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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剑客

_11 大仲马(法)
  “唉!亲爱的阿拉米斯。”达达尼昂地深深地一口气说道,“你说的正是我自己遇到的事。”
  “怎么?”
  “是的,一个我钟爱,我倾倒的女人,刚刚被人用暴力绑架走了。我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不知道她被带到了什么地方。
  她也许成了囚犯,也许已经死了。”
  “可是,你至少可以自我安慰说,她不是心甘情愿离开你的,你得不到她的任何消息,那是因为她与你之间的通信被彻底禁止。而我……”
  “而你……”
  “没什么,”阿拉米斯接着说,“没什么。”
  “所以你要永远弃绝世俗。你已经拿定了主意,下定了决心吗?”
  “永远弃绝。今天你是我的朋友;明天,对我来讲,你只不过是个影子罢了,或者更确切地说,你不再存在。至于世界嘛,它是一座坟墓,而不是别的东西。”
  “见鬼!你对我说的这些话好凄凉。”
  “有什么办法呢?我的天职吸引着我,激励着我。”
  达达尼昂微微一笑,根本不回答,阿拉米斯继续说道:“不过,趁我还在尘世间,我想和你谈谈您,谈谈我们的朋友。”
  “我呢,”达达尼昂说道,“本来想和你谈谈你自己,可是我见你对一切漠不关心。爱情吗,你说‘呸’;朋友们吗,你说是影子;世界吗,你说是座坟墓。”
  “唉!这一切你自己会看到的。”阿拉米斯叹息道。
  “不要再谈啦,”达达尼昂说道,“咱们把这封信烧掉吧。它也许是向你报告你那个粗俗女人和那个女佣人对你不忠的消息。”
  “什么信?”阿拉米斯急忙问道。
  “你不在期间送到你家里的一封信,有人交给我转给你的。”
  “这封信是谁写来的?”
  “啊!是某个眼泪汪汪的侍女,某个处于绝望的轻佻女工写来的吧。也许是谢弗勒斯夫人的贴身女仆,她不得不跟她的女主人返回图尔,为了显示出迷人的魅力,她用洒过香水的信笺,并且用一个公爵夫人的勋徽作封印,盖在信封上。”
  “你尽说些什么呀?”
  “糟了,这封信我可能丢了。”达达尼昂一边装作寻找,一边别有用心地说道,“幸好世界是座坟墓,男人还有女人都是影子。爱情是一种你嗤之以鼻的感情!”
  “啊!达达尼昂,达达尼昂!”阿拉米斯叫起来,“你真要命!”
  “啊,总算找到啦!”达达尼昂说。
  他从口袋里掏出信。
  阿拉米斯跳起来抓过信,不是一般地而是贪婪地读着,渐渐变得容光焕发。
  “看来这位侍女文笔很动人啊。”那位送信人站在一旁漫不经心地说。
  “谢谢你,达达尼昂!”阿拉米斯几乎是梦呓般说道,“她不得不返回了图尔。她并没有对我不忠实,她一直爱着我。来,朋友,来让我拥抱你,我都幸福得透不过气来啦。”
  两位朋友围绕着令人肃然起敬的《圣克里索斯托文集》跳起舞来,也不在乎践踏着在地板上飞旋的论文手稿。
  这时,巴赞端着煮菠菜和炒鸡蛋进来了。
  “滚开,倒霉鬼!”阿拉米斯喊道,摘下头上的教士小圆帽扔在巴着脸上,“这些讨厌的蔬菜和可怕的甜食,什么地方端来的,就端回什么地方去!去要一盘煎野兔肉,一盘肥阉鸡,一盘大蒜煨羊腿和四瓶勃艮第陈年葡萄酒!”
  巴赞望着主人,面对这种变化,简直不知所措,满肚子的不高兴,手里的炒鸡蛋落到了煮菠菜上,而菠菜全掉到了地板上。
  “现在可是把你的一生献给天主的时刻啊,”达达尼昂说道,“如果你想对天主表示一下礼貌的话:Noninutiledesideriuminoblatione①”
  --------
  ①此处达达尼昂是故意学阿拉米斯的话:“带点眷恋之情事奉天主不是不相宜的。”但他的拉丁文蹩脚,说漏了“est”一词。
  “带着你的拉丁文见鬼去吧!亲爱的达达尼昂,喝酒吧,该死的!趁新鲜喝,放开量喝,一边喝一边给我讲讲那边的情况。”
第二十七章 阿托斯的妻子
  达达尼昂把他们离开以来京城发生的情况,向阿拉米斯作了介绍。这顿丰盛的晚餐,使他们一个忘记了论文,另一个忘记了劳累。达达尼昂见阿拉米斯很快活,便对他说:
  “现在就差阿托斯的情况还不清楚了。”
  “你认为他会遇到什么不幸吗?”阿拉米斯问道,“阿托斯可非常沉着,又非常勇敢,而且剑术非常娴熟。”
  “是的,说得对。阿托斯的勇敢和机灵,我比谁都了解。不过我呢,宁愿以剑对长矛,而不愿意以剑对棍棒。我担心阿托斯挨了仆人的打,仆人打起人来,又狠又不肯轻易住手。所以,老实讲吧,我想尽快动身。”
  “我尽量陪你去,”阿拉米斯说,“虽然我觉得自己还不大能骑马。昨天,我用墙上你看见的那根苦鞭抽自己,可是这种虔诚的练习实在太疼,坚持不下去。”
  “亲爱的朋友,从来没有见过用鞭笞治枪伤的。你是因为身体不好,身体不好脑子也就不够清醒,所以我原谅你这种作法。”
  “那么你几时走?”
  “明天天亮就动身。今晚你好好休息,明天你要是行,我们就一起走。”
  “那么明天见,”阿拉米斯说,“你就是铁打的,也需要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达达尼昂去阿拉米斯房里时,看见他伫立在窗口。
  “你在那里看什么?”达达尼昂问。
  “老实说,我是在观看马夫牵着的那三匹骏马。骑着这样的马旅行,那真是享受王公般的快乐。”
  “那好啊,亲爱的阿拉米斯,你就去享受这种快乐吧,那三匹马之中有一匹是你的。”
  “啊!真的吗?哪一匹?”
  “三匹中任你挑一匹。我骑哪一匹都一样。”
  “马背上华丽的马铠也归我吗?”
  “当然。”
  “你莫不是开玩笑,达达尼昂?”
  “自从你会讲话以来,我就没开过玩笑。”
  “那两边描金的革囊、天鹅绒鞍褥和销银钉的鞍子全归我?”
  “整个儿归你,就像踢蹬前蹄那匹归我,转圈子那匹归阿托斯一样。”
  “喔唷!这可是三匹少有的好马。”
  “你喜欢它们,我很高兴。”
  “这是国王赏赐给你的吗?”
  “肯定不是红衣主教所赐。它们是从哪里来的你就不必操心啦,你只想三匹之中有一匹归你所有就成了。”
  “我要黄头发的马夫牵着的那一匹。”
  “好极了!”
  “天主万岁!”阿拉米斯喊道,“这一下我的伤口一点也不疼啦。就是身中三十颗子弹,我也要骑上去。啊!乖乖,多漂亮的马镫!喂!巴赞,过来,马上过来。”
  巴赞没精打采出现在门口。阿拉米斯吩咐道:
  “擦亮我的剑,整理我的毡帽,刷干净我的斗篷,再把我的手枪都装满弹药!”
  “最后这一项多余啦,”达达尼昂打断他说道,“革囊里有装好弹药的手枪。”
  巴赞叹口气。
  “行啦,巴赞先生,心放宽一些,”达达尼昂说道,“人不论干哪一行,都可以进天国的。”
  “先生已经是功底很深的神学家!”巴赞说着几乎要落泪了,“他会成为主教,也许红衣主教呢。”
  “行啦,可怜的巴赞,看你,好好思量吧。请问当教士有什么好?又不会因此就不去打仗。你不是看见吗,红衣主教就要头戴战盔,手持方槊去打第一仗啦。还有拉瓦莱特的诺加雷先生又怎么样?他不也是红衣主教吗?你去问问他的跟班为他包扎过多少次伤口。”
  “唉!”巴赞叹息道,“这些我知道,先生。如今这世道一切都乱套啦。”
  说到这里,两位年轻绅士和可怜的跟班下了楼。
  “帮我抓住马镫,巴赞。”阿拉米斯说。
  阿拉米斯像平常一样潇洒和轻松地跨上了马背。可是,那匹桀骜不驯的马连续蹦达、腾跃了几下,颠簸得他疼不可挡,顿时脸色煞白,身子摇摇欲坠。达达尼昂估计可能发生意外,眼睛一直没离开他,见状连忙跑过去,张开双臂接住他,把他送回房间。
  “行了,亲爱的阿拉米斯,好好养伤吧,”达达尼昂说道,“我一个人去寻找阿托斯。”
  “你真是一个铁打的汉子。”阿拉米斯对他说。
  “不,只是我比较幸运,没有别的。不过,在等我这段时间你怎样打发时光呢?不再写论文,不再论述用手指头行降福礼了吧?”
  阿拉米斯莞尔一笑。
  “我写诗。”他说道。
  “好,写带香味的诗,与谢弗勒斯夫人的侍女寄给你的信一样香的诗。也给巴赞讲讲做诗的法则,这会使他得到安慰的。至于那匹马嘛,每天骑一小会儿,运动运动慢慢就会习惯。”
  “啊!这方面你放心吧,”阿拉米斯说,“你回来时,准会见到我准备好跟你走啦。”
  他们互相道别。达达尼昂嘱咐巴赞和老板娘照顾好他的朋友,十分钟之后就向亚眠奔驰而去了。
  他怎样寻找阿托斯,甚至他能否找到阿托斯呢?
  阿托斯被他留在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很可能已经死了。一想到这里,达达尼昂顿时脸色阴沉,止不住连叹几口气,低声发誓要为阿托斯报仇雪恨。在他的三个朋友之中,阿托斯年龄最大,他在情趣和好恶方面,表面上与达达尼昂距离也最大。
  然而,达达尼昂明显地偏爱这位绅士。阿托斯高贵不凡的外貌,他甘于默默无闻而不时闪烁出崇高的思想火花,他那永不改变的、使得他最容易结交的平易近人的态度,他的强颜欢笑和尖酸刻薄的性格,他那不是出自盲目就是出自罕见的冷静沉着的勇敢无畏气概,总之,他的许多优点,在达达尼昂心里引起的不仅是尊重和友情,而是钦佩。
  实际上,阿托斯在心情愉快的时候,足可与潇洒、高贵的廷臣特雷维尔先生媲美,甚至还略胜一筹。他中等个儿,但体格非常结实,非常匀称。五大三粗的波托斯,论体力在火枪队里有口皆碑,但他好几次与阿托斯角力,都不得不甘拜下风。阿托斯目光炯炯,鼻梁笔直,下巴的轮廓酷似布鲁图①,整个头部显示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庄重而高雅的气质;他的双手从来不加修饰,使得经常用杏仁霜和香油涂抹双手的阿拉米斯万分遗憾;他的嗓门又洪亮又悦耳。除了这一切之外,阿托斯还有一个难以描述的特点:他虽然总是使自己默默无闻,不引人注意,但是对上流社会以及最显赫的社会阶层的习俗,却了解得细致入微;他最细小的行动,都会不自觉地流露出名门世家子弟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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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古罗马将军,曾参与刺杀独裁者凯撒。
  就是请人吃一餐饭,阿托斯安排得也比任何人都周到。他按照每位客人祖传的或自己获得的地位,给他安排适当的座次。关于纹章学,阿托斯了解全国所有贵族家谱,了解它们的世系、姻亲、勋徽和勋徽的来龙去脉。他通晓各种礼仪,连细微末节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他懂得大领主有些什么权利,还精通犬猎和鹰猎技术,有一天他聊起这种非凡的技术,令国王路易十三惊讶不已,虽然路易十三本人被认为是这方面的行家。
  像那个时代的所有大贵族一样,他骑术娴热,善于使用各种兵器。而且他受的教育非常全面,连经院学方面他都有着丰富的知识,而当时具备这方面知识的绅士有如凤毛麟角;平时,阿拉米斯爱说两句拉丁文,波托斯假装也懂,阿托斯却脸上露出微笑,有两三次甚至纠正了阿拉米斯不自觉犯的基本文法错误,例如纠正一个动词的时态或名词的变格,使他的两个朋友惊愕不已。除此而外,在品行方面他也无懈可击,尽管在那个时代,军人很容易违背宗教和良心,情夫很容易抛弃现代人非常细腻的感情,穷人很容易无视“摩西十诫”中的第七诫①。所以,阿托斯的的确确是一个非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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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即不可偷盗。
  然而,人们却看到这个天性出众,体格健美,品质优秀的人,不知不觉地变得沉迷于物质生活,就像老年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变得愚钝一样。阿托斯在没有钱吃吃喝喝的日子,——这种日子是常有的——他身上光彩照人的那一部分就彻底熄灭了,仿佛消失在深沉的夜色中。
  于是,那个半神半人不见了,剩下的只是一个普通人,耷拉着脑袋,两眼无神,说话迟钝吃力,经常成小时地久久盯住面前的酒瓶和酒杯,或者盯住格里默。这位跟班已经习惯于根据人的动作去办事,而且能从主人没有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细小的愿望,并立即给以满足。四个朋友有时聚在一起,阿托斯极少开口说话,偶然说一句,也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可是,阿托斯喝起酒来,却一个人抵得上四个。这时,他除了更明显地皱起眉头,脸上现出深深的忧愁之外,没有别的任何表情。
  我们知道,达达尼昂是个爱寻根究底,思想敏捷的人。尽管他在这件事情上很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但阿托斯这样忧愁的原因一点都摸不透,也没有发现造成这种抑郁的遭遇。阿托斯从来没有收到书信,他办任何事都从来不瞒着他的三位朋友。
  看来只能说,酒是造成阿托斯忧愁的原因,或者反过来讲,他饮酒只是为了解愁,而正如我们前面说过的,这种解愁的方法只能越解越愁。这种极度的忧愁不能归咎于赌博,因为阿托斯在赌台边的表现与波托斯相反:波托斯赌赢了就唱歌,赌输了就骂街;阿托斯呢,赌赢了和赌输了一样无动于衷。一天晚上在火枪手俱乐部,他赢了三千比斯托尔,随后不仅输了,连节日系的绣金腰带也输了,接着呢,不仅把这一切重新赢了回来,还多赢了一百金路易。而在整个过程之中,他那漂亮的黑眉毛动都没动一下,他那双手一直保持着珍珠般的光泽,他的谈话这天晚上是愉快的,但始终愉快而平静。
  阿托斯不像我们的邻居英国人,脸色会随着天气变坏而变得阴沉。一年之中越是天气好的日子,他就越忧愁;六月和七月,对阿托斯来讲是可怕的月份。
  他并不为现在发愁;谁对他谈起未来,他就耸耸肩膀。因此,他的隐私存在于过去,正如达达尼昂隐隐约约听过的一样。
  阿托斯即使在喝得烂醉如泥之时,不管人家怎样巧妙地盘问他,他的眼神和嘴巴都不会透露出任何东西。围绕着他整个人的这种神秘气氛,使他更加引起别人的兴趣。
  “唉!”达达尼昂想道,“可怜的阿托斯可能已经死了,由于我的过错而死了。是我让他参加干这件事的。对这件事,他既不知道起因,也不知道结果,从中得不到任何好处。”
  “先生,何止这些,”普朗歇说,“我们的性命很可能是多亏了他才得以保全的呢!还记得他当时喊的话吧:‘快走,达达尼昂!我上当啦。’他把两支手枪的子弹打光后,当时传来多么可怕的剑声!简直可以说有二十个人,甚或二十个疯狂的魔鬼在向他进攻。”
  这几句话说得达达尼昂感情更加冲动,他用马刺催马快跑。那匹马根本不需要催,载着骑手奔跑起来。
  将近上午十一点钟,亚眠在望了。十一点半,他们到了那家该死的客店门口。
  达达尼昂一直在考虑怎样狠狠报复那个阴险的店家,出出心头这口恶气,但这只能从长计议。因此他进入客店,毡帽拉到眼睛上,左手握住剑柄,右手甩得马鞭呼呼响。
  “你可认得我?”他对上前来招呼他的店家问道。
  “我还不曾有这种荣幸,大人。”店家答道,他心里还对达达尼昂那两匹出色的马赞叹不已呢。
  “噢!你不认识我?”
  “不认识,大人。”
  “好吧,两句话就能使您恢复记忆力。大约半个月前,您狗胆包天,指责一位绅士是伪币犯。您把那位绅士怎样了?”
  店家的脸刷的白了,因为达达尼昂采取了咄咄逼人的态度,布朗歇也模仿主人的样子。
  “啊!大人,别提啦,”店家哭丧着脸说道,“唉!大人,我为那个误会付出了多大的代价!唉!我倒霉透了!”
  “那位绅士呢,我问你他怎么了?”
  “请听我说,大人,请您宽恕。咳!请您开开恩坐下来。”
  达达尼昂又生气又着急,一言不发坐下,威严得像个审判官。普朗歇神气地靠着他的椅背站着。
  “事情是这样的,大人,”店家哆嗦着回答,“现在我认出您来了,在我与您提到的那位绅士不幸地发生纠纷时跑掉了的那一位,原来就是您。”
  “不错,是我。所以你明白,你如果不讲出全部实情,我可饶不了你。”
  “那就请听我说吧,您就会知道全部实情。”
  “我听着。”
  “那次我得到当局通知,说一个有名的伪币犯和他几个同伙,全都打扮成禁军或火枪手模样,将到敝店投宿。你们几位大人的相貌,所骑的马以及你们的跟班的模样、通知上都作了描述。”
  “后来呢,后来呢?”达达尼昂催问道。他立刻明白这么准确的通知是从哪里发来的。
  “当局还派了六个人前来增援。我根据当局的命令,采取了紧急措施,以确保认准那几个所谓的伪币犯。”
  “还这样说!”达达尼昂听见伪币犯几个字,觉得非常刺耳。
  “大人,请宽恕我说这些话,不过这正是在下的辩白。我可是害怕当局的呀,您知道,一个开客店的怎敢得罪当局?”
  “不过我再问一遍:那位绅士在什么地方?他怎么样了?是死了还是活着?”
  “请您耐心点儿,大人,咱们就要谈到啦。接着就发生了您所知道的情况,而您匆忙跑掉了,”店家说话挺乖巧,这一点达达尼昂看在眼里,“这似乎有利于事情的了结。那位绅士,也就是您的朋友,拼死命自卫。而他的跟班,也是活该倒霉,不知怎么跟当局派来的人吵了起来,当局那几个人是装扮马夫的……”
  “啊!混蛋!”达达尼昂嚷起来,“你们是事先商量好的。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没把你们这班家伙杀光!”
  “唉!没有呀,大人,我们没有事先商量,您一会儿就明白了。您那位朋友,请原谅我叫不上他的姓名,他无疑有一个很体面的姓名,可是我们都不知道。您那位朋友两枪撂倒两个人之后,就拔出剑,且战且退,刺伤了我手下一个人,又用剑背将我击昏过去。”
  “刽子手,你有完没完?”达达尼昂喝问道,“阿托斯,阿托斯怎样了?”
  “他如同我向大人您说的一样且战且退,正好退到了地窖的梯子跟前。地窖的门是开着的,他就把门上的钥匙拔下来揣在身上,从里边把门堵上了。我们想他在里面反正跑不掉,就任凭他呆在地窖里。”
  “原来如此,”达达尼昂说,“看来并不是非杀掉他不可,而是要把他关起来。”
  “公正的老天爷!您说我们把他关了起来,大人?是他自己把自己关起来的,我向您发誓。首先,他干的也够狠的,一个人当场被他打死,另外两个被他刺成重伤。死的和伤的都被他们的伙伴抬走了,此后我再也没有听见提起过他们。我自己恢复知觉后,就去找省长,向他禀报了事情的经过,请示怎样处置被关在地窖里的那个人。可是,省长似乎大吃一惊,说我禀报的事情他毫无所知,我收到的命令并非他发出的,如果我对任何人讲他与这次鲁莽行动有关,他就把我吊死。看来我搞错了,抓了不该抓的人,而让该抓的人逃走了。”
  “可是阿托斯呢?”达达尼昂嚷道,听说当局对事情撒手不管,他更加按捺不住了。“阿托斯怎么样了?”
  “我急于想弥补自己的过错,”店家接着说,“就向地窖走去,想把里面的那个人放出来。唉!先生,他简直不再是人,而是一个恶魔。听说愿意让他自由,他说这是给他设的一个陷阱。他说我们必须接受他的条件,他才出来。我对他说话简直是低声下气,并不掩饰因自己攻打国王的火枪手而陷入的不妙处境,对他说我准备接受他的条件。
  “‘首先,’他说,‘我要求把我的跟班全副武装的还给我。’“我们连忙接受了这个条件,因为,您知道,先生,我们准备满足您的朋友的一切要求。格里默先生——他虽然不肯多说话,但还是说出了自己的名字。格里默先生遍体鳞伤,被送进了地窖里。他的主人接住他,又把门堵起来,并且命令我们呆在店里。”
  “可是,他到底在哪里?”达达尼昂吼起来,“阿托斯在什么地方?”
  “在地窖里,先生。”
  “该死的,你怎么从那时以来一直把他扣押在地窖里?”
  “仁慈的天主!不,先生。我们把他扣押在地窖里?!您不知道他在里面,在地窖里干什么!啊!先生,如果您能让他出来,我今生今世对您感恩不尽,会像对主保圣人一样对您顶礼膜拜。”
  “那么他还在里面,我能在里面找到他?”
  “当然,先生。他硬要呆在里边。每天我们从通风孔里用叉子递面包给他,他要肉就递肉给他。可是,唉!他用得最多的并不是肉和面包。有一次,我想和两个伙计下地窖去,他马上大发雷霆。我听见他给手枪上膛,他的跟班给火枪上膛的响声。我们问他们想干什么;那位主人回答说,他们主仆二人有四十颗子弹,他们就是打完最后一颗子弹,也不准我们之中任何一个人下到地窖里去。于是,先生,我便跑到省长那里去诉苦。省长对我说,这一切都是我自找的,谁叫我侮辱住到我店里的尊贵的爵爷们呢,这是对我的教训。”
  “这就是说,从那时以来……”达达尼昂说着看到店家那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忍不住发笑。
  “这就是说从那时以来,”店家接着说,“我们的生活真是惨得不能再惨了,因为,先生,您该知道,我们的所有食品和饮料全贮存在地窖里。那里面有我们的酒,整瓶整桶的葡萄酒和啤酒,有食油和调味品,有咸肉和香肠。我们不能下去取,就没有办法给来店里的客人提供吃喝,所以店里天天亏本。您的朋友再在我的地窖里呆一个礼拜,我就破产了。”
  “那是你罪有应得,可笑的家伙!凭我们的仪表难道看不出来,我们是贵族而不是伪币犯?”
  “看得出来,先生,看得出来。您言之有理。”店家说道,“啊!请听,请听!他在里面发火啦。”
  “大概有人打扰了他。”达达尼昂说。
  “可是,非得打扰他不可呀,”店家大声说,“店里刚到了两个英国绅士。”
  “到了两个英国绅士又怎么样?”
  “怎么样,英国人爱喝上等葡萄酒,正如您所知道的,先生。这两位绅士要求最好的。大概我太太去请求阿托斯先生允许我们满足这两位客人,而阿托斯先生大概像往常一样拒绝了。啊!天主发发慈悲吧!听,吵得更凶了。”
  达达尼昂果然听见地窖那边大吵大嚷的声音。他站起来,由店家绞着双手在前面引路,后面跟着普朗歇握着子弹上膛的火枪,走近吵闹的地点。
  两位英国绅士大为生气,因为他们经过长途跋涉,已经饥渴难忍。
  “这简直是横行霸道!”他们嚷起来,说的是地道的法语,虽然带点外国腔,“这个疯子不让好人喝他们的酒,我们就来砸开那扇门,他要是再耍疯,那么我们就宰了他!”
  “慢着,先生们!”达达尼昂从腰间拔出手枪说道,“对不起,你们休想宰任何人。”
  “好,好,”门背后阿托斯的声音平静地说,“这两个吃小孩的家伙,让他们进来给爷们瞧瞧。”
  那两个英国绅士看上去很勇敢,却畏缩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仿佛地窖里有一个饿极了的吃人妖怪,有一个民间传说里的顶天立地的英雄,谁都休想进地窖而不受到惩罚。
  一阵沉默。两个英国人终归怕后退有失脸面,脾气最暴躁的那个下了五六级梯子,狠狠朝门上踹一脚,震得墙都要塌了似的。
  “普朗歇,”达达尼昂一边扳开两支手枪的机头,一边说,“我对付上面这个,你去对付下面那个。喂!先生们,你们是想干仗吗?那好吧,我们就干掉你们!”
  “天哪!”阿托斯嗡嗡的声音叫道,“我好像听见了达达尼昂的声音。”
  “不错,”达达尼昂提高嗓门对朋友说道,“正是我呀,朋友。”
  “啊!好!”阿托斯说,“那么,我们来干掉他们吧,这两个踢门的家伙。”
  两个英国绅士已经拔剑在手,但他们处在两边火力的夹击之下,所以又犹豫了一下,结果还是傲气占了上风,第二脚把门板从上到下踢裂了。
  “闪开,达达尼昂,闪开,”阿托斯喊道,“闪开,我要开枪了。”
  “两位先生,”达达尼昂一贯是深思熟虑的,“两位先生,你们考虑考虑吧!耐心点儿,阿托斯。你们卷进了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之中,你们身上将打出许多窟窿。在这边,我和我的跟班会放三枪,地窖那边也会放三枪。放完之后我们还有剑。我向你们肯定,我的朋友和我剑术都相当不错。让我来安排你我双方的事情吧。等一会儿你们肯定有喝的,我向你们担保。”
  “如果还剩下有的话。”阿托斯嘲笑地嘟囔道。
  店家觉得整个脊梁上冷汗涔涔。
  “怎么如果还剩下有!”他喃喃道。
  “见鬼!肯定还剩下有,”达达尼昂说道,“他们两个人不可能把酒窖里的酒全喝光,放心吧。先生们,把你们的剑插回剑鞘。”
  “好吧,你们把手枪别回腰带上。”
  “很好。”
  达达尼昂做出表率,随后转身叫普朗歇收起手枪。
  两个英国人信服了,咕哝着把剑插回剑鞘。达达尼昂把阿托斯怎样被关在地窖里的情形讲给他们听。他们毕竟是正直的绅士,都批评店家不对。
  “先生们,现在请回你们房间去。”达达尼昂说,“我保证十分钟后,你们希望的东西会全给你们送去。”
  两个英国人施礼退了出去。
  “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亲爱的阿托斯,”达达尼昂说,“请给我开门吧。”
  “这就开。”阿托斯答道。
  于是,传来一阵木头相互撞击和房梁震动的巨大响声。那是阿托斯构筑的防御工事,由被围困者自己拆除了。
  不一会儿,门开了,里面出现了阿托斯苍白的脸,他敏捷地扫视一眼四周。
  达达尼昂跑过去搂住他的脖子,亲切地拥抱他。随后,他想领阿托斯赶紧离开那个潮湿的地方,却发现他有些左摇右晃。
  “你受伤啦?”他问道。
  “我吗,根本没有!只不过快醉死啦,没别的,从来没有人过过这样的酒瘾。天主万岁!店家,光我一个人就起码喝了一百五十瓶。”
  “天哪!”店家叫道,“那跟班如果喝了主人的一半,我就破产了。”
  “格里默是出身于体面人家的跟班,他不会放肆和我用同样的饮食,只喝桶里的酒。我想他忘了塞上塞子了。听见了吗?
  这酒还在流哩。”
  达达尼昂哈哈大笑,使得打冷颤的老板发起高烧来了。
  与此同时,格里默也出现在主人身后,肩上扛着火枪,脑袋一晃一晃,颇像鲁本斯①画中的酒色之徒。他浑身前后滴着粘稠的液体,店家看出那是他最好的橄榄油。
  --------
  ①鲁本斯(一五七七——一六四○),佛兰德著名画家。
  一行人穿过大厅,住进店里最好的客房。那是达达尼昂强行要来的。
  这时候,店家和他太太拎着灯,跑进他们好久以来不准进入的地窖。那里面等待他们的,是一幅惨不忍睹的景象。
  阿托斯为了出来而拆开了一个缺口的防御工事,是由柴火,木板和空酒桶,按照战略攻防的艺术法则构筑的。跨进防御工事,只见地上一摊摊油和酒液中,漂浮着吃剩的火腿残骸。而地窖左边的角落里堆着一大堆砸碎的酒瓶;一个酒桶龙头没有关上,正在流尽最后的血液。眼前这一切,恰如古代诗人描写的战场上满目破坏和死亡的景象。
  挂在小梁上的五十串香肠,剩下还不到十串了。
  店家夫妇俩嚎啕的哭声从地窖里传出来,达达尼昂产生了恻隐之心,阿托斯连头也没回。
  痛苦转变成了狂怒,店家拿了一根烤肉的铁扦,冲进两位朋友歇息的房间。
  “拿酒来!”阿托斯瞥见店家就这样喊道。
  “拿酒来!”店家目瞪口呆地重复道,“拿酒来!你们已经喝了我一百多比斯托尔,我现在可是破产了,完蛋了,被葬送了!”
  “唔!”阿托斯说,“因为我们一直口渴得不行。”
  “你们光喝酒也就得了,可是你们连瓶子都砸碎了。”
  “你们把我推倒在一堆瓶子上,碰得瓶子滚了下来,这怪你们自己。”
  “我的食油也全都糟蹋了。”
  “油是医治创伤的良药,格里默被你们打得遍体鳞伤,总不能不给他医治吧?”
  “我所有的大香肠都给啃光了!”
  “你的地窖里有许多耗子。”
  “您要赔偿我这一切。”店家愤怒地嚷道。
  “天大的笑话!”阿托斯说着霍的站起来,但又连忙坐下来,因为他站起来时用力太猛。达达尼昂扬着马鞭前来帮助他。
  店家后退一步,顿时泪如雨下。
  “这是教训你要更加礼貌地对待天主派来的客人。”
  “天主……您还不如说魔鬼!”
  “亲爱的朋友,”达达尼昂说,“你再这样吵得我们耳朵发聋,我们就四个人关到你的地窖里,去看看损失是否有你说的那么大。”
  “行啦,好吧,先生们,”店家说,“是我错了,我承认。可是,对待任何过错都应该慈悲为怀啊,你们都是贵族老爷,我是一个可怜的店主,你们应该可怜我。”
  “唔!你要是这么说,”阿托斯说道,“我的心都会碎了,我会像酒从酒桶里流出来那样老泪纵横。我们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凶恶。那么,过来聊聊吧。”
  店家怯生生地走过去。
  “我叫你过来,不要怕,”阿托斯说道,“那天我要付钱的时候,把钱袋子放在桌子上。”
  “是的,大人。”
  “那个钱袋子装着六十比斯托尔,哪儿去了?”
  “保管在法院书记室,大人。他们说那是假货币。”
  “那么,你去索回那个钱袋子,里面的六十比斯托尔你就留着吧。”
  “可是,大人您知道得很清楚,东西到了法院书记手里,他是不会再撒手的。那些如果是假货币,倒还有希望,不幸那都是真货币。”
  “你去和他通融吧,正直的朋友。这不关我的事了,尤其我身上一个利弗尔都不剩了。”
  “喂,”达达尼昂开了腔,“阿托斯原来那匹马到哪儿去了?”
  “在马厩里。”
  “它值多少钱?”
  “顶多五十比斯托尔。”
  “它值八十比斯托尔。那匹马你留下吧。这就算彻底了清了。”
  “怎么!你卖掉我的马,”阿托斯说道,“你卖掉我的巴雅仔?那我骑什么去打仗,骑在格里默背上吗?”
  “我给你牵来了另一匹。”达达尼昂说。
  “另一匹?”
  “非常漂亮呢!”店家说。
  “好吧,既然有一匹更漂亮、岁口更小的,那匹老的你就留下吧。拿酒来喝。”
  “要哪一种?”店家完全平静下来了,立刻问道。
  “最里边靠近板条那一种。还剩下二十五瓶,其他的我摔倒在上面时全摔碎了。你去拿六瓶上来。”
  “这个人是个酒桶!”老板自言自语道,“如果他在这里再呆半个月,又付得起酒钱的话,我的生意就又兴隆起来啦。”
  “别忘了给那两位英国绅士送去四瓶同样的酒。”
  “现在吗,”阿托斯说道,“在等送酒来这段时间,达达尼昂,给我讲讲其他几个人的情况吧,好吗?”
  达达尼昂便向阿托斯介绍,他是如何找到了扭伤腿躺在床上的波托斯,和在桌子旁边坐在两位神学家之间的阿拉米斯。正当他讲完的时候,店家拿着酒返回来了,同时带来一块幸好没藏在地窖里的火腿。
  “不错。”阿托斯给自己和达达尼昂斟满酒说道,“为波托斯和阿拉米斯干杯。可是,你呢,朋友,你自己怎么啦?发生了什么事?我觉得你闷闷不乐。”
  “唉!”达达尼昂说道,“这是因为,在我们几个之中我最不幸!”
  “你最不幸,达达尼昂!”阿托斯说道,“瞧,你怎么不幸?给我说说。”
  “以后再讲吧。”达达尼昂答道。
  “以后再讲!为什么以后再讲?你以为我醉了吗,达达尼昂?请你记住:我只有喝了酒头脑才最清楚。你就说吧,我两只耳朵听着哩。”
  达达尼昂介绍了他与波那瑟太太的爱情遭遇。
  “这一切不值一提,”阿托斯说,“不值一提。”
  这句话是阿托斯的口头禅。
  “你总说不值一提,亲爱的阿托斯!”达达尼昂说,“你这样说很不合适,你从来没有爱过。”
  阿托斯暗淡无神的眼睛突然发光了,不过那只像电光一闪,接着重新变得暗淡、茫然。
  “对,”他平静地说,“我从来没有爱过。”
  “所以你应该明白,”达达尼昂说,“你这铁石心肠,这么冷酷无情地对待我们这些柔弱心肠是不对的。”
  “柔弱心肠,破碎的心肠。”阿托斯说。
  “你说的什么话?”
  “我说爱情是一种赌博,赌赢的人赢到的是死亡!你输了输得好,相信我的话吧,亲爱的达达尼昂。如果让我忠告你,我就忠告你一输到底。”
  “她看上去那样爱我!”
  “她看上去爱你。”
  “啊!她真爱我。”
  “真是个孩子!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不相信情妇是爱他的,世界上也没有一个男人不受情妇欺骗。”
  “你除外,阿托斯,因为你从来没有过情妇。”
  “说得对,”沉默片刻阿托斯说,“我从来没有过情妇。喝酒吧。”
  “你是个达观冷静的人,”达达尼昂说,“请你开导我吧,拉我一把吧,我需要知道该怎么办,需要得到安慰。”
  “怎么安慰?”
  “减轻我的不幸。”
  “你的不幸令人好笑,”阿托斯耸耸肩膀说道,“我如果给你讲一个爱情故事,真不知你会怎么说。”
  “可是发生在你身上的?”
  “或许发生在我一个朋友身上,那有什么关系!”
  “讲吧,阿托斯,讲吧。”
  “先喝酒,喝了会讲得更好。”
  “边喝边讲吧。”
  “当然,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阿托斯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又重新斟满,“两件事同时进行真是好极了。”
  “我洗耳恭听。”达达尼昂说。
  阿托斯陷入了沉思。他越是沉思,达达尼昂看见他脸色越是苍白。一般酒徒喝到这个份上就得倒下,呼呼睡去。阿托斯呢,高声说着梦话却并未睡着。这醉中的梦呓实在有点儿吓人。
  “你非要听不可吗?”他问道。
  “请讲吧。”达达尼昂说。
  “那么,就满足你的愿望吧。我的一个朋友,我的一个朋友,请听清楚了!不是我,”阿托斯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露出阴郁的微笑,“我那个省,即贝里省的一位伯爵,一位像棠朵罗或蒙莫朗希①那样高贵的伯爵,二十五岁上爱上了一位像爱神一样美丽的十六岁少女。她正当天真烂漫的年龄,却透露出热烈的思想,不像女性而像诗人般热烈的思想;她不是讨人喜欢,而是令人着迷。她住在一个小镇上,生活在他哥哥身边。她哥哥是本堂神甫。兄妹俩来到我的家乡,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大家见她那样漂亮,她哥哥那样虔诚,就没想到问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况且,有人说他们出身于富贵门第。我的朋友是本地的领主,他完全可以引诱她,随心所欲地强行占有她。他是主人,谁会来帮助两个外地来的陌生人?可惜,他是正人君子,她娶了她。这个笨蛋,这个白痴,这个糊涂虫!”
  “为什么这样说呢?他不是爱她吗?”达达尼昂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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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棠朵罗为意大利著名贵族;蒙莫朗希是法国的著名贵族。
  “等一会儿你就明白了。”阿托斯说,“他把她带回庄园,使她成了全省的头号贵夫人;应该说句公道话,她与她的地位非常相称。”
  “后来怎么样?”达达尼昂问道。
  “后来怎么样吗?一天,她与丈夫一块打猎。”阿托斯声音很低,又说得很快,“她从马背上摔下来,昏了过去。伯爵赶来救她,见她身上的衣裳令她窒息,便用匕首将衣服划开,让她露出肩膀。你猜得到她肩膀上有什么东西吗,达达尼昂?”说到这里,阿托斯大笑起来。
  “我可以知道吗?”达达尼昂问道。
  “一朵百合花。”阿托斯答道,“她身上打了烙印!”
  阿托斯一口喝掉手里的一杯酒。
  “真可怕!”达达尼昂大声说,“你瞎扯些什么?”
  “我说的是真事,亲爱的,天使原来是魔鬼。可怜的姑娘曾经偷盗过。”
  “伯爵怎么处理的?”
  “伯爵是一个大领主,他在自己的领地有从上到下的审判权。他把伯爵夫人的衣服剥光,将她的双手反剪在背后,然后把她吊在一棵树上。”
  “天哪!阿托斯!这岂不闹出了人命案子!”达达尼昂嚷起来。
  “不错,一桩人命案子,没别的。”阿托斯脸色苍白得像死人,“可是,看来这酒不够我喝了。”
  他抓起剩下的最后一瓶酒,对着嘴,一口喝得精光,像寻常人喝一杯酒一样。
  然后,他将脑袋伏在手上。面对他这副模样,达达尼昂感到恐怖。
  “这使我绝了追求美丽、浪漫、多情女人的念头。”阿托斯抬起头来说道,但并不想继续讲伯爵的故事。“现在天主也给了你绝了这种念头的机会。喝酒!”
  “那么她死了吗?”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问道。
  “那还用问!”阿托斯答道,“把你的酒杯伸过来。吃火腿呀,怪家伙!”阿托斯嚷着,“酒我们不能多喝了。”
  “那么,她的哥哥呢?”达达尼昂胆怯地问道。
  “她的哥哥?”阿托斯重复道。
  “是的,那个神甫呢?”
  “噢!我去打听,想把他也吊起来。可是他抢先了一步,在先天晚上就抛下本堂神甫的职位逃走了。”
  “至少弄清了这个坏蛋是什么人吧?”
  “大概是那个漂亮娘儿们的第一个情人和同谋,一个有头有脸的人。他装扮成本堂神甫,大概就是为了把他的情妇嫁出去,使她最终有个归宿。但愿这家伙受到四马分尸之刑。”
  “啊!天哪!天哪!”这骇人听闻的故事令达达尼昂目瞪口呆。
  “吃这火腿,达达尼昂,味道好极了。”阿托斯切了一片火腿放进小伙子盘子里。“真遗憾,这样的火腿地窖连四个都没有。不然,我要再多喝五十瓶。”
  这样的谈话使达达尼昂都要疯了。他再也听不下去,便用手枕住头,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了。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会喝酒啦,”阿托斯怜悯地望着达达尼昂说道,“然而这一位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
第二十八章 归途
  阿托斯吐露的那件骇人听闻的事情,使达达尼昂惊愕不已。然而,那番半遮半掩的吐露之中,还有好多东西模糊不清。首先,这事儿是一个完全喝醉了的人向一个半醉的人讲的。尽管两三瓶勃艮第葡萄酒落肚后,达达尼昂觉得脑子里雾蒙蒙的,但第二天早晨醒来时,阿托斯的每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仿佛那些话一句句从阿托斯嘴里吐出来时,就都印在他的脑子里了。一切疑问都使他产生更强烈的愿望,想把事情了解清楚。所以他跑到朋友的房间里,决心继续昨晚的谈话。但是,他发现阿托斯已经完全冷静下来,就是说重新变成了最精明、最摸不透的人物。
  而且,这位火枪手与达达尼昂握了握手之后,自己先亮明自己的思想。
  “我昨天醉得很厉害,亲爱的达达尼昂,”他说道,“今天还感到不舒服,嘴里黏黏的,脉搏也跳得很快。我敢打赌,我昨天一定讲了许多荒唐的话。”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定定地盯住自己的朋友,使朋友都感到有点局促。
  “没有呀,”达达尼昂答道,“我如果记得清楚的话,你说的全是很平常的话。”
  “唔!你说的可就怪了!我以为对你讲了一个最伤心的故事呢。”
  他注视着年轻人,仿佛要窥透他的内心。
  “说真的,”达达尼昂道,“我好像比你醉得还厉害,因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阿托斯并不相信这句话,便又说道:
  “亲爱的朋友,你不会不注意到吧,各人有各人的醉态,或悲伤或快乐。我呢,喝醉了就忧愁。我小时候,我那个愚蠢的奶娘往我头脑里灌输了许多悲惨的故事,所以现在我一喝醉酒,就爱讲述那些故事。这是我的缺点,主要的缺点,我承认;
  除此而外,我的酒德是不错的。”
  阿托斯这些话说得极为自然,达达尼昂抱定的想法都有些动摇了。
  “哦!的确是这样,”年轻人还是想弄明真相,便这样说道,“的确是这样,我记起来了,我记得的情形就像在梦境里一样,我们谈到过吊死人的事。”
  “啊!你看得很清楚,”阿托斯刷的脸变得煞白,但强作笑颜说道,“可以肯定,我在恶梦中常看见吊死人。”“对,对,”达达尼昂又说,“我想起来啦,对,那是……等一等……是关于一个女人。”
  “是么,”阿托斯几乎面色如土,“那正是我那个金发女郎的故事,每次我讲这个故事,都是醉得要死了。”
  “对,不错,”达达尼昂说,“是金发女郎的故事,她高高的个儿,模样儿俊俏,有一双蓝眼睛。”
  “对,她被人吊死了。”
  “是被她丈夫吊死的,他丈夫是你认识的一位领主。”达达尼这样说着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住阿托斯。
  “唉,你看,一个人不自觉地胡说八道起来,会怎样影响别人的名誉。”阿托斯耸耸肩膀说道,就像可怜他自己似的,“我可不想再喝醉了,达达尼昂,这习惯太坏了。”
  达达尼昂沉默不语。
  阿托斯突然改变了话题,说道:
  “对了,谢谢你给我带来那匹马。”
  “你喜欢吗?”达达尼昂问道。
  “喜欢,不过那不是一匹耐劳的马。”
  “你错啦,我骑着它不到一个半钟头跑了十法里,而它看上去只不过像绕圣徐比斯广场转了一圈似的。”
  “啊,你让我后悔啦。”
  “后悔啦?”
  “是的,我把它输掉了。”
  “怎么输掉了?”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晨,我六点钟就醒来了,你睡得死沉死沉的。我无所事事,因为昨晚喝得太多,人还昏昏沉沉。我下到楼下大堂里,看见昨天那两个英国人之中的一个正与一位马贩子讨价还价,想买下一匹马,因为他的马昨天中风死了。我走过去,见他出价一百比斯托尔要买一匹焦栗色的马,便对他说:‘真凑巧,绅士,我也有一匹马要卖。’
  “‘那可是一匹很出色的马,’他说,‘昨天我见过,您朋友的跟班牵着它。’
  “‘您看它能值一百比斯托尔吗?’
  “‘能值,您愿意以这个价卖给我吗?’
  “‘不卖,不过我想拿它与你赌一盘。’
  “‘你拿它和我赌一盘?’
  “‘不错。’
  “‘怎样赌法?’
  “‘掷骰子。’
  “说赌就赌。我输掉了那匹马。唉!不过,”阿托斯继续说,“我把马铠赢了回来。”
  达达尼昂脸一沉。
  “你感到不高兴?”阿托斯问道。
  “是的,坦率讲我不高兴,”达达尼昂答道,“那匹马能有朝一日让别人在战场上认出我们。它是一个物证,一个纪念。阿托斯,你错了。”
  “哎!亲爱的朋友,”火枪手说道,“你设身处地为我想一想吧,我无聊得要死。再说,老实讲,我不喜欢英国马。得啦,如果仅仅是要让某个人认出我们,那么,鞍子就够了;那个马鞍子可真是相当出色。至于那匹马嘛,没有了就没有了,总可以找出理由解释清楚的。真见鬼!一匹马总要死的,就当我那匹患鼻疽或皮鼻疽死了吧。”
  达达尼昂仍然板着脸。
  “这真叫我不痛快,”阿托斯接着说,“你似乎很看重那两匹马,而我干的事还没讲完呢?”
  “你还干了什么?”
  “我输掉了我那匹马,九比十,你看这比分!于是我又想拿你那匹来赌。”
  “是么,我希望你克制了这个想法,对吗?”
  “没有,我立刻将这想法付诸实行了。”
  “啊!真有你的!”达达尼昂不安地嚷起来。
  “我下了赌注,又输了。”
  “输了我的马?”
  “输掉了你的马,七点对八点,差一点——这句俗话你是知道的。”
  “阿托斯,你真糊涂,我向你发誓。”
  “亲爱的,昨天我对你讲我那些愚蠢的故事时,你才该对我这样说,而不是今天早晨。我把马连同全套鞍具都输掉了。”
  “真气人!”
  “且慢,你根本不明白,我只要不固执,就是一个很出色的赌客,可是我偏偏固执,就像喝酒一样,我固执地……”
  “可是,你什么也不剩了,还拿什么去赌?”
  “有呀,有呀,朋友,我们还剩下你手指上那枚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我昨天就注意到了。”
  “这枚钻石戒指!”达达尼昂叫起来,赶紧用手捂住那枚戒指。
  “我是行家,因为我自己曾经拥有几枚钻石戒指。我估计你这枚值一千比斯托尔。”
  达达尼昂吓得半死,严肃地说道:
  “但愿你绝没有提我这枚钻石戒指吧?”
  “恰恰相反,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枚戒指成了我们唯一的财源:用它我可以把我们的鞍具和两匹马再赢回来,而且路费也不用愁了。”
  “阿托斯,你气得我都发抖了!”达达尼昂嚷道。
  “因此,我向对手提起你这枚钻石戒指,其实他也注意到了。亲爱的,你也真是,手指上戴着一颗天上的星星,还想不让人家注意到!这怎么可能!”
  “你就说结局吧,亲爱的,你就说结局吧!”达达尼昂说道,“说实话,你这样不紧不慢真要我的命!”
  “我们就把你这枚戒指分成十份,每份一百法郎。”
  “啊!你想开玩笑,想考验我吧?”达达尼昂说道,他气得头发倒竖,就像《伊利亚特》之中阿喀琉斯被弥涅耳瓦气的那样①。
  --------
  ①《伊利亚特》相传是荷马所作的诗史。阿喀琉斯是希腊神话中攻打特洛亚城的英雄,而弥涅耳瓦是罗马神话中相当于雅典娜的庇护手工艺的女神。
  “不,我不是开玩笑,真见鬼!我真希望你也像我一样!我有半个月没有端详过人的脸了,整天成瓶地灌酒,灌得昏头昏脑。”
  “这并不是拿我的钻石戒指去赌博的理由,是不是?”达达尼昂说道,一面神经质地哆嗦着捏紧拳头。
  “请听结局吧:一共十份,每份一百比斯托尔,十次掷完,要翻本就另外加钱。我掷了十三次就彻底输了。十三次!十三这个数字对我从来就不吉利。正是七月十三日曾经……”
  “畜生!”达达尼昂从桌子旁站起来骂道。白天的事使他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事。
  “别急嘛,”阿托斯说,“我当时想好了一个计划。那个英国佬是个怪人,早上我看见他在和格里默交谈。格里默告诉过我,那英国佬企图雇他去当跟班。所以我就拿格里默和他赌,把沉默寡言的格里默分成十份。”
  “啊!孤注一掷!”达达尼昂不由自主地笑起来。
  “就拿格里默作赌注,可听明白了!把格里默分成十份,总共还值不了一个银杜卡托①,我却用他赢回了钻石戒指。现在你说固执是不是一种德行吧。”
  --------
  ①古代欧州许多国家使用的货币。分金杜卡托和银杜卡托,一个银杜卡托相当于半个金杜卡托。
  “这真是太滑稽啦!”达达尼昂松了口气,笑得直不起腰来。
  “你想必明白,我觉得自己手气好了,就立刻又拿钻石戒指下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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