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犯罪者与动机

_6 闪苍 (当代)
“你瞎说什么呀,谁敢这么晚搭车啊。要搭你自己搭,我宁愿呆在这里等着。”女人的话没有说完,男人走过来亲热地吻住她的嘴。
“好了,你这个白痴,快想想办法啊。”女人一把推开他。
“能有什么办法啊?只能怪咱们命不好,我说了搭车你又不肯。”
男人拿起手机拨通了交通事故局的电话,女人还在那里不停地唠唠叨叨。
“好了,好了,亲爱的,完事了,我们就在这儿等着吧。他们说半个小时之内就赶过来。好了,亲爱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女人也下了车,一脸茫然地盯着打开的前盖里面,“我就不明白了,怎么就不动了呢!你老说换新车,换新车,怎么还开这辆破车啊。”
“那有什么办法,这几天老爸忙得要死,三天两头也不着家,我怎么管他要钱啊。”男人无可奈何耸了耸肩。
“你就不会自己找份工作,就知道管你爸要钱!”女人赌气地撅起了嘴。
“好啦,甜心,我干一年的薪水也不够买你说的这辆破车。”男人突然坏笑起来,“呵呵,宝贝儿,我想这也是老天照顾我们呢。”
“你在胡说什么!”
“呵呵,你不是一直想在外面……不如我们现在……”男人走过去伸手摸向女人半裸露的胸部。
女人又一次推开他,“别胡闹,谁有心情在这地方乱搞!不过,比尔斯,你闻到什么了吗?”
“嗯?”男人皱着眉头,“我感冒了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也没闻见啊。”
“很难闻的气味,就像是……”女人捏住了鼻子。
“就像是尸体腐烂的气味。”男人哈哈笑道。
“你混蛋!开什么玩笑……不过,不过,确实像是,就好像咸鱼被人扔在这附近发臭了。”女人使劲捅了他一下。
“噢?在哪儿啊?我们过去看看。”男人绕过车子,向女人瞅着的桉树林方向走去。
“喂,别过去啊!”
“瞧把你吓得,不就是几条破鱼嘛,我们过来看看。”男人继续往里面走。
“喂,你疯啦!喂,真讨厌。”女人也只好跟了过去。
两个人继续深入桉树林,寻找气味的来源。女人越来越害怕,她揽住男人的胳膊,“好了,我们回去吧。”
“这多有意思啊,比那个无聊的性派对强多了,我从小就喜欢冒险。”男人说话的声音里也透出一股不安,他仍强壮着胆子往里走,“宝贝儿,快到了吗?”
“我不知道,这里越来越难闻了。”女人右手捂住了嘴和鼻子,但是,气味还是源源不断地渗了进来。
不远处突然有一阵簌簌拉拉的响动,女人不觉“啊”地一声叫出来,男人也吓了一跳,站在原地不敢动。好像有什么跑远了,男人透过树木的缝隙看过去,有两个亮点在那边炯炯闪着光。
“妈的,吓死了,原来是一条野狗。”男人掏出了一把刀,紧紧攥在手里。
他的女朋友说什么也不愿意在往里面走一步了。
男人向着那只狗的方向走过去,他发现脚下好像踩到了什么,他低头看了一样,不觉浑身的汗毛孔全部张开了。他想跑开,但是,腿仿佛被丝丝的钉在那里,一步也挪不动。
“你怎么了?”女人跑过去,紧接着是一声凄厉的惨叫。
在男人的脚边,分明有一张人的脸,颧骨上面的肌肉被野狗撕了下来,脸孔扭曲而狰狞。
26日凌晨两点多,在警局地下室的解剖房里,T.D.琼斯博士正在和一个上了岁数的男人亲密的交谈着。
那个男人一头银发,留着的连鬓落腮胡子也是银色的。他身穿着夏威夷式的大花格子衬衫和一条肥不拉叽的破烂牛仔裤。身材中等略胖。最引人注目的是脖子的子弹挂链和右耳上一只闪闪发光的大号钻石耳钉。(作者注,此人形象根据作者一真实外籍朋友塑造,值得一提的是,他们从事的工作和在此领域获得的成就也是基本相当的)不过这个男人却没有放荡不羁的感觉,他说话时声音显得成熟而稳重,但是其中不乏幽默的成份。
那个男人继续说着:“你知道吗,琼斯,那次研究真的是太有意思了。我的试验使用的都是三只50磅重的家猪。既然我想再现凶杀场面,就必须在头批研究中用。38口径的手枪射中每只猪的头部。这计划自然要得到夏威夷大学动物保护和使用委员会的批准。在解释我将如何杀猪以及为什么要这样做时,我注意到好几位委员会成员把椅子从桌子和我的身边搬走。显然,我的计划令他们感到不安。他们最关心的是这些猪的命运,认为我不论如何也不该这样做。而我最终的目标是预防谋杀,而不是虐待这些小生命。一位成员建议我在杀猪前给它们服用镇静剂。这我可不能答应,因为你知道给实验用动物服用任何药物都可能对以死尸为食的昆虫造成影响、他们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是,我可能会失手,要开好几枪才能让它们毙命。到最后,他们作出决定,如果我能找到其他人——警察、公园管理员或者猎手——向猪开枪,我才能把这项工作进行下去。我的确找到一位乐于帮忙的警官,我的研究可以开始了。接下来,我从瓦胡岛上的养猪场买猪。这些猪场得到了美国农业部的许可,猪在死后也得到了农业部的检验。一开始,我认为我解决了早些时候遇到的问题,但我过于乐观了。这一次,既然我拿到的是死猪,动物保护和使用委员会就把这些猪视为从当地超市购买的大猪排,因此在原则上是可以接受的。但既然这种研究是夏威夷大学马诺阿热带农业和人类资源学院的一个项目的其中一部分,我就把计划大纲递交给美国农业部进行审议。农业部的一个机构研究了我的计划,然后向学院负责人联系。他们担心的是,我能证明这些猪是以人道主义的方式毙命的吗?这真是让人大伤脑筋。无论是动物保护和使用委员会还是我都不认为我们应该对农业部保证农场杀猪的方式符合该部的规定管理。最终,还是大猪排的观点占了上风,我终于可以研究了。”
琼斯听得哈哈大笑,“很好,很好,这样的事情我还是头一次听说。”
“是啊,”男人接着说,“还有更有意思的呢,那是我最近的一次……”
萨姆兰警官显然是被这大笑声吸引过来的,他走进了解剖室。
“噢,警官,哈哈,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让。戈夫先生,马诺阿夏威夷大学的昆虫学教授,著名法医昆虫学家。戈夫,这就是我常常跟你提起的萨姆兰警官。”
“哈哈,真是久仰大名啊!”戈夫热情地握住了警官的手。
“嗯,真是幸会,戈夫先生是刚下飞机吧。”
“是啊,琼斯去接的我,我觉得没有必要休息就过来了,”戈夫突然笑了出来,“哈哈,警官,你和我的岁数也差不多吧,这里真是三个老头啊。”
萨姆兰也笑了。
“对了,琼斯,我刚才说到哪儿了?警官,你也过来听听吧,有意思着呢。”
“你刚才说你最近的研究。”
“啊,对了,最近的……啊,我想起来了。我对美国法医学会提议调查可卡因对一种肉蝇发育的影响。为了展开我们设计的研究,必须让一头活的动物服用药物。所以,尽管已经有了钱,我们还需要找到用于试验的动物和可卡因。我再次求助于学校的动物保护和使用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还没忘记我上一次到这里来要猪的情形。这一次,我又提出给兔子服用可卡因的新要求,他们多少有点儿摸不着头脑。他们问我是否会给兔子服用镇静剂以减少可卡因可能带来的不安与焦虑。我解释说,我的目的是判断可卡因对蛆虫发育的影响,服用额外的药物会干扰研究结果。最终他们批准了我的计划。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合法弄到可卡因了。当时,我还没有得到使用受控制物质工作的许可。幸运的是,和我一起的验尸官有。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一家化学药品供应公司购买可卡因了。不过,我们买不起可卡因,只好依靠州里各种犯罪试验室的捐助。我后来与一位美国毒品管制局的一位官员有了一个非常好玩儿的交谈,一次开头的头一句就是‘啊,又是你!’我经常想,如果我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停车接受检查,怎样才能说清自己为什么带着海洛因、可卡因和其他非法药物呢?”
萨姆兰忍不住噗哧一声乐出来,琼斯则干脆笑出了眼泪。
“好了,这些事情我们就放到一边吧,警官先生,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会大老远跑过来吧。嗯,第一点是琼斯给我的数据,我进行了分析,大概得出了结果,但是,很不详尽,因为,你们发现的蛆虫被泡进了福尔马林液里,快寄过来的时候,我刚好有事出城,等我下午回来的时候,那些虫子已经异常肿胀,我甚至都不能推算它们的死亡时间了。不过,好在还有几分土壤样本,还是可以进行分析的,不过,我还需要其他一些东西。我来还有一个原因,我听琼斯说,你认识一个叫做赛斯。沃勒的心理医生,是个中国人。”
“是的。”警官好奇地仰起头,这个人不会也认识他吧。
“噢,我有一位忘年交也是中国人。推算出来年龄应该也是32岁,而且我听说他的头脑相当好,这和我的印象是一致的。我很多年没有他的下落了,只听说他后来到了美国,我想会不会就是这位故交呢,因此就跑过来看看,反正也在休假。”
果然……萨姆兰有些奇怪,这个年轻的中国医生,为什么会认识那么多犯罪领域的专家。
“啊,我就知道你会在这儿。”一位年轻警员跑了进来,“萨姆兰警官,在31号公里中段,两个年轻人发现了一具被掩埋在桉树林里的尸体。”
萨姆兰警官马上站了起来,“叫他们严格保持发现现场,我们没到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要碰什么。”他又看了戈夫一眼,“那么,戈夫先生,你和琼斯一起跟我去吧,如果你不是太累的话。”
“哈哈,乐意之至。”
第二十九章 苍蝇
“警官,我对你们这个地方的气候真有点儿好奇,”戈夫对着坐在前面驾驶位的萨姆兰说,“你们这里一下雨,气温就会很低,但是晴朗的时候,就有足够苍蝇产卵的温度。”
“嗯,我们这里晚上也是比较凉的,戈夫先生只穿那么一点……”
“哈哈,你看我这么胖,不会有事的。”
“戈夫先生,我倒是有点儿好奇,不知道该不该问。你是什么时候认识那个好像沃勒医生的人呢?”
“噢,这个可早了,十年前吧。我去日本看望一位井上先生,他曾是我的学生。碰巧那时候,井上先生和一位中国女士订了婚。女方的家人坚持要在中国举行婚礼,我的假期又还没有结束,所以也就跟去了,就是在那时候认识那个叫做艾莲的年轻人,他可是个有趣的小伙子,我还去他家吃过饺子呢。”
“你是他原来叫艾莲吗?那应该就是一个人了。”
“噢?警官,你也是很早就认识他了吗?”
“不,最近才见面的,我的一位英国朋友说起过他。”
“哈哈,我想想,那个人是不是叫什么,嗯……鲍。皮,皮……”
“是保罗。佩顿,你也认识他?”
“对对,就是保罗,我不认识,是艾莲也就是你说的沃勒先生说起的。很可惜,我去中国的时候,那个犯罪学家刚刚离开,无缘见面呢。”
“那么你是怎么认识沃勒医生的呢?”
“朋友的介绍,那个时候他刚刚帮助警方解决了两起刑事案件。我也听了他对案件的分析,真是精妙得很呢。他谈吐幽默,对昆虫和法医也都有了解,我们就很快成为朋友啦。”
“噢,我们到了。”
在两位警员打起大灯的照耀下,三个人先去看了尸体掩埋地。尸体掩埋得似乎很浅。盖在脸部的一层浮土被扒开了,露出狰狞发青的面部。面部一大块肌肉剥落,连并一些肌纤维落在一边。这当然不是面具杀手做的,两个受到惊吓的年轻人报告他们曾经看到野狗。
萨姆兰马上发现有一些不对劲的地方,尸体的脚部也露了出来。两只脚几乎都只剩下骨头,左脚背的趾骨上还有一点残留的皮肤。
“警官,这好像不太正常。”琼斯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戈夫正在一边,小心地挖掘周围的土壤,装进他随身携带的小瓶里。
“是啊,按理说,野狗最先发现了尸体。它啃食了尸体的脚部。按顺序应该拽着死尸把他往外拖。尸体迈得这么浅,这应该不难做到才对的。为什么要先挖掘尸体的头部呢?”
“除非尸体的头部本来就露在外面。但如果那样,野狗为什么会先吃脚部呢,看来有可能这两个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萨姆兰不做声,他在想这里面有什么意义。
随后的挖掘工作解释了这个疑问,尸体的躯体部分实际被掩埋得相当深。而且躯体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抛掘的痕迹,但是它似乎中途放弃了。尸体被取出时成弓形,它被像一个驼背人一样塞进了这个只有一米长的深坑里。尸体的末端被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了最先被肉食性动物发现的部位。脸部似乎还盖着浅浅的土壤,在尸体头部周围发现的散乱土壤似乎证明了这一点。野狗在发现身体部分不易被发掘之后,转而对着脸部展开了它的攻势。尸体的脚部发现了一些蛆,但是,它们实在是太小了,戈夫无法用肉眼分辨它们是哪一种蝇的幼虫。因为尸体的脚部没有肌肉了,再者可能是野狗将它们也一并吞食了,发现的幼虫不过几条而已。但是尸体头部就大不一样了,那里有不少大个的蛆虫还有一些蝇卵。戈夫将它们小心的装好。至于为什么要露出尸体的两端,这个问题悬而未决。
“你们这么晚在公路边干什么?”萨姆兰看到了拖车和工程车,但他还是问那两个年轻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们的车抛了锚。实在是没办法。”
“然后你们就走进树林?”
“她,噢,我的女朋友闻到了很难闻的气味,我想去过看一看,谁知道是尸体,打死我也不会去的。”
这倒是,多亏了他们才能发现这具尸体。
“萨姆兰警官,尸体身长六英尺,胸部有枪伤。”
“胸部?”萨姆兰惊讶地张大了嘴,“你说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脏的部位。”
萨姆兰几乎是欣喜若狂了,这会不会就是他们怎么也找不到的那个迪亚特呢?
戈夫的工作是绝大多数人所厌恶的。他拿着放大镜观察蛆时的表情简直可以用兴高采烈来形容了。
“这是红色金蝇(Chrysomyarufifacies)的二龄蛆和头龄蛆,哈哈,这些可爱的小家伙。”戈夫这样说着,“噢,还有,大头金蝇(Chrysomyamegacephala)的头龄蛆和二龄蛆。警官,过来看看。”
萨姆兰听着这些莫名的词汇,也透过放大镜看了一眼,他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可爱之处。
“听我说,警官,为了使你相信我所做的工作是有意义的。我现在简单说明一下,和我们人是一样的,任何动物想要发育至成熟都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相对它的生命过程而言,人的发育是很快的)。绝大多数生物都比我们人留下更多的成长印记。我所研究的是食腐性动物,当然这具尸体由于其被掩埋的作用,或者还没有死亡太长时间,我们只发现了蝇类的幼虫(作者注,尸体上往往还能发现食腐性甲虫和肉食性甲虫,这里面最著名的要属阎甲虫类。肉食性甲虫是在尸体分解的中后阶段才参加进来,它们并不参与尸体的分解工作,它们只是捕食那上面的蛆虫),蝇类的幼虫要走过它的三个生命历程。分别是一龄(头龄)、二龄和三龄。然后它们会找到一个安静地地方,不吃不喝,静静地化蛹,变成成虫。这一过程被绝大多数人所不理解,我遇见有人对我说蛆是在人体内的,等到死后就会出来。而且到现在为止还有相当多的人持如此观点。”
“我所作的工作就是,根据这些昆虫学证据推算死亡时间。当然要把可能影响发育的全过程都算进去。大多数种类蝇的幼虫会在80至112小时完成发育过程(这一时间是根据美国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得出的,与中国的情况有差别)。我最通常的做法是把温度和时间换成累计程度小时(ADH)温度越高,发育所需要的时间越少,所以,无论是任何阶段,发育所需要的ADH总数都是持久不变的。为了得出从ADH到达某个阶段所需要的时间,我只需用ADH除以温度。我这么说不知你是否理解。”
“啊,”萨姆兰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我想你需要当地最近一段时间的温度是吧?”他发现他说的头头是道,但是,警官无法认同他说的“就像人一样”。
“完全正确,警官,还有一件事我要说明。苍蝇是被血液和尸体腐烂的味道吸引过来的。它们会在伤口附近或是人体的孔道出产卵。但是,苍蝇不是野狗,它们是无法扒开土壤找寻尸体的。我在尸体眼睛附近找到了蝇卵,那可能是最近一只苍蝇的作为。但是,这不能解释为什么在头部附近还有二龄蛆,所以,我对尸体头部被掩埋,后来由野狗发现的假设不能赞同。尸体的头部是裸露出来的,这样才有足够的时间解释幼虫发育到第二阶段的原因。(如果野狗挖掘头部,那么,原因是饥饿,它会吃掉头部,至少吃掉一部分。但是被发现时头部基本完好,如果是野狗做得,说明它刚刚做完,不可能会有蝇类的幼虫发育到二龄。所以,合理的解释是,野狗在吃完脚部,挖掘尸体不成功的时候,才不得不转向开始腐烂的头颅,这一过程还被两个年轻人打扰了。)”
“嗯,我明白了。”萨姆兰这一次是真心出于敬佩了。
“对了,这位警员,”戈夫叫住了一个经过附近的警员,微笑着说,“你们这个警局里有牛肝吗?”
“啊?!”警员大惑不解,“没,没有,你要那个做什么。”
“那么,麻烦你到附近二十四小时商店帮我买上一块新鲜的牛肝,我要养大这些小家伙。”戈夫摇动着他的小瓶子。警员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后,只觉得毛骨悚然。
有一种蝇的幼虫因为体形太小而无法分辨,戈夫不得不用牛肝把它养大。在任何一具尸体被发现后,它身上所有的生物学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萨姆兰和琼斯也深深理解。
戈夫开始津津有味地饲养他的“小宠物”了,萨姆兰警官布置警力调查发现现场附近的温度和雨量后来到了琼斯工作的地方。
尸体被摆放在解剖台上,琼斯剖开了它的胸部。
“如果请人们来打分,我相信尸体在白天的恐怖得分肯定远远高于夜里。有时候我真想弄明白为什么人的眼睛具有分辨色彩的能力。警官,这家伙死之后被人做了一次外科手术。”
“手术?”萨姆兰好奇的靠过去,他看见尸体的胸部有一个大洞。
“是的,一次恶意的手术,不特别精彩,但是也觉有相当的水准了。噢,警官,别看那个,那是我干的。这边,对,就是这里,看到了吗?这个洞相当深,他把肋骨都切断了,我注意了一下断面,看起来是用小而锋利的到一点点磨断的,真有耐心!子弹被取走了,并且因为这里到处血肉模糊,我也看不出来原始伤口了。我一开始想这个子弹一定是近距离打穿的,它很深,所以那个人才不得不也挖的这么深。不过,当我看到这个,我犹豫了,你看看。”琼斯托起了尸体的心脏,“看见了吗?这里有一个洞,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但是,尸体似乎流了很多血,这一工作也是在尸体死后不久做出的。他就像吸血鬼,不过,比吸血鬼做得还要过分就是了!”
“吸血鬼?!琼斯,还要请你做一个鉴定。”
“嗯,我猜到了,关于血液的检验对不对?你一定是在怀疑这就是那个迪亚特,并且血字就是用他的血液写成的。”
“是的,有这种可能,试试看吧。你多久能出结果,两个全加在一起的话,我想天亮时候也能完了。哎,你的小搭档呢?”
“这个……谈恋爱去了……”萨姆兰幽默地一笑。
第三十章 瘾君子
3月26日上午八点钟,琼斯博士的验尸报告出来了,除了刚才提到的地方外,这里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在对尸体的内脏进行分析时,博士发现里面含有大量违禁药品的成份,经鉴定是可卡因。这对萨姆兰而言是个好消息,增加了对此人身份的调查点。而且,玛莎小姐说迪亚特企图强奸自己,瘾君子往往性功能不良,在企图强奸的行为之前服用药物确实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戈夫听到这消息直皱眉,可卡因的存在可能严重影响蛆虫的发育速度,这无疑增加了判断死亡时间的难度。另外,博士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此人是在3月20日19时至22时之间被人射杀的。这是一个更大的巧合,这个时间里玛莎报告预见了迪亚特,也是在这段时间里,玛莎射杀了迪亚特,且一枪命中左胸部。在做验血报告时,琼斯使用了双向检验,其结果都显示,在水果店玻璃上发现的血迹出自这具尸体。
萨姆兰曾考虑请玛莎小姐来辨认尸体,但是,转念一想便放弃了。这具尸体过于骇人,玛莎小姐已经受了很多刺激,从她去看心理医生这一点也有表现。他不想让她再经受打击了,这个时候,几名擅长绘画的警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依照死者还没有完全毁坏的脸,进行了复原工作,萨姆兰从中挑出满意的一张,复印了数份。交给警员送到各大媒体,以最快的时间公布这张肖像,并组织工作人员开通警局多部热线。警方保证凡是能认识此人并提供可靠线索者,将得到500美元的奖赏。
对蛆虫体内可卡因成份含有量的分析工作由琼斯和他的助手承担。既然那些牛肝还在消耗中,“小宝宝”也还都没有长大,戈夫就提出要萨姆兰带他去找沃勒医生。经管没有提出拒绝的理由,何况他自己也正打算找医生,就欣然担当了向导的角色。请玛莎小姐来辨认照片的工作交由卡洛斯和米尔两人完成。
一路上戈夫不断给他讲起工作时候那些有趣的经历,萨姆兰听得津津有味。
一辆汽车飞快地从警官的车边驶过,车上的男人减了速,他盯着反光镜里警车的背影,“那好像是萨姆兰警官吧,他又要去做什么?他旁边的老头是谁,算了,不关我的事。”观察者小声嘀咕两句,他向着警局方向开去。
沃勒医生刚刚送走了一位来访者,看看手边一时不会有人打扰,就拿起打印好的吸血鬼文献。翻译可是项枯燥的工作,特别是翻译这种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旧文献。他还没能看完一页,墙上的电话就响起来了,“沃勒医生,萨姆兰警官来访。”
噢?沃勒将材料重又收好,警官就推门进来了,“沃勒医生,又来打扰了。”
“哪儿的话,快请坐吧。”
“唉,我今天可是给你带拉了一个好玩儿的人呢,哎?他不在后面?”萨姆兰回头却不见了戈夫的踪影。
沃勒跟着警官好奇地走到楼下,戈夫正跟安妮小姐亲切的交谈呢。
“这个家伙……这么大岁数了还……”警官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戈夫?”医生脸上笑容绽开,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哈哈,是我,”戈夫走上前给了医生一个热烈的拥抱。“小家伙儿,你变样子了。”
三个人干脆就坐在一楼的接待室里,安妮忙着泡茶沏咖啡。
“什么风儿把你吹来了?”沃勒还是满脸欣喜。
“啊,这个不重要啊,我失去你的消息快十年了,听不到你的笑声很寂寞啊。”
“嗯,是啊,是啊,戈夫,你没有再被‘蛆雨’淋到吧?”两人一阵大笑,萨姆兰莫名其妙。
“你们刚才在说什么,蛆,蛆雨?”
“啊,艾莲,我们亲爱的警官先生还不知道呢,来艾莲,啊,不,沃勒医生,给他讲讲。”
“噢,是这样的,我听戈夫讲过以前工作时候的一个笑话,”沃勒想起这个,边笑边说,“有一次,戈夫打算研究掩埋的尸体腐烂状况的研究。他把猪作为试验动物,因为猪和人的身体结构最为类似。他找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研究,把这三只死猪每个相距50米放好,一只猪完全被掩埋,另一只部分掩埋,最后一只则完全裸露在地表。他和他的研究生每天收集尸体上的昆虫。但是,戈夫忘记了这地方湿度过大,结果影响了试验。警官,也许你不知道,昆虫和人一样,都要生活在适合的环境里,而且昆虫对环境的要求更苛刻。那些成熟了的三龄蛆,急切的寻找一个相对干燥的地方化蛹。而在尸体上是做不到的,当地湿度过大,地表上没有可以化蛹的机会。(作者注,以人的尸体为例,在其高度腐烂的时候,尸体的温度高达摄氏50多度,这是远远高于人活着时候的正常体温的。而且,作为尸体分解的副产物,大量的液体使得尸体过于湿润,这个时候,三龄成熟的蛆虫必须远离尸体)蛆们可是没有大脑的,多年生存的自然法则是,远离地面就代表远离湿润,所以那些蛆虫开始排着队往树上爬。直到爬到树梢的尽头,开始往下掉。当戈夫有一天清晨和他的研究生一起去尸体现场时,就惊讶的看见那里下了一场蛆雨。冥思苦想许久之后,戈夫居然从家里拿来了雨伞,打着伞继续研究。是这样的吧,戈夫?”
“哈哈,对对,你说的完全正确,就像我自己说的一样。”戈夫摸摸自己的肚子,“不过,我的研究生可是说死也不跟我来了。”
真是和你一样,萨姆兰想,一见到你,沃勒医生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噢,对了,医生,玛莎小姐的精神状况怎么样?”萨姆兰的时间有限,他抓紧问着问题。
“我不认为有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受刺激后的防御机制失衡。”
“听说你对玛莎小姐进行了催眠。”
“是的,警官,您已经知道了。您希望知道什么呢?”
“啊,我想问一问,你的催眠结果是什么。”
“具体的结果我不能说,虽然关于被催眠人涉嫌杀人、被杀还有虐待等等的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但是,有一点我要指出,玛莎小姐属于正当防卫,虽然有一把手枪出现,但是,那把手枪不是玛莎的,也还没有找到手枪,司法部门不应该对玛莎小姐起初起诉。”
“嗯,这个分寸还是有的,不过,你的意思是……”
“是的,警官,我确实认为玛莎小姐用一把没由来的手枪杀了人。”
“是吗……嗯,医生,你先看看这个。”萨姆兰掏出迪亚特的肖像。
沃勒仔细看了半天,承认自己并不认识。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医生,我只是想问问你,这个人会不会有强奸动机?”
“啊?警官,我不是学颅像学的啊。这个,我可看不出来。”
“是吗……”警官略显失望。
“不过有一点我倒是觉得可疑,这个人似乎是吸毒者。”
“嗯?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就是那个迪亚特,今天凌晨我们发现了他的尸体。法医说在他体内发现可卡因成份,且是均匀扩散在体内,所以排除了死后注射的可能。”
“我也说不好我为什么有这种看法,我只是觉得他应该是,当然除了他异常消瘦的脸庞外还有一些直觉的存在。而且,此人显得很不诚实,我猜测他自己也有可能就是个贩毒者。但也只是个猜测。”
“已经很好了,你的感觉很敏锐,谢谢你了,医生。我想我要先回去了,戈夫先生是留下还是?”
“嗯,警官,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留他在家吃个便饭,下午开车送他回警局。”
萨姆兰回到局里的时候,玛莎小姐刚走。卡洛斯表示玛莎小姐坚信那就是雨夜遇见的男人。另外有一个牙科医生找到警局,自称认识画像上的男子,现在米尔警官正在接待这位牙医。
“你为什么不和米尔一起呢?”
“噢,萨姆兰,我还在看着些艾利先生的文稿,希望能发现什么。”卡洛斯相当在意这些东西,萨姆兰点点头就过去了。
“那么,斯皮耳医生,你说你是在那个时候……噢,萨姆兰,你回来了。这位是斯皮耳先生,牙科医生,他说见过肖像上的人。医生,这位是萨姆兰警官,他是这个案子的主要负责人。”
“啊,警官,我听说过你,你很了不起。”医生从椅子上站起来。
“请坐吧,斯皮耳先生,您认识这个人?”
“是的,他曾经是我的病人。”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一年前,或许更早一点儿。他来到我的私人诊所拔牙。”
“拔牙?那么是那颗牙呢?”
“这个就记不清了,我差不多每天都要给人拔牙的。总之他来找过我,然后在我这里看了大概一个月吧。”
“嗯,那么,斯皮耳先生,您还知道他些什么?”
“是这样的,警官,请原谅我的直言,我来这里不是因为钱,我的工作给我带来了颇为丰厚的收入。我来只是想提供一些线索的。”
“很好,谢谢您,斯皮耳先生,您是一位优秀的公民,请继续说下去。”
“这个男人有时候会拖欠付款,不过这没有关系,我虽然不是慈善机构,但是病人一两次不能掏出足够的费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这个男人就不同了,他经常不给钱,我也原谅他了。直到有一天,我从外面出诊回来,发现这个男人试图侵犯我这里的护士小姐。我想我回来的还算及时,没有出大乱子,不过我气极了。把他练打带骂的哄了出去,也不准他在踏进我的诊所一步,他从此以后就真的不再来了。”
这名五十多岁的牙医真是身材壮硕,而且个子也相当高大。他确实可能把那个瘦弱的迪亚特像小鸡一样的拎起来摔出门去。
“我当时一怒之下,把他的全部病历都撕掉了。今天早上,我正在给一位病人看牙,护士跑进来说,他在电视上看见那个男人了。我就赶快过去看,知道你们发现了他的尸体,正在寻找相关的线索。遗憾的是,他的详细登记都没有了,不过还好,我的护士当初做过一份来访病人登记,不过这上面没有他的照片,您可以看看。”牙医斯皮耳从他的公文包里取出了一张表格,“就是这个。”
强奸、攻击和性欲望的表露呈现在尽管的眼前,这具尸体和迪亚特的形象愈发的吻合了。
他拿起了这张登记表,上面的署名是:米尔森。莱克。当然了,这和迪亚特一样,很可能都不是真名。这张纸显得很旧,可能是作为过去一年的资料被堆在了什么地方造成的。最早的一次来访记录是2002年2月,最后一次是3月底,那应该就是他企图强奸护士的时间了。整张表格上最为有用的就是留下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虽然那也不一定就是真的,不过,值得去走一遭。
萨姆兰拿出500美元,但是,医生坚决不收,“我说了,我不是为这个来的,说真的,这种家伙死了,我很高兴。”
警官又去找了琼斯医生,他证实了牙医的话,“嗯,是的,有两处拔牙的迹象,还有好几颗龋齿。”
萨姆兰和卡洛斯按表格上面的地址动身了,米尔警官则留守以接待其他可能的报案人。两位警官都没有吃午饭,干他们这行的也时常上顿不接下顿的。
用过了午饭,医生和戈夫先生继续闲谈,但是戈夫看得出医生仿佛有什么心事,他同时注意到,他只叙旧,对他们没见的这十年却只字不提。戈夫是个爱开玩笑的人,但不是个混人,他也就不开口乱问。当然,对于医生和安妮小姐什么时候结婚这件事,戈夫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坚持要做他们未出生孩子的干爹,对此,沃勒哭笑不得。两位专业人士谈天,话题不自觉地就会转弯,他们探讨着彼此领域的问题。沃勒,也就是戈夫口中的艾莲所具备的广泛的解剖学和昆虫学知识最令他感到满意,和这样的人交谈是快乐的。当然,戈夫还有分析要做,自然不能呆得太晚,两点不到,他提出告辞。
沃勒这个时候才提起了他一直难于启齿的话题:“戈夫,嗯,你有钱吗?我先说好,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我看看,”戈夫想都没想就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因为来返机票都是波特兰市警局出的,我住在琼斯博士家,所以,我没带多少,喏,全算上,一千块不到,拿去吧。”
“哦,那就算了吧,你留着吧,这些也不够的。”
“嗯?你需要多少?”
“差不多还要五千块吧。我去找别人想想办法。”
“你急用吗?要是不很急的话,我回家可以给你汇过来,不过那怎么也的是一周的时间吧。”
“不了,算了吧,没关系的。”
“对了,你有那么多病人,其中不乏有钱人吧,向他们借一些……”
“不行的,行有行规,我不被允许和我的来访者有任何金钱关系。”
“噢,明白了,这样吧,这钱你先拿着,有点儿是点儿,还不还的两说着,你要是还是凑不够,我再看看我的朋友。”戈夫把钱塞在沃勒手里。
回到解剖室,琼斯和他的助手对蛆虫中可卡因含量的结果统计已经出来了,戈夫开始了他的工作……
第三十一章 卡洛斯的少年时代
“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个人……什么?噢,好吧,他们是租过我的房子……对,他们,两个男人,是的……有时候也会往这里招一些不三不四女人……是的,鬼知道她们是哪儿滚来的,经常把这里弄得污七八糟的……嗯,去年下半年我就叫他们滚了,到现在他还欠我两个月的房租呢!……死了?死了最好,反正那钱我也不打算要了……什么什么,请你不要乱说,我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谁知道他们又滚到哪儿去了,那种人……是的,不知道,不知道!”女主人“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萨姆兰无奈地摇摇头,这就是按照牙医的地址找到的女房东,她都不肯让他们进屋。回到车里,萨姆兰注意到卡洛斯脸色苍白,额头上还有点点的汗珠。
“你还好吧,卡尔,看起来你的脸色相当差,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
“不,我没事儿,很好的,谢谢你。”卡洛斯说这话都有些吃力。
“行了,别逞强了,身体最重要。你还开得了车吗?你开车回去吧,我……”
“警官!警官,等一下!”紧闭的房门重又打开了,那个女人脸上流露出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
“警官,呵呵,这个,我刚刚看见电视,说你们悬赏找这个人,呵呵,这个……”
“是的,500美元。”
“啊,是啊,真是太好了,那个混蛋还欠我的房钱呢……噢,我不是那个意思,这笔钱当然轮不到你们出,不过,我是说……如果我能够提出可查询的线索,是不是就可以……”
女人贪婪地挫着手,这个动作令萨姆兰觉得恶心,掏出了钱,“是的,太太,不过有一点,你不能欺骗我,另外,你给出的线索必须有价值的。”
“哈哈,这个您就放心吧,那么,我……”女人伸出手,萨姆兰把钱又揣回去了,“我要先看到线索,然后,你得到钱。”
“也好,也好,”女人从身后拿出一张纸条,“这个是那混蛋留给我的。因为他欠我钱,没办法只好留下了他的新住址,你看看。”
刚才还说什么都不知道呢。纸条上面确实有详细地址和电话。萨姆兰把钱给了女人,补上一句,“如果我发现这是假的,你的麻烦就大了。”
“啊,不会,不会,我给这里打过电话,他们是在的。哈哈,要是我骗你,叫我不得好死好了。”
她本来也不会在乎什么好不好死的,警官觉得这女人真的很可怜。
女人想着这警官真可怜,居然为了一张字条就真的给了钱,鬼知道他们那种人是不是又搬到别处去了!不过,自己的命也真是好,那张字条,是原打算扔掉的。
萨姆兰又回到车里,卡洛斯的样子不见好转。萨姆兰叫他开车先回去,这里有他一个人足够了,两处房子的距离不很远,走过去就可以了。看着卡洛斯远去,萨姆兰唯一的担心就是路上不要有什么事。
“喂,老板,再来一杯。”
麦瓦瞪着电视,没听见客人的招呼,他全神贯注盯着了警方公布的迪亚特的画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喂,老板,老板!这边,再要一杯!”客人实在不耐烦了,干脆走过来拍着麦瓦的肩膀。
“噢?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一时走神,要一杯什么……啊,好的,稍等。”
没错,这就是那个人,他果然死了,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警方提供的500块太少了,这是不足考虑的,但是,麦瓦注意到自己似乎发现了一个无人所知的巨大秘密,不由得有些担心。但愿观察者不要出错啊。
“喂,老板!你到洒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
萨姆兰敲门,但是没人理会,他轻轻推开门,向里面走去。
萨姆兰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正在静脉注射。一见到萨姆兰,此人拔下针管转身就跑,但被萨姆兰一下子按在床上。警察们在地板下搜出50克海洛因还少量其他毒品。据此人供述,警方搜找的男人真名比尔。特里曼,本地人。前一段时期,两人一直住在一起,同为毒品组织的最下层流贩。但是,最近比尔却搬出去了,好像得到了一大笔钱,对于钱的来源,比尔未曾提起,只说是做成了一笔大生意。他们都没有固定的女朋友,有时候会召集女聊以慰籍。他坦白比尔有很强的性欲,并且对性的爱好令人不敢恭维。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家伙,往往敢说不敢做。像一般强奸犯那样尾随年轻女性回家的事情,他是断然做不出来的。对于20日那样的事,这家伙不置可否,不过他表示,比尔在做爱之前肯定会扎上一针的。米尔警官还想从他的嘴里撬出些什么,但他的毒瘾又犯了,也只得作罢。萨姆兰警官不相信还能得到更多的信息,他毕竟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小毒贩,既不可能知道贩毒组织上层的秘密,也不会知道比尔(即迪亚特)的秘密。萨姆兰有一种感觉,那个隐藏在背后的人,之所以找到比尔,是看上了他没有固定的女友,比尔用来买新房子的钱看来也是他给他的,为的就是要让他们分开。
比尔的新房子很快查找到了,警方在里面只找到了一些毒品。对于他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去了哪里,邻居们都表示不知情。萨姆兰的线索好不容易有了一些,但是又断了。
琼斯和戈夫对他们两人做出的死亡时间推断进行了总结和修正。依照戈夫的说法,比尔尸体上最早一批产卵的苍蝇是在3月21日15时前后。那就是说,尸体必然是在那之前,应该是在14时之前被掩埋的。因为20日大雨,气温过低,苍蝇无法产卵。而19日晴朗,那时候埋尸会过早招来苍蝇。琼斯的推断是,比尔是在3月20日18时至22时之间被杀的。也就是说,那段时间里凶手杀死了比尔,把尸体带到公路边的树林掩埋了。
关于那具被面具杀手杀死的水尸,戈夫认定,凶手是在3月20日21时左右将之杀害的。并于一个小时之后运到湖边弃尸。两具尸体虽然被扔在不同的位置,(开车往返要2小时)但是他们都是在一个很邻近的时段被杀的。这引起了萨姆兰的兴趣。
萨姆兰重新分析案情之后,赫然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个重要的部分:枪!那把玛莎用来杀死比尔的手枪,它是怎么出现的,它被谁放进了玛莎的挎包呢?萨姆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解释,麦瓦咖啡馆!
卡洛斯坐在餐桌边,胃绞痛得难受,他还在极力忍耐着,不过对桌上丰盛的菜肴无论如何提不起兴趣。小埃迪似乎很懂事的早早吃完就上楼玩儿去了。卡莱尔小姐坐在警官的身边。
“你怎么了?气色这么差,是不是太累了?”卡莱尔放下汤匙,她看见警官几乎碰也没碰碗里的食物。
“不……没什么,只是胃不好受,过一会儿就没事儿的……”卡洛斯嘴唇有些发青。
“你看你,也不去看看医生,不能整天忙着工作啊。”
“不用了,没事儿,习惯了……”警官的话没有说完,晃了两下,就软软地倒在卡莱尔的怀里了。
“卡,卡洛斯,别这样,孩子还在的,”她有些不知所措,“卡洛斯,快起来,卡洛斯,卡洛斯,你怎么了?”她发现怀里的他已经不省人事了。
麦瓦一看见萨姆兰进来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装作什么也没有过,他依旧热情地招呼着。
“噢,老板,你的生意还不错吧?”警官坐在柜台前。
“啊,哪儿的话,来点儿什么?”
“不了,谢谢,生意不好,还会有人照顾不是吗?”警官若不经意地低头说着,然后迅速抬头盯着老板的眼睛。
“啊,您这话说的,没有客人还会有谁来照顾我啊,哈哈哈。”老板把脸扭向一边,故作轻松地干笑了几声。
“是吗,您还记得玛莎小姐来的那天吗?都发生了什么事?”
“咦?警官先生,这个我都对你说过了啊,先是也有一位男客人,不过很快离开了,然后就是玛莎小姐和我两个人在啊。她要了一杯又一杯的咖啡,中间去了一次洗手间,就这样,有什么问题吗?”麦瓦可不傻,他不会撒一些一问别人就能发现的谎言,他知道,只要他什么也不说,警方什么办法也没有。就算警方找到那只枪,也没有理由和自己扯上关系的。
“是啊,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可是,真的就只有这么简单吗?比如说,什么人可能做了什么?”
“咦,警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认为我伤害了玛莎小姐吗?”
“噢,那倒不是,不过……玛莎小姐说的那把枪,我很好奇它的来源呢。”
“这么说您是相信玛莎小姐的话啦。”
“嗯,是的,想必你也看电视了,我们发现了那个男人的尸体。”
“不过,警官,你也顶多是怀疑,不是吗?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玛莎小姐开了枪,枪没有被发现不是吗?”
“是的,是的,但是,我只是好奇,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哈,我能有什么看法,我只知道,我不过一个普通老板而已,和您调查的案子没什么关系啊。”
“是呀,似乎是这样的,不过……呵呵,也没什么,麦瓦先生,你要是想起了什么还请你通知我,我也还会来找你的。”警官戴上帽子,径直走了出去。
“他妈的,这是什么日子,昨天是那个医生,今天又是警官,我要小心才是。”老板给自己满上一杯,酒可以使他放松一点。
市立综合医院里面,一位五六十岁的医生看着卡莱尔,眼光中带着责备:“你是警官太太?”
“啊,我……”
“好了,我先恭喜你一下,卡洛斯警官来的及时,还不算太严重,但是他的胃壁已经磨得很薄了。再这样下去可能会严重溃疡。身为他的太太,我搞不懂你是怎么照顾你先生的。我认为他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二分之一的中饭和晚饭没有吃!我不想干涉你们的私家事,不过,我要告诉,他还很年轻,这一点你比我更清楚。警官的工作很辛苦,你回去要多关心他一点,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年轻就这么严重的病人。我可以开一些药,但那都是辅助性的,重要的是你给他吃东西,现在吃些什么都不重要了!他现在输液,没大碍了,完事了就可以先回家,不过,你要留神他的身体……”
卡洛斯躺在卡莱尔的睡床上,因为输液的关系,他的体力得到了一些补充,精神也稍稍振作了,他看着她,带着深深的歉意,“对不起,卡莱尔,我,我给你添麻烦了。”
她轻轻地抚着他的头,像对待一个孩子般的充满温情,“说什么傻话,你会没事儿的,我……我会照顾好你。”
她俯下身,在他嘴上轻轻一吻。
八时候,卡洛斯的父亲被炸弹炸死了,母亲不久又进了精神病院,卡洛斯被送进了孤儿院。那个时候的孤儿院生活条件较之过去有了很大进步,但是,照看他们的阿姨永远无法替代父母。卡洛斯八岁了,不像那些很小就失去双亲的孩子,他深深地思念着他们。卡洛斯形成了孤僻的性格。
孤儿院的生活很快结束了,他远在天边的莱卡姨妈回来照看他。由于工作的原因和刚强的性格,姨妈没有结婚,她疼爱他就像自己的孩子。她为他买了一所小房子,专门请了保姆照顾他的生活。快乐的日子总是没有几天的,莱卡姨妈很快回到了以色列,她是美国驻那里唯一的女记者。半年后,莱卡姨妈被恐怖组织的人体炸弹炸死,年仅29岁。不久,保姆和她的情人骗走了姨妈留下来所有的钱,卡洛斯再次被送回孤儿院。
没有人愿意领养这么大的男孩子,卡洛斯是自己逃出孤儿院的,为什么要那样做,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只知道,他不喜欢那里,他也……虽然,他很高兴和他一起的那些小孩子被人好心人领走,但是,永远没有一天会轮到他。
从那里出来,卡洛斯几乎什么都做过,他先是和乞丐们呆在一起,他们都很喜欢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家伙。而后给人打点儿零工,但是,年代最深刻的变化是烙印在那些痛哭的人们身上的。这里不是南美,在南美,十几岁的男孩子经常替代了他们的父辈从事这同样的工作。(作者注,这是我看过的最令我难受的一部影片,名字忘了。它深刻的反应了南美一些国家存在着的童工现状。在片中,14岁的主人公就不得不到工地里参加工作,以挣钱使他年轻漂亮的妈妈不至于沦为众人的情妇。他的同伴——他挣钱是为了养活吸毒的哥哥,在房梁间的木板上因为恐高掉下去摔死了。他擦擦眼泪继续工作,因为他的机灵被人赏识,他成为最成功的小孩子。本片的高潮是,被他替代的那个老人后来找他,他只希望能帮帮忙得上一包烟钱,因为他实在说不出口管自己的孩子要。)这里是美国!大量的成年男子失去工作,因为法律的严格限制,小孩子更是别想找到正式的工作了。卡洛斯后来被一个小混混的头目看上了,带了回去,但是,他源于他父亲的血统使他不可能参与那些非法的勾当,他被踢了出去。
卡洛斯预见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他带他吃饭,他染着花了呼哨的头发,他说,你应该向我一样染成这样才够劲。卡洛斯第一次觉得有人真的关心他,他听了他的话,就染了发。几天后卡洛斯走在大街上,被三个成年人拦住了,他们揪住他,“就是这个浑小子,我看见是他偷了我的包,对,就是这个头发花花的小混蛋。”卡洛斯这时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染花的时候,那个孩子染成了黄色。卡洛斯没有办法还给他们皮包,他们也没打算能要来,他们只是想揍他出出气。卡洛斯遍体鳞伤地躺在地上,透过他那稚嫩的眼睛,看着这个世界,这就是活生生的真实,这就是卡洛斯的世界!
卡洛斯根本没有钱去看伤,他的伤口溃烂了,生了蛆。他躺在垃圾堆里,就像一只被人丢弃的生病小猫儿,平静地等待着死神的降临。这时候,卡洛斯的幸运之神却来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捡起了他,他带他看病,带他进出高级餐厅,他叫他上学。但是,他从来没有说过他从事的工作。卡洛斯花了很长时间才知道,这个人是个杀手,一个著名的杀手,为黑社会工作。他从来不许卡洛斯沾染他的工作,但是他教他用枪,在这个社会里,这可能唯一保护自己的方式。他教他解剖,甚至那个男人对音乐的深刻理解力也传给了卡洛斯。有一天,那个男人好奇的问起卡洛斯的父亲,小男孩儿以实相告,男人不觉大笑,“是吗,我听说过那位警官,他是我最出色的对手,我最他的去世深深遗憾。”他很喜欢这孩子,倾尽所有地教他,他支持卡洛斯成为一名警官,是的,你的选择是对的,你要像你的父亲一样。
卡洛斯考取警校的同时,他的养父被黑社会雇来的杀手杀死了。他本来不会落败,但是,对方可以要卡洛斯替他死,他放弃了抵抗,死则死矣,何必连累那个优秀的孩子呢。
无论是卡洛斯的少年时代还是他成为警官以后,他都很少正常吃饭,他没有这个习惯。
卡莱尔坐在她的心上人身边,听着他讲述这些往事,眼里噙着泪水。看着他消瘦的面庞,这比她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还要瘦的厉害。她的心一阵阵地抽痛着,她俯下身,在他的怀里,他们久久的吻在一起……
第三十二章 猩红地毯
拉夫雷站在猩红的地毯上,快速往左右看看,没有人注意到他。这个房间是用转锁的,他费不了两三秒钟就打开了它。他推开房门,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是的,作为观察者,他工作的技术是这个城市乃至整个周里最上乘的。
他先环顾房间里的设置,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自然也没有人。这一点观察者是经过仔细考察的。不过,有一件事情曾使他深深困扰。那个他在追查的男人,居然多次从他的眼皮低下溜走了。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但是,他清楚自己的追踪技艺决没有退步。也是这一点让观察者不想在屋里呆得太久。
观察者感到有些紧张,这是前所未有的,他做完了他该做的,迫不及待地离开了这个房间。他把门重新锁好,他的工作结束了,他可以拿到麦瓦的钱了。
他不是一个贪婪的人,麦瓦开始的价钱和那些黑手党魁的阔绰出手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但是,拉夫雷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他接下这个工作只有两个理由,其中之一就是追踪这个人无疑可以给他带来巨大的满足。
他又站在猩红地毯上了,这真是令人厌恶的颜色。他讨厌它,这叫他想起了童年,他快步走出去,临出门时不忘记给接待小姐一个宽宽微笑。噢,他很文雅,长得也很好,还像个有钱人,小姐想入非非了。
他走到阴暗拐角里自己的那辆车,先是细细地观察了一阵,而后才拉开车门。还不到十点,我可以先给他打一个电话。
“噢,拉夫雷,啊,终于有你的消息了,怎么样?”麦瓦在家中的沙发上,他的老婆刚才不停地唠叨他,真是烦人。
“你要追查的人,我有了下落,你可以去直接找他,他在……”
“等等,拉夫雷,我才不会和那种人面对面呢,我要的是电话,他的私人联系方式。”拉夫雷握紧了电话,更压低了声音。
“嗯,那么,你听好,是,5933247转1013,我再说一遍……”
麦瓦一时找不到纸,就干脆写在手上,他反复问了两遍,直到确认无误,才挂上电话。
他的老婆起先是冷冷地看着他,待电话打完就硬生生摔出一句:“麦瓦,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不要跟那个拉夫雷来往,那家伙决不是什么好人。”
“啊,啊,知道了,”麦瓦一面应付,一面把手里的电话深深的刻在脑中。
“知道个屁!麦瓦,你总是不听我的,总是不听!”麦瓦太太又一次发了火,她脖子上嘟嘟的肥肉乱颤着,“你就跟他一起住算了,早晚有一天你会跟他一起不得好死的!早晚有一天,你记住,麦瓦!”她的情绪越来越激动。
“够了妈妈,都几点了,不要乱喊啦!”麦瓦的女儿从楼上推开门,“妈妈,睡觉吧!”然后有大声把门撞上。
“混蛋,你以为翅膀硬了就可以这么对父母说话吗?啊,你这个小冤家,有本事给我滚出去,带着你的臭男人滚出这个家!”老婆高声冲楼上喊叫。
“滚就滚!”女儿的房门再度打开,她这才随随便便找了一条破裤子穿上,他的男人还呆在房间里,他清楚这一切不会真的发生,他已经见过很多次了。每一次麦瓦都会充当好好先生,安抚他的黄脸婆,然后什么都不会发生,但是,这次他想错了。麦瓦坐在沙发上,一脸无关于己的超然和平静。
父亲的冷漠同样令女儿惊诧万分,他的妻子也回头以不解的神态看着他。
够了!够了!麦瓦平静的表面下,内心波涛起伏,我他妈的受够了!他想起她年轻时候的娇媚和天真,再看看她现在的一身蠢猪般的肥肉;他看着她着一次次歇斯底里地莫名发作,他真觉得她有些可怜。他不是个乐意与人争执的男人,他从来都是默默的忍耐着,劝说着,但是这一次,天神对他招手了,顺利的话,他将得到一大笔钱。他不用再做什么狗屁咖啡馆的老板看客人的脸色了,他也不用再理会这个丑陋的黄脸婆一次又一次的无端挑衅了,他即将自由!他可以拿着这笔钱到别的州过着幸福、刺激的生活,他会是个有钱人,他会……噢,就算和拉夫雷一起生活也比和这个女人强百倍!
他的目光又游离到女儿的身上,她也是个混蛋!她还不到14岁就怀上了比自己大二十岁的男人的种!那时候他们还为她而难过,直到他们发现放荡、淫乱和滥交就是她喜欢的生活时,他们开始咒骂这个疯狂的年代。她经常把男人带到家里来,但是几个月就换上一个人,就好像她深深满足于玩弄男人而自己什么也不用付出似的!他开始觉得她也很可怜,她的未来会怎么样呢?这不重要,麦瓦不打算再替她考虑什么。
但是那个男人,唉,你为什么会呆在这里呢?一个男人不是应该在自由的世界里展翅高飞吗,你为什么找上像我女儿这么烂的女人呢?她不爱你,难道你看不出来吗?她只想和你性交,噢,当然,他也有可能出于同样的原因。唉,可怜的家伙,男人的生活应该是跑车、沙滩、名酒和美女。麦瓦有了一种飞的感觉,就像漂在云层,高高在上而无法听到他们喋喋不休的吵闹……
观察者挂上公用电话,平静地坐在他的车子里面。又一项工作结束啦,他感到轻松和成就感,但很快就会被失落感所取代。他需要新的工作,他需要刺激,甚至,他开始考虑要一个朋友。他的头脑里浮现一个男人的形象——那个名叫沃勒的中国人。他真是个奇妙的人,他是怎么发现我的呢?他一直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他以为那是医生的直觉。那真是个有趣的人,他竟然随意杀死了“龙手”的手下,这可真是十足的胆色和惊人的技巧。他能从那里活着出来本身就是一个奇迹了。看到他施舍两个孩子的时候,观察者甚至有些感动,虽然他觉得真很可笑,但是,他还从来没见过会有哪个人给了孩子那么多的钱。独一无二就是美,技艺无双就是美,医生身上展现出来的两种美深深的令他着迷。他也许可以换一个身份去探望他,和他成为朋友。医生不是个多嘴的人,就算他想那个雷恩一样,想杀死他也绝对是个够刺激的游戏。
说到朋友,观察者脑海里又出现了那幅画面:那是他第一次偷东西,被店主人抓到打个半死。他的左眼肿了起来,他快看不见东西了。年轻的麦瓦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赶来了,手里拿着一条长长的东西,他看不清那是什么。麦瓦举起那东西,狠狠地砸在店主的脖子上。他应声而倒,他把他扶起来。二十多岁的麦瓦仍然不算是英俊,但是身材健壮有力,肌肉发达。他把他扶起来,把瘦小的他背在背上,背到了医院。那是观察者眼中的麦瓦,唯一的一次冒险行为,是为了他!这世界活着的人里,只有麦瓦叫他拉夫雷,如果不是他,他几乎忘了自己还有这个名字。不错,他也时常欺负他,逗他玩儿,但是,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心疼爱过自己的人,他帮他上药的时候,有那么一转眼,他发现他就好像自己的父亲。
父亲?我没有父亲!观察者不愿浪费时间从那些燃烧着兽性的嫖客中搜寻自己父亲的影子,他曾经大笑着对麦瓦说,“也许我是他们的孩子!”但是,他却没有从他的父亲们那里继承那种过分的低级欲望,相反的,在一名黑道人物的培养下,他显现出了与他的年龄毫不相符的出众的冷静判断力,他的身体发应和与他吃的食物很不匹配的灵活身体。这个黑道人物欣喜若狂,他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天才,当然,训练是严格而苛刻的。终于有一天,观察者强大到足以杀死他的师父了。那个黑道中人毫无遗憾,“你会这世界上最好的猎狗”,他说完这句话,平静地合上了双眼。这反常的情景引起了观察者一丝悔意,不过,也就是几分钟的事。
他开始想他的妈妈了,他很少想起她。在幼小的孩子眼里,妈妈无疑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何况他的妈妈本身就很迷人。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不去找一个合法的工作,那样他可以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虽然他也可能有些性的独特癖好,但是也无伤大雅。那些男人们压在妈妈的身上,他们拿烟头烫着妈妈的手指,从妈妈的惨叫和呻吟中似乎得到了巨大快感。他们有的用皮鞭抽妈妈,有的甚至把硬物强行塞进妈妈的下体,观察者在一边偷偷的观看妈妈在床上痛哭的扭动。他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玩儿,他后来没有出现严重的性虐待倾向才真的是世上的奇迹。在他的记忆中,曾经有一位叔叔对他很好,时常给他买糖吃,也不会打骂、凌辱妈妈,他只是平静地和她做爱,他许诺,当自己的买卖挣了钱之后,他会把她接走,啊,还有可怜的小拉夫雷,他看起来太瘦了。但是,在他从妈妈这里借走了一大笔钱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在这对母子面前。后来的日子里,妈妈被折磨之后空余时间便整日以泪洗面。不过,拉夫雷并不恨那个人,至少,他曾经给了妈妈短暂的快乐。
噢,妈妈,观察者想起妈妈杀死的那个人,想起她哭喊着下楼的时候,他知道她无论如何不肯相信是自己儿子出卖了她,她还在想着他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可是,妈妈,你实在是太蠢了,妈妈,你无论如何不该杀死一个黑手党徒的。妈妈,你知道吗,无论你最后能逃到哪里,他们都会找出你杀死你,还有我,我也会和你一起被杀死的……妈妈,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但是,妈妈,你不应该连累我和你一起死……没有了你,我后来的日子确实很难熬,没有你竭力做出的庇护,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的打我,虐待我……可是,妈妈,这不就是一场赌博吗,人生不过一场游戏,我赌到了我的现在……妈妈,我知道,我有一天也会追随你而去的,我并不感到害怕……
观察者想抽一只烟,他没有在车子里抽烟的习惯。盘旋在车子里面久久不能散去的烟雾象征着混乱的开始,这可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烟雾就应该飘散在空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生活也会是这样的……
他从车上下来,走到更加阴暗的地方,掏出了打火机。“嚓”、“嚓”,连续几下,火苗都没能像预期的出现。观察者不会在这个时候骂出什么,他必须时时刻刻保持镇静。他记得在马路对面的拐角处有一家小卖店的,他走过去。拐角的小卖店早早的关门了,这让人有些懊恼,不是吗?观察者站在原地,掏出火机,试了记下,“嚓”、“嚓”、“嚓”,还是没有着。
“呵呵,先生,用我吧。”一个男人走到观察者右侧。
“噢,谢……”观察者看到一把手枪,加上了消声器的手枪,从下面对着自己的头。
观察者不知道他是怎么接近他的,但是,现在不是考虑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发现这个男人紧挨着他的身体右侧。这是一个机会,因为没有人知道他是个左撇子。枪就在左侧腰间,他还有机会的。观察者抬头看着对方,是他,果然是他,观察者假装惊慌,“你,你是谁,你要干嘛?”
“呵呵,兄弟,不要装傻好吗,从你走进我的房间时,我就一直在注意你了,好了,我们不要废话,我希望你能回答我,是谁叫你来的。”
没有报警装置,没有人看到自己,没有,这是怎么回事,这家伙是怎么发现我的,他现在应该还在……观察者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在他打开那个房门之前,曾听见对面房间里有一阵悉悉簌簌的声音,难道说这个是……
机会只有一个,当观察者转身面对那个人时,对方的枪口稍稍放下了一点,不再对着他的头了。没有机会全身而退!观察者冷静地分析着,没有,他不是等闲之辈,更不会叫自己活着离开,唯一的机会!观察者右手猛地弹出那个打火机,他很庆幸自己唯一使用右手的就是打火机。打火机瞄准了对方的头部飞去,观察者的表情还是没有变化,他的左手摸到了腰间。只要一转动,一下就好,再需要0.1秒,那就够了,这时候,枪响了。
只差这么一点点吗?打火机在那个时候也打在对方的脸上,但他无动于衷。观察者觉得大腿内侧一阵悸动,他站不住了,向后面重重地坐了下去。枪再次响了,观察者的左手被打烂了。
“呵呵,我还真的没想到你是左利手啊。不过,没关系,现在,请你告诉我谁派你来的”你看看,小家伙,你在流血,如果你告诉我,我可以叫你止血,嗯,也许我一时好心可以让你走的。“
观察者无心听那个家伙胡说,他现在只想通知麦瓦,用一种方法警告麦瓦,至少……我至少要做到不让这家伙找到麦瓦,那也好……
“好……的,我告诉你,在,我的手机上……”观察者费力的把右手伸向左边的口袋,“在这里面,我……”他的声音越来越下了。对方犹疑地看着他。
他拿出了手机,他的胳膊在颤抖着,“你看……”观察者不再费力了,他把全身的力气都注在了这只手上,时间足够了,你可以开枪啊,混蛋,如果你能保证不打坏这只手机的话,开枪吧,要是打坏了更好!他的手在自己的手机上飞速移动,没有他的左手灵活,但是也足够快了,他消去了所有的通话记录。
又一声枪响了,声音很小,加了消声器……观察者无力地靠在小卖店墙边,嘴角咧了咧,他在微笑着。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是妈妈,我爱你,妈妈;在他头脑还能活动的最后瞬间,他在心里默默念道:“妈妈,我想你,我现在去找你了。”……
那个男人冷冷地捡起手机,手机还保持着“您已经删除了所有电话记录”的画面,他又从尸体的裤袋里掏出了车钥匙。他想起了前几天红灯区的那场大火,他笑了,夥计,那是一个绝妙的注意的注意,不是吗?哈哈哈哈……那个男人止不住心里的狂笑。
他把他的车子开过来,把观察者的尸体扛起来扔在车上。汽油只要一些就够了,够我开到那里,哈哈,他扔下打火机,一切都是那么完美,那么天衣无缝!
没有人看到是我干的,没有人知道上次纵火的观察者被人杀死了,警察们,你们可以怀疑一切,但是,与我无干,哈哈哈,男人飞速驶离火海……
第三十三章 自投罗网
3月27日凌晨两点半,牛肝终于消耗殆尽,观察皿里的小虫子已经长到三龄。戈夫辨认出它们是伏蝇(Phormia regina也是丽蝇的一种)的幼虫。他对这种幼虫的发育过程进行了推算,不过,这不影响之前已经得出的结果。由于他和琼斯已经超过30个小时没合眼了,琼斯决定带他回家睡一会儿。
琼斯的家不在城里,因为他不想在工作之余还要看到太多的人,那会令他感到不舒服。他们要沿着119号公路一直开出去约莫一个小时。在路上,两个老头还是显得精神矍铄。
“喂,琼斯,你可以借我些钱吗?”戈夫突然说出和刚才话题毫无关系的话。
“啊?当然可以,你需要多少?”
“五千块吧,我会尽快还给你。”
“嗯,没问题,我要跟家里说一下,不过是你的话就好办得很。等等,那是什么……?”琼斯把车停在路边,他看到在公路边上扔着一个巨大的工具箱。
“咦?”戈夫也感到好奇,它看起来很新的嘛,干嘛丢掉呢。
两个老头下了车,走到箱子跟前。
“哈哈,就像有人丢弃尸体一样嘛,竟然扔在我们面前了。”戈夫总是不忘记开玩笑。
“嗯……好像,真的是尸体……”琼斯弯下腰,看到箱子盖上有一点点红色的粘稠物。他小心地掏起手帕,在上面蘸了,然后举到鼻尖,“是血液,还很新鲜的血液。”
戈夫笑不出来了,他也蹲了下来。
箱子上面上了锁,两个人想办法怎么打开它。
“用枪吧,琼斯,你有枪吗?”
“嗯,看来万不得已了。”琼斯从车子里拿出一把小手枪,对着锁扣下了扳机。两个人把箱盖用力抬起,看到里面的东西,全都目瞪口呆了。
里面蜷缩着一具没有脸皮的赤裸男尸,箱子里全是血污。
琼斯注意到箱子的上盖里面,用血写着一行大字:Maskcomeback(面具回来了)。
戈夫在盯住尸体的两腿中间,久久地说不出话来,他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什么人这么痛恨男人的生殖器呢。当然,他听琼斯说起过面具杀手,他不光杀男性,也杀女性,这使他联想到双性人,他(她)既非男人也非女人。
琼斯看了一下手表,凌晨三点四十分,他打算马上通知萨姆兰过来。
“喂,两位先生,需要帮忙吗?”一辆车在他们边上停下,一个男人从车窗探出头,他右手搭在车窗外,手里夹着一只香烟。这个男人像是好几天没有刮胡子了,拉拉茬茬的,最吸引人视线的是,他的右眼戴着一个黑色的眼罩,另外一只眼睛炯炯有神地望向这边,“哎呀,俄勒冈州最好的法医和美国首席法医昆虫学家同在一辆车上,这光景可是很难见到的。
“斯塔尔斯。卡兹?”琼斯很吃惊,“你怎么又跟过来了?”
“你认识我?”戈夫也显得茫然。
“嗯,是的,我看到过很多关于你的报道,让。戈夫先生。”男人推开车门,戈夫看见他的脖子上挎着两个相机。
“斯塔尔斯。卡兹,我的邻居,是个疯子记者,笔名白鲨。也是我最讨厌的人,经常打扰我的工作,不过,我很欣赏他辛辣的笔锋。我说你是不是一直踪在警察局门口啊?”
“琼斯先生,你说话也太难听了,我对杀手的案子很感兴趣而已……”卡兹走到箱子前面,“噢,乖乖,今天真是大收获,竟然亲眼看到了第六名被害者,喂,博士,我可以拍照吗?”
“随便你吧,谁碰到你都会自认倒霉的。不过,不要接触尸体。”琼斯拨了警局的电话。
“放心吧,我不会乱来的。”卡兹不用大他的“莱卡”专业相机摘下来,他就那么随意的按着,不过到时候这血腥的尸体一样会占据照片最中央的位置。他一连从不同角度拍了十几张,然后换了一个相机继续拍摄。
白鲨?戈夫对这个人名有印象,他是为马格楠图片社工作的菁英之一。据说他在一次只身追踪黑社会的报道中不幸被人抓到,人倒是活着回来了,不过那只右眼……
卡洛斯病倒了,米尔又要回家照看生病的儿子,人手不大够用,萨姆兰警官只好留在警局。琼斯电话来的时候,他还没有休息。接到法医的报告,警官在四十分钟之内就赶了过去。几位警员把尸体连同箱子原封不动地抬上了车,两位法医学专家看来也没办法睡觉了,他们也开车返回了警局。在现场的搜索是徒劳无功的,杀手一样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验尸工作在五点钟准时开始,由于尸体发现及时,还没有苍蝇在上面产卵,戈夫也没什么事儿做,但他还是留在了解剖室里,协助琼斯的工作。
很幸运的是弗莱德也没有回家,血字的照片被送到了他的工作室。白鲨卡兹不被允许进入警局,不过,他耐心地留在大门外,等着抢到第一手资料,他一只又一只地抽着烟。
忙的时候总是连喘气的机会都没有,萨姆兰回到局里没多久就接到消防局打来的电话,说昨晚十一时市中心的大酒店附近突然失火,不过局面早已得到了控制。火源目前尚不清楚,不排除有人纵火的可能。萨姆兰只得又赶往那边,卡兹的车紧随其后。
作为一名记者,卡兹不要命的态度令人不敢赞同,但这确也是他能拍到许多别人不敢亲临其内的独特场景背后唯一的原因。同时,他的细心和耐心也是成功最好的辅助。但是,这一次,两个敏锐的男人所能找到的唯一线索是,现场附近一个一次性打火机的铁皮部分,它极端扭曲地躺在瓦砾里。他们甚至无法判断这和这场大伙是不是有必然联系,因为这样的东西随处可见。他们一直走访附近的住户,但是什么也没得到,从天蒙蒙亮一直忙到了七点半,围观的人们渐渐多了起来,两个人也没必要在这里逗留了。
麦瓦老板今天可是很早就起床了,准确地说,他几乎一夜没睡。当他从幸福的畅想中回退出来之后,他就一直在盘算着怎么把他的敲诈工作弄得滴水不露。五点前后,他实在不想再和那头母猪一样的婆娘在躺在一起了。他早早的洗漱完毕,找了一个借口,开着他那辆破旧小货车离开了家。
他看看表,现在还不到五点半,有些太早了。人太早被吵醒就会有些不理智,不是吗?他可不希望他的大主顾失去理智。他在城里兜了一小圈,差不多六点前后,他找到了一个公用电话亭,拨出了那个昨晚烙印在脑中的电话——他不是傻子,他当然也用小纸条记了一遍,不过,他马上就用不着它了,他可以把它烧掉,这样就算事后出了什么麻烦,它也可以一推到底了。他真的是深思熟虑啊。
沃勒医生也醒的很早,他翻身看看还在梦乡的安妮,他不愿意惊动她,她伸手揽住他的脖子,不过她还在睡着,她翻身到了他的胸前,他就抱住了她。
今天,对,就是今天,不能再拖下去了,就算违反了规矩我也要拿到五千块钱。
“亲爱的,你在想什么?”安妮睁开了眼睛,她那清澈透明的眼睛,沃勒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好吻她,她把他压在身子下面。他们还是那么年轻的一对新人,当然,欲望方面似乎永远也不能满足的……
“是的,五十万元,”麦瓦感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赶紧咽了一口口水,他知道对方是个不好对付的家伙,他必须保持冷静,“五十万元对于您来说不是太出格的数字,我换句话说,就算您没有,也很简单就可以弄到,我希望您尽快。请记住这个号码,今天晚上七点半我会再打电话,我们谈谈您将在哪里付款,我拿到钱就会保持沉默。请您放心,我是一个诚实的人,我会带着这笔钱远走高飞的,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永远不会再提起这件事的。如果没有钱,我会把两件事全说出去,到时候,萨姆兰警官这只老鹰就会……”
麦瓦说错了一件事,没有一个敲诈者能用诚实来形容;他也忘了一件事,没有一个被敲诈者希望敲诈者能活下去,因为人的贪欲实在是无限的。
一个疏忽,我竟然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那个被敲诈者思考着对策……
“萨姆,这里有一个有趣的东西。”琼斯从尸体的头发上挑起一丝棉条,这是第一次他们发现尸体上的遗留物(除了那些被凶手有意留下来的),“可能是天色太晚,杀手没能注意到这个,我想它应该是汽车后备箱里垫着的布毯上面掉下来的。我刚一看见这东西没大理会,是戈夫看见上面似乎有干涸的血迹的。”
琼斯小心地用镊子把这布条夹起来,警官迷着眼睛看,上面好像确实有浅红色的印记。
“戈夫这么一提醒,我就那一些湿润的棉花从上面蘸取痕迹,化验的结果叫我大吃一惊,这血液不是出自我们现在发现的这具尸体。借助DNA检验,我发现这是来自另一名男性的尸体,并且,和我们最近一个月里发现的所有尸体都不同源。也就是说,很可能还有我们没有找出的尸体。”
“你的意思是说,既然这是车子后备箱里的东西,它很可能在之前被运送了另外一具尸体。”
“可以这么说警官,不过,这和你们要查的案子没有关系也说不定。”
“那么,现在解剖的这具尸体……”
“啊,我给你看一下结果吧。嗯……尸体身中三枪,这一点和以前面具杀手杀人不同,我认为第一枪打中左腿大腿内侧大动脉,如果放着不管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也会死的;第二次命中左手,这让我有些纳闷,杀手似乎是要阻止他做些什么;第三枪打在胸部,位置和以前差不多,正是这一枪提前的结束了他的生命。从检验结果来看,这三枪没有多大的时间间隔,很可能就是在一分钟之内完成的,还都是不超过五码的近距离射击。此人准确的死亡时间是在昨天夜里十点四十分到十一点十分之间。子弹给弗莱德了,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
“啊,尸体的生殖器……”
“噢,同样的刀口,同样是死后被人割去,这一点和前两男具尸是一样的,但是那具水中弃尸显得格格不入,它是活着的时候被枪击中下体的。另外,杀人的武器也不同,后来的两个人都是被。28手枪击中的,关于这个是还是听听弗莱德的意见吧。”
十一点前后,和消防局报告的失火时间那么接近,这里会有着什么联系呢。
“警官,你已经欠我五次喝酒了,今天不能再……”弗莱德注意到萨姆兰熬得通红的眼睛,也就说不下去了,“啊,先说说笔迹吧,和之前的面具留言是完全一样的,当然第五具尸体身上你们没能发现留言,我也无从鉴定了。关于子弹,和第五具尸体一样都是。28口径,而且,我觉得可能加了消音器,警官。子弹在枪管内的行进路线稍微长了一点就是原因。”
长了一点——消声器——没有人报告任何异常,这两起发生在昨夜的事件有这么多的重合点吗?
萨姆兰还注意到尸体发现地和出现顺序,与原来的显著差别是不再遵循性别原则,他们连续发现两具男性尸体,不知道是不是女性尸体没被找到。尸体被丢弃的地方也偏离了保罗。佩顿估计的位置,但是还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因为那个杀手住在城市中部的推论依然可以成立。使他费解的是,第四具尸体出现后的十天,有人写下了“面具即将归来”的留言,而隔开了第五具没留言的尸体,在第六具尸体上又出现了“面具回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琼斯说过,那么熟练剥取脸皮的手法不可能出自其他的人,到底这两具尸体在什么情况下被杀死的呢?
琼斯忙完了手头的工作,立刻想起戈夫借钱一事,他向家里打了电话,先是解释了昨晚上为什么没回家,而后又提出叫女儿送五千块钱来急用。戈夫拿到了钱就急急忙忙打车来到了沃勒诊所。医生看着他有些睏顿的神情,猜他一定还没有休息。戈夫就给他形容今天早上发现尸体,又回到警局解剖的事。医生听着听着眉头越锁越深,他在想几天前的红灯区纵火案。在那次纵火案中,警方的一名线人失踪了;这次的失火事件发生的同时,又有一个人被面具杀死了,这该怎么解释。纵火可以算是最好的掩盖血迹的办法了,任何仔细的擦拭都会因为残留的蛋白质经过发光氨的检验而露出马脚,焚烧则会把所有蛋白质痕迹一笔抹杀。为什么要放火,为什么?为的是要消除作案痕迹,为的是让人不注意真正的犯罪现场!
血迹?是血迹!萨姆兰突然警醒,是的,罪犯为的是掩盖血迹,这一次和上一次雷恩的消失出自同一原理。警官开车又回到了失火现场。
在这次大火中被烧得最严重的是一条小巷,巷口不远处的一家小卖店只剩了黑黢黢的一半。如果推理是正确的,那么这里就该是凶杀现场。为什么被害人会来到这里呢,在这里做了些什么,他和杀手一起来的吗?不,不像,这不是杀手的一贯风格,这短时间晚上虽然不会有什么人,但是还是不能保证绝对安全,那么,为什么会选择这里呢?一种可能的解释是杀手没办法,只能在这里杀人,那么为什么要开三枪……或许他没有机会像前几次那样一枪毙命,还是另有原因?萨姆兰踏着焦黑的地面来回来去地踱着步。被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打火机……也许,他是要买一个打火机……但是,店主人之前说他很早就关了门……他没有买到打火机,但是他很想抽烟,想抽烟……这个时候,杀手追了上来,近距离射击他的腿部……然后他站不稳了……坐在地上,这有可能,他没有直接杀死他,叫他活了几十秒,这是为什么……他想看看他痛苦的样子?不,不可能,那还不如活着割下他的生殖器更痛苦,他这么做是有其他原因的,那是什么……对了,他开枪打了他的左手……他要拿什么东西,还是已经拿起了……第三枪才杀死了他……这才是面具的风格……他之前没有这么做……这么短的时间内,他能做什么?
萨姆兰又换了一种思维模式,他重新走向那个小卖店,他不断暗示自己,他就是那个被害者。我想买打火机,然后,没有,没有……萨姆兰想到了他自己抽烟的时候,有时候也会忘记灌汽油,然后会怎么样,他会习惯地继续试试,看看能不能出来一点点火苗。一点点……对,我停下来,我在试着点烟,这时候,面具走了过来,对我的大腿开了一枪……我摔到了,我接下来该干什么……对了,我很有可能会随身携带武器,因为我是在一个并不算安全的城市里……我要拔枪,对,用……左手?我是个左撇子?……等等,这个动作有可能再提前一点,对,他走过来不想直接杀死我,对,不然我毫无防备的时候他会一枪打爆我的头……我可能先拔枪,但是他的手更快,他打中我的腿,然后再击中我的手,是的,有可能,然后,我干了什么……他为什么又等了一小会儿……奇怪……我被人拿枪指着的时候会拔枪吗,我有理由这么做吗……我,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或者是个混蛋……我是个混蛋?不,那也不可能……我是个训练有素的人……他不马上杀死我!他想从我嘴里知道什么!他不得不在这里杀死我是因为我不是在他计划之内的被害者,是的,我不是!那么他为什么要找我的麻烦,我看到了什么……不,也不对,要是我看到了而他没有看到我,我就会平安无事……难道,是我找他的麻烦……我找他的麻烦,对,所以他才不得不杀死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他可以找别的地方啊……我来买烟……一场大火没有人死亡,没有人受伤……我不应该住在这里,不然我的亲人会发现我失踪了……那么,我为什么来这里……我是来查什么的,被他发现了,所以我被灭口了……我的背后还有人,有什么人……我在这里被杀是因为我有了一个空当儿……我下车了……可我是来查什么的……我来查?这么说,有人委托我来调查……调查……
萨姆兰想起自己被人调查的事情,自己没能发现。那个调查者有相当的职业水准,还有沃勒医生也说被调查,沃勒……龙手……难道说,是观察者?!是的,这个被面具杀死的人是观察者,他搞到了某种情报,但是被杀死了,他有着一个背后的老板,面具为了撬开他的嘴而大费周折。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会拔枪,因为他是观察者,他有着出色的技巧,但是,还是没能逃过这一劫。观察者的尸体被塞进后备箱带到了城外,面具用他的打火机引发了这场火灾……等等,后备箱,那个棉条,还有一个人被杀,没有尸体……是雷恩,一定是雷恩,那次和这次的手法完全一样,也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杀手杀死了雷恩,把他也装进了后备箱,那是几天前的事情。这个雷恩的尸体现在会在哪儿,他又是知道什么才会被杀的?
由于观察者特殊的多面人身份和脸孔的毁坏,警方无法绘制出他的样貌,也无法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使用了什么样的身份。调查观察者昨天行进路线的工作搁浅了。卡洛斯无法上班,米尔也要下午才能来,鲁夫探员就帮助萨姆兰警官打点身边的事务,探员也提出了很多的相关意见,他赞同萨姆兰的分析,但是,只有这个还是没有意义,他们只能坐等着。
中午十二点左右,一辆“宝马”车停靠在市中心的大饭店附近,沃勒医生跳下车。在和警官相同的地点来回来去地走动着。他忽而欣喜若狂,忽而沉思不语,不久,就开车走了。路边有些人好奇地看着,疯子,疯子,他们议论着,一天连续见到两个对着废墟自言自语的疯子,还真是一件不寻常的事啊。
第三十四章 阴影·真实(在劫难逃)
3月27日正午,当沃勒医生还在失火现场徘徊的时候,不远处的一个男人小心地观察着他。医生走后,他也坐上了自己的车,远远地跟着。
白鲨斯塔尔斯。卡兹把双腿放在办公桌上悠闲地抽着烟,此刻,他弯腰伸手抓起了电话,“是我,卡兹,你那边的事情怎么样?”
“啊,白鲨,事情像你预料的那样,他果然对此感兴趣。”车上的男人回答道。
“很好,他现在在哪儿?”
“嗯,他可能是要回诊所吧,我也不清楚,我会跟着他就是了。对了,刚才我在那里问了围观的人,有人说在之前有一个老黑人也来到了现场。”
“黑人?嗯,那一定是萨姆兰警官,他做了什么?”
“似乎和医生一样,在那里走来走去的,好了,他拐弯了,我们一会儿再谈。”
12:15分,麦瓦老板准时离开了咖啡馆,开着自己的小货车出发了,这是他事先和观察者约好的时间,他会在中央广场的小花园附近和他完成交易。上午,他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面具杀手再次疯狂作案,一不明身份之男子惨遭剥皮”,不过他没有兴趣,是的,他现在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当然,他不能忘记给观察者送钱去。
麦瓦来到的中心花园距离出事的大酒店只有一街之遥。他们曾在那里完成过一次交易,对此,麦瓦也算得上驾轻就熟。他先是开车在那里转一会儿,到了差不多该交易的时间,就把车子停在一件小商店附近,下来买了一包烟,静静地等候着。
麦瓦咖啡馆、大酒店失火现场和市警察局依次向东,当然并不是在一条直线上。沃勒医生开车把戈夫送回警局,首先来到了酒店附近,而后自然是咖啡馆。他已经拿到了钱,迫不及待地想要从老板那里得到信息,下午还有三位病人,他不想等到那之后。但是,老板并不在,咖啡馆的落地荷叶门上贴了一张小条:本店临时采购,下午照常营业。沃勒无奈,只好返回诊所。身后的汽车也跟着他回到诊所,等了一会儿不见医生再出来,火速掉头赶向医生刚才停车的地方。车上的男人走进小巷子,只看到一个没开门的名叫麦瓦的咖啡馆。
13:00,麦瓦有些不耐烦了,他一支接一支不停地抽着烟。他一开始时还和店老板谈笑风生,现在完全没了这个心情。那家伙怎么回事?他想着,他可从来没迟到过的。他时不时低头看看手表。
“哎呀,先生,”店老板说,“您抽烟太凶了,怎么,您等的人还没有到吗?”
“哎?啊,啊,是的,是的,还没有到,啊,可不可以借你的电话用一用?”
“当然可以,您请。”
麦瓦用店主的电话开始拨打观察者的手机……无人应答……再一次,还是无人应答……麦瓦冒了汗,这,这怎么可能……他又拨了一边,还是一样的结果,麦瓦脸色大变,身体微微颤抖。店主人看了觉得这位客人有可能生了病,“啊,先生,恕我冒昧,您的身体不舒服吗?”
“啊,不不,我很好,我还好,”但是麦瓦眼神不住地扫向周围,在每个过路人的脸上都停留了一下,“谢谢你,谢谢你,我要走了,我先走了。”
麦瓦几乎是落荒而逃了,他感到一种说不出由来的恐惧,这恐惧弄得他的胃里很难受,他必须回去,回到自己的咖啡店里,这个环境陌生得令人害怕!
15分钟后,一辆车停在这家商店门口,车上下来了一个穿着雨衣模样东西的人,店主人一下子都没法儿看出是男人还是女人。
“老板,请拿一盒万宝路香烟。”他冷冷地说,这是成年男人的声音。他的帽子压得很低,别人无法看见他的脸,“老板,这家店就你一个人吗?很辛苦吧。”
“啊,也没什么的,习惯了。”店主人见惯了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人,现代社会的城区本来就是乱七八糟的,他倒也不以为然,“啊,先生您的香烟。”
来人把手伸进大衣口袋,但不是在拿钱。
“对了,先生,我倒想起来一件事,刚才有一位先生在这里等人等了很久,看起来很担忧地走了,冒昧问您一句,你可是那个人吗?”店主人的好心地提醒着。
“啊,啊,是不是打了几个电话?”那人愣了一下,掏出了手机,“这个可是你店里的电话。”
“是的,先生,不过您来得太晚了。这是我的号码,那位先生已经走了。”
“走了?”
“是啊,那位先生很早就来了,等了半天的,咦,先生,你们没有约好吗?”
“不,我记得时间是一点整,但是我被一点儿事情缠住了,所以来晚了,真是不幸啊。”
“是啊,先生。”
“对了,我们有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我想问一下,他现在还是开那辆破旧的小车吗?”
“啊,是的,先生,一辆破旧的小货车。”
“好的,谢谢你,我要去找他了。再见,店主人。”
男人坐上汽车,用力攥着那盒香烟……
“什么?你是说他去了麦瓦咖啡馆?”白鲨卡兹一下子把腿从桌上甩下来,他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个人,仿佛要吃掉他。
“喂,白鲨先生,别这么吓人好不好。对,我刚才说了,他去了咖啡馆,不过那里没有开业,他就走了。”
嗯,这是一个被卡兹忽略的问题,那个老板知道些什么呢?
“那么……白鲨先生,我的……”
“噢,差点儿忘了,拿着,有事儿我会再找你的。”卡兹递给他五十块钱。
等着吧,沃勒医生,不,“情人”,我一定要知道你的真面目!卡兹咬着牙。
14:00,麦瓦有些坐立不安,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观察者会失约。他很忙,是的,他很忙,他在工作中寻求刺激,他确实可能在接完一项工作后立刻转向新的工作,但是,他至少应该跟他打一声招呼才对啊……
14:12,卡洛斯醒来了,他感觉浑身上下一种宛如重生般的轻松,当然,他的体力还不算充沛。他下床拿起了放在一边的手机,走了两步,觉得双腿有些轻飘飘的,他又坐回床上。
他给警局拨了电话,萨姆兰对他正在康复表示祝贺,他只字未提发现新尸体的事情,他希望他能得到充分的休息。卡洛斯请萨姆兰转问其他的人好,就挂了电话。
卡莱尔听到他的楼上走动的声音,端来了一碗汤,“喝一点,你一定饿了。”
是的,他饿了,他一醒来就觉得饿。
汤喝了一半,卡洛斯才突然想起一件事,“卡莱尔,你,你今天不是应该上班吗?”
“我请了假,小傻瓜,”她看着他喝汤的样子,觉得无限温馨,她挨着他坐下,“老板对我很好,没说什么,也没有扣我的薪水。我就说我的弟弟病了,我要在家照顾他。”
“弟弟……”卡洛斯有点儿……
“哈哈,小傻瓜,我不那么说怎么行啊,你难道要我说男朋友病了?”
返回书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