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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文集

_4 朱自清(当代)
复活节(三月)时候,人家吃煎饼(pancake),茶饭店里也卖;这原是忏悔节(二月底)忏悔人晚饭后去教堂之前吃了好熬饿的,现在却在早晨吃了。饼薄而脆,微甜。北平中原公司卖的“胖开克”(煎饼的音译)却未免太“胖”,而且软了。——说到煎饼,想起一件事来:美国麻省勃克夏地方(Berkshire Country)有“吃煎饼竞争”的风俗,据《泰晤士报》说,一九三二的优胜者一气吃下四十二张饼,还有腊肠热咖啡。这可算“真正大肚皮”了。
英国人每日下午四时半左右要喝一回茶,就着烤面包黄油。请茶会时,自然还有别的,如火腿夹面包,生豌豆苗夹面包,茶馒头(tea scone)等等。他们很看重下午茶,几乎必不可少。又可乘此请客,比请晚饭简便省钱得多。英国人喜欢喝茶,对于喝咖啡,和法国人相反;他们也煮不好咖啡。喝的茶现在多半是印度茶;茶饭店里虽卖中国茶,但是主顾寥寥。不让利权外溢固然也有关系,可是不利于中国茶的宣传(如说制时不干净)和茶味太淡才是主要原因。印度茶色浓味苦,加上牛奶和糖正合式;中国红茶不够劲儿,可是香气好。奇怪的是茶饭店里卖的,色香味都淡得没影子。那样茶怎么会运出去,真莫名其妙。
街上偶然会碰着提着筐子卖落花生的(巴黎也有),推着四轮车卖炒栗子的,教人有故国之思。花生栗子都装好一小口袋一小口袋的,栗子车上有炭炉子,一面炒,一面装,一面卖。这些小本经纪在伦敦街上也颇古色古香,点缀一气。栗子是干炒,与我们“糖炒”的差得太多了。——英国人吃饭时也有干果,如核桃,榛子,榧子,还有巴西乌菱(原名Brazilds,巴西出产,中国通称“美国乌菱”),乌菱实大而肥,香脆爽口,运到中国的太干,便不大好。他们专有一种干果夹,像钳子,将干果夹进去,使劲一握夹子柄,“格”的一声,皮壳碎裂,有些蹦到远处,也好玩儿的。苏州有瓜子夹,像剪刀,却只透着玲珑小巧,用不上劲儿去。
1935年2月4日作。
(原载1935年3月1日《中学生》第53号)
--(本章结束)-读书魂电子书--
乞丐
乞丐
“外国也有乞丐”,是的;但他们的丐道或丐术不大一样。近些年在上海常见的,马路旁水门汀上用粉笔写着一大堆困难情形,求人帮助,粉笔字一边就坐着那写字的人,——北平也见过这种乞丐,但路旁没有水门汀,便只能写在纸上或布上——却和外国乞丐相像;这办法不知是“来路货”呢,还是“此心同,此理同”呢?
伦敦乞丐在路旁画画的多,写字的却少。只在特拉伐加方场附近见过一个长须老者(外国长须的不多),在水门汀上端坐着,面前几行潦草的白粉字。说自己是大学出身,现在一寒至此,大学又有何用,这几句牢骚话似乎颇打动了一些来来往往的人,加上老者那炯炯的双眼,不露半星儿可怜相,也教人有点肃然。他右首放着一只小提箱,打开了,预备人往里扔钱。那地方本是四通八达的闹市,扔钱的果然不少。箱子内外都撒的铜子儿(便士);别的乞丐却似乎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画画的大半用各色粉笔,也有用颜料的。见到的有三种花样。或双钩To Live(求生)二字,每一个字母约一英尺见方,在双钩的轮廓里精细地作画。字母整齐匀净,通体一笔不苟。或双钩Good Luck(好运)二字,也有只用Luck(运气)一字的。——“求生”是自道;“好运”“运气”是为过客颂祷之辞。或画着四五方风景,每方大小也在一英尺左右。通常画者坐在画的一头,那一头将他那旧帽子翻过来放着,铜子儿就扔在里面。
这些画丐有些在艺术学校受过正式训练,有些平日爱画两笔,算是“玩艺儿”。到没了落儿,便只好在水门汀上动起手来了。一九三二年五月十日,这些人还来了一回展览会。那天的晚报(The Evening News)上选印了几幅,有两幅是彩绣的。绣的人诨名“牛津街开特尔老大”,拳乱时做水手,来过中国,他还记得那时情形。这两幅画绣在帆布(画布)上,每幅下了八万针。他绣过英王爱德华像,据说颇为当今王后所赏识;那是他生平最得意的时候。现在却只在牛津街上浪荡着。
晚报上还记着一个人。他在杂戏馆(Halls)干过三十五年,名字常大书在海报上。三年前还领了一个杂戏班子游行各处,他扮演主要的角色。英伦三岛的城市都到过;大陆上到过百来处,美国也到过十来处。也认识贾波林。可是时运不济,“老伦敦”却没一个子儿。他想起从前朋友们说过静物写生多么有意思,自己也曾学着玩儿;到了此时,说不得只好凭着这点“玩艺儿”在泰晤士河长堤上混混了。但是他怕认得他的人太多,老是背向着路中,用大帽檐遮了脸儿。他说在水门汀上作画颇不容易;最怕下雨,几分钟的雨也许毁了整天的工作。他说总想有朝一日再到戏台上去。
画丐外有乐丐。牛津街见过一个,开着话匣子,似乎是坐在三轮自行车上;记得颇有些堂哉皇也的神气。复活节星期五在冷街中却见过一群,似乎一人推着风琴,一人按着,一人高唱《颂圣歌》——那推琴的也和着。这群人样子却就狼狈了。据说话匣子等等都是赁来;他们大概总有得赚的。另一条冷街上见过一个男的带着两个女的,穿著得像刚从垃圾堆里出来似的。一个女的还抹着胭脂,简直是一块块红土!男的奏乐,女的乱七八糟的跳舞,在刚下完雨泥滑滑的马路上。这种女乞丐像很少。又见过一个拉小提琴的人,似乎很年轻,很文雅,向着步道上的过客站着。右手本来抱着个小猴儿;拉琴时先把它抱在左肩头蹲着。拉了没几弓子,猴儿尿了;他只若无其事,让衣服上淋淋漓漓的。
牛津街上还见过一个,那真狼狈不堪。他大概赁话匣子等等的力量都没有;只找了块板儿,三四尺长,五六寸宽,上面安上条弦子,用只玻璃水杯将弦子绷起来。把板儿放在街沿下,便蹲着,两只手穿梭般弹奏着。那是明灯初上的时候,步道上人川流不息;一双双脚从他身边匆匆的跨过去,看见他的似乎不多。街上汽车声脚步声谈话声混成一片,他那独弦的细声细气,怕也不容易让人听见。可是他还是埋着头弹他那一手。
几年前一个朋友还见过背诵迭更斯小说的。大家正在戏园门口排着班等买票;这个人在旁背起《块肉余生述》来,一边念,一边还做着。这该能够多找几个子儿,因为比那些话匣子等等该有趣些。
警察禁止空手空口的乞丐,乞丐便都得变做卖艺人。若是无艺可卖,手里也得拿点东西,如火柴皮鞋带之类。路角落里常有男人或女人拿着这类东西默默站着,脸上大都是黯淡的。其实卖艺,卖物,大半也是幌子;不过到底教人知道自尊些,不许不做事白讨钱。只有瞎子,可以白讨钱。他们站着或坐着;胸前有时挂一面纸牌子,写着“盲人”。又有一种人,在乞丐非乞丐之间。有一回找一家杂耍场不着,请教路角上一个老者。他殷勤领着走,一面说刚失业,没钱花,要我帮个忙儿。给了五个便士(约合中国三毛钱),算是酬劳,他还争呢。其实只有二三百步路罢了。跟着走,诉苦,白讨钱的,只遇着一次;那里街灯很暗,没有警察,路上人也少,我又是外国人,他所以厚了脸皮,放了胆子——他自然不是瞎子。
1935年10月26日作。
(原载1935年12月1日《中学生》第60号)
--(本章结束)-读书魂电子书--
圣诞节
圣诞节
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英国人过圣诞节,好像我们旧历年的味儿。习俗上宗教上,这一日简直就是“元旦”;据说七世纪时便已如此,十四世纪至十八世纪中叶,虽然将“元旦”改到三月二十五日,但是以后情形又照旧了。至于一月一日,不过名义上的岁首,他们向来是不大看重的。
这年头人们行乐的机会越过越多,不在乎等到逢年过节;所以年情节景一回回地淡下去,像从前那样热狂地期待着,热狂地受用着的事情,怕只在老年人的回忆,小孩子的想象中存在着罢了。大都市里特别是这样;在上海就看得出,不用说更繁华的伦敦了。再说这种不景气的日子,谁还有心肠认真找乐儿?所以虽然圣诞节,大家也只点缀点缀,应个景儿罢了。
可是邮差却忙坏了,成千成万的贺片经过他们的手。贺片之外还有月份牌。这种月份牌一点儿大,装在卡片上,也有画,也有吉语。花样也不少,却比贺片差远了。贺片分两种,一种填上姓名,一种印上姓名。交游广的用后一种,自然贵些;据说前些年也得勾心斗角地出花样,这一年却多半简简单单的,为的好省些钱。前一种却不同,各家书纸店得抢买主,所以花色比以先还多些。不过据说也没有十二分新鲜出奇的样子,这个究竟只是应景的玩意儿呀。但是在一个外国人眼里,五光十色,也就够瞧的。曾经到旧城一家大书纸店里看过,样本厚厚的四大册,足有三千种之多。
样本开头是皇家贺片:英王的是圣保罗堂图;王后的内外两幅画,其一是花园图;威尔士亲王的是候人图;约克公爵夫妇的是一六六○年圣詹姆士公园冰戏图;马利公主的是行猎图。圣保罗堂庄严宏大,下临伦敦城;园里的花透着上帝的微笑;候人比喻好运气和欢乐在人生的大道上等着你;圣詹姆士公园(在圣詹姆士宫南)代表宫廷,溜冰和行猎代表英国人运动的嗜好。那幅溜冰图古色古香,而且十足神气。这些贺片原样很大,也有小号的,谁都可以买来填上自己名字寄给人。此外有全金色的,晶莹照眼;有“蝴蝶翅”的,闪闪的宝蓝光;有雕空嵌花纱的,玲珑剔透,如嚼冰雪。又有羊皮纸仿四折本的;嵌铜片小风车的;嵌彩玻璃片圣母像的;嵌剪纸的鸟的;在猫头鹰头上粘羊毛的:都为的教人有实体感。
太太们也忙得可以的,张罗着亲戚朋友丈夫孩子的礼物,张罗着装饰屋子,圣诞树,火鸡等等。节前一个礼拜,每天电灯初亮时上牛津街一带去看,步道上挨肩擦背匆匆来往的满是办年货的;不用说是太太们多。装饰屋子有两件东西不可没有,便是冬青和“苹果寄生”(mistletoe)的枝子。前者教堂里也用;后者却只用在人家里;大都插在高处。冬青取其青,有时还带着小红果儿;用以装饰圣诞节,由来已久,有人疑心是基督教徒从罗马风俗里捡来的。“苹果寄生”带着白色小浆果儿,却是英国土俗,至晚十七世纪初就用它了。从前在它底下,少年男人可以和任何女子接吻;但接吻后他得摘掉一粒果子。果子摘完了,就不准再在下面接吻了。
圣诞树也有种种装饰,树上挂着给孩子们的礼物,装饰的繁简大约看人家的情形。我在朋友的房东太太家看见的只是小小一株;据说从乌尔乌斯三六公司(货价只有三便士六便士两码)买来,才六便士,合四五毛钱。可是放在餐桌上,青青的,的里瓜拉挂着些耀眼的玻璃球儿,绕着树更安排些“哀斯基摩人”一类小玩意,也热热闹闹地凑趣儿。圣诞树的风俗是从德国来的;德国也许是从斯堪第那维亚传下来的。斯堪第那维亚神话里有所谓世界树,叫做“乙格抓西儿”(Ygdgdrasil),用根和枝子联系着天地幽冥三界。这是株枯树,可是滴着蜜。根下是诸德之泉;树中间坐着一只鹰,一只松鼠,四只公鹿;根旁一条毒蛇,老是啃着根。松鼠上下窜,在顶上的鹰与聪敏的毒蛇之间挑拨是非。树震动不得,震动了,地底下的妖魔便会起来捣乱。想着这段神话,现在的圣诞树真是更显得温暖可亲了。圣诞树和那些冬青,“苹果寄生”,到了来年六日一齐烧去;烧的时候,在场的都动手,为的是分点儿福气。
圣诞节的晚上,在朋友的房东太太家里。照例该吃火鸡,酸梅布丁;那位房东太太手头颇窘,却还卖了几件旧家具,买了一只二十二磅重的大火鸡来过节。可惜女仆不小心,烤枯了一点儿;老太太自个儿唠叨了几句,大节下,也就算了。可是火鸡味道也并不怎样特别似的。吃饭时候,大家一面扔纸球,一面扯花炮——两个人扯,有时只响一下,有时还夹着小纸片儿,多半是带着“爱”字儿的吉语。饭后做游戏,有音乐椅子(椅子数目比人少一个;乐声止时,众人抢着坐),掩目吹蜡烛,抓瞎,抢人(分队),抢气球等等,大家居然一团孩子气。最后还有跳舞。这一晚过去,第二天差不多什么都照旧了。
新年大家若无其事地过去;有些旧人家愿意上午第一个进门的是个头发深,气色黑些的人,说这样人带进新年是吉利的。朋友的房东太太那早晨特意通电话请一家熟买卖的掌柜上她家去;他正是这样的人。新年也卖历本;人家常用的是老摩尔历本(Old Moore′s Almanack),书纸店里买,价钱贱,只两便士。这一年的,面上印着“乔治王陛下登极第二十三年”;有一块小图,画着日月星地球,地球外一个圈儿,画着黄道十二宫的像,如“白羊”“金牛”“双子”等。古来星座的名字,取像于人物,也另有风味。历本前有一整幅观像图,题道,“将来怎样?”“老摩尔告诉你”。从图中看,老摩尔创于一千七百年,到现在已经二百多年了。每月一面,上栏可以说是“推背图”,但没有神秘气;下栏分日数,星期,大事记,日出没时间,月出没时间,伦敦潮汛,时事预测各项。此外还有月盈缺表,各港潮汛表,行星运行表,三岛集期表,邮政章程,大路规则,做点心法,养家禽法,家事常识。广告也不少,卖丸药的最多,满是给太太们预备的;因为这种历本原是给太太们预备的。
1934年12月15—17日作。
(原载1935年2月1日《中学生》第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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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太太
房东太太
歇卜士太太(Mrs.Hibbs)没有来过中国,也并不怎样喜欢中国,可是我们看,她有中国那老味儿。她说人家笑她母女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那是老古板的意思;但她承认她们是的,她不在乎这个。
真的,圣诞节下午到了她那间黯淡的饭厅里,那家具,那人物,那谈话,都是古气盎然,不像在现代。这时候她还住在伦敦北郊芬乞来路(finchley Road)。那是一条阔人家的路;可是她的房子已经抵押满期,经理人已经在她门口路边上立了一座木牌,标价招买,不过半年多还没人过问罢了。那座木牌,和篮球架子差不多大,只是低些;一走到门前,准看见。晚餐桌上,听见厨房里尖叫了一声,她忙去看了,回来说,火鸡烤枯了一点,可惜,二十二磅重,还是卖了几件家具买的呢。她可惜的是火鸡,倒不是家具;但我们一点没吃着那烤枯了的地方。
她爱说话,也会说话,一开口滔滔不绝;押房子,卖家具等等,都会告诉你。但是只高高兴兴地告诉你,至少也平平淡淡地告诉你,决不垂头丧气,决不唉声叹气。她说话是个趣味,我们听话也是个趣味(在她的话里,她死了的丈夫和儿子都是活的,她的一些住客也是活的);所以后来虽然听了四个多月,倒并不觉得厌倦。有一回早餐时候,她说有一首诗,忘记是谁的,可以作她的墓铭,诗云:
这儿一个可怜的女人,
她在世永没有住过嘴。
上帝说她会复活,
我们希望她永不会。
其实我们倒是希望她会的。
道地的贤妻良母,她是;这里可以看见中国那老味儿。她原是个阔小姐,从小送到比利时受教育,学法文,学钢琴。钢琴大约还熟,法文可生疏了。她说街上如有法国人向她问话,她想起答话的时候,那人怕已经拐了弯儿了。结婚时得着她姑母一大笔遗产;靠着这笔遗产,她支持了这个家庭二十多年。歇卜士先生在剑桥大学毕业,一心想作诗人,成天住在云里雾里。他二十年只在家里待着,偶然教几个学生。他的诗送到剑桥的刊物上去,原稿却寄回了,附着一封客气的信。他又自己花钱印了一小本诗集,封面上注明,希望出版家采纳印行,但是并没有什么回响。太太常劝先生删诗行,譬如说,四行中可以删去三行罢;但是他不肯割爱,于是乎只好敝帚自珍了。
歇卜士先生却会说好几国话。大战后太太带了先生小姐,还有一个朋友去逛意大利;住旅馆雇船等等,全交给诗人的先生办,因为他会说意大利话。幸而没出错几。临上火车,到了站台上,他却不见了。眼见车就要开了,太太这一急非同小可,又不会说给别人,只好教小姐去张看,却不许她远走。好容易先生钻出来了,从从容容的,原来他上“更衣室”来着。
太太最伤心她的儿子。他也是大学生,长的一表人才。大战时去从军;训练的时候偶然回家,非常爱惜那庄严的制服,从不教它有一个折儿。大战快完的时候,却来了恶消息,他尽了他的职务了。太太最伤心的是这个时候的这种消息,她在举世庆祝休战声中,迷迷糊糊过了好些日子。后来逛意大利,便是解闷儿去的。她那时甚至于该领的恤金,无心也不忍去领——等到限期已过,即使要领,可也不成了。
小姐现在是她唯一的亲人;她就为这个女孩子活着。早晨一块儿拾掇拾掇屋子,吃完了早饭,一块儿上街散步,回来便坐在饭厅里,说说话,看看通俗小说,就过了一天。晚上睡在一屋里。一星期也同出去看一两回电影。小姐大约有二十四五了,高个儿,总在五英尺十寸左右;蟹壳脸,露牙齿,脸上倒是和和气气的。爱笑,说话也天真得像个十二三岁小姑娘。先生死后,他的学生爱利斯(Ellis)很爱歇卜士太太,几次想和她结婚,她不肯。爱利斯是个传记家,有点小名气。那回诗人德拉梅在伦敦大学院讲文学的创造,曾经提到他的书。他很高兴,在歇卜士太太晚餐桌上特意说起这个。但是太太说他的书干燥无味,他送来,她们只翻了三五页就搁在一边儿了。她说最恨猫怕狗,连书上印的狗都怕,爱利斯却养着一大堆。她女儿最爱电影,爱利斯却瞧不起电影。她的不嫁,怎么穷也不嫁,一半为了女儿。
这房子招徕住客,远在歇卜士先生在世时候。那时只收一个人,每日供早晚两餐,连宿费每星期五镑钱,合八九十元,够贵的。广告登出了,第一个来的是日本人,他们答应下了。第二天又来了个西班牙人,却只好谢绝了。从此住这所房的总是日本人多;先生死了,住客多了,后来竟有“日本房”的名字。这些日本人有一两个在外边有女人,有一个还让女人骗了,他们都回来在饭桌上报告,太太也同情的听着。有一回,一个人忽然在饭桌上谈论自由恋爱,而且似乎是冲着小姐说的。这一来太太可动了气。饭后就告诉那个人,请他另外找房住。这个人走了,可是日本人有个俱乐部,他大约在俱乐部里报告了些什么,以后日本人来住的便越过越少了。房间老是空着,太太的积蓄早完了;还只能在房子上打主意,这才抵押了出去。那时自然盼望赎回来,可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情形并不见好。房子终于标卖,而且圣诞节后不久,便卖给一个犹太人了。她想着年头不景气,房子且没人要呢,那知犹太人到底有钱,竟要了去,经理人限期让房。快到期了,她直说来不及。经理人又向法院告诉,法院出传票教她去。她去了,女儿搀扶着;她从来没上过堂,法官说欠钱不让房,是要坐牢的。她又气又怕,几乎昏倒在堂上;结果只得答应了加紧找房。这种种也都是为了女儿,她可一点儿不悔。
她家里先后也住过一个意大利人,一个西班牙人,都和小姐做过爱;那西班牙人并且和小姐定过婚,后来不知怎样解了约。小姐倒还惦着他,说是“身架真好看!”太太却说,“那是个坏家伙!”后来似乎还有个“坏家伙”,那是太太搬到金树台的房子里才来住的。他是英国人,叫凯德,四十多了。先是作公司兜售员,沿门兜售电气扫除器为生。有一天撞到太太旧宅里去了,他要表演扫除器给太太看,太太拦住他,说不必,她没有钱;她正要卖一批家具,老卖不出去,烦着呢。凯德说可以介绍一家公司来买;那一晚太太很高兴,想着他定是个大学毕业生。没两天,果然介绍了一家公司,将家具买去了。他本来住在他姊姊家,却搬到太太家来了。他没有薪水,全靠兜售的佣金;而电气扫除器那东西价钱很大,不容易脱手。所以便干搁起来了。这个人只是个买卖人,不是大学毕业生。大约穷了不止一天,他有个太太,在法国给人家看孩子,没钱,接不回来;住在姊姊家,也因为穷,让人家给请出来了。搬到金树台来,起初整付了一回房饭钱,后来便零碎的半欠半付,后来索性付不出了。不但不付钱,有时连午饭也要叨光。如是者两个多月,太太只得将他赶了出去。回国后接着太太的信,才知道小姐却有点喜欢凯德这个“坏蛋”,大约还跟他来往着。太太最提心这件事,小姐是她的命,她的命决不能交在一个“坏蛋”手里。
小姐在芬乞来路时,教着一个日本太太英文。那时这位日本太太似乎非常关心歇卜士家住着的日本先生们,老是问这个问那个的;见了他们,也很亲热似的。歇卜士太太瞧着不大顺眼,她想着这女人有点儿轻狂。凯德的外甥女有一回来了,一个摩登少女。她照例将手绢掖在袜带子上,拿出来用时,让太太看在眼里。后来背地里议论道,“这多不雅相!”太太在小事情上是很敏锐的。有一晚那爱尔兰女仆端菜到饭厅,没有戴白帽檐儿。太太很不高兴,告诉我们,这个侮辱了主人,也侮辱了客人。但那女仆是个“社会主义”的贪婪的人,也许匆忙中没想起戴帽檐儿;压根儿她怕就觉得戴不戴都是无所谓的。记得那回这女仆带了男朋友到金树台来,是个失业的工人。当时刚搬了家,好些零碎事正得一个人。太太便让这工人帮帮忙,每天给点钱。这原是一举两得,各厢情愿的。不料女仆却当面说太太揩了穷小子的油。太太听说,简直有点莫名其妙。
太太不上教堂去,可是迷信。她虽是新教徒,可是有一回丢了东西,却照人家传给的法子,在家点上一支蜡,一条腿跪着,口诵安东尼圣名,说是这么着东西就出来了。拜圣者是旧教的花样,她却不管。每回作梦,早餐时总翻翻占梦书。她有三本占梦书;有时她笑自己;三本书说的都不一样,甚至还相反呢。喝碗茶,碗里的茶叶,她也爱看;看像什么字头,便知是姓什么的来了。她并不盼望访客,她是在盼望住客啊。到金树台时,前任房东太太介绍一位英国住客继续住下。但这位半老的住客却嫌客人太少,女客更少,又嫌饭桌上没有笑,没有笑话,只看歇卜士太太的独角戏,老母亲似的唠唠叨叨,总是那一套。他终于托故走了,搬到别处去了。我们不久也离开英国,房子于是乎空空的。去年接到歇卜士太太来信,她和女儿已经作了人家管家老妈了;“维多利亚时代”的上流妇人,这世界已经不是她的了。
1937年4月27—28日作。
(原载1937年6月1日《文学杂志》第1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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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乱时代
动乱时代
这是一个动乱时代。一切都在摇荡不定之中,一切都在随时变化之中。人们很难计算他们的将来,即使是最短的将来。这使一般人苦闷;这种苦闷或深或浅的笼罩着全中国,也或厚或薄的弥漫着全世界。在这一回世界大战结束的前两年,就有人指出一般人所表示的幻灭感。这种幻灭感到了大战结束后这一年,更显著了;有我们中国尤其如此。
中国经过八年艰苦的抗战,一般人都挣扎的生活着。胜利到来的当时,我们喘一口气,情不自禁的在心头描画着三五年后可能实现的一个小康时代。我们也明白太平时代还遥远,所以先只希望一个小康时代。但是胜利的欢呼闪电似的过去了,接着是一阵阵闷雷响着。这个变化太快了,幻灭得太快了,一般人失望之余,不由得感到眼前的动乱的局势好像比抗战期中还要动乱些。再说这动乱是世界性的,像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大概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控制这动乱;我们不能计算,甚至也难以估计,这动乱将到何时安定,何时才会出现一个小康时代。因此一般人更深沉的幻灭了。
中国向来有一治一乱相循环的历史哲学。机械的循环论,现代大概很少人相信了,然而广义的看来,相对的看来,治乱的起伏似乎可以说是史实,所谓广义的,是说不限于政治,如经济恐慌,也正是一种动乱的局势。所谓相对的,是说有大治大乱,有小治小乱;各个国家,各个社会的情形不同,却都有它们的治乱的起伏。这里说治乱的起伏,表示人类是在走着曲折的路;虽然走着曲折的路,但是总在向着目标走上前去。我相信人类有目标,因此也有进步。每一回治乱的起伏,清算起来,这里那里多多少少总有些进展的。
但是人们一般都望治而不好乱。动乱时代望小康时代,小康时代望太平时代——真正的“太平”时代,其实只是一种理想。人类向着这个理想曲折的走着;所以曲折,便因为现实与理想的冲突。现实与理想都是人类的创造,在创造的过程中,不免试验与错误,也就不免冲突。现实与现实冲突,现实与理想冲突,理想与理想冲突,样样有。从一方面看,人生充满了矛盾;从另一方面看,矛盾中却也有一致的地方。人类在种种冲突中进展。
动乱时代中冲突更多,人们感觉不安,彷徨,失望,于是乎幻灭。幻灭虽然幻灭,可还得活下去。虽然活下去,可是厌倦着,诅咒着。于是摇头,皱眉毛,“没办法!没办法”的说着,一天天混过去。可是,这如果是一个常态的中年人,他还有相当的精力,他不会甘心老是这样混过去;他要活得有意思些。他于是颓废——烟,赌,酒,女人,尽情的享乐自己。一面献身于投机事业,不顾一切原则,只要于自己有利就干。反正一切原则都在动摇,谁还怕谁?只要抓住现在,抓住自己,管什么社会国家!古诗道:“我躬不阅,遑恤我后!”
可以用来形容这些人。
有些人也在幻灭之余活下去,可是憎恶着,愤怒着。他们不怕幻灭,却在幻灭的遗迹上建立起一个新的理想。他们要改造这个国家,要改造这个世界。这些人大概是青年多,青年人精力足,顾虑少,他们讨厌传统,讨厌原则;而现在这些传统这些原则既在动摇之中,他们简直想一脚踢开去。他们要创造新传统,新原则,新中国,新世界。他们也是不顾一切,却不是只为自己。他们自然也免不了试验与错误。试验与错误的结果,将延续动乱的局势,还是将结束动乱局势?这就要看社会上矫正的力量和安定的力量,也就是说看他们到底抓得住现实还是抓不住。
还有些人也在幻灭之余活下去,可是对现实认识着,适应着。他们渐渐能够认识这个动乱时代,并接受这个动乱时代。他们大概是些中年人,他们的精力和胆量只够守住自己的岗位,进行自己的工作。这些人不甘颓废,可也不能担负改造的任务,只是大时代一些小人物。但是他们谨慎的调整着种种传统和原则,忠诚的保持着那些。那些传统和原则,虽然有些人要踢开去,然而其中主要的部分自有它们存在的理由。因为社会是联贯的,历史是联贯的。一个新社会不能凭空从天上掉下,它得从历来的土壤里长出。社会的安定力固然在基层的衣食住,在中国尤其是农民的衣食住;可是这些小人物对于社会上层机构的安定,也多少有点贡献。他们也许抵不住时代潮流的冲击而终于失掉自己的岗位甚至生命,但是他们所抱持的一些东西还是会存在的。
以上三类人,只是就笔者自己常见到的并且相当知道的说,自然不能包罗一切。但这三类人似乎都是这动乱时代的主要分子。笔者希望由于描写这三类人可以多少说明了这时代的局势。他们或多或少的认识了现实,也或多或少的抓住了现实;那后两类人一方面又都有着或近或远或小或大的理想。有用的是这两类人。那颓废者只是消耗,只是浪费,对于自己,对于社会都如此。那投机者扰害了社会的秩序,而终于也归到消耗和浪费一路上。到处摇头苦脸说着“没办法”的人不过无益,这些人简直是有害了。改造者自然是时代的领导人,但希望他们不至于操之过切,欲速不达。调整者原来可以与改造者相辅为用,但希望他们不至于保守太过,抱残守阙。这样维持着活的平衡,我们可以希望比较快的走入一个小康时代。
1946年7月12—13日作。
(原载1946年7月21日南京《中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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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术界的大损失
中国学术界的大损失
——悼闻一多先生

闻一多先生在昆明惨遭暗杀,激起全国的悲愤。这是民主运动的大损失,又是中国学术的大损失。关于后一方面,作者知道的比较多,现在且说个大概,来追悼这一位多年敬佩的老朋友。
大家都知道闻先生是一位诗人。他的《红烛》,尤其他的《死水》,读过的人很多。这些集子的特色之一,是那些爱国诗。在抗战以前他也许是唯一的爱国新诗人。这里可以看出他对文学的态度。新文学运动以来,许多作者都认识了文学的政治性和社会性而有所表现,可是闻先生认识得特别亲切,表现得特别强调。他在过去的诗人中最敬爱杜甫,就因为杜诗政治性和社会性最浓厚。后来他更进一步,注意原始人的歌舞:这是集团的艺术,也是与生活打成一片的艺术。他要的是热情,是力量,是火一样的生命。
但是他并不忽略语言的技巧,大家都记得他是提倡诗的新格律的人,也是创造诗的新格律的人。他创造自己的诗的语言,并且创造自己的散文的语言。诗大家都知道,不必细说;散文如《唐诗杂论》,可惜只有五篇,那经济的字句,那完密而短小的篇幅,简直是诗。我听他近来的演说,有两三回也是这么精悍,字字句句好似称量而出,却又那么自然流畅。他因此也特别能够体会古代语言的曲折处。当然,以上这些都得靠学力,但是更得靠才气,也就是想象。单就读古书而论,固然得先通文字声韵之学;可是还不够,要没有活泼的想象力,就只能做出点滴的餖饤的工作,决不能融会贯通的。这里需要细心,更需要大胆。闻先生能够体会到古代语言的表现方式,他的校勘古书,有些地方胆大得吓人,但却得细心吟味所得;平心静气读下去,不由人不信。校书本有死校活校之分;他自然是活校,而因为知识和技术的一般进步,他的成就骎骎乎驾活校的高邮王氏父子而上之。
他研究中国古代,可是他要使局部化了石的古代复活在现代人的心目中。因为这古代与现代究竟属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而历史是联贯的。我们要客观的认识古代;可是,是“我们”在客观的认识古代,现代的我们要能够在心目中想象古代的生活,要能够在心目中分享古代的生活,才能认识那活的古代,也许才是那真的古代——这也才是客观的认识古代。闻先生研究伏羲的故事或神话,是将这神话跟人们的生活打成一片;神话不是空想,不是娱乐,而是人民的生命欲和生活力的表现。这是死活存亡的消息,是人与自然斗争的纪录,非同小可。他研究《楚辞》的神话,也是一样的态度。他看屈原,也将他放在整个时代整个社会里看。他承认屈原是伟大的天才;但天才是活人,不是偶像,只有这么看,屈原的真面目也许才能再现在我们心中。他研究《周易》里的故事,也是先有一整个社会的影像在心里。研究《诗经》也如此,他看出那些情诗里不少歌咏性生活的句子;他常说笑话,说他研究《诗经》,越来越“形而下”了——其实这正表现着生命的力量。
他是有幽默感的人;他的认识古代,有时也靠着这种幽默感。看《匡斋尺牍》里《狼跋》一篇,便知道他能够体会到别人从不曾体会到的古人的幽默感。而所谓“匡斋”本于匡衡说诗解人颐那句话,正是幽默的意思。他的《死水》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也是一首难得的幽默的诗。他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常跟我们说要活到八十岁,现在还不满四十八岁,竟惨死在那卑鄙恶毒的枪下!有个学生曾瞻仰他的遗体,见他“遍身血迹,双手抱头,全身痉挛”。唉!他是不甘心的,我们也是不甘心的!
(原载1946年《文艺复兴》)

闻先生的惨死尤其是中国文学方面一个不容易补偿的损失。
闻先生的专门研究是《周易》、《诗经》、《庄子》、《楚辞》、唐诗,许多人都知道。他的研究工作至少有了二十年,发表的文字虽然不算太多,但积存的稿子却很多。这些并非零散的稿子,大都是成篇的,而且他亲手抄写得很工整。只是他总觉得还不够完密,要再加些工夫才愿意编篇成书。这可见他对于学术忠实而谨慎的态度。
他最初在唐诗上多用力量。那时已见出他是个考据家,并已见出他的考据的本领。他注重诗人的年代和诗的年代。关于唐诗的许多错误的解释与错误的批评,都由于错误的年代。他曾将唐代一部分诗人生卒年代可考者制成一幅图表,谁看了都会一目了然。他是学过图案画的,这帮助他在考据上发现了一种新技术;这技术是值得发展的。但如一般所知,他又是个诗人,并且是个在领导地位的新诗人,他亲自经过创作的甘苦,所以更能欣赏诗人与诗。他的《唐诗杂论》虽然只有五篇,但都是精彩逼人之作。这些不但将欣赏和考据融化得恰到好处,并且创造了一种诗样精粹的风格,读起来句句耐人寻味。
后来他在《诗经》、《楚辞》上多用力量。我们知道要了解古代文学,必须从语言下手,就是从文字声韵下手。但必须能够活用文字声韵的种种条例,才能有所创获。闻先生最佩服王念孙父子,常将《读书杂志》、《经义述闻》当作消闲的书读着。他在古书通读上有许多惊人而确切的发明。对于甲骨文和金文,也往往有独到之见。他研究《诗经》,注重那时代的风俗和信仰等等;这几年更利用弗洛依德以及人类学的理论得到一些深入的解释。他对《楚辞》的兴趣似乎更大,而尤集中于其中的神话。他的研究神话,实在给我们学术界开辟了一条新的大路。关于伏羲的故事,他曾将许多神话综合起来,头头是道,创见最多,关系极大。曾听他谈过大概,可惜写出来的还只是一小部分。他研究《周易》,是爱其中的片段的故事,注重的是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表现。近三四年他又专力研究《庄子》,探求原始道教的面目,并发见庄子一派政治上不合作的态度。以上种种都跟传统的研究不同:眼光扩大了,深入了,技术也更进步了,更周密了。所以贡献特别多,特别大。近年他又注意整个的中国文学史,打算根据经济史观去研究一番,可惜还没有动手就殉了道。
这真是我们一个不容易补偿的损失啊!
1946年7月20日作。
(原载1946年8月30日《国文月刊》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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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杂记
回来杂记
回到北平来,回到原来服务的学校里,好些老工友见了面用道地的北平话道:“您回来啦!”是的,回来啦。去年刚一胜利,不用说是想回来的。可是这一年来的情形使我回来的心淡了,想象中的北平,物价像潮水一般涨,整个的北平也像在潮水里晃荡着。然而我终于回来了。飞机过北平城上时,那棋盘似的房屋,那点缀看的绿树,那紫禁城,那一片黄琉璃瓦,在晚秋的夕阳里,真美。在飞机上看北平市,我还是第一次。这一看使我联带的想起北平的多少老好处,我忘怀一切,重新爱起北平来了。
在西南接到北平朋友的信,说生活虽艰难,还不至如传说之甚,说北平的街上还跟从前差不多的样子。是的,北平就是粮食贵得凶,别的还差不离儿。因为只有粮食贵得凶,所以从上海来的人,简直松了一大口气,只说“便宜呀!便宜呀!”我们从重庆来的,却没有这样胃口。再说虽然只有粮食贵得凶,然而粮食是人人要吃日日要吃的。这是一个浓重的阴影,罩着北平的将来。但是现在谁都有点儿且顾眼前,将来,管得它呢!粮食以外,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大致看来不算少;不是必需而带点儿古色古香的那就更多。旧家具,小玩意儿,在小市里,地摊上,有得挑选的,价钱合式,有时候并且很贱。这是北平老味道,就是不大有耐心去逛小市和地摊的我,也深深在领略着。从这方面看,北平算得是“有”的都市,西南几个大城比起来真寒尘相了。再去故宫一看,吓,可了不得!虽然曾游过多少次,可是从西南回来这是第一次。东西真多,小市和地摊儿自然不在话下。逛故宫简直使人不想买东西,买来买去,买多买少,算得什么玩意儿!北平真“有”,真“有”它的!
北平不但在这方面和从前一样“有”,并且在整个生活上也差不多和从前一样闲。本来有电车,又加上了公共汽车,然而大家还是悠悠儿的。电车有时来得很慢,要等得很久。从前似乎不至如此,也许是线路加多,车辆并没有比例的加多吧?公共汽车也是来得慢,也要等得久。好在大家有的是闲工夫,慢点儿无妨,多等点时候也无妨。可是刚从重庆来的却有些不耐烦。别瞧现在重庆的公共汽车不漂亮,可是快,上车,卖票,下车都快。也许是无事忙,可是快是真的。就是在排班等着罢,眼看着一辆辆来车片刻间上满了客开了走,也觉痛快,比望眼欲穿的看不到来车的影子总好受些。重庆的公共汽车有时也挤,可是从来没有像我那回坐宣武门到前门的公共汽车那样,一面挤得不堪,一面卖票人还在中途站从容的给争着上车的客人排难解纷。这真闲得可以。
现在北平几家大型报都有几种副刊,中型报也有在拉人办副刊的。副刊的水准很高,学术气非常重。各报又都特别注重学校消息,往往专辟一栏登载。前一种现象别处似乎没有,后一种现象别处虽然有,却不像这儿的认真——几乎有闻必录。北平早就被称为“大学城”和“文化城”,这原是旧调重弹,不过似乎弹得更响了。学校消息多,也许还可以认为有点生意经;也许北平学生多,这么着报可以多销些?副刊多却决不是生意经,因为有些副刊的有些论文似乎只有一些大学教授和研究院学生能懂。这种论文原应该出现在专门杂志上,但目前出不起专门杂志,只好暂时委屈在日报的余幅上:这在编副刊的人是有理由的。在报馆方面,反正可以登载的材料不多,北平的广告又未必太多,多来它几个副刊,一面配合着这古城里看重读书人的传统,一面也可以镇静镇静这多少有点儿晃荡的北平市,自然也不错。学校消息多,似乎也有点儿配合着看重读书人的传统的意思。研究学术本来要悠闲,这古城里向来看重的读书人正是那悠闲的读书人。我也爱北平的学术空气。自己也只是一个悠困的读书人,并且最近也主编了一个带学术性的副刊,不过还是觉得这么多的这么学术的副刊确是北平特有的闲味儿。
然而北平究竟有些和从前不一样了。说它“有”罢,它“有”贵重的古董玩器,据说现在主顾太少了。从前买古董玩器送礼,可以巴结个一官半职的。现在据说懂得爱古董玩器的就太少了。礼还是得送,可是上了句古话,什么人爱钞,什么人都爱钞了。这一来倒是简单明了,不过不是老味道了。古董玩器的冷落还不足奇,更使我注意的是中山公园和北海等名胜的地方,也萧条起来了。我刚回来的时候,天气还不冷,有一天带着孩子们去逛北海。大礼拜的,漪澜堂的茶座上却只寥寥的几个人。听隔家茶座的伙计在向一位客人说没有点心卖,他说因为客人少,不敢预备。这些原是中等经济的人物常到的地方;他们少来,大概是手头不宽心头也不宽了吧。
中等经济的人家确乎是紧起来了。一位老住北平的朋友的太太,原来是大家小姐,不会做家里粗事,只会做做诗,画画画。这回见了面,瞧着她可真忙。她告诉我,佣人减少了,许多事只得自己干;她笑着说现在操练出来了。她帮忙我捆书,既麻利,也还结实;想不到她真操练出来了。这固然也是好事,可是北平到底不和从前一样了。穷得没办法的人似乎也更多了。我太太有一晚九点来钟带着两个孩子走进宣武门里一个小胡同,刚进口不远,就听见一声:“站住!”向前一看,十步外站着一个人,正在从黑色的上装里掏什么,说时迟,那时快,顺着灯光一瞥,掏出来的乃是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我太太大声怪叫,赶紧转身向胡同口跑,孩子们也跟着怪叫,跟着跑。绊了石头,母子三个都摔倒;起来回头一看,那人也转了身向胡同里跑。这个人穿得似乎还不寒尘,白白的脸,年轻轻的。想来是刚走这个道儿,要不然,他该在胡同中间等着,等来人近身再喊“站住!”这也许真是到了无可奈何才来走险的。近来报上常见路劫的记载,想来这种新手该不少罢。从前自然也有路劫,可没有听说这么多。北平是不一样了。
电车和公共汽车虽然不算快,三轮车却的确比洋车快得多。这两种车子的竞争是机械和人力的竞争,洋车显然落后。洋车夫只好更贱卖自己的劳力。有一回雇三轮儿,出价四百元,三轮儿定要五百元。一个洋车夫赶上来说,“我去,我去。”上了车他向我说要不是三轮儿,这么远这个价他是不干的。还有在雇三轮儿的时候常有洋车夫赶上来,若是不理他,他会说,“不是一样吗?”可是,就不一样!三轮车以外,自行车也大大的增加了。骑自行车可以省下一大笔交通费。出钱的人少,出力的人就多了。省下的交通费可以帮补帮补肚子,虽然是小补,到底是小补啊。可是现在北平街上可不是闹着玩儿的,骑车不但得出力,有时候还得拚命。按说北平的街道够宽的,可是近来常出事儿。我刚回来的一礼拜,就死伤了五六个人。其中王振华律师就是在自行车上被撞死的。这种交通的混乱情形,美国军车自然该负最大的责任。但是据报载,交通警察也很怕咱们自己的军车。警察却不怕自行车,更不怕洋车和三轮儿。他们对洋车和三轮儿倒是一视同仁,一个不顺眼就拳脚一齐来。曾在宣武门里一个胡同口看见一辆三轮儿横在口儿上和人讲价,一个警察走来,不问三七二十一,抓住三轮车夫一顿拳打脚踢。拳打脚踢倒从来如此,他却骂得怪,他骂道,“×你有民主思想的妈妈!”那车夫挨着拳脚不说话,也是从来如此。可是他也怪,到底是三轮车夫罢,在警察去后,却向着背影责问道,“你有权利打人吗?”这儿看出了时代的影子,北平是有点儿晃荡了。
别提这些了,我是贪吃得了胃病的人,还是来点儿吃的。在西南大家常谈到北平的吃食,这呀那的,一大堆。我心里却还惦记一样不登大雅的东西,就是马蹄儿烧饼夹果子。那是一清早在胡同里提着筐子叫卖的。这回回来却还没有吃到。打听住家人,也说少听见了。这马蹄儿烧饼用硬面做,用吊炉烤,薄薄的,却有点儿韧,夹果子(就是脆而细的油条)最是相得益彰,也脆,也有咬嚼,比起有心子的芝麻酱烧饼有意思得多。可是现在劈柴贵了,吊炉少了,做马蹄儿并不能多卖钱,谁乐意再做下去!于是大家一律用芝麻酱烧饼来夹果子了。芝麻酱烧饼厚,倒更管饱些。然而,然而不一样了。
1946年10月28日作。
(原载1946年11月10日《大公报》副刊《星期文艺》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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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严肃
论严肃
新文学运动的开始,斗争的对象主要的是古文,其次是礼拜六派或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又其次是旧戏,还有文明戏。他们说古文是死了。旧戏陈腐,简单,幼稚,嘈杂,不真切,武场更只是杂耍,不是戏。而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不严肃,文明戏更是不顾一切的专迎合人们的低级趣味。白话总算打倒了古文,虽然还有些肃清的工作;话剧打倒了文明戏,可是旧戏还直挺挺的站着,新歌剧还在难产之中。鸳鸯蝴蝶派似乎也打倒了,但是又有所谓“新鸳鸯蝴蝶派”。这严肃与消遣的问题够复杂的,这里想特别提出来讨论。
照传统的看法,文章本是技艺,本是小道,宋儒甚至于说“作文害道”。新文学运动接受了西洋的影响,除了解放文体以白话代古文之外,所争取的就是这文学的意念,也就是文学的地位。他们要打倒那“道”,让文学独立起来。所以对“文以载道”说加以无情的攻击。这“载道”说虽然比“害道”说温和些,可是文还是道的附庸。照这一说,那些不载道的文就是“玩物丧志”。玩物丧志是消遣,载道是严肃。消遣的文是技艺,没有地位;载道的文有地位了,但是那地位是道的,不是文的——若单就文而论,它还只是技艺,只是小道。新文学运动所争的是,文学就是文学,不干道的事,它是艺术,不是技艺,它有独立存在的理由。
在中国文学的传统里,小说和词曲(包括戏曲)更是小道中的小道,就因为是消遣的,不严肃。不严肃也就是不正经;小说通常称为“闲书”,不是正经书。词为“诗馀”,曲又是“词馀”;称为“馀”当然也不是正经的了。鸳鸯蝴蝶派的小说意在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倒是中国小说的正宗。中国小说一向以“志怪”、“传奇”为主。“怪”和“奇”都不是正经的东西。明朝人编的小说总集有所谓“三言二拍”。“二拍”是初刻和二刻的《拍案惊奇》,重在“奇”得显然。“三言”是《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读书魂》,虽然重在“劝俗”,但是还是先得使人们“惊奇”,才能收到“劝俗”的效果,所以后来有人从“三言二拍”里选出若干篇另编一集,就题为《今古奇观》,还是归到“奇”上。这个“奇”正是供人们茶余酒后消遣的。
明清的小说渊源于宋朝的“说话”,“说话”出于民间。词曲(包括戏曲)原也出于民间。民间文学是被压迫的人民苦中作乐,忙里偷闲的表现,所以常常扮演丑角,嘲笑自己或夸张自己,因此多带着滑稽和诞妄的气氛,这就不正经了。在中国文学传统自己的范围里,只有诗文(包括赋)算是正经的,严肃的,虽然放在道统里还只算是小道。词经过了高度的文人化,特别是清朝常州派的努力,总算带上一些正经面孔了,小说和曲(包括戏曲)直到新文学运动的前夜,却还是丑角打扮,站在不要紧的地位。固然,小说早就有劝善惩恶的话头,明朝人所谓“喻世”等等,更特别加以强调。这也是在想“载道”,然而“奇”胜于“正”,到底不成。明朝公安派又将《水浒》比《史记》,这是从文章的“奇变”上看;可是文章在道统里本不算什么,“奇变”怎么能扯得上“正经”呢?然而看法到底有些改变了。到了清朝末年,梁启超先生指出了“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并提倡实践他的理论的创作。这更是跟新文学运动一脉相承了。
新文学运动以斗争的姿态出现,它必然是严肃的。他们要给白话文争取正宗的地位,要给文学争取独立的地位。而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喊出了“吃人的礼教”和“救救孩子”,开始了反封建的工作。他的《随感录》又强烈的讽刺着老中国的种种病根子。一方面人道主义也在文学里普遍的表现着。文学担负起新的使命;配合了五四运动,它更跳上了领导的地位,虽然不是唯一的领导的地位。于是文学有了独立存在的理由,也有了新的意念。在这情形下,词曲升格为诗,小说和戏曲也升格为文学。这自然接受了“外国的影响”,然而这也未尝不是“载道”;不过载的是新的道,并且与这个新的道合为一体,不分主从。所以从传统方面看来,也还算是一脉相承的。一方面攻击“文以载道”,一方面自己也在载另一种道,这正是相反相成,所谓矛盾的发展。
创造社的浪漫的感伤的作风,在反封建的工作之下要求自我的解放,也是自然的趋势。他们强调“动的精神”,强调“灵肉冲突”,是依然在严肃的正视着人生的。然而礼教渐渐垮了,自我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带给中国的暂时的繁荣里越来越大了,于是乎知识分子讲究生活的趣味,讲究个人的好恶,讲究身边琐事,文坛上就出现了“言志派”,其实是玩世派。更进一步讲究幽默,为幽默而幽默,无意义的幽默。幽默代替了严肃,文坛上一片空虚。一方面色情的作品也抬起了头,凭着“解放”的名字跨过了“健康”的边界,自然也跨过了“严肃”的边界。然而这空虚只是暂时的,正如那繁荣是暂时的。五卅事件掀起了反帝国主义的大潮,时代又沉重起来了。
接着是国民革命,接着是左右折磨;时代需要斗争,闲情逸致只好偷偷摸摸的。这时候鲁迅先生介绍了“一面是严肃与工作,一面是荒淫与无耻”这句话。这是时代的声音。可是这严肃是更其严肃了;单是态度的严肃,艺术的严肃不成,得配合工作,现实的工作。似乎就在这当儿有了“新鸳鸯蝴蝶派”的名目,指的是那些尽在那儿玩味自我的作家。他们自己并不觉得在消遣自己,跟旧鸳鸯蝴蝶派不同。更不同的是时代,是时代缩短了那“严肃”的尺度。这尺度还在争议之中,劈头来了抗战;一切是抗战,抗战自然是极度严肃的。可是八年的抗战太沉重了,这中间不免要松一口气,这一松,尺度就放宽了些;文学带着消消遣,似乎也是应该的。
胜利突然而来,时代却越见沉重了。“人民性”的强调,重行紧缩了“严肃”那尺度。这“人民性”也是一种道。到了现在,要文学来载这种道,倒也是“势有必至,理有固然”。不过太紧缩了那尺度,恐怕会犯了宋儒“作文害道”说的错误,目下黄色和粉色刊物的风起云涌,固然是动乱时代的颓废趋势,但是正经作品若是一味讲究正经,只顾人民性,不管艺术性,死板板的长面孔教人亲近不得,读者们恐怕更会躲向那些刊物里去。这是运用“严肃”的尺度的时候值得平心静气算计算计的。
1947年4月23—25日作。
(原载1947年10月1日《中国作家》第1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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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气节
论气节
气节是我国固有的道德标准,现代还用着这个标准来衡量人们的行为,主要的是所谓读书人或士人的立身处世之道。但这似乎只在中年一代如此,青年代倒像不大理会这种传统的标准,他们在用着正在建立的新的标准,也可以叫做新的尺度。中年代一般的接受这传统,青年代却不理会它,这种脱节的现象是这种变的时代或动乱时代常有的。因此就引不起什么讨论。直到近年,冯雪峰先生才将这标准这传统作为问题提出,加以分析和批判:这是在他的《乡风与市风》那本杂文集里。
冯先生指出“士节”的两种典型:一是忠臣,一是清高之士。他说后者往往因为脱离了现实,成为“为节而节”的虚无主义者,结果往往会变了节。他却又说“士节”是对人生的一种坚定的态度,是个人意志独立的表现。因此也可以成就接近人民的叛逆者或革命家,但是这种人物的造就或完成,只有在后来的时代,例如我们的时代。冯先生的分析,笔者大体同意;对这个问题笔者近来也常常加以思索,现在写出自己的一些意见,也许可以补充冯先生所没有说到的。
气和节似乎原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意念。《左传》上有“一鼓作气”的话,是说战斗的。后来所谓“士气”就是这个气,也就是“斗志”;这个“士”指的是武士。孟子提倡的“浩然之气”,似乎就是这个气的转变与扩充。他说“至大至刚”,说“养勇”,都是带有战斗性的。“浩然之气”是“集义所生”,“义”就是“有理”或“公道”。后来所谓“义气”,意思要狭隘些,可也算是“浩然之气”的分支。现在我们常说的“正义感”,虽然特别强调现实,似乎也还可以算是跟“浩然之气”联系着的。至于文天祥所歌咏的“正气”,更显然跟“浩然之气”一脉相承。不过在笔者看来两者却并不完全相同,文氏似乎在强调那消极的节。
节的意念也在先秦时代就有了,《左传》里有“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的话。古代注重礼乐,乐的精神是“和”,礼的精神是“节”。礼乐是贵族生活的手段,也可以说是目的。
他们要定等级,明分际,要有稳固的社会秩序,所以要“节”,但是他们要统治,要上统下,所以也要“和”。礼以“节”为主,可也得跟“和”配合着;乐以“和”为主,可也得跟“节”配合着。节跟和是相反相成的。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可以说所谓“圣达节”等等的“节”,是从礼乐里引申出来成了行为的标准或做人的标准;而这个节其实也就是传统的“中道”。按说“和”也是中道,不同的是“和”重在合,“节”重在分;重在分所以重在不犯不乱,这就带上消极性了。
向来论气节的,大概总从东汉末年的党祸起头。那是所谓处士横议的时代。在野的士人纷纷的批评和攻击宦官们的贪污政治,中心似乎在太学。这些在野的士人虽然没有严密的组织,却已经在联合起来,并且博得了人民的同情。宦官们害怕了,于是乎逮捕拘禁那些领导人。这就是所谓“党锢”或“钩党”,“钩”是“钩连”的意思。从这两个名称上可以见出这是一种群众的力量。那时逃亡的党人,家家愿意收容着,所谓“望门投止”,也可以见出人民的态度,这种党人,大家尊为气节之士。气是敢作敢为,节是有所不为——有所不为也就是不合作。这敢作敢为是以集体的力量为基础的,跟孟子的“浩然之气”与世俗所谓“义气”只注重领导者的个人不一样。后来宋朝几千太学生请愿罢免奸臣,以及明朝东林党的攻击宦官,都是集体运动,也都是气节的表现。
但是这种表现里似乎积极的“气”更重于消极的“节”。
在专制时代的种种社会条件之下,集体的行动是不容易表现的,于是士人的立身处世就偏向了“节”这个标准。在朝的要做忠臣。这种忠节或是表现在冒犯君主尊严的直谏上,有时因此牺牲性命;或是表现在不做新朝的官甚至以身殉国上。忠而至于死,那是忠而又烈了。在野的要做清高之士,这种人表示不愿和在朝的人合作,因而游离于现实之外;或者更逃避到山林之中,那就是隐逸之士了。这两种节,忠节与高节,都是个人的消极的表现。忠节至多造就一些失败的英雄,高节更只能造就一些明哲保身的自了汉,甚至于一些虚无主义者。原来气是动的,可以变化。我们常说志气,志是心之所向,可以在四方,可以在千里,志和气是配合着的。节却是静的,不变的;所以要“守节”,要不“失节”。有时候节甚至于是死的,死的节跟活的现实脱了榫,于是乎自命清高的人结果变了节,冯雪峰先生论到周作人,就是眼前的例子。从统治阶级的立场看,“忠言逆耳利于行”,忠臣到底是卫护着这个阶级的,而清高之士消纳了叛逆者,也是有利于这个阶级的。所以宋朝人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原先说的是女人,后来也用来说士人,这正是统治阶级代言人的口气,但是也表示着到了那时代士的个人地位的增高和责任的加重。
“士”或称为“读书人”,是统治阶级最下层的单位,并非“帮闲”。他们的利害跟君相是共同的,在朝固然如此,在野也未尝不如此。固然在野的处士可以不受君臣名分的束缚,可以“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但是他们得吃饭,这饭恐怕还得靠农民耕给他们吃,而这些农民大概是属于他们做官的祖宗的遗产的。“躬耕”往往是一句门面话,就是偶然有个把真正躬耕的如陶渊明,精神上或意识形态上也还是在负着天下兴亡之责的士,陶的《述酒》等诗就是证据。可见处士虽然有时横议,那只是自家人吵嘴闹架,他们生活的基础一般的主要的还是在农民的劳动上,跟君主与在朝的大夫并无两样,而一般的主要的意识形态,彼此也是一致的。
然而士终于变质了,这可以说是到了民国时代才显著。从清朝末年开设学校,教员和学生渐渐加多,他们渐渐各自形成一个集团;其中有不少的人参加革新运动或革命运动,而大多数也倾向着这两种运动。这已是气重于节了。等到民国成立,理论上人民是主人,事实上是军阀争权。这时代的教员和学生意识着自己的主人身份,游离了统治的军阀;他们是在野,可是由于军阀政治的腐败,却渐渐获得了一种领导的地位。他们虽然还不能和民众打成一片,但是已经在渐渐的接近民众。五四运动划出了一个新时代。自由主义建筑在自由职业和社会分工的基础上。教员是自由职业者,不是官,也不是候补的官。学生也可以选择多元的职业,不是只有做官一路。他们于是从统治阶级独立,不再是“士”或所谓“读书人”,而变成了“知识分子”,集体的就是“知识阶级”。残余的“士”或“读书人”自然也还有,不过只是些残余罢了。这种变质是中国现代化的过程的一段,而中国的知识阶级在这过程中也曾尽了并且还在想尽他们的任务,跟这时代世界上别处的知识阶级一样,也分享着他们一般的运命。若用气节的标准来衡量,这些知识分子或这个知识阶级开头是气重于节,到了现在却又似乎是节重于气了。
知识阶级开头凭着集团的力量勇猛直前,打倒种种传统,那时候是敢作敢为一股气。可是这个集团并不大,在中国尤其如此,力量到底有限,而与民众打成一片又不容易,于是碰到集中的武力,甚至加上外来的压力,就抵挡不住。而一方面广大的民众抬头要饭吃,他们也没法满足这些饥饿的民众。他们于是失去了领导的地位,逗留在这夹缝中间,渐渐感觉着不自由,闹了个“四大金刚悬空八只脚”。他们于是只能保守着自己,这也算是节罢;也想缓缓的落下地去,可是气不足,得等着瞧。可是这里的是偏于中年一代。青年代的知识分子却不如此,他们无视传统的“气节”,特别是那种消极的“节”,替代的是“正义感”,接着“正义感”的是“行动”,其实“正义感”是合并了“气”和“节”,“行动”还是“气”。这是他们的新的做人的尺度。等到这个尺度成为标准,知识阶级大概是还要变质的罢?
1947年4月13、14日作。
(原载1947年5月1日《知识与生活》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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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吃饭
论吃饭
我们有自古流传的两句话:一是“衣食足则知荣辱”,见于《管子·牧民》篇,一是“民以食为天”,是汉朝郦食其说的。这些都是从实际政治上认出了民食的基本性,也就是说从人民方面看,吃饭第一。另一方面,告子说,“食色,性也”,是从人生哲学上肯定了食是生活的两大基本要求之一。《礼记·礼运》篇也说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更明白。照后面这两句话,吃饭和性欲是同等重要的,可是照这两句话里的次序,“食”或“饮食”都在前头,所以还是吃饭第一。
这吃饭第一的道理,一般社会似乎也都默认。虽然历史上没有明白的记载,但是近代的情形,据我们的耳闻目见,似乎足以教我们相信从古如此。例如苏北的饥民群到江南就食,差不多年年有。最近天津《大公报》登载的费孝通先生的《不是崩溃是瘫痪》一文中就提到这个。这些难民虽然让人们讨厌,可是得给他们饭吃。给他们饭吃固然也有一二成出于慈善心,就是恻隐心,但是八九成是怕他们,怕他们铤而走险,“小人穷斯滥矣”,什么事做不出来!给他们吃饭,江南人算是认了。
可是法律管不着他们吗?官儿管不着他们吗?干吗要怕要认呢?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没饭吃要吃饭是人情,人情不是法律和官儿压得下的。没饭吃会饿死,严刑峻罚大不了也只是个死,这是一群人,群就是力量:谁怕谁!在怕的倒是那些有饭吃的人们,他们没奈何只得认点儿。所谓人情,就是自然的需求,就是基本的欲望,其实也就是基本的权利。但是饥民群还不自觉有这种权利,一般社会也还不会认清他们有这种权利;饥民群只是冲动的要吃饭,而一般社会给他们饭吃,也只是默认了他们的道理,这道理就是吃饭第一。
三十年夏天笔者在成都住家,知道了所谓“吃大户”的情形。那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天又干,米粮大涨价,并且不容易买到手。于是乎一群一群的贫民一面抢米仓,一面“吃大户”。他们开进大户人家,让他们煮出饭来吃了就走。这叫做“吃大户”。“吃大户”是和平的手段,照惯例是不能拒绝的,虽然被吃的人家不乐意。当然真正有势力的尤其有枪杆的大户,穷人们也识相,是不敢去吃的。敢去吃的那些大户,被吃了也只好认了。那回一直这样吃了两三天,地面上一面赶办平粜,一面严令禁止,才打住了。据说这“吃大户”是古风;那么上文说的饥民就食,该更是古风罢。
但是儒家对于吃饭却另有标准。孔子认为政治的信用比民食更重,孟子倒是以民食为仁政的根本;这因为春秋时代不必争取人民,战国时代就非争取人民不可。然而他们论到士人,却都将吃饭看做一个不足重轻的项目。孔子说,“君子固穷”,说吃粗饭,喝冷水、“乐在其中”,又称赞颜回吃喝不够,“不改其乐”。道学家称这种乐处为“孔颜乐处”,他们教人“寻孔颜乐处”,学习这种为理想而忍饥挨饿的精神。这理想就是孟子说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也就是所谓“节”和“道”。孟子一方面不赞成告子说的“食色,性也”,一方面在论“大丈夫”的时候列入了“贫贱不能移”一个条件。战国时代的“大丈夫”,相当于春秋时的“君子”,都是治人的劳心的人。这些人虽然也有饿饭的时候,但是一朝得了时,吃饭是不成问题的,不像小民往往一辈子为了吃饭而挣扎着。因此士人就不难将道和节放在第一,而认为吃饭好像是一个不足重轻的项目了。
伯夷、叔齐据说反对周武王伐纣,认为以臣伐君,因此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这也是只顾理想的节而不顾吃饭的。配合着儒家的理论,伯夷、叔齐成为士人立身的一种特殊的标准。所谓特殊的标准就是理想的最高的标准;士人虽然不一定人人都要做到这地步,但是能够做到这地步最好。
经过宋朝道学家的提倡,这标准更成了一般的标准,士人连妇女都要做到这地步。这就是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句话原来是论妇女的,后来却扩而充之普遍应用起来,造成了无数的惨酷的愚蠢的殉节事件。这正是“吃人的礼教”。人不吃饭,礼教吃人,到了这地步总是不合理的。
士人对于吃饭却还有另一种实际的看法。北宋的宋郊、宋祁兄弟俩都做了大官,住宅挨着。宋祁那边常常宴会歌舞,宋效听不下去,教人和他弟弟说,问他还记得当年在和尚庙里咬菜根否?宋祁却答得妙:请问当年咬菜根是为什么来着!这正是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做了“人上人”,吃得好,穿得好,玩儿得好;“兼善天下”于是成了个幌子。照这个看法,忍饥挨饿或者吃粗饭、喝冷水,只是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大吃大喝,痛快的玩儿。吃饭第一原是人情,大多数士人恐怕正是这么在想。不过宋郊、宋祁的时代,道学刚起头,所以宋祁还敢公然表示他的享乐主义;后来士人的地位增进,责任加重,道学的严格的标准掩护着也约束着在治者地位的士人,他们大多数心里尽管那么在想,嘴里却就不敢说出。嘴里虽然不敢说出,可是实际上往往还是在享乐着。于是他们多吃多喝,就有了少吃少喝的人;这少吃少喝的自然是被治的广大的民众。
民众,尤其农民,大多数是听天由命安分安己的,他们惯于忍饥挨饿,几千年来都如此。除非到了最后关头,他们是不会行动的。他们到别处就食,抢米,吃大户,甚至于造反,都是被逼得无路可走才如此。这里可以注意的是他们不说话;“不得了”就行动,忍得住就沉默。他们要饭吃,却不知道自己应该有饭吃;他们行动,却觉得这种行动是不合法的,所以就索性不说什么话。说话的还是士人。他们由于印刷的发明和教育的发展等等,人数加多了,吃饭的机会可并不加多,于是许多人也感到吃饭难了。这就有了“世上无如吃饭难”的慨叹。虽然难,比起小民来还是容易。因为他们究竟属于治者,“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有的是做官的本家和亲戚朋友,总得给口饭吃;这饭并且总比小民吃的好。孟子说做官可以让“所识穷乏者得我”,自古以来做了官就有引用穷本家穷亲戚穷朋友的义务。到了民国,黎元洪总统更提出了“有饭大家吃”的话。这真是“菩萨”心肠,可是当时只当作笑话。原来这句话说在一位总统嘴里,就是贤愚不分,赏罚不明,就是糊涂。然而到了那时候,这句话却已经藏在差不多每一个士人的心里。难得的倒是这糊涂!
第一次世界大战加上五四运动,带来了一连串的变化,中华民国在一颠一拐的走着之字路,走向现代化了。我们有了知识阶级,也有了劳动阶级,有了索薪,也有了罢工,这些都在要求“有饭大家吃”。知识阶级改变了士人的面目,劳动阶级改变了小民的面目,他们开始了集体的行动;他们不能再安贫乐道了,也不能再安分守己了,他们认出了吃饭是天赋人权,公开的要饭吃,不是大吃大喝,是够吃够喝,甚至于只要有吃有喝。然而这还只是刚起头。到了这次世界大战当中,罗斯福总统提出了四大自由,第四项是“免于匮乏的自由”。“匮乏”自然以没饭吃为首,人们至少该有免于没饭吃的自由。这就加强了人民的吃饭权,也肯定了人民的吃饭的要求;这也是“有饭大家吃”,但是着眼在平民,在全民,意义大不同了。
抗战胜利后的中国,想不到吃饭更难,没饭吃的也更多了。到了今天一般人民真是不得了,再也忍不住了,吃不饱甚至没饭吃,什么礼义什么文化都说不上。这日子就是不知道吃饭权也会起来行动了,知道了吃饭权的,更怎么能够不起来行动,要求这种“免于匮乏的自由”呢?于是学生写出“饥饿事大,读书事小”的标语,工人喊出“我们要吃饭”的口号。这是我们历史上第一回一般人民公开的承认了吃饭第一。这其实比闷在心里糊涂的骚动好得多;这是集体的要求,集体是有组织的,有组织就不容易大乱了。可是有组织也不容易散;人情加上人权,这集体的行动是压不下也打不散的,直到大家有饭吃的那一天。
1947年6月21日作。
(原载1947年7月6日上海《大公报》副刊《星期文艺》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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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雅俗共赏
论雅俗共赏
陶渊明有“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的诗句,那是一些“素心人”的乐事,“素心人”当然是雅人,也就是士大夫。这两句诗后来凝结成“赏奇析疑”一个成语,“赏奇析疑”是一种雅事,俗人的小市民和农家子弟是没有份儿的。然而又出现了“雅俗共赏”这一个成语,“共赏”显然是“共欣赏”的简化,可是这是雅人和俗人或俗人跟雅人一同在欣赏,那欣赏的大概不会还是“奇文”罢。这句成语不知道起于什么时代,从语气看来,似乎雅人多少得理会到甚至迁就着俗人的样子,这大概是在宋朝或者更后罢。
原来唐朝的安史之乱可以说是我们社会变迁的一条分水岭。在这之后,门第迅速的垮了台,社会的等级不像先前那样固定了,“士”和“民”这两个等级的分界不像先前的严格和清楚了,彼此的分子在流通着,上下着。而上去的比下来的多,士人流落民间的究竟少,老百姓加入士流的却渐渐多起来。王侯将相早就没有种了,读书人到了这时候也没有种了;只要家里能够勉强供给一些,自己有些天分,又肯用功,就是个“读书种子”;去参加那些公开的考试,考中了就有官做,至少也落个绅士。这种进展经过唐末跟五代的长期的变乱加了速度,到宋朝又加上印刷术的发达,学校多起来了,士人也多起来了,士人的地位加强,责任也加重了。这些士人多数是来自民间的新的分子,他们多少保留着民间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他们一面学习和享受那些雅的,一面却还不能摆脱或蜕变那些俗的。人既然很多,大家是这样,也就不觉其寒尘;不但不觉其寒尘,还要重新估定价值,至少也得调整那旧来的标准与尺度。“雅俗共赏”似乎就是新提出的尺度或标准,这里并非打倒旧标准,只是要求那些雅士理会到或迁就些俗士的趣味,好让大家打成一片。当然,所谓“提出”和“要求”,都只是不自觉的看来是自然而然的趋势。
中唐的时期,比安史之乱还早些,禅宗的和尚就开始用口语记录大师的说教。用口语为的是求真与化俗,化俗就是争取群众。安史乱后,和尚的口语记录更其流行,于是乎有了“语录”这个名称,“语录”就成为一种著述体了。到了宋朝,道学家讲学,更广泛的留下了许多语录;他们用语录,也还是为了求真与化俗,还是为了争取群众。所谓求真的“真”,一面是如实和直接的意思。禅家认为第一义是不可说的。语言文字都不能表达那无限的可能,所以是虚妄的。然而实际上语言文字究竟是不免要用的一种“方便”,记录文字自然越近实际的、直接的说话越好。在另一面这“真”又是自然的意思,自然才亲切,才让人容易懂,也就是更能收到化俗的功效,更能获得广大的群众。道学主要的是中国的正统的思想,道学家用了语录做工具,大大的增强了这种新的文体的地位,语录就成为一种传统了。比语录体稍稍晚些,还出现了一种宋朝叫做“笔记”的东西。这种作品记述有趣味的杂事,范围很宽,一方面发表作者自己的意见,所谓议论,也就是批评,这些批评往往也很有趣味。作者写这种书,只当做对客闲谈,并非一本正经,虽然以文言为主,可是很接近说话。这也是给大家看的,看了可以当做“谈助”,增加趣味。宋朝的笔记最发达,当时盛行,流传下来的也很多。目录家将这种笔记归在“小说”项下,近代书店汇印这些笔记,更直题为“笔记小说”;中国古代所谓“小说”,原是指记述杂事的趣味作品而言的。
那里我们得特别提到唐朝的“传奇”。“传奇”据说可以见出作者的“史才、诗笔、议论”,是唐朝士子在投考进士以前用来送给一些大人先生看,介绍自己,求他们给自己宣传的。其中不外乎灵怪、艳情、剑侠三类故事,显然是以供给“谈助”,引起趣味为主。无论照传统的意念,或现代的意念,这些“传奇”无疑的是小说,一方面也和笔记的写作态度有相类之处。照陈寅恪先生的意见,这种“传奇”大概起于民间,文士是仿作,文字里多口语化的地方。陈先生并且说唐朝的古文运动就是从这儿开始。他指出古文运动的领导者韩愈的《毛颖传》,正是仿“传奇”而作。我们看韩愈的“气盛言宜”的理论和他的参差错落的文句,也正是多多少少在口语化。他的门下的“好难”、“好易”两派,似乎原来也都是在试验如何口语化。可是“好难”的一派过分强调了自己,过分想出奇制胜,不管一般人能够了解欣赏与否,终于被人看做“诡”和“怪”而失败,于是宋朝的欧阳修继承了“好易”的一派的努力而奠定了古文的基础。——以上说的种种,都是安史乱后几百年间自然的趋势,就是那雅俗共赏的趋势。
宋朝不但古文走上了“雅俗共赏”的路,诗也走向这条路。胡适之先生说宋诗的好处就在“做诗如说话”,一语破的指出了这条路。自然,这条路上还有许多曲折,但是就像不好懂的黄山谷,他也提出了“以俗为雅”的主张,并且点化了许多俗语成为诗句。实践上“以俗为雅”,并不从他开始,梅圣俞、苏东坡都是好手,而苏东坡更胜。据记载梅和苏都说过“以俗为雅”这句话,可是不大靠得住;黄山谷却在《再次杨明叔韵》一诗的“引”里郑重的提出“以俗为雅,以故为新”,说是“举一纲而张万目”。他将“以俗为雅”放在第一,因为这实在可以说是宋诗的一般作风,也正是“雅俗共赏”的路。但是加上“以故为新”,路就曲折起来,那是雅人自赏,黄山谷所以终于不好懂了。不过黄山谷虽然不好懂,宋诗却终于回到了“做诗如说话”的路,这“如说话”,的确是条大路。
雅化的诗还不得不回向俗化,刚刚来自民间的词,在当时不用说自然是“雅俗共赏”的。别瞧黄山谷的有些诗不好懂,他的一些小词可够俗的。柳耆卿更是个通俗的词人。词后来虽然渐渐雅化或文人化,可是始终不能雅到诗的地位,它怎么着也只是“诗馀”。词变为曲,不是在文人手里变,是在民间变的;曲又变得比词俗,虽然也经过雅化或文人化,可是还雅不到词的地位,它只是“词馀”。一方面从晚唐和尚的俗讲演变出来的宋朝的“说话”就是说书,乃至后来的平话以及章回小说,还有宋朝的杂剧和诸宫调等等转变成功的元朝的杂剧和戏文,乃至后来的传奇,以及皮簧戏,更多半是些“不登大雅”的“俗文学”。这些除元杂剧和后来的传奇也算是“词馀”以外,在过去的文学传统里简直没有地位;也就是说这些小说和戏剧在过去的文学传统里多半没有地位,有些有点地位,也不是正经地位。可是虽然俗,大体上却“俗不伤雅”,虽然没有什么地位,却总是“雅俗共赏”的玩艺儿。
“雅俗共赏”是以雅为主的,从宋人的“以俗为雅”以及常语的“俗不伤雅”,更可见出这种宾主之分。起初成群俗士蜂拥而上,固然逼得原来的雅士不得不理会到甚至迁就着他们的趣味,可是这些俗士需要摆脱的更多。他们在学习,在享受,也在蜕变,这样渐渐适应那雅化的传统,于是乎新旧打成一片,传统多多少少变了质继续下去。前面说过的文体和诗风的种种改变,就是新旧双方调整的过程,结果迁就的渐渐不觉其为迁就,学习的也渐渐习惯成了自然,传统的确稍稍变了质,但是还是文言或雅言为主,就算跟民众近了一些,近得也不太多。
至于词曲,算是新起于俗间,实在以音乐为重,文辞原是无关轻重的;“雅俗共赏”,正是那音乐的作用。后来雅士们也曾分别将那些文辞雅化,但是因为音乐性太重,使他们不能完成那种雅化,所以词曲终于不能达到诗的地位。而曲一直配合着音乐,雅化更难,地位也就更低,还低于词一等。可是词曲到了雅化的时期,那“共赏”的人却就雅多而俗少了。真正“雅俗共赏”的是唐、五代、北宋的词,元朝的散曲和杂剧,还有平话和章回小说以及皮簧戏等。皮簧戏也是音乐为主,大家直到现在都还在哼着那些粗俗的戏词,所以雅化难以下手,虽然一二十年来这雅化也已经试着在开始。平话和章回小说,传统里本来没有,雅化没有合式的榜样,进行就不易。《三国演义》虽然用了文言,却是俗化的文言,接近口语的文言,后来的《水浒》、《西游记》、《红楼梦》等就都用白话了。不能完全雅化的作品在雅化的传统里不能有地位,至少不能有正经的地位。雅化程度的深线,决定这种地位的高低或有没有,一方面也决定“雅俗共赏”的范围的小和大——雅化越深,“共赏”的人越少,越浅也就越多。所谓多少,主要的是俗人,是小市民和受教育的农家子弟。在传统里没有地位或只有低地位的作品,只算是玩艺儿;然而这些才接近民众,接近民众却还能教“雅俗共赏”,雅和俗究竟有共通的地方,不是不相理会的两橛了。
单就玩艺儿而论,“雅俗共赏”虽然是以雅化的标准为主,“共赏”者却以俗人为主。固然,这在雅方得降低一些,在俗方也得提高一些,要“俗不伤雅”才成;雅方看来太俗,以至于“俗不可耐”的,是不能“共赏”的。但是在什么条件之下才会让俗人所“赏”的,雅人也能来“共赏”呢?我们想起了“有目共赏”这句话。孟子说过“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有目”是反过来说,“共赏”还是陶诗“共欣赏”
的意思。子都的美貌,有眼睛的都容易辨别,自然也就能“共赏”了。孟子接着说:“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说的是人之常情,也就是所谓人情不相远。但是这不相远似乎只限于一些具体的、常识的、现实的事物和趣味。譬如北平罢,故宫和颐和园,包括建筑,风景和陈列的工艺品,似乎是“雅俗共赏”的,天桥在雅人的眼中似乎就有些太俗了。说到文章,俗人所能“赏”的也只是常识的,现实的。后汉的王充出身是俗人,他多多少少代表俗人说话,反对难懂而不切实用的辞赋,却赞美公文能手。公文这东西关系雅俗的现实利益,始终是不曾完全雅化了的。再说后来的小说和戏剧,有的雅人说《西厢记》诲淫,《水浒传》诲盗,这是“高论”。实际上这一部戏剧和这一部小说都是“雅俗共赏”的作品。《西厢记》无视了传统的礼教,《水浒传》无视了传统的忠德,然而“男女”是“人之大欲”之一,“官逼民反”,也是人之常情,梁山泊的英雄正是被压迫的人民所想望的。俗人固然同情这些,一部分的雅人,跟俗人相距还不太远的,也未尝不高兴这两部书说出了他们想说而不敢说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快感,一种趣味,可并不是低级趣味;这是有关系的,也未尝不是有节制的。“诲淫”“诲盗”只是代表统治者的利益的说话。
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给我们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我们的知识阶级。这知识阶级跟从前的读书人不大一样,包括了更多的从民间来的分子,他们渐渐跟统治者拆伙而走向民间。于是乎有了白话正宗的新文学,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的地位。还有种种欧化的新艺术。这种文学和艺术却并不能让小市民来“共赏”,不用说农工大众。于是乎有人指出这是新绅士也就是新雅人的欧化,不管一般人能够了解欣赏与否。他们提倡“大众语”运动。但是时机还没有成熟,结果不显著。抗战以来又有“通俗化”运动,这个运动并已经在开始转向大众化。“通俗化”还分别雅俗,还是“雅俗共赏”的路,大众化却更进一步要达到那没有雅俗之分,只有“共赏”的局面。这大概也会是所谓由量变到质变罢。
1947年10月26日作。
(原载1947年11月18日《观察》第3卷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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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百读不厌
论百读不厌
前些日子参加了一个讨论会,讨论赵树理先生的《李有才板话》。座中一位青年提出了一件事实:他读了这本书觉得好,可是不想重读一遍。大家费了一些时候讨论这件事实。有人表示意见,说不想重读一遍,未必减少这本书的好,未必减少它的价值。但是时间匆促,大家没有达到明确的结论。一方面似乎大家也都没有重读过这本书,并且似乎从没有想到重读它。然而问题不但关于这一本书,而是关于一切文艺作品。为什么一些作品有人“百读不厌”,另一些却有人不想读第二遍呢?是作品的不同吗?是读的人不同吗?如果是作品不同,“百读不厌”是不是作品评价的一个标准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索一番。
苏东坡有《送章惇秀才失解西归》诗,开头两句是:
旧书不厌百回读,
熟读深思子自知。
“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就出在这里。“旧书”指的是经典,所以要“熟读深思”。《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注》:
人有从(董遇)学者,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而意自见”。
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所谓“意自见”,“子自知”,着重自然而然,这是不能着急的。这诗句原是安慰和勉励那考试失败的章惇秀才的话,劝他回家再去安心读书,说“旧书”不嫌多读,越读越玩味越有意思。固然经典值得“百回读”,但是这里着重的还在那读书的人。简化成“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却就着重在读的书或作品了。这成语常跟另一成语“爱不释手”配合着,在读的时候“爱不释手”,读过了以后“百读不厌”。这是一种赞词和评语,传统上确乎是一个评价的标准。当然,“百读”只是“重读”“多读”“屡读”的意思,并不一定一遍接着一遍的读下去。
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但是后来所谓“百读不厌”,往往不指经典而指一些诗,一些文,以及一些小说;这些作品读起来津津有味,重读,屡读也不腻味,所以说“不厌”;“不厌”不但是“不讨厌”,并且是“不厌倦”。诗文和小说都是文艺作品,这里面也有一些语言和历史的课题,诗文也有些注解和考证;小说方面呢,却直到近代才有人注意这些课题,于是也有了种种考证。但是过去一般读者只注意诗文的注解,不大留心那些课题,对于小说更其如此。他们集中在本文的吟诵或浏览上。这些人吟诵诗文是为了欣赏,甚至于只为了消遣,浏览或阅读小说更只是为了消遣,他们要求的是趣味,是快感。这跟诵读经典不一样。诵读经典是为了知识,为了教训,得认真,严肃,正襟危坐的读,不像读诗文和小说可以马马虎虎的,随随便便的,在床上,在火车轮船上都成。这么着可还能够教人“百读不厌”,那些诗文和小说到底是靠了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诗文主要是靠了声调,小说主要是靠了情节。过去一般读者大概都会吟诵,他们吟诵诗文,从那吟诵的声调或吟诵的音乐得到趣味或快感,意义的关系很少;只要懂得字面儿,全篇的意义弄不清楚也不要紧的。梁启超先生说过李义山的一些诗,虽然不懂得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读起来还是很有趣味(大意)。这种趣味大概一部分在那些字面儿的影象上,一部分就在那七言律诗的音乐上。字面儿的影象引起人们奇丽的感觉;这种影象所表示的往往是珍奇,华丽的景物,平常人不容易接触到的,所谓“七宝楼台”之类。民间文艺里常常见到的“牙床”等等,也正是这种作用。民间流行的小调以音乐为主,而不注重词句,欣赏也偏重在音乐上,跟吟诵诗文也正相同。感觉的享受似乎是直接的,本能的,即使是字面儿的影象所引起的感觉,也还多少有这种情形,至于小调和吟诵,更显然直接诉诸听觉,难怪容易唤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至于意义的欣赏,得靠综合诸感觉的想象力,这个得有长期的教养才成。然而就像教养很深的梁启超先生,有时也还让感觉领着走,足见感觉的力量之大。
小说的“百读不厌”,主要的是靠了故事或情节。人们在儿童时代就爱听故事,尤其爱奇怪的故事。成人也还是爱故事,不过那情节得复杂些。这些故事大概总是神仙、武侠、才子、佳人,经过种种悲欢离合,而以大团圆终场。悲欢离合总得不同寻常,那大团圆才足奇。小说本来起于民间,起于农民和小市民之间。在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小市民是受着重重压迫的,他们没有多少自由,却有做白日梦的自由。他们寄托他们的希望于超现实的神仙,神仙化的武侠,以及望之若神仙的上层社会的才子佳人;他们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会变成了这样的人物。这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奇迹,可是能够给他们安慰、趣味和快感。他们要大团圆,正因为他们一辈子是难得大团圆的,奇情也正是常情啊。他们同情故事中的人物,“设身处地”的“替古人担忧”,这也因为事奇人奇的原故。过去的小说似乎始终没有完全移交到士大夫的手里。士大夫读小说,只是看闲书,就是作小说,也只是游戏文章,总而言之,消遣而已。他们得化装为小市民来欣赏,来写作;在他们看,小说奇于事实,只是一种玩艺儿,所以不能认真、严肃,只是消遣而已。
封建社会渐渐垮了,五四时代出现了个人,出现了自我,同时成立了新文学。新文学提高了文学的地位;文学也给人知识,也教给人怎样做人,不是做别人的,而是做自己的人。可是这时候写作新文学和阅读新文学的,只是那变了质的下降的士和那变了质的上升的农民和小市民混合成的知识阶级,别的人是不愿来或不能来参加的。而新文学跟过去的诗文和小说不同之处,就在它是认真的负着使命。早期的反封建也罢,后来的反帝国主义也罢,写实的也罢,浪漫的和感伤的也罢,文学作品总是一本正经的在表现着并且批评着生活。这么着文学扬弃了消遣的气氛,回到了严肃——古代贵族的文学如《诗经》,倒本来是严肃的。这负着严肃的使命的文学,自然不再注重“传奇”,不再注重趣味和快感,读起来也得正襟危坐,跟读经典差不多,不能再那么马马虎虎,随随便便的。但是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跟经典以冰冷的抽象的理智的教训为主不同,又是现代的白话,没有那些语言的和历史的问题,所以还能够吸引许多读者自动去读。不过教人“百读不厌”甚至教人想去重读一遍的作用,的确是很少了。
新诗或白话诗,和白话文,都脱离了那多多少少带着人工的、音乐的声调,而用着接近说话的声调。喜欢古诗、律诗和骈文、古文的失望了,他们尤其反对这不能吟诵的白话新诗;因为诗出于歌,一直不曾跟音乐完全分家,他们是不愿扬弃这个传统的。然而诗终于转到意义中心的阶段了。古代的音乐是一种说话,所谓“乐语”,后来的音乐独立发展,变成“好听”为主了。现在的诗既负上自觉的使命,它得说出人人心中所欲言而不能言的,自然就不注重音乐而注重意义了。——一方面音乐大概也在渐渐注重意义,回到说话罢?——字面儿的影象还是用得着,不过一般的看起来,影象本身,不论是鲜明的,朦胧的,可以独立的诉诸感觉的,是不够吸引人了;影象如果必需得用,就要配合全诗的各部分完成那中心的意义,说出那要说的话。在这动乱时代,人们着急要说话,因为要说的话实在太多。小说也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它的使命比诗更见分明。它可以不靠描写,只靠对话,说出所要说的。这里面神仙、武侠、才子、佳人,都不大出现了,偶然出现,也得打扮成平常人;是的,这时候的小说的人物,主要的是些平常人了,这是平民世纪啊。至于文,长篇议论文发展了工具性,让人们更如意的也更精密的说出他们的话,但是这已经成为诉诸理性的了。诉诸情感的是那发展在后的小品散文,就是那标榜“生活的艺术”,抒写“身边琐事”的。这倒是回到趣味中心,企图着教人“百读不厌”的,确乎也风行过一时。然而时代太紧张了,不容许人们那么悠闲;大家嫌小品文近乎所谓“软性”,丢下了它去找那“硬性”的东西。
文艺作品的读者变了质了,作品本身也变了质了,意义和使命压下了趣味,认识和行动压下了快感。这也许就是所谓“硬”的解释。“硬性”的作品得一本正经的读,自然就不容易让人“爱不释手”,“百读不厌”。于是“百读不厌”就不成其为评价的标准了,至少不成其为主要的标准了。但是文艺是欣赏的对象,它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怎么“硬”也不能“硬”到和论文或公式一样。诗虽然不必再讲那带几分机械性的声调,却不能不讲节奏,说话不也有轻重高低快慢吗?节奏合式,才能集中,才能够高度集中。文也有文的节奏,配合着意义使意义集中。小说是不注重故事或情节了,但也总得有些契机来表现生活和批评它;这些契机得费心思去选择和配合,才能够将那要说的话,要传达的意义,完整的说出来,传达出来。集中了的完整了的意义,才见出情感,才让人乐意接受,“欣赏”就是“乐意接受”的意思。能够这样让人欣赏的作品是好的,是否“百读不厌”,可以不论。在这种情形之下,笔者同意:《李有才板话》即使没有人想重读一遍,也不减少它的价值,它的好。
但是在我们的现代文艺里,让人“百读不厌”的作品也有的。例如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茅盾先生的《幻灭》、《动摇》、《追求》三部曲,笔者都读过不止一回,想来读过不止一回的人该不少罢。在笔者本人,大概是《阿Q正传》里的幽默和三部曲里的几个女性吸引住了我。这几个作品的好已经定论,它们的意义和使命大家也都熟悉,这里说的只是它们让笔者“百读不厌”的因素。《阿Q正传》主要的作用不在幽默,那三部曲的主要作用也不在铸造几个女性,但是这些却可能产生让人“百读不厌”的趣味。这种趣味虽然不是必要的,却也可以增加作品的力量。不过这里的幽默决不是油滑的,无聊的,也决不是为幽默而幽默,而女性也决不就是色情,这个界限是得弄清楚的。抗战期中,文艺作品尤其是小说的读众大大的增加了。增加的多半是小市民的读者,他们要求消遣,要求趣味和快感。扩大了的读众,有着这样的要求也是很自然的。长篇小说的流行就是这个要求的反应,因为篇幅长,故事就长,情节就多,趣味也就丰富了。这可以促进长篇小说的发展,倒是很好的。可是有些作者却因为这样的要求,忘记了自己的边界,放纵到色情上,以及粗劣的笑料上,去吸引读众,这只是迎合低级趣味。而读者贪读这一类低级的软性的作品,也只是沉溺,说不上“百读不厌”。“百读不厌”究竟是个赞词或评语,虽然以趣味为主,总要是纯正的趣味才说得上的。
1947年10月10日作。
(原载1947年11月15日《文讯》月刊第7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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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生的酸气
论书生的酸气
读书人又称书生。这固然是个可以骄傲的名字,如说“一介书生”,“书生本色”,都含有清高的意味。但是正因为清高,和现实脱了节,所以书生也是嘲讽的对象。人们常说“书呆子”、“迂夫子”、“腐儒”、“学究”等,都是嘲讽书生的。“呆”是不明利害,“迂”是绕大弯儿,“腐”是顽固守旧,“学究”是指一孔之见。总之,都是知古不知今,知书不知人,食而不化的读死书或死读书,所以在现实生活里老是吃亏、误事、闹笑话。总之,书生的被嘲笑是在他们对于书的过分的执着上;过分的执着书,书就成了话柄了。
但是还有“寒酸”一个话语,也是形容书生的。“寒”是“寒素”,对“膏粱”而言。是魏晋南北朝分别门第的用语。“寒门”或“寒人”并不限于书生,武人也在里头;“寒士”才指书生。这“寒”指生活情形,指家世出身,并不关涉到书;单这个字也不含嘲讽的意味。加上“酸”字成为连语,就不同了,好像一副可怜相活现在眼前似的。“寒酸”似乎原作“酸寒”。韩愈《荐士》诗,“酸寒溧阳尉”,指的是孟郊。后来说“郊寒岛瘦”,孟郊和贾岛都是失意的人,作的也是失意诗。“寒”和“瘦”映衬起来,够可怜相的,但是韩愈说“酸寒”,似乎“酸”比“寒”重。可怜别人说“酸寒”,可怜自己也说“酸寒”,所以苏轼有“故人留饮慰酸寒”的诗句。陆游有“书生老瘦转酸寒”的诗句。“老瘦”固然可怜相,感激“故人留饮”也不免有点儿。范成大说“酸”是“书生气味”,但是他要“洗尽书生气味酸”,那大概是所谓“大丈夫不受人怜”罢?
为什么“酸”是“书生气味”呢?怎么样才是“酸”呢?话柄似乎还是在书上。我想这个“酸”原是指读书的声调说的。晋以来的清谈很注重说话的声调和读书的声调。说话注重音调和辞气,以朗畅为好。读书注重声调,从《世说新语·文学》篇所记殷仲堪的话可见;他说,“三日不读《道德经》,便觉舌本闲强”,说到舌头,可见注重发音,注重发音也就是注重声调。《任诞》篇又记王孝伯说:“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这“熟读《离骚》”该也是高声朗诵,更可见当时风气。《豪爽》篇记“王司州(胡之)在谢公(安)坐,咏《离骚》、《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辞,乘回风兮载云旗’,语人云,‘当尔时,觉一坐无人。’”正是这种名士气的好例。读古人的书注重声调,读自己的诗自然更注重声调。《文学》篇记着袁宏的故事:
袁虎(宏小名虎)少贫,尝为人佣载运租。谢镇西经船行,其夜清风朗月,闻江渚间估客船上有咏诗声,甚有情致,所诵五言,又其所未尝闻,叹美不能已。即遣委曲讯问,乃是袁自咏其所作咏史诗。因此相要,大相赏得。
从此袁宏名誉大盛,可见朗诵关系之大。此外《世说新语》里记着“吟啸”,“啸咏”,“讽咏”,“讽诵”的还很多,大概也都是在朗诵古人的或自己的作品罢。
这里最可注意的是所谓“洛下书生咏”或简称“洛生咏”。《晋书·谢安传》说:
安本能为洛下书生咏。有鼻疾,故其音浊。名流爱其咏而弗能及,或手掩鼻以效之。
《世说新语·轻诋》篇却记着:
人问顾长康“何以不作洛生咏?”答曰,“何至作老婢声!”刘孝标注,“洛下书生咏音重浊,故云‘老婵声’。”所谓“重浊”,似乎就是过分悲凉的意思。当时诵读的声调似乎以悲凉为主。王孝伯说“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王胡之在谢安坐上咏的也是《离骚》、《九歌》,都是《楚辞》。当时诵读《楚辞》,大概还知道用楚声楚调,乐府曲调里也正有楚调。而楚声楚调向来是以悲凉为主的。当时的诵读大概受到和尚的梵诵或梵唱的影响很大,梵诵或梵唱主要的是长吟,就是所谓“咏”。《楚辞》本多长句,楚声楚调配合那长吟的梵调,相得益彰,更可以“咏”出悲凉的“情致”来。袁宏的咏史诗现存两首,第一首开始就是“周昌梗概臣”一句,“梗概”就是“慷慨”,“感慨”;“慷慨悲歌”也是一种“书生本色”。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所举的五言诗名句,钟嵘《诗品·序》里所举的五言诗名句和名篇,差不多都是些“慷慨悲歌”。《晋书》里还有一个故事。晋朝曹摅的《感旧》诗有“富贵他人合,贫贱亲戚离”两句。后来殷浩被废为老百姓,送他的心爱的外甥回朝,朗诵这两句,引起了身世之感,不觉泪下。这是悲凉的朗诵的确例。但是自己若是并无真实的悲哀,只去学时髦,捏着鼻子学那悲哀的“老婢声”的“洛生咏”,那就过了分,那也就是赵宋以来所谓“酸”了。
唐朝韩愈有《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开头是:
纤云四卷天无河,
清风吹空月舒波,
沙平水息声影绝,
一杯相属君当歌。
接着说:
君歌声酸辞且苦,
不能听终泪如雨。
接着就是那“酸”而“苦”的歌辞:
洞庭连天九疑高,
蛟龙出没猩鼯号。
十生九死到官所,
幽居默默如藏逃。
下床畏蛇食畏药,
海气湿蛰熏腥臊。
昨者州前槌大鼓,
嗣皇继圣登夔皋。
赦书一日行万里,
罪从大辟皆除死。
迁者追回流者还,
涤瑕荡垢朝清班。
州家申名使家抑,
坎坷只得移荆蛮。
判司卑官不堪说,
未名捶楚尘埃间。
同时辈流多上道,
天路幽险难追攀!
张功曹是张署,和韩愈同被贬到边远的南方,顺宗即位。只奉命调到近一些的江陵做个小官儿,还不得回到长安去,因此有了这一番冤苦的话。这是张署的话,也是韩愈的话。但是诗里却接着说:
君歌且休听我歌,
我歌今与君殊科。
韩愈自己的歌只有三句:
一年明月今宵多,
人生由命非由他,
有酒不饮奈明何!
他说认命算了,还是喝酒赏月罢。这种达观其实只是苦情的伪装而已。前一段“歌”虽然辞苦声酸,倒是货真价实,并无过分之处,由那“声酸”知道吟诗的确有一种悲凉的声调,而所谓“歌”其实只是讽咏。大概汉朝以来不像春秋时代一样,士大夫已经不会唱歌,他们大多数是书生出身,就用讽咏或吟诵来代替唱歌。他们——尤其是失意的书生——
的苦情就发泄在这种吟诵或朗诵里。
战国以来,唱歌似乎就以悲哀为主,这反映着动乱的时代。《列子·汤问》篇记秦青“抚节悲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又引秦青的话,说韩娥在齐国雍门地方“曼声哀哭,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后来又“曼声长歌,一里老幼,善跃捨瑁ツ茏越薄U饫锼岛鹚淙荒艹У母瑁*也能唱快乐的歌,但是和秦青自己独擅悲歌的故事合看,就知道还是悲歌为主。再加上齐国杞梁的妻子哭倒了城的故事,就是现在还在流行的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悲歌更为动人,是显然的。书生吟诵,声酸辞苦,正和悲歌一脉相传。但是声酸必须辞苦,辞苦又必须情苦;若是并无苦情,只有苦辞,甚至连苦辞也没有,只有那供人酸鼻的声调,那就过了分,不但不能动人,反要遭人嘲弄了。书生往往自命不凡,得意的自然有,却只是少数,失意的可太多了。所以总是叹老嗟卑,长歌当哭,哭丧着脸一副可怜相。朱子在《楚辞辨证》里说汉人那些模仿的作品“诗意平缓,意不深切,如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者”。“无所疾痛而强为呻吟”就是所谓“无病呻吟”。后来的叹老嗟卑也正是无病呻吟。有病呻吟是紧张的,可以得人同情,甚至叫人酸鼻,无病呻吟,病是装的,假的,呻吟也是装的,假的,假装可以酸鼻的呻吟,酸而不苦像是丑角扮戏,自然只能逗人笑了。
苏东坡有《赠诗僧道通》的诗:
雄豪而妙苦而腴,
只有琴聪与蜜殊。
语带烟霞从古少,
气含蔬笋到公无。……
查慎行注引叶梦得《石林诗话》说:
近世僧学诗者极多,皆无超然自得之趣,往往掇拾摹仿士大夫所残弃,又自作一种体,格律尤俗,谓之“酸馅气”。子瞻……尝语人云,“颇解‘蔬笋’语否?为无‘酸馅气’也。”闻者无不失笑。
东坡说道通的诗没有“蔬笋”气,也就没有“酸馅气”,和尚修苦行,吃素,没有油水,可能比书生更“寒”更“瘦”;一味反映这种生活的诗,好像酸了的菜馒头的馅儿,干酸,吃不得,闻也闻不得,东坡好像是说,苦不妨苦,只要“苦而腴”,有点儿油水,就不至于那么扑鼻酸了。这酸气的“酸”还是从“声酸”来的。而所谓“书生气味酸”该就是指的这种“酸馅气”。和尚虽苦,出家人原可“超然自得”,却要学吟诗,就染上书生的酸气了。书生失意的固然多,可是叹老嗟卑的未必真的穷苦就无聊,无聊就作成他们的“无病呻吟”了。宋初西昆体的领袖杨亿讥笑杜甫是“村夫子”,大概就是嫌他叹老嗟卑的太多。但是杜甫“窃比稷与契”,嗟叹的其实是天下之大,决不止于自己的鸡虫得失。杨亿是个得意的人,未免忘其所以,才说出这样不公道的话。可是像陈师道的诗,叹老嗟卑,吟来吟去,只关一己,的确叫人腻味。这就落了套子,落了套子就不免有些“无病呻吟”,也就是有些“酸”了。
道学的兴起表示书生的地位加高,责任加重,他们更其自命不凡了,自嗟自叹也更多了。就是眼光如豆的真正的“村夫子”或“三家村学究”,也要哼哼唧唧的在人面前卖弄那背得的几句死书,来嗟叹一切,好搭起自己的读书人的空架子。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似乎是个更破落的读书人,然而“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家说他偷书,他却争辩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孩子们看着他的茴香豆的碟子。
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破落到这个地步,却还只能“满口之乎者也”,和现实的人民隔得老远的,“酸”到这地步真是可笑又可怜了。“书生本色”虽然有时是可敬的,然而他的酸气总是可笑又可怜的。最足以表现这种酸气的典型,似乎是戏台上的文小生,尤其是昆曲里的文小生,那哼哼唧唧、扭扭捏捏、摇摇摆摆的调调儿,真够“酸”的!这种典型自然不免夸张些,可是许差不离儿罢。
向来说“寒酸”、“穷酸”,似乎酸气老聚在失意的书生身上。得意之后,见多识广,加上“一行作吏,此事便废”,那时就会不再执着在书上,至少不至于过分的执着在书上,那“酸气味”是可以多多少少“洗”掉的。而失意的书生也并非都有酸气。他们可以看得开些,所谓达观,但是达观也不易,往往只是伪装。他们可以看远大些,“梗概而多气”是雄风豪气,不是酸气。至于近代的知识分子,让时代逼得不能读死书或死读书,因此也就不再执着那些古书。文言渐渐改了白话,吟诵用不上了;代替吟诵的是又分又合的朗诵和唱歌。最重要的是他们看清楚了自己,自己是在人民之中,不能再自命不凡了。他们虽然还有些闲,可是要“常得无事”却也不易。他们渐渐丢了那空架子,脚踏实地向前走去。早些时还不免带着感伤的气氛,自爱自怜,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这也算是酸气,虽然念诵的不是古书而是洋书。可是这几年时代逼得更紧了,大家只得抹干了鼻涕眼泪走上前去。这才真是“洗尽书生气味酸”了。
1947年11月15日作。
(原载1947年11月29日《世纪评论》第2卷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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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实话
论老实话
美国前国务卿贝尔纳斯退职后写了一本书,题为《老实话》。这本书中国已经有了不止一个译名,或作《美苏外交秘录》,或作《美苏外交内幕》,或作《美苏外交纪实》,“秘录”“内幕”和“纪实”都是“老实话”的意译。前不久笔者参加一个宴会,大家谈起贝尔纳斯的书,谈起这个书名。一个美国客人笑着说,“贝尔纳斯最不会说老实话!”大家也都一笑。贝尔纳斯的这本书是否说的全是“老实话”,暂时不论,他自题为《老实话》,以及中国的种种译名都含着“老实话”的意思,却可见无论中外,大家都在要求着“老实话”。贝尔纳斯自题这样一个书名,想来是表示他在做国务卿办外交的时候有许多话不便“老实说”,现在是自由了,无官一身轻了,不妨“老实说”了——原名直译该是《老实说》,还不是《老实话》。但是他现在真能自由的“老实说”,真肯那么的“老实说”吗?——那位美国客人的话是有他的理由的。
无论中外,也无论古今,大家都要求“老实话”,可见“老实话”是不容易听到见到的。大家在知识上要求真实,他们要知道事实,寻求真理。但是抽象的真理,打破沙缸问到底,有的说可知,有的说不可知,至今纷无定论,具体的事实却似乎或多或少总是可知的。况且照常识上看来,总是先有事后才有理,而在日常生活里所要应付的也都是些事,理就包含在其中,在应付事的时候,理往往是不自觉的。因此强调就落到了事实上。常听人说“我们要明白事实的真相”,既说“事实”,又说“真相”,叠床架屋,正是强调的表现。说出事实的真相,就是“实话”。买东西叫卖的人说“实价”,问口供叫犯人“从实招来”,都是要求“实话”。人与人如此,国与国也如此。有些时事评论家常说美苏两强若是能够肯老实说出两国的要求是些什么东西,再来商量,世界的局面也许能够明朗化。可是又有些评论家认为两强的话,特别是苏联方面的,说的已经够老实了,够明朗化了。的确,自从去年维辛斯基在联合国大会上指名提出了“战争贩子”以后,美苏两强的话是越来越老实了,但是明朗化似乎还未见其然。
人们为什么不能不肯说实话呢?归根结底,关键是在利害的冲突上。自己说出实话,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虚实,容易制自己。就是不然,让别人知道底细,也容易比自己抢先一着。在这个分配不公平的世界上,生活好像战争,往往是有你无我;因此各人都得藏着点儿自己,让人莫名其妙。于是乎勾心斗角,捉迷藏,大家在不安中猜疑着。向来有句老话,“知人知面不知心”,还有“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这种处世的格言正是教人别说实话,少说实话,也正是暗示那利害的冲突。我有人无,我多人少,我强人弱,说实话恐怕人来占我的便宜,强的要越强,多的要越多,有的要越有。我无人有,我少人多,我弱人强,说实话也恐怕人欺我不中用;弱的想变强,少的想变多,无的想变有。人与人如此,国与国又何尝不如此!
说到战争,还有句老实话,“兵不厌诈”!真的交兵“不厌诈”,勾心斗角,捉迷藏,耍花样,也正是个“不厌诈”!“不厌诈”,就是越诈越好,从不说实话少说实话大大的跨进了一步;于是乎模糊事实,夸张事实,歪曲事实,甚至于捏造事实!于是乎种种谎话,应用尽有,你想我是骗子,我想你是骗子。这种情形,中外古今大同小异,因为分配老是不公平,利害也老在冲突着。这样可也就更要求实话,老实话。老实话自然是有的,人们没有相当限度的互信,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了。但是实话总还太少,谎话总还太多,社会的和谐恐怕还远得很罢。不过谎话虽然多,全然出于捏造的却也少,因为不容易使人信。麻烦的是谎话里参实话,实话里参谎话——巧妙可也在这儿。日常的话多多少少是两参的,人们的互信就建立在这种两参的话上,人们的猜疑可也发生在这两参的话上。即如贝尔纳斯自己标榜的“老实话”,他的同国的那位客人就怀疑他在用好名字骗人。我们这些常人谁能知道他的话老实或不老实到什么程度呢?
人们在情感上要求真诚,要求真心真意,要求开诚相见或诚恳的态度。他们要听“真话”,“真心话”,心坎儿上的,不是嘴边儿上的话,这也可以说是“老实话”。但是“心口如一”向来是难得的,“口是心非”恐怕大家有时都不免,读了奥尼尔的《奇异的插曲》就可恍然。“口蜜腹剑”却真成了小人。真话不一定关于事实,主要的是态度。可是,如前面引过的,“知人知面不知心”,不看什么人就掏出自己的心肝来,人家也许还嫌血腥气呢!所以交浅不能言深,大家一见面儿只谈天气,就是这个道理。所谓“推心置腹”,所谓“肺腑之谈”,总得是二三知己才成;若是泛泛之交,只能敷敷衍衍,客客气气,说一些不相干的门面话。这可也未必就是假的,虚伪的。他至少眼中有你。有些人一见面冷冰冰的,拉长了面孔,爱理人不理人的,可以算是“真”透了顶,可是那份儿过了火的“真”,有几个人受得住!本来彼此既不相知,或不深知,相干的话也无从说起,说了反容易出岔儿,乐得远远儿的,淡淡儿的,慢慢儿的,不过就是彼此深知,像夫妇之间,也未必处处可以说真话。“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一个人总有些不愿意教别人知道的秘密,若是不顾忌着些个,怎样亲爱的也会碰钉子的。真话之难,就在这里。
真话虽然不一定关于事实,但是谎话一定不会是真话。假话却不一定就是谎话,有些甜言蜜语或客气话,说得过火,我们就认为假话,其实说话的人也许倒并不缺少爱慕与尊敬。存心骗人,别有作用,所谓“口蜜腹剑”的,自然当作别论。真话又是认真的话,玩话不能当作真话。将玩话当真话,往往闹别扭,即使在熟人甚至亲人之间。所以幽默感是可贵的。真话未必是好听的话,所谓“苦口良言”,“药石之言”,“忠言”,“直言”,往往是逆耳的,一片好心往往倒得罪了人。可是人们又要求“直言”专制时代“直言极谏”是选用人才的一个科目,甚至现在算命看相的,也还在标榜“铁嘴”,表示直说,说的是真话,老实话。但是这种“直言”“直说”大概是不至于刺耳至少也不至于太刺耳的。又是“直言”,又不太刺耳,岂不两全其美吗!不过刺耳也许还可忍耐,刺心却最难宽恕;直说遭怨,直言遭忌,就为刺了别人的心——小之被人骂为“臭嘴”,大之可以杀身。所以不折不扣的“直言极谏”之臣,到底是寥寥可数的。直言刺耳,进而刺心,简直等于相骂,自然会叫人生气,甚至于翻脸。反过来,生了气或翻了脸,骂起人来,冲口而出,自然也多直言,真话,老实话。
人与人是如此,国与国在这里却不一样。国与国虽然也讲友谊,和人与人的友谊却不相当,亲谊更简直是没有。这中间没有爱,说不上“真心”,也说不上“真话”“真心话”。倒是不缺少客气话,所谓外交辞令;那只是礼尚往来,彼此表示尊敬而已。还有,就是条约的语言,以利害为主,有些是互惠,更多是偏惠,自然是弱小吃亏。这种条约倒是“实话”,所以有时得有秘密条款,有时更全然是密约。条约总说是双方同意的,即使只有一方是“欣然同意”。不经双方同意而对一方有所直言,或彼此相对直言,那就往往是谴责,也就等于相骂。像去年联合国大会以后的美苏两强,就是如此。话越说得老实,也就越尖锐化,当然,翻脸倒是还不至于的。这种老实话一方面也是宣传。照一般的意见,宣传决不会是老实话。然而美苏两强互相谴责,其中的确有许多老实话,也的确有许多人信这一方或那一方,两大阵营对垒的形势因此也越见分明,世界也越见动荡。这正可见出宣传的力量。宣传也有各等各样。毫无事实的空头宣传,不用说没人信,有事实可也参点儿谎,就有信的人。因为有事实就有自信,有自信就能多多少少说出些真话,所以教人信。自然,事实越多越分明,信的人也就越多。但是有宣传,也就有反宣传,反宣传意在打消宣传。判断当然还得凭事实。不过正反错综,一般人眼花缭乱,不胜其麻烦,就索性一句话抹杀,说一切宣传都是谎!可是宣传果然都是谎,宣传也就不会存在了,所以还当分别而论。即如贝尔纳斯将他的书自题为《老实说》,或《老实话》,那位美国客人就怀疑他在自我宣传;但是那本书总不能够全是谎罢?一个人也决不能够全靠撒谎而活下去,因为那么着他就掉在虚无里,就没了。
1948年2月24日作。
(原载1948年3月5日《周论》第1卷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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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
说话
谁能不说话,除了哑子?有人这个时候说,那个时候不说。有人这个地方说,那个地方不说。有人跟这些人说,不跟那些人说。有人多说,有人少说。有人爱说,有人不爱说。哑子虽然不说,却也有那伊伊呀呀的声音,指指点点的手势。
说话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天天说话,不见得就会说话;许多人说了一辈子话,没有说好过几句话。所谓“辩士的舌锋”、“三寸不烂之舌”等赞词,正是物稀为贵的证据;文人们讲究“吐属”,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并不想做辩士,说客,文人,但是人生不外言动,除了动就只有言,所谓人情世故,一半儿是在说话里。古文《尚书》里说,“唯口,出好兴戎,”一句话的影响有时是你料不到的,历史和小说上有的是例子。
说话即使不比作文难,也决不比作文容易。有些人会说话不会作文,但也有些人会作文不会说话。说话像行云流水,不能够一个字一个字推敲,因而不免有疏漏散漫的地方,不如作文的谨严。但那些行云流水般的自然,却决非一般文章所及。——文章有能到这样境界的,简直当以说话论,不再是文章了。但是这是怎样一个不易到的境界!我们的文章,哲学里虽有“用笔如舌”一个标准,古今有几个人真能“用笔如舌”呢?不过文章不甚自然,还可成为功力一派,说话是不行的;说话若也有功力派,你想,那怕真够瞧的!
说话到底有多少种,我说不上。约略分别:向大家演说,讲解,乃至说书等是一种,会议是一种,公私谈判是一种,法庭受审是一种,向新闻记者谈话是一种;——这些可称为正式的。朋友们的闲谈也是一种,可称为非正式的。正式的并不一定全要拉长了面孔,但是拉长了的时候多。这种话都是成片断的,有时竟是先期预备好的。只有闲谈,可以上下古今,来一个杂拌儿;说是杂拌儿,自然零零碎碎,成片段的是例外。闲谈说不上预备,满是将话搭话,随机应变。说预备好了再去“闲”谈,那岂不是个大笑话?这种种说话,大约都有一些公式,就是闲谈也有——“天气”常是闲谈的发端,就是一例。但是公式是死的,不够用的,神而明之还在乎人。会说的教你眉飞色舞,不会说的教你昏头搭脑,即使是同一个意思,甚至同一句话。
中国人很早就讲究说话。《左传》,《国策》,《世说》是我们的三部说话的经典。一是外交辞令,一是纵横家言,一是清谈。你看他们的话多么婉转如意,句句字字打进人心坎里。还有一部《红楼梦》,里面的对话也极轻松,漂亮。此外汉代贾君房号为“语妙天下”,可惜留给我们的只有这一句赞词;明代柳敬亭的说书极有大名,可惜我们也无从领略。近年来的新文学,将白话文欧化,从外国文中借用了许多活泼的,精细的表现,同时暗示我们将旧来有些表现重新咬嚼一番。这却给我们的语言一种新风味,新力量。加以这些年说话的艰难,使一般报纸都变乖巧了,他们知道用侧面的,反面的,夹缝里的表现了。这对于读者是一种不容避免的好训练;他们渐渐敏感起来了,只有敏感的人,才能体会那微妙的咬嚼的味儿。这时期说话的艺术确有了相当的进步。论说话艺术的文字,从前著名的似乎只有韩非的《说难》,那是一篇剖析入微的文字。现在我们却已有了不少的精警之作,鲁迅先生的《立论》就是的。这可以证明我所说的相当的进步了。
中国人对于说话的态度,最高的是忘言,但如禅宗“教”人“将嘴挂在墙上”,也还是免不了说话。其次是慎言,寡言,讷于言。这三样又有分别:慎言是小心说话,小心说话自然就少说话,少说话少出错儿。寡言是说话少,是一种深沉或贞静的性格或品德。讷于言是说不出话,是一种浑厚诚实的性格或品德。这两种多半是生成的。第三是修辞或辞令。至诚的君子,人格的力量照彻一切的阴暗,用不着多说话,说话也无须乎修饰。只知讲究修饰,嘴边天花乱坠,腹中矛戟森然,那是所谓小人;他太会修饰了,倒教人不信了。他的戏法总有让人揭穿的一日。我们是介在两者之间的平凡的人,没有那伟大的魄力,可也不至于忘掉自己。只是不能无视世故人情,我们看时候,看地方,看人,在礼貌与趣味两个条件之下,修饰我们的说话。这儿没有力,只有机智;真正的力不是修饰所可得的。我们所能希望的只是:说得少,说得好。
(原载1929年6月10日《小说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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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
沉默
沉默是一种处世哲学,用得好时,又是一种艺术。
谁都知道口是用来吃饭的,有人却说是用来接吻的。我说满没有错儿;但是若统计起来,口的最多的(也许不是最大的)用处,还应该是说话,我相信。按照时下流行的议论,说话大约也算是一种“宣传”,自我的宣传。所以说话彻头彻尾是为自己的事。若有人一口咬定是为别人,凭了种种神圣的名字;我却也愿意让步,请许我这样说:说话有时的确只是间接地为自己,而直接的算是为别人!
自己以外有别人,所以要说话;别人也有别人的自己,所以又要少说话或不说话。于是乎我们要懂得沉默。你若念过鲁迅先生的《祝福》,一定会立刻明白我的意思。
一般人见生人时,大抵会沉默的,但也有不少例外。常在火车轮船里,看见有些人迫不及待似地到处向人问讯,攀谈,无论那是搭客或茶房,我只有羡慕这些人的健康;因为在中国这样旅行中,竟会不感觉一点儿疲倦!见生人的沉默,大约由于原始的恐惧,但是似乎也还有别的。假如这个生人的名字,你全然不熟悉,你所能做的工作,自然只是有意或无意的防御——像防御一个敌人。沉默便是最安全的防御战略。你不一定要他知道你,更不想让他发现你的可笑的地方——一个人总有些可笑的地方不是?——;你只让他尽量说他所要说的,若他是个爱说的人。末了你恭恭敬敬和他分别。假如这个生人,你愿意和他做朋友,你也还是得沉默。但是得留心听他的话,选出几处,加以简短的,相当的赞词;至少也得表示相当的同意。这就是知己的开场,或说起码的知己也可。假如这个人是你所敬仰的或未必敬仰的“大人物”,你记住,更不可不沉默!大人物的言语,乃至脸色眼光,都有异样的地方;你最好远远地坐着,让那些勇敢的同伴上前线去。——自然,我说的只是你偶然地遇着或随众访问大人物的时候。若你愿意专诚拜谒,你得另想办法;在我,那却是一件可怕的事。——你看看大人物与非大人物或大人物与大人物间谈话的情形,准可以满足,而不用从牙缝里迸出一个字。说话是一件费神的事,能少说或不说以及应少说或不说的时候,沉默实在是长寿之一道。至于自我宣传,诚哉重要——谁能不承认这是重要呢?——,但对于生人,这是白费的;他不会领略你宣传的旨趣,只暗笑你的宣传热;他会忘记得干干净净,在和你一鞠躬或一握手以后。
朋友和生人不同,就在他们能听也肯听你的说话——宣传。这不用说是交换的,但是就是交换的也好。他们在不同的程度下了解你,谅解你;他们对于你有了相当的趣味和礼貌。你的话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他们就趣味地听着;你的话严重或悲哀,他们因为礼貌的缘故,也能暂时跟着你严重或悲哀。在后一种情形里,满足的是你;他们所真感到的怕倒是矜持的气氛。他们知道“应该”怎样做;这其实是一种牺牲,“应该”也“值得”感谢的。但是即使在知己的朋友面前,你的话也还不应该说得太多;同样的故事,情感,和警句,隽语,也不宜重复的说。《祝福》就是一个好榜样。你应该相当的节制自己,不可妄想你的话占领朋友们整个的心——你自己的心,也不会让别人完全占领呀。你更应该知道怎样藏匿你自己。只有不可知,不可得的,才有人去追求;你若将所有的尽给了别人,你对于别人,对于世界,将没有丝毫意义,正和医学生实习解剖时用过的尸体一样。那时是不可思议的孤独,你将不能支持自己,而倾仆到无底的黑暗里去。一个情人常喜欢说:“我愿意将所有的都献给你!”谁真知道他或她所有的是些什么呢?第一个说这句话的人,只是表示自己的慷慨,至多也只是表示一种理想;以后跟着说的,更只是“口头禅”而已。所以朋友间,甚至恋人间,沉默还是不可少的。你的话应该像黑夜的星星,不应该像除夕的爆竹——谁稀罕那彻宵的爆竹呢?而沉默有时更有诗意。譬如在下午,在黄昏,在深夜,在大而静的屋子里,短时的沉默,也许远胜于连续不断的倦怠了的谈话。有人称这种境界为“无言之美”,你瞧,多漂亮的名字!——至于所谓“拈花微笑”,那更了不起了!
可是沉默也有不行的时候。人多时你容易沉默下去,一主一客时,就不准行。你的过分沉默,也许把你的生客惹恼了,赶跑了!倘使你愿意赶他,当然很好;倘使你不愿意呢,你就得不时的让他喝茶,抽烟,看画片,读报,听话匣子,偶然也和他谈谈天气,时局——只是复述报纸的记载,加上几个不能解决的疑问——,总以引他说话为度。于是你点点头,哼哼鼻子,时而叹叹气,听着。他说完了,你再给起个头,照样的听着。但是我的朋友遇见过一个生客,他是一位准大人物,因某种礼貌关系去看我的朋友。他坐下时,将两手笼起,搁在桌上。说了几句话,就止住了,两眼炯炯地直看着我的朋友。我的朋友窘极,好容易陆陆续续地找出一句半句话来敷衍。这自然也是沉默的一种用法,是上司对属僚保持威严用的。用在一般交际里,未免太露骨了;而在上述的情形中,不为主人留一些余地,更属无礼。大人物以及准大人物之可怕,正在此等处。至于应付的方法,其实倒也有,那还是沉默;只消照样笼了手,和他对看起来,他大约也就无可奈何了罢?
(原载1932年11月7日《清华周刊》第38卷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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撩天儿
撩天儿
《世说新语·品藻》篇有这么一段儿:
王黄门兄弟三人俱诣谢公。子猷,子重多说俗事,子敬寒温而已。既出,坐客问谢公,“向三肾熟愈?”谢公曰,“小者最胜。”客曰,“何以知之?”谢公曰,“‘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推此知之”。
王子敬只谈谈天气,谢安引《易系辞传》的句子称赞他话少的好。《世说》的作者记他的两位哥哥“多说俗事”,那么,“寒温”就是雅事了。“寡言”向来认为美德,原无雅俗可说;谢安所赞美的似乎是“寒温‘而已’”,刘义庆所着眼的却似乎是“‘寒温’而已”,他们的看法是不一样的。“寡言”虽是美德,可是“健谈”,“谈笑风生”,自来也不失为称赞人的语句。这些可以说是美才,和美德是两回事,却并不互相矛盾,只是从另一角度看人罢了。只有“花言巧语”才真是要不得的。古人教人寡言,原来似乎是给执政者和外交官说的。这些人的言语关系往往很大,自然是谨慎的好,少说的好。后来渐渐成为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却也有它的缘故。说话不免陈述自己,评论别人。这些都容易落把柄在听话人的手里。旧小说里常见的“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就是教人少陈述自己。《女儿经》里的“张家长,李家短,他家是非你莫管”,就是教人少评论别人。这些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是说话并不一定陈述自己,评论别人,像谈论天气之类。就是陈述自己,评论别人,也不一定就“全抛一片心”,或道“张家长,李家短”。“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这儿就用得着那些美才了。但是“花言巧语”却不在这儿所谓“巧妙”的里头,那种人往往是别有用心的。所谓“健谈”,“谈笑风生”,却只是无所用心的“闲谈”,“谈天”,“撩天儿”而已。
“撩天儿”最能表现“闲谈”的局面。一面是“天儿”,是“闲谈”少不了的题目,一面是“撩”,“闲谈”只是东牵西引那么回事。这“撩”字抓住了它的神儿。日常生活里,商量,和解,乃至演说,辩论等等,虽不是别有用心的说话,却还是有所用心的说话。只有“闲谈”,以消遣为主,才可以算是无所为的,无所用心的说话。人们是不甘静默的,爱说话是天性,不爱说话的究竟是很少的。人们一辈子说的话,总计起来,大约还是闲话多,费话多;正经话太用心了,究竟也是很少的。
人们不论怎么忙,总得有休息;“闲谈”就是一种愉快的休息。这其实是不可少的。访问,宴会,旅行等等社交的活动,主要的作用其实还是闲谈。西方人很能认识闲谈的用处。十八世纪的人说,说话是“互相传达情愫,彼此受用,彼此启发”的①。十九世纪的人说,“谈话的本来目的不是增进知识,是消遣”②二十世纪的人说,“人的百分之九十九的谈话并不比苍蝇的哼哼更有意义些;可是他愿意哼哼,愿意证明他是个活人,不是个蜡人。谈话的目的,多半不是传达观念,而是要哼哼。”
“自然,哼哼也有高下;有的像蚊子那样不停的响,真教人生气。可是在晚餐会上,人宁愿作蚊子,不愿作哑子。幸而大多数的哼哼是悦耳的,有些并且是快心的。”③看!十八世纪还说“启发”,十九世纪只说“消遣”,二十世纪更只说“哼哼”,一代比一代干脆,也一代比一代透彻了。闲谈从天气开始,古今中外,似乎一例。这正因为天气是个同情的话题,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又无需乎陈述自己或评论别人。刘义庆以为是雅事,便是因为谈天气是无所为的,无所用心的。但是后来这件雅事却渐渐成为雅俗共赏了;闲谈又叫“谈天”,又叫“撩天儿”,一面见出天气在闲谈里的重要地位,一面也见出天气这个话题已经普遍化到怎样程度。因为太普遍化了,便有人嫌它古老,陈腐;他们简直觉得天气是个俗不可耐的题目。于是天气有时成为笑料,有时跑到讽刺的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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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Gentlememfs Magazine,173,P.198,据William 
Mathews,Polite Speech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引,见English.Vol.1,No.6,1937。
②J.P.Mahaffy,The Principlcs of the Art Conversation再版自序(1888)。
③Robert Lynt,Silence(散文)
有一回,一对未婚的中国夫妇到伦敦结婚登记局里,是下午三四点钟了,天上云沉沉的,那位管事的老头儿却还笑着招呼说,“早晨好!天儿不错,不是吗?”朋友们传述这个故事,都当作笑话。鲁迅先生的《立论》也曾用“今天天气哈哈哈”讽刺世故人的口吻。那位老头儿和那种世故人来的原是“客套”话,因为太“熟套”了,有时就不免离了谱。但是从此可见谈天气并不一定认真的谈天气,往往只是招呼,只是应酬,至多也只是引子。笑话也罢,讽刺也罢,哼哼总得哼哼的,所以我们都不断的谈着天气。天气虽然是个老题目,可是风云不测,变化多端,未必就是个腐题目;照实际情形看,它还是个好题目。去年二月美大使詹森过昆明到重庆去。昆明的记者问他,“此次经滇越路,比上次来昆,有何特殊观感?”他答得很妙:“上次天气炎热,此次气候温和,天朗无云,旅行甚为平安舒适。”①这是外交辞令,是避免陈述自己和评论别人的明显的例子。天气有这样的作用,似乎也就无可厚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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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央日报》昆明版,1940年2月22日。
谈话的开始难,特别是生人相见的时候。从前通行请教“尊姓”,“台甫”,“贵处”,甚至“贵庚”等等,一半是认真——知道了人家的姓字,当时才好称呼谈话,虽然随后大概是忘掉的多——,另一半也只是哼哼罢了。自从有了介绍的方式,这一套就用不着了。这一套里似乎只有“贵处”一问还可以就答案发挥下安;别的都只能一答而止,再谈下去,就非换题目不可,那大概还得转到天气上去,要不然,也得转到别的一些琐屑的节目上去,如“几时到的?路上辛苦吧?是第一次到这儿罢?”之类。用介绍的方式,谈话的开始更只能是这些节目。若是相识的人,还可以说“近来好吧?”“忙得怎么样?”等等。这些琐屑的节目像天气一样是哼哼词儿,可只是特殊的调儿,同时只能说给一个人听,不像天气是普通的调儿,同时可以说给许多人听。所以天气还是打不倒的谈话的引子——从这个引子可以或断或连的牵搭到四方八面去。
但是在变动不居的非常时代,大家关心或感兴趣的题目多,谈话就容易开始,不一定从天气下手。天气跑到讽刺的笔下,大概也就在这当儿。我们的正是这种时代。抗战,轰炸,政治,物价,欧战,随时都容易引起人们的谈话,而且尽够谈一个下午或一个晚上,无须换题目。新闻本是谈话的好题目,在平常日子,大新闻就能够取天气而代之,何况这时代,何况这些又都是关切全民族利害的!政治更是个老题目,向来政府常禁止人们谈,人们却偏爱谈。袁世凯、张作霖的时代,北平茶楼多挂着“莫谈国事”的牌子,正见出人们的爱谈国事来。但是新闻和政治总还是跟在天气后头的多,除了这些,人们爱谈的是些逸闻和故事。这又全然回到茶余酒后的消遣了。还有性和鬼,也是闲谈的老题目。据说美国有个化学家,专心致志的研究他的化学,差不多不知道别的,可就爱谈性,不惜一晚半晚的谈下去。鬼呢,我们相信的明明很少,有时候却也可以独占一个晚上。不过这些都得有个引子,单刀直入是很少的。
谈话也得看是哪一等人。平常总是地位差不多职业相近似的人聚会的时候多,话题自然容易找些。若是聚会里夹着些地位相殊或职业不近的人,那就难点儿。引子倒是有现成的,如上文所说种种,也尽够用了,难的是怎样谈下去。若是知识或见闻够广博的,自然可以抓住些新题目,适合这些特殊的客人的兴趣,同时还不至于冷落了别人。要不然,也可以发挥自己的熟题目,但得说成和天气差不多的雅俗共赏的样子。话题就难在这“共赏”或“同情”上头。不用说,题目的性质是一个决定的因子。可是无论什么地位什么职业的人,总还是人,人情是不相远的。谁都可以谈谈天气,就是眼前的好证据。虽然是自己的熟题目,只要拣那些听起来不费力而可以满足好奇心的节目发挥开去,也还是可以共赏的。
这儿得留意隐藏着自己,自己的知识和自己的身份。但是“自己”并非不能作题目,“自己”也是人,只要将“自己”当作一个不多不少的“人”陈述着,不要特别爱惜,更不要得意忘形,人们也会同情的。自己小小的错误或愚蠢,不妨公诸同好,用不着爱惜。自己的得意,若有可以引起一般人兴趣的地方,不妨说是有一个人如此这般,或者以多报少,像不说“很知道”而说“知道一点儿”之类。用自己的熟题目,还有一层便宜处。若有大人物在座,能找出适合他的口味而大家也听得进去的话题,固然很好,可是万一说了外行话,就会引得那大人物或别的人肚子里笑,不如谈自己的倒是善于用短。无论如何,一番话总要能够教座中人悦耳快心,暂时都忘记了自己的地位和职业才好。
有些人只愿意人家听自己的谈话。一个声望高,知识广,听闻多,记性强的人,往往能够独占一个场面,滔滔不绝的谈下去。他谈的也许是若干牵搭着的题目,也许只是一个题目。若是座中只三五个人,这也可以是一个愉快的场面,虽然不免有人抱向隅之感。若是人多了,也许就有另行找伴儿搭话的,那就有些杀风景了。这个独占场面的人若是声望不够高,知识和经验不够广,听话的可窘了。人多还可以找伴儿搭话,人少就只好干耗着,一面想别的。在这种聚会里,主人若是尽可能预先将座位安排成可分可合的局势,也许方便些。平常的闲谈可总是引申别人一点儿,自己也说一点儿,想着是别人乐意听听的;别人若乐意听下去,就多说点儿。还得让那默默无言的和冷冷儿的收起那长面孔,也高兴的听着①。这才有意思。闲谈不一定增进人们的知识,可是对人对事得有广泛的知识,才可以有谈的;有些人还得常常读些书报,才不至于谈的老是那几套儿。并且得有好性儿,要不然,净闹别扭,真成了“话不投机半句多”了。记性和机智不用说也是少不得的。记性坏,往往谈得忽断忽连的,教人始而闷气,继而着急。机智差,往往赶不上点儿,对不上茬儿。闲谈总是断片的多,大段的需要长时间,维持场面不易。又总是报告的描写的多,议论少。议论不能太认真,太认真就不是闲谈;可也不能太不认真,太不认真就不成其为议论;得斟酌乎两者之间,所以难。议论自然可以批评人,但是得泛泛儿的,远远儿的;也未尝不可骂人,但是得用同情口吻。你说这是戏!人生原是戏。戏也是有道理的,并不一定是假的。闲谈要有意思;所谓“语言无味”,就是没有意思。不错,闲谈多半是费话,可是有意思的费话和没有意思的还是不一样。“又臭又长”,没有意思;重复,矛盾,老套儿,也没有意思。“又臭又长”也是机智差,重复和矛盾是记性坏,老套儿是知识或见闻太可怜见的。所以除非精力过人,谈话不可太多,时间不可太久,免得露了马脚。古语道,“言多必失”,这儿也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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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The World,1754,No,94,导言,P.6。
还有些人只愿意自己听人家的谈话。这些人大概是些不大能,或不?
者有“一锥子也扎不出一句话”的,可是少。那不是笨货就是怪人,可以存而不论。平常所谓不能谈话的,也许是知识或见闻不够用,也许是见的世面少。这种人在家里,在亲密的朋友里,也能有说有笑的,一到了排场些的聚会,就哑了。但是这种人历练历练,能以成。也许是懒。这种人记性大概不好;懒得谈,其实也没谈的。还有,是矜持。这种人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他们在等着一句聪明的话,可是老等不着。——等得着的是“谈言微中”的真聪明人;这种人不能说是不能谈话,只能说是不爱谈话。不爱谈话的却还有深心的人;他们生怕露了什么口风,落了什么把柄似的,老等着人家开口。也还有谨慎的人,他们只是小心,不是深心;只是自己不谈或少谈,并不等着人家。这是明哲保身的人。向来所赞美的“寡言”,其实就是这样的人。但是“寡言”原来似乎是针对着战国时代“好辩”说的。后世有些高雅的人,觉得话多了就免不了说到俗事上去,爱谈话就免不了俗气,这和“寡言”的本义倒还近些。这些爱“寡言”的人也有他们的道理,谢安和刘义庆的赞美都是值得的。不过不能谈话不爱谈话的人,却往往更愿意听人家的谈话,人情究竟是不甘静默的。——就算谈话免不了俗气,但俗的是别人,自己只听听,也乐得的。一位英国的无名作家说过:“良心好,不愧于神和人,是第一件乐事,第二件乐事就是谈话。”①就一般人看,闲谈这一件乐事其实是不可少的。
(原载1941年1月20日《中学生战时半月刊》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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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The World,1754,No,94,据William Mathews书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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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面谈
如面谈
朋友送来一匣信笺,笺上刻着两位古装的人,相对拱揖,一旁题了“如面谈”三个大字。是明代钟惺的尺牍选第一次题这三个字,这三个字恰说出了写信的用处。信原是写给“你”或“你们几个人”看的;原是“我”对“你”或“你们几个人”的私人谈话,不过是笔谈罢了。对谈的人虽然亲疏不等,可是谈话总不能像是演说的样子,教听话的受不了。写信也不能像作论的样子,教看信的受不了,总得让看信的觉着信里的话是给自己说的才成。这在乎各等各样的口气。口气合式,才能够“如面谈”。但是写信究竟不是“面谈”;不但不像“面谈”时可以运用声调表情姿态等等,并且老是自己的独白,没有穿插和掩映的方便,也比“面谈”难。写信要“如面谈”,比“面谈”需要更多的心思和技巧,并不是一下笔就能做到的。
可是在一种语言里,这种心思和技巧,经过多少代多少人的运用,渐渐的程式化。只要熟习了那些个程式,应用起来,“如面谈”倒也不见得怎样难。我们的文言信,就是久经程式化了的,写信的人利用那些程式,可以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若教他们写白话,倒不容易写成这样像信的信。《两般秋雨随笔》记着一个人给一个妇人写家信,那妇人要照她说的写,那人周章了半天,终归搁笔。他没法将她说的那些话写成一封像信的信。文言信是有样子的,白话信压根儿没有样子;那人也许觉得白话压根儿就不能用来写信。同样心理,测字先生代那些不识字的写信,也并不用白话;他们宁可用那些不通的文言,如“来信无别”之类。我们现在自然相信白话可以用来写信,而且有时也实行写白话信。但是常写白话文的人,似乎除了胡适之先生外,写给朋友的信,还是用文言的时候多,这只要翻翻现代书简一类书就会相信的。原因只是一个“懒”字。文言信有现成的程式,白话信得句句斟酌,好像作文一般,太费劲,谁老有那么大工夫?文言至今还能苟偷懒,慢慢找出些白话应用文的程式,文言就真“死”了。
林语堂先生在《论语录体之用》(《论语》二十六期)里说过:
一人修书,不曰“示悉”,而曰“你的芳函接到了”,不曰“至感”“歉甚”,而曰“很感谢你”“非常惭愧”,便是噜哩噜苏,文章不经济。
“示悉”,“至感”,“歉甚”,都是文言信的程式,用来确是很经济,很省力的。但是林先生所举的三句“噜哩噜苏”的白话,恐怕只是那三句文言的直译,未必是实在的例子。我们可以说“来信收到了”,“感谢”,“对不起”,“对不起得很”,用不着绕弯儿从文言直译。——若真有这样绕弯儿的,那一定是新式的测字先生!这几句白话似乎也是很现成,很经济的。字数比那几句相当的文言多些,但是一种文体有一种经济的标准,白话的字句组织与文言不同,它们其实是两种语言,繁简当以各自的组织为依据,不当相提并论。白话文固然不必全合乎口语,白话信却总该是越能合乎口语,才越能“如面谈”。这几个句子正是我们口头常用的,至少是可以上口的,用来写白话信,我想是合式的。
麻烦点儿的是“敬启者”,“专此”,“敬请大安”,这一套头尾。这是一封信的架子;有了它才像一封信,没有它就不像一封信。“敬启者”如同我们向一个人谈话,开口时用的“我对你说”那句子,“专此”“敬请大安”相当于谈话结束时用的“没有什么啦,再见”那句子。但是“面谈”不一定用这一套儿,往往只要一转脸向着那人,就代替了那第一句话,一点头就代替了那第二句话。这是写信究竟不“如面谈”的地方。现在写白话信,常是开门见山,没有相当于“敬启者”的套头。但是结尾却还是装上的多,可也只用“此祝健康!”“祝你进步!”“祝好!”一类,像“专此”“敬请大安”那样分截的形式是不见了。“敬启者”的渊源是很悠久的,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开头一句是“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少卿足下”,“再拜言”就是后世的“敬启者”。“少卿足下”在“再拜言”之下,和现行的格式将称呼在“敬启者”前面不一样。既用称呼开头,“敬启者”原不妨省去;现在还因循的写着,只是遗形物罢了。写白话信的人不理会这个,也是自然而然的。“专此”“敬请大安”下面还有称呼作全信的真结尾,也可算是遗形物,也不妨省去。但那“套头”差不多全剩了形式,这“套尾”多少还有一些意义,白话信里保存着它,不是没有理由的。
在文言信里,这一套儿有许多变化,表示写信人和受信人的身份。如给父母去信,就须用“敬禀者”,“谨此”,“敬请福安”,给前辈去信,就须用“敬肃者”,“敬请道安”,给后辈去信,就须用“启者”,“专泐”,“顺问近佳”之类,用错了是会让人耻笑的——尊长甚至于还会生气。白话信的结尾,虽然还没讲究到这些,但也有许多变化;那些变化却只是修辞的变化,并不表明身份。因为是修辞的变化,所以不妨掉掉笔头,来点新鲜花样,引起看信人的趣味,不过总也得和看信人自身有些关切才成。如“敬祝抗战胜利”,虽然人同此心,但是“如面谈”的私人的信里,究竟嫌肤廓些。又如“谨致民族解放的敬礼”,除非写信人和受信人的双方或一方是革命同志,就不免不亲切的毛病。这都有些像演说或作论的调子。修辞的变化,文言的结尾里也有。如“此颂文祺”,“敬请春安”,“敬颂日祉”,“恭请痊安”,等等,一时数不尽,这里所举的除“此颂文祺”是通用的简式外,别的都是应时应景的式子,不能乱用。写白话信的人既然不愿扔掉结尾,似乎就该试试多造些表示身份以及应时应景的式子。只要下笔时略略用些心,这是并不难的。
最麻烦的要数称呼了。称呼对于口气的关系最是直截的,一下笔就见出,拐不了弯儿。谈话时用称呼的时候少些,闹了错儿,还可以马虎一些。写信不能像谈话那样面对面的,用称呼就得多些;闹了错儿,白纸上见黑字,简直没个躲闪的地方。文言信里称呼的等级很繁多,再加上称呼底下带着的敬语,真是数不尽。开头的称呼,就是受信人的称呼,有时还需要重叠,如“父母亲大人”,“仁兄大人”,“先生大人”等。现在“仁兄大人”等是少用了,却换了“学长我兄”之类;至于“父母亲”加上“大人”,依然是很普遍的。开头的称呼底下带着的敬语,有的似乎原是些位置词,如“膝下”,“足下”;这表示自己的信不敢直率的就递给受信人,只放在他或他们的“膝下”,“足下”,让他或他们得闲再看。有的原指伺候的人,如“阁下”,“执事”;这表示只敢将信递给“阁下”的公差,或“执事”的人,让他们觑空儿转呈受信人看。可是用久了,用熟了,谁也不去注意那些意义,只当作敬语用罢了。但是这些敬语表示不同的身份,用的人是明白的。这些敬语还有一个紧要的用处。在信文里称呼受信人有时只用“足下”,“阁下”,“执事”就成;这些缩短了,替代了开头的那些繁琐的词儿。——信文里并有专用的简短的称呼,像“台端”便是的。另有些敬语,却真的只是敬语,如“大鉴”,“台鉴”,“钧鉴”,“勋鉴”,“道鉴”等,“有道”也是的。还有些只算附加语,不能算敬语,像“如面”,“如晤”,“如握”,以及“览”,“阅”,“见字”,“知悉”等,大概用于亲近的人或晚辈。
结尾的称呼,就是写信人的自称,跟带着的敬语,现在还通用的,却没有这样繁杂。“弟”用得最多,“小弟”,“愚弟”只偶然看见。光头的名字,用的也最多,“晚”,“后学”,“职”也只偶然看见。其余还有“儿”,“侄”等:“世侄”也用得着,“愚侄”却少——这年头自称“愚”的究竟少了。敬语是旧的“顿首”和新的“鞠躬”最常见;“谨启”太质朴,“再拜”太古老,“免冠”虽然新,却又不今不古的,这些都少用。对尊长通用“谨上”,“谨肃”,“谨禀”——“叩禀”,“跪禀”有些稀罕了似的;对晚辈通用“泐”,“字”等,或光用名字。
白话里用主词句子多些,用来写信,需要称呼的地方自然也多些。但是白话信的称呼似乎最难。文言信用的那些,大部分已经成了遗形物,用起来即使不至于觉得封建气,即使不至于觉得满是虚情假意,但是不亲切是真的。要亲切,自然得向“面谈”里去找。可是我们口头上的称呼,还在演变之中,凝成定型的绝无仅有,难的便是这个。我们现在口头上通用于一般人的称呼,似乎只有“先生”。而这个“先生”又不像“密斯忒”、“麦歇”那样真可以通用于一般人。譬如英国大学里教师点名,总称“密斯忒某某”,中国若照样在点名时称“某某先生”,大家就觉得客气得过火点儿。“先生”之外,白话信里最常用的还有“兄”,口头上却也不大听见。这是从文言信里借来称呼比“先生”亲近些的人的。按说十分亲近的人,直写他的名号,原也未尝不可,难的是那些疏不到“先生”,又亲不到直呼名号的。所以“兄”是不可少的词儿——将来久假不归,也未可知。
更难的是称呼女人,刘半农先生曾主张将“密斯”改称“姑娘”,却只成为一时的谈柄;我们口头上似乎就没有一个真通用的称呼女人的词儿。固然,我们常说“某小姐”,“某太太”,但写起信来,麻烦就来了。开头可以很自然的写下“某小姐”,“某太太”,信文里再称呼却就绕手;还带姓儿,似乎不像信,不带姓儿,又像丫头老妈子们说话。只有我们口头上偶而一用的“女士”,倒可以不带姓儿,但是又有人嫌疑它生刺刺的。我想还是“女士”大方些,大家多用用就熟了。要不,不分男女都用“先生”也成,口头上已经有这么称呼的——不过显得太单调罢了。至于写白话信的人称呼自己,用“弟”的似乎也不少,不然就是用名字。“弟”自然是从文言信里借来的,虽然口头上自称“兄弟”的也有。光用名字,有时候嫌不大客气,这“弟”字也是不可少的,但女人给普通男子写信,怕只能光用名字,称“弟”既不男不女的,称“妹”显然又太亲近了,——正如开头称“兄”一样。男人写给普通女子的信,不用说,也只能光用名字。白话信的称呼却都不带敬语,只自称下有时装上“鞠躬”,“谨启”,“谨上”,也都是借来的,可还是懒得装上的多。这不带敬语,却是欧化。那些敬语现在看来原够腻味的,一笔勾销,倒也利落,干净。
五四运动后,有一段儿还很流行称呼的欧化。写白话信的人开头用“亲爱的某某先生”或“亲爱的某某”,结尾用“你的朋友某某”或“你的真挚的朋友某某”,是常见的,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了,即使在青年人的信里。这一套大约是从英文信里抄袭来的。可是在英文里,口头的“亲爱的”和信上的“亲爱的”,亲爱的程度迥不一样。口头的得真亲爱的才用得上,人家并不轻易使唤这个词儿;信上的不论你是谁,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得来那么一个“亲爱的”——用惯了,用滥了,完全成了个形式的敬语,像我们文言信里的“仁兄”似的。我们用“仁兄”,不管他“仁”不“仁”;他们用“亲爱的”,也不管他“亲爱的”不“亲爱的”。可是写成我们的文字,“亲爱的”就是不折不扣的亲爱的——在我们的语言里,“亲爱”真是亲爱,一向是不折不扣的——,因此看上去老有些碍眼,老觉着过火点儿;甚至还肉麻呢。再说“你的朋友”和“你的真挚的朋友”。有人曾说“我的朋友”是标榜,那是用在公开的论文里的。我们虽然只谈不公开的信,虽然普通用“朋友”这词儿,并不能表示客气,也不能表示亲密,可是加上“你的”,大书特书,怕也免不了标榜气。至于“真挚的”,也是从英文里搬来的。毛病正和“亲爱的”一样。——当然,要是给真亲爱的人写信,怎么写也成,上面用“我的心肝”,下面用“你的宠爱的叭儿狗”,都无不可,不过本文是就一般程式而论,只能以大方为主罢了。
白话信还有领格难。文言信里差不多是看不见领格的,领格表现在特种敬语里。如“令尊”,“嫂夫人”,“潭府”,“惠书”,“手教”,“示”,“大著”,“鼎力”,“尊裁”,“家严”,“内人”,“舍下”,“拙著”,“绵薄”,“鄙见”等等,比起别种程式,更其是数不尽。有些口头上有,大部分却是写信写出来的。这些足以避免称呼的重复,并增加客气。文言信除了写给子侄,是不能用“尔”,“汝”,“吾”,“我”等词的,若没有这些敬语,遇到领格,势非一再称呼不可;虽然信文里的称呼简短,可是究竟嫌累赘些。这些敬语口头上还用着的,白话信里自然还可以用,如“令尊”,“大著”,“家严”,“内人”,“舍下”,“拙著”等,但是这种非常之少。白话信里的领格,事实上还靠重复称呼,要不就直用“你”“我”字样。称呼的重复免不了累赘,“你”“我”相称,对于生疏些的人,也不合式。这里我想起了“您”字。国语的“您”可用于尊长,是个很方便的敬词——本来是复数,现在却只用作单数。放在信里,作主词也好,作领格也好,既可以减少那累赘的毛病,也不至于显得太托熟似的。
写信的种种程式,作用只在将种种不同的口气标准化,只在将“面谈”时的一些声调表情姿态等等标准化。熟悉了这些程式,无需句斟字酌,在口气上就有了一半的把握,就不难很省力的写成合式的,多多少少“如面谈”的信。写信究竟不是“面谈”,所以得这样办;那些程式有的并不出于“面谈”,而是写信写出来的,也就是为此。各色各样的程式,不是耍笔头,不是掉枪花,都是实际需要逼出来的。文言信里还不免残存着一些不切用的遗物,白话信却只嫌程式不够用,所以我们不能偷懒,得斟酌情势,多试一些,多造一些。一番番自觉的努力,相信可以使白话信的程式化完成得更快些。
但是程式在口气的传达上至多只能帮一半忙,那一半还得看怎么写信文儿。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没什么可说的。不过这里可以借一个例子来表示同一事件可以有怎样不同的口气。胡适之先生说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裁缝,花了许多钱送他儿子去念书。一天,他儿子来了一封信。他自己不认识字,他的邻居一个杀猪的倒识字,不过识的字很少。他把信拿去叫杀猪的看。杀猪的说信里是这样的话,“爸爸!赶快给我拿钱来!我没有钱了,快给我钱!”裁缝说,“信里是这样的说吗!好!
我让他从中学到大学念了这些年书,念得一点礼貌都没有了!”说着就难过起来。正在这时候,来了一个牧师,就问他为什么难过。他把原因一说,牧师说,“拿信来,我看看。”就接过信来,戴上眼镜,读道,“父亲老大人,我现在穷得不得了了,请你寄给我一点钱罢!寄给我半镑钱就够了,谢谢你。”裁缝高兴了,就寄两镑钱给他儿子。(《中国禅学的发展史》讲演词,王石子记,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北平晨报》)
有人说,日记和书信里,最能见出人的性情来,因为日记只给自己看,信只给一个或几个朋友看,写来都不做作。“不做作”可不是“信笔所之”。日记真不准备给人看,也许还可以“信笔所之”一下;信究竟是给人看的,虽然不能像演说和作论,可也不能只顾自己痛快,真的“信笔”写下去。“如面谈”不是胡帝胡天的,总得有“一点礼貌”,也就是一份客气。客气要大方,恰到好处,才是味儿,“如面谈”是需要火候的。
1940年1月29日—2月1日作。
(原载1940年2月昆明《中央日报》《平明》副刊第1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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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话
人话
在北平呆过的人总该懂得“人话”这个词儿。小商人和洋车夫等等彼此动了气,往往破口问这么句话:
你懂人话不懂?——要不就说:
你会说人话不会?
这是一句很重的话,意思并不是问对面的人懂不懂人话,会不会说人话,意思是骂他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干脆就是畜生!这叫拐着弯儿骂人,又叫骂人不带脏字儿。不带脏字儿是不带脏字儿,可到底是“骂街”,所以高尚人士不用这个词儿。他们生气的时候也会说“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还有“不像话”,“不成话”等等,可就是不肯用“人话”这个词儿。“不像话”,“不成话”,是没道理的意思;“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还不就是畜生?比起“不懂人话”,“不说人话”来,还少拐了一个弯儿呢。可是高尚人士要在人背后才说那些话,当着面大概他们是不说的。这就听着火气小,口气轻似的,听惯了这就觉得“不通人性”,“不像人”,“不是人”那几句来得斯文点儿,不像“人话”那么野。其实,按字面儿说,“人话”倒是个含蓄的词儿。
北平人讲究规矩,他们说规矩,就是客气。我们走进一家大点儿的铺子,总有个伙计出来招待,哈哈腰说,“您来啦!”出来的时候,又是个伙计送客,哈哈腰说,“您走啦,不坐会儿啦?”这就是规矩。洋车夫看同伙的问好儿,总说,“您老爷子好?老太太好?”“您少爷在那儿上学?”从不说“你爸爸”,“你妈妈”,“你儿子”,可也不会说“令尊”,“令堂”,“令郎”那些个,这也是规矩。有的人觉得这些都是假仁假义,假声假气,不天真,不自然。他们说北平人有官气,说这些就是凭据。不过天真不容易表现,有时也不便表现。只有在最亲近的人面前,天真才有流露的机会,再说天真有时就是任性,也不一定是可爱的。所以得讲规矩。规矩是调节天真的,也就是“礼”,四维之首的“礼”。礼须要调节,得有点儿做作是真的,可不能说是假。调节和做作是为了求中和,求平衡,求自然——这儿是所谓“习惯成自然”。规矩也罢,礼也罢,无非教给人做人的道理。我们现在到过许多大城市,回想北平,似乎讲究规矩并不坏,至少我们少碰了许多硬钉子。讲究规矩是客气,也是人气,北平人爱说的那套话都是他们所谓“人话”。
别处人不用“人话”这个词儿,只说讲理不讲理,雅俗通用。讲理是讲理性,讲道理。所谓“理性”(这是老名词,重读“理”字,翻译的名词“理性”,重读“性”字)自然是人的理性,所谓道理也就是做人的道理。现在人爱说“合理”,那个“理”的意思比“讲理”的“理”宽得多。“讲理”当然“合理”,这是常识,似乎用不着检出西哲亚里士多德的大帽子,说“人是理性的动物”。可是这句话还是用得着,“讲理”是“理性的动物”的话,可不就是“人话”?不过不讲理的人还是不讲理的人,并不明白的包含着“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所包含着的意思。讲理不一定和平,上海的“讲茶”就常教人触目惊心的。可是看字面儿,“你讲理不讲理?”的确比“你懂人话不懂?”“你会说人话不会?”和平点儿。“不讲理”比“不懂人话”,“不会说人话”多拐了个弯儿,就不至于影响人格了。所谓做人的道理大概指的恕道,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人话”要的也就是恕道。按说“理”这个词儿其实有点儿灰色,赶不上“人话”那个词儿鲜明,现在也许有人觉得还用得着这么个鲜明的词儿。不过向来的小商人洋车夫等等把它用得太鲜明了,鲜明得露了骨,反而糟蹋了它,这真是怪可惜的。
1943年5月25日作。
(原载1943年6月昆明《大国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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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废话
论废话
“废话!”“别费话!”“少说费话!”都是些不客气的语句,用来批评或阻止别人的话的。这可以是严厉的申斥,可以只是亲密的玩笑,要看参加的人,说的话,和用这些语句的口气。“废”和“费”两个不同的字,一般好像表示同样的意思,其实有分别。旧小说里似乎多用“费话”,现代才多用“废话”。前者着重在啰唆,啰唆所以无用;后者着重在无用,无用就觉啰唆。平常说“废物”,“废料”,都指斥无用,“废话”正是一类。“费”是“白费”,“浪费”,虽然指斥,还是就原说话人自己着想,好像还在给他打算似的。“废”却是听话的人直截指斥,不再拐那个弯儿,细味起来该是更不客气些。不过约定俗成,我们还是用“废”为正字。
道家教人“得意而忘言”,言既该忘,到头儿岂非废话?佛家告人真如“不可说”,禅宗更指出“开口便错”:所有言说,到头儿全是废话。他们说言不足以尽意,根本怀疑语言,所以有这种话。说这种话时虽然自己暂时超出人外言外,可是还得有这种话,还得用言来“忘言”,说那“不可说”的。这虽然可以不算矛盾,却是不可解的连环。所有的话到头来都是废话,可是人活着得说些废话,到头来废话还是不可废的。道学家教人少作诗文,说是“玩物丧志”,说是“害道”,那么诗文成了废话,这所谓诗文指表情的作品而言。但是诗文是否真是废话呢?
跟着道家佛家站在高一层看,道学家一切的话也都不免废话;让我们自己在人内言内看,诗文也并不真是废话。人有情有理,一般的看,理就在情中,所以俗话说“讲情理”。俗话也可以说“讲理”,“讲道理”,其实讲的还是“情理”;不然讲死理或死讲理怎么会叫做“不通人情”呢?道学家只看在理上,想要将情抹杀,诗文所以成了废话。但谁能无情?谁不活在情里?人一辈子多半在表情的活着;人一辈子好像总在说理,叙事,其实很少同时不在不知不觉中表情的。“天气好!”“吃饭了?”岂不都是废话?可是老在人嘴里说着。看个朋友商量事儿,有时得闲闲说来,言归正传,写信也常如此。外交辞令更是不着边际的多。——战国时触詟说赵太后,也正仗着那一番废话。再说人生是个动,行是动,言也是动;人一辈子一半是行,一半是言。一辈子说话作文,若是都说道理,那有这么多道理?况且谁能老是那么矜持着?人生其实多一半在说废话。诗文就是这种废话。得有点废话,我们才活得有意思。
有但诗文,就是儿歌,民谣,故事,笑话,甚至无意义的接字歌,绕口令等等,也都给人安慰,让人活得有意思。所以儿童和民众爱这些废话,不但儿童和民众,文人,读书人也渐渐爱上了这些。英国吉士特顿曾经提倡“无意义的话”,并曾推荐那本《无意义的书》,正是儿歌等等的选本。这些其实就可以译为“废话”和“废话书”,不过这些废话是无意义的。吉士特顿大概觉得那些有意义的废话还不够“废”的,所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繁剧的现代生活里,这种无意义的废话倒是可以慰情,可以给我们休息,让我们暂时忘记一切。这是受用,也就是让我们活得有意思。——就是说理,有时也用得着废话,如逻辑家无意义的例句“张三是大于”,“人类是黑的”等。这些废话最见出所谓无用之用;那些有意义的,其实也都以无用为用。有人曾称一些学者为“有用的废物”,我们也不妨如法炮制,称这些有意义的和无意义的废话为“有用的废话”。废是无用,到头来不可废,就又是有用了。
话说回来,废话都有用么?也不然。汉代申公说,“为政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多言”就是废话。为政该表现于行事,空言不能起信;无论怎么好听,怎么有道理,不能兑现的支票总是废物,不能实践的空言总是废话。这种巧语花言到头来只教人感到欺骗,生出怨望,我们无须“多言”,大家都明白这种废话真是废话。有些人说话爱跑野马,闹得“游骑无归”。有些人作文“下笔千言,离题万里”。但是离题万里跑野马,若能别开生面,倒也很有意思。只怕老在圈儿外兜圈子,兜来兜去老在圈儿外,那就千言万语也是白饶,只教人又腻味又着急。这种才是“知难”;正为不知,所以总说不到紧要去处。这种也真是废话。还有人爱重复别人的话。别人演说,他给提纲挈领;别人谈话,他也给提纲挈领。若是那演说谈话够复杂的或者够杂乱的,我们倒也乐意有人这么来一下。可是别人说得清清楚楚的,他还要来一下,甚至你自己和他谈话,他也要对你来一下——妙在丝毫不觉,老那么津津有味的,真教人啼笑皆非。其实谁能不重复别人的话,古人的,今人的?但是得变化,加上时代的色彩,境地的色彩,或者自我的色彩,总让人觉着有点儿新鲜玩意儿才成。不然真是废话,无用的废话!
1944年4月10—12日作。
(原载1944年5月28日《生活文艺》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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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很好
“很好”这两个字真是挂在我们嘴边儿上的。我们说,“你这个主意很好。”“你这篇文章很好。”“张三这个人很好。”“这东西很好。”人家问,“这件事如此这般的办,你看怎么样?”我们也常常答道,“很好。”有时顺口再加一个,说“很好很好”。或者不说“很好”,却说“真好”,语气还是一样,这么说,我们不都变成了“好好先生”了么?我们知道“好好先生”不是无辨别的蠢才,便是有城府的乡愿。乡愿和蠢才尽管多,但是谁也不能相信常说“很好”,“真好”的都是蠢才或乡愿。平常人口头禅的“很好”或“真好”,不但不一定“很”好或“真”好,而且不一定“好”;这两个语其实只表示所谓“相当的敬意,起码的同情”罢了。
在平常谈话里,敬意和同情似乎比真理重要得多。一个人处处讲真理,事事讲真理,不但知识和能力不许可,而且得成天儿和别人闹别扭;这不是活得不耐烦,简直是没法活下去。自然一个人总该有认真的时候,但在不必认真的时候,大可不必认真;让人家从你嘴边儿上得着一点点敬意和同情,保持彼此间或浓或淡的睦谊,似乎也是在世为人的道理。说“很好”或“真好”,所着重的其实不是客观的好评而是主观的好感。用你给听话的一点点好感,换取听话的对你的一点点好感,就是这么回事而已。
你若是专家或者要人,一言九鼎,那自当别论;你不是专家或者要人,说好说坏,一般儿无足重轻,说坏只多数人家背地里议论你嘴坏或脾气坏而已,那又何苦来?就算你是专家或者要人,你也只能认真的批评在你门槛儿里的,世界上没有万能的专家或者要人,那么,你在说门槛儿外的话的时候,还不是和别人一般的无足重轻?还不是得在敬意和同情上着眼?我们成天听着自己的和别人的轻轻儿的快快儿的“很好”或“真好”的声音,大家肚子里反正明白这两个语的分量。若有人希图别人就将自己的这种话当作确切的评语,或者简直将别人的这种话当作自己的确切的评语,那才真是乡愿或蠢才呢。
我说“轻轻儿的”,“快快儿的”,这就是所谓语气。只要那么轻轻儿的快快儿的,你说“好得很”,“好极了”,“太好了”,都一样,反正不痛不痒的,不过“很好”,“真好”说着更轻快一些就是了。可是“很”字,“真”字,“好”字,要有一个说得重些慢些,或者整个儿说得重些慢些,分量就不同了。至少你是在表示你喜欢那个主意,那篇文章,那个人,那东西,那办法,等等,即使你还不敢自信你的话就是确切的评语。有时并不说得重些慢些,可是前后加上些字儿,如“很好,咳!”“可真好。”“我相信张三这个人很好。”“你瞧,这东西真好。”也是喜欢的语气。“好极了”等语,都可以如法炮制。
可是你虽然“很”喜欢或者“真”喜欢这个那个,这个那个还未必就“很”好,“真”好,甚至于压根儿就未必“好”。你虽然加重的说了,所给予听话人的,还只是多一些的敬意和同情,并不能阐发这个那个的客观的价值。你若是个平常人,这样表示也尽够教听话的满意了。你若是个专家,要人,或者准专家,准要人,你要教听话的满意,还得指点出“好”在那里,或者怎样怎样的“好”。这才是听话的所希望于你们的客观的好评,确切的评语呢。
说“不错”,“不坏”,和“很好”,“真好”一样;说“很不错”,“很不坏”或者“真不错”,“真不坏”,却就是加字儿的“很好”,“真好”了。“好”只一个字,“不错”,“不坏”都是两个字;我们说话,有时长些比短些多带情感,这里正是个例子。“好”加上“很”或“真”才能和“不错”,“不坏”等量,“不错”,“不坏”再加上“很”或“真”,自然就比“很好”,“真好”重了。可是说“不好”却干脆的是不好,没有这么多阴影。像旧小说里常见到的“说声‘不好’”和旧戏里常听到的“大事不好了”,可为代表。这里的“不”字还保持着它的独立的价值和否定的全量,不像“不错”,“不坏”的“不”字已经融化在成语里,没有多少劲儿。本来呢,既然有胆量在“好”上来个“不”字,也就无需乎再躲躲闪闪的;至多你在中间夹上一个字儿,说“不很好”,“不大好”,但是听起来还是差不多的。
话说回来,既然不一定“很”好或“真”好,甚至于压根儿就不一定“好”,为什么不沉默呢?不沉默,却偏要说点儿什么,不是无聊的敷衍吗?但是沉默并不是件容易事,你得有那种忍耐的功夫才成。沉默可以是“无意见”,可以是“无所谓”,也可以是“不好”,听话的却顶容易将你的沉默解作“不好”,至少也会觉着你这个人太冷,连嘴边儿上一点点敬意和同情都吝惜不给人家。在这种情景之下,你要不是生就的或炼就的冷人,你忍得住不说点儿什么才怪!要说,也无非“很好”,“真好”这一套儿。人生于世,遇着不必认真的时候,乐得多爱点儿,少恨点儿,似乎说不上无聊;敷衍得别有用心才是的,随口说两句无足重轻的好听的话,似乎也还说不上。
我屡次说到听话的。听话的人的情感的反应,说话的当然是关心的。谁也不乐意看尴尬的脸是不是?廉价的敬意和同情却可以遮住人家尴尬的脸,利他的原来也是利己的;一石头打两鸟儿,在平常的情形之下,又何乐而不为呢?世上固然有些事是当面的容易,可也有些事儿是当面的难。就说评论好坏,背后就比当面自由些。这不是说背后就可以放冷箭说人家坏话。一个人自己有身份,旁边有听话的,自爱的人那能干这个!这只是说在人家背后,顾忌可以少些,敬意和同情也许有用不着的时候。虽然这时候听话的中间也许还有那个人的亲戚朋友,但是究竟隔了一层;你说声“不很好”或“不大好”,大约还不至于见着尴尬的脸的。当了面就不成。当本人的面说他这个那个“不好”,固然不成,当许多人的面说他这个那个“不好”,更不成。当许多人的面说他们都“不好”,那简直是以寡敌众;只有当许多人的面泛指其中一些人这点那点“不好”,也许还马虎得过去。所以平常的评论,当了面大概总是用“很好”,“真好”的多。——背后也说“很好”,“真好”,那一定说得重些慢些。
可是既然未必“很”好或者“真”好,甚至于压根儿就未必“好”,说一个“好”还不成么?为什么必得加上“很”或“真”呢?本来我们回答“好不好?”或者“你看怎么样?”等问题,也常常只说个“好”就行了。但是只在答话里能够这么办,别的句子里可不成。一个原因是我国语言的惯例。单独的形容词或形容语用作句子的述语,往往是比较级的。如说“这朵花红”,“这花朵素净”,“这朵花好看”,实在是“这朵花比别的花红”,“这朵花比别的花素净”,“这朵花比别的花好看”的意思。说“你这个主意好”,“你这篇文章好”,“张三这个人好”,“这东西好”,也是“比别的好”的意思。另一个原因是“好”这个词的惯例。句里单用一个“好”字,有时实在是“不好”。如厉声指点着说“你好!”或者摇头笑着说,“张三好,现在竟不理我了。”“他们这帮人好,竟不理这个碴儿了。”因为这些,要表示那一点点敬意和同情的时候,就不得不重话轻说,借用到“很好”或“真好”两个语了。
1939年10月15—16日作
(原载1939年10月25日昆明《中央日报》《平明》副刊第1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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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喽嘛
是喽嘛
初来昆明的人,往往不到三天,便学会了“是喽嘛”这句话。这见出“是喽嘛”在昆明,也许在云南罢,是一句普遍流行的应诺语。别地方的应诺语也很多,像“是喽嘛”这样普遍流行的似乎少有,所以引起初来的人的趣味。初来的人学这句话,一面是闹着玩儿,正和到别的任何一个新地方学着那地方的特别话的心情一样。譬如到长沙学着说“毛得”,就是如此。但是这句话不但新奇好玩儿,简直太新奇了,乍听不惯,往往觉得有些不客气,特别是说在一些店员和人力车夫的嘴里。他们本来不太讲究客气,而初来的人跟他们接触最多;一方面在他们看来,初来的人都是些趾高气扬的外省人,也有些不顺眼。在这种小小的摩擦里,初来的人左听是一个生疏的“是喽嘛”,右听又是一个生疏的“是喽嘛”,不知不觉就对这句话起了反感,学着说,多少带点报复的意味。
“是喽嘛”有点像绍兴话的“是唉”格嘴,“是唉”读成一个音,那句应诺语乍听起来有时候也好像带些不客气。其实这两句话都可以算是平调,固然也跟许多别的话一样可以说成不客气的强调,可还是说平调的多。
现在且只就“是喽嘛”来看。“喽”字大概是“了”字的音转,这“喽”字是肯定的语助词。“嘛”字是西南官话里常用的语助词,如说“吃嘛”,“看嘛”,“听嘛”,“睡嘛”,“唱嘛”,还有“振个嘛”,“振”是“这们”的合音,“个”相当于“样”,好像是说“这们着罢”。“是喽”或“是了”并不特别,特别的是另加的“嘛”字的煞尾。这个煞尾的语助词通常似乎表示着祈使语气,是客气的请求或不客气的命令。在“是喽嘛”这句话里却不一样,这个“嘛”似乎只帮助表示肯定的语气,对于“是喽”有加重或强调的作用。也许就是这个肯定的强调,引起初来的人的反感。但是日子久了,听惯了,就不觉其为强调了;一句成天在嘴上在耳边的话,强调是会变为平调的。昆明人还说“好喽嘛”,语气跟“是喽嘛”
一样。
昆明话的应诺语还有“是嘞”这一句,也是别地方没有的。它的普遍的程度,不如“是喽嘛”,却在别的应诺语之上。前些时有个云南朋友(他不是昆明人)告诉我,“是嘞”是旧的说法,“是喽嘛”是新的。我疑心他是依据这两句话普遍的程度而自己给定出的解释。据我的观察,“是嘞”是女人和孩子说的多,是一句客气的应诺语。“是嘞”就是“是呢”,“呢”字在这里也用作肯定的语助词。北平话读“呢”为“哪”,例如说,“还没有来哪”,“早着哪”,都是平调,可不说“是哪”。昆明读成“嘞”,比“哪”字显得细声细气的,所以觉得客气;男人不大爱说,也许就为了这个原故。
从字音上说,“喽”字的子音(1)比“嘞”字的子音(n)硬些,“嘛”字的母音(a)比“嘞”字的母音(ei)宽些,所以“喽嘛”这个语助词显得粗鲁些。“是喽嘛”这句话,若将“是”字或“嘛”字重读或拖长,就真成了不客气的强调。听的人觉得是在受教训似的,像一位前辈先生老气横秋的向自己说,“你的话算说对啦!”要不然,就会觉得说话的是在厌烦自己似的,他好像是说,“得勒,别废话啦!”“是嘞”这句话却不相同,它带点儿嫩气,总是客客气气的。昆明人也说“好嘞”,跟“好喽嘛”在语气上的分别,和两个“是”字句一样。
昆明话的应诺语,据我所听到的,还有两个。一个是“是噢!”说起来像一个多少的“少”字。这是下对上的应诺语,有如北平的“着”字,但是用的很少,比北平的“着”字普遍的程度差得多。又一个是“是的喽唦”。有一回走过菜市,听见一个外省口音的太太向一个卖东西的女人说,“我常买你的!”那女人应着“是的喽唦”,下文却不知怎么样。这句话似乎也是强调转成了平调,别处倒也有的。
上面说起“着”字,我想到北平的应诺语。北平人说“是得(的)”,是平调。“是呀”带点同情,是“你说着了”的味儿。“可不是!”“可不是吗!”比“是呀”同情又多些。“是啊?”表示有点儿怀疑,也许不止一点儿怀疑,可是只敢或者只愿意表示这一点儿。“是吗?”怀疑就多一些,“是吗!”却带点儿惊。这些都不特别另加语助词,都含着多多少少的客气。
1939年5月30日作。
(原载1939年6月7日昆明《中央日报》《平明》副刊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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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不知道
世间有的是以不知为知的人。孔子老早就教人“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知识的诚实。知道自己的不知道,已经难,承认自己的不知道,更是难。一般人在知识上总爱表示自己知道,至少不愿意教人家知道自己不知道。苏格拉底也早看出这个毛病,他可总是盘问人家,直到那些人承认不知道而止。他是为真理。那些受他盘问的人,让他一层层逼下去,到了儿无可奈何,才只得承认自己不知道;但凡有一点儿躲闪的地步,这班人一定还要强词夺理,不肯轻易吐出“不知道”那句话的。在知识上肯坦白的承认自己不知道的,是个了不得的人,即使不是圣人,也该是君子人。知道自己的不知道,并且让人家知道自己的不知道,这是诚实,是勇敢。孔子说“是知也”,这个不知道其实是真知道——至少真知道自己,所谓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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