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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

_2 沈石溪 (当代)
  假如它现在发出撤离的命令,绝对不合时宜,恐怕没有几只豺会听从的。就算它能用豺王的威势逼迫众豺服从自己的意志。那也是屈服而不是心服。众豺会为即将到口的美餐变成泡影而遗憾的,难以忍受的饥饿又很快会使这种遗憾变成愤恨。豺们会以为它夏索尔是谨慎有余勇谋不足的不称职的豺王。母豺看它时眼睛里的热情就会降温,公豺看它时眼睛里的傲慢就会升格。众眼是杆秤,它夏索尔在众豺心目中就会跌份,就会刺激得那几只体魄和它差多强健的大公豺向它挑起抢夺王位的争斗。不管怎么说,把眼前这头牦牛犊看做是猎人的诱饵,并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过是一种猜测怀疑而已。
  夏索尔可不愿意为了这件事动摇自己的地位,它也不愿意自己扑跃上去作无谓的冒险。看来,只有动用苦豺前去试探虚实了。
  苦豺是埃蒂斯红豺群祖先留传下来的一种行为规范,是豺社会的一个特定角色。在人类现存的字典里,很难找到能准确诠释苦豺含义的词汇来。苦豺在豺群中地位最卑贱,有点像工蜂,只有辛勤奉献的义务,没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不同的是,工蜂在蜂群中数量众多,而苦豺在豺群中却只有极少的一两只。
  苦豺这个角色所担负的责任是,当豺群面临困境,生存受到威胁,便要首当其冲地用自己的生命替豺群化险为夷,渡过难关。
  例如,豺群行进到陌生的地界去觅食,动物对不熟悉的环境都怀有一种恐惧心理,于是,苦豺就要走到前面探路。例如,豺群发现一窝皮嫩肉脆的野猪崽躲藏在一个岩洞里,凶猛的母野猪堵在狭窄的洞口阻挡豺群进入。孤身一头母野猪虽然不是豺群的对手,但母野猪凭借着一副尖利的獠牙据险防守,可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使豺无法发挥群体优势进行围歼。这时,苦豺就得粉墨登场,硬着头皮蹿进洞去,不惜被母野猪咬得遍体鳞伤,也要把母野猪引诱出洞。
  再例如,豺群遭遇到难以对付的天敌,这是无法避免的事。豺虽是生性凶猛的食肉兽,但体格较狼还要瘦小一圈,在险恶的日曲卡山麓丛林里,豺并非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还有比豺强悍得多的华南虎和雪豹,豺不过是处在自然界那条食物链的中间环节,就是说它们既把众多的食草类动物当做食物,自己又被虎、豹和狼当做食物。当豺群遭到猛虎饿豹袭击时,眼看豺群被凶残的猛兽追得走投无路,苦豺就得挺身而出,与之纠缠周旋,保证豺群安然脱险。
  一句话,苦豺制度的全部意义就在于牺牲个体保存种群。
  从某种角度来说,苦豺又有点类似人类社会中的炮灰或敢死队。
  一般来说,苦豺角色是由两种类型的豺来担当:一种是爪子已经磨秃犬牙已经松动生命之火已快熄灭的老豺;一种是歪嘴、瘸腿、弯脊梁等先天有缺陷或后天受了重伤因而丧失了捕食能力的残疾豺。这是一种残酷的废品利用。
  豺没有道德感,从不像人类那样尊敬老者关怀残疾。豺的一切行为都受汰劣留良适者生存这条自然规律支配。豺只尊敬强者关怀幼崽。强者能兴旺种群,幼崽是种族的延续。在豺的观念里,老者和残疾只会吃食不会捕食,是群体的累赘和负担。当面临只有牺牲个体才能换取种群整体利益时,假如丢弃幼崽那会危及豺群的明天,假如丢弃身强力壮的公豺或母豺,那会危及豺群的今天,而丢弃老豺或残疾豺,群体不受任何影响,至多是伤害了豺群的昨天。豺对昨天不感兴趣。
  夏索尔跳上一座隆起的土堆。居高临下方显出豺王的威风。它严厉的目光朝面前散成横队的臣民们扫了一圈,很快落定在一匹正舔着脚趾的豺身上。“呦欧,呦欧——”它朝被自己选定的苦豺嚣叫了两声,然后将豺头翘伸向云杉树,用意十分明显,就是要对方朝前面那头捉摸不透的牦牛犊扑跃上去。
  奇怪的是,被豺王夏索尔相中的苦豺既不是皮毛癞秃眼角布满浊物的老豺,也不是有缺陷的残疾豺,而是一只四肢齐全鼻眼周正还不满一岁半龄的小公豺。它金红的皮毛泛动着亮闪闪的光泽,尾尖那簇黑毛蓬松如球,眉眼间有块醒目的白斑。它就是母豺达维娅和猎狗洛戛所生的混血儿白眉儿。
  显然,挑这样一只风华正茂的小公豺去做苦豺,违背了汰劣留良的规律,完全不符合埃蒂斯红豺群挑选苦豺的传统标准。然而,整个豺群没有谁站出来表示反对和抗议。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白眉儿能活下来纯属侥幸。
  不错,母豺达维娅临终前绞尽脑汁费尽心机替白眉儿找了个乳汁丰沛爱心专一的养娘黑蝴蝶。起先,黑蝴蝶确实待白眉儿不错,疼它爱它,奶尽它吃,还用温暖的怀抱替它挡风遮雨,和亲娘没什么两样。可惜好景不长,半个月后。风云突变,养母亲情化为乌有。
  金秋季节,天高云淡淡。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埃蒂斯山谷上空飞来一对秃鹫。天那是一种黑色大型猛禽,后颈裸秃,露出难看的粉红皮囊,长着钩形硬嘴壳,形象丑陋而凶恶,俗称座山雕。秃鹫惯食腐尸,是有名的森林殡葬工,凭着一双锐利的眼睛,成天在空中翱翔,寻找可以果腹的动物尸体。
  这对秃鹫很快发现了达维娅的尸体,“嘎叽呀,嘎叽呀!”兴奋地叫着,慢慢盘旋而下。
  豺们都很知趣地闪开了。达维娅死了已有半个月,虽说时令已近仲秋,气温下降,但还是腐栏发臭,开始生蛆了。那股味儿,熏得整个豺群都不安逸。豺不会自己处理尸体,现在有秃鹫光临,那当然是件好事。
  讲卫生,防疾病,豺还是懂的。
  那对秃鹫在豺群庄严的注视下,降落在达维娅的尸体旁,你撕我啄,贪婪地吞噬起来。豺的躯体很轻,被鹫嘴和鹫爪一鼓捣,达维娅咕咚倾倒了,滚离了原来的位置,腹底下赫然露出一个小土坑,土坑里赫然露出还没烂透的小风笛的尸骸。
  对秃鹫来说,这真是喜出望外的收获。
  一只秃鹫拍扇着翅膀,爪子探进土坑,攫抓住小风笛的背,腾空而起。它要把小风笛运到平坦的草地上,这样啄食起来才方便。
  秘密暴露了,谜底揭穿了,悬案真相大白!
  唉,纸总是包不住火的。
  黑蝴蝶一眼就认出了被秃鹫抓在半空中的小豺崽正是自己神秘地失踪了半个月的心肝宝贝。它狂嚣一声,朝秃鹫蹿扑上去,秃鹫悻悻地扔下小风笛疾飞而去。
  黑蝴蝶不嫌脏,也不嫌臭,伏在小风笛的尸骸上,悲恸欲绝,一声接一声地哀嚣着。
  整个豺群都被这意外的发现震惊了,一片不祥的寂静。豺的理解能力是很强的。很快,所有的成年豺都明白了小风笛是怎么失踪的,凶手是谁。豺们面面相觑,又不约而同地将憎恶的眼光投向正在被秃鹫肢解的达维娅。
  过了一会儿,黑蝴蝶长嚣一声,蹿向只剩下一副白骨的达维娅,它伏在达维娅的骨骸上,发疯般的啃咬起来,咔嚓咔味嚓,森森白骨被无情地拆卸开并咬成碎块。
  豺群一片肃穆。
  血海深仇,发泄发泄当然是应该的。
  黑蝴蝶咬了一阵,还不解恨,对一只死豺实施报复,就跟咬一块没感觉的石头一样,除了硌疼自己的牙齿,一点意义也没有。它抬头仰望天边一片薄薄的鱼鳞云,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会儿,似乎终于想起了什么,一扭身,朝正在一棵小树下打盹儿的白眉儿扑来。
  黑蝴蝶一双豺眼通红通红,布满血丝,布满残忍的杀机,动作快得出奇,不等白眉儿惊醒,尖尖的豺嘴已含住了白眉儿的后颈椎。
  好几只母豺把头扭向一边,不忍心看残杀豺崽的场面。豺群不安地骚动起来,可是,没谁站出来阻止这场野蛮的杀戮。
  对豺来说,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冤冤相报,天经地义。达维娅阴险毒辣地咬死了黑蝴蝶的宝贝小风笛,黑蝴蝶就有权处决达维娅的遗孤白眉儿,两厢扯平,公正合理。
  白眉儿年幼嗜睡,懵懵懂懂被黑蝴蝶弄醒,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幸亏它幼稚无知,不然的话,在当时的情景下,它稍一挣扎,稍一反抗,必然会更刺激黑蝴蝶的杀性,稀里糊涂断送掉性命。
  白眉儿还以为黑蝴蝶扑到它身上来是要来给它喂奶呢。黑蝴蝶扑跃上来的动作,挺像外出觅食分离一段时间回家后迫不及待地要喂它吃奶的动作:都是把整个身体罩在它身上,都是让丰满的乳房对准它的小馋嘴。它正有点饿呢,便将小脑袋顺势拱进黑蝴蝶的怀里,小嘴含住奶头有滋有味地吮吸起来。
  半个月来,白眉儿受到黑蝴蝶慈母般的关怀,早已把黑蝴蝶视作亲娘,无限依恋,无限信赖,没有一丝一毫的心理防范。它做梦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自己的生命正处于千钧一发的危急关头。
  难得糊涂。
  正是这套已操练得十分娴熟的吃奶动作,无意中救了白眉儿的性命。
  黑蝴蝶尖利的豺牙已叼住了白眉儿脆嫩的颈椎,只要一用力,白眉儿就要到阎王爷那儿报到去了。黑蝴蝶满腔怒火早已凝聚在牙尖上,它有足够的理由也有足够的力量咬断白眉儿的颈椎。它差不多已用力噬咬下去了。随着白眉儿在它腹下吮吸乳汁,乳汁滋溜滋溜畅流出来,它绷紧的心弦突然间一阵松弛,熊熊燃烧的复仇的毒焰被浇了盆清水,癫狂的激动滑进一片温馨宁静,被压抑的母性萌发了。刹那间,它虚弱透了,失去了噬咬的力量,浑身软得像一堆被太阳晒松的木棉。
  哺乳不仅仅是一种养育的形式,更是一种培养亲情与缠绵的行为,是一种心灵互渗与生命交融的现象。
  毕竟,白眉儿吃了它半个月的奶,是它用生命浇灌过的一朵花,它怎能去蹂躏!
  黑蝴蝶颓丧地松开了嘴,像负了重伤似的连声惨嚎,飞快地奔进莽莽丛林。它不能再替有着杀子血仇的达维娅抚养遗孤。可白眉儿已习惯了认它为娘。假如它还留在豺群里,怎么也无法把白眉儿从自己怀里赶走的。它战胜不了自己软弱的母性,只有离群出走。白眉儿是死是活,让命运来裁决吧。
  黑蝴蝶用离群出走的办法,毅然决然地割断了同白眉儿的母子亲情。四个月后,它才返回埃蒂斯豺群。那时,双方的热情都已冷却,感情也早已稀释淡化,关系变得很一般了。
  这自然是后话了。
  但在当时,白眉儿像突然从蜜罐跌进了黄连汤,日子苦得没法形容。
  它叫哑了嗓子也叫不来黑蝴蝶。饿了,只好可怜巴巴地跑到晃荡着大乳房的其他母豺面前,哀哀叫着,摇尾乞讨。但没有一只母豺同情它,给它喂一口奶。在众豺的眼里,这是可恶的达维娅的儿子,没处死它就算便宜它了,还奢望得到照顾呢,做梦去吧!
  上一辈犯下了罪孽,下一辈就得背十字架,这很不公平。但豺就是这样看问题的,找谁说理去呢。
  看见别的豺崽吃奶吃得正香,白眉儿未免心痒眼馋,便蹑手蹑脚靠拢过去,选准那窝豺崽最弱小的那只,用脑袋将其顶开,自己取而代之。被它用脑袋挤开的那只豺崽免不了会嚷嚷起来,告诉母豺,母豺便怪嚣一声,一爪子把它蹬出怀去。这算是最客气的了。有的母豺会在它偷奶时毫不留情地在它脊背上咬一口,咬得皮开肉绽,绒毛飞旋,它只好呜咽着赶快逃走。
  那就只好提前断奶了。幸亏它已吃足了一个月的奶,能勉强吞咽肉食了。但肉食也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它的爪牙都还很稚嫩,无法靠自己的力量去捕捉猎物,只有依赖群体了。当豺群外出狩猎时,它就颠颠地跟在后头;当豺群猎获到食物后,它就挤上去分一杯羹。
  这是很难很难的。
  豺群猎到中型和大型食草兽后,便会以倒毙的猎物为中心,蜂拥而上围成一团;看起来你挤我、我搡你似乎乱成一锅粥,其实透过混乱的表象,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这里头是极讲究秩序的。豺王和优秀大公豺总是站在猎物的胸腔位置,方便嚼食糯滑的内脏;一般的公豺散在猎物的颈项和臀部位置,啃咬较次等的肉;假如还有剩余的位置,年轻的母豺才能挨上前去;老豺和半大的幼豺只能在猎物周围团团转,或者觑个空隙钻进去乱啃两口,或者在其他豺撅起的两胯间捡食一些从豺牙间遗落的骨渣肉屑。
  对任何有群体意识的动物来说都是一样的,啄食秩序就是阶级秩序。
  刚刚断奶的幼豺是无法在这种以力量为基础等级森严的争食中得到足够的肉食的,只有依赖父母的帮助。出于一种生存的需要,豺都有较为固定的配偶。尤其在育儿期。配偶关系还挺牢固。在争食过程中,母豺和自己的配偶合力从猎物身上撕下一大块血淋淋的带骨肉下来,双方各衔一端,离开群体,跑回埃蒂斯山谷的骷髅岩,让自己的宝贝享用。
  一般说来,幼豺要满半岁后,才会跟在豺群后头去狞猎,才会学着挤进密集的食圈去争抬抢。即使到了那个时候,母豺仍要多抢一份食物,分给自己的幼豺,以弥补不足。这种供食关系要维持到幼豺满周岁后,才逐渐停止。
  白眉儿是个孤儿,没有谁给它供食。要活命,只有自己去争抢。它才一月龄,年幼力弱,比力气自然是不行的,只有找窍门钻空子。它个头小,只要两匹并肩进食的大公豺之间裂开一条缝隙,就能钻进去。找不到缝隙,它就从成年豺两胯之间钻进去。它是豁出命来也要挤进食圈的。
  进了食圈,它没立足之地,就干脆跳到猎物身上,或钻进猎物胸腔,扒住内脏拼命嚼咬。这很容易把食物弄脏,也触犯了啄食秩序,毫无疑问会受到暴力惩罚。被它妨碍了进食动作的大公豺有的用凌厉的爪子撕它,有的在它身上乱咬。它忍着痛,闷着头照吃不误。皮肉受点苦,总比饿死强。有时实在被撕狠了咬重了,它就边吃边逃。逃到东端,东端的大公豺就会扬起爪子对它又踢又抓;逃到西端,西端的母豺便会对它亮出带血的豺牙。它无处可逃了,就从猎物身上跳到大公豺头上,又把大公豺的头当跳板,跃到母豺背上,逃出食圈去。有一次,它晕头转向,竟然把豺王夏索尔的脑壳也当做跳板练了一回,把豺王的鼻子也差点气歪了。
  夜晚,它就扒几片树叶堆在石头底下,算是窝,钻进去睡觉。遇到风雪之夜,实在冷得受不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别的豺窝里钻,当然,十有八九会被粗暴地踢出来。
  没有哪只豺会喜欢这种小强盗加小叫花子的角色。它脊背上布满了豺爪抓出的长条形伤痕和豺牙噬咬的锯齿形疮疤。跑到哪儿,都是厌弃和憎恶的目光。
  生活是一泓苦水,白眉儿慢慢在苦水中泡大了。
  日子虽然过得苦,白眉儿却长得高大健壮,一岁半龄还不到,体格就和成年大公豺不相上下。同龄幼豺站在它面前,活像矮人国出来的侏儒。这跟先天后天都有点关系。白眉儿的父系血统来自比豺要高出整整一个肩胛的优秀猎狗洛戛,种性很好,又具有杂交优势。从后天说,它满一个月就跟着豺群风里来雨里去东奔西跑四处狩猎,艰苦的生活磨砺了它的意志和胆魄,也塑造了它不屈不挠的灵魂。它虽然不满一岁半,却已掌握了觅食技艺,能像成年豺那样在集体狩猎中冲锋陷阵了。
  苦难的生活催它早熟。
  不幸的灰色的童年往往是一笔珍贵的财富。
  白眉儿虽然身高体壮,尖耳长腿,宽胸细腰,唇吻间银白色的胡须十分整齐,显得英俊潇洒,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却十分卑微。豺群社会讲的是实力地位,按力量强弱排列尊卑秩序。白眉儿年幼孤单,既无兄弟姊妹可以互相关照,也没有父母双亲可以依靠。它又是达维娅的遗孤,罪豺的后代,出身很不好,当然该被打入生活的最底层。它的地位在豺群中排列最末端,比年迈体衰已失去生育能力的老母豺还要低。
  所以,当豺王夏索尔指定白眉儿当苦豺时,得到了众豺的默认。
  白眉儿心惊胆战地从豺群中走出来,一步一步朝云杉树下走去。它心里很清楚,这是一场凶多吉少的冒险。要是没有蹊跷,豺王夏索尔早就抢先朝牦牛犊扑过去了。十有八九,要么在牦牛犊面前挖有一个伪装得十分巧妙的陷阱,要么在牦牛犊躺卧的那丛茂密的荒草里埋藏着一架捕兽铁夹。
  白眉儿不由得想起前两任苦豺悲惨的遭遇来。衰老得连唇吻间胡须都掉光了的鼎宝就是在朝一头羊羔走去时,刚走到羊羔跟前,便訇然一声掉进猎人挖掘的陷阱。可怜的鼎宝,被陷阱里竖立的竹签戳穿了肚皮。还有那只名叫瓢瓢的跛脚豺,刚向一大块血淋淋的驴肉伸出豺爪去,“砰!”捕兽铁夹把它拦腰夹住,连肠子带屎都夹出来了,真可怕。
  假如能让白眉儿自由选择,它才不愿意去冒这个险呢。它虽然肚子饿了,但还没有饿到要用生命作赌注去和死神较量的程度,再说。就算能把眼前这头牦牛犊擒获,鲜美的牛心牛肝牛肠牛血还不是归豺王夏索尔和优秀的大公豺察迪它们享用,上等牛肉还不是归那些地位比它高的公豺和母豺们享用,轮到它白眉儿,只能吃到难以嚼咬的皮囊和骨渣。它完全没必要为了皮囊和骨渣去白白送死。它还年轻,生活才刚刚开始。它不愿意被钉死在竹签上或被夹死在铁夹上。但它没有选择的自由。它在豺群中地位低贱,又被豺王钦定为苦豺,由它以身探险是天经地义的事。假如它胆敢违抗豺王夏索尔的命令赖在豺群里不出去,那么,轻则会被驱逐出埃蒂斯红豺群,成为没有归属的流浪汉,重则会被豺王夏索尔当场咬死,以儆效尤。在豺群社会中,豺王口含天宪,既定角色和秩序就是法律,谁违反法律谁就会受到血的惩罚。
  白眉儿不愿意掉进陷阱,也不愿意被铁夹逮住,更不愿意被视为叛逆或异己,让同类活活咬死。它只能硬着头皮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很快,白眉儿离云杉树只有十来步远了。要是地上挖有陷阱,它已差不多站在陷阱边缘了。它脑子里又闪现出老鼎宝掉入陷阱被钉死在竹签上的惨状。它不由自主地收敛了脚步。不好,前面草地上隐隐约约有一条黑色的线纹,极可能是陷阱与地面的拼缝。它试探着举起一只前爪在线缝处踩踏了两下,希望能把陷阱上铺盖的那层伪装踩塌掉,遗憾的是,伪装层似乎还十分结实,怎么也踩不塌。它伫立着,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豺群静静地蹲在它身后,观望着它的举动。山谷一片岑寂,只有那头牦牛犊一声接一声怎发出绝望的哞叫。
  “呦欧——”背后传来豺王夏索尔低沉的嚣叫声。这是在催促,在威逼。
  “呦欧——”豺群也跟着起哄,那油滑的音调,是在轻蔑地嘲笑它。
  对豺来说,再也没有比胆小懦弱更耻辱的事了。白眉儿没办法装蒜,只好横下心来朝前蹿出去。它的四爪越过黑色线纹,落到了地面。它以为大地会发出訇然巨响,自己的身体连同那层伪装会一起掉进陷阱。奇怪的是,它在地面蹦跳了几次,什么声响都没有,地面也没陷落。它低头一看,那条黑色的线纹原来是蚂蚁在搬家。谢天谢地,这一关总算闯过去了。
  白眉儿很快来到牦牛犊面前。牦牛犊出于一种本能的恐惧,拼命挣动身体想往云杉树背后躲藏,但似乎四条牛腿被什么东西拴死了,怎么也挪不动。白眉儿瞪大眼珠往牦牛犊腹下张望,无奈草太深,牛腿又压在牛身体下边,什么也看不见。但瞧这架势,再笨的豺也看得出有圈套。没有陷阱,就有铁夹!
  白眉儿晓得捕兽铁夹的厉害。那是一种用弹簧、插销和铁杆组成的长方形捕兽工具,固定在地面,只要轻轻一触到诱饵,插销便会自动脱落,钢质弹簧便会以闪电般的速度将沉重的铁杆砸落下来。反应再敏捷,弹跳再迅疾的野兽也休想缩逃出来。白眉儿那颗年轻的豺心怦怦怦快跳出嗓子眼了。它又怔怔地站在牦牛犊面前停止了动作。
  “呦欧——”背后又传来了豺王夏索尔凶狠的嚣叫。
  这无疑是在催它去送死!
  白眉儿认定牦犊身底下的草丛里设有捕兽铁夹。它神情哀戚,有一种奔赴刑场的悲壮。它想,畏首畏尾去触碰牦牛犊也是要被捕兽铁夹夹住,昂首挺胸扑跃上去也是要被捕兽铁夹夹住,横竖都是死,还不如玩它个漂亮的,死得光彩些壮烈些呢。
  眼前的情景,最漂亮的玩法莫过于在自己被捕兽铁夹夹断脊梁骨前咬断牦牛犊的喉管,鱼死网破,同归于尽,讨厌的猎人也别想占什么便宜。这也很难啊。若按普通扑咬技巧,四只豺爪先落到牦牛犊身上,再张开豺嘴探进牦牛犊颈窝去噬咬,绝对是来不及的。只要四只豺爪一沾到牦牛犊的身体,铁杆就会快如疾风地砸下来。
  抢在捕兽铁夹落下来前咬断牦牛犊的喉管,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空中噬喉。季这是一个高难度的扑咬技巧,整个埃蒂斯红豺群中只有豺王夏索尔有这个本领。它曾多次看见夏索尔施展这手绝招,记住了动作要领:身体尽量蹿高,高到极限后收腹挺尾猛蹬后腿,身体在空中画出一个漂亮的弧形,头向下尾朝上像鱼鹰入水,四只豺爪缩进腹部的茸毛,豺牙叼住猎物喉管,然后才将豺爪伸出,猛力在猎物身上踢蹬。
  管它三七二十一呢。白眉儿想,就来个空中噬喉,成功了是意外收获,不成功也没什么损失,总比毫无作为地走过去给捕兽铁夹夹住要好。
  它狂嚣一声,凌空蹿起。
  来吧,捕兽铁夹!来吧,狰狞的死神!
  白眉儿身体素质极棒,轻盈灵活呈流线型,天生适合做各种高难度的猎食动作。它抱定必死的决心,没有心理负担,没有精神顾虑,所有的生命、力量和意念都聚集在这一扑上。所以,尽管它从未练习和实践过空中噬喉。第一次学着做这样的高难度动作,效果却十分好,动作完美无缺,落点又稳又准,在众豺惊讶的目光中,一下子就把牦牛犊的喉管撕咬开了。
  牦牛犊惨叫一声,喷出一股热乎乎的血浆,牛头软绵绵地仄歪倒地。
  豺群响起一片赞叹声。
  白眉儿雄赳赳地骑在牦牛犊的脖颈上,在被捕兽铁夹夹住前,最后来个英雄亮相。
  捕兽铁夹却迟迟没砸灌落下不来。随着牦牛犊身体倒地,四蹄朝天,这才看清,牦牛锋犊四条腿血肉模糊,早就受了重伤。再看贴近云杉树那道陡崖,有一道明显的擦痕。显然,牦牛犊是从高高的山崖上不慎失足滑落到山谷,跌断了牛腿,所以才躺卧着无法站立起来的。
  这真是虚惊一场。
  白眉儿绷紧的心弦一下子松弛了,四腿发软,从牦牛犊脖颈上滚落下来,趴在地上呦呦叫着,涌起一股死里逃生的惊喜。
  豺群发出一阵欢呼,像股红色狂飙,涌卷上来,你争我夺分享美味的牦牛肉。
  只有豺王夏索尔食欲不佳,才吃了两口就走开了,仿佛这牛肉已经变质了似的。
  这当然是由恶劣的情绪造成的。
  豺王夏索尔又后悔又愤怒,就像不小心吞进了一只仙人球,卡在喉咙口,咽咽不进去,吐吐不出来,难受得要死。
  它后悔的是,自己未能看破牦牛犊其实并不是猎人设下的诱饵。要是早看破这一点,它绝不会把这样一个出头露脸的机会让给白眉儿的。怪自己有眼无珠,怪自己疑心太重,白白失去了一个在众豺面前展现豺王风采的机会。
  它愤怒的是,这乳臭未干的白眉儿也太爱出风头了,完全违背了当苦豺的传统规矩。苦豺是什么玩意儿?不过是豺群中最不显眼的小角色,说得好听点,是次等公民,说得难听点,是半个奴隶。按约定俗成的传统规矩,当苦豺用自己的身体试探出疑点重重的猎物跟前没有陷阱和捕兽铁夹时,就应当很识相很知趣地退下阵地,让出扑击的位置,让豺王来收拾猎物。这小子倒好,利用这个机会大出风头,竟然直接扑到牦牛犊身上噬咬喉管。这等于在剥夺它豺王的专利。
  尤其让夏索尔无法忍受的是,白眉儿竟然用空中噬喉的动作结果了牦牛犊的性命。它一向认为空中噬喉是“超豺”的标志,是命运对夏索尔的一种恩赐,是它豺王风采的集中体现,是保持豺王威势的法宝,是驾驭众豺的神鞭。可突然间,垄断被打破了。当它看见白眉儿做出了空中噬喉的动作,真比看见一块石头会飞还要震惊。一瞬间,产生了天塌地陷般的恐怖感。它觉得自己的王位已经动摇,末日即将来临。它真希望自己是在做梦,可惜,这是无法更改的活生生的现实。众豺情不自禁地为白眉儿喝彩赞叹,那赞叹声在它听起来,比给它唱安魂曲更刺耳。
  它无法理解,一岁半龄的小公豺,怎么可能做出空中噬喉的动作?通常一岁半龄的小公豺,还处于学习狩猎的初级阶段,刚刚掌握最平常最一般的扑咬技艺。就拿它夏索尔来说吧,一直到四岁——豺的黄金年龄,才敢练习空中噬喉的绝招。豺的寿命不长,十五岁已经是寿星了。对豺来说,四岁就是春季的花,体力最旺盛,精力最充沛,青春无限,日臻成熟,已掌握了所有的传统狩猎技艺,正处在生命的巅峰;就这样,它夏索尔还扎扎实实练了整整一年半,直到五岁半龄,才学会了空中噬喉。白眉儿的年龄宽打宽算才一岁半呢,怎么就能轻而易举掌握了空中噬喉呢?难道它是只“超豺”?不,这里头肯定有奥秘,有名堂。
  夏索尔是血统纯正的豺,很清楚豺的能耐。正常的豺,决不可能在一岁半龄学都不用学练也不必练就做出空中噬喉动作的。空中噬喉之所以威力无穷,之所以独领风骚,之所以被称为绝招,之所以在这之前只有它夏索尔才能掌握,之所以成为众豺羡慕得要死而又可望不可及的高精尖扑咬技艺,说穿了,就是空中噬喉整套动作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豺的身体极限。
  较之狼和一些品种优秀的狗,豺的身体偏短偏矮,这自然影响了扑跃的高度和距离;身强力壮的大公豺,至多只能跃到两米来高。这个高度要收腹抬尾是很困难的,即使勉强能完成,身体已开始下跌,形不成一种泰山压顶的气势。再者,豺腰是豺整个身体中最薄弱的环节,有点粗圆,有点笨拙而空中噬喉最关键的动作就是收腹后的挺腰。须灵活而有弹性,威猛再加巧劲,借助腰部的力量,一瞬间将身体倒竖起来。普通的豺腰是极难在空中做到这一点的,再努力也无法将身体倒竖成直线,而只能将身体竖成一个四十五度的夹角。豺嘴刚刚碰到猎物的颈窝,还来不及叼咬,身体已无可奈何地落到猎物身体上了。因此,虽然好几只大公豺都对空中噬喉妒忌得眼睛要冒血,偷偷地学,偷偷地练,有的还坚持了好长时间,但没有一只学会的。
  就说埃蒂斯红豺群第二号大公豺察迪吧,身体够棒的了,钢牙能咬断牛骨,利爪能撕破熊皮,腿弯的肌腱硬得像石头,仅仅是腿比它夏索尔短了半寸,腰围比它夏索尔粗了半圈,就无法完成空中噬喉的动作。有一次,豺群追逐一头香獐,察迪冲在最前面。大概迫不及待地想露一手吧,它突然就玩起空中噬喉来。结果,不但没能把香獐的喉管咬断,还让香獐在豺臀上重重地踢了一蹄子,摔得鼻青脸肿,真是自找没趣。
  夏索尔一向以为自己是豺中的佼佼者,老天爷生就它副长腿和细腰,使它能做到别的大公豺无法做到的事情。可突然间,冒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不费吹灰之力就在大庭广众面前坑起了空中噬喉。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它不得不承认,白眉儿起跳收腹挺腰倒竖探嘴叼咬蹬腿这一整套动作做得干净利落,衔接紧凑,恰到好处,无可挑剔,一点也不比它做得差。越是这样,它内心的妒火越烧得旺。这牛犊肉虽然鲜嫩无比,可它吃起来却味同嚼蜡,难以吞咽。气都气饱了。
  它用阴沉沉的眼光盯着春风得意的白眉儿。
  奥秘在哪里?名堂在哪里?
  看来,自己过去的担忧不无道理。
  从一开始,夏索尔就很不喜欢白眉儿。不是因为白眉儿是达维娅的遗孤,而达维娅曾干出过残杀同类豺崽的伤天害理的事。对这个问题,夏索尔有自己的看法。达维娅确实歹毒了些,但也不是不能理解的。豺嘛,本质上都是自私的。它不喜欢白眉儿,主要是白眉儿那身毛色。埃蒂斯红豺群,那名称就包含了这样一层意思:所有的豺毛都是棕红的。这是一种种族的特征与标记。当然,每只豺的毛色不可能绝对一样,总会有所差异。有的豺偏深,有的豺稍浅,有的豺脖颈有圈白毛,有的豺尾尖有簇黑毛,有的豺腹部乳黄,有的豺四蹄雪白,各有风姿,各具特色。但尽管有局部的变化和细微的差异,整体上说,毛色都是红的,才属于红豺。可白眉儿的毛色却是金红,不,说金红极其勉强,还不如说金黄更确切些。
  夏索尔曾仔细研究过白眉儿的体毛,仅仅毛尖有点红,其他部位都是黄的,茸毛蓬松开,表层金红,茸毛一闭紧,就是金黄。埃蒂斯红豺群历史上从来没有一只豺是这种毛色的。不错,白眉儿眼睑间那块白斑和尾尖的那簇黑毛像豺,但只是局部像而已。整体上说,和其他豺差别极大,可说是大异小同吧。有一次,夏索尔一觉醒来,刚巧,白眉儿茸毛收紧站在在它面前,恍惚间,它真以为是一条黄狗站在它面前呢。当然,它是亲眼看着白眉儿从母豺达维娅的产道里钻出来的,的的确确是母豺产下的崽,身上的气味也绝对是纯正的埃蒂斯红豺群所特有的气味,它只能承认白眉儿是豺。可白眉儿身上与众不同的毛色总使它觉得眉儿豺得不够地道,豺得不够纯粹,越看越别扭,越看越扎眼。
  后来,白眉儿超乎寻常地快速发育,才一岁半龄,就和成年大公豺长得一般高大了,夏索尔的怀疑和担忧也就越来越大。联想到母豺达维娅离群出走两个多月,返归群体后就产下了白眉儿,其中的蹊跷就更明显了。达维娅究竟是和谁交配的?丛林里的孤豺?别的豺群的公豺?狗?狐?獾?埃蒂斯红豺群没有档案袋,也没有外调习惯。个体隐私,无法追查。但夏索尔确信,白眉儿的血统是有问题的,倘若要划成分,必定是异己分子。
  夏索尔之所以要违反常规,让一岁半龄风华正茂的白眉儿去做苦豺,说穿了,就是不想让自己统辖的种群有异类有杂种。它是想借助猎人之手,消除种族的隐患,也消除自己的心头之忧。
  没料到会适得其反。
  这更坚定了它要解决白眉儿的决心。
  退一万步说,就算白眉儿是血统纯正的豺,它也无法容忍白眉儿了。这小子一岁半龄就长得和成年大公豺一般高大,再长两年,岂不成了巨豺!现在就能空中噬喉,骨骼长全了,还不定能玩出什么新花招来呢。
  在豺群社会中,豺王的位置并不是世袭的,也不是靠民主选举上去的,更不搞什么终身制,而完全是力量的角逐,靠血腥的争斗夺来的。夏索尔意识到白眉儿是动摇它王位的一个潜在威胁。它绝不能等闲视之,绝不能容忍一个比自己厉害的家伙待在自己身边,决不能留下自己的掘墓者!
  夏索尔真恨不得立刻扑上去把白眉儿撕碎了,可它克制了自己的冲动。现在还不是时候,它不能贸然行事。它虽然身为豺王,握有生杀大权,有足够的威势,但这种权力和威势,必须顺从大部分豺的意愿,才能有效地发挥。起码要假借民意,操纵民心,才能为所欲为。白眉儿刚刚成功地猎杀了牦牛犊,表现得英勇无畏,众豺都对其刮目相看,十分感兴趣,这种时候,它扑上去撕咬,就违背了大部分豺的意愿,就成了滥杀无辜心胸偏狭的暴君,就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就会遭来反对,说不定还会引起一场弹劾、颠覆或政变。它可不是傻瓜,不会做往自己脸上抹黑的事。它是豺王,这个角色决定它在埃蒂斯红豺群内部,必须主持公道,起码表面上应该是正义的化身,
  不要鲁莽。它告诫自己,时间还长着呢。它是豺王,还怕找不到白眉儿一点错误,捏不到一点把柄吗?要让众豺都觉得白眉儿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它相信,这样的机会会有的。
  不能咬死这小子,起码也要把这小子驱逐出埃蒂斯红豺群。夏索尔阴险而歹毒的眼光在白眉儿身上逗留了很久很久。
  牦牛犊很快被抢食得一干二净,豺们意犹末尽地围聚在残骸四周。
  夏索尔堆起一副温和的表情,来到白眉儿面前,用一只前爪理了理它脊背上凌乱的毛。这是一种赞许,一种夸奖,一种赏识,豺王嘛,就该表现得豁达大度,敬贤惜才,尽管是演戏,尽管心里憋着一股窝囊气。
【第四章
暗藏玄机】
  冬季的日曲卡山麓,银装素裹,一片白茫茫。灌木林光秃秃的不剩一片树叶,枯草被埋在厚厚的雪被下。偶尔能望见一点绿,也是高寒针叶林,无法做食草兽的饲料。没了绿色,就等于掐断了食草动物的食物源。很多种类的食草动物。如麝呀獐呀狍呀还有马鹿野驴等等,都成群结队迁徙到终年阳光明媚牧草葳蕤的南方去过冬,一直要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白雪化成清水,花草分蘖拔节,才又从遥远的南方迂回日曲卡山麓。
  冬季的日曲卡山麓,大中型食草兽只剩下岩羊、斑羚、膨喉羚、野牦牛等屈指可数的几种。而几乎所有的食肉兽,如华南虎、雪豹、云豹、狼、豺、狐等,都没有迁徙的习惯。想吃的多,被吃的少,套用一句人类的成语,叫做僧多粥少,豺的日子就自然十分艰难。再加上豺毛色棕红,在雪地里格外醒目,很不容易隐蔽自己,往往还没等豺发现猎物,猎物倒先看见了豺,逃之夭夭了。
  埃蒂斯红豺群已整整两天没猎到食物了,一只只都饿得眼睛发绿。
  清晨,豺群在夏索尔的率领下,前往猛犸崖。那是一座陡峭的石崖,布满鳞片似的页岩,还有许多长满荒草铺满积雪的小平台和深浅不一的小石洞。有三四十头大大小小的岩羊就生活在猛犸崖。豺群此去是想碰碰运气,
  虽然也能攀缘陡崖,但比岩羊要逊色的多。不知是天性如此还是险峻的地形使这群岩羊壮了胆气,在平坦的草地上胆子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岩羊,在大本营猛犸崖上,却敢用两根黑亮如玉、锋利如剑的羊角进行抵抗。豺群在陡崖上无法发挥聚拢围歼的优势,往往是羊肉没吃到反惹了一身祸。
  有一次,一只名叫耿耿的大公豺企图在危崖上捉住一只母岩羊,结果让母岩羊抵下深渊,摔成肉饼。还有一次,四只豺上下左右把一头公岩羊包围在猛犸崖半山腰一块龟形平台上。公岩羊应该说已经陷入绝境无处可逃了,但仍不肯束手就擒。四只豺呼啸一声拥上来,左右两只豺咬住两条羊腿,上面一只豺骑在羊脖子上噬咬,下面一只豺倒趴在肥肥的羊臀上将利爪捅进肛门捣鼓。假如在平地,这只公岩羊在四只豺上下左右全方位制造的恐怖中,早就瘫软在地了。这已经不是狩猎,而是屠宰。但那只公岩羊也不知中了什么邪,两条羊腿被咬断,羊脖子开了花,连粉红色的羊肠都被从肛门里掏了出来,仍不肯跪倒,又蹦又跳,用羊角又刺又挑。突然,公岩羊呼噜一声喷出团血沫,从高高的半山腰跳了下去。左右两只咬住羊腿的豺来不及松口,也一起被拽下山崖。公岩羊固然摔得稀烂,两只公豺也成了殉葬品。而骑在羊脖上的那只豺虽说在公岩羊凌空跳崖时及时跌下羊背,也被羊角挑瞎了一只眼。两条豺加上一只豺眼换一只岩羊,怎么说也是赔了血本。
  因此,不到万不得已,埃蒂斯红豺群轻易不来猛犸崖打这群岩羊的主意。
  即使此刻豺们饿绿了眼睛,奔赴猛犸崖,也不是要蹿上陡峭的崖壁正面与岩羊交锋,而是想靠计谋靠运气去擒捉。
  夏索尔领着豺群绕了个大圈子,悄悄来到猛犸崖下,隐藏在山脚一片赭色的风化岩背后。
  离豺群埋伏点约有两百米远的沟沟里,有片枯死的野苜蓿,因地势背风,只盖了薄薄一层雪。这是猛犸崖岩羊群过冬的干粮。
  夏索尔的打算是,耐心等待零星的岩羊下到沟里来吃草,然后由母豺、幼豺和老豺迅速堵住上山的路口,并大声嚣叫,使陡崖上其他岩羊不敢下山援救;而公豺就在沟沟里对食草的岩羊进行围捕。
  沟沟平坦,草深雪薄,对豺来说,是块理想的猎场。
  岩羊十分谨慎,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哨羊站在高高的崖顶了望四周动静,一旦发现山脚下有可疑的动静,就会咩叫报警。听见报警声,岩羊们即使饿得要死,也没有哪只羊敢下来吃草了。
  豺平时稀稀拉拉,松松垮垮,但在狩猎时却纪律严明,一只只凝神屏息,服从夏索尔的旨意,悄无声息地散在风化石背后,十分耐心地等待着。
  哨羊站在猛犸崖顶一块突兀的鹰嘴石上,在纷纷扬扬的雪花里,纹丝不动,像尊雕像。谢天谢地,哨羊一直未发现豺群光临。
  中午时,雪停了,云破天开,一轮红日高挂在蓝天白云间。
  蟹青色的陡崖上,有几点黄褐色在移动。岩羊终于从石洞里钻出来晒太阳了。
  又过了一会儿,一只公羊开路,一只母羊殿后,中间夹着三只半大的羊羔,成一路纵队,慢慢从陡崖上下来了。显然,这是一家子。
  豺群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家子岩羊,只只豺眼变得贼亮。只要这家子岩羊一下到山脚,就算不能全歼,至少可以捕到三只羊羔。羊羔头顶的犄角小得像笋尖,嫩得也像笋尖,豺可以毫无顾忌地猛扑上去,不用担心会被挑穿肚皮。
  这家子岩羊已下到与豺群埋伏的风化岩平行的位置了。只要再耐心地等待几分钟,让这家子岩羊钻进沟沟的野苜蓿,一场堵死了退路的狩猎就可以拉开序幕。
  就在这节骨眼儿上,白眉儿突然从风化岩背后蹿出来,响亮地嚣叫一声,朝这家子岩羊扑了过去。
  这篓子可真是捅大了。
  牦牛犊事件后,白眉儿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的地位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表面看,它仍是卑微的苦豺,仍走在队伍的前头打尖,仍吃大公豺们吃剩的皮囊骨渣,但它明显地感觉到,众豺对它的态度变得友善起来。过去,它无意中蹭到哪只豺的身体,立刻侵会招来一顿呵斥訾骂,要是不小心撞翻了正在蹒跚学步的豺崽,就会被豺崽的父母揪住撕咬一顿。现在,当它蹭着别的豺时,对方不仅不恼恨,还友好地朝它吐吐舌头摇摇尾巴。
  那天,它在一条碎石路上小跑,冷不防从草丛里蹦跳一只毛茸茸的豺崽,它来不及刹住脚步,一爪把豺崽踢翻在地。豺崽前腿关节被石片划伤,滴着血,跪在地上呜呜哀叫。它低头一看,不禁打了个寒噤,原来被它踢翻划伤的豺崽是大公豺察迪最宠爱的小儿子约克。察迪十分凶悍,曾孤身闯进野驴群咬翻过一头灰毛公驴。在埃蒂斯红豺群,除了豺王夏索尔,没谁敢惹它。白眉儿慌忙把膝盖划伤的约克从碎石上轻轻叼起,送到柔软的草地上。这时察迪满面怒容奔了过来,白眉儿害怕得浑身发抖,看来,今天难逃皮肉之苦了。但出乎它的意料,察迪只是不满地瞪了它一眼,咕噜了一声,并没对它施加暴力。
  尤其是年龄相仿的伙伴,对白眉儿的态度变化最富戏剧性。豺是合群的动物,无论是在宿营地还是在狩猎路上,年龄相仿的幼豺自然而然挤成一堆,你打我闹,做追逐、潜逃、围捕等各式各样的游戏。幼年的游戏实际上是一种生存预习。哺乳动物在童年期都有抑制不住的游戏渴望。遗憾的是它从来没资格参加这类游戏,只能站在远远的地方馋馋地看。大家都是棕红皮毛,唯独它是金红皮毛,就凭这一点,也该受到岐视。再说,它是没爹没娘的小叫化子,当然更不受欢迎了。
  半岁龄时,有一次,伙伴们不知从什么地方搜出一只硕大的野牛骷髅头。骷髅头顺着斜斜的草坡咕咚咕咚往下滚,一群幼豺欢快地叫嚷着在后面追逐。白眉儿在一旁看得心痒眼馋。在幼豺的幻想中,野牛骷髅头是有生命的猎物,一会儿变成只野兔,一会儿变成只狗獾,一会儿变成只灵猫,好玩极了。它看得入了神。恰好这时,骷髅头滚到它面前。在它眼里,这只野牛骷髅头突然幻变成一只狡猾的狐狸,正企图从豺群的围捕中逃跑。它激动地尖叫一声,一瞬间忘了自己的处境,忘了自己是不受欢迎的被打入另册的可怜虫,猛地扑将上去,准准地扑在骷髅头上,又撕又咬,还高兴得呜呜直叫:来吧,伙伴们,让我们一起来收拾这只可恶的狐狸。正玩得兴趣盎然的幼豺们突然间都停止了动作,你瞧我我瞧你沉静了一会儿,突然又齐声发出憎恶的嚣叫,然后蜂拥而上,把它从野牛骷髅头上驱赶下来,还用爪牙向它进攻,把它赶到远处的小河里方肯罢休。
  可现在,昔日鄙视它并欺负过它的伙伴一夜之间变成了它的崇拜者。无论它走到哪里,都有年龄相仿的伙伴跟随在身边,前呼后拥,好不热闹。它俨然成了这一年龄层青少年豺的头目。
  最让白眉儿受鼓舞的还是小母豺菲莎对它表现出来的那种含蓄的亲近感。
  白眉儿一岁半龄,因发育成熟得早,已处于朦胧的青春期,渴望得到小母豺的青睐,有一种想在小母豺面前有所表现塑造自己雄性形象的自然冲动。然而,除了和它差不多可怜的兔嘴,几乎没有哪只母豺正眼瞧过它,把它当回事。
  就在牦牛犊事件发生的半月前,一次,它看见菲莎正在水塘边追逐一只青蛙。青蛙机警躲闪着,朝碧波荡漾的水塘跳去,菲莎急得呦呦直叫。菲莎比它大几个月,毛色光亮,体态娇美,含苞欲放。它突然动了侠心义肠,绕到前头,一口叼住青蛙的两条后腿,讨好地送到菲莎面。然而菲莎不但不领情,还像受了惊吓似的嚣叫着转身逃走了。雌性的眼光其实是雄性的一面镜子,它在镜子里照到了自己的丑陋和渺小。它很伤心,把青蛙那两条后腿咬断了,也不吃,吐在地上,看着受了重伤的青蛙痛苦地爬向水塘,心里才好受些。
  仅仅隔了半个多月。那天,它绕过一棵泡桐花树,一眼看见菲莎正在啃食一只松雉。要是在过去,菲莎一定会用厌恶的眼光睃它一眼,叼起松雉跑到僻静处避开它的干扰。但这次,菲莎的眼光变得十分友善,不仅没跑开,还挪挪身体,腾出位置。它试探着走过去,挤到菲莎身边,菲莎没像要远离瘟神般地跳开,只一声不吭闷头吃着。那是默认它有权同它共食。
  动物雌雄共食现象其实是一种友谊和默契,体现了一种含蓄的情感。
  多美的松雉啊,一直甜到心里。
  白眉儿不是傻瓜,很快便知道自己在众豺心目中正在升值。生活多么好,完全变了样。它实在是孤独得够了也被歧视得够了,突然间尝到挺直脊梁做豺的甜头,有一种暴发户富了还想富的贪婪心理,恨不得天天有机会能让它往自己身上涂脂抹粉。
  可惜,好事不常有,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牦牛犊事件一晃一个多月过去了,成天都是一些极普通的觅食,平平淡淡,使它没能再接再厉地有所表现。它实在是有点迫不及待了。
  怀揣这种心态,它跟着豺群到猛犸崖伏击岩羊。
  那家子岩羊从陡崖下到和豺群埋伏的风化岩相平行时,白眉儿心痒痒爪痒痒牙痒痒,按捺不住地想蹿出去建立头功。对它来说,吃鲜嫩的岩羊肉还是第二位的。第一位的是想彻底改变自己在豺群中的地位。虽说现在众豺对它的态度都有显着变化,但它仍是地位卑微的苦豺。它想进步,想向上,想站起来和别的豺一般高大,想出气和别的豺一般均匀。一句话,它不愿再做苦豺了。它觉得牦牛犊事件已经为它奠定了改变地位的基础。这一次,如果它再有非凡的表现,如果它能抢先一步扑倒走在前面的那只公岩羊,豺王夏索尔肯定不好意思继续让它做苦豺,说不定会让它一步登天,挤进优秀大公豺的行列。
  它想入非非,一个劲儿地做着白日梦。
  它实在太年轻了。别看它体格和成年公豺差不多,其实心理上还是一只幼豺。它不懂得越是春风得意就愈要夹着尾巴做豺,谦虚谨慎是弱者的护身符。它才一岁半龄,对豺群许多无形的规矩似懂非懂,对生活的潜规则一窍不通,不晓得在这样的场合根本就没有它露脸的份儿。这里肯定没有猎枪、陷阱和捕兽铁夹,也不是围捕穷凶极恶的狗熊和野猪。这里不需要苦豺。岩羊是豺群的传统猎物,只要地理位置选择得好,只要不是在峭陡的崖壁上,不必冒什么风险就可擒捉到。只要把这家子岩羊引进豺群布下的圈套,就等于是网里捕鱼,瓮中捉鳖,有百利而无一弊。在这种情形下,豺王是理所当然头一个扑咬者。头一个扑咬方能显出王者的胆识。王者比芸芸众生更需要表现。
  白眉儿年幼无知,不诸世事。它太想再逮个能充分表现自我的机会了。它想再来个漂亮的空中噬喉,一展非凡的风采,加深众豺对自己的好印象。
  它心急火燎,频频朝离自己不远的钓豺王夏索尔张望。这是一种征询,也是一种企求。
  假如没有夏索尔鼓励的一瞥,白眉儿还是不敢随便造次的。它虽然兴奋,还没兴奋到神经错乱。它虽然年轻,但这一点还是懂的:这种场合没有豺王的允许,就擅自跳出来朝岩羊扑咬,是一种目无领导僭越名位的行为,是一种无法得到原宥和宽恕的错误。
  它用直勾勾的眼光望着夏索尔,希望豺王能赐给自己一个崭露头角的机会。
  夏索尔已八岁龄了。对豺来说,这个岁数已过了不惑之年,知天命了。它一眼就看出白眉儿此刻微妙的心态。它正愁找不到收拾白眉儿的机会呢。几乎是一种化学反应,刹那间,一个天衣无缝的圈套就在豺王脑子里形成了。
  它朝白眉儿投去一束赞许的目光,还磨了磨下巴颌。在豺的身体语言里,磨动嘴颌表示上尊对下卑的宽容和鼓励,慈祥和溺爱。
  哦,你想在这场猎食中创立头功吗?我欣赏你的勇敢精神,理解你的急切和浮躁。
  哦,只要你有杰出表现,豺们就会淡忘你的出身,不再计较你异化的毛色,重在表现嘛,我就可以让你免做苦豺了。
  于是乎,白眉儿心潮澎湃地蹿跃出了隐蔽点。
  那家子岩羊迅速掉过头来,改成母羊率先,公羊殿后,羊羔仍夹在中间,朝陡崖攀缘而上。
  虽然白眉儿竭尽全力朝前蹿跃,虽然奔得气喘吁吁,无奈距离太远,等它越到山脚,这家子岩羊已登上怪石嶙峋的崖壁。
  空中噬喉,只能改为空中噬风了。
  到了这个时候,豺王夏索尔才发出扑击嚣叫。豺群没了章法,胡乱朝那家子岩羊扑击。
  公岩羊跳到一个四面绝壁的隘口,扭转身来,亮出弯刀似的羊角阻截豺群。公岩羊站立的位置十分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白眉儿冒冒失失爬上隘口,刚探出脑袋,羊角呼的一声挑将过来,要不是它躲得快,肯定变成瞎眼豺了。隘口很滑,没地方站脚,一躲闪,它便像只球似的滚落下来。
  豺群被堵在隘口下,一筹莫展。
  有几只豺想绕路追击,但地形太复杂,绕个圈起码有百十米,不等绕到位,这家子岩羊怕就逃到山腰去了。
  这时,猛犸崖顶那头哨羊咩咩咩不停顿不间歇地发出报警声。崖壁上,羊角弯弯如刀如剑的成年岩羊纷纷从石洞石缝石旮旯里钻出来,狂咩乱叫,严阵以待。
  显然,埃蒂斯红豺群很难占到什么便宜了,再继续埋伏,也失去了意义。
  夏索尔长嚣数声,以示撤离。
  没等回到埃蒂斯山谷,半路上,豺群就散成一个圆,把白眉儿围了起来。白眉儿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它明白豺群要对它实施审判并处以严厉的惩罚了。它心惊胆战地望着夏索尔,呦呦低嚣着,指望能得到豺王的帮助。
  它天真地以为,既然自己是受到夏索尔目光的鼓励才蹿出去扑咬岩羊的,豺王或许会承担一些责任,会替它解解围。
  夏索尔嘴角微微撇动,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奸笑。它没想到自己略施小计,白眉儿就上当受骗了。到底是乳臭未干的小子,一点儿也不中用。瞧,整个豺群四五十双眼睛,一律的愠怒,一律的怨恨。大家已经饿了四天,全指望逮只羊活命。被这小子一搅和,快到口的羊肉飞走了,希望变成泡影,谁会不恨哪?群体里因牦牛犊事件而对白眉儿产生的那点儿好感,早没了。母豺们看着白眉儿,比过去更厌恶;公豺们盯着白眉儿,眼光冷飕飕地含着一股杀机。夏索尔明白,了却心愿铲除棕祸害的时机成熟了。豺心所向,它即使把白眉儿撕碎了,谁也不会提出异议。
  夏索尔一点儿也不担心谁会看出白眉儿过早蹿出去惊吓了猎物跟自己有牵连。它没发出过可以扑击的嚣叫,也没用爪子或身体去指令白眉儿蹿跃出隐蔽点。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至于目光鼓励,眼神暗示,都是模糊不清不足为凭的东西。焉知瞥一眼就一定是怂恿对方去犯错误呢?也完全可以这样解释,它在节骨眼儿上向白眉儿投去亲切的眼光,是想稳住白眉儿急躁的情绪,是在告诫它千万别鲁莽。而白眉儿将它豺王的告诫置之脑后,胆大妄为,一意孤行,酿成大祸。这还应当罪加一等呢。
  夏索尔觉得自己没有任何值得内疚的地方。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白眉儿都是目无群体,目无纪律,虚荣心恶性膨胀,想炫耀自我,才犯错误的。受惩罚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夏索尔嚣叫一声扑到白眉儿身上,一口咬住肩胛。它不往致命的喉管咬,而往肩胛咬,是有打算的。它不想露骨地扮演刽子手的角色。它想让白眉儿死在众豺的义愤和围攻中。这样,目的同样能达到,又免却了一层心理负担,何乐而不为呢。果然,十几只大公豺跟随着它,朝白眉儿围了上来。
  白眉儿惨嚣一声,又踢又蹬。这小子,力气大得出乎的意料,三整两整的,竟然从它嘴里挣扎出去撒腿朝荒野逃窜。好几只大公豺尾追上去,都未能追上。很快,白眉儿消失在一片铺满白雪的灌木林里。
  夏索尔有点遗憾,但转念一想,把白眉儿驱逐出了埃蒂斯红豺群,也算是彻底消除了隐患。再说,茫茫白雪,寒冬腊月,白眉儿孤身一豺,不被冻死,也会饿死,十有八九是活不成的。
  嘿,看你在冰天雪地里能蹦跶几天。
  确实像豺王夏索尔所推断的那样,白眉儿一离开豺群,立刻就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还算它运气好,被逐出豺群的当天夜里,就在大树下找到一只死鹭鸶。鹭鸶是一种候鸟,鸟群已飞往潮湿温暖的南方了。这只老鹭鸶翅膀乏力,无法远距离飞行,只好滞留在日曲卡山麓,经不起严寒袭击,被冻死了。鹭鸶肉冻得硬邦邦的,比石头还难啃,硌得豺牙发酥发麻,但不管怎么说,总比饿着肚子要好受些。
  并不是每天都能捡到死鹭鸶的。
  第二天,白眉儿就连一只老鼠也没捉到。
  为了不让自己饿死,它一刻不停地四处奔波寻觅可以充饥的食物。它看见旷野里有一只雪兔,正扒开雪掘食可以充饥的草根,便学着成年豺的模样,绕到雪兔背后,匍匐前进,想接近目标后来它个空中噬喉。雪兔好像什么也没发现,仍专心致志地蹲在雪坑边咔嚓咔嚓啃咬着草根,只是两只长耳朵灵活地转动着,调整听觉方位。白眉儿心花怒放,以为就要尝到美味的兔肉了。离雪兔只有几十米远了,它站起来准备做最后的冲刺,不料雪兔仿佛脑袋后也长眼睛似的,就在它起身准备扑蹿的当儿,突然撒腿奔跳起来。兔子两条长长的后腿在富有弹性的雪地里蹦跳得格外轻松潇洒,一蹦就是一丈多远,一会儿工夫就逃进树林不见了,只留下一串轻烟似的雪尘。
  原来,雪兔的听觉十分灵敏,鹰隼在高空扇动翅膀,它在地面上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兔耳的软骨能自由转动,招风型的耳廓能逆风听半里,顺风听三里。白眉儿没有经验,恰巧走在雪兔的上风口,早就被雪兔发现了。
  这等于是被捉弄了一次。
  白眉儿颇不服气,决心跟这只灰毛红眼的兔子周旋到底。
  豺虽然听觉不如雪兔,但嗅觉是只有狼才能媲美的。它循着雪兔的气味追踪了半天,在一个小山坡上找到一个土洞。洞里有几绺兔毛,洞口有几粒新鲜的兔屎。白眉儿想,雪兔逃得再远,迟早总要回窝来的。它就埋伏在兔窝边的荒草丛里,等呀等,一直等到天黑尽了,还不见雪兔的影子。它不晓得,狡兔三窟,哪只窝附近发生过危险,就废弃不用,再也不回来了。
  白费了工夫,什么也没得到。
  食物很成问题。更恼火的是,它连个理想的栖身的窝也找不到。冬暖夏凉的石洞,几乎都被野猪、狗熊、雪豹、老虎占据了,它连走近些都不敢,更别说把这些猛兽撵走,自己去享用了。想找个树洞吧,不是有狗獾住着,就是狐狸的巢穴。它一只孤豺,是无法跟雌雄一对狗獾或一家子狐狸争输赢的。它成了流浪豺,觅食到哪里,就在哪里找个挡风的角落蜷伏过夜。
  不错,它体格同成年豺差不多一般高大,它甚至掌握了空中噬喉的绝招,可它毕竟才一岁半,各方面都还稚嫩,从未脱离群体单独生活过,缺乏独立生存的能力。
  离开豺群才几天,白眉儿就瘦了整整一圈儿,连肩胛骨都支棱出来了。
  那天半夜,下起鹅毛大雪,白眉儿就趴在一块大石头下过夜,没遮没拦的,雪花落了它一身,被它的体温融化成水,全身精湿,像只落汤鸡,让北风一吹,茸毛结起一层薄薄的冰壳。它肚子空空,饥寒交迫,冷风彻骨,实在受不了了。还是豺群好。它想,在豺群里虽然也会碰到饥饿,但群策群力,总能设法逮到猎物。豺群虽然也有寒冷,但实在冷极了,几十只豺挤在一起,互相依靠取暖,总比现在孤零零在雪地里挨冻要强得多。它萌生出重新回豺群念头。它想,自己之所以被驱逐出群体,主要是因为擅自出击惊忧了猎物。这错误改起来并不困难。只要能允许它回到群体,从此后它要重新做豺,不再调皮捣蛋,像牦牛犊事件以前那样,对谁都恭恭敬敬。
  它想,它是地地道道的埃蒂斯红豺群的子孙,豺王夏索尔总不会一棍子把它打死吧。应该允许豺犯错误,也允许豺改正错误嘛。
  翌日中午,白眉儿跑回埃蒂斯山谷的骷髅岩。豺群大概是刚进过食,懒洋洋地卧躺在太阳底下。它径直来到豺王夏索尔面前,四肢弯曲,跪伏在地。这是投案自首,希望能宽大处理。
  夏索尔正打盹呢,冷不防被惊醒,睁眼一看是白眉儿,倏地站起来,豺脸刹那间变得狰狞。
  白眉儿赶紧乖巧地把身体趴下,脑袋埋进草根下。呦呜呦呜哀声叫唤,是求饶,是认罪,是悔过,是渴望自新,是真诚地希望和解,是乞求能给一条出路。在豺群中,也经常会发生一只地位较低的豺冒犯了另一只地位较高的豺这类忤逆的事,一旦地位较低的豺做出了这种表示屈服的身体语言,一般是能得到宽恕的;同种同类,毕竟没有血海深仇,白眉儿想。吓跑岩羊的事已过去好几天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豺王心中的怒火也该平息些了吧。大豺不记小豺过嘛。
  夏索尔站在它面前,张牙舞爪朝它狂嚣不已。
  白眉儿把身体趴得更低些,和冰凉的地面贴在了一起,哀叫声也更加凄切更加虔诚。
  突然,夏索尔咬住了它的一条前腿。它没动弹,更没反抗。它想,豺王一定是象征性地给它一点惩罚,不会往死里咬它的。它给豺王象征性地咬一口,也让豺王脸上有光彩,面子上过得去。它闭起眼睛忍耐着。
  不对,疼痛加剧,如锯如割,痛得它无法忍受。它一阵胡踢乱蹬,好不容易将自己那条前腿从夏索尔嘴里挣脱出来。一看,前腿皮开肉绽,流出殷红的血,伤口很深,瞧得见白花花的骨头。喏,这绝不是象征性的惩罚,这是在往死里咬它啊。瞧夏索尔那双眼睛,阴森冷酷,透露出无限杀机。
  好几只大公豺也气势汹汹地赶过来了。
  白眉儿明白了,豺王夏索尔是永远不会原谅它的,也永远不会再让它回到埃蒂斯红豺群来了。
  除非愿意被咬死,它不得不再次逃亡。
【第五章
生存游戏】
  白眉儿在对面山梁上观察了两天,终于摸清了那只斑羚的活动规律。母斑羚总是在日头当午时,带着那只小斑羚从山岬转出来,钻进白桦树林,两只前蹄蹲在树干上,剥食粘在树皮上的那层苔藓。母斑羚十分谨慎,三步一回头,五步一踟蹰。就是在用嘴剥食树上的苔藓时,也一心两用,羊眼紧紧瞄着在一旁玩耍的小斑羚,唯恐有什么不测。
  开始,白眉儿曾想用正面追击去擒捉小斑羚,但不行。它刚走近些,机敏的母斑羚便携带着小斑羚疾风般逃回山岬。
  山岬里荆棘丛生,巉岩林立,迷宫似的。
  它太想吃鲜美的斑羚肉了。它苦思冥想了整整一夜,总算想出个雪地擒斑羚的好办法。
  这天夜里,下起大雪。天快亮时,白眉儿冒着雪摸白桦树林,趴在雪地里。雪花飘到它身上,冷得它直打哆嗦。渐渐地,豺皮表层结起冰凌,雪花一片片积聚起来,像一层雪被,盖住了它的身体,远远望去,像个微微隆起的小雪丘。就在这时,母斑羚携带着小斑羚来了。
  它隐蔽得十分巧妙,十分成功。母斑羚从它面前几尺远的地方走过去,都没瞧出破绽来。母斑羚头顶有两支匕首似的尖锐的羊角,不易对付。它把母斑羚放了过去,等到走在后头的小斑羚来到它面前时,突然从雪地里蹦跳起来。
  母斑羚只听见背后传来奇怪的响动,急忙扭头,雪地爆起一团密密的雪尘,就像神奇地绽开了一朵硕大的白花。一头浑身是雪的白色怪兽扑到了小斑羚的背上。它惊呆了,脑壳木木的,好一阵才清醒过来。开始,它以为跃到自己宝贝身上的是雪豹或白虎,踟蹰着不敢上前营救。斑羚和雪豹白虎之间力量差别太悬殊了,靠上去只能白白送死。可随着小斑羚挣扎颤动,骑在背上的怪兽身上的雪块不断塌落,被雪包裹得臃肿庞大的驱体迅速剥蚀,很快露出真相,原来是只豺狗!
  立刻,母斑羚恢复了勇气,挺着羊角飞奔过来。
  斑羚也叫青羊,虽然也怕豺狗,却不像畏惧虎豹那样不敢做任何形式的反抗。斑羚对豺狗的惧怕是有条件的,倘若面对豺群或狗群,当然无力反抗;但倘若面对一只孤豺或一条独狗,畏惧就要大打折扣了。斑羚一米长的身体,六十公分高的肩胛,实实在在要比普通豺狗高大得多。论体力,斑羚绝不会在豺狗之下。当然,斑羚是食草动物,没有豺狗的凶悍与勇猛,也没有嗜血啖肉的尖爪和利齿,但斑羚头顶有两支尖角,也不乏为生存而拼搏的勇气和胆识。兔子被追急了还要反咬一口,斑羚起码比兔子厉害些吧,当然也会用羊角作武器与体格比自己要瘦小的豺狗做一番较量的。
  应该说,白眉儿是有足够时间咬断小斑羚的喉管的。当它从雪地上蹦跳起来时,母斑羚愣了好一会儿神。在它被抖落身上的雪块前,母斑羚还踟蹰了一阵。它是想尽快解决问题的,但它在雪地里待的时间太长了,四肢被冰镇得几乎麻木,豺嘴也冷得失去知觉。刚才它是凭着猎物终于落进自己圈套的极度兴奋,才奇迹般地从雪块下跳跃起来的。可一旦跃上小斑羚的背,不知怎么搞的,豺嘴似乎不听使唤了,刺探进小斑羚柔软的颈窝,却笨拙得无法下口。这不像是在进行致命的杀戮,倒像是在搔痒痒。
  眼瞅着母斑羚挺着羊角冲过来了,小斑羚似乎也受到了生的鼓舞,驮着它趔趔趄趄朝母斑羚靠拢。白眉儿急眼了,嘴咬不下去,两只前爪拼命撕扯,把小斑羚的脖颈撕得稀烂,流着汪汪的血。
  小斑羚咩咩惨叫。
  母斑羚心如刀割,恨不得立刻将羊角捅进这只可恶的豺狗肚皮里去,捅它个肠断肚穿,捅它个气绝身亡。
  很快,母斑羚被怒火擦亮的尖角已在豺脸前晃动。
  白眉儿扭着小斑羚的脖颈,竭力想叫小斑羚转身拐弯,躲避母斑羚的攻击。可惜,小斑羚不是可以随意指挥的坐骑,它白眉儿也不是训练有素的驭手,折腾来折腾去,仍在原地踏步。
  突然,小斑羚跪倒在地。
  活动靶变成了静止靶。
  母斑羚脑顶上那两只黑如墨玉、角基生有轮纹的尖角带着冰凉的风雪带着狂热的仇恨刺过来了。角尖已快触及豺皮,白眉儿再要赖在小斑羚背上,身上免不了被羊角挑出血窟窿。看来,它只有从小斑羚背上滚下地去逃之夭夭。可这样一来,它下辈子也休想逮着这只细皮嫩肉的小斑羚了。小斑羚不过被撕破了点皮,没什么生命危险,一旦从豺爪下逃生,立刻会钻进母斑羚腹下再也不出来。母斑羚当然会誓死扞卫,永不屈服。它只好眼睁睁看着猎物道遥“法外”。它只好喝西北风。它的一切努力和辛劳便付诸东流。这无论如何是不行的。
  可不听话的嘴哟,怎么就丧失噬咬功能了呢?牙齿木木的,嘴唇麻麻的,舌头僵僵的,仿佛口腔也结冰了。不躲闪是不行的,拿自己的皮肉去迎接犀利的羊角,占不到便宜;全躲闪也不行,等于自动放弃这场狩猎,标准的半途而废。只好折衷,来个半躲半闪。刺溜,它松开搂住小斑羚脖颈的前爪,脑袋也往后缩。大丈夫能伸能缩。整个身体缩到小斑羚后腰部位。好险哪,母斑羚的羊角就擦着它的头皮刺过去。算是又白捡了条小命。
  情形更糟糕了。小斑羚上半身喜获解放,脖子一抻一抻的,前腿竟站了起来,脊背呈梯形,像块滑板。母斑羚收回角,调整方位,又向它肩胛捅来。它无计可施,只好继续往后缩,缩到小斑羚的屁股蛋了,再缩的话,就缩到雪地里去了。在母斑羚尖角的再次逼迫下,它两条后腿和大半个身体已无可奈何地跌落雪地,只剩两只前爪还勉强搭在小斑羚的屁股蛋上。眼看大势已去,败局已定。突然,白眉儿乱哄哄的脑子里跳出了豺抠肛门的情景。
  豺的体力和噬咬的功夫都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小动物当然不成问题,但碰到牦牛、野猪之类的庞然大物,光凭体力和噬咬是很难获胜的。仿佛是老天爷的一种慷慨馈赠,豺与生俱来有一种狼狗虎豹所不具备的特殊本领,那就是抠肛门。之这词儿听起来极不雅,却很实在。如面对一头野牦牛,牛皮厚韧,不易咬穿,牛头上有一对锋利的犄角,也休想正面突破。于是,几只豺从前方和侧面迷惑纠缠住野牦牛,一只经验丰富出类拔萃的大公豺跃上牛屁股,将一只豺爪从野牦牛肛门里伸进去。野牦牛屁股不长眼睛,也不长犄角,除了会放屁拉屎,无别的抵抗能力。豺不怕肮脏,爪子捅进肛门去,鼓捣搅动,扯出牛肠来。再厉害的野牦牛,一旦被掏了肠,也只好任豺宰割了。
  从审美角度看,豺抠肛门这一招,显得很下作很猥琐很无聊很不硬气很不地道很不光明磊落很有点流氓无赖的习气。
  你凶你狠你有能耐你就面对面争个高低呀,干吗要抠人家的肛门呢!
  这大概也是豺的名声很坏的一个原因。
  闲话少说。那白眉儿两只前爪搭在小斑羚的屁股蛋上,突然想到了豺抠肛门的狠招。只是它从未实践过。豺把抠猎物的肛门视为一种光荣,只有豺王和少数几只地位高的大公豺才有资格担此重任。白眉儿在豺群中地位低贱,年岁又小,在大型狩猎活动中只配跟在豺群后面呐喊助威,顶多敲敲边鼓,从侧面蹿上去咬一口。可它无数次瞅见大公豺掏猎物肛门,看得烂熟,不会也会了。它的爪是标准的豺爪,尖如针,弯如钩,最适合掏肠了。
  母斑羚又撅着尖角朝白眉儿侧颈捅来。此时不掏,更待何时。白眉儿将一只利爪瞄准小斑羚的肛门用力伸进去。小斑羚的肛门裂开了。这抠肛门比白眉儿想象的要容易得多。肛门里热乎乎的,冻僵的爪子焐热变得灵活了;里头有黏液润滑,并不费多大劲整个豺爪就差不多全伸了进去。
  小斑羚咩咩急叫,拼命朝前蹦跳。母斑羚打着响鼻匕首似的羊角不顾一切捅了过来。白眉儿只得从小斑羚背上滚下来,狼狈得像只跌翻的乌龟。它的那只伸进小斑羚肛门去的豺爪,也无可奈何地滑脱出来;但在滑脱出来的一刹那,它用尖钩似的爪尖抓了一把,“嗞——”一根粉红色的冒着腾腾热气的羊肠被掏了出来。
  母斑羚紧盯着白眉儿不放,尖角频频出击。白眉儿在雪地上连滚带爬,好不容易才避开了羊角的锋芒。
  豺被斑羚欺,这也太不像话了。
  白眉儿虽然一个劲儿地躲闪逃跑,但那只揪住羊肠的爪始终舍不得放松。小斑羚像又长了条尾巴,肠子被拖出一米多长。
  终于,羊肠从白眉儿爪下滑脱。
  母斑羚发疯般地追上来要同白眉儿拼老命。白眉儿识相地逃出白桦树林,逃到对面山梁上,冷眼观察动静。
  小斑羚还没有死,摇摇晃晃,像喝醉了酒。拖曳在尾后的那截肠子,有一大部分大概结了冰,在雪地里磨出沙沙的声响。
  “倒,倒!”白眉儿在心中默默念叨。
  小斑羚四腿一软,再也站不起来了。
  母斑羚用下颌拱动小斑羚的肠子,似乎想把肠子再塞回小斑羚的体内。这当然是徒劳的。别说母斑羚了,就是人类社会医术再高明的外科医生,面对这种情况,也回天乏术了。
  “咩——咩——”小斑羚的叫声越来越微弱。终于,那小脑袋一侧歪,四肢抽搐一阵,死了。
  白眉儿心花怒放。现在,只等母斑羚离开后,它就可以跑过去舒舒服服饱餐一顿了。
  对食肉类猛兽来说,自己的快乐和幸福总是建立在别的动物的不幸与痛苦之上的。
  太阳偏西,母斑羚开始显得焦躁不安。它不时地仰头望着天空,又扭头望望山岬茂密的灌木林,想离开还有点舍不得,矛盾得很哪。走吧,白眉儿心想,小斑羚是不可能死而复生的,你又不能吃荤腥,守着一块冰凉的肉又有什么意义呢?
  母斑羚离去的情景颇为动人。它趴在小斑羚身上,好像是在给小斑羚喂奶,然后,踱到一边,朝小斑羚咩咩叫了两声,那叫声的含义不难猜,是让小斑羚跟它回窝去。当然是痴心妄想。它朝前走了几步,又拐羊头做了个舔犊的姿势,然后再往前走;走了一小段,又停下来,在空中做了个母子交颈厮磨的亲昵动作,再往前走;没走多少路,又回头咩咩叫两声,好像担心跟在身后的宝贝贪玩迷了路……到了山岬口,它才渐渐从梦境中醒来,呆呆地驻足远眺躺在白桦林里的小斑羚。半晌,才长长地哀叫一声,飞也似的跑进迷宫似的山岬去。
  白眉儿将一条腿跨前一步,脑袋伸直,腰部下沉,伸了个豺式懒腰,喜滋滋朝白桦林奔去。它早就饿空了肚皮,早就盼着能吃顿鲜美的斑羚肉。味道肯定好极了。
  白眉儿来到白桦林,小斑羚已呈半冰冻状态。身子底下一摊红雪,看来,小斑羚血已流干。可惜了这碗羊血。不过,小斑羚腹部还有点柔软,赶快开膛剖腹,还能吃到糯滑可口的内脏。
  白眉儿将小斑羚翻了个四蹄朝天,刚要动口解剖,突然,它闻到清新的空气中掺杂有几丝尿臊味。它耸了耸鼻翼,哦,是猫尿的气味,从头顶的树上飘下来的。它佯装着仍在专心致志地埋头解剖小斑羚,两只三角形的耳廓却紧贴在后脑勺,鼻翼也有节奏地翕动着,防范来自树上的不速之客。
  俄顷,头顶一根小树枝咔嚓一声折断了。它有思想准备,一听到动静,立即往前蹿跳。叭,一个沉重的物体降落,砸在它刚才站立的位置,溅起一团雪尘,呛得它睁不开眼。一股陌生的气味灌进它的鼻孔。它知道不妙,赶紧撒腿跑远点,才敢扭头张望。
  原来是只猞猁,灰色的皮毛间像繁星似的密布黑色斑,四只爪子和雪融为一色,耳朵的形状像长长的菩提树叶。上嘴唇长着两撇长长的银须,一口锋利的白牙像是用冰雕出来的,泛动着寒光。两只浅蓝色的眼珠闪着饥饿的光。白眉儿一眼就看出,这是一只母猞猁。不难想象,离这儿不太远的某个树洞里有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猞猁。
  猞猁又名林拽,是一种比豹小比猫大的猫科动物,勇猛机警,敢从熊掌下袭击小狗熊。猞猁善跑善扑,还能爬树,经常隐蔽在树杈上,望见有猎物从树下经过,便罩着猎物突然扑跌下来,压断猎物的脊梁。这一招相当毒辣,即使一只孤狼遭此打击,也只好变成一泡臭烘烘的猞猁粪。
  白眉儿倒吸了一口冷气。好险哪,差点遭了这灰皮毛家伙的暗算。
  猞猁跌了个空,也不气恼,而是朝小斑羚轻轻一扑,四只爪子罩住小斑羚,然后朝白眉儿粗声粗气地吼叫一声,好像在说:“我没压断你的脊梁,算你幸运,快滚吧,蠢家伙,这只斑羚属于我了!”
  白眉儿差点儿气晕过去。它在积雪中埋伏了半天,忍饥挨冻,几乎被冻成冰棍儿,又像条窝囊的草狗那样差点没被母斑羚犀利的羊角捅个透心凉,这才获得这只小斑羚。这只小斑羚是用生命作赌注赢来的,怎能轻易被抢去!你猞猁没费半点工夫,没使吹灰之力,就要将小斑羚霸占为己有,这无疑是强盗剪径土匪劫道。它愤怒地也嚣叫一声,弓腰屈腿做扑跃状。它不是窝囊废,也不是豆腐渣,更不是可以随便欺负的梅花鹿。它是有血性的豺,它要夺回本来就该属于它的小斑羚。
  还没等白眉儿有所动作,母猞猁就先发制人,从地上嘣起来,恶狠狠地朝它扑咬。猞猁体型如豹,扑击的姿势也像豹,来势很猛。白眉儿不用试就明白,厮打起来自己不会是猞猁的对手。这只猞猁体长约一米,像头小牛犊,一对一力量太悬殊了。它被迫扭身跳开了。
  猞猁追了两步,似乎兴趣不大,回身叼起小斑羚,朝老林子走去。
  白眉儿舍不得到口的斑羚肉就这样被抢走,逃了一阵,见对方并没有穷追过来,便又壮着胆子踅回身,跟在强盗后面。
  猞猁叼着小斑羚,大模大样,都不屑回头看白眉儿一眼。
  白眉儿愤懑得浑身颤抖,恨不得和这无耻的家伙斗个血肉横飞,要是有一半赢的可能的话。
  遗憾的是,孤豺对猞猁,虽不能说是鸟卵碰石头,也差不多是鸟卵碰土块,取胜的希望极其渺茫。也许,从背后突然袭击能缩小彼此的力量差距。白眉儿想,瞧这傲慢的家伙,连头也不回,大概不会想到它会有胆量从背后进行偷袭的。
  它不动声色地跟在猞猁后面,悄悄缩短距离。它就不相信猞猁是块无法击碎的花岗石。它已贴近猞猁了,它壮起胆子朝猞猁那根粗得像豹尾短得像猪尾的红尾巴咬去。它是这样打算的,冷不防一口把猞猁的尾巴咬下来,让这该死的家伙惊骇颓丧,失去自信和意志,它就趁机夺回小斑羚,溜之大吉。
  白眉儿的打算落空了。它的豺牙还未沾着猞猁尾巴,猞猁就像屁股上长有眼睛似的突然来了个鹞子翻身。这家伙嘴上还叼着小斑羚,小斑羚晃荡着竟然也变成了武器,拍击在白眉儿的头颅上。白眉儿没防备,被打了一个趔趄,摔倒在雪地上。没等它爬起来,猞猁就扔掉小斑羚,穷凶极恶地扑上来,一只爪蹄踩在白眉儿肚皮上,白疹疹的牙就朝豺脖咬来。假如这一口被咬个正着,不说是身首分家,恐怕也会被咬成个歪脖子豺。白眉儿情急之中,陀螺似的旋转了一圈,顾得脖子就顾不得屁股啦,臀部被咬得火炙般疼。它狂嚣乱咬,好不容易才从猞猁尖牙下挣脱出来,耷拉着尾巴没命地奔逃。逃出老远,听听背后没有动静,这才敢放慢脚步回头张望。猞猁嘴角沾着一簇金黄的豺毛,迎风颤悠,奸诈残忍的脸漾着一丝讥笑,是在笑它不自量力。
  白眉儿虽然对猞猁恨得咬牙切齿,却再也不敢上去争抢小斑羚了。
  丛林生活中没有真理,强者就是真理。
  白眉儿只能眼睁睁看着猞猁叼着它千辛万苦猎获来的小斑羚,大摇大摆消失在老林子里。
  刚才在和猞猁激烈的争夺中,白眉儿忘了饿。猞猁消失了,扣动心弦的紧张和兴奋也随之消失,饥饿感便疯狂地席卷而来,揪心揪肺,难以忍受它在雪地里冰冻了半天,又和母斑羚母猞猁周旋了了半天,胃囊里最后一点残渣都消化尽了,只感到浑身虚软,走在雪地里,四只爪子像踩着柳絮云朵,从精神到肉体都无法踏实。
  白眉儿在树林里胡乱钻行,希望能找到点可以填肚子的东西,哪怕是半只腐鼠一条死蛇也好。它已不敢奢望能逮着鲜活的食物,即使现在从雪地里蹦出一只兔子,它也没力气去追逐了。
  天快擦黑了,仍然什么吃的也没找到。它脑袋一阵阵发晕,假如再这样饿下去,怕是挨不到天黑,就会晕倒在雪野里,然后在一种啃吃鹿崽、羊羔的海市蜃楼般的幻境中昏沉入睡,明早变成一具让秃鹫垂涎三尺的饿殍。
  茫茫雪野,除了秃鹫的投影,连个移动的东西都不见。豺无法像鹿类或羊类那样靠吃地衣和苔藓过日子。
  白眉儿差不多就要饿倒了,突然,迎面吹拂的风送来一股马肉的香甜气息。它精神不禁为之一振,四爪又生出些力气来,紧跑几步。哈,一条干涸的小河沟里躺着一匹小马驹。马驹栗红色的皮毛下积了厚厚一层白雪,肚腹已经剖开,肠肠肚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小河沟一览无余,没有任何陷阱或捕兽铁夹。日曲卡山麓虽然号称动物王国,却从没发现有野马。毫无疑问,这是人类豢养的家畜。很有可能是山间马帮经过此地时,跟着马帮试试脚力的小马驹忍受不了风雪严寒和长途跋涉,半途倒毙了。白眉儿想,小马驹肚腹之所以被剖开,大约是灵猫蜜狗这类小型食肉兽所为,闻见它豺的气味,吓得逃走了。这倒是一顿捡来的晚餐,一席救命的盛宴。不吃白不吃。
  白眉儿饿坏了,等不及再仔细想想,就一口咬住那颗蟠桃状的马心,来不及细嚼慢咽,三下五除二便圆囵吞咽进去。马心不太新鲜,吃下去后舌根那儿觉得有点苦辣,还有股怪异的味道,口腔都被刺激得有点麻木了。也许是蚂蚁啃咬后留下的蚁酸,它并不介意。不管怎么说,有东西吃是一种幸福。就像龟裂的旱地被注入了一泓清泉,就像暴风雪过后洒下一片阳光,它肚子里有了内容,眼神也清亮了,血液也流得畅快了。口腔里那股怪异的味道稍稍有点难受,它咬了几口白雪,在嘴里搅了搅,算是豺式漱口吧,涮掉那股怪味,然后想去叼那只蝙蝠状的马肝。还没等它咬住马肝,乱石背后冷不防钻出一只蜜狗来。蜜狗也叫青鼬,尾巴几乎跟身体一样长,是一种凶猛的小型食肉兽。蜜狗瞪着一双黑豆般晶亮的小眼睛,战战兢兢向小马驹靠拢。蜜狗的意图很明显,是要来和白眉儿分享这顿美餐。
  白眉儿气不打一处来。猞猁欺负了它,这小小的蜜狗竟然也敢跟它过不去。是的,它不可能一口气就把这匹小马驹吞食干净,但它饱餐一顿后可以把剩下的马肉拖到隐蔽的树丛贮藏起来慢慢享用,冰天雪地马肉不会很快变质。冬天找食不易,哪能随便让蜜狗来分一杯羹呢。它受猞猁的气还没消尽,正好把这蜜狗当出气筒。
  它怒嚣一声扑过去,那气势就像要活活把蜜狗撕成碎片。蜜狗比白眉儿小了一半,自然不是对手,大尾巴一摇仓皇而逃。白眉儿毫无道理地紧追不舍。说毫无道理,是因为蜜狗在雪地上,尤其是在布满碎石的干涸小河沟里奔跑速度不亚于豺,这种追撵可说是水中捞月。再说,一只孤豺也很难不落下残疾和疮疤就把蜜狗置于死地。旁边正有马肉,犯不着冒险去咬蜜狗的。通常在这种情况下,豺只要把蜜狗吓退就算完事了,是不会穷追到底的。白眉儿像追一只兔子似的追杀蜜狗,实在是一种心理需要,它要把刚才在猞猁那儿沾染的晦气霉气窝囊气一股脑儿发泄到蜜狗身上去。
  蜜狗实在也是饥饿难忍,就像蜜蜂舍不得离开鲜花一样舍不得离开马驹肉。蜜狗就以小马驹为轴心,绕起圈来,玩捉迷藏呢。它想在白眉儿追撵得疲乏和不耐烦后,同豺分享这顿美味马肉。不同种类的食肉兽瓜分同一猎物是司空见惯的事。
  追呀跑呀,嚎呀嚣呀,好不热闹。
  白眉儿做梦也想不到,这只觊觎马肉的蜜狗,这场徒劳的追逐,竟无意中救了自己的命。
  大概是剧烈运动促使药性提前发作,也有可能是血液流动加快了毒性的传导,它在雪地里刚追了几圈,便觉得不对劲,腹内像有千万条蜈蚣在蠕动,疼得四肢抽搐,再也迈不开腿,只能躺卧下来。这时,喉咙口也一阵阵发毛发痒,吐出一团团泡沫。嗷呃嗷呃,嗓子也发哑了,难听得就像刀架在脖子上的公鸡在叫。它还缺乏生活阅历,不明白自己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怔怔地望着蜜狗发呆。
  蜜狗见白眉儿躺卧不动,停止了追撵,满心欢喜,赶紧跳到小马驹身上,嘴拱进马肚,用一种盗食者的慌张心态,稀里哗啦把一长截马肠吞进肚去。它仍嫌不够,又把那块蝙蝠状的马肝也三口两口吃了进去,直吃得肚儿圆脖儿梗这才心满意足。但这种欣喜感没维持多久,蜜狗那张小圆脸突然恐怖地扭曲起来;两只圆如榆钱的耳朵颤跳个不停;两粒黑豆般的眼珠突凸出来,十分可怕;仿佛突然间被移植进了蚂蚱的灵魂,一个劲地在原地蹦跳。
  白眉儿看得目瞪口呆。
  蜜狗开始用前爪撕扯自己的脸和耳朵,好像脸和耳朵里藏着可怕的敌手一样;圆脸被撕得血痕累累,左耳被扯成两半,仍毫不留情地猛烈撕扯。它又咬自己的爪子,又咬自己的尾巴。疯了,蜜狗肯定是疯了,白眉儿想。一会儿,蜜狗在雪地里打滚,哀嚎声渐渐微弱,七窍流出污血,仰躺着,四爪僵硬地伸向天空。
  白眉儿终于明白,蜜狗是中毒身亡了。也就是说,这匹小马驹的尸体里下了毒药;也就是说,它也中了毒。它透了那只可恶的猞猁,如果不被抢走小斑羚,如果不是饿得慌,它也不至于到有人迹出没的干涸的小河沟里来寻食物。幸亏这条蜜狗及时来争食。要是蜜狗晚来一步,它把那只蝙蝠状的马肝也吃进去,此刻肯定也已挺尸荒野了。
  怎么办?怎么办?
  假如现在是春天,它可以到野草丛生的沟壑中去找老鸦瓣,这是一种只生两枚翠绿叶子的小草,早春绽开钟状白花,那埋在浅土下的卵圆形鳞茎具有解毒止痛的功效。并非人类才有医学,很多野生动物凭着先祖传授的经验,知道怎样用草药医治创伤病痛。遗憾的是,正值隆冬,老鸦瓣还埋在地底下冬眠呢。
  肚子又开始剧烈疼痛,它不能坐以待毙,它必须想办法救自己。它想把吃进去的马心呕吐出来,可干哕了几声,什么也没呕出来。它晓得,自己虽然才吃了一只马心,中毒不算太深,但若不能及时把毒药呕吐出来,很快也会像蜜狗一样躺在雪地里变成只冰冻豺的。它急了眼,大口大口吞咽积雪,冰凉的雪能盖住腹内火烧火燎般的感觉。它的肚皮很快鼓得像只西瓜,胀得难受,喉咙里也痒丝丝的像有一群蚂蚁在爬。哇,它吐了,吐出一大摊黑红绿三色污秽,刀绞似的疼痛稍稍缓解了些。它又吞雪,又吐,直到胃囊吐得空空如也。后来,它又屙了一泡臭烘烘的黑糊状稀屎,这才算把毒从体内排泄光了。
  日子过得太艰难了。对孤豺来说,漫天飞舞的大雪,分明就是催命的白魔;幽暗阴森的密林,处处埋藏着阴谋和陷阱。
  唉,怎么活下去呀!
【第六章
投奔人类】
  白眉儿拖着虚弱的身体,沿着一条牛毛细路行,寻找能充饥的东西。它饿极了,恨不得太阳变成块馅饼从天上掉下来,让它使劲啃两口。
  转过一道沟,冷不防瞅见前面三岔路口的一棵大树下蹲着一个身裹破皮袄脸色蜡黄头发灰白的小老头,裤子褪到膝盖,光溜溜露着腚。它一惊,赶紧缩回脑袋,不由得心头一阵战栗。假如允许的话,它倒是很想尝尝人肉的滋味。细皮嫩肉,撕扯起来一定很容易,也不用吐毛,省却许多麻烦,味道一定比羊肉更鲜美。但它不敢。它晓得人的厉害,那杆乌黑锃亮的猎枪会喷火闪电,连百兽之王的老虎也不是对手,更甭说豺了。还有腰间挎着的那柄长刀,白刃雪亮,能像秋风扫落叶般地很爽利地剁下豺头。它此刻跳出去袭击小老头,等于以卵击石,自投罗网,变成愚不可及的自动送货上门的猎物。它虽然饿得要死,也不想白白送死。趁小老头还没发现自己,趁早溜走吧。它转身刚要钻进灌木丛,突然,小老头那里传来噗噜噜一声闷响随即顺风飘来一股浓郁的气味。
  小老头撅腚的动作,噗噜噜那声闷响,让白眉儿很容易就猜到,他在排泄。
  迄今为止,白眉儿没吃过人的排泄物。但俗话说,狗改不了吃屎,其实凡犬科动物,出于一种天性,都爱吃人的排泄物。豺属于犬科动物,当然也不例外。
  白眉儿耸动鼻翼,贪婪地闻嗅着人屎的气味。在人的鼻子闻来,自己屙出来的粪便是很臭的。但豺或狗的鼻子闻起来,就是另一码事了;臭中夹香,亦臭亦香。白眉儿敏感的鼻孔还嗅出人的排泄物里有许多未消化尽的肉糜和谷物,是顿可餐之食。
  说到底,犬科动物爱吃人屎,主要原因是人的消化器官太差劲,吃进去许多食物,只能消化吸收其中一小部分营养,大部分精华混杂在糟粕中被直肠送出肛门。挺可惜的。
  白眉儿舍不得走了。小老头孤身一人,没带猎狗,力量有限,不值得太害怕。他并未发现它。它躲藏起来,等他离开后,再过去捡食,不会有太大危险的。瞧他掩鼻皱眉的模样,它断定他屙完后会很快走开。
  果然不出它的所料。不一会儿,小老头站起来,提起裤子,系好裤带,背起猎枪,沿着小路匆匆而去。
  白眉儿早已等得不耐烦,待小老头走出二三十步后,便急急忙忙地跑到大树下。哇哈,那泡黄灿灿、状似老玉的排泄物还冒着腾腾热气!它两只眼睛乜斜着警惕地池注视着小老头的背影,闷着头大口大口吞嚼起来。排泄物虽比不上活宰的猎物那样鲜美,但比起冻成冰块的腐尸来,味道要好得多。热食开胃,还暖和身子,可惜,太少了点。它吃得太心急,浊黄的稀屎糊了一嘴。它伸出长舌舔食着沾在唇吻上的丝丝屑屑。那副吃屎的馋相,在人眼看来,未免会恶心得想呕吐,实在是有碍观瞻。
  其实,人也不是绝对不吃臭东西,如臭豆腐、臭豆豉、臭大蒜,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喜欢吃的大有人在。人类也并非一概拒绝吃别的生物的排泄物。燕子吐出来的唾沫人就挺爱吃,尊为山珍,名曰燕窝;还有名贵中药猴结,其实就是母猴排泄出来的月经。
  一定是它嚼咬吞咽的声音太响了,小老头似乎感觉到身后有动静,猛地收敛脚步,蓦地回首张望,白眉儿来不及躲避,闹了个人眼豺眼四目相对。它停止吃屎,扭腰屈腿,全身茸毛奓开,肌腱紧凑,目不转睛地盯着小老头。只要小老头动手解肩上的猎枪,它就会一溜烟地窜逃进灌木丛。
  小老头望着它,咧开嘴笑了,笑得很暖昧,骂了句:“狗改不了吃屎!”便不再理它,转过身去,继续赶路。
  他误以为它是狗了,这挺可笑的。它想。
  过了一天,还是到处找不到食物吃。白眉儿又饿得慌了,想重复前天的幸运,就又沿着牛毛细路跑到三岔路口的大树下。巧极了,远远便看见那位熟识的小老头腰里挂着一只硕大的酒葫芦悠悠地哼着小调走过来。
  说起来,这也算不上是什么偶然的巧遇。小老头名叫苦安子,是猎户寨的村民,在秃鹫岭下的树林里安了几十只逮鸟的金丝活扣,每天都要去一趟,看看有无收获。三岔路口的大树下是他的必经之地。
  白眉儿蹲在一块岩石上,巴望小老头能像昨天一样脱裤撅腚到大树下排泄。恼火的是小老头并未停下来,而是径直拐进林子里去了。它不甘心就这样白来一趟,便拉开一段安全距离,尾随着小老头走。这绝不是什么友好陪伴,当然也不是什么恶意跟踪,而是等待小老头途中排泄,好及时去捡食。
  翻山越岭,一走就是半天,日头当顶时,小老头终于在一块背风的洼地里坐了下来。它以为他要排泄了,却见他解开又破又脏的背囊,掏出一只鼓鼓囊囊的篾盒,揭开盖,抓起一把东西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咀嚼起来。它闻到一股谷物与牛肉的香味。爬了半天山,它早就饥肠辘辘了,食物扑鼻的香味更刺激得胃囊痉挛。它的眼光直勾勾地小老头手里的篾盒,口水情不自禁地从嘴角滴答下来。
  “哦,白眉瘦狗,跟着我走了半天,想吃东西吧?”小老头大声朝它说道,“喏,给你!”他手一扬,一坨东西在空中画出一道抛物线,朝它砸来。
  它以为是石头,惊慌地要跳开。“噗”,那坨东西已落在面前的雪地上,溅起一片香甜气息。哇哈,是一块牛骨头。它赶紧扑过去,贪婪地嚼咬起来。骨头上的牛肉虽已被啃光,却因煮的时间长,骨质已酥软,能咬烂;骨头上蘸有咸味,还有葱香,好吃极了。
  它很快把这块牛骨头吞咽进肚,便又用感激的期待的乞怜的眼光盯着小老头。于是,第二块牛骨头又像只小鸟似的飞过阳光落在它面前。
  小老头吃饱饭后,拍拍屁股走了。它飞快奔到他坐过的地方,把掉在地上的饭粒、肉渣和碎骨一扫而光。
  这以后,白眉儿天天早晨都跑到三岔路口来等那小老头,天天尾随着他去秃鹫岭。它总有收获,或者吃到两块骨头,或者吃到一泡排泄物。对它来说,这小老头就是它永不枯竭的食物源。只要见到他,它就有吃的,就不会挨饿,自然而然,它就喜欢见到他。
  那一天,他不知有什么事耽搁了,它在三岔路口等到中午,仍见不到他的身影。它焦躁不安,怅然若失,心里油然产生一种殷切的思念之情。就在这时,他突然出现了,破棉鞋踩着积雪吱儿吱儿响,顺着小路走过来。它一下激动起来,想迎着他跑过去舔舔他的鞋,才跑出两步,又犹豫地停了下来。
  白眉儿毕竟从小生活在埃蒂斯红豺群,长期受豺文化的熏陶,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观念:两足行走的人类与死神是同一概念,同样可怕;与人打交道,无疑是在同魔鬼打交道。它虽然已熟悉他身上的气味,对他抱有某种好感,却没有完全丢掉戒备心理。它害怕它去舔他鞋时他趁机把它俘虏了。还是小心谨慎为妙。可长时间等待思念终于相逢的喜悦总该化作行为表达出来。或许,它该朝他轻柔地叫一声,用声音传递情愫。当然,不能像豺那样尖锐嚣叫,人类憎恶豺,要叫,就要叫得和蔼亲切圆润,才能达到取悦的目的。小老头已快走到自己身边了,它扭扭脖颈,舒展声带,张开嘴,“汪呦——”唇齿间一激灵就吐出一声似狗非狗的叫。
  “嚯,又是你,白眉瘦狗。看来,我们很有缘哪。”小老头意味深长地对它笑笑说。
  一晃就是七天。
  多次重复就会成为习惯。现在,白眉儿已习惯了这种新的生存方式。到三岔路口来等小老头,已成为它的觅食模式;觅食方式直接决定着动物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及感情取向。他给予,它接受;它乞讨,他施舍。这无疑是一种最原始的豢养与被豢养的关系,再进一步就变成了主仆关系。它依赖他活命,不可能不对他感恩戴德。它不再神经过敏地畏惧人类,它觉得人并不像豺们形容的那般恶毒可怕。豺的传统观念在它心里开始动摇。小老头身上的汗酸味似乎并不太难闻,人脸上的笑容分明是和平的旗帜嘛。它对小老头的感情与日俱增。原先它跟随小老头一段路后,只要吃到了他的排泄物或扔弃的骨头,它就会离开。现在,它吃到东西后,会继续跟随在他身后,陪伴他到秃鹫岭察看铺设的金丝活扣有无收获。一直到夕阳西下,把他送回三岔路口,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白雪皑皑的小路尽头,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夜阑更深,万簌俱寂。白眉儿蜷缩在树洞雪窝,冷得睡不着。想想几天来的遭遇,未免生出几许彷徨,几许委屈。它是豺,豺最瞧不起寄生于人类的狗了,而它的行为,跟一条乞食的狗也差不了多少。它恨自己没有豺的志气,也没有豺的骨气。一丝羞赧在胸中回荡。
  有两次它甚至暗下决心,结束这种对豺来说可耻的觅食方式。可一早醒来,它又颠颠地跑到三岔路口去迎候小老头了。它实在是饿怕了。
  对动物来说,生存就是最高原则。跟在小老头后面捡食他的排泄物和废弃物虽然有丧豺格,却很实惠。饿死事大,失节事小。对豺来说,鲜活的雪兔或麋鹿比人的排泄物或无肉的骨头好吃多了,可它逮得着吗?较之撵山狩猎,眼下这种觅食方式不用花什么力气,牢靠固定,省心省力,何乐而不为呢?说到底,动物都是按快乐原则行事的。
  也许在潜意识里里,白眉儿对人类始终存有一种幻想,不像普通豺那样对人类深恶痛绝,与人类誓不两立。说到根子上,它不是纯种豺,它血管里流淌着一半猎狗的血液。
  要是没有这场肆虐的暴风雪,白眉儿不会成为那位头发花白个头矮小瘦筋干巴满嘴酒气衣衫褴褛肮脏邋遏的苦安子的獾猎狗,也就不会有后来一连串的酸甜苦辣的传奇经历。
  因果关系是一环紧扣着一环的。
  要是没有这场肆虐的暴风雪,白眉儿会以豺的理智将自己和小老头的关系保持在目前这种水平,不升格,不升温,不升华,不超越。它同他的交往已达到了极限,再朝前发展半步,就会变成典型的狗与人的关系。它是豺,它不愿沦为狗。
  现在,日曲卡山麓还是冰雪世界,它还不能脱离小老头单独生存。但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春天来临后,艳阳高照,草木葳蕤,迁徙到远方去过冬的食草动物成群结队回来了,日曲卡山麓又变成豺的丰盛的大食盆。那时,它身体已经复原,骨骼肌腱也长饱满了,不愁逮不着猎物。一旦食物充盈,它就能毫无顾虑地自动结束目前这种乞讨式的觅食方式。广袤大地,任我驰骋;兔鹿獐麝,任我宰割;区区一泡排泄物和两块无肉的骨头算得了什么?对动物来说,只要结束了食物的供求关系,也就结束了生存的依赖关系,也就结束了感情的依恋与缠绵。它相信到了那个时候,自己对小老头的热情会直线下降迅速平淡。当然,它不是忘恩负义的坏豺,它会记住他帮它度过严冬的那份情意,它会设法报恩的。比如,在恰当的时候猎取一两只皮毛珍贵的动物,叼到三岔路口的大树下送给他。
  一场暴风雪刮得它改变了初衷。
  或许这就叫命运吧。
  暴风雪来得太突然太猛烈了。下午,它尾随着他刚刚翻过山岭,狂风骤起,天昏地暗。天上密集的雪片一层层洒向大地,地上的积雪也抖擞精神随风高扬。天地一片白茫茫,真正的白色恐怖,浑然如一个吞噬生灵的巨大白魔。
  这是让一切生命都会惊骇得发抖的特大暴风雪,能把石头冻裂,能把鹰隼冻得从空中坠落,落到地上便成了硬邦邦的冰坨子。
  小老头急忙找了个山洞钻进去,顺手在洞外灌木丛扯了一捆枯枝。
  它没跟他进洞。洞很小,大约七尺见长五尺见宽,装下小老头和那捆枯枝,已没多少空地。它若挤进去,免不了要和他脸对脸身靠身心贴心,就算没什么危险,也怪别扭的。
  它一溜烟跑开去,想在山坡上寻找第二个可以遮风挡雪的山洞。风太大,刮得它摇摇晃晃;雪太密,道道雪帘挡住了它的视线。它转了一大圈,别说山洞了,连可供勉强栖身的石缝也没找到。
  呼啸的西北风像一把把刀子似的迎面刮来,冻得它呜呜哀嚎。
  这时,小老头占据的山洞里传来噼噼啪啪的声响,透出一片红光。它在外面瞄了一眼,火,小老头在山洞里燃起了一堆火。
  它知道火是什么玩意儿,如果说暴风雪是白色妖魔,火就是红色妖魔。它曾和火打过交道。那是一年前夏天的事了。当时它还在埃蒂斯红豺群里。那天,豺群到草甸子去觅食,不知怎么搞的,突然起火了,天干物燥,风助火势,遍地野火漫卷过来,豺群吓得四处奔突。火焰和风跑得一样快,似乎还有极强的黏性。它亲眼看见,一片火焰飞过来粘在一只名叫次糯的老豺尾巴上,任老豺怎么打滚蹦哒也甩不掉,立刻蔓延全身,变成一只可怕的火球……这场荒火,把五六只豺烧成了焦炭。幸亏它脑子灵活,跑到河沟泡进水里,才躲过那场劫难。
  一切野兽都本能地怕火。可白眉儿惊奇地发现,小老头不怕火,非但不怕,似乎还挺喜欢火,盘腿坐在火堆旁,两只手掌在火焰上搓揉着。火在他面前,失去了疯狂的野性,比猫还乖,比羊还温顺。橘红色的火焰轻轻地跳动着,散发出一股很好闻的松脂的香味,播送着温暖。它走到洞口,里头热气腾腾,温暖如春,仿佛拴着半个太阳。
  “白眉瘦狗,快进来吧,外面风雪太大,会把你冻死的。”小老头朝它招手。
  假如它继续留在洞外,很快就会冻僵的。它只有进洞取暖了。它小心翼翼地跨进山洞。它不敢进得太深,就在靠近洞口的地方徘徊着。
  避重就轻是一切动物的选择本能。
  火烤胸前暖,风吹尾巴寒。
  “你这狗,比人还懂事,比人还精怪哩。”小老头绿豆,眼狡黠地眨动着,朝里挪了挪身体,在火堆旁腾出一条空隙。“来吧,离火近一点才暖和。莫怕,我不会害你。我要想害你,前几天就崩得你狗头开花了。”他把搁在膝盖上的猎枪架到洞底的岩壁上,这无疑是一种友好的表示。
  它已经进洞了。进一尺也是进,进十尺也是进,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了。它涎着脸,来到小老头身旁,共享火的温暖。
  “这是山神和猎神可怜我这穷老头,看我买不起猎狗,给我送了一条来。”小老头两眼盯着跳动的火苗,自言自语地说,“这畜生跟了我好几天了,我要再不用麻绳把它拴回家,那我就是天下最傻的老傻瓜了。牙口才两岁的伢狗,养肥了,可换好多坛酒呢。这样的便宜,不捡白不捡啦。”他说着,从囊袋里掏出一根麻绳,绾成个圆圈,亮在它面前。然后,将一块肉骨头放在圆圈外的地上。
  白眉儿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些啥,但它很聪明,从他的表情和语调,尤其从绾成圆圈的麻绳上,很快猜出了他的用意。绳圈后的肉骨头,显然是诱饵。他引诱它脑袋伸进绳圈去啃骨头,他就会及时将麻绳收紧,拴住它。
  它迟迟不去啃那块喷香的肉骨头。
  小老头脸上露出不耐烦的表情,站起来,双手扯着绳圈,慢慢朝它逼进。他想用麻绳套牢它,占有它。他想让它做他的狗,让它永远羁留在他身边。他手里的麻绳是权力的象征,套住了它,也就掌握了它。它将永远失去自由。如此看来,麻绳其实也是一个绞索。它本能地想躲避,可是,小小山洞,它往哪里躲呀?洞外是凛冽的暴风雪,会把它冻成冰棍儿的。
  何去何从?何去何从?
  豺社会有一条重要的禁忌,就是不与人交往。可是,它早已被豺群无情地驱赶出来,豺容不下它,把它视为异己和叛逆,处处排斥它打击它迫害它,它何苦还要遵从豺社会的禁忌呢。其实,它早已打破了禁忌,尾随小老头觅食好多天了。既没吃苦头,也没遭报应,恰恰相反,活得还蛮好,尝到了甜头。当然,小老头误以为它是狗这才善待它的。这么说来?它外表看上去很像一条狗,既然如此,它为什么不能真的做条狗呢?不不,它惶恐地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豺最痛恨狗了,它不能数典忘祖的。
  可是,豺群不要它了,它是只弃豺,做弃豺还不如做猎狗来得安逸。它形单影只,太孤独了。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跟寂寞永别了。它的爪牙还稚嫩,冰天雪地里很难找到足够的食物,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就不必担心会受冻挨饿;它是个四处漂泊的流浪者,说不定哪天会倒毙荒野,死了也是孤魂野鬼。假如做了小老头的猎狗,算找到了永恒而又牢靠的归宿。
  它真的能背弃自己的种族去做一条狗吗?
  漫长的冬天才熬过去一半,它坚持做豺的话,生死难卜,前途渺茫。
  绾成圆圈的麻绳和麻绳后面那张褶皱纵横笑得像朵花的人脸,无疑是个圈套。它不能往圈套里钻。
  你还嫌饿得不够吗?
  它还在犹豫呢。小老头朝前一跃,手里的绳圈已套上了它的脖颈。它一惊,本能地耸动肩胛想把脑袋从绳圈里脱出来,已经迟了。他一收绳扣,它被紧紧套住了。它扭动着挣扎着,但小老头攥住绳头不放。
  它尖尖的唇吻无意间探进小老头柔软的颈窝,它感到他脆嫩的喉侯结在上下蠕动,还有嗡嗡的血流声。它一阵冲动。不用动心机也不用费力气,只消瞅准那核桃似的喉结用力咬一口,他就会跳起死亡的舞蹈,然后栽倒在地永远也爬不起来了。这是食肉兽本能的反应,是豺与生俱来的嗜血野性。可是,奇怪得很,一种更为强烈更为神秘的力量却阻止它这样去做。它感到待在给它供食的小老头身边,那感觉和豺崽依偎在豺娘身边差不多,都有强烈的依附感和安全感。它觉得如果听凭野性的本能咬碎小老头的喉管,就是罪孽的弑杀,卑鄙的谋害,丧尽天良的背叛。这温情脉脉的感情和它豺的品性完全是水火不相容的。它想冲破这层甜蜜的无形的罗网的束缚,但不行,仿佛这种违背豺道的对人类温顺依恋的感情,已融化在自己的血液里,无法再逆转矫正了。
  白眉儿不知道,自己有一半血液来源于狗。它是猎狗洛戛播下的种,在母豺达维娅的子宫里孕育生长,潜伏着一半狗的品性。在豺群中,耳濡目染豺的行为规范,使得它一举一动都像只地道的豺,但另一半狗的基因并没湮灭,而是处于冬眠状态,一旦外界条件起了变化,便会迅速苏醒萌发。
  它停止了挣扎。
  小老头把麻绳的另一端系在自己的腰间,咧开嘴笑了:“嘿嘿,老子也算有了自己的猎狗。得给这畜生走起个名,白眉瘦狗?不不,没这种叫法的。干脆,就叫白眉儿吧。”
  名字是一种符号。看来,根据生理特征来起名,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白眉儿,这个从埃蒂斯红豺群里出来的,身上带着一半豺血统、一半狗血统的混血儿,就这样做了猎户寨村民苦安子的猎狗。
【第七章
冢犬也不好做】
  翻过山梁,就是猎户寨了。
  这是个典型的滇北高原山寨,坐落在两架大山之间的一块洼地上。几十户人家清一色都是桦树皮木屋。大雪初霁,山林的空气格外清新。嫣红的晨曦,给木屋涂抹了一层辉煌。用柴柈子编织的一道道栅栏,围起一方方院落。不少人家的屋顶已冒着袅袅炊烟。整个寨子呈十字形格局,一条青石板小路贯穿整个寨子,一头通向山泉,一头连着崎岖的山道。在青石板路和山道土路的交接处,耸立着一扇高大的木门,门框上雕着虎、豹、鹰、鹫等飞禽走兽的图案。这些图案用植物颜料染成赭红,格外醒目。这是寨门,在当地称为龙巴门。
  白眉儿被主人苦安子牵着,刚跨进龙巴门,就遇上了麻烦。一条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花狗发现了它,伸直脖颈发出一串报警的吠叫。立刻,寨子里狗吠声此起彼伏,响成一片。不一会儿,从一幢幢木屋里蹿出二三十条黑白黄各种毛色的狗来,聚拢到龙巴门前,形成了一堵狗墙,挡住了白眉儿的去路。
  不管是脊椎动物还是哺乳动物,只要是具有群体意识,都有欺生的陋习,一万年也改不掉的。
  白眉儿镇定自若地站在龙巴门下。它不怕这些矮小猥琐的土狗,可它也不想初来乍到就同整个寨子的狗翻脸闹僵。它决定采取有节制的忍让,只要它们不扑上来,就随它们去嚷嚷吧。它相信主人苦安子会替它解围的。
  果然,苦安子一手攥紧套在它脖颈上的麻绳,一手操起一根细树枝,向狗群挥舞驱赶:“去去,别来添乱!一群瘟狗,去去,滚开,都给我滚开!”
  狗毕竟畏惧人,纷纷退却。有一两条狗动作慢了些,被树枝抽中,哀嚎着夹着尾巴逃回家去。
  眼看狗群就要溃散,突然,“汪汪汪”,寨子中央那幢大木屋里传来一串嘶哑的吠叫声。一条条狗像受了莫大鼓舞似的,又气势汹汹地围拢来。白眉儿好生纳闷,究竟是什么狗中英杰,对狗群有这么大的号召力呢?
  主人苦安子使劲搔着脑壳。
  一条黑狗出现在青石板路上,慢悠悠地小跑着,脑壳高扬,目不斜视,乍一看,很有一种绅士派头。远远地,围聚的狗群便自动闪出一条道来,并投以注目礼,仿佛在迎接什么贵宾似的。黑狗仍不紧不慢地小跑着,用符合自己身份的均匀步履走到龙巴门前。
  不看不知道,看了牙笑掉。白眉儿等黑狗走近了,仔细一看,真忍不住要打喷嚏。它还以为是什么狗中英杰驾临了呢,闹了半天,原来是条不中用的老狗!怪不得要慢悠悠小跑,敢情是没力气跑得更快些。
  瞧它那身黑毛,土不拉叽,干涩灰暗,像从积满灰尘的地窖里刚刚钻出来,一点儿光泽也没有,浑身有股子陈年霉味;两只狗眼似睁非睁,眼角糊满了浊黄的眼屎,显得无精打采,就像身上盯着瞌睡虫;两只耳朵软绵绵的,像两片晒蔫的叶子蜷伏在脑际;体格虽然较其他草狗要高大些,但并没高大到让白眉儿一看就肃然起敬的地步。这老黑狗或许也有过辉煌的年华,有过如火如荼的光荣历史,但日月如梭,岁月无情,容颜已老,生命萎缩得只剩下一具空壳。瞧它神情委顿,恐怕一天中起码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是在太阳底下、稻草堆上慵懒打盹消磨掉的。瞧它的脊梁,已塌陷成弧形,是不堪忍受生命的重负被压弯的。两侧的胸肋一根根暴突出来,瘦骨伶仃,再继续瘦下去恐怕不久就会变成一具骷髅。
  老实说,这条黑狗,即使送给埃蒂斯红豺群做午餐,也很难撩拨豺的胃口,刺激豺的食欲。就这样一条风烛残年的黑狗,狗群竟然敬之如精英,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老黑狗旁若无人地走到离白眉儿两步远的地方,这才停下来。对两条陌生的公狗来说,两步的距离已经是个极不友好的具有挑衅性质的危险距离了。白眉儿心里很不是滋味。老黑狗微蹲下身子,将丑陋的狗头刺探过来,耸动,鼻翼,使劲嗅闻,两只浑浊的眼珠子,上上下下把白眉儿打量个透彻,简直像在进行行某种资格审查一样。
  狗群凝神屏息,眼巴巴望着老黑狗,好像在等待某种神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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