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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_16 顾漫 (当代)
各自忙于各自的事业,我们渐渐比大学时代还要疏于联系。
以前总害怕有这么一天,可是这一天还是到来。
其实好像也没什么。
我不伤心。
因为已经习惯。
以琛给了我漫长的时间去习惯。
后来有一次他来公司接我一起回Y市探望生病的爸爸,在公司楼下等我的时候被我的一个女同事撞见。
隔天那个女同事就问我他是谁,甚至露骨地问他有没有女朋友了。
我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过在美国。
她眼睛中流露失望,有点不甘心地说:“异国恋啊,异地恋都会分手,异国恋很危险啦。”
“不会,他们最后会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坚持,“她会回来的。”
同事大概惊异我表情的坚定:“何以玫,你又不是她,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再回答。
只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跟自己说,她怎么可以不回来呢?
他一直在等她。
只是,我们都没料到时间竟然这么漫长。等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何时是个尽头。
一年,两年……第五年,第六年……
第七年。
那天我把妈妈做的酱菜带给他,塞进冰箱的时候发现里面什么食物都没有,空空荡荡的,于是我叫他去超市。
周末的超市人潮汹涌。
我边走边和以琛聊起彼此的近况,和他上次见面,已经是两个月前。
然后我似乎听到什么东西倒塌的声音。
不经意地回头。
轰塌声中我看到她。
从最后一次在肯德基见她,到现在,已经度过了七年时光。我却忽然觉得这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沧海桑田。
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
而她好像一点没变。
只在彼端无忧无虑地笑。
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坐在沙发上,看天渐渐亮起来。
因为工作忙,租的小屋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整理,阳台上的那盆花,买回来就扔在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过花,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花瓣被雨打风吹得半凋零,只剩一片残红在晨风中摇摆。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
番外之以玫篇 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地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儿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像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像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地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儿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地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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