看着唯一的近邻南卡罗莱纳满田遍地的黑奴,当地移民对不准蓄奴的规定一直愤愤不平。
所有这一切,加上生活的被动状态和移民本身在教育上的低水平,只要配给品一减少,很快就恶性循环导致贫穷和劣势。和南卡罗莱纳非常相似的一点,就是管理的专制也导致司法的专制。结果,佐治亚成为一块最没有希望的殖民地,移民纷纷逃之夭夭。
为了坚持这个"模范"乌托邦的幻想,英国本土也几度向佐治亚"输血",可是毫无成效。1750年,当地的管理机构开始在奴隶问题上退让,两年之后的1752年,他们终于放弃这个乌托邦,决定退出管理,任其放任自流。
这个时候,距离独立战争只有二十五年了。在这二十五年里,佐治亚在很薄的底子上缓慢地发展,在独立战争五年前,偌大的一片贫困的土地,总人口还不到一万,奴隶却从无到有迅速发展,已经占了人口的大致三分之一。
所以,基于佐治亚的移民的整体水平,根本不可能对奴隶问题作什么反剩他们是憋了几十年,好不容易说是允许蓄奴了,有了点翻身致富的希望,时间还不长,就爆发了独立战争。莫名其妙的北方人又要提出什么不准蓄奴,这说什么都不行!
这两个在地理位置上并列的极端南方州,长时期以来,都没有出现一个在北美的思想发展历史上有点意思的人物。这样,跟其它殖民地就更无从交流了。
在独立战争之前,十三个殖民地一向是自己过自己的日子,北方与这两个极端南方的殖民地之间,在地理上还隔着较温和的弗吉尼亚和北卡罗莱纳,因此更没有什么往来。
一方面,他们本来就是一个个独立的殖民地,就像一个个独立的国家一样;另一方面,也没有任何现代的交通通讯手段。主要的交通用具就是马了,可是路也不行。长时期以来,这里甚至连邮政都没有。在美国独立战争开始的五年之前,邮政刚刚开始建立。然而邮递员也是骑马的,沿着蜿蜒的小路翻山越岭,趟水过河。一封信从纽约送往同是北方的波士顿,都要在路上辛辛苦苦地走上两个星期,更不要说去遥远的南方了。
在那个时候,对于那些政治制度和思想都已经相当成熟的北方殖民地,他们印象中的南卡罗莱那和佐治亚,差不多就像现在美国人印象中的厄瓜多尔,瓜地马拉那样南美国家。知道有那么回事,可是模模糊糊,不知何以名状。在这种情况下,南北双方哪怕有再大的差异也不可能相互冲突起来,因为它们压根儿就不照面。
所以,当对英独立这样一个事件,把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聚到一起的时候,是北美英属殖民地的南北双方,第一次真正遭遇。当初,只是听说各个殖民地都有那么一拨子要独立的人,就想到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一起干。可是真的一遭遇,才发现相互之间居然有如此之大的距离。
没错,他们都要独立。但是,目标却大不相同。
正如你已经知道的,作为后来美国的主体力量,"独立"是源于一个更高的人道目标,是一个"美国革命"。对于他们来说,如果"平等自由"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追求的理想,如果不能建立一套制度来保证它的实现,那么这个即将诞生的新国家,就没有任何意义。
而对于以两个极端南方州为代表的保守力量来说,他们无法在理论上与"天真的北方佬"抗衡,然而在心底里,他们的"独立"是实用的。就是以前是英国人作主,以后可以自己作主。当时,他们一方面还不想放弃他们由奴隶制所支撑的经济利益。对于他们来说,经济发展是首要任务。另一方面,当这些被奴役的对象是"黑人"的时候,他们对奴隶制的负罪感会大大减轻。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觉得在这里大概必须把纠缠在"美国奴隶制"中的"种族歧视问题",认真清理出来看一看了。
在三百多年前,北美刚刚出现黑人,种族歧视就是非常普遍的。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打破对于"种族歧视"的一些固定概念。"歧视"二字,在英语中的词义是"区别对待","种族歧视"就是在种族问题上的"区别对待"。它是由差异产生的。事实上,一开始,当人类发生种族相遇的时候,这是非常自然,非常容易发生的一种情况。人类只有在理性的思考下,经历长期的共存,才有可能真正克服这种心理障碍,对"种族差异"以平常心待之。到今天为止,这依然是世界各个民族都还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个课题。
而白人和黑人又恰恰是反差最大的两个种群。三百年前,当他们在北美相遇的时候,不仅外观上会把相互都吓一跳,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上的不适应,再加上他们文化上的南辕北辙,在他们相处的初期,会产生"区别对待"的反应是很自然的。说是一碰上不假思索就能和睦相处,亲如兄弟,反而是不正常的。也许,你不太同意我的这种说法。恰巧,我最近看到这里的一个华人介绍康有为的"大同书",有一段谈到"大同书"中康有为乍遇黑人的反应。也许可以作为一个"旁证"。
你也知道,康有为是清末的中国人中最能够接受新思想的开明人士之一了。在当时可以说是有书有论,敢作敢为的思想先驱级人物。他的"大同书"从1884年开始执笔,本世纪初完稿,已是美国独立的一百多年之后,连"南北战争"都已经打完快二十年了。在"大同书"中,他大力宣扬一个"无邦国,无帝王,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下笔胸有成竹,言之壮怀激烈。可是,当他第一次遇到黑人,毫无思想准备的康有为,显然一下子不知所措,他不能想象在他的"大同世界"中,竟然也能包括这样的"一种人"。
他对黑人这样描述道,"然黑人之身,腥不可闻。......故大同之世,白人黄人,才能形状,相去不远,可以平等。其黑人之形状也,铁面银牙,斜颔若猪,直视如牛,满胸长毛,手足深黑,蠢若羊豕,望之生畏。"其结果,主张"人人平等"的康有为,居然对于"大同世界"所无法容纳的黑人,想出了一个比奴役更为可怕的解决办法,"......其棕黑人有性情太恶,或有疾者,医者饮其断嗣之药,以绝其传种。"根据这段话,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把那个在黑人面前目瞪口呆,手足无措的康有为,定性成一个种族灭绝的法西斯分子,斥责他的"大同世界"的伪善。可是我想,实际上,倒霉的康有为只不过是在初见一个出乎意外的"奇异人种"的时候,在震惊之余被吓坏了。他心里很可能把黑人定位于人与猿之间的一种"怪兽",因而怎么也无法想象,如何与之"平等共处"。
北美事实上也经历了完全相同的道路。在这样的情况下,理性就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包括宗教教育在内的教育水平,又往往对人的理性深度起了重要的推动。
有关"种族歧视"的问题,以后我们还会有很多讨论。我们还是先回到美国独立之前,十三个殖民地第一次聚在一起,南北双方第一次遭遇......你也许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说在美国的奴隶问题上,是两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为什么说当时十三块殖民地的最南端并列的两个州成为美国奴隶问题的"祸根"呢?"南方"不是还包括了其它几个殖民地吗?你问得很有道理,在美国独立前,南方还包括了马里兰,弗吉尼亚,和北卡罗莱纳三个殖民地。但是,这三个殖民地对于奴隶问题的态度,远不是那么极端。
例如,这三个南方殖民地在美国独立之后,它们都走出了解决奴隶问题的第一步,停止了奴隶交易,并且在试图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它们中的一半,后来甚至加入了北方的阵营,如马里兰。
北卡罗莱纳一直受弗吉尼亚的影响比较大。处于南北交接的弗吉尼亚,更是成为南北不同思想的撕裂点,常常为此痛苦不堪。在奴隶问题的最后解决上,自始至终有着激烈的矛盾和内部辩论,甚至导致了本身的分裂。一半的弗吉尼亚后来断然加入北方的阵营,成为今天的西弗吉尼亚州。
因此,如果没有两个极端的南方殖民地,相信独立后的美国是会比较快地就摆脱英国殖民时期遗留下来的奴隶制问题的。但是,由于一个极端南方的存在,历史就是给这个即将诞生的新国家,留了一个棘手的难题,甚至可以说是留了一个埋伏八十年的定时炸弹,直到八十年后的南北战争时,才轰然炸响。
从弗吉尼亚这个矛盾的焦点,最能够反映出美国诞生时有关奴隶问题的冲突了。
弗吉尼亚是一块十分特殊的土地。它的特殊,不仅在于它处于南北夹缝之中的特殊地理位置,还在于它的移民定居者的特质。
当然,在弗吉尼亚,和其它州一样,大量的还是极其贫困的普通移民。但是作为这块土地精神主导的一批移民,却是在英国政治动乱中出逃的一批贵族。不少是被砍了头的国王查理一世的属下。于是,贵族派头的英国绅士风格也影响了他们对于奴隶制的态度。一方面,他们对于主人和家奴所形成的严格等级制是十分习惯的,甚至是颇为欣赏的。而另一方面,他们良好的教育又迫使他们不可能躲避对于"人性"的思索。因此,有关奴隶制的讨论在这里从未间断。辩论最激烈,反复起伏也很大。
弗吉尼亚的真正开发,比北方晚几十年。在奴隶交易的初期,这里也发出过犹豫的声音。从今天看来,这几乎算不上是反对,甚至显得十分荒唐。因为,这个从弗吉尼亚发出的声音,质疑的并不是是否应该使用奴隶,而是从什么地方去买来奴隶。
当时北美的奴隶来源有两个不同来源。简单说就是"一手货"和"二手货"的区别。直接从非洲来的,都是"一手"的,来自南美和西印度群岛的,就是"二手"的了。在弗吉尼亚的一些人,他们反对的就是从非洲直接进口奴隶,他们提出只进口"二手"的奴隶。为什么呢?"一手货"不是更便宜吗?
这是他们心中尚未被大漠风尘所刮走的残余良知在"作祟"。在心灵深处,他们被阻挡在"把一个自由人变为奴隶"的这道"道德的门槛"前。新大陆的现实,使这些弗吉尼亚的反对者知道自己无力改变进口奴隶这样一个潮流,所以,他们提出只间接地从其它地方进"二手奴隶"。这样,至少他们没有去直接参与把一个自由人变为奴隶的罪恶,而只是把一个已经成为奴隶的黑人,挪了一个服劳役的地方。
那么,为什么我们还是说这样一个仅仅是对奴隶购买地的奇怪质疑,也算是反奴隶制的先声之一呢?现在的人甚至完全有理由指责这种做法只是可笑的,虚伪的,只不过是鸵鸟式的自欺欺人。可是,我却感到,我没法小看在开拓初期的艰难日子中残存的"英国绅士荣誉感"。因为在外部的洪流裹胁之下,终于也有人在道德门槛前站下犹豫了。他们在诱惑面前依然尚有一些荣誉感所依存的羞耻心。正是这点保留下来的羞耻心和理性,逐步发展,孕育了一批思想者。这使得弗吉尼亚不仅成为南方变革的前站,它的一批思想家,也成为北方思想精髓的表达者。
1776年,也就是在"独立战争"开始的第二年,"独立宣言"通过的前夕,为了宣誓公民自由的权利,为宣布独立作准备,在弗吉尼亚的首府威廉斯堡,弗吉尼亚议会授权乔治.梅森起草一个"权利宣言"。
你可不要小看这个"权利宣言",它实际上就是我多次向你提到过的"权利法案",也就是后来美国宪法前十条修正案的前身。
威廉斯堡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历史小镇。它是殖民时期弗吉尼亚的总督府所在地。在北美的各个殖民地中,弗吉尼亚的英国总督政府统治能力特别强,在今天,你仍然可以在总督府内,看到满墙满墙用精美的枪械做出的奇特的室内装潢,仿佛在给强盛的殖民历史作出一个小小的诠释。
然而,弗吉尼亚沿用的一套英国式的民主制度也相当健全。逛在威廉斯堡的小街上和议会大厦里,你有时候真会不由自主地生出这么一个念头:说不定正是英国人自己,手把手地教出了这样一个叛逆的"美国儿子"来。
梅森在这个文件一开篇的立论基础就是,"人人生而自由独立,都具有天赋人权",结果立即在弗吉尼亚戴着假发的议员们中间,引发了整整四天的激辩。反对派提出的一个理由极其简单,如果这个文件通过,确定了人人生而自由,都有天赋人权,那么我的奴隶这么办?
这份文件是通过了。但是,争论并没有结束,而且扩大到了整个北美的范围。这次是由"独立宣言"所引发的。
受到当时的"大陆议会"委托,起草"独立宣言"的,又是一位来自弗吉尼亚的思想者。这就是著名的托玛斯.杰弗逊。他在会议附近租了两间小屋。小屋里只有最简单的生活用品。在暗淡的烛光之下,杰弗逊用鹅毛笔奋笔疾书,思如泉涌。
现在想来,托玛斯.杰弗逊固然是不愧他的盛名,然而,作为一个受委托的起草人,他所表达的基本思想,却是美国的建国者们所共同拥有的,也是这块土地所共同拥有的。他不仅在一开篇就重申了"人人生而平等"的原则,并且详尽地阐述了他们这一批美国的建国者,对于英皇在北美殖民地推行奴隶制的愤怒。
杰弗逊在美国"独立宣言"的手稿中的这一段文字。由于两个极端的南方州的坚决反对,最后被删除了。所以,也许你还没有读到过这些文字,那可真该补上这个缺憾。
1776年,托玛斯.杰弗逊在"独立宣言"稿件中,谴责英皇所推动的向北美的贩奴行为,是发动了一场"残酷地反对人性的战争。他强暴了一个远方民族的生命和自由的权利,而他们从来就没有冒犯过他。这场战争拐骗和胁迫了他们,使他们不是在运送途中悲惨地死去,就是被送往地球的另一端充当奴隶。这场由邪恶力量无耻发动的海盗战争,恰恰就是身为基督徒的大不列颠的英皇所发动的战争。他决定打开这样一个市场,在那里,人类可以被买卖。他滥用了他的立法否决权,并利用这个否决权压制了所有打算禁止和限制这种肮脏交易的立法尝试。"你也许会认为,这一段对于英皇向北美推行奴隶政策的谴责文字,仅仅是杰弗逊自己在起草"独立宣言"时的"临场发挥",并不一定代表当时要求独立的美国人的基本潮流。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的。
在杰弗逊起草"独立宣言"的一年多前,在1774年10月,这十三个殖民地的代表就有过一次相聚,并且经过三天的辩论之后,曾经通过了一个抵制与英国贸易的文件。在这个文件里,已经有了抵制奴隶交易的条文:"在12月以后,我们将不再进口和购买任何奴隶。此后,我们将停止全部奴隶交易。我们不仅自己不再卷入,也不再与那些卷入奴隶交易的船只进行贸易"。
在"独立宣言"之前,通过的类似的协议有过几次,而且,都曾经执行过。就连南卡罗莱纳这样的极端南方州,都曾经试图努力去服从这样一个基本潮流,因此,南卡罗莱纳还有过与佐治亚断绝贸易的情况,原因仅仅是因为佐治亚没有遵守停止奴隶交易的协议。
然而,一开始的协议只是表达对英皇殖民地政策的不满,和独立并不相关。当1776年夏天,终于下决心宣布独立,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也交付讨论。这时,南方极端的两个殖民地终于意识到,这份宣言的原则,将是这个即将诞生的新国家的根本原则,如果他们再一次服从这个基本潮流,他们所受到的损失,不再是得不到新的奴隶劳力的补充。就连他们现在经济所依靠的奴隶制,也会象在北方正在发生的那样,迅速崩溃。
于是,当各殖民地的代表,在费城那个高敞却并不宽大的议会厅里,讨论"独立宣言"的时候,南卡罗莱纳和佐治亚,他们和美国主流思想格格不入的一部分,终于摊牌。南方和北方终于正面交锋。争论是困难的。因为这是一场"虚"与"实"的争论。
整个主流强调的是建国的理念,在这一点上,南卡罗莱纳和佐治亚无法辩驳。于是,他们强调经济发展。对于他们来说,经济是命脉,如果为了一个理念就去冒一个割断命脉的危险,他们宁可退出这个还在寻求"独立"的,还只存在于一张纸上的"美国"。
原本应是寻求"独立",大敌当前,可争执却落到了"奴隶问题"上。战事正在进行。那种紧张和危险的气氛,我们从"独立宣言"的第一次刊印中,就可以感受得到。因为在第一次印刷的"独立宣言",就是现在存放于费城博物馆的最早版本上,你是找不到各殖民地代表的签名的。因为当时的战局还太不清楚,一旦失败,这些签名者作为"叛乱分子",还必须躲避各殖民地当局的报复。直到战局开始明朗之后,公开发行的"独立宣言"才有了这些代表们的签名。
所以,在几天激烈的争论之后,通过的"独立宣言"是一个双方妥协的产物。他们必须以妥协达到维持这个联盟,仗才可能打胜,美国才可能诞生,历史才有可能向前走出一步,。
妥协的结果是,他们删去了具体谴责奴隶制的条文,却保存了人人生而平等,并具有天赋人权的建国原则。
我记得有一天黄昏,我们在南卡罗莱纳的港口城市查尔斯顿的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在这样的老城里,你可以时时遇到一些钉着各种铭牌的历史遗迹。我们不断地停下来,读着一块又一块的牌子,读出一段又一段已经被淹没的历史来。后来,我们停在一幢楼房门边一块精美的铜牌前,牌子上刻着,就在这幢楼里曾经住着"独立宣言"的签署者。我几乎是本能地"哇"地叫了一声,心想这可是太了不起啦。
可是,我们马上意识到,曾经住在这幢楼里,就是当时南卡罗莱纳的代表,主要就是在他的坚持下,删去了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中,有关直接谴责奴隶制的文字。为此,杰弗逊始终愤怒不已。
然而,当时大敌当前,妥协是必须的。妥协后的文本,对于极端的两个南方殖民地来说,至少解除了必须立即在他们的土地上彻底废奴的威胁;对于代表着美国主流思想的北方来说,"人人生而平等"原则的确立,就是向它的具体实现走出了关键的第一步。只要你同意了这个原则,奴隶制的结束,只是一个迟早的问题。
但是,此后建立的美国,为这一原则的实现需要经历怎样的艰难和付出多少代价,在1776年7月6日他们宣布独立的一刻,是妥协的双方谁都没有预料到的。
位于费城的那幢尖顶的殖民时期的议会大厦,今天在美国就是大名鼎鼎的旅游观光点,独立宫。那间签署"独立宣言"的议会厅,一个个小会议桌上都铺着灰绿色的桌布,桌上还散放着一些纸和鹅毛笔。当年签署宣言的代表们虽然都已经不在了,但是想象一下当年的激辩,你还是会感觉这个议会厅显得有些拥挤。
这个议会厅的布置是十分简朴的。但是,如果在你的想象中,那些"共商革命",声讨奴隶制,正在与英皇的军队对抗的人们,是一批衣衫洗得发白,甚至打着补丁,斗志昂扬的"革命家",那可是大错特错了。他们都穿着最正规的礼服,按照英国的传统习惯,所有的人在这样的场合都还戴着假发。他们当时差不多都是各个殖民地的议会成员。
基于殖民地精英政治的传统,他们大多数都来自有产业,有影响的家族。在当时北美这样一个农业社会里,不论他们来自南方还是北方,在他们的家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就是奴隶。因此,这是一个令人奇怪的,让从小熟读诸多革命理论的我们感到不可想象的一场"革命"。
在美国独立时的十三个州里,大部分州的奴隶制的废除,就是白人,富人,甚至是奴隶主们,经过理性反省,决心通过他们手中的立法权,从法律上解决黑人奴隶问题。也就是亲手通过立法程序,将自己的一份重要财产化为乌有。他们中间哪怕是最激烈地反对奴隶制的代表,都是如此。
你已经知道,美国独立之后,大部分地区的奴隶制都陆续彻底废除,经历的程序和方式却就是这样的一种非暴力的"自我革命"。
这不是我们习惯的少数职业革命家和热血青年,抛家弃产投向革命的故事。这是作为代表整个社会利益集团的立法机构,用立法的手段,仅仅为一个人性反省和道德理由而放弃自身利益的一个行为。
不管这听上去是多么地不可思议,多么地不符合我们习惯了的"革命逻辑",可是,看到底,说白了,"美国革命"解放奴隶的部分,就是这么回事。
每每想到这里,我一方面对人类理性可能产生的力量惊讶不已,另一方面,我也觉得,这样的"革命",如果根本没有象南卡罗莱纳和佐治亚这样的极端南方跳出来反对,如果在这些"革命者"身上找不到矛盾和反复,而是一帆风顺地就"革命成功",反倒是要令人生疑了。
我们站在费城"独立宫"的这个议会厅的时候,它的色调给我的印象是灰色和沉重的。一丝也没有轻松的感觉。这个议会厅在美国历史上曾经负担了双重的重大使命。因为十年之后,美国的唯一一部宪法,也是在这里制定的。从整体上来说,这个宪法的通过几乎是重复了"独立宣言"的过程。它确立了自由的目标,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民主制度,对公民权利从制度上作出了保障,但是,对如何消除殖民时期所遗留的奴隶制问题的具体步骤上,依然是有妥协的。
由于美国宪法本文从不修改,它是以修正案的形式来适应时间的变化的。因此,它所有的历史痕迹都没有被抹去。这样,在今天的美国宪法中,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地找到这些妥协的内容,尽管这些条文现在已经不再有任何意义。你可以看到,在向南方妥协的下面三个宪法条文里,事实承认了南方蓄奴现状的继续存在。
例如,美国宪法规定,每个州的众议员人数是按照人口比例产生的。南方如果只计自由人的话,众议员人数将大大减少。最后,达成妥协,在美国宪法的第一条第二款里,同意了南方在计产生众议员人口数量时,一个非自由人等于五分之三个自由人。收税时也按此法计算。
又例如,在宪法第一条第九款中,有一个移民条款,就是规定在1808年之前,国会不得禁止任何一州认为应准其入境的人入境。实际上这也是对南方的一个妥协。极端南方的两个州,就是在这个条款之下,争取到最后十年进口奴隶的机会。
再有,就是宪法第四条的第二款规定,凡根据一州之法应在该州服劳役者,如逃往另一州,另一州不得根据自己的法律,解除他的劳役,而必须将人交出。事实上,这就是指的南方逃往北方的逃奴。
制宪会议的历程是漫长的,时间长达整整三个多月。这三个妥协条文的产生也是极为艰难的。但是,从今天来看,制宪会议的妥协仍旧是历史的必然。
我们参观独立宫的时候,讲解员是一个瘦高个的黑人。他把孩子们都安排在第一排,一边讲一边提出一些与二百多年前的历史有关的问题。每提出一个问题,那些七八岁到十来岁的孩子,一个个高举着手争着回答,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孩子们已毫不含糊地答了出来,得到提问者一个劲儿的赞扬。
这个黑人讲解员也谈到了当时殖民地遗留的奴隶问题,以及在这个问题上"独立宣言"和制宪过程中对南方的妥协。参观结束之后,我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对于当时对南方奴隶制度的妥协,你作为一个黑人,你是怎么看的呢?你是否为此感到气忿呢?
他平和地回答说:"当时的奴隶制不能立即在南方废除,经济问题是一个最大的原因。同时,我也知道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我想,如果我完全用一个二十世纪末期的黑人的眼睛,去看待十八世纪对奴隶制的一个妥协,那是肯定会出偏差的。"在美国,至今为止,对于这次妥协大家还是给予正面的评价。因为,正如这名黑人所说的,当时的情况是无法简单处理的。
在一百五十年的殖民时期,奴隶制已经成为各殖民地经济的一个重大支撑,北方虽然出于一个道德理念的推动,较快地纷纷自己立法废除了奴隶制。但是,北方也只有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是在独立战争中就完成这一过程的。北方的其它各地,是在独立之后通过停止进口,停止交易,然后逐步达到彻底废奴的。这个过程,个别北方州也化了几十年的时间。正因为这是一个由道德反省和理念推动的"自我革命",因此,它不可能是摧毁性的,暴风骤雨式的,瞬息完成的。相反,它是分步骤的,是充满了妥协和矛盾的。
这种矛盾甚至反映在参与这场美国革命的最优秀的人物的身上。
我在前面提到过,地处南北交接处的弗吉尼亚就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地方。今天谈起美国革命,这里还流传着一句这样的话,就是"华盛顿打下了一场美国革命,而杰弗逊则是思考了一场美国革命"。可见他们两人在这一段历史中的重要地位,而华盛顿和杰弗逊都是弗吉尼亚人。
你已经知道,弗吉尼亚的精神主体,是一批英国贵族移民形成的。他们在弗吉尼亚的上层形成了一种对于闲适高雅的庄园主生活的追求,常常,这种生活甚至都不是过分奢华的,但却是弗吉尼亚上层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寄托。长期以来,家奴在这里成为一种传统。与极端的南方相比,这里逐渐温和的家奴制,其矛盾冲突远不是那么尖锐。因此,弗吉尼亚虽然很早就停止了奴隶交易,但是对于彻底废奴,不论在独立前还是独立后,一直有着激烈的争执。
杰弗逊,华盛顿等弗吉尼亚的革命者,都是激烈地主张废除奴隶制的。杰弗逊在弗吉尼亚的立法会议中,不止十次提出废奴的提议,但是都没有被通过。最终他失望地说,他只能把这个问题留给后代解决了。他的同名外孙,托玛斯.杰弗逊.伦道夫,后来也成为弗吉尼亚最积极主张废奴的议员之一。
但是,即使在他们身上,你还是可以看到巨大的矛盾。我们去过华盛顿的家,平心而论,即使不提他在独立战争中的丰功伟绩,也不谈他的美国首任总统的地位,就从一般的情况去看,华盛顿的家虽然非常大,风景很美(这在美国乡村很普遍),却是十分简朴的。他的故居只是一幢较大的全木结构的农宅。这些地是家传的,在他继承的遗产中也有一些家奴。华盛顿去世的时候,弗吉尼亚还没有立法废奴。于是他在自己的遗嘱里,解放了自己的所有奴隶。但是,在他的生前,他还是保留了这些家奴。
因为,华盛顿虽然为这个新国家奔波了一生,却并没有为自己在经济上取得额外利益。华盛顿的风格是非常乡土味儿的,对生活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可是,如果他在生前失去他的家奴,他甚至可能再也无法维持一个简单宁静,却有着起码体面的晚年生活。因为,如果家奴们取得自由身份,他不一定再雇得起这么些仆人,为他照顾菜园和牛马。
杰弗逊从个人风格来说,与华盛顿有着很大的区别,似乎更多了一些贵族气质。他曾作为美国驻法国大使,长期住在巴黎。他还有很多业余爱好,生活品味也很高。例如,他从未学过建筑,却真刀真枪地画过五百多张建筑设计图。不仅设计了他所创建的弗吉尼亚大学的主要建筑群,还多年来一直梦想在自己的土地上,为自己设计一幢满意的住宅。他最终断断续续地真的这样做到了,他设计的屋子就座落在今天称之为"蒙迪采罗"的杰弗逊故土上。
蒙迪采罗最迷人的部分,还是弗吉尼亚丘陵起伏的自然风景。那幢住宅的设计是相当成功的,与环境非常协调,也是舒适的,但是,并不是非常大。它的规模还是适度的。这样的住宅就是在今天的美国,也是有一定普遍性的。蒙迪采罗与华盛顿故居相似的地方,就是它的地很大,就是在今天,没有十来个园林工人也是不可能照料得过来的。
杰弗逊对于建筑艺术的一份迷恋,对于建造一个蒙迪采罗的梦想,使他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尽管这样建造一幢住宅,是今天许多人都可能实现的"美国梦"。但是杰弗逊却因此晚年负债。因为他也和华盛顿一样,一生的奔走和总统的职位,并没有为他换来额外的钱财。结果,杰弗逊不仅在生前保留了自己的家奴,去世时,他在遗嘱中也只解放了他的两名奴隶。他必须为自己的孩子多少留下一点生活的依靠。在他死后,蒙迪采罗立即被他的孩子出售抵债了。
在今天的蒙迪采罗和华盛顿故居,都向来访的参观者介绍这一段真实的故事,介绍曾经与这两个庄园有关的奴隶的情况。在蒙迪采罗的小礼品店里,有当时在这里住过的奴隶的照片制成的明信片,还有好几本研究蒙迪采罗的奴隶们的专著。没有人打算隐瞒这一段历史细节而为伟人作粉饰。对于美国人来说,历史就是历史。
在今天的美国,没有人为此而怀疑这样一批革命者在反对奴隶制时的真诚。事实上,在美国革命中,正是有了他们的思考,呼吁和努力,奴隶制才在大片的土地上立法废除。可是,不仅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地区会有冲突,不同的人会有争论,即使是在参与了美国革命的同一个人身上,你也会发现一些痛苦的矛盾,和无法超越的历史局限性。
华盛顿和杰弗逊在强烈呼吁废奴的时候,在一次次提出废奴议案的时候,他们当然知道这对于他们个人意味着什么。北方各州通过的一个个废奴法案,都会使那些立法的议员们失去曾经是自己重要的一份"财产",甚至都大大地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他们只是无数这样的"革命者"中的一个罢了。
站在弗吉尼亚的议会厅里,他们出于人性的反省,竭力离开自己的利益,站在宗教和人性的立场上,呼吁解放奴隶。当废奴法案最终没有通过,他们回到家,回到原来的生活,更多地面对了自己的具体问题时,又留下了自己的合法奴隶。诚然,他们一向有严谨的法制概念,在没有新的立法的情况下,他们知道,任何人维持原来的蓄奴状况都是无可非议的。
但是,他们比任何人更清楚,他们完全应该以更响亮的个人行为,为自己呼吁的理想作一个推动,他们不可能不为自己家里还存在家奴这个事实,感到痛苦和羞耻。这也是华盛顿在遗嘱中解放了自己所有奴隶的原因。可是,他们没有能做得更早更彻底,确实是弗吉尼亚历史中的另一面局限了他们。
在一个纪录片中,我曾看到一名南方的黑人谈到杰弗逊的矛盾。他说,他永远不会忘记在种族隔离的时代,第一次读到杰弗逊所写的"人人生而平等","具有天赋权利"这样的字句,自己所感受的震撼和力量。在他后来更多地了解了一个充满矛盾的杰弗逊之后,他曾经十分遗憾。可是,他也渐渐理解了什么是历史的局限性,他依然认为,托玛斯.杰弗逊的思想为黑人的解放起了根本性的作用。
由此你可以推断,当废奴牵涉到卷入奴隶经济很深的地区时,事情就更为复杂了。在上次访问南卡罗莱纳的查尔斯顿时,我偶然读到了有关当地黑人自由民成为奴隶主的资料。
1825年9月,一个名叫南西.埃玛纽尔的查尔斯顿市的黑人自由民,租用了一个叫戴安娜的女奴,租金二点五美元一个月。1826年,一名叫海伦.英格丽的黑人混血妇女,租用一个叫莫斯利的男性奴隶,租金三点五美元一个月。同样在查尔斯顿,1841年,一个名叫贾克伯.维斯顿的自由黑人混血裁缝,在他开的裁缝铺里租用了一个叫亨利.戴梵的奴隶,第二年的一月份,就是1842年,他干脆买下了这个奴隶,花了七百美元。虽然这个购买资料在租用资料的十六年之后,但是,扣去十五年的价格上涨因素,你仍然可以发现,与租金相比,买一个奴隶的花费是相当大的。
这些资料里的主人都是自由之后的黑人。之所以我选用这样一类资料。是希望你在大致了解当时奴隶价格的同时,也能理解,在殖民地长期的奴隶制合法化之下,形成的对于奴隶的普遍概念。即使是一个普通劳动者,甚至是一个黑人,只要他是自由民,他也就有可能用毕生积蓄,去买一个奴隶。对于个人,奴隶已经是私人财产非同小可的一个部分。废奴,在当时的情况下,也就是通过法律,宣布所有这样的"财产"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下,在对奴隶经济依赖性越大的地区,例如在遍布着棉花稻米庄园的南方,牵扯的社会面也就更大。这就是那个黑人讲解员提到的,对南方废奴的妥协,"经济问题是一个最大的原因"的意思。
美国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是我们今天非常容易忽略的。也是要理解美国的历史,必须紧紧捏住一刻也不能丢掉的一个很重要的线索,那就是,这是一块分治的土地。为什么我要强调这样一个线索呢?因为这是我们非常容易中途失落的一个线索。它和我们所熟悉的国家模式太不相同了。
对于我们的文化来说,"一统天下"是每个皇上所寻求的丰功伟绩。认祖归宗则一直认到炎黄还不过瘾,非要寻根溯源到龙的头上方肯善罢甘休,这也几乎成了每个子民的祖传天性。而北美这块土地上那种离心状态,对于我们实在是匪夷所思。
在独立之前,这十三个殖民地完全相当于十三个独立的国家。在制宪会议召开时,他们所面对的建国初期的美国,其松散程度甚至更甚于今天的联合国。这种局面,也是源于这样一个"分治"的理想。
是的,对于美国人,分治不仅是一个现实,分治也是一个理想。实际上对于他们这是非常自然的。既然他们把寻求个人的自由作为一个理想,那么,分治只是这个自由理想的一个扩大版本而已。也就是说,一些自愿生活在某个州,某个城市,甚至某个社区的人们,他们当然应该有权决定自己以什么样的方式生活。因此,直至今日,美国人生活中的大量决策权仍在各州,甚至各个城市和村镇,甚至社区手中,联邦政府是无权干涉的。
但是今天的美国人,毕竟对于自己是"美国人"这一点已经相当明确了。这竟然还必须"归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发生。不仅是罗斯福总统在战前的新政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更重要的是,珍珠港的炸弹使他们幡然醒悟,原来他们居然息息共存,属于一个共同的整体,它叫做美国。
也就是说,在此之前的漫长岁月里,大量的美国人更认为自己是"某州"这个"小国家"的公民。他们对于他们所生活的"州"这样一个邦国的认同,远远强于他们对于美国这个"联邦"的认同。这种情况在南方尤为普遍。二次大战以后,尽管这个国家的凝聚力大大加强,但是,和我们习惯了的文化相比,还是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正是出于对个人自由和区域分治理想的共识和尊重,美国从一开始就是一个群龙无首的国家。不仅在独立的那一天,没有一个"开国功臣"试图出来"掌控全局",而且长达六年,甚至连总统都没有一个。出于同样的原因,美国从一开始,也就是一个善于妥协的国家。没有一个人是"权高位重","一言定乾坤"的。因此,从一开始,各州之间就习惯于"只有说服,没有压服",说不服的时候,就只能由某一方作暂时的妥协了。美国基本上是在一系列的妥协之下,维持一个稳定的和循序渐进的进步的。最近,看到台湾的柏杨老先生非常精辟地说,"让步是一种能力"。那么,你可以说,美国人是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这种能力的。
然而,在奴隶问题上,北方作出妥协还有另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南方,甚至两个极端的南方州,南卡罗莱纳和佐治亚,也表示了他们的退让。首先,他们都承认美国的建国原则,也承认奴隶制不符合这样的原则,并且表示愿意向废奴的方向努力。他们所要求的只是更多的缓冲时间,以致于经济不要发生太大的动荡。
这样,代表着美国主流的北方,当时也很难拒绝给予南方这样的缓冲期;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认为,当时在各方面都相对落后的两个极端南方州,会成为一个很大的历史障碍。他们仍然相信人性和理性的力量,会在不久的将来在这个崇尚自由的国家全面取胜。
于是,由于这个妥协的达成,美国版的"一国两制"的局面,就事实发生了。一波波无可避免的历史浪潮,也因此在这个刚刚诞生的新国家掀起。给今天的美国人,甚至其他国家的人们,留下了一个个值得反复咀嚼的历史案例。这里面容纳了如此之多的人的心灵挣扎和感情纠葛,以致于我们今天审视这些历史脚印,依然心潮难平。
今天写得太晚了。先在这里打住吧。

好!
林达
一条双桅船上的故事
卢兄,你好!
收到你的来信真是很高兴。你在信中说,看到有关美国电影界的报道,说是世界著名的电影导演斯匹尔勃格,继"辛德勒的名单"之后,在今年又拍摄了一部历史巨片,恰好是与美国建立之后反奴隶制的一段历史有关。你说,你看过"辛德勒的名单",领教过这位导演对于历史题材的艺术塑造能力,相信电影一定会很有魅力。由于最近我们通信聊的内容,正好是这一段美国历史,所以很想让我介绍一下,在这部艺术化了的新片后面,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历史背景和历史事实在支撑。这样,将来看这部电影的时候,也许就会有更大的收获。
你提到的这部电影叫做"阿姆斯达"。斯匹尔勃格确实是一个很有眼力的导演,他选中的这个题材,在美国历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照美国人的说法,是一个"里程碑案例"。你的问题也非常有道理,电影可以非常形象化地重现一段历史,使人们有身临其境的强烈感受,这是我的信和任何一本历史书都无法做到的。但是电影毕竟是艺术化的结果,它有时使你在非常确切地想了解历史事实的时候,有一种疑惑和不满足的感觉。它自有它的优势和局限性。回答你的问题,恰好可以弥补这样一个不足。
说斯匹尔勃格是一个非常有眼光的导演,不仅因为这部影片所依据的历史事实,非常典型地反映了美国建国之后,直至南北战争之间,这一阶段在反奴隶制问题上的状况,还因为事件本身就是如此地戏剧化,甚至情感化。你一定还记得,我在上一封信里提到,在美国的这一段历史演变里,充满了太多的心灵挣扎和感情波澜,这也是一个历史事件不仅吸引了一些纪录片的导演,居然也感动了一位故事片的大师级导演的原因。没有对真实历史的感动,斯匹尔勃格是不会产生这样的创作冲动的。
在讲述真实的"阿姆斯达"事件之前,我还必须把当时的历史背景,接着我上次的信再聊下去。
上次我写到在制定美国宪法中,南北双方有关奴隶的问题上,达成了三条妥协。这三条妥协归纳起来,实际上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在禁止进口奴隶的问题上,给了南方二十年的缓冲期。第二个部分是,在如何以及何时解决殖民时期遗留的奴隶制问题上,联邦承认无权对各州作出强制性裁定,而是由各州自己立法解决。
我在上封信也提到,这个妥协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就是南方对于废奴原则的承认。南方声称只是需要缓冲期去达到这个目标。另一方面,当时看上去态度顽固的只有两个极端的南方州,南卡罗莱纳和佐治亚。在这种形势下,北方觉得,在这个以"平等自由"为原则建立起来的新国家里,既然大家公认这个原则,那么,即使在南方,对于人性必胜,甚至会很快取胜,都完全可以持有信心。
应该说,这样的信心反映了美国建国时的推崇自由平等精神的大势所趋。一个证明是,虽然不是所有的州都象马萨诸塞和宾夕法尼亚那样,在独立之前就废奴。但是至少,在美国宪法所限定的禁止进口奴隶的1808年限期之前,几乎所有的州,都已经纷纷立法禁止进口奴隶。而且大多数州的立法时间都远在限期之前,甚至有的立法就在联邦宪法生效的前后不久。不少州在立法之前,就早已经事实停止了奴隶交易。而只有这两个极端南方州,在立法之后,仍然有违法的进口奴隶的事件发生。
另一个证明是,北方各州在立法禁止进口奴隶的同时,纷纷开始了下一步的步骤,即通过禁止内部的奴隶交易和彻底废奴的立法。
看上去,一个新生的美国似乎可以比较顺利地逐步解决这个殖民时期的遗留问题,开始书写属于自己的新一页历史了。可是,历史河流偏偏向着另一个方向淌去。
有一个原因,也许是对于两个极端蓄奴州,南卡罗莱纳和佐治亚的能量,北方似乎是远远估计不足。
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就是一个意外的技术发明,也进一步坚定了南方维护奴隶制的决心。这就是轧棉机的诞生。以前,生产棉花的南方受到手工轧棉速度的限制,种多了也没有意思,反正多了也来不及轧。劳力的需求也就是有限的。轧棉籽机的诞生,使得棉花成为美国南方的一个白色金矿。
当时南方庄园主们听到轧棉籽机发明的消息,就和一个人听到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一个富金矿的感觉,几乎相同。与真正的金矿开采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棉田里需要数量巨大的,"挖金矿"的廉价劳力,因为土地与当时的人口相比,几乎是无穷尽的。尤其是对于佐治亚这样穷了几世的地方,说是要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让他废奴,在他看来,就跟下一纸通令不准他开自己家的金矿的意思是一样的。
另一个情况是在建国时没有想到的。那就是从1796年到1821年,在短短的二十五年里,建国时只不过拥有十三个州的美国,就有八个区域进入联邦,逐渐成为美国新的独立州。美国一下子扩大了一多半。
问题是加盟的这些新的独立州,也包括了由极端的南方蓄奴州居民向西逐步移民所形成的一些区域。它们的态度和状况,和两个极端的南方州非常相似。也就是极端蓄奴力量的扩大。这样一来,美国建国初期,在对待奴隶制态度上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本质的变化。逐步形成了双方可以抗衡的均势力敌的阵势。原来看上去比较有把握的发展趋势,一下子悬乎起来。
于是,北方终于发现,原来以为,在大家共同认可的自由立国精神之下,奴隶制是一个期望由各州自己逐步解决的殖民地遗留问题。然而,现在眼看着南方利用宪法所放给各州的自主权,不仅不打算经过一个时间缓冲,解决这个问题。反而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试图使这个制度巩固下来,长期合法化。
也就是说,由于极端南方州的坚持,和新的蓄奴州的加盟,奴隶制在这块土地上的性质,与美国独立时的状态相比,又发生了一个本质变化。它已经不再是期望中走向消亡的一个"殖民时期历史遗迹",它已经成为这个新国家本身的一个最大的现实问题。
这时,代表着美国精神主导的北方,终于意识到,美国已经无可避免地要在历史上留下这个污点,美国的自由精神也已经无法不因此而蒙上永久的羞辱。尽管北方大多数的州,在建国前后,就依靠自身的能力,自己清除了这个殖民地遗留的污迹。但是,他们不能否认,南方也是美国的一部分。虽然在分治的状态下,每个州拥有自己的基本主权,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仅北方无权干涉,就连联邦政府,同样无权干涉。
整个形势清楚了以后,以北方为代表的美国精神主流,开始对南方不再抱有任何幻想,他们下决心重新开始一个新的反对奴隶制的漫漫征程。在此之前,北方反奴隶制的过程,基本上是一场"自我革命"。现在开始,却是在一个同叫美利坚合众国的名称之下,一个正义的力量和一个邪恶力量的较量。
但是,与殖民时期相比,反奴隶制力量的处境已经完全不同。因为这个国家已经有了明确的公认的"人人生而平等"的建国精神。宪法也已经提供了一个严格的民主体制,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和完善的立法体系,为他们一步步地达到目标,提供了切实可以依据的章法。一切就看他们如何去运用这个制度了。
说实在的,观察他们如何利用整个制度进行操作,是我最感兴趣的部分,使得对于这样一场反对非人道制度的斗争,显得理性,有逻辑,也非常经琢磨。
"阿姆斯达"事件,就发生在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之下。那是1839年,美国诞生五十六年的时候。
"阿姆斯达"是一艘双桅船的名字,后来成为由这艘船所引发的事件的名称。本来,这艘船上就没有一个美国人。这是一艘货船,它的船长是一个西班牙人,两名货主随船,也是西班牙人。它起航的港口是今天的古巴首都哈瓦那,目的地是古巴的另一个地方——普多.普林西,航程并不太远。一般来说,三,四天的行程足够了。
之所以船长船员大多数都是西班牙人,这是因为当时的古巴还是西班牙殖民地。应该说,这是一艘与美国毫不相干的船,不论船上发生些什么,这也是一个和美国毫不相干的故事。可是,在它起航两个月之后,疲劳破败地在纽约的长岛附近抛锚,放下小船,寻求给养。闯入了美国海防队望远镜的视线,就这样,"阿姆斯达"也随之漂进了美国的历史。
是的,我没有写错,这艘应该几天就到达目的地的双桅船,确实在海上整整漂了两个月。这并不是一个通常发生的遭遇风暴的海难事故,而是在这艘小小的双桅船上,发生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暴动。在斯匹尔勃格执导的"阿姆斯达"电影中,一开始就以浓烈的笔墨描绘了这场暴动。原来,这是一艘奴隶船。
那么,在当时的古巴,奴隶制的状况如何呢?你一定记得,最开始在整个美洲殖民地上推行奴隶买卖的,就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后来,才加入了英帝国。
但是,在"阿姆斯达"的年代,不仅美国,英国也同样出现了强有力的反对奴隶制的力量。他们第一个目标,就是立法禁止奴隶贸易,而且通过国际协议,整个切断从非洲出发的贩奴航线。这不单单因为这是整个奴隶制中最残酷的一个部分,同时,也必须先切断新的奴隶来源,使得原来的奴隶制被限制在历史遗留的范围之内,这样,才有可能早日解决。
在这样的历史潮流中,西班牙王朝也迫于国际压力,在1817年与英国签下了禁止从非洲购买奴隶的协议。并且在古巴有了一个"反奴隶交易法"。
但是,在立法问题上,迄今为止一直存在这样的状况。那就是,不论是国际间的协议,还是一个国家自己制定的法律,都大致不出乎两种状况。
一种法律来源,是这个国家,地区或者群体,对于一个命题的思考和反省的结果。他们因此制定一个规则,愿意共同遵守。对违规者按法规进行认真惩处。这样的法律逻辑性强,执行的过程也比较清楚。诚然,这样的法律仍然会带有历史的局限性,因为人类在某一个阶段的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但是,它是认识一步走一步,也许前进的脚步缓慢,但却是扎实的。这种法律,我常常用大白话叫它是"真诚的法律"。
另一种法律来源,是对外部压力妥协的结果。一些地区,它自身并没有产生与这条法律相适应的认识基础,但是出于种种压力,不得不诞生这样一个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系统从一开始就有着"违法"的强烈冲动。这样的法律,它的目标可以定得非常高,看上去可以比那些"真诚的法律"更"漂亮"。可是一触及现实就会完全面目全非。我把它叫做"虚假的法律"。
古巴当时的西班牙殖民当局执行的"反奴隶交易法"就是一个虚假的法律。"阿姆斯达"事件,就是这样一个虚假法律所结出的一个恶果。
也就是说,事实上,当时的古巴当局对于奴隶制还完全没有反省,这个迫于外部压力而签署的法律,也就形如虚设。当局对奴隶交易实际上是予以支持。官员也勾结奴隶贩子瓜分利益。在古巴,违法从非洲贩奴完全是公开的秘密。
在这样的大形势之下,1839年4月,一艘名为"泰格拉"号的葡萄牙奴隶船,在叫做"卢姆波科"的一个西非最大的奴隶市场,装载了一船奴隶,运往古巴。在这艘船上,有着几个月后"阿姆斯达"号上暴动的主要成员,暴动的领袖辛盖,也在其中。于是,"泰格拉"号的这次非洲之航,为几个月后的"阿姆斯达"事件,拉开了序幕。
在电影里,你所看到的西非"卢姆波拉"的巨大城堡一般,石砌的奴隶市场建筑,都是真实的。因为,我曾经在一个纪录片里看到过它的遗迹。电影里奴隶市场的卖主都是西非当地的黑人首领,这也是真实的。
这样一个历史事实,至今还困扰着许多被卖到美洲来的黑奴的后代。他们能够理解白人奴隶主购买和奴役了他们的祖先这样一个事实,因为这可以归咎于种族歧视和贪欲。而且,接受另一个种族的罪恶,在心理上毕竟更容易一些。但是,他们从感情上不愿意接受"卢姆波拉",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事实:他们祖先的"黑人兄弟",也是制造这个人类悲剧的一部分,其原因同样是贪欲。曾经有一些黑人学者经过研究之后,认为"卢姆波拉"现象的存在,是因为当时的黑人卖主,并不知道这些被他卖掉的奴隶,可能会遭遇多么悲惨的境遇。
我依然认为那些白人奴隶船的船长,比"卢姆波拉"的黑人首领在道义上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其原因是他们的"进化"程度更高,实际上更"明白"。但是,我对黑人学者的上述研究结果,是持有疑问的。我怀疑这些黑人卖主会仅仅因为他们是黑人,就会更少地被贪欲所控制。"卢姆波拉"的存在,实际上证明,善与恶的分裂,人性与兽性在内心的抗争,是存在于任何一个人类的种族之中的。
可以印证的,是电影中的另一个细节也是历史真实。就是"阿姆斯达"号暴动的领袖辛盖,是在前往自己家稻田的途中,被他的黑人邻居绑架,然后被胁迫步行三天,走到西非海岸,被卖到"卢姆波拉"抵债的。"卢姆波拉"的奴隶货源,基本上都是由类似的黑人绑架者,通过同样的方式捕捉和提供的。
一些白人和黑人,在同一个贪欲的引导下,携手葬送自己的同类。一场悲剧就是这样开始的。电影中有关奴隶船上的一幕,斯匹尔勃格是在逼迫人类了解自己,了解人的兽性可以发挥到如何淋漓尽致的地步。
电影中奴隶船一幕的历史基础是,当时从西非到美洲的航行接近两个月,在辛盖所在的"泰格拉"号的旅途中,就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黑人,在恶劣的条件下死亡。而且这样的"损耗率",在几百年来的非洲奴隶贩运过程中,并不是罕见的。
当"泰格拉"号抵达邻近古巴水域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份了。感觉中几乎是没有尽头的航行,终于接近终点。可是,"泰格拉"号却在船长的命令下抛了锚,静静地停在六月酷热的烈日之下。船长不敢贸然进去,他还是感到害怕。他究竟怕的是什么呢?
他害怕的并不是古巴的西班牙殖民当局,他怕的是英国人。这又是怎么回事呢?正因为古巴当局对于限制奴隶交易,只有一个"虚假法律",根本不认真执法。因此,奴隶船才依然猖獗。在这种情况下,英国的反奴隶制力量组织了一些船,尽最大的可能在接近古巴的水域,把古巴团团围住,摆出"你们不抓我们抓"的劲头,确实也有足够的威慑力量。
因为根据1817年的英国与西班牙的协议,任何违反从非洲贩奴的禁令的人,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在这里,你一定发现,哪怕是一个在压力下产生的"虚假法律",相对于根本"没有法律"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毕竟可能产生这样的机会,据法力争一个实质性的,哪怕是微小的胜利。
"泰格拉"号静待到夜幕降临。然后,悄悄地潜入了古巴海岸。辛盖和其他黑人被迅速卸下船,拖进灌木丛。经过一段夜行之后,在一个仓库里被关了十来天。在又一个六月的夜晚,他们最终被带到了哈瓦那的一个奴隶市常到了这里,"泰格拉"号的船长终于可以彻底松一口气了。因为,在古巴,尽管进口奴隶在非法之列,但是,国内的奴隶交易却依然是合法的。而且,对于在国内的奴隶市场中,正在大量贩卖非法进口奴隶的这样一个事实,古巴官员的态度,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在六月下旬的一天,"阿姆斯达"事件的两个西班牙人主角,出现在哈瓦那的奴隶市常他们是五十八岁的蒙岱和年仅二十五岁的路易兹。他们是古巴另一个叫做普多.普林西的地方的两个庄园主。他们结伴而行,远途赶到这里,是为了在哈瓦那采买。问题在于,他们的货物采购单上,还包括奴隶这样一种"货物"。
正如我在前面提到的,哈瓦那的奴隶市场上,天天在出售非法进口的非洲奴隶,在这个国家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因此,蒙岱和路易兹熟门熟路地寻上门来,在刚刚运来这船"新鲜货"的"泰格拉"号葡萄牙船长的陪同下,走进了奴隶市场的其中一个院子。蒙岱挑选了辛盖和同船而来的另外几十个黑人,总共四十九名,全部是男性。而路易兹看来财力并不雄厚,他买不起需要450美元一个的男性成年黑奴。于是,他去逛了属于另外几个船长的院子,最终带回了四个只有十来岁的黑人孩子,其中有三个还是女孩。
银货两讫之后,他们很快去哈瓦那的海关当局办理了通行证。在他们的通行证上,注明了他们携带旅行的货物里,包括53名"拉丁裔黑人"。这是什么意思呢?由于漫长的奴隶制,在古巴已经有了大量长期居住在这里的黑人,甚至有了在古巴出身的黑人,所以,当地政府就承认他们已经是归化后的本国人了。因为西班牙人是拉丁民族,所以就称这些黑人为"拉丁裔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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