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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

_27 玄色(当代)
刘秀拎个算盘回到春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
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个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
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的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
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
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
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
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尽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
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
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
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过去看,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的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
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来慌忙问道:“你……你是谁?”
“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请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
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过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他的语气。
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
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
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她回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
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
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
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狠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的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
这一日,刘秀照例对着算盘倾吐苦水,叹息道:“珠儿,我大哥说要变卖祖宅,你说这该如何是好?”刘秀实在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述了,二哥和大哥现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边终究是隔着一层关系,就算想要劝解,也不会把他这个还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里。
这座祖宅,充满了他儿时的回忆,刘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哥当真要走到散尽家财的这一步。刘秀自从知道这定盘珠有灵智之后,就没敢在去触碰它,可此时他六神无主,看着那颗闪烁着莹莹白光的算盘珠,终是忍不住伸出手轻触。
“无知稚子,旧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为难之处?”
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出现的一刹那,刘秀便积极的转身,只见那白衣丽人和上次出现时一样,半倚在床头,单手撑着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显露无遗,令刘秀一阵失神。班上之后才苦笑道:“可这祖宅变卖之后,仆从散尽,我就要下地种田才能养活自己了。”
“这也好办,我教你经商之道,包你成为天下巨富!”白衣丽人一说到经商,竟然一反往常昏昏欲睡的模样,杏目圆睁,整个人立刻就表情生动了起来,像是一朵瞬间绽放的昙花,夺人心魄。
刘秀怔了证,随即立刻摇了摇头。人言道“士农工商”,商贾在这世态之中,仅仅是比下九流的行业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而已。商人再有钱也不允许穿绫罗绸缎,也不许乘坐华丽的车驾,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置田地,而且必须要向朝廷申报财产,缴纳重税。如果申报不实,被人揭发,所有的财产就要被没收,还要被罚戍边一年。可以说商人是谁都可以捏一把的软柿子,所以刘秀就算再束手无策,脑中升起的念头也只时下地种田,而不是成为商贾之流。
看着珠儿无趣地撇了撇嘴,意兴阑珊地掩唇打了个哈欠,刘秀不想她马上和上次那样回到珠子里睡觉,连忙道:“珠儿莫恼,我这不是舍不得把祖宅变卖嘛!大哥未免也太胡闹了。”刘秀带着些许的怨气,长幼有序,当着大哥的面他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但私底下他还是不看好他大哥的所作所为。
“有何不可?你可知‘舍得’二字何解?”白领丽人根本对自己多出来的一个称呼毫无反应,强撑着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别人的支持,就必须舍弃自己拥有的财富。互惠互利,这不是很不错的一笔交易吗?”
“你……你是说……”刘秀微微愣神,他根本无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交易来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诩为孟尝君,门下宾客三千……
“你瞧不起商贾,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贾,可是这是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儿纤细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绛唇,笑的眉眼弯弯,“怎么样?跟我学着,做一个完美的商人吧!也许,你会成为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哦!”
刘秀连连摇头,商人卑贱的意识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更改。但他确实念书太差,在长安游学多年,也无法有所进益。当他刚想说什么解释时,却见屋内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儿见他毫无兴趣,便连一点点时间都懒得浪费,立刻闪入定盘珠中睡觉去了。
轻叹了口气,刘秀把算盘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心想着从明日开始,他大概就要学着如何种田了。
自春陵的祖宅卖掉以后,刘秀和两个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过去的茅草屋,勉强够他们三人居住。刘秀的大哥刘縯自是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他找到买他们祖宅的人,把宅子租下来,表面上一切照旧,继续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亲戚江湖豪客,而刘秀和他二哥刘仲则栖居在狭小的茅草屋中。
二哥刘仲虽然无力阻止刘縯变卖祖宅,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宅子里的古董,陆续拿出去变卖。刘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强买定盘珠的摊主,和他二哥现在何其相似啊!当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难料。
当然,刘秀是绝对不会出面去卖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头论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锄头,没有选择地下地种田。他隐约看得出来,这世道怕是要乱,手里有再多的宅院、钱币、古董也是没有用的,真到艰难的时候,一块上好的玉佩连一口救命的饭都换不到。
他这样每日在田间耕种的情况,他大哥是第一个看不过眼的,硬塞给他许多银两,拍着胸膛说钱不够了再来找他要。可刘秀倒真还不缺钱,但平日里如果让他像大哥一样结识豪士,无所事事抨击朝政,他还真没那个闲心。倒是在烈日当中挥舞着锄头流汗,颇让他心静如水,甘之如饴,比拿着晦涩的书本苦读好上许多。刘縯对这样自甘为农的小弟各种看不惯,经常出言讥讽他没出息,但刘秀每当这时,都会傻傻一笑,浑然不当回事。反而是二哥观察了他多日,最终两人深谈了一番,便不再管他。
他的珠儿再也没有出现过,刘秀很想见她,很想再听她用那种懒洋洋的腔调说话,可是刘秀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既然认定了不能经商,便不会轻易低头。
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碧昂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的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
刘秀中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縯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吗,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
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
他实在太傻了。
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
自从三年前起,连连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
他大哥刘縯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縯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的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縯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
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是不是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
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觉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
“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
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胧。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珠儿举袖掩唇,杏目微弯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无知稚子,这等世道,你只要一走,这田地宅院就会被他人占去,你还想来年耕种?真是天真。”
刘秀被她说得一僵,但也不得不承认这话说得很有道理。现在生逢乱世,房契地契只不过是一张废纸,谁手里的刀剑锋利,便谁是老大。刘秀本以为自己过了十年,能成熟了许多,可珠儿依旧一口一个无知稚子,形容得他面红耳赤,结结巴巴地问道:“那……那你说如何是好?”
珠儿微微一笑,顿时艳光四射,整个毫不起眼的仓库仿佛都因她的这一笑,变得富丽堂皇了起来。只听她胸有成竹地说道:“我觉得你的计划很好,把谷子运到新野去卖。不过这过程我来教你,这经商之道,里面的学问可大着呢!”
“这……这应当不算经商……”刘秀虚弱地抗议着,但看着珠儿褪去睡意,灵动起来的摸样,终究没有抗争到底。
反正他都是要去新野卖粮的,能有珠儿和他一起去,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吗?
刘秀收拾了东西,把带不走的物事都找了个地方,深深地埋了起来。珠儿竟然也一直没有回到定盘珠里休息,而是一反常态,兴致勃勃地传授他经商之道。刘秀本有些看不起商贾,觉得那些商人并不是付出了辛勤的劳作,而只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就能赚取暴利变成富豪。但在珠儿活泼风趣的讲述中,他也渐渐扭转了这个概念。
做贩运贸易谓之“商”,坐售货物为“贾”。商人这个称呼始于周朝初期,因为商朝的商业十分繁荣,商朝的遗民善于经商,所以这些商遗民的经商者便被周朝人通称为商人。这在周朝是一个带有轻蔑歧视的称呼,等同于歧民,。所以即便是商人富甲天下,也没有人能看得起,也许便是源自此处。
这一路上,刘秀根据珠儿的指点,安排车马运输,招募车夫,躲避穷寇,打点差役……这短短的十几天,完全要比他下地种田要累得多。他也能接受了为何商人会得到报酬,毕竟也付出了辛苦,索求回报也是理所应当的。
好不容易到了新野,刘秀本想在姐夫家休息休息,却被珠儿赶出来打探消息。经商最重要的就是各地的情报,而刘秀也费了些心思,打听到附近的大都市宛城的粮价飞涨,若是把粮运到那里去卖,还能翻上一番。
刘秀大喜,计划着完全可以在宛城联系卖家,然后他回老家收购谷粮,倒卖之。他已经颠覆了自己本来的想法,收购乡亲的粮食时,它可以把收购的价提高一些,远远高出春陵县粮店的价格,那么这件事对乡亲们有好处,对他也有好处,双赢的事情,为何不做?
刘秀觉得以前的自己果然太过于死板,如果早一点想通,他便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致富。他兴冲冲地把想法和珠儿一说,后者却挑了挑秀眉道:“先不要急,你不觉得宛城需要大量的谷粮,这个情报里蕴含的深意吗?”
刘秀一怔,随即拧紧了长眉:“也是,如果宛城的粮价高出太多,那么春陵早就有人做这个倒卖的生意了。也就是说,粮价飞涨是最近才产生的,那么根源定是有人大批收购谷粮,才引起粮价飙升,那么这个人为什么需要大批的粮食,想必应该是预谋起兵造反……”刘秀本就是聪慧之人,在被珠儿点拨之后,对商贾之道颇有见地,这样一步一步被他推导,竟是猜出了事情的真相。
“你说的没错,看来宛城是有人要征兵,所以才会屯粮。”珠儿星眸闪烁,也有些讶异刘秀的天资聪颖,这人读书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但对经商可谓是一点就通,珠儿很欣慰,觉得自己发掘出来一个好苗子。虽然荒废了十年的时间,但在她面前来来去去的那么多人,也就只有他在一堆物事里选中了她,可见真的是有缘分的。
“那……宛城还去吗?不如把谷粮直接在新野卖掉算了。”刘秀有些担心,对方说的好听点是起义军,说的难听点那就是反贼。若是这些反贼不付钱,明抢了他的谷粮,他岂不是血本无归?刘秀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像个商人一样思考了。
珠儿嘴角一翘,带了点不屑的口气道:“看你的这点出息,当年范少伯把自己心爱的女子送往吴国,换取了越国十余年的休养生息,最终越王卧薪尝胆,三千越甲打败吴国,成就春秋霸业。昔日的吕不韦,一次奇货可居,便辅佐了秦庄襄王登上秦国王位,又把自己的舞姬送与秦王,至今仍有人对嬴政的出身质疑不已。吕不韦最后官至丞相,把持秦国朝政十三年,一手遮天,连秦始皇都不敢擅动之。这两位才是最成功的商人,你可要多学着点。”
刘秀听出来点门道,讶异地追问道:“难不成那吕不韦,珠儿你也曾认识?”
珠儿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单手撑着下巴,充满怀念的轻笑道:“没错,他也曾是定盘珠的主人。”
刘秀心神一晃,有些把持不住。定盘珠的主人他到现在只知道两个,都是闻名一时之主。他有些羞赧,也知道了为何珠儿十年来都不声不响,视他于无物。一个立志当农夫的庄稼汉,确实是没什么前途的。
珠儿并没有察觉到刘秀的心思,继续谆谆教导道:“你可知世人皆看不起商贾,是从何而起吗?”
刘秀本是读书人,这个问题也难不倒他,片刻后便回答道:“秦自商鞅以后,重农抑商,以农为本商为末之议。吕不韦也曾在《吕氏春秋》上收录有《上农》等四篇,倡导这种说法,自汉武之后,更甚之。”
猪儿轻蔑一笑道:“农为本商为末不是这么理解的,本和末的实质也不是这样的。打个比方,一个国家就像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参天大树,那么农业就是这棵大树的根系,商业就是这棵大树的职业。一棵树没有了根系固然活不了,但又有哪棵生长得好的树枝叶都掉落枯萎的呢?吕相虽然不能表面上与商鞅留下的政策对抗,但他自己身为最顶尖的商人,自是懂得这些道理的。只是后世那汉武帝,为了愚民,生生扭曲了这个概念,当真是本末倒置。”
刘秀被珠儿的一番话说得目瞪口呆,虽然觉得其中有些强词夺理,但又不得不承认这确有几分道理。
珠儿笑了笑,并没有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期望一下子就让他改变根深蒂固的想法,她转回之前的话题道:“经商之道的最高境界,是投其所好,麦其所需之物。眼下你就有个极佳的机会,对方所需的东西,你正好有,可以一试之。”
刘秀并没有立刻问出口,而是细细地思量起来。表面上看起来,那宛城的豪强需要的是粮食,他确实有,可以交易,但珠儿不可能单纯指的这一点。
豪强起义,缺什么?缺粮食,缺武器,缺人……实在是缺太多东西了。那么,反过来思考,他除了粮食又能提供什么呢?他读书读得也不多,没有太多的学识,虽然挂着刘邦九世孙的名头,家里却没有钱……等等,他刚刚想到了什么?刘邦九世孙?
珠儿看着刘秀恍然大悟的表情,暗道此人果然是可造之才。“没错,对方缺一个名正言顺的起义名头,一个汉朝宗室的人加入,想必会扫榻相迎。”
刘秀有些迟疑,他根本没想过会卷入战争之中。但他随即看到珠儿晶亮期待的双眸,便狠狠心点了点头。
既然珠儿前两任的主人都名极一时,那么他也绝对不能落于人后!
一个月后,刘秀在宛城,刘縯在春陵,刘秀的二姐夫邓晨在新野同时分别起兵,其中大哥刘縯召集了刘氏子弟宾客七八千人,声势最为浩大。
在刘秀的生活中,六岁开始启蒙之后,十年在苦读诗书中熬过,接下来的十年在田间辛勤劳作中度过,从未接触过任何有关于作战打仗的事情。但珠儿却告诉他一切都很简单。
这世上的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经商之道来对待。
他不会打仗,没关系,他可以让会打仗的人冲锋陷阵,然后给予对方想要的官位与财富。他没有武器,没有关系,他可以找到可以打造武器的人,用金银财宝与之交换。他渐渐承认,商人确实是无所不能的存在。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需求的东西,只要能找出对方所需要的,便能与之交换自己想得到的。而且即使自己没有对方所需求的,在一串串的交易中,也可以从旁人那里得到,而这个庞大的利益链,便会逐渐形成一个庞然大物,而刘秀便是隐藏在其中的主导者。
舍得,只要有舍,就有得。
刘秀信奉着珠儿教导他的这句话,建议大哥刘縯寻找一个更大的靠山,因为他们的起义军虽然骁勇,可是无法单独与政府军抗衡。刘縯选中了绿林军。刘縯才能出众,斩将杀敌,仅仅在两年之间,就在绿林军中日渐做大,同时也给其他派系不小的压力。
珠儿早就警告过刘秀,后者也劝过他大哥,可惜刘縯一向不听人劝,自是把刘秀的忠告当成耳旁风。刘秀也只能自己低调,把自己搞得谨慎小心,温吞不起眼,在旁人眼中是懦弱怕事的一个人。
珠儿和刘秀的关系也隐隐有所改变,不再是珠儿单方面对刘秀指导,刘秀时不时也会做出极佳的判断,令珠儿对他另眼相看。
这个男人,比起她的浅两任主人,实在是进步的太快了。珠儿有时也不禁在心中佩服,怎么有人能在当了十年书生又十年农夫之后,当商人当得还这么如鱼得水呢?
好吧,其实严格上来说,刘秀现在并不是商人,而是个执政者。
刘縯屡战屡胜,在军中拥有着越来越高的名声。绿林军的将领们为了压制刘縯的风头,便联名推举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刘氏子弟刘玄当皇帝。这刘玄算起来还是刘縯他们的族兄,原来只是个属官,这样没有根基没有实力的皇帝,最适合在高高的位置上当傀儡。
刘縯顾全大局,不得不同意拥戴刘玄为帝,改元为更始元年,称更始帝。
刘秀隐约中看出事态的发展不对,可他暂时也无力回天。他同时也认识到,他们的实力远远不够,否则他完全可以推举他大哥为帝,而并不是落到这样被动的下场。至此,刘秀便再也不隐藏自己的才华,在昆阳之战中,仅以一万人便战胜了四十二万人的新朝大军,震慑天下。
这次昆阳大捷,以少胜多,以弱胜强,改变了官军和起义军的实力对比。而造成这样结果的刘秀,让所有人都对他刮目相看。与此同时,刘縯攻克了新朝政权重兵把守的宛城,随即让更始帝迁都宛城。
“你大哥危险了。”珠儿在听闻这个消息后,便如此定论道。
刘秀脸色铁青,他和大哥还是头一次分开行动,他负责昆阳守卫,而大哥则负责进攻宛城,本打着遥相呼应互相扶持的念头,结果他大哥并没有改掉自己锋芒必露的性格,现在如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必定会引来绿林军各利益集团的敌视。
“呐……你会怎么决断呢?”珠儿饶有兴趣地询问道。
刘秀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这就去宛城。”
珠儿挑了挑眉,有些诧异:“你刚守住昆阳,不平定军心吗?”
刘秀拨动着手中的算盘珠,淡淡地回道:“你曾说过,有舍就有得,在我心中,大哥是永远不会舍弃的那一个。”
珠儿被他那理所当然的态度和掷地有声的话语,说得微微怔神。
在他以前生命里遇到过的主人的概念里,一切都是可以舍弃的,包括深爱的女子,自己的身家,亲戚朋友……甚至连帮助他们的自己……
珠儿知道刘秀肯定也是清楚的,只要刘縯存在,就没有刘秀的上升空间,刘縯那个人天生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刘秀只能活在他的阴影之下、难道他就一点都不动心吗?依旧能维持他的本心不变吗?
偏偏一直都和刘秀相处的她,却能确定他说的都是真话,绝对没有任何虚伪。
看着英武俊朗的刘秀,珠儿忽然觉得他非常的可靠,拥有着可以让人信任的气质,这样能文能武玉树临风的男子,究竟什么样的女子才能拥有他呢?
珠儿的心很乱,一直隐藏在心中的萌芽开始如雨后的春笋般冒了出来,让她措不及防。
只是她没有来得及细想,一个噩耗瞬间到来。
当刘秀得知自家大哥刘縯被杀时,整个人都呆住了。他可以接受大哥在战场上马革裹尸,但绝对不能接受这样被自己人在背后捅上一刀的结果。什么抗旨不尊?他绝对不相信!
珠儿半倚在榻上,合上手里的书,嘲讽道:“愚蠢,良弓藏,走狗烹是没错,可这还没飞鸟尽,狡兔死呢!那刘玄实在是太愚蠢了。”而且动手也太快了,珠儿看着刘秀已经整理好的行装,后者刚要启程去宛城。
刘秀死死地撑住额角,强迫自己悲痛欲绝的头脑开始思考,他确实是高估了刘玄,以为他会利用大哥打完天下再做计较,所以他才每太防备。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快就下手了。他就不怕手下的人心寒吗?
“你打算怎么做?鼓动手下人脱离更始帝,拉大旗单干?”珠儿眯了眯杏目,看着刘秀俊逸的侧脸思索着。一转眼,她已经在这个男人身边十二年了,对方也从一个青涩少年,成长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不知为何,珠儿忽然有些走神,刘秀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可是身边依旧没有一个女人……
刘秀低垂着头,锁紧了眉头,喃喃自语道:“我需要……好好想想……”
珠儿把脑海中的胡思乱想再次压了下去,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时候。
刘秀最后选择了虚与委蛇。
他立刻便赶回了宛城,主动放弃手里的军队,与刘縯划清界限,没有丝毫丧兄之痛,也没又给兄长戴孝之意,终日饮酒作乐,不参与政事,还声称昆阳之战都是他的属下功劳,甚至还主动宣称“是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
执金吾,位同九卿,是守卫京师的最高统帅,刘秀表达自己的雄心仅此而已,阴丽华则是新野有名的美女,刘秀公开地表示了自己的爱慕之心。
只是,没有人,能明白当他说出这两句话时的酸涩心情。
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的。
这个道理,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得一清二楚,只是没想到,他会如此领悟。
珠儿把他的所作所为都看在眼里,知道他虽然表面在外饮酒荒唐,,可是在家的时候从来不沾荤腥,每日醒来,枕头上都泪痕斑斑,那名叫阴丽华的女子,美貌自然是有的,可刘秀看中的,是她显赫的家世。
阴氏家族乃春秋名相管仲之后,秦末汉初,阴家举族迁到了新野。而且阴氏家族不但出身显赫,还是当地富甲一方的豪门大户,地位和财产几乎可以与分封的诸侯王相提并论。
珠儿知道,刘秀这是在为他自己找靠山,虽然刘秀是刘邦的九世孙,可没有任何根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农夫而已。
果然,连自己的婚姻大事,都是可以当作交易的筹码。
珠儿默默感叹,一边暗赞自己又培养出来一个绝顶商人,一边却又黯然遗憾。
这世上,果然没有鱼与熊掌兼得的好事。只是这阴丽华,恐怕也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舍不得离开吗?”如果刘秀没有在忙绿求亲的话,见此情景肯定会大吃一惊。因为此时出现在他房间里的,正是当年那个年轻的摊主。十二年过去了,面容居然还是如那日一般没有丝毫变化。
“有什么舍不得的?”珠儿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是我教他如何成为一个完美的商人,把自己拥有的东西,舍出去,换回更值得的东西,什么都可以拿去换,连自己的亲人,婚姻,生命……”
珠儿剩下的话语,并没有说出口。
这样下去,如果有一天,形势所迫,那么他和之前的那两任主人一样,是不是也要把她也换出去呢?
又或者,他根本是不想看到他娶妻生子吧……
那摊主伸手把算盘拿了起来,在手里掂量了几下,勾唇一笑道:“你说,若是我把你拿去跟他换传国玉玺和氏璧,你说他会不会换呢?”
珠儿瞥他一眼,冷哼一声道:“还是别去试了,我不想知道答案……”
“其实,你心中早就有了答案,不是吗?”摊主淡淡笑道,把算盘揣入怀中,施施然得推门离去。
更始元年六月,刘秀娶阴丽华为妻。
更始元年九月,刘秀送阴丽华回新野,只身前往洛阳,打算收复河北之地。
更始二年正月,刘秀为了联手真定王,仅在迎娶阴丽华为妻半年之后,发书休妻为妾迎娶真定郭氏贵女郭圣通。
更始三年,也就是公元25年,已是跨州据土带甲百万的刘秀在众将拥戴下,在河北邺城以南的千秋亭登基称帝,改元建武元年,仍以“汉”为国号,史称后汉或东汉。
至此,拉开了东汉王朝的大幕……
公元2012年。
“咦?也就是说,这个算盘其实是汉光武帝的?”医生大惊,长长的兔子耳朵来回抖动着,“而且里面还睡着一个绝世大美女?这样你都肯埋下去?”
重点其实是后面那一句吗?老板勾起唇轻笑道:“没事,反正她都沉睡了两千年了,继续换到地下去睡也没有什么差别。”等阵法破解之后,再把她挖出来也无妨,更何况,在这两千年里,珠儿一次都没有醒来,老板倒是很想把她扔了去,看看她是否还能醒过来。
“……”医生不甘心地抖了抖长耳朵,轻哼道,“话说,刘秀这个家伙,其实真的很逆天啊!在短短几年之内就当了皇帝,而且登基之后,连一个功臣都没诛杀也没削减过,平衡之道玩的那叫一个好啊!看来还是珠儿教得好,用商人的智慧来当皇帝,啧啧!这是励志小说吧!”
老板没搭理医生的亢奋吐槽,只是挑了挑眉,瞥了眼藏在兔子玩偶后面的IPAD,上面的页面显示的是刘秀的生平。
医生干咳了两声,把身后的IPAD关掉,又把电容笔插到自己的玩偶肚兜里,若无其事地转移话题道:“不过算起来,老板你占了刘秀的便宜啊!后来默不作声地拿走了人家心爱的算盘,这是欺负人吧?”
老板把算盘珠一颗一颗擦拭干净,淡淡道:“我是遵从了珠儿的意志,她想要离开,我便带她离开。至于刘秀那里,我留下了几两黄金,应是抵了他那枚金错刀的价值,他不会亏了的。”
“……”医生可以想象,当年刘秀遍寻不到定盘珠的时候,看到那几两黄金,脸上的表情一定会很精彩。
老板轻抚着那颗不能拨动的定盘珠,陷人了沉思。
其实当年的那个问题答案,他和珠儿都知道。
别说是传国玉玺和氏璧,就算是帝位,刘秀也是肯与之交换的。
但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珠儿终究是难以陪他白头到老,不能为他生儿育女,注定是殊途……
老板垂下眼帘,幽幽地叹了口气道:“取舍么……”
第六章 哑舍·虎骨韘
亚当个夏娃虽然偷吃了禁果,最后却诞生了人类,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宋越从迷糊之间清醒了过来,顿时觉得 脑后剧痛,过了好半晌才回过来神。 怎么回事?他不是被车撞了吗?难道说 是被送到医院了?宋越看着视线里一片 的白色,扶着脑袋勉强坐了起来。 他记得他去秦氏律师事务所面试,在回 来的路上一辆面包车闯了红灯迎面冲 来,他躲闪不及,脑海中最后听到的便 是刺耳的刹车声和围观者的尖叫声。
试着感受了一下身体各处,宋越发现自 己还是幸运的,除了脑后的痛楚外,其 他地方没有异状。看来只是摔倒在地而 已,不幸中的万幸。 ‘醒了?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病床的一侧响起,吓 了宋越一跳。他反射性的转头过去'却因 为头转得有些过快,脑袋又是一阵阵晕 眩,眼前一片雪花点,好半晌才能看清 对方。
可是等他看清这人是谁时,又了震惊一 把,嘴唇抖了一下,那声‘秦总’淹没在唇 边。他这一开口,才发现喉咙就像是被 砂纸磨过一般,嘶哑得一点声音都发不 出来。 宋越这是才发现他所在的是一个单人病 房,目测就是住一天要1000+的那种奢 华套间。从小一直很平民的他哪里见过 这样的架势,心想难道是撞了他的那辆 面包车的司机很有钱吗?但这不是重 点,重点是,为什么在他身边陪护的是 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总裁秦默?
秦默是他们这一行内公认的指标性人 物,不到三十岁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律师 事务所,人脉遍及各个行业,在业内颇 有人气。秦氏和那些老牌事务所不一 样,向来喜欢吸纳新丁,所以宋越在取 得律师资格证之后,便去了那里面试,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被撞了之后一 睁眼就看到秦默。按理说还不应该算作 秦默的员工吧?而且他发生意外的十字 路口离秦氏律师事务所也挺远……
宋越表示对这样的目光非常有压力,但 还是打起精神回答了医生的问题。不一 会儿,病房里居然还进来两个穿制服的 警察,宋越就这么忍着头疼,看着秦默 和那两个警察交涉,那三人严肃的表 情,都让宋越感觉到这并不是一起简单 的车祸。 护士小姐给宋越挂了一瓶点滴,医生也 安排了几项检查,等宋越再次回到病房 之后,发现那两个警察已经走了,秦默 正一脸凝重的坐在病房中等着他,而抬 头向他望来的第一句话便是:“你究竟是 谁?”
“宋越。”宋越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 记,毫无迟疑地回答道。他回想了一下 之前两人的对话,不禁哑然失笑道,“秦 总,你不会认为我出个车祸就被人穿越 了吧?” “你认识我?”秦默颇有些意外的扬起了 眉。 宋越觉得有些尴尬,他今天刚被秦默面 试完,这秦大少爷不会是贵人多忘事, 这么快就把他给忘了吧?不过面对秦默X 光扫射一样的视线,宋越还是老老实实 的回答道:“我今天刚去过秦氏律师事务 所面试过,自然是认识你的。” “面试?”秦默闻言一怔,盯着宋越像是 在想一个未解的难题,班上之后才苦笑 道,“你以为今天是几几年?”
“不是2008年吗?”宋越觉得秦大少爷的 问题很无语,也很不适应对方和他像是 和朋友说话一样的态度。他还明明白白 的记得几个小时前的面试中,秦默那一 脸面瘫的严肃表情。 秦默一言不发,从床头拿起手机,在屏 幕上点了几下,放在他面前。宋越默默 嘀咕不愧是有钱人,用的着手机丫的好 先进啊!居然是触摸屏的?他以为他前 些天买的诺基亚N85已经是最先进的了 呢! 结果这腹诽刚进行了一半就卡壳了宋越 目瞪口呆的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日期显 示,2012年?!有没有搞错!
宋越瞠目结舌,秦默无言以对。医生很 快又被呼叫回来,又对宋越做了一些繁 琐的检查,然后确诊他得的是心因性失 忆症。这种失忆症是因为脑部受创,而 导致患者只限于对某段时间的事情不能 忘记,就是只记得旧事忘记现在的。很 明显,宋越就是一下子忘记4年的事情。
但对于宋越来说,他好像只是睡了一 觉,再一睁开眼睛,四年就过去了。 北京奥运会没看到,南非世界杯也直接 被剧透了西班牙夺冠,好像这一年年末 就是世界末日了……这些都不要紧,宋越 低头有些生疏的摆弄着手里的 iPhone4s,才知道这先进的触摸屏苹果 手机居然是他自己用的。电话薄里的那 些人名有大半都不认识,宋越的心底升 起一股恐慌。就好象是有人没有经过他 的允许,占用了他的身体生活了四年。 “医生说你可以出院了,脑部并没有明显 的淤血或者创伤,他建议你最好是回到 熟悉的环境,有助于你找回记忆。”秦默一边跟宋越交代,一边掏出手机吩咐助 理给宋越办出院手续。
熟悉的环境?父母都在老家,在这个城 市,他只有一个和朋友合租的房子,但 他觉得四年后的自己,还住在那个合租 房有点不太可能。因为他发现秦默递过 来的西装上衣,牌子是很有名的一个, 在大商场最明显的一个专柜售卖。这样 的一套西装,就能顶他那间合租房几个 月的房租。 低头确定了自己身上穿的裤子和上衣确 实是一套,宋越才战战兢兢地穿在了身 上,越发觉得有种不真实感。 醒来有一阵了,后脑因为输了一管镇痛 剂也不那么痛了。宋越跟着秦默走出医 院,在到了大门口的时候,还是下意识 的看了眼镜子里反射的自己。
的确是他的脸没错,四年并不是太长, 他现在看起来,和当年大学刚毕业时的 他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只是不管发型还 是身上的衣服,都给人一种在社会上历 练过的成熟感觉。宋越觉得,现在这样 的他,如果表情坚毅严肃一些的话,倒 是和秦默很相似…… 坐上秦默的宝马车,宋越忍不住多看了 两眼,结果秦默直接一句话就给他砸晕 了。 “别看了,这是你的车。”秦默眼角余光 瞥见宋越僵硬的表情,会错了意,建议 道,“还是你来开?”
宋越立刻摇头,他记得自己是没驾照 的。当然,他的记忆是不完全的,那就 说明在这四年时间他不仅考了驾照,还买了台宝马?
上帝啊!他知道律师会赚的很多,可是 哪个律师在最开始的初级时期不是做助 手被压榨?他究竟做了什么忐忑的坐在副驾驶座上,宋越看着车窗 外的城市,发觉四年的时间,这个城市 也变得逐渐陌生起来,许多没见过的高 楼大厦代替了之前的房屋,车辆拥挤不 堪,他们很快就被塞在了路上。 秦默好像很熟悉这样的堵车,心平气和 的跟随着前面的车流一点点的向前挪 动。宋越忽然想起他刚清醒时秦默说的 话,摸着隐隐作痛的后脑迟疑地问 道:“我这伤……是被人打的?” “是的,当时你正在和我通话讲手头接的 案子。”秦默握着方向盘的手微不可查地 紧了紧,尽量地压抑着胸中的怒火。 宋越沉默了下来,他知道律师很容易得 罪人,但这件事发生在自己头上,就不是那么容易一笑置之的了。他勉强地扯 了扯嘴角笑道:“看来对方只是要给我个 警告,否则也不会挑我打电话的时候动 手。”
秦默紧绷的手放松了下来,很满意宋越 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他冷静清醒 的头脑并未一同失去:“你现在家休息几 天吧,等恢复了再来上班。” “不用,明天我就去上班,这样我也休息 不好。”宋越觉得让他就这样在家里呆着 什么也不做,肯定会疯掉的,“而且医生 不是说让我到熟悉的环境恢复记忆吗? 我觉得这四年里,我肯定是在事务所的 时间远超过在家里。” 这是一句所有老板都喜欢听的话,即使 秦默现在心情不是很好,也不禁微微勾 起了唇角。这时车流开始缓慢地前进 着,秦默看准了一个空隙,漂亮的一个 转弯拐进了一个高档住宅小区:“好吧,
明天早上八点我来接你。” 宋越这时才知道,他和秦默是住在一个 小区里的,他知道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高 级律师福利极高,还会负责住房问题, 只不过他还真不知道自己居然混得这么 不错。 眼见着秦默锁车递钥匙上了电梯,宋越 也乖乖地跟在他后面,一直默不作声地 跟到了对方家门口,秦默看着宋越是有 跟他进家门的意思,才无奈地指着对面 的门道:“你还真是一点都不记得了,你 住在对面那间。” “哦……”宋越从西装口袋里找到了钥匙, 转头去试,果然门应声而开。 秦默眯着眼看着宋越走了进去,耐心地 等了一会儿,发现并没有什么异状后, 才关上了房门。 他总觉得,失忆后的宋越,和以前的性 格完全不一样了……且不提宋越当晚对于自己在这样寸土寸 金的城市有了一个不小的栖身之所有多 震惊,也不提他打开对于他来说先进又 陌生的电脑时无比庆幸自己用的密码还 是原来常用的那个,宋越一整晚都在疯 狂地研究这四年自己都发生了什么,可 惜他的屋子应该是请了钟点工,收拾得 一尘不染,没有多少可以令他产生回忆 的东西。 QQ和MSN的聊天记录也很干净,看起 来他平时用得应该是公司的电脑居多。 手机里的短信也基本都是各种广告或者 垃圾短信,想来也应该是打电话居多。
这一晚上,宋越通过网络了解了一下这 四年国内外发生多的大事。到了后半 夜,困意袭来的时候,体内的镇痛剂也 消失了作用,宋越吃了几片医院开的止 痛药也不管用,基本上是半睡半醒地被 痛意一直折磨,所以天一亮就爬了起 来。 随便吃了几片面包,宋越拉开了衣柜, 随即又被满衣柜的西装给震住了。他现 在好想去银行查一下自己的账户,是不 是负值啊? 但他也知道,这种外表上的花销,都是 必不可免的,在秦氏律师事务所那样高 端的地方上班,每天都不能穿同样的衣 服才是公司礼仪。随便选了套低调的银灰色西装,在镜子面前系上个条纹领 带,宋越发现就算衣服再好,也无法掩 饰他的憔悴。谁能想他这么倒霉,一睁 眼一闭眼就丢了四年的青春。 自嘲地对着镜子笑了笑,宋越八点整拉 开了门,正好看到秦默从对面的屋子里 走出来。 “早,今天开我车去。”秦默朝他点了点 头,然后率先走到电梯间。 宋越跟他下到地下停车场之后看到等待 的另外两个人才知道,原来秦大总裁相 当的亲民,不是对他特殊待遇才和他一 起上班的,看来和员工们拼车也是秦氏 的传统。只是宋越发现,和他们一起上班的这两 人都是秦氏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而且 看起来和他蛮熟的,一见面就关心他昨 天受的伤怎么样了。宋越一时也不知道 该如何回答,好在秦默不着痕迹地带开 了话题,像是不太想让人知道他现在的 情况。 几个人很快就聊起了他们现在正在办的 一个案子,宋越静静听着,知道秦默是 刻意而为,因为据说这案子他也在经 手。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民事离婚财产分 割案,虽然数额有些大,但却也不会是 造成他被人行凶警告的地步。 很快宋越就发现为什么秦默会在
秦默会在早上拼 车了,因为城市里的交通实在太让人无 语了,明明离事务所只有十分钟的车 程,在路上就能堵快一个小时的时间。 但在这一个小时里,这几人也没闲着, 已经用平板电脑办理了好几个案件,写 了好几份上诉书发出去了。 宋越一夜未睡,从外表就知道他的情况 很糟糕,所以他一直在保持沉默,也没 人觉得意外。在车流的缓慢前行中,四 人掐着点在九点钟到达了秦氏律师事务 所的写字楼。秦氏律师事务所在这栋写 字楼的16层到18层,宋越不知道自己的 办公地点在哪里,好在秦默说了句跟他 走,宋越便理所当然地和他上了18层,然后惊悚地在一个办公室门口,发现了 自己的铭牌。 宋越不敢置信地指了指,秦默缓缓地点 了点头。宋越更觉得恐怖了,他在秦氏 拥有一个独立的办公室? 好吧,联系到自己有豪宅开宝马的事 实,拥有一个独立办公室也不是什么意 外的事情。宋越晕乎乎地推开办公室的 门,里面整洁干净,跟普通的办公室也 没有什么两样。宋越瘫坐在皮质的沙发 上,还没打起精神开电脑查看情况,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宋哥,我叫张冠,是你的助理,我可以 进来吗?”一个年轻的声音在电话里响 起,应该是被秦默告知了他的情况,所 以一上来就干脆利落地做了自我介绍。 宋越自然不会拒绝,他现在急需一个人 来帮他普及下常识,而秦默显然是没有 这个闲功夫的,毕竟身为一家律师事务 所的总裁,昨天能亲自去接他出院就已 经很不错了。张冠是一个实习律师,很 年轻的面孔,一看就知道是刚大学毕业 的。小伙子个头很高,长手长脚,干活 却挺麻利的,也不知道秦默是怎么跟他 说的,他别的也没多问,刚进来就给宋 越端了一杯很浓的黑咖啡,然后又出去越端了一杯很浓的黑咖啡,然后又出去 抱了很厚一摞档案,放到宋越的办公桌 上。 “宋哥,这些都是你进事务所之后经手的 案子,秦总让我都找出来给你翻看一 遍,也许能让你想起点什么。”张冠很爱 讲话,而且口齿伶俐,把那有半米高的 档案立刻拾掇好,把年份最久远的一份 抽出,摆在宋越面前。 宋越一看时间,正是2008年的,应该是 他进入秦氏以后办的第一个案子,立刻 来了兴趣。他知道这是了解他这四年工 作的最简便方法,当下也不含糊,埋首 翻档案。 越看越心惊,所有档案都整理得整整齐齐,宋越一开始还专注于案件本身,渐渐就被里面的庭审笔录给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据档案显示,他在2009年才开始独立接案子,而在这之前都是给其他律师当助手,而在他独当一面之后的庭审笔录中,可以看得出来他超高的庭审技巧,质证和辩论的时候都直击重点,简单有力。宋越几乎不敢相信这些话语都是他能说出来的,一点记忆都没有。
这一翻,就是一整天,宋越头昏脑胀,越来越觉得自己这四年是鬼上身了,他索性一推桌上的档案,朝一旁一直陪着他翻档案的张冠问道:“张冠,你是去年来的吧?”这是很好猜的,一看就能看得出来张冠是涉世未深的毕业生。
见张冠点了点头,宋越又继续问道:“你一来就跟在我身边了?那么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直直爽的张冠犹豫了,这话不好说啊!但他也知道这时候不说话那就是自寻死路,便斟酌了一下道:“宋哥你是大家仰慕的对象。”他说完便停顿了一下,见宋越挑了挑眉,连忙续道:“当然,大家仰慕的是宋哥的能力。不过宋哥平常倒是从来不笑的,也从来不和我们说闲话,向来都是公事公办。大家私底下都说宋哥是工作狂。”
宋越无语,之前张冠拿来的那些档案只是一部分而已,后来又拿来了许多,一看就知道他在这四年来接的案子超多,再加上他的效率超强,所以这样看来,他能爬到现在这样的位置,也不是很意外的事情。
可是这不科学啊!只知道工作的性格,压根就不像他啊!
张冠发现宋越没像以前那样绷着一张脸,便也大着胆子开始八卦了起来。他本就爱说话,此时话匣子一开,宋越更是得到了不少讯息。宋越这才知道他已经是秦氏律师事务所即将发展的合伙人,只要等到月底再开股东大会,便能确定合伙人的身份。
这当然不应该是他被人打的原因,那些内心阴暗的嫉妒者们,应该都不会使用这样简单粗暴的贱招,而是会用更加阴险的阴谋才对。
宋越又重新查看了一下他手里正在接的案子,没有一个有动机的。毕竟他只是一个民事律师,并不涉及刑事案件,但他在看完一些庭审记录后就不那么确定了。连他自己看得都受不了,更何况是当事人呢?
也许是有刑满出狱的?所以来报复他?民案事件一般都是庭外调解了,就算是入狱也一般都挺短的。宋越把想法和张冠一说,两人便开始筛选案件起来,还没忙一会儿,秦默便推门进来,说是从警局那边调来了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
宋越知道秦默在里面肯定下了很大的功夫,否则警方的行动不可能这么快。三人盯着电脑屏幕上的画面,案发的时间正是下午,路人也有,宋越在屏幕上看到了自己一边打电话一边走过去的背影,然后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人影从旁窜了出来,用木棍揍了他的后脑一下,随后便逃之夭夭。
监控录像并没有声音,但宋越看了这一下也颇觉后脑剧痛。监控录像后面也还有一段时间,三人就这样默默看着,看着录像中的宋越躺在那里人事不知。宋越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让他说出来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看见秦默的身影出现在监控录像上之后,画面才停止下来,秦默印着宋越疑惑的目光,指着他的手机道:“幸好有定位功能,而且你和我讲电话的时候也说了你在什么地方。”
“嫌疑犯戴着帽子,根本看不到脸,我事后也问了几个周围的商家,没人注意到可疑人员。”张冠昨天显然也是去过一次现场的,可惜城市里的流动人口实在是太多了,这根本没法继续调查,“那根木棍也在附近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可惜没有提取到指纹,线索就这么断了。”
“所以宋越你这两天都不要单独行动了。”秦默拍板定论。在他多年的律师生涯中,也不是没遇到过报复,但这次出事的是他最看好的手下,况且还是和他通电话的时候出事的,必须要查清事实。
宋越就这样被安排了下来,每天由总裁秦默亲自接送,其他琐事由助理张冠全权负责,他只是埋首在档案中回忆四年的记忆。
之后的一个礼拜,再也没有其他意外发生,宋越也完全可以背下来了这四年他经手的所有案件,而这一天,到了他要上法庭辩护的日子。
“宋哥,你可以吗?用不用让其他人替你?”张冠和宋越混熟了之后,说话也开始没大没小起来。比较而言,他比较喜欢失忆后的宋越,因为以前那个不苟言笑的宋越,像是只会工作的机器人。
“不用,我可以应付。”宋越整理着手中的材料,他虽然失去了四年的记忆,但在学校里学的法律知识可完全没有丢掉,更何况他翻了一个礼拜的庭审记录,民事案件经常出现的就是财产纠纷,不是离婚就是争遗产的,多少也翻不出来什么新花样。他虽然没自信做到像以前那样干净利落,但也不至于搞不定。
“咦?宋哥,你今天不带那个扳指了吗?”张冠看宋越整理好打算走人了,立刻提醒道。话说完才想起宋越根本什么都不记得,主动走到他身边,拉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拿出一个小锦盒,“宋哥你有个怪癖,这个扳指是你上法庭的时候必须戴的。”
宋越微愣了一下,有个幸运物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例如他以前念书考试的时候都会用同一支钢笔来答卷,这确实也像他的风格。可让他发呆的原因,是这扳指他居然有印象。
这是四年前他来秦氏面试前不久,在一家古董店淘换来的。这枚扳指是坡形扳指,上面还有弦槽,材质是骨质的,因为年代久远,已经变成了浅褐色,老板说是虎骨所制。其实究竟是什么材质的他也不在意,这扳指他曾经试戴了一下,居然说什么都摘不下来了,幸好价格不算贵,当时他没太在意地买了下来。
宋越回忆着,他好像当时就戴着这枚扳指来参加的秦氏律师事务所的面试,当时秦默还好奇地多问了一句这枚扳指的来历。而之后车祸的时候,他肯定也是戴着的。
原来车祸以后,他就能把这枚扳指摘下来了吗?
宋月莫名其妙地觉得自己失去四年的记忆,可能是和这枚古怪的扳指有关,所以在张冠把扳指朝他递过来的时候,下意识的拒绝了,连碰都没有碰,让张冠放回原处。张冠虽然觉得奇怪,但也没说什么,以为宋越是对这个扳指没印象的缘故。
庭审进行得很顺利,宋越虽然严格上来说,是第一次出庭,却也没有出什么岔子,案子顺利地赢了。
宋越注意到张冠的表情很惊讶,特地私下问了他,后者因为这一阵已经和他混熟了,有什么说什么,表示很奇怪宋越改变了质证和辩论的方法。
张冠很形象地用武侠来举例,比喻宋越往常习惯的是用西门吹雪的剑法,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直来直去,简单的一刺中心。而现在的宋越就像是郭靖,练了内功,以力取胜,以德服人。
宋越听了后眼角直抽,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但他却不得不承认这形容得很直观。熟悉了这四年档案的宋越,当然知道在法庭上用什么样犀利的词语更能取得胜利,但这样未免也太不近人情了。
做人还是要圆滑一些,言语的力量可以堪比刀剑,甚至于比刀剑更可怕,产生的伤口都是看不见的,而且更加难以愈合。
而最重点的,是善战者死于兵,善泳者溺于水,这把名为言语的利刃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可以斩向他人,更可以伤害自己。宋越知道自己被人暗算,恐怕也是因为祸从口出。
也不知道这四年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按理说那么毒舌不是他的性格,可是这些天他一点一滴地了解了这四年来发生的事,渐渐也开始迷惑了起来。因为这房间里摆放的东西,全都是按照他的习惯来的,连电脑里收藏的文档也是一样,找东西非常顺手。
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宋越回到事务所,和同事们随和地打招呼,然后略微尴尬的看着他们无法适应的表情,飞快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这都一个礼拜了,难道还没有潜移默化地让他们习惯?难道他以后也要绷着一张脸装面瘫吗?
无聊的打开电脑,宋越看到桌面上那个监控录像的视频,下意识地点开,反反复复地循环播放着。他看着嫌疑犯的那个身影,努力地想要回忆起些许蛛丝马迹,可是越看,他的脸色就越发难看。
当秦默推开门的时候,就看到坐在电脑屏幕后面的宋越,一副脸色阴沉的模样,瞬间还以为他找回了四年的记忆,顿时还颇有些遗憾。
要知道,宋越自从来他们事务所上班之后,就是公认的冰山,和谁都没有过多的交情,也就是和他这个老板能有些许多余的交流,这恐怕也是看在这间事务所是他的分上。这完全是彻头彻尾的工作狂,当然,这种员工也是秦默非常喜欢的,所以在这四年来也不断提拔他。可随着宋越接手的案子越来越多,秦默就越体会到有些不如意。做他们律师这行的,最重要的就是人脉,而且今天虽然是站在对立面上做辩护,也许明天对方就会请到他们来帮忙。
宋越那张嘴太能得罪人,所以秦默也不敢让他接触大客户,只能让他负责民事案件。否则如果让宋越接手刑事案件的话,指不定早就被人砍杀几刀了。
今天的庭审记录他特意关注了一下,突然发觉宋越这不仅仅是失忆就变了性格,连庭审技巧都随之改变。那样圆滑的取得胜利,对手心服口服,连怨气都没有,当真是符合秦默和气生财的宗旨。
不得罪人的律师,那可是非常难得的,要知道律师这职业天生就是得罪人的。
当然,以前的宋越那是做得太过激了。
秦默这还遗憾着呢,但脚下的步子却也没停,走过去看了眼宋越的电脑屏幕,讶异地看着屏幕上播放的监控录像:“怎么了?你看出来了什么?”
宋越指着屏幕上来来往往的路人,沉声道:“我遇袭的地方离公司并不远,但到你过来也足足有五分钟,可是在这五分钟之内,路过的有那么多人,居然没有一个人上前查看情况,顶多也只是打110报警而已。”
宋越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现在是终于看出来了。这光天化日之下,嫌疑犯行凶作案,居然没有一个人上来阻止也就罢了,居然就让他这么躺在马路上自生自灭?这也太无语了吧!
秦默反而一愣,随即苦笑道:“宋越,看来你还是没有恢复记忆,这现在做好事的人少了,尤其是我们这个城市。而且……说起来,这事起因也与你有关。”
宋越一呆,这又从何说起?
秦默扫了眼宋越的办公室,这些天宋越一直翻看着他这四年来的案件,所以这些档案也一直没有拿走。秦默找了一会儿,从档案堆的最底端,翻出来一个档案袋递给宋越:“你先自己看看吧。”
宋越接过档案一看,实际按是2008年的,正是他刚进秦氏律师事务所时的案子,因为当时他只是其他律师的助手,所以并不是主辩律师,庭审记录上也没有他,宋越便一直没有翻看。带着疑惑打开档案,宋越立刻明白了秦默的意思。
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案件,被告和原告在某处发生碰撞,原告的腿部骨折,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但就是这样一个很小的案件,却没有简单的结束。被告因为警察局的笔录丢失,推翻了之前的证词,宣称自己是路过好心扶了一下原告。被告又告知了几个相熟的网络论坛好友,此事瞬间扩大了影响,再加之惟恐天下不乱的媒体加入,一下子便变得复杂了。
宋越拿着文件一下子不知所措起来,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期间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因为在档案上没有几处他的名字,可是一想到这四年中的记录,他可是无所不用其极的。
“我们是被告律师,当时也受到了不小的影响,当年负责这案子的律师,结案之后就转到其他律师事务所去工作了。”秦默翻动着文件,指着其中一个复印件道,“这个案件最终以我们败诉而结案,当然,这是很正常的。毕竟被告是真的撞了人,可是没有人能想到会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原告和被告双方达成了协议,在被告赔偿的基础上,签署了双方均不得在媒体上就本案披露相关信息的协议。”
“这样,岂不是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事实了吗?”宋越一怔,这个协议,显然是为被告做掩饰。一个撒了谎的人,居然能逃脱舆论的指责,反而是一副赔了钱委屈的模样。
秦默没有多说,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道:“宋越,我们是律师。”
宋越沉默不语,律师这个职业,在他选择学法律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很清楚了。就是不管为之辩护的人是真的有罪还是无罪,都要争取最大的权益和利益。在这样的判断标准下,这个案子显然是做得很成功,可是……
“谁都没想到最后的影响会那么大。”秦默安慰地拍了拍宋越的肩,“前几个月也有记者重新报道了此事,采访了政法委的书记,完全地公开了本案的所有细节,可惜已经没人关注事实究竟是怎么回事。在信息时代,吸引眼球的永远是更丑恶的事件,舆论的焦点都是转瞬即逝,真想究竟是怎么回事,很少有人会挖掘。”
宋越的喉咙发紧,他无法知道四年前的自己究竟是怎么面对这样的案子,他脑海里对于这样的记忆是空空如也。
可是如果让时光回到四年前,他又将如何选择?
这根本是无法回答的一个问题。
没错,律师是一定要说真话的,可是却可以选择只说部分真话。宋越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扯了扯嘴道:“我觉得,那人来敲我一下,恐怕就是想要我自己来体会一下这被人晾在路上的凄凉无奈吧。恐怕负责这案子的李律师估计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秦默闻言赶紧打电话查问,接着又多打了几个电话,果然叹气道:“没错,李律师也遇到了和你一样的情况,还有被告也是。至于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倒没有,可能是因为换了城市,没有找到人。”
宋越的脸上并没有解开疑惑的轻松感,反而越发地沉重。
秦默也不多言,知道做他们这一行,道德是一个需要自己跨越的槛。
之前的宋越做得太过于干脆利落,而现在的宋越,显然是需要再次衡量。
既然搞清楚了嫌疑犯的用意,对方也只是想要给他们一个教训而并不是要怎样,宋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草木皆兵了。
可是心里总像是被塞了一根刺,无论如何也消除不掉。
这样也挺好的,可以提醒自己以后行事的尺度。
宋越顺利地办了许多案子,也成为了秦氏律师事务所的新合伙人,接手的面也广了许多。
这一天,他接到了张冠的电话,说是有人来找他,并没有预约。张冠还加了一句,人很奇怪。
宋越此时正空闲下来,便让张冠领人进来,办公室的门不一会儿便有人推门而入,宋越一眼就看到那个黑衬衫上绣着一条龙的年轻男子。
好像有点眼熟,在哪里看到过呢?宋越正递名片打招呼的时候,那人挥手一摆拒绝道:“我不是来找你咨询的,而是想要从你这里买回去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宋越一愣,没理解对方的意思。
“一个扳指。”那人淡淡地说道,“想来这东西现在对你也是无用的了,还是卖还给我吧。”
宋越这才想起来,这个人应该是四年前他买扳指时的那个古董店老板,那时那人穿的是一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这换了衣服样式啊!不过这扳指宋越确实挺让人反感的,丢也不是扔也不是更不敢送人,放在抽屉里当真是烫手山芋,闻言便立刻拿了出来,递给那老板。
那老板也不含糊,掏出几张人民币放在他桌上,便拿了装扳指的锦盒想要走人。
宋越连忙问道:“老板,这扳指可有什么来历?”他不敢说自己那四年不正常的生活是因为这个扳指,可是不问请楚他总觉得不自在。
老板回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道:“知道扳指是做什么用的吗?扳指在古代名韘,射决也,在商代便已经出现,是射手用来扣住弓弦射杀猎物的工具。虽不是刀剑一类的凶器,但也是帮凶之一,具有强大的煞气。”
宋越闻言一呆,觉得这老板话里有话。律师这个职业,可不是于这扳指很相似么?
“再加上这扳指是周武王姬发开创大周时所用,可令佩戴之人煞气盈身,会做出一切最有利于自身的判断。”
宋越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他心中也有些不以为然。卖古董的向来都是舌灿莲花,他这个也是靠口舌为生的律师,居然也被人说得无言以对,实在是很憋屈的一件事。
“不用担心,你之前戴上就摘不下这扳指,恐怕是因为这扳指中残留的煞气影响到你的性格,在这几年的疏导下,应该也都消失殆尽了。”那老班缓缓地说道。他自然脸上并无半分歉意,这枚尾宿韘选中此人,也并不是偶然,这人性格中的理性和感性太过于偏激,很容易便走上歧途,老班认为这和尾宿韘这个诱因根本没有多少关系。
这就像是在伊甸园诱惑夏娃吃那枚苹果的蛇一样,就算没有哪条罪恶的社的引诱,迟早夏娃也会那样做。
只是时间问题。
但这样的情况,究竟是好还是坏的,谁都说不清楚。毕竟依照圣经里的叙述,亚当和夏娃最后诞生了人类,而一时的过错也说明不了什么。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出了写字楼,老板看似把玩着手中扳指,实际则是用手不着痕迹地把衣兜里慢慢往外爬的兔子玩偶重新塞进去。
‘就看一眼嘛!又不会有人发现。’医生气急败坏的声音从衣兜里闷闷地传出来,显然是这么一会儿就憋坏了。
‘有人看着’。老板淡淡的说道,但看着兔子玩偶晃晃悠悠地又爬了出来,却再也没把它重新塞回去。
‘不就是那个胡亥嘛!’医生瞥见一直在巷子口暗处站着的人影,因为是一头银发,所以非常惹眼。因为这几日在附近正好有个很大型的漫展,周围的行人反而见识多了这样的古怪发色和瞳色,也并不在意。不过他肩上那只赤色小鸟,乖巧可爱,时不时卖萌装可爱。这样的帅哥加宠物鸟的组合倒是吸引人注意,回头率极高,医生还看到周围许多人掏出手机远远的拍照:‘话说,这位少爷来这里做什么?不会是跟踪我们吧?不对,老板你不是把胡亥用龙纹泽收为己用了吗?是你召他来的?’
‘他应是为了这虎骨而来。’老板摩挲了一下手中的扳指,微微一笑道:‘他虽是用龙纹泽被我控制,可却不能打草惊蛇。好刀,自然要用在刀刃上。’说罢,老板回过身,朝胡亥的方向晃了晃手中的虎骨韘,对方显然是把老板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脸色一沉,便打开手中的黑色大伞撑在头顶大步离去。
医生仰头看着头顶的艳阳天,啧啧称奇道:‘不会吧?这位少爷居然像大姑娘似的怕晒黑?’
老板看着胡亥走在阳光下的身影,一直看到他走到街头转角,再也看不到了之后才缓缓道:‘因为他是无法接触阳光的。’
‘啊?他是吸血鬼?还怕阳光?那以后若是对付他,是不是还要准备大蒜和十字架啊?’医生各种吐槽,忽有想起一事,大乐道,‘对了'那水苍玉居然还被雕成了基督耶稣难受像,那十字架的造型,不会是胡少爷自找苦吃吧?’
老板虽是心情恶劣,但听到医生这样的编排,也不免得微微勾起唇角。
‘吸血鬼那种低级的生物,不值得一提。你就从来没好奇过吗?赤龙服只有两件,一件一直由我穿着,另一件则随着扶苏陪葬在秦始皇陵,那胡亥是如何活到现在的?’‘咦?不是因为他也吃了长生不老药吗?’医生这才觉得有蹊跷,他细细思索了半晌,不解道:‘这确实挺奇怪的,看他那银白的头发和赤红的眼瞳……那胡亥不会是用了什么逆天的法子吧?’’
老板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脖子上狰狞的旧伤,叹了口气道:‘’我和他都吃了那长生不老药,可区别是,我死过了一次,已是个死人一般,全赖赤龙服保持着我的身体不朽。而胡亥他一直好端端地活着,长生不老药虽是灵药,能让人一直益寿延年永葆青春,可头发却是会和古稀老人一般慢慢变白,那赤色的眼瞳恐怕也是如此。至于不能被太阳光晒到,倒也可以想象。他本应该是早死之人,又无赤龙服加持,阴气旺盛,自然受不住阳气甚重的太阳光直晒。虽然他已经把那半截赤龙服改成披风穿戴,可毕竟不像我是经年累月穿着,效用并不明显。’
医生虽是大大咧咧并不细心之人,到也能听出老板言语中的惆怅之意。他恍然发觉,为何刚刚老板看着胡亥的身影,目光会如此的复杂。
恐怕在这个世间,能和老板称得上同病相怜的,也就只有胡亥这个人了。两个人均是在两千多年的岁月中,起起伏伏,看尽人事变迁。医生忽然觉得,长生不老,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每个地方只能呆上几年,便要在旁人起疑之前匆匆撤离。眼看着在意的人一个个年华老去,最后只能落到与古物相伴……
医生悄悄的用长耳朵缠上了老板的手,拉回了他的注意力。
就算老板再寂寞,也别想去找胡亥当同伴。嗯,那个占了他身体的扶苏就更别做梦了,
扶苏把手中的医书放下,揉了揉生疼的眉心。虽然拥有着医生这个身体的记忆,可是医学学无止境,医生只是个初级医师,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例如外科的缝合方法就有数十种,每一种都要根据患者的情况分别判断,还需要在术前勤奋练习。扶苏这人有点完美主义者,无论做什么事都喜欢做到最好,因此就有些身心疲惫。
手边被放了一盏刚泡好的碧螺春,扶苏嗅着茶香,觉得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微微抬眼看了下站在身旁的胡亥,扶苏用手拿着茶盏,用茶盖拨弄了一下漂浮在上的茶叶,淡淡道:‘’那虎骨韘没有到手吧?‘’
‘臣弟莽撞,并未得手。’胡亥低垂着头,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等着大人责骂一般。其实他并不是没有机会拿回那虎骨韘,但他已经经历过两千年的岁月,虽然大部分的时间都隐在墓中沉睡,但却也知此时年代不同,皇兄的心愿恐怕是难以达成,他反而觉得,和皇兄住在一起,每日看着他去医院上班,两人去寻常兄弟般相处,倒是不错的选择。
扶苏似笑非笑的瞥他一眼,并未说什么,而是低头吹凉了手中的茶盏,轻轻地抿一口。
胡亥身后的冷汗湿衣,皇兄尽管一字未说,但浑身散发出来的气势惊人,竟让他连喘气都不敢太过大声。他总觉得皇兄有点奇怪,虽说是放了话要重建乾坤大阵,可是这几个月来,扶苏每日都是代替医生正常的上下班,连外地都没去过一次,这让胡亥有些不安。
是并不信任他?还是在谋划着什么?
看着这个不争气的小弟额角渗出细汗,扶苏挥了挥手道;‘无事,晚上吃烤鸭吧,懒得出门,汝叫外卖吧。’
胡亥微微一怔,虽然觉得自己皇兄这些天越发的宅了,却并不拂他的意,打电话叫外卖去了。
扶苏摩挲了一下放在案头的和氏璧,微眯了一下双目,低声喃喃道‘才收集了六个帝王古董吗?不急……不急……’
《虎骨韘》小剧场
医生:老板啊……那个……
老板:?
医生:那个扳指……你说这扳指叫啥来着?
老板:其实你是不认识最后面的那个字吧?
医生:嘿嘿……不要笑我文盲啊……汉字博大精深,有不认识的字那是很正常滴!
老板:韘这个字念“射”,记住了吧?这字的字形也不好记,去写个一百遍吧!
医生:……喂……你觉得我现在这胳膊能拿得住笔吗?根本指头不分瓣啊!!!!!!
老板:……
第七章 哑舍·象牙骰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那么不会有谁一直稳赢不输……
人自出生之后,所面对的每个选择,都是一场赌博。
公元422年 都城建康
刘裕艰难地睁开双目,已经昏花的双眼让他费了好半晌功夫,才看清楚自己身在寝宫之中,而不是噩梦中的兵荒马乱。
身为南朝刘宋王朝的开国皇帝,已经快要六十岁的刘裕以厉行节俭而闻名,不喜欢宴饮游玩,也从不装饰自己的宫殿马车,所有的財帛之物都归到府库之中。他的寝宫,墙上挂着的只是土布帐子、葛布灯笼和麻绳浮尘,反而像是普通的民宅,只是房间比民宅要大上许多罢了。
刘裕此时觉得,这样的寝宫反而太过于空旷,让他连喊人都费劲。唇开合了一阵,喉咙却干渴得发不出半点声音。刘裕想生气却又没力气发脾气,是他在入睡前把服侍的太监宫女们都赶跑的,现在他又能怪谁?
也许,他的时辰,是应该到了吧?
刘裕喘着粗气,闭了闭眼睛。
也许,每个人都将要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在脑海中重放这一生的经历。他也不例外。在他刚来这个世上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而死。他生来就克母,被算命的人说成命硬,父亲刘翘甚至想要活埋了他。也幸好是叔叔刘万看他可怜,把他抱回了家,婶母一直养他长大,他也有了一个小名,叫寄奴。
寄奴寄奴,寄养的一个奴仆而已,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奴仆,现在成了万人之上的皇帝?
刘裕缓缓睁开了浑浊的双目,努力的攥紧右手。在他的掌心中,有着一颗陪伴他多年的骰子。
他成年之后,生活更加艰难,还要抚养两个弟弟,生活的窘迫让他迷上了赌钱,而这枚他在一个古董店里淘到的骰子,居然能够保佑他逢赌必赢!唯一一次输给了当地的豪强,也是中了他人的圈套,但他也想起了买到这枚骰子时,那个古董店老板所说的话。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你肯不肯赌呢?”
刘裕颤抖着把手举起来,把那枚骰子放到了眼前。
这是一枚象牙所制的骰子,都已经呈现出姜黄色,包浆锃亮。在骰子的表面,还出现了一根根像是头发丝一样的浅纹,这是牙器之上的雀丝,这雀丝很长,可以推断出这枚骰子已经很有年头了。这枚骰子是一枚六面骰,正立方体,每个表面分别有一到六个孔,相对两面之数字和为七。
刘裕着迷地看着手中的骰子,几乎整个灵魂都要拜读在这枚骰子之下。他刘裕一生戎马,于隆安三年参军起义以来,对内平定战乱,消灭分裂割据势力,使南方结束百年动乱归于统一。对外致力于北伐,吞并恒楚、西蜀、南燕、后秦等国。可谁都不知道,这赫赫战功,其实大部分关键的决策,都是取决于这枚骰子。
每当到了无法决断的时刻,刘裕都会掷一把手中的骰子,用骰子的点数来的决定他的决策。三十多年来,无一例外。
是的,当他惨输了那一局之后,他便痛改前非。逢赌必赢,那么人生中所遇到的每一个岔路口,所做的每一个决断,不都是在赌博吗?
没错,这就是老板所说的真谛!人生就是一场赌博!
他利用了这枚骰子,成为了最大最成功的赌徒。
他赢得了天下!
刘裕无声地笑了,意识也逐渐地模糊了起来。
不!还不行!太子刘义符尚且年幼!还震慑不住那些朝臣!
刘裕挣扎着想要起身,手中的骰子在指尖滑落,掉在了地上,骨碌碌地滚了起来。
门外的太监听到了动静,赶紧推门而入,却在下一刻大惊失色。
陛下!
少顷,皇宫中传来了六宫鸣钟声,南朝宋武帝刘裕,崩。
刘裕呆呆的站在寝宫的角落里,看着自己的尸体被换上了早已准备好的繁重冠冕帝服。
出出进进的人们满面哀思,大臣们匍匐在地叩首哭泣,他的几个儿子扑到他的榻前流泪不止。
他……这是死了吗?
刘裕本是个无神论者,但在这一刻,也不得不相信了那些佛道人士所说的鬼魂轮回之类的论调。
他现在是鬼了吗?也许一会儿就会有黑白无常来勾他的魂下地府了?
想也知道,直接或间接死在他手下的人不计其数,就算他是皇帝,也绝不会去西方极乐世界。
刘裕倒是心情不错,因为他感觉到的是一种解脱。现在的他没有了被那衰老的身体禁锢的感觉,身体轻快舒爽,目光清晰锐利,喏,他还看得到远处的那个角落里,他的那枚象牙骰正静静地躺在那里,应该是进进出出的人不小心踢过去的,根本没有人在意。
看了又看,刘裕终是舍不得自己一直珍爱的骰子孤零零的被丢在那里,他蹭了过去,虽然知道已经是鬼魂的自己可能碰触不到物体,但还是弯下了腰。
在手指触碰到象牙骰的那一刻,刘裕愣了一下,随即便把象牙骰掂在了手中。
奇了怪了,不是说鬼魂都是虚影,不能触碰实物吗?
刘裕低头打量着自己,首先看到的是一双修长洁白的手。
这是他?
刘裕愣愣地,看着自己的那双年轻的手,在外面投射进来的阳光下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活力。
鬼魂难道不怕阳光照射吗?
刘裕索性走出了寝宫,整个人都沐浴在了阳光下,感受着那股阳光洒落的温暖,舒服得简直想要叹息。
“你是谁?怎么会在这里?”
一个明显还处在变声期、时而有些粗哑时而有些尖细的声音传来。刘裕转头一看,便发现来人是他的第三个儿子刘义隆。
别看他年纪已经快到花甲之年,可是几个儿子却都很年轻。刘裕整个壮年都在四处征战,在差不多安定下来之后才关注继承人的问题。所以他最大的儿子刘义符也不过十七岁,这也是刘裕死前最不放心的缘故。
而现在在他面前的刘义隆,只比他大哥小了一岁,才刚刚十六。少年的眼眶已哭得红肿,刘裕隐约记得这个三儿子身体不是很好,想来应该是出来透气的。这样想着,难免脸上便露出一丝慈祥的笑容,这其实对于刘裕暴躁的性格来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刘义隆却觉得这抹笑容无比的刺眼,再次厉声呵斥道:“你究竟是哪里的小太监?怎能在此发呆?”
小太监?刘裕怔了怔,立刻反应过来重点不应该在这里。
他死了啊!是鬼啊!怎么可能有人能看到他?
刘裕下意识的低头朝下面看去,他此时正站在寝宫后面的荷花池旁,在碧波荡漾的水面上,他看到了一个年轻的少年。
那容貌,依稀非常的熟悉。
正是十四岁时的自己。
刘义隆锁紧了眉头,紧紧地盯着这个奇怪的少年。
说他奇怪,其实并不是指他穿的那身粗布麻衣。他父皇勤俭节约,堂堂的一国皇宫都被他弄成了村屋一样。刘义隆还记得当他离开都城分封荆州之前,每日和兄弟们来给父皇请安,都只能穿着家常服饰,谁都不敢穿厚重的礼服。
就连现在,刘义隆也注意着分寸,身上的素服无比的平常,让人挑不出半点的错处。所以这个少年就算穿得有些过分简朴,刘义隆也完全不觉得有何不妥。
奇怪之处,在于这个少年的长相。
刘义隆很少照镜子,但他却有两个哥哥四个弟弟,这名少年的年纪和他四弟刘义康差不多,而且长相也有五六分相似。若不是他刚刚确定他四弟在父皇床前,他几乎要以为面前的这名少年便是换了一身衣服的四弟。
所以在看清少年的长相后,刘义隆便再也不会以为这是哪个宫的太监,他的心中甚至涌起了一个荒谬极致却又可以解释的通的猜测。
这个少年,难道是他父皇的私生子?
因为母妃的身份不能被公开,所以便养在后宫之中。刘义隆的记性很好,他在刚到寝宫的时候,便看到了这名少年呆立在角落里,但离得很远,也不曾在意。
能比他们这些在殿外侍疾的皇子还早一步到来,那不是太监便是一直都呆在这里的了。父皇居然在临终之前还特意叫这名少年到身边……
刘义隆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正确,目光也不禁复杂起来。
自己对于父皇,事实上是怨恨多于崇敬的。两年前的他只有十四岁,便被封为宜都王,位镇西将军、荆州刺史,惶惶然离开都城建康。也不光他,除了太子大哥,他二哥刘义真在十二岁的时候便被封为桂阳县公,坐镇关中长安,其他诸位弟弟也是分封各地。为的,不就是不想让他们这些年龄相近的皇子们,威胁到太子大哥的地位吗?父皇为太子大哥着想,那么谁来为他们着想?年纪轻轻地便被派到陌生的地方,下面的官员们表面上无比的恭敬,实际上那些世家大族们谁都看不起他们这些出身寒门的皇子阳奉阴违。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喻。
刘义隆以为能让父皇给予特殊待遇的,只有太子一人。虽然长兄为尊,他也可以咽下这一口气,只是却没想到,居然还有一人例外!
“格老子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一直呆愣在池水旁的少年,终于爆出一声完全和他身材不匹配的怒吼。
刘义隆乍然之间一听,差一点腿一软地立刻跪倒在地。因为这样的口头禅,这样的语气,简直和他的父皇如出一辙啊!
虽然天生就对父皇有着畏惧感,但刘义隆还是在腿一软之后迅速站稳了。原因无他,这明显是少年人的嗓音。再说,他父皇已经驾崩了。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心情平复下来,礼貌地询问道:“你是谁?”
因为从年龄上来看,刘义隆已经认定了这是他弟弟,所以语气就带了些兄长的味道。但那名少年回过了头,脸色怪异地看着他,时间长到让刘义隆以为他脸上是不是长出了一朵花。
刘裕真想找块石头朝这个呆小子砸过去。他是谁?他是他老子!
但刘裕随即反应过来,他现在这副模样,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更何况其他人?估计他这样说了,下一刻就是被自己儿子用亵渎冒充皇族的罪名给关押起来。
难道他死后反而恢复到了他十四岁那年的身体?但现在躺在寝宫里的那具尸体又是谁的呢?
刘义隆见这少年脸色精彩纷呈,以为是难以述说自己的身份,便理解地点了点头道:“虽然你的身份不宜公开,但既然你我同为兄弟,也可以互相扶持,总让我有个称呼的好。”
刘裕闻言立刻愣在当场,这三小子,是误会了什么?
但随后他便意会,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依着他以前的性子,那定然是要暴跳如雷的,但现在他想了想,却也不得不捏着鼻子认下了。
说起来,在刚才群臣涌入寝宫之时,也有数人朝他这个方向隐秘地看来过,当时他刚刚经历生死,浑浑噩噩,浑不在意。现在回想起来,刘裕便知道了为何没有人来赶他出去,原来都以为他是自己的私生子啊!
刘义隆极有耐心地等在那里,一双眼瞳一瞬不瞬地盯着少年脸上的细微表情。
过了半晌,那少年的唇角扯出一抹苦笑,淡淡道:“寄奴,你就管我叫刘寄奴吧。”
寄奴?果然姓刘?
刘义隆瞬间就肯定了自己的猜测,随后又因为少年的名字而皱了皱眉。
居然名叫寄奴?寄养的奴仆?并没有跟他们兄弟一样排义字辈,那就是说这个少年并没有入族谱的资格。而且这样随便的一个名字,也许是因为他的母妃身份低微的缘故。
刘义隆深吸了一口气,他此时才注意到,他离开寝宫透气的时间太长了,若是再耽搁下去,恐怕会招来有心人的目光。他朝那个少年和善地一笑道:“也许你早就知道,我是你三哥,私下就叫我三哥吧。”潜台词就是明面上还是需要叫三殿下的。
刘裕的嘴角抽了抽,还是没办法对着自己的儿子叫三哥,这实在是太挑战他的耐性了。所以他直接哼声道:“叫什么三哥?我直接叫你车儿吧。”
刘义隆一怔,这个车儿的小名,只有父皇才唤他,因为当年他出生正逢父皇征战四方之时,母妃胡婕妤就是在马车上生下了他,所以车儿这个乳名,一直跟随着他。父皇只有在高兴的时候才会唤他这个乳名,平日里若是见到,都是和其他兄弟一样,只唤排行数字罢了。
张了张嘴,刘义隆想要拒绝这少年没大没小的称呼,但旋即释然一笑。这少年如此心性耿直,肯定也是父皇没有让他接触更多的黑暗面,他知道他的乳名,定然也是从父皇那里得知。这少年是不是知道,在父皇心目中,他这个母妃被赐死的三皇子,是不是早就被厌弃的一个?
刘义隆紧了紧拳头,终是没有把困扰多年的问题问出口。他温柔地笑了笑道:“寄奴,我们先进去送父皇最后一程吧。”
听到这个久违的名字从自己儿子口中唤了出来,刘裕也是各种别扭。其实他并不太想进去,看自己的遗体并不是一种舒服的体验,但他确实也不能傻站在这里,谁知道下一个发现他的人,会不会直接把他当刺客拿下。毕竟他现在没有任何身份。
无所谓地跟着刘义隆重新回到寝宫之中,这回刘裕才有闲心打量起众人的神态。之前他虽然在这里站了许久,但刚经历过了生死,根本没有心情去多观察其他人。但现在就不一样了,相信也没多少人能够亲眼目睹自己死后发生的事情,刘裕并没有跪下去,反而挑了个角落,饶有兴趣地四处张望着。
咦?没想带那个总是挑他毛病的将军谢晦居然哭得那么伤心?身为东晋人士王谢两大世家的谢家传人,年少英俊的谢晦是南朝刘宋的开国大臣,年纪轻轻便是刘裕的第一谋臣。东晋末年,曾随刘裕北伐收复中原,十策有九策出于他,他对刘裕的重要性丝毫不下于诸葛亮之于刘备,帮刘裕收复了大半中原,而在刘裕登基时,他也不过只有二十余岁,是绝对的少年英雄。现今都督七州军事,独揽禁军,可谓权倾朝野,因为年纪也很适合,谢晦便是刘裕给太子刘义符选的顾命大臣。
不过,刘裕眯起了眼睛,没有错过谢晦从长长的衣袖中取出了手帕抹眼角,而那手帕之中分明包了生姜片……
刘裕的心情立刻跌倒了谷底,他仔细观察,发现用此举的人并不在少数,就连几个皇子之中也有此作为的,年纪只有七岁的小儿子刘义季正被他的母妃抱在怀里,而那女人藏在衣袖之中的手,正不着痕迹地掐着刘义季的身体,强迫他哀哭出声。
刘裕麻木地看着这一切,就连他最宠爱的、把皇位传承给他的皇太子刘义符,也是在干号,脸上没有半点哀戚之色。而余下之子,有人即使在哭泣,哭的恐怕也是自己未知的命运,而并不是他这个不甚亲密的父皇。
刘裕自嘲的笑了笑,目光落在了跪在第三位的刘义隆身上,后者虽并未哭出声来那么夸张,但脸上的悲戚诚然,眼角血红,并无半分做作之色。刘裕忍不住开始回想记忆中的车儿,但却当真没有什么印象。
他一生戎马,走在刀尖之上,本就少有空闲时间,否则也不可能在四十岁之后才生儿子。而在他登基之后便越发忙碌,在皇帝这个位置上仅仅坐了三年时间。他和自己儿子们的相处时间着实少得可怜。
好像是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长大了,拥有自己的思想,再也不会用那种崇拜的目光看着他这个正在衰败的皇帝了。
刘裕握紧了手中的象牙骰,喃喃自语道:“这就是你想让我看到的场面吗?这就是你想让我反省的事情吗?为了江山,我错过了多少吗?”
皇帝的葬礼是一连串很繁琐的仪式,从秦汉厚葬到魏晋时期的薄葬风俗,刘裕的葬礼并没有办的多宏大。但到底也是一国之君的葬礼,一些古礼继承汉制,五服之制,三年守丧、会葬等等。这些名目繁多的复杂礼仪规范严密的治丧程序,招魂、发丧、置灵座、点香灯、殡殓、治丧、居丧……一项一项地置办下来,虽然有专门的官员负责,但也把满朝文武累的够呛。不过因为刘裕登基的时候便已年近花甲,所以葬法,棺椁制度、封树及随葬品等这两三年来也不断地准备着,所以倒不至于手忙脚乱。‘慎重追远’是儒家传统的生死观,刘裕虽然也没有读过什么书,但他手下的那些大臣们很多都是世家大族出身,所以葬礼办得一丝不苟,虽然哀戚不够,但足够庄严肃穆。
参加自己的葬礼是一种很奇特的感觉,恐怕也没有多少人会有这样的经历。刘裕穿着一身孝服,隐藏在人群中,所有所思地看着众人的神态。当然,他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是放在自己的儿子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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