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鄧小平時代

_25 傅高义 (当代)
對於農戶經營應當採取的形式也有不同意見。最終選擇的「包產到戶」方式保留土地集體所有制,允許地方幹部
為每戶規定一定的生產指標。在和農戶簽訂的合同中,由村幹部具體規定農戶要種植的作物種類和向政府上繳的定額。
合同中規定,地方幹部同意為農戶提供土地和農機,收穫之後農戶上繳一定數量的糧食和其他作物作為回報。如果農戶
不再有下地幹活的足夠勞力,村幹部可以把土地轉包給其他農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一詞是由杜潤生提出的,跟
其他提法相比,它可讓保守派放心,集體仍是承擔責任的一級地方單位。[15-65]從北京當局的角度來看,這種制度保證了
國家對糧食、棉花和其他作物的需求能夠得到滿足。農戶可以按自己的方式種地,只要按合同交夠了數量,剩餘產品便
可以自用或拿到集市上出售。
根據省委書記會議的文件和討論,萬里和手下的人起草了第 75 號文件,於 1980 年 9 月 27 日公佈。[15-66]文件
的起草十分認真,它允許農村集體將生產責任分散到戶,尤其是那些需要防止饑荒發生的特別貧困的地區。到 1981 年
10 月,全國有一半以上的生產隊選擇了某種形式的包產到戶。到 1982 年結束時,98%的農戶都與生產隊簽訂了某種
形式的承包合同。[15-67]
為動員農民參加大型公共項目和集體農業大生產而在 1958 年成立的公社,於 1983 年 10 月根據中央 35 號文
件被正式解散。作為三級集體所有制(公社、大隊和生產隊)中最高一級的公社當初把經濟和政治功能集於一身。它被
解散後,其政治功能轉移到鄉鎮政府或大的行政村,公社的工廠和其他經濟單位則變成了獨立的「集體」企業。
化肥產量從 1978 年到 1982 年也翻了一番,1979 年糧食收購價提高了 20%,這都有助於提高糧食產量和農
民收入,儘管不像承包到戶的作用那樣大。[15-68] 農民收入在 1978 年到 1982 年大約翻了一番。[15-69]
一些觀察家認為包產到戶的想法是農民自己的發明,但事實上很多幹部都知道這種想法,有些幹部甚至從實行集
體化以來就一直在考慮它。更確切地說,如果讓農民在家庭生產和集體農業之間選擇,他們絕大多數都會選擇家庭生產。
懷疑家庭生產的幹部也逐漸改變了立場。1987 年的中共十三大對憲法作了修改,確保農戶享有無限期的承包權。[15-70]
取消集體制度實行農戶經營之後,要用幾年時間對供需作出調整,穩定全國有效的農作物生產銷售體系。在幾年
時間裏,農業專家每年都要起草處理這些問題的文件,如農業組織、農機、增加農業生產投入等等。這些文件每年 1 月
初作為中央政府 1 號文件公佈。在 1982 年的 1 號文件中,包產到戶和類似做法都被認為仍然屬於「社會主義」的性質,
意識形態之爭也隨之結束。
實行包產到戶後,糧食生產持續快速增長。到 1984 年時糧食產量就超過了四億噸,而 1977 年時還只有三億噸。
1981 年以後,糧食供應的增長導致政府鼓勵農戶改種蔬菜水果和經濟作物。據官方估計,1977 年到 1984 年的人均
糧食消費從 195 公斤增加到了 250 公斤,豬肉、牛肉和禽蛋的消費增長得更快。[15-71]
政府對 1984 年的大豐收完全沒有準備,結果是沒有足夠的倉庫收儲糧食,一些地方政府沒有足夠的資金收購打
下的全部糧食,只好給農民打白條。在此之前,政府由於擔心城裏人的不滿,沒有把從 1978 年開始多支付農民的價格
成本轉移給城市消費者。這種補貼給政府預算造成了緊張。從 1984 年開始,政府才將這種成本轉移給城市消費者。1985
年 1 月 1 日政府宣佈,不再義務收購農民打下的糧食。種地的農民在 1985 年因擔心賣糧拿不到全款而減少了糧食種植
面積,使這一年的糧食產量下降了 2,800 萬噸,降幅為 7%,但比剛開始實行包產到戶的 1980 年仍高出 6,000 萬噸。
1985 年以後經過幾年的調整,糧食生產又恢復到 1984 年的水平,使農業產量保持了穩定,而 1989 年的產量再次超
過 1984 年的峰值,此後一直維持在較高的水平上。[15-72]這時糧食產量已很充足,於是政府取消了糧食配給制,消費者
已能夠買到他們需要的任何糧食。
包產到戶並不是包治農村百病的靈丹妙藥。有些地方,尤其是有大片旱地、不種稻米只種小麥和高粱等作物的東
北地區,那裏的農民使用拖拉機耕種大片田地,這是單個農戶無法做到的。這個地區的一些地方選擇了保留集體農業。
在集體制度下,經營得很好的生產隊能夠為沒有家人照看的老弱病殘提供一定照顧。但是由於公社的消失,為基層社區
提供福利變得很困難。25 年的集體化農業造成了破壞性的後果,走極端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但農村集體化也比較容易
擴大灌溉體系,發展扎根於集體所有制的強大的地方黨組織棗在包產到戶之後,這種組織並未完全消失。[15-73]
除了結束糧食短缺、提高農民收入之外,包產到戶也導致了經濟作物的增加,如棉花、亞麻和煙草。1981 年時
中國是全球第四大的棉花進口國,四年後它開始出口棉花。農戶願意賣力幹活以完成他們答應的糧食生產指標,這使年
輕人可以去鄉鎮企業打工。農民也進城叫賣農副產品,從而改善了城市消費者的食品數量和質量。即使反對取消集體化
農業的幹部也發現,他們的妻子兒女很高興能有更多選擇,市場上有了質量更好的蔬菜、水果、雞肉和豬肉。在 1980
年代,隨著冷凍和運輸條件的改善,蔬菜、肉類和水果的品種繼續迅速增加。千百萬農民脫離了貧困線。增長的收入又
為正在擴張的輕工業提供了銷路。不過,除了城郊地區,大多數農民一般說來仍比城市居民窮很多,衛生保健和教育水
平都相對落後。
1981 年完成了包產到戶的轉變之後,鄧小平繼續關心著每年農村政策的調整,但他投入的精力和參與程度,已
不像 1978 年到 1981 年他親自過問的「去集體化」過程那樣多。鄧小平讓萬里告訴農村的地方幹部,他們要允許農民
想辦法解決饑荒問題,然後他又讓人宣傳取得的成果,由此達到了他要緩解中國糧食短缺的目標。鄧小平對家庭農業並
沒有意識形態上的信念,他允許這樣做,是因為它能解決糧食問題和農戶生計的問題。為了達到這一目標,他不得不將
農業「去集體化」。鄧完成了這個艱巨的政治任務,既沒有在黨內引起破壞性的分裂,也沒有使自己變成保守派幹部攻
擊的靶子。群眾對農村改革的成果普遍充滿熱情,無論是獲得了更多的自由和收入的農民,還是享受著更多類食品供應
的城市消費者。這大大加強了對進一步改革的支持。
鄉鎮企業
鄧小平在 1987 年與南斯拉夫官員會談時說:「農村改革中,我們完全沒有預料到的最大收穫,就是鄉鎮企業發
展起來了,突然冒出搞多種行業,搞商品經濟,搞各種小型企業,異軍突起。」[15-74]鄧小平並沒有啟動鄉鎮企業的試驗,
但這符合他的治國理念:只要是行之有效的事,就給予支持。它也與趙紫陽的研究班子的建議相吻合:繼續實行計劃經
濟體制,但只要市場不干擾計劃,就讓市場發展。
1982 年撤銷公社後,公社的小工廠和商店自動變成了由剛成立的鄉鎮政府領導的企業。公社的小工廠依靠人力
和原始機械,除了拖拉機和水泵之外,這些機械幾乎都是在當地製造。由於交通體系很落後,公社企業要自己修理拖拉
機,維修用於灌溉農田的水泵。有些公社的工人編織藤條籃子,還有一些小鑄造廠和機床被用於製造犁鋤等簡單農具,
供水牛、小型拖拉機或青壯年使用。很多鄉鎮有簡陋的食品加工廠,用來打稻米、生產醬油、烘乾瓜果或醃制蔬菜。一
些公社有簡陋的磚窰,燒製低品質的磚塊,也有混凝土廠,用沙石製成供當地使用的水泥預製件。一些村子有生產或縫
補衣服的縫紉機。丘陵和山區地帶的鄉鎮採集中藥材製成簡單的中藥,很多鄉鎮挖坑漚製有機肥,有的地方還有簡陋的
小化肥廠。[15-75]
雖然鄉鎮企業不在計劃之內,但它們發展成長的條件已經成熟。公社的小工廠因公社取消而成為鄉鎮企業後,不
但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公社的管理獲得了獨立,而且不再受公社地域的束縛,可以隨意生產產品,按自己的願望把它賣
到任何地方。不同於國營工廠,它們有適應需求的靈活性;也不同於仍受著僱工不得超過七人這種限制的個體戶,它們
被看成「集體」性質,在意識形態上更易於被人接受,因此規模也不受限制。公社社員幹活沒有積極性,在生產隊分給
自己的地裏幹活的人則很賣力,這就減少了種地所需的勞力,有更多的農村年輕人可以去鄉鎮企業打工。隨著棉麻和煙
草一類經濟作物產量的增加,鄉鎮企業可以把這些收成轉化成棉製品、帆布、煙草等各種產品。
境外湧入的投資也為鄉鎮企業的增長提供了動力。在整個 1980 年代,鄉鎮企業一半以上的產量來自五個沿海省
份: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和山東。[15-76] 而這些省份的投資和技術又是來自香港、臺灣和海外華人(見第 14 章)。
廣東的很多鄉鎮企業引進外國技術,與當地官員合作,建設日益現代化的工廠,為國際市場製造產品。簡言之,正如杜
潤生所說,取消公社和政企分開後,過去的公社企業便能像經濟動物一樣行動,對市場需求作出反應了。到 1980 年代
中期時,面對政府要求國營企業提高效率的壓力,一些國企甚至把合同轉包給鄉鎮企業,讓它們幫助自己完成生產計劃。
與國營企業相比,鄉鎮企業有很多優勢。國營企業,包括基礎產業、運輸業、公用事業和國防工業的所有企業,
要按年度計劃生產一定數量的產品,有固定的人員編制,工資分成若干等級。原材料的購銷價格都由政府規定,以反映
計劃中的輕重緩急。簡言之,國營企業缺少靈活性,而鄉鎮企業完全可以對市場條件作出靈活反應。此外,國營企業要
為全體職工提供很多福利:住房、勞動保障、醫療和子弟學校等等。鄉鎮企業可以使用年輕的勞動力,不必向老職工提
供高報酬和福利支出。1978 年只有 2,830 萬人在農村的集體企業中就業,到 1992 年鄧小平退下來時,鄉鎮企業僱用
了 1.058 億人;1978 年農村集體企業總產值是 490 億元,1992 年鄧小平退下來時,鄉鎮企業的產值是 17,980 億
元,幾乎增長了 50 倍。[15-77] 公社集體企業在 1978 年的全國工業產值中只佔 9%,1990 年鄉鎮企業已佔到 25%,1994
年更是達到了 42%。[15-78]
鄉鎮企業也開始與國營企業爭奪原料和人力。例如,在長江三角洲地區,國營企業的工程師正常工作日在廠裏按
計劃從事生產,週末則趕到上海以西不遠的無錫、蘇州和崑山的鄉鎮企業幹活,企業的效率遠高於一般國營工廠。
到 1980 年代末時,鄉鎮企業消耗國有企業所需原料,小型鄉鎮企業浪費了本可以被國有企業更有效利用的燃料,
輕裝上陣的鄉鎮企業的競爭使國營企業更難以賺錢和為老職工及退休職工提供福利,這些情況已經讓陳雲感到不滿。於
是國家計劃和財政部門的平衡派開始要求對鄉鎮企業加強監管,防止它們從國營企業吸走太多的資源和人力。
個體戶
鄉鎮企業獨立於政府,但仍受制於地方幹部的領導。與個人所有的私營企業相比,鄉鎮企業被視為「集體企業」,
更易於被中共的保守派所接受。但是,對於各類適合於個體企業提供的服務和產品,社會上存在著巨大的被抑制的需求。
1955 年至 1956 年實行了集體化之後,城市私有企業被消滅。因此當 1970 年代開始改革時,人們很想經營飯店、便
民店、修理鋪和出售各種商品的小商店。鄧小平和他的同事知道城市需要小型私營企業,但是,如何才能讓保守的幹部
同意恢復這種小企業呢?
答案是迫切需要給年輕人找到工作以免他們在城裏鬧事。到 1978 年失業人數已達數千萬,而從理論上講社會主
義社會已經消滅了失業,甚至使用「失業」一詞在當時都很敏感,因此沒有工作的城市青年是在「待業」。在 1977 年
後的最初幾年,配給制使知青很難擅自回城,但是隨著農民在市場上出售的剩餘產品越來越多,城市家庭不需要配給票
證也能想辦法養活他們的返城子女了,於是有越來越多的知青開始悄悄返回城市,雖然他們回到城裏也找不到工作。再
者,從 1977 年開始,在農村考上大學的青年可以回城讀書,仍留在鄉下的人心生妒意,也開始設法悄悄回城。
在 1978 年和 1979 年,估計有 650 萬年輕人從農村回到了城市。[15-79] 到 1980 年代初,估計共有 2,000 萬知
青和工人棗他們大多數原來是城市居民棗回到了城市。由於國家財政十分緊張,國營企業沒有錢僱用他們。到 1979
年,有關「待業青年」犯罪的報道有增無減,讓領導人愈發感到不安。因此,鄧小平就像過去以饑荒作為藉口允許農民
「自己找活路」一樣,他在 1979 年也利用城市青年日益增長的犯罪說服其他領導人,讓這些年輕人做「個體戶」。[15-80]
只要自食其力,不剝削他人的勞動,就應當把他們看作勞動者而不是資本家。鄧小平說,應當允許他們開飯店、修理鋪
或其他「個體企業」。於是在 1980 年初,城鎮開始湧現出小商店和小食品攤。
但是,如何區分個體戶和資本家呢?馬克思在《資本論》第四卷中講過一個有八名僱員的僱主是在剝削他人勞動
的例子。因此活學活用的北京政治領導人建議,只要個體戶僱工不超過七人,自己也從事勞動,就應當被視為「勞動者」。
一旦得到允許,個體戶便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出來,城鎮裏出現了各種小攤:理髮的、修鞋的、磨刀的、修自行車
的、賣飲料小吃和各種手工或製造的商品的。有些地方只允許這類活動在晚上營業,於是變成了「夜市」。國務院在 1981
年 7 月頒佈了指導個體經營發展的管理條例。地方政府開始就經營地點作出規定,並要求他們進行登記。城市服務業的
復興就像包產到戶一樣大受歡迎,無論對於能掙錢養活自己的人,還是能得到所需服務和商品的消費者都是如此。
1982 年,由於發現有些個體戶僱工超過八人,立刻引起了爭論。但鄧小平說,怕什麼呢,難道這會危害到社會
主義?[15-81]他用了一個樸素的例子來說明自己的態度:如果農民養三隻鴨子沒有問題,那他又多養了一隻鴨子就變成資
本家了?給私營業主能僱多少人劃出一條界線在當時仍是一個相當敏感的問題,需要由鄧小平和陳雲這樣的人親自拍
板。鄧小平對陳雲說,如果公開討論這個問題,會讓人擔心允許私營企業的政策有變。因此他建議「僱工問題,放兩年
再說」。一些企業害怕樹大招風,但也有一些企業在繼續發展壯大。這段時間鄧小平繼續避免公開表態,他的策略是允
許私營企業發展,但不使其引起保守派的警覺。在 1987 年的中共十三大上,中共幹部正式同意了個體戶可以僱用七名
以上的員工。鄧小平用他的改革方式又一次贏得了勝利:不爭論,先嘗試,見效之後再推廣。
[15*-1]為求合乎作者本意,本書將「the builders」、「the balancers」直譯為「建設派」、
「平衡派」,不採用「改革派」、「穩健派」等譯法。棗中文版編者
[15-1]這是 1990 年底鄧質方對美國駐北京大使館貿易參贊(1989-1992 年)夏尊恩(Timothy
Stratford)說的話。
[15-2]關於計劃派(the planners)和建設派(the builders)之間的分歧,可參見陳志凌:〈姚
依林〉,載中共黨史人物傳研究會編:《中共黨史人物傳》(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第 72 輯,
頁 1-120。
[15-3]Kenneth Lieberthal and Michel Oksenberg, Policy Making in China: Leaders,
Structures, and Processes (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8), p. 45.
[15-4]Dorothy J. Solinger, "The Fif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and the Process of
Policy Making: Reform, Readjustment, and the Opposition," Asian Survey 22, no. 12
(December 1982): 1238-1275; Hua Kuo-Feng, "Unite and Strive to Build a Modern Powerful
Socialist Country!" Peking Review 21, no. 10 (March 10, 1978): 24-26.
[15-5]Jinglian Wu, Understanding and Interpreting Chinese Economic Reform (Mason,
Ohio: Thomson/South-western, 2005);武力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1949-1999)》(北
京:中國經濟出版社,1999),上冊,頁 773;Barry Naughton, Growing Out of the Plan: Chinese
Economic Reform, 1978-1993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5), p. 67; Thomas
Rawski, "Reforming China's Economy: What have we learned?" China Journal, no. 41
(January 1999): 139-156.
[15-6]漢語的「規劃」一詞不同於「計劃」,雖然兩個詞通常都翻譯成「plan」。「規劃」只提出
目標,類似於日本通商省的「規劃」。五年計劃或年度計劃不同於「規劃」,它具體規定投入的來源以及
資金和資源的具體用途。十年規劃是由國家計委一個單獨的部門制定的。
[15-7]Naughton, Growing Out of the Plan, pp. 70-71.
[15-8]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年譜(1905-1995)》(上中下卷)(北京:中央文獻出
版社,2000),1978 年 12 月 10 日, 頁 228-230;SWCY, 3:237-239.
[15-9]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鄧小平年譜(1975-1997)》(上下冊)(北京:中央文獻出
版社,2004),1979 年 1 月 6 日,頁 465-467;蕭冬連:〈1979 年國民經濟調整方針的提出與爭論〉,
《黨史博覽》,2004 年第 10 期,頁 4-10。
[15-10]Denis Fred Simon, "China's Capacity to Assimilate Foreign Technology: An
Assessment," in U.S. Congress, Joint Economic Committee, China under the Four
Modernizations: Selected Papers, 2 vols. (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82), 1:523; Chae-Jin Lee, China and Japan: New Economic Diplomacy (Stanford, Calif.: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 1984), pp. 47-49.
[15-11]《陳雲年譜(1905-1995)》,1979 年 3 月 14、21-23 日,頁 240-243;SWCY,
3:248-254. 全文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件彙編》(上下冊)(北京:人民出
版社,1982),上冊,頁 109-147。〔本段由作者摘編棗中文版編者註〕
[15-12]董輔礽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上下冊)(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下
冊,頁 8;Barry Naugton, The Chinese Economy: Transitions and Growth (Cambridge: MIT
Press, 2007).
[15-13]Gene Tidrick and Chen Jiyuan, eds., China's Industrial Refor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7), p. 2.
[15-14]鄧力群:《十二個春秋(1975-1987):鄧力群自述》(香港:博智出版社,2006),
頁 143。鄧力群出席了這次會議並且是會議報告的起草人之一。對無錫會議的記述見 Joseph Fewsmith,
Dilemmas of Reform in China: Political Conflict and Economic Debate (Armonk, N.Y.: M. E.
Sharpe, 1994), pp. 62-68.
[15-15]鄧力群:《十二個春秋》,頁 144。
[15-16]董輔礽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下冊,頁 8-9。
[15-17]允許各省「分灶吃飯」(父母去世後兄弟常常會分灶各自吃飯)的過程,見 Susan L. Shirk,
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 pp. 162-175.
[15-18]Fewsmith, Dilemmas of Reform, pp. 92-96.
[15-19]容生:〈鄧力群談陳雲經濟思想〉,《爭鳴》,1981 年 5 月 1 日,第 32 期,頁 43-44。
英譯文見 JPRS: China Report, Political, Sociological and Military Affairs, no. 200 (JPRS 78410),
June 29, 1981, pp. 35-40.
[15-20]武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1949-1999)》,上冊,頁 776。
[15-21]本刊特約記者:〈改革初期的工業學大慶活動:訪袁寶華同志〉,《百年潮》,2002 年第
8 期,頁 9。有關康世恩的情况,見溫厚文:《康世恩傳》(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88)。
[15-22]Fewsmith, Dilemmas of Reform, pp. 100-109.
[15-23]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辦 公 廳 研 究 室 :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文 獻 資 料 彙 編
(1949-1990)》(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1991),頁 785。
[15-24]Fewsmith, Dilemmas of Reform, p. 100.
[15-25]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陳雲傳》(上下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頁 1561、
1600。
[15-26]《陳雲年譜(1905-1995)》,1980 年 11 月 28 日,頁 262-263。鄧小平在 1979 年
10 月 4 日對經濟工作的批示中同意陳雲的意見,見《鄧小平年譜(1975-1997)》,1979 年 10 月 4
日,頁 563-564;Deng Xiaoping, Selected Works of Deng Xiaoping, 1975-1982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1994; 2nd ed., 1995), pp. 201-208.
[15-27]《陳雲年譜(1905-1995)》,1980 年 12 月 16 日,頁 263-265;SWCY, 3:275-280;
董輔礽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下冊,頁 25。
[15-28]SWDXP-2, pp. 335-339. 鄧小平在 11 月 28 日的講話中也强烈支持了陳雲的調整政策。
見《陳雲年譜(1905-1995)》,1980 年 11 月 28 日,頁 262-263;《鄧小平年譜(1975-1997)》,
1980 年 11 月 28 日,頁 695-696。
[15-29]Lee, China and Japan, pp. 49-50.
[15-30]《鄧小平年譜(1975 -1997)》,1980 年 9 月 4 日,頁 670。
[15-31]Lee, China and Japan, p. 62; Ryosei Kokubun, "The Politics of Foreign Economic
Policy-Making in China: The Case of Plant Cancellations with Japan,"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05 (March 1986): 19-44; 《鄧小平年譜(1975-1997)》,1981 年 2 月 12 日,頁 712。作者也
利用了 1983 年 8 月與大來佐武郎的交談。
[15-32]Okada Takahiro, "Interview with Okita Saburo," Chuo Koron (April 1981):
116-121; Saburo Okita, Saburo Okita: A Life in Economic Diplomacy (Canberra:
Australia-Japan Research Centr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 1993), pp. 118-121.
[15-33]Lee, China and Japan, p. 64; 《人民日報》,1981 年 3 月 13、14、15 日;《鄧小
平年譜(1975-1997)》,1981 年 3 月 18 日,頁 722。
[15-34]《鄧小平年譜(1975-1997)》,1981 年 4 月 14 日,頁 732-733。
[15-35]寶山鋼鐵廠的發展見 Lee, China and Japan, pp. 30-75.
[15-36]2004 年 11 月與 Sugimoto Takashi 的交談,他是會講漢語的新日鐵官員,因與中方談判
鋼鐵廠引進事宜在中國住了數年。
[15-37]World Steel Association, "World Steel in Figures, 2009," at g,
accessed April 13, 2011.
[15-38]Roger Garside, Coming Alive: China after Mao (New York: McGraw-Hill, 1981),
p. 366.
[15-39]Susan Greenhalgh, Just One Child: Science and Policy in Deng's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8), p. 229.
[15-40]《鄧小平年譜(1975 -1997)》,1979 年 3 月 23 日,頁 497。
[15-41]SWDXP-2, p. 172, March 30, 1979;《鄧小平年譜(1975 -1997)》,1979 年 7
月 28 日,頁 539-540;Grennhalgh, Just One Child, p. 357 n6.
[15-42]凌志軍、馬立誠:《呼喊:當今中國的五種聲音》(廣州:廣州出版社,1999),頁 72、
78。
[15-43]王立新:《要吃米找萬里:安徽農村改革實錄》(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0),頁
28。
[15-44]吳象等:〈萬里談十一届三中全會前後的農村改革〉,載于光遠等編:《改變中國命運的
41 天:中央工作會議,十一届三中全會親歷記》(深圳:海天出版社,1998),頁 281;Dali L. Yang,
Calamity and Reform in China: State, Rural Society,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s since the
Great Leap Famine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William L. Parish, ed.,
Rural Development: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Armonk, N.Y.: M. E. Sharpe, 1985). 對農村
政策變化的全面描述,尤其是研究部門的作用,見 Fewsmith, Dilemmas of Reform, pp. 19-56.
[15-45]萬里的女兒萬叔鵬曾隨父親訪問過安徽最貧窮的農村地區,她多年後談到自己當時的所見所
聞時仍然心存不安。2003 年 10 月與作者的交談。吳象等:〈萬里談十一届三中全會前後的農村改革〉,
頁 281-289。另參見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香港:開益出版社,2001);萬里:《萬里文選》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中共安徽省委黨史研究室編:《安徽農村改革口述史》(北京:中共黨史
出版社,2006)。
[15-46]吳象等:〈萬里談十一届三中全會前後的農村改革〉,頁 283。
[15-47]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頁 80-82。
[15-48]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頁 83。
[15-49]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頁 80。
[15-50]吳象等:〈萬里談十一届三中全會前後的農村改革〉,頁 284-286。
[15-51]《鄧小平年譜(1975-1997)》,1978 年 2 月 1 日,頁 261-262。
[15-52]杜星垣(當時是趙紫陽在四川的副手):〈民意如潮,歷史巨變〉,載于光遠等編:《改變
中國命運的 41 天》,頁 218-223;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頁 83。
[15-53]《人民日報》,1979 年 1 月 31 日,China News Analysis, no. 1149 (March 2, 1979),
in Jürgen Domes, Socialism in the Chinese Countryside: Rural Societal Policies in the People'
Republic of China, 1949-1979 (London: C. Hurst, 1980), p. 102.
[15-54]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頁 89。
[15-55]凌志軍、馬立誠:《呼喊》,頁 81。
[15-56]Domes, Socialism in the Chinese Countryside, pp. 81-106.
[15-57]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頁 96-97。
[15-58]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頁 144、155、163。
[15-59]劉長根、季飛:《萬里在安徽》。
[15-60]2009 年 4 月對姚監復的採訪,他出席過這次會議。
[15-61]童懷平、李成關:《鄧小平八次南巡紀實》(北京:解放軍文藝出版社,2002),頁 281。
[15-62]吳象等:〈萬里談十一届三中全會前後的農村改革〉,頁 288。
[15-63]Mao Zedong, The Question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Peking: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1956).
[15-64]Dilemmas of Reform, pp. 297-299; 《鄧小平年譜(1975-1997)》,1980 年 5
月 31 日,頁 641-642。
[15-65]2009 年 4 月對姚監復的採訪,他是杜潤生班子的成員之一;這種體制有時又稱「承包制」。
匈牙利在 1960 年代中期也採用過類似的體制。
[15-66]吳象等:〈萬里談十一届三中全會前後的農村改革〉,頁 289;劉長根、季飛:《萬里在
安徽》,頁 178-179;楊繼繩:《鄧小平時代:中國改革開放 20 年紀事》(上下冊)(北京:中央編譯
出版社,1998),上冊,頁 187-188。
[15-67]武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1949-1999)》,下冊,頁 838-840。
[15-68]化肥產量翻番見 State Statistical Bureau, Statistical Yearbook of China 1985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 339. 1979 年糧食收購價提高 20%,見 Zhang-Yue
Zhou, Effects of Grain Marketing Systems on Grain Production: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a
and India (New York: Food Products Press, 1997), p. 33.
[15-69]楊繼繩:《鄧小平時代》,上冊,頁 188;Parish, Chinese Rural Development.
[15-70]見吳象等:〈萬里談十一届三中全會前後的農村改革〉,頁 287-288。
[15-71]State Statistical Bureau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istical Yearbook of
China, 1987 (Beijing: China Statistical Information & Consultancy, 1986); Ross Garnaut and
Ma Guonan, "China's Grain Demand: Recent Experience and Prospects to the Year 2000," in
Ross Garnaut, Guo Shutian, and Ma Guonan, eds., The Third Revolution in the Chinese
Countryside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p. 38-62.
[15-72]董輔礽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下冊,頁 116;武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
(1949-1999)》,下冊,頁 1506。
[15-73]2006 年 9 月對杜潤生的採訪,他自 1950 年代就是農業政策的領導人之一,曾在趙紫陽手
下擔任國家農委副主任。
[15-74]SWDXP-3, p. 236, June 12, 1987. 對鄉鎮企業的討論見 Naughton, Growing Out of
the Plan, pp.137-169; and Wu, Understanding and Interpreting Chinese Reform, pp.
118-138.
[15-75]對取消公社前夕農村工業的介紹,見 American Rural Small-Scale Industry Delegation,
Rural Small-Scale Industr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77); Jon Sigurdson, "Rural Industrialization in China," in U.S. Congress
Joint Economic Committee, China, a Reassessment of the Economy: A Compendium of
Papers Submitted to the Joint Economic Committee,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July 10,
1975 (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75), pp. 411-435. 我作為廣東省經濟
委員會的客人,在 1987-1988 年間有機會走訪廣東的許多鄉鎮企業。毛澤東在 1960 年指示過農村地區
必須有五小工業:小鋼鐵、小水電、小農機、小水泥、小化肥,不過大躍進退潮後鄉鎮很少還有小鋼鐵廠。
[15-76]Justin Yifu Lin, Fang Cai, and Zhou Li, The China Miracle: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Economic Reform (Hong Kong: Published for the Hong Kong Centre for Economic
Research and 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Economic Growth by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190. 〔此書中文簡體字版,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國的奇跡:發展戰略與經濟改革》,
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中文繁體字版,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5棗中文版編者註〕
[15-77]武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史(1949-1999)》,下冊,頁 1520-1521。
[15-78]Lin, Cai, Li, The China Miracle, p. 189.
[15-79]Naughton, Growing Out of the Plan, p. 90.
[15-80]例如參見 Charlotte Ikels, The Return of the God of Wealth: 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 in Urban China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Willy
Kraus, Private Business in China: Revival between Ideology and Pragmatism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1).
[15-81]鄧力群:《十二個春秋》,頁 558-587。
第 16 章
加快經濟發展和開放:1982-1989
到 1982 年,陳雲的緊縮政策已取得了成功,但有意思的是,這反而使鄧小平更有理由推行陳雲所不贊成的「中
國經濟超增長」政策。1980 年中國的預算赤字高達財政收入的 11.7%,到 1982 年已降至 2.6%。外匯儲備在 1980
年僅有 40 億美元,到 1982 年已升至 140 億美元。此外,1982 年的糧食產量為 3.54 億噸,比上年增長了 9%。經
濟的實際增長率則達到 7.7%,幾乎是 4%這一預定數字的兩倍。[16-1]
鄧小平和陳雲在增長率上的分歧:1981-1983
到 1981 年,鄧小平對陳雲放緩增長率的經濟調整政策逐漸失去了耐心。他開始談論到 2000 年工農業產值要實
現翻兩番。他在一次會議上問道,如果要使國民生產總值從 1980 年到 2000 年翻兩番,需要多快的增長速度。早已對
此作過計算的胡耀邦立即回答:年均 7.2%。[16-2]但是由於陳雲、姚依林和掌控著各計劃部門的謹慎幹部限制著基建投
資的規模,1981 年的經濟增長只有 5.2%。
儘管鄧小平避免與陳雲公開鬧翻,但在華國鋒失勢後,鄧在政治鬥爭中已經不需要陳雲的合作,因而他開始加大
推動現代化和經濟擴張的力度。有一次,鄧小平含蓄地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中國實際增長率與計劃增長率相差那麼大,
這是不是有用?陳雲則回答說,生產超過計劃目標沒有問題。事實上,在陳雲看來,制定比較低的目標而後超越,比制
定高目標要好。因為下面的幹部正幹勁十足,如果目標定得太高,他們會衝勁過大,超過經濟能夠承受的限度。結果會
造成供應短缺和通貨膨脹,很快就會導致混亂,並使增長受阻。
1980 年底,在討論下一年的年度計劃時,陳雲的支持者姚依林說,儘管可以力爭達到 5%,但 1981 年可能實
現的最高增長率是 4%——而從長遠看可能達到的最快增長速度是年均 6%。胡耀邦則盡力維護鄧小平的目標,於是他
反駁說,如果是這樣的話,所有關於到 2000 年翻兩番的討論就毫無意義了。[16-3] 在 1981 年 12 月的全國人大四次會
議上討論「六五」計劃(1981 年-1985 年)和 1982 年的年度計劃時,有關增長速度的分歧如此嚴重,乃至全國人大
既沒有通過年度預算,也沒有明確「六五」計劃的增長目標。[16-4]
1982 年 12 月上海全國人大代表團去陳雲在上海的冬季寓所看望他時,他用黃克誠的一個比喻來說明自己的觀
點:「〔經濟〕就好比一隻鳥,鳥不能揑在手裏,揑在手裏會死,要讓它飛,但只能讓它在籠子裏飛。沒有籠子,它就
飛跑了。」對於那些想使經濟更加開放、更快增長的人來說,陳雲這種「鳥籠經濟學」成了阻礙市場發展的過時思維的
象徵。陳雲後來解釋說,他所說的管制是指宏觀調控;鳥籠可以是一國一省,在某些情況下也許比一國還大。[16-5]然而
這種解釋並沒有終止對他的批評。
儘管陳雲的批評者有時會讓人覺得他反對一切改革,但事實並非如此。陳雲支持趙紫陽在四川率先進行的讓企業
自負盈虧的改革;他贊成中央在原材料採購和產品銷售方面給予企業更大自由;他並不反對在農村實行包產到戶,並支
持在工商業領域放鬆管制,讓下級幹部有更多的自由進行探索;他還同意在價格上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使一些當時仍由
計劃管理的小商品轉而進入市場交易。他也想讓經濟保持活力。[16-6]但是陳雲認為,自己有責任維護計劃體制的良好秩
序,使重點工業部門得到它們需要的資源,並確保通貨膨脹不至於失控。在這些問題上他表現得很固執。
在中共十二大(1982 年 9 月 1 日至 11 日)和隨後的全國人大(1982 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10 日)公佈的
文件中已經反應出鄧小平和陳雲在增長速度目標上日益擴大的分歧。黨代會上的大多數文件都是由謹慎的計劃幹部起草
的。但在鄧小平的堅持下,大會接受了到世紀末讓工農業生產總值「翻兩番」這一目標。鄧小平堅定地重申,計劃增長
率大大低於實際增長率不是好事。[16-7]作為一名嚴守紀律的黨員,陳雲沒有公開批評鄧小平在本世紀末翻兩番的計劃,
但是他也確實沒有表示認同。他再次強調未來 20 年的經濟建設應當分為兩個階段:前十年用較溫和的增長打基礎,後
十年再謀求更快的增長。[16-8]
經過修訂的「六五」計劃(1981 年-1985 年)在全國人大會議上獲得通過,它反映著謹慎的計劃幹部的勝利。
未來五年的年均增長目標被確定為 4%到 5%。同期的基本建設投資為 230 億美元,與第五個五年計劃相比幾乎沒有任
何增長。投資的重點是能源和交通運輸,同時也將增加教育、科學、文化和衛生保健的支出。
此時,胡耀邦認為他能夠為現代化作貢獻的最佳方式之一,就是走遍全國所有縣市,給地方幹部打氣。他聽取他
們反映的問題,盡力消除發展經濟的障礙。根據他對農村的視察,胡耀邦確信各地有能力發展得更快。針對陳雲所主張
的 80 年代增長要慢一些,以便為 90 年代更快的增長打好基礎,胡耀邦回應說,現任的領導人應當在 80 年代全力以赴,
以免給 90 年代領導經濟工作的人留下不切實際的目標。在陳雲和支持他的謹慎的計劃幹部看來——甚至包括趙紫陽在
內——胡耀邦竭力支持地方幹部的做法過於隨心所欲,而且他對遏制通貨膨脹也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