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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人

路内(当代)
《云中人》全集
作者:路内
云中人
路内基本问答
问:在你的人生经历中,哪一段经历激发了你的写作欲望?
答:有两次。一次是在我十几二十岁的时候,那个时候大概是天然地有一种写作欲望,对任何文学题材都抱有尝试的念头。第二次是三十岁以后,我忽然发现自己过去的十年,整个缺乏表达,用通俗的话说十分孤僻。三十岁以后,有一部分东西在迅速流失,我可能会变成一个和世界和谐相处的人了,过去时间中的格格不入都自我治疗成功,但那似乎又很虚幻。一部分是我自身的东西,一部分是故事,在二十岁时尝试成为一个写故事的人,故事大概就会进入基因,那就会有一种写出来的欲望。但并不是倒垃圾式的写作,到了三十岁以后总要稍微升华一下吧。
问:为期刊写作、为市场写作、为自己的内心写作,你更倾向于哪一种?
答:如果必须要有倾向性,那当然是为内心写作,但不是我一个人的内心,这里面隐隐有一种群体的概念了。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很难做到纯粹,尤其是纯粹而不极端。从市场的角度,有十万个固定买你书的读者,那在中国就是很成功的小说家了,但十万这个人数实在是太非主流了。如果只为这个市场而写,那我想,也可以成为小众的、文学的、个人化的作家。这是作家的难题,他把作品拆成极小的零头贩卖出去,定制的货色基本都差劲。如果是画家就不用过于地啰嗦,给公爵夫人画一幅肖像,公爵花钱买下来,基本也不耽误画家的艺术创造。
问:《云中人》的风格跟前两部相比有比较明显的不同,创作中有没有刻意去改变或者追求一种什么风格?在你看来,自己三本书有没有哪些是没变的?
答:写长篇小说,因为那个过程很长,很像是一次没有目的地的旅行,总要尝试去别的地方,换一种交通工具。如果一切已知,那就不会有出行的欲望了。前面两部长篇是一个三部曲,第三部我还没写。之所以停下来,是发现自己经过两个长篇的马拉松之后,对这个题材中的一切要素都太圆熟了,可能变成一个老油子,只迷恋于某一种很擅长的写法。另外,偶尔地我也被认为是“只会写自己成长经历的作家”,这个名头可不太好听,是双重的骂人话。最可悲的是被人认为是小说主人公,那个叫路小路的,然后会有不认识的人同情我,说至今我穷困潦倒。昨天还有人在微博上说我本人就是个屌丝,我去查了词条,原来是穷矬穷矬的意思。你知道,这年头,有很多异性恋都在写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君子不器,这很好。
在这个过程中,对于人的境遇(本质的、内核的)和如何有效地讲好一个故事(技巧的)的追求应该是贯彻一致的。
问:你的作品中涉及成长的比重较大,之后的写作还会关注哪些方面?
答:大部分涉及到成长的小说,都是热气腾腾的,但具体是热气腾腾的什么,仍有待于作者自己去完善。如果说写作的关注点,很具体地来讲,我目前在写一个关于八十年代的小说,另外会写一些当下题材的,也可能会按我的理解去写一个武侠小说。如果我想写禁书的话那可能就是色情小说。
问:你觉得你的作品和外界对你的评价匹配么?
答:评价也是有好有坏,起初我很关注,现在我反正也无所谓了。我写小说时遭遇的难题都是这些外界评价无法解决的,得靠我自己。这里面最让人揪心的是期待(自我期待,他人的期待),因为对一个小说作者有了期待,他的作品就往往会低于你的期待,一旦超越了大部分的期待,小说差不多就超越了时代的界限,而这对小说家来说是最难的。但它必须存在,不能没有,任何行业的从事者都应该有这样一种期待,然后去落实它。很多行业都是六十岁退休,搞艺术的人可以搞到自己死为止,如果很在意评价,那就应该在有生之年退休,这样或许能活着看到一个定论。
问:你是怎么看70后这一代作家的,与60后和80后有什么不同?60后作家和80后作家中有没有你特别喜欢的?
答:对70后作家只能说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他们大部分在九十年代就发表作品了,最近十年又新添了一些,以后即使再多,也不可能有大量涌现了,只会越来越少吧。文化这东西,从大面上说,是讲究传承的。70后是传承的一代,但是我们在60后身上看到的是太多颠覆和振荡的东西,而80后最初也被市场定位为反叛,集体上梁山的意思,于是70后作家成为一个低洼地带。这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就是格局有点小,只能放在大陆近三十年的当代文学范畴里谈。市场肯定是已经不在乎了,整个中国市场只捧起了两个80后的文学明星。市场不是也在嘲笑80后吗?照我的看法,未来十年关于当下题材的小说,更多地应该关注70后,因为这批作家差不多到了转折的年龄,也积累的阅历。当下的中国是值得一写的,有很多互相冲撞的东西。当然,这仍然是我说的小范畴,如果放到世界文学的范围内这事儿就没法说了。
在60后作家中,过去先锋派的那些仍然是我最喜欢的(包括50后的先锋派),另外还有史铁生和韩东。80后我没时间读他们的小说。
花花世界
作者:这么远那么近
路内是我非常喜欢的青年作家之一,曾经在网络上有过短暂的交流,其实作为晚辈的我不应该在这里对自己喜欢的作家作品评头论足,实觉得难以启口,以自己的资历根本没有办法来评论这本新作。但在读罢之后,又有一些话必须一吐为快。是为前记。
我想我应该是看懂这本书了,前前后后阅读了两次,又把很多自己喜欢的段落反复去读,我觉得作者在写这本书时的意图我基本了解,我想很多时候我们可以走过无数的街道,路过无数的人,重复遇到相同的风景,但是有些话却不能一直说出口,有些歌可以一唱再唱,有些爱可以消失再来,可有些事却不能对同样一个人去做了。
我在几个地点把这本书看完,公车上、家里、咖啡厅里、教室里,很奇怪的是,每一个地点来阅读相同的片段,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他们好像是一个个蹒跚的孩子,需要你去牵引,那些字字句句里放射出来的那种忧伤,又好似带着一种希望,这个特点,在我之前阅读路内其他两本小说时就已经察觉了。
路内的短篇作品我也看过很多,包括在一些杂志上阅读到的,阅读的体会很奇妙,仿佛很入戏,但是又不太沉迷,你可以随时开始也可以随时结束,好像是从一条黝黑的隧道当中簌簌地经过,也可以想象自己在阳关大道上笔直地前行,如果你心情好时阅读,会觉得书中的一切都很美好,但如果你此刻很沮丧,阅读同样的片段,就会觉得美好是如此虚假。这种体验,让我觉得路内的文字十分奇妙。
说回这本新书,这本书如果把他归于青春小说未免有点片面,如果是现实主体题材又不能概括,那就姑且算做是现实悬疑吧?一个男生在最后毕业时的故事,这个故事中有很多我们青春的素材,作者把这个素材拼接起来,用来描述一个非常现实的故事,那就是如何面对自己和整个社会——当然在书中没有直白地提到这一点。
在书中有很多的人,男生女生,他们热爱青春,他们都在成长,有很多的哲理和很多的荒唐,也有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大学最后的狂欢,加上各种行为的诡异,构成了整本小说看似荒诞的整体基调,但显而易见的是,作者并非是因为这个而写,而是要通过这样子扭曲的事实来表达他的本质,那就是,任何人的关系都可以在社会里产生质的变化,看你如何把握,看你如何去看待,你如果能够站稳脚跟,那么一切都可以重来,但如果你在社会这个大漩涡里飘忽不定,那么你必定随波逐流,最后尸骨无存。(我只能理解到这里了。)
小说中有很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比如那些连续的案件,还有校园内不稳定的因素,各种的流氓和各种的斗争,加上社会的种种现状,以及用非常直白的手法写出的对社会这个大环境的不信任和怀疑。我也想过,为什么作者要这样去写?为何不写一点稍微正面的,或者给读者一点希望呢?但后来,我想到了一句话,或许我用这样的句子来形容不是很妥当,但我能想到的也是这样了——置之死地而后生。
如果你要给一个人绝对的希望,那么就把他杀了,然后再复活。如果你要给这个社会一点希望,就先毁灭它。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许多这样子的暗示,这或许是我的一厢情愿,但我觉得在相似之处的某些地方,必定有着微妙的联系,不然作者不会如此去写,在黑暗之中带着一点温情,在孤单之中露出的一线希望,在绝望之中绝地反击,其实都是让人在看到那些肮脏和可怕之后,重新回到正常的轨道之中。
摇滚乐和女人,在书中是我看到的非常重要的素材,我之所以称他们是素材,是因为它们并非是作者直接使用的题材,而是用这样子的东西来引出作品的含义。摇滚和女人应该是大学生当中很大一部分男生的谈资,如果说在爱情当中无法自我安慰,那么就在嘶吼的摇滚音乐里意淫,如果音乐当中无法给予你安慰,那么就在床上和女人带来一次交融。这种对周遭环境压力的反抗,通过小小的两个素材就被隐隐约约的指引出来,如果不是非常仔细的阅读,或许都无法体会到,这种在社会之下被压迫人民内心的颓败,让很多人都丧失了能力,包括爱的能力、恨的能力,只是成为了没有思想的动物,于是一件件荒谬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我觉得,这部路内的新作和前几部长篇作品比起来,最大的不同是在于它的深度和它的表面。先来说表面,表面上看起来几部作品的素材虽然不类似但也有相似之处,无非是这个世界上的很多普通的人和一些事情,或者正常或者荒谬,都无非在讲述一个个的故事。而不同的是,在这故事之下所蕴含的真正内核,在这次的新作中被一次次想起。如果说之前的小说是在读完之后才恍然大悟,那么这一次,是在阅读的过程当中,就如同鼓槌一样敲击内心,让人窒息。这种厚重感和压迫感,说实话让读者很过瘾,读者其实不喜欢轻飘飘的阅读,那样会丧失了一份代入感。
作品一如既往的很残酷,但却又不是那样的直白,它很婉转,甚至很温柔,虽然事情是如此的荒唐,但想想也有它一定的道理,虽然说材料非常的黑暗,但是内核却是很真实很正常的。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受,就是因为作者并非是因为写它人写,而是在我们对于各种社会能力丧失的条件下的一种寄托,而这种写作能力是让我非常敬佩的。
批判或许能够带来一定的解脱,但一味的批判最后也会害了自己,不如玩儿一场文字游戏,把那些赤裸裸的黑暗和绝处的希望,都隐藏在故事的背后,等待我们去挖掘和品味。这又何劳而不为?
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乏爱,但也永远不缺乏恨,还有荒诞,如果你无法理解,那么可以去看看这本书,它就像是社会和我们的隔阂,活生生夹在了中间,就算世界是多么的美好,你无法误会,而黑暗却能够直接进入你的胸膛,甚至我们都无法回避,只能硬生生接受,生活或许给予了我们希望,而在那些荒唐到来的时候,那些希望就如同火苗一样,慢慢隐去了。我们终日和孤独与恐慌相伴,而此时,珍惜眼前把握当下,成为了每一个社会中的人必须要做的当务之急的事情。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了一句话:这个世界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因为它足够的黑暗,但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糟,哪一天的黑夜抵挡了黎明的到来呢?
路内的叙事表演
文/严杰夫
我们常常感叹国内小说的疲弱,当余华、格非和苏童这些上世纪八十年代一度锋头强劲的先锋派们,纷纷在转型的瓶颈中,逐渐淡出读者的视野时,当活跃在当下的那些“文学家们”,尤其是一些所谓的80后作家,绝大多数都是靠着文学之外的狗屁倒灶来维持自己的人气时,诚然,这种没落的景象是让我们会感到悲哀的。
然而,正如漫画家几米的一部作品的主题一样——在最深的绝望里,也有遇见美丽的惊喜。就是在这个“文学末世”的时代中,有那样几位70后的作家在默默写作,并在近几年里一直持续地贡献出“惊喜”,这可谓是最令我们心动的风景了吧。而路内正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之一。
从2008年发表《少年巴比伦》,到2009年《追随她的旅程》,再到现在最新出现在我们面前的这本《云中人》,路内通过四年内的这3部作品,极其确定地告诉大家,他具备了一个优秀作家所应有的一切素质。
70后的作家群体是一个很难用简单的词汇去描绘的群体。我们无法在这个群体身上,像格非那一代作家那样总结出一些共同的特征。事实上,借助于网络的兴起,他们很早就开始影响着中国人的阅读趣味。如果把眼光放宽一点,从早已淡出人们视野的卫慧、棉棉,到近年来人气依旧旺盛的安妮宝贝们,这些70后的作家都表现出了各自不同的风格。但最为重要的是,这些商业化倾向极为明显的作者,写出的作品与现在的网络写手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他们其实只能算是阅读消费品的生产者而已,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作家。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路内与前述这些70后群体有着明显的分野。
路内的笔下,少年总是故事中最核心的人物群体,从《少年巴比伦》中的路小路,到《云中人》夏小凡,不是刚踏上社会的青年,就是还生活在学校里的学生。这也决定了路内的这些作品中的主题,仍然属于“成长”的范畴。与此前70后作家笔下的人物不同,路内笔下的这些少年,大多都生活在三四线的小城镇,并且缺乏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家庭背景,这种人物的设置,可以说是让作品的主题直接接触到了中国社会最底部的层面。所以,在路内的作品中,文字间从来不会散发出故作姿态的优雅和美好,却有着来自于真实的冲力。这种力量,与作者笔下的那些青春人物混杂在一起,极为准确地诠释着“成长”这个主题。
最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可以看到路内在叙事结构上表现出来的成熟。可以说,正是在叙事结构上表现出来的这种功底,让路内与那些“写手”之间出现了最为明显的分野。在《云中人》中,我们看到作者不再满足于平铺直叙地讲完一个故事,而是似乎意识到了叙事结构对于表达的重要性。叙事结构主义的大师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曾经对结构对叙事的意义有过一个经典的比喻,他认为一个好的故事用一个合适而又新颖的形式去叙述,正好像是给一个裸体穿上衣服。《云中人》讲述的是主人公夏小凡,在青梅竹马的好友小白失踪后,寻找小白的故事。就是在夏小凡的“叙述”和“寻找”中,他和他身边那群少年的成长经历,就慢慢在我们眼前展延开去了。夏小凡的“叙述”和“寻找”,成为作品的两个叙事线程,这两个线程互相穿插,最终交织成一部“青春日记”。最后一部分,通过夏小凡的回忆,我们终于发现了夏小凡与小白之间的关系,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故事的结尾没有交代小白的最终下落,因为小白的寻找只是推动叙事的一个手段,而非目的。路内在《云中人》中对叙事手法的尝试,可以说是完全成功的。
在写作风格上,看得出爱伦·坡对路内的影响,《云中人》中全篇弥漫的黑色惊悚的气氛,为整个故事渲染了足够浓郁的底色,也增强了整部作品的感染力。事实上,青少年成长的过程中,神秘是始终无法摆脱的元素。作为例证的是,几乎所有大学都有鬼楼的传说。在接触外部成人社会前,对于其的猜想和犹疑,可以看作是这种神秘和恐惧的来源。然而,这都是成长的必经阶段。从史前时代以来,成长,不就是一个挑战心理恐惧的过程吗?
当然,作为一个锋芒初露的作家,路内在作品的表现上仍然有很多可以提高的空间。在《云中人》的叙事中,开头通过主人公的叙述来展开故事环境和人物的部分,就稍微显得有些冗长,如果能够更为干净利落地切进叙事的核心,那将使得整部作品在结构上可以更具美感,叙事的力度也会得到加强。而对于黑暗和惊悚气氛的渲染,也需要廓清与一般的校园恐怖和青春残酷作品的区别,毕竟气氛的渲染在于衬托叙事的底蕴,而无须当成作品的一个卖点。不过,这些遗憾本身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些吹毛求疵,并不会改变我对这部精彩的作品的叫好。
云中不归客
班宇
从路内的新作《云中人》里,不难看出他想超越自己的决心,连续两部青春小说后,他似乎已筋疲力尽,不再从语言上剥夺快感,转而求索更为精巧的叙事结构。但他的故事依旧散发着冰冷、绝望的气息,但比之从前作品,这部作品显然更具“非线性”气质,像是几个中篇与短篇小说的集合,它们彼此交织对立,但却有无限广阔的外延。
路内习惯写性、摇滚乐和孤独的小城青年,这在他的前两部长篇作品里都有所体现,《云中人》里也不例外,听着Lush在灰暗贫瘠的小城里过活的计算机专业少年,在交错的时空里把人性的罪恶一点点剥离,像一朵必须立即绽放的敏感之花,即便伤口会因此曝露于烈日下。
如果说在前两部作品里,路内已经把九十年代的外省风情刻画得入人心骨,那么在《云中人》中,他写得则是世纪初的迷茫、困顿,以及一闪即逝的希望。曾经朝阳产业的代表、风光无限的IT业,下面蛰伏着的仍是流水线上的作业工人;吃猫者仍恶习不改;敲头案这种古老而凶狠的犯罪也被我们带进了新世纪。似乎所有人的梦想在一夜间都已破灭,失败与落魄席卷着所有曾寻求过精神出路但终将被社会遗弃的青年,也正因此,游戏场里的锋芒、互联网中的狂飙叱咤、地下摇滚乐里面的激荡与冲动,在社会角色转变之际荡然无用。
希望易逝也让人难以忘怀,这点与跟主角夏小凡一夜情过的校花相似。欲望与仇恨却始终根深蒂固,《云中人》便于此处启程,夏小凡为了找到失踪的学妹踏上寻凶之旅,各色人等逐一登场:自杀未遂的创业爱好者,热衷植物学的短发女孩,喜欢听Radiohead的咖啡店女招待,被铁锤打破颅骨停止发育的小店老板……闭塞小城的群生像被描绘得精致且明晰,他们之间的关系盘根错节,或坚若磐石或不堪一击。托洛茨基与犯罪心理学在暗处发力,新世纪依旧阴沉匮乏,奇怪的尾行客无人救赎,挣扎与困惑也没有解决方案,所有人仿佛都是自我的谋杀者。整个故事如同一个莫比乌斯环,只存在一个平面,但从中间荡开,便能摆脱形式与环境的束缚,变得更为奇妙而开阔。
在寻找的过程里,答案往往是最不重要的一个环节,恰如路内在书中所写:“可能在我还没找到杀人犯之前,他就被正义力量从地球上清除了,我还是在寻找他,既非猎奇也非无聊,我有我的谜题要解开。”是啊,每个人都有他的谜题要解开,要与自己的身世周旋,要时刻保持健康的幻觉,要警惕昏聩与荒芜,要在梦里为爱人纵火复仇。
路内的文字有着简明的诗意和明晰的节奏,这点在《云中人》里得到延续,他坦率自由的语言倍增阅读快感,惊悚情节的融入又使得文本张力十足,章节之间的叙事看似琐碎焦虑,实则与阴郁诡异的气息相互消解。
《云中人》的封面算得上精美有趣,袒露上半身的青年骑着自行车,他的头部被一大朵云所取代,象征意味明显。从始至终,这场案件的发生就像一团谜云,时而激荡,时而混沌,真相被深藏其中,或者说,到了最后,真相并不能带来终极的解脱。谁都知道,或早或晚,我们的头总会被敲碎一次,但在伤口处会长出一朵这样的云,它是庸常的景观,我们早已司空见惯。头顶着它,我们就能与从前的自己相遇、交谈,甚至握手言和,从此两不相欠。
遗迹
我们只是在梦中颤抖。
某一天,我梦到自己拎着一把锤子,徒步穿过学校操场,向看台后面的小夹弄走去。那应该是秋天,T市的秋季多雨,操场上日复一日积着水,别的学校都是塑胶跑道,围着一个绿色的球场,工学院的操场依旧铺着煤渣,黑得发亮,且凹凸不平,小小的水潭遍布其中,站近些能看到倒映着的云。一撮撮被踩得扁平的野草像海星一样贴在地面,暑假里它们疯长,开学了就成为煤渣操场上聊以自嘲的草皮,到了秋天的某个时候它们会自动消失。
我们管它叫中世纪的操场。我走向操场。穿过它,手里的锤子沾着黑色的血迹和一缕长发。
这只是梦。
那座看台近似于废弃,水泥剥落,栏杆生锈,即使天气晴朗的日子也很少有人走上去。看台后面是一条小夹弄,种着些水杉,再往外就是学校围墙了。
五米高的看台,背面是个峭壁,有一个拱形门洞,深度大约一米,门洞尽头是一扇铁门,用生锈的大铁锁锁住,从来没有人知道里面是什么。
门洞形成天然的遮雨场所,又是视觉死角,钻进去就像是个迷你窑洞。那并不是个有趣的场所,为什么要钻进去,答案在那排水杉树上。就在那里,高高的树枝上挂满透明橡胶的小套子,乍一看以为是琳琅满目的圣诞树,那是全校男生的小蝌蚪,在门洞里做完事,把套子摘下来打个结,抛向夜空,坠落于树枝。水杉带着它们年复一年向天空生长,无数男生的蝌蚪寂寞地死在半空中。
某一年某一天,有个女孩带我来到这里,那时我才刚考进工学院。她打着手电筒,穿着当时最浪漫的黑裙子白球鞋。我穿着高中时代的校服,活像某种史前动物。她用手电筒指着树上的套子,我看得目瞪口呆,女孩说这就是我们学校著名的淫乱场所,每个大学都有这么个淫乱场所,供新生做启蒙教育。
老师不管吗?我问。
她说我们学校没老师。
那显然是夏末秋初沉闷而躁动的夜晚,那晚上附近工厂的车间里有摇滚演出,几支拼凑而成的末流乐队,有个粗口乐队的长发歌手在台上一个劲地骂脏话,动用了无数关于性交的同义词。很多人在台下喝啤酒,跟着骂。我也在现场,听得头晕脑涨。女孩就是我从场子里认识来的,她长什么样,叫什么名字,说了什么话,我已经记不太清,只记得喝了很多啤酒,一部分水分沉积在下半身,一部分酒精在血管里左突右冲,大脑像吱呀呀即将关上的城门。我和她一起走出工厂,随后就来到了这里。
她柔软而温暖,头发像丝一样,她走进门洞里,对我说,来不来。我说怎么来。她说得这样。她背过身去,自己将黑裙子撩起来,发出簌簌的声音。我在她的大腿位置摸到温热的内裤,被她的双腿绷成了一条直线。
很多很多头发,很多很多,当我贴着她的后背以及脖颈时,那些占据了全世界的头发将我埋葬在她身上。她问我感觉怎么样,我说这样很好,我们做爱吧,我爱你。
套子是她带的,我肯定不会随身带一个套子,其实我也很难想象一个女孩随身带着套子。事情结束之后,她让我把套子打结,扔上去。我照做了。她说,欧洲的新娘在婚礼时都会扔一束鲜花,你这个野合新郎得在事毕之后扔套子,多好玩,扔得越高越好,像一个仪式。
她问我,以前没做过吗?我说没做过,第一次。她很高兴,说,姐姐给你个小红包。
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她说,名字不能告诉你,你以后出去乱说可不好,记住我是校花就可以了,是美女,不是恐龙。
我就揣着一张十元面值的人民币独自走回了宿舍。
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遇到过她。在同样沉闷而躁动的周末,我还是会去工厂里听摇滚乐,一个人靠在墙上喝十块钱一瓶的啤酒,看那些黑暗中起起落落的人头,耳朵里塞满了声音近似失聪。哪一个是她呢?我甚至想不起她的样子,只记得很多很多的头发,而我身上的某一部分就留在了她的头发之中。事实上,我失去了那天晚上的好运,不管我喝得多醉,再也没有带着任何一个女孩去操场后面扔套子。
我非常想念她。
秋天时,工厂被封了,说是要改造成创意园区。摇滚乐演出搬到了学校西边的铁道边,一个废弃仓库里,去那里得走上半个小时。有个女生夜里从现场回来,遇到了敲头杀手,用锤子敲了她的后脑勺,后面散场出来的人看见她横卧在街头,凶手早就跑到不知哪里去了。她也是工学院的校花,比我高两届,长得很美,听说一头长发像黑色的孔雀开屏,铺散在地上,血顺着路面上破碎的缝隙,慢慢流进阴沟里。
长而又长的头发,人们描述着校花。我想到那个在看台后面的女孩。但愿不是,但愿她只是消失在漫长而又清醒的午后,像血管里的酒精一样释放掉,而不是死去。
两个月后,凶手被捕,继而伏法。一个无目的的连环杀手,七起敲头案的唯一罪犯。没有人来向我解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偶尔我会走到看台后面,在众多树权之间寻找我的蝌蚪,那个被我抛向夜空的套子和无数个套子在一起。冰冷的天空将所有蝌蚪和所有时间冷藏起来,二十世纪的精子库,属于下个世纪的我在此为之默哀。
时至二〇〇一年,我在工学院读到三年级,计算机专科,还有六个月就可以毕业。这一年万事太平,敲头党消失了,女孩也消失了,所思所想就是在浪潮般的新时代找一份工作。满世界都是为工作发狂的孩子,GDP的尾巴翘得那么高,如不能攀上那根阳线,则必然跌入万丈深渊。僵尸电影里也是这个套路。
我也在找工作,计算机当然是热门专业,计算机是我们时代唯一的荣光,但我找到的实习工作却是在电脑城里给菜鸟用户装机杀毒,永无休止地干这个,像不像鞋匠?
不想做鞋匠。
在距离毕业还有半年之际,我又回到了学校,一部分同学已经消失了,一部分像嗡嗡乱飞的马蜂。我把大部分时间都扔到了网吧里,全世界最破的黑网吧,位于学校附近新村一处六楼的民宅,一排几近淘汰的旧电脑,显示器都是十四英寸球面的,硬盘发出嘎嘎的呻吟,键盘比鞋底还脏。一抬眼看到的都是些民工、高中生和社会青年。“不要沉溺于虚拟的互联网啊!”想起某个老师的教诲。是的,网瘾很可怕,当你从虚拟世界中抬起头来,打量着现实的世界,如我所描述的黑网吧,唯一的念头就是低下头去——万恶的资本主义快来侵蚀我幼小的心灵吧!
某一天头上的吊扇坨子忽然掉了下来,砸在显示器上。网络那一端,聊天室里的女孩正在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见面,忽然之间就变成了一堆冒烟的碎片,差点把我的眼睛给崩瞎了。我呆坐在原地,好久才反应过来。女孩像中了符咒的鬼魂一样消失了,砸烂的显示器是空虚到连黑暗都不能概括的现实。
二〇〇一年有过一些奇遇式的经历,得一件件说。事情像散落的珍珠项链,或者说是一个人在路途上拍到的照片,还得是数码相机,以完全不考虑胶片成本的方式对线性风景做出的无意识的散乱的乃至最终冲印出来被遴选并打乱了次序无法恢复其线性状态的纪录。
一次发烧,一次被城管执法队抓进了收容所,两次喝醉了倒在草坪上睡到天亮,一次在学校澡堂洗澡被人偷走了所有的衣裤,包括内裤,六次吃食堂吃出蟑螂。两次散步时被足球飞袭于后脑,十次求职被踢出局,无数次买香烟多找了三块五块的……基本上都是被动语态。这是第一季度的纪录。做爱次数为零。某一天,巨大的恐怖像吊扇坨子砸下来,奇遇正如显示器,奇遇中的世界一下子灰飞烟灭。
D罩杯、斜眼、便利店
小白给我讲了一个斜眼男孩的故事。小白是一个D罩杯的姑娘,我知道这么描述别人是非常失礼的,小白很漂亮,小白很懂事,但小白无论拥有什么优缺点,她首先会被描述为D罩杯的姑娘。这就是命。反过来,她说起那个男孩,首先将他描述成斜眼。这有什么办法呢?人们对世界的认知常常是基于极为表象的东西。
斜眼男孩是个高中生,他的左眼有问题,当他平视你的时候,左边的瞳仁依旧会古怪地翘向外侧向上的地方。我对斜眼不太了解,以为就是斗鸡眼,小白便告诉我:“斜眼分为内斜和外斜,他这是外斜,和斗鸡眼正好相反。”
“斜眼男孩怎么样了呢?”
“住的地方很差,几十年前造的筒子楼,煤卫合用,我去做家教都不敢喝水,卫生间没人收拾,满处都是很小的蟑螂,至少有几百个,等到夏天就是同样数量的大蟑螂,我实在受不了,喷了点雷达,不得了,成千上万个蟑螂都扑了出来,像打翻了蟑螂的地狱。那男孩就在这个环境里成长。”小白说,“你会觉得他挺可惜的,长得蛮帅气,偏偏是个斜眼。”
我喝着手里的罐装啤酒,问她:“喜欢他了?”
“不,听我说完。他虽然帅气,但他看你的眼神,因为那个瞳孔是斜的,会令人不寒而栗。他目光飘移的位置,有时候像在瞥着你,有时候又像是没有瞥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小白说,“眼神古怪的人都很可疑,对不对?”
“理论上是这样。斜眼除外,斜眼是病理性因素作祟,生病的人没办法的。”
“但你可曾被斜眼的人瞥过胸部?”
“没有,”我继续喝啤酒,“任何时候都没有这种经验。”
“那小孩的父母总不在家。我头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上门做家教从头到尾就是和小孩在打交道。听他说,他父亲是保安,母亲在一家超市做营业员,都没什么文化,每天很晚才回家。这小孩对我特别有礼貌,一口一个白老师的。”
“嗯,其实你就是挣工分的。后来呢?”
“小孩乍一看很懂道理。闲聊过几次以后,发现他什么国际时事啊、社会热点啊,都能说出些道道,比一般的高中生成熟。成绩嘛,严重的偏科。数理化好得不得了,高三的学生,就能做微积分的题目了,语文也马马虎虎可以,就是英语差了点。”
“你是给他补英语的。”
“是的。”
我开玩笑说:“一个生理正常的高中男生,又没有父母在旁边,深更半夜地瞥你几眼也算是人之常情。下回穿得正式一点,千万不要喷什么香水。”
“胡说八道嘛你,我哪有喷香水的,穿得也很厚实。”小白说,“你不要打岔,让我说完。有一天晚上我在他书桌上随手翻一本课本,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我的照片。”
“爱上你了。等等,他怎么会有你的照片?”
“是他从我包里偷的,有一阵子了,我还以为是我自己弄丢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竟然对我动手动脚的。”
“后来呢?”
“后来我说,你别动歪脑筋,我但凡有一点差错,学校的同学就会报警。他想了想就放我走了,我打定主意再也不去这户人家。”小白吁了口气说,“可怕的事情在后面,那天晚上我回学校,坐上公共汽车,车上也没有什么人,我坐在那儿老觉得背后有人在盯我,一回头发现他就坐在我后面,用他的斜眼死死地盯着我看。车一到站,我没命地逃,逃出去几步又回头去看,发现他的脸贴在车窗上对我笑。你知道人脸贴在玻璃上的那种样子吧?”
“知道,跟猪头一样。”
“那小孩太可怕了。”
“你别老是小孩小孩的,他根本不是小孩了。”
“被你一说我更发毛了,幸亏我胆子小、忘性大,什么坏事儿过几天就想不起来了。”
“哪个中介给你介绍的业务啊,太不靠谱了。”
“小广东那里的,出事以后我特地去骂了他一顿,让他请我吃饭。”
“这个人的饭你都敢吃。”我悻悻地说。
小白和我是同乡,念大二。工学院里有相当一部分学生来自我的故乡,T市下面的县级市麦乡。麦乡的大学生自然而然凑成一堆,近似同乡会,认干哥哥干妹妹的比比皆是,也不乏上了床的。我和小白关系很单纯,既不上床也不罩着她。我认识她已经好多年了,曾经是同一所中学的校友,曾经住得很近,曾经一起玩过……考上大学以后有一年时间没见到她,以为见不到了,不料第二年她也出现在了这里。这就算再续前缘了。偶尔我会请她吃顿饭,气氛总是很沉闷,有时也会聊些无关的人。
D罩杯的女生在学校里是珍稀动物,小白就是其中之一。拥有D罩杯,人生经历便会有超乎常理的一面。这是小白自己说的。
比如招惹了斜眼式的变态,比如招惹了各种既非斜眼也非散光的其他变态。这件事说过也就忘记了。
那是三月多雨的天气,气温不是很高,却总是感到冷。工学院应届毕业生正陆续打铺盖离开学校。黄昏时我头晕脑涨地从网吧里出来,沿着下雨的小路往学校走,在一家名为“杞人便利”的小烟杂店门口停下,店主是我所熟识的一个孩子,大概十六七岁,我叫他杞杞。我趴在柜台上,要了一听冰可乐,喝了几口觉得稍微舒服了点,坐在小马扎上看风景。杞杞问我找到工作没有,我说我辞职了,正打算在“杞人便利”旁边开一个“叶公超市”,把他的生意全抢走。杞杞想了半天,大概听懂了叶公是为了和杞人对仗,不过他并不觉得有趣。
天色一点点暗下来。
后来我看见小白打着伞从对面走过,她由东向西,很快走进了学校的边门,消失在拐角处。我没喊她。
大约半分钟后,有一个少年走进便利店,在石棉瓦搭起的蓝色雨棚下要了一包香烟,他打着保健品促销赠送的雨伞,有一根伞骨已经断了。买了烟之后,他并没有离去,而是背靠着柜台点了一根,看着工学院的边门,吐出了白色的烟气。
吸烟的姿势很潇洒。他时不时地瞄一眼货架,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明白了,他不是在看货品,杞杞的货架上都嵌着镜子,他是在看他自己。
促销雨伞收起来,弯曲的伞柄挂住柜台,忽然滑了下来,“啪”地摔在地上。他弯下腰捡起伞,将伞柄挎在自己的手肘上继续抽烟。他捡伞的动作很慢,好像那不是伞,而是一枚炮弹。
他捡伞的时候斜眼瞄了我一下,我也在看他,我坐在小马扎上。
这是一个斜眼的少年,即使他站直了身体继续望向学校边门的时候,他的左眼仍然瞄着蓝色雨棚的一角。
我不动声色继续喝可乐,直到他抽完那根烟,把烟蒂弹在一个小水潭里。他打起伞,没有走进工学院,而是沿着道路折返,往大马路的方向走去。
只出现一次的女孩
关于我的大学并无太多可说之处,多少年来学校就是在一片工厂区之中,以显示出工学院的本色。早在八十年代,学生毕业后大多都分配到附近厂里,那时候的专业没那么多,去工厂恰是专业对口,到了厂里便等着分配房子,房子也在这一带。也就是说,当你考上这所学校之后,你的一生差不多就被圈定在这片区域中。
九十年代迅猛扑来,宇宙能量爆发,物质重组,等这个十年过去之后,一切无可挽回地成为记忆,整个工厂区在时代的加速度之下被甩到不知哪里去了。非线性变化是世界的常态,而线性变化只不过是学者们用来欺骗大众的,线性变化使事物具备了预测的可能,学者们正是靠预测来谋生的,一如印第安营地的巫师。
第二股浪潮挟带着教改、转制、地价暴涨以及远在互联网一端的IT业兴起,滚滚而来,不可阻挡。二十一世纪劈头盖脸出现在眼前。每一个年代都拥有它独特的咒语,其魔法所呈现出的效果也大相径庭。我们的校长被称为成功企业家,开一辆别克出入于校园,显示出本校具备的超强竞争力。这都是非线性变化的结果,后面还有更绝的,到二〇〇0年,校长因贪污而被抓,直接判了个无期徒刑,在监狱里迎接了新世纪的曙光。
学校不大,被四周的厂房和老新村挤压在一个很小的空间里,二〇〇一年,附近的工厂已悄然无声,厂房被改造成建材市场、大超市、Loft,或者干脆推平,清场之后为未来的CBD腾出空间。有一座高架桥已经造到学校南侧,像巨大的雷龙伸过来长长的脖子。所过之处,一片废墟。
学校的东侧,向着市区方向,是一片有着悠久历史的住宅区,十来个新村里住着几万号人。西侧是郊区,有厂房,有仓库,日落时景色凄迷,血色残阳像一枚打碎的鸡蛋,散黄之后正洒在那儿。有一条铁道穿过其中,它呈现出一种锃亮的灰黑色,令人恐惧而心碎,在调色板上永无可能找到的颜色。铁道以外,是一片新兴的开发区,以前是农田,如今都填平了,正努力转型为剩余价值大卖场,国际品牌和OEM流水线像真菌一样扩散蔓延。
我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半,枯燥无味的时光。平时的娱乐,就是在黑网吧里泡着,抽廉价烟,喝啤酒,半醉着晃回宿舍。周末稍微好过一点,去铁道旁的仓库里看摇滚,反正总是那几个拼凑型的乐队,看了百十来场,吉他手什么时候会做出高潮般的表情,主唱什么时候会跳下舞台,一清二楚。在场子里喝的依然是啤酒,但不敢喝多,怕被人一锤子敲翻在街道上。那一带到了晚上没什么人。
我属于扩招之后的那一批学生。赶上了一个波峰,既可额首庆幸,也无所谓大学生的自豪感了。如此这般,虚度时光,有一天发现好日子过完了,得去找工作,跑到开发区应聘无数次,皆无功而返。最后通过熟人的关系,在市区电脑城的一家公司里给各种各样的顾客安装软件,一排坐着二十个技术员,穿着同样的工作服,佩戴着印有公司Logo和姓名的胸牌,每天装机十个小时。办公地点在地下室里,环境马马虎虎,不能抽烟也不能喝酒,半夜干完了活,和几十个电脑专业的师兄一起回到员工宿舍睡觉,与学校一样的铁架子床,分上下铺,睡醒了继续上工。我开始怀念学校,辞了工作又回来,每天躺在寝室的铁架子床上,世界开启,合拢,开启,合拢。我给自己的大脑按下了Sleep健。
对我来说,这与其说是回归,毋宁说是一次非线性变化,失去理智的结果。我一再地徘徊于摇滚仓库和操场看台之间,试图证实两年前和我做爱的长发女孩的存在,试图清晰地看到她和死去的校花,她们或者是同一个人,或者毫无关系,这都可以。但我收获到的只能是无穷无尽的迷惘,记忆已经风化,事件已经凝固。
曾经有个女孩对我说过,我们生活在一个乳沟时代,乳之风光必然依赖于乳沟,但乳沟之存在则没有任何实际效用,乳沟甚至连器官都算不上,它其实是个负数,是一道阴影而已。从切面来看,乳沟正是典型的非线性变化。
二〇〇一年是个衰败与繁荣交相存在的年份。乳沟时代是否存在,我不敢确定,乳沟困境倒是的的确确缠绕着我。
我一直没有女朋友。
大学一年级的深秋,近乎谈过一次恋爱,近乎。女孩是我同班同学,长得很一般,瘦高个子,剪一个很温驯的短头发,碎碎的很好看,但经不起风吹,一吹就变成男人。这和长发女孩不能比。
女孩的脾气和她的发型颇相似,看着温驯,其实是个很有洞察力的家伙,平时话不多,更不活跃,开学头三个月她基本被忽略掉。她是T市人,家在市区,走读生,平时不在学校里,惟有上课的时候才露个脸。似乎是挺有钱的,听说家里有房有车,不过我和她混在一起的时候,大部分时间还是靠走路。
没有确认男女关系,没上床,没接吻,没去过看台后面。那年深秋,因为空虚,跟着她在T市到处晃悠,实指望她能做我的导游,结果遭遇了一个又一个的雨天,像两个湿淋淋的旧皮箱被放置于不同的场所。
我们在雨中参观了T市的商业中心,在雨中蹲在铁道荒凉而杂乱的货场上,在雨中徘徊于植物园、动物园,就连一年一度的菊花展似乎也受了她的感召,明明是选了个晴天去参观,到公园里居然下起雨来。
面对着雨中的景物,心情当然好不到哪里去,作为从小在T市长大的女孩,她当导游的话基本上可以使这个城市的旅游业破产,说出来的话比雨还烦人。我跟着她东跑西颠的似乎只是为了让她有机会多抱怨几句。
“步行街容易使人产生消费欲望,与他人近距离并行的嫉妒感,不满足,疲倦导致的思维能力下降。”在商业街上,她这么说。
“货场不为城市所容,欲望未赋予它应有的概念。”在铁道边。
“T市的植物园只是一群花匠在经营,但比动物园好一点,动物园看上去就像虐待狂的仓库。”
“菊花得以专门展览,全因其命贱、品种多。又正好开在适合观光的季节。”
类似的话不胜枚举,我认为其具备一定的洞察力而又没有任何意义,正如她高高的个子却没有身材。但是,她仍然让我略微地动心,说不清道不明。
某一天,记得是冬天,我们在五块钱一小时的网吧里泡着,泡了足足一个通宵,她买单,出来的时候彼此都是一张隔夜脸孔。冬天的早晨,四周起了浓雾,路灯还没灭。她忽然提议去附近的宾馆睡一觉。那是在市中心,我说我来付账,去提款机上提了两千块钱带她走进一家皇冠假日。她看到提款机上的余额,八万元,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小姐,也没表示诧异,也没问我的钱怎么来的,只是很安静地看着罢了。
在酒店里开了个标房,两张床,我们各自洗了澡之后,挑一张床睡了下去。电视机一直开着,处于静音状态。直到下午,我们同时醒了过来,觉得很饿,她从背包里拿出夹心饼干,吃了个精光。然后她说,今天没有下雨,能不能做爱。
在静音的电视画面中看到很多汽车追尾,场面壮观,联想到我们当时的姿势也像是一次次的追尾。
“喂,说说你自己。”她说。从宾馆出来以后,她带我去了一家咖啡馆,很有兴趣地望着我。“你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就为存折上那八万?”
“你用IBM的手提电脑,Diseman是索尼的,耳机是铁三角的正货,起码值一千块吧?非常暴发户的样子。”
“无可奉告。”
她只是和我一起巡游城市的人,但无法成为倾诉对象,在所有的电影里,这一对人儿都是默默地蹲着、站着,看着风景而不会相互倾诉。即使说出来,听到的大概都是类似回声的东西。
她似乎看懂了我的心思,笑笑不说话了。
两个阀门在一起,没有谁是扳手。我心想。
“你不简单。”她说。
做爱之后,她消失了一阵子,再出现时已经是寒假之前。那会儿我的存折上已经只剩下六万元了。她告诉我,家里出了一点事。
“我爸爸查出来肝癌三期,可能救不回来了。我得回去照顾他。请你吃顿饭吧。”
她开着一辆福特,把我带到市中心一家十分雅致的西餐厅,整个餐厅就我们两个人,安安静静的,连音乐都没有,服务员像是忍者一样无声地穿行在铺着雪白桌布的座位间。我极为中意的餐前面包,吃了一份不够又加一份。她在一边笑眯眯地看我吃,从来也没见她这么得意过。
“这么说,你就不来上学了?”我问。
“对啊。”
“辍学太可惜了。”
“也无所谓,我爸爸要是真救不回来,我就得去继承他的产业了,哪个大学都去不了,弄张MBA的文凭倒是有可能。”
“你爸爸什么产业啊?”
“开公司的。”她无所谓地说,其实是示意我不必再问下去。
“噢,恭喜你。”
“恭喜我爸爸生癌?”她手肘撑在桌上,手掌托腮,近乎妩媚地说。
我举杯和她庆祝。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她问。
“很倒霉,手提电脑被人偷了,买了一台二手的结果是坏的,也不想再买了。Discman和铁三角耳机被人借走了,结果那个人打架被打伤了就再也没出现过。”我叹气说,“所谓每况愈下。”
“都可以再买嘛。”
“买不起啦,我要做的事情就是在读大学的三年里,把存折上的钱细水长流地花光,而不是一会儿做大款,一会儿做乞丐。”
“钱是身外之物。”
“也不能那么说,爱情还是身外之物呢。”
她笑笑说:“最近我在研究佛法。”
“佛法好,但佛法只是菩萨口袋里的零钱。”
“受用不小。等我爸爸死了,可以用这个来超度他,坏事干得太多了,不知道能不能给他减免一点惩罚。”她依旧是笑眯眯地说。
“别想那么多,要活得通俗一点。”我说。
“你也是哦。”
“祝你顺利。”我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
“以后还联系吗?”
“你说呢?”
“总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了。”她说,“没别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地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了。我也说不清。”
我说:“可能是因为我们度过了太有意义的一段时间吧,再继续下去的话,打个比方我娶了你,后半生反而会显得没有意义。”
“这么说差不多。”她想了想,又说,“不过还是留个手机号给你,如果有特别困难的时候可以来找我。”
“好的,我没有手机,你要是有事就发邮件给我。”
“好的。”
她把手机号抄在一张餐巾纸上,我揣在口袋里。吃完饭,她开着福特离开,我坐上拥挤的公交车独自回学校。餐巾纸很快就找不到了,她也从来没有给我发过邮件。按照阀门的生存方式,一切都是必然的,但是阀门也会感到虚无,在很久都没有扳手的情况下,我还是会偶尔地想念她这个阀门。
直到同寝室的老星告诉我,植物学的女孩是一个建筑承包商的女儿,家产大概有几千万吧,那辆福特对她而言已经是很低调了。我有点诧异,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挑中我。
“和她睡过吗?”老星问。
“没有。”我撒谎。
“可以少奋斗几十年呢。”
“几百年。”
“太可惜了,”老星说,“要是个美女就更可惜了。幸好不是。”
她退学以后,我再也没有去T市游荡过,生活范围立即缩小到学校方圆三公里以内,这反而是一件好事,初读大学时的不适感渐渐消退。对我来说,偌大的城市是封闭而干燥的,只有退缩到小小的工学院里,才会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我已经忘记了货场,忘记了植物园和动物园。这段生活像拔牙一样从我的记忆中强行摘除,留了一个空位置在那里,有一段时间空荡荡的,虽说并不妨碍什么,但被空出的位置无法用其他东西填补。一直到那个冬天过去,旧的事物变成陨石坑,它终于和周遭的一切完美地融合在一起,成为记忆,真实意义上的从前。当然,她和长发女孩不同,她成为抽象的历史,而长发女孩是非常具体地埋葬在我心里了。
Lush
有那么一段日子,我固执地寻找Lush乐队的唱片。记得这个乐队的人并不多,名字不够响亮,音乐也只是一般的时髦,在他们很红的时候就已经过气,让人联想到某种好吃但易腐的热带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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