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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何处

_2 安意如 (当代)
爱上的人是和尚(2)事情却毁在一件看似无关的盗窃案上。649年冬天,负责治安的官员抓住了一个小偷,在他的住处搜到了一只镶金嵌玉的枕头。审理的官员认出,这是皇宫御用之物。
小偷供认,自己是从弘福寺辩机和尚的住处偷来这只价值连城的玉枕的。
见事蹊跷,官员将事向上反映,随即展开调查,由御史奏闻太宗。高阳辩机事发。
而此时,辩机正在弘福寺跟随东归的玄奘大师学法,助其撰写《大唐西域记》以及翻译西行取回的经文。他成为全国最年轻的译经大德。
肉身的纠结和灵魂的超拔并行不悖,我们所要求的智慧就是要破解执障,破了色戒也并非不可修心成佛。在晨钟暮鼓之中,辩机依然安静地静水深流。
高阳仰望着虚空,爱人与自己休戚与共,她心里从未这样平静满足——能够不再强求与他的朝朝暮暮,却无比相信他与自己的不可分割。
她不知道即将到来的噩耗。辩机被盛怒的君王下令腰斩。
高阳,大唐最刚烈最骄傲的公主,随辩机一起毁灭在铡刀之下。她不能相信父亲如此武断绝情地断绝了她的全部生机。他拒绝听她说话,不许她再进宫。他杀了他,给一个高贵的人肮脏的死法,让他被人议论,被人误解,在铺天盖地的责骂中死去。
她恨他!难道他看不出辩机的殊胜吗?难道他不反省,正是当初他专制的决定才使得她不幸福吗?
他怎么可以,杀了他!杀了他,却叫她苟活下来。他难道不知道,她的魂灵早已随他而去了吗?
是的,他不知道。他只爱他的女儿高阳。而高阳,亦只爱辩机。
她再也没有了千种风情,万般妖娆,连哀乐都泯灭了。只为他去了。
谁能了解他们之间无以言喻的爱呢?是那么干净纯粹。看似惊世骇俗,其实谁都不惊扰。
就这样,都不被允许。
史书中的高阳是个忤逆女子。挑唆丈夫和兄长不和,父死,她入宫奔丧并无戚容,不落泪,后又参与谋反,被告发,赐死时27岁。
可是,我相信她后来的残忍暴戾都情有可原。她的青春,她所有的温存和激情都随那个男人一道被处决了。 请带我去天涯海角(1)红。是她命色。拂。她的举动注定出人意表。
红拂的故事其实不用多复述。她是杨素身后手执红拂的家伎,一站多年,直到有一天,她的眼中出现了另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叫李靖。
他来谒见越国公,面对权贵侃侃而谈,他希望通过杨素的提携来报效大隋,却由此得见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女人。
杨素眼望着李靖,目光沉沉,似醉非醉,他对这个年轻人慷慨激昂的宣讲不予置评。李靖青春奋发的脸——在他眼前晃动,逐渐模糊成他当年的样子。
不同的是,李靖仍兴致勃勃地在理想里穿行,而他却已经选择在现实中停泊。
杨素的冷淡挫伤了李靖,李靖不知杨素此时已非早年雄心飞扬的杨素,他比年轻时眼光更透彻,也更谨慎,没有人比他清楚安乐富贵潜伏的危险,他宁可收敛羽翼,固守着富贵,也不肯贸然推荐人才,惹君王相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谒见已毕,李靖礼貌地告辞而去。他忙于自己的演讲,未曾意识到杨素身后那手执红拂的女子,以目光探量他多时。
她的眼睛熠熠生辉。
红。
鲜艳,是热烈,亦是熊熊不灭之火焰,经毁灭再重生,及至净化这世间一切,拥有通透的心与眸。
拂。
非凡之物,执者如仙。
她是红拂女。暗夜间,一袭红衣如火,飞奔至命定男人面前,刹那相许,与他携手共赴英雄征途。
红拂来寻李靖,她是崇拜英雄的女人,渴望成为英雄。身为女子,她不可能成为英雄,所以只能追随英雄。她愿意陪伴杨素,因为杨素是大隋的英雄。但杨素已然老去,迟暮的英雄,余威不能点燃少女心中真正的火焰。从红拂可以让小厮探查李靖的住所,晚上又能溜出府来看,她并不是杨素眼中心中独一无二一时不可少见的人。
杨素不能点燃她的热情,当她不被点燃时,她相对平凡。
注意,是相对的。
红拂的去意也许在遇见李靖之前已经萌生,因为她发现杨素已不是那个能满足她的英雄。她看见这个人的皮囊和身躯都在滑向衰竭——这使蓬勃的她隐隐失落。
她内心有强大的声音,暗示她要等待时机,一定会有这样的人杰降临,带她离开此地。
李靖出现,正是她行动的契机。
很多人都奔,奔得头破血流,狼狈不堪。她却奔得风流,奔出了幸福前程。
她的成功,是她比那些自以为是的女子更沉着。她是更具眼力的女人,她不单洞悉了自己的需要,更洞悉她所需要的男人内心的需要。这种眼力就像炼就了火眼金睛一样。更幸运的是,她遇上了一个同样有眼力、能担当的男人。
红拂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出现在书生李靖的门口,她像一颗明艳的流星滑落在书生的眼里。书生被她的光芒灼伤了。
红拂身处的时代以及杨素家中的环境,她的特殊身份,居然能做出夜奔的事,她的义无反顾,只一刹那,就点燃了他心中的火花,就此开始两人命运的交缠。李靖这种落魄的男子,不同于心灰意冷的落魄男子,他失意但不绝望,仍心存壮志,相信自己的才华。
一眼之间,一种直觉的碰撞,火花飞溅,烈焰高燃。这白天惊鸿一瞥的女子,此时在他眼中如此真切动人。
李靖点燃了红拂,红拂于是变得熠熠生辉不可多得,她使他兴起再度抗争的勇气。再赌一把,他深信自己的眼光,就像他深信自己的抱负必然有施展的一天。
她说:“我跟你走。”他的理想之火旋即被突如其来的激情点燃。一个人的奔跑是多么孤独。何其有幸,遇到可以同行的人。
一个美艳的女子,甘愿放弃优渥的生活,在他前途未卜最需要关注和鼓励时来到他身边,无疑是对他和他未来人生的最大支持及肯定。
请带我去天涯海角(2)她贴近他,以身体温暖他,女性与生俱来的柔情如蜜降临,无处不在地滋润着日渐干涸的他,春风吹走了笼罩在他心头的阴霾焦灼。在欢爱中,她在他的眼中越缩越小,成为心头不灭的火种。
她是他最珍重的行李,他将带着她启程上路,奔赴前程。他两手空空地离去,她是唯一的行囊。
红,如一团火。火可以净化,使人通透,使人重生,当李靖遇上红拂,他一生的际遇有所改变。很快,他们遇上了虬髯客。
虬髯客是乱世中意欲大展宏图的人,当他遇上了红拂,他爱上了红拂。红拂不是不知,她非常得体地处理了恼人的三角关系。在她的妥善相处下,虬髯客与她和李靖结拜为兄妹。三人至汾阳见到李世民,虬髯客冷静地预见到中原逐鹿的现实,道:“既有真主在此,我当另谋他途。”
奇妙而必然的呼应是,虬髯客也是一个深具洞察力的人。他可以万金相赠亦不皱眉,将家财全数留给李靖和红拂,只身去到海外岛国,日后成了扶桑国主。
红拂,拂尘,可以看作隐喻。细节总是暗藏玄机。她身边留下的都是非凡俗的人物,连那杨素也是非凡之人,对逃姬之事并不深究。他也成全了乐昌公主与其夫,所行自有大丈夫真豪杰之风。
在没有遇上李靖之前,红拂的生命是静态的,当她和李靖碰撞之后,她成为生动的、勃勃生姿的一团火,燃烧了自己也照亮了别人。
李靖后来功成名就,成为大唐开国功臣之一,红拂也成为国公夫人,这是她被众人称道和艳羡的地方,因为这在通俗意义上意味着一个女人圆满的成功。可是,风险投资的成功,并不值得我们为红拂兴奋赞叹。
她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等待男人拯救自己逃出古堡的女孩。她需要英雄,也可以慧眼识英豪,看准了就主动出击。她不是那种整天高呼带我去天涯海角的女人,但她一旦走,走得比谁都干脆。
红拂的一生美在追逐、发现,美在青春燃烧的过程,当她花好月圆升作贵妇了,何尝不是意味着她生命最明艳的火种已燃尽了。
追逐——完成——燃烧——熄灭,由生到死,由强到弱,符合自然规律,当红拂成为国公夫人之后,她如同由流星化为陨石,她的生命已经定型了。
是火焰终必燃尽,红也是这样,终将暗下去。只是暗中,也有光明的存在。
一宵冷雨葬名花(1)题目出自纳兰容若的一阕词。
林下荒苔道韫家,生怜玉骨委尘沙。愁向风前无处说,数归鸦。
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魂是柳绵吹欲碎,绕天涯。——《摊破浣溪沙》
本来,写陈圆圆应该用吴梅村的《圆圆曲》更切题,但“冲冠一怒为红颜”几成滥觞,更有为吴三桂立传的意思。且那情形为诗人杜撰的成分居多,作不得准。倒不如不拾人牙慧的好。
撇开容若自身佚事不谈,此词亦可看作一干薄命红颜的判词。容若对爱人的一缕情丝化为女鬼,千载艳魄不散,如遇情可共悯者即于花间月下现身相见,引千红一哭。
自来女子所谓薄命,大多是命途多舛所托非人,兼之不能慧眼识人的缘故。而明末清初一节,却因时势特殊,不可一概而论。论刚烈气节,才子不及佳人多矣。吴梅村作《圆圆曲》,俨然是佳人知己,自己却有负卞赛多矣!崇祯末年,国舅田畹下江南为皇帝搜寻美女,访得卞赛、陈圆圆等人。卞赛托人带信给吴梅村,意欲请他设法相救。吴梅村虽为当世有名才子,在读书人中也薄有微名,自忖却难以和皇亲的权势相抗衡,因此犹犹豫豫未能赴约,卞赛伤心离去,后来出家做了道士——这又是另一个伤心人的故事了。
陈圆圆的故事,有一个平庸的开头:某女因家贫流落苏州,沦为娼妓。成年之后因色艺双绝,名声遐迩,为时人所慕。今人多以为陈圆圆一生和吴三桂纠缠不清,却少有人知陈圆圆遇吴三桂是被田畹带回京城收在府中为歌姬之后的事。在那之前,她的芳心还系在一个叫冒辟疆的男人身上。
对于这个缠夹的男人,我是十分瞧他不上的,虽然他出身名门,颇有女人缘。然这男人骨子里懦弱无能,面子上还要百般清高,实在叫人生厌!即如纤纤弱质董小宛,尚能于乱军丛中孤身寻他,后又为他衣不解带勤侍汤药,更因此而病殁,而冒氏得陇望蜀,于悼念亡妻的《影梅庵忆悟》里仍屡屡提及陈圆圆对他的眷眷之意,难掩得意,有负佳人多矣。还不如龚鼎慈。
当年陈圆圆初遇冒辟疆就芳心暗许,冒其时因有事在身,不敢耽于儿女情长,告辞而去,再访圆圆时,佳人已失,传为豪家所掳。冒辟疆怅然若失之际,得好心人牵线,再遇陈圆圆。陈圆圆再逢冒辟疆,大概是预感到形势不妙,遂以终身相托,冒大概因事出突然一时没有心理准备,婉拒了陈圆圆。
书上没有说陈圆圆有多伤心,也许当时冒辟疆以家中有事不愿连累陈圆圆为由推却她,她是可以接受的吧。她只是感到失望,却还是相信他会来娶自己。陈圆圆并不知道,她的故事在金风玉露一相逢之后有了多么大的转折。
她注定做不了待月西厢的美少女,而要做英雄宴上的舞娇娘。旋转,旋转,歌声魅影头晕目眩间,到了一个男人身边又到了另外一个男人身边,快得连她自己都来不及反应。她被田畹在家宴上引给吴三桂。
那年少英武的将军端坐高位,饶有兴致地盯着她。他眼中征掠之意如此明显,连田畹都看出来了,我不信久经风尘的陈圆圆会感觉不到,更不信她在这次相会中是麻木的被动的。吴三桂少年英雄,陈圆圆阅人多矣,又在怅然无依之时,乍遇吴这样的人,怎么会不情意款款呢?
她在席上轻歌婉转,眉目传情。那冒辟疆号称陈圆圆“声甲天下之声,色甲天下之色”,多年之后回忆起来仍津津乐道,称“欲仙欲死”。她使出浑身解数讨好,想当时吴三桂也必定受用无比,否则何以肯为一匆匆一面的歌姬就取出两千两谢礼给田畹,还慷慨应允护他一家周全呢?
一宵冷雨葬名花(2)化百炼钢为绕指柔,陈圆圆的魅力毋庸置疑。然而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陈圆圆的意义何在?她还没来得及被崇祯宠幸,谈不上干涉朝政,她先是被闯王的部将刘宗敏掠去,还不是马上被李自成发现,影响力自然也有限;她所依附的男人吴三桂也只是山海关的总兵,说到头一个手握重兵的枭将,怎么她就莫名其妙地成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山海关开了,大明朝亡了!她突然间成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威力大过了关外秣马厉兵的满清几十万大军。男人们美其名曰:“冲冠一怒为红颜。”
“一夜亡国”这个效果,连海伦也自叹弗如吧。海伦亡特洛伊还用了十年呢。
细思来是这乱世成就了她。一夕之间她由一个坊间名妓,变为千夫所指的亡国妖物。人们痛骂她,又何尝不艳羡她?其实她也未必会知道吴三桂的性格是如此复杂,她又怎么知道自己被掳会激得吴三桂看破李自成的草莽本性,愤而降清。也许吴三桂还有着自己的打算……这一切,原本就有着太多的巧合,来不及解释,而人们更愿意接受的只是一个香艳刺激、充满戏剧化的结局。哪怕这不是真正的结局。
陈圆圆终于又回到吴三桂的身边,吴梅村在《圆圆曲》中这样描绘他们的相逢:“娥眉马上传呼进,云鬟不整惊魂定。蜡炬迎来在战场,啼妆满面残红印。”俨然一对恩爱夫妻,劫后重逢。从此陈圆圆便随吴三桂转战南北,随侍军中。后来吴被封为平西王,留镇云南,陈圆圆也随居昆明。
陈圆圆不算是太悲哀的,吴三桂终还是有些担当,没有弃她于不顾。可她也幸运得有限,闲闲算来也经历了四五个男人,如若她不是天性喜欢漂泊,那么这样的日子一定让她深感厌倦空虚无靠。
芳华易碎,恩宠难回。当美人老去,也许是他不再留恋她,也许是她厌倦了轻言浅笑的日子,一个男人功成名就之后就容易伟傲起来,不再那么容易亲近,权力让他们渐渐疏远。
他依然做他的平西王,而她却选择独居别院,做了潜心修道的女尼。
他仿佛再也没有在意过她,她也渐渐失去了他的消息……直到有一天,外面传来城破的消息。她知道,这一次他兵败如山倒。门外,再不会有他傲然的身影。她转身赴滇池,自沉而死。应了这句:半世浮萍随逝水,一宵冷雨葬名花。
也有传说说陈圆圆并没有死。可命运就是这样奇妙而残酷。当陈圆圆离开吴三桂时,她的传奇性也消失了,她这个人就模糊了。历史将他们紧紧地交织在一起,没有她,就没有他,没有他,她也不能称之为她。
在命运里,他们依旧没能逃开对方。吴三桂和陈圆圆,谁是谁的因,谁是谁的果呢?遇上了,便遇上了吧。古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
塞上牛羊空许约(1)她与他的故事,明明独一无二,偏偏形容惨淡容易叫人遗忘。人们所乐道的爱情故事里,光绪和珍妃,始终不是生死相许的范本。
那是否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始终存在着一个绝对强势的敌手——慈禧。晚清的一段轶史,是属于慈禧的时代。善与恶,好与坏,风光败落,生杀予夺,一切凭她翻云覆雨。慈禧过于强大,反衬出光绪的渺小,强势到光绪落败已成必然,聪明伶俐胸有抱负的珍妃在她面前只是乳臭未干、过早开始张牙舞爪的小女人。
失败的戊戌变法暴露了光绪性格的弱点和政治上的无能,而国难当头,八国联军兵临城下的大乱又足以使人有理由不过多地关注一段爱情,是国家的败退、他们自身的失败削弱了爱情的魅力,人们会不自觉地忘却他们的生死相许。
人们习惯对弱者抱以同情,却依赖强者来作出判断。那些会被永远记取的失败,失败者都是强者而非弱者。譬如霸王之于垓下,项羽始终是个强者。人们对强者的失败念念不忘,却将弱者的失败视作理所当然。
在很多关于他们的故事版本里,我们看见的都是一个阴险狠毒的老妖婆处心积虑地对付一对真心相爱的有志青年,扼杀他们纯洁高贵的爱情,以至于女的投井而死,男的郁郁而终。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不代表过程也是这样。
众所周知,慈禧安排光绪择定自己的侄女为皇后。光绪原先中意的第一女主角德馨因为才色过于出众而被慈禧直接pass出局。不料间接成就了光绪与珍妃这一对爱侣。
虽然受当时照相技术和器材等客观条件所限,但隆裕生得不好确是事实,马脸,遗传到的全是叶赫那拉氏的劣等基因。若她有慈禧当年容色之一二,恐怕光绪也不会对她冷淡如陌路。
我每次看到光绪后妃图都有为光绪一哭的冲动,放眼望去,满宫皆是精怪。这些人当中唯有珍妃面目周正,虽然离绝代佳人尚远,起码不那么令人绝望。圆圆的脸婴儿肥未褪,柔和的眼眉,团团的喜气。
在对待光绪婚姻的问题上,慈禧充分显示了霸道和不容置疑的嚣张,生生塞给他一个隆裕,摆明了欺负人,简直断定了她给他一个什么货色他都得收着,谁叫他的皇位是她给的。
光绪果然不敢有异议。转而将情感投射到看起来恬美可人的珍妃身上,在感情上,光绪也算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十三岁的少女初入宫禁,即晋位为嫔。身边有姐姐做伴,她未必有多惶惶悲戚。八旗家的小姐,只要生得周全,多半是有入宫的可能的。与一般满洲贵族小姐不同,珍妃自幼随伯父长善生长于广州,长善予她们姐妹良好的教育。当时广州是全国的口岸城市,比之北京,肯定更开放更具商业活力,珍妃性格开朗,与此地蓬勃开放的风气正相宜。进得宫来亦比长居京城的姑娘显得聪明伶俐。
珍妃的出现,对一直郁郁寡欢的光绪而言是振奋的。这年轻貌美的少女所给予的活泼气息,如同夏日闷热午后的一场清雨,雨后有清甜的果木香,呼吸起来亦有畅快喜意。从来皇帝无恋爱的,而他格外处境尴尬,虽位居九五,实质上寄人篱下,比旁人更孤独,更心事重重。唯独同她一起,他可以放松笑闹,展颜一笑。她那些当时看上去时髦的、不合时宜的爱好又使得向往西方文明的皇帝同她志趣一致,如同知己。他知道她与身边的其他人不同,她是专注忠诚于他的,以一个纯情女子勃勃的青春来供奉他,仰慕他。她茂盛的情意使得他黯淡孤寒的生活得以显现生机。
塞上牛羊空许约(2)她也确实是爱他的,稚气的她有理由相信良人如天,更何况良人是九五之尊。她与他都对美好未来有向往,在那个遥远的将来,只有果敢有为、抱负得展的皇帝,没有一手遮天、老而不死的慈禧。甚至连那面目可憎的隆裕也被废黜,一旦变法成功,效法于西方,他们是有可能这样做的,这时候珍妃将成为大清皇帝唯一的皇后,名正言顺不离不弃的妻子。就连被囚于冷宫禁苑时,也是指望光绪奋发图强、夫妻团聚的念头在支撑着她。
她不知天外有天。初入宫时,慈禧对她尚算不坏,有时也教她写字,赐福于王公大臣。因为慈禧也喜欢伶俐人,但后来慈禧发现她锋芒毕露,不单是对皇后,隐隐有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之感。由此罅隙日深。
珍妃与光绪的战线同盟结得太过明显,当她意识到自己的丈夫正受着老女人的压制却敢怒不敢言,年轻女人对老女人天然的厌恶和不屑促使她反抗慈禧的方式比光绪更直接更激烈。
人们对她的赞赏其实过誉了,她并不是什么勇于反抗黑暗统治的女中豪杰,只是爱情使得她兴起要为将来扫除障碍的孤勇,她身在其中更清楚,只有与慈禧对抗到底,直至击败她,她才可以死中求生。
她要保护她的男人,可惜她选错了对手。不是她不够机警不够聪明不够勇敢,而是慈禧的根深蒂固是她无法撼动的。悲观一点想,慈禧是没落王朝遗留在人间的最后一点余孽,身挟悍勇,势不可挡。她霸绝天下,所有人都成为她的陪衬。
老谋深算的慈禧比谁看得都清楚。一切人都在她的股掌之中,连老奸巨猾的权臣悍将都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慑服于她,何况是小小的珍妃和光绪?她当初喜珍妃是因为珍妃像自己,她后来不喜珍妃也是因为珍妃像自己。珍妃也好弄权,恃宠卖官鬻爵,为光绪网罗亲信。她的深明大义只限于支持光绪,她并不是爱国,也无多少深谋远虑,她只是坚定不移地站在自己男人一方。她勇敢是因为,她来不及不勇敢。
假如慈禧死在光绪之前,光绪熬油似的熬了那么多年,终于出头,珍妃会不会成为类似慈禧的奸妃实在难以定论。以光绪那不顶事的身子骨,以及他对珍妃的专宠,珍妃干涉朝政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珍妃招了慈禧的忌。慈禧岂会允许这一切的可能发生。她绝不冒险,所以在小小萌芽时就斩草除根,杀珍妃的心早已有之。直至1900年,八国联军攻破北京,慈禧带着光绪出逃之前,下令将幽闭于冷宫两年的珍妃唤出,沉井。
据说,珍妃死前仍顶撞慈禧,被拉出去之时高呼:“皇上,来世再报恩了!”这一声呼催人泪下。没有最后的诀别,不问可知,她心有多么凄厉不甘!孑然分手,被迫离散是所有爱情悲剧的节点。格外使人唏嘘的是皇帝保护不了自己的爱妃,正如强者难逃失败的宿命。
他们是真的生死相许。也因此在被命运颠覆时,凄惶更甚于普通人。《瀛台泣血记》里所写的,光绪在珍妃死后越发形如槁木心如死灰,日日常对珍妃旧物——一顶帐子思忆旧人。
宁愿她是被赐鸩毒或是悬梁自尽,他总能抱住她一点点冷却的尸身,将她的血肉揉进身体,将同她一起的记忆化进余生,作不可泅渡的暗河也好,好过他现在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过早的被迫失去滤去了将来可能发生的矛盾冲突,转而造就了永恒的怀念。他怀念她,有一点点稚气的她,护着他,跟整个宫廷作对。她给他的保护那么小,却那么多,因是她的全部,也是他拥有的全部。
无端想起乔峰对阿朱,那个永远也践不了的约,塞上牛羊空许约……
于他,也是一样。
当年,她曾与他笑言:“皇上,不如我们效法明治天皇扮作学子,游学欧洲……”她对未来总有新鲜刺激的想法,鼓舞着他。
如今,生死相隔了。剩他一人,生不如死。她死去时,他不在现场,亦感同身受,知那一声凄呼如孤雁哀鸣。因为,离开了她,他亦是失伴孤雁了。
故宫贞顺门乐寿堂前那口小井,我去看过。圆圆小小的井口,要跳下去不被卡住也很难,我觉得她是被生生推下去的。
在沉没窒息的瞬间,她可曾忆起短暂华年中与他共度的时光?那是身处这孤冷坟墓中仅余的暖身之物,她对他所有澎湃的爱意都随肉身一起没入井底,如种子深埋地下,等待下一次的轮回重生。
如那激扬的必将沉淀。那不可一世的也必将被洗掠一空,归于尘埃。
卷二?Jinyelian
【今夜恋】
暗香浮动月黄昏(1)无意间看到一则美容古方:“孙仙少女膏”,源自明朝名医龚廷贤所著的医书《鲁府禁方》,觉得很有意思。孙仙少女膏[组成]黄柏皮(三寸),土瓜根(三寸),大枣(七个)。[制法] 上药同研细为膏。
[用法] 常早起化汤洗面。
[功效] 抗老祛皱。旬日后容如少女,以之洗浴,尤为神妙。
这个方子写得比较简略,需要解释一下。所谓“旬日后容如少女”,自然是医家用来安抚人心的广告术语了,无须尽信。细究其配方,药理确有可取之处。标榜的抗老祛皱功效也使我有跃跃欲试的冲动。
大枣是不用多介绍了,随处可见的东西。黄柏皮是黄檗的树皮,具有抗菌消炎的作用。土瓜根又称公公须,土瓜像葡萄藤一样,长出卷卷的须,攀援在其他东西上面。果实像红色、黄色的鹅蛋,长得很可爱,它的根也就是土瓜根。据说可治脸上的痱子、痦子。李时珍著《本草纲目》中记载:土瓜根可治“面黑面疮”。 有活血化淤、改善皮肤血液循环的功效,消除面部痘痘及痘印。
李时珍说得实在。《肘后方》就比较夸张了,声称它的疗效可以“百日光华射人”,形容面目焕然一新居然到了夫妻对面不相识的程度。看得我失笑,古人一旦忽悠起来也是天上一半,地上一半!针对女人的美颜广告尤以夸张为基本特色,非是奇迹不能实现。古今中外概莫能外。难道吃定女人一遇美容就心花怒放,理智全失?
除却药理,这方子的可取之处还在于它简单,三味药都常见。制作这个药的材料都可以在中药店买到,工序也就是研磨,DIY起来很方便。需要注意的是黄柏皮需去掉粗皮,大枣需要将核去掉。以上三种原料在一起研磨,需要研得极细,是很考功夫很费劲的——我建议用榨汁机比较实际,不然人变白兔也捣药不成。
最后将膏粉用瓶装起,起床后取适量用温水化开洗脸,也用于沐浴。
我所感兴趣的,不止是自己在家DIY这个方子制作药膏,至于它的疗效也可以试验之后容后再聊,真正使我兴致盎然的是留下这个方子的人。
书上说:“孙仙即孙仙姑,为道教全真道清净派的创始人。本方传说是她的秘方,用本方化水洗面,可以保持容颜的青春;用来洗澡,可用营养滋润肌肤,消除皱纹,延缓皮肤衰老,防治皮肤疾病。”
这段文字使道姑孙不二在我心中的形象焕然一新,大有脱胎换骨之意。我一俗人,最初知道孙不二的名号绝对是因为金庸小说武侠剧的熏陶。那时,我并不知道孙不二在道教的影响力和声名。
《射雕英雄传》里,孙不二出现在全真七子这个团队里,每次都是帮忙站台的角色,面目模糊,效用甚微。我一直觉得是天罡北斗阵需要七个人所以她才出现在书里的。之所以记住她,是因为她是全真七子里唯一的女性,还有一个原因是,她老公马钰我很欣赏,爱屋及乌吧。
容我闲来荡开一笔,史书上记载的事迹且不论,以轶论轶的话,《射雕英雄传》里的马钰心胸见识也远在全真六子和江南七怪之上。
马钰教郭靖习练内功一段,一句“你这孩子很有志气”,便知此人待人用心宽厚。此言大有石褪玉露之感,不单郭靖心中感激,似我等一直为郭靖抱屈着急的人,也感到心中一暖。马钰教郭靖内家功夫,细心传授全真教的内功秘诀给他,他的教法契合郭靖的资质,卓有成效。一年半载之后,郭靖身轻足健,武功大进,而“江南七怪只道他年纪大了,勤练之后,终于豁然开窍,个个心中大乐”——个中贤愚之别不言而喻。
郭靖一生师傅众多,说起来,马钰才是他武学之道上真正的启蒙恩师,郭靖是遇上他才开窍。可以想见,如果没有他,郭靖跟江南七怪学一辈子,充其量也只是江湖上的二三流角色。
尤为难得的是,数十年后,当业已成名的郭靖带着杨过上重阳宫,故人重逢,身为全真掌教的马钰也没有端起前辈的架子,反是由衷赞赏:“十余年不见,你功夫大进了啊!”足见其虚怀若谷,谦逊仁厚。
所以看《神雕》不免可惜,如果杨过是马钰亲自教授,就像当年的郭靖一样,那么他也许会成为全真教将来的希望,循规蹈矩的少年英杰。当然,金庸不会这样安排,他不会让杨过重复郭氏的成长经历。杨过要成为独一无二的侠客就必须要有独特的经历:杨过被派给了卑鄙的赵志敬,反出全真教,遇上小龙女。
杨过有小龙女来配合他的传奇,而孙不二和马钰的夫妻恩爱,却只有简略的前情提要。书中提到他们夫妻,拜王重阳为师,一同出家修道。其他的蛛丝马迹,需要留心在史书和传说里找。
“孙不二(公元1119—1182年),孙姓,名富春,法名不二,号清静散人,或称孙仙姑。金代宁海 (今山东牟平)人。马丹阳之妻,生三子。金大定七年,王重阳住其家,以‘分梨’为喻点化孙不二与马丹阳。金大定九年(公元1169年),孙不二于金莲堂出家。王重阳授之以天符云篆秘诀。后修道于洛阳凤仙姑洞,六、七年丹成。”
暗香浮动月黄昏(2)“重阳祖师自终南来,化宜甫洎仙姑入道,构全真庵以居之。夫妇敬之若神,事之若君。——后一载己丑夏四月,郡人周伯通舍宅为金莲堂,邀祖师、丹阳等住持。重五日,仙姑抛弃三子,屏绝万缘,诣堂以期开度。是旦祖师逐丹阳出堂,姑至,令烧誓状于道前,赐名不二,号清静散人,仍赠以诗云:分梨十化是前缘,天与佳期本自然。因甚当时不出离,元来只待结金莲。祖师导之上街乞化,令别作庵以居,继传道要。时仙姑年五十一矣。
——元?赵道一《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后集》 卷六”
典籍里孙不二是完全不同于小说的另一种性格形象。不是一个鲁莽妇人,只会在天罡北斗阵里站脚,又或者气量狭小,基于陈腐的道德标准,指责杨过和小龙女不是。她是一个非常有定性和悟性的女性——两人同被王重阳点化,各有成就。马丹阳开全真遇仙派,孙不二开全真道清净派,和她的夫君相得益彰。
《神雕》里,龙杨二人在重阳宫拜堂成亲时,有一段关于孙不二的心理描写甚为神妙:“孙不二坐在蒲团之上,身子虽然不能移动,于两人言语神情却都听得清楚,瞧得明白,但觉二人光明磊落,所作所为虽然荒诞不经,却出乎一片至性至情,不自禁想起自己少年时和马钰新婚燕尔的情景来。她本来满脸怒容,待杨龙二人交拜站起,脸上神色已大为柔和。”
金庸这一笔,妙在复苏了孙不二心中的女性柔情,霎时让人觉得这个老道姑不那么古板讨厌了。她也年轻过,她始终是个女人,虽然修道多年,淡泊了情爱,终是懂感情,会被打动的,不是越修越铁石心肠。假如,孙不二是个面目可憎、铁石心肠的老顽固,就和灭绝师太没区别了。
是非不分、麻木不仁都不是修道者应该走向的误区。真正的大成就者,必能通达情理,悲天悯人,乐于成人之美。
我很八卦,这一笔,也使我遥思助了兴,有龙杨二人新婚的恩爱印证,他们当年的旖旎风光也格外惹人遐想。马钰这样厚重的男人,有他为师友已是三生有幸,若有幸与他同证鸳盟,又该是多么称心美满的事情呢。
得到过,才能放下。孙不二是得到过的,有夫有子,夫妻和乐,才有心力由现世圆满中追求更为永恒的圆满;快乐过,才晓得快乐短暂如光影——如果是个饥寒交迫、生存艰难的人,自顾尚不暇,期待他豁然开悟,放下一切,实在是妄想。
“孙仙少女膏”是一个引子,引出我对孙不二的遐想:也许,每个女人都会用青春来深藏一段过往。热爱凋残,剩下欲焰碎屑,回首时,无人做伴,回忆像利刃一样刺穿了自己。
曾经艳动四方的少女,如今古井无波不苟言笑的老妇人,如果老去是必经之路,起码可以选择走上这条路时,依旧面带笑容,不那么歇斯底里,面目可憎。
容我相信,年轻过,就美好过;爱过,等同拥有过。受伤也好过无爱经过。
天真是可耻的,但这世界不能没有天真。
她心中疏影横斜,曾只为他暗香浮动。等到香气散失,青春也滑落,碎散了。
于粉褪花残的哀回之中,骤然领会到老去的欢欣。欢欣是因为,当我老的时候,看见你,还在身边。
将等待变成姿态(1)王宝钏和薛平贵的故事,说来有些乡气。倒不像个千金小姐和青年才俊之间浪漫的事,一不小心就给划到劳苦大众阶级斗争的队伍里去。
可不是么?连抛绣球也选了二月二,龙抬头的这么大鸣大放的日子,不似是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可见她身娇肉贵的前生只算得个过场。不知是天意还是巧合,合着薛平贵此时虽然是个叫花子,日后还要在西凉国做了皇帝,这一日,天叫一个彩球打中了他,他抬起头,堪堪看见楼台之上粉面含春、裙裾飘飘的王宝钏。
应该说,是王宝钏先看中了他,不是他先惦记上了王小姐,想当时薛平贵丐帮小弟一个,既不是长老,也不是帮主,基本属于王家女婿招聘会当天被自动清理出场的三无人员,没点暗示,没点暗箱操作,那是没可能来凑彩球择婿热闹的,连门都找不到。
事情还需由游春说起。王宝钏出外游春,路遇轻浮浪子,是薛平贵见义勇为赶跑了轻浮浪子,相府千金王小姐本就厌烦这些自以为是、不知轻重的纨绔子弟,眼见薛平贵虽然落魄却能急人所急,大有游侠之风,一时动了怜才之心,不禁又多看了两眼,只见薛平贵器宇轩昂,眉目周正,虽然衣衫褴褛,却龙姿凤表。湖山如洗,她格外心明眼亮。熏风裹着花香袭来,她心下悠悠兴起情思。
莫非那个人是他?短短一段路,她按捺不住,频频回顾。
很羡慕古代女子单纯的勇敢,实在搞不定了索性将心事付与天意,不似我等辗转反侧,费尽心机,保不齐还一个马失前蹄,前功尽弃。
王宝钏就是这样的好姑娘。人家回家越寻思越觉得薛平贵就是自己想嫁的人。想定了就想出个主意,禀告父母说要抛绣球招亲,要于千千万万才俊中择一个意中人。父母一合计,三个女儿前面两个都嫁得不错,第三个掌上珠才貌家世在这摆着呢,想必也差不到哪里去,何况宰相府邸的声势,寻常小子也不敢轻易凑近自讨没趣。不如遂了她意,凭她整出个新花样来,终归出不了大格,图个热闹喜庆,叫她欢欢喜喜嫁了人,娇性如少女。
孰料王小姐暗箱操作。私下叫人引了薛平贵进来,可喜薛平贵竟也坦荡荡如约而至。又不知是王宝钏眼头准还是薛平贵手头准,总之天遂人愿,两下里居然一蹴而就。
如那戏里所唱:“王孙公子千千万,彩球单打薛平郎。”
宰相之女配了花郎汉,这一出出人意表,直跌破大众心理底线。多少王孙公子哀叹而去,转身等着看笑话。宰相夫妇也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收场。
虽说是良缘天定,但月老这根红线分明牵得离谱了些。给个机会纠正一下行不行?
不行!王宝钏暗爽在心,她冒险成功了!迄今为止,事态的发展一路都在她计算之内。
爹娘,她对住高堂表态:这个人我看上了,嫁定了。
想那王丞相也是久经人事狡猾绝顶的老狐狸一只,冷静下来即刻发现自己被小狐狸王宝钏摆了一道,不由得心生愠怒。好言相劝你不听,那么给点苦头你吃吃,晓得好歹,以后才不敢这么肆意妄为。
王丞相一怒之下表示,要男人还是要父母,要衣食无忧还是要上顿没了下顿愁,你自己选。一旦出了这个门,你再不是我王家女。
其实他倒未必是恩断义绝这么狠心,多半是一时架不住被女儿气着了,落不下台来。孰料王宝钏真是个性情刚烈、口硬心硬的主儿,一激之下居然和父亲三击掌为盟,断了父女之情。此举不单叫老父目瞪口呆,更叫身在一旁的母亲跌足长叹,猝不及防。
眼见得覆水难收,高堂一脸凄然,养了这么个忤逆女,王大小姐倒是仰天大笑出门去了,两袖清风啊好不潇洒。
以往的论调不免骂宰相夫妇嫌贫爱富,有眼无珠逼走女儿女婿,我却说要怪就怪王宝钏一意孤行,自作自受。我要有这么个忤逆女儿,我也二话不说将她扫地出门。
你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去,你信真命天子在眼前,幸福在门口,我还能拦着你不让出门?路都是自己选的。七仙女要下凡嫁个农民,玉皇大帝也拦不住啊!
爱,可以是一个人的事。相爱却必须是两个人的事,至于婚姻,就不单是两个人的事了。王宝钏处理事情如此简单草率,对待父母的态度粗暴冲动,EQ太低。实不足以为我等智慧女性表率。
何况古时小姐眼皮子太浅,见个眉端眼正的就想着花前月下,会传情递柬隔墙赋诗就以为是社会精英,生生把自己的生活过成了冷笑话。
王宝钏看似不如此,何尝不是如此?不久,她和薛平贵慷慨激昂的日子果然过不下去了,《天仙配》里唱道“将等待变成姿态(2)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那是仙女拿话来哄董永的。“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是劳动人民聊以自慰的美好愿望。要不是靠着仙女儿天上练就一身织布的本事,又施法招来六位姐姐帮衬,指着董永那点力气、那么实诚的心眼,一辈子别想摆脱长工身份,逃脱地主老财的剥削。
薛平贵于是决定去参军,谋个前程。王宝钏留不住他,她心知这是唯一的出路,不然只有双双饿毙的份。爱情永不会是男人生命的全部。她所珍爱的,必将弃她而去,这是她的宿命。谁叫她爱上的,是这个男人可能的、光明的未来。不知她有没有暗自后悔,不过以她的刚烈,就算是后悔,她也不回头。
马就系在远处的树下,他要走了,留给她干柴十石米八斗,嘱咐她在寒窑度春秋。他也知道这点米粮不抵什么,就算不算上通货膨胀也支撑不了多久,可他现下能给她的全部,也就这么多,所以他对她说:“王三姐呀,守得住你将我守,你守不住来将我丢。”
他话已言明,皆因他知前途未卜,生死难测,他走后这点米粮绝不够一女子长年过活,所以他有言在先,宝钏啊,如果你实在过不下去了,有合适的人,你改嫁了我也不怪你,如此给她留后路,也是给自己留了后路。他话虽残酷,终是好男儿坦荡荡,好比英雄即将要赴千里疆场,将生死都清了。
王宝钏应道:奴在寒窑就度春秋。守不住来也要守,纵死寒窑我也不出头!这般斩钉截铁义无反顾,似乎有非把自己塑造成贞节牌坊的意思——她已经是烈女了,就欠个贞节。
结果那薛平贵接着来了一句:“着哇!三姐说话志量有,上得古书美名留!”——你自己要当贞节烈女,我乐得成全顺手送你个牌坊。
在王宝钏的一生中,真正快乐充实的时光,不过是小乔初嫁了,与薛平贵朝夕相对遥想将来的一段日子,那时她如仙女临凡,她看他如陌上春动,英气勃勃,彼此有一种相知相惜的喜意。可惜良时苦短,等到生活的艰窘来磨损爱意,他转身奔赴前程而去。爱情从现实走向虚幻,王宝钏即陷入一种无法掌握未来的盲目等待当中。
十八年,王宝钏停留在回忆中,过着清教徒式的生活。一个人静爱,将等待变成一种姿态。有多少寂寞也得摁住了,按成了心头的朱砂痣,守成了心上的白月光。
等待是一种姿态。她愿意将这姿态不计代价无休无止地延续下去。这一行为已经成为延续她生命的意义和信念。十八年,她由青春少艾变得年老色衰。她的男人却由无名小卒,跻身为异国新贵。
在离乡最初的日子,王宝钏的确是薛平贵为之奋斗向上的动力,为了不负相府千金的深情厚望,他决定舍身忘死要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配上她的青春貌美,报答她慧眼识珠。可惜他在飞黄腾达的时候,她却青春陨落直线向下了,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在于,男人历经患难后常常会保值,而女人一旦辛苦操劳便会贬值连带乏人问津。
再浓厚的深情,再坚定的心意,也抵挡不住时光滴水穿石。经年累月,他四处奔波,生活起伏跌宕,最终连他也拽不住记忆的线索。她的影子在他印象中越来越模糊。
——谁也无法阻挡爱情的时过境迁,包括我们自己。
当迟暮的王宝钏从窑洞里走出,她以为自己经受住了漫长的考验,得到了应有的回报。这一刻她足够自豪,因她足够忠贞,可惜她随之看见了他的不忠贞,她看见的,不止是日思夜想的薛平贵。他身边还有个她意想不到——另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她款款地自我介绍:“我叫代战,是西凉国的公主。”
她怔住了!这是她死也料想不到的,在她美好的构想中,十八年的等待只通往花好月圆的伟大结局。不然,月明星稀也行,但是只要他和她两个人天荒地老,可现在,不期然,他有了新欢。
任她如何努力地柔情似水,丈夫的体贴里藏着掩也掩不住的冷淡。他们不再心有灵犀,多年前温柔真挚的少年,眼中柔情就可溶化她身体的少年,早已在时光中死去。原来,一切不过是她心里虚妄的执著。一切不过是她为了坚持而坚持的一厢情愿。
他现在给予的温存,再不复当年的鲜活的冲动,甚至都不真实,充满了敷衍的意味。那只是为了补偿给予的配合。该悲哀还是庆幸,她还没有丧失一个女人最后一点关于爱的感知力。
——她清醒地意识到他不再爱她。
现在,她后悔了!死守着一段早已死亡的爱情,如同死守着爱人的尸体,该腐烂的还得腐烂,该灰飞烟灭的还得灰飞烟灭。消亡才是世道的永恒。
现在,她知道了!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她曾经矢志使爱情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事。她不懂得女人若想自己的生命活得有价值,需要爱情,却不可将全部的希望寄予爱情。尤为可悲的是,她舍弃了亲情,而亲情才是人生真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人,连与生俱来的亲情都不懂珍惜,那她注定要和爱情失之交臂。
在重逢后的不久,她就死了。死得很自然,很蹊跷。她曾向往的光明未来,她等待了十八年,却只拥有了十八天,而这十八天,不是用来享受,而是心灰意冷,彻悟前尘。 嫉妒是盏鹤顶红(1)鱼玄机这个女人,活在现代的话,绝对是cosmopolitan,有才有貌有事业。才貌双全自不待言,咸宜观艳帜高张,做女道士做成业内翘楚,满城尽逐桃花笺,也算是事业有成,值得学习。
长安,没有鱼幼薇已经很久了。传说中五岁颂诗百篇,七岁出口成章,十一二岁便诗名盛播长安城的女诗童鱼幼薇,消失了。长安城郊的咸宜观里,多了一个鱼玄机。大张艳帜的鱼玄机。
温庭筠走了,李亿走了,所有的男人都是林花谢春红,太匆匆。她这一生,似乎是能留得住男人赏春,却留不住他们为春停驻。
从一开始就是悲剧。悲剧,无论怎么也翻覆不出手心的,是宿命的棋子。人生是生死归宿一早限定的戏。
长长来路。命有玄机。
暮春。长安暮春。大唐长安桃花飞扬的暮春。平康里的桃花一树一树连绵如雨,落满了她回家的路。她身边有一个大耳、肉鼻、阔嘴、貌似钟馗的男人。他是温庭筠,来此拜访长安女诗童鱼幼薇。
他是她仰慕的诗人,终身不第,然而诗名远播,他来看她,她快乐得要疯掉。只是并肩在岸边走,却说不出的心思甜蜜,走着,他说,就以“江边柳”为题吧,试一试你。
她作了诗,轻声吟诵《赋得江边柳》: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
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
“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温庭筠回味着。眼前的女孩不仅容色殊丽,才气也令他惊艳不已,一个十三岁少女作诗用笔如此老到,遣词用语,平仄音韵,意境诗情,皆属上乘。
她桃花般鲜嫩的娇容映入春水,亦映入他眼帘。这女孩眼中的明净使他心动,忍不住有伸手掬一捧的冲动。他转望自己的面容,自卑感油然而生,他不愿意让心爱的女孩觉得他的亲近是出于别有用心,他怕别人议论他垂涎美色,更怕她厌弃拒绝。
其被拒绝后失去,不如就在感情初初萌芽的时候,限定位置吧!不要错位。永远不得到,也就不会失去。他决定以自己的才华滋养她,就让我看着你,骄傲地成长,变得出类拔萃。他不惧纷纷的议论,收她为徒,传授她诗文。只可惜,他悉心栽培,依然改变不了她日后艳帜高张的命途,不过为她日后的艳史多添了几笔谈资。多可笑。
鱼玄机从温庭筠处得到肯定,获得前所未有的尊重。那是一个男人平等对待一个女人的态度,她对他的感情由此萌发,持续了很多年。在遇到李亿之前,她一直以为,温庭筠是她会以身相许的人。她可以等,等自己长大。她以为,他一样在等。
他那么爱她,她感觉得到啊!她那么爱他,他不会感觉不到呀!有很多次,爱意已在彼此的目光之间往还,呼之欲出了,却还是欲言又止。渐渐地,她明白他有诸多顾虑了。对于容貌,他有深深的自卑,还有年龄,她由此才知,原来男人对自己的外表一样是很介意的,他觉得自己老了,配不上她,他还担心别人会觉得他对她好是早有所图。
她不介意的,可是他介意,她扭转不了他的想法。只有在他面前,她是暗恨自己的美貌的,她不禁生出这样的想法,如果我长相平凡,他会不会更容易和我在一起,不会离我而去。
他不会知道,那些年她多么渴望自己能一夜长大,陪他终老。
流光飞舞,她青了黛眉,长了黑发,长了腰肢,还是等不到,他说那一个字——有人说爱轻于鸿毛,而他说爱重于泰山。不管他知或不知,他选择狼狈地逃离了。人生有八苦。那是第一次,鱼幼薇知道了什么叫求不得。
再后来,她嫁给了叫一个叫李亿的长安公子。那时候,她已薄有艳名,身边不乏狂蜂浪蝶。李亿是可嫁的,她觉得。绮年玉貌的少年郎,识情解意,最重要的是,他的出现适时地弥补了温庭筠的逃离带给她的挫败感。
他伴她长安城里游遍,高朋满座间,对人介绍只说,这是鱼幼薇,我的夫人。
长安著名的女诗童,想不到是如此美人,李兄有艳福。旁人不免如此恭维。
她让他骄傲,他要这骄傲。大家配合得刚刚好。
他声声唤她为夫人,柔情蜜意使她醺然如醉,忘记了自己为人小星。妾,只是女字边立的那个人。他有正妻,别居江陵,出身高贵的裴氏,性妒,有心机,十六岁的鱼幼薇不是对手。
她和李亿在一起九十九天,裴氏从江陵来,轻巧地掐断她的幸福。不能圆满,她的生命里没有圆满。
李亿仓皇送她入道观,离散时,她不忍看男人怯懦闪躲的眼神。她入了咸宜观,成为女道士鱼玄机。她情意绵绵的诗篇唤不回他渐行渐远的脚步。曾经的山盟海誓在一个个不眠长夜残败到不堪入目。
被温庭筠拒绝,被李亿抛弃。从鱼幼薇改名鱼玄机的那一刻起,她已经举起祭刀,以最圣洁的方式和以往诀别。
有村姑到咸宜观里边烧香边哭泣,说她爱的人弃她而去了,她写了一首诗歌,她送给她的,就是那首有名的《赠邻女》:
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床。易求无价宝,难得有心郎。
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
她写下“鱼玄机诗文候教”的广告,然后静静地擦拭着咸宜观的大门。爱欲王国的大门永远朝男人洞开。
君不见,观名咸宜,老少咸宜。谁都知道鱼玄机是出了名的荡妇。可是,她的道观门前,还不是车如流水马如龙。
说到底,她是恨。恨自己得不到,恨自己的快乐永远转瞬即逝,说到底,她不服输,为何总和中意的男人擦肩而过。说到底,她是嫉妒。嫉妒那些才不如她、貌不如她、什么都不如她的女人可以牢牢霸占幸福。
不是我不爱你们,而是你们不爱我。因你们遗弃我,我要证明还有别人需要我,爱虽败亡,我却不甘连被爱的资格也失去。我要这全长安的男人为我癫狂,你看,随水而下的桃花笺,是我尊贵的邀请,你们去捞,去争,去夺吧,我在这道观里静看你们,看你们丑态百出。我要高高在上,予取予求。
在某个层面上,她成功了,她成了情欲世界的女王,唐朝著名的豪放女,千古留名。在另一个层面上,她却彻底地失败了。她放纵自己的嫉妒。嫉妒戕害了她,使她失手挞死了自己的婢女绿翘。
年轻风骚的绿翘暗中勾搭上鱼玄机豢养的乐师,鱼玄机不能容忍这样的背叛,更重要的,是她感觉到威胁,在绿翘逼人的青春面前,她无比清晰地照见了自己的颓败。
这是她不能容忍和不敢面对的!时年二十七岁的鱼玄机,早已失去当年“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的气度。她对每一个潜在对手都设防。逝去的,不止是年华、美貌、更有对自己的信心。
不再年轻,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可怕的、极力遮掩的事实,可是,老去是无法回避的。是否因此就可以放任自己的嫉妒,除去可能的对手,以为可以掩饰自己的失败?鱼玄机的悲剧在于,她先是轻易地将自己定位在受害者的角度,而后又极端地想重获认可。潜意识里,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失败者。
在鱼玄机的时代,一个失婚的女人实难有更好的纾解情绪、证明自身价值的方式。可是在如今,我们大可不必因嫉妒做下恶事。
嫉妒是盏鹤顶红,饮下后,先致命的,不是别人是自己。
【关不住的爱情】
“啊!姐姐!小生哪一处不寻到,却在这里!”
柳梦梅多情的一问,便注定了杜丽娘的一生一梦,一梦一死,一死一生。
一处不寻到,却在这里?哪一处不寻到,却在这里!这痴心的话,竟和张爱玲的一段文字出奇地相似: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遇见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轻轻地问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在这里的,其实不是你,遇见的,其实是爱情。
我们离开《牡丹亭》里那个时代已经很遥远了,于是也就自发自动地觉得,人和人之间感情的发生,都是理所当然甚至明目张胆。殊不知,在杜丽娘的年代,女孩子的青春像一部默片,无色亦无声。
爱情是心里的朦胧天光,睁眼望去,四周依然黑得不见五指,便以为自己看错了。
接触不到爱情的杜丽娘,或许和童话里的莴苣姑娘(Lettuce Maiden)一样吧!
莴苣姑娘拥有举世无双的美貌,巫婆想叫她隔绝爱情,于是将她囚养在森林中的高塔里。这座高塔既没有楼梯也没有门,只在塔顶上有一个小小的窗户。每当女巫想进去,她就叫姑娘把她那一头金丝般浓密的长发从窗户边垂下,女巫便顺着这长发爬上去。
即使是囚禁在这样严密的高塔中,亦抵挡不住爱情的力量——终有英俊的王子沿窗而上,虏获了姑娘的芳心,两人冲破了巫婆的禁制,赢得了幸福。杜丽娘的经历却比莴苣姑娘更加艰难——她虽未被囚禁在高塔,但那个社会的礼教,却比高塔还要密不透风。
本来杜丽娘也只是这种大环境下面目模糊不辨贤愚的芸芸众生之一。她亦无份体会爱情的滋味。按照惯常的规律,她在不久的将来会被父母许配给门当户对的人家,她读书识字只是为了知书识理,好叫父母脸上有光,而她所受的教育,不是为了让她真正懂得拥有自己的感情,而是归置好自己的感情。
只因一次游园,她看见了另一番天地。然而看也是白看,在这荒凉的大环境下,纵然情思萌动、心有不甘也无力突破。也无怪杜丽娘面对春色,会突然间心意阑珊: 嫉妒是盏鹤顶红(2)“观之不足由他缱,便赏遍了十二亭台是枉然,倒不如兴尽回家闲过遣。”
自由被剥夺得久了,失去了独立的人格,连心里生出渴慕也觉得是羞耻罪孽,只得随波逐尘,任凭摆布。
到真正懂得感情时,却由于压抑得太久,体内细胞疯长,新陈代谢失调,所形成的肿瘤又来阻碍感情表达。
人成熟时,情感萎缩,表白和辩解的热情会消退。
幸运的是,杜丽娘不必挨到年老。她随即做了一个极绮丽的春梦。梦里面,俊逸的书生执柳而来,在牡丹亭畔湖山石上与她成就云雨之欢。这段词写得媚意横生,窃以为这是戏曲里极高妙的一段情色描写:
“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答儿闲寻遍,在幽闺自怜。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和你把领扣松,衣带宽,袖梢儿
着牙儿苫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早难道好处相逢无一言?”
梦中畅美,自不待言。
梦醒后,二次游园的杜丽娘好像再世为人,她已经遇见了爱情,从此她的人生有了新的意义,她的感官亦发生了变化——她再看亭台花草,已是怀着铭心刻骨无可言喻的惆怅。在梦里,是它们见证了她的绚烂的爱情,现在也只有它们懂得她的安乐和悲哀。她将全部感情付予了那梦中的男子,醒来却依旧形影相吊。
她几乎被爱情的突然降临的美好和遽然离去的残酷,撕扯到人格分裂不能再活,便生出无尽的愁绪酸楚来:
“偶然间心似缱,在梅树边。似这等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待打并香魂一片,阴雨梅天,守的个梅根相见。”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杜丽娘从此茶饭不思——既然已经遇见了爱情,若不再见,又何恋此无趣之生?
一遇柳郎,便注定丽娘已不能再活。
四百年前,汤显祖借杜丽娘之口为天下男女道出的心声是如此真挚、热烈,前卫得惊心动魄,感动了一代一代心怀渴望、却不能“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的人们。也无怪有女子唱《牡丹亭》悲凄而亡,叫老名士感慨:“吾老年人竟颇为此曲惆怅。”
随着杜丽娘死去,《牡丹亭》艺术上的美感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她还魂,是汤大师慈悲为怀,用超现实的手法,再造了一个情境为普天下痴情儿女一偿情衷。他还给她人格的独立与自由,让她可以去爱,去追寻。
柳梦梅却也绝非一般的文弱书生,他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被牵引着与一个陌生女子有了情缘,而且异常大胆而激情——他一见丽娘就叫道:
“姐姐!咱一片闲情,爱煞你哩!”
这是四百多年前的一句我爱你,古来情种甚多,却无一人如柳郎这般模样。他或许很轻薄,但更加纯真,也许是在梦中,也许是惊为天人,才会直指真心。其情态之痴,忘我忘形,或许只有《天龙八部》中,段誉在无量山玉洞中初遇神仙姐姐那一刹那可以比之而已。
在拾到杜丽娘的画像之前,他并不知道天下有这样一个女子,在杜丽娘吐露真情还魂之前,他从未接触过她的实体。他居然,那样彻底而干脆地爱上了一个女子的灵魂,为她甘犯律法(私自挖坟开棺在当时是犯法的)。且不说独自在黑夜挖开坟墓面对一具尸体需要多大胆量,现实中,他有可能马上因此赔上自己的前程。
但他却义无反顾地做了,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他的爱,现在情况翻转过来,杜丽娘成为他的追求,他的梦。他可以为她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
他真的这样做了,所以杜丽娘还魂了。
但是相思莫相负,牡丹亭上三生路。我万千感慨,感慨万千,这天地间难得的一对痴情种子,终于注定在命定之日相遇了!
如果能定下心来听《牡丹亭》,我相信没有人不被打动。这绝无仅有的爱情,会引燃国人内心最深沉、最执著的渴望。它可以同时唤醒几代人的记忆,回味年轻时火焰般升腾又迅速灭却的激情。爱情在这里,只是自由的一个载体,它姿态鲜妍地向我们昭示:在自由中活过一日,胜过在不自由中得到永生。
纵使爱情被囚、被禁、被暗、被霾,却依旧会有真心来解救,千古不变。
更何况爱情,又怎能关得住?
第一流的狐狸精(1)我很爱这个女子,《聊斋》里的恒娘。
她有什么特别之处呢?待我讲完这个故事你就明白了。
大都(北京)有一个叫洪大业的人,有一个漂亮的妻子朱氏。朱氏很美,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夫妻之间感情变坏,洪大业转身娶了一个叫宝带的小妾,小妾长得远不如朱氏,却很得宠。洪大业专宠宝带,平日里眼角都懒得睃朱氏一下。朱氏为此而吃醋、愤怒,在与丈夫争执中愈加被冷落、疏远,她为此不平、苦闷、抑郁。
她生活的转机来自于搬家,搬家以后她发现隔壁有一家人,男主人是个布商,他的妻子恒娘只是中等姿色,言语很甜,讨人喜欢。朱氏与她很投缘,到他家去回访,发现这家也有个侍妾,这个侍妾年轻貌美,可是男人并不喜欢她,小妾有的不过是个名分而已。
朱氏很意外,这家的情况和自家的情况真是鲜明的对比啊!因为已经是闺蜜,朱氏也不掩饰自己的痛苦,将一切对恒娘实言相告,并说:“我一向以为丈夫宠爱小妾的缘故,是因为她是小妾,因此恨不得能够与她身份互换,自己去做小妾。”恒娘掩口而笑,开导她说:“和你丈夫的关系,搞到这样糟糕的地步,实在是你的错误啊!”
朱氏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听出话里有门道,立刻表示要拜恒娘为师,好好学习,势必要挽回丈夫那颗远去的心。
恒娘说:“你回去吧,回去后千万不要管他,即使他主动来亲近你,你也不要让他靠近,一个月后,当再为你设计。”
朱氏依言而行,回去之后,将宝带打扮得美美的,让她去服侍洪大业,连他的一饮一食,也都是宝带小姐伺候,朱氏再不作阻挠。这样一来,搞得洪大业先生不好意思,偶尔表露出亲近朱氏的意思,朱氏牢记教导,予以严拒,举家上下见状无不称赞她贤惠。如是一个月,她又去拜会恒娘。
恒娘眼眉带笑,道:“现在你可以开始做另外一件事,回去以后,不要化妆,也不要穿干净整齐的衣服,也不要抹粉涂口红,更不要洗脸漱口。只穿破鞋破裙,杂在下人里劳作,一个月后,我再为你设计。”朱氏回家后,依计而行,分毫不差。洪大业先生看在眼里好生不忍,命宝带小姐去帮她的忙,朱氏不肯接受,坚决将她打发走。
如是又过了一个月,去见恒娘。恒娘喜形于色,赞道:“孺子可教啊!明天是三月三,我将约你去踏青,你脱掉你那身破衣烂服,早点梳洗打扮之后来我这里。”朱氏第二天一早打扮得焕然一新来见恒娘。
恒娘含笑点头,细细打量着朱氏。她很美,可是她的服饰和发型还存在一点小问题,这些本是不容易看出来的,也可以忽略。恒娘却不允许这样的疏漏存在,她将它们检点出来,一一为朱氏做了修正。她为她换了发型,使秀发看起来光亮可鉴。又将她的衣服拆开,将式样陈旧、不合身的地方一一改掉。更为她换了鞋,使鞋和衣服更衬,让她走起路来更显妖娆多姿。
恒娘明白,精致的女人比潦草的女人更不可有瑕疵,即使小小瑕疵也会因精致本身而被放大,越发扎眼。
如是一番后,天已近晚,她让朱氏喝了点酒,对她说:“你可以回去了,在你的丈夫面前招摇过市,让他注意你,但只可和他打个照面,就要马上关门闭户,上床就寝。他要进你房间,千万不要给他开门,至少使他在外要求三四个晚上,才允许他进来一次,半月后,我再为你谋划。”
朱氏盛装而回,让洪大业为之惊艳,对她的态度不觉大变,言笑殷殷,异于往常,朱氏心中自恃,用手托着下巴,风情万种地看着他,稍微和他敷衍几句,说我今天游春回来很疲倦,转身回房睡了。过了一会儿,洪大业果然跟来,朱氏坚决不给他开门。
第二天晚上,洪又来缠,朱氏仍婉拒不开。第三天晚上,洪大业开始埋怨,朱氏语带幽怨地表示:“我单独睡觉已成了习惯,最怕麻烦。”洪大业心下懊恼,无计可施。三次被拒后他汲取教训,第四天晚上,日刚偏西就到朱氏房间赖着不走,那一夜灭烛登床,如调新妇,鱼水之欢不必细表。洪大业食髓知味,更为次日约,朱氏自然不会让他轻易遂愿,夫妻谈判,定为三日一次。
如是又过了半个月,朱氏去见恒娘。恒娘笑道:“现在他的心已经全在你这里了,不过你虽然美,却不够媚。以你的美貌,如果有一点媚劲,连西施都不是你的对手,何况是等而下之的女人呢!” 第一流的狐狸精(2)朱氏此时已知恒娘绝非等闲,愈加虔心求教,恒娘乃授之以媚术。她示范给朱氏看,如何轻颦,如何浅笑,如何薄嗔,如何玉齿微露、欲言又止,种种撩人意态,不是语言可以尽述的。
朱氏只觉得恒娘眉目生情,仿佛花枝摇颤,她在一株春树下仰头看着花瓣细细绽放,飞落,心里愉悦洁净。饶是她身为女子也被诱惑,心旌摇曳,情难自禁。恒娘的丈夫迷恋恒娘,实在不足为奇啊!
恒娘叫朱氏学着飞一个媚眼,从旁指导。“不对,你的外眼皮有问题。”她说。又叫朱氏做一个媚笑,说:“也不对,这次是左颊有问题。”朱氏练了数十次,总算略见其神。恒娘说:“你回家,对着镜子练习娴熟,务必自然。该教给你的,都已经教给你了。至于床笫之间,随机应变,投其所好,就不是言语可以传授的了。”
朱氏回到家中,用心练习。洪大业心神俱惑,越发如痴如醉,与她形影不离,原先是叫也叫不来,此时便如同粘在朱氏身上一样,驱也驱不走了,叫他去与宝带在一起,竟然不肯与宝带同房。
朱氏对宝带愈好,每有宴请应酬,一定叫上宝带作陪,朱氏气质美貌本胜宝带良多,二女并席,优劣立判。洪大业此时移情,更视宝带为厌物,每每不待席终,就遣走宝带,等不及要和朱氏单独相处。
宝带是受宠惯了的人,骤然受此羞辱冷遇,心下不忿,恼火之下重蹈了朱氏开头的覆辙,开始四处对人抱怨洪先生不好,难听话传到洪先生耳中,洪先生发怒将宝带打了一顿,宝带心灰意冷之下,更加不事打扮,蓬头垢面,鄙陋难与人言。
故事以朱氏完胜为结局。而朱氏能够反败为胜,又因为恒娘在旁悉心教导之故。事后,恒娘的一段小结非常精彩。她说:“子不闻乎,人情厌故而喜新,重难而轻易也,甘其所乍获,而幸其所难遘也。”喜新厌旧、重难轻易是人的本性,你放任不管他,使他和宝带之间没有了阻碍,他没有那种难得之感,反而容易厌倦,你又刻意去避开他,这时你就变得难得了,而宝带是易得的。
朱氏又问:“‘毁之而复炫之’是什么道理?”恒娘笑答:“置不留目,则似久别;忽睹艳妆,则如新至。譬贫人骤得粱肉,则视脱粟非味矣!”不常和他见面,好像久别。忽然之间焕然一新,他乍睹艳妆,必有惊艳之感。好像穷小子一下子吃到肥肉,自然放下小米不吃。这道理说穿了也很简单,是旨在培养男人对你的新鲜感,并保持它。
朱氏叹服。
故事的结尾点破恒娘不是人间女子,她是狐仙。而恒娘,暗喻永葆青春、美好不衰的意思。凡间的女子美貌易逝,心性松散,确实难以达到这样的境界。
恒娘对人性的洞察及进退之间分寸的把握固然让人叹服,但她的点睛之处还是媚。没有媚,她所使一切的机巧都不能达预期的效果。没有媚,她的神韵也荡然无存,美就如一潭死水,既没有浮舟,又岸边光秃秃,没有柳絮飘飘,没有芳草萋萋,没有炊烟袅袅,不能引人遐想。恒娘作为一个狐仙,她没有化作特别美貌的女子,仅仅变成一个姿色中等的女人,靠媚来取胜。她对人间情爱的体悟,远非那些莽莽撞撞闯入人间、艳帜高张的小妖精可比。
我想起白居易赞杨贵妃的“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同样是强调一个媚字。“无颜色”三字真是清简,一笔带出冷月凌空的清寂,让人哀怜唐宫中那群可怜的美人们,在杨玉环鲜妍蓬勃的媚态对比下变得面目惨淡,让人兴味索然。
媚是一门高深学问。首先自身容貌不可太欠,资质不可太差,其次对人心要有洞察,对自身特质懂得善加运用,还要加上察言观色的机敏。就算一一做到,还要懂得拿捏分寸,表现得恰到好处,看起来浑然天成——轻佻而近于道了。
媚是一种风骨,落到文字上来,便已落了下乘。再着意去形容解释,更是失色。身边如有这样的女子,当怜惜。
【画不出你的骨骼】
再来说一说《画皮》,商演的卡司,魔幻的风格,借了古老故事的皮,电影《画皮》深得“画皮”二字的精髓,让一个古老的故事《画皮》重新进入现代人的视线,被热议。
《画皮》算得蒲老先生《聊斋》里最经典最广为流传的故事之一。女鬼和书生的邂逅,本就带着幽媾的意味,若然再带点色情和血腥,那就更能引起兴趣了。
《画皮》多次被拍。除了08电影是最新制作,故事情节都与原本的《画皮》故事无大关系。其他几个版本都相当忠于原著。据说影响最大的版本是1966年由香港左派电影公司凤凰影业出品,鲍方导演的《画皮》。虽然当时的化妆术现在看来着实粗劣。女鬼也不够狰狞,但当时,几乎成为一代人的惊悚启蒙。许多人回忆起当年蒙着眼睛看画皮的经历依然津津有味,那是脑海中第一次有了恐怖电影的概念。
08版的《画皮》看重的不再是恐怖元素,连原本故事里的警示之意也削弱,一改成为爱情故事,正室对抗小三如此贴近现实需要的剧情,未演先热。不知是否为了配合陈坤的俊逸,懦弱王生摇身成了英武将军。女鬼变成狐妖,感激将军的救命之恩,更爱慕将军的英武,情愿化作楚楚女子小唯,自贬为婢潜入王家。一边用柔情,一边用妖术诱惑王生,伺机取代王生妻子佩蓉的地位。 第一流的狐狸精(3)聪明女人对于情感的变动保持警觉而不会听任其发展。佩蓉发觉到威胁,更以女性待情敌特有的细致,察觉到小唯异于常人,她暗中防范,求助武功高强的旧情人和降魔者。
两个女人之间暗潮汹涌,处于斗争中心的王生也不轻松。他虽不知妻子和小唯之间早已兵戎相见,却同样感觉到威胁。他的威胁来自内心的波动。男人对于美貌温柔的少女是难以防范和抵御的,任他表面看来滴水不漏。这就是女鬼女妖女狐为什么一开始总要化身美貌无依的少女来接近男人的缘故。
表面上,王生依然能够恪守礼教,落落大方地站在离小唯不远的地方,事实上谁都清楚,他心里早起了波澜,不能镇定。
她是如此不容忽略的女子,在他眼前花枝招展地经过,眼角眉梢都为他绽放,是人都看得出她对他有心。他不是草木,并非对她无意。只是,他要克制,他知道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他在遇上小唯之前,选择了佩蓉——选择有时意味着放弃,甚至是终身遗憾,人可能会因为不断前行而遇见新的诱惑,邂逅更亮眼的、更适合自己的那个人。但不可以因此就见异思迁,轻意更改自己的决定,不然,爱就无长久信义可言。
因为爱过,所以懂得。爱一个人责任重大。既然他已经选择对佩蓉一心一意,就不能把全心全意的爱给小唯。那么,温柔凝望,不动声色地守护是最妥当的姿态,祈望她有美满的归宿,一份不让她受委屈的爱,才是衬得起她的爱——王生对小唯,是这样想的。
克制念想,是成熟的标志,有责任心,懂得克制占有欲,是为人必备的操守。建于其上的忠贞,可想而知多么难能可贵。到最后,小唯把佩蓉是妖的“真相”呈现在他面前,选择几乎已经毫无悬念,胜利唾手可得。这时候,局面翻转了,王生选择和妻子同生共死,临死之前他对狐妖坦白:“我爱你,可我已经有佩蓉了……”
这是他的悲哀,亦是狐妖的悲哀。有时候,我们用心爱着一个人,却要用生命去爱另一个人。
在原来的笔记小说里,王生是一个好色且无责任心的男子,早上出行见一美貌女子独行,便跟上去,同女子搭讪。女子哭诉自己是大户人家逃妾,不堪正室欺凌出走的。如今无处可去,王生见色起意,将女子带回家中,几番云雨。藏于密室,不让人知道。过了几天,王生把情况大略透露于妻子陈氏。陈氏并没有为丈夫金屋藏娇生气,只是基于安全考虑劝王生打发女子走。王生不听从。某天王生偶然去集市,遇见一个道士,道士说:“你身上有邪气萦绕。”王生虽然极力辩驳,终因为道士的话起了疑心。回家走到书房口,发现门从里面堵住,不能进去。心中疑窦更深,于是翻过残缺的院墙,原来室门也关闭着。王生蹑手蹑脚走到窗口窥看,见到一个面目狰狞的鬼,翠色面皮,牙齿长而尖利,像锯子一样。在榻上铺了张人皮,正手拿彩笔在人皮上绘画;不一会儿扔下笔,举起人皮,像抖动衣服的样子,把人皮披到身上,于是鬼变成了女子。王生吓得魂不附体,幸而女鬼没有发现他,王生落荒而逃,跑到道观找到集市上遇见的道士。
道士答应帮忙驱除女鬼,怜惜女鬼可怜,开始只用蝇拂吓唬她,以为她会知难而退。谁知女鬼凶恶,恼羞成怒之下破门而入,挖了王生的心,道士收复了女鬼。陈氏求道长指点复生之术,道士教她去求集市上一位疯癫的乞丐。叮嘱她无论怎样受人侮辱都要忍受,陈氏爱夫心切,当街忍受了疯汉的辱骂、踢打,又咽下他咳出的痰液。回家之后羞愤难当,痛不欲生,大哭之下呕出集市上所吞下的秽物,化作一颗心,落在王生的胸腔之中,王生因而复生。醒来自觉发生的一切像在梦中一样。
人们往往被女鬼的异艳和恐怖所吓,对故事里的其他人不甚留意。即如《画皮》里的周迅轻而易举抢尽风头,理所当然被视作第一女主角。可正如赵薇所饰的义胆贞妻一样,王妻陈氏是一个并不锋芒毕露却让人过目不忘的女人。
一开始,她的性格并无特色,对丈夫的不忠行为几近无原则地包容忍让,明知丈夫藏了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在家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小心规劝,多半是怕人家找上门来惹麻烦上身,并不是真的介意丈夫背着自己做了不忠的事。
当王生发觉女子是女鬼,终于惹火烧身死于非命时,是陈氏不离不弃,苦求道士指点复生之术,又为了他,在街市受人百般凌辱。她的所作所为,让人看清了她深藏的爱,如果她不是死心塌地深爱王生,她是不会如此义无反顾的——她的没有原则也突然间变得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不可原谅了。
她是忠贞的,不管伴侣是否忠贞,她都是忠贞的,这就很难能可贵。如周慧敏对倪震,不管外界如何评价,我认定了他。
很多人,太习惯以绝对标准去要求别人,恨不得,我对你一心一意,你就要对我全心全意,否则就是辜负,一旦辜负就罪该万死。事实上,人的心各自长在自己身上,再近距离也隔着血肉,没有对称的付出。
忠贞守候是陈氏表达爱的方式。她并没有据此来要求王生一样做到。她不善言辞,更不像女鬼那样具有一副绝美的皮相,拥有色情的诱惑力。对陈氏而言,她唯一的力量是忠贞不渝。他是她用尽心力拽回人世的。他回转,就是她最大的幸福。可想而知,当王生复活后,她是不会计较他过往的不忠的。便如电影里,王生对小唯说:“还给我……如果你爱我,把佩蓉还给……”他是一样的心思。
这男子的拒绝终于使涉世不深的狐妖明白,她不顾一切的靠近是爱,但她为了爱不顾一切肆意伤害,以为越过了界,她就可以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幸福,大错特错了!人除了爱,还有更重要的坚持和责任。
爱是永世不可忘的,却是可以放弃的。为了你爱的人,放弃掉。 清醒的高贵
(1)看了一本书《莲灯微光里的梦》,陈学勇写林徽因的。
当我翻开这本书,我对她有抵触——并不知会因此了解一个更为深邃全面的她。
被称为才女的人,常常名不副实,深信能够担当才女这个名号的人,通常不需要这个庸旧的名号来装点,就像拥有一件蜂腰的蓬蓬裙,将自己费力地塞进去,还要做出很得体很优雅的姿态来,这个标准实际不具备个性,它只体现一种流行的社会审美。而才女这个名号,通常只代表无关的人的期许,你一旦被称作才女,就应该拿才女的标准来评断你,尽管这标准本身内容匮乏,并无意义。
人们熟知的林徽因,是大家闺秀,社交名媛。林长民的女儿,梁启超的儿媳,梁思成的太太,陆小曼的情敌(不管她自己是否承认)。长袖善舞的梁太太,是众人眼中毋庸置疑的美女,那副容貌放在任何一部言情小说里做女主角亦不逊色。因为同京派的文化人走得近,她也开始创作,勃发的激情使得她在不长的时间里跻身文坛。尽管她写了为数不多的小说、诗歌、散文,以及一个未完的剧本,就这样,也获得了才女的称号。看起来,未免有人情主义的作用。
林徽因许是委屈的,一生的名誉都和徐志摩纠结在一起,不明不白惹人非议。其实她对徐志摩,未必那么中意。徐志摩自己怀有太多旧时才子的一厢情愿,自以为是的一往情深。这样优柔纠结的男人,是遭我鄙弃的。将一生都用来浪漫,无疑是浪费。多浪漫都好,注定是一时心喜的邂逅,至多眼前一亮。往后,再纠缠就惹人烦,兴味索然。
看星盘知道,林徽因是双子座。与我一样的星座。双子座的人可以不做爱,却不可无交流。所以林徽因在北总部胡同的家里定期举行文化沙龙,人称“太太客厅”,林徽因光彩照人,善于掌握气氛。即使是名流云集的场合,她也总是不容忽视的焦点人物。
虽然依赖交流,但交流同时是挑剔的。对林徽因而言,充满智慧的交流更能使她满足愉悦,而不是简单的浪漫。交流的对象不单要智力超群、风趣幽默,还要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能够被她挖掘,长期引领她前进,这样才能使她保持源源不绝的激情。这一点,梁思成做得到,金岳霖做得到,浪漫得冒傻气的徐志摩却未必做得到。
对感情,林徽因有天生超群的领悟和洞察力,她可以很轻易地看穿徐志摩的想法,而徐志摩却未必看得穿她。所以我断定当徐志摩一往情深扑过去,林徽因也许欲拒还迎了,但肯定不是受宠若惊迎上去,可以说正是徐志摩的热切迫近促使了她选择更为沉稳从容的梁思成。我若是林徽因也会被徐志摩吓退,恋就恋吧,爱就爱吧,八字还没一撇呢,犯得着我与你天崩地裂洪水野兽般凶猛吗?
当盲目热情遇上了内心冷静,注定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说完她与徐大诗人的一段公案,该说一说被误解甚至被忽略的林徽因。林徽因有名媛的高贵,却无小姐的娇气。有担当且会担当,是她美貌机智之外,更该受人尊敬之处。一直患有肺病的林徽因并非是林妹妹似的人物。林徽因当家很早,很是干练精明,她亦没有选择绘画文学艺术专业,尽管她在这方面有极卓绝的天分。她选择投身中国建筑业,与梁思成一起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跋涉千里,去寻访那些湮没在民间,可能明日就毁于战火不复存在的古建筑。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交通与朝发夕至的今日不可同日而语,他们去的又常是偏远的深山村落,其艰辛,远胜今日户外徒步探险的人。林徽因并未因此而退却,梁思成早年因车祸而伤腿,有微微跛足。无论是为着工作研究的需要,还是为着陪伴行动不便的丈夫,她都不允许自己仅仅做一个在家中开沙龙、喝着下午茶、高谈阔论的悠闲太太。所以尽管身体孱弱,林徽因为研究中国古建筑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还有太多是不为人知的。同样,她的坚毅也被她柔弱靓丽的外表所掩盖。人们在称颂她的美丽时,常常理所当然地忘记她的坚毅。
是她,在极端艰难的情况下拖着病体,随着梁思成辗转多个大学,从无到有,一手一脚建立中国人自己的建筑系,教出培养出中国第一批建筑师。亦是她,倾注心血帮助梁思成完成多部关于建筑的论著。林徽因过世之后,有人评论,梁思成著作的文字仿佛也就此灰沉黯淡,再无动人的才气。
林徽因出身官宦世家,又曾游学欧美,接受新文化的教育,是当之无愧的时尚潮女,在今日看来亦是出众。她也确实是当时京城的交际花,但在那之外,她更是一位涉猎广泛、性格鲜明的知识女性,一位有着杰出贡献的建筑师,一位才华横溢的设计师。不应不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就由她主导设计,此外她还参与了纪念碑的设计、景泰蓝工艺的革新,而最不应被忘却的,是林徽因和梁思成在保护北京古城方面作出的坚持和努力,以不懈的努力去对抗顽固蒙昧的现实。作为早醒的人,即使四处碰壁、伤痕累累也在所不惜。他们身上体现了真正清醒的知识分子的坚韧和独立,不同于犬儒主义。 第一流的狐狸精(4)他们当时所坚持和担忧的已经被时代证明。
越谈论,我就觉得这个林徽因离我原先所熟知的林徽因越远,离真实的林徽因越近。我们之前所看到的,只是被宣传、被渲染的她人生的一小部分。不能说全不对,只是不完整。
真实的林徽因,有着新世纪女性亦难企及的坚毅。为了不做亡国奴,她可以同梁思成放弃北京优渥的生活,携家带口四处迁徙,避居昆明,避居李庄。炮弹就在头上飞,“未知身死处,何能两相完”,那时真是今日不知明日事的混乱年月。人们只看到她光鲜亮丽的一面,亦只觉得她只能养尊处优下去。又谁知,她真的可以不计环境,放下身段,洗手做羹汤,比一个农妇更加辛勤、更加艰难地去操持家务。这样流离的生活一过就是七八年,她所受的苦难以想象,而她的肺病也因为环境恶劣、过度劳累而到了沉疴难起的地步。最后,回到北平时,已经肺部洞穿,感染到肾,做了肾切除手术。这在当时是个极危险的手术,连医院也没有十足把握,之前梁启超就是因肾切除手术失误而死的。这不能不成为林徽因心头的阴影。
她时时感觉到死神在身边徘徊,要拽她走。幸而手术成功,她的生命才得以延续,但她最终还是先相伴半生的梁思成而去。林徽因是个才貌双全的奇迹,才貌既然双全,寿数未免减免。
我写这样一篇文章给林徽因,是因为我觉得真实的林徽因应该被更多人了解,她除了美丽聪颖,还有太多被浮名绯闻遮掩的优点。
也许,正是因为她没有和诗人作无谓的纠结,才能如此精彩出众。她是美人,美得众口交赞。她聪明,聪明得毋庸置疑。她却没有迷失在浮华的赞誉里。清醒,是林徽因最值得尊重之处。 海枯石烂也很快(1)“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她在年老时与自己的回忆相遇。所有往事隐匿在时间之后。真相连当事人都无法清澈唤起,年轻的血肉风化消亡。回忆想重返人间,必须依附于累累白骨。
一个人,无论怎么自制客观,写到自己时阵脚总有些乱。因有小事会蜂拥而至,嗡嗡在心中舞动,搅扰得人心不安。《小团圆》的文字依然是张氏出品,可若不是张爱玲的文字,若不是她与他的故事,这个故事有多少人能够耐心看下去呢?看客都抱着探幽的心态,一心奔着私家珍藏来。骨头难啃也要啃。
她说,这是一个热情的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
我想,若爱情幻灭了,只有记忆存留。钻石就算恒久不朽不坏,也有丢失的风险,记忆却跟随肉身,不死不灭。她再三缄言,终是不能省略。一字一句地写下这故事,像独身走一段夜路。心里想快,脚上却快不起来。
不是她欲辩驳,欲与那“无赖人”再有牵连。根本是,她不能绕过那段回忆,当它从未存在。
她写自己后来在国外打胎,四个月的男婴,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打下来,自己按下马桶按钮,眼睁睁看那血肉模糊附于壁上。以为冲不下去的,竟然随着小小一个口冲了下去,消失不见了!生命可以弃置,他给的痛却如影随形,多少年了!还不能被冲走。心里这样冷,彻底地硬起心肠来,也还是由汪汪血水想到当年门楣上的那只木雕鸟,想起同他亲吻——阴魂不散的。
亲吻的身影真美,想起来就心泛柔光。她心底的柔情不多,唯独对他,算是前所未有汹涌澎湃,且,持久难息。
她与他同是冷硬的人,恰如黎明时分,苍然天色。两山相依,静默对峙。
其实同类,所不同的只是态度。他喜欢用热络来掩藏私心,而她素来冷淡,强悍到不屑辩白。
她是习惯了自己这样,并不是喜欢这样。
这个男人,又在合适的时间出现,适时准确地进入她的生活。她喜欢他的机巧,儒雅的自负,喜欢他温存,细心正在好处。
渴望成为的——或成为不了的人,人总是向往缺失的那一部分,遇上了,投身爱上。
她对他的情,深藏密掩,防卫得连自己都成了局外人。他对她的感情却是津津乐道,唯恐天下不知。明明是两个人的对舞,昭彰成了他一个人的独角戏。她成了他的背景。
《今生今世》是一个男人的自我剖析,妖得艳光迷离花枝招展,初看精彩,看久了乏味。《小团圆》是一个女人对经历的陈述,如同一颗化石,缺憾亦自成世界。
她是冷的,他是热的。他表面上是热的,她实际上是热的。
冷静自制是生存环境使然。她自年幼起,肋骨就被人取出。母亲与姑姑从不训练她的好奇心,父亲亦不注目她。她是独力孤身长成的人。感情被离别稀释,费力地像在沙漠求生。
本就稀缺,更该俭省。
海枯石烂也很快(2)她在香港遇到战乱,炸弹在头上飞,险些横死街头。劫后余生时她第一个念头是,刚才死了有谁知道?现在没死,又能告诉谁自己险遭大难?搜索了一圈,发现无人相干。她的存在整个是可有可无的,凄楚复凄惶。
缺憾那样大,将整个生命填进去都填不满。时空移转,站在香港街头的她,与站在上海街头的她都是在等待一个容身之处,等待一个可以托付的人。
等待深如海。她空悬太久了,提着一口气,脚下深不见底,跌下去就万劫不复。
他出现在门口。一道金色的光,猝不及防,整个人劈照进她阴霾自闭的密室。
原来你也在这里吗?我能听见她心里的声音,知道她如释重负的紧张。
虽然拒避,亦知这个人对自己的潮汐影响。一眼之间就确认的真相,那个人到来了。
如同仰望阳光时,眼刺痛泪迷离。害怕!看得到靠近的结果,一旦投入就融化了,升腾了,到不了天堂就烟消云散了。只是无力抵抗。那金色的柔光无所不在,濡湿了她,温暖了她。
她是回过暖的蛇,鼓足勇气去爱人,绝无例外的受伤。她曾欢悦,沉浸其中,自觉得到了永生,亦自知,永生是短暂一瞬。
爱情的历程并无殊胜,无论他是谁,千回万转容于一心,不同只在人心不同。
她恨他身边女人之多,简直如过江之鲫一般,防不胜防目不暇接。她说,我不能和半个人类作对,看到这话时,她的讲述已近尾声,明知悲剧结局,仍不免为这句话莞尔,那——确实是她的声口。旁人看得来,学不来。
她仍是她的本色,才气里的尖刻与那男人文字故作姿态的坦荡相映成趣。她曾深爱,深爱到受制于人,她对他的容忍是前所未有、超越底线的。
她只想过与他有子女,对旁人未有此念的。他落难时,她那样留恋安逸的人,说,我跟你走!
他却不愿,亦不敢。许诺说,等我,四年。
他落难,她被动等待,被隔绝在他的世界之外,又回到年幼时的遥遥相对,中间隔山隔海,迢迢山水万里。这次更不同以往,那么熟悉古典文化的人,定然知道自己成了望夫石。
他在远方,落难亦不减风流。自觉青山隐隐水迢迢,才子落难,佳人垂青,他日时来运转,呼风唤雨,数美齐揽,他自负有左右逢源的驾驭能力。
他骨子里是一派旧式文人的思想做派,根深蒂固。
很能理解后来张爱玲心内的寡然,那真是被折磨够了之后的心如枯井,往里推倒一方院墙也波澜不惊。
我是欣赏他的才气,厌恶他于女缘上的沾沾自喜。你可以到处留情,八面风流,那是你的自由,但请收声,不要强迫症似的若无
其事地刻意提及,并极力地想使人接受,以此来证明自己的成功。
她对他真是服顺,委曲求全到娇柔女心系于他一身,掩耳盗铃地过了许久。她后来细细地剖白自己,当年不是不知道,只是不去想。不去想,好像事实就不存在。以她的精明,也是为爱蒙眼,自欺到一定程度。
他却肆意挥霍,承认说,他同时爱着两个人。她陡然觉得眼前天黑了。
她容忍,也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那小小的充满回忆细节的空间,不再甜蜜,紧迫得令人窒息。不能再相拥而眠,爱得看到他的脸就厌恨,恨得恨不能一刀扎进他金色的光滑脊背,就此一刀两断。谁都不要拥有这个人。
痛苦得五内俱焚。羞耻感一阵阵涌来——怎么会爱上这样的人!欲不爱时,已深爱。
她对他有极深的占有欲,却终于死心放他离去。她自幼就是这样,不确定是自己的,不会伸手去拿。够不着的也不要。永远置身于亲近之外。
她后来发现,他总是那副德行,那种声口,厌人姿态,无论是身在大陆、香港、日本,还是后来在台湾,千年万年不进步似的,永远是那样夸夸其谈,自说自话自鸣得意。说什么都说得天花乱坠,人永远是他活动的资本,他真心太浅。
她看透了他的虚弱、虚伪、虚有其表的才气。
她看到空气污染使威尼斯的石像患石癌,想道:“现在海枯石烂也很快。”
感情太深反会似有若无的,这是个不动声色的故事。故事发生过,有缘的人,遇见了,远离了;无爱的人,靠近过,告别了。
属于他们的故事,早结束了。
【将离】
美狄亚遇见伊阿宋之前,便已接收到命运的暗示。她知道自己将要叛父,为伊阿宋盗取金羊毛服务。命运的力量如此强大,她无法抗拒。
伊阿宋出现在美狄亚面前。光彩照人的王子,瞬间照亮了巫女寂如长夜的人生。爱情,是神 降在人间的诱惑,甜蜜却暗藏凶险。眼前恍惚的幸福亦是将来明确的罪罚。
美狄亚顺着命运安排好的轨迹走下去。此时,命运显现在她面前的形状,不过是伊阿宋的一个微笑。不过是,他伸过来的一双手,她竟就这么甘心,不惧艰险,步步相随。
她助他盗取金羊毛,成就了英雄大业。她一步步走来,为他杀死骨肉兄弟,叛父叛国,没有后路。她抛弃了公主的矜贵身份,离家去国,走向荒野,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罪人,她为他除却仇敌,更为他生育二子。
所能做的,能付出的都已经全数付出,并不能换取丈夫的忠贞。他藉由她所成就的英名,被年轻貌美的公主看中,敷衍出另一段顺理成章的爱慕。
这花好月圆岂能被成全?假爱之名获得赦免?公主被美狄亚所制的毒袍燃烧的烈焰烧死。她美丽的身躯在伊阿宋眼前颤抖,像野兽一般发出绝望的嚎叫,化作一堆灰烬,美狄亚还杀死了自己与伊阿宋所生的两个稚子。她要将他在这世上的爱灰飞烟灭,无所延续。
当美狄亚抱着稚子的尸体登上龙车,离伊阿宋而去,她的伤心被掩盖在决绝的报复之下。人们只记得她报复时的伤心欲狂,忘记了她曾一步一步用她的柔情伴随着男人从一无所有的蛮荒走来,她用自己的所有,铺就了男人功成名就的锦绣前程,而追逐权位的男人,一旦有了更佳的选择,必然会果断绝情地抛弃旧爱。
我负心的丈夫啊,你爱上了一个年轻貌美的公主,你被她尊贵的身份迷惑,你忘记了么,我也曾年轻貌美,也是万人景仰高高在上的公主。当我被你引诱走下神坛,抛弃了我高贵的身份,我并不知道自己,正逐步失去对你的吸引力。
美狄亚有能力,才有资格谈到报复,她如果是个普通妇人,面对背叛,恐怕只有躲在一旁掩面嚎哭的份。
男人和女人的生命,一旦过了某个时段,便像是生存于不同星球的生物一样。女人由成熟趋向衰败,凋零也举目可见。而男人,在成熟之后,便逐步走向饱满,老去,似乎遥不可及,令人期待。
当女人颜老珠黄,无人问津时,男人说不定正步入生命的第二个高潮期,受人追捧,风华正茂。
希腊神话里的美狄亚,令我想到了何红药。两个同样可怜的女人,被爱情许了生路,又被爱情逼上了绝路。
付出,在很多时候没有回报,收获的是,终身不愈的伤害。
十年之后,大约还要更久。她在江湖上,遇上了他的后人。 海枯石烂也很快(3)那张脸,如何能忘?长日凝思,午夜梦回,她知道失去了他,再也得不到了,往昔的温存,似水流尽,连痕迹都干了。她不甘心,所以只有一遍一遍回想,要榨干记忆,一丝一毫也不放过,舍不得浪费。他的眉目,她如同拿刀深刻在心上,清晰得纤毫毕现。即使眼前的她只是一些些轮廓相似,她也认得出来,更何况,她身边的少年还背着一把金蛇剑。
夏雪宜。她命中的那个男人。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金蛇郎君”。
金蛇剑是她的,郎君也曾是她的吧。是她成就了他的威名。若不是当日她举手奉上三宝,那复仇路上的少年,面对老奸巨猾、武功高强的仇敌,怕早已,心怀不甘死去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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