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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

_9 房龙(美)
  据说(而且很有根据)世界大战是没有军衔的军官们的战争。将军、上校和三星战略家坐在某个无人光顾的大别墅的大厅里,守着孤独的光亮,盯着数英尺长的地图沉思,直到想出一点新战术,使他们能得到半英里的领土(以三千人丧生做代价),而与此同时,下级军官、中尉、下士却在聪明下士的帮助和鼓动下,做着所谓“黑活”,最后导致了德国边线的崩溃。
  为精神世界的独立进行的伟大征战与它相差无几。
  没有投入几十万人的正面交锋。
  没有孤注一掷的冲锋为敌人的炮兵提供叨显顺手的靶子。
  我说得更进一步,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在打仗。好奇心会不时驱使人们寻问早晨烧死了谁,明天下午又会把谁绞死。然后他们也许会发现,有几个亡命徒还在继续为天主教徒和基督徒从心底下赞成的几项自由原则而抗争。但是我想,这消息只会使人们轻叹惋惜而已。下过,要是自己的叔叔落得如此可怕的下场,亲戚们一定会痛不欲生。
  情况大概只会如此。殉道者为事业献出了生命,他们的业绩不能简化成数字公式,也不能用安培和马力的概念表示。
  攻读博士学位的勤奋学生会仔细阅读乔达诺·布鲁诺文集,通过耐心地收集所有充满感情的话语,如“国家无权告诉人们应该想什么”和“社会不应该用剑惩处不同意通常公认的教理的人”,写出以《乔达诺·布鲁诺(一五四九——一六○○年)和宗教自由的原则》为题的可以被人接受的论文。
  但是,不再研究这样重要课题的人,看问题的角度也有所不同。
  我们在最后的分析中说过,有一批虔诚之士,他们对当时的宗教狂热深感震惊,也震惊于人们头上的枷锁,各国百姓被迫在枷锁下生活。于是他们起来反叛。他们真是穷鬼,除了背上的披风以外几乎一无所有,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保证。但是圣火在他们胸中燃烧,他们穿梭在大地上,演讲,写作,把高深学府里的高深教授拉进高深的争论里。在普通的乡间酒馆里与普通的乡巴佬进行普通的辩论,并且一如既往地宣讲要善意、理解和仁慈地待人。他们提着书和小册子,穿着破衣烂衫,四处奔走,最后患肺炎死在波美拉尼亚的穷乡僻壤的悲惨小村里,或者被苏格兰小村里的醉醺醺的村民私刑处死,要不就是在法国的大道上被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如果我提到乔达诺·布鲁诺的名字,我并不是说他是这类人中唯一的一个。不过他的生活、他的思想、他为自己认为正确合意的东西所产生的不息热情,确是所有先驱者的典型,是很好的例子。
  布鲁诺的父母很穷,他们的儿子是个普通的意大利孩子,没有什么天资,只是按照一般惯例来到修道院。后来也成为多明我会僧人。他与这个团体格格不入,因为多明我会教徒热情支持所有的迫害,当时被称为“真正信仰的警犬”。他们都很机警。异端者无需把观点写出来让追踪的暗探嗅出味道。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一耸肩膀,便常常足以露馅,使他与宗教法庭打打交道。
  布鲁诺成长在一切都要俯首听命的环境中,他是怎样成为叛逆、丢弃《圣经》而捧起塞诺和阿纳克萨哥拉的著作的,我也搞不清楚。但是这个奇怪的新手还没有完成规定的课程,就被赶出了多明我会,成为大地上的流浪者。
  他翻过阿尔卑斯山。在他之前,有多少人冒险穿过了这个古老的山口,希望能在罗纳河和阿尔弗河交汇处的大森林里找到美好的自由啊!
  又有多少人心灰意冷地离开了,他们发现这里和那里总有那么一个内在的精灵迷惑了人们的心,改变一个教义并不一定意味着改变了人们的心灵。
  布鲁诺在日内瓦住了不足三个月。城里挤满了意大利难民,他们给这个同乡弄了套新衣服,还找了个工作,当校对员。到了晚间,他就读书写作。他得到了一本德·拉·拉梅的书,终于找到了志同道合的人。德·拉·拉梅也相信,中世纪教科书所宣扬的暴政不打碎,世界便不能进步。布鲁诺并没有象自己的著名法国老师走得那样远,不认为希腊人教诲的一切全都错了。但是十六世纪的人为什么还要受早在基督出生前四个世纪写下的字句的束缚呢?究竟为什么?
  “因为一直都是这样”,正统信仰的支持者回答他。
  “我们与祖先有什么关系,他们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让死去的人死去吧,”这年轻的反传统观念者答道。
  很快,警方便来找他,建议他最好打起行李到别处碰运气去。
  布鲁诺以后的生活是无休无止的旅行,想找个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和安全的地方生活和工作,却从未如愿。他从日内瓦来到里昂,又到图卢滋。那时他已经开始研究天文学,成为哥白尼的热情支持者,这是危险的一步,因为在那个时代,人们都在狂吼:“世界围绕大阳转动?世界是绕太阳转动的普通行星?呸!谁听说过这种胡言?”
  图卢滋也使他感到不快。他横穿法国,步行到巴黎,接着作为法国大使的私人秘书来到英国。但是等待他的又是失望,英国的神学家并不比大陆的强。也许他们更实用一点,譬如在牛津大学,他们并不惩处犯有违反亚里士多德教诲错误的学生,而是罚他十个先令。
  布鲁诺变得好讽刺挖苦了。他开始写一些文采勃发却又颇为危险的短篇散文和以宗教哲学政治为内容的对话;在对话中,整个现存的秩序被弄得颠三例四,受到细致但绝无奉承之意的检查。
  他还讲授他喜爱的科目:天文学。
  但是学院的当权者对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是极少给笑脸的。布鲁诺又一次被请离开。他回到法国,又到马尔堡。不久前路德和兹温格尔曾在那里争论在虔诚的匈牙利伊丽莎白地堡里发生的化体的实质。
  他的“自由派”大名早已先他而行。他连授课都得不到允许。维藤贝格应该好客一些,可是这座路德信仰的堡垒刚开始被加尔文大夫的教徒把持,从此,布鲁诺自由倾向的人也不再有容身之地了。
  他向南行,到约翰·赫斯的地盘碰运气。新的失望在等待着他。布拉格成了哈普斯堡的首都。哈普斯堡一从前门进入,自由便从后门离去。再回到大路来吧,走向遥远的苏黎世。
  在苏黎世他收到一个意大利年轻人乔瓦尼.莫塞尼哥的信,诸他去威尼斯。我不知道什么使布鲁诺接受了邀请。也许这个意大利农民被一个贵族名字的光采迷惑了,为这个邀请而受宠若惊。
  乔瓦尼·莫塞尼哥的前辈敢于蔑视苏丹和教皇,但他自己却不是这副材料。他意志薄弱,胆小如鼠,当宗教法庭的官员到他家要把客人带到罗马时,他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威尼斯政府一贯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的权力。布鲁诺如果是个日耳曼商人或荷兰船长,他们还会强烈抗议,如果外国军队胆敢在他们的管辖区抓人,他们甚至会发起战争。可是为了一个除思想外不能给城市带来任何好处的流浪汉,为什么要触怒教皇呢?
  的确他自称学者,共和国也甚感荣幸,不过国内自己的学者已经绰绰有余了。
  和布鲁诺告别吧,愿圣马可怜悯他的灵魂。
  布鲁诺在宗教法庭的监狱里呆了六年之久。
  一六○○年二月十六日,他在火刑柱上被烧死,骨灰随凤扬去。
  他的行刑地在坎普迪菲奥利,懂意大利文的人能从这个短小美妙的比喻中获取灵感。
  
二十一 斯宾诺莎
  历史中的一些事情我从来没能弄明白,其中之一便是过去年代中一些艺术家和文人的工作量。
  现代写作行会的成员有打字机、录音机、秘书和自来水笔,每天能写三四千字。莎士比亚有十多种工作分散精力,有个碎嘴疯泼的老婆,蘸水笔也不好用,他怎么能写三十七个剧本呢?
  “无故舰队”的老兵洛浦·德·维加一生都忙忙碌碌,他从哪儿弄来必要的墨水和纸张写下一千八百个喜剧和五百篇文章呢?
  那个奇怪的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又是什么样的人呢?他的小屋里有二十个孩子吵吵闹闹,而他却有时间谱写了五个清唱剧,一百九十个教堂大合唱,三个婚礼大合唱,十二支圣歌外部,而不在其内部。否认事物自身的矛盾。牛顿是代表人,六支庄严弥撒曲,三部小提琴协奏曲(仅一部双小提琴协奏曲就足以使他的名字永载史册〕,七部钢琴管弦乐队协奏曲,三部两架钢琴的协奏曲,两部三架钢琴的协奏曲,三十部管弦乐谱,还为长笛、竖琴、风琴、提琴、法国号管写了曲子,足够让普通学生练一辈子的。
  还有,伦勃朗和鲁本斯在三十年中几乎每个月都创作四幅画或四幅蚀刻画,他们是怎样勤奋用功的呢?不起眼的平民安东尼奥·斯特拉地瓦利怎样在一生中做了五百四十把小提琴、五十把大提琴和十二把中提琴呢?
  我现在不是讨论他们的头脑怎么能想出所有的情节,听出所有的旋律,看出各式各样的颜色和线条的组合,选择所有的木材。我只是奇怪体力的一面。他们怎么能胜任呢?他们不睡觉吗?他们也下打几小时台球吗?他们从不疲倦吗?他们听说过“神经”这个东西吗?
  十六和十八世纪充满了这种人。他们无视健康法则,大吃大喝有害的东西,根本不知道作为光荣的人类的一员所负有的崇高使命,但他们有的是时间,发泄起艺术的才智来煞是骇人。
  艺术和科学的情形也出现在繁琐和多番推敲的神学上。
  如果你在二百年前去图书馆,就会发现天花板和顶楼上都塞满了八开、十二开和十八开的宗教小册子,布道书、讨论集、驳论、文摘和评论,用皮革、羊皮纸和纸张装帧,上面尘土堆集,早已被人忘却了。不过这些书都包含着广博而又无用的学识。
  其中谈论的题目和采用的许多词汇在现代人看来已经丧失了意义。可是这些发了霉的汇编却有着重要的目的。如果它们一事无成,至少还是清洁了空气,因为它们或者解决了讨论的问题,使有关人士满意,或者使读者相信那些问题并不是逻辑推理和辩论所能解决的,干脆随便扔在什么地方算了。
  这听来好象是讽刺挖苦式的恭维话。不过我希望将来三十世纪的批评家们在啃嚼我们残留的文学和科学成就时也能这样仁慈。
         ※        ※         ※
  巴鲁克·德·斯宾诺莎是这一章的主角,他在数量上没有追随当时的时尚。他的全集不过是三四个小本子和几捆信札。
  但是,用正确的数学方法解决他的伦理学和哲学中的抽象问题所必需的大量学习,会使普通的健康人不知所措。这个可怜的结核病人的死,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因为他试图通过乘法口诀表来理解上帝。
  斯宾诺莎是犹太人。不过那时的犹太人还没有受过犹太隔离区的侮辱。他们的祖先在西班牙半岛定居的时候,那里还是摩尔人居住的一个省。西班牙征服以后,引进了“西班牙属于西班牙人”的政策,最后使国家陷入崩溃,斯宾诺莎一家被迫离开了老家,他们走水路来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买了幢房子,辛勤工作,积攒钱财,很快就大名鼎鼎成为“葡萄牙移民”中最受尊敬的家族中的一员。
  如果说他们的儿子巴鲁克意识到了他们犹太血统,那么除去邻居小孩的讥讽外,更要归结于在塔尔穆德学校受的训练。由于荷兰共和国被阶层的偏见所窒息,无暇顾及种族偏见,所以外来的民族可以在北海和须德海的海岸找到避难所,过上平静和谐的生活。这是荷兰生活的一大特点,现代的旅行者在撰写“游记”时绝下会遗忘这一点,这是有充足原因的。
  在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甚至到了相当晚的时代,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关系还是极不理想。二者之间的争吵简直达到无可救药的程度,因为双方都正确也都错了,都可以说是对方专横和偏见的受害者。这本书里已经说过,宽容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方法,按照这个理论,很明显,只要基督徒和犹太人忠诚于各自的宗教,就会认为对方是敌人。首先双方都坚持自己信奉的是唯一真正的上帝,其它民族的其它上帝全是假的。其次,双方是危险的商业对头。犹太人象最初到巴勒斯坦一样来到西欧,是寻觅新家园的移民。当时的工会即“行会”不让他们找到职业,所以他们甘愿开个当铺和银行作为经济上的权宜之计。这两种行当在中世纪很相近,在人们眼里,正派人不会去干这一行业。教会直到加尔文时期一直对金钱(税收除外)深恶痛绝,把拿利息看成罪孽,这真难以理解。当然,没有一个政府会容忍高利贷,早在四十个世纪以前,巴比伦人就通过一项严厉的法律,对付那些企图从别人钱中谋利的金钱交易者。我们从两千年前写下的《旧的》的几章中读到,摩西曾经强力禁止追随者以高利息借给别人钱,不过借给外国人除外。以后,包括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在内的大希腊哲学家都表示不赞同从别人的钱中生出钱来,教会神父对这种事情的态度更明确。在整个中世纪中,放债人一直被人瞧不起。但丁在地狱里为他的金融界朋友们专门准备了一个小壁龛。
  从理论上可以证明,开当铺和开银行的是不受欢迎的公民,世界要是没有他们该多好啊。不过,只要世界不再是清一色的农业,那么不借助于信用贷款就连最普通的生意都做不成。于是放债人成了大家需要的魔鬼(按照基督徒的看法),注定要下地狱的犹太人被迫从事人们需要的行当,但体面人绝不会问津。
  这样,不幸的出走者被迫干上了不光彩的行当,这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富人和穷人的对头。他们一发迹,对方便翻脸无情,诋毁谩骂,把他们锁在城市最脏的地方,冲动之下还会把他们作为不信教的恶棍绞死或作为基督叛徒烧死。
  真是愚蠢,而且无知。无休无止的攻击和迫害并没能使犹太人喜欢基督徒。直接的结果是,一大批第一流的智慧从公共交往中退出了,成千上万天性聪明的年轻人本来可以在商业和科学中进取,却把脑筋和精力浪费在了无用地研究那些深奥莫测的难题和吹毛求疵的诡辩的旧书上,数以百万计无依无靠的男女青年注定要在发臭的小屋里过着畸形的生活,一面听老人讲他们是肯定会继承大地和所有财富的上帝的选民,一面却又听到别人不停地骂他们是猪罗,只配上绞架或刑车,并为此吓得魂不附体。
  要让在这种逆境中生活的人(不管是谁)保持用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不可能的。
  犹太人一次又一次被逼得对基督徒同胞采取疯狂行动,白热化时还起来反抗压迫者,于是他们又被称为“叛徒”,“不知报恩的恶棍”,受到更严重的欺侮和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只有一个结果,它使心怀怨恨的犹太人增多,使其他人意志颓丧,使犹太区成为受挫的雄心和积累的仇恨的可怕栖身地。
  斯宾诺莎生在阿姆斯特丹,因此幸而没有遭到大部分亲戚生来就遭到的苦难。他首先被送进犹太教堂(合适的称呼是“生命之树”)掌管的学校,学会希伯莱文的动词变化以后,便被送到博学的弗朗西斯科·阿皮尼厄斯·范·登·恩德博士那儿,攻读拉丁文和科学。
  弗朗西斯科博士正如他的名字所示,出身于天主教徒家庭,传闻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按照城中最为广傅的教堂执事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成员,是个危险人物。不过这是胡说。范·登·恩德年轻时确实在天主教学校呆过几年,但他对功课心不在焉。离开家乡安特卫普以后,他来到阿姆斯特丹,自己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他有卓绝的鉴别能力,善于想办法使学生们喜欢古文课,阿姆斯特丹的加尔文派自由民不顾他过去与天主教的关系,情愿把孩子托付给他,而且很自豪,因为这个学校的孩子在六韵步诗和变格上总比别的学校强。
  范·登·恩德教小巴鲁克拉丁文,但他热情追求科学领域的最新发现,对乔达诺·布鲁诺崇拜得五体投地,因此毫无疑问教给了这孩子一些正统犹太家庭一般不应提及的事情。
  小斯宾诺莎一反当时的习惯,没有和其他学生同住,而是住在家里。他的学识很深,颇使家人惊奇,亲戚们都自豪地叫他小先生,毫不吝啬地给他零用钱。他没把这钱浪费在烟草上,而是买了哲学书。
  有一个作者最使他感兴趣。
  这就是笛卡尔。
  雷内·笛卡尔是法国贵族,出生在图尔和布瓦蒂耶交界处,查理曼的祖父曾在这里挡住了穆罕默德征服欧洲。他不满十岁就被送到耶稣会受教育,呆了十二年,很惹人讨厌,因为他肯思考,没经过证明的东西就拒不接受。耶稣会会士能调理这种难管的孩子,既不挫伤他们又训练得很成功,他们也许是世界上唯一这样的人。要检验布丁就要吃一吃。办教育也是一样。如果现代教育家学会了耶稣会罗耀拉兄弟的方法,我们也会有几部自己的笛卡尔了。
  笛卡尔二十岁时开始服兵役,他到了荷兰,在那里,纳索的莫里斯曾经彻底完善了他的军事体系,使他的军队成为有志当将军的年轻人的进修学校。笛卡尔并不经常去纳索亲王的司令部。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怎能当新教徒首领的仆人!这听来就象叛国罪。不过笛卡尔憾兴趣的是数学和炮兵,不是宗教和政治。荷兰刚刚和西班牙休战,他便辞了职,来到慕尼黑,在巴伐利亚的天主教公爵麾下作战。
  但是那场战争并不长,唯一一场至关重要的战斗是在拉罗谢尔附近进行的,那时,胡格诺派正在抵御黎塞留。笛卡尔回到法国,想学一点高级攻坚战。可是军营生活使他厌倦了。他决定告别戎马生涯,致力于哲学和科学。
  他自己有一笔小收入。他不想结婚,奢望也无几,只想过安静快乐的生活,而且如愿以偿了。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选中荷兰做为居住地。不过这个国家充满印刷商、出版商和书店,只要不公开攻击政府和宗教,出版检查的法律就形同虚设。况且,他从未学会他所移居的国家的文字(这种文字对真正的法国人来说本来并不难),所以避开了不必要的伙伴和没用的谈话,能够把全部时间(每天差不多二十个小时)用在自己的工作上。
  对于当过兵的人来说,这种生活太枯燥了。但是笛卡尔有生活的目的,很满足于这种自我折磨的背井离乡生活。随着光阴的流逝,他逐渐相信,世界仍然被深不可测的无知笼罩着,被称做“科学”的东西其实连真正科学的边都不沾,陈旧的错误和荒谬不首先铲平,总体的进步就不可能实现。这可不是小的命题。不过笛卡尔的耐性很好,到了三十岁,他开始向我们奉献出了崭新的哲学体系。他深为自己的工作所激励,在最初的提纲里加进了几何学、天文学和物理学。在工作中他毫不偏袒,这使得天主教徒宣布他是加尔文派,而加尔文派又驾他是无神论者。
  这些喧闹传到他的耳朵里,丝毫不去干扰他。他平静地继续自己的探索,在斯德哥尔摩同瑞典女王谈论了哲学,最后安详地死在城里。
  在十七世纪的人们中,笛卡尔主义就如同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达尔文主义,引起了很大轰动。当一名笛卡尔主义者在一六八0年是件可怕的事,很不光彩。它表明某人是社会制度的敌人,是索西奴斯教徒,是自认不能与体面人同伍的下等人。这并没能阻止知识界大部分人如饥似渴地接受笛卡尔主义,就象我们的前辈接受达尔文主义一样。但是在阿姆斯特丹的正统犹太人中,这类题目却没有人提及。在塔尔穆德和托拉赫也没有人间津笛卡尔主义,因此它也就不存在。一经表明它在巴鲁克·德·斯宾诺莎的头脑里存在,结局就注定了,只要犹太教堂的权威人士一出面调查此事,采取官方行动,斯宾诺莎也会同样不复存在。
  那时阿姆斯特丹的犹太教会刚刚度过一场严重的危机。小巴鲁克十五岁的时候,来了一个名叫尤里尔·艾考斯塔的葡萄牙流亡者。他断然抛弃了在死亡威胁下被迫接受的天主教,又回到前辈的宗教。可是这个艾考斯塔不是等闲的犹太人,而是个绅士,惯于在帽子上插一根羽毛,腰上挎一把剑。那些在日耳曼和波兰学校受过训练的荷兰犹太教士所表现出的自高自大使他惊讶和恼怒,他也很自傲,他从不屑掩饰自己的观点。
  在那种小的社会组织里,如此公开的蔑视是不可能被容忍的。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开始了,一方是清高的梦幻者,半先知半贵族,另一方是铁面无情的法律护卫士。
  结局是悲剧。
  首先,在当地警察局,艾考斯塔被控是几本否认灵魂不朽的渎圣小册子的作者。这使他与加尔文派教士发生摩擦。不过事实很快澄清,控告也撤消了。于是犹太教会把这个犟头的反叛逐出教会,剥夺了他的谋生之路。
  在以后几个月里,这个可怜人在阿姆斯特丹的街头流浪,最后贫困和孤独又驱使他回到教会。但是他要首先当众认罪,任所有犹太人鞭抽脚踢,然后才能被批准重新入会。这侮辱使他精神失常了。他买了一支手枪,把自己的脑袋打开了花。
  自杀事件在阿姆斯特丹市民中引起很多议论。犹太团体觉得不能冒险再惹起另一场风波。当“生命之树”中最有前途的学生已经无疑彼笛卡尔的新异端思想所污染的时候,犹太教会就立即行动起来,试图加以遮掩。人们找巴布克谈话,只要他答应听话,去犹太教堂,不再发表或散布任何反对法律的言论,就可以给他一笔年金。
  斯宾诺莎最厌恶妥协,三言两语就回绝了这些事。结果,根据出名的古老《惩处准则》,他被逐出教会。那个准则毫不给人思考的余地,全是照搬耶利哥时代的诅咒谩骂的字眼。
  面对五花八门的咒骂,他泰然坐在屋里,从报纸上了解前一天发生的事。甚至当一个《准则》的狂热者想结果他的性命时,他也不肯离开城市。
  这对犹太教士的威信是一个沉重的打击,他们尽管乞灵于约书亚和伊莱沙,在短短的几年里却仍有人再次公开向他们挑战。他们心急火燎地向市政厅提出诉讼,要和市长见面,告诉他这个刚被赶出教会的巴鲁克·德·斯宾诺莎的确是个危险分子,是不可知论者,不信仰上帝,在阿姆斯特丹这样受人尊敬的基督社团中不应该容忍这种人。
  那些大官人有个好习惯,凡事都不插手,而是推给基督教牧师的小组委员会去办理。这个小组委员会研究之后。发现斯宾诺莎并没有做有害于城市法律的事,便如实向市政府的官老爷做了报告。不过他们又觉得一个教派的人能如此团结一致是好事,便向市长建议,请这个似乎独立性很强的年轻人离开阿姆斯特丹几个月,等风头过了再回来。
  从那以后,斯宾诺莎的生活一直平坦无波,就象他从窗口看到的大地一样。他离开了阿姆斯特丹,在莱顿附近的莱茵斯堡小村里租了一间房子,白天修磨光学仪器的镜头,晚上抽着烟斗,根据自己的兴致读点什么或写点什么。他一直没有结婚。谣传说他和拉丁文老师范·登·恩德的女儿有私情,可是斯宾诺莎离开阿姆斯特丹时那孩子才十岁,所以不大可能。
  他有几个挚友,每年至少两次提出要给他一点接济,使他能用全部时间致力于研究。他回答说他感谢他们的好意,但他更愿意独立,除了一个有钱的笛卡尔主义者每年给他八十块钱外,他不再多要一分钱,生活在真正哲学家应有的受尊敬的贫穷之中。
  他曾经有机会去德国当教授,但他谢绝了。著名的普鲁士国王给他写信,愿意当他的资助人和保护人,他也给予了否定回答,继续度过平静快活的流亡生活。
  在莱茵斯堡住了几年后,他搬到海牙。他的身体一直不好,半成品镜头上的玻璃沫感染了他的肺。
  一六七七年,他孑然一身孤独地死去了。
  使当地教士愤然的是,不下六辆宫廷豪门的私人马车陪伴着这个“无神论者”直到墓地。两百年后,当纪念他的雕像落成的时候,倒霉的警察不得不大批出动去保护参加这个隆重仪式的人,使他们不被成群的狂热加尔文教徒的怒火所害。
  这就是他,他有什么影响呢?他难道只是把没完没了的理论塞进成摞的书里、使用的语言能把奥马尔·卡雅姆气得脸皮发育的勤奋哲学家吗?
  不。
  他取得的成就绝不是靠发挥才智或靠用巧言善辩正确阐述自己的理论。他之所以伟大,主要靠他的勇气。他属于这样一种人:他们只知道一种法则,它是在早已被忘却的遥远的黑暗年代里定下的不可更改的一套规矩,这些规矩是为那些自命可以解释圣理的职业教士创立的精神专制体系。
  在他生活的世界中,知识自由的思想与政治上的无政府几乎是同义词。
  他知道他的逻辑体系既会得罪犹太人,也会得罪非犹太人。
  但他从来没有动摇过。
  他把所有问题都视为普遍问题,一无例外地看做是一个无所不在的意志的体现,是纯现实的表现,它将适用于最后审判日,就象适用于创世纪那样。
  这样,他为人类的宽容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
  斯宾诺莎象前面的笛卡尔一样,摈弃了旧宗教设下的狭隘界线,以百万星辰为基石,建立起了自己的崭新思想体系。
  这样一来,他恢复了从希腊和罗马时代就被歪曲的人类的真正形象——作为真正的世界一员的形象。
  
二十二 新的天国
  没有理由害怕斯宾诺莎的书会流传开来。他的书很象三角学教科书那么有趣,然而很少有人能读三句以上,不管是哪一章节。
  需要另一种人向人们传播新思想。
  在法国,国家一旦转为君主集权制,独立思考和调查的热情便告终止。
  在德国,三十年战争带来的是贫穷和恐怖,它扼杀了个人的创造力至少达二百多年。
  十六世纪下半叶,英国是欧洲大国中在独立思考方面有进步可能的唯一的国家,国王与国会的长期不和增加了不安定的因素,促进了争取个性自由的事业。
  首先我们要谈谈英国君主。多年来,不幸的国王一直夹在魔鬼般的天主教和汪洋大海般的清教徒之间。
  天主教臣民(包括许多暗地里投靠罗马的圣公会教徒)一直叫嚷要回到英国国王当教皇的仆从的幸福时代。
  而清教徒臣民却用另一只眼紧盯着日内瓦,梦想英国有一天没有国玉,英格兰变得象蜷缩在瑞士山脉角落里的幸福联邦一样。
  但这不是全部。
  统治英格兰的人也是苏格兰国王,苏格兰臣民在宗教方面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要求。他们完全相信自己坚决反对宗教信仰自由是正确的。在他们看来,在新教徒的土地上有其它教派存在,还能自由信仰,这简直是邪恶。他们坚持认为,不仅天主教徒和再洗礼教徒应该被赶出不列颠群岛。而且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尔主义者,总之所有对活生生的上帝的存在怀有不同观点的人,都应该绞死。
  但是,这个三角冲突产生了没有料到的后果。一些人想在对立的教派之间保持中立,便不得不缄默寡言,这使他们变得比原来宽容些了。
  如果斯图亚特和克伦威尔在一生的不同时间里都坚持各教派的同等权力——而且历史告诉我们他们也这样做了——那绝不是由于他们对长老会教徒和高教会教徒有什么感情,或者是他们受到那些教徒的爱戴。他们只是在一个非常困难的交易中争取最好结果。马萨诸塞湾殖民地里的一个教派最后变得权力浩大,这件可怕的事情告诉我们,如果英国的众多相互倾轧的小教派中的一个教派建立了全国范围的绝对专制,那么英格兰的命运会变成什么样子。
  克伦威尔当然达到了为所欲为的境地,但是这个护国公很明智。他知道他的统治是靠铁的军旅维持的,便小心地避免一切会使反对派联手对付他的过人行为或法令。不过他的宽容之心也就到此为止。
  至于可怕的“无神论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索西奴斯教徒、阿明尼教徒、笛卡尔主义者和其它人类神圣权力的信徒——他们的性命仍然象以前那样难保。
  当然,英国的“持自由思想者”有一个很大的优势。他们靠近大海,只要晕上三十六个小时的船就能到达安全的避难所——荷兰城市。荷兰城市的印刷所出版南欧和西欧的犯禁文学,穿越北海就意味去出版商那儿得一笔稿酬,再看一看思想反抗文学中有什么最新东西。
  有些人用这个好机会进行安定的研究和宁静的思索,其中最有名望的是约翰·洛克。
  他和斯宾诺莎生在同一年。他象斯宾诺莎(其实也象大部分独立的思想家)一样,是一个虔诚信教的家庭的儿子。巴鲁克的父母是正统的犹太人,约翰的双亲是正统的基督徒。他们用不同教旨的严格教义训练孩子,当然他们是好意。不过这样的教育不是摧毁孩子的心灵,就是使他们变成叛逆。约翰同巴鲁克一样,都不是易于屈从的人,他紧咬牙关离开了家门,自己去谋生路。
  到了二十岁,洛克来到牛津,第一次听到笛卡尔的讲话。可是在圣凯瑟琳大街尘土堆积的书店里,他发现了其它一些更对口味的书,譬如托马斯·霍布斯的著作。
  霍布斯是个有意思的人物,他在马格达朗学院做过学生,总也不安分,去意大利和伽利略谈过话,与大名鼎鼎的笛卡尔通过信,一生的大部分都往在欧洲大陆,为的是逃避清教徒的怒火。偶尔他写一本大部头的书,把他对所有可以想到的题目的看法都装进去,用一个引人注目的书名:《极权主义国家,或曰长老会联盟和国民联盟的物质、形式和权力》。
  这本博学的书问世的时候,洛克正在大学里上二年级。它一针见血指明了诸侯的本质、权力,尤其是他们的责任,就连最彻底的克伦威尔派也不得不赞同,许多克伦威尔党徒都倾向于宽赦这个一贯抱怀疑态度的人,因为他尽管是个保皇派,却在一本重量不在五磅以下的书里揭露了保皇派的虚伪。当然,霍布斯不是那种易于划分规类的人。当时的人称他是“不拘于教条的人”,意思是,他更感兴趣的是基督教的伦理学而不是基督教的教义,主张让人们在不太重要的问题上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洛克与霍布斯有相同的气质。他一生在教,却又从心底赞同对生活和信仰应做大度的解释。他和朋友们认为,国家摆脱一个暴君(戴金冠的),如果只是为另一个暴君(戴黑色耷拉帽的)来滥用权力,那还有什么用呢?为什么要今天否认这一帮教士的忠诚,而第二天又接受另一帮同样傲慢专横的教士的统治呢?从逻辑上讲这当然是对的,不过有那么一伙人,对他们来说,如果“自由人”一旦成功,把僵化的社会体系变成伦理辩论的社会,他们就会没饭吃,因而这个观点在他们当中是行不通的。
  洛克本人似乎很有些魄力,他有几个颇有势力的朋友,能保护他不受地方长官的怀疑,但是没过多久,他还是不能再逃避“无神论者”的嫌疑了。
  这发生在一六八三年秋天,于是洛克来到阿姆斯特丹。斯宾诺莎已去世五六年了,不过荷兰首都的学术气氛还很自由,洛克有机会学习和写作,而且不受官方的干涉。他很勤奋,在外的四年里写下了著名的《关于宽容的信》,这使他成为我们这本小历史书的主角。在信中(按照他的反对派的意见应该是三封信),他根本否定国家有权干涉宗教。洛克认为(这源于另一个流亡者,法国人皮埃尔.贝尔,那时他住在鹿特丹,正在一个人编撰百科全书,很有才学),国家只是个保护性的组织,由一批人创立和维持,为的是相互间的利益和安全。这么一个组织为什么要发号施令、让人信仰这个而不允许信仰那个,洛克和他的信徒始终没有搞明白。国家并没有规定他们应该吃什么喝什么,为什么非要强迫他们去这个教堂而躲开那个教堂不可呢!
  清教徒主义的不彻底的胜利使十六世纪成为奇怪的宗教妥协的时代。
  威斯特法利亚的和平终止了所有宗教战争。它阐明了一条道理:“所有臣民都必须服从统治者的宗教信仰。”这样一来,一个公国的臣民今天全是路德教徒(因为大公爵是路德教徒),而第二天摇身一变又都成了天主教徒(因为男爵恰好信天主教)。
  洛克争辩说:“如果国家有权力命令人们的灵魂归宿,那么一半人都注定要沉沦,因为不可能两种宗教都正确(按照宗教手册第一条的说法),生在边界这边的肯定会进天堂,生在那边的注定要下地狱。这样一来,出生时的地理位置便能决定一个人的灵魂能否被拯救了。”
  洛克没有把天主教徒列入他的宽容计划中,这的确是件憾事,不过可以理解。在十六世纪的不列颠百姓眼里,天主教不是宗教形式,而是个政党,从来没有停止颠覆英国的安全,它建造了个“无敌舰队”,还弄来大桶大桶的炸药要把这个友好国家的国会崩个稀巴烂。
  所以洛克宁愿主张把权力交给殖民地的异教徒,也不给天主教徒,而且请他们别再踏上英国的国土。但这只是因为他们危险的政治活动,不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不同。
  要听到这种看法就必须回溯十六个世纪。一个罗马皇帝曾经定下著名的原则:宗教是人与上帝之间的事,上帝觉得自己尊严受到损害的时候,自己会照顾自己的。
  英国人在不到六十年里经历了四个政府的变更,所以他们较容易接受基于常识的宽容理想所包含的根本道理。
  一六八八年,奥兰治的威廉渡过了北海,洛克也紧跟着他坐船来了,同船的还有英格兰王后。从此,他的生活安定无事,高寿到七十二岁才瞑目,成为人们尊敬的作者,不再是吓人的异端者了。
  内战是件可怕的事,却有一大好处。它可以清洁气氛。
  十六世纪英国的政见分歧耗尽了这个国的多余精力。其它国家还在为三位一体相互拼杀的时候,大不列颠的宗教迫害业已停止。间或有一个过于放肆的批评家抨击教会,象丹尼尔·笛福,这也许会倒霉地触犯法律。不过《鲁宾逊飘流记》的作者被戴上颈手枷,不是因为他是业余神学家,而是因为他是个幽默家。盎格鲁一萨克逊民族历来天生就是对讽刺疑心不已。假如笛福写的是严肃维护宽容的书,也不至于身受责难。他把对教会暴政的攻击化为一本半幽默的小册子,名叫《持不同意见者的捷径》,这表明他是个不知体面的粗人,不亚于监狱中的小偷。
  笛福还是幸运的,因为他的旅行从没有超出不列颠群岛。专横从发源地被赶出去以后,在大洋彼岸的殖民地找到了倍受欢迎的栖身之地。与其说这应该归因于刚刚搬进那片土地的人们的性格,不如说是因为新世界比旧世界更具有广阔的经济优势。
  英格兰是个小岛,人口稠密,只是大部分人有立足之地,人们如果不愿意再履行古老可敬的“平等交换”的规律,所有的生意都会终止。但是在美国,它是一个范围不知有多大、财富多得难以置信的国家,是一个只住有寥寥无几的农夫和工人的大陆,这种妥协就没有必要了。
  因此,在马萨诸塞海岸的小小共产团体里,产生了防范坚固的自诩正确的正统教,自从加尔文在瑞士西部充当了警察署长和最高审判长的快活年月以后,这种情况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在查理河的冰天雪地里第一次住上了人,这是人称“朝圣神父”的一小伙人。朝圣者一般是指“为表达宗教虔诚而去圣地旅行的人”。按照这个意思讲,“五月花”号的旅客并不是朝圣者,他们是英国的瓦匠、裁缝、搓绳匠、铁匠和修车匠,他们僧恨别人所崇拜的天主教教义,为了离开它才离开英国。
  他们首先渡过北海来到荷兰,到达这里时正赶上经济大萧条。我们的教科书还继续描写说,他们决意继续旅行是因为不愿意让孩子们学荷兰语,不然就会被这个国家同化。这些纯朴的人居然不图报恩,却跑去做什么美国公民。这听起来似乎不可能。其实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不得不住在贫民窟里,在人口已经很稠密的国家里谋求生路的确很难。据说在美国种烟草的收入远胜于在莱顿梳羊毛,于是他们便起程去弗吉尼亚。谁知遇上了逆风,马萨堵塞岸边的水手又笨手笨脚,他们就决定就地住下,不再乘着漏船到海上的恐怖中去冒险了。
  但是他们虽然逃脱了淹死和晕船的危险,却仍然处在危险之中。他们大多是英国内地的小城镇的人,没有开创生活的能力。共产思想被寒冷打得粉碎,城市的热情被不息的狂风吹得冰凉,妻子和孩子由于没有象样的食物而死去。只有很少的人熬过了三个冬夭,他们秉性善良,习惯于家乡的粗鲁而又质朴的宽容。可是由于随后又来了好几千新的殖民者,他们完全被吞没了。那些后来的人无一例外全是更严厉、更不妥协的清教徒,他们使马萨诸塞成为查理河畔的日内瓦,达数世纪之久。
  清教徒在弹丸之地上挣扎谋生,总是灾难重重,他们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想从《旧约》中找到他们所想所做的事情的依据了。他们与体面的社会和图书一刀两断,悟出了自己的一套奇怪的宗教精神。他们把自己看做是摩西和纪登的后裔,很快会成为西部印地安人的马卡比。他们没有办法聊慰自己的艰苦乏味的生活,只能相信他们受难是为了唯一真正的信仰,还由此得出结论说,其他的人都是错误的。谁要是含蓄地说清教徒的所做所为并不完全正确,便会由于观点不同而遭到虐待,不是被无情地鞭苔一顿赶到荒野里,就是被割去耳朵和舌头,还要驱赶出境,除非他们万幸逃到邻近瑞典和荷兰的殖民地藏起来。
  这块殖民地对宗教自由和宽容事业毫无贡献,它起的作用并不是出于本心,而是歪打正着,这在人类进步历史中颇不少见。宗教专制的暴力引起了更为自由的政策的反作用。在差不多两个世纪的教士专制以后,涌现了新的一代,他们是各种形式的教士统治的公开可怕的敌人,认为政教分家是很必要的,厌恶前人把宗教和政治混为一体。
  这个发展过程很缓慢,却很有点运气,直到大不列颠和它的美国殖民地的敌对爆发之前危机才出现。结果是,撰写美国宪法的人不是自由思想者就是旧式加尔文主义的秘密敌人,他们在这个文件里注入了颇为现代化的原则,经过验证,这些原则在维持共和国的和平稳定中有巨大价值。
  可是在这以前,新世界在宽容领域里已经经历了一次意想不到的发展,而且是在天主教区里,在现在马里兰州的一个地方。
  这次有意思的事情的主要人物是卡尔佛特父子,原籍在佛兰芒,不过父亲后来迁居到了英国,为斯图亚特王朝效劳,干得很不错。他们起先是新教徒,但是乔治·卡尔佛特——他做了国王詹姆士一世的私人秘书和总管——烦透了当时人们的神学纠缠,便又回到古老的信仰,老的信仰甭管是好、是坏、还是不好不坏,反正它称黑为黑,称白为白,不把每项教义的最后判定权留给一帮半文盲的教士。
  这个乔治·卡尔佛特似乎多才多艺,他的倒退(那时很严重的罪名!)并没有使他丧失他的皇上主子的恩宠。相反,他被封为巴尔的摩的巴尔的摩男爵,在计划为受迫害的天主教徒建立一小块居住地时,还获得了各方帮忙的许诺。他先在纽芬兰试运气,但是他派去的居住者都被人赶出了家门,于是他申请在弗吉尼亚要几千平方英里的土地。谁知弗吉尼亚人是顽固的圣公会教徒,他们也不要这些危险分子做邻居。巴尔的摩接着要求得到弗吉尼亚和荷兰、瑞典领地之间的一条荒野,但没等获准就死了。他的儿子塞西尔继续这件好事,一六三三至一六三四年冬天,“方舟”号和“鸽子”号两只小船在乔治的兄弟伦纳德的命令下,穿过大西洋,于一六三四年三月满载着旅客平安抵达切萨皮克海湾。这个新国家叫马里兰,以法兰西国王亨利四世的女儿玛丽命名。亨利四世本来计划建立一个欧洲各国的联盟,但这计划却被一个发疯的僧人用匕首打破了,玛丽成为英国国王的妻子,而这个国王不久又在清教徒手里丢了脑袋。
  这个移民区迥然不同,它不剪除印第女人,对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也平等相待,度过了好几个困难年头。首先移民区里有很多圣公会教徒,他们是为了逃避马萨诸塞清教徒的专横才来的。后来清教徒也踏进这块移民区,为的是逃避弗吉尼亚圣公会教徒的专横。这两伙人都是亡命徒,盛气凌人,都想把自己的“正确信仰”带进这个刚刚给他们安身之地的州。由于“所有会引起宗教狂热的争执”在马里兰的土地上都被禁止,老移民者便有权力让圣公会教徒和清教徒都安安静静的别惹事。但是,家乡的保皇党和圆颅党的战争爆发不久,马里兰人就害怕不管哪一方获胜,他们过去的自由都会丧失。因此,一六四九年四月,刚刚获得查理一世被处以极刑的消息以后,在塞维尔·卡尔佛特的直接倡议下,就通过了著名的《宽容法》。其中有这样一段,很出色,
  “由于宗教对思想的高压统治在所及的范围内常常产生有害的结果,为了本省份政权的安定,为了保护居民相互之间的友爱和团结,特此决定,任何人不得以宗教或宗教信仰为理由,对本省所有信仰耶稣基督的人进行干预、骚扰和迫害。”
  在一个耶稣会会士掌管重权的国家里,能够通过这样的法案,这显示了巴尔的摩家族的杰出政治能力和非凡的勇气。这种宽宏大度的精神深受来访者的赞扬。后来,一伙外逃的清教徒推翻了马里兰的政权,废除了《宽容法》,以自己的《关于宗教的法案》取而代之,它给予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以宗教自由,但天主教徒和圣公会教徒却除外。
  幸运的是,这个反动的时期并不长。一六六○年,斯图亚特分子重新当权,巴尔的摩派的人也重掌马里兰的大印。
  对他们政策的又一次攻击来自另一边。圣公会教徒在本国获得了完全胜利,因此硬要让自己的教会变成所有移民区的官方宗教。卡尔弗特家族继续奋战,但他们看到要把新移民者吸引到自己一边是不可能了。经过整整一代人的斗争,这次试验宣告终止。
  新教徒胜利了。
  专横也占了上风。
  
二十三 太阳国王
  十八世纪常被指为专制的年代。在现今信仰民主的年代里,专制无论多么开明,也不是理想的政府。
  总是说人类好话的历史学家也会对路易十四国王伸出责难之指,然后让我们自己去做结论。这个聪明的国王带上王冠的时候,在他继承的国家里天主教和基督徒两派势均力敌。他们经过一个世纪的相互残杀(天主教人占了很大便宜),最后终于达成了和平,双方许诺,尽管对方是不受欢迎的,但既然是躲下开的邻居和公民,就要承认其存在。一五九八年发布的“永久的和不可改变的”《南特法令》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各项协议,即:天主教为国教,基督徒可以充分享有信仰自由,不得因其信仰而遭迫害。他们还获准建造自己的教堂和担任公职。基督徒还获准掌管法国境内二百个要塞城市,以此表示对他们的信赖。
  这当然是不可能实现的安排。胡格诺派教徒不是天使,把二百多座繁荣的城市和乡村放在敌视政府的政党手中,简直就象我们把芝加哥、旧金山和费城交给民主党人以换取他们接受共和党人的统治一样荒谬无稽。
  黎塞留是统治过这个国家的一个聪明人,他看出这一点。经过长期奋斗,他剥夺了基督教徒的政治权利,却丝毫不干涉他们的宗教自由,尽管他本人的职业是大主教。胡格诺派教徒不再能与国家的敌人进行单独的外交谈判了法国唯物主义又称“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18世纪法,不过享受的权利还和从前一样,可以唱赞美诗,听布道,全都听便。
  下一个执行类似政策的法国统治者是马萨林,但是他于一六六一年就死了。年轻的路易十四开始当政,这便是人心向善的时代的终止。
  这个国王很聪明,却又引起了人们的争沦,似乎十分不幸的是,他一辈子只有一次不得不与正派人结交,却落入一个宗教狂的女人手里,她叫弗朗斯·多碧娜,是御用文人斯科隆的遗孀。她在宫中担任路易十四和蒙特斯丹的七个私生子的家庭教师,由此开始发迹,等到那位夫人的春药已经丧失了魔力,国玉已经偶尔表露出厌烦的时候,这位女教师便取而代之。她与以前所有国王情妇的唯一不同是,在搬入国王的居室时,巴黎大主教为他们的结婚举行了隆重的宗教仪式。
  在以后的二十年里,王位后面的权力全抓在这个女人手中,而她又听凭她的忏悔神父的摆布。法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从来没有原谅过黎塞留和马萨林对基督徒的和解态度。现在他们终于有机会毁掉那些明智的政治家的成就了,便大干起来,因为他们不仅是王后的官方顾问命就是弱肉强食,也就是道德。,也是国王的银行家。
  这是又一个奇怪的故事。
  在前八个世纪里,修道院积攒了法国的大部分财富,他们不顾国库开支的与日俱增,拒不向国家交税,因而他们握有大量过剩的财产。国王陛下——他的荣耀比他的信誉大得多——抓住了这个机会,重新填满了自己的金库。为此,他给支持他的教士一点好处,作为报答,他被允许随意向教会借钱,想借多少就给多少。
  这样一来,“不可改变”的《南特法令》被一项一项地改变了。起初基督徒还没有被禁除,但是坚持信仰胡格诺派事业的人总是得不到安宁。据说一些省份里的错误教义很顽固,龙骑兵的人马便去大肆横行,住在老百姓家理压制的“心理学革命”。认为在技术先进的国家,由于商品,发号施令,很使人讨厌。他们狂吃豪饮,偷走勺子和叉子,打破家具,侮辱安分人家的妻女,就象在被征服的国土上一样无恶不作。主人们失望无度,便冲到法庭要求保护,谁知却被嘲弄一番,还说这是他们自作自受,自己应该知道怎样摆脱这些不受欢迎的来客,重新博得政府的好感。
  只有很少的人听从了劝告,到附近的乡间牧士那里接受天主教洗礼。但是绝大部分纯朴的人还是坚持自幼就信仰的理想。最后等教堂一个接一个被关闭,教士被送上了十字架,他们才懂得原来他们命里注定要倒霉。他们不想投降,使决定一走了之,可是刚到边境,才得知谁也不许离境,抓住就被绞死,帮忙的人大概也得上绞架。
  显然,当时发生了一些后人永远不会知道的事。
  其实自从法老的时候起,各个政府也都不时“关闭边境”,却从来没有成功过。
  决意要走的人只要不惜冒各种危险,总是可以找到路的。成千上万的法国基督徒通过“秘密途径”来到伦敦、阿姆斯特丹、柏林和巴塞尔。当然这些外逃者没有很多钱,但他们是以忠诚肯干而闻名的商人和艺术家,信誉很好,精力又充沛,没过几年便重新繁盛起来。这繁盛本来应该是属于法国的,法国在经济上失去了无法计算的价值。
  如果说《南特法令》的取缔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奏,并不算夸张。
  法国一直是富有的国家。但是商业和宗教从来没能合作。
  法国的政权一落入女人和教士的手里,命运就注定了。写下驱逐胡格诺教徒法令的那支笔,后来也签署了宣判路易十六的死刑。
  
二十四 弗雷德里克大帝
  德国王族从来也没有因为喜欢平民执政的政府而出名。但是这个家族的人头脑清醒,喜欢藏书和救济穷人,在巴伐利亚人的疯狂气质侵蚀他们之前,还为宽容的事业做了一些非常有益的贡献。
  在某种难度上这是实际需要的结果。德国王族继承了欧洲最穷的地方,那是漫无边际的沙地和森林,只有一半的地方有人住。三十年战争使得那里的居民家破人亡。他们需要人力和资金,以便重整家业,于是开始去寻求这一切,不论其来源于什么种族,信奉什么教义和以前的卑贱身份。
  弗雷德里克大帝的父亲是个粗俗的家伙,言谈举止活象个采煤工,对酒吧女招待很感兴趣。不过他会见外国逃亡者代表团的时候倒是能彬彬有礼。在处理涉及到王国重要统计数字的事情时,他的座右铭是“越多越好”,他有意识地收集所有国家抛弃的东西,就象是在收集六点三英尺高的掷弹兵担任自己的警卫一样。
  他的儿子的能力非同一般人,很有教养。父亲不允许他学习拉丁文和法文,可他偏要研究这两种语言。他喜欢蒙田的散文,讨厌路德的诗歌,喜欢爱比克泰德的智慧马克思恩格斯文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一些最重要的著作,讨厌那些天主教的无知。父亲按照《旧约》中的教义对孩子很严厉(为了让孩子学会服从,父亲命令把孩子的最要好的朋友在窗前斩首),但这没有使儿子倾向于正直的犹太理想,那时路德派和加尔文派牧师都对犹太理想赞不绝口。弗雷德里克把所有的宗教都看做是史前的恐惧和无知状态的复苏,信教等于陷入一种被一小撮聪明却又无耻的家伙们小心操纵的奴性状态,这些家伙知道怎样充分利用自己的优越地位靠着损人利己来享乐。弗雷德里克不仅对基督教义感兴趣,而且对基督本人的兴趣更大,但是他是按照洛克和索兹尼的观点来接触这个问题的,所以至少在宗教问题上是个宽容大量的人,而且可以毫不吹嘘地说,在他的国家里,“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方法寻求拯救”。
  弗雷德里克做出的这个英明论断为他沿着宽容的道路做进一步的试验奠定了基础。譬如他颁布说,只要传授宗教的人是正直的,过着正派和遵纪守法的生活,那么所有的宗教就都是好的,因此所有的信念都必须享有同等权利,政府不许干涉宗教事务,只需充当警察的角色,维持不同宗派之间的和平就够了。他的确相信这一点,只要求臣民顺从和忠诚,把对思想和行为的最后评判权留给上帝,“只有上帝才了解人的良知”,他从不对上帝的旨意做哪怕是很小的评论,免得使人们以为他需要人的帮助,也就是用暴力和凶残来推行神圣的目的。
  弗雷德里克在思想境界比他所处的年代早了两个世纪。国王在首都的中心给天主教徒们拨出了一块土地,让他们自己修建教堂,当时的人都摇头不止。耶稣会的人从大多数天主教国家被赶了出来,他又挺身保护他们,于是人们开始咕哝一些恶毒的警告。他宣布说道德和宗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每个人只要交纳税款和服兵役,就可以随意信奉什么宗教,这时候人们再也不认为他是个基督徒了。
  由于当时他们恰好住在普鲁士境内,批评家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陛下精通警句,在皇家法律上稍加评论,就可以给那些在某些方面没能博得他欢心的人的事业造成一些不寻常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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