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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自传

_2 林语堂(当代)
我们住在公寓里,有沿着墙长的砖炉子。有人教我们调整火的大小,用灰埋火保持火种,使火整天保持温暖,并没有冷热水管子,我们要用壶和盆洗浴。我忽然想起来,歌德和席勒也是用同样的壶和盆洗浴,但是却写出那么好的诗。每天,我们享受愉快的散步;真是天上人间的生活。我由美国的哈佛大学而来,在此,我生活的观点也改变了,我爱上了这旧大陆的风光和声音,和新大陆是那么明显的不同。在美国,不管是在纽约,或是在旧金山,看见的是同样的冷饮柜台里同样的牙刷,同样的邮局,同样的水泥街道。欧洲则变化甚多,在法国罗亚尔河流域,有旧式古城堡,狭窄的街道;有布鲁塞尔的大教堂,比利时列日城繁华的市街,St.Moritz和Irlaken的灿烂风光。我对一切古老的东西,古老的风俗、衣着、语言,都是极其爱好,极其着迷。
我们看见歌德的房子,很受感动,尤其他收集的物种演化的资料,还有他自己零零星星的杂物。我很受他所著《少年维特的烦恼》的感动,也深爱读他的《诗与真理》。但是我读之入迷的是海涅的作品,诗之外,应以他的政论文字为最可喜。
不久之后,我就因为莱比锡大学是印欧文法的比较哲学的重镇,而被它吸引住了。Siebold的语音学是很杰出的。他曾发明了一套方法,用声调去分析一本古籍。我又读到Passy的语音学,是一部极具参考价值的书。这些都与分别中国古音的"等韵"研究有关。分别古韵对于决定古音是极有价值的。这要根据陈兰甫和黄季刚的根本研究入手。不过清儒王念孙,段玉裁,还有近来瑞典的学者高本汉(BernhardKarlBgren),都已经有很大的成就。
关于Durerbund文学书目顾问学会,我认为大有用处。这个学术机构向读者提供忠告,使他知道对某一个专题当读某些书籍。Jagermaan教授是教我后期德国浪漫主义的讲师。我不能去找他打听相关的参考书目,也不能去问别的学生。后来,在纽约我帮助编了一本供大学生阅读的书,一定销售了一百多万册。一本好的导读类的书,对自己研究的学生就如同锁的钥匙一样。有这样导读的书在手,让学生自己去研究,对这项专题方面,你等于已经提供他浩繁的材料。这是我对大学生研究一项专题的方法。关于这个,容后再予详论。妻与我一同去上MaxForester的英文课。我们俩就犹如兄妹一样。从那时起,妻就注意到我必须衣着整齐,这是她对丈夫的要求,至于我个人,我倒认为无所谓。在食物方面,她使我一定要营养适当;可她对自己,则自奉甚简,绝不讲究。后来,一个和很出名的音乐批评家离婚的美国女士,是我们的朋友,她对我说:"林博士,你们婚姻上没有什么问题吗?"我回答说:"没有。"她甚为诧异,她于是知道了中国婚姻是与美国婚姻不同的。
在德国莱比锡我们没有朋友。若是到附近的地方去郊游,我们就到莱比锡的Denlsmol。每周我们也到火车站的浴池去好好儿洗个澡,买些好点心回家。我们渐渐和Schindler博士夫妇成了好朋友,这位博士后来成了AsiaMajor杂志的出版人。另一位特别要好的朋友是FrauSchaedlich,她一度是我们的房东。妻和这位太太无事时一同嚼鰽鱼。她有一个好漂亮的儿子,希特勒兴起时被杀身死的,那时他才二十岁的光景。这位太太是犹太人,逃到了伦敦。后来我听说,她又回去取东西,正赶上她的房子坍塌,她就活生生埋在里面。那是一九四五年。
在莱比锡工业展览时,所有欧洲的出版商都去参加。那时,我们正住在郊外。我们的女房东是一个孤独寂寞的寡妇,同时又患有色情狂。她无时不在喝啤酒,吃咸肉、抽烟。她把自己作的诗给我看,存心引诱我。她有一个女儿,已到适婚年龄,很厌恶她这位母亲的行为。有一次我在她门口经过,她正在发作,一阵病来就昏倒,要我过去把她扶起来。我叫我太太过去,她假装做苏醒过来。在工业展览期间,她有一个经常的客人和她一起住。她告诉我们那位男子像歌德一样,还告诉我们他俩在一起相处的乐事。
我前面曾说过我在清华学校时决心读中文。可是后来却以学校的教授身份来到莱比锡大学。在莱比锡大学有一位中文教授(Conrady),他的文言文很可以,但是读********的报章杂志却有困难。他开了一门泰国文法,班上有四、五个学生。我觉得德国人遇事讲求彻底认真,居然有学生精研泰文文法。Conrady博士认为他有一位从北京大学来的我这位同事,颇以此为荣,因此对我热诚欢迎。中国研究室的中文书真是汗牛充栋。我也能够从柏林借到中文书。那时我才开始认真研究中国的音韵学。不久,我就沉迷在《汉学师承记》,《皇清经解》,尤其是《皇清经解续编》,这都是满清末叶体仁阁大学士阮元刻的。我这才熟悉了诸名家的考证注释的著作,其中大家如高邮王氏父子,段玉裁、顾炎武。概括言之,整个清朝的学术趋势是一反明朝的哲理研究,而回到汉朝的说经考证,而且对经书是相信今文,反对古文,因此引起中国经典研究上一个轩然大波。也引起自唐代以来伪经的争论,如《诗经》是根据"毛诗"和《左传》。若是根据西方的语言学来说,认为只有一个版本才正确,是很武断的。在汉初,由秦禁经典之后,一定发掘出来好多版本。国学大师章太炎还是相信经典的古文本为真本。钱穆曾写了一长篇文章,证明喊叫"伪造"经典是不肯细心读汉书的文人的道听途说。这种邪说至今日而愈甚,甚至梁启超不相信有老子其人。胡适之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伪造。康有为可算这种怀疑伪造之最大胆者,他竟说六经皆孔子所伪造,因而写出"新学伪经考"。我深幸还不为之动摇。认为《庄子》的前七篇真为庄子所作,其余各篇疑系伪作,而不说明若非庄子所作,《秋水》、《马蹄》、《肤箧》究系何人所作?证明古书之真正可靠与否,需要更审慎的研究,如此始能符合西方语言学的标准。高本汉(BernhardHarlgren)氏的《左传真伪考》是应用现代方法的一例。
正文 第九章 论幽默
西方人,对幽默这一词,当然是毫无疑问,是人人接受的。wwW.haOsHUdU。com可是对中国读者而言,一个报章杂志的编者会留一页,用以登载生活的轻松方面的文字,是不可想象的。中国的高级官员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说句幽默的话,也是一样不可想象的。美国前故总统甘乃迪,在记者问他何以选他弟弟充任首席检察官时,他运用他的急智回答说——做了首席检察官之后,他再做律师就更有经验了。RussellBaker主办的《纽约时报》是尽人皆知的,而包可华专栏更是获得万千读者的欢迎。他有见识,也有良知,也有机智,敢把普通社论所不敢说的话,以滑稽突梯嫡笑诙谐的态度说出来。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幽默完全不离常人的淳朴自然。一次,他到达伦敦,是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因为迟到而正式道歉,说原因是他必须去租一件无尾的燕尾服,好符合那种文物衣冠上流社会的派头儿,但是此种礼服都已被参加此一宴会的文明绅士先生们全租去了。当时马克·吐温到宴会上,故意作违背礼俗之事,开了个玩笑说:"我已经吃过了。"而其他绅士先生则假装做他们还不曾吃过。
我们平常往往夸大其词,谈论断然行仁行义,做这做那,其实应当脚踏实地,归真返朴,切合实际才有实效。
"幽默"一词与中国的老词儿"滑稽",两者颇多混乱之处。滑稽一词包括低级的笑谈,意思只是指一个人存心想逗笑。我想使幽默一词指的是"亦庄亦谐",其存心则在于"悲天悯人"。我在上海办《论语》大赚其钱时,有一个印刷股东认为这个杂志应当归他所有。我说:"那么,由你办吧。"我那位朋友接过去。这份杂志不久就降格而成为滑稽笑话的性质,后来也就无疾而终。我后来又办了《人间世》和《宇宙风》,同样以刊登闲适性的小品文为特色——一直办到抗战发生,甚至日本占领上海之后,还继续维持了一段时间。
在我创办的刊物上,我曾发表了对幽默的看法。题为《论幽默》,我自己觉得那是一篇满意的文章,是以乔治·麦瑞迪斯(GeorgeMeredith)的《论喜剧》为依据的。
虽然现代的散文已经打破了过去主张文以载道的桎梏,但那种硬性的义法还是对中国的散文家有支配的力量。苏东坡持有一种宽容的看法,程伊川则持武断硬性的看法。宋时,朝臣为司马光举行过严肃的丧礼之后,所有的朝臣又应当去参加一个节日典礼。那位理学家就引用孔子说的"子于是日哭,则不歌"那句话。这引起苏东坡对理学家激烈的批评。我们有很多这种背乎情理的事例。有一个理学家不去探视卧病在床的儿子,而去探视他的侄子,用以符合"孔孟之礼",因为探问侄子比探问亲儿子更合乎古礼。
我创办的《论语》这个中国第一个提倡幽默的半月刊,很容易便成了大学生最欢迎的刊物。中央大学罗家伦校长对我说:"我若有要在公告栏内公布的事,只须要登在你的《论语》里就可以了。"我发明了"幽默"这个词儿,因此之故,别人都对我以"幽默大师"相称。而这个称呼也就一直沿用下来。但并不是因为我是第一流的幽默家,而是,在我们这个假道学充斥而幽默则极为缺乏的国度里,我是第一个招呼大家注意幽默的重要的人罢了。现在"幽默"一词已经流行,而"幽他一默"这句新的说法,就是向某人说句讽刺话或是向他开句玩笑的意思。
有一次,我参加在台北一个学校的毕业典礼,在我说话之前,有好多长长的讲演。轮到我说话时,已经十一点半了。我站起来说:"绅士的讲演,应当是像女人的裙子,越短越好。"大家听了一发愣,随后轰堂大笑。报纸上登了出来,成了我说的第一流的笑话,其实是一时兴之所至脱口而出的。
另外我说的笑话已经传遍了世界的,是:"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
这话我是在巴西一个集会上说的。
在《读者文摘》上我看到的一个笑话是:"女人服装式样的变化,是不外乎她们的两个愿望之间:一个是口头说明的愿望——要穿衣裳;一个是口头上不肯说明的愿望——要在男人面前或自己面前脱衣裳。"
正文 第十章 三十年代
北京大学的教授出版了几个杂志,其中有《现代评论》,由胡适之为中心的若干人办的;一个是颇有名气的《语丝》,由周作人,周树人,钱玄同,刘半农,郁达夫等人主办的。WWw。HAOShuDU。com胡适之那一派之中包括徐志摩,陈源(西滢),蒋廷黻,周甦生,陶孟和。说来也怪,我不属于胡适之派,而属于语丝派。我们都认为胡适之那一派是士大夫派,他们是能写政论文章的人,并且适于做官的。我们的理想是各人说自己的话,而"不是说别人让你说的话。"(我们对他们有几分讽刺)对我很适宜。我们虽然并非必然是自由主义分子,但把《语丝》看做我们发表意见的自由园地,周氏兄弟在杂志上往往是打前锋的。
我们是每两周聚会一次,通常是在星期六下午,地点是中央公园来今雨轩的茂密的松林之下。周作人总是经常出席。他,和他的文字笔调儿一样,声音迂缓,从容不迫,激动之下,也不会把声音提高。他哥哥周树人(鲁迅)可就不同了,每逢他攻击敌人的言词锋利可喜之时,他会得意得哄然大笑。他身材矮小,尖尖的胡子,两腮干瘪,永远穿中国衣裳,看来像个抽鸦片烟的。没有人会猜想到他会以盟主般的威力写出辛辣的讽刺文字,而能针针见血的。他极受读者欢迎。在语丝派的集会上,我不记得见过他那位许小姐,后来他和那位许小姐结了婚。周氏兄弟之间,人人都知道因为周作人的日本太太,兄弟之间误会很深。这是人家的私事,我从来没打听过。但是兄弟二人都很通达人情世故,都有绍兴师爷的刀笔功夫,巧妙的运用一字之微,就可以陷人于绝境,致人于死地。那位哥哥鲁迅,悄悄的从教育部支领一笔薪金。他们还有一位弟弟周建人,是个植物学家,在商务印书馆默默从事自己本行的学术工作。
在《语丝》集会中给那个团体增加轻松快乐气氛的,是郁达夫,他那时已然是因诗歌的成就而文名确立了。郁达夫一到场,全席立刻谈笑风生。郁达夫酒量好,是鲁迅的至交。我们坐在低矮的藤椅上,他总是以放浪形骸超然独立而自满自足的精神,手摸索着他那留平头的脑门子。他那美丽的妻子王映霞后来和某巨公许绍棣发生了暧昧关系,而抛弃了他,郁达夫的婚姻便成了悲剧。他孤独而悲伤,只身逃到印尼,在日本军阀占领之下,隐姓埋名。但终被日本宪兵查出他的身份,据说最初他曾颇受礼遇。但日本战败撤退前,依照当时日本军方的政策,把他和一些别的人一起枪毙了。
其他《语丝》作家有钱玄同和刘半农。钱玄同是《新青年》杂志的编辑之一。刘复(字半农)也是力主改革的思想家。他专攻的学术是语言学。他倾全力提倡中文的拼音和中国文字的简化。在他反对儒家的一切思想,而且对一切都采取极端的看法这方面,我觉得他是个精神病患者。我认为在提倡社会改革上,应当采取中庸之道;但是在争论"把线装书都扔到厕所中去",一般人听了确是心惊胆战,因此自然在宣传上颇有力量。钱玄同两眼近视,常常脸红,据我的记忆,他一直住在孔德学校,和太太分居。
刘半农教授则是另一类型。他在法国巴黎图书馆和英国大英博物馆,对敦煌古物做过很重要的研究。他的研究成绩获得了国际的名誉。陈源那时也在伦敦,曾经把他向人介绍,说他"也算是"北京大学的教授,他当时对这句话甚为敏感,从此以后,对陈源始终存有芥蒂。
北京当年人才济济,但《语丝》社和《现代评论》社诸同人,则各忙于自己的事。我们大家都是适之先生的好朋友,并且大家都是自由主义者。在外人看来,这两个杂志之间那种似乎夸大的对立,事实上,只是鲁迅和陈源的敌对而已。对三月十八日段祺瑞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一事,《现代评论》是采取亲北洋政府的态度,《现代评论》这种只顾自己利害的态度,激起了我们的愤怒,才对他们发动抨击。后来我们之中有人喊出"不要打落水狗了。"鲁迅却说:"落了水的狗也要打。即使是学会向主人摆尾巴的北京狗也要打。"他的原文已记不清楚,大意如此。
我不妨顺便提一下儿民国十五年从北京大学的大逃亡。在奉军张宗昌占领北京之后,军方抓去了两个报的编辑邵飘萍和林白水,在当夜十二点钟之前就拉出去枪毙了。我们知道北洋政府是开始下毒手了。当时军阀手中平时坦直批评政府的左翼教授名单上,共有五十四个人名字,包括共产党员李大钊。这个人倒是很老实,谁都对他有好评。毛泽东曾在北京大学做了一段图书馆员,那时已经离职去组织共产党了。他们都藏在东交民巷的法国大使馆。我家在东城船板胡同。当时我也预先做了准备,必要时跳墙逃走。我做好一个绳梯子,紧急时可以拉入阁楼。我后来以为不够安全,于是去藏在林可胜大夫家。那时我有两个孩子,小的才三个月大。在林大夫家藏了三个星期,我决定回厦门去。由于朋友联系,我和鲁迅,沈兼士,还有北京大学几个很杰出的人物,和厦门大学签订了聘约,我们前去教书。北京大学这批教授一到,厦大的国文系立刻朝气蓬勃。向第十一世纪兴建的那座古老的木造巨厦"东西塔"送上了一项研究计划。这却引起了科学系刘树杞博士的嫉妒。鲁迅那时单独住在一处,他的女友许小姐已经单独去了广州。我住在海边一栋单独的房子里,我觉得身为福建人,却没尽到地主之谊。由于刘树杞的势力和毒狠,鲁迅被迫搬了三次家。他那时正在写他的《旧闻钞》。他和他的同乡报馆的朋友孙伏园一起开伙。他们吃的是金华火腿,喝的是绍兴酒。他在这种情形之下,当然是无法在厦门待下去。他决定辞职,到广州去。他要离去的消息传出后,国文系学生起了风潮,要驱逐刘树杞。我也离开了厦大,到革命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部下去做事,我对陈是一向佩服的。他曾和英国交涉,收回了汉口租界。做了六个月之后,我对那些革命家也感到腻烦。从民国十六年,我就开始专心写作了。
在别的文章里,我提过蔡元培,他是北京大学校长,把北京大学变成了全国的改造中心。我们大家都向他敬称"蔡先生"。在国民党元老当中,他是唯一真正了解西方的。他中了进士,又是翰林院的翰林,这是人所争羡的,他也是国民党党员,在成立兴中会时,他和中山先生很密切。在康有为、梁启超保皇党瓦解之时,到法国、德国去求学。他归国做北京大学校长之时,把学术自由奉为第一要事,在北京大学里,教授的新旧派是兼容并包。他聘请旧派名儒刘师培、黄侃、大名鼎鼎的辜鸿铭。辜鸿铭在人人都已剃去了辫子之后,他还依然留着,表示忠于清朝。著名的英国翻译家林纾,他仍然称白话文为"引车卖浆者之言"。他曾写过洋洋万言的长文为文言辩护。另一方面,蔡元培也为胡适、陈独秀、沈兼士和《新青年》那一派敞开了大门。蔡元培平易近人,不斤斤于细节。蔡夫人曾经说:"米饭煮得好他也吃,煮焦了他也吃,"但是对重要的问题则严格认真,绝不妥协。我记得反对凡尔赛和约割让山东半岛给日本时,蔡元培站起来说话,他的声音很柔和,他说:"抗议有什么用?我是要辞职的。"第二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搭上蓝色的京沪快车离开了北京。
他吃饭时总是喝绍兴酒,就像法国人的边吃边喝一样。
中央研究院在上海成立时,他任命我为英文主编。我每天早晨和他同乘一辆汽车,因为我们俩住得距离不远。我恐怕当年是个爱说话的青年人,但是他总是很客气的说:"是是,你的说法不错。"
当时有一位杨杏佛,是蔡先生的助手,此人有非常之才,能一边与人闲谈一边写信,确实能如一般人所说的一目十行。他告诉我说,蔡先生对人的请示从不会置之不理。若是有人求他写一封介绍职业的信,他立刻就写。政府要人知道是他写的,反而置之不理。
蔡先生和宋庆龄、杨杏佛、艾格纳·史沫特莱(AgnesSmedley)、鲁迅、我,一同成立了一个自由保障大同盟,若有个人自由受到威胁,就予以保障。后来Noland的案子发生了。他是共产党员,被捕后监禁起来。我们这个委员会遂起而行动。宋庆龄和史沫特莱一同坐夜车由沪入京,向有关方面请求释放。国民党和共产党在上海正在交恶。杨杏佛因为曾说要把绑架共产党女作家丁玲的那辆车的牌照号码宣布出来,因而遭人谋害。此事之后,蔡先生主持的自由保障大同盟便无疾而终了。
萧伯纳——民国二十年一个晴朗的冬天,英国大名鼎鼎的作家萧伯纳到了上海。他十分健康,精神奕奕,身后映衬着碧蓝的天空,他显得高硕而英挺。有人表示欢迎之意说:"大驾光临上海,太阳都出来欢迎您,萧先生果然有福气。"萧伯纳顺口答道:"不是我有福气在上海见到太阳,是太阳有福气在上海看见我萧伯纳。"
在上海宋庆龄的寓所,有一个小聚会。我那时认识史沫特莱已经很久。另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共产主义作家Frome夫人,是一个古怪而虔诚的理想主义者,VincentSheen的PersonalBiography(ModernLibrary版)一书中曾有记载。在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北伐之前,国共合作之时,虽然我始终不是国民党党员,她和我用英文展开一次笔战。后来,在汉口再度相遇。她和宋庆龄过从甚密,后来随宋与陈友仁到莫斯科。
我在这儿必须把宋庆龄和印度潘迪特夫人(Mrs.Pandit)相会的情形说一下儿。共产党占领了中国大陆不久。潘迪特夫人应邀赴中国大陆访问。用的语言当然是英文,她和宋庆龄都预期在别后重逢时畅谈一番。印度的代表团在十点钟有个约会,潘迪特夫人安排在九点半和宋庆龄见面。宋还是穿着正常的农民装,但是她身边站了一个翻译官。两位夫人见面照例的问候完了,宋庆龄竟无话可说,因为她知道她说的话是要向上级报告的,其实她们俩关于印度洋问题已经通信谈论多年。后来,潘迪特夫人也觉得无话可说。潘迪特夫人一看钟,时间已经是九点四十五,于是转达她哥哥尼赫鲁的问候之后,很热情的告别,回到印度代表团那里去了。后来,我在Ada-habad和潘迪特夫人相见,相处三日,她把那次会见的情形亲口告诉我的。尼赫鲁的气派宏伟的府第曾为我而开,招待我的菜是特别的法国菜。那时我才幸得机会在潘迪特夫人陪同之下在夜晚出去瞻仰恒河,她那时还不是统治亿万印度人的领袖。潘迪特夫人有三个女儿,我们都认识,现在都已结婚。她做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主席时,我们常相见。有一次,尼赫鲁来和我们一同进餐,他在一整天的工作之后,吃完饭,转眼就睡着了。
正文 第十一章 论美国
我之成为一个超然独立的批评家,是从我给英文刊物《中国评论》的"小评论"专栏(LittleCritic)写稿开始,我既不是个国民党党员,那时我又不拥护蒋先生,有时写的批评文字苛酷无情。WWosHuDu.Com小心谨慎的批评家为讨人人高兴而所不敢言者,我却敢写。同时,我创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的秘诀就是把读者引为知己,向他说真心话,就犹如对老朋友畅所欲言毫不避讳什么一样。所有我写的书都有这个特点,自有其魔力。这种风格能使读者跟自己接近。
如果时机需要,我有直言无隐的习惯。民国十九年,丹麦王储将到南京访问。有一带穷人住的破房子,这位贵宾必须从那儿经过。南京的刘市长慌忙之下,要把那些破烂房子拆除,否则围起来,却不在别处为那些穷苦农人提供栖身之处,这样,贵宾就好像神仙一样驾一阵清风一直到达南京富丽堂皇的高楼大厦了。这件事,没有人在乎,也没有人注意。我在《中国评论》上呼吁大家要想到穷人在寒风苦雨中的苦难。这篇文字触怒了当时给予这本杂志津贴的机关,怪我居然敢揭露其不仁民爱物之德政。此本刊物的经理人(K.P.C)立刻坐夜车赶往道歉,答应此后绝对身为良民,以国家利益为前提。
这若比起民国十五年三月十八日北洋政府的屠杀学生,则又微不足道了。北洋的段祺瑞执政府,在准许游行示威的学生进入北京铁狮子胡同的执政府的大门之后,由当时教育总长章士钊下命令,执政府的卫士挥动七节钢鞭把学生打倒在地。
我当时在场。各学校伤亡的学生都用洋车运走,头和身上血迹斑斑,一连串的洋车在东直门大街排成了一大行,我以女子师范大学的教务长身份到现场时,我看见两口棺材,里头装的是我们学校的两个学生。北洋政府真的考虑周到,居然还没忘记给他们打死的学生预先准备棺材。这种残忍的行动,在美国任何城市,都足以引起暴动的。第二天,在九个大学学院校长的会议席上,五个校长赞成支持北洋政府当局,四个打算表示以温和的态度向政府抗议。
那九个大专院校,因为是向北洋政府领经费,所以不宜于提出抗议,有人这样推断,不知算不算理由。遇到这种情形,我在《语丝》上肆无忌惮的说了话。
《中国评论》这份英文杂志得到赛珍珠的注意。在她和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J.Walsh)环游世界时,她催我赶快把我的第一部书《吾国与吾民》写出来,这本书一出版,立刻成了美国的畅销书,也建立了我在美国读者心目中的地位。这本书在美国的畅销书目上成了第一本,其地位可谓空前的显要。CliftonFadiman主编的《纽约人》(NewYorker),因为对本书评论稍迟,赶紧向读者道歉。在后来的版本中,我把认真痛论中国问题取消,改为评论中日战争的爆发,这是极为读者所需要的。
……那时在****战斗中,我是唯一为蒋中正先生效力的。当时我把喉咙都喊哑了。那是"戴维斯和塞维斯"(DavisandSorvice)和史迪威时期。那时史迪威来到中国,犹如到印度去对一个印度酋长作战一样。史迪威这个人粗暴而傲慢。他要求在湖南控制人力而自己充任超级统帅时,实在超出了他的权限。蒋委员长要求美国政府撤换他。
因为有美国力量为后盾,史迪威就像个独裁暴君一样,他不是来帮助中国,他是来破坏中美的团结。他把枪炮和弹药全留给共产党用。倘若他很有效的克尽其职责,就像罗斯福总统派油轮到开罗去援助蒙哥马利一样,结果会大不相同吧?当然他有他的理由——根据他对民主的意见。不论怎么说,一国的使者企图干涉另一国的内政,我对这个深为气愤。美国的中央情报局不赞成韩国的李承晚总统,于是根据美国所谓的"民主",便将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不赞成越南的吴廷炎,又根据所谓美国式的"民主"而把他推翻。美国中央情报局推翻了越南的吴廷炎政府,还企图枪杀吴廷炎和他的政党。结果如何,是有目共睹的。史迪威之帮助中国共产党,根据他所称的美国式的"民主",也正是他的职责。……无论如何,美国派到中国来的应当是个外交家,不要派个粗野的庄稼汉,要派一个中国人认为具有绅士风度的人来。
民国三十三年,我问军政部长何应钦在过去几年史迪威给了中国什么,他的回答是,只有够装备一个师的枪弹而已。在民国三十三年,我看见中国的驴由中国西北甘肃玉泉的油田,驮着宝贵的石油到西南的昆明,我真要为中国哭起来。何应钦胸怀愤怒,我也颇有同感。
史迪威的外交政策,只是赞同把"戴维斯和塞维斯"的报告限于对中国共产党的极力称赞。参议员Judd告诉我,他曾经到过中国,他带回五份报告,都是对中国共产党有利的,而没有对蒋先生有利的,他把这些文件给美国大使馆看。大使馆的人只对共产党的友人才伸出友善的手。在这种情形之下,蒋先生一年之内完成了滇缅公路,那是美国政府估计要三年才能完成的。布鲁克·阿金森(BrksAtkinson)同史迪威返回美国时,竟宣称蒋先生对抗日没有兴趣,只是对打共产党有兴趣。
这是第一个错误。第二个最严重的错误是,苏俄在原子弹轰炸广岛三天之后参战,中国共产党企图进入东北接受日本在东北留下的战利品。中央军把进入东北的门户张家口封闭了。当时,在中央政府军与共产党军队之间有一个暂停火的协定。马歇尔命令中央政府军自张家口撤退。此后,共产党军队进入东北的路因而畅通。这一步之差,对以后的影响实在太大。共军部队去时带的是大口径的短枪,后来却有了全新的大炮做攻击之用。马歇尔只是使共产党军队乘机集中起来。马歇尔将军被国共双方的战事弄得心烦意乱,铩羽而归,希望中国出现一个崭新的第三势力领导中国。他真是和童稚一样天真,竟认为那是可能的事。他原先希望把国共双方的军队混而为一,却不知道中央政府已然把共军编入政府军有年共同抗战了,所以才有新编"第十八路军"的番号。
有一个对我中伤的谣言,在同情共产党的一派人之间流传。我写的书一直本本都成功而畅销,但是到民国三十三年我的《枕戈待旦》(TheVigilofaNation)出版,情形有了改变。自由主义者对我突然冷落。传言何应钦付给了我两万美金。这谣言是我听见赛珍珠,J.J.Singh,史沫特莱三个人说的。在纽约市政厅的集会上,史沫特莱在大众之前提到这件事,我立刻质问她,要求她当众再公开说明。福尔曼(Foreman)到云南游历了三个月,于是自命是中国通。他问我:"林先生,你到过云南吗?"我说:"没有。可是共产党这些年一直在中国,我这些年一直和他们打交道。我记得他们在长沙的所做所为。"在会场上,史沫特莱有意不再提这件事。我敢说,我在蒋委员长侍从室那些年,只是挂了个名儿,我并没向中央政府拿过一文钱;只是为拿护照方便一点儿而已。
我在自由中国漫游一番,回到美国,当时的情形,我自然明白。我一回去,在广播电台上我说:"现在在重庆的那批人,正是以前在南京的那批人,他们正在掳胳膊,挽袖子,为现代的中国而奋斗。"第二天,我接到我的出版商理查德·华尔舍(RichardJ.Walsh)一个严厉的警告,告诉我不可以,也不应当再说那样的话。我当时不利的环境是可想而知的。我只是把那件事看做是一场失利的战役,我只是战场上的一名伤兵,对这事并不很放在心上。
我们这个时代的几个杰出的作家是:
托玛斯·曼(ThomasMann)。他由日内瓦回来之后,我在纽约的国际笔会上遇见过他。他说英文,他的英文是复杂的德文结构,没法儿听,也没法儿懂。当时还有EveCurie和另外几个人,大家一同在讲演人的台子上。我讲的是明朝的太监魏忠贤,他在世之时各县就给他立生祠。在与赛珍珠同坐的台子上,有一个客人问我:"太监是什么?"
我和CarlvanDoren也见过多次,他对我很和善。他的妻子Irita,后来与WendellWilkie相交往,还有他哥哥MarkVanDoren(哥伦比亚大学教授),都是我很好的朋友。我最喜爱活泼愉快斯文典雅的学者IrwinEd-man,他是美国的哲学家,他的英文极为简练。他搜集了些很长的留声机片子,那是他业余的嗜好。
罗素,虽然年事已高,还机敏灵活,目光闪亮。我记得是在朋友的公寓住宅里遇见他的。不幸的是,他娶了一个美国菲列得尔菲亚城的小姐(大概是他第三个,也许是第四个妻子),这位妻子太以她的"爵士罗素"为荣而时时炫耀。每逢说话,她就一个人包办。很多朋友愿向罗素提问题,这位太太便插嘴代答。大家感到兴趣的是听罗素说话,没人喜欢听她的。所以朋友们见面也是人人感到失望。
在KnopfSartre夫人的公寓住宅里和萨特(J.P.Sartre)相见,也是件新鲜事。萨特坐在一把椅子里,我们大家都坐在地板上。我们大家都很轻松。他的英文说得很好。他的措词用字极其精确,犀利而动人,但是有时他会前言不搭后语。我能想象到他在Raspail大道,一边喝咖啡,一边和许多崇拜他的"自觉存在论派"的小姐们闲话的神情。这些自觉存在论者创始了不擦口红不抹粉的时尚。这种时尚后来被观光的嬉皮游客所采取,就成了美国现代文化的特色。他们认为万事不如在佛罗伦斯(Horence)或是在罗马仰身而卧,或是伏卧在地,阻碍通往大教堂的道路,使人无法通过。
萨特否认人生有何意义,但却力言我们为何而生活,以何为目的,全由我们自己决定。他的主张也不完全是否定一切。
由于赛珍珠和她丈夫理查德·华尔舍,我才写成并且出版了我的《吾国与吾民》(MyCountryandMyPeo-ple),这本书之推广销售也是仰赖他们夫妇。我们常到他们宾夕法尼亚州的家去探望。我太太翠凤往往用国语和赛珍珠交谈,告诉她中国过去的事情。赛珍珠把《水浒传》翻成英文时,并不是看着原书英译,而是听别人读给她,而边听边译的,这种译法我很佩服。就像林琴南不通英文,译司哥德的《撒克逊劫后英雄传》和《天方夜谭》时的情形一样。赛珍珠对收养美国父亲韩国母亲生的孩子,很感兴趣,后来又收养印度婴儿。她有一个农场养牛。收养婴儿与扣减所得税有关系。
赛珍珠懂中国话,说得也流利,她父亲曾在中国做传教士,她是随同她父亲Knickerbocker在中国生活,先是在安徽,后来到南京,她算是在中国长大的。后来她嫁给LossingBuck教授,所以她对中国老百姓和中国的风俗,还有相当的了解。但是我发明中文打字机,用了我十万多美金,我穷到分文不名。我必须要借钱度日,那时我看见了人情的改变,世态的炎凉。人对我不那么殷勤有礼了。在那种情形下,我看穿了一个美国人。后来,我要到南洋大学去做校长,给赛珍珠的丈夫打了一个电报,告诉他我将离美去就新职。他连麻烦一下回个电报也不肯。我二人的交情可以说情断义尽了。我决定就此绝交。那是在我出版了抗战游记《枕戈待旦》(TheVgilofaNation)之后。在PrenticeHall出版公司向我接洽,说我写什么他们都愿出版之时,赛珍珠这位丈夫正在出版我的《朱门》(VermilionGate)。我断了二十年的交情,写出了《奇岛》(TheUnexpectedIsland),这出乎每个人的意料。在外国我出书,JohnDay出版公司一般都是保持百分之五十,但经朋友HankHolzer夫妇帮助,我把一切权利都收了回来。有一次赛珍珠去看我,其实主要是看我何以度日,我们的友情没再恢复。
赛珍珠急于和共产党搭线,好和别人共同"前进",她从未到台湾来过,我想台湾也不欢迎她。在一九七二年,她想办护照前往中国大陆去看看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但是共产党政权知道她若与中国农民交谈,会对中国大陆了解得太多,拒绝她前往。此后不久她就去世了。赛珍珠毕竟还是保持中立的态度,她并不是共产党员。
正文 第十二章 论年老——人生自然的节奏
自然的节奏之中有一条规律,就是由童年,青年,老年,衰颓,以至死亡,一直支配着我们的身体。wWW.HAOsHUDU。Com在安然轻松的进入老年之时,也有一种美。我常引用的话之中,有一句我常说的,就是"秋季之歌"。
我曾经写过在安然轻松之下进入老境的情调儿。下面就是我对"早秋精神"说的话。
在我们的生活里,有那么一段时光,个人如此,国家亦复如此,在此一段时光之中,我们充满了早秋精神,这时,翠绿与金黄相混,悲伤与喜悦相杂,希望与回忆相间。在我们的生活里,有一段时光,这时,青春的天真成了记忆,夏日茂盛的回音,在空中还隐约可闻;这时看人生,问题不是如何发展,而是如何真正生活;不是如何奋斗操劳,而是如何享受自己有的那宝贵的刹那;不是如何去虚掷精力,而是如何储存这股精力以备寒冬之用。这时,感觉到自己已经到达一个地点,已经安定下来,已经战到自己心中想望的东西。这时,感觉到已经有所获得,和以往的堂皇茂盛相比,是可贵而微小,虽微小而毕竟不失为自己的收获,犹如秋日的树林里,虽然没有夏日的茂盛葱茏,但是所据有的却能经时而历久。
我爱春天,但是太年轻。我爱夏天,但是太气傲。所以我最爱秋天,因为秋天的叶子的颜色金黄,成熟,丰富,但是略带忧伤与死亡的预兆。其金黄色的丰富并不表示春季纯洁的无知,也不表示夏季强盛的威力,而是表示老年的成熟与蔼然可亲的智慧。生活的秋季,知道生命上的极限而感到满足。因为知道生命上的极限,在丰富的经验之下,才有色调儿的调谐,其丰富永不可及,其绿色表示生命与力量,其橘色表示金黄的满足,其紫色表示顺天知命与死亡。月光照上秋日的林木,其容貌枯白而沉思;落日的余晖照上秋日的林木,还开怀而欢笑。清晨山间的微风扫过,使颤动的树叶轻松愉快的飘落于大地,无人确知落叶之歌,究竟是欢笑的歌声,还是离别的眼泪。因为是早秋的精神之歌,所以有宁静,有智慧,有成熟的精神,向忧愁微笑,向欢乐爽快的微风赞美。对早秋的精神的赞美,莫过于辛弃疾的那首《丑奴儿》:
少年不识愁滋味
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
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
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我自己认为很有福气,活到这么大年纪。我同代好多了不起的人物,已早登鬼录。不管人怎么说,活到八十,九十的人,毕竟是少数。胡适之,梅贻琦,蒋梦麟,顾孟余,都已经走了。史塔林,希特勒,邱吉尔,戴高乐,也都没了。那又有什么关系?至于我,我要尽量注意养生之道,至少再活十年。这个宝贵的人生,竟美到不可言喻,人人都愿一直活下去。但是冷静一想,我们立刻知道,生命就像风前之烛。在生命这方面,人人平等,无分贫富,无论贵贱,这弥补了民主理想的不足。我们的子孙也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日子过,各自过自己的生活,消磨自己的生命,在已然改变了的环境中,在永远变化不停的世界上。也许在世界过多的人口发生爆炸之前,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当中,成百万的人还要死亡。若与那样的剧变相比,现在这个世界还是个太平盛世呢。
若使那个灾难不来,人必须有先见,预做妥善的安排。
每个人回顾他一生,也许会觉得自己一生所做所为已然成功,也许以为还不够好。在老年到来之时,不管怎么样,他已经有权休息,可以安闲度日,可以与儿孙,在亲近的家族里,享天伦之乐,享受人中至善的果实了。
我算是有造化,有这些孩子,孝顺而亲爱,谁都聪明解事,善尽职责。孙儿,侄子,侄女,可以说是"儿孙绕膝"了,我也觉得有这样孩子,我颇有脸面。政治对我并不太重要。朋友越来越少,好多已然作古。即使和我们最称莫逆的,也不能和我们永远在一起。我们一生的作为,会留在我们身后。世人的毁誉,不啻风马牛,也毫不相干了。无论如何,紧张已经解除,担当重任的精力已经减弱了。即使我再编一本汉英字典,也不会有人付我稿费的。那本《当代汉英词典》之完成,并不比降低血压更重要,也比不上平稳的心电图。我为那本汉英字典,真是忙得可以。
我一写完那好几百万字的巨册最后一行时,那最后一行便成为我脚步走过的一条踪迹。那时我有初步心脏病的发作,医生告诉我要静养两个月。
正文 第十三章 精查清点
我必须清查一下儿我的作品。www.hAOsHM我的雄心是要我写的都可以传世。我写过几本好书,就是:《苏东坡传》,《庄子》;还有我对中国看法的几本书,是《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还有七本,尤其是那三部曲:《京华烟云》,《风声鹤唳》,《朱门》。因为过去我一直在美国多年,这些书还没译成中文。但是上海和香港的出版商擅自翻译出版,所出的书之中,有的根本不是我写的,也有的不是我翻译的,未得我允许,就硬归做我的,其中不管有删节或译与未译,这类书至少有十几种。
在冬天,我打算把我用中文写的文字印行一个可靠的版本。
1.无所不谈集——所有我写的分做第一,第二,和最后三集。
2.林语堂选集——(两卷)民国二十四年以前的中文写作,包括在《语丝》,《论语》,《人间世》,《宇宙风》内写的文章。
3.平心论高鹗——是对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伪作的回答,民国五十五年印行,文星出版。原登《传记文学》杂志。
英文著作:
1.KaimingEnglishGraar开明英文法。民国十八年,上海开明书店印。
2.LettersofaChineseAmazonandNarrativeEssays,谢冰莹原著《女兵自传》。民国十九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
3.TheLittleCritic(一,二集,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
4.ConfuciusSawNancyandOtherTranslations(子见南子及其他译文)民国二十五年上海商务版。
5.ANunofTaishanandOtherTranslations(老残游记续集及其他译文)民国二十五年上海商务版。
以下在美国出版。在伦敦则由WilliamHeine-mann出版。
6.AHistoryofChinesePressandPublicOninioninChina)(中国新闻舆论史)一九三六年由UniversityofChicago出版。
7.MycountryandMypeople(吾国与吾民)
一九三五年由美国JohnDay出版。
一九三六年二版由ReynalHitchcock出版。
8.TheImportanceofLiving(生活的艺术)
一九三七年由JohnDay出版。
9.TheWisdonofConfucius(孔子的智慧)
一九三八年由RandomHouse出版。
10.MomentinPeking(,京华烟云)
一九三八年由JohnDay出版。
11.WithLoveandIrony(爱与刺。幽默随笔)一九四○年由WilliamHeinemann出版。
12.ALeafintheStorm(风声鹤唳。抗日时期一个中国女孩子的故事)
一九四一年JohnDay出版。
13.TheWisdomofIndiaandChina(印度和中国的智慧)
一九四二年JohnDay出版。
14.RetweenTearsandLaughter(啼笑皆非。世界第二次大战期间我们的理想)
一九四三年JohnDay出版。
15.TheVigilofaNation(枕戈待旦。****)
一九四四年JohnDay出版。
16.TheGayGenius:LifeofSwTung-P'o(苏东坡传)
一九四七年JohnDay出版。
17.ChinatownFamily(唐人街。)一九四八年WilliamHienemann出版。
18.TheWisdomofLaotse(老子的智慧)
一九四九年RandomHouse出版。
19.OntheWisdomofAmerica(美国的智慧)
一九五○年JohnDay出版。
20.Widow,NunandCourtesan(寡妇、妾与歌妓。
三本中国的英译)
一九五一年JohnDay出版。
21.FamousChineseShortStories(重编中国传奇)
一九五二年JohnDay出版。
22.VermilionGate(朱门。有关西藏的故事,与京华烟云和风声鹤唳合为林氏三部曲)
一九五三年JohnDay出版。
23.LkingBeyond(远景。又名TheUnexpectedIsland,奇岛)
一九五五年由Prentice-Hall出版。
24.TheSecretName(匿名。有关史塔林治下的共产党政权)
一九五八年WilliamHienemann出版。
25.TheChineseWayofLife(中国的生活。学校用书)
一九五九年TheWorldPublishingCo.出版。
26.FromPagantoChristianity(从异教徒到基督教徒。世界宗教,儒学,佛学,道家思想,基督教思想概论)
一九五九年TheWorldPublishingCo.出版。
27.TheImportanceofUnderstangding(中国著名诗文选译一百零一篇)
一九六○年TheWorldPublishingCo.出版。
28.TheRedPeony(红牡丹。)一九六一年TheWorldPublishingCo.出版。
29.ImperialPeking:SevenCenturiesofPeking(帝国京华:北京七百年的历史)一九六一年CrownPublishingCo.出版。
30.ThePleasuresofaNonconformist-SouthAmericanLecturesandOtherReflections(南美讲演及其他杂感)
一九六二年WorldPublishingCo.出版。
31.JuniperLoa(赖柏英。自传)一九六三年TheWorldPublishingCo.出版。
32.TheFlightoftheInnocents(逃向自由城。)
一九六四年Putnam′sPublishingCo.出版。
33.LadyWu(武则天正传)
一九六四年Putnam′sPublishingCo.出版。
34.TheChineseTheoryofArt(中国画论。汉文英译,附导言)
一九六七年Putnam′sPublishingCo.出版。
35.Anglo-ChineseDictionaryofCurrentUsage
(当代汉英词典。附英文索引)
一九七二年ChineseUniversityofHongkongandMcCrawHill出版。
36.RedChamberDream(红楼梦英译本与论文目录,自一九二八年至一九七三年)。
以上所列包括所有我所写的书及在《纽约时报》,《纽约时代》(Times),《亚州》杂志(Asia),《新共和》(NewRepublic),《读者文摘》(Reader′sDigest),《哈普》杂志(Harpers),《论坛》(TheForum),《纽约时代杂志》(NewYorkTimesMagazine)等出版物上之文字。
现在我正将我所写全集,共七种,交与台湾美亚图书公司在台出版。
1.MomentinPeking(京华烟云)
2.ALeafintheStorm(风声鹤唳)
3.VermilionGate(朱门)
4.ChinatownFamily(唐人街)
5.LkingBeyond(TheUnexpectedIsland)(远景)
6.TheRedPeony(红牡丹)
7.JuniperLoa(赖柏英)
人间的东西都有来有往。能引起一般读者兴趣的是书里的人物。道家是何等人物,都在《京华烟云》中木兰的父亲姚老先生,《风声鹤唳》中的老彭,《红牡丹》中的梁翰林身上表现出来了。
正文 一、童年及少年时代
我生于十九世纪末。WwW。HAOsHUdU。CoM那一年是一八九五年,是中国和日本订立马关条约的那一年,条约规定割让台湾和承认朝鲜独立,就是甲午战争中国败给日本的第二年。中国惨败在日本手中,是因为满清政府的寡后把准备建设近代海军的钱,移去做现在北京郊外著名夏宫的建筑费。旧的夏宫已在一八六○年为英法联军劫掠及焚毁,而这个无知又顽固的妇人和她的排外心理,助成数年后拳匪之乱的突发。曾听父亲说过关于拳匪之乱时那个寡后和皇帝逃走的情形,当时我五岁。查考年鉴,我发现订立马关条约那一年,同时也是德国物理学家乐琴发现X光的那一年。
童年最早的记忆之一是从教会的屋顶滑下来。那间教会只有一个房子,而紧挨着一座两层楼的牧师住宅,因此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可以透过教堂后面的一个小窗望下去,看见教堂内部。在教堂的屋顶与牧师住宅的桁桷之间,只有一个很窄的空间,小孩可以从这面的屋顶爬上去,挤过那个狭窄的空间,而从另一面滑下来。我记得自己曾是那个站在阳台上的小孩,惊讶上帝的无所不在。它使我困惑,我因此想如果上帝是无所不在,他是否就在我的头顶上几寸。我还记得曾为每日谢饭的观念而自辩,得到的结论是:这是对生活的一般感恩,我们对一切生活都该用同样的心情表示感谢,帝国的居民也该因为能生活在和平及秩序里而向皇帝表示感谢。
童年是新奇的时代,站在牧师住宅的阳台上,就能发现好多新鲜的东西。眼前是南山的十个峰,后面是另一个高山的石壁。我们的乡村深入内陆,四周环绕着高山,当地人称它"湖"。由这儿到最近的港口——厦门,差不多有六十英里,当时,坐帆船大概要三天。坐帆船的旅行,是另一种永远印在我心灵的经验。因为住在南方,乡村到漳州的西溪河谷这一段路真是美不可言,不像北方光秃的黄土冈。可是正因为深入内陆,到了离乡村约六英里的地方,河上不能行帆船,我们只得换一艘小很多的轻舟,这种小舟,真正是由那些船夫把它举起来渡过急湍的,船夫把裤子卷到腿上,跳入河中,把船扛在肩上。
有些事情和住在这环山的村落有关,因为接近高山就如同接近上帝的伟大。我常常站着遥望那些山坡灰蓝色的变幻,及白云在山顶上奇怪的,任意的漫游,感到迷惑和惊奇。它使人轻忽矮山及一切人为的、虚假的、渺小的东西。这些高山早就成为我及我信仰的一部分,因为它们使我富足,心里产生力量与独立感,没有人可以从我身上带走它们。这山还印证了《圣经》上的那句话:"这人的脚登山何等佳美",我开始相信,一个人如果不能体会把脚趾放进湿草中的快感,他是无法真正认识上帝的。
我们家有六个兄弟、两个姐妹,而我们这些男孩经常要轮流到家里的水井汲水。学习打水很有趣。当吊桶到达井底时要摇动,这样它就会翻转来装满水,我们不知道有小机器,因为那是煤油灯的时代;我们有两盏这样的灯,同时还有几盏点花生油的锡灯。肥皂直到我十岁左右才进入我们的生活。母亲常用的是一种大豆残渣做成的"豆饼";它只有一点点的泡沫。刚有肥皂的时候,它的形状像一根方木条,农夫常把它放在太阳下晒干,使它坚实一些,在洗濯的时候,才不会用得太快。
父亲是当时前进的先锋。他是一个梦想者,敏锐、富于想象力、幽默,并且永不休止。他传授给我们孩子一切新的及近代的东西,就是对西方知识被称为"新学"的强烈兴趣。母亲刚好相反,拥有一个被孺慕之情所包围的简单、无邪的灵魂,而我们兄弟姐妹常联合起来作弄母亲。我们常编造一些荒诞不经的故事告诉她。她肯听,可是有点不大相信,直到我们爆出笑声,她才皱起面孔,她会说:"你们又在戏弄笨娘了。"她为养育孩子,曾忍受许多苦,可是我十岁的时候,我的姐姐们已把烹饪、洗涤等家庭杂务拿来做。我们每天晚上上床前做家庭祷告,我们是在一个虔诚、相爱、和谐而有良好工作秩序的家庭中长大。别人常以为我们兄弟会争吵,可是我们从来没有争吵过。
父亲是不随俗的。我们家的男孩不像其他的孩子一样梳辫子,而是留一种僮仆式的短发;姐姐常为我们编一种便帽,是厦门对面鼓浪屿街上法国水手们所戴的那一种。父亲是一个十分好动的人,月色皎洁的夏夜,他常会一时冲动,走到河岸近着桥头的地方传道,他知道那些农夫聚集在那里,坐在夏日的微风中赏月。母亲告诉我他有一次几乎因肺炎死去,因为在收割月满后外出传道时流了很多汗,回家时没有擦干。他常建教堂,被派到同安传道时在那儿曾建过一所。我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看见他建筑在坂仔的新教堂,教堂是用太阳晒干的泥砖造成,上面盖着瓦,外面涂石灰。当屋顶的重量渐渐把四周的墙挤开的时候,出现了一场大骚动。住在六十英里外小溪旁的范礼文(A.L.Warnis)牧师,听到这种情形,从美国定购了一些钢条来。这些钢条用一只大钉固定在中间,那只大钉可以把钢条旋转到所需要的适当长度。它们连接在支持屋顶的木条上,螺旋钉一扭紧,钢条把木条牵拉在一块儿,大家可以清楚的看见教堂的屋顶被提高了几英寸。这是伟大而值得纪念的一刻。
虽然父亲是牧师,却绝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家。我记得曾帮他装裱大儒家朱熹的一副对联,用来张挂在新教堂的壁上。这副对联的字体大约有一方尺宽窄,父亲走了一趟漳州才取回这些墨宝的拓印本,因为朱熹曾做过漳州的知府。朱熹生于十二世纪,据猜测是因介绍女人缠足的方法而把"文化"带入我们这一省。就我所见,他的工作不算成功,因为这省女人所缠的脚既不小,又不成样子。
我最先和西方接触是在一对传教士住在我们家访问的时候。他们留下了一个沙丁鱼罐及衬衣领子的一粒钮扣,中间有一颗闪亮的镀金珠。我常觉得它很奇怪,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他们走了以后,屋子内到处仍充满了牛油味,姐姐强迫把窗子打开,让风把它吹走。我和英文书本的第一次接触,是一本不知谁丢在我家的美国妇女杂志,可能是"LadiesHomejournal"(《妇女家庭》杂志)。母亲常把它放在针线盒里,用里面的光滑画页夹住那些绣花线。我相信没有一本美国的杂志能用得这么长久。在建筑教堂的时候,范礼文也曾寄给我们一组西方木匠用的工具,其中有一个旋转机,我对它们十分好奇,觉得它们做得相当好。
父亲和范礼文牧师成为好朋友、好伙伴,因为范礼文牧师发现父亲对一切西方的及新的东西有兴趣。他介绍一份油墨印的,名为《通问报》的基督教周报给我们。他寄给我们各种小册子及书籍,其中有基督教以文学及上海基督教广学会所印行的有关西方世界及西方科学的书籍。西学就是这样来到我家。我相信父亲曾读过一切关于西方的有用的东西,我记得有一天他讽刺的笑着说:"我读过所有关于飞机的东西,可是我从没有见过一架,我不知道是否可信。"这大约是莱特兄弟试验飞行的时候。我不知道他怎么得来这消息,只是当他和我们兄弟谈到柏林大学和牛津大学是"世界上最好的"时,眼里射出亮光,似真似假的希望我们兄弟有一天能在那里攻读。我们是一个绝对的梦想主义者的家庭。
十岁的时候,我和两个弟弟离家去厦门上学,那四所本地学校父亲断言它不够好。因为旅程要很多天而且要花钱,寒假我没回去,这等于离开母亲一整年。但男孩就是男孩,很快的我就学会不想家而沉溺在学校里面的种种活动,这包括赤脚踢从哑铃锯下来的木球。这是学校里孩子们的普遍运动,但没有任何事像回到母亲身边那么快乐。进入被群山包围的坂仔河谷之后,还有一英里就到家,我们三兄弟不能再忍受小船慢慢的摇,就起程步行。我们曾计划怎么样向母亲宣布我们回来了,是在门外大喊一声"我们回来了!"还是再一次戏弄母亲,用老乞丐的声音,要一点水;或蹑入家里,找到她,然后突然对她大叫。这个世界实在太小,约束不住孩子的心,这就是那些久住在中国的西方人所称的"中国人的顽皮性格"。
假期我们家就变成学校。我说过父亲是一位牧师并不表示他不是一个儒者,当我们男孩擦好地板,女孩子洗完了早餐的碗碟后,铃声一响,我们就爬上围着餐桌的位子,听父亲讲解儒家的经典及《诗经》,其中包含许多首优美的情歌。(记得有位害羞的年青教师,当他不得不讲解那些孔子自选的情歌时,满面通红。)听课到十一点时,二姐望着墙上的日影,慢慢地站起来,一脸不情愿的表情说:"我要去烧午饭了。"有时晚上我们也集合读书,然后她又不得不停止阅读,起来说:
"我要去洗东西了。"
我之所以必须写到二姐,不只因为她占了我童年生活的大部分,同时可以显示在我们家里,大学教育的意义是什么。我记得二姐很疼我(一切佛洛依德派的说法,都给我滚!),因为我是一个头角峥嵘但有点不守规矩且喜恶作剧的孩子。当弟兄们安份而细心的研读功课,我却到院子里玩。长大些时,她告诉我,孩童时的我,相当顽皮,而且常发脾气,有一次和她争吵过后,我钻入后花园里的一个泥洞,像猪一样在里面打滚,爬起来时对她说:"好啦,现在你要替我洗干净了!"
在这一刻我看来一定又脏又可爱!
姐姐曾读过史各德、狄更斯、柯南道尔、哈葛德的《所罗门的宝藏》以及《天方夜谭》,这一些书都早由同乡林纾译成中文。事实上林纾不识英文,完全是靠一位魏先生翻成福州话。然后这位伟大的作者,再把整个故事用美丽的古文写出。林纾大大的出了名,他进而翻译莫泊桑、及小仲马的《茶花女遗事》,这本书震动了中国社会,因为女主角是个得了肺痨病的美人,十分像中国的罗曼史《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中国的典型美人似乎不是患上了肺痨,就是憔悴得差不多要死的贵妇。甚至在古代,最著名的中国美人,不是患心绞痛,就是患某种神经病的,而她最著名的姿势,是忍受极端痛苦而把眉头皱起来的那一刻。姐姐和我,读过了霍姆兹及作者名字已记不得的法国某作家的侦探后,编集了一个我们自己的长篇侦探故事来作弄母亲使她开心,这个故事一天天连续下去,充满令人毛骨悚然的逃亡和冒险。姐姐是天才,像黛博拉·寇儿一样,有伶俐而敏锐的表现力,因此当数年前我在银幕上首次见到寇儿的时候,我心跳得好快,握着女儿的手惊叫:"那就是我二姐的样子!"我太太见过二姐,她很赞同我的看法。
姐姐在厦门高中毕业以后,想去福州女子大学升学。我听到她在家庭祷告后提出要求,可是一切徒劳。她不想马上结婚,她想去读大学。我说这个故事,原因在此,我父亲却不这么想。姐姐恳求,美言劝诱,而且作种种承诺,可是父亲说"不行"。对我而言,这很可怕。我并不怪父亲,事实上,他不是不希望有一个又能干又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儿,我还记得他读完一篇上海某杂志的一位女作家的文章后说:"真希望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当我的媳妇!"但是像他这样的梦想者,他看不清有什么方法可以办到。女子受大学教育是种浪费,而我们的家庭委实也无法供给。更何况这是一个甚至厦门富裕家庭的儿子也不会到福州或上海去求学的时代。父亲听说上海圣约翰大学是全中国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我相信他大部分是从《通问报》读到的。我听到父亲自己告诉一个朋友,当他卖去我们在漳州唯一的房子来让二哥可以入大学的契约上签字的时候,眼泪止不住滴在纸上。这就是一个牧师能力的极限。儿子,可以;女儿,不可以;在这个时代,不可以。这不是学费的问题,因为我深信二姐可以在一所基督教大学获得一个名额。这是旅费及零用钱的问题,它可能每年要花费五十至六十银圆。这样,我二姐只好彷徨又彷徨,在厦门教书,等待结婚。这个时代是,女孩一过了廿岁,便必须急于嫁人。我二姐有一个等了很久的求婚者,可是每次母亲晚上找她谈这个问题时,二姐就把灯吹熄避而不谈。她不能进大学,那时候又已经二十一岁。
二哥即将毕业,可以赚钱供我读书时,大家庭提议我去圣约翰大学攻读,但是到最后一天才决定,因为父亲要狠下心向一个又是好友又是他的过去学生借一百银圆。按照古代中国的规矩,老师是终生的主,是儒家"君、亲、师"中的一位。这位学生现在已成富翁,父亲每次过漳州,都住在他这个学生的家里。因为在他们之间还有一层更深的关系:这个富翁过去是一个聪明却贫穷的孩子,当他在父亲的门下受业的时候,父亲送他一顶帽子,他对这件礼物终身不忘,等它破烂到不能戴的时候,他发誓一生不再戴其他的帽子,而他的确做到了。这就是古代中国所谓的忠——在中国或在舞台上所教的强烈的忠,无论武将与文臣,家仆、夫妇之间,都讲究忠。
父亲知道只要他开口,一定可以借到这笔款。到今天,我还不知道这笔钱偿还了没有。
这样,我便和二姐及家人一同乘帆船直下西溪,她要到一个叫做"山村"的小村去行婚礼,而我是预定起程到上海读我大学的第一年。那一百银圆的借款问题,像一把达摩克利兹的剑悬在我头上,但我是开心的。那时我十六岁。婚礼过后,二姐从嫁衣的口袋里拿出四角钱给我。分手时她含泪说:"和乐,你有机会去读大学,姐姐因为是女孩不能去。不要辜负自己的机会,下决心做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一个著名的人。"这就是我家庭模式的全部。
两年后二姐死于瘟疫,但这些话一直常在我耳际回响。我所以谈这些事,因为它们对于形成我个人的德性有很大的影响力。想成为一名基督徒,就是如二姐告诉我的,是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有用的人吗?在上帝的眼里,读书人对律法及先知的一切知识、学问都没有意义;对一个谦虚、单纯的人,却尽力找出他身上最好的东西;而对于跌倒的,却能把他扶起来。这是耶稣基督的教义中最单纯而不夹缠的纲领。我现在仍能想象出自己是那个在烂泥中打滚来报复姐姐的孩子,而我相信她因此而爱着我。耶稣最特别的地方,他的无与伦比之处,是让税吏、娼妓,比当时那些饱学之士更亲近他。
圣约翰大学在那个时候已在国际上享有相当的名声,因为它出了几位中国大使,颜惠庆(来自我的家乡厦门),施肇基,顾维钧。它的确是学习英文最好的大学,而在学生们的心中,这也就是圣约翰大学之所以存在的缘故。虽然它是圣公会办的,它对大多数学生的秘密使命却是培植他们成功为买办来做上海大亨们的助手。事实上学生英文的平均水准,并不超过一个买办的条件。校长卜舫济博士,一个真正伟大的人物,他对于自己任务的了解,我想和英国鲁比或伊顿学校的校长差不多。
他对学生父亲式的影响,是不容置疑的。每天清晨,早祷会后,他手上拿着一个黑色皮包,带着一个总务,巡视整个校园。我相信这是他每天九点坐进办公室前的晨规。他是一个一丝不苟的人,所以有人说他一年要读一本长篇来使自己一星期中有一个小时来松弛一下。至于图书馆,藏书不超过五、六千本,其中三分之一是神学书籍。其实到哪一所大学读书并没关系,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好的图书馆。学问的实质,像天国一样,在于本身,必须出自内心。我们的心就好比一只猴子,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那只猴子带到森林里去,你不必告诉它在哪里可以找到果子,你甚至不必带领它走向那些好果子。我在那个贫瘠的森林中漫游,读达尔文、赫克尔、拉马克,及家温斯顿·邱吉尔的《杯盘之内》。此外,我学习打网球踢足球,甚至向那位从夏威夷来的同学学打棒球,虽然我永远不能把它长成曲线。我参加划船队及五英里竞走的径赛队。说句公道话,我在圣约翰大学的收获之一,是发展饱满自己的胸脯;如果我进入公立的学校,就不可能了。
青春的心是跃跃欲试的,我张望着所能找到的,贪吃一切可食的,就像一只公园里的松鼠,无论他吃什么都能吸收而且滋朴。那个好思想的心,一经入水,便航行在一望无涯且时有暴风雨的海上。人仰望群星而惊异,而船却在挣扎撞击,在波浪中前后左右摇动。我记得二年级时回家度暑假。父亲请我讲道(这种事我甚至在十多岁的时候就已做过好多次,因为父亲不喜拘泥传统习惯,而且想让爱饶舌的我出出风头)。我选择了一个讲题:《把圣经当文学来读》。对那些农夫基督徒谈到《圣经》像文学,的确是毫无意义,但这种观念当时在我意识的最前线,于是它就溜出来了。记得我曾说耶和华是一位部落之神,他帮助约书亚灭尽亚玛力人及基奈人,而且耶和华的观念是进化的,由部落所崇拜的偶像进而为万国万民的独一真神,没有一个民族是特别"被选"的。你该可以想象得到礼拜天晚餐时我父亲的脸色!他可能看出,他已经做了一件错事。他认得一个厦门人,英文很好,却是一个无神主义者。这是一个恶兆,"英文好,但却是一个无神论者。"因此他很怕我也会走上无神主义的道路。
我很喜欢那所大学却不重视功课。考试那一礼拜,其他学生都在拼命补习,我却到苏州河钓鱼,脑筋里从来没有想到考试会不及格。在中学及大学我都常常是第二名,因为常有死读书的笨蛋,把第一名拿了去。
在这里我必须提到中文课程,因为它在我后来的基督教信仰上,造成了很大的反动。例如,上中文民法课时在书桌底下读张伯伦的《十九世纪的基础》。为什么会有民法一科,我始终无法了解。那位中国老师是一位老秀才,戴着一副大眼镜,体重至少有八十磅。秀才是从来没有学过授课或演讲的。那本民法教科书是一本用大字编印只有一百多页的东西,可以坐下来一口气把它读完,我们却当它是整学期的教材。因为它被列入课程中,所以我们要强迫捱过。每周那位民法"教授"读给我们听十至十五行左右,需时约十五分钟,那一小时其他时间,他就不言不动,在他的座位上缩成一团,可能是透过眼镜注视我们,而我们也在沉默中看着他。不幸这是一种我无法通过的表演,内心的一种绝对的空虚是难以自抑的,而我也并不想像佛家禅宗般的入定。这是圣约翰大学中文课的典型。最坏的是即使连着几年中文课程考试不及格,仍可以得到一张圣约翰大学的文凭。事实上,学校并不重视对中国事情的研究,这种现象到一九三○年以后才好转。
刚开始的时候,我对中国历史有兴趣,可是进入圣约翰大学,就突然中止。一心不能事二主,而我爱上英文。我丢开毛笔拿起了自来水笔,甚至我在莱比锡研究的时候,父亲仍常来信说他非常以我的书法为耻。中国书法是一种要用平生努力才能写到完美的艺术,这必须完全投入而亲身去做,而且必是大学之后的一部分教育。心的持续生长与成熟,大部分是仰赖把中学及大学的所学抛弃。以我的情形来说,这种抛弃的过程,是走一条曲线返回中国学术的研究,而且把我的基督信仰跟着抛弃。
这时我学习当牧师,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在圣约翰大学神学院注册,这是第一次被暴风袭击。训诂学对别人比对我合适,因为我要追寻伟大的思想及理想。不久,我成为福禄特尔的崇拜者,虽然在离开圣约翰大学以前,并没有对福禄特尔作直接的探讨。我的问题,有时会发现互相矛盾的答案,有时没有答案。一被袭击,我就逃走,再度被袭击,再次后退。一切神学的不真,对我的智力都是侮辱。我无法忠实的去履行。我兴趣全失,得的分数极低,这在我的求学过程中是很少见的事。监督认为我不适于做牧师,他是对的。我离开了神学院。
正文 二、大旅行的开始
毕业后,我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WWw.HaOshuDu。coM住在北京就等于和真正的中国社会接触,可以看到古代中国的真相。北京清明的蓝色天空,辉煌的庙宇与宫殿及愉快而安分的人民,给人一种满足及生活舒宜的感觉。朝代已经改变,但北京仍在那里。有卧佛睡在西山,玉泉山喷射出晶明的喷泉,而鼓楼使守夜者惊醒。人何求于上帝?有了生命的恩赐,人生在世还能求甚么?北京,连同它黄色屋顶的宫殿,赤褐色的的庙墙,蒙古的骆驼以及衔近长城、明冢,这就是中国,真正的中国。它是无神论的,有无神论者的快乐和满足。
在中国做一个基督徒有甚么意义?我是在基督教的保护壳中长大的,圣约翰大学是那个壳的骨架。我遗憾地说,我们走进一个自己的世界,在理智上和审美上与那个满足而光荣的异教社会(虽然充满邪恶,腐败及贫穷,但同时也有欢愉和满足)断绝关系。被培养成为一个基督徒,就等于成为一个进步的、有西方心感的、对新学表示赞同的人。总之,它意味着接受西方,对西方的显微镜及西方的外科手术尤其赞赏。它意味着对赞成女子受教育及反对立妾制度及缠足,保持明显而坚决的态度。(皈依基督教的妇人首先要放脚,而我的母亲,自小是一个异教女孩,曾放了她的脚改穿一双袜子。)它意味着赞同教育普及及民主观念,且以"能说英语"即为具有良好教养的标志。它同时意味文字罗马拼音化及废除对中国字的知识,有时且废除一切对中国民间传说、文学、及戏剧的知识,至少在厦门是如此。罗马拼音法是一种奇妙的东西,我们在厦门有一套七声的完整罗马拼音系统,它是对反对它的汉学家的嘲讽。我的母亲可藉罗马拼音法把全部《圣经》读通,此外也曾藉此自习汉字的《诗经》,而且她曾用完全清楚的罗马拼音字写信给我。罗马拼音并非不能实行,但在心理上我们不愿意要它。
而同时基督教教育也有其不利之处,这点我们可以很快看出的。我们不只要和中国的哲学绝缘,同时也要和中国的民间传说绝缘。不懂中国哲学,中国人是可以忍受的,但不懂妖精鬼怪及中国的民间故事却显然是可笑的。刚好我童年所受的基督教教育是太完美了。那是因为我的教会是加尔文派。我不准去听那些漳州盲人游吟歌手用吉他伴奏所唱的古代美丽的故事。这些盲歌手,有时是男的,但多数时候是女的,晚上在街上经过,手里拿着一副响板及一个灯笼,讲述中国古代的魔法故事及历史上的奇事。我的母亲是在异教家庭中长大的,告诉我这一类的故事,但我从来没有从那些游吟歌手那儿听过这些故事。当我们这些男孩经过鼓浪屿广场上一个戏台时,我们以为该直向舞台观看而不是边走边看。现在,舞台是教育中国人(包括文盲非文盲)知道他们的历史的普通媒介。任何中国的洗衣工人都比我更熟识三国时代的男女英雄。我甚至在童年就已经知道约书亚的角声曾吹倒了耶利哥城。当我知道杞梁的寡妇因发现丈夫被征筑长城而死,流的眼泪溶化了一大段长城时,我十分愤怒。我被骗去了民族遗产。这是清教徒教育对一个中国孩子所做的"好事"。我决心反抗而沉入我们民族意识的巨流。
我灵性的大旅行于是开始。我们经常留在基督教的世界里面生存,活动,及安身立命,我们也是满足的,就像北京异教徒的满足一样。但身为中国基督徒,走进一个我所称为真正的中国世界里面,睁开了他的眼敞开了他的心,他就会被羞耻感刺痛,面红耳赤,一直红到耳根。为甚么我必需被剥夺?事情并不如我描写的这般简单。甚至那个缠脚及立妾的问题也不是如我所想象的这般干脆和简单。在我没听辜鸿铭为这二者有力地辩护以前,事实上我并不欣赏立妾及缠足的伦理学及审美学。在本书结束之前,我将会谈到许多关于辜鸿铭的事。
在这里我必须提及两件事,鸦片及祖先崇拜——其中之一导致中国人的一种深厚的屈辱感及对西方的厌恶感,另外一种使一个中国基督徒在某一方面有被剥夺国籍的感觉。中国基督徒不近鸦片,那些传教士当然谴责它。它的戏剧性和悲剧性成分,是传教士的同胞们把它带进来而且用枪逼我们接受。那位伟大无畏的中国官吏林则徐(我的著名同宗)做广东总督的时候,在广州各码头上烧毁了许多箱鸦片,引起了鸦片战争。鸦片战争失败后,林则徐被充军新疆死于戍所,而中国国门因此大大开放。一箱箱的鸦片,厚颜无耻地大量滚入。但问题是,传教士进入中国时正是中国人被鸦片恶臭熏醒的时候。然后再加上第三个因素——传教士及鸦片都在战舰的荫庇之下得益,使这情形变得不但可叹,而且十分滑稽可笑。那些传教士十分反对那些商人;而那些商人极端反对那些传教士;大家都认为对方疯狂。一个中国人所能看得到的是,传教士曾关心拯救我们的灵魂,所以当战舰把我们的身体轰成碎片的时候,我们当然是笃定可上天堂,这样便互相抵消,两不相欠。
现在我回头谈祖先崇拜,它是做中国人基本的一部分。中国基督徒被禁止参加,便等于自逐于中国社会之外,而使那所谓"吃洋教"的控告属实。这个问题是基本而中心的,而且质问一个草率的教会伤害它的教徒能到何等程度。祖先崇拜是儒家被视为一种宗教时唯一可见的宗教形式;在孔子庙崇拜孔子常是学生及考试得中的人的事。但即使是如此,中国基督徒没有理由不参加,且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自摒于中国文化之外。
祖先崇拜在孔子之前就已经存在,任何读过中国经典的人都应该知道。当孔子试图重建在他之前七世纪时周朝创立的祖先崇拜的形式及规律时,他事实上是在做考古的工作。周朝的创立者距离孔子比乔塞距近代学者更远,比Beowudt史诗则近一点。祖先崇拜,在中国人看来,是对过去的崇敬与连系,是源远流长的家族系统的具体表现,而因此更是中国人生存的动机。它是一切人要做好人,求光荣,求上进,求在社会上成功的准则。事实上,中国人行为的动机是:"你要做好,这样你的家人可因你而得荣耀;你要戒绝恶事,这样你就不至于玷辱祖宗。"这是他要做一个好儿子,一个好弟兄,一个好叔伯,一个好公民的理由。这是中国人要做一个中国人的理由。至于崇拜的形式,只有把想象力尽量扩张,才可以称它为如中国教会所谓的"拜偶像"。把它和在某些基督教大教堂供奉神像的陋习(特别是在意大利及法国)比较起来,这些写上了某一祖宗的名字的四方木牌,看来好像某些毫无想象力的理性主义者的作品。上面只有几个字,比基督教的墓碑的字更少。祖宗祠堂有一张祭桌,后面摆满了一堆这样的木牌,这些木牌,看来好像一把把特大的尺,上面的记号是每一个男女祖宗之灵的座位。崇拜的时候,祭桌上点着烛和香。至于跪在这些木牌前叩拜,实在就是基督教教会反对的主要一点,因为他们忘记了中国人的膝常比西方人的膝易屈得多,我们在某些郑重的场合中,也常向在世的父母及祖父母跪拜。屈膝是一种顺服的表示。孔子说:"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把一个人洗擦干净,你将发现有一种洗擦不去的以祖宗为荣的骄傲。
现在,在厦门的非基督徒对我们是宽容的。在那里没有社会排斥。基督教社会在厦门及漳州和当地人亲密地相处,像所有人都是一个教区的分子一样;他们进步而成功,他们的孩子,不论男孩或女孩,求学都有较大的便利。如果有敌意,我想是因为祭祖的问题。我们没有被人囚禁,我们却把自己囚禁起来而自绝于社会。在一个现代城市里,这倒没有甚么关系,但在乡村中,这对一个中国基督教信徒,可是最尴尬的个人问题。有些基督徒曾以最诚恳的态度来问我父亲,他们可否为社会节庆中的演戏捐一点钱。这些基督徒真正想问的是他们是否要在他们的堂兄弟、叔伯、及族里其他人的眼中,把自己逐出社会。这是基督教教会所禁止的,但他们却在父母生前、欢乐地庆祝母亲节、父亲节;而父母死后,做极近乎偶像崇拜的事——用实际的相片来代替像米达尺的木牌。中国有一句俗谚说:"饮水思源"。中国基督徒难道只可以从自来水龙头饮水,而不准去想水的源头吗?
孩童时代,我年纪太小,不会感到任何敌意及中国基督徒已自绝于他们所属社会的事实。在学校的日子里,我们是愉快地求学,以致不能感觉到任何事情。但我记得在我村中某些非基督徒的领袖人物是对教会有敌意的。这些偶发事件是琐屑而有趣的——并没有爆发到像被称为拳匪之乱这样的暴行和仇恨。我父亲完成了教堂建筑的后一年,一个考试落第而又失业的吸食鸦片的文士,意图捐集款项在教堂的同一条街道上兴建一座佛庙,他就这样做了。他是一个可怜人,不知是他的老婆拒绝替他洗衣服,抑或是他自己想以囚首垢面来表示他通天灵;我最记得的是他满口黑牙,穿一件污秽而只扣了一半钮扣的长衫。不论他想不想洗干净,却总有意让人看见他永不洗濯的面容,我相信他是想保留死后在佛教的天堂中作海绵浴的快乐,尽管有一道澄清的溪流刚好流经他的寺庙。但这个可怜人至少有他的机智,他是赖此为生。我们的教会有一口美国人捐赠的钟,我们为它在前门建筑了一个约五十尺高的钟楼;而这位失业的文士后来有了一面装设在他佛庙里的鼓,这种事是不常见的(佛庙里常用他无法提供的钟)。当教堂礼拜日鸣钟时,他也注意去击他的鼓。如他所说:"耶稣叮当佛隆隆"。我们孩子们决心不让他赢。我们轮流帮助拉绳,而倾听鼓声何时停歇。我们继续这种竞赛,直至父亲以为我们是疯了,制止我们。后一年,我从学校回来,那个鼓不见了。那个黄牙齿的人大概已把它卖掉买鸦片了。于是我们胜了。
另一位非基督徒的领袖,因为他的年纪和他的胡子而较为可敬。他是整个河谷的绅士。我父亲和"金公公"保持友好的关系,但金公公从来不来教堂,且阻止别人来教堂。那条河是从山上下来,在河曲有一道桥,河的一旁是有许多商店的坂仔街,高踞在堤岸之上,经常受河水侵蚀的威胁,因为当洪水来的时候,它会受到漩流的全力打击;在河的另一旁是一个多石的浅滩,这个地区的轮回市集,每五天在这里举行一次。在浅滩那一边的桥脚下便是金公公的家,在这种情势之下,他大可说那道桥是他的。桥是木做的,上面草率地用圆木条铺平,但没有铺上厚横板。因为那些木条不是完全直的,人可从那些间隙中看见下面的河水,而那些缠脚女人必须小心行走,以免她们的鞋跟被桥洞卡住。我知道那道桥是金公公收入的来源,因为他也吸鸦片,需要钱去买。若有一场大洪水时,那道桥不是被冲走就是要修理。每次洪水来过,金公公便出去向乡民募集款项来修理,而桥完全被冲走时,当然是一次意外收获。现在秋水泛滥在我们村里相当常见,为金公公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金钱来源。还有,由于经常注意那道桥构造上的裂痕,知道桥本身接榫的脆弱,金公公可以断定这道桥对于河水的水平线的些微变动都很敏感。唯一要等待的是天公公和金公公的合作而已。我记得金公公是一个斯文而讲理的人,他对基督教有敌意的唯一理由是他开了一个赌局,而我父亲极力阻止基督徒赌博。因此他也不得不阻止那些赌徒成为基督徒。
对一个有知识的中国人来说,加入本国思想的传统主流,不做被剥夺国籍的中国人,是一种很自然的期望。我是在全国英文最好的大学毕业的——那又有甚么了不起?我因为幼承父亲的庭训,对儒家经典根底很好,而我曾把它铭记于心。每一个有学问的中国人,都被期望能铭记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话,它是有学问的人会话的重要内容,但我的书法很糟,是中国缺乏教养的人的最显著的标记。我对于中国历史,中国诗,中国哲学,及中国文学的知识,充满漏洞。现在我是在北京,中国文化的中心。我觉得好像一个在剑桥大学一年级的英国学生和他的导师谈话一样。那个导师用菸烟喷他并且喋喋不休地谈及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对于这些文学家,那个学生只有一个泛泛了解。一个有才智的小伙子经过这样会谈之后的第一件事是到图书馆去读斯文本恩、济慈及霍斯曼;这样他在第二次会谈时,才不会显得那般土气和无知。这是我们所称为的真正大学教育正常的程序,通过心与心的关联,甚至也可以说是由于传染。我带着羞愧,浸淫于中国文学及哲学的研究。广大的异教智慧世界向我敞开,真正大学毕业后的教育程序——忘记过去所学的程序——开始。这种程序包括跳出基督教信仰的限制。
外表上我是一个有成就的教师,我在清华大学干得不错。清华大学是用美国退还庚子赔款建立的,这所大学突飞猛进,成为中国最现代及设备最好的大学之一,而它那时正开始建筑一座壮丽的图书馆。它有一位不平凡的中国籍校长及一批本国及美国的好教授,它坐落在北京郊外一个从前满洲王公的花园。但心智上我是笨拙的,而且不善适应。直到那个时候我仍有时被胡适博士视为清教徒。我是一个清教徒,我对一位非基督徒的诗人或学者有和善及友爱的期望。我的体质不适于饮酒,酒可使我眼睑干闭。至于烟斗,我愿为这可靠的精神安慰者永远辩护。虽然我自称为异教徒,像罗马酒神节日这样的东西,那时仍非我的能力所能理解,至于现在仍是如此。在一种罗马将领的宴会中,斜倚在卧榻上吃用金盘送上来的一束葡萄,我依然一直是一个旁观者。至于女人,在清教徒教育中的训练则有某些益处。当礼拜天我的某些同事去嫖妓,我却在清华大学主持一班主日学,而清华是一所非基督教大学。一位同僚教授称我为处男,直到结婚时我仍是如此。这就是为甚么我这么喜欢巴黎夜总会的脱衣舞。没有一个人能像一个好清教徒这般正当地欣赏脱衣舞。我永不会像大学里的富家子弟那般文雅和自信,虽然我在后来的日子中学习在男人及女人的社会中安详、自然,我仍学不会在一个家伙背上猛烈地一拍的动作。我想这是因为高山的精神永远影响着我,而我本质上就是来自乡村的男孩,这是"异教徒"一字语源学的真义。直到现在我仍喜欢穿着袜子在我系办公室的地毯上行走,视之为生活中最奢侈的享受之一。我以为人的双脚,即因为上帝为了叫人行走而造成它们,所以是完美的。对于它们,不能再有甚么改良,而穿鞋是一种人类退化的形态。汤玛斯·渥尔夫曾在《望乡》(LkHomeBward)一书中亲切地写,天使脚趾翘起,因为他生来就是如此。有时,晚上在曼哈顿区的街上散步,我因妻子一个大声的呵欠,或突然的,故意的拖长的尖叫声而对她愤怒。因为我虽然在曼哈顿士敏土的行人道上行走,我的眼仍看见山巅未受拘束的太空,我的耳朵仍听到山泉甜蜜的笑声,而我并不害怕。
我常想,做一个富家子弟,要文雅,要知道在甚么时候闭嘴,要懂得安静等待升官,真不知道这其中的滋味是怎样的。因为在中国,做一个学生,就要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曾看见一位来自官宦家庭的同事,他的出身和前途无可怀疑的是官场。但我来自福建——不是来自上海或北京。我们在整部中国历史上出产诗人、学者①,他把自己人生,及美人,但没有高等官吏。
在外交部的短暂时期中,我发现这位同事已学会闭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文雅而态度自然。他在办公室,把时间①上一代有三位伟大的中国作家来自福建:严复,亚当·斯密、孟德斯鸠、及赫胥黎的翻译者;林纾,司各德、狄更斯的翻译者,关于他,我在上文已曾提及;以及辜鸿铭(请看下文)。——作者自注。都花在喝茶及看报纸上。我对自己说,这个人将来一定会成为一省的首长,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常想彻底地知道这种不说话的神秘,与闭嘴魔术和升官主义的关系。而我所得的结论是:一个兵把他的血贡献给国家,但永不放弃他的荣誉;一个真正成功的官吏为他的国家放弃他的荣誉,但永不奉献他的血。一个兵的责任是只去做及去死,一个好政治家的责任是只去做而永不谈及它。他所做的只是爱他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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