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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夜一个离奇故事 第4部》作者 :王雨辰

_4 王雨辰 (当代)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顺子执意留我们再住几天,说在山上做个伴,也好等他老婆来,不过我们还是拒绝了。
  顺子送了我们一程,直到看不见木屋了,他才开始回走。但我并没有继续走,而是嘱咐李多去山下的小镇上等我。
  因为我必须再回那白桦林一趟。
  即便是中午,一踏入那片林地就觉得光线暗淡了,或许是高耸的白桦枝叶遮蔽的缘故,那一个个饱满而低垂的布袋子高悬在我头顶,一想到里面都是人体的残肢,我不由得一阵恶心。
  古有纣王建酒池肉林,但那还都是挂着烤熟的肉而己。
  果然,我在地上堆积的几乎腐败的树叶上,发现了几滴不易察觉的血迹,血的颜色很新鲜,我跟随着血迹来到了一棵高达近六米的白桦树下。
  在半树腰挂着几只布袋。虽然我的爬树技艺不算高超,但还是勉强上去了。
  我打开了离我最近的一个袋子,那一下我几乎失手摔下来。
  里面是一颗人头,一颗血液凝固的人头,还有那撇八字胡。
  但是让我惊诧的不是这个人头,而是同时在袋子里啃食人头的东西,那颗头的左脸几乎被吃光了,露出灰白如瓦砖的骨头。
  一只半个手掌大小,裹着灰白坚硬短毛的幼狼对我拿走它的食物颇为不满,嗷嗷地叫唤起来。
  我将袋子放回去,正准备下来,却发现树下多了一只狼。
  一只体型非常庞大的狼,高耸而尖锐的耳朵兴奋地抖动着,在我看来,残酷的冬季是不可能有如此强壮的狼的,缺少食物是冬天的特征。
  不过,它真的缺少食物么?我回望了一下满树林的肉袋。
  狼半蹲在树下,昂起头望着我,不时地伸出舌头舔舔嘴巴。当我注视着狼眼的时候,忽然感觉身体一阵僵硬。
  它的眼睛犹如墨绿色的宝石一般迷人,中间闪烁着奇怪的光芒。
  “别看它的眼睛!”我听到顺子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但身体已经不由自主地滑落下来。
  就算我不被狼咬死,三米的高度也会把我摔得够戗。
  还好地面厚厚的落叶救了我,再加上落地姿势不错,我没有大碍。
  大狼看了看顺子,朝天低吼了一声,转身走了。
  惊魂未定的我看着顺子走过来,他的手里没有猎枪。
  “你一走我就想兴许能到这儿寻到你。还好,它对你没什么胃口。”顺子似乎也吓得不轻。
  “你能告诉我这到底怎么回事么?”我喘着气,扶靠着树干爬起来。
  “先回我家再说吧。”顺子叹了口气。
  在屋子里我喝了口热茶,舒服了很多,刚才出的汗几乎又瞬间结成了冰凌,后背扎得生疼。
  “他们死有余辜!”未等我问,顺子忽然狠狠地将拨火棍摔了一下。
  “我曾经有个闺女,别提多水灵了,长得像极了孩子娘,但她一岁的时候被狼咬死了。”顺子咬着嘴唇说道。我没吭声,他过了好久才又继续说下去。
  “我们和这里的狼世世代代都有着看不见的规矩,我们从来不猎杀在群的狼,只捕杀那些老狼或者孤狼。狼群连熊瞎子都不惧,我们虽然是猎户,但其实还不及它们捕猎技术的一半。”
  “可是这些年,一群群不知道哪里来的东西,居然上山挖参杀狼,而且专杀幼狼,他们剥下幼狼的皮和眼睛去卖钱,却将尸首留在狼窝里。狼失去幼仔后像疯了一样,于是它们报复我的闺女,孩子娘抱孩子上山的时候,狼群围住了她们,孩子就那样在她面前被咬死,于是她也疯了,现在还在山下待着。”
  “我也去拼命地杀狼,但换来的是这附近更多的孩子被咬死,还有大人们,于是我忽然想到了,祸根不是狼,而是那些上山来的人。”顺子忽然抬起头看着我。
  “于是昨天的八字胡……”我试探着问他。
  “哼,他是来捕幼狼的,我不过是带他去了狼窝罢了,这里的狼喜欢把没吃完的尸体咬断,然后在冬天,和幼仔一起放在那袋子里。”
  原来那树林也是狼的储藏室,我暗想。
  “这里的狼会爬树?”我惊讶地问顺子。
  “如果我告诉你它们还听得懂我们的话,你是不是觉得更不靠谱?”顺子冷笑着说。
  “你要知道,我们不过在这山里待了一百多年,而它们打有这山开始就在了,而且,刚才那情况你不能看它的眼睛,这里的山狼在捕食猎物前,会看着猎物的眼睛,那时候猎物会血液凝固而导致动弹不得。猎人捕狼,哪怕打死以后都先将狼眼用布包起来,这个就叫狼凝。”顺子说。
  “而那特别的眼睛,也正是那伙家伙追寻的最主要的目标,幼狼的眼睛比红石头都贵。”我听完后默然地点点头。
  “其实,你在白桦林看见的那些布袋,是很早就有人挂人去的,那天我没说完,大家觉得,早夭的孩子让狼吃掉,可以使狼的家庭兴旺,同时我们也是。所以刚才那狼一来是吃饱了,二来,它也不会吃我。”顺子咧开嘴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
  这次,我是真的离开了,我真的很希望不要再有人去打扰顺子的平静生活,包括那个狼群。
  顺子在我临走的时候送了我一件礼物,那是他从偷猎者的遗物上拿来了,他从来不去贪那些人的东西,因为当地人觉得死人的东西很不吉利,不过这个,他留下了。
  所以我将它转送给你,希望你会喜欢。
  我读完信,看了看那盒子。
  盒子里是一颗圆形的东西,玻璃珠大小,半透明的,我将它拿了起来,对着早上初升的太阳望过去,我似乎看见了一些东西,是一座大山,或者还是一片林立的白桦树。
  第八十六夜 插班生
  最近的信好像特别我,我又收到了一封,不过这次是初中同学的聚会邀请。其实几天前我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和以前的聚会不同,这次组织者力求做得轰轰烈烈,路人皆知。
  将近十年未曾提起的日子忽然像倒垃圾一样被翻找出来,我努力回忆他们的相貌,避免一下子见面的尴尬。
  即便如此,我还是有很多人叫不出名字,我相信他们也和我一样,因为大家能记得的只有少数印象深刻的风云人物,像我这样默默无名的人,实在不值得占用大脑的存储空间。这种情况下,大家都会非常有默契地长长地哦一声,然后大笑着拥抱,接着说你不就是那谁谁谁么,对,就是谁谁谁。
  虽然我对这个班级没有半点好感,留有印象的人也屈指可数,但依然抱着好奇的想法去了。
  当然,有些人,比如我前面说的风云人物,大家还是记得的。
  宋易就是其中一位,他当时是班长、学生会主席,成绩优异的他还是运动健将,这样的人很难让人忘记。如果当时年级里某个男同学傻了吧唧地站在一堆女生中间说宋易这小子是谁啊,马上会幸福地死在千手观音掌下。
  一如众人的预料,宋易也是混得最好的,据说由于条件优秀,加上他家厚实的政治背景,他已经是市委最年轻的机关秘书了,这就是所谓的前途不可限量的人。不过宋易也是个非常谦和的人,他热情地同大家拥抱,甚至可以准确地叫出每个人的名字,这让大家受宠若惊。他的相貌相比以前更加成熟、大气,直看得女生们依旧是眼带桃花,而我等也只好摇头,感叹原来这世界还是有完美事物存在的。
  “欧阳,哈哈,好久没见,现在都是大记者了吧?”我不是太习惯拥抱,当他扑过来的时候我伸出了左手。
  “不错啊,你还记得我是左撇子嘛。”宋易热情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寒暄几句后我入了席。我回头望去,身材修长的宋易站在门口多少显得有些落寞,他左顾右盼,似乎在等什么人。
  同学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吃,所以我免去了前面的烦恼,几乎是踏着点来。席间大家吃得很尽兴,但更多的则是询问各自的状况,相互发着名片。坐在我斜对面的是当年班里的刺头,虽说我们是重点班,但其实也就比其他班要重点罢了——别的班五十多人,我们七十多人,人多基数大,自然考得好的也多。所以班级里也不乏害群之马。
  刘霍凯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大家叫得更多的名字是“祸害”,不过也就是小孩子顽皮。他身上沾惹到一些地方痞子的习气,在班上没人不怕他,几下没说好就饱以老拳,只是对宋易非常尊敬,不敢造次。他现在倒混得不错,据说还是公务员,也真难为他单位,还能供得起他这尊佛。此君脾气十年不改,依旧是大大咧咧的,只是整个人肥了一圈,头上也秃了不少,想必长期饭局不断,嘴唇带着暗紫色,脸颊也像发好的两片香菇,耷拉在嘴边。宋易似乎对他很礼貌,开席前还特地给了他一玻璃杯酸奶,说是常年喝酒对身体不好,开席先暖暖胃。刘霍凯有些不情愿,不过还是喝下去了。
  菜一道道端上来,直到端来一盘海带丝,海带切得很细,细到让人很不舒服,也很嫩。刘霍凯起初还好好的,忽然脸色一变,盯着那盘海带发呆。
  “吃啊,老刘。”旁边坐的人见他发呆,推搡了一把,没料到刘霍凯嗯了一声,还是不动筷子。
  “你们不觉得那海带丝很古怪么?”刘霍凯忽然说道,他的声音很低,一下便淹没在了高声笑谈中。我听见了,笑着问他为什么。
  “不觉得那盘海带丝像一堆死人的头发么?”刘霍凯依旧低声说着,似乎想躲避什么,又像是怕被谁听见。
  我望了望那盘海带丝,黑糊糊的一片,的确很像是头发,我仿佛还可以透过那些头发看到里面埋藏着一只死盯着我的眼睛,或许是刀工过于精细了,也可能是心理作用,我顿时吃不下了,胃口大倒,心里相当后悔听了祸害的屁话。
  “逗你哪,欧阳,没想到你还和以前一样那么天真,真他妈容易上当。”刘霍凯忽然抬起头高声笑着,接着挑起一大筷子海带丝塞进嘴巴里。
  大家跟着笑了起来,我无奈地摇摇头,果然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宋易忽然瞪了刘霍凯一眼,刘霍凯尴尬地笑了笑,低头猛吃。只是我再也没有了胃口,只吃了几片烤鸭。
  酒席刚到一半,刘霍凯站起来去小解,但是他没迈开几步,忽然脸色大变,双手按住自己的喉咙,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了,接着跪在地上剧烈地咳嗽。
  我走过去想扶起他,可是刘霍凯的身体很重,仿佛粘在地上一样,他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脸色也变得闷红起来。
  大家纷纷围过来,有的说估计噎住了,也有的说可能是犯病了,但刘霍凯自己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他只是看着宋易。宋易铁沉着脸,一边吩咐人去打120,一边望着刘霍凯。
  宋易的眼神冰沉如铁,或许,从政的人都是如此吧。
  刘霍凯开始剧烈而又痛苦地挣扎起来,他四处张望着,忽然扑向餐桌,谁也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只见他拿起切烤鸭的小刀,犹豫了一下,但是很快便切向了自己的喉咙。
  那刀虽然小,却极其锋利,只一下,便割开了喉管,鲜血如注般喷洒出来,大家下意识地退开,生怕血飞溅到自己身上。
  所有人如同看戏一般把刘霍凯围成了一个圈子,120虽然打了,但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于是去拿餐布想按住刘霍凯的伤口。当我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拿着东西冲到刘霍凯身旁打算为他包扎的时候,却惊诧得说不出话来。
  刘霍凯把手指头伸进自己的伤口,往外拼命地抠着什么,他的呼吸声越来越重,但又非常沉闷,如同破了的鼓风机,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场的人完全惊呆了,即便是在电影里,大家也没见过这种情形。
  刘霍凯从自己的喉咙里掏出了一堆黑色的丝状物,我知道是刚才的海带丝,但我觉得更像头发。
  鲜血浸透了地毯,可地毯是红色的,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有等血干了,才能看到一片黑色。
  医生来的时候都大吃一惊,虽然把他抬上了车,但还是摇头。我也知道,即便是按住被割开的喉管,也最多只能活半小时,而刚才刘霍凯流出的血就足够致命了。
  宋易一言不发,但是我看见他低垂在身体两侧的手在发抖。
  刘霍凯就这么死了,他本就圆胖的脑袋似乎憋得更加肿大,眼睛翻了出来,像极了死掉的胖头鱼。好好的同学聚会被搞成这样,实在晦气,虽然说祸害活千年,但刘霍凯才三十不到就去了,看来古语也未必准确。
  刘霍凯的暴毙让酒店吓了一跳,至于后面的事情那就是他的家人与酒店的纠葛了,我就不得而知了。反正酒席不欢而散,大家都败兴而归。有几个女孩子多愁善感地哭了,不过很快就转头谈论化妆品去了。
  事实就是如此,你很难解释刘霍凯在大家心里到底是什么位置,或许家养的宠物暴毙,都会比他的死更加让人伤心吧。
  但是我回去之后,意外地接到了一个女人的电话。
  作为班花,胡悦的确很难让人忘记,记得整个初中我只和她说过几句话而已。她为人并不高傲,甚至可以说非常温和,只是成绩并不佳,或许美貌与智慧难以兼得并不是说漂亮的女孩就一定没脑子,而是她们为漂亮所累,花在其上的时间太多了。大家智商都差不多,你花的时间少,成绩自然好不了。在宴会上我看见她沉默地坐在一边,并没过多地招摇说话,所以也不曾注意了。
  不过她能给我电话,倒让我非常惊讶。
  因为我和她接触并不多,我初中换了三个班级,胡悦这个班实际上我只待了小两年,算长的了。
  “能出来一下么,我有话想对你说。”胡悦的声音很好听,但是却带着战栗,似乎很冷,或许说应该是很害怕。
  我晚上没事,能去见见美女也无所谓,不过我忽然想起,在酒席上胡悦看见刘霍凯总是躲躲闪闪的。当刘霍凯死去的时候,他只看着两个人,一个是宋易,一个就是胡悦。
  我依稀觉得这两人似乎和刘霍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甚至怀疑以刘霍凯的能力,根本无法做公务员,或许,他可能抓着了宋易的某些把柄。但是宋易依旧单身,何来把柄之有。
  胡悦把我叫到了离她家不远的公园。冬天依然非常寒冷,南方的湿气即便穿了盔甲也能慢慢渗进你的骨头,我只有加快步伐,好让自己暖和一点。
  胡悦身着黑色大衣,穿着皮靴,背着包站在灯下,和十年前相比,显得更加成熟了。
  “你找我是为了死去的刘霍凯还是宋易?”职业的习惯让我开门见山地问她。
  胡悦笑得很勉强,脸色苍白,在路灯下我看着觉得非常不真实。
  “刘霍凯死了,那不是偶然。”胡悦小声说着,如果不是四周寂静,我几乎只能看到她薄薄的嘴唇扇动了几下而已。
  “我之所以找你,是因为只有你是可以信任的。”胡悦抬起头,带着祈求的表情望着我。
  “我不明白,如果需要我帮忙我会的,但为什么说只有我是可以信任的?”胡悦的话让我很诧异。
  “因为,我要你陪我去趟母校,就是现在。”胡悦思考了一下,终于说道。
  我没有拒绝,虽然我觉得这个要求很荒唐,但我认为表面看去即便是最怪异最荒谬的事情,绝对有它的理由和合理性,不必去强行追究,真相永远会在海水落潮时浮出来。
  很久未曾来到母校了,虽然白天的时候有人提起去看看,但想想学校还在上课就作罢了。其实我觉得大可不必来了,因为十年前的建筑物几乎一样都没留下来,我们所希望的作为心底留念的东西已然不在了。
  但胡悦依旧在寻找什么。
  她把我带到了一片空地前,我依稀记得这片地就是我们曾经的校舍,只不过已经变成运动场了。
  夜晚的校园很安静。
  我不惧怕走在安静的山间小路上。
  但是我惧怕待在这种反差极大的地方——白天非常喧闹,但夜晚却空无一人,本来就冷落的地方不会让人恐惧,但曾经有人的地方会,因为你会在心底去对比。
  或许我们害怕的不是黑夜,而是人。
  “你到底想告诉我什么?”空旷的操场很冷,我跺了跺脚。胡悦低着头,看着月亮。
  “你是初二转来的,所以,你不认识那个人。”胡悦的声音犹如月光一样散开,洒落在银白色的地面上。
  “有些人生来就是给人尊敬和羡慕的,像宋易,有些人生来让人厌恶和惧怕,如刘霍凯,可是还有一些人,或者说这种人更少,生来就是被人欺辱和发泄的。”胡悦斜靠在操场的塑料栏杆上,双手提着包放于身前。
  (下面是胡悦的口吻。)
  你可能无法想象,整个班的人都去欺负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们所谓的重点班在外人眼里是那么风光,可其实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压力不可怕,但可怕的是如何去释放和发泄。
  繁重的功课和家长的期盼让那些孩子有些变了,当他们发现欺负同龄人比玩游戏、打篮球、大吼大叫更能发泄自己的情绪时,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去做,而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
  开始,我们只是一些恶作剧,是的,班里的女孩子也参与了,其实无非是撕掉他的书,偷走他的笔或者别的什么,选择那人作为对象,也不过是因为他看上去如此的懦弱和胆怯。
  如果,如果当时他生气或者反抗了,或许事情不会演变到那个地步。
  但是他默默忍受了,甚至对我们还施以痛苦的微笑,这纵容了我们,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无论对他干什么,他都不会生气,不会告诉老师。
  事情越来越过分:在水里放粉笔,在他的盒饭里放沙子,圆规扎手,辱骂,殴打。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可能都是孩子,可能有时候邪恶和天真只是一线之隔。
  刘霍凯做得最过分,有一次他拿着偷来的电动理发刀,强行当着全班的面把那孩子的头发全部理干净,而且,还强迫他把头发吞了下去。
  (胡悦的声音有些颤抖。“头发?吞了下去?”我吃惊地望着胡悦,很难想象这些所谓的优秀的干部或者富家子弟居然会做这种事,他们一面残忍地折磨着自己的同学,一边又在家里扮演着乖乖仔、乖乖女的角色。)
  他终于愤怒了,但已经晚了,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怒吼,但丝毫没有让大家住手,反而引起了变本加厉的报复。
  日子一天天过去,只有在考试的那几天,大家忙于复习,他才可以稍微舒服一些,而考试一结束,他又沦为大家放松的玩具。
  可是我们忘记了,那时候我们毕竟是孩子,我们不知道玩具也会坏的。
  (胡悦的声音开始混乱而可怕,声线忽高忽低,我难以相信她那美丽的红色嘴唇还会说出什么。她稍微平静了一下心情,继续说下去。)
  期末考试后,我和宋易还有刘霍凯的几个兄弟非常无聊,于是刘霍凯提议把那个人喊出来玩。
  于是由我来打电话,把他叫了出来。
  果然,他来了,他看着刘霍凯后有些畏惧,不过看到我和宋易也在,又稍稍放心了些。
  在班里,只有我和宋易没有过多地欺负人,只是经常在旁边看笑话,偶尔太过分了也会阻止一下。
  因为宋易不屑,而我则不忍。
  他很小心地说着话迎合我们,但还是说到了宋易。
  宋易的母亲,其实是未婚生子的,这点知道的人不多,宋易很忌讳这个,据说他的生父是一位高官,而母亲则是宋易父亲的保健医生。
  于是几个人开始打他,打完之后却还是不解恨。
  那时刘霍凯问有什么新奇的办法来玩玩,宋易推了推眼镜,望着躺在地上的那个人。
  “活埋看看。”宋易笑了笑说。
  我一开始吓坏了,后来才知道只是把整个人的身体埋进土里——那段时间学校在维修校舍路面,土被翻动过了,那几天要过节,所以工程队也撤了,不过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累得一身大汗。
  他无助地恳求我们不要这么做,但大家只是笑嘻嘻的,仿佛在做游戏一样。
  (“那当然,对你们而言,玩具没有发言权。”我冷冷地说,胡悦愣了一下,叹了口气。)
  我们只是让他的头露在外面,这样,远远看去仿佛一个人头摆在那里一样,大家还找来一些石子垒在他面前,装作祭拜的样子,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谁知道天开始下雨了,冬天的雨很冷,我们忘记了埋在土里的他,一哄而散跑回家了,可他还雨里大喊,叫着“别离开我”。
  等到我们想起来赶回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有反应了,脸冻得通红,歪着脑袋望着天空。
  这次大家真的吓坏了,甚至平日里和小霸王一样的刘霍凯也跟傻子一样没了言语,只是宋易依旧低头不语。
  宋易说,既然是放假,学校里又在施工期,应该没人看到,干脆将他埋进土里。
  这个提议得到了响应,我们把他挖了出来,又重新埋进去,而且尽量将坑挖深些,并且远离了本来要施工的地方。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低矮的校舍旁边,几个少年满头大汗地挖着一个大坑,旁边躺着一具早已经冻僵的尸体。
  就这样,那人消失了,班里没有发生任何异样,大家只是稍微有些不舒服,觉得没有欺侮的对象了,压力更大了。再后来,他的父母来闹过,但也不了了之。
  再后来,你转来了,大家以为你会是第二个他,不过没想到你却和他不一样。
  (胡悦说到这里,忽然看了看我,我没有说话,只是望向别处,她叹了口气,继续说。)
  虽然初中、高中甚至大学毕业,十多年过去了,那个梦魇却一直纠缠着我们。我和宋易交往过一段,但后来分手了,因为他要娶市委办公厅主任的女儿,但他警告我,不准把那事情抖搂出去,还为刘霍凯和他几个哥们想办法安排了工作。可是就在上个月,也就是埋下那孩子的日子,我们都收到一封奇怪的信。
  信上说,他活得很好,那天他并没有死,只是身体暂时假毙过去了,不过醒来后他不愿意再回来,一个人去了远方生活,现在他过得很好,并希望宋易开个同学会,大家好好聚聚,因为他说要不是那次的经历,他也不会改变了,反倒是要感谢我们几个,再说,都是孩子时干的荒唐事情,自然不必追究。
  所以宋易搞了这个同学会,并且力求每个人都到,但他却没有来。后来的事情你知道了,刘霍凯死了,同学会结束后,我越来越害怕,我知道很快会轮到我了,我对宋易这么说,但他不相信,并且说今天晚上他会亲自来翻找尸体,如果不在,自然没那么多事情。
  胡悦终于说完了,接着,看了看表。
  “我不明白,既然有宋易,为什么还叫我来?”我奇怪地问她。
  胡悦望着我,缓缓地说:“因为今天我看到,只有你,真的想去救刘霍凯。”
  我望了望胡悦,笑着说:“希望你没找错人,其实,我很胆小。”胡悦也笑了笑。
  我们等了半小时,依然不见宋易。
  但胡悦收到一则短信息。
  短信几有几个字——救我,在教室!
  胡悦吓呆了,我和胡悦立即跑向教学楼。
  一间间找过去,却不见宋易,最后胡悦说,不如去和以前班一样的教室看看。
  果然,看见一个人躺在课桌上,胡悦马上冲了进去,我也跟了进去。
  胡悦刚刚靠近那人,却马上倒了下去。我想过去看看究竟,但感觉手臂一阵刺痛。
  课桌上的人爬了起来,手里握着一根筒状物。
  “还好,还好多带了些。”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强烈的灯光刺痛了我的眼睛,原来我还在教室,但手已经被反绑了。
  眼睛还有些迷糊,但可以分辨出前面站着一个人。
  是宋易,他依然满脸骄傲地望着我。
  “幸亏我做事从来都留一手,所以我从我母亲那里多带了两支针剂。你放心,只是普通的七氟烷混了些中草药罢了,最多让你暂时麻痹一下身体,我没料到胡悦居然带了你来,看样子她似乎预感到了什么。”宋易冷笑了一声,从地上把绑住的胡悦拉起来。
  “你知道么,校舍的翻修工作是我进行的,我以保留学校那棵百年古树的理由没让他们去动那块地方。我经常梦见他,不放心就去看了看,结果尸体还在,而且居然栩栩如生,甚至他还在生长!生长知道么?那已经不是人了。刘霍凯已经死了,他几个哥们也死了。我知道杨起死了,当年就死了,他死了十几年了,可尸体根本没腐烂,连头发指甲都在生长。我把尸体挖出来了,就在这里。”宋易抬起胡悦的头,我顺着宋易的眼神望过去。
  在我左边的墙角坐着一个人,仿佛睡着了一样,头发和指甲很长,看不清楚相貌。但是我看到那人的右臂上,被割去了一块肉,伤口还没完全好,继续渗着血。只是他的体型很小,别说是与宋易相比,就是娇小的胡悦也比他大一号。宋易开口道:
  “我不想死,更不想失去现在的一切,下个礼拜我要结婚了,我不想让你再纠缠我,包括那个该死的不停敲诈我的刘霍凯。”
  “于是我忽然一闪念想到了个办法,一个借杨起来除掉你们的办法。”
  “你知道么,我祖上学医,知道像杨起这样死而不腐的尸体有多么神奇,只要吃下他的皮肉,远比那些所谓的下蛊要管用得多,而且关键是什么都不会留下,没有证据,一点都不会有。”
  “所以开席前我给了刘霍凯一杯酸奶,混合着杨起血肉的酸奶。当时我还要装着期盼杨起能来的样子,真是可笑。还好那个笨蛋想都不想就喝了下去。本来想让你也喝了,不过想想如果酒席上同时死两个人,还如此诡异,多少有些不妥,所以,我就把你叫到这里。”
  “我没想到,当刘霍凯发作的时候我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兴奋,原来这东西真的有效,杨起的仇恨让刘霍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这个,我想除掉谁就能除掉谁,一点痕迹不留,谁也不会再敢说我是没爸爸的野孩子,再也不会有哪个无能的废物骑在我脖子上对我颐指气使了!”
  宋易英俊的脸变得狰狞起来,我完全不认识他了,或许说,我压根没认识过他。
  “来,亲爱的,不会有痛苦的,喝下去就没事了,就当是我对你最后的爱。”宋易拿起一杯水强行灌进胡悦的嘴巴里,后者竭尽全力反抗,却没有用。
  那水杯的底部,沉淀着一缕缕如同丝状物的皮肉,水泛着浑浊的暗褐色。
  我的脚还是麻木的,但还是想挪过去。
  但我没有动,因为我发现有人先动了。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杨起,或者说杨起的尸体,踉跄着爬了起来,走向宋易。
  宋易没有看到,他背对着杨起,只是想把水灌进胡悦的嘴里。
  但他从胡悦更加恐慌的眼神里觉察到了什么,他的手抖了一下,水倒进了胡悦的嘴巴和鼻子里,呛得她剧烈地咳嗽。
  宋易放开了捆绑着的胡悦,呆滞地望着杨起。
  杨起撕下手臂伤口的肉,塞进了宋易的嘴巴里,并让他吞了下去,然后就瘫软在地上,尸体迅速腐烂了,只剩下一具骸骨。
  宋易拼命地往外呕吐,但一点用也没有。
  他的双手按在课桌上,忽然剧烈抖动了一下。手指头开始冒出一滴滴血珠,在灯光下晶莹发亮。
  从他的每根指头里都突出了一根针,那种圆规上的针头。
  宋易就这样被固定在了课桌上。
  接着,他大张着嘴,对着我,还在努力向外呕吐。这次,他的确吐出了一些东西。
  一只骨瘦如柴的细长的手指头渐渐从宋易的嘴巴里伸出来,接着是整个手臂。
  蜿蜒柔软如同一条黑蛇。
  那只手臂上还残留着伤口,很多被针扎过的密密麻麻的伤口和淤紫的伤痕。
  手臂伸向了摆在宋易旁边的教学用具,它拿起了一只巨大的圆规,并且将有针的部位对准了宋易的喉咙深处。
  宋易看着,惊恐地喊了起来,虽然听不清楚,但可以勉强听出是在喊胡悦和我救他。
  胡悦已经缩到墙角不会动了,而我的麻醉效果仍然没有退去。
  圆规缓缓地伸进了宋易的喉咙。
  鲜血开始一束束地从宋易的嘴里喷出去,他的身体开始剧烈地抽搐,手指头上的针也被弄歪了。
  当圆规扎进去三分之二的时候,宋易不会动了。
  当脚开始有些许知觉的时候,我过去解开了胡悦的绳子。
  “我,我也会死么,和宋易一样?不,不要,我不要死。”胡悦惊恐地望着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随意安慰了几句。
  事情如此结束,让很多同学非常感慨,他们未曾说什么,只是暗自担心,担心得对吃喝相当注意了。许久不见,都日益苗条起来。
  胡悦也渐渐从那次的惊吓中恢复过来,只是好像变了个人,少言寡语。我偶尔会和她通通电话,她有些失神,总是说着同一句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没事呢?杨起不会这么简单放过我的。”
  我无法回答。有段时间很忙,就无暇顾及,待缓过来的时候,胡悦消失了,问了很多人都不知道。
  终于,在纪颜父亲的笔记中,我偶然看到一段关于不腐尸的记录。
  “人死而不腐,非常理,有异格,脱六道而无法转生,唯有妇人食其血肉,体内形成胎儿,方可轮回再生。”
  我终于知道杨起为什么独独放过了胡悦,或许宋易的疯狂举动,都是杨起安排好的。
  只是,我不知道胡悦会有一个怎样的结果,笔记没有再说下去,或许,她在某个角落,等着把杨起生下来,或者说是杨起等着自己再次回到这世上,只不过是以另外一个身份罢了。
  十二年前的那些天真的孩子,无法知道和理解那时的无心举动会对一个人产生怎样的伤害,而杨起如果能反抗,能坚强起来,或许那天的同学会我会看见一个和大家一样性情开朗的年轻人。
  我将笔记放回书柜,自己手臂上的针眼依稀在目,却又已然看不清楚了。
  第八十七夜 露白
  纪颜几乎保持着每星期一封信的习惯,我也逐渐开始适应了,每次拿到信,我都知道又会看到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故事。
  (下面是纪颜的信。)
  从北方南下,我一路上都在查找那个怪人的消息,当然,更重要的是见识那些异事,这个世界即便是我,也有太多无法理解的东西。
  天气骤冷,不过由于到了长江以南,与北方相比还是要暖和一些,只是李多没适应,反而感冒了,我们不得不在一个小镇上停留下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南方小县城,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的狭窄小巷子,两边是宅门高耸的人家,水墨色是这里特有的标准色,墨绿色的房门、黑瓦、青砖与江南的雨很好地映衬在一起,宛如画境一般。每天早上白色半透明的雾气与炊烟相互缠绕交叠,还有空气中弥漫着的江南特有的水气让我感觉非常惬意。
  镇上的人虽然不及北方大汉热情豪爽,总与人保持着一份若有若无的距离,但他们都很友好,过着自己的生活。
  当地有好些个上了年纪却依旧精神矍铄的老人,他们弓着腰,拐杖轻轻地撞击着被多年的雨水冲刷得已经光滑的石板路,虽然满脸皱纹,却犹如树的年轮一样代表着他们的长寿,嘴中虽已无牙,却可以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故事。
  黄阿婆就是其中一个。
  黄阿婆已经七十多岁了,是大家最尊敬的人,因为她的医术不错,头痛、发烧、小病小痛的她都能治,所有人提到黄阿婆都是竖起大拇指夸赞不已,但黄阿婆听了只是眯着眼睛咧嘴笑笑。正好李多感冒,于是找到她看病,阿婆很和蔼地告诉我们,李多只是身体受了江南的湿寒之气,于是给她按摩了一番,之后她还热情地邀请我们去她家住下。我和李多正愁这小镇没有旅社,自然高兴地答应了。
  黄阿婆一个人住在镇上小路的东头。房子很大,据说阿婆年轻的时候是镇上有钱人家的小姐,这座与众不同的房子就是她父亲留下来的。
  但是从外面狭窄破旧的房门看,你很难想象里面的宽敞与华丽。院子中间有一口天井,是五边形的,非常旧了,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了,井绳也老旧不堪。进门两边是两层的木制阁楼,每层阁楼各有两个房间,正中间是四米多高的正堂,穿过天井进去,可以发现所有的顶柱和房梁都是上好的红木,至今未曾掉色。从正堂到阁楼还要穿过一条走廊,两壁还有壁画,大都是四大名著里的人物工笔画,虽然由于江南的潮气褪色许多,但色彩依旧艳丽,可以清楚地看出画中的精细之处。房屋的地板很结实,人走在上面脚下很柔软,而院子里都是用非常光滑的石板铺地。
  正堂摆放着会客的桌椅,整个布局与老家差不多,不过更多了份高雅的书香之气。两边则分别是连接内屋的门。
  只是偌大的房子,里有黄阿婆一个人住。正因此,她热情地邀请我们两个住进来。
  下雨的时候,雨水如串起的珠子一般一条条地挂在屋檐下,宛如挂了片玻璃帘子,煞是好看。这个时候,黄阿婆一般会拿着茶壶坐在太师椅上,给我们讲她所经历的奇异故事。
  这个小镇并不出名,只是在抗日的时候发生过一场战役,其实战场离小镇还有段距离,这个几乎被所有人遗忘的地方并没有遭到太多的破坏。
  黄阿婆一家似乎是为了躲避什么才来到这里,也就是说她不是这里的原住民。她的父亲携着巨款,驾着车,带着一大堆行李,在当地建了这样一座豪宅。据说当时有村民说,黄老爷不仅带来满车的钱财,还有个巨大的箱子。
  黄阿婆说,从小未曾见过母亲,父亲也经常唉声叹气,半夜还会突然惊醒。她十六岁生日的那个夜晚,父亲说出去买点东西,结果再也没回来。
  (下面是黄阿婆的口吻。)
  那个晚上他很恐慌,总是坐卧不宁,就像有人在催促他一样。父亲告诉我家里的钱财放在何处,并留下一本医书,交代要好生保管,然后就急匆匆地出门去了。就这样,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一个男人消失了。
  两年后的一个夜晚,一个年轻人来到了镇里。他和其他人完全不同,高大英俊,满脸书生气,在那个年代,西装和皮鞋是稀罕物,镇上的人谁也不认识他。年轻人提着一口皮箱,拿着一张纸找到了我这里。
  虽然,我第一眼就看上他了,但是当年轻人告诉我他是我的未婚夫时,我惊讶万分。可是更让人惊讶的是,他拿出一封信。
  信是由我父亲署名,也是父亲的笔迹。信里父亲告诉我,年轻人是他的世侄,婚事是他在外面和他的双亲谈好的,所以叫他来这里迎娶我。信上还告诉我,年轻人留过洋,学过西医,叫冯孝。
  或许你们年轻人会觉得无法理解,但我的确相信了那封信,并且遵从了父亲的安排,和冯孝结婚了。
  婚事很简单,只是请大家来家里吃了一顿。冯孝的表情始终非常严肃,仿佛从来不会笑一样,只是例行公事般地敬酒,却从来不喝。我后来问他,他就以喝不惯白酒为理由。
  婚后的生活很简单,但我也很幸福。虽然冯孝经常看书,并不和我多说话,但我依然觉得有这样一个丈夫很幸运,也觉得父亲的选择没有错。
  可是,每到晚上,我都发现冯孝喜欢在房间里翻找什么。我不想问,因为我知道问也无用,他找不到,迟早会来问我。
  终于,他忍不住了。
  “东西,你爹有没有藏起什么东西?”他瓮着声音问我,虽然他对我不是很热情,但一直礼数有加,从来不曾用这种态度。
  我只能回答说不知道,我忽然发现原来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男人。冯孝听完,开始冷笑。
  “你们父女俩都是一路货色。”
  我生气了,我可以容忍他说我,却不允许他辱骂我的父亲。那天晚上他动手打了我,并搬到阁楼去住。
  第二天,冯孝忽然问我父亲有没有留下什么东西给我,我只好把那本普通的记载着一些简单医理的书给他,他拿了去,天天躲在房子里读,一连好几天都不出来,饭也是我送进去的。他只是开了一条缝,吃完后又放在门外。那些日子他丢了魂一样,样子邋遢极了,满眼血丝。
  终于,当我发现放在门口的饭菜没有人动的时候,才知道他也消失了。就这样,我的丈夫也奇怪地离开了这所宅子。
  我在他的桌子上看到了那本医书,只好无奈地将书收起来,重新放在我房间里。
  在书桌上,我看到他写了很多字,一张张散落在地,都是一些中药名。还有一些很潦草的,大都写着“我的”、“都是我的”之类。
  就这样,我依旧过着一个人的独居生活。
  十年后,我仍然没有收到这两个男人的任何消息,我也逐渐将他们忘记,于是我开始研究起这所宅子来。
  这是我父亲设计并亲自督工建造的,那些日子他很忙碌,几乎都不同我说话,所以我想熟悉这房子的每一个地方,就如同熟悉我的父亲一样。
  在父亲的书房,我偶然发现他的书柜有一道焊口。
  我请人来撬开了木墙,发现里面有个不大的暗室。我不想父亲的秘密公之于众,还好请来的都是外乡人,我把工钱付给他们后,就把他们打发走了。
  那天傍晚,我一个人拿着蜡烛走进了那密室。
  密室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口棺材。漆黑的棺木在烛光下闪着油黑的光。
  我小心地挪开棺木盖子。
  我将蜡烛移过去。却发现一张我熟悉的脸。
  是冯孝的,当时我差点吓晕过去,可是等我镇静下来仔细一看,那人却不是冯孝。
  虽然很相像,但不是冯孝,棺木里的人年纪比冯孝大,而且穿的服饰还是民国初年的马褂,手上戴着一个巨大的绿色扳指,衣着看起来非常华丽。尸体的脖子处还有一道深紫近乎黑色的淤痕。
  可是这人究竟是谁,父亲又怎么会将这人的尸体藏在密室里?
  密室应该是建宅子的时候做的,尸体最少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了,为何这么长时间不腐烂,这更让我不解。
  这只好将棺木重新盖好,退了出来。
  我要么找到父亲,要么找到冯孝,否则永远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于是我决定去寻找父亲,并且拿了冯孝留下来的唯一的照片。如果棺材里的人父亲认识的话,那冯孝的样子应该对找到他有帮助。
  寻找东西很辛苦,寻找人更加辛苦,何况我是个女孩子,不过我还是找到了父亲当年的一些朋友。
  他们提及父亲却总是一脸的不屑,并告诉我,长得和冯孝像的那个人或者说那具尸体叫冯奉,是父亲的好朋友,也是一同学医的师兄弟。
  其实,我父亲只是一位普通的郎中,却拥有一大笔财产,我对此也一直困惑不解。当我渐渐了解了父亲和冯奉的关系后,一个非常令我难过而恐惧的想法逐渐形成,犹如一幅慢慢画好的图画一样显现出来。
  当年父亲和冯奉师从一个师傅学习中医,两人家境迥异,冯奉家是当地首富,而冯奉又是独子,为人豪爽而且有学医的天分,他对我父亲很好,资助他衣食和学习,父亲也非常感谢他。
  他们二人有一次跟随师傅去外地治病,结果冯奉家中突变,他必须回去继承遗产,于是我父亲陪着他一道回去。
  但是冯奉的家人告诉我,冯奉一回家就仿佛变了个人,天天和我父亲在一起,不久,他就将所有财产交与我父亲,然后就消失了。
  消失,又是消失。
  而家中冯奉的尸体告诉我,父亲一定做了什么。他对冯奉做了什么?我不敢想下去,无法接受自己的父亲居然还有如此的一面。
  在回去的路上父亲究竟对冯奉做了什么?我始终想不出来,可是我在冯孝带来的行李夹层里居然发现了一些东西。
  那都是一些散碎的记录。
  都是关于引路人的。
  “人将死,而存气于喉,以药泡之,固气,可半月不腐,面如常人,谈吐吃食无异,然需引路归家,会家人,诉遗命,方立死。”
  而且还有一些引路人的样貌。
  黄袍,高冠,白布扎头,手持幡,脚踩七星,容貌不可辨,须以石灰混以茶米覆之。
  幡是引魂幡,七星,是七星黑色布鞋,传说引路人不可被死者看到容貌,所以以石灰涂抹到脸上辟邪,而茶米就是糯米。
  我这才想起,父亲曾经跟我提及家中有一门世代相传的古术。在他的书房里我也看到过黄色的道袍。
  原来,冯奉到家前已经死去,父亲靠着引路的古术将他带回家,并控制尸体让冯家的财产全部变成他的。
  难怪,他宛如躲避什么一样,逃到这样一个人烟稀疏的古镇。
  当我情绪低落到极点时,父亲却又出现了。
  只是他老了很多,几乎快让我认不出来了。
  那个夜晚,如同他离开家一样,他又再次回到这里,带着一身的酒气和疾病。
  他没活几天,我明白,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想死在老宅里。
  那几天我没有问他关于冯家的一切,不过他除了看着我不说话,就是不停地流泪。
  弥留的那天晚上,月亮很圆。
  他终于开口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是我害死了冯奉兄,我对不起冯家。可我真的穷怕了。家传祖训,做过引路人,人丁不旺财不进门。我和他待得越久,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我恨为什么他比我幸运这么多,他资助我,在外人看来是为子师兄弟情义,而其实在背地里他经常对我颐指气使,动不动就嘲笑我。学徒的时候他让我做这做那,我每天都要到深夜才能静下心来学习白天师傅教授的东西。这样长久以往,自然不及地,外人看来我们感情很好,其实恰巧相反。那天晚上,也是这样一个晚上,我随着他一起回家赶路,一路上,他急着回家,出手极为阔绰,白花花的银子拿出来也不要人家找。”
  “出门在外,货不离客,财不露白,什么是露白?银子就是白色的,也就是不要过于招摇,我提醒过他,可他根本不听,还羞辱我。”
  “果然,一群贼人盯上了我们,他们将冯奉洗劫一空,并将我俩吊在树上,我比他身体灵活,等贼人走后没多久便解开绳子翻了下来,可冯奉娇生惯养,绳子本来绑在身上,挣扎一番后居然退到脖子上卡住了。”
  “他拼命挣扎,高声叫我去救他,那一刻我犹豫了。”
  ““救我下来,回去我赏你些,赏你些银子,你不就是缺银子么?快啊,你平日看着银子不都傻子一样么?”冯奉说话有些不清楚,但我却清楚地听到耳朵里。”
  “我不知道当时干了些什么,只是走过去,拉紧了系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不消半刻,冯奉就不会动了。”
  “那时我开始惊恐了,但很快发现这个山野荒地,根本没人知道,后来我又想到尸体刚死,可以利用自己的家传古术,将他引回冯府,接着,我就将冯家的财产据为己有。”
  “拿到钱我很怕,因为我几乎天天看到冯奉吐着舌头来找我,于是我将他好好安葬在宅子里。这宅子其实是可以镇魂的,一来希望他早日超生,二来也是让他别再来纠缠我。”
  “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几乎每天都能听到冯奉在我耳边喊“还我的银子,还我的银子”。我几乎快疯了,于是逃了出来。”
  “可是我遇见了冯奉的儿子,他似乎知道了什么,并一再问我将冯家的银子拿到哪里去了,于是我干脆告诉他,只要和我女儿结婚,并好生对你,自然会把银子给他。这个小子也压根儿不想知道自己的爹是如何死的,他居然说就算是我杀的,他报了父仇,也没钱,还要偿命,根本不值当。这个时候我才想起,冯奉有个老早送到外地读书的儿子。”
  “我不知道冯孝对你怎样,我只是觉得有那笔银子吊着他,应该会对你好点,这些年在外地,冯奉一直追着我,所以我只好又逃了回来。”
  “其实,冯孝找的银子我全部铸成了大的银锭,就藏在,藏在……”
  我你亲说到这里,忽然睁大眼睛不说话了,手颤抖着指着我身后。
  “冯兄,你来接我了?”父亲忽然大笑起来。
  我惊恐地转过头,身后什么也没有。可是当我回过头,父亲的脖子上忽然多了一双手按住的痕迹,而且还有个清晰的扳指印记。
  父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说话也开始打结。
  “我不会告诉你银子在哪里,哈哈,永远不会,那笔银子我只会留给我女儿,你和你儿子都找不到!”
  脖子上的手痕越来越重,父亲的笑声也越来越小了。
  终于,他咽气了。
  我将父亲和冯奉的尸体一起火化了。只是当天,冯奉的尸体就开始臭不可闻。我希望这样可以化解他们之间的怨恨。
  可是,那些让人争斗的银子,那些不吉利的银子究竟被父亲藏在哪里?我想到了那本医书。于是我开始仔细寻找起来。我突然发现,最后一页有被撕开的痕迹。这应该是冯孝撕的,我马上打开,发现夹层里有几行字。
  但让我失望的是里面只有四种植物的名称:黄天竹、南酸枣、香叶子、六月干。
  看上去根本没什么,不过我发现它们的中药名却有着联系。十大功劳、五眼果、月桂、夏枯草。
  开头的四个字合起来便是十五月下(夏)。于是我在宅子里待着,耐心地等着那个月的十五月圆之日。
  那天的月亮一如往昔,原来我一直没注意,十五的时候月亮恰巧有一半投射在天井里。
  那一半白色的月亮就如同一锭银两一样白得诱人。
  我不禁一阵苦笑,可是我无法一个人下井寻找,于是赶紧叫来一些人,打算下井。
  第一个下井的人高声尖叫起来,他兴奋地告诉大家,原来水下的井壁居然都封了很多银子,大家的眼睛都直了。
  可是马上第二声尖叫起来,这声却充满了恐惧。
  冯孝的尸体被找到了,他背着一口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从井壁抠出来的银子。
  那天晚上他一定找到了书里的秘密,于是一个人下井,但是银子过重,结果被压在井水里,那时候还是冬天,他不敢喊我,自己又爬不上来,活活冻死了。
  难怪,难怪我觉得井水的味道忽然变了,冯孝的尸体没有腐烂多少,这里气候偏冷,加上井水凉,反而起了防腐的作用。
  我看着他有些悲凉,并非为了他的死,因为我早当他死了,而是为他临死前都死死地握着一锭白花花的银子。
  那银子在月亮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可爱诱人,散发着温柔却冰冷的白光。
  打捞银子的人表情都有些呆滞,他们一辈子都未曾见过这么多银两。
  我只好高声宣布,这些银子早就上报给国家了,如果乱动,政府会抓人的,他们听了只好作罢,这里毕竟还是民风淳朴。
  其实国家哪里知道,那个时候还忙着内战,不过我不是将这笔钱捐了出去,一部分给了冯家的遗孤后人,这本该是他们的,一部分修葺了这个镇子,剩下来的我拿去系统地学习了医术和购买药品。
  我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为父亲赎罪。
  黄阿婆喝下一口清茶,雨停了,故事也讲完了。
  只是黄阿婆看着那口黑糊糊的深井不说话。许久,她望了望我们,眼角渗出一股浑浊的眼泪。
  “财不露白啊,怕丢的不是银子,而是人心。”黄阿婆用黑色的袖角摸了摸眼睛,不再说话了。
  第八十八夜 盗目(并非第八十六夜,八十六夜为插班生)
  我做了个噩梦,梦见了很多只眼睛,毫无生气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我。醒来后觉得手腕一阵疼痛。
  “我会回来的,回来取你的眼睛。”那家伙的话仍在我耳边回荡。由于是冬天,没人知道我的手腕上长着一只眼睛,但是,我忽然发现一直闭着的眼睛居然睁开了,而且似乎在盯着我,我发现它犹如有生命般地会转动,而且居然会对光线强弱有反应。我想用针去刺它,但它马上闭合起来,我刺到的只是自己的皮肤而己。
  而且我觉得,每天回家的路上总有个人影,却犹如鬼魅一般无法看见,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
  或许,宗木正在某个角落里,他回来取我的眼睛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眼睛,肌肉由于紧张而痉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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