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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慕容诗集

_19 席慕容(当代)
  再也不能为它经过何试炼
  再为它舍弃何幸福
  是不是只有此生此世有眼泪呢?此时此际,如果你我拨云相望,对视的会皆成泪眼吗?如果天上有泪,你必为此异域孤子而同悲吧!
  如果天上无泪,且让我在有生之年把此民族大恸一世洒尽,也不枉了这一双流泉似的眼睛!
  檀香扇总让我想起你,因为它的典雅芳馨。
  有一年夏天,行经芝加哥,有一个女孩匆匆塞给我一柄扇子,就在人群中消失了。
  回去打开一看,是一柄深色的镂花檀香扇。我本不喜欢拥有这种精致的东西,但因为总记得陌生的赠者当时的眼神,所以常带着它,在酷热的时候为自己制造一小片香土。
  但今夏每次摇起细细香风的时候,我就怅怅地想起你。
  那时候,你初来台湾不久,住在我家里。有一天下午,你跑到我房间来,神秘兮兮的要我闭上眼睛,然后便摇起你心爱的檀香扇:
  "你猜,这是什么?"
  "不知道。"我抵赖,不肯说。
  "你看,你看,苏州的檀香扇,好细的刻工。好中国的,是不是?"
  我当时不太搭理你,虽然心里也着实喜欢两个女孩的在闺中的稚气,但我和你不一样。你在香港长大,拿英国护照,对故国有一分浪漫的幻想,而我一直在中国的土地上长大并且刚从中文系毕业,什么是中国,什么不是中国,常令我苦思焦虑,至今不得其解,几乎一提这问题我就要神经质起来。
  喜欢你穿旗袍的样子,喜欢你轻摇檀香扇,喜欢你悄悄地读一首小词的神情,因为那里面全是虔诚。
  而我的中国被烙铁烙过,被污水漫过,又圣洁又烂脓,又崇伟又残破,被祝福亦被咒诅,是天堂亦是地狱,有远景亦有绝望。我对中国的情绪太复杂,说不清楚也不打算把它说清楚。
  有些地方,我们是同中有异的。
  但此刻长夏悠悠,我情怯地举起香扇,心中简简单单地想起那年夏天。想起你常去买一根橙红色的玫瑰,放在小锡瓶里,孤单而芳香。想你轻轻地摇扇,想你目中叨叨念念的中国。檀木的气味又温柔又郁然,而你总在那里,在一阵香风的回顾里。
  假日公寓楼下的小公园,一大群孩子在玩躲猫猫的游戏。照例被派定做"鬼"的那一个要用手帕蒙上眼睛,口里念念有词地数着数目,他的朋友有的躲在树上有的藏在花间。他念完了数目,猛然一张眼,所有的孩子都消失了,四下竟一个人也没有。
  我凭窗俯视园中游戏的小孩,不禁眼湿,我多象那孩子啊!每当夜深,灯下回顾,亡友音容杳然,怎么只在我一蒙眼的瞬间,他们就全消逝了呢?
  然后楼下那孩子却霸道地大笑起来:
  "哈,王××,你别躲了,我看见了,你在花里!"
  我也辗然一笑,我的朋友啊,我看不见你,却知道你在哪里。或在花香,或在翠荫,或在一行诗的遐思,生死是一场大型的躲迷藏啊。看不见的并不是不存在,当一场孩童的游戏乍然结束,我们将相视而喜。
  并不是在每一个日子想你,只是一切美丽的,深沉的,心中洞然如有所悟的刹那,便是我想你的时刻了。
娇女篇
记小女儿
  人世间的匹夫匹妇,一家一计的过日子人家,岂能有大张狂,大得意处?所有的也无非是一粥一饭的温馨,半丝半缕的知足,以及一家骨肉相依的感恩。
  女儿的名字叫晴晴,是三十岁那年生的。强说愁的年龄过去了,渐渐喜欢平凡的晴空了。烟雨村路只宜在水墨画里,雨润烟浓只能嵌在宋词的韵律里,居家过日子,还是以响蓝的好天气为宜,女儿就叫了晴晴。
  晴晴长到九岁,我们一家去恒春玩。恒春在屏东,屏东犹有我年老的爹娘守着,有桂花、有玉兰花以及海棠花的院落。过一阵子,我就回去一趟。回去无事,无非听爸爸对外孙说:"哎哟,长得这么大了,这小孩,要是在街上碰见,我可不敢认哩!"
  那一年,晴晴九岁,我们在佳洛水玩。我到票口去买票,两个孩子在一旁等着,做父亲的一向只顾搬弄他自以为得意的照像机。就在这时候,忽然飞来一只蝴蝶,轻轻巧巧就闯了关,直接飞到闸门里面去了。
  "妈妈!妈妈!你快看,那只蝴蝶不买票,它就这样飞进去了!"
  我一惊。不得了,这小女孩出口成诗哩!
  "快点,快点,你现在讲的话就是诗,快点记下来,我们去投稿。"
  她惊奇地看着我,不太肯相信:
  "真的?"
  "真的。"
  诗是一种情缘,该碰上的时候就会碰上,一花一叶,一蝶一浪,都可以轻启某一扇神秘的门。
  她当时就抓起笔,写下这样的句子:
  我们到佳洛水去玩,
  进公园要买票,
  大人十块钱,
  小孩五块钱,
  但是在收票口,
  我们却看到一只蝴蝶,
  什么票都没有买,
  就大模大样的飞进去了。
  哼!真不公平!
  "这真的是诗哇?"她写好了,仍不太相信。直到九月底,那首诗登在《中华儿童》的"小诗人王国"上,她终于相信那是一首诗了。
  及至寒假,她快十岁了,有天早上,她接到一通电话,接到电话以后她又急着要去邻居家。这件事并不奇怪,怪的是她从邻家回来以后,宣布说邻家玩伴的大姐姐,现在做了某某电视公司儿童节目的助理。那位姐姐要她去找些小朋友来上节目,最好是能歌善舞的。我和她父亲一时目瞪口呆,这小孩什么时候竟被人聘去故'小小制作人'了?更怪的是她居然一副身膺重命的样子,立刻开始筹划。她的程序如下:
  一、先拟好一份同学名单,一一打电话。
  二、电话里先找同学的爸爸妈妈,问曰:"我要带你的女儿(儿子)去上电视节目,你同不同意?"
  三、父母如果同意,再征求同学本人同意。
  四、同学同意了,再问他有没有弟弟妹妹可以一起带来?
  五、人员齐备了,要他们先到某面包店门口集合,因为那地方目标大,好找。
  六、她自己比别人早十五分钟到达集合地。
  七、等齐了人,再把他们列队带到我们家来排演,当然啦,导演是由她自己荣任的。
  八、约定第二、三次排练时间。
  九、带她们到电视台录像,圆满结束,各领一个弹弹球为奖品回家。
  那几天,我们亦惊亦喜。她什么时候长得如此大了,办起事来俨然有大将之风,想起《屋顶上的提琴手》里婚礼上的歌词:
  这就是我带大的小女孩吗?
  这就是那戏耍的小男孩?
  什么时候他们竟长大了?
  什么时候呀?他们
  想着,想着,万感交集,一时也说不清悲喜。
  又有一次,是夜晚,我正在给她到香港小留的父亲写信,她拿着一本地理书来问我:
  "妈妈,世界上有没有一条三寸长的溪流?"
  小孩的思想真令人惊奇。大概出于不服气吧,为什么书上老是要人背最长的河流,最深的海沟,最高的主峰以及最大的沙漠?为什么没有人理会最短的河流呢?那件事后来也变成了一首诗:
  我问妈妈:
  "天下有没有三寸长的溪流?"
  妈妈正在给爸爸写信,
  她抬起头来说:
  "有——
  就是眼泪在脸上流"
  我说:"不对,不对——
  溪流的水应该是淡水。"
  初冬的晚上,两个孩子都睡了。我收拾他们做完功课的桌子,竟发现一张小小的宣传单,一看之下,不禁大笑起来。后生毕竟是如此可畏,忙叫她父亲来看。这份宣传单内容如下:
  你想学打毛钱吗?教你钩帽子,围巾,小背心。一个钟头才二元喔!(毛线自备或交钱买随意)。
  时间:一至六早上,日下午。
  寒假开始。
  需者向林质心登记。
  这种传单她写了许多份,看样子是广作宣传用的。我们一方面惊讶她的企业精神,一方面也为她的大胆吃惊。她哪里会钩背心,只不过背后有个奶奶,到时候现炒现卖,想来也要令人捏冷汗。这个补习班后来没有办成,现代小女生不爱钩毛线,她也只有自叹无人来续绝学。据她自己说,她这个班是"服务"性质,一小时二元是象征性的学费,因为她是打算"个别教授"的。这点约略可信,因为她如果真想赚钱,背一首绝句我付她四元,一首律诗是八元,余价类推。这样稳当的"背诗薪水"她不拿,却偏要去"创业",唉!
  女儿用钱极省,不象哥哥,几百块的邮票一套套的买。她唯一的嗜好是捐款,压岁钱全被她成千成百地捐掉了。每想劝她几句,但劝孩子少作爱国捐款,总说不出口,只好由她。
  女儿长得高大红润,在班上是体型方面的头号人物,自命为全班女生的保护人。有哪位男生敢欺负女生,她只要走上前去瞪一眼,那位男生便有泰山压顶之惧。她倒不出手打人,并且一本正经地说:"我们空手道老师说的,我们不能出手打人,会打得人家受不了的。"
  严然一副名门大派的高手之风,其实,也不过是个"白带级"的小侠女而已。
  她一度官拜文化部长,负责一个"图书柜",成天累得不成人形。因为要为一柜子的书编号,并且负责敦促大家好好读书,又要记得催人还书,以及要求大家按号码放书……
  后来她又受命做卫生排长,才发现指挥人扫地擦桌原来也是那么复杂难缠,人人都嫌自己的工作重,她气得要命。有一天我看到饭桌上一包牛奶糖,很觉惊奇,她向来不喜甜食的。她看我挪动她的糖,急得大叫:
  "妈妈,别动我的糖呀!那是我自己的钱买的呀!"
  "你买糖干什么?"
  "买给他们吃的呀,你以为带人好带啊?这是我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办法呀!哪一个好好打扫,我就请他吃糖。"
  快月考了,桌上又是一包糖。
  "这是买给我学生的奖品。"
  "你的学生?"
  "是呀,老师叫我做××的小老师。"
  ××的家庭很复杂,那小女孩从小便有种种花招,女儿却对她有百般的耐心,每到考期女儿自己不读书,却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地教她。
  "我跟她说,如果数学考四十五分以上就有一块糖,五十分二块,六十分三块,七十分四块,……"
  "什么?四十五分也有奖品?"
  "啊哟,你不知道,她什么都不会,能考四十分,我就高兴死啦!"
  那次月考,她的高足考了二十多分,她仍然赏了糖。她说:
  "也算很难得罗!"
  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她走到我面前来:
  "我最讨厌人家说我是好学生了!"
  我本来不想多理她,只喔了一声,转而想想,不对。我放下书,在灯下看她水蜜桃似的有着细小茸毛的粉脸:
  "让我想想,你为什么不喜欢人家叫你'好学生'。哦!我知道了,其实你愿意做好学生的,但是你不喜欢别人强调你是'好学生'。因为有'好学生',就表示另外有'坏学生',对不对?可是那些'讲学生'其实并不坏,他们只是功课不好罢了。你不喜欢人家把学生分成二种,你不喜欢在同一个班上有这样的歧视,对不对?"
  "答对了!"她脸上掠过被了解的惊喜,以及好心意被窥知的羞赧,语音未落,人已跑跑跳跳到数丈以外去了。毕竟,她仍是个孩子啊!
  那天,我正在打长途电话,她匆匆递给我一首诗:
  "我在作文课上随便写的啦!"
  我停下话题,对女伴说:
  "我女儿刚送来一首诗,我念给你听,题目是《妈妈的手》"——
  婴孩时——
   妈妈的手是冲牛奶的健将,
   我总喊:"奶,奶。"
  少年时——
   妈妈的手是制便当的巧手,
   我总喊:"妈,中午的饭盒带什么?"
  青年时——
   妈妈的手是找东西的魔术师,
   我总喊:"妈,我东西不见啦!"
  新娘时——
   妈妈的手是奇妙的化妆师,
   我总喊:"妈,帮我搭口红。"
  中年时——
   妈妈的手是轻松的手,
   我总喊:"妈,您不要太累了!"
  老年时——
   妈妈的手是我思想的对象,
   我总喊:"谢谢妈妈那双大而平凡的手。"
  然后,我的手也将成为另一个孩子思想的对象。
  念着念着,只觉哽咽。母女一场,因缘也只在五十年内吧!其间并无可以书之于史,勒之于铭的大事,只是细细琐琐的俗事俗务。但是,俗事也是可以入诗的,俗务也是可以萦人心胸,久而芬芳的。
  世路险膨,人生实难,安家置产,也无非等于衔草于老树之巅,结巢于风雨之际。如果真有可得意的,大概止于看见小儿女的成长如小雏鸟张目振翅,渐渐地能跟我们一起盘桓上下,并且渐渐地既能出人青云,亦能纵身人世。所谓得意事,大约如此吧!
白雨衣
  你在家排行老几呀?老四?啊!那你一定了解我的心情!且听我慢慢告诉你关于我的童年,和我的白雨衣的故事。
  我是老三,上面有分别长我四岁和两岁的姐姐,也就是说,顺理成章的,二姐捡大姐的衣裳穿,我捡二姐的衣裳穿。两个人穿过的衣服到我身上之后是个什么面目,可想而知。家里不宽裕嘛,又是最后的孩子了!童年时的我,好象始终是一个黑黑的,瘦瘦的,不整不齐的小家伙!
  五年级了,我没有雨衣。记忆中我常在新竹中央戏院的门廊下看电影海报上的尤敏、林黛、钟情——因为下雨,再过去的路必须穿越中正堂前打捧球的广场,场子太大,我准会湿个透,要等雨小,或是运气好,有认得的有雨具的同学经过可以挤一挤。
  夏雨过后,秋雨又来了,父亲看我实在熬不住,咬咬牙,给我买了一件雨衣。
  白色的雨衣,是那时刚刚才在台湾出现的塑胶制品,那时候还叫"尼龙"。薄薄的,半透明的,穿在身上朦胧能看见里边的衣裳、书包和胳膊、腿。我摸了又摸,穿了又穿,手指触抚着那平滑的衣袖,深深的口袋,小小的我心里发誓: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顺父亲!
  第二天喜孜孜地告诉同学我有了新雨衣,又大大地夸张渲染了一番自是不在话下。可是,天不下雨!我每晚在家都穿好一会儿雨衣,然后依依不舍地脱下,小心翼翼地摺好,再去洗澡,洗那一身因"干"穿雨衣而捂出来的大汗。白天上学当然免不了也有相思之时,有一次竟惹得老师走下讲台到我座旁来摸我的头。他以为我病了!足见相思之殷,之切!
  终于,我没等到下雨就把白雨衣带到学校了!好些同学都过来好奇地抚摸着,毕竟,白色的尼龙雨衣他们也没见过。我得意洋洋,神得很!到处蹦着跳着装模作样地躲他们"穿新衣,打三下"的巴掌规矩,心里快乐极了!
  还记得,那天是星期六,下午不上课,中午扫除的时候打雷了!晴空万里一霎时变作乌云密布,每个同学都在叫糟糕,只有我笑得合不拢嘴,忙着答应和回绝要和我"挤一挤"一起回家的同学。
  下雨了!我永远忘不了那一路上四个小女孩搂搂拥拥挤挤推推又嘻嘻哈哈的快乐!我永远也忘不了!
  如今我也有三个孩子了!我常喜欢给女儿买沙沙绉绉的小洋装,给儿子们买一色一式的衬衫和短裤,可是,常常,我还是觉得我的童年比他们的童年更幸福,更可贵。或许,是因为我有一件白雨衣吧!那是他们所没有的!
那雾里的清晨
  你的十二岁都是怎么过的?记不记得?
  我的嘛?不太有趣,不过这一辈子都忘不了,倒也是真的。
  我是个懒骨头,从来,都希望每个早晨都能和星期天一样,七荤八素地睡到九点钟才起床!所以,由小学时代起,我就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也没有一起上学的伴,总是每晨急急匆匆的,右手压着翻腾欲出哩嘟作响的铅笔盒和书本,左手则用力地按摁着跑得发痛的肚子,赶在八点正升旗前到校。
  因为早入学一年,所以十二岁时我就念初一了。家离学校有三十分钟步行路程,一定得早起才来得及,我只好可可怜怜笨笨拙拙地学骑脚踏车。摔了几顿之后,才又回复到七点四十分起床,七点四十五出门,再用飞行速度赶冲进已排列整齐的队伍里,行升旗典礼。所以什么晨起的路边霜,晨风的清爽爽,压根儿没领教过!
  别瞧我懒,功课还是很不赖的!作文常被老师宣读,薄子也被用来传阅,美术展览时半边墙上全是我的作品,而演讲比赛又经常把二三年级的学长打得趴趴的,再加上一些男同学叫小校工偷偷地塞些"不通不通"的信给我,你说我美不美呢?那时真叫快乐!晴天骑着全校仅有的一匹学生铁马,咻咻地凌越过走路回家的同学,任黑裙子被风鼓动得啪啦啦响,引来他们羡慕的眼光。雨天就披着父亲的军用斗篷型大雨衣,拖拖曳曳甩甩抖抖地走路上学,"涮、涮、涮",一步一出声,假想自己是"红袍美剑客",连下巴都跷着长的。
  乡下孩子情窦开得早,在学校里常能在树皮上、教室墙上、花园假山上,看到刻划的女生的名字,当然我的名字也在"群芳谱"上。我只觉得好奇、好玩,还不真明白那是怎么一回事。有一天早上,我又在飞车往学校赶,粗壮的木麻黄树干后边忽然闪出一个人来,我的心乒当当一阵跳!是那个给过我几封信,老爱冲着我笑的甲班男生。他一手扶着书包,一边观规矩矩象是向校长请安似的朝我鞠了个躬,说:"李同学早。"我从来跟人说话都是噼噼叭叭连名带姓地叫,这下楞在一边,赶紧煞车,跳了下来,也颇礼貌地行了个礼,说:"范同学早。"他露着一口白牙,问:"你每天都这么晚啊?"我羞红了脸,说不出话来,只咬着唇,一个劲看他童军裤下伸出来的长腿。他前张张后望望,口袋里掏出一封信来塞在我手上。我吓得直打科,捏着信骑了车就跑。他在后边喊:"李同学,明天早一点到校好不好?"我没敢说话也没敢点头,但是回家没忘记跟妈妈说:"以后要早些到校,老师骂人了啦!"
  第二天,没等妈妈喊我,六点三十就已经上路了。屋外雾气朦朦,小巷街里还有着点点红黄色的灯火,车骑在往学校的公路上,视野是白花花一片,凉沁沁的微风扑扑地贴拂着我的脸颊,田里的绿禾在滚滚的雾气中涌动着,一声声吱喳的鸟叫唤得我真想大声朗唱出歌来!只是太早了,神经!这么早到学校干什么呢?
  "李同学早。"
  吓我一大跳!白雾里那个鞠躬的人黑发上全是湿落落的!我的心又开始乒当当!当然,还是未忘淑女应有的礼貌,也回了他一句"范同学早"。
  以后又说了些什么,二十来年后的今天实在不复记忆。但是我记得在那之后,我经常都享受到清晨雾气里的那分沁人!也经常是第一个到教室,向小校工拿钥匙开门,开所有玻璃窗的人。
  后来呢?你想知道后来吗?后来,那个"范同学"给我写了五年的信,从初一写到我读高二。你说,他是不是一个可爱的人?什么?再后来?没有再后来了,真的!
春山过客
  时间走在家与办公室间的车程中。
  沉色的楼宇,灰方的路,浮着暗尘的都市人脸。
  马达声,电话铃响,上司平直不带半丝起伏的官腔。
  纵然至夜晚,也逃不脱电视机中各种人造的音响!
  合拢文件,掷下笔,我不能安稳地居于现代的城中。我的生肖非龙非马。我原是一株绿色的植物,我要阳光、空气和鲜洁的水,我得回归山中。
  是的,我得回归山中,尤其是在这样的春日里。
  山是青翠,山也是虚无、缥缈。
  可怜的城里人,得挤过一程又一程的车路,才得近山。
  真山没有阶梯,真山没有柏油和水泥的路。顽皮躺卧的小圆石子,将山与树、草间,团团拢拢地写出一条小径。曲曲的、斜斜的,犹如不听话四处游走的小溪流,一忽儿向西瞧瞧远云,一忽儿向右听听鸟鸣。路中没有轮痕,只间有前次雨后泥泞中留下的人儿狗儿的脚印。这是谁人的足力,走出的完美小径?这小径又向何处去?
  我一人,左袋有一块口香。唉,现代人的颓习!右袋则是自己胡乱捏成的两只小小饭团。饭团是贫穷童年中常吃的三明治。胜饿时,嘴馋时,母亲拿不出香喷喷的零食瓜果,便将饭锅以铲板刮得嘎嘎作响,一方湿巾,两手绞力,印吻着酱菜萝卜的饭团便诞生了!怀抱我念旧的食物,我一人,静静地划步向小径通往的山中。
  山是不开口说话的情人,但他绝不可欺。
  爱山的树,爱山的草,爱山的花和石块都紧紧地攀附在山强壮的脖颈,雄伟的胸膛上。云来,风来,朝着她们呢哝些暖昧的话语,她们便羞了,掩口垂头地直向情人山偎去。山却是个豪情的男子,爱了便是爱了!手拥扰着树们、草们、花们、石块们、屹然挺立着,全然不受云儿风儿挪揄的讥讽所动。
  我的软鞋向每一颗卧眠小径上的石子招呼,我的眼饱饱地观赏着径边的芒草、羊齿和丛竹。有时山边含蓄地流出一汪水来,它的名字是泉,清冽冽的,以柔动的滋润营养着泉旁的绿苔、小树。又有鸟,一鼓力一鼓力地朝天振着翅,拼命地想向更高的云天里去。我的心也如受泉营养的绿苔,向云天振翅的飞鸟,恬然,又逍遥。
  薄色的阳光愈是累了,愈是急急地想偷藏在暗色的云朵里小歇一会,终于微蒙胧着眼困去。天连地的脸色齐齐黯淡了下来,飘雨了。
  雨丝雨点小姐妹俩顽皮地互相捉弄着,走一程跑一阵,惹得我也举起快步走一程或跑一阵。走着走着,想到一则笑话,"前面不也下着雨么?"我便步步揽看雨中的山景,再也不肯"赶路"了!
  雨霏霏,飘降在山的身体上,山和他的情人们都艳了!水碧碧的颜色透着春意,让人想重重地亲吻!亲吻一下,亲吻两下,亲吻三下……
  空寂的山中,我却不是唯一的过客,前边竟来了大队人马!挑挑儿的,肩扛东西的,手提臂挽箱笼包裹的。男男女女老老小小,竟还有一个着红裳红裙的年轻女子夹杂其中呢!花伞、黑伞、青布伞,伞前有伞伞后有伞,不约而同。这些伞阵都成了收缩的小菌,他们与我一同避向一间废弃工厂去了。
  工厂只余下了巨型的棚,壁墙尽失,冷风却受了地形的影响不再放肆地人浸。一个阿姨拎着淌水的伞只向我露出乡人的憨笑来,以问句:"怎么没带伞呢?"作为招呼词。
  我也微笑着。看出他们的新裳新鞋,看到他们每一人都努力又专注地寻些破纸烂布擦拭着他们已沾水带泥的鞋,簇新的手帕则小心地点拭着他们的脸。有一个粗嘎的喉嗓说:
  "你一定爱啃鸡脚爪,才会落水天出嫁。"
  是新娘行列哩!
  我笑向以传统乡村人姿势蹲踞的阿妈恭喜着,她得意地以手绢儿吸吮春仔花上的雨水。
  "送女儿去城里化妆啦!晚上就吃喜酒。"
  随行的想是邻人吧?亲属吧?虽是雨地里,却仍乐孜孜的在春景里平添了一丝喜意。
  口香送给了穿西装打红领结,土气盎然的小朋友,挥别那一再招请我晚上去呷一杯的阿妈,我复又走在稍小的雨中,边走边吃我在袋中已压成扁讲的饭团。边走边吃,真是益添香滋的吃食法。自小就渴望边走边吃饭的日子。人家可以捧着碗,这屋走到那屋吃;人家可以端着饭盒,三年丙班吃到三年丁班。我不行,因为妈妈不准,因为班长不可以和坏学生一样。其实,我多么羡慕!如今,我边走边吃我的饭团,和着天水,吃得滋香滋香!
  雨洗我发,雨摇我裳。雨衣布的夹克不畏水,但牛仔裤的裤管却随着球鞋尽湿了!幼年时母亲即曾持鞭痛笞过,竹鞭重重地落在肥小的屁股上,理由是看着鞋故意去踩踏洼水!而今,反正鞋袜已湿,我快意地游走在大大小小深深浅浅的水洼中,踢一脚水,溅四处水,让泥褐色的洼水化为墨珠,贪婪地吻附在翠叶青草之上。踏水是多么快乐的事!一步一挤,鞋尖处就唱起一颗颖水泡泡来!波波的,是一首又短又小的轻歌。
  我欲乘风归去,也想行至路旁处,但我袋中有钥匙,有公车票,有电话号码本,有笔,有纸,甚至还有一册小书。奔跑时铿啷作响的辅币,雨水漫脸时拭擦的小巾,都在提醒我:我,我只是一个春山的过客,我只是一个告假的城市人,我必须向文明屈身,也得为五斗米捧心。我仍然要到我日常生活中的城市去,虽然我愿回归山中,却不能不去城里。我是那红衫的新娘,我由山中嫁给了城。
  明日我将衣履鲜洁,昂首挺胸走在灰方的道路,望都市人浮暗尘的面,入沉色的楼宇,听马达,闻电话声,领教老板不分平仄的语音!但我不逃避,因为,今日,我曾入山中,能噬山中春色,那是我工作的燃料,那是我生活的填物。依据它,我将平平静静甘心情愿地迎接我城市的春季!
Ca之小记

  那柜是克难式的,窄狭而有些谦卑地隐立在房的一角。一个橙红小圆牌悬摆着的,就是那小小晶莹的钥匙,轻轻做一旋转,柜门未开柜中的小灯暖暖地光亮了起来。衣架上挂着的是我柔软的裳。每开一次柜门,就兴起心中的一阵激情,使我轻轻地拢那秋香绿的裙摆,使我紧紧握那抖动着的褶纹。我穿着它来,我也要穿着它走出这重重又重重的门庭……

  入院的第二天早上,他就手"抓"着一把花来看我了。噫!这个鲁男子,竟然也知道买束花啊!虽然那持花的姿态一点都不罗曼蒂克,但已喜得我胸口全是涔涔的汗了!相识十六年,从来就没有受过他的花!就连生产时都没有例外,真是个"实在"的人啊!
  一朵朵艳艳的玫瑰,红娇得挺仰春劲使,却偏突兀地伴着一支白色的晚香玉,美丽中透着一股滑稽!毕竟不是精于此道的人!
  插花的瓶就立在宽阔的窗台,清风一阵,也就拂起一阵带着甜香的花风。窗外是个不小的天井,不是三月的季节,满植的杜鹃枝叶伸展得也不敢嚣张。其实引人注目的不是杜鹃,倒是那满地的羊齿和两株高大的果树。一株不知名的,一株则是将要发花的木瓜。果树生长得并不规则,想必是有人无心将果核抛弃的结果吧?我摘下一朵玫瑰,将花瓣一片片撒下,来年,会有人看见羊齿中伴生着朵朵玫瑰,因为今日我曾将玫瑰花瓣和着他的爱片片种下。
婴儿房
  红色的箭头向二楼指去:"产房由此进"。二楼是另一个天地,穿深紫色病服的妇人们都那样年轻,她们的眼神与脸样都是泛着光的,陪伴她们的家属说话声音也高些,仿佛有些不可一世地说:"我家新添了人口呢!"那些新添的人口就睡在婴儿房。突出的圆形的楼,绕着圆弧形的走廊,可以看到"早产儿暖室"、"新生儿照黄疸室",大而阔的玻璃窗隔着室里和室外,那些小小的身躯不耐烦地向这初接触的陌生世界抗拒着。照黄疸的娃娃们都有纱布遮盖着眼睛,一个一个胖胖壮壮的,甚至有一个标重五千四百克的!唉唉咦?五千四百克,足有十二磅重呢!哇!那些在早产保温箱中的就完全不同了!有一个全身紫色的,大约是先天的心脏发育不全吧!那幼弱的小腿,也不过象我手指般粗细!宝宝,什么事使你这般急惶惶地赶到这世上来呢?
  穿着紫色病裳,将额凉沁沁地贴放在大玻璃上,许是看那些无邪而使我面露笑容了吧?竟然有多次被人误以为是产妇,而且,还有一个冒失鬼说:"恭喜,是第一胎吧?"我应该骂他一声:"去你的脑袋!"可是我倒没有,只有痴楞着,呆呆地仁立着玄想……
青磁砖
  大约是为着整齐又好清理吧!医院房舍的内墙下半部全贴着磁砖,那种正方形的,一般人家中惯常贴黏在浴室里的大块磁砖。我们这栋病房中的全是淡淡浅青色的。炎炎夏日里,为手术而焦躁的心灵碰触着这绿青色的凉润,觉着有说不出的平静。没有访客,不必量脉搏、试体温、做各种检验的时候,我就看书。书看倦了就呆想。连呆想都觉无味时,就是我躺卧面向青磁砖默默又默默的时候。磁砖有光,人影能清晰地反映在上面。我望着磁砖,能望见自己哭得愈发细长的眼,能望见自己因不安而频生的粉刺。有时突发奇望,挤动颊腮笑一个,竟能望见久已生疏的大大梨涡出现在磁砖上。当然,更多时能有一线线闪亮的泪河流淌在砖面,和着砖的青光,亮然闪痛我的心!
  三十四岁,不算老的年龄,孩子又都还幼小,为什么我床头的病历牌要烙着一个Ca?Ca,光是听闻着那发音,就着人一种恐怖!Ca,Cancer的简写啊!在希腊文中,这不过是螃蟹的意思,取来形容"癌"这个可厌的字,也不过是取其多爪而横走乱行!可是癌真有蟹这般容易对付么?
  初入院的那日,医生、护士,一个走了一个又来,他们好奇又故作职责所在,殷殷地向我询问:怎么会发现的?有些什么症候?这里痛不痛?那里痒不痒?他们都觉得这个病人鲜哪!子宫颈癌最保守的调查统计,平均罹患年龄是四十八岁,最早的0期原位癌也得要三十八岁!而我,我才三十四哪!我的脸尚无纹,我的腰尚婷匀,摆荡着发,跳跃着步伐,我的心仍如二十岁一般样年轻!而我,我竟让一个Ca,卡得紧紧的在这病房里,只能任青磁砖映照着我泛泪成河的悲伤!
天使
  他们都是天使!不论是男是女,虽然他们自称是"没什么稀奇"的医者,但在我心中,他们都是天使。
  平时他们都端正着一张脸,不论向你交代什么,抑是手中持着你的尿水、粪便、污脏的伤口棉,他们一律面不改色,都那样仔细,那样认真!而当你因开刀在即或因心绪不佳而面露戚容时,他们能不顾白色衣衫下神威的身分,尽情甚或集体向你说笑,为的只是博得病人的欢心!我从来不知道医师与护士在高高在上之余,尚能以取笑自己来娱乐病患的!他们纷纷介绍:"这是彭丫丫,那是陈叉叉,我自己是王叉叉。"又向赖主任医师介绍:"这位病人是李叉叉。"我说我是单名,应该是"李叉",而不是"李叉叉",于是爆起一室的欢笑!这场里是癌症的病房?癌症令人念及死亡,而这些天使都是扫除死亡、保护人们健康与欢乐的勇者!每一位天使都说我得的是小病,有的说一刀下去一辈子都不必再担心,有的说这手术就象切除盲肠,简单又简单!更有的表示,比剖腹生产还简单哪!说得我也有些飘飘然,几乎要相信此行是来为我不美的眼睛做割双眼皮的手术了!
  是的!这些丫丫叉叉的天使们,他们让我相信,我是庸人自扰!我的癌只是O期,我并没有被Ca卡在生命的终点!谢谢你们!天使!
明天
  十来天了,每晚对着百忙中赶来探视的他哭泣,已经变成了必修的功课。在人前我必须坚强,只有在他眼前,我又回复到做一个娇柔的小妻子!可是经过大切片后,我开始笑了,说的也是,哭什么呢?
  大切片,听起来会让人联想到"大切八块",只是片比块要薄一些罢了!大切片一样要全身麻醉,我清醒醒地进手术房,无影灯下大夫护士们正起劲地听着青少年棒球比赛实况转播,"四比○,四比○。"开刀房的绿制服天使们相互传播着。我看到总医师王叉叉进来,我看见麻醉师向我的点滴管注射麻药。一时之间,我醉了,醉向不知何处去,醒来已换了房换了床,却几乎全无痛感!啊!让我担心害怕了那样长时日的大切片竟只是这样简单的一回事!那么正式开刀除了手术后的疼痛外,也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清晨,有潺潺的雨声,噫!天井里木瓜树立全是些剔亮的小珍珠,我面向雨水刷洗得碧青青的天井,努力地啜鲜奶,吃稀饭,吞维生素!明天,将是我的日子,我要将自己补给充沛,健康壮壮结结实实地去挨那一刀!操刀治疗我的是那有一双神奇的手的"天使头目"赖主任,还有众丫丫叉又在旁做伴,我不过是再去醉上一场。待酒醒梦回,母亲和他及爱我的孩子们会在"手术重地"的门外迎我,还有那许多在物质上、实质上和精神上伸手援我的友朋们!他们都在等我,都在等我。
  我静待明天。是的,我不再害怕,我不再哭泣。我只满心怀着感激与被爱的喜乐,静待明天。
高跟鞋的哲学
  女人鲜有不趿一双高跟鞋的。女人足踏高跟,理由永远是嫌自己个子太矮,不论她的身高究有多少。
  女人着上好衫,则必须着上高跟,不然无法"婀娜多姿",那就比不上其他的女人!
  女人穿着高跟鞋上班、上菜场、逛街、赴宴、跳舞,甚至上狮头山,两只小腿肚肌腱挣扎得鼓鼓紧紧,但口中犹说:"不累,一点也不累!"回家痛得皱眉抚脚,但第二天又是一个"好女"!还可以锐声扬语:"昨天我穿三吋高跟鞋去爬山都没怎么样。那个谁唷,穿双平底鞋还哇哇叫!装模作样!"
  女人穿高跟鞋一如吃辣椒,越吃越辣。一如饮烧酒,愈饮愈烈。一如胖子减肥,下的决心越大,增的体重越多!于是两吋、两吋半、三吋、三吋半……最后前掌也加高了,不然无法"立定"呀!
  其实,隆胸丰臀并不是男人爱,而是女人总在制造!试观,一个足登三吋高跟鞋的女人,哪一个能不胸凸臀突的?
  女人全都攻击"不理性"、"不卫生"的高跟鞋,但没有一双高跟鞋不是穿得烂旧才扔的!女人说:"我的高跟鞋又不高!才三吋呀!"
吾宅吾家
  一直不曾料及自己会那样早成家!
  认识那男子的时候,他每月薪津八百元正。我并不清楚八百元在生活中值得若干?因为那年我才十八,高中刚毕业。二十岁,我圆胖而仍沾稚气的手指套上了他给的戒指,那男子成了我的丈夫,每月将所有赚得的钱都交给我,大约两千出头吧!我很得意,因为房租四百二十元,在一九六五年,一千多元过家是过得很舒坦的!我觉得我是个快乐的小妇人。白天我在家带儿子,晚上去念夜间部,丈夫则开始自己"打拼",创业做老板去了!似乎无限美满的样子。然后,我胡里胡涂地又生了女儿,胡里胡涂地夜间部毕业,丈夫也胡里胡涂地做垮了生意。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玩起搬家的游戏。刚开始,搬家的理由很多,环境欠佳,搬。房东喀噱,搬。交通不便,搬……最后,我们搬家的理由只有唯一的一个——不能痛快地付出房租。房东实在无从与我们结缘,于是,结婚十年,搬家九次。
  丈夫是属于不眠不休发疯赚钱型的人。他大约也看腻了我挺着肚子拆铁床,捆铺盖卷,或是抱着孩子理锅碗,装衣箱,竟然动脑筋要买房子了。我想想,过了七八年欠债还债的苦日于,似乎也该轮着我们翻一翻,便也高高兴兴随着丈夫的破三手车四处看起房子来。看房子,其实是看工地,盖好的房子我们哪里看得起,我们的固定储蓄只有五万元!
  看中一块好地,房子的蓝图也是漂亮的蓝图。五万元撇清后开始打会,再然后节衣缩食。等我瘦了一圈,实在省不出什么钱时,房屋工程出了问题停工了。当然,我们喘了口气,房款不必急急交出!轻松得几乎忘却了停工的可能危险!
  房子终于盖好时,丈夫和我都想不出分期付款是怎样付清的!只记得不止十次的,夜半无人,我俩悄悄穿着睡衣踱步到离租屋不远的工地,坐望那节节升高的秃壳楼房,心中愉悦得象是丈母娘在相女婿!房子,是最普通的那种,名字叫"公寓"的。五层,我们居第四楼。以房屋销售术语来说,是边间,三面采光,高级马赛克,双卫,三房两厅……我是爱死了这房子的!虽然扣除两个奇大的阳台屋内只余二十八坪,虽然两大三小住着经常磨肩擦踵,虽然巷道窄得瞧得见对面邻人翘脚坐食瓜子……我仍是爱死了这房子。
  房子是最普通的那种,装潢、摆饰也是平平凡凡,纯西式的,没什么"文化",除了脏点、乱些还有个家的味道外,吾宅实在非常神似"装潢大全"上的彩色图片,不知当初装潢时是怎样一种莫名心态?当然也想过换个样了,不过拆除是不可能的事,而另换一幢房子,则除非是换一世。在这一世中,我怎么看都看不出我们榨得出买另一幢房子的钱来!于是,也就越来越习惯"爱死了这房子"的念头!
  我一直以为,"家"必须是有瓦的,而且还得有树。几十只大小土盆狼狈地聚集在阳台上,生长些清瘦惹怜的花枝盆栽,总有着说不出的酸气!所以,心中始终打算去买几块瓦,搁在阳台上看着也快乐,而又因很长一段时间念念有词,意图在窄条的阳台上做花坛、挖鱼池。(其实是用水泥和塑胶布围成一个小坑)丈夫实在受不了我的发癫,答应下辈子一定给我一座乡村别墅型的大房子。这话着实让我高兴,虽然我很想告诉他我下辈子要做男人,不嫁给他了!
  自从有了自己的房子,新朋旧识全部好奇地想来瞧瞧风景。一看之下,除了赞美"不错不错""很好很好"之外,必也讥我们夫妇是"孝子"。因为我们把光线好、坪数大的主卧室给了两个儿子,贤夫妇则挤在一小间里。其实小间也没什么不好。男主人黎明即起洒扫庭除后,上班直到深夜方归。女主人我日上三竿起床之余,忙家务忙吃食,根本不呆在卧房中,而夜半无人开始写稿的功课,卧房便成了书房。身坐床头,板钉的条桌便是书桌,乏了倒身便睡,信然自得。说到那条桌,见的人俱谓"叹为观止":三米长半米阔,够壮观了!桌右方是心爱的一些盒盒和小箱,以及女性专用的瓶罐及七八把梳子,桌左方及正中则已不分,满满全是印刷品。各类书籍、杂志、报纸、资料,高高围落自成天地,而写稿的"位置"则也不过是仅能容纳六百字稿纸的面积而已,实在是桌尽其用!最妙的是条桌之下空间颇大,剪报、剩书、织的毛衣、收藏的小物件,甚至一具电话分机,全部"扔"在底下,方便之至!
  家庭四楼,吝于外出。有时坐望楼台外的房房舍舍,全是一式的层楼公寓,又见人影在房中或阳台上晃动行走,认为人真是易满足的动物!三数十坪就能使老幼人等安于现状,长年地居住其中,不以为囚!这种"拘拢"力量,大约就是一个"家"字吧!家的成员,在照片上显示出来的,常是父母微笑坐第一排,儿女挺立于双亲之后,叫做合家欢或全家福,而家的气氛又全因小儿女的存在而有别。吾宅之中时时处处都能发现掉落的报纸,弃置的臭袜,积尘的玩具,杂汗的脏衣。进门处一堆杂乱的大脚鞋,厨房中永远有泡浸未清的油碗,卧床之上也总是枕歪被斜,衣衫乱挤,好一福温暖的家图!以声音来统计,吾家亦是平凡得很,最常闻者是主妇高音唱;"为什么不写功课?""把自己房间收一收。""洗澡洗澡。""吃饭吃饭。"再次,是男女童音各说:"妈你看他……"家,大约也就是需要这些脏乱、这些噪音才组合得象一个家吧!
  结婚十八年了,始终不以为自己"老"得已结婚十八年!和那男子一起时,我们还是爱挽着手,爱揽着肩,望向他的眼去,我仍能自那因生活而疲惫的眼中,感觉到深深浓浓的情意!我曾经发昏,希望拥有一座纯农家式的红瓦土墙房列,木门,门上无漆而有带锈的叩门环,陶烧的窗砖,没有硬冷的玻璃。后院种上芭拉、芒果、大木瓜,前院则樟、榉、槭和木棉,凤凰木齐齐垂荫。当然,也得有条濯足的溪沟,也得有方晒谷场,晒什么则不必去管他!我要这样的家屋,一家人加上十七八只猫们共同度日,欢乐年年!当然这是发昏之思。目前,甚至今生都无法达成这个境界!但念及那男子和男子眼中深深浓浓的情意,我想,水泥方箱式的吾家也就足够了!
写给您,亲爱的
  此刻,我正坐在饭桌边,调一杯多奶的咖啡,边啜咖啡边给您写信,亲爱的妈妈。
  难得一个假日,豪蜷在客厅地毯上竟然睡着了,我给他加了一床小毛毯。迈在她那满墙贴挂着美国、日本歌影星海报的小房间中忙她自己的事。震则伏在灯下振笔疾书,我答应他如很快写完那课生词,就给他一个旋风杯冰淇淋吃。而您最关心的亚,妈妈,他也好梦正酽。一个多月来生病、住院、开刀,将他折磨得又瘦又萎,您一定好心疼好心疼吧!
  今天是我和亚的结婚十八周年纪念。这些年来我们的恩爱一直羡煞了友朋,这些年来我们却也一直不断地在争争吵吵。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认为逝去的人活在天国中,他们的灵能知解人间的一切,所以我始终觉得在天国的您能清晰地看见我与亚的爱情,自然,也看见我问的不谐之处!妈妈,有时我甚至惶恐、骇伯,担心您瞧见我这并不理想的媳妇,心中会深感失望!常常,在我与亚发生冲突之后,我除了向他道歉外,还会窃窃地对您陪不是,请求您原谅我的急躁,请求您包容我的懒散,请求您宽恕我总也改不了的贪玩……
  前些天,亚突然对我提及农历二月十四日是您的忌日。他说他也是突然记起来的。我们从来不知晓哪一天是您的忌日,少小离家的他也无从打探这些古远的事情。虽然如此,他仍然常常向我们追述一些有关您的往事。其实他对您的印象,也不过是那么可怜的一丝丝。他记得您总在厨房里忙着,记得您脸上有雀斑,记得您抽一点儿烟,喝一点儿酒,年节时爱嗑一嗑瓜子,就是这样而已。您别生他的气,您过去时他才六岁哪!亚说过许多许多次,对孩子说,对我说,说您是在抗战的时候躲日本飞机流产而逝的。血崩。前一刻还好端端地,阵痛开始,一股股血水涌出,您就眼睁睁清明明地了解了自己的生命已步向完结。妈妈,那时,年纪不过三十岁的您,一定因舍不下几个年稚的孩子而满心惶惧吧!我怎么样也没法去想象,那时,没有医药救助,没有希望支持,没有信心扶援的您,是在如何凄惨痛心的悲切下撒手人衰!而活存在四十多年前的中国母亲如您,就是那么艰难,那么劳苦,那么挣扎了又挣扎地挽留,抓紧了自己的孩子,不让死亡的黑夜沾染上孩子的身体,却又无能为力!亲爱的妈妈,作为您们那一代的母亲才真的称得上伟大!您们可是全心全意地在喂养,在祈求,在自己肉身的生命与灵魂的生命内挖挖掘掘,目的也无非就是要将自己的孩子拉拔长大,成人成材!
  没有见过您的面,连照片也无缘见到一张,但是总觉得您离我好近,近得足够看清我做的错事。妈妈,我离"好媳妇"的距离太远,您是不是能接受我的做法,让我和亚用我们自己的方式处理生活,处理情感,处理一切大小事物?不知为什么,我有时甚至执著得可以不顾亚的感受,却十分顾忌您的看法。您,您肯象亚爱我一般的对我包容,接纳么?
  乡关遥遥,归不得,但知道爸爸年已七十有四,而依然能大口啖饭饮酒,弟弟健康平顺,您的孙儿女也俱安福。您,就在天国静静歇息吧!我会尽己心力照顾亚,照顾孩子。
  寂静更深,要向您道晚安了,请您稳稳地睡,请您时时、遥遥地看望着我们,我们也会时时、遥遥地想念着您。晚安,亲爱的,亲爱的妈妈。
杂记三题
红头巾
  她轻轻落坐我身旁时,我只望见她扎了一条红头巾。天太冷,有许多女子都戴顶小帽或扎了美丽的头巾。我没有多留意她,忽然,在司机频频胡踩煞车的同时,她随车摇摆的头巾下传来奇怪的细微声音,是歌声呢!
  为什么一阵恼人的秋风——
  声音太古怪了!使我忍不住用余光去扫了她一眼,唉!是一张干枯涩皱的脸哩!少说这个"她"也有六十岁了!她竖满纵纹的薄唇一下下启动着,竟然能记忆清楚地唱着歌词,还唱得满高兴的!她,该不会是精神有毛病吧?
  唱了一阵,她忽然掉转头来用干嘎的喉嗓对我说;"高凌风实在不错,你喜不喜欢他?"
  问话来得突兀,问题也太玄奇,我慌忙点点头,虽然自己还不及思索高凌风是不是实在不错?
  她仿佛得到了满意的答复,继续小声地唱一支也是高凌风唱的歌,我一句词也不会的。
  她唱得多么高兴啊!那么一把年纪了!戴一方红头巾,在公车上唱流行歌,不管她是不是"有毛病",我羡慕她的忘我与快乐!
有一天
  文字真是好东西,"有一天"只有三个字,但任谁都能明白这三个字下面将有一大些好看的故事!
  话说有一天,我们几个朋友一道去疯淡水。走到码头边,阿蓉说:"我们去坐渡船。"
  这话直把我乐坏!
  买了票,呆了又呆,渡船来了。唉!不是撑篙摆渡的船家哪,好遗憾!大大的马达船,虽然突突噜噜一路唠叨着,但幸好天飞着绵雨,还带着一丝诗情。这岸远了,那岸近了,观音山睡在水气烟云里,灰蒙蒙什么都不见。抵了彼岸,大伙全说:"不要下去,等回航吧!那边不好玩。"
  我要下船,我要去那边走走!
  "真的既不好看,也不好玩,全是没经规划的乱七八糟的房子。"
  那边是八里,我从来不曾踏过的土,我多么想去,只是走走,即使不好看,不好玩!
  可是这个社会的准则的少数服从多数,于是我便不能去,随着船又突突噜噜的唠叨回原岸,可是我知道,"有一天"这三个字下面应该是一些好看的故事,所以我明白,有一天,我会去踏那方土,那方我不曾去过的八里的土!
不好笑
  在台北的街头遇到一位旧友,拉着我立在红砖道上喜喜地叙旧。三角、五叶的槭树,红的黄的落叶飘飘地旋下,多么美的重逢啊!可是旧友的话不好听!
  她说:"我记得你爸妈都身体好,模样显得好年轻!他们是不是仍然满头黑发?"
  唉!我都有好些白发了吧!他们二老怎得仍象多年以前一般?
  她又说:"你最近都忙些什么?写得多吗?"
  我最近在写,可是写得不多。总是忙着情不自禁地在照镜子。照镜,早已不是为品味自己的红颜啦!是为对镜理云鬓,检查自己的发,见白就拔!拔白头发,多么悲哀的无聊行径!
  她再说:"你比我小多了,不象我,已经有白头发啦!有一个笑话不是说一个人忧愁,人家对他说不要忧愁,因为忧愁会生白发。那人忧愁地说,我就是忧愁我自己因为忧愁而生了白发啊!"
  这是笑话吗?这是什么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这也是个没趣的重逢!
生活里
那男子
  那男子,我注意他好些时了!
  黄青的脸,梳着不时兴的油光的头发,一件新得打着摺痕的黑色风衣将他整个瘦小的身形遮裹着,皮鞋赠亮,却掩不住陈旧的风尘。他始终畏畏缩缩地在我身后随行。我紧抿着唇,脸面上写明了不耐,但他没有看懂!
  他,那卑掼的男子,终于对我开口了!
  "小姐,帮我照一张相可以吗?"
  我斜睨了他一眼,端着我都市人无表情的脸踏步离去。
  我在这样冷的天出来拍公园的资料照片已经够呕了!还要碰上这种瘟神!人家说公园里这种色形瘟神最多了!
  不远处,一个年轻的军官正将镜头对头莲池,那男子,走到军官身旁竟也对他说:
  "阿兵哥,帮我照一张相可以吗?"
  军官应允了,唉!他真的只是要求照一张相?
  那男子兴奋地站立在田田莲前,一边告诉军官:
  "我从台东来。我很多年很多年没有照过相了。我把地址抄给你,你把照片寄到台东来好吗?我自己出一点钱……"
  军官和气地和他交谈着,我则羞红了脸消步遁走了!人哪!你的心多么鄙琐!你可以拒绝为他摄影,却有什么资格将人家揣想做恶人?你自以为高洁吗?啧啧啧!
电话那头
  电话那头问:
  "你吃饭了吗?"
  我答吃过了,并且礼貌也习惯性地回问。
  电话那头说:
  "我吃不下,我心里好难过!"
  她难过的是一位朋友遭了车祸,我们正商量着明天一同去医院探望。我说饭总要吃的呀!她却说:
  "我想到她可能要锯腿,就吃不下饭!"
  可是医生并没有说要据腿呀!那朋友的腿已经打了石膏,应该没什么大碍。我反正是正正常常地吃了饭了。
  她说:
  "我跟你不一样。我跟她感情比较好,而且,我这人一向情感脆弱!我好难过好难过哟!"
  她好象声音都要哽咽了!
  忽然,电话那头传来一些些奇怪的声音,很熟悉的,很轻微的,好象,好象啃了一口芭拉还是萍果什么的,小小的,脆脆的声音。
  我继续跟她说着话,安慰着她.又扯一些别的事。她则唯唯吾吾的。不知是不是我多心我听到那种小心的,轻嚼食物的声音,甚至还有吞咽声咧!
  她家打到我家的电话,传音一向清晰!
  这是怎么回事?我不可能听错!我有一对好耳朵哪!
  电话那头说:
  "我先生好好哟!他刚才帮我买了一盘苹果,明天我带苹果去看她,你要买什么?"
  哦?
  哦!原来是苹果。
假是真
  和林美一起参加同学会,见到每一个同学都热烈地招呼着。他们和林美说的话大半是:
  "好想你哟!"
  "你现在怎么样?"
  "好久好久没见啦!"
  等等。
  和我说的则是:
  "你越来越漂亮啦!"
  "要死!怎么都不老!"
  "你看起来比我们小七八岁耶!"
  等等。
  于是,林美噘起了嘴,说:
  "都没人说我漂亮,都没人说我年轻!"
  我拍她的肩。
  "傻!人家说我漂亮,我不会因为他说就真的增多一些漂亮,我还是原来的长相!人家赞我年轻,我也不会因为他赞就真的小了几岁!我还是跟你们一样老,我们是同班同学哪!"
  "可是我还是喜欢人家说我漂亮,说我年轻!"林美说。
  "傻!喜欢假话!"我再拍拍林美的肩。
  可是,我也喜欢人家这样说我呢!
一座落地镜
  我,三十一岁,工作稳定,收入丰厚,性行良好,尚未成家。
  虽说没有结婚,对象倒是有的,那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我问的交往很平凡。反正,就是那么回事。见多了就熟了,熟了,偶尔就一起去爬爬山,看看电影,工作累了,抄起电话打的也是她的号码,就是这样了。
  我倒没怎么放在心上,双方家长却紧张起来了。父亲让我早做决定,母亲竟天天去逛街看起首饰来了。我心里着实觉得遗憾,因为这份感情并没有什么罗曼蒂克,也缺少轰轰烈烈,但想想自己都三十一了,女孩也还不错,便答应"过了秋天再说"。
  夏末,我在表妹的婚宴上认识了吕文媛。她是个活泼轻巧的女孩,明眸皓齿不说,那一份独特的气质更使我心折不已!我尽量制造机会和吕文媛见面。我喜欢她!我觉得她才是我理想中的对象!
  有一天,吕文媛问我;"听说你跟一个女孩在谈婚嫁,什么时候请我吃喜酒?"
  我知道该来的终于来了,于是我向她剖示心迹,并告诉她,我对那另一个女孩并没有很深的感情。吕文媛很大方,她说希望能认识那个女孩,做个朋友。在千般推倭,万般无奈的情形下,两天后我带着吕文媛去了那女孩家。
  女孩笑靥可人地接待我们,毫不以我带着漂亮摩登的陌生女子去她家为忤。吕文媛和女孩很快熟稔了起来,她兴致勃勃地观看女孩在厨中纯熟的烧洗切煮,又讶异赞羡地将女孩缝制的衣裳、钩织的手艺拿来向我霎示,还把女孩精心黏贴的相薄翻给我看。在相薄上。我知道女孩会会计,念书时是模范生,还参加乡公所办的救护、插花、防身术等训练。我不知道外表木讷的女孩懂得这么多!吃饭了,女孩将添好的饭先敬父亲,再敬母亲,然后才轮到我和吕文媛,我又见她将一小锅肉粥熬得烂烂的,放在窗台处风凉。她说,是等祖母睡醒给祖母吃的。
  临行,女孩在家屋旁的菜园里捉虫,没有送我们。吕文媛和我漫步在小街上,忽然她说:"你家是务农的,你自己是做生意的,女孩会会计,可以帮你处理公司账务;女孩又会田作,可以帮你家里。如果以后有了孩子,她又会烧洗又会缝纫。你看,她多么适合你!何况,她脾气温和,风度优雅,又知道孝敬父母长辈……"
  走到小街上一处中药店,那儿有一座长大的落地镜,吕文媛站在镜前,我与她并肩站立。我看到高挺、美丽、风采翩翩的吕文媛和一个黝黑、粗壮、面貌平常的乡下男子站立一起,一霎时,我全明白了!
  一个月后我与女孩订了婚,送订的行列里有一面长大的落地穿衣镜。我要我自己、我的子、我的孙常照这面镜子,多认识自己。
回 家
  他在支票簿上写下"二十元"的款数,洒洒利落地签下他的英文名字,然后,他给友人写信:
  请你,请你买一顶手编的草帽;请你,请你买一张赴吾乡的车票;然后,请你在车站转角,那常穿褪色唐衫的阿伯处买一挂荔枝,我知晓,现在是荔枝时节。再然后,请你,不要乘车,戴着草帽步行过喧闹肮脏泛着污水的露天小菜场,拐边卖卤味牛肉面的老王的面摊,到吾家。不必敲门,请唤声:"阿朗伯仔!"那是吾爹,请将荔枝留下,陪他老人家饮一杯茶;再,请你转到邻舍,看有一年轻的妇人,粗陋,衣衫简朴的妇人,她是吾初恋的爱人。看她是否仍有健康甜美的笑靥?是否又为她的丈夫增添了儿子?请你,请你为我做这些,寄上费用美金二十元。谢谢。
  他将信与支票放入信封袋,以泪和吻舐封了袋口,黏贴了航空邮票,然后,再取笔,在支票记录簿上记载:
  六月十八日,回家车费及杂用,二十元正。
青 春
  他吩咐化妆师,将她的指甲涂抹上各色深浅不同的蔻丹。化妆师以怪异的眼望望他,又望望她。
  "她年轻,应该这样打扮。"
  她是年轻,才十六、十六岁半吧!
  那天早上,她穿着爱迪达的球鞋,大红布衫子,衫子又宽又大,胸口乱七八糟印些英文字。最先让他生气的是那一只红一只白的袖子,然后他皱眉望着没有结扣好却打着死疙瘩的皮带,终于,他破口骂地了!他看见她的指甲,十只指甲上涂抹着各色深浅不同的蔻丹,有的,还新贴了金色银色的小贴纸。
  "你这是什么样子?你象个学生吗?我辛辛苦苦赚钱让你念书,你就念的这个?……"
  最后的结论是让她用去光水洗掉。他不理她什么放暑假、什么同学大家都爱这样、好玩等等歪理。
  她虽然垂头丧气;但还是清理了指甲才出门。她和同学去看电影。
  他再看到她时,她和一个男孩在一起。男孩蓬着长长的发,说是个大学生,也是颜色奇怪的衫子,牛仔裤。两人头并着头,似乎很亲热的样子。只是男孩原本白皙的脸上溅了一片血渍,而她,她俯卧在男孩的身边。他看不见她的脸,只看见红杉子上湿黑作一片。她紧紧抠抓着柏油路面的手上,清清净净的没有任何脏痕。上午临出门时去光水洗过的指甲,白森森的没有一丝血色。
  他摇晃了一下头,让自己醒回现实来。他笃定地望了望他再望望殡仪馆的化妆师,重复了一句:
  "她年轻,应该这样打扮,她喜欢。"

  碗是高级的磁饭碗,棕红色,碗沿一圈描金五福寿字,大方中透显著雅秀。最好看的是碗面的几行小字:
  郭振国先生七秩华诞
  中华民国七十一年农历六月初三
  儿女孙辈敬贺
  是寿碗哩!
  以郭家的身份地位,给郭老祝寿的客人极多。郭家也做得体面,不但席开八桌,每位贺客还得到装有两只寿碗的谢礼盒一个。郭家儿孙的孝行,给了贺客们深深的感动与印象。
  那日,寿筵散尽,郭老仗着喜气向掌家的媳妇说:
  "给我点钱,我要去台南看小五.她生头胎呢!"
  媳妇不多答理,塞给他两百元。
  不能说媳叫不孝。做寿碗就花了好几万。何况还开了八桌席,但郭老实在恼火这从来都是一百两百打发他的媳妇!儿子,是个惊某鬼,郭老明白由他身上榨不出半点银来!自己当初夸下海口要给外孙金锁片的,而现有的积蓄加起来,也买不到一条链!郭老青白着面孔,终于回自己房去。房中,媳妇竟将未送完的寿碗一大箱一大籍地叠放在他的床头。郭老真生气了,望着更形窄小的房间兀自发着呆!
  一周过去,郭老带着金锁片去台南看外孙了。
  没有人注意,曾经,在市中某一个菜市场的一隅,有几天突然多了一个老人,顶着夏日的骄阳。他与别的小贩一般,唤着叫,用他七十岁的沙哑嗓子唤叫:
  "好碗,两只五十元!"
  "好碗,两只五十元!"
口 信
  小路那头响起一声震耳的撞击,是一部被夜色欺侮了的机车,远远望去,翻覆了的机车车轮犹自转动着,而黄色的方向灯也仍挣扎地闪亮,一明一灭,一明一灭……
  他,一名过客,奔向距离机车十几步远的倒地骑者。清明的月光下,一张中年的面额正搅拌着惊俱与痛楚的血。他轻握伤者的手,夜色将血水吸吮,浓浓地湮漫在黄土路面上。
  "如果我遭遇不测……"伤者开口说话:
  "请,请把我袋里的信封送到镇上。育英路,八号,找林玉妃,告诉她我爱她。"
  镇上,育英路,八号,林玉妃,他记好。
  "我皮夹里有身分证……"伤者又说。
  "请通知我家里,请我太太代我孝顺父母,照顾孩子,拜托,请你一定……"
  他愣住,而伤者身体一颤,手由他掌中滑落。
  现在,他独自行在镇上,找到了育英路八号。他将信封交给了年轻姣美的林玉妃,再循着那身分证登记的住址找到了吴家——伤者吴东放的家,一屋室惶睁着大眼的孩子、两个苍黄憔悴的老者和一个蓬发凄脸的妇人。他觉得鼻酸,匆匆交代,匆匆离去。
  他又走在秋夜里虫鸣、星灿、好风吹的惬意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无人知晓他将吴东放谢他的一放金戒放入信封,交给林玉妃,并且告诉她吴东放弥留时还说爱她。而,却将信封中的一本邮局存折、一方圆章取出交给了吴妻,请她:"代吴东放孝顺父母,照顾孩子。"
  他忘不了林玉妃悲伤的亲吻金戒的表情,也忘不了吴妻拥搂着存折和孩子们的惨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唉!总不枉吴东放临终交他这个朋友。
打电话
  第二节课下课了,许多人都抢着到学校门口唯一的公用电话前排队,打电话回家请妈妈送忘记带的簿本、忘记带的毛笔、忘记带的牛奶钱……
  一年级的教室就在电话旁。小小个子的一年级新生黄子云常望着打电话的队伍发呆,他多么羡慕别人打电话,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能够踏上那只矮木箱,那只学校给置放,方便低年级学生打电话的矮木箱……
  这天,黄子云下定了决心,他要打电话给妈妈。他兴奋地挤在队伍里。队伍长长,后面的人焦急地捏着铜板,焦急地盯着说电话人的唇,生怕上课钟会早早的响。而,上课钟终于响起,前边的人放弃了打电话,黄子云便一步抢先,踏上木箱,左顾右盼发现没人注意他。于是抖颤着手,拨了电话。
  "妈妈,是我,我是云云……"
  徘徊着等待的队伍几乎完全散去,黄子云面带笑容,甜甜地面对与红色的电话方箱。
  "妈妈,我上一节数学又考了一百分,老师送我一颗星,全班只有四个人考一百分哩……"
  "上课了,赶快回教室!"一个高年级的学生由他身旁走过,大声催促着他。
  黄子云对高年级生笑了笑,继续对着话筒:
  "妈妈!我要去上课了。妈妈!早上我很乖。我每天自己穿制服、自己冲牛奶、自己烤面包,还帮爸爸忙。中午我去楼下张伯伯的小店吃米粉汤,还切油豆腐,有的时候买一个肉棕……"
  不知怎么的,黄子云清了下鼻子,再说话时声嗓变了腔:
  "妈妈!我,我想你,好想好想你。我不要上学,我要跟你在一起。妈妈!你为什么还不回家?你在哪里?妈妈……"
  黄子云伸手拭泪,挂了电话。话筒挂上的一刹那,有女子的语音自话筒中传来:
  "下面音响十点十一分十秒……"
  黄子云离开电话,让清清的鼻涕水凝在小小的手背上。
恢恢
  他,算得是个俊俏的小伙子!黑皮夹克配穿着褪了色的牛仔裤,颈间飘逸地挂着白围巾,长而微卷的发,衬着一张年轻又稍带傲气的脸。呃,他算香蜡是个俊俏的小伙子!
  这时,他正走在一条小巷中。天已黑,巷子静悄悄的,水银街灯懒巴嫩巴地闪出清光。远远的路那头,一个守望相助的亭子虎咧咧地怒烧着盏红灯;亭旁,两个女孩迎面向他走来,都低着头,穿着打扮就是那种普通公司上班的小姐模样。他朝她俩望望,正打算擦身过去。
  正打算擦身过去,突然,一声女子的尖叫,吓得整条窄巷颤抖起来。女于中的一人紧紧拉抓住他的衣襟,而另一名女子则一边飞身向守望相助的红灯奔去,一边以更狂烈的锐音吼着;
  "强盗!强盗!抢钱啦——"
  他还来不及会细听、细看、细思量,就已本能地回身要跑,女子死扯住他,同时也死叫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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