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言式首先是性质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那些具有这些性质的事物之间的
关系。五边形的性质是一种以多边形的性质为一个组成因素的性质;我们可
以把它定义为多边形的性质加上五倍的性质。所以任何人只要肯定五边形的
性质同时就必然肯定多边形的性质。同样,“X 是个寡妇”的意思是“X 有
过一个现已死去的丈夫”,因而它也就附带肯定“X 有过一个丈夫”。我们
已经看到在我们打算解释“我没有听到报时声”这类判断的时候,一种重言
的因素就闯了进来。那种严格说属于经验方面的因素是“我没有听到报时”;
我们把“报时声”定义为“以报时为一个组成因素的复合”。所以从“没有
报时”到“没报时声”的推理具有重言的性质。我将不再去谈具有重言性质
的普遍命题,因为这个题目属于不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逻辑范围。
我们还要研究从归纳得出的概括——不是研究它们的理论根据,而是研
究它们所表示的意义,以及需要有什么事实才能使它们为真。
从理论上说,所有的人都是有死的这句话可以用列举的方法加以证明:
有个统治世界的罗马皇帝加里古拉,他在完成一次完全的人口调查之后,也
许可能在把他的臣民全部杀光后自杀,临死时喊出“现在我知道所有的人都
是有死的”。但是我们却只能依靠说服力没有这样强的证据。最重要的问题
是如果这些概括不是通过完全的列举得到证明的话,那么是否可以认为它们
是在肯定一种内包的关系,不管是必然性的还是概然性的,还是仅仅在肯定
一种外延关系。此外还有:如果出现一种可以作为使“所有的A 都是B”成
立的正当理由的一种内包关系,那么这一定是一种使得这个概括具有重言性
质的逻辑关系呢,还是有着一种我们通过归纳对它有着概然性知识的逻辑以
外的内包关系?
让我们举“铜导电”作例。这个概括是通过归纳的方法得出的,而这个
归纳由两部分组成。一方面,对于不同的铜片做过实验;另一方面,对于许
多不同的物质做过实验,每次做过的实验表明每种元素在导电性上都有一种
与其它元素不同的行为。得出“狗吠”这个归纳也包含同样这两个阶段。一
方面,我们听到许多狗吠叫;另一方面,我们观察到每一种能够发出声音的
动物所发出的声音都与其它种类的动物发出的声音不同。但是另外还有一个
阶段。人们已经发现铜原子具有某种结构,导电性可以根据这种结构以及物
理学的一般定律经过推理得出来。如果我们现在把铜定义为“具有某种原子
结构的元素”,那么在“铜”的内包与“导电性”的内包之间就存在着一种
关系,这种关系在我们假定物理学的定律之后就变成了一种逻辑关系。可是
这里却存在着一种隐蔽起来的归纳,这就是说通过发现近代原子结构理论以
前所做的试验证明是铜的东西也就是在新的定义下的铜。(这句话只是在一
般情况下,而不是在普遍情况下为真。)从理论上讲,这个归纳本身可以被
从物理学的定律得出的演绎所代替。物理学的定律本身有一部分是重言式,
但是它们当中最重要的部分却是能够解释大量从属于它们的归纳的一些假
设。
关于“狗吠”我们也可以作出同样的解释。根据狗的喉部构造,象根据
管乐器的构造一样,我们有可能推论出它只能够发出某些种声音。这样我们
就用声学所依据的范围大得多的证据代替了从注意狗吠而得出的范围较小的
归纳证据。
同样的原则适用于所有这类情况。这个原则就是:已知大量的现象,那
么除了起始的时空分布以外,所有有关这类现象的性质都从很小数目的普遍
原理通过重言的形式而得出,因而我们也就认为这些原理是真的。
我们现在所要谈的不是这些普遍原理的根据的可靠性,而是它们所肯定
的内容的性质,也就是它们所肯定的是内包的关系还是类的内涵的纯外延的
关系。我认为我们一定要选择前一种解释。一个归纳之所以看来具有说服力
是因为存在于它所含有的内包之间的关系给了我们一种并非不可能的印象。
“姓氏以字母Q 起始的逻辑学家住在美国”是可以用完全列举的方法来证明
的,但是它却不能靠归纳的理由让人相信,因为我们看不出有任何理由认为
一个姓古德雷的法国人刚对逻辑发生兴趣就马上离开他的祖国。另一方面,
我们很容易根据归纳的理由来相信“狗吠”,因为我们希望对于“狗叫出什
么声音?”这个问题有一个可能的答案。在适当的情况下,归纳的作用是使
内包之间的关系具有概然性。甚至在由归纳所提示的普遍原理已经成为重言
式的情况下它也能做到这一点。你可能注意到l+3=22, l+3+5=32,l
+3+5+7=42,因而推测最初n 个奇数的和永远等于n2;如果你心中已经形
成了这个假设,那么你就很容易用演绎方法把它证明。象“铜导电”这类通
常的科学归纳在什么程度内可以变成重言式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也是一
个意义很不明确的问题。“铜”有许多可能的定义,答案可能要看我们采取
的是哪一种定义。可是我却不认为内包之间的关系,例如那些可以用来为具
有“所有的A 都是B”这种形式的陈述提供正当理由的关系,永远都能变为
重言式。我总相信有着一些只能在经验界发现的内包关系,而这些关系不论
在实际上还是在理论上都不能得到逻辑上的证明。
在结束关于这个题目的讨论之前,我们有必要谈一下包含“有些”的命
题,或者逻辑上所谓的存在命题。“有些A 是B”这个陈述是“所有的A 都
不是B”(也就是“没有A 是B”)的否定,而“所有的A 都是B”是“有些
A 不是B”的否定。所以包含“有些”的句子的真与和它相关的包含“所有”
的句子的伪意义相等,并且反过来说也对。我们已经研究过包含“所有”的
句子为真的情况,我们所说的话也适用于和它相关的包含“有些”的句子为
伪的情况。现在我们想研究一下包含“有些”的句子为真的情况,这种情况
表示与它相关的包含“所有”的句子为伪。
假定我遇见了琼斯先生,于是我对你说“我遇见了一个男人”。这是一
个包含“有些”的句子:它断言对于X 的某个值来说,“我见了X 并且X 是
人”为真。我知道所说的X 是琼斯先生,但你却不知道。我的知识使我能够
推论出“我遇见了一个男人”的真实性。这里有一种相当重要的区别。如果
我知道“我遇见了琼斯先生”和“琼斯是个男人”这些句子为真,那么“我
遇见了一个男人”为真就是一个实质性的推理。但是如果我知道我遇见了琼
斯,并且知道琼斯是个男人,那么我就是已经知道我遇见了一个男人。知道
“我遇见了琼斯”这个句子为真与知道我遇见了琼斯并不是一回事。如果我
不懂英语,那么我可能知道后者而不知道前者;如果我听见的这句话是从一
位我非常尊敬的道德修养很高的人口里讲出来的,但是我还是不懂英语,那
么我就可能知道前者而不知道后者。
假定你听到门铃响声而推论出有客来访。当你还不知道是谁的时候,你
处在一种既相信而又知道得不确切的精神状态。当你知道了是谁之后,那种
知道得不确切的因素就消失了,但是那种相信的因素仍然存在,另外增加了
“这是琼斯”这个新的信念。所以从“a 有P 性质”推论出“某件事物有P
性质”只在于把断言“a 有P 性质”时所表达的全部信念的一部分孤立起来
并对它加以注意。我认为同样的话对于一切演绎推理都是适用的,而这类推
理的困难,当它存在时,是由于我们相信的是一个句子为真而不是这个句子
所肯定的内容这件事实所造成的。
这样从表达知觉判断的句子过渡到包含“有些”的句子——例如,从“琼
斯在那里”过渡到“有个人在那里”——就不会发生困难。但是有许多我们
大家都相信的包含“有些”的句子却不是通过这种简单方法得来的。我们常
常知道某件事物具有P 性质,虽然并没有一件固定的事物a 可以让我们说“a
具有P 性质”。比方说我们知道某个人是琼斯的父亲,但是我们却可能说不
出他是谁。没有一个人知道拿破仑第三的父亲是谁,但是我们却相信总有个
人是他的父亲。如果有颗子弹在你身边飕然飞过,当时又看不见人,你会说
“有人向我开枪”。就这些实例说,通常你是在根据一个普遍命题而做出推
理。每个人都有一个父亲,所以琼斯先生有一个父亲。如果你相信每件事物
都有一个原因,那么许多事物只有作为“构成这件事物”的原因才被你认识
到。这类概括是不是那些不是直接从知觉得出来的包含“有些”的句子的唯
一来源,还是与此相反,是不是在我们知识的前提中一定有着包含“有些”
的句子,这是目前我不打算对它做出结论的一个问题。
有一个由布劳威尔创始的学派,这个学派主张一个包含“有些”的句子
可能既不真也不伪。最常举的例是“在π的十进位表示法里有三个连续的
7”。就目前计算出来的π的值来看,还没有三个连续的7 出现。如果它们在
以后出现,这一点早晚可能被人发现;但是如果它们永不出现,那么这一点
也永远不可能被人发现。我已经在《意义与真理的探讨》一书中讨论过这个
问题,在那本书里我得出的结论是这类句子只要在句法上有意义,那么它们
永远不是真就是伪。因为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改变这种看法,所以我将请读
者去看那本书里关于我的理由的一段叙述,我还将不经过任何进一步的论证
就做出凡是句法上正确的句子都是不真就伪的假定。
第十一章事实、信念、真理和知识
本章的目的是把根据以前的讨论以及《意义与真理的探讨》一书中较详
的讨论所得出的某些结论以教条的形式叙述出来。特别是我想对本章题目中
这四个词给出尽可能确定的意义。我并不想否认这些词可以有其它同样合理
的意义,而只是认为我给予它们的意义代表重要的概念。理解和区别清楚这
些概念,它们对于许多哲学问题都是有用的,把这些概念弄混,它们就会成
为一些不能解决的纠缠的根源。
A. 事实
“事实”这个名词照我给它的意义来讲只能用实指的方式来下定义。世
界上的每一件事物我都把它叫作一件“事实”。太阳是一件事实;凯撒渡过
鲁比康河是一件事实;如果我牙痛,我的牙痛也是一件事实。如果我做出一
个陈述,我做出这个陈述是一件事实,并且如果这句话为真,那么另外还有
一件使它为真的事实,但是如果这句话为伪,那就没有那件事实。卖肉商人
说:“我的肉全卖完了,这是事实”;过了不久,来了一位老顾客,卖肉商
人从柜台下面取出一块新鲜的羊羔肉交给了他。这个卖肉商人算是说了两次
谎话,一次是说他的肉已经卖完了,另外一次是说他的肉卖完了是一件事实。
事实是使叙述为真或为伪的条件。我愿把“事实”这个词限定在一个最小范
围之内,这个最小范围是使得任何一个陈述的真或伪可以通过分析的形式从
那些肯定这个最小范围的陈述得出来所必须知道的。举例说,如果“布鲁塔
士是罗马人”和“加西奥是罗马人”都各自说出一件事实,那么我就不该说
“布鲁塔士和加西奥是罗马人”是一件新的事实。我们已经知道有没有否定
的事实与普遍的事实引起了一些困难。这些细微的问题大部分却都来自语言
方面。
我所说的“事实”的意义就是某伴存在的事物,不管有没有人认为它存
在还是不存在。如果我抬头看一张火车时间表,发现有一趟列车在上午十时
去爱丁堡,如果那张时间表正确,那么就会真有一趟列车,这是一件“事实”。
时间表上所说的那句话本身也是一件“事实”,不管它是真还是伪,但是只
有在它是真,也就是真有一趟列车的条件下,它才说出一件事实。大多数的
事实的存在都不依靠我们的意愿;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它们叫作“严峻的”、
“不肯迁就的”或“不可抗拒的”的理由。大部分物理事实的存在不仅不依
靠我们的意愿,而且也不依靠我们的存在。
从生物学的观点来看,我们的全部认识生活是对于事实的适应过程的一
部分。这个过程是一切生物在大小不同的程度上都具有的一个过程,但是除
非它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一般并不把它叫作“认识的”过程。因为在最低级的
动物与思想最深刻的哲学家之间并没有一道分明的界线,所以非常明显,我
们不能准确说出我们是在什么地方从完全属于动物的行为过渡到配得上“知
识”这个珍贵名称的阶段。但是每个阶段都有适应的过程,而动物本身所要
适应的就是由事实构成的环境。
B. 信念
我们接着要研究的问题就是“信念”,“信念”带有一种本身固有的和
不可避免的意义上的模糊不清,这种模糊不清的原因在于从变形虫到人类的
心理发展是一脉相连的。“信念”的最完备的形式是哲学家们考虑最多的问
题,它表现在一个句于的肯定上。你用鼻子闻了一会儿,接着就喊:“天啊!
房子着火了”。或者当你正计划到郊外去野餐的时候说:“看这些黑云。天
要下雨了”。或者在火车上你为了把一个乐观的同车乘客的高兴打下去而这
样说:“上次我坐这趟车就晚到三个钟头”。如果你不是在说谎,那么这些
话就都表示信念。我们非常习惯于用文字来表示信念,所以一说到有些不用
文字表示的“信念”就觉得有些奇怪。但是我们很清楚地看得出来,即使在
用文字表示信念的情况下文字也不是问题的最关紧要的部分。烧着东西的气
味首先使你相信房子着火,然后你才说出这些字来,这时候文字并不就是信
念,而是用一种行为的形式把信念传达给别人的方法。当然,我想到的是那
些不很复杂或微妙的信念。我相信多边形的内角和等于两直角乘以它的边数
然后减去四个直角,但是一个人要不通过文字而相信这一点就必须具备超人
的数学直观能力。但是比较简单的信念,特别是要求作出行动的信念,可能
完全不需要用文字来表达。你可能对一起旅行的同伴说:“让我们快跑;火
车已经要开了”。但是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你可能有着同样的信念,并且同
样快地跑过去,而在你的头脑中却并没有什么文字出现。
因此我主张把信念当作某种可以是先于理智并且可以表现征动物行为上
的东西。我还认为有时一种完全属于身体方面的状态也可以称得起是一种“信
念”。举例说,如果你摸黑走进屋内,并且有人把椅子放在了一个平常不放
椅子的地方,那么你就可能撞到椅子上,因为你的身体相信那里没有椅子。
但是对于我们目前的讨论来说,把心理与身体在信念上各自起的作用分别开
并不是很重要的。按照我对于这个名词的理解,信念是身体上或心理上或者
两方面兼有的某一种状态。简单来说,我将把它叫作有机体的一种状态,而
不去管身体的与心理的因素的区别。
信念的一个特点是它有着外界参照,按照我们在前一章给外界参照所规
定的意义。最简单的可以从行为方面观察到的情况就是由于条件反射作用,A
的出现引起适合于B 的行为。这包括根据得到的消息而采取行动那种重要情
况:听到的话是A,而它所指的意义是B。如果有人告诉你“注意!汽车来了!”
你的动作就和你真地看见了汽车时一样。就这个实例说,你在相信“汽车来
了”所指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我们可以把任何一种构成相信某种事物的有机体的状态详
尽描述出来,而无需讲到所说的某事物。当你相信“汽车来了”的时候,你
的信念就是由肌肉、感官和情绪,也许还有某些视觉意象所构成的某种状态。
所有这些以及凡是可以构成你的信念的东西,在理论上都可以由心理学家与
生理学家共同合作详尽描述出来,而无需提到任何一件在你身体和心理以外
的东西。当你相信一辆汽车开过来的时候,你的状态在不同的外界条件下也
会非常不同。可能你在观看一场车赛,心里想着你下了本钱的那辆卒是不是
能够获胜。可能你在等着你那从远东被释放归来的儿子。可能你正在设法逃
开警察的监视。可能你在过马路时突然精神集中起来。但是尽管你的整个状
态在这些不同的情况下不会相同,它们中间还是存在着某种相同的东西,正
是这种东西使得它们都成为汽车来了这个信念的不同实例。我们可以说,一
个信念是有机体的状态的一个集合,这个集合是由于都具有全部或部分相同
的外界参照这一点而组成的。
在动物或年幼的小孩身上,相信是通过一种或一系列行动而表现出来
的。猎犬凭着嗅觉迫踪狐狸表现出猎犬相信有狐狸的信念。但是在人类,由
于语言和使用推迟的反应的结果,相信常常变成一种多少静止的状态,也许
主要就在于发出或想象出一些适当的文字,加上构成各种不同种类的信念的
那些情感当中的一种感情。关于这些不同种类的信念,我们可以一一列举出
来:第一,那种以动物性推理补足感觉的信念;第二,记忆;第三,预料;
第四,只凭证据不经思考就得出的信念;第五,那种得自有意识的推理的信
念。也许这个表现既不完全又有些冗长,但是知觉、记忆和预料在所涉及的
情感上的确有所不同。因此“信念”是一个范围很广的类名,而一种相信的
状态与一些通常不会叫作相信的相近的状态是不能明显地区分开的。
有机体处于相信状态时所相信的到底是什么,通常是个比较含糊不清的
问题。对于一只凭着嗅觉追踪的猎犬来说,这是异常确定的,因为猎犬的目
的简单,它又完全确信它所凭借的手段;但是一只没有决定去是否要去你手
中吃东西的鸽子所处的却是一种更其含糊不清和复杂的情况。就人类来说,
语言给人一种表面上好象准确的印象;一个人也许可能用一句话表示他的信
念,而这句话就被人当成了他所相信的东西。但是一般来说情况却不是这样。
当你说“看,琼斯在那里”的时候,你是在相信某种事物,并且把你的信念
用文字表示出来,但是你所相信的是关于琼斯这个人,而不是关于“琼斯”
这个名字。在另外一个场合,你可能有一种关于文字的信念。“刚走进来的
那位鼎鼎大名的人是谁?他是提奥菲鲁斯?特瓦孔爵士”。在这种情况下,
你所需要的只是名字。但是通常在日常语言中这些字几乎可以说是透明的;
这些字不是被相信的东西,正如一个人的名字不是那个人一样。
在文字只表示一种关于这些文字的意义的信念的情况下,这些文字所表
示出来的信念不够准确的程度正象那些文字的意义的不够准确的程度一样。
在逻辑与纯粹数学的范围之外,具有准确意义的字是没有的,连“公分”和
“秒”这样的字也不例外。所以即使我们用有关经验界的字所能达到的最大
准确性的一些字来表示一个信念,关于什么是被相信的东西仍然是多少含糊
不清的一个问题。
在一个信念可以叫作“纯粹文字的”信念,也就是说在被人相信的是某
个句子为真的情况下,这种含糊不清仍然存在。这是受旧式教育的学生所获
得的一种信念。让我们看一下学生对“征服者威廉在1066 年即英王位”和“下
星期三放全天假”所抱的不同态度。遇到第一种情况,学生知道这样写是对
的,一点也不去管文字的意义;遇到第二种情况,他获得了一个关于下星期
三的信念,却一点也不去管你是用什么文字使他产生这种信念的。前一种信
念是“纯粹文字的”信念,后一种却不是。
如果我要说这个学生相信“征服者成廉在1066 年即英王位”这个句子为
“真”,那么我就必须补充说这个学生关于“真理”的定义完全是实用观点
的定义:如果当着教师说出一个句子的结果令人愉快,它便是“真”的;如
果结果令人不愉快,它便是“伪”的。
让我们忘掉这个学生,重新开始我们身为哲学家的本务,当我们说一个
句子是“真”的,我们要表示的是什么意思?我现在问的还不是什么是“真”
的问题;这将是我们下面要谈的题目。现在我要指出来的是:不管“真”的
定义怎样下,“这个句子是真的”所指的意义一定要依靠这个句子所指的意
义,因而它的含糊不清的程度完全与那个被认为真的句子所具有的含糊不清
的程度一样。因此我们并没有因为把注意力集中到纯粹文字的信念上面而能
使这个问题免于含糊不清。
哲学也应当像科学一样,认识到虽然绝对准确是不可能的事情,人们还
是可以发明一些办法来逐步缩小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范围。可是不管我们的
测量工具多么让人满意,仍然会存在着我们不能确定它们大于、小于或等于
一公尺的一些长度;但是通过办法的日臻完善减少这些不能确定的长度的数
目是没有什么止境的。同样,当信念用文字表示出来之后,永远会存在一条
由可能发生的情况构成的带子,关于这些情况我们不能说它们使信念为真或
为伪,但是一方面我们可以用更完善的文字的分析,一方面我们可以用更精
细的观察办法把这条带子的宽度无限地加以缩小。绝对准确是否可能要靠物
理世界是分立的还是连续的来决定。
现在让我们看一看全由具有最大限度准确程度的文字表示的一个信念。
为了谈得具体,假定我们相信这个句子:“我的身高大于5 英尺8 英寸而小
于5 英尺9 英寸”。让我们把这个句子叫作“S”。我还不是问使这个句子为
真的条件是什么,或者我根据什么说我知道它;我只是问:“当我具有用S
这个句子表示的信念时,我所处的状态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显然没有
一个唯一的正确答案。我们可以肯定的只是我处在这样一种状态之下,即如
果有另外某些事情发生,那么这种状态将给我一种可以用“正是这样”等字
来表示的情感,如果这些事情尚未发生,那么我会想到它们的发生并且感到
“是的”这个词能表示的那种情感。比方说,我可以想象我自己靠在放有一
个刻有英尺英寸的尺度的墙壁上,并在想象中看到我的头部位于这个尺皮上
面的两个记号之间,对于这个想象我可以有表示同意的情感。我们可以把它
看作是那种可以叫作“静止的”信念的本质,这种信念是与用行动表现出来
的信念相对而言的:静止的信念是由一个观念或意象加上一种感到对的情感
所构成的。
C. 真理
我现在要给“真理”与“虚妄”下定义。有一些问题是明显易见的。真
理是信念的一个性质,间接也是表示信念的句子的一个性质。真理是一个信
念与这个信念以外的一件或更多件事实之间的某种关系。如果这种关系不存
在,那么这个信念就是伪的。一个句子即使没有人相信,它还是可以叫作“真”
的或“伪”的,只要假定在有人相信的情况下,这个信念按照当时的情况为
真或为伪。
我认为明显易见的就是以上所说的这些。但是信念与它所涉及的事实之
间的关系的性质,或者使一个已知信念为真的可能的事实的定义,或者这个
词组里“可能的”意义都不是什么明显易见的问题。除非这些问题得到答案,
我们对于“真理”就不能给出恰当的定义。
让我们从信念的生物学上最初的形式开始,除了人类以外,动物也有这
种最初形式的信念。如果A 与B 两种外界条件的共现是经常的或者在感情方
面引起人的兴趣,那么这种共现就容易产生下面的结果:当从感觉上知道A
的存在之后,动物的反应就和它以前对B 的反应一样,或者至少表现出对B
的反应的一部分。在有些动物身上,这种关联有时可能是天生的,而不是得
自经验的结果。但是不管这种关联是怎么产生的,当从感觉上知道A 的存在
这件事引起适合于对B 的动作时,我们可以说这个动物“相信”环境中有B
存在,并且如果环境中有B 存在,这个信念就是“真”的。如果你在半夜把
一个人叫醒,口里喊着“失火了!”,即使这个人还没有看见火或闻到着火
的气味,他也要从床上跳下来。他的动作是他具有一个信念的证据,如果有
失火的事发生,这个信念就是“真”的,否则就是“伪”的。他的信念的真
伪要靠一件可能永远在他的经验范围之外的事实来决定。他也许逃得很快,
根本没有得到关于失火的感觉上的证据;他也许因为害怕被人猜疑有意纵火
而逃到国外,从来没来得及问别人是否真地发生过失火事件;然而如果构成
他的信念的外界参照或意义的那件事实(即失火)存在,那么他的信念就仍
然是真的,而如果没有这样的事实存在,那么即使他所有的朋友都让他相盾
发生过一次失火事件,他的信念也仍然是伪的。
一个真的与伪的信念之间的区别正像一位太太与一位老处女的区别一
样:真的信念有着与它有一定关系的一件事实,但是伪的信念就没有这样的
事实。为了完成我们对于“真理”与“虚妄”要下的定义,我们需要对于使
一个已知信念为真的那件事实作出描述,这个描述在信念为伪的情况下不能
适用于任何事物。已知一位不知已否结婚的妇女,我们可以作出一个描述,
如果她有丈夫,这个描述就适用于她的丈夫,如果她是位老处女,那么这个
描述就不能适用于任何事物。这样一个描述可能是:“在教堂或结婚登记处
站在她身旁的那个男人,当时还有人说了一些话”。同样,我们需要对于由
于一件或许多件事实的存在而使一个信念为真的这件或许多件事实作出叙
述。我把一件或许多件这样的事实叫作这个信念的“证实者”。
这个问题的基本方面就是感觉与意象,或者按照休谟的说法,印象与观
念之间的关系。我们在前面一章里已经研究过观念与其原型之间的关系,看
出“意义”是怎样从这种关系上发展出来的。但是在我们有了意义和句法之
后,我们得出一个新的概念,我把它叫作“意指”,它是句子和复合的意象
的一个特点。就用来表达惊叹的象“起火了!”或者“杀人了!”一类的单
词来说,意义与意指是一回事,但是一般来说它们却不相同。这种区别我们
可以从下面这件事实明白地看出来:如果文字要达到一个目的,它们就一定
要有意义,但是一串文字却不一定就有意指。意指是一切有意思的句子的一
个特点,而且不限于直陈语气的句子,也包括象疑问、命令或选择语气的句
子。为了目益的讨论,我们只研究直陈语气的句子。关于这些句子我们可以
说它们的意指在于描述那伴由于它的存在而使句子为真的事实。我们还需要
给这种描述下定义。
让我们看一个实例。杰弗逊有一个用这些文字来表示的信念:“北美洲
有猛犸”。即使没有一个人看见过一只这种猛犸,这个信念也可能是真的;
在他说出这个信念时,也许在落矾山无人居住的地带只有两只猛犸,而这两
只猛犸也许不久就让洪水顺着科罗拉多何冲入大海。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他
的信念是真理,却没有证实它的证据。实际存在的犸猛可能已是事实,而且
按照上面所讲的意义,还可能已是信念的“证实者”。一个没有被经验过的
证实者常常是可以描述的,如果它对某种从经验中得知的事物具有一种从经
验中得知的关系的话;我们就是用这种方法来理解“亚当的父亲”这一类短
语的,这个短语不描述任何事物。我们就是用这种方法来理解杰弗逊关于犸
猛的信念的:我们知道那种可能使这个信念为真的事实;这就是说,我们可
能有这样一种心理状态,它使我们看见犸猛之后会大声喊出:“是的,这就
是我心里所想的东西。”一个句子的意指得自组成它的字词的意义和句
法规律。虽然意义必须从经验中得来,意指却不需要这样。我从经验知道“人”
的意义和“翅膀”的意义,从而知道“有一个长着翅膀的人”这个句子的意
指,尽管我没有这个句子所表示的意捐那种经验。一个句子的意指永远可以
在某种意义上被理解为一个描述。如果这个描述所描述的是事实,这个句子
就是“真”的;否则它便是“伪”的。不夸大习俗在这方面的作用是很重要
的。只要我们的讨论限于信念,而不是用来表达这些信念的句子,习俗并没
有什么作用可说。假定你正预料要见到一个你所喜欢而又有一段时候没有见
着的人。在你的预料里可能没有一个字出现,即使这个预料是详细而复杂的。
可能你希望他将面带微笑;可能你想起了他的声调,他的走路的样子,他的
眼睛的表情;可能你的全部预料只有一个高明的画家用颜色而不是用文字才
能表达出来。就这个实例来说,你所预料的是你自己的一种经验,而你的预
料的真实或虚妄却是观念与印象之间的关系:如果发生的印象可能就是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