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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外史

_4 (当代)
我怒放,我飘飞,并在风的婚床上歇息
一片教堂的阴影,而非人们所说的生活
像网一样披挂在我的双肩
脚穿海丝特的步鞋,踏着落叶的谣曲
我消失,我闪现,像生与死之间多出的
一个亲吻。噢时光多么深邃
这记忆一直把我深埋另一个人的胸怀
命运的安排在于:霍桑和金庸,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国度,用不同的语言,写下了红字的故事。他们又经由臧棣和王怜花的解读和复述,成为另一个崭新的故事。而罪与罚,终究不过是命运。只是,在短暂的人生历程中,备受煎熬的身躯难于承受太重的红字。因为:
当死亡敲响那扇门时
我已是人间唯一的遗物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千金散尽(傅红雪)
在这个一切都如同梦幻的世界上,永存不逝,那一定会深自悔恨。世上的万物,世上的人们以及人们的心灵,都要消失,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
——玛格丽特·尤瑟纳尔
我的书架上有许多本昔日的友人们送的书,不是他们写的书,是他们知道我喜爱而送我的书,比如臧棣送我的《九故事》,寿平送我的《AFAREWEELTOARMS》,吴晓东送我的《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THEMOONANDSIXPENCE》和《东方奇观》。晓东喜欢在送我的书的扉页上引用一段书的作者的话以志纪念,比如在《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的扉页他引用的是书中的一个短篇《不死的人》中的一句:“他们断定一切事业都是徒劳,决定生活在思想中,生活在纯粹的沉思冥想中。”在《THEMOONANDSIXPENCE》的扉页他引用的是老毛姆书中的一段:“Itwasarisionofthebeingingsoftheworld,theGardenofEden,withAdamandEve,itwasahymntothebeautyofthehumanform.”。在《东方奇观》的扉页,他引用的是尤瑟纳尔的这一句:“在这个一切都如同梦幻的世界上,永存不逝,那一定会深自悔恨。世上的万物,世上的人们以及人们的心灵,都要消失,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
尤瑟纳尔写下这句话的本意,用我的话说叫“不求不朽”。奇妙的是世事难料,她本人却于1980年因杰出的文学成就而当选为法兰西学院成立三百多年来的第一位女院士,成为四十个“不朽者”群中的第一个“女不朽者”。不过今天我不是要在这里讨论尤瑟纳尔这位我唯一敬佩的女作家,而是要借她这句话来说一说古龙的《七种武器》:“七个不平凡的人,七种不可思议的武器,七段完全独立的故事。”
天上白玉京
五楼十二城
仙人抚我顶
结发受长生
白玉京并不在天上,在马上。
他的马鞍已经很陈旧,他的靴子和剑鞘同样陈旧……
但他的生活,却永远是新鲜而生动的。
他从来预料不到在下一阶段旅途中,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李白的这四句诗是我所爱,古龙引它作第一个故事《长生剑》的扉页寄语,已于我心有戚戚焉。而他竟然想到用“白玉京”这三个字当作这个故事的主人公的名字,而白玉京手里的那把剑就叫“长生剑”,其想象力颇令我叹为观止。这是一个很短也很简单的故事,古龙很快就讲完了这个故事,结束时,古龙是这样收尾的:
这就是我说的第一个故事,第一种武器。
这故事给我们的教训是——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比不上那动人的一笑。
所以我说的第一种武器,并不是剑,而是笑,只有笑才能真的征服人心。
其后的六个故事古龙都用大体相同的方法收尾,依次如下:
第二个故事《孔雀翎》:
这故事也给了我们一个教训。
真正的胜利,并不是你能用武器争取的,那一定要用你的信心。
无论多可怕的武器,也比不上人类的信心。
所以我说的第二种武器,并不是孔雀翎,而是信心。
第三个故事《碧玉刀》:
所以我说的第三种武器,并不是碧玉七星刀,而是诚实。
只有诚实的人,才会有这样的运气。
段玉的运气好,就因为他没有骗过一个人,也没有骗过一次人——尤其是在赌钱的时候。
所以他能击败青龙会,并不是因为他的碧玉七星刀,而是因为他的诚实。
第四个故事《多情环》:
第四种武器,是一种很奇特的武器,它赋与人感*彩,比碧玉刀还凝重,这就是多情环。但它也不是最犀利的武器,比它更犀利的是“恩怨,仇恨”,快意恩仇才是最令人致命的。
从第五个故事《离别钩》开始,古龙换了一种说法,不用上面那种句式了。关于《离别钩》,他在结尾处说了这两句话:“离别是为了相聚,只要能相聚,无论多痛苦的离别都可以忍受”和“骄者必败,这句话无论任何人都应该永远记在心里”。
第六个故事《霸王枪》,古龙说的是“勇气”和“爱”。在第七个故事《拳头》的结尾,古龙写道:
“朋友”。
多么平凡的两个字,多么伟大的两个字。
对这两个字,朱云最后下了结论。
“现在我才知道,无论多高深的武功,也比不上真正的友情。”
这七个故事如果单独成篇,都是很一般的作品;但当它们放在一起组成一部书时,就显现了一种说不出的意蕴,像青橄榄,平淡中回味无穷;又像青草,更行更远还生。我的许多朋友和我一样,特别钟爱《七种武器》,却又很难说出是为什么,颇有些“妙处难与君说”的味道。
如果一定要说点什么,我以为除了古龙在这部书的书写风格上的明亮清澈外,他对人性所寄予的信心是关键所在。笑容,信心,诚实,恩情,勇气,爱和友情,这人性中最美好的七种元素,带给我们慰籍和力量。七个故事的主人公,都不是武功最强的人,但他们凭着这人性中最美好的七种元素,战胜了对手,也战胜了自我。这七种元素,才是最有力的七种武器。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成熟,但不沉重;我感受到了年轻,但很沉着;我感受到了明亮和轻快,感受到了优雅和勇敢;我感受到了美和希望。对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比美和希望更重要呢?
我想我多少说出了点什么。尤瑟纳尔和古龙以不同的方式给予我相同的启示:永不悲伤永不害怕。“因为它们的美有一部分本来就由这不幸所形成”,而我们因古龙的《七种武器》拥有了美和希望。
此刻我还想起了天才的海子,他早在1984年年仅二十岁时写就的短诗《自画像》像镜子一样,正照亮我,给我力量:
镜子是摆在桌上的
一只碗
我的脸
是碗中的土豆
嘿,从地里长出了
这些温暖的骨头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尘土荣华 昔晦今明(韦小宝)(1)
尽人皆知的结局并不令我难堪
或许我临死前与赢政的对话曾让历史失色
带着嘲弄的口吻,秦王说:“谢谢你的剑术”
“不”,我纠正道:“还是感谢我的灵魂吧”
——臧棣《咏荆柯》
汉语的微妙之处经常难与君说——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比如“快意恩仇”,其实主要讲“仇”字;“江湖恩怨”,主要讲“怨”字。仇和怨,这两个字,是古金小说谋篇布局的不二法门,几乎没有一篇离得开这两个字。说到恩仇,我就会想到傅红雪;说到恩怨,我就会想到杨过。他们两人的命运,都因他们的出生而被注定——出生给他们带来的就是仇和怨。对于常人来说,像他们那样的一生,很快就会因仇怨而毁灭。但上苍在给他们那样的出生时,也给了他们盖世的才华和天份,因此他们的一生就成为和自己与生俱来的命运进行搏斗并寻求解脱的历程。
很难说这是上苍的一种平衡还是更残酷的天意,但江湖却因此而多姿多彩。怨怒,仇恨,天赋,挣扎,不屈和刻骨铭心的际遇,使他们宁愿选择和整个世界为敌。当他们从叛逆者最终走向终结者时,和历史上所有那些走遍生活的边缘道路的生活烈士一样,他们对自我和人性,死亡和梦想,都会留下远远深于常人的理解和感受。臧棣的《咏荆轲》对此有着深刻的表现:
如果人们以梦到死亡的次数
来推选国王的话,我当之无愧
我的灵魂喜欢说:不。从我嘴里说出的
这个字几乎可以排列到天边
也许我有点自负,我的使命
就是把被怀疑的一切压缩成可爱的深渊
的确,舞刀弄剑使我对人生有了不同的感觉
我已习惯于让历史尊重那致命的一击
但我更为倾心的不是血能染红什么
而是在宁静的夜晚:眨动的星光
神秘的迹象,为茅屋里飘摇的烛火所怀念
我为不止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而举杯
黑暗在飘飞:这个冬天唯一的
一场大雪正被急着运往春暖花开
加工成耕田人的希望。而像我这样的酗酒者
则会紧锁眉头,幻想着怎样把人的一生
焊入壮丽的瞬间。借着酒劲
我察觉到有人喜欢黑,有人酷爱白
还有人迷恋聪明,诚实的百分比
流言和谎言像两头石狮,守卫人性的拱门
在傅红雪和杨过身上,比恨更令人颤栗的,是他们的爱。傅红雪的爱给了翠浓,一个*;杨过的爱给了小龙女,一个他尊称为姑姑的女人。当一个人因自己的身世和心性而情愿选择与全世界为敌时,承受他的爱情的那个女人实际上也就承受了整个世界的重压。这样的爱有常人不能承受之重。此时,唯有岁月才能将烈火化作流水,像叶开和傅红雪时代的阿飞和荆无命——百炼钢化绕指柔了。岁月流逝,当傅红雪最终从如意大师那里理解到“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的真谛时,他不仅战胜了公子羽,而且也战胜了自己,于是他回到了“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身边。当杨过给郭襄过那个不平凡的生日时,他的心也已充满爱意,他已原谅了那些曾伤害过他的人,不再与谁为敌了。他的心已平静——这样的境界,不是黄蓉那种只有一些小聪明而没有智慧的女人所能理解的了。像傅红雪和杨过这样的男人,必然会像臧棣的荆柯一样思考自己的一生:
岁月流逝,直指苍穹,时间之树令人晕眩
镜子的深处:光阴的叶子纷纷飘落
却没有一片想到要遮住我的冲动
难道我的剑影像一道历史的皱纹
我暗恋着不朽;并知道选择的奥秘
只涉及有和无,而同多和少无关
我承认我一生最大的过错在于
对青春,这唯一的知识,忍不住说过“再来一回”
就像那些动人的女子在黑暗中对我所说的
黑暗在飘飞:仰望星空从不会
让我萌生从上面掉下来的念头。唯有奇思妙想
使我的武艺出神入化。但即便如此
出生入死也不是我的本意
死太像一种拯救,太像必要的善
当人类的权势频繁代替命运的力量
把它赐给大家时:我的厌恶重复人的觉悟
当傅红雪最终明白应该报仇的人是叶开而不是他时;当杨过最终解开与郭家的恩怨时;“命运的力量”似乎要演绎一场喜剧了,但主角却挣脱了命运的羁绊,深深认识了自我,像他们的前辈荆柯在刺秦功亏一篑后的思考:
我不记得他们是如何把我弄出酒馆的
那位英俊的太子的请求并不诱人
我之所以答应,完全是考虑到不能
让平庸来玷污这样一次用剑安慰历史的机会
尽人皆知的结局并不令我难堪
或许我临死前与赢政的对话曾让历史失色
带着嘲弄的口吻,秦王说:“谢谢你的剑术”
“不”,我纠正道:“还是感谢我的灵魂吧”
臧棣的这首诗有一个副标题“为一九九一年秋天的死亡和梦想而作,或纪念戈麦”。这应该是用笔安慰历史,祭奠友人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有一个很武断的联想,我觉得傅红雪的身上有古龙的影子,而杨过的身上也闪现着金庸内心的孤傲。才华与命运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吧。此时此刻,我只愿一生千金散尽,如《吉檀迦利》所说:“在断念屏欲之中,我不需要拯救。在万千欢愉的约束里我感到了自由的拥抱。”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尘土荣华 昔晦今明(韦小宝)(2)
有何胜利可言?挺住意味着一切-
——里尔克
这是兵器谱的最后一章了。兵器谱的前三篇,写的都是和尚:无花,无名老僧,老实和尚,虚竹和不可不戒,在这最后一章,我要写的,是一个曾经当过和尚的人——当然,做和尚只是他不可思议的传奇生涯中短暂的一页,在他当和尚时,他的法号叫晦明。他在少林寺出家时,大约十三岁左右,是由他师兄晦聪禅师剃度的,偈曰:“少林素壁,不以为碍。代帝出家,不以为泰。尘土荣华,昔晦今明。不去不来,何损何增。”当时,晦聪和他两人是少林寺辈份最高的和尚,因此也可能是当时江湖上辈份最高的和尚之一。
当和尚之前,他是:扬州丽春院一个*的儿子,他的父亲可能是汉,满,蒙,回和藏人中的一个;一个酷爱赌博和精通赌术的小混混小老千,初出江湖时有个外号叫小白龙;康熙朝[乃至历朝]唯一未被阉割的小太监小桂子,尚膳司副总管太监;天地会青木堂香主,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的关门弟子;御前侍卫副总管;神龙教白龙使,并由洪教主和洪夫人亲授英雄三招和美人三招;骁骑营正黄旗副都统。当和尚之后,他还是:九难尼姑也就是大明长公主的徒弟;大清国一等子爵;大清国建宁公主的奸夫和老公;俄罗斯女皇的中国情人;《尼布楚条约》的缔结者;李自成和陈圆圆的女婿;大清国扶远大将军;大清国鹿鼎公。他当着大清的大官大肆敲诈勒索,干着反清复明的副业也算人在江湖,想着开丽春院连锁店做行业领袖扬眉吐气,抱着七个美女老婆踌躇满志意犹未尽。
他当和尚的时间大约只有半年不到,但这是他一生的诸多可能性中不可或缺的一段。本质上,他是一个罕见的禅宗高手。关于这一点,已有江湖高手长发遮面之贞子的帖子论述在先,兹引如下:
世尊拈花,迦叶微笑,禅宗一门就是这么创立的。佛教有很多门派,唯有禅宗讲究不立文字。但真正悟到其中妙处的并不多,中华禅宗最早的发祥地少林寺,也要盖什么藏经楼,可见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悟不到禅家要诀的。
三江对禅的一个归纳特别有道理,那就是禅宗是佛门中懒人的乐园,佛界讲的是极乐世界,天天勤修苦思,怎么去品味佛学的乐趣?怎么会极乐?所以做苦行僧,劳心劳力,是跟佛陀的宏愿南辕北辙的。
自达摩圆寂,慧能出走之后,少林寺的禅法没有太大的进步,关键是缺少一个既要慧根,又有缘法之人,不过很幸运,曾经来过一个韦小宝,为禅宗宝刹增光添彩。
韦小宝生来就是与禅有缘的人,他的有利条件是:一,不认识字,不会迷乱在文字写就的经书里,正符合禅宗不立文字的宝训;二,聪明伶俐,脑筋常能急转弯,也就是有所谓的慧根;三,机遇好,恰好进了少林寺做和尚;四,率性而行,不拘一格,只有不拘泥小事的人,才能在更高的层次上领悟真理。
其实还应加上一条:不会武功,因此碰上强敌只有束手待毙一种选择。而这在晦聪这样的高僧看来,却是:“师弟,你定力当真高强,外逆横来,不见不理。《大宝积经》云:‘如人在荆棘,不动即刺不伤。妄心不起,恒处寂灭之乐。一会妄心才动,即被诸有刺伤。’故经云:‘有心皆苦,无心即乐。’师弟年纪轻轻,禅定修为,竟已达此‘时时无心,刻刻不动’的极高境界,实是宿根深厚,大智大慧。”他们的老师侄,武功高强的澄观于此更是赞叹不已。金庸写道: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结语:相忘于江湖
澄观更加佩服的五体投地,赞道:“《金刚经》有云;‘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晦明师叔竟已修到了这境界,他日自必得证阿褥多罗三藐三菩提。”
勤修苦练而始终不得禅悟的澄观是韦小宝的绝妙的陪衬人。“他横由他横,清风抚山岗;他狠由他狠,明月照大江。”这等境界对澄观来说可谓孜孜以求,却又只能是高山仰止;而对于韦小宝来说,却是手到擒来全不费功夫。造化的安排是如此的奇妙,世事又岂能逆料?
所以长发遮面之贞子偈曰:
噫!
万卷经书皆无物,
不需文字大道宏。
青灯空笑修行苦,
何若潇洒鹿鼎公?
我一贯的看法是,金庸写得最好的,就是《鹿鼎记》。《鹿鼎记》以下,依次是《天龙八部》、《笑傲江湖》、《倚天屠龙记》。所以,金庸写完《鹿鼎记》就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因为不可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来了。所以,智珠在握如金庸者,自然和他所推崇的范蠡一样,选择激流勇退。
《鹿鼎记》这部书,好就好在写了韦小宝这么个人物。当年租书看时,《鹿鼎记》是最后看的一部。这之前看的是《天龙八部》,看得热血沸腾,所以对《鹿鼎记》也寄予类似于《天龙八部》的热望。特别是第一回就出现了“为人不识陈近南,便称英雄也枉然”的陈总舵主,更吊起了我的胃口,以为小白龙韦小宝也会像段誉一样因缘际会而后终成一代高手。随着情节的进展,因缘倒是际会了,不算那个教他假武功的海大富,陈近南、九难、洪教主等顶尖高手都成了他的师傅,但是,韦爵爷他无心向学。他喜的是做老千,想的是开丽春院,他傍的是皇帝这个天下最大的款和腕,所有这一切,都只为那白花花的银子,轻飘飘的银票。不错,他爱的是个钱字。而此前金庸笔底的人物不管好人坏人,一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从不考虑钱的问题。说实话,当年初读《鹿鼎记》,我确实有些失望。呵呵,那时我涉世不深啊。后来,我逐渐的越来越喜欢《鹿鼎记》了。《鹿鼎记》和《倚天屠龙记》成了我读的次数最多的书:读《倚天》是因为爱赵敏;读《鹿鼎》则是一种难言的快乐和辛酸。我逐渐明白,没有阅历的人是不会读得通《鹿鼎记》的。而读通了《鹿鼎记》,则世上无难事矣。
金庸在《鹿鼎记》的后记中说道,很多人因为韦小宝的德性而不喜欢《鹿鼎记》,甚至于认为这书不是金庸写的。“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然后他又为韦小宝也为他自己做了一些辩解。其中比较有趣的一句是:“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诸公,这句有点别扭,不太通,是个病句),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鲁讯写阿Q,并不是鼓吹精神胜利。”比较语重心长的一句话是:“韦小宝重视义气,那是好的品德,至于其余的各种行为,千万不要学。”金庸的这些话,有些含含糊糊,欲言又止,迫于时评,好歹得说几句,但又不想说破微言大义,也不想把话挑的太明。这是很符合金庸的中庸之道的。
但不把话挑明就会说不清一些道道,不得已,在下只好在这里替金庸把话挑明。韦小宝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是一个首要的问题。韦小宝,他是一个靠本能生存的人,靠本能生存是最基本也最有效的生存之道,他的本能非常好,总能左右逢源,逢凶化吉;他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他的生活没有原则,但也可以理解为他能像水一样随物赋形;他是一个不识字、没有灵魂和思想的人,所以他没有痛苦,也没有读书人特有的不安、软弱、犹豫、彷徨和自我的搏斗,更也没有读书人那种特有的无耻、阴暗和无聊;他是一个没有理想的人,当然这是指理想主义的那种理想,陈近南或者切格瓦拉那种理想,其实他有一个理想——开丽春院连锁店;他还是一个没有感情生活的人,当然阿珂可能曾让他模模糊糊地感觉到爱上一个人的意味……最令人诧异的是:韦小宝是一个天然谙熟吴思先生总结出来的“潜规则”的人——不管是做人还是做官。所以他做人很成功,做官也很成功,所以他在妓院,皇宫和江湖都能如鱼得水。他还留给我们一条宝贵的经验: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和任何人,都可以讨价还价,只要你愿意。
古龙和金庸,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难忘的人物形像。但若论人性的真实,韦小宝当是古金第一人。他的贪婪,狡诈,自私,无耻,是我们生而为人所固有的;他所做的那些奴颜婢膝,曲意逢迎,见风使舵,欺软怕硬的事,是我们常常要做的;而他的强颜欢笑和身不由己,更是我们几十年如一日的真实境遇。我猜想,金庸以韦小宝来金盆洗手,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想说的是,虽然他知道理想人格应该是什么样的,但因为已洞悉人性和历史的奥秘,因此决定向这奥秘低头——但这不是失败的低头,而是那种如流水般随物赋形的低头。所以,在《鹿鼎记》中,气宇轩昂出类拔萃如陈近南,雄才大略文治武功如康熙,都不如萎琐又无知的韦小宝那样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这不是金庸写郭靖和石破天时那种简单的反智倾向,而是读通历史和人生后的庖丁解牛。最后,当韦小宝身处不可调和的两难境地时,他想通了一个惟一的破解之道:“老子不干了。”
不瞒诸位,这些年兄弟混迹江湖,每当碰上种种难题,就会想起韦小宝,并且学着用韦小宝的方式和态度来对付,结果就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该低头时就低头,没有什么屈辱、压抑和郁闷,最多老子不干了。
活到如今,说实话,我已想得很明白:倘若做不成《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那样的人,我宁愿自己是《鹿鼎记》中的韦小宝。呵呵,尘土荣华,昔晦今明啊。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游坦之)
这个后记该从哪里写起呢?我想应该从万科周刊网站说起。2000年,因为和万科的单小海相识,开始定期获赠《万科周刊》。后来万科周刊办了网站,就常上去玩,主要在“经济人俱乐部”这个坛子(斑竹是大名鼎鼎的经济学四博士赵晓、钟伟、巴曙松和高辉清)潜水,偶尔也用“王怜花”这个ID发几个短帖。2001年4月,我女儿蔡花花出生,我开始在夜里练“尿布神功”,所以深夜还挂在坛子上。有一天夜里,突然看到钟斑竹的一个帖子,说是很想念“王怜花”,“哪怕一起谈谈古龙也好”。我一阵冲动,跟帖说我一直就想写一部《古金兵器谱》,既如此,马上就写了贴出——于是就开始写了。前十几篇都贴在“经济人俱乐部”,承蒙四斑竹及众大虾厚爱,人气颇旺。正写着,某日,接到万科周刊主编王永飚君(网名“麦田的守望者”——简称“麦田”)的电话,说想专门开个坛子谈古论金,于是就开了“武林外史”,由万科的沈浪君和我做斑竹,《古金兵器谱》的后半部就贴在“武林外史”了。到这个时候为止,我和他们都还没见过面——按传统的看法,我们其实还不认识——但在万科的坛子里,我们都已是老朋友了。后来,在北京,在深圳、在广州,我见到了许多万科坛子里的大虾。如今,我们已到了可以相忘于江湖的境地了。
这是一次非常个人化的写作,是我极端个人的阅读感受,其间又夹杂着我的私人生活,我对故人往事的追忆。有许多篇章,是我借古金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在我已经十七年的江湖生涯中,金庸和古龙曾经是我和我的友人王枫、范山、韩卫东、程力、吴晓东、顾建平、寿平、王清平、邱小刚、邵燕君等的永恒话题——呵呵,我想我和他们早就进入相忘于江湖的境界了,我和程力有十几年没见过面了——我们的友情有一部分就是因为谈古论金而建立和加深的。我们的教育从来没有教我们如何做人,只教我们如何考试。我很庆幸自己在大一时读了金庸。我知道,我和我的许多朋友们,有许多做人的道理来自金庸。这使我们——至少是我,学会在大事大节上不亏不乱,在个人生活中重情重义,所谓有所必为,有所不为。当这些和北大的精神氛围深深融在一起后,我慢慢学会,要以大写的方式走过自己的一生,独自行走于天地间,无论落魄发达,都无改内心的激越情怀和平静修远,象《天龙八部》中那位无名高僧一样,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有相忘于江湖的朋友,也有相濡以沫的朋友。一起蜗居在福州的朋友们——他们也都是万科坛子里的大虾——水中君[余闻荣]、宫雪花[袁胜]、开开[倪正兴]、若平扬[骆伟阳]、无花或面朝大海[许建阳]、一夜六次郎[王德丰],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称得上是相濡以沫了。骆平扬在《捕快旧事》中缅怀了我们曾经在一起“捕了便快”的日子,承蒙他的慷慨允诺,我把他的《捕快旧事》也一起收在本书中。呵呵,捕了便快。
在这本书中,我引用了海子、西川、藏棣、清平、麦芒、林东威等诗人的许多诗篇和诗句。这些年来,我常常反复读他们的诗,我常常想,他们为现代汉语贡献了不朽的诗篇。如果用江湖上的话来讲,借用若平扬在《捕快旧事》中的话说就是他们“无愧师门、无愧江湖”,而“江湖不远”,因此“他们不远”。
最后,我想对所有这些朋友说,不论我们是相忘于江湖,还是相濡以沫,我都会想念你们。
2002.8.于福州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叮叮当当(丁珰)
《天龙八部》是一本悲惨的书,所谓“有情皆孽、无人不冤”。但在《天龙八部》的众多人物中,谁是最悲惨的那一个呢?是游坦之。
游坦之的悲惨命运不在于家破人亡,而在于他不幸和阿紫相遇。从遇见阿紫的那一天起,他就心甘情愿地成了阿紫的奴隶——不是人身意义上的奴隶,而是情欲的奴隶。没有任何人强迫他,他也明知阿紫从不把他的死活放在心上,并且还给他安了一个铁皮面具,使他人不人鬼不鬼,但他就是无法离开阿紫。
为什么我说游坦之是情欲的奴隶而不说是情感的奴隶呢?因为游坦之对阿紫的迷恋有着令他不可抗拒的*成分:
游坦之抬起头来,只见厅上铺着一张花纹斑斓的极大地毯,地毯尽头的锦垫上坐着一个美丽的少女,正是阿紫。她赤着双脚,踏在地毯上。游坦之一见到她一双雪白晶莹的小脚,当真是如玉之润,如缎之柔,一颗心登时猛烈的跳了起来,双眼牢牢的盯住她一对脚,见到她脚背的肉色如透明一般,隐隐映出几条青筋,真想伸手去抚摸几下……他目光始终没有离开阿紫的脚,见她十个脚趾的趾甲都作淡红色,像十片小小的花瓣。
……
突然之间,游坦之喉头发出“荷荷”两声,也不知从那里来的一股力道,犹如一头豹子般向阿紫迅捷异常的扑了过去,抱着她的小腿,低头便去吻她双足脚背。
同样身陷其中不能自拔,但游坦之对阿紫和段誉对王语嫣的情况是不一样的,区别就在于:段誉对王语嫣完全是精神之恋,而游坦之对阿紫的迷恋有着一个正处于成长期的少年对异性的*的渴求,这是人作为动物的本能,是自我难以抗拒和控制的。其实,游坦之和阿紫的身体接触只有一次,就是上面这一段写到的亲吻阿紫的脚背、舔咬阿紫的脚趾这一次,但是就这一次,就足以让游坦之心甘情原地献出自己的一生。情欲的力量是何等的令人惊心。
后来发生在游坦之身上的一切,读来令人心情阴郁。他甚至把自己的一双眼睛也给了阿紫,还有比眼睛更珍贵的东西可以献出吗?然而,更悲惨的事情最后还是发生了,阿紫抱着萧峰的尸体决意跳下悬崖前,从自己的眼框里挖出了游坦之给她的一双眼睛:
阿紫高声道:“啊,是了,我的眼睛是你给我的,姐夫说我欠你的恩情,要我好好待你。我可偏不喜欢。”蓦地里右手伸出,往自己眼中一插,竟然将两颗眼珠子挖了出来,用力向游坦之掷去,叫道:“还你,还你,从今以后,我在也不欠你甚么了。免得姐夫老是逼我,要我跟你在一起。”
对于游坦之来说,这是决定性的时刻,命运在大声的告诉他,他所献出的一切,他为阿紫所遭受的非人的磨难,在阿紫心中一钱不值。这样的毁灭性打击基本上没有人能承受得了。金庸安排的结局是游坦之跟着阿紫跳下了万丈悬崖。这是全书中唯一一次命运对游坦之的仁慈惠顾。在这一了百了的瞬间,游坦之突然解脱了他所承受的全部命运,同时,也把这令人喘不过气来的极端体验转嫁给了阅读他的命运的每一个读者。这是金庸的狡诈安排还是命运的一种均衡呢?
多年前我曾问过这样一个问题: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情欲的囚徒游坦之用他的悲惨命运回答说:不能。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久病成医(贝海石)
叮叮当当是一个女孩,名叫丁珰,是江湖上著名的辣手人物“不三不四”兄弟中哥哥丁不三的孙女,在《侠客行》中——乃至在金庸的所有作品中——都是令人难忘的人物。她在和情郎石破天重逢后,突然面临人生的一大难题,原来*成性的郎君变成了一个白痴:
丁珰道:“你难道当真是白痴?天哥,你……你从前不是这个样子的。”石破天道:“从前我怎么了?”丁珰脸上微微晕红,道:“从前你见了我,一张嘴可比蜜糖还甜,千伶百俐,有说有笑,哄得我好不喜欢,说出话来,句句令人意想不到。你现在可真傻了。”
……
石破天笑道:“我是你的丈夫,老老实实的不好吗?”丁珰摇头道:“不,我宁可你像以前那样活泼调皮,偷人家老婆也好,调戏人家闺女也好,便不爱你这般规规矩矩的。”
其实这个石破天不是那个石破天,但丁珰却当他是大病一场变傻了。那么怎么办呢?丁不三给丁珰的建议是:“不如趁早杀了,免得生气。”
丁珰寻思:“石郎倘若真的永远这么糊涂,我怎能跟他厮守一辈子?倒也不如真的依爷爷之言,一刀将他杀了,落得眼前清净。”但随即想到他大病之前的种种甜言蜜语,就算他一句话不说,只要悄悄的向自己瞧一眼,那也是眉能言,目能语,*蕴籍之态,真教人如饮美酒,心神俱醉;别后相思,实是颠倒不能自已,万不料一场大病,竟将一个英俊机变的俏郎君,变成了一段迂腐迟钝的呆木头……丁珰不住饮泣,寻思:“他见到美貌姑娘居然不会轻薄调戏,那还像个男子汉大丈夫?我真嫁了这么个规规矩矩的呆木头,做人有甚么乐趣?”
丁珰姑娘思虑万千,终于下了狠心要快刀斩乱麻:“这样的呆木头老公,留在世上何用?……石郎石郎,这是你自己变了,须莫怪我心狠。”当然啦,最终丁珰还是不忍下手。然则丁珰姑娘喜欢的男人是什么样子呢?后来真的石破天也就是石中玉终于现身了,这个*成性的轻薄少年片言只语就让丁珰如坐春风:
“叮叮当当,这么些日子不见你,我想得你好苦,你却早把我抛在九霄云外了。你认不得我,可是你啊,我便再隔一前年,一万年,也永远认得你。”丁珰听他这么说,喜极而泣,道:“你……你才是真的天哥。他……又怎说得出这些真心情意的话来?”
其实,这个真的石破天——也就是石中玉——此前一直躲在扬州的妓院中艳福无边,他对丁珰说的只是甜言蜜语,何曾有真心情意?但丁珰爱的就是这样的甜言蜜语。这个石中玉,却也是个人物,虽然一现身便身处险境,依然不忘*:
石中玉转过身来,将珠花插在丁珰头发上,低声笑道:“这朵花该当再美十倍,才配得上我那叮叮当当的花容月貌,眼下没法子,将就着戴戴罢。”丁珰大喜,低声道:“天哥,你总是这般会说话。”
不错,丁珰姑娘爱的就是“这般会说话”,至于这话是真的假的,管它干么?一定有人会觉得丁珰姑娘这是本末倒置,我倒觉得她无师自通地掌握了生活的奥秘:真、善、美中,只有美能带给我们激情和愉悦,尽管它可能是盲目的、虚假的、不道德的。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立地成佛(谢逊)
《侠客行》是金庸后期的作品,在这本书中,金庸不再像以前那样执着于善恶正邪的价值分野,对于人性和社会的复杂性有了更广阔的包容。书中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谢烟客、丁不三、丁不四、石中玉、丁珰等,金庸都没有做直接的价值判断。其中,我感兴趣的一个人物,是“着手成春”贝海石。
贝海石久病成医,因此江湖上都叫他贝大夫。他是长乐帮最重要的人物,一套“五行****掌”在江湖上享有盛誉。我感兴趣的,是贝海石深沉决断的心机、待人接物的风度、临机应变的才干,一句话,他是江湖精英的典范,而这一切,集中体现在他练达的谈吐和雅致的言辞中。
当江湖上的各帮各派都在为接十年一度的赏善罚恶铜牌而惶惶不可终日时,贝海石却已提前为长乐帮找了一个冒牌帮主石破天当替死鬼,这等韬略在江湖上无人能及。不过,他后来的麻烦也都是因此而起。为了找回溜之大吉的冒牌帮主,贝海石不得不和江湖上的辣手人物谢烟客、丁不三以及雪山派、关东四大门派等大打交道,其间的威胁利诱腾挪折冲颇为经典,先看他对谢烟客的台词:
???“在下众兄弟来得冒昧,失礼之至,还望谢先生恕罪……本该先行投帖,得到谢先生允可,这才上崖,只以事在紧迫,礼数欠周,还望海涵……说来惭愧,长乐帮不见了帮主,要请外人引见,传了出去,江湖上人人笑话。我们只不过找这么一找,谢先生万勿多心。摩天崖山高林密,好个所在。多半敝帮石帮主无意间上得崖来,谢先生静居清修,未曾留意。”
言辞谦逊,态度诚恳,但是一定要“找上一找”,这就是贝海石为人做事之道。即便动手之时,贝海石也不忘咳嗽道:“谢先生……却……咳,咳,却何必伤了和气。”话虽如此,手底却毫不含糊。
再看贝海石如何和冒牌帮主石破天商量如何对付来找石破天麻烦的雪山派:
?石破天道:“你要我怎么样?”贝海石道:“全凭帮主号令。帮主说‘文对’,我们回去好言相对,给他们个软钉子碰碰;若说‘武对’,就打他们个来得去不得,谁教他们肆无忌惮的到长乐帮来撒野?要不然,帮主亲自去瞧瞧,随机应变,那就更好。”
看官,贝大夫这几句话,好不牛逼。假设你是帮主,听了这样的话,那会是何等的踌躇满志。贝大夫偶尔也会耍泼玩赖,关东四大门派来兴师问罪,贝大夫好话说尽,赖话便来:
贝海石懒洋洋的道:“姓贝的生了这许多年病,闹得死不死,活不活,早就觉得活着也没多大味道。高三娘子要杀,不妨便请动手。”
然而转眼之间大家又已化干戈为玉帛,贝大夫咳嗽几声,又说出一番好话:“难得……关东四大门派众位英雄大驾光临,种种误会,亦已解释明白。让敝帮重整杯盘,共谋一醉。”呵呵,像贝海石这样久病成医的人是不好惹的,但你若和他一起做事,那倒是一桩快事,因为这样的人做事从来不会婆婆妈妈,而且又总是谋定而后发,那多半是无往不利的。贝海石和谢逊、范遥这样的人一样,都是江湖社会的精英和栋梁。他们不大理会是非善恶,为人做事自有一套。如果有得选,你最好选择做他们的朋友,至少,不要选择做他们的对手。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老板和老板娘(朱停)
一个人放下屠刀,能不能立地成佛呢?在现实生活中我没见过,但在虚构的文本中却是有的,《倚天屠龙记》中的谢逊就是。
谢逊,字退思,外号金毛狮王,明教教主座下四大天王之一,其人文武双全,才堪大用,临事决疑,处变不惊,为人心意决绝,做事干净利落。他的一生,本应意气风发,兼济天下。怎奈造化弄人,正当他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他的师傅成昆竟然设下毒计,奸他妻子、杀他全家,这是他命运的第一个转折,此后他的人生只有一件事——报仇。为了找成昆报仇,谢逊在江湖上大开杀戒、滥杀无辜,甚至于恩将仇报,杀了少林高僧空见。最终,谢逊落入少林派手中,关在少林寺山上的地牢中。不曾想,这却成了他命运的又一个转折。
张无忌为了救义父谢逊,三次挑战看护谢逊的渡厄、渡难、渡劫三僧,其间他耳闻目睹了谢逊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过程。第一次,谢逊叹道:
“我这一个多月来,在这地牢中每日听着三位高僧诵经念佛,听着山下寺中传来的晨钟暮鼓,回思往事,你义父手上染了这许多无辜之人的鲜血,实是百死难赎。唉,诸般恶因罪孽,我比成昆作得更多。好孩子,你别管我,自己下山去吧。”
谢逊这段话中,已经深含佛意。第二天,张无忌携光明左使杨逍、白眉鹰王殷天正挑战三僧,在双方就要两败俱伤之际,谢逊以“狮子吼”神功在地牢中说道:
“杨左使、殷大哥、无忌孩儿,我谢逊双手染满血迹,早已死有余孤。今日你们为救我而来,与少林寺三位高僧争斗,若是双方再有损伤,谢逊更是罪上加罪。无忌孩儿,你快快率同本教兄弟,退出少林寺去。否则我立时自绝经脉,以免多增罪孽。”
双方因此只得罢手。第三次,张无忌联手周芷若再战三僧,苦战之下,张无忌魔由心生,渐入危境,谢逊在地牢中诵念《金刚经》:“如我昔为歌利王割截身体,我于尔时,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醍醐灌顶,张无忌心魔得以消退,同时想到:“义父身居地牢而处之泰然,难道他真到了不惊、不怖、不畏的境界了么?”
此时谢逊离立地成佛只有一步之遥。之后,三僧又与张无忌战成平手,因此决意放了谢逊,渡厄说道:
“谢居士,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佛门户广大,世间无不可渡之人。你我在这山峰上共处多日,那也是有缘。”谢逊站起身来,说道:“我佛慈悲,多蒙三位大师指点明路,谢逊感激不尽。”
谢逊知道渡厄在给他机缘,但他还要看一看命运的安排。于是,谢逊抱必死之心,先和成昆了却恩怨,散去全身武功,然后又请一众仇家取他性命为亲人报仇。幸存之后,渡厄收他为徒,谢逊“得渡厄点化,立悟佛家精义,自此归于佛门,终成一代大德高僧。”
从快意恩仇到慈悲为怀,从血海深仇到四大皆空,谢逊走过的这条路,并不像我们读来这么简单、轻松。事实上,一个人放下屠刀已属不易,要立地成佛就更难了。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其实哪一条路都是不容易的啊。
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致命的自负(宫九)(1)
老板名叫朱停,“朱停是一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得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起来。胖的人看来总是很有福气的样子,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老板。”老板娘是朱停的老婆,不知道叫什么,只知道她很美,“她的确是个非常美的女人,弯弯的眉,大大的眼睛,嘴唇玲珑而丰满,看来就像是个熟透了的水蜜桃,无论谁看见都忍不住想咬一口。但她身上最动人的地方,并不是她这张脸,也不是她的身材,而是她那种成熟的风韵。只要是男人,就会对她这种女人有兴趣。”
这一天,正是江湖风云将起未起之际,老板娘陪陆小凤喝完酒回家:
老板娘施施然走了进来,用两根手指头拈着块小手帕,扭动着腰枝,在他面前走了两遍。朱停好像没有看见。
老板娘忍不住道:“我回来了。”
朱停道:“我也看见了。”
老板娘脸上故意作出很神秘样子,道:“我刚才跟陆小凤在他房里喝了许多酒,现在头还是有点晕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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