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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都哭了

_2 夏七夕(当代)
  我拉了下米楚,说,算了,我叫苹果。
  游戏开始,张娜拉因为是新人,玩第一盘就输了。米楚和千寻嚷着,西瓜输了,西瓜输了,罚酒一杯。
  我坐在陆齐铭的左边,张娜拉坐在陆齐铭的右边。在米楚和千寻嚷着罚酒时,陆齐铭突然像木偶一样,两眼放空,然后很神奇地端起我面前的酒杯,一口干了下去。
  我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我说,你帮我喝什么,是你女朋友输了。
  话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我真想找针线把自己的嘴巴缝上。
  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很难承认陆齐铭和别人在一起的事实,却没想到这么容易。
  葫芦促狭地看着我,米楚冲我竖起大拇指,千寻得意地笑着,我知道,她是在为陆齐铭的错喝彩。
  但是,没人知道我心里的翻天覆地。我承认了,我终于承认陆齐铭离开了我。
  四年的感情,好似被我一剑封喉,再也没有回转的余地。
  陆齐铭反应过来,他转头看了我一眼,那一眼里,包含了太多,只是我还没来得及想清楚,就看到他已经端起张娜拉的酒喝了下去。
  张娜拉因为陆齐铭犯错,有点不高兴,葫芦立刻打圆场,平时洛施叫西瓜叫惯了。
  张娜拉微笑着,不动声色地应承了葫芦的话,怪不得米楚不让我叫西瓜,真不好意思。
  我明白,张娜拉说这话,不过是在向我挑衅,意思是,即使陆齐铭他可能因为你而形成一个习惯,但是现在依旧得为我改变。
  我还没想怎么接招,米楚就替我接了上去。她对陆齐铭凉凉地说,又不是你输,你喝个什么劲啊。
  陆齐铭平静地说,娜拉不会喝酒。
  这时,千寻也接话上来,不会喝酒不可怕,可怕的是明知道自己过敏,还硬要喝酒的傻叉。
  千寻说这话的时候,斜着眼睛看我,我知道她说的是高三那年的事。
  高三那年,陆齐铭十七岁生日,要我陪他挨个儿给在座的朋友敬酒。
  我小的时候,我爸喜欢喝酒,所以他就经常倒满一杯酒后让我先尝一口。
  有一次他多给我喝了半杯,我当天晚上便进了医院,全身浮肿得跟腌的泡菜一样。医生说我属于酒精过敏型,吃了几天药才恢复原貌。
  为此,我妈整整念了我爸一年,此后我就再也没沾过一滴酒。
  陆齐铭生日那天,看着他开心的脸,我不忍扫兴,端起酒杯就义无反顾地跟着他挨桌走。
  但第二天,我便不愿起床了,因为我实在不忍心让他们看到我惨绝人寰的模样。葫芦看到我就笑了起来,他说,林洛施,其实你把脸挡上,还真跟电影明星似的。
  我愤怒地掀开脚边的被子,说,滚你大爷的。
  然后,我就看到站在旁边的陆齐铭立刻捂起了脸。年少时的爱情最可贵,因为你总想把自己最好最美的一面展现给对方,就像当初的我一样。我不敢想象陆齐铭看到我的模样时的心情,会觉得可怖或是厌恶。但是,我从指缝里看到他的身影轻轻地靠近,然后,就有一个怀抱将我温暖地埋了进去,仿佛我是一件稀世珍宝,接着,我听到头顶的陆齐铭深深地叹了口气,说,你这个傻丫头,真不要命了。
  我不用抬头都能想到陆齐铭温柔如风的眼睛,所以就傻笑起来,我说,因为你开心,我也开心。
  正当我陷入回忆时,却看到张娜拉柔弱却坚定地拉住陆齐铭的手臂,微笑着说,不会可以学嘛,我喝。
  她说这话时,脸色有点苍白,弱不禁风的样子让我觉得我们在逼良为娼,但一看到她覆盖在陆齐铭手臂上的手,我就又恶毒地想,别说现在让她喝酒,就是喝毒药,她也是活该。
  陆齐铭低着头没说话,只是反过来拍了拍她的手。
  那天晚上张娜拉输得很惨,被我们折腾得喝了五六瓶啤酒,当然,我和米楚、千寻也喝过,但经年之后的我跟他们一样,喝两瓶酒跟喝矿泉水一样,轻松得不在话下。
  葫芦开车送我们走的时候,陆齐铭还扶着站在路边不停呕吐的张娜拉,看着张娜拉惨烈的样子,米楚和千寻冲我邪恶地笑了笑。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们的身影渐渐变成小圆点,然后消失不见。
  终于,我跟瘫痪了一样软在座位上,车子里开着空调,放着李玖哲的《我会好好过》——我会好好过,等你再爱我,总有一个角落,会让你想起我。
  唉,又是一首失恋情歌。
  我想起喝酒时陆齐铭看我的眼神,有空气一样轻淡的忧伤,里面还夹杂着一丝莫名的委屈。我突然觉得特别难过。
  我转过头看着座位后面的米楚跟千寻,千寻望着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米楚拿着镜子在擦脸上花掉的妆。后车窗里,辉映着这座城市最大的摩天轮,它安静而缓慢地转动着,不停地变幻着各种喧嚣的灯光,就像我们如梦似幻的人生。
  我望着后车窗,愣了一瞬,平静地说,跟你们说个事,我思考了几天,准备辍学。
  米楚立刻举着镜子,不可置信地望着我,操,你他妈喝高了吧!刚念完大一辍什么学!
  我转过头看着车行的前方,不再说话。车子陷入一片空前的沉默之中。
  第二章
  [1]谁说我以后碰不到蓝筹股呢。
  当苏冽开着她的甲壳虫,载着我在高速上奔驰时,我才意识到,又是新的一天。
  昨天晚上的悲伤早已不复存在,梦里陆齐铭的脸也随着清晨的第一道阳光不捅而破。我把头探出车窗外,英姿飒爽地唱,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啊啊……
  看着路过车里的人惊疑不定的眼神,我从起床到现在低沉的心情终于激昂了起来,得意地把头缩进来。苏冽瞥了我一眼,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我问她,有什么事吗?
  她转过头,关怀备至地看着我问,你……没事吧?
  我斜睨了她一眼,我知道苏冽此刻一定特别不安,当初我和陆齐铭分手时,给她打电话,当时她正准备去开会,不但没有安慰我,反而特别不耐烦地回应我,操,你别他妈的娱乐我,你今天就是说陆齐铭送你个炸弹我都信,但说你俩分手,可真是本年度最好笑的笑话。
  说完她就把电话挂断了。我抱着电话,欲哭无泪,本来已经被爱情伤到筋骨的我,对这个世界更加绝望了,我这交的是什么朋友啊。
  所以这会儿,我不打算放过她,瘫在座位上,垂下眼睛,一脸忧伤。
  苏冽从没看过我不活络的时候,所以她立刻就急了,转头惊异地问,操,林洛施,你他妈的不会被欺负了吧?
  我继续保持沉默,忧伤。
  苏冽和米楚一样是急脾气,问完后看我没回话,立刻就把车引擎给灭了,让正在享受给这个女强人带来不安的我,二话不说就愉悦地朝挡风玻璃冲了过去,从美梦里摔了出来。
  我横她一眼,你干吗呢?
  她打着方向盘,斩钉截铁地说,回去!把欺负你的那个傻叉给办了!
  这下轮到我急了,要知道,这可是高速!回头路?说不定就车毁人亡了!我拉住苏冽,讨好地说,姐姐,我错了,刚才是骗你的,我能有什么事啊。
  说完我冲她眨了眨眼睛,恨不得转一圈给她看。苏冽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看到我浑身都发毛了,才冷哼一声,是啊,我应该考虑下,惹到你林洛施,她会有什么事。
  我讨好地冲苏冽笑,苏冽不理会。于是,我就老老实实地把昨晚的事绘声绘色地交代了一遍。最后,我以“陆齐铭丢了我这株暴风雨里的杂草,换了朵连酒都不会喝的温柔似水的玫瑰”做了总结语。
  我以为苏冽听了我这么悲伤的叙述,会和我一样感同身受,愤怒地对陆齐铭进行追责讨伐,却没想到她刚刚还是一副不满的模样,转眼就笑得格外淫荡,她说,林洛施,你就是一纸老虎,整晚上没见你放一个屁!
  我立刻就飙了起来,操,好歹姐得有个缓冲的过程,你让陆齐铭现在再带那朵玫瑰到我面前来,姐他妈的不甩她几巴掌就不姓林!
  苏冽别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问,说实话,跟陆齐铭分手,你真的不后悔?
  那一刻,我突然想起米楚说的话,她说,林洛施,陆齐铭以前是潜力股,现在噌噌两下就他娘的涨成了优质股,奔腾到他身边的那些小女生,真比看到五百万都喜庆。
  我把米楚的话跟苏冽重复了一遍,最后双手交叉叠在后脑勺上,瘫在靠背上说,谁说我林洛施以后碰不到蓝筹股了呢。
  苏冽哈哈大笑起来,她说,洛施,我就喜欢你这点,对生活永远都抱着希冀!
  车窗外的城市,沉默空旷,车水马龙的街头,喧嚣的人群,在晨光熹微中,像一幅素描画,淡淡的笔调,显得异常清冷。
  那一刻,我忽然很文艺地想起了《圣经》里的一句话,我又看到一个新天新地,因为先前的天地已经过去,海也不再有了。
  我深沉地对苏冽说,可是生活永远会将我的希冀打破,不是吗?
  苏冽没有说话。
  因为我们都明白,可怕的现实在我们身上留下了什么痕迹。
  如果不是被现实所逼,我怎么会如此急于找工作。如果不是生活所迫,我怎么会放弃最美好的校园生活。
  就像此刻坐在我旁边驾驶位上的苏冽,她化着精致的妆容,身上的真丝吊带裙够我吃半年的鸡肉卷。她在市里最大的装饰公司担任首席设计师,每天锦衣玉食,金钗美器,年纪轻轻便拥有了一些人一辈子都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活。只是谁都看到了她人前的风光万丈,却永远不会想到她背后的心酸。
  谁会知道,四年前的苏冽,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丢在人堆里都找不到的女孩。
  那时,她穿着背心,牛仔裤,背着双肩包,包上还挂着一个可爱的小熊,走起路来晃晃荡荡的。她素面朝天,一副高中生的打扮,眼神纯净懵懂,对任何人都没有防范,所以,就连小偷把手伸进她的包里时,她还在仰着纯净的笑脸给别人让座。
  集善良与美貌于一身的我,在那一刻化身为行侠仗义的女侠,冲上去装作熟人跟她打招呼,搭着她的肩膀暗示她在最近一站下。直到下车,她还迷茫地看着我问,同学,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对天翻白眼,刚刚有人偷你钱包。
  而苏冽下一刻的动作和话语,让我一辈子都铭记在了心里。
  她惊呼一声,立刻从包里翻出钱包,当看到里面的钱时,顿时舒了口气,亲热地拉着我,微笑而真诚地说,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这个月就喝西北风了。
  她说完后,我却觉得一阵心酸,因为我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钱包里,只有一张孤单的五十块钱。她说那是她一个月的饭钱。
  那一年,我念高一。如今,我大一辍学,一晃神,四年的光阴就从指缝中仓皇流逝了。
  我忽然明白小时候写作文,最喜欢在第一句话就写的“岁月如梭”这四个字所表达的残忍了。
  岁月如梭。
  四年后的苏冽,同事结婚打五千块钱的红包,眼皮都不会眨一下。带我们去吃饭的地方,也一次比一次高档,当初那个吃肯德基都要算半天账,从网上下载优惠券的女孩早已遗落在了记忆的彼岸,取而代之的是此岸这个做一次头发都够我跟米楚两个月花销的女金刚。
  面对生活,她终于收敛了大哭大笑的真性情,变得遇事沉稳,不动声色。
  生活给予什么,她便镇定地承接什么,即便是混着蜜糖的砒霜,她也仰头吞咽。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怀念从前那个笑容纯白羞涩的女孩。
  [2]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车子在华天大厦停下时,我还沉浸在当年苏冽在站牌下拿着五十块钱对我扬脸微笑的场景之中。
  苏冽拉了一把沉默的我,说,别想了,陆齐铭跟那朵玫瑰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我没告诉她,其实我没在想陆齐铭和张娜拉,却下意识地问了她为什么。
  她冷笑道,鲜花往往不属于赏花人,而属于牛粪。
  我一瞬间呈现失语状态。我没告诉苏冽,说张娜拉是鲜花不过是抬举她,米楚说她充其量就一狗尾巴花。
  苏冽拿着比她的脸都精致的包,边下车边和我说,洛施,姐能耐不大,你平时不是喜欢写写画画吗?姐先帮你找了份出版社的工作,你看着不行再换。
  我抬头看了看威严耸立,豪华牛叉的华天大厦,对苏冽所说的“能耐不大”表现出深深的崇敬,这年头,像苏冽这么谦虚的人不多了。
  租用华天大厦的可都是本市的知名企业啊。
  更何况是出版社!我一个大学没毕业的,想都没想过。
  我拉了拉身上的T恤,终于发现米楚说我没职业装是多么寒酸的一件事了。再看身边穿着真丝吊带裙,跟参加盛大晚宴一样的苏冽,真是QQ跟兰博基尼的差别。
  我颤巍巍地问,苏冽,那个……我是去倒水?还是扫地?
  苏冽鄙视我,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卑啊!说完,她就带我直奔华天大厦。
  苏冽对这里显然很熟,轻车熟路地带我拐进电梯。我站在电梯里啧啧感慨,这里连电梯都豪华得不像话。跟我住的地方的破电梯比,岂止天堂地狱。
  苏冽提着包,双手交叉在身前,名门淑媛的风范一览无余,我跟乡下卖猪肉的一样,大大咧咧地跟在她身后。
  当电梯到达十一楼时,随着“叮咚”一声门开,我觉得有一阵深深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
  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坐着一堆穿着得体,面容优雅的小白领。
  起初我还羞赧得跟乡里来的一样扯了扯衣服,摸摸头发,但当我一路走来,才发现自己做这个动作有多么多余。这里的每个人都盯着电脑,头都不抬一下,没有人会去注意电梯里走出来的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条狗。
  深深的浓厚的文化气息啊!我想象着自己不久后就要枯木逢春,摇身变成才女的情景,兴奋异常。
  苏冽气定神闲地带着我穿越了一个又一个办公区,最后在一个办公室门前停住。她优雅地抚了一下刘海儿,办公室旁边就有一个女秘书立刻站起身,尊敬地说,苏小姐,蒋总在里面等你。
  正沉入幻想的我听到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后,瞬间犹遭雷霹。我慢慢地,慢慢地抬起头看向声音的来源,当我看到女秘书的胸早于脸,就清楚地明白,刚刚不是错觉。
  竟然是她!
  对面的女秘书看到我的脸后,显然也异常惊讶,她“啊”的一声娇柔地尖叫着,挺着壮观的胸,像柔弱的小鸟一样飞身扑了上来,惊喜地问道,林洛施?!真的是你吗?
  她娇嗔撒娇的模样比见了亲人都亲。我呆愣在原地,任她抱住肩膀死噌,嘴角抽搐,唐琳琳?你……怎么……
  我的话还没问完,唐琳琳就迅速地接道,是啦是啦,我在这里好久了。
  说完她放开我的肩膀,手顺势滑下来拉住我的手臂,开心地摇晃着,洛施,真没想到能再见到你,好巧啊!
  我顶着死机状态的脑袋,对她勉强地微笑,我……也……很高兴。
  唐琳琳激动地问,怎么样,你现在过得还好吗?你怎么会来这里?
  说到这里,她突然转头看了看苏冽,恍然大悟道,哦,我知道了!你是苏小姐介绍的人吧!
  我尴尬地点了点头,苏冽也冲她淡淡地点了下头,说,我们先进去了。
  唐琳琳听了苏冽的话,立刻放开我,干笑道,刚见到洛施太高兴了,还请苏小姐见谅!你们进去吧,蒋总等你们好久了呢。
  苏冽推开门走进去,我机械地随着她朝门里走去。唐琳琳拉我了一把,我回头,她冲我莞尔一笑,天真地吐了吐舌头说,我们要成为同事了,好有缘分。
  我龇牙咧嘴地回她了一个不自然的笑,然后逃命似的随苏冽进了传说中蒋总的办公室。
  如果唐琳琳是一波巨大的冲击,那这个蒋总的办公室就更让我目瞪口呆了。
  整个办公室都是一片白色,沙发,窗帘,书柜,办公桌,笔记本,就连脚下的地毯,都是灰白色的。到底是怎样有洁癖的人,能把办公室搞得跟医院一样。
  那张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坐着传说中的蒋总,逆着落地窗的光,只看到大概的轮廓。
  看到我们进来,他立刻站起身朝我们走来。而当他走到我面前,我看清他的面孔的那一刻,就立刻惊呆在了原地。
  我一直以为能坐上这个位置的,最起码也有我爸的年龄。但这个蒋总却像个大学生,长得异常好看,眉似月,眼如星,衣冠胜雪。用这十个字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米楚曾说过,陆齐铭的存在,是为了让所有女生心花怒放,让所有男生痛恨太阳。那是因为她没见过眼前的这个蒋总。如果蒋总是一个美男,那陆齐铭充其量就是一美男的跟班。
  苏冽和他打过招呼后,就指着我说,人我带来了,帮我妹安排个好点的职位。
  我心里想,什么时候我成你妹了。不过为了以后的工作,暂受一时的屈辱也是正常的。
  蒋总并没有像别人初见时一样上下打量我,而是真诚地望着我的眼睛,微笑着伸出手,你好,我是蒋言。
  蒋言笑起来显得特别清澈。我见过两个笑起来最好看的人,一个是苏冽,她的脸上有个特别深的酒窝,笑起来显得特别无害,虽然这不符合她女强人的特点。不过也正是这个缺点,变成她后来工作时的利刃,只要她朝别人一笑,身上凛冽的光就会立刻变得温暖清纯,别人只能没有选择余地地、乖乖地相信她这个披着羊皮的大灰狼。
  而蒋言与苏冽不同,他笑起来,清澈得仿佛让人可以听到泉水叮咚响。他的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光的折射,竟带着点湖蓝色。
  我生硬地伸出手,和他握手,握手的时候,眼睛无意中瞟到墙角处的一只花瓶。我记得我从电视上看到过这只花瓶,当时那个鉴定专家说,这只花瓶值几十万。
  我平静的心立刻因为这只花瓶沸腾起来,几十万啊!以前念书还不觉得富有算什么,现在我才觉得自己真是从乡里来的。所以当我握着蒋言的手时,本来想说,初次见面,请多多关照,可一不小心,就激动地变成,初次进城,请多多关照!
  我握着蒋言的手的那股亲切劲儿,比唐琳琳见到我还亲!
  我想如果是卡通片,蒋言的头顶一定会有三道黑线。苏冽扯开我,干笑道,我妹太激动了。
  我回过神,立刻红了脸,低下头说,不好意思啊蒋总。
  蒋言却毫不在意地轻笑着,说,林小姐可真幽默。
  [3]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面试很成功,其实,面不面试都成功,蒋言买的是苏冽的面子,我只是来过下场而已。
  从华天大厦出来,我接到米楚的电话,她说,我跟千寻在时光吧,你过来吃饭吧。
  于是,我跟苏冽马不停蹄地赶了过去。
  时光吧是一家咖啡厅,里面的设计略带古朴,别有一番田园风味,而且特别静谧,所以我们就把时光吧列为了聚会的老地方。
  我和苏冽刚走进去,就看到米楚和千寻坐在老位子上,冲我们招手,老板跟我们打了个招呼。
  我走过去,米楚扯我坐下,讽刺道,你动作倒挺快的啊,昨天说辍学,今天就去应聘了。
  我冲她嬉笑,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嘛。
  千寻问,应聘怎么样?
  我指着苏冽,有她在,还有什么事是搞不定的。
  米楚端起杯子,得,林洛施,这可是你自己的选择,我们谁都挡不住。虽然我现在还不能接受你工作,但还是祝你以后工作顺利。
  其实昨天听到我说辍学,反应最大的就是米楚,她从头到尾都没和我说一句话。千寻说,她是不能接受和她朝夕相处的姐妹突然离开她,过会儿就好了。
  我端起杯子,反讽回去,你这态度转变得比天气预报都快。
  米楚冷哼一声说,是千寻开导有方。
  千寻微笑着挠她。
  苏冽漫不经心地喝着柠檬水,放下杯子时问道,你认识唐秘书?
  苏冽的话让我刚咽下去的一口水差点呛出来,她不提这出还好。我放下杯子,对米楚和千寻说,你们猜我今天看到了谁?
  她们摇头。我说,你们还记得安妮女神吗?
  米楚和千寻一起瞪大眼睛,我满意地看着她们的反应,转头跟苏冽说,唐琳琳就是安妮女神。
  苏冽指着米楚和千寻问,她们干吗……这样的表情?
  那一刻,高中的时光仿若潮水般,一幕幕,一波波,汹涌进我的眼睛。
  四年前,唐琳琳是实验高中的名人。
  那时,她不但成绩优异,而且长相出众,鹅蛋脸,眼窝略深,颇有点西方美,一头自然卷,像海藻般的头发披在肩上,走起路来摇曳生姿。
  不过,唐琳琳除了这两个优点外,还有一个致命的特点,那就是……胸大。
  四年前,在我们那群发育还不完全的女生中,唐琳琳真的是充满了成熟女性的致命诱惑,155cm的个头,却挺着C罩杯。有人开玩笑说,每次看到唐琳琳,都先看到她的波澜壮阔。所以,大家给她取了个绰号,叫“先胸制人”。就连校外的那些混混,也总喜欢对她吹口哨。
  而那时的我,却恰恰跟她相反。四年后的我是卖猪肉的,四年前的我就是卖柴火的,天天穿着廉价的男式衣服到处瞎逛,在实验高中那群达官显贵家庭出身的公子小姐堆里,显得格外迥异。
  所以,在唐琳琳大张旗鼓地追陆齐铭,陆齐铭却倒戈相向对我发起攻击时,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仿佛天塌下来,都没陆齐铭追我壮观,就连葫芦都扯着我问,是不是我给陆齐铭下了什么蛊。一五好青年怎么就栽到了我这个柴火妞的手里,别的不说,至少从外观和各方面硬件质量来看,唐琳琳跟陆齐铭是天仙配,我跟陆齐铭充其量就一黑白配。
  而且,那时的唐琳琳对葫芦来说,也有一种水中望月的美。
  那是葫芦第一次质疑自己一直跟随的老大,也就是陆齐铭的审美眼光。
  不过唐琳琳此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可是把葫芦吓得花容失色,战战兢兢。他再也不说唐琳琳比我与陆齐铭更般配的鬼话了,而是一直夸陆齐铭有先见之明。
  唐琳琳追求陆齐铭不成功,并且看到陆齐铭拒绝她这个美人,而捡了我这个柴火妞,就变得异常……销魂。
  之前上课努力的她,开始睡觉,下课活跃在同学之间的她,开始不说话。她整个人从热烈的阳光,瞬间变幻为惨淡的月光。
  其实唐琳琳之前一直对我不错,别人对我都是白眼相待,只有她,对我青睐有加,不但照顾我的生活,还经常把笔记借给我抄。
  所以她的转变让一直挺不在乎人情世故的我,忽然觉得非常内疚,就好像正儿八经追求我的陆齐铭,是我倒追过来跟她抢的。
  于是,和陆齐铭在一起后,每次见到她,我都不敢说话,总觉得自己低她一等。而且,每次有什么好东西,我都会偷偷地分一半放在她的桌洞里。
  这样的愧疚,一直持续到我在陆齐铭的桌洞里发现了一本漂亮的日记本。
  那天我帮打球的陆齐铭去拿护腕,却在他的桌洞里翻到一本日记本。
  我当时就奇怪,陆齐铭什么时候买了这么漂亮的本子,他又不写日记,难道要当惊喜送给我?
  当翻开日记本看到里面的内容时,我的脸都绿了。因为,那本日记是唐琳琳的!
  里面写满了她对陆齐铭的爱恋之情,以及思念之意,语言甚是火辣,最后还有一封用英文写的信。其实现在想想,唐琳琳的本质在那时就已经初现端倪。
  我黑着脸,举着日记本问刚打完球、大汗淋漓的陆齐铭,这是怎么回事?
  陆齐铭咕咚咕咚喝完水,孩子气地用衣袖抹了把头顶的汗,迷茫地问我,什么?
  我拿日记本朝他的头顶拍下去,愤怒地说,孙子,再装我就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
  陆齐铭急了,嗫嚅道,是你送我的日记本?
  顿时,我就疯了。如果我能写出这样的日记,那还不如直接给我把刀让我自行了断!
  后来,在我审问了陆齐铭很久未果,又去问葫芦后,才确定,这本日记是唐琳琳自己放在陆齐铭的桌洞里的,只是在陆齐铭未看到之前,被我撞了个正着。
  当我把日记本甩到唐琳琳面前时,她的整张脸“刷”的一下就红了,跟被人扇了一巴掌一样。
  我说,你要是喜欢陆齐铭的话,大家就明着竞争,别他妈背后玩阴的!
  唐琳琳埋下头,肩膀开始慢慢耸动,柔弱的模样让人看了心有不忍,想立刻飞身上去呵护她。
  但我突然想起自己看到她的日记的那一刹那,也是活活地被人扇了一巴掌啊!
  那时的我,一点都不懂得委婉和退让,只会步步相逼,决绝凛冽。
  当很久之后的我懂得人情世故,回忆起从前时,对唐琳琳总会有丝丝的愧疚,我总觉得,如果当初我没那么做,也就不会有后来她的整个人生颠覆了。
  可是,时光不允许我回头忏悔。
  [4]瞬间,她便由“先胸制人”摇身变为“安妮女神”。
  那件事是我和陆齐铭的第一次争吵,虽然他好声好气地对我说,洛施,以后不要那么直接,容易伤害人。但我却固执地认为他是心疼唐琳琳,所以才会这样袒护她。
  四年前的我,一直想做个睿智的女生,但初次面临感情是非的我,却像一个最俗气的中年妇女一样,毫不客气地、自以为是地扞卫着自己的领土。
  我口不择言地说,陆齐铭,你要是觉得心疼,就去找她啊,反正她喜欢你。
  陆齐铭被我抢白得脸红一阵青一阵,握着我的手腕第一次发怒,让我收回刚刚说的话。
  在我和他僵持时,葫芦看不过去,他说,得,为兄弟两肋插刀!你们小夫妻别吵了,把唐琳琳的电话号码给我,哥去安慰她。
  我说你别啊,别为了我和陆齐铭牺牲色相。
  葫芦翻着白眼,做你的春秋大梦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之前对她就有点小念想,现在刚好乘人之危。说完,他还装得跟色狼一样嘿嘿地奸笑了两声。
  不过葫芦至死都不会想到,这两声奸笑,最后会变成苦笑。
  葫芦给唐琳琳发短信的那天,唐琳琳竟然像往常一样叫我一起吃饭,并且笑脸相迎,跟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
  虽然女生的心是狭隘的,有个隐患在身边,便一定要解决,但我真的希望唐琳琳有个好归宿。所以当她准备和葫芦赴约时,我竟然不厚道地劝她,如果不想去,就不要去。
  我想,如果葫芦知道我背后这样说,估计埋了我的心都有。其实不是葫芦不好,只是我觉得唐琳琳显得太委曲求全。
  但我的劝告反而让唐琳琳欣然的脸上出现了你多管闲事的表情,于是我就闭嘴了。
  不过,这次见面,让一直跃跃欲试的葫芦,瞬间被吓了个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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