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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的海洋_1

_174 闪烁(当代)
对阿齐兹来说,这算得上是一个较为理想的解决办法。
获得火控系统原代码之后,巴基斯坦海军能在041型潜艇上配备装有核弹头的潜射巡航导弹。
正是如此,巴基斯坦海军最终租借了八艘041型AIP常规潜艇。
按照巴基斯坦海军的作战部署,其中六艘负责战略执勤,即随时保证两艘携带了核弹头的041型潜艇在阿拉伯海巡逻,在本土遭到印度的战略打击之后,用潜射巡航导弹进行战略报复。
虽然报复范围非常有限,但是足以遏制印度的战争野心。
当然,关键是潜射巡航导弹必须打得足够远。
说得简单一点,从潜艇上发射的巡航导弹必须能够打到新德里,最好能够对印度的所有大城市构成威胁。
按照这个战术要求,潜射巡航导弹的最大射程最好能达到一千五百公里。
从技术上讲,这不是什么问题。
中国海军攻击核潜艇上的巡航导弹,最大射程已经达到二千五百公里,还有进一步改进的余地。
如此一来,提供给巴基斯坦的巡航导弹技术还得缩水。
至于如何把核弹头装到潜射巡航导弹上去,那就是巴基斯坦的事情了。
因为已经在陆基巡航导弹上配备了核弹头,所以巴基斯坦不需要这方面的技术援助。
谈了这件事,阿齐兹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采购反潜巡逻机。
显然,海军中将对中国海军的情况非常了解,知道中国海军正在研制反潜巡逻机,所以把这个问题放在了最后面。
对于这个问题,牧浩洋给了阿齐兹两个选择。一是等待,二是参与研制。
因为中国海军也急需反潜巡逻机,所以巴基斯坦海军不参与研制的话,肯定得等上好几年。此外,反潜巡逻机与空军的战术运输机共用平台,所以巴基斯坦海军的订单肯定得排在中国空军后面。
只有参与研制,巴基斯坦海军才能及时获得反潜巡逻机。
牧浩洋开出的要求并不高,平台研制由中国军方负责,巴基斯坦海军只参与配套系统的研制工作。
说得直接一点,就是出钱研制反潜巡逻机上的子系统。
与其他合作开发的项目一样,根据双方的采购数量来分摊研制经费,如果今后向第三方销售,巴基斯坦海军还能获得分红。
只是,阿齐兹没有立即答应牧浩洋的提议。
原因很简单,在采购了054A型护卫舰、租借041型潜艇、参与042型潜艇的研制工作与改进潜射巡航导弹之后,巴基斯坦海军已经没有多余的经费了,甚至无法在三年内采购反潜巡逻机。
另外,巴基斯坦海军要不了多少反潜巡逻机。
保守估计,十二架就足够了,顶满天也就二十架。
为了这么点反潜巡逻机,分摊昂贵的研制经费,显然不大划算。
至于向第三方出口,阿齐兹想都没想过。国际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反潜巡逻机太多了,中国的反潜巡逻机既不是最先进的、也不是最便宜的,有需求的国家要么富得流油、要么囊中羞涩,不见得会选择中国货。
当然,阿齐兹也没有一口回绝,只是答应考虑一下。
考虑什么?牧浩洋心里非常清楚。
单独采购反潜巡逻机肯定不划算,要是能把巴基斯坦空军拖下水,让空军同期采购战术运输机,就另当别论了。
虽然在之前的会晤上,穆沙拉夫没有提到采购战术运输机,但是巴基斯坦空军确实有类似的需求。
在克什米尔地区,战术运输机的价值非常重大。
现有的几架C-130系列运输机,早已无法满足作战需求。即便这些飞机还能飞,再过几年也得退役。
穆沙拉夫没有提出来,显然是抱着等等看的想法。
当然,在反潜巡逻机与战术运输机上,阿齐兹与穆沙拉夫肯定会讨价还价,只是最后都有可能从中国采购。
如果能够搞定这笔合同,中国海军就能大赚一笔。
别的不说,在开发战术空运平台上,海军的压力将大大减轻,盈余的资金能够用来采购更加重要的装备。
十月十五日,阿齐兹给出了最后的答复。
巴基斯坦愿意参与反潜巡逻机的研制工作,但是也要参与战术运输机的研制工作,并且根据中巴双方的采购数量分摊研制经费。
按照阿齐兹提交的合作方案,巴基斯坦海军将采购十二架反潜巡逻机与八架运输机,空军则计划采购二十四架运输机。在完成了第一笔合同之后,巴基斯坦海军还会考虑增购八架反潜巡逻机与八架运输机,空军则计划增购十二架运输机。研制经费按照第一笔合同的数量分摊,后继采购则将增加专利使用费。
牧浩洋欣然接受了阿齐兹的提议,并且提出,与巴基斯坦一同推销这两种飞机。
到此,与巴基斯坦海军的谈判宣告结束。
随后,牧浩洋再次与卡拉瓦上将会晤,商讨了一些陆军的合作项目。
因为巴基斯坦陆军暂时不用采购主战装备,不但主战坦克过剩,连步兵战车、自行火炮与大口径火箭炮也有多余的,所以双方的商讨重点放在了防空系统上,特别是卡拉瓦最感兴趣的野战防空系统。
在巴基斯坦军队中,防空部队隶属于陆军,而不是按照惯例编在空军里面。
在这个问题上,牧浩洋只提出了一点建议:要么参与研制工作,要么等到新式防空系统定型后采购。
为了说服卡拉瓦,牧浩洋提到了一件非常关键的事情,即电磁战已经彻底改变了防空作战战术,已有的防空系统很难适应未来战争,中国正在加紧研制新一代防空系统,所以巴基斯坦陆军没有必要立即采购。
说得简单一点,如果巴基斯坦采购现有的防空系统,等于白花钱。
卡拉瓦显然没有想到,牧浩洋竟然如此诚恳。如果换成美国的军售代表,肯定会不遗余力的推销自己的产品。
在询问了一些相关问题后,卡拉瓦决定等等看。
不是他不想尽快得到新式防空系统,而是巴基斯坦的军费非常有限,在空军与海军连续开出几笔大单后,已经没有多余的资金了。
牧浩洋也觉得应该这么做,毕竟新式防空系统的作战效能如何,中国军方心里也没底。
十月十八日,卡拉瓦在官邸设宴,再次招待了牧浩洋与陆雯。
让牧浩洋略感惊讶的是,卡拉瓦真的帮他申请了荣誉少将军衔,而且是由巴基斯坦总统亲自签发的。
虽然这是荣誉军衔,但是让牧浩洋感到非常欣慰。
不管怎么说,中国与巴基斯坦的友谊不是吹出来的,而是经历过实战考验,经受住了数十年来的风风雨雨。
得知牧浩洋新婚,卡拉瓦送了一份厚礼:一条镶嵌了祖母绿与蓝宝石的项链。
可惜的是,按照军方规定,牧浩洋必须上缴礼物,或者按照市场价格,买下这条价值十几万的项链。
为了给陆雯一个惊喜,牧浩洋最终买下了这条项链。
正事办完,两人没了后顾之忧。接下来一周,在卡拉瓦派遣的导游带领下,两人在巴基斯坦的名胜古迹渡过了新婚假期。
第三十九章 战祸
第三十九章 战祸
虽然巴基斯坦之行收获颇丰,但是牧浩洋也花了血本。
回到总参谋部,他才知道,卡拉瓦送给陆雯的那条项链价值十八万,差不多是他一年的津贴了。
还好,庞跃龙还了钱,而且暂时找不到李小明。
咬了咬牙,牧浩洋买下了宝石项链。
只是,在做这件事的时候,他没有跟陆雯商量,而是擅自做主,结果回去后被陆雯臭骂了一顿。
用陆雯的话来说,她有几个时间戴项链?
平常,两人都是戎装,即便出席社交活动,也以戎装为主。军队有规定,别说项链,连结婚戒指都不能戴。
花十几万买一件只能看不能用的装饰品,绝对是脑袋有问题。
还好,两人不缺这点钱,也从来不把钱当回事。
牧浩洋处理完与巴基斯坦的军事合作项目后,已经是十一月初了。“十国海军条约”已经在八个国家的立法机构获得通过,只有美国与日本还在犹豫。作为发起国,美国的态度很好理解。压到最后才通过,方能显现美国的重要性。日本国会迟迟不肯批准,显然对条约中的某些条款不大满意。
当然,问题应该不大。
只要美国决心让这份条约生效,日本国会就会做出明智决定。
真正让牧浩洋有点意外的是,印度国民议会在十月底通过了军备条约,而没有像外界预测的那样,否决这份条约。
要知道,印度受到的限制非常严厉。
后来,见到李明阳的时候,牧浩洋才得知,印度肯做出让步,美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海军军备上,印度遇到的麻烦比日本多得多,比巴基斯坦都多得多。
在至关重要的核潜艇项目上,印度遇到了难以逾越的障碍,即核反应堆的试制工程一直没能通过海军验收。
核反应堆造不出来,核潜艇自然造不出来。
如果没有外来援助,“歼敌者”号不但不可能在二零二二年下水,还将面临拆除重建的风险。
原因很简单,印度国产的核反应堆在尺寸上严重超标。
要是将就艇体尺寸,核反应堆的输出功率就无法达到指标。“歼敌者”号的设计航速只有二十六节,如果动力指标降低,最大航速很有可能降到二十节左右。对核潜艇来说,这是无法接受的速度。
重新研制核反应堆,印度的核潜艇项目至少得推迟十年。
显然,印度等不了这么久。
在访问新德里期间,麦克米伦以此作为谈判筹码,即美国帮助印度改进核反应堆,印度则签署军备条约。
因为在华盛顿裁军会议上,五个核大国已经达成协议,禁止向印度提供任何与战略力量有关的技术援助,所以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美国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一方面高调宣称对印度事实技术封锁,一方面通过帮助印度建造民用核电站,为印度提供改进舰用核反应堆的关键技术。
即便得到了美国的帮助,“歼敌者”号的下水时间也得再次延迟。
乐观估计,至少要到二零二五年,“歼敌者”号才能下水。因为印度曾经租用过俄罗斯的攻击核潜艇,所以只需要两年就能使国产核潜艇具备作战能力。只是在此之前,还存在很多变数,谁也不能保证“歼敌者”号能够按时下水。至于正式服役、形成作战能力,肯定是更加久远的事情了。
即便“歼敌者”号顺利服役,威胁也不大。
原因很简单,这艘潜艇的初始技术来自前苏联的V3级,比中国海军的093级落后了整整一代,比095级更是差了一大截。按照二部提供的情报,“歼敌者”号的设计噪声水准为一百三十分贝。就算获得美国的技术援助,性能有所提升,“歼敌者”号也只是解决了有无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艘攻击核潜艇。
因为印度的潜射巡航导弹技术并不先进,与俄罗斯联合研制的“布拉莫斯”反舰导弹又过于庞大,无法用鱼雷发射管发射,所以其战略威慑能力非常有限,部署在安达曼海,仅能对中国西南地区构成威胁。
严格说来,“歼敌者”号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战价值。
如果将来某一天,中国海军不得不进入印度洋,面对印度海军,积极主动的攻势反潜部署,就能让“歼敌者”号永远留在港口里面。
对印度海军来说,真正的重点在航母上。
这也很好理解,核力量只是战略保障,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常规军事力量仍然是实现国家利益的主要手段。
印度要想成为印度洋的霸主,首先就得加强常规军事力量,特别是海军舰队。
可惜的是,印度海军正在走下坡路。
虽然从俄罗斯采购的“维克拉马迪亚”号、以及国产的“维克兰特”号已经服役,但是服役半个多世纪的“维拉特”号早已不能出海,印度海军只有两艘航母,而且只有一艘勉强算得上是攻击性航母。
如果只面对巴基斯坦海军,两艘航母就足够了。
可是,印度必须考虑来自东面的威胁,即正在走向远洋,而且肯定会在将来某一天进军印度洋的中国海军。
中国海军已经拥有一艘航母,还有两艘航母在建造。
十年之内,中国海军的航母数量将增加到三艘,而且还会持续增长,在二零四零年之前达到六艘。
为此,印度必须尽快动工建造两艘航母。
问题是,以印度的国力,即便能建造航母,也是排水量在三万吨以下的小型航母,根本没有能力建造大型航母。
面对中国海军的攻击性航母,印度国产的小型航母肯定力不从心。
要想增强海军实力,印度别无选择,只能依靠外来支援。
麦克米伦能够说服印度当局,让印度签署军备条约,美国提供的航母技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只是在这件事上,美国采取的手段更加隐蔽。
按照李明阳所说,美国没有直接向印度出售航母的建造技术。以印度的工业实力,就算拿到技术、甚至是获得完整的设计图,也造不出来。别的不说,印度没有在建造大型战舰时必不可少的大型轧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美国采取了迂回战术,即首先帮助日本建造航母,再让日本帮助印度建造航母。
以日本的工业实力与技术实力,建造大型航母没有任何难度可言。
日本需要的,仅仅是建造大型航母的经验。
如果二部的情报可靠的话,日本将在第一艘大型航母动工之后,帮助印度建造一艘排水量在六万吨左右的大型航母,同时帮助印度造船厂提升技术能力,为印度提供建造大型战舰必要的工业设备。一切顺利的话,印度将在二零三零年之前从日本采购一艘航母,随后自行建造一艘。
因为印度已经签署了军备条约,所以二部的情报应该不会差。
这下,关键在日本身上了。
日本迟迟不肯签署军备条约,肯定是在技术合作上出了问题,比如美国没有按照承诺提供技术支援。
只要日本这关过不了,印度是否签署军备条约都没有关系。
十一月底,二部的判断得到证实。
当月二十八日,日本防卫省宣布,已经完成了大型航母的设计工作,将在二零二一年动工建造。
仅仅三天后,日本国会众议院通过了军备条约。
十二月七日,被命名为“赤城”号的大型航母在神户的三菱造船厂动工,包括首相在内的众多官员参加了铺设龙骨的典礼仪式。
根据日本防卫省公布的航母设计方案,“赤城”号与“小鹰”级非常相似。
虽然“小鹰”级是美国在二十世纪六零年代建造的最后一级大型航母,在很多技术上都已落后,但是作为大型攻击航母,“小鹰”级的基本结构一直延续到“福特”级,采用新式装备后,性能绝对不会落后。
事实上,“赤城”号与“小鹰”级,只是在舰型上相似,内部完全不一样。
比如在动力系统上,“赤城”号采用了四台MT-30燃气轮机,最大输出功率高达一百三十五兆瓦,在使战舰以三十节速度航行时,还能为战舰上的电子设备、武器系统提供四十五兆瓦的电能。
加上三台备用发电机,“赤城”号能够同时支持四台电磁弹射器,并且为将来安装能量武器提供电力供应。
从动力系统的选择上,就能看出“赤城”号的侧重点。
“赤城”号以十八节巡航速度航行时,最大巡航距离只有四千五百海里,如果以三十节航行,只有一千八百海里。如此短的续航力,表明“赤城”号只能在日本周边活动,完全针对中国海军。
续航力有限,持续作战能力也非常有限。
显然,“赤城”号的主要战术任务是制海,而不是充当对地打击的海上平台。
这些战术指标,同样适合印度海军,因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印度海军的主要任务就是阻止中国海军进入印度洋。
在安达曼海作战,印度海军的航母不需要太大的续航力。
十二月底,美国国会通过了军备条约。
虽然军备条约正式生效,但是战争祸根已经埋下。在一波接一波的扩军浪潮下,战争到来只是迟早的事情。
第四十章 丰收时期
第四十章 丰收时期
日本动工建造大型航母,对中国海军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虽然按照二部提交的评估报告,受舰载航空兵限制,“赤城”号的战斗力非常有限,对中国海军的威胁也非常有限,但是“赤城”号是满载排水量在八万吨以上的大型航母,改进余地非常大。
结论就是,C1级航母对付不了“赤城”号。
这份评估报告,与海军得出的结论相差不大。
虽然依靠J-25与改进后的J-15,国产航母在战术使用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综合作战能力明显超过只配备F-35C的“赤城”号,但是C1级航母有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载机数量偏低,二是出动率偏低。
关键不是前者,而是后者。
即便只能搭载四十架战斗机,只要出动率达标,C1级航母在制海作战中的打击能力仍然不可小觑。
说得直接一点,即便大型航母能搭载八十架战斗机,一次只能出动二十架,也比不上只能搭载四十架战斗机,一次能够出动三十架的中型航母。在高强度海战中,出动率直接决定航母的作战能力。
因为电磁弹射器没法及时装舰,所以C1级的出动率大受影响。
虽然通过安装起飞助推火箭发动机,由西飞研制的固定翼舰载预警机能够上舰,但是跃飞甲板的出动率远远比不上配备了四台电磁弹射器的“赤城”号,保守估计仅有“赤城”号的一半。
这就意味着,两艘C1级才能对抗一艘“赤城”级。
因为受排水量限制,所以C1级即便装备了电磁弹射器,出动率也比不上“赤城”号。
原因很简单,C1级最多只能安装两部电磁弹射器,一部位于起飞甲板中线右侧,一部位于斜角甲板前端。虽然安装两部电磁弹射器,能够在作战使用中,保证弹射器达到最大使用率,而“赤城”号安装四部弹射器,肯定无法达到最大使用率,但是两种航母在出动率上仍然有三分之一的差距。
改进C1级能够缩小差距,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唯一的办法,就是建造排水量更大的航母,至少配备三部电磁弹射器,最好能在不影响使用率的情况下配备四部。
结果就是,海军不得不把第二种国产航母的建造工作提前。
十二月底,黄峙博亲自提交了修改后的“二零二一年度军费预算”,把海军的军费比例提高了百分之三。
在这份军费预算中,最关键的就是代号C3的大型航母必须在二零二一年底前动工。
作为临时方案,C1号与C2号在二零二二年建成后,只进行半年的军方海试,随后返回造船厂,进行第一次大改。
也就是说,要到二零二三年底、甚至二零二四年初才能正式服役。
为了节约建造经费,在海试的时候,将不安装跃飞甲板,只进行舰体测试。等到完成了大改之后,再进行航空测试。
显然,这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为了不占用建造C3与C4号的船台,C1号与C2号将在舾装阶段安装弹射器,因此舾装工期肯定得延长。
黄峙博不用为这些麻烦事操心,反正都是牧浩洋的事情。
在建造航母的时候,配套工程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代号J-25的第四代中型舰载战斗机实现首飞。
因为J-25是在J-22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所以在十四天前,J-22就完成了首飞,测试数据达到预期。
与J-22相比,J-25主要加强了机身与起落架的结构强度,增添了着舰尾钩。
在外形上,J-25的最大特点是翼展增大了零点五米,机翼面积增大了近十平方米,获得了更好的低速性能。
看上去,J-22与J-25就是J-20的单发缩小版本。
在气动布局上,J-25仍然采用了全动鸭翼,只是把两侧进气道改成了肋下进气道,取消了肋部的辅助弹药舱,机身弹舱的长度与J-20一样,宽度增加了零点三米,能同时携带两枚五百公斤炸弹与两枚PL-12D导弹。
因为总体尺寸缩小,所以全动垂尾的面积比J-20缩小了百分之三十五。
如果不是海军强烈要求,J-25很有可能取消垂尾,成为世界上第一架正式服役的无尾式战斗机。
从作战性能上讲,能与J-25匹敌的,只有F-35C。
因为都是中型多用途舰载战斗机,发动机推力相差不大,所以J-25与F-35C的很多指标都非常接近。比如两者的机身长度分别为十五点六米与十五点四八米,翼展为十二点八米与十…一一米,机翼面积为五十二点八平方米与五十七点六平方米,空重为一万四千一百二十四公斤与一万三千六百四十公斤,机内载弹量为两千公斤与两千三百六十公斤,机内燃油为九千五百公斤与八千六百九十公斤,外挂载荷为六千公斤与七千五百八十公斤,最大作战半径为一千四百公里与一千四百八十公里。
这些性能数据,也显现出了两种战斗机的性能侧重点。
相对而言,J-25更注重制空性能,比如拥有更大的机内载油量,在弹药携带能力上却不如F-35C。后者明显更加注重多用途能力,特别是打击能力,拥有更大的载弹量,以及更远的作战半径。
只是,J-25的量产工作排在二零二四年。
因为“黄帝”号的改造工作将进行到二零二三年底,C1号与C2号航母要到二零二四年之后才能服役,所以海军没有迫切采购J-25的需求,首先得满足空军的需求,即用J-22取代早期服役的J-10。
试飞结束后,J-22将在二零二一年底定型,在二零二二年初量产。
在定型之前,J-22肯定还要进行针对性改进。
因为在设计的时候,采用了模块化理念,所以J-22与J-25可以根据不同的任务,配制不同的机载设备。
按照中国与巴基斯坦签署的协议,巴基斯坦空军将是J-22的首个用户。
虽然在巴基斯坦空军中,制空的主力机种是FC-20,以及准备采购的J-11C,但是巴基斯坦空军仍然要求FC-30首先满足制空作战要求,再考虑打击能力,因此出售给巴基斯坦的FC-30都要进行改进。
当然,这与中国海军没有什么关系。
J-25首飞后两个月,在湖北的海军航空兵试飞基地进行了第一次模拟着舰试验,取得了圆满结果。
四月初,编号002的J-25样机做了第一次模拟跃飞测试。
因为海军已经决定为C1与C2号航母安装电磁弹射器,所以没有花多少时间进行跃飞测试。
六月份,编号004的J-25样机进行了第一次模拟弹射测试。
弹射在地面进行,使用的不是电磁弹射器,而是蒸汽弹射器,测试主要检验J-25的机身机构强度。
到六月底,所有基本飞行测试完成。
七月份,J-25开始了作战性能测试,即确定最大飞行速度、最大飞行高度、最大使用过载、以及机载武器系统的可靠性。
按照海军的要求,编号008的J-25样机在此期间与J-15进行了几次模拟格斗。
结果让海军非常满意,在制空任务模式下,J-25的机动性能比J-15高出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空战交换比更是达到了一比十八。因为还是试飞样机,所以在J-25正式服役时,性能还会有所提升。
J-25的出色表现,甚至让海军开始考虑是否有必要研制重型舰载战斗机。
当然,必要肯定有,只是在任务分配上,重型舰载战斗机不再以制空为主,而是凭借超强的武器携带能力,扮演攻击者的角色。
正是如此,在J-15的改进项目中,着重强调了打击能力。
因为J-15的服役时间还不到十年,所以海军没有必要淘汰这种战斗机,而是充分挖掘其改进潜力。
从性能上看,J-15更适合执行打击任务。
别的不说,J-15的重载挂点多达七个,可以在携带两具大型副油箱的情况下,携带四枚重型反舰导弹与一枚重型反辐射导弹,此外还能携带四枚空对空导弹与两具电子吊舱,具备一定的自卫能力。如果让J-25执行对海打击任务,即便牺牲隐身性能,也只能携带四枚重型反舰导弹,无法携带副油箱,作战半径仅有一千公里,比J-15的一千五百公里短了三分之一。
如此一来,在作战使用上,海军可以对调两种战斗机扮演的角色。
虽然这与海军的初衷并不一样,但是多了一种选择,在战术使用上就多了一份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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