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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

_16 雨果 (法)
  尽管如此,他的良心还是在追问他,他完全是被动的吗?不。他接受了人家给他的东西。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暴力和突袭,不错;可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有意让人家这样做的。他让人家把他带走,不是他的过错;可是他不应该让人家使他陶醉。曾经有一个时刻,一个决定性的时刻,问题清清楚楚地提了出来。那个巴基尔费德罗曾经把格温普兰放在两条道路中间,并且清清楚楚地告诉他,只要说一个字就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格温普兰很可以说:不。他说了:好。
  他一时轻率地说了一个“好”字,于是就发生了所有这些不幸的事件、格温普兰现在明白了。这是他这个“好”字的痛苦的回味。
  这当儿,他自己盘算着,一个人收回自己的权利,接受自己的产业继承权和自己的房屋,一个贵族接受自己祖先的爵位,一个孤儿接受自己父亲的姓氏,难道真的是十恶不赦吗?他接受的是什么?属于自己的权利。谁给的权利?上天。
  于是他心里起了一种反感。接受这种东西太愚蠢了!他做的是一笔什么交易!多么蠢笨的交易!他同老天爷做了一笔折本生意。什么!为了二百万的年金,为了七八个爵位,为了十一二所宫殿、城里的大厦和乡间的城堡、一百名仆从、几队猎犬、几辆马车、几个纹章,为了做法官和立法者,为了像皇帝一样穿紫戴金;为了做男爵和侯爵,为了做英国的上议员,他居然把于苏斯的篷车和蒂的微笑交出去啦!为了使人惨遭灭顶的动荡不定的海水,他交出了自己的幸福!他拿珍珠去换海洋!疯子!傻瓜!他上当了!
  可是这儿产生了一个坚强有力的抗议:在他被企求富贵的热望迷住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地方。如果他放弃了,可能是出于自私自利,说不定他有责任接受下来。他突然变成了爵士,应该做些什么呢?错综复杂的事件往往使人思想混乱。格温普兰也是如此。责任有时会发出好几道方向不同的命令,几乎可以说它们是互相矛盾的。格温普兰碰到的正是这种情形。这种混乱的命令使他不知如何是好,特别明显的是,他没有拒绝从科尔尤行宫到上议院去。我们在生活当中,所谓上升其实是脱离安全而走上危险的道路。那么哪条路是直路呢?我们首先应该对什么人尽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亲人,还是对整个人类?难道不应该从小家庭过渡到大家庭吗?我们越往上升,正直的良心受到的压力也越大。位子越高,责任也越重。权力增加了,责任也跟着加重了。我们往往会同时碰到好几条道路,这也许是我们的错觉吧,不管我们走哪条路,好像都是出于良心的指示。走哪条路?走过去呢,还是停在这儿?前进,还是后退?怎么办?责任也有这么多的岔路,实在是怪事!责任也可能跟迷宫一样。
  再说,如果一个人有一种理想,如果他是现实的化身,除了血肉之躯以外,还是一个人类的象征的话,他的责任岂不更使人迷乱吗?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格温普兰才又柔顺,又不安,郁郁无言,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他才服从召唤,坐在自己的上议员席上。一个思虑过多的人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他仿佛听到了他的责任的命令。走进一个能够讨论压迫,打击压迫的地方,不正是实现了他的宿愿吗?当人家允许他,这个社会的可怕的样品,允许这个六千年以来在国王的“雅兴”下苟延残喘的人类的活标本发言的时候,他有权利拒绝吗?他有权利把从天上降到他头上的火舌除去吗?
  在他内心的昏乱的斗争里,他对自己是怎样交代的呢?他这样说:百姓是沉默。我要做这个沉默的伟大的律师。我要替哑巴说话。我要对大人先生们谈谈小百姓,对强者谈谈弱者。这是我的命运。上天愿意做什么,一定能做到。没说的,阿尔卡诺纳的葫芦确实是个奇迹,它带着格温普兰变成克朗查理爵士的秘密,居然在海洋里漂流十五年之久,波涛、回浪、狂风暴雨,海洋全部愤怒的力量都没有奈何它。我懂得这是什么原因。这是秘而不宣的天机;我呢,我有我的命运的钥匙,我打开了我的谜。这是命中注定的,我有一个使命。我要作穷人们的爵士。我要替沉默寡言的绝望者说话。我要传达他们口齿不清的声音。我要传达群众的叫声、吼声、呻吟和怨恨,我要传达他们措词不得体的控诉、晦涩难懂的话以及由于无知和痛苦而变成野兽的人类的叫声。百姓的声音跟风声一样模糊不清。他们大嚷大叫,可是得不到了解,因此嚷叫等于沉默。沉默等于被解除武装。被解除武装等于呼救。我要去救他们、我要替他们控告。我要做百姓的喉舌。有了我的帮助,别人才会了解他们。百姓嘴里的箝口塞拔掉了,我要做这张血淋淋的嘴巴。我要说出一切。这是了不起的。
  是的,替哑巴说话是件好事,可是对聋子讲话就太悲哀了。这是他的冒险故事的第二个部分。
  可惜!他已经失败了。
  一败涂地。
  他所信赖的上升、富贵和幻想已经塌下来了。
  这一跤跌得多重哟!一跤跌在笑声的海洋里。
  他本来认为自己很坚强,因为他多少年来一直小心翼翼地在那宽阔的苦海里漂流,因为他从黑暗里带来了悲壮的呼声。谁知他的船却在一个巨大的海礁——幸运者的轻浮——上撞沉了。他本来以为自己是百姓的复仇者,谁知他不过是个小丑。他本来以为他发出的是沉雷,谁知他只不过在人家身上搔了一下。他没有激动别人,而只得到了嘲笑。他放声痛哭,可是人家却哈哈大笑。他在这笑声的海洋里沉下去了。欢笑的浪头吞噬了他。太可怕了。
  他们笑什么?笑他的笑容。
  所以,那留下了永不消褪痕迹的暴行,变成永恒之笑的刀口,笑的烙印(这是百姓在压迫者下面强行欢笑的形象),酷刑刻出来的快乐面具,他脸上深渊似的冷笑,意味着“国王的命令”的伤疤,国王对他所犯罪行的证据(这是王室对全体人民所犯罪行的象征)——所有这一切战胜了他,压得他抬不起头来。本来是控诉刽子手的,结果却反过来定了受害人的罪!正义的否定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王室以前战胜了他的父亲,现在又战胜了他。过去的恶行被用来当作继续作恶的借口和原因。是谁触怒了爵士们?害人的人?不。是受害的人。一边是王室,一边是百姓;一边是詹姆士二世,一边是格温普兰。当然,经过对证之后,人人看得出这是一个侵权行为,一件罪恶。什么是侵权行为?控诉。什么是罪恶?苦难。让灾难悄悄地隐藏起来,闭上嘴巴,否则就是大逆不道。那些讪笑格温普兰的人是坏人吗?不,不过他们也有他们的命运,他们是幸运儿。他们不知不觉地做了刽子手。他们很快乐。他们认为格温普兰是个无用的人。他划开自己的肚子,挖出自己的心肝,让他们看看自己的五脏六腑,于是他们就大叫大嚷:“演下去,这是出好戏!”伤心的是他自己也笑了。那条锁住他的灵魂的可怕的铁链,阻止他的思潮涌现在他的脸上。破相手术甚至伤害了他的精神,当他心里激怒的时候,他的脸却违背他的意志,管自笑起来了。完了。他是笑面人,他是头顶世界悲哀的木雕。他背负天地间的一切灾祸,永远被围在欢乐、讽刺和别人的娱乐的圈子里。他的笑容是痛彻胸臆的苦笑。受压迫的群众陷入了令人难以相信的绝望境地,他是他们的化身,他分担了他们可怕的命运。这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却拿他的不幸取乐。对他们来说,他不过是个从浓缩的可怕痛苦中爬出来的一个了不起的小丑,他逃出了苦役营,从贱民的最下层上升到宝座脚下,混在星座中间,变成了神仙。他从前使受罪的人快乐,现在让他使上天的选民也快乐快乐吧!他的慷慨、热诚、口才、心胸、灵魂、激昂、愤怒、爱情,无法表达的痛苦等等,全都变成了一个东西:狂笑!正像他告诉爵士们的,他证明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是经常的,普通的,普遍的事情,只不过它和日常生活结合得那么密切,使我们没有注意罢了。忍饥受饿的人笑,叫化子笑,苦役犯笑,妓女笑,靠自己挣饭吃的孤儿笑,奴隶笑,当兵的笑,所有的人都在笑。社会便是这样组成的:所有的沉沦、贫困、灾祸、热病、脓疮、痛苦,结果都在深渊上面化成一个可怕的笑容。他就是那个笑容,那个笑容也代表他自己。上天的法律,这个掌管宇宙的看不见的力量,愿意创造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鬼怪,一个有血有肉的鬼怪,替我们的世界写一首古怪的讽刺诗。他呢,他就是那个鬼怪。
  这是无法挽救的劫数。
  他曾经大声疾呼:“可怜可怜受苦的人吧!”毫无用处。
  他想打动他们的恻隐心,可是却引起了恐怖。这是鬼怪出现的定律。
  他不但是鬼怪,同时也是一个人。错综复杂的沉痛就由此而起。表面上是鬼怪,内心里是人。也许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因为他的双重命运体现了全人类的命运。他有人性,可是同时又觉得它好像离开了他。
  在他的生存里,仿佛有一种无法逾越的东西。他是什么人?是个穷人吗?不,因为他是个爵士。他是什么人?是个爵士吗?不,因为他是个叛徒。他是送光明的使者,可怕的煞风景的家伙。不错,他不是撒旦,可是他是鲁西弗尔。他举着火把出现了,这是个不祥的预兆。
  对谁来说是不祥的呢?对不祥的人。对谁来说是可怕的呢?对叮怕的人。因此他们摈弃他。走到他们中间去?让他们接受他?永远不。他脸上的障碍物是可怕的,可是心里的障碍物更难驾驭。他的话比他的脸更丑恶。他同这个有权有势者的世界没有共同的思想,虽然命运使他坐在他们中间,可是另外的命运却把他从那儿驱逐出去了。在他的面孔和人类中间只隔着一层面具,在他们的思想和社会中间却隔着一堵墙。这个江湖艺人从孩提时期起,便和一个我们叫做群众的、生命力特别强的健壮的广大阶层混合在一起,饱尝了群众的热爱,浸润在人类广阔的心灵里,受到普通常识的影响,早已失掉了统治阶级的特殊意识。待在统治阶层里,他是受不了的。他从真理之井里爬上来,浑身湿漉漉的。他身上散发着深渊的恶臭。那些用谎话装饰自己的王子厌恶他。对于靠幻想生活的人来说,真理是恶臭的东西。谁渴望逢迎拍马,即使误饮一口真理之酒,也要吐出来的。格温普兰带来的是无法推荐的东西。这是什么东西?理智、智慧、正义。他们厌恶地拒绝了他。
  那儿还有主教们。他把上帝交给他们。这个冒失鬼是谁?
  两极互相排斥。毫无调和的余地。连一个折中的办法也没有。我们已经看到,这只能有一个结果:愤怒的吼声;这是一个可怕的对立局面:一边是所有的灾难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一边是所有的骄傲都集中在一个特权阶级上。
  控诉是没有用的。只要证实一下就够了。格温普兰在他命运的边缘上,经过一番沉思,证实他的努力是毫无用处的。他证实上层阶级是聋子。享受特权的人没有听穷人声音的耳朵。这是他们的过错吗?不。唉!这是他们的规律。原谅他们吧。如果被感动了,他们就得让出自己的地位。对爵士和王子们不应该存任何幻想。心满意足的人是无情的。对于吃得饱饱的人来说,根本没有挨饿的人。快乐的人是愚昧无知的,他们把自己孤立起来。在他们的天堂门口,正如在地狱门口一样,应该写上这句话:“请把所有的希望都留在门外。”
  格温普兰刚才受到的是神仙召见鬼怪的招待。
  在这儿,他的内心起来反抗了。不,他不是鬼怪,他是人。他告诉他们,他对他们大嚷大叫:他是人。
  他不是鬼魂。他有活生生的肉体。他有一颗脑于,他能够思想;他有一颗心,他能够受;他有一个灵魂,他能够希望。错就错在希望太高了。
  哎呀!他的希望太高了,居然相信这个表面上光明、骨子里黑暗的社会。他从外面走进了这个社会里。
  社会立刻一次赏给他二样礼物:婚姻、家庭、特权阶级。婚姻?他在门口看见了荒淫无耻。家庭?他的哥哥打了他,明天还要握着宝剑等他呢。特权阶级?它刚才还当着他的面,当着他这个国家元老,当着这个可怜虫的面,放声狂笑呢。他们差不多在接受他以前,就拒绝他了。他在黑洞洞的社会里走的那最初三步路,在他脚底下就打开了三个深渊。
  他的灾难是从这种骗人的一步登天开始的。不幸带着一副引渡他成仙的面具接近了他。上升!意思是说:下降!
  他的命运跟约伯的命运恰恰相反。他的厄运是从幸运产生的。
  唉!人生悲惨的谜!瞧,多可怕的陷阱!他在孩提时期,曾经跟黑夜搏斗过,他比它更坚强。他长大成人了,曾经跟命运搏斗过,他战胜了它。他使自己丑八怪似的脸发出光辉,从不幸之中获得了幸福。他在流浪中做了别人的避难所。他虽然是个流浪汉,却跟空间斗争,像空中飞鸟一样,找到了自己的面包。虽然他是个孤独的野人,却跟群众搏斗,结果跟他们交上了朋友。他是个大力士,他跟百姓这头狮子搏斗,结果却驯服了狮子。虽然穷无立锥之地,他却跟不幸斗争,正视贫困生活的需要,由于他能把内心的快乐和贫困结合起来,终于把贫穷变成财富。他应该相信自己是生活的战胜者。可是突然间,未知世界里的一股新的力量来攻击他了,它不是用恫吓,而是用抚爱和微笑来攻击他:他心里充满了天神似的爱情,可是蛇蜴似的肉欲之爱却在他面前出现了。他生活在理想的爱情里,可是肉欲却抓住了他。他曾经听到怒吼似的淫荡的情话。他曾经尝过女人的拥抱的滋味,她的胳膊像一条蛇一样缠着他。随着真实的光辉而来的,是虚幻的诱惑;因为肉体不是真实的,灵魂才是真实的。肉体是灰,灵魂才是火焰。他那被贫困和劳动结合起来的、自然的、也是真正的家庭,已经被一个由血统关系结合起来的家庭代替了,甚至在他进入这个家庭以前,已经看出了哥哥要杀害弟弟的企图。可叹!他居然让人家把他安顿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格温普兰没有看到布龙托漠对这个社会曾经这样写道:“儿子有权利要求跟父亲决斗。”不祥的命运一面对他大叫:“你不是属于群众的,你是上天的选民”,一面像打开天空里的陷阱的门洞一样,打开他头上的社会上层建筑的门,把他扔了进去,于是这个莽撞的年轻人就出其不意地在王子和主子们中间出现了。
  突然的,在他周围的不是群众的欢呼,而是爵士们的谩骂。可悲的变化。地位升高了,但是并不光彩。昨日的幸福转眼之间被抢掠一空!嘘声夺去了他的生活!格温普兰,克朗查理,爵士,跑江湖的,他以前的命运,以及他现在的命运,都被所有这些鹰嘴啄得体无完肤!
  生活一开始就战胜困难又有什么用呢?他早先的胜利又有什么用呢?唉!非倾覆不可,不然的话,厄运的使命就不能完成。
  因此,在铁棒官以后,他就半推半就地同巴基尔费德罗打起交道来了,人家是在他的同意之下把他带走的,他拿现实去换幻想,真理换虚幻,蒂换约瑟安娜,爱情换虚荣,自由换权势,值得骄傲的清苦劳动换充满模糊责任的富裕,上天的庇荫换魔鬼的火焰,天堂换奥林匹斯山!
  他吃了一口金苹果。吐出来的却是一嘴灰。
  可悲的结局。失败,破产,堕落,毁灭,被冷笑粗暴地排斥出去的、他的全部希望,可怕的幻灭。今后应该做什么呢?如果向第二天看一眼,他会看见什么呢?一把出鞘的剑指着他的胸口,而剑柄却握在他哥哥手里。除了那把剑的可怕的闪光以外,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其余的一切,约瑟安娜和上议院,都隐在背后鬼影憧憧的可怕的阴影里,看不清楚了。
  在他眼里,他的哥哥本来是一位英勇的快客!他刚刚看清楚这位保护过格温普兰的汤姆—芹—杰克,这位保护过克朗查理爵士的大卫爵士,还没有来得及爱他,就挨了一个嘴巴。
  多么伤心啊!
  现在不能再向前进了。四面八方都塌下来了。再说,这又有什么用呢?厌倦是绝望的深渊的产物。
  已经受过考验了。用不着再重新开始。
  格温普兰像个赌博的人似的,一张一张的,把他所有的王牌都斗掉了。他懵懵懂懂地让自己加入一场可怕的赌博,因为幻想的毒药太巧妙了。他拿蒂今约瑟安娜,得了一个怪物。他拿于苏斯攻一个家庭,得了一场侮辱。为了换取喝彩的声音,他拿他的戏台斗上议员的席位,而结果却得到一场羞辱。他最后的一张牌也落在荒凉的木球草地上了。格温普兰输定了。除了付钱以外,没有别的办法。拿钱来,可怜虫!
  遭雷击的人是不大动弹的。格温普兰也是这样,他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不管谁远远地望见他在黑暗里僵立不动的样儿,都会认为他是栏杆上的一个石像。
  地狱、蛇和幻想是纠缠在一起的。格温普兰现在正在思想的深渊里,沿着阴森森的螺旋线盘旋而下。
  他用冷冰冰的最后的目光,凝视着他刚刚看见的那个世界。没有爱情的婚姻,没有兄弟感情的家庭,没有良心的财富,没有羞耻的美,没有公道的正义,没有平衡的秩序,没有理智的权力,没有权利的统治,没有光明的荣华。这是一份一丝不苟的清单。他在他曾经陷溺其间的这个古怪的幻境里,兜了一个圈子。他一个接着一个的,把命运、环境、社会和他自己研究了一遍。命运是什么?陷阱。环境呢?绝望。社会呢?仇恨。他自己呢?一个失败者。他从灵魂的深处发出了叫声:社会是晚娘,大自然是生身母。社会是肉体的世界,大自然是灵魂的世界。前者要走进棺材,躺在坟坑里的一个松木匣子里喂虫子,就在那儿结束。后者要展开翅膀,在曙光里改变形象,飞升穹苍,从此开始新的生命。
  逐步逐步的,他的情绪达到了顶点。这是可怕的漩涡。生命在快要结束的时候,最后总有一个洞悉一切的闪光。
  审判必须对质。格温普兰看看社会怎样对待他,大自然怎样对待他。大自然待他多么好啊!灵魂是怎样地救过他啊!一切都从他那里夺走了,连他的脸也包括在内。灵魂却把这一切都还给他。所有的一切,连他的脸也包括在内。因为尘世上有一个特别为他而生的天神似的瞎眼姑娘,看不见他的丑陋,只看见他的美丽。
  他跟这一切都离开了!他离开了那个可爱的姑娘,他的伴侣,她的心,她的温柔,唯一能看见他的她那双失明的圣洁的眼睛!蒂是他的妹妹,因为他感觉到她对他有一种纯洁的兄妹之爱,这是充塞天地间的神秘。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蒂是他心目中的小童贞女;因为每个儿童都有他的小童贞女,一对纯洁的童男童女总是在生命刚起步的时候,就天真无邪地开始了灵魂的婚姻生活。蒂是他的妻子,因为他们的爱巢是筑在婚姻之神的大树最高的枝条上的。蒂不但是他的妻子,还是他的光明;因为缺了她,一切都变成空虚,毫无价值了;对他来说,她的头发好像是光线做的。没有蒂,他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他一个人怎么办呢?没有蒂,什么也都没有生气了。他怎能一刻不看见她呢?啊,不幸的人呀!他让自己和自己的星星中间留出一个空隙,由于那微妙的、可怕的宇宙引力关系,空隙马上就变成了殒落。他的星星在哪儿?蒂!蒂!蒂!蒂!哎呀!他已经失掉了自己的光明。没有天体的天空是什么样子?一团漆黑。可是为什么这一切都消失了呢?啊!他以前多么幸福啊!为了他,上天把世界变成了伊甸园;嗐!做得太地道了,甚至连蛇也引进来了!可是这次受诱惑的是男人。他被人引到外面一个可怕的陷阱里,突然坠入一个狞笑的混沌地狱里了!嗐!真不幸!蛊惑他的东西是多么可怕啊!那个约瑟安娜是个什么东西?可怕的妖精!半像野兽,半像女神的妖精!格温普兰正在下降,他看见了那些曾经使他眼花缭乱的事物的背面。真是一片凄凉。丑陋的贵族阶级,丑恶的皇冠,丧服似的紫色长袍,充满毒气的宫殿,不祥的战利品模型、雕像和纹章,你如果呼吸这种妨碍健康的害人的空气,就会变成疯子。啊!江湖艺人格温普兰的破衣服是多么光辉灿烂啊!唉!“绿箱子”、贫穷、快乐、像燕子似的一起流浪的甜蜜生活,都到哪里去了?那时节,他们从不分离,早上晚上,他每一分钟都看得见她。他们坐在桌子旁边,膝头碰着膝头,肘弯挨着肘弯,两人合用一只杯子,只有太阳从小窗照进来,蒂就是爱情。夜里,他们知道对方就在不远的地方睡觉,蒂的梦飞翔在格温普兰头上,格温普兰的梦在蒂头上开放了奇妙的花儿!当他们醒来的时候,他们闹不清他们在梦中的蓝色云彩里是不是接过吻。蒂代表纯洁,于苏斯代表智慧。他们挨城挨镇地漫游着;他们路上用的粮食和提神剂是人民爽朗朴实的笑声。他们好像下凡的天神在人间流浪,因为缺少足够的翅膀,不能飞升天界。现在呢,这一切都不见了!到哪儿去了呢,难道被消灭了!坟墓里刮来的是什么风啊?一切都消失了!什么都完啦!唉!那个听不见百姓呼声的无穷的力量沉重地压在穷人身上,它的全部阴影笼罩着他们,它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那些家伙是怎样对付于苏斯他们的?他没有在场保护他们,没有站在他们面前,以一个爵士的身分,使用他的姓氏、他的爵位和他的宝剑来保护他们,也没有以一个江湖艺人的身分,使用他的拳头和指甲来保护他们!想到这儿,他伤心了,这大概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吧。啊,不,他不能保护他们、正是他害了他们。正是为了把他,克朗查理爵士,从他们那儿救出来,为了使他的尊严和他们隔绝起来,那万恶的万能社会才摧残了他们。保护他们的最好的办法是自己离开,那么社会就用不着再迫害他们了。没有了他,别人就让他们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了。他越想越凄凉。唉!他为什么让自己和蒂分开呢?他第一个责任不是应该保护蒂吗?为百姓服务,保护百姓?蒂就是百姓。蒂就是孤儿。蒂就是瞎子,就是人类!唉!那些家伙对他们做出了些什么呢?悔恨的煎熬是多么残酷啊!因为他不在场,灾祸就蔓延开了。他本来可以分担他们的命运。或者跟着他们一起被人带走,或者一起被人吞噬。现在没有他们,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格温普兰离开了蒂!这是可能的吗?没有蒂就等于什么也没有。唉!完了。他的亲人永远失踪了,无法挽救了、一切力量都用尽了。再说,像格温普兰这样一个被判了罪,受到大谴的人,再奋斗义有什么益处呢?不管是对人类也好,对老天也好,他都没有什么指望了。蒂!蒂!蒂在哪儿?失掉了!什么?失掉了!一个失掉了灵魂的人只有到死神那儿去把它找回来。
  悲哀而又迷乱的格温普兰,一只手坚定地放在栏杆上,好像栏杆是他的答案似的。他怔怔地望着河水。
  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睡觉了。身上在发烧。他以为他的思想是清楚的,其实已经模糊了。他困得无法忍受。他就这样弯了身子望了一会儿河水。黑黝黝的河水好像一张安静的大床,一张无限黑暗的床。不祥的诱惑!
  他脱下他的上衣,折好,放在栏杆上。接着又解开他的坎肩。在他想脱坎肩的时候,他的手触到了衣兜内的一件东西。这是上议院的执书官交给他的那本红册子。他从衣兜里取出来,在朦胧的夜色里瞅了一会儿,看见小册子里夹着一枝铅笔,于是他拿起铅笔,打开小册子,在第一张空页里写上了这样两句话:
  我走了。希望我哥哥大卫接我的位子。祝他幸福!
  签名是:英国上议员费尔曼·克朗查理。
  他脱掉了坎肩,放在外衣上面。又摘下帽子,放在坎肩上面。他把那本红册子放在帽子里,摊开写了字的那一页。他瞧见地上有块石头,于是拾了起来,压在帽子里。
  做好以后,他抬起头来,望着头上无限黑暗的天空。
  随后他慢慢低下头去,好像深渊里的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正在往下拉他似的。
  栏杆的基石上有一个洞。他一只脚踩着洞,另外一只膝头从栏杆上面跨了过去,现在只要一抬腿就行了。
  他背着双手,弯着身子。
  “就这样吧,”他说。
  他的眼睛盯着深深的河水。
  正在这个时候,他感到有一条舌头在舔他的手。
  他哆嗦了一下,转过身来。
  背后是奥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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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海和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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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看家狗可以做守护神
  格温普兰叫了一声:
  “是你吗,狼!”
  奥莫摇摇尾巴。它的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光。它望着格温普兰。
  接着,它又舐舐他的手。格温普兰好像喝醉了。突然又有希望了,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奥莫!多么神奇呀!四十八小时以来,他尝尽了各式各样的所谓雷击的滋味;只有快乐的雷除外。现在呢,打在他身上的却正是这个雷。这下子有着落了,或者至少有这样的希望,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突然的干涉,这种力量可能本来就是藏在命运里的。生活说:“喏,我在这儿!”如同在坟墓最黑暗的地方,在什么指望都没有的时刻,突然得到了救药,如同天塌地暗时,在最危急的当口,突然找到了一个支点。奥莫就意味着这一切。格温普兰仿佛看见这条狼浑身披着金光。
  这当儿,奥莫掉转头去。朝前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跟着它。
  格温普兰跟着奥莫。奥莫摇摇尾巴,继续朝前走。
  这条狼走的是艾弗罗克石壁的下坡道。斜坡一直通到泰晤士河岸。格温普兰由奥莫带路,走了下去。
  奥莫不时掉转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它身后。
  逢到某些重要关头,没有比一头忠实的畜生的自然本能更能洞悉一切的了。动物是头脑清醒的梦游者。
  有的时候狗觉得应该跟着它的主人,有的时候它觉得应该走在主人前面。于是畜生便反过来领导自己的主人。在天色朦胧的时候,灵敏的嗅觉能够隐约地找到方向。对于狗来说,做向导似乎是它一种本能的需要。它知道现在碰到了危险,应该帮助主人度过难关吗?也许不知道。也许知道。无论如何,总有人替它知道。我们曾经讲过,在生活中常常会遇见意外的救星,我们以为这是从世界上来的,其实却是从天上来的。我们不知道上天借什么形象出现。这个动物是什么呢?天意。
  到了河边,狼沿着泰晤士河岸狭长的地岬,向下游走去。
  狼不嗥,不叫,默默地走着。奥莫随着自己的本能,尽自己的责任,可是它跟一个被剥夺公权的人一样谨慎,思虑重重。
  又走了差不多五十步,它停了下来。右边出现了一排木栅。木栅尽头是一个立在木桩上的码头。能够看得出那儿有一个黑黝黝的东西,那是一只相当大的船。在靠近船头的甲板上,有一个微弱的亮光,好像一盏快要熄灭的风灯。
  狼最后一次看清格温普兰在后面跟着,就跳上码头。这是一个长长的平台,上面装着木板,涂过柏油,由纵横交错的木桩支撑着,河水在平台下面流着。奥莫同格温普兰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尽头。
  靠码头停着的是一只日本式的荷兰船,船头和船尾都装着平甲板,中间是一个很深的货舱,没有盖舱板,由一架壁立的梯子上下,货物就装在里面。因此船头和船尾各有一个舱房,像我们老式的内河船只一样,中间四进去的地方装了货物,还能起压舱作用。孩子们做的纸船就有几分像这种船。甲板下面的船舱门通中间的货舱,舱房里的亮光是从船舷上的玻璃窗透进来的。装货的时候,他们在货物中间留出一条条过道。这种船的两根桅杆分装在前后甲板上。前桅称为“保禄桅”,后桅称为“怕多禄桅”,船跟教堂一样,是依靠两位使徒领导的。在货舱上空,两甲板之间架着一座像中国桥似的旱桥。在天气恶劣的时候,左右两边的木板栏杆靠机械的作用放下来,遮住中央的货舱,把它严丝合缝地封起来,经得住狂风怒涛的袭击。这种船非常笨重,舵柄是一根大梁做的,舵的力量应该与船身的重量适应。三个人—一船主和两个水手——再加上一个孩子——实习水手——就足够驾驶这类笨重的海上工具了。我们已经讲过,前舱和后舱都没有舷墙。我们看见的这条船,船身很大,圆鼓鼓的,通体漆黑,虽然是在夜里,也能看见上面漆着白字:“伏格拉号”,鹿特丹。
  当时海上正是多事之秋。像不久以前,波英特男爵的八条战船在卡尼洛角失事,就是一个例于。它们曾经逼得法国整个的舰队不得不折回直布罗陀,它们扫荡了英吉利海峡,驱除伦敦和鹿特丹之间的航路上所有的战船,使得商船可以自由来回行驶,不需要护航。
  格温普兰走近了这条写着“伏格拉号”字样的船,它右舷靠岸,后甲板几乎与码头相平。只要走下一步就行了,于是奥莫跳了下去,格温普兰跟着跨了一步,人和狼就都到了后甲板上。甲板上空荡荡的,什么动静也没有。如果有旅客的话,看起来似乎也都上船了,因为船已经做好了出航的准备,货舱里堆满一包包、一箱箱的货物,看样子货已经装齐了。不用说,旅客们躺在甲板下面的舱房里,可能已经睡熟了,因为今天夜里就要开船。在这种情况之下,旅客们要到翌晨醒来的时候,才会出现在甲板上。至于水手们,他们在等待快要来到的开船时间,也许现在正在当时所谓“水手的小屋”里喝汤呢。因此被旱桥连接起来的两个甲板上都静寂无声。
  狼差不多是奔跑着从码头上走过来的;可是一上了船,它就放慢了步于,小心翼翼地走着。它仍旧摇着尾巴,不过这不是快乐的表示,而是忧虑不安、疲弱无力的摇摆。它仍旧走在格温普兰前面,穿过后甲板,走过旱桥。
  格温普兰走上旱桥,瞥见前面有一个灯光。这就是他刚才在岸上看到的那个灯光。一盏风灯放在前桅下面的甲板上。在漆黑的夜色里,灯光映出一个有四只车轮的东西的轮廓。格温普兰认出那是于苏斯的旧篷车。
  这个曾经载着他度过童年,又像车子又像小屋的简陋的木头建筑,是用粗大的绳索系在桅杆底下的,车轮上能够看见几个粗大的绳结。由于好久没有使用,车子已经坏得不像样子;人闲易老,物闲易坏;这辆小车也歪歪斜斜的,一副可怜相。它一直闲放在那儿,所以瘫痪了;此外,它还有个神医束手的瘤疾—一衰老。蛀蚀、脱形的车子侧影,仿佛在弯腰折背,眼看就要塌下来似的。全部的构造材料都坏了。铁件生了锈,皮件开了口子,木头已经朽烂。灯光从前面的窗子里透进来,玻璃也有了裂缝。车轮好像罗圈腿。车厢、地板和车轴都仿佛疲惫不堪,总而言之,它那副背弯腰折、摇尾乞怜的样儿,简直无法形容。车辕朝上跷着,像朝上伸出的两只胳膊。各处都脱了榫子。车子下面挂着奥莫的铁链。
  一个人重新获得自己的生活、幸福和爱情,照一般的规律来说,似乎应该连奔带跑、疯狂地扑上去吧。是的,不过精神上受到深刻刺激的人应该例外。谁心迷神乱地经历过一连串背信弃义的灾难,哪怕是在快乐之中,也会变得机警慎重,他因为怕把自己悲惨的命运传染给自己的亲人,给他们带来不幸,虽然在幸福之中,也要小心翼翼地前进。天堂的门重新打开了;我们在走进去以前,先要仔细观察一番。
  格温普兰心里非常激动,他摇摇晃晃地环顾了一下。
  狼悄悄地爬过去,躺在它的铁链旁边。
        第二章 巴基尔费德罗瞄准了鹰,打中了鸽子
  脚踏板已经放下来,门半开半掩,里面空无一人。从前面窗格子里透进来的一点灯光,模模糊糊地映出篷车内部阴郁凄凉的景象。破木板上,于苏斯那篇颂扬爵士们的伟大的题词还清晰可辨。这些木板从外面看,好像墙壁,从里面看又好像护壁。格温普兰看见门边一枚铁钉上挂着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仿佛陈尸所里死人的衣服。
  这时他既没有坎肩,也没有上衣。
  灯光底下靠近桅杆的地方,有一样东西摊在甲板上。这是一张床垫,他只能看见一个角儿。垫子上大概躺着一个人,因为他看见一团黑糊糊的东西在那儿动弹。
  有人在说话。格温普兰躲在篷车后面偷听。
  这是于苏斯的声音。
  这个声音乍听上去非常严厉,仔细听听又非常温柔,从格温普兰的童年起,它一直很好地指导着他。现在呢,它已经丧失了它那爽快的,生气勃勃的色彩,变得模糊、低沉,每句话的尾音都化成了叹息。它跟于苏斯柔中带刚的声音只不过微微有点相像罢了。这是一个失去了幸福的人的声音。声音也能够变成幻影。
  与其说他在跟别人说话,倒不如说他在自言自语。再说,我们已经知道他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就是为了这个原因,他才被人看做一个怪人。
  格温普兰屏住气息,免得漏掉于苏斯所说的话。他听到的是:
  “这种船很危险。没有舷墙。如果人摔倒了,没有东西能阻止他掉到海里去。如果天气恶劣,就得把她搬到舱里去,那是很可怕的。一个粗心的动作,或者受到惊骇,她的动脉瘤就有破裂的危险。我见过这样的病例。唉,老天爷!我们结果会怎样呢?她睡着了吗?是的,睡着了。我看她是睡着了。她失掉知觉了?不。脉搏还很强。当然是睡着了。睡眠不过是拖延时间罢了。这是瞎眼的好处。怎样阻止别人在这儿荡来荡去呢?先生们,如果有人待在甲板上,我请求你们,千万要安静。也不要走近我们,如果你们能够原谅的话。你们知道这儿有一个人身体很不好,需要大家照顾照顾。你们瞧,她正在发烧。她年纪轻轻的。这是个正在发烧的小女孩。我把床垫摊在这儿,是为了使她得到一些空气、我解说这么一大套是为了引起你们注意。她精疲力竭地倒在垫子上,好像她已经不省人事了。可是她是睡着了。我恳切希望任何人都不要惊醒她。我这话是向女士们说的,如果这儿有女士们的话。应该可怜可怜一个年轻的姑娘。我们是可怜的江湖艺人,我求求你们发点善心。如果因为麻烦各位不出声,需要付点钱的话,我也照付。我谢谢你们,女士们,先生们。有谁在这里吗?没有。我想不会有人。我这是白费力气。这样更好。先生们,如果你们在这儿,我谢谢你们;如果不在这儿,我更加感谢。她已经满头是汗。走吧,咱们回到咱们的牢房去,再套上咱们的铁锁链子。灾难又回来了。我们又要顺水漂流啦。一只看不见的、可怕的手,这只一直压在我们身上的手,突然又把我们推到命运黑暗的一边去了。好吧,我们还有勇气。但愿她不生病就好了。我独自个这样大声谈话,真像个笨蛋;可是应该让她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有人在她身边。但愿不要有人突然把她惊醒!皇天在上,千万不要有声音!如果突然震动一下,把她惊醒,这是没有好处的。如果有人走过来,可真讨厌。我相信船上的人都睡熟了。谢谢老天爷大发慈悲。嗯,奥莫呢?它在哪儿?这么一闹腾,我竟然忘记把它锁起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一个多钟头没有看见它了,它大概是到外面找它的晚饭去了。但愿它不要碰上什么灾星!奥莫!奥莫!”
  奥莫的尾巴轻轻打了一下甲板。
  “你在这儿。好!你在这儿!感谢上帝,如果再失掉奥莫,那就太过分了。她的胳膊移动了一下。也许她马上就要醒了。不要响,奥莫!退潮了。马上就要开船了。我看今天夜里天气大概很好。没有风。旗子也顺着桅杆搭拉下来,我们这一次航行一定很平安。我不知道现在月亮应该在什么地方。可是云彩差不多没有一点动静。不会有大浪。准是个好天气。她的脸发白。这是虚弱。不,她的脸通红。这是她在发烧。不,她的脸红润润的。她已经好了!我看不清了。我可怜的奥莫,我看不清了。我们又要开始新生活了。我们重新开始工作。你看见了吧,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我们两个都要为她工作。她是我们的孩子。啊!船动了。我们动身了。水别了,伦敦!再会,再会,见鬼去吧,万恶的伦敦!”
  船果然轻轻地震动一下,起锚了。船尾和码头分开了,只见船尾上站着一个人,大概是船主,他刚从舱房里上来,解开船缆,现在正在把舵。这个人正像他的身分一样,兼有荷兰人的沉着和水手的冷静,他一心一意注视着水道,除了水和风以外,什么也看不见;他俯在舵柄的尖端,隐在黑影里,在后甲板上踱来踱去,一会儿走向右舷,一会儿走向左舷,活像一个肩着一根梁木的幽灵。后甲板上只有他一个人。因为未出海口以前,不需要别的水手。过了一会儿,船驶入河心,轻轻地顺流而下,既不颠簸,也不摇摆。泰晤士河差不多不受退潮的影响,所以非常平静。船在潮水的推送下疾驶着。后面,伦敦黑沉沉的景色渐渐消失在浓雾里。
  于苏斯接着说:
  “不要紧,我给她吃点毛地黄得了。我怕她会突然昏迷不醒。她手心里出汗。我们在上帝面前作过什么孽啊?这个不幸来得多么快啊!灾祸临头总是迅雷不及掩耳!一块石头掉下来,好像带着爪子。简直跟老鹰抓百灵鸟似的。命运就是这样。喏,你躺在那里了,我亲爱的孩子!我们初来伦敦的时候说:这是个大城市,到处都是名胜古迹!萨斯瓦克是个漂亮的郊区。我们在那儿安顿下来。现在才知道那是可怕的地方。你们叫我留在那儿干什么?我很高兴离开。今天是四月三十日。对四月份我总是不大放心。这个月只有两个好日子:初五和二十七;有四个坏日子:十,二十,二十九,三十。无疑的,这是卡尔丹推算的历法、我希望这个日子已经过去了。离开这儿是一件乐事。我们天亮到格累森甫德,明天晚上就到鹿特丹了。他妈的!我又要开始篷车生活了。咱们一起拉车,不是吗,奥莫?”
  狼尾巴轻轻敲了一下,表示同意。
  于苏斯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们能离开灾难你离开一座城市一样就好了,奥莫,我们还会幸福的。唉!不幸有一个人永远不在了。阴影笼罩着活着的人。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奥莫。我们原来是四个,现在只剩下三个。人生不过是一个不断失掉我们心爱的人和事物的漫长过程。我们在身后留下一连串的悲哀。命运总是用一串无法忍受的痛苦来吓唬我们;后来连我们自己也奇怪,人怎么一上了年纪就变成碎嘴子。由于悲观失望,人也变成废物。奥莫老兄,咱们的船今天一路顺风。完全看不见圣保禄大教堂的圆顶了。我们立刻就要经过格林威治。到了那儿,就走了六海里了。唉!我再也不愿意看见充满教土、官吏和人口的首都了。我宁愿去看森林里抖动的树叶子。她脸上还在出汗!我不喜欢她前肘上的这种发紫的粗筋。里面蕴藏着寒热。唉!所有这一切简直都在催我的命。睡吧,我的孩子。好,她睡了。”
  这时候,有一个声音说起话来了。这个难以形容的、又圣洁又悲惨的声音,似乎是从很高很高的地方,同时又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这是蒂的声音。
  直到这时为止,格温普兰所感受的一切,都突然无影无踪了。他的天神说话了。他恍恍惚惚好像听见从生命以外的世界,从天国里传来的说话声立曰。
  那个声音说:
  “他走了,很好。这个世界配不上他。不过我得同他一道走。爸爸,我没有病,我刚才听见您在说话。我的身体很好,确实很好。我刚才不过是睡着了。爸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幸福了。”
  “我的孩子,”于苏斯问,声音透露不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回答是:
  “爸爸,您不要挂心。”
  她停了一下,好像要喘口气似的,接着,格温普兰听见了下面这句慢慢说出来的话:
  “格温普兰不在了。现在我才是真正的瞎子。本来我不知道什么叫做黑夜。他不在了,这就是黑夜。”
  声音又停了一会儿,接着又说:
  “我老是害怕他会飞走。我感到他是属于天上的。现在他突然飞走了。结局只能这样。灵魂像鸟儿一样飞走了。灵魂的巢是筑在很高的去处的,那儿有一个巨大的磁石,把一切都吸到那儿去。我知道到哪儿去找格温普兰。我不会找不到路。爸爸,喏,就在那儿。以后您会来找我们的。奥莫也是如此。”
  奥莫听到主人提它的名字,它的尾巴轻轻敲了一下甲板。
  “爸爸,”声音接着说,“要知道,自从格温普兰不在的时候起,一切都完了。即使我愿意留在这儿,也办不到,因为人总得呼吸呀。我们不应该要求办不到的事情。我和格温普兰在一起,我活着,这是很自然的。现在格温普兰不在了,我只有死。其实事情是一样的。要么他回来,要么我到他那儿去。既然他不能回来,我到他那儿去得了。死是一桩好事。压根儿不难。爸爸,在这里熄灭了的,将要在别的地方重新燃烧起来。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痛心的。我们不应该老是不快乐。到了您所谓的星星那儿,我们就结婚,我们再也不分离,我们相亲相爱,相亲相爱,相亲相爱,这才是上天有知呀。”
  “算了,不要太激动,”于苏斯说。
  声音继续下去:
  “比方说去年,去年春天,我们在一块儿,大家都很快乐。现在可就不同了。我想不起我们当时是在哪个小城市里,只记得那儿有树,能听见秀眼鸟的歌声。我们来到伦敦;一切都变了。我这话并没有抱怨的意思。乍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哪能知道这些事情呢?您还记得吗,有一天有个女人坐在雅座里,您说:这是一位公爵小姐!我当时就有点犯愁。我想,如果我们守在小城里,也许会好一些。后来呢,格温普兰走了,他做得对。现在轮到我了。何况您亲自告诉过我:当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母亲就死了,一天夜里我躺在地上,雪花落在我身上,他那时也很小,也像我一样孤苦伶仃,他把我拾了起来,由于这样,我才得了活命,因此您不会奇怪我现在非动身不可,我要到坟墓里去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那儿。因为人在生前只有一颗心,死后只有一个灵魂。您听清楚我的话了,是不是,爸爸?什么东西在动啊?我觉得我们好像是住在一幢能够移动的房子里。可是我又听不到车轮的声音。”
  停了一会儿,声音又补充说:
  “连昨天和今天我也分不清了。我什么也不抱怨。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可是一定出过事。”
  这些温柔的话里透露出一种无法安慰的沉痛。格温普兰听见她叹息了一声,最后说:
  “我一定要到他那儿去,除非他马上回来。”
  于苏斯忧郁地嘟囔着说:
  “我可不信显灵。”
  他接着说:
  “这是一只船。你问为什么屋子会移动;因为我们是在船上。安静点吧。你不可以多说话。女儿,如果你是个孝顺女儿,那就不要太激动,不要让你自己发烧。我年纪大了,如果你生了病,我是受不住的。体贴体贴我吧!不要生病啦!”
  那个声音又说:
  “我们在世间寻找有什么用呢?困为只有在天上才能找到他。”
  于苏斯反驳她,差不多是想用命令的口气:
  “安静点吧。你有时候简直是个糊涂姑娘。我命令你躺在这儿,好好休息。这样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是血管破裂的危险。如果你安安静静的,我就心安了。我的孩子,你也帮帮我的忙吧。他拾了你,可是我收留了你。你使自己生病。那是不对的。你应该安静下来,好好地睡觉。一切都会好的。我拿我的人格担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再说,天气也很好。这个夜晚可能是特别为我们安排的。明天我们就到鹿特丹了,那是一个荷兰城市,靠近莫司河的海口。”
  “爸爸,”那个声音说,“您瞧,两个人从小就在一块儿,他们的关系是不应该受到干涉的,因为死亡一到,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虽然我也同样爱您,可是我感觉到好像已经不完全跟您在一起了,尽管我还没有跟他待在一起。”
  “好啦!赶紧睡觉吧,”于苏斯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
  那个声音回答:
  “我以后有的是睡眠的时间。”
  于苏斯又用颤抖的声音说:
  “我告诉你,我们要到荷兰,到鹿特丹去,那是个大城市。”
  “爸爸,”声音接着说,“我没有病,如果您为了这个不安的话,请您放心好了。我没有热度,不过感到有些热,别的没有什么。”
  于苏斯结结巴巴地说:
  “咱们到莫司河的海口去。”
  “我的身体很好,爸爸,可是您瞧,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不要再谈这种事情啦,”于苏斯说。
  接着他又补充一句:
  “老天爷,最要紧的是不要让她受到刺激!”
  寂静。
  于苏斯猛然叫道:
  “你做什么?你为什么爬起来?躺下吧,我求求你!”
  格温普兰吓了一跳,他探出头来。
            第三章 又找到了人间天堂
  他看见了蒂。她刚从垫子上直挺挺地坐起来。她穿着一件里得紧紧的白色长袍,只露出她的优美的脖子和一部分肩膀。袖手遮住她的胳膊,衣褶遮住她的脚。他看见她手上发烧的青筋像蓝色的树枝。她浑身哆嗦着,身子摇摇摆摆,跟一支芦苇一样,随风摇曳。灯光从下面照着她。她那张美丽的脸蛋简直无法形容。散开的头发技在肩上。脸上没有眼泪。眼里充满了火焰和黑暗。她面色苍白,这种苍白仿佛是笼罩在人类面庞上的神体的晶莹。她那美丽轻盈的身段,仿佛跟她长袍的衣褶溶化在一起了。她全身的轮廓跟跳动的火焰一样,此起彼伏。同时使人感到她好像开始慢慢地变幻成一个影子。一双睁开的眼睛闪闪发光。她简直像一个从坟墓里出来的人,或者像一个站在曙光里的灵魂。
  于苏斯——格温普兰只看见他的背脊——惊惶失措地举起两只胳膊。
  “我的孩子!唉!老天爷!她在说胡话了。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她再也不能受什么刺激,因为那样会致她死命,可是她又需要一点刺激,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不是死就是发疯!多么可怕!怎么办!老天爷!我的孩子,躺下吧。”
  这当儿,蒂又开口了。她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好似她和人间的距离已经不啻天壤了。
  “爸爸,您弄错了。我不是在说胡话。您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您对我说今天观众很多,他们都在等待着,我今天晚上必须表演。我愿意这样做。您瞧,我不是说胡话吧,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死了,格温普兰也死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去演戏。我同意。喏,来啦;可是格温普兰已经不在了。”
  “乖孩子,”于苏斯说,“听我的话。睡在床上吧。”
  “他不在了!他不在了!啊!多么黑呀!”
  “黑!”于苏斯喃喃地说,“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这个字!”
  格温普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上踏板,进了篷车,从钉子上取下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他穿上上衣,披上皮披肩,接着又走下来。他的行动一直是被篷车、索具和桅杆形成的障碍物遮盖着。
  蒂继续喃喃自语。她蠕动着嘴唇。喃喃的声音逐渐变成了和谐的曲子。这是《被征服的混沌》里的神秘的召唤,乐曲时断时续,虽然她对格温普兰不知唱过多少遍,可是因为昏迷的关系,有许多缺漏的地方。她唱起来了,声音又细又模糊,好像蜜蜂的嗡嗡声: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
  她停下来不唱了:
  “不,不对,我没有死。我刚才讲什么来着?嗐!我还活着。我活着,他死了。我在人间,他在天上。他走了,而我却还留在这儿。我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了。上天早先给我们一小块人间乐上,现在又把它收回去了。格温普兰!完了。我再也不会感觉到他在我身边了。再也不会。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她又唱道:
    到天上去吧……
    ……我要你
    离开你的
    臭皮囊。
  她伸出她的手,好像要在无限的空虚之中寻找一个放手的地方。格温普兰突然出现在惊呆了的于苏斯身旁,他跪在她面前。
  “不可能!”蒂说,“我永远不能听到他的声音了。”
  她昏昏沉沉地又唱了一遍:
    离开你的
    臭皮囊!
  这时候,她听见一个声音,一个亲爱的声音,回答: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蒂同时感到她的手触到了格温普兰的头。她大叫一声,这种叫声简直难以形容:
  “格温普兰!”
  她苍白的脸上闪过一道星光似的亮光,她摇晃了一下。
  格温普兰连忙接住她,把她搂在怀里。
  “还活着!”于苏斯嚷道。
  蒂又叫了一声:一格温普兰!”
  她低下头,靠在格温普兰的面颊上,悄悄地说:
  “你又来啦!谢谢你。”
  她坐在格温普兰的膝头上,被他抱得紧紧的。她抬起头,转过她那温柔的面庞,一双充满光明和黑暗的眼睛盯住他,好像她能看得见他似的。
  “是你呀!”她说。
  格温普兰不停地吻她的衣服。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是说话、哭声和呜咽声的混合体。他悲喜交集,简直语无伦次。好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又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是的,是我!是格温普兰!是我,你是我的灵魂,你听见了吗?是我,你是我的孩子,我的妻子,我的星星,我的呼吸!是我,你是我的生命,我的永生!是我。我在这里,我抱着你。我还活着。我是属于你的。啊,我想我刚才差点完了!只差一分钟!如果没有奥莫!我回头再告诉你。绝望跟快乐挨得多么近呀!蒂,我们要活下去!蒂,饶恕我吧。是的!我永远是你的。你说对了。摸摸我的头,看看到底是不是我。以前的事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不能再把我们分开了。我从地狱里升上了天堂。你说我又下来了,不是的,我又上来了。你瞧!我又跟你在一起了。实在对你说吧,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又在一起了!这话是谁说的?我们又重逢了。一切的灾难都过去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快乐,没有别的。我们要重新建立我们快乐的生活,我们把门关得严严的,使坏运气永远不能再进来。我回头把经过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一定会惊奇的。船开了。谁也不能阻止船不走。我们已经动身,我们自由了,我们到荷兰去,我们要结婚。对于养家糊口,我一点也不担心。谁能阻挡我们呢?什么也不用怕。我崇拜你!”
  “不要这么快!”于苏斯讷讷地说。
  蒂浑身哆嗦着,用她颤动的手指,像抚摸天神似的,抚摸着格温普兰的面庞。他听见她自言自语地说:
  “神仙就是这个模样。”
  接着她又抚摸他的衣服。
  “皮披肩,”她说,“上衣。什么都没有变。样样都跟以前一样。”
  于苏斯非常惊奇,心里乐得开了花,他一面笑,一面泪眼模糊地望着他们,自个儿嘟哝道:
  “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我真是个荒唐的笨蛋。格温普兰还活着!我是亲眼看见他被送进坟墓里去的呀!我又是哭又是笑。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个。我简直像个谈恋爱的傻子。可是我正是这样的人。我爱他们两个。算啦,老畜生!太激动了。太激动了。我怕的正是这个。不,我希望的正是这个。格温普兰,千万要体贴她。是的,让他们吻吻吧。这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一个旁观者。我这种情感实在滑稽。我是他们的幸福的寄生虫,我也分到一份幸福。这跟我毫无关系,可是又好像跟我有点关系。孩子们,我祝福你们。”
  在于苏斯自言自语的时候,格温普兰大声说:
  “蒂,你太美丽了。我不知道这几天我的理智到哪儿去了。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我又看见了你,可是直到现在我还难于相信。在这只船上!可是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居然把你们弄到这个地步!‘绿箱子’哪儿去了?他们抢劫你们。他们把你们赶出来了。这是卑鄙的。哼!我要替你们报仇!我要替你报仇,蒂!我要惩罚他们。我是英国的上议员。”
  于苏斯好似被一颗行星当胸撞了一下似的,向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格温普兰。
  “没说的,他没有死,可是他恐怕疯了吧?”
  他狐疑地支着耳朵听下去。
  格温普兰接着说:
  “你放心吧,蒂。我要到上议院去告状。”
  于苏斯仍旧望着他,并且用手指尖敲敲自己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他才下定了决心:
  “没有关系,”他嘟囔着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的格温普兰,你欢喜发疯就发疯好了。这是各人的权利。我呢,我很幸福。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船继续平稳地迅速前进。夜色愈来愈暗。海洋里涌来的浓雾侵入天顶,天上没有扫荡雾气的风。几颗很大的星星还勉强能够瞧见,它们一个随着一个,慢慢地消失,不大工夫,连一颗星也没有了,无际的天空漆黑而又平静。河道越来越宽了,两岸变成了两条棕色的线,跟夜色混在一起,差不多看不见了。黑暗里一切都显得无比平静。格温普兰搂着蒂,歪着身子坐着。他们一会儿谈话,一会儿大嚷小叫,一会儿嘁嘁喳喳,喁喁低语。这是疯狂的情话。欢乐之神啊!应该怎样画你的肖像呢?
  “我的生命!”
  “我的天!”
  “我的爱!”
  “我终身的幸福!”
  “蒂,我醉了。让我吻吻你的脚吧。”
  “原来是你啊!”
  “我现在要对你说的太多了,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吻我一下吧!”
  “我亲爱的妻子!”
  “格温普兰,不要再对我说我长得美丽。长得美丽的是你。”
  “我又找到了你,你就在我心里。这就行了。你是我的。我不是在做梦。确实是你。这是可能的吗?是可能的。我重新获得了生命。蒂!要是你知道我遇见的各种惊险就好了。”
  “格温普兰!”
  “我爱你!”
  于苏斯喃喃地说:
  “我简直乐得像个老祖父了。”
  奥莫从车子底下爬出来,悄悄地围着每个人转,它不让人家注意它,一会儿舔舔于苏斯的大靴子,一会儿舔舔格温普兰的上衣,一会儿舔舔蒂的长袍,一会儿舔舔垫子。这是它向他们祝福的办法。
  他们已经走过夏孙和美德威河口,马上就要出海了。无际的黑暗是那样宁静,他们毫无困难地通过了泰晤士河下游;船上不需要操作,所以没有一个水手被叫到甲板上来。船尾上,船主仍旧独个儿掌舵。船尾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船头上,风灯照着这几个快乐的人,由于这个不期而遇的巧合,他们突然从不幸的深渊升到快乐的境地。
             第四章 不,在天上!
  蒂突然挣开格温普兰的怀抱,站起身来。她双手扪在心口上,好像要平静她的心跳似的。
  “我这是怎么啦?”她说,“我有点不对劲儿。快乐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要紧。很好。啊,我的格温普兰,你突然出现了,我好像受到了一个打击。幸福的打击。天大的幸福注入人的心坎,会使人觉得跟喝醉了一样。你不在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死了。真正的生命已经离开我了,你现在又把它还给了我。我感觉到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撕碎,这是黑暗被撕碎了,同时感觉到一个强烈、热情、快乐的生命涌上心头。你给我的这个生命是奇妙无比的。它是那么圣洁,使我有点感到痛苦。仿佛灵魂越长越大,我们的身体很难容纳它了。这个赛似神仙的生命,这个无限满足的生命,流进了我的脑海,贯穿了我的全身。我的胸窝里好像有一对扇动的翅膀。我觉得很奇怪。可是却很幸福。格温普兰,你使我复活了。”
  她的面色白一阵,红一阵,越来越红,接着她就倒了下来。
  “天呀!”于苏斯说,“你把她害死了。”
  格温普兰向蒂伸出胳膊。极度的痛苦突然从心迷神醉的幸福中来临,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呀!如果他不是抱着她的话,自己恐怕也要倒下去了。
  “蒂!”他浑身哆嗦着叫道,“你怎么啦?”
  “没有什么,”她说,“我爱你!”
  她躺在格温普兰怀里,好像一块捡起来的白布似的。她搭拉着两只手。
  格温普兰和于苏斯扶着她躺在垫子上。她有气无力地说:
  “我躺着喘不过气来。”
  他们扶着她坐起来。
  于苏斯说:
  “枕头!”
  她回答:
  “为什么还要枕头?有格温普兰在这儿呢!”
  她把头靠在格温普兰肩上;他坐在她身后扶住她,眼里充满了悲痛。
  “啊!”她说,“我多么快乐啊!”
  于苏斯抓住她的手腕,数脉搏的跳动。他没有摇头,他什么也没有说,只能从他眼皮迅速的跳动里猜出他的心思,眼皮痉挛地一开一合,好像要阻止泪河涌出来。
  “怎么样?”格温普兰问。
  于苏斯把他的耳朵贴在蒂的左胸上。
  格温普兰急切地又问了一遍,同时又害怕于苏斯回答他。
  于苏斯望望格温普兰,又望望蒂。他面色铁青。他说:
  “现在,坎特伯雷大概就在我们左边。这儿离格累森德不远。整整一夜却是好天气。用不着耽心海上的攻击,因为舰队都在西班牙沿海的地方。我们的航行一定会顺利的。”
  蒂佝偻着,脸色愈来愈白,痉挛的手指紧紧地捏住自己的衣服。她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忧伤口气,叹息了一声,喃喃地说: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快死了。”
  格温普兰面色可怕地站了起来。于苏斯扶着蒂。
  “死!你死!不,决不。你不能死。现在死!立刻死!不可能。上天是仁慈的。刚把你送回来,马上又把你带走!不。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上天有意让我们不相信他。每一样东西,天、地、婴儿的摇篮、母亲的养育、人心、爱情、星星,就都是陷阱了。老天爷成了叛徒,人类就只会上当!那就什么东西也没有!那就应该咒诅造物!一切都是深渊!蒂!你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你要活下去。我要你活下去。你应该服从我。我是你的丈夫,你的主人。我不许你离开我。啊!老天爷!啊!不幸的人!不,这是不可能的。在你死后我还在世上!这跟天上缺了太阳一样可怕。蒂!蒂!醒过来吧!这不过是一时的痛苦,马上就会过去的。我们有时候打一个寒战,事后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我绝对需要你身体健康,再也不受苦。你死!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呢?一想到这点,我就疯了。我们彼此相属,相亲相爱。你没有理由走。那是不公道的。我犯过罪吗?何况,你已经饶恕了我。啊,你不愿让我悲观失望,让我变成一个罪人,一个疯子,一个惨遭天谴的人吧!蒂!我请你,我求你,我合起双手恳求你不要死。”
  他捏紧拳头,抓自己的头发,恐怖、痛苦、呜咽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跪在她面前。
  “我的格温普兰,”她说,“这不是我的错儿。”
  这时她唇边冒出一团鲜红的泡沫,于苏斯连忙用她的长袍的衣边揩掉,格温普兰这时正俯下身子,没有看见。格温普兰抱着她的腿,念叨不清地恳求她。
  “我对你说我不愿意这样。你死!我没有力量阻止它。要死就一起死吧。只能这样。你死,我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的女神,我的爱!要知道我在这儿。我发誓,你一定会活下去。死!你可没有想到,你死了以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你能想到我无论如何不能失掉你,你就会看出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蒂!你看,只有你一个人。我遇见了最出奇的事情。你无法想像我在几小时里面已经经历了整个的一生。我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什么也没有变。你还活着。如果你不在了,宇宙便毫无意义了。留下来吧。可怜可怜我吧。你既然爱我,那就活下去。我重新找到了你,那就是为了要留住你。等一等。我们刚刚相逢不久,是不能就这样分手的。不要心急。啊,老天爷,我心里多么难过啊!你不恨我,不是吗?你知道我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来找我的是铁棒官。你瞧好了,你一定会好一些的、蒂,我们一切都谈妥了。我们将来会幸福的。不要让我伤心绝望。蒂,我并没有对你不起!”
  这些话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呜咽里挤出来的。使人能够感觉到这是沮丧和反抗的混合产物。从格温普兰心坎里涌出来的,是能够感动鸽子的叹息,是能够吓退狮子的怒吼。
  蒂的回答越来越模糊不清,差不多每个字都要停顿一下:
  “哎呀!没有用了。我亲爱的,我看出来你已经尽了你的力量。一个钟头以前我想死,现在我不愿意死了。格温普兰,我崇拜的格温普兰,我们从前多么幸福啊!上天把你放在我的生活里,现在他又要把我从你的生活里收回去。你瞧,我要走了。你会记住‘绿箱子’和你可怜的小瞎子蒂的,不是吗?你会记住我的歌声。不要忘记我的声音和我说‘我爱你’的神气!晚上,在你睡熟的时候,我会回来对你说这三个字。我们又见面了,可是快乐太厉害了。必须立刻结束。这次该我走了。我热爱我的父亲于苏斯和我们的哥哥奥莫。你们都太好了。这儿缺少空气。打开窗子吧。我的格温普兰,我没有告诉你,有一天来了一个女人,我嫉妒起来了。你也许不懂我指的是谁,是不是?把我的胳膊盖起来吧。我有点冷。费毕和维纳斯在哪儿?一个人最后会爱所有的人。你会爱那些看见你过幸福生活的人。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高兴的时候,他们在那儿也快乐。为什么这一切都消失了呢?我不知道这两天出了些什么事。现在我快要死了。请你们让我穿着我身上的衣服。在我穿上它的时候,我已经预料到它是我的殓尸布。我希望把它带走。上面有格温普兰的吻。唉,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活下去。我们在简陋的旅行篷车里过的是多么快乐的日子呀!我们唱歌。我听见鼓掌的声音!大家永不分离是多么快乐啊!对我来说,好像我和你们是在云端里生活的。虽然我双目失明,也知道不少的东西,我不会把这一天跟另外的一天混淆起来,我听了格温普兰的动静,就知道是上午,我梦见格温普兰,就知道是夜里。我感觉到有一个东西包围着我,这是他的灵魂。我们相亲相爱。这一切都消失了;连歌唱也没有了。唉,不能再活下去了!你会想念我的,我亲爱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疲弱无力。垂死时生命力的消失使她差不多停止了呼吸。她的手指紧紧握着大拇指,暗示最后的时刻已经近了。在这个童贞女临终时轻轻的疾声里,天神大概已经开始絮语了吧。
  她喃喃地说:
  “你们会想念我的,不是吗?因为如果没有人想念我,我就死得太伤心了。我有时候任性,我请你们原谅我。我深信,如果上天愿意的话,我们还会幸福的,我的格温普兰,因为我们占的地方并不大,因为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谋生。可是上天不愿意这样。我一点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死。我从来不埋怨我眼瞎,我从来没有得罪人。我只要求瞎着眼睛待在你身旁。唉!分离是多么凄惨啊!”
  她气喘吁吁地说出来的话,好像被风吹散似的,一句跟着一句消灭了。
  “格温普兰,”她接着说,“你会想念我的,不是吗?我死后所需要的就是这个。”
  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
  “啊!让我留在你们身边吧!”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
  “希望你尽可能早点来找我。即使是在天上,我少了你也是不会幸福的。不要让我孤苦伶仃的待得太久,我亲爱的格温普兰!天堂就在这儿。上面不过是青天。啊!我问得慌!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亲爱的!”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大叫一声。
  “永别了!”蒂说。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又叫了一声。
  他用嘴亲着蒂那双冷冰冰的美丽的手。
  有好一会儿的工夫,她似乎停止了呼吸。
  接着,她撑着时弯抬起身来,一道电光闪过她的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微笑。她的声音突然变得生气勃勃。
  “光明!”她嚷了起来,“我看见了光明!”
  她随后就断气了。
  她倒在垫子上不动了。
  “死了!”于苏斯说。
  可怜的老头儿好像被绝望压碎了似的,秃头俯在蒂脚下,一张胀满泪水的面孔藏在蒂长袍的衣褶里,他就这样昏过去了。
  这时候格温普兰的表情可怕极了。
  他站起来,抬起头,凝视上面无际的黑夜。
  谁也没有注意他,大概黑暗里有一个看不见的灵魂在注视他吧,只见他高高举起双手,说道:
  “我来了!”
  他向着船边走过去,好像有一个幻象在吸引着他。
  深渊就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
  他慢慢地走着,没有朝脚下望一眼。
  他脸上挂着微笑,跟蒂刚才的微笑一样。
  他一直朝前走。他好像在注视什么东西似的。
  他眼睛里闪着一道亮光,仿佛这是他远远看见的那个灵魂的反光。
  他大声说:“好的!”
  他每走一步,就离船边近一步。
  他举着胳膊,头朝后仰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像鬼怪似的僵硬地走着。
  他既不慌忙,也不犹豫,像注定似的准确地朝前走,好像前面根本没有张着巨吻的深渊和打开的坟墓一样。他喃喃地说:“你放心吧。我跟着你。我懂得你对我做的信号。”
  他的眼睛盯住天上最黑暗的一点、他在微笑。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可是显而易见的,他看见了一颗。
  他穿过了甲板。
  他四肢僵硬地走了几步,来到船边。
  “到了,”他说。“蒂,瞧,我来了!”
  他接着又往前走。那里没有舷墙。前面什么也没有。他又迈了一步。
  他跌下去了。
  夜色沉闷、黑暗;水很深。他沉下去了。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悄悄地不见了。谁也没有看见,谁也没有听见。船继续前进,河水继续流动。
  过了不久,船就到了海上。
  当于苏斯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看见格温普兰,只看见奥莫在船边望着海面,向黑暗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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