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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

_15 玄色(当代)
左顺逐,急促反惹不自由。”其中一卦中有六爻,这次占出的是阴爻六三,爻辞曰:“即鹿比虞,惟人于林中。君子几
,不如舍,往吝。”虞指虞人,古时入山林必有虞人做向导。这个爻辞的意思就是说,追扑鹿而无当地人的帮助,只能
迷失在树林中。君子自应机警,如不舍弃,就会有大难。
先不说这不祥的爻辞,水雷屯卦是周易六十四卦中对远行最为忌讳的一卦。所以老板火速动用关系办了签证订了机票,
决定陪医生一起去开罗。
“放心,不管是哪里,我总是能把你护住的……”老板喃喃自语,最后低沉至微不可闻。
二、
从上海到埃及首都开罗并没有直达航班,他们中途在卡塔尔的多哈转机,再在机场等了三个多小时才坐上去开罗的航班。这样一折腾,到开罗的时间是当日的中午十二点。虽然表面上他们只用了十二小时就到了开罗,但是其中有时差问题
,再加上从他们的城市到上海坐动车所耗的时间,林林总总,途中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小时。
就算是曾经在手术室站过十个小时的医生,在走出开罗机场,看到头顶无比刺眼炽热的阳光时,也不由头重脚轻地眩晕了一下。
很快就被人扶了一把,医生揉了揉生疼的太阳穴,发现一直没睡的老板依旧精神奕奕。好吧,不能以常理来揣测这个人,毕竟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根本就不是正常人。
并没有人来接机,医生早就想到了。像他这样的小虾米,不能奢望对方医院兴师动众,医生拦了辆出租车。虽然语言不通,但好在他已经记下了对方医院预定的酒店地址,出租车司机也习惯了这样语言不通的游客,用手指比划了一个数字
。医生顿时无语了,原来开罗当地的出租车根本不流行打表,而是习惯双方先讲好一个价钱。杀价自然是不用言语沟通
也能进行的,医生比了几个手势之后,司机便一脚油门奔向目的地。
路上看到了飘满三角帆船的蓝色尼罗河,和城市里不计其数的尖塔直刺云端,被称为千塔之城的开罗,是尼罗河之畔的一颗明珠。一路风景很好,所以医生对住宿的地方也很期盼。他还坚持拽着老板一起过去,打算两人住一起,省点钱。
而且,最重要的是老板并没有手机,在这个现代化的社会,没有手机根本无法联系,医生可不想在异地他乡找不到人。
可是看到那间酒店破旧不堪的房间时,他还是说不出留下老板同住的话。
因为房间里只有一张小得可怜的单人床。
老板对这里非常不卫生的条件甚为不满,难得地皱了皱眉,在医生说话之前便把他从这里拽了出去。“你不住在这里也没关系吧?”老板淡淡地问道。
“是没关系,对方一样可以联络到我,只是住宿就需要自己掏钱……”医生的话被老板的眼神掐灭在喉咙里。他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傻,省钱?做什么替这个人省钱啊!
老板拦了辆出租车,说了一个地址,不过这次却没有讲价,而是直接拍给了对方两张绿色美钞。
这个出租车司机居然还会说英文,一听他们要去米那宫酒店,立刻热情洋溢地介绍起来。米那宫酒店在苏伊士运河开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历史悠久,与吉萨三大金字塔只有一街之隔。而其中的丘吉尔套房,是赫赫有名的全球十大酒店套
房之一,是中美英三国订下《开罗宣言》的会址。而现今这间套房依然没有保护起来任人参观,而是照样和其他房间一
样任人居住,只是房价高得让人咋舌。
伴随着司机风趣的解说,车子沿着金字塔大街一直开到头,医生看着车窗外矗立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的金字塔,有种极度不真实的感觉。
而这种不真实的感觉,在老板居然刷卡入住了那间丘吉尔套房之后,达到了顶点。
虽然知道老板很败家,但败家到这种程度简直就是人神共愤!丘吉尔套房那么大,他们两个人住?虽然说这个房间的阳台直面胡夫金字塔,但别的房间也可以看得到啊!
可是房价居然是其他房间的N倍……医生恍惚觉得自己其实根本就没到开罗,应该是正在飞机上做梦吧?
老板并不理会站在门口发呆的医生,在屋内转悠了一圈,感慨一句:“家具都已经大多不是原物了啊……”
“你……你来过?”医生差点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老板并没有回答,只是取下了墙上的一幅油画,从油画的画框里小心地取出了一个物事。
医生立刻凑了过去。躺在老板掌心的,赫然是一枚半圆形的金质耳环。医生反射性地抬头往老板的左耳看去,两枚耳环果然一模一样,别无半点差别。
“这……这……”饶是见惯了老板能做出的层出不穷的怪事,医生此时也有点无语。这……这是埃及啊!
“幸好这幅油画是一个很有名的人画的,没有人擅动。”老板把画框复原,重新把画挂上,“别那么吃惊,虽然我没有来过这里,但当年来这里的另有他人。”至于他为何能看出来家具都换了样,那是因为他对古董有股异于常人的直觉。
只消看一眼,就能知道物事的大概制造时间。
医生愣了愣。一进丘吉尔套房的客厅里,挂着好几张照片。尽管历史学得不好,他也能看得出,其中一幅是中美英三巨头的合影,丘吉尔和罗斯福他不怎么认得,但另一个人他却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念书的时候曾经在历史课本上见过这个
人。
除了这张三巨头的合影外,墙上还有几张丘吉尔的单人昭,和与会人员的合影。其中那名来自中国的重要人士和他夫人的身影也身在其列。在不甚清楚的古老照片中,隐约可见那名女士耳边的一点金光。
这样一副耳环,其中一个在丘吉尔套房之中,而另一个当年却在那名女士的耳边。那名女士是出了名的交际广泛,并且帮助丈夫开创了一个极好的局面。虽然最终因为在西安的一次转折而每况愈下,最终党派退居台湾,但在当年也是叱咤
风云的人物,是不容小觑的角色。
“这耳环有什么作用?”医生兴致勃勃地问道。
老板并没有多卖关子,而是把新取出的耳环递给了医生。“戴上吧,照现在的说法,这个鎏金耳环可以当成翻译器和通话器使用。”
医生从善如流,也大概猜出这枚耳环当时应该是被当成窃听器使用的。而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对方没有找到机会收回,至此沉寂了近六十年。医生不是不想问这耳环到底是什么来历,但他体力根本不能支撑他的好奇心了,匆匆洗漱之后便直接沉入了梦乡。

医生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而老板并没有在房间里。
医生并不着急去那家医院报到,考察虽然只有一个礼拜,但医院给了他足足半个月的时间,所以他有充足的时间。
开罗此时虽然已经十月了,但依旧酷热如夏,医生很不适应。换了件薄衫,他试着用鎏金耳环和老板联系,在房间里自言自语了半晌之后,医生觉得自己很傻。
怎么就这么轻易地相信他说的话?这玩意可以媲美手机?这不是搞笑吗!医生愤恨地想要摘掉耳环,但手抬起来后又默默地放了下来。
反正也不碍事,戴就戴着吧。
他在房中转悠了一圈,发现客房的床铺并没有动过的痕迹,说明老板根本就没有休息过,屋内也没有留给他的字条。医生开始着急起来。他去前台询问有没有人看到老板出门,正纠结地用蹩脚的英语表达自己的意思,医生讶然地发现他完全能听懂对方的英语,而且他说出口的居然也是一串非常流利的英语!
医生四下看去,发觉前台上摆放着的各种外文资料他都看得懂。随手拽了一个埃及人,对方说埃及语他竟然也能沟通无障碍!换了法国人,德国人也都完全没关系!
就算是再不敢相信,医生也不得不承认这鎏金耳环实在是太TNND给力了!!
这就是一个多国语言翻译器啊!医生在四周膜拜的目光中,得意洋洋地扬起了下巴。为什么他不早点遇到老板?这样念书的时候,英语六级就可以HOLD住了啊!
正在医生各种YY时,老板步履匆匆地从酒店外面走了进来,医生只看到他手中拿着一卷东西,还没询问他去了哪里,便被他一把往电梯拽去。
“早餐送进来……”医生及时地喊了一句,等最后一个字说出口时,整个人都已经消失在电梯里了。
前台的客服小姐惊鸿一瞥地看到这对年轻的东方男子戴着同款式的耳环,露出了然的笑容,决定客房服务晚一些再送去。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医生被老板拽进了房间,有些忐忑地看着老板凝重的神色。他很少看见老板的脸上出现如此严肃的表情,他向来都是那么的淡定,就算当初在说他自己要死的时候,都是一脸的波澜不惊。
老板皱了皱眉,像是不知道该怎么解释,直接把手里拿着的东西递给了医生。
这是一张很古怪的纸卷,从上面发霉和破损的痕迹来看,应该是经历了很长的岁月。纸卷上有许多图画,还书写着若干字符,有些已经破损不堪不能辨认了。医生虽然已经能读懂埃及语了,但一眼看上去也觉得十分吃力。他猜想这应该是古埃及的诗词歌赋,就像是即使懂汉语的外国人,也不容易看懂中国的唐诗宋词一样。
“我昨晚在开罗市内逛了逛,听说前不久有暴动,毁了一小部分埃及历史博物馆的藏品,我去了解了下情况。然后早上去了趟对面的吉萨金字塔,因为胡夫金字塔每天只接待三百个游客,所以我托了人帮我排队。”老板沉下心,仔细地解释起来。他虽然平时不爱讲话,但他原来并不是这样的。这是因为在两千年漫长的岁月之中,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生活。就算是与每一世的扶苏转世相处,他也从日夜相伴,到最后发展到基本不和对方接触,只是远远地看着,知道对方过得还算可以便罢了。
因为他不能承受每一次短暂的相处之后,便是无可奈何的死别,这样就等于把两千多年前的惨事重复地再一次上演,然后伤痛不断地放大,再放大。就像是个永远醒不了的噩梦。
可是医生不同,他主动推开了哑舍的雕花木门,他身上的长命锁已经断裂,他已经没有了那宿命的枷锁。他可以活下去,他可以像正常人那样活下去。
所以他很想像和当年的扶苏相处那样,希望两个人可以成为长久的朋友。
可是医生和扶苏根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他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也丢失了一些与人交流的技巧。老板难得地苦恼了一下,觉得自己简直像是害怕没有朋友的小学生。
“然后我就去了哈利勒市场,对,就是你的旅游指南上着重推荐的那个哈奈?哈利勒市场。在公元十四世纪时便已经存在的市场,足足有一个区那么大……”老板尝试着组织自己的语言,但显然效果并不是那么的好。
“哦哦!所以你去捡漏了?”医生显然没有老板那样敏感的神经,根本没有察觉到老板的不自在。但作为一个优秀的医生,他还拥有强悍的联想能力。“这纸卷就是你捡的漏?真不错!大概能是多少年前的古董?糟了,你不会搞得太夸张了吧?若是很古董的东西,过海关的时候我们会不会被扣留啊?”
老板撇了撇嘴,觉得对着医生这个迟钝的家伙,自己想得那么多简直就是自寻烦恼。
“这是埃及特产的纸莎草做成的纸卷,纸莎草的茎芯去壳后排列整齐连接成片就可以造纸,一张莎草纸共有两层,上层用于书写,和下层叠在一起经过敲打之后,芯内的酵素就会在压力下起来黏和作用。将多张长纸沿边黏和,可以制成长卷。这是历史上最早最便利的书写材料,历经了三千年不衰,直到公元八世纪中国的造纸术传到了埃及,才取代了这种莎草纸。”老板不仅对于国内的古董了若指掌,他还拥有漫长的生命,有许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
“那这上面写的是什么?我看好像是什么赞美死亡的诗吧?”医生一听果然是古董,立刻小心地把纸卷放在了茶几上。他可不想不小心撕坏了,然后里面冒出了什么可怕的木乃伊之类的东东。好歹山海经里的穷奇和环狗那两货还挺可爱的!
“这是亡灵书。是古埃及人为死者奉献的一种符箓,写着咒语和对神的赞美。通常是写在纸草卷上,放入死者的墓中。古埃及人认为可以保障死者在阴间的安全,而亡灵书上的咒语,会让死者在白昼返回世间。”老板轻描淡写地说着,但他的声音在空旷的套房之内回响着,让人不由自主产生一股浑身战栗的寒意。
“那……那这个亡灵书……不会是什么无名小卒的吧?”医生知道老板的眼力一向很刁,能让他另眼相看的古董,那绝对是超级恐怖级别的。
“是……拉美西斯二世的……”
“……”
一阵足以溺死人的沉寂,就算医生历史学得不好,但也知道拉美西斯二世这个名字代表了什么。那是埃及历史上最伟大的法老王!在位六十七年,比中国的康熙皇帝在位的时间都要长,也许甚至是世界上在位时间最长的统治者!更别说他统治的还是四大古文明之一的古埃及!在三千多年前,统一了埃及,缔结了第一条战争和平条款,在埃及的土地上,到处都建有他的雕像和他的神庙……
“这东西我们能带出国吗?”医生回过神,首先想的就是安全问题。三千多年前的古董啊!他可不想因为这个被海关拘留啊!
“放心,没有人会相信这是真的古董,因为莎草纸不可能保存三千多年。”老板不以为然,哈利勒市场上到处都在卖这个东西,任谁拿在手里都觉得这是仿造得很逼真的赝品或者旅行纪念品。
“那……”那这个并不是真品?
“所以我怀疑这卷亡灵书,是真的有法力的。”老板一边缓缓地说着,一边居然伸手去撕那张珍贵的亡灵书。
医生想要阻止,但动作却没老板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板揭下一层莎草纸。浅棕色的莎草纸一揭就开,显然之前已经被老板揭开过了。一行古埃及语出现在第二层亡灵书之上,其中还有部分词语破损,医生读得勉勉强强,下意识地去看身边的老板。
“当阳光再次照射到……时,远古的亡灵即将归来……大概翻译过来就是这个意思。”老板叹了口气,“中间破损的词组根本猜不出是什么,也许,是当阳光再次照射到这第二卷亡灵书时……”
医生脸色难看地看着外面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毫无阻碍地照射到了亡灵书上。可是除了让那上面的裂纹及纤维痕迹更清晰外,根本没有任何异变反应。
“什么都没发生,老板,你肯定是太紧张了。也许外国的古董没你想象的那么神奇呢!”医生干笑了两声,起身道,“你昨晚都没睡吧?还是先休息休息。怎么客房服务还没送来?服务太差了!我要投诉!”
其实医生更想亲自去餐厅转悠一圈,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有了鎏金耳环,医生便不怕独自出门了,沟通没障碍了嘛!
听着房门关上的声音,老板又盯着茶几上的亡灵书看了好一会,才收回目光,随意地躺在沙发上。
他们住的这个套间的客厅里,有着一套豪华的家具,他现在躺着的便是仿地中海风格的欧式贵妃椅。老板虽然并不是同普通人一样需要每日固定的睡眠,但这贵妃椅非常舒适,他闭上了眼睛,放空思绪休息,确实很不错。
过了一小会儿,当阳光完全把亡灵书照射在内时,浅棕色的莎草纸骤然间亮了起来,一股白烟在阳光下升腾而起,慢慢地凝聚成一个人形,五官逐渐清晰,最终幻化出一个半透明的年轻英俊的男子。
此人大概只有二十多岁,眼眉深邃,鹰钩鼻,头上戴着亚麻布,上身赤裸,胸前还挂着若干镶嵌着珍贵宝石的项链,下半身穿着白麻布窄裙,是典型的古埃及贵族的打扮。他虽然只是一具灵魂体的状态,整个人却透露着一股睥睨天下的气势。
男子先是疑惑地观察四周,对室里的所有东西都分外好奇,尤其是客厅墙上挂着的照片,更是让他看了又看。最后,他才把目光转向了贵妃椅上小憩的老板,本来只是漫不经心的一瞥,却在看到老板穿着的衬衫时,吃了一惊,瞬间便飘到了贵妃椅旁。
那人英俊的眉眼间显示出越来越惊奇的神色,最终控制不住地向老板伸出了手。
“我就猜你应该快出来了。”老板缓缓地睁开了双目,并不去看已经搭在他胸前的那只半透明的手,而是直直地看向那名突然出现的古埃及男子。“我应该怎么称呼你呢?法老王?陛下?还是……拉美西斯二世?”
英俊的法老王收回了他的手,挺直了身体,微扬下颌,居高临下地看着老板,傲气十足地沉声道:“异国的庶民,朕准你称呼朕为陛下。”
老板挑了挑眉,知道这是鎏金耳环把古埃及语翻译成了他能理解的意思,否则一个埃及法老王不会称自己为朕。老板无礼地看着法老王,并没有起身,事实上,他觉得这个贵妃椅舒适极了,一点都不想动。
“我想你应该知道,现在的埃及,并不在你统治之下。”
法老王环顾了一下四周,点了点头道:“显而易见,可我已经做够了法老王,好不容易从漫长的沉睡中醒了过来,我可不想继续以前那种无聊的日子。”
老板没想到拉美西斯二世居然如此上道,不过换了是谁重生,都不会想让自己的生命一成不变地重来一次。人的灵魂体应该是可以控制外表的,法老王逝世之时虽然已经九十九岁高龄,但现在的外表却是他二十多岁刚登基时,最年轻气盛的样子。
老板微微起身,看向茶几上的那张莎草纸卷,感慨道:“没想到亡灵书真的能令亡灵复活……”
“复活?不,这只是第一步,解放我沉睡的灵魂。”法老王摇了摇手指,然后深深地弯下了腰,盯着老板的双目,缓缓道,“尼罗河的河水可以降而复涨,草木收割之后又可以再生,所以我们相信,人也是可以复活的。人死后,是要找到Osiris大神,洗清自己在人世间的罪恶,然后用亡灵书重返人间。此外,还必须保持肉身的不朽。”
“哦?那你生前一定是犯了不少的罪孽,现在已经是你逝去后的三千多年了。”老板难得吐槽了一句,自觉得若是医生在的话,他肯定也会这么说。
法老王的表情僵硬了一下,在阳光的照射下,他的身形越来越清晰,呈现出如蜂蜜般棕黄色的皮肤,看上去根本不像是一个灵魂体。他的面目和埃及四处可见的拉美西斯二世雕像一模一样,如刀削般的面容就像赞美他的诗篇中所写的一样英俊无匹。
老板一向喜欢收集美丽又富有艺术气息的物品,哑舍也是因为他的收藏癖泛滥而产生的,此时见到法老王富有异国气息的俊美面容,老板也不禁眯起了双目,开始考虑如何把这个高傲臭屁的法老王拐回哑舍中好好收藏起来。其实他更想弄走一座拉美西斯二世的雕像,可是这家伙在世的时候,给自己所立的雕像一个比一个巨大,甚至都有几十米高的,实在是没办法搬进他的小店。
老板正在走神,而法老王却整理了一下表情,意味深长地继续笑道:“知道我们如何保持肉身不朽吗?木乃伊?有没有见过?有没有听说过木乃伊是如何制作的?”
法老王并没有等老板回话,而是自顾自地把手伸向老板挺直的鼻梁,一边抚摸一边缓缓道:“首先,用铁钩,从鼻腔之中钩出脑髓。除尽之后,用药物注入其中。”
法老王的手向下,沿着老板的下颌,拂过他的脖颈,然后掠过胸前,最终落到他的腰侧。“其实,用石刀剖开侧面,取出内脏,然后用棕酒洗腹腔,撒以香料,填上药物,再小心地缝合起来。然后再用一种强碱溶液泡制整整七十天,再冲洗干净。最后再用一种涂有胶质的蜡布,一条一条,细细地包裹起来……”
法老王的声音低沉,带着古埃及语特有的卷翘舌音,在房间内回响着。他的手在老板身上肆无忌惮地游移着,一点都不掩饰自己对掌下身体的渴望。
“朕以为我们的木乃伊技术应该是最好的了……可是你究竟是怎么办到的?这具身体……应该保持了有五百年了吧?不……至少有一千多年了……”
老板躺在贵妃椅上,大大方方地任凭法老王的骚扰。法老王现在看起来虽然和真人无异,但其实根本碰不到他。他和一个空气计较什么?他此时想到的,是他临走前占的那一卦,水雷屯六三爻辞:“即鹿比虞,惟人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那个所谓虞人的向异,指的应该就是这位法老王吧?那么那匹鹿究竟指的是谁呢?又要必须舍弃谁才能使得医生不会濒临险境呢?
英俊的法老王没有察觉到老板的神思不属,问了几个问题都没有得到回答之后,他反而越来越癫狂,深棕色的双瞳闪烁着异样的神采。
“喔喔!看来是这件衣服有古怪!”虽然法老王察觉到了关键,但却碍于他的灵魂体状态,根本无法扭开老板赤龙服的纽扣。万分着急的法老王束手无策,整个人都几乎覆了上去。

“老板!埃及这里吃的东西都很奇怪啊!我挑了几样能看明白原料的......喂喂!这是怎么回事?你是谁啊你!”推门而入的医生硬生生地被吓了一大跳。
这确实是很惊悚的一幕,从他的这个角度看去,老板被压在贵妃椅上,任凭那个陌生的男人对他上下其手,若不是老板脸上并没有任何恼怒的神情,他几乎下一秒就要按门边的报警按钮了。
“大胆庶民,竟敢对朕大呼小叫!”法老王抬起头,反而把怒火全部烧向突然闯入的医生。
老板一时也懒得起身,对着医生指了指法老王道:“这位就是尊敬伟大的拉美西斯二世陛下。”它虽然前缀后缀都加了,可是语气却很随意,听上去像在开玩笑。
医生推着餐车的手抖了一下,赶紧回身把房门关上。他可不觉得老板在和他开玩笑。
“这么说...亡灵书上的咒语实现了?”医生搓了搓手,不断上下打量着新鲜出炉的法老王。这可是活生生的灵魂耶!虽然他是个崇尚科学的研究者,但非自然现象也是需要研究的!
老板想起一件事,坐起身来,指着第二层亡灵书上缺失的那个词问道:“当阳光再次照到...时,远古的亡灵即将归来,中间的那个词是什么?”
“Horis!”法老王双手环胸,扬起了下巴,盛气凌人地说出了一个词。但是医生和老板都没有听懂,显然这是个古埃及语的专有名词,鎏金耳环也无法解释。
法老王想了想,解释道:“我们认为,复活一个人,让他的灵魂和肉体重新融合在一起,必须有个作为媒介的物品。Horis平时不能被太阳照射到,需要积累阴气,来吸收能量,但当太阳隔了许久照射其上时,只要灵魂和肉体在其附近,便可以重新融合。”
医生听着听着,忽然想起一件事,拿起茶几上的埃及旅游指南,翻到一页到:“你说的不会是你建造的阿布辛拜勒神庙吧?每年太阳光只有两次穿过六十二米的隧道,照进神X。一次是2月21日,法老王陛下您的生日,另一次是10月21日,是法老王您登基的日子....”
“是的,我把权杖放在了神X里我自己的雕像中。前一个你说的没错。是我出生的日子。可是后一个日子,虽然是我登基的日子,可是最重要的,是我为我自己挑选的,重返人间的日子!哈哈哈哈!”法老王张开双臂,判若无人般肆意大笑起来。
医生听的目瞪口呆,虽然早知道古埃及人的天文历法强悍无比,但这阿布辛拜勒神庙也太神奇了吧,简直就是巧夺天工,居然不用电脑计算也能搞出这么强大的神迹。
老板却不爽法老王气焰熏天的样子,支着下巴淡淡道:“怎么?你要重返人间?用你那具残破不堪的木乃伊?听说你的那具木乃伊还曾经被当成鱼干在市场上出售过,还因为发霉去巴黎进行过会诊。哦,对,埃及政府还专门给你办了个护照,上面写着国王陛下,而且你的木乃伊,现在可是埃及历史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想要进去参观还要再买张门票呢!”
笑声像是被人按了暂停键,戛然而止。法老王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板,想要从他脸上看出一丝戏谑的表情。
但很遗憾,老板从来不开玩笑。
“至于呢个阿布辛拜勒神庙,虽然经历了三千多年还没倒塌,但是不好意思,五十年前就因为埃及政府要修建阿斯旺水坝而移到了几百米外的高地上。虽然还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每个石块都保持完整,可惜,每年阳光照射的日子,便推迟了一天,变成2月22日和10月22日。诺,希望你不是非要10月21日这一天才能复活。”老板撇了撇嘴,心情不错的看着英俊的法老王僵着一张俊脸,整个人散发着怒气,像是马上要燃烧起来了。
医生忽然觉得这法老王也挺可怜的,本来以为有希望重返人间,可是一下子从天堂掉入了地狱。医生瞥了眼淡定的老板,觉得法老王最不应该的,就是惹到老板了。
法老王确实受到了很大打击,木乃伊倒是好办,埃及这么大,他肯定能找到一具和他灵魂契合的身体,纵使花了在多年也不怕。
可是最悲剧的是权杖居然被人移动过了!
他的权杖其实并不是最好的Horis,但更多更好的Horis都已经被以前的法老王所占据,就像神器一样,不可能量产,只会用一件少一件。他的权杖只能在阿布辛拜勒神庙原来的地方才能产生效应,因为必须配合天空的星星,权杖才能产生巨大的能量,现在除非他能把神庙重新建造在被水淹没的地方,否则他根本没有复活的期望。
但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早知道.....当年就再等等,派人在找更好的神器....”法老王颓然垂下挺拔的背脊,像是负伤的雄狮。
看来他应该可以把这个收藏品拐回鸭舌了....老板轻勾唇角,拿起茶几上的埃及茶,抿了一口,却因为古怪的味道皱了皱眉。
医生此时也扛不住饿了,把餐车上的早餐端过来给老板一份,然后捧着另一份自顾自吃了起来。
埃及的饭菜并不和老板的口味,她只吃了几口便放下了刀叉。老板看着茶几上那破损的亡灵书,抬头向那英俊的法老王问道:“对了,我想知道,你的灵魂究竟是怎么保存在这亡灵书里面的?”
“其实并不是保存,亡灵书真正的秘密,是可以召唤逝去的灵魂。”法老王毕竟是睥睨天下的纵横人物,很快便从打击中恢复过来,对老板神秘一笑。其他人的亡灵书根本没用,只有他找到的这一张才有用。
老板闻言挑眉。
“你是不是也有想要复活的人呢?”法老王端详着老板的神色,好整似暇地坐了下来,翘起了双腿搭载了茶几上。他虽然是灵魂体,碰不到有生命的物体和他们的所接触的东西,碰不到老板和老板身上的赤龙服,但其他东西他都可以碰得到。
老板沉默不语。
法老王笑了笑,很是好心的补充道:“先不说能不能找到那人生前的最珍贵的物品,也不说那物品是否有扭转乾坤的能力,最重要的其实是,如果召唤出来的灵魂没有像我这样强大的话,短期之内没有和他相匹配的身体,就会很快地渐渐淡去,最终消散在空气中。”
老板想到在秦始皇地宫中,那瞬间烟消云散化为飞灰的扶苏,心中猛然间剧痛。原来....原来他居然真的有机会找回她?
老板看向一旁吃过饭,兴致勃勃翻看埃及旅游指南的医生,这才发觉自己临走前占得那一卦,其实并不只是说医生的。
还有他在内。
“即鹿比虞,唯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谁是鹿?
谁是君子?
谁要...舍弃谁...
第九章 留青梳

公元186年。
周瑾看着双胞胎哥哥满脸鲜血毫无生机地躺在自己怀里,泪如雨下。
怎么会这样?她只不过是想去爬树摘个果子,怎么会那么不小心摔下来?而哥哥为了救她,摔倒在地的时候,头撞到了大石头,就这样……就这样忽然地去了?
为什么老天爷带走的不是顽劣的她,而是众人交口称赞的哥哥?
周瑾泣不成声,她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却也知道周家整个家族的希望,都放在了她双胞胎哥哥的身上。而哥哥也不负众望,年纪轻轻就颇有声名。人人都说周家不愧是几百年传承的世家大族,这一代恐怕要比以前威名更盛。
可这一切,都被她毁了。
周瑾拼命地搂紧哥哥,想要唤回他,希望他可以像往常一样睁开双眼 ,温和包容地朝她笑笑,在她头顶揉揉,安慰她一切都不用担心,因为有他在。
可是她却没有等到哥哥再次醒来,她清楚地认识到哥哥的身体已经在在她的怀里变得冰凉,然后慢慢僵硬。
“小瑾,这不是你的错……”隐约,有人在她耳边低声劝着。
怎么不会是她的错呢?若不是她顽皮,哥哥又怎么会因为就她而死呢?
那人沉默了许久,低声叹了口气道:“小瑾,就算不是因为你,你哥哥也活不长的……”
周瑾猛然惊醒,偏过头看向半蹲在她身边的那人,厉声追问道:“夫子,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在她身边的,是父亲请回来给哥哥启蒙的西席。他年纪并,顶多只有二十岁出头,一年四季都穿着几乎是同一套的玄黑色长袍,面貌清秀,为人温和。周瑾并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只是叫他夫子,因为她从小顽劣,父亲为了迫她安静一会儿,便把她也丢到夫子那里,和她哥哥一起启蒙念书。
因为今天的意外是晚上发生的,本来伺候的奴仆都还未发现,只有这位夫子忽然出现,儋周瑾有些疑惑,因为夫子一般都在书房一带走动,不应当来内院。周瑾见夫子并不答话,只是一脸怜悯地看着她,不由得把哥哥抱得更紧了一些,继续追问:“夫子,你刚刚说的究竟是什么意思?”
夫子的眼神落在她哥哥的身上,变得柔和了许多,仿佛带着怀念的伤感。只听他缓缓说道:“你哥哥没命中注定,是要在十二岁这年夭折的,所以不管是什么原因,就算今天他不是为了救你而死,明天或者后天也是会被老天收走的。”
“我不信!”周瑾痛不欲生,她知道夫子肯定是在安慰她,哪有人的命是注定的呢?“若是……若是死掉的是我就好了……”周瑾用手擦干哥哥脸上的血迹,痴痴地坠下泪来。
“傻孩子……”夫子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声,站起身打算转身就走。
周瑾看着怀中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容,忽然从心底升起一个念头:“夫子,你说……你说我……我代替我哥哥活下去,这可以吗?”
夫子转过身,面带诧异地看着她。
周瑾鼓足了勇气,仰望着那个教导她读书写字的夫子,一个字一个字地认真说道:“哥哥就了我的命,我代替他活下去,这难道不可以吗?”
夫子重新弯下腰,怜惜地摸了摸她的头顶,轻叹道:“孩子,你会后悔的。女扮男装,并不是话本上写的那么容易。”
“不!我会坚持!”周瑾抹掉眼泪,下定决心,无论什么人来劝她,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主意。她以前毫无压力,那是因为哥哥担了全部的重任。她原本只要无忧无虑的长大,按照家族的安排,嫁给家族需要联姻需要捆绑的势力,这是周家女子的宿命。但现在哥哥因为她而去,她就必须有代替哥哥担起家族重任的觉悟。
夫子也许是被她的坚定所打动,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了一把梳子,把她头上的辫子打散,细心地为她重新梳了一个男孩子的总角。
“夫子……”周瑾咬紧下唇,想要说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
“孩子,这把留青梳送给你,若是你有一天想要重归女儿身,就再用这把留青梳梳一次头吧……”夫子把那把梳子塞在她手中,然后朝她笑了笑,“和你哥哥真像。”
周瑾握紧了梳子,梳齿紧紧地刺进掌心,但她却一点都不觉得痛。
从今天开始,这世上再也没有周瑾,只有她哥哥,周瑜。

公元190年。
孙策随手投了箸,行了散棋,抬起头微笑地看向对面的青衣少年。
那名少年和他的年纪一样,都是风华正茂的十六岁,但身形却比他削瘦。青色的衣袍在穿堂而过的夜风中微微拂动,更显得他羸弱纤瘦。
孙策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他知道周家家主去年刚去世,整个周家的重担就压在了它面前这位少年身上。他也是自相时候不止一次地暗叹对方不容易,但却因为交情并不深,一些话到了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周瑾是庐江的世家大族,曾祖周荣曾官至尚书令,堂祖及其子曾担任过太尉,就连刚过世的周家家主周异也做过洛阳令。这周家是世代书香门第,而他面前的这位少年时绝对的根正苗红,万人羡慕的贵公子哥。
孙策知道自己的身世也不差,他父亲打过海盗,扛过黄巾,也算是个响当当的人物。可是他父亲虽然位居长沙太守,也被袁术封为了破虏将军,可到底并不是汉室所封的真正将军,再兼出身卑微,事实上很受世家大族子弟的轻视,无法为他们所信任。他父亲也一直被那些人评价为“轻狡”。这可不是什么夸赞之词。
可就在他们一家人无法在寿春立足之时,这位周家的少主,独自一人来到他父亲面前,秉烛夜谈。父亲突然就举家迁徙至舒县,吩咐他要好好和对方相处,便领兵讨伐董卓去了。
孙策也是在父亲的刻意培养下成长起来的,自然知道周家对他的庇佑,并不简简单单地是腾出一间五进的院子给他们住,更主要的是因为周家的亲近,其他世家大族子弟对他的态度也产生了变化。
就像是平日里完全融合不进去的圈子,突然出现了一个裂口,他居然也可以往里面挤了。这几日去打猎、诗会、投壶、蹴鞠,他们都会叫上他一起,这实在是让他受宠若惊。因为这并不代表着仅仅是可以一起玩乐,他还可以接触到一些更上层的人物,这对他父亲和他以后的发展,有着莫大的好处。
“该你了。”清清朗朗的声音响起,犹如琴音般悦耳。
孙策从沉思中回过神,才发觉自己的枭棋在不知不觉间已经被对方的散棋隐隐包围。他想了几个突围的方法,但都觉得所有后路都被封死,除非他鸿运当头连连投出几个“五白”,可以任意杀掉对方的重要棋子,否则他必死无疑。
“成枭而牟,呼五白些。”青衣少年带着笑意,拿起一旁的茶壶给两人填满茶水,一室茶香盈满室,“策兄是投箸认输呢?还是继续搏一把?”
孙策向来是不肯认输得主,奋力又投了几把,最后无力地看着自己的枭棋被对方拿下,叹气道:“瑜弟的布局实在巧妙,为兄甘拜下风。”他这句话也不是恭维,他来到周家已经半年多了,和这位下六傅棋也下了不知道多少盘了,可是连一次都没有赢过。人人都说下棋如排兵布阵,看来他要差人家好多好多。
周瑾打量着对面少年脸上的颓然之色,满意地发现对方脸色虽然暗淡,眼瞳里却燃烧着不屈的目光。看来这次,他应该没有押错宝。
周瑾今年十六岁了,但准确地说,她在四年前就已经死了。
没错,她的哥哥用她的名字下葬,而她则代替她的哥哥活了下去。
她原来以为自己冒充哥哥,可能会漏洞百出。可是她没想到夫子留给她的那把留青梳,居然真的把她变成了男生。而且再梳一次头后,又会变回女生。
这样神奇的留青梳,夫子居然毫不眨眼地就送给了她,而且在她想要找他问个明白时,他却已经不告别飘然远去。她只好自己悄悄地守住这个秘密。
四年前的那晚过后,她大病一场,病好之后虽然还是和原来哥哥的身形与习惯动作有所不同,但众人都以为他是感伤“妹妹”逝去,没人发现异样。
没有人知道她彻夜不眠,就是为了补习哥哥往日所看的书史典籍,没有人知道她为了拥有和哥哥一样的琴技而练得手指尖鲜血淋漓,没有人直到她咬牙蹲马步练重剑,就是为了和哥哥一样被人赞一声文武双全……没有人知道她是如何硬生生地把自己改造成一个完美的世家子弟,也没有人知道她究竟在私底下付出了多少的代价。
就连父母都没有发觉他们引以为傲的儿子已经被调了个包,就连她自己都以为其实活下去的就是她哥哥,她真的已经死了。
她以为这样的日子会继续下去,虽然很苦很难受,但习惯了倒也不煎熬。可是她没想到父亲居然在灵帝驾崩的消息传来后,一病不起,就那样去了。
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这样撒手人寰,整个家族的重担便压在了她的身上。
她当时只有十五岁,却比这世上的其他人都看得清楚。
当年夫子在周家教她和哥哥之时,就曾经模模糊糊地说过此时和秦末时期很相似,乃末世乱世之时。她当时并不知道夫子所说的是何意思,但因为他脸上的悲哀太过于沉重,所以一直牢牢地记在心间。这几年他心智渐开,比照各种史书,不得不承认夫子的眼光独到,现在当真是到了动荡年代。
所以匡扶汉室什么的口号,在她看来就是一个幌子,这汉室已经完了,如果他乡要周家的这艘小船,在乱世的波涛中不会颠覆,就只有依靠更大的船。
所以她选中了孙坚。
不管从勇猛还是智谋的角度,对方都足以成为地方一霸。至于身份上的差距,她可以顺手帮忙。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她并没有参与群雄逐鹿的野心,只是想保存自己的家族罢了。
不过若有人问她选择孙坚的真实理由,她却根本无法应对。
也许是某次郊外的偶遇,看到对面的这个少年鲜衣怒马地驰骋而过,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在考虑支持者时,浮上她心头的第一个势力,便是孙家。
好吧,她这是为了大局,一个稳定的势力,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完美的领导者,同时也要有一个优秀的继承人。例如荆州牧刘表算得上是一方英雄,可是他的儿子们都不怎么样。
只是……周瑾从漫长的沉思中回过神,看着面前已经残缺的六傅棋。
下棋是需要技巧的,但也是需要运气的。而这孙策,仿佛欠缺的,真真就是运气二字啊……
孙策拿起棋盘上的散棋,撇了撇嘴道:“谁让你是散棋呢?瑜弟,你说这散棋为什么就不能当枭棋呢?”
“有何不可?枭棋无能,散棋自封为枭棋乃理所当然。”周瑾自然知道孙策暗喻的是什么,优雅地弯起唇角。
孙策双目一亮,笑意盎然地说道:“那我们继续吧,规则变为全灭了对方棋子才算赢哦!”
“……”
孙策看到对面这个总是装小大人的少年眼中闪过一丝恼怒,终于觉得他有了些许少年的模样,笑着伸过手去揉了揉他的头道:“不要总绷着一张脸,笑两下天又不会塌下来。”
周瑾愣愣地看着他,头上的力道和温度都和她记忆深处的没有什么差别,若不是这几年的磨练让她的控制力有所增长,恐怕她立刻就要泪如泉涌了。
自从哥哥去世之后,已经好多好多年,都没有人这样对待过她了……周瑾把头低了下去,生怕对方会看到自己眼中涌出的泪光。
“喂喂!给你下了!不会是要反悔了吧?”孙策看不到少年脸上的表情,心下有些忐忑。
周瑾的唇边勾起一道弧度,重新抬起了头:“不,不会后悔……”

公元191年。
周瑾站在驿站处,目送着那道身影骑马远去。
谁能想到,孙坚居然这么轻易地就被人暗箭射杀,正当盛年便如流星般陨落……
运气,有时候当真是实力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周瑾头一次怀疑自己的投资是否正确,但她想到孙策离去时,那双坚定不移的眼神,咬牙决定坚持下去。
她说过她不会后悔,那么就不要后悔。脚踏两条船可不是什么稳妥的决定,本来这乱世的风浪就很大了,她不想那么快地被波涛吞噬。
远去的身影一直都到看不见了,周瑾才收回目光,但就在一转身时,却猛然一惊,不敢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夫子?”
五年未见的夫子,还穿着那身玄黑色的衣袍,容貌没有丝毫改变,脸容上依然挂着令人温暖的和煦笑容。
周瑾连忙快走几步,迎了上去,惊喜万分地与夫子见礼。她已经变了,若五年前的她,恐怕此时早就已经扑了上去,但现在身为周家大公子的她,却只是彬彬有礼地低头行礼,举手投足做得完美无瑕,让人无法挑剔。
“夫子,你怎么来庐江了?”周瑾克制自己胸中的欣喜,但还是掩不住眼角眉梢的笑意。她示意夫子跟自己到驿站中叙话,此时她才注意夫子的身边跟着一个十岁大小的小乞丐,脸脏脏的,像个泥猴子。
“路过而已。”夫子笑了笑,跟着她走进驿站。
因为并不是吃饭的时候,周瑾便叫了一壶茶,她记得夫子非常爱喝茶。至于跟着坐下来的那个小乞丐,周瑾想了想,给他要来一碟点心。此时正值战乱,茶和点心都是奢侈品,因为庐江一带尚未被战火波及,所以民生还算可以。小二速度很快地把茶水和点心摆了上来,那名小乞丐撇了撇嘴,向时不屑于那碟看上去不怎么新鲜的点心,不过倒也没说什么,擦了擦手,用筷子拈起一个吃了起来。
周瑾不由得为之侧目,因为她能看出来,这个小乞丐的动作十分优雅,不是一般的家庭能培养出来的。也许是那个家破人亡的孩子吧,周瑾心中怜悯心大起,又多叫了一盘点心给她。
周瑾亲自给夫子斟茶,但还是忍不住打探到:“夫子是从襄阳而来?可有什么消息?”此时战火纷飞,消息的传递实在是错综复杂,难辨真假,就算是来传孙坚死讯的士兵,都无法准确地说出战报。周瑾看夫子是从去往襄阳的官道而来,所以大着胆子探问到。
夫子之道周瑾的心思,笑了笑,抿了口茶后才道:“孙坚之死,,是因为怀璧有罪啊!”
“怀璧有罪?”周瑾一愣,她以为孙策是在追捕黄祖的时候中了暗箭,没想到居然是别有内情。
“孙破虏在驻军洛阳城南时,曾在一井中捞得和氏璧。应是当年张让作乱,劫持天子出奔,左右分散,掌玺人投到井中的。”夫子说得活灵活现,如同亲眼所见。周瑾尽管心中还有疑虑,但也不由得顺着他的意思往下猜。
“难道是孙伯父并没有把和氏璧交给袁术?难道袁术起了杀心?”周瑾说的是问句,却已经知道了结论。任何一个主公,都绝对无法容忍属下有二心。密传国玉玺,那就是又想当皇帝的心思啊!虽然说秦失其鹿,群雄逐之,但这样明晃晃地昭示自己的野心,只能是被人杀鸡儆猴。
周瑾暗叹,孙坚一代枭雄,可惜身边缺少谋士。她也曾有暗示,可惜孙坚听不得人劝,终食恶果。她这样一沉思,就错过了夫子脸上的异色,没看到夫子按着腰间的包裹,脸上的表情复杂至极。
没有费任何的功夫,只是在混乱之中掉了个包而已。久违的和氏璧终于回到他的手中,可是为什么会如此失落?
东西还是原来的那个东西,可是陪着他的那个人……却已经不在了……当真是物是人非……
不……要真的算起来,这和氏璧已经缺了一角,虽然用黄金补足了,可也算不上是完璧归赵了……
夫子一口把桌上的茶水喝干,站起身道:“小瑾,我走了,这孩子托你照顾吧,她是庐江人,自己跑出去玩的,当真不知好歹。”
周瑾慌忙站起身挽留,她还想要问夫子有关于那把留青梳的事情,可是大庭广众之下,她又怎么好问出口?
夫子像是知道她要问什么,却并不回答,只是笑笑,边摆着手转身离去。
周瑾惶然,总觉得夫子的背影是那么的孤独和落寞,让人就算只是看着,就忍不住心酸。
“喂!点心太难吃了,我要吃好一点的。”一个嚣张的童音从身后传来。周瑾低下头,正好看到那只到她胸前的小乞丐,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向她。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孩子?我送你回去吧。”周瑾的语气也不怎么好,一开始以为她是家破人亡,谁知道居然是离家出走的破孩子。她想起十二岁的自己,莽撞而又不顾后果,最终受伤的却是自己在世上最在乎的人。
小乞丐因为周瑾的语气畏缩了一下,摸了摸脏兮兮的鼻子,诺诺道:“我姓乔,你叫我小乔吧。”
公元194年。
“公子,该休息一会儿了。”小乔为周瑾案头的茶水又续上了一壶,有些不满地撇了撇嘴。自从她被丢到周瑾身边后,便没有回家,只是给父亲送了张字条告知自己的下落。父亲知道后居然也没有阻止,她后来打听到她当初离家出走,父亲就寻了她的贴身侍女当成了她,消息并未外泄。
也有可能是父亲发了脾气,不认她这个女儿了也说不定。不过小乔并不觉得伤心,她觉得在周瑾身边,要比在家里被囚禁一样的生活刺激得多。
毕竟她的公子是天下闻名的美周郎啊!天天看着都觉得无比养眼,更别提她的公子每日筹算得都是天下人的福祉,刚刚情窦初开的小乔根本就无法抵抗这样完美的存在。
周瑜从成堆的书文中抬起头,看到小乔花痴的目光,不由得头痛地揉了揉太阳穴,“小乔,已经很晚了,你先回去休息吧。”虽然这丫头换了男装,自愿留在她身边当她的小厮,可是周瑾却不敢真的把她当小厮使唤。
这可是乔国老的宝贝女儿啊!天知道那乔国老是怎么教育的,女儿离家出走都不赶紧领回去吗?就丢在陌生男人这里好几年都不闻不问这样真的好吗?看来还是找个机会吧小乔送回去的好,否则这丫头年纪越来越大,她一开始没把十岁的孩子放在眼里,放在身边带着也无所谓。可是已经过去了三年,在磨蹭下去,耽误了这丫头嫁人可就不好了。
周瑾颓然地摇了摇头,觉得她这几年老的特别快,才刚二十岁,是一般人风华正茂的时候,却觉得心已经就千疮百孔了。她忽然想到,嫁人……若她没有代替哥哥活下来的话,那么她恐怕早就嫁人了,在家相夫教子,过着单调的生活。
“公子,粮筹得怎么样了?”小乔并没有听话地去休息,反而走到自家公子身后,乖巧地开始为他拿捏肩膀。
“暂时够用了,可也只是急救罢了。”周瑾掷笔,放松身体,闭了闭眼睛。当年孙坚死后,孙坚所带的兵就被袁术所收回,根本不肯交给孙策带领,只是让他自己去募兵。可是兵哪里是那么好招募的?孙策刚招募了数百士兵,就遭到了袭击,几乎丧命。后来袁术许他做九江太守,可是却用了别人,有许他做庐江太守,最后也是用了别人。
几次下来,就算孙策对袁术再有忠心,也被磨得精光。再者当年孙坚的死疑点重重,袁术刚愎自用无法容人,孙策早就起了拥兵自立的念头。可是这招募士兵,就必须要有军粮才能成事,否则要马儿跑却又不给马儿吃草,是怎么也说不通的。
周瑾的叔叔周尚此时正好在丹阳当太守,周瑾便义不容辞地过来帮孙策筹粮,她不顾家人的劝阻,毅然买了周家大部分田地和家财,又四处活动,终于筹了两个月的军粮,差不多可以熬过这个难关。
小乔站在周瑾的身后,从她的这个角度,正好能看到周瑾英俊不凡的侧脸,在烛光的映照下,显得如雕像般俊逸无匹。无端端地觉得脸热,小乔的手劲不由得大了一些。
曲有误,周郎顾。
去年的一次宴会上,小乔曾见一家的小姐,故意弹错曲子,就是为了让周瑜回头看她一眼。当时还年幼的她无法理解这种感情,还偷偷地笑那个小姐别有心机。可若是换了现在的她……
“哎呦!小乔,本公子和你没仇吧?”周瑾缩了一下肩,不解地回头。这丫头的手劲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
“哼!”小乔掩饰地轻哼一声,先发制人地审问道:“公子,你怎么对姓孙那小子那么好啊?就算是结拜的义兄弟未免也太过了吧?卖房卖地欠人情地为他筹粮?”小乔问得那是理直气壮,感觉好像周家的东西本来就归她管一样。
周瑾一本正经地说道:“我很看好他,他会成为天下之主。”其实有时候连她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她把对哥哥的感情,转嫁到了孙策身上。
她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一点都不后悔。
小乔为之气结,有这样为别人尽心尽力的吗?在她心中,自家公子英明神武,就算是领兵打仗也是一等一的,为什么非要支持那个傻大个?自己揭竿而起也是完全可以的啊!为什么要把那个人看得比自己还要重要?小乔越想越气,融合了一种她也说不出来的恼火,也不管周瑾在做什么,直接扑上去一阵捶打。
周瑾抓住小乔的双手,觉得头更疼了。这丫头怎么越大越不好管教了呢?都已经快十四岁了,居然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以后谁还敢要娶她啊?她又不想打定主意一辈子不嫁人的……
至于孙策……孙策以后也会娶妻的……周瑾的脑海闪过那张俊颜,不禁一时愣神,没有抓住小乔,后者便直接摔入了她的怀里,两人在软榻上滚成了一团。而就在此时,门却被人推开了。
“瑜弟,军粮一事……呃……你们……”孙策的声音嘎然而在,呆愣地站在那里,一时间觉得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小乔挣扎着从周瑾的身上爬起来,大大方方地整理好散乱的衣襟,用鼻子“哼”了一声,扭头走了出去。
孙策目瞪口呆,根本没想到瑜弟和贴身小厮居然是这种关系。不过他也知道在上层的贵族中,断袖分桃这种关系根本不算什么,只是今日亲眼所见,而且其中的一个主角还是他的瑜弟,对他的冲击力实在是比较大。
周瑾根本不知道刚刚的画面会被人误会,在她的概念里,那只不过是没长大的小孩子和她打闹罢了。不过,是时候要送小乔回家了,否则拖下去,会对小乔的名声有碍。周瑾一边想着,一边坐起身随意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落落大方。
孙策看着俊美青年的脸上依然未褪的红晕,仿佛着了魔一般,说什么都移不开自己的眼。他早知道自己的这个义弟俊美无双,此时在昏暗的烛火下,竟有几分令人心脏狂跳的难言魅力。
周瑾一抬头,发现孙策死盯着自己,不由得轻咳一声道:“策兄,军粮已经筹了大概两个月的量,暂时不用发愁了。”
孙策此时才发现自己的反应有些不对劲,掩饰性地岔开话题道:“瑜弟,为兄已经行过冠礼,取字伯符,瑜弟可唤为兄伯符。”
“伯符……”周瑾一愣,才想起孙策的生日要比自己大上一些,自己过不久也要行冠礼了。
“瑜弟,可有想好取什么字吗?”孙策微笑地问道。
迎着孙策炽热的目光,周瑾恍惚了一下,心狂跳了起来。她也想要他可以唤她的名字……
“瑾……”周瑾勾起唇优雅地笑道:“字公瑾。”
公元196年。
周瑾停下脚步,回头看向一直亦步亦趋的孙策,嘴角溢出一色苦笑道:“伯符,送到这里就可以了。”
孙策盯着这位至交好友,紧紧地把自己的唇抿成一条直线,隐忍着怒火,一言不发。
周瑾叹了口气,知道平常喜怒于色的孙策,这时已经克制的最好的情况了,他现在最想做的,恐怕就是直接与袁术决裂。
可是他们现在还不能这么做。
周瑾朝后面的小厮使了个眼色,小厮便带着周瑾叔叔的马车继续朝前行,留下他们两人独自话别。小乔在两年前已经被他亲自送回乔家了,有时候见不到那神气十足的丫头,周瑾还有些想念。
皱着眉沉吟了半晌,周瑾只觉得她该说的话,昨夜和孙策对饮的时候都已经说尽了。袁术这次用自己的堂弟袁胤换下她叔叔周尚,成为丹阳太守,显然是不满他们叔侄在私下里帮助孙策的缘故。孙策不是池中之物,自然不会永远屈居袁术的旗下,只是这种时候,缺兵少马断粮的孙策,是没有办法与袁术真正反目的。
孙策看着一向都带着淡淡笑容的青年如今已为他而锁紧了双眉,心下一时不忍,暗骂自己糊涂。这时候最不想离开的,就是公瑾了。而现在公瑾反过来要安慰他,他当真是不省心的大哥。
不无奈深深地压在心底,孙策勉力扬起一抹笑容:“公瑾,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下次相会时,我要看到你养壮一些哦!”也许是歹单精竭虑的缘故,他这个义弟总是纤瘦的模样,脸色苍白,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走。
周瑾听到孙策的打趣,知道他已经转过弯来了,心事略略放下,真心诚意地笑着点了点头。
抬起头看到孙策那张菱角分明的脸容,周瑾已经完全看不到以前藏在眉宇间的稚气,现在站在她面前的,是经历过血雨腥风杀戮决断的铁血将军。就像是一柄锐利的长枪,就算只是简简单单地站在那里,都会透着一股万人敌的霸气。
她本就应该知道,她选择的人没有错。周瑾的唇边露出一抹欣赏的笑意。
当年,到底是为什么看中了他呢?周瑾陷入了回忆,不,一开始看中的并不是他,而是他的父亲……和孙策身上,那隐约可以寻找的兄长的影子。
她知道自己的哥哥已经死去,可是却无法阻止自己在其他人身上寻找他的踪迹。也许兄长还活着的话,他也会走上这条充满荆棘的王者之路,可是她却不行。她不够魄力,不够勇猛,不够……不够无情。
最主要的原因,是她骨子里依然是个女人,虽然她扮了十年的男装。而在孙坚逝去后还决定支持如毛头小子一般的孙策,是从骑虎难下到从始而终,再到心悦诚服,最终尽心尽力。
孙策虽然还年少,可是也已经得到了世人“英气杰济,猛瑞冠世,览奇取异,志陵中夏”的评价。轻佻毛躁的性格和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求这点棱角会在岁月的磨炼下慢慢抹去,最终成就帝王伟业。
这一切都如同她自己所预料的一样进行着,可是却又一样东西,她千算万算都没有预料到的,就是她自己的心情。
周瑾把自己眼中的倾慕与向往,小心翼翼地掩去,一点一点地收拾好,然后死死地埋在心底。她现在不是周瑾,而是周公瑾。
孙策需要的,也不是不能抛投露面的周家大小姐,而是能站在他身边为他出谋划策,能作为他左膀右臂的周公瑾。这样,其实也不错。
她的愿望,现在不仅仅是想求得周家自保。
她的野心也变了,她期望能看到他坐上那个宝座,睥睨天下,能看到百姓终结这场末世磨难。
而她,会一直在他身旁。
作为周公瑾,永不后悔。

公元199年
“你……你在说什么?”周瑾藏在衣袖下的拳头,死死地攥紧,不敢置信地问道。就算是大军兵临城下,她都不会如此失态,可是从她最重视的这个人口中,听到了她认为最不可思议的话,她就无法在保持冷静。
孙策意外地看了眼周瑾,他没觉得自己刚刚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啊,不就是帮乔国老说亲吗?“你们俩当年不是关系很好吗?我还以为这些年你推辞了那么多人的说亲,是为了在等小乔长大呢!”孙策笑得一脸促狭,“我当年还以为公瑾你搞什么断袖分桃呢!结果是温香暖玉红袖添香啊!”
周瑾的指甲越发刺入掌心,她知道这时候她应该说点什么,可是却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三年前她拒绝了袁术的橄榄枝,之请求作居巢县县长。而孙策四处征讨,打下了自己的地盘,她便佯到居巢县赴任,却趁机东渡到吴,与孙策重逢。孙策亲自迎接了她,授她为建威中郎将。去年袁术病逝,孙策授周瑾为中护军,虚领江夏太守。在这几年中,周瑾助孙策攻破皖城,夺得庐江郡,孙策的帝国已经初具规模。
这些年来,两人怀着共同的理想,一同谋划天下,一同征战沙场,几乎形影不离。而孙策一直没有成亲,她也就一直抱着一种微妙的心态伴随在他身边。一开始总是觉得有些庆幸,他看不上那些深居简出的大小姐,甚至鼓励他的幼妹孙尚香舞刀弄枪。去年曹操刻意想要与孙策联姻,结果他把曹操的侄女推给了自家弟弟孙匡。因为不想要与曹操有太深的瓜葛,也完全看不上那种用婚姻来交换的利益。
可是越是这样,就越让她心里那个不切实际的欲望膨胀,她不止一次地想象,若是有天下一统的那一天,她恢复了女儿身,孙策会用一种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她呢?
理想总归是理想,现实永远是残酷的。
她甚至有准备,哪一天孙策会告诉她他要成亲了,可是她却万万没有想到,他会亲自来为她说亲。
孙策见周瑾愣愣的不知道在想什么,便苦口婆心地劝着。他以为是这位义弟面皮浅,所以绞尽脑汁地为他找理由:“和乔国老这种在庐江郡有身份地位的人结成亲家,是对江东军的发展有很大便利的。我们的根基尚浅,势必要借助外力,这样有了这层关系,以后也容易说话些。”
不愿意用他自己的婚姻交换利益,就可以用她的来吗?周瑾垂下眼帘,遮住了眼中的失望与痛苦。
然后,她听到了自己的回答。“好的,我知道了。”
不是说过,支持他,永不后悔的吗?怎么办?她开始有点后悔了……
周瑾坐在屋子里,看着入目满眼的红色有些发愣。在答应了和小乔的婚事之后,她便经常往乔家跑,一是因为要当别人夫君了,自然要表现得好一点,二是真想避开孙策,不想见到他。
成亲……这个字眼离她实在是太遥远,她本以为这辈子没有成亲的机会了,更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成为别人的夫君……
留青梳的能力,是真的会把她变为男性,也可以让她恢复女儿身……捏紧手心里的留青梳,周瑾知道自己越来越纠结了,尤其在这间摆满妆奁的屋子里,衣架上那艳丽的新娘服,让她觉得既刺眼又羡慕。
她……她也好想穿一次……
这个念头一出现,就像是破土而出的嫩芽,周瑾无论再怎么压制,都无法把这根草从心底拔除。
就……就穿一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小乔应某家小姐的邀请出门踏青了,现在这个院子里,没有其他人,而她呆着的这个地方是厢房,仆人们也不会不通报就推门进来。
周瑾就像是着了魔一样,无法自拔。她站起身,手指碰到了那身新娘服,指尖上的柔软触感,让她再也忍不住。
解开男子束发用的方巾,用留青梳梳了一下头发,小心翼翼地用膜拜的心情穿上了那身嫁衣,然后她就在铜镜中看到了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面容。
那人披散着头发,穿着一身大红色的曲裾绕襟深衣,宽袖紧身,勾勒出她完美的曲线身材,十年都没有穿过女装的周瑾,从不知道自己的身材有这么好。
只是,脸容素净,根本不像是新嫁娘。
周瑾在梳妆台前坐了下来,打开了那层层叠叠的梳妆盒。
敷铅粉、抹胭脂、涂鹅黄、画黛眉、点口脂、描面靥……周瑾仔仔细细地为自己画着妆,她虽然从未做过,可是记忆中看过娘亲每天早上都这样画,她认真而又虔诚,就好像在心底练习过了无数次一样。
而在周瑾最后恢复神智时,彻彻底底地被铜镜中那张脸容震惊住了。
原来,这才是周瑾。
原来,若她按部就班地活下去,那么周瑾应当就是铜镜中的这幅模样。
周瑾并没有收手,而是把散落的长发略显生疏地挽了一个垂云髻,脸颊旁边垂落几缕轻盈的发梢,显得越发轻灵妩媚,最后插上了一只孔雀玳瑁镶金簪,再在发髻上缠上一条五色樱穗。
“《仪礼?士婚礼》上有言,‘主人入室,亲脱妇之樱’……小瑾,以后你要是嫁人,记得要在头上系上一条五色樱穗哦!只有你的夫君才能拆下来的五色樱穗……”那一年,在夫子上课的时候,兄长翻书翻到了这里,扭过头笑着和她戏言。
看着那两条荡来荡去的五色樱穗,周瑾好久都不曾回过神,直到有人推门而入时发出的轻“咦”声,她下意识地回过头看去,然后大惊失色。
孙策?他怎么在这时候来乔家了?周瑾狼狈地躲入屏风后,心脏剧烈地跳动着,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
屏风外传来了急急忙忙的道歉和关门声,周瑾一时拿不准对方究竟有没有认出她,不过从屏风后转出来时,她看到铜镜中的自己,也不由得苦笑。
这张脸连她自己都认不出来,更何况是其他人呢?
只是……周瑾看着地上因为她的躲避而掉落的五色樱穗,无声地叹了口气,开始拆掉发髻洗掉妆容。
做梦,一次也就罢了。
就算再美好的梦,也有醒来的时候。
孙策低着头,满脸尴尬地从乔家出来。他这些日子一直没有看到公瑾,以为他成亲在即,就当放他大假了。可是今天正好有件很紧急的军情想找他参详,便直接来乔家找他了。
只是没想到会冲撞了佳人。
没想到……当年那个小丫头,居然变得那么漂亮了……孙策暗自羡慕义弟的艳福,却不曾想一出门就看到了出门归来的小乔。她穿着一身湖蓝色的袄裙,头上梳着百合髻,长发在头顶分成数股,前后分梳,黑色的长发便宛如一朵百合花般盛开了花瓣,显得俏丽无匹,令人眼前一亮。孙策一眼就看出来这才是当年的那个小丫头,可是这个是小乔,那他不小心撞见的又是谁?
小乔没想到会碰到孙策,一听孙策问出这样的问题,她也很意外,不过随即娇笑道:“将军看到的肯定是奴家的姐姐,心痒穿了我的嫁衣试试罢了。”
孙策心中一跳,他刚刚没有多想,是因为他以为看到的是小乔,自然就不会对兄弟的女人有什么妄想。
但现在……想起那张惊鸿一瞥的娇艳,孙策总觉得自己是在哪里见过,有着一股说不出来的熟悉。
可是又想了一下,那人既然是小巧的亲姐姐,那么肯定和小乔很相似,也怪不得他会有这样的感觉。
只是,总觉得还是有哪里怪怪的……
小乔侧着头,看着孙策脸上变幻莫测的神色,头脑中转过一个念头,让她绽开了一个微笑道:“将军,奴家的姐姐至今还没许亲哦。”
孙策听出来了小乔的言下之意,会想到那张令人无法忘却的容颜,心突然狂跳了起来。
“夫君,夜已经很深了,早点歇息吧。”小乔端着一碗羹汤,婷婷袅袅地走了进来。
周瑾揉了揉微痛的的太阳穴,把手中捏着的军情战报放了下来。
小乔知道自家夫君这些日子在烦恼什么,她也是满腹怨气:“姐夫这是怎么搞的?灭完袁术旧部刘勋,夺了皖城之后就不回来了。紧接着进击刘表的江夏太守黄祖,这也就忍了,知道他是为父报仇。可是他又跑去进攻豫章,招降了那豫章太守,怎么还不回来?就忍心让夫君你一个人支撑江东军这么大的一个乱摊子啊?”
“也不是什么乱摊子。”周瑾苦笑。她知道孙策最近做的是很反常,但她也找不到什么原因,好像……好像就是从孙策与大乔成亲后开始的吧……
周瑾的心中盈满苦涩,虽然那件事已经过去了很久,可是她一想起来,还是会忍不住的难受。孙策在乔家偶然见到了她女装的一面,便急急地定下了与大乔的婚事。而婚后没几日便领兵出征,至今未归。
难道他是看出来了什么了吗?周瑾想起孙策临走前看着她深思不已的神色,一时烦躁不已。
不想了,下次见面的时候,干脆摊开来说好了。周瑾暗下决心。
小乔虽然觉得自家夫君对她已经远没有了当年的亲昵,但她也并不觉得如何,她已经不是那个和父亲一次言语不和便能离家出走的孩子了,大小姐的脾气也渐渐地磨掉了许多棱角。在这个时代,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是传统的美德,更何况自家夫君从不对其他女子多看一眼,要说真让她挑刺,那就是自家夫君对孙策实在是太好了。
好到她都有些嫉妒的程度。
“小乔,你去多陪陪你姐姐吧。”周瑾轻咳一声,唤回了小乔的神智。
“也好。”小乔知道自家姐姐这些日子以来一直黯然神伤,便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她还不想这样就走,她总觉得夫君人在她身边,可是心却不在。
周瑾没注意到小乔脸上怪异的表情,皱着眉看向桌上的战报,心中忧虑。广陵太守陈登招诱严白虎余党,想要在吴郡叛乱,孙策又领兵前去讨伐了。虽然只要孙策去了,平定叛乱便是举手之劳,可是周瑾心中就是掩不住的担忧,眉心突突的直跳。
“夫君,你怎么来?脸色不太好看啊!”小乔伸手扶住周瑾,后者下意识地挣开她的手,袖子撩过桌面,把上面的留青梳带了一下。
只听一声脆响,梳子掉在了地上。
两人都愣住了,呆呆地看着地上摔断了一个梳齿的留青梳,心中都掠过一时阴霾。
梳子断齿,是大大的凶兆。
屏风外,一个亲卫拍门而入,急声惊呼:“将军!不好了!主公在丹徒背刺!”
周瑾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阵阵发黑,一时小乔在喊着什么都完全听不到了。
周瑾默默地坐在灵堂内,眼前一片片刺目的白色。她不知道在这里守了多久了,只知道身边的人来了又去,哭声响了又灭,但是她的灵魂好像已经不在这里了。
得知消息的当天,她连夜疾驰了数百里,赶到了丹徒,见了他最后一面。
他已经是重伤迷离了,分辨了好久,才分辨出是她,他只是握着她的手,艰难地说了一个词。
“枭棋。”
她懂他的意思,就如同这些年来,一直都懂。他在托付她,枭棋若死,那么散棋也可以成为枭棋。
他是想让她继承他的江东军团,可是她却不能。若她真想,当年还能轮到他领军吗?那么枭棋?还会有谁能成为这枭棋呢?她还能保证自己想辅佐孙策一样辅佐那个人吗?
“公瑾……”身旁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周瑾恍惚间抬起头,看到一张年轻的脸容,依稀和十年前的孙策重叠起来。
“公瑾,你要去休息一下,你不能垮掉。”孙权的眉间挤满了忧愁,他早就知道公瑾与他大哥交情好得没话说,可是却不知道他会伤心到如此地步。真个人憔悴削瘦得仿佛跟幽灵一般,哪怕是一阵风都能把他吹跑了。
“公瑾……大哥临去前嘱咐我,内事不决问张昭,外事不决问公瑾……”
周瑾一震,毫无焦距的眼瞳锐利起来,立刻撑着地起身。只是她不知道在这里跪坐了多久,起身的时候双腿都不是自己的了,幸亏有孙权在一旁,才不会狼狈的跌倒在地。
“公瑾……你……节哀顺变……”孙权终于忍不住开口,这个人身上透出来浓重的哀伤,压抑得已经让人光看着就很惊心了。
“放心。”周瑾最终站了起来,站得笔直,“率领江东之众,于两阵间一决胜负,于天下英雄争霸,你不如伯符。但要贤用任能,让上下将官都各尽其心,以保江东平安,伯符不如你。”
“公瑾……”孙权闻言,一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中原地区动乱,我们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静观成败。”周瑾缓缓地说着,一字一句,用着她那因为疲惫而嘶哑的嗓子,“放心,我会好好辅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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