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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全集

_28 冯梦龙(明)
[冯评]
陆子远《神政记》载此事,谓公受神教而然,说颇诞。要之凡物之异常者,皆有毒,察狱者自宜留心,何待取决于冥冥哉!
【译文】
明朝时单县有农夫在田里耕作,他的妻子送食物给他吃,吃完后就死了。公公说:“是媳妇毒死我儿子的。”于是告到官府,妇人受不了鞭打之苦,只好认罪。之后,很奇怪的,单县竟很久都没下雨。
许襄毅公(许进,灵宝人,字季升)当时任职山东,他说:“久不下雨,是不是因为有冤狱啊?”于是亲自到单县来,将囚犯一一提出来审问。问到这个案子时,襄毅公说:“夫妇相守,是人生最大的心愿;而用毒杀人,是一种严密的计划,哪有自己送食物去田里毒死人的呢?”
于是问她送食物所经过的道路,妇人说:“送鱼汤米饭,从荆林通过,没有什么异样。”
许襄毅公就叫人买鱼作汤,放入荆花,让猪狗来尝试,没有不死的,妇人的冤枉才被洗清,当天就下起倾盆大雨。
有个苏州人出外经商,他的妻子养了几只鸡等他回来,数年后,苏州人才回家,妻子杀鸡煮给他吃,这苏州人竟立即死亡。邻人怀疑有奸情,向太守陈情。姚公审查之后,猜想是鸡有毒,派人找来老母鸡,煮给临刑的死囚吃,果然毒死两人,冤狱于是洗清,因为鸡吃过蜈蚣等各种毒虫,长久在体内累积毒素。所以豢养牲畜的人家,不吃老鸡,也不在夏天吃鸡,
明朝御史张昺,字仲明,慈溪人,宪宗成化年间以进士任铅山县知县。有个卖木柴的人,喜爱吃鳝鱼,有一天从市场回来,肚子很饿,妻子于是煮鳝鱼给他吃,大快朵颐之后,却腹痛而死。邻长说是妻子毒死丈夫,将她捉起来送到官府,拷打审问,她都不认罪,讼案一直不能解决,这个妻子因此被监禁了一年多。
张到任后,阅览公文,怀疑是鳝鱼有毒,请渔夫捕捉数百斤鳝鱼,全部放进水缸中,鳝头昂出水面二三寸的有七条,然后找这个妇人来煮给牢里的死囚吃,才刚下咽就纷纷说肚子痛,不久都倒地死亡,妇人的冤情于是洗清。
[冯评译文]
陆子达《神政记》记载这件事,说许襄毅公受神仙指引而如此做,说法甚为怪诞。其实大凡异常的事物都有毒,审察讼案的人自己应当留心,怎可留待深奥的神来决断呢?
388、袁滋
【原文】
李汧公勉镇凤翔,有属邑耕夫得马蹄金一瓮,送于县宰,宰虑公藏之守不严,置于私室。信宿视之,皆土块耳,瓮金出土之际,乡社悉来观验,遽有变更,莫不骇异,以闻于府。宰不能自明,遂以易金诬服。虽词款具存,莫穷隐用之所,以案上闻。汧公览之甚怒。俄有筵宴,语及斯事,咸共惊异,时袁相国滋在幕中,俯首无所答。汧公诘之,袁曰:“某疑此事有枉耳。”汧公曰:“当有所见,非判官莫探情伪。”袁曰:“诺。”俾移狱府中,阅瓮间,得二百五十余块,遂于列肆索金深泻与块相等,始称其半,已及三百斤,询其负担人力,乃二农夫以竹担舁至县,计其金数非二人所担可举,明其在路时金已化为土矣,于是群情大豁,宰获清雪。
【译文】
唐朝人李勉(字玄卿)镇守凤翔府时,所辖的城邑中,有一个农夫在耕田时挖到一瓮马蹄形黄金,就送到县府去。知县担心公库的防守不够严密,因而放在自己家里,隔夜打开一看,都是土块。瓮金出土的时候,乡里的人都来观看证实,突然变成土块,大家都惊异得不得了,遂将此事向凤翔府报告。
知县无法为自己辨白,只有承认将黄金掉包的罪名,虽然供词都有了,却没有办法追究黄金的下落,因而将此案报告李勉。李勉看了以后,非常生气。不久,李勉在宴席上谈到这件事,大家都很惊异。当时的相国袁滋(朗山人,字德深)也在场,低着头不说话。
李勉问他,为什么不发表意见,袁滋说:“我怀疑这件事是冤枉的。”
李勉说:“你有特别的见解,此案一定要请你查明真相。”
袁滋说:“好啊。”
于是袁滋将此案的资料证物调到凤翔府,观察瓮中共有二百五十多个土块,就在市场店铺间搜集同样体积的金子,但才找足一半多,就已经重达三百斤了,讯问挑担子的人,是两个农夫用竹担抬到县府的,计算金子的全部数量,不是两个人所能抬得动的,表示在路上的时候,金子就已经被换成土块了,至此案情大白,知县获判无罪,洗清冤枉。
389、李德裕
【原文】
李德裕镇浙右。甘露寺僧诉交代常住什物,被前主事僧耗用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数辈,皆有递相交领文籍分明,众词指以新得替人隐而用之,且云:“初上之时,交领分两既明,及交割之日,不见其金。”鞫成具狱,伏罪昭然。未穷破用之所,公疑其未尽,微以意揣之,僧乃诉冤曰:“积年以来,空交分两文书,其实无金矣,众乃以孤立,欲乘此挤之。”公曰:“此不难知也。”乃召兜子数乘,命关连僧人对事,遣人兜子中,门皆向壁,不令相见;命取黄泥各模交付下次金样以凭证据,僧既不知形状,竟模不成,前数辈皆伏罪。
【译文】
唐朝人李德裕镇守浙东时,甘露寺的僧侣控告在移交寺院杂物时,被前任住持耗费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几任住持都有互相移交,记载得很清楚,众僧也指证前任住持私下挪用常住金,而且说初上任时,移交的银两数目很清楚,到交出来时银两却不见了。
审判结束后,罪证照然,但没有追究银两用到哪里。
李德裕怀疑案子没有审问清楚,于是隐约地对僧人稍加诱导,僧侣于是说出他的冤情道:“多少年来,都是只移交记录银两的文书,其实早就没有银两了,众僧因为我孤立,想乘此机会排挤我。”
李德裕说:“这种事不难查清楚。”
就找了数顶轿子,命令相关的僧侣都进入轿中,轿门对着墙壁,彼此看不见,再命令人取各种形状的黄泥来,让每个僧侣分别捏出交付给下任的黄金模式,做为证据,僧侣既不知道形状,当然捏不出来,前数任住持僧侣才伏首认罪。
390、程颢
【原文】
程颢为户县主簿,民有借其兄宅以居者,发地中藏钱,兄之子诉曰:“父所藏也。”令曰:“此无证佐,何以决之?”颢曰:“此易辩尔。”问兄之子曰:“汝父藏钱几何时矣?”曰:“四十年矣。”“彼借宅居几何时矣?”曰:“二十年矣。”即遣吏取钱十千视之,谓借宅者曰:“今官所铸钱,不五六年即遍天下,此钱皆尔未藏前数十年所铸,何也?”其人遂服。
【译文】
宋朝人程颢任户县主簿时,有个百姓借用哥哥的宅第居住,挖掘贮藏在地下的钱。哥哥的儿子便控告说:“那是家父所贮藏的。”
县令说:“这件事没有证据,怎么判决呢?”
程颢说:“这很容易辨别。”
就问哥哥的儿子说:“你父亲钱藏多久了?”
“四十年。”
程颢问:“他借宅第居住有多久了?”
“二十年了。”
程颢立即派遣吏役去拿一万块钱来看,然后对借住的人说:“现在官府所铸的钱,不到五、六年就可以流行天下,这些钱都是在你未贮藏前几十年所铸造的,为什么说是你的呢?”
这个人于是服罪。
391、李若谷
【原文】
李若谷守并州,民有讼叔不认其为侄者,欲擅其财,累鞫不实。李令民还家殴其叔,叔果讼侄殴逆,因而正其罪,分其财。
【译文】
宋朝人李若谷(丰人,字子渊,守并州时,有百姓控告叔叔不认他为侄子,想霸占家财,屡次审查不出事实。李若谷于是命令此人回家殴打他的叔叔,叔叔果然来告侄子叛逆,殴打叔父,因而确定叔侄关系,由于叔叔确实有侵占意图,于是分了家财。
392、吕陶
【原文】
吕陶为铜梁令,邑民庞氏者,姊妹三人共隐幼弟田。弟壮,讼之官,不得直,贫甚,至为人佣奴。陶至,一讯而三人皆服罪吐田,弟泣拜,愿以田之半作佛事为报。陶晓之曰:“三姊皆汝同气,方汝幼时,非若为汝主,不几为他人鱼肉乎?与其捐米供佛,孰若分遗三姊?”弟泣拜听命。
[冯评]
分遗而姊弟之好不伤,可谓善于敦睦。若出自官断,便不妙矣!
【译文】
宋朝人吕陶(成都人,字元钧,号净德)任铜梁县令时,城中有庞氏三姊妹,共同吞没幼弟的田地。弟弟长大以后,向官府控诉,但都败诉,因而生活非常贫困,沦落为佣奴。
吕陶到任后一审问,三个人都服罪且交出田地,弟弟感动得哭泣跪拜,愿意卖出一半田地作佛事来报答。
吕陶告诉他说:“三个姊姊都是你的同胞,在你幼小时,如果不是她们为你做主,难道你不会被他人欺凌吗?与其捐一半田产作佛事,还不如分给三位姊姊。”
弟弟诚服听命。
[冯评译文]
分送田产而不伤姊弟之间的和睦,可说是善于敦亲,如果依法令来决断就不妙了。
393、裴子云 赵和
【原文】
新乡县人王敬戍边,留牛字牛六头于舅李进处,养五年,产犊三十头。敬自戍所还,索牛。进云“两头已死”,只还四头老牛,余不肯还。敬忿之,投县陈牒,县令裴子云令送敬付狱,叫追盗牛贼李进,进惶怖至县,叱之曰:“贼引汝同盗牛三十头,藏于汝家!”唤贼共对,乃以布衫笼敬头,立南墙之下。进急,乃吐款云:“三十头牛总是外甥牛字牛所生,实非盗得。”云遣去布衫,进见,曰:“此外甥也。”云曰:“若是,即还他牛。”但念五年养牛辛苦,令以数头谢之。一县称快。一作武阳令张允齐事。
咸通初,楚州淮阴县东邻之民,以庄券质于西邻,贷得千缗,约来年加子钱赎取。及期,先纳八百缗,约明日偿足方取券,两姓素通家,且止隔信宿,谓必无他,因不征纳缗之籍。明日,赍余镪至,西邻讳不认,诉于县,县以无证,不直之;复诉于州,亦然。东邻不胜其愤,闻天水赵和令江阴,片言折狱,乃越江而南诉焉,赵宰以县官卑,且非境内,固却之,东邻称冤不已,赵曰:“且止吾舍。”思之经宿,曰:“得之矣。”召捕贼之干者数辈,赍牒至淮壖口,言“获得截江大盗,供称有同恶某,请械送来。”唐法,唯持刀截江,邻州不得庇护。果擒西邻人至,然自恃农家,实无他迹,应对颇不惧。赵胁以严刑,囚始泣叩不已。赵乃曰:“所盗幸多金宝锦彩,非农家物,汝宜籍舍中所有辩之。”囚意稍解,且不虞东邻之越讼,遂详开钱谷金帛之数,并疏所自来,而东邻赎契八百缗在焉。赵阅之,笑曰:“若果非江寇,何为讳东邻八百缗。”遂出诉邻面质,于是惭惧服罪,押回本土,令吐契而后罚之。
【译文】
唐朝时新乡人王敬被派戍守边境,留下六头母牛在舅舅李进家,养了五年后,生下三十头小牛。王敬从边境回来,想讨回牛只,李进说死了两头母牛,只还他四头老母牛,其余不肯归还。
王敬很生气,到县府投诉,县令裴子云以偷牛的罪名命人将王敬监禁,然后派人去追捕李进,李进很惶恐地来到县府,裴子云责骂李进说:“偷牛贼说同你偷三十头牛,藏在你家。”叫贼来对质,用布衫笼罩在王敬头上,站在南墙下,李进急得吐露道:“三十头牛都是外甥的母牛生的,实在不是偷来的。”
裴子云叫人拿走王敬头上的布衫,李进见了说:“他是我的外甥。”
裴子云说:“这样就立即还他牛只。”但念在李进养牛五年的辛苦,命令王敬用数头牛作答谢。
全县的人都叫好。一说是武阳令张允济事。
唐懿宗咸通年间,楚州淮阴县东邻的百姓以田契向西邻借贷一千缗线,约定第二年加利息赎回。到期后他先还八百缗,约定次日还足后拿回田契,两姓一向是世交,而且只隔一夜,认为一定没有问题,因而没有写契据。
第二天,剩余的钱送到后,西邻人却不认帐。
于是东邻人就向县府提出控诉,县府认为没有证据,判东邻人败诉,东邻人又向州府控诉,也得到同样的结果。
东邻人非常愤怒,听说天水人赵和任江阴县令,只要一句证词就能决断讼案,于是渡江向南控诉。赵和认为县令官位低,而且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地区,一再推辞,东邻人不停地喊冤,赵和只好说:“你暂且留在舍下。”
赵和想了一整夜,才想出办法来,于是招来几名捕盗的能手,送公文到淮壖口,说是捉到江洋大盗,供出有同伙某某,请求加铐锁送来。唐朝法律规定,持刀阻江的恶徒,邻州不能庇护。果然把西邻人捕到,然而西邻人仗着是农家,又没有参与其事,应对时有恃无恐,
赵和威胁说要动用严刑,西邻人才不停地叩头哭泣。赵和说:“你所盗取的幸好都是些金银宝物丝锦之类的物品,不是农家的产物,你将家中所藏的财物拿出来辨认。”
西邻人便放心了,根本没想到东邻人会越境诉讼,于是详细开列钱谷金帛的数目,并注明从哪里得来,而东邻人赎田契的八百缗也写在里面。赵和看了以后笑着说:“你果然不是阻江大盗,但为什么吞没东邻人的八百缗呢?”
把东邻人传出来对质,于是西邻人惶恐地认罪,押回淮阴,命令他拿出田契然后处罚他。
394、何武 张咏
【原文】
汉沛郡有富翁,家资二十余万,子才年三岁,失其母。有女适人,甚不贤,翁病困,为遗书,悉以财属女,但遗一剑,云:“儿年十五,以付还之。”其后又不与剑,儿诣郡陈诉,太守何武录女及婿,省其手书,顾谓掾吏曰:“此人因女性强梁,婿复贪鄙,畏残害其儿。又计小儿得此财不能全护,故且与女,实守之耳,夫剑者,所以决断;限年十五者,度其子智力足以自居,又度此女必复不还其剑,当关州县,得见申转展。——其思虑深远如是哉!”悉夺取财与儿。曰:“敝女恶婿,温饱十年,亦已幸矣。”论者大服。
张咏知杭州,杭有富民,病将死,其子三岁,富民命其婿主家赀,而遗以书曰:“他日分财,以十之三与子,而七与婿。”其后子讼之官,婿持父书诣府,咏阅之,以酒酬地曰:“汝之妇翁,智人也。时子幼,故以子属汝,不然,子死汝手矣。”乃命三分其财与婿,而子与七。
【译文】
汉朝沛郡有个富翁,家产二十多万,儿子才三岁,就失去母亲。富翁有个大女儿已经嫁人,极不贤淑。富翁病重时,写遗书将财产全部给女儿,只留一把剑,说“儿子十五岁以后交给他”。时候到了,女儿又不把剑给儿子。儿子到郡府控诉,太守何武(郫人,字君公)审问富翁的儿女、女婿,又看过遗书,对属官说:“富翁因为女儿个性残暴,女婿又卑鄙贪心,怕他的儿子受到残害,又考虑到儿子得到财产后不安全,所以只是暂且给女儿保管罢了;至于剑,是决断的意思;约定十五岁,是考虑到他儿子的智力已经可以自己生活了,又想到女儿一定不还剑,寄望当时州县官吏能为他儿子伸张正义,他的思虑实在很深远啊!”何武将全部家产取回,归还富翁的儿子说:“你父有恶劣的女儿和女婿,你能温饱十二年,已经很幸运了。”谈论的人都非常佩服。
张咏任杭州太守时,杭州有个富翁病重将死,儿子才三岁,富翁命令他的女婿主管家产,而且遗书说:“将来分财产,十分之三给儿子,十分之七给女婿。”
后来儿子向官府控诉,女婿拿着岳父的遗书给官府看。张咏看过之后,用酒洒在地上,对已死的富翁表示敬意,说:“你的岳父是聪明人,当时儿子年幼,所以把儿子交付给你,不然他的儿子就死在你的手上了。”
于是命令十分之三财产给女婿,而十分之七给儿子。
395、某巡官
【原文】
有富民张老者,妻生一女,无子,赘某甲于家。久之,妾生子,名一飞,育四岁而张老卒,张病时谓婿曰:“妾子不足任,吾财当畀汝夫妇,尔但养彼母子,不死沟壑,即汝阴德矣。”于是出券书云:“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婿乃据有张业不疑。后妾子壮,告官求分,婿以券呈官,遂置不问。他日奉使者至,妾子复诉,婿仍前赴证,奉使者乃更其句读曰:“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曰:“尔父翁明谓‘吾婿外人’,尔尚敢有其业耶?诡书‘飞’作‘非’者,虑彼幼为尔害耳。”于是断给妾子,人称快焉。
【译文】 
有个张老富翁,妻子生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招赘某甲入家门。后来,张老富翁的姨太太生一个儿子,名一飞。一飞四岁时,张老去世,张老生病时,曾对女婿说:“姨太太生的儿子不够资格继承我的家产,应该给你们夫妇,你只要养他们母子,不使他们流离失所,就是你的阴德了。”于是拿出契券写上:“张一非吾子也(张一不是我儿子),家财尽与吾婿(家财都给我的女婿),外人不得争夺。”女婿毫不怀疑地拥有张家的产业。
后来张一飞长大了,向官府控告要求分家产,女婿以契券为证,官府因而不管。后来奉命出巡的官吏来到,张一飞又去控告,女婿还是拿着契券应讯。
这位官吏就更改断句的读法说:“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
又说:“你岳父明明说你是外人,你还敢拥有他的产业吗?将飞写作非,是怕他儿子幼小会被你伤害而已。”
于是判断将产业给姨太太的儿子,众人都叫好。
396、张齐贤
【原文】
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讼。齐贤曰:“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自治之。”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汝非以彼分财多,汝分少乎?”曰:“然。”具款,乃召两吏,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货财无得动,分书则交易,明日奏闻,上曰:“朕固知非君不能定也。”
【译文】
宋朝时,王室外戚所住的邻里中,有人认为财产没有平均分配,因而互相控告。
张齐贤(冤句人,字师亮)对皇帝说:“这不是御史台所能判决的,请让微臣亲自去处理。”
张齐贤对互相控告的人问道:“你不是认为他分的财产多,你分的少吗?”
“是的。”两造都如此回答。
张齐贤便让他们详列财物条目,再找两名役使,命令甲家的财物搬入乙的房舍,乙家的搬入甲的房舍,所有的财物都不能动,分配财物的文件也交换,第二天就向皇帝奏报,皇帝说:“朕就知道没有你不能决断的。”
397、王罕
【原文】
罕知潭州,州有妇病狂,数诣守诉事,出语无章,却之则悖骂,前守屡叱逐。罕至,独引令前,委曲问之,良久,语渐有次第,盖本为人妻,无子,夫死妾有子,遂逐而据其赀,以屡诉不得直,愤恚发狂也,罕为治妾,而反其赀,妇寻愈。罕,王珪季父。
【译文】
宋朝人王罕(华阳人,字师言)任职澶州时,州中有一个疯妇,屡次去找太守哭诉,胡言乱语,赶她走就会骂人,前任太守一再叱喝驱逐她。
王罕到任后,独自叫她到面前来,婉转地问她,很久之后,她说话才逐渐正常。原来是因为她为人妻子,没有生育,丈夫死后,姨太太有儿子,就把她赶走,霸占家产。因为屡次控诉都被判败诉,所以愤怒发狂。王罕为她审判姨太太而取回家产,不久,妇人就痊愈了。
王罕,是王珪的叔父。
398、韩亿
【原文】
韩亿知洋州,大狡李甲以财豪于乡里。兄死,诬其兄子为他姓,赂里妪之貌类者,使认为己子,又醉其嫂而嫁之,尽夺其赀。嫂、侄诉于州,积十余年,竟未有白其冤者。公至,又出诉。公取前后案牍视之,皆未尝引乳医为验。一日,尽召其党至庭下,出乳医示之,众皆服罪,子母复归如初。
【译文】
宋朝人韩亿(雍丘人,字宗魏)任洋州太守时,大狡有个李甲以财富傲视乡里。哥哥死后,诬陷哥哥的儿子是别人的,收买乡里中容貌与嫂嫂相似的女子来认侄儿为儿子,又灌醉嫂嫂后将她改嫁,把家产全部侵占。
嫂嫂与侄儿到州府控告,拖延了十多年,竟然没有官员洗清他们的冤情。
韩亿到任后,他们又出来控诉。韩亿取历来的案情纪录观览,发现都没有官员请接生婆来作证。有一天,韩亿将这群人全部请到堂下,叫接生婆出来作证,众人才都认罪。母子终于能够回家团聚。
399、于文傅
【原文】
于文傅迁乌程县尹,有富民张某之妻王无子。张纳一妾于外,生子未日卒。王诱妾以儿来,寻逐妾,杀儿焚之。文傅闻而发其事,得死儿余骨,王厚赂妾之父母,买邻家儿为妾所生儿初不死,文傅令妾抱儿乳之,儿啼不受,妾之父母吐实,乃呼邻妇至,儿见之,跃入其怀,乳之即饮,王遂伏辜。
【译文】
于文傅调任乌程县县尹,有富翁张某的妻子王氏没有儿子,张某在外娶了一个姨太太,生个儿子尚未满周岁,王氏诱骗姨太太带儿子过来,不久又赶走姨太太,杀儿焚尸。
于文傅听了,将事情揭发出来,并找到小孩的尸骨。王氏去贿赂姨太太的父母,买邻家的小孩假装是姨太太所生的,说小孩没死。于文傅命令姨太太抱着小孩喂乳,小孩啼哭不肯吃。姨太太的父母才说实话,又把邻家妇女请来,小孩看了,高兴地投入她的怀里,一喂乳就吃。王氏才认罪。
400、程颢
【原文】
有富民张氏子,其父死,有老父曰:“我,汝父也,来就汝居。”张惊疑,请辩于县,程颢诘之。老父探怀取策以进,记曰:“某年某月日某人抱子于三翁家。”颢问张及其父年几何,谓老父曰:“是子之生,其父年才四十,已谓之三翁乎?”老父惊服。
【译文】
有个张姓富翁的儿子,父亲早死。有一天,忽然有个老先生说:“我是你的父亲,来和你一起住。”张某很惊奇怀疑,请求县官为他辨别。
程颢问老先生,老先生从怀里取出一份文书给县官,文书上记着:“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抱儿子给三翁。”
程颢问张某跟他父亲的年纪,接着对老先生说:“这个孩子出生时,他父亲才四十岁,已经称呼三翁了吗?”
老先生惊惧认罪。
401、黄霸 李崇
【原文】
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妇皆怀妊。长妇胎伤,弟妇生男,长妇遂盗取之。争讼三年,州郡不能决。丞相黄霸令走卒抱儿,去两妇各十步,叱令自取,长妇抱持甚急,儿大啼叫-弟妇恐致伤,因而放与,而心甚怀怆,霸曰:“此弟子。”责问乃伏。
[冯述评]
陈祥断惠州争子事类此。
祥知惠州,郡民有二女嫁为比邻者,姊素不孕,一日妹生子,而姊之妾适同时产女,诡言产子,夜烧妹傍舍,乘乱窃其儿以归。妹觉之,往索,弗予,讼于府。
无证,祥佯自语:“必杀此儿事即了耳。”乃置瓮水堂下,引二妇出曰:“吾为汝溺此儿以解汝纷。”密谕一卒谨视儿,而叱左右诈为投儿状,亟逐二妇使出,其妹失声争救不可得,颠仆堂下,而姊竟去不顾。祥即断儿归妹而杖姊、妾,一郡称神。
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
李崇令二父与儿分禁三处,故久不问,忽一日,密遣人分告二父曰:“君儿昨不幸遇疾暴死。苟泰闻即号啕,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奉伯款引云:“先亡一子,姑妄认之。”
【译文】
汉朝时颍川有个富有的家庭,兄弟住在一起,两人的妻子同时怀孕;之后长嫂流产,弟妇生男孩,长嫂便把男孩偷走。诉讼了三年,州郡都不能决断。
丞相黄霸(阳夏人,字次公)命令小卒抱着小孩,离两名妇女各十步,命令她们自己来取,长嫂抢得很急,小孩大声哭叫,弟妇唯恐伤了孩子,只好放手,但是心里很悲伤。
黄霸说:“这是弟弟的儿子。”加以追问,长嫂才认罪。
[冯评译文]
陈祥判断惠州争孩子的事与此类似。
陈祥任职惠州时,郡民有两个女儿嫁给相邻的两家,姊姊一直不孕,一天,妹妹生儿子,而姊姊家的姨太太正好同时生产,姊姊于是假装也生孩子,半夜时放火烧妹妹的房子,乘乱时偷走妹妹的儿子。妹妹发觉后来讨,姊姊不给,向州府控告却没有证据。
陈祥故意自言自语道:“一定要杀死这个孩子,事情才能了结。”就在堂下放置一瓮水,带出两个妇人说:“我为你们溺毙这个孩子,以排解纠纷。”暗地告诉一个小卒谨慎看着孩子,而命令左右的人作出投孩子入水的样子,立即将两名妇人放开,妹妹痛哭失声,急着救孩子,救不到而倒在堂下;姊姊竟然不管。陈祥即刻断定孩子归妹妹,而杖打姊姊,全郡的人都心服。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孩子三岁,遇盗贼遗失,好几年都没找到,后来在同县赵奉伯家发现了,苟泰于是向县府控告,两人都说那孩子是自己的儿子,并有邻居作证,郡县都不能决断。李崇命令两个父亲与儿子分别拘禁在三个地方,故意很久都不闻不问,忽然有一天,秘密派人分别告诉两个父亲说:“你的儿子昨天不幸生病去世。”
苟泰听了,伤心得又哭又跳,奉伯却只是感叹而已。
李崇观察清楚,就把孩子还给苟泰,又质问奉伯为什么诈领别人的孩子,奉伯说:“我的孩子刚好在那时死去,所以随便认一个。”
402、宣彦昭 范邰
【原文】
宣彦昭仕元,为平阳州判官,天大雨,民与军争簦,各认己物。彦昭裂而为二,并驱出,卒踵其后。军忿噪不已,民曰:“汝自失簦,于我何与?”卒以闻,彦昭杖民,令买簦偿军。 
范邰为浚仪令,二人挟绢于市互争,令断之,各分一半去,后遣人密察之,有一喜一愠之色,于是擒喜者。
[冯述评]
李惠断燕巢事,即此一理所推也。
魏雍州厅事有燕争巢,斗已累日。刺史李惠令人掩护,试命纪纲断之,并辞。惠乃使卒以弱竹弹两燕,既而一去一留。惠笑谓属吏曰:“此留者,自计为巢功重;彼去者,既经楚痛,理无固心。”群下服其深察。
【译文】
宣彦昭在元朝时担任平阳州判官(节度使、观察使的僚属)。有一天下大雨,百姓与士卒争伞用,各自认为是自己的,宣彦昭将伞分裂为二,并赶二人出门,派士兵跟随在后面,只见那个士卒气愤得不得了,而百姓却说:“你自己失去伞,与我何干?”跟随的士兵把这个情况告诉宣彦昭,宣彦昭用杖刑处罚百姓,并命令他买伞还士卒。
范邰任浚仪令时,有两个人在市场上抢夺一匹绢,范邰命令将绢裁断,每人各取一半后离去,派人暗中观察,有一个很高兴,一个很生气,于是逮捕高兴的那个人。
[冯评译文]
李惠(后魏人)判断燕子争巢的事,就是这个道理的推广。
雍州官衙屋檐下,有燕子争巢争了好几天,刺史李惠派人将燕巢小心地取下来,派人用细竹子弹两只燕子,后来一只飞走,一只留着,李惠笑着对属下说:“留着的燕子自认为筑巢功夫大,飞走的燕子经过痛苦之后,就失去了坚持的心意。”属下都佩服他观察的深刻。
403、安重荣 韩彦古
【原文】
安重荣虽武人而习吏事。初为成德节度,有夫妇讼其子不孝者。重荣拔剑,授其父使自杀之。其父泣不忍,其母从旁诟夫面,夺剑而逐其子,问之,乃继母也。重荣为叱其母出,而从后射杀之。
韩彦古[字子师,延安人,蕲王世忠之子。]知平江府.有士族之母,讼其夫前妻子者,以衣寇扶掖而来,乃其嫡子也。彦古曰:“事体颇重,当略惩戒之。”母曰:“业已论诉,愿明公据法加罪。”彦古曰:“若然,必送狱而后明,汝年老,必不能理对,姑留扶掖之子,就狱与证,徐议所决。”母良久云:“乞文状归家,俟其不悛,即再告理。”由是不敢复至。
【译文】
后晋时安重荣虽然是武人,但熟习文治的事,曾经任成德节度使。有一对夫妇控告自己的儿子不孝,安重荣拔剑交给父亲,叫他杀自己儿子,父亲哭着不忍心下手,而母亲却在旁边责骂丈夫,并且抢下剑来追赶儿子。问明原因,乃是继母,安重荣因而勒令母亲出去,而从后面杀了她。
宋朝人韩彦古(字子师,名将韩世忠之子)出知平江府时,有一位士族的母亲前来控告她丈夫前妻的儿子,当时有一位士绅搀扶着她,原来是她的亲生子。韩彦古道:“这件官司兹事体大,本官认为将令郎略加惩戒就好了。”妇人道:“民妇已经告到官府了,但愿大人依法论罪。”韩彦古道:“若是如此,就必须进行一段漫长且繁复的审讯过程,你年纪已老,有可能就所有细节一一分辩吗.我看暂且将你的亲生儿子关入狱中慢慢查证,再考虑如何处置比较好。”妇人想了良久,说:“民妇请求将诉状暂且撤回,他如果仍不悔改,便可告请乡里公断。”于是,那名妇人再也不敢前来告状了。
404、孙宝
【原文】
孙宝为京兆尹,有卖馓者,今之饼也,于都市与一村民相逢,击落皆碎,村民认赔五十枚,卖者坚称三百枚,无以证明,公令别买一枚称之,乃都秤碎者,细拆分两,卖者乃服。
【译文】
孙宝任京兆尹时,有个卖圆饼的,在城里和一个村民相撞,圆饼掉落地上,全都碎了,村民认赔五十个,卖饼的却坚持说有三百个,无法证明。孙宝于是命人另外买一个来称一称,再将破碎的饼聚集在一起称,仔细折算重量,卖饼的才认错。
405、李惠 游显沿
【原文】
魏李惠为雍州刺史,有负薪、负盐者同弛担憩树阴。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曰:“此甚易辨。”乃令置羊皮于席上,以杖击之,盐屑出焉,负薪者乃服罪。
江浙省游平章显氵公,为政清明,有城中银店失一蒲团,后于邻家认得,邻不服,争詈不置,游行马至,问其故,叹曰:“一蒲团直几何,失两家之好,杖蒲团七十,弃之可也。”及杖,得银星,遂罪其邻。
【译文】
后魏人李惠任雍州刺史时,有挑木柴与挑盐的两人,同时放下担子在树荫下休息。将上路时,却争夺一件羊皮,各说是自己靠背的垫子。李惠说:“这很容易分辨。”于是命令将羊皮放置座垫上,用木杖拍击,掉落出来的都是盐屑,挑木柴的人才认罪。
江淮省游显沿为政清明,城里有间银店遗失一个蒲团,后来在邻居家认出来,但邻居不服,双方互相责骂,无法处理。
游显沿骑马经过此地,问是何故,叹息道:“一个蒲团值多少钱,而伤了两家的和气,杖打蒲团七十下,把它丢弃就可以了。”于是打出一些细碎的银屑,因而判邻居有罪。
406、傅琰
【原文】
傅琰仕齐为山阴令,有卖针、卖糖二老姥共争团丝,诣琰。琰取其丝鞭之,密视有铁屑,乃罚卖糖者。
又二野父争鸡,琰各问何以食鸡,一云粟,一云豆,乃破鸡得粟,罪言豆者。
[冯述评]
《南史》云,世传诸傅有《理县谱》,子孙相传,不以示人。琰子刿尝代刘玄明为山阴令,玄明亦夙称能吏,政为天下第一。刿请教,玄明曰:“吾有奇术,卿家谱所不载。”问:“何术?”答曰:“日食一升饭而莫饮酒,此第一义也!”刿子岐为如新令,世为循吏》。
【译文】
傅琰(南齐人,字季珪)任山阴县令,有卖铁和卖糖的两个老妪争一团丝,一起来见傅琰。傅琰把丝拿来鞭打,细看有铁屑,就处罚卖糖的。
又有两个乡下老翁争鸡,傅琰问他们各用什么喂鸡,一个说是粟,一个说是豆。于是杀鸡,在鸡腹中取出粟,而判说喂豆的人有罪。
[冯评译文]
《南史》记载,世代相传傅氏有《理县谱》,子孙相传,不对外人公开。傅琰的儿子傅刿(梁人)曾取代刘玄明为山阴令,刘玄明一向被称赞为贤能的官吏,政绩天下第一,傅刿去请教刘玄明,他说:“我有奇妙的方法,是你们家谱所没有记载的。”问他是什么方法,他说:“每天吃一升饭而不喝酒,这是第一要义。”
傅刿的儿子傅歧(字景平)当如新县令,世代都是奉法循理的官吏》
407、孙亮
【原文】
亮出西苑,方食生梅,使黄门至中藏取蜜渍梅,蜜中有鼠矢。亮问主藏吏曰:“黄门从汝求蜜耶?”曰:“向求之,实不敢与。”黄门不服,左右请付狱推,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里燥,亮曰:“若久在蜜中,当湿透;今里燥,必黄门所为!”于是黄门首服。
【译文】 
东吴主孙亮走出西苑,正在吃生梅,遣宦官到宫内的仓库去取蜜浸渍生梅。取来的蜜中有老鼠屎,孙亮便问管仓库的官吏说:“宦官从你这儿拿蜜吗?”
回答说:“他刚刚来求蜜,实在不敢给。”
宦官不服,左右的人请求交监狱官判断,孙亮说:“这很容易弄清楚。”
就命人剖开老鼠屎,发现里面是干燥的。
孙亮说:“老鼠屎如果在蜜中很久了,发现里面一定潜透;现在里面还是干的,一定是宦官后来加入的。”
宦官于是服罪,
408、乐蔼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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