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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还在这里

_3 辛夷坞 (当代)
跟郁华分手,各自上车后,韵锦的笑容才慢慢褪去,定了定神,往家里开去。
停车的时候,他的车已经泊在那里。看见他的车,韵锦有种异样的感觉,人总说“物是人非”,现在的他,车也换了,身边的人也换了,他不再是她的那个程铮。想到这里,韵锦赶紧警告自己,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极有可能抬头不见低头见,她必须控制自己,以不变应万变,不能让他看见自己的心伤。
上楼的时候电梯正好下行到一楼,门打开,里面的人走了出来,两人迎面遇上,俱是一愣。
究竟是他先反应过来,似是一脸的惊讶,仿若真真是多年后初见,“韵锦!你怎么会在这里?”
韵锦直直地看着他,心里冷笑一声,脸上却配合地挂上个意外的笑容:“我住在这里……你呢?”
“这么巧,我上个星期刚搬过来。真是意外,我们居然会成邻居,你说世界上的事是不是很奇妙。”他脸上有她熟悉的似笑非笑,可她觉得眼前这个人是这样遥远。
“是呀,真意外。”她顺着他的话说。 “你好吗?怎么一个人,不跟你朋友一起?”他两只手都插在裤袋里,貌似闲适,语气隐隐带着恰到好处的试探。
“刚一起吃过饭,‘他’今天没空。”韵锦含糊其辞。 “哦……”他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很久不见了,你这些年还好吧?” 韵锦微笑:“托福,还算不错。”
“那就好,所以我说,人对与幸福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程铮似是不经意地说。
“也是,人往往经历过不幸福,才知道什么是幸福;就像遇见过错的人,才会知道谁是对的人……抱歉,我想你是不是有急事要出去,或许我们可以改天再聊。”韵锦不软不硬地说道,假装没看到程铮有些莫测的表情。她急于结束这荒谬的一场对话,两个人各怀心事的虚假表情,连若无其事都装得那么牵强,再加上莫名其妙的对话,再继续说下去她都不知道怎么维持这可笑的表象。
“当然没问题,大家住得那么近,以后的时间还长着呢。”他勾勾唇角,露出一个笑容。 韵锦微微欠身,绕过他走进电梯:“那好,我们改日见。”
她盼望电梯门快点关上,好卸去这笑容。门即将合拢的那一刹,他忽然伸进一只手,强行将电梯门打开,韵锦吃了一惊,不由微微退后一步。
程铮却不动声色地看着她,笑道:“我想我们至少还应该互留电话吧,大家……一场,现在又是邻居。告诉我号码,我打过去个你。”他尽量说地再自然不过,语气却不容拒绝。
韵锦淡淡看了他一会,开口报出一串数字,程铮记在手机里,然后回拨过去,如愿地听到她手袋里传出的铃声,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你也记住我的电话,说不定会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也不一定。” 韵锦笑笑,不置可否。
“再见”程铮笑着转身,如果是初识,韵锦会觉得这个笑容相当迷人,但现在她只觉得如鲠在喉。
他转身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感到巨大的疲惫感袭来,如果日后也要这样相对,那太辛苦了,不如趁早把一切撕破,反倒好过。 她抬手按住电梯,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程铮!”
他停住脚步,没有回过头来,以一个沉默的背影面对她。
“别玩了,四年了,你还是学不会撒谎。不觉得刚才我们那样很好笑吗?说吧,你到底想干什么?”她的声音种他不熟悉的疏离。
他背对她缓缓说道:“我想你误会了,我不想干什么,之所以会搬进这里,是因为我女朋友喜欢这里的社区环境,没别的意思。没错,昨天我是看见你了,不过既然她在,我们以前的关系又不好解释,所以我没有立刻打招呼,就这么简单。苏韵锦,我们不一定要做朋友,但以前的事我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你大可不必对我那么戒备。”
“但愿如你所说,祝我们睦邻友善。晚安。” 电梯在上升,苏韵锦的心在往下坠。
第三十五章有没有人像我们,相爱,然后成为灰烬
韵锦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找不到一个能够入睡的姿势,也许她应该换一张更适合安眠的床--也许她更需要一双可以依靠的臂膀。可是那双臂膀可遇不可求,终究是换张床更现实一些。
没想到有这一天,他跟他同住在一栋楼内,电梯口相逢,说着不着边际的话。虽然他已不是她的程铮,可毕竟四年来第一次离她那么近。他变了,即使眉目疏朗一如从前,但冲动率直的阳光少年,已成了冷淡沉郁的盛年男子,只有一些习惯性的小动作和表情还能依稀找到当年的影子。
他就在呎尺。她身上的无数个细胞都苏醒过来,叫嚣着,思念他、渴望他!她为自己感到羞耻,居然这么不堪,完全经不起他任何的撩拨,是太寂寞的缘故,还是,单单只为了他?
他没有说实话,说谎的时候,他从来就不敢看着她。明明已经这么多年不闻不问,何苦再来招惹她?韵锦一时猜不透程铮想怎么样,更猜不透自己究竟想怎么样,于是只得走一步,看一步。
接下来的日子,韵锦都尽量避免与他正面相遇。虽说是邻居,其实不算门对门,她在12楼,而他住18楼,有心避开,真正碰上的机会也不多。他的作息时间还算有规律,有时候,她已经回到家里,到了那个时间,听到楼下的车轮声,都下意识地透过窗帘往下望,他偶尔会跟上次那个女孩在一起,但更多时候是一个人。也有几次避无可避的在公共场所撞见,他也是有礼貌地打招呼,其中有一回,韵锦下班得晚了,在停车场遇见他跟女朋友一起,他还煞有其事地为两人介绍,当然,提起韵锦时,避重就轻地只说是高中时候的同学。
他既然表现出这样一番姿态,韵锦若一径戒备疏远,反显得过于刻意,于是也顺势而为,假装他只个疏于联系的不熟朋友,只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也不用担心被他伤害。
清晨,韵锦像往常无数个上班的日子一样,从停车场倒车出来,看见程铮站在楼下的车道旁,对她做了个手势。韵锦停下车,摇下车窗问他:“早,有事?”
“你公司不是在天河那边吗,我正好过去有点事,车坏了,放不方便送我一程?”程铮说道。 韵锦打量着他,似乎在判断他话里的真实性。
“算了,如果不方便的话我到门口拦车。”他见她不语,倒也不勉强。 “没事,上车吧。”韵锦也不想自己显得那么没有风度。
程铮打开车门坐到她身边,她闻到了熟悉的须后水的淡香。“你们设计院什么时候迁到天河一带了?”她问道。
程铮看了她一眼,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这几年你真的没想过要知道我的消息。我已经离开设计院两年了,现在出来跟子翼合伙,自己找点工程来做。正好有个工地在你们这边,今天过来看看。”
韵锦并不感觉到奇怪,只要有钱人家,只要资金充足,做什么不行?她想起自己公司所在的写字楼附近的确有几个大的楼盘正在施工,也没打断继续问下去。
“你吃过早餐没有?现在离上班的时间还早,要不要一起?”程铮建议道。 “哦,不用了,我在家吃过了。我习惯早一点到公司去。”
“那算了。”程铮耸了耸肩,“我还记得以前你总是匆匆忙忙地赶在迟到前到达公司。”
韵锦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况,漫不经心地说道:“那是因为当时我需要做两个人的早餐,帮你打点出门前的事情,还要等你的车。”
程铮笑了,“看来,你还是离开我之后过得比较好。” “你不也一样吗。” 程铮看着窗外不停向后流逝的建筑物,许久,才说道:“韵锦,你真的变了。”
他看不到,韵锦握方向盘的手骤然收紧,语气却依旧淡淡的:“那么长时间了,谁能不变,人总要向前看。”
“你说得对,变了也好。以前的苏韵锦是个笨蛋。谁能想像过去那个把自尊和骄傲看得比什么还重要的人,现在竟然会聪明到傍上自己上司,事业一路攀升不说,对方的正牌夫人找上门来,也能轻轻松松地打发掉。”
前面一辆面包车急速飞驶过来,韵锦用力打了一下方向盘,车内的两人都不由得剧烈地倾斜了一下身子。 她果然没有猜错,那天晚上他也在“左岸”。
“我想这不关你的事。”她压制自己的情绪,不打算解释。 “其实也不是完全跟我没有关系,至少我想知道,你所谓的原则和骄傲是不是只适用在我身上?”他笑容可掬地说道。
韵锦做出思索的表情,“你要这么想其实也不是不可以。”
程铮看着窗外笑出声来,说道:“原来如此,谢谢你回答了一个困惑了我很久的问题。”他见韵锦抿唇不语,伸手按开了车上的音响,“大家聊聊而已,何必把气氛弄僵。”
徐徐的音乐声立刻流淌了出来,充满了整个车子,也弥盖了刚才的僵局,一个压抑着的男声唱着: “带着你的天空,进入我的眼睛, 我呼吸你的呼吸,但我不住在那里。
有没有人像我们,相爱,然后成为灰烬。 如果你愿意, 当生活迎面而来,不停席卷着我们, 只能等待这雨滴,落在茫茫的尘土上方
……如果你愿意,让我在你名字里栖息……” 两人一路沉默。 快到韵锦公司的时候,程铮指着前面的路口说道:“在那里停吧,我走过去就可以了。” 韵锦依言停车。
程铮走出车外,俯下身对着车窗说道:“谢谢你送我。” “不客气,顺路而已。”她亦客气,然后发动车子离开。
程铮依旧习惯性地将两手插在裤袋里,默默看着她的车消失在视线里,然后掉头,拦住一辆计程车。
中午吃饭时间,韵锦通常会在写字楼下的茶餐厅解决午餐。在这个时间段,就餐的人多是附近的上班族,其中又以韵锦她们公司的职员最多,所以陆路通常把那个茶餐厅成为“公司饭堂”。下班后,韵锦下楼就餐,后面跟着跟屁虫一样的陆路。“饭堂”的服务生认得她们,对熟客自是殷勤,忙将她们引到预留的四人桌上,韵锦按照老习惯点了餐,倒是陆路,将餐牌翻来翻去,也点不出个所以然。韵锦也不着急,别喝水边耐心等她。好不容易等到她点了份XO酱炒河粉,将餐牌递还给服务生。这时,她忽然发出一声惊叫,吓得韵锦一口水差点呛住。
陆路神秘兮兮地扯了扯韵锦的衣袖,凑过身来,压低声音兴奋地说道:“苏姐,快看,是他,就是他……” “那个他?”韵锦朝她指的方向望过去。
“就是那个极品呀,上次在左岸跟你说那个!” 韵锦愣了一下。 “怎么样,我的眼光不错吧,啧啧,我跟他真有缘分……喂喂,他看过来了!”
韵锦不理会她的大呼小叫。果然是阴魂不散,也不知道他葫芦里到底卖着什么药。
程铮走到她们身边,粲然一笑,“我就说有可能遇到你。工地就在附近,上午处理不完的事情只有下午接着做,中午干脆过来这边吃饭。我可以坐下来吧?”
“可以的,可以的。”陆路点头得好像小鸡啄米一样。 韵锦却说:“不好意思,等下还有两个同事过来。” 他也不以为忤,笑着说:“没关系,改天请你吃饭。”
“好呀。”韵锦顺口答道。 看见程铮做到餐厅的另一角,陆路跺了跺脚,懊恼道:“苏姐,为什么不让他坐过来,你认识他对不对,他是谁?”
“我怕你秀色可餐,只顾着看人,连午饭都吃不下了。” “这有什么,东西天天都可以吃,帅哥不是天天都可以见到的。你还没说他是谁呢!” “高中同学。”韵锦说。
“苏姐!你居然有这么极品的高中同学,还不占为己有?要是我,早把他蹂躏了。” “胡说,他有女朋友的。”韵锦漠然道。
陆路满不在乎,“女朋友又怎么样,帅哥人人得而欣赏之。” 韵锦狐疑地看了程铮一眼,“有没有这么夸张?”
他今天穿一件蓝色V领毛衫,黑色麻质休闲长裤,这也是他一贯穿着的风格,简单却及其重视质感和舒适程度,身上惟一的饰物是脖子上一条银白色的细链,坠子藏在衣服里,也不知道是什么。他以前从来不肯带任何饰物,韵锦恍惚地想,也许是现在的女朋友送给他的也不一定。她一向知道程铮长得不错,但他的气质偏向硬朗阳刚,头发短短的,肤色偏黑,脸上的轮廓又深,眉目桀骜,跟时下流行的“花样美少年”的标准相去甚远,很难理解陆路这样迷恋“F4”的女孩会对他那么推崇。
“苏姐,相信我,我的眼光绝对是一流的,你同学这种类型,是兼顾男孩的清新和男人的性感,气质绝对一流。”
韵锦听了她的话不由感到一阵恶寒,什么叫做气质,一个袜子都不会洗的生活白痴也能有气质? 陆路见她颇不以为然,又问了他的名字,然后死缠烂打地要韵锦给她介绍。
“改天好吗?”韵锦敷衍她。 “不好,苏姐,我求你了,我就这么个小小心愿,苏姐……” 韵锦本就又几分心烦意乱,被她吵得又确是无奈,索性匆匆吃完,将她拉到程铮桌前。
看到她二人走过来,程铮也颇为意外,韵锦略带尴尬地指了指陆路:“这是我部门里的小女孩,陆路……陆路,这就是我高中同学程铮。”程铮高高挑起眉,表情古怪地看着韵锦。韵锦避开他的眼睛。
陆路雀跃的伸出一只手,大大方方地说道:“你好,帅哥,认识你太高兴了。”韵锦汗了一把,或许这才是新新人类的作风。
程铮把视线从韵锦身上移开,也站了起来,回握陆路的手,“我也一样。” 陆路更加得寸进尺,说道:“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去玩。那天我在左岸见过你,可是你没看见我。”
程铮忽然笑了,表情莫测,他想了想,“好呀,不如这样吧,择日不如撞日,我今晚有空,请你们吃饭怎么样?韵锦,一起吧,我们‘很久’没有在一起吃饭了。”
“当然没问题,苏姐今晚也有空,我们一言为定。”陆路喜出望外,仿佛不想给他反悔的机会,立刻答应,然后再一脸哀求地看着韵锦。“苏姐……你明明有空对不对……”
程铮也在看着她,她懂得他眼神的含义,他在挑衅她:苏韵锦,你敢吗?
韵锦默然,她有什么可怕的?她没有什么可以输的了,还有什么会比她和他现在这种情况更糟?“我无所谓。”
陆路大喜,在场似乎有另一个人同样高兴。“你们六点下班对吧……还是左岸好吗,就当给章粤捧捧场。我们七点半在那里见,韵锦你有我电话,不见不散。”他说。
第三十六章乱成一团的关系链
七点半,左岸。
韵锦和陆路到的时候,程铮已经依约前来,他换了件灰白相间的丝质条纹衬衫,黑色粗花呢西裤,简约而考究,显得整个人更加英挺清贵。三人坐下点了菜,便开始漫无目的地说话。韵锦开始有些庆幸陆路在场,因为大多数时候只听见她一个人唧唧咕咕的说话,然后自己逗得自己大笑,程铮有时会答腔几句,而韵锦基本上微笑或沈默,气氛也不至于太沉闷。
菜刚上来不久,程铮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神色古怪,“不好意思两位,我女朋友过来的话,你们介不介意?”
“不介意,欢迎还来不及。”陆路一听,好像更精神焕发,斗志昂然。韵锦不语。 于是程铮又拿着电话走开,说了几句,大概十多分钟之后,他亲自下楼一趟,把女朋友接了上来。
郑晓彤,程铮的现任女友。其实韵锦并不是第一次见她,之前在小区里碰见过几回,也打过招呼。倒是陆路,在见到她本人后,原先积攒的昂扬斗志自动地偃旗息鼓,顿感几分无趣。
其实郑晓彤长得相当清丽,身材娇小玲珑,巴掌大的脸上有一双很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只是若仔细看时就会发现,那双眼睛里少了点灵动,给人感觉有几分木衲,整个人怯怯的,倒也别有种天真动人之处,只是很难相信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竟然会毕业于那所举国知名的重点大学。
程铮介绍过之后,陆路跟郑晓彤也瞎扯了几句,很快就觉得没有什么意思。郑晓彤并不笨,只是说话反应都稍慢了半拍,所以经常露出很迷茫的表情。程铮对她还算体贴,见陆路很快对与她谈话表现出意兴阑珊的模样,便细细地跟郑晓彤聊起一天里做的事情。
陆路低头摆弄了一下手机,很快韵锦感觉到自己放在身后的手袋里震动了一下,她怕立刻掏出手机太过于明显,等了一会,才找了个机会看了看短信,果然是陆路这家伙发过来的,上面只有四个字:明珠暗投。
韵锦当然明白她的意思,于是警告地看了她一眼,陆路马上低下头。其实韵锦何尝不看得真切,但处在她的位置上,无论如何,明里暗里都不便对郑晓彤做出任何评价,她已经一再告诫自己,郑晓彤是程铮现在的女朋友,是他的选择,其他的,与她无关,也无话可说,于是便任凭程铮两人低声细语,自己眼观鼻鼻观心地默默吃东西。
陆路百无聊赖,用筷子夹了两大只自己点的白灼基围虾,一只放在自己碗里,一只放在韵锦碗里,“苏姐,吃这个。”
韵锦心思不在这上面,也正想找点事情做做,见她夹过来,就用桌上的湿毛巾擦了手,开始剥那虾壳。刚动手,就听见程铮忽然说了一声:“她不吃那个东西。”
陆路意识到他是朝自己说话,有些不明所以,程铮却不再理会她,转向韵锦,“你前几次吃这个全身都过敏,你忘记了?”
韵锦没有抬头,手僵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专心跟女朋友说话的程铮会忽然把话题转到自己身上。她轻轻说了声:“没事,现在不会有那种反应了。”然后继续自己手上的动作。
谁知程铮探身一手夺过她剥到一半的虾,扔到自己的盘子旁边,便擦手边说:“都说叫你别吃这个,你这人干嘛老跟自己过不去。”语气里竟有点火大的意味。
陆路微张着嘴,困惑地扫视这意料之外的一幕,然后打个哈哈道:“不愧是高中同学哦,嘿嘿,就连这个都还记得。苏姐,那个不能吃就吃鱼,今天的鱼蒸得很不错。”
韵锦朝她笑笑,这才感到没有那么尴尬。郑晓彤也带着微微的茫然看着男友。程铮可能自觉有些失态,轻咳一声,低头对郑晓彤说:“你喜欢吃什么,夹不到的话就告诉我。”
偏偏陆路多嘴,她怪叫一声:“帅哥,你这样不对哦,高中同学吃虾过敏你都记得,女朋友喜欢吃什么都不知道……”
“吃你的东西,就你最多话!”韵锦想打断她的话却已来不及。 程铮神态自若:“那是因为你苏姐以前过敏的糗态让我印象太深了,对吧,韵锦?”
韵锦匆匆一笑,她怎么会听不懂他的暗示。两个人在一起的那几年,有时她出去吃饭,每次吃到虾,回到家,身上都会长满红疙瘩,又痛又痒,这种时候,吃了扑敏药后,就会裸着背,让程铮给她轻轻地挠,他不敢太用力,总怕抓伤了她,挠着挠着,两个人最后都会缠在一起……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他不该再这样若有若无地勾起从前,自己也更不该忆起当初的旖旎。
陆路嘟囔了一句:“这不是没吃下去嘛,脸干嘛那么红,用手接触都会过敏?” “对了,程铮,你天河那边的工地进展怎么样了。”韵锦感到自己必须岔开话题。
郑晓彤张了张口,一脸困惑:“程铮,你几时有工地在天河,这几天不是都说在二沙岛那边吗?” “朋友的楼盘施工过程中出了点问题,我去帮看看。”程铮说。
这边陆路沉默了一会,又开始不甘寂寞了,她八卦地向郑晓彤问道:“哎,那个晓彤呀,我跟你年纪应该没差多少吧,怎么我就没有你那么好彩,教教我吧,怎么才能找到一个帅哥男朋友。”
郑晓彤哪里想到她会当着程铮的面大言不惭地问她这个问题,红了脸,看了程铮一眼,程铮没有反应,她才喏喏地说:“也没有怎么样呀,程铮他是我爸爸的学生,我爸爸很喜欢他……”
“你爸爸喜欢他?又不是你爸爸做他女朋友。”陆路撇了撇嘴。
“不是的,我也……不过那时他是有女朋友的,后来我大四了,爸爸让我到程铮这边的设计院来实习,我就过来了。那时他刚跟她女朋友分手,很伤心很伤心,我就陪着他,他让我教他下围棋,然后,我也没想到……”
“不用说了,我明白了。”陆路将手一挥,对韵锦说:“我说吧,我缺少的不过是一个机会罢了,这种千载难逢的事怎么我就遇不上。说来也怪,就有这种女人,放着这个帅哥男朋友,听起来又挺爱她的样子,这样居然都舍得放手,是吧,苏姐。”
韵锦淡淡地说:“说不定是帅哥跟她不适合呢?而且有些时候爱并不足以让两个人幸福。当然,我不是说程铮和她女朋友。”
“那倒未必,”程铮笑着,像是对陆路说道:“其实,最可怕的是当你掏心掏肺地对一个人,最后才发现对方根本不爱你,那才是真正的不幸福。”
“嗯,这个话题越来越深刻了,我喜欢!不过能不能再小小地问一句,那个‘对方’是何方神圣,我想说,我很景仰她。”陆路点头说道。
程铮冷笑不语。郑晓彤皱眉想了想,然后才说:“好像是也是他高中同学。”她说出来后,又看了看程铮。 “咦……”陆路拍案而起,“我知道了,苏姐……”
韵锦一惊。哪知陆路继续说道:“你一定也认识对不对。” “嗯。不过不是很熟。”韵锦含糊地一笔带过。
陆路哪里肯放过,还想追问,包厢的门打开了,只听见服务员毕恭毕敬地叫了声“章小姐”,章粤走了进来。
“程铮,你这家伙,来了也不说一声,服务员不说我都……”章粤人还没有进来,抱怨声已经传来。她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看见韵锦,还有……走进来后当场愣在那里,然后茫然地看着坐在这三个女人中间的程铮,饶是她再机灵,也想不出这究竟是条怎么样的关系链。
“章粤,嘿嘿。“陆路这家伙好像去到哪都有熟人。 章粤毕竟见惯大场面,生生压下愕然,然后看了看门外面,迟疑地说道:“陆路,你怎么会在这里,你知不知道他也在?”
陆路脸上风云变色。
章粤看看情形不是很对,一个程铮已经够麻烦,加上他的新欢旧友,何况还有陆路。她如何肯趟这浑水,扔下一句:“大家吃得开心点,我还有点事,程铮,回头我给你电话。”就马上识趣地撤离这个是非之地。
章粤走得太快,服务员还没来得及关上厢门,几个西装革履的从厢门前走过,其中一个三十出头的斯文男子有意无意地朝厢内扫了一眼,在座的人谁都没有反应过来,就只见陆路迅速消失在凳子上。直到那几个人走开,服务员重新关上厢门,陆路才从桌子地下钻出来,惊魂未定。她才不管其他几个人想什么,蹑手蹑脚地走到门边,打开一条缝看了看,确定人已经走了,这才飞快地回来收拾东西,
“不好意思,我得先走了,你们慢慢聊……这个虾如果没有人吃的话,我可不可以打包?”程铮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她已经将虾迅速席卷装袋,“再联络。”她打开门就往外溜。
“等等,陆路,我送你。”韵锦苦于找不到理由离开,现在如何肯放过几回,跟程铮和郑晓彤简单告别,立刻追了出去。
直到两人坐在车上,各自都怀着心事,就连一向聒噪的陆路也没了言语,韵锦了解她,看她刚才的表情是真的慌了。
“你认识陆笙?”韵锦问她,虽然只是刚才匆匆一眼,她还是认出了那名看进来的男子的身份,泰华集团的负责人,章粤母亲,也就是程铮舅妈的堂弟。
陆路少有的缄默,过了很久,才雪白着一张脸说:“他是我叔叔。”
韵锦讶然,但无意探人隐私,将她送到住处,叮嘱她上楼小心,便打算返回,她倒车的时候,已经下了车的陆路忽然对着她说:“苏姐,程铮就是你放不下那个人,对不对。”
韵锦没有说话,一踩油门离开。
第三十七章你教我,怎么样才可以爱上另一个人
苏韵锦,不要再想,不要想陆路,不要想郑晓彤,更不要想程铮,想得明白或者想不明白,结果都不会让你好受一点。韵锦在这样的念头中挣扎着睡去。
半梦的边缘,手机响起,她接起来的时候顺便看了看时间,指针已经过了十二点。 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他这么轻易罢休,那他就不是程铮。
“韵锦,不好意思,你睡了没有。”他说。 “没有,怎么了?”
“我忽然想起今天早上不小心把一个资料袋忘在你的车上了,我现在就急着要,能不能麻烦你拿给我?”他说得理直气壮。
韵锦叹了口气:“是不是一个黄色的纸袋,我回来的时候已经把它放在小区的保卫室,你想要的话可以直接去取。” 他果然长时间地沉默。
“没什么事,那我先挂了,谢谢今天你请的那顿饭。”韵锦尽量客气地说道。 他不买账,“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 “程铮,我们现在这样再见面还有什么意义?”
“我不管,你下来,我有话跟你说。” “该说的我们早就已经说到了尽头……” “下来,苏韵锦!”
“你到底想要跟我说什么……你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不会下去的,如果没什么事我先挂了。” “你挂了试试看!” 韵锦合上了手机,然后取出电池,躺回床上,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陆路没有来上班,打了个电话给韵锦,只说是感冒了。韵锦确定她并无大碍之后,也由了她去,她如果是陆笙的侄女,这份工作对于她来说也并没有这么重要,韵锦只是担心,看见她遇到陆笙那如同见鬼一般的害怕表情,只怕其中另有隐情。可世界那么大,有几个人心里没有一段不能示人的过去?
她在办公室给郁华打个电话。郁华今天正好轮休。 “上次你不是说你们医院还有几个‘优秀’的未婚男医生吗?有空的话是不是可以给我介绍一下。”
郁华昨晚上是夜班,声音明显有刚清醒的沙哑:“你想清楚了?” “你不是常说,想要忘记,只有重新开始。我必须彻底忘记,越快越好。”
郁华一向是实干型的人,一个半个月不到,便为韵锦安排了一次正式地见面,虽然事情仓促,可对方居然条件也相当优越,三十出头,五官端正,业务精湛,难得的是相当风趣幽默。即使是原本没有抱多大期望的韵锦,也不得不承认吴医生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对象。
吴医生年届三十至今单身,一方面早年耽于学业,一方面条件不差的人眼光自然也不低,苏韵锦跟他年龄相当,相貌气质俱无可挑剔,事业方面也完全可以跟他匹配,最重要的是性格沉静娴雅,虽然偶尔低头敛眉瞬间,眼里藏着过往,可到了这个年龄,谁又是一张白纸?吴医生学医多年,对这种事情看得很淡,他要的不过是一个相濡以沫的伴侣,这点跟韵锦不谋而合。两人见面后,也单独出去吃过几次饭,彼此感觉都很好。人在年轻的时候追求激情狂爱,最后发现,男女之间也不过如此,无非寂寞的时候想要个人陪,累的时候有人给你端杯水,就像韵锦和吴医生,说不上多爱,可如果淡淡相处下去,谁又能说那不是感情?
跟吴医生关系慢慢向前发展的那一个月里,韵锦很少见到程铮,就连他的车,也许久不在停车场见到,有一两次遇见,他淡漠得如同路人。
12月24日,西方传统佳节的圣诞平安夜。这些年来,中国过洋节的气氛也越来越浓郁,其实不需要深究圣诞节后的宗教意义,现代人需要节日,需要有这样的日子让他们理直气壮地相聚、开怀、欢庆,恋爱中的人更需要。
这一天也恰是韵锦和吴医生相识一个月的纪念日,两人在约在一起共进愉快的晚餐,两人各自聊起工作生活上的趣事,许多观点不谋而合,相谈甚欢。饭后,又一起到影院看了场电影,圣诞是影家必争的档期,铺天盖地都是“黄金甲”,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伤城》。影片很流畅,爱情、悬疑、凶杀交织在一起,九十分钟的时间很快过去,两人一起走出剧院,这一晚也不算虚度。
吴医生笑道:“很少见你看什么那么认真。” 韵锦说:“我没有料到这样的一个结局。” “料不到梁朝伟会死?” “不是,我料不到他会那么爱对方。”
影片的最后,徐静蕾的眼神让韵锦莫名地战栗,“你没爱过我……”片里那个叫金淑珍的她最后看着丈夫说,不是责问,而是心如死灰地陈述。
梁朝伟饰演的丈夫回报她的是射向自己眉心的一颗子弹。 韵锦在风中微微一抖。
“谁心里没有一座伤城。”吴医生淡淡地说,“韵锦,你很冷?”他解下自己的薄呢外套,披在她的身上。
她今天没有开车,他用他的凌志送她回家,影院到她家的一段路途,可以看见这城市的夜晚到处张灯结彩,一派狂欢气象。
他将车开到她家楼下,下车送她。韵锦脱下他的外套,递回他手里,今晚她穿得不少,可她觉得冷,很少像现在这样,觉得需要个人依靠。
“再见,今晚我很开心。”她笑着跟他道别,转身向楼里走,每一步,她都觉得心里的虚空在蚕食她。留住我,别让我一个人。 “韵锦……”他叫住她。
她转身,有一种要流泪的冲动。他几步走上前来,用手抓住她的手,“我也一样,跟你在一起很舒服……夜凉了,你上去吧,小心着凉。”
他的吻落在她额上。这是他第一次吻她,他的唇有一种柔软的冰凉,他跟她一样,本质都是个凉薄的人。 韵锦告别他的怀抱,继续往前走,他毕竟给不了她温暖。
“是不是很遗憾,他没有留住你?” “是,你猜对了。”她不做任何思考。
“他就适合你?”程铮倚在电梯门边笑笑,“只怕他也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你不过是想要一个男人罢了,那个蜻蜓点水的吻怎么能慰籍你?何苦要装清高,不肯对他说出来呢?”
韵锦笑了起来,“难得你了解我。” 他走到她身边,轻轻圈住她的腰,用唇在她耳边说:“如果你只是想要个男人的话,我倒是可以将就。”
韵锦提不起力气来对他生气,在他怀里抿嘴笑笑:“今晚这么有空,不用陪女朋友?”
“这个你不用担心,第三者你也不是没有做过。”他的话已经在她唇边,然后用力拥吻她,用他独有的热度烫得她发疼。
韵锦喘息着将唇微微离开他,“可是如果我宁可做第三者,也不愿意吃回头草呢?程铮,我们已经分手了。” 程铮将手抚上她的脸,半真半假地说:“如果我说我后悔了呢?”
“可是我没有。”韵锦一字一句地说,她将他的手慢慢拿开离开,心上某个地方也在寸寸冷却。 韵锦转过身去不看他,胸口却因急速的喘息而起伏。
“韵锦,你教我,怎样才可以爱上另一个人,而且是一次又一次。”程铮在她身后无限哀伤,“真的,教教我吧,怎么样才可以像你一样绝情。”
韵锦背对他说,轻轻说道:“我教你,其实很简单,所有的爱都可以生生掐掉,只要你足够绝望。”
“绝望?四年了,我以为我一定可以忘得了你,我告诉自己,是我不要你的,没有你,我再也不用猜测你究竟爱不爱我,不用小心翼翼地生怕失去。我不去找你,不去联系你,不想听到关于你的任何事情,直到在左岸遇见你。我想过无数种重逢的情景,唯独没有想到是这样……苏韵锦,我恨死你,我更恨我自己一边鄙视你,一边忘不了你!你不配跟我提绝望,你试过豁出去爱一个人结果什么都得不到吗,你试过在最无望的时候还想要等的感觉吗……”
“可你也没试过生生失去身体里血肉的感觉!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等,我想等你回来后告诉你,我们好好过吧,因为我怀孕了……刚知道有了孩子的时候,我很怕,但是,慢慢地,越想越开心,因为他是你的,是你和我的。可是我等来了什么,我等到你说分手,你说我不爱你!”
程铮如泥塑一般站在原地,“孩子?”他的话如同梦呓。
“是呀,我不爱你,可我偏要那么贱,明明已经分手了,明明知道这种情况下生下他是全世界最蠢的事,还是舍不得不要他。郁华说我疯了,徐致衡也说我疯了,我就是疯了,我放弃渴望了很久的培训机会,不管孩子的爸爸要不要我,我就是要生下那个我不爱的人的孩子。可是老天都要罚我,两个月的时候,我痛到休克,被送进医院,才知道是宫外孕,他还是个胚胎的时候就死在我肚子里,医生把它取了出来,我再也不能有孩子了。”
第三十八章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担,因为其中有一半亦属于他
“……我再也不能有孩子了。”韵锦说。 她身后一片寂然。
为什么要说出来?她已经做好准备,让这段往事烂在心里,若干年以后跟随她一同腐朽。他永远没有必要知道这段过去的存在,没有必要知道她曾经在黑暗冰冷的海水里,看着那点光渐渐熄灭。她的孩子,她跟他的孩子,才在她的腹中存活了几十天,尽管它还是一个没有成型的胚胎,尽管它错误地着床在她的输卵管内,并导致了她腹腔的大流血,但它毕竟是她和他在这个世界上惟一不可分开的骨肉联系。它跟它父母的感情一样,来了,也错了。
可是现在,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她说了出来。她还是那个努力让表面平静,可又轻易被程铮激怒的苏韵锦。他说过,她不爱他。这么多年了,她还是不能从这句话中释然。韵锦没法预期程铮的反应,但她知道这必定可以伤到他,并且,一击即中。这是她心里的毒。
陆路说得对,将一个秘密埋在心里是多么难受的事情。现在她终于没有秘密了,心里那个空洞无限放大。
程铮还是没有说话,良久,韵锦听到了类似于呜咽的声音,她回过头,看到程铮蹲坐在地上,把脸深埋在膝头,像个孩子一样地哭泣。
他从没有在她面前哭过。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一次,他踢球时候伤到了腿,胫骨裂了,真疼啊,韵锦半夜醒来,看到他扭曲着一张脸,上面全是冷汗。她就对他说:“程铮,实在疼的话就哭吧,哭出来会好受点。”他却嘴硬地说道:“我又不是女人,男子汉大丈夫,怎么可以那么丢脸。”所以,就连亲口说出分手两个字,看着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流泪。
程铮并不喜欢孩子,很多时候,他自己都像个大男孩,像他这样年纪的人,还很难真切体会到父爱的感觉。可是,在韵锦说出那番话的时候,眼泪是从他心里涌了出来的,没有什么可以抑制,如果说当初的分手和四年的等待的感觉是绝望的话,现在他心中只有悲恸。
韵锦走到他两步之外,停住了脚步。低下头,第一次,以这种角度看着脆弱如婴儿的程铮,她反倒没有流泪的欲望。多么奇妙,在看着他痛时,她心中的伤在减轻,原来不只快乐需要分享,痛也需要。她的痛只有他可以分担,因为其中有一半亦属于他。
再度相遇,他的不依不饶为的是什么,其实她心里清楚,他装作疏离也好,恶言相对也好,其实他都爱她。程铮在她面前从来就是透明的,一喜一悲都清晰可见。她之所以选择了回避,是因为在这四年里,她渐渐发现一个事实,程铮固然不成熟,然而她的自卑怯懦和把自己藏起来的习惯,何尝不是两人分离的最大原因。她和程铮这样两个人,其实都不会怎么去爱对方,或许他们在最初各自遇上了别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他们偏偏在一起,彼此性格中的阴暗面都被对方催化得表露无疑。她害怕重蹈覆辙。
期间有相熟的邻居陆续步入或走出电梯间,看到这原本不相干的一对男女如此诡异的一幕,纷纷疑惑走开。韵锦看到程铮哭累了,将脸埋在手掌心,不肯抬头,她往前走了一步,犹豫了一下,还是按开了上行的电梯。
程铮感觉到她的脚步离开,在她身后站了以来,满脸泪痕说道:“苏韵锦,你什么都不说,你为什么不说!你这个自私的女人,凭什么只能是我去找你,而你就不可以来找我,四年了,我一直还在这里,可是你在哪里?”
电梯缓缓闭拢,也隔断了韵锦的表情。
从那天起,程铮消失在她的视线里,他大概是搬出了这个小区。韵锦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奇怪的是,没有了他,她和吴医生的关系反而淡了下来。期间,吴医生给她打过两次电话约她,她两次找了理由推脱,慢慢的,也就疏于联系了。郁华说得对,现在的男女之间,也就那么回事,大家都很忙,谁也没有时间在一段情感上耗费太多的精力,感情也有成本,如果成本太高,收益又不确定,这样划不来的事情谁会去做呢,都说烈女怕缠男,可锲而不舍,越挫越勇的“缠男”到底在哪?还好现在的女人也习惯了,谁没了谁不能活?
周子翼离婚了――四年前,他在上海,有一次深夜喝高了,开着车在公路上蛇行,然后撞到隔离墩上,不但他心爱的保时捷撞成了一坨废铜烂铁,自己也基本上成了个破败的玩偶。送到医院特护病房后,他那有钱的老爸老妈给他找了最好的医生和特护,给他最贵的药和治疗,但却只来看了他两次。他的未婚妻倒是常从国外给他打越洋电话,但是这并不能让他的状况改变分毫。
旧时的同学也都去医院看了他,唯独郁华没有去。她在他住院的第六天,丢下手边实习的工作,跟导师交待了一声,也不管得不得到同意,就只身飞往上海,在周子翼病床前衣不解带地伺候,周子翼当时觉得不好意思,可不能否认,在那种情况下,他需要她。
在上海的时候,郁华得知了韵锦的事,打电话过去给她,韵锦在电话里也无法理解。周子翼是什么人,连她都忘不了高三那年,他拒绝郁华的表情是多么让人难堪,就算旧事不提,可充其量他也就是个不怎么联络的高中同学,他事业爱情双丰收,多么风光得意,一朝有难,凭什么一个被他当初视若洪水猛兽的人,要为他这样。
她替郁华不值,女人有时就是那么傻。
就这样,郁华伺候了周子翼两个月,直到他可以下地行走。她的专业知识和任劳任怨对于那时的他而言不啻是天降救星,他如此依赖她,半夜醒来病床边不见了她,都要心急如焚;不是她端来的饭菜,都没有吃的欲望。
可他的伤终于好的,他出院的那一天,来接他的父母、朋友、下属将病房挤的水泄不通,他都不知道郁华是什么时候离开的。当晚,他给郁华打电话,他说:“郁华,我感激你,永远都不会忘记,如果有一天你需要我,风里来火里去我都会为你做的。”
莫郁华何等聪明,但她知道周子翼更是个精明人,什么都有个价码,他说的“风力来火里去”就是他给她的价码。但是她不需要这个,所以她在电话里明确告诉他,“我要你风里火里地干什么,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我去上海,不是为你,是为我自己。你没有亏欠。”她让他释然,更让自己释然。
他病愈的半年后,她收到了他的结婚喜帖。美丽的未婚新娘终于游学归来,有情人终成眷属。 所以现在郁华对韵锦说:“离婚?他结婚跟我没有关系,离婚又与我何干?”
农历九月十九,观音诞。 岭南人信佛者众,这一日,各大寺庙善男信女如织。
郑晓彤不是岭南人,但她也信佛,每年的这个时候,她都会斋戒沐浴,到寺内上香。所以她一早来到了六榕寺,进香完毕后,又在僧人处给长明灯添了香油钱。
走过观音阁前,她回头看了一眼,那些在佛前虔诚跪拜祈求的,都是可怜人,如果现实得遂人愿,谁愿意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的神佛里。她从小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所以愿望也不多,但她觉得自己比大多数人都幸福。
在如此密织的人群和烟雾缭绕里,要辩认出一个人并不容易,可她偏偏认出了苏韵锦,也许因为大多数人俯身跪拜,而苏韵锦是站着的;也有可能是因为,她这样并不敏感的人,特别容易在人群中辩认出少数几个让她留意的身影。于是她什么都没想,就走了过去。
郑晓彤站在苏韵锦的身后不远处,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她,来来往往的人太多,苏韵锦并没有留意到她。
苏韵锦的背影很薄,腰却立得很直。从斜后方看过去,她有白皙深秀的侧脸和弧度优美的脖子,这就是程铮从少年时期一直爱着的人。郑晓彤反应不快,想法也单纯简单,但她不是个笨人,那天的饭局,苏韵锦跟着陆路匆匆离开后,程铮开始神不守舍,像他跟她在一起的大多数时候一样。他把她送回家后,她坐在摇椅上摇了很久,忽然明白,他找到了他要等的那个人。
是难过,还是意外?当时她的心中一片茫然,可能她的感情永远慢了半拍。就像程铮当时忽然跟她说: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她的反应是瞠目结舌。她喜欢程铮,不是仅仅因为她爸爸对他的青睐,可能本质单纯的人都很容易被彼此吸引,程铮笑起来的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天也亮了,后来他开始很少笑容,他说他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她的天也跟着灰了。在程铮最痛苦的时候,是她陪在他身边,他说想学围棋,于是她教他,他很聪明,掌握得很快,很快她由让他5子,变成败在他手下,他赢的时候,对着棋盘,表情里是她不了解的悲伤。原来他在等一个自己都相信等不到的人,而她不介意陪在他身边,填补他心中的缺口,只要他重新笑起来。
两个人在一起,也有情不自禁的时候,有一次深夜在他的寓所里,他在清风上下棋,她俯身站在他身后,呼吸喷在他脖子上,他猛然回过头来,当时灯光昏暗,他用做梦一样的眼神看着她。她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程铮按倒在身边的沙发上,她的心好像要跳出胸膛,任她多笨也清楚发生了什么,可她愿意承受这陌生的激情,任他的嘴和手在她身上游走。在衣衫褪尽的时候她听到程铮呢喃了一声“晕……”她吓了一条,忙问:“你哪里晕?”
程铮好像如遭霜打地抖了一下,全身的动作都停了下来,他用一种完全陌生的眼神看着她,完全不见了刚才的激情难耐。他看了她许久,然后又闭上眼睛再次疯狂地去吻她,吻着吻着,最后全身无力地从她身上翻了下来,看着天花板,无助地说:“为什么不行?”
晓彤其实很想告诉他,她不在乎身体的爱欲,她只是喜欢跟他在一起的感觉,她忘了自己当时究竟说了没有,他的神情,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然后她看到,有一颗奇异的石头坠子,用一条细细的银色链子穿着,在他赤裸的胸口发出幽蓝的光。 后来他们再也没有过这样亲密的身体接触。
程铮跟她在一起,话不多,可是待她很好,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对苏韵锦那样的恶言恶语,也许,他的某一面,只为她存在。
她就这样看着苏韵锦,身边上香的人已经走了几拨,可苏韵锦还站在那里。晓彤见她拈着一注香,知道不知道在想什么,直到香燃尽,才隐隐约约听到她说:“……是我背弃了我的誓言,如果有报应,就惩罚我吧。”
第三十九章天使也有悲伤
韵锦将香插入香炉,转身就看见了呆呆看着她的郑晓彤,不禁有几分诧异,“……嗨,你也来进香……一个人?” 晓彤点点头,可怎么也想不起应该跟她说什么。
韵锦朝她笑笑,似乎打算就此结束这段偶遇,也走到一旁捐灯油钱。晓彤迟疑地,也跟了上去,虽然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可以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
感觉到郑晓彤依然跟在自己身后,韵锦有些意外地看着她:“有事吗?”她跟郑晓彤其实不熟,除却程铮这层关系,她们连点头之交都称不上。
“你……也点了长明灯?是许愿吗?”郑晓彤望着韵锦说道。 韵锦笑笑,没有回答。
“为谁点的呢?”其实这个问题有些唐突,但郑晓彤自己没有感觉到,她只是想知道,所以就问了。
“为一个亲人,死去的亲人。”韵锦索性认真转过身来,想看看她到底想对自己说什么。
“哦……”她好像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答案,脸上露出懊恼的表情,“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韵锦不禁重新审视对面这个怯怯的女孩子,原来她也是明白的。 “对不起,我不知道。……不好意思,没有什么事情的话,我要先走了。”她无意与郑晓彤有任何交集。
“等等。”郑晓彤着急地扯住韵锦的衣袖,“能不能告诉我,程铮在哪里?” 她问她程铮在哪里?韵锦疑惑了,“你是她女朋友,却问我他在哪里?” “我以为你会知道。”
“抱歉。” 这真是一场奇怪的对话。 韵锦再次打算离开的时候,郑晓彤在她身后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是我陪着他走过最伤心的时候。”
可韵锦懂了,她回望郑晓彤无邪如天使的眼睛。天使也有欲望,也有放不开的人。 “陪着他的过程中,你快乐吗?”韵锦问。 “是的。”她诚实地点头。
“你陪他度过伤心,这个过程中你收获了快乐,这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吗。” 郑晓彤一时没明白她的话,她只是坚持地看着韵锦,“可是,你让他伤心。”
韵锦紧紧地抿唇,“我想有一点你应该明白,你和我,原本没有任何联系,除开程铮这层关系,我们是陌生人。他和你之间是你们的事,就像我和他的事情,也完全跟你没有关系……再见。”她将郑晓彤扯住自己衣服的手拿下,快步走开,不去看郑晓彤困惑的眼神。
“……程铮也有一盏,他说是一个心愿,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你知道吗……” 她不知道。 韵锦将车开到回程的一半,忽然急转弯调转车头,以尽可能快的车速重新回到六榕寺。
重回寺里的时候,郑晓彤已经不在。可是韵锦的心思不在她身上,她几乎是跑着来到观音阁前,许愿的人还是这么络绎不绝,可她站在那里,却好像回到了八年前的那个夏天,空荡荡的寺院里,她、程铮还有沈居安曾经也是在这个地点,跪在佛前许下心愿。
没错,就是这里。香案上还摆着不少功德簿,她一本一本地往前翻,哪里还见八年前的旧物。正好有僧人走过,韵锦上前去,向他打听,年轻的僧人摇了摇头。韵锦急了,双手合什,塞了不少香火钱,僧人才走回后院,十来分钟后,一个年老一些的和尚捧着厚厚一叠薄子走了出来。
韵锦接过,顾不上年久陈旧的功德簿上布满灰尘,迅速找到八年前,然后细细地往前翻。终于,她找到了自己的笔迹,上面只有四个字:平淡生活。而在她的愿望后面,是一个流畅清癯字迹,这就是她要找的东西。
那个字迹只写着简单的两个字:韵锦。 韵锦合上了功德簿,慢慢直起腰来,寺内传来似近而远的罄钟声,她看着永远带着悲悯的观世音,闭上了眼睛。
次日上班,陆路鬼鬼祟祟地摸进韵锦办公室,悄悄递给她一样东西,韵锦打开来,却是辞呈。她将辞呈放在桌上,看着带着副墨镜的陆路,这孩子,就不能有点正常人能够接受的行为模式。
“总有个理由吧?”韵锦看着她。
“哈哈,说出来怕吓到你,本人从小立志要周游世界,看遍各国帅哥,不瞒你说,我从六岁开始攒钱,直到上个月发薪水,终于攒够了我的启动资金,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陆路发出夸张的笑声。 韵锦看着她,“就算要周游世界看帅哥,也不用时刻带墨镜吧?” “这你就不懂了,这是什么?这是最新一期时尚杂志上力推的……干嘛……”
韵锦无心听她的喋喋不休,探身上前,在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摘下她的墨镜,陆路想用手去遮,但已经来不及。 墨镜下,陆路的眼角是明显的青肿伤痕。
“怎么搞的?”韵锦愕然。 “嘿嘿,这么丢脸的事情还是被你发现了,昨晚洗澡摔的。”陆路笑道。
韵锦不顾她的抵抗,轻轻拉下她的高领毛衣,倒吸了口气,然后迅速放下办公室的百叶窗,将陆路拉到角落,拽住陆路手臂的时候,听到了她忍痛的嘶声。这时陆路不再反抗,任凭韵锦卷起她的贴身毛衣。饶是韵锦早有心里准备,看见眼前这一幕,还是惊得呼吸都顿住。陆路年轻而皎洁的躯体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和瘀痕,有些是很陈旧的疤痕,但更多是新伤,从那些伤痕看来,无一不是人为的抓伤、齿印和重挫之下的淤血,那些伤痕甚至从她的胸口延伸到内衣下的皮肤。可怖的伤衬着花一般娇嫩的皮肤,有种说不出的诡异。
“这也是摔伤?……是谁?!告诉我,陆路。”看着她眼前这个她一直当作妹妹的人,韵锦的心都在抽痛。 陆路轻轻拉下衣服:“别问,苏姐,求你了。”她终于不再笑了。
韵锦收回手,“这样你还不肯说?到底是谁这么变态……难道……是陆笙?”她忽然想起那天在左岸看到陆笙时,陆路惊怕的眼神。
从陆路瑟缩了一下的神情里,她知道自己猜对了。韵锦想起了偶尔在社交场合和传媒中见到的陆笙,那样斯文尔雅的一个男人,想不到竟会是这样禽兽一般。
“他还是不是人?走,跟我来。”韵锦把墨镜架回陆路脸上,拉着她就往外走。 “去哪里?”陆路挣扎着。
“去医院,去报案。”韵锦并不是个容易激动的人,可她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塞住似地发疼。
陆路终于挣脱了她,“没用的,苏姐。你别管我了,我的伤口已经处理过了,至于他,他伤得不比我轻。如果你为我好的话,就装作不知道行吗?”
韵锦看着她,这就是陆路,她一直以为最快乐的陆路? 陆路走了。韵锦有些失神地坐在办公室里,不久,电话铃声想起,她忽然一个激灵,不是公司的电话。
韵锦接通手机,对方只讲了不到三分钟,可韵锦知道,她的惩罚来了。
第四十章可不可以不要坚强,只要一个肩膀痛哭一场
韵锦跑了一趟人事部,再到徐致衡那里办了手续。四年前的病假过后,她再也没有请过任何公休、年假,所以徐致衡很爽快地给了她十五天。就在她离开他的办公室前,他问了一句:“韵锦,没事吧,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可以说。”
韵锦扶住门把强笑:“谢谢你给我的假期。” 连夜坐飞机赶回家乡的省城已是夜晚,韵锦下机后立即赶往省医院。在病房前,她看到了仿佛一夜间衰老的叔叔。
“韵锦,你回来了……”年过五十的男人呜呜地哭了起来。 “怎么样了?”她几乎辩认不出自己的声音。
“医生说这次复发,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其它脏器,晚期,化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她早该猜到了,这几年,妈妈的身体一直反复无常,韵锦经常劝她到医院复查,可妈妈说,她不敢到医院去,生怕没有被病压垮却被病吓垮,还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多活一天都是开心的。也许,妈妈早在心里已经知道自己的状况。
韵锦推门进去,她的手跟金属的门把一样地凉。
谁能告诉她,其实她走错了病房。眼前这个披散着花白头发,形容枯槁女人是谁,是她曾经那么娟秀的妈妈?韵锦坐到床边,咬住颤抖的唇不让自己哭泣。
“妈妈……”她禁不住轻轻唤了一声,可是又怕惊醒了睡着的人。 妈妈极缓慢地睁开眼,看见她,混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随即又变成了哀伤。
“韵锦……你来了……正好,刚才我梦见了你爸爸,他在怪我,是我答应过他一生只陪在他一个人身边的,韵锦……他在怪我……”
韵锦想握住妈妈的手,却发现上面插着输液的针管,她颤声说:“爸爸不会怪你,不会的……医生,医生……”妈妈的脸因疼痛而扭曲,韵锦连忙对着门外喊到,叔叔和医生一起冲了进来,然后家属都被关在门外。
应该没用去多长的时间,可韵锦和叔叔坐在门外,无言等候,如同一个世纪。 医生走出来的时候,韵锦几步跑上前去:“医生,我妈妈怎么样。”
“病人的情况很不乐观,我建议你们做好一定的心理准备。” “救她。请求你,不管用什么方法,救救她。”韵锦哽咽着哀求。
“你放心,对待任何一个病人我们医院都会尽力去挽救。”医生面无表情地说着公式化的语句,韵锦看着医生走远,颓然跌坐在椅子上。是呀,对于每个病人家属来说,病床上那个是他们的至亲,是他们的挚爱,可对于医生而言,只是见怪不怪的一副残破的身体。
“叔叔,你回去休息一下,这里有我。”韵锦用手擦了把脸,努力平复下来,叔叔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她不能垮下,她必须挺住,这样才能照顾好妈妈。
接下来的几天,是噩梦般的生活。妈妈住的是三人间的病房,医院病床紧张,三张床都睡满了人,陪护的家属只得在病房外的长凳上过夜,后来韵锦给医生塞了几个红包,才让护士在妈妈的床边架了张简易的行军床,这样,轮夜的叔叔和韵锦才有了一个栖身的地方。
病房里住着其他病人,而且基本上都是重症,隔壁床的是肝癌晚期,晚上疼起来,彻夜呻吟。妈妈的睡眠变得极浅,有一点声响就很容易醒来,晚上无法入睡,白天更是人来人往,好好睡觉都成了奢侈,精神益发地差下去。这还不是最遭,靠窗的那个病人已是弥留,终于在一天晚上咽了气,妈妈在半睡半醒见听到病人家属尖利的嚎哭声,然后眼睁睁看着有人将蒙着白布的尸体抬了出去,她的手紧张地抓住韵锦,指节发白,指甲直抠近韵锦皮肉里。第二天又有新的重病患者填补了那个空床位。
韵锦于是再度哀求医生,她愿意付更高昂床位费,只求让妈妈能住进单间的病房,为此红包不知塞了多少次,等来的都是一句:没办法。眼看妈妈身体一天天垮下去,糊涂的时候多过了清醒的时候,整天说着胡话,吃进去的东西片刻又吐了出来,连护士都开始摇头。
韵锦日夜守在妈妈床前,只恨自己没用,眼看都要死了心,主任医生忽然告诉她,医院刚有一个患者出院,腾出了一间单人病房,正好可以给她们。韵锦欣喜若狂,当日就跟叔叔一起,配合护士将妈妈换到了另一边。
虽说换病房并不能让妈妈的病有所改善,但是不可否认,至少清净了许多。韵锦回来后的第九日,妈妈在新的病房里,精神忽然好了一些,神志也特别清醒,不再像前几日喊着胡话,连眼睛都清明也许多。她怜惜地看着削瘦的女儿,很艰难才说出几个字:“韵锦,你就是太倔……”韵锦的泪立刻就涌了上来,拼了命忍住,不停地点头。妈妈闭上眼睛,用微乎其微的声音说道:“想开了,什么都好了。我看见了你爸爸,他要来接我……在下面,有你爸爸在等我,在上面,有你叔叔在为我哭,我还有什么不满足……”
当晚,凌晨五点,妈妈在病床上咽下最后一口气,韵锦感觉着妈妈的手变冷,然后叔叔将她拉离妈妈身边。她站在医院长廊上,看着护工把覆着白色床单的妈妈推远,想追过去,可是脚却灌了铅一般。她扶着长椅的边缘缓缓蹲下,听着推着的轮子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远,终于再也听不见……
她也不知道自己保持这个姿势有多久,天渐渐亮了,期间有人走过来跟她说话,可究竟说了什么,她听不见也想不起来,她只想一个人蜷在这里,一直这样。
直到有双手按住了她的肩膀,她没有回头,那双手的主人却不像其他人一样等待片刻后离开,而是也蹲下了身来,将蜷成一团的她整个抱在怀里。她记得这个怀抱。她任由身后这个的身体支撑着自己的重量,然后听见他说:“韵锦,你哭吧。”
四年了,她没有哭过,就连在医院里,医生亲口告诉她,孩子没有了,以后也不会再有的时候,她也没有哭;照顾妈妈的日日夜夜,无论多难,她也忍住了泪水。她为什么要坚强,为什么要独立,她只要一个期盼的肩膀供她痛哭一场。
她艰难的转头,将脸埋在他的肩颈处,先是无声地抽泣,然后痛哭失声:“我再也没有妈妈了,没有爸爸,也没有孩子,什么都没有,这就是老天对我的惩罚。”
第四十一章不管你用什么理由,我不会再放开
韵锦举步维艰地行走在看不到边际的沙漠中心,烈日灼得她好像下一秒就要成为灰烬,口很渴,头很痛,她几乎不想再往前,宁愿变成沙砾里的一颗仙人掌。可是前方隐约有什么在召唤她,她只得一直走,不停走,然后逐渐干涸……
“程铮……给我水……”在梦里她无意识地呓出这句话之后才悠悠转醒,意识恢复到一半她就开始苦笑,牵动干裂的嘴唇,一阵刺痛。她是糊涂了,早已不是当初两人耳鬓厮磨的日子,哪里还有身边嘀咕着给她倒水的那个人?只是这句话脱口而出那么自然,自然得让她误以为睁开眼他还躺在身边。
就在她撑住晕沉沉的头想要爬起来找水的时候,一个冰凉的玻璃杯毫不温柔地塞到她手里。
“你倒是太后,睡一觉起来就知道奴役人。”这样欠扁的话除了他,不会出自另一个人的嘴里。
韵锦整整地看了他几秒,意识如慢镜头般在脑海里回放。是了,在医院里,她和叔叔刚送走了妈妈。护工推走妈妈以后,她就一直蹲在那里,感觉着天一点点变亮,然后他来了,他说:“哭吧,韵锦。”她居然就这样在他怀里哭到无力再哭为止,失去至亲的黯然也再度回到心间。
站在床边的那个人被她直勾勾地看着,不禁感到有些不自在,“你脑子烧坏了,看……看着我干……干嘛。” 韵锦无心嘲笑他突如其来的结巴,环视房间四周:“这是哪里?”
“我家。”他答得再自然不过。 “你哪个家?”韵锦微微皱了皱眉。 程铮看了一下天花板,“我又不是被收养的小孩,我只有一个爸妈,一个家。”
韵锦的反应是立刻翻身下床,不顾自己一阵无力感。 “我家又没有鬼,你吓成这样干嘛。”程铮没好气地按住她。
韵锦叹了口气,“我得去医院,我妈妈刚过世,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要去办……对了……我叔叔呢?”
“都睡了一天了才想起你妈妈的事,要是真等着你的话,那也耽误了。你就放心吧,你叔叔在医院已经把手续结清了,至于你妈妈……按照你叔叔的意思,是先在省城的火葬场火化,后面的事一起回你们家的县城再操办。”不知道是不是考虑到她丧母的心情,他后面的几句话口气放柔和了许多。
韵锦低下头,原来她都睡了那么久。一觉醒来,妈妈就真的跟她永远天人相隔了。“叔叔现在在哪里?”她问。
“先回去了,你一直发着高烧,在医院躺了半天,我见你没什么事了,但一直迷迷糊糊地,就先把你送回我家休息。”
韵锦用手捋了捋头发:“哦,这样呀,那谢谢了,我看我还是先回去,你爸爸妈妈回来看见也不好。”
程铮语气顿时尖锐起来:“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我爸妈你又不是没有见过,他们会吃了你不成?”他见韵锦不语,执意起身找鞋,才无可奈何地补了一句,“反正他们也不在家。”
“可我还是得尽快赶回去,叔叔已经很累了。”韵锦尽量不让程铮误会她的意思。 “那你也得吃过饭再走,我送你回去。”他的语气不容反驳。
韵锦也不跟他拗,从床上爬了起来,肚子确实有些饿了,没有必要跟身体较劲。起来的过程中她留意看了一下整个房间,认识他那么久,还是第一次来这里。一看就知道是男性的居住空间,陈设并不繁复,但处处可见设计时的匠心,收拾得也很干净。其实程铮是个挺简单的人,只要居住舒适整洁,其余的要求都不是很高,所以在他们当初那个蜗居里,两人也是有过幸福的时光的。
程铮把药递给她,她默默地就着刚才那杯水吞下,跟着他走出房间。餐厅里已经摆有饭菜和碗筷,程铮先坐下去,强调道:“先跟你说啊,陈阿姨回老家了,饭菜是楼下叫的外卖,你就将就着吃吧。”
韵锦对吃的不像他挑剔,听见后也只是微微地点了一下头,坐到他对面,拿起了碗筷。记忆中两人上次单独这样面对面地吃饭的记忆遥远得如同前生,韵锦夹了一筷子菜,放到嘴里,觉得莫名地苦涩,她强咽了下去,觉得不对,又再吃了一口,确定不是自己的情绪影响味觉。她想说点什么,终究没有说话,再把筷子伸向另一盘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嚼了几下,很快地给自己盛了碗汤,刚喝了一口,这次她没有忍住,只得叹了口气,放下餐具,看着程铮,这家伙居然什么也没动,用一种古怪的表情专注看着她。
“程铮,你去哪里定的外卖?” “楼下四川人开的‘蜀地人家’,还可以吧?”他答得飞快,显见早预料到她有此一问。 “你得罪过他们的老板或大厨?”
“我又没病。干嘛,不好吃吗?” “很难吃。”韵锦难得这么直接,她看着程铮自己吃了一口,然后低声咒骂了一句。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就是‘蜀地人家’的大厨?”韵锦好像若无其事一样地说道。
程铮的脸立刻变得通红,飞快地放下筷子,再夺下她手里的碗,匆匆说道:“难吃就算了,我下楼再去买。”说完逃也似地跑回房间拿钥匙。
韵锦看着他仓皇的背影,低低地说了一句,“程铮,你这是何苦?” 他的背影僵在那里,“这是我的事。” 韵锦也站了起来,其实,我只是想说我……很高兴。”
程铮慢慢地转过身, “那个……其实是怪菜谱,我发誓我绝对严格按照程序和步骤去操作的……” “厨房还有材料吗,还是我去做吧。”
韵锦在厨房里忙碌,程铮倚在门框上看着她,一言不发。旧时的记忆一点点地回来。
韵锦将鸡蛋打进锅里,感觉到有一双手无声无息地缠绕在她腰上,然后是他的呼吸,热热地在她身后。 “放手,程铮。” “不可能。”
韵锦不语。好像他们认识以来就不断地在重复这样一句话:程铮,放开--我不放。可是他真正放开她,她比什么都疼。
“不管你用什么理由,我不会再放开。”他的声音在她肩上传出,闷闷地。 “但是你再不放手的话,鸡蛋就糊了。”
第四十二章两个人,相识了十一年,朝夕相处了近三年,他们从没有问过对方想要什么
韵锦说:“你再不放手,鸡蛋就要煎糊了,你不饿吗?” “当然饿,但是我想吃的不是鸡蛋。”他的唇跟他的低语一样,暧昧地在她的耳边游移。 “别这样。”她微微偏开头去。
程铮困惑地喃道:“为什么不能这样,你还是不要我吗。”
韵锦熄了火,放下手中的平底锅,转过脸面对着他,“如果我说我不想,是骗你的,我不是圣女。真的,程铮,如果你要的是一次激情,我可以给你,但是如果做爱可以解决我们两人的问题,那就不会有今天。”
“我不是嫖客,会随便找个女人解决。我这样,是因为这个女人是你,我以为你懂。”程铮皱眉。
韵锦笑笑,“别忘了,四年了,我们都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人。最起码的,你忘了郑晓彤?”
程铮沉默,就在韵锦决定放弃这场交谈的时候,他开口说道:“韵锦,我也是个人,也会有等累了的一天,一度我几乎以为,这辈子再也不能抱着你了。晓彤……她给过我很多安慰。”
“所以,你就更不应该像现在这样,是不是?”
“可能你不会相信有晓彤这样的女孩,很多人会觉得她傻,没错,她很单纯,但是是真正的善良。那天是她找到我,告诉我在六榕寺见到你,我才知道她其实很清楚你是谁,可她让我来找你。想不到吧,苏韵锦,像你这样一个自私、别扭、冷血、固执的人,怎么可能相信会有这样的人存在……跟你相比,她就像天使。”成功地看到韵锦露出黯然的神色,程铮自嘲地笑了笑,“可我偏偏没有办法爱上天使。”
韵锦低头不语。
程铮用手抬起她的脸,“别对我说内疚那一套,感情从来没有公平,我承认辜负她,可继续跟她在一起也是种辜负,我讨厌婆婆妈妈地拖着。如果势必要对不起一个人,那我只能对不起她,因为另一个人我绝对不可以放手。你说,我们是不是一样自私?”
韵锦挥下他放在她脸上的手,程铮用这只手置于她的腰后,把她的身体用力按向自己,“你还要说什么,想折腾我到什么时候?” “别这样。”韵锦吃力地跟他拉开一点距离。
“要我放开也可以,除非你亲口说,你不爱我,说呀,苏韵锦,你看着我说,你不爱我……”
韵锦刚张口,就被他霸道地堵住嘴。程铮的激情一触即发,连扯带拉地解开她的衣扣,然后再是自己的。当他上身赤裸在她面前时,她一眼就看到了那跟链子上的吊坠,海兰宝柔和的光芒灼痛了她,“原来它在你这里。”
程铮抓着她的手,贴在坠子上,也贴在他的胸口,“你说过不会丢下它,你说过的!”韵锦把坠子握在手里,闭上眼,流泪。
两人纠缠着,从厨房到卧室,契合的那一刹那,彼此都叹息。程铮的动作,似要把她嵌进灵魂里,他差点以为这一幕永远只能在梦里,看到她微微疼痛的表情,他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的压抑都有了补偿。冲刺的时候,他喘息着,俯身看着身下的她,每一次撞击,都伴随他的苦苦追问:“说你爱我,或是不爱我,说啊,你说啊,我要你亲口说……”他脖子上的链坠垂了下来,跟随他的动作激烈地晃动,韵锦在激情中辗转,在他追问得越来越急切的时候,挺起身,用嘴轻轻含住垂在她眼前的坠子,程铮呻吟一声,在她体内爆发,快乐攀到顶峰的时候,他叹息:“其实你爱我……”
激情过后,两人静静相拥,直到汗水慢慢消散,韵锦才说:“程铮,你睡了吗?我们能不能说说话。” 程铮含糊地“嗯”了一声。
两个人,相识了十一年,朝夕相处了近三年,他们分享过男女之间所有最亲密的第一次,可是竟然从来没有认真地静下来交谈,从来没有问过对方最想要的是什么。
“孩子两个月的时候,它忽然让我疼痛,其实在失血休克之前,我已经开始害怕我有可能失去它。它是当时我在这个世界上跟你最后的牵连,我不能没有它,只要它平安,我愿意用一切来换……可是终究没有留得住。手术的过程里出了点小问题,后来医生告诉我,以后我都不能再有孩子了。我躺在病床上,惟一的感觉就是恨你,因为我不知道应该怪谁,我必须找一种更强烈的感觉来代替绝望。所以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等你了,我要忘了你。可是,当我重新见到你,我开始忘了我的誓言,你看,惩罚来了,我身边重要的人,一个都留不住。”
程铮支起头,看着她:“简直笨蛋!如果是我让你违背了誓言,那也是惩罚我,你说身边的人一个也留不住,除非是我也死翘了。”
韵锦失笑,“还是胡说八道。程铮,我是个特别糟糕的人,我总以为自己知道自己要什么,其实到头来总发现自己错了。” “没有人说过错了不能再回头,韵锦,我们从头来过。”
“从头来过?”韵锦有些失神,“四年前我们曾经那么爱对方,结果呢?何况是现在……”
“可是那时你从来没有给过我爱的安全感。从我第一次看到你,我一直在追,你一直在逃。我太紧张,你又太敏感,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你好。”他翻过身,看着她,“我很笨,我的爱需要一个保证。”
韵锦用手抚着他脖子上的坠子:“你这样不值得,我甚至不是个完整的女人。”
程铮故意上下打量她,“哪里不完整,我觉得该有的都有啊。”看见韵锦不笑,他意识到这个笑话不好笑,这才道:“如果注定没有孩子,那就让我们相依为命。”
他贪婪埋首她的胸前,“就当我是你的孩子,只爱我,小妈妈……”
程铮在精力耗尽后沉沉睡去,直到感觉有双手捏住他的脸,才呼痛醒来,他直觉地以为是韵锦,翻身想要揽住她,嘴里嘟囔着:“再掐我咬你了。”
手空落在床单上,然后耳朵一阵疼,他听到一个酷似老妈的声音在说;“你这死孩子,毫不容易回来一趟,大白天的做什么白日梦,还敢咬你老妈?”
程铮迅速弹了起来,看到章晋茵横眉竖眼拧着他的耳朵立在床前,身边那里还有韵锦。他吓的霍地一声拨开老妈的手,拉起被子遮住全身赤裸的自己,胀红着脸窘道:“那有这样子不敲门就进来的?”
章晋茵嗤笑,“门都快拆下来了你都不知道,啧啧,还遮,你身上我哪里没看过。你说,大白天的你一个人在家脱光衣服睡觉干嘛?”
程铮这才放下了一点心,看来老妈是没有看见韵锦,他倒是无所谓,要是她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尴尬成怎样。 “我热,脱衣服你都管?”他无所顾及了,就开始耍横。
章晋茵撇嘴走了出去,“大冬天的,热也不用光屁股睡吧。”
程铮边穿衣服边看时间,他睡了大概三个小时,她会去了哪里?回家的话为什么一句话也不说就走?系衣扣的时候他感觉到自己好像少了什么东西,一低头,陪伴了他四年的海蓝宝耳环不见了踪影。
第四十三章(完结)原来你还在这里
韵锦回到老家,妈妈的后事办得还算顺利,她们家亲友不多,可是人既然去了,风不风光又有什么区别。
叔叔说,韵锦的身体不好,让她好好休息,别的事让他去操持,他说得对,她真的累了。
出殡的前一天,她想起有些事情需要跟叔叔商量,叔叔在厨房里打电话,韵锦穿着居家的拖鞋,走到厨房门口,他也没有察觉。
叔叔是个淳朴直爽的人,通常他在客厅讲电话,韵锦在客厅可以听到八成,现在他压低声音,躲在角落里,韵锦不得不感觉到奇怪。
“……对,基本上都筹备齐全了……哪里,还是要谢谢你……医院……多亏了你……她很好……她不知道……那孩子就是倔……”
韵锦悄悄地退回了自己的房间。她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这么多年了,她好像总是处在需要他援助的角色里,他帮她,却又不敢让她知道。
她给自己倒了杯茶,抿了一口,淡淡的苦涩夹着甘甜。她不会告诉程铮,其实那天在医院里,她曾经无意中见过他匆匆从肿瘤病房走过,然后当天下午,主任医生就带来了可以搬进单间病房的消息,他装作若无其事,她也不去提起。
原来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是这样的感觉。她曾经以为自己可以不需要任何人,但是现在才明白,一个女人,撑得越久就越是疲惫,何必为了无谓的骄傲去舍弃她应得的关怀。他不是在施舍她,他是在爱她,在有些人面前她不需要坚强。
她终于可以释然。 晚上,叔叔把她叫到客厅里,妈妈在时,他们继父女之间虽然客气,但始终都隔着层膜。
叔叔把一个小匣子推到她面前,说道:“韵锦,我知道你心里从来没有把我当作父亲,但我一直希望你是我女儿,现在你妈妈不在了,这是她生前留下的一些遗物,理应交给你保管,你爸爸在时的那套学校的房改房,你妈妈也一直没舍得卖,前些年,她把那套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它是你的,就当作你爸爸妈妈留给你的一点念想吧。”
韵锦沉默地将匣子打开,里面是一些房契样的纸页,妈妈日常带的一对耳环,两张存折,里面钱也不多,总共几千块,最多的是旧相片,有爸爸在世时的合影,还有她从小到大的照片,那些照片大多已发黄,被摩挲得有了毛边,这些已经是妈妈的全部。
韵锦没有哭,她用手抚过那些旧照片,好像上面还有妈妈手心的温度。
“您知道吗,以前我怨过您,明知道妈妈后来跟您在一起是对的选择,可是我还是忘不了爸爸,我怨您分走了原本只属于我和爸爸的爱,也开始故意冷落妈妈……我不是个好的女儿,可能也没有办法真正叫你一声爸爸,但是有一句话还是得说:这些年,多亏了有您。妈妈在不在,您都是我的亲人。”
韵锦说完,年过半百的男人在她面前流泪了。
妈妈的后事办完后,韵锦去了趟乡下老家,这也是爸爸插队时和妈妈相遇相爱的地方,韵锦走过这里每一寸的土地,都似乎可以想像爸爸和妈妈也曾在这里经过。他们终于在天上团聚了。
乡里还有她母系一边的亲戚。韵锦这次住在堂舅家,虽说是远亲,可包括堂舅妈在内的一家都对她相当热情,也没有忌讳她有孝在身。韵锦住了几天,每天睡一个懒觉,堂叔从地里回来之后,就跟她在棋盘上过几招,印象中,她二十八年来都没有过这样悠闲惬意的日子。
假期的最后一天,她搬了张躺椅在晒谷场上,冬天里的阳光晒得人周身舒泰,一本在从广东打工回来的堂表妹床上找见的言情小说看到一半,一丝倦意就爬了上来。韵锦把小说盖在小腹上,懒洋洋地闭上了眼睛。小说里,有钱的男主永远有个刻薄的母亲,推了一张支票到怀孕的女主角面前,说:“你不就是为了这个吗?钱给你,放过我儿子。”
那天她从程铮身边起来,收拾好自己和狼藉的卧室、厨房,刚走出门口不远,就遇上了归来的章晋茵,跟小说里完全一样,章晋茵将她请到自己的车上“闲聊”了几句。
她第一句话便说:“韵锦,我曾经以为你会是我的儿媳……”
其实在整个谈话过程中,韵锦都沉默,章晋茵也并不咄咄逼人,良好的教养让她在一些话题上点到即止,充分顾及到了韵锦的感受。可韵锦知道,她和徐致衡的一段往事,还有她的不孕,对方完全知情,这毫不奇怪,一个圈子能有多大,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章晋茵是这样强势的一个人。
“我只是个平凡的母亲,希望你谅解。”章晋茵叹息。
韵锦只笑,“您没有什么需要我谅解的,因为这些都是事实,我明白您的意思。”她甚至心里感激章晋茵没有给她钱,否则她会更加难堪。
“其实我并不是逼你离开程铮,我生的儿子我知道,他是个傻孩子,认定的东西重来就不回头。可是韵锦,就算我们可以不介意这四年里你的事情,不介意有没有孩子,但你也看到了,你们在一起过,可是并没有让对方幸福。我希望我儿子过得好,所以,我只问你,你能保证给他幸福吗?”
韵锦沉吟,然后抬起头来:“我不能。”
就在韵锦在阳光下几乎要睡去的时候,有人将她放在腹上的小说拿了起来。怪腔怪调地读着书名:“……《恶少的甜心》……啧啧,苏韵锦,叫我说你什么好,你跑到这里,就为了钻研这种健康营养的读物?”
韵锦也不奇怪他怎么会找到这里,伸手抢回自己的书,继续闭眼假寐。程铮恶劣地用手拍打她的脸,“还装,快说,你跑到这个鬼地方来干嘛?”
韵锦撩开他的手:“那你又来干嘛?” “我……我来要回我的东西,把项链还给我!”他理直气壮地说道。 “可是,那明明是你送给我的耳环。”韵锦提醒他。
“我不管!”理亏了就开始耍赖一样是他的风格,“你睡了我就走是什么意思,嫖个鸭子还要给钱呢!” 韵锦从躺椅上坐起来:“那你要多少钱,你的服务也不值多少钱吧。”
程铮咬牙,“反正你得给我一个交待。”
韵锦看了他一会,然后一声不吭地走回晒谷场后面的堂屋,出来的时候手里抱着副围棋。她将棋盘就地铺在晒谷场上,然后说道:“程铮,有些事情让我们用这个来决定吧。”
程铮用一种“你疯了”的眼神看着她,发现她的样子不像是开玩笑,然后就跟她打了个商量,“不如我们换种方式,比如说赛跑?……我总有权选择吧。”
“你可以选择玩,或者不玩。”韵锦很平静地说。 程铮犹豫了一会,好像在内心挣扎,“好,我执黑。”既然躲不过,那就不要吃亏。 “随便。开始吧。”韵锦就地坐下。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来不肯学棋,哪怕围棋是他大学母校的传统项目,几年不见,倒是让韵锦大感意外。程铮的棋路跟他为人的作风一样,大开大阖,攻城掠池,相当凌厉,韵锦相对就沉稳许多,并不是一时可以分得清上下的局势。黑65的时候,黑已占优,看着韵锦眉头微皱,程铮心里暗喜,她哪里知道自己这几年在清风浸淫,棋大有精进,所以在白67的一刺之下,他不慌不忙,黑73的一断,连韵锦都露出激赏的神色。胜券在握,程铮努力控制住自己得意的神情,这个女人,还想用这招来欺负他,看她输了之后还有什么话说。
韵锦想了一会,接下来的74、76先手冲断,中央的白棋顿时增厚,而黑棋显露出四处断点,场面急转直下,程铮额角冒汗,越急越挽不回颓势,韵锦白94的时候,白棋的优势已不可动摇,就连程铮也明白,只要白96落下,黑棋大片都将不活。所以在韵锦拿起第96子的时候,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刚才的不算,我有一步走错了。”
韵锦轻轻笑道:“程铮,举手无回大丈夫。” “我不做大丈夫,重新来过。”事已至此,他决定赖皮到底。
韵锦哪里管他,另一只手把他的手拿开,白子稳稳当当地落了下去。“你输了。”
程铮用手将棋牌用力扫乱,狠狠道:“输了又怎么样,开玩笑,我的幸福怎么可以靠这一盘棋来决定?”
“愿赌服输。我说了,有些事情要靠这盘棋来决定,你没有拒绝,所以,从今以后,家务主要还是由你来做,因为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能我要重新找工作。”
程铮傻傻地看着她,她说什么?是他听错了吗? 良久,韵锦才听到一个怪怪的声音回答她:“我会学!”
顺着他的手,靠在他怀抱里的那一刻,韵锦想起了自己那天对章晋茵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幸福谁也没办法保证,但我可以对您说的是,如果程铮不幸福,我会比您的心更疼。”
然后她听见程铮慢慢说道:“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跟你分开,然而,不管走得多远,我总相信有一天我会把你找回来。苏韵锦,我终于还是找回了你。”
程铮也不知道自己拥着她究竟有多久,不远处传来的孩子的笑声,他看过去,几个一身泥巴的半大孩子看着他们,一边刮脸一边笑,农村的孩子,难免对这样的场面感到新奇。
“那个……韵锦,我们可不可以现起来,我的脚有点麻。”他还保持着下棋的盘坐姿势。韵锦站了起来,再拉了他一把,“走,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在韵锦另一个堂舅家的门前,程铮看到了多年不见的阿太,阿太九十多岁多了,样子跟当年没有什么两样,只是眼睛彻底地看不见了,坐在堂屋前的小凳子上摸索着择菜。程铮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当他冒充韵锦男朋友参加她妈妈的婚礼时,就曾应承阿太,如果他们以后结了婚,一定会亲口告诉老人,想到这里,他无声地握紧了韵锦的手。
韵锦拉着他在阿太膝边蹲下。 “阿太,我是韵锦,我跟程铮一起来看您了。” 阿太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张开无牙的嘴笑道:“韵锦,你来了,好像前段时间你妈妈还来过呢。”
“阿太,我是程铮,您还记得我吗?就是打日本人那个?”程铮手伏在阿太膝上,殷殷问道。 阿太抬头想了很久,“打日本的,哦……你是我们家韵锦的小男朋友来着。”
“对,对。”程铮也不管阿太看不看地见,拼命点头。 韵锦含笑看了程铮一眼,对阿太说:“阿太,我和程铮又在一起了。”
阿太继续择菜,一副不以为怪的模样,“你们不是一直都在一起吗?” 两人都是一愣,然后默默握紧对方的手,“是的,阿太,您说得对” ……
“想起我和你们太外公年轻的时候,总是吵吵闹闹,一转眼五十年,再也没有人跟我斗气了……” 阿太还在絮絮叨叨,太阳的暖意让韵锦有困意,她放心地将头靠在程铮的肩膀上。
年轻的时候我们也曾走失,还好,兜兜转转,原来你还在这里。
番外他没有错
我记得好像是谁说过,“绝对不要在洗手间里说同事的闲话”,据说这是著名的社会生存定律第七条,我深以为然。但显然有人并不这么认为。
“……看你,嘴唇涂得那么夸张,被主任抓到你就惨了。” “怕什么,主任那有时间注意这些,女人嘛,连装扮的权力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你别说,就有人不喜欢这个。” “嘻嘻,我知道你说谁,是不是莫……” 两个年轻的护士嬉笑了一阵,其中一个又说:“你说,像莫医生这样的女人,到底有没有谈过恋爱?”
“谁知道,反正我是没法想像,有哪个男人受得了她手术刀一样的表情。” “我看呀,说不定她以前受过男人的伤害,所以……” “哈哈,不过你声音小一点,别被人听见。”
“怕什么,今天又不是她轮班。”
我静静立在封闭的洗手间里。揣测别人的隐秘并从中获得乐趣,是许多人生活的快乐源泉之一,我很荣幸取悦了她们。在她们没有离开之前,我打开洗手间的门走了出来,洗手的时候,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解释一下,所以我对拿着口红的手悬在半空的那个小护士说:“不好意思,我今天顶王医生的班。”
仔细擦干手上的每一点湿意,我才绕过两个呆住了的小护士,走出洗手间,至于她们会在反应过来之后怎么腹诽我,这都无所谓。 她们说的也不全然是错。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三结束后那个最后的夜晚,昏暗僻静的KTV过道,包厢里鬼哭神嚎的歌声只剩了个远远的回响,它盖不过我的心跳声。
从没有想到,在这个夜晚,我会在上洗手间回来的路上跟他迎面撞上。他面色赤红,急冲冲地往目的地跑,显然喝了不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知道,这是老天给我最后的一个机会,我不想带着秘密和遗憾告别。
“周子翼!”我叫住了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才疑惑地回头,眼光绕过我,四处搜索唤他的人。 我对自己说,莫郁华,从一数到七,就不要再紧张。
我感觉自己的脚在慢慢地走向他,一个声音说:“能不能占用你一点点时间,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说:“我喜欢你,三年了,一直都喜欢。”
其实,我从没有期待过他回应一声:“我也是”,也完全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用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说:“不会吧……你饶了我吧”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防备远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坚固。所以直至很多年以后,我仍坚信,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于最美丽的嘴。
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循。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由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像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暇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积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更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小孩。高中三年,从来都是他父亲的助理出席家长会;听说他家四百平米的豪宅里,长年只住着他和保姆,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呼朋引伴到家里,闹得不亦乐乎。高二那一年,我曾经听人说过,他来校约见校长大人的父亲的爱车被人毁坏得面目全非,此事沸沸扬扬了一阵,但最终也因为没有揪到肇事者而不了了之。可是,在此之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眼看见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是他站在一辆貌似名贵的小车旁,用花圃边捡来的石块发疯一般地砸碎了小车的每一块玻璃。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地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少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上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惟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陆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地风声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地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地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半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就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别走……”他说。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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