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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股份经济100年

_2 李永杰(当代)
  1789-1790年,美国独立战争刚刚结束,国家十分贫困,为了弥补战争的费用,美国财政部获准发行8500万美元的巨额“公共股票”,这给股票经营商带来了发财的大好机会,提供了利用金钱本身作为赚钱工具的可能性。就在这一年,美国第一家股票交易所在费城建立。
  到1792年,转卖股票的人日益增多,纽约的华尔街更聚集了较多的股票交易商。当年5月17日,有24名股票交易商约定每天集中在一棵西印度常青树下从事交易,并向他们的主顾索取一定的佣金。这时,在市场上交易的股票除公共股票外还有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第一美国银行、北美洲银行和纽约银行的股票。
  1793年,一家名为汤迪的咖啡馆在华尔街建成,于是这些经纪人搬进屋里进行交易。
  1827年,国家银行和9家水火保险公司以及纽约煤气电灯公司,都有股票在交易场所内交易,10年后,又有8家铁路公司的股票进了股票交易所。
  随着伊利运河的开凿,为开运河而发行的股票为人们所关注,华尔街上的人们很快意识到运河热将给自己带来发财的好机会。此时,新的开拓者为不断地涌来,特别是那些欧洲移民。由于运河股票被看好,华尔街的掮客们开始施展自己的韬略,他们将大宗股票卖给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的银行在国外转销。另外,由于产业革命的开始、蒸汽机的问世、伊利运河的竣工、铁路股票的问世,股票越来越多,交易也越来越频繁。显然,原来的咖啡馆已经完全不能适应新的需要,股票经纪人于是将交易所迁到一个新的集合地点,即现在的华尔街40号,直到1863年才搬到现在的布罗德大楼,正式称为“纽约股票交易所”。
  现在,纽约股票交易所坐落在华尔街与百老汇转角处的巨型建筑物内,楼下交易厅形状就像一个大体育馆,面积约有足球场的3/5,大厅中有许多组交易柜台,称为交易站,这个交易所在80年代以前共有22个这样的交易站,每个交易站都有约100种股票在那里交易。
  自从建立全国性证券交易系统的想法在70年代被提出来之后,纽约股票交易所加强了技术改造,安装和改进了不少新的技术设备。纽约股票交易所在10年内连续安装了两套电子计算机操作系统:一是1973年第II套市场资料系统的使用,该系统可向全世界提供和显示交易大厅的交易额和行情等情况,逐步取代了以前电话、报纸、电传等信息媒介,它成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世界范围网络的核心;二是1979年3月开始运行的Designated
Order Turnaround
System,该系统由成员经纪商号专门用来向交易所传递就市指令。在上述技术改造的基础上,为了达到建立全国性证券交易市场系统的目的,纽约股票交易所于1977年建立了一种市场间交易系统,该系统是联系所有股票市场的电子装置,它使经纪人可以在任何一个市场上通过这些装置了解所有其他股票市场的基本情况,并且该系统于1978年将纽约和费城接通。目前,该系统已在美国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
  1980-1983年,纽约股票交易所耗资7000万美元,添置了先进的电子设备,14个崭新宽敞的交易站代替了原来的22个交易站,在交易站柜台的上方安装了许多电视屏幕,在屏幕上显示出可在那里交易的股票名称和最近一次成交价格。在价格后面通过都标有正、负号,正号表示最近一次成交价格较前一次上涨;负号则表示价格下跌。新的电子设备促进了该交易所交易量的迅速上升,1986年9月12日创日交易量2.4亿股的历史纪录。
  纽约股票交易所并不是一个赢利机构,它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董事会由21名董事组成。其中,10位代表交易所的会员,10位代表一般投资者(他们不能是交易所会员),另一位则是由董事们选出的股票监选员。交易所曾一度被视为“私人俱乐部”,现在它已担负起整个社会的责任,成为“大众机构”。交易所的会员由1366个拥有席位的组织和个人组成,有了席位,才能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活动。
  现在,在纽约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有2000多种,纽约股票交易所在国际经济、金融领域久负盛名。在美国14家股票交易所的股票交易总额中,纽约股票交易所占80%以上,它的活动影响着世界各金融中心的运转,纽约股票交易所装备的电脑系统和世界各大股票交易所相联,投资人可以利用这个系统买卖全世界的股票。
  金钱是没有国界的,资金往往会为了追求更有利的投资而转移目标。美国是当今世界上股票交易最发达的国家,纽约股票交易所又是美国最大的股票交易所,所以纽约股票市场上的股票价格就像风向标一样,指示着其他股票市场的动向。纽约市场的股价升,其他股票市场的价格也升,纽约股票市场的股价跌,其他股票市场的价格也跌,因而关心股票市场价格的人们往往首先要看纽约股票市场的价格水平如何。例如,在1987年10月19日这个“黑色星期一”,纽约股票市场价格开始暴跌,很快便影响了伦敦、法兰克福、新加坡、香港、东京,并波及世界其他地方,造成全球股灾。
  总之,在全球的股市中,纽约股票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有风吹草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国家的股票市场。
  一波三折的东京股票交易所
  日本股票交易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治维新时代,由于封建制度的解体,新政府以授予旧武士阶层发行公债的形式来保障他们的生活。随着这些公债的交易,建立交易所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
  1875年,日本参照英国的证券制度制定了证券交易条例。1878年,东京股票交易所以股份公司的形式开始建立,到1894年,日本又制定了证券交易法,使股票的发行和交易活动走上正轨,但由于日本经济发展缓慢,股票交易并不兴旺。
  随着日本经济的逐步发展,东京股票交易所在30年代的军国主义时期得到相当大的发展。1937年,处于军事管制之下的日本,股票交易所越来越受各种规定的限制。1943年6月,日本政府合并了所有股票交易所,成立了半官方的股票交易所,但很快夭折。直到1949年4月,日本重开东京、大阪、名古屋三个股票交易所,正式开始了现代交易所的发展。日本股票交易所的曲折发展是由其固有社会、经济原因造成的。
  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日本很长一段时间属于落后国家。当时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资本积累充足,海外殖民地资金大量流入,因此市场资金丰裕,股票市场如水到渠成,发展迅速。而日本当时资金严重不足,工业发展所需资金大部分由国家供应,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二次大战后一段时间,形成日本企业自有资金率低的“负债经营”。
  明治初期,所有钢铁、兵工等重工业都属国营;对纺织、海运等行业,国家给以巨额补助。日本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大商人串通政府实行垄断经营,逐步演变成财阀,资本集中于财阀之手。市场资金严重不足,以致日本的股票交易长期处于低迷状态。一般的货币持有者对直接投资股票不感兴趣,宁可将手中的现金存入储蓄机构。由于闲置货币资金多为金融储蓄机构吸收,唯有投机性强的资金才进入股票市场,这种资金单纯以投机为目的,而且股价的形成也主要是财阀系统所属控股公司操纵,东京股市具有很大的投机性。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日本重、化工业获得很快发展,企业数量也有较大增长,从1914-1921年的7年间,企业从7000家发展到18000家,其后在1924-1927年的金融危机中,企业不断被集中和吞并,以财阀为中心的垄断资本加强了其垄断地位。在此背景下,金融市场不断扩大,股票发行额从18亿日元增加到80亿日元,发行股数达到4886万股,为长期产业资金的供给发挥了重大作用。
  随着侵华战争的爆发,整个经济转变为战时经济体制,股票市场受到限制并处于停滞状态。1945年8月9日,东京股票市场终于被迫停业,证券市场濒于消失,这种状态持续了几年时间。
  二次大战结束后,日本经济千疮百孔,在美国占领军统治下,日本政府着手经济重建工作,解散财阀,解散所有控股公司,整顿证券市场,成立“证券处理协调协议会议”,统一规划改组金融市场。通过这次经济改组,证券市场有了实质性变化,股东分散,个人拥有股票大幅度增加。1948年5月,依照美国法律实施新的证券交易法,依据新法组织证券公司为会员的股票交易所,1949年日本重开东京股票交易所。
  从1955-1972年间,日本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时期,这是日本经济发展史上最辉煌的时期之一。这一时期,股票市场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1955-1961年间,在“神武景气”和“岩户景气”的两次经济热潮推动下,股票价格迅速上升,东京股票交易所的股票价格从374点猛增到1549点,交易量也从38亿股上升到483亿股,增幅达13倍,以后,企业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形式更加多样化,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上升,最高年份达18.2%。到1972年,东京股票交易所平均买卖额比1955年上升近16倍,增资100多倍,再加上日本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高,股票市场上国际游资进出频繁,从而使东京股票交易所的地位不断提高。
  随着日本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以及日本政府对外汇管制的全面放宽,大量外资流入日本股市。国际业务的开展,电子设备的改进,以及日本政府的政策支持,东京股票交易所的发展异常迅猛,1987年东京股票交易所股票交易额达20840亿美元,第一次超过纽约股票交易所,成为世界第一股票市场。
  独具特色的香港联合交易所
  当你在拥挤的人潮里,在车水马龙的喧嚣声中穿梭而过的时候,你可否想到走进香港联合股票交易所去看一看呢?
  虽然香港的联合交易所正式成立于1986年10月6日,但事实上,早在1866年,香港就已经有股票交易了,那时尚无正式组织,只有一些股票经纪人在香港开业。只是到了1891年,香港股票经纪协会正式成立,香港才有了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当时会员仅20人,而且全部是外国人,中国人不能加入交易所成为会员。
  1914年,香港股票经纪协会改名为香港股票交易所。1921年,第二个股票交易所宣告成立,称为香港经济协会。习惯上称前者为头会,后者为“二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香港被日本人占领,两个交易所均停止股票交易,战后香港企业重新整理股东名册,而股票过户问题没有解决,因此股票交易所迟迟未能恢复。直到1947年香港复建时,头会和二会这两家交易所合并成为香港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才得到发展,中国人才可以正式作为经纪人,但仍只占极少数。上市公司也大部分是外国公司。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70年代的20多年间,香港股票市场规模并不很大,而且还遇到三次低潮的打击。第一次在1950年,正值美国入侵朝鲜;第二次在1965年,爆发银行挤兑风潮;第三次在1967年。每次低潮都造成香港股票价格的普遍下跌。所以总的说来,在相当漫长的日子里,香港股票市场规模很小,上市股票种类不多,交易也很平淡。只是到了后来,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华人资本的发展,香港的股票市场才迅速发展起来。从此,香港证券交易所开始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于是在1969年成立了远东证券交易所,1971年成立了金银证券交易所,1972年成立了九龙证券交易所,香港股票市场呈“四足鼎立”之势。
  70年代以来,香港逐步成为东南亚地区金融中心之一,海外游资很多流到香港,再加上香港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人有所增加,并将资金转入股市。同时,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盈利有较大的增长,有助于提高股票购买者的投资意向。所以,香港股市迅速发展起来。
  在香港的四家证券交易所中,香港证券交易所历史最长,规模居第三位,远东证券交易所规模最大,金银证券交易所居第二,九龙证券交易所规模最小。
  由于四个交易所在具体管理和规定上存在差异,大多数股票同时在这四个交易所上市,这样给投资者带来很多不便,随着香港国际金融业中心地位的提高,四个交易所的联合呼声越来越高。1976年香港政府完成“四会合并”的初步建议书,1980年7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合并方案亦于同年交立法局,随后获得通过成为法例,并于1981年2月正式生效,原“四会会员”也依法成为联合交易所的会员。
  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香港股票市场在组织和经营上进入了新时代。根据联合交易所的计划,要把新的联合交易所建设成现代化、科学化,有完善电脑电视系统,集中统一支付,订立完善规章制度,保障投资者及会员利益,并致力于引进更多外资投人的最先进的国际化证券市场之一。
  根据设想,香港联合交易所决定在香港中区兴建“交易广场”,一个可容纳3000个交易座位,有现代化电脑、电视设备的股票市场出现在香港,并于1986年10月6日正式使用。
  与世界上其他股票市场相比,香港股票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外来资本比重大,在投入香港股票市场的资金中,外资比重很大,蓝筹股中英资占主要地位;近年来,南洋游资也大量流人香港,其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注人股市,一些由南洋资金组成的财团,在香港股市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
  第二,股价波动幅度大,外来资本多以获利为主要目的,它并不局限于香港股市,而是哪里有利就流到哪里,如果其他股市或黄金、外汇市场有利可图,游资就会从股市中抽走,造成香港股市的波动。
  第三,股市结构畸形。许多国家的股票市场多以工业股为主,而香港股市却不以工业股为主,而是以银行和地产股为主,尤以地产股最为突出,地产股的涨跌都会直接影响到整个股市的动向,加之过去投资地产收益产大,香港一些拥有大面积厂房的工厂陆续转产(其中尤以纺织业为甚)。这样就更加剧了股市结构的畸形。
  其实,如果要真正了解香港股票市场,大概只有亲临现场,看看香港的华尔街——中环。
  亚洲新兴证券机构——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1879年,新加坡成为英国东印度公司的一个贸易前哨,它的迅速发展促成了联合股份公司的建立。因此,新加坡在19世纪末就有证券经纪人进行证券交易的记录,但直到1910年橡胶业得到迅速发展后,证券经纪业在新加坡才得到了迅速发展。马来西亚大批锡矿的开采也促进了新加坡证券市场的发展。
  1929年,华尔街股市崩溃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对新加坡经济产生深厚的影响,为避免证券经纪人之间无情的竞争,1930年6月,15家经纪商行联合起来,建立了新加坡证券经纪人协会。
  1960年马来亚证券交易所成立,并在新加坡和吉隆坡各设立了一个交易厅,这两个交易通过电话相联系。1963年,新加坡加入了马来西亚联邦。1964年7月,马来亚证交所更名为马来西亚证交所,1965年8月,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联邦,成为一个独立的共和国,但两国共同的证交所仍继续运转,但该证交所的名称改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证交所。1973年5月,由于马来西亚政府中止了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之间的货币可兑换性,从而导致了联合证交所的分裂。结果,经新加坡财政部的批准,新加坡证交所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成立了。原来在联合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证券,又同时在两地交易所挂牌。新增挂牌公司由两地分开经营。1990年新、马股市才彻底分开。
  1973年,为了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新加坡政府颁布了“证券业法”,1974年1月,为了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新加坡政府还颁布实施了“新加坡接管和合并条例”。1986年,为了给证券业提供一个更加严密的法律框架,新加坡政府又修改了“证券业法”。
  1978年1月1日,伴随着证券清算和电脑服务有限公司的建立,新加坡证交所开始分阶段地实行电脑化和证券清算与交易系统。
  1981年7月23日,新加坡证交所与日本电器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由日本电器公司提供全套的通讯和信息系统。1982年7月1日,交易厅的手工行情为电子显示板所取代。从1982年12月起,证券交易商可在自己的办公室立即取得证券价格和其他市场信息。
  1990年,受世界股市熊市的影响,新加坡股价下跌了22%。为了振兴股市,推动新加坡股市的国际化,1990年底,新加坡推出了改革股票市场的一系列措施:一是允许新加坡经纪公司的外国合伙人将其最大合伙份额从49%增加到70%。二是允许外国所有者或国际会员拥有经纪公司的全部所有权。三是鼓励更多的外域性合伙组织。四是建议让日本股票在新加坡上市,以使其在东京证交所闭市后还有90分钟的交易时间。五是把第二交易区升格第一交易区。上述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新加坡证券市场的发展,提高了其国际化程度。
  为了促使新加坡股票市场成为区域市场,新加坡财政部长1991年11月26日在第二届亚太投资讨论会上宣布新加坡证交所将推行3项计划:推出多种新项目,如期权、日本股票凭单、区域股票的托收交易系统等;准许外国股票经纪人加入证交所成为国际会员;为密切配合无票据系统,交易所将协助当局修改“公司法”。这位财长说,新加坡证交所已有多种增加项目的计划,交易所将在1992年开展6种本地股票期权交易,同时推出40种日本股票凭单,使本区投资者有更多的机会投资新加坡和日本的股票。交易所还计划为区内一些大公司的股票推出托收证券交易系统,以鼓励外国大公司来新加坡股市挂牌上市。1992年初,证交所允许外国股票经纪行成为会员,鼓励外国证券公司到新加坡交易。
  新加坡证交所(SES)是新加坡唯一的证交所,SES有24家会员公司,包括108个证券经纪会员、66个交易商和633个交易商代表。新加坡证交所规定,所有会员公司都必须根据“公司法”第185章组成公司,而且至少必须有两名董事,其中一名必须是合格的证券经纪会员。
  新加坡新上市证券的申请必须经SES批准。在审批时,SES主要考察一些数量指标(如已缴资本、股份分布状况等)、该公司的资产、收益和市价总值等。SES还重视该公司上市申请公司的社会收益、产品的市场状况,它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和相对稳定性等。
  得到批准后,公司必须向公众公布一份说明书,其内容必须符合SES上市手册的细则要求,此外,上市公司必须立即公布可能影响上市证券价格的任何变动。
  
SES还制定了一项公司公开政策,它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在实践中仍被遵守。为了维持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SES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向公众提供必要的信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所有投资于该公司证券的人都能得到该信息。1991年12月15日,SES修改了上市手册第309条,以提高上市公司的公开标准。修改后的第309条要求公司分布如下事项:总裁、总经理以及相同级别管理人员的任命;被任命者的职责、过去的工作履历、是否董事(过去和现在)以及跟董事或重要股东的关系等情况;把董事或主要股东的亲戚任命到公司管理职位上的情况,新加坡证交所把“管理职位”定义为部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以上的职位;被任命者在过去几年中除了违反交通法规外,有无触犯其他法律或在任何民事诉讼中败诉;被任命者接到新的诉讼通知,有关公司也要立即通知证交所。
  新加坡上市公司共分为工商业、金融业、旅馆业、房地产、种植业、矿业等六类。在上市证券中,股票比重大大高于债券比重,而股票中以工业股为主,占上市总值的60%左右。上市的证券种类主要有普通股、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公司信用债、认股权证等。1987年,新加坡证交所上市股票市价总值为8540亿多新加坡元,其中国内股票357亿多新加坡元,占41.83%,国外股票近500亿新加坡元,占58.17%;上市固定利率债券的市价总值为1900多亿新加坡元。
  新加坡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占80%左右,其中外国的机构投资者占50%左右,私人占20%左右。机构投资者包括信托基金、退休基金、互助基金、保险公司、地方性的单位信托和地方性投资机构等。这种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证券市场,一方面可以充分地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另一方面由于集中的资金通过基金组织的专业管理,分散投资,从而降低了投资风险,同时也便于政府的宏观控制和管理。
  欧洲后起的证券机构——巴黎证券交易所
  巴黎证券交易所的历史可追溯到1141年,当时路易七世对信用证实行了集中交易的办法,从事这种交易的商人被称为货币兑换商(changeurs)。现在的证券经纪人就是从这些货币兑换商演变而来的。
  从1305-1797年,巴黎证券交易所几经迁移,并被几度关闭。法国大革命时期,证券公司还被宣布为非法。1826年,巴黎证券交易所才迁入现在的地址。
  19世纪,巴黎证券交易所得到了稳步的发展,挂牌证券的数量从1800年的7种增加到1853年的152种。1807年拿破仑颁布的“商业法典”赋予证券经纪人进行股票交易的垄断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措施使非正式市场(MarcheHors
Cote)在19世纪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并于1885年或多或少地得到法律的认可。
  20世纪,法国证券市场朝着集中和统一的方向发展。
  1942年和1945年颁布的法律消除了非正式市场上的一些异常现象。非正式市场的经纪人也得到法律的完全认可。1961年,正式经纪人和非正式纪纪人之间的区分不复存在了。这种集中和统一的政策也适用于巴黎证券交易所和各省证券交易所之间的联系。由于巴黎证券交易所具有可以决定大多数证券价格的优势,因此各省的证交所实际上算不上真正的证券市场。基于这一事实,法国政府于1962年颁布一项法律,结束了一种证券可同时在几个不同证交所同时上市的状况。从此,一种证券只能在法国的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样,各省证交所在法国证券市场中所占比重降到不足4%。
  与西方其他国家相比,法国的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是相当落后的。1984年末,在纽约、东京、伦敦、法兰克福、多伦多、巴黎和苏黎士七家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市价总额中,巴黎证券交易所仅占1.5%。法国证券市场跟法国经济实力不相称的原因主要是:第一,长期以来,法国的金融机构跟企业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企业的资金需求大多可以通过间接融资获得。第二,法国政府长期采取利息补贴政策,加强了企业对银行的依赖程度。第三,由于受两次世界大战和高通货膨胀的影响,法国居民倾向于购买黄金和房地产,而对风险性投资极为敏感。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只有法国居民对黄金特别偏好,也只有法国居民持有的黄金数量比政府多。第四,法国企业具有浓厚的家族经营色彩,不喜欢引进家族以外的股东,因此很少公开发行股票。第五,由于上述原因,法国股票市场发展步伐很慢,从而使股票投资失去吸引力。据统计,从1913-1976年,法国股票投资的真实收益率年平均只有1%。
  落后的股票市场使法国企业对目前高精尖技术时代的反应极为迟钝,新的成长性企业集团难以抬头,严重阻滞了法国经济的增长。为改变这种状况,密特朗总统改变了传统的金融政策,开始大力改革证券市场。1983年1月,法国政府颁布了“戴罗尔法案”,简化了企业增资手续,同时对证券实行优惠税制。为了活跃证券市场,巴黎证券交易所于1983年2月开设了第二市场。第二市场的雏形是1977年成立的“特别集团市场”。特别集团市场规定:必须将相当于资本金25%以上的股票公开化;3年以内必须在现有的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必须发表公开招股书。由于这些规定过于严格,法国企业对此市场不感兴趣,因此该市场以失败而告终。鉴于此次教训,第二市场规定了较为灵活的措施,把公开发行的股票比率降为10%,而在将来是否上市也由企业自行决定。这一措施获得了巨大成功,1983年以后,法国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证券交易额均大幅度提高。1983年10月24日,巴黎证券交易所又将巨额投资者的定期交易市场与个人投资者的现金交易市场合二为一,以便个人投资者参加。上述措施对法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83年股票的新发行总额为456亿法郎,为1976年的3.68倍,债券新发行额为1937亿法郎,为1976年的4.59倍。1983年,法国家庭长期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也由1976年的27.5%上升到46.8%。
  1984年7月,贝列哥波瓦担任法国财政部长后,又采取了一系列金融市场现代化措施,并宣布了证券市场改革大纲。1984年10月3日,法国政府与德国政府为对付美国撤销预提所得税和高利率政策,发表了联合声明,取消了非居民持有的债券利息预提所得税,从而大大激发了外国投资者对法国证券市场的兴趣。
  1985年4月,鉴于法国法郎已趋于稳定,法国政府又响应德国政府的金融自由化要求,决定再度开放已关闭4年的欧洲法郎债券市场。以后几年,法国政府又陆续开办了金融期货市场和期权市场,改革了政府债券的发行方式,实行证券交易的电脑化等等。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法国证券市场的发展。
  具有不发达特点的证券市场机构——德国证券交易所
  德国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是1558年建立的汉堡证券交易所。27年后,法兰克福也建立了证券交易所。最早进行的是汇票和外币交易,18世纪才开始债券交易。1685年,柏林证券交易所建立。1820年,德国第一张股票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18%年,德国公布了证券交易法,到一战前,德国的证券市场已相当发达,在德国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已达1500种,其中法兰克福证交所已成为国际性的证券市场,在该交易所上市的外国证券有439种(其中债券388种,股票51种)。
  第三帝国垮台后,德国的证交所被关闭6个月,1945年9月才重新开始营业。由于战后初期德国通货膨胀严重,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因此,证券交易量很小。但是,德国政府很快稳定了通货,并重新恢复了经济,从而使德国证券市场又重现生机。
  1953年,法兰克福和汉堡证交所都开始进行外汇交易。
  1958年,二战后第一家外国公司开始在德国的证券交易所上市。1970年,法兰克福、汉堡等证交所开始进行期权交易。1975年,德国政府修改了证券交易法。
  由于德国银行可经营长期贷款和证券投资,企业发行股票筹资不如向银行直接贷款合算;政府的税收政策也不利于直接融资;再加上企业不习惯外部资金介入以及德国人民吸取两次世界大战后通货膨胀的教训,偏向于购买黄金和土地,因此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一直欠发达。但80年代以来,德国政府对证券市场采取了一系列放宽管制的政策和措施,促使德国证券市场快速发展,如开发联邦债券市场、创建德国股票指数、修订资本市场法规等,还于1990年初创建了金融期货交易所,从事德国政府债券的期货、股票期权和期货交易。两德的统一,使世界各国投资者看好德国特别是原德国公司,日本的“买下美国”之风已被“买下德国”所取代。1989年,日本投资者买下了40多亿德国马克证券,其中大多数是在第四季度买的。1990年第一季度,日本投资者又买下14亿德国马克证券。巨大的国际需求使德国证券市场获得了巨大发展。《法兰克福汇报》股价指数从1988年初的1000点左右猛升到1990年4月最高时的2414点。
  德国目前共有8家证券交易所,即法兰克福、慕尼黑、汉堡、杜塞尔多夫、斯图加特、汉诺威、不来梅和柏林证券交易所,其中法兰克福和杜塞尔多夫的证券交易量占全国总交易量的3/4左右。
  在德国,上市证券的交易并不限于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也可以在交易所之外进行,而且后者的交易量大于前者。因此,德国证券交易所的交易量统计数据大大低估了德国实际的证券交易量。
  我们以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为例说明一下德国证交所的组织结构。
  法兰克福证交所章程和条例的规定,该交易所的管理由董事会负责,此外,许可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官方经纪人协会也负责管理证交所。董事会成员最少19人,最多22人,任期3年。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批准企业和个人进人证交所,修订证交所的章程和条例,并管理交易厅,许可委员会包括20-24个成员,其职责是保证公众能详细地了解证券发行者的实际情况和法律地位,仲裁委员会则负责解决会员因交易引起的争端。
  德国证交所的会员可分为3种:金融机构、官方经纪人(Kursmakler)和自由经纪人(Freimakler)。官方经纪人是由地方政府任命的,具有管理职能,其作用是接受金融机构的买卖委托并确定证券价格。官方经纪人协会为公共机构,负责监督官方经纪人的行为,向每个官方经纪人分配证券,控制证券价格的确定以及公布正式上市证券的情况。自由经纪人也是金融机构之间的中介。他们单独或联合以经纪人的身分介入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并同官方经纪人展开竞争。1987年底,法兰克福证交所拥有116家会员,其中国内会员71家,外国金融机构会员45家。
  1988年底,法兰克福证交所上市公司达665家,居世界第7位,其中国内公司355家,国外公司310家。国外公司所占比例高达47%,仅次于苏黎士证交所(58%)居世界第2位。国内证券的总市价达2300亿美元,居世界第5位。
  1990年,德国股票市场的市价总值比1987年扩大了近一倍,达到5610亿德国马克,居世界第4位。1987年底,德国全国股票和债券交易总额20346亿德国马克,居世界第四位。
  德国各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均实行交易站(TradingPost)制度。
  德国证券交易区别于其他国家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德国居民和非居民的证券交易,都必须通过德国商业银行进行。银行不仅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代买证券,而且还提供投资咨询、证券组合管理等服务。因为在德国,只有银行才能成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因此个人、公司或保险公司如果想要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就必须通过这些银行,银行必须无条件地维护客户的利益,并执行其指令。大多数银行通常规定上市证券必须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如果客户表示愿意在证券交易所之外交易的话,则可遵旨进行。
  官方经纪人的任务是弄清市场供求状况,并据此情况确定上市证券的价格,以便在尽可能高的交易量水平上实现银行发出的买卖委托之间的均衡。自由经纪人的职能类似于官方经纪人,但他们无权确定正式上市证券的价格,其任务是交易那些只半正式上市或在场外市场交易的证券。
  大多数公司的股票在每个交易市(Frading
Session)都有一个由官方经纪人确定的固定牌价。保险公司、一些交通运输公司和那些地方性公司的股票以及那些股东数量极少的股票在正式交易时间内都按这个标准价格进行交易。
  交易较活跃的大公司的股票则从上午11时30分起连续挂牌。这些股票的委托通常是按50股及其倍数进行交易的,然而,大笔交易通常是在交易所之外进行的,以避免对股价造成重大影响。
  令人目眩的股票交易
  股票交易手段由手指表示到用手指敲键盘是一个大的飞跃,但无论何时何地都指向“人心”,连着“人心”,令人牵肠挂肚。
  惊心动魄的股市行情
  80年代初,由于发达国家纷纷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放松各种管制,投资狂潮席卷全球,整个世界的股票市场呈现出虚假繁荣的景象。
  从1982年8月12日至1987年8月25日,道·琼斯工业股票指数由776点猛涨至2722点,上升幅度高达250%,而同期美国工业产值仅增加40%,国民生产总值仅上升20%。据统计,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的平均市价,1987年8月,大约相当于上一年每股收益的22倍,远远超过企业实际资本和利润的增长水平。
  世界其他股票市场亦不甘落后,1982-1987年日本东京的日经股票平均价格指数增长2.87倍;伦敦的《金融时报》100种股票价格指数上升2.53倍;香港的恒生股票价格指数增幅达3倍;法兰克福、悉尼的股票价格指数分别上涨2.41倍和4倍。由于股票价格的突飞猛进,股票交易量亦随之越攀越高。
  正当人们惊呼大牛市的到来时,世界著名的纽约华尔街股票市场上,突如其来地爆发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腥事件”。
  1987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纽约股市一开盘便很不景气。经纪人、交易商似乎都在等待、观望着市场变动,整个股市弥漫着一种不祥的征兆:往常熙熙攘攘的股市忽然间平静下来,昔日大喊大叫的好景象一下子无影无踪。这不禁使人担忧起来,莫非大家都在琢磨马克·吐温那句名言——“每年10月是投机股票最危险的月份!”
  上午10时03分,道·琼斯工业股票价格指数经过一段颤动,忽然莫名其妙地开始下跌。于是,惊慌失措刹那间笼罩了整个纽约股票市场。
  华尔街上,任何一家股票经纪人公司的情况都一样,交易指令接二连三:清除这些讨厌的东西,将手中的股票立刻变卖、出售,不必考虑价格……
  下午4点,纽约股市收市的铃声响了,道·琼斯股票价格指数在短短的一天内竟下跌了508.38点,跌幅高达22.62%,远远超过1929年10月世界经济大萧条前夕的股市跌幅。
  这似乎不是真的,5000多亿美元的财富,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内,竟像肥皂泡破灭一样化为乌有。这似乎不大可能,美国纽约股票市场又要崩溃了。
  恐慌迅速蔓延。全球各地的股市都相继出现了剧烈的跌幅。
  10月19日,香港股市收盘时,恒生股价指数创下暴跌420.81点的空前纪录。其跌幅达到11.12%。
  10月19日,伦敦股市收盘时,其重要的股票价格指数《金融时报》100指数一天内下跌11%,广大投资者一天内丧失了约835亿美元的财富。
  10月19日,悉尼股市收盘时,股票价格平均跌落20%左右。跌幅如此之大也许是由于上周五悉尼股市第一个出现股价下跌所致。
  这种金融恐慌是一种滑稽的事情。无论是战争还是瘟疫,各类恐慌一般都是局部的。只有金钱,或者说是对金钱损失的恐惧,在人们心中引起的恐慌却是全球性的,就像10月的这二天——黑色星期一,深深地刻入人们的脑海。
  随后几天,西方各主要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瞬息万变,下跌之风愈刮愈烈。
  10月20日,纽约、东京、悉尼、法兰克福及伦敦等城市,当天的股市刚一开市便纷纷遭到疯狂的抛售风暴的袭击。
  伦敦《金融时报》股价指数,到10月20日收盘为止,已累计下跌374.18点,跌幅达到20.6%。
  东京日经股价指数,到10月20日收市止的两天内,共跌落4446.66点,下落幅度为16.9%。
  香港股票市场形势更为严峻。10月20日,香港联合交易所采取停市4天的历史性非常行动。
  时针继续滴滴答答向前转动。黑色星期一的余波一浪高过一浪,股市风暴所到之处,打乱了正常的经济生活。
  10月23日,美元汇价应声而落。心慌意乱的投资者又开始在外汇市场上抛出美元,抢购硬通货。
  10月22日、26日,美国财政部长贝克不断发表声明,这次股市跌风纯属市场的技术调整,绝不可能导致类似1929年的崩溃局面。
  10月26日、27日,美国总统里根也连续发表讲话,一再强调美国的经济仍然很健全,希望广大投资者保持镇静,不希望看到股市的继续大幅下跌,并呼吁其他西方国家配合行动,协调政策。
  这些声明与讲话,对股票市场不能说没有影响,每次讲话结束,股市都会出现短暂的反弹与好转,但是下跌的惯性毕竟太大。
  为了挽救股市危机,美国政府迅速调整货币政策,放松银根,降低利率,将大量资金注入股市,德国和日本的中央银行也与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进行合作,共同降低利率。
  这时人们也从黑色星期一以来那种惊慌失措中慢慢清醒过来,世界各股票市场也逐步趋于稳定。
  黑色星期一引起的恐慌终于慢慢地消失,笼罩股市上空的乌云终于渐渐地散去。
  最富于赌博性的期权交易
  股票期权交易是股票交易的一种方式。股票期权交易是随着期货交易市场的发展而出现的。
  本世纪20年代,美国的期权交易大多是在纽约市金融区新街的小饭店进行的。每日清晨,一小批从事这种交易的经纪人来到饭店,将饭店作为他们的营业场所,利用附近的公用电话与客户联系。几个业务较发达的经纪人则雇用通信员在华尔街一带奔走,联络买卖双方,让他们能联合在一起交易。可是,要使买卖双方的交易量取得平衡是比较困难的,经纪人往往经过千辛万苦的联系,还是无法成交。
  1973年4月26日,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宣告成立,出现了几种有利于期权交易的革命——期权合同的标准化,买卖双方能在股票交易所中直接见面,交易所中设立了交换机构等等。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开始时只做看涨期权,1977年6月1日起又加做看跌期权。
  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平均日成交量约1万件,目前日成交量一般都在10万件以上;日成交额也由1973年的4.48亿美元增至目前的几十亿美元。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里摆着11座巨大的椭圆形交易柜台,在每一柜台上交易的股票有几百种,交易柜台外侧的交易员密切的注视着电视荧光屏上显示的每一种期权交易的最新信息。当一笔交易做成后,就立即通知柜台内交易所雇员并在其上方的荧光屏上显示,同时由电子通讯网络传到全国各地的经纪人处。各地经纪人也利用与交易所联接的通讯网络,把一笔笔客户委托交易的详细资料送到交易大厅。
  股票期权交易在香港又叫“孖展”,即以小搏大的意思,它实际上是一种买空卖空行为,即当你看好当前的股市,认为它以后会上升时,就现在买进某种股票,过一段时间后再将此种股票卖出,从中赚取差价。不过这种交易方式与正常的股票买卖不同,它不需要支付买卖股票的全部价款,而是像期货买卖一样只需要支付一笔定金(大约相当于全部价款的5%-10%)就可以了。
  这样,一些独具慧眼,能够看准大市的人,通过期权交易可以获得高于其所付定金几倍的利润;而一旦看错大市,也会令投者血本无归。
  国外股票市场历经过无数次的暴升暴跌,每次暴升都会造就出一批新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而每一次暴跌也会使一些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有时甚至会被逼上绝路。
  只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除了透支交易,即借钱“炒”股外,另外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股票期权交易的盛升。
  也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一些正常的股市回调演变成一次又一次的股灾,出现一次又一次的“黑色星期一”。
  由此可见,期权交易是一种最富赌博性的交易,收益很高,风险也很大。因此,即使是一位很有冒险精神的投资者,也不应将所有资金都放在期权交易上,最高额最好不超过全部资金的25%。
  总的说来,期权交易在国外股票交易市场上很受欢迎,并且大有不断蔓延之势。
  规模巨大的场外交易
  我们知道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通过股票交易所进行交易,那么那些没有资格上市或不愿上市的公司的股票是怎样进行的交易呢?这就是我要谈的话题——场外交易。
  英文中场外交易over- the-
Counter(缩写arc)。Counter是柜台的意思,是指在柜台上进行交易。这个名称由来已久,据历史记载,早在1792年美国纽约华尔街市场很繁荣,许多商人看到经营证券有利可图,于是纷纷买进证券,留在手边,等到别人想要的时候就以较高的价格“在柜台上”转手出让,还有一种说法是由于OTC有别于一般的证券市场,所以称之为“场外交易”,即不通过股票交易所而把未上市的股票(还包括一小部分已上市的)直接售给顾客。
  如果将整个证券市场比做漂浮在海上的一座冰的话,那么股票交易所仅仅是冰山上面可见的一小部分,而藏在水下的大部分就易场外交易。
  
OTC有不少特殊的地方,它没有中央市场。各股票交易所都有集中的交易场所——交易厅,规模很大,人们可以前往参观,也可以委托经纪人进行交易。可以OTC没有中央市场,它分散于全国各地,规模有大有小。你在美国小城市的街道上可以看到只有一二间门面的OTC,推门进去,满屋是人,也挂有行市牌,声音嘈杂,营业人员只有几个人,每天成交数不多。但规模大得惊人的也有几家,如纽约世贸中心附近就有一家,它们经营几百种股票,同世界各地5000多自营商有联系,并且有电子设备,因而交易量很大。
  
OTC的行市也与股票交易所行市不同。股票交易所行市是采取拍卖方式得出来的,经纪人不断地报出买进和卖出价格,并且随着情况的变化,价格还在不断地变动;OTC则用协议价格,即交易双方的自营商之间或客户与自营商之间的交易价格都是协商出来的。协议价格中最普遍的是按净价基础进行交易,所谓净价就是不收佣金,但并不等于自营商不赚钱,因为他卖给客户的股票价格比买进的高。例如,某顾客要买某一新公司的股票50股,这个数字很小,且是零星数,不能在股票交易所购买,他只有在OTC才能买到。按购买时的市价,如果买进价是18美元,卖出价是18.50美元,那么自营商可能开出的售价为18.50美元,或者他急于清仓出货,价会稍便宜些,特别是当他的进价较为便宜时,但一般来说,他的售价不会低于18美元。如果自营商手中没有50股的现货,他收到订单后,向其他自营商购买,结果买进价是18.25美元,这个价格是自营的进货价,有时也称内部价格。他肯出售的价格是零售价格,可能是每股18.75美元,或者19美元,或者更高。他买进股票时付给其他自营商的价格和他卖给顾客的价格之间的差价叫加价。由于这是一笔净交易,没有佣金,“加价”就成了自营商交易的利润。如果顾客是出售股票而不是买进股票,自营商的做法同上述相反,买进价格与卖出价格之间的差价叫减价,这“减价”就是自营商的利润。
  当然自营买进股票后,可能并不立即出售而是放在手边“待价而沽”。我们称之为自营商在做“多头”;如果他很活跃,把股票大量买进又卖出,我们称他为这种股票的造市者。
  如果有人在纽约想把外地一个不为人所知的新公司股票出售,自营商要想尽办法使之卖出,当然这种服务是有代价的。在一般的交易中,自营商并未做什么特殊的工作,也没有承担什么风险,因此,全国证券商协会规定,他的加价最高额是5%。
  事实上,当客户向自营商按净价基础购进股票时,客户是同自营商协商或讨价还价解决的。如客户问:“我要付多少?”自营商则问:“你准备付多少?”自营商所担任的角色不是客户的经纪人或代理人,而是客户进行交易的顾主。作为自营商,他不收佣金,他希望得到的是利润。
  
OTC的绝大多数交易都是按净价基础进行的,但有时向某一大经纪公司买卖OTC股票时,可能按照代理方式交易。经纪人以代理身分出现,会按最好最可能的内部价格替客户进行买卖,然后收取一笔佣金,这种做法就同交易所的做法一样了。
  由于场外交易过于分散,管理也较为混乱,人们希望场外交易能有一个统一的行政领导机构,由它来制定统一的行动原则和准则,并在与政府打交道时充当证券业的发言人。
  1938年年底,美国国会通过并由罗斯福总统签署了《马洛尼法》,该法要求场外交易商建立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这一组织,在与各州、外商或是通过邮件做交易的场外经纪人和交易商之间充当管理机构。
  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翌年开始营业,总部设在华盛顿,该协会是一个联邦机构,管辖13个区,每个区各自有一个管理委员会。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负责把经纪人和交易商们召集起来开会,制定政策,并负责出面与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以及证券交易所打交道。但该协会不能提供统一的OTC交易价格。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一家私人开设的从事行情报告的服务公司采用印发“粉红纸”来解决这一问题。“粉红纸”上每天把OTC经营的股票和债券的行市印出来,供自营商参考。任何一个自营商想把他的股票价格刊登上去,一定要每天下午把价格送给这个公司。“粉红纸”是连夜赶印的,在第二天股票市场开盘前向全国分发,由于每个自营商手中都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因此很想别的自营商来查询价格,以便成交,这种“粉红纸”对OTC的繁荣发展起过相当大的作用。
  可是,管理当局还是担心自营商不能完全遵守交易价格,1964年的证券法修订时,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觉得如果能用电子计算机在全国范围内自动报价,那么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当年管理当局即请一个名叫阿瑟.D.利特尔的开始设计,四年之后,邦克·拉莫公司接受试制任务,1971年2月邦克·拉莫公司试制成功,安装在康涅狄格州的特鲁姆布尔的一座占地约一英亩的大楼里。这套自动报价系统称为“全国证券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英文字母缩写为NASDAQ。
  
NASDAQ的诞生使OTC业务发生了革命性变化,它通过网络把全国所有的自营商组织在一起,及时提供了精确的行市。NASDAQ的出现,彻底改变了以前完全依靠电话报行市的做法,它也可以说是股票交易所的一种新形式,把东海岸连在一起,成立了一个统一的交易场地,大约有6000个自营商的证券字号同它联系。
   NASDAQ是一架像手提打字机一样的机器,刚开始时能报OTC市场上2500种股票的行市,以后逐渐增加。
  在营业日的任何时候,一个“造市者”都可以向NAS-DAQ报告对某某股票他愿意出多少价买进,出多少价卖出,在一天中随着竞争情况的变动可以随时变化。NASDAQ把这些价格一一录入记忆库,当某一自营商要知道其他自营商的意愿时,他只要转动NASDAQ机器的电钮就可以了。
  近几年来,OTC发展十分迅速,NASDAQ的负责人和有些乐意在OTC交易的大企业领导人对OTC评价很高,他们认为:
  ①OTC是世界级市场。
  ②不要以为在OTC交易的都是小公司,目前OTC中至少有800家大公司,他们的股票完全有资格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③美国整个证券市场约有60000多种股票,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大约是3000-5000种,余下的均在OTC交易。
  ④许多有名的工业公司,原来都是先在OTC交易的,就是现在,还有许多蓝筹股仍留在OTC内。
  由此可见,OTC是大有发展前途的。
  
  骇人听闻的股市罪恶
  数百年来,一直有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之徒利用各种手段愚弄广大股票投资者,从中牟取暴利,演下了一幕幕的丑剧。
  震惊世界的南海事件
  英国的南海公司成立于1711年,该公司为使政府信任其履行义务的能力,认购了近1000万英镑的政府债券作为回报,政府给予它对南海的贸易垄断权。当时,人们对这种贸易可以获得高额利润是确信无疑的,进而对购买南海公司的股票产生浓厚的兴趣。
  南海公司中没有一个董事对南美贸易有丝毫经验,然而这并不妨碍他们迅速装好运送非洲奴隶的船队,但即使从事这种冒险事业也并不表明一定会有利可图,因为奴隶在船上的死亡率太高了。在南海公司业务中,还有一船羊毛因为没有买主而烂在港口。
  然而公司向公众显示形象的手法却是相当高明,他们租用了伦敦一栋豪华的办公楼,董事会会议室中安置了30把黑色西班牙式弹簧座椅,一切都是如此地富丽堂皇,令人倍感信任。尽管南海公司的贸易屡次失败,该公司的股票价格却并未下跌,而且还有一定的上涨。
  1720年,南海公司的董事们决定通过对高达3100万英镑的全部国债提供资金的方式来提高他们的声誉。这确实是大胆的行动,而且公众也喜欢这种胆识。所以有人提出由南海公司来负责打通南美通道之后的贸易,这一提案在英国国会提出时,公司股票立即从每股130英镑上涨到300英镑。
  南海公司为使该议案获得通过,对那些关心和支持该议案的人士提供一种特权作为对他们的酬谢,即给他们每一位无偿提供一定数额的股票;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就把该股票“卖给”公司,个人只收取利润。在这些被酬谢的人中,不乏王公大臣。
  1720年4月12日,在该法案通过的第五天,南海公司以每股300英镑的价格发行新股,购买股票可按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首期付60英镑,其余可分8次付清,这个诱惑连国王也动心了,他认购了价格10万英镑的股票。纷涌而至的投资者竞相抢购,股票价格不得不上涨,几天内价格涨到每股340英镑。为了满足公众的欲望,南海公司再一次发行新股,这一次是每股400英镑,但公众仍在抢购,一个月内价格达到550英镑,且价格仍在不断上涨。6月15日该公司又一次发行股票,该次付款方式更为宽限,首期只需10%,在此后一年内不必再付款。当股票价格升至每股800英镑时,半数的参议员以及半数的众议员均购买了其股票。最后,价格升至每股1000英镑以上。投机狂潮达到了顶峰。
  到了8月份,南海公司的董事和高级职员认识到股票价格已严重偏离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纷纷抛出手中的股票。
  这一消息不胫而走,于是股市下跌,股票价格在短期内一泻千里,恐慌笼罩了整个股市,政府官员力图恢复人们的信心,但一切努力都白费心机。公众信心完全崩溃的局面已无法避免,股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暴跌。
  这次事件给英国和整个世界都带来很大的震惊。为了保护公众不受滥发股票的侵害,英国议会通过了气泡法案,禁止公司发行股票。直到1925年,该法案才被废除。
  创纪录的内幕交易
  1986年5月,美国第四大证券公司特克舍·约翰·兰博特公司的高级主管丹尼期·李文,因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1260万美元而被当局逮捕。
  所谓内幕交易,就是不法投资人违反国家法律,贿赂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工作人员,套取公司兼并、破产等情报,并到股票市场上买卖股票,从中谋取巨额暴利。丹尼斯·李文就是出卖公司情报的人。
  在法庭上,李文和盘托出了艾文·波斯基以重金贿赂他进行内幕交易的犯罪行为,承认波斯基在两宗交易中获利8000多万美元,随后波斯基也银档入狱。
  艾文·波斯基原来只是股票市场上的无名小辈,1975年在他的股份公司刚刚开业时,拥有的资产总共还不足70万美元。然而,他在10年时间里,就使公司资产达到16亿美元,个人财产超过了2.3亿美元,成为美国金融界举足轻重的人物。他曾在纽约股票市场上红极一时,“炒买”、“炒卖”股票屡屡得手,令许多人羡慕不已,简直成为那些初入股市者崇拜的偶象,“波斯基”这个名字便意味着财富。
  此案刚一揭露,就像一颗重磅炸弹,震撼了与股票交易有密切联系的各种人——银行、证券公司、律师、经纪人和交易商以及千百万股票投资者。已持续了4年牛市,突然出现了混乱不堪的局面,叫卖声此起彼伏,作废了的交易凭证像雪片一样在交易大厅飞扬,道·琼斯股票指数一路下降,当天收盘时已下跌43个点,此后两天又下降了110多个点……
  一直被报界称为“新兴企业家”的波斯基竟是一个专门从事内幕交易的老手,他以金钱开路,打通关节,炒卖兼并公司的股票,牟取暴利,比如他从一家投资银行那里获悉一家公司准备卖掉其1/5的股票。据此,他可能预见到该公司将被兼并,而通常被兼并的股票价格很快就会上涨。于是,他便马上以低价购进该公司200万美元的股票,然后在该公司被兼并之后价格飞涨时,迅速抛出手中持有的股票,赚取差价。
  在美国,每年有成千上万的公司被其他公司吃掉,一些大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也有严重亏损,以致其股票价格大幅度下跌。那些价格跌到极低水平的股票,被称为“垃圾股票”,许多股票持有人担心这些公司完全破产,唯恐那些股票“烂”在手里,往往急于抛出,但是,如果其他资本十分雄厚的公司收购了这些濒临破产的公司,那么,“垃圾股票”就连同好企业的股票一样上升,并很快上升到“好股票”的价格上。
  波斯基就是重金贿赂证券公司的高级官员,买得兼并公司的情报,然后到股票市场上以很低的价格收购可能被兼并公司的股票,等到兼并完成之后,股票价格马上大幅上升,然后再全部抛出已经购得的“垃圾股票”,一夜之间可赚取巨额暴利。
  有人认为,波斯基用这种方法赚的非法收入,远不止8000万美元,而是数亿美元。
  在审查过程中,波斯基以赔偿1亿美元损失和向法院供出内幕情况为交换条件,提出法院减轻对他处罚的请求。
  根据波斯基的供词,法院先后逮捕了华尔街赫赫有名的5名人士,其中包括兰博特公司高级总管、杰佛里集团总裁等人。这些人承认接受了波斯基数百万美元的贿赂,把内线情况出卖给波斯基,使之赚取数千万美元的暴利。他们和波斯基一样,分别被判期限不同的徒刑和罚款。
  1987年12月18日,纽约联邦法院宣判,艾文·波斯基以阴谋伪造股票交易纪录罪被判处3年徒刑,并向因非法交易蒙受损失的公司赔偿1亿美元。这个曾以“最有前途企业家”闻名于华尔街的老牌炒手银挡入狱,他创下了非法获利8000万美元以上的华尔街最高纪录,成为贪得无厌的象征。
  不过,波斯基案的轰动不仅在于波斯基是位著名人物和非法收入创纪录者,更在于他在法庭上供出了骇人听闻的华尔街黑暗内幕。负责起诉波斯基的检察官说,波斯基的供词是50年来最有价值的供词,揭出了前所未闻的华尔街贪赃枉法的种种内幕。
  尽管丑闻不断揭露,不少人跌得粉身碎骨,但在巨额美金的强烈诱惑下,仍有许多人前仆后继。在波斯基案之后半年,又一个利用内幕交易牟取暴利的丑闻被揭露,并创出了在短短几个月内非法牟利1900万美元的新纪录。这次丑角的主角就是台湾商人李传洪。
  李传洪,是台湾商界年轻的富豪,同时也是一个雄心勃勃的国际商人,他出生于台湾富豪家庭,为台湾显赫的富商之一。李传洪拥有美国大学博士头衔,曾任台北市银行常务董事,台湾电力公司监案人,北投薇阁中学董事长,因而与台湾政界、金融、商业人士交往密切。
  李传洪自台湾政治大学毕业后,继承祖业,成为台北电力公司最大的股东之一,共握有38.8万股,同时受台湾省政府委派担任该公司董事。此前,他还担任过华隆公司董事,农林公司总经理等要职,可谓少年得志,前途无量。
  但李传洪并不以此为满足,他不仅扩大个人与各界的关系,跃跃欲试,准备出任公职,步入政坛,而且积极活动,在几年内打入国际市场,从事金融投机、房地产交易、进出口贸易以及投资公共设施。他的生意很顺手,不久便积累了相当的资产,成为活跃在华尔街上的小有名气的“国际商人”。据调查,他在台北、香港和华盛顿郊区都有房地产。案发时,李传洪正在香港居住,只是偶尔到台北处理事务。
  李传洪之所以能成为巨富,生意精明、经验丰富是其重要原因。然而,他迅速暴发成为引人注目的国际商人,其重要的手段,恐怕还是这次丑闻中揭露出来的伎俩:重金行贿,套取情报,从事内幕交易,在股市中兴风作浪,谋取巨额暴利。
  李传洪进入华尔街之后,做了几笔股票交易,获利相当丰厚。然而这位经验丰富的台北“炒手”对此并不满足。他刻意认识摩根·斯坦利公司的信息分析员王学冠,用重金贿赂,套取情报。
  王学冠在成千上万华尔街人士中算不了什么,但他所在的部门却很重要,就是摩根·斯坦利公司的“公司兼并处”。这个处专门收集和分析股市行情,寻求公司兼并的可能性,分析本公司能否通过撮合兼并而获利。他们做的分析报告逐级上报,最后由高级主管决定是否与客户谈判成交。因此,王学冠这样的工作人员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并非难事,所以成为不法投资人瞄准的猎物,思想不坚定者往往被拉下水。
  王学冠之所以被拉下水,一则贪图钱财,二则也是客观环境所致: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华尔街青年人,不甘心作电脑的奴隶,不愿一步一步地爬上高级经理直至总经理的“金字塔”尖,他们职业道德沦丧,钱迷心窍,视法律为无物,于是利用职务之便,出卖情报,获得一条暴发的捷径。
  李传洪、王学冠都是在想暴发的心态驱使下联手做案的。据证管会披露的资料,李传洪至少有25宗股票交易涉嫌非法,而这些内部消息全部是王学冠提供的。
  1987年7月,王学冠获悉犹他电力公司将被其他公司兼并,他把这一情报透露给李传洪,李传洪在7月20~29日10天中,买进卖出21万股该公司股票,转手获利84万美元,还有李传洪仅在1988年2月份一个月内,就进行了两宗内幕交易,非法获利600万美元。
  不仅如此,李传洪还通过国际金融电脑系统在瑞士等地进行这类非法交易,并在短短几个月内,获利1900万美元巨额利润。
  李传洪的贪婪,使他获得暴利,也使他较早地暴露出来。纽约股票交易所的电脑监视系统,对李传洪买卖股票时机之巧合,数额之大等不正常现象产生了怀疑,开始调查,终于揭露了这一大丑闻。
  台北的一些专家认为,显然是由于台湾对股票市场的内幕交易缺乏有效的管理,宠坏了李传洪,到美国做股票生意捅了大漏子。
  肮脏的钱权交易
  1988年6月,日本的一桩行贿受贿案也东窗事发。
  此案涉嫌者多达7000余人,充分暴露了当今日本如何以权换钱和以钱易官的内幕。连续执政30年的自民党被此案弄得焦头烂额,喝足了从政不廉酿下的苦酒。
  这桩案子的祸首是利库路特公司。利库路特公司被称为日本信息产业界的暴发户。它创建于1960年,那时,它只是一个为年轻人求职牵线搭桥的广告代理店,职工3人,斗室一间,创始人就是江副浩正,3年后,代理店正式更名为利库路特公司,江副浩正任董事长。仅仅30年的功夫,江副浩正领导的公司成为令日本刮目相看的大企业,信息产业的佼佼者。这位董事长的诀窍何在?概言之,以钱开路,打通官府,编织四通八达的人情网,与各界建立良好关系,以图“小出大进”。
  江副浩正等人在1984-1986年期间,曾让经营不动产的利库路特公司的子公司——宇宙公司将其大量未上市的股票以低价卖给对公司发展有帮助的人,等到股票正式上市,价格猛涨时,这些人将股票抛出,转眼间不少人成了百万富翁。与此同时,或在此前后,利库路特公司又通过这些人将更大的好处捞回来。
  1984年12月,川崎市政府在制订城市发展规划时,决定在火车站周围72公顷的范围内建立技术开发区。作为第一期开发工程,在火车站西口大约3.2公顷的土地上建一条特定街区,在这里可以盖高达20层大楼的建筑。信息灵通的利库路特公司闻风而动,力图在这块黄金地段上盖一座电子计算机大楼。为此,该公司董事长江副浩正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活动。
  就在川崎市政府决定建立技术开发区以后几天,江副浩正的手下便搞清了负责开发区事宜的是川崎市企划调整局局长小松秀熙。于是江副浩正迅速向他“活动”。经过几次接触,利库路特公司决定将宇宙公司未上市的股票以每股1200日元的优惠价向小松局长转让1万股。小松对这个价码很满意,但手头拿不出这么多钱。利库路特公司指示其第一财务公司向小松贷款。这样,1万股宇宙公司的股票也就在1984年12月到了小松手中。1986年12月,宇宙公司的股票得到股票交易所的认可,公开上市出售。小松以每股5000多日元的高价将手中的股票抛出,从中大捞一把。自然,江副浩正的钱不是白给的,对此,小松心中也十分清楚。他利用职权,帮助利库路特公司得到一块黄金地段的土地和20层大楼的建筑权,就这样,交易做成了。
  诚然,这一切都是心照不宣的,小松以为外界无从知晓。然而,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1988年4月,神奈川县地区警察在掌握初步线索以后,开始对小松和利库路特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调查,这时,小松因建设开发区有功早就擢升为川崎市副市长。不少记者风闻警察盯上了一桩贿赂案,兴头十足,蜂拥而至。但不久,警方以缺乏确凿证据为由停止追查,事情很可能不了了之。
  在这节骨眼上,记者们挺身而出,他们认为,此案疑团甚多,决不能草率收兵。
  经过两个月的紧张工作,眉目清楚了。1988年6月18日,日本《朝日新闻》在社会版显著位置刊出报道,披露了小松副市长接受贿赂的事实真相,一桩钱与权的秘密交易,日本战后最大的贪污受贿案遂告曝光。
  当事人小松秀熙深感灾祸临头,惶惶不可终日,这位看起来很有前途的副市长一下子掉进了丑闻的旋涡这中,成了众矢之的。
  面对舆论界和市议会的风刀霜剑,小松明白,不仅市长的桂冠永远可望而不可及了,就是副市长的乌纱帽也保不住了。
  6月20日,即案情曝光后第3天,小松秀熙被迫宣布辞职,川崎市议会决定成立专门委员会彻底追查他的问题。
  小松被革职,新闻界立了头功,同时也极大地鼓舞了各路记者。他们精神振奋,追踪采访,锲而不舍。到了6月30日,报纸上出现了涉嫌者集体亮相的场面。仅《朝日新闻》一家报纸这一天就端出了4位政治家,不仅指名道姓,还公布了股票买卖和获利多少的情况,据《朝日新闻》报道,前防卫厅长官加滕弘一买进股票5000股,出手获利2000万日元;原农林木产相加滕六一以次女和秘书名义买人1万股,抛出净赚6000万日元;自民党政调会长渡边美智雄以长子名义买进5000股,抛出获利2600万日元;第四位是民社党委员长家本三郎,买进5000股,获利2600万日元。
  7月6日,《朝日新闻》头版头条刊出了前首相中曾根康弘,自民党干事长安倍晋太郎和大藏相官泽喜一3位政界巨头参与丑闻的消息,全国对此惊讶不已。同一天,这场地震的震源——利库路特公司董事长江副浩正被迫宣布辞职。一时间,整个日本沸沸扬扬,无人不知,无不人晓。
  日本新闻界提供的资料表明,江副浩正等人从1984-
  1986年期间,向那些有用的近百名各界人士出售了720万股未上市的宇宙公司的股票,每股便宜2000-3000日元。
  日本法律规定,如果某公司为了寻找靠山而把大量非上市股票赠与或转让给国家议员和政府官员,而国会议员和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职权给该公司以特殊的照顾和方便,这就构成了行贿、受贿罪。
  为了取得利库路特公司的行贿证据,日本国会成立了特别搜查部,搜查了该公司和有关银行,并展开了全面深入的调查,新闻界和在野党默契配合,各司其职,使案情向纵深发展,政界人物纷纷落马,呈现出一个又一个高潮。
  1988年12月9日,宫泽喜一正式向竹下登提出辞去其副首相兼大藏大臣职务,这是本案曝光以来第一个落马的大将。平素尚有“廉洁”名声的宫泽喜一,这一跤摔得不轻。共同社评论说,作为自民党内官运亨通的政治家,宫泽从此留下了抹不掉的重大污点。
  官泽喜一下台使竹下登和自民党十分难堪,竹下登着手改组内阁。12月27日,新内阁成立。
  1988年12月30日,新入阁的法务大臣长谷川峻也因与“利”案有牵连而被迫辞职。一位国务大臣就任3天就卸任,这在战后的日本还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1989年1月24日,另一名内阁成员,副总理级的国务大臣——经济企划厅长官原田宪也因一直接受利库路特公司的政治捐款,在新闻界和在野党的夹击之下凄然地向首相交出了辞呈。
  1989年3月6日晚,日本电信电话公司董事长真藤恒在摄像机的镜头前和照相机的闪光中,被人押上一辆黑色警车,这位日本财界领袖以受贿罪入狱。
  3月8日,东京地方检察院又以受贿罪逮捕了日本劳动省原事务次官加滕孝元。
  3月28日,东京地方检察院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后,以受贿罪把前文部省次宫高石邦男捉拿归案。
  1989年4月25日中午11点30分,日本首相竹下登在首相官邸正式宣布辞职。
  一桩行贿受贿案,涉及面如此之广,影响如此之大,这在日本是史无前例的。
  日益完善的股市监管
  在股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管制与反着制的斗争。正是由于股票市场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法行为,才会促使股市监管的日益完善。
  西方早期股票市场,由于法律不健全,管理跟不上,欺诈、投机时有发生,而造成千家万户倾家荡产的事例更是屡见不鲜。
  前面所讲的南海公司即是一例。而在200多年以后,美国又爆发了1929年股市危机。1928-1929年,正值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前夕,股票投机十分盛行。当时美国的股票价格被抬到极不现实的程度。远远超出它的实际价值。流言、欺诈、幕后操纵等不法行为充满了整个股票市场,使得一些本来已经走下坡路的公司的股票价格也毫无道理地疯狂地上涨。但好景不长,1929年10月底,金融危机在美国发生,危机浪潮冲击股票市场,繁荣的股票市场在投机狂潮中崩溃了。随之而来的是股票价格的暴跌。据统计。1929-1931年间,股票市场的损失达500亿美元以上。由于股票价格的暴跌和股票滞销,投机者无力清偿借款,银行因收不回贷款而纷纷破产,企业又因银行破产而倒闭。美国经济处于瘫痪状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股票市场的管理法规也随着股票交易的发展,不断地建立和完善起来。近几十年来,西方各国坚持股票交易实行“规矩的交易和明确的语言”。我们知道,一个健全的股票市场,不仅表现在股票交易的广度、深度,也不仅表现在股票种类的繁多、交易方式的灵活上,而且还表现为包罗万象的法律规则——如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票据法、公用事业持股公司法、投资公司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有效地保护了股票市场的正当交易,同时也严厉打击了不法行为,这使得像南海事件那样的欺诈案件不会再度发生。
  其实,对股票市场的管理和法规的制定几乎是和股票交易本身同时产生的。而股票市场在其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恶性事件,又促使各国健全管理法规。吃一堑,长一智,英国国会自南海事件发生之后,立即制定了禁止股票交易欺诈行为的法案;美国国会也在1929年股市大危机之后迅速制定了各种证券管理法规。
  历史发展到今天,各国对股票市场的监管手段不尽相同,但其目标却是一致的。首先,国家要统一管理所有的股票交易、以保证股市行情相对稳定和社会资金的供求平衡,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二个目标就是防止股票交易中的垄断、欺诈、价格操纵、内幕交易,过度投机等不法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股票投资环境。因为,在股票发行和交易中出现的不法行为是引起股票市场混乱的元凶,因此,唯有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和严厉的制裁,才能维护股票市场的正常秩序。第三个目标,坚持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为股票投资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股票发行和交易信息,使投资者获得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坚持信息公开,一方面有助于引导股票投资者做出正确的选择,另一方面又能借助市场的力量与竞争规律,淘汰那些劣质的股票。总之,对股票市场进行管理,将有助于保护交易各方的正当权益,促进股票市场日臻完善,保证股票交易的正常进行和股票市场的稳定。
  在当今世界上,各国根据自己的特定历史条件和现实需要,对股票市场的管理采取各自不同的做法,有的管得严些,有的管得松些;有的采取集中管理,有的采取分散管理;有的注重管理形式,有的注重管理内容;有的以立法与政府管理为主,有的以股票交易具体组织机构的自我管理为主。通常,人们把美国对股票市场的管理视为集中与立法管理,英国的管理方式视为自我管理。
  对股票市场进行集中与立法管理也就是政府积极参与股票市场的管理,建立政府的专门机构,依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如证券法、证券交易法以及地方政府法令来集中管理股票市场。在集中与立法管理的国家,股票交易所和股票经纪人协会等股票交易组织机构的规章制度,在对股票市场的管理中不起主导作用,只是协助国家有关法律实施的具体措施。目前采用这种监管方式的除美国外,还有日本、加拿大、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巴西、印度以及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
  对股票市场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可能是国家的财政部或中央银行。或是建立一个经济部下属的证券管理委员会。一般来说,证券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证券发行的核准、管理和监督;证券上市的核定;对证券股票信托业务、投资咨询业的审核;对证券商和股份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和监督;对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公司的业务状况和财务状况检查和监督;对股票证券的调查、统计和分析。总之,证券管理委员会具有很大的权力,它甚至可以草拟和制定证券管理法规。
  对股票进行集中和立法管理的国家一般都会制定一整套的股票市场管理法规。以美国为例,自30年代以来,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股票市场的法规。如联邦政府颁布的《1933年证券法》用于管理证券发行市场;《1934年证券交易法》用于管理证券交易市场;《1938年马尼洛法》用于监督场外交易;还有用于管理投资银行和投资顾问从事证券经营活动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1940年投资咨询法》,以及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证券交易中的垄断、欺诈等不法行为的《1970年证券投资保护法》等等。在美国,不仅联邦政府制定了如此严密的管理法规,地方州政府也根据本州的实际情况并以联邦法律为依据,制定了一些管理股票和证券的法规。
  长期以来,英国的证券管理较多地依靠市场参加者的“自我管理”,而较少依靠立法管制,政府并无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种自我管理的组织核心,由英国证券业理事会和证券交易所协会等代表广大证券商与投资者利益的非政府机构组成。换句话说,英国证券市场上对证券发行、交易的管理实际上是采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体制。伦敦证券交易所是目前英国20家证券交易所中最大的一个交易所,同时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之一。伦敦证券交易所规章制度严格、历史悠久、管理经验丰富,因此在证券、股票发行的具体管理上是卓有成效的。英格兰银行只是根据金融政策的需要,才对一定金额以上的证券发行行使审批权。除了伦敦证券交易所之外,证券业委员会是1978年根据英格兰银行的提议而成立的一个新的自我管理组织,这是一个民间组织,由10个以上的专业协会代表组成。其主席由英格兰银行任命,其他代表中有3名代表着投资者和一般公众的利益。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解释和执行有关证券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证券交易商行动准则》、《规模收购股权的准则》等等。该委员会还下设一个常设委员会,负责调查证券业内人士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的投诉。
  英国政府对股票市场的干预极为有限。其干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干预手段。英国没有关于证券、股票发行和交易的专门法律,有关这方面的规定仅散见于其他法律条款中。1958年的《反欺诈法》中有关防止股票交易中的欺诈行为和对股票交易者进行登记的规定;在《公司法》中有关于禁止内幕人士交易的规定和股票发行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的规定。二是有关政府部门行使的有限管理权,英格兰银行为英国国家银行,它对一定金额以上的证券发行具有否决和建议权;另外,英国贸易部根据《防止诈骗条例》对于非交易所会员的证券商和投资信托业务有一定的管理权;对于公司控股权的转移和合并事宜,则由金融机构组成的股权转移和合并委员会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并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实行自我管理方式的国家也不少,除英国外,还有意大利、德国、荷兰等国家,这些国家的证券交易所都是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实行自我管理。
(二)波澜壮阔的企业重组与兼并浪潮
(二)波澜壮阔的企业重组与兼并浪潮
  最初的企业兼并形式是企业联合,几个大企业联合起来通过限定产量和价格来谋求超额垄断利润或应付经济危机,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出现的卡特尔和辛迪加。不过这两种形式虽然通过市场将企业联合起来,但成员企业在生产上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性,不算是真正的企业兼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进一步集中,在企业联合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以资金合并、设备合并、生产和管理集中为特点的企业合并浪潮,主要形式是托拉斯和控股公司。托拉斯本身已成为一种独立的企业组织,成员企业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了独立性,托拉斯的董事会掌管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企业只是作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自己的股份取得股息,已无法再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合并为生产的集中和股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历尽盛衰枯荣的美国企业兼并
  5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出现了第三次兼并高潮。规模之大是空前的。据统计1960-1970年间,兼并数目为25598起,其中工业企业占一半多一点。在1953-1968年间,工业中的收购资产数量占全部工业资产的21%。
  这次兼并的一个特点是:被兼并企业不限于小企业。在工业中,1280家具有100万美元以上资本的企业,在1948-
  1968年间因兼并而消失。据统计,如果没有兼并,大企业(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数目要比1968年的实际数多25%-50%。另外,兼并别的企业的企业主要是一些大企业,200家最大的制造企业收购的资产占全部被收购资产的66%.从1947-1968年,美国200家最大的企业,通过兼并使资产增加了15.6%。
  这个时期兼并的另一特点是横向兼并数目减少了,而混合兼并(把生产性质完全不同的产品的企业联合起来)的数目则大大增加。1926-1930年(第二次高潮)期间,横向兼并占全部兼并数的67.6%,混合兼并只占27.6%。到60年代,这个比例倒过来了。1966-1968年间,横向兼并只占7.7%,而混合兼并则占81.6%。需要指出的是,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对横向兼并限制较严,对混合兼并限制较松,这是促使当时美国企业的兼并向混合兼并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企业兼并形式的这种变化不仅仅是反托拉斯法的结果,还由于在这个时期,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分离,管理科学得到了迅速发展,计算机在企业里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现代大公司“看得见的手”更加完善。这就使得经理人员对大型混合企业的有效管理成为可能。
  进入80年代后,美国的收购活动再次盛行,这次规模大大超过第三次高潮。到了1985年,更是到了热潮的顶峰。
  这次高潮,规模空前。例如10亿美元以上的兼并交易额,在1979年以前很少见,即使有,一年也顶多只有一起。可是,1983年有6起,1984年有17起,1985年有37起。
  1975年兼并总数为2297起,金额不到120亿美元;可是到了1984年,兼并数为2543起,金额为1220亿美元。可见,1975-1984年10年间,尽管兼并数目增加不多,但平均每笔兼并交易额的增加超过10倍,从而使总的兼并规模大大扩大了。
  这次热潮的动因来自美国企业对日渐低落的竞争力寻求变革。70年代后期,美国经济的贸易赤字扩大而渐走下坡路,不仅产业萧条,制造业也凋零下来。例如,1960a年汽车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95.9%,但到1980年跌到72.9%,家电产品更是从94.4%滑落到53.1%的惨境。
  美国企业为打开僵局而采取行动,结果刮起了第四次兼并旋风,他们认为要突破困境就先要增强竞争力。但是,时局变化万千,产业结构的变动在瞬息之间,消费市场的商品寿命也越来越短。另一方面,生物科技及电子所代表的高科技产业也揭开了“新时代的序幕”。因此,企业界的战略无不以追求高附加价值为目标。这是一场争取时间的战争,突破的重点在于提高投资回报率,并削除不获利部门,将经营资源集中投注于能够发挥企业优势的部门。这种战略的基本概念是“企业应该把焦点放在重点事业,或者集中力量在一个明确的事业部门上”。很明显,这种概念和第三次热潮中混合兼并形成混合企业的想法完全不同。这是由于混合兼并形成的企业体系过度庞大,以及经历二次石油危机以后,大企业因负荷过重使得组织力量恢复得很慢,并且生产设备的更换、技术及商品的开发等都陷人停顿。因此大企业进行反省改革,采用兼并战略,以期再度起死回生。
  同时,这次热潮与里根政府施行解除管制政策也有很大关系。1981年,里根就任美国总统后,便以带动民间企业、繁荣市场为口号,放松某些管制措施,将以往各种法律限制及保护措施尽量撤除,藉以提高生产力,改善服务品质,促进技术革新;代表性措施是解除或缓和对通讯、广播、运输、金融界的限制,使通讯、金融及航空运费自由化,并减少对设置广播电台的限制。这使通讯、广播、金融、航空等行业的兼并大行其道。里根还实施温和的反托拉斯政策,更使各种兼并通行无阻。另外,税制上的变革也有利于兼并成行。如支付的利息自纳税所得中扣除,递延资产以及职员持股计划(ESOP)的利用等等。
  此次兼并热潮的特征是:
  第一,兼并企业范围广泛,从食品到烟草、连锁超级市场、大众传播媒体、汽车、化学、银行、医药品、医院、太空航空、资讯通信、电子、石油、钢铁等各种产业。《华尔街日报》1985年8月巧日所发表的问卷调查显示,总公司设于北美的850家大企业之中,有398家(47%)已经实施改革方案,其中的346家是自动实施改革,剩下的52家就以购买别家公司来求生存了。而且,收购对象除了上市公司、国内及海外企业外,甚至普及到各企业的营业部门或子公司,收购的形式各种各样,如资产分割、事业转换、扩充规模等等,其中带有分割资产的收购受到重视。第一波士顿银行的调查显示,在买收合并的案件中,带有分割资产的比例逐渐增多,从1981-1984年,其比例从22.7%增加到27.0%,再从1985年1-9月的成绩来看,更高达30.3%。他们多半是采用贷款的方式来收购的,从根本上说,这是一种把全部精力投资到核心事业的战略。
  第二,“小鱼吃大鱼”。在以往几次兼并浪潮中,主要是大企业兼并小企业。在这次兼并浪潮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出现了大量的“小企业兼并大企业”的现象。如1985年销售额仅为3亿美元、经营超级市场和杂货店的泮特雷·普莱得公司竟以借债方式,以17.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年销售额达24亿美元、经营药品和化妆品的雷夫隆公司。这种负债赌博式的并购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金融媒介的支持。“以债换权益”(Debt
for equity)的拼命方式取代了正常的“以股票换股票”(Stock for stock)的兼并形式,杠杆作用收购(Leveraged
buy-out)异常流行。
  第三,金融界为兼并筹资提供方便,其主要形式便是“垃圾债券”(Junk
Band)。此债券最初由商人米切尔·米尔肯于70年代首创。这种债券资信极低,风险很大,利率很高(约比通常用于投资的资金高于3%-5%)。经营这类债券的机构本身资金极其有限,实际上是“皮包公司”。他们先答应贷给客户若干额度,收取一笔较高的承接费,约为0.35%-0.7%,即每1000万美元需付给3.5-7万美元的代价。这种债券的出现,使得收购者的金融能力与其收购其他公司的实际能力脱节,受到大量中、小企业,特别是投机分子的青睐。
  据统计到1986年底时,美国已有600亿美元的债券在流通中,对美国经济极为不利。
  第四次兼并浪潮在1988-1989年达到全盛,1988年全年兼并的交易达3500亿美元左右。到1990年,第四次浪潮接近尾声,全年交易额只有1900亿美元,下跌40%强。1991年《财富》杂志一篇文章尝试为第四次浪潮盖棺定论:80年代疯狂的兼并中,杠杆收购及垃圾债券的兴起,推动力似乎是金钱作怪多于策略性需要,以至对美国经济造成一定伤害。
  然而,1992年上半年全球各地企业再次掀起收购高潮,其中跨国收购总值达到215亿美元之巨,比1991年同期增长43%。1992年全年世界企业兼并收购交易达726亿美元,比1991年的544亿美元增加近1/3。到1993年,收购案更是猛升,竟比1992年再涨2倍,其交易额达到2269亿美元。
  虽然美国各国银行对收购活动贷款尽量减低,借贷条件也非常严谨,但1993年收购活动更加频繁。其中最大的有三家:一是默克药厂(Merck&Co)收购马狄高医药服务公司(Medco
Contianment Services TCI),借后者的行销通路拓展市场;二是8月中旬美国电话电讯公司(American
Telephone&Teleqraph,简称AT&T)宣布以26亿美元全面收购麦克流动传讯公司(Me- Caw Collular Communications
Inc);三是10月中旬,由AT&T分出的BB贝尔(Baby Bells)之一的大西洋贝尔公司(Bell Atlantic)对电子通讯公司(Tele-
CommuicationsInc,简称TCI)作出收购。
  这些收购活动的产生除了美国总统克林顿上台后对科技发展和保健与通信等两大高利产业的法规修改因素,最大的驱动力来自策略联盟的战略动机。
  策略联盟是90年代兴起的世界企业经营潮流。通过企业间的策略结盟,可以分担成本与风险、集合资源、提高资产、引进新科技及工业情报、加强企业间的联系及契合力,通过联盟打入世界市场,增进技术转让及企业多元化。基于这些因素,联盟已超越时空,不受地区及行业限制,成为美国企业扩大市场增强本身竞争力的重要策略。一定程度的注资及换股,更能建立密切的关系,而收购,更是这场联盟热潮中的重要形式,于是又掀起一个又一个汹涌的收购浪潮。
  1993年,AT&T提出“全球源泉”计划,与日本和新加坡的电话公司结盟,澳大利亚的电话公司(Telstra)、加拿大的联合电信公司(Unitel)及韩国电信也有意加盟。同年8月,AT&T收购麦克后,成为美国最大的科技公司,营业额达670亿元,拥有麦克的流动传讯网络,能即时进入流动传讯的市场,节省科技及业务的发展时间,同时因无须租用各地地方电话线,全年节省约180亿美元;而麦克则可共用AT&T的长途电话,扩大彼此业务,即时拥有科技及市场,在短时间内奠定公司在传讯市场的地位及其优势。
  同时,美国银行界也掀起兼并潮,1993年10月美国的两家区域银行Key Corp与Society
Corp宣布合作,资金总额达580亿美元,跃升为美国10大银行之一。美国区域性银行普遍欢迎规模相当的银行进行兼并。由于当时美国经济不振,银行生意难做。为增加盈余,区域性及机能性互补的银行合并,将能在不增加大笔支出的情况下开辟新的顾客群。另外,美国的区域性银行一直设想建立真正的全国性金融集团,实现这一目标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兼并。
  1993年掀起的这场收购热潮,与以往不同。80年代的许多大宗企业收购的资金来源都靠发行垃圾债券,但1993年的收购活动资金是筹自股市,股市正连续3年呈现多头行情。依靠股市筹资可使企业的财务免于被利息压垮。
  以大西洋贝尔收购TCI为例,由于投资人相信此次收购TCI公司对贝尔大西洋公司有利,所以贝尔大西洋公司的股价并未像以往收购案宣布时大幅下跌,反而走高。在宣布的当天,纽约证交所收盘时贝尔大西洋公司每股为65.875美元,涨了5.875美元;在柜台交易的TCI公司股价每股收31.375美元,涨了3美元。
  美国由于过去数年经济衰退,大部分公司股价偏低,正适于作收购目标,而正在追寻高回报的银行与基金也需求投资,这更助长了此次收购热潮。
  以跨国收购为主的日本企业兼并
  战后日本是一个相对落后的国家,为了尽快形成规模经济,日本并未沿袭美国那种由自由竞争缓慢过渡到垄断的发展途径,一开始政府就以直接干预性很强的产业政策结合市场机制,来实现产业经济结构的演进调整,从而取得了巨大成功。50-60年代,日本政府开始经常指导和干预企业间的兼并活动,在1960-1970年的10年间成立了9000多个兼并企业,通过兼并,提高了市场集中度,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减少过度竞争,提高了日本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但是,日本国内企业之间的收购即并不盛行,这与日本公司以法人相互持股为特征的股权特性有关。
  战后,日本经过民主改革,解散财阀,50年代曾经出现过所谓“大众投资时代”。但60年代中期出现“证券危机”时,日本采取了通过日本银行贷款买人大量股票实行价格冻结的方法。当股票价格复苏时,为了配合当时日本推行的“稳定股东”的政策,即防止外国公司通过购买股票而控制日本公司,这些股票便被卖给了稳定的法人股东。由此,日本公司的法人持股迅速发展,个人持股率则持续下降。据日本全国证券交易所协会《股份分布状况调整》统计,1949-
  1984年,个人股东(不包括外国人)的持股率从69.1%下降为26.3%,而法人股东的持股率则从15:5%上升为67.6%。
  另据统计,1989年日本个人股东的持股率进一步下降为22.6%,法人股东持股率则进一步上升为72%。日本企业法人间相互持股,从而建立起稳定的关系,很少互相干预。这就给企业管理层很大的权利,他们一般不愿出卖企业给别人。
  日本人有一句口头禅——企业就是人,在日本人看来,企业是由包括董事在内的终身雇佣从业人员组成的,买卖企业是极不道德的行为。这一观念使日本企业收购很难成功。
  另外,日本企业股票市盈率很高,平均比美国企业股票高2倍以上,市价相当高,这也使收购难以进行。
  但随着日本人价值观念的变化,收购事件也逐年增加。
  日本企业收购与美国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
  其一,收购规模较小,按1985年财政年度计,80%的公司的资本额均在50亿日元以上。
  其二,日本公司收购,多数发生在母公司和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之间,收购非附属公司的其他企业的情况极少。
  其三,40%以上的收购均在母公司和公共持股人之间进行,第三者(如银行及行政单位)插手受到限制。
  其四,收购中数目最多者为批发业,占37%,其次为制造业占20%,再次为服务行业,占12%。
  合并、收购被认为是拯救濒临困境的日本商业企业的手段,因此,这种情况尚未发生在规模较大的公司方面。然而,有鉴于日元升值所带来的压力,有必要改善经营管理,使业务趋向多样化,合并、收购便被视为公司策略的趋势。事实上通过有关方面的协商而达成的合并数已在增加。日本当前的做法是解散数家小商号,另成立一个新公司,这种做法也可以称之为日本特色的合并、收购。
  另外,随着发达国家日益重视日本市场,许多国外企业也对收购日本企业跃跃欲试。70年代,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买下日本五十铃汽车公司34%的股份,但并未控制经营权。第一家收购日本企业并获成功的是美国医药生产厂家默克公司,该公司先与日本万有药品公司合资兴建默克-万有医药品公司,几年后买下了万有公司的股份,使之成为默克公司在日本的第一家独资公司。紧接着,日本默克又买下日本易居药品公司,成为日本国内最大的医药品制造公司。
  80年代,日本企业乘日元升值,也纷纷向外收购公司,以绕过国际贸易壁垒,日本将之称为“无国境时代的经营”。仅1986年,日本公司就发动了50起国际性收购。著名的有索尼公司以34.5亿美元购买美国的哥伦比亚制片公司;三菱公司以8.4亿美元购买了洛克菲勒华尔街大厦的51%的股份等。最令人瞩目的是日本油墨化学工业公司所进行的系列跨国收购。
  日本油墨化学公司(即DIC)自创业以来就以国际眼光从事经营,三代首脑都继承了“事业无国境”的经营哲学。他们提出了主导产品——印刷油墨要控制世界市场30%的远大目标,并不断向这个目标迈进。
   DIC在打入发达国家的时候,已经考虑到,收购已建成的当地优秀企业,效果最佳,风险也最小。
  该公司于1979年2月,以7200万美元(当时约合140亿日元),收购了美国的波里库罗姆公司。这一金额,大体相当于当时DIC一年中的设备投资额。
  波里库罗姆公司在胶印PS版生产技术和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能力方面特别出色。DIC断定,要是由自己开发这些技术并使其企业化,至少需要10年时间和200亿日元的资金。
   DIC在对这种出色的技术进行充分估价后,便围绕波里库罗姆公司与法国头号化学纤维厂家罗奴·普兰公司之间,展开了一场国际性的公开收购大战。
  在这种情况下,波里库罗姆公司的股价从收购大战之前的13-14美元,升到26美元,几乎是原来的两倍,结果DIC果断地以每股26美元的价格将波里库罗姆公司买下,许多人认为“买贵了”。
  然而,波里库罗姆公司除了拥有出色的技术能力外,还是一个在美国拥有三个公司,在英国和德国各有一个工厂的多国籍企业。由于得到35个建于发达国家的生产厂点,还取得了DIC原来没有掌握的胶印用PS版的生产技术,所以说,140亿日元的大型收购,决不是买贵了。在此次收购中,为了筹集收购资金,DIC以放眼全球的眼光,做出了最佳的选择,采用低息的瑞士法郎,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到100亿日元。
  7年以后的1986年,DIC又用5.5亿美元(当时日元汇率为1美元等于158日元,故折合780亿日元左右)收购了世界头号印刷油墨厂家美国的萨·凯米卡尔公司。
  这次大型收购,最高领导层的商谈起始于1985年夏天,当时萨·凯米卡尔方面表示:“能卖6亿美元就行。”那时日元跟美元的汇率为1美元等于250日元,所以是一笔1500亿日元的大买卖。
  而DIC则只想用3亿-3.5亿美元将其买下,双方谈来谈去差距很大,颇费了些时日。
  可是,1985年9月22日西方五国市场协议达成以后,日元急剧升值,到1986年6月份左右,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已经上升到158日元兑1美元,于是双方都同意5.5亿美元(约合870亿日元)的收购价,DIC正式收购了萨·凯米卡尔公司。
  这时的5.5亿美元(合870亿日元),几乎跟1985年夏天DIC所设想的3.5亿美元(以当时的汇率计合875亿日元)的收购价相等。
  收购萨·凯米卡尔公司是当时日本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海外收购,正是由于日元的急剧升值才促成了这次收购,它作为一个充分发挥日元升值的有利之机,实施无国境战略的事例,颇受世人瞩目。
   DIC收购萨·凯米卡尔公司所用资金的大部分,是靠在伦敦发行了2.5亿美元附有股份收买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筹措起来的。其实际利息只有2.1%。
  通常,靠借钱搞这样大的一宗企业收购以后,一般的企业都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受到沉重的利息负担而影响到其收益能力,有时甚至会出现亏损。
  然而DIC则没有像其他企业那样被沉重的债务负担所压倒,它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来筹集资金,既保证了收购行动的顺利进行,又避免了利息负担的重压之苦。
  日本企业进行跨国收购的初期,主要以美国企业为其主要收购对象。日本企业对美国的电脑、半导体之类企业兼并的兴趣最大,并以住友、三菱、三井集团为急先锋。后来,日本又加快了对澳大利亚、欧洲各国企业的兼并和收购。例如1988年,日本公司的兼并和收购活动就涉及到27家澳大利亚公司,使之成为继美国之后的第二大被兼并地区。
  日本企业的跨国兼并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收购者多是出口外向型企业,被收购的外国公司也为同一类型。
  第二,收购目的一般是为了建立一个生产和销售基地。为了发展成为多样化企业,或推出新技术,或筹组国际化商业集团的,为数极少。
  第三,收购规模相对来说仍然比较小。
  第四,像美国采取筹集或使用风险基金来进行收购的情况,在日本企业的收购活动中尚未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1985年日本企业兼并的外国公司有100多家;1986年,日本兼并50家外国企业;1989年则上升到约340家;1990年又兼并、收购了世界各地的200多家公司,其中以兼并美国企业居多。1990年,日本企业在美国收购、兼并公司的资金总额占其在整个国际兼并市场上投入额的82%。日本用于兼并、收购美国企业的资金由1988年的127亿美元增加到1990年的139亿美元。
  为什么日本兼并发展得这么迅速呢?这可归因于日本拥有现成的先进设备、劳动力、最新技术及顾客来源充足,可以发挥其自身优势。日本跨国兼并的主要对象是美国企业,美国权威金融杂志《福布斯》写道:“虽然夏威夷上空仍飘扬着美国国旗,但它已走向了成为日本经济殖民地的道路。”这种感叹主要源于以下惊人的事实:世界闻名的夏威夷疗养胜地怀基海滩的60家最大旅馆有一半以上已被日本兼并。
  立足本地面向海外的香港企业兼并
  香港虽是远东的金融中心,但股市的收购活动与美国却相去甚远,这主要是因为在美国筹资容易,借贷市场发达。而香港的借贷市场规模并不大,不容易筹集资金,因而除非收购者有大量的现金,否则,他能否成功地进行收购,要看银行的脸色行事。
  另外,美国企业的股东不参与企业的日常运作,而且大部分股票,却操纵在基金和退休金的管理人手中,这些基金经理是非常敏感和审慎的投资者,不会放过任何高价套现的机会。因此收购者一旦出价,往往可将企业杀个措手不及。
  但在香港市场,散户的位置依然重要,这些非专业的投资者对市场信息的敏感程度不如专业的基金经理,因此,要在短时间内取得大量股权支持并不容易。况且香港企业往往是由家族持有,大股东的股权往往在三成以上。因此,收购者要取得足够的支持,更是难上加难。
  尽管如此,香港还是爆发多次收购战,其中70年代后期爆发的以华资集团崛起为代表的收购潮最为引人注目。如1978年船王包玉刚“登陆”,收购九龙仓,其后又收购香港四大行之一会德丰;1979年,长江实业集团李嘉诚从汇丰银行手中取得英资四大洋行之一——和记黄埔控制权等等。华人资本的迅速膨胀,使华资财团敢于挑战香港的老牌公司,不断地充实与扩张。
  香港股市的收购战,大都是围绕着地产进行的。因此,有人认为,其性质与其说是业务收购,倒不如说是资产收购来得合理。这种情况,也许跟地产在香港股市中市值比重有关(地产股在香港股市中所占的比例最大)。
  事实上,大部分收购战的发动,都是因为被收购企业有着诱人的资产,至于经营的行业倒成了次要的考虑。例如香港首开先河的收购战——置地收购牛奶公司,大酒店反收购,华资围攻置地等。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香港的地产自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后身价培增,一枝独秀,而股市却由于多重波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股市的市值未能追上地产的升幅。企业在股市上的市值偏低,是触发收购战的主要诱因,企业的盈利前景往往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最早看好香港地产业发展前景的是香港富豪李嘉诚,李氏自60年代开始,就逐步将其塑料厂的资金逐渐投入地产市场。
  到了1978年,长江公司的实力已大大增强。李嘉诚已开始动脑筋,为公司在80年代的发展作出安排。这时候,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兴旺,要在官地竞技场上投标买入官地或旧楼再发展已不容易。官地只作有限度供给,每次拍卖差不多都创出新高价,而这时的股市十分呆滞,1978年初期的股市较前两年疲弱,不少股票的市价低于其资产帐面净值。因此,长江公司决定动用大量现金,抓住机会收购其他上市公司,第一个目标是“九龙仓公司”。九龙仓和置地是怡和财团并列的两翼,在香港有上百年的经营历史,并经营码头、仓库等业务,拥有不少土地,成为一个以地产为中心的综合性集团。九龙仓兴建楼宇,建成后全作出租,现金回收比较慢,盈利增长也比较慢,还要大量发行债券集资,股价十分低。1978年初,九龙仓的股价不过十三四元,但每股资产帐面净值当时是十八九元,尖沙咀的地皮如果按当时同区的官价(每平方英尺67元)计算,每股平均价值50元左右。长江公司不动声色地大量买入九龙仓股票,于是种种传言不胫而走,九龙仓的股价也就在短短几个月内升至四五十元。
  1978年7月,汇丰银行介入九龙仓争夺战,从而使战争更加激烈。
  李嘉诚见好就收,悄然约见与英资争夺九龙仓的另一资金雄厚的华资财团主席包玉刚,双方达成一项协议,李嘉诚手中持有的1000多万股九龙仓股票全部转卖给包玉刚;而包玉刚也将手中持有的另一英资集团和记黄埔之股票转卖给李嘉诚。
  这样一来,包玉刚获得了收购九龙仓的绝对优势,而李嘉诚在这次九龙仓争夺战中,毅然放弃了最后的争夺机会,不仅加深了与世界船王之问的友谊与合作关系,而且巧妙地回避了与介入九龙仓争夺战的汇丰银行的正面冲突,为日后进一步加强与汇丰银行的联系,争夺和黄控制权打下稳固的基础。
  九龙仓一役,李嘉诚一进一出间,获纯利5900万港元,长江公司的实力更加雄厚。此时李嘉诚的收购目标又指向另一家老牌英资公司——青洲英坭,使用的是同样的手法:即不动声色地在股市猛吸。这一次长江公司买入青洲英坭25%的股票,李嘉诚加入了青洲英坭公司董事局,几个月之后,长江公司和青洲英坭达成一项协议,自80年代初起,双方合作发展青洲英坭在红磡海旁的几十万平方英尺的地皮。
  1979年底,李嘉诚终生引以为傲的一场战斗又开始了。
  1979年9月25夜,香港中区的街道颇为黑暗,当时香港正在节约能源,而华人行21楼却灯火通明,在这里,李嘉诚正在做一项重要的宣布:长江公司与汇丰银行达成协议,以每股7.1元的价格买入汇丰银行所持有的9000万股“和记黄埔公司”股票。这桩交易使长江公司一举获得“和记黄埔公司”22.4%的股权。
  和记黄埔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属于香港第二大“行”的和记洋行,1860年由英国人在香港设立,主要经营布匹、杂货和食品,经过多次改组之后,1965年同万图企业有限公司合并并改名为和记企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十分迅速。然而,1973年受到股市狂泻和石油危机的严重影响,其业务一落千丈,陷入不能自拔的境地。1975年8月被香港汇丰银行以1.5亿港元收购其33.65%的股权,而成为和记最大股东。汇丰银行将和记与黄埔船坞合并,成立和记黄埔集团,经营贸易、地产、运输、金融等。当时汇丰银行曾经表示,在和记经济好转之后,汇丰银行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将其手中所持有的和记黄埔大部分股份出让。
  当每股仅值5.18元的和记黄埔股票,在一天之后由长江实业以7.1元的价格现金收购的消息发布之后,整个香港股市出现了历来罕见的现象。第二天清早开始,一批批股民,投机者与投资者蜂拥而至,倾囊购买和记黄埔、长江实业、置地公司以及汇丰银行的股票。以至于当天上午收市时间不到,恒生指数竟出现狂升25点的奇观。长期以来,目光敏锐、捷足先登的李嘉诚一直密切注视着和记黄埔的发展,预感到和记黄埔将是一家极具发展潜力的公司。而且李嘉诚也洞悉出和记黄埔不会长期留在汇丰手中,因为作为国际上著名的汇丰银行不会长期背上“银行操纵企业”的黑锅,汇丰银行出售和记黄埔的股权只是一个时间间题。
  1978年,在九龙仓争夺战中,知道汇丰银行正等待适当时机和合适人选准备出售和记黄埔股权的李嘉诚,通过放弃九龙仓控制权的争夺,得以与汇丰银行增进友谊。不久,李嘉诚又以自己的精明能干,诚实从商的作风,以及日益壮大的长江实业如日中天的业绩,为汇丰董事局主席沈弼所欣赏,从而为急需增大实力、增强储备资金的汇丰银行,提供一个十分具有吸引力的出售和记黄埔股权的适当时机,使李嘉诚预测到“有可能就一定行”的强烈愿望得以顺利实现。
  李嘉诚在回答记者所提出的为什么长江实业只购入汇丰银行所持有的普通股,而不再购入其优先股的问题时说:“以资产的角度看,和黄的确是一家极具发展潜力的公司,其地产部分和本公司的业务完全一致。我们认为和黄的前景非常好,由于优先股只享有利息,与公司盈亏无关,又没有投股权,因此,我们没有考虑。”
  紧接着集中火力的李嘉诚,拿出“咬定青出不放松”的气概,对英资和记黄埔穷追不舍,继续在股市上大量吸纳和记黄埔。
  1980年11月,长江实业通过整整一年时间不断地吸纳,终于成功地拥有超过40%的和记黄埔股票。
  1981年1月1日,身为华资财团的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经理的李嘉诚,正式出任英资洋行和记黄埔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长江实业以6.93亿港元的投资,成功地控制了价值50亿港元的老牌英资财团和记黄埔有限公司,一如当时的和记黄埔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韦理所说的:
  “李嘉诚此举等于用美金2400万做订金,而购得价值10多亿美元的资产。”
  这次成功的收购战,既是长江实业扩张发展的里程碑,又是英资财团地位开始下降,华资财团在香港经济中迅速崛起的重要标志。
  到80年代,崛起的华资财团又掀起海外投资热,收购海外资产。如李嘉诚财团1986年收购加拿大赫斯基石油公司52%的股权,1986年收购英国伦敦克拉夫石油公司4.9%股权,1989年收购英国Quadrant集团的蜂窝式流动电话业务,1990年又以11.7亿港元收购美国哥顿公司的一半股权。华资财团认为“香港市场规模和机会有限”,纷纷向海外扩张,以至一位西方观察家惊呼道:
  “在太平洋上空的一班航机上,坐在阁下旁边那位风尘仆仆的华人绅士,可能正赶赴纽约或伦敦收购你的公司。由香港到雅加达,这些精明的华籍企业家,近年赚得盘满钵满,东南亚已不能再容纳这些非池中之物了。在有家族联系的中国,他们已成为最大的海外投资者。”
  香港特殊的世界金融、贸易中心地位以及活跃的证券交易,也吸引了东南亚地区的一些华资财团,他们纷纷将资金注入香港,并以香港为跳板,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马来西亚丰隆集团属下的国浩集团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国浩集团在百慕达注册,香港上市。近年来,国浩通过大量的收购活动,实力大增。良好的经营管理,使集团业绩发展很好,被《亚洲周刊》列人1993年国际华商(其中包括中国内地、台湾、港澳)500强,根据1992年企业营业额,排名第277位。1993年下半年,该集团扣除税收及少数股东权益后的综合溢利达8.13亿港元,比1992年同期的盈利增加287%。现在,该集团总市值达150亿港元,不低于一些作为恒生指数成份股的公司的市值。由于国浩集团的市值高,而且业务多元化,除道亨银行集团这一上市公司外,其在房地产、贸易和制造业方面均有业务,加上其成交额大而稳定,又深得证券界欣赏。因此,随着英资怡和控股公司宣布将撤销在香港的第二上市地位,由国浩集团填补此位的可能性甚大。国浩集团的第一个高层主要管理人员称,国浩“足以成为优质蓝筹股,跻身于恒生指数成分股之列”。
  作为大马丰隆集团拓展业务的旗舰公司,国浩集团一方面以银行与金融、房地产、制造业为主,实行业务多元化;另一方面以香港为立足点,积极进军菲律宾、新加坡、英国等地,初步实现了向外扩展的战略目标。
  国浩集团在香港的业务以金融服务业,特别是银行业为主。第一个5年计划期间,国浩集团通过以6亿港元收购恒隆银行(1989年),加强了道亨银行的实力。1991年,又先后向香港主要的房地产发展商——李嘉诚的长江实业集团与利希慎家族的希慎集团配售接近10%的股权,既提高了国浩的知名度,也对发展集团的房地产及银行融资业务起了很大作用。1992年国浩集团又购人了以国际市场和机构客户为对象的浩威亚洲证券公司的49%的股权。上述种种举措,使国浩集团在港有了较大的发展。而第二个5年计划(1993-1998)刚开始,国浩集团在香港的业务又跨了一大步:1993年10月,道亨银行用44.5亿港元,从香港政府手中收了购香港海外信托银行,因而使国浩集团在香港控制了89家银行分行,并跃升为排名香港汇丰银行和中银集团之后的香港第三大银行集团。收购完成以后,国浩集团在同年11月就将道亨银行集团分拆上市。国浩集团在香港的证券业务方面,也取得可观的盈利。如浩威亚洲证券公司在1993年度税后盈利较原预期盈利超出50%以上,股东回报率高达40%。
  在菲律宾,国浩集团收购了菲律宾的上市公司POPI,易名为国浩控股(菲律宾)有限公司。POPI是由菲律宾华商联总公会前理事长李永年与建南银行的吴宇宙兄弟等人于1989年建立的,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旗下拥有Tutuban房地产公司,另持有Mandane地产公司30%的股权。其中Tutuban公司在马尼拉最繁华的地段拥有一块22公顷的土地,并与菲律宾铁路局在这块土地上合作开发综合性的商业区,现已完成部分工程。Mandane公司也完成了在宿务附近的191公顷填海工程,准备建一个以商业及旅游业为主的新兴现代城镇。这些房地产投资,将为国浩集团带来丰厚的利润。最近,国浩集团控股还获得菲律宾证券委员会的批准,发行6亿比索的可转换优先股。如果这些股票在3年后转换成普通股的话,则可以为公司筹得19.2亿比索的资金,用来实现有关业务的扩充计划。
  1993年初,国浩集团还与其主要控股公司丰隆集团联合,跟菲律宾的商业伙伴签署了4项总值达20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合同,生产瓷砖、塑料包装及食品、电脑软件开发等。1993年5月,正逢菲律宾面临难以吸收外资这个棘手问题之际,郭令灿(丰隆集团老板)亲自前往马尼拉拜会拉莫斯总统,向他保证会落实投资计划。由此也可见国浩集团在菲律宾发展的决心。
  在新加坡、国浩集团收购了第一资本机构有限公司及Heshe Holding
ltd这两家上市公司,分别持股53.13%和60.15%,主要经营房地产业务。到1993年,这两家公司为国浩集团带来了高达20%的盈利。但与其他地方比较,国浩集团在新加坡的业务扩充活动似乎较逊色,这可能因为郭令灿考虑到此地是他伯父郭芳枫(新加坡丰隆集团)的大本营。
  另外,国浩集团还在澳门建了3家分行,在开曼群岛和斯里兰卡各建有一家分行。1992年,国浩集团以840万英镑收购了以伦敦为基地的一家银行,易名为道亨银行(伦敦),把发展的触角延伸至欧洲大陆。
  兼并和收购不仅促进了股份企业的大型化,也推动着股份企业向全球化、国际化发展。
四、横看成岭侧成峰 —各国现代股份经济扫描 (一)德国的现代股份经济
四、横看成岭侧成峰
—各国现代股份经济扫描
(一)德国的现代股份经济
  富有特色的“双委员会制”与“职工参与制”——德国股份制企业管理的春天
  目前,德国老式的、由家族拥有的私人企业已为数不多了,而且都是些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几乎都是股份公司,但股份有限公司不多,只占公司总数的5%左右。有些很大的企业也是有限责任公司,但不上市。1992年,德国西部地区有46700个企业,其中雇员1000人以上的大企业只占2%,却雇佣了工业部一半以上的雇员,其营业额占总营额的一半以上。
  大的股份公司的股权相当分散。如西门子公司共有几十万股,其中3/4是分散的。从80年代起,德国鼓励职工购买本企业的股份,并给予奖励。目前,德国有相当数量的职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
  德国原来的一些著名的家族企业一般已变成大的股份公司。如克虏伯公司,在传到克虏伯家族第六代时,继承人不成器,他父亲便拿出一笔钱供他挥霍,条件是从此以后他必须和企业脱离关系。随后,整个企业便交给一个由德国有名企业家组成的基金会来管理。
  许多大公司都有联邦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的股份,有时政府的股份足以控制这家公司,这样的公司实际上是国有企业,或“公私合有”企业。如联合电力矿山公司、萨尔茨吉特钢铁公司、萨尔煤矿公司、汉莎航空公司等都是国有企业。大众汽车公司原来也是国有的,后来联邦政府把部分股票转让给了私人,而变成了“公私合有”性质。戴姆勒——奔驰汽车公司也有约20%的股权属于巴登符腾堡州政府。但是不论政府拥有企业多少股票,企业仍和一般股份公司一样运行,一样纳税,政府除收取税收外,还可以分到其拥有股权应分利的红利。前联邦德国各级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工业企业曾有6000多家,其产值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7%。但由于政府占有的股份可以转让给私人,也可以从私人手中购进,因此这个数字是不断变动的。在80年代私有化浪潮的冲击下,这个比例不断降低。
  德国在企业中实行的“参与决定权”,是一种很有特色的措施,它不直接影响所有制,却对资本的权力进行某些限制,并在法律上给予职工参与企业某些决策的权力。德国的企业有两个领导机构:作为监督机构的监事会和处理日常业务的董事会。监事会由资方和劳方的代表共同组成。
  德国企业里还有代表雇员利益的企业职工委员会。凡年满18岁的职工,不论性别、国籍以及是否为工会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企业职工委员会拥有多种权利,特别在福利和人事问题上,如没有企业职工委员会的同意,企业领导不得安排加班或缩短工时。
  (1)“双委员会”制度。
  德国公司还设立Aufsichtsrat(一般译作监事会)和Vor-stand(一般译作理事会、董事会)两个委员会。人们有时把这种制度说成是“双重董事会制度”。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德国公司中的Aufsichtstrat(“监事会”),实际上类似于英、美等国公司的董事会;德国公司制度中的Vorstand(“理事会”)则类似于英美等国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这可以从德国公司监事会和理事会的职责划分以及二者的关系中看出来。
  德国公司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基本政策;任免理事会成员;监督理事会工作;决定理事会成员的报酬。
  监事会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管理,一般也不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公司日常经营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要定期向监事会汇报公司利润、营业额及其他重要情况。监事会还可以随时向理事会了解公司事务,也可以通过专家或自行审查公司。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德国法律规定,职工人数不到500名的,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设立监事会,这时股东会实际上执行了监事会的职能。职工人数超过500名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必须设立监事会。
  当然,德国公司的监事会、理事会的职能与英、美等国公司的董事会,公司最高执行机构也有差别。比如德国公司监事会除执行英、美等国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外还兼有英美公司中专司监督董事会的职能外,还兼有英美公司中专司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监事(或监事会)的职能。在人员构成上,德国公司监事会成员与理事会成员不允许相互交叉,一个人不能既是监事会成员又是理事会成员。英、美等国则不同,公司董事会与公司最高执行机构人员大都是相互交叉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一般都是董事会成员,董事长和总经理也可以由同一人担任。
  例如,德国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根据《共同决定法》规定设立监事会。大众公司的监事会由10名股东代表和10名职工代表共同组成,是企业最高的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任命或解聘董事会成员;监督董事会的经营活动;审查年终结算、年终利润与经营报告;决定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监事会大约每季度召开一次。法律规定,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产业工会与大众公司企业委员会推荐,由企业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股东代表担任,当意见发生分歧时,监事会主席拥有两票表决权。这就在制度上保证了监事会的决议最终还是体现所有者的利益。
  从大众公司监事会成员构成上看,在资方代表中,有5名年事已高、谙熟企业经营的专家,3名金融专家,2名下萨克森州的政府官员;在劳方代表中,有3名金属产业工会的领导,7名本企业职工的代表(包括蓝领2人、职员与经理人员的代表)。监事会主席由资产代表中的1名经营管理专家担任。州政府尽管是大众公司的最大股东,其代表也只是监事会中的一般成员,并不能左右监事会的决议。正是由于这样的人员结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职工三者利益的均衡。
  大众汽车股份公司的董事会由监事会选举任命,是企业经营活动实际领导者,企业的法人代表。其主要职能是,独立地负责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向监事会汇报企业经营状况;起草并解释年度经营报告;向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提交有关材料。法律规定,股东大会无权干预董事会的经营活动,监事会也只是应董事会的要求,行使批准或否决某项重大经营决策的权力,而不能指示或命令董事会应该做什么。因此,对企业经营活动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董事会。
  在大众公司里面,董事会由8名负责某一方面的业务董事与4个商标领导(大众、奥迪、舍亚特、斯柯达)共同组成。每个董事独立负责各自的业务领域,一般情况下,每个董事可以在自己所管辖的范围内进行独立决策。遇到重大决策,如较大规模投资,开拓新的经营领域要进行集体决策,当董事会意见发生分歧时,董事长拥有两票表决权。重大决策通过后,报监事会批准。
  (2)“职工参与决定”制度。
  德国公司的职工参与决定制度有着丰富的内容,归纳起来,大体是两方面:一是对有关职工利益问题的参与决定,二是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的参与决定。
  企业职工对有关其自身利益的参与决定一般是通过“企业职工委员会”实现的。按照德国《企业组织法》(1952年,1957年)等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委员会是保护职工利益的组织核心,在雇佣5名以上具有长期选举权的职工的企业中,必须设立职委会。委员会成员由工人和职员按比例选举,原则以无记名直接投票方式分别或共同选举产生,每隔3年选举一次。委员会每个季度都要召开所有职工都参加的企业代表大会,向职工作工作报告。委员会的参与决定权包括:监督已经制定的维护职工利益的法律的执行情况和劳资协议的执行情况;在社会福利问题(包括工作时间和假期、工资构成、企业住房、劳动保护和健康保护等)上享有与资方对等的参与决定权;享有对企业经营的知情权和咨询权,雇主每季度至少要以书面形式(100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或口头形式(20名以上职工的企业)向职委会通报一次情况,让雇员了解企业的经济状况。
  职工参与决定的高级形式是选派代表进入公司领导机构(监事会、理事会)。其具体形式有以下3种。
  一种形式是根据《企业组织法》实施的职工参与决定制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雇用职工500名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法规定的本身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采矿公司等适用这种职工参与决定制度。这种制度的基本内容是由职工选出1/3的监事会成员,作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由企业委员会提出,并且至少应有1/10或100名有选举权的职工附议,然后由职工直接选出。
  另一种形式是根据1951年《煤钢行业参与决定法》实施的职工参与决定制度。它适用于职工在1000人以上,其法律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自己具有法人资格的矿业企业和钢铁企业。它的基本内容是职工代表进入监事会和理事会。在理事会中,有一名劳工经理专门负责人事和社会福利问题,这名经理在监事会职工代表多数的支持下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由11人组成,其中资方和劳方各选4名代表和1名“其他成员”,共10人,外加1人作为“中立者”参加监事会。其中,劳资双方的“其他成员”不允许与劳方或资方有任何依赖关系,也不允许从那些与本企业利益有关系的企业挑选。劳资双方的“4+1”位代表由双方分别提出,但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通过。第11位“中立者”,由劳资双方共同提名,也需经股东大会选出。在“4+1”名职工代表的决定中,工会拥有强大的影响力。4名代表中的2名企业委员会委员与企业中的工会及工会的最高组织磋商后任命,其中1名是工人,1名是职员,另外2名代表和1名“其他成员”由工会最高组织在与企业中的工会和企业委员会磋商后任命。
  第三种形式是根据1976年《参与决定法》实施的企业参与决定制度。它适用职工在2000名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法规定的本身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采矿公司等。它的基本内容是职工代表进入监事会,席位占1/2。监事会视企业大小可以有12名(1万以下职工的企业)、16名(1万至2万名职工的企业)或20名(2万名以上职工的企业)成员。由于监事会成员是偶数,因此在投票双方票数相等、出现僵局进行第二次投票时,监事会主席拥有2票。一般情况下,监事会主席在监事会成员中根据2/3多数原则产生,如果双方票数相等,那么第二次选举时,资方代表担任主席。职工代表由工人、职员和高级职员根据其在职工人数中的比例选出。在8000人以下的企业中,职工代表的选举一般采用直接方式,在更大的企业中则通过选举人间接选举。企业职工也可以通过表决等决定其他选举形式。
  目前,德国有雇员2200多万人,实行职工参与制的单位共有雇员1860万人(职工1500万人,公共机关300万人),占雇员总数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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