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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

_6 刘同(当代)
首先,在心里骂是自然的。
不过,我不会长篇大论地骂,因为讨厌的人不值得长篇大论地骂,根本讨厌程度成为一个字到两个字不等。“靠”以及“我靠”。
长篇大论骂过的人也不是没有,想起来,总之是对方身上有一些我羡慕妒忌又做不到的事情。童年的时候,谁讨厌一个人,就会挖墙角似的开始数落,显得特有正义感,然后拉拢一帮人,企图用口水淹死对方。你看不上的人,你不会骂。
你企图靠骂把对方拉下马的人,其实又看不起你。
这真是一个悖论。还好,对于这个悖论的证明,我花的时间并没有太多。
很早以前,有陌生人突然给我留言说:你居然..,我真对你失望。
大清早,我就呆在那里了。
我慢慢地敲字,写下了心里特别特别特别诚恳的想法:大姐,我对你从来就没有过希望,你又何来对我失望?
人,最怕考不上戏剧学院。
没有发泄的渠道,就把人生当戏了。
因为对方一句话爱上一个人,因为对方一个笑把自己许配给一个人,因为对方一个蹙眉就把心交给一个人。又因为对方笑的时候没有露出八颗牙齿,只露出七颗,于是立刻推翻自己以前的山盟海誓,然后通知对方:你太令我失望了,我以后不会再支持你。对方的反应是:..哦。
在你的世界里,你一直是主角,不值得怀疑。但人家想不想做主角就不知道了。明明人家连龙套都不想扮演,你偏偏把他当成主角。这样的片子到你死的那一天你都拿不了奥斯卡吧。
找一个正确的对手戏演员,比自己演一出独角戏更有难度。
能清晰地辨认出谁能和自己演一出精彩的对手戏,离拿人生如戏的大奖也就不远了。
第75章 如果你真的爱
努力后也办不到的事情其实有好多。只是,在一直奔跑的路程中忘记了。有时候在某一个路口再做决定的时候,会突然被唤醒,哦,原来很多年前,我已经努力过,再努力也没有用的啊。
这些事里,包括了好多。努力和父母像大人般第一次的交谈,失败了。
努力装出成熟的样子让伙伴们信任,然而也失败了。
努力让对方相信无论遇见任何事情,我们都要一起扛过去,也失败了。
好多次买了英文书,英文CD,上英文交友网站,准备好好学英文,也无疾而终。
那些从来不提的很多事情,选择性遗忘的事情,是真的不想再想起,而不是没有过涉及。
今天,我又一次开始学英文了。
就像过去,我推翻几万字的小说,又重新写一个小说的开头一样。
只要开头开得妙,接下去的书写也就舒服顺畅许多。
其实很多时候的放弃,是因为觉得别人过于优秀了,慢慢地,就放弃了。
学过几天的羽毛球,然后被人满场调戏,前场,后场,左边,右边,最后把拍子一扔,颓废至极。心想,这也差得太多了吧。于是决意再也不碰羽毛球。
排球,跳棋,篮球,足球,英文都是如此。
那天看到一句话。大致意思是:其实幸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只是我们常常希望自己比别人幸福,反而很难得到幸福。那是因为我们对别人幸福的想象往往超过实际。
柳岩在录制节目的时候说了一段话:面对那些骂我的人,我哪里有时间停下来和对方吵架,或者是回头解释。我只能一直跑一直跑,跑远了,那些站在原处骂你的人声音就小了。也许前面还会有新的人骂你,但我还是相信越是前方,有工夫骂人的人越少,因为大家都在奔跑。
每次听到这样的语句的时候,大多数人心里和我想得一样。“说得真好。”
把一句话说得真好只需要两秒钟的时间。可背后花了三年或者五年才得到的经验教训,并不指望一说给你听,你瞬间便能明白。只能提个醒。你的生活还是你的,不管我们产生多少共鸣,无论如何,我们的人生都不会交织在一起的。
有人说:“我喜欢传媒,喜欢电视,喜欢一切和创意有关的东西,我想进传媒这一行。请问,我应该看哪些书呢?”
如果你爱一个女人,爱到骨头里,爱到生命里,爱到梦里,爱到身体发肤毛细孔真皮层,那么你一定知道她爱什么,喜欢做什么、喝什么、去哪里,朋友是谁,父母住哪里,最缺什么,想要什么..如果你爱她,我不提醒你,你要做的事情应有尽有。
所以你问我:“我喜欢那个女人,我愿意为她付出一切,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如果你的眼神恰好还特别真诚,我只能赐你一句特别古老平时用没什么新意但用在你身上却又十分生动的回答:“你撒两滴尿,照照镜子,看看你配不配得上。”
如果你真的爱一件事物,你比我更关心,更在意,更明白自己要做什么。
一切的打着爱的名义的喊口号都是耍流氓。臭流氓。
所以我打算不再问别人“如果我要学英文我应该做什么看什么书”之类的问题了。
安静地坐在书桌前写一个小时东西,看一个小时书,听两个小时喜欢的歌手的音乐,然后睡觉,比在几个城市间奔波感觉好。以前总觉得忙碌起来才是生活的本质,现在已经体会到,能够一个人独处阅读内心才是生活的本质。
我实在是记性不怎么好的人,比如我确实早已忘记自己在文章里写过“所以我打算不再问别人,如果我要学英文我应该做什么看什么书”之类的问题了。可我最近决定最后一次学英文时,什么意见我都没有问别人,因为只要你真的想学,哪哪都能学,美剧,词典,各种软件。何时都能学,上班路上,等点餐的空闲,会议放空中。只要真正想学,从一个屁中都能揣摩出一个发音。
——2012年3月20日
第76章 狂热是什么
以前在乡下的时候,站在路旁,什么都不想,风声,质感,色彩,阳光,都能够清晰地辨认出来。
现在在路旁,唯一能做的也只有被车里的人可怜一阵子,风驰而过。
昨天去中国传煤大学给孩子们讲课,有人问: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能不能稍微停一两秒再回答我?
引来哄堂大笑。对方涨红了脸。我知道她的意思。
所以我思考了10秒。
她的问题是:如何才能找到让自己狂热的事。
我很容易狂热,我一个人时常常很狂热,我也很安静,一个人的时候会比寂寞还安静。
控制自己,是件简单不过的事,只是看你要不要给自己这个面子。
如果觉得不必太珍惜,于是那些可以豁得出去的便豁出去了。
若要一直狂热,你只需把我放在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中便可以。
昨天我和投资商签了约。胖蜜忙碌了一年终于说服了投资商买下小说改编权拍成电视剧。
多年前,我从不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做的梦。甚至一年前,我也觉得那仅仅是一场可以做的梦。昨天笑蜜在传媒大学找我,包里揣着她辛苦一年换来的一纸合约,她像港剧里面的妈咪一样,笑盈盈地挎着她那个常挎的包,被风吹得有些微红的脸,跟着我跑来跑去。
我把自己的名字签上的同时,我明白,这和电视剧无关,却和很多很多其他的有关。
我记得当初投资商有意向的时候,我很谨慎地问了硕哥。期间不停地麻烦与打扰,他都一一地回答并且给出了很多很多的建议。
多年前我还未毕业,我被他锁在他的工作室里,拿着最新的日韩剧,每天都要出一份剧情概述。多年前,他才三十出头,一直有一个拍内地偶像剧的梦。所以他有几面墙的资料,那全是他看过扫过背过的故事。他在绿茵阁说起那些,我觉得全中国都不会有人比得上他,我现在也是这么认为。
上周我坐在他的左边。他一样缓缓而谈,缓慢而坚定,像9年前一样。只是从我的角度看,他已经有了零星的白发。抑郁症5年后,他复出的第一部戏是《青蛙王子》,当年的收视冠军。
还有K。认识时间不长,却把我当成了儿子,不停地给我建议,自己的公司也不管,却喜欢和大家一起努力一些看不到未来的事情。
还有好些人,因为一样的性格聚在了一起,从不考虑报酬,只因为大家想做成一件事情,于是大家就朝一个方向努力着。
狂热是什么?狂热就是你看到一群人默默地和你干着同样一件事情,却毫无抱怨,你恨不得跳进锅炉以表心迹。
狂热也是你和他们说话,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甩他们每人一脸子的热血斑斑,然后哼的一声收回去。
狂热是大家热火朝天聊着天,你体力不支睡着,睁开第一眼后不问任何问题,自然接着话题聊下去,没有人会因此而讶异。
狂热是一群朋友,可你会忽然忘记他们是你朋友,那分明是另外的一个自己。
第77章 用力拍拍才有光
2012 年,我 31 岁,这时的我认为 :
不用太在乎被人看低。 没有真正的充盈,也没有真正的孤独。 一个人的完美,恰恰在于他敢呈现他的不完美。 有信仰的人,总是积极的。 投入,这个词,很重要。
听一首老歌,坐一个下午,双手记录想留下来的一点心情。哪怕没有酒,也感觉惬意。每日上微博,支离破碎的言语,就像被打碎的玻璃,片片都反射着耀眼的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刺激,却心慌意乱。不如打开一整篇word文档,纯白,只有光标安静的闪烁提醒着文字必经的路程。
一张一张翻阅相机里曾因慌乱照下的照片,才记得起当时的全景。有时会后悔当时没有过多的留意,所以常常都留有些许的遗憾。早在几年前,星座没有那么受欢迎,我以为这个世界也许也只有自己因爱惹留恋,因恨添陌生,然后写下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之类的我很爱死却也能把某些人矫情死的句子。那时还生活在另外一个世界。一个只能自己和自己聊天的世界,没有那么多没完没了的问话,没完没了的应答,没完没了的ID,没完没了的一切,仿佛一切都不会结束一般,总会累的。
现在就学会了说,噢,我们这个星座或我们这类人就是这样的,别理我们。当无数孤单世界貌似被某些概念定义成链接后,细细密密的看似银河系,眼底泛起一片温暖,嗯,还有一点儿向世界叫嚣的气势。
也像是重拾起童年时那只从未射准目标的弹弓,环顾左右 ,除了能壮胆之外,起不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拿着弹弓,一步一步向前走。剧情里,导演铺着一首熟悉的歌,说的是你一个人路过一个人走过,剧情冷漠,听谁在诉说承诺。大街上人来来往往的你拖着许多牵绊,时常想逃往简单,却立即被遣返。久而久之,你也习惯了这种状况,各种喜怒哀乐的反复,不过是墙壁上年久失修的开关,偶尔用力拍一拍才有光。
他们所说的那个方向,充满了各种可复制的纸张,睡觉工作写作,说着一点陈旧不陈旧新鲜不新鲜的感触。你问我,是不是很紧张。我说不,一点都不紧张,就如同卫星在轨道上,明年今日,你都算得准自己是在哪里。只是我都忘记了上一次有恋爱的感觉是什么时候了?
第78章 20岁的我多少能猜想到30岁的自己
20岁的我多少能猜想到30岁的自己。
不是具体的某个场景或模样,而是完成预定目标时内心的窃喜。
今天在微博上写:[小纪念日]最早自己的某句话被登在杂志里。后来写明星的文章被登
在杂志里。后来围绕一个主题聊自己很多的想法被登在杂志里。后来成为被访嘉宾还被拍几张照片被登在杂志里。再后来在杂志上拥有自己的专栏能定期写想写的东西。今天专栏的名字第一次被印在了杂志封面上。
最初时是在报社实习,写了30遍的1500字最后只用了40个字放在一边,38个字的影评,2个字的名字。
后来陆陆续续,有文章在电视台的内刊发表了,在全国发行的不知名的杂志发表了。作为庶人也登上了一两本街拍的杂志,作为媒体从业人也偶尔在一些杂志的主题文章里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后来多了一张一寸的照片作为介绍。再后来参加一些商品的软性植入,但多少是能够拍一张时尚的大片了。有一些编辑这些年每年约我做一次这样的专访,拍一张照片,记录我每年的变化。
其实也不过是在两年前,我希望免费帮南都娱乐周刊写稿,石沉大海。今天,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专栏名字被印在了封面上。
想起这几年,好多好多人心存善意地对我说:刘同,你可以稍微低调一点吗?可以稍微不要那么浮躁吗?可以把自己的喜悦隐藏一点吗?
我果然是做不到的。正如,我给自己写了一篇微博纪念这个外人看起来其实也没有多大事的日子,但于我而言却是一个巨大的礼花。
我常因无趣的事而有趣。也常跟无意义的事计较。我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自己和自己演着丰富的内心戏,拿着自己的最佳影帝,常年连庄,理所当然。
我把不相熟的人犯下的错误在团队会议上恣意分享,也想过或许传出去会被人灭了,但天性顽劣又易于满足,所以内心里并不那么循规蹈矩。
我对Boya说:其实这些年,更辛苦的事情并不是自己的坚持,而是如何纠正他人对自己的看法。这种纠正不是因为在乎他人,而是不想委屈自己。他说他懂,大致是所有的一切都需要对得起身体里的那个自己,既然真努力了,就不想被人看得太低。
其实被人看低不用太在乎。关键是被谁看得低。被一个有价值观有判断力的人肯定,比被一百个旁观者路人否认要满足得多。人总有一段时间,只在茫茫人海中,寻找这些有价值的人的肯定,以及习惯旁观者的背景音。
“看来,我常用一些细微的变化来告诉自己一切值得。好笑,又觉得好苦。但很好。”——2012/10/6
第79章 生活怎么有那么多奔头
中午12点的阳光强烈得吓人。没有一丁点儿想吃饭的欲望。
心情差得很。昨天终于又去上了一次英文课,张嘴半天一个屁词都说不出来,脸应该是迅速就涨得通红,我想我的老师Michelle应该很不愿意教我这样的学生吧,不管你花多少时间,他忘记就忘记,想上课就来上课,烦都烦死了。
想起这几年,我唯一坚持做下来的事情只有写字。那还是因为写字只需要用电脑,那也只是因为对于写字我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很累。而那种让自己觉得很累,但是又努力克服的事情几乎是没有的。
遇见再喜欢的人,对方如果第一次没什么好脸色,我也就逼自己“自杀”了。倒不是年纪渐长的原因,而是懒得努力,懒得解释,懒得花时间。不是说了么,好多好多美好的事情,就应该遇见,而不是追逐,或者等待。
又想起那个减肥成功的朋友了。我从小就喜欢看那种能够变身的动画片,管你之前是个什么人,但变身之后你就活得特像人。我就一直很希望自己的人生有这种反转剧的效果,可我啊,一切事情都是慢慢的慢慢的,才变化。就好像把青蛙放在凉水里,然后一起加温。游
着游着,就熟了。一点死的痛苦都没有。嗯,我好像就是这样,一切都在慢慢的,虽然没有什么不好,但就是希望来一点反转剧的效果。哇,掀开T恤,6块腹肌。在机场被人用英语侮辱,然后张嘴四国语言轰回去,那才有点意思。
每次幻想起这些场景吧,心里就特别开心,觉得生活好有奔头。
生活还有奔头,会让每一天变得都有一点追求。
第80章 总是有种寂寞感
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个说爱就爱的人。
貌似我都经历过了。
周末,朋友说我们去西双版纳过泼水节吧。
于是第一天下午到,第二天下午走。
不过24个小时,却发生了很多像两个世界的事情。
嘉男开着他改造得不伦不类,写满了拼音英文夹杂的中国云南之类的字句的车,沿着玉米地芭蕉林橡胶林,留下我仍错愕的神情绝尘而去。山林里的穿梭时常让我乱了方向感,而87年出生的他像个野孩子一样掌握着方向盘,凭的不是眼睛,而是手底的惯性。
清晰的眉眼,被晒得过度健康的肤色,在他一个又一个急转弯之间显得格外耀眼。我问睿,嘉男和她认识的过程。她说:上一次她到西双版纳,旅行社安排他接的她,后来他们就成为了朋友,他是个特别好的孩子。
这个特别好的孩子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十几岁时从湖南跟着家人到这里定居。他使用过最高科技的产品就是他的那辆国产被改装的轿车,其余的,都是我们在使用,他在提问。
当时他的这辆车还未成为他接待游客的专车时,他便喜欢一个人开着车沿着国境线一直往前方开,有时自己也不知道到了哪里,只知道西双版纳比他想象中更藏有风景,或许是情绪大于词汇,我们一开始对于西双版纳的期待,完全来源于他的神态——究竟是要有一片怎样的景观,我们才会像他那样,享受的同时又感到自我的渺小。
那是老挝边境一大片望不到边际的蕉林。下午的日光被云层压得极低,第一次感觉阳光不是照射,而是扫射过来。走在蕉林的小路上,影子被拉得思念那么长,每一个动物都清晰无比,包括我对睿做的那个OK的手势。
当晚在微博上写:你何时见过这样的景色,整个世界里似乎只有你一个人。往往这时,你就希望有一双手可以牵,有一双耳朵听得懂你在说什么。人很寂寞,所以你印象中才会有那么多已逝去的背影。
没有真正的充盈,亦无真正的孤独。任何种类的自我充盈总会跟随着突如其来的孤独感。而常常的孤独又总伴着隐隐的快意。尚在读大学的我,表现得像个文匠,我记得那时会写:孤独不代表寂寞。孤独是自身追求的某种独善其身的快感,而寂寞则是灵魂都无歇脚处的凌乱。对于还在读大学的我而言,这样的解释真是让自己佩服了自己好一阵子。现在看起来,年轻的时候,孤独和寂寞确实是两回事,寂寞和孤独比起来,确实又显得不那么好看。
可现在,孤独仍旧是孤独,但是寂寞变得已不那么寂寞。以前寂寞的底线是自己都无法和自己对话,而现在的寂寞的底线则是自己对自己说出来的话听不到一点回声。
因为这种寂寞感,有时你就特别想找到一个能够听得懂你说话的人。我们总说那个人就是另外一个自己。真的有吗?即使有,谁会愿意为了成为另外一个你而牺牲自己呢?
在这个和平的年代,谁都不想牺牲自己成全对方,于是“寻找另外一个自己”成为了“让你到临死前还在追逐梦想”的谎言。
第81章 我的勇气来源于他
大炳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我开着车,旁边坐着人,我貌似随意的说完这句话,然后眼眶便湿了。
那时我刚到北京,每天靠看台湾的综艺节目打发时间。偶尔也会学里面耍宝的招式。比如我曾经很拿手的吞拳头,便是跟大炳学的。
后来他吸毒被抓,我也在心里希望他赶紧好起来,每次新闻里对他的报道,哪怕只有几十秒,我也会停留。无论他在哪里,是否戴着鸭舌帽,是否因身材瘦小而蜷缩一角,奇妙的是,在我看来,他一直都闪着光。
做嘉宾时,他说的话总是出人意料,表演时,总是大放异彩。他的表演,我总是一遍又一遍的重播,还有人说我和大炳长得很像,我会很得意的点头,然后继续练习我的吞拳头。
每个少年都有几个偶像。大炳便是我心里那个。从来不怕被人嘲笑,从来不掩饰自己的缺点,极力表达自己的内心,同时,敢为自己想做的事情倾其所有的劲头。也许,正是因为他常被人讥讽,也许,也是因为他从不在乎这些。
这些,是除了吞拳头外,我在他身上能看到的所有。
那天看到一句话,一个人的完美,恰恰在于他敢于呈现他的不完美。
他的完美便是如此。哪怕之后他吸食大麻,沾染毒品,他每一次的道歉都让我对他的复出充满了期待。
只是没有想到,等了很久之后,今天便得知了这样的消息。
他也是有一群要好的朋友的,同一个班级,同一个群体,同一个行业,不同的命运。当他们一个又一个成为了当红歌手,当红主持人,当红演员之后,他仍以其貌不扬的长相争取每一次3000元的出场费,卖力演出。
吸毒之后,他说他可以先做幕后,拿8000元的工资,等到合适的机会再复出。我相信他所有说的,他不仅是家里的长子,也是家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后来我的工作忙了起来,他参加的节目也少了许多。算了算,其实我也有五六年没有见过他新的节目了。但他仍像朝阳一样的在我脑海中存在。
新闻上说他肺部感染导致离世,说法很多。其实怎么走的,我不在意。我只在意,他36岁离开,以他的性格是否会觉得不甘心。
我并非他的死忠,也不是他的朋友。作为在角落里一直喜欢他的人,我不知道他离开后,有多少的粉丝会因此而流泪,也不知道这样一个天赋异禀的综艺嘉宾能享受多大的离世礼遇,但他生前最想得到的应该是掌声,此刻,他最想得到的应该是哭声吧。
我翻出了我2005年5月21日写的文章,里面写的满满都是他,7年前我印象中的他。
2005年5月21日
每个节目都是为了一个人而生的。
百分百三个人看的其实是小猪,我猜三个人看的其实是阿雅,天才很多人看的其实是吴宗宪,电力公司看的是蔡康永,康熙看的是小S,种种种种,尽管在这些节目中他们互相会搭档,有人会参与,但永远不如一个人在其中的位置。
有一个人叫大炳,就是那个可以把拳头放在嘴巴里,全身骨头软得近似全部断裂,喜欢模仿,喜欢创新但不太好看超级有自信的男主持人。
我一直是喜欢他的。我也一直认为他最终会出来——就是像小S那样,找到自己的节目把完整的自己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然而在华岗毕业的众人都逐一有陶子的风范,逐一取代陶子成功的时候,众人里却没有大炳的身影。
重新看了3期他上“康熙来了”的录影,和以往一样,我还是笑得死去活来,看末突然就明白自己想不通的原因了。
虽然人人的脸上都挂有笑容,小S的放肆的笑,蔡康永是恍然的笑,只有大炳的脸上像
是隔了一层阴郁的滤纸,连强装都不愿意。他太明白自己的角色和定位了,于是在任何时间和自己不停的计较,不允许任何的小纰漏在自己的思维里遗漏,任何的故事都有头尾,任何的笑话都有始终,活得太明白,被赋予了人精的称号后却又固执于此,不愿放弃。
他是很努力的,从他的表演和他对自己工作的态度可以看出来,对自己喜欢做的事可以花上一星期又一星期的功夫,无论是模仿秀还是针线活,他把自己催眠成人中人,挑战一切别人做不了的事情,虽然最后获得了掌声和成功,却再也无法做出更大的超脱了,也无法像他的同学阿雅、小S那样,他也许也明白只有超越了自己才有可能让自己更快乐的活着,然而我相信他是做不到。虽然他从刚出道便以此成为了颇有潜质的主持人,而后的时间,他完全沉浸于其中,不对事物有对任何妥协,只以自己的喜爱为一切的判定准则。
因为太过于逼仄自己所以他有了今天,也因为太逼仄自己,所以他有很难预料的明天。
想明白之后和要好的朋友讨论,得出的结论大致如此。正如他一直都是伶牙利齿的楷模,让周围的人有欢乐的动力,而他自己却在不停的强迫自己,将自己套在角色里无法自拔。可是这样人又能如何自救呢?我们说大炳说话快是因为他嘴巴大,他的舌头可以在无限的空间里自由游走。我们说谁和他接吻一定可以捆绑上天堂,因为他的舌头灵活。我们还说和他做朋友一定很开心,因为他是一个喜欢践踏自己,拿自己来取悦他人的人,因为他懂得如果让别人快乐的真正方法。这些都是我们说的,他对此只是付诸一笑,转身罢了。
人都有自己的悲哀,何况是艺人。
而我的悲哀是:经常有好朋友对我说,来,学大炳吞个拳头给我看。(因为我真的可以..)
2012年7月24日星期二,突然想起来,除了吞拳头,我在公司年会上跳了舞娘,勇气也是来源于他。
第82章 有信仰的人,总是积极的
缺氧。沉入越来越深的海底。
不是因为心情,而是越来越多的工作。
连转身的时间也没有。
做着一些貌似不适合自己的事情,比如脱口秀的主持。但现在早已经不是几年前,做任何新鲜的事总是会担心。现在也明白了,很多事情。只要相信你的人觉得可以,你自己觉得可以,那件事情就真的可以了。
所以,一旦放弃,就浪费了信任和信心。
撑一年,总得会有一些进步吧。起码,我的普通话比上个月进步了一些。
试一试,每天写5000字的感觉。吐血了都。
31岁了啊,我对同事说,我都31岁了,居然又回到了10年前刚进电视台的样子,唯一不同的是,那时写稿子给主持人,现在写稿子给自己,这算是进步了不是么?
新卫视节目,新电影宣传,新书写作,我妈说你干脆缓缓吧。
但别人都看得起你的时候,你不珍惜,以前你不是每天烧香求菩萨让人看得起自己么?我妈想了想说对哟对哟。
小怪兽又送了我一张李宇春的CD,这一次我收了下来。上一次,她还没有发工资,这一次,她可不缺钱。
有信仰的人,总是积极的。
加油!鸡血哥!
第83章 给这十年的你,旁观下一个十年的我
从1999年离开家到现在已11年了,11年的时间其实足够改变一个人了——我曾经也是这么以为的。可是现在看来,我一点儿都没有变,高兴了就狂浪,难过了就猥琐,投入了就哭得昏天暗地,从来不会有另外一个声音提醒自己:你应该怎样怎样?搞得自己跟演鬼片似的。凡事,我都是预先想好,然后启动程序,中途才不可能又出现一个声音碎碎念提醒自己,我觉得但凡有那样念头的人都是事先不做功课的人,容易分心,不投入。
投入,这个词,很重要。
投入去爱,投入去工作,投入去憎恨,投入去苟且,投入呼吸每一口空气,能分辨出氧气的成分和阳光的温度,投入把一生切成一个一个你说得出来的形状,然后炒一盘热菜,吃下很多碗饭。
明天就要回家了。订的是机票。
几年之前,我乘飞机的次数还很少。
然而这两年开始,每个月都要来回飞。常常在想,如果是要自己花钱的话,打死都不会坐飞机吧。可是,从今年开始,我也终于狠得下心花好几千块去订往返的机票,只是为了节约一点路上的时间,那种期待回家的煎熬,比爱情的拥抱更令人焦心呢。
时间不是杀猪刀,不会刀刀割肉。时间不过是围墙上斑驳的阴影,因为日照而改变形状,最终,你依然是你。
越来越强烈的感受是,其实这个世界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大。有时候,努力伸手便触到边界,才明白,很多事情并非是不能被改变的狼狈境界。
这些年,有人辞职,有人创业,有人旅行,有人放逐,有人寻梦,他们坚定地换了方向继续奔跑,那算是另一条人生的旅游线路吧。我一直觉得自己走的这条路游客太多,制度太严,消费太高,其实走着走着,当你比别人走得更远时,你所看到的便是你未曾想过的。
若你足够了解自己,你不必远行,在心里便已环游这个世界了。
Ann是我大学的学姐,我们相识超过10年。她对我最高的评价是:当周围的一切都会改变的时候,我唯一能相信永远不变的就是你。
为了这本十年成长纪念的书,她写了一封长长的信给我。就像当年的我窝在一层的出租房内给她写信一样。字字句句刻画出雕塑出的是心。
如今在办公室里,我以全拼的方式贪婪地读着她写给我的每一个字,就像——认真地吸了一口空气,氧气的含量和阳光丈量的尺寸,都静默于胸,尔后有泪。
也许,这并不是真正的我,也许这里面有一些落魄情节连我都忘记了,但我相信这一定是她眼里最完整的我。
十年的青春轨迹,总得盛开个一两朵沉甸甸的花吧。
第84章 十年的你——一直在阳光下的剪影
大学中文系的学姐 刘昂
搜狐上海站内容部 主编
柏杨说,年轻气盛时,命运即便是老虎,屁股也是敢摸。年岁渐长,命运飘忽不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人大抵也没了与之挣扎的底气。此话不假,却不属于刘同。
努力如他,付出如此沉甸甸的筹码与志气,所谓运气和命数,并未多青睐亦不敢随便责罚。他踩一对风火轮,遇山开山遇水涉水,从山穷水尽到柳暗花明,世人眼中是风光,我却只看到缝隙里琐碎的疲倦、痛苦,及屡败屡战的坚持。刘同无关完美,只是,他能努力至极致,将不完美变成完美,化缺点为优点,像功夫小子,无天资有野心,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然后返来再战一回。
大学四年,他已然锋芒灼灼。一手烂字一副超薄身板,挡不住内心勃勃生机,雀跃着写
稿、出书、参加唱歌大赛、辩论比赛,哪忙碌往哪扎堆。布袋裤斜背包,球鞋或慢跑鞋,永远挂耳机,听古巨基徐怀钰,将无印良品的 《掌心》一路唱到决赛。没头没脑借五十块钱,吃十块盒饭买四十块靓衫。白衣蓝牛仔,骑自行车穿越校园,绯闻漫天如樱花。想来,那年月不能没有他。我们站在彼此回忆里,没有天大地大的抱负,仅是些微闪亮无法躲闪的温暖命运。口味虾、打口碟、游戏机、见网友、堕落街、豆腐炒鱼、文学院217教室,就是这些,还有这些。
出国前夕,他执意道别。长沙闷夏,五一大道星光通透,沿路走半里二里,到底年轻,只知跃跃欲试,并无伤感。末班立珊线扑哧扑哧进站,他开始追跑,小鹿样跳跃,晃荡右手,身后背包上下颠簸。——“再见!再见了!”他的声音迅速淹没于滚滚城市烟火,那般没心没肺。明日天地,异国他乡,何日再见呢?我不知,不能面对面说出的离别,到底有多难过。少年背影,怅怅记得,逆光奔跑,仿若磅礴江风里呼啦出羽翼翅膀,孤独也倔强。
那段时日,八小时时差。刻意亦或有心,我们常有通信,不间断的联系。用文字描摹,自动屏蔽不愉和不悦,我们邮递给对方祥和及锦绣花团。怎么会呢?他写来:辞职宅于出租屋,钱包瘪瘪。书稿不断否定,被伤害至心惊肉跳。没日没夜啃书准备考研,眉毛忽然开始掉,或许是鬼剃头。午睡小院沉寂,偶有小朋友嬉笑和鸡打鸣。我端着电脑,千山万水外,心酸眼潮。生活展开筚路蓝缕,谁不是赤足前行伤痕累累。在那本千辛万苦的书里,他一直问,青春是什么?想来,当时回答多么仓促和矫情。成功是一出太过诱惑的大戏,他踮起脚尖奋力触摸,掩耳盗铃般却全心全意。
再见于冬天的北京。那么骄傲,披“北漂”外套,亦能取暖。做电视、写文案、剪片子。多晚回,也督促自己磨笔写字。陋室比邻雍和宫,鼻端杳渺香火气,白日浑厚钟声里,蛰伏待发的等待,略有苦涩,仿佛没完没了。某晚陪他去与上司谈加薪,他遍遍重复说辞,字字如针扎得舌尖跳。零下冬日,踌躇门外,路灯昏黄,碎雪乱撞。出来后,他颠颠永远笨重的包,若无其事拍拍我肩——没谈好。仰望北国夜空,深邃莫名,我想,会过去的。确实如此,今时今日自彼时启程,他到底没辜负自己。
流年若干,北京上海,我们各自为营各自生活。邮件电话,少之甚少。所幸,难过彷徨混沌时,随时随地拨给他,始终如一。朋友人来人往,流言来来去去,听了就忘却吧。把彼此安置于安全位置,小心保护,无论外在撞击几何,时光凝成最坚硬的核,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生活继续,结尾无法成为结尾,留一段当年的信,且当结尾:
残留昨天能清晰想起你,单薄留有高中记忆的头发,张扬着新进大学的新鲜和雄心那样跳跃着。不小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没有刻意,居然一直安静走了过来。你看着我失落、失败,看我轻轻地离开,这么多朋友里只有你一直看着我怎么走过这几年,青春最盛开的季节,现在也只有你,陪我慢慢体会这水样流过的日子,一直自称是你的安姐,其实哪有。
2011年1月4日
Ann@上海
第85章 五年的你——不过是人间的一粒沙
教我如何保持小清新的师父阿Sam
1626潮流杂志执行主编、摄影师、畅销旅行书《去,你的旅行》作者
我不算是一个记忆力非常好的人,五年不长不短,如果谈了一场五年的恋爱还没有结婚算长跑,如果分一次手五年还没有再次新感情叫孤单,如果二十四岁刚大学毕业人生起步,二十九岁应该是小有成绩而立,五年真的不长不短,刚刚好,认识一个人也应该是这样。
对于天秤座的我而言,很多人觉得我有无数的朋友,而这么多的朋友里刘同应该是最特
别的一个,因为男生里只有他叫我 “师父”!这两个字放在古代可是和父母一样重要的地位,当然我不是需要他对我如此,但是足可以感受到彼此的小宇宙和细微的小情感。
那种情感应该是五年前我们在网络上拍照聊天、不敢吃太贵餐厅、不敢去很远地方旅行的小青涩,所以要我回忆一下我们的五年我觉得有点为难,要说的事情很多版面很少,当然应该还有比我们友谊更久的朋友,只是人和人之间很奇妙,充满着微妙的费洛蒙的情感因素,那这五年他都在干什么?
那一年他写了书,是一个青春的系列,我刚好就为那个系列拍摄了封面,说出来有些绕口,但我们真的是因为这个机缘以及博客这个平台开始建立起联系,还真的是以文字建立情感,不像那些酒肉朋友吧。当然我们后来经常见面的方式都是躲在城市某个小酒馆里,说些家长里短和不太对其他人说的小秘密,说完就放在心里埋了起来,这样的感受很舒服。又是一个夏天的午后,他独自从北京跑到了上海,就在我公司的楼上,用我三脚猫的技术和相机为他拍了《离爱》的封面,至今想起来我们真够胆子的,没有化妆、没有造型,也没有打灯,就是一台相机外加一颗冒险的心,这应该也是我心目中徒弟的样子,瘦小的身体里隐藏了无限大的能量,像只不怕死的蟑螂,不管丢在哪里都勇敢又坚强地活着。
说起为何会有这么一个“徒弟”?我觉得有些惭愧,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教会他什么,他喜欢摄影他,希望我可以教他拍照,于是在多年前的一次北京聚会后,在簋街的某个餐厅里,他跪在地上半开玩笑地认了我这个“师父”。说是开玩笑,但似乎后来大家都很把这个事情当回事了,从那以后他就改口叫我师父。每次有人问起我到底是教他什么的师父,我都无言以对,因为我真的没有教过什么。在我看来,他就像是充满能量的机器人,一直不能停下来。他其实朋友不多,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工作以及写书、写博客,我想一个人成功的背后一定深埋着巨大的孤独。他很少和我提及感情,哪怕说起也是只言片语,那些情感啊,其实都在这本厚厚的书里。
有人说他年少轻狂,我会笑着说年少不轻狂还等老了再去狂吗?如果我是三毛我会送你一匹马,如果我是摄影师我希望可以帮你拍摄最美丽的风景,人生永远是自己规划的,很多时候我只能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他一天天成长,然后开花结果。序的最后,说了这么多,你是不是等了很久希望我爆出什么八卦来分享,觉得看了一篇后悔的序?没有关系,不如先从这本书开始吧。
从出生那一刻我们就好像是一粒沙,随风飘散,相聚又离开,只是为了看看这尘世间的一些真美好,希望你越走越远。
第86章 一年的你——我和自己的不期而遇
30岁认识的好友陈默
宝洁大中华区公关总监
我一直相信有一些非物质的力量是或依附或脱离于我们的肉体而存在的,譬如灵魂或是其他种种。只不过我们今天的认知水平尚不能通透地解释这些事物。就如同在人类发现DNA前,这个学名为脱氧核糖核酸的物质一直默默地主宰着人类乃至整个地球生命的遗传与繁衍。你不知道它,不代表它不存在。
与同同的相识便是一场没法解释的过程。我们开始用很俗套的语言来描述这种相识,比如“缘分”。但到后来我们都发现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委屈了缘分这个词;而有些事用缘分解释,却委屈了这件事。巧或不巧,我们的相识属于后者。
2010年的一天,具体说,以我超好的记忆力来回忆,应该是2010年5月4日,那天我正休假在家,坐在临窗的书桌边浏览着当时刚刚兴起的微博——那时候,不过才关注了三十个朋友而已。窗外淅淅沥沥下着雨,不远处便是灯红酒绿的都市和车水马龙的三环路。忽然
微博弹出小窗口,有人加了关注并且直接发来私信问好。
这便是同同。严格意义说我们是“网友”,并且是在网上遇到半年后才有过第一次碰面的网友(尽管我们身处同一个城市)。而今回想当初,他加我的原因是:刚在出租车上看到某本杂志对我的采访,然后晚上上微博的时候突然发现主页上“你可能感兴趣的人”列表里赫然是我的名字与头像,于是鬼使神差地点下了“关注”。而很少主动加陌生人的我,则是因为几年前曾经刚好看过一个和同同同名同姓不同字的“朋友的朋友”的博客,觉得他们说话的感觉十分相像,而谁知道,同同在几年前,曾用过另外一个字做名字,他根本便是那个博客的主人。
我们认识很久都没敢见面的原因是觉得两个人太相像——这不是一句空话套话客气话,下面我从科学的角度来解读一下“相像”的表现。
从定性研究的角度说:
(1)我们在MSN上经常先后不超过两秒钟发给对方一句意思几乎完全一样、仅是措辞略有不同的话。
(2)我们会表述对同样一个字(例如“哦”字)的厌恶情绪,即便这种事情在一些人眼中不过是吹毛求疵。而我们厌恶的原因竟然也是相同。
(3)经常性地,他打电话给我,发现占线中,而我当时其实正在打他的电话,也是占线。
(4)我们说话前会想一下是否还需要说,或者是否应该大面积略去解释性的词语,因为知道对方会懂,不需要解释。
从定量研究的角度说:我们分别做了更新版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是二十八道题的加长版。这是一个探究人类生活、思想、价值观及人生经验的问卷。交换答案时发现,仅有一题,因为我没有回答而答案不同,而余下的所有题,答案完全一致,相差的只是措辞而已。我们俩的问卷答案附在后面,供比较。
而后来,我们终于见面相认后发生的一系列大小故事,就更是这种“相像”的极致体现。直到有一天,我们坐在餐厅里吃饭,等东西的时候交换了iPhone玩对方的游戏。我打开同同的手机,发现要输密码,我当时饿得走神儿了,想都没想便直接输入了自己的密码,而后的那一刻,在我意识到应该有错误发生但却意料之外地成功进入了他的手机后,我便石化了。
于是同同在我的惊诧下在我的手机上输入了他的密码,于是他也被石化了..
后来类似的事还有很多,我们从开始的大惊大喜到后来的相视一笑再到现在的见怪不怪。其实,现在,遇到什么想法特别不一样的事,我们反而要唏嘘讶异一番了。
所以和同同做朋友是个特别轻松的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只需要有一个人动脑子便足够了,另外一个人只需要点头便好,因为那种懂得与默契可以禁得起任何事情的考验。有人说人世间最难的事,不是我爱你,不是我赞美你,而是我了解你。而比“了解你”更难的事,便是“了解自己”。和同同的相识让我开始懂得了解别人的乐趣,也让我更加读懂自己。
所以每次读到同同写的小说我便总是泪水潸然,那个完全不同的时空里曾经或真实或虚幻地发生的故事,总能让我深入骨髓地感同身受。最变本加厉的,是只读到秋微姐的序时,我便已经泪如雨下,读过的朋友一定会懂,没读过的朋友还等什么?
曾经有人——甚至是很近密的朋友问我,怎么会和同同这样一个看起来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的人成为这么好的朋友,甚至还用“相像”来形容自己与他的关系。我一直没回答过,这里统一做个说明——以后也请不要再问我类似的问题了,懂的人一次就会懂,不懂的人就不懂下去吧。
因为我感受得到他自始至终的彻头彻尾的真诚,这种真诚是我愿意用任何代价去交换的,更何况这种真诚根本交换不来,是无价之宝。而在这种真诚之上的更宝贵的东西,则是“了解”与“懂得”。得此知己,夫复何求。
所以在我眼中,急躁、冒进、冲动、爱出风头、耍小聪明、和一些人关系很僵,不过是
“爽快”、“积极”、“敢作敢当”、“有荣誉感”、“高智商”以及“疾恶如仇”。
同同在北京十年了,秋微姐在之前一本书的序里曾经说,于很多背井离乡来到北京的人来说,这里是职场而不是家。我却希望能因为有我们这些朋友的相互陪伴,无论走到地球的哪个角落,只要我们在一起,那里便是家。这便是我,这一刻,最单纯的愿望。
默默和同同的普鲁斯特问卷(Proust Questionnaire) ,猜猜哪个答案是我,哪个是他?
1.你认为最完美的快乐是怎样的?
每天结束时都没有值得后悔的事情,哪怕闭眼就是末日,也觉得毫无遗憾。
不怕死,也不怕活着。
2.你最希望拥有哪种才华?
像电影里的那些人,拿到电脑就可以敲击出不一样的界面,然后噼里啪啦可以进入另外一个陌生的世界,阻止一些很恶劣的程序,操控现实。而现实的我吧,除了会把电源拔掉就没什么办法阻止了。
可以操纵一种很大的机器,比如飞机或是太空飞船。在我看来,这不是一种技术,而是才华。
3.你最恐惧的是什么?
小时候想到死亡就觉得恐惧,现在最恐惧的事似乎没有。不太怕事情发生,我都做好了相应的准备。
没准备好的死亡与离散。
4.你目前的心境怎样?
很平和愉悦。
积极的平和。
5.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
我心目中最完美的,没有具象的人,因为任何人接触深了都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如果一定要说一个,那就是我的爸爸,他可以养大我,可以把我教育成这样,可以让我明白很多道理。我觉得他很了不起。
不予置评。
6.你认为自己最伟大的成就是什么?
到现在为止,我觉得最骄傲的是,大多数同事都愿意和我一起共事,并觉得有安全感。能给人带来安全感,是一件很令我开心的事情。
在任何时刻都有很好的定力。无论多大压力,有个枕头便可以很快睡着。
7.你自己的哪个特点让你最觉得痛恨?
太容易对人产生好感,所以常常采取闭关锁国的政策,谁都不爱搭理。
偶尔的拖拉。当然,前面的形容词很必要,因为毕竟我的火星落在狮子座,绝大多数时候行动力指数还是很高的。另外就是常常对人太善良。
8.你最喜欢的旅行是哪一次?
每一次和朋友们一起进行的旅行,一起昏睡,一起摸索,一起发癫,每一次和朋友们一起出发的旅途都很喜欢。回味起来格外爽。
尚未发生。不过每次和朋友们的旅行,最快乐的时间通常是倒数第三天的时候,总会因为旅程即将结束而带有无尽的珍惜,然后却又因为还有两三天的时光可以挥霍而感到无比的快乐,这个定律,屡试不爽。
9.你最痛恨别人的什么特点?
欺骗和背叛,不表里如一!
欺骗与背叛。
10.你最珍惜的财产是什么?
朋友们对我的信任和爱护。
感觉。形而上。包括“懂得”、“了解”、“信任”和“欣赏”。
11.你最奢侈的是什么?
能够把爱好生活工作统一在一起,每天神仙般的过着生活,丝毫不觉得劳累,拥有大多数人体会不到的快感,并努力传达着这种态度。
拥有不是“围城”的东西——自己走进去不会想要逃出来,别人也并非是因为未曾拥有而感到羡慕。
12.你认为程度最浅的痛苦是什么?
朋友伤害我,任何伤害都是痛苦,不分深浅。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事情值得我去痛苦。
因为时间的缘故而遗忘掉最重要的东西。这其实是很深很深的痛苦,只不过,你感觉不到,所以,我说它是程度最浅的痛苦。
13.你认为哪种美德是被过高评估的?
情商。
情商。
14.你最喜欢的职业是什么?
如果我做的是一档能够到处旅游的节目的话,那就太完美了。
该上班的时候想上班,该下班的时候想下班的工作。
15.你对自己的外表哪一点不满意?
身材,其实我也觉得偏瘦了一点,我要练一些肌肉出来。
我从小就戴不上帽子..
16.你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
迄今为止,没有。后悔的事情,事后我都会弥补。弥补不了的,我都不会后悔。
我有遗憾,但不后悔。
17.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鄙视的是谁?
任何你鄙视和讨厌的人,都有你的某些特质。所以我现在已经不会花时间浪费在这个事情上了,做自己一天,比讨厌别人三天效果更好。
我不费神费力在不值得的人身上。从不。
18.你最喜欢男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让人有安全感,能信任。
有肩膀(肯担当)。
19.你使用过的最多的单词或者是词语是什么?
真的啊?这个现在最多。 以前有个口头禅很讨厌:你明白我意思吗?
好的。真的吗?还有一个是让大家很讨厌的中英文混搭版:“你有没有get到我的point?”
20.你最喜欢女性身上的什么品质?
不矫情,不做作,不把自己当女人。
大气。
21.你最伤痛的事是什么?
被朋友误解。
和亲人与朋友的离别。
22.你最看重朋友的什么特点?
朋友啊,就是讲义气很靠谱,什么都能托付。
不计较的朋友关系。不计较彼此的付出,不计较无心的过失,不计较是很重要的态度,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停留在口头而是记在心中的,是真的不计较。
23.你这一生中最爱的人或东西是什么?
我最爱我父母了。
我手机中能够快捷拨号的那些人——尽管他们的电话我其实都记在心里。
24.你希望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
安乐死,和好朋友都告别了,然后就安乐死。
有准备的,我想要和一些对我很重要的人真诚地告别,然后有些时间可以独处去回忆过往的那些事情,最后,在睡梦中安乐死。因此,我一直支持安乐死有限度的合法化。
25.何时何地让你感觉到最快乐?
和最重要的人在一起的时候,看到他们都很快乐,我就巨快乐。
随时随地,但是人要对。快乐为什么要加上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26.如果你可以改变你的家庭一件事,那会是什么?
没啥可改变的,我对现在的一切都挺满意的。
小时候不应该为我请保姆。
27.如果你能选择的话,你希望让什么重现?
那就让外公、大姨、爷爷都复活,然后大家要一起团聚一下,他们走的时候,我都不在他们身边,我要告诉他们我的感受。
年华。包括很多东西:最美好的记忆,可能已然离散的朋友,阴阳永隔的亲人,无忧无虑的生活,单纯的感情。不过还是别重现了,失去了才觉得美丽,那年那月,我们其实并不懂得珍惜。
28.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信自己,得永生。
凡走过必留下善意痕迹,选择做便尽力做到最好。
第87章 七年的你——是我最好的礼物
作为一个宿命论者,我坚定地相信,这辈子,所有跟你遇见的人,不论谁,都不会是没有缘因的。
是什么缘因让我和刘同彼此遇见,我尚未得出答案。唯一能确定的是,我们之间,大约应该算是个“孽缘”吧。
上上上个月的某一个深夜,我正在敷着面膜看八卦杂志。电话狂响起来。
在深夜给别人打电话的,一般就出于两种情况,要么是出了什么不能隔夜的急事儿,要么就是这个人跟你关系近到可以不在意时间,也可以不用在意你旁边有谁。
电话是同同打来的,响了很久,我用了几分钟时间犹豫要不要接,到那天为止,我们陷于冷战已经有两三个月之久。
在那场空前的冷战之前,我们常常在各种不按常理的深夜时间通电话,且绝对没有什么“不能隔夜的急事儿”。
听起来很有笑果哈,“冷战”这种通常只会出现在情侣之间的情况,被我们姐弟使用得出神入化。
电话铃持续,我犹豫到半截儿,还是接了。
同同当时在另一个城市,正跟几个朋友在一起。
他喝了酒,很明显完全没醉,在电话那头用半真半演的调调一口气对我连哭带说了二十分钟。期间十九分钟他都是在陈述我的诸多“不是之处”。
刘同是这样一个人,每当他想要很认真地陈述别人的不是时,都像是在发嗲,且腔调一定是他特有的湖南郴州普通话,所有的词儿跟词儿之间都用一些意料之外的小甩腔黏合在一起,大段大段地听依稀都能听出些近似旋律的起伏,让一个只会说普通普通话的人如我完全
没办法打断他从中段插话。
而他对我的投诉,很多我都完全不同意。
我就这样气儿始终提到喉咙,随时要发作地听了19分钟。之后,他忽然逆转,以一个出其不意的小停顿作为快速过度,紧接着再用高出几个分贝同时慢下半个语速的另一段起头,说了以下这句话:“我就是要告诉你,你是我全世界唯一的姐姐。亲姐姐啊,啊,啊..”
后面的那几个“啊”,又变回了湖南郴州式近似旋律的小甩腔。
其实,从认识刘同那天起,很多的时候,我都暗自怀疑,这个人,也许,真的是我亲弟弟?
要说明白这事儿,还得补充一下那个冷战的起因。
要说明白冷战,还得再补充一下冷战前的人物背景。
十年以前,忽然有那么一天,有一个当时名字还是“刘童”的人辗转托朋友找到我给他的小说写序。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碰到有人央告我作序,我内心不禁一阵窃喜,决定要矜持一下,所以拖了很久才交稿。后来那本书出版了,名字是《??》(哪个吖?)
我没买,也没读,心想那不过是一个跟我一样对文字有着一些不知深浅的热爱的小文青吧,本以为萍水相逢就此作罢。
未几,同同几次电话执着约见,彼时我跟多数正常的女人一样,越被捧儿越要拿劲儿,特别需要别人的溺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
又拖延了一阵之后我们最终见了,见面的时候还有一堆别人,互不相干的那种。
有好多年我都会做这种不着调的事儿,把跟自己交情深浅不一,来源七方八面的朋友没主题地组在一起,二三十人是常有的事儿。
这期间,有人因此谈成了生意谋到了职,有人因此千里相会成为情侣甚至夫妻,也有人因此确定我太不着调而后会无期。
乃至于我常常觉得,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其中一个重要的意义或者说使命,就是充当一个媒介,让一些人因为我而遇见,然后因为他们的缘分,以不同形式在一起。
在这些闹哄哄的他唱罢他登场的过程中,能完全留下来组成我自己生命中的某些特别情义的,客观地说,十分有限。
同同是其中的一个。
他那天出现在我的数十人的饭局中,还被我错认成别人,也没生气,挺安静地留下来,后来就一直在一直在。
更熟一些时候,他开始成为我身边少数几个主动担当的人,在我一拨又一拨的“杂烩局”中负责调整气氛:我们玩他发明的游戏,听他唱龇牙咧嘴的网络歌曲,看他跳自创的民族舞,也见识过他装醉时候痛哭流涕的抒情。
我们不知道哪根脑部神经长得差不多,对待对方的方式相当接近。比方说,我们都会很直接说出对对方的真实观感,不论节目,文字还是爱情观或交友方式。
所谓的“真实”当然以批评和质疑居多,在指出对方问题的这一点上,俩人都毫不留情。因为,我们都知道,“情”在这儿,没用。
这个世界上,大概很少人把你批得片甲不留却不让你感到受伤害。其实要做到也不难,只要你让对方确切地知道,你是如何地把TA放在心上。
我们似乎随时都会聊,似乎什么话题都聊。聊到兴致时可以不顾坐姿不顾吃相,不顾措辞地不用做铺垫地说出心底各种无伤大碍的小龌龊。
跟谁是否亲近,不在于你在TA面前多么完美,而在于你敢把多么不完美的自己在TA面前摊出来,不但摊出来,心情还很放松。
同同是不多的几个让我完全无所谓自己有多不完美的周围人,我们在彼此面前很放松,
很真实,真实常常是不美的,但真实常常是令人内心柔软的。
渐渐,我很少会叫他名字,对别人说起他的时候,都是说“我弟”,说得很顺,全无挂碍。同同也一样,我是他姐,发嗲的时候叠字成姐姐,郴州味儿的。
这种感觉一度让我十分依赖,这种良好的姐弟情义在许多年似乎也没有经历过任何的考验,如果为了配合我们姐弟都是以写字为生,简直可以用“人生如初见般美丽”来形容它。本来就是嘛,因为不存在彼此占有,因为对对方没有额外期许,所以总觉得有股子如出水芙蓉般的和缓和真切。
哪知,天晓得,猛然有一天,刘同红了。
虽然在此之前我每年对他的祝福中都包含有“红”这一条,但一旦既成事实,我才恍然发现我原来那一堆一堆虚胖的祝福中有多少的“有口无心”。
他开始忙。我们各种见面通话吃喝玩乐的时间受到严重影响,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我带他去我的节目和写我的专栏,搞得我相当失落了好几个月。
随之而来他的迟到和爽约都能随时助长我的肝火,各种说辞都能在三秒钟之内演变成抬杠。
“对不起啊姐姐,我刚在录节目。”
“节目谁没录过啊?”
“我写东西呢。”
“我不用写吗?”
“见客户去了。”
“见客户了不起啊?”
..
巅峰之作是我们合录了一个节目,那个很喜欢同同的编导希望他把视频转在他的微博上。
而他拖延了很久,说是要酝酿一个符合他一贯微博行文方式的说法。
我彻底火了。
我们互发了十几条短信,每人写了总共超过千字。吵架。
接着就发生了前面说的那场冷战。
这个故事告诉你们,不要轻易让一个女人感到受冷落。不管她是你的情侣,亲妈,认的姐姐,或门口那个常年卖豆浆每天早上例行跟你打招呼的阿姨。
我们在冷战的那三个月没有通过电话,但偶尔还会见面。见面的无法避免是我们有几个关系紧密的共同朋友。
所以,我们这两个都已经年过三十的男女,像成绩很差的小学生一样,在一堆人之间,隔着不到3米的距离,如果要跟对方说什么的话,都请朋友转告。
“你告诉刘同,那个首映我去不了了。”
“你跟微姐说,下周二我们的专栏要拍一组新图片。”
..
李响,陈默,郑艳,王玺等密友前后都扮演过递话的角色,均表现得十分称职,一个字儿都没篡改,语气都基本保持原样儿。
别笑,在做这么幼稚的事儿时,我们都挺严肃的。
再后来,那个深夜的电话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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