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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

_8 冯梦龙(明)
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而让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取其金则无损于行,不取其金,则不复赎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喜曰:“鲁人必多拯溺者矣!”
[冯述评]
袁了凡曰:“自俗眼观之,子贡之不受金似优于子路之受牛,孔子则取由而黜赐,乃知人之为善,不论现行论流弊,不论一时论永久,不论一身论天下。
【译文】
鲁国的法令规定:凡鲁国人做了诸侯的臣妾,能将他们赎回的人,可以从官府拿回赎金,子贡去诸侯家赎回一个鲁国人,却不肯接受赎金。
孔子说:“赐(子贡的名字)的做法错了。圣人的行事可以移风易俗,教化百姓,不只是自己的行为高尚就行了。当今鲁国富人少穷人多,拿回赎金并不损害自己的道德,不拿回赎金就不能鼓励其他人来效法了。”
子路(姓仲名由,孔子的弟子)救起溺水的人,那人以牛答谢子路,子路接受下来。孔子很高兴地说:“以后一定会有很多鲁国人勇于拯救溺水者了。”
[冯评译文]
袁了凡(名黄,明·吴江人)说:“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子贡不接受赎金,似乎比子路接受牛高尚,但孔子却认为子路可取子贡不可取,于是大家才知道人做善事,不应只着眼于当时的做法,而应着眼于它所产生的流弊;不应只着眼于一时的好处,而应着眼于永久的影响;不应只着眼于自身的得失,而应着眼于天下的利害。
78、宓子
【原文】
齐人攻鲁,由单父。单父之老请曰:“麦已熟矣,请任民出获,可以益粮,且不资寇。”三请,而宓子不许。俄而齐寇逮于麦。季孙怒,使人让之。宓子蹙然曰:“今兹无麦,明年可树。若使不耕者获,是使民乐有寇。夫单父一岁之麦,其得失于鲁不加强弱;若使民有幸取之心,其创必数世不息。”季孙闻而愧曰:“地若可入,吾岂忍见宓子哉!”
[冯述评]
于救世似迂,于持世甚远。
【译文】
齐国人攻打鲁国,路经单父(鲁国的地名)。单父的父老向县宰请示说:“田里的麦子已经成熟了,请任由人民去收割,既可增加粮食,且不致于资助敌人。”
接连请求三次,但宓子(鲁人,名不齐,字子贱,孔子弟子)都不准。
不久,官差果然在麦田里逮捕到敌人。
季孙(鲁人,鲁庄公之后代)很生气,遣人来责备宓子。
宓子皱着眉头说:“今年没有麦子,明年可以种;但如果让不耕耘的人也可以收获麦子,人民就会喜欢有敌寇入侵。单父一年麦产量的多寡,对鲁国的强弱并无影响,如果使人民养成侥幸获利的心理,这种伤害几代都不能消除。”
季孙听了很惭愧地说:“地如果可以钻进去,我宁肯钻进去也不愿意去见宓子。”
[冯评译文]
宓子的话从拯救国家的角度来看,似乎有些迂腐,但从经理世事的角度来看,眼光非常远大。
79、程琳
【原文】
程琳,字天球,为三司使日,议者患民税多名目[冯注:大麦纩绢绸鞋钱食盐钱],恐吏为奸,欲除其名而合为一。琳曰:“合为一而没其名,一时之便,后有兴利之臣,必复增之,是重困民也。”议者虽唯唯,然当时犹未知其言之为利。至蔡京行方田之法,尽并之,乃始思其言而咨嗟焉。
【译文】
宋朝人程琳,字天球,任三司使时,有人认为人民的捐税名目繁多[当时有大麦、织绢、绸鞋钱和食盐钱等名目],恐官吏从中舞弊,想除去名目合为一项。
程琳说:“合为一项以除去繁多的名目,一时是很方便;可是以后一定有喜欢兴利的官吏,一定又增加税目,这样增加下去,更会加重人民的困苦。”
主张合并税目的人虽然口头表示同意,然而心里还是不怎么相信。
直到蔡京(字元长,性凶谲)推行方田法,把所有税收合并为一,才想起程琳的话来,不由得感慨系之。
80、高明
【原文】
黄河南徙,民耕汙地,有收。议者欲履亩坐税。高御史明不可,曰:“河徙无常,税额不改,平陆忽复巨浸,常税犹按旧籍,民何以堪?”遂报罢。
[冯述评]
每见沿江之邑,以摊江田赔粮致困,盖沙涨成田,有司喜以升科见功,而不知异日减科之难也。
川中之盐井亦然,陈于陛《意见》云:“有井方有课,因旧井塌坏,而上司不肯除其课,百姓受累之极,即新井亦不敢开。宜立为法:凡废井,课悉与除之;新井许其开凿,开成日免课,三年后方征收,则民困可苏而利亦兴矣。若山课多,一时不能尽蠲,宜查出另为一籍,有恩典先及之,或缓征,或对支,徐查新涨田,即渐补扣。数年之后,其庶几乎?”
查洪武二十八年,户部节奉太祖圣旨:“山东、河南民人,除已入额田地照旧征外,新开荒的田地,不问多少,永远不要起科,有气力的尽他种。”按:此可为各边屯田之法。
【译文】
明朝时黄河河道向南迁移,人民在旧河道上耕种,有了收成。
有人提议政府应按田亩课税。御史高明(贵溪人,字止达)认为不行,他说:“黄河迁徙没有定位,税收的额度轻易改变不了,平地忽然间变为大河,日常税赋还是依旧,人民怎么承受得了!”
于是报准取消。
[冯评译文]
每见到沿江一带的县邑,人民为了江沙淤积的新田要缴纳田赋,因而赔损粮食,导致生活十分困苦!其实江中的沙在两岸淤积成为新田,官吏都很高兴,可以增加课税表现绩效;却不知道将来减少课税是如何的困难。
四川一带的盐井也是如此。陈子陛建议说:“有盐井才有课税,但因为有些旧盐井坍塌毁坏,而上级不肯免除他们的税,百姓受牵累,所以连新井都不敢开。应该订立新的法令,凡是废井一律免除课税,并准许开凿新井。从开新井那天算起,三年内免税,三年后才开始征收。那么人民的困苦就可得到纾解,利益也跟着产生。如果课税太重,一时不能完全除去,应加以调查,另编一名册,一旦有优惠政策下来先考虑给他们免税,或延缓征收,或缴纳半数。慢慢地再调查新生的田地,再渐渐补扣。这样几年下来,就差不多可以办妥了吧?
查洪武二十八年,户部节度使奉太祖的圣旨:“山东、河南的人民,除了已经编入名册缴纳田赋的人照旧征收外,凡是新开垦的田地,不论多少,永远不课税,有力气的人随他尽量耕种去。”这个办法可以做为边塞地区屯田的标准办法。
81、王铎
【原文】
王铎为京兆丞时,李蠙判度支,每年以江淮运米至京,水陆脚钱斗计七百;京国米价斗四十,议欲令江淮不运米,但每斗纳钱七百。铎曰:“非计也。若于京国籴米,且耗京国之食;若运米自淮至京国,兼济无限贫民也。”
籴米之制,业已行矣,竟无敢阻其议者。都下米果大贵,未经旬而度支请罢,以民无至者也。识者皆服铎之察事,以此大用。
[冯述评]
国初中盐之法,输粟实边,支盐内地。商人运粟艰苦,于是募民就边垦荒,以便输纳,而边地俱成熟矣。此盐、屯相须之最善法也。自叶侍郎淇徇乡人之请,改银输部,而边地日渐抛荒,粟遂腾贵,并盐法亦大敝坏矣。“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圣言真可畏哉!
【译文】
唐朝人王铎(字昭范)任京兆丞(首都的市长)时,李蠙判度支(掌贡赋租税,量入为出的官吏),那时每一次米粮从将长江、淮河一带运到京师,水陆的运费每斗要七百钱,京师的米价每斗四十钱,因此有人建议命令江淮一带的人不要再运米进京,只要每斗缴纳七百钱就行了。
王铎说:“这个算法不对。如果不再从江淮运米、就地在京师买米,将会耗费京师的粮食,京师粮价就会上涨,而不再是每斗四十钱;反之,如果从江淮一带运米到京师,则同时可以救济很多贫民。”
后来在京师买米的制度推行起来,竟然没有人能阻止这个决定。京师的米价果然大涨,不到十天李度支请辞,因为没有百姓来京师。决议的人都佩服王铎明察事理,王铎也因而得到重用。
[冯评译文]
明朝初期实行中盐法,由商人运粮食去补给边境,边境再支付盐给商人运回内地。商人觉得运粮食很艰苦,于是招募人民在边境就地垦荒,以便利粮食的运输,后来边境所耕种的谷物都成熟了。这是运盐和屯田相互补充依赖最好的办法。
但自从叶侍郎(名淇,字本清)顺应乡人的请求,改粮为银缴纳官府,边境的田地遂日渐荒废,粮食价格高涨,连运盐的方法也破坏了。“注重小利则不能成就大事”,圣人的话实在令人心服!
82、孙伯纯
【原文】
孙伯纯史馆知海州日,发运司议置洛要、板浦、惠泽三盐场,孙以为非便。发运使亲行郡,决欲为之,孙抗论排沮甚坚。百姓遮县,自言置盐场为便。孙晓之曰:“汝愚民,不知远计。官卖盐虽有近利,官盐患在不售,不患在不足。盐多而不售,遗患在三十年后。”至孙罢郡,卒置三场。其后连海间刑狱盗贼差役,比旧浸繁,缘三盐场所置。积盐山积,运卖不行,亏失欠负,动辄破人产业,民始患之。又朝廷调军器,有弩桩箭干之类,海州素无此物,民甚苦之,请以鳔胶充折。孙谓之曰:“弩桩箭干,共知非海州所产,盖一时所须耳。若以土产物代之,恐汝岁岁被科无已时也。”
【译文】
孙伯纯以史馆修撰(掌管修史的官史)的身份出任海州知州时,发运司(掌发运米粟之官署)决议设置洛要、极浦、惠泽三处盐场。孙伯纯认为很不适宜。
发运使亲自到州郡来,一定要做这件事。
孙伯纯的反对态度甚为坚决。
百姓却集体到县府请愿,要求设置盐场。
孙伯纯说:“你们这些愚民不懂得长远的计划。官府买盐虽然有近利可图,官盐最怕卖不出去,而不怕不够卖。盐出产量多就会卖不掉,三十年后就看得见留下的祸患了。”
后来孙伯纯离开那个职位,官方终于设置三个盐场。
过后沿海一带犯人、盗贼、差役比以往增加许多,而三处盐场所产的盐堆积如山,卖到远方又交通又不畅通。亏损欠债,动辄使人破产。
人们这才明白孙伯纯的深谋远虑。
此外,朝廷征调兵器,有弩椿箭杆之类。海州向来没有生产这些东西,人民非常苦恼,请求用鳔胶(鱼鳔制成的胶)代替。
孙伯纯对他们说:“弩椿箭杆,大家都知道不是海州所出产的,只是一时需要罢了。如果用土产代替,恐怕你们年年都受到征调,永远没有完结的时候了!”
83、张咏
【原文】
张忠定知崇阳县。民以茶为业,公曰:“茶利厚,官将榷之,不若早自异也。”命拔茶而植桑,民以为苦。其后榷茶,他县皆失业,而崇阳之桑皆已成,为绢岁百万匹。民思公之惠,立庙报之。
[冯述评]
文温州林官永嘉时,其地产美梨。有持献中官者,中官令民纳以充贡。公曰:“梨利民几何?使岁为例,其害大矣!”俾悉伐其树。中官怒而谮之,会荐卓异得免。
近年虎丘茶亦为僧所害,僧亦伐树以绝之。
呜呼!中官不足道,为人牧而至使民伐树以避害,此情可不念欤?[冯注:林、衡山先生之父。]
《泉南杂志》云:泉地出甘蔗,为糖利厚,往往有改稻田种蔗者。故稻米益乏,皆仰给于浙直海贩。莅兹土者,当设法禁之,骤似不情,惠后甚溥。
【译文】
宋朝时张咏(甄城人,字复之,谥忠定)任崇阳县知县,县民大都以种茶为业。张咏对百姓说:“茶叶利润好,朝廷正打算实施官营,不如早些放弃。”于是命百姓改种桑树,百姓深以为苦。
后来官方实施茶叶专卖,其他县的百姓都失业,而崇阳县的桑树都已成长,养蚕织绢,每年产量达百万匹。
人民想念忠定公的恩惠,为他立庙。
[冯评译文]
温洲一带盛产好梨。明朝永嘉年间,有人拿去献给宦官,宦官于是命令百姓要以美梨进贡朝廷。
林官说:“梨子对百姓有多大的利益?假使每年都照例以梨子进贡,害处就大了。”要百姓把梨树全部砍掉。
宦官很生气,说他的坏话,好在遇到有人推荐林官表现优异,因而获得赦免。
近年来虎丘茶也成为僧侣的祸害,被僧侣砍伐殆尽。
唉!祸害不足道,但为父母官的人使百姓伐树避害,这种情意不值得怀念吗?
《泉南杂志》说:“泉南一带出产甘蔗,制糖以后利润优厚,往往有人把稻田改种甘蔗,所以稻米越来越少,都靠江浙一带供给。以后有人去那里当官的,最好设法加以禁止。初看起来好像不近人情,其实对后来有很大好处。
84、李允则
【原文】
李允则再守长沙。湖湘之地,下田艺稻谷,高田水力不及,一委之蓁莽。允则一日出令曰:“将来并纳粟米秆草。”湖民购之襄州,每一斗一束,至湘中为钱一千。自尔竞以田艺粟,至今湖南无荒田,粟米妙天下焉。
【译文】
宋朝人李允则(字垂范)再度任长沙太守。
洞庭湖、湘水一带,低地田种植稻谷,高地田则因缺水,都任其荒废。有一天,李允则下令说:“将来纳税要同时缴粟米和稻草。”湖边的农民只好从襄州买,每一斗米换一束草,到湘水一带就值一千钱。此后农民把高地田全用来种粟米,至今湖南没有荒田,粟米天下第一。
85、程颢 毕仲游
【原文】
神宗升遐,会程颢以檄至府。举哀既罢,留守韩康公之子宗师,问:“朝廷之事如何?”曰:“司马君实、吕晦叔作相矣!”又问:“果作相,当如何?”曰:“当与元丰大臣同,若先分党与,他日可忧。”韩曰:“何忧?”曰:“元丰大臣皆嗜利者,使自变其已甚害民之法,[边批:必使自变,乃不可复变。]则善矣。不然,衣冠之祸未艾也。君实忠直,难与议,晦叔解事,恐力不足耳。”已而皆验。
[冯述评]
建中初[冯注:徽宗年号],江公望为左司谏,上言:“神考与元祐[冯注:哲宗初号]诸臣,非有斩祛、射钩之隙也,先帝信仇人黜之。陛下若立元祐为名,必有元丰[冯注:神宗改元]、绍圣[冯注:哲宗改元]为之对,有对则争兴,争兴则党复立矣。”
司马光为政,反王安石所为。毕仲游予之书曰:“昔安石以兴作之说动先帝,而患财之不足也。故凡政之可以得民财者,无不用。盖散青苗、置市易、敛役钱、变盐法者,事也;而欲兴作患不足者,情出。[边批:此弊必穷其源而后可救。]未能杜其兴作之情,而徒欲禁其散敛变置之事,是以百说而百不行。今遂废青苗、罢市易、蠲役钱、去盐法,凡号为利而伤民者,一扫而更之。则向来用事于新法者,必不喜矣;不喜之人,必不但曰‘青苗不可废,市易不可罢,役钱不可蠲,盐法不可去’,必操不足之情,言不足之事,以动上意。虽致石人而使听之,犹将动也。如是,则废者可复散,罢者可复置,蠲者可复敛,去者可复存矣。为今之策,当大举天下之计,深明出入之数,以诸路所积之钱粟,一归地官,使经费可支二十年之用。数年之间,又将十倍于今日。使天子晓然知天下之余于财也。则不足之论不得陈于前,而后新法始可永罢而不行。昔安石之居位也,中外莫非其人,故其法能行。今欲救前日之弊,而左右待职司使者,约十有七八皆安石之徒。虽起二三旧臣,用六七君子,然累百之中存其十数,乌在其势之可为也?势未可为而欲为之,则青苗虽废将复散,况未废乎?市易、役钱、盐法亦莫不然。以此救前日之弊,如人久病而少间,其父子兄弟喜见颜色而未敢贺者,以其病之犹在也。”光得书耸然,竟如其虑。
【译文】
宋神宗去世时,程颢(洛阳人,字伯淳,与弟弟程颐都是宋代名儒,合称二程子)正好送公文到郡府。
哀悼完毕,留守韩宗师是韩康公绛的公子,向他问起朝廷的事。
程颢说:“现在司马君实(陕州夏县人,名光,赠温国公)、吕晦叔(名公著,与司马光共同辅政,赠申国公)做宰相了。”
韩又问:“他们真做了宰相!以后会如何动作?”
程颢说:“应该和元丰(神宗年号)时期的大臣一样吧!如果先区分党羽,将来就令人十分忧虑了。”
韩说:“有什么忧虑?”
程颢说:“元丰时期的大臣都追求眼前利益,假使他们自己能改变那些残害百姓的法令,那自然很好。不然的话,党派斗争的祸害也许会没完没了。君实为人忠诚正直,但很难商量事情;晦叔为人练达世事,但恐怕能力不够。”
不久以后,这些话全都应验了。
[冯评译文]
徽宗建中初年,江公望(睦州人,字民表)任左司谏(左右司谏为谏诤政事缺失的官吏),他上奏道:神宗与哲宗元祐时期的臣子之间并没有深仇大恨,但哲宗却当做仇人似的罢黜他们,陛下(徽宗)如果任用元祐时期的臣子,一定有元丰时期和哲宗绍圣时期的臣子出来作对,一作对就有纷争,一产生纷争,党派又将出现了。
司马光为政,全面推翻王安石(抚州临川人,字介甫,封荆国公)的变法措施。
毕仲游写信给司马光说:“
从前王安石的改革理论所以能说动先帝,是担心财政不充裕。所以凡是可以取得民财的行政措施无不采用。其实散发青苗、设置市易、收助役钱、变更盐法,只不过是事务的推行而已,而想有所作为,担心财政不足,却也是人之常情。[冯注:凡弊必穷其源,而后可救。]不能驳倒改革的思想基础,而只是去禁止改革的措施,怎么说也行不通的。
现在已经废除青苗、停办市易、取消役钱、废止盐法了。
凡是声称为求利而伤害百姓的事,一概废除变更。那么以前任用来推行新法的人,一定不高兴。不高兴的人一定不只说青苗不可废除’市易不可停办’役钱不可除去’盐法不
可废止,一定不是只在口头说说,二且思想上一定持有财政不足的观点,谈论财政不足的实际情形,去动摇皇上的心意。
因此,即使是铁石心肠的人来也可以使它听从,还会被感动。
如此,则现在废除停办的各种新法都可能再恢复办理。
当今之计,应当尽量为天下人着想,明白收入支出的数目,以各路所累积的钱和粮食,全数归于地方官府,使他们的经费可以使用二十年。几年之后,又将十倍于现在。
使天子明白天下财物的充裕,那么不足的论调就无法在皇上面前胡乱提起,然后新法才可能永久废除。
从前王安石居于相位,朝廷内外没有不是他的人,所以他的新法能够推行。
现在想找出以前的弊病,而皇上左右侍从官吏,十之七八都是王安石一派的人。如此,虽然起用二三个旧臣,六七个君子,然而每百人之中,这种人只占十来个,这个势力还有什么可为的呢?
明明力量不可为却要勉强去做,那么青苗法虽然废止也将再兴办起来,何况还没有废除呢?市易、役钱、盐法,没有一件不是这样。
用这种方法来补救以往的弊病,就像一个久病稍愈的病人,他的父子兄弟都喜形于色,却不敢恭贺他,因为他的病还在。”
司马光接到这封信,非常惊骇,但后来事态的发展还是被毕仲游料中了。
86、陈瓘
【原文】
陈瓘方赴召命,至阙,闻有中旨,令三省缴进前后臣僚章疏之降出者。瓘谓宰属谢圣藻曰:“此必有奸人图盖己愆而为此谋者。若尽进入,则异时是非变乱,省官何以自明?”因举蔡京上疏请灭刘挚等家族,乃妄言携剑入内欲斩王圭等数事。谢惊悚,即白时宰,录副本于省中。其后京党欺诬盖抹之说不能尽行,由有此迹,不可泯也。
邹浩还朝,帝首言及谏立后事,奖叹再三,询:“谏草安在?”对曰:“焚之矣。”退告陈瓘,瓘曰:“祸其始此乎?异时奸人妄出一缄,则不可辨矣。”
初,哲宗一子献愍太子茂,昭怀刘氏为妃时所生,帝未有子,而中宫虚位,后因是得立,然才三月而夭。浩凡三谏立刘后,随削其稿。蔡京用事,素忌浩,乃使其党为伪疏,言“刘后杀卓氏而夺其子,欺人可也,讵可以欺天乎?”徽宗诏暴其事,遂再谪衡州别驾,寻窜昭州,果如言。
[冯述评]
二事一局也。谢从之而免谗,邹违之而构诬。“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尤信!
徽宗初,欲革绍圣之弊以靖国,于是大开言路。众议以瑶华复位、司马光等叙官为所当先。陈瓘时在谏省,独以为“幽废母后、追贬故相,彼皆立名以行,非细故也,今欲正复,当先辨明诬罔,昭雪非辜,诛责造意之人,然后发诏,以礼行之,庶无后患,不宜欲速贻悔。”朝议以公论久郁,速欲取快人情,遽施行之。[边批:无识者每坐此弊。]
至崇宁间,蔡京用事,悉改建中之政,人皆服公远识。
陈公在通州。张无垢[冯注:商英]入相,欲引公自助,时置政典局,乃自局中奉旨,取公所著《尊尧集》,盖将施行所论,而由局中用公也。公料其无成,书已缮写未发,州郡复奉政典局牒催促。公乃用奏状进表,以黄帕封缄,徼申政典局,乞于御前开拆。或谓公当径申局中,何必通书庙堂,公曰:“恨不得直达御览,岂可复与书耶?彼为宰相,有所施为,不于三省公行,乃置局建官若自私者,人将怀疑生忌,恐《尊尧》至而彼已动摇也,远其迹犹恐不免,况以书耶?”已而悉如公言,张既罢黜,公亦有台州之命,责词犹谓公“私送与张商英,意要行用”,于是众人服公远识。
【译文】
宋朝人陈瓘(字莹中)接奉圣旨,前往晋谒天子。来到宫门,听说皇帝有道谕旨,命令三省(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缴回以前诸大臣进呈给皇帝,后又被退回的奏章。陈瓘对宰官的部属谢圣藻说:“这一定是奸人为了掩饰自己的过错而出此计谋,如果把退回的奏章全数进呈皇上,将来如有是非变乱,省官(掌理朝廷馆阁的职务)要如何表明自己的清白呢?”
陈瓘于是举出蔡京上疏、请求诛灭刘挚(东光人,字萃老)等人家族的故事告诫谢圣藻做例子,蔡京的奏疏中捏造说刘挚带剑入朝廷,想杀王圭(华阳人,字禹玉)等事,谢圣藻听了非常害怕,就对宰官报告这件事,然后抄录副本留在三省中。
后来蔡京的党羽欺诈诬蔑掩饰过失的言辞都行不通,由于有这些副本、而无法消灭罪证的缘故。
邹浩重回朝廷任职,皇帝首先和他谈及有人上谏立皇后的事,于是再三地嘉奖赞赏,又问及谏书在哪里,邹浩回答说:“已经烧了。”
退朝后,邹浩就告诉陈瓘,陈瓘说:“灾祸就要从这件事开始了,将来奸人随便捏造一封谏书,都将无法分辨真伪了。”
起初,哲宗有一个儿子献愍太子,名茂,是昭怀皇后刘氏为妃子时所生的,在此之前哲宗没有儿子,皇后之位也还空着,昭怀请求哲宗说:“应当立茂为太子。”但是茂才出生三个月就夭折了。
邹浩曾三次上疏劝哲宗立刘氏为后,事后又把奏摺销毁了。
蔡京得势以后,因向来忌恨邹浩,就命他的党羽伪造邹的奏疏道:“刘氏杀死卓氏而夺走卓氏的儿子。欺瞒人还可以,怎么可以欺瞒得过上天呢?”
徽宗命令要查明这件事,同时再次贬谪邹浩为衡州别驾、诸州通判,不久又放逐到昭州,结局果如陈瓘所言。
[冯评译文]
两件事一个格局。谢圣藻依照陈瓘所言去做,结果逃过谗言之害;邹浩不肯依从,而受到陷害。“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话丝毫不假。
徽宗即位初期,想改革哲宗绍圣年间的弊病以安定国家大势,于是大开朝廷进言之路。众臣拟议:应让瑶华复位、司马光等业已作古的老臣的重新授职,应该优先办理。
陈瓘当时在谏院,却以为囚禁废黜母后,追贬旧宰相,都是以正当的理由来施行的,不是因为轻微的事故,如今想恢复他们的名衔,当先辨明他们是被诬告的,昭雪他们的罪名,诛罚假造名目的人,然后废除以前的诏令。一切要在合乎礼法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才不会留下把柄。不该速决速办,否则将来再被推翻,后悔就来不及了。
朝廷商议之后,认为陈瓘的办法缓慢费时,想尽快顺应人情的要求,于是立即施行。
后来到了崇宁年间,蔡京得势以后,将建中年间的施政完全加以改变,此时众人才叹服陈的远大见识。
陈瓘在通州时,张无垢(张商英,谥文忠)入朝为相,想推荐陈瓘来帮助自己。
当时新设政典局,就从局中接奉圣旨,采用陈所著的《尊尧集》中的论述,做为施政的方针,然后由政典局任用陈瓘。陈料想这种事不会有什么结果。
书已写好还没寄出,州郡又奉政典局的命令来催促。
陈瓘于是写了一本奏章,用黄帕封好缴给政典局,要求他们在皇帝面前拆开。
有人对他说直接向政典局表达就可以,何必上达朝廷。
陈瓘说:“我恨不得能直接呈给皇上亲自看呢,只是没有得到皇命。怎么可以写信给他们呢?张无垢担任宰相想有所作为,不在三省公开施行,却设置政典局来任用官员,当成私事来办。别人定会怀疑忌妒。恐怕《尊尧集》还没有送到,张相等人的地位已经动摇了。要离他们远一点还怕办不到,何况是给他写信呢?”
不久,事态全如陈瓘所言,张无垢被罢黜,他自己也被贬台州。当道者更谴责他私下送东西给张无垢,想要得到任用。众人这才佩服陈有远见。
87、林立山
【原文】
《武庙实录》将成时,首辅杨廷和以忤旨罢归,中贵张永坐罪废。翰林林立山奏记副总裁董中峰曰:“史者,万世是非之权衡。昨闻迎立一事,或曰由中,或曰内阁;诛贼彬,或云由廷和,或云由永。[边批,各从其党。]疑信之间,茫无定据。今上方总核名实,书进二事,必首登一览,恐将以永真有功,廷和真有罪。君子小人,进退之机决矣。”董公以白总裁费鹅湖,乃据实书:“慈寿太后遣内侍取决内阁。”天子由是倾心宰辅,宦寺之权始轻。
【译文】
《武庙实录》快要完成时,内阁(明太祖置,相当古代中书省)首辅杨廷和(新都人,字介夫)因为忤逆圣旨,罢官回乡,宦官张永因罪被废。
翰林林立山记事上陈总裁(国史实录馆的监修官)董中峰说:“历史是万世是非衡量的标准。昨天听到迎立世宗的事,有人说是宦官所为,有人说是内阁所为;杀逆贼江彬的事,有人说是廷和之力,有人说是张永之力。哪种说法真实,茫然没有一定的依据。现在皇上正全面核对各个事件的真实性。如果有人禀奏这两件事,皇上必先阅览,恐怕会以为张永真的有功,廷和真的有罪。君子小人,谁得到任用、谁受到罢黜,关键就此决定。”
董中峰将此事报告总裁费鹅湖,于是据实写道:“慈寿太后派宦官听取内阁的决议,天子因此心向内阁宰辅,宦官的职权方被减轻。”
88、周宗 韩雍
【原文】
烈祖镇建业日,义祖薨于广陵,致意将有奔丧之计,康王以下诸公子谓周宗曰:“幸闻兄长家国多事,宜抑情损礼,无劳西渡也。”宗度王似非本意,坚请报简,示信于烈祖,康王以匆遽为词,宗袖中出笔,复为左右取纸,得故茗纸贴,乞手札。康王不获已而札曰:“幸就东府举哀,多垒之秋,二兄无以奔丧为念也。”明年烈祖朝觐广陵,康王及诸公子果执上手大恸,诬上不以临丧为意,诅让百端,冀动物听。上因出王所书以示之,王面见颜而已。 
韩公雍旬宣江右时,忽报宁府之弟某王至。公托疾,乞少需,[边批:已猜着几分。]密遣人驰召三司,且索白木几。公匍匐拜迎。王入,具言兄叛状,公辞病聩莫听,请书。王索纸,左右舁几进,王详书其事而去。公上其事,朝廷遣使按,无迹。时王兄弟相欢,讳无言。使还,朝廷坐韩离间亲王罪,械以往。韩上木几亲书,方释。
【译文】
烈祖(南唐始祖李日升)镇守建业(南京)之时,义祖(烈祖建国后,奉徐温为义祖)在广陵去世,烈祖命人致意丧家,他将亲往奔丧。
自康王(义祖的儿子,名和)以下的多位公子对周宗(南唐·广陵人,字君太)说:“听说兄长的国家正值多事之秋,于情于礼,不必偏劳西渡广陵奔丧。”
周宗猜想这些话不是康王的本意,坚持请求用书信回复,以便对烈祖呈示实情,康王却忽然要告辞离去。
周宗从衣袖里取出笔来,又命左右的人拿纸,拿到旧茗纸贴,请求康王亲笔书写,康王不得已写下:“本应亲自到东府来办丧事,正值多事之秋,二哥不必以奔丧之事为念。”
第二年,烈祖亲临广陵,康王及诸位公子果然握住烈祖的手,表示非常悲痛,并怪烈祖没有奔丧的诚意,用各种理由来责备他,希望引起众人的物议,烈祖因而拿出康王所写的信给众人看,遂使康王羞愧不已。
韩雍巡视江西时,属下忽然报告宁王的弟弟某王来到,韩雍于是称病请求稍待,暗中派人急速去报告三司,且索求一张白木几。
韩雍跪拜相迎,某王一进来,就详细说明兄长叛变的情状,韩雍推说有耳病听不见,请某王用写的,王要纸,左右的人就把白木几端出来,王于是详细地书写此事后才离去。
韩雍将此事禀秦朝廷,朝廷派使臣查不出任何事迹,这时诸王兄弟正欢乐相聚,请旁人不要多言,使臣回朝后,朝廷判处韩雍离间亲王的罪,命人带着刑具要将韩雍押走,韩雍于是呈上白木几和某王亲笔写下的文字,才被释放。
89、喻樗
【原文】
张浚与赵鼎同志辅治,务在塞幸门、抑近习,相得甚欢。人知其将并相,史馆校勘喻樗独曰:“二人宜且同在枢府,他日赵退则张继之,立事任人,未甚相远,则气脉长。若同在相位,万一不合而去,则必更张,是贤者自相悖戾矣。”
[冯述评]
曹可以继萧,费、董可以继诸葛,此君子所以自衍其气脉也。若乃不贵李责力,以遗孝和;不贵张齐贤,以遗真庙。是人主自以私恩为市,非帝王之公矣。
【译文】
宋翰人张浚(绵竹人,字德远)与赵鼎同心辅佐政务,专务阻塞侥幸求取官位的门路,压抑皇帝身边亲近习用的人,合作得很愉快。
很多人猜测他们两人将一起担任宰相。
只有史馆校勘(官名)喻樗说:“他们两人只适宜暂时同在枢密院。将来赵鼎退休,而张浚继续留任。成就事业任用人才,应该不会相差太远,那么这股气脉就可以延续;如果两人同处宰相之职,万一合不来而求去,原先的政策作为必然大幅变动,这不就是贤者自相背离乖戾了吗?”
[冯评译文]
曹参(汉·沛人,接代萧何为相)可以继承萧何,费祎、董允(蜀汉·枝江人,字休昭)可以继承诸葛亮,这是君子为了自己延续自己的气脉而做的布局。至于唐太宗不提拔李绩(唐·离狐人,本姓徐,字懋功,归唐后建立大功,赐姓李),想要留给唐中宗重用。宋太祖不提拔张齐贤(宋·冤句人,字师亮),想要留给宋真宗重用。动机都出于人君把私人的恩惠做为笼络的手段,就不合帝王应有的公平、公正的态度了。
90、杨荣
【原文】
王振谓杨士奇等曰:“朝廷事亏三杨先生,然三公亦高年倦勤矣。其后当如何?”士奇曰:“老臣当尽瘁报国,死而后已。”荣曰:“先生休如此说,吾辈衰残,无以效力,行当择后生可任者以报圣恩耳。”振喜,翌日即荐曹鼐、苗衷、陈循、高谷等,遂次第擢用。士奇以荣当日发言之易。荣曰:“彼厌吾辈矣,吾辈纵自立,彼其自已乎?一旦内中出片纸,命某人入阁,则吾辈束手而已。今四人竟是吾辈人,当一心协力也。”士奇服其言。
[冯述评]
李彦和〈见闻杂记〉云:“言官论劾大臣,必须下功夫,看见眼前何人可代得。代者,必贤于去者,必有益于国家,方是忠于进言。若只做得这篇文字,打出自己名头,毫于国家无补,不如缄口不言,反于言责无损。”此亦可与杨公之论合看。
【译文】
明朝宦官王振(蔚州人)对杨士奇等人说:“朝廷的政事幸亏三位杨先生(杨士奇、杨荣、杨溥)的尽心尽力。然而三位先生年纪也大了,你们日后有什么打算呢?”
杨士奇说:“老臣当竭诚报国,鞠躬尽瘁,一直到死。”
杨荣(建安人,字勉仁)说:“先生不要如此说,我们已经衰老了,没有办法再效力,应当选择一些可担当国事的后辈推荐,来报答圣上的恩惠。”
王振听了很高兴。
第二天,杨荣推荐曹鼐(宁晋人,字万锺)、苗衷(凤阳定远人,字公彝)、陈循(泰和人,字德遵)、高谷(扬州兴化人)等人,依次得到朝廷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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