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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我的左手边

叶萱(当代)
你在我的左手边——《你是大樱桃吗》完整版  作者:叶萱
楔 子
  白天,学校门口的大街上永远都是车水马龙,人们行色匆匆,从一处来,到另一处去。有许多次,我站在这里,看来来往往的人、形形色色的脸和缤纷各异的衣裳,因为数量的巨大,眼花缭乱。
  是这个城市著名的大学路,除了一座又一座的大学,这里充斥着无数银行、书店、理发店、小吃店……路不宽,然而交通总是很拥堵,那些无奈而焦躁的司机习惯了按喇叭企图驱散行人,而行人总是视若无睹地在车流中横冲直撞。林卡说:在这条路上,两条腿的比四个轮子的要更有力量。
  林卡是与我同寝室的姑娘,川妹子,嗜辣,皮肤却透明般晶莹闪光。在2000年之后,师兄们总是叹息着说:“戏剧系的美女绝种了,现在的主持人流行特型演员。”可是因为林卡,师兄们笑靥如花地抢先表达:“林卡是女超人,拯救戏剧系沦落的审美。”于是,入大学两年,林卡是当之无愧的“校花”,而与“校花”形影不离却又相貌平平的我便沦为当之无愧的“校叶”——红花总要绿叶衬的。
  然而,好在我的高考成绩高——我以超过文化课分数线110分的绝对高分成为戏剧系历史上最“牛”的学生。我似乎终于意识到这个真理:假使你无法改变自己的容貌,那你唯有以更加丰富的内心支撑自己的灵魂,以使其更加强大。
  就比如现在——我依然不漂亮,大型校级文艺晚会、省级演出我永远不能担纲主持,然而每逢演讲比赛、辩论赛或者知识竞赛,我又是当之无愧的一号人选,因为我可以随时随地引经据典,而这又恰恰不是所有人可以具备的。
  生命,似乎正在绽放它最动人的笑脸,以近乎玄妙的方式,昭示种种的可能与不可能。
  我生活了两年的艺术学院是个让我无法形容的地方,因为太多的矛盾词充斥其间。比如:校园面积很小、舞台天地很大;外观楼宇陈旧、内里设备昂贵;总有人夜不归宿,住宿制度之严格却冠绝省城高校;很多年轻的人们走来走去,面容单纯宁静、阅历丰富纠杂……是最简单的大学时代,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早早成熟,心理素质突飞猛进。渐渐地,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对于这里,我总是不可扼制地怀有深深感激:因为我很多次这样想过——假使没有艺术学院,现在的我会在哪里、在做些什么?
  隐约,还是可以记起一张脸,那样白皙的皮肤、清秀的面容,目光里有深深的冷。伴随着那样鄙弃、不屑的声音,响彻我的记忆:
  “陶滢,你不漂亮,成绩又不好。”
  “你毕业后能干什么?能做公交车售票员?”
  “或者,你可以去环卫局做城市清洁工?”
  ……
  是记忆的碎片,然而清晰凌厉。仿若一些细小的刀片,貌不惊人的小,飞过去,甚至看不见伤痕。要过一小会,鲜血喷涌而出、筋脉悉数断裂,英雄倒地,惊惧着死亡——惟其小,才能够杀人于无形。
  那么,或许正是因为了这些沉在记忆深处不欲怀想的岁月,我对今天所能拥有的一切,才怀有真诚的感念。
  秋天的时候我把头发剪短了。
  我似乎从未剪短过自己的头发,即便是在曾经那些最不修边幅的日子里。剪短了的头发柔顺地贴服在我的耳际,起风的时候会细细地飘动。我的头发软而细,一丝丝一缕缕地缺少坚硬的固着感。因为软与细,扎起来的时候就汇成那么小的束,任何小号发夹都可以将其固定,只轻轻一挽,便是孱弱纤瘦的髻。戏剧系和舞蹈系的女生大多长发飘飘,于是我剪短头发后很是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先是老师们很惊讶地看着我:陶滢,你这是《实话实说》还是《开心辞典》?
  然后是关系不错的师兄,这个系的、那个系的,看见了,惊讶很久,然后清一色带着惋惜感叹:陶滢,其实你还是长头发好看。
  再后来连几个常常在餐厅里帮我占座位的小师弟都要说:师姐,你失恋了吗?
  ……
  我终于无言以对:是谁说头发只能和爱情有关?
  我的爱情,或许和左手有关。
  我是个左撇子女生,从3岁学用笔、拿筷子,到今天,17年间,我用的都是左手。
  吃饭、写字,主持节目拿话筒,都是左手。
  在我16岁的时候,便有一个男生预言:“陶滢,你的左面要么不能坐人,要么就得坐一个甘心一辈子弯腰捡筷子的人。”
  因为如果不这样,吃饭的时候,他的筷子便会掉到地板上很多次。
  筷子,或是钢笔,掉落的时候溅出极其轻微的响,在我的记忆中,代表尴尬、委屈、惶恐、歉疚……我曾经,是从最尴尬、委屈、惶恐、歉疚的岁月中一点点跋涉出来,很努力才做到昂起头,在灯光明亮的舞台上,镇定自若地讲话。
  为此,几乎付出了我整段少年时光作为代价。
  不能再回忆。
  因为假使真的要回忆,我不知道,那个为我预言的男生、那些生动如斯的画面,随着岁月的流淌,沉淀到了何方?
  心里会有浅浅的疼,挟裹着那些再也无法重走的时光,起起伏伏。
  想起一阕《一剪梅》,最后一句说: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或许,岁月是最无情的手,任时光催红了樱桃、染绿了芭蕉,更是把韶华人生抛在后头,然后,抚过去,覆上细细流年的尘埃。
  多么巧,16岁,我的绰号便是叫作“大樱桃”。
1-1
  十六岁时,我的绰号叫作“大樱桃”。
  樱桃,是我的名字“陶滢”的谐音。我的同桌夏薇薇说:“陶滢,你和樱桃还真像啊!你知道吗,樱桃的保险期只有不到20天,所以是最最容易腐烂的水果。 ”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高高昂起头,白皙的面孔和修长的脖颈一起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在上午灿烂的阳光下镀上金色边缘。
  而在我周围,会响起零零落落被压抑住的笑声。
  我不理她,只是低下头很努力地看一本书。可是书上的字我一个都看不进去,因为周围那些刻意掩饰的笑声让我的大脑里涨满支离破碎的尴尬与耻辱。我的手在轻轻地抖,有什么东西濡湿了我的睫毛,可是却又梗阻着,哪怕眼眶渐渐酸涩,也不肯涌出来。
  十六岁,这就是我委屈的青春。
  可是我有什么资格反抗呢?十六岁的我有张胖乎乎的脸,脸上还有些影响视觉效果的青春痘;成绩不好,在71人的班里考六十几名;也孤僻,只是一个人偷偷看很多课外书,被老师抓到很多次,检讨写了很多份。不美丽,不聪慧,不合群,不上进,所以没有人喜欢我。
  并且,在不美丽、不聪慧之外,我还是个左撇子。
  虽然我的手和任何女孩子的手没有区别——白皙、修长,看上去还很纤细。可是,我的左手,它有它的灵魂:它像别人的右手一样,可以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可以在课本的页眉页脚画很多栩栩如生的动画小人,也正是因为这些,而显得太过与众不同。
  没有人愿意坐在我的左手边。
  因为那将意味着:当别人抄笔记抄到热火朝天的时候,只是不经意间,被我左边手肘一碰,一行字就此歪开去,万劫不复。甚至于“啪啦”一声响,手中的笔便落到了地上。或许只是很脆、很小的一声响,然而因为频繁,却总能换几分目光:同情的、厌烦的、幸灾乐祸的。千奇百怪的目光,挟裹一点难为情,让我变得愈加尴尬。
  所以,没有人愿意做我的同桌。
  而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能听见夏薇薇故意放大的叹息声,以及她的抱怨:“樱桃就是容易烂,粘乎乎地讨人厌。”
  我咬紧牙关,沉默。只是一只手把手中的笔紧紧攥住,直到手背上露出清晰血管的脉络。
  十六岁,这就是我隐忍的青春。
  夏薇薇是那样的女孩子——从省城到我们这个海边小城来借读,家境一定是不错的。虽然不漂亮,不拔尖,但样样都算说得过去。是喜欢说话的女孩子,习惯了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哪怕是那些刻薄的评价。
  而且我知道,为了换座位,夏薇薇至少找过班主任3次。只是班主任并没有同意夏薇薇的要求,她只是互换了我和夏薇薇的位置——现在,夏薇薇坐在我的右手边。于是,我再也没有碰掉过夏薇薇的笔。
  可是因为教室小,横向的每两排课桌是挨在一起的。而班里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每两周大家的座位就按照顺时针的方式向右挪一排,据说这样可以保护视力。于是,每两周就有人要挨着我坐,也就总有人要被我碰来碰去。
  渐渐地,我习惯了看左手边同学皱眉头的样子,或许还有不耐烦的牢骚声。
  除了沉默,我还能做什么呢?
  16岁,生命的全部价值在于上课和考试。成绩好的时候会很开心,成绩不好的时候却只能对自己表示忧伤。
  对话常常是这样:
  “你第几?多少分?”语气平静,带点关心的好奇。
  “不能说,丢死人了,还是你好,九十几?”艳羡,或许还有几分脱不掉的小嫉妒。
  “不顶事,九十几也考不上大学,我偏科。”说着说着,终究还是拐到高考上来。
  大家都是这样走过的吧?
  可我不是。
  十六岁,我不喜欢那些翻来覆去换汤不换药却仍然让我听不懂的习题,不喜欢那些满嘴都是“大学”、“高考”的神经质一样的老师,我知道自己这样肯定考不上大学,可是我也不知道考上大学会有什么好处——因为我压根不知道我该考哪里、学什么,对我来说高考是个没什么意思的命题,忽略得久了,渐渐也就觉得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其实所有人都不知道:我每天到学校里上课,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其实不过是因为除了上学之外,我不知道自己还可以到哪里去。
  看得出来,班主任王老师对我很头疼。
  就好像现在——这是王老师本月第三次站在我面前大发雷霆。
  “陶滢,你还要不要高考了?”王老师花白的头发气愤地颤抖着,她的手里抓着我刚看到一半的小说,四下里静悄悄的,没有声响。
  是外语课,班主任王老师的外语课,而我却在看小说!
  我起立,垂手,低眉顺眼。又不是第一次被抓到,早就没有羞赧或者沮丧。余光能瞥到周围的人:有人抬头,然而很快又低下,埋头看英语课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未来,我和他们毫不相关。
  “陶滢,叫你家长来。”老王努力抑制着自己的愤怒,可我还是能感受到巨大的能量,或者说压力,在我周围郁积。
  我不说话,只是低着头。
  这时候,在我左前方的位置,有一道目光看过来。或许只是不经意,可是我抬头的瞬间,突然撞上他的目光。
  那一瞬间,突然呆住。
  是张怿?!
  是这个班里,唯一不希望在他面前表现出自己狼狈、尴尬的那个张怿啊!
  我的脸瞬间红了,好像终于想起什么一样,恨不得有一条地缝突然裂开,把自己埋进去,越深越好。心里只想着:你为什么要回头看?为什么偏偏是你回头看?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回头看?又为什么看的偏偏是我?
  一颗心,一颗那么不知悔改、无所谓的心,好像深海沉船,顷刻间便已坠向无边深渊。
1-2
  我们班的张怿,就像一则传奇。
  他是这个年纪的男生里为数不多的乖孩子之一:永远按时完成作业,认真回答问题,笔记一丝不苟,总是把校服扣子全部系得规规矩矩的,左胸前认真佩戴校徽。他站在那里的样子就好像一棵挺拔的小白桦,树叶子被阳光照耀,反射出金灿灿明亮的光。
  帅气的男孩子,在16岁这样的年纪本身就很引人注目。而假使他的学习成绩又很好的话,那简直就是相当完美了。
  张怿偏巧就是这样,刚结束不久的全市中考,他是全市第一名。
  他坐在我的左前方,从我的座位到他的座位,直线距离不到1米。我只要抬起头看黑板,眼睛的余光就可以看见他的后脑勺,还有右边的脸颊。他回答问题的时候,普通话很标准,声音很好听。
  我很喜欢他。
  喜欢往往是有原因的,是悄然增长的情绪,在不经意的时刻突然破土而出。
  那是刚开学不久后的一个周六,不放假,因为要补课。所有同学都在复习功课,我照例又在看小说。
  夏薇薇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
  我知道她并不喜欢我——她自己说过,一个女生可以笨而美丽,也可以聪明而丑陋,但假使不美丽又愚笨的话,那才真是无药可救。
  而我偏偏就是那种无药可救的女生,所以被厌恶也是天经地义。
  课间的时候我去上厕所,随手把小说塞到桌子下面的桌洞里。因为是随手放上去,所以没怎么放好,后来想起来,当时那本书露出一角,斜斜地放在书包上面,好像轻轻一碰,就要掉下来一样。这种十分危险的地理位置,是事件得以发生的条件之一。
  是在我回教室的时候,就在我将要踏进教室的刹那,我突然看见了老王的背影,她在同学们身旁走走停停——看看这个的作业,看看那个的课本。
  就在老王快走到我座位旁边的时候,夏薇薇猛地晃一下桌子,“啪啦”,那本课外书就掉在了地面上!
  我不由自主地在教室门边顿住了脚步,下意识地捂住了嘴!
  老王的视线因为这本书而突然掉转过来,那一刻,站在门口的我要很努力,才压抑住即将脱口而出的尖叫!
  那本课外书,就那么安静地躺在两排课桌之间的地面上,浅浅橙色的封面,不怎么用低头就可以看见上面清晰的书名:《小王子》。
  那是妈妈带回来的新书,中英文对照,彩色插图,精美得很。我喜欢极了,已经看了很多遍,那只痴情的狐狸、那朵骄傲的玫瑰花,它们在遥远的星球上,孤单而又执拗地守望爱情。
  可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故事发生了关键性的转折——正在做习题的张怿看见王老师走过来,急忙站起来请教一道英语问题。站起来的时候他被椅子绊了一下,顺势就往后退了一步,恰好就踩在我的新书上!
  我站在门口,清楚地看见他愣了一下,低头,捡起了那本书。
  王老师也在这时走了过来,她看见张怿捡书,便问:“这是你的书?”
  令我没想到的是,张怿居然点了点头。
  然后,我清楚地听到,他说:“中英文对照的书,我在练习阅读理解。”
  王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低下头,开始认真地讲解起英语题目来。
  我的一颗心,一点点,回复到了正常的位置。
  那天,我很认真地对张怿说了一声“谢谢”。
  可是张怿没有什么表情,他点点头,用手擦擦被踩脏了的封面。
  他说:“对不起,我就是觉得踩脏了你的书,有点不好意思。”
  他顿了顿,又说:“这书挺好看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这个被那么多女生偷偷喜欢着的男孩子,突然愣住。一股暖流悄悄流淌开去,在严冬干燥的空气里,润物细无声。
  或许,只是那么一瞬间,我悄悄地喜欢上了我们班最优秀的男生张怿。因为这些原因,我不仅不恨夏薇薇,反而有些感激她——感激她让我和张怿有了那么一点点擦肩而过的机缘。
  于是,十六岁这一年我有了生命中第一个秘密——我在那个浅绿色、带一把小锁的日记本上,安静记录那些关于灰姑娘和王子的幻想:灰姑娘和王子,他们在华尔兹的裙摆和旋转里,目光相撞。12点钟响之后,灰姑娘遗落了水晶鞋,而王子弄丢了灰姑娘的踪迹。
  在我的幻想里,我是灰姑娘,张怿便是王子。
  所以,我不怕所有人蔑视的目光,却独独害怕左前方的那个男生任何一点的不屑。
  是因为喜欢,所以那么在乎。
  可是,如今,张怿,你该多么鄙视我?
1-3
  稍晚一些的时候我到家了。我家所在的小院掩藏在一条小小的胡同里,胡同口长着几棵很粗壮的芙蓉树,一到夏天就盛开粉红色絮状的花朵,把空气染成甜蜜蜜的味道。于是,人们就把这条小胡同叫做“花树里胡同”。我住在37号院,是个不大的院子,住着四户人家。多少年了,老人去世了,小孩出生了,这四户人家的组合却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我推开院子大门的时候,陈旧的木门发出“吱嘎”一声响。
  外婆正在往饭桌上端饭,听见声音,没转身就说:“小桃回来啦?”
  “小桃”是外婆给我取的乳名,因为我出生的时候是8月,外婆抱着我从医院走出来的时候,医院外面的马路上到处都是果农在卖桃子。那些硕大的水蜜桃,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外婆说,我们家的小丫头真是像水蜜桃一样水灵啊,就叫小桃吧。
  从那以后,外婆就很固执地叫我“小桃”。渐渐地,周围的邻居们也开始叫:小桃、小桃、小桃……
  每到这个时候我总要很努力地解释:我叫陶滢。
  因为我记得妈妈说过:滢,就是清澈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家的女孩子,要有永远清澈的目光,和永远清澈的心灵。
  而这样清澈的名字又是多么美丽的名字啊!
  可是大家还是忘记我的名字,还是叫:小桃、小桃、小桃……
  渐渐地我终于放弃解释,因为我想,所谓名字不过是个标签。既然我还是我,那么陶滢还是小桃,或许并不重要。
  晚餐是外婆拿手的红烧茄子,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道菜。可是今天的红烧茄子因为老王的“召见”而变得有些怪味道。
  吃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我才鼓足勇气告诉外婆:“我们老师让家长明天过去一趟。”
  她认真看看我:“你闯祸了?”
  我扁扁嘴巴,看她一眼:“你看我像么?”
  她不信:“那让我去干什么?”
  我只好说:“老师要和每个同学的家长都聊聊。”
  她将信将疑:“真的?”
  我点点头。
  她一只手抓着碗边,另一只手用馒头去蘸盘子里剩下的菜汤,边蘸边问:“什么时候?”
  “明天下午4点,在高一年级组办公室,就是我们班教室对面的那间办公室。”
  “噢,晓得了。”她嘟哝着,我抬头看看她的脸,什么表情都没有。
  那天晚上,我写完作业走出房间,听见外婆在给我妈打电话。我趴在门缝上,耳背的外婆嗓门很大,所以我听得清清楚楚。
  外婆说:“老师让家长去,本来该是你们做父母的出面的,到头来还要找我这么个什么都说不清楚的老太婆,真没有你们这么做父母的……”
  她唠唠叨叨地抱怨着,抱怨父母把我扔到她身边,抱怨父母很久没有回家,抱怨他们走得太远,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
  我听不下去了,还是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觉得鼻子有点酸,我看着桌子上的“全家福”照片,很用力地想要回忆起爸爸妈妈的样子。
  可是很遗憾——如果没有照片,我总是记不清父母的模样。
  只是听外婆说过,10个月,我刚刚断奶,妈妈就去了大西北;1岁3个月,爸爸也去了大西北。从那时候开始,我一个人学习长大——不太懂得什么是孤独的年纪里,孤独已经无处不在。36号院的殷然每个周末都有妈妈陪着去艺术学院附小学画画,她还时常发牢骚,想尽办法旷课。她当然不知道我也很喜欢画画,可是压根没有人关心我这所谓的爱好。到了上小学,我迷上了电子琴,可是也没有爸爸送我去学琴。渐渐的,除了读书,读很多很多的课外书,我似乎也就没有了其它的乐趣。这样想想,我的童年多么乏善可陈。
  不过,好在,我有很多很多的书。
  我的爸爸妈妈,他们远在半个中国之外,不了解女儿的成长,也并不敢完全依靠外婆老眼昏花的管教。他们唯一的对策便是那些花花绿绿的书本后,那些充满诱惑的阅读世界。于是在我很小的时候,他们便反复强调阅读的幸福感,他们希望用这种方式规范我的行为,在我成长的岁月中止步于胡闹、顽皮之外,而只是静静地、安宁地翻阅书籍。他们应该感到庆幸,他们成功了——今天,对我而言,只有在看课外书的时候才可以感受到快乐。因为每到这个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在和书里各式各样的朋友在交谈。
  可是渐渐地,我的生活也因此而越来越单调、孤僻。我似乎已经完全离不开这些色彩斑斓的课外书了——我上课时候看课外书,下课时候还看课外书,回到家里继续看课外书。就这样,72个人的高一(12)班,我的成绩一路跌到六十几名并稳居此列。这种状态基本可以用一句古诗来形容:“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因为书,我是孤独的,可是又并不孤独。
  我的朋友们,它们站在我的四周,静静地注视着我的成长——在我的房间里,四面墙上全都是书。书架是爸爸亲手做的,每个书架都有5层,爸爸小心翼翼刷上白色的油漆,让它们看上去显得明亮精致。然后,我们一起把上千本图书摆上去,仄密地挨在一起,如同整齐的队列,秩序井然。
  我每天早晨起床,看见这些书,就会觉得很幸福:是这种没滋没味的生活里,单纯的幸福;是除了关于王子的幻想之外,我最美好的幸福。
  我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梦想成真会怎样?
  尽管,我总是那么偷偷地在日记本上记录那些与张怿有关的段落,悄悄地观察他——他读书的样子、他笑起来的样子、他皱着眉头作题的样子……可是,优秀如他,对于我这样平庸、自卑的女孩子而言,好像可望而不可及的山峰,遥远模糊。
  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距离,会在50厘米之内。
  所以,当我听到班主任宣布让张怿做我的同桌的时候,根本就是大吃一惊!
  所有同学,都大吃一惊!
  我甚至根本没有想到,下午四点钟,外婆与班主任老王的见面,会改变我一生的命运。
  后来听外婆讲,老王那么恳切地给外婆讲了一个左撇子女孩的故事与尴尬。她想征求外婆的同意,让我自己单独坐一张桌子,在讲台旁边。
  外婆没有说同意,也没有说不同意。她只是自顾自地讲起一个小姑娘的童年:小时候身体不好,时常发高烧,甚至昏迷;父母不在身边,从小跌跌撞撞地长大,所有知识的学习过程都是同龄人的几倍长;终于学会写字,却还是个左撇子,怎么打都改不过来;不漂亮、不聪明的左撇子女孩,上学后总是被同学嘲笑,胖乎乎的脸上渐渐没了笑容……
  她说,她从来不期盼自己的外孙女能考第一名,她唯一的心愿就是这孩子能健健康康地长大,识几个字就可以……
  最后,外婆哭了,王老师也哭了。
  外婆说,王老师是个好心的老师。她当场表示:不仅不能让已经很孤独的我一个人坐,同时还要让她最得意的学生张怿做我的同桌!
  她对外婆说,她相信张怿脾气好、有气度,他会对我这个从小孤独的左撇子女孩宽容一点、包涵一点的。
  就这样,在这个11月,冬天的第一场雪还没有落下来的时候,左撇子的我,有了一个新同桌。
  他叫张怿,他是高一(12)班最帅、最优秀的男孩子,是我浅绿色带小锁的日记本里,像小白桦一样挺拔的秘密。
2-1
  刚成为同桌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静静地坐在张怿的右手边。
  很多时候,我都佯装低头看一篇其实一个字也看不进去的课文,而我的眼睛连同心灵,都在偷偷看着他。
  他的笑容、他的声音、他的任何一个细小的动作,都在我的关注范围之内。
  有时候习题做不出来,会看见他紧紧皱眉头,用迷茫的目光盯着黑板。他的手里常常会握一支笔,笔尖在纸上无意识地一顿一顿,阳光从窗口倾泻进来的时候,他在阳光的瀑布中沉默着思考。我一转头,可以看见男孩子青涩的喉结,一上一下地运动。
  这一切,都在我的余光中。从来没有直视,却悉数铭记。
  又过几周,班里调整座位之后,夏薇薇坐到了张怿的左边。
  他们之间隔一条窄窄的过道,每隔两周还可以做一次“同桌”。夏薇薇对这个结果显然是非常满意的,她和张怿讨论习题,谈天说地。他们的每一句话都自然而从容,而我,不过是个低着头佯装看课本的偷听者。
  我为我这样的偷听感到羞耻。
  可是,在那个年纪,那样的我注定无法拒绝——无法拒绝他的声音、他的样子、他的每一个微笑。
  倘若,你16岁的时候也偷偷喜欢过什么人的话,或许就会明白:有时候,有些喜欢,就是心底深处悄悄开放的花,掩藏在自卑的岩石后面,羞涩地露出一两枚花瓣,期待阳光的降临、神的青睐。
  我从来没有指望张怿会和我说什么话,假使不说点“借橡皮用用”、“喂,你有三角板吗”之类的话,我们之间,或许更多的还是静默的姿态——静默,就是明目张胆的忽略,名正言顺的忘记。
  直到那天的数学课。
  数学课上我正在埋头苦读《平凡的世界》。老师在黑板上做板书,讲正弦和余弦函数。我把课外书压在代数课本下面,专注而投入。
  然而,几乎是突然地,听到左边有人咳嗽。
  我扭头,看见他歪着脑袋,身子微微伏着,缩在课桌上一大堆书本后面,从而躲避讲台上老师的视线。
  他小声说:“小心点,老师刚才看你了。”
  我心里猛地一热,好像“呼拉”一下子,有一扇窗户猛地打开,泻进来一室清新的空气、柔和的风。我的脸那么不争气地红了,我小心翼翼把课外书塞到了书包里,然后抬头听课。我得承认,很久以来,这是我听过的极少数课之一,尽管心猿意马。
  下课后,他没有和我说话就去外面打球了,我甚至没有来得及对他说声“谢谢”。
  那天的日记里我悄悄写道:“这是我们成为同桌之后他第一次为我打掩护,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大概,有点感激,也有点难过。感激的是他救了我,让我免于被当众责罚;难过的是,我终究没有办法成为他心目中美丽、智慧和带有强烈自尊的女孩子。”
  是的,因为张怿,我开始尝试着思考自己被人排斥的原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灵好像会突然变得敏感。于是我渐渐猜到了同学们排斥我的原因:当我从老师一次又一次的批评与责罚中走过来的时候,当我一次又一次因为看小说的缘故而写检查的时候,在所有人眼里,我已经是个没有自尊,也不知道羞耻的女孩子。
  16岁,因为高考的缘故,每个人都活得那么斗志昂扬。可是,相比他们而言,那令所有人一路奋斗着的高考、令所有人都为之拼搏的梦想,对我来说,不过是空谈,是海市蜃楼,看得见却摸不着。
  所以,从一开始,我能回忆起的这个故事,或许就是一个没有梦想的故事。假使梦想能令我们的青春以及回忆变得五彩斑斓,那么从一开始,我的青春就苍白而又贫瘠。
  但是我不知道,张怿的这次掩护,是否意味着他不像夏薇薇那么厌恶我?
  
  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上课的时候,我小心再小心,还是听到安静的教室里,“啪啦”一声清脆的响。
  老师在讲台上激情四溢地朗读课文,被这响声打断,有点没好气地看着讲台下面发出声响的地方。前排几张脸扭转过来,好奇又有点幸灾乐祸地看着张怿。夏薇薇轻轻笑了一下,那笑容稍纵即逝,却还是被恰好转头过去的我看到。
  可是,我却没有胆量看看张怿此时的表情。因为窘迫,我飞快埋下自己的头,一边在心里,第一次那么深切地痛恨自己是个左撇子。
  这样想的时候,我可以用余光看见,张怿弯下腰,在那么多人的注视里,低头捡自己的笔。
  我一低头,就可以看见他黑色茂密的头发,在我左手边,微微晃动。他穿着咖啡色的高领毛衣,在他弯腰的这瞬间里,他的背,勾勒出一道好看的弧线。
  老师又开始朗读课文了,前排几个人也把脑袋转回去重新盯着自己的课本。只有我,尴尬而窘迫地,在朗朗读书声里,偷偷看我的同桌。
  他捡起笔,用手擦了擦,几乎什么表情都没有,又开始看课本,记笔记。
  我的心,忐忑地上窜下跳。
  我下意识地把凳子往右边挪了挪,让自己的胳膊离他远一点。我这样移动的时候他看过来一眼,我低下头,感受到自己左脸颊燃烧的红。
  下课铃响后,同学们绝大多数已经忘记了上课时候的小插曲,可是夏薇薇记得。
  她看看张怿,再看看我,微笑着说:“张怿,你的脾气可真好。”
  我狠狠瞪她一眼,觉得夏薇薇那张白皙粉嫩的脸蛋在这一瞬间好像老巫婆一样难看。
  可是,张怿居然说:“她又不是故意的。”
  我愣了。
  夏薇薇也愣了。
  过几秒钟,夏薇薇回过神来,对张怿说:“要是每天都这样你也受得了的话我就请你吃饭。”
  她顿了顿:“我请你吃3块钱一份的辣椒鸡。”
  她边说边笑,她笑起来的样子或许也算可爱,假使我不是那么讨厌她的话,我想单是因为她笑起来的样子,我就该会很喜欢她。
  可是更让我吃惊的是张怿,他居然表情诚恳地对夏薇薇说:“夏薇薇,要是你不这么刻薄,我请你吃3块钱一份的辣椒鸡,怎么样?”
  “啪!”我听见夏薇薇把笔狠狠拍在课桌上的声音。前后排的同学显然被吓到了,三三两两的人扭转头看着她,然后再饶有兴趣地看看张怿。没有人看我,我是每个故事里的局外人,理所当然的无关紧要。
  我看见夏薇薇的脸色涨红,她怒气冲冲地看着张怿不说话,而张怿若无其事地大声读课文,他的英语发音那么好听。我的心,小心眼的那颗心里,突然满满地溢出温暖的感觉来。
  上课铃打响的时候,我照例是把凳子往外挪,我这样做的时候张怿看着我,他说:“陶滢,你这样坐不别扭吗?”
  他比划一下桌子的大小:“这么大的桌子,往里面坐一点也没关系。”
  他看我不出声,接着说:“不用怕,笔掉了可以捡的。”
  就是这句话,让我突然,感觉到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湿湿的,迅速蔓延。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的眼睛里闪烁着真诚的光,还有淡淡的笑容,浮现在脸上。
  直到后来,我还是不可扼制地,很多次想起那一天——我生命中盛开着金色阳光的那一天,在我16岁的那一年,凝结成为一桢永远美好的照片。尽管,时间像条蜿蜒的河流,慢慢地淌过去,不再回头。可是,这张老照片却因为水流的濯洗而越发清晰、温暖、和煦。
  相片里镌刻着那个课间,那个男孩子、那个女孩子,那句平凡的话——“不用怕,笔掉了可以捡的”。可是,就是这样的平凡里,却镌刻着骤然盛放的温暖。
  如果你没有经历,你便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盛大的感动,汹涌涨潮!
2-2
  从那以后,每天的每天,我都在忐忑不安里生活。
  我小心翼翼对待我的新同桌,很在意地,使自己不要碰到他。他似乎也看出了我的窘迫,有时候他什么都不说,只是看我一眼,无声地告诉我:没关系,别担心。
  我很感激。
  可是,我能做的,就是尽量在每天早晨早到一点点,帮他把课桌、椅子擦干净;上课的时候尽量斜着身子写字,这样撞到他的几率或许会低一点。我们就这样继续着我们的同桌关系,一个月过去了,他没有提出换同桌。
  可是,我和夏薇薇彻底结了梁子。
  从那天以后,夏薇薇再也不正眼看我一眼,甚至也不看张怿了——我们之间突然间就结上了厚厚的冰墙,并且,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来得更加突然。
  这天中午,下课后我们都去食堂买饭。长长的队伍里,她端着饭盒站在我前面。她声音清脆地说:“一份辣椒鸡。”
  我探头看看盛辣椒鸡的盆,一共也就剩一份的份量而已。后面的同学看见了,也纷纷露出失望的神色。
  食堂里乱哄哄的,所有人都像没头苍蝇似的在买菜。夏薇薇买好了菜,转身要走。
  我正要抬手给卖饭的师傅指我要的菜,突然,我的手臂一热,“咣当”一声,夏薇薇的饭盒就掉到了我脚下。
  这是个多么意外的意外!
  我完全愣了——这是个戏剧性的事件,可是多么不幸,戏剧的另一个主角居然是夏薇薇!
  我在内心里痛苦地呻吟了一声:是谁不好?为什么偏偏是她?
  我们的队伍出现了少许的安静,紧接着就是骚动,站在我身后的男生一个劲催促:“快买饭,别站着不动啊!”
  可是我几乎完全傻掉了,关键时刻,我就是这么没用。
  我抬起头,看见夏薇薇铁青的脸,从她的表情中能看出来她在努力压抑着怒火,她指着地上的饭盒,还有洒了一地的菜,一字一顿:“你赔我的辣椒鸡。”
  我根本没有时间关注自己被烫红了的手腕,只能在心里暗暗叫苦——让我从哪里再弄一份辣椒鸡?
  我呆呆地看着夏薇薇脚下的饭盒,还有洒了一地的辣椒鸡,甚至听不到周围的响动。
  我只是尴尬而局促地站在那里,压根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时候,卖饭的师傅开始敲着大勺子喊“下一个,下一个”,我身后的男生终于等不及我的拖沓,越过我开始买饭。买饭的队伍自动顺延到了后面,只留下我和夏薇薇,在卖3元菜的窗口守着一份辣椒鸡进行不同风格的哀悼。
  她还是重复:“你赔我的辣椒鸡!”
  我叹口气,低头捡起夏薇薇的饭盒。然而也是在这个时候,张怿居然走过来,走到我们身边,站住了。
  他看看夏薇薇,看着她气鼓鼓的脸,又看看地板上狼狈而凌乱的饭菜。
  或许只是几秒钟之后,他举起手,把自己的饭盒放到夏薇薇面前,在他的饭盒里,赫然是一份冒着热气的辣椒鸡!
  夏薇薇吃惊地抬起了头,她看着张怿,而张怿微笑着。
  他说:“已经没有辣椒鸡了,你要是想吃,我的这份给你。”
  我有了短短的窒息,我猜夏薇薇也是一样吧?
  可是马上,我看见夏薇薇嘴角嘲讽的笑容。她说:“张怿,真是奇怪,你为什么对她这么好?”
  张怿的语气那么平静:“都是同学,何必过不去。”
  他的手还在擎着自己的饭盒,他把它端到夏薇薇面前:“快吃吧,再不吃就凉了。”
  我手足无措地站着,眼前的这幅场景突然让我那么憎恨眼前这个狼狈而无能的自己。
  我抬头看看夏薇薇,却恰好撞上她怨恨的目光。
  那目光,凌厉而尖锐,令我莫名地打一个寒噤。然而,就在我僵立的时间里,夏薇薇从我手里抢过自己的饭盒,转身离去。
  走了几步她转过身来,看看还停留在原地的我们,大声问:“张怿,你对她这么好,是不是心里有鬼?”
  我的脸“腾”地红了,我看见周围有人停下了步子,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
  可是接着,张怿说出了一句让我一辈子都会记得的话:“她是我同桌。”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嘴角微微上扬,带一点微笑,很浅,然而清晰和煦。
  我抬起头看着他,愣了。
  夏薇薇重重地跺了一下脚,重重地“哼”了一声,走远了。
  我的眼睛,悄悄地就蒙了层雾气。
  我低下头,努力抑制眼眶里一些液体的分泌。然后我听见张怿熟悉的声音:“快买饭吧,都快卖完了。”
  说完这句话,他走了。
  我抬起头,透过迷蒙的视线,我看见他挺拔的背影、坚定的步伐,就好像12点的王子,他一转身,灰姑娘便有了梦想。
  我的梦想,看起来很不切实际的一个梦想就是:如果有一天,我成为一个真正的公主,那该有多好?
2-3
  那段日子,就这样变得以真亦幻起来。很多次,想起来的时候,真实得仿佛历历在目。
  我力求在自己的日记本上把当时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录得真实美好。每个夜晚,当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取出日记本的时候,我似乎可以看到当时的张怿,一次又一次,给我帮助和感动。
  其实我想他不需要这个样子的。因为我是很多人都不在意的女孩子,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讨厌我,可是大家也没有必要刻意去记住一个总是排倒数几名的女孩子。大家对我全部的印象,或许仅仅限于每天下午上课前我的检讨——常常在这个时候,屡教不改的我,要因为自己的课外书被没收而宣读检讨书。
  可是凭良心起誓,因为张怿的缘故,因为不想让他更加瞧不起我,我已经极大地减少了上课看课外书的次数。虽然,那些雀跃着想要努力钻出的懈怠感让我抑制不住地想要打盹,或者干脆就是瞪大眼睛也丝毫听不懂,可是,我还是努力克制自己想要看课外书的欲望。
  因为我无法想象,当我再次被老师抓到的时候,当我再次走上讲台宣读检讨书的时候,张怿,他看着右手边空荡荡的座位和讲台上窘迫的我,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因为喜欢,偷偷的、默然的喜欢,我在16岁的某一天里,居然可以尝试改变自己依赖已久的习惯,这真是个奇迹啊!
  不过,我还是在书包里放着课外书,每到我实在无法忍受的数学课上,或者课间以及活动课的时候,就如饥似渴地读着。
  《平凡的世界》我开始读第二卷,勤奋敏感的农村少年孙少平,他终于高中毕业做了一名初中老师。到这个时候,我还是无法忘记第一卷开篇,那段关于两个黑馒头的描写。我闭上眼睛,似乎就可以看见一个同样处在花季、自尊心无限强烈的少年,家境贫寒,只能在同学们都取完自己的白面馍或者玉米面馍之后,悄悄走过去取走属于自己的两个黑色高粱面馍。那个年代的孩子们把三种不同颜色的馍馍分别叫做“欧洲”、“亚洲”、“非洲”,生动形象的绰号里却饱含着无尽的辛酸。我似乎可以看见,雨雪交加的日子里,一个男孩子走到馍筐前,拿起自己的两个高粱面馍,扭头看看旁边盛着乙等菜的盆子。他看四周没有人,就像小偷一样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碗里舀。雨水滴在盆里,溅了他一脸菜汤。他闭上眼,两颗泪珠慢慢滚下来……
  农村少年孙少平,他生活在和我完全不同的世界里。我虽然没有父母在身边,可是衣食无忧。而且远方的父母总觉得亏待了我,每次回家都要给我买最好看的书、最好吃的食物。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孙少平在那么艰难的生活里都没有放弃去外面的世界看看的理想,而我,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理想?
  这个世界,对我来说,或许太冷淡疏离了。
  我这样想着的时候,在我的左手边,突然有个声音响起来:“你看的是什么书?”
  我一扭头,看见张怿,他好奇地看着我,又看看我手里的书。
  我说:“《平凡的世界》,路遥的。”
  这样说话的时候,其实我很想冲他微笑,可那么努力,仍然表情生涩。
  他却高兴起来:“我听表哥说过这本书,他还是在学校图书馆里借的呢,没想到你有啊,借我看看行不行?”
  我愣一愣,下意识点点头。
  他笑着伸出手,从我手里把书接过去,翻几页,问我:“有第一卷吗?我得从头看起啊。”
  我点点头:“明天带给你。”
  他很高兴:“别忘了啊。”
  我有点担忧:“如果被王老师知道了,会不会说是我把你带坏了?”
  他轻轻笑:“不会的,这也是一种学习嘛。”
  然后顿了顿:“只要不上课看,谁也干涉不了我们的课外阅读啊。”
  他若有所指地看着我,我又不争气地脸红了。我当然知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是在告诉我,有些事,只能在有些时候做,才有价值。
  可是他不知道,课外书对我来说,或许已经如同罂粟——绚烂、诱惑,直侵入骨髓,无法割舍。
  
  第二天下午,我把《平凡的世界》第一卷带给张怿。他小心翼翼装到书包里,他这样做的时候,夏薇薇看到了,瞥一眼,没出声。
  放学的时候,我照例是一个人背上书包往外走。走到校门口,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我一扭头,看见张怿微笑的脸:“一起走啊。”
  我有点犯晕。
  我在想,我这样的女生,犯得着他对我表示这么多的亲近吗?再或者,仅仅是为了我借给他书看,而表示一种热情的感激?
  想到这里,我自己都觉得这种想法很可笑,就笑着晃晃脑袋。
  张怿看见了,很好奇:“笑什么?”
  我不说话,只是抬起头看看他,挺拔、干净,目光纯净,不含杂质。
  有一点点惶惑,在心里细密地涨潮,起起落落,偶尔会有一点点响声。
  我仍旧不出声,或许,是不知该如何接一个听上去如此亲近的话茬。
  他只好换个话题:“陶滢你是不是看过很多书?”
  我看看他,觉得他有点没话找话。
  他看着我:“你最喜欢哪一本?”
  我想了想:“就是借给你的那本吧,我最喜欢那本。”
  他“哦”了一声,说:“以后我想多借几本书,可以吗?”
  我点点头,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何况,他是张怿啊。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赶上来几个男生,他们平时和张怿走得很近,包括坐在我前面的徐畅,他笑嘻嘻地看着张怿:“哎,走那么快干吗,重色轻友啊!”
  我很厌烦地把头扭向另一边,听见张怿笑嘻嘻的声音:“别胡说八道。”
  我急忙快走几步,把他们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大概走出十几米后,我转身看他们,他们正在朝我挤眉弄眼,徐畅响亮地吹了一声口哨。接着,除了微笑着的张怿以外,那群男生一个接一个地吹起了口哨。
  没多一会,他们骑着色彩绚烂的山地车,从我身边飞快地驶过。天已经慢慢黑下来,我只能隐约看见张怿坐在一个男生的车后座上,飞驰而过的瞬间向我招手。冷风差点吹飞他的帽子,他慌忙用手按了按,模样很滑稽。渐渐地,他们融在远方路灯的光晕里,变成一个个模糊的小点。
  直到看不见。
3-1
  又过几天,下午活动课,我读《围城》的时候,左手边的人用手肘顶顶我的胳膊。我抬头,看见张怿微微的笑。
  他的笑容单纯干净,好似春末一缕热而明亮的阳光,带着含蓄的穿透力,一路照耀过来。
  “这个,还你。”他推过来一本书,包着书皮,四角规整,每个角都坚硬挺拔。
  我翻翻扉页,是我的《平凡的世界》第一卷。
  “不客气。”我微笑一下,然后开始懊恼:为什么我没有夏薇薇那么甜的笑容?
  “下一本。”他伸出手,手掌摊开在我面前,修长的手指,食指上还缠一小块创可贴。
  “手怎么了?”我下意识地多问了一句。
  “打球,破了,”他不在乎地看一眼,仍旧摊开手:“书啊,你答应借我的。”
  “张怿,你看书这么快,不会影响功课吗?你爸妈不管你?”我有点怀疑人和人大脑的构成存在本质区别。否则,为什么我看课外书就是无药可救,而他就算博览群书?
  “功课完成了,看书就算休息了,”他语气平静:“学生就是这个样子,只要你学习好,一俊遮百丑。”
  他顿了顿:“初中的时候,我看漫画看得很疯,考班里倒数第三名。我妈用鸡毛掸子抽我,十二下,抽到我后背开花。”
  我倒抽一口冷气。
  十二下,他记得这么清楚。
  他用手比划一下:“这么粗的掸子把儿,‘啪’地就断了。”
  我失语。或许,我只是不想承认:假使我妈也能抽我一顿,或许不至于走到今天。这样一败涂地,一塌糊涂,一筹莫展。
  可是,为什么,我的妈妈,她对我的成绩,可以不在乎?
  心里悄悄滋长一点蚯蚓样的怨,细细地蜿蜒。
  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后来呢?”
  “后来——”他顿一顿,目光一点点从明亮到模糊:“后来我就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所谓好学生,考第一名,得奖,她再也没有管我。”
  “终于还是妥协了。”我瞥他一眼。
  “可是妥协在许多时候不一定就是失败。”他解释,手在课桌上划拉着,没有规则。在下午的阳光下散开一点浅白的光。
  “噢——”我应景。
  “做个好学生,对你来说又不难。”他看着手中的课本,声音低而轻。
  “听起来像我外婆在唠叨。”我取笑他。
  “是真的,你这么聪明,应该给自己一个机会。”他仍然不生气。
  聪明?自7岁上小学之后,这个形容词似乎距我越来越远了。机会?什么叫做机会呢?
  “做个大家认可的好学生,释放自己的压力,做点自己想做的事,这些机会不是没有。其实就像书上说的,自由是有纪律的自由,纪律是有自由的纪律,这世界上的事大概都是有规则的吧。”
  太哲学了,从他口中说出来,好像绕口令。
  我沉默,虽然觉得他说的那个聪明的女孩子并不是我,可是却情不自禁地想:或许我可以考虑一下他的建议?
  “和大家公认的规则对抗,可以成功,但未必快乐。有时候,妥协一点点,可能有意外的惊喜,”他看看我:“足够强大以后,就可以随心所欲。”
  心底有什么东西“轰隆”一声倒塌,塌陷的碎片激起了陈年的尘埃。
  我突然发现,其实他说得不是不对。
  却觉得有些狼狈:我凭什么要听他说这些话?
  带点指点,带点教诲,带点老成,带点沧桑,从一开始,我们就不是同一平面上的人。
  那么是不是说,如何走,都永远不会相逢?
  心里突然又闷闷地疼,胸腔有点胀气,随着呼吸一鼓一鼓的,很难受。
  “不是要借书吗?记得按时还。”我把《平凡的世界》第二卷推到他面前,他愣一下,接过去。
  我顺手从第一卷上扯下书皮,塞到他面前:“不必包新的了,这个还可以用。”
  他怔住,继而接过书皮,用粘着创可贴的食指压住书皮边缘,一下下抹压。
  “书皮包得这么好,仔细得像女孩子。”我打破僵住的空气。
  他突然笑了,他伸出手,把书皮包到第二卷上:“我以为你嫌我多此一举。”
  我看他一眼:“怎么会,别人帮我保护我的书,感谢还来不及。”
  我们终于相视而笑。
  隐约,看见夏薇薇飞快地抬起头瞥我一眼,目光复杂,而后又飞快地低头继续写作业。
  我当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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