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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不熟

_2 郎骑宝马来(当代)
朱可臻忍住涩涩的眼眶,别人不懂,可他懂,真实的李洱其实有多么脆弱。他一双拳头握得紧紧的,却无能为力。
林月笙走过来拍着朱可臻的肩膀安慰他,“放心吧,我会送他回家的。还有,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的话可以找我。”而后在朱家夫妇看不到的视角里,林月笙将自己的名片塞到了朱可臻的口袋里。
做完这一切,林月笙快步离开。他追上去时,李洱正靠在车身上,整个人看起来疲惫且脆弱。
看着这样的李洱,林月笙原本淤积心中的火气便散了。刚才他见到朱永时便知道自己被李洱利用了,他其实很烦这种。可他还是照着李洱想的,甚至将自己的名片留给朱可臻。他想,朱永要是不蠢的话就不会为难朱可臻。
两个人上了车,李洱坐在副驾驶上哑着嗓子对林月笙说,“我欠你一个人情。除了我的壶,你需要的尽管提。”或许朱可臻不知道林月笙的身份,李洱却是一清二楚的,海外的林氏珠宝正在大量往国内注资,朱家作为老牌的玉石行当,若是能够得到林氏的注资,等于是起死回生。
所以,李洱其实早有打算。
林月笙开着车,勾起唇角,笑得风轻云淡,“除了你的壶,我还真没有什么想要的。不过,人情不嫌少,你就欠着吧。”
7第6章 上药
李洱点头说,“好,我先欠着。”他头有点昏,昨夜的酒醉还没彻底醒过来,就将车窗打开,大院的门口走过来一群打扮时髦的青年,在大声地交谈着什么。李洱本来没注意,人走近了,他才听清楚。
他黑着脸,对林月笙说,“停车。”
这是在大院里,车子的速度不快,林月笙还没停好车,李洱已经推开车门跳了下去,朝着一个挑染着黄色头发的青年狠命的踹了过去。这一整套的动作,迅捷而有力。林月笙迅速停下车,下了车跑过去。
过去时,李洱已经被那群青年围住,双方打得不可开交。这群青年全是高干子弟,还是头回遇见李洱这种什么都不说上来就打的人。他们也都是下手狠的人,一拳一脚都朝着要害而去。
林月笙看见一个拳头砸在李洱的腰上,一瞬间发狠,抓住一个扔一个。每一拳下去都用了十分的力。就在他用第三拳将人打倒在地的时候,那群人才将注意力转移到他的身上,一个个暂时丢下李洱,决定先收拾林月笙。
此时李洱浑身跟散架一样,他看着剩下那几个人朝着林月笙围了过去,挣扎着想过去帮忙。
可实际上,他自己能站稳都不错了。
等他走过去时,林月笙已经解决掉了两个人。顺利解决掉最后两个人之后,林月笙冲着李洱眨眼,狡黠一笑。
李洱扶着老腰,对着林月笙比了个大拇指。他自认自己从小练,拳脚不差,可林月笙明显是特别好。
他走到刚才他下车踢的那个黄毛脚边,弯下腰问,“你刚才说谁是野种?”
黄毛梗着脖子,一脸嚣张,“呸!老子说什么管你鸟事儿。老子说朱可臻他妈是野种,占了朱少的位置!”黄毛是跟朱少,也就是朱永的小儿子一起长大的,平日里称兄道弟的,自然对突然跳出来的朱可臻不满。
加上年轻人总是气盛,就算是被打倒在地,也不肯服输。而且,黄毛也没见过李洱,无知者无畏。
李洱眼睛一眯,说,“你再说一遍!”
黄毛被李洱眼里汹涌而来的凶狠震得一愣,却还是吐了一口唾沫混着血,说,“老子说朱可臻……啊……”
话没说完,黄毛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整个大院里都回响着黄毛的惨叫,所有人的目光都朝着这边看过来。守卫们也急匆匆地往这边赶。原先以为是小年轻打架,现在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此时李洱的脚踩在黄毛的裤裆处,明明在做着这样生狠的事情,脸上的笑容却粲然美好近乎妖。
他趴到黄毛的耳边,语气温和得不可思议,“爷觉得,命根子没了,真的不算男人。”他想,老黄也是有说错话的时候的。说着,他又踩了一脚,松开黄毛看向林月笙。林月笙一直注意着这边的动静,同时还要防备着有人突然爬起来偷袭李洱。
此时,注意到李洱投注过来的目光,他勾起唇角,还以笑容,眉目悠远,神色淡然,好像李洱踩的不是人的命根,而是小孩子一时兴起在下雨天的时候踩着水坑在那里玩。而他像个家长一样站在一旁看着,不阻止,不责骂。
这让李洱心头升起一抹古怪的感觉,他暗啐了一口,心说,我怎么觉得林月笙这小子刚刚是在鼓励我呢!鼓励我断人性福?
缺德!太缺德了!李洱再一次确定林月笙不是什么好货,连这种缺八辈子德的事儿都鼓励小爷去干。
这么一想,李洱又觉得黄毛可怜。他回头,一双大眼怜悯又无辜地看向嚎得声嘶力竭的黄毛。黄毛被他看得发憷,挪着身子往后,一边哭嚎着救命,一边爬,生怕他过来再补上一脚。
李洱顿时觉得自己很无辜,他眨着大眼去看林月笙。林月笙没憋住,噗嗤一下笑出声来。李洱更加委屈了。
林月笙笑着问他,“还能跑吗?”
李洱点头。
林月笙朝着十米开外的车示意,然后两个人同时起跑,一左一右上了车。身后是十几个赶过来的保安,嚷嚷着过来要围他们的车。林月笙多精明一人,车技飚出来,在大院里秀了一圈,扬长而去。
李洱哼哼着笑,哼哼是因为腰疼,刚跑起来时还不觉得,往车上一坐,浑身都酥疼酥疼的。可还是高兴。这可是他头一回打架。他这二十多年,头十八年有老黄保着,没人敢招他,后面四年有朱可臻护着,有事朱可臻就先上了,压根用不着他动手。
虽说负伤惨重,但他觉得值了,一得瑟,嘴里还哼了一段戏文,霸气长虹,跟打了胜仗回营的将军似的。
林月笙目视前方开车,好笑地摇头,戏谑道,“刚刚你那样我都吓坏了,本来想抱着你上车的,你当时连站都站不稳了。”
李洱一手虚扶着腰,狠狠地瞪向林月笙,阴声说,“你说谁站不稳了?爷现在下车单手给你表演二十个后空翻你信不信?你信不信?”说着,李洱一手已经摸到了车把手,看样子还真准备下车。
搞得林月笙哭笑不得,又不敢激这位小爷,当即收敛神色,一本正经地保证说,“我信!我真的信!”李洱这才消了气,却又听见林月笙继续说,“那我现在送您上医院,您去医院表演后空翻成吗?”
听到医院俩字,李洱的脑袋瞬间耸拉下来。
他摇着头问林月笙,“你受伤重吗?”
林月笙诧异,说,“我没受伤啊,我是想带你去检查一下。”他记得李洱挨了好几拳,其他地方倒没事,就是腰上那一拳看起来不轻。
李洱当即拒绝。他打哈哈道,“既然你没事,那就不用去了。我屋里有跌打酒,包治,我回去涂涂就好了。”然后,他指挥着林月笙往回开。林月笙蛮不放心,但看李洱似乎对医院很反感,也不好强求。
林月笙开着车,两人直接回了四合院。车停了之后,李洱扶着车门下车,站在那里痛得龇牙咧嘴。车子停在李洱的院门前,林月笙下了车,走到李洱跟前,说,“我刚订了餐,等会儿吃了饭我帮你上药。”
李洱点头,面色尴尬。
林月笙已经先一步去开大门,等他回过头便见李洱白细的脸上染上了一抹红晕,李洱磕巴着说,“那,什么,你扶着我点儿……”
林月笙便很正经地伸出一只胳膊递过去,李洱面色尴尬地握住林月笙的手腕,整个身体的重量堪堪压上去。刚不是扶着车门,他就已经倒下去了。这样的负伤情况,要是朱可臻在旁边,他绝对是让朱可臻背着他进门的。
可对方是林月笙。他终于意识到自己跟林月笙还不熟,只是见过两面而已。林月笙倒是自来熟得很,很娴熟地把李洱扶到床上躺下。因为伤到的是后腰,所以李洱只能硬挺挺地趴在床上。
他指挥着林月笙跌打酒在柜台的第二个格子里。林月笙走过去拿了跌打酒出来,听见有人在门外喊,就先将跌打酒放下。
门外站着送餐的人,林月笙付了钱,将饭菜提进来。李洱的状态明显是坐不起吃饭了,林月笙便挪了小茶几到床边,然后将饭菜摆上去。红烧小排,饴糖南瓜粥,酱牛肉,外加一只烤鸭。
看着饭菜,李洱摇着头,叹气,“浪费了……”他是不吃馆子里烧出来的红烧小排的,他只肯吃家里做的。从小到大他从没在外面的馆子里吃过这道菜。
林月笙皱眉问,“你不喜欢吃这些吗?”
李洱苦着脸,很无奈,“给我盛碗粥吧,我喝点垫垫胃。刚那几个孙子下手太狠了,我胃里现在还抽着疼。”
林月笙又想说带他去医院,想到李洱对医院的抵触,只能将话又咽了回去。他盛了一碗南瓜粥,拿了勺子放在李洱的手边。李洱就拿着勺子一下一下地搅着,等凉了,他呼呼吞吞喝了下去,又拿筷子夹了几块酱牛肉。
没吃多少,他就放下筷子了。趴在床上吃东西,食物全卡在嗓子眼里,特别的不舒服,他哼哼几声,想要站起来。
林月笙见状,放下碗筷说,“我先给你上药吧。”林月笙其实不饿,他本就是给李洱叫的晚餐,他自己只是陪着李洱吃上几口。
李洱确实是浑身疼得厉害,不再犹豫,就着林月笙的手坐起来,将身上的绸衣扣子给解开。虽然是冬天,但屋里烧着暖炉,温度还可以。李洱脱了绸衣,又将里面的贴身的保暖衣脱了,露出精致瘦削的上半身。
李洱的身材是精瘦型的,看起来瘦,但摸起来还是有肉的。他本人又喜欢舞枪弄棒的,所以身体还算是硬实。
只是现在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上半身从胸口往下,胳膊上,后背上不少的青紫瘀痕。他本身皮肤白,就更显得那些瘀痕鲜明。
林月笙的瞳孔渐渐收紧,尤其是扫到李洱的后腰,一大片红肿的痕迹突兀。这个时候,林月笙觉得只踩断一个人的命根不够。他扶着李洱重趴会床上,说,“你忍着点,等会可能会有点儿疼。”
林月笙的外公是中医,林月笙又从小练柔道,磕碰擦伤是常事,所以,他从外公那里继承了一手推拿的好手艺。他将药酒往自己的手上倒了些,然后按向了李洱后腰的伤处。来回的轻揉,按压,反复地将药酒搓开。
触手的感觉,滑腻,柔软。林月笙过去也给其他的同伴上过药酒,可从来没有这样柔软的感觉,手下的皮肤热而烫,滑而嫩。林月笙不自觉地心头烧起一团火。他拼命地压制,火势却不小反大。
李洱倒没觉得什么,趴在被子上哼哼。林月笙的手艺很好,只最初几下微疼,后面搓开了,热乎乎的,还蛮舒服。
林月笙将他后背上的淤血,以及胳膊上的淤血全部上了药。伤处主要集中在后背上,前面并没有多少,等上完药,李洱已经昏昏欲睡。林月笙将他放好在床上,又盖上被子,说,“你先睡吧,明天需要了喊我过来帮你上药。我接下来都会住在隔壁。”
李洱眯着眼,半梦半醒地哼了一声。没办法,林月笙按摩的真的很舒服,他整个身子都发软,整个人便犯困。
林月笙收拾了碗筷,将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才关门离开。他回到自己的院子里,院子里的一切已经被人收拾妥当,他粗略地洗了个澡,将今天穿的衣服扔到了垃圾篓里。白色的西装上沾到了血迹,还有不少灰尘,这种衣服林月笙肯定不肯再穿第二次。
浴室里,林月笙健美的身材若隐若现,细看之下,他的身上也有一片瘀痕。不过瘀痕不太明显,不像李洱身上的大片。
他洗完澡,裹着睡衣回到自己的卧室。削短的头发还滴着水,他烦躁地甩了几下,便一挺身躺到了床上。他看起来是很烦躁的,回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总觉得哪里出了错。是的,他刚回来,今天本来应该去公司处理正事的。
在这样特殊的时段,自己竟然花了一天的时间,还去打架?连他自己都觉得今天的林月笙真的不可思议。越去想,他就觉得越烦躁,以及不安。这种感觉慢慢地侵蚀到他的梦里,让他无法安稳。
一整个夜里,他都在做着同样一个梦,梦里有一双微润的大眼,他伸手想去抓,可总也抓不住,手上的感觉润滑得惊人,真实得令人恐慌。
这样的梦让林月笙无能为力,他在一种想要醒来,又不舍醒来的矛盾中挣扎,等到第二天早上,他醒过来时,头疼得厉害。更令他烦躁的是,他的身下湿滑一片。他无法接受自己这一晚做的竟是一场春/梦。
没有女人,只有一双眼睛,他甚至什么都来不及做,可他确实有反应了。他抽了床单,跟昨天的西装一起扔到了垃圾袋里,又去浴室冲了个澡。等做完这一切,他给自己点了根烟,慢慢平静下来。
8第7章
半个小时后,林月笙的脚下落了一地的烟头。
发现烟盒空了,他的脸上便带了几分怅然若失。
他披了件大衣,走出屋子。时候还早,不过六七点钟的光景。冬天的早晨,天都没大亮起来。
等他寻摸到李洱的院门前,发现门锁了。
门锁了!
他惊讶地又推了几下,而后非常确定地告诉自己,李洱昨天半夜或者其他时候起床锁了门。因为他记得自己昨天是没有给李洱锁门的,他本就想着今天早上起来再过去看看,而李洱身上有伤到时候不方便开门。
可现在门锁上了,他说不上心中是失落还是什么。
进不去,他只能退回去。大冬天的,他就搬了一把椅子坐在院子里,天越冷,他就越平静。
而这样的林月笙才是真正的林月笙,看似安静温和,实则伺机而动,以不变应万变,这种狼才是最可怕的,因为太聪明,所以更锋利。只是在这短短的时间里,他就从建筑学的角度观摩了整个院子,从整体构造到细枝末节,细致到每一片砖瓦。
黎明的微亮中,勾起的唇角泄露了林月笙此时的心情。
他从容地站起来,回屋里拿了一把瑞士军刀,再从容地走出来,一步一步地走向那面院墙。院墙是公共墙。早先年,这两副院子建造时原本计划的是一个大院子,建成后才隔开来的,而林月笙眼前这面院墙就是后来加上去的。果然,后来加上去的院墙影响到了整个四合院的美感。
林月笙大学时辅修的是建筑美学,他喜爱一切美好的建筑,与此同时,他对影响建筑美感的事物一向是深恶痛绝的。比如眼前这面院墙,以他对‘美’的感触和体悟来看,这面院墙是不该存在的。
于是,在这个冬日的早上,林月笙顺利地从院墙上挖出了一块砖,而后又将那块砖原样插了回去。在挖砖的过程中,他将整个墙面进行了立体剖析,设计出了一套精美的挖砖方案。这时,他开始感谢他的外公。
小时候,外公逼着他学习中文,又将自己带出国的许多章回体小说拿给他看,以至于在这么多年后的今天,他由衷钦佩起张恨水大师的智慧来。不过,当年人金七爷是霸气地砸了墙。
林月笙眯起眼,笑得含蓄而动人。半晌后,他才开口,悠然道,“墙不能砸,得让它自己塌。”
然后,他一扫昨夜的阴郁,换了衣服,意气风发地开车离开。他刚离开,李洱就狰狞着从床上爬起来,开了他的小广播,八点钟广播里准时响起了令李洱期待的声音,“昨天讲到《五鼠闹东京》第三十九回,今天继续第四十回,话说锦毛鼠白玉堂……”
单田芳的声音从小广播里传出来,口风老练苍劲,时而爆破,跌宕起伏之际,李洱的脑中就浮现出了锦毛鼠与御猫之间的勾心对决,暗潮浮动,以及,情愫暗生。他最喜单田芳大师的作品,屋里存了单大师的每一部评书的DVD。
只是存着,不常拿来听。他还是习惯拿着个小广播,每天守着听,广播里放到哪一段了,他就听那一段。听完了这回,想着下一回,那感觉就跟百爪挠心一样,痒痒得慌。李洱觉得这才是过日子,过日子嘛,图的就是个盼头。不然他晚上躺在床上都不知道明天还要不要醒过来,醒过来又要干些什么。
朱可臻是傍晚过来的,他提着保温盒到的时候,大门敞开着。李洱正爬起来倒水喝,从门缝里瞥见朱可臻来了,马上跟吃了新盖中盖一样,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走路也不哆嗦了。整个演了一出回光返照。
朱可臻审慎地瞥着突然站在门口表现得神采飞扬的李洱,嘴角上半挂着嘲讽的笑。为了不露馅,李洱硬挺着腰,站得笔直。
而朱可臻的狭长的双眼里,笑意更深了。李洱就觉得慎得慌,这几年每回自己偷烟抽的时候阿臻就是这么瞧自己的。他其实就是不想朱可臻担心他,可眼下明显瞒不住,便眼巴巴地瞅着饭盒说,“阿臻,我饿了……”
我饿了……朱可臻听着这仨字,再大的火气,也得先咽下去。他将饭菜端出来在桌上摆好,给李洱盛了饭。李洱坐下,完全不扭捏,该吃吃,该喝喝,吃饱喝足了,打个饱嗝,站起来晃了几步。
朱可臻在厨房里收拾碗筷,收拾好了再出来,李洱已经又爬上床了。他也是想多运动的,可抵不住疼。
朱可臻冰冷着一张俊脸,走到床边直接掀起李洱的衣裳,这一看,也忍不住心疼起来。他跟着李洱这几年,李洱一直是细皮嫩肉的被他供着,养着,磕碰的都不常有。更不用说以前老黄在的时候了。
伤倒是不重,只一处轻微泛着肿,其他的都是瘀痕。就是在这么一张白细的后背上出现这些,鲜明地突兀,突兀地刺眼。
朱可臻扶了李洱躺好,开始给他涂药。他一边涂药,一边说,“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留你一个人在家里。李子,你得答应我,日后不管在外面谁说朱可臻好,说朱可臻坏,你都不要管。”
朱可臻涩着眼给李洱揉着淤血,轻柔的声调中透着坚决。从朱家来人找他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日后免不得要在闲言碎语中生活,要终日被人捣着脊梁骨过日子。可这些,他都能忍受。他知道,自己想要出人投地,就要忍常人所不能忍。从朱家来人的那一刻,他就在计划着一场颠覆。
唯独眼前的场面是他没有算计到的。他没想过李洱会因为一些人说的一些话发怒。然而,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所以,他要一个保证。
李洱一直没吭声。一直到背上的药水全部吸收了,朱可臻为他拉下衣裳,都没有给出任何保证。
朱可臻叹气。眼看得不到任何的保证,他只能先离开,这样僵持下去,也没有任何的好处。他站起来说,“我先回去,明天我再过来看你。你……好好休息。”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看着李洱的侧脸说的。
李洱的唇正抿得紧紧的。在朱可臻失望离开时,他才启唇,坦然道,“阿臻……我不能保证……下一次遇见,我还是要打的。可我尽量保护自己不受伤。还有……阿臻,明天你不要过来了。以后,也不用常来。你以后要工作,要结婚,要生子,你要对得起你妈,你得出人投地。你要把精力放在事业上,而不是惦记着我有没有吃饭。”
朱可臻由最初的欣慰,转为失落。“我欠你钱,照顾你是应该的……”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李洱笑着转过头,望着朱可臻说,“你不欠我,我说过不用还的。而且,你这几年照顾我,也早还完了。”
朱可臻被李洱这样的笑,惹得羞恼。他突然想通了一样,走近了几步,居高临下地瞪着李洱问,“你是不是早就想着把我推开?早就计划好的是不是?”
李洱坐起来,盘着腿坐在床上。他仍是笑着,反问道,“阿臻,不管我有没有计划过,你总归离开了不是吗?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不能后悔。你得一直往前走,我能做的就是不耽误你。反正我这样的混吃等死,没有你,也一样是混吃等死。我是个成年人,我并不需要人时刻照顾。”
朱可臻就跟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朱家来人这样的大事,他都不曾跟李洱商量,自己做得决定。他早就该想到会有这一天。李洱看起来是就事论事,可这话里话外,也是带着诸多埋怨的。
他突然变得急切,急切而惶恐地跟李洱解释,“李子,你等我几年啊,我解决了朱家的事情再回来继续照顾你。你不能这样就把我赶走,我现在只有你这么一个家人,没有别的亲人了。”
这样的朱可臻让李洱想起了四年前,在医院里,失去这世界上最亲的人时,朱可臻也这样恐惧。
李洱有些不忍心,自己并不是要跟朱可臻断绝关系。他就是觉得朱可臻已经成年了,不能再跟自己这么混着,自己已经没救了,总不能把朱可臻这样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好学生给耽误了。
他就伸手拍着朱可臻的肩膀,苦口婆心道,“阿臻啊……有些话该是父母对你说的。现在……呃……我来说吧。不管朱家怎么样吧,你总得好好的。还有,我挺喜欢小孩的,你早点儿找个媳妇,我也好当干爹。”说到小孩,李洱的脸上竟闪现了母爱的光辉。当然,只是一闪而过。李洱觉着自己越来越像街口的大爷大妈了,自家的孩子长大成人了,就想着成家抱孙子什么的。
朱可臻也是瞪大了一双眼睛,酸溜溜地回了一句,“喜欢小孩,你不会自己生去,干嘛催老子去干!”
“滚吧,没事别来得那么勤快。我这好的也说了,坏的也说了,你别不识好歹。混不出个人样就别老往我这跑。爷忙着呢,前几年顾着你,爷的生活都混成三点一线了。你一走,这往后啊……”
“往后你就是两点一线了……”朱可臻插嘴道。以前李洱是广德楼,店里,家里,三个地方跑,往后就变成店里家里两头跑了。他一直都知道李洱的生活习性,跟一个迟暮老人似的。
可他明明有这么一张青春漂亮的脸,他明明还年轻,他比自己还小几个月。可他……从第一次见到他,他就是这样,几年如一日。他不光是对自己这样不留情,对店里以前的伙计也是这样,干够一年时间,他就赶人。
起初,朱可臻以为李洱是对伙计有意见。但是有意见的话会在伙计走的时候包个两万的红包吗?
李洱啊,他是怕!
朱可臻明白,可他不说出口。他知道李洱一直在害怕,自从老黄走了以后,李洱就变得怯弱,重复着老黄过去的生活,喜欢着老黄的喜好,用着老黄留下来的一切,从自行车,到那件旧的军大衣。
朱可臻从来不认为自己能够在李洱心中占据多么重要的位置,但也不错了,李洱第一次打架就是为了自己啊。李洱他不肯跟一个人相处太久,那是他怕失去。四年了,他还没从老黄离开的阴影里走出来。
朱可臻细长的眉眼眯起,在李洱那张笑靥如花的脸上逡巡。他笑得像花,却是为了赶自己离开。
四年了,岂是他李洱只言片语就能够赶走的。朱可臻灿然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摸着李洱的头发哄道,“早点儿睡吧,我明天来给你送饭。”别说李洱只是就事论事,李洱就是破口大骂,自己也不能负气离开。
他说了,这是家,家里的李洱是他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四年养不熟一个李洱,那就十年,四十年,朱可臻愿意耗,他就想跟李洱做一家人,要做一辈子的家人。
李洱无奈又好笑地看着朱可臻,有一种孩子长大了,圆滑了,不好对付了的觉悟。这要换在四年前,他随便激两句,朱可臻当即就能离家出走,头都不带回的。这会儿,朱可臻虽说中间被他给绕得动怒,但很快就反应过来了。
李洱摇着头,看着朱可臻提着保温盒大摇大摆地从正门离开。如他所想,朱可臻是个好孩子。好孩子一般都是招人喜欢的,朱可臻同样。多少年了,老黄之后,真心待他的只有朱可臻,他也是喜欢朱可臻这孩子的。
但总归是要离开的人,他不想去牵绊谁。他觉得他这辈子,牵绊了老黄一辈子就够了,别的人,他耽搁不起。
阿臻,他很好。李洱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了阿臻妈妈的嘱托,而阿臻,也没有辜负他妈妈的期望,这样就很好。他再等等,等朱可臻结婚生子,他就可以升级当干爹,然后,这一辈子其实也没多长……
9第8章
朱可臻提着保温盒走出门口时遇上了林月笙,确切地说是认出了林月笙的车。他停下来,等林月笙打开车窗。
林月笙很快露出头来跟他打招呼,温和地笑着问他,“来给李洱送饭吗?”林月笙指着朱可臻手里提着的超大号保温盒问。
朱可臻笑着答,“是啊。还有,昨天的事情麻烦林先生了,我朱可臻欠您个人情,日后用得着的地方还请开口。” 他谢林月笙,是昨天林月笙在朱永面前对他的维护。当时朱永看林月笙的眼神不对,而等林月笙和李洱走后,他便从朱永的话里话外得知了林月笙对目前的朱家来说有多重要。
当然,朱可臻暂时不需要林月笙帮忙。
实际上,朱可臻对林月笙的印象并不是太好。即使林月笙笑起来宽厚,温和,让人无法抗拒。即使林月笙一出现就帮他解决了一个大问题,让朱永对他有所忌惮,有所器重。但是朱可臻仍然无法对林月笙有太多的好感。因为林月笙的眼神,太具有侵略性,或者说是掠夺性更准确一点。
正如现在这样与林月笙面对面,朱可臻便被林月笙带着几分探究的目光逼得无法直视对方。对方的气度,对方的谈吐,对方的地位都让现在的他无法对抗,朱可臻不得不承认,自己与对方相比,实在太嫩了。
这样的遭遇,这样的心境是朱可臻从未有过的。
林月笙确实要大上朱可臻几岁,可仅此而已。就是遇见了更有资历的人,朱可臻也自认能够有勇气交谈的。而现在,林月笙给他的感觉是穿透,洞察,他似乎看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这种精神上的压迫使朱可臻想要落荒而逃。
林月笙却笑得温和无害,爽快道,“你跟李洱真是好兄弟,都说欠我人情,记得到时候请我喝酒,而且要一次一次请。”
“没问题。”朱可臻快速说道。想快速逃离的欲望越来越强烈,这种招架不住的感觉让他压抑。然而这个时候他在林月笙侧身的时候看到了副驾驶座位上放着的保温盒,保温盒上的标志是李洱最爱的那家饭店的。李洱常吃这家,所以朱可臻对这个标志和名字都特别的敏感。
他只瞟见了一眼,林月笙侧过身来时,已经又挡住了他的视线。这时的心情便与方才截然不同。他理所应当地想到车里放着的是林月笙为李洱准备的晚餐。而据他所知,李洱并没要求林月笙帮他带晚餐,自然也不会告诉林月笙他喜欢吃哪家的饭菜。
方才心中的紧张和退意正在消去,取而代之的是思索,困惑,以及担忧。朱可臻意识到林月笙的出现不是一个偶然,并不只是一个鼻烟壶那么简单,林月笙似乎对李洱的习惯很了解。
换句话说,朱可臻以为林月笙是浩浩荡荡奔着李洱而来,其他的一切都只是一个幌子,鼻烟壶,邻居,这些都是掩护,林月笙的目标是……李洱。得出来的答案让朱可臻的身子为之一振,再看向林月笙,目光已变得锐利。“林先生,你对每一个刚认识的人都像对李子那么义气吗?”
林月笙并不意外朱可臻的问题,他的口吻仍和刚才一般,淡淡回道,“不是!”
出乎意料的坦然让朱可臻不知道该如何将对话进行下去。如果不是林月笙帮过他和李洱,如果不是,朱可臻真想一拳挥过去,打碎这张笑得温和而淡然的脸庞。这张脸真让人看着生厌,他觉得。
林月笙的心情却因此变得很好。他突然对朱可臻起了逗弄的心思,继续说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对李洱很好。其实不光你这么觉得,我也这么觉得。而且,我觉得我对他好,是因为我喜欢他。”
说着,林月笙指了指朱可臻手里提着的保温盒,问道,“我见你跟供祖宗一样养着李洱,你是不是也……”
“不是!我拿李子当亲人!”朱可臻没等林月笙的话说完,便出声打断。拒绝的话几乎是脱口而出的。他没来由地紧张,恐慌,后背里,手心里全是汗,手里的保温盒几乎要提不住。
林月笙笑得讳莫如深,用充满遗憾的语气说道:“原来你不喜欢李洱啊!真令人难以相信,大家都是兄弟,你为什么不喜欢他呢?我觉得李洱挺好的,嗯,我就挺喜欢他,当然,你也很不错,我也很喜欢你。”
朱可臻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不知何时,林月笙的车子已经离开。林月笙也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院子,临进院子前他还特意看了一眼原地不动地朱可臻,唇角勾起一个微微讽刺的弧度。
良久,朱可臻回过味来。他一遍一遍地咀嚼方才与林月笙的对话,发现林月笙是故意将他往歧路上领。
而他也确实在林月笙的刻意引导之下,想歪了。
这下,他连回头都不敢了,真的是落荒而逃。一直到回到朱家,他的脑子里都还是一团糟,以至于他对叶瑛的冷嘲热讽全然不顾,直接冷着脸回去了他自己的房间。叶瑛却大为愤怒,对着朱永尖声道,“你养的好儿子,一点礼貌都不懂,跟长辈就这种态度。我连说一句都不行!”
朱永的脸色好不到哪里去。自从痛失爱子之后,他跟叶瑛之间的夫妻关系就变得不好,朱可臻来的这两天,叶瑛更是变本加厉。实在是无法忍受叶瑛刻意的找茬,朱永忍不住回了一句,“他是我儿子,但我没养过他!你要骂就骂我,苟不教父之过!”
“朱永,你现在是要为了这个野种跟我翻脸吗!没有我,你朱家怎么会有今天,你朱永怎么会有今天!你不要忘恩负义!”叶瑛的声音尖利,穿透了整个房间,房内的朱可臻听得一清二楚。
朱可臻拉开房门,无论何时,他都不能接受野种这个字眼。他自己无所谓,可他必须要捍卫他的妈妈。
在他拉开房门的一刻,他听见了朱永沙哑,饱含着悔恨的声音。朱永从餐桌上坐起来,对着叶瑛道,“忘恩负义的事情我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做绝了。我为了权势抛妻弃子,我攀附权贵,我朱永的确是靠着你们叶家上位的。但叶瑛,朱可臻他不是野种,他是我的儿子,我当年答应过他妈要娶她为妻的。是我负了他们母子。”
叶瑛掀了桌子,声色俱厉地指着朱永,“朱永,你当年可不是这么对我说的!你说的是那个女人缠着你,在儿子出事前你从来没说过你还有一个儿子!朱永,你混蛋!……”
接下来,叶瑛的哭闹,以及朱永低声的呵斥,混杂在一起。朱可臻已经再度关上了门,眼睛已经忍不住红了。不管朱永是真心忏悔,亦或是做戏给自己看,朱可臻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朱永。但是,他得承认,他很感谢朱永刚才说的一切,他感谢朱永对妈妈的维护,只是感谢。
因为在他眼里,朱永是个外人,不是父亲。
这种感谢,是对陌生人给予帮助的感谢,与亲情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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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月笙提着本是给李洱准备的饭菜回了家,直接将饭菜扔到了厨房的茶几上。他工作了一整天,一下班就赶去订餐,然后急匆匆地往回赶。
见到朱可臻时,他觉得自己很可笑。所以他难得恶作剧,搞了朱可臻一把,未必不是因为朱可臻抢了他的先机。
更无奈的是,他和朱可臻为了李洱闹了一番。李洱却悠闲地在隔壁听音乐。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珍藏了几十年的唱片,用的是五六十年代最流行的留声机。音质和音色都还不错,但跟现在的音响设备相比,就逊色多了。
这是李洱每天晚上的必修课,跟每天早上准时收听广播一样,他每晚都要听一段音乐才能安稳入睡。昨晚是个例外,他竟然在林月笙面前毫无防备地睡了过去。好在他半夜惊醒过来,挣扎着起来锁了门。
今天,他再度恢复正常作息。听完音乐,他爬起来去锁了大门,锁大门时他见到了林月笙的车,就停在林月笙的院门口。他也只是多看了一眼,便锁门转回屋里。睡觉之前,他躺在床上算日子,再有半个月就该过年了。
他决定明天早上爬起来去开店。生意得继续做,趁着过年这几天赚点儿钱买年货,一个人,也得过年不是。
李洱没多久就睡着了,这孩子睡性好,沾到枕头就睡。
睡眠质量也高,除非饥饿,尿急等生理原因,他一定是雷打不动地睡到生物钟自然醒来的那一刻。
所以,他根本听不见院子里窸窸窣窣的声音。
隔壁的院子里,林月笙依旧是今天早上的架势,拿着刀,半蹲在墙角里挖墙。古人凿壁偷光,为一心向学,费尽心思。今人挖砖倒墙,为近水楼台,不择手段。由此可见,中华上下几千年,传统美德仍然在传承着。
10第9章
第二天,李洱起了个大早。
大清早地在院子里扭了一会儿,就蹬着他的凤凰出发了。到市场上时,他停了车,在早点铺子里吃了早点,再骑上车去了店里。
店门口上还贴着招工的告示,是他一个月前贴上去的,上一个伙计已经被他给打发走了,只能再找个新的。
开了店,他一个人,冷冷清清的。
他去柜台里摸了半天,终于找出了去年剩下的空对联。反正也没生意上门,他索性自己磨了墨,写了两副对联出来。
写好了,晾在桌子上。
中午他跑去街口吃了碗面。吃面的时候,他看见店老板都开始算今年的账了,他觉得自己也该把铺子里的老家伙整整了。所以,一整个下午他都在清点整理铺子里的物件,整理一个记录一个。
到天快黑时还有一多半没有清点。
他扶着腰看了看,觉得这活真累,得好几天折腾。他也不为难自己,万事慢慢来,就骑着车回去了。
等他回到家,天已经黑了。林月笙还没有回来,因为他在林月笙的院门前没有看到林月笙的车。倒是朱可臻来过了,饭菜留在桌子上,还留了字条。朱可臻应该没走多久,饭菜还是热的。
吃着热腾腾的饭菜,李洱觉得阿臻很贴心。吃饱喝足,饭后百步走是省不掉的。前两天是腰太疼,现在不那么疼了。他准备出去散步。刚走出大门就瞧见一头黄毛,定睛一看,就是那天跟自己打架那孙子。
那孙子旁边还站了个中年男人,两个人磨磨蹭蹭地站在林月笙家门前,也没敢进去。李洱晃着步子走过去,半靠在林月笙家的大门上,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林大少,有孙子找你——”
这一嗓子威力十足,挑衅的意味更足。
黄毛当即就火了,冲上来想再干一场。旁边站着那应该是他爹,就听黄毛很委屈地跟他爹说,“爸,就他踩的我的……”
他爹是个长眼色的,当时就朝黄毛头上来了一巴掌,低喝道,“臭小子!还不道歉?我怎么跟你说的?”说完,男人又转过头对李洱哈腰,小心道,“您别跟我这小儿一般见识,他年纪小,不懂事儿。小祖宗,看在我给黄爷当过两年司机的份上,您就放过我这小儿一马吧。”
听男人喊自己小祖宗,李洱挑眉,多看了男人两眼。这一瞅,还真有几分熟悉,应该是真的给老黄当过司机。
这世上,老黄才会一口一声地喊他小祖宗。旁人,都是有事求着他的时候,才会这么喊两声。
这人竟连老黄都搬了出来,李洱觉得也没必要再计较。教训也给过了,想必黄毛日后也不敢再碎嘴。
黄毛见他爹都低三下气的,再不愿,也得服软。只见他低着头,吭哧了半天,到底是年轻人,心里服了输,嘴里却强硬着不肯承认。
李洱也不打算为难黄毛,就对黄毛他爹说,“你知道我这人,一般是不记仇的。有仇我当场就报了。不过人家林大少嘛,你知道,人家海外回来的,又是身比天娇,你儿子那伙人把人打了,哪能轻易算完了。”
黄毛他爹听了进去,看着挺着急,就求着李洱问,“那小祖宗给生个办法,我该怎么跟林大少说?”
“你哪个部门的?”
“环境资源部的。”
“环境,资源,嗯,你瞅瞅,林大少这院子里,空落的很。你把那些花花草草的送过来给他装饰装饰院子,他还能再跟你生气?”李洱很真诚地给出了个主意。
黄毛他爹觉得这事儿成!就继续问李洱,看看林大少都喜欢什么花,什么品种,除了这些,林大少还有什么喜好。李洱都一一回答了,搞得黄毛他爹都要热泪盈眶了,一心觉得黄爷带出来的娃太实诚,太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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