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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光辉

戴尔.卡耐基 (美)
人性的光辉:林肯传 作者:(美国)戴尔·卡耐基
导读
  亚伯拉罕·林肯(1809~1865)是美国第16任总统,在美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心中都有着极其崇高的威望。在华盛顿林肯纪念堂,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国内外观众前来观瞻这位伟人的巨大坐像。
  林肯在其短短4年多的总统任职期间里,维护国家的完整统一和解放黑奴是他的两项最伟大的业绩。他在当选为总统的时候,美国正处于分裂之中。林肯力挽狂澜,以坚定的信念,卓绝的领导才能,赢得了战争的胜利,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对于蓄奴制,林肯曾说过一句名言:“我当然是反对奴隶制的,如果奴隶制无错,何又为错。”1862年9月,他发表《解放宣言》,宣布解放南方各州叛乱的奴隶,使美国400多万黑奴终于获得自由。
  人们景仰林肯远远不仅是因为他对国家做出了 不同寻常的贡献。林肯出身卑微,他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成为一位伟大的总统,这一事实总是让人尤其是一般平民百姓,感到可亲可敬。他公平、诚实、可靠,人们都称他为“诚实的亚伯”;他谦逊,平易近人,能细心倾听各种不同的意见和看法,甚至采纳一个11岁小女孩的建议留起连鬓胡子;他坦率、真诚,劝他的异父母兄弟要去工作,而不要养成懒惰的恶习;他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出资为一个士兵的遗孀打官司并为其辩护。
  作为政治家,林肯并非是极其严肃的人,相反,他极富幽默感,善于讲故事,总能让人捧腹大笑。在和道格拉斯的辩论中,后者攻击他是两面派。林肯诙谐地说:如果我还有另一副面孔的话,我怎么还会保留我现在这副面孔呢!他的这种幽默不仅反驳了道格拉斯的攻击,同时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难看的形象,让人感到既坦诚又亲切。
  林肯的伟大还表现在他那脍炙人口的讲演辞和那简洁凝练、寓意深刻的文章上。他的两次就职演说和葛底斯堡演讲辞,还有其他许多文章,一直为人们所传诵。
  尤其是葛底斯堡演讲辞,仅仅272个英文单词,讲了还不到三分钟,却和《宪法》、《独立宣言》共同被列为美国历史上三大文献。
  林肯被刺去世时刚过56岁,虽然看上去比他实际年龄苍老得多,但有充分证据表明,他在道德、精神和智力三方面都仍在发展中。如果谋杀者的手停下来,他的政治智慧和才华会继续显示出来,他会在道德和精神方面留给后人更多可歌颂和学习的事例。1962年,一批著名的历史学家聚在美国,把到当时为止的31位总统分为伟大的、接近伟大的、一般水平的、低水平的、最差的5个档次。这次投票选出的5位伟大总统中,亚伯拉罕·林肯名列榜首。
  成功学大师卡耐基以其感人至深的笔触,描述了这位平民总统具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使一个神情忧郁、百折不挠、品德高尚、满怀仁慈之心的林肯形象在我们面前呼之欲出,栩栩如生。正如马克思所说:“他是一位达到了伟大境界而仍然保持自己优良品质的罕有的人物。这位出类拔萃和道德高尚的人竟是那样谦虚,以致只有在他成为殉道者倒下去之后,全世界才发现他是一位英雄。"
  我们相信,每位读者阅读后都会感动而泣,在内心激起对伟人的崇敬,并且从中吸取搏击人生的力量。
  
弗吉尼亚的风流事(1)
我一生中所拥有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来自于她。
  据史料记载,当年最先将猪、鸭和纺车带进肯塔基州的人是哈洛德堡的安·麦克金迪和她的丈夫,而且,在那块充斥着血腥与暴力的野蛮之地,安·麦克金迪还是第一个制造出奶油的女人。不过,这些并不值得一提,真正让她在当地出名的还是因为她创造了一项经济奇迹,这个发明显示出安·麦克金迪的聪明才智。在他们进入那块神秘的印第安地区的时候,那地方几乎没有布料来源,不产棉花,也无法买到棉花;不时光临的大灰狼又常常叼走绵羊。于是,安·麦克金迪利用当地盛产的荨麻和野牛毛做原料,纺成一种布匹,人称“麦克金迪布”。
  于是,当地的主妇们跋涉150英里,前来向她学习这种了不起的新发明。这些女人边纺织边聊天。在纺织荨麻和野牛毛的同时,也纺织出许多闲言碎语。就这样,安·麦克金迪的家很快就成了公认的绯闻交流中心。
  “通奸”在那时是一个会被起诉的罪名,非婚生子更是一桩恶行。安·麦克金迪尤其喜欢向大陪审团揭发失身的少女。这也许是因为她的生活中没有多少新鲜事可以满足她的好奇心,于是揭发别人的隐私就成了她生活中惟一的乐事。在哈洛德堡的法庭文件中,多次出现某位少女“被安·麦克金迪密告通奸……”的记录。例如,在1783年春天的17个案例中,通奸案就占了8件。
  在1789年11月24日的一份诉状中,就记载着:
  “露西·汉克斯犯通奸罪。"
  这并非露西第一次被控告。多年以前,第一桩风流事发生在弗吉尼亚,只有一些不完整的记录留了下来。
  在弗吉尼亚州的拉帕汉诺克河和波多马克河之间的狭长地带,居住着汉克斯家族和华盛顿家族、卡特家族、李氏家族、芳特洛依家族等名门望族。每个星期天,这些高尚世家的人都到教堂做礼拜,汉克斯一些穷困而且不识字的人家,也和这些大户人家一样去教堂做礼拜。
  1781年11月,华盛顿曾经请法国名将拉法叶将军在一个星期天到教堂参加礼拜。因为,在此前一个月约克城的战斗中,拉法叶将军协助华盛顿将军把英国总督康华里斯的军队一举击败。因此,这里的人们纷纷翘首以待,渴望一睹英雄的风采。
  那天早晨,当最后一首圣歌声音落下,并且宣读完圣体降福祷文后,教堂内做礼拜的人们纷纷走上前去,同两位英雄握手致意。
  这位拉法叶将军除了战略与国事方面的兴趣以外,还有个爱好:他非常喜欢美丽的少女。每当向其介绍他所欣赏的女孩时,他总要献上一吻,以表问候。这一天早晨,他所引起的公众的热情远远超过了牧师的布道:在基督教堂前,他吻了七个女孩,而露西·汉克斯就是这七个幸运女郎之一。
  这一吻非同小可,比起拉法叶将军替美国人打的所有战役而言,其产生的影响或许还要大。
  在那一天的听众里,有一位富有的农场主,他还是单身,他早已知道汉克斯一家是贫穷的文盲,地位远不如他。——很有可能完全出于他自己的想像,他觉得,拉法叶将军这天早晨在吻露西·汉克斯的时候,好像比吻别的女孩时更加热情。
  这位农场主打心眼里钦佩拉法叶将军的军事才能和欣赏美人的眼光。从那天以后,他开始梦见露西·汉克斯。他知道,许多出名的美女也都出身寒微,其中有的还不如露西。杜巴瑞夫人就是极好的例子,她是汉密尔顿夫人和穷裁缝的私生女。这个杜巴瑞夫人几乎目不识丁,可她却通过路易十五操纵着法国。农场主想到这些令人欣慰的历史,觉得自己的想法也高贵了许多。
弗吉尼亚的风流事(2)
星期一一整天,他都在考虑这件事。第二天一早,他骑着马来到汉克斯一家居住的小泥屋前,雇佣露西去他的农场当女仆。他本来有了许多仆人,这回特地雇露西,只是让她干点轻便活。
  在当时,弗吉尼亚州的富有人家都送儿子去英国读书。露西的主人当年曾上过牛津大学,他回美国的时候还带回很多珍贵的图书。他有一天去书房,发现露西手里拿着块抹布,正坐在一边聚精会神地看一本史书的插图。
  这事已逾越了做仆人的本分。但主人非但没有呵斥,反而关上房门,坐下来为她讲解起来。她兴味盎然地听完之后,竟然提出要学写字读书!
  弗吉尼亚州在1781年还没有免费的学校,这个州的地主几乎有一半连自己的姓名都不会拼写,转让土地所有权时是画一个记号作为凭据。
  可现在,这个女仆居然提出要学读书和写字!全弗吉尼亚州心肠最慈善的人,即使不将之视为大逆不道,也会认为这有点过于荒谬了。不过露西的主人却兴致勃勃,他愿意教她。当天晚饭过后,他就在书房里开始教她识字母。过了几天,他就抓着她的手教她写字了。这种主仆间的教学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说句良心话,他教得棒极了。从留存至今的她的笔迹上来看,她的花体字写得很自信,很有神,富有个性。“批准”一词她不但用过,而且还拼得相当正确。这样的成绩可以说是不小了,因为就连当年乔治·华盛顿等人的拼写也并非无可指责。
  到了晚上,上完课以后,露西和老师并肩坐在书房里,炉火烧得正旺,森林的那边,一轮月亮正缓缓升起……她爱他、信任他,也许正因为对他过于信任了,以后的几周内,她睡不香、吃不好,变得极其忧郁。到了再无法隐瞒的地步时,她只好实言相告:她怀孕了。虽然他考虑过娶她的事,但一想到家庭、朋友、社会地位,以及种种随之而来的麻烦事,他终于退缩了。而且他已经有点厌烦她了。最后,他给了露西一笔钱打发她走了。
  几个月过去了,人们对露西指指戳戳,还故意躲避她。一个礼拜天的早晨,当露西抱着婴孩走进教堂的时候,教堂内一片骚动。那些正做礼拜的良家妇女极其愤怒,有人站了起来声言:“把那娼妇赶走。”
  她的父亲不愿再看到女儿受人侮辱。于是把仅有的一点财物装上一辆篷车,穿过荒野路,越过康伯兰山口,在肯塔基州的哈洛德堡定居了下来。那里可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过去。
  但露西的魅力依旧,她可是个美人儿。男人们千方百计接近她,讨她的欢心。她再次堕入爱河,再一次失足。于是,有人在安·麦克金迪家里讲起她的事。像这一类新闻,总是比什么事都传得快。如前所述,大陪审团以通奸罪起诉露西。但警长却把传票塞进了口袋里,骑上马打猎去了。
  这是11月的事。第二年3月里,有个妇女又状告了露西这“轻佻的女人”,要求法官判她有罪。法庭于是开出另一张传票,不料露西却把传票撕碎,一把甩在了送票人的脸上。法庭在5月要开审判会,这一次,露西差一点被强拉进法庭,幸亏这时一个年轻人出面了。
  年轻人就是亨利·史帕罗。他对露西说:“露西,我爱你。我不在乎别人对你说三道四,我愿意娶你为妻。”
  但是露西不愿意让当地人说,史帕罗是迫于压力与她结婚的。她说:“我们再等一年吧,亨利,我要向所有人证明,我可以过上正常的生活。一年后如果你还要我,请你来吧,我会等着你。”
  1790年亨利·史帕罗拿到了结婚许可证,因此就没有人再提法庭传唤露西的事了。一年以后,他们结了婚。
  露西在人面前抬起了头。虽然安·麦克金迪等人还在摇头,断言他们的婚姻不可能持久;亨利·史帕罗也和妻子商量要再西迁。但露西说,她不走,她不是坏人,她决心在哈洛德堡生活下去。
  她说到做到,而且养育出八个孩子,其中两个儿子做了牧师,她的一位外孙——私生女的儿子——当上了美国总统。他名叫亚伯拉罕·林肯。
  上面所述的,是有关林肯较近祖先的介绍。林肯自己对有着良好教养的弗吉尼亚外公非常敬重。
  威廉·H·荷恩敦曾经和林肯合开过律师事
  务所,并且在一起工作了21年。他于1888年出版
  了三大册《林肯传》。在第一册的第34页上,威
  廉·H·荷恩敦写道:
  我记得林肯先生对于他的祖先,只向我提过一次,那大约是1850年吧。那时,我搭他的单骑小马车外出,前往伊利诺州的梅纳德郡县法庭,那次我们要处理的诉状中涉及遗传方面的问题,于是他说起了自己的母亲。他说,他母亲是露西·汉克斯和一位弗吉尼亚农夫绅士的私生女;他认为,自己的推理、判断能力以及顽强的上进心与汉克斯家族的后辈大不相同,而这些禀赋都从他的外公遗传而来。他还认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婚生子机灵、强壮。很自然地,他回忆起了去世的母亲。马车摇晃着向前走。他神情黯然地说道:“愿上帝保佑我的母亲,我一生中所拥有的,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来自于她。”一路上我们再也没说一句话。从他沉湎于悲哀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正沉浸于往事之中,那是我不能私自闯进去的禁地。但当时他那忧郁的话语、凝重的神情,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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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里,到处是跳蚤和害虫,他们连一把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
  南施·汉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亲——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养大的。她大概并没有进校门读书,这可以从她只以画记号代替签字这件事看出来。
  南施·汉克斯的童年没有什么朋友,因为她的家在丛林深处。22岁的时候,她嫁给了汤姆·林肯。他可以说是全肯塔基州最没教养的粗汉,一个愚蠢而又无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猎鹿为生。那些住在丛林深处的人都叫他“连拱”,大概是与林肯谐音吧。
  汤姆·林肯是个流浪汉,他一事无成,整天四处游荡。饥饿的时候就去打工,找到什么活就干什么活。他修过路、砍过树、捕过熊,还耕过地、种过玉米、筑过木屋。据说他曾三次受人雇佣,干的是拿猎枪监视犯人的活。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经以每小时六分钱的报酬雇佣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隶。
  虽然在印第安那州一个农场里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没有钱来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费。对于金钱,他一点概念也没有。当他在肯塔基州伊丽莎白城的一个商店赊账买下一条丝质吊裤带时,他妻子却不得不在家里用野荆棘缝补衣服。过了不久,他却在拍卖会上用三美元买了一把剑。他大概想佩上丝质吊裤带和宝剑,然后光着脚去散步吧。
  汤姆结婚后不久搬到了城里,靠做木工活养家糊口。他给人建造磨坊,但是,雇主不肯付他钱,因为他锯的木材根本没法用,为此他还打了几场官司。汤姆看出自己只适于在丛林区生活。于是,他就带着妻子回到了森林边上的一处贫瘠、到处是石头的农场里,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离开山村一步。
  在离伊丽莎白城不远的地方,有一大片“不毛之地”。在那里,印第安人已生存了上百年。他们放火烧掉森林和灌木丛后,繁茂的青草就在太阳下滋长起来,他们让美洲野牛在这块草地上吃草、打滚、嬉戏。
  汤姆在1808年的12月间,买下这块“不毛之地”中的一块农田,一英亩的价格是66 美分。田里有一间猎人搭的简陋小屋,小屋四周生长着野山楂树;半英里之外,是一条向南走的溪流,名叫“诺霖溪”。春天来临时,那里就盛开着山茱萸花。到了夏天,茂密的野草在风中起伏,像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天上,老鹰在静静地盘旋。而一到冬天,这里可说是全肯塔基州最荒凉的地方之一,因此基本上没有人在此定居。
  亚伯拉罕·林肯就出生在荒地边缘的一间猎人小屋里,时间是1809年冬天的一个早晨。他的诞生地是一张铺着玉米叶子的圆柱床。二月的丝丝寒风,将雪花吹进了圆木间的缝隙里,在南施母子身上盖着的熊皮上方飘过;小屋外面,是一片银色的原野。9年之后,南施·汉克斯承受不了沉重的拓荒生活得病死去,年仅35岁。在她一生里,没有品尝到什么幸福和享受。无论她家搬往哪里,“私生子”的恶名总是如影随形紧跟着她。她永远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她生下亚伯拉罕·林肯的地方,后来建起一座大理石纪念堂。
  那时,纸币在那些荒乡僻壤并不很牢靠,因此像猪、鹿肉火腿、威士忌、树狸皮、熊皮和农产品之类的实物,常作为交易媒介。那里甚至连牧师们都收威士忌,做为礼拜后的酬劳。
  1816年的秋天,汤姆卖掉了他的农场,得到的是四百加仑威士忌,迁到了印第安那州的一处荒山野林。那年,亚伯拉罕7岁。有一位猎熊人紧挨着他们家住。这里必须用斧子砍出一条通道才能走路,因为乔木、灌木丛和葡萄藤长得几乎密不透风。南施的表兄丹尼斯·汉克斯称这片地方为“密林礼赞”, 亚伯拉罕·林肯将在此度过14年的青少年时光。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黯淡的童年(2)
汤姆·林肯一家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下了一场冬雪。汤姆急忙盖起了一间棚屋,它只有三面墙以及用圆柱、灌木搭成的棚顶,第四面则向寒风、冰雪敞开,任由吹打。那是他们一家所遭遇的最严酷难耐的寒冬。当时,印第安那州的新派农民,甚至都不可能把过冬的牛或猪安置在这么简陋不堪的棚子里,可1816年到1817年的漫长严冬,汤姆·林肯却把自己和妻儿安置在了这里。
  在棚屋一角的泥地上的树叶和熊皮堆里,南施和她的儿女像小狗一般地蜷伏在一起。
  他们一家子靠野生的坚果和猎物为生,没有奶油、牛奶,没有禽蛋、水果、蔬菜,甚至连土豆都没有。
  饿极的野熊常常走近来把猪吃掉,因此汤
  姆·林肯根本没法养猪。
  亚伯拉罕·林肯在这里度过的许多年月,他的日子远比他日后所解放的黑奴的生活要穷困得多。
  在那里,连最近的医生也住在35英里外,人们几乎忘了世上还有“牙医”。因此,当南施患牙病时,汤姆照其他中西部拓荒者的土办法,将一个胡桃木钉子的末端顶在病牙上,并拿石头猛敲钉子。
  从开发初期起,中西部的拓荒者就饱受一种名叫“牛乳症”的怪病之苦。只要一染上这种病,牛羊马等牲口必死无疑,有时候,甚至整个地区的人都会病死。一百年来,没有人知道病因是什么。到了本世纪初,科学家才发现原来是动物吃下一种“白蛇草”后发的病,毒素经牛奶再传给人。在森林牧场、绿荫峡谷,白蛇草到处都在生长,直至今天仍有人因它而丧命。法院每年都张贴布告警告农民:如不根除这种毒草,就有死亡的危险。
  可怕的灾难在1818年秋天降临到印第安那州的鹿角山谷,许多人暴病身亡。猎熊人彼得·布龙纳和汤姆·林肯家只相隔半英里远。布龙纳的妻子病倒了,南施忙着照料她。疾病夺走了布龙纳太太的生命。南施也突然得病,头昏、腹痛、剧烈呕吐。被扛回家里时,她四肢冰冷,身体却像着了火一样烫人。她被放在一张破破烂烂的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床上。她渴得厉害,不断地讨水喝。
  第二天晚上,一只野狗在屋外不停地嚎叫。汤姆迷信凶兆和奇迹,他想南施可是没救了,于是放弃了一切努力。最后,南施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她已病得抬不起头来。她招招手,让亚伯拉罕姐弟到身边来。儿女们走近母亲,聆听她临终的遗言。她要儿女们相亲相爱,不要忘了她平日的教导,信仰上帝。
  最后,她的喉咙和身体逐渐麻木,陷入了昏睡之中,她终于在病后第七天,也就是1818年的10月5日去世。
  为了让妻子瞑目,汤姆在她的眼皮上放了两枚铜钱。他用从林中砍来的树木锯成的凹凸不平的木板,钉了一个棺材;露西·汉克斯苦命女儿的尸体,被放进了这一粗陋的棺木之中。
  没有举行任何仪式,汤姆将妻子埋了。两年前,汤姆用雪橇带着她来到这个荒芜之地,现在,他又用雪橇将她的身体运到了离家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密林中。
  亚伯拉罕·林肯的母亲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因为她短暂的生命几乎都是在荒僻的丛林度过的,因此见过她的人很少,即使见过,印象也十分模糊。后来,人们很难说清楚她的长相是什么样子。
  一位传记学家在林肯死后,曾去访问那几个见过她而且还活着的人。当时,她已谢世半个世纪之久,人们对她的记忆,就像一场遥远年代的梦,连她的外貌,都没有大致的说法。有的说,她是“壮硕矮胖的女人”;有的说,她“身材苗条”;有人记得她的眼睛是黑色,另一个人却说是淡褐色,而有人更肯定地说是蓝绿色的。她的一个曾跟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十五年的表兄,名叫丹尼斯·汉克斯,一会儿说她有一头浅色的头发,一会儿却又改口说她的头发是黑色的。
  她去世后60年了,坟头连一块石碑都没有。后来人们才知道,她可能是挨着她的舅舅和阿姨入葬的,如今已难以确定三座坟墓中,究竟哪一座是她的。
  汤姆在南施死前不久,盖了一间新木屋,它有四面墙,但没有地板、窗户,也没有门。屋子前挂了一张肮脏的熊皮,里面阴暗、发臭。汤姆让两个没娘的幼儿料理家务,自己大部分时间都在树林打猎。亚伯拉罕照看着炉火,莎拉则负责煮饭,亚伯拉罕还要到一英里外的溪中提水。他们连刀叉也没有,用手指抓着吃;他们的手难得有干净的时候,因为取水太远,而且又没有肥皂。母亲在世的时候,可能自制过软碱皂,可她留下的一点儿早就用完了。汤姆又不愿动手做,而孩子们不知道怎么做,所以,他们就过着越发贫困而肮脏的生活。
  他们从来不洗澡,在整个漫长的严冬里,也极少洗那些脏而破的衣服。床是由树叶和兽皮铺成的,同样肮脏不堪。小屋里不见阳光,火炉或者猪油灯是惟一的光源。从描述拓荒地区生活的其他文字中可以想像得出,一个像汤姆·林肯这样没有女人照料的家,会是怎样一番景象: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跳蚤和害虫。
  一年以后,汤姆决定再娶一个妻子,让女人来整理家务。他也受不了这种脏乱了。
  汤姆在13年前,曾在肯塔基州向一个名叫莎
  拉·布希的女人求过婚。那女人不同意,她嫁给了哈丁郡的一个狱卒。现在,狱卒死了,给她留下三个孩子和一些债务。汤姆心想,如果现在再向她求婚,可能会很有希望。于是,他跳到溪里洗了个澡,用沙子搓洗了一番黑乎乎的脸孔和双手,然后佩上宝剑,穿过茂密的森林来到肯塔基州。在伊丽莎白城,他又买了一条丝质吊裤带,吹着口哨求婚去了。
  时间已到了1819年,这一年,世上的新奇事每天都在发生。整个世界都在变化,有艘轮船横越了大西洋。人人都在谈论着各种新的进步和创举。
  
珍贵的财富(1)
在林肯第一次当选国会议员时,他在“教育程度”栏上填的是“不全”。
  直到15岁,林肯才开始认字,虽然开始时十分吃力,但总算是能读点东西了;写作的能力,当然无从谈起了。有位在森林中流浪的教师,在这片拓荒地上设立了一个私塾,那是1824年秋天的事情。从此,林肯姐弟俩每天都到新老师阿策尔·朵西的私塾里求学,他们早晚都要走四英里路的林中小道。朵西老师在教室里走来走去,谁若不高声朗读,他就用教鞭打谁,因为他相信只有大声地朗读,才可以看出学生是否在用功。因此,每个学生都扯开嗓门,努力念得比别人响。就是在四分之一英里以外,朗朗的读书声还清晰可闻。
  在上学期间,林肯戴一顶松鼠皮帽,穿一条鹿皮马裤。马裤很短,裤脚常常离鞋面还有一段距离,发青的胫骨常常裸露着,任凭风吹雨打。
  他们的老师在这间又矮又简陋的小屋里,简直站不直腰。在教室的四面墙上,各抽去一根圆木,糊上油纸后就成了窗户。地板和座位则是圆木劈开做成的。
  《圣经》的章节就是学生们的课本,练书法时则以华盛顿和杰佛逊的笔迹为范本。林肯的书法十分清晰,而且和两位总统十分相似,人们对此议论纷纷。不识字的邻居都会走上几英里路,来请林肯代为写信。
  对于学习一事,林肯渐渐喜欢起来。他时常因上课时间太短而把作业带回家做。他用炭棒代笔在木板上写字,因为纸张太贵又稀少。在用劈开的圆木筑成的木屋里,他用圆木扁平的一面演算算术;平坦的一面如果布满了字母和图形时,他只要用刀刮掉一层,就又可以重新演算了。
  没钱买算术书,他就去向别人借,然后用信纸大小的纸片一一抄录下来,再用麻线缝成一本书。林肯去世后,他的继母手边还保存有一些这种书页。
  他身上渐渐显露出与众不同的品质。他不但渴望写出自己的看法,甚至还写起诗来,并且拿着自己的诗句和散文去请教邻居威廉·伍德。他默诵诗句,然后背给别人听,他的文章更是受到好评。他有一篇议论国政问题的文章给一位律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甚至表示愿意帮他发表。林肯所写的一篇关于“克己”的文章,就曾在俄亥俄州的一家报纸上刊出。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他在学校里写的第一篇作文,是他看了朋友们所玩的残忍的游戏后有感而成的。平时,他和朋友们一起去钓甲鱼,他们钓到甲鱼后,常将燃烧的煤炭放在甲鱼背上取乐。林肯请求朋友别这样干,并用他的光脚把炭火踢掉。为动物请命是他第一篇作文的主题,可见他从小就显示出了对于弱者的怜恤之心。
  5年后,林肯到另一所学校不定期地上课。他自己称,他的知识是“一点一滴学的”。
  林肯所受的正规的学校教育就到此为止了。把他所有的求学日子统统加起来,也不会超过12个月。
  1847年,当他当选国会议员时,在“教育程度”一栏上填的是“不全”。
  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后,林肯曾说:“我在有了相当年龄时,知道的并不多。不过会读、会写、略通算术,仅此而已。从此以后我就没有再进学校。在如此薄弱的教育基础上,我能够取得现在这点小成果,完全是由于日后的需要,靠点滴自学获得的知识。”
  说到那些曾教过林肯的老师们,大抵是一些信巫术、只知地球呈扁平状的流浪者。然而,在求学过程中,林肯培养了自己热爱知识、渴求学问的品质,这正是人类最可珍贵的特质 ,所有大学教育的目的亦不过如此。
珍贵的财富(2)
持久的阅读使一个神奇的、从未梦想过的世界向林肯敞开,并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他视野辽阔,浮想连翩;阅读成了他生命中最热爱的事情之一,20几年里从未中断。《圣经》、《伊索寓言》、《鲁宾逊漂流记》、《天路历程》以及《水手辛巴达》这五册书,是继母为他们带来的,小林肯不知读了多少遍,将它们视为无价之宝。他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随手可以取到的地方,一有空就反复阅读。这两本书深刻地影响了他的说话方式、文风和观点。
  但这些书远远满足不了林肯的求知欲,他渴望拥有更多的读物。苦于无钱购书,他只好向人借阅书报和各类印刷品。为了向一位律师借阅修订版的印第安那法典,他曾沿着俄亥俄河往下游步行。不久,他又开始阅读《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他曾经向一个常雇他去挖树桩、种玉米的农民借阅过三本传记。《华盛顿传》恰恰在其中,就是威姆斯牧师撰写的那本。林肯迷上了这本书,每天都看到傍晚,他要尽量利用白天时间阅读。入睡前,他就把书塞在圆木缝里,第二天太阳光刚射进小木屋,他就拿起来阅读。一天夜里,暴雨淋湿了书本,书的主人因此不依不饶。林肯不得不给他割了三天的草料作为赔偿。
  《史考特教本》是他所借的书籍中最有价值的一本。这本书教会了他如何面对公众发言,使他认识了古罗马著名演说家西塞罗、古希腊雄辩家狄莫西尼斯,并让他领会了莎士比亚名剧中的精彩演说。
  手捧《史考特教本》,林肯常在树林边踱来踱去,他一会儿朗读莎剧中哈姆雷特对仆人的吩咐,一会儿背诵安东尼在凯撒遗体前对罗马公众的演说:“各位朋友,罗马同胞,乡亲们,请听我说句话:我来是要埋葬凯撒,而不是来赞美他。”
  当读到特别精彩的句子和段落,可是手头又没有纸张的时候,他就用粉笔抄写到一块木板上。他后来做了一个简朴的剪贴本带在身边,上面抄满了所有他心爱的句子。经过仔细反复的研读,他背下了很多长诗和演讲辞。
  他常常带着书本下田劳动,当马儿在谷堆后面休憩,他就坐在围墙顶栏上入神地阅读。吃中饭时,家人常找不到他;他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着书,两脚翘过了头,看书报看得入迷。
  只要到了法庭开庭的日子,林肯就步行15英里的路程去镇上旁听律师的辩论。他会在与别人一起下田劳动的时候,放下手里的锄头或草耙,爬到围墙上去背诵他从洛克港或布恩维尔的律师那儿听来的辩护词。他甚至还模仿过牧师的布道,那是顽固的浸礼派牧师星期天发表的演说。
  《奎恩笑话集》也是林肯常常带到田间的读物,当他坐在围墙或圆木上向大家朗读笑话时,哄笑声就会不时传出森林。可这样一来,田间的谷物就无人料理了,导致田里小麦发黄,杂草丛生。
  当雇佣林肯的农民说他是个懒汉的时候,他反驳对方,他说:“家父教我干活,但没教我一定要喜欢它呀!”
  老汤姆终于对儿子发出了命令:不许在劳动时间读书本,必须停止一切愚蠢的言行。不过林肯继续我行我素,照常说笑演讲。一天,老汤姆火了,当着许多人的面,打了林肯一个耳光。林肯哭了,却什么也没说。父子之间从此不睦,而且终生都没有和解。在父亲晚年的时候,虽然林肯曾经给予资助,可1851年老汤姆病危时,林肯却并未回去探视。他说:“假如我们此刻见面,不但不快乐,相反,我们会很痛苦。”
珍贵的财富(3)
1830年冬,“牛乳症”再次袭击印第安那州,死亡的阴影重又笼罩着鹿角山谷。
  老汤姆感到灰心丧气。他以80元的价格出售了长满树木的田地,收拾好猪、家禽和谷物,造了一辆粗陋笨重的大篷车——他有生以来拥有的第一辆车——把一家人和用具全都搬进车里,叫林肯执着皮鞭,吆喝着公牛,向伊利诺州的一处山谷迁徙。印第安人呼那个山谷为“山嘉蒙”,意思是“粮食丰富的土地”。
  在印第安那州的山道之间,林肯驾着公牛慢吞吞地走着,笨重的篷车吱嘎吱嘎响着。他们翻越了密林,穿过荒无人烟的伊利诺草原。在骄阳如火、枯草疯长的荒野上赶路,林肯一家人受尽折磨,他们在路上走了整整两个星期。
  21岁的林肯到达文生尼斯时,才第一次见到了印刷厂。
  到达狄卡特后,林肯一家就在当地法院的广场上停车过夜。光阴流逝26年以后,林肯指着当年他们一家停放篷车的地方说:“那时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身上具有律师的智慧。”
  《林肯传》的作者威廉·H·荷恩敦写道:
  关于那次举家远行的经过,林肯先生曾经向我描述过。他说,一到夜里雪就冻结,白天融化,因此使人赶起路来又缓慢又疲惫,加上有牛同行,它们走一步踩破一块薄冰,使行走更加艰难。遇到有河道时,要是不想绕路,就非涉水不可,因为那时河上还没有建桥。有一天,一只在车后随行的小狗掉了队,当大家都已经过了河,却见它还在对岸乱叫乱跳,看着水流淌过的冰层,却不敢过去。大家都忙着赶路,不愿意再涉水回去抱它。林肯回忆:“但是我不忍心抛弃那只小狗,于是,我脱下鞋袜,重新涉过寒冷彻骨的溪水,并且得意地抱着冻得发抖的畜生赶上了队伍。尽管吃了不少苦头,但看到快乐的小狗那感恩的样子,我仍然觉得很值得。”
  就在林肯一家被公牛拉着穿过伊利诺草原的同时,一场辩论正在国会里激烈地进行,这一辩论的主题是:州政府是否有权退出联邦政府。参议员丹尼
  尔·威伯斯特从席上站起来,用厚重的声音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说——《威伯斯特答海涅书》,林肯视之为“美国最堂皇的演说范本”,其结尾的话:“自由和团结永远是一体而不可分割的!”后来被林肯奉为政治原则。
  美国的分裂问题,要等30几年以后才能得到真正解决。但人们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它既不是由伟大的威伯斯特或才华出众的克雷,也不是由著名的卡豪恩所解决的,而是由一个一文不名、粗手笨脚,当时正赶着一辆牛车的林肯所完成,是伊利诺州的小伙子完成了美国的统一大业。此刻,他正戴着树狸皮帽,穿着鹿皮裤子,在牛车上扯开嗓门唱呢:
  哥伦比亚,欢乐的花园!万岁!
  如果你不想畅怀痛饮,那么我可真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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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来临(1)
林肯义愤填膺地说:“如果有机会,我坚决狠狠打击奴隶制度!”
  在伊利诺斯州靠近狄卡特的地方有一片林地,站在林地四周的断崖边,可以俯瞰山嘉蒙河,林肯一家人就居住在这里。
  在这里,林肯什么活儿都得干,他帮忙伐树、盖屋、铲除灌木、平整土地,赶着两头耕牛垦荒,开垦出十五英亩草地,接着又是播种、劈柴、修篱笆……
  到了第二年,他开始为邻近的农民们打点短工:犁地、耙草、用楔子和铁锤劈木条,还会杀猪。
  林肯一家刚搬到这里的头一年,正遇上伊利诺州有史以来最残酷的严冬。草原上有厚达15英尺的积雪,牛、鹿、野火鸡几乎无一幸免全部冻毙,甚至有人被冻死。
  为挣得一条用白胡桃树皮染成棕色的牛仔裤,林肯曾经在这个冬天给人劈过1000根木条。每天去上工,他都要步行三英里路。有一次,当他乘独木舟横渡山嘉蒙河时,独木舟突然翻了,他掉进冰冷彻骨的河水里,当他终于爬上岸,走到附近的瓦尼克少校家的时候,他的一双脚几乎已冻得不能动弹了。整整一个月里,因为不能下地走路,他就躺在瓦尼克少校家的火炉前休养,整天给人讲故事,同时读了一册《伊利诺州法规》。
  林肯曾追求过瓦尼克少校的女儿,可少校很不乐意。一个笨拙的劈柴工,一个没有土地、没有钞票、没有前途,又没有受过多少正规教育的男子,怎能娶他的女儿!他女儿可是瓦尼克家族的一员,岂能嫁给这样的人!
  是的,林肯没有土地,何况他根本就不想要土地。20几年寂寞单调的开荒农耕生活,使他厌倦了那些该死的折磨人的苦差事。他渴望和社会各阶层的人交往,渴望出人头地;他想要一份称心的工作,能让自己有机会抛头露面,并吸引人们听他说故事,让他们听得捧腹大笑。
  从前,住在印第安那州的时候,林肯曾经帮人撑过船,他让平底船顺着水流漂到新奥尔良去。这工作既刺激又冒险,他很愿意干。一天晚上,一群黑人爬上了停泊在杜奇斯尼夫人农场岸边的船只,他们操着刀棍企图杀死船员,把尸体扔到河道里,把船漂送到新奥尔良的贼窝。
  在打斗中,林肯强壮的长臂操起一根木棍,就将三名盗贼打进了河里,剩下的几名也被他赶上了岸。有个黑人在林肯的额头上砍了一刀,从此他右眼上方留下了一道伤疤。
  即使是老汤姆,也没法让儿子死守荒地耕种。
  在河边,林肯干上了一份差事。他伙同同父异母的兄弟以及远房表亲,一起砍树并劈开圆木,把木材顺河漂送到锯木厂,钉成26米长的平底船,然后在船上装满咸肉、玉米和猪,再运到密西西比河下游出售。林肯每天工作的报酬是50分钱,另外还有红利。
  在船上,林肯掌舵、讲故事、煮饭、玩扑克计点游戏。他高声唱道:
  洋洋自得的土耳其目中无人,
  他戴着个头巾、还有一把卷胡子。
  可是除了他自己,谁也不欣赏。
  林肯对这一段随波逐流的河上生活记忆非常深刻。荷恩敦写道:
  林肯在新奥尔良第一次亲眼目睹了奴隶制的残酷真相。他曾看见“系着铁链的黑奴遭到毒打”。一切真切的场景,唤醒了他的良心意识,他心中油然而升的正义感,使他强烈反对这种不人道的行径。他的一个同伴曾说:“从此,奴隶制就深深地在他的心中打下了烙印。”一天早晨逛市区时,林肯和两个朋友路过一个奴隶拍卖所,他们看见一位健康、秀丽的黑白混血姑娘正待出售。出价人掐她的肉,他们叫她像一匹马儿一样在屋里来回跑,买主彻底地检查她,以便像拍卖人所说的,“让购买的人看清楚”他们出价买的东西是否货真价实。看到这令人作呕的场面,林肯不禁义愤填膺,他连忙离开那里。他对伙伴们说:“我的上帝!快让我们离开这里,朋友们。如果有机会,我坚决狠狠打击奴隶制度!”书包网 m
机遇来临(2)
丹顿·奥福特先生是林肯当时的雇主,他对诚实的林肯很有好感,喜欢听他说故事、讲笑话。他用圆木在伊利诺州的纽沙勒盖了一间杂货店,雇林肯照应它。这个小村落只有15到20间小屋,位于多风的山嘉蒙河上方高地。林肯在这里一住就是6年。他在店里当店员,还兼管一个谷粉和锯木厂。这6年生活,对林肯的前途有着重大影响。
  这个村子里有一个“克拉瑞树丛帮”,他们是一些没有教养、荒唐好斗的二流子。他们夸海口说,若要比试喝威士忌、讲脏话、打架,整个伊利诺州可没有别的帮派能比得上他们。
  其实他们心眼倒并不坏,只是比较喜欢出风头罢了。他们中有的本性忠厚、慷慨,还富于同情心。而当丹顿·奥福特先生对镇上的人夸奖他雇佣的小伙子林肯力大无比时,“克拉瑞树丛帮”就嚷着说要给那小子一点颜色瞧瞧。
  比试的结果,是“小巨人”林肯赢得了赛跑和跳跃;而凭他的两只长手臂,在掷铁锤、扔炮弹方面也胜人一筹。而且,他还会讲各种各样的笑话和林中奇闻,可以让人老半天大笑不止。
  有一回,镇上所有的人都挤在白橡树下,观看“克拉瑞树丛帮”的头头杰克·阿姆斯壮与林肯比赛摔跤。林肯击败了对手,赢得了胜利。林肯在纽沙勒一带的名声已达到了顶点。“克拉瑞树丛帮”从此以后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常请他去当赛马或斗鸡的裁判;林肯无家可归时,他们常带他回家吃住。
  在伊利诺州的纽沙勒,林肯终于找到了面对大众公开讲话的机会,这帮助他克服了内心的恐惧。在印第安那州时,他只能在田间跟穷乡僻壤的一小帮农民讲话。在纽沙勒,有个叫“文学会”的组织,他们每周六晚上在鲁勒吉酒店的餐厅里聚会。不久,林肯就成为“文学会”里的中心人物。他讲故事,朗诵自己写的诗歌,当众评论山嘉蒙河的航运问题,雄辩滔滔地就各种时事发表看法。
  这类难得的机会,开阔了他的视野,培养起他的雄心。他获得了从未有过的勇气和信心,因为,他发现了自己卓越的演说才能,他可以通过演讲来影响大众!
  他宣布要竞选州议员。在一位本地教师曼
  塔·葛拉罕的帮助下,他用几周时间拟出了他的第一篇演讲稿。在讲稿中,他说他关心“内政进步、山嘉蒙航运、教育改革、司法……”等问题。
  在演讲稿的结尾,他说:“我在最卑微的家庭里出生,成人后也缺乏有地位的亲友的举荐。不过,诸位贤明的父老,假如我不宜出头,反正我已饱受挫折,不会因为这一次的失败而苦恼。”
  没过几天,一位骑士突然冲进纽沙勒,带来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萨克族的印第安酋长“黑鹰”带着一路人马出征,烧杀抢掠,骚扰得洛克河一带不得安宁。
  这个消息弄得人心惶惶。雷诺州州长要征一批志愿军。当时的林肯是个“失业而又毫无资产的公职候选人”,他于是前去投军,被选为队长。林肯想训练“克拉瑞树丛帮”成为“正规军”。但对于林肯的指挥,他们的回答是:“去你的吧!”
  荷恩敦说,林肯始终认为他参加抵抗“黑鹰”的战斗,只是“一种假日的活动与冒险”。也许吧!
  林肯后来在国会演讲时声称,他从未攻击过红番,只是“打过野葱头”;没见到过印第安人,倒是“和蚊子血淋淋地搏斗过几回”。
机遇来临(3)
“黑鹰”之战结束后,“林肯队长”又开始忙于竞选州议员。他挨个与人握手、讲故事,赞同每个人的观点,一有人聚会就站出来趁机演讲。
  选期到了。纽沙勒的208张选票中,虽然只有3票没有投给他,不过他还是没有能够当选。
  两年后,林肯再次竞选,这次终于被选上了。他借钱买了一套新衣服,穿上后就去议会上任了。
  以后的几年:1836、1838和1840年,他都连续当选。
  纽沙勒有一个人名叫杰克·基尔梭。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一事无成,是个失败者。他老婆为了谋生,只得招些房客,与人搭伙。而他自己则成天钓鱼、拉提琴、朗诵诗篇。可是林肯却喜欢和他来往,并深受他的影响。在此之前,对于林肯而言,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只是一些人的名字而已。可是,自从认识基尔梭以后,林肯就整天坐着听他读《哈姆雷特》,背《麦克白斯》,多么丰富的修辞,多么动人的激情和深远的智慧!他第一次体会到了英国语言竟是如此美妙无比!
  林肯景仰莎士比亚,热爱罗勃·伯恩斯。他甚至认为自己与伯恩斯之间会有血缘关系。伯恩斯也曾经是农民,与林肯一样穷困,也是在一间小木屋出生,成长的环境与林肯差不了多少。据说,伯恩斯耕田时犁到一窝田鼠,便哀伤不已,为此还作诗一首。林肯在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的著作中,发现了一个充满了情感和意义的爱的世界。
  林肯还惊讶地发现莎士比亚和罗勃·伯恩斯竟然都没读过大学,他们所受的学校教育也大致与林肯差不多。
  于是,林肯梦想:他,文盲汤姆·林肯的儿子,一个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拓荒者的后代,也许不必永远当店员或做铁匠,他同样可以做高尚的工作。
  莎士比亚和伯恩斯成了林肯热爱的作家。他读莎翁作品的时间,远比读其他作家的时间要多得多,这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很大影响。一直到后来当上总统,日夜为美国的前途忧心的时候,他仍不时阅读莎士比亚的作品。他会在百忙中与莎士比亚专家探讨剧本,写信请教文中的一些段落。在他被暗杀的那一个星期里,他还为朋友们朗诵了《麦克白斯》中的片段。
  因此,可以说纽沙勒的一个无名小辈——渔夫杰克·基尔梭深深影响了白宫。
  詹姆士·鲁勒吉——纽沙勒镇的创始人和酒店老板,是个南方人。他有个十分迷人的女儿,名叫安妮。19岁的安妮,一头褐发,一双蓝眼睛,美丽迷人。她已跟镇上最富有的商人订婚。林肯却暗中爱上了她。
  安妮同意嫁给商人约翰·麦克奈尔,可结婚还要等到两年之后,因为她正在学校读书。
  但是没过多久,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麦克奈尔卖掉了商店后,声称要去纽约州,接自己的父母亲和家人到伊利诺州来居住。
  他辞别安妮,并许诺会常写信来,保持联系。
  林肯此时担任邮递员。每星期两次,公共马车会送邮件来,邮资由分到25分不等,依距离远近而定。邮资并不便宜,所以邮件也不多。林肯常把邮件放在帽子里,各处走动。每当碰到别人打听邮件,他就会取下帽子来找一番。
  每个星期两次,安妮就要向林肯询问有没有信件。但是3个月过去了,她才收到第一封信。麦克奈尔在信里说,他穿越俄亥俄州时,突然病倒发烧,昏睡了三个星期,所以他没有早点给安妮写信。
  第二封信又隔了三个月才收到,写得平平淡淡,含糊其辞,说父亲生病,自己又被债主纠缠,因此不知何时才能回来。
  接着,一连好几个月,安妮都没有接到信。她不禁产生了怀疑:麦克奈尔是否真的爱她?
  看到安妮忧伤的模样,林肯提出愿意帮她去寻找麦克奈尔。可安妮说:“不,他知道我在家里等他,既然他连封信都不愿给我写,那我也不想去寻他。”
  然后,安妮告诉林肯麦克奈尔临走前的告白。麦克奈尔承认,人人皆知的“麦克奈尔”不是他的真姓,他是以化名隐居在这里的,他的真姓是“麦克纳玛”。
  麦克奈尔说,他在家里是长子,因为父亲在纽约州经商失败,他们债台高筑,家中的债务会压得他喘不过气,只好独身一人到西部来挣钱。他隐姓埋名,不想让债主知道他的下落,否则他们会追踪而来。此刻他发了财,要携父母来伊利诺州享福。这些话传开以后,在村里造成很大的轰动。众人纷纷议论。人们说那都是该死的骗子编造的谎言,上帝才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或许早已结婚;或许他已有好几个老婆;他或许还抢过银行、杀过人……一句话,他已经抛弃了安妮·鲁勒吉,那倒真是一件幸事,谢天谢地。
  这些都是本地人的说法。林肯什么也没说,可他的内心开始活动了。
  机遇终于降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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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树叶(1)
林肯走路的姿势,仿佛有浓浓的忧郁从他的身上滴下来似的……
  与边疆地区许多饱受风霜侵袭的房屋一样,鲁勒吉酒店也是一栋粗糙的木屋,人们路过时根本不会多瞧它一眼。但林肯现在却成天盯着它。对他而言,那房子犹如圣殿一般高耸入云,每次他跨越门槛时,心跳就会加速;他的全部心思都绕着它转。
  他仰卧在店铺的柜台上,读着从杰克·基尔梭那里借来的莎士比亚名剧,他重复地读着这几行:
  从那边的窗户,透进来何等温柔的光芒!
  假如那是东方,朱丽叶就是太阳。
  林肯合上书本,静静地躺着,痴痴地回忆昨夜安妮说的每一句话。
  那时,当地流行一种缝被服的团体活动,每一次安妮都会应邀参加。她那少女的纤纤玉指做起针线活来又快又灵巧。早晨,林肯常骑马送她到缝被服的地方,到了傍晚再去接她回家。有一回,他大胆地走进屋里——那种场合男人一般是很少进去的——并坐在她的身边。他心跳剧烈。安妮的脸上泛起红晕,手中的针脚开始不稳。安妮那时留下的乱针,多年以后仍能从那条棉被上看出来。
  仲夏之夜,在山嘉蒙河岸边,林肯和安妮在一起并肩散步。鸱枭在树上鸣叫,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织出一道道金色的光。
  深秋里,他俩在树林里游逛。此时,橡树红得像燃烧的火焰,林中只听“啪嗒啪嗒”响,那是胡桃树的果实掉落在了地面上。
  雪晴后的冬日,他们手拉着手,穿过一片银色的树林,只见——
  橡树、 树和胡桃树穿起貂皮大衣,
  比伯爵们还要高贵;
  榆树中最贫穷的枝桠,
  如今也挂上了晶莹的珍珠。
  这对恋人眼中的世界和人生,多么美丽,多么神圣!当林肯凝视着安妮的蓝眼睛,她那颗少女的芳心就像一只快乐的鸟儿般吟唱,而当安妮的酥胸轻触林肯时,他就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
  不久,林肯和人合伙,在纽沙勒村买下了三间残破的木屋,重新开了一家杂货店。他的合伙人贝利是一个牧师的儿子,可他却是个酒鬼。
  一天,店铺前面来了一位过路人,他驾着篷车要迁往爱奥华州的。因为路滑难行,马儿又疲惫,为减轻负担,他要把一桶零碎东西卖给林肯。林肯对一桶碎铜烂铁毫无兴趣,但对劳累的马儿动了恻隐之心,于是他付了50分钱买下了那个废料桶。他看也不看一眼,就把它滚到了店铺后面。
  过了两个星期,林肯才把桶里的东西倒腾出来,想知道自己究竟买了些什么。他在一堆废铁下看到一部布莱克史东写的《足本法律评注》!当时正值农忙,店里没什么生意,他就利用空闲时间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没几天,四册书就被他一气读完了。
  就是由于这部书,林肯坚定了要做一名律师的志向,他要让安妮为他感到骄傲。安妮非常欣赏他的志愿,两人商定,当他正式拿到执业证书时,两人就结婚。
  读完了《足本法律评注》,林肯为了向一位律师借阅别的法律书籍,徒步走到20英里外的春田镇。在回家的路上,林肯捧着书边走边读。他常常放慢脚步,停下来专心研究困难的段落,直到完全弄明白。就这样一直读到天快黑了,星星也已升起,他才饿着肚子赶回家。
  林肯一头埋在了书本里。白天,他躺在小店旁的榆树下,一双光脚板搁在树干上,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用堆着的废料点灯,在制桶店里读书。他一会儿高声朗诵,一会儿默写、改正,最后自己重写,直到句子浅显易懂才满意。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最后的树叶(2)
这一阵子,林肯总在腋下夹一本契蒂或布莱克史东的书,不停地读。无论是在河边或林间散步,还是在田野劳动,人们总发现他在钻研学问。有天下午,雇他砍柴的农民找不到林肯,最后发现他赤足坐在谷仓一角的柴堆上,正在研究法律。
  当地的一位老师曼塔·葛拉罕告诉林肯:“你如果想在政界和法律界出人头地,文法不通可不行。”
  于是林肯问葛拉罕:“什么地方可以借到文法书呢?”
  葛拉罕告诉他,农民约翰·凡斯家里有一本《科克罕文法》,他住在6英里外的一个村庄。林肯马上戴上帽子,赶到那里去借书。
  使葛拉罕大吃一惊的是,林肯以极快的速度读通了整本文法规则。事隔30年后,葛拉罕还感慨地说:“林肯是我所见过的年轻人中最勤奋的一个……有一次,他为了推敲三种表达方式中效果最好的一种,竟花了好几个小时。”
  林肯读透了科克罕的文法之后,又开始读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洛林的《古史》、杰佛逊、克雷和威伯斯特等政治家和军人的传记,以及汤姆·伯恩的《理性时代》。
  林肯身穿“深蓝色棉布外套、笨重的皮鞋和浅蓝色的斜纹马裤,他全身的打扮极不协调,裤脚吊在外套下三寸左右,离袜子还有一大截”。这位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在纽沙勒村走来走去,读书、梦想、讲笑话,人缘很好,每到一处就结交一帮朋友。
  著名的林肯研究家亚伯特·毕佛瑞在他写的林肯传中说:
  林肯以机智、学问和善良的品德吸引人,也以他那古怪的装束吸引人;那笨拙的姿势、短得令人发笑的马裤也成了他的标记。所以,很快“亚伯·林肯”就成了人们对他的称呼了。
  但“林肯和贝利店铺”还是倒闭了。因为林肯一心只知道念书,而贝利总喝得酩酊大醉,所以破产是免不了的。林肯又只好干些粗活挣点住宿费。他帮人砍柴、耙草、筑墙、剥苞谷、到锯木厂打工,还当过一阵子铁匠。
  在曼塔·葛拉罕的启发下,他又学习了三角和对数,当起了测量员。他赊账买了一匹马、一副罗盘,就去为镇上的农民丈量土地,每丈量一块地,收三角七分半的酬劳。
  这时,安妮到一个农场里给人煮饭打工,因为她父亲的酒店也破产了。林肯马上到了同一个农场,帮人耕种。只要能在安妮身边,他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人。到了晚上,他就去厨房帮安妮洗盘子。林肯去世前曾经对一位朋友说,他在伊利诺州做农场工人的时候,远比做白宫主人快乐得多。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无缘品尝那种满足和狂喜了。
  真是好景不常,1835年8月,安妮病倒了。一开始,她只是感到浑身乏力,开始发烧,但仍然坚持干活。一天早晨,她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了。人们从纽沙勒请来爱伦医生,他诊断安妮患的是斑疹伤寒,可当时的医疗水平还无法治好它。安妮四肢冰冷,医生用热石给她取暖,但她体内却似火烤一般。她一直嚷着要水喝。现代治疗斑疹伤寒时,常用冰块退烧,并鼓励患者多喝水,可惜的是,那个爱伦医生并不知道现代医学的治疗方法。
  安妮挣扎着度过了可怕的几个星期。最后,衰弱得举不起她的小手了。医生不允许外人探视,要求让病人完全休息。林肯也一样不能进去看她。以后的几天里,安妮一直频频地呼唤着林肯的名字。于是,家里人特地请来林肯。当林肯走进屋子,关上房门,轻轻走到床边,两人对视良久。这一刻,已是这对热恋的情人最后的凝视和告别。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最后的树叶(3)
第二天,安妮开始昏迷不醒。几天之后,她就离开了林肯和这个世界。
  安妮去世以后的几个星期,是林肯一生中最悲伤的日子。他茶饭不思,沉默不语,一个人离群索居,双眼凝视远方。仿佛随着安妮的去世,他的灵魂也已被摄走,只留下一副空空的躯壳。朋友们怕林肯这样下去会自杀,于是拿走了他身边的刀子,还防着他去跳河自尽。
  安妮死后,被埋在五英里地以外的“协和公墓”。林肯每天都要步行到那里,去陪伴安妮。朋友们有时觉得他待在那儿的时间太长了,于是不得不去把他苦苦劝回家。当暴风骤雨来临时,林肯就痛哭着说,他不能让狂风暴雨侵扰安妮居住的地方……在山嘉蒙河岸边,有人看到林肯口中喃喃自语、漫无目的四处乱逛,就为他请来了医生,因为大家怕他发疯。医生认为,应该让林肯做点事,以便转移他对安妮的怀念。
  在城北一英里以外的地方,有位林肯的好友叫宝林·格林,他把林肯领回家中,并自觉担负起监护林肯的责任。格林的家非常幽静,房屋后是向西延伸的林立的山崖,房屋前是一片平坦的洼地,通往树荫环绕的山嘉蒙河。格林的老婆南施,让林肯劈柴、挖土豆、挤奶、摘苹果;她在纺纱时,故意让林肯帮着扯线,让他忙得没有多余时间自个儿冥想。
  1837年,安妮去世两年以后,林肯告诉一位州议会的同事:“人们以为我已经完全恢复健康了,其实,我在孤独时依然悲观,有时候,我甚至都不敢随身携带刀子。”
  安妮的去世,使林肯成了全伊利诺州最忧郁的人。
  与林肯共事过的威廉·H·荷恩敦曾说:“林肯在以后的20年中,已失去了人生的欢乐。他走路时,仿佛浓浓的忧郁快要从他的身上滴下来似的……”
  此后,林肯开始偏爱那些有关悲哀和死亡主题的诗歌,甚至到了着魔的地步。他常常一个人无语地静坐,很长时间出神发呆。然后,忽然念出几行忧伤的诗句,句子出自一首诗:《一片最后的树叶》。
  布满青苔的石板,
  盖在他曾亲吻的芳唇上,
  多年以前镌刻墓碑的,
  是他心爱的人的名字。
  林肯在安妮死后最喜爱的诗是《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在孤独的时候,他念给自己听;在伊利诺的乡村旅馆里,他念给旅客听;在演讲时,他为听众引用它;进入白宫以后,他又背给客人听,并且将它抄送给朋友们。他说:“假如我能写出这样的好诗,我愿意倾尽所有的财物,哪怕负债。”
  这首诗的最后两段,是他最喜欢的:
  希望和绝望,欢乐和悲伤,
  与阳光和雨水交织;
  笑声与热泪,蜜语与哀歌,
  如后浪掀前浪,接踵而来。
  就在一转眼、一吐纳之间,
  健康的朱颜成死亡的惨白,
  金色的生命入棺木和殓衣,
  人类啊!你何必骄傲呢?
  安妮·鲁勒吉安息的“协和公墓”,坐落在一个静谧的农场里,周围有麦田和牧地包围,牛羊们常在此觅食。这是一块安详的土地。到了春天,鹌鹑们会来这里筑巢繁殖,偶尔会有一两声羊的叫唤和鸽子的咕咕声打破这里的宁静。现在,那里灌木和藤蔓丛生,很少有人会去那里参观。
  1890年,就在安妮去世50余年后,在四英里路开外的彼得堡,当地一个从事殡葬生意的商人新辟了一处公墓。而在此之前,彼得堡已经有了一处名为“玫瑰山”的公墓,那儿既宽敞又美丽,因此,新公墓一时没有人购买。真正是“生财有道”,那商人居然打起了安妮坟墓的主意,他想把安妮的遗骨迁移到新公墓里去。
  “在1890年5月15日左右,”——本书引用商人自己的话时一字未改——他掘开了安妮的坟墓。
  有一位老太太,她是安妮的堂兄麦克葛拉蒂的女儿,那时还住在彼得堡。麦克葛拉蒂深知林肯对安妮的感情。他常与林肯在一起同吃同睡、一起下田,并协助林肯丈量土地。
  老太太在一个宁静的夏夜,坐在自家门廊前的椅子上告诉本书作者:“以前我常听爸爸说起,林肯在安妮去世后,常一个人走五英里路到安妮墓前,在那里一呆就是一整天。爸爸怕林肯发生什么意外,就去把他劝回家……安妮的墓被掘开时,爸爸与那个殡葬商人当时都在场。他说,他们没有发现安妮的尸骨,只找到四颗珍珠钮扣。”
  精明的商人于是挖出珍珠钮扣和一捧泥土,供奉在彼得堡的“橡树园”新公墓中。并声称安妮·鲁勒吉就葬在那里。如今,每到夏季,就有千百名游客来凭吊所谓的“芳冢”。 他们对着四粒珍珠钮扣垂泪的场景,这样的场面我亲眼见过。艾德嘉·李·马斯特斯《汤匙河诗集》中的一首诗,被刻在一块美丽的花岗岩纪念碑上:
  少女微贱本无闻,
  不朽旋律已谱成。
  “不存恶念施慈悯。”
  宽容之道传众生。
  慈容写满众生脸,
  真理之光在闪耀。
  安妮·鲁勒吉,
  生前蒙受林肯爱,
  埋骨荒草冢。
  生虽未同衾,
  死可结连理。
  祖国永繁昌,
  英华绽胸前。
  贪婪的殡葬商依然无法带走安妮,她的遗骨留在她长眠的“协和公墓”里。那里也埋着亚伯拉罕·林肯的心,他的热泪滋养着这块土地。安妮·鲁勒吉长眠在野玫瑰和北美鸽的鸟语花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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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陶德(1)
玛丽的风格是高傲,她坚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
  在安妮去世两年后,也就是1837年的3月,林肯骑马离开了纽沙勒。他来到春田镇,开始了“实习律师”的生涯。
  他在马鞍袋里塞进几本法律书、几件衬衫和内衣裤,这就是他的全部财物了。在一只蓝色的旧袜子里面,有几枚数额不大的硬币,那是他做邮递员时所代收的邮资。到春田镇的第一年,林肯手头非常紧。要是别人也许早就挪用这笔邮资了,待以后再补上。但他没有这样做,他觉得这样不诚实。所以,当邮局里来人跟他结账时,他交出的钱正是前一两年收进来的那几枚,而且一文不差。
  店铺倒闭后,贝利又酗酒致死,留下来一大堆债务。林肯骑马走进春田镇的那天,身上已负了1100元的债务。
  那时,林肯完全可以通过钻法律上的空子,声明生意失败,请求分摊责任的办法躲过债务。但他没有这样做,相反,却主动找上门去,请求债主给他时间,到时他保证连本带息一并偿还。除一个叫彼得·凡柏金的人提起诉讼之外,别人都应允了;那人胜诉后,林肯的马儿和测量工具就被拍卖了。其他债权人耐心地等了14年,直到1848年林肯当选国会议员之后,他才将薪水寄回家,还清这笔老账,兑现了他的诺言。
  那天早晨,当林肯到达春田镇的公共广场后,他就在西北端的“约书亚·F·史匹德日用商品店”前面下了马,将马儿拴在那儿。史匹德后来回忆道:
  他下马后,打算向镇上惟一一家家具匠订做一个床架。他走进我的店铺,把马鞍袋搁在柜台上,就向我打听做一个床架需要多少钱。我算了一下材料的费用,发现总共要花17元。他说:“不算贵,可是无论多便宜,我都买不起。你假如让我欠账,那么,到圣诞节时我的律师事务所成功了,就可以还你钱;但假如失败了,可能一辈子也还不起。”我抬头打量着他,心里暗自惊讶:这辈子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张忧郁的脸孔……一直到现在,我仍然这么想。我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之心,于是对他说:“我的房间里有一张大床,如果你不嫌弃的话,请你来跟我分享它。”他问:“你的房间在什么地方?”我指了指通往卧室的楼梯说:“在楼上。”他什么也没说,抱起马鞍袋上了楼,下楼时,他笑逐颜开地对我说:“好啦!我十分感激你,史匹德!”
  就这样,没付一分钱房租,林肯和史匹德一起在店铺楼上同住了五年半。
  威廉·伯特勒是林肯的另外一位好朋友,他不但提供林肯五年的伙食,而且还为他买过不少衣服。伯特勒并未明说要收多少钱,这完全是出于朋友间的友谊和帮助。林肯可能付过伯特勒一点钱,那是在他有经济能力的时候。
  林肯认为,如果没有伯特勒和史匹德的援助,他的律师事业绝对不可能成功。林肯把这两个好朋友视为上帝的恩赐。
  林肯与一位姓史都华的律师合作。大部分时间史都华都在关注政治,律师事务所的例行事务都由林肯负责,不过业务并不多。办公室内的陈设也有点寒酸:一张肮脏的床、一块野牛皮毯、一把椅子和一条长凳,还有一个书架,上边搁了几本法律书。
  律师事务所开业的头半年,只收了五笔律师费:一笔二元五角的、两笔五元的、一笔十元的,他们还收了一件大衣作酬劳。
玛丽·陶德(2)
林肯惨淡经营,心灰意冷。他想放弃法律改做木匠。一天,在春田镇的“佩吉·伊顿木匠店”前停留,林肯又回忆起在纽沙勒读法律时,曾想要抛下书本,去当铁匠。
  在春田镇的第一年,林肯非常孤独。有时在晚上,在史匹德店铺后面,偶尔会来几个议论政治的男子,他们算是林肯有限的交际圈了。他星期天很少上教堂,他觉得自己在春田镇幽雅的教堂里会很不自在。
  在写给玛丽·欧文斯小姐的一封信中,林肯提到,在春田镇的第一年,只有一个女人曾和他说过话,他还说:“如果不是出于必要,她是不会跟我讲话的。”
  不过到了1839年,林肯的处境有了起色。那一年,有个女人不但与他说话,而且还追求他, 最后嫁给了他。她的名字叫玛丽·陶德。
  后来当有人问起,陶德这个姓氏为什么是这种拼法时,林肯回答得很幽默:“或许是因为上帝 (God) 只一个‘d’就够了,而陶德 (Todd) 家却需要两个‘d’的缘故吧!”
  玛丽·陶德出生于贵族世家,她的曾祖父辈、祖父辈和叔伯舅公辈中,曾出过将军和州长。陶德家族的人爱夸耀他们家族的历史,说可以追溯到公元六世纪。玛丽曾在肯塔基州莱辛顿城一所法国学校念过书,这所学校是法国贵族维多丽·夏洛蒂·里克瑞·曼特尔夫人与她丈夫办的。在法国大革命期间,他们为躲避断头台的铡刀,由巴黎逃到美国。于是在学校里,玛丽学了一口巴黎腔调的贵族法语,还学会了跳八人舞和塞加西亚圆圈舞,那是法国贵族们在凡尔赛宫里跳的舞。
  玛丽心高气傲,她坚信自己日后会成为总统夫人。她不仅坚信这一点,还喜欢在人前这样说。对于旁人的嘲笑,她毫不在意,这真是有点不可思议。玛丽的一个亲姐姐说她“爱炫耀、夸饰和权力”,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野心最大的一个”。
  玛丽平时的脾气很暴躁,情绪上来时很难克制。1839年的一天,她和继母发生口角,忽然把门“砰”地一关,就跑到了嫁在春田镇的姐姐家住,一直没有回去过。
  一个立志要嫁给未来的美国总统的人,到春田镇来住,她可算找对了地方。当时这个地处边疆草原的小镇,既没有石板车道、人行道,也没有电灯、下水道;猪在泥泞中打滚,牛群在镇上乱闯,牛粪猪粪散发着阵阵臭气。在当时,镇上的人口只有1500人。可这里却是美国政治的重镇:1839年,代表民主党北派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和代表共和党的亚伯拉
  罕·林肯都住在这里,而他们都是1860年的总统候选人。
  这两人都结识了玛丽·陶德,并同时追求她,且两人都曾拥抱她。玛丽还说他们都曾经向她求婚。有人问:“您打算嫁给哪一位?”玛丽答道:“谁最有希望当总统,就嫁给谁。”
  道格拉斯当时年仅26岁,且已经是国务卿,人称他“小巨人”。看来,道格拉斯的政治前途远比林肯光明。因此“最有可能当总统的那位”,实际上指的就是道格拉斯。而林肯,那时还是个穷律师,借住在史匹德店铺的楼上,连伙食都要朋友帮助。
  即使在林肯当上总统的前两年,绝大多数美国人对林肯还没有什么印象,只记得他曾跟最有势力的史蒂芬·A·道格拉斯辩论过一番。而道格拉斯在林肯毫无声望的时候,就已是美国政坛上的重要人物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玛丽·陶德(3)
道格拉斯很善于跟女人打交道,他有一头卷曲而漂亮的头发,一副好嗓子,擅长跳华尔兹,显得英俊潇洒。他社会地位高,前途一片光明。他还向玛
  丽·陶德献过不少殷勤。因此亲戚们都觉得,与林肯相比,玛丽会更喜欢道格拉斯。而实际上也可能的确如此,道格拉斯——玛丽理想的配偶。也许,在夜深人静之时,她揽镜自照,自言自语道:“玛丽·陶德·道格拉斯……”,并看到自己正与道格拉斯在白宫里翩翩起舞……她沉醉了。
  但是,出乎人们意料,玛丽与道格拉斯的交往却没有任何结果。
  有一次,道格拉斯与一位新闻编辑发生龃龉,最后打了一架,那人是玛丽密友的丈夫。
  或许是因为此事引起的不满,玛丽曾当众批评他;或许是玛丽曾嘲笑道格拉斯在宴会上的失态,说他酒醉后在桌上跳华尔兹发酒疯,将酒杯、烤火鸡、威士忌和肉汤碟子踢得满地都是。还有,在他们两人交往期间,玛丽如果得知他带别的女孩去跳舞,就会醋劲大发,使人很不愉快。因此,他俩最后闹得不欢而散。
  参议员毕佛瑞吉曾说:“道格拉斯精明而见多识广,他可能从未希望玛丽·陶德嫁给他;据说,他曾向玛丽求婚后被拒,其实,这只是女人为保留面子而说的话。”
  失望已极的玛丽,于是转而向道格拉斯的对手——亚伯拉罕·林肯大献殷勤,想以此激起道格拉斯的嫉妒。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手未留住道格拉斯,却捉住了倒霉的林肯。
  在回忆他们俩的交往时,玛丽·陶德的姐姐爱德华太太说:
  “有很多次,我碰巧在他们会面时在场。谈话常常是由玛丽开场的,而林肯先生只是她的听众。他盯着她,犹如被一般神秘的力量吸引住似的。他沉默寡言,为她的机智和聪明而倾倒。与玛丽这样的贵族小姐长谈,他似乎显得很笨拙。”
  那一年七月的共和党大聚会,把小小的春田镇搅得不亦乐乎。在此之前,人们已谈论了好几个月了。镇上彩旗飘飘,乐声喧腾。几百英里以外的人们都来了。芝加哥的代表开来了一艘官方的双桅艇。伴随着悠扬的音乐,少女们在艇上翩翩起舞;大炮齐鸣,火焰直上云霄。
  竞选期间,民主党批评他们的对手自由党候选人——威廉·亨利·哈里逊只是一个住在小木屋里啜着苹果酒的老太太。共和党员们就真地将一间小木屋装在一辆车上,木屋旁栽一棵随风摇曳的胡桃树,还有树狸在树上嬉戏,而门口则放一桶苹果酒。由30对公牛牵引着它,在春田镇的街道上游行。
  到了晚上,林肯在火炬的照耀下,发表他的政治演说。
  有一次聚会,有人指责林肯所属的党派是“贵族党”,自己衣着考究,却希望平民百姓投他们的票。林肯于是答道:
  “刚到伊利诺州的时候,我一贫如洗,无亲无故,教育程度也不高。我先在一条平底船上打工,月薪八块钱,身上只有一条鹿皮制的劣质马裤。有时,鹿皮打湿了,太阳一晒就缩水,因为一缩再缩,结果,裤脚和袜子中间就露出好几英寸的肉。我长高后,裤子缩得更短也更紧,在小腿上勒出一圈蓝色的印记,一直到今天还能看出来。如果你们说的‘衣着考究的贵族’指的就是这个,那我就无话可说了。”
  人们又吹口哨,又高声喊叫,对林肯表示支持与赞叹。走进爱德华家后,玛丽对林肯说,他是个伟大的演说家,并迟早会登上总统的宝座。她崇拜他。
  林肯凝视着玛丽,她的眼神已告诉了他一切。月光如洗。他拥吻着她……
  他们决定于1841年元月1日成婚。
  结婚前短短的6个月里,又发生了许多故事。
  
结 婚(1)
林肯缓慢地说:事情既然发展至此,我也只能信守诺言。
  玛丽和林肯订婚不久,就开始对林肯的言行举止感到不满,开始想方设法改造他。她常常拿他跟自己尊贵的父亲相比。玛丽的父亲——罗勃·陶德先生,常常着上等蓝呢外套、白色亚麻长裤,皮靴下面裤管塞得很紧,手握金头拐杖。12年来,他每天早晨都雍容地走在莱辛顿的大街上。可是林肯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暑天,他既不穿外套,也不戴硬领;至于裤子,他常用一条带子往腰上一系就算了事;如果掉了扣子,就用木钉子解决一下。看着他的这种衣着打扮,玛丽无论如何都喜欢不起来。林肯这种随便的作风,使玛丽觉得脸面丢尽。她毫不留情地说出她自己的观点,言辞一点也不宽容,常使林肯十分为难。
  玛丽的傲慢、自以为是、尖刻和唠叨,让林肯很不舒服。在莱辛顿的法国贵妇人办的学校里,玛丽学会了跳雍容华贵的八人舞,却没学到多少做人的品德。她常使林肯不得安宁,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每礼拜去见她两三次,而是只想离她远一些。而玛丽却不明白,正是自己一手毁了他们之间的感情,反而写信责备林肯疏远了她。
  玛丽的姐夫尼尼安·W·爱德华的堂妹玛蒂
  妲·爱德华不久也来到了春田镇住。林肯去拜访玛丽时见到了她,她长得金发碧眼、高大而端庄,十分迷人。她与玛丽判然有别。 她虽不会说巴黎贵族腔的法语,不会跳圆圈舞,可是她待人接物很有教养,林肯十分喜欢她,甚至有点迷上了她,玛丽·陶德跟他说话,他神不守舍地竟听不见,把玛丽气得直瞪眼。林肯有一次与玛丽一起去参加一个舞会,到了那里他并不想跳舞,当别的男子邀请玛丽去跳舞后,自己却和玛蒂妲聊起了天。
  当玛丽斥责林肯,说他已爱上了玛蒂妲时,他竟也不否认。玛丽痛哭一场后,专横地命令林肯,不许他以后再多看玛蒂妲一眼。
  在喋喋不休、吹毛求疵中,恋爱的幸福和甜蜜荡然无存。
  林肯看到,他们俩人在许多地方都几乎是南辕北辙:他们所受的教育、家庭背景、性格、爱好,对事物的观点等,都相差太远了。他们在一起时总是闹别扭,总是在生气。这使林肯意识到,他们未来的婚姻生活必定不会幸福,所以必须解除婚约。
  实际上,玛丽的姐姐和姐夫也看出了这一切。他们认为林肯与玛丽根本不般配,将来不会获得幸福的。因此,他们劝玛丽退了婚约。
  玛丽一意孤行,根本不想听。
  好几个星期,林肯都在苦苦思索。他还是想分手。一天晚上,他走进史匹德的店铺里,在火炉边,他掏出一封信,让史匹德看。史匹德说:
  “信是写给玛丽的,他坦白地说出了自己此时的心情与想法:他反复冷静地斟酌了这桩婚事,他觉得不太可能,他不能要求玛丽嫁给他,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够爱她。他要我转交这封信。但我拒绝了。他说要托别的人去转交。我告诉他,不能把这封信交出去,因为它一旦到了陶德小姐手中,就会对他不利。我说:‘如果是私下谈话,还不太要紧,可能被人遗忘或事后加以否认,但一旦白纸黑子写了下来,就会成为把柄,永远于你不利。’说完这番话,我就把那封信投进了火炉中。”
  参议员毕佛瑞吉说:“林肯在信里究竟对玛丽说了些什么,我们已无从得知;但那封信的内容,我们可以从他写给玛丽·欧文斯小姐的绝情信中,猜出一个大致。”
结 婚(2)
林肯和玛丽·欧文斯小姐的韵事,可以追溯到四年以前的纽沙勒。那时林肯认识一位叫本奈
  特·阿贝尔的太太,她有一个妹妹名叫玛丽·欧文斯。阿贝太太对林肯颇有好感。1836年秋天,当她回肯塔基州探望亲人时对林肯说,他如果愿意娶她妹妹,回来时她把妹妹带到伊利诺州来。
  三年前,林肯曾与欧文斯小姐见过一面,印象不错。过了没多久,她就来到了纽沙勒。她长得很文静,受过教育,也有钱。但林肯却不想娶她为妻。因为他觉得她有些过于主动了。欧文斯小姐年纪比林肯大几岁,身材矮胖,用林肯的话来说,她“跟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吹牛胖子福斯塔夫正好是一对”。
  林肯说:“这可是没办法的事儿,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喜欢她呀!”
  林肯不愿意与欧文斯小姐结婚,尽管阿贝尔太太一心想促成他们俩。林肯说,自己害怕与欧文斯小姐结婚,好像“爱尔兰人害怕绞索似的”;他惟恐“因一时冲动和许诺而后悔”。
  林肯给玛丽·欧文斯写了一封措辞委婉的信,坦白地说出自己的看法,希望解除婚约。
  这封信写于1837年5月7日,那时他已在春田镇。由这封信可以大致推断出他写给玛丽·陶德那封信的内容。
  玛丽,我的朋友:
  我曾经给你写过两封信,但我觉得第一封的语气不够庄重,而第二封又过于严肃,所以都毁掉了;这一封信,我无论如何都要寄到你的手上。
  在春田镇,生活是非常沉闷、孤寂的,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虽然,住在任何地方,我都一样感到寂寞。我来到这里以后,只有一个女人跟我说过话,如果不是出于必要,她是不会跟我讲话的。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教堂,近期内也不会去,因为我觉得,自己在春田镇幽雅的教堂里会感到很不自在。以前我们谈到过,你来春田镇居住一事;但我想,你对这里很可能不太满意。在这里,你不能参与很多坐马车亮相的、让人风光的社交活动,你大概只能做一个旁观者。你会贫穷得难以招架。若有女人,欲将终身的幸福托付于我,我必定要竭尽全力,使她满足为止。而最使我感到痛苦和无奈的,莫过于一切努力都将付诸东流。所有这一切你全都能忍受吗? 如果你没有什么不满的话,对于我而言,我知道如果能跟你在一起生活,一定比目前幸福。
  以前的事,可能是你开的玩笑,也可能是我误会了。假如是这样,就让我们忘了吧。我但愿你三思而后行,不要匆匆忙忙做出决定。我的主意已定。如你希望我信守诺言,我也愿意。但我认为,这样做对你很不公平。与我一起在这里生活,很可能会让你尝到你难以想像的痛苦,而你不太习惯于吃苦。我愿意依你最后的决定行事。我知道,你最终是能够做出理智、冷静的思考和判断的。
  收到信以后,请你务必回一封信给我。虽然,也许你觉得不必回信,但是在这里,在这个蛮荒偏僻之地,写信也可以做个伴儿,解除内心的孤独;读到一封信也是件美妙的事儿。请转告令姊,我不希望再听到你们卖掉财产搬家之类的话了,这使我为你们担忧。
  林肯上
  玛丽·欧文斯与林肯之间的风流韵事发展到这里就结束了。我们再看看他与玛丽·陶德之间后来发生了什么。
  史匹德把林肯写给陶德小姐的那封信投入火中,然后转身对他说:书包网 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结 婚(3)
“你若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就该有勇气当面去告诉玛丽。如果你不爱她,就不妨坦言相告,说你不可能娶她。但要当心!到时候话别说得太多,说完了最好趁早告退。”
  史匹德说:“听了我的话后,他就起身扣紧大衣,镇定地走了。”
  在《林肯传》中,荷恩敦写道:
  那天夜里,史匹德借口说要看一会儿书,就在楼下等林肯回来,没有同我们一起上楼睡觉。已经过了10点钟,林肯还未返回。一直到11点多,史匹德才看见林肯蹑手蹑脚地回到店铺。林肯在陶德小姐那里既然呆了那么长时间,史匹德就猜测他并未按他的劝告行动。
  史匹德说:“ 终于回来啦,老兄!你大概没有按我吩咐你的去办?”
  林肯沉吟着,回答:“我照你说的办了。当我对玛丽说我不爱她,不能同她结婚时,她就差点从椅子上蹦起来,两只手绞紧着,看上去很痛苦。她还哭哭啼啼地说什么骗人者自己反而上当了。”
  史匹德就问:“那你还对她说了些什么?”
  林肯回答:“我实在受不了她这一哭,史匹德。我自己也哭了,并将她搂进怀里,又吻了她。”
  史匹德不禁嘲弄他:“噢!原来这就是你解除婚约的策略?你实在是当了一回笨蛋,并和她订了第二回的婚约。现在好啦,你已经欲罢不能了!”
  林肯慢条斯理地说:“唉!我也就认命了。事情既然已发展至此,我也只能信守诺言。”
  举行婚礼的日子就要临近了。玛丽·陶德的婚纱正忙着赶制。爱德华大厦内,起居室重新装修,家具重新布置,地毯也要换掉,墙上粉刷一新。
  这个时候,真不知该如何描述林肯的模样,他那失魂落魄的神情,几乎已不是悲哀所能形容了。他的精神一天比一天虚弱;他以后的心理状态,也可能受了这段时间的不良影响。
  他的内心激烈地斗争着,他想要逃避结婚。近来他常常不去办公室工作,也不参加州议会的聚会。他在店铺的楼上一呆就是半天。有时他在夜深人静后下楼生火,看着壁炉里的火光,一个人坐到天亮。他变得脾气暴躁,还避着别人,不愿多说话。他常常很少吃东西,身体日益消瘦。
  随着婚期的逼近,他益发感到惊恐,他好像跌入了一个深不可测的陷阱,在里面鬼打墙似地转着圈子,差一点要发疯。他给辛辛那提大学的医学系主任、当时西部最有名的医生丹尼尔·德莱克去了一封长信,向他说明了自己的状况,并请教医治的办法。但是,德莱克医生却回答说,在提出疗法以前,林肯必须接受医生的检查。
  1841年元旦那天,天气晴朗。春田镇的有钱人纷纷乘着雪橇出门,走亲访友。马儿喷着水气,空中不停地传来铃铛的响声。
  爱德华大厦里正在操办喜事,人们不停地忙碌着。送货的孩子抱着最后一刻才订的货品,急急忙忙赶到后门。爱德华家特地聘请了一位有名的大厨。刚刚发明的新产品——烹饪炉被用上了,而旧铁烤炉被弃置一旁。
  傍晚时分,蜡烛的光焰柔和温馨,玻璃窗挂上了冬青花环。爱德华家的人,一个个悄无声息地等待着,兴奋异常。
  6点半钟以后,宾客们陆续到来。6点45分,牧师也带着主持婚礼的教堂物件来临。壁炉内火焰哔剥作响,火光照得通红;房间里,各色鲜花争奇斗艳;贺喜声和交谈声,在整个屋子里回荡。
  时钟正敲7下……7点半了。可新郎还未到
  来……林肯迟到了。
  时间在人们的期待中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门厅的老自鸣钟滴答着,不慌不忙地又报出15分钟。又过去了半个钟头……还没出现林肯的身影。爱德华太太紧张起来,她来到车道上。究竟出了什么事?他会不会……不!绝不可能!
  客人们开始出现微微的骚动……交头接耳……低声议论着。
  玛丽·陶德闷坐在房间里,头披新娘面纱、身着丝质婚袍。她紧张地等啊等……一边抚弄着发髻上的花儿。她不断抬头盯着时钟。许多次她走到窗边窥视街道。她眉毛上尽是汗水,掌心也渐渐湿了。时钟敲响了9点钟。真的……他应允过我……
  到9点半钟,宾客们开始起身告退,他们都带着讶异而尴尬的表情,蹑手蹑脚地生怕惊动了什么。
  当客人们都走完以后,玛丽·陶德——今晚的准新娘,就狠狠地扯掉花朵和面纱,一气跑到楼上,扑在床上放声大哭。伤心、耻辱、脸面丢尽……如阵阵波涛席卷她的身心。我的上帝噢!人们会怎么议论我?我会永远被人耻笑、讥讽、指指戳戳。我还有何面子到大街上去?此刻,她既渴望林肯能前来拥抱她,又恨不得立即杀了他。
  林肯在哪里?他难道出了意外?他逃跑了?他悬梁自尽了?他是不是被人暗杀了?没有一个人得知林肯的行踪。
  一支队伍迅速汇集起来,男人们在半夜里打着灯笼,四处搜寻林肯的下落。有的到他平时爱落脚的地方寻找,有的在通往乡间的路上寻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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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和幸福(1)
林肯说:我总觉得,婚姻是非常古怪的事儿。
  人们一直搜寻到天亮,最后才发现林肯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像一个疯子一样在喃喃自语。朋友们害怕他神经失常。玛丽·陶德的亲戚们则干脆说他已经疯了。
  一切都像是安妮·鲁勒吉去世后场景的重演。朋友们请来亨利医生为他做检查。医生嘱咐史匹德和伯特勒随时监视他,并藏好他的刀子,因为林肯曾对朋友说想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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