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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目的美好生活》 作者:洪晃

洪晃 (当代)
无目的美好生活
  咱国家,每年GDP都能增长七、八、九个点。要不是有好多好多人“深深地投入”了好几回,怎么会有这种盛世景象。只不过我们的投入都是非常有目的的,是追求回报的。在咱这儿,投入的人不少,那怕是投入爱情、艺术和友谊,都能算出个内部、外部和中部的回报率,算不出来就坚决不投。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其老公是加州一汉学家,这两口子深深地在中国文人身上投入了好几回,把他们一个个弄去加州,好吃好喝,认真投入友情,有时候还搭上点爱情和色情,但是回报都不太好。就比如吧,他们把一个无名演员推荐给一个大导演,演员最后睡了导演,和他们吵翻了。还比如,他们也把我介绍给导演干个小活,结果他们跟睡导演的演员吵翻了时候,我采取中立的立场,没站在他们一边谴责这个该死的小婊子,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总而言之,我们的投入都是有目的的。我们投入友情是为了关系;投入爱情是为了占有;投入艺术是为了成名成家。我们对回报的期望值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而一旦没有得到,我们可以坚定地放弃。在咱这,啥都有个bottom line,如果经商,这词儿应该翻译为“底线”,是个数字概念;但对于那种对友谊、爱情和艺术追求回报的人来讲更确切地翻译可能是“屁股线”。当其期待的回报没有的时候,他的屁股就再也不会坐在你这边了。
  我这辈子只上过三堂哲学课,然后就知难而退了。我当时对知识的投入很明确,就是为了文凭和奖学金。哲学这玩意儿太深奥,我搞不明白,可又怕分数太低,丢了奖学金,拿不着文凭。但这三堂课教的东西我至今记得非常清楚。第一堂课说的是“目的”;第二堂课说的是“过程”;第三堂课老师让每个人给自己定位是追求目的,还是追求过程。我向来力争做一个追求目的的人,但骨子里却是个追求过程的人,因为我致命的缺点就是贪玩。只要好玩我就想做,管你什么内部回报和屁股线,不想那么多。所以我在一个GDP增长七、八、九个点的经济奇迹中造就了个人财富增长率进入负数的奇迹。
  我这种傻瓜不多,但还是有的,现在和我一起在大山子798工厂瞎折腾的人就是这类人。明明知道还有不到12个月,地主就要把所有人都捻出去,现在的装修在短期内就会被推土机全部压平,还是有人在往这里搬,还有人在装修,还有人在创作。这种投入除了享受一下过程大概没有什么别的回报了。
  我倒是挺想号召大家没有目的地深深地投入一回。要知道,生活的乐趣都在过程里面,而目的只是在长长的过程之后一秒种的高潮。
万恶的简约主义
  从原则上讲,我是个赶时髦的人,所以当简约主义风行一时的时候,我当然也紧跟了一阵子。在那几年,我的生活有了非常大的改变,我变成了一只小狗,天天追着自己的尾巴转:哦,这个杯子不洗影响厨房整体美观;啊,那个花瓶里面的花太有颜色不协调;哎呀,谁把一张纸放在书桌上显得乱;总而言之,生怕任何一丝生活迹象污染了我的高级简约环境。前几天,我认真翻了一下外国的家居杂志,发现简约主义终于过时了。谢天谢地,设计统治生活的时髦告一段落。
  这简约主义是设计师当道的设计霸权主义,是美学里面的法西斯主义。从前,设计师做的所有东西都是为了生活,简约主义把这个概念翻了个跟头,生活跟着设计走,弄得我这个贪图舒适的人被折磨得每隔三分钟收拾一趟屋子。我总结了一下,简约主义的罪恶有三条:
  第一、 主人是多余的。
  所有简约主义的房子里最好别住人,一住人就影响了这里非常干净的线条;卧室里不能留下睡觉的痕迹,被子要铺得比当兵的还有棱角;客厅里不能扔很多花枕头、毛毯之类的东西,不然和搁屁股的沙发不匹配;厨房更不能有任何做饭的迹象,特别是中餐,这么繁琐,要切这么多东西,把吃的东西弄得到处都是,这怎么可以呐。除了那盘颜色搭配的水果,厨房里难道要有吃的东西吗?你的房子如果简约了,那你就是第一个被简约出去的东西。你做的所有事情都是在破坏风格,污染环境,所以最好你不要在你的简约房子里随便乱动。
  第二、 态度是冷酷的。
  有一本书,简约盛行的时候在美国也流行过,叫《美国神经病》(American Psycho)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一个简约主义疯子,他连所有遥控器都安排了摆放的位置,错位了一公分也能觉察出来。他的房子都是黑、灰、白的颜色,不能有任何暖色,不然他会喘不过气来。他的西装按照颜色从深到浅在衣柜里排练,他的所有女朋友不许过夜,做爱完毕马上换床单。只有这种酷哥才是简约的榜样。
  第三、 这是有钱的坏人玩的东西。
  仔细分析一下好莱坞电影,比如《与敌同床》、《够了》,这里面的坏人都是简约主义的忠实追随者。特别是《与敌同床》里面的那个丈夫,连厨房柜子里的罐头都得稍习立正,有一个歪了就抽老婆两大嘴巴子,非常过分。但是玩得起简约的都是有钱人,房子要大,东西要贵,五六十平米里面是玩不起来的,除非干脆睡地板。
  简约主义走了,我终于可以回家了。衣服可以乱扔,碟碗可以不洗,天天炒菜,夜夜取亲。这才叫舒服日子。
情人不过节
  几年前,卡地亚公司委托我们做一组有关“情人节”的采访,我们的策划是采访十多对名人夫妻或情侣,让他们挑一件卡地亚的珠宝或手表作为“情人节”的礼物给对方。大部分人都很配合,只有一对非常前卫、非常受尊重的艺术家夫妇虽然接受了采访,但就是不配合。
  “只有没有想象力的人才需要用珠宝表达爱情。”这是艺术家的回答。
  我们的编辑非常为难,来回劝说,哄他们说点关于“情人节”的事情,让他们随便点个简单的礼品,但是这对夫妇——特别是男的——坚决拒绝合作。而他夫人是那种夫唱妇随的,只要丈夫不松口,她也不愿意帮我们的忙。编辑实在没办法,想起来我似乎是这对夫妇的朋友,只好恳求道:“晃不是你们的朋友吗?你们这么说,她怎么跟客户交差啊?”
  “你别把晃想得那么俗,”我的这位不合作的朋友说,“她会理解的。”
  最后,编辑只好非常沮丧地回来报告,说任务没有完成,要再找一对夫妇才行,还把这位艺术家说我“没那么俗”的话都转告给我了。
  我听了以后有点哭笑不得,一方面这朋友还是非常了解我对这种节日的态度,另一方面也够能刁难人的。我最后决定实话实说,给客户打了个电话。
  “他说只有没有想象力的人才需要珠宝表达感情,”我一五一十地交代道,“我不能改他的话,他也不让删,要不就换个人。”
  “不用了” 客户的公关经理想了想说,“就这么登好了,这也是一种观点。”
  我很高兴,看来客户也没那么俗,没那么商业。
  我这辈子谈过不止一次恋爱,但是没有过一次“情人节”。在我的记忆中,年轻的时候,如果恋爱了,天天都在过“情人节”。周围的世界都消失了,眼前的恋人就是所有,其他都不重要。我还记得谈恋爱的时候不希望有任何干扰,不接手机,不上班,不见朋友。在这种情况下跑出门去买点花、巧克力或者一大钻石戒指似乎真是有点多余。我的任何一个男朋友真的这么做了,我会觉得这个人很假,而因此干脆吹了。当然,这只是我。
  年纪大了以后有了个很稳定的关系,也觉得没必要一到二月十四号就非得买点东西,出去吃顿饭,抱一堆花回家。这时候如果两人能在厨房里一起做顿饭,聊会儿天,没大没小地闹会儿就挺好的,忙里偷闲也算生活了一下。当然,这也只是我。
  我成长在一个简单的年代,有比较简单的表达方式,爱情似乎不需要节日,只需要一个假期。对我来讲,“情人节”真是多余的。
  但反过来想,百忙之中,有个节日提醒大家去恋爱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我们生活在卡通时代,一切需要形式、夸张,有点节日把大家的生活规划一下。今天是开PARTY的日子,明天是回家的日子,后天是谈恋爱的日子。 周一回家做饭, 周二上床做爱,还找个PALM都记下来,免得忘了,也好,也好。在我眼里“情人节”是个卡通节日,每个动作都是被策划出来的。但是这总比忙得忘了谈恋爱强。
老不死的爱
  就不说是谁了,反正有这么一对情人,分别二十五年后又一起吃了顿饭。两个人相好的时候是想入非非的学生,二十五年后是开始考虑退休计划的中年人。二十五年期间,两个人没有任何的来往,什么见面、电话、书信、E-Mail一概没有,就跟对方死了一样,居然,饭吃完之后俩人又找着感觉了,老不死的爱又回来了。
  我喜欢这种纠缠不清的情感。这种说不清楚的故事是我们黑白生活中的色彩。在活得非常现实的岁月里有这么不实在的感情是件非常珍贵的事情,找点感觉太不容易了。这种莫名其妙的东西会给我们带来好看的电影、好读的书、好听的歌。我最喜欢的一首Joan Baez的歌就是纪念她和Bob Dylan一段藕断丝连的感情。六七十年代,这两个人是美国音乐界最有影响的歌手,我是唱着他们的反战歌曲和民谣长大的,至今,我都认为我根本上其实就是个嘻皮。许多年以后,我和几个中学同学去听Joan Baez的音乐会,我们就是想怀旧。记得那天去的时候就听说可能Dylan会来,大家都为这个悬念兴奋。Baez唱完第三首歌,声音有些颤抖地说:
  “I’ll be damned, look what the wind brought in.”(“真见鬼,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突然,Bob Dylan的一头乱头发在台上出现,抱着个吉他,坐在Baez身边,观众疯了,高声欢呼,两个人又在一起唱了首Blowing in the Wind,所有人都被记忆泡酥了。这首歌唱完,Bob Dylan就走了,Baez眼泪汪汪地接着唱她自己写的歌。这是我听到把藕断丝连表达得最直白的歌词,我相信唱出来是需要勇气的。我的翻译不是最好:
  真见鬼/你的幽灵又现/也不奇怪/正好今天月圆/你打来电话/我坐着一动不动/俩手抱着话筒/听到几个光年前熟悉的声音/又要彻底栽进深渊。
  我记得/你的眼睛比湖水更蓝/你的诗歌更糟糕/你说/你从哪儿打来/西部的一个公用电话/十年前我送你一对袖扣/你也送了我点什么/你我知道记忆带来什么。
  生锈的钻石/你到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传奇/一个没有被腐化的奇迹/一个原创的流浪汉/你漫步到我的怀里/一时似乎漂失在海上/女神把一切奉献给你/就是站在半个贝壳上的那个姑娘/她能保护你,不让你受伤的/我又看到你站在落叶中,雪花在你的头发上/我又想起你在华盛顿广场那个破旅馆窗边的微笑/我们的呼吸像一片白云,缠在一起,舍不得消去/对我来说,我们当时可以完美地死掉/现在你说这不是怀旧,那就再帮我找一个词/你这么会弄词的人,还这么善于把一切变得模糊/我急需一点模糊,因为过去突然太清楚/是的,我还是放不下/如果你又带来生锈的钻石/我所欠的已经付清。
  我们故事里的两个情人也想洗掉钻石上面的锈,跑到一个很冷很冷的地方,在星星下面再看一遍他们的钻石有多亮。但是毕竟二十五年过去了,两个人都有了牵挂,虽然来回组织、计划了无数回,机票订了又退,退了又订,最终还是没有启程,只是一个月的E-Mail快够一本小说了。据说其中一个人把这首《生锈的钻石》听了整整136回,然后决定钻石的锈还是留着,老不死的爱不用太近的距离也会发光的。
睡多少男人算“值”
  一个多月以来,我和张小姐一直在争论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正常女人这辈子到底能和多少个男人发生关系。事情是由于有人自告奋勇地坦白曾经有过上百个情人,让我们都大吃一惊。张小姐首先认为这完全是不可能的,除非这个人是专业人员。我半信半疑,总觉的有时候人不可貌象,海不可斗量。
  张小姐对我这种态度有两个字的评语:傻帽。她对这种事情的可能性有让我非常佩服的、理性的、数学的、逻辑的判断。
  “咱们这么算吧,”她说,“你认为一个女的多大开始交男朋友?”
  “十六七岁吧。”我说。
  “那她性生活最活跃的是什么时候?”她接着问。
  “大概应该是大学时期。”
  “那好,大学有几年?”
  “四年。”
  “四年,一共四十八个月。如果你要是有上百个男朋友,就说明在这个阶段你至少要完成……咱就说百分之八十吧,就是八十个,平均每一个月零三天你就要交一个男朋友,这可能吗?”
  我的数学很差,还在准备脱了鞋,掰掰脚指头数一下,张小姐已经下了结论:“这纯属于瞎掰。”
  “你真不能把女人的约会高峰都放在大学时期,”我说,“现在有很多单身女人,就像《欲望与城市》里面那样。”
  “那不是编的吗?”
  过了不久,我看了一本书,书名为“The Sex Life of Catherine M”,书的作者是巴黎的一个艺术评论家,女的,六十年代性解放闹得欢的时候她非常大胆地去体验了各种方式的性生活,书的头一章为“Numbers”,就是数量的问题。该女人实际上已经记不清楚她和多少人有过性关系了。她自己说有很多人她根本不知道姓名,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互相交流过。所以对她来讲,“无数”这两个字是很对的。
  说老实话,书写得有点枯燥,几乎毫无半点情趣和感情地叙述了她的性历史,有点像医学著作。看完第一章我就看不下去了。我发现虽然我们永远对这种数字好奇,但是好像这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当我们把这些数字倒出来的时候无非是想给人们留下一个印象,说上百的那个想让我们知道她是有经验的、成熟的、老练的;说零的那个是要告诉我们她是单纯的、清洁的、有贞操的。这是一个数字游戏,其目的是告诉我们她们是什么样的人。
  我觉得有必要给女人们写出一个数字解说图,如果再要用数字表达她们的性观念可以参考使用:
  零 = 白活了
  一 = 亏
  二到三 = 传统
  三到五 = 正常
  五到十 = 够本
  十到十五 = 有点忙
  十五到二十 = 有点乱
  二十到三十 = 有点累
  三十到五十 = 过于开放
  五十以上 = 完全瞎掰
  所以数字是应该根据你所需要的东西营造出来的,只不过是一个似乎科学,而实际上极其没有用处的东西。
  数字不仅在性方面不能说明问题,在出版方面也不能说明问题。所有刊物的出版人都会非常富有想象力地把发行量理想化地夸大;所有书商都会在作者面前富有现实主义精神地将发行量缩小,实际上都的为了利益,为了得到什么。 如果这种东西可以撒谎,那如果有人问你跟过几个男人,还不是张嘴就来的事。我想单纯一些,三个;想复杂一些,十三个。这些数字成了一种标志。
  美国人有很多的“Dime Store Phylosophy”,直着翻就是便宜店哲学,实际上就是指那些说烂了的人文精神 .比如:“百忙之中,别忘了闻花香”、“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之类的鬼话。居然还有人愿意从杂货铺买这种字句,贴在冰箱上,挂在炉灶上面等等。这种非常小资的东西似乎现在也已经开始在中国泛滥,所有时尚类刊物的情感小说里都多少透露着一点这种发霉的人生感悟。我倒是觉得还不如把我们的数字刻在木板上,钉在卧室墙上。这几乎可以是一个像道琼斯指数那样的东西。每年根据一个什么市场调查,把睡多少男人意味着什么都公布出来,省得有些姐妹一时没想好,说多了说少了都不是。
  我和张小姐的辩论没有任何结果。我们后来都觉得这个话题很无聊,但是想想还是挺可笑的,以后再议论人都可以说:“她是二十个左右的那种女人。
坏人娶亲
  全世界的坏男人在找老婆的时候基本上分成两类:一类是找妈,一类是找抽。找妈的需要一个女人无条件地奉献给他,不仅要给他的孩子当妈,还得给他当妈。这种男人小时候多少是被自己的母亲惯坏了,为所欲为,所以需要一个女人为了他赴汤蹈火,像自己的母亲一样呵护他。有一个作家的家庭就是这样的组合。这位男作家经常在外面有不轨行为,甚至这些事情都是在自己老婆眼皮底下发生的。比如有一次,他的情人公开和他的夫人对峙,说:“我已经在你家大摇大摆出出入入,你就把他让给我吧。”他夫人非常镇静地对这个比她小二十岁的姑娘说:
  “你不懂,我是他妈,你代替不了我。”
  在公众场合,这位奉献性的夫人也能够大包大揽,把丈夫的错误全部揽到自己身上,“是我不好,”她说,“管他太严,难怪他经常出去耍闹。”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找妈的坏男人是最不可救药的。他们知道自己所有的毛病,但是坚决不改,还把一个能够怂恿自己的女人娶回家。
  找抽型的坏男人比找妈的有良心,所以需要家里有个灵魂似的老婆时常敲打他一下。这个老婆必须是个有主见,有思想的女人,但绝对不会是个泼妇。只有好男人才会把个泼妇娶回家。用英文说,这个女人是男人的Soulmate,男人对她可以倾诉很多工作、生活上的感受,两个人之间还是有很好的交流.这个女人经常是男人最好的伙伴和朋友,两个人对外界事物和人的观点都是互补的。我刚刚看了一部美国电影,叫“Something Gotta Give”, 中文翻译成《爱是妥协》,就是讲得这么一个故事。Jack Nicolson扮演一个老花花公子,一辈子没结婚,专门找和他女儿一样大的人作情人。后来他终于碰到了一个能够天天敲打他,但是同时能和他一起说笑的女人,两个人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好了。整个故事是非常典型的一个坏男人找抽,挺动人的。只有一个环节和实际生活中不太靠谱:这个老花花公子为了和年轻情人做爱经常大把大把地吃伟哥,结果弄出心脏病来了。但是和这个Soulmate做爱的时候不仅不用伟哥,而且做爱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所突破,两个人的性生活无比美好。这种事情不太可能。一般这种热情和激情是短时间的,特别是和一个要敲打你的人在一起,这种事情不太容易维持。明白这些事情的找抽型男人会非常小心翼翼地回避自己一些开小差的错误,不然的话,何止敲打,一顿毒打也是可能的。
  全世界的坏女人找男人嫁的时候也分两个类型:一个是找钱型,还有一个是找爱型。第一个很容易理解,是在一夜间提高自己身价的好办法,很功利,但是我们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倒是第二种比较有意思。 我认识一些在找爱的女人,她们都有不凡的经历,都不是贤妻良母,可以说有的是名副其实的“Man Eater和 Cock Teaser”, 男人看见她们就走不动路了,然后她们会非常细心地将他身上的所有东西都好好利用一番,等到这个男人已经彻底折旧就还给他的老婆。在一定的原始积累以后,这种女人就会开始寻找爱情。她们突然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愿望。其中最能干和出色的还会找一个宗教,为自己非常实用的一生添加一些精神色彩。找爱的女人和找妈的男人有很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想维持自己现在的生活,需要一个无偿贡献的伴侣。
  那么你可能要问,好人哪?好人都哪里去了?好人都找什么样的人?好人也分两类,一类是过日子型,一类是填空型。第一类的好人比较知足,找个好人一起过安稳日子,不求发展,只求安逸。第二类有点没头脑,专门找坏人,为自己的平淡填补色彩。我是觉得,现如今的好人一般都不是特别出色的,因为他们太乖了,而出色的人都好不到哪去,因为他们必须能折腾,折腾得越大法,成绩就越显赫。这个非常不公平的结果是我们文化上的问题,好人从小循规蹈矩,从来不做任何出格的事情,而真正要想做成一番事业的人总需要打破一些规矩,找出一条发展的道路来。连现在什么商务培训课程里面都有一个专门让人解放思想的课程,英文美名为“Think out of the box”,就是说要打破常规,不能太听话了。所以好人一般都比较老实,好男人经常娶个泼妇,好女人经常嫁个诬赖。这都怪他们自己太守旧,不能与时共进。如果好男人娶个好女人,旦愿他们的下一代都是坏人,这样社会就进步了,财富也能平均一下。
所谓女强人
  所谓“女强人”是指能干的女人,但是不包括做家务能干的女人。“女强人”只是指在社会上靠自己的本事混得非常不错的女人。
  “她是个女强人。”一个人这么跟我介绍她的老板,“那天晚上万人体育馆里都挤满了,就是为了看她一眼。她出场的节目是用八抬大轿抬出来的。”
  “她得有五十了吧?”我问。
  “那有什么,她可嫩了!那天晚上她可真有毅力,上台之前她哭着跟我说,你知道吗,我七个小时之前接到美国长途,我丈夫在纽约和别人上床了。”
  “她老不回家可不是要出这种事?”我没有近距离接触过故事里的“女强人”,所以没有什么同情感。“那后来呢?”——我只有好奇心。
  “后来她还是登台表演啊,这么多人都等着她,轿子把她抬出去的时候她换了装,挺高兴的样子,谁也看不出来她丈夫刚把她蹬了。”
  “女强人”问卷一:当丈夫在地球的另一端与别的女人睡觉时,女强人的反应是:
  A.追到地球另一端
  B.冻结他的银行帐号
  C.打长途骂死他
  D.在这一端的万人体育馆里坐八抬大轿
  坐在我对面的女孩子还是来应聘“秘书”职位的。她长的很大方,像50年代电影里的人物,比如李双双什么的。我按照招聘手册一个接一个地问她面试的问题:
  “你的理想是什么?”
  “当女强人!”她响亮地回答道。
  我吓了一跳,马上抬头看看这个姑娘。“‘女强人’是什么样子的?”我问。
  “就是你这个样子的呗!”
  我一下子没坐稳,差点从椅子上掉下来。“那我是什么样子的?”
  “老板!”
  “女强人都是老板吗?”
  “那倒不一定,反正都挺成功的,像《时尚》杂志里介绍的那些都是吧。我特爱看《时尚》,那这本呢?”我狡猾地将一本《ilook》推到她面前。
  “没见过。”她不在乎地摇摇头。
  我没录取她,我当然不会录取她!!
  “女强人”问卷二:如果你的理想是当女强人,你应该:
  A.告诉你的老板
  B.在家悄悄练
  C.看《时尚》杂志
  D.在面试时把对方吓一跟头
  “女强人”是中文说法。但是洋人里也有很多“女强人”的楷模。我的第一个老板,自己办了一个咨询公司,与很多大公司签了很赚钱的合同,与最大的投资者睡过觉,还有不少小伙子追着求婚,日子特别红火。只是不幸终于来临,大投资者的老婆对其丈夫和“女强人”的深层接触有所耳闻,所以大投资者访华,她也就跟着来了。
  “女强人”先是要我使调虎离山计,把大投资者的老婆带到西安,推到兵马俑的坑里去,我没干。后来她又用了其他招数,都没见效,所以老婆就留在北京了。可是“女强人”和大投资者的感情按捺不住,终于被大投资者老婆抓住。结果在一个有副总理出席的宴会上,老婆狠狠地扇了“女强人”一个嘴巴子。
  “女强人”问卷三:女强人应该如何对待大投资者〉
  A. 睡
  B. 不睡
  C. 睡
  D. 不睡
  我不给你答案了,你配不配当“女强人”,自己琢磨吧。
小女人的福气
  打小时侯起,我们家人就教育我当大女人:要独立,要大气,要自尊,要善良。我尽量按照他们的教导活了半辈子,才发现这只是女人很多种活法之一,不太实惠,在小事上经常吃亏。下辈子我应该试一试小女人的活法,说实话,我很羡慕她们。
  大女人最吃亏的地方是男女关系,她们根本不知道男人要什么。大女人不会讨男人的喜欢,她们只注意自己的修养,不重视男人的需求。
  我曾经问过好几个男人他们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几杯扎啤后他们都比较一致地表示男人喜欢那种比较available的女人。我听人家讲了一个故事,有个男人借住在一个女人家里,女人睡觉时没有把自己卧室的门关紧,留了一条小缝,男人认为这是女人给他的暗示,大为欢喜。我想,所谓available的女人就是睡觉时留门缝儿的吧。
  小女人非常善于向男人传递各种信息,并且有极妙的手段——有中国文学作证:眉来眼去,打情骂俏,暗送秋波等等,当然还有留门缝儿等比较现代的方法。在80年代中我曾经有一位特别能干的小女人当助手。她原来是文工团的舞蹈演员,由于生活所迫,下海到外企当秘书。刚到公司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看不起她,认为她打扮得太妖艳,英文又不好,不会有什么大出息。后来发现她有一大本事,我们约不出来的处长,只要是男的,她都能约到。该小姐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有一次和几个潜在客户一起坐火车,她慢慢地梳了两个多钟头的头发,嘴里嚼着口香糖,还哼着小调,足足地向客户发了一回电,果然,客户就到手了。
  我做买卖就没学会用女人的优势。首先,我不会在电话上撒娇。语气不仅不柔软,有时候还似乎有点生硬。我总想以自己的聪明和知识让男人服我,让他们把我当一个严肃的对手看,这样他们就会喜欢和我打交道,因为我很职业。约不出来处长时,我总是安慰自己说,这些土包子,哪里能够欣赏像我这样独立﹑自主,又喝过洋墨水的女人。但是我坚信我的事业会蓬勃发展,因为我的老板是一个哈佛商学院毕业的美国人,他一定知道我是多么努力和专业。但不久之后,老板就给文工团小姐加薪晋职了,她不再是我的助手了,是和我平起平坐的业务员了。
  我还问过男人他们怕什么样的女人,他们在毫无酒精的影响、十分清醒的状况下确认,最怕能闹的女人。也就是说小女人在搞到男人后,其大闹天宫的本事可以留住男人。
  我认识一个知识型的“大女人”,会说七种语言,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她爱上了一个中国男人,并且在事业上帮了这个男人很大的忙。男人虽然对她也不错,但终究受不了“大女人”天天孜孜不倦的教诲,没完没了的高谈阔论,在外面和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女人开始有关系了。我们都鼓励会七种语言的“大女人”用每一种语言向这个男人表示她的伤心,她的嫉妒,让他回心转意。可是这个“大女人”一口拒绝,她强调她是个独立的人,没男人也可以对着墙说七种语言。就这样,“大女人”的男人就和小女人过甜蜜生活去了。
  如果小女人知道自己的男人在外面有外遇,那是绝对不可能放过的。我家原来有个老外领居,老婆是罗马尼亚人,知道老公有了中国女朋友,千里迢迢从巴黎赶来,先是骂了旅馆的经理,问他如何执行的外事纪律,为什么让中国女人进入外国人居住的场所。然后又去了老公的公司,跟老板要赔偿,还要求把老公马上调回法国。我们左右邻居也被她臭骂一顿——为什么看着她男人犯错误不管?都闹完了,就是不骂老公,反而天天在家给他做好吃的。不到一周,这个男人就被彻底摆平了。
  所以,当小女人是女人的福气,赢得自己想要的男人的成功率比大女人高,还能有把握地留住自己的男人。大女人就是吃亏。
  有关门缝儿我还要作些最后的解释:并不是只有小女人睡觉才留门缝,有时候大女人为了卧室空气流通也会这么做。我刚才故事里的女人就是大女人,结果那个借住的男人半夜溜进她的卧室时,就被她骂出来了。可男人却理直气壮地质问她:“那你干嘛不把门关好?”
 至于文工团小姐,她在被提升三个月后,和“哈佛商学院”私奔了。
艳遇
  我刚从律师那儿学了一个新词——解释权,这词我得在这儿用一下,因为我要重新解释“艳遇”二字。
  首先,艳遇的定义被一群小年轻弄坏了,搞得我一听“艳遇”二字就灰溜溜的。根据这些年轻时尚新新人类的定义,艳遇就是青春偶像剧第880集里男主角在最离谱的情况下终于碰见女主角,并且当场发电;要不然就是坐在飞机头等舱的一对金男玉女对上眼了。其定义基本上把艳遇弄成了时尚﹑年轻﹑漂亮群体的权利,它们撞上了,互相发电,这就叫艳遇。
  我是坚决反对这个定义的。
  首先,时尚人群里混得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发电站,他们不发电就长痘,这是他们的本性,没什么奇怪的。两周前一个朋友说他的一个朋友的女朋友被我的一个女朋友的男朋友抢走了,说是艳遇,非让我打电话去确认,结果被人家损了一顿。“老大,你现在是不是特闲啊?还管这事。”根据我的朋友说,这就是一次艳遇的结果,男的是摄影师,女的是模特,男的原来的女朋友是编辑,女的原来的男朋友是主持,这种典型时尚人群调包的事情,怎么能成为“艳遇”!天天都在发生,早就疲了。
  艳遇要有神奇感,要有点不顾一切,有点天旋地转,有点世界颠倒的感觉。比如电影<<泰坦尼克>>里面,一个头等舱的千金一瞬间爱上了一个末等舱的民工,这才叫艳遇。而头等舱碰到头等舱,这只能叫 “机会”.
  因此,艳遇的第一个定义为:是当感情超越了社会阶层和社会圈子。
  第二,我年纪大了(其实我今年才45),以前碰见帅哥还眼前一亮,现在帅哥碰见我,张嘴就叫“阿姨”。我知道一个大学女教授和自己的学生好了,两人相差二十来岁,校方﹑学生家长都不干,但是两人还是好,过了一阵子又悄悄分手了。我问她为什么不和这个男孩一起过,她笑着说: “怎么可能,我们只要一次艳遇罢了。”我想这才叫真正的艳遇。必须是跟你不该发生感情的人发生感情;不该一起干的人一起干;要不然,就没什么刺激了。干完了就结束了,没有什么结果可言,因为干成了唯一目的。
  也就是说,艳遇的第二个定义为: “艳遇”必须是没有结果的,只是为了一瞬间干的混蛋事情。如果艳遇还能导致婚礼这么正经的事,就不叫艳遇了。
  总结一下:就是说门当户对、同一个社会阶层的人偶尔碰到﹑发生一次性关系,不足以构成艳遇,一定得是八杆子打不着的人。同一个年龄层的人在一起发情,也不足以构成艳遇;最后,既不是一个阶层也不是一个年龄的人发生性关系后结婚了,还不能叫艳遇。
  只有45岁的女人,有家有业,跟一个特别帅的小伙子在一起,然后各奔东西,再也不见面,这就是艳遇。
  也就是说,只有我会有艳遇。别人都没有。
解剖男人
  英文里面有一句话说:“The way to a man’s heart is through his stomach.”就是说女人如果想讨好男人,必须给他做好吃的。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所知道的,相对美满的婚姻都是夫妻双双,津津有味地到处找好吃的东西。吃不到一起就肯定住不到一起。
  男人的胃对女人很重要,而女人有时候不得不改变自己的口味来迎合男人。我认识很多嫁给老外的中国女人,原来肯定是根本不沾奶酪之类的洋食品,而现在却非常重视发掘有好的奶酪的商店,朋友一起吃饭,她们也能夫唱妇随地跟着啃奶酪,而且有时候还赞不绝口,对自己丈夫的“洋胃口”有钻研精神的女人还学会了给奶酪配酒,让所有人都认为她的“胃”已经真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了。
  相反来讲,有不少女人没有搞明白男人的“胃”对她们夫妻关系的重要性。我认识一对志同道合的阿姨和叔叔,两个人都是老革命,南征北战都过来了,就是没办法在一起过日子。原因是叔叔是山东人,阿姨是江苏人,在延安的时候没什么好吃的,填饱肚子就不错。可是一解放就完了,物质生活丰富了,什么吃的都有,两个人反而合不来了。叔叔要吃面,还要吃生葱、生蒜,阿姨跟他这么多年都没发现她根本受不了葱、蒜的味道。阿姨爱吃米,做菜还撒把糖。和所有江南女人一样,她还爱吃零嘴,叔叔认为这些都太“小资”。由于他们是同时参加革命,所以级别是一样的,阿姨根本没有让自己的“胃”服从叔叔的“胃”的概念——两个都是“局长胃”,凭什么我的吃法要服从于你?阿姨认为世俗的生活习惯是大男子主义,总是要把自己喜欢的食品强加于别人,如果不服从,还给人戴政治高帽。久而久之,阿姨和叔叔就不在一起吃饭了。叔叔和自己的山东战友在外面的面馆里吃一晚上大葱蘸酱,阿姨在家里给自己做点甜兮兮的小灶。后来因为每天晚上我叔叔都是一嘴大葱味道,阿姨也不跟他睡一个床了。好在两个人都是干部,家里有四居室,就干脆一人一间了。
  由此看来,轰轰烈烈的革命事业不如吃能够把夫妻捆绑在一起。
  对男女关系有决定因素的男人的器官,除了胃,还有一件,那就是胳膊。男人的胳膊对女人很重要。如果我们仔细想一想,除了脸以外,男人的胳膊是女人可以注意的裸露的男人身体的唯一部分。男人可以露腿,但是男的可以盯着女人的大腿看个没够,女的可不能盯着男人的腿没完没了地看。但是看胳膊没事儿,女人对男人的爱情和欲望有时候就是看胳膊看出来的。比如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中,查泰莱夫人就是看一个长工的淌着汗的、很有肌肉感的胳膊看出来的情人。好胳膊能够给女人带来无穷的联想,是浪漫的开始。
  现如今的白领男人似乎也领会了这个道理,都知道二三十年代招女人喜欢的、细皮嫩肉的小白脸已经彻底过时了,要想得到女人的注意必须有好的肌肉,而由于胳膊是唯一展示肌肉的好地方(满脸肌肉是要不得的),所以大家都拥挤在健身房来回练习。连男人的服装都是为了显示好胳膊设计的。我在香港碰到一帮很牛的白领,都是什么投资公司做事的,一人一件紧身T恤,袖子紧紧地裹着练了又练的两只胳膊。这就充分能够证明胳膊的重要地位。
  注意男人腿的女人很少,但是我认识一个,她还写了一篇关于男人腿的论文,得了奖,在什么学术刊物上发表了。这个女人是罗马尼亚人,她的丈夫到中国来工作后把她扔在巴黎,不理她了。她天天去卢浮宫,看米开朗琪罗雕塑的大卫,居然看出了一篇男人大腿的论文。虽然这也是成就,但是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效仿价值。反而总让人觉得,这么注意男人大腿的女人肯定有点毛病。
  还有很多所谓关键部位没有谈到,比如“心”。大家似乎有共识——“心”是本质,有什么“良心” 、“恶心” 、“虚心”等很多说法。但是我却不以为然。除了学医的,谁真的看过什么心长得什么样?实际上心除了蹦,没有什么其他重要功能。
  另外,就是男人的脑子和男性生殖器官,这些方面我都没有研究过。想琢磨别人脑子里的事是很难的,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再有,听说有的男人这两个器官是可以置换使用的,这种男人就更加深不可测,还是等着高人来解剖吧。
四合院里的“文革”
  一到春天,我就有点怀旧,想我们家的四合院。今年也不例外。前几天,看门的张叔叔打电话说:“院子里的花都开了,可好看了,可惜你和你妈都不在。” 谁都以为四合院里的生活一定高雅得一塌糊涂,而所谓书香门第更是在院子里赏花、观月、吟诗、品茶、作词,饮酒,呼吸得每一口空气都有文化味道。
  其实未必。
  小的时候,我们家四合院基本上是块自留地,院子中心有一个圆的大花池,花一棵没有,全让我们家人种了花生。收花生对我来讲是一大快乐,爸妈把花生从泥里拔出来,我负责把花生从根上揪下来,弄得浑身是泥,满脸是土。我外婆是个有洁癖的上海老太太,每次看见我父母允许我当花生农民都非常有意见。她总是站在客厅门口,半开着沙门喊:“妞妞,进来吧,进来吧。”
  除了花生我家四合院里还种了丝瓜和苦瓜。这两种菜都是我外公喜欢吃的,当时在北京几乎买不到,想吃就得眼巴巴地等着外地的亲戚朋友带来,所以干脆自己种。丝瓜的花儿是黄的,特别大,我喜欢摘丝瓜花戴头发里。我家阿姨说我,花都让你揪光了,爷爷吃什么丝瓜!爷爷却笑呵呵地说;让她去,让她去。苦瓜的籽是甜的,我们家不吃青色的苦瓜,一定要等苦瓜发黄了才摘下来吃。我总是等着大人把苦瓜切开,然后我把里面红色的籽用舌头舔出来,弄得满脸都是籽,一个大花脸。外婆很看不惯我这付吃相,总是非常不理解地看着我说:“妞妞,上海的大白兔奶糖不比这个好吃啊?”
  “文革”的时候解放军到我家来挖了个豪华防空洞。洞内的墙是青砖,洞口是水泥,还有一个瓦楞铁的盖子。解放军砌了两个洞口,一个大的豪华洞口,有水泥台阶和扶手,说是给老人用的。另外一个直上直下的,有几节埋在砖墙里面的梯子,这是给院子里其他人用的。 胡同里经常有演习,只要喇叭里响起警笛声,大家都要钻防空洞。街道委员会还会来检查,不钻防空洞是要处治的。我天天盼着演习,只要警笛一响,我就学着解放军的样子,先把我外婆从有台阶的洞口搀扶下去,然后我自己再跑上来,从小洞口重新趴下去。我外婆怕我摔着,总是喊:“妞妞啊,不要再出去了,不是已经下来了嘛。”我当然觉得爬梯子好玩,每次都要两次进洞,还非常认真地跟我外婆解释说,解放军叔叔说的,有台阶的洞口只给外婆和外公用。我外婆总是叹口气,小声嘟囔说:解放军真多事,教小孩这些干什么。
  除了我外婆,彭嫂是四合院里另一个中心人物,她是带我长大的阿姨。彭嫂胖胖的,浓眉,小眼,样子有点凶。外婆不太喜欢她,但是就是离不开她,一来她很会做家务,二来我跟她几乎形影不离,最重要的是彭嫂做一手好菜,没了她我们的伙食水平会降低一大块。“文革”的时候,彭嫂在四合院里造了一把反。她找我外婆谈话,说她是这个四合院里唯一的无产阶级,我们一家除了我都是封资修,所以她应该带领我们所有人做早请示、晚汇报。我外婆已经被红卫兵抄家吓破了胆,立刻同意了,但是心里一定恨死了这个会做饭的造反派。彭嫂任命我当她的助手,每天早上摇铃,把大家都聚集到饭厅里对着毛主席像唱《东方红》,然后吃她做的绿豆粥,煎的葱油饼;傍晚再摇一次铃,这回唱《大海航行靠舵手》,然后吃她炖的肘子,炒的豆豉苦瓜,豆瓣苏,还有香喷喷的白米饭。我外婆只吃米,不吃面,我们家永远要把面票换成米票,这些都是彭嫂的活儿。那时候,三天两头有最新指示发表,然后大家都要戴上毛主席像章上街游行庆祝,彭嫂总是带着我一起去,她在高喊口号的空隙中总是忙着把我们家的面票都换成米。
  我不知道怎么能够回忆四合院而不想到“文革”,想起外婆,不想抄家;想起彭嫂,不想起游行;想起爸妈种花生,不想他们离婚。也许这些把美和丑,快乐和伤感,善良和罪恶都拧在一起的记忆正是我最宝贵的财富。
没那么多混蛋爸爸吧
  我觉得说到孩子,所有大人,不管男女,都没有什么权利可言,只有义务。而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孩子履行义务的时候,他是非常感人、而且性感的。这件事情好莱坞是最清楚的。比如十年前非常走红的片子《Sleepless in Seatle 》里面的男主角(Tom Hanks主演)就是一个非常负责任的单身爸爸。前一阵子有一个英国电影,叫《About a Boy》,(Hugh Grant主演)。故事是说一个钻石王老五被一个没人理的小男孩缠上了,其中有一段情节是Hugh Grant假装他是个非常辛苦的单身父亲,而因此得到了一片漂亮单身妈妈的照顾和爱戴。好莱坞特别明白这种电影有女人缘,可以说绝大部分女人都对喜欢孩子的男人别有钟情。
  我不记得任何中国电影里面有同样的形象,大部分中国电影中“爸爸”的形象都不是这样的。比如历代皇帝如何以江山的名义把自己儿子给杀了,把女儿给送了,这是古代的;还有那种《一江春水向东流》中的男人,为了名利,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认的男人,这属于现代的;再有就是那种为了事业等等干脆不要孩子的男人,这好像是当代的。在我印象中,似乎所有对孩子好的单身爸爸都是老好人,大面瓜,对孩子好也是望子成龙,只要比自己强就行了。对孩子不好的倒都是些帝王将相,成功人士,似乎男人一恋家就没出息了。总而言之,在咱们这儿,一说到男人跟孩子这事情,大部分都是混蛋爸爸。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有好多好爸爸。我就特别喜欢晓平和他儿子的那种关系。我们一直是很能睡懒觉的一对,但一个月前,晓平居然在周六的晚上非常认真地上闹钟。
  “干吗?”我问。
  “接乐队。”他说。
  “什么乐队?”我彻底糊涂了。
  “摇滚的。”
  “什么摇滚乐队?”
  “我儿子的摇滚乐队啊。”他咧着嘴笑了。
  周日早上十点,四个法国学校的孩子从晓平的车上跳下来,每个人手里拿着把乐器,满脸“愤怒青年”的表情,看见我,皱着眉头说了声:“阿姨好”,然后迅速转身近了我们家一楼的客房。一会屋子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声音,有鼓,有吉他,有BASS,有人声。但这些声音之间的关系简直是一团糨糊。我家一层的邻居是摄影师闻晓阳的摄影棚。他的两个助手早上已经被声音给惊着了,晓阳也过来加班,确认了一下这小乐队是不是准备每周日都排练,然后立刻转身给自己和工作人员买耳塞去了。中午,我看见晓平急急忙忙地开车出去,一会儿回来,拎着两口袋麦当劳,给乐队买中饭去了。晚上我从外面回来,看见晓平在门口靠在车上听里面乐队的声音,还是一团糨糊,但是比早上有点节奏感了。
  “你怎么不进去听?”我问他。
  “没事,一帮孩子,让他们自己玩。”他笑呵呵地点了一支烟。
  “那你干嘛在外面?”
  “待会儿该送他们回去了,我就这等会儿。”
  已经一个多月了,每个周日他都一早把乐队接来,中午去买麦当劳,傍晚再把孩子们都送回去。晓平和我有一帮搞音乐的朋友,大家都说要帮忙,把这四个孩子的声音调好了,训练一下,说不定呢,中国下一个崔健就在我们家客房里练出来了。
  “就是一帮孩子,高兴就行了。”他不望子成龙。他只要孩子高兴。
  今天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又听了听,居然有点原创音乐的感觉了,当我告诉晓平的时候,他脸上的每条皱纹都笑出了一个父亲的骄傲。
亲爱的,闭嘴,你是我的都市玉男
  我学了个新词,叫Metro Sexual,说是现在最受女人欢迎的男人名称。 他们最大的特征是有同性恋男人的敏感,但是仍然是异性恋。首先他们非常会穿衣服,知道什么叫时髦。上班知道穿 Slimane 和Paul Smith 设计的西装,下班知道穿Zegna和Prada的休闲。其次他们喜欢Shopping, 他们陪女人出去买衣服的时候非常投入,品头论足,完全互动。同时这些男人都是美食家,不仅知道都市最“in”的餐厅,而且自己还可以掌勺,有非常动人的烹调技术。最重要的是这些男人是优秀的聆听者,他们可以非常聚精会神地听女人痛诉恋爱悲剧,关键时刻还将自己的肩膀慷慨借出来让女人在上面哭一鼻子。另外与这种男人交往没有任何副作用,其之擅长和女人打交道到了与众多女人分手之后仍然以“知己”身份往来的地步。从纽约回来的朋友说,这种男人是跟着电视连续剧《欲望城市》流行起来的,这是当今的白马王子。
  我家男人可不是这样的。从来不讲究穿,连套西装都没有;我去买东西的时候,他就在外面抽烟;吃东西不认环境只认饭,让他请客就是去吃顿涮羊肉。倒是不太爱说话,配我这种话痨很合适,可以有时候我在说话,他在打盹。而且周围都是一帮老爷们朋友,没事就去掏旧货,买怀表,看足球,就是有女朋友也藏得好好的,丝毫不露。我俩过得挺好,要不是这些纽约人在这里拌嘴,说什么Metro Sexual, 我们还不知道我们已经不是时髦人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已经折旧了。怪不得我不爱看《欲望城市》,觉得那里面的女人都够“嘬”的。
  昨天去三联书店,一进门就看见《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在最显眼的地方摆着。我大概上中学的时候,这本书是英文课的必读书,里面的内容已经差不多忘光了,还好看过一个半黄不黄也叫《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的电影,虽然镜头都是虚的,有些场景却依然记忆犹新。我想了一下,觉得应该对比一下查特莱夫人、欲望城市女人和我所喜爱的男人到底有什么区别:
  查特莱夫人 欲望都市女人 我
  职业 蓝领 都市时髦人类 除了艺术家,都行
  模样 健壮 会打扮 伐木工人
  谈吐 不爱说话 不爱说话, 不爱说话
  还爱听女人说话
  购物 不知道这俩字什么意思 几乎专业导购 不拦着我花钱就行
  住宿 仆人住的地方 同一高级公寓 同居,省钱
  食物 不可能共同就餐 共同出入最 一起涮羊肉
  "in"场所
  社交 想都别想 一定要秀给别人 亲朋好友
  财产 清贫如洗 腰缠万贯 自己养活自己
  情敌 识字的农村寡妇 成千上万都市 同岁的离异中年女友
  单身女人
  仔细分析一下这个对比结果,我们可以推论出以下几条:
  三、 女人越来越要有社会地位的男人。这挺有意思,性一解放,女人对情人也要求也高
  了,好像不能像查特莱夫人那样洒脱了。那时候的情人是在小木屋里偷情,现在的情人要能出入各种场面,能去鸡尾酒会,能说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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