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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

_5 亦舒 (当代)
  我问道:"你打定主意要与方协文过一辈子?"
  她点点头。
  我轻轻说:"早知如此,当初不必吃那么多苦。"
  她对答如流:"人不吃苦是学不乖的。"
  "你不打算东山再起?"
  她摇摇头。
  "那也不必挑方协文。"
  她又燃起一支烟,"他给我安全感。"
  "你的安全百分率也不必那么高。"
  "我知道我能够完完全全控制方协文。"
  "爱情呢,你不再谈爱情了?"
  她黯淡地笑,脸上那颗痣像随时要掉下来。
  "一次失败,永记于心?"我问。
  "一生一次也已经太多。"她结束了这次谈话,不愿意再谈下去。
  "几时是预产期?"我问。
  "明年夏天,约摸是我自己生日的时候。"
  "希望生男还是生女?"我说。
  "生女孩子。"玫瑰说。
  我看着玫瑰,她目无表情,我可以看到她那颗受伤的心尚未恢复,一直在滴血——
  回到香港,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过了,买了一种洋海棠,白花红蕊,一排地放在露台上。
  更生说,这种花有个很好听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
  玫瑰产下一个女婴,与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
  时间过得飞快,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继续做其终身学生。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从底层做起,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故此对她不闻不问,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家的时候,我拨拨手指,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
  更生说我毫不紧张,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居然不挂心。
  我半瞌着眼说:"太平盛世,紧张什么,你走着瞧,迟早要戒严备战的,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
  更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说:"现在你见到了。"
  玫瑰带着丈夫女儿回娘家,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我跟在她身后,一早到候机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来,我还坐在那里,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
  她把女儿抱在手中,背上背着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猎装,脸上的化妆有点油。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但玫瑰!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是令人窒息的,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飞身过来,"大哥,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
  我早已伤心欲绝,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么了?"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娃娃送到我面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雪白粉嫩,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
  我像着魔似的,双手不听控制,将她抱了过来,拥在怀中。
  借尸还魂,玫瑰的重生。
  这孩子一点都不像那愣小子,我看仔细她,心中害怕,这不就是玫瑰本人吗?我清楚记得那日放学,跟父亲到医院去探母亲,护士抱出来的娃娃,就是这个样子的。二十五年之后,我怀中又抱着个一模一样的宝宝,我困惑了,这就是生命最大的奥妙?
  玫瑰诧异,"大哥怎么了?"
  更生大力拍着我的肩膀,"他有点糊涂,是这样的!他不明白怎么一下子就老了,快有人叫他舅舅了,男人也很怕老的,你知道。"
  我白更生一眼。
  我始终没有把婴儿让给其他的人抱,我把她紧紧拥着,如珠如宝,母亲想抱也不行,害得老妈大骂我贼腔。
  那婴儿嘴中不住咿咿地与我说话,我每隔三分钟应她一声"啊",她便笑,完全听得懂的样子。虽然才数个月大,头发已经又长又乌,打着一只蝴蝶结,我忍不住用自己的脸去贴她的脸。
  更生微笑着摇头。
  当夜,我们一家人大团聚,吃饭。
  玫瑰把孩子交给佣人,与丈夫出席。
  她穿很普通的一套衣服,戴着假金耳环,头发放下来了,非常油腻,不是很胖,但是脂肪足够,把她脸上所有具灵气的轮廓填满。
  良久我都不知道应该与她说什么话才好。
  然后我听见我自己虚伪地说:"怎么样?婚姻生活还好吗?"
  玫瑰低声说:"很多人认为婚姻是一种逃避,结了婚就可以休息,事实上婚后战争才刚开始,夫妻之间也是一种非常虚伪的一项关系——"
  我截断她,"然而你不会有这种烦恼,你与方协文之间的仗怎么打得起来。"
  她微笑。
  我补充说:"我与更生也不打仗,我们地位与智力都相等,我们互不拖欠,只靠感情维持,感情消失那一日,我们会和平分手。"
  一整夜方协文都为玫瑰递茶、布菜、拉椅子、穿外套、点香烟,服待她。
  方协文没到中年,就长个啤酒肚,一副钝相,老皱着眉头,一额的汗,隔一些时候用手托一托眼镜框,嘴里不断抱怨香港的天气热、人挤、竞争太强。这个老土已经把美国认作他的家乡了。
  我上下左右的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那日回家,更生换上睡衣的时候说:"玫瑰怎么会满足于那种毫无灵魂的生活?"
  "就是说呀。"
  "她真快乐吗?"
  "更生,快乐是一件很复杂的事,玫瑰变得今天这样糊涂,是因为她翻过筋斗,是她自己选择这条路走,因此我不能一下子否定她不快乐。"
  "但这简直令人伤心嘛,她试穿我的貂皮大衣,说也要做一件,你知道我的衣服都宽身,可是她还穿不上去,我看她足足胖了三十磅还不止。"我点点头。
  "你想想她以前穿短裤穿溜冰鞋的样子!"
  "她自己不觉可惜,你替她担心,有什么用?快熄灯睡觉。"
  更生熄了灯。
  过了良久,正当我以为她已经睡着的时候,她又说:"简直可以把她的名字在'艳女录'上删除。"
  我翻了个身,"周士辉现在若见了她,会后悔得吐血。"
  "周士辉只见到他要见的玫瑰。"她说,"人们就是这样。"
  我说:"玫瑰的故事,至今算完结了。"
  "你知道她问我什么?她问我赤柱是否有七元一条的牛仔裤卖,她想买三十条回美国慢慢穿,又问什么皮鞋五十元一双,叫我怎么回答?"我不响。
  又隔了良久,我推一推更生。"不要紧,希望在人间,玫瑰的女儿很快就长大,我们家又可以热闹了。"我说。
  "神经病。"
  那夜我怀有无限的希望,睡熟了。梦中我看见美丽的玫瑰成熟而美丽,穿黑色网孔裙子颠倒众生,后来醒来,不知是悲是喜。我们原本以为玫瑰可以美到四十九岁的。
 
第二部 玫瑰盛放
第一章
 
  我见到黄玫瑰的时候,她已经三十岁了。
  黄家有丧事,她自外国回家,事后并没有走,留了下来,想装修房子,故此托她哥哥找人帮忙。黄振华建筑师是行内著名的风流人物,后辈都敬佩他,他有命令,我无不听从。
  见到黄玫瑰的时候,我震惊于她的美貌。那是一个雨天,赶到黄宅的旧房子,因塞车的缘故迟了二十分钟,我又忘记带伞,冒雨奔上楼,淋湿半条裤子,急急按铃,门一打开,我呆住了。
  我相信我的嘴巴一定张得大大的合不拢,因为我一向不迷信美女,认为女人得以气质取胜,可是见到门内站的这个女人,我却惊艳,不能自恃。
  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
  她当时很疲倦,一打开门便倚在门框,小脸微微向上扬,带种询问的神色,那皮肤白得晶莹,眼角下有一颗痣,眼睛却阴沉沉的黑,头发挽在脑后用橡筋束住,穿一件黑色绸长衫,襟前别一朵白花。
  她的美丽是流动的,叫人忍不住看了又看,她像是很习惯这种目光,只静静等我开口。过半晌,我说:"我叫溥家敏,黄先生叫我来的。"
  "啊,请进。"声线如音乐。
  我随她进屋子,她那件旗袍非常宽松,一路飘拂,旗袍的下摆贴着小腿,足踝精致如大理石雕刻,脚下一双紫色绣花拖鞋,绣着白丝线花。
  她坐下,将手摆一摆,非常优雅地招呼我随便。
  女佣人递上一盅茶,走开。
  她点支烟,吸一口,低下头,像是打量如何开口。奇怪,我们要谈的只不过是装修屋子而已,但她的姿态却婉转低迥,像是有千言万语的表情开不了口,整个人像一幅图画般好看。雨渐渐下得急了。
  屋内却是静寂一片。
  她用手托着脸,凝眸一会儿,然后开口:"大哥说,这屋子应当拆掉与建筑商合盖一座大厦。"
  她说完这一句话并没有继续下去的意思,没头没脑地停下来,我俯身向前细听下文,湿裤子粘在腿上,非常暧昧的一种感觉。
  雨哗哗地下,露台外的细竹帘子啪啪地扑着墙壁。
  我遭了迷惑,在这阴暗的老式厅堂内,我对着一个陌生美丽的女人……老式的水晶灯低垂,因风相碰,轻轻"叮叮"作声,呵,我居然巴不得时间可以静止,不再移动一寸,女人从来没有给过我这种感觉,我深深震荡。
  她抬起眼来,缓缓说:"我想把这屋子做些修改,但不知从何开始,溥先生,你要帮帮我的忙。"
  她站起来带我参观屋子的间隔,我随在她身后。
  老房子总共有十几二十间房间,她都带我走遍。我神思恍惚地跟在她身后,听得到她说:"你替我想一想,这里该怎么改建与装修,但这间书房请不要动。这间书房对我来说,有特别的意义。"
  我唯唯诺诺,她忽然转过头来,眼睛深如雨潭之水,她说:"我以前竟没有发觉,我在这间屋子内,度过了一生最快乐的时间。"声音底下有无限的忧伤。
  这样的美女竟有这么多的哀愁,我不置信。
  离开黄宅的时候,我已没有借口再留下来。
  见到黄振华,我无法控制情感,流畅地将我对黄玫瑰的感觉倾诉出来。
  黄振华背着我,仰起头看他写字间墙壁上挂着的一幅唐寅的扇面。
  过半晌,他转过头来,以大惑不解的声调问:"请你告诉我,玫瑰到底有什么好处,使得你们前仆后继地上前线去牺牲?她今年已经三十岁,且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你们想想清楚。"
  我愕然,这是怎么一回事?我不明白。
  黄振华随即摆摆手,"算了算了,她再美丽也与你这种后生小子无关。"
  我不以为然,"什么后生小子?我今年三十一岁,比她还大一岁。"
  "又怎么样呢?你已对她鬼迷心窍了是不是?"
  我觉得尴尬,"这——"
  他大力敲一下桌子,"玫瑰真是我心头一条刺!"
  我瞪大眼睛看牢他,黄振华是建筑师中的美男子,风度翩翩,才识丰富,一向是女性们崇拜的对象,不知为什么,他一直孤芳自赏,到三十多岁才结婚,现在头发有点斑白,更加有一种中年男人的魅力——事业有成就了,又正当盛年,非常有风度,同性见了,都从心中佩服,我从来没见过他失仪,但今天他却语无伦次,大发牢骚。
  显然他也觉得自己失态,咳嗽一声。
  我说:"我没想到她那么年轻。"
  "她是我的小妹。"黄振华说。
  这时候黄太太推门进来,见到我便笑说:"怎么?家敏,你去过老房子了?"
  "是。"
  "你觉得如何?"她笑问。
  "很好的一座房子,大有作为。"我说。
  她点点头坐下来。黄太太是一个优雅的女子,城里那么多女人,就数她有格,她与黄振华真是天作之合,无懈可击,一对壁人。
  我说:"我见到了屋子的女主人。"。
  "玫瑰,你见到玫瑰了?"她问,"是的,她现在是房子的女主人,母亲把老房子传了给玫瑰。"
  黄振华说:"最理想的做法应是拆掉它盖大厦,以母亲的名字命名。"
  黄太太温和地笑,"玫瑰做事全凭感性,不可理喻。"
  我希望从黄太太那里得到有关黄玫瑰的消息,因此说:"我们出去吃杯茶。"我挽起她的手臂。
  黄振华笑道:"你这小子,当着我面与我老婆啰嗦。"
  我说:"我承认自己是你的晚辈,不错,我在你附属的写字楼工作,但我不是一名小子,我已经三十一岁,记住,黄先生。"
  黄振华笑说:"是,我会记住,溥先生。"
  黄太太问:"你跟我喝茶作什么?"
  "我有话要跟你说。"
  黄振华说:"家敏,记住我方才说的话。"
  我说:"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拉着黄太太出去。
  黄太大一边问一边笑,"你这孩子是怎么了?今天巴不得把出生纸粘在额角头上,每分钟都告诉人你已经三十一岁。"
  我把她拉到附近的茶座坐下。
  "有什么话,说吧。"她很爽快。
  "关于黄玫瑰——"
  "玫瑰?"她凝视我,神色略变,"玫瑰怎样?"
  我笑问:"为什么一提到玫瑰,你们的表情就像说到洪水猛兽似的?她是一个可怕的女人吗?"
  "不,她是个可爱的女人。"黄太太吁出一口气,"太可爱了。"
  "我也如此认为,我一生中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女人,一件普通的黑色衣服,穿在她身上,风情万种……"
  "咪咪呢?"她忽然问。
  "咪咪?咪咪跟这有什么关系?"我不以为然。
  "你应当记得咪咪是你的女朋友,家敏。"
  我说:"我们只是很谈得来的朋友。"
  黄太太说:"家敏,说话公道一点。"
  我心虚了,"可是……可是……"
  "家敏。"黄太太的手了解地放在我肩膀上,"家敏。"
  "玫瑰已经结了婚吧?"我终于再抬起头来问。
  "早结了婚。有一个女儿。"
  "几岁?"我问。
  "快八岁。"
  "长得好吗?"
  "跟玫瑰一模一样,",黃太太微笑,"这里有一颗痣。"她指指眼角下。
  "是的,"我如着魔一般回忆,"一颗蓝色的痣,像是永恒的眼泪。"
  黄太太承认,"她确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曾经一度她想放弃这项事业,但她现在回来了,母亲去世后,她再没有顾忌,她告诉我,她决定离婚。"
  我说:"啊,她丈夫是个怎么样的人?"
  "非常普通的一个人。"黄太太说。
  "怎么会!"我诧异。
  黄太太长叹一口气,"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我回味着这句话,然后问:"那么你呢,你与黄先生呢?"
  她微笑,"我算得是一个幸运的人,但家敏,我们也有我们的故事,说不尽的故事,"那微笑有点苍凉的意味,"我与他都迟婚,都是经过一番来的,最后虽然得到归宿,因为太知道身在福中,幸福得非常凄凉,像我,老有种不置信的感觉,十年了,天天早上起来,我都凝视着黄振华的脸,不信自己的运气……"
  我侧耳聆听,非常感动。
  "这世界并不是我们想像那样,"她说,"振华来了,但是来晚了十年,其中夹着十年的辛酸,说也说不尽,你与咪咪不一样,你们早已定下终身。"
  "不,黄太太,"我不由得不坦白地说,"当我第一眼看到玫瑰的时候,我与咪咪之间已经完了。"
  黄太太震惊:"家敏!"她几乎没落下泪来,那种大祸将临的神色,我在黄振华的脸上也曾经见过。
  我问:"为什么你们不让我接近玫瑰?"
  "谁也没有不让你接近她,"黄太太说,"但这种一见钟情的事是怎么发生的?我懂得她长得美,但这城里的美女多得很……"
  "她是不同的,她最美的地方是她的彷徨,她并不信任她自己的美,所以更加美得不能形容。"
  "也许是,但是家敏,你三思而后行。"黄太太说。
  "我知道。"我说。
  "家敏,有什么事跟你大哥商量一下。"
  "他?"我笑,"他懂得什么叫感情?"
  黄太太微笑,"不一定是要在女孩子堆中打滚的人才懂得感情。"
  "这我明白。"
  "家敏,你是聪明人。"黄太太说,"不要为了一时的冲动而伤害咪咪。"
  "我晓得。"
  她忽然难过起来,"不不,你并没有把我们的话听进去,你已经不再在乎咪咪想些什么,我见过这样的例子。"她转头走了。
  回到家中,大哥在书房中练习梵哑铃,我忽然顽皮起来,"咚咚"地大力踢他的门,嚷着:"SHUT UP!"开心得要命。琴声停了,门被打开,大哥皱着他双眉,"你回来了?"他低声问道。大哥的声音永远低不可闻,我一生中从未听过他提高一次声线。
  "大哥,让我告诉你一件事。"我说。
  "你有什么事?"他放下琴,点一支香烟。
  "今天我看到一个美女。"
  大哥轻笑,"美女——凡是平头整脸的女人,对你来说,都是美女。"
  "不不,这是真的,"我申辩,"真的是美女,我马上被她迷住了。她一抬起头,目光射到我身上,我便像中了邪似的,真可怕,我完全不能自己。"
  大哥既好气又好笑,"你一向不能自己。"
  "大哥,这次是真的。"
  他颔首,"我相信你。"
  "喂,大哥,你别皮笑肉不笑的好不好?"
  "你说完没有?说完了我就继续练琴。"
  "大哥——"
  "我懂得她是个美女。"他笑着按熄了烟。
  "你这个怪人。"我骂。
  "家敏,你也三十一岁了,长大吧。"他关上书房门。
  "大哥,喂喂,大哥,溥家明!"我擂着门,"陪我吃饭。"
  他没有出声,又练起梵哑铃。
  梵哑铃乐声像人的声音,永远在倾诉一些说不清的爱情,哀怨得令人心酸。
  佣人摆出饭菜,我喝汤的时候,大哥出来了。
  我问:"今夜又不出去?"
  他摇摇头。
  "你干吗?"我不以为然,"练古墓派功夫?"
  "你又干吗?练唐璜功?"
  我哈哈大笑,可爱的大哥。
  "最近办什么案?"我问。
  "一般刑事案。"他不愿多说。
  "大哥,我说今天哪,有个派对,要是你去的话——"
  "我不去。"
  "你想证明什么?"我问,"溥家明,我可以老老实实地告诉你,要是你坚持不出去走动走动,那个女郎是不会找上门来的。"
  他谈淡地笑,"这种事根本可遇不可求。"
  "我也相信,但你连人都不见——"
  "吃你的饭。"
  "是,大哥。"我笑。他又燃起一支烟。
  "你已经有白头发了。"我惋惜。
  他顺手摸摸头发,不响。
  "大哥,"我说,"外头有很多漂亮灵巧的女孩子,愿意为你解除寂寞。"
  "我的寂寞又不是上大人孔乙己,这样容易解决?"
  我喃喃说:"恐怕现在连懂得上大人孔乙己的小姐也不多了。"
  "你呢,"他微笑,"你还跟咪咪一起?"
  "大哥,我今天见到的那个女郎——"
  "咪咪已经不错了,"大哥说,"家敏,三十岁应该成家立室,咪咪的那份活泼我很欣赏,你别多花样。"
  "可是今天这个女郎——"我低下头,"大哥,她不是普通女孩子可以比拟的。"
  "她有三只眼睛?"
  "不,大哥,你不明白,她——"我说不下去。
  想到黄玫瑰,我再也不能够活泼起来,她的倩影渐渐化成一块铅,压在我心上,我非再见她不可,为了我自己,否则我寝食难安。
  大哥离开了饭桌。
  我握着拳头,准备明天再去见我心目中的女神。
  女佣人进来,对我说:"二少爷,戚小姐有找。"
  "呵。"我忘了约好咪咪。
  一取起话筒,她就骂:"你的魂到哪去了你。"
  "是。"我苦笑。
  那是一个叫玫瑰的角落,我灵魂在那里。
  "现在怎么样?"她问我,"你还来不来?"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她问,"你声音听上去不对劲,我来看你,你不是不舒服吧?"
  "我是有点不对劲,"我乘机说,"你别来了。"
  "我马上来。"她已经挂了电话。
  我很唏嘘,我这颗无良的心,怎么会变得这么快,如今心中已无咪咪的位置。怎么可能,就在前天,咪咪尚是我生活的中心,一切环绕她为主,如今我已另外找到了太阳,脱离了咪咪的轨道。
  我用手撑着头,想到国语言情片中常出现的一句对白:我们活在两个世界里。
  当夜咪咪来了,穿着她一贯钟爱的粉红色,咪咪是一种单纯粉红色。
  她坐在那里叽叽呱呱说了很多话,那些以前我认为很有趣的琐事,现在只在我耳畔浮动,我神思着今晨见过的黑衣玫瑰。
  水灵的眼睛,略为厚重的嘴唇,与那颗永恒的泪痣,欲语还休的神情,我的精神飞出去老远老远,再也控制不住。
  我说:"咪咪,你该累了,回去吧,我送你回去。"
  我得与她冷淡一段时期,再把真相告诉她。
  咪咪十分不愿意地被我送回家,而我——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
  第二天早上,我直接赶到黄宅去。
  大太阳天,女佣人来开门。玫瑰在客厅中用法文说电话,抬起头来用眼睛向我打了一个招呼,我感到震荡。只要接近她便感到满足,我缓缓散步到露台去。
  她明快地说,"……是,八月二十四号,杜鲁福的影片,非常值得一观,'祖与占'太好了,'柔肤'不能放弃,索性连'一个像我这样美丽的女孩'也看了吧,是(UNEBELLE FIL LE COMME MOI),据说本港是第一次放映……"
  "……晚上演'四百击'……只好买一条法国面包带进去吃,是呀,没时间吃饭。"她轻笑着挂了电话。
  我神魂为之倾倒,靠在露台上的一只大金鱼缸边,低眼看到金鱼向我游近,啜吻水面。
  玫瑰已经走到我身边,她说,"这些鱼养得熟了,就像孩子们一样,净爱讨东西吃。"
  我侧身看她,她的长发柬在脑后,鬓角长长地衬在雪白的皮肤上,仍然没有化妆,那种白色半透明,不像人的肌肤,像瓷器。
  我喉咙干涩,全身被汗湿透,衬衫贴在背部,隔很久我才说:"看杜鲁福的电影,不叫我?"
  她诧异,"你也喜欢杜鲁福,家敏?"
  我欢愉了,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有这么动听。
  家敏,她如此亲切地呼唤我。
  "我不介意,我最喜欢'亚黛尔H的故事'。"
  她微笑,在那笑容里,我隐约看到了黄振华。
  "过来坐,这么早,吃过早餐没有?"
  她招呼我。桌子上摆着一份简单的西式早餐,餐具却是白地起金边的罗臣科,刀又全属银制,她取起茶杯说:"我节食已经有三年了,有一个时间,在养了孩子之后,胖得简直不像话,吓死自己,到最后不得不咬紧牙关,下个狠心——到现在我已三年没有喝过加糖的茶,多可怕。"她轻笑,"女人对自己如果不狠心,男人对她们就会狠心。"
  我畅意地看她的姿势,听她说话。
  "你今天来是告诉我,你已决定替我改造这间屋子?"
  "啊,是,黄先生已将屋子图纸给我,但我恐怕你要暂时搬出去住呢。"我说。
  "自然,这里恐怕会拆得像防空洞。"玫瑰笑。
  "你全权交给我装修?"
  "全权,除了那间书房。"
  我想问什么,但终于忍住,怕得罪她。
  我说:"我把图样设计好了,交你过目。"
  "你对旧书画熟不熟?"她问。
  "我有个大哥对这类东西很在行,怎么?想买点字画?"我非常乐意帮助她,"黄先生写字间那张唐寅是他的收藏品。"
  "恐怕很贵哩。"她说。
  "我们可以去看看。"
  "我知道,"她笑,"集古斋。"她绕着手,靠在门框边。
  这是她喜爱的姿势,额角与肩膀靠在门框,绕着手,一副娇慵相,这种姿势令我心神恍惚。
  "你想去瞧瞧?"
  "自然,"她说,"我去换件衣裳。"
  她不愧是穿衣服的高手,虽是孝服,一式黑色,因她的身材,也显得舒服熨帖,十分美妙,长发编成一条粗辫子,脖子上一串圆润的淡水珠。
  我的心一直跳,双手插在袋中,跟在她身边。
  "你开什么车?"
  "不下雨的时候开一辆摩根跑车。"我说,"今天不下雨。"
  她说:"这样的天气用开篷车,也未免太热了。"
  我涨红了脸。
  她微笑,"下雨呢?开什么?"
  "开日本小车子。"我问,"你呢?"
  "我一年四季都开一部雪铁龙。"她说,"坐我的车子吧。"即使是一个命令,也千回百转,说得似恳求。
  我无可抗拒,身不由己地踏上她的车子。
  我们在集古斋逗留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尽我所知,一件件解释给她听。
  她问:"为什么在那么多名家当中,溥心畲的画那么便宜?"
  "这可是要问专家了,我也不清楚,他的作品不错,可以买。"
  "用来装饰公寓?大哥会说我不敬。"她笑说。
  我们又去逛了一条街,她买了两盏很漂亮的旧水晶灯,说:"配家里那两盏,就比较壮观,你拿主意,看用不用得着。"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想把屋子重新装修,但又要保存原来的样式。换句话说,她要一间来自旧的新房子,配件比以前更古朴更精致。
  我十分得意,懂得一个美女的心确不是件容易的事呢。
  我开车送她回家,约好一个星期内给她看看草图,一方面又找借口在下班后见她,只说约她去朋友家看画。约女孩子我从来不紧张,但这次却舌燥唇干,手足无措。她一点头,我便会雀跃,她如果摇头,我便如被判死刑的囚犯。
  她答应了我。
  我脚踏在九霄云中,不能自己。
  回到家中,我和衣躺在沙发上,呆呆地想方才的情况,每一分钟都值得回忆。
  我怵然而惊,啊天,我明白了,我在恋爱,我已经爱上了黄玫瑰!
  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我鼻子发酸,我不是一个没有经验的男人,我认识过无数的女子,从她们身上,我得到信心,我懂得自己是个具条件的王老五,无数丈母娘心目中的乘龙快婿,我在她们之中选了咪咪,一个无论家世学历外型都配得上我的女孩子。
  但从头到尾,我并没有爱过她,我们在一起愉快和洽,但我们没有恋爱,爱情是另外一件事。
  现在我知道了,爱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件事。
  我转个身,石像似地躺在沙发上,一条手臂压得渐渐发麻,但是不想转动。
  我尝到这种滋味了,可怜的我。
  我将脸埋在双手中,可怜,昨天之前的我还无忧无虑,无牵无挂,现在我的呼吸却似乎像一条线般悬挂在玫瑰的手中。多么不公平,但我却为这种痛苦欢愉。
  大哥下班回来了,如常深色的西装,他将公事包轻轻放下,见到我躺在那里,诧异问:"怎么没出去?"
  我不响。
  他打量我,"你怎么了?"
  我仍然不响。
  女佣人过来,"二少爷,电话。"
  我呜咽道:"我不听。"
  "家敏,"大哥笑说,"你怎么了?"
  "二少爷,是一位黄小姐。"女佣人又说。
  我整个人跳起,扑到图画室去,膝头撞倒一张茶几,我抢进去抓到话筒,听到玫瑰在那边"喂"的一声,我已经心酸得伏在桌上,紧闭眼睛。
  "是,是我,有什么事吗?"我柔声问。
  "明天那个约会——"玫瑰说。
  我的心吊了起来,她要推掉我了,她要推掉我了。
  "我想顺便带两幅字去给那位罗老先生品题一下,你说是否方便?"
  我一颗心又回到胸膛,"当然方便。"
  "那么好,明天见,家敏。"
  "明天下午四点我来接你。"
  "谢谢你,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的脸贴在冰冷的桃木桌面上,呵我这颗心,我忍不住流下眼泪。
  大哥的声音,"你怎么了,家敏,说完电话就挂上才是。"
  我没有张开眼睛。
  "黄小姐是谁?"他坐在我身边。
  "黄玫瑰。"
  "好有趣的名字,人是否如其名?"
  "嗯。"
  "一种俗艳?"
  "如果不是人们太爱玫瑰,它应该只艳不俗。"我说。
  "我从没见过你这般神魂颠倒,历年来你女朋友换得似走马灯,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
  "这次该死,"我又流泪,"这次我爱上了她。"
  大哥点点头,"时辰到了。"
  我不响。
  "是黄振华的妹妹么。"
  "是。"
  "黄振华有年纪这么轻的妹妹?"大哥问,"他从来没提过。"
  "她一向在外国,结婚已十年了?"
  "啊。"大哥说,"这倒不是问题,有孩子也不打紧。"
  "当然不要紧,但以后的日子我该怎么过呢?"我说,"见她一次之后更想再见她,能够握到她的手,又想进一步拥抱她,以后我将永永远远活在矛盾的日子里,患得患失,紧张莫名,我完了。"
  "那么离开她,"大哥说,"你跟咪咪在一起快乐得多。"
  "不是这样的,"我说,"与咪咪在一起,没有太多的痛苦,但是也没有极端的快乐。"
  "那么勇敢点去接受这份事实。"
  我不响。
  "吃饭吧。"
  "吃不下。"
  "整日情思昏昏。"大哥说。
  "你少取笑我。"我说。
  第二天,我呆坐写字楼中,想到的无不是玫瑰的一言一语。自黄振华处取了老房子的蓝图来细看,我要为她把这房间装修得美轮美央。
  下班时间我赶到黄宅去接玫瑰,因她取笑过我那辆摩根跑车,因此我开了哥哥的麦塞底斯。她并没有叫我等,我到的时候她已经准备妥当,穿一件白色衬衫,贴身的黑色细麻裤,细跟的黑色露趾鞋,手中拿着两轴画。
  到了那位老先生家中,她看画,我看她。
  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子,一点即明。
  在罗老先生与她的对白中,我知道她在美国的十年,读了三张文凭:法律、纯美术及欧洲文学。她是个职业学生。我诧异于她丰富的学识,然而她一点知识分子的矫情都没有,纯真如一个孩子。此间有许多女子,念一科酒店管理便自以为受过高深的教育。
  老先生请我们喝中国茶,缓缓地冲出碧螺春,她笑道:"香港这么好,不舍得走了。"
  老先生凝视她的脸微笑。
  我说:"老先生善观掌相,玫瑰,你有没有兴趣?"
  她天真地摊出手。
  老先生不能推辞,略看一看,便不肯说话。
  玫瑰问:"是否有什么难言之隐?"
  "掌很好。"老先生说。
  玫瑰问道:"还有呢?"
  "犯桃花。"
  "桃花?"玫瑰看我一眼道,"是桃花运?我以为男人才有桃花运。"
  老先生哈哈笑,推开椅子站起来。我知道他不肯多说,不禁担心起来。
  玫瑰走到另一角落去看一扇螺钿嵌银丝屏风,我趁机问罗先生玫瑰的掌纹。
  老先生深深看我一眼,"有一种女子,任何男人都会认她为红颜知己,事实上她心中却并无旁骛,一派赤子之心。这位黄玫瑰小姐,便是这样,你莫自作多情。"
  我说:"我明白,但已经来不及了。"我惆怅,"我的追求有没有希望?"
  "我又不懂得计算流年。"老先生笑。
  "我们告辞了吧。"我说。
  老先生站起来送客,"你那两幅画我留下细看,一有眉目便通知你。"
  我与玫瑰向他告别。
  她问我:"什么叫犯桃花,家敏?"
  我很尴尬,"我也不知道,恐怕是说你男朋友多。"
  她才说,"我并没有男朋友,我离婚也不是因为第三者。"
  "那是为了什么?"我禁不住问。
  "与他一起生活不愉快。"她说。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说。
  玫瑰微笑得非常凄凉,"认识那天开始。"
  "为什么嫁他?"我吃惊。
  "因为……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外一些人。"
  这句话好不熟悉,黄太太也说过的。
  "在那个时候,我并没有选择,我能够做的,不过是那样。"
  "他也同意离婚吗?"
  "我已下了决心,他不同意亦无用。"玫瑰淡淡地说。
  "为何拖了十年?"
  "因为母亲的缘故,为了使她开心。"
  "多么大的代价。"
  "我丈夫……他其实待我很好,我们两个兴致不同。"玫瑰就说到这里。
  与黄振华说到他的妹夫,他毫不掩饰他的感情,骂妹夫是"土蛋"。
  他说:"永远衣衫不整,穿那种样子暧昧的衬衫。人家领子流行大呢,他穿小领子,人家时兴小领子,他的领子忽然又大了起来,真恐怖。"黄振华自己的打扮是一等一的了,因此说到这里,忍不住紧紧皱住眉头,"裤子有点喇叭,皮鞋有点高跟,总言之,说不出的别扭,跟了玫瑰十年,连这点门道都没学会,真是一项奇迹,我衷心佩服他居然还照活不误。"
  我听得张大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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