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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的偏旁进入成都

冉云飞 (当代)
必读网(http://www.beduu.com)整理
 
第一章 传说隧道通向城市童年
想象的部分人马
不能完全勘验的地图
2000年前的一个冬天

第二章 审察时光的秘密
农业社会中的作息时间
游乐与工作
诗词中的成都市场
一个名叫大慈寺的地方

第三章 左冲右突的道路
几千年来的突围
在蜀道上狭路相逢
生活要我们跑多快

第四章 先人们生活中的水
真正的世界奇迹
水无常势
水湄之城

第五章 难以忘怀的时代
我们的书香
出奇不意的贡献
织布机上的锦官城

第六章 暗藏在帝国的边缘
对朝廷的小范围模仿
抚平创伤
让人慨叹的温柔乡

第七章 探访民间生活
谁是二百五
老百姓的天空
竹枝词中的消息

第八章 口福与欢乐指南
美食的道路
宴饮的风俗观察
话语的盛宴

第九章 城市从这里突围
古迹流传与人文记忆
街道上曾经住着的人民
谱谍方志里的秘密


 第一章 传说隧道通向城市童年
是什么这样奇妙?
我们乞讨泉水以供饮用,但是
大地啊,你的怀里流出的却是什么?
你的地表以下还深藏着生命吗?
那熔岩层下覆盖着
一个陌生的民族吗?
早已逝去的人们,
难道会回来吗?
——席勒

想象的部分人马
不难猜想,甚至大胆点说,我们看见,这群人的外貌与我们并无多大不同。虽然史书中曾说他们“纵目”,且有文字学家对“蜀”字所作的阐释以及考古发掘的实物——其实有的实物也只是先民们的艺术创作——来佐证。但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后人尤其中原人由于交通不便,对绝域殊方的蜀地,文化风俗与其有别的夸张。正如杨雄所说“蜀”就是“独”,“不与外方同”,亦如李白的形容,“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虽然诗句不能坐实,但山川横阻,蜀地自闭,其风俗民情与中原相较,另是一路,也确是可能的。公元759年杜甫刚到成都,便惊叹于它的繁华,更惊叹于寒冷的冬天还有常绿树木,即所谓“层曾填华屋,季冬树木苍”。杜甫是河南人,在此前尚未到过南方,更未到过蜀地,蜀地的与众不同从气候开始给他全面的新鲜感,也是他在四川诗情特别喷发勃郁——现存一千四百余首杜诗竟有八百多首写于四川——的一个因由。但无论怎样的不同,蜀人远祖还不至于专门要与众不同到去“纵目”的地步,顶多只是古蜀人图腾崇拜的一种反映罢了。
现在,他们艰难地跋涉着,扶老携幼,但可怪的是,他们身上既没负荷多少值钱的重物,手中也无像样的家什。一路上,除了偶有人在议论路途的艰辛外,似乎没有一个人对他们曾经居住过的地方有更多的留念之情。尽管那里是他们曾经借以活命,并取得一定发展的地方,但困难的是,一方面是由于再艰苦的劳作,也无法完全保证食物上的不匮乏,另一方面还有来自与其它部落的争斗。虽然,这个温暖肥沃的岷江河谷地带已然逼近今日的成都平原,但是一座大山挡住了他们向前推进,另寻出路的步伐。不过,一种要过得更好的愿望,促使他们冒险一试。有一次,部落中有几个特别勇敢的人,曾因追猎野物,翻过一座大山,站在山脊上,不经意间看到一块既是平地,又有不少水洼沼泽的大坝子。虽说是不经意,但这实在是个晴好上佳的天气,使他们极目远眺得如此广阔。这次意外的发现,使整个部落处于一种向往与亢奋交织的情绪之中,久久不散。
所谓的路其实是并没有的,他们只是在部落探猎者曾经走过的一两次所残留的标记下,被艰难地牵引着前行。但他们聪明地找着一个参照物,沿着汶川雁门关东岸安山乡急流而下的一条小溪旁前行,这样既可以避免远离水源的不便,也可以躲过难于找到路标因而迷路的灾难。但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他们的一帆风顺,“一劳永逸”这样的想法对他们来说是不现实的。因为这条小溪之源在4000米的山脊之上,在这百里的行程之中,其最高处与最低处的落差是令人生畏的3000米。当他们艰难地爬上山脊时,又一次重复了那几位勇士所看到的景象:不少的土地和大量的沼泽湖泊。这是一个具有预知意义的观察点,因为在天气晴好的时候,可以看见今天的成都。虽然他们的后人定都成都,还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但这次远眺,却在冥冥之中暗示了他们子孙的未来,虽然我们更愿意借用大白话来说,将其称之为历史的巧合。
这群人从山脊往下行二十华里,便进入了湔水河谷,良好的河原沃土和丰富的铜矿使他们欢忭若狂。再下行十里,河谷平原更加宽广,长约三十里,到了成都平原的北界,被寿阳山和牛颈山这样对峙如阙的山脉,亦即被李冰所称的“天彭阙”阻断。山内有个大河原显系远古内湖遗迹,人们便称这地方为海窝子。
翻山越岭到达海窝子的这群人,是蚕丛氏的后代,这部分人属于鱼凫氏,显然翻越九顶山的冒险行动并没有得到全体部族的支持。蚕丛氏中有的人选择了继续留在岷江河谷,有的人迁徙到了沫水一带,有的接着迁徙到西昌甚至到了滇西地区。他们的频繁迁徙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宋人黄休复《茅亭客话·鬻龙骨》里曾说:“耆旧相传:古蚕丛氏为蜀主,民无定居,随蚕丛所在致市居。”也许蚕丛氏频繁迁徙的原因固多,但其中必有为扩展耕地,出于经济发展需要的动力。固然,古蜀族还有循绵水、洛水进入成都平原的。鱼凫氏在海窝子居住较久,自然是当时的成都平原尚属湖迹沮洳地,不便居住,但却十分切合他们捕渔为业的生活习性,继而慢慢向广阔的成都平原进发。从海窝子流入成都平原的一条河古称湔水,他们循着湔水平原的北端罗元坝——老熊坪——白沙河谷——九甸坪——白沙街——紫坪铺这条路线,便可到达今日的都江堰。而老熊坪据考证便是《华阳国志》里所称的“鱼凫田于湔山,忽得仙道”的湔山,而后来“蜀人思之,为立祠”,因之这一带有古鱼凫故址。
众所周知,古蜀历史在鱼凫之前有蚕丛、柏灌阶段,而在他之后则有杜宇、开明阶段,是以秦灭巴蜀作为古蜀历史的下限的。但“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虽是极而言之,也绝非毫无道理。因为我们至今推断出的古蜀历史,还有不少的疑点,也绝非田野考古如三星堆之类的发现能悉数解决。自然,我们能发掘到先人们因沧桑迹迁,岁月流播,深埋进土里的实物,实在是我们的大幸,但对于远古历史的研究要进行完全客观的复原,如德国兰克史学派的研究,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实物和书籍中都难免有不能坐实的夸张甚至神话成分,虽然神话也可用来历史研究之补充,但因此而下的臆断也是在所不免的。虽然我们可用氏族来指称蜀山氏、蚕丛、柏灌、鱼凫、杜宇和开明等氏系——作为蜀人远祖,他们介于传说与历史之间——但如果我们将其看作是古蜀人由采集、渔猎文化进到畜牧、农业文化的演进序列的代称,这个代称序列似乎还暗含着某种从低一级社会向高一级社会演进的痕迹,鱼凫代蚕丛,杜宇败鱼凫,鳖泠替杜宇,无不浸透着胜利是强者的这一简单的道理,也可以明证腐儒们所谓的“禅让”是多么可笑。而他们的先后替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古蜀人图腾崇拜的迁衍,揆诸情理,或许更接近事实的真相。这个演进变迁,恰好可以解释古蜀人祖先,为什么名之曰“蚕丛”、“鱼凫”、“杜宇”、“鳖泠”等在今人看来比较奇怪的命名,尽管我们可以拿史载古蜀未与中原通音问之前,尚无姓氏来证明这种命名——无论用此称呼氏族还是对酋长或国王的称呼——的合理性。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知道在落后的社会和部族用自己的食物,来作为图腾崇拜对象的做法也绝非罕见之事。譬如鄂伦春族处于氏族公社时崇拜熊,并以之为图腾,打到熊时便哭着抬回来,气完的再哭一场,而且将熊骨和内脏像对死者一样实行“天葬”。正如马克思所说:“某些部落中的氏族都戒除食用成为自己氏族名称的动物,但决不是普遍的规定。”当然视某物为图腾,其因素复杂,或有对图腾始祖亲族的情感,又有强化神圣的观念。而其间所产生的图腾禁忌也只是不准对该图腾崇拜物滥捕滥杀,因为滥捕滥杀最终会使他们丧失主要食物亦即图腾,图腾崇拜的部分目的也许就是该物对他们生活的重要性而决定的。蚕丛无疑是古蜀人对教民蚕桑的人的崇拜指称,因为早在《说文》里就有“蜀,葵(桑)中蚕”的阐释。鱼凫俗称“鱼老鸹”,既称“黑老鸹”又称“乌鬼”,杜甫在夔州看见“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此种情境在今日沱江流域还时有所见,因此鱼凫也就是鱼鹰无疑是鱼凫氏的崇拜物。至于杜宇,蜀人则将其尊为农神,呼为“杜主”,蜀人将催耕之杜鹃亦名子规拟为杜宇魂归,因此蜀人“农时先祀杜主”的风俗一直从战国保留到东晋,至唐代还余风尚存,因而杜甫说成都人“见杜鹃而肃立”。至于鳖泠,蜀人有崇龟的习俗,因为龟在古人眼里既能镇水,又能负重善伏页不倾仄,而且龟鳖同类,由此可以认为龟是鳖泠的图腾,成都后来被称为“龟化城”、“龟城”,与此不无关联。所有这一切都是物拟人,人拟于物,人物合二为一,将自己的生活与崇拜物紧紧连在一起的做法,是人类鸿蒙时期的一大表征,古蜀历史之演替变迁也不例外。
开明是个异数,尽管他也符合上述演替规律。他的名字同样十分古怪,名为鳖泠,尤其是他“尸化西上,后为蜀帝”,更使后世史家莫衷一是。关于此,我认为史家任乃强的推断很有意味,阐释了一种可能的历史。他认为鳖泠犯罪当死,但问题在于,“巴、楚世为婚姻,楚国能向巴索囚。蜀、巴世仇,故奔蜀不患不容,且获重用,故曰‘复生’。”(《四川上古史新探》)我们也许可将他奔蜀的神奇故事,视为悖谬不经之事,但开明确是个治水高手,这是毋容置疑的。杜宇教人务农,但彼时成都地区还有很多地方属于沼泽湖泊,而且由于泯江之水经常泛滥成灾,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有限的耕地使养活更多的人口变得极度困难,因此要大力治水并且解决成都平原的积水问题,从而扩展耕地面积。而当的时状况正如《蜀王本纪》中所说:“玉山出水,若尧之洪水”,尧时大洪水,又譬如《圣经》所记载的洪水泛滥,人类在远古时代都有这样的传说。由是也不难照见水的危害之惨烈,而鸿蒙时期的先民一定手足无措。因此单有教人习农的本领,要想长期赢得民众的爱戴是困难的。而治水高手鳖泠正是适时而来,使处于洪水肆掠中的群众,仿佛若遇救星。我们不妨作一推断,因为盼望——当然只是泛泛盼望治水高手,而非指名道姓坐实为鳖泠——已久,鳖泠忽然而至,或至有“尸化西上”而“复生”的神话。这个开明,真是幸运,治水有若神助,其易如反掌。“望帝不能治,使鳖灵决玉山,民得安处。”(《蜀王本纪》)他这种方法与大禹疏导式治水法如出一辙,其效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办法与鲧艰难地去堵那堵不胜堵的创世纪大洪水,实在是很取巧的法子。但就是这取巧的法子,也需要千百次的实践与众多人的经验。决玉山,筑坝以分水,以防止洪水横流。如今看来,十分简单,但在当时却是一项伟大的创见。因而可就此代杜宇而称帝。虽然蜀人有同情弱者的传统,看到望帝失败亦不忍,以后每每“见杜鹃而肃立”,其“肃立”并非是怀旧到不能让开明代杜宇,而是因为杜宇教民习农有功的原因。此所谓不以成败论英雄,因为杜宇教民习农,使民众也获得极大的好处,不可忘记。不过,我们若从另一角度来考虑问题,就会知道,任何农事包括治水均不可能是一个人的智慧和功劳,只不过是上古需要一种英雄崇拜,以及对领导者的神话,便于使其万美集于一身,好凌驾于民众之上,对登天牧民有利。这与后世,我们要诋毁一个人,或者沉重打击一个政敌,将万恶归于一人一样,既有思维上的毛病,也是可笑而幼稚的。但好像这种方法,从古至今屡用不爽,也至为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历史及其历史观,使得我们的历史除了枯燥的帝王起居注和干瘪的所谓重大事件的记录外,很少对民众生活的真实登录。因为我们是一个忽视个人生存质量的社会,这样的思想早已深植于我国早期的社会制度中。
不过,治水再有功夫,也是保不准千秋万代——大权独揽而又想千秋万代,本身就是愚蠢的——永执国鼎的。贪图小便宜——这让我想起先秦典籍中蠢人多宋国人的记载,真是冤枉了他们。愚蠢不分先后,傻瓜无处不在,不独是宋人的专利——开明十二世以为秦惠王真的给他送来了几头能屙金子的金牛(虽然有研究交通史的学者认为金牛道早于开明九世以前就已成为贯通中原的要道,而且宋代诗人吴师孟曾有诗说“禹贡已书开蜀道,秦人安得粪金牛”,我也同意他们的观点,但传说毕竟表达了民众对愚蠢的开明十二世的嘲笑。)于是用大力士修筑金牛道,于是护卫成都,扼守边境要塞的北大门,自然洞开,虽然开明王亲自率兵力战于葭萌,但诸城邑竟不能守,秦兵长驱直入,后逃至武阳被杀,相传其太子也在海窝子被俘。开明王朝不得不在公元前316匆忙而痛苦地画上句号。这样的句号,就像临刑前的阿Q,是无论怎么也画不圆的。不能完全勘验的地图
一般而言,灾害总是意味着毁灭,不过事情总有例外。公元前6世纪修建的古庞培城,在公元79年被意大利维苏威火山喷发出的灼热火山灰将其掩埋。但1784年却被意外发现,至今该古城的三分之二已被考古学家探明、整理和修复。各种神庙、市政广场、食堂、店铺、作坊、给水站、公共浴场、雕塑、壁画、花园、喷泉、会议堂、大剧场、体育场、角斗场、民居、小巷、大街、城门、官邸、城门等悉数展现出来,保留得之完整,实在堪用奇迹来形容。难怪有的考古学家出于对专业的过份热爱,要残酷地将这种灾难视为大好事。
不过,对于成都甚至中国来说,没有这样幸运的考古发现。但1929年,对距成都不远的广汉来说,是个特别的年份。这一年广汉中兴乡月亮湾的农民燕道诚祖孙三人挖车水坑时不经意间掀动了一块白生生的大石环,使得那些被湮没的先人们的行迹,露出了些许端倪。稍后1933年华西大学博物馆的教授葛维汉、林名均进驻月亮湾进行考古发掘活动,从此开始了古蜀文明考古工作者长达60年之久的漫长探索之路。尤其是1986年在三星堆方圆6平方公里的考古发掘,被英国学者戴维·基斯称之为“从中国西南传出的消息,那里的考古发现可能是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的确,大量发现的青铜器、玉器、面积巨大的祭祀坑、城墙等,表明了古蜀文明的发达,这对于探索古蜀文明来说,是个巨大的发现。但正如中国大多数考古发现一样,发掘出来的物品,反映的只是统治者的权威,其主角似乎无一例外的都是统治者,在显示我们漫长文明的同时,也暴露了我们文明在制度上的深层缺陷。相对庞培古城的建筑,我们就不能不说,我们的城市建设及形成在功能上对个人生存质量的漠视——这一点我们将在稍后其它诸章陆续涉及到——我们固然不可苛求于几千年前的古人,但就是今天我们的城市建设又在多大程度做到了以人为本?
蚕丛、鱼凫、杜宇、开明相继陵替,他们曾经的居所及其开发过的地方,是并不完全相同的。如果将他们聚民居住较久之地,视作他们的都邑的话,那么我们将从中看出他们迁徙及所开发地区的不同。蚕丛国的中心应是在今茂汶汶川地区的岷江河谷地带,而鱼凫氏迁至海窝子后,可能在其中后期迁至温江一代。至于三星堆,在我们看来只是鱼凫氏甚至包括杜宇氏祭祀用的地方,而真正的鱼凫城却在温江亦未可知,故而宋人孙松涛曾作有《观古鱼凫城》诗:
野寺依修竹,鱼凫迹半存。
高树旧城垄,故国霭荒村。
古意凭谁问,行人漫古论。
眼前兴废事,烟水又黄昏。
这首诗表明在宋代尚保留有鱼凫城遗址,而这一切都掩藏在荒垄衰草之中,世事兴废、朝代陵替,都是意料中的事,不可阻挡,就像每天必然要走到它的黄昏一样。或许朝代的陵替在对聚民居住地的变迁上,最能直接而现实地表现出来,因而此后无论是开明还是杜宇都像他们的前代蚕丛、鱼凫一样,徙治新的地方。当然,徙治新的地方,可能还只是显示新的一朝的兴起,旧的一朝的灭亡。可能还因为生存的需要,比如为躲避水灾而选择适宜农耕的较高地势等。因为据考证,约在3000年前左右,一场大的洪水使鱼凫古城烟消云散了。所以杜宇才将自己的王朝所在地定在今郫县城此二里的崇兴乡境内,而且为了避免其它意外,使自己及王朝有一个回旋余地,还别都今双流牧马山一带,这似乎很有一点狡兔三窟的意味。蚕丛、鱼凫所治的地域,史无准确的记载,我们只能作一个大概的猜测,而其城址的大小面积就更是一个未知数。自然杜宇所辖疆域,史料也是稀如星凤,但到春秋时期,杜宇王国“以褒斜为前门,熊耳、灵关为后户,玉垒、峨眉为城郭,江、潜、绵济为池泽,以汶山为畜牧,南中为园苑”(《华阳国志》)。拿现在的眼光来看,杜宇王国的疆域都是很大的,东至今重庆以东地区,西抵岷山之中,南达云贵,北及陕西汉中。如果我们剔除其中记载的夸张成分,可视为其疆域超过蚕丛、鱼凫诸朝,大抵是没有疑问的。而开明王朝的统辖边界也堪与其匹敌,拥有北至汉中,南及宜宾,西达天全、芦山,东抵阆中的广大地区。我们不难从中看出,这实际上初步奠定了今日四川的辖地根基。
和鱼凫古城的消失一样,杜宇朝末期也遇到了大洪水的侵袭,治水以及被洪水肆虐一直古蜀历史中重要的主题,而治水问题的妥善解决又奠定了内陆农业文明的先决条件。开明善治水而成就了他的光荣,故代杜宇而称帝,从而使得杜宇败逃进青城山。而开明称帝后并没有立即将都邑定于一地,这并不是他不想,而是当时成都平原河网湖沼密布,随着人口的增加必须扩展耕地,需要有一个辗转迁徙治水的过程。与此同时,成都又成了郫县、新都与广都三地之间进行频繁物质交换和商业贸易的中转站,其商业地位凸显出来,正所谓一年成聚(市),二年成邑,三年成都。于是自鳖泠至开明五世止,虽然屡屡徙治,从郫县徙治新都,接着向南慢慢拓展至广都,最终在开明九世又折返成都。因而终开明王朝之世,就呈现出新都、广都、成都这样一条迁徙、治水、择都的弧形路线。本来治水完毕就该顺理成章地徙治成都,但偏偏还要传说开明九世做了个奇怪的梦才正始徙居成都,仿佛这样才能唬人,“梦郭移,乃徙治成都”。徙治之所在今成都上南大街的赤里街,所谓赤里就是彼时的成都还有郭(自然不是以后建城加瓮之郭)无城。亦即只在四街尽头有阙门,而无城垣。或许可以据此反过来证明,三星堆祭祀坑及其城墙,只是搞宗教活动时所用的场所。
开明王朝虽存十二代,除了遗存的武担山有文人墨客的吟咏外——如王勃曾作《游五担山序》、宋京《武担》诗等——其它鲜有保留下来的。《华阳国志》里说:“九世有开明帝,始立宗庙,以酒为醴,乐曰荆,人尚赤,帝称王。”可以想见,由于在开明九世之前,就与中原有频密的交通,才可能使开明九世定都成都并进行深度开发时,学会中原的礼仪制度和五行哲学。换言之,开明王朝在未被秦国武力灭亡以前早已被更先进的中原发达文化及其相应的文物典章制度部分征服,其必将灭亡的命运是注定了的,只是时间迟早而已。
2000年多前的一个冬天
公元前387年,蜀王开明到其疆域领地北端汉褒之地亦即今日汉中的一个山谷里打猎,巧遇其敌手秦惠王,秦惠王送给蜀王金一笥,但蜀王不把其当回事,“物化为土”。如此轻蔑的举动,秦惠王自然愤怒无比,但秦惠王手下的马屁精们却说,国王息怒,你将从此拥有蜀地。使得秦惠王转怒为喜。果然,几十年后,张狂的蜀王越来越昏庸腐败,不特如此,他还与巴国构兵,兄弟阋墙。巴蜀攻战的机会,正是他人得益的时候,公元前316年前秋天,秦大夫张仪、司马错、都尉墨等率军从金牛道伐蜀,从古南郑(汉中)经勉县西南烈金坝,旋即又入宁强东北的五丁峡亦即金牛峡,然后再经七盘关、龙门阁和明月峡的古栈道入葭萌,开明十二世亲自率军到葭萌(广元昭化)抵抗,自然是不堪一击,因而秦军长驱直入,乘胜追击,经剑门、柳池驿、武连驿、梓潼送险亭、五妇岭、石牛铺,一举夺下成都。同年十月蜀亡,蜀王开明十二世被秦军害于武阳。古蜀的历史由此结束其比较封闭的自我发展时期,成都翻开了新的篇章。
秦虽灭古蜀,杀了开明十二世,在海窝子抓住了他的儿子,但大批的古蜀人向南逃奔,不依附秦国,势力还很强大,实在是秦国要巩固平蜀成果的隐忧。在基本平蜀的基础上,要彻底平蜀,扫荡开明王朝剩余势力,需要一定的时间,而要真正巩固平蜀成果,加强秦国对蜀地的控制,就必须将秦灭之他国如赵国、齐国的富人豪强迁徙过来,充实逃亡蜀人的空白,既可削弱像赵国、齐国这样的大国经济和豪强势力,临邛大的如卓氏家族、程郑家族等,同时还可改变留居下来的蜀人的比例,真可谓一箭双雕,否则对秦国统辖蜀地十分不利。而大批迁人入蜀,就必须筑城而居,便于统一管理,同时有效地阻止开明王朝残余势力的反扑。但秦灭开明王朝之前,开明徙治的成都规模还不大,且还停留在有郭无城的、比较粗疏的城邑的规模基础上。成都城市的建立,不像通常的城市那样或依山以利防守,或傍水以便交通,而是因为如上所述的、秦灭蜀之后的政治形势所决定的。在移秦民——秦灭了他国如赵国、齐国等,固所徙之他国的人亦称秦民,其实所移并非全是固有意义上的秦民——万家于蜀有利于统治的基础上,将移民自东向西分筑成都、郫、临邛三城,又开凿河道以便交通,又可构筑为护城河,作为对开明残余势力以及南方少数民族的防御线。
成都之名,来历甚久,具体年月已难详考。至于关于成都的意义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说“成都”之得名来源于巢居,有说其得名于汉文对兄弟民族语言所作的音译兼义译。而我们则认为,一年成聚(市),二年成邑,三年成都的说法,更接近可能之事实。不只是这种说法与《吕氏春秋·慎大览》里的说法颇为相类:“舜一徙成邑,再徙成都,在徙成国”,而《庄子·徐无鬼》里也说“三徙成都”。也就是说,成都者成为都也。而《左传》上说,诸侯国都以外之城,凡有宗庙者为都。那么开明九世学习中原礼仪制度,“始立宗庙,以酒为醴”,就足以证明彼时“成都”的名至实归。而张仪筑城之后亦名为“成都”既是对成都所处重要位置的看重——此所谓取古公父避翟南迁三年成都之意——亦是对在此之前所形成的“成都”之名的一种因袭,而非张仪筑城之后始名之曰成都。目前似乎尚未有确切的资料将命名权归属在谁的名下,而且在我们看来其命权就是考证出来,也只是略助谈资而已,并不影响我们对“成都”一名进行能够自圆其说的个人理解。
张仪、张若筑成都城,遇到不少麻烦,在诸多有关筑城的故事记载中,干宝的志怪小说《搜神记》卷十三说得最为神奇:“秦惠王二十七年,使张仪筑成都城,屡颓。忽有大龟浮于江,至东子城东南隅而毙。仪以问巫,巫曰:依龟迹筑之,便就。故名龟化城。”因为古人认为成都土恶,不适宜筑城,彼时成都确是卑湿,又无排水河道,加之屡筑屡颓,因此筑城之中有卜筮之事,也属意料中的事。不过揆诸事理,“依龟迹而筑之”的说法,我们是不同意的,但如果说成都城“象龟形之屈缩”(王徽《创筑罗城记》),是“顺江山之形”(赵卞《成都古今集记》)而成,我们认为更接近一种可能的事实。成都、郫、临邛三城均在同一时期筑成,互相间二百里,形成品字形,互为犄角拱卫,可对蜀王残余势力有震慑作用。成都城之修筑,除了有军事和政治意义的大城,再筑少城,使其作为经济中心。关于少城的地理位置及其经济中心的地位,左思的《蜀都赋》里一言以蔽之:“亚以少城,接乎其西,市廛所会,万商之渊”。筑少城的目的,首先是便于统领这些从公元前314年迁徙到成都之秦民,发挥他们善于从事商业的特长,从中原带来的各种较高的文化技术,为成都之发展做贡献,其次也可作为对大城的屏卫。成都城之筑成,在公元前310年的冬天,至此之后,历代的成都,只有大小盈缩之别,而无地址之迁徙——自然有稍后之都江堰的修成而基本上保证成都水灾较少,亦是城址较少变动的原因——今日成都雏形肇端于此,这个冬天对成都历史之重要是不言而喻的。
从历代的统计数据来看,每年的七、八月份,是成都水灾的多发季节,有时候甚至是洪水泛滥。公元前310年的雨水一定正常而听话,才有这个冬天成都城的完工并诞生。

 第二章 审察时光的秘密
哦,我们为何克制自己的肉体,
时间是那样漫长,那样的久远?
——约翰·邓恩

农业社会的作息时间
“上帝保佑您,快走吧!”
这是一位在中国的传教士所下的逐客令,因为他经常面对一些像这样的来访者:对信教并无兴趣,却滔滔不绝,不知疲倦,说个不停,问个不休,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却整天整天地来他那里耗着。依我们的猜测,去他那里耗着的人,要么是无业游民,要么是有闲阶级、纨绔子弟,间或说不定也去一些有点好奇心的农民。而这些有时间去那里耗着的农民,如果他的品德是勤劳吃苦的话,那么他一定处在难得的短暂的农闲期间。
农闲,是大多数中国人甚至包括非农业人口,对时间的一种认定方式。这种认定方式,虽然从阶段性来看较为准确,但对于时间的界定却是模糊的。在古代的农业社会,作物的生长周期决定着农民的生活规律,也就是说从耕作周期的开始到结束称为一个“农年”,而这个“农年”之后尚有些因气候或其它地理条件限制,不能做野外耕作的事,就被称之为农闲。而“农年”完结之时也因各地地理气候及其它风俗,而并不相同,而且就是同一地今年“农年”的完结也与去年并不完全重叠。因此“农闲”并不是一个绝对准确的时间概念。因为室内所做的事如编织家用品等都不是农活,而有编织的活也不是无限度的,这就说明对于辛劳的民众来说,确有农闲可言。除非集市兴起,可以拿去以物易物,或者直接换钱。这样就使得农民的农闲时间缩短,但是商业社会的兴起,直接导致的社会分工,将会使人们通过从事自己的劳动而获得非自己劳动的产品,满足自己日益多样的需要,从而既可以使人们拥有比此前更多的闲暇,因而使生活变得更有质量。
从鳖泠开始,玉垒山一带的水势得以整治,成都平原的水灾大大得以缓减,而蜀守李冰率众修成举世闻名的都江堰,使得整个成都平原成为灌溉农业的典范。经过逐步的发展,成都成为水旱从人,沃野千里的天府之都。水旱从人,对于靠天吃饭的农民来说,简直就是梦中的理想,但对成都平原地区的农民来说,确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灌溉农业的最大特点便是适宜于水稻的种植。法国年鉴学派史学巨擘布罗代尔认为,水稻最初种植,在公元前2000多年前,经海道和陆路被介绍到中国(但民食政策史研究专家冯柳堂认为,中国自古就有水稻,对此我不能同意,见冯著《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随着水稻的推广,中国生活的重点完全颠倒了过来:新兴的南方代替了历史悠久的北方”,而接受稻谷植“是获得文明证书的一个方式”。我认为布罗代尔的推断是有道理的,因为水稻的产量可以养活更多的人,所以秦灭巴蜀实万户到成都,并没使成都感到养活人的压力,尽管当时成都的水稻种植水平,其单产量并不高。但便利的灌溉,而且来自石质地区的水,含沙量较小,有利于水稻的生长,确是个无可否认的事实。而便利的灌溉,使得成都地区的水稻种植所需劳动力和劳动日,明显低于其它那些水利灌溉不甚便利的地区,加之土质肥沃,使得水稻单产量也较高。以相对较少的劳动力和劳动日获得较高的收益,这就使得闲暇较多,便于剩余劳动力转向工商业经营。而工商业的经营从某种意义上讲,小而言之,可以改变农业社会里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通过商品交换而进行频繁的交往。


诚然,在古代社会,农民对时间的支配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想象的那般自由。不只是统治者不可能使农民轻而易举地获得其所需的物质,或者自由地迁徙;另外由于获取个人所需物质的大部分来源,或者是作为佃农依附于地主而租地耕种,大多仰赖于小农耕作,或者偶尔的集市交换,在最原始意义上互通有无。也就是说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中国漫长的农业社会里极有市场,表明农业在中国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正如学者许倬云所说:“中国人好像一旦踏上了农业路,就再也没有背离过。进步和变革时有发生,但是农业在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始终保持着至高无上的地位。”(《汉代农业:早期农业经济的形成》)这种至无上的地位,在成都也不例外。尽管农业如此重要,但有关农民每日花在耕作上的时间,包括官员们在农业社会里为管理地方事务所需的工作与休息的时间,我们史书记载的却是少之又少。这与我们的历史记载中没有真正的个体关怀有涉,因为因他们看来,辛勤劳作是如此值得提倡,以至于可以忽略作为工作之一部分的休息。加之史家历来认为这种记载琐碎而不具备其可资利用的价值,与那些风云际会的大人物、大场面相比,实在无足轻重,因此要写出活中国包括活成都的历史,其困难之大,便不难想象。
当然,这并不说我们一点使人振奋的根据都找不到。一方面,整个社会的时间安排都是围绕着农业而制定的,比如拿今日来看并不算精确的二十四节气,靠二十四节气的周而复始,配以天干地支来达成人们在时间观念上的循环往复。这和西方公历年向前行进的时间观念透露出来的哲学观念有着质的差别。另一方面,每年立春的前一天,地方官员要象征性赶一下耕牛,以告示漫长的冬天的结束,以及新一个务农季节的到来。而皇帝也会选择春季里一个美好的日子,象征性地亲耕,以显示农耕的重要性,便于给万民垂范。同时提示人们“耕之本,贵在趣时”(《汜范之书》)。而在成都,如每年都江堰的放水节,是对成都农业影响至为重要的节日,因此每年清明的放水节堪称盛况空前。这也就是说,农业社会的劳动和休息时间,有很强的官方和民俗意义。一般说来,古代农业社会中的成都,围绕着成都城而生活的乡下人,都是起早贪黑地在地里劳动,而在夜晚,如果消费得起灯油的话,妇女们一般会纺纱和织布中度过。而在实行集体农业的区域,或者是地主大规模雇佣而非租赁给佃户种植的地方,宋元时期的四川包括成都地区,多用“农鼓”和“漏壶”来表示劳动和休息的时间,元代农学家王祯曾在《农书》里说:“薅田有鼓,自入蜀见之。始则集其来,既来则节其作,既作则防其笑语而妨务也。其声促烈清壮,有缓急抑扬而无律吕,朝暮曾不绝响。”诗人苏轼对此亦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作为蜀人,他的记载更亲历的成分,其家乡风俗“岁二月农事始作,上月初吉谷稚而草壮,耘者毕出,数十百人为曹。立表下漏鸣鼓以致众。择其徒为众所畏信者二人,一人掌鼓,一人掌漏,进退作止,惟二人之听。鼓之而不至,至而不力,皆有罚。量田计功,终事而会之。田多而丁少,则出钱以偿众。”(《东坡集》卷32)这一指示时间的习俗最适合集体劳动时使用,利于劳动中加快速度而不疲累,故在包产到户前的广大四川农村地区仍有保留,笔者也有亲身体会。
如果白天的时间,对农业社会的人们来讲,多半是劳作(不管是辛勤还是赖散)的话,那么人们对它的享用还有相对的公平。而夜晚对于人们来说是并不公平的,除了有能力烧桐油、菜油、煤油之类来照明的家庭,能够享受夜晚的些微生机外,其他的人只能沉入茫茫黑夜之中,变成单调枯燥的床上休息,即便他们并不想立马就休息,但黑夜逼迫他们只能做出这个唯一的动作。当然另有一些家庭手工业者,点上桐油并不是为了享受夜晚的静谧与闲暇,而是为了在白天的劳作之外,继续找一种利用夜晚进行继续劳动,以补贴家用的方式,而妇女们通常是在手摇纺车的嗡嗡声中,度过漫长的夜晚的。在一些特定时段,妇女们的劳动强度加大,“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汉书》)。也就是说一到冬天,农村妇女就聚集在一起日夜纺绩苎麻,一个月要做相当于45天的工作,一天等一天半,这就是夜晚纯粹给搭上了,没有什么休息时间,可见其劳动强度之大。而一个妇女每天所纺的精细麻纱仅一、二钱,如像马王堆那块约23升的苎麻布,需要花费1—2年的时间,由此不难想见苎麻布在彼时的金贵。四川蜀郡的麻布在西汉时就已经是四川的名产,《盐铁论·本议篇》就曾将“蜀郡之布”与“齐陶之缣”对举。不难想象成都地区的妇女在漫长的冬夜之辛苦程度。当然就前述内容来看,这些织锦的大抵都带有奴仆性质,奴仆的劳动时始终是最为特殊的,自由民与他们的劳动和作息时间有不少的区别。但在农业社会里,他们所占比例随着土地的高度垄断,奴仆在地主庄园中给其耕种,以获衣食的事也不在少数,手工业的发达,官方的作坊和手工业主的作坊,同样需要雇佣一大批劳动力,以从事各种不同的工序之工作,因此这样的人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劳动和作息时间的研究不可忽视。唐代诗人王建对此有一首《织锦曲》痛彻地描写了成都织锦工人繁重的劳动,其中虽然告诉我们劳动与作息的具体时间,剔除诗人的部分夸张外,我们亦可隐约的作些推算:
大女身为织锦户,名在县家供进簿。
长头起祥呈作官,闻道官家中苦难。
回花侧叶与人别,唯恐秋天丝线乾。
红楼葳蕤紫茸软,蝶飞参差花宛转。
窗中夜久睡髻偏,横钗欲堕垂着肩。
合依臣时参没后,明灯起在鸡鸣前。
一匹千金亦不卖,限日未成官里怪。
锦江水涸贡转多,宫中尽著单丝罗。
莫言山积无尽日,百尺高楼歌一曲。
从大的时间方面来看,被勒逼为官府织锦的女工,其不得不按照工头亦即“长头”的旨意,冬天不停地织单丝罗,夏天辛勤地为宫廷织锦。从小的时间来看,锦工每天要工作到深夜,倦了只有斜靠在机台上休息片刻,发髻弄偏了,束发的钗快掉到肩上,顾不上收拾,仍要不停地织梭。而且最终是“限日未成官里怪”,这就说明赶时间,在织锦户来讲,是家常便饭。宋代成都的地方官向匠户摊派织锦任务,限期完成,织工不得不连夜加班赶造,以至于弄得“燃膏继昝,幼区竭作”的悲惨景象。也许按我们寻常的逻辑揣度,这种焚膏,夜以继日而辛勤劳作的生活,确是应该尽早结束的好。但我们也实在找不出一种替他们另谋生活的方法,因此对于官府禁止夜火,而不让织户点烛的做法,也会像织布一样怒火填膺,在这里工作是重要的,休息变成了一个他人的动词。《九灵山房集》中有一首控诉“火禁”的诗,可以拿来一读:“成都妇,何太苦,/官家火禁猛如虎;/夜长不得秉机杼。/就中小姊最堪怜,/箔蚕已老雪团团;/欲缫新茧为匹帛,/有烛当窗不敢燃。”这是元朝的官吏对民间丝织业的禁压。如是观之,农业社会的夜晚肯定比工业社会,当然更比现代的信息社会要漫长。这种漫长并不只是物理时间作用的结果,同时也是心理时间附属作用其上的显现,而对织工来讲,漫长的夜晚便是漫长的折磨,漫长的劳役,给人永无天日之感。
如在漫漫长夜不得劳动,那么他们又怎样生活?因而无论是休息还是工作,漫长的夜晚对农业社会中的人们都是一种折磨。固然,在电灯发明之前,官方曾在某些要道口用灯笼设天灯,以便路人,同时也给整个都比较黑暗的夜晚一点亮光,故而与上南大街北口接壤的就有天灯巷作为街名。就掌握的资料而言,南接红石柱横街东口,北至中东大街东口的义学巷,因清代有人在此兴义学而得名,同时这巷东尚有竖指禅院,有庵名竖指庵,此处有天灯通夜照明。而电灯的发明是对夜晚时间观念的一个巨大挑战,是对人们潜在能量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释放,也是工业社会不同于农业社会最为显著的标志。因为明亮如昼的夜晚——同时可以自行控制开关,增加一种选择余地,白昼黑夜仿佛就掌握在自己手中——人们游乐享受,是很容易不知东方之既白的,那种只能沉没入黑夜的单调枯燥苦挨时间的方式,其人生质量自然是不能与之比肩的。
当然,成都人既爱玩耍,又生性奢靡,那么夜晚不必能久困他们,尤其是唐宋两代成都经济文化的急速繁荣发展之后,在一些重要的场所,人流出没较多的地方,官家设立了灯笼以照明(清末有电灯之前为马灯、油壶照明),似乎在财政拔款中设立了一点膏火费。或者鼓励商人们联合起来自行解决照明问题,以便在该地搞经营,进行交品交易,终在夜市。《成都志》中载有关于夜市的古诗:“锦江夜市连三鼓,石室书斋彻五更。”(转引自祝穆《方舆胜览》),祝穆是宋人,其所载的《成都志》夜市的情况,应早于宋代,证明唐代成都即有夜市存在。当然到了宋代后就更为普及。田况有《七月六日晚登大慈寺阁观夜市》诗作记载彼时夜市情景,两位在成都生活过的诗人,范成大和陆游亦对此有记载,前者说:“东郭风喧三鼓市,西城石汹二江涛”(《石涌居士诗集·前堂观月》),后者有:“明河七夕后,倦马五门前。小市灯初闹,高楼鼓已传。”(《剑南诗稿·七月八日马上作》)而《岁华纪丽谱》也记载:“七月七日,晚宴大慈寺设厅,暮登寺门楼观锦江夜市。”这就说明,有案可稽的成都夜市,有锦江一带、大慈寺、五门亦即得贤门附近,而且一般说来这些夜市大多要交易到三更时分。像大慈寺的夜市,既有官方的倡导,又有民俗的吸引,商品交易固然旺盛,商人们还是极辛劳的。但官员们不大相同了,他们在七夕(或者如田况在七月六日)这晚登楼赏月,用公款大宴宾客,确实糜费不少,“其帅府监司,七夕率皆登历宴饮,无复忌惮,吏民聚观,不可以训。”(《宋会要辑稿·刑法》)因而宋朝统治者曾下令禁止,但并不奏效,因为在官吏荒唐的宴饮中,这种夜市确有其民众和商业基础。在农业社会里,这实在是难得对付漫漫长夜的一种良策,爱玩的成都人哪能让其轻易废掉呢?及至清末,成都夜市更盛,近人徐心余《蜀游闻见录》里说:“虽无大宗交易,而每夜银钱出入,尚有千余金。”可见夜市对成都人的生活影响日渐扩大。
可以肯定的说,成都周边地区由于自然地理气候诸多条件的优越,加之灌溉农业的发达与完善,他们花在同样单位的农作物所需要的时间和劳动强度要比其它恶劣地区少得多。加之成都地区通往外省的交通条件历来不是十分便利,而彼时简单的交换、贩卖等小型流通商业,又不足以使农田作物及其产量的改进成为具有内在动力的必然。换言之,无论是成都城内的人还是及其周边地区,由于上述诸多因素,其余裕时间相对较多,必然诱发出人本能上的娱乐戏耍的本性,再者农副产品的丰富,必然带来酿酒及其相应的吃喝玩乐的盛行。因此在中国很多地区还尚待开发的时候,班固已在《汉书》里对与成都相连的广汉郡的人情风俗作了描述,而此地与成都是如此之近,两地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因此用广汉的资料作为对成都的分析,也是有相当的适用性的。从地理物产上看是“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实之饶”,如此好的条件,民众自然是不知凶年饥荒为何物,即所谓“民食稻鱼,亡凶年忧”,其个性中便少有愁苦之色,甚至成了一种习惯,“俗不愁苦”。如果我们在一定条件下同意人是环境的动物的话,那么这些人言行轻率(轻易)、贪图享乐(淫佚)、体格矮小而生性懦弱(弱柔)、心胸不够宽广且容易自足(褊厄)等等,便不会显得那么突兀。
也就是说,成都这样的地理气候条件所造就的与其它地方作息时间上的差异(尽管在农业社会的总体差异不会像今天那大),固然有经济学的意义,如通过对某人或某些相近的群体的工作和娱乐比率分析,来判定其给予社会和向社会索取的一个指数,同时还可以运用福利(Welfare)等于薪金(Wage)除以工作(Work)的公式,来分析其在社会中的位置及其生活质量。但是另一方面,却铸就了成都人的性格及其相应的文化风尚。其时间上的余裕所带来的商业性和民俗性节日及其它游玩时间的增多,无疑对成都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今日成都人——尽管多半是因为明末清初的战乱而从外地迁入成都的人的后裔,而非此前之“土著”——与班固所描述的彼时之成都人的性格风俗没有多大区别,由此不难看见,环境所带来的诸如民情风俗甚至包括作息时间与它处的异同,其影响不可谓不可剧。
游乐与工作
我们现今常批评成都人工作像玩乐,玩乐就是工作,将两者混淆在一起。其实这并非今日成都人的“独创”,追流溯源,实在其来有自。成都人的闲适是很有名气的——比如说成都人平均的起床时间可能是全国最晚的,街巷中步行的速度是最慢的,茶馆的营业时间可能是最长的——这种名气从古代即已开始。这里蕴含一个相当简单的道理,就像饱暖思淫欲一样,物产的丰饶,生活的相对稳定,必然给该地的人民个性、民俗风情诸多方面带来极深的影响。
历史上,唐宋两代是成都最为兴盛的时代,繁荣的经济和丰富文化,最能见出许多与今成都相同的遗脉。宋代佚名所著的《岁华纪丽谱》(一般认为本书系元人费著所著,但我赞同谢元鲁的考证)一书开篇辟首即断言:“成都游赏之盛,甲于西蜀,盖地大物繁而俗好娱乐。”换言之,西蜀大地都有游赏之俗,而成都为最,游赏在成都有着相当的物质和群众基础——地大物繁和俗好游乐两者缺一不可,只有任何一点都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游赏盛况。北宋吕陶说:“夫蜀之四隅,绵亘数千里,土腴物衍,资货以蕃,财利贡赋率四海三之一,县官指为外府。”由此不难看出。不特是成都,就是成都周边地区,亦是非比寻常的富庶,同时也就形成了一个以成都为中心的物质与文化的繁盛地区。更为关键的是,“既富且庶,役寡赋轻”,因此“古为奥区,今犹壮观”,于是“俗尚游乐,家多宴乐”,这就是宋人刘锡在《至道圣德颂》里所描述的成都景象。以至于清代学者纪晓岚得出一个颇富总结性的结论:“成都至唐代号为繁庶,甲于西南。其时为之帅者,大抵以宰臣出镇,富贵悠闲,岁时燕集,寝相沿习。……其侈丽繁华,虽不可训,而民物殷阜,歌咏风流,亦往往传为佳话。”(《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岁华纪丽谱》提要)
纪晓岚总算还解风情,虽然也要说“侈丽繁华,虽不可训”之类冠冕堂皇的官僚废话,但他终究要说“歌咏风流”,“往往流于佳话”这样的文人评语。而且他更看到了一个显著的事实,那就是在唐宋两代,成都作为富庶之地,出掌成都的人多是政坛上的重臣,可见成都之重要。当然作为形成成都风俗民情的要件之一便是这是执掌成都权柄的人,有着“富贵悠闲,岁时燕集,寝相沿袭”的心态和作派。此种榜样之作用,其力量真可谓无穷,我们不妨以一个事实的侧面切入。
大抵在1056年8月,朝中重臣听说仁宗皇帝要用一位本来就喜欢游乐的著名文人——宋祁去执掌成都的权柄,反对的人非常的多,其中尤宰相反对最为猛烈。宰相的理由是:“蜀风奢侈,祁喜游宴,恐非所宜。”意思是说,宋祁的个性太多与成都相合的地方,去了将把成都人民“教坏”,自然这里面含着成都的繁盛对宋祁的“软化”。但是仁宗皇帝不信这套,似乎相信宋祁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当然还是宰相反对得有理,宋祁在成都奢侈过度,过着神仙的日子,其举动闻名于朝廷,因而数次受到台谏的攻击。自然像宋祁这样在成都奢侈过度,不足为怪,成都有其奢侈的物质基础,而他本人又有奢靡的个人爱好,在成都当然是如鱼得水。不过由于他经常受到攻击,因此当了二年零二个月(1056年8月至1058年10月)便被调走。因为古代当官走的是开科取士的道路,因此凡是当官的都能写几句诗是自不待言,尤其是诗歌写作还被作为考题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不用说,宋祁自然在一边作官,一边吟诗作赋,面对在都这样的美景及繁盛之地,更是不能无诗以纪。当然他的诗中在他看来最为切要的无非是:“此时全盛超西汉,还有渊云抒颂无?”(《成都》)物质和文化上的繁华超过西汉已经很多,怕的是没有杨雄、王褒这样的“歌德”高手来给盛世唱赞歌。此中已然透露了宋祁喜粉饰,重游乐,好燕集的本性,看来别人说他来成都“恐非所宜”,也并不全是诬枉之辞。
无论是到成都当知州还是当督抚,喜欢游乐燕集的,宋祁既不空前也不绝后。薛奎就曾因喜好春游,作了十章诗歌《何处春游好》来赞美成都的春天之繁丽之生机勃勃,因而自号为“薛春游”,像这样不避贪玩之名声的地方行政长官在其它城市是相对较少的。这个薛奎,有意思得很,最擅长入乡随俗,在某处当官或者在某个职位上当官,他因表现而获得的绰号是并不相同的,其表现似乎判若两人。比如他在开封府的时候,以严格治理开封诸事著称,即所谓“权知开封府,为政严敏,击断无所贷。”(《宋史·薛奎传》)因而人称“薛出油”。一个人在不同地方当官,所用的方法竟然截然相反,不是只武断地说薛奎善变,而是时势地理,人情物理相去甚大之必然。成都之好游乐燕集,不只是一个民俗风情的问题,所谓“违之则人情不安”。薛奎或许非常用心地研究了这点,当然也可以从旁验证成都对一个人潜在欲望的激发与改变。
事实上,成都如果不遭逢大的战乱,天灾人祸,成都的繁荣是有其先天基础的。如有宋一代,成都发生大的水灾共七次(996年、977年、1135年、1137年、1172年、1217年、1233年),亦偶有地震,间或有农民起义,这些都对成都的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有着一定的负面作用。但有宋一代,整个成都的繁华是不争的事实。进而言之,即便是面对一片废墟,成都的复建能力也是极强的,这可以在清朝前期的成都重建与开发中得到应证。这其中原因固多,但地理气候之类的自然条件不可低估,譬如土壤肥沃、耕作技术高、水旱从人(自然这是在一定程度上而言)、灌溉农业比较发达等,同时还有虽经毁损而并不曾完全断绝的文化遗风,这些都是成都得以近三千年不迁址且繁荣不衰的内在因由和基本动力。有这样的物质和文化基底,在繁荣的唐宋两代多几个像宋祁这样“号召”士大夫和民众——自然是有一定物质资本的民众,厨烟不继是断不会去游乐的,当然这种人在成都相对其它地区较少——游玩燕集的人,也是并不奇怪的,尽管也有不少的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其实宋祁好燕集游乐的生活方式,只不过是承袭了他的成都前任的作风而已。如在1026年至1028年、1048年至1050年分别执柄成都的薛奎、田况,便可算是带头“号召”成都人民群众游玩的高手,尽管他们也并非开创游玩风气之先河的人。
当然,我们不能具体找出一个倡导游乐风气的长官,来作为此种风气的“发明者”,以便给他奖赏。据《岁华纪丽谱》里记载:“凡太守岁时宴集,骑从杂沓,车服鲜华,倡优鼓吹,出入拥导,四方奇技幻怪,百变序进于前,以从民乐,岁率有期,谓之故事。”可见在田况、薛奎、宋祁们之前,游玩宴集已形成了一种风气,定期定程序,已经“谓之故事”。而且我们知道,太守是秦代至隋朝的官,后来已废。因为作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太守所执掌的“郡”不再作为地方行政区,所以太守已然不再是正式官名之称呼,只不过是习惯上作地方府和州级行政区最高长官的另一种称呼。如果我们尊重历史事实,隋代以后便没了太守之类的正式官职,那么上述记载就表明,成都游乐风气已久,至少可远推至隋代以前,而且有一地最高行政长官带头“号召”游玩,可以反证班固《汉书》里对彼时成都地区人的习性的描述与评价。倘使上述记载并不是对彼时成都最高行政长官的称呼,而是对唐代以后执掌成都权柄的行政长官的习惯性称呼,那么至少也证明是“第一把手”在“号召”大家游玩这一事实。而这一点对于我们这个道德(当然大部分是伪道德)至上的国度不啻是一种挑战,因为从农业社会的角度看,我们强调的是官员象征性的春耕季节赶一下牛,在春季放水灌溉农田的时候放一下水,在久旱的年份带着一地的大小官员祈一下雨。
我们似乎可以顺理成章地得出一个结论:唐宋两代执掌成都权柄的官员在冒天下之大不韪,与传统的官员形象作对。自然事实远非如此简单。前述的“以从民乐,率岁有期,谓之故事”,并非全是虚假之托辞。“以从民乐”,是因为成都不少的民众尤其是士绅阶层衣食相对较为无忧,有喜好游乐玩耍的习惯,“以从民乐”就不只是入乡随俗的问题,就是从现代意义上讲,法律中的自然法也是由此而来的,也是真正的法律得以本土化的基础。这说明“以从民乐”除了掩示统治者自己骄奢淫侈的目的外,确有相当的“民意”基础,不能不给予应有尊重,自然我们不能拔高古人,说他们达到了这样认识事物的高度。如此一来,行政长官的“号召”就与成都人古来即贪玩好乐的禀性结合了起来。“率岁有期”,说明成都人的游玩和成都行政长官的“号召”既不有不违农时之处,同时又有利用闲暇游玩的意识,其游玩的时间相对较为固定,就形成了类同一定时间的“节日”。从正月元日至冬至日,成都衣食无忧的人“节日”不断,有的是地方行政长官倡导,有的是百姓自发而成。总之,众多的人参与的,从而形成的游乐宴饮之风以至终年不绝。
随着城市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它的功能也就越来越多,人们需求的多样,包括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激增,势必需要城市的功能越来越完善。人们更多的需要刺激了商业的发展,商业的发展也刺激了人们更多的需求,同时使农业生产与商业的发展愈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商业发展与农业生产的互动。如此一来,就使得成都地区的广大农民和小手工业者,通过这种“率岁有期”的游乐活动,更好地利用农闲来进行这种生产和交易相结合的活动。不仅将自己生产的剩余产品贩卖出去,换回自己所需的物品,更重要的是从游玩与商业交易勾连在一起的活动中,获得了比农业生产中更大的利益。因而我们才在每年不停的娱乐活动中,尤其是每年正月元日到四月十九日浣花夫人诞日的游乐中,看到了关于蚕市、药市等大型商业性买卖活动。在蚕市、药市、花会其间,除了养蚕人卖蚕,医人鬻艾,道人卖符,花农销花,官府卖酒(宋代实行酒类专卖),还可以方便农民们来买农具。可以说这样由官方“号召”或者民间组织官方相助的商业性游乐活动,似乎有点类似今日之“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各种“某某节”,只不过彼时是游乐甚于商业,不存在着过于明显的经济目的,游乐的气氛自然还十分强烈,文化意味比今日浓厚得多。可见宋代的蚕市、药市的游乐活动,内含有大规模的商业交易,对成都文化与经济的繁盛是必不可少的。
强调游乐活动对成都的必要性,并非出自田况、薛奎、宋祁这样喜欢游乐,随时燕集的官员之手,而是史称为政简易,以一琴一鹤自随,匹马入蜀,两次执掌成都的赵卞在《成都古今记》里所阐述的。由于王安石颁行市易法,让官府出本向商人贷款,并根据市场情况向商人收购或出售货物,以此控制商业贸易;与此同时又实行酒类官府专卖,因此“方游观时,人情惧然,减常岁之半”。这样就使得各种收入减少,而彼时宴会和赠送过往官员的费用在成都地区又无度地增加,反而造成了成都发展的萎缩。所以赵卞指出:“譬之巨人以狭衾寝,覆趾则露肩,拥左则阙右,甚可笑也。今盘馔比旧从省,乐、优之给亦复过杀,设遂废之,则非天子所以付畀一隅,惠保远人之意。而小民之鬻肴果者,旦营暮供,藉以为养,此游宴之不可废也。”(转引自《岁华纪丽谱》)这就像明代地理学家王士性在论述杭州西湖作为旅游胜地时所说的一样:“游观虽非朴俗,然西湖业已为游地,则细民所藉为利,日不止千金,有司时禁之,固以为俗,但渔者、舟者、戏者、市者、酤者咸失其本业,反不便于此辈也。”(《王士性地理书三种》)设若我们排除赵卞与王安石的政见不合的因素,那么以两次执掌成都的经历,表明赵 卞对成都如何保持繁荣与发展,是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的。他从两面论述了成都带商业性的节日游乐之不可废:一方面他从地方官的角度入手,认为天子交给臣下执掌一方,要保持稳定,“惠保远人”,但要注到前两点,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无疑是极其重要的。另一方面他又从细民百姓的角度着眼,说他们从早到晚,经营果品肴馔,供游人食用,以此养家活口。并不十分喜好游乐的赵卞于是得出“游乐之不可废”的结论,实在是让人深思的。这说明田况、薛奎、宋祁诸人之提倡游乐,虽然不无造成佚乐浮薄之嫌,但在客观上却是对促进经济与文化的繁盛起着一定作用的。
更为重要的是,赵 卞的言说中还包含着一些朴素的消费刺激生产的思想,其实这也切中了成都城市发展脉络之一端,也从某种意义上暗示了成都今日仍是消费为主的城市经济格局。譬如“今盘馔比旧从省,乐优之给亦复过杀”,则不便“惠保远人”,便是这种思想的体现。因此凡是掌管成都的人,固然要依照成都的人情——即成都人的民俗习惯,更应该顺着成都的物理——自然条件及其气候物产,来管理成都,才可能使成都获得真正的繁荣。这应是农业社会治理成都的不二法门,因为成都交通不便,所谓群山四蔽,物产丰饶,地狭人多,具有强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特征。在此种自闭的经济形势下,自然限制了人们不可能将剩余物品大规模地投入手工业和商业之中,也不可能将自己更多的投入花费在购置土地上(像后蜀节度使田钦全在成都占地一万亩,这样大规模的侵占,在前后蜀当然很多。但他们不是买卖的结果,而是权力侵占土地的结果,不能用来作为支撑在土地上投入更多花费的观点)。
在这等情况下,就只能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成都地区自己周边人群的消费),因而《宋史》地理志中谈及成都:“地狭而腴,民勤耕作,无寸土之旷,岁三四收。其所获多为遨游之费,踏青、药市之集尤盛,动至连月。”换言之,他们辛勤劳作的累积,肥沃土地的赐予,只有自己想些办法来消耗掉,那么吃喝玩乐便是一种最好的方式,因此成都人尚奢好玩就不只是成都人的过错了,有自然条件的促成。因此韩琦在给张永写神道碑里就曾说:“蜀风尚奢,好遨乐。公从其俗,凡一岁之内,游观之所与夫饮馔之品,皆著为常法,后人谨而从则治,违之而人情不安。”(《安阳集》)韩琦所说的正是赵卞在《成都古今记》里告诉到成都为官者的技巧。这也是古代农业社会对于自然条件过份倚重的必然结果,一个城市的发展十分依靠自己所处的地理位置,受制于这个“天”就是必然的。成都人这种在外地人看来,对“过剩”产品不健康的、不正当的、华而不实的使用方式,是可耻的不能容忍,也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书籍中遭到一致的谴责。除开我们的消费传统中对寅吃卯粮的方式不分清红皂白的否定外,的确还在于整个社会有一个尚俭的道德传统,从而形成了整个民族对奢靡之风排拒的集体无意识。我们固然不必完全同意马塞尔·莫尔离经叛道的说法:“推动社会迅速发展的力量并非来自生产:奢侈风尚才是伟大的动力”(转引自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我们要说,成都并没有忠实地履行他这一论断,但在农业社会,没有扩大再生产规模的机会,“过剩”产品出川的运输成本又较昂贵——交子的发明有多半原出于此,但交子又产生了新的问题,以后我们会谈到——成都人的选择余地就非常狭小,奢侈成了他们唯一的机会成本。而这成本的风险就必然加大,进而影响到个人生活品质,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成都人好游玩并不证明成都人的生活就不辛苦,苏轼就曾在《和子由蚕市》诗中写道:“蜀人衣食常苦艰,蜀人游乐不知还。千人耕种万人食,一年辛苦一春闲。闲时尚以蚕为市,共忘辛苦逐欣欢。去年霜降斫秋荻,今年箔积如连山。破瓢为轮土为釜,争买不啻金与纨。”苏轼这首诗的描写对象宽泛为四川人,自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成都人。作为一般民众来说,苏轼所描写的生活才是他们真实生活,即所谓“一年辛苦一春闲”,而且“闲时尚以蚕为市”,他们工作的辛劳程度可想而知。这至少表明,历史是经官方和史家淘汰过的,因此成都人爱游玩及奢靡之风被一代一代的好事者放大,在众多文献中反复记载,而那些艰辛的劳作细节反而湮没不彰了。这实在是历史的宿命与无奈。但苏轼的诗却在无意中透露了一个成都人,尤其是从事商业工作的成都人工作与游玩的秘密,即在一定的时间内,工作与游玩是很难分清彼此的。这就在一定程度模糊了成都人在农业社会的作息时间——作息在我们看来,并不完全指白天工作,晚上睡觉,还包括工作与休息是如何处理的这种观念——使我们想遽然分清工作与游玩的具体时间界限的企图变得徒劳,就像现今社会中的作息钟点对许多成都人并不起多大约束作用一样。
诗词中的成都市场
市场的形成固然是因商业的勃兴,货物交易的必要而发展起来的。现存的成都街道,大约还有七、八十条能见出过去作为市场之所在,进行买卖的痕迹,譬如珠市街、锣锅巷、八宝街、白丝街、银丝街、烟袋巷之类均是以市场或者作坊来给以命名的。倘若成都的市场形成仅限于此,那么其独特性便无法显现,因为其它诸多城市的市场形成,也与此大同小异,并无什么值得特别表彰的必要。但成都之不同,正在于它市场之形成,与成都农业发达后所形成的工商业发展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成都人爱游玩,喜宴集,包括人们利用农闲将商业与游乐一同付诸实施的特殊做法有关。一般说来,综合性市场比专业性市场发育要早,因为综合性的市场内要分若干的行,而专业市场是由市内的行独立分裂出来,专门组成专卖一种商品或主要卖一种商品而形成的。成都在后蜀时期便米市、炭市这样的专业市场,而炭市还曾被王建拿来枪决犯人。当然,像这样的综合市场和专业市场,不独成都有,全国其它发育较早的城市都会形成这样的市场,这是经济发展之必然。
但成都比较不同的是,有一些季节性的特殊市场如卖花果、蚕器的蚕市,卖香、药的药市,卖器用名为七宝市,其它尚有扇市、夜市等等。这是唐代的成都,准确的是说唐僖宗年间的成都市场的情形。到了宋代,这些季节性特殊市场,更多变为季节性专业市场,甚至是每月都有,此类市场的性质是商业交易与游玩享乐两者兼而有之。细数下来:一月灯市、二月花市、三月蚕市、四月锦市、五月扇市、六月香市、七月七宝市、八月桂市、九月药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桃符市(《成都古今记》)。一位名叫庆余的近现代诗人,完全依照每月所举行的季节性专业市场,用竹枝词的形式写了二十四首(每市”两首)《成都月市竹枝词》,可见上述季节性专业市场,流风所披,影响之大。当然形成这种季节性很强的市场,既是民众对农闲的掌握判断,又是商人和手工商业者依据每一物种由生长到成熟,包括加工成商品所需时间的大略概算。市场的形成都是他们长期经营总结的结果,比始蚕市在前蜀王建时期便颇成规模,“蜀中每春三月为蚕市,至时货易毕集,填委,蜀人称其繁盛。”(《五国故事》)因而种这季节性专业市场既有人为因素又有顺应天然物理的一面。首先是便于经营者对自己主营或兼营的商品加以购置罗致、储备运输,在时间上符合这些季节专业性市场对时间的特殊而短暂的要求。复次便于消费者在相应的季节里购买自己所需的商品,以便购买立马就用或以备他时再用。当然有的东西也可不分季节地在综合市场购买到,但其时鲜程度便大打折扣,而且因不合季节反而还比合季节性的购买要贵。不过有的物品也并不要求其时鲜程度,比如锦、香、扇、药等,因而消费者参加这些季节性市场交易的时候,有不少人是为了参与一些和时令内容相符的民俗风情观光,以及交朋接友的娱乐宴集。娱乐宴集自然是少了诗酒流连,文人雅士徜徉其间,并以诗词纪之而留下佳话,而我们更看重他们诗词中所歌咏的成都市场而保存的文献价值,从中看出民俗风情及其相应的社会学、人类学的意义,借机明了时间对成都人进行商业交往的特别作用。
而天生就喜好游乐的文人们,更是在游乐之余或者在市场上,买到了自己的东西;或者在市场旁饮酒找到了快活;或者与好友一起寻花踏青,获得了使人难忘的享受等等。因而在游赏之余,还有雅兴将自己亲历的市场之点点滴滴描述出来,公诸同好,使得后人既可以从中赏析其艺术价值,学习作诗词之技巧,亦可以从中窥见成都经济消涨的线索。这也许是文人们在获得“百无一用是书生”酷评后,另一种意想不到的小用途吧。当然,歌咏各种市场的有很多是官员,有的甚至是被称为“遨头”的太守或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譬如田况《成都遨乐诗》二十一章里就有关于不少专市场的描绘,而蚕市便是其一。因蚕市在不同地点举行,田况便有分别歌咏大慈寺蚕市和南门蚕市的。关于前者他写道:“高阁长廊门四开,新晴市井绝纤埃。老农肯信忧民意,又见笙歌入寺来。”(《成都遨乐诗·三月九日大慈寺前蚕市》)田况没有直接写大慈寺前蚕市的买卖,而是用在蚕市上买蚕具、农具有老农和寺里面的笙歌对比,点染出成都人少愁苦,易欢乐的特点。也表明蚕市除了货物交易外,还是达官贵人和士大夫们车马喧阗,笙歌悦耳的游乐观光场所。而另一首描写南门蚕市的诗,则非常直白地写到市场上众多的货物买卖,对方便人们的生活和帮助农业生产发展的实质,“齐民聚百货,货鬻贵及时。乘此耕桑前,以助农绩资。物品何其夥,碎琐皆不遗。”(《正月五日州南门蚕市》)
检阅上述二诗,我们可以得出,蚕市有多处,计有城南的得贤门即谓五门、城东大慈寺、城西南的圣涛寺和大西门等。时间也不一定都在三月,三月蚕市或许是一个官方或者准官方的规定,要么干脆是一个从众的习惯。更多的时候,蚕市是在一至三月要举行多次,并非要等到三月蚕寺才开张,那么季节性的专业市场也是相对的,不像所规定的时间那般绝对。因为田况还有一首《二月八日大慈寺前蚕市》诗以及《岁华纪丽谱》里载有正月二十三日圣寿前蚕市,三月二十七日大西门睿圣夫人庙前蚕市,可以佐证。词人张仲殊曾有一首《望江南》:“成都好,蚕市趁遨游。夜放笙歌喧紫陌,春邀灯火上红楼,车马溢瀛洲。人散后,茧馆喜绸缪,柳叶已饶烟黛细,桑条何似玉纤柔,立马看风流。”(转引自东元靓《岁时广记》卷一《鬻蚕器》)苏轼有《次韵刘景文周次元寒食同游西湖》诗:“蓝尾忽惊新火后,遨头要及浣花前。”他自注道:“成都太守,自正月二日出游,谓之遨头,至四月十九日浣花乃止。”那么蚕市与遨游在时间上大体一致,而遨游时间比每年蚕市存在的时间相对要长一些,但二者大部分时间是重叠的,这就是“蚕市趁遨游”,二者联合起来,以达商业贸易和笙歌游乐的双重效果。张仲殊似乎只是把蚕市当作一个起兴的引子,其主要落脚点在于赞叹在蚕市期间那些纵情遨游者的奢靡无度,男欢女爱。韦庄说:“锦里蚕市,满街珠翠,千红万妆。”(《怨王孙》)一生未必到过成都的、写艳词的高手柳永也忍不住提到成都“地胜异,锦裹风流,蚕市繁华,簇簇歌台舞榭。雅俗多游赏,轻裘俊,靓装艳治。”可见当时成都蚕市及遨游的名气已蜚声在外,或许就像汉代有人因不得见成都一面而遗恨终身一样。不过,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旁看到蚕市的盛况,吸引了众多遨游之人的参与。
黄岳渊、黄德邻合著的《花经》,开篇辟首即大讲特讲种花养草的气候和土壤,可见得有适宜之气候及土壤,才能进一步说得上花草的培植。而成都的气候温润,雨量丰沛,土壤肥沃,《山海经·海内经》说“都广之野……百谷自生”,而且“园囿瓜果,四节代熟”(《华阳国志·蜀志》),这样的自然地理条件,自然比较适合梅花、海棠、芙蓉等花种的种植。花草本来就是我们传统诗歌及绘画题材中的常见对象,诗人们对其加以歌咏,画家们对其加以点染,确是他们份内之事,因为花草是最能移人性情的尤物。但有关成都的花尤其是海棠、梅花的诗,我认为最好的还是抗金不成,郁郁从南郑退下来,不能施展其爱国之志,到成都作小官的陆放翁写得最好。他虽然没有直接写成都的花市,但他写到梅花及海棠的盛况,可以从侧面映证成都花市的繁荣,以及成都人的惜花之心。“当年走马锦城西,曾为梅花醉似泥。二十里中香不断,青羊宫到浣花溪。”(《梅花绝句》)陆游藉此把对梅花的倾心喜爱,自己的醉意(真正的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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