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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都哭了

_5 夏七夕(当代)
  实验高中已经换了两个替补队员了,最好的几个队员也都在场上了,只剩下一个空位,教练思考着。
  我站在旁边观看,米楚皱着眉头,少了平时的痞里痞气,愤愤地说,妈的,找一群校外的混混,算什么比赛!
  教练犹豫地看着一个受伤稍微轻的队员,队员自告奋勇地承诺,我可以,下半场我还是上场吧,不然就缺人了。
  我犹豫了一下,走上去,冷静地说,教练,我是高一(2)班的林洛施,以前打过篮球,让我顶个空位吧。
  女篮队员和教练惊疑不定地看着我,米楚也疑惑地望了望我,然后扯了下教练说,老师,让她试下吧。教练无奈地点了点头。山穷水尽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下半场一开始,我和米楚她们就一起力挽狂澜。起初,米楚好像在故意试探我的实力,试传了几个球给我。除了被人围攻截下一个,其他的我都没有让她失望,迅速地过人,闪身,投篮,时不时地,还要小心对方球员扑上来。
  那场比赛打得异常艰难,对方女生显然看出来我和米楚配合默契,所以不停地派人守我们,起初的流畅随着两个队员夹守一个而变得寸步难行。我和米楚只能想法给别的队员传球。
  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比分已经在逐渐拉拢。对方女队员大概是米楚在校外的旧识,她们在擦身而过的时候,冷笑地望着米楚,看这次谁还救得了你。
  她们的防势越来越紧迫,步步紧逼,招招狠毒,目标却只有米楚一个。
  我隔着人群望向米楚,米楚却冲我淡定地点了点头。紧接着,她便在一场冲撞里倒在地上,血像小虫子一样从她的小腿蔓延开来,她的膝盖一片青紫。她唇色发白地蜷曲在地上,我和队友焦急地冲了过去。
  慌乱的人群中,米楚坚定地拉住我的手,示意我悄然俯身下去。我俯下身,听到她在耳边说,林洛施,只剩十分钟了,你带大家打完这场比赛,即使输,也要输得漂亮。我知道,她们的目标在我,我下去了,她们对你们就不会太苛刻了。
  迟暮的落日铺洒了一层金色的光在每个角落,隔着重重人影,米楚苍白的脸上依稀有微光影影绰绰。那一刻,我突然有些潸然,仿佛身负重命的勇士一样,冲她点了点头。
  米楚下场后,换了已经受了轻伤的队友上场。
  对方队员见米楚下了场,也就不再为难我们,而离比赛结束也只剩十分钟了,对方大概觉得十五分的差距已是定局,又因为之前一中里两个相扑的撞人假动作太明显,被罚下场,所以剩下的在场的已经明显军心散乱。
  我趁着良机,带着队友紧追比分,不愿错失一球。米楚在场外和拉拉队一起给我们加油。我们像神勇的大力士一般所向披靡,被对方夹击跌倒,爬起来再打,每个队员的脸上都带着一股视死如归的勇气。
  但是,当结束的哨声响起时,比分牌上却是50∶51。我们以一分之差落败。
  人群散去,寂寞的球场上,篮球散落一地。不知道哪个队员转过身抹了眼睛,然后就听到了低低的啜泣声。
  米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谢谢你。
  我抹了下手臂上的擦痕,扯着嘴角,无奈地冲她微笑了一下,鼻子却有点酸酸的。
  那场比赛永远地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那是我学会打球后打得最惨烈的一场比赛,也是最难忘的一场。
  而我和米楚,也因为那场比赛开始相熟。我们的友谊也仿佛因为那场腥风血雨的比赛,而显得格外牢不可破。
  这样回忆着,不知不觉我就走到了卫生间,米楚正依在洗手台上抽烟。而卫生间里,弥漫着诡异的呻吟声,跟喘气喘不过来似的……
  我惊悚地瞅了米楚一眼,她默契地冲我邪恶地笑了笑,然后灭了烟走过去,用力地拍着门,伤心欲绝地喊叫,老公,老公……你在里面吗?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背着我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要不是别人打电话给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呜呜……老公,老公!
  卫生间里顿时一片安静,诡异的声音停止。
  米楚冲我满意地笑了笑,边继续假装呜咽地说“我在家等你”,边和我一起走出卫生间。
  走出卫生间后,我和米楚牵着手在过道里狂奔,哈哈大笑起来。
  压抑的矛盾好像随着我们的奔跑和微笑突然消失。我说,你真的好贱啊。
  她翻白眼,是那对贱人贱好吧,楼上就能开房,偏要挑大庭广众的地方挑战群众的耐性。老娘没有破门而入就是脚下留情了。
  切,你神气什么,几年前你怎么没有破门而入?我嘲笑她。
  几年前,当我和米楚还是纯洁的花骨朵少女时,一起去泡吧。
  虽然米楚是一副不良少女的模样,但对感情之事却一知半解。那家酒吧是清吧,因为还没到时间,所以客人有些少。
  米楚坐了一会儿,说是去卫生间,我在座位上等了好久也没见她回来,于是也像现在一样起身去找她,却见她心急火燎地站在门口。我问她怎么了。
  她说,里面有个女孩好像病了,我进来时她一直在喘气喊叫,但是我一敲门,里面就没了声音。
  我闻言也觉得很严重,于是转身就去叫老板。
  我和老板还没走到卫生间,就碰到了回来的米楚。她一脸愤慨地说,妈的,真是一对狗男女!老板听了她的话,瞬间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有纯洁的我还拉着她,纯真地问怎么了,怎么了,那个女孩出来没?
  米楚说,出来了。不但她出来了,和她偷情的贱人也出来了。
  两个人衣衫不整地看着守在门外的米楚,尴尬万分,男的还丢了个白眼给她。为此,米楚一直耿耿于怀。
  想起当年,真是好笑。因为年轻,所以就锋利得像一把匕首,爱恨分明。
  可是如今,好像一瞬间老了许多。对一些人的感情,是爱,却又好像带着一点点的恨。
  很多人抵挡得了时间把容颜改变,也抵挡得了分崩离析的人生,却抵挡不了失去的爱情。如我,始终做不到的便是洒脱。一想起陆齐铭,我便有种灰心的绝望。与他有过的那段青春,像呼啸而过的火车,从此以后的生活,只能凭记忆临摹。
  [4]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吃完饭后,几个人已经放浪形骸。葫芦评价这顿为了我和米楚和好的饭局举办得非常成功。大家一高兴,决定再去酒吧续场。葫芦打电话叫他不知名的女友一起,又喊了几个平时玩的朋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往酒吧。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里是人间天堂,满目的迷离男女。我倒在苏冽的肩上,看米楚跟酒吧打碟的小伙子眉来眼去,千寻、葫芦等一群人在玩骰子。千寻喝酒跟爷们儿一样豪爽,弄得邻桌的几个浪荡公子哥频繁地朝这边看。
  我仰头干下一杯酒,苦涩的液体在嘴里弥漫。其实我不喜欢喝酒。苏冽说,一个酒精过敏的人变成千杯不倒的女金刚,其实也算奇迹。
  我摇头苦笑,这个世界上如果真有奇迹,那也是因爱而生的。
  从发现自己喝酒过敏,我从没试图过改变,医生说过敏这回事,谁都拦不住。所有的转折均发生在刚入大一那年。
  彼时,陆齐铭家的家族生意一落千丈,而他的爸爸也因为这个打击,一夜之间病倒。庆幸大学的课程还算轻松,所以陆齐铭除了上课外,还可以一边照顾他的爸爸,一边学习做生意。
  那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穿上了西服,打起了领带。
  他带着客户从这个酒店奔赴到那个夜场,喝酒是不可或缺的。生意不都是在酒桌上谈拢的吗?
  我有时课闲会去找陆齐铭,葫芦说,作为未来生意人的女朋友,怎么能不会喝酒呢?那样的话,到酒桌上会很扫兴的。
  很多签单的是北方人,北方人豪爽,撇开生意不谈,就要先去酒桌上过两圈。一看对方喝酒爽快,自己签单也就爽快。
  虽然陆齐铭很少带我到生意场上,但是我觉得葫芦说得有道理,不会喝酒是不行的。
  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经常背着陆齐铭,拖着米楚、苏冽和千寻去酒吧。我经常喝得摇摇晃晃,醉眼迷离,然后第二天就去医院打针吃药,过一段时间又死性不改地跑去酒吧。
  长此以往,一个月下来,我竟然对酒精不再过敏了。
  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说,小女孩胆子也忒大了,这样搞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幸亏你体质好,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
  我微笑不语,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开心地去找陆齐铭。
  在酒桌上,当客户说,敬你们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我拦下他的手,豪爽地笑道,谢谢秦总。
  陆齐铭瞪我,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我说大概是天意吧。
  从此以后,他西装革履,我衣冠楚楚,转烛于锱铢,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了。
  而我,对于那一个月不停地酒吧医院两地奔波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有些事情,我宁可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因为我不喜欢对人开口就讲付出。那样会让我觉得我所做的,不是爱情,而是逼迫。
  葫芦送我到家时,我已经有点头晕眼花,每走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
  米楚她们把我丢到家里就集体闪人了,屋里一片寂静,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昏昏沉沉的。我喜欢黑暗,黑暗让我觉得有种莫名的安全感。就像现在,可以在黑暗里肆无忌惮地流眼泪,没人看见,就连自己,都看不见自己通红的双眼。
  以前每次都是陆齐铭送我回来的,除了履行男友的义务,还因为高中时,曾发生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使得我差点丧命。
  那时我跟陆齐铭在一起了有段日子,和米楚葫芦也还玩的不错,每天嘻嘻哈哈,勾肩搭背。跟从前相比,生活热闹的不得了,我以为上天开始垂怜我,再也不会有艰辛,孤苦。
  但是某次周末放假回家,在车站却碰到了曾经和米楚一起去班里挑事的女生。
  女生搭住我的肩膀把我朝车站旁边的小胡同里拐,我不明所以,却也未抗拒。毕竟我想我和米楚已经成为朋友,她的朋友,应该找我有事或是怎样。
  总之,我永远都不会想到,等待我的却是一场灭顶之灾。在我的生活里影响深远。
  女孩把我拐进胡同里时,我看到胡同里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她们脸上都带着幸灾乐祸。
  直到那时,我才急了,我知道,来者不善。我挣脱开女孩的手朝外边跑,但女孩显然已经料到我的反应,反手把我推进了胡同里。
  没有任何犹豫和空挡,劈头盖脸的痛打便如洪水猛兽般袭来,我分不清是谁的手推了我的头,谁的指甲划了我的脸,谁的脚踢向我的胸口。期间我企图翻身,却势单力薄,无法动弹。
  到最后,我浑身都是火辣辣的疼,如果不是模糊的看到她们停手,我的意识里,身体还是一阵一阵的疼,好像还有拳头一拳一拳的擂在我的身上。
  我蜷缩在地上,女孩轻蔑的对我笑了笑,指挥周围的女孩一把把我架起。
  年少时最容易吃亏,因为学不会服软,学不会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像当时的我一样,死死的盯住带头女孩,不服输,不恐慌、
  带头女孩不屑于我的态度,冷哼一声把我推开。架着我的女孩也随后把我甩开。
  我那天肯定撞到了这辈子最大的衰神,架着我的女孩把我甩开后,我便失控的朝地上倒去。
  那时车站在扩建,胡同旁边就是建筑工地,所以道路坑洼,并且被建筑工人丢有铁棍,石块,钢架等在路边。
  在我的意识还未来得及分辨前,我死死的盯着地面的三角架,直直的扑了上去,顿时,眼睛疼痛欲裂。我的天黑了下来。
  然后我感觉到有人把我揪起来,然后耳边响起一阵惊呼,天啊,她的眼睛……
  周围也开始有悉悉索索的议论,米楚知道怎么办?米楚会打死我们的。君君,这是你弄的事,米楚找你别供我们。
  那个叫君君的,大概是带头女孩,她镇定的说,走。
  我不知道那天是谁送我去的医院,我只知道,模糊中,有人一直拉着我问家属的电话。
  我没有任何犹豫写了陆齐铭的电话。
  就像现在一样,我已经醉的意识有点不太清楚,在这个寂寥的房子里,孤独油然而生之时。我依旧是没有任何犹豫的,第一个想到的是陆齐铭。
  陆齐铭的名字在我手机里排第一位,因为他叫“爱人”。
  米楚曾嘲笑我说,这称呼还真够古老的,我爸妈那一辈儿才这么叫,现在的90后都喜欢叫“哈尼”,“老公”,“亲爱的”,“宝贝”,“猪猪”。
  但是我坚持存这个,一是因为开头的拼音是“a”,永远都在第一位。
  二是,我喜欢“爱人”这两个字,这两个字是我觉得在爱情里最可靠的称呼。爱人,相爱的人,爱惜的人,爱情里的人。
  喂?当一个甜美的女声从另一端响起。我从微醺中清醒过来,周围有冷冷的风将我包围。我全身软绵绵地瘫软在沙发上。
  我闭上眼睛,颤抖地问道,请问陆齐铭在吗?
  那头张娜拉还因为昨天米楚的事怀恨在心,娇笑道,他睡了,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吧。
  麻烦让他接电话好吗?或许因为当初我的正室地位太根深蒂固,或许张娜拉根本就不忌讳我能折腾出什么事来。
  过了好久,一阵窸窸窣窣后,陆齐铭熟悉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洛施?
  曾经我以为,失去陆齐铭,是一件很难过的事,却并不足以难过到让我撕心裂肺。
  因为,在我心底,一直都抱着这样的信念,我觉得只要我开口,他就会像以往一样宠溺地对我说,你就喜欢瞎折腾,不要难过了,其实我心里还是喜欢你的。
  然后,他就好好地回到我身边,像以前一样宠我,疼我,忍让我。
  可是如今,那头的陆齐铭只是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洛施,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以后,不要给我,打电话了。
  手机滑落在地,全世界轰然倒塌。
  四年前的一幕如同旧电影般浮现在眼前。
  女孩挂着大大的黑眼圈,男孩说,晚上要早点睡觉。
  女孩说,我也不想失眠呀,失眠的感觉好寂寞的。
  男孩说,你失眠时就打电话给我,我二十四小时不关机。
  从此以后,男孩说到做到。每次女孩吐着舌头说,又打给你。
  男孩就会轻笑,包容地说,傻瓜,这么晚又没睡。
  那个男孩是陆齐铭,女孩,是我。
  [5]分手就是分手,没有孰是孰非。
  我被电话吵醒时已经是中午,米楚和千寻叫我去逛街。
  因为凌晨的呕吐,所以我爬起来时已经饥肠辘辘,先让米楚和千寻请我吃了饭,才陪着她们在商场晃荡。在试鞋区,我们竟然碰到了葫芦和他女朋友。
  葫芦大老远地就扑上来说,各位老婆好!这就是“猿粪”啊!
  米楚看到他身后的女友,立刻冲他抛着媚眼尖叫,哎呀,老公,这是谁啊?
  葫芦的女朋友笑眯眯地站在旁边,估计看出来米楚是在开玩笑,所以一点也不生气。千寻说,我刚琢磨着今天人少了点,就碰到你了。
  葫芦问,苏冽呢?
  谁知道,她一天到晚神出鬼没的。米楚答道。
  这么说着,几个人就结伴逛了起来。葫芦一直说,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到。现在看来,葫芦这把锄头还真的是好之又好。
  虽然平时他在我们面前挺风流倜傥的,但是对待女生,真的好得没话说。
  他女朋友刚看中一双鞋子,他就立刻体贴地走上去说,试一下,喜欢我送你。
  正在看鞋的米楚和千寻听到这话,尖叫着扑上去,争先恐后地喊着,真的吗?真的吗?
  葫芦嘿嘿地笑道,真的。不过这句话是对我女朋友说的。
  米楚推了一把他的脑袋,奶奶的,敢情刚刚你叫我们老婆是白让你占便宜了。
  葫芦无奈地妥协,好啦好啦,你们挑就是了。
  米楚跟千寻立刻兴奋得眼睛冒出红光来,跟机关枪一样在商场里扫射着。
  路过一个店时,里面的离子电视正在播一条新闻,说是一男人无法忍受女友抛弃,欲跳楼自杀。
  米楚欷歔道,心理这么脆弱,活该被抛弃。
  葫芦接口道,我知道自杀的一百种方法,其中最痛快的一个,你们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我问道。
  娶你们四人中的任何一个,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商场里传出葫芦的怪叫声,米楚在他身后追打。
  千寻看我情绪低落,扯着我说,来,买双鞋子就好了。
  米楚回过头说,洛施,出来玩就开心点,别老惦记着那个王八蛋了。
  转而她扯着葫芦问,你和陆齐铭那么好,你说,他做的这叫什么事!
  葫芦说,自从齐铭跟张娜拉在一起后,我跟他都很少联系了。
  米楚问,你真不知道为什么?你不觉得有点诡异吗?我以前觉得就是林洛施出墙,陆齐铭都会拉着她的手说,如果他对你不好,我会永远等着你。
  我斜睨了米楚一眼,这叫什么话。
  葫芦转头若无其事地问我,洛施,你没做对不起陆齐铭的事吧?他不是一个决绝的人,除非是有什么事刺激到他了。
  我翻白眼,你们这段时间不都在我身边嘛,我能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葫芦说,那指不定呢。
  滚你大爷的,你这话里有话,知道什么就直说。
  我就是觉得你们两个之间应该有点什么误会来着,反正我怎么问,齐铭他都不说。
  能有什么误会,总不能阻止别人另有所爱吧!我冷淡地讽刺道,心里却因为这句话难过起来。
  那天陆齐铭躺在床上,握着张娜拉的手的情景又浮现在我眼前。
  我摇了摇头,觉得这些没必要告诉大家。我怕讲出来米楚又要跳脚。
  毕竟,分手就是分手,没有孰是孰非。陆齐铭,我唯一能做到的,便是保护你的名誉不受损伤。你曾经对我那么好,所以我也不舍得分手后你难过。
  从商场出来,暮色已经降临。
  女人逛街真是了不得,从一楼到六楼,从鞋区到女装区,到内衣区,到男装区,甚至童装区,都被米楚、千寻和葫芦女朋友逛了一遍。她们痛快地血洗商场,我和葫芦作陪,是痛快得恨不得血溅商场!
  葫芦开着他的奔驰带我们去吃饭,在酒店也格外惹眼,一男的率领四个美女,这阵势可不是别的男人随便就能弄出来的。
  米楚走在最前面,跟正房一样。葫芦女朋友人很温柔,性格又好,或许是理解米楚的性格,所以一点都不介意,反而和我们说说笑笑。
  这时,苏冽打电话过来,问我们在做什么,我说吃饭,问她过来不。
  她说,不过去了,声音听起来有些不对劲。我再追问,她说是工作上遇到了不顺心的事。
  我说,那一起过来吃饭吧。苏冽还是拒绝了,说自己静一会儿就好了。
  她总是这样,不想说的事谁都逼迫不了她。
  吃完饭和米楚、葫芦他们告别后,我又接到苏冽的电话,起初那边只是低低的啜泣声,后来渐渐地就呜咽了起来。
  我静静地听着,不说话,就像几年前她刚工作时那样。
  我在学校念书,她在公司一受委屈,就会打电话跟我哭。那时,她还是个满眼纯真,不懂人情世故的女孩,被同事欺负,单子被人抢,都会哭得像个小孩。
  这样想来,我真的许久都没见过苏冽哭了。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从柔弱的百合,变成了张牙舞爪的野玫瑰。
  出租车穿梭在这座城市空旷的街道上,有路灯从窗外呼啸而过,明明灭灭。苏冽的哭泣使我的心情变得异常压抑,觉得窗外的所有都变成了灰色调。
  她哭泣的声音里带着颤抖,我已经有许多年没见过她哭得这么惨烈了,就好像丢失了某样心爱的东西。
  第五章
  [1]这是苏冬,她是你的姐姐,你叫苏夏。
  昨天晚上苏冽哭了好久,才把电话挂掉。
  我没有问她为什么,也没有去找她,因为我要给她足够的时间好整以暇。她曾说过,更多的时候,她需要的不是问候,而仅仅是聆听。我喜欢做静谧的树洞,搜集身边朋友的悲伤,因为我固执地认为,那样,悲伤过后,她们便会有越来越多的快乐。
  还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我决定回家看看爸爸。
  他在工厂发生了事故,手臂被机器截断,在医院做了手术送回家静养。我因为工作的繁忙,还没回去看过他,妈妈在电话里言辞闪烁,说恢复得很好,让我不要担心。
  我叹了口气,恐怕爸爸到现在都无法接受这个现实,他一直是那么好强的一个人,我在这方面很随他。
  一路上我都显得有点心不在焉。漓水镇离市区不算太远,每天早晨,一班老旧的绿皮火车会慢悠悠地从这座城市开往另外一座城市,途径漓水镇等一些风景别致的小地方。与周围光亮的火车相比,绿皮车显得格外老旧,却又不乏其独特的味道。所以,这班绿皮车基本上成了一些游客的观光车。我旁边的女孩大概是学摄影的,她举着相机,不停地拍着窗外的风景,在看到大片的花田时惊呼起来,雀跃的模样让我心生羡慕。曾几何时,我也如她,满眼望到的,也是一片葱绿,而非潮湿的灰色地带。
  那时,我天真烂漫,在父母膝下承欢,日子虽然过得贫穷,却也极尽欢快。
  是从什么时候改变了呢?变得冷漠反叛,喧嚣孤单。
  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
  泯然的时光,像这列呼啸而至的旧火车般,转瞬便将我带到了那年。
  赤道划破面容的忧伤,都在那一刻,静静地迎面扑来。
  那年,我念初二,阴雨的午后,我在教室里午休,突然被人叫醒,说外边有人找。
  我睁着迷蒙的双眼,晃晃荡荡走到教室外。
  然后,我看到一个留着平头的男生含笑望着我,大概有一米七的个头。他的眼神明朗,神色里带着一点点疲惫,但看到我时眼睛却像小火焰一样亮了一下。
  我揉着眼睛,疑惑地问,你是?
  他激动地上前一步拉住我,问道,你……叫林洛施,是不是?
  我点头答道,对,有什么事?空气里流动的冷空气已经使我清醒,我确定我不认识眼前的男生。
  他搓着双手,问,你……有时间吗?我请你吃点东西好吗?
  我自认没有那么大的魅力,吸引一个年龄看上去和我相差三四岁的男生请我吃东西。我转头看了一下教室墙壁上挂着的钟表,离上课还有半个小时。有什么事吗?我再次问道。
  嗯,找个地方谈谈吧,是很重要的事。男生坚持着。
  我执拗不过,于是同意跟他一起去校外的甜品店。
  那天的气温有点低,电视里有故事发生时,经常会拍摄周围菲薄多变的天气。那天的我跟在男生的身后,缩着肩膀,竟也因为阴冷的天气,有点未雨绸缪的担惊。
  一声闷雷轰隆作响后,现实顺着我的担惊撕开了一道血淋淋的伤口,就像一个张开大嘴的猛兽,瞬间便将我吞没。
  男生给我带来了一个惊天秘密。
  这使我在此后很长很长的一段时光中,都不敢回望那一刻。
  他说,林洛施,你好,我叫苏扬,从血缘关系来说,我是你的亲哥哥。
  彼时的我,天真妄想,张大嘴巴傻乎乎地看着他,可是爸爸妈妈没告诉过我我有哥哥……
  他笑了一下,因为他们不是你的亲生父母,你和我才是亲生的。
  他看我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立刻从包里翻出一张照片,递到我面前说,你看看这张照片,自然会明白的。
  那是他和另一个女孩的合影。我低头细看女孩的脸时,突然惊愕地呆愣在原地,因为照片里的女孩和我有一张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的脸。
  他看着吃惊的我,指着照片上的女孩说,这是苏冬,她是你的姐姐,你叫苏夏。
  我看着照片,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他径自说道,苏夏,你要原谅爸爸妈妈,你出生时,家庭贫困,他们迫不得已,才把你送给了别家。
  我看着照片,像案板上的鱼一样作垂死挣扎,喃喃地说,我想你大概找错人了。
  他愣了一下,转而笑道,我知道你一时接受不了,但我确认没有找错人,不信你可以回去问问你现在的父母。
  他的这句话无躲无藏,坦坦荡荡,却让年少时的我瞬间绝望。
  因为这个秘密来得太过于庞大,之前的十几年没有一点风声,现在却要我突然接受。我不知道是不是大人说起从前都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我只知道,我不喜欢苏扬,不喜欢他的镇定和冷静,不喜欢他以一副无关风月的样子告诉我,其实我是被抛弃了多年的孩子,现在,他来认领我了。
  虽然他一再强调,当时是因为家庭困难,父母才会把我送出去,但相比于他的冷静,我做不到淡然。我尖锐地说,既然把我送出去,现在又何必来找我,是因为发财了,所以就像领养一只小狗一样又要把我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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