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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历史有一套之老大的英帝国

杨白劳 (当代)
:世界历史有一套之老大的英帝国 作者:杨白劳
  
老大的英帝国(一)(1)

  这一篇从《哈里·波特》开始。英国的罗琳靠编故事发了大财,成为全世界会写字的人的偶像。如果你完全不了解英国的神话故事,会觉得能凭空编出这样一个魔法师的故事真是太神了。我们现在把这些故事的起源挖出来啊。
  先讲魔法师这个职业,在古代英国,即使是国王已经开始笃信基督教了,他身边还是会配备一些魔法师幕僚,帮自己处理各种杂务,给予各种预言。像“霍格沃兹”那样的魔法学校毕业生,就业前景是非常好的,那个时代巫师与麻瓜和平相处,互相帮助,而好的巫师一般都直接进入朝廷高层,作为皇帝的左右手深得恩宠。《哈里·波特》里提到过一个叫梅林的魔法师,被认为是魔法界上帝一样的人物,最伟大的巫师,最伟大的预言家,最有智慧的神仙。他的名字被用来命名魔法界的最高勋章,邓布利多校长就有一枚。今天的故事,从梅林开始。
  时代背景应该是5世纪,当时的罗马羸弱,自家周边的行省都难以管束,在大海对岸的不列颠更是鞭长莫及。罗马势力逐渐撤出后,不列颠地区的主要部族是凯尔特人(就是高卢人),他们组成很多小国,在不列颠岛上过日子。
  梅林的妈妈是其中一个国王的女儿,会点法术,爸爸则是个妖魔鬼怪,所以梅林是个半人半妖,长了一身长毛,非常难看,七岁看着就像七十。当时的国王要修建威尔士山城,整个工程进行得很闹心,白天盖好,晚上就塌了。后来有巫师告诉国王,建筑材料不合格,这些白灰水泥里应该混入一个孩子的血,而且这孩子的父亲还必须是神怪一类。这样的人很好找啊,梅林就是一个。被带到国王跟前的梅林告诉国王,其实不用杀人放血,这座城总是修不好是因为地基打在一个地下水层上,而水底有两条龙。后来事实证明是这么回事,梅林就算出名了,辅佐了这个国王之后的三代王。
  辅佐第一代王的时候,梅林的重要功绩是帮着起了个巨石阵,现在伦敦郊区的著名巨石阵传说是梅林施了个搬运*从爱尔兰运来的。
  辅佐第二代王最大的功劳就是帮主子泡妞,勾搭有夫之妇。他主子尤瑟王已经有皇后,还生了个女儿,可还是看上了一个公爵的夫人,公爵怕自己老婆做出不体面的事,就把她锁在城堡里,重兵把守。梅林将尤瑟王变成这个公爵的模样,他大摇大摆地进了城堡,做该做的功课。不久,公爵夫人怀孕,这个私生子被从城堡的后门送出,怕尤瑟王的敌人*,梅林带走了这孩子,并交给一个富有的骑士家庭收养,身世极度保密,只有梅林自己知道(眼熟吧,哈里·波特也是这个遭遇)。
  尤瑟王驾崩,因为没有儿子接班,天下大乱。梅林让大主教安排所有的骑士圣诞节到教堂去聚会,决定该国的老大人选。那个收养了遗孤的骑士家庭也去了,到了那里,现场有一块大石头,里面插着把剑,上面写着“将剑从石头中拔出者,即为不列颠之王”。所有的骑士,咬牙切齿、前仆后继地上去拔剑,宝剑在石中纹丝不动。那个骑士家庭本来也有个儿子,出门时忘了带佩剑,就吩咐尤瑟王的儿子回去拿。跑回去一看,人都去教堂看热闹了,他没有钥匙进门啊,怎么办,不就是一把佩剑吗,石头里就有一把,我给你拔出来你挂上啊。说着,这个15岁的少年就走到巨石前,轻松将宝剑拔了出来。现场一片哗然,那些老牌骑士怎么也不能接受这个15岁的少年将成为国王这个现实。于是他们不断地将剑插回去,不断地试验,总之不论怎么插,都只有这个15岁的小孩能拔出来。根据骑士精神,约定的事要认账,不许耍赖,无论这个事合不合理,都要接受并拥戴。尤瑟王的私生子终于辗转做了国王,大名叫“亚瑟”!(所有的读者“噢”了一声,因为这个亚瑟王大家都认识。)
老大的英帝国(一)(2)
亚瑟登基加冕成为皇帝,当时有些贵族对他不满,发动叛乱,周围的小国也不断过来找茬,每天疲于各种战争。有一次进攻一个小国时,战事激烈,那个小国眼看不敌。小国的王后连夜过来觐见亚瑟王,希望能和谈。派王后过来和谈,色相贿赂是一定的。这王后长得漂亮,亚瑟王很喜欢,当晚就把她带上床。动作太快了,他的老师兼军师梅林发现不对,想赶紧来阻止,已经生米成饭。这个女人怀孕了。梅林告诉亚瑟王,这个王后实际上是他同父异母的姐姐摩尔根。不久,一个叫莫德雷德的小孩出生了,身份很尴尬,又是亚瑟王的外甥,又是他儿子。梅林长叹一声预言,这个孩子将会终结亚瑟王的生命!
  跟自己的姐姐意外*不过是花间旧事,亚瑟王还是要正经娶个王后的。他看中了一个小国的公主,叫桂妮维亚,据说其美艳动人不可方物,虽然梅林一再告诫亚瑟王这个女人会为他带来灾祸,但被美女迷晕的亚瑟王不管不顾地将她娶回家立为皇后。结婚那天,亚瑟王的岳父送给他一份礼物,一个巨大的圆桌,这是专供骑士开会的道具,可以坐150个人。
  圆桌一进入亚瑟的王宫,就开始为圆桌搭配骑士。骑士是中世纪时的欧洲出现的特殊的阶层,必须出身贵族,从小严格训练,文武双全,彬彬有礼,21岁时被授予骑士称号,并以服骑兵军役为条件,获得国王或大领主的封地,骑着骏马驰骋于沙场的贵族。获得称号的年轻骑士常常通过马上比武,显示自己无愧于骑士这一份光荣。中世纪的欧洲尚武任侠,那些骑士都是些风度翩翩的浊世佳公子,不仅在战场上骁悍异常,私底下还必须帮助穷人,尊重妇女,遵纪守法,信仰虔诚。即使是打仗决斗,也有很长篇的战场礼仪需要遵守,绝对是从头到脚渗透进骨头的贵族。
  通过这些标准,我们知道,要想坐上亚瑟王的圆桌,门槛还是很高的。尤其是,圆桌骑士还有特别的荣耀,因为是圆形桌子,所以人坐下后位置都是一样的,平等的,此时没有上下级,没有君臣,在桌边一坐,大家都是平等的骑士,商量任何事,都是*集中的原则。
  也许亚瑟王的圆桌曾经坐下过150个骑士,但后来历史留名的只有12个。就是名震江湖,众人仰望的圆桌骑士团。这12个骑士中,最大最显赫的骑士当然是亚瑟王自己。
  关于12骑士的故事非常多,现在还出现了相应的游戏,是奇幻世界最让人遐想的英雄。找几个重要的跟大家说说。12骑士中,除了亚瑟王,排名第一的应该是名动整个欧洲的骑士界招牌人物兰斯洛特,他的故事影响了亚瑟王的一生,我们回头再说。先说说另一个著名人物,圆桌骑士团中最英俊、最高贵、最智慧、最忠诚的高文。
  据说有一次跟邻国的战争中,亚瑟王失手被俘,作为一流骑士,亚瑟王做俘虏也做得尊贵潇洒不跌身份,让俘虏他的国王非常惊叹,所以决定放他,但条件是,他必须在一年后回答出一个问题:女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如果不能找出正确答案,则一年之后,亚瑟王必须回来受死。
  这个问题太缺德了,让一个大男人一国之君成天不干正事,到处打听妇女需要很不体面。好在骑士文化里,对女人的态度是重要内容,亚瑟王上下求索关于女人的真理,周围的人也不太笑他。但也没有实质性帮助,满朝文武,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所有的答案不外于精致的手饰、华美的丝绸、巍峨的宫殿、俊美的老公,诸如此类。亚瑟王凭感觉,这些都不是正确答案。这时有人告诉他,说是森林里有个老女巫,什么都知道,应该能解答这个问题,但女巫是个漫天要价的,跟她打听真理花费不菲。但事关性命,怎么也要试试啊。这女巫果然知道答案,但她向亚瑟王提出了自己的答题价格:让亚瑟手下最高贵最英武的高文娶她为妻!
  亚瑟王愁坏了,高文英俊挺拔,漂亮得像太阳神,而且身世显赫,血统高贵,一般的美女都不能入他的青眼。这女巫老得像干柴,脸上皱纹比*还密,缺牙豁嘴,腰弯成句号,身上还散发臭气。亚瑟王怎么也不能答应这桩婚事,作为骑士,兄弟之义是神圣的,宁可自己没了命也不能牺牲兄弟一辈子的幸福。同样是为了这份兄弟之义,还包括对王的忠诚,高文居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只要女巫的答案能救回亚瑟王的性命,他铁定娶老女巫为妻。女巫终于说出了问题的答案:女人最需要的,是能够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这个答案一出,所有的女人心中都有共鸣,显然,这的确是问题的终极答案。其实不光女人,男人最需要的也是这个。比如高文,他就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既然答案被敌国国王接受,亚瑟王被释放,高文就必须跟又老又丑的女巫成亲,该进洞房还是要进洞房的。
  盛大的婚礼在骑士团成员哀伤的心情中结束,高文迈着沉重的步子,英俊的面颊已经苍白如纸。他必须到卧室去完成仪式,把自己完美无瑕的身体交给老女巫蹂躏。谁知一进卧室,高文就发现,在床上等他的是个绝世的美女,其美貌是高文从没见过的。这美女告诉高文,她的一生,一半是绝顶美女,一半是老丑巫婆,让高文自己选择,是希望她白天美丽还是夜晚美丽。
  这是个艰难的问题,对高文这种有头有脸的贵族骑士来说,白天带着个老丑巫婆到处应酬是个很丢人的事,可如果晚上跟一个老丑巫婆上床也是个巨大折磨。高文是智慧的,他回答女巫:“你不是说过,女人最想要的是掌握自己的命运,现在你可以掌握命运,自己选择,我都接受。”这个回答比女巫那个答案更加高明,女巫更是欣喜莫名,她的老公果然是又帅又聪明。最后女巫给了高文最佳选择,那就是:从今以后,不论白天还是黑夜,女巫都会以一个绝美的女人形象存在,做高文完美的妻子!
  这个故事是有很多欧洲传说的蓝本,很多神话故事喜欢把王子或公主变成丑八怪或是青蛙之类的东东,向所有人宣扬一个真理,那就是爱情不能看外貌,小白脸都是薄情汉,小美人都是狐狸精,没有好东西!大家别信啊,老杨一直认为,相由心生,心地善良纯洁的人,模样一般都不会太差,当然整过容的除外啊!
  
老大的英帝国(二)(1)
亚瑟王从石头里拔出宝剑,登上王位,组建圆桌骑士团。先讲讲亚瑟王的剑,其实亚瑟王一生有两柄绝世神兵,这支剑被称为“石中剑”,后来因为无端跟另一个骑士决斗,违反了骑士精神,所以“石中剑”生气了,在打斗中自然断裂。骑士似乎是为决斗而生的,但骑士也不能以无谓的理由随便动手,骑士的价值就是将打架这种粗活变成了优雅艺术。像堂吉诃德这种乡下小地主,非要冒充骑士,完全不懂骑士精神的精髓,见到一个风车都打得起劲,还要和一群羊决斗,显然是疯狂的。传说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这部小说就是为了诋毁那些神乎其神的骑士传说,有恶搞的性质。他的目的达到了,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本来我们想起那些远古的骑士时,犹如会想到“四大名捕”时那种惊才绝艳的感觉,自从出了“堂吉诃德”这么个老傻子,他优先成了骑士代表,让我们觉得骑士就是这么个搞笑样子,如果亚瑟王那些英俊高贵的骑士知道,那才真正地郁闷呢。
  “石中剑”断了,师傅梅林肯定要帮着再弄一把佩剑来。当时不列颠有个叫阿瓦隆的小岛国度,隐藏在浓雾和沼泽中,是个精灵和神仙的聚居地。阿瓦隆周围是一个大湖,湖中住着仙女,梅林来到湖边对着湖水提出要求。很快湖中伸出一只手来,握着一柄美轮美奂的宝剑,镶金嵌玉,刀锋吹毛断发,削铁如泥,所以湖中仙女给这柄剑取名“断钢剑”。还被称为“王者之剑”,后来亚瑟王的霸业都靠这柄剑实现。
  亚瑟王从湖中仙女那里带走剑和剑鞘两部分。当时梅林问亚瑟,剑和剑鞘你更看重哪一样?亚瑟王自然认为是宝剑更重要,梅林告诉他,对这柄“王者之剑”来说,剑鞘比剑更重要,只要保管好剑鞘,将它随时挂在身上,不管受多重的伤,都不会流血。所以只要剑鞘不丢失,亚瑟王应该是无敌的。这是个有寓意的故事,也许对一个君主来说,收敛兵锋才是最高境界,不战比战更重要。
  上篇说到圆桌骑士高文的故事,这一篇,我们讲讲圆桌骑士团排名第一的骑士——兰斯洛特。
  兰斯洛特也是一个王子,因为一出生父亲就死了,被遗弃在湖边,被仙女收养成人,江湖人称“湖上骑士”。像移花宫长大的花无缺一样,他温文尔雅,谦恭礼让,风度翩翩,对谁都客气,对谁都友善,照顾小动物,扶老太太过马路。但如果真要动起手来,其武艺高强,勇悍异常,天下罕有对手,尤其是他的兵器“无毁之湖光”,兵器谱排名仅次于亚瑟那两柄王剑,号称是最强的骑士才能驾驭。
  圆桌骑士上有一个首席之位,梅林告诉亚瑟王,这个位置,要赐予一个既是豹子又是绵羊的人。当兰斯洛特出现时,亚瑟王认定这就是梅林说的那个人。可其他的骑士不服,所以兰斯洛特便开始行走江湖,用了一年的时间,建功立业,短短的时间里天下到处流传这位温柔英雄的丰功伟绩,其仁慈和勇敢让老百姓口碑相传,成为新偶像。兰斯洛特终于无愧地坐上了圆桌骑士首席之位。
  鉴于兰斯洛特江湖名声太好了,亚瑟王对他也是恩宠有加,封他为皇后的守护骑士,长伴桂妮维雅的身旁,保护她的安全。后来的事,大家都能猜到,虽然骑士戒律对男女关系,尤其是这种上下级的男女关系有严格的约束,但爱情要来时,谁也不能阻挡。两个人在亚瑟王眼皮子底下相爱了。可是兰斯洛特毕竟是个君子,他和皇后的爱情比林中的溪水还要纯净,两个人精神恋爱,什么实质上的事情也没干。对亚瑟王来说,如果实在的绿帽子扣在头上,让他捉奸在床,他当然可以治兰斯洛特之罪,可人家没有啊,根据骑士条例,一个男人仰慕一个女性是受到保护的,骑士精神是不能吃飞醋的,这如同让亚瑟王吞个苍蝇,除了恶心,他什么事也做不了。
老大的英帝国(二)(2)
后来有一天,亚瑟王听说自己的老婆和兰斯洛特在一个树林中约会,忍无可忍之下,他派出12名骑士围住树林,想除掉兰斯洛特。这林中一战一直被认为是不列颠武林最著名的战役,可媲美乔峰聚贤庄一战。兰斯洛特挥舞着“无毁之湖光”,惊鸦飞雀,天地变色,树林中无边落木萧萧而下,12名亚瑟骑士全部殒命当场,兰斯洛特仗剑浴血逃出生天。
  赔了夫人又折兵,亚瑟王恼羞成怒。抓不住兰斯洛特,只好拿自己的老婆出气。他将桂妮维雅绑上了火刑台,要将她烧死。像兰斯洛特这样的骑士,是不会眼睁睁看着一个女人为自己而死的。所以施刑当天,兰斯洛特带着一群手下死党,杀进了法场。力拼刑场上所有的护卫,生生地劫走了皇后,并带她越海私奔,逃到了法兰西。
  兰斯洛特这个动作的确也是太大胆了,当时的罗马教皇已经管着欧洲的大小事务了,知道这很可能引发巨大的危机,所以赶紧出面调解,说服兰斯洛特交还别人的老婆。兰斯洛特当然也知道事态严重,所以只好派人将桂妮维雅送还给亚瑟王,以为这件事就此可以平息。事情闹到这个程度,已经跟女人无关了。还记得上篇说过的骑士高文吗?他的兄弟就是为了抵抗兰斯洛特劫法场而惨死,还有很多骑士也死在兰斯剑下。所以以高文为代表的一群骑士力谏亚瑟王,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不当面揍死兰斯这个坏小子,众怒难平。这正打中亚瑟王的心坎,对于自己的骑士背叛自己这件事,他也忧愤啊,国王的老婆啊,皇后啊,你小子想借就借想还就还?于是,亚瑟王集合人马,麾下骑士披挂上马,预备跨海寻仇,要找兰斯洛特算总账。
  国王出差去打架,家里的事总要让人管吧。上篇不是说过,亚瑟王跟他姐姐春宵一度生下个儿子叫莫德雷德,传说他出世后,亚瑟王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加上梅林预言这小兔崽子是自己的宿敌,为了不露痕迹地除掉孽种,他把和莫德雷德同一天出生的小男孩全部放上一条船,并让他们漂流海上,结果所有的小孩都死了,只有莫德雷德毫发无损地回来。亚瑟王认为这是神的旨意,于是一直让他留在自己身边,深受信任,亚瑟王临走时,将自己的国土和王权都交给他监管。
  大家这时奇怪,亚瑟王不是有个神仙师傅辅佐吗,他应该是无所不能的,怎么搞得国王这么狼狈呢?主要原因就是梅林这个老东西为老不尊,为女色抛弃了自己的责任,在亚瑟最需要他的时候,撂挑子提前退休了。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梅林就疯狂爱上了湖中仙女怡妙。这个老魔法师虽然法力高强,可长得怪模怪样的,毫无魅力。同样是大把长胡子,他比邓布利多的形象可是差老远了。怡妙是仙女啊,又不是傍大款的小蜜,能跟梅林那模样的老男人混吗?梅林极不顾老脸地死缠烂打,一天到晚在怡妙面前献殷勤,让怡妙不胜其扰。梅林法力无边,追女生的办法却是相当原始。老男人一般都以教本事的借口勾搭小女生,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梅林就将自己的全身本事都教给怡妙了。据说当时的魔法师修炼各种魔法需要二三十年的时间,梅林天才地总结了一些速成的口诀,让成为魔法高手的进修时间大大缩短。本事都学会后,怡妙开始考虑彻底甩掉老头的事了。她先让梅林起誓,任何时候都不能对他自身使用魔法,老梅林当然是满口答应。然后,怡妙要求跟梅林出去旅游。据说出发之前,梅林已经交代好了后事,他告诉亚瑟王,这一次他将一去不回,让亚瑟王保护好“王者之剑”的剑鞘,保护好自己。
老大的英帝国(二)(3)
这一路上,老梅林变着法骚扰怡妙,想让妙龄女子就范委身给白胡子老头,怡妙恨不得掐死这老头算了。终于在一个山洞里,看到一块巨大的石头。怡妙笑眯眯地要求老梅林给表演一个“岩底穿梭”看看,也就是从石头中间穿过去。老梅林马上启动魔法钻进了岩石,在还没出来的时候,怡妙用梅林教授的魔法将岩石封闭。鉴于老梅林已经发誓不可以对自己施魔法,所以只好被封在石头里,什么也不能做。历史上最伟大的魔法师,为了一份无望无赖无聊的爱情,将自己永远活埋了。
  却说亚瑟王带兵远去,老梅林曾经预言的事发生了,莫德雷德趁机谋反。他造谣说亚瑟王已经死在战场,他作为继承人成为王国的新主人。这还不算,他不仅霸占了王位和江山,还把皇后桂妮维雅也收下了。
  在外出征的亚瑟王收到消息,大惊失色。赶紧回师平乱。在卡姆兰河谷,亚瑟王和莫德雷德父子展开大战。这是亚瑟王生前最后一仗。据说他亲手干掉了近千名叛军,证明他可以成为圆桌骑士之主绝不是浪得虚名。可梅林走前还预言过,虽然亚瑟王的生命悬于他的剑鞘,可他这把保护生命的剑鞘还是会被偷走,并且是被一个生命中很亲密的女人偷去。老梅林这个东西,明明知道会有这么多麻烦,他只负责吓唬,也不给人解决的办法就一走了之。根据梅林的乌鸦嘴,亚瑟王的剑鞘果然被他的姐姐摩尔根也就是莫德雷德的妈偷走了,并丢进了宝剑来的湖底。卡姆兰河谷的决战,实际上是亚瑟王一家三口的内部纠纷,不过因为是皇室,所以动作幅度大一些。战斗的结果是:莫德雷德被他父亲的“断钢剑”刺穿,死在亚瑟王的怀里。而亚瑟王也被他儿子的长矛刺中,因为没有剑鞘的保护,亚瑟王血流不止,奄奄一息。
  这场大战的结束,亚瑟王身边的骑士尽数战死,最后只有独臂骑士贝狄威尔幸存。他根据亚瑟王的最后要求,带着亚瑟王来到了湖边,将“王者之剑”再次投入水中,还给了仙女。而湖中仙女也划着一条小船,把将死的亚瑟王接到了精灵国度。后来的事就不知道了,亚瑟王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是:如果王国需要他,他会随时回来!传说那柄“王者之剑”在湖底成为不列颠的镇岛之宝,如果有人将它找到,并带出不列颠,则英伦三岛会顷刻间沉入海底,万劫不复。
  亚瑟王死后,王后桂妮维雅自觉罪孽深重,出家当了修女。兰斯洛特回到不列颠,希望能和桂妮维雅重新开始。可看到亚瑟王惨死和桂妮维雅的出家,他也受到巨大打击,感到内疚。所以最后他也出了家,成为一个修道士。
  亚瑟王的骑士故事很多,中间还有《达·芬奇密码》中提到的“圣杯”的故事,亚瑟王后期百无聊赖之余喜欢发动骑士们寻幽探密,“圣杯”就是当年耶稣被门徒出卖时,最后的晚餐用的杯子,而后耶稣受刑时,这个杯子曾用来盛基督的宝血,所以在历史上,这个杯子带着神圣的光环,是欧洲的至宝。寻找圣杯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探险动作,而是很高的精神修炼,传说只有心灵最纯洁无瑕的骑士才能寻获。结果是兰斯洛特的儿子实现了这一崇高理想。
  亚瑟王的故事很有趣,老杨就讲到这里,有兴趣的自己找书看看吧。让我们来看看这个神话时代的真实史实。
  
老大的英帝国(三)(1)
这一篇,我们进入非常枯燥无趣的不列颠家的古代史阶段。
  看地图啊,不列颠群岛其实离欧洲大陆是很近的,在最窄的多佛尔海峡,水性好的一个猛子扎下去,上来时就到英国了,很利于偷渡。恺撒征战高卢时,就随便弄了条小木船,划着就上了不列颠岛,当时岛上的生活可让他开了眼界了,作为游记作家,恺撒对不列颠岛上生活情况作过一些描述:“所有不列颠人都用靛蓝染身,使人看来带有天蓝颜色,因此在战斗中显得更为可怖。他们还蓄着长发,全身除了头部和上唇之外,到处都剃光。妻子们是由每一群十个或十二个男人共有的,特别是在兄弟们之间和父子们之间共有最为普通,如果这些妻子们中间有孩子出生,则被认为是当她在处女时第一个接近她的人的孩子”。 从恺撒的角度来看,这里完全是没有开化的禽兽之地。
  这片群岛上的原居民是一些伊比利亚人,在欧洲大陆老鼠一样四处逃难的高卢人因为日耳曼人的驱赶,有一部分过海来到不列颠,将原主人驱赶,屠杀之后,占据了不列颠岛,繁衍下来。在这里他们被称为凯尔特人。
  公元前55年与54年,恺撒率罗马军队远征不列颠岛,打到凯尔特人求饶后就撤退了。公元43年,罗马人在不列颠岛设置了行省,罗马人实际上只控制了东南部地区,北部的苏格兰与西部的威尔士仍在凯尔特人的手中,他们时常起兵反抗罗马人的统治,罗马人为了防备他们不得不修建了“哈德良长城”。公元4至5世纪,罗马帝国日渐衰落,逐渐放弃了对不列颠的控制,罗马人从407年开始撤兵,至442年全部退走,结束了对不列颠400年的统治。
  凯尔特人在罗马走后统治了不列颠,但也没有和平统一,他们组成各种各样的小国,有的可能就是个小城堡,便组织人马互相争斗抢夺人口和资源,当然还有土地。这样乱糟糟的地方,海对面的人看热闹之余肯定也会动些坏心思的。
  再看地图,现在的丹麦所在的半岛,学名叫“日德兰半岛”,在现在讲的这段历史里,这个半岛上住着三个日耳曼的部族,北部的是朱提人,南部叫盎格鲁人,靠近欧洲大陆这边,易北河下游一带居住着萨克逊人。这三个部族里,盎格鲁人和萨克逊人关系好,习俗和习性都比较接近,臭味相投,有点同盟的意思。所以经常被称为盎格鲁-萨克逊人。这两个部族在整个日耳曼族群中发育比较缓慢,进化得比较落后。虽然看起来又土又笨,但血液中的彪悍成分是天生的,如果在欧洲大陆,他们肯定自学成才就能成为山匪路霸,但因为生于海岛,于是便把自己深造成海盗了。
  他们造船的技术都是天生的,抢劫这个犯罪基因也是天生的。出海抢劫,要选个地方下手啊。研究一下形势:往欧洲大陆方向,那是罗马帝国的地盘,还有更强悍更发达的日耳曼人,过去肯定是占不到便宜的;另一个方向呢,不错,不列颠岛,那里乱糟糟的,绝对是个软柿子,可以捏!罗马统治不列颠时代,盎格鲁-萨克逊的海盗就让他们非常头痛,在沿海修建了大量工事和堡垒防御他们,还不太防得住。罗马撤出后,机会更加好了。
  当时不列颠肯特地区的一个凯尔特人首领为了打仗,找朱提人帮忙,朱提的军事首领是兄弟俩,带着军队就在泰晤士河口登陆,上了岸之后,双方谈借兵的价格问题。结果朱提人坐地起价,凯尔特人自然不接受。两边翻了脸,朱提人毫不客气地将肯特地区占领,并住下不走了。同时,盎格鲁-萨克逊人也横渡北海,进入不列颠内部。随着这三个日耳曼部落的长驱直入,凯尔特人的反抗活动也如火如荼地展开。上篇说过的亚瑟王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一段。历史上,亚瑟王被当做凯尔特人的民族英雄,一直领导着凯尔特各部抵抗日耳曼人的入侵。
老大的英帝国(三)(2)
凯尔特人大约抵抗了日耳曼这三个部族一个半世纪的进侵,最后终于坚持不住,撤退到了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等地区,现在这三个地区的居民大部分都属于凯尔特人的血统,后来他们大规模迁徙至北美,所以老美家的人种里,凯尔特人的后裔比例也非常高。此时的英格兰大部分就成了日耳曼部族的天下。现在我们说的“England”(英格兰)这个单词,最早的翻译应该是“盎格鲁人的土地”。也就是说,盎格鲁-萨克逊这帮人,成为现在不列颠家的祖先正统。(其实这些日耳曼人占据不列颠不走也有不得已的苦衷,他们在欧洲大陆也受到了北匈奴的冲击,不躲远点就被灭族了。)
  随着朱提人、盎格鲁-萨克逊人正式成为英格兰常驻人口,在对凯尔特人的征战中,因为部落或是小团伙的独立作战,胜了就自动自觉瓜分土地,所以在凯尔特人被清除后,盎格鲁-萨克逊人在英格兰建立一盘散沙的各种小国家,后来互相争斗厮打了一阵,留下了七个国家,英国历史上号称“战国七雄”(其实真名是“七国时代”)。
  这七个国家分别是:肯特(Kent)、萨塞克斯(南萨克逊Sussex)、威塞克斯(西萨克逊Wessex)、埃塞克斯(东萨克逊Essex)、诺森布里亚(Northumbria),东盎格利亚(East anglia)和麦西亚(Mercia),这七个小国和所处的位置,成为后来英格兰王国的雏形。
  那么小的土地上挤了七个国家,也没听说有重大的文化进步,每天的活动不外乎就是打架,咱家的“战国七雄”时代的群雄争战,是带着大量的高深智慧,演绎出许多高明谋略的。英国的“七国时代”打得比较苍白,也没听说什么精彩的故事。但这个时期,最精彩的故事却是古代世界史的重要门派——维京人显身江湖!
  维京人起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看地图啊,这个欧洲北部的半岛在头部这个位置与欧洲大陆相连。周围环绕着巴伦支海、挪威海和波罗的海。是地球上纬度很高的地带,气候严寒。每年要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季,每天要熬过长长的黑夜。岛上地形复杂,森林茂密,加上海岸曲折,海岛林立,根据靠天吃饭的模式,岛上的居民自然是砍掉森林,修造船只,出海捞鱼维持生活。所以北欧文化的精髓就是两个东西:一个是原木,一个是大海。
  岛民们进化了一阵,逐渐形成了三个国家,一个叫挪威、一个叫丹麦、一个叫瑞典。这伙人因为秉性和来路都差不多,所以到他们横空出世,威震江湖的时候,统称维京人。
  公元8世纪之前,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大约有200万居民,他们利用自己的轻便船只在欧洲的海边进行各种贸易,这时的维京人还基本算是正当商人。此时的地球气候开始逐渐变暖,半岛上的农作物的产量也提高了,营养均衡些,粮食多了些,人们的身体自然更加强壮,婴儿的出生率提高,死亡率降低。由于维京的婚姻习俗是一夫多妻制,因此人口的增长速度很快。随着人口数量的提高,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土地就显得不够用了,许多年轻力壮的人没有工作,不得不出外谋生。鉴于这些原因,维京人发现他们如果不增加海外的收入,小半岛的日子是很艰难的。正常的贸易毕竟收入有限,而且还耗时耗力的,同样是造船,不造商船直接造战船,打上别国的土地,将别人家的生产成果强行拿过来享用,肯定是最方便有效率的办法。尤其是当时的维京人法律规定,犯了法的人就往大海上流放,那附近的海域成了犯罪分子的集散地,这些个回不了家的亡命之徒自然乐于为各种海盗船队打工,充当抢劫急先锋。
  因此,维京人终于决定学坏之后,他们就开始分兵出击,向欧洲所有的国家下手,此后的几个世纪,那些大海上行动迅速,快如鬼魅的龙头战船,以及靠岸后,头戴牛角头盔呼啸着席卷而来的维京人成为全欧洲的梦魇。在出海打劫的过程中,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已经模糊成型的三个国家选择了不同的抢劫路径:挪威维京人向不列颠群岛和地中海附近掠夺和侵略;丹麦维京人进攻西欧大陆,沿着欧洲的几条大河纵横;而瑞典维京人向东来到斯拉夫人的部落,他们后来过于深入不能自拔,索性建立起留里克王朝,后来逐渐发展成为俄罗斯帝国,这一伙算是最早从良的维京人。当时的欧洲已经确立了基督教的统治地位,所以教堂和修道院是各地财富的集中地,维京人自然是不怕上帝生气的,这些地方成为他们抢劫的重要目标。
  维京人进化为强盗祖宗,除了半岛生活贫瘠等社会因素外,他们因恶劣的气候环境造就的彪悍的性格和尚武英勇的宗教信仰也是他们成才的重要原因。而维京人信奉的宗教,就是读者都很期待的北欧神话体系。西欧的历史和北欧海盗关系深远,在我们讲诉英格兰的历史之前,必须将维京人介绍清楚。
  
老大的英帝国(四)(1)
从前的从前,一片洪荒,天地混沌,这混沌由两部分组成,一边是冰雪世界,万年玄冰千年积雪,奇寒无比;另一边是火焰之国,炙焰冲天火光灼目,自然是酷热难当。有个叫苏特的大家伙挥着一柄光剑守在这边。这两个冷热两极的世界之间,是一条巨大的鸿沟。
  话说突然有一天冰雪世界冒出一股泉水,带着些碎冰和雪块向鸿沟冲击,在沟底沉积,但因为另一边的火舌经常舔过来,这些冰雪又融化成水,而后新的冰雪又再次袭来,你来我往间,鸿沟里非常热闹。其间岁月流转了亿万年,冷一阵热一阵的,终于让鸿沟孕育出了生命,一个巨大的生物伊米尔稀里糊涂地诞生了。伊米尔是北欧神话中一切的起源,相当于咱家的盘古。
  伊米尔拖着庞大的身躯在黑暗苦寒中徜徉,当然不是思考哲学问题,而是找食物。好在除了他,这冰与火的融合还产生了另一个生物,那就是一头巨大的奶牛(怎么这么巧,为什么不是牦牛呢?),奶牛的身下流出四股乳汁,汇聚成四条奶白色的河流。伊米尔就是靠着这些乳汁维系生命。奶牛吃什么呢,奶牛舔冰块就能活着(说好是神话故事,有些事不用太较真)。
  奶牛的乳汁健康纯净,绝对不含三聚氰胺,所以伊米尔没有结石,健康发育,到了一定的岁数,就可以繁殖后代了。先是从他的双臂下长出两个巨人,这两个巨人结合后又生出了许多巨人。这一支的巨人比较聪明,其中脑子发育最好智慧最高的巨人叫密密尔。伊米尔的脚底下也生出了一个巨人,长6个脑袋,相当难看,后来也敢繁殖后代,这一支的巨人普遍愚蠢笨拙,长得还歪瓜裂枣,经常出各种怪兽。但所有伊米尔产下的巨人统称为“霜的巨人”,是神仙们的敌人。
  那神仙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不是有一头大奶牛吗,奶牛不断地舔冰块,寻找盐霜(海洋王国的神话,冰块里居然有盐霜?!)。有一天舔着舔着舔出一个人头来!奶牛也不害怕,继续舔,三天后,居然舔出一个高大俊美的男子,强壮有力,性格温顺,名叫布里,是众神的始祖。
  布里自己生了个儿子叫博尔,博尔娶了智慧巨人密密尔的姐姐为妻,当然也是个女巨人。他们生了三个无与伦比、完美绝伦的儿子,一个叫奥丁,一个叫威利,一个叫维,这三兄弟后来成为世界之主。
  三个儿子从小有雄心壮志,不愿意生活在亘古的黑暗和冰雪中,为了打碎旧世界,开辟新天地,他们向伊米尔发动战斗,并联手将这起源巨人杀死。据说伊米尔死时,流出的大量鲜血变成一场洪水,在这场我们不陌生的洪水中(所有的神话史前都会发一阵洪水),巨人族几乎死光了,当然还是有对巨人夫妇得以幸免,于是在洪水退去后,巨人又开始繁殖。
  三兄弟预备开辟建造一个新的天地,手边没有建材啊,怎么办,不是有伊米尔巨大的身体吗,这么大一堆肉,干什么都够了。于是伊米尔的肉体被放在了鸿沟中间,将鸿沟填满后成为大地。他的血被造成海洋和湖泊,他的骨骼变成丘陵和山脉,牙齿和零碎的腭骨造成岩崖和卵石,头发和胡子成为树木和青草。脑袋被丢到空中成为天空,脑浆流出来成为白云(真恶心,以后没事还看不看云彩了?),可这脑袋天空不能老悬浮着,要往下掉啊,怎么办,找东西顶着啊。
老大的英帝国(四)(2)
话说三兄弟杀死伊米尔后,他还腐烂了一阵,尸体腐烂自然是会生蛆的,这些尸体*了伊米尔的精气,修炼成了精灵。奥丁施法让他们拥有人的形状和智慧。向光的一面生出来的是光明精灵,通透明亮,热情开朗,能和鸟兽虫鱼,花草树木,自然界的一切沟通并和平共处,是神仙们的好朋友,好帮手。而伊米尔尸体背光的一面生出的却是些黑暗邪恶的精灵,据说贪婪而虚伪,不招人待见,所以不叫精灵,叫侏儒。被神安排居住在大地之下,没事不准跑出来。奥丁随手抓了四个侏儒来顶住下沉的天空,这四个侏儒的名字经常出现在麻将桌上,叫做“东、南、西、北”。奥丁又到火焰之国抓了几个火星,丢上天空,成为闪烁的繁星,世界上总算有了点亮光。
  世界初具雏形,神仙兄弟认为应该搭配一种漂亮的生物在这里生活,这天三个神仙在海滩散步,海浪突然卷来了两截木头,一段梣树,一段榆树。三兄弟觉得这两段东西很适合造人,于是开始雕刻。梣树被雕成英伟的男子,榆树成为美丽的女子。然后,“奥丁首先把人形木握在手中,赐给了他们生命与呼吸; 威利接着赐给了他们灵魂与智慧; 最后,维赐给了他们体温和五官的感觉。”从此人类诞生了。根据他们的来历,男的名叫阿斯克(梣树),女的名叫爱波拉(榆树)。这两人在神新创造的世界里住下,并结合,繁衍生殖了好大一群人。
  智慧巨人密密尔有个美丽女儿,皮肤很黑,最喜欢的事就是骑着骏马在星空中奔驰,名字叫夜晚。她跟光明精灵结婚,生下个很眩目很耀眼的美男子,这个男子名字叫白天。跟他妈妈一样,也喜欢骑着马在天上乱跑。这母子俩轮番地在天上瞎跑,一个跑完了回去休息,另一个接着跑,两班倒形成昼夜更替。巨人国有个巨人有两个完美的孩子,一男一女,女孩子叫太阳,通体金光闪闪,男的叫月亮,银光四射。奥丁到巨人国把这两个小孩弄出来,让他俩跟着白天和夜晚在天上值班,也在天上瞎跑。太阳和月亮在前面跑,后面还有一群狼在追,如果追上了,张口就咬,这样就变成了日食或者月食。万一哪天日月都被狼吞下去,则天地毁灭。
  在新世界里,神仙在中间的位置上方占了块地成为神国,精灵被允许生活在周围,建立精灵国,而在大地的最东边,给巨人一个专用地盘,是为巨人国。大地之下,不见天日的地方就是侏儒国。从这时起,整个北欧的世界里生活着人类、神仙、精灵、巨人、侏儒这几个物种,有时相安无事,有时钩心斗角。尤其是神国和巨人国,更是水火不容,成为宿敌。
  伊米尔死后,他的尸体上长出一棵大树,遮天蔽日的。这棵大树成为宇宙的中心,也是北欧神话的核心中枢。这棵大树有三条树根,一条通向神国,一条通向巨人国,一条通向死亡之国。三条树根连接着三股泉水,滋养着这棵大树,它是整个宇宙的支撑。
  通向死亡之国的那条树根被一股冰冷刺骨的泉水滋养着,泉底有一条毒龙看管泉水,它每天啃宇宙之树的树根,指望着有一天把这棵大树啃倒,世界灭亡。
  通向巨人国的树根被巨人国里一口智慧之泉滋养,这口泉水汇聚着宇宙所有的知识和智慧,任何物种喝上一口,就能拿诺贝尔奖了。这口泉水由智慧巨人密密尔看管,不论是神祇、巨人、精灵还是侏儒,谁也不能靠近,谁也不准染指,倒是密密尔自己,每天黄昏吃饱了饭就会拿牛角杯盛一杯智慧之水来消食。这自私的巨人把自己搞得越来越聪明,无所不知的,不论是过去的事还是没发生的事。有一天,奥丁来到这里,祈求密密尔让他喝一口智慧之泉的水,密密尔这个小气鬼坚决不干,生怕别人聪明了。在奥丁不断哀求下,密密尔提出个缺德要求,让奥丁挖一只眼睛出来丢进泉水来交换,奥丁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挖出一个眼睛丢到泉底,这个眼睛向上仰望,可以看到过去和未来之事。奥丁因此喝了一肚子泉水,变得更加智慧更加有知识。但从此后,这个北欧神话的主神就成为一个独眼。
  宇宙树通向神国的树根也有一汪清泉,水平如镜,美丽如画。是一个静谧的湖泊,这湖上反射着悦目的柔光,将神国照得透亮和煦。有两只鸟从远山飞来,在湖上游弋了一阵,通体被染成纯白,变成天鹅。看守这汪清泉的,是三个女神,她们负责灌溉和照顾宇宙树,让它茁壮成长。这三个女神还管理着人间众生的运数,所以又叫命运女神。她们的名字分别叫过去、现在和未来。过去女神每天都在纺线,她纺出的线就是人类的生命,她不停地纺线,人类的生命就得以不停地延续;而现在女神掌管生命的质量和长度,她将过去女神纺出的线捻成形,不过她心情好的时候,捻出的线就比较精美,心情恶劣时,线就乱糟糟的;有的线长有的线短。于是人类的一生,有的人富贵安逸,有的人困顿无为,有的人长命百岁,有的人英年早逝。这都要看今天女神的心情;未来女神负责索命,根据现在女神确定的长度,未来女神毫不留情地操起剪刀将丝线剪断,人间有一个人的生命就因此戛然而止。
  宇宙树的树冠上有一只羽毛洁白的公鸡,她根据命运女神的安排,计算人类睡觉的时间。当人类因为劳累入睡时,它就在树冠上计数,到了时间就放声唱歌。被吵醒的白天和太阳赶着车到天上上班,人类也起来下地干活。树的最高处还有一只苍鹰,展翅时世界就刮起大风。这只苍鹰跟冰雪之国那条毒龙是宿敌,树干上有一只松鼠经常在这两个禽兽之间传递仇恨并挑拨离间。宇宙树边还有四只美丽的大鹿在奔跑,啃食树的嫩芽,他们四个象征着四个方向的风。树下不是躺着伊米尔的遗骸吗,他老人家经常躺着不舒服,偶尔会翻身,于是就地震了。
  自从神仙构建了神国之后,就致力于建设家园了。只有奥丁天上地下到处跑,除了长了不少知识智慧外,就是认识了不少女人,惹了不少绯闻和艳事。
  
老大的英帝国(五)(1)
上篇说到神国建立,这个北欧诸神的居住地名叫亚萨园。奥丁不安于在家待着,天上地下到处乱跑,号称是到外面取经学习观摩,实际上最有成效的工作是诱拐别国的闺女。先是跟一个女巨人——大地女神发生*,女巨人为他生下一个叫托尔的儿子。后来他又发现巨人国有个贼漂亮的妹子叫芙利格,因为巨人国和神国有仇,奥丁也不敢明目张胆过去提亲,只好趁月黑风高潜入巨人国,找到芙利格,二人商量好私奔。芙利格的爸爸曾经送她一件叫“鹰羽”的宝贝,穿上后,可以像雄鹰一样扶摇云霄,两个人就靠这件宝贝跑回神国,结为夫妇,开始繁殖众神。
  芙利格还是挺能生的,不久,亚萨园就人丁兴旺了,因为都是神仙,所以当然都有各自的宫殿,亚萨园的基建工作也如火如荼,这个诸神的家园很快就颇具规模了,各种城堡宫殿都是用白银和黄金建成,一片金碧辉煌。在亚萨园中担任重要管理工作的是12个大神仙:
  老大当然是奥丁,不出去瞎跑的时候,他总是坐在宫殿正中的御座上。他穿着宽大的上衣,戴着一顶宽边帽,他的肩膀上停着两只乌鸦,一只叫做胡晋(意为思想),另一只叫做穆宁(意为记忆);他的膝下匍匐着两条驯服的狼,格里和弗雷克。宫殿正中的那个奥丁的御座,是亚萨园中的一件神奇的宝物。每当奥丁坐在这个御座上的时候,他的一只眼睛能够一下子看到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情;而他不是还有一只眼睛在智慧之泉水底吗,那只眼睛能看到一切过去的事情和将要发生的事情。在奥丁张望世界的时候,有一个角度,视线会被宇宙树挡住,让他看不见。怎么办?奥丁有自己的线人系统——他肩膀上的两只乌鸦。太阳下山时,这两只鸟飞出亚萨园采访,一直飞到世界的尽头。清晨来临,奥丁一开始早朝,两只乌鸦就飞回来,一只停在奥丁的左肩,一只停在奥丁的右肩,把它们在外面的见闻、是非、绯闻,告诉它们的主人,就这样,众神之主奥丁对天下的事情无所不知,没有任何网络屏蔽。
  奥丁的老婆芙利格主管婚姻家庭等事务。
  奥丁和大地女神生的长子托尔是个大力士,天上地下最有力量的人,长着一脸红胡子,性情豪迈,行侠仗义,张飞一般的人物。他的主要工作是保护亚萨园的安全,所以经常在外打仗,工作重心是找巨人国的麻烦。
  托尔的老婆叫西芙,主管大地和丰收,最出名的是一头美丽绝伦的金色长发,闪着黄金般的光泽。
  奥丁和芙利格有好几个儿子,最出名的当然是亚萨园的太子爷,叫做巴尔德尔,光明之神。俊美绝伦,天下无双,而且心地善良,性情温和,受到所有人的爱戴,在亚萨园享受着众星拱月般的对待,是让所有人愉悦的男主角。
  奥丁另外的儿子中,有一个叫提尔,战斗之神,他负责保护所有的战争,也是所有的契约、盟誓的担保人。他是独臂的。关于他独臂的原因,后面会说到。在北欧的神话体系中,提尔是仅次于奥丁的神。跟提尔正相反,奥丁另外还有一个诗人儿子,布拉奇,才华横溢,可以出口成章,还能言善辩,是诗歌之神。
  奥丁还有个儿子叫霍德尔,是个瞎子,失明让他心里阴暗,是亚萨园里最孤僻最冷漠的人。
  以上是奥丁家族的神祇。奥丁的血系之外,最有权势的神就是巨人之子洛基。按道理,巨人国的人如果不是奥丁生的,是很难进入亚萨国位列仙班的。但洛基的母亲对奥丁有养育之恩,所以奥丁和洛基是结义兄弟。洛基在奥丁国度是火神,但后来他成为一代邪神,成为神国的大敌和毁灭者。
老大的英帝国(五)(2)
介绍完人物,故事就开始了。先说亚萨园的基建活动。亚萨园里的诸神宫殿基本盖好后,奥丁下令在天地之间招募能工巧匠为亚萨园建造一圈高大坚实的围墙。这时巨人国的一个著名工匠前来应聘,他只有一个人,骑着一匹马。他说他一人一马只需三个冬天就能为亚萨园建起坚固的城墙。条件是他如果按期完工,他要娶亚萨园的爱神芙蕾亚为妻,并让奥丁将太阳和月亮送给她做陪嫁。
  亚萨园的爱神芙蕾亚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呢?天地之间除了亚萨神族,还有一个华纳神族。华纳神族的女王为了两个神族谁能独占人类的膜拜找奥丁谈判,结果奥丁不讲道义,见面就动手,挑起两个神族惊天动地的恶斗。打到后来,不分胜负,两边都损失很大,于是和谈。各派人质到对方家里住下。奥丁选择了亚萨园最笨的一个神去华纳做人质,怕他露馅,特别安排了看守智慧之泉的密密尔同行。到了华纳国,这个笨神一言不发,所有大小事都由密密尔替他出面。可华纳神族做事就厚道多了,他们送到亚萨国做人质的,却是他们族群里最完美的兄妹,弗雷和芙蕾亚。弗雷掌管着所有小精灵,恩赐给世间幸福和祥和,他的小精灵行善济世,乐于助人,深受各界喜爱。弗雷自然也成为天地间最可爱的神祇之一。而他的妹妹芙蕾亚更是美丽得不可方物,让诸神惊叹,而且成天花枝招展,艳丽缤纷,代表着冰雪世界最热忱希冀的春天和爱情。对亚萨园来说,这笔交换人质的买卖赚大发了。后来华纳神族发现自己这边上当,砍掉了智慧巨人密密尔的脑袋,这个脑袋后来被奥丁用魔法保存,成为自己的外脑。对亚萨神族来说,这兄妹俩是意外收获的宝贝,就算和华纳再打一场也不还给他们,更何况一个修围墙的巨人泥瓦匠,单人单马的,连包工头都不算,就想带走大美女芙蕾亚。这件事,亚萨园的神仙肯定是不会答应,但他们认定这个巨人完不成他们要求的工作,为了戏弄巨人,他们要求,巨人在一个冬天把围墙造好,可以答应他的条件,否则就砍他脑袋。
  谁知,这个巨人很痛快答应了这个赌约。不久,亚萨园的神仙就发现事情不妙了。围墙以神奇的速度在成形,诸神侦察发现,这个巨人的马是一匹神驹,日夜不停地为巨人拉来巨石,速度奇快,效率巨高。在这个冬天眼看就要过去时,亚萨园诸神不得不承认,如果不想办法阻止,神国最美的女人还有太阳、月亮就都要被巨人带回家了。诸神赶紧召开紧急会议,商量对策,开了半天会,一筹莫展。好在亚萨园有个智商极高的阴谋家,损人的主意,他一般都很有把握,这个人就是奥丁的结义兄弟——火神洛基。
  洛基在整个神国转了一圈,找到一匹又美丽又*正在发情的母马。晚上,修围墙的巨人休息了,他的神马正在干活,突然看见面前出现一只发情的漂亮母马,当场晕菜,追随这匹母马而去。这母马被洛基牵着,在前面猛跑,一直到远离亚萨园的山谷,洛基才放手,让这两匹马谈恋爱,堕入情网的神马,哪里还记得他主人修围墙的事?
  因为洛基的诡计得手,巨人当然就输了赌约,不仅修墙没收到工钱,还丢了坐骑,最后还被托尔用他的法宝兵器大铁锤活活打死。而亚萨神国呢,白白得到一座高耸入云的坚实城墙,最幸运的是,神马和母马的爱情结晶居然是一匹更厉害的骏马,8只长腿神骏无敌,是马中之霸,最后成为奥丁的坐骑。一个独眼骑着匹八蹄怪马是宇宙间最有权势的模样。
老大的英帝国(五)(3)
修好的围墙入口是亚萨园的大门,门口就是亚萨园另一个守护神的宫殿,这个神的门卫叫海姆道尔,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据说他的视线可以在深夜穿越几百里浓雾,耳朵可以听见花开的声音,手边有一支巨大的号角,随时警惕着亚萨园周遭的安全。
  亚萨园内最大的宫殿不是奥丁的居所,而是瓦尔哈尔宫。也有叫英灵殿的。它的屋顶由无数的箭簇盾牌构成,有540道大门。这宫殿里居住着所有战争中死去的英雄人物和精壮勇士。奥丁最喜欢打仗,所以他安排的人间也是战争不断。所有的战争,诸神都在天上注视,那些在战争中牺牲的勇士和壮士,被奥丁精挑细选,死后的魂灵进入瓦尔哈宫。这些战士们在这里复活,穿上神族的盔甲,重新拿起武器,成为奥丁的战士。他们每天在这里操练,奥丁为他们安排了最好的伙食和美酒。
  大家奇怪,这个奥丁未免太有忧患意识了,神仙国度不是应该开放和平,一片温馨吗,一会修城墙,一会练士兵,搞得危机重重的。那是因为,奥丁听说过一个预言,这个预言被叫做“诸神的黄昏”,在这个预言里,整个神国和人间将被毁灭重来,天上地下所有的生灵将遭受涂炭,这是一场谁也不能避免的毁灭之战,奥丁所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加强神国的保安,而他自己宁可自残身体也要获得各种知识和智慧,就是为了尽量推迟这个悲剧的发生,或者在这个悲剧中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可既然是预言,一切总会实现的,因为亚萨园内部有一个祸根,就是火神洛基。刚才我们说过他施诡计处理城墙事件得手的事,其实在亚萨园生活期间,他干了不少事,对这个神国的影响很大。
  还记得第一力士托尔的老婆西芙吗?那个有一头美丽金发的女人。话说她一天到晚最喜欢梳理这一头秀发,也是托尔的最爱,他最值得骄傲的东西之一。这洛基既然是个邪神,就喜欢干些损人不利己的缺德事,他居然趁西芙睡觉时,恶作剧将人家的头发剪掉并偷走了。托尔回到家,美丽的老婆成了秃子,他马上知道这是洛基的杰作,怒不可遏。洛基这个家伙没什么大本事,第一是口才好,三寸不烂之舌,另一个就是精于变化,可以变成各种东西,这本领基本都被用来逃跑。洛基在大力神托尔手里如同一只雏鸡,托尔警告他,如果不能让他老婆的金发复原,他就拆了洛基的骨头。洛基当然知道,这个猛人是说到做到的。
  洛基找到了地下的侏儒。这些侏儒长期在地下生活不见天日,百无聊赖中就是做手工活打发时间,居然训练成了技艺高强的技师,尤其是用黄金打造各种东西,美观又神奇。而在这些侏儒工匠中,技术最好最富盛名的是老侏儒伊凡尔第和他的儿子们。伊凡尔第有个女儿叫伊顿,嫁给了奥丁那个诗人儿子。伊顿是青春女神,手里掌握着青春苹果,诸神定期过来吃苹果,可以保持长生不老青春永驻。鉴于这种亲家关系,当奥丁的结义兄弟过来寻求帮助时,伊凡尔第的儿子们热情接待他,并告诉洛基,他们可以打造一种金丝,只要西芙将这金丝披在头上,那头金发立刻可以长回来。
  小侏儒赶紧开工,不久洛基要的东西就完工了。顺便,小侏儒还为奥丁打造了一柄绝世的兵器——天下最锐利的长矛,另外还给弗雷造了一艘船,这艘船折叠起来可以放进口袋,如果打开,可以装下整个神国所有的神仙、生物、兵器之类的东西。侏儒们委托洛基将这两件礼物带回神国去交给主人。
  像洛基这样的捣蛋鬼,没好伤疤就忘了痛,一看这西芙的金发解决了,高兴之下又惹出事来。
  
老大的英帝国(六)(1)
邪神洛基在侏儒那里得到一把金丝,可以让西芙长出头发来,兴致勃勃地往回走。洛基带着三样法宝走在路上,迎面碰上伊凡尔第的另一个儿子布洛克。洛基是个贱人,拿这三个宝贝对布洛克说:“小子,你看,这是你的兄弟们做出来的,你和你哥哥辛德里没这本事吧?”布洛克也是个争强好胜的,哪受得了这口气,尤其是自己的哥哥辛德里号称侏儒世界最优秀的匠人。于是布洛克和洛基打赌,如果布洛克和辛德里也能做出媲美的三个法宝,洛基把项上人头输给他们。
  布洛克赶回家,找到哥哥辛德里,辛德里沉默寡言,为人很酷。他看了洛基一眼,什么也没说,就找了块猪皮丢进火炉,然后交代布洛克,不停拉风箱,保持火势,任何情况都不能停手,然后转身就出去了。布洛克按照他哥哥的要求拉风箱,洛基虽然不知道辛德里到底要干什么,但因为涉及自己的脑袋,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所以变成一个牛虻去咬布洛克。布洛克痛苦地忍耐着,坚持不停手,过了一会儿,辛德里回到作坊,打开炉子,从里面牵出一头野猪,全身金色的鬃毛。然后,辛德里继续面无表情地往炉子里丢入一块金子,还是嘱咐布洛克不要停手,转身又走了。
  洛基当然不知道这头金野猪到底是什么法宝,但辛德里那个淡定的高手做派还是很让人害怕的,所以他又变成牛虻,继续干扰布洛克拉风箱,他这次咬得挺用劲,布洛克几乎是咬牙切齿忍着没有停下手上的工作。辛德里不久后又回来,从炉子里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手镯。接着又往炉子里丢进一块铁,一样的话嘱咐一遍后,又走了。
  这次洛基感觉不妙了,他感觉自己的脑袋风险很大。这次他可不留情了,变成个大牛虻,咬布洛克的眼睛上面。下口还是比较毒辣的,因为马上就流血了,布洛克硬是忍着不停手,最后,血流如注,挡住了视线,布洛克不得不停下,把血擦掉。这一下,火炉中的火焰立刻就减弱了。此时正好辛德里回来,老实人当场就勃然大怒,责骂弟弟为了一只倒霉的牛虻坏了大事。一边骂人,一边从炉子里拿出一把大铁锤。
  于是,侏儒们和洛基一起,带着总共六样法宝去亚萨园找奥丁作鉴定。正好当时亚萨园所有的大仙都在,就地开了个鉴宝大会。
  西芙披上金丝后,立即跟头皮长在一起,跟她原来那头金发一模一样,她自己非常满意,老公托尔也就不追究了;交给奥丁的长矛是天下最锋利的武器,能穿越所有的障碍和阻挡,而且能自动追踪目标,百发百中;弗雷的船折起来是个小玩具,展开可以容纳千军万马;这三样显然是非常出色的法宝了,现在轮到辛德里作品展览了。
  他先将那头野猪送给弗雷,这头野猪能日夜奔跑,山川湖泊,崇山峻岭如履平地,而且在夜间奔跑时,一身的金毛可以把周围照成白昼;辛德里又将金镯子送给奥丁,这镯子每到晚上会变出八个一样的金镯子来,对于奥丁这样孩子比较多,花销比较大的老大来说,这东西能补贴家用;辛德里最后将铁锤送给托尔,这是天下最有力的武器,任何目标只要被击中就会被摧毁,也是百发百中的,每次出手袭击后,还能自动飞回托尔手里,最方便的是,不用的时候,也可以变得很小藏起来,让敌人不防备。这柄铁锤唯一的缺陷就是因为少了一把火,所以手柄有点短,但也不妨碍托尔用它杀人无数。
老大的英帝国(六)(2)
最后经过综合评审,因为亚萨园的头等大事是跟巨人国干仗,所以兵器肯定是上选,而托尔作为主将,这柄铁锤绝对可以让他如虎添翼,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其他5件都差不多,这柄铁锤票选最高,成为亚萨园排名第一的超级宝物。
  按这个评比结果,洛基显然是输了,根据赌约,这娃要交出项上人头。洛基最会逃跑,一看不对,撒腿就溜,他脚上还有一双神行鞋。可怜还没跑远就被托尔一把抓住。因为小侏儒帮托尔做了这么好的武器,还给他老婆长出头发,所以觉得很欠侏儒人情,这会子替他们出头,让洛基兑现赌约。亚萨园的神仙对洛基都有些厌恶,这家伙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所以侏儒要砍他脑袋,大家居然都没意见。
  好在洛基在整个神界智商是最高的,他很快就想出办法了。他对小侏儒说,根据他们的赌约,小侏儒要的是他的脑袋,不是脖子,所以,砍头的时候,不能带一点脖子,否则就违规了。
  被洛基咬得头破血流的布洛克最恨他,所以决定亲自动手,可他拿着刀比画半天,发现不管怎么下手,都不可能一点脖子都不带上啊。小侏儒万般无奈之下,决定把洛基的嘴缝起来,因为这家伙经常靠嘴逃命,也算是亚萨园的法宝之一。据说因为洛基的脸皮太厚,小侏儒缝了几次都没成功,后来还是辛德里亲自出手才算把洛基的嘴缝上了。不过等小侏儒一离开,洛基就把线挣开大摇大摆地走了。亚萨园一场重大风波就这样平息了,为神国增加了几个好东西。
  现在大家知道洛基到底是个什么样人了,整个神国明显的异类。洛基平日最喜欢两件事,欺负侏儒和跟女巨人鬼混,因为私生活混乱,所以生了一堆良莠不齐的孩子,有三个比较特殊,引起奥丁的注意。他派亚萨园两个最有力的人——托尔和提尔去巨人国连偷带骗地把这三个小妖怪带到了亚萨园。
  这三个小妖一个是小蛇,一个是小狼,一个是个怪异的小女孩。蛇总是不招人待见的,所以奥丁先把它打入海底世界,而那个小女孩,半边身子蓝色,半边身子红色,一看就不善良。奥丁把她放入冰雪世界,让她管理死人国,接受世间的亡灵。只有这头小狼,看起来毛茸茸的,一脸无辜挺可爱,众神都觉得,可以当宠物养着,于是,奥丁就把小狼留在身边了。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三个小妖怪长大了,那条蛇已经将整个世界环绕了一圈,把尾巴含在嘴里,整个世界似乎在它控制之中;而死人国的小女孩更是建了自己的宫殿,成为著名的女阎罗,世上的活人谈她色变。而所有的死人自然也奉她为主。
  留在亚萨园的小狼更不得了,他现在有个名字叫芬利斯狼,他以惊人的速度长得巨大,比奥丁那匹八腿大马还高,张牙舞爪的,样子非常凶狠。很快,除了战神提尔偶尔去给他喂食,其他神仙都不敢靠近它。亚萨园诸神长期生活在忧患中,此时他们意识到,这只狼是神国一个非常不安定的因素,必须想办法把它控制起来,不能让它乱跑。
  这一天,神仙们找了条巨粗的铁链,趁芬利斯狼不备锁住了它,谁知它嘶叫了一声就将链子弄断了。神仙们赶紧四散逃跑,各自去找更粗的链子。后来又找到一条,虽然亚萨园还是比较富裕,但这一条实在是能找到的最粗的锁链了。神仙们又来找芬利斯狼,这回要趁它不备可不容易了,于是神仙们开始编瞎话,说这条链子是世界上最粗的链子,如果被绑了以后还能挣脱,那可就天下闻名了。芬利斯狼不过是个野兽,没什么脑子,听说可以出名,也很渴望啊,于是很痛快地答应。
老大的英帝国(六)(3)
这一次,神仙们用了吃奶的劲了,左三圈右三圈,马蹄扣蝴蝶结各种手段都用上,把大狼绑个结实,以为这次成功了,没想到芬利斯狼气沉丹田,双目赤红,仰天一声大吼,这条神国最粗的锁链应声而断,碎片飞出去好远。而此时的芬利斯狼力气更是激增,武力精进,比之前又凶恶了好几倍。神仙们吓坏了,最后赶紧去找侏儒工匠辛德里求救,让他赶制一条超级锁链。
  辛德里兄弟不敢怠慢,立刻开工,忙了好长时间,交出来一条细如牛毛的丝线,非常光滑轻柔。神仙们拿着这条线差点哭出来,心想,这侏儒不会是玩我们吧。但侏儒兄弟做生意是很诚信的,不仅交产品,还附上了说明书,以下是这条锁链的成分说明:
  猫的脚步声 ——28% 岩石中的树根——33% 女人的胡子 ——24%
  鱼的肺——14% 熊的脚腱 ——3% 鸟的唾液 ——2%
  大家看出来没有,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不可能得到的,侏儒还特别说明,这条绳索的成分可以捆绑芬利斯狼条!据说就是因为做这条绳索,人间现在才找不到上面说的这些东西了。
  既然拿来了,总要试试吧,神仙们又去忽悠芬利斯狼。对它说,上次它已经出了大名了,但还不是最出名的,想要大红大紫,还要再炒作一次。如果它能将这条软绳挣断,那它就成为天上地下最强最牛的勇士了,好莱坞都会跟他签约出演金刚狼或者灰太狼。
  其实芬利斯狼不是不知道神仙们的阴谋,但它有点托大,也很想拿这条细丝一样的绳索试验身手,于是就答应了。但它提出一个顾虑,说万一它挣不开绳索,神仙们加害它怎么办,只有派一个神仙,将手臂放在它嘴里作为保证金。这种事哪个神仙肯干啊,还不都往后躲。亚萨园里有勇士,战神提尔不得不站了出来,大义凛然地将一条胳膊放进狼嘴里。结果是小侏儒的手艺不骗人的,这条细丝几乎嵌进了芬利斯狼的皮肉中,而且随着它挣扎的动作越大,捆得越紧,最后它放弃了,宣布挣不断绳索,让神仙们放了它。
  此时神仙们光剩狞笑了,他们甚至还把绳索的另一头绑在一个孤岛的千年巨石上。芬利斯发现自己彻底被禁锢后,狂怒之下,自然是将提尔的手臂嚼碎咽下肚子。从此以后,战神提尔就变成独臂了,帅哥有点残疾也不碍事,跟杨过一样都成为宗师级的高手。他还成为世间所有契约的担保人,因为他用一条胳膊担保神仙和芬利斯狼的赌注。不过这样的担保人比较悲情,后来芬利斯狼逃出后找神仙报了仇,所以整个事件,提尔损失最大。这就告诉大家,没事不要给人作担保。
  亚萨园的敌人们都已经隐隐成形了,就等着那个世界毁灭的预言来临——诸神的黄昏!
  
老大的英帝国(七)(1)
上篇说到,亚萨园的诸神过着自在而开心的日子,可奥丁和他老婆的心里,关于诸神的黄昏那个惨烈预言时时让他们不安,尤其是天后芙利格,已经开始神经性抑郁了,每天躲在小屋子里,呆呆地纺金线,不知道的还以为天后也有更年期。而被诸神设计捆绑的芬利斯狼每天发出凄厉的嚎叫,响彻亚萨园天宇,似乎在向所有的仇人警告末日。
  既然是设定的悲剧,自然是谁也不能避免的,冥冥中总会开始。还记得巴尔德尔吗?天上地下最完美的太子,亚萨园的未来主人,最受诸神爱戴的光明之神,当然也是奥丁和芙利格最钟爱的儿子。巴尔德尔住在最漂亮的宫殿里,每天,其他的神会把最好的美酒和最美的东西奉献给他,有个美丽的妻子,这个天之骄子生活得完美无缺。
  突然有一天,巴尔德尔开始连续地做噩梦,这些梦模糊而暧昧,似乎在昭示一个恐怖的事件,巴尔德尔被这些噩梦折磨得日渐憔悴,光明之神的明亮神采正在褪色。奥丁和芙利格深感忧虑,赶紧召开了亚萨园神仙大会,在场所有人,包括智慧巨人密密尔的脑袋也参不透这些噩梦的预兆。后来奥丁拜访了死神,就是洛基那个古怪的女儿——赫尔,她现在已经是个邪门的大仙了。她告诉奥丁,巴尔德尔这些梦昭示着这位太子马上有性命之忧,而且是和他自己的一个兄弟有关。鉴于这是宇宙间最大的秘密,死神也了解得不多,不能给予清楚的解释,奥丁带着疑虑回到了亚萨园。
  天后芙利格这时已完全没有心思纺线了,作为一个妈妈,她绝不能让自己最心爱的儿子受到任何伤害,她启动了从没使用过的强*力,在天地之间走了一圈,拜会了所有的物种、大地、山川、湖泊、风雷雨电,请求他们不要伤害自己的儿子。世界上所有的事物感念芙利格的辛苦,巴尔德尔的良善,全都郑重发誓,绝不会对太子有任何伤害。于是,巴尔德尔成为一个万物不能侵害的神,整个亚萨园为之欢呼庆祝,奥丁和芙利格心里也慢慢平静下来。
  虽然亚萨园美丽如画,但是神仙们既不会打麻将也不能上网,日常生活还是颇为无聊。自从巴尔德尔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后,他就成了亚萨园一个重要的娱乐项目。所有的神仙经常聚在一起,用各种东西击打他,看他是不是会受伤。巴尔德尔是个性情温和的好人,能够让别人高兴的事,他也从不拒绝,所以每天被一些石块、砖头、利刃、尖矛之类的折磨,他也笑嘻嘻地毫不拒绝,陪所有人开心。
  也不是所有人都开心,最不开心的是洛基,自从奥丁安排诸神趁他不备收拾他三个孩子后,洛基感到自己在亚萨园有点公敌的处境,虽然奥丁对他还是很客气,但他心里对所有人的憎恨算是埋下根了。
  亚萨园诸神有个传统活动是每年冬天到大海的主人安吉尔家中聚餐,吃年饭。宴会上,安吉尔派来伺候诸神的两个仆人受到大家的交口称赞。洛基也在座,此时他的心理已经彻底阴暗了,越是别人痛快的时候,他越是添堵,越是别人喜欢的东西,他越是要破坏。所以,当仆人们伺候到他跟前时,他突然拔剑,把其中一个就地杀死!这一下突生不测,毫无来由,让所有的神仙目瞪口呆,但他们很快知道,这是洛基故意缺德的举动,就为让所有人扫兴罢了。于是所有的神掏出武器,将洛基赶出了聚会。可洛基脸皮厚了,过了一会儿,他又自动跑回来了。奥丁让大家别跟他计较,继续吃饭喝酒。谁知洛基毛病大发了,他开始泼妇骂街般地发作,在席上对所有的神仙破口大骂,尤其是那些女神,更是将人家隐秘的私生活拿来大肆诋毁。洛基口才一流,骂起人来行云流水,天花乱坠,所有神仙都被骂傻。一年一度的神仙聚会,最后在很不愉快的气氛中散场,神仙们饭没吃饱,气胀了肚子。
老大的英帝国(七)(2)
洛基这一次发威并没有让他消除心中的怨恨。回到亚萨园后,看到诸神每天笑呵呵地在一起玩笑娱乐,他更是生气了。尤其是大家都围绕着巴尔德尔。既然大家都喜欢巴尔德尔,洛基就预备选他下手,再次让所有的神仙痛苦。他变成一个老妇人的模样拜访天后芙利格,跟她打听巴尔德尔的事。芙利格也是个标准的欧巴桑,有人对自己儿子感兴趣,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她详细讲诉了如何让天上地下所有的东西起誓不伤害巴尔德尔的经过,洛基当时问她,真的是所有的东西都起誓了吗?芙利格说,只有屋角的槲寄生没有起誓,那是一种弱小的灌木,我们经常在圣诞节看到。它瘦小伶仃,卑微柔弱,芙利格认为它实在是没有伤害巴尔德尔的能力,所以也就省事没有麻烦它。
  洛基心中暗喜,走出天后宫殿,他马上找到槲寄生,并用它制成一支箭,藏在身上来到诸神的娱乐现场。此时的亚萨园,除了洛基,还有一个心里不亮堂的,他就是巴尔德尔的兄弟霍德尔。虽然是亲兄弟,相比较巴尔德尔在亚萨园的地位,霍德尔显然是另一个极端了。亚萨园所有的热闹,跟这个瞎眼的孤僻神仙似乎没有关系,巴尔德尔比太阳还亮的光芒让霍德尔在亚萨园经常被人遗忘,在所有人围绕着巴尔德尔嬉戏欢笑时,霍德尔在阴暗的角落里,心中肯定充满嫉妒和怨怼。
  这个情形,洛基当然是看在眼里。他揣着槲寄生制成的小箭来到霍德尔身边,问他怎么不参加诸神的娱乐。霍德尔说自己看不见,也找不到什么东西往巴尔德尔身上丢。洛基赶紧拿来张弓,把他特制的那支槲寄生箭放上,帮霍德尔瞄准之后,怂恿霍德尔射出这支恶毒之箭!邪恶的死亡之箭笔直穿透了太子的胸膛,巴尔德尔在所有人惊诧的目光中血流如注,倒地身亡。这个变故太突然了,太意外了,整个亚萨园完全呆住了,凝滞了。过了很长时间,诸神才反应过来,光明之神真的死了!
  洋溢在整个亚萨园的抑郁浓得化不开,诸神都被突如其来的伤痛折磨到木然,此时只有一个人在悲痛中保持着高度的清醒,那就是天后芙利格,她发誓要从冥王赫尔的手里夺回爱子的生命。巴尔德尔的另一个兄弟主动请命到死亡之国去乞求赫尔,因为巴尔德尔的完美声誉,赫尔也答应将巴尔德尔的生命归还,但前提是,世界万物,人类、神仙、精灵、侏儒、巨人都要为巴尔德尔哭泣,如果所有生灵都为他流泪,他就可以复生。但如果有一个物种没有哭出来,则巴尔德尔永坠地狱,万劫不复。
  像巴尔德尔这样的人,让所有的生灵为他流泪是不难的,可惜还有个邪神洛基,他变成一个老太婆守在路中间,声称完全不会因为巴尔德尔哭泣,这样等于又害了太子一次,这一次比较彻底,巴尔德尔永远回不来了,彻底死翘翘了!
  当确信对巴尔德尔的拯救计划彻底失败后,诸神的悲痛转化为对洛基的痛恨,他们聚在一起,商议将洛基抓来偿命。话说洛基知道自己这次是闯了大祸了,就跑到一个山谷中,找了块巨大的石头,把这块石头变成一个四面有门的房子,躲在里面,平时则变成鲑鱼藏身在瀑布下面。实在闲着无聊,就在瀑布边上生一堆火,编丝线打发时间。他编出来的东西就是最早的渔网。奥丁不是能看见世界上所有的事吗,洛基的藏身之所也并不是什么秘密,诸神很快找到了这里。
  洛基听到动静,赶紧丢了渔网,变回鲑鱼躲在瀑布之下。神仙们捡到他编的渔网后,发现这是个捕捉鲑鱼的好东西,于是就做了张大网,开始捕捞洛基。洛基实在太狡猾了,神仙们使了不少办法,最后还是靠托尔的神力将他一把逮住。神仙们杀掉洛基的几个孩子,把肠子掏出来,用这些肠子将洛基牢牢拴在巨石上。还找了条剧毒的毒蛇悬在他头上,毒蛇的毒液一滴滴流到洛基脸上(这些神仙还真会发明酷刑)。诸神搞完这些事后,觉得基本上恶气也出了,太子的仇也报了,心满意足地离开了。洛基的老婆赶紧跑出来,用一只碗举在洛基头上接那些剧毒的毒液。每次一碗装满,她需要拿去倒掉时,毒液还是会有一两滴落在洛基脸上,痛得他全身痉挛,整个大地为之震动,所以那阵子经常地震。
  光明之神巴尔德尔死去,温暖一起死了,世界迎来了三个漫长的冬天,寒风凛冽,滴水成冰,各个世界都充斥着没来由的怨恨和暴戾,大小战争此起彼伏,这三个冬天之后又来了三个更严酷的冬天。先是青春女神突然失踪了,然后是太阳和月亮在上班时因为精疲力尽终于被身后追赶的狼群吞下肚子。天地失去了光明,而那些来自火焰之国的星星也因为寒冷而熄灭坠落。神界和人间都变成阴冷黑暗的冰窖。大地剧烈震荡,江河翻腾,树木被连根拔起,那些巨大的岩石都被强大的力量撕碎,绑在这些岩石上的妖魔鬼怪都趁机逃出了生天,洛基和芬利斯狼当然都解脱了束缚,开始憋着一肚子恶气预备复仇。真正的“诸神的黄昏”开始了。
  所有的敌人和复仇者组成大军进攻亚萨园,入侵的军团声势浩大,前锋是洛基的两个怪物儿子,芬利斯狼和海底巨蛇,洛基率领他女儿赫尔死亡国的幽灵组成大军紧随其后,巨人国精锐尽出,火焰国巨人苏特挥舞着火焰之剑也杀来了。一直害怕发生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直等待的这一天还是来临了,亚萨园的诸神也没有时间害怕了,他们全都披挂起来,预备在这最后的战斗中争取终极荣誉。
  
老大的英帝国(八)(1)
“诸神的黄昏”如约降临。从外界通向亚萨园是一条变幻绚丽的彩虹桥,来自各个方面诸神的敌人结成联军,浩浩荡荡一起踏过这平日里美丽而祥和的桥面。入侵的妖魔尤其是巨人全都体型庞大,彩虹桥随着他们践踏的脚步战抖而至粉粹,各种妖魔鬼怪震天的咆哮声让那棵巨大的宇宙树也战栗摇动。
  亚萨园的守卫神海姆达尔站到了高高的围墙上,看到远处洪水烈焰般的敌军,吹响了示警的号角,这样浑厚而响亮的集结号,很久没有在亚萨园响起了,让亚萨园中的每一个神祗热血沸腾,斗志激昂。而奥丁此时却是非常忧郁的,因为他能够清楚地预知这一战的结局。可以想象,一个明知道会全军覆没的战斗,在开战前,主帅是如何地难以决断。
  反而其他的亚萨神在了解到诸神的黄昏以及他们的终极命运以后,并没有因为末日的来临而感到恐惧,这些平日里嘻嘻哈哈的神诋现在全都预备慷慨激昂地去赴死,而血液中流淌的战斗热情,更让他们毫不畏惧,选择战死沙场。
  瓦尔哈拉宫,奥丁花了几个世纪为这个时刻准备的英灵战士已经在广场上列起了森严的战阵,虽然现在亚萨园已经没有光明,但那些盔甲,矛尖和箭头闪动的冷冷寒光比星星还要明亮,从这里出发,众神率领着死亡战士组成的军团,向决战的战场——威格律特平原进发。
  奥丁骑着他的八蹄神骏,奔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手持雪亮的无敌长矛,身穿白银打造的铠甲,头上的黄金头盔在黑暗中如一个小太阳指引着众神和死亡战士们的前进之路。在奥丁的旁边,是大力神托尔,举着那柄让天下丧胆的大铁锤。 巴尔德尔死后,弗雷成为亚萨园的太子,现在他和独臂战神提尔和亚萨园的门卫神海姆达尔紧跟在奥丁身后,还有奥丁所有的儿子和几个女神也加入了决战的行列。
  在亚萨园中的巨大平原上,诸神和诸魔的战斗一碰面就开始了。奥丁与魔军先锋芬利斯狼战在一处,一旁的托尔则立即同那只海底大蛇展开了激战。众神奋勇向前,与各种魔怪捉对厮杀,英灵殿的战士们更是与各种巨人混乱鏖战。
  奥丁同芬利斯狼的战斗最为惨烈。被禁锢了许久的芬利斯狼身体更加庞大,力大无穷,残暴性烈,即使是诸神之主奥丁用他的无敌长矛似乎也没有优势。激战了很长时间以后,奥丁筋疲力尽,而浑身被长矛刺得伤痕累累的芬利斯狼猛然张开它的血盆大口把奥丁吞了下去。众神之主奥丁就这样消失了(可惜奥丁没有孙猴子那样的本领,否则可以变成小虫子在狼肚子里翻江倒海)。看到这一幕,奥丁的一个儿子,立刻上前继续与芬利斯狼恶斗。他穿有一双用万年铁铸就的铁鞋,并已经用它踢死了无数恶魔。在他与恶狼斗在酣处时,他趁芬利斯狼大张巨口的时候,用这双铁鞋踏住狼的下腭,又用双手托住其上腭,用力向上顶去。恶狼的血盆大口被他活活地撕成两半,大恶狼也终于倒地死去。
  托尔和大蛇的战斗也是重要热点。巨蛇不断放出的毒雾和毒液,托尔几乎是用着同归于尽的打法进攻,最后他使尽全身力气,大喝一声,一锤向巨蛇的脑部打去,终于击杀了魔蛇。但是,因为长时间的战斗中吸入了太多的毒气,当巨蛇轰然倒地的时候,力量之神托尔也沉重地倒退了九步,然后中毒而亡。
老大的英帝国(八)(2)
门卫海姆达尔号称“洛基的敌人”,在战斗伊始就到处寻找他所切齿痛恨的魔鬼洛基。一边寻找仇家,一边击杀巨人,神勇无比的门卫所到之处是一层层巨人的尸体。在杀死了无数的霜巨人和火焰巨人之后,海姆达尔终于找到了同英灵战士打斗在一起的洛基。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几乎是肉搏战,最后海姆达尔和洛基都筋疲力尽,海姆达尔挥剑斩掉了洛基的脑袋,可这邪恶的脑袋居然从地上弹起,撞在海姆达尔胸口上,让他立时气绝而亡,又一组选手同归于尽。
  战神提尔善于对付各种魔兽,因此战斗一开始他就同来自死亡之国的恶犬斗在一起。神勇的提尔毕竟只有一只左手,又没学会“黯然*掌”,所以最后他也跟大狗一起死了。
  因为都知道自己的结局,所以在打斗中都不惜命,也不存在保存实力,基本上都是本着同归于尽的心思战斗,整个战场的惨烈程度难以想象,好在没有光线,否则那些地上的恶魔、霜巨人和火焰巨人和亚萨诸神的尸体一定是密密麻麻铺满大地,触目惊心。
  亚萨新太子弗雷和火焰巨人的领袖苏特之间的恶战打得最久。弗雷刚来到亚萨园时,诸神为表示对他的欢迎,曾送给他一柄可千里之外取人首级的胜利之剑,这柄剑可以根据主人的思路挥舞,遥控杀人。话说原来有一天,弗雷好奇偷偷坐上了奥丁的宝座,四下看热闹。劫数啊,给他发现巨人国有个美翻了的姑娘格尔塔,弗雷几乎在第一眼就坠入爱河,不能自拔,后来他就陷入无穷无尽、寝食难安的单相思。而格尔塔家族的巨人正是亚萨园的宿敌,这份爱情注定是无望的。弗雷的一个仆从不愿看到主子这般日渐憔悴,自告奋勇愿意替他到巨人国求婚。弗雷赶紧把自己的宝剑交给他,还让他骑上自己的马去提亲,这个媒人大名叫斯基尼尔,也是个天生会做媒的。他历经艰苦见到格尔塔后,先是送上很重的聘礼,包括奥丁那只神奇的金手镯,格尔塔一口回绝了。最后斯基尼尔改吓唬恐吓,他拔出弗雷的剑,号称自己可以用咒语把格尔塔变成丑八怪,要不就一辈子嫁不出去,要不就嫁给一个丑得要命的坏巨人。这个诅咒对所有的女孩子都管用,格尔塔吓坏了,只好答应了斯基尼尔,跟弗雷先见面处对象。好在弗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格尔塔见到这个美男子也心花怒放,结局美满,终成眷属。而自己的胜利之剑被当做聘礼留在了巨人国,他不知道这份爱情最后要了他的命。因为没有宝剑,弗雷一直用一支鹿角与火焰巨人苏特搏命,最不幸的是,弗雷发现,苏特与自己战时所使用的正是自己的那柄胜利之剑,心里直叫苦。没有得心应手武器的弗雷居然还坚持了很久,身受多处重伤,终于牺牲在自己的剑下。勇敢的弗雷在倒地身亡之前,也重创了火焰巨人苏特,这就使得他魔心大发,全身火焰迸射,点燃了神国亚萨园,点燃了人类的大地,也点燃了宇宙树。于是,天上人间,一片火海,所有的一切都在其中毁灭,威格律特旷野中还在继续纠结的亚萨神、英灵战士以及巨人也都在大火中丧生。
  亚萨园中宏伟的瓦尔哈拉神宫轰然倒塌,无数金碧辉煌的宫殿化为瓦砾。众神的家园在大火中成为一片废墟。整个亚萨神族就这样在残酷的战斗中产生,又在激烈的战斗中化为灰烬,人类、精灵和侏儒也随着彻底消失在世界上……
  诸神的黄昏一战,公认是所有神话传说中最激烈最悲壮的战争故事,超过所有战争的总和,而且因为这场所有生灵同归于尽的战斗是早就注定,任何人都不能避免的,所以北欧的神话一直带着庄严的悲剧感,即使是神仙,也逃不出宿命的无奈,在所有的神话体系中独树一帜,壮烈而又凄美。
  至于诸神的黄昏之后的故事,预言是这样说的:
  当太阳转入黑暗,大地沉于海中, 火热的星星从天空坠落, 而火焰在空中跳跃, 将会产生一个新的天地, 再度呈现灿烂辉煌, 屋宇以黄金为顶, 田野不经播种也果实累累……显然是个更好的新世界,亚萨神族也会因此重生重新统治世界!
  北欧神话基本就是这样了,应该说,北欧神话算是世界影响最大的神话系之一了,比如我们现在说的一个星期的七天,基本都来自北欧神话:
  星期日(Sunday)来自太阳 Sun。
  星期一(Monday)来自月亮 Moon。
  星期二(Tuesday) 来自战神提尔。
  星期三(Wednesday) 来自古代祭祀主神奥丁的日子,Woden 是古英语对奥丁的称呼。
  星期四(Thursday) 来自雷神大力神托尔(Thor)。这是古日耳曼人一星期中最神圣的一天,会议通常在这天举行,如果参加会议的成员中午前未出现,就会被取消参会资格,所以托尔也是会议的守护神。
  星期五(Friday ) 来自女神弗蕾亚(Freya)。
  星期六(Saturday) 来自罗马神话中的农神Saturn(这个和北欧神话没关系)。
  而欧洲的很多节日,最早也是源自北欧的神话,最早的圣诞节即是由纪念太阳神的庆祝活动演变而来,古代的人们在一年中最长的夜晚举行宴会,欢乐歌舞,迎接太阳神光临。复活节(Easter)一词的发音 “伊斯特”, 源自于一春天女神约斯特雷(Eostre)的名字。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人们纷纷交换彩蛋,因为蛋象征生命的开端。这就是复活节彩蛋的由来。
  神话讲完了,但是我们将看到亚萨神族的后裔,北欧那些英雄的维京人如何一步步向欧洲大陆挺进,让所有人听到维京人的战斗号角……
  
老大的英帝国(九)(1)
从天上回到地面,不列颠岛现在已经叫英格兰了,盎格鲁-萨克逊人组建了七个国家互相混战,维京海盗开始向这个区域进袭。
  先说说宗教的事,罗马统治不列颠的时候,这里已经流行基督教,但盎格鲁-萨克逊这些蛮夷进来后,又将基督教信仰推翻。所以在欧洲大陆基督教风生水起的时候,英格兰岛上的人还坚持着对北欧神祇的崇拜。100年后的一天,罗马教皇贵格利在罗马奴隶市场闲逛,突然他发现一个奴隶金发碧眼长得异常俊美,他赶紧跟奴隶贩子打听,知道这个绝美的美男子是来自英格兰的盎格鲁人。当时教皇惊呼道:不是盎格鲁人是天使(盎格鲁和安琪儿在英文发音上比较相似)!随后教皇知道,这样一些天使模样的*居然是不信基督的,这绝对是传道工作的严重疏漏,于是马上派出了最得力的人马远赴英格兰,又经过100年的不懈努力,终于让这个岛屿扑向了基督的怀抱。不要以为这是小事,我们研究这么多国家的历史已经深知,宗教信仰会改变历史的行走轨迹。
  9世纪开始,维京人正式撕掉海上商人的伪装,明目张胆地变成强盗,他们沿泰晤士河口登陆,将沿岸作为根据地抢劫各类修道院和教堂。当时英格兰的七个小国各自为政,受到不同程度的攻击。虽然有骁勇的日耳曼血统,可是安顿日子过久了的盎格鲁人身上的日耳曼血性逐渐被消磨,面对敌人如狼似虎的攻掠,只是躲在自己的城堡里,梦想着花钱买平安。既然海盗要钱,就跟老百姓多收点税,把钱给他们不就好了。就这样越是示弱,海盗越是猖狂,老百姓越是水深火热,海盗越是入侵得肆无忌惮,恶性循环几轮后,英格兰的形势已经岌岌可危。
  这段时间进攻英格兰的海盗也是名人辈出的,最吓人的是丹麦人伊瓦尔,因为他又高又瘦,江湖人称“无骨者”。跟其他的海盗不同,伊瓦尔是有雄心的,他不仅要掠夺英格兰的财物,还想占领土地,建立维京人的国家。他在冰岛建立了一个基地,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征召年轻人参加自己的有组织犯罪团伙,在冰岛集训后,就参加对英格兰的战争。这些冰天雪地训练出来的年轻人都有野兽般的品性和坚韧。尤其是根据北欧的宗教神话,在战争中不顾性命,奋勇杀敌,牺牲之后是会被奥丁请到亚萨园的英灵殿去,成为神的战士的。在这个信仰的支配下,维京人都是些不要命的疯子,盎格鲁人现在是基督徒,基督徒对疯子,最开始的战斗结果基本是没有悬念的。
  伊瓦尔在英格兰大地上攻城拔寨,那些小国纷纷失守,伊瓦尔的问题是,他下手太狠,动作太大,喜欢玩屠杀、酷刑之类的事,比如他抓了东盎格利亚的国王,竟然把人家绑在树上,用乱箭射死。人家盎格鲁人也不是病猫,真被惹急了,也会搏命的。所以当时,盎格鲁人如果捉了维京人,一般是剥皮处理。而各地对维京人的抵抗,也越来越激烈了。
  公元871年,维京人占领了伦敦,标志着英格兰已经处在被维京人完全吃掉的边缘。好在这一年,英格兰历史上的大救星出现了,他就是英伦历史上唯一有“大帝”称号的王——阿尔弗雷德!
  阿尔弗雷德是七国中韦塞克斯王国的国王,其实,在828年左右,韦塞克斯因为国力最强力压其他六国成为老大,国王埃塞维尔夫成为英格兰七个小国中的盟主,阿尔弗雷德是埃塞维尔夫的第四个儿子。从小在罗马求学,深受教皇器重。回到英格兰后,他大哥接班成为国王,阿尔弗雷德开始带兵抗击丹麦人,取得了非凡的胜利,还干掉过一个丹麦的国王。所以他大哥死后,本来应该是儿子继位,可阿尔弗雷德的名声太好了,当时英格兰一个叫“贤人会议”的政治协商组织一致认为,只有阿尔弗雷德成为国王,才能带领所有的英格兰的人抵抗外族的侵略。于是阿尔弗雷德众望所归成为英格兰国王。
老大的英帝国(九)(2)
作为一个分裂国家的统治者,阿尔弗雷德深知只有整合所有的本土力量才能抵抗外族,所以他开始对所有的小国实行一些怀柔的团结政策,说服他们联合行动,统一指挥,抗击来敌,即便如此,对抗维京海盗还是很吃力,阿尔弗雷德大帝觉得,不能看到维京人就躲,这些人到底为什么这么凶悍,是不是完全没有弱点,如果不弄清楚敌方的底细,是没有办法制定相应战略的,于是阿尔弗雷德大帝想到一个好主意。
  当时的西欧和北欧都有个很好的传统,就是如果遇到游方的艺人,草台班子,一般有条件的人,应该是给予接待的。提供吃住,让他们表演几天。尤其是出征在外,军营无聊,这些流浪的卖艺人,还有些流浪的诗人是很受欢迎的。阿尔弗雷德从小在罗马受教育,学习得很全面,据说他不仅会吟诗作赋,还有杂耍的手艺。所以他装扮以后,混在草台班子里行走江湖,居然还毫无破绽。阿尔弗雷德就这样大大方方地进入了维京人的军营,一边给这些海盗表演说书、翻跟头、倒立等绝活,一边从一个职业军人的角度分析丹麦军队的强势和弱点。这些远来的丹麦人仗打得太顺利了,一直很得意,所以军纪自然就非常松弛,完全不把英格兰人放在眼里,军营中也没有严密的戒备。此外,丹麦军队没有长期的作战计划,靠掠夺维持后勤供应,所以他们到处搜刮美酒佳肴,强抢妇女,军营里的生活非常糜烂混乱。
  间谍工作顺利结束后,阿尔弗雷德制定了新的抗敌政策,那就是游击战!不与丹麦人正面对抗,他们来我们就跑,但是坚壁清野,绝对不能让他们抢到粮食。“敌驻我扰”,丹麦人扎营休息时,就派出小股部队过去骚扰,让丹麦人精神衰弱,睡眠严重不足。这样一来,又吃不饱,又睡不好,再彪悍的人也抗不住了。眼看着丹麦人的战斗力越来越弱,躲在林子里休息了好久的英格兰人冲杀出来,改变了战争的形势。
  游击战虽灵,也不总是能全身而退,在调戏丹麦军队时,阿尔弗雷德也经常遭受重创,屡败屡战,很狼狈。有个非常出名的故事,大约是878年左右,阿尔弗雷德在一次战斗中被击溃,手下军团被打散,他一个人钻进丛林,爬过沼泽,非常狼狈地逃走了。连滚带爬地逃窜了一天,终于看到一个樵夫的小屋,又饿又累的国王上前敲门化缘,希望别人能给点吃的,再让他借宿一晚。这小屋里只有樵夫老婆,母老虎似的人物,既不认识国王,也没有什么慈悲心理。她正好在烤面包,又预备去挤牛奶,正是忙不过来的时候,于是对国王说:“你给我烤面包吧,我现在去挤牛奶,如果面包烤得好,老娘就赏你一顿饭吃!”此时的国王没有选择,只好答应了。阿尔弗雷德也算是学富五车,多才多艺了,可他所受的教育中,独独没有烤面包这一项。况且,自己的军队被打散,自己一个统帅落魄至此,烤面包的时候肯定也无法安心啊。所以,等到樵夫老婆拎着牛奶进来时,面包已经被烤成黑炭了。据说当时这婆娘勃然大怒,不仅非常恶毒地责骂了国王,还用柴火棒子打了他。好歹从丹麦人手里逃出性命,差点死在一个母老虎手里。幸亏这种罪没受多久,阿尔弗雷德很快就召集了旧部,重新集结了自己的军队,在爱丁顿与丹麦军队一场大战。此时的阿尔弗雷德背水一战,因为知道自己面包都烤不熟,如果被亡了国,没有国王这个工作干,是很容易饿死的,在这个力量激励下,英格兰军队奇迹般地打败丹麦军队,迫使丹麦国王古斯伦和谈,和谈的结果,丹麦人在英格兰北部得到一块两万多平方英里的土地,在那里,当地人施行丹麦法,也就是丹麦区。谈判中,最了不起的胜利是,阿尔弗雷德迫使古斯伦受洗成为基督徒,英格兰的丹麦自治区奉行基督教。这是维京人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大部分历史研究人士都相信,维京海盗这样的猛人后来逐渐衰弱,跟放弃了好勇斗狠的北欧宗教很有关系。
  大约过了七年,丹麦人撕碎合同又向英格兰进攻,这一次,阿尔弗雷德就胜利得比较彻底,886年,英格兰终于解放收复了伦敦,从此以后,这里成为英格兰的中心和首都。而丹麦人受创后,野心也受到抑制,龟缩到英格兰北部自己的小地盘里,貌似和平共处,不再敢随便挑衅。
  阿尔弗雷德大帝对英格兰的贡献绝对不只抵抗了外族侵略这么简单,他对国家的治理也是可圈可点的。最重要的工作是颁布了一部法典,这部“阿尔弗雷德法典”到现在还是不列颠法律的基础和基石,这部法典里,很高明地中和了圣经法律和日耳曼人传统法规。整部法律的核心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认为如果所有人都做到这一点,则社会和国家根本不需要立法和刑罚。对中世纪的历史背景来说,这部法典闪耀着非常人性的光芒。
  在跟丹麦人的作战中,阿尔弗雷德改革了征兵的办法,开始为国家设置常备军,并训练了一支非常优秀的骑兵团队,这支骑兵部队是可以世袭的,后来这个部队的成员成为对英国社会影响很大的骑士阶层。
  大帝得空还组织编撰了一部“盎格鲁-萨克逊编年史”;提倡科学,重视教育,经常请学者到宫中讲学,等于是开办了最早的宫廷学校。完善了“贤人会议”这个政治协商的体系,这也是英国议会的基础。
  总之,既然是“大帝”,其文治武功肯定是一时描述不完的。应该说,如果没有阿尔弗雷德大帝,英格兰这个国家可能就不存在了。
  原来说过,好皇帝经常扎堆,阿尔弗雷德之后,维京人也出了个千古一帝,统治英格兰、丹麦、挪威,将海盗帝国带上巅峰,那就是克努特大帝!
  
老大的英帝国(十)(1)
阿尔弗雷德大帝抑制了维京人对英格兰的入侵,丹麦人缩在岛上的一隅过着韬光养晦的日子。此时的前后300年间,维京人正是史上最风光的一段黄金岁月,所以牛人辈出,群星闪耀。这一篇,我们说说丹麦的历史。
  在日德兰半岛的中部,有个叫耶林的小城市,耶林市教堂门口,立着一大一小两块石头,这实际上是两个墓碑,一块是一个叫哈拉尔的王为他的父母立的,自然是歌功颂德的:“哈拉尔国王下令为纪念父亲高姆和母亲翠拉而立此碑。哈拉尔征服了整个丹麦和挪威,并使丹麦人成为基督教徒。”另一块,则是高姆国王为王后翠拉立的墓碑。在这块墓碑上,第一次出现了“丹麦”这个美丽的名字。去丹麦旅游,这两块石头肯定没有美人鱼的雕塑出名,可它们却是丹麦立国的标志,对丹麦人来说,不管祖先是不是海盗,早年的名声有多不好,至少在公元900年左右,丹麦人已经拥有了自己正式的家园,成型的国家和疆域领土。所以这两块石头对丹麦人的意义是很重大的,而高姆国王也被大致认为是丹麦的开国之君。今天的故事,从他的儿子哈拉尔开始。
  哈拉尔有个绰号叫蓝牙王,传说他有一颗牙是蓝色的(这比较玄妙,不知道用什么整容方式搞出来的,怀疑是吃海鲜过敏的),而现在很“in”的无线通信系统之所以会叫做“蓝牙”也是缘于这位丹麦国王。哈拉尔接高姆之位执掌了海盗帝国,并征服部分的挪威和日德兰半岛附近的大小岛屿,辖领着北海大片的土地。此时的欧洲,德国和法国都正在成型,这些安定下来的日耳曼人每每想平静生活就会受到北海寒风的骚扰。丹麦海盗呼啸而来,带着大量“丹麦金”(受海盗骚扰的国家花钱买平安)欢呼而去的画面,让整个欧洲上下非常烦躁。好在欧洲最高的管理层——基督教会发现了问题的本质,那就是,这些野蛮的北方人不信耶稣!相信奥丁神,自然浑不畏死,在血与火的洗礼中成就自己,战斗成为人生最高的修炼;而如果相信耶稣,则北海就应该普照爱和宽容的光泽,顺从忍耐,所以,在应对海盗方面,欧洲教会一边花钱消灾,一边在北海海盗核心区推广基督教,想从根本上化解海盗的暴戾之气。
  哈拉尔登基后,丹麦的基督教算是“草色遥看近却无”,这时,罗马教廷派来了一个叫波波的主教。主教认为,擒贼擒王,如果蓝牙自己能受洗成为基督徒,则丹麦的传教工作定能事半功倍。于是他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蓝牙的游说上。波波主教告诉蓝牙,上帝的力量是超出想象的,为了展示基督的神迹,他要求将一块烧红的铁放在自己手上。在哈拉尔的目瞪口呆中,波波主教的手托着这块烧红的铁居然毫发无伤,完好无损。波波虽然是主教,但也不是上帝,不过是血肉之躯,能演出这样一场魔术,当然是有自己的办法。好在目的达到了,蓝牙立时为耶稣的力量征服,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并带领很多丹麦人加入了基督教。从这时起,耶稣取代奥丁,成为丹麦人之主。
  哈拉尔早年也延续海盗的传统,以武装抢劫为国家主要生产力。随着他加入基督教,考虑问题也越来越全面。他发现,每次出去办抢劫业务,国内几乎都是一座空城,如果邻居的那些新兴的国家想打坏念头,很容易端掉海盗的老巢,而且,作为一个正经国家,总靠抢劫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哈拉尔决定,应该把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国内建设,而适当控制对外抢劫的频率和规模。海盗动了从良的念头,需要和百年的传统及血统作斗争,可以肯定,国内很多人是不愿意放弃抢劫的。
老大的英帝国(十)(2)
当时的丹麦有个出名的大英雄,也就是最著名的一个海盗——帕里托尔克,这家伙孔武有力,魁梧壮实,最擅长的是用一把硬弓,可百步穿杨。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很不谦虚,有点本事喜欢到处炫耀。很快连蓝牙王都知道他吹牛炫耀的事了。对这个尚武的国度来说,国王除了是主宰,还希望是第一勇士,听说帕里托尔克满世界张扬,心里多少有点不爽。于是派人把他叫来,让他当众表演拿手绝技,百步之外射苹果。不是随便射啊,蓝牙非常缺德地叫帕里托尔克的儿子顶着苹果给他老爸做靶子。
  王命难违啊,帕里很沉重地选了三支箭,低头祈祷一阵后,镇定地发出一箭,正中他儿子头顶的苹果。蓝牙王自然知道这家伙是真正有实力的,酸溜溜地问他,刚才为什么选三支箭啊?帕里答道,如果第一箭失手射中自己的儿子,则剩下的箭,他将射向蓝牙王,为儿子报仇。这个回答方式对一个国王来说显然很冒犯了。从这时起,蓝牙王算是记仇了。后来他利用职权整了帕里好几次,虽然都没把这个家伙整死,但两个人的私怨就越来越深了。
  关于射苹果的故事,读者们最熟悉的应该是瑞士的威廉泰尔,当时的瑞士在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导下,隶属神圣罗马帝国,管理瑞士的总督起了个规矩,把自己一顶破帽子放在市中心,所有的市民经过时,要对这破帽子鞠躬敬礼。有个猎人叫威廉泰尔,桀骜不驯的,带儿子经过时,拒绝参拜破帽子。被卫兵抓住后,总督罚他儿子顶个苹果,让威廉泰尔百步之外向这个苹果射箭。威廉泰尔也预备了三支箭,结果跟帕里一样。后来威廉泰尔被捕逃脱后,组织了瑞士人民的独立起义,成为“瑞士独立之父”。但帕里托尔克射苹果在时间上要领先威廉泰尔,看起来北欧人的苹果一般都是用来做箭靶的,当他们的儿子要格外当心。
  蓝牙王在决定要不要逐步放弃海盗生活时,遭到国内强烈反对,其中反对派的著名代表就是王子斯凡,而这个斯凡的养父就是帕里托尔克,于是这两人结成一党,开始抵触蓝牙王。到底是海盗世家的处事方法,父子俩闹到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各领舰队到海上决斗!最后是斯凡取得胜利,蓝牙王溃逃到一个森林里。不久,有人在森林里发现了蓝牙王的尸体,死于一支利箭从后背射入,口中穿出,死状甚惨。
  到底谁害死了蓝牙王还不知道,但王位总要有人坐啊,于是斯凡成为新的丹麦国王,因为他留了一撇漂亮的八字胡,所以江湖人称“八字胡王”(不知道是不是像陆小凤)。在庆祝登基的宫廷宴会上,手下卫兵呈上了从蓝牙王身体里起出的箭,八字胡王让所有的手下传阅这件凶器,试图找到凶手。这时帕里托尔克承认,箭是他的,而且是他从背后射杀了先王。既然凶嫌认罪,斯凡于情于理都要将他养父治罪。谁知帕里托尔克骁勇异常,带着手下一场血战杀出重围,上了自己的船,扬帆出逃。蓝牙王的旧部抓不住元凶,就迁怒于八字胡,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八字胡跟父亲决斗,蓝牙王也不会惨死,而且帕里这样逃走,八字胡也有放水之嫌,于是这些人本着对先王的忠诚,绑架了斯凡,跟丹麦国民要求跟国王体重相当的白银。(绑架自己的国王跟自己的同胞要赎金,有创意!)
老大的英帝国(十)(3)
当时的丹麦,国家是不太富裕的,后来是靠老百姓的东拼西凑才将赎金攒齐,救回自己的国王(按当时海盗赎身的规矩,胖子很容易被绑,减肥是生存的需要)。八字胡回家后,感念家里缺金少银的,再被绑架很难回来,所以更加大力度到英格兰去掠夺了。
  这时的英格兰又怎么样了呢?阿尔弗雷德大帝899年去世,他一死,老实没几天的海盗又开始向英格兰内陆发动进攻。阿尔弗雷德大帝的后代跟海盗你来我往又互相折磨了百年,大约在1002年的时候,当时的英格兰国王终于给折磨疯了,他决定,将英格兰境内的丹麦人全部杀掉,不管是不是良民。这个动作不但没有消除英格兰的烦恼,反而带来更大的祸端,为了给同族报仇,八字胡王帅大军杀来,英格兰国王看到这杀气腾腾的海盗军队,大约可以预料自己的结局,于是以最快的速度放弃王位,逃离灾难现场,他的儿子在大兵压境的危难中登基,并率领所有英格兰人民展开伦敦保卫战。这个英王是埃德蒙二世。不过他对付的海盗头子也更新换代了,八字胡斯凡死掉,留下两个儿子,一个是哈拉尔,一个叫克努特。
  根据八字胡死时的遗诏,哈拉尔接替他成为丹麦本土的王,而克努特到英格兰的丹麦领地上去做王。所以埃德蒙二世此时面对的敌人就是克努特了。两边打了一阵互有输赢,埃德蒙发现想驱赶丹麦人是很不容易的,算了,割地吧,分而治之,一人一半。他们俩的合同里规定了一个公平的方式,让两边的恩怨一了百了,那就是,两边不管谁先死,其辖下的土地就无条件地并入对方的版图。所以,这个结果完全取决于上帝的安排了。上帝选择了克努特,合同生效后不久,埃德蒙就病死了!
  克努特被后世尊为大帝,是北欧海盗国度中的王中王,代表着海盗势力的顶峰。他全取英格兰成为英王后,他兄弟丹麦王哈拉尔突然也死了,于是克努特二十出头就成为两个国家的国王。
  海盗的世界故事还是比较纷繁的,说到克努特大帝,我们就不得不提到另一个国家——挪威。作为丹麦的海盗帮凶,挪威人最早发现了格陵兰岛,他们的主攻目标一个是西欧大陆,最喜欢到法兰西的疆域内找东西。有一群海盗在抢掠过程中产生感情了,留下不走了,最后在塞纳河下游定居,成立了诺曼底公国,而这群人的首领就是挪威人大海盗罗洛,既然成了公国,他就算洗底上岸了,不兴再叫人家的江湖诨名,人家现在叫诺曼底公爵。另外一个挪威人喜欢欺负的地方就是爱尔兰,不过好像在这一带没占到什么大便宜,被爱尔兰人打出来了。但挪威参与海盗集团纵横江湖时也有些著名人物,最出名的国王就是奥拉夫二世。
  
老大的英帝国(十一)(1)
写海盗的发迹史是挺晕的,海盗跟土匪和流民一样,组织结构混乱,今天的同党有可能明天变成敌人。比如丹麦和挪威,这两兄弟的关系就是典型的匪帮组合,对外联手抢劫,但私下里两边经常互相抢地盘。
  上篇说到克努特已经成为了英格兰和丹麦的国王。这时的挪威国王是大名鼎鼎的奥拉夫二世。这个奥拉夫是个人物,做海盗的时候骁勇善战,名震江湖,后来受洗成为基督徒后,就成为一个极端的教徒。他在挪威以强权推行基督教,毁掉了大量的北欧神像,他自己号称可以为信仰付出生命,所以对那些坚持不改变宗教信仰的百姓也毫不留情。在挪威上一代帝王的时候,八字胡就已经征服过挪威,所以对挪威人民来说,他们有另一个选择,那就是如果对自己的国王不太满意,可以请丹麦的国王来作兼职。克努特上台时,就已经非常有意识地在挪威培养反对派势力了,很多挪威的海盗酋长已经私下效忠克努特,所以奥拉夫二世一行动过火,国内立时出现了推翻他的浪潮,还伴随着克努特早已准备好的丹麦大军。内外夹攻之下,奥拉夫战败而死,克努特成功地接管了挪威,从此,克努特成为三个国家还包括一部分瑞典的君主,而他领导的国家在历史上被称为“北海帝国”,是维京人的黄金岁月。
  挪威国王奥拉夫二世后来被挪威人世代奉为保护者,据传,他死后好多年,棺材打开,他不但没有腐烂,还面色红润如常,割出血来还能给人治病等等。神乎其神,以讹传讹,那段时间关于他的神奇故事都编得没边了,后来教会认为这些神迹都是因为他的虔诚,所以赐与他“圣奥拉夫”这个尊称,让他在基督教的历史上留下大名,也成为挪威历史上的著名君主。现在的挪威国徽上是一只金色狮子,头戴王冠,持金柄银斧。狮子象征力量,而银斧则是圣奥拉夫的兵器,可见他在挪威的江湖地位。
  当然此时成就最高的还是克努特大帝,作为一个庞大国家的统治者,那些良莠不齐的海盗武装显然就不合时宜了,建设国家要先从军队建设开始,于是在贵族和世家中遴选精锐,组建了一只规模不大,但非常高效有力的正规军队,既然是国王亲自指挥的武装,就肯定是“御林军”。这支军队的成员虽然都生活在王宫里,跟国王同吃同住的,但日子并不花天酒地,训练和纪律都非常严苛,也是克努特大帝王权的重要保障。
  既然号称大帝,除了文治武功,多少还有些典故,克努特大帝有个故事非常出名,可以教育很多君主。据说当时克努特身边有许多马屁精,北欧人也不实诚,拍马溜须也很多花样,他们说克努特大帝不仅是大陆上最伟大的王,还是海洋之主,可以控制一切。说得多了,连克努特自己都觉得肉麻。有一天,他带着这些马屁精走到海边,站在沙滩上对大海说:我是海洋之主,我命令海水不许弄湿我的衣服。话音未落,一个浪头就把大帝打成落汤鸡。克努特一边抹脸,一边清理身上的海带,一边告诉手下,以后拍马屁还是尽量不要言过其实,真正的一切之主是上帝,随后他走到教堂,将自己的王冠献给耶稣,表示了自己作为一个教徒的谦卑之情。那些拍马溜须的也就自动闭嘴了。这个真的很难得,因为几乎找不到不喜欢别人奉承的王。
老大的英帝国(十一)(2)
克努特大帝有三个国家,隔着海,跑来跑去不好管理,而他自己更喜欢留在英格兰。可能是因为这块土地来之不易,所以分外珍惜。为了管理更有效,他将自己的妹夫,一个英格兰伯爵派到丹麦做国王,把自己的儿子送到挪威管事,自己长期坐掌英格兰并尽力使丹麦和英格兰彻底融合,这个模式被证明很不安全,不久,他妹夫首先闹事了。
  帮自己的大舅子看家,大舅子长期不在,妹夫很容易动霸占家产的念头,而且许多丹麦的百姓对于克努特大帝总是在英格兰居住很有意见,认为他放弃了祖国。妹夫感觉到这个民间情绪后,果断地发动叛乱。克努特大帝很快出兵平定了这场风波,开始追杀那个倒霉妹夫。妹夫知道大舅子是个虔诚的基督徒,所以他逃到一个教堂里,他认为克努特绝对不会在这里杀人。谁知克努特毫不犹豫地冲进去,抓住妹夫,在圣坛前就要了他的命。虽然后来他为此向教堂支付了大量的罚款,但这个举动充分说明了克努特大帝的头脑清醒,事情的轻重缓急拎得清楚,对一个王来说,任何事跟王权比较都是微不足道的,哪怕是信仰和宗教。
  这个事情并没有引起克努特大帝的重视,事后他还是坚持留在英格兰生活,所以不久,他儿子在挪威的统治也经常遭到挑战。
  克努特大帝英年早逝,30多岁就死去了,他的北海大帝国也就跟着分崩瓦解,维京人的野性之火也逐渐在越来越强大的基督教氛围中熄灭,现在,北欧人已经成为文化素质最高个人教育最好的地球人,很难想象他们咆哮着打劫的样子。
  到此时,整个英格兰的王族包括两支,一个是盎格鲁-萨克逊血系,一个是丹麦血系。丹麦人在英格兰当道,盎格鲁-萨克逊的王族都哪去了呢?让我们回顾上一篇,不是有个英国国王屠杀大量的丹麦人,引发了丹麦王八字胡的大报复吗?这个英国国王在被丹麦人进攻时,为了抵抗侵略,曾经向诺曼底公国求救。还记得诺曼底公国吧,挪威人罗洛在塞纳河下游成立的小国家,虽然占了法国的土地,但是高卢人还拿他们没办法,只好由着他最后成为法国一个大诸侯国。1002年,英王为了抗击八字胡,迎娶了诺曼底公国的公主埃玛,而这位公主在英格兰的历史上的地位可是相当超级的!
  埃玛跟第一个老公——英格兰国王生了两个孩子,这两个英国王子后来为躲避兵乱到诺曼底藏身。埃玛做了寡妇没多久,克努特大帝成为英王,居然迎娶了这位前王后;埃玛又恪尽职守地为克努特生了个儿子。克努特死后,英格兰的王位人选就非常混乱了。克努特有两个儿子,前妻生的哈罗德和埃玛生的哈德,接班的方式是,哈罗德接过英国王位,而哈德则到丹麦去做国王。作为丹麦血系的英王,哈罗德在英格兰需要获得很多支持才能登基,好在他有个很好的帮手,戈德温伯爵,他在当时的英格兰朝堂大权在握,在他的操作下,丹麦人继续统治英格兰。可惜的是,不论是哈罗德还是哈德都是短命鬼,很快,戈德温就发现,丹麦王系已经没有儿子可以做英王了,既然丹麦系没有选择了,机会自然就回到盎格鲁王族。克努特刚死的时候,流亡在诺曼底的大王子曾经回国图谋大位,结果是被戈德温伯爵杀掉。最后只剩下小王子爱德华这个王系独苗,既然戈德温自己不能篡位登基,那就只好拥立爱德华成为英国国王。大家理一下人物关系啊,也就是说埃玛公主一辈子嫁过两个英国国王,还生出来两个英国国王,所以这个女人是大英历史上的第一国母,而且改写了英国历史。
老大的英帝国(十一)(3)
爱德华王子从小就流亡诺曼底,在法国区成长受教育,除了血统,他对英格兰应该没什么特别的亲近之情,是个标准法国人,命运稀里糊涂地将他推上英国王位,他主观上肯定是信任来自诺曼底的亲信,这样一来,戈德温伯爵在英国的权势就大受影响了,为了稳固自己的位置,伯爵赶紧把自己的女儿嫁给爱德华,想以国丈的身份继续掌权。
  新的英国国王斯文安静,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当家后马上就开始建教堂。在泰晤士河畔,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拔地而起,爱德华王将王宫也搬到这里,从此这个又叫“西敏寺”的地方成为英国皇室的中心和象征。虽然是个基督徒,爱德华心里也并没有充满宽容,戈德温伯爵杀了自己的哥哥,而且他带来的诺曼底亲信也有除掉伯爵的政治需要,所以此时的英格兰,最激烈热闹的事件就是爱德华和戈德温的君臣争斗。
  不幸的是,爱德华及其幕僚穷尽所有的才智,也没有把戈德温扳倒,更糟的是,戈德温还有个英雄的儿子在成长。戈德温死后,他儿子哈罗德承袭了伯爵之位,家族势力更大,正逢威尔士族攻打英格兰,爱德华束手无策之际,完全是靠哈罗德带兵打退外敌,保护了国土安全。所以当爱德华一步步将英格兰带向法国时,英格兰老百姓对哈罗德的支持率节节攀升,都希望他能够主持大局,维持盎格鲁-萨克逊族的正统,也维持英格兰相对于欧洲大陆的独特和个性。
  爱德华也是个无寿的,国王之位还没坐热就死了,鉴于王子年幼,英格兰的“贤人会议”和百姓赶紧拥戴哈罗德伯爵登上了王位,所以他是哈罗德二世。虽然哈罗德二世不负众望,在英王的位置上鞠躬尽瘁小心谨慎,深受上下好评,可是他之前的王位混乱,总会留下一些祸端,慢慢发展成大麻烦。
  前面说到诺曼底公国已经参与到英格兰的政治事务,想让他们完全不插手就不可能了。1028年,诺曼底公国第四位公爵威廉出世了,这是个私生子,他的母亲是被他父亲强抢来的农村姑娘,露水姻缘的产物,所以整个成长的过程中,受到很多压力和轻视,事实证明,上帝很公平,小时候受的苦,长大一般都会给点交代。作为独子,威廉7岁顶住重重压力接位成为诺曼底公爵,15岁成为骑士,在平息自己的属地内贵族叛乱时,初露锋芒。长大后的威廉更是彪悍异常,甚至公然跟法王叫板,威风八面,权势煊天。不过这样的小孩心理上肯定是有点问题的,对威廉来说,自己卑微的私生子出身是心头大忌,传说在打仗中,如果对手叫他“私生子”,那对方得到的结果肯定是惨死兼屠城。
  按辈分,威廉的爸爸是埃玛王后的哥哥,所以,英王爱德华就是威廉的表哥,从小一块长大,开裆裤级的发小。爱德华死后,一听说是哈罗德伯爵成为新的英王,威廉立刻就不干了,据威廉自己说,爱德华国王曾经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跟他许诺,万一自己有个好歹,威廉就接班成为新的英格兰之主。英格兰人好不容易把一个法国英王等死了,怎么可能再接受另一个法国式的英王呢?所以对于威廉在海对面的呐喊,基本是没人理会他的。于是又有钱又有兵的威廉决定,打过海去,把自己的王位抢回来。
  威廉实力不弱,还娶了个很有嫁妆的老婆,可他毕竟只是个诸侯国王,虽然用各种方法集结了800多艘战舰,可用来攻打英格兰这么大的国家,毕竟还是有些可笑的。不过后来威廉的故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有些人的运气会好得邪门。
  话说威廉的战队在港口准备出发,英格兰这边不敢怠慢,哈罗德国王也算是有战斗经验的,很快就在南部沿海设下道道防线,单等威廉过来以卵击石。哈罗德在英格兰南部静候威廉,结果这家伙说话不算数,哈罗德等了好几天,这帮法国人总是不出发,急得英国人直跳脚。没有等到法国人,可等到其他的敌人了。
  
老大的英帝国(十二)(1)
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很容易让人晕,因为正是国家形成的时期,满地都是国王和王子,只要有幢小城堡就敢到童话故事里诱骗公主,当然公主也数量颇多,珍贵程度自然也不高。这段时间咱国家是北宋,虽然跟北方金、辽、蒙古的恩怨弄得有些混乱,但从《清明上河图》中的市井生活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出,老赵家的皇室生活绝对是金尊玉贵的,其排场和奢华估计欧洲那些林立的王室想都想不出来。在中国,如果遇上战争,皇帝亲征可是天大的事了,整个北宋,真宗赵恒算是在寇准的忽悠下亲自出征过北辽,名垂青史的结果是“澶渊之盟”,从此中原正统开始向北方蛮夷缴纳岁贡换取平安。所以说没什么特别需要炒作的,打架这种事,皇帝还是不要亲身参与的好。
  在欧洲可不一样了,重要的打仗事件都是国王亲自带队的。上篇说到诺曼底的威廉公爵自称有英王的继位权,他也并不是完全胡说。话说哈罗德做国王之前有一次海上遇险被一个法国伯爵救了,这法国伯爵不地道,当他知道哈罗德的身份后,直接将他当做肉票向戈德温家族要求巨额赎金,后来威廉公爵行侠仗义把哈罗德解救出来,可是这次解救的条件更刻薄,他要求哈罗德答应将来如果取得英王之位,要无条件让给威廉。当时的确是白纸黑字签过协议,不过在那种情况下的条约,多半是按着头被逼就范,哈罗德一旦获得自由,肯定不认账,所以两边就预备拿刀剑解决合同纠纷。
  新的英格兰王哈罗德听说诺曼底公爵预备打过海来找麻烦,赶紧亲自在南方设防,万事俱备,只欠威廉,可这小子叫嚣了好几天,舰队在港口里就是不出来,让对手非常着急。其实威廉公爵更着急,他士气高涨地准备跨海打仗,可从他出门那天开始海上就刮西北风,他的船也没有核动力,就是靠风吹过海去,天公不作美,威廉也只好天天在岸边感叹运气。这一阵西北风,足足刮了四十多天。威廉不知道,这阵他天天诅咒的西北风比咱家三国时火烧赤壁那一阵东风值钱多了。
  海上刮西北风期间,风干物燥的,英王的后院也起火了!哈罗德不是戈德温唯一的儿子,他还有几个兄弟,对于哈罗德成为英王的事,都有不服。于是各施本事给自己兄弟找麻烦,这帮人并不知道“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个道理,不仅不一致对外,还将“外侮”引进来。先被引来的这位是当时的挪威国王哈达尔,克努特大帝的一个后代,说起来也是王室血系,如果按血统来算,他成为英王似乎要比哈罗德更名正言顺一些。哈达尔王与哈罗德的兄弟里应外合,很快就在英格兰北部取得了优势,并节节进逼,顺利攻下了重镇约克。哈罗德这下着急了,威廉还在海对面,可挪威人已经到眼前了,简单权衡一下后,哈罗德赶紧调大军北上,阻挡挪威军队去了。
  英勇的英格兰军队在斯坦福大桥跟挪威人决战,并取得胜利,还当场干掉了挪威国王。可是就在对挪威人的战斗中,海上的风向突然变了,非常诡异,诺曼人、挪威人和老天爷似乎是联手设局,要置哈罗德国王于死地。听说威廉的舰队已经登陆的消息,哈罗德完全顾不上休整远征且连续作战的军队,这帮人只能发扬跑马拉松的精神即刻掉头向南,阻挡诺曼人。
老大的英帝国(十二)(2)
威廉此时绝对不再埋怨上帝了,他无惊无险地登上了英格兰的土地,估计是因为有点晕船,威廉一落地就摔了个“老太太钻被窝”,样子很狼狈,不过他反应很快,马上扑在地上,动情地说:“上帝已经将英格兰赐与我了!”英格兰的土地也不辜负他,几乎没有抵抗,威廉大军轻松地向伦敦挺进,在离伦敦60英里的黑斯廷斯,诺曼军队列好战阵,等待哈罗德大军远来。
  这场英国乃至欧洲历史上的重要战役就是“黑斯廷斯之战”,算得上是英国的立国之战。哈罗德的正规军队只是在伦敦进行短暂整编,很多士兵都是临时征召的农民,当时英军是步兵,威廉带领的是骑兵,哈罗德设计的战法是所有的士兵举起盾牌组成铜墙铁壁,让威廉的精锐骑兵无孔而入。一次次进攻无效后,威廉军队中开始出现溃逃的迹象,因为哈罗德军队的很多士兵是临时工,相当于民兵,没有经验,也没有纪律,看到对手示弱,自然是丢掉盾牌就冲上去追杀,结果固若金汤的盾牌阵出现缺口,威廉的骑兵掉头回来时,轻松就冲破了英军的战阵。哈罗德跟自己的侍卫队一起参加最后的白刃战,最后被箭射穿了眼睛(三国的夏侯惇也被射中眼睛,不过他把眼珠子拔出来吃掉了,哈罗德作为一个英王不会这么变态的),和自己的兄弟一起惨烈战死,金色的龙旗染满鲜血!
  这是1066年,诺曼底公爵安葬了哈罗德的尸体后,整个英格兰大地向威廉打开了怀抱。兵临伦敦城下时,威廉觉得如果强硬攻城自己不见得能轻易成功,所以他非常聪明地选择向英格兰的贤人会议妥协,答应对方保全盎格鲁-萨克逊的传统,伦敦此时已经无人可以领导抵抗诺曼人,在无奈之下,只好接受威廉公爵成为英王,圣诞节那天,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开创了英国历史上的诺曼王朝。顺便说一句,威廉在攻打英格兰之前,已经取得了罗马教廷的大力支持。欧洲的王都有自己的绰号,威廉的名号最威风,史称“征服者”。
  虽然已经加冕登基,可是英国百姓并不认可这位新王,各地的起义反抗不断。威廉出名的就是手段残酷,1066~1070年,他血腥*了各地的反抗,铲除了各地的地方力量。
  抵抗基本平息后,为了增加赋税以应对随时会发生的各种战争,威廉开始土改了。他派出大量官员做土地和财产普查,这帮官员个个穷凶极恶,对待老百姓态度恶劣,所有人都感觉到,被这伙人调查犹如在世界末日接受审判,所以威廉国王的土地财产调查报告又被称为“末日审判书”。掌握了全国的土地数据后,威廉还下令没收英格兰贵族的地产,将其七分之一留给自己,其他的分封给随他来的诺曼贵族,但他宣布,所有的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国王,开创了以国王为中心的封建集权王朝的英国历史,从此后,王权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仿照诺曼底公国的制度改组了英格兰的中央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把诺曼底人在审判中设立陪审团的古老制度带到了英格兰。同时顶住罗马教皇的压力,顽强地保留了对英格兰各主教的任命权,因为这一手,使威廉的诺曼王朝拥有整个西欧国家最强大的王权,可以跟罗马教廷叫板。威廉要求将法语作为官方语言,他自己不会说英语,也学不来,因为威廉同学是个文盲!于是法语对英语进行了一轮强行渗透,英语也吸收很多法语的词汇,更新了一个版本。
  进入诺曼王朝后,英伦诸岛想独立在欧洲大陆之外隐居已经不可能了,西欧尤其是法国的事务肯定是经常参与的,由于威廉国王依旧是诺曼底公爵,所以,英法的土地纠纷成为那段时间欧洲的主要矛盾,两家纠结不清,终于发展成为冤家和世仇,让整个欧洲为之乱翻天。而威廉之前的英格兰一直是被动挨打的,自从被诺曼人统治后,禀性发生了重要变化,后来,英格兰开始主动欺负别人家,到别人家地盘上去打架了。
  
老大的英帝国(十三)(1)
现在英法面临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就是诺曼王朝的土地,除了英格兰本土还包括塞纳河下游的诺曼底。对法国国王来说,这是件很腻歪的事,你既然已经拥有英格兰那样大片的土地,就应该把诺曼底还给法国啊,这个事在道理上说是成立的,可是纵观所有国家的历史,只有豁出命去争取新的土地,绝对没有无端将自己的土地送出去的高尚先例。威廉从骨子里是个法国人,虽然称为英王,但是伦敦的环境和气氛也不让他舒服,所以他将英国的管理工作交给当时的英国主教,自己回到诺曼底,继续过着公爵的生活。
  此时的法王是腓力一世,赖在诺曼底不走的威廉一世简直就是插在他眼中的一根钉子,忍无可忍之下,终于决定向诺曼底动手了。威廉这样的人是不会任人宰割的,所以虽然年近60,威廉还是亲自披挂上马向法王发动了战争。在这次战斗中,威廉一世依然骁勇无敌,甚至打到了巴黎附近。只是,他的好运终于用完了,一路势如破竹的威廉一世意外堕马,居然很快就死了。这位盖世的英豪一生的命运犹如一部传奇,比任何一部大片还跌宕奇异。他改变了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历史,如果上帝没有骤然收回他的幸运,不知道他还会做出什么惊人的事情来。
  “征服者威廉”登陆英格兰,建立了带有浓郁法国风格的诺曼底王朝。威廉一世虽然是英王,但他死前最闹心的事是自己在法国的诺曼底领土,与法王作战,也是为了保留这片故土。离奇地死于堕马,对久经沙场的老战士威廉来说,这种死法相当丢人,不得不怀疑这是上帝的故意安排。尤其是据传说,他下葬时棺材尺寸不合,为了把他已经发胀的尸体塞进棺材,工作人员用力过猛,尸体竟然炸了!可以想象,那气味肯定不会让人愉快。
  作为旅游手册,我们要特别介绍伦敦旅游的必到景点——伦敦塔,在英国人的眼中,似乎伦敦塔跟咱国的故宫地位相当,代表着王权的辉煌历史和一些诡异的、散发着腐朽气味的皇家密事。伦敦塔就是威廉一世进入伦敦后花了二十年修建起来的,一个外地人入主伦敦,不但害死了一个优秀的本土国王,还鸠占鹊巢,名不正言不顺,自然全英格兰的人都是敌人,所以威廉到达后第一件事肯定是修个碉堡保卫自己的安全。
  伦敦塔中心的白塔又叫诺曼底塔,就是当年威廉一世的王宫,后来时局稍定,他感到总躲在碉堡很不威风,就搬家到威斯敏斯特宫去了。后来的英国人以白塔为中心又建了好些城堡,这个碉堡群成为伦敦一个重要中心。既是一座坚固的军事堡垒,又是华丽宫殿,内部还配备了天文台、监狱、教堂、刑场、动物园、小码头等设施,但是最出名的还是监狱和断头台,我们以后的故事中会提到很多大腕都在这里被监禁、折磨或是处决,整个伦敦塔的印象如同伦敦的天气一样阴森冰冷。在伦敦市建碉堡并没有让老威廉觉得安全,于是他还在伦敦的外围建造一条碉堡链,一个接一个的城堡环伺伦敦,相互呼应,防备森严以保卫自己来之不易的英国王权,而最大的那座城郊堡垒就成为后来英国皇室的行宫,著名的温莎堡。
  老威廉有四个儿子:长子罗伯特,接受了诺曼底的土地,成为新的诺曼公爵;二儿子也有一块封地;三儿子威廉二世继位为新的英王;四儿子没有爵位也没有帝位,只好给他一大笔钱。看起来,似乎分得还算公平,只是,其中的三兄弟都不是省油的灯。老威廉是死于对法王的战斗,起因是诺曼底的国土,而跟法王勾结在一起跟自己作对的,就是自己的大儿子罗伯特。
老大的英帝国(十三)(2)
威廉二世继位登基后,罗伯特继续跟自己弟弟为难。他经常派人到风雨飘摇、人心不稳的英格兰挑拨离间,挑唆英国人反对威廉二世。所以威廉二世的帝王生涯十分动荡郁闷,他的外号叫“红脸王”,赤色面庞,脾气暴躁,对自己哥哥的行为自然火冒三丈。从上台开始,红脸王就一边*英国的内乱,一边还亲自到诺曼底去跟自己大哥打架,这幕诺曼底的兄弟斗殴持续了七年,好在,发生了一件大事,让诺曼底公爵罗伯特找到了比对付自己弟弟更有价值的生活。
  这件大事就是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开始了!这场被誉为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宗教性军事行动是怎么开始的呢?教皇发起的!他告诉西欧所有教众:基督教的圣地耶路撒冷被穆斯林占领了,必须夺回来!这是教皇的说法,对于基督教来说,在欧洲取得的统治地位让他们的理想更大,而全世界最富庶、最肥沃、文明最深远的地区成为*教区,这让教皇常常睡不着,所以教会要东征;而根据我们已知的西欧历史,西欧人骨子里有个根深蒂固的概念,那就是如果手头紧,GDP增长缓慢,西欧人第一时间考虑的绝对不是发展生产,而是找个有钱的地方武装抢劫,西欧的战争几乎都是这样发生的。听说教皇要组织到富饶的中东一带打劫,那肯定踊跃报名啊,于是,贵族们加入了;当时西欧贵族的继承制规定,长子继承一切,其他的儿子什么也捞不着,日子很窘迫,这批人都是骑士,还数量众多,既没有工作又不愿意打工摆地摊,骨子里就是喜欢打劫这项高等业务,这样一来,骑士们也加入了;对商人来说,打下中东一些要塞,就可以将东西方贸易的通道掌握在自己手里,商务利益的考虑让商人们也加入了;而对于老百姓来说,封建制成型到成熟的这个阶段,地主贵族的盘剥是非常苛刻的,长工们在自己家日子不好过,种地种得很没前途,参军到国外抢劫如同到外劳输出,利益方面还是很诱惑的,大量的长工们也加入了。于是从教皇到百姓,社会各阶层都对东征取得一致意见,认为早下手是非常必要的,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集合在一起,1096年,十万大军分四路在君士坦丁堡会师集结,他们的盔甲外贴着用红布绣成的血色十字,从此正式得名“十字军”,开启了西欧对地中海东岸的浩大远征。
  回到诺曼底,罗伯特公爵作为西欧著名的封建领主,东征这样的盛事肯定是一定要参加的。他带领自己的军队出征,指战员的吃喝拉撒,兵器马匹都要他掏钱购置啊。抢劫这门生意,虽然收益好,但前期投入也是很大的,为了取得抢劫的军费,罗伯特公爵不得不想了个无奈的办法,那就是将诺曼底公国抵押给弟弟威廉二世,跟他借了一万马克。这事正是威廉二世求之不得的,赶紧给钱,收编了诺曼底的领土,也就是说,英国被分割在海峡两岸的领土算是又统一了。可惜威廉二世没高兴多久,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结束,罗伯特娶到一个很有钱的老婆,手头宽裕了,自然第一时间要求赎回自己的领土——诺曼底。大家都猜到了,对威廉二世来说,罗伯特给十倍的钱,也不会愿意将诺曼底交还。威廉二世在家里积极准备,预备着如果大哥坚持索要诺曼底,他就继续发兵揍他!不幸的是,红脸王突然遭遇了一场奇异的无妄之灾。
老大的英帝国(十三)(3)
1100年8月的一天,威廉二世在皇家林苑打猎。英王打猎,是很重要的集体活动,从者甚众,随行人员包括他弟弟亨利,还有国王最信任最亲密的顾问蒂雷尔。狩猎开始不久,一只赤鹿就进入了国王的射程,红脸王拈弓搭箭,准确命中目标,谁知那赤鹿竟然十分坚强,带着箭伤逃跑了。红脸王目不转睛盯着那只赤鹿,希望看清楚它的逃跑路线好追杀上去。就在这个时刻,不远处的蒂雷尔也射出一箭,这一箭没有命中赤鹿,却准确射中了国王的胸膛,红脸王翻身落马,箭直接将他的身体穿透,威廉二世当场驾崩。这个突发性重大事故似乎并没有让王弟亨利痛哭或是慌乱,他甚至没有查看兄长的尸体或者找救护车,便带着随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曼彻斯特,那里收藏着英国皇室的所有财宝。亨利将这些钱财全部掌握后,便赶回伦敦,宣布接位,成为新的英国国王。
  威廉二世之死是英国皇室著名的神秘事件之一,从亨利的动作看,他弑兄篡位的可能性巨大。凶手蒂雷尔射杀国王后逃到了法国,而亨利居然没有派人捉拿他,甚至对蒂雷尔留在英国的财产家小都没有任何动作,显然不合常理,显得嫌疑更大。但蒂雷尔作为威廉二世最信任的大臣,权势已极,如果他自己不想做皇帝,为什么要给亨利帮这个忙呢,还把自己弄得流落异乡的?如果说是蒂雷尔眼神不好闯了大祸,而亨利反应迅速获得渔利,似乎也说不通。还有一种说法是威廉二世自杀,可是他既然摩拳擦掌要争夺诺曼底,大志未酬,为何要此时轻生呢?鉴于就算找到真相我们也不能惩办凶手,就不继续研究啦,更何况,红脸王不是个和善的君主,不论是教会还是百姓都不太喜欢他,这种人死了,就死了吧。
  亨利成为英王亨利一世,他很快向所有人证明,他取代自己的哥哥是完全有道理的,不仅马上改善了和教会的紧张对立,更是将从他父亲开始的各种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全部结束。他以自己的贤明和诚意终于让英国人接受了这支来自法国的王系,英伦大地获得了难得的平静。因为上台初期需要处理的内部事务太多,亨利不想激怒自己的大哥罗伯特,所以让他回到诺曼底,继续做公爵。可以想象,对于英国的王位,罗伯特肯定是垂涎的,加上他在英国内部还配置了大批支持者,随时预备抢夺大位,所以亨利在大局安定后,马上派兵去收拾诺曼底的心头之患。
  后方稳定,前线自然更顺利,亨利一世杀进了诺曼底,手下的300名贵族骑士击溃了诺曼底所有抵抗,没有伤亡一人。罗伯特公爵落在亨利一世手里,被押到英国监禁了28年,一直到死。
  收复诺曼底后的亨利一世很快又遭到了法王的阻击,跟法王联手而来的是法国盛产葡萄的领地安茹的领主——安茹伯爵。让法王郁闷的是,虽然是本土作战,可他对跨海而来的英王却毫无优势,亨利一世一次次挫败法王的进攻。毕竟是法国的土地,在自己家打架,打坏东西都是自己的,打久了对本土不合算,只好求和。而法王的帮手安茹伯爵则更有诚意,直接率部投降,向英王称臣。
  这样一来,亨利一世再次统一了英格兰和诺曼底,励精图治,为英国带来很长一阵的和平与兴荣,这是诺曼底王朝最好的时代,亨利一世自然就成为本朝最优秀的英主。
  不过世事无完美,亨利一世第一次婚姻迎娶苏格兰公主,这个动作本来是让英国和苏格兰的边境安稳了不少,可是苏格兰公主生了两子两女,小儿子没成年就死了。大儿子也没活多久,在一次渡海的沉船事故中淹死在海上。为了生出新的继承人,亨利一世又结了一次婚,传宗接代的目的还是没有达到。为了延续英国的皇室血统,亨利一世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女儿继位的事了。
  
老大的英帝国(十四)(1)
诺曼底王朝最好的君主亨利一世没有儿子,找谁来接替王位一直让他寝食难安,这样的心思重重最容易导致各种慢性疾病,比如消化不良。当时的欧洲上流社会流行吃八目鳗鱼,又叫七腮鳗,据说当时亨利一世已经是龙体欠安,医生给他开的药方就是吃这种鳗鱼(中世纪的欧洲医生没现在那么牛,都有点像巫医),亨利一世跑到诺曼底去休养,想到自己没有儿子接班,自己绝对不能随便死,所以遵医嘱狂吃鳗鱼,终于导致消化不良,在买不到“吗丁啉”的情况下,溘然而逝,怀着无比的遗憾,为英国王室留下一个谁也解决不了的难题。
  亨利一世儿子死光了,还剩俩闺女,当然还有私生子数量不详。他曾经想让女儿继位。亨利的二女儿玛蒂尔达先是嫁给了德国皇帝亨利五世,没多久就做了寡妇,亨利赶紧让她回娘家,预备接班做女王。可惜环境不允许。中世纪的欧洲,给一个女老板打工这个事还是有点惊世骇俗,贵族们也不能接受朝堂上对一个女人汇报工作,所以这个事就暂时搁置。可女儿也不能做一辈子寡妇啊,于是,亨利又做主将女儿改嫁安茹伯爵,就是上篇说的伙同法王进攻诺曼底,后来没得手就投降了英王的帅哥。虽然亨利国王对安茹伯爵器重有加,可是英国的本土贵族却视他为仇敌,因为他毕竟是法国人,毕竟曾经攻打过英王,所以玛蒂尔达成为他媳妇后,英国贵族更是不能接受玛蒂尔达成为英女王的事了。
  在这部皇室争位大戏中,还有一个主演,那就是亨利的外甥。亨利一世的亲妹子嫁给了一个法国伯爵,生了个儿子叫斯蒂芬,亨利生前对这个外甥是非常钟爱的,因为妹夫参加十字军战死圣地,所以亨利将斯蒂芬接到自己身边教养,视同为亲生儿子,恩宠无比,斯蒂芬不断受封领地和爵位,年纪轻轻就成为英国最有钱的人。但是喜欢归喜欢,国王之位,亨利还是倾向传给跟自己血缘更近的玛蒂尔达。
  可惜亨利死得太突然,既然没有明确的遗诏,那各路英雄就凭本事抢吧。斯蒂芬离得最近,动作最快,亨利前脚一死,他后脚就进入伦敦,因为手里有钱收买人心,立刻取得了当地贵族的支持,加上他弟弟在亨利的扶持下,已经成为教会的高层,稍微走了走人情,送了点礼,又得到了教皇的认可,于1135年成为英王,诺曼底王朝第四位君主。
  玛蒂尔达目瞪口呆之际也不能善罢甘休,她预备出兵抢回本来属于自己的皇冠。她的妈妈不是苏格兰的公主吗,所以现任的苏格兰王是她舅舅,外甥女求助,当然要发兵援助。
  当然,苏格兰也有自己的利益考虑;还有一支人马也站在玛蒂尔达这边,那就是亨利的一个私生子,叫罗伯特。这三股人马气势汹汹杀进英格兰,跟斯蒂芬叫阵。
  这场姑表兄妹之争鏖战了快十年,互有输赢,斯蒂芬曾经被玛蒂尔达活捉,监禁了快一年,后来因为罗伯特落在斯蒂芬的军队手里,交换战俘,才把英王换回来。这期间玛蒂尔达成为实际上的英王,可是因为所有人都反对她,众怒难犯,她也不敢贸然登基。斯蒂芬回到伦敦拿回皇位后,奋发图强,很快就在战斗中取得主动,玛蒂尔达节节败退之下,只好无奈回到诺曼底,把持这块家族的龙兴之地,斯蒂尔一时也拿她没办法,如此一来,英格兰隔海的土地又被分割,各有其主,虎视眈眈。
老大的英帝国(十四)(2)
原来说过,诺曼底王朝的开国之君是个运气好得离谱的人,上帝的眷顾还真是奇怪,现在又一个蒙主喜悦的人物出现了,那就是玛蒂尔达的公子小亨利。话说玛蒂尔达这个妈妈像个女战神似的长期在外打架,家里的儿子没人照看,竟然不知不觉地长大成人,不仅像他父亲一样潇洒倜傥,玉树临风,还博学有识,头脑发达。
  就在玛蒂尔达与斯蒂芬打得难舍难分的时候,安茹伯爵已经配合老婆取得了诺曼底,并将之赠与自己的儿子,于是小亨利成为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不久死去,他辖下的安茹等领土也归入小亨利的名下,小亨利不到20岁,已经成为法国有名的大地主,有若干个爵位,领地大得吓人。因为这些领土毕竟是法国境内,所以小亨利还是要觐见法王,表示一下忠诚,这一次觐见,竟引出一场著名的桃色绯闻。
  先给大家隆重介绍一位改变了中世纪欧洲历史的美女,欧洲历史上最有权势的女人——埃莉诺。在法国的所有领地中,最肥最好的一块叫阿奎坦,在法国西部,毗邻大西洋,南部与西班牙接壤,气候宜人,地理条件优越,富庶而祥和,当时的法国人称之为“世界中心”,埃莉诺就是这块属地的公主,她父亲去世后,因为没有子嗣,埃莉诺就接班成为阿奎坦公爵。这位女公爵绝对是财貌双全,不仅坐拥法国最好的土地和大量财富,还生得貌美如花,性格火辣,引无数欧洲贵族折腰。埃莉诺不是个普通女子,心胸中怀着些大志向,希望锦衣玉食之余,还能整出点事来,所以在婚配方面,她自然选择了法国王储,随后成为欧洲最强国家的王后——路易七世的老婆。
  欧洲最有权力的女人的地位并没有让埃莉诺幸福,结婚几年,生了三个女儿,路易七世是个有点懦弱,没什么主见的人,这样的男人很容易让埃莉诺这样的强势女人厌倦。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多一点激情,埃莉诺干了件惊人的事,她组建了一支娘子军,也带上红色十字架标志,作为女子十字军参加了东征,跑到中东一带旅游去了!我们不指望法国王后成为另一个花木兰或是穆桂英,但她的远征收获也颇为丰盛,艰苦而枯燥的行军旅程让埃莉诺找到了理想中的激情,堕入爱河。整个东征过程中,十字军营里最热闹的话题就是法国王后和皇叔的香艳事件,让十字军打仗之余也有娱乐。埃莉诺私通的是自己老公的叔父,这个事变成各种版本流传到路易七世耳朵里,再老实的人也是不能忍受的,尤其是这个婆娘一直没生出儿子来!所以,回到巴黎后,埃莉诺的王后之位有点岌岌可危,就在这个时候,19岁的新大地主小亨利来到了法国王宫。
  这几乎是一段孽缘,30岁的埃莉诺第一眼就爱上了19岁的亨利。对亨利来说,埃莉诺还不算太老,风韵依然,最重要的是,只要娶了她,作为嫁妆,小亨利就自动接收了阿奎坦的土地和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埃莉诺在这个事件上保持了高度的清醒,显示了极强的办事能力,她先因为没有子嗣而向教皇要求跟路易七世离婚。本来她已经犯了风化,法王就想休她,既然她主动提出,自然马上答应。没过几天,教皇和法王就发现她高调下嫁诺曼底公爵小亨利,这才反应过来,改嫁亨利才是这个女人离婚的主要原因。可惜已经没有时间挽回了,法王在家计算了一下,19岁的亨利公爵手中掌握着一半以上的法国土地,成为整个欧洲最大的领主,实力权势几乎在法王之上。而混到这个地位,小亨利几乎没花任何功夫,既没动脑,也没动武,馅饼从天上掉下来,正好落在嘴里。
  一个人运气好到这个程度,那就绝对没有“平常心”这个概念了,对小亨利来说,人生唯一的遗憾就是老妈失去了英国王位,所以他要替老妈出头,成为英格兰之主。于是,小亨利集合人马,越过海峡向英王斯蒂芬发动了进攻。战斗的过程证明,小亨利的成功不仅仅因为运气好,斯蒂芬对这个年轻的小侄子也有点束手无策。正在这时,斯蒂芬这方内部出现了问题。
  
老大的英帝国(十五)(1)
斯蒂芬处理了先王留下的权臣索尔兹伯里主教罗杰,不仅将他拘捕,还株连了其家人,这个动作让教会很不满,觉得这斯蒂芬既然是教会扶持的,不管多大的事,都应该留点面子,不要做绝。为了惩罚斯蒂芬对教会的叛逆,教皇宣布,斯蒂芬的长子不得继承英国王位,好在斯蒂芬还有另一个儿子,可是这小儿子完全没有出息,他看到他父亲这个英王做得劳心又劳力,十几年来没过一天安稳日子,小亨利的大军还对伦敦虎视眈眈,所以坚持拒绝了继承权。这样一来,斯蒂芬就没有儿子可以继位了。随后不久,大儿子暴病身亡,斯蒂芬万念俱灰之下也觉得身心俱疲,他转告小亨利,他愿意放弃英国王位,让他准备登基。小亨利还是比较仁义,他觉得斯蒂芬一辈子也挺可怜,于是签了个协议,让斯蒂芬完成自己的任期,并将小亨利立为王储,斯蒂芬百年之后,小亨利就过来接班。两边一说定,小亨利撤兵回到法国,过着准英王的幸福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斯蒂芬精神基本已经垮了,所以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抑郁而死。小亨利兵不血刃进入伦敦,加冕为王,实现了他老妈的毕生理想,也如亨利一世所愿,将王权保留在玛蒂尔达这一支。据说小亨利登基时英国是非常欢迎的,为了王位,英伦大地遭受了19年的战乱折磨,历史上,这19年被称为“斯蒂芬乱世”!现在总算尘埃落定,大局平静,英国的老百姓可以吃几年舒心饭了,尤其是小亨利血统高贵,形象优秀,加上富甲天下,可以预期他会为英国带来富庶。所以从威廉的诺曼底征服以来,这是第一次英王继位没有遭到任何反对和阻扰,小亨利众望所归,让所有人满意,统领着包括英吉利海峡两岸的巨大国土!
  小亨利的父亲安茹伯爵是个美男子,一天到晚花里胡哨的,最标志的打扮就是在帽檐上别一朵金雀花,这种小黄花在咱家是一味中药,主治肾虚阳痿,安茹伯爵把他插在头上,显得*之至,而且这金雀花还是安茹伯爵的家族标志,所以小亨利成为国王后,从血统上就已经不是诺曼底王朝了,历史上小亨利开创的是安茹家族血系的王朝,所以叫金雀花王朝,也叫安茹王朝。而小亨利也就成为亨利二世。
  补充一个花絮:说说英国中世纪的司法制度——神判法,顾名思义,就是靠神来审判案子。当时没有警察局刑警大队这样的部门受理勘查案件,苦主一般是到教会找教士告状,通过教士找上帝来裁决。举个例子啊,比如一个老男人猥亵*,*的父母到教会告状,而老男人一口咬定自己什么也没干,不过是搭了一下小姑娘肩膀,怎么办呢?教士拿出一块烧红的铁块,让老男人拿着走9步,然后拿掉铁块,把老男人的手包起来,三天之后过来察看,如果伤口溃烂,则老男人猥亵*罪成立,如果手掌完好无缺,则表明他无辜。大家一听觉得这个整法很公平,可以烫伤老男人的咸猪手,可是事实上没这么简单,如果老男人因为是首都派下来的官员,有钱又有权,他就可以在背后收买教士,握一个烧红的铁块而不伤手是个简单的障眼法,在中世纪的欧洲教会早算不得高科技了。所以老男人有很大可能无罪脱身。即使教士们不受贿赂,我们知道,中世纪的教士素质良莠不齐的,并不见得每一个都能联系到上帝,所以可以想象,大多数的案件,都是凭有关的教士自己的感觉评判。他如果认为有罪,自然会让“神判”产生有罪的结果,如果他认为被告无辜,大可以用各种办法让其脱身。除了上面说的“热铁法”,还有“热水法”、“冷水法”、“摸尸法”等各种花样,听名字就知道是些邪门的办法,既荒谬又儿戏,简直不敢想象这样的蛮夷如何能创造出后来那些缜密的司法体系。而奠定了欧洲博大而雄伟的法律基石的,就是亨利二世,金雀花王朝的开国君主。
老大的英帝国(十五)(2)
金雀花这个英国历史上很重要的王朝建立于1154年,这个时间是我国的南宋时代,再过一年,著名的坏蛋秦桧就死了,不管他的坏名声冤不冤,反正对华夏来说,那是个垂头丧气,没脸见人的时代,与之相反的是,亨利二世为英伦大地带来的振兴,将安茹帝国的版图扩张到顶点。
  跟过往的英王相比,亨利二世算是非常有文化的,虽然他不会说英语,是个地道的法国人,而且登基时年龄尚轻,二十出头,可是心里非常有数。头脑清楚。他一上班,就发现上一个英王因为常年累于各种战事,国内几乎没人管,大贵族各自割据,权势煊天。教会更是把握各种国家机器,国王很容易就变成傀儡。找到问题症结后,亨利先以强大的军事实力和财力让英国那些贵族和封建领主屈服,压制住了他们趁乱夺权夺地的野心。然后,他开始进行历史上最著名的司法改革。
  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中,有两件事影响最大,其一是加强王室法庭的权力,当时的法律规定,一般的案件都是在发生当地处理,处理办法一般是遵循当地封建主的规矩,改革后的法律规定,如果你担心当地司法不公,可以交点钱,到王室的法庭裁决,这样一来,各封建领主的法律管辖权就大大减少,有利于英国的司法逐渐统一,英国习惯法就是由此产生,并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民事法庭的雏形;其二是实行陪审团制度。亨利二世的改革废除了我们开篇说的“神判法”,实行了陪审团制度,大家都知道,这个制度到现在都被欧美的法律体系沿用,被认为是非常公正、公平合理的断案方式。而因为这一套司法改革,亨利二世被有些人称为西方法律之父。
  上述改革的第一个动作是为了分割封建领主的权力,第二个动作就有点像跟教会叫板了。亨利二世很清楚,要从教会手里夺回属于国王的权力,过程还是艰苦的,于是,他很快想到一个自以为高明的法子。
  一直以来,英国所有教会中,有两大主教最有权势,直通教皇,可以决定大部分的国家大事,一个是坎特伯雷主教,一个是约克主教。当时的坎特伯雷主教有个首席助理名叫贝克特,因为出身富商家庭,也是个公子哥,人生也比较顺利,成长过程跟亨利二世有些相似,所以两人认识后迅速成为死党兼铁哥们,亨利二世更是很快将贝克特提升为英国宰相,让他负责自己所有的内政外交事务,宠臣加亲信。在亨利打定主意要跟教会夺权时,他采取的办法是利用各种手段,不理会外界任何阻扰,将铁哥们贝克特扶上了坎特伯雷的主教之位,希望他跟自己一条战线跟教皇和教廷叫板。
  不过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亨利二世的预料,小哥们贝克特平时看起来吊儿郎当,挺好控制的,可一成为英国最大的主教,立刻脱胎换骨,改邪归正,成为罗马教廷的忠实奴仆。贝克特一上任就宣称:教会的权力是完全独立的,教会的权力可以凌驾在王权之上,国王大事小情不得擅自做主,必须向教会早请示晚汇报!亨利看着这个旧日的好友变成自己最大的对头,又想到自己搬的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心中那种有苦说不出的感觉真是郁闷至极。亨利二世被逼急了之后,开始为贝克特罗织罪名,想把他整下台,趁贝克特躲到外国期间,更是安排了约克主教为自己的长子小亨利加冕,这个事自然是没有通过罗马教廷的。贝克特回国后,直接宣布加冕无效,还利用自己的权力处罚了参与加冕的教士。这个事传到亨利二世耳朵里,国王在盛怒之下说了句:“真他妈的烦人啊,难道就没有办法能让我摆脱这个嚣张的家伙吗?”亨利二世说这句话,绝对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但他手下的四个骑士却是很体会圣意,老大生气了,我们这几个作小弟的,理应为老大分忧,走,找贝克特这个死孩子算账去!
老大的英帝国(十五)(3)
当时的亨利二世在自己法国的领土上,毕竟是土生的法国人,总觉得法国才是自己的家,所以虽然做英王做得很勤奋,但大部分时间,他还是愿意在法国住着。那四大金刚也没向亨利请示,就渡海进入英国,找到贝克特,在教堂的祭坛边给他上课,让他赶紧给老大道歉赔不是,以后安分守己,低眉顺眼。贝克特自然是不受教的,估计还以主教身份训斥了这几个娃。中世纪的骑士最不信邪,争吵的结果是,这四个骑士直接就拔剑捅死了贝克特,血溅坎特伯雷教堂祭坛,顷刻震惊了整个欧洲教会!
  肝火最盛的显然是教皇,他不仅马上宣布贝克特为圣徒,并威胁要开除亨利二世的教籍。对当时的社会来说,一开除教籍绝对比判死刑更难受,那就表示成为全民公敌了,每天要活在诅咒里。亨利二世在家计算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实力还不够跟整个教会和教众翻脸,人在屋檐下,一定要低头。于是,亨利二世采用了负荆请罪的办法,脱了上衣,光着膀子,进入坎特伯雷,让所有的僧侣用鞭子抽打自己,最后走到贝克特死的地方,跪下衷心忏悔,教会感觉他认罪态度可以接受,原谅了他。亨利二世算是渡过了一个大危机。这个事件在欧洲历史上是有重大意义的,从这时起,以国王为代表的君权和以教会为代表的皇权之争成为欧洲社会一个很显要的矛盾,明争暗斗连绵不尽。而对我们现在的意义就是,去英国旅游时,坎特伯雷教堂是个重要景点。
  除了对国内事务的改造,亨利二世的军功也很显赫,他先后入侵苏格兰和爱尔兰,让这两个国家成为英格兰的附庸,他在位时,英国的版图从苏格兰延伸到西班牙,再包括法国境内的大片国土,疆域巨大,幅员辽阔,如果计算实际面积,大约是同时期法国国土的近7倍!
  英雄少年,福星高照,文成武德,一统江湖,亨利二世的人生似乎是完美无缺的。可是,上帝还是公平的,不论亨利二世在人前是个多么优秀的君主,可回到后宫,他似乎并不是个好父亲,也不是个好老公。
  中世纪的欧洲君主是很可怜的,没有咱家皇帝正常的后宫三千(中国历史上唯一只有一个老婆的皇帝是明孝宗,是比熊猫还罕见的国宝),一夫一妻是必须维持的宫廷体面,如果国王实在是有其他想法,那就只好到外面去找小三,基本上还是不能太公开的,包二奶的动作比咱家那些贪官低调多了。亨利二世的王后比自己大了11岁,谁也不能阻止他爱上更青春年少的女子。亨利二世的情妇不多,大部分就是露水姻缘,不伤筋动骨,当然常在河边走,偶尔会湿鞋,终于有人打中亨利二世的心坎,让他动了真情。
  就在埃莉诺皇后接近50岁的时候,她听说老公亨利二世找到新的情妇,著名的绝色美女罗莎蒙德,据线人报告,亨利二世经常在泰晤士河边的一个修道院跟这位女子私会,而且已经生了好几个孩子。此时的埃莉诺正值更年期,遇到这种事,吃多少静心丸也不管用,为了让老公回到身边,埃莉诺预备清除小三。亨利二世对罗莎蒙德是非常宠爱的,他不仅为她在海边修建了一个著名的凉亭,还为了金屋藏娇,不让老婆找到,建了个迷宫,让美人藏身其中。不过嫉妒的更年期女人能量是无穷的,王后终于找到了罗莎蒙德,而且非常聪明地发现了亨利二世为幽会留下的丝线,顺着丝线,找到小三。埃莉诺连恐吓带吓唬,罗莎蒙德蒲柳弱质,哪里是王后的对手,只好自杀,英国玫瑰香消玉殒。据说她当年死的地方现在还闹鬼,是英国著名的灵异之地。
  听说老婆逼死了自己的爱人,亨利二世怒不可遏,他要求跟老婆分居,最后还把埃莉诺监禁起来了。亨利二世在处理家庭内部事务时,表现得非常无能而弱智,他不知道他和老婆的床帏之事是可以影响王权的,因为埃莉诺非常清楚,以她的年龄,想让老公忠诚已经很难了,如果不能控制老公,唯一保全自己地位的方法就是控制自己的儿子们。
  
老大的英帝国(十六)(1)
亨利二世为了幽会在牛津一带建造了宫殿,经常在那里消遣。当时英法的关系不好,在公在私,亨利二世跟法王总是很不对付。那段时间英国没有大学,有求学意愿的学子都跑到欧洲,最多的是到巴黎求学,英王和法王是宿敌,那些在巴黎求学的英国人长期处于不安全感之下,最后无奈之下,一些巴黎的英国学者回到英国,决定建立属于英国人自己的大学。因为亨利二世当时总在牛津出没,学者们觉得可以依靠大树好乘凉,于是显赫的牛津大学就这样成立了。后来一部分的师生跑出去干副业,顺手又成立了剑桥大学,为全世界的高等学府竖立了两杆大旗。
  亨利二世和埃莉诺结婚的头十年,生了四个男孩,三个女儿。四个儿子中的老大幼年夭折,最后还剩了三个儿子,分别是亨利、理查和杰弗里。根据世袭法的原则,小亨利成为英国太子,并接领大部分的领土,包括法国的诺曼底、安茹等地;理查则接受老妈的封地阿奎坦;杰弗里则成为亨利二世过去入侵成功霸占的一块地区的地主。分封妥当,兄弟们都没有意见,相安无事,可人算不如天算啊,埃莉诺在45岁高龄的时候,竟然又生了一个儿子约翰(可见西方女人比中国女人彪悍多了,在科技又发展了300多年后,咱家明朝的万贵妃饱受皇恩雨露,可过了40岁就不会生了!)。据说约翰一点也不像高龄产妇生的,非常之清秀伶俐,一落地,就受到亨利二世的特别宠爱。现在麻烦出来了,光喜欢没用啊,人家小约翰刚会说话时就跟老爸说:“爱我就该赐我土地!”亨利戴着老花镜在英国和法国地图上找了半天,连鼻屎大的地方都没有了,怎么办,跟其他三个儿子商量吧,看他们能不能发扬风格,每人让一块给这个小弟弟。
  父子四个到底怎么谈的就不知道了,反正是亨利二世没生出孔融这样的儿子来,不仅不肯让梨,还对父亲这种偏袒的行为非常反感,三兄弟拂袖而去,寸土不让。加上这段时间,矛盾还是比较复杂的。在外,老对头法国换老板了。卡佩王朝最厉害的君主腓力二世成为新的法王。他最大的成就就是挽救了法国王室日渐萎缩的王权,并开始清理那些大地主的土地。而法国版图内最大的地主当然就是英国国王亨利二世,为了打击英王,以达到自己夺回土地的目的,一听说亨利和三个儿子闹矛盾,他赶紧从旁煽风点火;在内,埃莉诺因为更年期症状跟老公不和,也唆使儿子们跟父亲作对,于是在这几股力量的诱导推动下,小亨利、理查、杰弗里竟然发动军队开始向父王宣战!按咱家的说法,就是储君谋反了。
  这一场父子战争纠缠了十几年,其间小亨利和杰弗里先后病死,理查成为造反总司令,而且因为打不过自己的父王,不惜跟法王腓力二世结盟。战争中间双方曾试图和解,可惜亨利二世的谈判条件竟然还是为小儿子约翰争取权益,甚至提出让约翰成为新的王储,这让理查更加火大,更加跟父亲针锋相对。江湖传闻,除了土地和王权这一类大是大非的问题,理查和亨利二世还有一个重要矛盾,那就是,亨利二世跟理查的老婆有染!要不然怎么说西方人就是不如东方人孝顺,咱家的唐玄宗看中自己的儿媳妇杨玉环,直接拿来用,他儿子寿王一点意见也没有。而理查却是非要自己亲爹的老命。
老大的英帝国(十六)(2)
亨利前半生风生水起,吉祥如意,没想到中晚年却要跟自己的儿子们反目成仇,兵戎相见,这样的打击让他没坚持几年就病倒了,他宣布不跟理查争了,让他休兵两边歇息一下,可就是这个示弱的动作,让他的宝贝小儿子认定老爹没料了,搞不好很快倒台,所以以最快的速度投奔二哥理查的谋反队伍。这个事传到亨利二世耳朵里,给了他最致命最沉重的一击,因为大家知道,这一场父子骨肉之争的起因就是亨利对约翰的偏爱,没想到,连约翰也背叛了自己,亨利二世当时就崩溃了,并且开始绝食并拒绝医生治疗,只求速死。两天后,这位金雀花王朝的开国之君就驾崩了,他临死前命令画师画了一幅画,画中是四只小鹰跟一只老鹰互相撕咬,其中最小的那只停在老鹰肩上,利嘴正啄向老鹰的眼睛。亨利二世命令在他死后将这幅画挂在威斯敏斯特宫的大厅里,寓意是很清楚的。
  亨利二世死去,理查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下自然成为新的英王。这位理查国王就是英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狮心王”,在那个浪漫而血腥的骑士年代,他绝对是最艳丽最尊贵的骑士之花,骑士中的王,王中的骑士,英雄的一生,战神的一生。
  英雄总是靠另一个英雄成就的,理查国王在位时,上帝为他准备的对手是*英雄萨拉丁。萨拉丁是一位虔诚的逊尼派穆斯林教徒,库尔德人。当时的中东,其混乱程度一点也不输给现在。十字军的两次东征,搅得天翻地覆的。这些西欧人总算是占领了巴勒斯坦地区,尤其是将圣城耶路撒冷收在基督教会的怀中。而*方面,就以埃及的法蒂玛王朝比较强大,他们属于什叶派穆斯林。另外还有些突厥人夹杂在这两股势力之间生存活动,他们也建立了一些零星的小国,占据伊拉克北部和叙利亚的努尔丁王国的赞吉王朝实力最强,而萨拉丁就生长在这里。赞吉王朝的日子并不好过,不论是基督教还是埃及的什叶派穆斯林都是敌人,但相比较,跟埃及基本上还算是*内部矛盾,所以,当耶路撒冷的基督教国王攻打埃及时,赞吉王朝派出了名将施尔科前去支援穆斯林兄弟。而施尔科带到埃及的副将兼帮手就是自己的侄子萨拉丁。
  在帮埃及成功抵抗了十字军后,埃及王任命施尔科为宰相,掌管国事,过了两个月,施尔科突然病死了,为了安抚驻扎在埃及的大军,萨拉丁接他叔叔的班成为埃及宰相,作为一个有点极端的逊尼派教徒,萨拉丁总算找到机会在埃及这个什叶派的国度重建次序了。他先是换了*官,又将所有的什叶派将领革职,时机成熟后,他直接推翻法蒂玛王朝,为埃及建立了新的阿尤布王朝,他自己当然成为苏丹。萨拉丁是作为努尔丁国的军事代表被派往埃及出差的,如今他成为埃及之主,按常理应该是附庸在努尔丁之下,向努尔丁王纳贡并成为附庸。可惜,他不愿意。正好没几年努尔丁的国王也突然死了(那阵子暴毙的人很多),萨拉丁直接宣布阿尤布王朝独立,以后赞吉王朝的人就别指望敲埃及竹杠了,还想敲啊,那好,我先敲你们。于是,萨拉丁挥师西亚,几年后,他建立了一个包括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北部、内志、也门的国家,大家看地图。也许从国土面积上说,萨拉丁这个国家不算大,但是他的领土正好将巴勒斯坦围在中间,形成包围。按照他自己的说法,“犹如两个磨盘,会将耶路撒冷的十字军碾为齑粉!”实力加上最好的战略位置,萨拉丁很快成为*世界的圣战领袖,替穆斯林抢回耶路撒冷这个任务就责无旁贷地落在他的肩上。
老大的英帝国(十六)(3)
萨拉丁不负众望,1187年7月4日,在巴勒斯坦的赫淀高地,萨拉丁的穆斯林大军遭遇保护圣城的十字军主力,完美的围攻战几乎全歼了这部分十字军,还俘获了耶路撒冷国王,之后,经过13天的围城,终于将圣城拿下。这时耶路撒冷被十字军占领已经达88年之久,终于又沐浴在真主的荣光里,穆斯林世界欢腾雀跃,七手八脚地很快就将所有圣地的教堂换成了清真寺。
  跟*世界相反,西欧的基督教世界被这个消息沉重打击,教徒们如丧考妣。当时的教皇乌尔班三世一确认这个悲剧,就一口气没上来,当场死去。新教皇一上任,马上发动新的十字军东征,而西欧各路基督教英雄也是忧愤交加,各个摩拳擦掌,恨不能亲自与萨拉丁一战。这次东征,是十字军的征伐中最出名的一次,因为参演的都是大腕,主要演员包括德国皇帝红胡子腓特烈,法国国王腓力二世,当然更少不了英国国王理查一世。
  英国经过亨利二世父子相残若干年,理查上台时,经济情况并不乐观,百废待兴。为了筹措粮饷,理查在国内横征暴敛,刮地三尺,他当时有一句名言:如果有买主,我愿意把伦敦卖给他!虽然没人买下伦敦,但理查的军费总算是磕磕绊绊地弄了一部分,勉强可以发兵,国家就交给大主教管理,不是还有太后埃莉诺可以摄政看家吗,理查高高兴兴地到中东打架去了。
  根据战前安排,英王和法王各自发兵,在西西里岛两军会师,一同出发,谁知在西西里岛上,两个国王闹起了纠纷,话说理查的妹妹嫁给西西里岛的上一个王为后,王死后,因为没生出儿子,西西里岛的权贵们拥立了一个伯爵为王。理查的妹子过着落魄的生活。理查在英国费了牛劲刮来的军费远远不够支持英军的远征,理查这一路想钱都快想疯了。到了西西里岛,看到妹子的遭遇,他很快想到了搞钱的办法。他声称自己的妹子受了委屈,以娘家人的身份要求西西里王给个说法。西西里王当然知道理查替妹子出头是假,敲诈勒索是真,所以不肯买账。而在一边看热闹的法王腓力二世,不知道出于什么目的,暗地里挑唆着西西里王直接跟理查干一仗。这一次交兵的结果是西西里王求饶,交出了2万盎司的黄金作为对理查妹子的补偿。理查的妹子很知道好歹,只求哥哥能带自己回家,黄金自己分文不受,全送给理查哥哥支持他打仗。理查笑纳了全部黄金,彻底解决了军队的财政危机。可法王腓力二世不干了,因为出征前两边曾经说好,打仗的战利品是要平分的。这2万盎司的黄金,法王应该分1万,可理查不这么想,毕竟这笔钱是自己妹子的,她受那么多年委屈算是给哥哥挣来这笔黄金,怎么可能分给别人。后来抗不住腓力死乞白赖,理查像打发叫花子一样给了他2500盎司。腓力将这笔黄金收好,心里却对理查怀恨在心。
  
老大的英帝国(十七)(1)
上篇提到亨利二世跟理查的老婆有染,这是个绯闻,更正其中一点细节,其实这个媳妇并没有正式过门,只是很小就有婚约。但既然混夜总会露水情缘的小姐都知道叫“老公”,从小有婚约的叫“老婆”应该没问题。这个没正式成亲的老婆是法国公主,腓力二世的妹妹,埃莉诺的前夫离婚后又娶了两任王后才生下的。说到腓力二世和理查的矛盾,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心结就是,理查迟迟不愿意迎娶这位公主,虽然他已经30多岁,在中世纪的欧洲算是大龄男青年了。可理查也有他为难之处啊,江湖上盛传,他的性取向有问题,更喜欢军营中那些粗犷的老爷们,对女人没感觉。估计他老爸就是觉得既然儿媳妇儿子不用,放着浪费,就自己辛苦一点,帮儿子完成些工作,可是,这死孩子居然还不领情。
  这是十字军的第三次东征,公认是十字军所有的东征中最精彩的一次,前面已经说过惊动了欧洲各路君主。当时的行军过程是这样的,德皇腓列特从陆上向耶路撒冷挺进,腓列特一脸的红色大胡子,人送外号“红胡子”,又叫“巴巴罗萨”,他是后来希特勒的偶像,因为这个伙计也是个战争狂人,多次杀入意大利,杀人如割草,还给自己一个“神圣罗马皇帝”的称号,我们在以后说到德国历史时再详细讲。这次出征,红胡子已经67岁高龄,长途的行军及身上沉重的盔甲都让他不堪负荷,沿途还不断遇到穆斯林的顽强阻击,步履维艰,终于在度过一条萨列夫的小溪时,失足堕马,这位日尔曼战神稀里糊涂被淹死了!皇帝没了,军队马上就涣散了,总要把老头的尸体抬回去国葬啊,于是十字军中这一路主力就鸟兽散了,还剩下些虔诚的就跟随德国太子和奥地利公爵继续前进。
  英法两个心存芥蒂的盟军走海路行军显然安全多了,因为英王沿途要骚扰各方,敲诈勒索,于是法王便先登陆,与先期抵达的德军余部会师,围攻耶路撒冷附近的重镇阿卡城。待到理查腰包里塞满了金子来到阿卡城时,法德联军已经攻打了快一年,战事不利,腓力二世和奥地利公爵都有点灰溜溜的,理查一动手,就显示了不一样的军事素养,在海上,他安排自己的战舰打击*的补给船,陆上用巨大的投石机往城里砸大石头,在英军这样的攻势下,这座被十字军攻打了快两年的还是固若金汤的城池轻松就被攻破,十字军呼啸着杀入城中。最先进城的是奥地利公爵,他安排手下将自己的旗子插上阿卡城城头,理查一世进城后,看到硝烟中飘扬的奥地利战旗,心里特别不爽,他认为这破城之功,显然是自己最大,你奥地利公爵有什么资格插个旗子显摆呢?这样容易误导不明真相的百姓,有抢功劳之嫌啊。于是,理查二话不说,一把将奥地利战旗扯下来,换上自己的旗子。这个动作激怒并羞辱了奥地利公爵,为大局着想,他不能也不敢当时就跟理查翻脸,他选择带本部人马退出十字军回家,临行前,他目光如刀地看了理查一眼,在心里说:“小兔崽子,你给我等着!”
  阿卡城一战,理查一世名动中东,连萨拉丁也马上感觉到自己的对手来了。现在十字军剩下英法两路,理查自动自觉地将自己定位为总指挥,法王不知不觉成了小弟。腓力二世看到理查那张狂得意的样子,心想,累傻小子呢?如果继续打下去,功劳都自然是理查的,万一打输了,法军一样跟着损兵折将。算了,不跟这家伙混了,装病,回家去。法王突然生病,法军当然要赶紧收拾行李细软跑回家。声势喧天的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只剩下理查率领的英军这一路在坚持战斗,英王是个不信邪的,他自己把所有人得罪光了,完全不知道后患无穷,想到即将要面对的穆斯林猛人萨拉丁,他还挺期待的。
老大的英帝国(十七)(2)
听说阿卡城失陷,萨拉丁指挥快如闪电的*轻骑兵向英军进攻,理查先指挥英军以传统的罗马战法用盾牌防守,待*骑兵第一轮进攻受阻后,英军的重装骑兵杀出,大败穆斯林军队。萨拉丁退守耶路撒冷,这是他进入中东战场后的第一次失败,他深深地记住了理查的名字。而英军此时挟胜利之威进逼耶路撒冷城下,开始围攻圣地。你来我往的拉锯战开始了。这两人是势均力敌的对手,一时半会儿谁也不能占到便宜,反而在这个较量的过程中,两位英雄越来越互相欣赏,惺惺相惜。在战斗中,理查的马死了,萨拉丁赶紧命人送去最好的战马。理查受伤,萨拉丁还专门派人送水果慰问,传说两边还商量干脆找地方单挑,输的人加入赢的那方宗教。后来,理查还做主将妹妹嫁给萨拉丁的弟弟!这是个惊世骇俗的行为,因为萨拉丁的弟弟毕竟是异教徒。这两人战场上互相厮打毫不留手,私底下,却培养出了伟大的友谊,显示出中世纪战场最潇洒倜傥的骑士气度,唯大英雄能本色。不过这两位英雄在耶路撒冷打得兴起,吸引无数崇拜的目光,躲在暗处的,他们的敌人也都没闲着。
  先是萨拉丁,因为他长期在一线征战,穆斯林世界争权夺利没有消停,那些被萨拉丁征服的地盘开始蠢蠢欲动想要脱离阿尤布王朝,埃及的总部似乎也出现了很多不安定的问题,萨拉丁明显感到后背经常发凉,危机重重。而理查这边也出事了。话说在中东病得不行的腓力二世一到巴黎就什么病都好了,开始实施对理查的报复行动。他找到了最合适的工具,理查的弟弟约翰。还记得他吧,因为生下来没土地,而导致亨利二世跟几个哥哥战斗的那个小崽子,从他背叛老爸投奔二哥这个行为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个伙计是毫无忠诚和廉耻可言的,脑有反骨标准就是个奸人。法王腓力二世在江湖上外号小狐狸,计谋百出,冰雪聪明,他很快就跟约翰取得联系,在他三言两语的蛊惑下,约翰反应过来,理查远征在外,自己在英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如果自己更要求进步一点,很容易就能登上大位,成为英国之主,完成他父亲对他的期望。于是,约翰开始忙着篡位。
  在耶路撒冷继续打肯定会陷入胶着,但家里的王位快保不住了,事情的轻重缓急是很清楚的,好在理查和萨拉丁哥俩好,有事能商量,两人都觉得当务之急是应该停战,各自回家扑灭后院之火,于是开始和谈,并签订合约:“领土以约旦河为界,基督教的耶路撒冷王国保留包括雅法、阿卡在内的沿海一个长条的土地,耶路撒冷继续留在穆斯林手里,但基督徒和穆斯林都允许从对方的版图自由地通向耶路撒冷和麦加朝圣。萨拉丁将攻陷耶路撒冷缴获的基督教圣物之类的归还。此合约三年有效。”合同一签字,双方都急不可耐地往家里跑。
  这次撤军经常让后来的西方人捶足顿胸,遗憾异常,因为这是自第一次十字军胜利之后的七次十字军东征中机会最好的一次,其实这时萨拉丁绝对是强驽之末,他面临的问题比理查艰难多了,如果理查能再坚持几个月,圣城唾手可得。理查当然不这么想,他说了:“你丫站着说话不腰痛,打下圣城算教会的,英国的王位是俺自己的,让俺用自己的东西给教会换地盘,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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