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林语堂传-林太乙

_2 林太乙 (当代)
《自传》 最是难忘初恋时(1)
初恋是青涩而难忘的。
林语堂的初恋是青梅竹马,一个叫“橄榄”的俏人儿。
“橄榄”本名赖柏英。
算起来,林语堂还是柏英的长辈。柏英的母亲是语堂母亲的教女,初次见面,柏英的母亲按照传统辈份的观点,让柏英叫语堂“五舅”。
男生发育得晚,林语堂那时候又小又瘦,个头和柏英差不多。小柏英不高兴了,撅起嘴来,坚决不肯叫。语堂本想板起脸,装装“五舅”的大人样,可瞅见柏英委屈的模样,忍不住了,哈哈地笑起来。牧师太太忙打圆场,说都是孩子,算了。
柏英的脸偏瘦,活脱脱一个刚成熟散着甜香的橄榄。语堂眼珠一转,不停地大叫:橄榄,橄榄!柏英不明所以,好奇地四处看。语堂一手指着她,叫得更起劲了。柏英这才明白过来,语堂是在给她取绰号呢。柏英气极了,这么怪的名字,她不要!
慢慢叫习惯了,柏英也喜欢上这个特别的名字。
“橄榄”成了两个小家伙的暗语,是他们共有的秘密。
柏英家在半山上,离语堂家约五六里的样子。每逢赶集,柏英天蒙蒙亮就起来了,拎着一大篮东西下山来。篮里多半是新鲜的蔬菜、竹笋,还有她母亲做的糕点,那都是送给语堂母亲的。
语堂早早地在村口等她。
“橄榄,橄榄,在这儿!”林语堂不停地招手。
柏英却不紧不慢,哼着歌,蹦蹦跳跳地走过来。
忙完了赶集的事,就是两人的快乐时光。
他们最常干的,就是到西溪边捉鲦鱼和螯虾。两个小孩儿光着脚,趴在河岸上,仔细地寻找冒水泡的地方。大人们说,水泡越多,鱼虾才越多。
柏英在山里长大,身手敏捷,往往她都逮了一小筐,语堂还一无所获,急得脑门直冒汗。
“我不玩了,一只抓不到!”语堂把篓子一扔,耍起脾气来。
“我分你一半,别闹,鱼来了!”
“哪里?我来抓!”
“不行,大头瞎,你会吓跑鱼的!”
两人争争吵吵,感情却一天比一天好。要是有一天柏英不下山,语堂就蔫蔫的,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眼光不自觉地老往村口飘。
抓鱼抓腻了,柏英说要抓蝴蝶。
坂仔的春天气候温和,到处开满了鲜花。蔷薇红似火,迎春花娇俏可人,色彩斑斓的蝴蝶就在花丛间飞来飞去。小柏英喜欢得不得了。
林语堂主动请缨,要给柏英抓两只玩。
别看蝴蝶傻傻地停在花上,可语堂轻手轻脚地一靠近,蝴蝶立刻飞了。有时候,它还故意在空中转个圈,得意地发表胜利的宣言。
语堂脱下外面罩的小衫,系成一个小网。那只明黄色的蝴蝶一看就是贪吃鬼,语堂盯好目标,纵身扑上去,打开一看,又是白忙一场。
语堂哭丧着脸,他自认为智力过人,却败给了一只小小的蝴蝶。
柏英笑得肚子都疼了。
语堂不服气,说,抓蝴蝶又不是抓鱼,有那么容易吗?要不你试试!
柏英随手采了几朵野生的小雏菊,别在黑亮的辫子上。然后,她坐在小溪边,静静地,一动也不动。
“你要干什么?”
柏英急忙把手指放在嘴上,“嘘!别说话!”
不一会,有只蝴蝶飞过来,在柏英头上转来转去,最后停在了她戴的花上。那翅膀一扑一扑,仿佛在享受甜美的晚餐。柏英慢慢起身,往前走,一步,两步……走了好远,蝴蝶仍立在柏英头上,就像会动的发饰,妙不可言。
语堂看得眼睛都直了。
人比花娇,头栖蝴蝶的柏英是那么的迷人,一颦一笑都打动着年轻语堂的心。
他偷偷地看柏英,看着看着,就忘形了。
柏英赤着足,悄悄地穿过河边的草地,来到语堂身后。她用滑嫩白皙的小手猛地捂住语堂的眼睛,天真地问:“我是谁啊!”
“是我的小‘橄榄’啊!”语堂甜蜜地说,一把抓住她的手。
柏英一扭身,敏捷地逃开,一双天足在柔软的草地奔跑,“来追我啊!”她的笑声如银铃般动听。
“她的脚在群山间,是多么美丽!”一句《圣经》上的话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语堂脑海中。他多希望自己就是那嫩绿的草儿,在柏英的赤脚下招展。“呀!我崇拜她脚上的泥巴。”语堂心中涌起无限的柔情。
天气热起来了,语堂到山上的柏英家避暑。
柏英家是在浅蓝色的山丘中,隐约露出暗褐色的屋顶。四周是青青的荔枝林,密密麻麻的荔枝压在枝头,那果肉饱实得似乎要涨出来。
语堂亲切地唤它“鹭巢”。
柏英穿着时兴的长衫儿,俏生生地站在一片翠色间。她是来迎语堂的。微风吹过,发丝轻轻地扬起,目光也迷茫起来,好像在思考什么。
语堂一看见她,心微微地颤动,山中的精灵也比不上他的“橄榄”啊。
柏英像个女主人那样款待了语堂。
她端出现摘的新鲜荔枝,让语堂不用客气,尽量多吃点。
柏英吃起荔枝来又快又好。语堂一颗没吃完,柏英已经吐出了三粒核。
“橄榄,荔枝吃多了是要拉肚子的。”
“真是傻,吃一勺酱油就好了!”
《自传》 最是难忘初恋时(2)
吃完了荔枝,两人玩起了乡里孩子最爱玩的弹弓游戏,满地的荔枝核就是最好的子弹。柏英有腰力,手势准,可以击中一米半以外的物体。
林语堂见到了多种多样的柏英。
如山里的其他女孩一样,柏英很勤快。山里多雨,一下就是一夜。隔天,柏英很早就起来,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泥泞山路,去看稻田里的水有多深。
平时,柏英总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干起活来很利索。礼拜天事情少,她就换上一身的浅蓝色,衬得肤色亮起来,显出少女的娇羞。
她领着语堂在树荫下纳凉。柏英唱起山里人的小曲,那婉转的歌声悠悠荡荡,环绕在荔枝林的上空,也环绕在语堂的心上。
林语堂和柏英相爱了。
那年暑假,林语堂从圣约翰大学回到坂仔。他甜蜜地约会了他的小“橄榄”。
女大十八变,柏英更漂亮了,幼时有些偏长的脸蛋长成了浑圆的鹅蛋脸,爱思考的眼睛明媚得像春日的阳光。
语堂拉着她的手,热切地倾吐了思恋之情。
“橄榄,看到你真好!”
“真是傻!”柏英以前最爱说这句话,可此刻说来,却充满了亲热和少女的娇羞。
整个下午,他们肩并肩慢慢前进,高兴得不知道走了多少路。柏英不再害羞了,大部分时间都把手环在语堂的腰上。有时候,语堂走得快,柏英就一把拉住他,然后自己两步并作一步走,跑到了语堂的前面,得意地朝他笑。
语堂心里热乎乎的。他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比书上说的更激动,更让人沉醉。
他向柏英表明了心迹:“我想出国留学,想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橄榄,和我一起去吧!”
柏英的笑凝住了。沉默。
山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柏英不知道,她隐隐约约地觉得害怕。
而且,祖父双目失明,每天要靠她的搀扶,才能处理基本的生活。一想到要离开从小就疼爱她的祖父,柏英打从心底不愿意。
柏英激动地说:“世界上还有比我们这儿更美的山谷吗?你已拥有了这些山,也可以得到我。为什么你一定要出国呢?”
语堂没有答腔,她又说:“就算你住在漳州,我们也有香蕉、甘蔗、桃子和桔子。还有各种鱼类和青菜。外国港口有的东西,我们哪一样没有呢?”
语堂很意外,他没想到他的橄榄反应这么激烈。
可是,他刚刚从上海那样的繁华都市回来,他的知识也给他建构了一个无限广阔的天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小小的坂仔已经无法容纳那颗腾飞的心。
语堂还想起了二姐的话,他要读书成名,完成二姐的遗愿。美丽的“鹭巢”和“鹭巢”下的小“橄榄”是不能给他这些的。
孝道与爱情,柏英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爱情与事业,语堂也做出自己的选择。
两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谁也说服不了谁,只能友好而遗憾地分手了。
暑假后,林语堂要回到圣约翰,柏英来见他最后一面。
告别时,柏英安静而有些无助地看着语堂。语堂的眼里也满是无尽的忧伤。
他在自传小说《赖柏英》中笔触细腻地再现了这一情景:
新洛激动地抚摸她的头发,盯着她的眼睛,把她的脸托起来。她似乎有点怕,迟疑了一会,然后就听任他轻飘飘吻在她唇上。她满面羞红,一句话也不说。刚才卫士般的理性还战胜了内在的情感,现在却柔顺异常。这一吻使她动摇,她忽然愁容满面。
“你不高兴和我在一起?”他问她。
“高兴。我真希望能永远这样。你,我和我的田庄永远聚在一块儿。”
“你的田庄对你就那么重要?”
“是的。不只是田庄,那是我的家庭。你不懂……”
完美幸福的一刻已经过去,阴影向他们袭来。
回到河滩上,她说:“新洛,我爱你,以后也永远爱你,但是我想我不可能嫁给你。”
…………
“你到外国会学到什么?”
“我不知道。”
“你觉得你会像我们现在一样快乐?”
“我不知道。”
她甩甩头,脸上有伤心的表情。
“好吧,那你去吧。我打赌你不会快乐。我想你也不会回到我身边,因为我那时一定嫁人了。”
她好像要打一仗逼他留在家乡似的,其实她只是说出自己平凡的意见。因为当时她语气十分肯定而自信,甚至带有一点挑战意味,所以他始终记得那几句话。
新洛就是林语堂自己。
梦幻一般的初恋结束了。
但是,这青涩的初恋永远地留在了语堂心中,甚至乎,柏英赤着足奔跑在草地上的情景成了林语堂永不能割舍的“情结”,赞美赤足之美成了他的偏好。他专门写了篇《论赤足之美》,他说:“要是问我赤足好,革履好,我无疑地说,在热地,赤足好。……赤足是天所赋予的,革履是人工的,人工何可与造物媲美?赤足之快活灵便,童年时快乐自由,大家忘记了吧!步伐轻快,跳动自如,怎样好的轻软皮鞋都办不到,比不上。至于无声无臭,更不必说。”
柏英后来嫁给了当地的商人,长寿而且儿孙满堂。当她赤着脚穿过草地,穿过荔枝林,她是否偶尔也会想起那个叫她“橄榄”的小伙子?
《自传》 校园爱情悲剧(1)
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很快抚平了林语堂失恋的悲伤。
圣约翰大学在当时很有名气,因为一连出了三位中国驻美驻英大使。
社会上普遍认为,进了圣约翰,就等于上了进洋买办的保险锁。在洋买办工作体面、稳定,是理想的高薪职业。所以,上海的富家子弟也大都集中在这里。
来自贫困家庭的山乡孩子林语堂显示出与众不同的魅力。
他不像那些西装笔挺,见人就嘻嘻哈哈的海派青年,他的笑有一股朴实的纯真;他也不像某些世故的学生,刻意去结交有权有势的朋友。
从神学院出来,语堂选择了文科。“我酷好数学和几何,喜欢科学的分析,所以我选语言学为专科,因为语言学最需要数学头脑去做分析工作。”
他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不大的眼睛因为强烈的求知欲而神采飞扬。
他总是一个人斜倚栏杆,做出沉思状。同班同学见了,还以为他想家了,就过来安慰他,哪里料到语堂眉头皱起,绞成一条线,他疑虑地问:“梁启超为什么成了今天的梁启超?”原来,他刚刚看了《饮冰室文集》,对梁启超的政体改革策略很是佩服,所以在栏杆前回味阅读的*。那位同学直呼上当,一片好心付诸东流。
成绩优秀,自是不在话下,林语堂兴趣广泛,精力充沛,在各种活动中也大出风头。
因为英文写得漂亮,大学一年级时,他就被ECHO编辑部选为正式编辑,刊发了不少好文章。他还获得了学校举办的英文短篇小说大赛的金牌奖。
语堂是校辩论队的核心成员。在比赛中,他成功地领导辩论队击败了众多对手,获得了银质奖章。
打网球、踢足球、划船、赛跑,语堂是样样精通。他以5分钟一英里的成绩刷新了该项体育运动的学校记录。校划船队也看上了他,推举他做队长。
有一段时间,他对棒球也产生了兴趣。一有空闲,他就拉上夏威夷来的留学生根耐斯,两人一起练球。棒球所需的速度和力量,是语堂最看重的。他挥着棒球棒,一练就是几个小时,汗水和笑声挥洒在圣约翰绿草坪的操场上。不久,语堂就赶超了师父,成了一个高水平的垒手,他投的上弯球和下坠球很少有人接得住。
体育出众的语堂甚至一度被选为中国队的代表,参加了远东运动会。虽说离获得奖牌还有不小的距离,可语堂认为那是很难得的历练。
林至诚当时刚好就在上海,于是来观看运动会。
为了在父亲面前大显身手,语堂很勤力地准备,超水平发挥。全场掌声如雷。可老牧师一向只看重儿子在智力方面的成就,对体育奖牌不以为然。
语堂有些微的失望,随即释然了。他不再是那个以父亲为最高山峰的孩子,他读的书,他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位乡村牧师。他知道,什么对他是最好的。
林语堂在回忆读书生涯时说:“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二年级的学期典礼上,林语堂的平时积累见成效了,他大大地出了风头。他的名字接连4次在典礼上响起。前三次是领取不同的奖章,最后,他还以辩论队队长的身份从校长手中接过了比赛获胜的银杯。
一人独领4枚奖牌,这在圣约翰校史上,是从没有过的。学生一阵骚动,都伸着脖子,想看看林语堂到底是何方神圣?
语堂成了校园明星。走到哪,都有人向他指指点点或颔首致敬。他的趣事逸闻像风一般,迅速地传播出去。在隔壁的圣玛丽女校,语堂优异的成绩、颀长的身材、壮健的体魄,甚至贫寒的家境,都成了姑娘们追捧的对象。他的名字从一个女孩口中跳到另一个女孩口中,他成了女校姑娘们的白马王子。
“这与我的结婚是有关系的。”林语堂如是说。
圣大流行开老乡会,眷念乡土的林语堂是积极的参与者。他认识了来自厦门的陈希佐和陈希庆两兄弟。三个人年龄相当,性格也活泼开朗,几次接触下来,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每逢周末,三人就结伴去附近的杰克餐厅吃牛排。语堂已经习惯吃西方的食物,他给新朋友讲起幼时对牛油的印象,三人笑成一团。
看无声电影也是他们常做的消遣。
有时候,三个人只是漫无目的地在校园里闲逛,边走边聊天。圣约翰新增的私产很有英国公园的韵致,乔木如盖,绿荫浓密,草坪、树木都修整得整整齐齐。语堂口才好,陈氏兄弟常常招架不住。
一次聚会,希佐、希庆带来了一位少女。女孩头发很长,用一个宽大的发夹束在脑后,素净的碎花长裙在微风中轻轻地飞舞;眼睛很大,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是个十足的美人。
希佐介绍到:“这是我的大妹,叫锦端,在圣玛丽学画画。”
锦端调皮地嫣然一笑,点点头,没有一丝少女在陌生男子面前的扭捏作态。
望着那双会说话的眼睛,语堂仿佛看见天上的星辰在闪闪发光,磁石一般把他吸引过去。
他呆住了,身心都溶化在那醉人的笑靥里。
希佐拉拉他的袖子,“怎么回事?连礼貌都忘了?”
林语堂这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然后向锦端笑笑,算是打招呼了。
《自传》 校园爱情悲剧(2)
这顿饭吃得毫无滋味。
语堂一个劲地偷瞄那位美丽的少女。偶尔眼神交会,锦端微微抿嘴轻笑,羞涩地转过头去。林语堂的心跳得快要蹦出来。
希佐看出了端倪,拍拍语堂的肩,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
送锦端返校后,语堂向希佐、希庆直言心中所想。他对他们美丽大方的妹妹一见钟情,这没什么可隐瞒的。
兄弟俩十分欣赏林语堂的坦诚,有心成全。希佐说:“可这事儿还得问问大妹的意见。”
锦端羞红了脸,低低地说:“他是圣约翰的校园才子,我……”
以后的每次聚会,兄弟俩都叫上锦端,三人行变成四人行。
语堂钟情于锦端,情之所至,更是妙语连珠,满口锦绣。
他对锦端说:“世界是属于艺术家的。艺术家包括画家、诗人、作家、音乐家等。这个世界透过艺术家的想象,才有光有色有声有美,否则只不过是个平凡为求生存的尘世。”
“那什么是艺术?”锦端问。
“艺术是一种创造力,艺术家的眼睛像小孩子的眼睛一样,看什么都新鲜。将看到的以文字以画表现出来,那便是艺术。”语堂说,“我要写作。”
“我要作画。”锦端说。
共同的思想和审美情趣让两人靠得更近了。他们交流着对美的看法,也在互相的身上发现了美。
在林语堂的心目中,锦端就是美的化身。
礼拜天,四人结伴去做弥撒。那时男女教堂是分开的,中间隔了一道墙。语堂的心思全不在牧师千篇一律的布道,他透过墙,遥远地望着锦端。锦端双手合拢,虔诚地祷告,她的侧脸如雕塑一般,散发着圣母玛利亚似的纯洁光辉。
黄昏时分,他们沿着静静的苏州河散步。一轮明月升上来了,它含笑地看着树荫下并肩而行的年轻人,似乎也被真挚而纯洁的心声打动,躲到了树梢后。
一学期就在粉红色的回忆中慢慢地度过去。
放暑假了,语堂和锦端回到了各自的家。
语堂一刻也离不开心上人,几次三番跑到厦门,说是要探望希佐兄弟,其实就是为了看看锦端。
他编织着才子佳人的美丽梦想,单纯的心容不下任何砂子。每当想到他挽着锦端的手,漫步在向往已久的西方世界,那甜蜜就会从心底溢出来。
他一点儿也没有留意到锦端回家后的情绪变化。在学校,锦端总是和他有说有笑,回家后,她却躲进房间,怎么也不肯出来。语堂还以为少女怀春,多半是羞于见人的,所以也没有放在心上。他只要看锦端一眼就好了。
阴影很快向他袭来。
锦端的父亲陈天恩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讨袁战争失败后,一度逃往菲律宾。回国后,陈天恩大兴实业,创办了造纸厂、电力厂、汽车公司等,是厦门数一数二的巨富。陈家笃信基督教,陈天恩还是基督教竹树堂会长老。
林语堂经常造访陈家,经验丰富的陈天恩早就看出来,语堂不是来看希佐的,而是要追求他的长女。他想起别人说过的荒唐布道,好像就是林语堂。
陈天恩那时已经为锦端物色了一个名门大户的子弟,就要谈成了。他暗自思量,这小子虽然聪明,但不虔诚地信仰基督教,家庭出身也不好,他的宝贝女儿可不能托付给这种人。
陈天恩是个精明的生意人,千万的生意也不过弹指一挥间,处理这种事情还不是十个手指夹田螺——十拿九稳。他先把锦端叫到书房,以年迈父亲的身份和女儿促膝长谈。锦端谈着谈着,哭了起来,最后她同意,再也不见林语堂。
另一方面,陈天恩把语堂叫过来,说,隔壁廖家的二小姐贤惠漂亮,他愿意做媒,保准成。
林语堂马上明白了陈天恩的意思。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就算锦端不要他,陈天恩也不需要把他推给隔壁家的小姐。
他垂头丧气地回到坂仔。牧师太太看他闷闷不乐,就问他怎么了,语堂心中的委屈一下子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出。他“哇”的一声,扑到了母亲怀里,嚎啕大哭。牧师太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劝才好,只能轻抚语堂的背,念着圣经,让语堂安宁下来。
第二天,大姐瑞珠省亲回家,问出了事情的原委。她还是一样的火暴脾气,大骂语堂:“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的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瑞珠的话把林语堂从梦幻中拉到了现实。“门当户对”,他以为不过是小说的桥段,可遭遇的时候,是那么痛苦和无可奈何。
林至诚看着可怜的儿子,也不知道安慰些什么才好。
就这样,林语堂的第二次恋爱还没有步入高潮就戛然而止了。
与锦端的爱情悲剧成了林语堂永远的伤口。那位美丽的少女一直活在林语堂心里的某个角落,历久而弥新。据林语堂女儿林太乙回忆:
父亲对陈锦端的爱情始终没有熄灭。我们在上海住的时候,有时锦端姨来我们家玩。她要来,好像是一件大事。我虽然只有四五岁,也有这个印象。父母亲因为感情很好,而母亲充满自信,所以不厌其详地、得意地告诉我们,父亲是爱过锦端姨的,但是嫁给他的,不是当时看不起他的陈天恩的女儿,而是说了那句历史性的话:“没有钱不要紧”的廖翠凤。母亲说着就哈哈大笑。父亲则不自在的微笑,脸色有点涨红。我在上海长大时,这一幕演过很多次。我不免想到,在父亲心灵最深之处,没有人能碰到的地方,锦端永远占一个位置。
《自传》 校园爱情悲剧(3)
值得一提的是,林语堂为初恋的女友赖柏英作了长篇小说,但在任何的文章或采访中却从未提及锦端。只是在80岁时,他口述《八十自述》,草草提了几句:“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
看似无情却有情,语堂每次画少女,总是长长的头发,用一个宽大的发夹别着。林太乙问他,为什么总是这副打扮?林语堂回答,这是他第一次见锦端时她的打扮。他的目光迷茫起来,仿佛回到了几十年前,那个阳光照耀的下午,一个用发夹别住头发的少女在微笑着向他招手。
他说:“吾所谓钟情者,是灵魂深处一种爱慕不可得已之情。由爱而慕,慕而达则为美好姻缘,慕而不达,则衷心藏焉,若远若近,若存若亡,而仍不失其为真情。此所谓爱情。”他和锦端也许就是这种爱情吧。
林语堂晚年腿脚不便,常年坐在轮椅上。有一回,陈希庆的太太来看他。语堂又问起了锦端,陈夫人告诉他,锦端还住在厦门。语堂激动地站起来,推着轮椅要出门,“你告诉她,我要去看她!”
他的妻子廖翠凤急了,“堂,你在说什么瞎话!你不能走路,怎么去厦门!”
数月后,林语堂就溘然长逝了。
《自传》 “没有钱不要紧”(1)
“一个人出生后,他的灵魂就到处寻找那与他相配的另一半。他也许一辈子也找不到她。也许要十年、二十年,但是他们碰面的时候,马上认得出对方,全凭直觉,无需讨论,无需理由,双方都如此。”这是林语堂在《红牡丹》中说的一段话。
林语堂经过两次错误的相遇,第三次终于找到与他相配的另一半。
那就是廖翠凤。
陈天恩是见过世面的新派人物,“棒打鸳鸯”,自己也觉着做得不太光彩。为了安抚年轻气傲的林语堂,他安排了语堂和邻居廖悦发家的会面。
廖家也是大富之家,虽然比不上陈天恩,可在厦门也有自己的钱庄和房产。廖悦发是个十分传统的旧式家长,脾气很坏,重男轻女,对女儿的教育十分严厉。廖家的女儿从小就要干活,烹饪、洗衣裳、缝纫等都是家常的功课。廖悦发说,这是为了将来到丈夫家能好好过日子。他动辄向妻女大吼大叫,对儿子却百依百顺。廖翠凤是烈性子,看不惯父兄欺负母亲,偶尔也顶上几句,可哥哥们都学会了爸爸的坏习惯,对这个妹妹从不看在眼里,打骂相加。只有二哥暗地里还帮帮她。翠凤一心想离开家,结婚是惟一的出路。
林语堂穿着普通的长衫就到廖家赴宴了。他万般的不情愿,可又不能拂了陈天恩的面子。
席上,林语堂落落大方,谈吐间不卑不亢。他素与翠凤的二哥交好,谈谈学校的趣事,气氛十分融洽。
语堂身子壮,胃口很好,平时一顿饭总要吃上好几碗。初次上廖家,他也不客气,几口一扒,一碗饭就见底了。他不断地要求盛饭,镇定自如,仿佛再理所当然不过了。
吃着吃着,语堂不自在起来,总觉得两道目光从背处在盯着他。他四下看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人。
林语堂的直觉没有错,那是廖家二小姐在屏风后偷看他。
廖翠凤扳着指头,她要数数,这林语堂到底要吃多少碗饭啊?
林语堂的大名,廖翠凤早就听说过了。她也在圣玛丽上学,语堂独得4枚奖牌的事,女校的姑娘们没有不知道的。这位文武双全的才子还一度是她们闺房密语的中心话题呢。
所以,一听说父母要请林语堂来吃饭,翠凤心里有了计较。虽然没有明说,她明白父亲的心思,吃饭是假,相亲是真。况且,她也想看看,众*赞的林语堂生的是何等模样。
她没想到,语堂是如此的年轻和俊朗,说起话来神采飞扬,一副“舍我其谁”的豪气。二哥又对她说,语堂是个有大好前途的人,嫁给他,一定会幸福的。
少女的心上泛起了涟漪。她想起语堂大口吃饭如若无人的样子,好几次一个人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虽然没有人为他们俩作正式介绍,翠凤却上了心。她偷偷地把语堂换下来的脏衣服拿去洗。
语堂看见干干净净的衣服,还道是廖家待客热情,怎么也没想到那是廖二小姐的杰作。
因为锦端,语堂对这次相亲兴趣缺缺,可家里却炸开了锅。
瑞珠曾经和翠凤同过学,她对父母说,翠凤虽然是在大家庭长大的,可一点娇纵之气都没有,是个朴实端庄的好姑娘;长得也很有福相,高高的鼻梁,圆润的脸庞,人中很长,肯定会成为极其贤惠的妻子。
林至诚夫妇听了,也很高兴。他们劝语堂,“娶妻求贤”,才能好好过日子。
语堂没了锦端,觉得天都快塌了,父母所谋划的,他管不了,也懒得管。
见语堂没有意见,林至诚就向廖家提亲了。
这桩亲事进行得格外顺利。廖悦发一向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只要不要娘家养着,嫁给谁都没什么关系。
订婚前,廖翠凤的母亲跑到她的房间。母亲担心女儿,苦口婆心地说,语堂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可是他是牧师的儿子,家里穷,这可是“呷饭的人家嫁给呷糜的人家”,你要想好了!最后一句是厦门俗语,意思是说吃饭的人家嫁给吃粥的人家,会受穷的。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