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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鞋儿

亦舒(当代)
『短篇小说集 ·红鞋儿/作者:亦舒』
『状态:全本』
『内容简介:
这是一个短篇小说集,收有6篇短篇小说,分别是刹那芳华,访问,红鞋儿,铃兰,涟漪,做梦的女人.』
正文 刹那芳华
天气还是那么糟。
在这个城市居住,首号敌人是天气。空气的污染已达惊人地步,下了班洗一把脸,水是灰色的,敖多少次面膜都不管用。
不是激辣辣大太阳,就是下大雨,春夏交接(有春天吗)间又潮湿万分,街道肮脏泥泞,十字路上全是熟食小贩,下计程车挣扎到公司门口,已似打完一场仗,决非女住家可以想象。她们当然说我们夸张。我们也认为她们夸张。每当我听到资色平庸的中年主妇振振有词诉说她们如何劳苦功高,以致她们的丈夫下一辈子也要再娶她们的时候,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今天天气坏。
粉红色的鞋子上泥渍斑斑。
为什么还要在这种天气下穿粉红色的鞋子?
我不知道,也许是为着不想被环境支配我的意愿,我是这么想:世上不如意,身不由己的事太多了,收入不理想,工作沉闷,都无法改善,但是至少我可以再下雨天穿粉红色的鞋子吧。
一种赌气、任性、挑战、无奈、悲哀。你没想到可以在一双鞋子内看到这么多吧。那日中午我们居然还约齐了人吃饭,都疯了,全身披挂,十分端正,嘻哈谈笑,一点不顾天气。
真不容易。都这么漂亮,敖了时多年,也没有怎么变样子,都有孩子,有些已经早早在外留学。一天要做都少事,应付多少人,一面不圆便召非议,担子那么重,然而都不埋怨,因为没得空。
甄说到她在家拆冷气来洗,因为佣人不肯做,所有粗重的功夫落在她头上:漂衣服、抹玻璃、油漆生锈的水管……但凡你想得出的功夫,她都能做。
换插扑她尤其能手,我去过她家,她有一整套工具箱,什么用具都有,光是螺丝起子就有十来种尺码,了不起。
说到抽水马桶漏水,她马上教你怎么修理,水喉不通,她又介绍好几种通渠药。十项全能,而且样子长得似电影明星,身穿华伦天奴套装,年薪三十万。
毫无疑问,女人越来越难做,我们一边做一边怀疑,可是没法子,只得也做下去,心身不忿,但是还是得做下去。
汪说从前我们在宿舍换电灯泡,只要把男同学召来便可。
当然,那时是二十岁,现在已是二十九岁。我们也不打算再长年龄,年年二十九岁算了,哈哈哈哈。
说到灯泡,轮到我发表理论,我有经验。日光灯是不形的,开着似屋屯风味,即使新发明的那种米色光管也不理想,扳键之后要几秒钟才会亮,可笑之至。
长寿省电灯泡不错,样子可爱,不用灯罩……如果要买水晶灯,不如买拉利克,贵是贵一点,然而设计高雅华贵。
叶问可不可以改变话题,譬如说:讨论男人。
我马上说:男人没有什么好讲。
大家笑,点起饭后烟。
从前母亲老是恐吓我,说是圣经上引喻,当男人像女人,女人像男人的时候,末日就要到了。是以每当母亲看到妖异的男歌手在电视上出现的时候,总是吓得半死,成为我们的笑话。她所不知道的是,外表打扮如何,并不重要,她没有注意的是,在这些年终,她的女儿已渐渐同男人没有分别:同工同酬、同等责任、同样辛劳。
下班时雨纷纷,回到家,裙子湿了半截。
女儿在阅报,看到我的狼狈相,很不满意,七岁的她并不崇拜她母亲,她的偶像全是社会上的名女人,吃得好,穿得好的那一群,星光(火习)(火习),名艳照人。在她那种年纪,很难看到月亮背面的故事,也无必要。
有一次她问我月入若干。我据实,并带着自豪说给她听,她嫌少,因为人家一部戏赚五十万,人家一个演唱会又三百万等等……我并没有板起面孔教训她,我无法做个一本正经的母亲,我只得唯唯诺诺。
她外婆怪我不给她一顿板子,但我不是那样的母亲。
她是个好学生,光是这点便是我的福气,听见其它父母忙着找补习老师,或是痛骂孩子不用功,担心他们前途,便觉奇怪。
孩子在读书时期光读书都不能把书读好,一脚把他踢出去算了。
女儿自三岁读幼儿园就没给过我麻烦。
我们吃西菜,我做了面包白脱布甸。
吃完饭看电视,她问我,父亲几时回来。
我说我不知道。
他仍住在这里,到本市仍会把脏衣服拿回来洗,但这一年内他出差次数之多,使我觉得根本不是已婚之女。
结婚那么久,也不在乎了。感情仍旧在,看到他瘦也会关心,但真的不需要天天见面。
女儿不满,她颇有点科学头脑,小小年纪,一直想要个小弟弟,她也懂得夫妻不在一起,生不出婴儿,是以一直问她父亲归期。
她喜欢小婴儿,已有一段日子,在只有三岁的时候,就已经会得走近去看人家手抱的小宝宝,不嫌其详的问问题,又爱伸手去摸婴孩的小手小足,面孔身体。
人家的父母感动,我却为她的热情烦恼。
之后她就希望家里有婴儿。她在四岁的时候,就知道婴儿从什么地方来,多了不起,一早接受性知识。
她每隔一阵子来听我的肚皮,一直失望,弟弟并没有出现。
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我们这一群女人提起生养都怕。不是因为辛苦。而是人实在难做。
那么可爱的婴儿,粉红色的一团肉,将来还是难免生老病死,多么没有意思。
女儿再小,将来还是要便老太婆,有没有看过养老院中那些婆婆?皱纹都是刀刻过似的深,一条一条坑,都是小女孩变的呀。
不久将来,我会变那个样子,女儿也会变那个样子。
我看过一篇小说,题名叫《朝花夕拾》。小说不怎么样,题名却令人惊心,朝晨开的花,黄昏就落在地下,要拾起来。
生命多么短促。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想到这里,心都实了,搂着女儿,没有话说。
我喜欢瞪着她的脸看,那么美的轮廓,那么光滑的皮肤,透明的唇,明亮的眼睛。世界若没有孩子的话,真会沉伦。
请看看我脸上的雀斑、细纹、黑点,真不相信自己也年轻过。
后来我们看一会儿电视,便睡着了。
午夜梦回,听见雾夜中汽笛长鸣,很有点感慨,起床找杯水喝,看看钟,才十点正,越来越早睡,如乡下人。
我下床去看女儿,她睡在那里,箱一只小动物,呼吸起伏,有些微的音响。
我爱她,我坐在她床沿很久很久,不明白怎么可以这么爱另外一个人,如果有枪弹射过来,我会毫不考虑的挡再她前面。
我在深夜里感动了自己,觉得生命真的奇妙,而活着还是好的。
第二天,天气转得很凉很凉,比早一日低了十度,简直要我的命。
照照镜子,很是感慨,有些人是不会老的,但我就不是。
我认识个理智聪明的太太,她的职业是导演,美得不象话,已经够令人羡慕了,满以为她三十八九,谁知道一日她丈夫告诉我,她已经四十八。
我张大了嘴,合不拢。近五十岁!
我简直不相信,近代有很多人都长得比实际年龄年轻,可是得天独厚到那种地步,未免太过。我就不行了。
有时也不能想太多,于是披上衣服上班。
以前是潇洒,或是故作潇洒状,现在可随和了,这一套衣裳穿了三天没换过,我也不关心。漂亮有什么用,整洁已得。办事能力才要紧。
可是在马路上碰见杰的时候,话又不一样了。我后悔没把华伦天奴穿出来。
他仍是那么英俊,真要命。
一直听见别人说,在马路上碰到旧情人,如陌路人一般,他们多数已经变得又老又丑又胖,弄不好还秃头,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这位就不同,他跟以前一模一样,也许只有更好更成熟。
他先看到我,立刻同我打招呼。
我抬头看见他,发呆,心酸,失措。
他把我拉在一角,问我可好。
我明明没有什么不好,却禁不起他十全十美的一问,顿时低下头。
他并没有即离去的意思,在我手中接过重叠叠的公式包,坚持要送我一程。
只有他还有这种风度,替女人穿外套,拉椅子,开车门,只有他。
他一路上也没有说什么,我却说了很多,假装一个愉快的声音。
与他分手有多年了,听说他还没有结婚。
当初是为那位女士才分手的,如今他们大概也分了手。为了什么?我不敢问。
他送我到写字楼门口才走。
很多女同事看到他,都来问我,他是谁?
我没有回答。
孩子都那么大了,还回答做什么。想起来真是顶温馨的,曾经恋爱过总胜过没有这种感觉。那日很沉默,有什么做什么,心中有种充实的感觉,真是难得的,过后还能做朋友,还能有一声招呼,很多恋人,事后就反目成仇,成为陌路人。
我很幸运。
人家不会这么想,人家觉得我神经,前度难友抛弃我,我还不介意,一点血性也没有。
但我不是激烈的人,曾经有生意长来往的同行再电话上骂我,我可以唯唯诺诺四十五分钟之久,身旁的同事都替我不值,根本我可以摔掉电话不理,但我仍然在那里承认过错,我就是那么没血性。
我并不觉得委屈,生气的是对方,不是我,不管他为什么生气,我如果能过令他平静下来,一定是好事。看,多成熟多可爱的态度,结果自己胃气痛。
过几日,丈夫回来了。
风尘朴朴,一脸劳累,看到他还是好的,我连忙服待他,放了一缸颇为烫热的水,又撒了浴盐。
他累得话多不想说,吻我一下,跳进浴缸,几乎没在水中睡着,是我叫他起来,他浸得连手指皮都皱了,擦干身子,换上运动衣,也不说什么,立刻倒头大睡。
这一觉起码十个小时。
我为他掩上了门。
他带回来的衣箱需要清理,我把它们打开来,全部都是脏衣服。
因为他成日出门,渐渐买了好几打衬衫与内衣裤,于是我把脏的取出,交女佣洗烫,把干净的放进去,又检查他牙膏香皂可有短少,还有剃须水这些。袜子放在一只布袋中,方便他找,还有新出的书籍,共他在旅馆消遣。
他在旅途喜欢怎么样的消遣,我也不甚了了,我莞尔。
这次回来,也不知他什么时候又要出去,还是把一切准备妥当的好。
女儿很不高兴,她埋怨父亲每次回来便倒头大睡。
小孩子不懂得累的可怕。人一疲倦,意旨力完全崩溃,什么都不想,门口有钞票都不要去拾,只想睡。
人真是无用。
我知道疲倦的滋味,有一次熬完夜,我痛哭失声,哭完之后喝一杯水,睡倒傍晚,起来再喝一杯水,然后再继续睡。
女儿寂寞的进房来数次偷窥我醒了没有,好同我说几句,我知道她在我身边,也觉得歉意,但无论如何睁不开眼睛,说不出话,连转身的力气都没有。
女儿是寂寞的小孩。
现在的小孩都寂寞,父母实在太忙,不是为钱,而是赚钱不容易,老板一声令下,万里关山也要赶了去,为生活,不做固然不行,不做全套异不行。
今女儿巡来巡去,想与父亲说话,但她父亲没得空。
我拉住她,同她讲故事。
她们现在可不要听玻璃鞋,快乐王子,人鱼公主这种故事,女儿认为无聊,坏的人太坏,好的人太好,她不相信,她爱听的故事是卫斯理的科幻故事。
又听又怕,特别爱比较简单些的,于太空人结触这些。即使在很不开心的时候,只要我肯读故事给她听,她就高兴起来。
一杯热牛奶,一碟饼干,一小时的故事,我们母女俩的感情便加深又加深。
她认识的中文字比较少,还不足以自己读这些故事,但她会努力。
我叫她坐在我旁边,把《蓝血人》第一章读给她听。
听完后她有点累,我便叫她去睡。
丈夫仍然没有醒,但也得准备食物。我都不知道他要吃什么才好。煮了粥,他嫌水汪汪。做小菜,他嫌干。一个人精神不足,脾气便不好。
我伤透脑筋。
不过看见他还是好的。
我在听音乐的时候,他醒了。
只问要一碗汤。
幸亏有下火的猪肉萝卜汤,盛一碗给他。
好在也有饭菜,连忙待候他。这个时候佣人已经睡下,我只得自己动手。
女人不好做,我没说错吧。
饭后他抽一只烟,说声谢谢。烦恼的事仿佛很多,他像是不愿多说,我也不去问他。
我们所做的行业不同,我帮不了他,唯一可做的是精神支持他。
他问有无水果。
我立即捧出果盘,他选了只桃子。
随即叫我到房去把公事包取出了,我交给他,他便拿出一只礼盒,打开来,是一条养珠链条。
我很诧异,上次他已买过同样的给我,怎么搅的,工作太紧张,忘记了?一时也不知怎么说,先戴上再说。
然后他说累,又上床。
只剩我一个人,仍然把唱片放来听。
丈夫是自己拣的,一切经过刻意安排,故意避开热恋,加入理智的成分,互相尊重,爱护,照顾,是一种非常理想的关系,明澄愉快。
但每听到缠绵的爱情故事,一些人如何为了虚无飘渺的感情大牺牲大悲痛,我便怅惘,恍然若失,并且有那么一丝羡慕。
我微笑,有时丈夫的鼻鼾也是很大的安慰。
我早起,他比我更早起,桌子上放着支票,是这个月的家用,他要回公司报到。
我也要回公司,女儿则已上学。
今日黄昏回来,总可以一家欢聚了吧。
谁知在写字楼接他的电话,叫我去做头发,他们那边的老板要请客。
我很犹疑。女儿又见不到他,再下去父女见面便如末路人。将来长大成为名人,记者问她幼年最需要什么,她会说:我父亲的爱。
太糟糕了。
我不跟去更不行,他会报怨,人家会笑话他妻子是个隐形女。
我左右为难,在任何危急的情况下,包括战争,儿童总是牺牲品。
于是女儿被排出局。
我与她通一个长电话,所谓长,也不过十五分钟,我尽量安慰她,并答应她早些回家,还有,复活节一定与她在一起。
女儿很懂事,有时环境会逼得一个人成长。
她的声音有点冷,也不允许她不答应,于是就这样成为一个早熟的孩子。
我早些下班去做头发,赶回家洗浴,换衣服如同打冲锋,接着化装,一层一层油漆般扫上面孔。两夫妻各忙各的,也不讲话,接着开抽屉找饰物,他找呔针,乱成一片。
女儿坐在旁注意我们,也不说话。
我穿戴整齐,去找鞋子,一只脚踏在裙角,拌住,立刻跌一跤,丈夫一手没把我捞住,我结结棍棍跌在地上。
跌倒自然马上爬起,但暗自觉得脚踝已经扭伤,因为赶时间,也不便说什么。丈夫还埋怨我手足不灵。
我觉得非常感慨,脾气真是太好了,什么样的暗亏都肯吃。
我抓起披肩跟丈夫敢出去。
站在酒会中,脚越来越痛,我笑得身不由主,巴不得回家把脚浸在热水中。
那夜直如受难一般,散会在车子提起裙子一看脚,连他都失声,哎呀,肿成这样!又青又紫,害得我一夜没睡好,跑到女儿房去坐着,咱们三口子越来越妙,各有睡觉的时间,闲时只能看别人睡相,要说话得留字条。
这是什么样的关系嘛,唉。
第二天还是去看了医生,因为穿得比较好,同时又楚楚可怜,很希望再能再路上碰见旧情人。
但没有。
碰见旧情人时,我永远蓬头垢面,旧情人永远光鲜英俊。
丈夫又要出门了。他很怨,很不愿意动身,也同公司交涉过,无奈老板硬是不肯收回成命,只肯加薪水。
在大门口女儿与他紧紧拥抱,又提到关于弟弟的事。
弟弟。她认为只有的弟弟可靠的,因不会走路,不会离开她。
看见女儿就像看见自己的影子。
我已经有两年没出门旅行,为也是为着陪她。
下午与她去吃饭,看到临座的小宝宝,她又去研究人家。
以前听见女人说,多生一个,为了陪大的,甚觉荒谬,现在觉得是对的。
我一只渴望有个姐姐,当然没有实现的可能,于是又希望有妹妹,后来看到姐妹不和至大打出手,才停止那不实际的想法。
晚上尽可能推却所有的应酬,夜是罪恶的,一出去便不想回来,所以不去。
又怕人引诱我:丈夫去那么久,不想、不怨、不气?
所以太阳一下山,我便匆匆忙忙赶回家。
女儿在等我,科幻小说也在等我。
丈夫与这间公司的合同尚有一年,他说合同一满起码要休息六个月,否则真会垮下来。曾经有一个男人,不停的打电话来,叫我出去。
我拒绝一次又一次,到后来已成习惯,倒不觉困难,人家当然也不再来缠牢我,干麽,又不是天自第一号,于是便静下来。
或者有别人好过我丈夫,但我们是有感情的,经过风和浪,尽在不言中。
还有女儿。
有时在灯下,我也觉得自己像小说家笔下的寂寞闺中少妇,永恒地在等丈夫回来。在极小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电影,叫做<没有月亮的晚上>,男主角是永不回家陪妻子的年轻大律师,他的妻子耐不住寂寞,与一个拆白党发生关系,结果被坏人抓住证据勒索,她开枪插杀死拆白党。
到这时候,她丈夫反而为她辩护,替她洗脱罪名,女方以为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谁知道丈夫故态复萌,仍然夜夜笙歌,不肯回家,女主角觉得真正的绝望,用同一把枪,朝胸膛自杀。
这个主题给我的振荡感强烈莫名,难以形容,在极小的心灵中留下烙痕,至今难忘。
寂寞原来是那么可怕的一件事。一钻进牛角尖便难以自拔。
现代人幸亏有工作,忙忙忙,做做做,总得与人结触,日久生情,多多少少,有点理解,可以说几句散散心,不比从前,女人有冤无路诉。
下班跟一大堆女同事出去买春装。衣服是必须品,人靠衣装,不穿是不行的。
我比较喜欢式样古典的衣服,肩脯是肩脯,袖子是袖子,腰是腰,看不懂的衣服我不买,也不会穿,尤其是几个日本设计师的设计,不适合一般职业妇女。
我甚至不喜欢衣服有任何款式,我不想有人注意我。
假如有人要记得我,我希望那是因为我的工作成绩,不是我特别会穿、特别骚,特别耀眼,特别温柔。
不像香港人吧。
我喜欢白色,一整个夏天都是白衣白裙白裤,女儿也是,有时小裙子上有蓝色小点点,就是那样。很多人说我们像是市政厅里检查卫生的职员。
白色,什么都是白色,单纯的白色,丈夫与我的兴致并不见得一样,但轮到室内装修,异口同声:白。
也许因为白色永不出错。
于是我挑了三四条白色的衣物。
有条桃色的裙子,我拧在手中很久,还是不敢买,等丈夫回来之后再说吧。叫他来看看这只颜色可适合我。
又去帮女儿选裙子,高得快,没办法。我的品味直接影想她,我断不肯给她穿灯笼裤,炮炮袖,花边、蝴蝶结。
也算是满载而归。
女儿看到新衣服很高兴,但仍然怅惘没有弟弟。
这是我下决心的时刻。
两年来我都没有在丈夫身上加压力,但此刻他的合同要满,我怕他会以为我不在乎,糊里糊涂的又签下一纸合同。
我写信给他。式微式微胡不归。
我从来没有写过那么长的信,许多中文字已经忘记,一个个字去查出来。
然后把它电报传真送出去。
信不信由你,有时候夫妻也不方便说话,不得不下此策。
三天之后,丈夫的电话来了。
他的声音很清晰,他说:“我已经向公司表态,决不续约,这次回来,不再出门,你同女儿说一声。”
我并不见得很兴奋,但有一丝高兴,这个晚上,不会没有月亮吧。
看样子我的信感动了他,原来我是一个写信的好手。我微笑起来。
正文 访问
三天内拨了七十个电话给李观仪。
她一个都没有听。
都叫女秘书档掉:“李小姐开会”、“李小姐告假”、“李小姐没有到”、“李小姐已早退”、“李小姐在赶功夫。”
李观仪的秘书及两名助手早已把我的名字记熟——“是,我们知道你是天下杂志的记者于如明先生。”
她的手下非常聪明敏捷客气有礼,但我就是找不到李观仪。
终于我说:“麻烦你同她说,我只要求一小时的访问时间,闲谈而已,访问稿可以事先给她过目,任她修改。天下是一本高级的时事杂志,我们绝不揭人私隐,无中生有,以及歪曲事实,有实例可以证明我所说皆是事实,请你同李小姐说一声。”
助手甲见我说到声泪俱下,沉默一分钟,“好,我同李小姐说一声。”
“我明天再打来,无论如何,请李小姐给我一个答覆,可与否都好。”
“好的。”
我吁出一口气。
同事小虞问我:“找到了没有?”
我摇摇头。
“奇货可居,”小虞说:“她从来不接受访问。”
“从来不?”
“从不。”
“我不相信,我于如明一定要访问她。”
小虞看我一眼,“没有那么严重吧,又不是非她不可。这些日子来,无论是文坛、政界、广告、金融、影视、教育、纪律部队,时装、美术、舞蹈、商界,都有杰出女性接受我们访问,老实说,很多时人们认为被天下杂志访问是一种荣幸,我们绝不滥竽充数,绝不人云亦云,我们永远在同类型中挑选最好的人才,眼光独到,我们不担心没有嘉宾。”
我拍手,“老板要加你薪水。”
“我不赞成你这种苦苦哀求的态度。”
“我有点蜡烛脾气,越是得不到的越想做到。”
“你在今日也有点名气了,”小虞不以为然,“别做得太卑下。”
“为工作,不要紧。”
“一个人太没架子,人家就瞧不起你。”
我不出声。
“老于,你就是这吃亏,你还去访问人?等人来访问你是正经。”
我笑了。
“况且李观仪父荫大如天,这种宠坏的千金小姐,没什么好写。”
我说:“午饭时候到了。”
第二天,李氏航业公司找我。
李小姐的助手说:“于先生,她说不。”
在我预料中!但我这个人一向有个坏习惯,就是喜欢死缠烂打。“小姐,给我一个理
由。”
那位小姐笑,“她不喜欢接受访问。”
“为什么?”
“她不爱出风头。”
“不,这不是出风头”
“于先生,我手头上正忙,改天吧,改天再约,再见。”电话已经挂上。
这次连一向温和的小楚都嘲笑我。
“老于,尊重她的选择吧,有些人天生不喜发表言论,我曾要求访问一名写小说的女士达七年之久,她与我天南地北什么都谈,就是免访问,做封面都不肯,她说她是地下铁路拥护
者,不想被其他乘客盯看看,所以,人各有志!再说,她的名气由她自己辛苦赚得,她不高兴将之用来点缀我们的杂志,她绝对有权。”
仍然闷闷不乐。
“李观仪不爱亮相,我们就忘记她,好不好?”
我说:“都看得这么开,都成为和尚寺,不是出版社了。”
“老于说得也是,隔壁一家杂志社就是这么关的门,找谁都嫌烦,一句“人家怎肯赚我
们。就把责任卸得一干二净,于是图片、内容、编排,全部三流,读老的眼睛是雪亮的,谁肯买蹩脚刊物?也许老于这么认真求独家新闻是对的。”
“你瞧。”我精神来了。
小虞说:“我不赞成老于这股疯劲。”
“好啦好啦,开工,今日我要写五千字。”
我说:“爬格子真是天底下最痛苦的营生。”
小楚说:“做人才是最痛苦的营生。”
“来,让我们齐齐闭门造车。”
三个星期后,我们在报上看到李船王病逝的消息。
我抓紧这段新闻!决定去探一探,一睹李观仪的庐山真面目。
我的牛脾气不肯改。
殡仪馆内气氛肃穆,全部奠仪捐作慈善用,大厅内没有杂七杂八的花牌。
李氏本人没有兄弟姐妹,他只有李观仪一个女儿,灵堂内只得她一人穿着素服。
我十分震惊于这种情形,一方面来讲,她几乎拥有全世界,另一方面来说,她又至孤至
苦。
来宾中达官贵人不胜枚数。
我略为贴近一点,才看清楚她的样子。
五官很精致,有股清秀的味道,皮肤白哲,神态哀肃,然相当镇静。
与一般廿多岁的女子没有什么两样,但她是李观仪,她父亲去世后,她手中掌握一百多万公吨的船队。
这是我一定要访问她的道理。
她脸上长得最好看的是一双眼睛,倘若诗人的话是对的,那么她的灵魂是深不可测的。
可惜见到她不等于可以访问她。
我致敬后离开。
李氏航运是间老牌公司,一向以高贵而低调的形象出现,几个主脑人物完全不在公众场合露睑,李观仪本人出掌大权,但对社交界一点兴趣也没有。
这样困难的一宗任务,渐渐我也淡忘。
冬去春来,又是著名的黄梅天,一时风、一时雨、变幻莫测,穿雨衣嫌闷,脱雨衣嫌凉,同事中十个倒有八个伤风,用纸巾捂着鼻子写稿。
我在做一个专题,专门研究本市著名的别墅建筑,逐层介绍,虽有展览财富之嫌,仍不失为一个有趣的题材。
那日拍完照沿香岛道出来,雾浓、路滑、露重,小心翼翼,否则真会撞上前面的车子。
一辆黑色的大车抛锚在路中,司机正在换胎。
我下车问:“要帮忙吗。”
司机如获救星,“请问这位先生有没有雾灯,挂在车尾。”
“为什么不叫人拖车?”
司机有苦难言,“我们家小姐赶时间。”
“我来送她一程。”我说。
“小姐不喜欢。”他双手乱摆。
我看不过眼,司机都五十多了。
我卷起袖子,帮忙他,三下五除二,立刻做妥。
他忙着打躬作揖。
我问:“你们小姐呢,稳坐车中?”
“不,她在水塘那边。”
嗯,看风景。
我在雾中看到一个穿黑衣的女子,她向远处悠然眺望。
有钱就是这点好,下层工人做到抽筋,她却把扇来摇。
我走过去,很讽刺的说:“小姐,车子修好,请摆驾。”
她蓦然回首,抬起一双眼睛,看看我。
我认得她。
竟是李观仪!
我顿时懊出血来,不该对她不客气,现在自己断了一条路。
司机上来,为她解释因由。
她淡淡向我说:“谢谢你。”却是不动气。
我回到自己那辆老爷车去,轮到我的车子出毛病,引擎不动。
那位司机看我挣扎得满头大汗,很同情的说:“小姐说,载你一程。”
“不用。”我倔强的说。
“先生,不要客气。”司机警告我!“这条路十分偏僻。”
于是再由他帮我,把老爷车推至一旁,我上他们李家的车。
我坐在李观仪旁边,眼观鼻、鼻观心。
小虞说得对,我这个人有头巾气,只晓得埋头苦做,不识时务,虽不踩下人,却不懂见高者拜,所以历年来始终没打好人际关系。
这个社会讲是讲打真军的,但当人人都有实力的时候,那些肯到处吃饭喝茶的人就占很大的便宜。
我是很佩服这些既肯做又肯拍的人的。
此刻我坐在李小姐身旁,竟不知如何开口。
雨急起来,窗外一片白茫茫,我心中也有一股特殊的感觉,如触电一般。
如果我有机会访问李小姐,头一个问题是:你有受过气吗。第二个问题是:你有否故意令人受气?
我想知道。
初初做事,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受气,开头是怒火中烧,渐渐看开了,愤怒化作深深的悲
哀,一切不算一回事,能够一笑置之,但我还是想问她:“你可知,我找你七十多次,只为了想做一篇访问。”
然而她为什么要方便我呢,全无必要。
我禁不住叹口气。
她春我一眼,我没有回观。
我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
司机在公司附近放下我,我郑重道谢,他也有礼的与我话别。
落车,发觉腿有点发麻,原来是过份紧张,维持同一个姿势太久了。
我并没有与同事说起这段偶遇,他们会取笑我,毫无疑问,尤其是小虞,与美同车二十分钟,他已经有足够的时间向她求婚。
不知怎地,今日我自卑感特别重,心事特别多,动作特别迟钝。
我问小楚,“有钱是不是很好?”
“那还用说,三岁孩童都晓得,你今日怎么,雨天出去一趟,淋出毛病来了?”
“一个妙龄女郎,如果有一百亿,一千亿,她会怎么做?”
“你指谁,李观仪?”他真是聪明人。
我不出声。
“照说,钱,应该是头数十亿最有味道,可以买下堡垒,布置得美奂美仑,私人飞机,婢仆如云,不必再为生活琐事操心,之后,也就没多大意思了。”
“她会不会寂寞呢。”
小楚没好气,你为什么不替自己担心呢,穷人难道不寂寞?
我不说什么。
太阳藏在雾中,只有一个隐约的光环,空气中仍然要滴出水来,对我的摄影机有非常不良的影响。我仍然在做那个别墅专题,一做便大半个月,他们都说我会饿饭,因我不肯动脑筋走捷径,人家一个下午赚的稿费比我多去云云。
我自著名的李氏别墅出来,看到她的司机正替她开门。
老司机如他乡遇故知,忘形地与我打招呼。
李观仪自车上踏下来,她仍然穿着素色的服装,见到我,惊异于巧合,犹疑一刻,向我颔首。
我站在该处,三十秒钟不动,如电影中之凝镜。
心中想问:喂,你把头三十亿财产,拿来作什么了?可有买下一幅莫纳的荷花池,挂在书房里?
她也没有动,两人在潮湿的南风中站半晌,她问:“车子修好没有?”
我没想到她会与我说话!我清清喉咙,唔嗯唔嗯,老司机在一旁笑,我终于说:“不能再修了。”
她默默头。李冢的女佣早打开大门恭候,她似乎没有进去的意思。
她又问:“你是怎么来的?”
“用公司的机器脚踏车。”
“啊。”语气似非常羡慕。
“我有头盔可借给你。”我忽然没头没脑的说。
她竟然向前踏一步。
司机动容了。
她脸上露出楚楚动人矛盾的神情来。
这已是第二次偶然见面。谁能担保还有第三次?这一次不下个决心向前迈一步,以后再见一百次也是枉然,顶多不过是再点一百次头。
这次没有表示,以后障碍重重,当中隔着也许一百亿的钞票,再也脱不了身。
她说:“在这种天气兜风,一定很好玩。”
我心狂跳,努力吞口涎沫,把它压下喉咙,“下大雨就可怕了。”
她摊摊手,“没有冒险,何来乐趣?”
我向她一招手,“那还等什么?”
老司机膛目结舌,说不出话来,只得目送我们。
我取出玻璃雨衣替李观仪穿上,把头盔递给她。
踏下油门,机车呼地发动,我用的速度很安全,可以沿路欣赏初放的洋紫荆及紫藤,新铲过的草地发出芬芳的清香,使我心旷神怡。
我一生人廿余岁从来未曾有过这么奇妙的感觉,我忘记一切不如意的琐事,只感激上主恩宠,给我如此欢愉的一刹那。
我把机车自山顶这一边兜到另一边,一阵急风,吹下半树桃花,拂了一身还满。
我把车靠路旁停下来。
身后的女郎说:“在巴黎,有一种树,三个人高,一人合抱,开黄色的小花,不住的开,不住的落,人站在树下,花瓣如泪下,落光了就算数,要等明年,我始终没有问当地人,那是什么花,什么树。”
我立刻答:“那是金急雨。”
“噫,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晓得会遇上你,而你会问我这个问题。”
还有什么其他原因?
她没有再出声。
机车往回开的时候,潇潇毛毛雨急急落下,我怕淋湿她,把车子开得略快。
谁知她却说:“咖啡馆,你看见吗。”
“露天咖啡馆,怎么坐?”
“有太阳伞。”
我笑,“下雨天在太阳伞下喝咖啡?”
她忽然哈哈哈的笑起来,笑声清脆而温柔,快乐似云雀。
我把车停路边,与她踏入咖啡馆。
侍应不相信有人这么好兴致,持餐牌过来。
我俩除下头盔坐下。
“我要啤酒,你呢。”
“我想吃热狗。”
“两只热狗,一杯牛奶,一杯啤酒。”
侍应懒洋洋地走开。
我悄悄说:“打断了他的闲情。”
桌子上的漆剥落,凳子是湿的,台布上不是污迹子就是穿一个个孔。
她的脸上有水珠,我用手帕替她揩干。
她迷惑的问我:“你是谁?”
“陪你吃咖啡的人。”我说。
“我们并没有叫咖啡。”
牛奶先上来!是用奶粉冲的,且一块一块,没冲散,她看着笑了。
啤酒跟着上,没有冰过,微温,真过瘾。
两只热狗硬且干,肉肠瘦瘦的缩一角。
我说:“芥茉相当香。”
她又笑,这么简单的事都叫她快乐自内心发出,如金光一般,照耀了我。
我忽然灵光一闪。
我们是否恋爱了?传说中的一见钟情便是这样的。我呆住。
我在明,她在暗。我知道她是谁,她不知我是谁,所以她比我更快乐。
而我,我一直是个悲观的人,我没有苛求,快乐是快乐,一分一秒都应紧抓不放,每个细胞都要享受,所以我贸然伸手过去,握住她的手。
她过一会才把手缩回去拔拔头发。
我陶醉在这情调中,战争饥饿与疾病都距离十万八千里,与我俩无关。
我浑身湿漉漉,头发绞得出水来,喝着热啤酒,硬面包,却自觉快活似神仙……
该死,这不是爱情嘛。
我根本不认识这个女郎,怎么会得凭两面之缘就产生这种强烈的感情?
没头没脑,没有根据,攻人不备,也全是爱情的特征。
美?一点也不,又破又旧,但她的眼睛同我的眼睛一样,在此时此刻,再也看不到丑恶的一面。
我问:“你冷吗。”
“不。”
我也不觉得冷,喝完啤酒,我是否应当建议散散步,她会不会笑我老土。
她取过头盔,我替她轻轻罩上。
我知道我们应当回去了。
“司机尚在等你。”
她无奈的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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