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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时期的爱情

_2 王小波(现代)
  小时候我看到那只公鸡离地起飞时,觉得是个令人感动的场面。它用力扑动翅膀时,地面上尘土飞扬,但是令人感动的地方不在这里。作为一只鸡,它怎么会有了飞上天的主意?我觉得一只鸡只要有了飞上五楼的业绩,就算没有枉活一世。我实在佩服那只鸡。
  在帮教时间里我把这些事告诉X海鹰。她说,你的意思是你很能耐,是不是。我听了以后觉得很不中听。照她的说法,我做这些事,就是为了在她面前表现出能耐。但是我当时还不认识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我知道有一种人长头发大乳房,说话一贯不中听。所以我不该和她们一般见识。这样想很容易,但是做不到。因为女人就是女人,你只能和她们一般见识。
  过了这么多年,我又从那句话里想出另一重意思来。当时我已经被她吓出了前结巴,所以除了讽刺我在她面前显示能耐之外,她还有说我实际上不能耐之意。好在当时我没有听出来,否则会出什么事,实在是不堪想像。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三章
3
  现在我弄明白了寻找神奇是怎么回事,那就是人一旦中了一道负彩,马上就会产生想中个正彩的狂想。比方说我爸爸,差点被打成右派时去递上入党申请书,希望党组织一时糊涂把他吸收进去,得个正彩。等到他受到批判,又狂想自己思想能被改造好,不但再不受批判,还能去批判别人。至于我呢,一旦挨饿、挨揍以后,就神秘兮兮地去爬炉筒子,发明各种东西;想发现个可以遁身其中的新世界,或者成为个伟大人物。我们爷俩总是中些负彩,在这方面是一样的,只不过我是少年儿童,想出的东西比他老人家更为古怪。
  在帮教时间里我对X海鹰说到过六六年我见到一辆汽车翻掉的事,这件事是这样的:六六年冬天我十四岁,学校停了课,每天我都到城里去。那时候满街都是汽车,全都摇摇晃晃。有的车一会朝东,一会朝西,忽然就撞到小铺里去。这就是说,开车的不会扶驾驶盘。有的车开得慢悠悠的,忽然发出一阵怪叫,冒出一屁股的黑烟,朝前猛撞。这就是说开车的不会挂档。有的车一会儿东摇西晃,一会儿朝前猛撞。这就说,既不会扶轮,也不会挂档。我站在长安街中间看这些车,觉得很好玩,假如有辆车朝我猛撞过来,我就像足球守门员一样向一边扑去。有一天我在南池子一带,看到一辆车如飞一般开了过去,在前面一个十字路口转了一个弯,就翻掉了。可能是摔着了油箱罢,马上就起了火。从车中部烧起,马上就烧成个大火球。轮胎啦,油漆啦,烧得黑烟滚滚,好看得很。
  后来我也会开车了,怎么也想不出到底怎样开车才能把辆大卡车在平地上开翻掉。除非是压上了马路牙子,或者有一边轮胎气不足。这就是说,开车的连打气都不会。但这是后来的事。当时我朝翻倒的车猛冲过去,但是火光灼面,靠近不得。过了不一会,火就熄了(这说明油箱里油不多),才发现车厢里有三个人。全烧得焦脆焦脆的,假如是烧鹌鹑,这会儿香味就该出来了。顺便说一句,烧鹌鹑我内行得很。这件事听得X海鹰直恶心。她还说我的思想不对头——好人被烧死了,我一点都不哀恸。凭良心说,我是想哀恸,但是哀恸不起来。哀恸这种事,实在是勉强不出来的。我只觉得这件事很有意思。革命时期对我来说,就是个负彩时代。只有看到别人中了比我大的彩心里才能高兴。
  除了烧鹌鹑,我还擅长造弹弓。其实说我擅长制造弹弓是不全面的,我热爱、并擅长制造一切投石机械。六七年秋天,我住的那个校园里打得很厉害,各派人马分头去占楼,占到以后就把居民撵走,把隔壁墙打穿,在窗口上钉上木板,在木板的缺口处架上发射砖头的大弹弓。这也是一种投石机械,和架在古罗马城墙上的弩炮,希腊城邦城头上的投石机是一种东西。我对这种东西爱的要了命,而且我敬爱的一切先哲——欧几里德、阿基米德、米盖昂齐罗、达·芬奇——全造过这种东西。但是那些大学生造的弹弓实在太糟糕,甚至谈不到“造”,只不过是把板凳翻过来,在凳子腿上绑条自行车内带,发出的砖头还没手扔得远哪。这叫我实在看不过去,因此有一天,“拿起笔做刀枪”那帮人冲到我们家住的楼上,把居民都撵走了。这座宿舍楼不在学校的要冲地段,也不特别坚固,假如不把我考虑在内,根本没必要占领。另一方面,当时兵荒马乱的,我们家也不让我出门。他们来了以后,我不出门也可以参加战斗了。但是我们家里的人谁也没看出来,他们只是老老实实搬到中立区的小平房里,留下我看东西。所谓中立区,是一个废弃的仓库,里面住满了家成了武斗据点的人们,男男女女好几百人住在一个大房子里,门口只有一个水管子,头顶上只有一个天窗。各派的人都住在一起,还不停的吵嘴。那个房顶下面还有很浓厚的屁味,罗卜嗝味,永远也散发不出去。我没到那里去住,还留在那座宿舍楼里,后来我就很幸福了。
  有关这两件事,都有要补充的地方。前一件事发生的时候,北京的天空是灰蒙蒙的,早上有晨雾,晚上有夜雾——这是烧煤的大都市在冬天的必然现象。马路面上还有冻结了的霜,就像羊肉汤凉了的时候表面上那层硬油。那时候北京那些宽阔的马路上到处是歪歪倒倒行驶着的汽车,好像一个游乐园里的碰碰车场。人行道上人很多,挤挤攘攘。忽然之间某个行人的帽子就会飞上天,在大家的头顶上像袋鼠一样跳了几下,就不见了。有人说,这是人太多,就有一些不争气的小贼用这种方法偷人家的帽子,但我认为不是这样,起码不全是这样。我有时候也顺手就扯下别人的帽子,把它扔上天——这纯粹是出于幽默感。后一件事发生时,我们那所校园里所有楼上的窗户全没了,只剩下一些黑窟窿。有些窟窿里偶而露出戴着藤帽的人头来。楼顶上有桌椅板凳堆成的工事,工事中间是铁网子卷成的筒子,那些铁网是原来在排球场边上围着挡球的。据说待在网后很安全,因为砖头打不透。那片校园整个就像个大蟑螂窝。这两个时期的共同之点是好多大喇叭在声嘶力竭的嚷嚷,而且都有好多人死掉了。但是我一点都不哀恸。我喜欢的时代忽然降临了人世,这是一个奇迹。我们家都成了蟑螂窝,绝不会有人嫌弃我的废铜烂铁。再没有比这更叫人高兴的事了。至于它对别人是多么大的灾难,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管得着吗?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三章
4
  我小的时候想过要当发明家,仿佛创造发明之中有一种魔力,可以使人离地飞行。为了这个缘故,我先学了数学,又学了
  DoubleE。但是现在我发现它根本就没有这种魔力。不管你发明了什么东西,你还是你自己。它的一切魔力就是使你能造出一架打死人的投石机。但是这个本事不会也罢。小的时候我不和女孩子一块玩,躲她们如躲瘟疫。但是我现在也结了婚,经常和老婆坏一坏。这说明我长大了。小时候我对生活的看法是这样的:不管何时何地,我们都在参加一种游戏,按照游戏的规则得到高分者为胜,别的目的是没有的。具体而言,这个看法常常是对的,除了臭气弥漫的时期。比方说,上学就是在老师手里得高分,上场就是在裁判手里得高分,到了美国,这个分数就是挣钱;等等。但就总体而言,我还看不出有什么对的地方,因为对我来说,这个规则老在变。假如没有一条总的规则的话,就和没有规则是一样的了。
  现在我又想,为了那架投石机和少年时的狂想,损失的东西也不少。假如不是对这些事入了迷,还可以做好多别的事。假如游戏的总规则是造台复杂的机器,那我十六岁时就得分不少。但假如这规则不是这样,而是以与女人做爱次数多为胜,那我亏得可太多了。但是这个游戏的总规则是什么,根本就没人知道。有关这个总规则的想法,就是哲学。
  我长大以后活到了三十五岁,就到美国去留学。有时候有钱,有时候没钱,就到餐馆里打工。一般情况下总是在厨房里刷盘子,这是因为我有一点口吃,而且不是那种“后结巴”,也不是那种“中结巴”,而是前结巴,一句话说不上来,目瞪口呆,说英文时尤甚。在厨房里我碰上了一位大厨,他的终身事业是买六合彩。作为一个已经学过六年数学的学生,像六合彩这样的概率题当然会算;只可惜算出来以后没办法给大厨讲明白。每到了该决定买什么数字的时候,那位大厨就变得神秘兮兮的,有时候跑到纽约伏虎寺去求香拜佛,有时候又写信给达拉斯的王公子,让他给起一卦。有时候他要求我提供一组数字,还不准是圆周率,我就跑到大街上去抄汽车牌。这种事情有一定的危险性,抄着抄着,车里就会跳出几个五大三粗的黑人,大骂着朝我猛扑过来,要我说出为什么要抄他们的牌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才不肯停下来解释有一位中国大厨需要这些数字,而是拔腿就跑,见到路边上楼房有排水管就往上爬。幸亏这些人里没有体操队员,也没人带着枪。这种事不用我说,你就能知道是比老鲁要抓我要命。所以我老向那位大厨解释说,六合彩里面是没有诀窍的;假如有诀窍,那也不是我能知道的。但是他只用一句话就把我驳倒了:假如真的没有诀窍,我怎会相信有诀窍呢?就是因为不能驳倒这个论点,说别的就没有用处了。比方我说:假如我一抄车牌子就能抄上下期的六合彩,那我干嘛不去买下期的六合彩?他答道:谁知你为什么不去买?我就要犯前结巴。照他的看法,那些中彩的一定是发现了某种诀窍,因而发了大财。当然,像这样的诀窍谁也不肯说出来。再说,说出来就不灵了。没准这种诀窍是在电话本上看来的,或者睡觉时梦到的。也没准是一年不性交,或者是买彩票之前性交。还有人说,这诀窍是吃掉老婆的月经纸(当然是烧成了灰再吃)。他还说,最后一条他已经试过了,不大灵。这倒使我大吃一惊:看他头发都白了,老婆怎么还有月经?后来一想,谁知道他吃的是谁的纸,那纸是怎么来的。这么一想后,就觉得很恶心。在一起吃饭时,凡他动过筷的菜我都不动。
  直到我回了国,该大厨还来信让我上大街上拣几张废汽车票给他寄去。但是我想,今后再也不用上那家餐馆打工,用不着再拍他马屁,就没给他干这件事。但是这些都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最严重的问题是那个大厨已经买了整整一辈子的六合彩,已经完全走火入魔,而他正是我的顶头上司。因为我不能直截了当的对他说,你是一个白痴,所以直到我回了国,也没解释明白。
  我们家里的人说,小时候我除了爬炉壁,还干过不少其它傻事——比方说,爬树摔断了腿,玩弹弓打死了邻居的鸡,逃到西山躲了三天才回来等等。但是我一点都记不得。照我看,就算有这些事也没有什么。我觉得高炉里有一个奇妙的新世界,自有我的道理:假如那高炉里什么都没有的话,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这样的想法丝毫也不能说是傻,只能说有点不成熟。那时候我才十二岁,这比活到了五十多岁还吃月经纸可强多了。后来我认识的那位大厨也知道了吃那种东西对中六合彩毫无帮助,但是他还要打肿了脸充胖子,说那东西叫做红铅,是内家炼丹的材料,吃了十全大补。我还知道有一种东西中医叫作“人中黄”,据说吃了可以健胃——那就是屎。但是我不敢提这种建议,恐怕他和我急。他后来换了一种玩法,到大西洋赌城去玩轮盘赌,一个月的工钱,一夜就能输光。照我看这样比较正常。但是他很快又五迷三道,自以为可以发明必胜的轮盘赌法,经常在炒菜时放可以咸死老水牛的盐。而我由他推荐到前台去当waiter——你知道,我喜欢穿黑皮衣服,所以有几个怪里怪气的妞儿老上我台上来吃饭,而且小费给得特多,老板就说我有伤风化,把我和他一块开掉了。其实我在这件事上十足无辜,我穿黑衣服是童年的积习,我总是爬树上房,黑衣服经脏。虽然有个丫头老问我是S还是M,但是我一点也不懂这些事。
  后来我到学校图书馆特殊收藏部找了几本书看了看,搞明白什么是S,什么是M,再碰到那个丫头时就告诉她说:我有点S,也有点M。我像一切生在革命时期的人一样,有一半是虐待狂,还有一半是受虐狂,全看碰见的是谁。她听了这话目瞪口呆,好像我说了什么傻话一样。乍到美国时净犯这种错误,到加油站问哪儿有打气(air),却问成了哪儿有屁股(ass)。但那一回却不是。我说的是由衷之言。
  现在我活到了四十岁。算算从九岁到四十岁的发明,多得简直数不过来。最近的一项发明是一种长筒袜,里面渍有铁粉和卤化物,撕开了包装就发热,可以热四十八小时,等热完了就是一双普通的长筒袜。我以为可以一举解决怕冷和爱漂亮的问题。我把这项发明交给一家乡镇厂生产,后来就老收到投诉信,告状的说,老婆早上穿上我的袜子时,还是一个完整的东亚黄种,晚上脱下来,下半身就变成了黑人。这是因为那家厂子用过期的油墨把袜子染黑,不能说我的发明不好。我至今还保持了热爱发明的本性,但是再也不相信发明可以扭转干坤——换言之,搞发明中不了正彩。
  我长大后结了婚,然后到美国去留学。我在国内是学数学的,出去以后觉得数学没有意思,就在计算机系和DoubleE(咱们叫无线电)系注册。我老婆是学党史的,出去以后觉得党史没意思,就改了P·E,咱们叫体育。除了上学,我们还得挣钱糊口。我老婆到健身房给人家带操,就此找到了她的终身事业,现在每天带十节操还嫌太少。她说除了吃饭和睡觉就想带操,站在一大群人面前跳跳蹦蹦。而我给人家编软件。到了美国我才知道,原来想要活着就要挣钱。本来挣钱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我偏把它想得很浪漫。
  第一次从系里领来了编软件的活儿时,我想道:好!总算有了一个我施展才华的机会了!有关这一点,我有好多要补充的地方。自从长大成人,我处处不顺。开头想当画家,却是个色盲。后来当了数学系的研究生,导师给我的论文题目却是阐发马克思的<数学手稿>。虽然也挖空心思写了一百五十多页,但是我写了些什么,导师现在准想不起来了。我也想不起来了。打印稿现在找不着了,手写的底稿也找不着了。所以这篇论文写了就和没写一样,白白害死了自己好多脑细胞。简言之,我从来就没做过一件真正的工作,除非你把做豆腐也叫作工作。但是不管你把豆腐做成什么样,吃下去以后都变大粪,变不成金刚石。以上说明是解释我拿到那个活为什么激动。虽然那是个大型软件,好几个人合编,但是我想这样更好,可以显出我比别人强。越是这样想,就越是心绪纷乱,一行源码也写不出来。所以我就对我老婆说,你出门时,把我锁在屋子里。我就是这样一个变态分子,但是我老婆一点没觉察出来。
  锁在房子里时,精力能够集中。所以我编的第一批软件极有诗意,李后主有词云:河诠啄残鹦鹉粒。我的软件就曲折和弹性而言,达到了此句的境界。后主又有残句云:细雨流湿光。我的软件就有这么简约,别人编十行,我只用一行。等到交活时,教授看了吃一惊:这么短!能跑(run)吗?我说你试试嘛。试完了他和我握手道:谢谢!但是到了开支时,我的钱比别人都少。原来是按行算钱,真把我气死了。等到交第二批软件时,我就吃棉花屙线屎。古诗云:
  一个和尚独自归,关门闭户掩柴扉。我的第二批软件到了这种境界。简言之,别人编一行,我就编了二十行。等到交活时,教授根本不问能不能run,只说:你这是捣蛋!就打回来让我改短。资本主义就是这么虚伪。等到拿了学位,我毫不犹豫就回国来。这是因为我从骨子里来说是个浪漫诗人,作画时是个颜色诗人,写程序时是个软件诗人。干瘪无味的资本主义社会哪里容得下浪漫诗人。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三章
5
  在美国时,我想干DoubleE就干DoubleE,想干Computer就干Computer,而且还能挣些钱,但是还是不快活,最起码没有六七年我在自己家里造投石机时快活。那时我们家的门窗都被打掉,墙上也打了好几个大窟窿。而我戴了个木匠的皮围裙,耳朵上架了支红蓝铅笔,正在指挥十几个大学生拆家具制造防御器械。在工程方面谁都不如我,所以大家公推我负责。这件事我爸爸知道了一定要揍我,因为拆的就是我们家的家具,虽然我已年登不惑,他也过了随心之年,并且在偏瘫之中,但是我认为他积习难改。等到上级制止了武斗,他回家来一看,只见家里的一切都荡然无存,书房里却多了一架古怪的机器:从前头看,像法国造的断头机,从后面看像台龙门刨床,有滑轨,有滑块,最前面还装了架气象站偷来的风速仪。底下还用水泥打了地基,拆都拆不走,真把他气死了。那就是我造的投石机,是世界上一切同类机器里最准确的一台。但是那上面有好多部件是我们家的家具。损失了门窗,家具我爸爸还不心疼,因为那是公家的。他的藏书也丢了不少,这些东西是他让我看着的。我告诉他,人家拿着刀枪,想借咱家的书看,我敢管吗?他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其实满不是这样,我当时忙得很,把让我看着的东西全忘了。而且我还想道:这个楼是老子的了,老子怎么想就是王法。凭什么我该给你守着东西?
  现在我想,批判资本主义也不能昧了良心,现代社会里哪儿都容不下太多的诗人。就如鸡多了不下蛋,诗人多了没有饭吃。这是因为真正的诗人都是捣蛋鬼。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冲到我们家里来时,我帮着把家里的东西搬到中立区以后,留下看守房子。转眼之间我就和他们合为一股,在我们家的墙上凿洞,并且亲手把每一块窗玻璃都打掉。当然,我也有我的道理,假如不把玻璃打掉,等到外面飞进来的砖头把它打碎,破片就会飞起来伤人。然后再把窗洞用桌椅堵起来,屋里马上就变得很黑。照我看这还黑得不够,还要用墨汁把里面的墙涂黑。只用了半天的时间,我们那座楼里面就黑得像地狱。当然这样干也有这样的道理,假如有人从外面冲进来,就会觉得眼前一黑。在他的瞳孔放大到足以看清屋里的东西之前,我们可以用长矛在他身上扎十几个大洞。这些措施只是把我们住的房子改造成一个白蚁窝的第一步。到了冬天,这座楼上连一片完整的瓦都没有了。一楼每一个窗口都被焊的栅栏堵得严严实实,上面还有密密麻麻朝外的枪头,一个个比刀子还快。所有的楼道门洞都被堵得炸都炸不开,另有一些纵横交错的窟窿做为通道,原来的住户不花三天三夜绝找不到自己原来住的地方。后来要把它恢复成原样,又花了比盖这座楼的建筑费还要多的修缮费。从这一点你就能知道“拿起笔做刀枪”为什么后来要倒大霉。而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我一个诗人就造成了这么大的灾难,假如遍地都是,那还得了吗?但是不做诗人,我又不能活。所以到底怎么办,这是问题。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三章
6
  我小的时候读过马克·吐温的《康涅迪格州的美国人在亚瑟王朝》,然后就想当个古代的人。如果我能选择,宁愿生活在古代的希腊,要不然就生活在古罗马。那时才有机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那时候的人可以自由地发明自己的机械——我不记得阿基米德因为发明一架水车挨了他爸爸一顿打。这说明我不应该生于现代——我是今之古人。我是阿基米德,我是米开朗齐罗。我和眼前的一切都没有关系。
  我在豆腐厂里受“帮教”时,还觉得自己是今之古人,但是已经有点变了味道。我还能想到假如X海鹰的橡皮月经带到了古罗马的投石步兵手里,一定会被视若珍宝。而我们用来刮轴瓦的三角刮刀,如果能送到古希腊,被装上矛端,该有多么好。与此同时,我却被老鲁追得到处跑,还要受X海鹰的帮教,一点不像个今之古人的样子。最主要的是,我不再相信会有什么奇迹。俗话说,时势造英雄。而吵吵闹闹的英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想起那个过去的英雄时代,总是从这两件事开始——六六年翻掉的汽车和六七年的大弹弓,好像一座大院子门口的两个石狮子,经过了它们才能走到院子里。我告诉了X海鹰这两件事,她丝毫也不理解它们的重要性,因为她不是今之古人。六七年秋天,我顺着排水管爬进了实验楼。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全伙六七十人都蹲在里面,没水没电,没吃没喝,外面是四面楚歌,好多大喇叭在广播“敦促拿起笔做刀枪投降书”。我告诉他们说,我家住的那座楼,看上去虽然不起眼,却是个了不起的武斗据点,因为下面有好几条地沟。其中有采暖的地沟,输电的电缆沟,甚至还能钻进下水道。顺着地沟可以钻到海淀镇,买回大饼油条。所以他们就半夜突围,跑到我们楼去了。假如他们不去占宿舍楼,谁也不去占宿舍楼,因为这里没有军事目标。他们一来,所有的人就接踵而至,把所有的宿舍楼都占掉,把他们围在核心,因为他们就是军事目标。以这件事为契机,那一大片宿舍楼后来都变成蟑螂窝了。说起了这件事,我沾沾自喜,颇有成就感。而X海鹰却愁眉苦脸,面对我的糊涂思想,不知该如何“帮教”。
  我告诉X海鹰这件事时,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在下午的阳光下她的头发是黄色的。这说明任何东西都没有固定的颜色,要说它是什么颜色,就一定要把当时的光线说明在内。她的下巴浑圆,脸上露出一种找词儿训人的表情。这种表情叫我想起小时候我那位浑身像瓜果蔬菜的老师来。那一刻我恨她入骨。我和她分明是两种动物,就如猫和狗一样,是世仇。但是她忽然朝我笑了笑,说道:接着讲。这一瞬间我又感到心里热呼呼的,有一种很肉麻的感觉,似乎是感激她拿我这样的坏蛋当了一回事。这说明像我这样的人身上也有奴隶性。
  “拿起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来时,头戴藤帽,浑身上下白糊糊的,好像一些面粉工人。除此之外,他们身上还带有生石灰的辛辣味,有些人额角有青肿,好像挨了一砖头。这说明他们路上受到了拦截。后来大家说起这一派人,都说他们坏得很,闯到和平居民家里,就让他们扫地出门,如果不像纳粹党卫军,起码就像斯大林的征粮队。其实不然,那帮人最是温文尔雅。假如在座的有女孩子,就都不说粗话。开饭时如果我没有吃,他们就不吃。女同学没有吃,男人就不吃。有一个当兵的没有吃,头头就不吃。除此之外,他们中间每个人都用卫生手纸,从来不屙野屎。所以他们不像一支武斗队伍,倒像一伙英国绅士。我对这些人十分喜欢,而且我对他们的喜欢决不随时间而改变。但是后来这伙人在整个学校里又是最倒霉,因为到了文化革命后期算总账的时候,发现这个微不足道的小派别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最厉害。所以他们的头头就被抓去住监狱,而且他们全体都被送到乡下去,没有一个人留到了城里。这就意味着他们全体都要到没有电的地方生活,每日三餐都将成大问题。这说明凡是我喜欢的人都会倒霉,凡我喜欢的品质都不是好品质。
  现在我想起拿起笔做刀枪,怎么也想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打仗。要说是为了主义,或者思想,都不大充分。如果说他们像我一样,为了寻找神奇而打仗,恐怕也不大对——打仗是我十五岁时的游戏,他们可不是十五岁。可能有一些是为了主义,有一些是为了思想,有一些想要寻找神奇,各种各样的动机都混在一起,就如一个人酒醉后呕出的东西,乱糟糟的一团。你搞不清拿起笔做刀枪打仗的动机,正如你不能从醉汉的呕吐物里看出他吃了些什么。
  现在该说说我爬炉壁的事是怎么结束的。到十三岁那一年,我终于爬过了那个炉筒子,进到了土高炉里。那里面还是什么都没有。除了一个砖堆,砖堆边上有一领草席,草席边上还有个用过的避孕套,好像一节鱼鳔。里面盛了些胶冻似的东西。虽然当时不能准确指出那是什么,但也能猜到一些。那里面的东西叫我联想起六岁时在伤口里看到的自己的本质——一个湿被套。从那时开始,我的人生观就真正悲观起来了。从那一天开始,中了天大的负彩,我也不会产生想中正彩的狂想。
  所谓湿被套的事情是这样的:早上起来时,感觉到自己内裤里有一堆凡士林似的东西,粘乎乎的和阴茎粘在一起,好像一根自行车轴粘上了黄油。然后就开始迷迷糊糊,想起梦见过女孩子的乳房和屁股。但是乳房和屁股怎么会这引出这些东西还是不明白。这种状态我不喜欢。
  有关湿被套和我后来的事,我都没有告诉*有关湿被套和我后来的事,我都没有告诉X海鹰。后者是因为我没有预见未来的本领,前者是因为我觉得对女孩子说这些事不应该。后来她对我说:你真脏!现在她是毡巴的老婆,不知她嫌不嫌毡巴脏。
  有关哲学,现在我是这样想的:它有好多问题,本体论的问题,认识论的问题,等等。但是对于中国人来说,只有一个问题最重要,就是世界上有没有所谓神奇的诀窍——买六合彩的诀窍,炼金丹的诀窍,离地飞行的诀窍和跑步进入人间天堂的诀窍。假如你说没有,那我怎么会相信它有呢?假如你说有,我怎么看不到呢?但是自从我爬过了那个炉筒子之后,就再也不信有什么诀窍。我和别人一样,得爱我恨的人,挣钱吃饭,成家立业,养家活口;总而言之,除非有奇迹发生,苦多乐少,而奇迹却总是不发生。我竭尽心力,没找到一丁点神奇。这个世界上只有负彩,没有正彩。我说我是个悲观论者,就是指这种想法而言。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四章
1
  七四春天年我去肛肠医院看痔疮时,对世界又有过很悲观的看法。这时候童年饥饿的经历早被我忘掉了,眼前最大的痛苦是磨屁股。在我看来,既然生存的主要方式是比赛磨屁股,那么我们这些生来屁股窄的人就处于极不利的地位。假如把这里排队候诊的人看作前线下来的伤员的话,可以说在战斗中受伤的全是男的。偶而有几个女的,全是孕妇。这就是说,假如妇女不怀孕,就不会受伤害。后来我在那里开了一刀,虽然不很疼,但是在很长时期里不方便。等到痔疮愈合,大便通畅,才想到生存的主要方式大概不是磨屁股,还是一种冥思苦想。现在你常常看到一些人,头顶掉得秃光光,眼镜像瓶子底,大概就持这种想法,只不过有人想物理,有人想哲学,有人想推背图,有人想易经。我也在这些人之中,唯一的区别在于我越想得多,身上的毛发越重,头顶像被爆米花的机器崩过,阴毛比某些人的头发还多;视力也是越想越好,现在能看到十米外一只苍蝇腿上的毛。与此同时,我的眼睛越想越三角,眉毛越想越擀毡,随着时光的流逝,脸上也起了皱纹,但全是竖着的,十足像个土匪。所里的同事见我这个模样就疑我敌视知识分子。但这又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的事是我去割痔疮,X海鹰一定要和我一起去。我进了手术室,她也要跟进去,医生护士也不拦她。这件事乍看起来有点古怪,说开了也只寻常:那年头到肛门医院去开刀的人都是成双成对的,不知现在是不是这样的了。
  据我所知,人们去打胎往往是成双成对。去生孩子往往也是成双成对。这种时候她们很害怕,所以要拉个男人去壮胆。男人去割痔疮也是这样,倒使我大惑不解。后来才知道,那些女人觉得那个地方太脏,很可能大夫护士不肯下手,要病人家属来开刀。这倒不是很离奇的想法。对我们这里的医生护士,决不能做太高的估计。我也觉得人家很可能不愿动手给我开刀,但是我的手臂甚长,可以够到那个部位。只要有个护士在后面告诉我:“往上!往下!往左一点!好了就是这儿!”就能给自己开刀。因为有这种把握,所以我没有请求任何人和我一起去肛门医院,这任何人里也包括X海鹰。是她自己要去的,她还说,对于“后进青年”(即我也),就是要在生活上关心,工作上帮助,思想上挽救——直到关心、帮助、挽救都没有效果的时候,才把他交给专政机关。听了这后半截的话,我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什么话也不敢说了。
  除了喜欢绘画,我也喜欢看小说。我最喜欢的作家是马奎斯(Marquez)。其实也说不上喜欢他的哪部作品,我喜欢的是他创造的句式,比方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简直妙到极处。仿此我们有:革命时期的发明,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四章,等等。我患的就是革命时期的痔疮。在革命时期我陷入了困境,不知怎么办才好。X海鹰在我的凳子上放了一个废轮胎,坐在轮胎上比坐在硬板凳上舒服多了,但我还是忧心仲仲,不可终日。和她一起去医院时,我对她恭恭敬敬,走在离她两三米的地方。但是当时合法夫妻一起上街时,距离也是这么远;所以医生护士们见了,也不感到有什么异样。我进手术室时,她在外面探头探脑,直到感觉要用到她时,才溜了进来。
  说明了这一点,就能明白当年为什么护士不把X海鹰往外撵——像这样自愿帮忙的人太多了,撵也撵不过来。而我自己正朝墙躺着,等待着护士把手术刀递给我,没看见她溜了进来;事实上情况比我想像的要好,人家只是喝令我把屁股掰开,然后就是一阵毫无警告的剧痛——我就这么糊里糊涂的挨了一刀,滚下了手术台。我们俩去医院时,骑了辆平板三轮车,板上放了个棉门帘。去时是我蹬,回来时她蹬。不蹬的人坐在板上。就在回来的路上,她在前面忽然纵声大笑。因为我不知道她曾看见了我毛茸茸的屁股,并且看到了我撅起屁股准备挨宰的样子,所以一点也不知道她在笑什么,只觉得是不吉之兆。我记得那个医院里有极重的来苏水味,过道里有些黑色的水洼,看上去好向一汪汪的煤焦油。还记得她蹬三轮车时,直立在车架上。至于自己是怎么撅着屁股挨宰的,却一点也记不得了。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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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活着总要有个主题,使你魂梦系之。比方说,我的一位同学的主题就是要推翻相对论,证明自己比爱因斯坦聪明。他总在冥想,虽然比我小八岁,但是看起来比我老多了。至于他是不是比爱因斯坦聪明,我不知道,因为我对理论物理只知些皮毛。我说过,我的主题就是悲观。这不是说我就胡吃闷睡,什么都不想了。我的前半生绞尽脑汁,总想解决一个问题:如何预见下一道负彩将在何时何地到来?
  X海鹰也有一种古怪笑容,皮笑肉不笑,好像一张老牛皮做的面具,到了在大会上讲话时,就把它拿了上来。像这样的笑容我就做不出来,所以它对我是个不解之谜。对任何人来说,一种表情代表一种情绪。我怎么也想不出皮笑肉不笑是怎么一种情绪。这对我是不解之谜。但是有一点我已经知道,那就是X海鹰肯定是我的一道负彩。
  我被关在X海鹰屋里百无聊赖时,翻过她的东西。当然她离开的时候,把所有的抽屉都锁了,但是我拿个曲别针把锁都捅开了。有关这一点没有什么可辩解的:我是个下流坯。我主要是想看看这位海鹰是个什么样的人,她所说的关心、帮助、挽救,到底能不能指望。结果除了好几抽屉文件、纸张之外,还发现了一个橡皮薄膜做的老式月经带。照我的看法,可以用它改制成一个打石子的弹弓。有一本书,包着牛皮纸,皮上用红墨水写着“供批判用”,翻开以后,是本文革前出的《十日谈》,一百个故事的,是本好书。后来出版的《十日谈》只剩下七十二个故事,这说明中国人越来越不知道什么是好书了。我看了一会,把书放了回去,把抽屉都锁上。这样干了以后,还是想不出她可不可以信任。过了一两天,又打开抽屉,看到里面有个纸条,上书:“翻我抽屉的是小狗”,我赶紧把抽屉又锁上了。
  X海鹰后来告诉我说,她觉得我的笑容也是不解之谜。为此她想摸摸我的底。我说到长了痔疮时,脸上的惨笑和在她面前无端微笑时的样子一模一样,这时候她恍然大悟:原来这种神秘的微笑本源是痔疮!所以她就想看看那个痔疮到底是什么样。为此她混到手术室里,假装要给我开痔疮。结果就看到了那东西是个紫色的大血泡。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X海鹰有给我开痔疮的打算,所以没有什么感想,后来想起来却是毛骨悚然,想不出这是一种什么打算。她的某些想法我始终搞不大清楚。后来我想,这可能是也是出于一种好奇心,要看看男人的肛门到底是什么样。或者是闲着没事,觉得割个痔疮也挺有意思,早知如此,我就该在屁股上也贴个纸条:看我屁股的是小狗。或者拿个水笔,直接写在屁股上。我的屁眼是什么样子,我从来没见过。但是我知道它肯定不好看。总而言之,这件事给我添了很多的麻烦。后来X海鹰想叫我感到羞辱,就说:你的痔疮真难看!仿佛我有义务使自己的痔疮长得好看似的。听到这样的话,我还可以唾面自干。然后她又说我在手术床上汗出如浆,扳着屁股的手都打哆索。有关这一点,我可以辩解说,在屁股后面挨刀,自己看不见,谁不害怕。但是我不能争辩说自己没哆索。我这个人虽然长了张凶脸,胆子却小得很。
  假如你有过这种把痔疮亮给人看的经验,就会承认它是人生诸经历里最要命的一种。以我为例,虽然我相当的生性,面嫩,有时会按捺不住跳起来打人,但只要X海鹰一说到我的痔疮,我就老老实实。等到X海鹰发现了这一点,她就用这些话做一种制服我的咒语。只要念上一遍,我马上就从混蛋小子,变成端坐微笑的蒙娜·丽莎。
  现在我认为,人在无端微笑时,不是百无聊赖,就是痛苦难当。我是这样的,X海鹰也是这样。二十二岁的姑娘,每逃诩要穿旧军装,而且要到大会上去念红头文件,除了皮笑肉不笑,还能有什么表情。而我痔疮疼痛还要磨屁股,也只有惨笑。这些笑容都是在笑自己,不是在笑别人。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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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割完了痔疮就到了春天,有一阵子X海鹰对我很坏。晚饭时分让我给她打饭,拿回来后,常常只看一眼就说:就这破菜?拿出去倒到茅坑里。然后她就拿点钱出来,让我给她去买炒疙瘩。炒疙瘩是一种面团和水发黄豆炒成的东西,我们厂门口的小铺就有卖的。幸亏是七四年,假如是今天,还真不知到哪里去买。当时我发誓说,永远不吃炒疙瘩,一口也不吃。后来我一直没有破誓,到今天也没有吃过炒疙瘩。假如她不是个女孩子,我准要往炒疙瘩里吐吐沫。我们厂里一位机修师傅四四年在长辛店机车场学徒,小日本抓他去打饭,他找着没人的地方,就把精液射到饭盒里;他后来得了喘病,自己说是年轻时抗日亏了肾。我后来到美国留学时,给X教授编软件,文件名总叫“caonima”,caonima·1,caonima·2,等等。但是他总把第一个音节念成“考”,给我打电话说:考你妈一可以了,考你妈二还得往短里改。我就纠正他道:不是考你妈,操你妈。我们一共是四个研究生给他编程序,人人都恨他。这是因为按行算钱,他又不让编长。这种情形就叫作受压迫。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有压迫就有反抗,所以就考你妈,就射精,就吐吐沫。
  有一次在X海鹰办公室里,我困极了,在她床上睡了一会,从此很受她的压迫。她再也不用欢迎句式对我说话了,进去以后就让我“坐着!”,然后就什么话也不对我说,只是板着脸,把脚翘到桌子上。除此之外,她对外人管我叫“王二这流氓”,我一听这话就怒火三千丈。这就好比在美国听见人家管我叫“oriential”,让我“go back to where you came from”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只好生闷气,暗想要能发明一种咒语,念起来就让他们口吐白沫,满地打滚才好哪。我受压迫的情形就是这样的。后来我总结了一下,发现每次受压迫都是因为别人气不顺,并且觉得我比他高兴。比方说X教授吧,他压迫我们,是因为他在做一个狗头(这件事待会再讲),发现经费不够,憋气得很,所以这么一行行的和我们抠;后来有一天我告诉他,我得了癌,没几天活头了,他就不跟我抠了。再比方说我老婆,每月总有几天她总对着我的耳朵哇哇的怪叫,仿佛是嫌我耳朵还没有聋,这是因为她痛经;后来我到了那几天就装肚子疼,找热水袋,她也不对我叫唤了。在这方面我办法很多,但是在豆腐厂里,我却没想出什么办法来。
  我睡X海鹰的床之前,尝试过在各种地方、用各种姿式打瞌睡:比方说,把凳子移到墙边上,把脚搁在凳子面上拳成一团,脑袋从腋下穿出来;把椅子移到桌边上,我把腿架在椅背上,头朝后仰放在桌面上。这些姿式的怪诞之处是因为要避免压到痔疮,还因为桌面上有一大块玻璃板,不能睡。其实在各种姿式下我都能睡着,但是我又怕X海鹰回来时看到屋里有个拧成麻花的人,就此吓疯掉。小时候有一次我在家里黑着灯打瞌睡,就曾经吓得我姐姐尖叫一声,拣起扫地的条帚劈面打来。这件事说明我的柔韧性达到了惊世骇俗的程度,要不然也不会得到体育老师的青睐,被选进了体操队。因为怕吓着她,所以在实在想睡时,我就躺在她床上了。但是她对我的好意完全不理解,回来时飞腿踢我搭在床外的脚,喝道:滚起来!谁让你睡我的床!吓得我赶紧跳起来了。从此之后就对我很坏,下午我去她那里,一进了门就规规矩矩地坐下。但是她瞪了我一眼,冷冷地说:让你坐下再坐下。吓得我赶紧跳起来。然后她又说:坐下罢。我坐得笔直,肩膀也端得平平正正,脑子里想的也是四方形。她说,干嘛呀你?像个衣服架子。于是我又松下来,开始胡思乱想。然后她又走过来踢我的脚,说道:坐好了!坐没个坐相!她就这么来回的折腾我,简直把我气坏了。c
  假如让我画受帮教的模样,我就把自己画成个拳头的模样。这个拳头要画成大拇指从中指与食指间伸出的模样,这种拳在某些地方是个猥亵的手势。但是对我来说没有这个意味。我小时候流行握这种拳头打人,大家都认为这种拳头打人最疼。在我旁边画上站得直挺挺的X海鹰。有关我,有一些地方还没有说到。这就是我虽然有点坏,却是蔫坏,换言之,起码在表面上我尊敬上级,尊敬领导,从来不顶撞。这大概是因为过去我爸爸脾气坏,动不动就揍我。除此之外,我又十分腼腆,从小学三年级到中学毕业,从来不和女同学讲话。这些可以说明我在X海鹰面前为什么会逆来顺受。但是我挨了她那么多的狗屁呲,也不会一点罪恶的念头都没有。所以我常常在想像里揪她的小辫子,打她的嘴巴,剥光她的衣服,强奸她。特别是她让我去买炒疙瘩时,每回我都揪住她的辫子把她按在地上,奸得痛快淋漓。我还以为这样干虽然很不对,但是想一想总是可以的。要是连想都不让想,恐怕就会干出来了。
  假如让我画出想强奸X海鹰的景象,我就画一个黑白两色的脸谱,在额头上画上一个太极图。在脸谱背后的任何东西你都看不到。X海鹰一点也看不出我在想什么,我也看不出她想干什么。心里在想什么,其实一点都不重要。在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微不足道的事了。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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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四年我在豆腐厂里受帮教时,X海鹰问我她漂不漂亮,我笑而不答,就此把她得罪了。后来她逮住我在她铺上睡觉,那不过是个朝我发火的口实罢了。现在我承认,X海鹰当年很漂亮,但是现在这么说已经于事无补。我记得这件事是这样的:我们俩在她的小屋里,聊过了各种电影,聊过了我过去有一个情人,她说我的资产阶级思想很严重,需要思想改造。后来就聊到有一种品质叫做聪明。你要知道,当时只承认有些人苦大仇深,有深厚的阶级感情;有的人很卑鄙,是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很伟大。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素质了。可是我却说,聪明人是有的。比方说汉尼拔,精通兵法;毕达哥拉斯,想出了定理的证法。修拉发明了点彩画法,还有欧几里德——甭提他有多聪明了。在这个系列的末尾,我又加上了区区在下一名。当时太年轻,还不大懂谦虚。她马上问道:“我呢?”这时我犯了前结巴:挺——挺——挺聪明的!这一结巴,就显得有点言不由衷。X海鹰有点不高兴。我以为这是她活该,谁让她把我吓出了这个毛病。
  后来又聊起了一种品质,叫作漂亮。革命时期不准公开说漂亮,于是男孩子们发明了一套黑话,管脸漂亮叫盘亮(靓),管身材好叫条直。像这样的术语还有好多。我讲到一位中学同学朝班上一位漂亮女同学走去,假装称赞她胸前的瓷质纪念章:你的盘很亮!那个女孩子就答道:是呀,盘亮,盘亮!我们在一边笑死了。说到这里,X海鹰忽然冒出一句来:我呢?盘亮不亮?这时我只要答一句盘亮,就万事皆无。不幸的是,当时我犯起了极严重的前结巴,一个字也不能讲。过了这一晚,她就总对我板着脸,样子很难看。
  我在十三岁时,感到自己正要变成一个湿被套,并且觉得自己已经臭不可闻。当时我每星期都要流出粘糊糊的东西。当时我虽然只有那一点岁数,但是男性器官早就发育了起来。夏天在家里洗澡,也不知怎么就被我妹妹瞄见了,她说:二哥像驴一样!因此她挨了我妈一顿打,这使我很高兴。从此到了饭桌上她总是咬牙切齿地看着我,眯缝着她那先天性的近视眼(左眼二百度,右眼五百度,合起来是二五眼),瞅着大人不在,就恶狠狠地说道:驴!其实用不着她说,我也知道自己已经很糟糕,因为晚上睡觉时它老是直撅撅的,而且一想到漂亮的女孩子,它就直得更厉害,丝毫也不管人家想不想答理你,由此还要想到旧社会地主老财强奸贫下中农。对于这件事,我早就知道要严加掩饰,以免得罪人。从隐瞒自己是个湿被套和驴的方面来说,说自己不知道谁漂亮比较有利:这样可以假装是天阉之人,推得干干净净。这是因为我知道在这件事上中彩,就肯定是头彩。我把X海鹰得罪了,与此多少有点关系。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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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海鹰问过我爱看哪些书,我说最爱看红宝书。她说别瞎扯,说真的。我说:说真的就是红宝书。这件事和受虐\施虐的一对性伙伴在一起玩性游戏时出的问题相同。假如受虐的一方叫道:疼!这意思可能是不疼,很高兴;因为游戏要玩得逼真就得这样。而真的觉得疼,受不了时,要另有约定。这约定很可能是说:不疼!所以千万别按无约定时的字义来理解。X海鹰后来说:说假的,你最爱看什么书。谁也不敢说爱看红宝书是假的,所以我就说是:李维《罗马史》、《伯罗奔尼萨战争史》、凯撒《高卢战记》等等。我爸爸是弄古典的学者,家里有得是这种书,而且我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爱看这种书也不是故弄玄虚——我是在书里看怎么打仗。她怎么也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去研究古人怎么打仗。我也承认这种爱好有点怪诞。不管怎么怪诞,这里面不包含任何臭气。怪诞总比臭气要好。这件事说明我和X海鹰虽然同是中国人,仍然有语言方面的问题。我把她得罪了的事,与此又有点关系。
  现在我要承认,我在X海鹰面前时,心里总是很紧张。有一句古话叫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到了革命时期,就是X海鹰治人,王二治于人。X海鹰中正彩,王二中负彩。她能弄懂革命不革命,还能弄懂唯物辨证法,而我对这些事一窍不通。我哪能达到她的思想水平。所以她问我盘亮不亮,谁知道她想听真的还是想听假的。
  X海鹰后来和我算总账时,说我当时不但不肯承认她盘亮,而且面露诡异微笑。微笑就像痔疮,自己看不到,所以她说是有就是有。但是为什么会有这种微笑,却要我来解释。只可惜我当时没看过金庸先生的力作《天龙八部》,否则可以解释道:刚才有个星宿老怪躲在门外,朝我弹了一指“三笑消遥散”。三笑消遥散是金庸先生笔下最恶毒的毒药,中在身上不但会把你毒死,还能让你在死前得罪人。其实在革命时期只要能叫人发笑就够了,毒性纯属多余。假如你想让谁死的“惨不堪言”,就在毛主席的追悼大会上往他身上弹一点。只要能叫他笑一笑就够了,三笑也是浪费。但是在我得罪X海鹰的过程中,那一笑是结尾,不是开始。在这一笑之前,我已经笑了很多回。这个故事可以告诉你为什么在革命时期里大家总是哭丧着脸。
  革命时期是一座树林子,走过时很容易迷失在里面。这时候全凭自己来找方向,就如塞利纳(Celine)这坏蛋杜撰的瑞士卫队之歌里说的:
  我们生活在漫漫寒夜,
  人生好似长途旅行。仰望天空寻找方向,天际却无引路的明星!
  我很高兴在这一团混乱里没有摔掉鼻子,也没有被老鲁咬一口。有一天我从厂门口进来,老鲁又朝我猛扑过来。我对这一套实在腻透了,就站住了不跑,准备揍她一顿,并且已经瞄准了她的鼻子,准备第一拳就打在那里。但是她居然大叫了一声“徐师傅”,兜了一个大圈子绕过我,直扑我身后的徐师傅而去。像这样的朝三暮四,实在叫人没法适应。所以每个人死后都该留下一本回忆录,让别人知道他活着时是怎么想的。比方说,假如老鲁死在我之前,我就能从她的回忆录里知道她一会抓我,一会不抓我到底是为什么。让我自己猜可猜不出来。
  后来老鲁再也不逮我了,却经常缠住徐师傅说个没完。从张家长李家短,一直扯到今年的天气。老鲁是个很大的废话篓子,当领导的往往是这样的。徐师傅被缠得头疼,就一步步退进男厕所。而老鲁却一步步追进男厕所去。我们厂的厕所其实不能叫厕所,应该叫作“公共茅坑”,里面一点遮拦都没有,一览无余。见到他们两位进来,原来蹲着的人连屎都顾不上屙,匆匆忙忙擦了屁股跑出来。
  黑格尔说过,你一定要一步步地才能了解一个时代,一步步甚为重要。但是说到革命时期的事,了解是永远谈不上的。一步步只能使你感到下次发生的事不很突兀。我说老鲁把徐师傅撵进了男厕所,你感到突兀而且不能了解。我说老鲁原要捉我,发现我要打她就不敢捉,就近捉了徐师傅来下台,你同样不能了解。但你不会感到突兀。自从去逮徐师傅,老鲁再没有来找我的麻烦,但我的日子还是一点不好过。因为现在不是老鲁,而是X海鹰要送我上学习班。对我来说,学习班就是学习班,不管谁送我进去都是一样的。不管是老鲁因为我画了她的毛扎扎,还是因为X海鹰恨我不肯说她漂亮,反正我得到那里去。那里似乎是我命里注定的归宿。
  上大学本科时,我的统计教授说,你们这些人虽考上了大学,成绩都不坏,但是学概率时十个人里只能有一个学懂——虽然我也不忍心给你们不及格。他的意思是说,很多人都不会理解有随机现象,只相信有天经地义。这一点他说得很对,但是我显然是在那前十分之一以内。而X海鹰却在那后十分之九之内。这是我们俩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其他如我是男的,她是女的,只要做个变性手术就能变过来。只要X海鹰想道:我何时结巴何时不结巴,乃是个随机现象,那她就不是X海鹰,而是王二;而只要我想道:世界上的每一件事必有原因,王二在说我盘亮之前犯了前结巴也必有原因,一定要他说出来,那我也不会承认自己是王二,而要认为我是X海鹰。当然,我属于这十分之一,她属于那十分之九,也纯属随机,对于随机现象不宜乱揣摸,否则会导致吃下月经纸烧成的灰。
  现在我回忆当年的事,多少也能找到一点因果的蛛丝马迹:比方说,小时我见到一片紫色的天空和怪诞的景象,然后就开始想入非非;后来我饿得要死又没有东西可吃,所以就更要想入非非。想入非非的人保持了童稚的状态,所以连眼前的女孩子漂亮不漂亮也答不上来。但是谁都不知道我六岁时为什么天上是一片紫色,也不知为什么后来我饿得要死。所以我长成这个样子纯属随机。
  作为一个学数学的学生,我对黑格尔的智力不大尊重。这不是出于狂妄,因为他不是,也不该是数学家学习的榜样。当你一步步回溯一件过去的事时,当然会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但是假如你在一步步经历一件当前的事,你就会对未来一无所知,顶多能当个事后诸葛亮,这一点在革命时期尤甚。假如黑格尔一步步活到了五七年,也绝不知为什么自己会被打成右派,更不知道自己将来是瘠死在北大荒了呢,还是熬了下来。我一步步从七三年活到了七四年,到X海鹰问我她是否盘亮那一秒钟前,还是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会犯前结巴,假如我能知道,就会提前说道:“你盘亮”,以便了结此事;后来我更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进学习班,一直熬到了七四年底,所有的学习班都解散了,才算如释重负。这说明一步步什么用也不顶。就算是黑格尔本人,也不能避免得罪X海鹰。我倒赞成塞利纳在那首诗里的概括,虽然这姓塞的是个流氓和卖国贼。
  现在让我回答X海鹰当年的问题,我就不仅能答出“盘亮”,还能答出“条直”(身材好)等等黑话。除此之外,还要说她charming,sexy等等。总而言之,说什么都可以,一定要让她满意。X海鹰身材硕长,三围标准,脸也挺甜,说过头一点也不肉麻。除此之外,我的小命还在她手里捏着哪。现在说她漂亮意味着她可以去当大公司的公关小姐,挣大钱,嫁大款。除此之外,如果到美国去,只要上男教授的课,永远不会不及格;去考驾驶执照,不管车开得多糟都能通过。有这么多好事,她听了不会不高兴。但是在革命时期里,漂亮就意味着假如生在旧社会则一定会遭到地主老财的强奸,在越南打游击被美国鬼子逮住还要遭到轮奸。根据宣传材料,阶级敌人绝不是奸了就算,每次都是先奸后杀。所以漂亮的结果是要倒大霉,谁知道她喜欢不喜欢。
  在革命时期里,漂亮不漂亮还会导出很复杂的伦理问题。首先,漂亮分为实际上漂亮和伦理上漂亮两种。实际上指三围和脸,伦理上指我们承认不承认。假如对方是反革命份子,不管三围和脸如何,都不能承认她漂亮,否则就是犯错误。因此就有:
  1:假设我们是革命的一方,对方是反革命的一方,不管她实际上怎么样,我们不能承认她漂亮,否则就是堕落。
  2:假设我们是反革命的一方,对方是革命的一方,只要对方实际上漂亮,我们就予承认,以便强奸她。
  其它的情况不必再讲,仅从上述讨论就可以知道,在漂亮这个论域里,革命的一方很是吃亏,所以漂亮是个反革命的论域。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根据这些原理,我不敢质然说X海鹰漂亮。
  我把X海鹰得罪了之后,对她解释过这些想法。她听了说:你别瞎扯了。后来我又对她说:你到底想让我说你漂亮还是不漂亮,应该事先告诉我。我的思想改造还没有完成,这些事搞不太清。她听了怒目圆睁,说道:我真想揍你一嘴巴!七四年春夏之交我把X海鹰得罪了的事就是这样的。更准确的说,这是四月中旬的事。后来她就打发我去给她买炒疙瘩,我又想往她饭盒里吐吐沫。但是这个阶段很快就过去了。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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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五月初,我到X海鹰那里受帮教时,她让我在板凳上座直,挺胸收腹,眼睛向前平视,双手放在膝盖中间,保持一个专注的模样。而她自己懒散的坐在椅子里,甚至躺在床上,监视着我。我的痔疮已经好了。除此之外,我还受过体操训练——靠墙根一站就是三小时,手腕绑在吊环上,脚上吊上两个壶铃;这是因为上中学时我们的体育老师看上了我的五短身材和柔韧性,叫我参加他的体操队,后来又发现我太软,老要打弯,就这样调理我。总而言之,这样的罪我受过,没有什么受不了的。除此之外,X海鹰老在盯着我,时不常的喝斥我几句。渐渐地我觉得这种喝斥有打情骂俏的意味。因为是一对男女在一间房子里独处,所以不管她怎么凶恶,都有打情骂俏的意味。鉴于我当时后进青年的地位,这样想实在有打肿了脸充胖子的嫌疑。
  后来我到美国去,看过像《九周半》之类的书,又通读了弗洛伊德的著作。前者提供了一些感性的知识,后者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说法。这些知识和我们大有关系,因为在中国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在世界其它地方,除了性爱的伙伴不会有这么近,故而各种思想无不带有性爱的痕迹。弗洛伊德说,受虐狂是这样形成的:假如人处于一种不能克服的痛苦之中,就会爱上这种痛苦,把它看成幸福。从我个人的经历来看,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是有关虐待狂形成的原因,他说得就不全对。除了先天的虐待狂之外,还有一种虐待狂是受虐狂招出来的。在这方面,可以举出好多例子。以下例子是从一本讲一九零五年日俄海战的书里摘出来的,当时日本人没有宣战,就把停在旅顺口外的俄国战舰干掉了好几条:
  “帝俄海军将战舰泊于外海,且又不加防护,招人袭击。我帝国海军应招前往,赢得莫大光荣。”
  按照这种说法,俄国人把军舰泊于外海不加防护,就好像是撅起了屁股。日本人的鱼雷艇是一队穿黑皮衣服的应招女郎,挥舞皮鞭赶去打他们的屁股,乃是提供一种性服务。这段叙述背后,有一种被人招了出来,无可奈何的心境。还有个例子是前纳粹分子写的书里说,看到犹太人被剃了大秃瓢,胸口戴着黄三角,乖乖的走路,心里就痒痒,觉得不能不过去在那些秃头顶上敲几个大包。假如这些例子还不够,你就去问问文化革命里的红卫兵干嘛要给“牛鬼蛇神”剃阴阳头,把他们的脸画得花花绿绿的——假如他们不是低头认罪的话,那些红卫兵心里怎会有这些妙不可言的念头?另一些例子是我们国家的一些知识分子,原本迂头迂脑,傻呼呼的,可爱极了。打了他一回,还说感觉好极了,巴不得什么时候再挨一下。领导上怎能抗拒这种诱惑呢?所以就把他们打成右派了。我看到毡巴白白净净,手无缚鸡之力,也觉得他可爱极了,不打他一下就对不起他。而我在X海鹰那里受帮教时,因为内心紧张,所以木木痴痴,呆呆傻傻,也就难怪她要虐待我了。这些解释其实可以概括为一句:假如某人总中负彩,他就会变成受虐狂。假如某人总中正彩,她就会变成虐待狂。其它解释纯属多余。
  X海鹰出门的时候,只要我不当班,就要把我带上。我说:原来你不是把我锁起来的吗?她说:原来锁,现在不;因为“你翻我抽屉”。就这样把我带到公司团委去。别人见了就问她:这小伙子是谁?X海鹰说:我们厂的一个后进青年,叫王二。听见这样的介绍,我就出了神。直到她叫我:王二,把你干的坏事说说!才回过神来。然后我就简约的介绍道:我把我们厂团支委毡巴的一条肋骨打断了。她说:讲得仔细一点!我就说:是这样子的,我扭住了毡巴的领子,第一拳打中他的右眼,第二拳打中了他左眼,以后的拳头都打在他软肋上……X海鹰说:够了!你到外面等我罢。于是我到办公室外面去站着,叉手于胸,听见里面嘻嘻哈哈的笑。
  X海鹰去公司时,骑一辆自行车,我跑步跟在后面。为了躲老鲁,我把自行车搁在隔壁酒厂了,假如爬墙距离很近,要是从地面走就很远。我跑步时,像一切身体健壮的小个子一样,双臂紧贴身体,步伐紧凑,这样能显得高一点。跟在X海鹰背后时,更显得像个马弁。跑着跑着就会唱出一支歌来,是歌剧《阿伊达》中奴隶们的合唱——这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像个奴隶。我这个人的最大缺陷还不是色盲,而是音盲。从来没有任何人能听出我在唱什么。这就是说,在任何时期,任何时代,我想唱什么都自由。当然,我唱起来也是绝对的难听。但我不是文字盲,也就是说,我写出的文字别人能够看懂。这就是说,我不是在什么时候想写什么都自由。除了不自由,我还不能保证自己写出的东西一定会好看。照我看这一条最糟糕。
  我在X海鹰面前坐得笔直笔直时,我们俩之间就逐渐无话可说了。与此同时,那间小房子里逐渐变绿了。这是因为院子里那些饱经沧桑的树逐渐长出了叶子,那些叶子往窗户里反光。那些树叫“什么榆”,“什么梅”等等,都是些很难记住的名字,一棵棵罗锅的罗锅,驼背的驼背,都像一些小老头;那些树上的肉瘤就像寿星老多肉的额头。人家说,不管什么动物,都是阉了以后活得长。所以我怀疑这些树都被阉过。院里还有一棵赤杨树,长得极疯,大概不会比我更老,已经长得一个人都抱不过来;树身开裂,流出好几道暗色的水来,这棵树肯定没有阉过。那棵树老长毛毛虫,不像那些榆啦,梅啦,什么都不长。我在那张凳子上直着脖子看树长叶子,看到入神时,常常忘了自己是谁,更忘了X海鹰是谁,与此同时,我倒记住了院子里每一棵树的模样。冬天下雪后,有人把雪堆在树根下。庭院深深不见天日,雪也经久不化,只是逐渐变得乌黑,向下缩去,最后变成了一层泥。到了这个时候,所有该长的叶子都长了出来,院子也变成了一片浓绿。这个院子原有的臭气都渗到树叶里,看不到了。相反倒能闻见一股叶子的清新气。这时候我影影绰绰的想到:我和树木之间可能有血缘关系——我是多么喜欢树呀!身为一棵树,遇到什么都可以泰然处之了。七四年春天的事就是这样的。
  后来我和我老婆到英国去玩时,骑着租来的自行车走在英格兰乡间窄窄的公路上。走到一个地方,看到路边上围栏里一大片树林子。她说钻进去,我们就钻进围栏。进去以后遇到一条大狗。我狠狠的瞪了它一眼,把它瞪跑了。然后我们就钻到林子里去,这里一片浓绿,还充满了白色的雾。我老婆大叫一声:好一片林子呀!咱们坏一坏吧!于是我们就坏了起来。享受一个带有雾气,青草气息和寂静无声的性。坏完以后,又在林子里到处遛。忽然又碰上了那条狗,这会我再瞪它,它却不跑了,反而汪汪的叫。然后那狗背后就钻出个人来,肘弯里挎着双筒猎枪。那人使劲看了我们一眼(这时候我们俩身上除了鸡皮疙瘩一无所有),然后无声的笑了一笑,说道:穿上衣服,来喝咖啡。喝咖啡的时候那人老憋不住要笑,我老婆却镇定如常。临走时还问他吃糖不吃。那是个香蕉脸的老头子。把我们送出大门时,他偷偷对我说:你老婆真了不起。而我从始至终一言不发,保持了泰然自若的态度。等到出了他家的门,我才发现自己一直在想:要把他那条猎枪夺过来,给他当胸一枪。这种事干起来当然是很不好的,最起码可以叫做以怨报德。但只是想想就没有什么不好了。
  七四年春天我坐在椅子上看院子里的树,一言不发。X海鹰躺在床上看手表,到了一定的时候跳起来说:走!我就跟她走,跟在自行车背后跑步,从来不问她到哪里去。或者眼看天色向晚,她坐起来递给我个饭盒,说:“打饭”,我就出去给她打一份炒疙瘩来,虽然我也想问问她,成天吃这一种东西腻不腻,但我从来不问。等到天黑以后,她伸个懒腰说:困了;我就走出这个房子,小心的把房门带上,自己回家去了。
  X海鹰和我说话时越来越简约,而且逐渐没有了主语。比方说,叫我坐直,就说:“坐直”,叫我给她打饭,就说:“打饭”!叫我跟她走,就说:“走”,这些话言简意赅,但是我逐渐不知道我是谁了。后来她逐渐连话都不说了,改为用手势:让我坐直往上一指,让我去打饭就指指饭盒,让我回家去就指指门,让我跟她走,什么都不用说,我自然会跟上。她指指嘴,我就开始讲自己过去遇到的事情。这样在她面前我的内心就一片空明,到了该做什么的时候自然会做。在这些简单的动作里逐渐产生了乐趣,而且经久不衰。我常常梦到X海鹰,把她吊在一棵歪脖树上,先亲吻,爱抚,然后剥光她的衣服,强奸她。我就这样地爱X海鹰,因为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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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年我把“拿起笔做刀枪”招到家里来的事可以这样解释:我用这种方法给自己争到了一片领地。虽然这座楼在别人的围困之下,但是他们还没攻进来。虽然这楼里除了我还有别人,但是他们和我是一伙的,这个楼怎么说都有我的一份。虽然得到这座楼的方式不大合法,但是当时也没有合法的事。最主要的是在这里我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但是第一件事就是不能让人冲进来,把它从我手里抢回去。所以我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它修成铜墙铁壁。为此我已经竭尽全力,但是还是不能保住它。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过属于我的领地。
  我在那座楼里战斗时,精神亢奋,做每件事都有快感。那时我一天干的工作,现在一年也干不完(假设是给公家干)。假如让弗洛伊德解释,他会说因为我当时年龄太小,处于性欲的肛门时期,因为性欲无处发泄,所以斗志昂扬。我觉得这种说法不对。屁眼太小,不足以解释我当年的昂扬斗志。
  我们守在那座楼里时,夜里没有太多的事,只是不能睡死了,叫人家摸了营去。所以打盹时,都是两个人一对背抵背。有个女大学生,不是姓黄,就是姓蓝,再不就是姓洪,总之是一种颜色,每回我都和她抵背。晚上睡着时是抵着的,早上醒时准是搂在一起。有时脸还贴在她乳房上。这件事也能说明我不是在肛门时期。
  假如我本人也能算个例子的话,就可以证明男人的性欲从来就没有过一个肛门时期,只有过自命不凡的时期。那个时候看不起一切和自己不一样的人,包括老头,老太太,小孩子,还包括和自己最不一样的人——女孩子。虽然心里很想和她们玩玩,嘴头上又不承认。
  我干的最糟糕的事,就是告诉了X海鹰有姓颜色的大学生这个人,还告诉她说,姓颜色的大学生梳了两条辨子,后脑勺枕起来像个棕织的垫子。后来她就老问那姓颜色的是怎么一个人,简直麻烦得要命。我早就告诉了她,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女的,她还是问个不休,老打听那个人在哪里,好像要搞同性恋一样。
  有关那位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有一点需要补充的地方,那就是在我清醒的时候,也觉得她挺麻烦的。比方说,我正在五楼顶上和一伙人汗流浃背地布置滚木檑石,准备把进犯者通通砸死,忽听她在二楼叫我,就急星火撩地跑了去。你猜是叫我干啥罢——叫我吃面条。我留在这楼里,破坏了自己的房子,出卖了自己家的利益,还长了一身虱子,就是为了吃这种没油没盐盛在茶缸里的面条吗?我对她很反感,觉得她婆婆妈妈的。但这是我清醒时候的事。到了我睡着,或是自以为睡着了的时候,就和她拥抱,接吻,用双手爱抚她的乳房。干这种事时,她老掐我的胳膊,第二天胳臂上青印累累。这说明这样的事发生过。但是不管她怎么掐,我都没有醒来。除了没有醒,别的事都和醒着时一样。比方说,过道里点了一盏马灯,灯光一会儿红,一会黄,游移不定。地下有好多草垫子,给人一种建筑工地的印象。我一点没觉得是在我住了十几年的家里。姓颜色的大学生嘴里有一股奶油软糖的味道。她乳罩左边有四个扣子,解起来麻烦无比。在那方寸之地集中的扣子比我全身剩下的扣子还多,这说明女人简直是不能沾。我已经决定把这当一场梦,不管她怎么掐,都不肯醒来。这件事我没有告诉X海鹰,任凭她怎么问。我觉得把这种事告诉她不适宜。
  姓颜色的大学生长得很漂亮,眉毛和头发都很黑,皮肤很白。我和她亲近时总是要勃起,而且我也知道勃起了是要干什么;但我就是不肯干。她怎么也想不到我为什么不肯——我是害怕暴露了自己是个湿被套。弄完了湿呼呼的甚是麻烦。假如她能想得到,就提早会安慰我说:这不要紧,反正大家都是湿被套,而且她不怕麻烦。后来她和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这也是很后来的事了。当时我正忙着策划各种行动,晚上从地沟爬到校工厂里去,把各种工具偷回来,把我那座楼改造成个白蚁窝。我有一个计划,想把我们楼地下再挖两层,地上再加一层,为此已经运来了两吨钢管,还有好多水泥和钢筋。假如这个计划完成了,就可以在这里守到二十一世纪。但是这个计划没完成。
  我给X海鹰讲六七年的事,一讲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就算告一段落。从此她对别的事就不再关心,只问这一件事。我自己以为我的主要问题是打了毡巴,而我打他的原因是我爱他。但是这些话X海鹰连听都不要听。她总和我说这一句话:交待你和“姓颜色”的问题,别的事不要讲了!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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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过,小的时候我到处去捉蜻蜓准备放在我的电源上电死,那时候我手里提着一个铁窗纱的笼子,手指中间还夹着一根粘杆。我可以悄悄走到一只停在枝头的蜻蜓背后,伸手去捏它的尾巴,也可以用杆头的胶去粘它的翅膀。不管你怎样捕获它,总要在慢慢伸出手的同时,与它目光相接。在一片金色的朦胧下,蜻蜓有成千上万只细碎的蓝眼睛,但是没有一只是管用的。每次我逮住一只蜻蜓,都要带着一声叹息把它放在笼子里。后来我的笼子里就有了好多红蜻蜓,蓝蜻蜓,还有一种古铜色的蜻蜓,我们叫它老仔。它们鼓动着翅膀,在被电死之前,翻翻滚滚。当然,我也可以不捉蜻蜓,让它们继续在天上飞。但是这样一来,我就无事可干。
  小时候我逮到一只蜻蜓之后,把它拿在手里,逼视它的眼睛。这时候复眼表面的朦胧就消失得无影无踪,里面每只眼睛都放到了拳头那么大。在那一瞬间,蜻蜓也丧失了挣扎的勇气。小时候我心地残忍,杀气极浓,这一点叫我终身难忘。这件事说明,虽然我一生的主题是悲观绝望,但还有一种气质在主题之外。这种气质在我挥拳痛殴毡巴时,在我参加战斗时,还有在我电死蜻蜓时才会发挥出来。
  除了那台电死了无数蜻蜓的电源,我还造过一台百发百中的投石机。后来我也想过,那些被我们从楼顶上打下去的人都怎样了,不过那都是好几年以后的事。经过一番计算,得出一个触目惊心的结论:假如那些人没有死,起码也负了重伤。因为投石机射出的石弹最起码也带有几千焦耳的能量,被这么多能量打中了胸口想要毫发无伤,不管穿什么盔甲都是不可能的事;更何况还要头朝下的从五层楼上摔下去。虽然为了防着这种事,楼四周都张了绳网,但是头朝下摔到网上也有可能会扭断脖子。把一切情况都算上,挨上一弹而丧命的概率最起码是百分之十五。这个结论使我很不高兴,但这也是很后来的事。当时没有人为死了人而伤心。当时是革命时期,革命时期没有人会真的死。在革命时期里杀掉了对方一个人,就如在工商社会里赚到了十几块钱一样高兴。在革命时期自己失掉了一个人,就如损失了十几块钱,有点伤心。这时候我们背上一段毛主席语录:“这种方法也要介绍到老百姓那里去,村上的人死了,开个追悼会,用这种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然后就一点也不伤心,因为伤心被这种程式消化了。这种种程式就是高级智能。因为有了这种种程式,好多东西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连死都不真了。但多少还有些真实的东西:我入了迷地造一架完美的投石机(那东西是用来打死人的,但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它会打死人);在睡梦中和姓颜色的女大学生拥抱接吻,导致了梦遗。这些事情虽然古怪,但是真实性就在古怪之中。我还记得姓颜色的大学生乳房像两个桃子,每天早上醒来时眼睛都又红又肿;她把我掐得也真够疼的。这就是真的东西。因为毕竟还有真的东西,所以活着还是值得的。我告诉X海鹰这些事,是要说明在一九六七年的秋天,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我胸中只是很多事中的一件,但是她连听都不要听。
  六七年秋天的清晨,你到我长大的那所大学去,可以看到我们家过去住的那座楼房呈现出一种怪模样,以前它不是这样,后来也不是这样。有一个小个子从窗口爬出去,上了没有瓦片的楼顶上从容不迫地走着,脸上蒙了一条黑纱巾。那个人就是我。我对对面楼上打来的砖头不屑一顾,就算有一块大砖头就要击中我的头,也只稍稍弓一下腰,让它擦过我的领子;就这样向最高处走去。当时没有任何事情让我害怕。我脸上蒙着姓颜色的大学生的纱巾,它带有一点甜甜的香味,还有发丝沙沙的感觉。后来我走到最高的地方,伸了个懒腰,看到四周朝雾初升,所有的楼房都裸出了水泥的骨架,露出了黑洞洞的窗口,好像刚发了一场大水。空气是黄澄澄的,好像溶化了铁锈的水。这种景象就像后来在美国看的那些劫后余生的电影一样。我发誓,再没有一种景色让我这样满意了。
  姓颜色的大学生从窗口爬上楼顶时不敢睁眼睛,需要有个人在一边拉着她的手引她到该抓的地方,然后再爬下去,托她的脚到该蹬的地方。这个过程就像把一个大包裹拖上楼去时一样,那个人手里还要拿一根镐把,因为对面楼上的人看到有人以近似静止的速度顺着脚手梯往上爬,就会用大弹弓打。他们投射过来的砖头飞到这里时速度已经相当慢,可以用木棍一一击落,但是也需要眼明手快。这个人通常是我。我从来没见过比她更笨的爬楼的人,而且她还敢说我是个小叭狗。她简直又累赘,又讨厌,十分可恨。但是后来我很爱她。这说明可恨和可爱原本就分不清。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爬地沟到海淀镇去买大饼,那些地沟是砖头砌成,顶上盖着水泥板。从里面用灯光照着时,那些砖头重重叠叠,仿佛要向里面压下来。那是一段不近的路。我们俩都戴了涂胶的手套,姓颜色的大学生膝盖上还套了田径队员练腿时绑的砂袋——当然,袋里的铁砂倒掉了。我告诉她说,进了地沟就要像狗一样爬,口袋里的东西都要掏出来,否则会丢掉。她就把钱拿出来,塞到乳罩里,以免爬掉了。然后我们下到地沟里,开始爬了。我嘴里叼着马灯,爬起来膝盖不着地而且很快,这种技术也不是练了一年两年。姓颜色的大学生跟在后面,看来她爬地沟还有点天份,能跟上我。爬了一段,姓颜色的大学生忽然坐在地下,说:“小叭狗!!”,就哈哈地笑起来了。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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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深秋时分,我在四楼上铺设了铁道,架起了轨道,这样我和我的投石机就能及时赶到任何危机地点。除此之外,我还在策划把投石机改为电动的,让它一分钟能发射十二颗石弹。在此之前,我已经把那座楼改造成了一颗铁蒺莉。本来这样子发展下去,谁也不能把我们从楼里撵走,就在这个时候,校园里响起了稀疏的枪声。只要有了枪炮,我做的一切都没了意义。“拿起笔做刀枪”的人开始商量如何去搞枪,我却一声也不响。也许他们能够搞到枪,但是以后的事不再有意思了。他们还说让我回家去,说我呆在这里太危险;其实他们并不真想让我回家去,因为在打仗的时候谁都不希望自己的队伍里有人回家。后来我劝他们都回家去,他们不肯听,我就一个人回家去了。因为这再也不是我的游戏。凭我的力量也守不住这座楼。在我看来,一个人只能用自造的武器去作战,否则就是混帐王八蛋。罗马人总是用罗马的兵器去作战,希腊人总是用希腊的兵器去作战。那时候的人在地上拣到了德国造的毛瑟手枪,肯定会把它扔进阴沟,因为他们都是英雄好汉。总而言之,钻地沟离开那座楼时,我痛苦的哭了起来,用拳头擦着眼泪。我想古代的英雄们失掉了自己的城邦时也会是这样。还没等我爬完地沟,我身上的杀气就无影踪。我又变成了个悲观的人。t靮p顊
  等到六七年的武斗发展到了动枪时,我离开了“拿起笔做刀枪”回家去了。有人可能会说我胆小,但我决不承认。因为用大刀长矛投石机战斗,显然需要更多的勇气。就以我们院为例,自从动了枪,就没有打死过一个人。这一点丝毫不足为怪,因为在历史上也是刀矛杀掉的比枪炮多得多。原子弹造出来已经有四十多年了,除了在日本发了两回利市,还没有炸死过一个人。
  我在六七年遇到的事情就是这样结束的。到了七四年冬天受帮教时,我把它一一告诉了X海鹰。小时候有一位老师说我是一只猪,我恨她恨到要死,每天晚上在床上时都要在脑子里把她肢解掉;而第二天早上到学校时,她居然还是好好的活着,真叫我束手无策。后来我每次见到她,都说“老师好”,而且规规矩矩的站着。过了一阵子她就不再说我是猪,而且当众宣布说她很喜欢我。我在X海鹰面前磨屁股并且受到逼问时,对她深为憎恶,但是憎恶没有用处,必须做点什么来化解憎恶。聊大天也是一种办法。
  我憎恶X海鹰的旧军装,她坐在桌前时,毫无表情地摆弄着一支圆珠笔,好像在审特务一样。如果她不穿军装,对我就要好得多,我认为她是存心要羞辱我。除此之外,她还梳了两条辫子,辫稍搭在肩膀上。假如我不说话,屋子里空气沉闷,好像都压在我头上。有一只苍蝇从窗缝里飞出来,慢慢地在屋里兜圈子。我知道有一种水叫重水,比一般的水要重。还有一种空气是重空气,假如不用话去搅动,就会自动凝结。那时候我的肚子并不饿,所以我不是在零维空间里。但是我被粘在了凳子上不能动,所以我是在一维空间里面。这使我感到难以忍受,所以我把什么都往外讲。在我的梦里,X海鹰掉到冰冷的水里,我把她捞了上来。她被困在燃烧的楼房里,我又把她救了出来。我是她在水深火热里的救星。假如没有我的话,她早就死了一百回了。但是这些尚不足已解释五月间我怎么会和她发生性关系。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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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时光推到我在豆腐厂里当工人时,厂里男厕所的南墙原来刷得不白,隔着凝固的灰浆还能看到后面的砖头;所以那层灰浆就像吹胀的牛尿脬,刷了桐油的纸,大片的云母,或者其它在古代被认为是透明的东西。里面的砖头很碎,有红的,也有青的,粘在灰黄色的灰浆里,像一幅意义不详的镶嵌画。后来这些东西就再看不见了。因为老有人在墙上画一个肘部高扬,半坐着的裸女;又老有人在上面添上毛扎扎的器官并且添上老鲁的名字;然后又老有人用灰浆把她刷掉。这堵墙因此被越涂越白,显得越来越厚,墙里面的砖头看不到了。墙里面的一切也逐渐离我而远去。这件事在我看来有一点模糊不清的寓意:在一堵墙是半透明的时候,后面好像有另一个世界,这时候世界好像更大一点。它后来变得不透明了,世界就更狭小了。七四年我看到的厕所里的墙壁就是这样的。当时我不是画家,也没有学数学。我什么都没做过,也没有任何一种专门的知识。一切一切都和我割破手腕时是一样的,所以可以说我保留了六岁时的朴实和天真。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观察世界,算出什么时候中负彩。而世界的确是在我四周合拢了。这是否说明我很快就会中头彩?
  把时光往后推,我到美国去留学,住在New England,那里老是下雨,老是飘来酸酸的花香。空气里老是有一层薄薄的水气,好像下雨天隔着汽车雨刷刷过的挡风玻璃往外看。马路老是黑黑的,反射汽车的尾灯。才下午四点钟,高楼上红色的防撞灯就都亮了,好像全世界都在一闪一闪。空气好像很稀薄,四周好像很开阔。New England好像是很稀薄的水,北京好像是很厚重的空气。白天出去上课,打工,晚上回来和老婆干事,也觉得没什么意思。这可能是因为四周都是外乡人,也可能是因为四周很开阔。我想干什么都可以,但是我什么都不想干。我总觉得这不是我呆的地方,因为我的故事不在这个地方。
  把时光再往前推,我是一个小孩子,站在我们家的凉台上,那时候我有四岁到五岁的样子,没有经历过后来的事情,所以我该把一切都遗忘。我的故事还没有开始,一切都是未知数。太阳照在我身上暖洋洋的,我扬起头来看着太阳,一点也不觉得幌眼,觉得幌眼是以后的事情;那时候它不过是一个金黄色的椭圆形罢了。当时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心里也不是空空荡荡。爱,恨,厌倦,执着,等等,像一把把张开的小伞,一样都没失去,都附着在我身上。我看着太阳,我是一团蒲公英。以后这些东西就像风中的柳絮一样飘散了。回到中国以后,我想道,这是蒲公英飘散的地方。我从这里出发寻找神奇,最后也要回到这个地方。
  把时光推到七四年春天受帮教之时,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件事会怎样结束,只知道每天下午要去见X海鹰,在她那里度过三到四小时。当时我丝毫也没想到她是女人,更想不到她有性器官,可以和我性交。我没有见过她乳房是方是圆,更不敢妄加猜测。那时候她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坐办公室的面目不清的人罢了。那一天白天下了雪,落到房顶上的雪保留了下来,而落到地上的雪全化了。豆腐厂和它里面的院子变成了一张国际像棋棋盘——白方块、黑方块。我穿过这些方块前往她的办公室。先是老鲁抓我,现在又是X海鹰的逼问。我实在说不出自己对这样的事有多么厌倦,因为像这样的事什么时候能完哪。虽然空气里没有了臭气而且清新冷冽,吸进肺里时带来快感;呼出的气息化成了缕缕白烟,但是这种厌倦之心绝不因此稍减。这种心情后来过去了。但是这件事发生过。发生过的事就不能改变。后来X海鹰说道:“假如你怨恨的话,可以像揍毡巴一样,揍我一顿。”。但是她搞错了,我揍毡巴是出于爱。而且仇恨这根神经在我身上早就死掉了。
  六六年我就厌倦了我爸爸,但他仍然是我爸爸。七四年我又厌倦了X海鹰,但是后来我又和她发生了一段性爱关系。后来我就没有厌倦过谁,也没有厌倦过任何事。现在我们所里的领导找到我,说我们也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让我把在美国做过那只机械狗的细节写出来。这件事十足无趣,但是我没有拒绝。不但如此,我还买了市面上最白最厚的纸,黑色的绘图墨水,用蘸水笔写长仿宋字,每个字都是2X3毫米大小,而且字体像铅字一样规范。我交去上的材料上绝没有任何一点污损,所以不管我写的是什么,每一页都是艺术品。但是这样一来,我写的就非常之慢,谁也不好意思催我。而且他们在背地里议论说:没想到老王是这样一个人——在此之前,他们是叫我小王的。到底我是个怎样的人,他们并不真知道。连我自己都不真知道。过去我绝不肯把做过的事重做一遍,现在却在写好几年前做过工作的报告。这是不是说明我真的老了呢?其实我心里还和以前一样,以为写这种东西十足无用,但是又不可避免。我只有四十岁,人生的道路还相当漫长。我不能总是心怀厌倦罢。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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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憎恶X海鹰时,就想起毡巴来。我,他,还有X海鹰,后来是一个三角。他们俩的裸体我都看见过。X海鹰的皮肤是棕色,有光泽,身体的形状有凹有凸,有模有样。毡巴的身体是白色,毫无光泽,就像磁器的毛坯一样,骨瘦如柴,并且带有童稚的痕迹。冬天他穿灯芯绒的衣裤,耳朵上戴了毛线的耳套,还围一个黑色的毛围巾。那围巾无比的长,他把它围上时,姿仪万方;而且他还戴毛线的无指手套。这些东西都是他自己打的。毡巴会打毛活,给我织过一件毛背心。假如他肯做变性手术,我一定会和他结婚。不管手术成功不成功,他的乳房大不大,都要和他结婚。当然,假如这样的事发生了的话,X海鹰既得不到我,又得不到毡巴,就彻底破产了。
  等到X海鹰和毡巴结婚以后,她还常常来找我,告诉我毡巴的事迹。他经常精赤条条的在双人床上趴着,一只脚朝天翘着。毡巴的脚穿四十五号的鞋,这个号码按美国码子是十二号。除了在后脚跟上有两块红,屁股上坐的地方有两块红印之外,其它地方一片惨白。整个看起来毡巴就是一片惨白。毡巴的屁股非常之平,不过是一个长长的状似牛脚印的东西罢了。他就这样趴在床上,看一本内科学之类的书,用小拇指挖鼻子。当时是八零年,夏天非常的闷热。X海鹰不再梳她的大辫子,改梳披肩发,这样一来头发显得非常之多。她也不穿她的旧军装,改穿裙子,这样显得身材很好。她说毡巴看起来非常之逗,她怎么看怎么想笑,连干那件事时都憋不住,因为毡巴的的那玩艺勃起后太可笑了。抱住毡巴光溜溜的身体时更想笑,总觉得这件事整个就不对头。有了这些奇异的感觉,就觉得毡巴非常可爱。见了面我就想吻她,因为她是毡巴的老婆了。以前我对她没有兴趣,但是连到了毡巴就不一样了,似乎毡巴的可爱已经传到她的身上。但是她不让我吻嘴唇,只让吻脸腮。说是不能太对不起毡巴。然后我们就讲毡巴的事来取笑。这是因为我们都爱毡巴,“爱”这个字眼非常残酷。这也是因为当时我心情甚好,不那么悲观了。
  我爱毡巴,是因为他有一拳就能打出乌青的洁白皮肤,一对大大的招风耳,一双大脚,而且他总要气急败坏的乱嚷嚷。他一点都不爱我,而且一说到我揍过他一顿,而且打他时勃起了,就切齿痛恨。这种切齿痛恨使我更加爱他。他爱X海鹰,而X海鹰爱我,这是因为有一天我们俩都呈X形,我躺在她身上。我很喜欢想起揍了毡巴一顿的事,不喜欢想起躺在X海鹰身上的事。因为后者是我所不喜欢的爱情。
  现在该讲讲我为什么憎恶X海鹰了。这件事的起因是她老要谈起我的痔疮——“你的痔疮真难看!”——每次她对我说这话,都是在和我目光正面相接时。一面说她一面把脸侧过去,眼睛还正视着我,脸上露出深恶痛绝的样子。这时我看出她的眼睛是黄色的,而且像猫一样瞳孔狭长。也不知她是对我深恶痛绝,还是对痔疮深恶痛绝。受了这种刺激之后,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讲起姓颜色的大学生来。她很认真的听着,听完了总不忘说上一句“真恶心!”这话也使我深受刺激。后来她又对我说,我的痔疮实际上不是那么难看,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事实际上也不恶心。这两种说法截然相反,所以必有一种是假的。但是对我来说,哪一种真,哪一种假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因为前一种说法深受刺激。我对她的憎恶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了。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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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七年秋天,“拿起笔做刀枪”刚到我们楼里来时,外面的人老来挑衅,手拿着盾牌,小心翼翼地向楼脚靠近。大学生们看到这种景象,就唱起了悲壮的国际歌,拿起了长矛,想要冲出去应战——悲歌一曲,从容赴死,他们仿佛喜欢这种情调。我告诉他们说,假如对方要攻楼,来的人会很多,现在来的人很少,所以这是引蛇出洞的老战术——我在树上见得多了。我们不理他们,只管修工事。过了不几天,那座楼的外貌就变得让人不敢轻犯。后来他们在对面架了好多大弹弓,打得我们不能在窗口露头。于是我做了那架投石机,很快就把所有的大弹弓全打垮了。
  拿起比做刀枪闯到我们楼里那一年,学校里正在长蛾子。那种蛾子是深灰色的,翅膀上长着红色的斑点。它们在空地上飞舞时,好像一座活动的垃圾堆;晚上扑向电灯泡时,又构成了硕大无比的纱灯罩。当走进飞舞的蛾群时,你也似乎要飞起来。走出来时,满头满脸都是蛾子翅膀上掉下的粉。这是因为墙上贴了厚厚的大字报,纸层底下有利于蛾子过冬。那一年学校里野猫也特别多,这是因为有好多人家破人亡,家里的猫就出去自谋生路。这两种情形我都喜欢,我喜欢往蛾子堆里跑,这是因为我吸了蛾子翅膀上的粉也不喘,而在蛾子堆里跑过以后回家,我妹妹就要喘。她是过敏体质,我却不是。我也喜欢猫。但是我不喜欢我妹妹。
  那一年秋天我随时都有可能中头彩,但我总是兴高彩烈。人在兴高彩烈的时候根本不怕中负彩。我还说过从十三岁起,我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但是一九六七年的秋天例外。
  现在可以说说我造的那台投石机。那东西妙得很,有风速仪测风,有拉力计测拉力,还有光学测距仪。所有能动的地方全是精密刻度。发射时起码要十个人,有人报风力,有人用天平称石弹,有人测目标方位和距离,数据汇总后,我拿个计算尺算弹道,五百米内首发命中率百分之百,经常把对面楼顶上走动的人一弹就打下来。如果打对面楼上呱噪的高音喇叭,一弹就能把喇叭中心的高音头打扁,让它发出“卟卟”的声音。假如不是后来动了火器,就凭这种武器,完全是天下无敌。谈到了火器,我和堂·吉诃德意见完全一致:发明火器的家伙,必定是魔鬼之流,应当千刀万剐:既不用三角学,也不用微积分,拿个破管子瞄着别人,二拇指一动就把人打倒了,这叫他妈的什么事呀!到现在我还能记住那架投石机的每一个细节,包括每个零件是用什么做的——用指甲掐来判断木头的质地,用鼻子来闻出木头是否很干。姓颜色的大学生是我的记录员,负责记下石弹重量,风速,距离,拉力,等等。当然,还要记下打着了没有。但是我根本用不着那些记录,因为发射的每一弹都在我心里——人在十六岁时记性好着哪。但是不管怎么说,做试验记录是个好习惯。我一点没记住打着了谁,被打到的人后来怎么了。他们到底是从屋脊上滚了下去呢,还是躺在原地等着别人来救。说实在的,这些事我根本没看到,或者是视而不见。我只看到了从哪儿出来了一个目标,它走进了我的射程之内,然后就测距离,上弹,算弹道。等打中之后,我就不管它了。一般总是打它的胸甲,比较好打。有时候和人打赌,打对方头上的帽子。一弹把他头上的安全帽打下来,那人吓得在地下团团乱转。对付躲在铁网下的哨兵,我就射过去一个广口玻璃瓶,里面盛满了罗丝钉,打得那人在网子后面噢噢叫唤。后来他们穿着棉大衣上岗,可以挡住这些螺丝钉,但是一个个热得难受得很。再后来对方集中了好多大弹弓,要把我们打掉。而我们在楼板上修了铁轨,做了一台带轮子的投石机,可以推着到处跑。很难搞清我们在哪个窗口发射,所以也就打不掉,反到被我们把他们的大弹弓全打掉了。我们的投石机装着钢板的护盾,从窗口露出去时也是很像样子(像门大炮)。不像他们的大弹弓,上面支着一个铁丝编的,字纸篓子一样的防护网(像个鸡窝),挨上一下就瘪下去。后来他们对我们很佩服,就打消了进犯的念头。只是有时候有人会朝我们这边呐喊一声:对面的!酒瓶子打不开,劳驾,帮个忙。我们愉快的接受了他们的要求,一弹把瓶盖从瓶颈上打下去。我的投石机就是这样的。
  我们家变成了武斗的战场,全家搬到“中立区”,那是过去的仓库,头顶上没有天花板,点着长明电灯;而且里面住了好几百人,气味不好闻。那地方就像水灾后灾民住的地方。我常常穿过战场回家去,嘴里大喊着“我是看房子的”,就没人来打我。回到我们家时,往床上一躺,睡上几个钟头,然后又去参加战斗。X海鹰听我讲了这件事,就说我是个两面派。事实上我不是两面派。我哪派都不是。这就是幸福之所在。
  我活了这么大,只有一件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那台投石机。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能造出这么准确的投石机——这就是关键所在。那玩艺后来不知到哪儿去了。现在家里虽然有些电视机,电冰箱之类,结构复杂,设计巧妙,但我一件也不喜欢。假如我做架电视给自己用,一定不会做成这样子——当然,我还没疯到要造电视机给自己用,为了那点狗屁节目,还不值得动一回手。但是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事。比方说,编编软件。我在美国给X教授编的软件是一只机械狗的狗头软件。后来那只狗做好了,放在学校大厅里展览,混身上下又是不锈钢,又是钛合金,银光闪闪。除此之外,它还能到处跑,显得挺轻盈,大家见了鼓掌,但我一点都不喜欢它。因为这不是我的狗。据说这狗肚子里还借用了空军的仪器和技术来做平衡,有一回我向X教授打听,他顾左右而言其他。这我一看就明白了:我是共产党国家来的外国人,不能告诉我。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高兴,就对他说:我操你妈!你以为我希罕知道!在美国就是这点好,心里不高兴,可以当面骂。你要是问我说了些什么,我就说我祷告哪。但是后来我选了他当导师,现在每逢年节都给他寄贺卡。这是避免恨他一辈子,把自己的肚皮气破的唯一方法。
  文化革命里我也没给“拿起笔做刀枪”做过投石机,没给他们修过工事。假如我干了这些事,全都是为了我自己。X教授也做过很多东西,不是给公司,就是给学校做,没有一件是为自己做的。所以他没有我幸福。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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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的时候,在锅片上划破了手腕,露出了白花花的筋膜,这给我一个自己是湿被套扎成的印象。后来我就把自己的性欲和这个印象连系起来了。我喜欢女人芬芳的气味,但是又想掩饰自己湿淋淋粘糊糊的本质。这说明对我来说,性还没有成熟。它像树上的果子一样,熟了才能吃。
  我小的时候,天气经常晴朗,空气比现在好。我背着书包去上学,路上见了漂亮女人就偷偷多看她几眼。这说明我一点也不天真。我从来就没有天真过。
  我在革命时期的第一个情人,就是那位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有一股奶油软糖的气味。所以她又可以叫做有太妃糖气味的大学生。这一点在出汗时尤甚。我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的头发上带一点金黄色,这种颜色可以和二十年后我在法国尼斯海滩上看到的颜色相比。当时有个女人向我要一支香烟。当时金黄色的太阳正在逃讠上融化,海面上也罩着一层金色。那个女人赤裸着上身,浑身上下与阳光同色。我给了她一支烟,自己也叼上一支,点火时才发现把烟叼反了。与此同时,我老婆对着我左边的耳朵喊:你痴了!对我的右耳朵喊:你呆了。她的气味又可以和后来我在美国注册学籍时所遇见的新生们相比,那些疯丫头在办公室里嘻嘻哈哈,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香气,有的像巧克力,有的像刚出炉的法国牛角面包,有的带有花香,就像尚未开放的玉兰花,带一点清淡的酸味。每次看到我时,她都微微一笑,说:你这小坏蛋又来了。然后就帮我把扯掉了的扣子缝上。那时候我总是爬排水管到他们那里去,所以扯脱扣子的事在所难免。后来我把扣子用铜丝绑在衣服上,并且在衣襟里衬上一根钢条。这样做了以后,扣子就再也不会扯脱了。那时候我只有十五六岁,还是个小孩子。
  在豆腐厂里X海鹰逼问我有关姓颜色的大学生的一切,我告诉她说:我不记得她姓什么,我更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和她只接过吻。这种简约的交待使她如坠五里雾中。有时候她说:你和这个姓颜色的大学生一定干过不可告人的事情,所以你不敢讲!我听了以后无动于衷。有时候她又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是你胡编的——现在编不下去了罢。我听了还是无动于衷。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我是个制造悬念的大师,简直可以和已故的希屈柯克相比。尽管我已经不再说什么,但是已经说过了一些。这些说出的话是不能收回了。
  其实我和那个姓颜色的大学生还不止接过吻——我当然记得她姓什么叫什么,但是不知记在什么地方了,现在想不起来——整个六八年她都在学校里。当时拿起笔做刀枪已经全伙复灭,只剩了她和我是露网之鱼。
  我们院里当时有好多红卫兵派别,“拿起笔做刀枪”是很小的一派,动武的时候也经常处于被围的状态。但是后来他们最倒霉,头头被抓起来判了徒刑,分配时,每个人都被送到了穷乡僻壤。这是因为算了总账——他们这派打死的人最多,毁坏东西也最厉害,这两件事都和我有关系。我们那座楼里打满了窟窿,原来的走道门窗全都不存在了。而且他们一面拆毁,一面加固,终于把一座二十世纪的住宅楼改成了十五世纪的城堡,甚至是东非草原上的白蚁窝。后来把它恢复原样时,花了比当初建这座楼还多三倍的钱。后来上面把他们集中起来办学习班,让他们交待谁叫这么干的,他们没把我说出来。因为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早就对他们说过,我就管帮你们打仗,别的都是你们自己的事。
  当时上面派人进驻学校,把武斗队伍都解散了,把头头都抓走了,别的人关起来办学习班,追查武斗里打死人的问题。只把她一个人剩在外面,等待下乡。这大概是因为上面觉得女人不会打死人——领导上实在缺少想像力。后来她经常找我和她一起去游泳。不好意思到家里来找我,在楼下和自行车站在一起,摇着车铃。游泳时她对我说,我们就像一群小鬼,大人不在家就胡闹了一通。现在大人回家了,就把我们收拾一顿。我答应着“是呀是呀”,心里却在想:这是你们的事,别扯上我。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五章
8
  我对女人抱的期望一直不高,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是个例外。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她该像法国那位风华绝代的杜拉斯一样,写出一部《情人》来。如果不去写小说,也该干点与此类似的事,因为她和X海鹰不一样,是个感性天才。有些事情男人干不来,因为这不是我们的游戏。但是她和别的人一样,只是叫我失望。连她都自甘堕落,我对别人更不敢存什么希望。
  那一年春天开始,我常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到运河边上去游泳。当时那里很荒凉,到处是野草。春天水是蓝的,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话不多。她到树丛里换衣服时,让我在外面看着人。姓颜色的大学生皮肤白晰、阴毛稀疏,灰色的阴唇就像小马驹的嘴唇一样,乳房很丰满。脱掉衣服时,就像煮熟的鸡蛋剥下蛋皮,露出蛋白来。尤其是摘掉那个硬壳似的胸罩时,就更像了。在灰蒙蒙的树从里,她是一个白色的奇迹。而且刚脱掉那些累赘的衣服时,她身上传来一股酸酸甜甜的信息。我换衣服时,她有时盯住那个导致我被称为驴的东西看着,但也是不动声色。到了水里就不停地游起来,从河这边游到河那边,一游就是十几趟。然后爬上岸来,在河边上坐到天黑。姓颜色的大学生嘴唇变成了紫色,头发上好像抹了油,眼睛里充满了油一样的光泽。我们俩之间一点都不熟,只是互相需要。她告诉我说,如果不来游泳,就坐立不安。我想这是因为她心里很烦。她又告诉我说,我好像只有五六岁的样子,和我在一起很不好意思,但是我觉得是个好现象。年龄小一点,就可以多活几年,难道不好吗?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坐在树丛里,并排挺起胸膛来。我有两片久经锻练的胸大肌,她有一对光润细嫩的乳房,乳头朝上挺着,是粉色的。后来她拍拍我的胸口说:“算了。别比了。都挺好的。”
  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去游泳,直到天黑以后。天黑以后远处灯火阑珊,河水就像一道亮油。她让我抱着她,我就抱着她,在黑暗里嗅她的气味,晚上她身上有一种温暖的气味。然后我就说:该回家了。然后我们就骑车回来,这个季节,晚上的风是暖的,就像夏天小河沟里的水,看上去黑糊糊而且透明,但是踏进去却感到温暖得出人意外。走到接近村子的地方,听到人声模糊。我爸爸要是知道我和一个大姑娘混在一起,非把我揍扁了不可。人家要是知道她和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混,也要把肚皮笑破。但是要问我爸爸为什么要揍我,或者要问他们为什么要把肚皮笑破,谁也答不上来。
  姓颜色的大学生假如有杜拉斯的才能,能写出这样一部《情人》,会写道她的情人是个小个子,肌肉坚实,脸上、身上(肩膀、胳臂、大腿)都长满了黑毛,又似胎毛,又似汗毛,又似她后来那个秃顶丈夫抹了101生发精后头顶上催出的那种茸毛。才只十六岁,男性就长得和驴一样。站在河岸上时,岔开了双腿,挺胸收腹(我不是有意这样,是在体操队被老师训练的),雄纠纠的像只小叭狗。她会提到她的情人眼睛是黑色的,但有时也会变成死灰色。她还会提到空寂无人的河岸,杂有荆棘的小树丛,到处是坚硬的土坷垃。有时候她把他拉到树从里,让他把脸贴在自己湿漉漉的阴毛上。说明了这一点,就能说明我们不是命里注定没有好书看,而是她们不肯写,或者有人不让她们写。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他就持我在革命时期的想法:认为这种事层次太低。
  姓颜色的大学生在她的《情人》里还会说到,她的情人站在水里时,身上的茸毛都会浮起来,就像带上了静电,还像一种稀薄的蒲公英。初春的水是蓝色的,很透明。但是在这种水里并不觉得很冷。从这种水里出来,会觉得一切都是蓝色的,很透明。有时他会独自走到桥上去跳水。那个时候他还是一本正经,像个小叭狗的样子。后来她回想起这些事,一定不会为这种无性的性爱而后悔。真正后悔了的是我。
  姓颜色的大学生有时候把我拉到灌木从里,让我把手贴在她赤裸的乳房上,然后就闭上眼睛晒太阳。我把手贴在那个地方一动不动,就自以为尽到了责任,只顾自己去寻找奶油味。这种气味在腋窝和乳下尤重。我把鼻子伸到这些地方——比方说,用鼻子把乳房向上拱开,或者把鼻子伸到腋毛稀疏的地方。刚从水里出来,鼻子是凉的,这就更像只小叭狗了。在这种时候,姓颜色的大学生也觉得挺荒唐。但是后来她又想:管它呢,荒唐就荒唐。
  我还能嗅到姓颜色的大学生小腹下面有一种冷飕飕的清香味,但是不好意思到那里去闻。这就像一只没睁开眼睛的小狗闻一块美味的甜点心,但是不敢去吃。对于小狗来说,整个世界充满了禁忌,不知什么时候会被大狗咬一口。对我来说,会打仗简直是小菜一碟,不学都能会。但要学会性爱,还需要很多年。
  小时候我爬过了一堵高墙,进到了一个炉筒子里面,看到地下有一领草席子,还看到有做爱的痕迹。从现场的情形不难推断出那个女的必然是背抵着炉壁,艰难的翘起腿来——这不折不扣就是米开朗齐罗的著名雕像“夜”。而那个男的只能取一腿屈一腿伸的姿式,那姿式的俗称就是狗撒尿。而且那条伸着的腿还不敢伸得太厉害,否则就会碰上野屎。我觉得这样子十足悲惨——如果你不同意,起码会同意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干着又有啥意思。等到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试着干这件事时,心里就浮现炉筒子里的事。那时候我抱着她的肩膀(她的肩膀很厚实),脸贴着她饱满的胸膛,猛然间感到她身后是炉筒子。一股凄惨就涌上心头,失掉了控制。这在技术上就叫早泄罢。还有一件事必须提到,姓颜色的大学生是处女,也增加了难度。不管怎么说,这件事我失落得很,而且还暴露了我是个湿被套。但是姓颜色的大学生却笑了,说道:你都把我弄脏了!然后又说:我自己跟自己来。你想不想看?
  六八年春天那个晚上,我对姓颜色的大学生十分佩服,但是这种佩服却不是始于那时,起码可以上溯到六七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们俩到海淀镇去买大饼,在光天化日下掀开了马路中央的阴沟盖,从地底下钻出来。不管在什么时期,一位漂亮大姑娘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人们面前,总是个很反常的现象。而且钻了这么长时间的阴沟,她还有办法出污泥而不染,因此就引起了围观。而她旁若无人的走进小饭馆,从胸罩里掏钱买大饼,然后再旁若无人地钻回阴沟里去。有时候既没有钱,又没有粮票,她就一本正经的在街头找人聊天,告诉人家我们几十个人困在大楼里,没钱吃饭。等到要到了钱,就对人家甜甜的一笑,说:谢谢你。你对我们真好。我所认识的叫化子里,就数她最有体面了。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让我到树丛外去给她站岗,然后就和自己来。这时候天已经黑得差不多了,在树丛外面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白色影子,但是什么都能听到,还能闻见那种浓郁的酸酸的花香气。我觉得天地为之逆转。姓颜色的大学生在树丛里躺着时,身体洁白如雪,看上去有点轮廓不清。晚上回家以前,她让我帮她把那个有四个扣子的胸罩戴上。那东西是用白布做的,上面用线轧了好多道,照我看来像个袜子底。这种东西她有好几个,都是这样子的。有的太小,戴上后好像头上戴了太小的帽子,摇摇晃晃,有的太大,戴上去皱巴巴。她的内裤像些面口袋。总而言之,这些东西十足糟糕,穿上去不能叫穿上去,该叫套了上去。脱下来不能叫脱了下来,应该说是从她身上滑了下来。假如在臭气熏天的时期,还有什么东西出污泥而不染的话,她就可以算一件了。
  我躺在姓颜色的大学生身上时,觉得她像一堆新鲜的花瓣,冷飕飕的,有一种酸涩的香味。她的乳房很漂亮,身体很强壮,在地上躺久了,会把地上的柴草丝沾起来。时隔这么多年回想起来,我觉得她的身体像一种大块的cheese,很紧凑很致密,如果用力贴紧的话,有一种附着力。因此不该轻轻的抚摸,而应当把手紧紧地附着在上面。当年我做得很对。她教给了我女人是什么。女人不是世界上唯一的奇迹,但是连这都不知道的话,那就更是白活了。
  然后她从树丛里跑出来,说道:走,回家去。还抱抱我的脑袋。这时候我觉得沮丧,好像斗败了的公鸡,而且觉得自己在她面前不过是个小叭狗罢了。受这种挫折对我大有好处,因为我生性十分狂妄。后来我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是个小叭狗和湿被套,狂妄的毛病就大见好。
  后来姓颜色的大学生就下乡去锻练,回城来,结婚,生孩子。干这些事时,就如从阴沟里钻出来,遇乱不惊。她心里始终记着这个小叭狗似的男孩子。这是女性的故事,和我没有关系,虽然写出来我能看懂。而我是一个男性,满脑子都是火力战,白刃战,冲锋,筑城这样一批概念。虽然和她亲近时也很兴奋,但是心里还是腻腻的,不能为人。就好像得了肝炎不能吃肥肉。革命时期对性欲的影响,正如肝炎对于食欲的影响一样大。  
革命时期的爱情 第六章
1
  假设我是个失去记忆的人,以七四年夏天那个夜晚为起点,正在一点点寻回记忆的话,那么当时王二看到的是个肤色浅棕的女人,大约有二十三岁,浑身赤裸,躺在一张棕绷的床上。她像印地安女人一样,梳了两条大辫子,头发从正中分成两半。后来王二常到她家里去,发现她每次洗过头后,一定要用梳子仔仔细细把头发分到两边,并且要使发缝在头顶的正中间,仿佛要留下一个标迹,保证从这里用快刀劈开身体的话,左右两边完全是一样重。梳头的时候总是光着身子对着一面穿衣镜,把前面的发缝和两腿中间对齐,后面的发缝和屁股中间对齐。后来王二在昏黄的灯光下凑近她,发现她的头发是深棕色的,眉毛向上呈弧形,眼睛带一点黄色,瞳孔不是圆形,而是竖的椭圆形。她乳头的颜色有点深,但是她不容他细看,就拉起床单把胸口盖上了。这个女人嘴唇丰满,颧骨挺高,手相当大,手背上静脉裸出。她就是X海鹰。我认为她很像是铜做的。在此之前几分钟,他们俩一个人在床头,一个人在床尾,各自脱衣服,一言不发,但是她在发出吃吃的笑声。她脱掉外衣时,身上劈劈啪啪打了一阵蓝火花,王二一触到她时,被电打了一下。然后他们俩就干了。他和她接触时毫无兴奋的感觉,还没有电打一下的感觉强烈;但是在性交时劲头很足——或者可以说是久战不疲。但是这一点已经不再有意义。
  王二和X海鹰干那件事时,心里有一种生涩的感觉,仿佛这不是第一次,已经是第一千次或者是第一万次了。这时候床头上挂着她的内裤,是一条鲜红色的针织三角裤。这间房子里只有一个小小的北窗,开在很高的地方,窗上还装了铁条。屋里充满了潮湿,尘土,和发霉的气味。有几只小小的潮虫在地上爬。地下有几只捆了草绳子的箱子,好像刚从外地运来。还点了一盏昏黄的电灯,大概是十五瓦的样子,红色的灯丝呈W形。
  王二和X海鹰干那件事之前,嗅了一下她的味道。她身上有一点轻微的羊肉汤味。这也许是因为吃了太多的炒疙瘩。因为豆腐厂门口那家小饭铺是清真的。炒菜时常用羊油。但是这种味道并不难闻,因为那是一种新鲜的味道,而且非常轻微。那天晚上灯光昏暗,因为屋里只有一盏十五瓦的电灯。她的下巴略显丰满,右耳下有一颗小痣。X海鹰总是一种傻呵呵的模样。我说的这些都有一点言辞之外的重要性。长得人高马大,发缝在正中,梳两条大辫子,穿一套旧军装,在革命时期里就能当干部,不管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不管她想不想当。X海鹰说,她从小就是这样的打扮,从小就当干部。不管她到了什么地方,人家总找她当干部。像王二这样五短身材,满头乱发,穿一身黑皮衣服,就肯定当不了干部。后来王二果然从没当过干部。
  假设X海鹰是个失去记忆的人,从七四年夏天那个夜晚寻回记忆的话,她会记得一个相貌丑恶,浑身是毛的小个子从她身上爬开。那一瞬间像个楔子打进记忆里,把想像和真实连在一起了。后来她常常拿着他的把把看来看去,很惊讶世界上还会有这样的东西——瘫软时像个长茄子,硬起来像捣杵。它是这样的难看,从正面看像一只没睁开的眼睛,从侧面看像只刚出生的耗子。从小到大她从来就没想到过要见到这样的东西,所以只能想像它长在了万恶的鬼子身上。从小到大她就没挨过打,也没有挨过饿,更没有被老师说成一只猪。所以她觉得这些事十分的神奇。她觉得自己刚经受了严刑拷打,遭到了强奸;忍受了一切痛苦,却没有出卖任何人。但是对面那个小个子却说:根本就没有拷打,也没有强奸。他也没想让她出卖任何人。这简直是往她头上泼冷水。
  这个小个子男人脸像斧子砍出来的一样,眼睛底下的颧骨上满是黑毛,皮肤白晰。这个男人就是王二。他脱光了衣服,露出了满身的黑毛。这使X海鹰心里充满了惊喜之情。她告诉王二说,他的相貌使她很容易把他往坏处想,把自己往好处想。她对王二说,他强奸了她。他不爱听。她又说他蹂躏了她,他就说,假如你坚持的话,这么说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后来她又得寸进尺,说他残酷地蹂躏了她。这话他又不爱听。除此之外的其它字眼她都不爱听,比如说我们俩有奸情,未婚同居等等。他的意思无非是说,这件事如果败露了,领导上追究下来,大家都有责任。这种想法其实市侩得很。
  这件事又是我的故事,而这件事会发展到这个样子,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难道我不是深深的憎恶她,连话都不想讲吗?难道她不曾逼问我和姓颜色的大学生之间的每件事,听完了又说“真恶心”吗?假如以前的事都是真的,那么眼前我所看到的一切就只能有一个解释:有人精心安排了这一切,并派出了X海鹰,其目的是要把我逼疯掉。而当我相信了这个解释的同时,我就已经疯了。我有一个正常人的理智,这就是说,我知道怎么想是发了疯。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往这方面去想。这件事只能用我生在革命时期来解释。
  在此之前,我记得她曾经想要打我,但是忘了到底是为什么。X海鹰要打我时,我握住了她的手腕,从她腋下钻了过去,把她的手拧到了背后,并且压得她躬起腰来。这时候我看到她脖子后面的皮都红了,而且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等我把她放开,她又面河邡赤,笑着朝我猛扑过来。这件事实在出乎我的意外,因为我一点也没想到眼前的事是可笑的,更不知它可笑在哪里。所以后来我把她挡开了,说:歇会儿。我们俩就坐下歇了一会,但是我还是没想出是怎么回事,并且觉得自己已经成了一根不可雕的朽木头。与此同时,她一直在笑,但是没有笑出声。不过她那个样子说是在哭也成。
  后来她就把我带到小屋里去,自己脱衣服。这个举动结束了我胸中的疑惑。我想我总算是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了,而且我在这方面算是有一点经验的,就过去帮助她,但是她把我一把推开,说道:我自己来;口气还有点凶。这使我站到了一边去,犯开了二百五。脱到了只剩一条红色的小内裤,她就爬到床上,躺成一个大大的X形,闭上了眼睛,说道:“你来罢,坏蛋!坏蛋,你来罢!”这样颠三倒四地说着,像是迥体文。而我一直是二二忽忽。有一阵子她好像是很疼,就在嗓子里哼了一声。但是马上又一扬头,做出很坚强的样子,四肢抵紧在棕绷上。总而言之,那样子怪得很。这件事发生在五月最初的几天,发生在一个被“帮教”的青年和团支书之间。我想这一点也算不得新鲜,全中国有这么多女团支书,有那么多被帮教的男青年,出上几档子这种事在所难免。作为一个学过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人,我明白得很。但是作为上述事件的当事人之一,我就一点也不明白为什么有这样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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