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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夜一个离奇故事 第4部》作者 :王雨辰

_6 王雨辰 (当代)
  草地旁有一条两人宽的崎岖小路,路的另外一边就是一座座坟墓。有的是杂草混杂枯树枝搭建的三角支架,有的是树立着残破石碑的坟墓,四周广阔的视野里,除了一只低头啃草的牛外没有任何东西。
  在这种不像城市里有众多遮蔽视野的障碍物的地方,我们往往能看得更远,但我只看到了一头牛,整个村子别说人,似乎连房子都没有。
  耳边偶尔掠过一些风声,阳光更加热情,但没有提供半点热量,站在这种地方,我觉得更冷了。
  终于,我看到了一个人,一个老人,一个蹒跚着向我走过来的老人。
  “大爷,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拉着李多走过去问道。
  老人低着头,驼着背,穿着一套几乎褪色的羊皮夹袄,下身是肥大的黑色棉裤,踩着厚重的圆口布鞋。他将手拢在袖口里,半天才抬起头,我一看吓了一跳,他的脑袋几乎干瘪成了一个破坏皮球,上面嵌着一双眯起来的三角眼,纵横沟壑的脸上带着一种莫名的悲凉表情。他的嘴唇干得裂开,露出道道血丝,他却毫不在乎,干枯卷曲在一起的头发很脏,一片片的黏在一起。
  “这里叫墓村。”他的声音含混,仿佛含着一口水在说话,我也没有听出来是什么地方的口音。
  “墓村?”李多惊讶地问,老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这里没有房子,有的只是坟地,活人墓,死人路。”老头解释道,慢悠悠地又向前走去。
  那条狭长的路上,阳光投下老人狭长的背影,他几乎漫无目的地朝前方走去,我隐约看见他的腰带处悬挂着一个灰色的布袋。
  “我们再向前走走吧,或许能找到别的人问问。”李多建议说,不过也的确只能如此了。
  即使走出很远,我也忍不住回头想看看那老人。
  但是他不见了,那绝不是超出了我的视野,我说过,这个地带很空旷,而且我的视力是很不错的,刚分开也没有多久,老人绝对不会凭空消失了。
  但那条路上的确不曾看见他,半点人影也没有。
  “活人墓,死人路么?”我低声暗自念叨了一句,似乎想起了什么,但却又无法完全记起,人总是这样,越想想起什么却越想不起来。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们看到的仍然只有一堆堆的坟,但是让我奇怪的是,这些坟头并没有任何的祭品或者有被祭拜过的痕迹。
  “难不成,都是孤坟么?”李多小声嘀咕着。这个村子很大,但走来走去却只有我们两个人,于是我发现了一个问题,我们该如何留宿?天空开始渐渐浸入墨色,眼睛能看见的光线也越来越少。
  李多忽然啊了一声,接着拉了拉我,用手指了指旁边。
  我顺着她的手指看去,那是一座坟。
  很普通的坟墓,立着一块青石碑,后面是圆形的坟冢,不过,比我见过的普通的要大很多。
  但不普通的是从坟冢后伸出了一只手。女人的手,细长而苍白,或许并不十分白,只是在这夜色的对比下显得比较白皙而已。
  而后出来的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仔细看了看,原来是一个人头,她的双手支撑着上肢,用力一拉,犹如做俯卧撑一般,身体虽然瘦弱,却十分矫健,不消一会儿,她的整个身体便从坟墓里出来了。
  我忽然觉得一阵怪异,就如同那女孩是坟墓生出来的一般。
  然后我看见了光,虽然浑浊昏暗,但我肯定那是蜡烛的光,而非人或者某种动物的瞳孔发出来的。
  果然,那女孩又拉出了一个人,体型矮胖,而且手里拿着一个烛台。
  就像捉迷藏一般,从那个巨大的坟堆里出来了三个人。
  “啊,有外人。”女孩清脆地喊了起来,声音非常好听,像风吹铃铛,却又带着野性的不羁,就如同山里自己长起来的杂果,甜脆里带着酸涩。
  “莫咋呼,不要惊了人家。”说话的是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他很高大,虽然看不清楚脸,但觉得整个人如同一块厚实的门板。
  终于,蜡烛过来了些,我开始可以看清楚他们了。
  一个年轻女孩,一对中年夫妇,看来,他们是一家人。
  “那马(母亲),他们莫不是被我们吓到了?”女孩看我们两个不说话,走过来一只手搂着中年女人的胳膊,一只手捂着嘴笑了起来。中年女人的头发整齐地梳理在后面,虽然身体已经发福,但从脸庞端正的五官来看,年轻时候也肯定如这女孩一样秀丽。
  母亲笑了笑,有点责怪地对着女孩摇了摇了手,却不说话。
  “你们是外乡人吧,不知道我们的的规矩,惊吓了你们,实在不好意思。”中年男人的普通话很不错,我立即朝他点了点头。
  “没什么,只是有些奇怪罢了。”我笑道。
  于是,这家人请我们进了他们的家——那座很大的坟冢。
  我绝对不会想到自己能活着进到坟墓里,这种感觉是相当怪异的,我甚至有些恍惚,自己到底是活着还是死了。
  或许都不重要。
  里面比我想象的更加宽阔,有点类似于陕西的窑洞,但却是圆形的,就如同一口倒扣着的巨大铁锅。坟墓高2.5米左右,长宽各有4米,看来当初挖这个坟的确很费气力。入口处离里面有将近两米,虽然有个土堆垫脚,爬上去还是很不容易。四周非常光滑,虽然是泥制的,却干燥得很,带着灰土色,别有一种味道,只是待在里面空气沉闷,略觉得压抑。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好端端地要住在坟堆里。”女孩爽朗地笑着望着我们说。她摇晃着脑袋,整个身体发出脆脆的声音,听她说话,犹如在吃一个甜脆的苹果。
  我仔细看了看她,全身裹着深蓝色的棉裙,上面带着很漂亮的花纹,身上还挂着一些银器,难怪会有声响。女孩很漂亮,五官倒还略显稚嫩,皮肤也很白皙,手腕上戴着一个银色的饰物,非常漂亮。只是似乎饰物很重,在她手腕上留下青紫的淤痕。
  “莫要胡闹。”母亲把她拉走了,女孩有些不情愿,但还是走了。
  原来旁边还有一个通道,估计是去向里间的路,如果我过去还要低头,看来那是女孩的房间。
  这个姑且可以称作家的地方,日常生活物品一应俱全,桌椅板凳、茶水吃食一样不缺。男主人给了我们两块火柴盒大小的白色甜点,似乎是糯米做的,非常香甜。
  “这个地方叫墓村,住着很多像我这样的人家,大家都住在这样一堆堆的坟墓里。这几天大家白天都不会出去,直到晚上才出来活动透透气,没想到有外地人,没有吓到你们吧?”
  中年男人阔脸粗眉,高鼻方嘴,一脸英气,只是眼神略有些落寂,似乎有什么心事。
  “白天都不会有人在吗?”我问道。男人肯定地点点头。
  我一下子想起了那个老头,说话长相古怪的老头,一下子消失在那条路上。
  “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规矩?”李多好奇地问。其实我也很想问,但有时候人家可能并不想告诉你,换句话说,如果人家愿意说,不用问也会说。
  果然,他脸上露出难色,似乎有些犹豫。他斜眼看了看旁边,似乎女孩那边还在和母亲聊天,于是缓缓说道:
  “我们在这个村子已经住了好些年头了,谁也不知道这规矩是何时定下的。传说是老早以前汉人想在我们这里征兵,老人们怕青壮的汉子死在战场上,于是把他们全部藏在活人坟里,只留下气孔和一些食物。那些男人白天不敢出来,直到夜晚才能露面,后来这些人活了下来,于是才有了今天的村子。所以每到一年的这个时候,大家就会躲在早就修建好的坟堆里表示纪念,而且冬天这里也非常暖和,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习惯了,外人不太理解,经常会传言我们这里是鬼村。”
  我哦了一声。他又告诉我,实际上他们一家有自己的房子,不过离这里还有一段路程,脚力好的也要一个多小时。
  我问他,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男人吃了一惊,问我怎么知道,女孩和她母亲都出来了。
  “我带你们一起去,就知道活人墓、死人路什么意思了。你来得很巧,一年只有这个时候才能看到。”他媛媛地说,接着又再次爬出了坟墓。
  一出来,外面居然起了三三两两的零碎灯火,像萤火虫一样,只是现在是冬天,又身处在坟堆边,全然没有了那种诗意。
  火点渐渐聚集起来,我们跟着那中年男人一起坐过去,大概聚拢了上百人,大都穿着一样,虽然单薄,但他们却不显得冷。
  只是有一个老者,低着头不停地咳嗽着,他和白天见到的老人似乎有几分想像。
  大家都默不作声,全环绕在老人四周,缓缓往前移动,他们都走在那条路的两侧,只有老人一个人走在路中间。
  不知道走了多久,山脚下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窟窿,每个大概0.8米高,1米宽,至于多深则看不清楚,每个窟窿都被石头堆砌起来封死了。他们走到一个没有封上的窟窿旁边,老人自己走了进去。
  老人没有说什么,只是走得非常缓慢。在众多火把的照耀下黑夜也显得亮了,而老者的背景却依旧灰暗。
  他弯腰进去,坐在里面,旁边有个年轻人将一瓶水和一袋子食物放了进去,我还是不明白他们要做什么。
  很快,所有的人都抱着一块石头堆积到老人面前。
  原来他们要将洞封死,让他死在里面。当那个老人喝下最后一口水、啃掉最后一口干粮后,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我想过去阻止他被活埋,却被一只大手拉住。
  回头一看,原来是女孩的父亲,他的样子很难看,脸庞像被几只手揉捏着一般。他很费力地将我和李多拉了回来,并且叫上妻女一起往回走。
  路上我质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当我慢慢平息自己的惊讶与愤怒的时候,男人才慢慢解释给我听。
  “在村子里,所有的人,只要是快死了,都会被搬到那里,大家留一些水和食物,把门封死,然后让他在洞里终结,每个人都是如此,我以后会这样,我的女儿也会,所以你无须愤怒和不解。”
  “就在去年的这个时候,我也亲手把我的波洛(岳父)里了进去。”他的声音很小,随着喉结的上下蠕动才流出这几个字,旁边的女孩和他妻子都默不作声。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们的习惯,忽然,我想起白天的老人。
  因为我又看到了他,他就在前方不远处,依旧弯着腰拢着袖子盯着我们,不,应该说盯着那男人。他就站在小路上,刚才那个被埋进石窟的老者刚刚走过的小路。
  中年男人也看到了,女孩和她母亲也看到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愣在原地。老人慢慢地朝这里走来,而那一家人却在往后退。
  “阿大!”女孩似乎很激动,高喊着要过去,却被父母死命拉住。
  老人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阿姆(岳父),是我对不起你,你不要找孩子。”中年男人忽然挡在妻女前面厉声说。
  老人依旧不出声,只是指了指被母亲拉住的女孩。他慢慢挪过去,似乎想过抓女孩的手。
  “阿大, 阿大!”女孩哭着喊道,也伸出手去,却被她父母扯远了。
  我连忙走了过去,那老者见我过来,忽然慢慢退到那条路上,渐渐消失了。
  那一家人惊魂未定,尤其是女孩哭喊着自己的外公。
  回到墓里,母亲好不容易把女孩哄睡了。
  “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啊。”男人痛苦地抓着自己的头发,他的妻子温柔地抚摸着丈夫宽厚的脊背,但眼里依然有泪水。
  “家里穷得很,连咪彩(女儿)上学的钱都凑不齐,她喜欢唱歌,山歌唱得很好听,周围的孩子都喜欢她,可是我没有本事送她去上学,她阿大又得了不知道缘由的病,钱像扔进了无底洞,看也看不好。
  “眼见着活不下去,我只好和她一起跪在老人面前求他,我知道这么做要遭报应。进活人坟的人是出不来的,除非自己愿意进去,没人可以强迫,被村子里的人知道我们求家里的长辈进活墓,是要被骂死的,而且要被赶出去。我们苗人身来有长少,无尊卑,老人都是村子里极为敬重的,而且孩子她阿大年轻的时候还跑过马帮,贩过金子,为村子流过汗出过血,大家都尊称他是孜尤,同辈分的人没有比他更得到村里人敬重的啊。
  “他老了生了病,连话也讲不了,却爱极了这外孙女,喜欢听她唱歌,我们要不是没办法也不会这样做,当我们求他的时候,他啊啊的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用手指着外孙女。
  “于是我们告诉村里人,说他自己同意进活墓,村里人来问的时候,他也只好艰难的点了头,不过却一直在流眼泪。
  “我亲手为他堆的石墙,这都一年了,他不可能还活着啊,我别的不怕,就怕他抓走我的咪彩啊。”男人说到这里泣不成声,和他妻子相拥在一起。
  “阿大!”里面忽然传来女孩尖锐 的叫喊,我们赶紧走进去。
  那个老者居然就在这里,他一只手摸着女孩的头,一只手握着女孩的手,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非常担心,甚至想要冲过去救出女孩。李多却紧紧抓住了我,她一边摇头一边指了指女孩。
  女孩流着眼泪望着自己的外公,我忽然觉得老人不会伤害她。
  “不要,不要啊。”女孩的母亲跪在地上,男人也跪了下来。
  老人没有说话,只是褪下了女孩手上的饰物。
  他将饰物放在床沿上,慢慢又走出了坟墓。过了好久,那对夫妇才爬起来,赶紧抱住女儿,生怕她少了什么。
  我把床沿的饰物拿起来,发现重量不对,拿手一推,发现居然是可以活动的。
  原来是空心的,里面装的都是类似沙子样的东西,准确地说,是金沙。
  夫妇两个非常吃惊地望着那些金子,又拿下女儿其他的银饰,这些据说都是老人生前送给外孙女的,结果里面都装着金沙。
  夫妇俩这才明白老者回来的原因,他们抱着女儿痛苦地哭泣起来。
  每隔一年,死去的人都会沿着那条小路走回自己的故里,去看自己的家人,所以这个村子的人都会在这时候躲到坟墓里,意喻不在阳世见故去的家人。而且这样他们也不会因害怕而不敢露面。
  我问李多她为什么会明白老人的意思,她只是淡淡地说以前黎正看着她的眼神也和那老人一样——虽然冷漠,却带着不舍。
  第二天,我们离开了那个墓村,那对夫妇则带个女儿去了埋葬老人的地方,好生祭拜去了。或许对亲人来说永远不会存在所谓的仇恨,有的只是关怀和谅解吧。至于那条路,或许每个人都会走上去,我也会,你也会。
  (第九十二夜 活墓完)
  第九十三夜  名字
  姓名是什么?或许你会说是一个人的代号,但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是性命,名就是命。
  我至今记得那个冬天。为什么会想起那段令人不快的回忆,全因为这个城市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冷过了,而那个冬天,在我的印象里则是最冷的。冷到什么地步?在街上,无论穿着多少衣服,只要夹杂着雨气的风一吹,你就仿佛什么都没穿一般,寒气透过棉衣棉裤,钻进毛孔,渗入你的血管里、骨髓中,浑身就像被钉子扎了一样。你要是嘴巴张大点,满嘴就是冰沫子,嘴唇都是一条条细细的裂开的血口。待在家里吧,站着就想坐着,坐着就想站着,不消一会儿,你的双脚准觉得麻麻酥酥的,重得要死,仿佛脚底黏了块铁疙瘩。这种情况,你除了咒骂该死的鬼天气外毫无办法,滚烫的开水倒出来不到几分钟就冰冷了,南方的冬天没有零下十几甚至几十度的那么夸张,却透着一股子阴冷,犹如钝刀子割肉。
  那年正读高三,寒假里还要补课,甚至晚上也要去开开小灶。没有办法,我是极恨补课的,问题是人家都补你不补,自然要落下来,到时候高考通知书是不会区分你是补课了还是没补课的。
  我的高中是一所有着近百年校龄的老校了,学校地处幽静,连过往的汽车都少得很,而且学校的前身是一所老教堂,全木质结构——每当我踏在上面总学得不踏实,嘎吱嘎吧的声音就像一样上了年纪的老人在咳嗽,似乎随时都会塌下来。
  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学校决定对所有初三和高三毕业班举行一次模拟考试,摸清大家的学习程度,为下学期的教学进度做准备。
  举行考试的教室,就在学校老房里,而且是三楼。当老师宣布的时候,大家都发出了讶异的声音。
  虽说是三楼,其实是原来教堂的阁楼部分,就是一个很狭小的房间。以前是作为理化实验室用,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锁着,据说出过一些事情,谣言很多,我们平日里做实验都在新教学楼里。可是所有的教室都在装修,而且其它教室别的班也已经占了,没办法,谁叫我们班人数少不是重点班呢?老师也很无奈,只说是教室小,大家在里面也暖和点。里面相当脏,桌椅也杂乱不堪,还有几个缺胳膊断腿的,于是老师叫了几个住得离学校近些的人留下来收拾,其它同学则提早放学回去了。我就是四个留下来打扫教室的人之一。
  虽然只有四点半,但外面的天色已经昏暗,加上教室背光,我们只好开着灯打扫。到处都是积灰,又不敢用力,只好先用湿布擦。手冷得要命,干一会儿就搓手哈气,到了五点,其中两人就先回了,教室里只剩下我和同桌田嘉慧了。
  她似乎始终不太爱说话,只是喜欢低头做自己的事,同桌几年,除了必须的回答或者实在有事,她很少出声,就连其它女孩子也不太爱和她在一起。但是她成绩不错,是老师重点培养的对象。由于很少看见她的脸,只是大概有个印象,双眼皮,宽额头,鹅蛋脸,高鼻梁,皮肤白得有些晃眼。据说她祖上有外国人的血统,我不禁感叹,难怪人家的外语学得那么利索,敢情骨子里血脉中流的东西都和咱不一样。
  除了老师,估计我也算是她学校里走得最近的一个了。
  “你知道么,这次考试老师说会挑选一些成绩最好的去重点班,下个学期要开始冲刺了,去重点班,进大学的机会就大得多了。”我一边摆放好桌椅一边对她说。
  田嘉慧似乎面无表情地擦着黑板,我以为她没听清楚,结果过了老半天她嗯了一声。
  门外听见的脚步声越来越少了,老木板被挤压得嘎吱嘎吱的喘息声也几乎听不见了,所有的人开始渐渐离开这所原本是教堂的老教学楼。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座楼不像其它的建筑,一旦人走光就变得死气沉沉,这老楼人越少反而越觉得有生气。
  “明天要考试,早点回吧。”田嘉慧终于对着我说了句话。我算了算,估计是这学期她对我说的最长的一句了。
  窗外开始暗淡下来,天色不早了,虽然家近,也想回去复习,我问田嘉慧要一起走么,她则摇头说自己想在这里看看书。
  我没有吃惊,因为我曾经听说过她家里环境很不好,父母经常吵架,而没工作的父亲总是理亏,于是就拼命地喝酒,喝完就发酒疯。对她来说,或许在教室里看书要好些。
  “不过,你一个人在这里不怕啊?”我走到门口忽然问她。
  我看到从仅有的昏黄的灯泡发出的柔和的光洒在她光滑如瓷的脸上,她抬了抬眼皮。
  “没事的,你先回吧。”接着,她又认真看书了。
  我哦了声,低头带上了门,并且使劲塞紧些,好让冷风少进去点。
  从三楼下来到老楼的出口,要经过一条黑暗而狭长的楼道,我最讨厌这条路,因为脚下都是满是窟窿和裂缝的老腐木板,而墙壁的两边则挂满了人物油画,大都是科学家、文学家。我不喜欢人像画,因为总觉得越是昏暗的地方,画像中人的眼睛就越在盯着你,平时还有点人气,现在则更加安静,我快步走了过去。
  几乎到出口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两边的画像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可是我急着回家,就头也不回去地走出去了。
  到了楼下,我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三楼。
  田嘉慧似乎站在窗户那里,低着头望着我,像她又觉得不是她或许是我眼花,我对她招了招手,她似乎也对我招了招手,虽然我觉得无比怪异,但也没有多想,放心回家了。
  第二天,大家的表情都很严肃,毕竟是重要的考试,来到三楼考场的时候,我看见了田嘉慧,不过她一如既往地不搭理人,只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考试。
  考试很快结束了,老师收上去了卷子,大家的表情略显轻松,不过还有剩下的几门没考。田嘉慧交完卷子匆匆出去了,后面有人叫她,想对答案,可她却头也不回地走了。这让我很觉得奇怪,虽然她不太爱说话,但只要你叫她,还是会很有礼貌地回答,今天却宛如一个陌生人。
  几场考试很快结束,成绩要到下学期开学再公布,我自然不抱太大希望,倒是想着田嘉慧一定会去重点班,于是无聊地猜想自己下学期的同桌会是谁。
  可是让我非常意外,田嘉慧并没有考上,准确地说她没有分数,因为她压根儿没有在任何一张卷子上填写自己的名字。
  老师奇怪地问她,她则一脸的茫然无措,我极少见她这样,想去安慰一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而田嘉慧每次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学校,照例不和别人同行,因为考试的缘故,她没有去重点班,依旧和我一样留在班上,并且还是同桌,我则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为她惋惜。
  高三下学期更加紧张了,大家也不再留意田嘉慧的怪异举止,仿佛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的空间里,想的只有考上大学这件事。以前在一起的同学,自从进入重点班后也形同路人。
  由于是同桌,自然会被安排一起值日,其实也是应付一下,谁还有心情打扫。不过田嘉慧却依旧认真,每次都是最晚离开。有一次我已经回去了,结果发现一本习题集没有带来,便又折回教室。
  原本热闹的学校几乎空无一人,当我跑到教室门口,却看到田嘉慧伏在课桌上。
  黑色的头发几乎将她的脑袋整个包裹起来,教室里很安静,我清晰地听到一阵磨擦声,她似乎用笔在课桌上写着什么。
  我悄悄走过去。
  “你在干什么呢?还不回家?”我问道。但她还是不搭理我,专心地在画画。
  当我和她只有一米多远的时候,田嘉慧忽然跳了起来,抓起手里的笔朝我的眼睛刺来,我吓了一跳,还好闪了过去,结果她自己摔到了地上。
  惊魂未定的我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课桌。
  是一幅女人的半身像,很陌生的一个女人,齐耳短发,小圆脸,眼睛大大的。可是我又觉得似乎在什么地方看过。
  那一边田嘉慧似乎恢复了过来,怪异地看着我。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
  “你到底怎么了,变了个人似的。”我把她扶了起来。我忽然发现,她的头发似乎比以前长了些,已经超过肩膀了,不过女孩子头发变长也是正常的。
  “你可能吓着我了,我在画画呢。”她不好意思地笑笑,很少看她笑,但这次却笑得非常苦涩。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可能最近压力太大了,你好好休息一下吧。”我帮她收拾好东西。
  路上,她居然说了很多话,说自己最近的记忆力总是下降,甚至老是记不住自己的名字了,而且刚做的事情很快就会忘记了。我问她画的那个女人是谁,她也摇头说不清楚。
  第二天,学校里就传说我们考试用的老教学楼三楼教室,不知道为什么门自己开了,而那门我记得考试结束后上了锁,如果是小偷,那教室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于是大家纷纷说,以前死在那里的一个女学生回来了。
  这个故事在学校里传了很久了,在没有新教学楼之前,那教室就是理化实验室,据说一个刚来学校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在里面自杀了,而且是把脸浸到硫酸里,谁也不知道她为什么选择这种自杀方式。当然,也有人说她可能是高考没考好,导致压力太大,或者是遭遇了感情问题。总之在那以后做实验的学生总是受伤,被电击,被强酸碱灼伤,于是学校只好把它关闭了。
  流言的传播如同吸水的海绵,将所有人的心变得沉甸甸湿漉漉的。下午,一些校领导来到了班上。为首的是我们的副校长。
  副校长姓罗,很和蔼的中年女性,她没有什么架子,对所有学生都轻声细语。这次她来到各个班级,强调大家要好好学习,不要轻信谣言,所有的事情她会去处理。
  罗副校长穿着灰色的连衣套裙,戴着金丝边眼镜,对大家一一嘱咐,当她走到嘉慧桌子前时,她似乎对桌子上的画像有些兴趣。
  “同学,喜欢画画是好事,不过现在是冲刺阶段,一来分心,二来损坏桌椅可不好啊,以后的同学也要使用啊,你可以等高考结束再好好学习画画嘛。”罗副校长摸了摸嘉慧的头,不过后者依旧没有太大的反应。
  罗副校长只好摇头出去了,我发现嘉慧还在课桌上用笔画着。
  似乎自从那次她单独留在三楼教室后就变了,难不成真的有鬼魂之说吗?我不想相信,但却害怕是真的,人总是如此,越害怕的东西就越逃避。
  我决定去查查那个传说是否是真的,因为好奇才是人最大的欲望。
  于是我想办法查找学校以前的档案,很幸运,我母亲就是这所学校的老师,并且和分管档案的人也很熟悉。我借口说要了解学校的历史,在一个周末,母亲终于带我去了档案室。
  我惊讶地发现,二十多年前在学校的确发生了一起轰动的自杀案件,遇害的女生把自己的脑袋放进了倒满硫酸的池子里,现场惨不忍睹,她的头发全部掉了,尸体的脑袋光秃秃的,烧焦的皮肤满地都是。而更加让我觉得畏惧的是,这个女孩子叫田嘉慧。
  一模一样的名字,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档案上发黄的照片几乎看不清遇害女学生什么样子了,不过应该是很清秀的女孩子,据说是因为高考失败家境贫寒而一时想不开自杀了。档案上还有她的住址,当时她的父母都还健在,并且为女儿收了尸。
  我暗暗抄下了地址,并决定去她家看看。不过嘉慧的状态越来越不好,每天都是在画画,不只是桌子,所有的纸张,包括自己的手臂上,都画着那个女人。我觉得她画的好个人并不像照片中遇害的女孩子。而且,嘉慧的头发更长了。
  很幸运,在路人的指点下,我很快找到了另外一个嘉慧的依据——她的父母搬家了,不过还好邻居他们告诉我新的地址,那是一栋漂亮的居民楼。我来到门前,正不知道是否该敲门的时候,却看到罗副校长,她认出了我,并奇怪地询问起来。我有些支支吾吾,于是撒谎说来找亲戚,并说自己可能走错了。罗副校长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欧阳啊,你很聪明,不过还是要多用在学习上啊,本来你考重点班是很容易的,要多为父母着想,现在社会你考不上大学还有什么用呢?何谈前途啊?另外,不要把心思放在关心女同学身上哦。”说完她拍拍我的肩膀,我只好拼命点头,逃也似的跑了出去。
  日子缓慢过去,我的调查并无太大进展,加上那家人和罗副校长住在一起,我几乎没有机会靠近他们好好询问二十年前的事情,何况,就算能接近,老人也不见得愿意提及自己伤心事。
  嘉慧的样子还在恶化,老师已经非常厌恶她了,就如同自暴自弃一般。她的父亲来了一次,除了当众给她一个耳光之外就什么都没说了。长长的头发披在肩膀上,如同盖了一块黑色长布一般,大家看见她,都跟看见怪物一样躲开。
  她只是不停地画着那个女人的头像,每张都一样,但又有点小小的不同。似乎是眼睛,又似乎是头发和嘴巴,每次画完,她就把画纸小心地折叠好,厚厚的一摞,跟书一样放在自己的书包里,还装订起来,她已经完全不看任何参考书籍。我真的觉得非常内疚,或许那天我不急着离开那三楼的教室,她可能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终于,学校传出了要拆除老教学楼的说法,据说是明年招生名额大涨,老教学楼怕人多不安全,决定重新建一个,最后消息由罗副校长证实了。那天嘉慧的神情很怪异,放学后,她又是最后一个离开。我假装回去,告诉母亲说去同学家有事情,但自己却借好手电筒,等在老教学楼门外的角落里。
  果然,当人群渐渐散去,嘉慧朝老教学楼走过来。她没有注意到我,长长的头发耷拉在两边,慢慢地朝楼里走去。
  我跟在她后面,小心自己的步子,因为都是老木板,很容易踩得嘎吱响。越往里面越黑,但嘉慧却走得很稳当,她穿着白色长衬衣,一直朝着最里的楼梯走去。
  长长的甬道旁挂满了画像,我见她走上楼梯,就也跟了过去,终于我知道那次哪里不对了。
  两边的画像原本是一边对应一个的,可那天我看到的却是单独多了一幅,因为跑得太快而没留意。
  今天,那画像又出来了。我扭开手电筒,朝画像上照过去。
  我原以为会是嘉慧天天画着的那个女人像,但出乎我的意料,那画上是另外一个穿着校服的年轻女人。
  我仔细看去,却又好生熟悉,当我看到画像上那女人胸前的学生证时才知道,那居然是罗副校长学生时代的样子。
  来不及多想,我朝楼梯跑去,嘉慧估计已经去了那个教室了。果然,她走到了上了锁的门前,那锁竟自己掉了下来,我站在门外看她想干什么。
  嘉慧毫无表情地走到废弃的洗手池旁边,扭开了水龙头,可是我分明记得那个水龙头早就生锈没用了。
  但是事实是一种暗黄色的液体从水池口流了出来,油状,很浓稠,没多久整个池子就满是那种东西了。
  嘉慧缓慢地将头朝池子里放进去,长长的头发粘到液体立即蜷曲起来,并发出一阵类似烧焦的臭味。
  我眼前闪过了那个半脑袋塞进硫酸池中的女孩的样子,忙高喊了一声“不要”,便朝嘉慧冲过去。
  可是我却发现自己的脚动弹不得了,低头看去,从破旧木板的缝隙中出来了很多头发,将我的腿缠绕在了一起。
  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嘉慧将头放进硫酸池里,手里一紧,想起自己还有手电筒,于是我拧开手电朝着她的眼睛射去。
  果然,嘉慧像是有了触动,抬起了头,出神地望着我,可是没等她走过来,从池子里伸出一双几乎完全骨肉脱离的手。
  手伸出的速度很快,并且牢牢抓住了嘉慧的头发,朝硫酸池子里拖,嘉慧似乎清醒了过来,大声哭喊着“不要”,她和池子里的手互相拉扯僵持起来。
  我趁机挣脱掉了脚腕上的头发,拉住嘉慧和身体朝外走,可是那手的力气很大,而我又找不到可以割断头发的东西,眼看着我气力不支的时候,耳边却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放手吧,不然你们两个都要死的。”
  我抬起头,竟看到罗副校长站在我面前,她脸色很难看,是的,即便在如此昏暗的地方,我依旧可以看到她扭曲得不成样子的脸,和平日温柔和蔼截然不同。
  罗副校长看了看池子里的手,冷笑了一下。
  “我拿走了你的一切,让你这么不甘心么?毕业后我主动要求分到这个学校,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呢?”罗副校长纵声大笑起来。
  “校长你在说什么啊?快帮我救救嘉慧啊。”我央求道。
  “欧阳,我告诫过你,不要管这件事情,但是你不听,还跑去档案宝查找资料,还去了我家。你不是想知道那个被硫酸烧死的女孩子是怎么回事么?我可以行诉你,她是我同桌同学,还是邻居,可是她从小到大无论哪一样都比我好,漂亮,聪明,家境富裕,大家都以为我们是好朋友,但其实我希望她早点死去,是的,我除了期盼自己能活得比她长之外,没有任何一点能胜过她。高考后我落榜了,她却考上了名牌大学,还假惺惺地叫我来学校告别。那个时候我划过一个念头,如果我变成她该多好。”罗副校长激动地说着,而池子里的双手似乎也在倾听着,放松了些,但依旧牢牢抓着嘉慧的脑袋。
  “于是我提议去三楼理化实验室玩玩,因为那里是当时全校最高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当我走过那条挂满画像的甬道的时候,发现多了一幅,画像里的人似乎在告诉我,只要我杀了她,我就能取代她。”罗副校长继续说着,并且朝我走来,我知道她想干什么——把我和嘉慧一起推进硫酸池。
  “可是你就算杀了那女孩,你和她长得又不一样。”我不解地说。
  “你很快会知道,这个池子的神奇地方了。”罗副校长得意地笑道,忽然抓起嘉慧的头朝池子里按去。
  但是,抓住嘉慧脑袋的那双腐蚀殆尽的手臂转而抓住了罗副校长,罗副校长几乎边吭都没吭一声,整个人上半身全部塞进了硫酸池里。
  池子开始冒烟,罗副校长在池子里发出痛苦而含糊不清的尖叫声,那声音划过了学校寂静,在老教学楼回荡开来。
  没多久,她不再动弹了。
  而我也知道了她所说的那池子所谓的神奇是什么了——她的头发全部被腐蚀了,而唯有那张脸却完好的保存了下来,并且如一张画纸从池子底浮了出来,飘在上面。
  一张栩栩如生的脸蛋,几乎和活着的时候没有任何变化,依旧和蔼如平日里的罗副校长。
  嘉慧完全恢复了过来,只是有些虚弱。
  但我心中依然不解,事情是不是弄虚作假的结束了?看来二十年前被杀的女孩才姓罗,而副校长才叫田嘉慧,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暗暗地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助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她会住在老人对面。
  嘉慧重新振作起来,投入到复习中。她笑着告诉我,即使自己今年考不上,明年也会继续复读。我则鼓励她一定可以成功,只是对她新理的发型有些困惑,虽然她说自己完全不记得这段日子所做的事情,但是她的头发却和那些天她画的那个女人一样。
  我将她画满人像的本子拿过来,她告诉我说没用了,就当送我做纪念。学校也开始准备推倒老楼重建了。当然,作为百年老校的标志性建筑物,还是要介绍一下它的历史。学校放了半天假让我们回去调整状态,准备模拟考试,而我则对学校建校历史有些好奇,于是照例去了档案室翻看。
  这些老档案已经积满灰尘,并且准备烧毁了,还好我早来了一步。上面说这所原本是教堂的学校是一位神父捐献修建的,而在抗日战争的时候,则被作为侵华日军的驻地。
  我继续翻看下去,却发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档案上清楚地记载着,一位大学毕业来学校教书的年轻漂亮的女教师被日军充作慰安妇,关在了学校老楼的阁楼里面,最后这个女孩不愿意再受折磨,吊死在阁楼窗户前。而这个女孩就叫田嘉慧,是上海人。
  这个时候我恍然大悟,那个冬天的傍晚我离开的时候,看到嘉慧在窗口对我告别,当时我觉得那么诧异。因为以她的身高站在三楼的教室窗边是根本看不到脸的,而那天我却清楚地看到了她低着头对我招手。
  我的手碰到了旁边的画集,忽然一阵风吹开了它,随着书页的翻动,我看到画集上清秀女子如活了一样,嘴巴一张一合。于是我立即拿了过来,一页页迅速翻起来。
  随着口型的变动,画像上的女人似乎在说话,我看了好几遍才勉强猜出来
  “四月初五,阿拉来找侬。”
  我慌忙看了看日期,果然,那天正是农历四月初五,也是那个女老师上吊的日子。于是我跑到教室,却发现嘉慧早就离开了。
  我连忙冲到三楼,教室的门敞开着,果然,嘉慧站在课桌上,头顶的房梁上悬下来一条黑色绳状的东西。
  我把嘉慧抱下来,可是房梁上的“绳子”依旧朝着她的脖子飞去,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那不是绳子,而是一条又黑又长的发辫。
  然而紧接着,一个倒吊着的女人从房梁上渐渐浮现出来,先是头,再是肩膀,接着是整个身体,黑色的辫子缠绕在她的脖子上,白色无瞳孔的眼睛死死地望着嘉慧。
  “我们,都是嘉慧,来啊,来啊。”她的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又像水管没有关死一样,辫子依旧朝嘉慧的脖子爬过来。女人赤裸着双脚站在房顶朝我们走过来。
  “我不叫嘉慧!”嘉慧忽然大声叫道,辫子在触及嘉慧脖子地时候停住了。
  “对,她不叫嘉慧,你找错人了!”我抱着嘉慧也高声喊道。倒吊着的女人似乎有所怀疑,却慢慢朝房顶退去了。当她的脸渐渐淹没在房屋顶部时,她然后又喃喃自语道:“我去找嘉慧,找嘉慧去。”接着,完全不见了。
  我和嘉慧都吓得不轻,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档案分明写着那个可怜的女教师因为找不到绳子自杀,于是将自己留得很长的辫子剪下来结成绳索吊死了自己。于是她留下来的最后一张照片,就是齐耳的短发。
  高考结束了,我出乎意料的考取了,而嘉慧则还需要拼搏一年。她依旧留着短发,她告诉我自己的确不想再用空上名字了,至于新名字,她说等想好了再告诉我。
  冬天的寒冷犹如锥子一样扎进我的皮肤和思想里,学校的老楼早就被推倒了,并且建了一所更大更新的教学楼,后来再也没有不好的传说和谣言,只是听一些学弟学妹提起,每当夏天夜晚,总看到一个赤脚提着黑色辫子的女人拦住一个晚回的女生问道:
  “你叫嘉慧么?” (第九十三夜 名字完)
  第九十四夜 雪人
  冬天的雪,就像春天的雨、夏天的太阳、秋天的风一样本应是习以为常的事,可是长期以来的暖冬似乎让所有人都忘记了冬天的寒冷,当大家还一如以前一样,以为仅仅靠着几件厚衣服就能度过短暂的寒冷的时候,大自然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它如同猛兽一般将整个城市一口吞下,我们仿佛生活在冰箱里一样,新年的来到丝毫没有减弱寒冬的淫威。
  大雪将四处的信息都闭塞了,许久不曾得到纪颜的消息,我不禁为他的处境担忧,不过还好,我终于收到了新年的第一封来信。
  (下面是纪颜的信。)
  你不会想象我这里成了什么样子,从新闻里知道你那里也是灾区,不过和我现在待的地方比,简直有天壤之别啊。我本不喜欢用电子邮件,不过想想如果写信的话,你恐怕要数星期之后才能收到了,作为最好的朋友,我实在忍不住要和你分享我的见闻,哪怕多一天耽搁我都无法忍受啊。你是做新闻的,应该有和我相同的感觉吧。(看到这里我忍不住笑笑,的确,无论是喜悦还是悲伤,各种各样的情绪与人分享都是一件趣事。)
  或许你和你周遭的人在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而我却以为这是正常的,只是我们以前常年生活在不正常的环境中罢了,就如同那句话,如果旁边的人都在撒谎,那你一定也在撒谎。
  我和李多忍受着与北方不同的寒冷,缓慢龟行到了一处地方。这里带着湿气的冷和北方的干冷截然不同,总是如同浸透到骨髓和血液中一般,穿着再厚的衣服也不顶用,你的衣服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又穿在身上似的,为了不被冻伤,我们只好尽量走快些来取暖。
  山里的空气较之外面更冷,我们原本打算穿过山路去邻近的县城住宿,不过没有想到被冻结的山路比起北方齐腰的雪路更难走,我们只好互相搀扶着,沿着山壁走,速度比预想的要慢得多。天色几近擦黑,却只走了一半路不到。然而让我费解的是,以前我曾经来过这里,作为连接前面县城的必经之路,即使是冻雨,也不应该会造成路面情况这么恶劣。
  四周没有别的颜色,全是白茫茫一片,从雪的完好程度看,这里应该没有任何活物经过。
  是的,如果按照我们的习惯来讲,从雪地经过的生物自然要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记。
  终于在几乎完全沉没到黑暗之前,我依稀找到了一些足迹。
  脚印很小,应该是女人或者孩子的,我们跟着足迹走,果然看到了一处偏远的村落。
  但这村子太小了,远远一看就尽收眼底,不过在这个没有生气的地方,能看到人已经让我心头一暖了。
  我鼓励李多快走几步,进了村子。村口竖着一块四米左右高的木制牌坊,宽两米多,两边各摆着一只汉白玉石狮。木牌坊被冻雨侵袭得岌岌可危,悬下来的冰柱足有一只胳膊那么长,看起来有好些个年头了。
  看来,这并非普通的农户村子,倒很像是古代颇有底蕴家世的人隐居在山林里一般。
  离牌坊最近的一户人家的门忽然开了,走出一位精壮汉子,留着板寸头,两耳冻得通红,不只是耳朵,鼻子,脸颊,下巴全是红彤彤的,像是抺了层厚厚的番茄酱一般,但看上去又是硬邦邦的。眼睛半睁着,似乎有些睡眠不足,他疲倦地上下打量着我们,脸上几乎没有一点余肉,我可以很好地看到他脸部的骨骼结构,厚厚的嘴唇上油光发亮,似乎正在吃晚饭。他穿着臃肿的花格夹袄,拢着双手奇怪地望着我们俩,踏着棉鞋的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等走到离我们大概两米多的地方停住了。
  “我说,你们从什么地方来哦?”他的声音也仿佛冻结住了一般,硬而冰冷地砸过来,落地有声,沉闷而又干脆。
  我简要地阐明了来意和窘境,希望能借宿一宿。不料他一口拒绝了。
  “我做不了主,这里留不留你得听刘爷的。”说完他伸出手指了指村子里头一栋二层楼高的白砖房。
  “你最好赶紧着去,刘爷困觉早,他只要上了床,就不开门了。”他一边说,一边闪身进了门。
  我只好按照那男人的话去找刘爷,心里不明白为什么这个事情也要请示那个什么刘爷。
  叫了半天的门,终于开了,不过只开了条门缝,里面挪出一个灵巧的小脑袋,眨巴着大眼睛望着我们。
  “天色太晚,我们想在村子里留宿一夜,希望刘爷允许。”我勉强从冻僵的脸上挤出点笑容。
  里面估计是个孩子,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肤色雪白,白得晃眼,只有眼窝里那双眼睛黑得十分漂亮,宛如倒进去的一注墨汁,随时都在晃动一般。
  也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总之俊俏得紧,他(她)点了点头,一溜小跑进了院子。
  过了一会儿,门彻底打开了,出来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双手背在身后,看上去颇为骄傲,虽然上了年纪,却看得出保养得很好。
  这里要说一下,人的保养并不光指生理上,比如良好的生活习惯、饮食、优质的生活环境。最重要的却是心理,如果一个人总是忧愁恐慌,即使锦衣玉食,也会老得很快。不过眼前的这个男人显然不是,他看上去只有四十岁上下,精神抖擞,面容涵雅,即便是寒冷的天气也不为所动,所以我自然认定他是刘爷了。
  于是我小声说了句:“刘爷,您好。”
  他的身材很高大,南方人高的也有,但很少有这么宽大的体型,不是胖,而是魁梧。他的长相也颇有些不符,宽而厚实的下巴,高鼻梁,深陷的眼窝,好像略有些疲惫,不过依然精神很好,薄而紧闭着的嘴唇终于开口了。
  “我是刘爷,你想留宿?”他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多少让我有些诧异。
  我点了点头,可是刘爷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摆了摆。
  “女的可以,你不行。我们这里绝对不留外面男人过夜,尤其是冬天。”说完,他又示意我们赶紧走。
  “可是这种天气里,等走到能休息的地方恐怕我们都要冻死了,您就当救人一命好么?”李多苦苦央求着。
  刘爷低头迟疑了一下,接着抬起头爽快地说:“好,留你们也可以,但必须答应一个条件。”
  我绝对不会猜到,所谓的条件竟是要我答应他绝对不可以睡着。
  房间里放着燃烧的木炭,闻起来无烟,烧起来噼啪作响,火星子像水沬一样四溅开来,还好炭炉周围有铁片围着。
  “是上好的乌冈白炭吧?”我问刘爷。他领着我们穿过大院,沿着右边的石子路走到偏房——大概十几平方米,里面虽然简单,却有床有炭火,还有一套茶具,以及四张圆木黑漆凳。
  “哦?看来客人倒是识货啊。”刘爷有些高兴。他很讲究,而讲究的人最高兴的莫过于人家看出他很讲究。
  “可是这木炭多产于北方,大老远运到这里使用?”我忍不住问道。
  “呵呵,我是北方人,闻不惯烧黑炭的味儿,所以用自己运的白炭烧。前几年天气暖和倒也用得不多,今年用的都是往年留下来的,有些潮了,不过还是很顶事。”从房子的布局来看,的确不像是南方的住宅,看来刘爷的确是从北方搬过来的。
  “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答应留宿我们,却又不准我们睡着呢?”李多抖了抖身上的残雪问道。
  刘爷的眼睛带着暖意,望着李多许久不说话,过了会儿,他又坐到椅子,盯着炭火一字一字地说,虽然声音轻微,但在这房间里却听得真切得很。
  “如果你睡着,明天就要到外面去捞你了。”说完,他用火钳拨弄木炭站了起来。
  “你们也不必害怕,我去拿点吃的和酒,今天我们不睡了,陪你们聊聊,人多说话不容易困。”说完,又走出去。
  刘爷的话让我很费解,不过既然他警告我别睡觉就仿嘱而为吧,反正熬上一夜总比在外面冻着强。
  我看了看表,才七点,但是却觉得已经很晚了似的。
  吃的东西很简单,却很结实,都是入腹就能产生热量的,肉馅大饺子,厚实的煎饼,还有缓缓的温酒,喝下去的确暖和多了。
  “别吃太饱,否则容易犯困。告诉我,别说睡觉,打盹也不行!”刘爷再次严厉地警告我们。我和李多饿极了,只好一边吃一边含糊地答应着。
  忽然房门一开,那个先前开门的孩子蹿了进来,像只小老鼠一般拉着刘爷的胳膊袖子,仰着头怯生生地喊道:“爷爷。”说着伸出小手等着刘爷抱,还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咂吧着嘴。李多想叫她一块过来吃,但刘爷拒绝了。刘爷没有抱她,只是拉着她的手走过来。
  “这是我外孙女,你们叫她望春吧。”说完,低头叫着女孩,“望春,晚饭吃过了啊,那是客人的。”说着,领着她出去了,小女孩则听话地点点头。
  大概过了半小时,刘爷进来收拾了一下,然后三人坐在炭炉边聊起来。
  从刘爷口里我知道他本是北方人,幼年时随家人躲避战乱来到这个小村子。而这个村子倒也不普通,古时出过几位状元,这些人走出了山村走进了京城,功成名就的时候又在家乡修建了村子外面的功德牌坊,这个村子也开始小有名气,不过当刘爷一家人逃难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大不如前了,但当地人毕竟都是识礼讲义之人,所以刘爷一家人在这里生活了下来。
  交谈中,刘爷始终不曾提及我的疑问,那就是为什么他一个外姓人现在反而是村子里地位最高的人。
  还有开始的那个男人,虽然说刘爷在这里说话最有分量,但那个男人脸上的厌恶之情却是无法掩饰的,而且谈及刘爷的家人时他也总是一语带过。
  谈话的内容越来越少,最后刘爷出去了。我开始觉得疲倦,看了看李多,似乎已经睡着了。我记得刘爷的话,强打着精神不敢睡过去,可是不知道是否白天走得太累了,我越来越犯困,最后居然真的蒙了过去,打了个瞌睡,我怕自己再睡过头,于是站了起来,想打开门去雪地上站站,好清醒一会儿。
  外面黑得很沉,大家都睡了,除了偶尔刮过的风声,就只剩下我自己的脚步声了。还好外面不算太冷,不过我站了一会儿,还是打算进屋暖和暖和。
  当我转身想开门进屋的时候,忽然看到茫茫雪地上站着一个人影。并不高,只是孤零零地站在远处功德牌坊之下。
  我不想大声喊,怕扰了人家的美梦,心想可能也是过路人,于是迈着步子走了过去。
  雪地反射着仅有的一点点月光,让周围产生了一圈圈如水注般的梦幻景象,当我走到那“人”面前时才看清楚,原来只是一个雪人。我哑然失笑,或许是哪个顽皮的孩子堆的吧,远远看去的确很像真人。
  可是我再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不对,哪里有孩子堆的雪人如此逼真,五官脸庞服饰都出来了,与其说是雪人,倒不如说是雪的雕塑品。只是这人却不太熟悉,也从来未见过。
  而雪人的面貌却分明是我的样子,在黯淡的月光下,我对着另外一个雪白的自己发呆。
  忽然我觉得雪人动了起来,我原以为是自己眼花,但的确如此,它犹如滑行着一般朝外面“走”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产生了很大的兴趣,于是赶紧回到屋子里,戴好手套,帽子和手电筒走了出去,紧跟着雪人。
  它似乎有意让我跟着,总是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而我却叫苦不迭,虽然穿上了胶鞋,脚底下却依旧打滑得厉害,所以我们之间始终有段距离。
  不知道走了多久,总之回头已然看不见那高大的功德牌坊了,我有些犹豫,离天亮尚早,万一在这里迷了路就不妙了,可是如果就这样回去,更加不符合我做事的原则了。
  雪人的身影开始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停在了一片空旷的雪地上。当我慢慢靠近的时候,却看到雪人开始慢慢地融化散开,最后和雪地融为一体了。
  而我也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似乎是硬石。
  我蹲了下来,哈着气打开了手电。
  黑糊糊的一片,我脱去手套用手摸了一下,即便已经冻结得光滑如铁,但我依旧感觉到了,那是人的头盖骨。
  我使劲拨开了雪,果然,一个人头露了出来,他整个被埋在了雪地下面,两颊青紫,双手环绕在胸前,十指弯曲,保持着冻死前的样子。我又从旁边的雪地里陆续挖出了几具尸体。
  他们有着共同的特点,都是冻死的,都是男性。他们的服饰多种多样,不像当地人。
  我意识到自己似乎进入了一个设计好的较大而我则是猎物。
  当我想转身回去时,却发现双脚已经被牢牢抓住了,一双如雪般的手虽然纤细,却如老虎钳一般死死固定住了我。
  脚下的雪地开始慢慢隆起一个大包,雪块滑下,一个留着雪白长发的人形的东西冲了上来。我下意识地将手电筒推到最强,然后对着它射过去。
  我将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的眼睛,犹如一颗黑色玛瑙,全身雪白,唯有那双眼睛漆黑如墨。
  她似乎很惧怕强光,一下子又退进雪里,但是我的双脚依然无法移动,气温开始急速下降,这样下去,不到两个小时我一定会冻死。那东西犹如狼惧怕火焰一样躲藏了起来,只要手电筒光源一断,她又会再次扑过来。
  而电池也支撑不了太久。
  我必须迅速做出选择,要么站在这里等人来,要么脱去胶鞋,自己走回去。
  要么靠别人,要么靠自己,我当然选择后者。我始终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打算完全依靠别人,就意味着将后背完全出卖。
  我迅速脱去了鞋子,然后脱掉里面的一件毛衣,将它撕扯开来,分别包住自己的脚趾,然后沿着自己来时的脚印往回走。
  一路上我可以感觉到身后那东西还在追着我,脚趾也由开始的冷变为麻木,我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去,即便能逃脱,脚趾也会冻掉。
  还好,我依稀看到了前面的灯光。
  李多出现在了我面前,而我身后的东西也选择了退却。
  李多哭着搀扶着我回到屋里,立即用雪擦脚,万幸,我的脚保住了。李多想去叫刘爷过来,而我则拒绝了,告诉她不要把这事告诉刘爷。
  第二天日头刚出来,刘爷走到房间里来,他非常吃惊地望着我,而我也看到他的眼睛黑了一圈。
  “你,居然还活着?”我的现状让原本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一向沉稳的刘爷失态,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想法,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知道。
  “当然,我自己也觉得侥幸,如果不是李多赶来救我,恐怕就算能逃出来,脚也残废了。”我躺在床上,苦笑了一下。
  刘爷很快恢复了镇静,只是依旧疑惑不解。
  “你在食物里掺了些类似安眠药之类的东西吧,其实从进村子的时候我就发现你们的脸色很疲倦,像那种长期睡眠不足或者深度失眠的人一样。当然,我也没在意,只是想到我原本很能熬夜,但昨晚居然会睡着,而你又不让望春吃那些东西才明白过来。
  “其实昨晚你压根就没睡,或者说这个村子里的男人都没睡吧。”我缓缓地说着,其实只是我的猜测罢了。不过刘爷的默认坚定了我的看法。
  “我只是想知道,你空间想做什么?昨天晚上的东西又是什么。”我质问刘爷。
  “我不想说那档子事,我作孽太多,要不是怕望春还小,我早就了结自己了。”刘爷痛苦地闭起双眼。
  从刘爷的话中我得知了一个让我心寒的事实,那就是村外难走的路原来是人为造成的,刘爷让人把水一遍遍浇在路面上,为的就是留住过往的路人,而这样做只是为了保住他们自己的性命,因为每到雪夜,那东西就会出来觅食,而食物则是睡着的人。
  “所以,其实你开始只是欲擒故纵罢了。”我冷冷地说,刘爷摇头。
  “我是真的希望你们别留在这里,我已经害了很多人。不怕告诉你,我遇见的怪物就是我的女儿。”刘爷的话让我更加吃惊。
  “她还未出阁,就莫名其妙大了肚子,我无论如何打骂,她也只是哭着说在一个雪夜被人蹿进房子里糟蹋了。于是我想隐瞒下来,让她生下孩子后送回老家,结果在即将临盆的时候不知道怎么走漏了消息。那时候正好也是如这般几十年不遇的寒冬,大雪封山,村子无法无法和外界沟通,族长说是我女儿的不贞触怒了功德牌坊,老祖宗怪罪下来。并且她还逼我们将身怀六甲的孩子赶出去,否则就将我们全家驱逐出去,结果,我女儿在雪夜里自己离开了村子。”刘爷一边抺着眼泪,一边痛苦地说。
  “一个月后,我在家门口发现我女儿的衣物,里面裹着一个婴儿,就是我现在的孙女,我希望她的到来可以让春天赶快来,所以取名望春。那之后,只要是每年雪夜,村门口的功德牌坊下就会出现一个雪人,和雪人长相一样的人只要晚上睡着就会被带走,然后再无音讯。他们说我的女儿变成了妖怪,族长几年前也失踪了,所以没人敢继续等在这里,可是逃出去的人依旧被折磨着,他们最后又回到这里,不过失踪的都是男人,于是大家建议骗那些外地人来充当替死鬼,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这样做了。”
  刘爷的话音刚落,房门忽然被踹开了,先前在村口遇见的精壮汉子领着一群老少爷们闯了进来,他们个个手里提着家伙,一脸凶相。
  “姓刘的,让你做村长不是我们怕你,别不识好歹,你居然把事都告诉这外人了,以后村子里的人怎么活?从现在开始,我们一致推选孙茂当我们村长了,本来嘛,人家就是老族长的儿子。”中间一个瘦猴似的男人扯着嗓子喊道,谄笑着望着那个叫孙茂的人。
  “刘爷,我敬重你年纪大,但我们村子世代知书达刊理,祖上还出过状元,你女儿伤风败俗,你自己尽干那些缺德事,还连累乡亲们受苦,我劝你还是别坐这位子了,乖乖养老。我马上就带着大家上山,把那害人精给灭了,不就一个白毛女么,我还不信她成了妖了!”孙茂冷笑着说。
  刘爷气得全身发抖,指着他们半天说不出话。
  “明明是你们要挟我,说我不去骗那些外乡人上当就对我外孙女下手,现在反而说是我?”刘爷双眼一黑,昏死过去。
  孙茂继续笑着:“我可没去做那些事,收留那些人的是你,给人家下迷药的也是你,我们一村人都读过书,懂仁义,现在我们就去除害!”说完,一伙人跑出了屋子。
  我很想制止他们,因为刘爷的女儿已经不是人力可以杀死的了,但是我无能为力。
  当人群散去时,李多扶起刘爷,喂了他一杯水,他这才缓过来。而望春忽然跑了进来,拉着刘爷的手。
  “爷爷,外面好多雪人啊。”她奶声奶气地说道。我一听心想坏了,赶紧扶着墙走出去。
  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只有那些汉子的婆娘站在门外非常恐惧地望着那些雪人。
  日头变得分外昏黄,只见几十个雪人站在功德牌坊下面,我一一看去,却发现没有孙茂的。
  一直到下午,我的脚稍微好点,便带着刘爷和那些女人赶去昨夜的地方。
  我只看见孙茂在,其他人都不见了,他面相痴呆地坐在雪地上,孙茂老婆哭喊着跑过去时摇晃着他的身体,但没有什么反应。
  “冷,好冷。”孙茂只是不停地重复这句话。望春看着孙茂,忽然张口喊了起来:“叔叔的背上有个雪人。”
  但是我和其他人什么都没看到,而孙茂却一个劲儿地弯着腰说冷。
  其他的男人都不见了,空旷的雪地里回荡着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声。
  “这个村子完了。”刘爷叹着气说。
  大家把孙茂带回去,刘爷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我只能摇头。
  刘爷的女儿对温暖的渴望使她变成专门窃取人温度的怪物,或者就像上古中提及的傒囊一样,将人引回住所就吸干他们的精气,但她却偏偏放过了孙茂,或者说活着比死相对来说是更重的惩罚。
  李多忽然又盯着望春说:“你不觉得孙茂和望春很像么?”她问我。
  这个没必要回答,望春则在外面不知忧愁地堆着雪人。
  分手前,刘爷说要带望春回北方,他说望春天生喜欢雪,也不怕冷,所以干脆带她去东北,那里有全国最美最厚的雪。
  离开村子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功德牌坊似乎更加老旧了,上面堆积的雪花将它压得喘不过气来,或许,摧毁只是迟早的事罢了。
  第九十五夜 荷官
  纪颜的信总是在我最觉无聊的时候到来,我知道那也必然是另一个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我是个喜欢四处走的人,朋友也是遍天下,于是在我路过那个比较熟悉的城市时,我自然想起那个比较熟悉的名字。
  我无意去拜访他。实际上我并没去过他的家,而我也无法联系到他,因为他从不用手机。可是我知道如何找到他,因为他这种人生活极其有规律,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在特定的地方看到他。
  因为他是一名荷官。
  这是个让你我都会觉得神秘而遥远的职业,而实际上,它仅仅是一份职业。对那些耳熟能详的职业,我们总以为非常了解,可是实际上我们往往对其非常无知。好比娱乐圈,那五彩光鲜的荧屏后究竟藏了几张照片,谁也不知道。每个人各司其职,好比你知道报社,医生了解医院一样,所谓隔行如隔山,也是这个道理。
  荷官只是一个略有些不同的职业罢了,他接触赌,却又十分远离赌,实际上一个纯粹的荷官是不参与赌博的——我指的是那些迷失心智的赌徒,小小的赌其实可以是一种娱乐,就像听歌、泡吧、蹦迪一样正常,可是往往有很多荷官却无法从中脱身。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职业,其实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这是很普通的职业,但是在内地的地下赌场和赌船上,还是见不得光的。培养一个荷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虽然在那些有牌照的正规赌场,荷官工资待遇都很高,但如我朋友这样的,却无人来保障他们的利益。
  我沿着自己熟悉的路找到了那家赌场,通过了盘查和暗口,里面并非如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样喧闹、污秽不堪,充斥着香烟和汗水的混合味道,相反,这里的人都十分有素质,与我儿时所见的村里的聚赌差别太大了。旁边甚至还有荷枪实弹的警卫,当然,他们隐藏得很好,如果不是如我这样喜欢四处死命观察的人,是不会注意到的。
  四处穿梭着去兑换筹码的人,这些人大都身体瘦弱,长着大大的鹰钩鼻、尖刻的脑袋与向凸起的嘴。他们一脸兴奋,行动迅速如梭鱼一样穿行在这些体形富态、面容骄傲的赌客身边。他们并不是赌徒,而是一种叫“迭码仔”的人。他们大都有自己固定的主顾,每当那些大老板来赌博,迭码仔就帮着端茶递水,兑换筹码,仿佛手里的钱就是自己的钱一样,不过一般只有当他们的老板赢钱时,他们才能像秃鹫一样从狮子等强大的食肉动物口里得到一份残渣,但即便是这份残渣,也有0.7%,足够他们生存下去了。另外这里还生发出很多职业,这些人像寄生虫一样聚集在这里。我以前的一位朋友就是专门用自己的房子招待那些老板们豪赌,据说光是夜宵吃掉的泰国进口水里和那用茶盅装着的小甲鱼都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当然,每次他的分红也有几十万之多。
  这就是赌场,其实更像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大自然,所以我觉得这里更接近真实,而真实往往是残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存方式,而无所谓什么正义,良知、道德,当然,也包括我的那位荷官朋友。
  我很快穿过一帮赌徒走到了他面前,那些职业赌徒的表情各异,但有一点是相同的。
  他们的手,都在颤抖。
  无论是赢还是输,都在颤抖,有的剧烈,有的轻微,有纤细的玉手,也有粗糙布满老茧的大手,还有血管如根茎一样布满灰黑色皮肤的几乎可以叫爪子的手。
  其实,赌徒享受的是决定胜负一瞬间的快感,赢和输,只是游戏后的附带品罢了。
  他和三年前一样,依旧笑容满面,穿着白色的衬衣,没有一点尘埃,他说过他的衣橱里都是几十套一模一样的衣服——白色衬衣,黑色制服外套,漂亮的蝴蝶领结。他的手修长有力,脸圆而饱满,天庭方圆,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在灯光下总是显得一片模糊,无法看清楚。他每次说话,两颊都会现出两个黄豆大小的酒窝。他的脸庞白晳如同一个文弱书生,笑起来总是低着头,露出上面一排如贝的牙齿,就像一个生手,实际上很多客人都被他的外貌所欺骗,他虽然年轻,却是这里技术最好的。每次发牌都是那样准确,他洗牌的动作比电影里的更加优美娴熟,仿佛是表演特技一般,双手灵活得像是有了自己的生命,没错,他的手似乎就是为赌而生,十根手指和扑克夹杂在一起,仿佛慢慢融合了。
  荷官不仅仅要手快,他用的技术还在于心理的研究,客人的热情,下注的多少,情绪的掌握,仿佛都信手拈来。他就如同一个木偶师,站在绿色的赌桌前,操纵着那着赌客,直到他们的筹码输光,悻悻而去。
  他很少输,甚至有人说他没输过,按理说这样的声名传出去是不利的,因为没有哪个傻瓜会去挑战一个不败的人。来赌场,第一条就是要赢钱嘛。但是奇怪的是,他就像这个赌场的景点一样,来找他赌的人越来越多,大都是慕名而来,当然,都输得落花流水般干净。这就是赌的奇妙之处,是我和你都无法理解的。
  我静静地看着他,他扫了我一眼,脸上没有其他的表情,只是点了点头,这算是打招呼吧。我也点了点头,然后靠着旁边的一个台子看别人赌牌——实际上我看不懂,我对任何赌具都很陌生,从小家教甚严,父亲和爷爷绝对不允许纪家人沾惹这些毛病。
  这里是24小时营业的,赌客络绎不绝,荷官会累得吃不消,但老板对他这棵摇钱树抓得很紧,往往只是在客流稍少的时候才让他稍微休息会儿,我是算好了时间去的,所以没等多久,他便下班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对着门口做了个出去的手势,我则跟着他,走出了赌场。
  “很久没见了,你居然想起来看我。”他对我笑笑,眯起眼睛,像一只刚睡醒的猫,长长地打了个哈欠。
  “通宵了?”我问他。
  “是的,准确地说从昨天下午四点开始到现在,差不多二十个小时了。”他的语气轻松,显然这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没打算离开么?你赚的钱也不少了,这样下去,身体吃得消?”我终究忍不住问他。他艰难地转动一下自己的脖子,依旧带着笑容。
  “不,我做荷官不是为了钱。至于我的身体,实在不行,我会选择离开的。”说到这里,他略有些伤感。我看见他的左手还拿着一副扑克,不停地洗牌分牌。
  “拳不离身,曲不离口么?”我打趣道。
  他没说话,脸色有些暗淡,勉强点点头,又迅速将那只攥着扑克的手插进裤子口袋。
  “去喝一杯吧,趁我还没睡着。”他拍拍我的肩头。我想了想,同意了。
  我们找到一家普通的看上去还算干净的街边大排档坐了下来。这是一个海边城市,在内陆花钱都吃不到的新鲜的海产品这里比比皆是,便宜得很,可惜我不是太服那股子海腥味,勉强吃了些。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你交朋友么?你该知道,我除你之外,没有什么朋友。”他吃下一块带鱼,又喝下一大口冰啤。我摇摇脑袋。
  “因为你赢过我。”他淡淡地说,但是眼睛忽然似剑一般直视过来,我很少见过那种目光,非常富有侵略与攻击性。
  “你是说三年前么?那是我运气好罢了,你也该知道,我压根儿不会赌博。”我端起酒杯笑了笑,但是我透过玻璃看到他那张模糊而扭曲的脸没有笑。
  他放下筷子,飞快地从口袋里掏出刚才的扑克。
  “抽一张,比大小。”他急促地说。我执拗不过他,只好随便抽了张,他也抽了张。
  他没有看自己的牌,只是马上翻了翻我的牌。
  一张黑桃A,他苦笑了一下。
  “你知道那些人明知道赌不过我还要来赌么?”他收起扑克,双颊开始慢慢变红,似乎有些醉了,他的酒量并不大。
  “因为他们相信运气,因为他们想拿钱来博博看,看是否运气可以战胜我这个几乎是不输的荷官,当然,也是为了好奇。而实际上运气这个东西太少了,甚至对我来说简直如恶魔般可怕。因为你就是个极好的例子,我永远无法赢过你,因为你的运气太好。”
  他的最后一句话我自然受用了,的确,恐怕连你也是这样看我吧。
  “而我的运气,自从三年前遇见你开始,已经没有了,所以我必须寻找另外一样东西,一样可以代替运气而让我不会输的东西。”他的瞳孔慢慢变小,盯着我。
  我则看着他,准确地说是看着他的手。他的手一旦离开赌具就变得非常普通,但一旦接触到扑克一类的东西,仿佛一下子闪光起来,就像是被切割开的璞玉一般闪烁。
  “三年前,我渴望做一个荷官,并非为钱,而是一种向往,我渴望与不同的人在一起赌,享受那种翻牌一瞬间定胜负的快感,我努力朝着理想走去,或许在碰到你和那个人之前,我只会是一个平庸的荷官。”他用右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颤抖的嘴唇不知道是因为天气渐渐变凉还是情绪激动。
  他用的左手始终插在口袋里。
  “那个人?”我奇怪地问。三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确只是一名普通的荷官,并没有今天这么神奇。他和我赌了一次后成了好朋友,我并不知道他以后还遇见了谁。
  “是的,一个可怕的人。”他抬头看着天,仿佛陷入了沉思,仿佛想把自己的灵魂埋到浩瀚的天际里一样。
  (下面是荷官的口吻。)
  那时,我只是一个见习者,只有在人少的时候暂时替代一下。有一个下着暴雨的夜晚,赌客很少,而且大都懒懒散散,没有什么精神,当然,我们也是。
  和你分开后我一直想着该如何走自己的路,因为你的生活就是我的向往,那就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我正分神的时候,那个男人走了进来。他几乎比我高了大半个头,接近方形的脑袋上短而柔软的头发被雨水打湿了,紧紧贴在头皮上,就像一层被随意涂抹的泥巴一样可笑,但是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却笑不出来了。
  有的人行走起来带着一种气势,这个家伙无疑就是那样的人。我眯起眼睛慢慢打量起他来:穿着高筒黑色皮靴,黑色的西裤,过膝的灰色大衣;四方脸,额头高耸,两道剑眉朝着太阳穴分射而出,高隆的鹰钩鼻,厚厚的嘴唇,下巴正正方方的,还在一下一下地蠕动。他的大脸上有一道道的水迹,一滴滴地落在地毯上,瞬间形成一个个不规则的黑色圆形水渍。
  他吐出口里的槟榔,冲我咧嘴一笑,一排带着绯红色的整齐牙齿像一点点的鲜血晃着我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做了个开始的动作。
  我几乎有些呆滞地发牌、开牌,结果可想而知,我输得很彻底,当然,我很快在老板的喝斥下被替代了。
  可是我的继任者如我一样倒霉,转眼间,高个男人面前堆起一大笔筹码,我看见领班的额头开始流水。
  是的,是流水而不是冒汗了,比那男人额头的水还要多。
  那个晚上是老板的噩梦。那男人几乎赢走了赌场一个月的总收入,而且旁边几十台不同角度的摄像机都看不到他有任何出千的动作。
  最后,他将筹码换成钱,装在一口黑色的皮口袋里,吹着口哨离开了。
  我看见老板擦了擦脸,然后找来黑哥耳语了几句。黑哥很黑,不是我们那种黑,据说他六岁开始就光屁股在海滩上跑了,这一带没有不怕他的,据说他砍西瓜很厉害。
  砍西瓜厉害的人,砍脑袋也应该很厉害。
  老板是这样想的,我们也是这样想的,虽然那男人身材高大,但黑哥也不矮小,何况他还有兄弟,他的兄弟带着几尺长的西瓜刀。
  我开始担心大个子了,于是我偷偷走出去跟着黑哥,而黑哥则跟着大个子。
  终于,他们照面了,我以为会出现电影里才有的刀光剑影,可是才几个照面,黑哥一行人全部倒在了地上。
  砍西瓜的刀到底还是不那么容易砍掉人的脑壳,我想下次老板会聪明点选择些别的保安了,不过我不得而知,因为我决定离开那里了。
  在这里,赌场几乎是正当产业,大大小小的太多了,所以离开那里也不妨碍我实现成为一个伟大荷官的梦想。
  实际是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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