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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

老舍(当代)

在七七抗战那一年的前半年,我同时写两篇长篇小说。这两篇是两家刊物的“长篇连载”的特约稿,约定:每月各登万字,稿酬十元千字。这样,我每月就能有二百元的固定收入,可以作职业写家矣。两篇各得三万余字,暴敌即诡袭芦沟桥,遂不续写。两稿与书籍俱存济南的齐鲁大学内,今已全失。十一月,我从济南逃出,直到去年夏天,始终没有写过长篇。为稍稍尽力于抗战的宣传,人家给我出什么题,我便写什么,好坏不管,只求尽力;于是,时间与精力零售,长篇不可得矣。还有,在抗战前写作,选定题旨,可以从容搜集材料,而后再从容的排列,从容的修改。抗战中,一天有一天的特有的生活,难得从容,乃不敢轻率从事长篇。再说,全面抗战,包罗万象,小题不屑于写,大题又写不上来,只好等等看。
去年夏天来碚,决定写个中篇小说。原因:(一)天气极热,不敢回渝;北碚亦热,但较渝清静,故决定留碚写作。(二)抗战中曾屡屡试写剧本,全不象样,友好多劝舍剧而返归小说。(三)荣誉军人萧君亦五在碚服务,关于军事者可随时打听。
天奇暑,乃五时起床,写至八时即止,每日可得千余字。本拟写中篇,但已得五六万字,仍难收笔,遂改作长篇。九月尾,已获八万余字,决于双十日完卷,回渝。十月四日入院割治盲肠,一切停顿。二十日出院,仍须卧床静养。时家属已由北平至宝鸡:心急而身不能动,心乃更急。赖友好多方协助,家属于十一月中旬抵碚。二十三日起,缓缓补写小说;伤口平复,又患腹疾,日或仅成三五百字。十二月十一日写完全篇,约十一万字,是为《火葬》。
写完,从头读阅一遍,自下判语:要不得!有种种原因使此书失败:(一)五年多未写长篇,执笔即有畏心;越怕越慌,致失去自信。(二)天气奇暑,又多病痛,非极勉强的把自己机械化了,便没法写下去。可是,把身心都机械化了,是否能写出好作品呢?我不敢说。我的写作生活一向是有规律的,这就是说,我永远不昼夜不分的赶活,而天天把上半天划作写作的时间,写多写少都不管,反正过午即不再作,夜晚连信也不写。不过,这种细水长流的办法也须在身体好,心境好的时候才能办得通。在身心全不舒服的时节,象去年夏天,就没法不过度的勉强,而过度的勉强每每使写作变成苦刑。我吸烟,喝茶,楞着,擦眼镜,在屋里乱转,着急,出汗,而找不到所需要的字句!勉强得到的几句,绝对不是由笔中流出来的,而是硬把文字堆砌在一处。这些堆砌起来的破砖乱瓦是没法修改的,最好的方法是把纸撕掉另写。另写么,我早已筋疲力尽!只好勉强的留下那些破烂儿吧。这不是文艺的创作。而是由夹棍夹出来的血!(三)故事的地方背景是文城。文城是地图上找不出的一个地方,这就是说,它并不存在,而是由我心里钻出来的。我要写一个被敌人侵占了的城市,可是抗战数年来,我并没在任何沦陷过的地方住过。只好瞎说吧。这样一来,我的“地方”
便失去使读者连那里的味道都可以闻见的真切。我写了文城,可是写完再看,连我自己也不认识了它!这个方法要不得!
不过,上述的一些还不是致命伤。最要命的是我写任何一点都没有入骨。我要写的方面很多,可是我对任何一方面都不敢深入,因为我没有足以深入的知识与经验。我只画了个轮廓,而没能丝丝入扣的把里面装满。
抗战文艺,谈何容易!
有人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好写的,因为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我以为这个意见未免太偏。假若社会上的一切都可以作为文艺材料,我不知道为何应当单单把战争除外。假若文艺是含有奖善惩恶的目的,那么战争正是善与恶的交锋,为什么不可以写呢?而且,今日的战争是全面的,无分前方后方,无分老少男女,处处人人全都受着战争的影响。历史,在这节段,便以战争为主旨。我们今天不写战争和战争的影响,便是闭着眼过日子,假充胡涂。不错,战争是丑恶的,破坏的;可是,只有我们分析它,关心它,表现它,我们才能知道,而且使大家也知道,去如何消灭战争与建立和平。假使我们因厌恶战争而即闭口无言,那便是丢失了去面对现实与真理的勇气,而只好祷告菩萨赐给我们和平了。
今天的世界已极显明的分为两半,一半是侵略的,一半是抵抗的,一半是霸道的,一半是民主的。在侵略的那一半,他们也有强词夺理的一片道理好讲。因此,在抵抗暴力与建设民主政治的这一半,不但是须用全力赴战,打倒侵略,他们也必须阐扬他们的作战目的,而压倒侵略者的愚弄与谎言。我们的笔也须作战,不是为提倡战争,颂扬战争,而是为从战争中掘出真理,以消灭战争。我们既不能因冷淡战争,忽视战争,而就得到和平,那么我们就必须把握住现实,从战争中取得胜利;只有我们取得胜利,世界才有和平的曙光。我们要从丑恶中把美丽夺回,从破坏中再行建设。这是民主同盟中每一个公民应负起的责任,为什么作家单单不喜欢这个调调儿呢?
这可就给作家们找来麻烦。战争是多么大的一件事呀!教作家从何处说起呢?他们不知道战术与军队的生活,不认识攻击和防守的方法与武器,不晓得运输与统制,而且大概也不易明白后方的一切准备与设施。他写什么呢?怎么写呢?
于是,连博学的萧伯纳老人也皱了眉,而说战争是没有什么可写的了——我记得他似乎这么说过。于是,战时的出版物反倒让一个政治家或官吏的报告——象威尔基的《天下一家》与格鲁的《东京归来》——或一位新闻记者的冒险的经历,与一个战士的日记,风行一时了。不错,一本讲恋爱故事的剧本,或是有十个嫌疑犯的杀人案的侦探小说,也能风行一时,销售百万,可是无奈读者们的心中却有个分寸,他们会辨别哪个是天下大事,哪个是无聊的闲书。等到时过境迁,人们若想着看反映时代的东西,他们会翻阅《天下一家》,而不找藏在后花园里的福尔摩司!
而且他们会耻笑战时的文人是多么无聊,多么浅薄,多么懦弱!
从这一点来看,《火葬》是不可厚非的。它要关心战争,它要告诉人们,在战争中敷衍与怯懦怎么恰好是自取灭亡。可是,它的愿望并不能挽救它的失败。它的失败不在于它不应当写战争,或是战争并无可写,而是我对战争知道的太少。我的一点感情象浮在水上的一滴油,荡来荡去,始终不能透入到水中去,我所知道的,别人也都知道,我没能给人们揭开一点什么新的东西。我想多方面的去写战争,可是我到处碰壁,大事不知,小事知而不详。战争不是不可写,而是不好写。
我晓得,我应当写自己的确知道的事。但是,我不能因此而便把抗战放在一边,而只写我知道的猫儿狗儿。失败,我不怕。今天我不去试写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就永远不会知道它了。什么比战争更大呢?它使肥美的田亩变成荒地,使黄河改了道,使城市变为废墟。使弱女变成健男儿,使书生变为战士,使肉体与钢铁相抗。最要紧的,它使理想与妄想成为死敌。我们不从这里学习,认识,我们算干吗的呢?写失败了一本书事小,让世界上最大的事轻轻溜过去才是大事。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专是为给人娱乐,那么象《战争与和平》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我们似乎应当“取法乎上”吧?
有人说我写东西完全是瞎碰,碰好就好,碰坏就坏,因为我写的有时候相当的好,有时候极坏。我承认我有时候写得极坏,但否认瞎碰。文艺不是能瞎碰出来的东西。作家以为好的,读者未必以为好,见仁见智,正自不易一致。不过,作者是否用了心,他自己却知道得很清楚。象《火葬》这样的作品,要是搁在抗战前,我一定会请它到字纸篓中去的。现在,我没有那样的勇气。这部十万多字的小说,一共用了四个月的光阴。光阴即使是白用的,可是饭食并不白来。十行纸——连写带抄副本——用了四刀,约计一百元。墨一锭,一百二十元——有便宜一点的,但磨到底还是白的。笔,每枝只能写一万上下字,十枝至少须用二百元。求人抄副本共用了一千一百元。请问:下了这么大的本钱,我敢轻于把它丢掉么?我知道它不好,可是没法子不厚颜去发表。我并没瞎碰,而是作家的生活碰倒了我!这一点声明,我并不为求人原谅我自己,而是为教大家注意一点作家的生活应当怎样改善。假若社会上还需要文艺,大家就须把文艺作家看成个是非吃饭喝茶不可的动物。抗战是艰苦的,文人比谁都晓得更清楚,但是在稿费比较纸笔费还要少的情形下,他们也只好去另找出路了。
三十三年元旦于北碚。

不要说高粱与玉米,就是成熟最迟的荞麦,也收割完了。平原变得更平了,除了灰暗的村庄,与小小的树林,地上似乎只剩下些衰草与喜欢随风飞动的黄土。近处的河流与铁道,和远处的山峰,都极明显的展列着,仿佛很得意的指示出这一带的地势。这是打仗的好时候。
大山在西边。我们不要说出它的名字吧,因为它仿佛已经不是山,而是一个伟大的会放射与接受炮火的,会发出巨响与火光的,会坚决抵抗暴力的武士。
山下有向东流的一条不很大,也不很小的河。河的北边,无论是在靠近山脚,还是距山一二百,甚至于好几百里的地方,都时常有我们的军队驻扎。我们的军队时时渡过河去杀敌;敌兵也不断的渡过河来偷袭。这条浑黄,没有什么航船,而偶尔有几座木筏子的河水,也正象西边的大山,时常发出火光与炮响,成为决不屈服的战斗员。
大山的脚底下,现在,有我们的一军人。
河南边,铁路东边,是被敌人攻陷的文城。
河北边,在文城的东北约五十里的王村,驻着我们的一旅人。
文城的敌军,望见远远的西山,便极度不安的想起山下的一军人——他们必须消灭这一军人,才能逐渐的“扫荡”山里的军队;他们只有消灭了山下与山上的军队,文城和其余的好多地方才能安安稳稳的爬伏在他们的脚底下,他们怕和恨西边的大山,正好象小儿在黑暗中看见一个丑恶的巨人一样。
同时,我们的驻在文城东北王村的那一旅人,就象猎户似的,不错眼珠的,日夜监视着文城的敌人。只要文城的敌马一往西去,他们便追踪而至,直捣敌人的老巢。
地上连荞麦也割净了,西山的远峰极清楚的给青天画上亮蓝的曲线。山峰高插入云,也仿佛是一些利剑似的插入文城敌人的心中。
右纵队自文城附近渡河,再向西;左纵队自文城先向西,而后再渡河,敌人分南北两路进攻大山脚下的我军。王村的一旅接到紧急命令,以先头部队两营渡河南进,相机袭击文城和车站。
由全旅选派的便衣队首先出发。他们的任务是:一,要混进城去,探听敌情;二,要把旅长给城内维持会会长——王举人——的劝告书送达;三,要在城内散布开,以便里应外合,克复文城;四,假若攻城不得手,他们便到车站上破坏交通,并毁坏堆栈。
任务是艰巨的,可是三十二条好汉的脸就象三十二面迎风展动的军旗那样鲜明,壮丽,严肃。他们似乎不知道什么叫作危险,而只盼着极快的混进城去——一到城里便好似探手到敌人心脏里去,教敌人立刻死亡!
对化装,入城,埋伏,袭击……他们都是老内行。只要还有中国人的地方,他们便能钻进去;象只要有风便能放起风筝那么简单而有把握。
副队长中尉丁一山虽然已经从军二年,却还象个学生。他原本位是衰落了的大户人家的少爷。在胆量上吃苦耐劳上,他是个顶好的军人——要不然他也不会被派为副队长。但是,在他的身上,总多多少少还保留着一些少爷气。他决不想再作少爷,也丝豪没有以身家做人的意思;可是,不知不觉的在象一定神或一微笑的,小动作上,他老遗露出一点他的本色。
因此,他在军队中的绰号便是“大少爷”。
在初一得这个绰号的时候,他心中时时感到不大舒坦。及至被大家叫惯了,而且看清大家丝毫无恶意,他也就不大理会了。久而久之,以他的勇敢,忠诚,和知识,他给“大少爷”挣来一些光辉;使喊他的人不能不表示出亲热与尊敬。
在朋友中,最足以表示出他的大少爷气味的是他得信最多,写信最多。他用邮票之多,每每教勤务兵惊讶。他的信,十封倒有八封是寄往文城的。文城的王举人——现在的维持会会长——曾经教过他的书,而王举人的女儿,梦莲,是他的未婚妻。他的信都是写给梦莲的——自从他的岳丈附逆,他的信中永没提及那个老人一个字。
从王村一出发,丁副队长的脸就是红的。他异常的兴奋。偷入文城,除了职分上的任务而外,他还要去看看他所爱的人,而他所爱的人的父亲却是汉奸!把所有的主意都想过了,他想不起怎样处理这件事才好。
朋友们都晓得丁副队长与文城有关系,但是没人晓得有什么样的关系,因为他绝对不能对任何人说出:他的未婚妻的父亲是汉奸。
在途中,他把文城城内的形势告诉了大家,并且本着他在抗战前对文城的认识,说出哪里可以隐避,和哪里应当作为联络的中心。
在大家打尖休息的时候,他请示队长:“我愿意最先进城,看看情形。下午两点钟,咱们在东门外松树林里相会。”得队长的许可,他揣起几个馒头,快步如飞的向文城走去。他所提到的松树林是在东门外,离城门大概有五里地。松林的西端有个人家,孤零零的从松枝下露出点黄色的茅草屋顶。树林越往东越靠近河岸。假若看见树再渡河,过了河便可以跑入松林去隐藏起来。丁副队长便是走这条路的。到了树林的西端,他在那孤零零的人家门外耽误了两三分钟。这里住着王举人的佃户老郑,和老郑的儿子,儿媳妇。丁副队长嘱咐老郑帮忙他的朋友,假若他们也走到这里来。他又再三嘱咐老郑,切莫说出他自己与王家有亲戚的关系。
老郑让他喝水,他不喝;让他吃东西,他不吃;让他看一看郑家娶来不到一年的儿媳妇,他摇头。就好象有什么鬼怪迫着他似的,他连一句客气话没说,便急急的跑去。
老郑莫名其妙的呆呆的望着王宅的姑老爷的后影。他呆立了许久。在他刚要进屋里去的时节,他仿佛听到远处响了两枪。

上尉石队长是位由心脏到皮肤都仿佛是石头作的硬汉。他的头脸就好象由几块石头子合成的,处处硬,处处有棱有角。圆黑眼珠象两颗黑棋子,嵌在两个小石坑儿里。两腮是两块长着灰绿色的苔的硬瓦,有时候发亮,有时候晦暗。左颧骨特别的高,所以照像的时候,他打偏脸,因为正脸有点难看。高个子,粗脖,背稍微有点往前探着。一双大脚,有点向外撇着,跑起来很快,而姿式欠佳。
凭他这张七楞七瓣的脸,与这条不甚直溜的身子,无论他是扮作乡民,还是小贩,都绝对的露不出破绽来。潜入敌后,简直是他的家常便饭。假若与敌人周旋,他是仗着机警与胆气,可是若没有乡间百姓的帮忙,他即使浑身是胆,也不会马到成功。他原本出身农家,所以他的样子,举止,言语,和气质,都足以使老百姓一见便相信他,帮助他,教他成功。对老百姓,他向不施展他的聪明与手段,而绝对的以诚相见。到处,他极快的便与年纪仿佛的拜了盟兄弟,认年老的作为义父。他的毒辣的手段好象都留着对敌人施用呢。对敌人,他手下毫不留情,就仿佛乡下人对吃谷子的蝗虫,或偷鸡的黄鼬那样恨恶。
他也会极马虎。在用不着逗心机的时候;一个十多岁的乡间小儿都会欺骗了他。他觉得该收起心来,休息几天了,他硬象入了蛰的昆虫似的,一动也不动的任人摆布。这时候,他往往想起他的老婆,而想不起老婆是属龙的还是属马的,也记不得她的生日。他怀疑,现在若回到家中,是否一见面便认识她,因为他在婚后一个月,就离家从军。算起来已有九年半了。同样的,他有几双袜子,几套军衣,和多少钱,他都说不清。往往他的新袜子与勤务兵的破袜子不知怎的换了主人;在发觉了的时候,他也只红着七楞八瓣的脸骂上几句,而并不认真追究。
及至奉令出差了,他全身的每一神经都紧张到极度。他的眼放出利刃般的冷森森的光;他的心象个饿急了的蜘蛛,敏捷的,毒狠的,结起一张杀生的网。这时候,他倒真象个连一粒谷子也舍不得遗弃的农人了。他决不肯在敌人面前丢失一件小东西,他甚至想把打出去的子弹还从敌人身上挖出,带了回来,才心满意足。
这次,在出发以前,他检查了每一个人的手枪。然后,对某人应与某人在一组,他仔细的安排,使各组的人都能刚柔相济,截长补短,成为坚强的战斗单位。对每个人的化装,他也一一的加以矫正。他不肯有半点疏忽,惟恐怕因一个人有了失闪,而使全体队员失败。都检校停妥,他才下令出发。刚迈第一步,他的鼻子好象已嗅到火药气味。他的大脚好似两个小坦克车,不管地上的砖头瓦块,也不管什么坑坑坎坎,只横扫直冲的“扫荡”。
过了河,他把大家散开,约定下午二时在树林深处集合,以老鹰啼叫为号。他不会唱歌,不会唱戏,唯一的音乐修养是学老鹰叫。到下午二时若听不见老鹰的声音,大家便分头进城,不必集合。大家都没表,可是都会看树影儿;树影是太阳的指针。
刚望到茅舍,他便停止前进。四位弟兄象放哨似的散开。石队长穿的是一身破蓝布棉袄棉裤,满身都是油泥,很象乡下二把刀的厨子。棉袄敞着怀,松松的拢着一条已破得一条一条的青搭包。这时候,他擦了擦头上的汗,说了声“真要命”!这是他的口头语,无论是在最安闲舒服的时候,还是最惊险紧张的时候,他总说声“真要命”来宣泄他的感情。说罢,他由怀中摸出一张破膏药来,坐在屁股底下。又摸出一个泄了黄的臭鸡蛋,和一张用香烟盒里的锡纸包好的扁扁的小纸包儿——那封给王举人的信。破膏药被烫软,他把臭蛋打破,涂在右胸前,然后,把纸包埋在膏药里,贴在臭蛋的汁儿上。“真要命!”他笑了笑。又浓又臭的蛋浆,流成很长的脓道子,他用破棉袄的襟来回扇动,使它们凝固起来。这样加好了彩,他背倚着一株老松,想象着;他要脸色晦暗,肩垂腿软,左手按着膏药,口中哼哼着,稳稳当当的混进城门。这么一想,他身上的汗慢慢的落下去,好象自己能感觉到,脸上的颜色是正在逐渐晦暗,而右胸仿佛真有点疼似的——真要命!
除了这点要以外表的稀松掩饰心中的紧张的想象而外,他简直想不起一点别的事。他很愿意想起一点别的事来,好使他心中平静一些,而心中平静,也许(更`多`好`书` 尽在` 福 `哇t`x` t小`说 下`载`站www 。F v a L。cn)更能帮助他的乔装入城的成功。他试着想念家中的老婆,但是感不到趣味,因为根本想不起她到底是什么样子。再试着想勤务兵偷过他几双袜子,也并不起劲,因为他根本不愿意算旧账。他心中有点急躁。最后,他发现了急躁的原因并不在此,而是在挂念丁副队长。
在平日,虽然没有什么明白的表示,他多少是有点看不起丁副队长。就拿丁副队长的名字——一山——说吧,他在安闲无事的时候,暗自推敲,就不十分高明。怎样说呢?既是个人吗,怎能又是“一座山”?什么山?泰山?华山?翠屏山,要是一座山,就应当标明出山名来;既不标明,到底是哪座山?真要命!石队长,在闲暇无事的时候,运用着“脑筋”,象一位哲学家似的这样思索着。思索的结果是十分不利于丁一山的。不管他——丁一山——是不是真正的大少爷,这个名字反正是没有“脑筋”。假若一山而真是大少爷,他一定不会起这么个不通的名字。假若他——凭他的不通的名字——不是大少爷,而来冒充,那就更没“脑筋”!有了这个结论,石队长十分的高兴,觉得自己比大家都多长着一大块“脑筋”!
别人都以为丁副队长确是一位少爷,所以为巴结他,或是为讥讽他,都以少爷呼之。现在,咱却琢磨出他并不是少爷,因为少爷,既上过洋学堂,就不应有个不知到底是哪座高山的名字。这点推论与发现,使石队长在闷得发慌的时候,得到欢悦与安慰。他狠狠的把石印的,亮纸的带着油墨味的《济公传》抛到老远去。“真要命!咱老石比济公还聪明咧!”
但是,平日彼此间小小的故典,到了一同作战的时节,便忘得干干净净。什么话呢,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块儿出来作战的朋友,比亲兄弟还亲。亲兄弟不见得就有生在一块儿,死在一块儿的关系!现在,石队长的心,那颗在见了敌人便坚硬如铁的心,挂念着丁副队长,正好象母亲惦念着儿女那样恳切。想到丁一山对文城的熟习,他咧了咧嘴微笑,暗自责备自己“太神经”。可是,丁一山既对文城熟习,就必定有许多熟识的人啊;焉知道他的熟人中没有汉奸呢?万一叫奸细认破……石队长把按膏药的手移到脸上,遮住了眼睛,仿佛面前有一摊鲜血似的。
好象睡觉撒呓怔似的,他猛孤丁的站起来,想马上进城去,找丁一山。走了两步,他又停住。说好了两点钟在林中相会,不能自己破坏了预定的计划。这是作战,不是闹着玩!虽然这样控制住自己,可是心里依然不安。无聊的拣起两个松子含在口中,也无济于事。
有些脚步声,他极快的藏在树后。

老郑极不放心!不放心丁一山。因为一山是梦莲的未婚夫。虽然是佃户,在情义上他却和王举人是老朋友。他特别喜爱梦莲。一来,她本人就可爱;二来,她是王举人的独女。王举人有过三四个儿女,都不幸而夭折;只有梦莲,在提心吊胆的抚养中,长大起来。她是王举人的掌上明珠,而老郑也就永远把她捧在手心上!无论他有什么一点“宝贝”,象是头一个成熟了的鲜玉米,或是两条还顶着黄花的嫩黄瓜,他都极小心的摘下来,用他的最干净,几乎是专为这种事儿预备的白花蓝布大手绢,象裹起珍珠与玉钗那么慎重的包好,给梦莲送了去。
五十多岁了,老郑除了眼睛有点迎风流泪,身上没有一点别的毛病。作活,走路,都和年轻的人一样,或者比他们还更泼辣一些。矮个子,大腮帮,全身的肌肉都一疙疸一块的象些个枣木榔头,腮下稀稀疏疏的一部半长的须,已经半白;在思索事情,或得意的时候,他便用那短棒锤似的手指拇狠狠的擦摸胡须,连腮上都擦红了。而后,象嚼着一半个米粒似的,嘴唇并得很紧,而腮上微动。在看到梦莲的时候,他腮上动得特别厉害;他没有什么合适的话足以表示出对她的喜爱,只好这么不言不语的透出爱她的心意来。
从梦莲幼年直到现在,老郑老叫她“莲姑娘”,而不称“小姐”。梦莲也知趣,永远没喊过老郑。他永远是她的“松叔叔”。在她小时候,她管他叫作“松树叔叔”,因为他住在松林里。长大了,她把“松树”的“树”字减去,而他就成了“松叔叔”。每逢在莲姑娘叫过几声松叔叔之后,老郑便用各种亲热的音调给她说些松林里虫鸟的故事。他的嘴笨,说不好,说着说着,就停顿下来,而眼睛虽然没有迎风,也流下了泪,一种快活的泪。
在老郑喝过两盅酒,连须子都仿佛发了红的时节,才偷偷的对人说:“我要是有莲姑娘那么一个女儿,就是一口气把我累死,我也得给她买绸子衣裳穿!”
他的真诚得到了报酬,莲姑娘把他当作了心腹人。在她十岁的时候,她死了母亲,她的房子很大,来往的人很多,可是她感到空虚。只有父亲和松叔叔是知心的人。她很爱父亲,但是父亲似乎还不如松叔叔那么好。虽然父亲是举人,而松叔叔不识字;虽然父亲作过官,而松叔叔只是个农夫;可是松叔叔的简单就是最高的智慧,他的诚实就是最高的品德。简单的说,松叔叔的可爱,象一株老松或一块山石那么可爱;爱他,而几乎说不出所以然来。
王举人作过几个月丁一山的老师。他很喜爱一山,但是很不喜欢一山的家穷!
梦莲喜欢一山,不管他的家穷不穷。
父女之间,因此,起了许许多多的小冲突。冲突虽小,可是与梦莲的终身大事相连,所以即使是为一杯茶的冷暖,或一顿饭的迟早,而引起的不快,也会把眼泪诱出来,每一件小小的冲突都慢慢发展到婚事上来。王举人说丁家穷,梦莲就说丁家曾经阔绰过。王举人说过去的富不能补救现在的穷,梦莲说今日的穷或者正好教明天再富。王举人以为娇生惯养的梦莲一定受不了委屈,而娇生惯养的梦莲以为只有受点委屈才足以表现出真的爱情来。王举人,虽然很爱女儿,但在这件事上决定拿出父亲的威严,不许女儿胡闹;即使女儿因此终日以泪洗面也在所不惜。梦莲,虽然很爱父亲,但在这件事上决定以不吃饭,不起床,头疼(真的和假的两种),落泪等等为反抗的工具,几乎是故意的使老父亲伤心。有一天,梦莲逃跑了。王举人发动了不知多少人,到处去找,连河岸上都细细搜查过,可是没有结果。王举人一天水米没有打牙,他很后悔,因为后悔而想到:丁一山那孩子是有出息的。丁家虽然穷,可是王家不是有产业吗?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为什么不陪送给她一所房,几十亩地呢?胡涂!——这回,他骂的不是梦莲,而是他自己。
当王举人在家后悔的时候,梦莲正快活的含着泪与松叔叔谈心。松叔叔,在开始,并没听清她的话,因为他觉得梦莲的来访,至少象一位公主或仙女来到他的茅舍,乐得他说不上话来,也听不进话去!
“草房!草房!”他连连的说。意思是:他的草房简直没法接待一位公主或仙女。他把凳子擦了再擦,才请她坐,他把铁锅刷了再刷,才给她烧水。他把珍藏着的一撮儿香片,找出来为她泡茶,而后想起至少须为她煮五个鸡蛋——刚下的大油鸡蛋。只顾了忙着这些,他只感到耳鼓上受着一些温美的刺戟,而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
慢慢的,水开了,茶泡了,鸡蛋已煮好了,而且一让二让三让的使梦莲没法不吃点喝点了,他的心才安下去,而请她把话重述一遍。
他听明白了,梦莲喜爱丁一山。把十根小棒锤放在磕膝上,腮上微动着,他听明白了她的话。腮上又动了好多下,他完全同意于她,她应该喜爱丁一山。他本不大认识丁一山,现在,他似乎看见了一位最可爱的年轻貌美的,头插金花,十字披红的驸马爷。
梦莲说一句,松叔叔点一次头。把话说完,她得到松叔叔百分之百的同意与同情。
及至她问道:怎么办呢?松叔叔直楞了一刻钟,或者更多一些。他觉得,凭他的岁数与经验,他一定有办法,可是,在这一刻钟的沉默里,他什么也没想起来。他的脑子,在这时候,活象一块木头,而且是被虫子盗空了的木头。最后,他拿出最高的智慧,说了声:“莲姑娘,我送你回家吧!”
天已经快黑了。梦莲思索了一番,觉得除了接受松叔叔的智慧,还不容易想出更妙的办法来。
于是,她就好象迷路了的羔羊又找到了老牧人似的,随着松叔叔与一个破灯笼回了家。
在路上,松叔叔想起来一个超智慧的计策。“莲姑娘,莲姑娘!”倒好象莲姑娘会随时被周围的黑影给卷了走似的,他连连的叫着。“莲姑娘,咱们可以扯谎吧?”
莲姑娘莫名其妙的轻嗽了一声——那种妇女特有的,闭着嘴,下巴稍微一低,象在嗓子里边敲了一声小玉磬的嗽声。松叔叔以为这声轻美的玉磬是表示同意。“莲姑娘!咱们扯了谎,我才能对举人爷说话!”
“说什么话?”莲姑娘问。
“你教我说什么话?”松叔叔故意的卖弄着聪明。“唉!婚姻的事!”她的思考能力也不弱。
“就是啊!”松叔叔把想好了的话故作惊人之笔的提出来:“莲姑娘!是上吊好还是投河好?”
“谁呀?”她在黑影里有点害怕。
“扯谎呀!”怕把她吓坏,松叔叔急忙的直说下去:“比方说,咱们说你去跳河,教我给救了。你才有劲,我才有劲!举人爷要不答应婚事,你,莲姑娘,就说,今个晚上歇一夜,天亮再去跳河!我就说:莲姑娘,你要跳下去一个时辰,我才赶到,不就太晚了吗?这么一说,举人爷准得吓成秀才爷,事情就成了!”
照计而行,事情果然成了功。
老郑的欢喜是无可形容的!经过好几天的述说与思索,他决定了可以自居为莲姑娘与丁一山的大媒!从这以后,莲姑娘就是买一包糖炒栗子,也把几个最大的挑出来,给松叔叔留下。
…………
老郑极不放心一山。一山来的那么奇突,走的又那么匆忙,而且在他走后,老郑还好似听见了两声枪响!不放心!不放心!没敢进屋子,他把正在林里砍柴的铁柱——小郑——找到,嘱咐他到路上去看一看;路上若看不到什么,就进城到王宅,问问莲姑娘可曾看到了丁一山。

四个在林中放哨的弟兄之一,李德明,看见了铁柱子匆匆走去,又匆匆的跑回来。李德明,身体象牛而心象狐狸的李德明,不能随便放过一个可疑的人和半点可疑的事。他迎出林外,把铁柱子截住,很客气的把枪杵在铁柱子的脊背上。铁柱子是个除了砍柴种地,只会混吃闷睡的傻小子,四肢百体好象都是铁筋洋灰铸成的。事情若倒退一年,即使有两个牛似的李德明,即使有两把枪杵住他的脊背,他也不能服气,而必定用他的铁筋洋灰的身体和枪弹碰一碰!今天,他没有反抗,因为他在今年正月结了婚。爹爹老郑在铁柱子结婚的那一天,就盼望得个肥头大耳朵的孙子,所以时常用一套简单而意味深长的话教训儿子:“不能,不能再混吃闷睡,装傻充楞啊,铁柱子!你是有了老婆的人!不能,不能再动不动就抡拳头;得象个人儿似的,好好干活,好好的给我生个大头孙子!别看我还能嚼得动铁蚕豆,谁知道阎王爷几时叫我回去呢!没了我,你就是一家之主了!专凭胳臂粗,拳头大,不能治家呀!”
这段话,教铁柱子的铁筋洋灰的脑子多少要活动活动;而脑子一活动,身体也不知怎的就受了控制,况且,年轻轻的老婆,不管是丑吧,还是俊美,是值得怜爱的,绝对不能用铁筋洋灰的办法对待她。她,虽然身体并不弱,可是处处是那么温软,即使他是双料的铁筋洋灰,也不能不渐渐的软化。
所以,他今天没有反抗。虽然他的脸红得象蒸熟的螃蟹似的,可是他没有劈手夺枪,而乖乖的拧着眉毛走进树林来。两个人四只大脚(而且有两只是铁筋洋灰的),把地上的干枝与松花踩得吱吱拍拍的乱响。这,惊动了石队长。他极快的藏在树后。
从树后看明白了来的是李德明,石队长极自然的走过来,倒好象从家里出来,要到外面看看天气那么自然。“干吗的?”他问。
“还没问呢!出来进去的,见鬼见神的,我怕他不地道!”
李德明这样的报告,把“报告队长”与敬礼都免去。“你是谁,老乡?”石队长的石头脸上裂开几道笑纹。“我们也都是庄稼汉儿!”
铁柱子看了看石队长,看了看李德明。李德明这时候,也把笑容摆出来,而且把枪藏在背后。铁柱子脸上的红色减去了一二分。他指给他们:“那里的草房就是咱的家。”他告诉他们:“咱是去找丁一山的。”
“丁一山?”石队长的心几乎要从口里跳出来。可是,他用力把它咽了回去。而且脸上裂出更多的笑纹来。他抓了抓头,把左颧骨仰起向着天,假装在思索:“丁一山?是不是王村那个丁一山?”
“不是!”铁柱子的铁筋洋灰的嘴是不说假话的。“他是王宅姑老爷!”“城里的王宅?”石队长顺口答音的问。“王举人的女儿给了他,还没娶。”铁柱子得意的补上一句:“咱爹是媒人!”
“唉!真要命!”石队长心中不十分的舒服。早知道丁一山有个未婚妻在文城,他决不许一山跟他一同来。“你干吗去找他呢?”
“咱爹不放心!‘
“为什么不放心!”
“他到咱家来过,连口水都没喝就走啦!”
“真要命!”石队长心里说。而后笑着问:“所以你爹不放心?”
铁柱子点了点头。“咱爹教咱去看看。”
“看见他没有?”石队长的心又要跳出来。
“看见了!”铁柱子的黑脸上起了一层白色的小米粒。“在那儿?他干什么呢?”石队长是用笑容去缓和话语的急切,可是——假若铁柱子稍微精明一点,必定能看出来——笑得已极不自然了。
“他在大槐树下面躺着呢!”
“什么大槐树?躺着?”石队长脸上的笑容一点也没有了,象要生吞了铁柱子似的张着嘴,向前凑了一步。
“离东门二里来地,有两棵老槐树,时常有人在那里上吊!”铁柱子脸上的小米粒更多了些,米粒上的小毛都竖立起来。“丁一山在树下躺着,大概是死啦!”
“死啦?”石队长的嗓子象忽然被什么堵住了的样子,眼睛钉在铁柱子的脸上,半天不能转动。
忽然,他抓住铁柱子的胳臂,声音极低的说:“你知道,丁一山是我的好朋友吗?告诉我,他怎么死的?不知道,就猜猜看!”
“咱猜不着!”铁柱子把胳臂夺出来,“走!问咱爹去!”“李德明!”石队长的声音是由牙缝里挤出来的,牙已咬紧。“教大家赶紧进城!对谁也不准说,不准说——听明白了,不准说——丁副队长的事——大家一知道,就必立刻想报仇,忙中生错,事情准糟!听明白没有?”
“明白!”李德明无心中敬了礼,把枪狠狠的插入腰里,三步当二步的走去。
“走!找你爹去!”石队长命令着铁柱子。
老郑正在门外,背着手来回的走呢。假若心情是可以用尺量的,他对一山的关切应当和右队长的同一尺寸。他并不特别喜爱一山,但是一山是莲姑娘的未婚夫,他就不能不另眼看待了。爱阳光的也就爱月光,虽然明知道月光是由太阳借出来的。
看见铁柱子,他匆忙跑过来:“怎样?怎样?”“完啦!躺在大槐树下面了!”
老人的迎风流泪的眼,这时候,并没有泪。反之;倒好象干得发痒似的,他用手掌使劲的揉了揉,把眼睛揉红。象要嚼碎一粒砂子似的那样用力的咬着牙,连颧骨上都微微的动弹,他的心中着了火!“我的错!我老糊涂了!我应该送他进城!”说着说着,他象全身都软了似的,慢慢的坐——不是坐,他是瘫在了地上。“莲姑娘怎么受得了呢?”“老大爷!”石队长也坐在了地上。“老大爷!我姓石,丁一山的朋友!我同他一道来的!”
老人眨着迎风流泪的眼——现在可有了泪——无精打采的看了看客人。看明白了,他的腮上慢慢红起来:“他的朋友?一道儿来的?你为什么不同他一块儿进城?我问你!”小棒锤似的手指几乎——要不是石队长躲的快——截在客人的右眼上。
“老大爷,你看哪!”石队长指了指胸前的膏药。“我走的慢哪!”
老郑的眼刚看到膏药,便相信了石队长的话。
“老大爷,那是怎回事呀?”
“丁——”老郑不往下说了。丁一山嘱咐过他,不许把他与王宅的关系说给任何人,而不提出王宅,话又无从说起。“老大爷,我是丁一山顶好的朋友,他的事我都知道!他是王举人的姑老爷。”石队长看了看在一旁咬着手指甲,呆立着的铁筋洋灰。
铁柱子也不知怎的感觉到不好意思了,搭讪着走开。“你都知道?”老人要问个水落石出。
石队长点点头:“你老人家是大媒。”
“大媒”象一把钥匙,咯吱一声把老人的心打开。他把一山如何来到,如何急忙的走去,和如何他——老人自己——仿佛听见两声枪响,详细的说了一遍。
石队长的脊背上爬动着一股凉气,心中冒着一股热气,这两股气仿佛在身上的某处碰到一块儿,教他打了个冷战。“老大爷,你看这是谁干的?”
“什么谁干的?”老人的脑子里只有个满脸是泪的莲姑娘,简直没心思再想别的。
“谁打死一山的?”石队长几乎是喊着,这样的问。把话喊出来,他急忙往左右望了望,很后悔这样失去控制自己的力量。
老人想了想:“我不能血口白牙诬赖好人!可是,丁姑爷要是教文城里的人打死的,那就一定是刘二狗!”“刘二狗?”
“唉,唉!”老人连连的点头,“我知道,他要从丁姑爷的手里抢走莲姑娘,我知道!”
“他是干什么的?”石队长心中很着急,不为莲姑娘,而是为众弟兄。假若刘二狗是给城内敌军作事的,恐怕大家就难得进城了。
“他,二狗,在日本鬼子——”老人说到这里,把声音放得极低,倒好象四围的松树也有耳朵似的,“来到以前,他什么事也没有。日本鬼子进城以后,他不知怎的就当了王举人的蜜——蜜……”老人说不上来二狗的官衔,只知道那是个与蜜有关系的东西。
“秘书吧?”石队长想帮忙解决这问题。
“不错!不错!是秘书!”
石队长心中安定了一点:“他不带兵?”
“不!不!他是文的!”
石队长立起来:“老大爷,你很爱莲姑娘吧?”老人也立起来:“比亲女儿还亲!”
“好!我和丁一山比亲兄弟还亲!我马上进城,你敢去不敢?”
“我一定得去看看莲姑娘!”
“见了莲姑娘,你给我说一声,告诉他,我是丁一山的好朋友,好不好?”石队长想在王宅安下“埋伏”。老人揉了揉眼,不客气的打量了石队长一番。“我看你是个好人!可以!”
“一言为定!咱们在城里见!”说罢,石队长迈开大步,往松林外走。
“嗨!”老人在后面喊:“走慢一点!你的疮!”石队长的脸几乎发了红。杀住脚步,回头含笑的说:“不要紧了,老大爷!脓已经流出来了!”又走了两步,补上个“真要命”!
老远,他就看见了那两株“老而不死”的大槐树!他的胸中象有一锅滚水。“镇静!镇静!老石!”他低声嘱咐自己。他切盼能看到一山尸,好面对面的告诉一山:“老石会给你报仇!”他又切盼尸首已经挪开,因为他不能保险不去抱着尸身大哭一场!
到了槐树下,没有尸身。他的一对老鹰眼转了两三次,就看到树下一片未干的血迹,低着头,咬着牙,把泪咽到肚内,他不敢抬手,不敢停步,而使心中的右手放在眉边,心中的双足立正,心中喊着“敬礼”!
他的心里,这时节,已经不是一锅沸水,而是完全空了。本能的,他往前挪动着脚步。
他的眼睛是干的,连一点泪的影子也没有。可是,泪却迷住了他的心——象湿透了的一张白纸那样。都快到东门了,这张白纸上才有了城门,小摊子,房屋,和日本卫兵。看见这末一项东西——石队长总以为敌兵是一种东西——他胸中的那锅水又沸腾起来。但是他须极镇静。他须用全身的力量给自己造出一些冷气,吹冷了那一锅沸水。他的脸上发了青!
低着头,左手按在膏药上,口内哼哼着,他对着那可以立刻杀死他的敌兵慢慢走去。敌兵的枪刺截住他的胸口。他把破袄的襟拉开更宽一些,一股臭气扑入敌兵的鼻孔。敌兵的厚皮鞋无情的,最傲慢的,狠毒的,踢在石队长的小腿上,使他跌出老远。爬起来,带着一身的马粪,他进了城。五
文城没有什么特产,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没有什么电灯与自来水。它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城。虽然西门外有火车站,而且附设着修车厂,可是仅足以教关厢洒满了机油和煤渣,在刮风的时候,到处都是带着臭味的灰沙,在下雨的时候,到处都可以陷进去个七八岁的娃娃。虽然因为有了车站,西门与南门外创设了应运而生的打蛋厂与纱厂,可是这些建设似乎并没在文城人民的心理上或经济上有什么显然的影响。
文城城里的石板路,大概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是相当光滑平坦的,现在,它的作用不是给人方便,而是千方百计的专绊行人的脚。路旁,没有使人看着高兴的铺户与房屋。除了豆腐房——主要的还是为养猪,卖豆腐仅是带手儿的事——酱园,小粮食店,其它的买卖,好象都是在这里作试验的,试验成功,便弄来更多的资本,到别的地方去繁荣市面。这里在晚上八点钟以后,街上便象死了似的,只有些无家的癞狗在黑暗中巡逻和乱叫。假若不是“文城”写在了车站的木牌上与车票上,恐怕人们早就把它忘得一乾二净了。
可是,炸弹与枪炮似乎是起死回生的东西。西门外的纱厂与车站都遭受了轰炸;文城的人们开始感觉到吃饭喝茶,生儿养女,喂猪,卖(或买)豆腐而外,还有些更大的责任与工作。他们须设法保卫自己的城池。车站上昼夜过兵,文城的人们昼夜有人在车站上,有招待茶水的,也有卖饼,卖香烟和茶癋鸡蛋的,还有专为数一数过来多少列车,车上有多少兵士的。他们看见了本省的和外省的军队,一样都为他们去打仗。因此,文城的人开始明白,文城不是孤立的一个有几家杂货铺与一座小车站的岛,而是与整个的中华联成一气的。他们的朋友不仅是朝夕晤面的张三李四和麻子王老二,而是全中国的人民。他们的胆气壮起来,也就想作出一点事来,表现出文城并不是一口装着些半死半活的人们的棺材,而是一个足以自傲的地方,因为它也有些欢蹦乱跳,肯作事的人。
文城没有自己的报纸。定阅北平天津或保定的报纸的只有县政府与县立中学。这两个机关,永远把阅过的报纸贴在门外。可是,文城人的看报,不过是一种消遣。他们不但不大了解报纸上所说的国际大事,就是本国的新闻也每每引起他们的误会,而惹起完全与本题无关,越说越远的争辩。现在,日本人的飞机在西门外投过了弹。他们急于看报,而且是认真的看了,因为西门外的死尸与炸毁的屋宇,作了报纸的最真切的保证!——报纸上所说的,不管关于上海的还是天津的事,并非是信口开河,而必定是确有其事;上海与别处所落的炸弹必定和落在文城的一样厉害,或者还更厉害一些。他们信任了报纸,也就信任了抗战,所以,他们老有人在车站上,向旅客,向士兵,“借”报看看。能够把一张报纸,不管是哪里印的,和哪一天的,拿进城中来的,几乎就可以算作一时的英雄!
消息越来越不对了。报纸上所说的,正和敌机的常在头上飞来飞去,两相配合。可是,大家并没有发慌。车站上来了军队,住下了;河岸上来了军队,住下了;王村,李庄,城里的中学,与东关外的松林里,全住了兵!看着士兵们军容的整齐,枪炮的齐备,人与马的精神,纪律的良好,文城的人们不但不慌,反倒睡得更香甜了。仿佛觉得中日战争的胜负就决于文城这一战,而在文城这一战中,中国必定打胜。
大家非常的兴奋。看着城里城外那么多的军队,听着早晚在固定时间吹出的号声,他们虽然不敢明说,可是心里都暗自盼望;快打吧!快打吧!把日本鬼子打败!从文城把日本鬼子打败!
城里最大的人物是王举人,既是举人公,又作过京官,还有房子有地。王举人可是一点也不兴奋。反之,他很悲观。除了对最亲信的人,他并不肯轻易发表意见,可是谁也看得出,他的神色,他的故意沉默,他的不常出门,都是对抗战没有信心的表示。
他是个读书人,并且极以此自傲。在他的心目中,读书人之所以为读书人,就是遇到事情能够冷静的辨别利害(虽然“利害”不就是“是非”)。辨明了利害,才能决定进退出处,这叫作明哲保身。他看不起文城的人们。看,一面军旗,一队士兵,一尊大炮,会教他们忘其所以的欢悦,愚夫愚妇们!不错,在圣经贤传上,他常常碰见忠孝节义等等字眼;这些字眼也时常的由他口中有滋有味的说出,但是这与其说是读书人应当信任这些好字眼,还不如说是读书人有点义务——把这些好字眼挂在嘴边说的义务。因此,在他遇到非亲非故的人,他的口中不是诗云,便是子曰;仿佛他就是一本活的经典。及至遇到他真关心的人,他的诗云子曰就一齐引退,而让位给两个铜板比一个铜板多,或与此类似的考虑与计算了。假若圣经贤传象太阳那么大,王举人的心眼才不过是个针孔,或更小一些。
“清癯”是王举人愿意拿来形容自己的两个字。中等的身材,小瘦脸,王举人并没有使人望而生畏的威严。全身,除了一些不十分硬的骨头,便是一些带着皱纹的软皮;无论他怎样怜爱自己,当他摸到自己的一身骨头与软皮的时候,也感到十分失望。所以,他一天到晚总去摸他的胡须,好教他的手有个地方放一放。他的胡须也并不体面。一共大概有几十根吧,而且每一根似乎都没有固定的颜色,黑不黑,白不白,又不肯定的黄或红。其中,有四五根很长,十几根极短,其余的都一根有一根的独立的尺寸,仿佛完全是偶然的长在一处。
可是,王举人很珍惜这些根“乌合之众”的毛儿,因为他以为只有这种稀疏,古怪,不美观的胡须,才正好配得上他的“清癯”。他常常的想:凭他的小瘦脸,稀胡子,再加上蓝纱袍,大红福字履,和一把雕鸰扇或团扇,教传真的好手给他画下像来,他必定和陶渊明,李太白,至少也和吴梅村,一样的潇洒俊逸!
一阵狂风,也许(更`多`好`书` 尽在` 福 `哇t`x` t小`说 下`载`站www 。F v a L。cn)把他吹散,一场暴雨,也许(更`多`好`书` 尽在` 福 `哇t`x` t小`说 下`载`站www 。F v a L。cn)把他浇瘫。但是,即使被风雨摧毁,他的眼睛会永远完整的存在。他的生命的力量,仿佛都在这一对眼睛上呢!单眼皮里包着一双极圆,极黑,极活动的眼珠,一齐往上翻,一齐往下落,一齐往左往右疾行。他的一双黑眼珠,在单眼皮的掩护之下,象一对诡计多端,无时不闹事作崇的小黑鬼儿。自左而右,或自右而左,两个小黑鬼极快的一走,从这个眼角走到那个眼角,他便从圣经贤传看到两个铜板比一个铜板多!“梦莲!”王举人托着水烟袋,用单眼皮遮住黑眼珠——他不愿教女儿看出他的聪明,因为心中有些怕她。“你看怎样?”
“什么怎样?”梦莲似笑似不笑的问。
“听说,连东门外的松林里都来了军队!”他用水烟袋向东指了指。他不敢说“战事”
两个字,而只提出松林里的兵。他怕战争。
“这两天,我的心老跳!”梦莲把柔软而洁白的小手按在胸前。
“怕?”举人公从上下眼皮的小缝里放出点黑光来,又赶紧收回去。
“不是怕,”她又似笑非笑的说:“是兴奋!”举人公吸了两口烟,然后又用烟袋向外一指:“你也和他们一样?”
“谁?”她慢慢的把小手从胸上挪下来,检查自己的手指——每个指甲都剪得圆圆的,短短的,没有任何可挑剔的地方。
举人公先摇了摇头,而后不愿得罪女儿,又非说出不可的,低声的说:“那些无知的人!看见几个兵,一面军旗,就忘其所以的高兴!”
“爸爸,你不高兴看见咱们的军队!”梦莲的眉头皱上了一点。
举人公低着头,用眼皮遮住来回转的黑眼珠。眼珠转了几次;他从战事看到家破人亡。
沉默了好大半天,他长叹了一声。

军队调来了,军队又调了走。人不知鬼不觉的来到,又人不知鬼不觉的开拔。文城的人们心中有点不安。他们猜测,而猜测便产生了谣言。乐观的张三以为日本人不会打到文城来了,因为我们的军队已经调走,去到远处截击或追击敌人。悲观的李四以为我们的军队调走,是因为别处的兵力太弱;那么,假若军队都调了走,而敌人向文城攻打,岂不是得唱空城计?这两种,且无须再多说别种的,猜测都各自去找它们的佐证与根据,于是可信的与不可信的消息都一到文城便变成了使大家狂笑和皱眉的,有传染性的东西。
这种有传染性的东西可是传染不到王宅,不仅是因为王宅的房高墙厚,而多半是因为王宅的主人根本不受传染。他有自己的主张与打算。他会从八股与策论中找到他们实际的,象两个铜板永远比一个铜板多的道理与办法。
东门松林外的地是他的地,松林里可住了兵。他不放心!不管那是哪里来的兵,和为什么来的兵,他不放心!西门外纱厂有他的股子。纱厂被敌人炸毁,他悲观!不管那是谁的炸弹,和为什么轰炸;他悲观!由这些使他关切与悲观的事实,再推想到他的房子,他的书籍,他的金银器皿;他的黑眼珠不论是怎么转,总转到损失,饥饿,甚至于毁灭上去!最后,还有他的女儿呢!自从她生下来直到如今,他所得到的只是“爸爸”这两个字。“爸爸”有时候是带着笑声喊出,有时候是带着怒气喊出的,喊出的时间与声音的不同,便是病痛,顽皮,闹气……种种的直接的表现。这些表现使“爸爸”心中受到不知多少折磨。可是,尽管折磨很多,他不能不爱他的女儿,他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况且,这个宝贝又是个女儿,而女孩子,是他以为,最会给家庭丢人的东西,应当昼夜监视着,象看守一个大案贼一样!在太平年月,这些折磨与操心,倒也还有它们的苦痛中的乐趣,及至到了兵荒马乱的时节,它们便成最大的负担与责任,使人只想流泪!
是的,地亩,股票,房产……还有女儿,缠绕住王举人的心!他无暇顾及比这些东西更高更远的事。他不能为别人筹画什么,他自顾还不暇呢!他不能从国家民族上设想,而把自己牺牲了;因为命只有一条,而国家是大家的呀!
他的心愁成了一个小铁疙疸!他想带着金银细软,与女儿,逃往上海或天津。不行,那些地方也有战事!战事,战事,到处有战事!他以为这简直是故意与他自己为难,教他老头子连个逃避的地方都找不到!逃既不行,那就只好硬着头皮留在家里,看着自己的房,自己的地,倒也不错。可是,炸弹又不知哪一时会从空中落下来,把他的房子,书籍,器具,连他自己,都炸个粉碎!
最难处置的,还是那个会喊爸爸,可爱又可气,而且不能随便放弃了的梦莲。假若她是顺着他的心意定了婚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弄一顶轿子,马马虎虎的把她送到婆家去,即使陪送上五十亩地也是好的——反正荒乱的年头,地亩也不甚值钱。这,岂不干净利落?可是,她偏偏爱那个丁家的小子,要死要活的闹得满城风雨!丁家的小子,在哪儿呢?听说已经当了兵!胡闹!胡闹!一百个胡闹!作老子的赶上这个时代,这个年头,就算倒了霉!倒了“死霉”!王举人真动了气,居然把经传上不见的字也运用出来。
他可不敢堂堂正正的责备梦莲。他有点怕她。当他把小黑眼珠睁大,旷观宇宙的时候,他觉得只有梦莲是他的亲人。天上有那么多的星星,地上有那么多的生物,可是只有梦莲时常立在他身边,叫他“爸爸”。同时,她似乎又离他很远;她的行动每每教他吸过十几袋水烟,还琢磨不透。她离他最近,也离他最远,象吹到脸上的风似的,刚碰到,就马上走向野海或大漠去了。看吧,她平日看到一个毫无伤害人的意思与能力的绿虫,都把小脸吓得发青,可是空袭解除后,她会穿上男人衣服(什么样子)去加入救护队,弄得混身象小泥猪似的才回来吃饭!奇怪!平日,邻居若是有打架的,都足以使她藏在屋里,半天不敢出来;出来以后还必定闹点头疼。现在城里城外都是军队,看她,不但不躲起来,反倒给士兵们去送茶水与鞋袜!平日,有亲戚来看她,她都有时候故意的不见;现在,任何一个生人,不管是士兵,还是难民,仿佛都是她的熟朋友!
关于她的婚事,就更不能提!当丁一山在文城的时候,两个人几乎老在一块,使王举人看着都觉得脸上应当发烧。及至一山去从军,王举人以为大难又临了头,她一定天天和爸爸发脾气,不说她想念一山,而说爸爸一切都不对。奇怪,她并不发脾气;反之,她倒欢欢喜喜的告诉爸爸:一山要是作了军官,回来与她结婚,够多么体面呢!王举人看不出体面在哪里,她便引电影为证,说外国的女郎都喜欢军人。王举人心里说:“幸而文城不常演电影!
要不然,她还许去嫁个洋人呢!什么话!“
“梦莲!”王举人悲痛的说:“怎么办呢?”
“什么怎样办?”她又换上了男装,小手插在裤袋里,仰着脸,似笑非笑的问。
“唉!”王举人长叹了一声,不愿说下去。他觉得女儿离他有十万八千里。不用跟她多费话吧。他的痛苦与忧虑简直不是他的那个心所能容纳的,因为他的心才有一颗干黄豆那么大。
女儿既不能给他分忧解愁,他切盼有个人——或者哪怕是一条狗呢——来和他谈一谈,给他出个妥当的主意,保全他的老命,家产,和——唉,没办法!——他的女儿!
他很羡慕老郑。老郑一看到松林里来了军队,便把媳妇——一张八仙桌,腿儿朝上,上面盖了一大块蓝布,便算作花轿——接过门来。这样,媳妇的娘家放了心,而老郑也觉得对得起祖宗与儿子。
老郑对得起儿子,王举人可是对自己的女儿毫无办法!老郑拿来五十块现洋,交给王举人,请举人公给他保存,作他的“棺材本儿”。
“你教我给你存钱,我的钱教谁给存着呢?”王举人的小黑眼珠上顶着两小颗泪!
这,把老郑问住了。他本来想把钱埋在松林里,可是松林里有兵。又想把钱缝在腰带里,身不离货,货不离身;可是,假若日本兵来到,把他打死,岂不连钱带命一齐丢掉?
想来想去,他决定把“棺材本儿”交给举人公去。在他心中,他觉得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是总不会轮到举人公身上的。举人公不是凡人,他必有神灵保佑着。再说,即使举人公的命不象他——老郑——所想的那么结实,不是还有莲姑娘吗?莲姑娘住在哪里,哪里就一定平安无事,象“姜太公在此,诸神退位”那样。莲姑娘若是有什么失闪不幸,世界就必同归于尽,一点含忽也没有,同归于尽!举人公不接受那份“棺材本儿”!老郑的心里,打了个冷战!
“举人公!难道日本人打进城来,就真的鸡犬不留吗?”老郑揉了揉迎风流泪的眼,急切的等着足以使他获得安慰的问答。他切盼举人公摇摇头。可是,举人公竟点了点头。
“鸡犬不留?”老郑的牙又嚼着一粒无形的米。举人公又点了点头。
“好!”老郑握紧了拳头。“好!”用拳捶了磕膝一下。“怎么啦?老郑!”举人公低着眼皮问,显出不动声色的样子。
“打就是了,还有什么可说的!打就是了!”老郑脸上的皱纹,这时节,都象是一根根铁丝织成的了!
“打谁?”举人公问。
“谁无缘无故的来祸害我,我就打谁!谁来‘鸡犬不留’,我就教他‘死无葬身之地’!”老郑很恰当的用了两句成语,眼睛忽然一明,看举人好象比平日短小了一些。
举人公半天没说出话来。他本想和老郑谈谈心,谁知老郑也和梦莲是一路货!
“去吧,老郑!”举人公把老郑赶走了,独自紧皱着双眉!七
连着三夜了,文城,带着多少人的跳动的心,与微微的几点灯火,静静的听着远处的炮声。
城里只剩了一连兵,河岸上还有一营。
文城的人们开始互相的问:“你看到底怎样呢?”把“到底”说得特别的有力。
谁也回答不出来。即使有人极大胆的去判断,他的语气还是“仿佛”,而不是“到底”。
可是。大家并没有十分发慌,因为城里和河岸上还有那么一些兵。兵的数目虽少,可是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出那么坚决,那么沉着,那么勇敢的神气,使大家觉得假若自己还一劲儿发慌,就对不起人!
连长,唐立华,虽然到文城来才不过一个月,可是仿佛已经象自幼就生在这里的了。谁都认识他,因为他的身量比常人高着一头。连刚学说话的小娃娃,都会那用带着小肉坑儿的胖手指,指着他,嘴里好象学打锣似的说:唐!唐!唐!谁都喜欢他,他是那么和气,那么简单,那么直爽,仿佛永远把他的鲜红可爱的一颗心挂在胸前,教谁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任何人跟他说了一半句话,就马上感到连长把那颗挂在外面的,鲜红可爱的心,摘下来,放在他——任何人——的胸里。
当大家在屋里静静的听着炮声的时候,他们的心无法不跳得比平常快一点。可是,同时,他们也知道,唐连长——那个黑塔似的好人——是在他们的街上和他们的城墙上走动呢。他是文城的护神!炮声一紧,人人都想去问唐连长——到底怎样呢?
唐连长永远板起笑着的脸一小会儿,而后又笑一下,才回答:“我不知道别的到底怎样,我知道我跟敌人干到底!没了文城,就没了我”
这个简单的,并不十分乐观的回答,把文城的百姓感动得落了泪。假若不是打仗,唐连长也许(更`多`好`书` 尽在` 福 `哇t`x` t小`说 下`载`站www 。F v a L。cn)一辈子没听说过文城,更不用说来到这里了。他和文城简直没有任何关系,可是他决定与它共存亡!“看看人家唐连长!”这一句话几乎是在每个人的嘴上,而每个人的心中也似乎有了一个决定:“咱们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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