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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樱桃

慕容雪村(当代)
《伊甸樱桃》 作者:慕容雪村
幸福取决于要的多少,而不是要到多少。
----题记
伊甸樱桃: 金钱对人性的吞噬
——对小说《伊甸樱桃》的一种解读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天堂向左,深圳往右》,在许多人期待着慕容雪村和他的第三座城市的时候,这位惯于出新的作者最终给了我们一个意外。诚然,作家并非旅行者,个人的漂泊也难于作为一个写作者终其一生的创作主题。于是,我们看到了这部《伊甸樱桃》。
一个青年因一次偶然的机会与一位神秘人物邂逅,获赠一枝名贵的万宝龙水笔,随之便逐渐堕入一个“物质的陷阱”——路易·威登皮包、宾利轿车、劳力士手表、阿玛尼西装……在现代社会各种各样的顶级奢侈品的包围之下,在锦衣玉食、香车美女的簇拥之中,主人公的心灵渐被腐蚀,金钱的作用令亲情、友情与爱情逐渐离他远去,原本一息尚存的良知也在强烈物欲的反复攻击之下不断沦陷,直至堕落到饮血、食人的地步……最终,当他发现周围似真似幻的世界正随着自己一同腐坏,当他明了“吃人者恒被吃之”的道理之后,一切都已经晚了……——这就是慕容雪村的新作《伊甸樱桃》的大致内容,模糊的城市背景,模糊的时间起止,甚至,模糊的人物姓名,面目一新的慕容雪村奉献给我们的仍然是一席无比丰盛的饕餮大餐。
评价一个作家的变化最为重要的依据就是他(她)的作品。而我们几乎可以肯定慕容雪村借助《伊甸樱桃》完成了自身写作的一个巨大的提升。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将他炉火纯青的叙事功力与纤毫毕现的描写才能发挥到了极至。生动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命运遭际,曲折的故事情节乃至出人意料的结局,小说本身的精彩之处难以数计。从这部作品中,你可以了解到众多的时尚的要素,奢华的生活方式,灿烂而充满激情的恋爱故事以及令人心惊的阴谋与悬疑。在新作中,慕容雪村不仅延续与维持了他姿言无忌的写作风格与天马行空的想象能力,而且超越于其上,从而将新作《伊甸樱桃》锻造成为了一部集思想性与可读性于一体的优秀且独特之作,是近年来文学作品中难得一见的佳品。
然而,善于表现身处现代都市底层的小人物的悲剧命运与生活困境的慕容雪村,在完成了对自我的超越之后,却也为他的忠实读者们提出了一个难题——如何解读这部新作?当读者们无法再像从前那样于《成都》中的陈重或是《天堂》中的肖然身上搜寻到自身的影子的时候,一种根基于现实的亲切感必将逐渐隐去,而全新的创作角度、全新的人物形象、全新的艺术手法乃至全新的文本结构方式等一系列“全新”的要素,又会令读者感觉应接不暇。此时,一个准确切入这部作品的角度就成为一种必须,它能够使读者在写作者乱花迷眼的叙述进程和跌宕起伏的情节安排中,搜索到小说的真谛,找寻到作者所要传达的真实用意。
我的建议是:抓住“贪婪”。
“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这是古希腊的那个睿智的奴隶伊索在他的那本著名的寓言集中写下的一段话。把已经流传了千年的话语置于一篇21世纪的文章之中,似乎有不合时宜之嫌,然而,在阅读了《伊甸樱桃》之后,我相信你会和我一样对这句古老的格言心有戚戚——贪婪,不仅正在毁坏着我们的现在,预支着我们的将来,甚至,很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令我们成为过去——这决非耸人听闻。小说中的那个青年从始至终地被自己“贪婪”的欲念所牢牢控制,从一枝笔到一辆车,从一间屋子到一座行宫,从猴脑到同类的鲜血……在欲望魔掌的导引之下,一步步走向深渊,一点点临近死亡。而这难道不是当下某些人生活的真实写照?此外,作品中那紧紧将主人公包裹于其中的声色犬马的物质世界,那众多如锁链般环环相扣、高档奢华的名牌消费品,那代表着金钱诱惑的神秘人物,更是直接取自你我的日常生活之中。所以,虽然小说《伊甸樱桃》在行文上具有着寓言般的奇幻风格,但我仍然认为,它是一部建立在坚实的生活基础之上,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风格的作品。
时下有一种理论认为,一切发展由欲望推动。不能否认的是,“想要”的欲望的确不断促使着人们去探索与改造着外部的世界,从而间接令整个社会向前迈进。然而,我们更应看到的是,欲望的存在是一柄锋利的“双刃之剑”,放纵它的后果必然是灾难性的。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因贪婪而最终身败名裂的例子难道还少吗?当一个人对金钱的渴望超越了对神明的畏惧,当内心物欲的狂潮吞噬了道德的孤舟,贪婪之花的盛开所导致的后果只能有一个——不得善终。这正如小说中的那个以金钱来计算自己周围的一切,陷入穷奢极欲的生活而无法自拔的青年,在揽镜自照时他发现镜中的自己竟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你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笔力独到,他实际上在向我们揭示这样一个道理:被欲望操纵,为贪婪所驱使的人,即使活着,也将是一具丧失了自我,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当然,小说《伊甸樱桃》绝非禁欲主义的枯燥说教,如果我们仅仅将目光聚焦在个体生命的遭际之上,无疑辜负了作者的一片苦心。事实上,无名青年及其短暂人生所折射出的是作为族群的人类的整体命运走向。日复一日的攫取,反复不停的索要,惊人的浪费与毁灭性的开发是物质条件极端富足的现代社会的痼疾,近几十年来,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早已成为有目共睹的事实,共同的贪婪令人类在不断追求享乐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如果不适时的警醒,结局如何,自不待言。
所以,《伊甸樱桃》的出现无疑是及时和必要的。长久以来,我们的文学作品很少能够将激动人心的故事与深邃的思想很好地结合起来,而眼下慕容雪村的《伊甸樱桃》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文坛所存在的这种缺憾。“寓教于乐”是文艺创作的永恒主题,或许,在读者们沉浸于作者精彩的讲述之中的时候,疗救的希望也就由此而生。
慕容雪村:多数人死于贪婪!(1)
当一部小说的后记洋洋洒洒万余言,想必作者有着太多的话不吐不快。
作者慕容雪村。书名《伊甸樱桃》。
或许这本新书被枪毙的“多数人死于贪婪”一名更直接更有力些。在慕容雪村看来历史上的皇帝还不如现在的普通人自在、奢侈,他们被太监围着,没空调没冰箱也没电视机,弄不好一场天花就送了命。而如今物质丰富了却也反过来统治起创造了它们的人:价值连城的商品,一钱不值的人类。“亚当是谁?一种壮阳药。夏娃是谁?一种
女用洗液。”
在这部具有幻想色彩的小说中,慕容雪村还颇具讽刺意味地安排了一条叫斯特巴里的狗,它吃掉自己的主人后便会屙出价值五亿美元的钻石。每个人都正渐渐沦为它的主人,那些钻石最终又派什么用场?
慕容雪村的狠话接连不断:未来百年,人类将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未来两百年,人类将进入饮鸩止渴的时代,一方面更加疯狂地攫取,一方面更加快速地消亡;未来千年,人类必将灭绝。
出语决然,愤世者的身世自有不同——
当自由的网络展开在慕容雪村面前时,他的才情被猛地激发出来,无数陌生网友的鼓励与争论令他一步步向自己要生活的真相,三年前《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在网络上的点击量高达数十万,慕容雪村这一既古典又小资的ID大名远扬,被视为“2002年度网络风云人物”。也因了小说中关乎性的点染,他多次被问及是否有类似经
历,问到烦时便逼出了此君一句漂亮的答语:“对我而言,当色狼和当大师同样困难。”
网络,令隐含在很多人心底的兴趣得以彰显,令一些文青突然成了大名。或许,没有网络,这些人将永远不会以作者的身份浮出水面。
名声在外,但慕容雪村决计居于暗处,不透露身为何方人氏,不公布真实姓名,不许拍照。江湖上流传着这么个段子:当公司同事或下属谈起慕容雪村的小说时,此君佯装不知,像对待毫不相干的小说作者般说道:“真好看吗?哪天我也看看。”这么说着说着,他便辞了职。
对于他,勉为其难的描述是:男,矮胖,东北人,1974年生,游荡于多个城市之间。
他不想被简单地称为都市小说作者,他不认同网络文学的命名,他也不在乎自己究竟写的是不是纯文学:“这种说法有时是扯淡。琼瑶怎么算,金庸呢?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呢?”
给他一串葡萄,他一定先从大的那颗吃起,自认是一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他的小说一直在怀疑,尤其是爱情,“我一直都把爱情当成是玩具,谁也不爱,或者说,我只爱自己——在任何时候。”生活中的他亦决定做个独身主义者。
《伊甸樱桃》将现代人放入了“世界名牌集中营”,迫使你思考:推动这世界运转的究竟是爱还是金钱?
这几天两度连线慕容雪村,起初他行走在杭州的街头,抱怨着那里的文化有些贫瘠,接着便已然置身拉萨,开窗便是布达拉宫,再远处是巍峨的雪山。
木叶:为什么绝口不提自己的姓名并总是避免让媒体拍照?
■慕容雪村:觉得自己算中年人了,不想被别人打扰。
身为一名作者如果总是抛头露面,那是可鄙的。连签售也没意思,去签售就相当于把自己当成了一盘端到别人面前的菜……我这辈子都不准备这么做。如果出版社非让我签,那我就不在这家出版社出书,换个出版社,顶多不出了。
另外,我也没觉得自己成了什么名,没这种意识。
网上流传的说法是你“卖过假药,当过骗子,学过法律”……
■前两句是戏谑的说法,我没干过,一直在当好人呢。
我的确学过法律,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我喜欢曾在那里教书的诗人海子,我也写过诗,但不好意思拿出来示人。
还有谁对你有过影响呢,似乎你每次说的都不太一样?
■师承问题不好说,比如《聊斋志异》是个好作品,但现在对我的影响就难讲,我现在最喜欢马尔克斯。
如果真要说影响,我想说的是小学语文老师,小学四年级刚学写作文时有个老师说要把故事说明白,别说废话。这两句朴素的话到现在对我也是至理名言。
我可能有点野路子,比如景物描写我从来不写,对于人物最多说这人很胖或很瘦,我追求语言的效率。
这本新书的名字为什么从“多数人死于贪婪”变成了“伊甸樱桃”?并没什么犯忌的呀,另外伊甸园里的樱桃好像有点怪……
■出版社觉得“多数人死于贪婪”过于灰暗、晦涩,曾想过很多名字。
伊甸园是始祖居住的花园,在我想象中是有樱桃的。
小说写的是一个小伙子与一位神秘人物邂逅,获赠一支名贵的万宝龙水笔,随之便逐渐堕入一个“物质的陷阱”……有一点幻想色彩。
慕容雪村:多数人死于贪婪!(2)
为什么每一章节的标题都是名牌的名字,太符号化了吧?
■这部小说反对商业,不是做广告。底下有附注。我会把哪些人用过这种名牌产品写出来并将其价格换算成柴米油盐,比如维多利亚送给贝克汉姆的香水是向迪奥定制的,其价格够一个普通家庭用水300年;普京的一块名贵手表换成食用油能用上870年;另有一条无端豪华的内裤,6个中国农民从河姆渡时期开始干,一直干到公元
2005年都买不下来。
你曾表示有三大愿望,“出一本书,赚一千万,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小说便已出到第三本,其他方面也发生不小变化了吧?
■我也爱过钱,想用一个数字来限定人生,比如赚一个亿,而现在觉得钱没有什么用处,够用即可,比如一年五六万吧。现在追求的是意义,比如想当导演,甚至想过考导演专业的研究生。至于恋爱,不提了吧。
这些都是被自己否定的理想了,我没有感情的需求,不想向人倾诉也不想照顾谁,我离群索居,可能有一部分是天性吧。
(这不会是因为你被女孩甩过吧)我当然谈过恋爱,但不是因为被人甩过……我是想明白了,不想谈恋爱也不想结婚,你说自私也许有点吧。
生活中你是不是一个浪漫的人?
■不太浪漫。也没遇到追求我的,另外,我觉得追求慕容雪村也不是很有品位的事情,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人。
我很愤世嫉俗,我认为人类活不过这个千年,我跟丈母娘要求的形象差得太远!
结婚是人类的发明,但不一定伟大。
我毫不妒嫉结婚的人……朋友中大部分人的婚姻并不幸福。
比起婚姻,我更不想要的是爱情,怎么说呢,就像你不喜欢老鼠,但跟老鼠相比可能更讨厌蟑螂。
但不少人羡慕你每每从一个城市“流窜”到另一城市,并习惯给那里留下一部小说。
■我很喜欢这种状态,但我离开一个城市就很难再去想念这个城市或里面的人。1996至2000年在成都,丢了8辆自行车;后来到深圳直至2001年,去广州呆了一年后又去深圳。有书《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但我没说深圳是地狱……天堂未必是好词。因为其实理想状态离我们很远,我们只能过不理想的生活,这就是人间。
2004年来杭州,这两天我就去拉萨了。西湖是美,但我对杭州的感觉不是特别好,在这里找一个人聊天是困难的。
我现在拉萨租的房子,从窗口便可看到布达拉宫,更远处有雪山。此前已去看过拉萨,一到那里便感觉自己变成了少年,对什么都有了兴趣。在拉萨可能会强化我关于灵魂和转世的写作计划。
自《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以来,你大刀阔斧地写都市,对都市文学又怎么看?
■省会一级的都市,我就没去过海口和台北了,但我不敢当都市文学的代表。我写的东西不太反动,不太违禁,也从不作过分的细节描写。
你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专职写作的?
■2002年。我觉得要么给老板好好打工,要么好好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既然不能兼顾,就只能辞职专门写作了。
据你小说改编的话剧反响也都不错,但还是有人苛刻地说你的作品几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后来的作品是没有《成都》在网上轰动、同时出了书又卖得好,但畅销不太重要。
作为作者,很难作自我评价。我是说过《成都》仅能得十几分,《天堂向左,深圳向右》二十分,这一部新作会比前面的好。其实每当写完了再看或是修改时总会觉得很差很恶心,写完了评价就不高了。
作为一名网络文学作者,你几次批评自己写得太粗糙,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才是你的野心呢?
■我非常勤奋,每年读一百本书以上,如小说,哲学,我喜欢柏拉图。
我不赞同网络文学这个词,但我觉得网络文学作品肯定会更多,更好,如果说这一百年里中国会出大文豪,那首先肯定是出现在网络上。
我就是觉得现在的作品离自己的期待还很远,谈不上有什么野心,也没什么假想敌,或者说搞创作只能以自己为假想敌……
第一章路易威登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家又脏又破的小馆子里。那天我和同事一起吃饭,吃到一半,我拿出一支派克笔来显摆,说这笔真好写,你猜值多少钱?这举动确实有点轻佻,我同事撇撇嘴,嘲讽地笑了一下,什么话也没说。我十分没趣,讪笑着给自己找台阶下,说其实不值什么钱,这是吉利剃须刀的赠品,那剃须刀才卖25元。这时感觉有人看我,我扭过头,一个又瘦又干的中年人正盯着我笑,说你喜欢笔啊,我点点头,他走过来坐下,掏出一支黑底白花的钢笔来,说喜欢笔的肯定不是坏人,这个就送给你吧。我又诧异又害羞,红着脸推辞,说这怎么好意思。他一直笑,说拿着吧拿着吧,这笔挺好写的。然后神神秘秘地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
我那时刚大学毕业,总以为自己有两层楼那么高,其实决不会比北大的双料博士懂事更多,也不知道这笔值多少钱,糊里糊涂就收下了。不过我可没发现自己有哪一点像他,我虽然长得不太像人大代表,毕竟青春逼人,比他年轻,也比他健康,要拿他跟我换,我还真就不大愿意。当然,他要有个千儿八百万的,那就另说。天知道我多想当个有钱人。再说他长得也不特别像李嘉诚,再说李嘉诚也不会到这种地方吃饭,再说,嘿,我倒是认识李嘉诚,可惜李嘉诚不认识我。
过了不久,我就从原来那家单位辞了职,在一个小公司找了份人事管理员的差事,每天拿着那只笔写写划划的,感觉确实是好写,又流畅又顺滑,拿在手里也沉甸甸的,顶部还镶了一块玻璃,每当太阳照上我的桌子,它就一闪一闪地发亮,看起来是挺不错的。
有一天公司开会,我做会议纪录,记完了拿给老板签字,顺手把那支笔递了过去,他开始没在意,拿起来龙飞凤舞地画了个押。然后表情就有点不对,拿着那支笔上下端详,端详了半天,阴沉沉地开了口:"你这么有钱还打什么工?"这话一听就不是好话,我心想这老板是吃错药了吧,结结巴巴地跟他解释,说我大学刚毕业,父母都是普通职工,哪有什么钱?他撇着嘴冷笑,说你装得倒挺像,不过你这样的人,我见得多了,我们庙小,容不下大神,你还是走吧。
这样我一下子就失业了两三个月,心里一直纳闷,不明白老板为什么炒我,更不明白他为什么说我有钱,说实话,我做梦的时候倒是有不少钱,可惜政府不准那钱流通。就我这模样,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全身上下加起来不超过200元,只有手里的包算是高级皮包,因为它的英文名就叫"Gaojipibao",夜市上买的,值40元呢。想来想去,肯定是那支笔出了问题,但一支笔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又不是汽车。一支派克卖二十五,这支笔即使翻上十倍,二百五也顶天了。我身穿地摊货,脚蹬温州鞋,手提Gaojipibao,再加上一个二百五,怎么就成了有钱人?
第2节: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
大城市的生存压力实在是大,我身上就那么几个钱,连着几个月没工作,眼看着就要弹尽粮绝。我虽然长得不怎么样,自尊心还挺强,不到万不得已不肯跟家里开口,一天天地硬捱,吃也不敢吃,穿也不敢穿,买包洗衣粉都得计算半天性价比。一到晚上我就躺在床上激励自己,想秦琼卖过马,孔子断过粮,老梵高都差点饿死,我这点困难又算什么?况且我兜里还有几百块呢。不过心里确实焦躁,又急又愁,天天低着个头在路上撒摸,想要是能捡个钱包就好了,说来可怜,那些日子我把脖子都扭错位了,糊了一头膏药,也没看见那个该死的钱包。
有一天在人才市场挤了几个钟头,总共也没递出去几份简历,心里又懊丧又委屈,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大哭一场。早饭没吃,又忙活了一个上午,我又渴又饿,看别人在那里大吃大喝,肚子响得像有千军万马在那儿擂鼓,恨不能等他们走了过去舔盘子底儿。顶着大太阳走了半天,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卖菠萝的,花一块钱买了根盐水菠萝,几口咬嚼下肚,感觉稍微舒坦了点。这时突然有人拍我肩膀,说又看见你了,最近还好吧?
我当时并没认出他来,还以为是打劫的呢,双手紧紧地抓着我的高级皮包。他笑得也有点不自然,说我上次送过你一支笔,你忘了?我恍然大悟,赶紧说你好,你好你好,他点点头,说我正想找人陪我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空?这真是干柴遇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我也顾不上矜持了,连声说好啊好啊,跟着他就进了饭店。
还是那种又脏又破的小馆子。我不歇气地干光了一盘红烧肥肠,一盘回锅肉,一大碗汤,吃了满满三碗米饭,撑得直打饱嗝。他一直没怎么动筷子,就喝了几口矿泉水,笑嘻嘻地看着我猛啃大嚼。买完单后我有点脸红,羞答答地说你都没吃什么,还让你花钱。他笑,说我胃口不大好,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心里可真高兴。
吃完饭他开车送我,那车不知道什么牌子,反正不是桑塔纳,又宽敞又舒适,开起来也没什么声音,我问他:"你一定很有钱吧?"他摇摇头,说有什么钱,我现在就是个开车的。一听这话我就觉得亲切,说我爸也是开车的,还是他们厂长的专职司机哩。他嘿嘿地笑了一声,说那他开得肯定比我好,我只敢开小车,还开得很烂。我有点骄傲,想那当然了,我爸可是他们厂里的安全标兵,几十万公里无事故,刹车也不会这么一轴一轴的。转念想起爸爸的名言,随嘴就教训起他来:"给领导开车,眼要亮,耳要明,嘴要紧……"他头也不回,说这是你爸教的吧,我点点头,他白牙一闪,微微地笑了一下,笑得我有点尴尬,想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这些干什么。忽然想起了那只笔,就掏出来问他:"这笔是不是很值钱?"他说咳,不值什么钱。我说总比派克值钱吧,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奇怪地看看我,连声说差不多,差不多。然后就不理我了,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我心想也是,一个司机,用我爸的话说,一个车夫,能用多贵的笔呢?不过还是挺感激他的,不管怎么说,人家都算请你吃了一顿饱饭。
第3节:被上帝狠扁了的唯物犯
下车时他给我写了一个电话,说有什么事就来找我吧,大忙帮不上,小来小去的不要客气。我郑重其事地把那张纸揣进兜里,他又露出了那副神神秘秘的表情,再一次问我:"你有没有发现咱俩挺像的?"我心里好笑,脸上也在笑,说是,发现了,咱俩是挺像的。他大笑起来,很得意的样子,挥挥手开走了,我想一定是他们老板等着用车,这人倒真不错,不认不识的,开这么远送我,又帮我省了四块钱。
几天后我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英国公司,给的工资不错,当然活儿也够累。我失业了那么久,找到工作跟找到亲妈一样,加班加点地干,老板也比较欣赏我,试用期满加了一次薪,到年底又加了一次,很快又提拔我当了个小头目。我腰里有钱,手上有权,慢慢地就有点志得意满,对下属也不大客气,每天吆五喝六的,还觉得自己挺上档次。有一次坐公司的车出门办事,忽然想起了那个人,这么久没联系,也不知道他混得怎么样,要不介绍他到公司来开车吧,那样我就成了他的上司啦。想到这里不知为什么就笑了起来,搞得司机都有点困惑,说你没事傻笑什么。我的领导权威受到侵犯,老脸十分挂不住,训斥他:"好好开你的车,话那么多!"他一下子转过了头,脸上连连抽筋,像个被上帝狠扁了一顿的唯物犯。
过了一个月,公司安排我接待一位伦敦来的客户,聊了一会儿,那客户突然把我的笔要了过去,打开,合上,合上,打开,足足揣摸了有五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夸我:"oh,richguy"(有钱佬)。鬼佬想必是识货的,我心里一动,问他:"这支笔很值钱?"他点点头,指着自己的皮包,说你这支笔啊,足够买下五个这种皮包。我心里又是一动,拿过他的皮包上下打量,研究了半天也没发现什么真妙奥义,红着脸又问:"你这皮包是什么牌子?"旁边他的助理一下子笑起来,说可怜的家伙,你连LV,路易威登都不知道?世界闻名的奢侈品啊,至少值人民币一万元。我的天啊。
路易威登:LouisVuitton,简称LV,创始于1854年,以做工精细华美的旅行箱包闻名于世,产品包括皮件、皮箱、旅行用品、男装女装、笔、手表等。一百五十余年来,路易威登精致、品质、舒适的"旅行哲学"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喜爱。2004年LV在香港举办新产品发布会,模特章子仪一身服饰价值76万美元,合人民币六百余万元。在中国大陆专卖店中,一只拉杆旅行箱售价超过人民币18000元,如果买普通旅行箱,可以买两百个;如果买成大米,可以买八吨。
第二章万宝龙
那天回家后,我把所有的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每个口袋都掏了一遍,就是没找到那个该死的电话号码。已经这么久了,天知道我把它丢到哪去了,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想不起来,只记得他挺瘦,比我矮几公分,至于眉眼五官什么的,感觉就像是脑袋被砖拍了,拍得一片空白。我当时的模样真是难描难画,又惭愧又害臊,隐隐约约地还有点恨他,想这家伙,明明是有钱人却成心骗我,说是什么司机,司他个狗屁的机。恨完了他又开始恨自己,想瞎了我的狗眼,皮鞋里长灵芝,腋窝下生钻石,天上掉大款,人间最不可能的事都让我撞上了,居然还视而不见,白白把他放跑。要是那个号码没丢该多好啊,交上这样的朋友,哪怕是给他当马仔,当跟班,给他拎包、擦鞋、洗三角裤,甚至,哪怕只是到他公司里打工……
那支笔我倒是搞清楚了,英文名叫montblanc,就是阿尔卑斯山的主峰勃朗峰,中文译作万宝龙,算是笔中的极品,最便宜的都要卖1800多,够我吃半年的。至于我的这支,更是极品中的极品,全球仅有四支,白金笔尖,纯金笔冠,顶部镶的那可不是玻璃,而是整整一克拉钻石,至于价钱,嘿,各位观众,请允许我先卖个关子,广告语:买我一个关子,收获一份惊喜,这事你不亏。
第4节:头戴着避孕套的骆驼
那时我已经交了个女朋友,湖北人,长相一般,身材动人,我长相也一般,身材还不怎么动人,所以也没什么重新建构的欲望。从认识到上床,总共也没花几天时间,然后就住到了一起,每天一起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做做菜、散散步,好的时候像一个壳里的两颗花生仁儿,闹了别扭她就有点变态,拉着一张公务员似的脸跟我算账:我收过她什么贿赂,她为我洗过多少双袜子,我碰过她哪个部分,等等,统统都要计费,价格还比较宰人,所以我一直没觉得中国移动有多么差劲,他们至少还双向收费呢。到了这年的春天,她父母到南海边视察,顺便在我们的出租屋里划了几个圈,提出了三点感想、五项建议、六大规划,除了不大赞同我的品相,背地里建议我重新回娘胎整改,其它也没什么可挑剔的,所以就正式谈起结婚的事来。生活看来也就这样了,不可能像娃哈哈一般纯净,不可能像农夫山泉一样甜,更不可能像美的电风扇那么美,不过我还是经常会想起那个面孔模糊的他来,如果那个号码仍在,我会不会有另一重天地?跟有钱人交往,总该有点传奇色彩吧?我也不指望当神仙,只要能蹭点燕窝吃,没事的时候吹上一通牛就可以了:"我有个朋友……"可惜啊,大好的机会,眼睁睁看它溜走,过了那个村,就再也没有第二家分店了。
很快就到了年底,我的公司进行了一次大调整,从亚洲全线撤资,队伍遣散之前一人发了几万块钱,我来得早,级别也高,算小半个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遣散费很是可观,有十一万多,我拿七万交了个首期,剩下的钱搞装修、买家具,也折腾了个八八九九,租房住了这么多年,一直受房东迫害,现在终于有自己的窝了,想起来就高兴,成家立业啊,我的业虽然立不大住,家总算成了一个。但下岗也挺愁人,一想到那蚂蚁窝一样的人才市场,我的头皮张力就有点大。在心里叫着名字宽慰自己,说叉叉啊,你工作也有几年了,胡子不少,年纪一把,有经验也有业绩,总不至于再去卖马吧。所以一直没怎么当回事,乐观得像头戴着避孕套穿越沙漠的骆驼。
没想到这岗一下就是大半年,到最后弹尽粮绝,全靠我女朋友那点薪水顶着,房也供不起了,按揭拖了六十天,拖得银监会大怒,声称要抄我的家,只好厚着脸皮跟家里要钱,父母虽然答应得挺爽快,口气也是怪怪的,像被尼姑敲了竹杠的老善人。每天从人才市场落空而归,看什么都有点不大对劲,每个人都像是我的债务人,女朋友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虚无,把我吆过来喝过去,粗声大气的,分贝一直保持在比较高的水准,以至于后来有一天,她对我说她门牙有点松动。我的乾纲振之不起,在自家屋檐下小心翼翼地猫着腰,每天做饭、刷碗、拖地,把她的袜子洗得比天使的肚皮都白,同时提供各种款式的特殊服务,卑躬屈膝得像候补明星看见大导演,还是连个笑脸都换不回来。我又委屈又生气,有时候甚至想当个解构主义者,想虽然花了你几个钱,不都是暂时的吗?你住我的房子怎么不说呢?我随便租给谁,不都得有个千儿八百的,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还可以免费迫害房客,吃他们的剩余价值。
第5节:我们不小心怀上了…
有一天我甚至想把那支笔卖了,走了几家典当行,有的给八千,有的给一万,最后一家出价最高,一万五,我左讲右讲,讲得舌头都皴了,他们才同意再加三千块,要签合同时我又后悔了,想虽然我现在已经不大用它,但一万八实在是太低了,还有,万一哪天我再遇见他呢?万一他问我:"嗨,小子,那支万宝龙去哪儿了?"我总不能说我把它当了吧?想着想着就跑了出来。
没工作,心情不好,上半身基本闲置,下半身的活动却越发频繁,可能也是因为我的服务过于殷勤,三来两去的就搞怀孕了,眼下这环境,人困马乏粮草短缺,估计生不出爱因斯坦来,就是生出来成活率也不会太高,我养活自己都成问题呢,更别说孳息了。只好去医院打胎,她气得像小布什吃多了饼干,又打饱嗝又翻白眼,哭个不停,大意是说我为穷不仁,瞎折腾,既耽误了她的锦绣前程,又浪费了她的无敌青春,哦,还有钱财,好像我独自就能完成生孩子这么艰巨的任务似的。我稍有微词,她就断言老天一定会派雷公来眷顾我,眷顾多次,还发誓以后坚决不向我提供犯罪空间,"你倒是快活了,我,呜呜呜,我怎么办?"
那天在医院里足足医治了三个钟头,出来后她连路都不会走了,瘫在台阶上不断地用手指拧麻花玩,每过半分钟就长啸一声。正好是下班高峰期,出租车赶着交班,左等右等都打不到车,她一会儿哭一会儿数落,我心里也焦躁得很,倔头倔脑地回了两句嘴,她弓着腰顽强站起,眼看着就要发生武装冲突,这时路对面突然停下一辆黑色轿车,一个瘦瘦干干的中年人摇下车窗,远远地对着我招了招手。
我曾经无数次想过一个问题:如果老天开眼,让我再见到他,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装酷肯定不行,也不是我的强项,人家有钱有地位,总不至于反过来讨我的好吧?再说我长得也不特别像秦钟,秦钟白白嫩嫩的,说话都带着兰花味儿,我黑黑糙糙的,闻起来就像放了半年的油条,再说他也未必喜欢这调调;一味奉承也不是办法,哪个有钱人不是被人追着拍马屁呢?想来想去还是应该不卑不亢,这样一来不至于太下流,二来也给自己留有余地,其实这两者本来就是一回事。
两年没见,他好像更瘦了,也老了很多,笑起来一脸皱纹,问我:"你女朋友?"我说是,赶紧介绍,说这是谁谁谁,这是--他也有点尴尬,说咳,名字就是个代号,没什么重要的,上车吧,我送你们回家。
一路都在闲扯,他挺细心,说你女朋友脸色不好,不是生病了吧?我犹豫了一下,想干脆说实话,说我们不小心怀上了,刚打完胎,刚才正为这事吵架呢。还没说完,我女朋友就拿眼瞪我,他哈哈大笑,说你这个人很有意思,很有意思。我高兴得有点飘忽不定,笑了半天,最后强忍住,故意拿话逗他,说你们老板现在不用车啊,他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说我们老板出国了,我开车出来逛逛,然后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像想明白了什么事一样。
第6节: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
谈起现状,我就不住地叹气,说我现在失业、供房,女朋友又刚打了胎,实在是困难得很。心里暗暗祈祷,想他会不会大发善心,一下子给我个百八十万的。我发誓,我当时就是那么想的。他不怎么说话,只是不断点头,我女朋友听不下去了,在我腿上狠狠地掐了一把,她身负重伤,内力倒丝毫不失,掐得我几乎怒吼。不过那意思我也明白,是批评我不知分寸地乱说话。
我到家了。他停下车,笑眯眯地问我:"我上次给你的电话号码,你弄丢了吧?"我红着脸点头,说早就丢了,不怕你不高兴,我连你长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了。他大笑,又一次说我有意思,挺像他的。这就更有意思啦,我美滋滋地望着他,看他在纸上刷刷地写了几个数字,然后递给我,说拿着吧,这次你要是再弄丢了,我就再也不载你了。
老天作证,这次就是谁给我五毛钱,我也不可能再把它弄丢。
万宝龙:MontBlanc,又译作蒙邦、勃朗峰,经典书写工具的代名词,与奔驰(Mercedes-Benz)、马克(Mark)共称为德国的3M。品牌创始于年,产品包括名贵腕表、优质皮具、男士时尚配饰等,用户包括伊丽莎白女王、肯尼迪总统、罗马教皇和大作家海明威等社会名流。该公司有一款皇家钻石墨水笔,镶有4810颗碎钻,售价人民币约120万元。普通款的圆珠笔售价2300余元,如果买普通的圆珠笔,可以买4000支,如果买面包,可以买3000个。
第三章宾利
回家后我女朋友还在埋怨,说那个人是谁啊,你怎么什么都跟他说?好像跟你也不熟啊。我点点头,轻描淡写地告诉她:"我原来认识的一个朋友,给老板开车的。"她撇撇嘴,像是打胎打落了牙齿,公然藐视我的社交范围:"我想你也不会认识什么有档次的朋友,原来只是个司机啊。"说完咂咂嘴,无限神往的样子:"那车,我的天,他们老板一定特别特别有钱。"她是卖汽车的,经常自诩为此行当里的多闻第一、神通第一、头陀第一,等等,排名远在观音菩萨之上。用个比较差劲的比喻,我总感觉她对汽车比对我的身体更敏感,虽说不至于摸摸方向盘就怀孕,想来也差不了多少。如果在我肚子里装个发动机,身上套一圈铁皮,再安上俩轱辘,她说不定也会觉得我俊俏可喜,不再那么虚无。
我赶紧虚心请教:"那你说说,那是辆什么车?值多少钱?"一边在心里盘算:桑塔纳卖八、九万,他这辆车,怎么也得顶二十辆桑塔纳吧,天,这可就是一两百万啊。她扬扬下巴,让我把茶几上的一摞汽车杂志递给她,然后翻到其中一页,说就这个,你自己看吧。
那是一辆十分迷人的轿车,银色;银色轿车上坐着一个十分迷人的美女,肉色;肉色美女上点缀着三小片十分迷人的布料,缝在一起勉强够做顶帽子,还是给婴儿戴的,红色;红色帽子下是两道十分迷人的眼神,不知道什么色,给人的感觉是凶巴巴的,凶得都有点含蓄了。
本……本特雷?我拼了半天。
第7节: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
她纠正我:"宾利!那叫宾--利!"驽钝如我,虽然与宾利素无交情,但看说话者的表情就可以断定:宾利此物决非凡物,你想啊,需要翻着白眼、梗着脖子、眼望三十六重天才能说出来的词儿,会是个什么词儿?我羞愧地笑,她继续上课:"你知道奔驰吧?"
"知道,当然了。"
"你觉得奔驰好不好?"
我口水直流,"好啊好啊就是好啊……"
她冷笑一声,摆一个万夫莫开的造形,手指轻轻抚摸着迷人女郎身旁的"B"字标志,语声渐渐迟缓,渐渐浑厚,酷似电视台的播音员老师:"与
宾利相比,奔驰,哼哼,奔驰就是垃圾!"
我说:"太夸张了吧?有那么狠吗?"
播音员老师又哼一声,不屑于回答我的弱智问题,像是从来都没见过我一样。过了半晌,大概是内伤发作,造形摆不起了,她歪歪斜斜地靠到床上,嘬着牙花子教训我:"跟你这么说吧,宾利这个词,只是说给极端高贵、极端傲慢的人士听的,你有资格傲慢吗你?你听都不配听!"
我谦虚得无地自容,才发现傲慢原来是这么高不可攀的美德。
她长叹一声:"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座驾!我告诉你,你那朋友开的不是一般的宾利,那可是宾利雅致728!728你懂吗?最高级的宾利!值多少钱值多少钱?"她把所有的手指(如果她没错,我想应该是十二个)都伸了出来,"1200万!"
我得承认我没做好思想准备,或者说,我只做了200万的思想准备,一受到1200万当量的打击,我立刻就靠到了墙上。
1200万。我结结巴巴地--这个词没错--我结结巴巴地想:我工资最高的时候,也不过8000块一个月,这家伙一辆车,我得不吃不喝干120年!
我一生的价值,我流血流汗,胼手胝足,积劳成疾,矽肺、秃顶、肾衰竭、腰间盘突出,……,所创造的价值,他踩踩油门,轮胎一辗就全没了。愚公率领庞大的家族,辛苦几辈子只刨了一个小土包,举头却发现面前横亘着喜玛拉雅山,我的祖母啊。我嘟嘟囔囔地说:"……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
她不理我,双眼望向天花板之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他们老板要是肯包我啊,我就一脚把你蹬了!"
这话真让人心碎,琐碎的碎。那一瞬间我想的事可真不少,想得脑袋都硬梆梆的。首先是人口素质问题,觉得现在的中国女人,唉,传统美德全都丢了,说起话来简直就是个残酷的资产阶级。接着想到了那个"扇尸"的段子:2400年前的中国有一对恩爱夫妻,丈夫要死了,对妻子说:你改嫁至少要等我的尸体凉了。说完就死了,那妻子是个左倾主义分子,像1958年一样冒进,老公刚闭眼就拿起了扇子,使劲地扇啊扇啊。这事间接证明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比如我现在死了,我亲爱的女朋友就用不着那么累,直接把我塞冰箱里就行了。所以21世纪的道德就是冰箱的道德,新飞冰箱吧,新飞广告做得好,不如新飞冰箱好,因为每个冰箱都能装下一个丈夫。
第8节:为你受那么多苦还没说呢
第三个问题比较抽象,我想到了那个难以启齿的字:爱。这世界多多少少患有一点道德恐高症,这个字越来越不值钱,但她总还是说过的吧?就在这张床上,她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是说,她只戴着一个漂亮的红发夹。"我爱你,我爱你。"漂亮的红发夹一闪一闪地亮。那点亮总是真的吧?我那时相信,现在也愿意相信:是的,她爱我,不是爱一辆汽车;她爱我,在那时,而不是在我失业之后;她爱我,在床上,而不是在盛满荷兰豆和猪肝的冰箱里。
我那时是什么样子?我连个漂亮的红发夹都没戴。我感动了吧?我想是没有,资产阶级才感动呢,我无法说清自己的感受,就像是,还是找个蹩脚的比喻吧,就像是看见了烤鸡腿,忽然之间就有了胃口。
我相信,这年头的爱情都是从胃里来的,甚至是比胃更低的器官。这结论不知道会不会写进21世纪的断代史。这话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她爱我像爱肯德基那么多,看见阿一鲍鱼自然就会出轨,反过来说也成立:如果我对她的忠诚像伊犁牛奶那么甜,给我一碗更甜的冰糖燕窝,我肯定也要叛变。这事没什么好稀奇的。
你睡着了?
嗯。
你睡着多久了?
我气鼓鼓的,说我都睡了他妈的几千年了。
她嘻嘻地笑起来,说小气鬼,跟你开玩笑的,你还真当真了?说完蹬了我一脚,一脸新中国成立之前的表情:"我为你受了那么多苦还没说呢,我……,去给我拿一块西瓜来,我饿了!"
你看,我说是从胃里来的吧。我坐起身,看了一会儿迷人的宾利美女,被她迷得阵阵头晕。我顶着头晕来到客厅,打开新飞冰箱,看见了西瓜的残骸,水的尸体,青菜的尸体,还有一条鱼的尸体。这鱼凉得都结冰了,它老婆总该嫁过几百次了吧?这真让人伤感。我切着伤感的西瓜,
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真的睡了几千年一样,我一觉醒来,不明所以,而我的老婆还站在冰箱门口,眼巴巴地等着我变凉。我对她说:亲爱的,别急猴猴的,我还没死呢。
如果我真能睡那么久就好了。我端着西瓜走进卧室,慢慢地想:现在还是公元前四百年,我就是那个讨厌的丈夫,我还没死,但我正在死,我死时心有不甘,满怀绝望,一边死一边望着你。
宾利:Bentley,又译作本特利,以豪华、奢侈闻名的富豪概念车,英国女王指定御驾。宾利轿车最为人称道的是其出色的手工艺和苛刻的选材,每辆轿车至少需用400张优质牛皮,约合15头牛,所需木材均选用上等胡桃木树瘤。
宾利728加长版售价888万元,旗舰版的雅致Mulliner728售价1188万元,这款车在中国的销量居全球第一,仅购置税就相当于一辆奔驰S320,
车上的一副手动窗帘的价值约人民币17万元,如果买普通窗帘,可以买17000米,相当于两座珠穆朗玛峰;如果买棉衣,可以买4000件。
第四章迪奥
第9节: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这么说吧,你听他上课,每三分钟至少可以学到一个美国、两个欧洲,外加大量OK,所以我老以为巴黎就在他家后院。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20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36平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12平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仑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我在里面呆了一分半钟,共打了九个喷嚏,一直没敢睁眼,心里不停赞叹着人类的生存能力。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至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他游过的水域,鱼都特别好钓--咬钩虽痛,痛不过死啊。不过有件事是真的,我发誓,有一天他抠完脚丫子又去摆弄电视,然后你猜怎么着?--那电视连着放了十七遍《新闻联播》。
第10节:这玩艺儿还能当春药用
用古龙的说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过于一个长香港脚的表哥,比这更犀利的是长香港脚的表哥没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里。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就有那么犀利。自从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来,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菲力普吹风机吹十六遍鼻孔,要是从来没长鼻孔我才高兴呢。我吹鼻孔的时候,表哥一般都在股市抻着脖子望大盘,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观敌了阵",了了几天,忍不住手痒,抓耳挠腮地买了两万股深金田,接下来那个紧张啊,打个比方,如果触了220伏的电一分钟能抖100下,那我表哥就是被110伏连着电了一礼拜。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听见他在隔壁喃喃自语,语完了幽幽长叹,叹完了吃吃偷笑,然后再语、再叹、再笑,循环往复,直至无穷,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骂人。我女朋友也怪,平日里那么神圣贞洁高不可攀,一旦听说隔壁住了个香港脚,眨眨眼就变成了叶子楣,缠着我不停地要,要到我想逃,频次和强度都有大幅提高,连嗓音都变了,啊啊啊的,又高又尖,稠得粘住苍蝇。我表面高兴,心里却像是装了个菠萝,疙疙瘩瘩的,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另外,恕我无知,我实在没想到表哥这玩艺儿还能当春药用。
星期天股市休市,表哥说请我们吃饭,我节约惯了,坚决不同意出去吃,说我们又不是公务员,费那个钱干吗?争了半天,终于达成协议:他出钱买菜,我女朋友下厨,我洗碗。我连着吹了几天鼻孔,吹得一身酸软,心想既然表哥负责买菜,我就不用出门了,这么热的天。没想到我女朋友不干,非要把我拽上,所以说,女朋友太过痴情也不是什么好事。我婉言谢绝,她一下子板起了脸,说看你这副德性,懒得跟猪似的,表哥,我们走!然后咯噔咯噔地下楼了。
我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电视肯定是被我表哥摸过了,一个劲儿地放广告,看得人心里臭哄哄的。我越看越无聊,忽然想起了那个人,一晃快两个月了,我还从来没跟他联系过呢,我老是不知道跟他说点什么好。不过那号码我可是牢牢记住了,每天念诵八十遍,就算脑袋砸上几砖,把自己的名字都砸掉了,我也不会忘了它。
电话拨通了,里面声音嘈杂,像在开会一样,他听到我的声音愣了一下,我急忙解释:"你给过我一支笔,还开车送过我两次……"他哦了一声,说是你啊,我还以为你又把我的电话弄丢了呢,好像有点不大高兴,然后问我:"你找我什么事?"我说没事没事,突然灵机一动,信口胡诌起来:"我爸昨天开车出事了,我想提醒你一下,最近天热,人容易烦躁,你开车也要多加小心。"说得自己都感觉无耻,赶紧给自己找理由,想我不过是没话找话,哪有那么灵验?再说我爸开了几十年的车,除了擦挂也没出过大事。
电话那边一下子静了下来。他问我:"你爸没受伤吧?你是不是要用钱?"我心思飞转,想我当然要用钱,不过肯定不是给我爸借医疗费,这说起来太难听了。在心里冲着自己吐了一阵口水,表面上却装出轻松的样子,说就一点轻伤,没什么事,我只是提醒提醒你。他又哦了一声,说没事就好,我现在正忙着,有空再跟你联系吧。然后无声无息地挂了机。
第11节:全身长满腋窝那该多好
看了一眼通话时间,总共还不到一分钟,我脸蛋红扑扑的,想这家伙,怎么一点都不热情?还说我像他,真是白像了。在屋里蹓达了一圈,心里空落落的,想人和人之间,唉,还是有差距的,一个有钱人,一个穷光蛋,根本就不是一个阶级,有什么可说的?我还是别做梦了。想得脸红如漆,感觉自己真是不值钱,白一厢情愿了,狼没套着,连爹都搭了进去。
他们回来了。买了鸡,买了肉,还有一条丰满的石斑鱼,我女朋友从一进门就嘎嘎地笑,笑个没完,像一个炒得过分的开心果,说你猜表哥炒股赚了多少?我说多少,她又把全部手指伸了出来,说十三万,整整十三万哪!我暗自佩服,想她的手指头真厉害,见风就长,前两天还十二根呢。正嘟囔着,她从包里掏出一个方方正正的小盒子,得意洋洋地冲我炫耀,"看,表哥送我的,毒药!"我想了想,说对,咱们家最近闹耗子,是该买点毒药治治了。她白我一眼,断定我就是耗子的直系亲属,然后给我上课:"你知道毒药是什么?香水!迪奥香水!知道迪奥吗你?法国名牌!"好像她自己也是什么不得了的法国名牌一样。
他们在厨房洗菜,我闲得良心不安,凑过去想帮忙,被我女朋友一把推了出来,说歇着吧你,洗又洗不干净。我笑笑退出来,拿着那瓶800多块钱的毒药,听他们在厨房里叽叽喳喳地说话,远远地闻到了法国的香味,香得我有点忧郁。
吃完饭坐在沙发上闲扯,表哥两脚对搓,滔滔不绝地讲他的投资计划,说也奇怪,他赚钱之后,脚好像也不那么臭了,白白胖胖的,饱经沧桑的脚皮噼啪落地,让人莫名感动。我女朋友冲完凉,往身上喷了至少半斤毒药,威风凛凛地走了出来,一边走一边嗅自己的腋窝,我想她一定恨自己的腋窝太少,要是全身长满腋窝那该多好啊。我说过,她身材不错,双腿修长如养生堂牛肉棒(这个字在21世纪的字典里读"邦"),皮肤白滑如海王牛初乳,屁股长得也比较科学,如果单看背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不过这睡裙,这件短得遮不住科学的睡裙,买来至少有一百年了吧,她可从来没穿过,真不知道今天是撞了什么邪了。听我们谈得热乎,她也不去睡觉了,一臀部坐在中间,手拄下巴,聚精会神地听我表哥演讲,投资家表哥正亲切地谈论着他在华尔街的几个亲戚,巴菲特啊,索罗斯啊,等等,谈论了四十分钟,中心思想只有一个:他们缺心眼儿,而聪明人只有他自己。我女朋友频频点头,不停赞叹,每隔一分钟抬一次手,以便显摆她的法国胳肢窝。我看着看着,不觉出了神,在他们的背影里慢慢飘离地面,在空中无声无息地飞,借着大光明牌吊灯蓝幽幽的光,我发现下面的自己又矮又小,像一只卑鄙的爬虫。而爬虫心里的那只菠萝,已经越长越大,现在是一片浩瀚的菠萝的海。
第12节:后来才知道没爱情什么事
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Dior,法国品牌,华丽女装的代名词。创始于1946年,产品除高级女装、高级成衣以外,还有香水、皮草、头巾、针织衫、内衣、化妆品、珠宝及鞋等。2004年戛纳电影节上,香港女星陈慧琳身着CD晚装,仅饰物的价格就接近两百万港币。辣妹维多利亚曾为其夫贝克汉姆向该公司订制过一瓶CliveChristian香水,价格高达三万英镑,合人民币近40万元,如果将这瓶香水换成桶装纯净水,可以换40000桶,用以买家庭用水,可以买12万立方米,够一个三口之家用300年。
第五章伯百利
我们把房子卖了,也去炒股好不好?
不好。房子卖了你住哪?钻水泥管子?
那你跟表哥借几万,也跟着炒好不好?
不好。他的钱都是借的,我怎么开得了口?要借你去借。
那我们--
"不好!"我把她拦腰打断,翻了个粗鲁凌厉的身,伸手把灯按灭,"睡觉!"
她狠狠掐了我一把,在黑影里吱吱地磨牙。我刚刚落回地面,大脑皮层还在滋滋散热,忍不住浮想联翩起来,从磨牙声想到耗子,从耗子想到毒药,然后归纳了一下,想到了世间那些昂贵的名牌,忍不住叹了一声,想我为什么就不是名牌?她一直没说话,听见我叹气,不知触动了哪根筋,伸手又掐了我一把,掐得我差一点就叫出声来。
我们认识不久就躺到了一张床上,也说不清楚是谁先勾引谁的,这年头的爱情好像都不大经得起推敲,即使有,也不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爱情。我说这话是有根据的,前些日子我们吵架,她给我算了这么一笔账:我们在一起三年有余,以每周一次计,她一共向我交了150次货,以每次200元计,我一共欠她三万块。这真够冤的,冤大头的冤:一是价格比较离谱,萝卜就应该当萝卜卖,不能跟人家牛肉攀比;二来我是大宗批发,理应给我打个折。想想真是后怕,如果这帐在六十岁的时候算,那我可真要破产了。所以我一直觉得爱情这东西靠不大住,经济学发展到如此高度,哪还有什么真爱?早算账算死了。与其说love,还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love就是up。后面这个词儿是她教我的,那天我们在酒吧喝酒,就是她戴着漂亮红发夹的那天。一瓶喜力下肚,此人眼神开始粘稠;两瓶喜力下肚,她就讲开了意大利语;等喝完第四瓶,我发现她连北都找不着了,摸着我的膝盖问:"你……约我出来,打的什么鬼主意?"我彼时年少皮薄,放不开,支支吾吾地说了一大堆,大意是世界何茫茫,人生何寂寞,让友谊之光伴你我走过漫漫长途之类,反正是挺酸挺拽的一段话。她撇撇嘴直奔命门:"少跟我酸,说,你是不是想up我?"我一直以为up是个介词,没想到介词都能使得这么生猛,一下子给震住了,半天才缓过神来,深沉地回答:"其实upup也不是什么坏事,对不对?世界何茫茫,人生何寂寞……"她在空中一圈一圈地摇她的头,说那不行,那不行,"nolove,noup."我还以为遇到21世纪的最后一个烈女了呢,后来才知道她是要收费。Up完之后,她对我说:"我跟你在一起就是让你疼的。"我听了心里麻酥酥的,还以为这就是爱情呢,后来才知道没爱情什么事,原来她只是想掐我。
第13节:他还在那惦记别人的屁股
隔壁表哥又开始喃喃自语,我迷迷糊糊地听着,慢慢进入了半昏迷状态,她又把一条鬼鬼祟祟的腿搭了过来。
"天这么热。"我嘟嘟囔囔地推了回去,她嗯了一声,鼻音悠长,直拖到公元元年,听得我肝颤肺硬,忍不住发了一句牢骚,说我还欠你三万多呢,她嘻嘻地笑,喘着气说可以打折。我说打折也不行,你得倒贴。她说那就倒贴。我在黑暗里冷冷地笑了一下,笑到零下十度,一把将她拖了过来,手脚发力,像修闹钟一样摆弄得她铃铃直响,不惟隔壁表哥,估计连尼加拉瓜的总统都能听到。维修完了,她起身梳洗,我躺在那里喘了几口粗气,心情突然烦躁起来,有股子邪火嘭嘭地往外冲,忍不住骂了一句娘,不过,阿弥陀佛,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骂的是谁的娘。
没想到事情真就那么邪,过了一周,我妈给我打电话,哭得泣不成声,说我爸在高速公路上撞了车,躺在医院里一天一夜,一直人事不省,让我赶快赶快回家。我脑袋嗡的一声,像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一下子僵在了那里。我妈哭得气都喘不匀了:"你快点吧……回来晚了,最后一面啊……"
我慢慢地放下电话,心里想:我刚刚找到的工作,连试用期都没过,这下又完了。然后一点点想起了爸爸,他今年54了吧?明年就该退休了。表哥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了,我愣愣地盯着他,感觉声音不像是从自己的腔子里发出来的,说我爸……我爸大概快死了。说完慢慢地坐到沙发上,心里也不怎么难过,只是闷乎乎的,像堵了块又粘又厚的肉。表哥拍拍我的肩,嘴张了两下,不过什么也没说。我咬着嘴唇,使劲地想着爸爸的样子,想他的脸,他的眼睛,他的眉毛,可越想越觉得不像他,一片模糊,只有多年前的一个细节还算清晰:那是我第一年上大学时的情景,他到火车站送我,手里提着一袋红富士苹果,笑呵呵地对我说:"拿着吧,啊,拿着吧,啊。"
身边轰轰地响了起来,那是我女朋友在收拾行李,表哥回房呆了一会儿,拿了厚厚的一摞钱出来,我推开他的手,使劲地摇头,心里糊涂得无法形容。我女朋友把我叫进屋里,问我要不要带套西装,我迷迷糊糊地说:"带吧,不用了,好吧。"然后直直地盯着她,一个念头忽闪忽闪地冒着,顺嘴就溜了出来,我问她:"你这么急着催我走,有什么目的吧?"
她十分困惑,说你说什么?
我居然笑了起来,心头混混沌沌的,像未开辟的洪蒙,她关切地问:你没事吧?我摇摇头,说没事,大家都没事。然后提起包来就往外走。
表哥一路都在安慰我,我低头不语,心里那个邪恶的念头越跳越快,几次差点脱口而出,都被我死死憋了回去。终于到机场了,他帮我买机票、买机场建设费,风风火火地拉我去排队,后来想想真是不可思议,我那时就像鬼附身了似的,既不伤心,也不难过,甚至没怎么挂念爸爸,心里反反复复地只想着一件事:我走后,这两个家伙会不会对不起我?想得一头虚汗。表哥也不安慰我了,站在人群里东张西望,忽然眼睛一亮,捅捅我,说看,那条裤子。我扭过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矮矮胖胖的家伙,长得跟港商似的,一身花里唿哨的行头,最显眼的就是一条风骚的大方格裤子。我心里乱糟糟的,也没细想裤子和我爸是什么关系,顺嘴问了一句:"什么裤子?"表哥眨眨眼告诉我:"Burberry,伯百利,名牌,值很多钱!"那家伙大概是听到了,冲我们点点头,两手叉腰,得意地把屁股又撅高了几公分,表哥羡慕地仰望着,好像他看到的已经不仅是一个屁股,而是天下所有屁股的典范,是一个抽象的屁股、一个后现代的屁股、一个形而上学的屁股、一个内涵和外延都无限大于屁股本身的屁股,同时还是屁股主义的法定代表人。我嘎嘎地笑起来,想陶渊明说得真是对啊,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现在连亲戚都不余悲了,我爸眼看着就要死了,他还在那惦记别人的屁股。
第14节:只是因为他给过我钱?
要进安检了,我终于鼓足勇气,叫了一声表哥,说能不能今天就搬走。他一愣,摸了摸我的额头,说你不是急糊涂了吧,我搬走住哪里?再说要搬也不用这么急啊。我想干脆就狠到底,又笑了一下,自己都能感觉到狰狞,说你住哪里我管不着,反正不能住我家里。说完头也不回地走进安检门,感觉后脑勺被他盯得滋滋发烫。
我爸死了。从他咽气,到遗体告别,再到推进焚尸炉,我一滴眼泪都没掉。我老觉着他不是我爸,他搽了粉,涂了口红,眼睛紧紧闭着,显得又冷漠又英俊,对一切都无动于衷,这还是我爸吗?就算他是我爸,我又为什么要哭?我从没在意过他,更没想到他居然还会死。每次给他打电话,除了要钱还是要钱。我真的爱他吗?只是因为他给过我钱?
我妈坐在地上啊啊地哭,我扶起她,在心里对自己说:是的,他是我的爸爸,但爸爸不过是这么一种人:与其说你爱他,不如说你认识他;与其说你认识他,不如说你跟他在一起住了20年。现在这个跟我一起住了20年的人死了,我真的应该伤心?这又是为什么呢?亲戚们叽叽喳喳地议论着,我看着他们慢慢地想:也许我真的该哭一哭了,因为,他再也不能给我钱了。
抚恤金一万六,他厂里的同事又另外凑了几千块。这就是死亡的价格。他活着的时候一个月值一千八,他死了只值十个月。我拿着那笔钱数了一遍又一遍,心里想,我的父亲多么便宜啊,开了一辈子车,最后只值一个轮胎价。而我呢,我死的时候能卖多少钱?
那天晚上我一直没睡,翻着爸爸的照片,来来回回地想那个电话,如果我不咒他,他还会不会死?还有那个人,他到底是谁?我为什么会凭白无故地打那个电话?我说:我爸出车祸了,他就真的出车祸了,如果我让他活过来呢?这时窗外响起了沙沙的雨声,我漫不经心地听着,看见照片里的爸爸慢慢伸出了手,手越伸越长,横过午夜三点,终于无声地伸到了我的脸上。
一只横过午夜三点的手,不揭示任何秘密,但终于让我无声地哭了起来。
回程的火车上,我又想起了那个人,我总觉得他跟我爸的死有什么关系,所以我应该恨他。我咬着牙,鼓着气,在心里反反复复地骂他,用所有我能想到的恶毒语言。但骂到最后,我发现自己根本就不恨他,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只知道他有一辆1200万的宾利。
我又拨通了他的电话,心情很奇怪,有点心酸,还有一点……我不知道该怎么说,算兴奋吧,我想:是的,现在我爸爸死了,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说那句话了。
"是你啊,"他说,"有什么事?"
第15节:让一条狗领会英伦式优雅
我哇地一声哭了起来,哽咽着说:"我爸爸出车祸死了……"
他没说话。
我继续哭着说:"你以后……你以后开车一定要小心……"
伯百利:Burberry,又译作博柏利、芭宝莉,英伦式优雅的典型代表,在中国的高尔夫球场上、高尚人士的酒会中,随处可见其经典的条纹/方格标记。品牌创始于1856年,产品包括服装、香水、皮草、头巾、针织衫及鞋等。分别于1955年和1989年两次获得英国王室授予的"皇家御用保证"徽章。
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件女式羊毛大衣售价约两万元,带有伯百利经典标志的雨伞售价约1200元,一件专为宠物狗制作的狗夹克售价2995元,根据导购小姐的介绍,一只名犬一冬天至少需要四件这样的狗夹克,因为---"您的爱犬总要换洗呀!"
四件是11980元,相当于400个失学儿童一年的学费,相当于一个中国农民一生的穿着,但现在,只是一条狗一冬天的服装费。
问题在于:如何让一条狗领会英伦式优雅?
第六章劳力士
从气质上说,中国诗歌大致可以分为三派:
一、腰疼派;
二、*他妈派;
三、我爱李寡妇派。
腰疼派以杜甫为代表,最大的特色就是忧国忧民,看谁都觉着可怜,唯独拿自己不当人;*他妈派的代表是四川好汉李白,一个不合作主义者,三天两头被炒鱿鱼,每每对着老板骂娘:"棰子哦,老子不干了!"这话翻译成文言就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爱李寡妇派包括婉约词和李商隐,琼瑶的玩艺儿太烂,否则她也可以算一个。这一派都是闲人,吃什么屙什么,靠****素过活,没事就嘬着牙花子念叨爱情,一年四季思春,不过那时候空气质量还不像现在这么差,偶尔发发闷骚也有益身心健康,只是看起来有点缺心眼儿。
现在是21世纪,在我看来,21世纪就像后蜀孟昶那个镶满七彩宝石的马桶,外面挺漂亮的,还会发光,只是里面臭得不太像话。哪个圣人愿意生在马桶里呢?耶稣够草根的了,也只选了个马槽。可以想象,如果杜甫这个患风湿病的老头儿活到今天,他一定不会再去写什么劳什子的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不符合房地产行业的规则。21世纪的杜甫们大都明白了一个道理:房子一定要贵得买不起那才是房子,所以毛笔一扔,袖子一卷,跟着温州炒房团跑了。*他妈派就可怜了,我们公司原来有个小伙子,跟李白一个德性,一点不顺心就要辞职,结果辞来辞去,连买包方便面都得找人融资。至于婉约派,这么说吧,别看我现在挺胖,其实骨子里还是个婉约派,也曾挚爱过李寡妇,只不过现在这世道,咳,李寡妇都成女权主义者了,一天比一天开放,嫁人只嫁月抛型,有男人的时候使狠用男人,没男人的时候恨不能拿下半身蹭树,谁给她钱她就向谁绽放,实在是伤透了我婉约的心。
第16节:用避孕套建起美丽的新世界
现在是21世纪,被桔子占领的世纪。人们追随着非凡的河南人,掀翻山脉,刨掉草皮,砍光树木,在地球表面糊上一层层的水泥,用毒气、污水和避孕套建起一个美丽的新世界,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唯独没有诗,没有诗。
从火车站出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那辆宾利,它停在一个禁止停车的位置,旁边还有两个毕恭毕敬的警察。想不到警察也有怕的人。我慢慢地走过去,这时我女朋友远远地对我招手,我假装没看见,轻轻地敲了敲车窗,他开门出来,紧紧地握了握我的手,也不知是怎么搞的,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滚了下来,那两个警察奇怪地看着,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柔声安慰道:"节哀顺便,节哀顺便,上车吧。"
从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没伤心过,也没想起过我爸爸。这说明人类的悲伤不过是个会计科目,归经济学家管,如果死了爸爸能中LIUHECAI,那么可以肯定,这世上至少有一半人会诅咒他爸爸死,另外一半不那么差劲,他们会苦口婆心地讲LIUHECAI的重要性,直到他爸爸自觉自愿上吊跳井。当然,奇迹总是有的,说不定也有那么一两个怪物不希望他爸爸死,那他爸爸准是李嘉诚。
他请我和女朋友吃饭、喝茶,我就一直哭丧着脸,天知道我哪来的表演天分。大概是为了安慰我吧,他慢条斯里地讲起了各种典故,开始都是跟爸爸有关的:林肯的爸爸病危,想见儿子一面,他居然一直都不肯回家,说见面也是痛苦;庄周死后,他儿子拿着铜盆当锣敲,说他爸爸终于看见了纯粹理性,把盆都敲漏了。我耳朵听着,眼睛望着窗外那辆价值1200万的宾利,心里有个东西不停地跳,差一点就笑了起来,好容易才把那股劲憋了回去,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挤出了两滴眼泪,就是闷骚派经常说的那样:"他怔怔地流下了泪。"他拍拍我的手,换了个话题,跟我讲起了社会学,下面这些话就出自他的语录:
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你说他是骗子;三块钱的东西卖三百块,再开张发票,那就成了商业。
这世界有三种谎言最可恶:广告、广告,以及广告。
如果牙膏的目标是没有蛀牙,他就应该白送给你用。
物有所值就是那些不做广告的东西,大米五毛钱一碗,猪肉五块钱一斤。
市场经济就是掩耳盗铃,卖价一百块的东西,你明明知道它只值一块钱,还是要买。
全国牙防组、中华营养学会都是些什么单位?有几个人?
骗中国人最简单了,在地上捡泡狗屎,只要你敢说它是用美国技术屙出来的,再给它起个洋名,保准能卖个好价钱。
"阿琉达希卡"是什么?一种化妆品。这个词什么意思?没意思。
第17节:拿庄家工资冒充散户亲戚
这世界骗来骗去的,骗子都被骗子骗了。
中国的股评家都是好人啊,拿着庄家的工资冒充散户的亲戚。
骗人不是罪恶,骗不成才是。
回家的时候下了点雨,他把车停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我,又一次问起了那个老问题:"你说咱们俩是不是挺像的?我父亲也是很早就去世了。"
我说:"挺像的,挺像的。"
"我说的不是长相,"他说,"是心里的。"
我说:"心里的,心里的。"
他挥挥手开走了,我咧开嘴,慢慢地开始笑,从门口笑到楼口,从楼下笑到楼上,从客厅笑到卧室,直笑到晚间新闻,我女朋友有点发毛:"你怎么了?傻笑什么呀?是不是你爸爸根本没死啊?"
我闭上嘴,拿起遥控器换了个频道,那是一档爱国教育节目,主持人说:"中国民族有着五千年的悠久文明……"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司机?
"那还不简单?"她说,"你看看他手上那块表!"
"什么表?"
"劳力士!"她惆怅地说,"我也没看出来是哪一款劳力士,不过……总要几十万吧,啊呀,如果我能有那么一块……"
我静静地看着她,发现她慢慢地变成了一块巨大的劳力士,钻石为刻度,黄金为指针,走着,跳着,嘀嘀答答地响着,一点点指向遥远的无名之处。
你说他到底是干什么的?她问。
我没说话。
她抱住我的肩膀,"他不是说这两天还要找你吗?你跟他说说,让我到他公司里去吧,我们那个破老板又丑又小气,还老想吃我豆腐。"
我闭眼装睡,感觉她的目光严严实实地扣在我脸上,过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轻轻地躺在我身边,我睁开眼,一片漆黑中看见她正定定地望着我,四目相对,两个人都是面无表情。
一张在黑夜里隐隐闪现的脸,像是什么都没有。
那一夜我做了很多梦,不过醒来一个都没记住。大概是五点多种吧,凌晨五点是一天中最危险的时刻,外面隐隐约约传来走动声、说话声,还有远远的汽车开动的声音,我想着自己的前半生,忽然伤感起来,拍拍她的肩膀问了一句:"我们认识多久了?"
"三年多吧。"她迷迷糊糊地说。
屋里还是很黑,我闭上眼,看见那三年多轻飘飘地飞起来,没有重量,没有声音,就像一张无字的纸。她一点点地醒了,嘟嘟囔囔地说:"其实你挺好的,挺好的,你啊,你知道不知道?昨天,你啊,看见你那样,我觉得你,挺可怜的……"我轻轻地笑了一下,她好像又睡了过去,过了不知道有多久,她慢慢坐起来,一边划拉衣服一边摸我的脸:"不过,你要是能发财该多好啊,你要发了财,我也不用天天这么早起了。"
第18节:300年前美国人还在树上呢
我习惯性地伸出手,帮她扣背后乱七八糟的扣子,信口回答:"发财?唉,卖了你还差不多。"
"那一定要帮我找个有钱的主儿,"她拖拖拉拉地起身,出门前又补充了一句:"最好是开宾利的。"
我笑笑,抱着枕头靠在床边,看见她一点点变成了那辆宾利,1200万的宾利,闪亮的外壳,胡桃木的心,她轻巧地发动,低鸣着,颤动着,从卧室驶进厕所,从厕所驶出家门,然后轻盈地、优雅而豪迈地驶进21世纪日出前的阴影里……
劳力士:Rolex,瑞士钟表业的经典品牌,创始于1908年,以庄重,实用,不显浮华的风格广受成功人士喜爱,美国球星奥尼尔曾一次送给队友们24块,香港特首董建华腕上也是一款端庄典雅的劳力士钢表。
小甜甜布兰妮曾为其夫购买过一块价值65000英镑的劳力士手表,合人民币约80万元。越南末代皇帝保大戴过的劳力士金表,在日内瓦拍卖会上曾拍到34万2000瑞士法郎,合人民币200余万元。格林威治Ⅱ型蚝式表是第一块登上珠峰的手表,算是该品牌的入门级产口,售价39300元,如果买国产中档手表,可以买400余块,买尿素,可以买26吨。
第七章罗特斯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巫骑着笤帚在天上飞,她侠肝义胆,神通广大,从远古飞到未来,从地球飞到月球,干的全是劫富济贫的买卖。她每年到人间出差一次,你如果遇见她,只要能在她消失之前念完那个咒语,她就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
"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我的愿望是当个上等人。按政治书上的说法,统治这国家不是别人,正是我这个无产阶级,我领导富农、地主、资本家和一切有钱的坏蛋,这要是真的该多好啊,事实上这些坏蛋全骑在我的脖子上,我拿他们当偶像,他们拿我当罐头。我贵为一国之尊,却只有一颗渴望被腐蚀的心,天天想着被坏蛋们拖下水,像个公务员一样,被钱反复砸晕,被美女一次次拖下苦海……
我对着全世界的笤帚练习那个咒语: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而在我的头顶,那个女巫骑着笤帚飞啊飞,从远古飞到未来,从地球飞到月球,裤裆都磨穿了也不肯看我一眼。
于是我对自己说:这一生已经输了,等来世再做上诉吧。loser只能过loser的生活,……,找工作去吧。
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寄了46封信,面试了一万多次,终于有一份工作被我逮到了。在一家服装公司当人事经理,算是村长级的高干,手下管六个没钱的坏蛋,试用期工资四千多,如果脸皮厚一点,勉强也可以冒充白领。其实白领是这么一种东西:民工当他们是大款,大款当他们是垃圾,而捡垃圾的看都懒得看他们一眼。要是按我女朋友的计算方法,4000元相当于800斤猪肉,一吨半大米,满满一屋子萝卜,所以我应该美滋滋的。不过领导那么多萝卜有什么可滋的?又不是领导富农。想想那辆宾利吧,一个代步的工具,我得不吃不喝地干上300年,300年是什么概念?他妈的,300年前美国人还在树上呢。
第19节:早知道就跟他们多砍砍价
我女朋友最近一直比较苦恼,一是脸上长了几颗粉刺,这说明她的生活品质不高;二是工作不顺心,几次要求加薪都没被批准,这是她生活品质不高的原因。人穷志气大,钱少想法多,不苦恼才怪呢。每天回家来,她都要向我投诉几遍他们的老板,说那个该死的潮州佬,不但长得像猪,而且根本就是一头猪(这说明有些猪并不是猪),这头猪不但鸡贼狗气、吝啬抠门儿,还是一头下流之极的猪,据说背地里老是对她动手动脚的。这真令人愤慨,一个老板、一个资产阶级,怎么就这点品位?我扼腕叹息,喷着唾沫星子跟她一起抨击,她更来劲了,此人最近看多了好莱坞的垃圾电影,深受蹩脚英文之害:
"我要再不辞工啊,非被他那个了不可,我说的可是--那个!"
"嗯,"我点头,"不能被他随便那个,得跟他收钱。"
她伸出手,又让我疼了一下:"跟你说正事呢,你怎么总嘻皮赖脸的?我说的可是--正事!"
"好好,说正事,说正事。"
"你说我换份工作好不好?在这个破公司呆着,一点前途都没有。我说的可是--前途!"
"那就换吧,改天我陪你去人才市场。"
"不是,"她脸红了,"你跟那个朋友说说,让我去他公司好不好?我工资高了,对我们都好,对不对?我说的可是--我们!"
其实每个人在说"我们"的时候,强调的都是"我"。当官的口口声声要为民造福,一天说八百遍"我们",背过身照样大把大把往自己兜里搂钱,"我们"盛行的时候,"我"只是一个虚词。另外,她工资高了我有什么好处?如果她月入十万,那我可就真要靠边站了,"我"字飞走,过上了幸福生活,"们"就可怜了,一个人孤零零地守着一扇门,我说的可是--我、门!
她说:"你那么看着我是什么意思?不答应就不答应呗,贼头贼脑的。本来我还想让你去帮我出口气呢,找几个人,把我们那个破老板修理一顿,看看你那副鬼样子!我说的可是--,唉,算了。"
不孚众望的21世纪果然还有最后一个烈女,这真让人高兴。不过我上哪儿找那么多人去?真有那么多人听命于我,我就用不着打人了,去抢银行、砸金店、绑票不是更好?这城市有钱人多了,随便绑上一个俩的,刀架在脖子上还怕他不给钱?等钱到了手,我也不放人了,直接杀了埋了,或者绑块石头沉到海里,干净利落,还省得留下线索。
天气真热,额头上出了一片细细密密的汗,一阵风吹来,我忍不住轻轻地抖了抖。
爸爸死后,我和那个人见了两次,第一次他开宾利戴劳力士,第二次不光没带表,连车都没开,说是他们老板自己开出去了。既然他只是个司机,那我就应该大方点,所以打车我买单,吃饭我买单,喝茶也是我买单,他有点不好意思,说怎么能老让你花钱,这次该我了。我斩钉截铁地夺过他的钱包,说了一句十分富有哲理的话,引得他不住点头:"钱,咳,钱是这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你计较它干什么?"然后评价他的钱包,"我在地摊上见过这个,卖六十多块。"他一下子笑起来,笑得很大,很巨大,说看来我是被坑了,早知道就跟他们多砍砍价了。
第20节:一亿两千多万的内裤
我们讨论国内时局,我吹牛吹得煞有介事,好像政治局是我开的;谈伊拉克战争,我就对他分析美军和共和国卫队的布防、装备、战斗指数,好像萨达姆是我舅舅。他一直笑吟吟的,听我滔滔不绝地议论,偶尔插一两句话,总是显得高深莫测。
"民主敌不过惯性。"他说。
"如果美国总统十年一选,世界肯定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他说。
他学问不少,喝茶时跟我谈起不少典故,说茶叫叶嘉先生,其实就是把"嘉叶"两字倒过来说,还背了一句诗,"寄厚味于淡泊"什么的,然后又说酒,好酒叫青州从事,劣酒叫平原督邮,还给我讲小亚细亚的人怎么酿酒,美洲的什么人怎么酿酒,最后一口气列举了十几个酒鬼:李白能喝一斗,刘伶至少三斤,李清照只喝女儿红,海明威喜欢威士忌,菲利普o拉金把耳朵都喝聋了……,我插不上话,干巴巴地点着头,心想还以为我是一肚子学问呢,看来我这一肚子不如人家那一肚子。这时一个穿黑黄格子衬衫的家伙摇摇摆摆从窗外走过,我眼睛一亮,忍不住赞叹起来,说哇,Burberry!他一下子闭上了嘴,愣愣地看着我,忽然问了一句:"你怎么,怎么会关心这个?"
我悔得像个求饶的神父,结结巴巴地解释,说我多么清贫,多么清高,不光穿不起名牌,而且压根就看不起名牌,《可兰经》是怎么说的?"华美袍服奴役人",一身名牌,不过是名牌的俘虏罢了。他半信半疑地看我一眼,仰面朝天,慢慢地讲起了故事:
"这些年我听说了不少事。嗯……希腊船王有艘游艇叫'克里斯蒂娜'号,这船上蒙凳子用的皮,你知道是什么皮?"
我闭着眼瞎猜,从鳄鱼猜到熊猫,从老虎猜到犀牛,他一直摇头,最后公布答案:"想不到吧?是鲸鱼的****的包皮。"
"天啊,这么一把凳子得值多少钱啊?"
他摇摇头没理我,继续往下讲,"八万八一条的毛巾,五十五万一颗的荔枝,九十八万一双的靴子,两百多万一条的北极蓝狐披肩,有个品牌叫罗特斯,它的一副眼镜值五十万欧元,这些都是给人吃的用的……在美国总统就职典礼上,陪布什吃顿饭要25万美元;菲律宾的马科斯夫人,光在鞋上花的钱就超过三千万人民币,她的鞋柜里有三千多双名鞋;还有,2000年美国有个叫温斯顿的人设计了一条内裤,上面镶满了珠宝钻石,价值1500万美元,合人民币一亿两千多万,"他慢悠悠地说,"那一年,中国农民的年均收入不超过2500元,这么一条内裤足够一个中国农民干上四万八千年。"他笑了起来,"四万八千年啊,也就是说,八个中国农民从河姆渡时期开始干,一直干到现在,也买不下一条内裤。"
第21节:嘿,可真像二十年前的我
我渐渐地出了神,看见那条光辉灿烂的内裤慢慢飞过头顶,遮天蔽日,万籁无声。一起飞起的还有那个屁股,它耀眼夺目,贴天而飞,神圣而又庄严,在天空中构成一道永恒的云翳。
大洋彼岸的一个屁股,越过你生生世世的价值。
我连连叹气,心想他怎么不说自己呢,他也有1200万的车,足够一个中国农民干上四千八百年,那时还是他妈的母系氏族呢,只有舅舅没有爸爸。我说:"这世界真是疯了。"
"疯了,"他嘟嘟囔囔地说,神情慢慢萎靡起来,像是被人一点点抽干了血,过了半天才缓过神来,说你呢,你最近怎么样?
这才是主题呢,我酝酿好久了。开始给他讲我死去的爸爸,走的全是煽情路线,他生前怎么疼我,怎么去车站送我,死时连套像样的西装都没有,说到这里我的心真的疼了一下,作势要抹眼睛。他拍拍我的手,说唉,浮生悲欢皆是梦,人间难辞父母恩啊,这世上,没有什么比父母恩情更重的了。我点头附和,跟他讲我离家时发的誓,一定要把我妈接过来,一定要让她安享晚年,等等。他微笑不语,突然问我:"你在公司是搞人事管理的?"
真上路!我心中狂喜,顺着杆儿吹牛,说自己胸中有经纶,满肚皮都是书,先吹理论,松下幸之助的"经营人"理论,冒顿的"将人当成产品"理论;然后吹能力,我多么能干啊,只要有机会,哼,给个公司我就能整成美国微软,至不济也得是可口可乐,要是搞成跟联想、海尔一样,我宁愿引咎自杀;最后吹业绩,在过去的那些岁月里,我曾经治活过多少个老板,挽救过多少个公司,还有钱,我帮老板省了多少钱啊,电话费、差旅费……,从来不给员工办社会保险,因工负伤的工人敲诈老板,我是如何下的说辞,用了多少个三十六计,最后把他说得仓皇而逃,等等。他开始还挺感兴趣,后来就有点心不在焉,打了个哈欠,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我心想是不是说错话了,心里十分惶恐。他倒没表露出什么,拿着一支烟不停地嗅,不过一直没舍得点。
车来了,我帮他开车门,他笑得眼睛都眯上了,说这可是我的工作啊,怎么被你抢着干了?然后隔着车窗对我说:"你小子,嘿,可真像二十年前的我。"
哦,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罗特斯:Lotos,全球最贵的眼镜供应商,品牌创始于1872年,产品包括手表、眼镜和珠宝等。该公司的眼镜全部由手工制作,一般只为订单生产。最贵的一副眼镜上镶了44颗钻石,售价约50万欧元,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买主为瑞士的一名女士。除此之外,还有售价约10万、20万欧元不等的高价眼镜。
第22节: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
在北京一家眼镜店的柜台上,该公司的产品极受欢迎,最便宜的一副眼镜标价35000元,相当于30台24寸国产彩电,如果买成猪肉,可以买7000余斤。
第八章卡地亚
十年前到处都是机会。借个几十万,炒股能发财,炒地皮也能发财,实在不行,跟人搭伙走私,只要船能安全回来,几十万眨眨眼就变成几百万。可惜啊,我生不逢时,没赶上好机会。
他表示反对,神情淡淡的,说机会永远都那么多,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他很少正眼看人,像害羞似的,飞快地扫一眼就过去了。在一起坐着,他好像总在想什么事情,我滔滔不绝地讲半天,他一点反应都没有,有时会突然抬起头来,一脸迷惘地问:"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滔滔不绝地重复一遍,他好像又睡着了。
交易会开幕那天,我和女朋友在外面等车,远远地看见他带了五六个人走了进去,那几个人全部油头粉面,西装革履,只有他穿得最随便,皱着眉头走在最前面,脸上忧忧郁郁的,看起来一点都不高兴。
还有一次,我和三个同事在海边喝酒,那天刚发了工资,每个人都很大方,争着买酒,一共喝了四十几瓶蓝带,最后我不行了,钻到树后狂吐一气,吐完后擦擦嘴,看见他就在几十米开外,身后跟了一群黑衣人,像开追悼会一样,人人神情肃穆,一言不发。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灯光闪闪烁烁地照着,他那么瘦,好像随时都会被风吹走。
算我喝醉了眼花吧,但他为什么要在凌晨两点,一个人站在海边哭?
过生日那天,我把家里彻底打扫了一遍,买了鸡,买了鱼,还有好几种熟食,然后给他打电话,说你有没有空,我请你吃饭,我今天过生日。他迟疑了一下,说都有谁啊,我说就你、我、我女朋友,他又迟疑了一下,说要不然我请你们吃,我知道有家酒楼菜做得不错。我坚持要在家里吃,说咱们工资都不高,费那个钱干吗,再说我把菜都买好了。
交往这么久,我总结出两件他喜欢听的事:第一,承认他是个司机,收入不高;第二,谈论我的家庭,我多么孝顺,我爸我妈多么慈祥,等等;至于投资项目、我的工作业绩什么的,他反倒一点兴趣都没有。
有次我对他讲职业规划,他问我:"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说我就想赚大把的钱,越多越好。他不以为然地笑笑,问我:"你想过没有,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
我说我要买别墅,买名车,买飞机,买游艇,然后周游世界。
然后呢?
我穷极想象,好像怀里揣了个格林斯潘,"开赌场,操纵股市,买足球俱乐部……"
第23节:他知道这事是谁干的?
然后呢?
我说然后就去从政,开公安局,开法院,开几级政府,不能造福百姓,至少也可以祸害一方。
然后呢?
我没词儿了。
他飞快地扫了我一眼,提示我:"要不要包二奶,玩戏子和歌星?"
我感觉脸有点发烫,迟迟艾艾地说要是真有了那么多钱,恐怕……恐怕也会吧。
"玩明星要花钱的,"他说,"香港有个小开专玩女明星,每玩一个,他就花上几千万,有次一个女明星过生日,他一下就送了两条卡地亚珠宝项链,最便宜的都要四百多万港币--你舍得吗?"
市场就是被这种人搞坏的,我说:"这个这个……,是有点肉疼啊。"心想我的钱可不能这么糟蹋,再说,女明星也不是个个都贵吧,我找便宜的就是了。
"就算你舍得钱,"他两眼望天,"你女朋友又怎么办?人家为你打胎,为你……"
这问题不能再谈下去了,我讪笑着岔开话题。他拿出一支软中华,放在鼻子底下闻了半天,终于划火点燃,然后慢悠悠地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我们老板有个朋友,十年前就有上亿身家,这些年做股票、做期货、搞实业,钱越赚越多,谁都不知道他有多少钱。"
"你知道有钱人都有个毛病:喜欢控制别人。他弟弟原来就在他的公司,一直不大听他的话,为这事不知道吵了多少次,最后哥哥大怒,说你滚,他弟弟说我滚可以,帐你得给我算明白,我在公司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你至少得给我三千万。他不干,说这公司是我的,资金是我的,项目是我的,连创意都是我的,你不过就是个打工仔,凭什么跟我要钱?我这里只有五十万,还是看兄弟面子上,你要就拿去,多了一个子儿没有!"
"其实他也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他跟我们老板说过,只要他弟弟肯服软,过来赔个不是,那么不要说三千万,五千万、八千万、一个亿都有。可他弟弟也当真了,拿着那五十万就出去找了黑道。"
"接下来怎么样?"他半天不说话,好像又睡着了。
他叹了口气,"接下来,就是那年著名的黑帮大火拼啊。弟弟找黑道,哥哥也找,谁都不肯示弱,不知道死了不少人。他这当哥的,虽然表面上蛮不讲理,心里始终还念着兄弟之情。没想到他弟弟可是把事情作绝了。有一天,他带着保镖去澳门,不知怎么被弟弟知道了,结果就在葡京后面的大街上,被人团团围住,一个保镖当场被打死,另一个护着他逃回酒店,刚进门也死了。"
"他没事吧?"
"没事?"他笑了一下,"挨了三枪,还能没事?"
后来呢?
"他知道这事是谁干的,不过人都要死了,恩呀仇的也就看淡了,给他弟弟打电话,他弟弟开始不接,后来大概是知道消息了,心里也后悔起来,两兄弟就隔着海说了一会儿话。哥哥说,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咱俩一起割猪草,我割破了手,你把裤衩撕了给我包手,回家还挨了爹妈一顿打?"
第24节:这故事的重点是钱吗?
我看着他,他一直笑嘻嘻的。
"他还问他弟弟,说你记不记得,有一年咱爹打我,我赌气不吃饭,家里没人理我,就你偷偷藏了个饼子,出来叫我:哥,吃饭,哥,吃饭……"
"你记不记得,有一年我发高烧,爹妈都下田去了,我想喝水,你那时才五岁,踩着板凳去拿热水瓶,然后烫伤了脚?"
"弟弟号啕大哭,那时哥哥已经不行了,说我知道你想要钱,这样吧,我死后,所有的钱都给你,希望你……,讲到这里就没气了,没有人知道他还希望些什么。"
他弟弟后来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疯了呗,"他说,"你现在到精神病院去,还能看见他。"
"那他的钱呢?"
他笑了笑,说我就知道你会问这个,然后摇摇头,很疲倦的样子,嘴里轻轻地问了一句,像问我,也像在问他自己:"这故事的重点是钱吗?"
卡地亚:Cartier,法国品牌,创始于1847年,产品除极其昂贵的珠宝与钟表外,还包括皮具、眼镜、书写工具、打火机等。150余年间备受王公贵族和社会名流的尊崇,英王爱德华八世为之放弃王位的温莎公爵夫人,匣中就珍藏着四款卡地亚公司专门设计的珠宝首饰,这四款首饰曾在中国展出过,价值无法估量,以"猎豹"胸针为例,豹身全部由白金制成,豹眼是一对梨形的黄色彩钻,猎豹蹲踞的岩石是一枚152.35克拉的克什米尔磨圆切割蓝宝石。在摩纳哥王子的婚礼上,王妃格丽斯o凯丽戴的戒指、项链和皇冠也是全是卡地亚的杰作。
卡地亚Camellia铂金项链,价值约人民币2500万元;"足色全美枕垫形"钻石耳环,拍卖估价超过2500万港币;著名的蛇形项链上有两颗重量超过200克拉的水滴形祖母绿,价值约人民币6700万元。在中国的专卖店中,一枚精钢钥匙环售价1800元,可以买半吨螺纹钢。
第九章韦奇伍德
人事经理大概是离上帝最近的职位。这话听起来像吹牛,其实就是在吹牛。不过我多少还有点操守,跟电视上做广告的那些家伙不同,咱吹的都是有根据的牛。说"离上帝最近",是因为我在招聘会上刚刚遇见了耶稣本人。不要瞪眼,我说的不是那个拿撒勒的木匠,而是一个血统精纯的中国人,姓陈,祖上造过蒙古人的反。21世纪的中国人都以不讲母语为傲,所以耶稣o陈张嘴就是一口绊倒牛的德州英语,这个德州不是出扒手的那个,而是出扒鸡的那个。"Iamaexcellent啊这个,啊这个,counter。"他居然只长了一个鼻子。除了主业拯救人类,这位耶稣还兼营坏帐审计,做过十万大case,连福特和洛克菲勒都要仰他鼻息。刚把他轰走,一个叫"摩丝王"的满身大汗地挤了进来,没等我开口就滔滔不绝地介绍起自己来,我没听清,问他:"你说你叫什么?"
第25节:曾经深情,我还能给谁?
"您问的是英文名吧,Moses,Moses王。"
"什么?"
"Moses,摩西啊,就是带领以色列人出走埃及的那个。"
我恍然大悟,叫摩西,"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吧。"
摩西摇了摇手里的钢笔,似乎在他英雄盖世的年代,那就是他屠杀埃及牲口的权杖。21世纪的摩西早就失去了分开红海的法力,毕业六个月没找到工作,现在衣食俱无着落,连皮鞋都开口了。我听了叹息,他神神秘秘地靠过来,把一张小纸条拿给我看,上面写着:"谁帮我解决了工作,我就把第一个月的工资给他,或者是2000元现金。"我正在诧异,他鞠了个躬,眼含泪花大声发誓:"反悔的不是人!"
这是什么世道啊,把神仙都逼成这个样子,我望着他的背影心酸地想,为什么我就不能给他个机会?2000元呐。就算他刚刚毕业,就算他卑鄙下流,可他毕竟是个先知啊。
借用利奥十世骂路德的说法,只有冥顽不灵的野猪不信上帝。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只有冥顽不灵的上帝不疼野猪。其实当野猪是个挺不错的选择,有肉吃,有皮裤穿,一年还有那么一季可以撒散欢儿,比和尚强多了。公司有个财务大姐是基督徒,见人就劝人信教,"来吧,相信主,让我们成为兄弟姐妹。"像个传销骗子。按她的说法,这耶稣倒是个好人,会变戏法,心眼儿也实在,只是脑袋不大灵光,"他啊,他为了救你,宁愿自己被钉死。"我又没求他。在我看来,耶稣实在算不上是好老板,不发工资,也不提供宿舍,只会派他的仆人找你要钱。我有个粗俗的比喻,认为信仰这东西就像割包皮,不割也那么过,割了不见得有多少好处,还可能引起尿道感染。所以我宁可当一头冥顽不灵的野猪,拒绝被割,天天吃肉撒欢儿,穿皮裤流口水,至于上帝,嘿嘿,去他的吧,这年头,谁给我钱谁就是我的上帝,万物非主,拜就拜有钱的主。
那个人很久没联系了。不知为什么,跟他交往,我总感觉自己像个孕妇,又敏感又多疑,随时战战兢兢的,动作大了怕流产,动作小了吧,又怕运动量不够将来难产,真是愁死个人。说实话,我自己也知道这胎不是什么好胎,打掉才是正经。但是你看,我一把年纪了,既不会数理化,又没有当官的优秀爸爸,怀也就怀这一次了,打掉实在是心有不甘。
一生中最后的鬼胎。玛力多,玛力多,蒙玛力多玛力多……
我过生日那天他来得很晚,送了我一套重重包裹的瓷器,按字母拼,大概是叫什么"韦奇伍德",不知道值多少钱,不过上等人出手,总不会是凡物吧,我一直舍不得用,高置之,深藏之,日日仰望之,每月拿出来擦洗一遍之,跟洗孩子差不多,我女朋友为此很是吃醋,说我对那些杯子盘子比对她都深情,"我说的可是--深情!"深情有什么坏处呢,我顶着那个盘子转了一圈,心想:在这光辉灿烂的21世纪,曾经深情,我还能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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