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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坟场的车票

_2 劳伦斯(英)
  后来他翻遍她的钱包,拿走所有的现金,包括她不久前刚赚的钱。他告诉她,她现在是他的众多女人之一了,她必须要尽自己本分。那意思是,当他来看她时,她应该要准备钱给他,而且她再也不许拒绝见他,不许对他出言不逊,或用脏话骂他。他问她是否明白他所说的话,她回答说她懂。他又再问一次她是否完全了解,她则回答说她真的了解了。
  他似笑非笑,伸手理了理他那可笑的头发,然后轻轻敲着他那长下巴。“我要确定你真的明白。”他边说边捂住她的嘴,另一只手在她的胸前搜寻那个痛点。结果这一次她真的昏过去了,当她苏醒时他已经离开了。
  我第一件事便是带她到第十八分局,警员克莱贝尔招呼我们坐下,她填写申诉单控告莫特利攻击、殴打及强行鸡奸。“等我们逮捕他以后,他的罪名就不只这些了,”我说,“他拿走她皮包里的钱,这又构成抢劫或强夺。而且他还趁她不在时擅自闯入她的公寓。”
  “有没有证据显示他是强行进入的?”
  “好像找不到证据,不过他的确非法进入。”
  “你已经控诉他强行鸡奸了。”克莱贝尔说。
  “所以说?”
  “强行鸡奸和非法进入,你把两项写在一起,会把陪审团搞混的,他们会以为这是用两种说法来说明同一件事。”后来,伊莱恩到洗手间去,克莱贝尔靠近桌边问我:“马修,她是你女朋友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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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值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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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妨说她是过去几年来,一个有价值的线索来源。”
  “好吧,我们就把她称为线民。不过,她是上班的吧?”
  “怎么说?”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当原告是妓女时,这类攻击罪名实在很难成立。不要再提强暴或鸡奸。陪审员只会想到,她只不过是把平常拿来卖钱的东西免费送人罢了。”
  “我知道。”
  “我想你也是明白人。”
  “反正我也没期待拘捕令会有什么成效。资料上他最后的住址是朝代广场饭店,但他离开那里至少已经一年半以上了。”
  “哦,原来你已经开始在查这家伙了。”
  “稍微查了一点。他现在可能搬到城中某家便宜旅社,或和哪个女人同居,无论是何种情况,反正都很难找到他。我只是想把她的申诉登入报案记录,这样并不会造成任何麻烦。”
  “了解。”他说,“好,那就没有问题了。我们还是会发出拘捕令,说不定他在街上闲晃我们刚好可以手到擒来。”
  我打电话回家给安妮塔,我告诉她说我手上有案子抽不开身,接下来这几天我都得留城里。这种事我以前也做过,有时候真的是公事,有时只是我不想出城回长岛罢了。而一如往常,她相信我的说词,或者她是假装相信。随后,我整理手边的案子,一些撤销处理,还有一些则推给其他人。我想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一起,抓住詹姆斯·利奥·莫特利,让他束手就擒。
  我告诉伊莱恩,我们可能必须用她作为诱饵,才能让莫特利掉入陷阱。她并不喜欢这个主意,因为她根本不想再和那人同处一室,不过她的个性相当坚强,愿意完成该做的事。
  我搬到伊莱恩家一起等待。她取消所有的约会,并告诉找她的人,说她得了感冒,一整个星期都没空。“这么做真让我损失不少生意,”她抱怨说,“有些家伙可能再也不上门找我了。”
  “这样使你变得不容易得手,他们反而会更想要你。”
  “可不是,看看上次这一招对莫特利多有效。”
  我们一直待在她的公寓。她曾开伙一次,其他全靠叫外卖,不是披萨就是中国菜。酒铺送波本酒来,她还叫街角熟食店的人送一箱水来。
  两天后莫特利打来电话。她在客厅接电话,而我则在卧室接听分机,他们俩的对话大致如下:
  莫特利:嘿,伊莱恩。
  伊莱恩:噢,你好。
  莫特利:你知道我是谁吧?
  伊莱恩:知道。
  莫特利:我有事想问你,我想知道你好吗?
  伊莱恩:嗯。
  莫特利:怎样?好吗?
  伊莱恩:好什么?
  莫特利:你好吗?
  伊莱恩:大概吧。
  莫特利:很好。
  伊莱恩:你……
  莫特利:我怎样?
  伊莱恩:你要过来吗?
  莫特利:干吗?
  伊莱恩:我只是想知道。
  莫特利:你希望我去吗?
  伊莱恩:嗯,我一个人,有点无聊。
  莫特利:你可以出去。
  伊莱恩:我不想。
  莫特利:对啊,你这几天都一直待在家里没出去吧?你不敢出去吗?
  伊莱恩:大概吧。
  莫特利:你怕什么?
  伊莱恩:我不知道。
  莫特利:大声一点,我听不清楚。
  伊莱恩:我说我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
  莫特利:你怕我吗?
  伊莱恩:怕。
  莫特利:很好,我很高兴你这样。我现在不过去。
  伊莱恩:哦。
  莫特利:这一两天我会去找你,我会给你你想要的,伊莱恩。我给你的都是你最想要的,对不对?
  伊莱恩:我希望你赶快过来。
  莫特利:快了,伊莱恩。
  他挂断后我回到客厅,伊莱恩疲惫地瘫在皮革沙发上,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像一只被毒蛇所迷住的鸟。我当然是在演戏,好让他以为他已经磨尽我的精神,甚至以为他真的拥有我的身体和灵魂。你猜他相信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听起来他好像相信,不过说不定他也是在演戏,在和我玩游戏。他知道我这几天没踏出家门,他有可能在监视我。”
  “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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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丧失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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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不定他拿了副望远镜躲什么地方,搞不好还能看透我的窗户。你相信吗?刚才我是假装的,不过到最后自己好像被自己说服了,竟然他妈的这么容易就丧失意志力,就这样被淹没了。你知道我意思吗?”
  “大致能体会。”
  “你猜他是怎么进来的?那天,当我和那个叫什么名字的家伙在旅馆交易那天,他骗过门房进了门。他是怎么进来的?”
  “要骗过门房很容易。”
  “我知道,不过这里的门房其实都相当尽职。那么大门呢?你说找不到他强行破坏闯入的痕迹。”
  “他可能有钥匙。”
  “他从哪里弄到钥匙呢?我当然没把钥匙给他,而且也没弄丢过。”
  “康妮有没有你的钥匙?”
  “我为什么要给她?好帮我浇花吗?没有,我没有把钥匙交给任何人,连你也没有钥匙,对吧?我也没把钥匙给你,不是吗?”
  “没有。”
  “我当然没把钥匙给康妮。他到底怎么进来的?门上的那把锁是把好锁。”
  “你出门时是不是用钥匙上锁?”
  “应该是啊,我一向都这样上锁。”
  “因为你如果没有锁上门栓,说不定他就能用信用卡弄开弹簧锁。另一种可能就是他有足够的时间,将钥匙在蜡或肥皂上做模子。或者,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偷了你的锁。”
  “还可能就是他用手指头开锁”,她提议,“然后门一推就开了。”
  我在那儿住的第四个清晨将近四点时,电话铃突然响了。我才睡了两个钟头,由于长期待在室内,我的内脏甚至整个身体都翻腾不已。我听到电话铃声,强迫自己起来,不过意志力显然没有坚强到足以恢复神智。我以为自己已经醒来,结果身体竟仍赖在伊莱恩床上,脑袋还在神游。后来伊莱恩拼命把我摇醒,我才丢开棉被坐起身来,两腿搭在床沿上。
  “刚才是他打来电话,”她说,“他要过来。”我问她现在几点,她说:“我请他给我一个小时,好打扮一下用最美的样子欢迎他。他只肯给我半个钟头,说这点时间足够了。他已经在路上了,马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叫她通知门房说她在等客人,请莫特利先生直接上来,并且在他上楼时一定要通知她。她与门房说完之后便走进浴室,淋浴两分钟,然后擦干身子穿衣服,我记不得她最后选了哪一套衣服,不过她换了好多件,还难以决定穿什么。
  “这实在太可笑了,”她说,“你一定觉得我像要去约会。”
  “可能正是。”
  “对啊,跟命运的烂约会。你还好吗?”
  “还没完全恢复正常,”我承认,“你若煮杯咖啡给我可能会好一点。”
  “没问题。”
  我把两个钟头之前才脱下的衣服又穿上,这件衣服我已经穿了几乎一星期了。以前我在上班时通常都穿西装——我现在还是如此——我弄了半天,领带一直打不好,试两次之后,发现这真是一件无聊的事,就干脆拉下领带扔到椅子上。
  我把局里发的制式点三八手枪放肋下枪背带中,试着拔了一两次,又把枪套带取下,把枪插在背后腰带上,枪托刚好卡在在腰后凹进去的地方。
  二百毫升装的波本放在床头柜上,瓶中大约还剩二分之一品脱。我旋开瓶盖,直接对瓶嘴喝了一口,这样可以让我那台老引擎重新开始转动。
  我叫伊莱恩,但她没回答。我重新穿上外套练习拔枪。做这个动作的感觉很奇怪,当你练习一种致人于死地的动作时,都会有此感觉。我把枪移到左腹侧边,练习反手拔枪动作,不过感觉更不顺手,所以我又考虑把枪放回肋下枪背带中。
  或许我根本用不着拔枪,干脆拿着枪等他。我们还没计划好,尚未决定她让那家伙进门时我应该站的位置。我想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当她开门时,我躲在门后面,他进门后就直接拿枪对着他。不过比较好的方法可能是先让他和伊莱恩两人说话,而我则躲在厨房或浴室里等待适当时机。这种作法在心理上占有优势,但是出错的机会也比较大。她的焦虑或紧张可能使他产生警觉,或者他可能突然决定做一些更古怪的事情。毕竟这种疯子净是做一些疯狂事,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是疯子的原因。
  我叫伊莱恩,不过她显然没把水关掉,所以听不到我喊她。我把枪插回腰带,然后再拔出来,拿着枪穿过短廊走到客厅。如果咖啡已经煮好,我想喝杯咖啡,然后和她好好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走进客厅转到厨房,然后停下脚步,因为他背靠窗户站在那儿,而伊莱恩站在他前头。他一只手抓住伊莱恩手肘上方,另一只手则紧抓她的手腕。
  他说:“把枪放下。快点,否则我扭断她的手。”
  我的枪既没有瞄准他,拿枪的姿势也完全不对,手指距离扳机十万八千里。我正以端一盘开胃菜的方法拿着枪。
  我把枪放下。
  她对他的描述十分中肯:瘦骨嶙峋的身躯上几乎没肉,全身紧崩得仿佛盘得紧紧的发条,狭窄的脸孔,奇特的发型,好像有人用剪刀沿着汤碗边缘胡乱修剪,那发型在他头上看起来像是一顶无边便帽似的。他的鼻子很长,鼻端肥大,双唇饱满,前额向后斜倾,双眼深陷在突出的眉骨之下,眼睛的颜色是浑浊的棕色。我完全无法从中读到任何讯息。
  他全身的特征再加上那发型,看起来有点像是个中世纪邪恶的修士,可惜他的服装是唯一不像的部分。他穿了一件橄榄色的横纹运动夹克,袖口、领口和手肘处都有皮革缀补,卡其裤子上挂着刃形短剑,脚上穿着一寸高跟的蜥蜴皮靴,靴子前端是银色金属鞋尖。他的衬衫则是西部风格,钮扣是按扣式的,此外他还打了一条土耳其蓝斜纹领带。
  “你就是斯卡德,”他说,“拉皮条的警察。刚刚伊莱恩一直想让你知道我来了,不过我觉得还是给你一个惊喜比较好。我跟她说你一定是个喜欢惊奇的人,我叫伊莱恩不准发出声音,即使在我弄痛她时,她也乖乖地没发出一点声音,我要她做什么她就照着做。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她现在开始明白,只有我才知道她最需要的是什么,只有我知道。”
  他的肤色非常苍白,仿佛他的体内没有一滴血。而伊莱恩站在他身旁,两人仿佛配对一般,她的脸上也完全没有血色,全身的力量和意志似乎已经消磨殆尽,像是恐怖片里的僵尸。
  “我知道她需要什么。”他重复,“而她不需要的,就是一个愚蠢的警察帮她拉皮条。”
  “我没帮她拉皮条。”
  “是吗?那你是干嘛的?她的合法配偶?恶魔情人?一出生就分离的孪生兄弟?失散多年的龟儿子?告诉我你是个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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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注意力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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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注意力真奇怪。我一直看着他的手。他的双手仍旧紧紧抓住她的手腕和手肘。先前伊莱恩已经告诉过我他的手劲很大。我当然相信她的话,不过莫特利那双手,看起来实在不像有那么大力气的模样。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很长,关节有突瘤,指甲极短,应是随意快剪出来的结果,指甲底端白色月形极明显。
  “我是她朋友。”我说。
  “我才是她朋友。”他说,“我是她朋友和她的家人。”他停顿了一会儿,似乎在细细品尝这段宣言,好像他很欣赏自己这句话。“她不需要任何人,她当然更不需要你。”他一笑正好露出突出的牙齿,他的牙齿大且外暴。他神采奕奕地说:“她以后不需要你的服务,你已经被解雇了,你这混蛋以后最好靠你自己,她不希望你再出现。别站在那儿不动,垮着一张脸好像晾衣服架上的破布一样。快滚!”
  “嗯,怎么说呢,”我说,“我来这里是伊莱恩邀请我来的,不是你。所以如果她要我走的话——”
  “告诉他,伊莱恩。”
  “马修——”
  “告诉他。”
  “马修,你还是离开好了。”
  我看着她,试着透过眼神向她打暗号。“你真的要我走?”
  “我想你最好走。”
  我犹豫一下,耸肩说:“就照你说的。”我慢慢移向先前放枪的那张桌子。
  “不准动,你干嘛?”
  “看起来像干嘛?我拿我的枪。”
  “不行。”
  “那我怎么能走呢?”我理智地说,“那是我的配枪,如果留这里,我的麻烦可大了。”
  “我会把她的手扭断。”
  “你把她脖子扭断我也无所谓,可是除非把枪带走,否则我哪儿也不去。”我想了一会儿,“听着,我拿着枪管好了。我不想拿枪来射谁,只是想带着我的枪一起离开而已。”
  趁他还在考虑的时候,我又走了两步,拿着枪管拾起枪。我没有让枪离开他的视线,好让他知道自己并没有危险。反正我无法向他开枪,他让伊莱恩挡在我们中间,紧抓的手指似乎深深陷入她的皮肤。不过就算有何痛苦,我想她也未感受到,她脸上只有害怕与绝望。
  我握着枪向自己的右前方转。我一面靠近他,一面设法使咖啡桌介于我们之间,那是一个铺着丽光板之类的夹板立方体。我边移动位置边说:“我把枪给你好了,你实在让我觉得自己很蠢。你是怎么通过门房的?”
  他微笑不答。
  “然后怎么进来的?”我说,“这道门锁很牢,而且她说你没有钥匙,你有吗?还是她帮你开门的?”
  “把枪拿开,”他说,“然后快滚。”
  “你是说这把枪?你觉得不舒服吗?”
  “把它拿开。”
  “如果你觉得不舒服,”我说,“拿去。”然后把枪扔过去。
  他所犯的错误就是太用力抓她,以致于反应时间不够。他必须先放开她,然后才能采取下一个动作。他紧抓的手一松开,她忍不住叫了出来。他放开之后伸手去接枪,这时我一脚朝咖啡桌踢去,非常用力地踢过去。桌子撞上他的胫骨,我也飞身朝他扑去,我们俩一起撞上墙壁,险些撞出窗外,他几乎喘不过气来。他摔得四脚朝天,我则压在他身上。等我从他身上摆脱开来时,他仍躺在地上动弹不得。我狠狠一拳擂在他的下巴上,他眼神变得呆滞。我抓着他的衣服领口,把他朝墙上摔去,然后又三次狠击他的腹部。他全身都是坚硬的肌肉,不过我使尽力气出拳总算把他打倒。他整个人几乎瘫在地上,我拉起他一只手臂扛在肩上,手肘抵住他下巴,然后一个过肩摔,给他最后一击。
  他像个破布娃娃一样躺在地上动弹不得,头和肩膀刚好卡在在白色墙边,一只脚还勉强撑着,另一只脚则完全瘫直。我喘着气站旁边瞪着他,他一只手摊在地上五根指头张开,我还记得那几根手指狠狠抓住伊莱恩的情景。我忍不住想把脚再移动几寸,踩在那只手上,把全身的重量都加在上面,看看能不能废了他那钢铁般的手指。
  不过我没有这么做。我把枪收起来,插在腰带上,回到伊莱恩身边。她脸上已恢复些微血色,看起来虽然仍旧很糟糕,不过比起先前被抓住时,已经好多了。
  她说:“说他扭断我的脖子你也不在乎时——”
  “噢,得了。你也知道我是在转移他的注意力罢了。”
  “对,我知道你一定有计划。不过我还是很害怕计划失败。我怕他可能会出于好奇,为了想看看你是不是真的不在乎,而扭断我的脖子。”
  “他不会扭断任何人的脖子,”我说,“不过现在我得好好想一想如何处置他。”
  “你不逮捕他吗?”
  “当然要,不过我怕他最后还是会逍遥法外。”
  “你没开玩笑吧,他做了这种事还能逃得过?”
  “这种案子很难起诉,”我告诉她,“你是应召女郎,而陪审团通常不太关心妓女遭到的暴力胁迫,除非当事人因此身亡。”
  “他说他杀过一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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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究竟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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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可能只是随便说说,而且就算是真的——事实上我猜也是——我们又不知道究竟她是谁,以及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更别提要用那个案子逮他了。现在我们只有拒捕和袭警两项,但随便哪个没道德的被告律师都可以让别人怀疑我们俩的关系。”
  “怎么会?”
  “他可以让别人认为我是替你拉皮条的。这样他一定会无罪释放。就算他们朝最好的方向去想,还是有问题的。我是个已婚的警察,却和小姐交友。你也想得出来,这在法庭上会被他们说成什么样,而且还会写成白纸黑字。”
  “你说他以前也被逮捕过。”
  “没错,而且也是类似的案子,不过陪审团不会知道这些。”
  “为什么?因为那些指控都已经撤销了吗?”
  “就算他以前曾经被定罪甚至服刑坐牢,陪审团也不会知道,因为从前的犯罪记录在刑事法庭上一律不能提出来。”
  “到底为什么不能?”
  “我不知道,”我说“我从来都弄不明白这些,好像是说会造成偏见,不过这不正是这人特性的一部分吗?为什么不能让陪审团知道呢?”我耸耸肩。“康妮可以作证,”我说,“他伤害她而且威胁你。但是她愿意站出来吗?”
  “我不知道。”
  “我想她可能不肯。”
  “大概吧。”
  “我来看看。”我边说边弯腰检查莫特利,他仍未恢复清醒,他的玻璃下巴是致命弱点。有个拳击手鲍伯·萨特菲尔德也是这样,他能承受最重的拳仍屹立不倒,不过如果你打中他下巴,他就会脸朝下摔倒在地,十秒钟都爬不起来。所以这样一拳,就能让他在中国鞭炮声响中还睡得着。
  我在他的夹克口袋里翻搜,然后直起腰,转身把我找到的东西拿给伊莱恩看。“这玩意儿就可以帮大忙,”我说,“一支小型自动家伙,大概是点二五口径的。他一定没有登记,而且一定也没有执照。这样他就是二级刑事非法持有致命武器,这是丙级重罪。”
  “这样够重吗?”
  “没什么用。重点是,我希望他的保释金额高到他无法负担,而且他的罪要够重,这样他的律师就算承认有罪放弃抗辩也不能免掉多少刑责。我要他进监狱,这个婊子养的,最好别再出现在这世界上。”我看着她,“你愿意站出来吗?”
  “什么意思?”
  “你愿意作证吗?”
  “那当然。”
  “不只如此,你愿意在宣誓后说谎吗?”
  “你要我说什么?”
  我仔细地观察她一阵子。“我猜你愿意出来作证,”我说,“我要冒个险。”
  “你想说什么?”
  我用厚纸巾将那把枪上的指纹擦拭干净,借手撑在墙上的力量,把莫特利的肩膀顶起来,让他坐起呈半蹲姿势。他虽然那么瘦,但体重却比外表看来重得多。我能感觉到他全身组织的僵硬,即使是在丧失意识的状态下,他的肌肉仍然紧崩着。
  我把枪放进他的右手里,把他的食指插入扳机处扣住,打开保险,然后我用自己的手握住他的手,将他的身体再稍微撑直起来,检查枪口所指的角度。我让枪对准墙上的一幅画,后来这幅画价值变成只剩五十元。我向左做了些许调整后,捏住他的食指扣动扳机,在墙上打了一个洞。我把第二枪角度调高一些,第三枪则几乎射进天花板。然后我放开他,让他跌回地上靠在墙边,而手枪则从他手里滑落到地上。
  我说:“他握枪瞄准我,我踢开咖啡桌去撞他,他被桌子撞得失去平衡,不过他在跌倒那一刻,还是开了三枪,然后我扑到他身上,把他打昏了。”
  她点着头,一脸专注的模样,即使她先前受到枪声的惊吓,此时也已经恢复镇定。那枪响当然不会制造很大声音,那些小子弹也未造成很大损伤,只是在墙上留下几个小洞罢了。
  “他开枪射击,”我说,“试图杀害警察,这可不是能够随便打发的罪名。”
  “我会作证发誓。”
  “我知道你会,”我说,“我就知道你会站出来。”我抱了抱她,然后走到卧室拿起那瓶波本酒,喝了一口之后才拨电话。在等待警方人员到达的这段时间,我把剩下的波本都解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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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宣誓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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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结果她并没有上法庭作证,但提出了一份宣誓证词,轻松愉快地在纸上作伪证。她这方面的文采实在无懈可击,基本上使用实情的架构,再巧妙接上我们编造出来的情节。我这方面提供相同的故事,再辅以物证的支持。他们在枪正确的位置上找到他的指纹,显示他确实曾开枪射击。那把枪的确没登记,而他也真的没有执照准许他拥有或随身佩带枪械。
  他发誓说从来没见过那把枪,更别提曾经用那把枪射击过。他的故事版本是说他在事前曾通过电话与伊莱恩约定,请她提供应召服务,然后他才来到五十一街这栋大楼。他说自己在案发当晚之前,从来没见过她,他原本要和她进行性交易,结果我突然闯进去,凭着警徽想要欺凌敲诈他,勒索不成就主动攻击他。没有人相信他的故事,因为如果当晚是他第一次与伊莱恩见面,那她怎么可能会在一个星期之前就对他提出控诉。虽然陪审团在法庭上无法知道这家伙从前的记录,不过检察官和法官当然知道这档事,所以法官后来将他的保释金订为二十五万美元。他的辩护律师提出抗议,声称被告从未被判决有罪,但是法官看过他先前的逮捕记录,都是使用暴力胁迫女性,再加上康妮·库珀曼也被说服提出一份支持我们的证词,所以最后法官还是驳回他降低保释金的请求。
  莫特利蹲在牢里等待审判时,检方列出一卡车罪名给他,其中试图杀害值勤警官名列罪刑榜首。他的辩护律师端详这案子,证据显然对他不利,于是准备好愿意向检方承认有罪以求减少刑责。其实检方也希望低调处理这案子,一方面社会大众并没有投入关注的舆论,另一方面倘若真的闹上法庭,伊莱恩和我经过一连串的交叉质询之后,可能两人都会灰头土脸名声扫地,所以检方也乐于和被告交换条件,顺便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他们将罪刑减至违反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十一款,蓄意攻击警员未遂,并将其他控诉罪名都撤销,交换条件是詹姆斯·利奥·莫特利在上帝及众人面前承认他自己的确犯下被控罪刑。法官评估他先前未遭判刑的记录,明智判他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囚禁在州立监狱的有期徒刑。
  法官下达判决后,莫特利要求说几句话。法官表示同意,同时提醒他在判刑之前都有机会表达意见。若非他狡猾地等到判决之后才说话,法官可能会判他最重的刑责。
  当时他说:“那个警察栽赃陷害我,我知他知,那家伙是个拉皮条的龟儿子。等我出去之后,他和那两个贱货就给我等着瞧,”他转向左侧,用长下巴斜指着我。“我是说你和你所有的女人,斯卡德,我们还没了结,你和我。”
  口出威胁狂言的歹徒不在少数,就好像他们个个都自称清白无辜、遭到陷害一样。他们个个都想要你好看,照他们的话说来,进监狱的人没一个是有罪的。
  他的话听起来确实够狠,不过威胁的话哪句不狠毒,只是从来没有一句成真。
  这段往事距今天大概有十二个年头了。这事发生后我在警界又待了两三年便辞职,离开的原因与伊莱恩·马德尔和詹姆斯·利奥·莫特利皆无关连。虽然并非主因,但引致我离职的导火线,是有天晚上发生在华盛顿海茨的事。那天晚上我在当地一家酒吧喝了几杯小酒,恰好两名歹徒进门抢劫,逃离时杀死了酒保。我紧追出去,开枪阻止他们,其中一人中弹身亡,但我另外一枪射偏,意外击中一个六岁小女孩,真不知她为什么会在那个时间出现在街上,不过你大概也可以问我同样的问题。
  我并没有因为这件事遭到责难,事实上我还得到局里的奖励,不过从此之后,我再无心于工作或是自己的生活。我辞去警局职务,这段日子中我也放弃努力,不想再试图扮演丈夫和父亲的角色,所以我搬进城里,找到一家旅馆住进去,同时还在街角找到一家酒吧。
  接下来的七年在记忆中似乎都是模模糊糊的,可能只有上帝才知道这段日子确实存在过。曾经很长一段时间中,酒精麻醉的确发生一些作用,后来当它不再神奇之后,我仍旧继续酗酒,因为觉得自己好像没有其他选择。我陆续进过几次戒酒中心及医院,曾经昏迷长达三四天,中风一次,然后很多事就这样发生了。
  “他就在附近。”她说。
  “不可能,他几年前就出狱了。当时那个法官判他那么短的刑期我还很不高兴。”
  “可是你那时什么话都没说。”
  “我不想让你担心。不过他的刑期是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所以说不定他只关一年就出来了。不过我猜一定不可能,他看起来不像那种讨人欢心的家伙,假释委员应该不会让他坐满最低刑期就出来。但即使如此,他待个三四年,最多五年也差不多了。这已经算很长的刑期,足够他培养出满肚子的仇恨怨愤。不过,就算他真的在牢里蹲了五年,他被放出来呼吸自由空气也已经七年,为什么他要等那么久才对康妮下毒手?”
  “我不知道。”
  “你想怎么办,伊莱恩?”
  “我也不知道。大概我想把行李收一收,叫辆出租车开到肯尼迪国际机场。我猜我想这样吧。”
  我能够了解这种冲动的心理,不过我说她这样有点不太成熟,“我明天早上打几个电话,说不定他又干了些什么好事,已经再回牢里数馒头。如果他还在绿天监狱里,而我们却飞到巴西去,这岂不很蠢吗?”
  “事实上我正在考虑一路飞到巴巴多斯去呢。”
  “说不定他已经死了,”我说,“我觉得他是那种随时都有可能送命的家伙,他很容易与人为敌,许多人可以不为什么原因就随便捅你一刀。”
  “那是谁寄的剪报?”
  “在还没确定是否能将他排除之前,我们先不要担心那件事。”
  “好吧。马修,你今晚留在这里好吗?”
  “可以。”
  “我知道这样很蠢,不过有你在的感觉好多了。你不介意吧?”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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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准备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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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沙发上铺了床单,放上毯子和枕头。她原本提议要让我分半张床,不过我觉得睡在沙发上会比较舒服。其实我并不累,而且这样也不用担心自己翻来覆去吵到她。“你不会吵到我,”她说,“我待会儿要吃巴比妥镇定剂,我一年大概吃四次。只要一吃那种药,在那段时间里,除非里氏七级地震,否则谁都吵不醒我。你要不要试试看?如果碰上兴奋过度,这种药保证有效。在你还没准备放松之前,这药就能使你完全冷静下来。”
  我把药还给她,还是选择睡沙发。她进卧房后,我脱下衣物只穿了短裤躲进被窝里。我根本无法合眼入睡,不停睁开眼睛眺望河对岸皇后区的灯光。有几次忍不住想起被我拒绝的巴比妥镇定剂,但我还是不会选择吃药。身为一个戒酒者,我不能吃任何强过阿斯匹林的安眠药、镇定剂、精神安定剂或其他止痛药,因为这些药物都会干扰我戒酒,而且似乎会阻挠一个人努力恢复正常的决心。使用这些药物的人通常最后还是回头开始喝酒。
  虽然感觉上似乎整夜没睡,但我大概还是勉强睡了一阵子。没多久之后太阳便缓缓升起,从客厅窗户斜斜射入室内。我到厨房煮壶咖啡,然后烤块英式松饼,配了两杯咖啡吃掉。
  我探头进卧室,看到她还在睡,侧卧蜷成一团,脸则埋在枕头中。我蹑手蹑脚走过床边,到浴室去洗个澡,没把她吵醒,擦干后回到客厅穿上衣服,差不多是可以打几个电话联络的时间了。
  有好几个电话必须打。在某些情况下,我还得过五关斩六将才能找到我想联络的人。我耐心打完这些电话,得到必要的情报之后,又进卧室去探视伊莱恩。她仍保持同样的姿势。那一瞬间我疯狂的情绪全涌上来,我心想她已经死了,他可能在几天前就混入屋内,把她的巴比妥镇定剂浸泡在氰化物中。或者他在几个小时前潜入,像鬼魂一般飘过墙壁经过我身边,趁我在皮革沙发上打盹之时,一刀刺入她的心脏,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逃走。
  这些幻想当然是无稽之谈,因为我单脚跪在她的床沿时便听到她浅而稳定的呼吸声。不过这倒让我被自己吓了一跳,透露出我的心理状态。于是我回到客厅,翻开电话薄,又打了几个电话。
  锁匠大约在十点到达,我先前已经告诉他我所需要的门锁类型,所以他带来数种不同的门锁来让我选择。他先去厨房工作,当他经过走道时,我听到她辗转醒来的声音,于是我走进卧室。
  她说:“那是什么声音?起先我还以为你在用吸尘器呢。”
  “是电钻的声音。我请人来装锁,大概要花四百元左右,你要用支票付吗?”
  “我宁愿给他现金。”她走到衣柜打开最上层抽屉取出一个信封。她数着钞票,“四百元?我们装的是什么,保险库吗?”
  “警察锁。”
  “警察锁。”她惊异地一抬眉毛,“是把警察挡在门外,还是把警察关在里头?”
  “随便你怎么说。”
  “这里有五百元,”她说,“记得要收据。”
  “遵命,女士。”
  “我不知道我的会计师到底怎么处理这些收据,不过他只要是收据就要。”
  我离开卧室去看锁匠工作时,她起床去洗澡。门锁安装完成后,我付了钱拿到收据,和找回来的钱一起放在咖啡桌上。她洗完澡出来,穿了一件来自某个热带小国的松垮垮工作服和短袖红衬衫,上面还有肩章和金属扣子。我向她介绍新门锁的功能,客厅门上装了两个,厨房也装了一个。
  “我想这就是他十二年前闯进这儿的方法,”我指着厨房的货运服务门,“我猜他是从大楼的货物出入口进来,然后走运货楼梯上来的。所以他根本不用经过门房那一关。你那扇门有喇叭锁,不过那时可能没有锁上,不然就是他有钥匙。”
  “我从来没用过那扇门。”
  “所以你根本不会注意到那扇门是否上锁了。”
  “可能是这样。这门通往货运电梯和焚化炉。以前有一次我心血来潮经过那扇门去焚化炉,不过拖着垃圾从冰箱旁边挤过去实在不方便,所以后来我都是走前门再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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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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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我说,“可能就溜到厨房去把那扇门的门锁打开,后来他偷偷进来时门锁都是开着。当时你自己走那扇门时都没上锁,可能你根本没有想到。”
  “不会吧,我大概会以为自己上一次忘了上锁。”
  “总而言之,目前你都不会用那扇门。”我示范那个锁的用法,钢条横跨门板固定在门框上的铁扣上。“这把钥匙可以锁上、打开,”我说,“不过我建议你最好随时锁上,这个锁无法从外头打开。我叫锁匠不用在门的另一面装门把手,反正你自己不会从这里进来吧?”
  “不会,当然不会。”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这门现在永久封闭。当然,如果在紧急状况下,可以用钥匙打开门锁出去。不过这样的话,你就无法出去之后再锁上门。你可以锁上你的喇叭锁,可是没办法锁上这个警察锁。”
  “我根本不知道那个锁的钥匙放哪儿。”她说,“别担心,我会记得随时上锁,喇叭锁和警察锁两个都锁好。”
  “很好。”我们回到客厅。“现在看看这里,”我说,“我叫他装了两个警察锁,一个是和厨房一样的,只能从家里面锁上或打开,门外没有门把手,这样别人就无法从外头偷开你的锁。你在房子里的时候,如果两个锁都锁上,外人一定得破坏门栓才可能进来。你出去时,可以用钥匙把另一个警察锁锁上,钥匙在这儿,上面有一个凸起标示。这个门锁理论上是防窃盗的,而钥匙则无法用一般工具复制。所以你如果不把钥匙弄丢的话,你家将固若金汤,任何人,包括你自己,没有钥匙都无法进来。”
  “真好。”
  “你现在有的安全装置还不止这些,”我说,“他在你门把手上的钥匙孔装了一个锁眼盖,这样外人就无法从外面窥视,而且这门把手用的是某种高科技合金材质,根本无法在上面钻洞。刚才我在原来的海鸥牌喇叭锁上也加装了同样的保护装置。如果你还打算飞到巴巴多斯群岛,这些装备的威力可能就太过强大了。不过我想你应该负担得起这些费用,而且不管有没有莫特利这家伙,你确实也该换几个像样的锁。”
  “说到他——”
  “他还没死,而且他也不在牢里。”
  “他是什么时候放出来的?”
  “七月,十五日。”
  “哪一年七月?”她张大眼睛看着我,“今年七月吗?他被判刑一年以上十年以下,但却待了十二年?”
  “他不是我们所谓的模范犯人。”
  “他们可以超过最长刑期,还把犯人继续关在牢里?这样不违反正常程序吗?”
  “如果你不是乖孩子,他们的确可以这么做。这种事情经常发生,你可能被判刑九十天,却在牢里头待了四十年。”
  “我的天,”她说,“我猜监狱一定没能感化他。”
  “显然如此。”
  “他七月出来,所以他有充分的时间寻找康妮的下落,还有——”
  “我想时间也差不多了。”
  “还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剪下报纸寄来给我,足够的时间慢慢等待我开始产生恐惧。他就是要我害怕,你知道吗?”
  “还是有可能是巧合。”
  “怎么巧合法?”
  “就像我们昨天晚上说的那样,康妮的某个朋友知道你是她朋友,所以想让你知道发生的事情。”
  “但是没附上短柬或回函地址?”
  “有时候人家不想扯进这些事情里。”
  “那么纽约的邮戳怎么说呢?”
  昨晚躺沙发上看着长岛夜景时,我为这件事想了一个合理的解释。“或许那个朋友没有你的住址,所以她把剪报放信封里整个寄来给纽约的朋友,请她朋友查询你的住址后再寄来。”
  “你不觉得听起来实在很牵强吗?”
  我伸直了腿躺在沙发上看日出时,这解释好像还挺有道理的,不过现在的确有点说不过去。
  不到一小时后,我回到旅馆房间。邮箱里没有任何留言,不过倒是有一些昨晚留下的信件,有垃圾邮件信用卡帐单还有一封信,上面没回函地址,我的名字和住址则是以原珠笔用印刷体写的。
  里面是从同一份报纸上剪下来的同一个事件,没有附上短柬,剪报周围也没有眉批。我不由自主地从头读到尾,一字不漏,就像你在看一部哀伤的老电影,心里盼望这一次会有快乐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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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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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联合航空一点四十五分有一班直飞班机从拉瓜迪亚机场飞克利夫兰,抵达时间是两点五十九分。我在行李箱内放了一件干净衬衫,几双替换的袜子,还有一本飞机上读的书,然后坐出租车到机场。我到早了,不过等我在自助餐馆吃过东西,把《时代周刊》读完,再打电话给伊莱恩后,候机时间也就没剩多少了。
  飞机准时起飞,抵达克利夫兰霍普金斯国际机场时比预定时间早五分钟。赫兹租车公司已把我预定的福特汽车准备好,办事员还给我一份地图,用黄色萤光笔把我要去马西隆的路线标示出来。我按照她指引的路线,不到一个小时就抵达目的地。
  路途中,我突然想到,开车也是一件学会之后就不会忘记的事,因为这几年来,我几乎没有开过几次车,除非我记忆力有问题,否则至少有一年的时间没开车了。去年十月我和简·基恩租车度假,开车到宾州兰开斯特附近的阿米希人聚居地,享受秋叶变色、乡村旅社,以及宾州的荷兰烹调。假期一开始还好,不过那时我们之间已有问题了,我想那个假期大概就是企图解决我们的问题。想用乡间的五天假期来解决问题,实在是过高的期望。结果的确如此,回程中,我们俩不仅闷闷不乐且彼此嫌恶,两人都知道事情已经结束了,不只是假期结束而已。
  马西隆的警察总局位于城中心特蒙街一栋现代建筑物中。我把车停街上一处停车场,走进警局请前台值班警员帮我找一位哈夫利切克警官。哈夫利切克身材壮硕,浅棕色平头,腹部和下巴显示出他的体重超标。他穿了一套棕色西装,领带则是棕色与金色条纹,手指上戴了一只婚戒,另一只手上带了一只共济会会员戒指。
  他自己有一间办公室,桌上放着妻子和子女的照片,墙上悬挂公民团体的镶框奖状。他问我咖啡里加什么,然后端来给我。
  “早上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手边正有三件事混在一起,让我想一下,你是纽约市警局的人?”
  “以前是。”
  “现在是私人侦探?”
  “在可靠侦探社工作。”我把名片拿给他,“但这次的事情和侦探社无关,也没有客户。我之所以来这儿,是因为我认为斯特迪文特家的凶杀案,可能和我以前办过的一件案子有关。”
  “多久以前?”
  “十二年前。”
  “你还在警局时?”
  “没错。当时我逮捕过一个家伙,他有暴力胁迫女性的前科。他用点二五手枪对我开了几枪,被控重大罪名,最后他认罪减刑变成蓄意攻击警员未遂,法官判的刑期比我认为他应得的短。不过他在牢里惹了一些麻烦,所以直到四个月前才出来。”
  “你一定觉得把他放出来很可惜。”
  “丹尼莫拉监狱的典狱长说他杀了两个同牢室友,而且还可能是其他两件谋杀室友案件的嫌犯。”
  “那他为什么还有自由在街上混呢?”他自问自答,“知道某人做过某件事,和是否能够证明他确实做过这件事,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距。这种矛盾的情况在州立监狱可能只会更无法抉择吧。”他摇摇头,喝了一口咖啡。“不过他究竟是怎么跟菲利普·斯特迪文特和他老婆扯上关系的?他们俩的世界和那家伙似乎八竿子打不着。”
  “斯特迪文特太太在结婚之前曾经住在纽约,她曾是莫特利暴力胁迫的受害者。”
  “那是他的名字?莫特利?”
  “詹姆斯·利奥·莫特利。斯特迪文特太太,那时是库珀曼小姐,曾提出一份控告莫特利攻击勒索的证词,他在判刑之后发誓说他会跟她扯平。”
  “相当薄弱的证据。仅仅如此吗?十二年前。”
  “差不多就是这样。”
  “她只是提供证词给警方?”
  “还有另一位女士也这么做了,他也同样威胁她。昨天她在邮件中收到这个东西。”我把剪报拿给他,其实那是我自己收到的那一份,不过我认为这应该不会有任何差别。
  “噢,没错。”他说,“这是在《纪事晚报》上刊登的。”
  “剪报直接放在信封里寄来,信上没回函地址,邮戳却是纽约的。”
  “邮戳是纽约,不一定表示在纽约寄出,而是表示信寄到纽约。”
  “没错。”
  他仔细思考了一下。“好吧,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你觉得这件事值得你坐一趟飞机,”他说,“不过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这位莫特利先生要对前几天胡桃坡事件负责。除非他能通过收音机广播催眠,而斯特迪文特竟然能用牙齿接收这讯息。”
  “现场状况很明显吗?”
  “看起来确实很明显。你想看看命案现场?”
  “可以吗?”
  “有何不可。那房子钥匙不知被我们放在哪儿了,我找找看,再带你过去瞧瞧。”
  斯特迪文特家位于一条死巷尽头,沿着整条巷子都是占地半亩以上的豪华宅邸,他家是一层楼建筑,倾斜的屋顶,原石和杉树的外观,房屋四周种满常绿树木,产业边界则是一排桦树。
  哈夫利切克把车停在车道上,用钥匙打开前门。我们穿过门廊进入宽敞的客厅,顶上是有梁的教堂式天花板,长型的火炉延伸到墙壁那头,看来是与房屋外观相同的石材建造而成的。
  客厅整个铺满素色宽幅地毯,还有一些东方风味的毛毡散置在地毯上,其中一块长毡子放置在火炉前方,毡上有粉笔画出的人形图样,其腿部伸展到素色地毯上。
  “他就躺在那儿。”哈夫利切克说,“我们推测,他挂断电话后走到火炉前,你可以看到那里有个枪架,他收藏一支猎鹿用的点二二口径来福枪,还有一支他自杀时用的十二口径散弹枪。当然,除了那支散弹枪之外,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也把另外那两支来福枪一起带走。他当时应该是站那儿,把散弹枪管放进嘴里然后扣下扳机。你还看得到这一枪造成的残局,鲜血、骨头碎片和其他东西。由于卫生方面的原因,现在已经处理掉一些了,不过如果你要看的话,我们有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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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有各人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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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他摔下去的地方。他倒地时脸朝上吗?”
  “对。枪就掉在他身边,差不多就在你所想像的位置上。你不觉得这地方有太平间的怪味吗?走,我带你去看看其他人的陈尸处。”
  小孩子在床上被杀害。他们各自有各人的房间,我在每个房间都得看一次鲜血浸润的床褥和一个粉笔描绘的人形,而这些身型一个比一个小。主卧室的浴室内找到一把菜刀。三个小孩子和他们母亲都是被同一把刀杀害的,康妮·斯特迪文特便陈尸在这主卧室内。床褥上的血迹显示她在床上遇害,但是粉笔描画的人形却在床尾地上。
  “我们推测他在床上刺死她,”哈夫利切克说,“然后把她扔到地上。她身上穿着睡衣,所以显然她已经睡着,或者已经上床准备入睡。”
  “斯特迪文特身上穿什么?”
  “睡袍。”
  “脚上穿拖鞋?”
  “赤脚,我猜,我们可以去看照片。为什么问这个?”
  “只是想了解状况。他用哪个电话打给你们?”
  “不知道。这房子里到处都有分机,不管他当时用哪个电话,讲完话后都挂好了话筒。”
  “你们在哪个电话上找到血手印了吗?”
  “没有。”
  “他手上沾着血迹吗?”
  “斯特迪文特?老天爷,他全身都是血啊。他在客厅把自己最重要的器官轰个稀烂,这样是会流出大量鲜血的。”
  “我知道,全都是他自己的血吗?”
  “你想说什么?噢,等等,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了。你是说他身上应该会有他们的血。”
  “他们看来确实流了很多血,不难想像他身上一定也会喷溅上他们的血。”
  “浴室的浴缸内有血迹,他一定在那里洗过手。至于他身上洗不掉的血迹,譬如说,睡袍上的,呃,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是否能把他们的血液区分出来,据我所知,他们可能都是同一血型。”
  “这年头还有别的测试方法。”
  他点头同意,“例如比对脱氧核糖核酸(DNA)。这个我当然知道,不过当时并不觉得需要这种全面性的法医分析。我现在知道你的意思,如果他身上只有自己的血迹,那么他怎么能杀了那么多人而不弄脏自己双手?但是他的手的确曾弄脏过,我们发现了他试图清洗的地方。”
  “所以他身上一定有外来血迹。”
  “所谓外来血迹是指非他本人的血液。为什么?噢,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他身上沾到血液,所以他想清洗,但是再怎么洗也无法完全洗净,所以倘若我们在他手上或衣服上找不到家人的血液,而在浴缸找到他们的血液,这便表示凶手另有其人。”他皱眉沉思,“如果命案现场当时有任何伪造线索,如果当时有任何理由让我们怀疑这桩命案并非表面的模样,哎,我们一定会更仔细研究所有的证据。不过实在不是我要强辩,老兄,他自己给我们打电话,承认自己做了这些事,等我们派车到达他家时,他已经气绝身亡。当你听到凶手的自白,而且发现他自杀后,查的意愿也就不那么高了。”
  “我明白。”我说。
  “今天我也还没看到任何能改变我想法的证据。你看看前门的挂锁,那是后来我们装上去的,因为当我们抵达现场之时,我们必须破坏它才能进入室内。当时他已经挂上链条,就像一般人晚上就寝前的做法。”
  “凶手可能从另一扇门出去。”
  “后门也一样,从里头上栓锁起来的。”
  “他可以从窗户出去,然后再从外面把窗户关上,这样应该不难吧。凶手打电话给你们时,斯特迪文特可能已经死了。你们总局有没有自动电话录音?”
  “没有。我们只作记录没录音,你们纽约都录音吗?”
  “拨911的电话会录音。”
  “真可惜他不是在纽约犯案,”他说,“不然就留下记录了,就像牙医可以说出每个人早餐吃了什么东西一样。恐怕我们这里比较落伍吧。”
  “我可没这么说。”
  他稍作沉思。“对,”他说,“我想你是没这么说。”
  “纽约的各个辖区分局也没有电话录音,至少我在那儿时是这样的。而且他们也只在接线员应付不过来的时候才录音。警官先生,我并不是来这里比较城乡差距的,你们对这件案子已经尽心尽力。事实上,我认为你们与纽约之间有一项非常大的区别,你们对我非常客气而且尽力协助,如果换成一个来自外地的警察或曾经是警察的人,到纽约去请人帮忙,保证处处吃闭门羹。”
  他当时不发一言,回到客厅之后才开口说:“我想,针对打进来的电话进行录音也许是个不错的主意,实行起来也并不会困难。就这个案子来说,这么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你是指声纹测试?不过要这么做,你先得有斯特迪文特的录音,才能进行比对。”
  “他有电话答录机吗?说不定他曾经留下电话录音。”
  “可能没有,我们这一带并不流行用这种东西。当然,他很可能曾在某处留下声音记录,比如家庭用的摄像机之类。我不确定那种录音效果能否拿来进行声纹比较,不过可以试试。”
  “如果当时把那个电话录音下来,”我说,“至少不难确定一件事,你可以知道那是不是莫特利。”
  “嗯,没错。”他说,“我们根本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当你心中有可疑嫌犯时,情况就不太一样了。如果当时录下电话,而且发现声纹跟莫特利一样,你大概很想把他送上断头台吧?”
  “等我们换一位新州长再说吧。”
  “这倒没错,你们州长一向反对死刑是吧?不过换个角度来看,你们能让凶手冷静下来。”他摇头,“说到声纹,你可能认为我们没有寻找指纹吧?”
  “为什么要找指纹?这案子看起来这么明显。”
  “如果案子有很多疑点,我们通常会进行一连串的例行搜证。很遗憾,我们确实没有搜集指纹。”
  “我觉得莫特利不会留下指纹。”
  “虽然这么说,查一查还是比较好。我现在就可以调一组人过来,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已经有太多人在这里进进出出,我们的运气可能不会太好。而且,这么做等于是要重开这个案子,我必须坦白说,你并没有给我一个充足的理由,”他把大拇指插在腰带上然后看着我,“你真的认为是他干的?”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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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确切的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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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拿出任何确切的证物吗?夹在邮件中的剪报和一个纽约邮戳,的确能使人联想,但是仍然不足以改变对此地这个案子的观点。”
  我们离开那栋房子时,我仍思考这个问题。哈夫利切克把大门关起来,咔的一声扣上挂锁。天气已经转凉,桦树在草坪上投下长长的影子。我问他命案发生的时间,他说是星期三晚上。
  “所以事情发生已经一个星期了。”
  “其实还差几个小时,那个电话大约是午夜打进来的。如果你觉得很重要的话,我还可以准确地告诉你几点几分,因为像我说过那样,我们有记录。”
  “我只是想知道日期,”我说,“剪报上没标明日期。我猜这则新闻是刊登在星期四晚报上。”
  “没错,接下来一两天都还有后续报导,不过其实已经没有什么看头了。因为没发现新线索,所以报纸上也没什么好写的。大家都感到非常惊讶,完全看不出来他像是那种承受了那么多压力的人。所以报纸上写的都是一些街头巷尾的传言罢了。”
  “你们这里的法医人员进行哪些解剖研究?”
  “医院的病理科主任帮我们进行检验,我想他大概也没做什么研究,顶多就是看看尸体,确认那些伤口和我们所推测的情况一致而已。”
  “尸体现在还在你们手上吗?”
  “应该还在,我想他们根本搞不清楚尸体应当转到哪个部门。你心里在盘算些什么呢?”
  “我只是在想法医不知有没有检查精液反应。”
  “我的老天爷,你认为他强暴了她?”
  “有这种可能。”
  “但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呃,他相当强壮有力,她可能无法挣扎抵抗。你刚才提到确切证据,如果实验室能查到精液,并且发现那些精子并不是斯特迪文特的,那么——”
  “那么就是确切证据了,不是吗?说不定还能对照出是你说的那名嫌犯的。老实说,就算我没想到去要求他们进行那种检查,我也不会为此道歉。真的是打死我也不会想到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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