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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短篇集

村上春树(日)
村上春树短篇集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遇见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
译者:林少华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应该快有30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50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或许你也有你的理想女孩。例如喜欢足颈细弱的女孩,毕竟眼睛大的女孩,十指绝对好看的女孩,或不明所以地迷上慢慢花时间进食的女孩。我当然有自己的偏爱。在饭店时就曾看邻桌一个女孩的鼻形看得发呆。
但要明确勾勒百分之百的女孩形象,任何人都无法做到。我就绝对想不起她长有怎样的鼻子。甚至是否有鼻子都已记不真切,现在我所能记的,只有她并非十分漂亮这一点。事情也真是不可思议。
“昨天在路上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我对一个人说。
“唔,”他应道,“人可漂亮?”
“不,不是说这个。”
“那,是合你口味那种类型喽?”
“记不得了。眼睛什么样啦,胸部是大是小啦,统统忘得一干二净。”
“莫名其妙啊!”
“是莫名其妙。”
“那么,”他显得兴味索然,“你做什么了?搭话了?还是跟踪了?”
“什么都没有做。”我说,“仅仅是擦肩而过。”
她由东往西走,我从西向东去,在四月里一个神清气爽的早晨。
我想和她说话,哪怕30分钟也好。想打听她的身世,也想全盘托出自己的身世。而更重要的,是想弄清导致1981年4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们在原宿后街擦肩而过这一命运的原委。里面肯定充满和平时代的古老机器般温馨的秘密。
如此谈罢,我们可以找地方吃午饭,看伍迪。爱伦的影片,再顺路到宾馆里的酒吧喝鸡尾酒什么的。弄得好,喝完说不定能同她睡上一觉。
可能性在扣击我的心扉。
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以近至十五六米了。
问题是,我到底该如何向她搭话呢?
“你好!和我说说话可以吗?哪怕30分钟也好。”
过于傻气,简直象劝人加入保险。
“请问,这一带有24小时营业的洗衣店吗?”
这也同样傻里傻气。何况我岂非连洗衣袋都没带!有谁能相信我的道白呢?
也许开门见山好些。“你好!你对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女孩哟!”
不,不成,她恐怕不会相信我的表白。纵然相信,也未必愿同我说什么话。她可能这样说:即便我对你是百分之百的女孩,你对我可不是百分之百的男人,抱歉!而这是大有可能的。假如陷入这般境地,我肯定全然不知所措。这一打击说不定使我一蹶不振。我已32岁,所谓上年纪归根结底便是这么一回事。
我是在花店门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暖暖的小小的气块儿触到我的肌肤。柏油路面洒了水,周围荡漾着玫瑰花香。连向她打声招呼我都未能做到。她身穿白毛衣,右手拿一个尚未贴邮票的四方信封。她给谁写了封信。那般睡眼惺忪,说不定整整写了一个晚上。那四方信封里有可能装有她的全部秘密。
走几步回头时,她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群中。
※ ※ ※
当然,今天我已完全清楚当时应怎样向她搭话。但不管怎么说,那道白实在太长,我笃定表达不好――就是这样,我所想到的每每不够实用。
总之,道白自“很久很久以前”开始,而以“你不觉得这是个忧伤的故事吗”结束。
※ ※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地方有一个少男和一个少女。少男18,少女16。少男算不得英俊,少女也不怎么漂亮,无非随处可见的孤独而平常的少男少女。但两人一直坚信世上某个地方一定存在百分之百适合自己的少女和少男。是的,两人相信奇迹,而奇迹果真发生了。
一天两人在街头不期而遇。
“真巧!我一直在寻找你。也许你不相信,你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从头到脚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简直是在做梦。”
两人坐在公园长椅上,手拉手,百谈不厌。两人已不再孤独。百分之百需求对方,百分之百已被对方需求。而百分之百需求对方和百分之百地被对方需求是何等美妙的事情啊!这已是宇宙奇迹!
但两人心中掠过一个小小的,的确小而又小的疑虑:梦想如此轻易成真是否就是好事?
交谈突然中断时,少男这样说道:
“我说,再尝试一次吧!如果我们两人真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的话,肯定还会有一天在哪里相遇。下次相遇时如果仍觉得对方百分之百,就马上在那里结婚,好么?
“好的。”少女回答。
于是两人分开,各奔东西。
然而说实在话,根本没有必要尝试,纯属多此一举。为什么呢?因为两人的的确确是一对百分之百的恋人,因为那是奇迹般的邂逅。但两人过于年轻,没办法知道这许多。于是无情的命运开始捉弄两人。
一年冬天,两人都染上了那年肆虐的恶性流感。在死亡线徘徊几个星期后,过去的记忆丧失殆尽。事情也真是离奇。当两人睁眼醒来时,脑袋里犹如D。H劳伦斯少年时代的贮币盒一样空空如也。
但这对青年男女毕竟聪颖豁达且极有毅力,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再度获得了新的知识新的情感,胜任愉快地重返社会生活。啊,我的上帝!这两人真是无可挑剔!他们完全能够换乘地铁,能够在邮局寄交快信了。并且分别体验了百分之七十五和百分之八十五的恋爱。
如此一来二去,少男32,少女31岁了。时光以惊人的速度流逝。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少男为喝折价早咖啡沿原宿后街由西向东走,少女为买快信邮票沿同一条街由东向西去,两人恰在路中间失之交臂。失却的记忆的微光刹那间照亮两颗心。
两人胸口陡然悸颤,并且得知:
她对我是百分之百的女孩。
他对我是百分之百的男孩。
然而两人记忆的烛光委实过于微弱,两人的话语也不似十四年前那般清晰。结果连句话也没说便擦身而过,径直消失在人群中,永远永远。
你不觉得这是个令人感伤的故事么?
是的,我本该这样向她搭话。村上春树短篇集
呕吐1979
呕吐 1979
  他每天都坚持写日记一天不落,这样的人极少。因此他能清楚地指出他的呕吐从哪天开始一直到哪天结束。呕吐始于1979年6月4日(晴),于同年的7月15日(多云)结束。他是一名年轻的插图画家,我们俩有一次曾经一起为一份杂志工作。
  和我一样他也是一位旧唱片收藏者,还有他还喜欢和朋友的女人——女朋友或是妻子睡觉。他比我小两三岁,事实上,在此之前他已经和好几个朋友的女友或是妻子睡过觉了。他曾经在朋友家,趁朋友去附近的酒馆买啤酒或是朋友冲澡的时候和他们的妻子做爱。他经常跟我讲起这些。
  “匆匆忙忙地做爱倒也不错。”他说,“我们基本上都穿着衣服,尽量速战速决。一般人们在做爱的时候都喜欢时间能长一点,所以偶尔尝试一下相反的方式,只稍稍改变一下视点,也是很有意思的。”
  当然不仅仅是这种冒险的性爱游戏,他也曾花时间去享受正常性生活的快乐。总之他喜欢和朋友的恋人或妻子睡觉这件事。
  “我从来没有私通这种不正常的想法,和她们睡觉的时候我总有一种亲近感,总之是一种家的感觉。当然那只不过是单纯的做爱,只要不暴露就不会伤害到谁。”
  “从来就没露过馅儿吗?”
  “当然没有。”他多少有些意外,“这种事只要当事人不想暴露就不会暴露。只要小心一点,不去说也不去做某种暗示,就不会怎样。还有最重要的是一开始就必须明确基本方针,也就是要说清楚了这只是一种单纯的亲密的游戏,我既不打算将它深入发展下去,也不打算伤害谁。当然我会以一种更加委婉的语气说明白。”我虽然怎么也不能相信那种事一切都能像他所说的那样顺利,但也看不出他是那种自吹自擂的人,所以有些半信半疑,觉得也许事情正如他所说。
  “事实上她们中的大多数所追求的也是这一点。她们的丈夫或是恋人也就是我的朋友们,大多数都比我出色得多,长得比我精神,脑子也比我好使,或者那玩意儿也比我的大。但那一切对她们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对她们来说只要对方还算正经,亲切,彼此知根知底就行了。她们追求的是一种超越恋人、夫妻那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静止关系的东西,这是最根本的原则,当然表面上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
  “比如说?”
  “比如说有的是因为丈夫有了外遇,想以牙还牙,还有的是为了消遣,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证明自己还能吸引除丈夫以外的男人。这种事,我一般只要看看对方的脸就能知道,没有什么技术,就这一点绝对是与生俱来的能力。这种能力有的人就是有,没有的人就是没有。”
  他自己没有一个固定的恋人。
  前面也说过了,我们俩都是唱片收藏者,经常互相交换各自的唱片。我们都是收藏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前半期的爵士乐唱片,不过收藏的对象又稍有不同,所以能够互相交换唱片。我主要收藏美国西海岸的白人乐队作品,而他则以戈尔曼·霍金斯、莱昂内尔·汉普顿等偏中间派的后期音乐为主要收集对象。所以如果他手里有彼得·约里·托里奥的盘,而我手里又恰好有维克·迪更孙的《主河流·爵士》的话,我们俩就能如愿以偿地进行交换了。我们俩会花上一天一边喝着啤酒,一边鉴赏盘的品质和演奏水平,我们已经进行过好几次这样的交换了。
  他向我讲起呕吐的事时,就是在这样的唱片交换会后。我们坐在他的公寓里,一边喝着威士忌一边聊音乐,然后聊喝酒,最后从喝酒聊到醉酒。“我曾经持续呕吐长达四十天之久。每天都吐,一天不落,但不是因为喝酒,也不是因为身体不好,没有任何原因只是吐,并且持续了四十天。四十天呀!厉害吧。”
  他最先开始呕吐是6月4日。关于这次呕吐他没有留下什么记录,因为就在头一天晚上,他喝了大量的威士忌和啤酒,而且和往常一样他和朋友的妻子睡了觉,那是1979年6月3日晚上。
  所以当他6月4日早上八点将胃里的堆积物如数吐到马桶里时,他从一般常识考虑,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虽然这是大学毕业以后第一次因为喝酒呕吐,但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他按下按钮用水将那一堆污秽的呕吐物冲走,然后坐到桌前开始工作。身体并没有什么异样,应该说是很愉快的一天,工作进展得非常顺利,中午时分肚子也已经很饿了。
  午饭他吃了火腿加黄瓜的三明治,还喝了一罐啤酒。半小时以后,开始了第二次呕吐,刚刚吃下的三明治全部都吐到了马桶里,已经变得稀烂的面包和火腿飘浮在水面上,但是身体没有丝毫的不适,也没有什么难受的感觉,只是吐出去了。他觉得喉咙里有什么东西卡着,于是弯腰伏在马桶上想试试是不是能弄出来,结果仿佛是魔术师变戏法从帽子里往外拽鸽子、兔子、万国旗似的,食物哧溜哧溜全都吐了出来,仅此而已。
  “在酗酒的学生时代我也曾经吐过好几次,也曾因为晕车吐过。但是,那种呕吐的滋味和这次完全不一样。这次甚至连呕吐会引起的那种独特的胃被勒紧的感觉都没有。胃只是索然无味地将食物顶起,没有什么东西被卡住的感觉,既没有任何不快,也没有那种恶心的味道。因此我觉得很奇怪,因为不是一次,而是两次。总之我有些担心,所以决定一段时间内不沾任何含酒精的东西。”
  但是,翌日清晨第三次呕吐又准时开始了。前一晚吃的鳗鱼的残留物和早上吃的英式果酱松饼又如数从胃里吐出。
  吐完以后在浴室刷牙时电话响了。他拿起电话,一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后,就啪地挂断了电话,仅此而已。
  我说:“会不会是和你睡过觉的女人的丈夫或者恋人打来的骚扰电话。”
  “不会吧。”他说:“他们的声音我都很熟悉,那绝对是一个我从没听见过的声音,电话里的声音给人感觉很不好。结果这电话每天都打来,从6月5日开始一直到7月14日。怎么样?基本上和我呕吐的时间相一致吧。”
  “不过,我一点也搞不明白骚扰电话和你的呕吐有什么关联。”
  “就连我自己也不明白。”他说,“正因为如此直到现在我还摸不着头脑。总之,每次电话都一个样,说完我的名字以后,啪的一声挂断电话。每天一个,时间并不固定,有时早上,有时傍晚,甚至半夜还来过电话。说实话不接电话就好了,可我的工作性质又不允许,而且有时还有女孩子的话……”
  “那倒是。”我说。
  “与此同时,呕吐也是一天不落。几乎是吃什么吐什么,吐光了肚子又饿,饿了就吃饭吧,吃了又如数吐出,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不过,平均起来说,三顿饭中有一顿能完全消化,所以现在我还能保住小命。如果三顿全吐光的话那我就得靠注射营养液了。”
  “你去看病了吗?”
  “看病?当然去了。而且我去了附近一家设备比较齐全的综合医院。拍了X光,还做了尿检,而且因为也有可能是癌症,所以也做了一下那方面的检查,不过什么事也没有,非常健康。最后诊断是慢性胃疲劳,也有可能是精神紧张,于是给我开了一些胃药,还告诫我说要早睡早起,少喝酒,不要为一些小事想不开。但也不能太糊弄人了,我也知道慢性胃疲劳是怎么回事,如果自己得了慢性胃疲劳而不知道,那人简直就是个呆子。慢性胃疲劳的症状是胃沉、反胃、没有食欲,即使呕吐那也是在这些症状之后,不会单独出现呕吐的现象。而我只是单纯呕吐,其他没有任何症状,除了老觉得肚子饿外,感觉非常良好,头脑也很清楚。
  “还说什么精神紧张,我自己一点感觉也没有。当然手头是压了不少工作,但也不到累得不行了的地步,女人方面没得说一切顺利,每三天我还要去游一次泳,彻底放松一下……哎,你不觉得没什么可说的吗?”
  “那倒是。”我点点头。
  “就只是吐。”他说。
  他连续吐了两周,电话铃也响了两周。第十五天他实在是受不了了,遂决定把工作抛到一边到饭店开一间房,每天看看电视读读书。吐就让它吐吧,能躲开电话也好。刚开始这计划好象还可行。早上他美美地吃了一顿牛排三明治和芦笋沙拉,也许是环境改变了,食物很好地进入到了他的胃里,而且很好地被消化了。下午三点半他和好友的恋人在饭店的咖啡厅见面,吃了樱桃派,喝了黑咖啡,一切都没问题。然后,他和好友的恋人睡觉,在性方面也没任何问题。把女人送走后,他自己一个人吃了晚饭,是在饭店附近的小饭馆吃的豆腐、烤鲅鱼、醋拌凉菜和大酱汤,外加一碗米饭,仍是滴酒未沾,当时是六点半。
  然后他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完电视新闻又开始看艾德·马克维恩的新作《87分署》。晚上九点还没吐,他松了一口气,终于能够好好体味一下吃饱饭的感觉了,这两个星期一直都是食不知味。他暗自企盼,也许一切就此好转,一切都会恢复原状。他合上书打开电视,拿遥控器找了一圈台,最后决定看一部旧西部片。十一点电影放完了,后面是当日的最后一次新闻,看完新闻,他关掉电视,有一种冲动特别想喝威士忌,他考虑是不是直接到楼上的酒吧喝一杯睡前酒,想了想最后还是忍住了,因为他不想这来之不易的一天让酒精给毁了。他关掉床头灯,钻进被窝。
  电话铃响起是在半夜,他睁眼看看表,凌晨两点一刻,刚开始他还有些迷糊,怎么这时候会有电话呢?他怎么也想不通。不过,他摇摇头几乎是无意识地拿起了电话:
  “喂。”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像往常一样先是说了他的名字,然后立刻挂断了电话,耳边只剩下嘟嘟的电流声。
  “不过,你不是没有告诉任何人你住进饭店了吗?”我问。
  “当然。我谁也没告诉,除了那个和我睡觉的女孩。”
  “是不是她漏给谁了?”
  “那她又是为什么呢?”
  说的也是。
  “接完电话,我又在浴室里吐了个精光,什么鱼呀饭呀统统吐了出来。简直是电话在前面开门开路,呕吐紧随其后。
  “吐完了我坐在浴缸边,想把发生的一切好好清理清理。首先我想的是这个电话是谁的杰作,是开玩笑还是恶作剧。也不知那家伙是如何知道我住在那家饭店的,这些问题先放在一边,总之是人为的勾当。第二个可能性是我的幻听。一想到我会发生幻听,我觉得很是愚蠢,但是冷静地分析一下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也就是说我觉得‘电话响了’,于是拿起了电话,又觉得‘别人在叫我的名字’,其实什么也没发生。从理论上说是可能成立的吧?”
  “也是。”
  “于是我给饭店前台打电话,想让他们查一下刚才是不是有人给我屋里打电话了,但是没用,因为饭店的管理系统对从饭店打出去的电话都有记录,但从外面打进来的电话则没有任何的记录,所以这方面也无从下手。
  “从那一夜起,我开始认真地思考各种问题,呕吐和电话,首先这两件事全部也好部分也好,总之在某个点上是相关联的。因为我渐渐发现无论哪一方面都不像我起初想象的那么简单。
  “我在饭店住了两夜,回到自己的公寓后,呕吐和电话还是一直持续着。我又试着到朋友家住了几夜,电话居然还打到了那儿,而且来电话的时候肯定是朋友不在我一个人呆着的时候。这样一来我渐渐觉得有些害怕,开始觉得仿佛有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一直站在我身后,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瞅个空子就给我打电话,找准机会就戳进我胃里搅和一下。这完全是精神分裂症的初期症状。没错吧?”
  “不过很少有精神分裂的患者担心自己得了精神分裂,不是吗?”我说。
  “你说的也对,而且分裂症和呕吐同时发生的例子好象也没有,这是大学附属医院精神科大夫说的,他们完全不把我的情况当回事,他们只诊断那些症状明显的病人。据说像我这样的人,在满员的山手线的电车里每一节车厢都有两个半人到三个人,医院可顾不过来去一一检查这些人。他们还说,看呕吐呢,你就上内科,至于骚扰电话呢,你就去找警察。
  “可是,你可能也知道,社会上有两种犯罪警察是不管的。一是骚扰电话,一是偷自行车。哪个都是多得不得了,作为犯罪来说又小了点。如果这些小事都一一去查,警察的机能就会麻痹了,所以他们根本就不好好听我的话。骚扰电话?那对方说了些什么?只说了你的名字?他还说了些什么?那好吧,在这个表上填一下你的名字,如果再发生什么异常情况请与我们联系——基本上就是这样。为什么对方会对我的行踪知道得一清二楚呢?关于这一点我说了多少遍,他们也不理会,如果我再执意说下去的话,他们肯定会觉得我有些不正常。
  “我总算知道医生和警察都是靠不住的,只能靠自己一个人去解决。我产生这种想法大约是在‘呕吐电话’开始后的第二十天。我自我感觉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是相当坚强的,这时候终于开始有些败阵了。”
  “那,你和你好友的恋人还很顺利吧。”
  “还行。刚好那个朋友因公去菲律宾出差两星期,趁此机会我们俩好好享受了一番。”
  “你和她寻欢时,电话来过吗?”
  “没有。看一下日记就知道了,应该是没有。电话总是在我一个人的时候打来的,呕吐也是一个人的时候才发生,所以当时我就想,怎么我一个人的时候这么多呢?其实仔细想想,一天二十四小时,平均起来有二十三个多小时我都是自己一个人呆着。一个人生活,工作也不用和人打什么交道,工作上的事基本上在电话里就能解决。说是恋人吧那也是别人的,吃饭90%是在外面吃,就是运动也是自己一个人没完没了地游泳,爱好就是听听这些几近古董的唱片,就连工作都是必须一个人才能集中精力干的事,朋友也有,但到这岁数,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不可能经常见面……这种生活你知道吧?”
  “嗯,知道的。”
  他往冰块上倒威士忌,用手指搅搅冰块,然后喝了一口:“所以我想坐下来好好想想。今后我该怎么办,难道就一直一个人为骚扰电话和呕吐烦恼吗?”
  “你找一个对象就好了,你自己的。”
  “我当然也想过。我当时也有二十七岁了,就此稳定下来也不错。但最后还是不成,我不是那种人。我不甘心就这么服输。我不会向荒唐的呕吐、骚扰电话投降并因此轻易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决心和它们斗争到底,直到耗尽最后一点体力和精神。”
  “嗯。”“如果这事发生在村上你的身上,你怎么办呢?”
  “我该怎么办呢,想不出来。”我回答,我真是想不出来。
  “那以后呕吐和骚扰电话一直持续着。体重也降了不少。我来看看——嗯——在这儿——6月4日的体重是64公斤,6月21日61公斤,到7月10日是58公斤,只有58公斤!和我的身高相比,这体重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害得我的西服都大了,得提着裤子走路。”
  “我有一个问题,你干吗不装录音电话什么的呢?”
  “我当然是不想当逃跑者。如果装录音电话,就等于告诉对方我投降了。这是一场较量,不是他放弃就是我死。呕吐也是这样,我想把它当成一种理想的减肥方法。所幸的是体力并没有过分衰弱,日常生活、工作都和平时一样,所以我又开始喝酒。早上喝啤酒,晚上喝威士忌,反正喝不喝都一样,总是要吐的,还不如喝来得痛快。
  “然后我又去银行取钱,到西服店按照新体型买了一套西服和两条裤子。我站在服装店的镜子前照了照,发现瘦一点也不错。想一想呕吐也没什么了不起的,至少呕吐不像痔疮和虫牙那么痛苦,又比拉肚子来得高雅,当然只是做比较时才能这样说。只要解决了营养问题,又没有得癌的可能性,呕吐本质是无害的。你看人美国还发明了减肥用的人工呕吐剂。”
  “那——”我接着问了一句,“结果呕吐和骚扰电话一直持续到了7月14日吗?”
  “准确地说——你稍等一下——准确地说,最后的呕吐是7月14日早晨九点半,这次吐的是烤面包、西红柿沙拉和牛奶。最后一次骚扰电话是当晚十点二十五分打来的,当时我正一边喝着人给的威士忌,一边听唱片——怎么样,坚持日记,查的时候还是很方便的吧?”
  “确实是。”我应了一句,“那以后呕吐和电话就完全没有了吗?”
  “完全没有了,跟希区柯克的电影《鸟》似的,早上起来打开门一看,一切都过去了。什么呕吐呀骚扰电话呀统统再也没有了,我的体重又恢复到了63公斤,新买的西服和裤子都被挂到衣柜里,把它们当做一种纪念品。”
  “打电话的人始终都是一种腔调吗?”
  他摇了摇头,有点呆呆地看着我,“不是,最后一次电话和平时都不一样。对方先说了我的名字,这和平时一样,然后他这么说了一句:‘知道我是谁吗?’接着是一阵沉默,我也不说话,大概有十秒、十五秒吧,我们谁也不说话,然后电话就被挂断了,只剩下嘟嘟的电流声。”
  “‘知道我是谁吗?’他真那么说的?”
  “一字不差,就这么说的,而且说得很慢、很认真。他说这话时的声音我一点印象也没有,至少不是最近五六年有来往的人。是不是孩提时代认识的或是没说过话的人就不知道了,但我想不出我有什么值得他们恨的,我也想不起做过什么得罪他们的事,而且我也不是那种值得同行嫉恨的热门画家。也就是在女性关系方面有些理亏,这一点我承认,可活了二十七年我也不可能像婴儿那么纯洁呀。不过前面我也说过,那些男人的声音我都很熟悉,一听就能听出来。”
  “但正经人不会专门和朋友的恋人睡觉偷情。”
  “那么,村上你是说我心中的某种罪恶感——一种自己也没意识到的罪恶感——影像成了呕吐和幻听的形式吗?”
  “我没说,是你自己说的。”我订正了一句。
  “哼哼,”他嘴里含着威士忌,望着天花板。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和你偷情的某个对象的男人雇了一个私家侦探跟踪你,为了惩罚你或者是警告你,所以给你打电话。而呕吐只是单纯体质方面的原因,这两件事偶尔碰到了一块儿。”
  “哪种可能性都有。”他似乎很是感慨,“到底是作家。不过对于第二个假说我有点疑议,我现在还在和她睡觉,可为什么突然不来电话了呢?这好象不太合乎逻辑吧。”
  “可能是烦了吧,也可能是没钱再雇侦探了吧。不管怎么说,这些都只是假说,如果允许的话,可以找出一两百。问题是你看是哪一个,还有你从中学到什么了?”
  “学习?”他有些意外,把杯底往自己额头上靠了靠,“学,学什么?”
  “我说的是如果这事再来一次怎么办,当然下次可能就不只四十天了,毫无理由地开始,毫无理由地结束,完全反过来说的可能性也有。”
  “你这话真不让人爱听。”他笑了笑,马上认真起来:“说也奇怪,在你说之前我还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真是,没准还会再来一次。你真觉得还会再来这么一回?”
  “那谁能知道。”我说。
  他时不时地转动着杯子,一点点呷着威士忌,然后把空了的杯子放在桌子上,又用面巾纸揪揪鼻子。
  “或者,”他开口道,“或者这事下次可能发生在别人身上,比如说村上你身上吧。你村上也不是白纸一张吧。”
  那以后,我们又见过好多次,喝威士忌,交换那些难以说是前卫的唱片,基本上一年要见两三次。因为我不是那种认真记日记的人,所以很难记清准确的数字。值得庆幸的是,到现在为止,无论是他还是我都还没有呕吐,也没有接到骚扰电话。
村上春树短篇集
下雨天的女人#241
下午四点左右,一个中年肥胖的女人,拎着黑色塑料皮手提公文包,走到我家门口按门铃。她一按门铃,空寂的家里响着音乐门铃声,听来彷佛人坐在一个巨人的空胃底,听着谁的笑声似的。
那个中年女人跟她随身带的黑色塑料皮手提公文包,看来不搭配,事实上,那皮包跟她完全不相配。我从百叶窗缝隙里悄悄观察那女人,她年纪大约四十到四十五岁,到处都有的极普通的中年女人。她的身材不高,穿着粉红色套装,淡茶色雨鞋,带一把绿色乙烯塑料伞,伞的颜色很鲜,水果糖般廉价的绿色。奇异的颜色配合。
下雨天里那个穿粉红色套装的女人,看起来像一颗吸了水分不自然地膨胀的心脏似的。膨胀的心脏寻找着失落了的窝,而在四月里雨天的街上无目的地彷徨。对不起,我眼睛看不大清楚,也许这里是我的家吧?不,妳弄错了,对不起,这里是我的家。
但实际上,那个是中年女人,不是一颗膨胀的心脏寻找着失落了的窝。当她第二次按门铃时我发现,她只是一个化妆品推销员。她进入我家门廊,便把手提公文包换右手拿,把原用右手拿的雨仵收起来立于墙边,用左手按门铃。我便看到手提公文包侧面附着的化妆品公司的商标。商标下用字带贴着 #241 号码。那么她是 #241 号女人。
拉下百叶窗光线暗淡的室内,再度响起门铃,这时她没有表情地望着四周的风景。没什么优美的风景。任何住宅区都有的景致。只看见房屋和道路和街路树。她大概天天都看够了这样的风景吧。她的脸显露出这种神情。她一直看着门索然了,不由得看看四周的风景。并不是被四周的什么吸引而望着的样子。
门铃响,我没有回答,也没有走到门口。我走出去拒绝也可以:妻子不在家,我对化妆品完全不懂。但那时我的心情不想跟谁搭讪。所以我没有从这室内光线暗淡的椅子上挪动身子。她的手拎着装化妆品样品的提包站在玄关的门前,继续按门铃。雨一直下着。从早上一直不停地下着雨。她看来疲惫。我坐在窗边,把双脚翘在小桌子上,喝着加冰冲淡的威士忌。下午四点就喝酒有点过早。我平常并不在这么早的时刻就喝酒。但那一天,我喝酒有理由。
那几天,我千头万绪,可以说是困惑。老实说,我不大了解自己的心情。好像道路拐弯错了,在同一个地方转来转去的心情。或是时间的接续有什么失常,无法顺利前进的样子。加上从早上就一直下着雨。我进入暗室冲洗底片显像。正在工作着,妻子从办公室打来电话。而跟她谈过电话后我不想再做任何事,便坐在窗边的椅子上喝起酒来。于是我想着死亡的问题。我并不是想死。我毫无想死的理由。我只是认真地想着死亡的问题。
我躺在厂房的地板上,装着死了。我想象着我已经死了,训练着死。我仰面闭着眼睛,在黑暗中一直停止呼吸。当然我无法一直停止呼吸,只是尽可能地停止呼吸,呼吸一下,马上又停止呼吸。我的身体一动也不动。从外表上看来会被认为我已经死亡。我让头脑空空的。这就是死亡啦,我想。这就是死亡啦。
然而这并非死亡,只是闭着眼睛的黑暗。
我不再假装死亡,爬起来,又喝着威士忌。这都是因为做了那个怪梦,我才这样。
天空阴沉沉的下午,做什么事,或心里想到什么,都感觉黯淡,我打开收音机听音乐。我想看看书。不过做什么都没有心情。于是我慢慢喝着威士忌。
这时门铃响了。我一直看着那女人。
那女人究竟期待着什么呢?我想。我觉得听她按第二次的门铃声很有一会儿了,大概三十秒或四十秒吧,她仍然不动,不走开,也没有第二次按门铃,仍然面无表情地望着水木花树的枝子。水木花树枝子上爬着一只蜗牛,她并没有看着蜗牛。她并非特别地看着什么。
她似乎竖耳谛听着,所以我屏息着,这好像假装死亡的延长样子。
无奈她没有听见动静,她的右手仍然拿着 #241 手提公文包,于是用左手取起绿色的塑料伞,按下伞柄的按钮便啪地开了。她再度确认般地对门一瞥便离去走在雨中。来的时候是左手拿公文包,右手拿伞,回去的时候相反。即右手拿提包,左手拿伞。这没有什么意味,只不过?葭M伞与提包的位置调换了。
于是我觉得心情很感伤。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清楚的理由,而我感到很无趣。使她沮丧地离去好像是我的责任似的。那伞和提包位置的转换,我便给那女人无法弥补的伤害似的。我无意伤到她,我自己对自己辩解,我只是懒得跟陌生人说话。
我又想着那个梦。三天前我梦见了一条白蛇。一条巨大的白蛇,眼睛是绿色的(像那女人的绿伞之色)。蛇住在大树上。一棵非常大的树,树名不知道。但那棵树跟我结合在一起,树根与我的根连结在一起。蛇一动,我的根也动。这使我心里很不安,因此我在树根泼根了石油点火。蛇燃烧起来发出嘶嘶的声音,那烟非常臭。那臭烟升上空中蚀了空气。空气全部成为蛇,牠们想从我的嘴进入我的身体里。因此我拚命跑着逃入地下铁。地下铁的列车中摆着几个大型冷冻库,冷冻库中装满了松鼠的尸体,全冻得硬梆梆的。蛇追着我,我便向蛇投掷那冰?嶊涨漯Q鼠,但那松鼠没有打中蛇,中途分解成像霉一般的胞子在空中飘浮。
做了这样的梦。
我平常不大做梦,即使做了梦也立刻忘了。所以我对梦没有兴趣,不只是对自己的梦,别人做的梦,或梦这现象我都没有兴趣。但只有这个梦我醒了经过久久的时间,我仍然清晰地记得,而且挂心。我还清楚地记得抓冻松鼠时手的触觉感。而虽然没有什么具体的根据,但我觉得它似乎是与死亡有关联的梦。我的妻子则不同,她梦有兴趣,懂得分析梦和算命,也许我该告诉她我做的梦,她会告诉我那个梦的意义。不过,我不想让她知道我做了这样的梦。她弟弟因为疑难的骨科疾病正住院治疗,而弟弟的病有遗传性,已经使她很烦恼,这时我不?@意来扰乱她的心情,所以我没有告诉她我做的梦。
梦的疙瘩,像不吉的预言似的,一直残留在我心里,我希望很快就忘了它。但过了三天那沉重依然还在我的心里没有消失。就像是在睡眠中,有什么东西进入了嘴里,而却误吞下那样,令人感觉很不舒服。
而那个梦又使我想起种种事情,都是一些平常不会想起的事情。例如,我想起高中时代一位导师,他是物理老师,右手的手腕有一块青紫色的烧伤疤痕。每当他用粉笔在黑板上写方程式时,我们便看到他那烧伤的疤痕。我现在仍然能够清晰地回想得出那颜色:黑的黑板、白的粉笔、青紫色的烧伤疤痕。
我对这位老师也不是有什么特别的好感,他讲的话令人发闷,他穿的衣服没有品味。而我本来就最讨厌物理。不过公平地看来,他是不错的人。有一天却被发现他在学校后面的山林中自缢而死。大家都说,他因为教师会的纠纷烦恼而想不开,他留下的简短遗书也带有这个意味。自绝生命的人都有种种理由,我们不难了解,但是为了教师会的事情,竟然想不开而自缢,实在出禾我的想象力之外,为什么有人会为这种事情而自杀呢?
我坐在窗边的椅子上望着外面的风景,一边想着那位物理老师的事。他在世时的样子我几乎已完全想不起来,我所记得的只有他手腕上火伤的疤痕,和他的葬礼。他有妻子和两个读小学的儿子。我们班上的同学都参加了那葬礼。那是夏天,非常炎热,大家身上的汗水滴滴流。站在外面的女生有几个因中暑而晕倒了。
我把那冰已溶化的威士忌慢慢啜饮一口,杯子拿在手上注视着窗外。不一会
儿一辆出租车驶来,在我家门口停下,一个穿深蓝色风衣的中年男子下车。他下车便撑开伞,然后看着我家,目光锐利的大块头男子,但他过了马路,对着跟我家相反的方向走去。
其次我想起来的是,放在桌子上的两个腐烂的苹果。苹果已经变成黑色,果皮处处如被火烧肿般软软地鼓起来。那苹果是我认识的一个年轻女子留下的。她有一天忽然失踪,没有跟任何人说什么。
她住的单身公寓,依然留着一些家具(不是很好的)和日常用具。我走访时,公寓管理员对我说,她已经三个月没有回来,积欠房租,问我能不能帮忙。她喜欢流浪,常常忽然出游不见了,不过三个月未免出去太久了。管理员开了锁,我和他进去看看,窗户微开,空气虽然并非全未流通,但还是清楚地闻到垃圾的腐臭味。洗物槽堆着盘子或咖啡杯、餐具沾着的食物干透了。电已经被停了,冰箱中的牛奶和一些蔬菜腐坏了。厨房的桌子上放着的两个苹果变黑腐烂了。苹果旁边摊开着一册文库本。电唱机的转盘上放着一张 LP 唱片。室内的样子平常,像是出去附近购物未回的光景。管理员说,若无法代垫付房租,就要把她所有的东西全部处理掉,可以吗?我无法表示意见。我进入她房间时开窗放入新鲜空气,离去时再把窗户关小,收拾清理腐烂了的食?哄A垃圾袋拿出去,我能够做的只是这些。
不过她的行踪不明,我向管区的警方报案,警察问到我跟她的关系,我说是朋友。便问我的姓名、地址、职业。然后询问有关她的事情。但我几乎不清楚她的一切情形。她是哪里人?她从事何种工作维持生活?我完全不清楚。所以我对警方毫无用处。
首先要填写搜索书。但她是成人,也许会突然回来,这种情形屡见不鲜。我办完了报案手续,盖章、签名,作了影印副本,装入卷宗里,这样便结束了。
两周后,我再走访她住处时,她的房间已有新的房客住进去。她的家具大概被代替为房租适当地被处置了。
过了两个月,我又去警铃门前经过。没有风。毛毛细雨无声地直落地面,雨伞像生长在平地上的可动式蘑菇般水平地移动着。我敞开着门,想让那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女人,再走回来时知道这户人家,有人在家。当她看见门开着——如果她再从同一条路折回,绝对会看见的——那女人一定会再度走到我家门口。  但我一直等着,却仍然不见那女人折回。如果去车站一定要经过我家门前的路,我没有一刻离开窗前,目光一直注意着路过的人,不会看遗漏的。但不见那女人折回。我没有看见撑着一把绿色的伞。撑着黑色伞、藏青、蓝色、红色、?婴漇B伞的人不断地过去了,就是没有看到一把绿色的塑料雨伞C彷佛由于某种原因,那 241 号的女人离开我家门前时, 绿色的雨伞便从世界上一把不剩地消失似的。
附近有一所高中女子学校,放学后学生经过我家门前走向车站。她们几个人走在一起,从左边向右边移动,这些女学生也没有人撑着一把绿色的伞。她们都穿着黑皮鞋、白短袜,没有一个穿雨鞋。那些女学生为了避免弄湿皮鞋,她们都像挑除肉里的脂肪部分那样小心翼翼的避开路上的积水走。她们那样的走法非常美,我从窗户内久久地看着那些移动的脚。她们背后住宅的篱笆内连翘花、辛夷花醒目的颜色渗入春雨里,春花悄无声息。
水木花树的细枝子上,点点雨滴像刚死的鱼的牙齿般美观地排成行。那水滴的白亮里好像有一种暴力的记忆似的东西。那些牙齿彷佛想起了什么事情似的忽然离开树枝滴落,无声地被吸入黑而柔软的地面,只有时而驶过柏油路的汽车轮胎声传入我耳膜,彷佛用手指摩擦质地细致有光泽的布料似的丝丝声。
夕暮的微暗渐渐增加了苍青色,我一直望着外面,手上还拿着空酒杯,路灯是自动点灯式的,这时无声地一齐亮了。而我仍然等着那一眼就可以看出的,拿着绿色雨伞的 241 号女人会不会再经过我家门前。 但那女人终于没有再出现。于是我关门,打开室内的电灯,慢慢环顾室内一周。看来不可思议的屋子。其实也没什么不可思议。跟原来一样的屋子。很普通的起居间。有沙发椅、桌子、三维效果的一套音响设备,唱片和书籍。我除了工作的时间之外,都在这里消磨?不过我觉得这是一间很不可思议的屋子,它好像是地球破灭后所残存的唯一场所似的。我想这大概是下雨天那女人使我引起的感触。那膨胀的心脏,那锦簇的春花吸收了周围的声音引起的心情,以及大概会从这世界上永远消失的那把绿色的伞引起的感觉。我以那环顾室内的姿势站立了一会,然后把空酒杯拿到厨房洗物槽。于是把早上剩的咖啡热来喝。
不久静静的夜晚来临。但雨天的女人#241永远没有折回。永远。
 
村上春树短篇集
32岁的 DAY TRIPPER
我三十二岁,而她十八岁……一想到这里,就觉得一切都很烦。
  我才三十二岁,她已经十八岁……这样倒还好。
  我们是不错的朋友,不比这多,也不比这少。我已经有太太,而她的男朋友至少也有六个。她在平常 weekday里跟六个男朋友约会,每个月只有一个星期天跟我约会。其他的星期天她在家里看电视,在看电视时的她就像海象一样可爱。
  她生于一九六三年,那年甘乃迪总统被枪杀,而我则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流行的曲子好像是 Ciff Richard的(SulnmrHoidcyg)?
  其实是不是都无所谓。
  总之她生在那样的年份。
  跟那种年份出生的女孩子约会,那时候是想都没想到过。到现在还一直觉得不可思议,就像跑到月球背面去抽烟一样的感觉。
  年经女孩子很无聊,这是我们这些伙伴们的一致见解。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有人跟年轻女孩子约会。那么他们是否终于找到不无聊的女孩子了?不,没这回事。简单地说,是她们的无聊吸引了他们,他们一面把满满一桶无聊之水从自己头上淋下来,一面让女孩子一滴水也没沾上,他们极纯粹地对这种麻烦的游戏乐在其中。
  至少我是这样想。
  事实上,年轻女孩子里面,十个有九个是无聊的化身。不过,当然她们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她们年轻、漂亮,又充满了好奇心,她们觉得无聊是和自己无缘的存在。
  唉呀,总算过去了。
  我可不是在责备年轻女孩子,也并不讨厌她们,而且我还蛮喜欢她们的。她们使我想起,我还是个无聊青年时的事。这怎么说呢,可以说是一件极为美妙的一件事。
  “你想不想再回到十八岁一次?”她问我。
  “不。”我回答:“我可不想回去。”
  她好像不太能理解我的答案似的。
  “你说不想回去……真的吗?”
  “那当然。”
  “为什么?”
  “因为现在这样子很好啊。”
  她把手放在桌上托着下巴沉思起来,一面沉思一面用茶匙在咖啡杯里咋呼咋呼地绕着。
  “我才不相信。”
  “你最好是相信。”
  “不过年轻不是比较美妙吗?”
  “大概吧。”
  “那你为什么说现在这样比较好?”
  “因为一次已经足够了。”
   “我可还不够哪。”
  “因为你才十八岁呀。”
  “是吗?”
  我向女侍应生点了第二瓶啤酒。外面下着雨,从窗里看得见横滨港口。
  “那,你十八岁的时候在想什么?”
  “跟女孩子睡觉的事。”
  “其他呢?”
  “没有了。”
  她咯咯咯地笑着,然后喝一口咖啡。
  “那,进行顺利吗?”
  “有时候顺利,有时候不顺利,当然是不顺利的时候比较多啊。”
  “大概跟几个女孩子睡过觉?”
  “没去算哪。”
  “真的?”
  “不想去算。”
  “如果我是男孩子的话,一定会算的,因为那不是很愉快吗?”
  再过一次十八岁倒也不坏啊,也曾经这样想过。可是一想到假如能回到十八岁的话,第一件事要做什么呢?我已经一件也想不起来了。
  或许我会想和三十二岁而且具有魅力的女人约会也说不定呢?这倒是不坏。
  “你有没有想过再度回到十八岁?”我这样问她。
  “这个嘛。”她微微一笑然后装出略作考虑的样子。“大概没有吧。”
  “真的吗?”
   “咽”
  “我不太懂。”我说:“大家都说年轻是一件美妙的事啊。”
  “对呀,是一件美妙的事啊。”
  “那你为什么不想再来一次呢?”
  “等你年纪大了自然也会懂的。”
  不过我终于也三十二岁了,只要一星期懒得跑步,肚子的赘肉就明显地凸出来。这种状况之下,已经回不了十八岁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早晨跑步完毕,喝一罐果菜汁,再躺在椅子上,放披头四的(Day TriPPer)来听。
  ‘℃----yTrmp----
  一听到那首曲子,就觉得好像坐在火车的座位上似的。电线杆、车站、隧道、铁桥、牛、马、烟囱和垃圾,都--一飞快地向后闪过而消失。到那里,风景都没什么太大的变化。虽然从前曾经认为是相当美妙的景色。
  只是坐在旁边位子上的人经常更换,那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是十八岁的女孩子。我坐窗子边,她坐靠走道的一边。
  “要不要我跟你换位子?”我说。
  “谢谢。”她说:“你真亲切。”
  并不是亲切,我苦笑着。只不过我比你更习惯于无聊罢了。
  电线杆也已经数腻了。
  三十二岁的----
  Day TriPPer。
  醒来的时候,我……
村上春树短篇集
我们那个时代的民间爱情传说
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这是真实的故事,同时也是寓言。而且也是我们生存的一九六○年代的民间传说。
我生於一九四九年。一九六一年进中学,一九六七年上大学。然後在那个混乱的环境中迎接二十岁的来临。所以,我们正如文字所示的,是六○年代的孩子们。
在人生当中最容易受伤、最幼稚,也是最重要的时期里,我们充分吸收了六○年代顽强而狂野的空气,然後,理所当然地,命中注定般地沉醉於其中。从多亚斯到披头四到鲍伯狄伦,其BGM(幕後音乐)都很精致。
在所谓一九六○年代的时代里,的确有某些特别的事物。如今回想起来果然不错,而当时我也是那麽想的。那个时代确实有些特别的东西。
我并不是要让什麽都变成回顾式的,也不是以自己所生长的时代自豪 (究竟是身居何处的某人,又为了什麽原因,而必须为某一个时代感到骄傲呢?) 。我只是把事实照实陈述而已。对,那里确实有某些特别的事物。当然—我个人认为—那时代的事物本身并不是什麽特别珍贵的事物。由时代的运转所产生的狂热,当时所揭示的约东,以及某种事物在某种时期,所产生的某种被限制的光辉。还有,像把望远镜倒过来所看到的宿命式的焦虑,英雄与无赖、陶醉与幻灭、殉道与得道、结论 与个论、沉默与雄辩,以及无聊的等待等等、等等。无论那个时代都有这些东西,即使现在也有。但是,在我们那个时代(也许这样说有点自负,请见谅!),这些东
西,一个一个地以伸手即可取得的形式清清楚楚地存在着。一个个都好好地披在架子上。而且,当时不像现在。现在是你要伸手拿某样东西,都会有许多夸大、虚伪的广告、有用的相关资讯、折扣优待券,以及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而出现的选择权,这些复杂的事物,就会一个接一个地向你逼近。在我们那个时代,也没有多得抱不下的各种说明书(好的,这是初级的使用说明书,这是中级的,这是高级的应用编。
还有,这是如何和高级机种连接的说明书……) 。我们只是很单纯地伸手去拿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後把它带回家就行了。就像在夜市买小鸡一样。非常简单,也非常粗鲁。而且,那也许是适用这种做法的最後的时代。
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接下来,我想谈谈有关女孩子的事。我想谈的是关於,拥有近乎新品的男性生殖器的我们,和当时仍然是青春少女的她们,两者之间所发生的既愉快又感伤的性关系。那是这个故事的主题之一。
首先,我想谈谈有关处女。 (『处女』这个字眼给人的感觉,令我联想到艳阳高照的午後的初春原野。为什麽会这样呢?)
在一九六○年代,所谓的处女,和现在比较起来,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就我的感觉而言;当然是没有经过意见调查,只能说是大概的看法 在我们那个时代,在二十岁以前失去童贞的女子大约将近五成。至少,在我周围的女子的比率大约是如此。
换句话说,有将近一半的女性,不知是否出於下意识,依然尊重所讲的『处女』。
现在想起来,我们那个时代大多数的女子(也可以称之为中间派吧),对於将来结婚时是否仍然保持处女之身,内心想必也经过一番挣扎吧!到了现在,尽管人们已经不再重视处女。可是,我个人认为,也不能因此就断言处女是亳无意义的事,或重视处女的人就是傻瓜。总而言之—老实说—最重要的应该是过程的问题。也就是说,该视情况而定,依对象而定。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妥当的想法,以及生活方式。
而且,那些被夹在中间的,比较『沉默的大众』等女性之中,也有个性开放与生性保守的女性。女性之中有从认为『性』只是一种运动的新潮女性,也有坚持直到结婚为止都得保持处女之身的保守女性。男性当中,也有人认为将来和他结婚的对象必须是处女才行。
虽然任何时代都有各式各样的人,和不一而足的价值观。可是一九六○年代和其前後的年代所不同之处,则在於一九七○年代的我们都坚信,假如照这样,让时代顺利地进行下去,那麽这种价值观的差异总有一天会逐渐消失。
和平。
这是我的朋友的故事。
他和我是高中的同学。简单地说,他是个样样精通的人。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运动也样样拿手,待人随和又亲切,而且很有领导能力。他虽然不是很英俊,可是却有着一张清秀、讨人喜欢的脸蛋。他总是顺理成章地担任班级委员。他有一副好嗓子,歌声十分悦耳。此外,他的口才也很好。每当班上有辩论比赛时,他总是在最後发表结论。当然,那都是颇具独创性且含意深远的意见。可是,究竟有谁 想在同学发生争论时,去寻求那种颇具创意的意见呢?当时,我们所要求的,只是希望能尽早结束那些争论罢了。於是,只要他一开口,就正好恰如其时地结束一场纷争。就那个意义而言,也许可以说他是无价之宝。在这个世界上,不需要有创意的意见的场合也比比皆是—说起来,那种场合还是占大多数。
此外,他也是个对规律和良心充满敬意的男子。在自习时间里,只要有人不守秩序、吵闹不休,他就会很有威仪地注意他们。没有人会提出异议。可是,这个男人的脑中究竟在想什麽, 我 却无法想像。不过,他很有女孩子缘。在教室里,只要他一站起来说话, 那些女孩子都会用那种充满仰慕的眼光望着他, 彷佛在说:
『嗯,好棒哦!』一旦有不了解的数学问题,也都会去问他。他的人缘大约比我好二十七倍。他确实是那样的一个男子。
我想,如果你念的是公立高中,大概会了解那种典型的男子确实存在於现实生活中。无论那一班都会有一个那种『品学兼优』的学生,如果没有的话,就表示那个班的素质太差了。我们长期接受学校教育,自然地学会各种生活的手段。不过,不论你喜不喜欢,只要生活於团体之中,就得承认有这种人的存在,并试着接受他,这是我从团体生活中学会的智慧之一。
但是,不用说,站在个人的立场,我当然不大喜欢这一型的人。我和这种人合不来,我喜欢的是……这怎麽说呢?就是那种比较不完美的,更具有真实感的人。
因此,尽管我们同学了一年,我和他却几乎没有打过交道,就连说话的机会也很少。
我和他初次认真地交谈,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暑假。我们都在同一所汽车驾驶训练班上课,在那里碰过几次面,也说过几次话。在等待上课时,我们也曾一起喝过茶。
汽车驾驶训练班真是个既乏味又无聊的地方,只要遇到熟人,不管他是谁,我都很想和他说说话。我已经忘了和他说了些什麽!不过对他并未留下什麽不好的印象。
奇怪的是,不管好或坏,我对他实在没什麽印象。(不过,我在取得临时驾照之前,就和汽车教练打了一架。於是被开除,所以我们那段时间的交往算起来也很短。)
後来,我之所以记得他,是由於他交了个女朋友。她是别班的女生,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她长得漂亮,成绩又好,运动又拿手,而且领导能力也很强,班上的辩论会,她总是最後一个发表结论。无论那一班,都会有一、两个这种女生。
总而言之,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我常常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他们的身影。中午休息时,他们时常并肩坐在校园的一角,喁喁的私语。此外; 他们也经常相约一起回家。他们搭乘同一班电车,而後在不同的车站下车。他是足球队的选手,而她则是ESS的成员。(我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ESS的说法。总之,就是英语会话社。)当他们的下课时间不一致时,早下课的那个人就先到图书馆念书。看来,他们只要一有空就会在一起。而且,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记得自己曾经为他们居然有那麽多的话可说,而暗自佩服不已。
我们(我的意思是指我和我那些不够完美的朋友们)谁也没有嘲笑过他们。我们也不曾以他们做话题。如果问我为什麽,我想那是因为我们不会为那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发挥想像力。那己经变成存在於那里,理所当然的事。清纯先生与清纯小姐,就像牙膏的商标一样。我们对於他们在想些什麽,或做些什麽,根本毫无兴趣。我们所感兴趣的是更加重要的世界。例如,政治、摇滚乐、性以及药物。我记得我们厚着脸皮到药局买保险套,还用一只手脱掉女生的胸罩。我们制做了听说可以取代LSD(迷幻乐) 的香蕉粉,然後用吸管吸食。此外,我们也发现了类似大麻的草,把它晒乾後用纸卷起来吸食。当然,并没有什麽效果。不过,那也就够了。那只是一种庆祝仪式。我们对於庆祝的本身,一直保持着高昂的兴致。
在那种时期,谁还有兴趣去管清纯先生和清纯小姐那清纯的一对呢?
当然,我们是既无知又傲慢的,我们完全不了解所谓的人生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也没有清纯先生与清纯小姐的存在。他们是一种幻想,只存在於狄斯耐乐园和牙膏的广告世界。不过,就某种程度而言,我们所拥有的幻想,和他们所拥有的幻想,并无多大差异。
这就是他们的故事。虽然并不是什麽愉快的故事,也不是什麽寓言式的故事。
不过,那既是他们的故事,又是在我们亲身经历的时代。所以,也可以说是所谓的民间传说。
这个故事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那是在杯觥交错之馀,一阵胡扯之後,无意中说出来的故事。因此,严格地说来,也许不能算是真实故事。其中有一些部分,由於当时并未认真听而忘了。因此,在细节部分我加入了适度的想像。而且,为了不让真实的人物受到困扰,其中有一部分我是根据事实而改写(是在完全不影响故事的完整性内稍做修改)。我想,实际上的情形大概也和这个差不多。因为,就算我忘掉故事的细节部分,但是他说话的语调我至今记忆犹新。把从别人那儿听到的故事改写成文章时,最重耍的是,耍重视说故事者当时说话的语调。只要能掌握住那个语气,那个故事就会变成真的。就算和事实有些出入,仍然是真实的故事。有时,甚至和事实本身有所差异,反而更能提高故事的真实性。相反的,在这个世界上,也有和事实完全吻合,却根本不是真实的故事。那种故事多半都很乏昧,而艮在某种情况下也会有危险。不管怎麽说,那种束西一听便知。
另外,我想事先声明的一点就是,做为一个说故事者,他只能算是个二流的角色。不知道为什麽,在某他方面亳不吝惜地赋予他各种优异的能力的神,却似乎并未赋予他说故事的能力。(唉!其实那种牧歌式的技能,在亲实生活并不能发挥多少作用。)所以,老实说,我在听他说话时,有好几次都不禁想打呵欠(当然我并没有那事做)。说着说着,有时候他会把话题扯远了。
有时候却一直在同样的地方打转。然後,他也花了很多时间去回忆往事。他彷佛手上拿箸故事的片段,经过慎重的审视,直到确定那些资料无误之後,才一个接一个地按照顺序把他们排列到桌面上。我身为小说家 身为职业的说故事者 只得先把那些片段前後对调,再小心翼翼地黏上接着剂,把他们拼凑成一个完整的东西。
我和他是在义大利中部的城镇碰面的,那个城镇好像就叫做鲁卡。
意大利中部。
那时我在罗马租了一楝公寓。由於妻正好有事回到日本,於是在那段时间里,我独自悠闻地享受火车之旅。我从杂内吉亚出发,沿途经过维洛那、曼德维、莫迪那,然後停留在鲁卡。这是我第二次来到鲁卡。那是个安静、舒适的小镇,镇郊有家以鲜菇料理闻名的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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