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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日战争》宗泽亚[日]

_3 宗泽亚(当代)
  清日战争的时代,清国朝廷没有加入国际红十字会,也不懂近代国际上对待俘虏的公约。战争中清国各地公布悬赏布告,鼓励清兵杀敌,取敌头颅邀赏。朝鲜平壤会战,日军缴获清军提督叶志超军和左宝贵军丢弃的悬赏状,文中称:“夺获洋枪一杆者,赏银12两;枪毙倭贼一名割取首级者,赏银30两;生擒倭贼者,赏银60两。”江南机器局悬赏布告:“捕获日本间谍者100两,捕获通敌清人间谍者50两,密告日本间谍居所者40两,密告通敌清人间谍居所者20两;捕获日本军舰一艘者10,000两,破坏日本军舰一艘者8,000两,捕获日本商船一艘者5,000两,取敌兵首级一枚者50两。”上海知县照会南洋水师悬赏告示:“夺取军舰一艘50,000法郎;击毁军舰一艘30,000法郎,夺毁运送船一艘10,000法郎,夺毁小艇一艘500法郎,杀死将校一名200法郎,杀死日兵一名100法郎。”
  悬赏布告一度激发起士兵杀敌的热情,但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军队的战斗意志。战场上屡战屡败的状况下,士兵萌发出扭曲的复仇意识,士兵个体开始用变态杀戮的方式向敌军传递复仇的信息。朝鲜战场缴获清军文书中记载:“上月初十日,左军侦察兵与倭探兵遭遇于中和,位置距平壤四十清里。我兵成功伏击倭兵,敌受伤者十数名,杀毙七名,活捉一名。审讯该倭兵俘虏,其手书姓名西北平,然日军进攻牙山之部署事未肯寡吐,是日下午遂枭。”
第40节:战争俘虏(2)
  日陆海军内部战报记载:“旅顺附近土城子战斗中,我侦察小队11名士兵与敌遭遇,为不做俘虏,皆自决阵亡,清兵对我兵施以无人道之屠尸。搜索中发现中万中尉的认识牌,头颅和身体被分离,两腕被切断。其余士卒戎装物品亦被尽数掠去,尸体多处屠刃毁坏,割首裸足。尸体弃于路边,其惨状令人悚然……”“我军攻入旅顺口后,袭击了毅军左营,舍内一片狼藉,一隅发现数具日本兵尸体,背囊和枪剑丢弃于侧,血流凝固,腹背多处留下被刀剑反复刃刻痕迹,尸体丢弃于柴禾堆内。”日本2月13日新闻报道:“清军在距芝罘南六十清里处,俘获日本前哨骑兵23名,有电报请示如何处理,巡抚李秉衡下令一律就地枭首。”
  随同第二军旅顺作战的从军摄影家龟井兹明,1899年7月10日出版了一部《从军日乘》,书中记述了一段日兵阵亡的现场:“我十数名战死者的首级,悉数被敌兵夺走。大多数砍断左手,割去阴茎;中有削掉鼻子,剜出眼球者,剖开的腹内充有碎石。一骑兵喇叭卒,四肢和头颅被砍断,腹内填入石块,阴茎割断,睾丸亦被取出。徐家窑一民家院内的玉米秸下,一名身着我兵服布片的兵士,被斩断右臂,腹部横断,睾丸剜除,阴茎的龟头割掉……其残忍酷薄之状,令人眦裂扼腕,悲愤填膺。我兵见者、闻者无不义愤激昂,对清兵复仇气焰盛上。”
  清国悬赏布告公开鼓励兵勇割敌兵首级请赏,刺激了日兵对清兵的恐惧、仇恨和强烈复仇心态。山县有朋司令长官向远征兵动员时表示:“清兵之残忍,宁可玉碎不做俘虏。”这使得战争中日本兵被生擒者数量很少。清国军队沿用古来俘虏处刑的极端方式,亦成为引发日军对旅顺口军民屠城报复的重要原因。1895年8月清日两国履行《马关条约》规定,在清国新城和乾线堡交换战俘。但未加盟国际红十字会条约的清国军队,早已在战争中按照悬赏条例,将多数所捕日本俘虏就地处决。
  清日战争中的清国军队也曾有过战争文明的称颂。1895年2月5日夜,威海卫战斗进入白热化阶段。日本联合舰队鱼雷艇潜入刘公岛湾内袭击北洋舰队,被清国军舰和岸炮发现,立即遭到猛烈的炮火轰击。日舰9号、8号、14号鱼雷艇被清军炮火击伤,或沉没或搁浅,敌兵逃跑时遗弃数具兵友的尸体。此时,清国旗舰“定远”不幸被敌鱼雷艇发射的鱼雷命中,舰体损伤,大量进水。翌日,丁汝昌接到缴获敌兵尸体和破损艇的报告。面对“定远”舰被日军炸毁,义愤填膺的水兵要求处分敌尸。丁汝昌表示:“此虽敌国士兵之尸,亦系忠勇之士,理应以礼相葬。”丁提督说服部下,按照清国典式特制棺椁,郑重其事地将他们埋葬在刘公岛。日本人后来有评:“丁汝昌实乃文明忠义之士。”
  日本俘虏观
  近代国际法确立以前,各国的内战以及国际战争中,战俘均由捕获方随意处分。俘虏被任意斩杀、承担重劳役,或作为领土交换、获取赎金的对象。十九世纪面对频繁纷争,欧美人开始探索人道的战争。1863年2月,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创立,1864年8月22日,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签署。公约宗旨,在共同文明意识的约束下,将人道原则视为所有人类共有的,不分国家地区、种族风俗、民族哲学、道德规范,只追求生命第一的准则来共享。1886年明治天皇反省国内的“西南战争”中,数以万计生灵涂炭的残酷事实,下诏日本国加入欧洲国际红十字会组织,誓约在战争中保障战俘的基本人权,履行文明战争的职责和义务。
  1894年8月1日,日清两国宣战;8月4日,明治天皇颁布第137号敕令《帝国内居住的清国居民保护令》,规定“凡有固定住所,居住在日本的清国国民,只要遵守法律,服从裁判所管辖,从事和平职业,其身体和财产将受到法律的保护。”日本和清国虽然变成敌对国家,但是社会和政府继续允许旅日清国人拥有正常生活和工作的自由,允许居住日本的清国人往来于日清两国之间,甚至允许日本人与清国人通婚,允许关押在日本的清国俘虏与国内亲属书信往来。明治政府在国家文明准则规范下,给予敌国人民应有的人权尊重。
第41节:战争俘虏(3)
  在清日战争中被日军押往日本的清国俘虏簿上,有近千人的记录。这些俘虏主要来自丰岛海战“操江”舰降兵、朝鲜战场俘虏、金州旅顺战场俘虏、威海卫战场俘虏。将大量外国俘虏押往本国,是日本历史上的第一次尝试,企图充为人质或用于谈判桌上的筹码。但对当时的清国朝廷而言,在每战必败的混乱战局中,根本无暇顾及战俘的命运,清国战俘犹如被遗弃的孤儿飘落异邦。 
  1894年8月23日,日本陆军大臣公布战争俘虏处理规则。俘虏收容分成“内地收容”和“战地收容”两种方式。收容所设在各地的寺院,每个寺院安置俘虏百人以下。安置待遇依照日军军阶的标准,按等级区分清军将校、下士、兵卒的居室饮食。俘虏分成班组,选定组长协助管理俘虏的日常生活。俘虏中的伤病者由各地陆军预备医院、日本赤十字社救护员负责治疗,痊愈者出院后仍回到指定的收容所。死亡者按照军人待遇安葬在陆军指定的区域,墓碑的建造以日本陆军将校下士卒的规定为基准。俘虏的被服寝具配给,从军需仓库的库存中调拨。饮食营养供给,适用《陆军给予令》第九章规定的标准,将官24钱,上长官、士官、准士官18钱,下士以下16钱;其他生活必要的消耗用品,采用现物支给的方法。各所配备若干卫兵,负责收容所的警戒、保安等管理事务,配置医务员负责收容所的日常卫生和健康管理。在所俘虏允许与国内家人通信,提供信件接收发送的便利条件,但信件内容需要经过检查,确定对日本安全无害方可放行。
  战地俘虏收容所的建立是在清日马关会谈期间,李鸿章遇刺负伤后,两国签署休战条约之时,日本决定暂时停止将清国俘虏送回日本的计划,改在辽东半岛日军占领地内设置临时收容所。如果两国不能签下和谈条约、恢复和平,临时收容所的俘虏再转送日本。日本占领地设置的俘虏临时收容所,称“海城停留所”,所有关押的俘虏由占领地总督部监管。1895年5月起,海城停留所的俘虏待遇,一律按照本国在押俘虏的标准给予。
  清日战争期间,清国海陆军被俘总计1,790人、战伤及病患者326人、重症治愈者231名、不治死亡者55人。依据《马关条约》第九条,两国交换战俘。1895年8月18日,日本派遣运输船“丰桥丸”前往清国直隶省新城,收容在日本本土的清军俘虏976人(在此之前,清国在天津的日本领事馆先行移交日本俘虏若干人)。9月1日,两国在清国盛京省乾线堡第二次交换战俘,日本交付海城停留所收容的清军俘虏598人,清国移交日本战俘11人(士兵1人、军夫10人)。
  日军在战争中按照国际红十字会公约,对清国俘虏施以人道义务,在收容设施、医疗救助、公共卫生、膳食营养、书信往来、宣教普度等方面给予宽容待遇。这对不甚了解国际红十字会公约的清国军人来说,显然感到震惊。在得到人道救护时,惊异之下落泪者有之,合掌作揖施谢者亦有之,俘虏收容所里的清军官兵,纷纷赞叹日本给予的宽大待遇。战争中跟随日军的诸外国观战武官和采访记者,也向国际媒体报道了日本军队的文明表现。
  日本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文明施善的同时,军队也暴露出残忍的一面。事实上,从战争初期开始,国际社会就对标榜文明国家的日本之所为抱有诸多疑问。最引人注目的是丰岛海战、朝鲜战役俘虏集体处刑、旅顺口虐杀事件。
  丰岛海战是标志清日战争开始的第一战。1894年7月25日,联合舰队击沉了一艘满载清军的英籍运输船“高升号”。当船体被弹下沉时,清军水兵纷纷落水逃难,日舰非但不营救落水者,还向已经失去战斗力的清兵射击,公然违背国际红十字会宪章,丧失了文明军队的基本道德。一千余名清军官兵葬身海底,船内供职的四名马来西亚水夫也遭到相同命运。滥杀事件的责任者“浪速”号舰长东乡平八郎,即以此为荣,毫无怜悯之心,日俄战争后荣耀地成日本海军的军神。
第42节:战争俘虏(4)
  朝鲜平壤战役,清军被俘513人,朝鲜兵被俘14人。部分被关押的俘虏图谋越狱,行动中杀死看守,结果被日军镇压以失败告终。越狱事件激怒了日军,对参与越狱的俘虏严加追究,60名俘虏被日军集体砍头处死。
  旅顺口虐杀事件,史称“旅顺大屠杀”、“旅顺惨案”。1894年11月21日,“日本第二军攻陷旅顺口,第一师团长山地元治为给遭到清兵杀害的日兵俘虏复仇,下达了对清兵格杀勿论的命令。复仇行动在城内疯狂展开,全城百姓受到株连。日军对旅顺持续了4天3夜的抢劫、屠杀和强奸,估计死者约2万人。日军滥杀无辜的暴行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野蛮行为给自誉文明的军队留下了历史污点。
  明治维新的军队被史学家评价为,是具备文明素质的国家军队,日本自主强调效仿西方军队的文明善待俘虏。虽然在击沉高升号事件、平壤会战处死越狱俘虏、旅顺虐杀等问题上,受到欧美诸国的谴责,但是在战场上救护俘虏、俘虏营中对清兵优遇、战后俘虏全员返还、为阵亡俘虏埋葬立碑等,履行国际红十字会宪章精神的行为,得到了欧美诸国的称赞。时光荏苒、百年长梦,至今在日本的土地上,仍然保留着许多在清日战争中死亡的清军俘虏的墓地。
  随着日本在亚洲的崛起和战争的日益扩大,日本的胜利彻底改变了日本人的“他国观”,自认大和民族是优于亚洲其他民族之上的优等民族,而他国人都是劣等的野蛮人,因而在对待战俘问题的立场上发生了极端转化。日本的昭和军队,彻底褪去了明治军队倡导的文明精神,在对待各国战争俘虏问题上,从骨子里透出了野蛮的民族劣根性。
  日军俘虏收容状况
  赤十字社俘虏宣传单
  我国古来与外国交战,善待敌国俘虏和负伤者,久有世论记载。天皇陛下布告本邦加盟赤十字条约,其主旨即教育我军人遵守,善待,爱抚敌伤兵及放下武器之敌。战是国与国之战,非个人间的相互仇恨。敌伤兵、病兵、降兵的救护和仁爱心,此乃必遵文明之公法。即便对敌将之尸,也须以官礼相待。天皇陛下的军人,刚勇和仁爱之行为须受到表彰。
  俘虏配布
  国内俘虏收容所指定:东京、佐仓、高崎、丰桥、名古屋、大津、大阪、姬路、广岛、松山、丸龟等所。收容所须按规定修缮营舍,提供被服、日常用品。负伤俘虏由最近的陆军医院收容治疗,或赤十字医院医护。医院内死亡之俘虏,可埋葬在最近的陆军墓地内,各地俘虏收容所相同候也。
  赤十字医院俘虏救护员任命
  理事员1人、医长1人、医员1人、助手医员2人、药剂员1人、会计1人、看护妇10人、看护夫6人、使丁2人。
  俘虏收容所管理报告回复
  (1)俘虏使用之被服,从军需库的古品中支给。(2)雨具外套中古品支给,不足分支给伞或桐油布。(3)清国人的辫发断剃,可以各自随意。(4)暖炉或火钵按军队配置支给。(5)饮食炊事、室内外、浴室、厕所的扫除、衣物洗涤,俘虏内自行管理。(6)死亡者墓标记载文字,可在名字后添加俘虏,或俘虏二字消去。(7)俘虏从本国穿来的污秽被服,清洁后可永久保管,或根据本人意愿破弃卖却。
  陆军省俘虏物品赠与答复
  日本居住外国居民时有向俘虏赠送文房用具、手绢、拖鞋、内衣裤等类日用物品的情况,根据吾国军纪规范,在允许的范围内许可。
  真言宗俘虏抚恤使派遣願
  叡圣至仁的大日本皇帝陛下,1864年大日本国加盟日内瓦赤十字条约,对无加盟清国一视同仁,数百名清国俘虏配置全国各地救护,圣恩感激涕零。兹我佛教最慈悲普及怨亲平等,清人俘虏亦属人类之同胞,愿向他们的病苦幽郁慰问抚恤。陛下博爱,本宗恳谕宗教慈悲,派遣俘虏抚恤使,向全国各地俘虏演说布教愈愈感化,并惠与若干物品,奉请愿侯也。
  浅草本愿寺俘虏收容
  12月28日清国俘虏179名(内将校3名),浅草本愿寺到达收容。俘虏患者的治疗由本愿寺近旁的部队军医往诊,或嘱托市井医师治疗,月嘱托金10圆以内,药剂费实费支付,特此申请候也。
  浅草本愿寺俘虏收容所参观愿
  众议院议员提出俘虏实见申请愿,许可资格及入场券发给候也。复申请之趣意,留守第一师团司令部发出参观证二百张,请查收。俘虏收容所之参观须知事项 :(1)俘虏收容所之参观需向留守第一师团司令部申请批准。(2)参观者须向收容所卫兵出示参观认可证,听从管理者的指挥。(3)依照管理者的安排参观,因故也会有谢绝或中止参观的情况。(4)不得有无礼的行为。(5)参观中必须肃静。(6)没有管理者的许可,不能随意讲话或赠送物品。(7)收容所内不能携带手杖或雨伞等物件。(8)参观结束后认可证须交还大门哨兵。
  俘虏体格检查
  俘虏体格检查在卫生面,是必不可少的要件。遵照军医官的提案,通达各俘虏收容所实施检查。检查实施时通知上方,医务局也派遣员参加。
  俘虏将校死亡埋葬的件
  目下清国俘虏一名,将校相当官职位者,病危至急,上官指令安葬的标准和费用。
  回复:申请之趣意,可按陆军准士官埋葬标准,金20圆实费支付。
  俘虏实况摄影愿
  目下在东京及松山、佐仓、高崎、丰桥、名古屋、大津、大阪等清人俘虏收容所,受到我仁义仁慈之报道多见于新闻报道。然文字报道无充分之信用,浮说者云云甚为憾事。近来欧美各国及清国运用新式写真版登载报刊,新闻效果甚为优佳。故恳请陆军大臣许可摄影,奉恳愿候也。
  回复:申请之趣意,关于俘虏摄影的件,摄影计划实施须事前向俘虏所在医院、收容所提出申请,得到许可通知后,由该当部门提供实况摄影方便,特通牒候也。
第43节:长崎事件(1)
  第三章 清日战争大事记
  3.1 长崎事件
  “长崎事件”是发生在清国海军北洋水师和日本长崎市民之间的一个冲突事件。事件悄然过去了百年被人遗忘,现代日本人几乎不知晓这一事件的历史情节,现代中国人也不很清楚事件的来龙去脉。然而长崎事件在清日关系史上如同一根导火线,对清日间军备竞赛的升级和两国战争的爆发产生重要影响。长崎事件后日本人的清国观发生急剧转变,处理事件的主要当事人李鸿章,没有从失误中吸取应有的教训。
  1886年8月,清国水师提督丁汝昌率领北洋舰队定远、镇远、济远、威远等7艘战舰,结束在朝鲜海域演习任务后取道日本归国。事前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政府商议,希望舰队归国途中在长崎港维修保养战舰,得到了日本政府的许可。8月1日,7艘战舰进入长崎港寄岸补给保养。8月13日夜8时30分,清舰部分水兵登岸购物休闲,数名水兵在丸山游廓寄合町的“贷座敷”妓楼游兴,因为言语不通与店家发生争执,进而动粗损坏了店内物品。店家即刻通告丸山游廓内警署派出所,请求巡警前来维持治安,两名巡警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
  “贷座敷”是明治政府为推行娼妓解放令实施的一项制度。该制度许可娼妓租借妓楼,交纳楼主租金即可开门营业的一种卖春业。贷座敷制度的实施不但没有减少娼妓,反而促使政府的卖春合法化,其娼卖兴隆甚为繁盛。日本九州的长崎地方是海上贸易的重要港口,商业贸易十分兴隆,外国的泊港船只和往来阔绰的商人是丸山游廓卖春坊的主要客源。
  街道维持治安的巡警,一般不佩带枪械刀剑,只配备警棍。前来的巡警在听取主客双方陈述事情经过时,因双方语言不通而不得要领。清国水兵坚持己见,当仁不让,加上巡警也有所袒护店家,双方语气激昂,继而发生肢体碰撞。恼怒的巡警以干扰执行公务之由将两名清国水兵逮捕,其余水兵见状趁乱逃离而去,两名水手被带回派出所问话。稍许,派出所前赶来十数名清国水兵,其中一人是在贷座敷参与动粗逃走的水兵。该水兵神情激昂用手指点划着巡警,向其他水兵述说着什么。该水兵被在场的人认出是在贷座敷妓楼参与动粗者之一,巡警也准备将其逮捕。此时,该水兵突然拔出日本刀向巡警砍去,巡警挺身夺刀时手和头部受伤。其他巡警合力而上将该水兵按倒夺下日本刀,厮打过程中该水兵的头部也受到打击伤。被逮捕的几名水兵被押往滨町警察署,次日送交清国驻长崎领事馆。当日清舰水兵登岸时,提督丁汝昌曾下令各舰水兵不得私自携带械器上岸,即便是水兵规定随身佩带的割绳小刀也不许。但是登岸观光水兵中,有数人在街町的刀具店购买日本刀,想带回收藏。事件发生后在清国水兵中引起强烈不满,终于酿成日后的大骚乱。
第44节:长崎事件(2)
  8月15日下午5时,约300名水兵上陆休闲购物,因为前两日发生摩擦的缘故,街道常备巡警又从梅香警察署临时调集2名巡警,使警力增至3名,加强繁华街道的巡逻。水兵们在酒屋、小吃店、贷座敷楼寻乐至夜,许多人仍没有返回码头的意思,这在游廓欢乐街通宵寻欢也属正常之事。一名清国水兵见两名巡警在低语交谈,便径直迎面走了过去,从两人中间穿过,稍许该水兵返回再次从两人中间穿过。两巡警为了不让水兵无理取闹,身体相互靠拢阻止水兵通过,该水兵则从后面迂回绕过。接着巡警继续沿街行走,刚才的水兵又走上前来,故意与巡警擦碰,将巡警的帽子撞歪,该巡警忍了回去。这时又过来另外一名水兵,握紧拳头在巡警的面部比划说着什么,巡警不懂其意仍然克制忍耐。突然,水兵冷不防抢夺巡警的警棍,另一名水兵则从后面推挤,其他巡逻中的巡警见状,立即跑过来制止水兵。双方相互发生了肢体碰撞,进而升级为打斗,顷刻间20余名清国水兵围将过来参与乱斗。一名巡警见不抵清兵势众,踉踉跄跄跑回梅香警察署求援。可是当日警察署的巡警为预防霍乱病,分别去各街道巡视去了,一时无法将人员集合起来,只好请求长崎警察署前来增援。长崎警察署紧急集合了一名带剑巡警,8名带警棍巡警赶到现场。此时现场已经一片狼藉,200余人的水兵和周边居民正在乱斗之中,从思切桥发展到广马场街、舟大工町一带。
  原来,清国水兵的骚动引起附近居民的愤怒,居民中散居的浪人武士拿出刀剑棍棒围攻街内的水兵,也有住民在楼上向清兵扬泼沸水或投掷瓦片砖石,一时间乱斗现场双方人数急增至近千人之多。乱斗在当地住民间引起恐慌,许多人携家财或扶老携幼逃离街町。闻讯赶来的巡警立即参入混战,用刀剑警棍和清国水兵对战。打斗中又陆续赶到外所的巡警,警方人数增加至30余人。不久局面得以控制,数名水兵被逮捕,其余水兵逃进清国领事馆内。当日恶斗结果1名巡警死亡,1名巡警重伤,居民多人负伤。清国水兵1人死亡,16人负伤。事件平息后,16日,2000余日本住民在清国领事馆前抗议示威,引起两国外交纠纷。
  长崎事件的最终调查统计,日本巡警死亡2人,重轻伤26人。清国水兵5人死亡,6人重伤,38人轻伤。为表彰事件中坚持职守的警员,长崎官府向警部、巡警等32名当事人颁赏,赞扬他们在平息清国水兵骚乱中,为保护住民安全尽职尽力。
  北洋水师寄岸长崎,李鸿章原本想利用这个机会,在日本民众面前展示定远、镇远巨舰,以此炫耀清国舰队的强大。不想却发生水兵和当地人殴斗的事件,据提督丁汝昌的电报称,有数名水兵被杀伤,李鸿章闻知勃然大怒。8月20日召见日本驻天津领事波多野章五郎,质问事件的情况。以下是两人的谈话记录。
  李鸿章:“近来有否收到贵国的来信?”
  波多野:“最近什么信函也没有收到。”
  李:“前日我国军舰在贵国长崎寄港维修,带兵官来电报告,我国水兵和贵国巡警间发生打架事件,我国水兵死伤多人,此严重事态备受我国政府关注。”
  波多野:“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因为何事引起打架?死伤多少人?”
  李:“详细情况和原因尚不甚明了。大概是本月16日(清阴历),少数清舰水兵上陆购物入浴时发生的事情。在骚动中,我水兵死5人,伤41人,死伤合计46人。贵国的巡警乱暴至极旁若无人,实在令人憎恶,那些巡警应该属于长崎县管辖的吧。”
  波多野:“是的,应该归长崎县管辖。贵国的兵舰有几艘停泊在长崎?”
  李:“有镇远、定远、威远、济远等数艘军舰。倘若巡警归长崎县管辖,那么长崎县官衙岂不是对我大清国等闲视之吗?”
  波多野:“上陆的水兵是否携带武器?水兵一般随身不离的割绳小刀,骚乱时应该是带在身上吧?”
  李:“据电报所云,水兵上陆时,带兵官命令不准许带小刀上岸。如果我水兵携带器械,就不会伤亡四十余人了。贵国的巡警用日本刀,砍杀我手无寸铁的水兵,令我大清国愤怒之极。为什么贵国长崎的警察见我清国人就如此憎恨?三四年前贵国巡警就杀害一名我清国人(明治十六年十月清国人在日吸食鸦片事件中遭杀害)。日前,舰队带兵官来电,请求即刻开战,已经被本官制止。当然,开战并非难事,我舰船之巨炮皆处于战备状态,随时开战都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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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长崎事件(3)
  波多野:“贵国的舰船是从元山经过海参崴再到长崎的吗?”
  李:“就是上次本官与贵官面会时,请求我舰船途经贵国时,在长崎港稍作停留,对舰船施以保养修缮,请贵国给予帮助的事情。骚乱发生时一艘舰已经修复,第二艘正在修复之中。看来今后我国兵船只能在香港、上海维修,不会再依赖贵国的帮助了。”
  波多野:“贵国舰队司令官丁汝昌和英国人琅威理也在舰上吗?”
  李:“是的,丁汝昌和琅威理均在舰上。一般来说,兵船寄港,水兵上岸购物乃平常之事,而贵国巡警居然无礼阻碍我水兵行路。倘若我等煽动清人妨碍贵国在天津的住民,贵国会作何感想?现在,清日两国关系乃是最要好的时节,可像这等意外不爽之事却常有所闻。平心而论,贵国的人民还是友好的,至于警察却欺人太甚令人憎恶。”
  波多野:“其实我国的巡警,都是懂得道理的,不做毫无理由伤害人的举动。我国有非常严厉的警察法,即使对制服乱暴者也不能随意使用乱暴手段。”
  李:“假如确系我国水兵在贵国做出了乱暴之举,长崎县衙如果将该水兵交给我带兵官处置,就不会发生如此打架,相反多数的巡警围攻我水兵造成我水兵伤亡。长期以来长崎县衙与我国领事关系良好,此事归根结底是贵国警察憎恨我清国人挑起的事件。”
  波多野:“我国不同于美国,职业上日清两国没有竞争,我国人民一点也没有憎恨贵国人民的理由。”
  李:“此乃差矣,这里发生的事件是人民和人民的事,是官兵和官兵的事。不能用美国来作比较。”
  波多野:“阁下说官兵吗?我国的巡警与士兵有严谨的区别。从事战争行为的称作兵,在民间管制和逮捕乱暴者称之为巡警,须注意其中的区别。”
  李:“事件发生后,贵国外务省已经派出调查委员,本国公使也派出参赞,故也请贵领事向本国发出电信,妥善处理解决这一事件。”
  波多野:“承诺阁下的委托,相信我国政府能让贵国得到满意的结果,本官失礼先行告辞。”
  两日后,李鸿章再次接见日本驻天津领事波多野章五郎,与前日的态度大不相同,显得和颜悦色,语气温和。
  李鸿章向波多野言道:“最初接到从长崎发来的电报,拙者一时大怒不能抑制,想必北京的醇亲王初闻此事也是怒不可遏。然而我等乃担任国家大事之人,像巡警和水兵这样的打架,交给该当职务的人处理就行了,只要该职务者公平无私,就不会令我等如此辛劳。今回警察和水兵的打架,如同小孩间之打架,父母只要两相无私相互平抚就可以解决了。为小孩间的打架再波及父母间的争吵就不好了。贵政府如果公正无私地解决此事,我想我大清政府也不会心存怨意。我作为伊藤大臣、榎本大臣的友人,素来主张平和主义,而且也曾和盐田大臣推心置腹谈过心,本官毫不怀疑贵政府可以公平无私地解决此事。其实15日警察和水兵发生打架前,清舰应该禁止水兵上岸才对,结果专门配置了两艘小船供水兵上岸,不能不说我们这边也是有不妥当之处的。”
  李鸿章态度的转变是在听取了详细报告后,得知事件的全部经过自知理屈,故使出狡猾的外交手段,有意把巡警对水兵的治安维持行为,比喻成小孩间的打架,试图将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9月28日,清国驻长崎领事馆向北京总署提交了事件报告,情况与李鸿章知晓的事实存在较大差异。
第46节:高升号事件(1)
  3.2 高升号事件
  击沉高升号
  1894年7月25日,清日两国军舰在丰岛海域遭遇,双方间的海战拉开了清日战争的序幕。交战中清舰广乙号负伤脱离战场搁浅自爆,操江号不战而降,济远号战中脱逃,三艘清国军舰完全放弃了护卫送兵船的职责。混战中一艘悬挂英国国旗的英籍商船高升号,自视为英国籍船,孤傲地通过战斗海域。日舰浪速号观察到船上乘载大量清兵,立即放空炮两发命令商船抛锚停船。上午9时15分,高升号被迫在肖帕尔岛附近投锚接受日舰临检。“浪速”舰派临检官见善五郎大尉和蒿谷少机关士乘坐舢板登上高升号。临检证实,船籍系英国印度支那汽船公司所有,属上海怡和洋行的财产。“高升”号受雇于清国政府,船内载有1,200余名清兵、菲律宾人3名、水夫64名、船长等西洋人8名。商船前往目的地朝鲜牙山,船内载有大炮12门和大量弹药,确定是增援牙山的清国军队。
  临检官返回复命,浪速号舰长东乡平八郎认为,高升号违反了日本政府向清国政府发出的最后通牒期限,下令捕获高升号,命该船和乘员降伏随行。高升号船长高惠悌主张,本船出港于7月25日之前,不在日本政府通牒期限之内,因此保留返回大沽港的权利。此时,甲板上气氛鼓噪,清军官兵拒绝投降,纷纷拿起枪械与日舰对峙。两舰船相距300米,双方用旗语对话达四小时之久,交涉未取得任何进展。高升号与浪速号对峙交涉中,搭乘高升号随清军前往牙山的退役德国军事顾问汉纳根,在清军、英国船长、日本海军之间调解未果。
  下午1时许,浪速号升起攻击信号旗要求高升号乘员即刻离船,并向高升号发射鱼雷一枚,可是鱼雷没有命中高升号。高升号舰桥桅杆升起红色警报旗,汽笛嘶鸣通告全员弃船逃命,船上清军顿时大乱。船长等西洋船员趁混乱跳入海中逃命,会游泳的清兵也争先恐后跳入海中,甲板上清兵向逃跑者开枪射击。浪速号15厘米速射炮朝高升号开炮,炮弹命中动力汽罐,蒸汽和煤烟喷出,接着船体多处着弹发生倾斜,清兵从甲板上滑入海中,落海逃生的清兵同时遭到日舰水兵的射击,下午1时46分高升号沉没。
  日清两国海军在丰岛海域的遭遇战,使清军蒙受巨大损失。济远舰重伤,死13人、伤27人;广乙舰负伤搁浅自爆,死10人、负伤40人、18名水兵被英国军舰救助;操江舰投降,82名清兵成为俘虏。高升号搭乘的清兵溺死者1,030人、菲律宾人3名、水夫64名。日舰浪速未实行国际赤十字救援义务,只派舢板小舟营救了船长等4名西洋人船员,同船其他4名英籍船员未能获救。当高升号开始下沉时汉纳根落海逃生,和大约170名乘员随波漂流至肖帕尔岛附近。在汉纳根的帮助下,112名清兵被德国军舰搭救。高升号事件的发生,使清军在朝鲜半岛的作战力量,失去了1,200名精锐部队和12门大炮火力,日本方面确保了在朝鲜战斗力的绝对优势。
  丰岛海战后日本大本营内呈现的一幕,桦山资纪军令部长宴请作战归来的舰长。处于兴奋状态的东乡平八郎向出迎的同僚豪言,“我成功了!”,大家为之一番赞誉祝贺。听到此话的秋津洲舰长上村彦之丞,面带讥讽的笑意说:“东乡你可真是个乱暴的家伙!”(暗示东乡击沉高升号运兵船之事),众人哄堂而笑。
  事件的葛藤
  日本海军在公海悍然击沉英籍商船的事件之后,英国国内舆论哗然,政府照会日本公使,向日本提出严重抗议。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Edmund Robert Fremantle)获悉高升号被日舰击沉的消息,立即派军舰前往朝鲜近海出事地点搜索证据问罪日本舰队。
  这一事件震惊了日本朝野,政府唯恐事件招来国际社会的全面谴责,极力为自己的行为掩饰。7月29日,日本政府命令法制局长官末松谦澄前往调查。末松谦澄首先向高升号船长、乘组员、搭乘清国军舰操江号的丹麦人询问事情经过。并且向各位西洋人惠与高额救恤金,安慰受难者无辜卷入事件。高升号船长得救恤金2,000圆、一等驾驶手(大副)1,500圆、导航员800圆,8月4日以后分别予以释放或出院。日本政府的做法试图让英国人知道,日本政府对事件的处置是以诚相待毫不怠慢的。接着陆奥外务大臣指示召见英国驻日本代理公使,会见中报告了调查的全部结果,指出当发现帝国军舰的不幸行为造成的伤害时,政府立即对遭难者给予了相当的补偿。代理公使表示已经知道了事情的经过,会立即将调查结果电告本国政府。
  高升号事件在国际社会引起广泛议论,8月1日英国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的国际著名法学学者,先后在《泰晤士报》上发表文章,评论日本行为的正当性。主张“日本向清国发出最后通牒的时限是7月25日,而清国无视警告于25日继续向纷争地域增派军队,清国显然在挑战日本的通牒,没有缓和朝鲜半岛紧张局势的诚意。高升号商船的性质由此转变成敌国船舶,击沉高升号符合战时国际惯例。”事件造成的影响虽然因为英国法学学者的文章使世论趋于沉静,但是8月3日英国外务大臣给日本驻英国公使青木发去书面信函,指出:“英国政府对本事件的态度,认为日本政府应负主要责任,具体结论须待详细报告判断。”英国官方没有因为世论对日本的批评趋于沉静,就认同知名学者的意见,坚持主张日本应负的责任。
第47节:高升号事件(2)
  8月5日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照会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及海军大臣:“前月25日,日本军舰浪速号明目张胆击沉正在从事正当业务的英国船高升号。7月26日,法国炮舰里昂号经过沉没船时,救下漂浮在高升号桅杆上的45名清兵,听取了事件的经过。同时又得到英国副领事的通报,报告了德国原陆军少尉、现清国陆军少将汉纳根对事件的详细陈述。今本官用日本语询问贵官,肇事者浪速号的行为,是否是遵奉贵官的命令之所为?贵官是否已经承知该行为的经过?”
  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伊东祐亨接到英国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照会后,回复道:“前月25日,麾下军舰浪速与清国军舰交战中,遇到一悬挂英国商船旗的汽船,然该船搭载清国军队,且配有护卫军舰,浪速要求该船投锚接受临检,结果知道该船正在运送增援牙山的兵力和武器,双方交涉达四余小时,浪速命该船随行遭拒,而清军制伏船长占领该船,此后受到浪速舰的攻击,并派出小艇救助乘员。浪速舰长已经向本官报告了事情经过。至于贵官询问浪速的处置方法是否是本官的命令,本官认为,按照当时的状况,两国已经处于交战之中,即便意外遇到局外中立国的商船,如果载有敌国的军队,便可视为参战协助者成为处置对象。浪速舰长的行为可视为执行拙者的训令,虽然发生了不幸的结果,但拙者认为浪速舰长的处置是临机不得而为之的行为。日清两国的战争冲突,使贵国的商船及船员被意外卷入,拙者甚为痛感有加,高升号救助的西洋船员已于事件翌日送回日本。以上事件经过,本官已经报告本国政府,今贵官的照会本官亦将报告本国政府。”
  7月28日,获救的高升号船长等西洋人,被送往日本佐世保医院,仁川的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致函伊东司令长官,请求引渡高升号船长等西洋人。8月8日,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再致函伊东司令长官:“今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日本帝国军舰若临检英国在远东的商船,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对于大英帝国女皇支配下所属的商船,本官有保护的义务,请阁下予以承知。”
  8月12日,伊东司令长官回复英国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8日所述英国商船临检请求,拙者已向麾下各舰通达。但是此事在国际战争法上,超出了本职的权能,对此我国驻贵国公使将转达令贵国政府满意的照会。”
  8月30日,英国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向伊东司令长官通告了救助清舰广乙号残兵的情报。丰岛海战后,清舰广乙自爆,其残兵70人逃进附近的陆地,英国军舰在清兵的请求下,搭乘英国军舰送回清国,此乃同情和情谊意愿的作为。现在英国军舰两艘在距牙山30海里之处待机和搜索,基于单纯同情的理由,接收公法上认定的遭难军人,凡乘舰者均不能携带任何兵器类物。本官之作为纯属同情,恳请谅察。本官将严格遵奉英国女皇陛下在清日战争中完全中立的立场。
  8月7日,日本驻英国公使馆的法律顾问巴伦?阿里森达?希伯特,约见英国外务次官巴鲁奇,为日本击沉英国船事件的责任问题辩护,两人对话要旨如下。
  希伯特:“拙者今日拜见贵官,想必阁下有什么想要询问的事情吧。”
  巴鲁奇:“拙者关于日本海战的消息,尚未有最新的确报。”
  希伯特看到巴鲁奇手里的朝鲜地图,便详细介绍起近期战事的情形,“如今朝鲜牙山的清国军队已经败北溃散,京城皇宫的战斗实际上也已经结束。”巴鲁奇似乎并没有兴趣,随即将话题转向英国外务大臣金伯利(Kimberley)致函青木公使,关于英国船高升号沉没的事件。
  希伯特:“拙者听说了信函的事情,可是眼下英国外务省对信函中发生的事情,也许知道的不够详细。拙者作为一个普通人,对遭遇不幸事件的人深感同情。然而在军事上,特别从国际公法的视角来看,日本外务省与英国外务省持有的意见本同末异。”
  巴鲁奇:“这是另外一个议题。问题是日本国的一艘巡洋舰,在日清1885年条约中双方有出兵权的地方,击沉了一艘属于英国的商船。日本人没有命令英国商船停船以及妨碍清国出兵的权力。”
第48节:高升号事件(3)
  希伯特:“完全如阁下所说,可是贵官忘记了一件事,即东京英国代理公使在最终调停日清两国纠纷时,提议的7月20日为止的期限,该日期意味着最后通牒。此后的日时再宣布交战将毫无意义,即便是欧洲诸国的政府也不会如此解释。”
  巴鲁奇:“道理是这样的,可是日本政府不是对英国公使的提议又延续了5日的犹豫期吗?最后通牒的有效日期是日本政府作出的。”
  希伯特:“最后通牒是谁作出没有究明的意义。拙者想说明的最后通牒是战争的一方作出的,而且通牒期限经过。既然觉悟到早晚都会发生战争,再延续战争日期是没有意义的。”
  巴鲁奇:“可是并没有发布开战宣言。”
  希伯特:“拙者也承认这一点,国际公法学者,特别是英国公法学者认为,不需要正式的宣战布告,仅仅军队开赴边境的举动就足以表明战争的意向。贵官一定还记得1870年普法战争的始因,单纯因为一封被政治利用的电报,德国和法国间发生了战争。日本政府与此相比履行了谨慎的手续,通过英国政府转达清国政府通牒期限。在清国超越期限继续增兵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就有理由视为是主动挑战最后通牒的交战意图的。”
  巴鲁奇:“然而战争实际上还没有开始。”
  希伯特:“是的,浪速舰命令高升号停船时尚未开始,可是在数分钟后,济远舰向浪速舰发射了鱼雷,拙者认为鱼雷发射就意味着交战。”
  巴鲁奇:“目前这件事并没有得到证实,济远舰面对强大的三艘日舰,很难想象会发射鱼雷先行攻击挑战。”
  希伯特:“拙者相信两国军舰相峙时,济远舰首先开炮是不容置疑的,而且济远舰还挂出了休战旗,以休战旗迷惑近敌是有特定的企图的。”
  巴鲁奇:“清国巡洋舰开炮的因由,也许是浪速舰叫停高升号之所为。”
  希伯特:“高升号系英国船亦可视为清国船,如贵官所述那样,高升号若是英国船,那么清国就没有干涉的权力,船长有权履行停船、临检、随行的职责权。若是清国船,清国就有干涉舰船行为的权力。现在英国政府之所以无法抒发苦情,是因为当时属于英国籍的船已经被清军控制转变成属于清国的船,日舰理论上虽然不能对其开炮,现实中又没有不开炮的理由。”
  巴鲁奇:“该船系英国船,既然浪速已经命令其停船,就没有继续攻击的理由。”
  希伯特:“应该是这样的,但是事发的顺序导致事情的变化,因为日清间的战端是因为济远舰引起的,开炮的当时就等于实行了战争法。根据战争法,交战国在战时有权叫停中立国运送战争禁输品船舶的权力,高升号当时正是在输送士兵和战时禁用军器,这一点我想贵官是承认的。”
  巴鲁奇:“当然,可是完全没有必要令船舶沉没、乘员溺死。”
  希伯特:“这应属于另外的问题。战端既然已经开始,浪速舰长两次派出小艇登船向高升号传达跟随命令,与清国军人交涉长达四个小时。然而交涉不但毫无效果,反而该船被清军控制,船长也成了清兵的俘虏,这是国际公法所不允许的。”
  巴鲁奇:“虽然是这样,但没有必要让其沉没。”
  希伯特:“这仍属于另外的问题。浪速舰长发出高升号跟随命令时,船长遵从了命令,但是清国人拒绝降伏,阻止了船长的行为。根据汉纳根和船长的证言,高升号船长已经失去该船的指挥权。清国人威胁船长的生命,妨碍降下小艇离去,从法律的概念上说,高升号已经被劫持。即使当时桅杆上仍然悬挂英国旗,事实上已经不属于英国所有,因为代表该船的船长已经失去自由。目前,俘虏船长的行为,还不清楚是搭乘该船的清国士兵自发所为,还是清军将校之命令所为。如果是清兵自发的行为,法律上意味着该船落入海盗之手;如果是清军将校的命令,意味着清国皇帝陛下的士兵,代表清国政府开始与日本政府战争。在这种情况下,浪速舰长采取军事上的处置是完全正当的,有必要打击被敌兵夺取的借以抵抗的船舶。”
第49节:高升号事件(4)
  巴鲁奇:“可是没有必要让其沉没。”
  希伯特:“这一点在个人情感和公法上是不能混淆的。如果浪速舰长不采取粗暴的处置措施,法律上对舰长本人不会有丝毫责备。然而,当时海战中的其他同伴军舰正在追击逃跑的清舰,极有可能遭到清国舰队的埋伏,浪速舰有随时投入作战的义务。在这种状况下,浪速若心存仁义留下清兵占领的高升号,自己却有可能陷入被清国舰队击沉的命运。”
  巴鲁奇:“虽然这样的推理合乎逻辑,可是对于落水的清兵为什么还要开枪射击呢?”
  希伯特:“后来的情报让我们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正如汉纳根证言的那样,日本小艇上穿着军服的士兵向沉没中的高升号开枪,的确存在所述的事实。贵官应该阅读过高升号船长陈述事件的报告,当时高升号沉没时船上的清兵,正在向跳海逃生的船长和其他欧洲人射击,甚至也向己方落水的清兵开枪。一些跌入海中的清兵,继续向周围射击阻止日兵营救行动。为了救助欧洲人,保护他们的生命,愤怒的日本兵向船上或水中的清兵开枪,阻止他们疯狂的行为。英国公众因从上海、天津传来的不公平电报所产生的误解和迷惑,实在令人遗憾。汉纳根是清国的盟友,他的证言不是公平中立的证言。有害的报道经常是在压迫下陈述的谎言,因此不能不等待高升号船长和大副的进一步陈述。英国船的船员被日本国官吏作为囚人扣留之说,纯属无稽之谈。事件后诸位遭难者被送往佐世保海港疗养,数日后送往长崎,而且给予相当额度的抚恤金。正如媒体报道的那样,英国海军司令官没有向日本政府要求引渡的事情。”
  巴鲁奇:“拙者也没有听说有过引渡之说。”
  希伯特:“应该是这样的,然而此事件在日本人中引起强烈震动。拙者希望日本的政治家对于此种突发情况,不能失去虚心平气的判断力。”
  巴鲁奇:“拙者最初不相信事情的此等经过,一直等待详细的消息,拙者坚持主张浪速号没有让英国船停船的权力。阁下还记得美国南北战争,因英国船多伦特号引发战端的历史吧?”
  希伯特:“‘多伦特事件’与本事件有所不同,当时美国军舰命令英国邮船停船,南方的外交使节数名被捕,美国指责南方外交官派遣委员运输战时违禁品,美国人因此就不能再给英国人面子了。”
  巴鲁奇:“拙者私下告诉阁下,今回英国的沉船事件,不仅是非常不当的事情,而且属于极端愚昧的事情。”
  希伯特:“拙者和阁下抱有同样遗憾的心情,然而拙者至此的辨明,希望把最适当的议论看作事实是重要的。如果仅仅为了一个军官,英国和日本国的友谊关系发生变化,这将会是更严重的遗憾。英国和日本两国修正条约中创设的大事业就会因此破弃,贵国给予日本的一切将会化为泡影。到目前为止,日本国对英国感谢之意是毫不踌躇的,用稍微夸张的言语来说,英国是将日本从束缚压制下解放出来的救世主,现在正是日本国民对英国充满感激的时期。拙者虽然使用了夸张的言语,相信阁下也赞同这一点吧。像李鸿章‘亚洲是亚洲人的亚洲’的主义说,清国人多年来谋划、诱惑,企图联合日本排斥西洋诸国,日本人坚定地拒绝了清国的邀请。李鸿章也许只希望欧洲亲近他,当看到欧洲同样亲近日本时,内心增加了嫌忌的排他心理吧。”
  巴鲁奇:“可是,日本国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方针?”
  希伯特:“理由是,不相信清国人的信念和主义,日本对于执著反对西洋诸国文明的退步主义,不仅仅采取非协同的政策,而且不相信清国的外交政略,现今的朝鲜事件就可见其本色。故高升号事件,如果审判过于苛求日本的过失,对英国来说是不可取的下策。因为来自英国的压力,容易失去已经建立的日本国对英国的好意。日本为了维持与英国的亲密交往,凡正当的不论何种事情,行动起来都毫不踌躇,绝不做贬低两国信用的蠢事。”
第50节:高升号事件(5)
  巴鲁奇:“那么支付赔偿金应该是上策吧。”
  希伯特:“关于赔偿金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权力。根据拙者的意见,现在在这里议论这件事是不合适的。作为难以处理的事情,需要经过艰苦的谈判,采取诚意的方法,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此乃上策。”
  巴鲁奇:“既然贵下不愿意讨论这个议题,是否可以得到希望获得的东西?”
  希伯特:“相信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假如英国海军军官处理本事,会采取怎样的处置方法?拙者期待能有一个深思熟虑的建议,相信拙者会依照同样的方法处置。”
  巴鲁奇:“是吗?如果袒护英国海军将官,英国人也会不深究事件中的曲直。如阁下所述,即便浪速舰长有不当之处,日本政府也会偏向他的一样。”
  希伯特:“拙者想,英国政府也许认为,日本政府对本国官吏有不当行为时,会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其实日本政府不喜欢这样做。相信许多捕风捉影找出来的证据,一定会与真实的版本相异。”
  巴鲁奇:“英国政府对于本事,眼下不会采取任何处置方法。本官在拿出最终处理意见之前,不能不等待更充足、更详细的报告。”
  日本驻英国公使馆的法律顾问巴伦?希伯特与英国外务次官巴鲁奇的会谈结束。从谈话状况可见,巴鲁奇对当时的国际法并不甚精通,而且双方得到的关于事件过程的情报存在较大差异和失真的情况。日本雇用的谈判高手,成功诱导了英国政府的观点倾向,使强硬的英国在国际法面前退却。
  日本公使馆法律顾问希伯特的父亲老巴伦博士,因涉及间谍案被迫离开祖国,来到日本担任幕府对外事务顾问。儿子巴伦?希伯特从小活跃在翻译界,明治时代开始被日本外务省录用,在外交交涉中颇具手腕,得到很高评价。尤其在修订《日英通商航海条约》的外交活动中,堪称竭智尽力的有功之人。高升号事件,希伯特又一次成功地让日本政府走出困境。
  旅顺要塞陷落后,日军从缴获的大量机密文书中发现,英国海军曾经多次向清国透露日本联合舰队的军事情报,对此日本政府指责英国违反了战争局外中立的原则。机密文书例,一、8月16日刘含芳发、龚照玙收电报,英国领事透露,11日午后2时英国司令官斐利曼特的军舰,在旅顺和芝罘海面监视到日本军舰的航迹。二、8月16日李鸿章给卫汝贵、左宝贵、马玉昆的训令,英国司令官斐利曼特告知,倭军军舰准备沿大同江进入,参加登陆作战,我军需敷设地雷加强防御,截断敌军。三、8月18日盛宣怀从英国司令官斐利曼特处获知,日本舰队袭击威海卫后,其半队返回大同江。四、9月25日刘含芳发、龚照玙收,英国舰队7艘集结仁川港,1艘舰在大同江侦查探知,日本商船10艘,其内满载士兵,1商船故障修理中。五、10月9日李鸿章给丁汝昌、赵怀业、龚照玙电,英法两国舰队电报报告,日军计划在大连湾登陆夹击旅顺,旅顺守军务须加强防备不得懈怠。六、10月28日赵怀业给龚照玙电,英国司令官斐利曼特告知,日联合舰队军舰11艘、水雷艇2艘在大东沟附近活动。
第51节:旅顺虐杀事件(1)
  3.3 旅顺虐杀事件
  旅顺事件目击者
  日本陆军
  进攻旅顺的大山严第二军是虐杀事件的罪魁祸首,但不是整个第二军所为。花园口登陆作战的第二军下辖两个师团、一个混成旅团及其他附属作战编制。第一师团是进攻旅顺的主力,候补梯队第二师团因旅顺清军防线一日之内便告崩溃,未投入作战。第一师团师团长中将山地元治下属两个旅团,第一步兵旅团旅团长是少将乃木希典、第二步兵旅团旅团长是少将西宽二郎。旅顺作战的日军第一师团作为事件的制造者,在事后三缄其口,保持沉默,严格执行司令部严禁扩散的命令。战争结束后日军陆续返回本国,国内对旅顺事件的议论已经转向欢迎远征军的凯旋。归国的从军士兵在闲暇中,开始执笔整理战时写下的随笔手记,部分真实的纪事后来作为印刷物遗存了下来。《征清奇谈从军见闻录》、《西征行军记》、《日清战役从军手记》、《从军实记》、《远征日志》、《从军日记》、《日清战争凯旋みやけ》等私藏本,成为重要的历史文献。
  日本海军
  陆军辽东半岛登陆作战展开,海军联合舰队在沿海呼应陆军作战。由于陆海军通信联络不畅,海军对清军阵地的炮火攻击没有获得明显效果。23日,海军接到旅顺口陷落的战报,25日和27日联合舰队各舰许可数十名海军将兵上岸,在第二军士官的引导下,进入旅顺诸炮台和市区。海军水兵巡视了旅顺市街,亲眼目睹了虐杀现场留下的悲惨疮痍。乘坐“千代田”、“浪速”舰从军的《国民新闻》、《中央新闻》记者也被允许登岸,记录下了令人战栗的现场笔记。
  外国武官
  日清战争之初凡宣布中立的国家,该国武官可用“观战”名义申请从军观察清日两军的战斗。1894年9月5日,大本营制定《外国武官从军心得》规则,要求希望观战的各国武官,必须提交随军申请书,经由本国驻日公使馆、领事馆向外务省申请。外务省大臣陆奥宗光与远征军司令长官协调后,请示大本营批准,最后由司令长官根据各部队随军的可能状况发出从军许可。日清战争中,大本营批准的从军外籍武官合计7人,获准进入第二军从军观战的外籍武官有:法国武官子爵拉布雷、英国武官炮兵大尉丢布勒、旅团医官特依拉、美国武官陆军步兵中尉奥布拉恩、俄国武官陆军大佐瓦伽库奥库,在旅顺战斗中目睹到了事件的经过。当外国记者的报道在欧美各国掀起轩然大波时,在旅顺的从军武官几乎都保持了沉默。陆奥接到驻外公使馆的报告:“目前各外国公使馆的从军武官,还没有向本国政府报告此事件的迹象,如果有报告的举动定会产生侮辱我军的后果,我政府必须作出必要的处置,让大山大将加以防范,以避免今后在外交上的被动局面。”
  事件发生的当时,旅顺港湾内外有各国海军舰队停泊和游弋,密切注视清日两国间的战斗。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率领圣丘利奥、马求利、艾道卡、库利森特、阿卡、堡帕斯等舰在旅顺湾集结。美国军舰、俄国军舰、法国军舰也在旅顺湾附近游弋瞭望战况。各国海军都想知道,誉冠全球的三大要塞之一旅顺要塞,是怎样与东洋小国战斗的。战斗结束后,湾内各国军舰的水兵士官纷纷上岸实地观察。11月25日,英国舰队斐利曼特司令官也进入市街,旅顺口尚未清理的累累惨状被各国水兵目击。
  外国民间人士
  日清战争中,日本政府和大本营,批准随军外国记者17名,英国人8名、美国人5名、法国人4名,审查批准程序参照武官从军申请方法实施,其中也有未获批准的申请者。9月14日,大本营制定《外国新闻记者从军心得》条例,对取材活动作出各种限制。国内外记者的战地取材手记,必须接受监督将校的检阅后才能向外发出。当司令部认定某从军记者属于有害人物时,会立即吊销从军资格,通报在日公使馆、领事馆给予处罚。从军条例要求申请者必须遵守条例规定,决不容忍违背军部意向的事情发生。
  旅顺事件发生时,跟随第二军从军的外国新闻记者进入了虐杀现场。美国《纽约世界》记者克里曼、美国《纽约先驱》报记者伽卫卢、兼英国《旗帜》《黑与白》两报记者威利阿斯、法国《喉舌》报记者拉哥利、英国《泰晤士报》记者克温等5名外籍记者参加了战地取材,亲眼目睹了旅顺虐杀的悲惨场面。5人中的3人,克温、克里曼、威利阿斯分别发出了震惊世界的报道,伽卫卢、拉哥利两人则按照日本政府的意向保持沉默,伽卫卢甚至公开否定克里曼的报道。21日,日军扫荡旅顺市街时,第二联队偶然捕获两名在清国采访的西洋人,一人是在芝罘的《路透社电信》记者英国人哈特,一人是他的翻译,丹麦人奥贝鲁库。两人专程从芝罘赶来旅顺采访,11月18日入住旅顺“美丽饭店”。哈特是英国士官出身,清日战争前来到清国,在芝罘做通信记者,曾是英国《泰晤士报》记者克温的旧友。奥贝鲁库在清法战争中因向清国走私武器,被法国宣判死刑逃往清国居住,因精通汉语成了哈特的翻译。两人见证了旅顺虐杀事件的震撼场面,也做了日军的俘虏,在等待身份证明的保释期间,两人一度协助英国记者威利阿斯的取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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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旅顺虐杀事件(2)
  一个未被日军捕获曾经目击事件的意外人物在战后出现,据称是一位屡遭厄运、自称“詹姆斯?艾伦”的冒险家。艾伦出身英格兰棉商之家,纨绔子弟的他在败尽家产后,开始了穷困潦倒的生活。他当过船员,合伙向清国走私过武器,两次做过日本海军的俘虏,在军舰内被监禁一个月后,又鬼使神差地被带往旅顺。日舰在接近旅顺港时,他跳海躲过向他射击的枪弹成功上岸,却又被清国兵当作密探抓获。审讯后的艾伦被释放了出来,又染上疟疾住进旅顺的旅馆疗养。艾伦的命运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与日军侵攻旅顺的时间吻合,成了虐杀事件的知情者。1898年,英国伦敦威廉海涅曼公司出版了艾伦所著Under the Dragon Flag一书,后译成日文版和中文版,中文版题为《在龙旗下》,副题“甲午战争亲历记”。这部书详细描写了旅顺虐杀事件的过程,作为旅顺事件为背景的文学首屈之作,博得了广泛的喝彩。但作品近似小说文体,作为史料应用缺乏严谨的考证,作者本人的真实性在学术界也存在异议。
  日本民间人士
  日清战争中,日本随军记者114人、画师11人、照相师4人、神官6人、僧侣55人,合计190人。跟随第二军参加金州、旅顺作战的日本民间人士,目睹了战斗的全过程。日本民间人士尽管不赞成本国军人在旅顺滥杀无辜的举动,但仍然严格遵守了军部三缄其口的规定。战争结束后,新闻记者、画家、照相师、僧侣、军夫,关于旅顺事件的相关纪事、绘画、照片才得以部分公开。
  乘坐“千代田”舰的《国民新闻》记者国木田,12月8日发表了旅顺的记事,文中婉转回避了虐杀事件,用书信手法暗示对战争的憎恶。“爱弟,兄在战场亲眼目睹了众多的死者,那是用刀剑、枪弹杀死的清兵。兄在海岸附近看到一个倒在荒野的清国人,鼻下蓄有胡须,年龄三十四五,鼻高浓眉,躯体高大,一眼看去就是强健之人。他仰天横卧两足直伸,一臂直角弯曲,一臂置于体侧,腹部露出,半眼张开。兄顿足正视之,熟视之,悯然中环顾四周。冻云漠漠,荒野茫茫,天地陆海,俯仰凝望其中。‘战’之文字,怪之字、恐之字、臭之字、咀嚼人间的魔物之字,千岁万国的历史如大蛇横断之字,此乃不思议之字也。今兄仅闻到、言到、读到“死”一字耳。见此死躯忽然生出意味深长之字,却感出口难言。兄熟读军事、历史、小说、诗歌,其美好境界今随横卧荒野之躯逐流。望着战死者的躯体,似乎给兄一个想象、传递一个信息、解开一个千年之谜。读诗咏绘,浮想源氏平氏的战争,也无感这种人间之残酷,吾仰天长叹,百思费解也。”
  日本政客及学者
  日清战争日本军队的随军人士中,有数名谓之“从军代议士”的帝国众议院议员。长谷场纯孝、蒲生仙、柏田盛文、折田兼至、肥塚龙五议员,跟随第二军转战各战场,经历了旅顺口陷落的过程,目睹到血淋淋的地狱场面。从军代议士亢奋狂语:“旅顺一亿五千万圆大金打造出的万丈舞台,在弹指一挥之间被我军溃破,实乃壮大之快举。”从军代议士在司令部将校的监视保护下行动,以游山玩水的心态观摩战场的豪壮场面。《读卖新闻》采访蒲生议员,标题“蒲生代议士战地实况谈”一文,记载了他当时的行动,“21日夜日军攻入旅顺口市街,我四名议员身先士卒,手持松明火炬,也参与了清国兵搜索的行动。在一民家院前忽然发现户内有人异动的身影,随即前后搜索包抄围堵。户内之男欲夺路逃出,被柏田、折田的日本刀斩杀。”堂堂议员不判别对方是否清兵或百姓,挥刀便杀,置人于死地,国家的政治形象被践踏。《读卖新闻》辩解道,“当时暴风寒雨、黑夜昏暗之中,自然会有误杀情况发生。”
  有贺长雄是第二军司令部参谋部的法律顾问,有德国、奥地利留学经历,在元老院做过书记官,1891年担任陆军大学国际法讲师。1894年日清战争开战,所著《万国战时公法》成为日本国际法权威之作,总理大臣伊藤博文经常向他咨询国际法方面的问题。有贺接受从军命令后,就任第二军司令部法律顾问,亲身经历了旅顺虐杀事件。在日本与欧美舆论战中,主张清日战争和旅顺虐杀事件的正当性,为日本违反万国红十字会宪章的战争责任雄辩。战后,有贺赴欧洲从事研究活动,1896年3月用法语完成《日清战役国际法论》的著作。归国后该书译成日本语出版,由于书中涉及旅顺虐杀事件中凄惨的场面,一般人不能自由阅览。1913年,有贺长雄受聘袁世凯的法律顾问,1915年因反对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受到日本国内“非国民”的责难。
第53节:旅顺虐杀事件(3)
  明治时代的贵族龟井兹明伯爵,是见证旅顺虐杀事件的重要人物之一。龟井早年留学英国和德国,习得西洋美术学,对英德两国最新摄影技术兴趣浓厚。1894年日清战争爆发后,34岁的龟井自费组成二十余人的从军摄影班,随第二军转战辽南各地,拍摄了日清两军的战斗场面,其中包括旅顺虐杀事件的场面,摄影件数多达600余幅。精选出的300余幅,做成精装影集《明治二十七八年战役写真贴》献给皇室惠存。珍贵的历史镜头真实记录了战争的一幕,成为百年来研究日清战争最有说服力的历史文献。1896年,36岁的龟井兹明去世,留下生前的从军日记原稿。1899年,龟井的《从军日乘》出版,1992年《日清战争从军写真帖》副题“伯爵龟井兹明日记”公开发表。
  清国军人
  参与旅顺战斗的清国兵作为受害者、目击者、见证者,都是最有发言权的证人,可是那些经历虐杀现场的清兵,在逃亡中几乎全部被日军杀戮。能目击事件过程,又从日军手中成功脱逃保全性命,还可以报告日军暴行的清兵几乎不存在。11月21日,日军攻入旅顺市街的当夜,天气骤变,也有趁夜从海上或陆上逃出旅顺市街躲过杀戮的清兵,但对三日间旅顺市街的状况均不知情。旅顺金州附近的战斗,日军俘虏了355名清兵,这些俘虏也没有留下对事件的证言。
  报刊媒体
  12月日本报纸报道了旅顺市街的新闻。《邮便报知新闻》报道:“21日,旅顺市街的战斗仍在进行,炮声枪响如雷贯耳,尸身遍地,惨如地狱一般。可是从新街的集仙茶楼剧场,却悠然传出戏剧演出的腔唱和锣鼓声音,剧场内没有一名观客。‘此乃何等无神经之人竟如此大胆’,荷枪实弹的士兵被惊得目瞪口呆,他们面对的似乎是无生命的木偶。”《国民新闻》报道:“剧场内10岁至15岁的少年演员约有百十余人,包括这里的大人在内,剧团总计200人,都是旅顺道台从北京、天津请来的戏班子,也有说是北洋水师提督丁汝昌带来的。市街战中剧团的17名大人被枪弹毙命,其余剧团人员在接受第二军司令部审查后,被命令从25日开始,每日昼夜各开场演出一回,为日军官兵庆祝大捷,迎送新年助兴。”“旅顺剧场180人的演员生存了下来,他们不知道剧场外发生的大事件,只有那些大胆走出剧场,想窥探事件的人遭到杀害。”
  《读卖新闻》记载,“22日血雨腥风的深夜,占领军宪兵在街头抓到一名二十四五岁的清人美妇和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两人惊魂落魄、战战兢兢地在街上徘徊。妇人被捕后述说自己的遭遇:‘妾身乃天津妓女,被一清军高官赎身,一个月前来到此地。忽昨日发生战事,妾等心惊肉跳、恐怖战栗,潜入一民家待死他乡。岂知一清兵遁入民宅,脱去兵衣换上民服,见妾等在此避难孤单无助便非礼辱之,饮泣哀怨之中流落街头。’宪兵见妇人容姿服饰非平庸人家,慰喻二女此处系危险境地,带二人至清国人夫处照料。”
  11月9日金州失陷,清军旅顺外围作战失利。消息传到旅顺,市街陷入一片混乱。17日,道台龚照玙慌乱中携家眷乘汽船逃往芝罘,留守旅顺的黄仕林、赵怀业、卫汝成三将见大事不妙,也相继逃离旅顺,大批百姓纷纷从陆上、海上出逃避难。造船厂的一些官吏趁乱争夺和盗走贵重机材,装上民船从海上逃走。更有胆大妄为之清兵,公然打开银库掠夺官银。滞留市内不知内情的穷困百姓,在日军攻入旅顺口时才开始向四面八方避难,混乱中遭到日军的杀戮。
  11月24日,第二军司令部下令清点残留清国人数,决定采取发给良民“免杀护身符”的紧急措施。凡被认定安全的良民,均发给一张白布或纸片,上书墨字,盖有检印。各队根据实际情况发给清国人,字样内容各异,“顺民证明 第二军司令部”、“商人者无害 军司令部”、“顺民者 勿杀”、“某大队本部役夫”、“此者不可杀”、“良民”、“此者不可杀 某联队”、“顺民不可杀 某队”,也有门柱上贴纸标记“此家人不可杀”“此家男子六人不可杀”等。得到字符的清国人将字符贴在胸前、挂在颈部、绑在臂上提示免杀证明。
第54节:旅顺虐杀事件(4)
  11月26日,旅顺占领后第六日,军司令部发出命令处理被杀戮的清人尸体。外国记者报道,旅顺口仅存36名清国人被日军指定为民夫,与日本军夫组成“扫除队”。《万朝报》报道存活者有六七十名贫民。清国人称“扫除队”为“抬尸队”,指定从事清理市街的尸体,运往野外掩埋的工作。抬尸队成员在最近距离目睹了旅顺虐杀事件,成为证明事件的重要目击者。然而,清国朝廷没有从这些侥幸存活者那里获取证言,为国家的耻辱留下历史记录。日本人龟井兹明在埋尸现场,拍摄到一帧清国民夫在日军监督下掩埋死难者尸体的照片,证实了抬尸队的存在和旅顺虐杀事件的真实。
  野蛮对决的证言
  1894年11月21日傍晚,日本兵侵入旅顺口市内,震惊世界的旅顺虐杀事件在这里发生。事态从两军作战中的相互复仇,发展成对无辜民众的肆意滥杀,制造了震惊世界的惨案。第二军司令官大山严,在旅顺虐杀事件发生时没有及时制止山地师团的杀戮行为,以致虐杀持续到24日才传出有限制止的命令。事实上,屠杀行为延续到26日,此时旅顺口已经无人可杀,暴行自然终止。
  清军的暴行
  11月18日旅顺口外围土城子附近的战斗,日军遭到自花园口登陆以来,清军第一次顽强抵抗,战斗中有日本兵成为清军的俘虏。日军《陆海军战报》记载:“旅顺附近土城子战斗,我侦察小队11名士兵与敌遭遇,为不做俘虏自决身亡,清兵对我兵施以无人道之屠尸。搜索中发现中万中尉的认识牌,头颅和身体分离,两腕被切断。其余士卒戎装物品也被尽数掠去,尸体多处被屠刃毁坏,割首裸足的尸体被弃于路边,其惨状令人悚然……”“11月21日前锋第二联队攻入旅顺市街,在街口看到四颗日本兵头颅被悬挂在枭首台上,掉落在台下的头颅正被两条饿犬撕咬。士兵见状挥剑斩杀了饿犬,含泪将头颅带回……”“我军攻入旅顺口后,袭击了毅军左营,舍内一片狼藉,一隅柴禾堆内发现数具日本兵尸体,背囊和枪剑丢弃于侧,血流凝固,腹背多处留下被刀剑反复刃刻的痕迹。”
  《二六新报》记载:“攻入旅顺的联队,看到我军士兵三人的头颅悬挂在路旁柳树上,示众之首被割去鼻子、耳朵。接着又在民家门梁上发现两颗用铁丝吊着的日本兵头颅,死者尸体丢弃在路旁。身首分离,被切开的腹部内填入石块,右臂切断,睾丸割除。”龟井兹明《从军日乘》记载:“我十数名战死者的首级,悉数被敌兵夺走,大多数砍断左臂,阴茎被割去,其中有削掉鼻子、剜出眼球者,剖开的腹内充有碎石。一骑兵喇叭卒,四肢和头颅被砍断,腹内填入石块,阴茎割断,睾丸亦被剜除。徐家窑一民家院内的玉米秸下,一名身着我兵服的兵士,被斩断右臂,腹部横断,睾丸剜除,阴茎割掉……其残忍酷薄之状,令人眦裂扼腕,悲愤填膺。”
  《支那通信》记载:“驱使清兵野蛮行为的原因之一是清国发出悬赏金,鼓励清兵取日本兵首级换取白银奖励。首级一颗50两,抓捕日本间谍100两,报告间谍居所40两,缴获军舰1万两,破坏军舰8,000两。各地奖赏额略有差异,金州附近布告取日兵首级者60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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