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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夜话

_3 马南邨(当代)
一位青年学生前天来看我,谈起他有一个打算,想把明代黄姬水编的《贫士传》选译成语体文,问我赞成不赞成。我觉得他这个想法很好,当时就表示完全赞成,希望他早日着手选择。我认为这部书如果有人精心加以选择出版,把它弄得好好的,这对于我们后一代的青少年将有很大的教育意义。
为什么古代的《贫士传》对于我们新社会的青少年会有益处呢?这中间的道理很简单。正因为我们的青少年出生于我们的革命已经取得了伟大胜利的新社会中,他们将很难了解旧社会里被压迫阶级所过的穷苦生活,他们甚至将完全不知道贫穷是什么回事,将来他们万一遇到某种意外的穷困,恐怕会无法应付。因此,在这一方面给他们一点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从《贫士传》中可以看到,古来许多有骨气的人,虽然在非常穷困的条件下生活,周围又有恶势力对他们进行威胁利诱,但是,他们坚定不移地表现了崇高的气节,真是象俗谚说的“人穷志不穷”,不能不叫人肃然起敬。
例如,《贫士传》中有一个故事说:
“披裘公者,吴人也。延陵季子出游,见路有遗金。公当夏五月,披羊裘负薪而过之。季子呼公取焉。公投镰于地,眼目拂手而言曰:子何居之高而视之下,貌之君子而言之野也。吾五月披裘而负薪,岂取遗金者哉?季子知其为贤者,请问姓字。公曰:吾子皮相之士,何足语姓字也。遂去。”
你看,这个披裘公多么有骨气啊!他虽然很穷,然而他是真正的劳动人民,依靠自己打柴过日子,决不肯去拿别人遗失的钱财。而那个季子显然是为富不仁的伪君子,他竟敢以自己肮脏的思想,去揣度披裘公,企图使披裘公跟他一起同流合污。
象延陵的这位季子之流,现在还没有完全绝迹。他们是旧社会的渣滓,满脑子是剥削阶级的思想意识,不但毫无劳动人民的气味,甚至连封建士大夫的所谓“清高”思想也没有。对于这种人,一方面固然可以耐心地加以改造,另一方面还必须给以实际的教训。当然,更重要的还在于我们大家要进一步普遍发扬人穷志不穷的积极精神。我们要象汉代伏波将军马援所说的:“大丈夫为志,穷当益坚。”我们决不能堕入所谓“人穷志短”的可悲可耻的陷阱中去。
本来所谓“人穷志短”这句话,是从佛教的故事中传出来的。查宋代的著名僧人慧明,在《五灯会元》这部书中写道:
“或问法演:祖意教意,是同是别?演曰: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可见这句话最初不过是一个比喻而已。法演和尚用了这个比喻,来说明佛教的基本教义和佛祖的具体解释的相互关系,就好象人穷则志短、马瘦则毛长一样。这些比喻当然未必都很确切。至于宋代诗人陈师道的诗,虽然也用了“人穷令志短”的句子,这却完全不足以证明陈师道的真实思想。
谁都知道,陈师道本人是很有骨气的。他从小就表现了坚苦顽强的精神,勤奋力学,后来因为不满于王安石的经学理论,坚决不肯应试。苏东坡推荐他为徐州教授,后来被召为秘书省正字。《宋史》写他“高介有节,安贫乐道”,年纪不到五十岁就死了。
他是怎么死的呢?原来他平日非常贫苦,冬天没有棉衣。有一次参加郊外祭祀,刚好是冬天。他的老婆给他借了一件棉衣。他知道棉衣是从一个姓赵的家里借来的,而他又很讨厌那姓赵的,就坚决不肯穿,终至受冻而死。
我们虽然不能认为,凡是贫穷的人,就一切都好;但是,贫穷的人如果是勤劳的、正派的,而且是有骨气的,那末,这些好样的就值得我们学习。
“放下即实地”
这几天整理旧书,偶然又拿出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翻阅其中有一则写道:
“有盲子过涸溪桥上,失坠,两手攀揗,兢兢握固,自分失手必坠深渊。过者告曰:无怖,第放下即实地也。盲子不信,握揗长号。久之,手惫,失手坠地。乃自哂曰:嘻,蚤知是实地,何久自苦耶?”
看了这个小故事,觉得很有启发。有的人自己虽然不是瞎子,但是平常遇到某些事情,实际上却很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所表现的。这是为什么呢?根本的原因是由于不了解实际情况,心中无数,所以遇事没有把握,不知如何是好。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底,不是不可捉摸的。因此,遇事完全可以不必害怕,不要象这个故事中的瞎子那样,生怕坠入深渊,拚命抓住桥揗,不肯放手;尽管放心大胆地撒手,要知道“放下即实地”,又有什么可怕呢?
当然,这个故事的背景和含义也不简单。它大概是编书人根据一些流行的故事,结合了自己的切身经验写出的。因为刘元卿自己在明朝隆庆年间,参加“会试”的时候,“对策极陈时弊,主者不敢录”。有了这一段遭遇,使他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的官吏们太胆小了。所以,他的思想倾向于大胆放手做事的一面,而不赞成畏首畏尾的态度。
所谓大胆放手是以了解实际情况为前提,这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不了解实际情况,那末,无论胆大也好,胆小也好,也无论放手或者不放手,同样都只能是盲目的。假使不了解实际情况,而盲目地提倡大胆放手,其结果可能比盲目地不放手要坏。换句话说,任何盲目的做法都是要不得的。
由此看来,那个瞎子既然不知道桥下没有水,而失手下坠的时候刚好又抓住了桥揗,那末,起初他紧紧地抓着桥揗,不肯放手倒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问题在于后来过路的人已经告诉他说,不要害怕,放下就是实地,这个时候他仍然不相信,还是照旧抓住桥揗不肯撒手,这就太不聪明了。结果他的手一定疲累不堪,终于抓不住桥揗,而失手下坠了。如果桥下真有万丈深渊,他就一定要摔死。幸亏桥下的确是干涸的实地,使他失手之后,立刻脚踏实地,毫无危险。这里又证明了一个道理:人必须经过亲身的实际体验,才能知道事物的真相。从这一点说来,故事的含义就更深刻了。
但是,我现在还觉得对这个故事的含义,作这样的理解仍然是不够的。有时办一件事情的时候,由于调查研究工作做得不够,总觉得自己带有某种程度的盲目性。甚至周围的群众也提出一些有益的意见,反映了苦干正确的情况,只是自己因为心中无数,也无法判断这些意见和情况的正确与否。反而觉得人们议论纷纷,真相不明,不得不把各种不同的意见和情况,暂时都搁在一边,等待以后的事实去做证明。到了事实完全弄清楚的时候,有些问题又事过景迁了,心里感到十分懊恼。这正如那个瞎子说的,早知道放下即实地,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与此相反,也有一种情形使自己吃了大亏,好比失手下坠,桥下虽非深渊,却也不是干河,以致自己浑身受伤。经过这一次吃亏,后来就胆小得厉害,即便走在非常平坦的路上,每走一步也害怕跌倒。现在想起来,这样也很糟糕,必须克服这种不正常的情绪。
在这里,我又连想到《荀子》的《修身篇》中有两句话很重要。他说:“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可不是吗?农民怎么可以因为怕水旱灾害就不种地了呢?商人怎么可以因为怕赔钱就不做买卖了呢?
我们对于任何崎岖艰险的道路,都要有胆量走过去,因为我们做着空前伟大的事业。我们是革命者,难道我们害怕危险就不革命了吗?我们在工作中,只要了解实际情况,即便偶然失坠,也不会心慌,因为自己完全知道“放下即实地”啊!
“推事”种种
古代审判案件的官员叫做“推事”,这个职务相当于现在法院的审判员。我们人民的法院现在已经没有“推事”了。这是正确的。因为顾名思义,推事当然不如不推事的好。所以,我们不但不需要“推事”这个职务名称,而且还要扫除“推事”的一切遗风余毒。
“推事”在古代,远不只是寻常的小官职,而是很高的官职。比如宋代的封建政府,设有最高的法院,叫做“大理寺”。所有重大的案件都必须交由“大理寺”审判。在“大理寺”中直接审判各种案件的大官,便是“左推事”和“右推事”。可见这个官职在过去多么重要了。
一直到解放以前,以旧中国,推事居然成了一个制度,名目繁多,有什么监督推事、代理推事、署理推事、受命推事、受托推事、首席推事、陪席推事、独任推事、合议推事、学习推事、候补推事等等。光从推事的这许多名目上,就可以看出当时的官僚制度庞大、臃肿、腐败、落后到何等惊人的地步。
本来,推事之“推”包含有推求、推举、推进的意思。但是,它同时又包含有推却、推让、推托、推移的意思。而且,通常这个字更多地被使用在后一类的意义上。因此,一提到推事,人们就会以为是把事情推出去不管。这样,推事越多,事情就越发没有人管,彼此左推右推,谁也不肯负责,岂不糟糕!
特别是在社会分工方面,如果有不合理的地方,那末,推事的人就一定会多起来。他们可以用种种借口,真个是左推事,右推事,力图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这类事例,实在多得很。大家比较熟悉的明代江盈科的《雪涛小说》中有一段记载,十足地证明了古时推事遗风的为害。请看这一段文字吧!
“有医者称善外科。一裨将阵回,中流矢,深入膜内,延使治。乃持并州剪,剪去矢管,跪而请谢。裨将曰:镞在膜内者,须急治。医曰:此内科事,不意并责我。”
不看这段文字的,还不了解古代的人意然有这样严格的分工观念!受箭伤的明明属于外科的范围,而这位外科医生只把箭杆切掉,就算完事;至于箭头深入皮肉之内,则属于内科的范围,似乎与他毫无关系了。这虽然是笑话,但是,说这个笑话的人却表现了一种严肃的批评精神。
显然,这种推事之风,在私有财产制度没有彻底消灭以前,大概是不可能完全绝迹的,正如旧社会的其他坏思想,坏习惯的残余不可能一下子被扫除干净一样。由于私有财产制度的影响,个人主义到处都有滋生的可能。推事之风也不过是个人主义的一种表现形态而已。一切对自己不利的,一切非自己所愿意的,一律不管,这就是极端个人主义者的中心思想。甚至于遇到危险,有的人会象鸵鸟一样,只要把头藏起来就觉得很安稳了,即便身子露在外面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这不也是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一种变态吗?
这里应该提到江盈科说的另外一个故事,可算得是这种思想的又一表现。他说:
“盖闻里中有病脚疮者,痛不可忍。谓家人曰:尔为我凿壁为穴。穴成,伸脚穴中,入邻家尺许。家人曰:此何意?答曰:凭他去邻家,痛无与我事。”
用推事的观点看来,这位脚上长疮的人,把脚伸到邻家,当然他的脚痛也就被推出去了,于是,他自己在精神上无疑地可以得到了安慰。然而,这样自欺欺人的把戏又有谁相信呢?
我们现在提倡的是大胆负责的精神,在我们看来,推事之风决不可长。如果在什么地方发现有这种遗风余毒,就一定要把它扫除干净。
涵养
常常听人说,某甲很有涵养,某乙缺乏涵养,如此等等,议论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是,实际上却往往没有一定的标准。
究竟什么是涵养?符合什么样的标准,才算有涵养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和古人当然有不同的看法。
宋代的大理学家朱熹,提倡人们要学习孔子的涵养工夫。打开《朱子大全》就可以看到,他在好几处主张“平日操持,庄敬诚实,涵养内心,戒矜躁,去嗜欲”。这种主张,一般地说并没有什么错误,不过从他的根本思想上以及后人对这种观点的解释和运用上看来,就都变成了消极的对一切采取无条件容忍的态度,甚至有人主张“逆来顺受”,就更加荒谬了。
我们的看法和古人的这种看法有根本的不同。我们所说的涵养,主要是从政治上着眼,也就是要强调政治上的锻炼和修养。比如,处理任何事情都要有鲜明的立场、坚定的原则、正确的态度,但是不排斥灵活的方式方法。对于那些丧失革命立场、采取无原则迁就的任何做法,我们绝对不能容忍。有一班人八面讨好,谁也不得罪,自以为很有涵养,其实在我们看来乃是典型的“乡愿”,多么卑鄙可耻啊!
然而,这并不是说,对于古人的涵养工夫,我们可以一笔加以抹煞。问题完全不是这样简单。古人有各种各样的涵养工夫,应该加以分析,做出恰当的判断,然后分别对待,有所取舍。
举例来说,宋代林昉的《田间书》写道:“木可雕,而病于越度;金可铸,而病于跃冶。木越度、金跃冶,虽有良工,巧将安施?是故君子养质以成器。”这个道理自然是对的。雕坏了的木头和没有炼成的金子,确实是不能用的,即便你的手艺再好,恐怕也没有法子把它们制成什么好东西。林昉说的“养质以成器”,如果翻译为现时的口语,那末,我们说培养优良的品质,造就有用的人才,难道不正是这个意思吗?
至于有许多古代学者片面地反对性急,一味地赞扬忍耐,简直毫无道理。明代江盈科的《雪涛小说》中写了一个故事说:“一仕宦将之官,其厚友送之,嘱曰:公居官无他难,只要耐烦。仕者唯唯而已。再嘱,三嘱,犹唯唯。及于四、五,其人忿然怒曰:君以我为呆子乎?只此二字,奈何言之数四!?厚友曰:我才多说两次,尔遂发恼,辄谓能耐烦可乎?”接着作者加了几句评论说:“此知耐烦之当然,及遇小不可耐,而遂不能耐者也。余所以信忍与耐烦为难能也。”作者的用意非常明显,就是一味地主张忍耐而已。
假若每个人果真都是无条件地对一切事情采取忍耐的态度,那一定只有害处,决无好处。正如明代刘元卿的《应谐录》中曾经讽刺的于啴子,便是一例。这个故事写道:“于啴子与友连床,围炉而坐。其友据案阅书,而裳曳于火,甚炽。于啴子从容起,向友前拱立,作礼而致词曰:适有一事,欲以奉告,谂君天性躁急,恐激君怒;欲不以告,则与人非忠。惟君宽假,能忘其怒,而后敢言。友曰:君有何陈,当谨奉教。于啴子复谦让如初,至再至三,乃始逡巡言曰;时火燃君裳也。友起视之,则毁甚矣。友作色曰:奈何不急以告?而迂缓如是!于啴子曰:人谓君性急,今果然耶?”象于啴子这样慢吞吞地处理火烧的急事,简直是荒唐至极,谁也不应该赞成他的这种态度。
那末,一个人的涵养如何,到底应该从哪里下判断呢?明代朱袞的《观微子》中说:“君子忍人所不能忍,容人所不能容,处人所不能处。”这里只要加上一定的条件,就是要看什么性质的问题,而不是无条件地笼统对待,意思就比较周全。照这样的意思来谈涵养的工夫,则不但无可非议,而且完全应该加以倡导。
黄金和宝剑的骗局
古来的骗子真不少,他们设下了许多骗局,叫别人上当;而受骗的人大概都有种种弱点,给了骗子以可乘之隙,否则他们纵然有布置周密的大骗局,也不会发生什么作用。因此,研究一下历来著名的骗局,分析骗子施展的各种伎俩和受骗的人所以会上当的原因,我想这将有助于提高人们的警惕性吧。
但是,骗子的故事在历代的笔记中连篇累牍,随手可得,从何谈起呢?我想找一部比较正经的有价值的笔记来看看。于是我选了《唐国史补》。这部书的作者李肇是九世纪初期的人,在唐宪宗元和年间当过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参与了李唐封建政府的机密大事。他写的这一部书从来被人认为是唐宋小说笔记中最严正的,对于每件事情的记载都有可靠的事实做根据。从这部书上,我发现了黄金和宝剑的骗局,很有意思。
故事发生在唐代的伊阙,即今之河南洛阳龙门附近,有一家姓薛的,祖上做过大官,是个富翁。忽然来了一个道士到他家里要喝一杯茶,说是走路口渴了,谈吐之间流露出一种高雅脱俗的风度,姓薛的对他的印象很好。这个道士看到谈话十分投机,就顺口问道:
“自此东南百步,有五松虬偃,在疆内否?”
“某之良田也。”姓薛的回答。
于是道士请求屏退左右,然后密语道:
“此下有黄金百斤、宝剑二口,其气隐隐,浮张翼间。张翼洛之分野,某寻之久矣。黄金可以分赠亲属甚困者;其龙泉自佩,当位极人臣。某亦请其一,效斩魔之术。”
这些话深深地打动了姓薛的。道士看看已经入港了,又进一步说道:“然若无术以制之,则逃匿黄壤,不复能追。今俟良宵,剪方为坛,用法水噀之,不能遁矣。”最后道士还再三叮嘱不可漏泄。姓薛的完全被他迷住了,就忙着设坛,准备了几案、香炉、裀褥、缣素甚多。道士却要求摆“祭膳十座,酒茗随之。”并且规定“器皿须以中金者。”
为什么要这么多的东西呢?地下的金子还没有拿到手,就要先拿出一批金器,这不是很容易露出破绽来吗?为了使人信而不疑,道士“又言:某善点化之术,视金银如粪土,常以济人之急为务。今有囊箧寓太微宫,欲以暂寄。即召人负荷而至。巨芨有四,重不可胜,缄鐍甚严”。姓薛的一看这样沉甸甸的四大箱,心中满意,就什么也不怀疑了。
到了“吉日”,道士在那五棵松树的地方,摆下法坛,请姓薛的亲临拜祝,然后“亟令返居,闭门以俟。且戒勿得窥隙。某当效景纯散发衔剑之术,设为人窥,则祸立至。”姓薛的只得遵命回家。当时约定:“行法毕,当举火明召,可率僮仆,备畚锸来,及夜而发之,冀得静观至宝也。”可是,一等就是一个通宵,根本望不见报喜的火光,姓薛的才开始有些怀疑起来。
最后发现这个骗局已经太晚了。姓薛的久候不见火光,不得已开门往外观察,也没有任何影响。跑到五棵松树下面一看,情形就大变了。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法坛了,而是“掷杯复器,饮食狼藉;彩缕器皿,悉已携去;轮蹄之迹,错于其所。”道士竟把全部赃物都运走了。
受骗的人终于懊丧而归,气愤愤地“发所寄之笈,瓦砾实中。自此家产甚困,失信于人,惊愕忧惭,默不得诉”。受骗的人起先妄想会得到黄金百斤、宝剑二口,到头全成了泡影,反而丧头了大批财富,只剩下四大箱瓦片碎石,骗局至此全部揭穿。
这个故事发生在唐代,李肇把它记录下来,目的大概是想警醒后人不要再受骗。可是唐以后的笔记小说证明,后来发生的骗局仍然层出不穷。这样看来,如果没有经过亲身的经验,那末,任何人恐怕都难免于受骗。
文天祥论学
大家都读过唐代韩愈的《进学解》吧,其中有若干名言警句,流传很广。然而,也许有的朋友没有读过宋代文天祥论学的文章吧,现在我想谈谈文天祥的“进学解”。
可能有人马上会提出质问:文天祥何曾用过什么“进学解”这样的题目写文章呢?我看文天祥《题戴行可进学斋》的一篇文章,就可以算是文天祥的“进学解”。而且,他写的这一篇文章比韩愈的还要短,见解却比韩愈的还要高明。我们现在谈学习问题的时候,倒无妨把文天祥在这篇文章中论学的观点,介绍给大家做参考。
读过韩愈的《进学解》的人,应该记得,韩愈对于学习的态度和方法,主要的是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他劝告学生们说:“诸生业患不能精,无患有司之不明;行患不能成,无患有司之不公。”尽管韩愈在文章中间掀起了几个波澜,反复论证,而实际上都只是为了说明他的基本论点,想使人立定勤学的决心和成功的信心罢了。
显然,韩愈的文章,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学与行的关系问题。就是说,他对于学习和实践,哪个是基本的,以及这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全面的系统的分析,因此,还不能够做出正确的论断。这是韩愈的《进学解》一文的主要缺点。当然,我们也不能以此为理由,而抹煞了这一篇文章的全部好处。
但是,比较起来,文天祥的文章明确地提出了学与行的关系问题,并且给了这个问题以明确的回答。在这一点上说,文天祥就比韩愈大大地前进了。至于文天祥的强烈爱国思想和正气凛然、不屈不挠的伟大风格,永垂千古,更非韩愈所能比拟的了。
文天祥《题戴行可进学斋》全文只有二百四十一字,比韩愈的《进学解》全文七百四十二字要短得多了。但是,我认为文天祥的文章内容,却远比韩文为有力。
为了强调说明学问必须从实践中得来,文天祥首先引证了《易经》的命题,这就是:“天行键,君子以自强不息。”然后他解释说:“君子之所以进者,无他法,天行而已矣。”这里所谓天行,是指的符合于客观自然规律的实践。离开实践,当然无法掌握客观的自然规律;而正确的实践,又必须按照客观的自然规律,才有成果。这个道理非常重要,文天祥可谓一语中的!
接着他又写道:“进者行之验,行者进之事。……地有远行,无有不至;不至焉者,不行也,非远罪也。”道理讲得很清楚。无论什么事,只要努力做去,一定有所进益,一定会达到目的。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如果做不到必定是因为不力行。
恰巧戴行可的名字就有一个“行”字,而他的书斋又叫做“进学斋”,所以,文天祥说:“独有一言,愿献于君者,曰:行。行固君字也。……行所以为进也。不行而望进,前辈所谓游心千里之外,而本身却只在此,虽欲进,焉得而进诸!”我们的经验完全可以证明,任何事情,包括学习在内,如果不努力做去,即便有许多很好的计划,也是要落空的,不会有什么结果。
仔细体会文天祥所说的“行”,并不仅仅是狭义的,而应该把它看成是广义的。这里边包含着好几层意思。从做学问这件事情本身来说,无论是初步追求某一项新的知识,或者是进一步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都必须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行”字就应该概括这个过程的全部。换句话说,整个认识过程也都可以算做“行”的过程。
按着这样的观点,那末,知与行的过程,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两者完全统一的过程。这比宋、元、明的理学家,从朱子、二程以至王阳明等人的学说,显然都要进步得多了。那些理学家们不管说“知难行易”也好,说“知易行难”也好,说“知难行亦不易”也好,他们总是把“知”与“行”分割开了。甚至说“知行合”,也没有强调以“行”为基础。殊不知这两者实际上不能不是以行为基础的对立统一的整个过程。他们自命为理学家,而徒尚空谈,毕竟不如文天祥在政治斗争实践中看问题比较切合实际。
我们现在对于文天祥的一生和他的思想,有必要做出新的估价。过去一般人只读他的《正气歌》,我现在提议大家还要读他论学的文章。
选诗和选文
近来读到许多诗选和文选。编选的人有不少是平日相识的朋友,偶然征求我的意见,就不免发表了一些议论。
应该承认,这许多选本的编者用意都是好的。他们煞费苦心,研究了以前各家选本的得失,斟酌取舍,并且详加注释,确实花了很多工夫。在这许多新出版的选本中,有的水平很高,优点多而缺点几等于无。读到这种选本,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但是,也有一些选本,缺点尚多,有待商榷。在这里,不可能一一论列,只想提出一个普遍的问题来谈谈。
一般地说,诗和文应该有一个界限,完全可以划分得清楚。然而,这个界限却不是断然分开不能逾越的鸿沟。所谓“诗”,所谓“文”,究竟应该如何区别?它们的体裁和形式又应该怎样分类?实际上这是自古迄今争论未决的问题。《书经》的《舜典》中说:“诗言志,歌永言。”这似乎是大家公认的最古的定义。但是,我们要问:难道文章不是“言志”的吗?《国语》的《楚语》中说:“文咏物以行之。”这又是一个古定义。我们也要问:诗难道不也是“咏物以行之”的吗?
由此看来,诗和文的界限可以区别,又不好区别。《论语》的《学而》篇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这个“文”字是指的什么呢?是不是光指的文章呢?显然不是。据汉代郑玄的注解说:“文,道艺也。”宋代朱熹的注解说:“文谓诗书六艺之文。”这个范围就很宽广了,差不多把诗、书、礼、乐等以及各种典章制度都包括在内了。
事实上,古人所谓“文”是泛指一切文学,包括诗歌在内,范围很大。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古人认为文学的作品必须文字非常精练,结构极为严密和紧凑,决不是我们近代人文字松散的长篇大论所可比。这并不是说,我们的长篇大论一定不如古文,这是文章的体裁和形式的发展,趋向复杂化和多样化的必然结果。问题是我们应该怎样确立一种新的关于诗文分类的方法。
明代万历年间的进士江盈科,在他所著的《雪涛谈丛》这部书中,写过一个故事。
“吴中张伯起,刻有文选纂注,持送一士夫。士夫览其题目,乃曰:既云文选,何故有诗?伯起曰:这是昭明太子做的,不干我事。士夫曰:昭明太子安在?伯起曰:已死了。士夫曰:既死不必究他。伯起曰:便不死也难究他。士夫曰:何故?伯起答曰:他读得书多。士夫默然。”
的确,《昭明文选》所包涵的各种文学体裁,十分完备。在这一部文选中,不但有诗,而且有赋,有骚,有赞,有铭,有颂,有辞;也有史论,有符命,有碑文,有对问,有奏记;还有书、启、笺、序、檄、令、表、诏等等。总计《昭明文选》分诗文为三十七类。其中,就以“诗”这一类来说,又分为二十二目。这样的分类到底是科学的呢,还是不科学的呢?我们应该认真地再加以研究,不要以为这都是老问题,而一概加以抹煞。
我们现在的诗文分类,看起来好象比古人科学化得多了。其实有的人却很象江盈科描写的那位吴中士夫,对于诗文的界限似懂又不懂。我们至今还不能提出一个关于文学的正确的科学的分类法。这是最大的遗憾。
由于分类分目不详细和不完善,势必影响到文学的教学和创作等方面,也不免会发生一些混乱。比如,有的明明不讲平仄、不讲韵脚的五言或七言的作品,也被当成了旧体诗。有的是很好的散文诗,却被人当做普通的散文。有许多比最坏的散文还要糟糕的破碎短句,却被看成是一首新诗发表出来。这样的笑话不应该再任它胡闹下去了。我们要拿出比古人更详密的分类法来。
新的诗文分类法,自然要在古来各种分类法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加以提高。比如,就“诗”而论,我们要批判地吸取昭明太子的二十二目,加以取舍和提高,并且要使新的分目完全符合于我们时代的需要。再就“文”的分类来说,自从昭明太子分类之后,清代姚鼐的《古文辞类纂》又把文章分为十三类:到了近代,福建人吴曾祺的《涵芬楼今古文钞》又把十三类细分为二百十三日。对于他们的分类和分目原则,我们也要加以批判、吸收。
有人说,我们曾经把文学作品分别为诗、赋、词、典、骈文、散文、小说、戏剧等几大门类,这就够了,何必自找麻烦,搞什么详细的分类分目呢?这种说法不值得赞同。我们不主张过于烦琐的不切实际的分类分目的方法,但是也不能满足于几大门类的粗糙分法,而要提倡一种新的切合实际需要的比较完备的分类法。
这种新的分类法,不必用开会表决的办法来确定,也不可能一下子就达到完善的地步,它只能逐渐形成。因此,文选或诗选的编者无妨自己提出一种分类法。尽管彼此各有不同,慢慢地就会有一种公认为正确的分类法产生出来。
错在“目不识丁”吗?
重视文化学习,这当然是好事情。可是,怎样才算重视?能不能定出一个标准?
一位老年的文化教员向我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我不懂得这问题从何而来。问他,他说,他教的文化班有几位学生,常常笑他是老书呆,不听他的话,他们总是念错别字,他指出他们的错误,他们也不改。因此,他很苦闷,认为他们对于文化学习太不重视了。他举了许多例子。我表示对他抱相当的同情,同时,又对他的固执己见提出了适当的劝告。
的确,一般人平常都不免会读错别字,读别字比读错字的更要普遍。比如姓“费”的,别人往往叫他“老肺”,而不叫他“老闭”;甚至于他本人也把“费”字念成“肺”的音,而不念“闭”的音。同样,许多人对于姓“解”的,总是把他叫做“老姐”,而不叫做“老械”,他自己也不例外;甚至于“老姐”、“老械”都不叫,而叫做“老改”。同类的例子还多得很。乍听起来,你会觉得非常别扭,但是,久而久之,也听惯了,不觉得有什么错误,似乎怎么念都可以了。
我们的这位老教员就看不惯这种现象,他认为必须立刻全部纠正这一切读别字的现象,才算重视了文化学习。这样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很好的,不应该因此而笑他是老书呆。然而,我们又必须劝告他不要过于固执。因为对待语言文字,毕竟还要按照“约定俗成”这一条规律办事。
语言文字本来只是传达人类思想的符号,每个符号当然要有一定的声音,大家才能听懂它的意思。一个字的读音是否正确,主要应该看大家是否听得懂。如果人人都这么读,都听得懂,你又何必一定要怪他们读别字呢?即便一个字最初不是这个读音,可是现在大家都不按最初的读音,而读成另外的声音,并且反倒成了习惯,那末,肯定新的读音是正确的,或者肯定几种读音都是正确的,难道不可以吗?
这当然只是关于读别字的一种解释。至于读错字的又该如何呢?最普通的例子,如“目不识丁”这句成语,明明知道读错了,应该不应该纠正呢?
这就句成语的来历而论,读错的责任不在今人而在古人。大家知道,这句话是唐穆宗长庆年间幽州节度使张弘靖说的。据《旧唐书》列传第七十九载:“弘靖……谓军士曰:今天下无事,汝辈挽得两石力弓,不如识一丁字。”同样,《新唐书》列传第五十二也写道:“弘靖……尝曰:天下无事,而辈挽两石弓,不如识一丁字。”这两部书的字句几乎完全相同,可见宋代的宋祁在编写《新唐书》的时候,大体上是照着五代刘昫的《旧唐书》抄的。他没有想到,这一抄就以讹传讹了。
但是,宋代另一个学者孔平仲,在《续世说》中却认为:“一丁字应作一个字。因篆文丁与个相似,误作丁耳。”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宋代学者洪迈,在《容斋俗考》中也说:“今人多用不识一丁字,谓祖唐书。以出处考之,乃个字,非丁字。盖个与丁相类,传写误焉。”问题很明白,唐书原文如果是“不如识一丁字”,意思显然不够通顺。为什么不说“一天字”或“一人字”呢?其实,不管用什么字都很牵强,只有说“一个字”才最为妥贴、最为通顺。有的人自以为很熟悉古代的汉语,却不一定能够辨别“目不识丁”的错误何在。反之,读惯了“目不识丁”的人,你能说他是错误的吗?
这样看来,现在一般人公认的成语“目不识丁”分明是错了。那末,是不是就应该加以纠正呢?而且,这是不折不扣地读了错字,比念别字还要严重,岂可用“约定俗成”为理由,而轻轻地把它放过去呢!
从前面所引的材料中,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读错这句成语的责任应该由古人承担。近千年间,人们既然以讹传讹,变成了习惯,大家也完全懂得了这句的含义,那末,这在事实上难道还不是“约定俗成”了吗?如果勉强地加以改变,岂不会使大家反而觉得很别扭吗?
当然,我完全不反对我们的文化教员,把每个字句的原来意义,都向学生讲解得清清楚楚,让他们知道有几种读法,并且懂得它们的演变过程。但是,我们却不能因为学生读了“目不识丁”等等,就批评他们的错误,相反地,应该承认他们这样读也是可以的,不能算做错误。
自固不暇
前次谈论了“目不识丁”的例子以后,得到了各方面的反应。多数朋友都赞成,有个别的仍然表示不大同意。这是很自然的。对于这一类问题的看法,不一致完全没有关系,而且永远可以保持不同的意见,不必强求一致。也许过一些时候,个别同志也想通了,我们的认识就会一致起来。
赞成的朋友们要求多谈大家日常熟悉的成语,指出它的来源,介绍历来都有哪些不同的解释,辨别什么是对的和什么是错的。这种要求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把普通词典的内容搬到“夜话”中来,似乎大可不必。因此,这里只能举出平时不常见的例子来谈谈。
大家常常会听见“自顾不暇”这句成语。谁会想到这四个字里头有什么问题呢?实际上,问题恰恰最容易发生在人们以为无可怀疑的因而不加注意的地方。如果认真考查起来,“自顾不暇”终于要发生问题了。
究竟这个成语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呢?查了许多古书都找不到确切的答案。《书经》上虽有“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之句,《诗经》上虽然也有“心之饮矣,惮我不暇”之句,但是显然都不是“自顾不暇”的出处上。
有人说,这句成语的出处,在《五代史》附录契丹传中。原来唐末五代时期的契丹王朝,在“大圣皇帝”安巴坚死后,由元帅太子德光继立,大举南侵,逼使晋少帝投降。德光摆驾入汴京的时候,据《五代史》附录契丹传载:“德光将至京师,有司请以法驾奉迎。德光曰:吾躬擐甲胄,以定中原,太常之仪,不暇顾也。止而不用。”这一段记载是否能够算做“自顾不暇”这个成语的出处呢?恐怕未必。
因为德光的本意无非表示谦逊一些,不要过于盛气凌人。他之所以不暇顾,仅仅是由于他亲身率领着军队,打平了中原的石晋王朝,直下汴京,不好意思就摆起帝王的銮驾,所以借口说顾不上用那十二面飞龙日月旗的“太常”仪节。这里边根本不包含任何消极和被动的意思,与“自顾不暇”这句成语的意思又有多少共同之点呢!
比较起来,这句成语的可靠出处,应该是《晋书》的《刘聪载记》。刘聪是两晋时代前赵刘渊的第四子,继其父自立为帝,攻陷洛阳,生擒晋怀帝,鸩杀之;又陷长安,执晋愍帝。当时晋将赵固攻河东,扬言要活捉刘聪的儿子刘粲,以赎天子。这一场战斗很激烈。晋兵企图偷渡洛水和汭水,袭击刘粲的部队。这时刘粲部下的将官王翼光看到晋兵要想渡河偷袭,把情况报告给刘粲。刘粲分析双方的形势,以为晋兵在河的那一边,惟恐地位不稳固不可能渡河偷袭,因此满不在意。《晋书》上的这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
“王翼光自厘城觇之,以告粲。粲曰:征北南渡,赵固望声逃窜。彼方忧自固,何暇来耶!且闻上身在此,自当不敢北视,况敢济乎?不须惊动将士也!”
刘粲因为轻敌,后来终于被晋兵打败,不在话下。光说这一段文字,乃是迄今为止我们能够找到的“自顾不暇”这句成语的唯一出处,这大概是比较可靠的了。
然而,这样追根究底的结果,却使以往所谓“自顾不暇”的成语发生了动摇。看起来这句成语恐怕是弄错了,应该改为“自固不暇”才对。宋代张君房的《云笈七签》中有句云:“神之无形,难以自固。”这里说的“自固”,与刘粲说的意思也很相近,可见后来有更多的人采用这种语气,久而久之,就慢慢地变为成语了。
从此以后,我们是否应该把“自顾不暇”这句成语,普遍地改成“自固不暇”呢?当然没有这种必要性。我们还可以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继续承认“自顾不暇”是一个成语。而对于“自固不暇”,只要知道它在历史上有过这么一回事就可以了。
北京的古海港
古代的北京有海港吗?回答:有海港。
那末,什么地方是古海港呢?回答:就是什刹海和积水潭的那一片水面。
这个海港现在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是,这一段历史却很值得我们研究。
大家都知道,当着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即公元一二九一年的时候,精通天文、地理、历法和水利的大科学家郭守敬,奉了元世祖忽必烈的命令,负责修通元大都(即北京)到通州的运河,使往来于江南的漕运船舶,能够把南方的粮食,直接运到大都。
为了完成这一项巨大的工程,郭守敬做了艰苦的努力。他根据他的父亲郭荣和他的老师刘秉忠传授的知识,再加上自己实地调查和测量的结果,制订了细密的计划,并且亲自指挥施工,经过一年多的工夫,终于修成了从通州到大都的这一段运河,命名为“通惠河”。这在历史上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件事。
据《元史》《郭守敬传》载,修建“通惠河”的主要经过是:“中统三年,……北祖召见,面陈水利六事。其一,中都旧漕河东至通州,引玉泉水以通舟,岁可省雇车钱六万缗。……至元二年,……又言:金时自燕京之西麻峪村,分引庐沟一支,东流穿西山而出,是谓金口。……今若按视故迹,使水得通流,上可以致西山之利,下可以广京畿之漕。……帝善之。二十八年,……守敬因陈水利十有一事。其一,大都运粮河不用一亩泉旧源,别引北山白浮泉水,西折而南,经瓮山泊,自西水门入城,环汇于积水潭,复东折而南,出南水门,合入旧运粮河。……帝览奏喜曰:当速行之。……三十年,帝还自上都,过积水潭,见舢舻蔽水,大悦,名曰通惠河。”
元代的诗人傅若金,前以《海子》为题,写诗吟咏什刹海,其中也有“舢舻遮海水,仿佛到方壶”的诗句,与《元史》所载忽必烈“过积水潭,见舳舻蔽水”的情形完全一致。这就表明,当时漕运的船舶可以直接驶到元代大都城的“海子”里来。由于船舶拥挤,以至水面都被遮住,几乎看不见了。这个海子当然只是人工造成的小内海,但是,它完全成了一个装卸漕粮的港口,则是毫无疑义的。
人们也许会觉得奇怪,郭守敬引白浮泉水入城是可能的吗?白浮泉水源在昌平域东南的凤凰山,那一带地势约为海拔六十米,中间经过沙河和清河两河谷,地势降低到海拔四十五米以下,而积水潭和什刹海周围的地势则是海拔五十米左右。按照这样的地势看来,怎么能够引白浮泉水入城呢?
原来郭守敬详勘测了地势之后,设计了一条长达三十公里的河渠,引导白浮泉水先向西流,然后转向南流,再向东南流入昆明湖(即瓮山泊),然后继续向东南流,注入大都城。这一条渠道,就是著名的“白浮偃”。它的遗迹现在还隐约可以寻见。
根据同样的道理,从整个通惠河的地势来看,河床的坡度很大,非采取其他技术措施,那是无法通航的。但是,郭守敬很有办法,他设置了水闸和斗门,保证了船舶的顺利通行。《元史》《郭守敬传》载:
“运粮河每十里置一腄,比至通州,凡为腄七。距腄里许上重置斗门,互为提阏,以过舟止水。”
这是郭守敬在工程开始以前就已经设计好了的。就是说,从大都到通州,设有七座水闸,距离每座水闸约半公里的地方,又设有斗门。水闸和半门的关闭或打开,就调节了运河各段的蓄水量,控制了水位的高低,使船舶可以顺畅地通过。
这些办法与现在外国先进的大运河采用的办法不是差不多吗?而郭守敬的这些办法却是早在十三世纪就有了的呀!
到了明代,据朱国桢的《涌幢小品》记载:“禁城中外海子,即古燕市积水潭也。源出西山一亩、马眼诸泉,绕出瓮山后,汇为七里泺。纡回向西南行数十里,称高梁河。将近城,分为二,外绕都城,开水门,内注潭中,入为内海子。”可惜此时郭守敬开的这一段运河却已毁坏了。所以,在《明世宗实录》上写道:
“通州河道,经元郭守敬修浚,今闸坝具存。……京城至通州五十里,地形高下才五十尺。以五十里之远近,摊五十尺之高下,无所不可。……迂回以顺其地形,因时以谨其浚治,此一劳而永逸之计也。”
又据刘侗、于奕正合撰的《帝京景物略》称,嘉靖丁亥,御史吴仲请修通惠河,三月告成。然而,积水潭上一度出现的海港风光完全消失了。现在我们在研究北京城市建设的时候,如果把这一面历史重新翻阅一过,我想还是有意义的。
南陈和北崔
在中国画史中,各个时期的南北画坛上,都不断地出现过许多有代表性的画家,形成了各种不同的画派。把这些画派的画家及其作品加以比较研究,找出不同的特点,这是继承和发展中国画传统的一个重要方法。
当我们研究中国人物画的时候,大家就很注意明代人物画方面流传的所谓南陈北崔的说法。
何谓南陈北崔呢?先说南陈,这指的是明末江南大画家陈洪绶。他是浙江诸暨人,字章侯,号老莲。明清以来,人们一提到陈老莲的人物画,没有不赞赏的。他留下的作品较多。不但在明清小说等木刻本子上,我们常常可以看到他的插图;并且在各地博物馆以及北京琉璃厂等地,我们也还可以发现他的原作。据清代姜绍书的《无声诗史》载:“老莲工人物,衣纹圆劲,设色奇古,与北平崔子忠齐名,号南陈北崔。”
那末,崔子忠是什么样的人呢?他的作品为什么几乎看不见呢?他的名声似乎也不象陈老莲那么响亮,这是什么缘故呢?
我们生活在北京的人,对于崔子忠自然会发生一种亲切的感情,一定想知道他的身世和为人,也很愿意看看他的作品,研究他的思想和艺术成就。清代孙承泽的《畿辅人物志》和孙奇逢的《畿辅人物考》差不多相同地写道:“子忠字道母。顺天府学诸生。文翰之暇,留心丹青。居京师阛阓中,蓬蒿翳然,凝尘满席,莳花养鱼,杳然遗世。”看来崔子忠在当时社会中,要算是十分孤癖高傲的人了。
当时山东莱阳有一位学者,名叫宋继登,他是崔子忠的老师,他的子侄,宋玫和宋应亨,与崔子忠也有交谊。宋玫是天启年间的进士,官至兵部侍郎。宋应亨是宋玫的族兄,官至礼部员外郎。因为他们都有强烈的封建势利观念,所以崔子忠很看不起他们。据《畿辅人物志》和《畿辅人物考》载,崔子忠“少时师事莱人宋继登,因与其诸子同学,而玫及应亨尤契合。应亨官铨司,属一选人,以千金为寿。子忠笑曰:若念我贫,不出囊中装饷我,而使我居间受选人金;同学少年尚不识崔子忠何等面目耶?玫居谏垣,数求画,不应,强索之,即强应之,终碎之而去。”你看这是多么倔强的性格啊!
还有一件事情,更足以表明崔子忠具有幽燕豪侠的气概。孙承泽和孙奇逢都曾记述这件事情的经过是:“史公可法自皖抚家居,一日过其舍,见肃然闭户,晨饮不继,乃留所乘马赠之,徒步归。子忠售白镪四十,呼朋旧,轰饮,一日而尽。曰:此酒自史道邻来,非盗泉也。”他对于史可法的馈赠没有当面拒绝,那是因为他尊敬史可法的为人;但是,他毕竟是要自食其力的,所以决不肯依靠别人的馈赠过日子。
崔子忠的一生都在贫寒中度过,即便当他画画的时候,目的也不在于卖很多钱来维持生活。然而,他却勤奋创作,非常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件作品。他用了许多笔名,有的人虽然喜欢他的画,往往因为不知道他的笔名而错过了机会。正如《无声诗史》所记,崔子忠“初名丹,字开予,又字道母,号北海,又号青蚓。善画人物,细描设色,能自出新意。与诸暨陈洪绶齐名,号南陈北崔,更以文学知名。一妻二女,皆从点染设色。性傲兀,凡以金泉请者,概不应。”他的作品所以特别可贵,原因也就在此。
现在我们能够看见的崔子忠作品,可惜已经太少了。曾见一幅《葛洪移居图》,可算得是崔子忠所画的精品。人物的衣褶和姿态刻画,充满着一家骨肉亲切动人的生活实感。这比起陈老莲笔下的和尚、道士之流,不食人间烟火,拉着一副长脸的那种怪样子,显然要高明得多了。在这幅画的上端,崔子忠自题一诗曰:“移家避俗学烧丹,挟子挈妻老入山。知否云中有鸡犬?孳生原不异人间!”他画的虽然是葛洪的故事,而实际上这恐怕就是崔子忠自己的写照吧。
除了绘画以外,崔子忠的学问还很广博。据《畿辅人物志》、《畿辅人物考》说,崔子忠“生平好读奇书,六经无所不窥,尤深于戴礼。发为古文诗歌,博奥不逊李长吉。”到了甲申以后,他“潜居委巷,无以给朝夕,竟以饥死”。总观他的一生,可以称得起是一个在文学艺术上造诣很高的有骨气的大画家。这是值得我们在中国画史和北京史上大书一笔的。
宛平大小米
在谈论北京的原史和文化传统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提到十六、十七世纪之间的两位大书画家。这两人就是明末清初宛平的米万钟和米汉雯,当时号称大小米。他们祖上是陕西关中的人,后来落籍到顺天府宛平县,所以他们自己和后人都公认为宛平人。
提起大小米,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宋代的米芾和米友仁。他们两人也被称为大小米,而且也都是有名的书画家。不过,米芾和米友仁是父子两人,是湖北襄阳人氏,并且生在宋代;而我们说的宛平大小米则是祖孙二人,又生在较近的明末和清初。这就使我们不能不对宛平的大小米感到更加亲切一些了。
米万钟是一位很有学问也很有骨气的人。他的生平为人确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好处。他出生于明代隆庆四年,即公元一五七○年。刚刚二十五岁就中了进士,当时是万历二十三年。第二年他就被任命为江宁令尹。不久以后,他奉命改任江西按察使。据称,米万钟为政清廉,关心民刑和文教事业,所到之处,颇受中下层人民和文士们的称颂。但是万历皇帝死后,光宗在位不到一个月也死了,在宫廷混乱的局面下,丑迹昭彰的大宦官魏忠贤乘机把持了朝政,许多正直的官员陆续遭到陷害,米万钟当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严重的打击。
由于米万钟平日鄙视魏忠贤及其同伙,并且屡次评议时事,他就成了魏忠贤的眼中钉。特别是魏忠贤的走狗倪文焕极力诬陷好人,当时被他陷害的有几十人,重的严刑拷打致死,轻的则被削籍夺职。米万钟也受到了削籍夺职的处治。这是天启五年,即公元一六二五年的事情。过了三年,到了一六二八年,即崇祯元年,明朝最末的一个皇帝,思宗朱由检上台的时候,魏忠贤及其走狗倪文焕等论死,米万钟才重新被任命太仆少卿。不幸他刚刚上任,就在这一年去世,当时他的年纪只有五十九岁。
他的生平,除在政治上参与了反对魏忠贤的斗争以外,一般地说,别的没有非常突出的表现。但是,他却有两种特殊的爱好。第一是喜爱书画,第二是爱玩石头。这两大爱好,使他获得了精神上很大的安慰和愉快。
爱玩石头,尤其是遇见各种奇石,他一定都要收蓄。如果有人要问:他有多少财产?那末,就可以回答说:他的最大宗的财产,就是奇形怪状的各种石头!正因为这样,所以他自己又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友石”,当时的人们也都称他为“友石先生”。在这一点上,他与宋代的米芾是有共同爱好的。米芾生平也收藏了大批奇怪的石头。
然而,他们的更重要的共同爱好却是喜爱书画。米芾是一个大书法家和大画家,米万钟也是这样。我们现在还可以看见米万钟的许多墨迹。例如他在一幅白绫上写了一首题《烂柯山》的绝句,笔墨飞舞,毫无馆阁气味。他写道:“双丸阅世怪他忙,为羡仙翁岁未央。假尔片时成异代,人天却比洞天长。”这一首绝句的意思是什么呢?这显然是反映他对于明代政治上风云变化出人意外的心情。至于他的画,虽然也是一种标准的“文人画”,但是他并不师法于元代的倪云林画派,而师法于宋画。即便在细小的部分,他同样是一笔不苟的。我们看他的字和画,可以想见他为人的严肃认真而又有打破成规的创造精神。
他的孙子米汉雯,是清代顺治辛丑进士,在一六六八年前后,历任河南的长葛、江西的建昌两县知事,康熙十八年荐举博学鸿词,授翰林院编修。他由于家学渊源,继承他祖父的衣钵,书画也都有专长。现在我们还比较容易找到他的作品。
过去各地方编辑地方志的时候,照例要提出一批所谓“乡贤”的名单,然后收集资料,分别立传。我们现在如果要编辑北京志,那末,显然也应该考虑给宛平大小米以适当的地位。
米氏三园
好几位同志看了《宛平大小米》以后,颇感兴趣。有的很热心查访米氏故居和各种遗迹,有的还寄来了有关的文物拓本,并且提出若干问题,要求解答。这就促使我不能不再写这篇短文。
米万钟在北京历代人物志中,应该占什么样的地位呢?这个问题虽然不必急于求出答案,但是,他在明代期对魏忠贤等宦官坚持斗争、维护正义的精神,毕竟是值得称道的。正是由于这么一点关系,所以人们对于米万钟一家就自然而然地有了某种感情,很想多知道一些有关米家的历史资料。
有的来信开列了米家的几个人名,问他们与米万钟的关系。其中还有一张明代万历年间米万春题诗的石刻拓片,来信的朋友以为它就是米万钟写的,其实不然。
我们知道,米万钟的父亲米玉,字昆泉,有三个儿子:长子米万春是隆庆五年的武进士,当过通州参将;次子便是米万钟,字仲诏,万历二十三年进士,与他的哥哥恰算得一文一武;三子米万方,是锦衣卫的一名武官。米万钟的儿子米寿都,孙子米汉雯、米汉倬。他们在宛平有三个故居,就是三处园林,分别命名为漫园、湛园、勺园,遗迹至今尚存。
据清初朱彝尊的《日下旧闻》引孙国敉的《燕都游览志》称:“漫园在德胜门积水潭之东,米仲诏先生所构,有阁三层。先生尝为湛园、勺园,及此而三。”漫园的地点这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了。至于湛园呢?《燕都游览志》载:“先生自叙曰:岁丁酉,居长安之苑西,为苑曰湛。”又说:“湛园即米仲诏先生宅之左。”这里所说的米宅就在现时西郊的海淀,而勺园也就在海淀米宅的范围之内。
明代蒋一葵的《长安客话》中有一段文字,非常清楚地写道:“北淀有园一区,水曹郎米仲诏新筑也。取海淀一勺之意,署之曰勺。又署之曰风烟里。中有市景日色空天,曰太乙叶,曰松坨,曰翠葆榭,曰林于澨,种种会心,品题不尽。都人士啧啧称米家园,从而游者趾相错。仲诏复念园在郊关,不便日涉,因绘园景为镫,丘壑亭台,纤悉具备。都人士又诧为奇,啧啧称米家镫。”
看来勺园在米氏三处园林中,居于主要地位,米家长期都住在这里,这是无疑的了。而在米氏的三处园林之中,勺园的材料也比较多,比较完全,应该首先把它弄清楚。
现在我们还可以找见从前燕京大学图书馆编印的《勺园图录考》,上面有米万钟画的《勺园修禊图》。从这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出米万钟山水画的精美艺术,而且可以看出当年勺园的全貌。据这部图录所记,勺园故址就在现时北京大学的燕南园以西。那里有一座土坡,即米氏坟墓,一九二九年的夏天曾在这里挖出了《昆泉米公暨配安人冯氏墓志铭》。这是研究米氏历史的重要文物,值得加以重视和保护。
看了这一部图录,我们还知道,前燕大图书馆,即现在北大图书馆,收藏有米万钟“绢本画石长卷。每石后辄有题赞。署名莲花中人、漫园漫士、宛香居士、烟波钓叟、海淀渔长。最后跋云:‘天启丁卯夏日,避暑奕园,予见怪石屏列,各令名,写貌,并赞。石隐米万钟。’所加图章则有多藏古书画、古今怪言知己、燕秦一畸人、研山山长、北地米万钟仲诏之印等。”如果我们能够把米万钟遗留的一些作品,都收集起来,选印一部分,供大家欣赏和参考,岂不甚好!
还有更多的米氏遗物分散各处的,也无妨做一个调查。如颐和园的乐寿堂前院,摆着的那一块“青芝岫”大石头,原先是米万钟从房山找到的。他曾写过一篇《大石记》,叙述这件事情。到了清代,乾隆把它移置乐寿堂,并且写了《青芝岫诗》,大加赞赏。这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其他材料还有不少,都应该逐渐征集。
关心北京历史文物的朋友们,只要遇有机会,进一步对米氏的三处园林分别访问,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可以补充北京地方史料的不足。我等待着朋友们的好消息。
昆仑山人
明代的北京,有一位豪放不羁的文人,自称为昆仑山人。据清代孙奇逢的《畿辅人物考》载,此人“姓张名诗,北平人,初学举子业于吕柟,继学诗文于何景明,声名籍籍。”我们从北京地方史料中,看到这个人是很值得注意的。
张诗的成名大概与老师大有关系。他的第一个老师吕柟,乃是明代正德年间的著名学者,举进士第一,授翰林院编修,官至礼部侍郎。据《明史》列传载:“吕柟字仲木,……字者称泾野先生。刘瑾以柟同乡,俗致之,谢不往。……疏请帝入宫亲政事,潜消祸本。瑾恶其直,欲杀之。引疾去。瑾诛,以荐复官。……世宗嗣位,柟上疏,……以十三事自陈。……上怒,下诏狱,读解州判官,摄行州事。恤茕独,减丁役,劝农桑,兴水利,筑堤护盐池,行吕氏乡约。……年六十四辛,高陵人为罢市者三日,解梁及四方学者闻之,皆设位,持心丧。”
在这样有骨气的一位大字者门下就学,张诗的气节和学问的确都有很好的师承。
虽然早年学的是“举子之业”,但是张诗却已经养成了不甘屈服的顽强斗争的性格。照清代孙承泽的《畿辅人物志》的记载看来,张诗早年参加考试的时候,就曾显露出一种倔强的反抗精神。当时有一个故事说:“顺天府试士,士当自负儿入试。诗使其家僮代之,试官不许,拂衣出。”
这从我们现在的观点来说,似乎张诗对待劳动的态度很有问题。为什么自己抬一个书桌都不肯,偏偏要叫家童去抬呢?这不是鄙视劳动吗?
然而,如果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具体情况出发,加以分析,那末,我们就不应该过分地责怪张诗,反而应该承认这是他对封建考试制度表示强烈反抗的一种方式。
当时还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学者,叫何景明。这个人是张诗的第二个老师。《明史》列传载:“何景明字仲默,信阳人。……弘治十五年第进士,授中书舍人。……李梦阳下狱,众莫敢为直。景明上书吏部尚书杨一清救之。……卒年三十有九。景明志操耿介,尚节义,鄙荣利,与梦阳并有国士风。……天下语诗文,必并称何、李,又与边贡、徐祯卿并称四杰。”
张诗对于这位老师尤其钦佩,当何景明卧病时,张诗亲往视疾,在病榻旁侍候七个月。直到何景明逝世,张诗才回到北京。
由于他前后受到吕柟、何景明的深刻影响,所以张诗的一生完全无意于功名,而以诗、古文的创作自许。当时的人们称赞他“不狂、不屈、不惰、不骄,春风不足融其情,醇醪不足味其况”。这大概是有相当根据的吧!
张承泽描写张诗的生活状况是:“所居一亩之宅,择隙地种竹。每遇风雨萧,披襟流盼,相对欣然。命酌就醉;兴到跨蹇信所之,虽中途遇风雨,受饥寒,不改悔。”他所作的文章,“雄奇变怪,览者不敢以今人待之”。可惜我们现在没有找到张诗的诗文集,不能详细介绍他的创作风格上的特点。但是,我们从已有的一些材料中,已经可以想见他的作品,一定是有很突出的风格的。
只是在偶然的机会,我们还可以碰见张诗的墨迹,他的草书奔放不羁,为明代一般书法家所不能比拟。正如《畿辅人物志》和《畿铺人物考》两书用共同的文句所介绍的:“其字书放劲,得旭颠、素师遗意。人谓悬之可以驱鬼。”可见张诗的书法确实与众不同。”
当然,说他写的字能驱鬼,完全是神话,不过把张诗的字与旭颠、素师相比,却也有道理。所谓旭颠便是唐代的大书法家张旭,他爱饮酒,善草书,每每大醉狂呼,走笔疾书。人们叫他为张颠,又称为草对。所谓素师便是唐代的和尚怀素,他本来姓钱,字藏真。也爱饮酒,也善于草书。把这两人来比张诗,未免过分夸扬,但是这也可以证明张诗的草书在当时影响之大了。
关于昆仑山人张诗的生平史料了,如果有哪一位朋友知道得更多,希望能够尽量介绍出来。
保护文物
谁都知道,我们伟大的祖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无限丰富的文化艺术遗产。现在几乎在每一个城市和乡村,都可以遇见许多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文物古迹。
对于各种文物古迹,我们的人民政府一贯都很重视,并且积极地加以保护。一九六一年三月四日国务院发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有一百八十处。其中,在我们北京范围内的有十八处,占十分之一。至于各省市自己规定的地方文物单位,当然还要多得多了。
最近有几位同志谈起北京郊区大房山的古迹,大家都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文物区,它的历史价值仅次于周口店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在这里,集中了隋、唐、辽、金几个朝代的石经和其他遗物。只因它远离北京城区,所以没有引起人们的充分注意。其实,这里的名胜古迹十分优美。例如,在上房山,有一座钟乳石的瀜洞,名叫“云水洞”。它是地质构造中典型的“喀斯特”现象。许多人认为它比广西桂林的“七星岩”决不逊色。然而,有人宁愿跋涉千里去七星岩游览,却不知道在自己城市附近就有象云水涧这样的去处,这岂不是怪事吗?
如果打开明代刘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人们就可以看到关于云水洞的一段描写:“秉炬帚杖,队而进洞。洞门高丈,入数十丈。……过一天地,入一天地矣。左壁闻响,如人间水声。炬之,水也。”声潭底,不知其归。又入,有黄龙、白龙盘水畔,爪怒张。导者曰:乳石也。焠炬其上,杖之而石声。乃前,扬炬,望钟楼、鼓楼,栏栋檐脊然。各取石左右击,各得钟声、鼓声、磬声、木鱼声。……”本来下面还有许多文字,是描写云水洞中由钟乳石形成的石塔、雪山等各种奇妙景致的,我想不必抄录全文了。同时,这部书上关于石经山等处许多名胜古迹的介绍,大家如能详细一读,也一定会引起很大的兴趣。
明代还有几个著名的学者,都曾到过房山,写了文章,如徐文长的《上房山房》、袁宏道的《游小西天记》、曹学佺的《游房山记》,都异口同声地称赞这里的名胜古迹和自然景色。
清代以后的文字记载更多,用不着一一介绍了。
可惜的是,上房山的道路没有修理,云水洞等处更加处外失修了。这些地方现在所以不如七星岩等处知名,恐怕原因也就在此。但是,只要稍加修整,这几处都不难很快地繁荣起来。
特别应该提到保存在“小西天”的石经,从公元六世纪隋代僧人静琬开始募款雕刻,一直到明代末年,许多佛教的重要经典都刻成了碑板。据说小西天九个岩洞中封藏的石经碑板,大小共四千一百九十二块。另外,从云居寺压经塔旧址中,挖掘出来的辽金两代所刻的石经碑板,编号共达一万零八十二块。但是,这许多碑板经过几次损失,残缺的部分已经无法弥补了。
解放以后,在我们人民政府的大力保护与支持之下,由中国佛教协会于一九五六年重新整理拓印,共得大小经板一万四千多块。这是非常宝贵的一批文物。正确地利用这一批材料,不但可以校正历代印行的佛经,对于佛教典籍的研究大有益处;而且还可以借此研究隋、唐以来的书法变化以及有关的历史背景。
然而,这个山上值得保护的文物,还不只是这些。我们对于唐代以前开凿的雷音洞,还必须特别注意加以保护。这个洞又叫做千佛洞。它是就天然的崖石凿成的方洞。在周围洞壁上嵌了石经碑板一百四十五块,洞内有四根八角形的石柱,每根柱上都有各种形态的浮雕佛像。前二柱各刻佛像二百七十二尊,后二柱各刻佛像二百五十六尊。洞的中间又有一尊唐代雕塑的石佛。尽管有许多已经被文物的破坏者敲打得残缺不全了,但是看了这些雕刻,不能不令人钦佩古代匠人的艺术天才!
多少年来,这里所有的珍贵文物,不知遭受了帝国主义强盗、汉奸卖国贼、军阀、官僚、奸商等等的多少催残和破坏。如今剩下的这些,更加值得我们予以保护。希望首都各方面关心祖国文化遗产的人们,都来认真执行行国务院的规定,进一步注意保护这些文物吧!
古代的漫画
在中国绘画史的研究中,有的人认为以讽刺为目的的漫画只是近代才有的,而且是从西洋传入中国;至于中国古代的画家,则根本不知漫画为何物,便没有什么漫画作品之可言。这种议论当然大有商榷余地。
到底中国古代有没有漫画呢?回答不但是完全肯定的,并且还应该承认中国的漫画有它自己的传统特色。
《孔子家语》载:“孔子观乎明堂,睹四门牖,有尧、舜之容,桀、纣之像,而各有善恶之状,兴废之诫焉。”这就是说,古代的人已经懂得绘画为武器,揭露恶人恶事,表扬善人善事。因此,以善恶对比为题材的绘画,就可以认为是中国古代漫画的一种表现形式。山东嘉祥县的汉武梁词的石刻画像便是一个例证。从这些石刻画像中,人们不是可以看到“桀纣之像”了吗?那些骑在奴隶身上的奴隶主的残暴形象,在我们今天看来,是多么有力地揭露了古代奴隶制度的黑暗啊!
但是,一般地说来,历来的画家们对于当时的社会现实不但不可能进行分析和批判,而且毕竟还不敢大胆地揭露它的弊病。于是有一些画家就选择了特别含蓄的表现形式,以表达他们对当时的社会现实不满的情绪。
这种例子到了清代,可以举出的就更多。其中有的象清初的八大山人,常常是嘻笑怒骂皆成图画。正如人们所熟知的,八大山人出身于明代的宗室,对于清代的统治极端不满,因此在他的笔下所刻划的一花一鸟一木一石以及山水人物,一切形象几乎都变态、畸形的,借此以发泄他内心的愤懑。虽然,由于他站在明代宗室的特殊地位上,不满于清代的统治,以致于对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都加以歪曲,这是过火的;然而,八大山人的强烈讽刺的绘画艺术却具有创新的意义。这一点同他的全部作品的艺术价值一样,是不可抹煞的。
还有,龚半千是清代画派中所谓金陵八家之首,他的作品也有一些可以算做漫画的。比如,他为了讽刺当时社会上贫富极大悬殊的现象,画了一幅财神图,画面表现了一个穿红袍的财神,脚踏着两个元宝走路。从这幅画上,人们一望而知,作者是在讽刺当时社会上那些为富不仁者流,寸步不离钱财,同时,他又为自己的穷朋友们鸣不平,因为他们贫无立锥之地,简直寸步难行。
最突出的漫画,还应该说到所谓扬州八怪的作品。这些画家实际上都是当时南北各地不满于现实的文人,他们愤世嫉俗,满腹牢骚,不合时宜。因此,当时的人们称之为“怪”,而他们自己也坦然以“怪”自居。他们在这样的思想感情支配之下,画出来的东西,就必然非有一些“怪”气不可了。
在这里,就举罗两峰的作品为例吧。他本是地地道道的扬州人,在这里举出他来做扬州八怪的代表倒也适当。他生平最爱画鬼,并且以画鬼而成名。人们都知道他的成名之作乃是《鬼趣图》,这可以说是古代漫画的典型了。
罗两峰画的《鬼趣图》不少,而且每一个图都包含了好几个段落,各个段落的画面,或相莲,或不相连。随便打开一卷《鬼趣图》就可以看见许多令人发笑的漫画。例如,他画了两个大头鬼。一个不但大脑袋,还加上大手大脚,头发直竖,每走一步都比跑步还吃力;另一个头重脚轻,两腮特大,看来食欲很强烈,可是他的身子却太小,行动更困难,只能徒唤奈何。作者题诗道:
“头重如山强步趋,鬼穷还被鬼揶揄。几人毛发无端竖;尔辈形骸太不拘。大手凭空扇道路;丰颐随意插牙须。当年却是衣冠客,一凿凶门貌便殊。”
看了作者的题诗,我们就更清楚地知道他对鬼的讽刺,实际上却是对人的讽刺。但是在当时的社会上,画家如果直接用漫画去讽刺那班活人,一定要惹祸;如果只是讽刺一些死鬼,就不至于有什么危险了。也许正是经过了这些实际的考虑之后,画家终于选择了以鬼为讽刺对象的这种漫画手法。
由此可见,漫画决不只是近代才有的,也不是都从西洋传来的。我国古代也有漫画,它具有与西洋的漫画颇不相同的特点,形成了我们自己的漫画传统。希望我们的漫画家和研究画史的人,更多注意批判地继承中国古代漫画的传统,使它能够在今天完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我们的人民的漫画艺术创作而发挥它的作用。
书画同源的一例
我国古代有许多书画家,都承认“书画同源”之说。最早发现这个道理的是谁?有人说是元代大画家兼书法家赵孟俯,证据是现在北京故宫博物院陈列着赵孟俯的一幅画卷,上面有他本人的题跋,其中有这个说法。其实在元代以前,早有这种议论,不过到元明以后才盛行此说。
这个道理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中国的书画不同于西洋各国。西洋的水彩画和油画等,显然与西洋各民族的文字没有很多共同之点;而中国传统的绘画和书法,却有很相同之处,甚至于写中国字和画中国画,在用笔的方法上,简直如出一辙。
如果要列出举书画同源的例子,我们可以写成许多文章,还未必能够包括无遗。我生平看到的最值得注意的例子,只有两个。一个是宋代的苏东坡,另一个是明代的黄梨洲。东坡的例子将来有机会要详细谈论,现在只把黄梨洲的例子拿来谈谈。
人们都知道,黄梨洲是明末清初的一位大思想家,有许多人还读过他的《明夷待访录》等著作。但是,大概谁也不会想到黄梨洲还会画画。实际上,这证明有许多人对于这位大学者的才能,还是估计不足的。他怎么不会画画呢?他有广博的学问,著作很多,当然能写一手好字,懂得用笔、用墨的许多方法。当他见到客观的某些事物,特别引起他的注意,兴之所至,用笔墨把它们的形象勾划下来,这不就是一幅画吗?这比他写诗、写文章有时更不困难,他又为什么不可以偶尔做这种笔墨的游戏呢?
我很幸运地有机会看到黄梨洲的一幅画。那是他在清代康熙年间为老友祝寿而作的。画面上有大块的太湖石,周围有翠竹数丛,构成了这幅画的前景。在竹石的背后,耸立着苍松古柏,两株巨干、交错而上,构成了全画的主体。画的右上角空白处有“岁寒坚贞”四大字,另一行小字写道:“甲子寅春,吴中佩老兄丈年八窔矣,为作此图,以晋大齐之颂,兼致数月来惜别之怀。”下款书:“弟黄宗羲。”字迹一看就是黄宗羲亲笔所写。款字下边打着一颗他常用的方形朱文大印,与一般书画家印章的形式迥然不同。这就证明,他是一个著作家,平素不画画,偶然画成一幅,仍不脱著作家的面目。这从他的用笔方法上充分地表现了出来。
在这幅画面上,黄梨洲完全以写字的笔法作画。他勾勒树干、树皮、石头的轮廊等几乎都用草书飞白的笔法,画竹枝、松针和小草等则兼用篆书和行楷的笔法,有一些皴法和渲染之处稍稍变换着使用干笔和湿笔,而就整幅画用来说,用墨大部分是半干半湿的,表现出特别和谐的色调,首尾贯通一气。所谓书画同源的道理,从这幅画面上看得非常清楚。
但是,我们还不应该仅仅从作者使用笔墨的方法上去理解书画同源的道理。如果光是这样看问题,认识还只能停留在表面上。我们应该进一步从作者的思想倾向和学术修养方面,去认识作者在从事创作的时候和表现在作品中的思想内容。
那末,要进一步认识黄梨洲的这一幅画,我们就不能不了解黄梨洲的生平。黄梨洲是余姚人,名宗羲,字太冲,生于明代万历三十八年,即公元一六一○年。他的父亲是明代有名的学者黄尊素。尊素字真长,万历进士,天启年间当了御史,得罪了宦官魏忠贤那一伙人,被逮捕拷打致死。与黄尊素同时死难的还有杨涟、左光斗等十几个人。杀害他们的刽子手是魏忠贤的走狗许显纯。黄梨洲为了替他的父亲和同时死难的人们报仇,上书控诉魏忠贤阉党的罪状,并且自己在身上暗藏了一把长锥,要去刺杀许显纯。当时正好明代崇祯皇帝登极,将魏忠贤和许显纯等处死,对黄梨颇洲颇加赞扬,称之为“忠义孤儿”,并且让他回家奉养老母,努力治学,继续与阉党作斗争。不久清兵入关,明鲁王以黄梨洲为左佥都御史。他跟随鲁王失败以后,又回到故乡余姚,致力于著作。康熙年间有人荐他参修明史、举博学鸿词,他都拒绝了。到康熙三十四年,即公元一六九五年,他以八十六岁的高龄,与世长辞。
这幅画作于甲子,推算起来,恰恰是康熙二十三年,即公元一六八四年。当时黄梨洲七十四岁,正是他努力著作的年代。以他的生平遭遇和思想怀抱,画出“岁寒坚贞”的画面,乃是理所当然。这样的作品在风格上,和它的作者在性格上,简直完全融化在一起了。所谓书画同源应该以此为典型,因为这无论从艺术形式或者思想内容方面,都是真正同一的东西。
替《宝岛游记》更正
偶然看了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摄制的《宝岛游记》。它介绍了海南岛的风光,其中出现了一个画面:在海滨矗立着一块巨石,上面刻着“天涯”两个大字。这时候,影片解说员发出了宏亮的声音,说明这是宋朝苏东坡写。
这是可靠的吗?影片的编制人员是否确有根据做这个说明呢?我对这个说明表示怀疑。因为一眼望去,银幕上出现的“天涯”二字,完全不象苏东坡的字体。这两个字多么软弱无力啊!苏东坡的浑厚、浓郁、苍老、拙劲的笔墨特点,都到哪儿去了呢?
我不敢说对苏东坡有多少深刻的研究,尤其是同某些专家比较起来,深感自己的知识太少了。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可以拿它作为一个例子,借以说明对于历史材料的调查研究,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和方法。
据《宋史》《苏轼传》所载,苏东坡是在宋代哲宗绍圣四年五月“贬琼州别驾,居昌化”。这一年是公元一○九八年,东坡六十二岁。按《东坡先生年谱》记载,“东坡先生谪居儋耳,OE*家罗浮之下,独与幼子过,负担过海。……七月十三日至儋州。”《宋史》本传还描写了东坡到儋州以后的情形说:“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药饵皆无有。初僦居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轼遂头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当时筑屋三间,名为桄榔庵,东坡自己写了一篇铭文,其中说道:“东坡居士谪居儋耳,无地可居,偃息于桄榔林中,摘叶书铭,以记其处。”当时他在《寄程儒书》中也说:“近与儿子结茆数椽居之,劳费不赀矣。赖十数学者助作,躬泥水之役。”又说:“新居在军城南,极湫隘。”这个地点,就在现今海南岛西北部的儋县那大镇附近。在东坡当年筑屋的旧址上,人们还可以看到清代所建的“东坡书院。”
从那时候起,苏东坡在儋耳住了四个年头,到他六十五岁的时候,才奉命移廉州,渡海北还,第二年就在常州逝世。前后在儋耳的四年间,东坡一直没有离开儋耳。这只要查阅一下东坡的年谱就能够知道。
年谱记载苏东坡六十二岁到儋耳的情形,前面已经说过了。第二年,据年谱载:“先生年六十三,在儋州。……九月四日游天庆观。……是年,吴子野来访先生,而先生以诗赠之,其序云:去岁与子野游逍遥堂,因往西山,叩罗浮道院,宿于西堂;今岁索居儋耳。”第三年,“先生六十四岁,在儋州。……上元夜,老书生数人相过曰:良月佳夜,先生能一出乎?先生欣然从之。步城西,入僧舍,历小巷,民夷杂揉,屠沽纷然。归舍已三鼓矣。”第四年,“先生六十五岁,在儋州。……五月大赦,……有诏徒廉州,向西而解。六月过琼州,作惠通泉记。遂渡海。”
这就证明,苏东坡在贬谪到儋耳以后,并没有离开儋耳到别处去活动的记录。按照当时的情况看来,被谪到哪里,就只能在哪里,未经“有司”准许,是不敢随便乱跑的。因此,如果东坡从儋耳要到海岛的最南部去,当时必有记载,可是,我们却没有发现这样的记载。
而且,海南岛最南部是属于古崖州地区,苏东坡的谪所则在儋州,相去还有六百多里。在《儋州志》中充满了关于苏东坡的活动记录及其诗文;而在《崖州志》中却找不到苏东坡的事迹和作品。这也可以证明苏东坡没有到过崖州,因此,崖州海滨石刻“天涯”等字迹,显然是后人所书,决不是苏东坡写的。
更重要的是,在清代重修的《崖州志》卷二舆地中有一条记载:“下马岭,城东六十里,斜峙海湾,有一径可通行人。乱石碁布,潮长即不能往来,为州治东路第二重关隘,有汛驻防。麓有巨石,高二丈,雍正年间知州程哲刻天涯二大字于上,今通名此地为天涯。”这一段文字非常清楚地说明,“天涯”二大字是清代雍正年间知州程哲写的。那末,影片《宝岛游记》的说明当然是错误的了。
由此可以得出一条经验,今后凡是遇到这样的事情,务必要把具体的情节反复查考得清清楚楚,千万不要道听途说,就信以为真。尤其不应该想当然地把不可靠的材料乱作宣传。
水上菜园
你看见过浮在水面上的菜园吗?我想可能有一些人肯定地没有看见过,甚至不会相信真的有这样的事情。然而,这不但是事实,并且是合乎科学的,值得我们加以提倡和试验。
唐代有一部书,名为《玉堂闲话》,作者无名氏。书上有一段记载,是关于水上菜园的,它写道:
“广州番禺,常有俚人牒诉云:前夜亡失蔬圃,今见在某处,请县宰判状往取之。诘之则云:海之浅水中有荇藻之属,风沙积焉,某根厚三五尺,因垦为圃,以植蔬。夜为人所盗,咨之百里外,若浮筏故也。”
看起来,远在唐代,这种水上菜园在广东沿海地区就相当流行了,其他地区是否当时也有,虽然这部书上没有一一交代,但是后来在福建、浙江等地却有类似水上菜园的形式出现。
这种水上菜园的数量颇为不少,所以仅仅番禺县就“常有俚人牒诉……失蔬圃”。既然说是“常有”,显然不是个别的。而且这里所举的不过是提出控诉的一部分例子,至于没有提出控诉的当然还有。那末,我们不难推想得到,其他种植水上菜园而没有失盗的,无疑地就有更多了。
如何形成这样的水上菜园呢?番禺县的这个例子表明,这种水上菜园是由水中荇藻之属堆积而成,形如浮筏,厚度约有三五尺以上,可以种植蔬菜。明代徐光启的《农书》等也曾描写这种浮筏式的菜园,当时叫做“葑田”。这种菜园是“以铁索系于水边”,所以不容易被水漂走。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水上菜园出现呢?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在南方人口稠密的地区,农民们十分重视园艺的经营。种菜园的人们,收入比普通农民要高出好几倍,生活水平自然也高得多了。但是,在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却相对地少于他处,因此,人们不能不想出千方百计,力求增加耕地面积,特别是要增加蔬菜种植的面积。恰好在南方各地,江河、湖泊、沼泽以及沿海一带,水面较大,人们就想出了一些办法,与水争地。过去有许多圩田、围田等,便是人们与水争地的最常用的方法。而水上菜园则是另一种方法,实际上这种方法比圩田、围田远为高明。
凭什么能够判断水上菜园比圩田、围田的方法更好呢?这就因为水上菜园实际上并不占地,也就是不缩小实际的水面。它的好处就在于它无论水深水浅,都紧紧地依靠水面而又不与水争地。当着那些圩田和围田把水面挤得很小,以致洪水暴涨,又把圩田和围田冲垮的时候,水上菜园却随涨随落,升降自如。
由此可见,水上菜园确实是南方园艺经营中的一个重要创造。我们应该把这种经验再一次介绍出来,并且在北方做一点新的试验。
在北方,大部地区虽然人口不如南方的稠密,因而耕地的使用要比南方的粗放。可是,随着城市和工业区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蔬菜供应,北方的蔬菜种植面积正在日益扩大,而蔬菜的种植需要肥沃的土地,这种土地在北方却比较少。加上近些年来大兴水利,不少原先很肥沃的土地变成了水库,这在一方面固然使耕地面积相对减少了,而在另一方面则带来了很大的利益。利用这许多新修的水库,不但可以充分地灌溉原先干旱的土地,大量地改造旱地,成为水田,在水库周围的山上,便于造林,种植果树,发展牧畜业,并且在水库中还可以繁殖鱼类及其他水产。如果再把许多水库中的水面尽量地利用起来,造成水上菜园,那末,北方的蔬菜种植面积实际上就可以大为增加。
要兴建水上菜园,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条件。无论利用什么材料都可以编成浮筏,面积大小也可以随着实际需要而伸缩。要把浮筏拴在岸边,不使它漂走。在浮筏上面可以堆积各种杂草、野藤,和以泥土。如果在海边的水面上,由于海水是咸性的,就必须使用酸性的基肥。上面种植什么蔬菜,要根据土质、气候等条件而不同。这样的水上菜园,即便布满在水库四周的水面上,也丝毫不会妨害水下鱼类的正常活动,反而对于养鱼有益。
这又是一个大胆的建议,希望研究园艺学和其他有关的专家,考虑这个问题,设法进行一些小型的试验,看看结果如何。
金龟子身上有黄金
早于一九三四年,有一位捷克斯洛伐克的科学家,做了一种很特别的科学试验。他采集了一大批金龟子,把它们烧成灰,又把金龟子的灰拿去冶炼,结果从一公斤的金龟子灰中,居然能够提炼出二十五毫克的黄金。这实在是一项重要的发现。
人们也许会觉得奇怪,金龟子身上怎么会有黄金呢?其实,任何生物的机体中,或多或少地都包含有各种金元素。因为任何机体都必须由一定的物质组成,而任何物质总离不开一定的元素,所以从生物的机体中能够找到若干金属元素,也是很自然的道理,并不奇怪。
这个道理虽然被人类发现的历史还不太久;但是,这种现象却早已被人类发现了。就以金电子来说,我们中国古代的科学家,曾经对它们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并且发现了它们的机体结构的金属特点。
远在唐代,有一位专门研究风土物产的学者,名叫段公路,在他所著的《北户录》中,关于金龟子就有一段记载。他说:“金龟,甲虫也。五、六月生于草蔓上,大于榆荚。细视真金贴龟子,行则成双,……土人收以养粉,云与养粉相宜。”很明显,段公路已经发现金龟子身上和真金贴成的一样。
到了宋代,与欧阳修齐名的大学者宋祁,在他所著的《益部方物略记》一书中,也有关于金龟子的记载。他写道:“金虫,出利州山中,蜂体,绿色,光若金。里人取以佐妇钗镮之饰云。”又说:“虫质甚微,翠体金光,取而桥之,参饰钗梁。”可见当时四川、陕西边境一带的居民,已经把金龟子看成和真金的首饰一样,直接拿来当金钗用。
至于明代的大生物学家李时珍,在他的《本草纲目》中,对于金龟子的介绍也说:“此亦吉丁之类,媚药也,大如刀豆,头面似鬼,其甲黑硬如龟状,四足二角,身首皆如泥金装成,盖亦蠹虫所化者。”他还引述竺法真的《罗浮山疏》说:“山有金花虫,大如斑蝥,文采如金,形似龟,可养玩数日。”所谓泥金装成,或者说文采如金,都无异于把它们比做真金。
这一种昆虫,在现代昆虫学的昆虫分类上,的确是属于“金花虫”这一科。它们的形态很多,不下五六十种。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两种:一种学名便是金龟子,又名金虫;一种学名是金盾虫,形状象盾牌,尤其象龟。真正的金龟大概就是这两种。
历来还有不少文人,看见儿童们喜欢捕捉和玩弄金龟,发出了许多感慨。如宋代的薛士隆,写了一篇《金龟赋》。他在序言中说:“金龟,瓜蠹也。似龟而小,首足介尾咸具,色若中金焉。惟其冒乎外者,轻明若云母。有翅,附甲而生。巨领双髯,腹下多足,与龟为异。”在这篇赋里,他一再赞叹金龟“体浑金之萃美兮,色耀日而舒光。”最后他非常惋惜地说:“嗟彼服之不称兮,适以焚身;将儿曹之玩爱兮,毙焉无所!”同样,宋代的周密,在《葵辛杂识》中也写:“延寿寺,有金龟集游童衣袂,大如榆荚。……此物有甲,能飞,其色如金,绝类小龟。小儿多取以为戏。”如果大家都回忆一下,可能有许多人在儿童时期都曾玩过这种金龟子。
但是,过去的许多人却不曾确切地知道,在这种金龟子身上真的会有黄金。现在我们既然晓得捷克斯洛伐克的科学家做了试验,并且成功了,那末,我们何不也来试它一试呢?
当然,我这样讲,并不是为了耸人听闻,并不是要鼓动大家去搞这种试验。凡是这一类事情,都只能由个别有条件的人,做一些小小的试验。特别是这里所说的金龟子,并非南北各地到处都能找到的。它们的出现有一定的季节,每年只有在五、六月间才能生长。而且金龟子身上的含金量,也只不过百分之○·二五,这样的含金量虽然不算很低,但是,显然也不算高。如果大量进行试验,在一般的条件下恐怕是不可能的。
一句话,我只希望有个别热心的朋友,在条件允许的时候,注意试验一下,看看结果如何。
青山不改
凡是读过中国旧式侠义小说,如《水浒传》等古代英雄故事的人,大概都会记得那些“绿林好汉”常用的语言。除了一部分“江湖黑话”以外,它们往往反映出人类社会生活以及自然界的一些最普通的现象。从它们所反映的现象中,如果加以分析,有时也能够发现很重要的道理。
比方,当着好汉们挥手分别的时候,常常异口同声地说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这样的豪言壮语,不但表示了古代被压迫人民对于自己的前途充满着希望和信心,同时也表示了他们对于祖国和家乡的壮丽河山怀着无限的热爱。然而,更重要的是这句话里头还包括了一条自然的规律。
就自然界的本来面目而言,青山总是不会改变的,这应该算是合乎逻辑的判断吧。正因为山是长青的,所以水也才能永远荡漾着绿波。谁不喜欢青山绿水呢?这不只是为了赏玩风景,而且是为了人民的健康和国家建设的需要。问题在于山怎么会青,而青山又怎能保持不改?这就涉及了一大套专门的知识和经验。
一般地说,有山必有林,所有的山林都是天然生长和天然更新的。不同的土质生长不同的林木,这也是由客观的自然条件所决定的。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的灾害发生,青山自然不会改变,绿水自然也会长流。但是,由于人类社会长期经历了阶级剥削和战争破坏,自然界也不断发生洪水泛滥、火山爆发、地震山崩等巨大的灾害,无数的森林被毁坏了。所以植树造林就成了我们不能不重视的一件大事。
历代对于山林的管理,曾经有过一些制度,设有专职的官吏。如《周礼》载“山虞掌山林之政令”,“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所谓“山虞”可以说是林业专员,“林衡”可以说是林区警察。当时法令规定各村社必须植树造林。正如《周礼》所载:“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在这一句下头,朱熹的注解是:“所宜木,谓若松、柏、栗也。若以松为社者,则名松社之野,以别方面。”可惜这些早已成了历史的陈迹,否则,到处留下松树林、柏树林、栗子林等等,够多么好啊!由此可以想见,我们的祖先对于造林的积极性,确实也很不小。
为了使林木茂盛,能够不断地供应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当然必须保护森林。说到保护,并不是不许砍伐。关键是在于伐木林有计划。要把它同森林更新的措施结合起来,而不许滥伐森林。
在这一方面,有一些古老的经验同样值得我们参考。如《周礼》载:“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东汉郑玄的注解说:“阳木在山南者,阴木在山北者。冬斩阳,夏斩阴,斩木之法也。”《礼记》的《月令》中也写道:“孟春之月,禁止木;孟夏之月,无伐大树;季夏之月,树木方盛,乃命寝人入山行木为斩伐;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仲冬之月,日短至,则伐木取竹箭。”由这些古籍的记述中可以知道,采伐林木必须看清季节。所以孟子认为“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这个意思就是说,按季节有计划地砍伐,木材就用不完。如果不管什么季节,盲目地乱砍一气,那就一定会把森林毁掉。
但是,这些还只是消极方面的做法,最要紧的还在于从积极方面培育林木,首先要想办法使栽下去的树苗普遍成活。
据后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所载,植树必须“先为深坑,内树讫,以水沃之,著土令如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然后下土坚筑,时时灌溉,常令润泽。埋之欲深,勿令挠动”。为什么栽的时候要东西南北摇它呢?因为“摇则泥入根间,无不活者。不摇,虚,多死”。栽好之后当然就不要挠动它了。至于“下土坚筑”,也要注意“近上二寸不筑,取其柔润也”。同时,还要注意“每浇水尽,即以燥土复之,则保泽;不复则干涸”。这些技术细节如不注意掌握,成活率是不可能提高的。
至于树木长得好坏,全看培育的方法是否符合植物学的原理。现在懂得植物学原理的人,似乎很不少。但是,真正懂得实际运用的却不多,能把实际经验提炼为原理的就更少。因此,有必要广泛地总结一些实际经验,来充实和提高这个专业的干部水平。我们应该学习唐代的作家柳宗元,他写了《种树郭橐驼传》是人所共知的。其中有一段写道:
“橐驼非能使木寿且孳也;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焉耳。凡植木之性,其本欲舒,其培欲平,其土欲故,其筑欲密。既然已,勿动勿虑,去不复成。其莳也若子,其置也若弃,则其天者全而其性得矣。故吾不害其长而已,非有能硕茂之也,不抑耗其实而已,非有能蚤而蕃之也。”
这是许多人都曾读过的极平常的一篇古文,它所阐述的植树的道理非常重要,却又是最初浅的。可是,有的人即便学到了一套新的科学方法,如果把这样初浅的原理反而忘掉了,岂不可惜!
但愿在我们祖国广大的土地上,经过我们自己的亲手栽培,能够逐年出现更多的森林地带,让我国无数的青山绿水,永不衰老,永远壮丽!
一品红
目前在首都的许多公共场所的休息室和客厅等处,我们差不多到处可以看见一种鲜红美丽的盆花,象烈火一般射出耀眼的红光,它就是一品红。
一品红,又叫万年红。当着北国严寒的日子,万花雕零,此花独盛,点缀着冰天雪地的整个冬季。一直等到春回人间,群芳争艳的时候,它才完成了任务,悄悄地离开了。这种独特的性格,实在是值得赞赏的啊!
有的植物学书籍上说,一品红原产墨西哥和美洲中部各国。这么说来,似乎中国原来没有这种植物。其实不然。《尔雅》《释草篇》上有“邛钜”之名,据晋代郭璞及汉代郭舍人的注解说:“今药草大戟也。苗名泽漆。近道处处有之。生时摘叶有白汁,故名泽漆也。”又查《本草纲目》载:“大戟,其根辛苦,戟人咽喉,故名。今俚人呼为下马仙,言利人甚速也。”李时珍描写这种植物的特征是:“大戟生平泽甚多,直茎,高二三尺,中空,折之有白浆,叶长狭如柳叶,而不团其梢,叶密攒而上。”
根据这些记载看来,中国古籍上所谓大戟,或邛钜,或泽漆,或下马仙,实际上不就是与一品红同类的植物吗?如果说一品红是从外国传来的,那恐怕是不合事实的吧!从前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植物学大辞典》写道:“一品红,大戟科,大戟属。木本,培养于温室中。热带产者颇肥大。茎梢之叶呈鲜红色,如花瓣样。叶间攒簇小花。雄花只有一雄蕊,雌花只有一雌蕊。数花间,着生蜜槽,淡黄色,作小杯状。此蜜槽与红叶,俱所以招致昆虫,使为授粉之媒介者也。一品红为我国俗称,日本或名猩猩木。”这一段文字写得还比较妥善。
但是,近来看见有一些别的植物学书籍,却又说一品红“因为开花期恰在圣诞节时,故亦名圣诞树”。这一点恐怕就有问题了。纪念耶稣诞生乃是西方的风俗,而西方人通称的圣诞树,都是指的枞树等松柏科的常绿乔木,不应该把一品红也列为圣诞树之一种。即便西方人编的植物学书籍上有此一说,我们似乎也可以不必抄袭这个名称。
如果用我国固有的名称,我想把一品红叫做“红大戟”,似乎也未尝不可。因为大戟可以有红的、紫的、黄的、白的几种。据五代韩保升的《本草图经》注解,大戟“有黄花者,根似细苦渗,皮黄,肉黄白,五月采黄,二月八月采根用”。宋代苏颂的解释是:“大戟春生红芽,渐长,丛高一尺,叶似初生杨柳,小团。三月四月开黄紫花。”明代李时珍也说:“杭州有紫大戟为上,江南土大戟次之,北方绵大戟色白。”由这些注解中可以看出,大戟的颜色确有多种,一品红实际上是一种红色的大戟,如果叫它做红大戟,有什么不可以呢?至于我们已经习惯把它叫做一品红,这个名称当然也不能取消。
而且,一品红的用处也不少。它不但可以供人们观赏,还可以用于医药。按《本草纲目》的记载,大戟的“气味苦寒有小毒”,“主治盅毒、十三水、腹满、急痛、积聚、中风、皮肤疼痛、吐逆”;又可以治“颈腑痈肿、头痛,发汗,利大小便”。李时珍还说:“大戟能泄脏腑之水湿,……唯善用者能收奇功也。”他又说:“大戟味苦牆,浸水,色青绿,肝胆之药也。”这很可以说明大戟的药用价值了。
在《本草纲目》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以大戟为主药的方子。例如:“水肿、喘急、小便牆及水盅,大戟炒二两,干姜炮半两,为散。每服三钱,姜汤下,大小便利为度。”又如:“水气肿胀,简便方用大戟烧存性,研末。每空心酒服一钱半。”另外有千金方写道:“中风发热,大戟、苦参四两,白酢浆一斗,煮熟洗之,寒乃止。”药用的大戟是哪一种大戟,虽然这些药方上没有写明,但是看来红大戟也不能例外吧。当然,这类专门问题,要由医师和药物学家去判断,这里所提供的材料,只能作为研究的参考。
一品红既然有这么许多用处,它就更加令人喜爱了。我见过有的画家画它,有的诗人歌颂它,那是完全应该的。今后希望有更多的注意研究它,并且充分利用它。
雪花六出
历代诗人咏雪的诗太多了。喜欢旧体诗的人一定读了不少。现在,我倒要举出唐代一个著名武将高骈的《对雪诗》给大家看看。这首诗写道,
“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清竹变琼枝。
如今好上高楼望,盖尽人间恶路歧!”
诗意很浅显,用不着什么解释。这里说的“六出飞花。”就是指的雪花。因为雪花的主要形状,是由六角形的小结晶体集合而成的。
再举宋代一位闻名天下的大将韩琦的《咏雪诗》吧。他写道:
“六花来应腊,望雪一开颜。歌舞喧侯第;风沙杂戍关。
余芳留草树;清兴入江山。后夜高楼月,萧然昆阆间。”
这里说的“六花”便是六出雪花的简称。韩琦是一位带兵的统帅,知识广博,不但关心政治,也常常留意经济。他见到腊前下雪就满心欢喜,这是因为腊月以前下雪,对于农业生产非常有利。
中国古书上有许多记载,可以证明古人在这方面的经验。
相传春秋时代越国范蠡的《陶朱公书》有一段文字写道:
“腊前得两三番雪,谓之腊前三日。谚云:若要麦,见三白。”
这就是说,头一年腊月以前如果下三场雪,第二年的麦子就有一个好收成。然而,实际上也不一定都非在腊前下雪不可,如果阴历正月能下几场雪也就不坏了。所以,唐代张鷟的《朝野佥载》有如下的文字:
“正月见三白,田公笑吓吓。西北人谚曰:要宜麦,见三白。谓三度见雪也。”
这么说就比较灵活一些,也比较合理。因为自然现象往往发生很复杂微妙的变化,不可能象刻板的一样。
下雪不仅仅对于农业生产有很大好处,而且它还能够杀菌、消毒、防止疾病。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引汉代刘熙的《释名》,对于“腊雪”所下的注解是:“雪,洗也。洗除瘴疠虫蝗也。凡花五出,雪花六出,阴之成数也。冬至后第三戊为腊。腊前三雪,大宜菜麦,又杀虫蝗。腊雪密封阴处,数十年亦不坏。用水浸五谷种,则耐旱,不生虫。洒几席间,则蝇自去。淹藏一切果食,不蛀蠹。春雪有虫,水亦易败,所以不收。”这就把腊雪的好处,大加一番赞扬,并且与春雪做比较,有相当的说服力。
还有一些疾病,也可以用雪来治疗。所以李时珍又说:“腊雪甘冷无毒,解一切毒,治天行时气瘟疫、小儿热痫狂啼、大人丹石发动、酒后暴热。黄疸仍小温服之。藏器洗目退赤;煎茶煮粥,解热止渴。”这个道理极为明显,因为雪是“大寒之水也。”所以能治许多热病。
但是,李时珍说“雪花六出,阴之成数也”,这句话却没有指明雪花为什么六出的道理。究竟为什么雪花会是六角形的结晶体呢?古代的学者都没有说出它的所以然来。
汉代韩婴的《韩诗外传》载:“凡草木花多五出,雪花多六出,其数属阴也。”这当然不能算做什么道理,到了南北朝时代,据《宋书》《符瑞志》载:“大明五年正月元日,花雪降殿庭。时右卫将军谢庄下殿,雪集衣。上以为瑞。于是公卿并作花雪诗。草木花多五出,雪独六出。”这更没有说出任何道理。宋代朱熹在他的《语类》中解释道:“雪花所以必六出者,盖只是霰下被猛风拍开,故成六出。如人掷一团烂泥于地,泥必灒开,成棱瓣也。又六者阴数。太阴元精石亦六棱,蓝天地自然之数。”他用泥团掷地做比喻,当然有些勉强,后面说的自然之数也不够明白。
其实,雪花的六出乃是水的结晶体的分子排列规则。如果冷气在摄氏零下二十三度以内,雪花就成为细微的针状;如果寒冷超过摄氏零下二十三度,雪花就必然成为六角形的。然而,西方的科学界,一直到了十七世纪才解释雪花是六角形的。如果与他们相比,那末无论如何,要承认最早用文字说明“雪花六出”这个自然现象的,毕竟还是我们中国人啊!
守岁饮屠苏
一年的最后一天,按照中国古老的说法,就叫做除夕。据宋代高承的《事物纪原》所载,古来“除日驱傩,除夜守岁,饮屠苏酒”,乃是惯例。我们现在过新年虽然用不着这一套,但是,了解一下这中间究竟有什么道理,却又何妨?
除日驱傩是一种迷信。唐代李绰的《秦中岁时记》说:“傩皆作鬼神状,二老人为傩公婆,以逐疫。”这一类跳神跳鬼的把戏,现在已经骗不了人,不用提了。可是驱傩的意思是要驱逐疫疠之鬼,与我们现在说的送瘟神的意思相同。这表明了我们的祖先经常受到疫疠的侵袭和威胁,他们为了保全自己和子孙的生命,不能不千方百计地向疫疠进行斗争。这种精神未可厚非,不过他们迷信巫术能够驱傩则是完全错误的罢了。
至于除夜守岁也是很古的习惯。奇怪的是,高承在《事物纪原》中却认为这习惯是唐代才开始的。他说:“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寝,谓之守岁。按守岁之事,三代前后典籍无文。至唐杜甫守岁于杜位家诗云:守岁阿戎家,椒盘已颂花。疑自唐始。“其实,唐以前已有守岁的习惯。在南北朝时代,梁朝的庚肩吾、徐君蒨等人都有守岁的诗文。徐君蒨《共内人夜坐守岁》的诗,从前私塾老师往往教学生背诵。这首诗写道:
“欢多情未极,赏至莫停杯。酒中喜桃子;粽里觅杨梅。
帘开风入帐;烛尽炭成灰。勿疑鬓钗重,为待晓光催。”
而杜甫的《杜位宅守岁》那首诗当然是晚出的了。这首诗在《杜工部诗集》中并不怎么引人注意,它的原句是:
“守岁阿戎家,椒盘已颂花。盍簪喧枥马;列炬散林鸦。
四十明朝过;飞腾暮景斜。谁能更拘束?烂醉是生涯!”
历来许多著名的作者,差不多都写了除夕守岁等等诗词,内容大致也不外乎回了过去,展望未来,做一些自我检查和总结。有的作者特别认真地这样做。例如,我们热爱的唐代大诗人贾岛,每逢除夕就要“祭诗”。请看唐代冯贽的《云仙杂记》写道:
“贾岛常以岁除,取一年所得诗,祭以酒脯曰:劳吾精神,以是补之。”
这里所谓“祭诗”。实际上等于做了一年创作的总结。至于一般人家,也要用种种行动,来表示除旧布新的意思,对新的年度表示衷心的祝愿。
大体说来,人们在除夕表示的最普遍的祝愿,是关于健康的种种保证。在除夕的许多习惯,几乎都与防疫和保健有关。饮屠苏酒便是为了防疫和保健的目的。至少起初的时候是这样的,后来的人狂饮烂醉,就完全失去原意了。
“屠苏”本来是一种阔叶草。南方民间风俗,有的房屋上画了屠苏草作为装饰,这种房屋就叫做“屠苏”。有的书上说,住在屠苏里的人们酿的一种酒就叫做屠苏酒。它是用几种药草酿成的。据明代屠隆的《遵生八笺》记载:“屠苏方:大黄十六铢,白术十五铢,桔梗十五株,蜀椒十五铢,去目桂心十八铢,去皮乌头六铢,去皮脐茇葜十二铢。”古人把一两分为二十四茱。照这些分量按方配制,就成为屠苏酒。”
如果分析一下屠苏酒所包含的七味药草的药性和功效,我们就很清楚地知道它是防治瘟疫的。大黄的功能是排除各种滞浊之气,推陈致新,所以被称为药中的将军。白术是健胃、利水、解热的药,久服能轻身延年。桔梗能补血气,除寒热,祛风痹,下盅毒。蜀椒也能解毒、杀虫、健胃。桂心的功能是化瘀、活血、散寒、止痛。乌头能去风痹,去痞,温养脏腑。茇葜能驱毒、防腐、定神。综合这些药的功能,可以肯定它是防治疫病的有效药方。
由此看来,古人守岁饮屠苏的习惯,也颇有一些道理。尤其是饮屠苏,可以说是群众性的防疫运动,很值得研究群众卫生的同志们作为参考资料。
“玉皇”的生日
每年阴历正月初九,按照过去民间的风俗,这一天算是“玉皇诞”。人们在这一天,都得恭恭敬敬地去向“玉皇上帝”叩头行礼,贡献祭品,祈求上天降福消灾。
谁都知道,这是一种落后的迷信,现在决不会有人相信它了。但是,作为一种风俗,它的产生和发展,却有一定的历史背景。换句话说,它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反映着一定的社会经济生活,反映着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因此,就以“玉皇”的生日作为一个例子,我们也可以进行分析研究,找出一些道理。
“玉皇”的生日定在正月初九,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现在很难考查。但是,明代已经有此一说,这是可以断定的。据明代王逵的《蠡海集》记载:“神明降诞,以义起者也。玉帝生于正月初九日者,阳数始于一,而极于九,原始要终也。”明代黄道周的《月令明义》也说:“正月初一日,天神地祇朝三清玉帝;初九日,玉皇大帝圣诞。”还有清代黄奭的《月令注解》也有同样的记载。这部书据说是唐明皇所撰,黄奭加以编辑。这样说来,好象所谓“玉皇诞”。在唐代就已经定在正月初九了。然而,这是否可靠,还有待于证明,不过,唐代已经祭祀“玉皇”却是事实。
值得注意的倒是阴历正月初九这一天的意义。据王逵的解释。因为“阳数始于一,而极于九”,所以“玉皇诞”就定在正月初九。这个解释,大体上是有根据的。王逵是一个贫苦的知识分子,生于浙江钱塘县,跛一足,行动不便;家庭穷困,幼年受尽欺凌。到了成人以后,为生活所迫,卖药糊口,仍然不得一饱。又常常替人卜卦,猜测吉凶祸福,当然都是骗人的。他自己很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所以努力读书,博览诸子百家的典籍,居然有了很丰富的知识。后来他著书立说,常常解释一些别人不能解释的问题。他对于“玉皇诞”为什么是在正月初九,做了这个解释,倒也合乎封建时代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当然这里头也包含某些科学道理,因为正月初九是与立春的季节相适应的。
按《孝经纬》记载:“大寒后十五日,斗指东北维,为立春。”又《礼记》《月令》注云:“距冬至日四十六日,为立春。”明代陶宗仪的《辍耕录》中有一首《推立春歌》写道:“今岁先知来岁春,但隔五日三时辰。”接着,作者解释说:“如今年甲子日子时立春,则明年合是己已日卯时立春。”这样看来,按照中国旧的历法计算,每年正月初九日,在一般的情况下,都是在立春的节气刚过的时候。而每年的每一个月份的第九天,恰恰是“一阳初始”的时令,这是大自然开始“万象回春”的一个关键性时刻。所以,古人把这一天当做大自然的主宰——“玉皇”的生日。似乎也颇有道理。
我们从古代的人们祭祀“玉皇上帝”的时候,向“玉皇”祈祷的内容上,就不难看出人们的目的何在了。例如《唐书》《礼乐志》载:“显庆二年,定南郊祈谷,及明堂大享,皆祭昊上帝。”当时制定了一种乐曲,名为“享昊天乐”,其中有许多歌词,都表示了祈谷的意思。比如说:“九秋是式,百谷斯盈”;“玉烛红粒,方殷稔岁。”这些意思不是很明显吗?一直到清代,据《大清会典》记载:顺治元年定每年正月上辛日,祭上帝于大享殿,行祈谷礼。”
这里所谓“昊天上帝”“上帝”和“玉皇”都是相同的。古代的人对于农业特别重视,除了许多专门掌管农事的天神以外,还一定要把玉皇上帝看做掌握农业生产的主宰。这从古代的许多文章中可以得到证明。例如,三国明代的曹植,写了一篇《诰咎文》。他在序言中说:“聊假天帝之命,以诰咎祈福。”文中写道:“效厥丰年,……雨我公田,爰暨于私。黍稷盈畴,芳草依依,虚禾重穗,生彼邦畿;年登岁丰,民无馁饥。”在曹植的时代,虽然还没有“玉皇诞”的风俗,但是,他已经把玉皇上帝当做大自然的主宰,特别是掌握农业生产的主宰,这是很明显的了。
在古代的中国,处于长期的封建社会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远不足以控制自然,不能抵抗自然的灾害。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农业生产不得不经常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袭击。广大的农村,时常由于严重的水、旱、风、蝗等天灾的为害。而形成了连续不断的荒年。这就使得人们不能不靠天吃饭,迷信大自然的盲目力量,把它神秘化起来。虽然,在那些年代时,也有个别大胆的科学家,敢于揭发大自然的秘密,找出一些客观的规律,但是,作为一切旧时代的主导思想,总是带有盲目迷信色彩的宿命论思想。
只有到了我们现在这个翻天覆地的新时代,人们对于客观的自然规律,才能逐步地完全克服盲目迷信的成分,而达到了自觉的科学认识阶段,从这个方面说,我们最近两三年来提倡敢想敢说敢干和实事求是相结合的科学精神,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事情。
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的人民群众再也不会迷信玉皇上帝,再也不会去向老天爷祈求丰年了。我们的人民群众用自己宏亮的声音,到处唱出了这样的新歌谣:
“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
由此可见,古老的“玉皇诞”,在现时我们的心目中,只是一个历史的讽刺罢了。我们应该从古人的迷信中彻底解放出来,更进一步掌握客观的自然规律,使自己成为命运的主宰!
中医“上火”之说
常常听见有人说:“这几天身子不舒服,医生说是上火了。”于是吃下一两服清凉剂,很快就好了。这里所谓“上火”,到底是什么回事呢?回答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每个人的修养似乎也颇有益处。
据一部最老的中医经典《黄帝素问》的论述,“上火”的原因是“发热”,而“发热”的原因,有的由于外界的感染,如烤火等等;有的由于身体虚亏,所谓“元气损耗”的结果;有的由于气郁,如忧恐、盛怒等等所激起。《素问》中有许多名言,为一般中医所传诵。比如说:“南方生热,热生火”;又说:“阴虚生内热”。看来“是火”的原因虽然有好几种,但是外界的感染比较好治,麻烦的在于虚亏和气郁这两方面。
因此,如果有人想要讲求养生之道,最好劝他平素注意保持心平气和,就不至于出毛病。而要做到心平气和,当然与涵养工夫的深浅有关。但是,除此以外,锻炼身体、预防疾病无疑也是重要的。
那末,究竟应该怎样注意,才可以避免“上火”呢?古代有许多著名的中医,都曾教人以摄生之术。他们的方法,主要是从疾病的根源上着手,这可以叫做治本或根治的方法。其次,临时治标的方法当然也不应该放弃,不过那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罢了。
从根源上说,火既然被认为是由热而来,那就一定要防热了。金朝的名医刘完素,在他所著的《六书》中说:“诸热皆属于火。”因此,他认为要“驱火”必须“退热”。元代的名医李杲,在他所著的《十书》中也认为,“饮食劳倦”都会“损耗元气”,都会“生火”,而“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照他的看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必须注意饮食不可失节,寒暖不可失调,更不可喜怒无常,任性放纵。
李杲的学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他认为“火分内外虚实”。这又进一步对于上火的症状,做了比较深入的分析,从现象找出原因,确定几种不同的性质。明代的著名中医张介宾,在这一方面的学说,基本上是按照李杲的著作加以发展。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要区别内外之火并不困难,而要区别虚实之火却较难。但是,只要记住劳损而虚、积郁为实,这样也就大致可以区别了。当然,具体分析病情,并且对症下药进行治疗,这是医生的事情。我们只不过从卫生的知识方面大略懂得一点而已。
具体的情况是复杂的,要区别虚实也不能简单化。比如,有的人也许饮食不消化,造成积滞,但是他的身体素来衰弱,这是虚实交错的一种情况;反过来,有的人也许几天没有休息,以致过度疲劳,但是他的身体素来强壮,这又是虚实交错的另一种情况。如此等等,可以类推。
一般说来,对于自己的身体应该有基本的估计,找出一种规律,遇到上火之类的小病,自己稍稍加以调摄,自然就会痊愈,即便到边僻的地方,万一有病也不致张惶失错。如果又懂得一些医学常识,就更加心里有数了。
当然,问题是要看那已经懂得的一点医学常识是否正确。
如果不懂装懂,并且生搬硬套,那还不如不懂的好。
比如,张介宾的《景岳全书》,有一节《论治火》。他的中心思想是说:“实火宜泻,虚火宜补。”然而,这两句话只能算是一般的原则,实际运用起来,不能不发生种种变化。所以,张介宾接着又说:“虚中有实者,治宜以补为主,而不得不兼乎清;实中有虚者,治宜以清为主,而酌兼乎补。”可见,对于一切实火并非不管三七二十一,统统投以清泻之剂,而对于一切虚火也决不可统统投以滋补之剂,必须处处注意虚实交错的种种情况,详细分析这些虚火或实火发生的具体情况和部位。
在这一点上,中医的科学性并不比西医为差。正如西医能够具体分析人体的某一部分有发炎的症状一样,中医也能够区分心、肝、肺、胃、脾、大肠、小肠、肾、膀胱等各部分的虚火或实火,并且能够找到黄连、栀子、石膏、黄芩、天门冬等三十几种不同的药物去治疗它们。
为了普及医学知识,最好有一些研究中医的朋友,仿照其他科学小丛书的方法,编写若干种中医常识的小册子,把人们经常见到的疾病和医疗原理,做一番通俗的解释。附载一些单方。这是我顺便提出的一项小小的建议。
三七、山漆和田漆
很多人都喜欢中药,我也喜欢中药,因为时常闹病,慢慢地熟悉了一些中药,听到和看到不少关于中药的材料,觉得这里边有许多道理,还有待地专家们做进一步的研究。
最近我对于三七感到特别的兴趣。它出产于云南等地,可以算是中药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它的用途正在日益扩大。它对于各种疾病的治疗价值,正在逐步地被人们所认识。但是,现在人们所已经知道的它的药用价值,仍然极不完全。它的用途究竟有多大,真是未可限量啊!
为什么叫做三七呢?这个名称的由来已经说不清楚了。历来流行的有三种解释。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人言其叶左三右四,故名三七;盖恐不然。或云本名山漆,谓其能合金疮,如漆沾物也;此说近之。金不换贵重之称也。”看来,三七、山漆、金不换,这三个名称由来已久,而以山漆的名称为较合理。
我听到还有一种解释,说三七是指这种药要生长二十一年的意思。但是,据云南的朋友说,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实也决非如此,这正如说左三叶、右四叶一样失于牵强。如果因左三右四而名三七,则为何不叫做三四呢?如果因为要生长二十一年而名三七,则为何不叫做念一呢?可见三七的名称确有问题。
然而,我们还可以看到,广西也有一种土药,名叫田漆。它的形状和药性简直同山漆没有什么差异。从这里,我得到一个启发,似乎三七可以肯定是由于音误而产生的一个名称,它的真名应该是山漆。而山漆和田漆应该肯定是相同的药物。这样解释就能避免关于三七的种种不合理的说法,使中医的药物命名更符合科学的要求,也更加符合于实际。
山漆和田漆的形状和特性,确实没有什么差别。《本草纲目》说它“根暴于黄黑色,团结者状略似白及,长者如老干地黄。有节,味微甘而苦,颇似人参之味。”不过田漆的效力似乎不如山漆。因此,在中医药物学中,应该以山漆为主要的名称,而以田漆附属于山漆之下。至于三七的名称,当然可以取消不用,因为在药物学上这个名称是站不住脚的,不比口头上可以随便称呼都没有多大关系。
中国医药有独特的宝藏,这从山漆的功效上又一次充分地表现了出来。首先,它是最强烈的一种补药。云南人常常用山漆燉鸡,给年老体衰的病人吃。如果年青强壮的小伙子吃上几口,就要流鼻血,全身发热。但是,它还有更大的作用,是用于止血、散血、定痛等等。李时珍说:“此药近时始出南人军中,用为金疮要药,云有奇效。……凡杖扑伤损,淤血淋漓者,随即烂嚼,罨之即止。青肿者即消散。若受杖时,先服一二钱,则血不冲心。杖后尤宜服之。产后服亦良。大抵此药气温、味甘微苦,乃阳明厥阴血分之药,故能治一切血病。李时珍还说明,无论吐血、血痢、妇女血崩、经水不止、产后恶血不下,以及痈肿,虎咬、蛇伤等症,都可以用山漆治愈。
不过,必须特别注意掌握用药的分量,没有经验的千万不要自作聪明随便用药,而必须请教有经验的中医,这种药用得不适当,稍稍过火,就会出乱子。这个道理好比其他事物运动的规律一样,只是表现得更加激烈,如果你掌握得正确,它对人就非常有益;如果超过了限度,就变成荒谬绝伦,立刻会致病人于死地。所谓“庸医杀人”往往如此。
这个事实可以引起我们更进一步认识:事物都有正面和反面。好和坏,利与弊,在一定的条件下,往往同时存在;并且各有一定的限度。凡是超过了限度,则条件发生变化,好的可能变成坏的,有利的就可能变成有害的。至于在条件根本不适合的时候,那末,即便有最好的东西也将毫无用处,甚至无益而有害。这些就更不必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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