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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

_4 刘同(当代)
第42章 满街都是寂寞的人
2010 年,我 29 岁,那时的我认为 :
活着,不在于斗争,而在于在无数的斗争中找出与你一样努力发光的人。
青春,就是这种东西。无论岁月如何改变,青春都以某种亘古不变的姿势作为存在, 在不经意的时候会提醒你,你的青春在这里。无论世事如何动荡和变迁,保持最 内心的那份无知、单纯、善良,因为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我是把自己看得很低,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把我看得很低。我看我和你看我是两 回事,所以请不要自作主张拉近咱俩的关系。
我有无尽的底线,我有超级好的脾气,我可以忍受一些不满,只因,我一直把你 当作亲人,所以请不要浪费这种信任。
无论再过多少年,我都会喜欢那种“大家加油!”的口号。
每个阶段我都是需要一两个仇人的,活起来才带劲。
凌晨1点到达的曼谷。用一个很眼熟的成语来形容就是车水马龙。各国人民脸上都是喜悦感,我呢,终于来到了所有人都在歌颂的泰国,进行不长不短的首次年假之旅。
班长靠谱地让酒店安排了车来接送。机场离酒店一个小时,花费不贵,8个人一辆商务车才800泰铢,合人民币100多块。
我一直自诩出生在湖南的热闹城市,具体例子是凌晨3点街上还车来车往。在酒店收拾好东西4点出门,街上仍然在堵车,各种被挑剩下来的站街的人纷纷在用眼神试探着过往的人。
看见一个很美的ladyboy(人妖),他们的眼神都很热情。
夜宵摊老板都会说几句中文,所以到了曼谷,根本就不像是出了国,连时差也都只差一个小时,所以我一直准备着要倒时差的虚荣幻想也几乎很难实现。不过我和阿暴还是坚持对外宣称倒了一个小时的时差。
住的酒店在巷子里,算是很有个性的设计师酒店, glow hotel。紫色的标志很远便可以看到。那种弄堂里的景色,绿色植物多得让人看不过来,忍不住不停地呼吸啊呼吸啊,和它们交换着清新。
泰国的酒吧很有特色,慕名去了有名的酒吧,看了各式各样的人(根据彼此需求不同而去不同的酒吧,以及看不同的人)。酒吧里人挤人,分几层,随便看一眼就能看到国内认识的人,不过大家都装作彼此不认识的样子,毕竟泰国也是外国,虽然遇见的都是熟人,但还是要装出一副身在异乡为异客的样子比较好。
除了本地人外,外地人基本上没有单身的,不是一群朋友一起来的,就是已经找到了当地的好朋友的。总之就是,人人都能够手牵手向前走,语言或许都不通,但是一个人牵着另外一个人的手,两个人都挺落寞的。
看到街头那些人,会有错觉,满世界都是寂寞的人。
可泰国又是没有寂寞的国家。对,用阿暴的话来说,那些不安的情绪可能是孤单。
耳塞里放的是蛋堡的歌,软软的RAP,一个接一个的押韵,短短的旋律,夹杂午后温热的气息,满眼的霓虹色彩,要了一瓶本地的啤酒,苦苦涩涩的味道,每个人都没有喝完。
明天曼谷待一天,后天去芭提雅。
“去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我都喜欢一个人带着相机沿着偏僻的巷子里走。说不上原因,只是觉得越偏僻的地方越能看到一个地方的真实,这和认识人一样。当人们都用惯性在处理生活中的考验时,只有突发状况才能看出一个人真正的性格。种种认识结合在一起便是一个完整的感知。”——2012/10/10
第43章 只是觉得经不起折腾
最后一碗面还没来得及吃,他们就分手了。
铺着木板的阳台,为他设计的大桌子和书柜,他都没好好享受一番,又围着静安区寻觅着有阳光露台的一居室,最后寻来的,只怕也是眼角余光瞟过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记忆中,我师父就是一个很爱哭的人,虽然,他也没在我面前多么的梨花带雨,可一旦他心情低落时,我就会很担心地问:你没有哭吧。
我和师父第一次见面,是在上海的FOXTOWN,他请我吃的是一碗越南米粉。
我说他长得太像胡军,他很谦虚地追问:哪里很像,哪里很像?
他的博客里写得最多的不是黄耀明林一峰,不是陌生的地点巧遇的故人,不是武汉小时候的不忍回忆和大上海毫无节制的挥霍,而是一次又一次搬家的念头和经历。在不大的上海城,从东到西,从西到东,来来回回,像极了他的旅途,安定的生活像一直在旅途上,拖着行李箱,来一张潇洒的背影。
客户给我的已经敲定的商业案里,仅有的知名媒体人士的评委名单中赫然写着他的名字。他们把他当做大上海的指标,以至于连我看了也很兴奋,直说这个人很有名,能请动他真是相当不错。
他执爱酒。执爱喝了一些小酒后的微醺。然后可以絮絮叨叨地说上很多有趣的话,比起平时的他多了很多的活色。后来,每次和他相见,我们都约在酒吧,一瓶是不够的,两瓶只是凑合,如果朋友多了起来,怕五六瓶也是打不住。所幸的是,他还有几个同样执爱喝酒,却不怎么爱说话的朋友。CP老师和XY他们。以至于每次我出现,第一句话总是:现在的场子太冷需要我来搞氛围么?依然是只有人点头,没有人说话,但是那热热的心肠啊,真想让人和他们多喝几杯。
在还没有和师父见面之前,我已经不下十次跟他通过电话,目的是想了解一下,我花一个月的工资究竟要买哪一款相机比较好,前提是能够和他拍出一样好看的照片——后来,在我的博客上也有人这样问我,我心里发出一阵冷笑,心想:小爷用的可不光是相机,小爷靠的是纯技术——估计当年的他也是这么在心里嘲笑过我吧。
北京和上海,我们了解近况更多是从彼此的博客上。从他的字里行间,也算知道了他对这段感情的不舍,不舍也无法解决。这种感觉不是谁都能够明白。
随着年纪渐长和责任渐重,以前我们犯过的那些错误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低,换在几年前也许毫不顾虑就决定了,而现在思前想后,最终放弃了眼前那段美好。外人以为你明事理,其实你只是觉得经不起折腾。很多时候,不是我们的另一半变得越来越好,而是我们越来越宽容。所谓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所谓天长地久不过是权衡利弊。长大的我们做的任何决定,必定是经过了万般辛苦的挣扎,谁的青春都经不起挥霍,何况要连累别人呢。
想起以前的签名档“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那是多么美好的一段时光。
如今,拖着全部的家当走在寂寞的江苏路上,即使仰面蓝天,满布阳光,眼角也很容易折射出光芒。
哭多了,别人就不相信眼泪了,眼泪最好还是留给自己。
我是多羡慕他能做出这样的决断,想起以前那个毫不瞻前顾后的自己,也只有那些被我伤害过的人记得起来了。
要命的是,两年之后,师父的这段感情又重修于好。这两年,彼此都走了一些弯路。后来,又走到了一起。由此看来,在感情中,习惯才是稳定最大的功臣。他们终于结束了租房,懂得生活,在浦东买了房,再谈起过去的种种,师父很淡定,挥挥手,就当是年少的无知。现在正在看这本书的你们,一定要记住,如果你和一个人在一起已经成为习惯,继续走下去,并不是一个坏的选择。
有句话忘了是从哪里看到,感情的开始就是一颗沙粒进入贝壳的开始,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沙粒才有可能成为一粒珍珠,叫做幸福。
——2012年7月15日
第44章 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粤语歌总能够用简单的词唱出复杂的情愫。
有些情感能引起万人合唱,有些表演能让人泪眼婆娑,我喜欢这样的情绪,十几个人坐
在KTV里静静地看着一出淡淡的MV,一言不发,每个人都从中记下他们看到的话,而我,从中选取了上一句“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
虽然,对我而言,密友概念已经很多年不再提起。有时候看以往的日志,那些常常出现的人名,那些在聚会上常常拥搂在一起的人,以及当着媒体当着陌生人当着普通人面说过的那些:“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那些话,早已成为羞辱自己的资本了。
“好聚好散”是对夫妻说的话,想不到如今却也可以用来形容朋友之间的感情。
后来,我一个人经历了很长很长的黑暗的时光,工作,写作,然后再工作,偶尔放纵。
从鼎盛的氛围中脱离,独自成为一个孤独的人,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很可耻的事,连我自己也这么看。
以前看尹珊珊同学写的女同学之间对彼此的排斥,入木三分。
其实任何人之间都一样,因为他们足够相爱,所以他们有足够手段去伤害你。
我知道我被隔离过,从一群人轰轰烈烈的聚会,到一个人上班下班。
我也被别人背后指责过,不说千夫所指,起码也是众叛亲离。
我还被形容得一文不值。要知道,了解你的人伤害起你来,会让你更不相信自己,认为自己也确实就是不过如此了。
所以当我看到章子怡泼墨门时,那些详细的情节,跌宕起伏的情节,老友之间的恨意贯穿始终,以前那些说过的话,挽过的手,亲过的额头,相亲相爱互相保护的那些话,就像是一个笑话,让懂得羞耻的人更羞耻。
我选择了闭嘴。进行了这几年的自我修炼。
既然你比别人更懂我,比别人更了解我,比别人更在乎过我,所以你伤害起我来也是不择手段的。我自然也很了解你,我看过你在我面前对别人的鞭挞,我自然知道自己总会有这么一天落得这样的下场,虽然到今天为止,我也没有反驳过一句话。因为我知道,那样做的话,所有的人都难堪,而我们的人生也就变成一场闹剧了。
我不想破坏你。更不想破坏自己。
花了多年的时间,结识了你们这些朋友。走的走散的散,连我自己都对朋友这个概念抱有疑惑了,不再会坦诚以待,不再会肆无忌惮,那就都发乎情止乎礼吧。
后来,陆续遇见了一个,两个,三个和我们曾经类似的人。
和我们类似的是,他们对友情有极度的向往,和我们不一样的是,他们都知道体谅包容和控制情绪。
“如果有人在你面前对你的好友大放厥词,你会做何反应???”这个问题很多人回答过。有人会说“咱们换个话题。”有人会说“对不起,我有事情先走一步。”我的选择是能解释就解释,不能解释就往自己身上揽,他和我是一样的人,既然我们能坐在一起,他就不会太糟糕。而出于一个人的基本需求,我也是多么需要朋友这么对我。
也许,因此,我得罪了一些人。事后,我也发现有些人并不值得我这样的对待。但是我从未后悔过。因为那样的我,才有现在的这些朋友。
然后,才有了我的第一部电视剧《离爱》。
E因为开车喝不了酒,然后找了个垫背的司机来,和大家又放开了喝。
G在夜深人静时发来壮志雄心的短信,说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M想了想突然说:我们肯定会红的。
L一夜未合眼从片场赶回来也要参加我们的建组仪式。
众人的前辈K第一次见所有人还穿了西装打了领带。
两位投资人更是对一切充满了信心。
就像大家说的“所有人因为信任而聚在一起,并不代表了未来的我们会有多么成功,仅仅是证明了我们在一起就是一件正确的事情。正确的人,经过了时间,终究会在一起。”
任何虚伪,强装,虚荣,在时间面前,终究落败。而能经得起考验而成为历史的,必是对少数人的真诚,和对大多数人的平和。
活着,不在于斗争,而在于在无数的斗争中找出与你一样努力发光的人。
星星点点连成一片所谓朋友。28岁末,终于想明白这一点。
嗯,看到这里,突然觉得写了一本青春纪念册。多清晰的文字和脉络,恨也恨得嚣张,爱也爱得张狂。我那几年还真没有白过。这一年更多的感触是朋友的重要性,原来很多很多事情之所以能够成功,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坚持,而必定是一群人的努力。如果要在自己年轻的时候做更多的梦,就一定要找到那些能和你一起做梦的朋友。
还有一句话挺好的:谣言止于智者,流言止于呵呵。
——2012年7月15日
第45章 矫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或者是明天,或者是梦里。我重新念起我最爱的诗。我独自一人,感动了所有的风和日丽。”——宫傲《或者明天》
如果我不是一早认识他,我可能会早一点喜欢这个声音,更早喜欢这句词,更早喜欢智勇送给我的这张CD,以及CD扉页上的那些字字渗透青春的序。
一个人,因为先入为主的印象而掩盖众人看到他更人性的一面,不是他的悲哀,而是众人的悲哀。
写到这里,不禁有疑惑,一个人真的有可能被另外一个人完整的了解吗?还是说,这是一个不可企及的愿望,我们一直在这种不可企及的愿望中步履蹒跚。
如果你愿意了解我,你就能看到我拿着手机发呆的样子,很傻。你就能看到我每条短信后酝酿的时间,很长。你就能看到我每个笑容背后练习的次数,八颗牙。就能看到我们终于有了同一个域名下的博客。
看到一句话,觉得写得很好。可是写得这么好,也不能改变什么。
“因为在意旁人的目光不能在一起..因为升学压力不能在一起..因为相隔两地不能在一起..因为相见太晚不能在一起..因为聚少离多不能在一起..因为不能习惯将朋友关系转化成恋人而不能在一起..因为星座不和不能在一起..因为EX的阴影不能在一起..因为过了这村就没这店而不能在一起..这个世界能不能单纯一点..”还有可能因为太过于爱对方,而不能在一起。因为太爱对方,就太容易受伤,因为害怕未来终要受伤,不如不在一起。
如果是以前看以上这一段,我铁定不会和这个作者成为朋友,矫情~全世界都是矫情~现在却觉得矫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彤小姐在微博上称呼我为情圣,问我怎么随意写的话都那么的感人。我说还真是情剩,所以直到我这么大龄才似乎懂一点这些。以前每天都是自省自省,想怎么做好一个人。现在每天思考情感情感,想怎么做好一个爱人。以前那些和我在一起的人儿啊,真是辛苦大家。
大学时,甚至大学毕业后,我很长时间都是别人的爱情导师。如何追女孩,如何搭讪,如何约会,如何求婚,如何办婚礼,如何解决夫妻争端,如何劝和,这些全都是我的强项,如果有专业考试的话,我想考卷不用改出来,院系就得聘我当导师。
九哥是在夜间给我发短信说他生孩子了,苏喆也是在夜间给我发短信说他生孩子了,我们仨当年穿着拖鞋在大学里像个流氓,俩流氓成爹了,剩我一个,还在干着这些尽拉长了时间的事情。人生兜兜转转的,始终到不了下一站。或者说人家已经在山上生老病死了,我还开着车绕着山路转着。
有天晚上宿舍突然停电,所有男生跑到走廊上,隔着巨大的天井狂欢。先是扔瓶瓶罐罐,
再是扔垃圾桶,郭青年一看激动了,把宿舍的热水瓶提起来,当俩炸弹扔了下去,至今我耳边回响的是他嘿嘿嘿嘿仿佛强奸得逞的音容笑貌。后来芳来把张民民许久不睡的床单拆下来,一把火点燃,巨大的火球从五楼喷薄而出,映亮了几百名男生青春的脸,全是征服未来世界的渴望。肾上腺素不知怎么的就起来了,我和九哥跑到六层,找了一张闲置已久的木头床,然后合力远远的扔了出去,一张巨大的木头床,呼啸着经过五层,四层,三层,二层,一层,轰一声,裂成碎片。一场狂欢画上句点。
隔天,学院将此事作为要案大案来抓。九哥挺身而出,说是自己一个人把床弄下去的。然后被记了留校察看的大过。我一直觉得如果我被抓,人生就毁了。九哥觉得如果我被抓,学院只会处分他,他就更丢脸了,还不如自己扛着,落个好名声。
然后这件事情就被我这样一直记住了。
我一直都是记不住生活细节的人,只记得大起大落,所以活得很自在,而没心没肺的另一个意思是看得开。都说我看得开,究竟是要有多看得开呢?
“笑容沉下来,瞳孔便放大。死寂一般。这算看得开吧?”
可你却是连毛细孔都能看清楚的人。不用凑上来,不动声色已经可以猜到所有的情节。然后说:“未来是个悲剧,我也可以陪你一起走下去。”
谢谢~你真是个活雷锋。
“今天微姐很严肃的对我说,弟弟,我们一定要记得在我们进步的过程中谁帮助过我们。人常常会忘记自己的顺利,而记得自己的不幸。常常会记得自己帮助过谁,却忘记谁帮助过自己。然后列了一张名单给我,接着说:她他和她们,在最近这几年中,江湖救急过我们姐弟俩,要记得报恩..
微姐就是这样一个人,所以我心里一直默念着:如果某一天我真的突然被皇上召进了宫中,只要手中一有权利,我一定会给我们的恩人们封官加爵。包括她,如果我有权利给她封后的话。”——2012/10/11
第46章 无论你走了多远
今天是我阳历的生日,也是爷爷的阴历生日,也是元宵节。刚到上海,准备下周一系列的提案。
爸爸打电话来,说爷爷早上走了。
我懵了半天,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前几年,他过80大寿时,爸爸请了很多戏台班子唱了三天三夜,凌晨开始放礼花。
爷爷一个人坐在老家的田埂上,远远望着人头攒动的戏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我给他拍了一张照片,他微微地笑了一下。那个时候,他基本上已经认不出我来了,也听不到我们在说些什么,但是一个小老头很固执,所有人就必须听他的。
5岁的时候,父母工作太忙,我被放在爷爷奶奶家寄养,那是一个煤矿,整个路面都是黑的,印象中就是黑蒙蒙的一片。有一次,因为我拿筷子不齐,顺手就在桌子上顿了顿,被我妈骂了三天,于是迅速被送回江西的外公外婆家继续我的寄养生活。
说来很有趣,爷爷奶奶生活在煤矿,外公外婆生活在钨矿。不一样的是,爷爷奶奶都是工人,而外公外婆家有院子有警卫还有特想把我教育成优秀人才的大小舅和大小二三四姨。所以我的教育也就天壤之别地分了两个极端。
舅舅和阿姨会组织所有周围的邻居小朋友进行智力测验,每天晚上都有幸运52的80年代版,我也常常拿到奖状。而小姑小叔则每天出去打牌,赢了钱就给我买东西吃,有一次小姑实在太沉溺于赌博,于是回来就被奶奶用菜刀砍掉了一截小手指。
这种血腥的回忆是经过爸爸提醒我才记起来的,奶奶是个性格很好的人,从来不发火,
自从爷爷十年前开始有一些老年痴呆的症状之后,就是奶奶一直在照顾他。无论爷爷何时何地怎么发脾气,她都会默默地打水,收拾,帮爷爷擦身子,就像小时候她对我一样,从不发火。现在想起来也不太明白,奶奶这样的人怎么会把小姑的手指剁掉一截。
今天我刚到上海,爸爸的电话就来了。我问:奶奶还好么?爸爸说,奶奶还好。
抱歉的是,我不能陪在她身边。
抱歉的是,三年前奶奶也渐渐开始忘记我的样子,而我却不能多做些什么。
昨天看到一个帖子,说是有人发帖说“我要去1999年了,向各位告别,以后再见。”之后有很多很多的留言,大多数看了很感人,其中有一条是:请你告诉1999的我,告诉我说奶奶第二年就老年痴呆,就会渐渐地不认识我,所以请你告诉那个时候的我,让我多花一些时间去陪奶奶。
外公走的时候我也不在身边。后来我想,如果我在的话我会做些什么呢?
其实我以前是一个特别惧怕死亡的人,小学的时候,一个周末的傍晚,我坐在阳台上看夕阳,整个下午一动不动,我想的问题是,如果有一天,周围有亲人离我远去我该怎么办?然后一个人特别恐惧地坐在夕阳底下,血色的残阳,闭上眼就浮现出那时的情景。
时至今日,对于死亡,我已经有了别的认识。就好像每次再回外公家,我以及弟弟妹妹舅舅姨姨们都没有半点悲恸地拿起三炷香,就以外公在跟前的语气和他对话,谢谢外公,今年我过得还不错,反正我不说你也肯定知道,谁谁谁怎样了,谁谁谁又怎样了,但是你不用担心,我们已经劝过她了。虽然外公已经离开将近3年了,可是乍想起来,我觉得他还像以前那样,背靠在沙发上,看见我们就微笑,偶尔站起来去阳台上打理他的盆景和植物。
所以对于爷爷的离开,我并非接受不了,我担心的是奶奶是不是会哭出来,是不是习惯了这些年的生活之后,突然会不适应。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很厉害的人,他们养着那么多孩子,把所有孩子拉扯着长大,爷爷和奶奶生了7个孩子,最后只活下来4个,他们的能力只有那么多,而我的生命也在他们的庇护下,得以生存和延续。
以前每次过年过节,小学都没有毕业的爷爷会拿出一本字典来让我认,认对了几个字就给我几块钱,后来发展到让我对对联。很长一段时间,对于过节我都充满了期待,爷爷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觉得自己读的书少了,哪怕我多认识一个字,对他来说都是值得开心和庆祝的事。我曾经靠小聪明赚了他很多钱,曾经让他觉得有莫名其妙的骄傲,后来我出了书,他拿着我的第一本书,捧在手里翻了又翻,煞有介事地读着,后来爸爸过去指着封面上我的名字说:这个是你孙子的名字,这本书是他写的。爷爷才很恍然大悟地表扬我很不错。
后来,我把陆续出的书都带了给他,他已经不太记得我是谁了。我想幸运的是,在他曾经的记忆里,他的孙子曾经认出了一些字对上过一些对联,在他记忆的最边缘,他记得他的孙子曾经出过一本书。
过年的时候,我见了他最后一面,我把蛋糕喂到他的嘴里,他任性不吃。好吧,我递给他一个红包,里面是我的工资,他便很开心地收下了。
走的时候,小姑说:以前你在湖南台的时候,爷爷老是看到你。现在只要一开电视,他就会问,同同在哪里,同同在哪里?
其实我这辈子也做不了什么大事,只要让长辈觉得长脸和满意,我就知足了。
无论你走了多远,你都走不出我的心里。
“爷爷,我们现在一切都很好。我想,这些你一定都了解。你走的时候,爸爸说你走得很舒服,并非疾病困扰,80多年,你只是累了。”——2012/10/10
第47章 贱狗人生
爷爷走了之后,在上海又待了十天。乘了十个小时的车见到的客户,只是匆匆说了五分
钟的话,然后出来,买了一笼热腾腾的小笼包,赶往下一个城市。
有时候常常忍不住想,为什么,我会在干这样的事情?
然后转念一想:无非是自己生得贱。
Ann总结了我和她的人生:我们是那种可以过得很富贵,也可以过得很贫穷的人,因为我们从不抱怨。不抱怨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是,即使抱怨了,除了让人围观看笑话之外,一无所得。
在陌生的城市,没有一个熟人,我和广告部的同事王健大口喝着啤酒,检讨着自己过去的不足,聊些有趣的荤段子,偷换个主角,然后感叹这几年多少算是认识了一些值得交往的朋友。
我应该是变了不少,以前有话总要写下来。现在在微博上看见那些妙语连珠的人们,不能说个长篇人生,只能说个简短的调情,想到过去的自己,觉得他们现在生活得一定很辛苦很辛苦,因为要花太多时间去写漂亮的微博,导致都没什么时间去让自己做一个健全的人了。现在的我宁愿和你坐下来,点上一两箱啤酒,玩玩骰子,猜猜十五二十,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碰个杯就一饮而尽。
在上海的一周出现了人生中第一次长时间失眠。
闭上眼睛,听见精神一点一点消逝的声音,却完全无能为力,以至于脸上又长出了难得的青春痘。
我算是把师父吓到了,在酒吧逢人便说我徒弟醉了我徒弟醉了。
醉了酒去上海的电动城找人单挑KOF97,选玛丽一招便使出了MAX的连击,对方的血槽空了一大半,惊得对面的好友站起来看这个人是不是我。
是我是我。只是我熟悉的那个我被隐藏了很久,只需要一点点酒精便可以。
周日,趁着最后一点时间去了电影艺术学院和同学们深度沟通了一下。那是张冠仁的弟子们,很好的一群同学,即使中间我说了不下三个黄色笑话,且说了很多低俗的词语,到最后说到动情时,他们还是很给面子给予了热烈的掌声。那个叫阿顺的男生,说自己实习的故事,说着说着就要哭起来了,其实每个人实习都是这样的,不要轻易地原谅和可怜自己,如果自己做不到贱的话,就永远学不会简单满足的快乐。
我25岁的时候《女友》做了一个专访,问我像什么动物时,我还记得当时我用“贱狗”来形容自己。4年过去了,我比一些人乐观,比一些人看得开,比一些人无所谓,比一些人更自在。虽然我也有很急躁的时候,那是因为狗急了也会咬人。
我希望我能一直这样,像只蜷缩在角落里等待着被发现的贱狗们,好好地喝上一杯。
在广告部待的一年是我最认真的日子。认真思考每一步的计划,认真思考和每一个人交往的细节,认真思考未来的生活。虽没有做出什么大的成就,却也让自己知道了自己可以那么低,让自己知道了做广告其实就是艰辛。嗯,还记得那一天我们坐了六个小时的火车,转了两个小时的汽车,打了一辆黑车,到了客户那,又等了两个小时,聊了不到五分钟,被打发走人。没有吃早餐和中餐,就在路边买了两笼包子,加了一些辣椒酱,吃得很开心。我并没有因为失败而颓了,反而因为这种使尽法术也无力回天的失败而释然。看吧,我足够努力了,也失败了,那就不必懊恼了。其实到现在我也是这样,一件事情你尽了全力也没有好结果,反而我更释然。最怕的就是,因自己没有尽力而造成遗憾。
——2012年3月20日
以上是2012年3月看这篇日志写下的文字。2005年,我是《女友》专题采访者之一,篇幅为半页。那是我第一次上这本杂志,是一件极其兴奋的事——这是发行量最大的校园读物。过了五年,2012年4月,《女友》对我进行了专访,篇幅为4页。上周,我拍摄了《女友》9月刊的封面。
很多人因为不知道的未来而焦虑,其实没有人会想到几个月之后的事情会怎样,几年后
会怎样。
但我相信,你要你坚持做一个好人,然后你就会遇见一些好人,然后一些什么的都会越来越好。谢谢袁倩姐,谢谢秀华姐。
——2012年6月26日
第48章 跟你借的回忆
我在MSN上问水:那个时候,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你还记得有哪些故事特别难忘吗?
因为看了龙应台的《目送》,合上书时,试着闭上眼睛久久地回忆,期望那些浪漫如烟火的青春以及各色缤纷的情节,像潮水一样在记忆中涌上来。书里一帧帧照片,裹着艳丽的回忆,一字一句敲打人心。
水是这些年很难得看到我一点一点变化的人。因为隔得近,所以轻微地摆摆头,就可以看清楚我努力挣扎的这些岁月。所以只有他会喝得微醺托着下巴说:“你真是个好人,也真是个会让人讨厌的人。”
说起过去的日子,他总是记得比我清楚很多。所以有时候我常常会问:那时的我请问在做什么呢?然后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仿佛我有多么严重的失忆症,于是我会很不耐烦地说,赶紧说吧。
因为相信我,他做了近视眼的激光手术。第一次手术失败之后,他在床上什么都干不了躺了十天。那时我在长沙工作,每天只能和他通电话,他的心情极度糟糕,一度认为自己此生失明——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是相信的,他一直都是一个自我感觉特别坏的人,好天气也常常被他的坏心情搞得千疮百孔。后来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说,要么你来长沙和我住一块吧。
他在叙述这一段的时候,我是断层的。我只能很含糊地回答:唔,唔,唔。然后呢?
“然后我就到了长沙,每天你都回来很晚。那个时候,很辛苦,我们便一起接了各种各样的专栏,横七竖八地凑字也搞了一些钱。”
“啊?我们那个时候一起都在写专栏吗?都是些什么专栏?”
“主要都是你的专栏,我也会帮你改,最多的一次我们收到了4000块的稿费。白天,我会拿着室友们的衣服去大学城的洗衣房,每天在学校里走一趟,心情也变得很好,觉得生活质量也提高了很多。”
是的,我们刚考完研那一阵,约好了在长沙见面。以前大家都说他是小黄磊,可是第一次见面他的脸色铁灰,感觉是被锁在青岛海边凌辱了三天三夜逃回来的。他说他在青岛考研的时候,房间里太冷,穿了两条毛裤躺在床上也觉得不够——他一直都不太会照顾自己,我和朋友争吵最厉害的一次便是和他。那时我已经到了北京工作,让他蒸一些速食食品,他直接把食品放进瓷碗,然后把瓷碗放进蒸炉,蒸了一个小时都没把馒头蒸热。
我本身就是一个不太会照顾自己的人,所以遇见比我更次的人愈发觉得燥郁,因为几个馒头便大吵一架,从性格扯到品性从小事做不好扯到大事成不了扯到交朋友的原则扯到很久很久以后的预言。
我们一块从郴州出来的有几个好朋友。无论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大家总会一年聚个几次,聊聊近况。自从馒头一事之后,我就懒于和他聊天,因为我一直很贱地觉得:你先把馒头蒸好了再和我说话——真的,有时候人真是变态得稀奇古怪。
后来他留校了,在复旦继续当老师。我依然觉得那个连馒头都蒸不熟的人又能如何呢?后来别人陆续说起在《天天向上》看到他代表复旦诗社,看到他又拿了什么诗歌大奖,又被邀请去哪里做发言,获得了多少的赞助,我都觉得——别和我提这个,那个在我心里永远都蒸不熟的馒头!!!因为那个馒头蒸不熟导致我也一直坚定地认为他就是一个不想学更多生存知识只想在学校里生然后死在学校里的人!完了还不解恨,还非常挑衅般地说:要不要比一
比谁在野外能够生存更长的时间????——现在想起来,他估计还没到野外就得死了,肯定是被我这种癫狂的强迫症给吓死的。
我不得不承认,有时候我真的是一个特别低智商的人。我特容易认死理,虽然我一直告诫着自己,要大气,大气,像李小慧成为一个大气女孩那样成为一个大气男孩,可是那又是多么难做到的一件事情。
今年春节,他喝高了,带着一瓶红酒过来找我,指着我的鼻子一阵比划,我扶他走下楼梯。在郴州待的时间没有太长,趁家庭聚会时,我也叫上他一起,还有我表弟。饭桌上,我一直在教育表弟,表弟一直说是的是的,看起来特别想离开我之后重新做人。
因为有急事,我得先走一步,于是让水把我表弟送回去。
后来才知道,那天下午我表弟跟着他见了几拨朋友,水也在我的角度和他好好梳理规划了他的未来。我表弟甚至兴奋地要来了纸和笔让水给他推荐一些好书,列一个书目。
我妈和外婆一直希望我把表弟教好,谁知道聊了一两年还没有什么大成效之后,水居然有本事把老弟教育得服服帖帖。我很郁闷地坐在那里想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水说:你放心好了,当年你教育了我,就要相信我也可以一样把你表弟教育得很好。
你看你,又帮我照顾我表弟,又帮我一起回忆过去,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你都不会生气,这些点,我都要向你学习才行。
记忆中,不久前上海下了一场很大的雨,我们走在复旦的校道上,你付了账,送了我两本书,帮我开了车门,招手说再会。
在回去的路上,我希望自己一直以完整的样子活在你的记忆里,等我又忘记的时候,还是可以来问你,重新过一次完整的人生连续剧。
看到此处,我有合上电脑的冲动。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书房里的薄荷长得很茂盛,所以空气中也有它的气息。我想,看这些文字的你们,应该也能体会我的心情吧。人生中,这样的朋友总得有一两个。于是拿起手机把刚才想到的这些话给他发了过去,然后十分钟都没有回应。我试着拨了一下号码,发现此号码已不存在。于是我又恶向胆边生了,换手机居然不通知,现在的他显然仍缺乏社会生存的素养..肖水同学!!!!
——2012年7月15日
第49章 你的青春在哪里
第一次觉得一个人的文章可以那么好看,那么好读,那么代表着一个人的潇洒气度和胸怀,完全是因为郭青年。
大一的时候,全中文系进行写作摸底。哲的标题是“论三国”,我的标题是“碎花格子土布做的脸”,啸东的标题是“棋王”。
第一次摸底,每个人拼了命在写,有人卖弄文笔,有人掉书袋,谈古论今,生硬造作。新生的第一次作文都是全院大阅卷,后来因《沧浪之水》一书获得当代文学奖的阎真老师也是阅卷人之一。纵使我们写得自己多么的痛哭流涕,最后我们班的成绩还是堪用折戟沉沙来形容。其他班级都有三四篇范文入选,轮到我们班,只有郭青年入选,且是全院教授推崇的第一名。就是那一年,郭青年的好文章成为伴随他四年的光环。
回到郭青年。
大一我刚入校,正在安顿铺位时,听见对面的男同学用语速极快的外语在和家人通电话,了事后,朝我笑了笑,上床午休。我忙好之后,用宿舍电话向家里汇报。妈妈问我宿舍同学好吗?我特意强调了一下:好的咧,还有一名外籍同学,不过我还不知道他是哪个国家的,但是肯定是亚洲国家毫无置疑。泰国或者印度吧??
像我这种小角落来的学生,能够和省会的学生住一间宿舍就觉得赚大发了,有首都的同
学就仰人鼻息了,遇见外籍学生简直就是一件特别隆重的事情,在接下来的几个电话中,一直在为此事进行推广。
等到苏哲从外面回来之后,我很神秘地问他对面的男生是哪个国家的,他看了我一眼说:“湖南邵阳洞口。”
“他说的不是外语吗?”
“对,相比起我们方言来,他说的就是外语。别提他的普通话了,他说普通话你会自杀的。”
《青春》是我们大一时学吉他最先学的曲子。
“青春的花开花谢,让我疲惫却不后悔,四季的雨飞雪飞让我心醉却不堪憔悴,轻轻的风轻轻的梦轻轻的晨晨昏昏,淡淡的云淡淡的泪淡淡的年年岁岁。”
院系里表演节目,苗苗作为主唱,穿了一条等着被人掀的裙子,即使唱得山路十八弯,所有人还是沉浸在氛围里。
以至于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听起这首歌,还是能想到人手一把吉他坐在床边练习的样子,在活动中心邀请女生一起跳舞的情景,谁都不太敢和女生搭讪,最后只能男生和男生搂在一起转来转去。
“有小孩打着哨呼从门外经过,我和猴子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听着由远而近再远的哨鸣,内心一阵澎湃..”时间已久远,郭青年是不是这样写的,我也记不大清楚了,可是脑子里永远都印记着“小孩们打着哨呼..”的那种场景,以至于后来我写的文章里,这几个字也就常常出现。看他的《青春》的心情我依然记得,从头到尾,没有停留一秒,一气呵成,像内功高深的师父在帮着我们打通任督二脉。坦白讲,郭青年的文章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才是好的文章。啸东看完之后,不停地说:这才是好文章,郭青年太屌了。
因为大家都说他太屌了,以至于郭青年后来就不怎么写文章了,剩下的几年都去钻研诗歌,吉他,别的能够释放天性的艺术方式了。不过他的文章写得一级好,却已是不争的事实了。此后的三年里,包括我在内的中文系同学依然在坚持不懈地从书写不同的文章里摸索自己的风格,偶尔向郭青年请教,他也顶多是回你一句“嘿嘿。”因为即使说多了,他的普通话你也不一定听得懂,也就印证了好的东西永远都是只可意会而不能言传的。
毕业了。宿舍的男生四分五散。啸东去了汕尾做警察,苏哲进了广州武警,江华去了长沙规划局,于鸿去了湖南电信,我进了湖南台,鲁梁留校,还有人去了政府职能部门,女生们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出国的出国,按道理来说,人生到这一刻,也就失去了往日的光彩,那些年轻的动荡至此就已结束了,谁也不期待彼此能够再活出什么翻天覆地的花样来。
郭青年选择去了新疆某所大学支教,教的是当代艺术。一去就是三年。偶尔会登录同学录在同学们的婚礼照和全家福中上传几张他在新疆的照片,还有他最新的作品,抽象且随意,不变的还是他身上那股恣意放肆的性子。
每次他出现,大家都会在底下呼啦呼啦地回复,因为他是我们当中走得最快,跑得最远,状态最自由的人,他象征着整个班集体的自由。底下的留言是:等着我们过去看你哦;今年下半年我带着老婆去,记得迎接我们啊;明年我们春天约好了,一起去新疆会会你..
他的回复永远都是:好啊好啊好啊好啊。
然后,就我所知的是,从来就没有一个人去。没有人在这个紧张的社会上还能恣意信守自己关于自由的承诺,这未免不是一种悲伤。
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郭青年无法继续在那待下去,只身驻扎过去,最后只身逃离出来,他在电话里说:差点连命都没了。他的普通话还是那么差!听起来让我很想微笑,鼻头很酸。
同学们常说:很喜欢见到我,是因为我好像那么多年没有变过,他们看到我就像看到了过去的他们。谢谢我一直守在过去的回忆里。
我和郭青年通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有一种很强烈的这样的意识,他说话的语气,方式,
就像大一的时候,我看到的那个人,一直都没有变过。
现在的他在北京,到了北京一年多,安定下来,也终于找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前天在博客上看到他给我的留言:猴子,还好吗!我是郭珍明,到北京半年多了,在宋庄画家村,住农家院子,过乡间生活,做当代艺术,你有时间过来玩,这里是另外一种世界。祝好!
突然好想哭啊..哭的原因说不上来,你知道的,为了买房为了买车为了获得更多人重视,我和所有人一样,每天忙忙叨叨忙忙叨叨,有了微博也不愿意再花一个小时写一篇博客,有了太多朋友连微博都不想写,书买来了放在床头洗手间一天看不上一页,未读邮件一大堆也故意装作看不见。突然看见一个人叫我大学的外号,那种坦荡荡的语气,直来直往的方式..
和微姐回家,她家的菲菲坐在后座上。菲菲12岁了。从微姐一无所有开始就跟着她,直到现在。如果以人的年龄来做比较,菲菲在狗里已经有80岁了。它坐在那里,很安静地坐着,微姐喊了一声它的名字,它站起来,把头从后座上靠过去。蹭了蹭,又坐下。
青春,就是这种东西。无论岁月如何改变,青春都以某种亘古不变的姿势作为存在,在不经意的时候会提醒你,你的青春在这里。无论世事如何动荡和变迁,保持最内心的那份无知、单纯、善良,因为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上次留过言后,至今,我仍没有见到郭青年。我甚至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换了没,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是一个人待在宋家庄的画家村,不知道他的画展是否成功举办。关于回忆,不知在何时已经成为我们拿来力证自己童真与纯粹的工具了。一起围坐时唏嘘,散了之后又回到现实无动于衷。你流着热泪,仿获至宝般的模样也仅仅限于谈起过往的时刻,于是,围坐着祭奠青春,早已成为了大龄青年雷打不动的周末消遣。我们没有看望过老师,没有联系过同学,没有回过母校,没有时间和兴趣拨打千方百计寻来的同桌的号码。一切都是祭奠的形式,死去的青春化成灰也埋葬不了如今寂寞的单身。所以,说谈就谈的恋爱,说走就走的旅行,才显得尤为珍贵。那是我们避免灵魂僵直最好的方式。
——2012年3月22日
“回家过了一个国庆,回来写了一篇微博:见了很多同学与老友,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以前我也想,等到毕业一年,三年,五年再见,但其实过程中很多人就断了联系。所有现在能见到的朋友都是见一次少一次,你甚至不知道下一次再见的时间,所有少年相约的承诺在未知命运前都只是当下的安慰。你总有天会明白:有些人,有些事,一时错过,就是一世。”——2012/10/10
第50章 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别谢谢我,这是你应得的。”
如果不是宣谣说了这句话,我也许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自己应得的。双鱼座的我,习惯了自我纠结,习惯了忍让做Nice男,习惯了自我疗伤躲避难堪。
我活得很乐观,比大多数人乐观。所以我一直都对新朋友说,什么累什么苦什么难过那些都不算什么,所以我才能永远记得那些苦中的乐,便不以为苦了。
诚然,我也曾一个人带着耳塞,绕着生活了十几年的城市潜伏步行若干圈,听到悠扬旋律也会哭得胸膛起伏不定,站在十字交叉的路口,看着初恋对象残留在人行道上的影子,蹲在操场上看运动员都渐渐散去,天色也从湛蓝抹为昏灰,从昏灰到漆黑。
比起飞机来,我更爱火车。在安静的软卧车厢,坐在走道的窗边,吹着冷气,听着熟悉的乐曲,无论是曾经后悔的,还是爱过的,内心都轻易便充盈起来。
有些歌如同时间一样,是能够流逝,与生命并存的。
正因为很少与人分享,所以自己也就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桶搅拌机,亏得这些年用了足
够多的脑筋,才能把这些垃圾一点一点地归类,终形成自己的图书馆。再遇见对应的问题,直接进入书目找到当初的应急做法。
以至于遇见那些因为冲动而做出出格事情的人,我总是会在心里默默地叹息一声。幼稚的年纪早就过去了,我已经不在意被友人称为伪装得可怕,道行特深,耍纯情,或者别的什么了,我太清楚自己了,清楚到我也不需要任何人告诉我“你必须要怎样,你不能怎样,你还能怎样”。
如果有一天,你终于如同我一样知道如何让自己更自在,那一天,我们才能像个大人一样地对话。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很舒服,我也知道谁会让自己的世界更丰富,可你进入我的世界之后,却对那些花了我多年时间成就起来的建筑进行定点爆破,理由是它们不合适你。
可你又适合它们吗?
还是刚出道的学徒,就想着去炸碉堡,最后成为了烈士,还只是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写不进我们的教科书。
我是把自己看得很低,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把我看得很低。我看我和你看我是两回事,所以请不要自作主张拉近咱俩的关系。
微姐常说:有时候不见你就不舒服,可是见到了也不想说什么,点东西,吃东西,喝东西,结账,上车,把你放在小区门口,然后走人。有时候,人就是需要一个自我精神世界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摆设。我的世界只有我一个主人,如果有一台洗衣机某一天突发奇想想成为我世界的主人,看我不拆了它。
补一句:
A:我出差太辛苦,你今天继续托梦让我梦到你吧,这样我才不会孤单。
B:你太折腾我了,我跑过去太远了,昨天已经被累死了。不如我们取个中间的城市吧,找个陌生人的梦见面,让别人梦到我们吧,大家都不累。
好动人的对话,和谐社会就应该过这样的和谐生活。
“看,都忘了最后这段短话的主人是谁了。当时记下来的时候一定是觉得巨甜蜜吧,两年之后,谁又记得谁说过些什么呢?没有谁离开谁就不能活,不能活只是你觉得自己受了伤害,你要用对方来堵住伤口而已。其实你的伤口在你这些年的不断受伤害的过程中,早就学会了自我愈合。也许你脑子里还有念念不忘的惆怅,可你的心里早就放下了。也许你的嘴上还会絮絮叨叨的说你爱着谁,可你的伤口早就愈合,你都忘了伤口在哪了。
这就是这个年代的我们。我们比自己以为的更容易受伤,但我们比现实的我们更容易承担。”——2012/10/10
第51章 我爸爸
五一回家。爸爸很早就给了我电话,问我安排,然后说要带我去一个村子打渔,拔笋。
我和我爸有一个共同特点,特喜欢走在陌生的地方,有山有水更好,一路走过去,一句话也不说,亦步亦趋,是我心目中的父子关系。
而他也开始喜欢上了给我安排回家的行程,上次带我去了一趟有500年历史的古村落,然后站在村头跟我和朋友们分析风水,哪里是空旷的地,哪里是盘缠的河,村落里出了多少状元,村落的格局如何如何。每次他跟我说起这些,我就很认真地听上两句,越说越深奥时,我就扛不住了,蹦蹦跳跳拿着相机四处拍照了。
我爸叫了两个家族的兄弟一起到了村落里,去的村落离郴州不过几十公里,从进山开始也只花了半个小时,山路左环右绕,青葱怡人,再转一个弯,景色变幻大有不同。
我妈把车窗打开,说:这里空气好,赶紧吸几口,北京哪有那么好的空气。
我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喜欢让我占便宜,各种各样的便宜都让我占,一切都是
因为平时我没有,而现在有了,赶紧赶紧捎上点。以前我会觉得我妈特无聊,现在我想,如果我是她,我可能会让我的儿子把土都挖一些带回北京去养植物。
前段时间看完关于自闭症小孩的纪录片《远山远处》,我在想,如果我有一个自闭症小孩,我是否能够为他颠覆自己既定的思维,像纪录片里的父母带着小孩去了蒙古,求助他们都不了解的萨满巫术。孩子的父母为了治愈儿子的自闭症而被萨满法师用鞭子抽打浑身是伤,他们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但是仍然忍了下来,一声不吭。我不敢肯定我会这样做,但是我肯定如果我有自闭症,我父母会这么做。
坐在车上,更是这样想。
表弟背着电箱在小河里打渔的时候,爸爸提着桶在旁边拾。他说他小时候就常常这么干,还说以前有人电太足,失手把自己电死了。他说的时候,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说到什么就希望我记住,于是扭过头来看着我说。比如以前上山采草药,他会凑近我,给我看各种植物的脉络,说它们都有什么用,我什么都记不住。而现在,他自顾自地说着。反而,他说的每一句我都记下来了。
他教我扯什么样的笋,教我怎样把外表的皮给剥下去而不伤手。
我已经29岁了。走在爸爸后面,爸爸专注地看着河里被电击晕而漂浮上来的鱼,指挥表弟去捕捞。我对爸爸说:我来背电箱吧。他说:这个很重,你背得动?我直接就从表弟身上取了下来,背了一路。
我把电捕鱼的事情发到了微博上,好多朋友问我是什么感觉,只听说过,没自己打过。我就很得意地说起来。
回到北京,翻阅着这些照片,心生感触。我爸也快60岁了,50多年中,他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风景,体验过很多生活。我这近30年的生命,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都充斥着他双眼看过的一切。
我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液。
他在我身后扶着教会了我骑单车。
他托着我教会了我游泳。
他给我传球教我三步跨栏。
然后告诉我牙疼应该买甲硝锉,同学生了病说症状他就给我们开药方。
带我去打猎,看原始地貌,陪我去漂流。
告诉我如何看风水,带我去饭店的厨房看大师父做菜。
给我做陀螺,简易滑板,也教我玩牌时如何算牌(哪怕他自己技术也挺一般)。
做手术时让我换上无菌衣踩在凳子上看他在无影灯下忙碌,现在他还教我怎样用电捕鱼,拔笋。
他给了我整个人生还不足够,他还不停告诉我如何思考如何进步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然后,他分享了每一种他所学会的技能,他曾经因此而获得快乐的每种体验。
如果我是我爸,我能做到他的一半吗?
今天采访的张洪杰老师说:我老伴儿有脑血栓,我常常逗她,说我下辈子躲起来,不让你找到。她就慢慢地喘着气说,躲起来我也把你找到。我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夫妻。
而林坤看着李小婉说:不知道是不是圣斗士看多了,我一直觉得我妈是雅典娜,而我是星矢,我会一直在她的身边守护她。
每个人都很幸福地生活着,我觉得我幸福的原因是,我终于完完全全体会到了和他们待在一起的快乐,尤其是当我爸看到我也喜欢打渔,而我妈看到我帮她拔笋的时候。
我真是一个好儿子。
——2012年6月29日
他真是一个好爸爸——2012/10/10
第52章 你别走到一半,就不走了
我是双鱼座。
年轻的时候会不喜欢承认自己的星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星座又成为了我愿意常常提起的词。是啊,善良,容易相信任何人。细腻,察觉到一切对自己不好的因素,还要装作无所顾忌。坦然面对所有事情,明明心里难过得要死,还要死撑着安慰别人说没关系。
人和人之间,总是以相同点而结缘。相同的年份,相同的区域,相同的熟人,相同的爱好,若是再好,还有相同的藏书,热爱过同一首歌曲,追过同一名歌星。
因为经历过不同的人,说过很多不一样的话,要让两个完全不了解的人接受彼此,必须花长时间去交往,一点一点试探且共同经历,才有可能达成某些方面的一致性。因为有了一致性,才有好友这一称谓。
所以当我们遇见,稍微有一些类似的人,便激动得不能自已。因为你不用再去解释当初看那本书时为何泪流满面,因为对方和你一个手势便能知根知底。你也不用在MSN上强调:对不起,我不喜欢刚才你的那个语气助词。然后对方还觉得你特矫情,特无理取闹,特小肚鸡肠,特莫名其妙。
连一个“哦”的用法都能够说上个一二三四五六七的相同感受来,你不禁撑着手在电脑这头沉重了起来。
我喜欢酒舵的你们是因为大家对人特豪气,说一不二。我们都冲动,都意气用事,都以认识彼此而觉得人生特带劲。我喜欢阳光般的你们是因为大家内心都有一块不被触碰的禁地,只是对彼此开放。我喜欢比我年长的你们,是因为你们常常告诫我很多你们经过多年才得出的结论,你们说得出我犯过的每一个错误,同样也能告诉我我的每一个优点。我喜欢我的父母,是因为我每次和他们理论,他们都会安静地听我说,然后默认我的态度。我也喜欢和我一起共事的你们,因为你们常常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皆因我们相信正确公平且善良的方向。
我们皆在奋斗,我们沉迷每一次的集体聚会,芭提雅的一前一后沙滩上的脚印,湖南环水小岛上月光下的谈心,大排档的喧闹,临街边的加班晚餐。只因为有同样的你们在一起分享和继续。
可人越是成长,越是担心这样的关系会猛然断裂。
曾经死铁的关系决裂了,我问过自己:如果我们是亲人的话,是不是还有恢复的可能性。答案是肯定的,可惜,我们并不是亲人,所以没有先天的保护。哪怕几十年后,我们终于有一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亲人的身份,我们可以低下头,可没有,于是再要好的关系也只能选择下辈子再见。
所以之后,变着法子把自己认为要好的关系都变成亲人。我有无尽的底线,我有超级好的脾气,我可以忍受一些不满,只因,我一直把你当做亲人,所以请不要浪费这种信任。
镜子说:我们都是独生子女,比别人更渴求有从小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只是谁又真正了解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呢?他们的关系真的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和谐?那样无私?那样亲近么?无非是一座围城。
所谓良缘是两情相悦,如有金玉为伴,才算得上是锦上添花。
所谓朋友是机缘相识,若有无尽相似,才算得上是血浓于水。
把每一个朋友都当做可以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去交往才是真正目的。有时,你花了十年时间共同成长,蓦然发现,那个被你称之为极像亲人的人却早已站在前方等你,第一句话便是:怎么才来?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十年。
这一年,认识了一个很重要的朋友。我们称彼此为镜子。他总是让我反省自己,然后总结:他才是一个很靠谱的双鱼座。一晃两年就走完了,我们总是一致。在很多年之前,也许
我也想成为他那样的人吧,就算是站近了看,他也透明得没有折射。我总是说,轻松一点轻松一点,后来发现,我们在一起时,他才是旁若无人的轻松。
真正的好朋友就是一个身体里的两个灵魂。
——2012年7月31日
第53章 “大家加油”
2004年的今天,我带了一只皮箱到北京,心无挂碍。最不济最不济,我再回去,回到生活了18年的那个城市。
6年后的今天,我看着73平米满屋的东西,满心悲怆。6年的时间,经历了种种人际的混战,朋友的伤害,或用身体死扛或被他人中伤,我终于建立起了自己的堡垒。
今天在化妆间有人说:他们说你昨天说..他们说你提意见说..砍头砍尾的说法,换做我以前早就理论了,现在我可以完全把这当成一个笑话。
以前去解释,去理论,是怕。怕自己得罪人,怕自己被人灭了,怕那些无聊的小感受。
现在不去解释,不去理论,还是怕。怕浪费自己的时间,怕自己模糊了焦点,怕影响了品尝现世生活的胃口。
6年,变了一些,也什么都没变。
一只皮箱滋长成了一片小的热带森林。
一位少年成了一个死皮赖脸的伪中年。
以前每天按时更新博客。
如今每周按时更新博客。
以前每天幻想未来的生活。
如今每天回想过去的每一天。
以前,很难交到一个真心的朋友。
现在,真心地去交每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以前,要说很多话才能试探继续再次相约。
如今,说对一句话就能闷头喝下一整瓶酒。
以前,认为自己什么都不打扮还挺帅的。
现在,认为自己打扮打扮还挺帅的。
3年前,几个年轻的化妆师跟着他们的老大,做节目的化妆助理。
今天,那几个出去摸爬滚打的年轻的化妆师终又回来正式接手整个光线的造型和化妆。
看着一群熟悉80后的人挤在化妆间忙碌,楼下100家媒体等着郭富城,等着舒淇,等着张静初,等着吴京邹兆龙陈木胜。小璐拿着对讲机说:《全城戒备》媒体见面会还有1分钟开始,大家加油!
无论再过多少年,我都会喜欢那种“大家加油!”的口号。
“下午在公司开会,偌大的会议室里挤满了两百号人。月底公司会进行创意大典,这是公司每两年进行的一次头脑风暴。作为公司最重要部门之一的电视资讯事业部当然不能输。我和丁丁张进行了十分钟的动员之后,然后对大家说:大家加油!所有人谈笑着走出会议室,感觉真好。”——2012/10/11
第54章 把每一秒当成一辈子来过
你的ipod放在我这里已经两年。
从未碰过。
偶然翻出来,想起当初你交代我要拿去修理,把弄之间,发现机器里仍有电量。耳塞的部分是不行了,听不到音乐,当时你也是这么说,所以把你的ipod交给了我。
划过目录,很多曲目我没听过,那是你每日必听的歌曲吧,我想。
我拿出专属音响,把它的底座插在了上面。
Jim Brickman(金?布莱克曼),我没听过,他的音乐之后,是陈奕迅的《无人之境》。两首曲子连在一起,莫名的好听。这样的搭配在我的世界里是从未出现过的。
后来,就这么着,一直听着你的音乐,脑海里也就慢慢浮现出我所不了解的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听那么安静的音乐,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听那么伤感的乐曲。
你问我了解你吗?如果是以前,我会说了解。
你的性格,脾气,习惯的思维方式,失落时去的地方,我过生日你会送的礼物,我不用思考也知道答案。
可是当我听了你的音乐之后,你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愣一下,之后回答:或许不。
这个我从未了解过的你的真实的世界,这才是完整独一无二的你。我所了解的那个你,只是面对我才有那样的思维,那样的反应,那样的节奏和表情。我所了解的只是应付着我的那个你,而不是真正的你。
瞬间,我突然明白。很多人无论过了多少年,遇见旧知己,还会不屑地说:反正你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当年..之类的话。
其实这些话现在看来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一旦离开你,当下的我就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我了。因为当时我在乎你,我才显得那么卑微,那么敏感,那么热切期盼。可一旦失去那种在乎,你是谁都与我无关,当初我的种种其实都是泡影,也是虚幻,更是烟火。不必一直记在心里,假设成为我人生的结局,那样终究对你不好。我比你想象中的总是会更精彩。
昨晚和大家一起看了《离爱》大结局的粗剪版,哭了三遭。最后番茄从过去寄向未来的信写着:相爱太短,而遗忘太长。生命太短,而思念太长。牵手太短,而行走太长。相拥太短,而冷却太长。亲吻太短,而回味太长。相遇太短,而守候太长。
生命若总是那样的悖论,我们就把每一秒当成一辈子来过。
“现在看来,很多人包括自己就是那样,好起来时,温顺得不行,翻脸时,完全成为另外一个人。以前的人是逐渐变化,好歹有个变。现在的人是直接死机,连个招呼也不打。其实我也知道,越是翻脸不认人的人,越是重感情的人,因为控制不了重逢的想念,所以不如抑制涌起的杂念。越是能过渡平和,谈笑如昨的人,你在她们的心中也不过是个过客。你们就恨我吧,谢谢你们还记得我。”——2012/10/11
第55章 仇人让我活得更带劲
有时候会想,为什么我的某个朋友会和另外的某个朋友是仇人呢?或者也会想为什么我的那个朋友会和我的仇人做朋友呢?
我也很明白,在即将30岁的我心胸里居然还有仇人这个概念,简直就是幼稚到家了。别说谁会问我这个问题,那些但凡以为自己是个伟人的人都会这么说。
他们维持着这个世界的和平,他们活得一尘不染像仙女下凡,他们是人类标杆,是人生灯塔,是进步的春药。
装x的人是不会明白仇人这个概念的。其实我又是多喜欢仇人这个概念。因为有了仇人,我才会有前进的动力。觉得一定要比仇人生活得更好,才有意义。对我而言,仇人才是标杆,仇人才是灯塔,仇人才是春药,仇人就是我的心肝我的命。没有仇人,每天的生活索然无味,天下太平,总得生出点什么事儿来才行。
仇人其实也未必是仇人。“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里的这个“人”,多半是仇人。以对
方为镜,自己得到了,对方必定失去了很多。如果对方得到了,自己失去了,两个人的关系必定不怎么好。总之,两个人肯定不是朋友了。
其实等再过几年,那些仇人又都成为了朋友,再谈起以前的那些看不惯,必然也会哑然失笑。
最近给张爸发了短信,他从来不回。自从他和老婆回到了福建生孩子就没了音讯。
记得他刚来管节目部的时候,我和晓曦哥商量不能和他合作,因为他挤走了时任老大的祖老师。于是每次开会都不发言,下达指令也不执行,想起来啊,幼稚死了。即使是这样的做派,也没阻止后来,他和大家形同父子家人的关系。
总之,每个阶段我都是需要一两个仇人的,活起来才带劲。
“年轻的时候,总把人生过得像电视剧,每集都想有一两个高潮,最后都以自己获胜而结尾。起码,现在看起来,前段时间的我是过得热血饱满,全当人生有镜头在拍摄似的。现在的我似乎又在印证另一个事实——人生不用非得找到竞争对手,只要你做好了自己,突破了自己,打败了你以为的那个自己,你就不可能还有对手。一个打败了自己的人,怎么可能会输给别人。
突然想到了周伯通的左右互搏,然后心里发出一声:“哦。”——2012/10/11
第56章 究竟哪个举动会破坏一切
两颗来自不同空间的石子,在特定的时候,撞击在了一起,起了火花,随即燃烧殆尽。
我在听无印良品。
我想起第一次去长沙的高速路上,外面飘着阴雨。随身听里放的就是他们《三人行》的卡带。A面B面A面B面再A面B面,来回多少次我也记不清了。只是沉浸在那种氛围里,解读着自己的情绪。
后来抬起头,仿佛是从水里扬起了头,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湿漉漉的狼狈还是记在心头,很难忘记。
纵使经过了一些日子,我还是记得那些失去了一些色彩的回忆。
那时我不懂王尔德说的:我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去掉一个逗号,到了下午的时候我又把它放了回去。
现在我懂了。
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和你隔岸观望,只为了今天与共唱一首歌曲,喝上一杯星巴克而已。
我从不觉得自己好笑,反而觉得特好。一个多么有生活情趣的人,才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还并不因此而懊恼。
去你住的城市,经过你就读的校园,结识你的好友,希望从中得到一些你脑子里的类似,读懂你思想的轨迹。即使,最后一切找不到落点,你也可以从容对自己一笑,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子。
无印良品那时开的演唱会,李宗盛周华健大哥们都坐在台上,那是一个很美好的场面。以至于现在看到品冠参与一些可有可无的通告,光良做着几首一二三线城市都懂得的曲子,我又拿出无印良品,想证明从前。
所有的感情都是谨小而慎微。任何一个举动都会改变一切。
可喜的是,我们都知道这一点,所以我们变得都很谨慎。
可悲的是,我们谁都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举动会破坏一切。
“至今,我所有的视频设备里,仍留着十几首十几首无印良品的歌。那句话是对的,我们留住一些什么,只是想证明从前。几首重复的歌,几条没删的短信,几页泛黄的信纸,活在过去的岁月里,早已经没有了生命,却能证明从前。”——2012/10/11
第57章 一切皆浮云
在视频里看见王菲唱“彼岸花”时舞台上的视频,猛地就不知所以然了。
我这样的人,恐怕无论过了多少年,心智还是这般不健全。有人在微博上问:为什么你总是喜欢拍秋微姐马屁?
我回复:关你屁事。
另外的人问:为什么要问他这个问题。
那人说:他那么喜欢拍马屁,肯定也喜欢拍他自己老板的马屁吧。
对此,我仍然想说:关你屁事。
关你屁事实在是一句很解气的话,百毒不侵,无欲无求。
近期,我每天都在反省过去的一天,期盼未来的一天,纠结自己一整天。
想躺着,什么都不做,看着天花板,想象着置身于海底,感受水波的流动,阳光随着呼吸渐明渐弱。反正,不管怎么样,世界都有云开雾散那一天,或者干脆就都消失了也行。
后来发现,王菲的歌还真不能多听。听多了挺想什么都不要了。觉得一定还有另外一个世界,是可以清醒地睡觉,可以躺着行走,可以用思维控制的世界。她的声音也太唯心了一点。
“暧昧两个字,从字面分析,都是想日。不过一个假装有爱,一个假装有未来。”后来,他们就都不暧昧了,公开了表白了,然后围观者聚拢了,之后又传出她的婚期被婆婆叫停,一个人在航班上痛哭。
其实两个人要在一起,外力都是毫无作用的。因为要在一起的最终是两个人,最后如果真是崩塌了,也顶多是外力给了一点暗示,推倒壁垒的依然是自己。
两个人要明确地表示互相爱慕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互相角逐,相互挤兑,谁都有比谁更骄傲的过往,出水芙蓉硬要把自己形容成花团锦簇,青翠欲滴却把自己打造成繁花似锦。嘘,我们暂停,不要因为猜忌,不信任而浪费了这样一段美好。
有时候别人说爱情其实是最奢侈的东西。和友情,亲情不同,争吵都只是暂时的,而爱情一旦出现裂痕,然后毁灭,就什么都没有了,曾经枕边那么亲近的两个人转眼就形同陌路了。
微博上很热闹,各色人等的消息来来去去。贾乃亮说:李小璐是我的女朋友,为了她我会更努力工作的。这等表白还未冒头就被淹没在了形形色色的人际纷争中。
最后,明白了一件事情。比起获得更多优秀精英的认可,更多优质客户的肯定,和团队中的人彼此明白彼此理解显得更为重要。很多焦躁焦虑不确定,你以为是你没有获得更多人的认可,其实是你没有打下坚实的根基而造成。
好了,洗洗睡吧,看看我们闷骚的样子,其实生活有时很有趣的。
“修养是怎么来的?就是在面对一切挑衅又压抑住自己爆发的念头,然后开导自己得来的。这简直就是一套万能的公式,无论发生任何的时候,第一念头一定是抑制爆发,然后安慰自己吧,你总能找到一个出口的,光明且温暖。之后再遇见同样的事情时,你已不用再故作克制了,笑一笑,对方就败了。”——20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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