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十宗罪(前传+1、2、3、4)

_85 蜘蛛(当代)
  村民在电话里兴奋的说:我们把那怪物逮住啦!
  操蛋局长说:死的还是活的,你们打死了没有,还活着吗?
  村民说:还活着,我们是用网逮住的。
  操蛋局长说:别伤害它,立刻把它送到公安局。
  第四十四章 野兽之孩(1)
  四个村民连夜把吸血怪物送来了,他们抬着一根竹篙,竹篙的中间悬挂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用绳子紧紧束缚着,一动不动,像是死了。
  操蛋局长用手指捅了一下,那怪物剧烈的挣扎起来。
  吸血怪物被放置在审讯室的水泥地上,在白炽灯的照耀下,这个怪物看上去非常惊慌,它的牙齿很锋利,三两下就咬断了绳子,挣脱开来,众人赶紧把门反锁,围在窗口观看。
  操蛋局长说:这怪物就是一个人啊,看他的卵子,耷拉着,黑不溜秋的。
  包斩说:等他安静下来,我们做一下DNA检测。
  苏眉说:他的年龄应该不大。
  画龙说:小眉,非礼勿视,人家没穿衣服。
  梁教授说:这是一个兽孩!
  世界各地都有兽孩出现,目前已经发现的有:狼孩、猴孩、熊女、羚羊孩、狗孩、豹孩、鸟孩、猪孩等,这种野兽哺育人类幼童的事件绝不止一件,各地发现行为古怪颇具动物习性的野人或兽孩已屡见不鲜,兽孩是人类史上的一种特殊现象。
  1972年5月,人们发现了一个4岁左右的男孩,当时他正在与其他的狼崽玩耍。这是一个狼孩,牙齿锋利、喝血、吃土、吃鸡、喜欢黑暗,与狗和豺狼非常亲近。
  著名的狼女是1920年10月在印度加尔各答西部米德纳波尔附近发现的两个女孩,当时人们营救她们时两个女孩正处于多只狼的包围之中,村民成功地射杀了母狼,他们将两位女孩命名为卡马拉和阿马拉,她们的年龄分别为8岁和2岁。
  六十年代初,探险家阿芒横跨撒哈拉时发现了羚羊孩。在一片灌木丛里,阿芒看见羚羊群中有一个年约12岁的小男孩。羚羊孩子的头发蓝中呈黑,梳理整齐。羚羊孩蹦跳幅度惊人,频率很快,善于攀登悬崖峭壁,因而能跟上羚羊群,“语言”的交流方式当然是遵循羚羊群体的法规,舌舔、足踢、摆头、甩耳。羚羊孩嗅觉灵敏,常伸长脖子,皱起鼻孔,观察周围的动静。他的视觉看起来非常发达,能望到遥远的地方,睡眠很少,而且是断断续续进行。羚羊孩经常伸出舌头,或舔自己身上的伤口,或舔饮朝露与浅水,有时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侣鼻对鼻地嗅来嗅去。这是交流情感还是传递信息,人们不得而知。羚羊孩专食草叶,对疼痛和寒冷没什么反应。同羚羊一样,他躺在泥中打滚,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标明自己的领地。
  这个男孩的外表像人,但举止行为都和野兽无异,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齿,再联想到向阳村母子遇害被吸血的惨案,审讯室外围观的人们禁不住打个寒颤。
  他的吼叫声像熊,举止也模仿熊的习性,很可能长时间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从外表上判断,男孩大概有十七岁,肤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晒干后的黑褐色,他的指甲又长又钩,头发脏得打结,手掌、肘部和膝盖都生着厚厚地老茧,脚趾严重变形。
  操蛋局长对身边的画龙说:就算他杀了人,我一点都不想揍他,你呢?
  画龙说:局长,你不一定是他对手。
  梁教授说:接下来,我们得确认一下他是不是凶手。
  包斩说:很简单,做个咬痕对比就是了。
  苏眉说:怎么获取他的咬痕呢?
  这个兽孩极具攻击性,并且力气很大,长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丧失了人性。他有着非常坚硬而锋利的牙齿,手指甲和脚指甲长得像野兽的爪子。他喜欢吸血,具备徒手杀死一对母子的能力,几乎每个人都相信他就是凶手。
  苏眉用电脑根据受害人母子身上的咬痕制作出了牙齿模具,只需要和这个兽孩的咬痕对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确认他就是凶手了。
  第四十四章 野兽之孩(2)
  法齿学就像痕迹里面的指纹一样,有着独一无二的特异性,每个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认定价值很高。在一些强奸杀人案中,丧心病狂的凶犯会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侦突破的关键。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强奸杀人案,凶手在夜间把骑自行车的女性推倒,拖至路边的隐蔽地带奸杀,把尸体与自行车绑在一起抛到河中。这名凶犯的特点就是喜欢咬受害人,警方根据提取到的咬痕将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最终锁定了目标。
  然而,这个兽孩并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颇费周折。
  包斩用绳子系住一个苹果,丢进去,试图让他咬一口,可是他会跳跃着把苹果丢出来。这个兽孩被锁在审讯室里,脾气狂躁,特案组想尽了办法,也无法获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口中发出威胁的低吼声,非常骇人。特案组决定使用麻醉针剂让他昏迷,但是这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麻醉针剂,操蛋局长想到了一个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
  操蛋局长说:小逼灯,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小逼灯预料到不是什么好事,有些害怕,问道:局长,让我干啥子嘛?
  操蛋局长说:我们需要对比一下齿痕,你去让他咬你一口,这是命令。
  小逼灯摆着手说: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操蛋局长说:身上没点伤痕,还想当英雄,还想破大案?
  小逼灯说:要不我们把吸血怪打晕吧,要不就饿他一星期,等他没力气的时候……
  操蛋局长说:我先一脚踹死你,欠削是吧!
  操蛋局长粗暴的在小逼灯屁股上踢了一脚,督促他快去。小逼灯不知道从哪找到一个头盔戴在头上,脖子缠着厚厚地白毛斤,还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着,只有胳膊露在外面。
  小逼灯对老逼灯说:我让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们准备救我啊。
  小逼灯把胳膊平举,挡在身前,保持这个姿势战战兢兢走进审讯室,老逼灯拿着一根铁棍跟在后面给他壮胆,其他几个民警在门口严防死守,避免兽孩趁机逃走。小逼灯刚一进去,兽孩就扑了过来,老逼灯扔下铁棍就跑,审讯室里传来小逼灯的惨叫。
  操蛋局长的手搭在额前,趴在窗口观看,他喊道:咬住你了没?
  屋里传来小逼灯大叫的声音……
  苏眉将小逼灯胳膊上的咬痕拍照,传进电脑,与受害人母子颈部的咬痕进行对比,结果大失所望,兽孩的牙齿与死者身上的咬痕并不吻合,无论是上下颌牙齿的形状和排列特征,以及皮肤凹陷各中心点间距,两者对比完全不符。
  兽孩不是吸血凶手!
  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千辛万苦抓到的兽孩是无辜的,他和向阳村吸血案无关。
  那个力大无比杀人吸血的变态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侦破再次从零开始。
  操蛋局长颇为踌躇,不知道怎么处理兽孩,究竟是放回深山,还是送到什么科研机构,让他回归人类社会。特案组整理了一下当地失踪儿童的名单,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线索,塔林县白桦镇有个村子叫十里屯,大概在十年前,村里有户人家的孩子丢失了。当时,母亲因躲避计划生育带着7岁的孩子逃进深山,孩子在山上失踪。村里的很多人后来都帮忙寻找过,然而这个孩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直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这个兽孩会不会就是当年那个丢失的小孩子呢?
  民警找到了丢失孩子的夫妇,他们提到这个孩子,除了掉泪之外,不愿意说更多的话,他们也无法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变成了兽孩。
  这对夫妇,丈夫叫熊腮,老婆叫海燕,他们丢失的孩子名叫熊六一,乳名小蒙圈。
  民警觉得,从年龄上判断,这个兽孩有可能是那个失踪的孩子。
  熊腮夫妇前去辨认,他们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心里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们记忆中的孩子,还停留在七岁,天真可爱的形象,怎么也无法和这个野人联系在一起。
  母亲敲敲窗户,喊了一声乳名,蒙圈,小蒙圈。
  兽孩转过头,看着窗户,眼神茫然,狂躁的他安静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 归家之路(1)
  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
  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就像五月天的歌中唱的那样,十七岁是一个美好的年龄。
  每一个少年都光芒四射,有着无可抗拒的诱惑力。那么阳光,但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情绪又在雨天蔓延;多么忧郁,冷得像冰,然而心里有火焰在日日夜夜地燃烧。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也许就是在十七岁的时候,悄悄地经历了多少惊心动魄的心事,那个双子座的滑板少年,在夜里,在晚风中,在花瓣凋落的街道上,穿过如水月光下的公园,路过亮着灯的便利店,一直来到你的楼下,只为了和你说几句废话,然后吹着口哨在你面前走过。
  用陨石撞击地球般的勇猛只为给你蝴蝶亲吻花朵似的温柔。
  星座又能说明什么,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命运却截然不同。
  小蒙圈生于1995年的六一儿童节,父亲没有文化,随随便便的给他起名叫熊六一。
  DNA检测结果证实了这个兽孩不是吸血凶手,而是熊姓夫妇十年前丢失的孩子。
  他七岁那年迷失在深山,在原始森林里渡过了十年,十七岁的时候,被特案组误当成吸血怪物抓获,后来被父母领回了家。确切的说,应该是捆绑着抬回了家,小蒙圈已经迷失了心智,丧失了语言能力,多年的野外生活,使他成了一个兽孩,和野兽没有什么区别。
  故事要回到十年前,从这个孩子失踪时说起。
  山村偏远,有电,但是没有自来水,他家院子里有个压水井。篱笆边种着向日葵,牵牛花已经攀援到了晾衣绳上,一棵白杨树长在墙角,树高过屋檐,枝叶四下舒展,遮蔽了红砖平房的一角。
  这里就是他的家,他在荒山野岭游逛的时候,是否常常想家,又是如何忘记的呢?
  父亲叫熊腮,这并不是真名,而是个外号。父亲卖豆腐为生,性格憨厚,比较窝囊,村人们是这样开玩笑的——用手掌猛地在熊腮的脑袋上撸一下,然后说道:瞅你那个熊腮。
  七岁的小蒙圈不解其意,只是会笑起来。
  父亲熊腮骑着自行车卖豆腐,车后座绑着个木头槽子,槽子里的豆腐盖着白布,周边的每个村庄,每个清晨,都能听到他的吆喝声,他提高了嗓门,拖长了声音喊:豆粉,卖豆粉。
  他们家总是吃豆腐,白菜炖豆腐,茄子炖豆腐,豆腐土豆汤,小蒙圈有时说,妈,咱能不能不吃豆腐了。
  迷失在大山里之后,他吃的是蚂蚱、青蛙、鸟和鸟蛋。他那么害怕蛇,却不得不吃蛇。他吃树根的时候,是否会怀念家里大铁锅炖的豆腐?
  小蒙圈非常怕黑,那时候,他家借了一笔钱,被人追债。债主每天晚上都来敲门,母亲捂住他的嘴装作家中无人。母子俩呆在黑暗中,大气不敢喘,很怕债主会破门而入。在荒山野岭生活的十年里,他忘记了家,忘记了豆腐,却记住了敲门的声音,即使是啄木鸟敲击树干的声音,都能让他产生恐惧。
  这是他对人类生活残存的回忆。
  那天夜里,敲门声再次响起,这次不是债主,而是镇上来的计生委干部。小蒙圈的母亲怀孕了,镇计生委要把她带走,强制流产。母亲曾经问过小蒙圈,你是想要个弟弟还是个妹妹?小蒙圈还没想好的时候,计生委干部就来了,母亲带着小蒙圈到亲戚家东躲西藏,每个村子的墙上都用白灰刷着标语,摘录几条,可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之艰难。
  一人结扎,全家光荣。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
  镇计生委暗中监视,终于将小蒙圈母子俩堵在了家里,他们有礼貌的敲门,没有回应。
  一名计生委工作人员说:别装犊子了,都摸清了,知道你在家里。
  另一名计生委干部隔着屋门说:海燕呐,你都有个小子了,咋还想生呢?
  他们失去了耐心,破门而入,熊腮拦住众人,母亲海燕带着小蒙圈趁乱跑上了山。
  母子俩在山上提心吊胆躲藏了一夜,第二天,母亲海燕发现,小蒙圈不见了。
  当时,小蒙圈掉进了一个山坑里,坑很深,地形复杂,遮蔽着藤萝枝叶。这样的山坑在大兴安岭很多,每一个都深不见底,所以,第二天,村人们上山寻找孩子,一无所获。
  小蒙圈侥幸的活了下来。
  我们不知道这个七岁的孩子用了多久爬出了山坑,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山坑之上就是漫无边际的大兴安岭,他已经忘记了回家的路。
  第四十五章 归家之路(2)
  那么一大片原始森林,即使是一个成年人迷路后也很难走出来,更何况一个小孩子。他想要回家,却越走越远,一边走一边在森林里大哭,没有人能帮助他,只有恐惧和无助伴随着他。很快,他就流干了眼泪。他所害怕的一切,他都必须要接受。
  春天,他捕捉蛇,一口咬掉蛇头,吸吮血液,这个小孩子是那么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吃蛇为生。
  夏天,他爬上树躲避野猪和狼,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像荡秋千那样拽着藤萝跳过山谷,只为了避免被野兽吃掉。
  秋天,他学会了爬行,他用四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这样更方便他隐藏在草叶灌木中捕捉猎物。
  冬天,为了御寒,他睡在山洞里,从某些生活习性来看,他体态动作与熊十分相似,可能与熊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十年来,他的内心只有荒草丛生。
  我们在原始森林里生活十天,也许能体会到他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
  人的成长环境至关重要,一个七岁的孩子在野外生存,要么死掉,要么成为野兽。
  他渐渐地成长,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十年过去了,他外表像人,但和野兽无异。
  有一天,他来到了一个地方,这里的土地非常平坦,气味也不同于他已经熟悉的丛林,这里有些四四方方的大石头,他隐约看到很多动物从石头缝里缓缓地的走进走出,身影绰约可见,那些动物和他有些相似,即让他感到恐惧又使他觉得有一丝亲切。事实上,他只敢攻击比自己身体小的动物,他可以徒手捉住斑鸠和野鸽子,他在夜间捕食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斑鸠和野鸽子非常温顺,个头也要大一些。
  后来,那些动物抓住了他。
  小蒙圈失踪时已是七岁,他曾经会说话,天性未泯,与人类社会有过短暂的接触,保留着生命最初的印象,包括父母的爱。母亲海燕敲击窗户的声音,让他从心底的深处唤醒了残存的一丝记忆。时隔十年,父母把他带回了家,最初,他还会偷村里的鸡,四肢爬行,像恶狗一样猛得窜向空中,捉住鸡鸭。父亲熊腮只能把他关在家里,让他慢慢适应人类的生活。
  母亲海燕发现,孩子对敲门声感到非常恐惧。
  每当敲门,他就会很害怕,安静下来,一动不动,这时,母亲便耐心的给他洗澡,喂饭,教他走路和说话。母亲像照料幼儿一样照看着已经十七岁的孩子。
  村小学距离他家不远,那是一排红砖平房,校园里竖着一杆红旗。
  两扇铁门,刷着绿漆,整日开着,村小学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校门口有两个杂货摊,左边是个驼背老头,右边是个老太太,很多乡村学校门口都有这样的杂货摊,很多孩子对童年的回忆就和这种杂货摊有关。一年后,也就是小蒙圈十八岁的时候,卖杂货的驼背老头和老太太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有一对父母领着儿子来上小学,儿子是成年人,个头比父母还高。
  老师在教室里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用掌声欢迎一位新同学。
  第四十六章 白毛老怪
  你的不在就像无奈的石碑,将会使许许多多个黄昏暗淡。——博尔赫斯
  最初,他的背部起了很多红疙瘩,像癞蛤蟆的皮肤一样,奇痒无比,他用痒痒挠把疙瘩都抓破了,过了些天,慢慢结痂,他以为自己的病好了。但是,脱了一整层皮后,背部出现了很多白色的洞,密密麻麻的孔,每个孔洞里都有肥嘟嘟的虫卵,像玉米粒一样镶嵌在背部的肌肤之中。
  特案组再次梳理了案情,向阳村母子被害一案与多年前该地区发生的两起凶杀案手法相似,具备并案侦查的条件。然而,三起杀人吸血案件合作在一起侦查,侦破难度极大,案情走向也会变得错综复杂。
  特案组捕获的唯一犯罪嫌疑人——兽孩小蒙圈,并不是杀人凶手。
  侦破进度回到起点,凶手杀人作案的时间跨度有十几年,如果不能尽快抓获,很可能成为悬案,尘封在档案袋里。
  凶手杀人吸血的动机难以揣测,超出了人类所能理解的范畴。
  凶手的活动范围很广,至少换过三次居住地点。
  几起案子的诡异之处在于,凶犯的手指就是凶器,这究竟是不是人类犯罪行为,真的存在一个神秘莫测的吸血鬼吗?东北地区广泛流传的猫脸老太也许并不是空穴来风。
  包斩说:吸血案极其罕见,我们以前的侦破经验现在根本用不上。
  画龙说:主要是我们人手太少了,只有老逼灯和小逼灯两名森林公安,警力不足啊。
  梁教授说:吸血案一般都会保密,资料不多,讳莫如深,主要是担心引起社会恐慌,不仅是中国,西方国家也是这样。
  苏眉说:国外的恐怖传说中,吸血鬼很诡异,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吸血鬼是死后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袭击牛羊,或者村庄里的人类,吸血鬼永远不死。西方有着大量的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小说《DRACULA》里的吸血鬼能看透信封,改变火焰的形状,驱赶狼群和像蜘蛛一样在天花板爬行。在电影《暮光之城》中,吸血鬼有着帅气的外表,巨大的力量,极快的速度。
  画龙说:我倒是很想和吸血鬼打一架。
  梁教授说:我们必须得大胆的明确一点,凶手杀人就是为了吸血,劫财只是顺手牵羊。
  中国建国以来发生的吸血案件并不太多,摘录两起案例。
  甘肃某县一个小学,校长经常以打扫卫生为名,把学生叫到办公室,然后用刀片割破学生的颈部和下腹部,供其吮吸鲜血。据调查,被这变态校长吸血的学生多达三十多人,吸血的时间跨度有六年之久。六年来,这名吸血校长一直没有被告发,每次吸血,他都是用刀片不小心割破学生,然后假装疗伤为学生吸血,完后还包扎伤口。学生那么小,有的还心怀感激。案发后,恐怖行径令人发指,学校如同地狱。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欲言又止,写了一张纸条给媒体,上书:“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后的生活,有更加严重的情节不便启口。”
  四川宜宾人伍勇可以称得上很有创意的抢劫犯,他最早引起关注是2008年抢劫收费站的视频。他穿着老式军装,头戴钢盔,红色袖章和红领巾,走路带风且果断地对空扫射。他的镜头感不错,临走时还对着摄像头喊话。伍勇的视频截图贴满了大街小巷,宜宾老百姓只知道有个戴红领巾的人抢劫很拉风。
  2009年,伍勇再次抢劫作案,这一次他带了两个同伙,穿得还是一样拉风,浑身挂满诡异又零碎的小装饰。两个同伙戴大盖帽,穿类似交警那种闪亮的橘色马甲。三个古怪的抢劫者引发了警方内部热烈地讨论和猜测。
  伍勇落网后交待了一起杀人吸血案,2002年7月10日,伍勇邀约患有精神病的高中同学唐正方共谋作案。下午5时许,两人见12岁男孩和10岁女孩小兰在铁路边玩耍。伍勇用木棒击打男孩头部致死,女孩小兰跑掉。伍勇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让同伙唐正方喝童子血治病。
  特案组试图找到凶手杀人喝血的原因,然而对这类变态凶手无法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进行推理和分析,警方一筹莫展,案情僵持不下的时候,吸血凶手再次作案!
  这次的受害人是一名护林员,遇害地点在荒山野岭,有个叫做大春子的护林员侥幸还生。
  这天早晨,两名护林员天没亮就出发了,他们的工作职责是巡查森林,制止捕猎和破坏森林资源。按照规定,护林员每次巡查都是五天,这五天都生活在野外,足迹遍布人迹罕至的森林深处。现在处在封山时期,但常常有村民私自上山采摘猴头、非法捕猎。猴头是一种珍贵的野生蘑菇,生长在很高的柞树上。有的村民贪图利益,为了获取猴头蘑,甚至将整棵大树锯倒。
  两名护林员发现了多处非法砍伐痕迹,一路追踪到大兴安岭原始森林的纵深处,晚上宿营的时候,一名叫做大春子的护林员去溪边提水,回来后发现另外一名护林员已经死亡。
  死状惨不忍睹,据大春子描述,那名护林员的肚肠横流,脖颈处有明显的牙齿印。他死在帐篷里,很明显遭到了不明生物的袭击,从现场来看,没有搏斗痕迹,临死时几乎没有来得及反抗。
  大春子在周围寻找了一下,没有发现凶手。
  此时,月明星稀,整片树林都笼罩在月光里,犹如梦境。
  大春子回来后,看到地面有血迹,循迹而行,他看到了眼前难以置信的一幕。月光下,一个全身白毛的怪物正拖着护林员的尸体慢慢前行,护林员的肠子流出体外,拖拉在身后。白毛怪物把尸体抱到一株倒下的枯树后面,俯下身,不知道对他做了什么。
  大春子吓得手脚发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看着这一切,只感到毛骨悚然。
  大春子的第一个念头是赶紧逃跑,他不小心压断枯枝发出了声响,惊动了白毛怪物。
  白毛怪物站起身,缓缓地转过头,这怪物竟然是个老太婆,穿着古怪的衣服,全身长着很长的白毛,脸上也长着浓密的黄白色毛发,看上去像是一只白色的大狸猫。
  大春子吓得魂飞魄散,在黑夜里慌不择路的逃窜,幸好熟悉地形才没有迷路,他先跑到最近的防火塔躲了一整夜,第二天黎明时分,他跑回林场驻地,林场干部向森林公安局报案。
  操蛋局长问道:那人死的地方在哪?
  大春子用手指着指前方的一个山头,说道:扎林库尔山。
  操蛋局长说:我们去勘察现场,把尸体抬回来,你带路。
  大春子说:打死我也不去,那里有个白毛怪物,我亲眼看到的。
  操蛋局长说:那我就打死你。
  大春子无奈之下只好答应,特案组除梁教授外,其余三人都准备出现场。他们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凶杀现场在荒山野岭。苏眉换上登山鞋,穿了冲锋衣和牛仔裤,戴了帽子,把水壶和手机都放在了登山包里。
  操蛋局长说:老闺女,你就别去了,这不是旅游,还带手机,在原始森林这玩意没用。
  苏眉说:那山头也不是很远啊,都能看见。
  有句俗话:望山跑死马。意思是说,明明已经看到了山,可是真要是走到,还要花上很长时间,走上很长的路。山看起来不远,可是实际上路程曲折,马都会跑累死。
  大兴安岭的四大山峰——大白山、小白山、白卡鲁山、扎林库尔山。这四座山峰都位于大兴安岭原始森林深处,有许多不可预见因素,绝非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
  操蛋局长亲自带队,加上画龙、包斩、苏眉、老逼灯、小逼灯、大春子,一共七人,每个人都背着登山装备,整装待发。
  操蛋局长把猎枪扛在肩上,兴致勃勃的说:走,大家伙,我们去捉那个白毛怪物。
  第四十七章 原始森林(1)
  画龙、包斩、苏眉三人尽管对深山里住着什么白毛怪物持怀疑态度,然而他们亲眼目睹到兽孩小蒙圈,以及无法解释的徒手杀人案件,这都使人不得不相信某些神秘力量的存在。
  他们进入了原始森林,山上没有路,依靠GPS定位,特案组一行人踩着没膝深的草前行。
  清晨的林海山野辽阔壮观,气象万千,清晨演绎的美丽每走一步都变换不停,当朝阳从山峰之上升起,白云被染成了金黄色,万丈霞光透过树枝照耀着每个人的脸,人们不在说话,这时候无论说什么都会显得多余,人类并不是这片原始森林的生态系统中的一环。
  大兴安岭,北起黑龙江畔,南至西拉木伦河上游,全长1200多公里,落叶松、樟子松、红皮云杉、白桦、山杨等树木组成了茂密广阔的森林。千山万壑间,生活着珍禽异兽400余种,野生植物1000余种。
  特案组一行人顺山势走了一上午,就到了偃松林,偃松低矮,不到两米,分枝俯在地面生长。东北五十峰到处丛生着这种植物,使人每走一步都步履艰难,松林中不时的有狍子穿梭跑过,还有雪兔从土洞中探出头来。
  操蛋局长有几次都将猎枪瞄准了狍子,但又叹口气放下了枪,他说:现在不让打猎了,我不能知法犯法。
  老逼灯说:东北的猎人,都绝户了,唉,我小时候还跟着我爷猎过黑瞎子。
  包斩问大春子:你见到的白毛怪物,是不是一只熊,这森林里有白熊吗?
  大春子回答:绝对不是,那是一个长着白毛的老太太,我不会看错的。
  小逼灯说:局长,您就是放两枪,打几只兔子,我们也不会说啥的。
  操蛋局长说:那不行,我得自觉。
  画龙说:局长,你肯定会打猎的。
  操蛋局长说:我身为局长能犯法啊,你怎么这么确定?
  苏眉说:局长不打猎还带猎枪干嘛呀。
  画龙说:和带枪没关系,局长可是带着酒呢!
  大家穿过偃松林,一株参天古树突然挡住去路,碎碎地阳光透过浓密的叶子照在地上,野兽的足迹里有未干的水泽,每一个水洼都倒映着金光闪闪的大树,生满绿苔的树干上长出的小花令人惊叹,藤蔓垂落下来形成的长廊让人欢喜,几只蓝色的蝴蝶见有人来,绕着紫藤翩翩飞舞到了树冠上空。
  徒步穿越树林,地上的草越来越茂盛,隐约听到水声潺潺,前方有一条小河,河水在青草之上流过,漫到洼地里,形成沼泽。他们艰难无比的走过湿地,此时已是黄昏时分,每个人都筋疲力尽,大兴安岭的黑夜即将来临,操蛋局长决定在河边宿营。
  雨季尚未到来,河水干涸了,缩成一道道狭窄的小溪,水流湍急,冲刷着鹅卵石发出悦耳的声音。空荡荡地河床一览无遗,乌黑的淤泥干裂成脆皮,踩在上面,碎成土沫子。两岸的草绿的沁人心脾,草丛中长着一些蓝盈盈的浆果。
  苏眉叫道:啊,那是蓝莓,我要吃。
  苏眉拿着帽子去摘蓝莓,一只鹿从草中站起,跑了几步,回头张望,操蛋局长在身后开了一枪,因射程较远没有打中,小鹿惊慌的窜向草丛深处。操蛋局长骂骂咧咧的走开,安排大家搭建帐篷,准备晚饭,他沿河而上,一会儿,枪声再次响起,他打了两只榛鸡回来。
  大春子神情恍惚,一言不发,只是呆坐着不肯干活。
  老逼灯和小逼灯在河里捉了十几条江鲤,捉鱼的方法非常简单,拦截河流,不断的缩小包围圈,形成一小片池塘,用工兵铲把水泼出去,就剩下肥鱼在杂草泥水中跳跃。
  老逼灯把鱼剖洗干净,抹上盐巴稍微腌制一会儿。他找了一处平坦的沙坡,挖了一个坑,画龙和包斩捡了枯枝树干,在坑里点燃一堆篝火。
  大家围坐在火堆前,他们的晚饭是烤鱼和烤鸡。
  第四十七章 原始森林(2)
  大兴安岭最常吃到的野味就是野生鱼类。由于地处高寒,江河里都是冷水鱼,再加上水质好、无污染,大兴安岭的江鲤肉质和味道比内地的就要好很多倍。
  老逼灯用树枝插着肥鱼,放在炭火上烧烤,鱼身上烤出的油不时的滴落到火上,发出滋滋啦啦的声响,烤熟之后,洒上辣椒粉和孜然面,异香扑鼻,令人垂涎欲滴。
  画龙、包斩、苏眉三人也学着老逼灯的样子,把鱼和鸡肉插在树枝上烧烤。
  操蛋局长拿出农药瓶子,拧开盖喝了一口酒,把瓶子递给画龙,画龙也不嫌弃,举起瓶子喝了一大口,抹抹嘴说道:可惜,梁叔不在,吃不到这样的美味。
  操蛋局长说:等会儿,还有好吃的,硬菜在后面呢。
  苏眉和包斩不喝酒,其余人每人一口,很快就把酒分喝光了。
  操蛋局长把鸡骨头扔到铁锅里,架在炭火上煮汤。
  苏眉说,局长,你说的大菜就是这道鸡骨头汤啊。
  操蛋局长说:这可不叫骨头汤,这叫飞龙汤。
  操蛋局长解释说,飞禽是野味中的首选,野味的上品就是榛鸡,榛鸡也叫飞龙,曾经是东北官员进贡皇帝的贡品。榛鸡吃松子、松芽,肉中有淡淡松木香味。用骨架熬汤,文火慢炖,可以称得上“东北第一汤。”
  小逼灯采摘了一些野蘑菇和野木耳放进锅里,说:要是在放点葱段和蒜瓣提提味就好了。
  老逼灯说:这里有啊,这山上什么都有。
  老逼灯在山石背阴处弯腰寻找,地上有一种小蒜,藏在土里,刚长出嫩苗,他用手指挖出一堆白白的小蒜头,洗干净放进锅里。
  一会儿,飞龙汤熬好了,操蛋局长掀开锅盖,只见汤色白嫩,水脂交融,浓郁的香味扑鼻而来,每个人都叫了声好。老逼灯往锅里放了点蒜苗和盐,条件简陋,大家用勺子围着铁锅喝汤,这汤的味道确实鲜香无比,令人拍案叫绝。
  画龙,包斩,苏眉三人还是第一次品尝到这样的美味,并且这种美味以后再也吃不到了。
  大兴安岭昼夜温差大,众人围着炭火取暖,听老逼灯讲打猎的故事,操蛋局长再次说起他用大便吓跑饿狼的传奇经历。夜幕降临,老逼灯扑灭炭火,大家沉沉睡去。黎明时分,帐篷外面挂上了一层水珠,苏眉体弱,被冻醒了,她钻出睡袋,穿上了冲锋衣。
  此时,天色未亮,夜空中寒星点点,大山依然笼罩在黑暗里。
  苏眉在帐篷外活动了几下身体,包斩也醒了,他说,小眉冷不冷啊。
  包斩把冲锋衣的帽子给苏眉戴在头上。
  苏眉伸了个懒腰说:我这么一个黄花大姑娘和你们臭男人一起睡帐篷,这叫什么事啊。
  突然,苏眉看到前方的大山里有一个亮点,她指着问道:那是什么?
  包斩也顺着手指的方向看,说道:奇怪,似乎是灯光。
  苏眉说:这荒山野岭,怎么会住着人。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