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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拂夜奔

_2 王小波(现代)
  我现在知道,李卫公三十岁以前在洛阳城里本分为人,这段时期里他很善良,但不够伟大。后来他逃出了洛阳城,就再也不善良,但是很伟大了。但是在他善良时,身上有伟大的成分。比方说,上面来的人员在他墙下尿尿,把墙都要尿倒了,他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很本分的用绳子把墙拴住,让它倒不下来——这是他善良的地方,是主流大方向。不善良的地方是他把绳子打了活结,抓着绳头一拽就开,好像随时准备砸死谁。后来他真的用土墙埋住了好多人,而且趁着尘土飞扬时拉着红拂逃跑,在灰土里见到人影就照他两腿之间猛踢一脚,让他把双手夹在腿中间满地打滚——李卫公原来是流氓,最善于干这一手,但以前没踢过公差。他就这样跑掉了,至于土墙砸没砸死人,他又踢没踢死人,都一点也不重要,因为他跑了以后那一批公差反正都活不了。除此之外,街坊四邻也都遭了杀头之祸,他害死人的数目就此有了大批的进帐。  
红 拂 夜 奔

  在我们生活的地方,因为有了“连坐”这种事,一切都复杂了。举例言之,我们系里有个女人生了第二胎(这是不许可的),因此就要罚全系的奖金,一直罚到了我身上;而我是个单身汉,却要为别人生孩子而掏钱——我怎么也想不起我干了什么与此有关的事。李卫公从他家里逃走,犯下了杀差造反的重罪,按照一人造反十户连坐的原理,就要把相邻的十户人家满门抄斩,这又给刽子手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因为他只有杀男人的鬼头大刀、杀女人的坤刀,却没有杀吃奶婴儿的刀。而挥起杀大人的鬼头大刀去杀婴儿是不行的,会被人讥为小题大作,还会有人说他太残忍,所以他只好自己掏钱打了一把小刀子,后来不是总用得着,只好廉价卖给了杀羊的屠夫,到下次杀小孩子时再找他借。这些脑袋都杀好以后,就送到四门去悬挂,但是这一回人头多得没地方挂,只好用绳子串起来,远远看去,好像城门上在晾蒜。而李卫公本人却很卑鄙地逃跑了。当时正是半夜,所以没有逃出城去,而是找地方躲起来了。
  “连座”这种想法本来是这么考虑的:每个人都是在别人中间生活,所以他们天生小心翼翼,生怕招致别人的仇恨。假如一个人惹祸会连累到一大批人,那他一定会更加小心。这种想法是好的,但是对卫公这样已经害死了上千人的家伙却是不起作用。假如我是他,到了这种地步也只好豁出去了。
  那天夜里李卫公逃走的时候拽着红拂,而她老想转回去看看刚才为什么会轰隆一声房倒屋塌,故而他们是用两只蚂蚁争夺一个饼干渣的方式逃离现场的。因为李卫公长得人高马大,又锻练过身体,力气比红拂大很多,所以逃得相当之快,但是逃到城墙边上一片菜园子里时,他还是觉得腰酸腿疼,而且背上的肌肉也扭伤了。这里有个荒了的土地庙,他就把她拉到庙里去。红拂说,她实在想知道一下为什么李卫公的房子会忽然塌倒。他就告诉她说,那是因为四堵墙都朝外边倒下去了,坐在墙上的房顶没了支撑,就掉了下来。
  而那四堵墙早就想往外倒,他用绳子把它们系住。在房塌前,他把绳子解开,那些墙就如愿以偿。红拂说她还是不明白墙为什么非要往外倒不可。李靖说,那是因为外面有人老往它们身上尿尿,这就使得它们很想倒下去压死那些人。墙倒时那些家伙正在尿……红拂说:你说那沙沙的响声就是尿尿?我不信。李靖说,男人尿尿就是这样的,你没见过男人尿尿罢。她就说:你尿给我看看。李靖就到外面去,解开裤带。亮出他那杆大枪尿了一回。红拂咬着手指看完了说:真奇怪。下回你再尿尿叫我一声。李靖不禁轻蔑地想:她真是什么都不懂。李靖和红拂私奔的事就是这样。他们俩奔出来以后,他还傻头傻脑地问红拂道:你为什么和我私奔?她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也不知为什么。因此李卫公就觉得非常的莫名其妙。这一点后世的人也感到非常的莫名其妙,仿佛她应该继续在杨府呆下去,让头发接着长。据说头发长到了一定程度,就变得非常之硬,发带束不住,会向四面伸展开,然后像伞盖一样垂下来;红拂就变成了一棵观赏植物。指甲长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变成麻花状,这时候长指甲的人就会变成一架多工位的组合钻床。奶妈子喂奶久了,乳房也会长到像大棉花包那样大,里面盛满了流体,这时候她只好用一辆手推车来搬运自己;而且还要小心,万一有什么在她胸口刺了一下,她就会整个儿流光,在地下摊开一张皮。这些奇形怪状者加上九十岁还能穿针引线的老婆婆,一百二十岁还能使女人坐胎的老公公,都被称为“人瑞”,会被盛到一个大笼子里,放到洛阳街头去展览。他们坐在笼子里,背诵着头头们教的傻话。这被视为一种莫大的光荣,但按我的观点应该叫做折腾人。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也在变成一个“人瑞”的中途。假如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会当上各种委员,到各种场合去表演端庄,一开大会就该坐到主席台上背诵傻话。这是因为我有能人所不能的本领,但是这种本领比较抽象。很少有人知道什么叫费尔马定理,更没有人知道它有什么用处,头头们所知道的只是没人能够证得出它来。这完全不像一个女人长了两个各重一百公斤的乳房,每天能出两桶奶那样直观。虽然如此,我也不能拒绝头头们的关怀。正如地里有一根麦子长了两个穗子,它就不能拒绝自己被人连根拔起,被称为“嘉禾”,裹上缎子,用快马送进京城呈给皇上御览。虽然假如你是那棵麦子就会知道,它不过是生而不幸为双头怪胎罢了。但是它能让头头们感到满足:你看,我们这里什么都有,包括各种怪物。我现在夜以继日地努力,正是要证明自己是个怪物。因为不能证明我是个怪物,我就什么也不是了。  
红 拂 夜 奔
第四章
  本章里首次提到了一个古国扶桑,有人说它是古代的日本。作者也乐意相信,但就怕日本人不肯承认有一个中国人作过他们的王。正如我们不承认成吉思汗是蒙古人,而非要说他是中国人一样。  
红 拂 夜 奔

  人家说,虬髯公和红拂也有不正当的关系,这是因为虬髯公送给了红拂一双自己打的麻鞋。当然,这不是一般的麻鞋,甚至你拿到手里也看不出它是麻制的。红拂起初并不想接受这件礼物,因为这双鞋里含有太多的唾液,想起来有一点恶心。但她后来还是收下了,因为这东西有奇异之处,只要穿在脚上,就会觉得冷冰冰麻酥酥,好像赤足踩着了眼镜蛇,马上就想拔足狂奔,而且跑上几十里还是惊魂未定。一点也不觉得累。除此之外,虬髯公还送了她一对轻剑,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告诉她说,这是他珍藏多年的宝物,送给红拂做纪念品——虬髯公的声音不清楚,是因为他总在嚼鞋子,不知不觉把舌头的一部分也嚼掉了——因为这些原因,红拂觉得他对目己很好,甚至到了最后被吊在空中时还在想念他。假如她知道在杨府时虬髯公总在打她的小报告,就不会这么想了。每天虬髯公都要向杨素交一份例行报告,说说红拂今天干了些什么。每次她跑到外面去他都报告了,这种报告一次两次对红拂没有什么害处,积累到一定的数量——比方说,一百次——就会产生效果,头头们会派人把红拂用一床大被子裹起来,乱棍打死,然后埋在后花园里。到了大唐朝,人们把杨素的花园挖开来,发现那里就像红色高棉搞的那种万人坑。到了宋朝,又有人到长安去发掘,发现那里到处都是万人坑。所以像这样的事我们还是不要乱打听,知道多了以后就会觉得活着没有意思。除此之外,他送给红拂的那对剑也不是什么宝物,而是铁片做的,一点钢火也没有,只能拿来斩苍蝇。
  这对剑是这么来的:他给头头们汀个报告说:需要一对剑,以便送给红拂作为感情投资;头头们就发下一对剑来。在这种情况下头头们自然不会给什么斩金断玉的神兵宝器,而要给一对切豆腐也费力的铁片。这样比较省钱,也比较安全。简言之,虬髯公住在她的楼下就是监视她的,但是这一点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她。这是头头们交办的任务,不能告诉别人。
  根据史籍记载,虬髯公很爱红沸,但是红拂不爱他。失恋以后他就出国去,当了扶桑的国王。这件事说明想出国就得赶早,早了可以当国王或者发大财,迟了只能当数学或物理学博士。现在再去,就只能在餐馆里打工了。不过当扶桑国王对虬髯公可不是件好事,因为他最不喜欢吃鱼,而扶桑的御厨天天给他做生鱼片吃。假如有一顿他对生鱼的胃口不好,那些御厨马上就很冲动地跑到大殿上来切腹自杀,所以血淋淋的场面总是不能避免,不是眼前血淋淋,就是嘴里血淋淋。这时候他已经老了,长出了一个鲇鱼嘴,这和他松宽的两颊倒是很相配。我们说过吧,他是脸上毛孔很粗的黑胖子,很容易出汗。在杨素家里住着时,除了要打小报告之外,他对红拂倒是很好,很喜欢和她聊天,告诉她有关李靖的事——虬髯公的消息相当灵通,知道李靖闹事的始末,知道他是个数学天才,甚至知道李靖在酒坊街有一个相好,这说明头头们很信任虬髯公,虬髯公前途无量。本来红拂逃跑了他应该受到连累,但是头头们很信任他,就不一样了。红拂逃跑以后,杨府只是宣布注销她的乐籍,以后回来永不接纳,仿佛现在红拂已经后悔了,跪在杨府门前似的。而李靖跑掉以后,衙门里却派了二百五十六个公差到处去抓他,并且悬赏缉拿。结果总是拿不到,因为洛阳城大着哪。
  假如杨素雇我当顾问的话,肯定很快就能找到李靖。这办法就是出一通告示,贴到一切地方,宣布赦免他的一切罪过,假如有可能的话,再任命他做一个小官,用官费给他出版数学书。他就会马上兴高采烈地跑出来。等他出来以后,想拿他怎么办都可以了。当然,我也会建议不拿李靖去做包子或者砖头,但是我说了人家听不听就不一定了。这种方法是从我自己的切身经历里推出来的。二十多年前我从这所大学毕业,当时我面色红润,嗓音宏亮,百米能跑到十二秒六;现在头有点白。眼有点花,二十秒内能不能跑出一百米都是大问题。脱了衣服照镜子发现自己有点驼背,还是漏斗胸,筋骨像是些螃蟹腿。在这二十多年里我始终为这个学校服务,头十年住在单身宿舍,一个房间里住四个人。睡上下铺。睡我上铺的是个大胖子,他经常很不自觉地放响屁,其声势穿透褥子和铺板直抵下层。后来又住了十年筒子楼,那里有些人很不自觉。上公共厕所屙了屎不冲。现在上厕所时则面对着—些乳罩和吊袜带,而这些东西和我没有一点关系。不管怎么说罢,我从来没有想过调到别的地方去,尽管在这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有的是机会。假如这个例子不典型,那么我还到过一些贫困地方,那里的人男的穷到连睾丸都吊不住,女的像是一批大怪物,人家也没想到要背井离乡。事实上一种生活越是不像样子,就越是让人依恋,因为这是头头们的安排,自己受苦受难就是替头儿分忧解难。根据这个原理,我认为李卫公在年轻时无限热爱那座泥水浸泡,雾气蒸腾的洛阳城,只要有一分可能就不逃跑。虽然他在其中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这件事一点都不深奥。稍有一点深奥的是李靖生在洛阳城,不管该城市多么的糟糕,但是它在李靖出世前就存在了,其结果是李靖有几分洛阳城,而不是洛阳城有几分李靖。而后来的长安的情形则恰恰相反。李靖从没想过要从洛阳城里逃出去。他只是被逼无奈。  
红 拂 夜 奔

  我出生在北京城,故而我有几分北京城,虽然现在北京城和我出世时大不一样了。后来我考上了某个大学,故而我又有几分某大学。当然这大学和我初考进去时也是大不一样,当时校园里还有些地方有几分像草坪或是花园,现在则全然不像。现在到处都在盖房子,故而到处都像是堆料场。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因为人多了,需要房子住。根据我的观察,北京城和某大学里的人都是一副人头攒动的景象,所以我不像一个人,而像是一大群的人。比方说,我在证费尔马定理,心里却老在想假如证了出来,一定能让同事大吃一惊。其实费尔马定理就是费尔马定理,跟同事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惊吓他们?再比方说,我在学报上登了篇论文,心里就老在想不知小孙看到了没有。其实人家小孙是图书馆的文史部的,看数学学报干什么。我的脑子老像有一大群人在朝四面八方乱扯。李卫公和红拂跑到洛阳城的废土地庙里靠偷人家的菜过活时,他的脑子里也是这样。除此之外,他还老要自怨自艾,说:我干嘛要去喝那些黄汤子呢?不喝也死不了的。我干嘛要上别人房顶上去跑呢?人家打我两下就打两下罢——全是些不知所云的昏话。总而言之,他心思纷乱,情绪低沉。
  但是卫公毕竟是卫公,在这样的心情之下,干起缺德事来,分寸丝毫不乱。偷了人家的土豆、芋头,还知道把秧子栽回坑里去。人家来刨土豆,一看底下没结土豆,就以为是没长好。如果是偷南瓜,就用刀子把南瓜肉挖走,把瓜瓤装回去,再把外皮重新拼起来。人家收南瓜时,看到瓜大空心,就记在种籽商的账上,下回再也不买他的种。如果他偷黄瓜茄子,总是把大的偷走,在原来的地方移上中个的,中个的地方移上小个的。园主一看,以为自己见了鬼:满园的瓜果越长越小,最后都长没了。如果他偷别人一棵白菜,准把剩下的全拔起来,栽到相邻的园里去,让两位园主相互厮打。这说明缺德也有天才,卫公就是这样的天才。这片菜园子总是没有人,偶尔有人来收拾一下,也不久呆。除了大家都有别的事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有股气味,十分的厚重。红拂问李靖这是什么味时,卫公说是菜园子味,后来又说是蔬菜味。其实那是大粪味,只不过是经过发酵,长了蛆的大粪,味道很特别——臭味虽然不够猛烈,但是十分滞重并且令人恶心。人们拿这种物质来浇菜。但是他不想这样告诉红拂,恐伯她知道了这些,就再也不肯吃这些蔬菜了。
  在洛阳城的那个废土地庙后面有一口浅水井,井水绿油油的不大干净,里面还有无数的青蛙,当你走近它时,那些青蛙纷纷跳下水去,井里就扑通扑通的乱响。李卫公拿了一个棉花团浸了自己的尿,拴在一根线上放到井里捉青蛙,然后又从井里打水烧来喝。后来他又把这种水盛在一个大碗里叫红拂来喝。开头红拂想要提醒他一句:这水里有他的尿。但是又想到自己已经把头发铰了跑出来,这件事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就把水接过来,恶狠狠地盯了它半天,然后猛地喝了一大口。出乎意料地发现这种水倒没有很厉害的骚味——这件事叫我想起我在农村时淘井的事来,我们吃水的井底下其实臭得很厉害,谁都不愿意淘井,因为它可以使你对生活失去信心——除此之外,红拂还下定了决心,不为和李靖私奔的事而后悔,所以在任何时候都要往好处想。
  比方说,虽然现在要喝这种不干净的水,但是起码不用拖着三丈长的头发走来走去,实在轻松多了。三丈长的头发虽然好看,但是它要从头皮上吸收营养,所以就会使人头脑昏昏沉沉,并且落下耳鸣的毛病。人家还说,蓄了一辈子长发的人死掉以后,你把她的脑壳破开,一下子找不到脑子——脑子已经缩到花生米那么大,附在后脑壳的某个地方,其它地方是空的。这种情形在那人活着的时候敲她的脑壳就能听出来,所以红拂在杨府里经常敲自己的脑壳,只是因留长发留得耳鸣,故而听不出空了没有。但是公平地讲,头发也有很多好处。因为它是活的东西,所以冬暖夏凉,比任何卧具都要好,在蓄长发的时候,红拂既不需要睡衣,也不要鸭绒被或者凉席,只要裹在头发里就可以睡着了,但是偏偏有那些东西。现在没有了头发,迫切需要睡衣、被子、席子,但又没有,只有泥地上的一堆茅草。
  我们还没有说到李靖和红拂做爱的情形。李卫公以为红拂既然和他私奔,这件事就属自然。但是他首次向红拂提出时,她瞪了他好半天,然后才用喝水时那种毅然绝然的神情说:好吧,然后就把衣服都脱掉,说:这件事我可是一点都不懂。等干完了以后,她坐起来说:这件事一点都不好玩。假如虬髯公知道她是这样草率地行了苟且之事,一定会气坏了。
  有关这件事,红拂后来是这么说的:我从杨府里跑出来找卫公,本来是想找点有意思的事干干,谁知一见了面他就用那个肉棍子扎我——这件事有什么意思呀!这段话说明红拂对性生活的态度始终不积极,她私奔的理由只是追求有趣。在此之前她已经知道了卫公是个怪人,证明了费尔马定理,并且害死了半城的人,因此她就认定了卫公一定是个很有趣的人,跑来找他。这件事叫我想起了十五年前发生的事,那一年是一九七七年,我在一个小工厂里当工人。有一位数学界的前辈陈景润在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方面取得了进展,而且陈前辈当时是光棍一条。我的女同事们知道了这个消息,就纷纷写信追求他。她们的理由是陈景润证出了数学定理,他是多么有趣呀。其实纯数学,尤其是数论,乃是世界上最无趣的事。一个人如果不是悲观绝望到了极点——比方说,像我现在一样,就决不会去碰那种东西。这个例子是要说明,要分辨一个人是否有趣,决不能拿他的数学造诣做判据。事实上卫公,我,陈前辈都不是最无趣的人,但是这纯属偶然。我知道很多数学家都无趣之极,但是我本人也是数学家,不能吃里扒外地把他们的名字举出来。
  我们知道虬髯公在杨素府里很受头头们信任,这只是一部分情况。其实他本人也是个小头儿,而且有责任心。因为这个原因,他只好整天坐在地上,除了嚼草鞍之外什么都不能干;这和今天的头儿只好坐在那里,除了公文什么也不能看是一样的。这件事就叫作上班。一早一晚不上班的时候,他就干点以身作则的事:打扫卫生,修整花园等等,扫地时一直扫到红拂的房间里去。这件事的动机是不盲而喻的:他是个老光棍;而红拂在自己房间里总是穿得很少,甚至什么都不穿。但是他一走进红拂的房间,就有一种强大的力量把他的脸扭到门口方向,不管怎么转身,脸部的方向总是不改,好像他的鼻子是指北针,门口就是北一样。不要以为像他这样的大剑客会轻易扭断了脖子,也不要以为任何人的脖子可以长久地扭下去。事实上,只要一出了红拂的房门,他的头就会一连转上好几圈,直到转回原位。还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不是他自己要扭脖子,而是脖子自己极了过去。对于这件事,红拂是这么评价的:假如虬髯公不是假正经的话,那他就是造大粪的机器。后来这种脾气使他在扶桑大吃苦头,因为他的后妃到他寝室里过夜时,为了郑重,总是把所有的好衣服全穿上。从傍晚到午夜,他像剥洋葱一样一层层往下剥和服,因为要做到郑重其事,所以半夜都剥不光。从午夜到天明他把脱下来的又重新套上,好像在包装磁器,准备出口欧洲,而扶桑女人为了矜持,一点忙都不肯帮。像他这样后妃成群的人还要用手淫来救急,叫人真不敢相信。假如我是他的话,就在床头放一把大剪刀。当然,像我这样的人也只能做工会小组长,当不了扶桑国王。如果不扯那么远,就该说到,红拂不穿衣服是什么模样,他一点都没看见。假如我写道:当时红拂的乳头是鲜红色的,好像两个血管痣,或者说,像两小粒刚摘下来的鲜草莓,看上去很好吃;红拂的阴毛乌黑油亮,仿佛经过梳理;虬髯公就会对我的书闭上眼睛,大叫一声:淫秽!
  虬髯公后来说他是爱红拂的,不过不是用眼睛来爱,是用鼻子爱。他喜欢闻红拂的气味。但我不知他倒底是爱红拂还是爱香水。他还说他爱红拂的声音,也就是说,用耳朵去爱,这也很高尚,不过那是假嗓子。我用手捏住脖子也能发出这种音响,不知他会不会爱上我。每回扫过地以后,他把红拂脱落的头发都拣起来,洗干净,收藏起来,就像个拣钢蹦的老财迷一样。等到红拂剪掉自己的头发逃出了杨府,那些头发堆在地上逐渐失去了光泽,他看了又觉得可惜,就把它们都缠到身上,让它得到人体的滋润,却把自己缠得像个乱线团。他还拣到了红拂扔掉的两双旧袜子,洗干净之后揣在怀里。我觉得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分子。除此之外,他在红拂面前嚼鞋子也是故意的、他觉得这样显得勤劳朴实,能给红拂一个好印象,但是红拂却觉得他很贪吃,还觉得他能把整个的猪头放进嘴里去。根据我的经验,只要你在女朋友面前吃一次猪头肉,恋爱一定会失败。类似的食品还有鸡屁股,猪肠子,有点臭了的炸带鱼,整根拍扁的黄瓜等等。很不幸的是这些食品我都爱得要命。这就是我总在打光棍的原因。但是这些事扯得太远了。红拂逃走以后,虬髯公终于能够不扭脖子地走进她房间里。那时这间房子里好像炸了一颗炸弹一样,因为红拂临走时收拾了一下。但不是收拾房子,而是收拾行装。虬髯公看了这个景象很伤心,不仅是伤心以后再也见不到红拂,而且也伤心红拂居然逃出了杨府。在他看来,杨府非常好。假如不是得了精神病,就不该离开这里。  
红 拂 夜 奔

  李卫公不见了以后,满城的公差都在找李靖,尤其是那二百五十六个即将被砍头的公差——其余的也很急,因为按这种速度很快就要轮到他们——有人想到了李二娘这条线索,于是就闯到李二娘家里去,逼问她李靖上哪儿了。李二娘说不知道,那些公差就动手逼供,就地取材地找了四根筷子夹在她左手的指缝里,用力一捏。李二娘的那只手马上变得像只在地上被人踩了一脚的小鸡,在这种情况下她当然是晕过去了。醒过来一看,自己的右手也在那些人的挟持之下,就说:能让我拿手绢擦擦眼泪吗?擦完了泪,她又要求去小便一下。等这件事做好了之后,她回来坐在椅子上,把手指伸到筷子中间,深吸口气,做好了惨叫的准备,就说:捏罢。那些公差看她这个模样,以为她不知道李靖在哪里,就不再问她,全都离去了,临走还给她带上了门。其实李二娘完全知道李靖在哪里,但是一开始她觉得李靖是她的老相好,假如未经拷打就说出去未免是不够意思。等到经过拷打了以后,她又觉得很疼,因此仇恨这些公差,更不肯说出来。这就是说,虽然她愿意出卖李靖,却没法子出卖他。正确的作法是先打她一顿,然后去道歉,然后再打。就如先把一个人打成右派,然后给他平反;然后再打成他个什么东西,再平反;不管什么东西都经不住这样折腾。
  李二娘知道李靖准是藏在菜地里,因为过去他们常到菜地去玩。那地方原来是片沼泽地,后来虽然把积水排干了,蚊子还是特别的多,虽然不是每只蚊子都咬人,但是扑到脸上也很讨厌。他们俩在菜园子中间的小路上溜弯时,李靖常常纵身跃过篱笆,到里面采一朵黄澄澄的南瓜花出来,一本正经地献给她。那种花像破纸片一样,很难看,有好多讨厌的花粉,而且是偷来的。但是假如豆角不开花。在菜园子里就不可能有更好的花了,所以李二娘把它戴到头上,然后它就在那里变成了烂糟糟的一团,好像一团屎。她还能准确地知道李靖是藏在那个破庙里,因为有时候李靖把她带到那座破庙里过夜。这种想法和有饭不在家里吃跑出去野餐是一样的。她对烂纸头一样的南瓜花,对破庙里那些扎人的茅草都恨得要命,就像她痛恨李靖一样。
  李二娘是个二十六岁的寡妇,到了这个岁数,人就该理所应当地痛恨一切。李二娘只是不痛恨上面,因为大家都应该尊敬头儿。但是上面来的人闯到她家里来,把她的手捏坏,所以她连上面都恨起来了。那些公差走了以后,她跑到后面的作坊里去,把手插进酒糟里止痛。对于没有见过酒糟的人我要解释说,这种东西的样子就像是牛粪,因为正在发酵中,它的气味臭不可闻,但总是热烘烘的,可以起到热敷止疼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酒糟的气味也染到她身上,藏在衣服里面和头发里。现在我们提到一位造酒的风流寡妇,总要想到她满身酒香。其实不然,她们全都是满身糟臭,好像从酱油缸里钻出来的一样。
  李二娘在街上走动时,身后留下一道气味的长廊,走到她身后的人闻了总要失口嚷道:酒坊街的!李二娘听了以后气得发疯,大叫起来:我是酒坊街的,干你什么事?洛阳城里破土地庙边上的菜地有老大的一片,简直有半个洛阳城大。除非到了家里没有菜或者该收拾园子的那几天,谁都想不到有这么个地方。那里沟渠纵横,渠边上长着柳树,有半数以上死掉了,树皮绽开,掉下来成堆锯末似的虫子屎,日暮时分,不管是活柳树还是死柳树,都在天上留下黑色的剪影。除此之外,水边上还长满了茅草,那种草是三棱的,异常坚硬,把它割下来苫房顶是再好也没有了。李靖看到这种草,就想到应该割上几担去补补自己的房子——但是已经晚了,他的房子已经不存在了。因为这个原因,李靖就挑了几担胶泥,把破土地庙抹得平平整整。这件事说明,修整自己的家是人们的天性。我住的房子里,厨房是黑油油的,过厅里鞋子纵横,而且有一股馊臭的气味。这叫我感觉心情郁结。于是我就努力收拾了一次,从灶台上刮下了半斤多油泥。这种东西实在弃之可惜,因为里面含有大量的食用油,但是留着也没有什么用。然后我又把自己的房门打开(这是给过厅照明的唯一方法,因为它没有自己的窗户,而灯泡又坏了),收拾过厅,先是清洁了地面,然后去对付那些鞋。我想把它们配好对整齐地放起来,但是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因为左脚的鞋很明显是比右脚的多。这种情形只有在小孙长了两只左脚时才有可能,但这和我平时的观察又不一致。就在这时候,门打开了。小孙睡眼惺松地走了出来,找了张椅子坐下来说:你折腾什么呀,真讨厌!我也很想对她说她那个样子很难看,但是没有讲出口来。因为我知道这样说得罪人。后来她发现我在拣她的鞋子,又显示出一点惭愧的样子,不过还是说:这房子还不知道能住几天呢,瞎折腾些什么?这种话我一听就头疼。不过最后她还是受到了我的带动,把厕所里的便器刷拿出来——未刷时,那东西呈旧茶缸子的色泽,刷了以后就有五六成新。
  李卫公在菜地里又发明了把地面抹得像镜面一样平的方法,他把白膏泥调稀了灌到屋里去,让它慢慢沉淀,地面就变得异常平整,人走到上面都有倒影。然后他又把四壁抹好,用河沟里拣来的卵石抛光。这间房子就此变得像正午时分的沙漠一样亮堂,散发着水和石灰的气味。后来他在这间房子里以红拂为模特画了好多裸体画,这些画里不包含数学定理,也没有政治寓意,画的也不是领袖人物。所以每一张都是伟大的杰作。这些画都没有流传下来,因为画上的人物既美丽又性感。而根据我们国家的美术理论,画上的人物绝不能美丽,更不能性感。这件事实在可惜,因为这是卫公一生艺术成就的精华,而且他作这些画的态度是非常认真的。举例言之,假如他觉得在一幅画上红拂的眼睛不够黑,就往她眼睛里滴眼药水,使她瞳孔散大;如果觉得太黑了,就用另一种眼药水使她瞳孔缩小,以致她经常什么都看不见。假如在一幅画里红拂乳头的位置稍低,他就用一根翎毛去挑逗,使它翘起来,假如位置太高,往上面哈气使它松弛。这种调整是如此的频繁,以致她说:要长茧子了。  
红 拂 夜 奔

  洛阳城里有一片低洼地,里面全是菜园子,李卫公犯了事的时候躲在里面。后来他建造的长安城里就没有低洼地,城墙里面的地面是黄土铺成夯实的一个平面,公差在半寸之内,夏天下起了猛雨,积水都不知自己往那边流才对,经常平地积起一尺多深,但是等雨停了之后,整个长安城里没有一个水洼,而且城里也没有杂草,故而夏天城里一只蚊子都没有。据说生在长安城里的人身上不长汗毛,也没有阴毛和腋毛。这一点一定让欧美女人羡慕不已。长安城里没有一只狗,一只青蛙,天黑以后连鸟也不来,故而是寂静无声,十分碜人。李卫公怕皇帝不喜欢,就设计了一种机器青蛙和一种机器蝉,命令每家都要各买十只,天黑以后上足了发条放出去。因为上面写有自己的名字,所以别人拣了以后一定会送回来(留在手里没有用处,只是累得自己多上几个发条罢了)。那种青蛙就呱呱地怪叫着到处乱跳,假如在你家的后墙下别住了跳不动,就会吵得你一夜睡不成觉,因为它的全部发条动力都用来叫,可以把你耳朵吵聋。在这种情形下,唯一的办法是出门去把它找到,这时它的行走部分往往已经发生故障,再也跳不动了,但你可以用三重棉被把它裹起来,放到箱子里,等天亮再做处理;或者是扔到邻居的院子里,让人去解决这个问题。机器蝉放出去以后会一面吱吱叫,一面沿一条极不规则的轨道飞行,因为怕它撞坏,所以机器蝉的外壳是铁铸的,所以对定夜路的人相当危险,撞一下就会头破血流。防止这种危险的方法是天黑以后不出门。李卫公还设计过一种机器萤火虫,在试用阶段就造成了几起火灾;设计了一种机器看家狗,但是在试用时发现它谁都咬,尤其是喜欢咬主人;所以这两种发明就没有投入生产,虽然不是没有改进的余地。
  他还发明了一种机器母猫,会叫春,会搔首弄姿,但体内有个夹子,一旦公猫受到诱惑去和她做爱,就喀答一声把他阉掉。这件发明做成功以后,他就把它放出去,自己躲在屋里,用望远镜远远地监视,一旦有公猫上了当,就拍手大笑。做这些发明时,卫公只有五十多岁,精力旺盛,经常干对不起红拂的事,身上常有各种香水味,脖子后面和耳根子后面常有唇膏印子。红拂指出来的时候,他就恬笑着去洗脖子。后来他忽然就蔫了,只睁一只眼。这就叫老年罢。
  李卫公老了以后装傻,是因为他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这时候他觉得拼命去解决数学问题实属无聊,因为就算你不去解那些问题,后世的人也会把它们解出来;做那些古怪发明也实属无聊,因为你不去做那些发明,别人也会把它们做出来。唯一有趣的事就是睡觉。这种想法和我某些时候的想法很相像。我说的这些时候就是我想费尔马定理想累了的时候——我已经证明了四十八个引理,每个引理都有二十页厚,而且都证得非常漂亮。这说明我的证明能力非常强。可惜的是这四十八个引理都和费尔马定理没有一点关系——在这种时候我就躺倒睡觉,一睡就是四十八小时。无须说明,我睡觉和李卫公睡觉是不同的,他是在证明了一切以后睡觉,我是在证明一切以前睡觉。但我不是利用一切机会睡觉,他却总在睡。年轻人和老人的区别在这里吧。人在年轻时充满了做事的冲动,无休无止地变革一切,等到这些冲动骤然消失,他就老了。
  根据红拂的回忆,李卫公一生活力最旺的时刻是他躲在菜地里的时候。从傍晚到午夜,他都在用各种姿式和红拂作爱。而红拂的精力没有他充沛,所以经常干着干着就睡着了。午夜时分他跑出去挖河,表面上的理由是河道里有积水滋生蚊子,实际上是剩余精力无处发泄。天还不亮他又跑回来继续干那件事。这种情形使红拂从青年到中年一做爱就要睡觉。假如条件许可的话,她总要在背后垫上五六个鸭绒枕,然后就是黑甜一梦。醒来以后如果发现卫公对她进行了肛交,就打他一嘴巴。事实上自打她逃出了杨素的府邸,就觉得自己已经进入了梦乡。和精力充沛的人在一起就会是这样。在这方面我有切身体会,我们的系主任就是这么个精力充沛的人。他是个黑胖子,每天系里系外狂奔乱跑,假如在办公楼门口遇上我,就在我背上猛击一掌(那力道简直是要打死我),说道:小王,看了你的论文,写得好哇。再写几篇。然后就扬长而去,把我剩在楼道里,目瞪口呆,脸从上到下,一直红到了肚脐眼。这时候我总想,等他发了论文,我也如法炮制:头儿,看了你的论文,写得好!然后一掌打得他鲜血狂喷。当然,我得事先练练铁沙掌,现在无此功力。他开了四门大课,又带了二十多个研究生,这还嫌不够,星期二五还要召开全系会,从学生考试作弊到厕所跑水说个不停,全是他一个人说。我到了会场上就伏案打磕睡,睡着睡着,觉得有人在掐我。睁眼一看,是位四五十岁的女同事。她带着怜悯嫌恶的神情说,看来你该带个围嘴。原来我的涎水把裤子都打湿了,好像尿了裤子。假如脸朝天就无此情况,但是头儿就会看见在会场上有人头仰在椅背上,四肢摊开,大张着嘴,两眼翻白。不管怎么说,现在我还是尊重头儿的,不想这么干。红拂是在背后垫上枕头,两腿翘得高高的,然后就睡着了,我则是头往前一趴就睡着了。这两种情形在表面上有很大的区别,实际上却是一样的。等我睡着了,随便你干什么。
  因为红拂的缘故,我对爱睡觉的人很有好感。我本人就是个爱睡觉的人,假如不是要证费尔马定理,我恨不得整天都睡。而小孙就是个爱睡觉的人,我经常听见她高叫一声:好困哪!然后她就蓬头垢面,把身子裹在一件睡袍里。跑出来去厕所。我痛恨合居这种生活方式,它使人连睡都不好意思;我还很想回答一句:你睡吧,怕什么。但是没有说出来,因为那话不一定是对我说的。转瞬之间水箱轰鸣,她从厕所里出来奔回去接着睡了。我很同情小孙,作为一位女士,她肯定没有在哪儿都睡的勇气。我不但在全校、全系、教研室的会上酣睡,而且在歌咏比赛上也睡着了。那一天是五一节。校工会组织歌咏比赛,要求教职工全体参加。我和大家一样,换上了白衬衫蓝裤子,就在后台等上场的当儿,我倚着墙睡着了,结果就没有上去唱歌。这对我是一件好事,我的位置是在最后一排中央,站在三级木台上。万一在那里睡着了,从上面一头撞下来,不但我自己性命难保,还要危及校长。因为我准会撞到第一排中央,他就在那里坐着。根据这种切身体会,我认为杨素家里也老开会,有一位老虔婆老在那里作报告,从节约眉笔到晚上别忘了洗屁股,什么都要讲到。
  红拂就在那里睡着了。但是睡觉也不敢闭眼睛,因为在杨府里犯了错误,就会被乱棍打死葬进万人坑。因此与其说是在睡,不如说是愣怔。相比之下,能够生活在今天是多么幸福啊,我们可以相当安全地睡了。在这方面我的觉悟很高,就是在熟睡中被头头们提溜起来训上一顿也不回嘴,因为我深知我们的处境已经大大改善了。文化革命里我插队时,遇到了一位军代表,他专在半夜一两点吹哨紧急集合,让大家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谁要是敞着扣子,就会受批判。所以我们都是穿戴整齐,头上戴帽子,脚下穿球鞋的睡觉,看上去像是等待告别的遗体。这位军代表是包茎,结婚以前动手术切开,感染了,龟头肿得像拳头那么大。有同学在厕所看见了,我们就酌酒相庆。我喝了一斤多白酒,几乎醉死了,以后什么酒都不敢沾了。  
红 拂 夜 奔

  我自觉得是精力不够充沛的人,和红拂是一样的。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能够睡觉是一种幸福。伴随着睡眠到来的是漫长真实的梦。根据我的统计,一个小时的睡眠可以做出二十个小时的梦,所以睡觉可以大大地延长生命。另外一方面,醒着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事可干,除了胡扯淡,就是开会。所以后来红拂说,躲在菜园子里的时候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时期,那个时期真实和梦境都混为一体——死柳树的黑色剪影,篱笆上蓝色的喇叭花,洼地里的积水,表面上蒙满了飞虫,偶尔飞进房里来的大如车轮的白蝴蝶,等等。她还在三十多度的纬度上看到了北极光,这是地理学家无法想像的。她拿出一个皮面大本子给别人看———那些别人都是些达官贵人的小姐,不良少女之类——里面是卫公在土地庙里给她画的裸体像,因为画的是她,她就以为是自己画的了,这是个不小的疏忽。她还告诉她们说,大幅的都丢了,真是可惜呀。那些女孩传阅那本画册,画册里有一幅红拂的身体全是些棱面。有人就说:这是立体主义罢。红拂大笑着说:什么立体主义!这是睡茅草硌的!还有人神秘兮兮地问道:红拂阿姨,当时性生活一定很和谐吧。她马上就警觉起来,说道:不能告诉你们,你们是未成年人。别人劝了她一阵,她才说:卫公家伙很大。再过了一会,她就什么都说了,而且还格格地笑了一阵。既然如此,还不如当初不警觉。警觉了以后再讲这些,腐蚀青少年的罪名就更加铁板钉钉。
  和我们相比,虬髯公是精力充沛的人,所以他就当了大头儿——扶桑国王,把腰板挺得笔直,一天到晚主持会议:臣子们的御前会,后妃会,王子会,公主会,每周还要接见乡下来的老人,忙得不可开交。不管家里家外,事无巨细,他都要过问。所有的人都说他是好国王,只有后妃们对他不满意,因为他身上缠着红拂的头发,像个大蚕茧,而且睡觉也不肯解下来。那些女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大棕包。有时有人气不愤,想要切腹自杀,他又一本正经地召见,劝解。劝解无效又一本正经地安排一切:自杀穿的衣服,切腹用的刀,等等。等到一切都安排好了,那个女孩子走进指定的房间,在四角点上蜡烛,就在人家找准了肚脐眼要下刀子的时候,他又一头撞进去说:务请铺好席子,拜托了!血水流到了地板上要招蚂蚁。假如不是扶桑少女,准会一刀捅到他喉咙里去。但她只是鞠上一躬。说道:哈依!有一点我们都要承认:扶桑人比我们抗折腾。
  红拂从杨府里逃走之后,虽然头头们并没有责备虬髯公,但他觉得自己有责任。这件事其实是合情合理的,你想想看,假如杨府逃了一个歌妓,头头们出赏格缉拿,岂不显得头儿贪恋女色,很没有水平?另外,悬赏缉拿又会使歌妓们觉得自己很稀罕。而另一方面,假如红拂逃了就让她逃了那也是不行的,这样所有的人都会逃光。解决这个矛盾的方法就是要有不需要头头们讲话就会出来做事的人,而虬髯公就是这样的人。他还知道红拂是和李靖跑了,因为跑以前红拂老是打听李靖。因此他就请了长假,到酒坊街、土耳其浴室一类李靖过去常去的地方打听。而打听这种活儿虬髯公干起来最为熟练,他像一切剑客大侠一样,总是天一黑就换上夜行衣,到所有的人窗下偷听,一听见里面性交的人属通奸性质,就闯进去把他们砍成四半。而官府来验尸时,一看是四半,马上就知道是剑客所为,不再追究了。
  有关虬髯公的所作所为,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虽然他口口声声说道红拂是他的红颜知己,他永远爱她,其实这是个神话。而要解释这个神话,起码要提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他和红拂之间既没有肌肤相亲,又没有海誓山盟,假如他真的终身不渝地爱上了她,那就是柏拉图式的爱情,很高尚。第二,他说自己只爱红拂,这样可以吊吊后妃们的胃口;至于害死了多少女孩子他倒是不在乎。第三,他当扶桑国王虽然是合法的,工作也是无可挑剔,但毕竟是外国人。扶桑的爱国志士们喝醉了酒,总要大吼大叫:咱们堂堂扶桑,难道没人了吗,让外国人当国王?然后就去刺杀他。虬髯公虽然多次遇险,但总是毫发无伤。他几乎是刀枪不入,因为身上缠了一寸多厚的人头发。身为扶桑王,满身缠这些拣来的东西,弄得又馊又臭,又长痱子又长虱子,总要有点高尚的理由罢。红拂就是这个理由,因为头发就是她的,虽然她后来不要了。
  解释了这些,就该说到有一阵子虬髯公想把红拂抓回杨府,以便乱棍打死葬入万人坑,并为此到处奔忙。当然,虬髯公又是一个善良的人。他确实决定了在红拂被逮回去行将被乱棍打死时给她讲讲情。但是我们都知道,像这种讲情连狗屁都不顶。像这类狗屁一样的讲情话我听得多了。比方说,在分房会上有人这样讲:分房首先考虑某主任——然后是某教授——当然了,像王二那种与人合居的情形我们也该适当考虑一下。别人都考虑过了,拿什么来给我适当考虑?我听了这种话,总是说道:不要考虑不要考虑,我使得挺好的,邻居是女的,还很漂亮。他们听说我这样的男光棍和一个漂亮单身女人住一套房子,当然很是痛心,但是房子紧张,也无法可想。我讲这些话其实一点用没有的,但是对狗屁就是要顶它一下,最起码要让狗肛门出气不畅。
  我说小孙很漂亮,这也是一种神话,最起码不能够一概而论。有时候漂亮,有时候不漂亮。她刚刚睡醒时,坐在过厅里的椅子上,失魂落魄,脸上的光泽就如死人一样灰暗,披头散发,看上去就如一棵正在落叶的榆树。她伸长了脖子两眼发直,又有点故作深沉的模样。但是你要是问她怎么了,她就说:睡觉睡累了。这种说法也有一点道理:比之坐在会场上不动脑子的信口雌黄,睡觉是比较累。但是要与证数学定理相比就太轻松。这个女人坐在过厅里时,身上穿一件人造丝的睡袍——那种料子假装不起皱,其实皱起来一塌糊涂——露出很大一片胸膛。她乳房上面有好几道皱纹,这种现象说明她趴着睡觉,压到了那里。作为一个女人,连自己的乳房都不认真对待,肯定是不可信任。我想她们头头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在图书馆里她虽然也算是个老资格,但始终不受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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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从书上可以知道中国历史上有很多名人,还能知道他们之间的交情如何,谁是谁的人等等,就是不知道他们吃什么东西,那些东西是怎么做出来的。据我所知,红拂和李靖躲在菜地里时,吃的是熬芋头和煮茄子。芋头不是北方产的小芋头,蒸熟了绵软那种;而是南方的独头大芋头,二三十斤一个,越熬越硬,最后就变成一锅白汤加上几块碎砖头的模样。而茄子不是北方的大圆茄子,嫩时紫得发黑;而是南方的长条茄子,有黄有绿,只是顶上带一点紫色,煮了以后软绵绵糟兮兮,吃到了嘴里也不知是什么东西。这两种东西在烹调时有很大的简便性,既不需要油,也不需要盐,只需要若干柴火。我们插队时没东西吃,头头们就让我们吃这些东西,还说这都是现在才能吃到的美食。但是我越吃越觉得难吃,吃芋头觉得它太硬,噎得透不过气来;而吃茄子感觉相反,只觉得嘴里有一堆软软的东西往下钻,好像嗓子里进了爬虫,毛骨悚然。我绝不是个胆小鬼,所以当时吃下了很多煮茄子,但是后来绝不去碰这种草本的果实。但是红拂的情形和我有很大不同,她以前吃过的一切和这两种物质有本质的不同,所以也就不知如何来评价。
  她一边吃一边看李靖的脸色,心里想:只要他一皱眉,我就说难吃;只要他一匝嘴我就说好吃。但是卫公始终毫无表情,所以她也不知道如何发表意见。后来她就想:发表什么意见干啥,我就跟着瞎吃算了。这说明她对这些事一无所知,这样的好处是不存偏见,坏处是显得呆板。吃完了饭,李靖又拿吃剩的芋头汤刷墙,红拂也跟着刷。她觉得这件事比较有意思,就说:你别管,我都刷了。根据这种叙述,红拂说她躲在菜地里时最为幸福,也是一种神话。那里不过是一大片洼地,里面充满了菜园子味,闻惯了的人一定会说很难闻。但是红拂没有闻惯——杨府里到处都是麝香味、檀香味,浓烈得能熏死苍蝇;人吸多了那种气味,也会觉得头晕眼花,鼻塞气重——她闻到了这种气味,倒觉得鼻子通畅,神清气爽。那里还有好多蚊子,但是不大叮她。据那些蚊子反映,红拂的血味道古怪,和以前吸到过的血大不一样,再说她的皮肤太紧凑。叮起来有困难。
  早上她醒来时,一团冷冰冰的白色雾气闯到房子里面来,还有一个几乎是陌生的男子用扑过来的姿式睡在她怀里,头发粗糙的像马鬃一样。他浑身冰凉,肌肉坚实,用手指轻轻一捏,感觉捏了一匹马。他身上还有一股种马的气味。这种感觉莫可名状,所以她想:这就是幸福罢。这种将信将疑,捉摸不定的情绪持续了很久,直到李靖当了卫公,建好了长安城,还是没有改变。而卫公每天早上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怀里,也要想上半天才能记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终日劳作,但并不太知道自己都干了些什么。这是因为他脑子太多,一个脑子干的事,另一个一点都不知道。与此同时,那二百五十六个公差像发了疯一样满城找李靖,却总找不到。过了十天的期限,他们的脑袋也被砍掉,然后送到四门去悬挂。因为这一回人数较多,头头们派了四个刽子手,还派来了四辆牛车,供运输人头之用。为了把头分得平均,在砍头以前先把他们分成了四队,脸上分别写上了“东”、“西”、“南”、“北”,好像一些麻将牌。砍完了以后把他们堆在牛车上运走,这时候那些人头诧异怎么会有如此多的人挤在自己脸上,就彼此瞠目而视。李卫公从自己家里逃走后的事情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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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卫公躲在菜园子里,好几百个公差也找不到他,洛阳城因此出了毛病,虽然还不能说是病入膏肓。公差们找不到李靖,是因为他们用不着菜园子,想吃菜尽管到小摊上拿。而且公差这行业是世袭的,故而他们不但用不着菜园,对这个概念也很陌生。怎么也想不到洛阳城里还有一大片用竹篱笆隔成方块的地方,里面飘着菜园子味。而别的人就算想到了李靖在菜地里也不会告诉他们,巴不得他们都死光。这种情形不但在公差中引起了悲观情绪,而且在刽子手中间引起了大恐慌,因为假如找不到李靖,到了秋天他们每人一次要砍掉好几千个人头,这是无论如何改进刀具也做不到的。所以他们就自动集合起来改进工艺,自己出资造了一台木头的砍头机。这台机器的目的是加快砍头的效率,不是提高砍头的质量,所以无论从外观到原理和法国人后来发明的都不一样。它有三层楼高,立在城中心衙门门口的广场上。假如计入顶上的风车,就有六层楼高;用风力的原因是要节省人力。这机器设计严谨,构造复杂。因为太复杂了,所以可靠性有一些问题。拿肥猪做实验时,有时候砍下的猪头大家争到打破头,因为那不仅是猪头,而是猪的前半身;有时候砍完了的猪还能一溜烟地跑回家去,从此以后嗡声嗡气的讲话,因为鼻子被削去了。有时正在砍头,风却停了,做实验的猪发出一百多分贝的叫啸,过路的公差听了以后两脚发软走不动路。而拿死囚做实验时,平时最乖的死囚见了这台机器都要拼死挣扎,并且都表现出了惊人的力量,非有二十个人不足以把他按进机器里,在机器上写上了“快捷,舒适,新潮”的标语也不管什么用。当然,这台机器还在改进之中。除此之外,还有人建议在市中心到四门之间挖掘运河,以便浮运人头。头头们正在考虑之中。那一年对洛阳城里的猪和公差可不是个好年头,就像一九五七年对聪明的中国人不是什么好年头一样。
  那一年李卫公正在离开洛阳自己的家前去建立长安城的中途,这是一个重大事件,在咱们这里,每件重大事件将要发生,总要伴着一些鸡飞狗跳的现象。比方说,本系就要有一位同仁到美国去参加一个年会,或者又要多出一位正教授。这是最重大的事件,肯定会使每个人都互相仇恨。比较重大的事件有:自从年初以来,我们的副主任就脸红脖子粗地找人干仗,真是可怕极了;最近她总算是退休了,我们可以有一位没到更年期的副主任了。这类事件在别的地方可能算是比较小,可以没有预兆地发生,但在我们这里就是大事,因为没有再大的事了。现在我身边也有一些鸡飞狗跳的现象,都是因为我开会打呼噜引起的。这是否说明我就要证出费尔马定理呢?后来这伙公差总算是找到李靖了,但这不能说明这一批公差比他们已被砍头的同事高明,因为不是他们自己找到的。他们只是跟踪了李二娘,这个小娘们身上穿了一件深色的印花绸衫,左手包了一块白布,右手提了一个大漆的食盒(那种东西有好多屉,看上去像个有把手的档案柜),迎着风走在前面,风姿绰约,假如不是顺风飘过来的酒糟味,简直可以说是绝代佳人了。他们跟在她身后,很容易就找到了菜地里的土地庙。
  按说李二娘也实在太笨,因为她只要回回头,就能看到背后跟了张牙舞爪的一大群人。但是她没有回头,这是因为有一个黑胖子早上跑到她家里来说,李靖和一个叫红拂的漂亮女孩一路跑了,这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李二娘听了心里乱翻翻的,赶紧收拾了点吃的,拿着就往土地庙里跑。这一点和我是一样的。假如有人来告诉我说,城里有个人证出了费尔马定理,我也会马上骑上我的破自行车往城里跑,路上还要买条烟做礼物,根本顾不上回头看。我必须马上看他一眼,以便证实此定理是否真被人证出来了。假如我看见一个软绵绵的人呆在一间黑屋子里,说起话来低声下气,但是逻辑清楚,就会觉得大难临头,天旋地转,简直回不了家。要是见到一个怪诞的家伙,狂得不知东西南北,就可以定下神来骑车回家,一路上可惜我那条烟。这是因为我就算证不出费尔马定理,也能看出谁能把它证出来。李二娘对李靖还有旧情未断,故而她急于看看红拂长得什么模样,就把公差们引到了土地庙里。而那些公差去跟踪李二娘,也是因为有个黑胖子跑来告诉他们说,李二娘今天准要去找李靖。这个黑胖子就是虬髯公。虽然他这样帮忙,也没有救成那些公差的命。因为他们虽然找到了他,但却没有逮住他。李卫公不但跑了,而且跑出了洛阳城。因此这批公差就成了洛阳城中心那座砍头磨坊的第一批正式牺牲品。
  据我所知,那座砍头磨坊后来一直立在洛阳城中央,在不用或者想用而没有风的时候在四面用帆布和竹席遮挡,看起来像一部冬季开工的钻机。这是洛阳城出了毛病的象征。假如它不出毛病,用几个刽子手就够了。而这个毛病的起因,仅仅是其中有个叫李靖的家伙在想入非非。后世的人很充分地吸取了这个教训——以后列朝列代,想入非非都是严格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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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可以谈谈李靖是怎么从公差手里逃掉的了。那天下午大伙跟踪李二娘到了土地庙里,就把那座庙围了个水泄不通。这时候公差对李靖丝毫也不敢掉以轻心,所以每人都带了一件可以发射的兵器:会用弓的带了弓,会用弩的带了弩,什么都不会用的也用包袱皮包了一大堆鹅卵石,扛在背上压弯了腰。他们就这样包围了土地庙,好像一大群猫张牙舞爪地围住一只小耗子。有一件事可以证明李靖相当警觉,李二娘一进了那座土地庙,他马上就在门口探头探脑。
  公差弟兄一见到李靖的头,就禁不住猛烈开火,但他又把头缩回去了。矢石如雨,都打在破门板上,转眼之间把两扇门都打散了架,好像一个栅栏。然后大伙就喊:里面的人出来投降,手抱在脑袋后面!也有人喊投降出来里面的人,脑袋抱在手后面的,那都是紧张之故。虽然是一堆乌七八糟的乱嚷嚷,但还听得出是什么意思。当时李靖除了出来投降别无出路,因为那五百人一拥而上足可以把土地庙推倒,还能把筑成土地庙的每一块土坯踩碎,把修建土地庙的每一根木料都拣回家当柴火,只在地下剩一堆干土,到了那个时候,李靖自然也不会还是一个问题。所以他长叹了一声,抱住了后脑勺,回过头去看了看吓白了脸蹲坐在地下的李二娘,还有直挺挺站着面无血色的红拂——红拂虽然面无血色,但是挑着眉毛,双目炯炯有光,咬着下嘴唇,整个脸表示出一定程度的倔强——然后他就走出了土地庙去投降。这时候他心里什么都没有想。他只知道呆在庙里没有出路,所以他就出去了。李卫公抱着脑袋出来投降时,红拂跟在他后面,也抱着脑袋。公差们不知道庙里原有二女一男,所以看到出来了两个人就心满意足。至于进庙的李二娘身材小巧玲珑,长一个娃娃脸;出来的红拂亭亭玉立,秀发披肩,身上没有酒糟味却有香水味等不同之处,其实有不少人看出来了,只可惜没人想到不是一个人。
  大家都以为这座庙有点灵异之处,应该把老婆带来,让她也走进去。李卫公出来投降时,一副万念俱灰的样子,大家看了也很放心,全站了出来,围过去要给他套链子,这一来四周的人就少了。正在这当儿,庙里忽然有声音,大家又一分神。李靖趁此机会一膝盖撞倒了一个人,就往草稞里钻。钻进去他自己都大感意外,原来这些日子他日夜操劳,在草稞墙根等等不显眼的地方都挖了沟,仿佛准备好了要钻沟逃跑的样子。公差弟兄们见到他逃跑当然就追,却又纷纷陷进了坑里。原来他又在附近一带挖了好多的坑,坑里灌上了散发着菜园子味的物质,表面上撤了浮土。这又仿佛是存心布置了一些陷人坑。他做了这么多布置,却一点都没告诉红拂。这当然不是有意的,他长了一大把脑子,这个脑子干的事,那个脑子都不知道,事情一忙,行事就乱七八糟。他拔腿逃走时,这么多脑子又没有一个想到要拉红拂一把。好在红拂和他在一起过了这些日子,对他的品行也有点了解。李卫公一启动,她就跟上,像跑接力时交捧一样,把手腕往他手里一塞,娇吒一声:给!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不好意思不拉住。红拂还用另一只手往后一揽,想把李二娘也拽上,但是没想到李二娘根本就没跟出来。李卫公逃走时的冲力非常大,根本就不容她回头看,就把她拉跑了。好在李二娘也用不到她操心,人家在破庙里自杀了。
  那一年夏天,有一天刮着很好的风。全洛阳的人都到城中间来看那架风车砍人头。当然这件事不是说开始就能开始得了的,有好多准备工作要做:首先必须给机器上足了油,否则它就会嘎嘎乱响,正在撤尿的男人听见这种声音就会连打寒噤尿不出来——女人的情形不了解,推想也是一样的。其次要把风车上的六面大帆升起来。我们国家的风车都是卧式的,和欧洲的不一样,一个大圆盘上立了几根桅杆,架在离地好几丈的地方,看起来像地上的帆船。卧式风车的好处是省材料,坏处是效率不高。一起了帆就猛转起来,把升帆的人从上面甩了下来,赢得了观众的一阵喝彩,至于那六个升帆的人当然是摔死了。这台机器的不足之处是缺少开关或者刹车掣动一类的设备,只能靠升帆启动,降帆停车;故而每次开动都要牺牲六个升帆的人,停车时往往也要死人,因为你看着风停了,上去降帆,没准就会来一下阵风,故而杀人的批量一定要大,否则得不偿失。除了这一点不足,转得还是满好的,木齿轮在做圆周运动,滑块做直线运动,于是就把第一个公差推了进去,绪果砍出来一堆烂咸鱼似的东西,连脑袋都找不着了——当然,该脑袋并未消失,而是搅进了齿轮,后来在远处一颗树上找到了,——只好随便拣一块挂在城门口示众,让过路的看着就纳闷,猜不出是什么东西。
  后来那机器出了毛病,齿轮做椭圆运动,滑块的轨迹做波浪形,把人轧成内燃机曲轴的样于。总而言之、那天的情况惨烈无比,以致过了好长时间,洛阳城里的公差一听见刮风就打寒战,有人建议上面出点钱,在该磨坊周围加一圈绳网,免得砍下来的人头总找不着,再把机器做好一点,以免它分不清什么是砍,什么是碾。但是头头们说用不着,这样可以激励公差们尽心于公事。出了这样的事,大家都怪虬髯公。他能够找到李靖,却不帮着捉拿。他觉得百口莫辩,也逃出洛阳城了。后来在扶桑,假如有人问起这件事,假如你是同情公差的,他就说:我爱红拂呀!我不能出手捉她。假如你是同情红拂的,他就说:那么多公差无辜丧命,你不痛心吗?总要给他们一个机会吧。假如你两边都同情,他就说:我又爱红拂,又同情公差,只好这样办了。做人难呀。不管你怎么提出问题,他都有办法解释。当头儿的人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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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洛阳城里的事,我们可以这样来解释:这座城市出了毛病,起初有毛病的只是李靖。本来他还不足以构成大害,后来又遇到了红拂,这种毛病就变得不可收拾。本来安份守己的李二娘居然会跑到菜地里给他们送饭,足见受到了传染。任何毛病都会给头头们制造麻烦,故而当头儿的就讨厌任何有毛病的人。我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也是有毛病的人,从来不怪头头们讨厌我。除此之外,我还是挺自觉的,除了证证定理,一点出格的事都不敢干;当了四十多年光棍,从来没犯色戒。
  红拂第一眼看到李二娘,发现她是一副不尴不尬的表情。与此同时,她自己也有点不尴不尬的感觉。但是只过了不到一秒钟,那表情就变成了一副瞠目结舌的样子。这时候无数弩箭和石头正在撞击门板,李靖退回庙里来,说道:糟糕,被围上了。红拂就慌慌张张地问:他们怎么找到这儿的?李靖就说:废话,当然是跟着她来的。这时候李二娘瞳孔马上大起来,两只眼睛都变得像黑玻璃球、皮肤变得像蜡做的,汗全没了。红拂结巴着说:怎么办?李靖说:出去,看咱俩的造化。他就出去了。红拂也跟着出去了。
  后来他们逃掉,而李二娘却死了。后来红拂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很痛苦。直到她被吊在半空中时,眼前出现了李二娘那双黑洞洞的眼睛,心里还有点慌乱。她心里想:我真不想见到她!假如两个女的追一个男的,见了面就是这样的。我是个光棍,这就是说,我在女人眼里没有魅力。但这不是说我永远没有机会。现在这年头,不管是学历史,学哲学,还是人类学社会学,假如一点数学知识都没有,就会遇到困难。假如连计算机也玩不动的话,麻烦就更大了。假如此人是男的,还可以从头去学。女孩子就非求人不可了。我虽然尚未证出费尔马定理,应付一般的问题还绰绰有余。而且我也求得动。这就是说,我也算有了一点实用性,为此应当感谢冯·诺依曼和图林。这些女孩子一开始并不觉得像我这样一个头发白了一半而且瘦干干的男人有什么危险,可很快就会感到我的果断坚毅。举例言之,前一段我帮历史系一个研究生干活,在计算机房一坐就是一下午。到了晚饭时分,那女孩就说:王老师,我请你吃饭!而我斩钉截铁地答道:不用!同时眼睛盯着荧光屏。她又说:那我给你打点饭?我又简短地答道:包子。这就使她很快就觉得叫我王老师不合适,改称一个亲热的“哎”字。后来她又提出到我家里去看看。我想这和我有房子住有一定关系,并不是每个单身男人都有一间房子住的,还有不少人在下铺上睡,闻上铺的屁。那女孩不错,夏天的晚上在校园穿一条白色的运动短裤,露出的腿相当美好。我现在把她的脸都忘了,腿还记得。我已经想好了,当她进到我的小屋里,就用米兰·昆德拉小说里人物的口吻对她说话。那人说的是:“take off your clothes”。我说起来就简短得多:“脱!!”当然,这样讲了以后也许会挨一耳光。但是挨嘴巴这种事就怕没准备,有了准备就不怕。冷不防挨一下,会出脑震荡,有了准备顶多就是脸上肿肿罢了。但是我没有挨嘴巴,我甚至没有机会说这样的话。我们回家时小孙在家,她把我的事搅黄了。这个娘们从自己房间里衣冠不整地冲了出来,倒茶倒水,简直像个有窥春癖的老头子一样,但是她出来得太早,因为在这个阶段还没什么可看的。弄得人家不尴不尬,最后几乎是逃走了。后来我告诉这个女孩子,那姓孙的不过是我的邻居,她就不尴不尬地笑着说:其实你和她挺般配。这是怎么一回事,我始终不大明白。
  像这样的不尴不尬我也体会过。我们有个校内刊物《数理化》,一听这名字你就知道是好几个系合办的,每季度出一期,印上几百份,除了在校内散发,还和外校交换。最后还要剩一大批,分到各系卖废纸,算是一小笔收入。我负责数学栏的编辑,无非是每三个月花半天看看稿,丝毫也不觉得麻烦。但是头头们又派了一个人来,让我们俩共同负责。现在我一见到那人就感到难堪,甚至觉得自己活着实属多余。到底是像红拂一样上吊,还是跑到别的地方去,我还没有想好。
  那位酒坊街的李二娘活了二十六岁,然后就用一片小镜子割了脖子。那个镜子是铜铸的,已经用旧了,为了保持光亮经常要磨,所以磨得非常的薄,边上比刀子还要快。当时老娘们打起架来总是右手持镜,左手前伸,做要割别人鼻子之势,然而终其一世,很少有人真的割掉了别人的鼻子。李二娘也没有割下过别人的鼻子,割破的只是自己的大动脉,然后血就喷得土地庙里到处都是。血喷出来时,李二娘非常害怕,叫了一声。就是这声惨叫分了大家的神,被李靖逃走了。说来也很奇怪,对于在场的人来说,这声惨叫最该分掉李靖的神,因为只有他能听出是谁的声音并且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却没有。后来别人发现,听说或看到别人死掉时,李靖总是格外镇定,不管死掉的是谁。这就是将帅的胸襟,因为不管是在战场上或者别的地方,死掉一个人就是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集中精力来对付。像这种有将帅胸襟的人一般的公差当然是逮不着的,所以他就逃得无影无踪。追的人倒有一大半掉进了粪坑。满身粪稀地回来,到土地庙里搜索时,看到李二娘蜷在墙角,已经死硬邦了。大伙在气愤之下,就用棍子揍了她几下,踢了她几脚,然后到外面征了一辆牛车,把她装上,就往回走。走到半路上,这些人渐渐想起自己的脑袋也将不保,就陆续散去了。最后只剩了那头牛记着要把李二娘拉到酒坊街。但是到了以后,酒坊街的人又要把它打出来。这是因为谁也想不到车厢里那个衣衫破碎满脸污垢的死人就是李二娘。那头牛就拉着那辆车在城里漫游,不知道拉到哪里去了。后来想找都找不回来。李二娘的尸身就此不见了。
  这件事后来让头头们很是气恼,因为李二娘犯了知情不举之罪,虽然死了也该枭首示众的。后来只好找了个饿死的叫化子,把他脑袋切了下来,把耳朵上扎了两个窟窿挂上耳环,挂到了城头上。这位李二娘就这样死掉了。就是她活着的时候,也不大引人注目。她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在井台上贩卖小道消息,凡是她知道的事都卖出去,一分钱也不要。就是因为她那张碎嘴,酒坊街的每个女人都知道了李卫公在干那件事时不透气,干完了才呼吸。李卫公像河马一样气长,可以憋半个多钟头也不会把自己憋死,所以这件事红拂一辈子都不知道。这说明她有很强的观察力。有一阵子头头们想利用她这个特长,把她列入了领取上面津贴的线人名单,那时候她受到了头儿的重视,受命进入了新阶段,但不久又觉得她太笨,把她撤了下来,所以又退回了老阶段。这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么一两次头头们想提拔我们,后来一看烂泥扶不上墙,就把咱们放下了。最后一次头头们想到她,是想要她的脑袋。后来找不到,也拿个别人的凑数,也就算了。只有李靖会想起她来。他到她家里去时,她会把大门关上,脱得光光的,赤脚在家里走来走去,别人不一定是这样。这孩子虽然身材矮小,但是精力充沛,最喜欢采用女上位来干那件事,张牙舞爪地往李靖身上爬。她的乳房不大,但是很结实,是她身体的组成部分。不像有的女人,那部分美则美矣,但好像要从身上游离出去。她的卧室里的窗户下面放了一排长椅子,下午时分她把木头窗扇推开,躺在底下晒太阳。有时候她胆子很大,有时候胆子很小。胆子大的时候人家把她左手的指骨都捏碎了也不知道怕,胆子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动脉割断了。其实活在这个时代,最好把自己的胆子忘掉。后来李卫公想到她时,总能够看到她在眼前走来走去,那对小乳房跳动不已,他就叹一口气,摇摇头,赶紧把这事也忘掉。
  但红拂就不是这样。她老记得那位李二娘提着些吃的东西,在太阳底下走了一头汗,到破庙里看她,看见了以后就把小嘴瘪了起来,仿佛马上就要说出一句刻薄话,但是庙外面的人没容她说出来,因此红拂连李二娘的声音是什么样都没有听到。李二娘这座时钟到此就弦尽摆停了。在庙外开始逃跑之前,红拂的确是听见庙里“噢”地一声,不过她当时以为是猫叫。后来知道了那是李二娘在惨叫。从这声叫唤里可想像不出李二娘讲话是怎样的。  
红 拂 夜 奔

  虬髯公看不上李靖,我们系的副主任也看不上我。那孩子只有二十八九岁,细皮嫩肉,留个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屁股甚为丰满。他所以能当上副系主任,是因为他是留美博士,而且出身于名牌学校。因为有了这些本钱,所以他比正主任还要猖狂。但是我也看不上他,除了懂些洋文,他比我强不到哪儿去。比方说费尔马,他也证不出。而且他的古文底子甚差,典籍也不通,这方面比我差得远。有一天我到系里去,听见他和别人说:咱们系怎么净是些怪物——比方说王二。扯到这里,猛一眼看见了我,就满脸通红地住了嘴。我请他接着讲,给出几个人来和我作伴,他却抵死不肯说,把我一个人晾在那里。这话我当然不能让他随便讲了,所以马上散布小道消息说他只有一个睾丸,而且那个睾丸也只有鹌鹑蛋大小。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他睾丸是一个两个还是三个,每个有多大,只是信嘴胡说。但是很快就传得连女学生都知道他只有一个蛋,这正是我的目的。
  我想他看不上我的原因是我形容枯稿,失魂落魄,这和虬髯公看不上李靖的原因不一样。虬髯公是大剑客,可以斩掉蠓虫的脑袋,李卫公简直什么都不是,就会踢别人睾丸。虽然在致人死命方面这两者难分高下,但毕竟不在一个层面上。红拂跟李靖跑掉了,虬髯公觉得受不了。这就叫嫉妒吧。其实他可以找到李靖,把他砍成一百块,但是他不好意思。于是他只能想方设法地给李靖捣鬼。
  我们的副主任也可以打发我去卖咸鱼,但他也不好意思,尤其是我说了他只有一个蛋之后。其实我们的安危就取决于头头们不好意思,还有他实际上有两个睾丸。如果他真的派我去卖咸鱼,就坐实了他只有一个睾丸,谅他也不敢。假如他只有一个睾丸,那么不管他毕业于加州伯克利,还是其它的学校,都要被人看不起。我编造这个谣言之前,早把这些都考虑在内了。我和副系主任的纠纷已经闹过有一个多月了,现在想起来,觉得这件事不能怪他,更不能怪我,主要是有一种思维定式在害人。思维定式这个字眼是从时文中学来的,传统的说法就叫成见———我也有点喜欢用新名词。他以为大学的数学系里所有的教学科研人员都该像他那样面颊丰满(我说的面颊包括脖子上面的和腰部以下的),五短身材,毕业于加州伯克利,所以看到像我这样两腮尖尖,又瘦又高,毕业留校的家伙就感到古怪。这也怪不得他,吃惯了米饭的人让他吃一顿馒头都要叫苦不迭。现在的问题是我就是这个馒头,对准了那个厌恶面食的南方人暴跳如雷——我怎么啦?我哪点不好吃?养得白白胖胖的来喂你,你还推三阻四!这显然不是个馒头应有的态度。好的馒头应该给人家一段适应的时间。与此同时,我自己的脑子里也有一些思维定式。比方说,我很想结婚,但又以为我老婆应当是青春佳丽,在新婚之夜必须是处女。为什么就不能考虑年龄大一点,结过婚的女士呢?新婚之夜是处女,以后也不会总是处女。刚结婚时是青春佳丽,以后也不会总是青春佳丽。这种定式把人的思路限死了。
  我说过红拂和卫公出奔之初,卫公对她不大热情,这就是因为卫公脑子里有定式或者成见在做怪。红拂的身材像个时装模特儿、三丈长的头发剪掉后还剩了三尺多长,与李二娘的短头发相比,仍然长得不可思议;而且红拂对性生活很陌生,干这件事总需要别人来摆姿式。而卫公和李二娘搞惯了,总觉得女人应该是短头发,矮矮的身材,在这件事上应该很热情;等到李二娘死了之后,这种成见才消失了。在这方面,红拂倒是没有太多的成见。首先,她是个女人,其次,她当过歌妓。所以假如她有成见的话,就是一个馒头的成见。一个馒头只要自己正在被吃掉,就没有什么怨言可发。当然,和良家妇女相比,她的成见就太多了。小时候我们家里是姥姥做饭,一旦家里没了起子,她就蒸些半透明的死面疙瘩——那时候还没有袋装的发酵粉。那东西吃下去倒是顶饿的,只是很不好吃。我以为古代的良家妇女就像些死面疙瘩。假如发面馒头还能有些想法的话,死面疙瘩准是没有的。  
红 拂 夜 奔

  我讲这个故事虽然和中国大陆、大唐朝等等有密切的关系。但并不是全部只能在这里发生。这就像数学上所说的:有一些算术法则在整数域上成立,推广到其它数域也不见得完全不行,就算不能够百分之百成立,起码也能成立个百分之一多些。数学方面的例子太过专门,我就不举了。我们可以设想这个故事发生在法国巴黎,我还是一个数学教师,这没什么不可以的。
  据我所知,他们的数学和咱们这里是一样的。我年轻时插过队,可以改成我年轻时当兵服过役。后来我回城当了工人,也可以说成我在餐馆端过盘子。年轻人的遭遇在世界各地都是一样的。至于我仪容不够英俊,头头们嫌我不是加州伯克利,可以说成我是前苏联跑出来的犹太难民,只有张喀山大学的文凭,鹰勾鼻子大舌头,头顶秃秃的,剩下的头发分成三小络,两撮长在太阳穴上,一撮在后脑勺上。为了抵偿数量的稀少,我把它留得极长,一遇上风就要像瓢带一样飞扬。具有这样的形像,再加上没有证出费尔马,不肯给别人代课,那些高傲的高卢人怎能看上得我?一定是想方设法炒我的鱿鱼。至于大唐皇上,我们可以说他是路易某某,李卫公,咱们可以说是某个红衣主教。虬髯公后来到一个古怪地方当了国王,当然是去了英吉利。这个人物他们不喜欢,巴不得栽给英国人。只有关于红拂的故事必须全部删掉。因为他们会抗议道:我们对待妇女的态度不是这样,少拿你们东方的事来给我们栽赃!但是这也不要紧,因为到现在为止这故事已经成立了百分之五十五强。这个故事要是放在中华文化圈里,成立的就更多了。李靖、红拂、虬髯公是我们共有的,不成问题。港澳台也都有数学系,那里也有人混得不得意。唯一不成立的就是我和这姓孙的住一套公寓。孤男寡女住一套房子,成什么话?邻里间必定议论纷纷,还会有三姑六婆之辈在电梯里问小孙什么时候抱娃娃。她不堪羞辱,就搬走了。只剩我一个人住一套宽敞的房子,多好哇!
  李靖和红拂逃出洛阳城时,正是傍晚时分。头顶上是整整的一大片云,像个大锅盖。这种锅盖是木头制的,盖在铁锅里,上面满是泥垢,乌黑乌黑。而云下又被夕阳涂上了一些红色,故而从头顶到天际,都是漫长完整的黑红两色。他们俩站在洛阳城外的土坡上,背后是豆青色的城墙,眼前是洛阳城外的大道,路上车辙里的积水现在宁静了,带有一份闲暇地反射着晚霞。那条路实在是糟糕,在平原上毫无拘束地伸展着,有些地方宽,有些地方窄,无论到了哪里,都有无数条车辙纠缠着。它对步行的人是一个考验,所以所有人的足迹都出现在离大路尽可能远的草地上或者田里。天就要黑了,走夜路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是必须走。李卫公叹了一口气,朝前走了。走了一会,他伸出手来,拉住红拂的手。他们把洛阳扔到身后了。他们走了以后,洛阳城里还在继续捉拿李靖,又杀掉好多公差。最后洛阳城里剩下的公差走投无路,起来造反作乱,占领了整个洛阳城,而大隋朝的军队又把洛阳城包围起来,经过好几年的围攻才冲进城里去,把所有的人全杀掉了。虽然大隋还有别的城市,但是洛阳一毁,它的气运就完了。
  李卫公离开了洛阳城,在黑地里走路时,感到自己非常的孤单。要不是身边有一个几乎是陌生的女人,他就要倒在草地上大哭一场。假设有一个贝类离开了自己生长的壳,在海水里游了起来,感觉就会是这样子的。他心里放不下洛阳城,放不下那些泥泞的街道,泥和屎筑成的城墙,更放不下他那间散发着陈尿骚味的老房子,虽然这些东西乍看起来简直是一文不值。这就像一个破破烂烂的家,堆满了乱七八糟的家具,充满了油腻的气味,长满了蟑螂一类的昆虫,但是你已经住惯了,闭着眼睛走进去也不会撞到腿。从小到大我有过几个家,每一个都是低矮的平房,茅坑式的厕所,好唠叨而且凶恶的邻居,但是每个家都在我的心上。住在老家里,人就不会孤单,也不会老,只是会与草木同腐,和老房子一起倒塌。这样的事不能像数学一样去学习、理解、推导,只能去感受。只要你见到了我,稍一感受,就能发现我生在北京城,在几条小胡同里住过。
  红拂离开了洛阳城,走在黑地里,闻到了草地上的牛屎味,草上的露珠味,精神为之一振。菜地里的土地庙她已经住腻了,正想到别的地方去。那座土坯筑成、墙皮剥落的小庙正在她心里变成杨府的后花园,那地方我们已经说过,是石头筑成的,反射着阳光,惨白一片,在她看来是死气沉沉的。她时刻准备从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逃出去,就如植物的种子随风飘走,换个地方开始生长。我也想变成头顶秃光光的犹太教授,忍受一下法国人的傲慢;或者到香港什么大学里去当个长了啤酒肚的教授,不尴不尬地讲几句带粤语味的英文。我甚至很想变成红拂,穿着被露水打湿了的百褶裙在草地上走路,透过自己的发香闻到李卫公身上浓烈的汗臭味。不管是什么人,都会感到时光在身上流动,受到这种启迪之后,自己也想像风中的芦花、水里的浮萍一样流动。但是我把这种流动深藏在心底,不让它表现出来。在表面上,我像虬髯公一样木讷、可以信任。我也不想当什么头儿。做为一个普通数学教师,这样就足够了吧。  
红 拂 夜 奔
第六章
  本章内作者提到了他年轻时当司务长的事。正如“司务长”这个名称所提示的那样,那时候他常常拉着一匹老马,在乡间的小路上行走,给大家采办伙食。假如不是满脸苦相,骨瘦如柴,那个时候他有点像好兵帅克的模样。他和帅克还有一点重要的区别,就是假如没有了啤酒,帅克会干渴而死。而只要河沟里还有水,王二就不会渴死。  
红 拂 夜 奔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我自己的,可以拿它和李靖、红拂的事作个比较。我住在一座高层建筑里。这座楼是绿色的,楼前面有一小片枯黄的草坪,草坪边上还有些怪头怪脑的器具。假如你乐意相信的话,那是给小孩子玩耍的滑梯和木马,但是小孩子切不可坐上去,否则就会弄上一屁股土,假如他的屁股还完整的话——我这么说,是因为滑梯上有好多翘着的竹片,那些竹片都很锋利。这座楼还有黑暗的楼道和亮着荧光灯的电梯,这个电梯常常把我提升到第十七层;然后我就在破自行车和包装纸箱里夺路而行。这种经历常常使我自以为是毕加索或者是别的什么画家,在画廊里展出我画面杂沓的画。在楼道里我经常闻到炸辣椒或者是烧黄花鱼的味道,但是和我住的那套房子没有什么关系。我们的厨房里灶台上积了厚厚的土,因为已经是夏天,用不着烧开水。我喝自来水,和我同住的小孙也喝这种水,虽然听说北京的水很硬,喝生水要得结石症。有时候她裹在一件睡袍里,两眼发直地坐在过厅里,有时候则穿着西服裙子和白衬衣,脚上穿着高跟鞋。这取决于她是不是要出门。我就住在这么个地方,晚上点一盏八瓦的日光灯,想着怎么证明费尔马定理,不知不觉就活到了四十—岁。这个地方和泥水满街的洛阳城,和黄土碾成的长安城没什么两样,都是合情合理的一个地方。
  我说过,我在与小孙合居。合居仿佛是一种暗示,指出我们俩之间要发生性关系。凭良心说,我对这种卑鄙的暗示不能安之若素。它使我想入非非,夜不能寐。虬髯公和红拂合居时就比我强,虽然是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但是毕竟是强。小孙是个高个女人,有时候梳马尾辫,有时候梳披肩发,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是那些头发。假如她要出门去,就穿上白衬衫,西服裙子,这样腰就显得比较细。虽然她个子已经很高了,但还穿着高跟鞋,这样姿式比较好看一点。现在她留了刘海,这样脸显得短一点。对于这些事我知之甚详,因为我就是她的穿衣镜,她经常打扮完了跑到我房里叫我看怎么样,但是从来不听我的意见。照我看她怎么打扮还能看出是原来那个人,就建议她把头发染红,眉毛染蓝。这样保证她亲妈也认不出来。但是头头们不会同意她这个样子来上班,他们会叫她把头发和眉毛全刮掉,活像一颗大鸡蛋。总而言之,她要出门时总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打扮。假如什么都不穿,也不知是什么样。我最近和小孙搞到一起了。这个女人除了眼角有些鱼尾纹之外,长得很漂亮。锁骨上方长了一颗痣,是肉色的,和她的乳头是同一种质地。这件事没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地方,在我看来甚至是顺理成章。别人看这件事,可能觉得不够合情合理,这是因为我不是个合情合理的人。在这个方面,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夏天到来的时候,我经常隔着她半透明的衬衣研究她的乳罩,看到出了神,就会把昆德拉教的话喊出嘴来。头一回听见我喊这个,她又哭又闹,还说要找我们头头;后来就不哭了,只是罚我去刷厕所。其实我没有什么坏意思,只是魂不守舍,什么都能讲出嘴来罢了。
  我刷马桶时用硫酸配上重铬酸钾,这是洗试管的配方,然后又用洗衣粉刷,每回都把它洗成全屋最光彩夺目的东西。别人到我们家里来,看到了乌黑油亮的厨房以后再进了厕所,总是要大吃一惊。来了客人我总要引他们到卫生间去看看。最近她再听见我这样叫,就不再叫我刷厕所,也不说要找我们头头,只是笑着说道:“下回罢。”我已经说过,昆德拉教的那句话是一个“脱”宇。她说下回罢,就是说,下回脱给我看。但下回还有下回,如此循环递归,永无止境。我也没想让她把这个字当真,因为我也不知道这话是从脑子的哪一部分里冒出来的。不过自从她不让我刷厕所,我们俩是越来越友好了。每回她那边来了客人,都引到我这里来看看,介绍道:王二,数学家。他在证费尔马定理,还会写小说。我这边来了客人,她也来探头探脑,尤其来了女客。有一回有个同学到家里来找我,他嗓音高亢优美,属于男童声的范畴。小孙来窥探了几次,还是不满意。等客人走了跑到我房里来往床底下看。我问她犯了什么毛病,她说,听着你房里有个女人,怎么没看见?你们把她藏在哪里了?
  我平常不锁门,小孙可以随便进我房间。假如她的客人是抽烟的,就上这边来拿烟和烟灰缸。我桌子上总放一盒烟和烟灰缸,虽然我自己不怎么抽。除此之外,还放着两份手稿,一份是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另一份就是你现在看到的《红拂夜奔》。第一份谅她也看不懂,第二份她大概全都看了。经过了这件事,她就常常闯进我屋里来,在这份手稿上乱写乱画。她用一种紫墨水,是用红蓝墨水各百分之五十兑出来的。假如你能够看见这份稿子,就会发现它像脂砚斋版的《红楼梦》,夹满了眉批。举例来说,有关她使人不尴不尬的那一节被她批了三十五个“狗屁”,本节的“四十一岁”前,又被她批了“你埋怨谁”。在后面说她有两个乳房那一段,被她批上了“难道长三个吗?”我没有这个意思,但是假如长出了三个,我也不反对。质量虽然重要,数量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搞在一起这件事是这么发生的:有一天下午,她把我叫到她房里,着三不着两的说了好多话。你要知道我们在一起住的时间太久了,不管说什么都引不起我的注意。我只是注意到她衣帽整齐,还穿上了高跟鞋。除此之外,我还看到她脸上有薄施脂粉的痕迹。这似乎说明她就要出门。也许她要我替她浇花,或者叫我替她照顾些别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我常常是听都不听就答应下来——之所以不听,是因为我马上就会忘掉,所以听了也没用——我只是透过半透明的衬衫看她的内衣,那是一件白底的乳罩,上面还有一些花,就像某种搪瓷器皿一样。当时是下午,她那间房子有点夕照,阳光晃我眼睛。而且她额头上有些刘海,那些头发略微有一点发黄。她的脸红扑扑的,下巴和脖子上有些汗点。这也不足为怪,假如你找到一个温度表看看,就会发现有三十五度,光这个温度就能使一些人晕倒,其实没这么热,要把阳光直射考虑在内。我就这么直盯盯看着她,就信口把昆德拉教我的话嚷了出来——讲完了心里当然很害怕。说实在的,我根本就不知她说了些什么,这么不知上下文的乱插话简直是在找死。所以现在我就等她伸手一指,马上就奔出去找硫酸。说实在的,马桶也该刷了。但是这回她没有指,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神态威严,好像一个雇佣兵队长。后来那间房子就暗了下来,原来是她把窗帘拉上了。后来她就把衣服全脱掉——她胸口长了两个乳房,样子还不坏,好像树上结了两个果子;小腹上有些阴毛,乌黑油亮,仿佛染过似的。整个情形就是这样的。这是我一生遇见的唯一一件不合情理的事。
  有关我自己,还有好多可以补充的地方。我这个人生来十分老相,现在拿出十七岁时的照片来比较,除了头发自了些,脸上变化不大。换言之,十七岁时我就一脸的褶子,又瘦又高。插队的时候大家嫌伙食不好,头头就派我去做司务长,大概是觉得我老成罢。这个工作困难的地方是大伙都是北方人,一定要吃馒头。拿大米换白面不困难,找蒸笼和蒸锅也不难,难就难在发面。假如面团没发时是多大。发了以后还是多大,蒸出来一定是死面疙瘩。有人把这种馒头打回去切了做刀削面来吃,切起来都有困难。我想像一等贵妇就是这个样子,白天板着脸,晚上躺在床上像具棺材板。头头们一般也是这个模样。面要是发好了,按起来有弹性,蒸出来白白的很好吃。红拂虽然戎马半生,但是评了贵妇以后却既活跃又守本分,李卫公对她也很满意,二等贵妇大抵都是这样。最糟的面团发得胀出了面缸口,表面上炸开了好多气泡,软塌塌地一碰就沾手。这种面团蒸出的馒头又馊又臭,同学们见了就拿它当手榴弹,朝我猛扔。后来我有了经验,每次把面发大了就在开饭之前躲到树林里去,等他们吃完了饭再出来。三等贵妇和这种馒头相像的地方在于她们都有非常怪的脾气,来自于更年期综合症、神经官能症和妄想症,就像馊馒头味儿。她们的丈夫总是在外面躲着不回家。作为女人,她们的终身事业都已失败,就如我被从科研岗位精简下来卖了咸鱼。这不意味着我丧失了科研能力,只意味着我在头头们那里丧失了好吃的味道。后来头头们发现我不可靠,就把我撤掉换了别人,但是别人干得比我还糟糕。
  我年轻时当司务长,伙房里养了一匹驮马,是云南产的小个子驮马。那马和我的交情甚好,见了面就舔我的手。拉交情的诀窍很简单,就是人能吃到些什么就给它吃什么,不管是白菜还是黄瓜,它都很爱吃,只是不肯吃茄子。我牵它去买菜时,总是骑在它身上,它也不反对。只是见了路边有沟就下去走。因为它的个子矮,下了沟我的腿就拖在沟沿上,我们俩合并使用六条腿奋力行进,看上去像一种奇异的昆虫。走到有树荫的地方我就躺倒睡觉,让它自己去吃草。这是一匹马帮上淘汰的老马,当然年龄比我还是要小一点。我把它当兄弟看待,并且常拿我们的命运做些比较。它的情形比较特别,有个人做哥们儿,所以没有代表性。就以一般马帮里的驮马和我们来做比较,结果对我们也不是太有利。那种马早上吃草,其它时候喂料。对于它来说青草不是什么难吃的东西,相当于新鲜芦笋或者脆炒豆芽。至于料豆,相当于我们的馒头和面包。这种伙食本身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主要问题是能不能吃饱。我所见过的马多数不是太肥胖,但也过得去。可是你见过年轻时我们什么样吗?假如你给十八岁的男子每月十七公斤大米,不给任何别的东西,再让他们去干农活,就休想见到一个胖子。驮马总是在运东西,这相当于让我们背上五十公斤的重物在北京和天津间奔走。这对于年轻时插过队或者服过役的人来说,也不算什么骇人听闻的事。在生活的一个最重要的方面,我们绝对不如它们,就是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那里的马不论公母都不圈,全部放到野地里去,它们在那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用不着送玫瑰花、也用不着到单位开证明,改户口本。而我呢,在四十一岁前没有过性生活。圣人云,人有异于禽兽,这就是提醒我们,对生活不要提出过多的要求。我在年轻时见过不少自杀了的人,就从来没见过一匹马走着走着路一头跳进山涧里,这就是原因之所在罢。这些话的意思是说,我和我的马在草地上休息,假如一觉醒来发现我匍匐在地变成了一匹马,而它变成了司务长,我绝不会感到悲伤,而感到悲伤的恐怕会是它。
  我想到这匹马的事是觉得女人对我的态度没有母马对它的态度好。当然,我也不是期望她们像母马那样慷慨大方。因为我也没有公马那样善良,谁要骑在我背上,我准把他扔下去。所以要看一眼就必须大费周章,这也算合情合理。何况人家小孙也不是让我光看看,还有下文。我这个人一贯会漏掉上文,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你这家伙总是恍恍惚惚的,怎么没个拍花子的把你拍走”,但是我对自己很有信心,就像一辆旧自行车。放到哪里都不会丢。简而言之,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对她大喝了一声:“脱!”说了那句话之后我很怕会挨一嘴巴。所幸她愣了一会,红着脸说了这么一句:现在天太早罢?有了这种头绪,我就能发挥我言语简捷的魅力了——不早——口气像是一种命令,看来她很喜欢听。后来她去把窗帘拉上了。但是事后这些话从我的脑子里马上流掉,不留一点痕迹。像我这么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光棍初次干起这种事来,表现当然是乏善可陈,虽然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干那件事时,我听见一种“托托”的声音,回头一看,是她在拿脚指头打榧子。
  我和小孙合居的结果就是这样的,这件事说明了我们都经不起诱惑。事实上我没有诱惑她,她也没有诱惑我,我们俩都受了合居的诱惑。但是这也说明了我们俩都欲望高涨,到了一触即发的程度。不知为什么,头头们总以为让大家处于这种状态下比较好。当然,我也能替头头们想出些道理来:假如人饿得要死,渴得要死,“色”得要死,就会觉得馊窝头好吃,马尿好喝,老母猪看上去比较顺眼。因为大家都这样想,我们水平较低的现状就能一片光明。文化革命里有个笑话,说相声大师侯宝林给华罗庚前辈出了一道题:如何用三根火柴摆出两个三角形?解法大概你已经知道了——先摆出一个三角形,然后把你的右眼按得歪离眼眶去看这个三角形。假如头头们真是这样考虑的,那就和侯大师想到一块去了。  
红 拂 夜 奔

  后来小孙对我解释罚我刷厕所的事,是这样说的:要看可以,不准鬼鬼祟祟,把人都看歪了。后来她只要不穿衣服,就要用正面对着我,好像我是一台照像的座机一样。这使我想起了座机只有一个镜头,所以左眼越睁越大,右眼越来越小,脖子也歪了起来。与此同时,正襟危坐,好像已经上了底片的样子。我说怎么有些现代画家画的女人体是歪歪斜斜的,原来他们已经染上了窥春癖的恶习。小孙对我写的我们俩干事的一段不满意,她说,人家卫公还给红拂画了一本画册,你就这么简单几笔,实在是不对头。所以我重新来过。那天非常的热,她那间房子又有点夕照。我坐到她房间里时,阳光刚刚照到窗子上,玻璃外面有好多金黄色的尘土,这叫我想到好久没下雨了。她坐在床上,太阳穴上有一片凉席印子,眼睛还有点红。这说明她刚睡醒。但是不能说她衣帽不整,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下面穿了一件西服裙子,脸上还有施过脂粉的痕迹。以前她要和我说话时可不是这个样子,所以我影影绰绰觉得有件什么事要发生,就恍恍惚惚的。虽然没听见她说些什么话,但也想到自己要出大毛病了。后来才知道,这个毛病就是我从司务长变了一匹马。这种变化假如是在我二十岁前发生,我一定极为欢欣鼓舞,但是我已到了四十多岁,在欢欣的程度上就有很大不同。
  小孙告诉说,她找我谈这事之前考虑了很久,觉得我们这样住着、彼此却不理睬,实属矫情。她和我说的就是这些话,假如我听见了一定会表示同意,但是我没有听见。要是别的女人见到我这个样子,一定打我一个嘴巴就算了。但是她和我住了这么久,已经了解我,明白想和数学家做爱就得有这种精神准备,所以就没有打我,只是带着三分绝望,三分无奈,还有四分不理解看着我。但是事实证明只要是对一个活人说话就不会白说,不管他是在睡觉还是在发呆。她说话时,我想到的事和她讲的话就不是一点关系都没有。我把这些材料推荐给心理学家使用。总而言之,迷糊劲一过去,我就说:“脱!”这话单听是不大对头,但是考虑到她说的话,也算合榫。然后我的左面颊就开始抽搐,显然是那一部分以为要挨打。不过它只是虚惊了一场,我的建议她接受了。
  晚上我和小孙享受非法的性生活之前,她躺在我的膝盖上,而我平坐在床上。这是我们俩当时姿势的要点,其它的情况还有:我背倚在墙上,她的头和腿放在床上,整个身子向上形成一个弓形,我一低头就正好看到她的肚脐眼。可以想像李卫公和红拂逃到洛阳郊外,在没人的地方也是以这种姿式开始非法的性生活。过不了很长时间(在梦里是一年,现实中二三十年),红拂就要变成一个瘪嘴老婆子,卫公就要变成一个驼背老头子,那时我们现在做的事就做不成了,以后能干的事就是吃饭和屙屎,了此残生。现在的问题是除了这件事还要干点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干。我告诉小孙,我一定要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否则死不瞑目。她问我这东西有什么用处,我告诉她毫无用处,只是能使后来的人可以不再死不瞑目。这种说法也靠不大住,因为可以让人死不瞑目的东西可不只是费尔马,而是多着哪。其实我只是中了魔道,非把这件事干成不可。她说她喜欢,和中了魔的人性交格外的有快感。李卫公对红拂讲的可不是费尔马,因为他已经把这个定理证出来了。他说的是自己将来要建造一座城市,和洛阳城怎么怎么不一样——整个一个乌托邦。红拂听了他的鬼话,觉得他疯得厉害,所以兴高采烈,快感如潮。但是连卫公自己都不知道过了仅仅十几年,这座乌托邦就建成了。他和红拂住在里面,感觉无比的糟糕。李卫公脑子里是整个的长安城,包括大街小巷,每一棵树,每一口井,还有砖头砌的马路研子。他要下令让多少人上街扫地,多少人出来除草,还要关心今天有多少粮车进城,多少粮车在路上。简单的说,他成了一台大型计算机,存放了很多数据,并且依据这些数据做出判断。真是个倒霉鬼。
  小孙躺在我的膝盖上,身体的正面拉得很长,乳房变成了竖的椭圆形,甚至菱形,连肚皮也变得细长。我很怕她的腰椎会出毛病,造成偏瘫等等。她让我少操心。她还说她练过艺术体操,教练认为她的脊椎是全身最好的部分。后来她转过身来让我看,她的脊椎果然不凡,我好像看见了一条鲟鱼的背。把性这件事考虑在内的话,人几乎是任何机器不能取代的,不管它是IBM还是HP公司的产品。当然,不把这件事考虑在内,取代人就容易了。李卫公设计的长安城里,下流客栈里放了些木制的女人供脚夫们使用,但是鲜有人问津,因为外形虽然是无可挑剔,却总是出故障,一坏就把人卡在里面,疼得鼻涕眼泪直流。急忙找老板娘要钥匙,打开一看已经像进了夹子的耗子一样,血肉模糊。除此之外,那些脚夫还敲着木头人问:能生孩子吗?一听说不能生孩子,兴趣就小了。后来这个发明还是卖给了皇上。皇上制造了一大批,发给了远征军,让他们在撤退的路上抛撤,这种东西用现代的军事术语叫作“饵雷”,夹坏了大量的突厥人、鲜卑人、高丽人,并且让他们断子绝孙。这件事说明了卫公虽然机巧无双,离开了大唐皇帝就将一事无成。
  但这些都是晚上的事,白天还有一次呢。白天是第一次:她把窗帘拉上以后,屋里就变得暗起来。她把裙子解开,裙子掉到地上,形成了一个暗色的圆圈,而她是白色的,好像正从圆圈里钻出来。后来她把衬衣脱掉,脸朝墙,跪到床上去。这些时间非常之慢,我又在恍惚之中。后来她朝我嚷道:你也不能一点忙都不帮!我就过去帮她把乳罩挂钩摘下来,然后眯起一只眼到前面去看。你要知道,我从来没有近视过,故而老花得非常之早,现在已经有三百度了,离近了一点都看不清楚。但是看不清就往前凑是我一生的积习,绝不会因为现在老花了就有所改变。其结果是我什么都没看见,从始至终都是稀里胡涂。看来我是得配副老花镜了。但这件事看得见看不见都是无所谓的。除了某些特别的感觉,总的来说,干那件事和爬一棵特别光滑的树没什么两样。
  爬树这种事以前我经常干,比方说,当司务长时,和我的马兄弟在一棵大青树下睡觉,醒来我就爬树,而且把全身的衣服脱得光光的,只穿一双袜子。然后站在一根很暴露的大枝岔上狂呼万岁,这时候我那个东西直挺挺的,仿佛在行纳粹礼,周围几里地都能看见。但是那个地方很荒凉,周围几里之内都没人。一直吼到它礼毕,我才下树回家。我就是这样勤劳公务——上十里地外买趟酱油能去两天两夜。再加上给大家吃酸馒头,所以后来不让我当司务长,我也没得可说。当然,小孙这棵树绝非任何大青树、野梨树、白皮松等等可比,爬起来是极为过瘾的。后来我就这样告诉她。她说:谢谢你把我看成一棵树,你自己当时的样子也很好,睁大了眼睛上上下下的看,乳头插到你眼睛里还没看见。我觉得自己简直是在给你治眼病——这些话叫我想起了在工厂里当工人的时候,假如烧电焊时忘了戴眼镜得了电光性结膜炎,就会痛痒难当。这时唯一的办法就是认一位哺乳中的少妇当干妈,让她挤点奶到眼睛里去。我就有过一位干妈,年龄比我小好多,但是奶头却大很多——后来我站起身来,就什么都能看见了。她的腰很细,乳房很完整,脸上红扑扑的,等等。和隔着衣服时猜的差不多。到此为止,我一生所见的第一件不合情理的事就算发生了。
  后来我和小孙干那件事时,总是在她的房子里。她的房间比较大,还有一张双人床。点上十五瓦的台灯,屋里虽然暗,但是比白天看得还清楚一点。在干事之前她总要用手捏捏我的那东西,然后就若有所思。我想这个毛病是买菜时挑黄瓜练出来的,她们用手指代替硬度计。我那个东西在这种时候还是满像样子的:又粗又长,而且相当硬梆,在各方面都像根哈瓦那雪茄,但也耐不住指甲掐。由这种体验可以知道黄瓜们对长指甲的女人的看法。我问她在想什么,开头她不肯告诉我,后来又说:讲了以后你不要介意——从你的外表来看,这东西不该是这样子的。我说我外表怎么了?她说你外表相当委靡。这件事我还是不明白,但是她不想再继续下去,就说:别扯这个了。饭烧熟了就吃,别等它凉了。这是个优雅的比方,说明她还有点淑女风度。等到事情干完之后,我才想到已经中了她一暗箭。她是说我外表是一副阳痿相。既然我是一副阳痿相,她还要和我干这件事,就是一件怪事了。对于这个问题,她笑了一下说:我看你整天愣愣怔怔,觉得挺逗的(但是后来她又觉得我这样不逗了)。她还说,我看你呆头呆脑,不知在想什么,想知道一下。一个女人想要知道男人的秘密,只能用色相来引诱,甚至要把两腿分得开开的,把他的脑袋往乳房中间按(小孙在此批道:谁按你了?由此我才知道她没按过我)。这个说法听起来荒唐,其实是相当可信。圣经上说:得人如得鱼。得人就是知道一个人罢,这事是很有趣。有的人只要看看就能知道了,这就是条臭带鱼。有的人只有和他性交才能知道,这就是条金枪鱼。我就是后一种人。后来她就管我叫金枪鱼,看来我对这些事的感觉是对的。与此有关的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二件不合情理的事——我把那件硬邦邦的、像黄瓜一样的东西插到她体内去。
  李卫公和红拂逃出了长安城,当晚宿在一个土坡上,一棵大树下面。因为天已经黑了,看不出是什么树。他们就在那棵树下做爱。红拂躺在李靖怀里,在一团漆黑之中,她雪白的身体越伸越长,好像一条正在流淌的牛奶河。她开始用亲热一点的口气和李靖说话,比方说,李郎,谈谈你的长安城。这声音逐渐远去了。这是否说明他们中间有了一点爱情呢?虬髯公一直在跟踪他们,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听了这样的话,嫉妒得要发疯。但是听见这些话又感到一星半点的满足,好像在看有床上镜头的电影一样。我和小孙也在干这件事,在干之前,她对我说,这回你别发愣了,好吗?但是这件事也不是我能做得了主的,后来她就捏我的鼻子。我对她假惺惺地说道:我爱你,她回答道:少废话!等到干完了她又问我:刚才你说的话是真的吗?这时我早就忘了讲过哪些话。她勃然大怒、转过身去拿屁股对着我。这也不坏,她有非常好看的臀部,这个部分有点像馒头。也不知为什么,一说到女人,我就要想到馒头。如果我用手触触她那里,就会得到一句恶狠狠的喝斥:没事别乱按!这说明她正没好气,也说明她的脾气非常之坏。后来她给我买了一副三百度的老花镜,恶狠狠地摔给我说:戴上,看清楚一点!真是奇怪的逻辑——我看不见于她又有何损。
  我和小孙做过爱以后,有时也考虑一下是否要结婚的问题。这件事以前是不用考虑的,我的意思是说,一定要登记结婚,因为过去干这件事很有油水。六十年代可以得些布票,七十年代可以得张买大衣柜的票,八十年代可以得几天婚假。而且登记不要钱。现在则没有什么油水,只能够得到些免费的避孕套,登记还要好多钱。小孙去要避孕套,还要详细地告诉别人我的尺寸,这等于把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因此不如去买。对别人来说,可以在分房上得个有利地位,对我们就不是这样。我们要是两口子住这套房子已经超标准了。本来还可以得到生一个孩子的指标,但是小孙已经和前夫生了一个孩子,所以未必能得到。更何况我对生孩子也没有什么兴趣,虽然看到自己的精液盛在花钱买来的避孕套里冲进了抽水马桶也觉得怪可惜的。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天生会可惜东西。但是这样东西可惜不得。我知道一份精液里有十亿个孩子,假如都生了出来,并且都管我要饽饽,我还活不活?除了可惜我自己,我还可惜这个世界,假如有十亿我的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上,哪怕他们像蚯蚓一样掘土为食,也会把到处都扒得不成样子。因此我一想到要生孩子,就浑身起疹子。对我来说,只有满足了两个条件的事我才干:首先是无害,其次是有趣。所以我只能去证明数学定理。而卫公建立的长安城在两个方面都恰得其反,既有害又无趣。在此还有必要引用一下小孙对这一段的评点,她在我有关结婚的论述底下批道:“别不要脸了,谁要和你结婚?”她的所有评点中,就是这句最让我高兴。因为我也很害怕结婚。现在应该解释的是我为什么老是愣愣怔怔、这是因为我老觉得自己遇见的事不合情理,故而对它充满了怀疑。比方说,我上班时遇上了开会,想道:开这些屁会干什么?难道有人乐意开会?事实上谁也不想开会,但是非开不可。不知道你怎么想,反正我觉得这不可理解,就发起愣来。但是哪天我去班上碰上没开会,又会发愣:怎么搞的,回回开会,今天却不开了。结果是为了开会的事要发两回愣。至于我自己直撅撅的事也是这样的。以前是诧异它没事直起来干嘛,现在是诧异它直起来以后居然有了事情。总而言之,对我此生遇到的一切事,只能用一句话来概括,叫作“学无止境”。
  白天我给小孙解乳罩,那东西“嘭”的一声弹起来,像两个风帆一样飘在前面,就像要远航一样。这件事使我联想起揭高压锅的盖子,假如里面有压力的话,也是“嘭”的一声,搞不好还会撞到鼻子。后来她像个青蛙一样趴在紫色的床罩上。紫色池塘里的白色青蛙。我也像青蛙一样爬到她身上,然后那个硬邦邦的东西就把我们连起来了。这东西很重要。
  我和小孙在漆黑的房子里做爱时,感觉到自己就像热带雨林里一根大树枝,她是一只白色的树獭,在漆黑的夜里,她在我身下爬动,大概是要横渡一道小河罢。或者我是一只大猴子,正在树枝上爬动,她是一只小猴子,挂在我的肚子上,有一根特殊的脐带把我们连起来。这根脐带就是她像掐黄瓜一样掐过的那东西。这种景象就如一张黑白底版一样。在我们周围有无数的叶子在响。在黑暗里看不见叶子,大概都有锅盖那么大吧。还有些雨点落下来,打在叶子上发出些金属的声响。这种时候小孙就说:老这样,不要停。可惜好景不长。一会我就想到费尔马那里去。雨林和猴子全不见了。后来她就敲我的脑袋,说道:你真讨厌!费尔马不是早证出来了吗?我说证出来不等于写了出来,想要写成像样的论文,还要费些脑筋。再说这也不碍你什么事。她说她宁要大马猴,也不要数学公式。这样身上像是堆了一大堆的数学符号,好像碎玻璃,站起来一抖,稀里哗啦。这真是怪诞的想像,费尔马可以使我变成硅酸盐。要是在白天干这种事,我就能看见红土山丘,自己也咴咴地叫唤,好像是变成了我的马兄弟。人这种动物干这种事时实在呆板,躺在那里一动都不能动;而马则是在跑动中完成,难怪小马一生下来就会跑。时隔二十多年,我的马兄弟大概也死了,顶多剩下几块皮,也被制成了革,做成了皮鞋。不管在这种时候我看到的是什么,闻到的气味总是一样的,是含有酵母的生面味道,甜甜酸酸的很好闻。这大概就是她的味道罢。闻到这种气味,我就觉得那个地方热辣辣的,一些粘粘的东西流了出来。这件难以置信的事就算发生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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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我证明了费尔马定理(这件事马上就要讲到,它是我这辈子遇到的第三件不合情理的事)后,在和小孙干事时,就把老花镜戴上。其实这是故作郑重状,因为老花眼隔得远时是能看见的。这时候我心里正在得意,想到我已经成为了人瑞,还有因此我生活将要发生的变化。这时她把两手平伸开握住床栏,全身构成一个白色的Y字形。我还想吻她一下,但是她把头躲开了,说道:你小心眼镜!我把眼镜摘了她还是不让吻,还说,你不要装神弄鬼。这种说法十足是不讲道理,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装神弄鬼怎么成。我的问题不是装神弄鬼,而是装不像。据我所知,别人和女人做爱前,总要说些“我爱你”之类的鬼话,然后再亲吻她几下。这种事想必她是喜欢的,要是不喜欢,何必要和我好呢。她说:放屁,谁和你好。我说要是不和我好,何必要干这种事。她说这是因为没有别的事可干。我说那好,咱们就干吧。她说混帐,你现在在干的是什么?我们俩当时精赤条条,正在性交,但我把这件事给忘了。我总是这样的,所以不足为奇。奇怪的是这个女人总是和我拌嘴,却不妨碍达到性高潮。当然我也有贡献,我虽然愣愣怔怔。五迷三道,干的却是相当生猛。事后我对她说:你不要怪我。心不在焉,胡思乱想,这是我的生活方式。这时候我倒是相当正经。她说:谁怪你了,口气也相当温婉,我们俩就搂在一起。过了一会,她说:你有什么话就说吧。我说没什么话。她说:回你房里去,我要睡了。我站起来就走,走了一半,忽然想了起来,说道:对了,我爱你。她说:滚蛋!拿上你的衣服!从这天晚上的事,你就知道我为什么当了四十一年的光棍。小孙老说我有病,让我去安定医院(这是北京最大的精神病院,用做一切精神病院的代称)看看。但我坚信我没有病。我只是保持了年轻时的光荣传统。
  我年轻时在生产队里干农活,烈日如火,胜子也没吃饱,就难免要两眼发直。那时候不光是我一个人这样,人人都是两眼发直。还有后来上了大学,听政治课时系里要求双肘在桌面上,双眼直视老师。这个时候大家也都是心不在焉,有以下事实为证——下课铃一响,我后心上就挨了狠狠的一拳,打我的小子说:王二,昨天那道题我做出来了!然后他就讲给我听,用的纯是数学用语,不带一点政治课的内容。事实证明,在我们年轻时,只有心不在焉,三心二意才能够生活。我只是把这种品行保持到了中年罢了。我把这些事讲给她听,她却不肯相信,说道:我比你小不了几岁,你经过的事我差不多也经过。我怎么没有你这些毛病?因此我又解释道,这毛病是在数学系里养成的。我们班有个女同学结婚后给她丈夫下挂面,把拖鞋下到锅里面。她漂亮极了,像天仙一样,但是后来找了个糟老头子。我们班上也有些英俊的少伙子,但是谁都不找本系同学结婚,因为两个糊涂蛋生活在一起,就有生命危险。
  我们提到卫公建立的长安城时,给它一个负面评价,其实它也不是一点优美之处都没有的。尤其是在早上阳光斜射的时候,这座黄土碾成的大城被露水滋润,呈现出浓烟的黄色,房屋墙壁棱线分明。这也是槐花香味最浓的时候。偶尔会有几个姑娘曲线毕露,婀娜多姿地到井边去取水。但这只是昙花一现的景象。等到太阳刚升起来,大街又充满了嚣张的人群和粗厉的嗓音;还有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尘土飞扬。幸而这时小巷还有一些安静和清凉。但是过一会小贩就要侵入小巷,挨家挨户地敲门,卖咸鱼,卖柴火,卖招苍蝇的臭黄酱,卖豆面饽饽,到处是吵人的讨价还价声。现在只好退回家里去。但只清静了一会,一个小孩子又嚷了起来,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要吃饽饽。很快就有五六个童稚的嗓子加入了这个大合唱。然后一个粗哑的女声就骂道:操你妈(该孩子的妈就是她,难道要和自己搞同性恋吗)!才吃了早饭又要吃饽饽!再过一会又说:我没钱,找你爸爸要钱!没有钱,这伙小崽子就会把当爹的耳膜吵破、衣襟扯碎,而住在小胡同里的人钱可不能够这样花。好吧,就让他去和那些缠人的小崽子纠缠罢。但此时你不胜诧异地发现,该爸爸就是你呀!我说过,我一个小时能做二十个小时的梦,所以一睡着了就在时空里漫游,一不留神就可能跑到大唐朝去,在那里变成一大窝小崽子的爸爸。我以为这比做梦变成了一只猫被车轮子压了尾巴还要糟,所以在梦里和女人做爱、我都忘不了戴避孕套,甚至有幸梦成了大唐皇帝本人时也是这样。皇后对我说:圣上,你这是干啥?咱们又不是养不起。我就答道:梓童,咱们还是防着点好。万一过一会你变成个蓬头垢面的老婆子(这在梦里是常有的事,与此同时我往往也要变成一个穷兮兮的糟老头),咱们就养不起了。因为这种事,常挨皇后的大嘴巴。人活在世界上会做各种各样的梦,梦里一切事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对我而言,最常做的一个梦就是我是王二,坐在家里冥思苦想,要把费尔马定理证出来。我把这个梦叫做真实。我想,这样说是正确的吧。这说明我生活在长安城里也要发愣,或者是人活在世上不发楞根本就不成。不管是长安城还是洛阳城,哪里都有合情合理的地方。但是正如我们都知道的,最为合情合理的就是我们眼前的世界。
  有关豆面饽饽,我有一点要补充的地方。小的时候,姥姥常给我做这种东西吃。其实把它叫做豆面饽饽是一种夸大其词的说法,它是用玉米粉搀入少许黄豆粉,贴在底部有水的铁锅里烤成,另一个名称叫做贴饼子。虽然不难吃,但也不是什么山珍海味。唐朝没有玉米,所以是用小米粉,这一来就不好吃,尤其是用连壳碾的小米汤来做,相当拉嗓子。但是比之高梁粉制成的各种食物,就算是相当好吃。大唐朝种植的是矮秆的杂交高梁,这是穷人的标准食物。过了一千多年,又在华北平原上大量种植供农民食用,那种物质在煮好以后是灰白色毫无光泽的一堆,质地及气味都属怪诞,如果拿去喂猪,猪也是一边掉泪一边把它吃下去。考虑到这种情况,假如有小孩子向我要求豆面饽饽,我就给他。当然,给不起的情形例外。在这种情形下就只能给孩子一嘴巴,虽然简便易行,但是惨无人道——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戴避孕套的必要性。我们的四大发明里居然没有避孕套一项,李卫公也没把它发明出来,我们只是发明了打死人的火药,擦屁股的纸,印刷红头文件的印刷术,还有指南针——没有它咱们也能找着路。咱们这叫发明了些啥。
  我和小孙干这种事从来都戴套——越是非法性交,这种东西就越不可少。它可以把这件事的意义变成只是玩玩而已。就在玩着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费尔马定理的证明——这纯属偶然。数学和性没有一点关系。绝不能由此得出一个结论道:当你想数学题想不出来时,就该和女人发生性关系。
  小孙对我说,我最讨厌的就是你那个费尔马定理。你居然在这种时候把它证了出来,真叫人恶心。我想一个数学定理没有任何令人恶心之处,她讨厌的是我那种一心二用的方式。我想这个定理都想了半辈子了,随时随地都要想,简直就像感冒了就要打喷嚏一样。你总不能要求一个感冒了的男人在性交之前用胶纸条把鼻子粘上罢。而且只有现代才有胶纸条,古代只有贴膏药。膏药贴上就揭不掉。揭下了纸背,剩下的是乌黑的一团,好像得了恶性黑瘤。这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红 拂 夜 奔

  我把费尔马定理写成了论文,亲自送到了学报,送到一位大学同学手里。在此之前我还送给几位教授看过,他们笑呵呵地说:证出了费尔马?好哇好哇,放下罢——好像我在行贿,要放下的是钱一样。这些老家伙谁要是看了一页,太阳肯定要从西面出来。我同学告诉我说,这论文他一定要看,因为我证得也不容易。然后又告诉我说,他在这里呆不了多长时间了。这是因为他很快就要到一家计算机公司里去干事,以便多挣些钱。我一听,就知道他纯粹是在扯淡,他根本不会看这论文。这定理我证了十年,他要想看懂,起码要全心全意看一两个星期。三心二意永远也看不懂。所以我告诉他说,这论文我还要改,就把它拿回来了。我走的时候已经和他搞得相当的不愉快。那位同学说:你搞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他的意思是说,我证明费尔马定理,这件事不够有害。因为有用就是有害。举例而言,我的那个东西,假如戴了避孕套,那就什么用也没有,但是也无害。候如不带套子,就十分有用,但也十足有害。像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回家,几乎中了暑,而且想到我十年的心血,得到的居然是这种对待,一怒之下点火要把论文烧掉。小孙看见了猛扑过来,把火熄掉。这件事叫我感到一丝快慰——毕竟还有人珍视我的劳动。后来她翻开那份从火里强抢出来的稿子看了看,又递给我说:接着烧罢——我还以为你在烧小说哪。这件事使我愤怒异常,我把所有的数学书都扔了,发誓以后把数学全忘掉。但这件事又有不合情理的地方———我在数学系供职,把数学全忘了怎么混饭吃?
  晚上小孙对我说,你以后就写写小说罢,别弄数学了。数学又费脑子,又没意思。而且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告诉她说,她的意见有偏颇之处。她不懂数学,又识中国字。假如反过来,必定要说,别写小说了,就搞数学好了。要学会繁难的中国宇,绝不比学数学用力少。更何况读小说还需要文学鉴赏力,不仅仅是识字。事实上任何事都得费费脑子才能有意思。只有最后一句话还有些道理,就是无论纯数学还是小说,都没有什么用处。一泡屎屙出来还可以肥田,而数学定理和小说在这个方面简直连一泡屎都顶不上。当年在卫公的长安城里就有这样的规定:有敢证数学定理和写小说的,一律杖三十。其实杖三十的不光是数学和小说,还包括一切无用的想法。所以每个十字路口都有人在监督,见到有两眼发直的人走过来就把他拦住问道:你想什么来着?如果你是死了妈,或者是对眼天生两眼发直,就要街坊开出的证明。没证明一律要打。犯这种错误的净是男人,所以衙门里打男人的衙役算重体力劳动,每月供应五十斤带皮的谷子,比打女人的多了十斤。
  至于李卫公夫妇吃多少斤定量倒是不难考证,他们两口子的定量都在五千石以上,每人一个月的粮食,一百口大肥猪吃一年都吃不完。每个月初用一百辆粮车拉到卫公家里来,他睁着一只眼出去点收之后,就全卖到粮店里去了。他配给自己这么多粮食不是因为他是个大饭桶,而是他是全城最有用的人。直到不久之前、我还吃三十二斤粮食定量。这说明我很不受重视,比打女人屁股的人还没有用处。但是我对这一点并不在乎。我只在乎自己是不是很有趣。小孙说,对对,有趣,有趣!哇!她用腿死命的夹我,并且乱撕我的头发。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我认为她是乱打岔。我有趣可不是只在那个地方。也许我该找个女数学家做老婆,她一听说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就性欲勃发,跑到卫生间换上性感内衣。不过女数学家可不太多,偶尔有几个长得也不好看。现在我搜索枯肠,只想起了一个女数学家,叫做某某某某娅,不是波兰人就是俄国人,贡献在概率论方面。她要是还活着,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所以不能指望她。假如不是这姓孙的勾引我,我可以谁都不指望。现在已经不能后侮了。女人这东西就如海洛英,染上了就放不开。
  我因为投递费尔马定理的证明和小孙闹翻了,她一见到我就说:你和你那个一百多岁的俄国老太太做爱去,我不勾引你!然后就在我面前把自己的房门摔上了。你知道,我是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人,虽然自己心情很坏,又受了她的刺激,但还是恍恍惚惚地把厕所刷了。过了一会,忽然想到厨房也很脏,就去刷了锅台。这些事证明了我心地善良,但是姓孙的却在门后笑。后来她打开房门,说:混帐!还不快滚进来。有一件事我很满意,就是无论厕所还是锅台,后来我都没再刷。而且我还发现她的腰很细,在一片昏暗的灯光下就像一座白白的小窄桥,我从上面从容地走了过去。她的腿又细又长,非常好看,翘起来时绷直了脚尖,好像芭蕾舞女,非常的优美。这跟她练过艺术体操有一定关系。我这样说,是因为我很坏,从小就没守过规矩,长大了又没有干好过任何事。我死了以后肯定要进地狱,但是还没有死。根据一切标准,都该把我的屁股打烂,它也没有烂。不但如此,我还在和一个相当美丽的女人做爱,她因为我喜欢数学而仇恨我,但我还是骑在了她身上。我对世界都充满了恶意,但我未受惩罚。我占了很大的便宜。小孙说,你正在满足我的需要,占便宜的是我。但她是装神弄鬼。事毕她哭了起来。本来我应该想道:我把她气哭了,我又占了便宜。但是我又想:不能够这样心肝全无。我在黑暗里陪她坐了一会,然后说:好罢,别哭了。我去再刷厕所。但是她一把揪住我说:难道你非要把我气死吗?我说:不把你气死该怎样呢?她说:搂着我躺一会。这件事我会做,于是就这样躺下了。躺下以后她又哭了一会,然后不哭了,问我说: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就是个二百五?我说:十岁。想了一会又说:三岁。她猛地翻过身来骑住我,抄起一条长筒袜子勒住我的脖子,喝道:说你爱我,不然勒死你。我说:我是个二百五。她说:不管你是不是二百五。我就说了。与此同时,有个毛扎扎的东西顶在我后心上。这也没有什么,反正现在是阴盛阳衰。有一件事我必须说明白,我说自已是个坏蛋是往我脸上贴金——我坏起来没心没肺,根本是个糟蛋鬼。我成天失魂落魄,做坏事也做得很糟。我在床上抱住她——双人床很大,就是让两个人躺的,她身上很光滑,就是让人抱的——心满意足,进入了梦乡。
  我说的这整件事都有不合常理的地方,所谓的不合常理,就是它不合现实世界的常轨。在现实世界里有个数学家王二在证费尔马定理,证了十年没证出来,这是合乎常轨的。假如他证了出来,无法发表也合乎常轨。气得昏头涨脑地回家,把论文手稿烧了,这也合乎常轨。最后有个漂亮女邻居和他做爱,安慰了他,这就是不合常情。合乎常情的说法是他在绝望中手淫甚至自杀。还有一件不合常情之处,就是那论文的手稿我有两份,烧了的是复写稿。从小孙那面来说,像她那样的单身女人,所到之处都有常理在,但那是她的事,我不大清楚。回到家里,邻居住了一个糟蛋鬼,这是她不合常理的最后机会。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我没什么可挑的了”。好在我们俩又吵又闹,已经使这件事尽量的合情合理了。
  有关情理,还有一点补充。假设我们俩两情相悦,欲望如火,但是始终克制,不逾矩。直到某位头头或者某位长者注意到了这一点,站出来给我们撮合——这样就像一台合情合理的电视剧。但是也可能没有这样的头头和长者出来撮合,这样的剧情不合情理,却能让我们倒一辈子的霉。对于情理这样的东西,我们不可以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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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出了好几次差,比方说,去开学刊会。我兼着《数理化》的数学编辑,这种事是推不掉的。走到火车站里,闻见一股尿骚气,大家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这股气味就是从人身上冒出来的。古怪的是厕所里没有这样的味,只是觉得杀眼睛。车厢里热得厉害,简直是蒸笼,所有的人都在不停地吃东西,把蛋皮、果皮扔下车去。所以我想到应该把培育中的猪牵上车来喂,因为坐火车是这样的刺激食欲。到了这种时候就想到自己应该成为人瑞———售票处挂着牌子,凭十四级介绍信售给软卧包厢票,据我所知,人瑞相当于行政十三级。所以我又把费尔马定理的证法尽量简化,期望别人一看就能承认。人只要做过了行人,就会发生一些改变,不论古今。
  我当了人瑞后(这事的详情见后),也行万里路出了一次国,去美国参加一个数学年会,是和加州伯克利一块去的。提着大箱小箱,穿过了海关机场,既晕机又晕时差。然后穿上了不合身的西服,到会场上坐得笔直,十句话里倒有九句听不懂,感觉实在是很不好。影影绰绰听见加州伯克利说,费尔马定理是他和我一道证出来的。很想驳他几句,却只有干瞪眼的份儿,因为舌头落在家里了。开完了会我跑到三个X的电影院里躲了一夜(这是因为不想看见加州伯克利),决心以后再也不出来。等到回到了家里小孙说我的模样变了。原来是一副浑浑噩噩、天真未凿的样子,现在风尘仆仆、眼露凶光,很是成熟。这说明人都是在路上成熟的。
  现在可以说说我怎么成了人瑞,以及费尔马定理是怎么发表的。我们系里那个加州伯克利的副主任找到我说:听说你证出了费尔马?我回答说:对。他说:拿给我看看。我说:不。他又说:你不要保守,也有自己证错了还不知道的情况。我心里说:小子,论爷们你还得叫我大叔!但是也不能不给他看。据说他看完以后说:不管怎么说,他也没去加州伯克利留过学——这就是说我证对了。假如我证错了的话,准是这么说:先去伯克利留了学,再来证费尔马——仿佛费尔马定理和加州伯克利是拴在一起的。后来系里出了证明,论文在校刊上登出来。以后我总算成了一个校级的人瑞,每月可以多得一百块钱,这比我以前指望的要少,纯数学没有以前值钱了,不管怎么说,对别人总算有了交待。但是我心里非常不高兴,不知自己这辈子干了些什么;在我当过的扒土的人,变态分子,头发灰白形容枯槁的人,和我现在当着的人瑞之间有什么关系。我只做到了人瑞,还没有当上头头。假如当上了头头,还不知该会怎样的晕头胀脑。
  等到我也成为了人瑞,才知道自己过去的浅薄。原来我以为是头头的人,也只不过是些人瑞。我现在作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学者”,也能够出席一些头面人物的会,会场上不光有过去常在我后心上击一猛掌的黑胖子(我后心现在天阴时还有点麻痒),有险些把我送去卖咸鱼的加州伯克利,还有书记,有校长,还有些更有头有脸的人物。我们系里那两个头头到了这种地方就掏出了笔记本,听见一句不咸不淡的话就马上记下来。头头——他们哪里配。我自己到了这种地方也不敢睡觉了,甚至连想入非非都不敢,只敢瞪大了双眼,等着校长的目光扫到我脸上就装出个会心的微笑。与此同时,我生理上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原来一上午要尿三次尿,现在长到了六次。原来每周要和小孙做三到四次爱,现在减到了一次,而且在这唯一的一次里也不够硬,这使我暗暗心惊:原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东西,当了人瑞就如此的不行,要是当了头头,岂不是要缩回去?
  最近加州伯克利又升了一级,当上了理学院的副院长。他找到了我,管我叫老王(这是当了人瑞的好处,否则就是王二),说要和我合写文章。他还解释说,我的文字很好,总能把乱糟糟的理论说得很清楚,他自己的文字原本也很好,但是现在英文太好,中文就退化了。我听了以后也没有什么话说。我们俩合写了一本教科书,那本书里百分之百的段落全是我写的。现在正在写第二本,伯克利还答应在学术委员会里施加影响,让我早日评上教授。对此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一句话:生活就是这样的。假如我不遇上一位懂数学的副主任,费尔马证出来也是白证。以中国人总数之大,智商之局,谁都觉得应该做出恒河沙数的成绩。但是掰指头一算,也算不出什么。这就是原因之所在罢。
  我现在正在写一本数学史专著,名叫《中国无算式》,这个名字是从雷马克《西线无战事》里变出来的。所谓算式,就是英文algorithm,也可以叫作程式。这本书的内容是说中国的数学有问题,有答案,但是没有算法算式。凡是研究过《九章算术》、《周易算经》的人,都会同意这个结论——比方说,勾三股四弦五,勾三股四是问题,弦五是答案,算式不见了。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带本质的问题,就是中国人认为算式就是人本身,所以没法把它写出来。举例言之,一个人会开平方,他不是以为自己学会了开平方的程式,却以为自己身体(准确地说,是在心脏部位)有某种构造,以致能够开平方,因此就没有开平方的程式,如果你硬要这个程式,就只好开膛破腹,把心脏血糊淋拉地掏出来给你看。同理,假如要在勾三股四和弦五之间写出个算式,就只能把个大活人捆在那里。这是个带有根本性的发现,可以解释很多数学之外的问题。加州伯克利没作过数学史方面的研究,甚至不知道雷马克是谁,却硬要把名字署在我前面。而且我不让他署也不行了,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研究伙伴和助手,所以就算我在稿子上没写他的名字,也会有人不容分说地添上。
  再次写到这一段时,距我证出费尔马定理已有一年了。一切都是去年夏天发生的事:我和小孙从合居到同居,写完了《红拂夜奔》,发表了数学论文,当了人瑞。这一切已经经过了一个烟雾腾腾的冬季和一个忽冷忽热的夏季。这本小说原来就到这里为止。在我看来,一切线索都已完备。有李靖,他才智超群,性格天真,探索人生,等待机会;有红拂,姿容绝代,在石头花园里终日徘徊,偶尔也出去看看;有虬髯公,和红拂合居,并把这看做头头们对他的考验。还有我和小孙。只有一点没有明确地写出来,但它是不言而喻的——我们大家都有所期待,就如出席一个没滋没味的party,之所以不肯离去,是在等待一个意外惊喜。后来我证出了费尔马定理,他们从城里逃走,这party就结束了。再写什么纯属多余。
  在我看来,大干世界芸芸众生,无不在做白日梦。乞丐在做黄金梦,光棍在做美女梦,连狗都会梦到吃肉而不吃屎。一个数学家梦想证出个大定理,也是合情合理。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点可能好梦成真,但也可能不成真就到了梦醒时分。我们需要这些梦,是因为现实世界太无趣。我现在已经没有了梦想,但还活在人世上;因此风尘三侠逃出了洛阳城,故事还远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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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章主要是谈李卫公的事迹,他和作者一样,都受到了欧几里德《几何原本》的影响。作为一个数学家,作者认为欧几里德的上述著作是他智慧的启蒙书,正如别人曾受到《圣经》、《可兰经》、《论语》、《毛主席语录》和《资本论》的启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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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卫公和红拂逃出了洛阳城,往北方逃去,而虬髯公紧追在他们后面。李靖说他在太原城里有些朋友,可以落脚安身。因此他们就走在被车轮子碾得稀烂的大路上,过往的车辆又不断地往他们身上泼泥水,所以走了没多久。他们就变得和雕塑家做的粘土模型一样,走累了休息一会,就满身裂缝。这是因为不久之前下过雨、假如不下雨就是另一种景象:到处尘土飞扬,过往车辆又在播土扬尘,以致每个行人都像未下班的面粉工人。假如我生在大隋朝,肯定拣雨天上路,因为脏点没什么,可不要得了矽肺。不管下雨不下雨,有一点都是一样的,就是只要在逃的犯人逃到了路上,你就再也别想把他逮回来。所以卫公和红拂就很放心,丝毫没想到还有人在跟踪他们。走在路上,天下就乱了。他们俩跑到太原去投了军。而虬髯公跟到了太原,也没得到亲近红拂的机会,觉得很无聊,就到挟桑去了。他们三个人离开洛阳的事就是这样。
  离开洛阳城对于风尘三侠来说,意味着以前的生活结束了,这一点对谁都没什么两样。但是他们每个人以前的生活都有不同的内容。李靖离开了洛阳,就再也看不见那些泥泞的街道,看不见大街上高高矮矮的行人,再也不能到铺满了酒糟的酒坊街去找那位小巧玲珑的李二娘。他再也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士房子,再也闻不见房子里的尿骚味。这些都结束了。旧的游戏结束了,正好开始新游戏。但是李卫公对洛阳城始终恋恋不舍,这是因为在洛阳城这一局里,他还没有赢。不管是在什么游戏里,先赢了一局,再开下一局才有意思。而只有赌输了的人才会依恋旧的赌法。假如他在这里考上了博士,主管了工程,贪污了工程费(考博士就是为了主管工程,主管工程就是为了贪污工程费),再讨一个小家碧玉为妻,逃走的时候可能心里会更得意一些。李卫公不得不离开洛阳城,这时候他心里充满了被淘汰出局的感觉。所以他是怀着懊恼的心情开始新的游戏。他早就忘掉了自己是从什么样的一局里逃了出去——在这里他差点被碾碎了做成包子。假如他记着这一点,后来就不会那么卖力的建造长安城了。
  虬髯公在泥水里艰苦跋涉,浑身冰凉,心里想着杨府里的面片汤。在杨素门下做门客时,假如天气潮湿,晚上就吃面片汤。那种汤里有小孩子皮带那么宽的面片,里面不但含有白面,还有荞面。汤里有细丝状的紫菜,虾皮,芫荽等,加上胡椒,非常的好吃。后来他在扶桑想吃这种东西就吃不上,因为他不大会说扶桑话,而且扶桑厨子脾气又很坏,听他说了两句,就把厨刀往他手里一塞,说:你自己做!然后就奔出去切腹自杀。所以以后他再也吃不到这种食物。在杨府吃面片的时候,他手里拿了个橡木桶——瓷器是贵人用的东西,漆器是女人用的东西,所以门客们用木器,像他这样习武的人饭量大,所以用个小号的桶,因此就被人讥为饭桶,但这无关紧要,桶的容量大,盛来的东西能够吃饱。在杨府上吃饭又有规矩,女人们吃饭不准有声响,因为她们可能会和贵人同桌吃饭,而门客吃饭必需咂嘴,因为他们并不是贵人。所以他们又被讥为是一群猪。但是这些都无关紧要,反正他可以吃到想吃的东西。他在盯红拂的梢时,就是这么三心二意,又想往前走,又想回洛阳去。但是他在泥水里继续前进,盯住了同样在泥水里的红拂和李靖。不管怎样,他不想再回到杨府的花园里,嚼着麻鞋坐在地上,鬼鬼祟祟的偷看女人了。当时他想的是要把红拂抢到手里,但是不知为了什么,他后来又把这事忘掉了。虬髯公离开洛阳的理由可能是嫉妒,也可能是绝望的爱情,不管是为了什么罢,这种强烈的感情出现在近乎木讷的虬髯公身上,可真是够怪的了。
  而离开洛阳城对于红拂来说,就意味着再也看不见杨府里那些石头道路,那些青翠的没有树干的松树,再也回不到她那间石头楼上的卧室,也再不会泡进屋角那个洗头的大橡木桶里。对于这些她丝毫没有懊恼之情。这件事使我想起了十六岁时离开家到云南插队。插队这件事对于十五六岁的孩子来说是足够糟糕的,因为它意味着从此吃不饱,得不到医疗上的照顾,不适应的气候条件等等。去了以后不久,就死了一些人。不管怎么说,一种条件能让实验动物中一部分死去,对于活着的动物来说就是足够恶劣的了。但是我们这些人离开家前去插队时全无悲戚之情。我们以为自己离开了北方,到了热带地方,以后就该遇上一些有趣的事情了。这说明我们都太年轻。红拂离开洛阳时,比我去插队时也大不了多少。对于她这个年龄的人来说,离开一座居住已久的城市,还不像中止了旧的一局开始新的一局。因为对她来说,旧的一局也没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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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的这个部分是关于李卫公的。我早就说过,我和卫公不是一样的人。他比我精力充沛得多——虽然我们俩都是数学家。他逃出洛阳城后在唐军里作战,就以精力充沛闻名。那个时候红拂和他在一起并肩作战,却没有他有名,虽然红拂杀掉的敌人一点都不比他杀的少。打仗时,红拂穿一身皮甲,骑一匹小马,坐在侧鞍上,——像一般战士那样骑马是不行的,女人分开两腿跨在马上会被敌人笑话,——手里拿着小弓细箭。这样骑马不能和敌人正面作战,很容易把脖子扭歪,所以那马侧着身子用舞步前进,红拂是端坐着正面接敌。这样的骑术敌人见了也要喝彩的,不知不觉就到了弓箭的射程内。红拂弯弓,发射,姿势美妙,然后挥手和自己的目标们告别,回到自己阵上去。对方在鼓掌喝彩之中不知不觉倒下了好多人,因为她射得非常之准。这种作战方式非常女性,虽然非常有效,但敌人并不害怕。而卫公作战的方式则是男性的,他身披铁甲,站在八匹马拉的战车上,有如天神,手舞铁制的狼牙捧,吼声如雷,冲锋陷阵。特别要指出的是此时卫公的男根直撅撅地露在外面,非常的显眼,也非常的放肆。不管谁看见了都禁不住想往上砍一刀。需要说明的是往上砍的不光是敌人,还有战友,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佩服他的。一刀砍中以后总是火星乱冒,虎口进裂,假如那把刀没有弯掉,就算它打得好。至于刀刃,自然是锛得一塌胡涂。但是说穿了就不是那么伟大,因为那其实不是卫公的男根,而是一根实心的铁棍,外形和男根一模一样,外面拿颜色画过。只要不动电气焊,谁也莫奈它何。他脸上带了铁制的彩绘的面具,也十分像他的脸,但没有下面那个东西有威慑力。在战场上人家一箭射在他脸上被弹了回来,不过是惊叫一声:好厚的脸皮!要是一刀砍在那个地方,崩环了刀口,就会惊恐万分,落荒而逃。因为这个缘故,他有军中第一奇男子的美称。老有人问:李将军,成天挺着不累吗?卫公就答道:一打仗它就是这样,我也不知为什么。所以李靖被尊为军神(还不如说李卫公的阳具被尊为军神),青云直上。因此他觉得很得意,晚上睡觉也不摘下护挡。但是晚上宿营时,红拂常和他在帐篷里打架,大吼大叫:李药师,你这搞鬼的家伙!捣到我这里来了!这件事不但说明了当时的人有男性生殖器崇拜,而且说明了李卫公最善装神弄鬼。所谓装神弄鬼是指这个方面:别人打仗时,心惊胆战,大汗淋漓,他却能够直挺挺,似乎是个人瑞——但却是个假人瑞。相比之下我是个诚实的人,软就是真软,硬就是真硬。假如能证明我是个人瑞固然好,不是我也不装。小孙看到了这个地方就和我吵起来:我嫌你软了吗?我嫌你软了吗?说呀!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这话着实有几分道理。小孙为了一个硬字和我争起来,叫我无言以对。李卫公脸上挂着面具,一点表情也没有,这叫人觉得他毫无幽默感,为了一句玩笑话就能打你的小报告;腰间挺着个铁阳具,这叫人觉得他没完没了,坚持到底。为一点屁大的事能够和你纠缠三天三夜。这两种样子合在一起,就让头头们觉得他是个可以信任的人。后来他就当了官,并在大唐建国以后被委以建造都城的重任。而这恰恰是他梦寐以求的事。而这些事被虬髯公知道了后就说:装神弄鬼不是真本领。这话可不是白说的,虬髯公的脸就像死了一样,别说没有笑容,连哭容都没有。至于坚持到底,根本就是他的本性。
  李卫公开始装神弄鬼之后,告诉红拂说:我可算是找到了作人的门道了。这话可不是自说的,自从发现了这个门道之后,李靖就一帆风顺,一直做到了卫公,出将入相,只在一人之下,却在万人之上。这个门道就是作假。战场上金鼓齐鸣,刀枪并举,血肉横飞;男人见了这种景象,无不是阳缩如蚕,他却装得勃起如坚铁。会场上气氛凝重,人人昏昏欲睡,他却眼如铜铃;无怪他能得到头头们的重用。这样干了以后,他还能得到一种把大家都骗了的快感,因为这种缘故,他才能够几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下来。后来才发现,除了装得精神抖擞,他装病装死也是一把好手。
  李卫公设计长安城时,还保留了她想像力丰富,爱好发明的本性。这种本性就是红拂爱他的原因。最早他想把长安建在海边上莱州一带,理由是海边上风大,有取之不尽的能源。假如这个方案被批准了,长安城就会是一片重重叠叠的石头高塔,塔顶上是无数的风车。使在里面的人靠风力来提水,磨粉,就连出门也要坐在带帆的小车里,在石头铺砌的道路上前进。李卫公还设计了风力灯,那是一对风力带动的火石轮,靠磨擦打出火星来照明。有风的时候大家出来工作、没风时躺倒了睡觉。这一点和我们这里是一样的:来电时工作,没电时睡觉。除了能源方面的考虑之外,李卫公还特别喜欢海,想要夏天和红拂一道到海里去游泳,把身上晒得黑油油。但是这个方案被皇帝否定了,理由是“朕的都城当与风磨有异”,除此之外,皇帝也不喜欢海,身为一国之君,在海滩上赤身裸体,不像个样子,晒黑了也有碍观瞻。后来李靖又把长安设计在峨嵋山腰上,这样长安城就由各种水道组成,这些水道通过水闸,带动数不清的水轮,水轮又带动登山的缆车,碾米的碾子,还有水力灯。整个城市都用木头建造,到处是木头掏成的水槽,木制的水轮,这样的长安城就像个半山上的威尼斯,在不停的旋转之中。李靖还喜欢登山,尤其是草木葱藐的山。他想和红拂一道去打猎。但是它又被否定了。理由是“朕的都城当不同于水碾”,而且皇帝也不喜欢山,尤其是草木葱笼的山。最后李卫公才提出了用泥土建造一座长安城,像古往今来中国的一切城池一样,用人力来驱动。为了防止人力想人非非,采用了一切必要的措施。皇帝这回满意了,没有说“朕的都城当不同于猪圈”,而是说“李爱卿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但他不知道怎么用”。这就是说,经过了他的提醒,李卫公总算知道了怎么使用自己的脑袋,也就是说,李卫公尽管聪明盖世,却不知自己是个什么人。
  我说过,卫公和我一样,是个数学家。真正的数学家不相信自己就是程式,认为自己是个学习推导程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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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卫公设计了风力长安,是因为他喜欢风,尤其是海风。他到了海边上,就坐在石头上,闻着海风的腥味。那种风简直能把人的耳朵刮掉,但是很可爱。海风是蓝的,带一点云彩的白色。他对红拂说,我将来一定要在海上建一座城市!但是这个决心因为不合皇上的心意,所以落空了。他也喜欢水,尤其是山上流下来的水。那种水冰冷刺骨。虽然透明无色,但是总带点绿荫的黄绿色。只是没听说过他喜欢人。虽然红拂说,李靖一直很讨人喜欢,就连在装神弄鬼的时候也有些可爱之处。但是一开始搅到人力长安的事里就不再讨人喜欢了。
  李卫公设计了长安,采用了永久性原则。这就是说,要让这个城永远不出毛病。在这方面他倒是驾轻就熟,因为他毁掉过洛阳城,知道保住一座城市的关键所在,就是让里面的人永远不要想入非非,所以他就把这座城造得四四方方,土头土脑。这一点其实非常重要,有先贤的论述为证——罗素大师说过:古埃及人呆头呆脑的,怎么能知道地球是圆的?希腊人聪明无比,怎么就不知道地球是圆的?这其中的原因是这样的,埃及那地方光秃秃的,举目四望,除了周围圆形的地平线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他们呆头呆脑;希腊人抬头一看,四周有海有山,风景如画,所以满脑子古怪。但是在希腊很难看到地平线,故而不知地球圆,反而以为它是个大砂盘。驼在鲸鱼背上,鲸鱼一蹭痒就闹地震。幸亏扶桑人不知道这件事,否则准要把这条鲸鱼打了去熬油,他们才不管咱们大伙会沉到什么地方。李卫公学贯中西,设计出的长安城让大家住进去之后,既呆头呆脑,又不知道地球是圆的。这样就把长安城建在了极坚实的基础上。我们大家看着四周方方的城池,只知道天圆地方,像个茅坑的模样。因此就很不自觉,到了哪里都随地大小便。
  我们说长安城土头土脑当然不是无的放矢,因为这座城除了土坯泥巴,就是砖瓦陶器,不是黄就是灰。除此之外,大多数的人都穿土黄色的衣服,以至近视眼都看不到对面有人,非要撞到怀里才知道。城里的房子也都一模一样,有一个土坯墙的院子,一个高高的门楼,走进去是一条砖铺的甬道,左手是一个水井,从里面打水来用,右手是一个渗井,把用过的水再倒回去,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站在井台中间往前看去,在一片屎黄之中立着一个灰色的瓦顶,这就是大堂的所在。没有事的时候,主人和主妇就并肩坐在这里,男左女右,这座院子的主轴线从男人的右肩和女人的左肩之间通过。长安城里每一所房子都是这样。只是宅基地有大有小。长安建好了之后,城里就再也没有过一丝风,连飞鸟都不来。有一种下流的说法,说是在长安城里住久了,屁眼都会变成方的,会屙出四方形截面的屎橛来。假如真是这样,也没什么可怕的,大家都惊异于这座城市的严整,说卫公真是天纵之才,仿佛他天生就是个人端一样。但是据我所知不是这样的。卫公从来就不是真正的人瑞。他和我一样是假装的。后来他被人砍了一刀就蔫掉了,真正的人瑞绝不会挨了一刀就蔫掉。大清朝的雍正皇帝养了一帮血滴子,看谁不顾眼就派他们去砍该人一刀。只要没砍死,那人后来必然会努力工作,每夜加班到凌晨四点。这些人才是真正的人瑞呢。
  李卫公建好了长安城的城墙、房舍之后,就给它制定各种制度。如前所述,这些制度是为了防止大家想入非非,但是他不以为防止的对象应该把自己也包括在内。除了制定各种制度,他还在发明各种器具,想起一件干一件,而且完全不分轻重缓急。皇上看一份官制方面的奏章,发现有墨迹从背面透了过来。翻过来一看,竟是一份放在小客栈里那种木头女人的设计图,图边还有一个箭头指向她的阴部,有一行小字注着“里面用绒布”。皇上正在摸不着头脑,李卫公从外面闯了进来,嘴里大叫着:臣忙昏了头,把奏章和图纸写到一块了。待臣回去誊清了再奏罢。说完劈手把奏章抢过来,拔腿就跑掉了。他还借口工作忙,做了一双木头旱冰鞋,在皇宫大内的砖地上滑行,发出可怕的噪声,连小太监见到他过来都要双手掩耳。但是皇上容忍了他,说道:李卿性情活泼,很可爱!但这不是说他对李靖完全放心了。据皇上的贴身太监说,皇上确实说过:李靖这小子造木头女人,用的是谁的钱?是我的钱呀!
  皇帝对李靖不放心是有理由的。这个人除了举止张皇颠三倒四-之外,还有想入非非的毛病。他的风力长安、水力长安都被否定了,但他依然不死心,还在做实验。他家里大堂上有三个大沙盘,左面一个上贴了个标签“风力长安”,上面有纸浆做成的高塔,风车,街道等等,有一个人拿着扇子,不停的对它扇风。右面的一个贴了“水力长安”的标签,有水轮水道等等,顶上有个蓄水池,有个人用水桶往里灌水。中间一个是土黄色的沙盘,似乎上面什么都没有,仔细的看才能看到房屋和街道,这就是人力长安的模型。这三个模型的居民都是蚂蚁,而且每只蚂蚁身上都糊了一张纸,写明了它的身份。不但有庶民蚁,公卿蚁,还有三只蚂蚁大逆不道地当了皇帝。所幸当时是大唐开国之初,各种制度尚未完成,否则连李靖带他的三只蚂蚁,都该受千刀万剐之刑。李靖完全知道这一点,他嬉皮笑脸地说:我就是钻这个空子。实验的结果是风力长安里的蚂蚁比较聪明,水力长安里的蚂蚁比较强壮,人力长安里的蚂蚁最为安分守己。这个结果证明了皇帝的圣明。皇上始终知道李靖在干什么,还知道他得到的结论,但只说了一句:朕之圣明何需他来证!  
红 拂 夜 奔

  长安城刚建好的时候,李卫公只有五十来岁。长安城黄澄澄的,四四方方,好像一块用玉米面蒸好的新鲜切糕,而李卫公精神抖擞,就像糕上面一粒蒸熟了的小枣儿。有一伙法国人远涉重洋而来,在长安城中间的十字路口上修起了一座大磨坊,出售法国式的面包和面点。这座磨坊是靠风力推动的,但是长安城里没有风,所以只好修了一座高入云霄的高塔到天上去找风。那些法国人每天早上三点就要起身往塔上爬,五点钟可以爬到工作岗位。李卫公每天起绝早到这里来,买一根新鲜的长棒面包,撅下一大截装在裤挡里,把剩下的吃掉做早点。这样在上班的时候他就显得雄赳赳气昂昂。人家问他为什么这样,他就说:给公家干活,为主上分忧时它总是这样。我们还要补充说,刚一打完仗,红拂就把他的铁棍扔掉了。所以他要用面包来壮大自己。除此之外,他还描眉画目涂红嘴唇,使用镜子的频率比红拂还要高,假如被红拂看见了,就用手指刮脸来羞他。当时正是大唐开国之初,无论君臣,都在拼命地抖擞精神,就像我们这里评定职称之前一样。假如人人都像卫公一样,就会比谁裤子里藏的面包大。幸亏不是人人都装神弄鬼,否则就太浪费粮食了。
  我觉得我的毛病就是不会装神弄鬼,所以现在是这么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好不容易证出了费尔马定理,却不知怎么把它发表。当然,我可以把它叫做“李卫公定理”,发出去没什么问题,但是我已经不乐意这样干了,因为它是我证出来的,和卫公没什么关系。其次,我可以说是我证出来的,但我需要一个故事:我为什么要证它。要给自己编个故事,就必须不那么肉麻。假如说我是为国争光,在数学事业上拼搏,那就太过装神弄鬼了。满脑子崇高的思想,拿什么去想数学题?这就像卫公在战场上直挺挺一样不可能。这一条暂且不论。最后我还得说自己是怎么把它证出来的。这在早两年倒不成一个问题,因为必须说是读了某一条毛主席语录后,心胸豁然开朗,等等。实际上我证这个定理的动机是想自己露一手,并且是在小孙的肚皮上证出来的。但是这些情形都不能讲。最后只能求助于加州伯克利。相比之下,费尔马根本就没有证明这个定理,却名震四海。这完全是因为他会装神弄鬼。
  现在该说说装神弄鬼是什么意思了。在我看来(再说一遍,是在我看来),这世界上最重要的定理是这样的:凡以两足直立行走,会使用一种语言的,都是人类,不管他是黄白黑;反正饿了就想吃,困了就想睡,性交以前硬,性交以后软。还有一系列重要特征,比方说听报告就犯困,贫困时就会想入非非等等。这些都是不能改变的,谁要说他不是这样的,就是装神弄鬼。由此派生出第二个重要定理:就是自打有了人类,就有人装神弄鬼。当然了,一开始是想占点便宜,但是后来没便宜也要装,这就叫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这个定理不能把虬髯公包括在内,因为他是有史以来最难猜的东西。
  李卫公实际上设计了三个长安,但是人们看到的只有一个。他不但设计了城市,还有和城市有关的一切东西。在第一个长安(风力长安)没有城墙,因为城墙挡风。为了防御,每一座高塔都修得十分坚固,可以住上千的人。那里的人都穿白色的紧袖衣,白色的灯笼裤,头上的无檐帽有黑色的飘带,时时刻刻提醒每个人风从哪里吹来。这些人驾驶着风帆,从所有的地方运来必需的物资,修理索具和风车,使用六分仪和航海时计,必要的聪明实在是必不可少。为了头脑的需要,就得多吃鱼,而且必须吃好鱼,比方说金枪鱼、马林鱼之类。这些鱼可不像我们现在吃的带鱼、橡皮鱼那样好捞,只有驾了大船到远海才能钓到。这样我们就要变成一个航海民族了,每个人都是黑黝黝的,我们的都城也会沉浸在大海的腥味里。一个航海民族的兴衰取决于头脑聪明,技艺高超,所以不会有这么多的人。在我国首都的石头墙上,一年四季都渗入了大海的蓝光。我对此毫无意见,因为我精通球面三角,在那里不当船长也得当大副。
  在第二个长安里也没有城墙,因为要让水流通过,所以用巨木为栅栏,整个城市淹没在一片绿荫中——到处都是参天巨树或者是连片的绿竹,因为没有木头竹子简直就不能活。除此之外,还特别潮湿,连皮大树的旋转水槽下面,木板墙上,到处长满了青苔,林下也长满了草。那里的人都穿黑皮衣服,衣襟到衣襟还有半尺宽,中间用皮条系住,以便露出黪黪黑毛。不管是砍树,还是扛木头,都得有把子力气才好。所以人都是一米九高矮,百公斤左右的大汉。像这样的人必需吃肉,所以我们就变成一个吃肉民族了。一个吃肉民族不会有很多的人,因为必须留有放牧畜群的地方,藏有野味的树林,不能哪儿都是人。这样我们的首都就会是一些崎岖之地,在树荫的狭缝里有一些零星的天空,而且不分晴雨,头顶上老落水滴——树林子里总是这样的。我对此也是毫无意见,虽然我身体瘦弱,人家准叫我去牧牛或牧猪,但是我喜欢动物,不管是哪一种。甚至见了眼镜蛇和老鼠,都不愿把它们打死。只有人力长安对我不合适:像我这样失魂落魄,想入非非,一定常被捉到衙门里去,这样我既不是船长大副,又不是牧人,而成了个挨打的屁股。但是像到哪个长安去这样的事必须由头头们拿主意,我们说了都不算。
  李卫公在世的时候,长安城气派非常。这不是说长安城里都是石头砌成的高楼大厦,门前有青翠的草坪和喷泉,而是恰恰相反——长安城里见不到一片石头,一棵活着的草,一股流动的水。所有的房子都用砖瓦木料,并且全是一层的。那时在长安路上骑马的人都带一包土,假如自己的马在大街上撤了尿,就要马上下来,把流动的尿用土盖住。更没人敢当街倒脏水。长安的房子很矮,但是街道很宽。地上没有草,但是每一寸地面无不印着条帚的痕迹。在街上走的人自动追上前面的人,或者放慢了脚步等待后面的入,以便结成队伍,迈开齐步走的步伐。但是一旦跟上了队就不好意思从队伍里离开,所以原准备到隔壁看看邻居,就可能被裹着走遍了全城,直到晚上才精疲力尽的回家,把看邻居的事也忘了。那时候的外国人到了长安,看到大街上尘土飞扬大队人马在行进,常常惊讶得张大了嘴巴再也闭不上。不过长安刚刚建好时,里面的居民有三分之二是退伍老兵,擅长队列科目,对于齐步、正步、向左向右转等等,都是无比熟练。而别的人想要迁到城里来住,也要经过三个月的队列训练。这一点外国人并不知道,只以为是水土的关系。他们对自己的懒散很惭愧,放而拼命喝长安城里又咸又涩、带有轻微尿味的井水,不喝优待外国人的矿泉水;并且到了饭馆里就说:把你们吃的东西给我来一份!这样做的效果不显著,就去买来嫩核桃把自己染黄,动手术把双眼皮缝上,装出单眼皮的模样。虬髯公派来的大批的遣唐使,还未来得及学习大唐的制度,看了这种景象,就跑回去赞不绝口,说咱们永远赶不上——除非从现在开始不吃鱼,光吃小米饭。但是扶桑这个地方不吃鱼就要闹粮荒,而且谷子不耐涝,那个地方雨水又特别多,所以就没有完全照卫公的法子办,只是采用了他发明的礼节。光这一条就够他们受的了。
  我们知道长安城里有一座钟楼一座鼓楼,钟楼里有一个老兵在绕钟走动,每走一圈是一分钟,走满六十圈就击钟一次。长安建城之初,这座钟非常之准,简直不下于英国的大笨钟。过了一些年,这个兵脚上长了鸡眼,这座钟就慢了下来,逐渐慢到了每天慢两个小时的程度,长安城里开始日月颠倒。又过了些年,这个兵又得了痛风病,这座钟就达到了每天慢二十四小时的程度,于是长安城里就出现了两种时间,公家时间和太阳时间。按公家时间一小时行人可以走二十里,按太阳时间则减半。按公家时间每天太阳升起两次,按太阳时间也减半。你在长安城里问一个半老徐娘年纪,她说二十岁,实际是二十公岁。你去问位老人家高寿,他说七十岁,那就是太阳岁了。这样就增加了计时的复杂性。等到那座钟楼一天慢七十二个小时,公家时间就被废掉了。那时候该老兵已经中风患了半身不遂,还在挣扎着绕钟行走。好在他已经没有击钟的力量,敲出的声音只在钟楼里才能听见了。
  而那座鼓楼的故事是这样:楼里有个大鼓,由鼓手在上面击出鼓点来,让全城的人踩着它行进。这种工作十分累,要用一大群健壮的人以便轮换;而且它又非常枯燥,所以有些鼓手后来就精神崩溃了,不顾一切地在鼓上击出些花点,让全城的人不走正步,而是扭秧歌或跳着迪斯科。干完了这样的坏事,他就说:要杀要剐随便罢。因为这个缘故,后来击鼓的制度就被废除了。好在那些老兵也都到了风烛残年,也觉得走正步太累,也没有提出意见。长安建城之初,假如有人在路上拣到了铜钱,就把它交给头头,头头们再设法交还给丢钱的人。令人遗憾的是虽然人人拾金不昧,但是铜钱的总数也不会增多,大伙还是那么穷。既然是那么的穷,所以丢钱的事也很少发生。后来头头们又规定,一枚铜钱经过了一次拾金不昧,就在上面打一个钢印,可以当两枚花。这使大伙在路上故意抛撤铜钱,长安市上的钱很快都打满了钢印,造成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不管打不打钢印,铜钱是一文不值了。长安城里拾金不昧的好事总数却直线上升。但是后来大家发现没有了铜钱很不方便,就把这项制度也废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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