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读网 - 人生必读的书

TXT下载此书 | 书籍信息


(双击鼠标开启屏幕滚动,鼠标上下控制速度) 返回首页
选择背景色:
浏览字体:[ ]  
字体颜色: 双击鼠标滚屏: (1最慢,10最快)

淑女之家

_10 鬼马星 (当代)
  “动机是什么?她那么恨我,企图谋害我的动机是什么?”
  简东平叹了口气:“这其实在您的书里就有答案。”他拍拍《淑女之家》的封面。
  “是吗?”沈碧云大感兴趣,“在哪里?”
  简东平翻到他之前找到的两处,指给她看,她看了好久,才转给简律师。
  她思索片刻后,忽然恍然大悟:“你是说,因为那两件事……那么你的意思难道是说……”
  沈老太太是个聪明人,简东平很高兴他打的哑谜,她已经猜出答案了。
  “我想正是这两件事。”他道。
  “我真是没想到。不过,被你这么一说,也很合理。”沈碧云的脸上还有些惊魂未定,她回头问简律师,“你也没想到吧。”
  “如果真的是为了这两件事,那她的确动机明显。”简律师点了点头,把书推到一边问儿子,“那你是不是该把这事跟老林说一下?”
  “我想等找到我想找的东西后再告诉他,再说,小戈就是警察,以后让她自己跟林叔叔报告吧。其实我觉得,林叔叔肯定也知道向兵不是凶手。”简东平说。
  “我猜也是,这老家伙最爱跟我抬杠,当初要不是我拼命说向兵就是凶手,这家伙肯定没这么立场坚定。哈哈哈。”简律师大笑。
简律师和沈碧云离开后,凌戈问简东平:
  “你真的认为她是凶手?”
  “嗯,我觉得就是她。”他忽然想到一个问题,“我刚刚一直想问你,那个人偷进雨杉的房间后,雨杉第二天回来有什么反应?有没有抱怨说少了什么东西?”
  “这是我觉得很奇怪的地方。她什么反应都没有,没说少什么。会不会是我看错了?我觉得不会啊,那人那天肯定是在找东西。我想她带走的东西一定很小很小。”凌戈的眼珠转来转去,好像在认真地动脑筋。
  “或者也可能是换了一样东西。”简东平琢磨道。
  “换了一样东西?”凌戈睁大了眼睛。
  “我明白了!”简东平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他大叫一声。
  “你明白什么了?”凌戈紧张地注视着他。
  简东平觉得有趣。禁不住哈哈笑起来。
  “你笑什么呀?”
  “好了,小戈,帮我做几件事吧。”
  “想让我干什么?”凌戈兴高采烈地问道,简东平知道她为什么高兴,因为她终于可以明目张胆地找她一直想找的口香糖了。
  “先去找找口香糖。”
  凌戈点点头。
  “你不是说雨杉的抽屉里有把雨伞吗?你到那个人的房间里去找找有没有一模一样的雨伞。”
  凌戈瞪大眼睛,捂住了嘴:“你是说她偷偷摸摸到雨杉的房间是换了一把一摸一样的雨伞?”
  “周谨出事的那天下了大雨,凶手出门的时候还没下雨,所以她没带伞,等她干完了她想干的,外面却下起了大雨,于是她就拿了周谨的伞离开了现场。我怀疑,那把伞后来是被雨杉拿去用了,她一直想要拿回来。那把伞上应该有周谨的血迹或者别的什么痕迹。”
  “可是你遇见周谨的时候,说她被淋成了落汤鸡,她没带伞啊。”
  “周谨拐进了辛程路的某个地方,那条路很长,这一路上她肯定买了把伞。但是当然,这还只是我的猜测,我没一定的把握,我明天去那个地方找找。”他说到这儿,握住她的手叫了她一声,“凌戈。”
  “啊?”
  “我有种感觉。”
  “什么感觉?”凌戈疑惑地看着他。
  他迟疑了一下才说:
  “我觉得周谨有可能还活着。”
  “是吗?!”她惊喜地睁大了眼睛。
  “如果周谨死了,应该有气味吧,现在又是夏天,辛程路附近一带都是民居,如果她死了,应该早被发现了,所以我怀疑……当然,我只是瞎猜猜。”他的确没把握,想想如果凶手分尸逐步把尸块移走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她能把尸块埋在哪里呢?这同样非常容易暴露……“我真希望她还活着。可凶手为什么没杀她?”凌戈也
  “这就不清楚了,也许她还没等到一个良好的时机吧。”对她来说,最麻烦的应该就是如何处理尸体了,因为这是一个她不熟悉的环境……还是等明天去看了再说吧,他一边想,一边走到沙发边,从下面的角落里拿出一个鞋盒递给凌戈。
  “这是什么呀。”凌戈疑惑地看了他一眼。
  “打开看看。”他笑着说。
  凌戈打开鞋盒,立刻露出欣喜的表情。今天早晨他抽空去了趟附近的商场为她买了双新凉鞋,那天看见她对付那双旧凉鞋时的懊恼表情,他感到有些难过。
  “喜欢吗?我早上特地去给你买的。”他温柔地问她。
  凌戈笑着点点头:“嗯,好漂亮,比雨杉的那双还漂亮。”
  “当然比她漂亮。我给你买的可不是一般的好鞋。”凌戈喜欢这双鞋,他非常高兴。
  “很贵吧,多少钱啊?怎么也得150元吧,我下月发了工资再还你钱好吗?”凌戈盯着鞋子看。
  “你说150?后面还要加个零。”简东平平静地说。
  “啊……”凌戈倒抽了一口冷气,抬头望着他,惊叫道,“要1500元?”
  “确切地说,是1580元,物有所值,牌子我就不说了,只要你喜欢就行,不用还我钱。”
  “那我不能要,太贵重了!”凌戈把鞋子还给他,他早料到她会这样。
  “好,你不要是吧,那我扔了!”他拿起里面的两只鞋,径直走到窗口,刚作出要扔出去的动作,就被凌戈抢了过去。
  “你太败家了,怎么能把那么贵的鞋扔了呢?”她抱着那两只鞋,像抱着个金元宝。
  “肉圆,我觉得你的脚配得起这双鞋。这是我给你的礼物,真的不用还。”他好声好气地劝道,“昨天正好有人给我打了笔稿费,我就拿它给你买了鞋。对我来说,这只是笔小稿费而已,你就别推辞了。”
  凌戈拿着那双鞋,不知所措地看着他,脸红一阵白一阵的,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可怜兮兮地说:“可是,警察不能拿人家那么贵重的东西的。而且它那么贵我怎么还舍得穿它?我都想把它存到银行去了。”
  “亲爱的,我跟你的关系可不是普通的警民关系,我们是预备夫妻,我昨天才吃过番茄,忘了?”他笑着看她。
  她红着脸白了他一眼,小声道:“你那也叫吃番茄?只能算是鸡啄米。”
  “我不是不敢吗?”这回换他有点不好意思了,他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肚子,“我怕吃得太猛胃疼。”说完见她不答话,他笑着催促道:
  “好了,好了,别说了,快点穿上让我看看。难道你想我替你穿?”
  她无奈换上了鞋。
  “怎么样?合适吗?”他问道。
  “正好啊,好舒服,我还是第一次穿那么贵的鞋呢!”她好像又高兴起来,笑嘻嘻地说,她抬起头庄严地在房间里走了几步,忽然回头问他,“你怎么知道我穿几码的鞋?”
  他大笑。
  “我怎么会不知道?”
16.是死是活
  
  盘问向兵对林仲杰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难缠的对决了,而是一次轻松的问答游戏,关键不是向兵怎么答,而是他怎么问。他相信,只要他问,向兵都会如实回答。他比那个家里的女人好对付得多,他早已经放弃抵抗了。林仲杰从跟他的交锋中,清楚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放弃”,他放弃挣扎,放弃为自己辩护,林仲杰觉得,与其说是在接受审问,倒不如说他在进行另一次自杀。只不过,警察没有那么好利用,不是你想死,就打你一枪的。
  “这么说,是你用花瓶砸碎了苏志文的后脑?”林仲杰问道。
  “是的。”向兵低着头回答。
  “他当时站在哪里?”
  “他站在铁箱前面,箱子开着。”
  “他在干吗?”林仲杰问道。
  “我不知道。我没注意,我一直看着他,在想怎么下手。”向兵的眼珠瞪得老大,好像苏志文的后脑再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他手上有没有拿什么东西?”
  “他……”向兵仰头想了一会儿,“他手里有个东西,很长,我没看清。”
  “是你把储藏室搞得乱七八糟的吗?”林仲杰想到了现场那些被丢弃一地的旗袍和书本,问道。
  “我砸了他的头就出去了。”向兵朝林仲杰不友善地露出眼白,“我不会干那种多余的事。没那心情。”
  “当时其它的箱子都关着吗?”
  向兵把脸转向左边,想了一下说:“是的,都关着。”
  “除了那个大铁箱外,离他最近的箱子是哪一个?”
  “嗯,是一个绿色的旅行箱。我一进门就看见那个箱子在他脚边。”向兵说。
  林仲杰很高兴,终于在第三次盘问后,有了一个新收获,绿色行李箱在苏志文的脚边,当时他手里还拿着件东西,看来他是准备把什么东西放在行李箱里。但那是什么呢?是不是沈碧云说的黄亚柳的卷轴画呢?
  “他手里的东西有多长?是不是一卷画?”林仲杰启发道。
  “不是。”向兵不假思索地回答。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他的干脆让林仲杰有些迷惑。
  “因为那个东西没卷轴画那么长,它大概只有一截手臂这么长,扁的,白色的。就像是……”向兵的眼珠翻向天花板,仿佛在思考该用什么词语来解释自己看到那个神秘物体,林仲杰耐心地等待着,他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以现在向兵的合作态度,必然会给他提供一碗方便下口的豆腐。
  过了大约两分钟,向兵才把目光重新移到林仲杰的脸上。
  “很像一个玉如意。我从来没看见过真的玉如意,所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反正很像。”向兵说。
  玉如意!林仲杰的脑子好像被什么东西抽了一下。在沈碧云那本又长有啰嗦的自传《淑女之家》里(谢天谢地,他花了三个晚上总算把它看完了),曾经提到过玉如意,那是沈碧云的第二任丈夫方国华的传家宝。
  “你把他砸昏后,没去看那东西是什么吗?”
  “我进去的时候,他好像正把那东西藏到衣服里去。我当时也没注意,他倒在箱子里后,我只关心他有没有死,我推了他两下,还试了下他的鼻息,他没呼吸了。”向兵颓丧地摇了摇头,“想不到,我这人干什么都不成功,杀人倒那么顺利。我当时没多想就用他的手指在箱子的内侧写了‘不是向兵’四个字,然后我就走了。”
  最初听说“不是向兵”这四个字出自向兵之手时,林仲杰先是觉得不可思议,继而觉得好笑,他不得不承认,这四字留言,虽然幼稚可笑,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但倒也不能说是个败招,至少在一段时间内,它迷惑了警方的视线。
林仲杰还不打算告诉他凶手另有其人,于是问道:“你跟苏志文说过些什么?”
  “我的脚步声大概惊动了他,他回头看是我,有些吃惊,我解释说我走错门了,他打断了我的话,说现在外面没人,你赶快走,不然被人看见就不好了。他还说,这里是这个家的禁地,只有得到老佛爷的允许才能进来。他说完话,就把头转了回去。我就是趁这机会用花瓶砸了他的后脑。”
  “你说他很吃惊,他是怎么说的,我是指原话。”林仲杰想知道苏志文看见向兵时第一反应,他觉得这应该很具意义。
  “他的原话是……‘怎么是你?’”向兵皱起眉头想了想,又补充道,“向兵,怎么是你?他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们还说过什么?只说了这几句?”
  “我……为了迷惑他,也跟他闲扯过几句。”向兵消沉地叹了口气,说道,“我说,那个箱子原来是你的,我下午还看见它在楼梯下面的小过道里。”
  “他怎么说?”
  “他说我眼睛挺尖的。我说我是搞旅游的,对旅行箱之类的东西比较注意。我说这箱子质量不好,应该是次货。他说,能用就行。然后,他就叫我出去。”
  “你真的看见那个箱子在楼道底下吗?”
  “那天下午我在走廊上掏手机打电话的时候,口袋里有个硬币滚到了楼道底下,我在那里看见了那个绿色旅行箱,但是它的外面用布和报纸包着。”
  “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不奇怪,那里好像就是堆放杂物的。而且我也没看清那个箱子是新是旧。我不知道。”向兵冷漠地说。
  “你说你是通过底楼走道的窗口看见苏志文进的储藏室?”
  “是的。”
  “他有没有提着这个箱子?”
  “他没有。”向兵说。
  那么就是另一个人把旅行箱推进了储藏室。如果在苏志文之前,没人进过储藏室,那么提箱子的人一定在苏志文之后进入的,拖着箱子进入储藏室,苏志文不会看不见,箱子如果是在他的脚边,那说明两点,第一他不仅知道拖箱子的人是谁,他们还是事先商量好的。第二,那个人当时就在现场,她躲在某个地方,目击了向兵对苏志文的袭击,然后用事先准备好的擀面杖插入了锁孔。她在那里,也许本来就是准备这么干的,但是向兵替她完成了第一步。
  “向兵,怎么是你?”也许,苏志文和那个人一开始以为是别人,或许是沈碧云。所以,她不得不躲起来,因为她没有理由留在那里。
  那么她有什么地方可躲呢?林仲杰觉得只有那两幅壁画背后可以藏人,按照体形来说,那个人符合这要求,按照时间点来看,也只有这一个人符合。但是,现在下结论似乎还太早,因为有很多东西,还没完全联系起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苏志文会跟这个人商量好了一起去储藏室?毫无疑问,苏志文是准备用那个绿色行李箱装点什么走,这不仅包括沈碧云让他拿的画,因为如果光是画,他不用带箱子,夹在腋下就能拿走。
  试想,如果苏志文是要拿一件其他的东西,那这跟那个人有什么关系?为什么她要参与其中?难道苏志文非要她的指引才能拿到那件东西吗?也许她有把钥匙,可以打开其中的一个箱子,而箱子里就放着苏志文想要的东西。既然如此,那证明,箱子归她所有,但既然如此,她又怎么会甘心把这东西交给他?难道她想委托苏志文变卖?或者说,这其实是,其实是一场敲诈?……
  “我只觉得有件事很奇怪。”
  林仲杰正在凝神思索,他的思路被向兵打断了。
  “你说什么?”
  “我觉得有件事很奇怪。”向兵说。
  “什么事?”林仲杰最喜欢听奇怪的事。
  “我的手机失而复得了。”向兵眼神涣散地说。
  “怎么回事?具体说说。”林仲杰催促道。
  “可能是因为太紧张,或者,嗯,拿手套的时候太慌张,我离开储藏室回到园子后发现我的手机不见了,怎么找都找不到,但是后来,等我洗完澡准备睡觉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它就在我的衣服口袋里。我可以肯定我离开储藏室的时候,翻遍了所有的口袋,它肯定不在。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干的?”向兵用求助的眼神盯着林仲杰看。
  那肯定是你太太曾雨杉帮你拿回来的,她在你之后进了储藏室,也只有她能把手机放回到你的衣服口袋里,林仲杰想,这大概就是10点过后,方琪再遇她时她痛哭流涕的原因。
  也许她当时并不知道向兵袭击了苏志文,只知道她的新婚丈夫偷偷溜进了储藏室,她认为他想偷东西,她为自己嫁了这么个猥琐的男人而难过,但她又不能明说,因为家人都不看好她的婚姻。但那时候她还只是普通的烦心,当她得知苏志文死在储藏室里之后,她对向兵的怀疑和厌恶进一步加深了,她没办法说自己在现场捡过他的手机,因为那就证明她也去过储藏室。她只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审问中把矛头引向他。她认为就是向兵杀死了苏志文。林仲杰花了一个小时完成了对向兵的再次审讯,便立刻前往同华路45弄。几分钟前,简东平给他打电话,神秘兮兮地说,他已经找到了“苏志文”一案的关键证人,请他务必立刻去一趟。
  林仲杰知道简东平如果不是掌握了重要的证据,是不会轻易跟他联系的,所以,这一趟他非走不可。
  “嗨,林叔叔。”一见面,简东平就热情地走上来跟他打招呼,跟过去一样,他看上去朝气蓬勃充满活力。今天他穿着件蓝汗衫,下面配了条白色中裤,一个咖啡色尼龙包斜背在肩上。
  “你要我见什么关键证人?”林仲杰开门见山地问道。
  “小戈没跟您报告周谨的事吗?”简东平不答反问。
  原来是那个失踪女人的事。林仲杰已经让手下的小郑对其作了基本的调查,到目前为止,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周琴的失踪跟苏志文的死有关系,但具体有哪些关联,目前尚未查实。
  “你说的那个女人应该叫周琴吧。她在5月7日五点多给苏志文去过一个电话,然后把两个箱子丢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人就失踪了。你说的关键证人就是她?”林仲杰斜睨着简东平问道。虽然无法肯定,但他一直觉得这个丢下箱子离奇失踪的女人应该早已遭遇不测了,自从看到她留下的箱子后,他就一直在等待她的尸体出现,难道……她还活着?这可真是个大突破!他诧异地回头看者简东平,禁不住停下了脚步。
  “是的。她还活着。但只剩下半条命了!”简东平的口气不容置疑,他一边说,一边加快了脚步,“快走吧!林叔叔。我不敢破坏现场,所以没动她,我想这还是让你们来处理比较妥当。”
  被简东平这么一说,林仲杰的心骤然紧缩起来。难道,她,真的,活着?!虽然他曾经亲临过无数凶案现场,但是预料中的尸体忽然变成活人的情况并不多见。法医固然能让死尸开口说话,但一个活人,显然能比死尸说的多得多。而且,她还说着!作为一个人,他为这个年轻姑娘的死而复生由衷地感到兴奋。但是……只剩下半条命是什么意思?不知道她还能开口说话吗?她的身体器官还能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吗?如果能维持,还能维持多久?想到这里,他禁不住加快了脚步。
  几分钟后,简东平把他带到一幢旧楼前停下。林仲杰看见灰色的砖墙上,有一个画着红圈的大字,“拆”。
  “她就在这上面二楼03室。您上去吧,我在下面等着。”简东平识趣地说。
  林仲杰向他点了点头,走了上去。
  不一会儿,他就来到03室门口,房门虚掩着,按照进入现场的规定,他戴上手套套完鞋套才推门进去。
  这是一套只有一间卧室的旧式公房。厨房、卫生间和卧室成直线分布,他顺着阴暗的走道径直向房间走去,屋子里黑魆魆的,散发着一股刺鼻的尿骚味。一进卧室,他就看见床上躺着一个裸体女人。她的双手双脚被捆绑在床栏上,身上搭着条薄薄的毯子,屁股下面则垫着成人纸尿裤,上面有一片黄色的污渍,她的枕头边还放着一个婴儿用的水壶,吸管正对着她的嘴。难道这就是周谨?林仲杰走到床边,发现她双目紧闭,对他的进入没有任何反应。
  他摸了摸她的额头,发现她身子还有温度,又试了试她的鼻息,不错,还有呼吸,只是比较微弱,他没仔细看过周谨的照片,但是不管她是谁,现在事不宜迟,赶紧叫救护车!他迅速掏出手机,拨通了120。
  10分钟后,救护车呼啸而去,拉走了奄奄一息的周谨。望着远去的救护车,林仲杰脑海里挥之不去的不是周谨那张惨白消瘦的脸和鸡爪般瘦棱棱的手,而是垫在她手腕里被捆位置下面的棉布,凶手这么做也许是为了模糊捆绑的痕迹吧。
  在楼下,他碰到了正等着他的简东平。
  “她为什么不叫?”他问道,她的嘴里并没有塞什么填充物。
  “她为什么不叫?”他问道,她的嘴里并没有塞什么填充物。
“开始肯定是没让她叫,后来她是叫不动了。”简东平指指自己的头,说,“我看到她头上有个伤疤。凶手肯定是先袭击了她,然后把她绑上了床,可能还给她吃过安眠药,床边的垃圾桶里有个装安眠药的空药瓶。”
  周谨头上的伤疤和垃圾桶里的空药瓶,林仲杰都注意到了,但是有一点他不明白。
  “凶手为什么不杀她?”林仲杰问道。
  “现在是夏天,如果杀了她,尸体很容易被发现,对她来说,杀人容易,但处理尸体却很难。因为她既没体力,又没技巧。所以她在等一个好的时机。”
  “好的时机?”
  “因为要拆迁,这幢楼里的很多居民都已经搬走了,但是二楼她隔壁的居民要在这个星期搬走,这是我刚刚打听到的,”简东平指指这幢楼外墙面上的那个鲜明的红色“拆”字,“所以,我想她是想等隔壁邻居搬走后再杀周谨,这样杀完人后,她就可以把尸体移到隔壁,然后一走了之。”
  “把尸体移到隔壁去?”林仲杰可不觉得这是处理尸体的好办法。
  “林叔叔,在你来之前,我把这栋楼上上下下都看了一遍,发现大部分人搬走后,房子都没锁门,因为他们把锁拆了一起带走了。三楼和四楼就有没锁的空房子,但是以她的体力只能把尸体搬到隔壁,搬不上楼。所以她在等邻居搬家。”简东平笑笑说,“夜深人静的时候,做这事并不难。她可以提着周谨手臂拖过去,一会儿就完成了。”
  “但尸体终究还是要被发现的,而且还是那么近。”
  “所以她并没有用暴力杀死周谨。她的方法是,不给她吃饭,活活把她饿死。我查过了,房间里没留下食物残渣,她肯定一开始就只给她吃很少的东西,这几天根本就没给她吃饭。她这么做一方面可以让周谨丧失抵抗能力,另一方面,如果周谨是被饿死的,没穿衣服或衣衫褴褛躺在一间即将被拆迁的空房子里,她很可能会被警方当作走投无路的流浪汉来处理。您注意到了吗,周谨手脚被捆的位置下面垫了棉布,这样,捆绑的痕迹就会相对模糊一点,至少凶手是这么想的。”
  那倒也是,林仲杰想,目前来本市讨生活的外地人很多,因找不到工作或遭遇别的挫折,最后沦为乞丐,穷途末路甚至横死街头的例子也不是没有。
  “这房子应该是租的吧,如果房主接触过凶手……”
  “这房子是周谨租的。”简东平毫不犹豫地打断了他的话,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苏志文经常到这儿来跟周谨约会。”
  林仲杰记得方晓曦曾经说,苏志文每周二下午都会外出,难道他是到这儿来跟周谨约会?
  “你怎么知道?”林仲杰禁不住问道。
  “因为如果不是周谨租的,我就不可能根据周谨的口诀找到这里。”简东平没有给林仲杰思考的余地就说了下去,“还记得向兵的口供吗?他在辛程路上曾经遇到过苏志文,苏志文当时拿着一张纸条茫然失措,不知道该怎么走。”
  “什么左拐三,右拐四的。”林仲杰还记得这个细节。
  “这条口诀是周谨给苏志文的。”简东平说。
   “你怎么知道?”
  “我在周谨的自传体小说里找到了这句口诀的全文,全文是‘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两包红双喜’, 在多年前,她曾经跟苏志文说过这个口诀,当时苏志文她所就读的中学附近向她问路,后来他们就是这样认识的。”简东平看了林仲杰一眼,仿佛在等林仲杰提问。
  “他们认识很多年了吗?”
  “是的,他们6年前就认识了。”简东平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多作停留,他很快把话题转向了他想说的部分,“我最后一次看到周谨,是在辛程路45号,这与向兵碰到苏志文的地点不谋而合。当年周谨曾按照这个口诀把苏志文从她所就读的中学门口带到同庆路他想去的地方。于是我就按照我在周谨家乡找到的路线摸索着走了一遍。”
  原来这小子去过周谨的故乡了,真没想到!简东平没注意林仲杰脸上惊讶的表情,他接着说,“所谓左拐三,就是往左转三个小路口,右拐四,自然就是左拐之后再向右拐4个弯,口诀的关键是后面两句,一瓶七喜,两包红双喜。一瓶七喜,在她家乡的那条路上,其实是个卖伞的小铺子,因为老板叫王七喜,所以叫7喜伞铺,而两包红双喜,指的可不是烟店,而是一个有红包卖的小店,红包上不都有两个喜字吗?我从辛程路45弄走来,不仅找到了伞铺,还找到了卖红包的小店,看,两包红双喜,就是这里!”简东平朝旧楼旁边一指,林仲杰发现那是个小小的烟杂店,玻璃柜台里放了很多小小的红包。
  “可是,就算苏志文知道口诀的意思,他也顶多只能找到这家店。他怎么找上楼去?”林仲杰觉得这口诀根本没办法让苏志文找到二楼的那个房间。
  “我怀疑,苏志文根本没办法找到,他后来肯定是打电话让周谨来接他的。”简东平笑着说,“周谨肯定也不指望他能凭借口诀找到真正的地址。她这么做只是想唤醒苏志文的记忆,因他们已经很多年没见面了。我以后把周谨的小说给您看,您就明白他们两人到底是什么关系了。”
  林仲杰对看小说可没兴趣,所以他没接口,他等着简东平继续发表他的高见。
  果然,简东平见他不说话,便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
  “所以,很明显房子是周谨租的,凶手是被周谨约来的。您也许会问,为什么房主对这些事一无所知。(林仲杰想,我可没想问这问题)租房子向来没有只租几天的,一般开始就得付清几个月房租,如果周谨事先多付了房租,房主自然不会找上门来。假如租期到了,凶手代表周谨要求延期一个月,那房主好像也没道理拒绝吧。另外他们续约,不见面也能完成,凶手只要把钱打到对方的账户就行了。反正对于凶手来说,要不要对方的收条都无所谓。”简东平停顿了一下,见林仲杰没有反驳的意思,便道,“凶手处理完尸体后会很自然地搬走,这里的人本来就少,如果她故意把尸体拉到里屋,就不会很快被发现。等尸体最终被发现说不定已经是好多天以后的事了,到那时,谁也不会怀疑到她。因为这栋楼里搬走的又不是只有她一个。”简东平说到这里深深叹了口气,“我很高兴,我及时找到了周谨。”
  “照你这么说,她每天都会来在这里?”
  “不是每天,至少也是经常。她肯定被人看到过,但就像《暮眼蝶》里的雨花石公寓一样,住在同一栋楼里的人,并不一定关心邻居是谁,也不见得会记住这个人的长相。再说……”简东平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报纸来递给林仲杰,“这是我在厕所找到的,上面有篇文章说的是警方在待拆迁的空房子里找到一具尸体,后来经证实死者是个饿死的流浪汉。凶手一定是看到这则报道受到了启发。”
  林仲杰接过报纸,狠狠瞪了简东平一眼,心里骂道,你这臭小子,还在口袋里藏证据,干吗不早说?简东平好像看透了他的心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林仲杰看了一眼那篇豆腐干文章后,便把报纸塞进了口袋。
  “您看过周谨行李里的《淑女之家》了吧?”简东平见他不说话,问道。
  “看了。”
  “周谨在书里留下了很多标记。你应该也注意到了吧,有何感想?”
  “老实说,我还没来得及思考这件事。”林仲杰拍拍简东平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东平,警察应该寻找的是最直接的证据,而不是猜字谜。你要明白,一旦我们用铁的证据抓到了人,罪犯自然会老老实实把来龙去脉都说出来的,这不是比看书找证据省力得多?何况,我看她也不是个意志坚定的人。”
  “我明白。”简东平点点头,忽然抬头盯住了他的眼睛,“林叔叔,您是不是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
  “我还在等一个关键证据。”林仲杰说到这儿,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他连忙接通了电话。
凌戈穿着新凉鞋啪嗒啪嗒大摇大摆地上了楼梯,今天她觉得特别安心,因为她终于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进每个房间寻找证据,而不必担心被人发现了。沈老太太全力支持她,给了她每个房间的钥匙,又支走了所有的人,这可比晚上偷偷摸摸潜入别人的房间安全多了。
  她一边走路,一边还不忘记低头看看自己的新凉鞋,真漂亮啊,衬得她的脚都变漂亮了,要不是旧凉鞋被简东平扔进了垃圾箱,她还舍不得那么快穿它呢。她想,如果以后在公共汽车有人踩到她,她很可能会控制不住朝那人大吼,“你可以踩我的脚,但是不能踩我的鞋!”1580元的鞋啊,实在太奢侈,太奢侈了!不过,从这件事上,她至少看出了一点,他心里肯定是有她的,要不然怎么会花那么多钱给她买鞋?以前的那个男朋友,买个奶油面包都会跟她嘀嘀咕咕的,最后她只好把钱算给他了,所以,他心里肯定有她,只是预备夫妻这个提议实在太离谱!他怎么想得出来!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已经走到了雨杉的房门口,她掏出钥匙插入锁孔,开门进去,房间里静悄悄的,她快步走到雨杉的床头柜前,拉开了抽屉,那把雨伞还在,那是一把非常普通的缩折伞。她拿起雨伞走出了雨杉的房间。
  就在她回到走廊,锁上雨杉房门的一刹那,她耳边隐约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很小,她不清楚那是什么声音,但是她的心却跟着跳了一下,她不安地停下所有的动作,站在原地屏息倾听。到底是什么声音?难道有人回来了?不会啊,今天所有人都有事出去了。
  她在那里站了好一会儿,没再听到那声音,她仍不放心,蹑手蹑脚地走到楼梯边往下看,楼下悄无声息,一个人影也没有,她这才不太自信地拍拍自己的胸脯,对自己说,别怕别怕,一切正常,刚刚的那个小声音肯定是错觉,要不就是风吹落了什么东西。
  她一边安慰自己,一边走到了那个人的门口,脑子里却还在想着刚刚的那个小声音,到底是什么声音呢?她将钥匙插入锁孔,吧哒一声,开了进去。
  这是她第一次进入这个人的房间,第一印象是,不够整洁,东西太多。她的雨伞会放在哪里呢?抽屉里?她走到化妆柜前,拉开了抽屉,里面有化妆品、电视报、指甲钳、小零碎,但没有雨伞……
  真奇怪,那到底是什么声音呢?
  好像还挺熟悉的……
“她居然复制了一套钥匙?”这回轮到简东平吃惊了,他完全没料到,方琪的书是被凶手放回到储藏室里去的。想想也对,凶手是最后一个接触储藏室钥匙的人,以她的个性,她肯定会复制一套钥匙。
  “人是很贪心的,有掌握钥匙的机会,她肯定不会放过。我们在全市撒网,终于找到了那个复制钥匙的人,给对方认照片,结果证明就是她。”林仲杰略显得意地说。
  简东平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最直接的证据了。
  “可是她既然回过储藏室,为什么不拿走那根擀面杖?”简东平问道。
  “因为如果拿走了它,就不太像谋杀了,她刻意把现场伪装成盗窃的模样,就是想栽赃给曾雨杉。再说,曾雨杉5月6日下午在沈家,她也有机会偷擀面杖。其实方琪也有机会拿到那个擀面杖。这个家几乎人人都有机会,连沈碧云也不例外,所以拿走不拿走根本无所谓。”
  这倒也是。
  “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抓她?”简东平问道。
  “刚刚已经派人去找她了,但她不在,好像是回家了。我现在就准备去沈家跟我们的人碰头,送我一程吧,小子!”林仲杰现在的心情似乎很好。
  但他的话却让简东平浑身一震。
  “你说什么?!她回家了?”他大声问道。
  “是,回家了。”
  叮……
  简东平觉得自己的心就好像突然变成了一个骤然鸣响的闹钟,那刺耳恼人的声音霎那间响彻了他的全身,而且无休无止,一遍又一遍,他仿佛还听到闹钟在说话,肉圆!肉圆!肉圆!你可别被她碰上!
  他三步并作两步奔到车前,拉开车门就跳了上去。
  “快上来!林叔叔!”他急迫地催促道。
  林仲杰刚上车,车门还没来得及关上,他就迫不及待地踩下了油门,车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
  “臭小子!你找死是不是!干吗开那么快!?”林仲杰被他吓得不轻,关上车门后,他怒气冲冲地问道。
  “林叔叔,我让小戈在沈家找证据!”简东平紧张地说。
  “你说什么!真是胡闹!”林仲杰朝他吼道。
  这时候,简东平的手机忽然响了,他迅速将耳机塞入耳孔。
  “简东平!”是凌戈的声音,他一阵兴奋。
  “你怎么样?”
  “找到了,找到了,那个拖鞋!我找到了!口香糖还在上面,陷在坑里了!”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很兴奋。
  “我马上到了,你快点离开那里!”简东平急切地说,现在他可没心情听她报告这些。
  “我……”凌戈的声音忽然断了,简东平的心顿时缩紧了。
  “凌戈!凌戈!”他对着电话叫道。
  一会儿,凌戈的声音又出现在电话里。
  “我好像听到外面有声音,刚刚出去看了看,没人……”凌戈兴致勃勃地说道,“告诉你啊,我还找到了雨伞,好难找啊,她放在……啊……”说到最后一句,凌戈忽然尖叫了一声。
  “凌戈!凌戈!”简东平觉得大事不好,一遍遍叫道,但电话那头却再没有任何声音。
  “她怎么样?”林仲杰紧张地问道。
  “我不知道……”简东平声音发抖,他的脚情不自禁地再次踩下了油门,他觉得身上的每个细胞在瞬间全都进入了百米冲刺,他的心好像都快飞出来了。凌戈!凌戈!你千万不能有事!千万不能!他觉得仿佛有人在狠命弹拨他脑子里的一根神经,叮!叮!叮!每弹一下,他就浑身痛一下,接着这种痛从脑子一直传到脚跟,凌戈!凌戈!你千万不能有事!你给我争气点!他听到自己的脑子里有个声音在一遍遍重复这句话……
凌戈朦朦胧胧感觉有人在拖着自己往前走,一种撕裂的痛从后脑蔓延开来,渗入到她的神经。我一定是被人打了,一定是的……她想挣扎,但使不上力,手臂好像被绑住了,那个人就是拉着她双手之间绑着的绳子在往前走。
  她要把我弄到哪里去?是要去楼下储藏室吗?还是去某人的房间?难道她准备杀死我?……头好痛啊……脚,脚好像也被绑住了……动弹不得,她要带我去哪儿?她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好好想想……
  啊,对了,那个声音,一开始曾经听到的那个小声音。她一直在想什么地方听到过,它很近,又很轻,究竟是什么声音呢?现在她猛然想起来了,那是二楼厕所门拉开插销的声音。
  难道说,在我进入雨杉房间之前,这个人已经在二楼了?只不过她在厕所里,而我不知道?她通过厕所的缝隙偷看我,等我进了她的房间,她偷偷进来,躲在我身后,对了!那时候我是听见身后有声音,但回过身去,却什么也没发现,我也曾经跑到走廊里去察看,但那里也没人,其实,那时候她已经躲在房间里了,一定是的,那她会躲在什么地方呢?对了!衣架后面,衣架上面有那么多衣服,她躲在后面我根本看不见,除非是……往下看……如果往下看,我会看见……一双脚,她就是趁我接电话的时候……用什么东西,打了我……
  凌戈的脑子飞速地运转着,忽然,她听得一阵刺耳的声音。
  “滋滋——滋滋——”
  那是什么?!
  啊!不好!那是鞋和地板摩擦发出的声音!她几乎尖叫起来,我的鞋!我的1580元的鞋!混蛋!你可以拖我的人!但不能拖我的鞋!一想到才穿了一天的凉鞋就惨遭这样的命运,她就气得发蒙,脑子顿时清醒了过来。不管怎么样我不能让你折磨我的鞋!她想大叫,却发现自己嘴上已被帖上了胶带。
  她费力地微微仰起头,猛然看见那张平日里温柔和蔼,又带些病态的瘦脸此刻正在她脑袋上方移动,这张脸,这张曾经在她眼里,软弱平庸的脸,在这一刻,却显得异常凶悍和冷酷,虽然她早知道是这个人,但是忽然看见了真面目,还是吓得心里发毛,浑身打颤。
  不知道这个人有没有注意到她已经醒了,反正她没低头看过来,只是注视着前方,眼神呆滞,精神涣散,好像进入了冥想状态,脚步却一刻不停,根据她行进的路线,凌戈觉得她好像是准备下楼。难道她是准备把我拖到花园里活埋?还是准备拖到储藏室?把我放在某个箱子里,用擀面杖插上锁孔,就像她杀掉苏志文一样?……
  凌戈心惊胆战地想着发现她们已经到楼梯边了。
  不对!她忽然意识到,如果要杀她,这个人根本不用那么费力,只要把她推下楼就可以了!这样她后脑勺的伤没准也可以算在坠楼事故里。对,那个人肯定是想这么干!不行,不能让她得逞!凌戈开始拼命挣扎,但绳子绑得太紧了,无论她怎么扭动都无法挣脱,而凶手似乎对她的抵抗并不介意,竟然还呵呵笑起来,那笑声听得凌戈浑身起鸡皮疙瘩。
  不好了,不好了……她真的要这么做!凌戈看见自己的身体头朝下被重新调整了位置,现在,只要那个人一推,她就会头着地摔下去!凌戈的喉咙里惊恐地发出一阵无声的尖叫,我不想死!我还年轻!混蛋!混蛋!混蛋!她再度挣扎起来,这时,那张可怖的脸忽然凑到她面前,她闻到一股热乎乎的口气。
  “去死吧!”凶手软绵绵却又恶狠狠地说。
  接着,凌戈无助地看着自己的身体哗地一下被推了下去,霎那间,她感到天旋地转,她没觉得痛,只觉得在下落的过程中身体好像变成了容易碎裂的的石头,它又快又重地摔了下去,完了完了,马上就要粉身碎骨了,她闭上眼睛,简东平的脸在脑子里一闪而过,她想她是完了……
  就在这时,她耳边忽然炸开一声巨响,什么声音!她来不及分辨声音的来源,就感觉自己的的身体“咚”地一下撞在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上,同时有一双手紧紧住了她的肩头。有人来救我了!她低头正好看见了那双奇形怪状的鞋,她立刻知道那是谁了。
  “凌戈!凌戈!你怎么样?”简东平把她拉到楼下,一边替她解开绳子,一边气喘吁吁地问道。
  “她……她想杀了我。”嘴上的胶带一被拉开,她就急急地说。
  听见她开口,他仿佛松了一大口气,他扑倒在她面前,一句话没说就将她紧紧拥入怀中,她闻到一股让她醉醺醺的气味,她好喜欢这味道,人顿时软了下来,她感到自己的额头正靠在他脖子上,他的皮肤好烫啊。
  “凌戈,你是个好警察,你很勇敢。”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她觉得他的牙齿几乎要咬到她的耳朵了,她没答话,也不想躲开,被他咬比被凶手打要好100倍,她对自己说。但是,那个人到哪里去了,她还在那里吗……
  这时候,她耳边传来无数脚步声和说话声,接着她听到有人高声喝了一句。
  “方柔枝!你被捕了!”那是小郑的声音。
  我们的人终于到了。她松了一口气,昏了过去。
17.真相大白
  
  章玉芬小心翼翼推开客厅的门,今天这里特别热闹,虽然不是双休日,也不是什么重大节日,却聚集了这个家几乎所有的人,沈碧云、方琪、曾雨杉、方晓曦还有简律师和他的儿子简东平,他们要谈什么重要的事?太太居然叫我也来。管它呢!我还不是不凑这热闹了。她在门口局促不安地站了一分钟,正准备回厨房,却被沈碧云叫住了。
  “玉芬,你也来听听吧。”沈碧云坐在首座,手上捏着蕾丝手绢朝她招招手。
  “玉芬阿姨,来我这儿坐吧。”方琪说着指指身边的一个空座,热情地说。
  无奈,她只得在方琪旁边坐了下来。
  “人都到齐了,你现在可以说了吧,东平?”沈碧云和蔼可亲地问简东平。
  简东平笑着点了点头,说:“好吧。我这就开始。”
  “简少爷今天要说什么啊?”章玉芬偷偷问方琪。
  “我不知道。”方琪轻声答道,随后问简东平,“凌戈的伤好点了吗?”
  “她好多了,谢谢你。”简东平答道,话音刚落,曾雨杉就问:“东平,你是不是要跟我们说方柔枝的事?那就快点吧,我都等不及了。”
  “别急,事情总得从头开始说吧。”简东平笑道。
  “啰嗦什么,想说就快说!”方晓曦沉着脸低声催促道,今天她情绪不佳,章玉芬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她幸灾乐祸地想,这不可一世的小丫头总算也有吃瘪的时候了,谁叫你妈干了这见不得人又伤天害理的丑事!
  “好吧,就从周谨说起。”简东平忽然提高了嗓门,“周谨是我们周刊的专栏作者,她在一个月前失踪了。说起来,你们每个人其实都认识她。”简东平停下来环顾四周。
  “周谨?谁啊。不认识。”曾雨杉茫然地摇了摇头。
  “是啊,她是谁?”方琪也问。
  “今年三月,她曾经在你们家当过一个星期的临时保姆。”简东平平静地说。
  “啊?就是那个丽丽?我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曾雨杉诧异地惊呼道。
  “我也没注意,只知道她叫丽丽,根本没注意她姓什么,她就是周谨?她为什么会来我们家作临时保姆?”方琪一脸不解。
  “她是来找苏志文的。”简东平简短地答道,见不再有人提出问题,他继续说道,“其实她跟苏志文很多年前就认识了。苏志文曾经是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他非常有才情,会写诗,还出版过诗集,他的笔名就是,海风。”简东平看见方琪脸上的表情仿佛遭到雷劈,但是她没开口说话,其他人也是,于是他接着说, “大学毕业后不久,他就跟大学恋人朱林结了婚,那时候他一心想成为一个诗人,用朱林的话说,当时的苏志文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抱负,但现实与梦想毕竟是有差距的,因为他的不切实际最终导致他的妻子离开了他,这件事对他有着致命的打击。婚姻失败后,他的精神近乎崩溃,先是迷上了赌博,之后又交上了坏朋友,他也曾经投资开过舞厅,但很快就倒闭了,不断的打击让他迷失了方向,他很快就堕落了。”
  “那他跟这个丽丽到底是什么关系?”曾雨杉急切地问道。
  “他就是在这种堕落的状态里遇到了周谨。苏志文跟他的朋友来到周谨所住的小镇,两人因巧遇而相识,苏志文很快就让当时只有18岁的女高中生周谨甘心情愿成了他的情人。周谨对他非常痴心,为了讨好他,还曾经从并不富裕的家里偷了5000块钱给他还赌债,哪知苏志文拿了钱一分没还债就扔下周谨独自走了,周谨因此差点被赌场老板卖为妓女,后来幸亏她趁乱逃出去报了警,才让自己脱险。但是,事情虽然平息了,对周谨来说,灾难却并没有过去。由于她出事的地方是个小地方,她很快就成了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而周谨的母亲还曾经到她所在的学校去指责她,这更让她抬不起头来,于是,她决定背井离乡去寻找她的仇人苏志文,她想找他算账。”
  “仇人?”曾雨杉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但是没有人接她的口。
  房间里鸦雀无声,大家似乎都没想到苏志文和周谨还有这么一段过去。
  “因为苏志文曾经拿着一张地图跟周谨说过自己的打算,根据周谨妹妹周兰的叙述,周谨那时候就是准备循着苏志文的足迹天南地北地去找他,她放弃了自己的大学梦,这一找就是六年。”简东平停顿了一下,“周谨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她喜欢拍照,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拍下她所在地方的风土人情。第二个特点是,她有数字强迫记忆症。就是说,她有强迫性数数的习惯,她来看我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数楼梯的台阶,转弯的次数,我桌上有几本书,我衣服上有几颗纽扣,乃至我茶杯里有几片茶叶。"“真怪啊!”方琪道。
  “我想起来了,”章玉芬插嘴道,“她的确是喜欢数数,她那次捡到方柔枝的珍珠项链交给我的时候说,有17颗珠子!”
  “这就对了!”简东平兴奋地看着她,大声说。
  章玉芬没想到自己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竟然会得到赞许,禁不住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但她一转头却发现沈碧云在朝她皱眉头。
  “17颗?玉芬,这事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沈碧云好像非常不高兴。
  “我也是突然想到的,如果不是他说起这事,我还真想不起来。这事很要紧吗?太太?”章玉芬慌张地问道。
  沈碧云闭上眼睛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算了。还是听东平说下去吧。”
  “这事很重要,玉芬阿姨。不过,我们先把这事搁在一边,等会儿讲。”简东平彬彬有礼地说。
  章玉芬闭上了嘴。现在,她不知道自己是说对了还是说错了,只能听他说下去。
  “周谨是去年年初来到本市的,她靠在一家歌舞厅演唱邓丽君的老歌谋生。巧的是,她在那条街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就是苏志文。显然,苏志文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那里的常客。周谨发现了他,但却没有立刻走上去跟他相认,为什么呢?因为6年过去了,周谨的变化很大,当初的清纯女高中生,现在却成了穿旗袍的歌女。周谨在她的自传体小说《我的荒谬旅程》中曾经提到她当时的心情,她说苏志文已经不认识她了,她很想走上去告诉他自己是谁,但最后还是没去,因为她怕吓跑他。她后来一直不动声色地在找一个更好的方法接近他。不久后,周谨有机会参加了妙邻公司的一次发布会,上海的香艳记忆,……她在那发布会上演唱邓丽君的老歌……”
  “那个人是她吗?”方琪失声叫道,“那,那我可真的没认出来她就是后来的临时保姆。根本没注意。”
  “是啊,没想到……谁会想到一个歌女会到我们家来当保姆!”曾雨杉也说。
  方晓曦冷冷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周谨在发布会上看见苏志文和沈阿姨在跳舞,她预感到事情不太妙。果然,不久后报纸上就登了苏志文和沈阿姨结婚的消息,而自那以后,苏志文再也没出现在歌舞厅的那条街上,周谨为此非常后悔。她不知道该怎么才能重新接近苏志文。”简东平环顾四周,接着说,“我是今年2月底跟她认识的,她向我投稿,我觉得她文笔不错,就约她写专栏。今年三月份,她开始问我,有点文化的男人一般会到哪里去玩?她跟我提起了妙邻公司,她还知道去年的11月2日,我们报纸对沈阿姨和苏志文作过专访。这说明她一直在研究苏志文的生活,她一直试图跟他取得联系,她是根据我的习惯在揣摩苏志文可能会在哪里出没。她还买了一本《淑女之家》。”
  “她到底是怎么跟志文联系上的,东平?”沈碧云问道。
  “根据周谨的小说,她离开沈家的时候给苏志文留了张条子,让苏志文先到辛程路45弄门口,然后按照口诀的指引找到约会地点。由于那条口诀在多年前她曾经跟苏志文说过,所以这多少能唤起苏志文对她的记忆。苏志文在辛程路上为这条口诀一筹莫展的时候,还曾经得到过向兵的帮助。当然,苏志文最后还是打电话给周谨,让她现身来接自己,两人这才终于接上了头。”
  “原来是这样。”沈碧云点了点头问道,“那志文怎么向她解释自己当年的行为?”
  “他对周谨说,当年甩了她是他朋友出的主意,他没想到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当他知道周谨这些年的经历后,他非常内疚,决定用下半生来补偿她。周谨在小说里写道,苏志文决定跟她一起远走高飞,过平凡的生活。”
  沈碧云微微点了点头。
  “请继续。”她说
  “好,再回到刚刚的地方,我想周谨应征来沈家作临时保姆有两个目的,一是跟苏志文取得联系,二是调查《淑女之家》这本书里的疑点。”
  “《淑女之家》里有疑点?这是什么意思?”曾雨杉插嘴问道。
  “周谨在《淑女之家》里发现了三个疑点,第一,在曾宏去世的第二天,沈家用来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这事周谨曾经向玉芬阿姨打听过。”简东平看了一眼章玉芬,后者赶紧点了点头,“第二,曾宏喜欢双数,周谨本来就对数字极为敏感,所以她自然对曾宏的这个特点印象深刻,书中写道,曾宏在跟沈阿姨结婚的时候,曾经以6的倍数送给孩子们每人一串珍珠项链。当时雨杉还没出生,孩子们指的应该就是方柔枝和方琪。但是周谨捡到的方柔枝的珍珠项链却少了一颗。”简东平把目光对准章玉芬,“你刚刚说,项链是17颗。我想本来应该是18颗,现在少了一颗。”
  “我只记得她说17颗,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章玉芬困惑地说,她不知道17颗和18颗到底有什么区别。
“第三个疑点是什么?”方琪问道。
  “沈阿姨曾经在书里说,自从儿子死后,她有每天半夜下楼喝杯酒的习惯,这不能算疑点,只能算是一个事实。”
  “这又说明什么?”这回轮到沈碧云提问了。
  “周谨是把这三件事以及小狗玻璃的失踪联系在了一起。”
  “玻璃!玻璃的事?!”曾雨杉像被针扎了一下。
  “因为小狗就是在沈阿姨摔倒后的第二天失踪的,所以周谨把小狗的失踪跟沈阿姨的摔倒事件联系在了一起。她认为,沈阿姨的习惯家里人都知道,于是用绳子绊倒曾宏的那个人就利用了这一点,趁夜把小狗玻璃的玩具放在楼梯上,致使沈阿姨跌倒。而凶手在放玩具的时候,惊动了小狗,小狗可能叼走了她的鞋,她在跟小狗争抢的过程中,把项链拉断了,最后她把项链都捡回来的时候少了一颗。”
  “这么说,玻璃果然是她杀的?!”曾雨杉一拍桌子,咬牙切齿地怒喝道。
  “是的。”简东平答道。
  “可是,她为什么要杀玻璃,就算玻璃导致她的项链散了,她后来也找回来了呀,玻璃又不会开口说话,她为什么非要杀死玻璃呢?”方琪立刻问道。
  “沈阿姨摔倒后,当天晚上引起了很大的动静,因为心慌意乱和紧张,我想她是直到早晨才发现项链少一颗的,她一定到处都找过了,但都没找到,所以她以为是小狗吃了它,她怕万一小狗拉屎的时候把珍珠拉出来,让别人发现,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所以就决定杀了它一了百了。顺便问一句,方琪,你的那条珍珠项链呢?你继父当年也送过你一根。你跟方柔枝的两根项链应该是一样的吧。为什么周谨捡到项链,玉芬阿姨二话不说就认准是方柔枝的,而不是你的?”
  “因为我那根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扔掉了。这事玉芬阿姨知道,我妈也知道。而且,我大姐很喜欢戴那条珍珠项链。她经常戴。”方欺漠然地说。
  “你把项链扔掉,并不单纯是因为你不喜欢这个继父吧,是不是有人告诉你,他通过客房偷窥你?还指给你看了那个小洞?你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后来坚持要换房间。”
  方琪的脸顿时涨得通红。
  “难道真有这样的事?”沈碧云神色严峻地盯着女儿。
  “是,是的。”方琪低下了头。
  “该死!方琪!这事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就因为这个你对你弟弟那么嫉恨吗?!你以为这样就可以报复他,是吗!”沈碧云怒不可遏地盯着女儿,“我告诉你,方琪,曾宏不是那样的人!他是个正人君子!”
  “碧云,看来方琪是受了别人的挑拨。”简律师连忙安慰道。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沈碧云仍然盯着方琪不依不饶。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你那时候好像一点都不喜欢我,你心里只有雨杉和弟弟,她说,如果我说了,你就会把我送走,永远离开这个家,我害怕……”方琪说不下去了,眼珠在她的眼眶里打转。
  “你这白痴!”沈碧云骂道,随后她以异常刻薄的声音问简东平,“好吧,继续说下去,这贱人到底还做了什么?!”
  简东平点了点头。
  “那么,我是怎么知道这个偷窥事件的呢?我记得晓曦在证词里说,雨杉曾经假称小狗找不到,以此为理由进入储藏室,但她明明在客房里听到了狗叫。客房的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则是方柔枝的房间,我曾经让凌戈半夜躲到雨杉的房间去试过电话,对不起,雨杉……”
  “没关系!只要帮我找到杀死玻璃的凶手,你拆了我的房间都没关系!”曾雨杉干脆地说。“好,我接着说,我让凌戈做过音量测试,就在前几天的深夜,结果发现,房间的隔音很好,要在雨杉的房间听到客房的声音,几乎办不到,当然反之,在客房想听到雨杉房间的声音,也是非常困难的。那么,在夜里尚且听不清楚,在白天不就更加听不清楚了吗?但是我认为晓曦没有说谎,所以我觉得她听到的狗叫声很可能来自客房另一边的房间,方柔枝的房间。我刚刚去过方柔枝的房间,发现了那个小洞,它在一幅画背后。”
  “我还曾经问过小戈你们每个人穿的鞋,方琪和雨杉平时喜欢穿高级皮鞋,晨练时则赤着脚,因为是练瑜伽,沈阿姨平时穿平底休闲鞋,而方柔枝平时穿黑色皮鞋,练功时则穿芭蕾鞋。无论是晚上到楼梯口去放小狗的玩具,还是白天绑架小狗,都要求作案人,第一穿着鞋,第二穿着一双走路几乎没声音的鞋。芭蕾鞋很便宜,走路时声音极轻,在这个家里好像只有她有这种鞋,因为方琪和雨杉看不上这样的鞋,她们不会买这样的鞋,而沈阿姨虽然穿的平底休闲鞋,但因为腿不舒服,走路时脚步向来很重,所以方柔枝是最有可能放玩具企图谋害沈阿姨的人。”
  “方晓曦听到狗叫声的时候,方柔枝恐怕正在房间里谋杀小狗,她本来就怕狗,小狗对她又有敌意,所以要快速控制局面并不容易,狗在这过程中叫几声是很自然的。”简东平注意到方晓曦难过地低下了头,现在她一定在懊悔自己多嘴,如果不是她企图往雨杉身上泼屎,事情就不会波及到她的母亲。
  曾雨杉的眼睛里则蹦出了愤怒的泪花。
  “我没说错吧!我没说错吧!就是她干的!”她一击桌子,说不出话来。
  “好了,还是来说说周谨吧。”简律师显然想要转移话题,“难道单凭珍珠项链、小狗失踪和碧云摔倒的时间点,她就能肯定是方柔枝干的?这也太武断了吧。”
  “我想她发现了那个洞。因为她当临时保姆的时候,就住在客房。而且我怀疑她也向晓曦打听过小狗的事,晓曦一定也跟她说了雨杉藏狗的细节,所以她很快发现了那个洞。如果狗叫声来自方柔枝的房间,当然就不同寻常了,因为大家都知道她很讨厌那条狗。”
  “晓曦,你跟周谨说过这些吗?”沈碧云目光威严地扫向方晓曦,后者不敢抬头。
  “我说过。”
  “你听到那次狗叫是不是就在我摔倒后的第二天?”
  “我,我不记得了,但是后来就没见到玻璃。”方晓曦说到这儿哭了出来。
  “凶手!你跟你妈都不是东西!从我家滚出去!杀人犯!”曾雨杉拿起面前的咖啡杯朝方晓曦扔去,咖啡沫溅得方晓曦一脸一身,方晓曦跳起来想跑出去,却被沈碧云喝住了。
  “坐下!”沈碧云冷冷地扫了外孙女一眼,道,“只不过是一杯咖啡而已,又没人砸碎你的脑袋!给我坐下!”
  方晓曦一边委屈地抹眼泪一边又重新坐了下来。曾雨杉直勾勾地盯着她看,那神情像是要把她一口吞到肚子里咬成碎末。
  简东平等大家安静下来后继续说道:“为了她跟苏志文今后的生活,她后来就是用那颗珍珠要挟了方柔枝。”
  “你是说,志文也参与了敲诈?”沈碧云略显惊讶。
  “是的。”
  “可是志文根本不必那么做,我答应过会给他钱,也会让他走。他何必去做这种事?”沈碧云对此非常不解。
  简东平笑了笑说:“因为方柔枝一直在向他灌输一个观念,那就是你不可能给他钱,你把钱看地很紧,大概他也发现你对你的女儿并不算很大方,所以他相信了方柔枝的说法。”
  “看来,方柔枝有挑拨是非的天才。”简律师道。
  沈碧云紧闭嘴唇不说话。
  “不过,我一直觉得奇怪,方柔枝有什么可以被要挟的?她好像是个穷人,仰仗你的照顾才住在这里的。”简东平问道。
  “她有个玉如意。在我跟曾宏结婚后不久,我就把玉如意交给了她,这是她父亲的传家宝,是方家的东西,我想还是交还给方家的长女较好,这种事我当然不会写在书里。方柔枝把玉如意锁在一个箱子里,放在储藏室。我曾经把这事告诉过志文,所以他知道。”
  “原来如此。”简东平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下去,“好吧,我接着说。因为苏志文认为你不会给他钱,而他重新开始新生活又需要钱,所以,他跟周谨商量后,决定敲诈方柔枝。苏志文事先买了手提箱,就是要装那个玉如意的,他也许还想要放些衣服进去,但没想到,他根本就没机会走出那个储藏室。”
  “储藏室的钥匙一直在我手里,方柔枝从头到尾没问我要过,他们怎么知道我会在那天晚上让志文去储藏室?”
“嗯……其实,方柔枝和苏志文一直都在等待这个机会,苏志文是想拿了玉如意后走人,而方柔枝是想在储藏室里谋杀苏志文。那天下午,晓曦在门缝里偷听到您跟我爸说话,我估计您那天不止提到了300万的事,也提到了让苏志文去储藏室拿画的事。晓曦把听到的告诉了方柔枝,方柔枝觉得这是个谋杀苏志文的好机会。她知道储藏室里有个空箱子,她早就计划好要闷死他了,因为以她的体力,处理尸体是最困难的事,她觉得,如果苏志文被闷死在箱子里,可能会被算成意外,这是她一开始的想法。主意打定后,那天下午她就悄悄溜进厨房拿走了擀面杖。”
  沈碧云皱起眉头狠狠盯了一眼方晓曦,小姑娘羞愧地低下了头。
  “你还是说说那天晚上的整个过程吧。”简律师对儿子说。
  “好吧,事情是这样的。当方柔枝得知沈阿姨晚上要让苏志文去储藏室后,她立刻就通知了苏志文,反正他们两人经常一起说话,有时候,苏志文还出入她的房间,所以他们两人在一起,谁也不会想到,苏志文是在威胁她。吃完晚饭,苏志文下楼,这时候,方柔枝就等在走廊里。这时候是8点半至40分左右,客厅里没人,方琪还在书房打电话,曾雨杉去了园子里找向兵了,章玉芬给楼上的沈碧云送牛奶去了。事实上,这是个空白点。方柔枝在证词里说,自己当时是去园子透气了,但没人看见,相反倒有人看见她在楼下的走廊里,向兵说,他看见苏志文进了储藏室,正想爬窗进去,正好看见方柔枝,所以他马上躲了起来。这说明,那时候她就在走廊里,而且就在苏志文身边。等向兵躲了一阵再看过去的时候,走廊里已经没人了。其实那时候,方柔枝已经跟着苏志文去了储藏室。而且,向兵很肯定地说,苏志文进储藏室的时候,手里没拿手提箱,但后来他却发现原来放在楼道底下的手提箱却在苏志文的脚边。苏志文被证实是5月5日买的手提箱,在苏志文进入之前,储藏室一直锁着,手提箱不会自动飞进去,所以必然是有人在苏志文之后,把箱子拿进去的,根据时间点来看,最有可能的就是方柔枝。向兵说,方柔枝是从楼梯旁突然冒出来的,而箱子就被藏在楼道底下。她弯下身子拿箱子,忽然直起腰来,对从窗外看过来的向兵来说,当然是比较突然的。”
  简东平停下来歇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向兵进入储藏室后只看见苏志文,那是因为方柔枝躲在壁画后面。向兵用花瓶砸伤了苏志文,同时他也隐约看见他手里拿了个玉如意般的东西,但因为太慌张,他来不及细看就走了,他走之前,在箱子内侧用苏志文的手指写下了‘不是向兵’四个字,林叔叔说,这在一段时间内,的确迷惑了警方。”简东平把目光转向曾雨杉,雨杉别过头去不看他,他接着说,“向兵走后,她确定苏志文已经失去了知觉,便用擀面杖插入了锁孔。”
  “向兵离开的时候,没把储藏室的门关紧,所以他刚走不久,雨杉就来了。雨杉进来时,方柔枝还没来得及离开,雨杉是拿了画离开的,这又给了她一个启发。但在这里她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
  “哈!她犯了什么错误!”雨杉又来劲了。
  “她对警方说,9点35分左右,她看见雨杉偷偷摸摸地上楼,没有穿鞋。她是怎么看到你没穿鞋的呢?是通过正对着楼梯的那幅画。事实上,她只有站在你背后,并站在储藏室这边的楼梯边才能通过走廊里那幅画的镜框看到你的脚。因为如果她站在你的前方或者别的位置,你都会看到她。而如果那时候她在窗外,楼梯挡住了那幅画,她是看不见你的脚的。”
  “原来是这样!那还有一个错误呢?”曾雨杉恍然大悟。“根据她自己的供词,她看到黑影后,急匆匆到园子里去了,然后9点多去厨房喝了牛奶,她说当时玉芬阿姨在铲地上的油污。但是根据方琪和沈阿姨的证词,9点20分左右,方琪看见气喘吁吁神色不安的方柔枝从园子里跑进客厅,她说在大门附近看见了黑影,方琪跟方柔枝说话的时候,沈阿姨到厨房关照玉芬阿姨明天早餐的事,这时候,玉芬阿姨在抱怨方柔枝没洗牛奶杯,也就是说,在9点20分左右的时候,她已经喝过牛奶了。两种说法顺序颠倒了。我倾向于牛奶是先喝的。她是喝完牛奶才心急慌忙地走到园子去的,但是因为玉芬阿姨当时蹲在地上铲油污,所以没注意到她是从客厅走到园子,还是从园子走到客厅。其实喝牛奶也是不得已为之,她想试探章阿姨是否注意到她的举动,结果证明章阿姨并没有多加注意。”
  “我当时背对着她。只知道她开冰箱门,说园子里很热,想喝牛奶,我以为她就是从园子里进来的呢,她说她回房间了,我没注意,门没关好,我以为她是进来的时候没关好的。”章玉芬插嘴道。
  “后来,她通过厨房门走进了园子,急匆匆从园子又跑回客厅,碰见方琪就说了黑影的事,她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方琪,她刚刚不在走廊里,她想给别人造成一个印象,她吃完饭,去厨房喝了杯牛奶后就直接到园子里去了,这等于是在制造她的不在场证明。在这里,她故意打了一个时间差,牛奶的确是喝了,但是没人想到,是牛奶在先,还是看到黑影在先。”简东平喝了一大口咖啡,继续说,“根据那幅镜框和牛奶杯的矛盾,我认为在9点20分以前,她应该就在储藏室附近,如果是这样的话,那9点35分这个时间就有问题了。因为按照她的说法,她从客厅出来后就直接回二楼自己的房间了,如果9点20分左右她回了房间,9点35 分,她在楼下看见雨杉,那就意味着,中间她还得再下一次楼,但没人看见,她自己也没提起过。就算她真的那时候下楼,被看到的几率也很高,九点多的时候,晓曦下楼去了书房,她们可能遇上,那时候章玉芬在厨房,方琪在客厅,都很容易听到楼梯上的响动,但是没人听见。所以,我认为她看见雨杉的时候,应该是在她看见黑影以及喝牛奶之前,但当时肯定没那么晚,所以我猜,她看到的钟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客厅和厨房的钟是一致的,沈阿姨后来告诉我,储藏室的钟被故意拨快了20分钟,所以进入储藏室的人,多少会在时间问题上露出破绽。方柔枝还真的中了这个圈套。”
  简律师呵呵笑了笑。
  “她去过厨房也去过客厅,怎么没看那里的钟?”
  “那时候她忙于应付别的事,根本没注意到钟。她说的那个9点35分,也是后来林叔叔问起时,她才想到的。”
  “好吧,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是可以指向这个方柔枝的?”简律师问。
  “有三条。第一,周谨失踪前的装束。她穿着男装,熟人马上能认出她来,但如果只见过她一两次面的人估计是认不出来的。周谨曾经向借给他男装的旅馆老板暗示自己是要跟一个不太熟悉的人见面,所以才打扮成那样。周谨在这个家里做过一个星期保姆,大家都认识她,这里唯独不太熟悉她的就是方柔枝,因为正是因为方柔枝住院,她才被雇来照顾晓曦的,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周谨就走了,所以周谨认为如果她打扮成男装,方柔枝未必认得她。第二,我让凌戈去雨杉房间试隔音的那天晚上,有人潜入了雨杉的房间。”
  “啊!”曾雨杉惊叫了一声。
  “凌戈很肯定地说,那个人是在房间里找什么东西,但最后为什么你什么都没发现呢?我认为她是调换了一件东西。”
  “什么?”曾雨杉紧张地问。
  “雨伞。”
  “雨伞?”
  “她跟周谨见面的那天下着大雨,周谨在伞铺买了把雨伞,方柔枝离开周谨住处的时候把伞带了回来,因为她离开沈家的时候还没下雨,所以她没带伞。她没想到,雨伞不知怎么就到了你手里。”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第二天回来后又出去过,我随便在盥洗室拿了把伞,后来就一直放在我那里了,我也不知道那是谁的,也没人跟我提起过,那是周谨的伞?”
  “是的,我已经问过那个卖伞的人了,他还记得周谨,周谨那天穿的是男装,而一开口却是女声,把他吓了一大跳,所以他对周谨印象深刻。方柔枝一直想从你那儿拿回那把伞,总觉得放在你那里不安全,但是她不方便直接要,一是怕你不肯,如果她向你要雨伞,你肯吗?”
  “我当然不肯。她凭什么说那是她的?”曾雨杉说。
  简东平笑笑:“所以说,她没向你要。另外,她也怕引起你的疑心,因为经警方证实,伞的内侧沾有周谨的血迹。”
  “小戈说找到了伞,就是那把?怪了,她为什么不扔掉它?怎么会有机会让雨杉拿走?”简律师觉得不可思议。简东平笑了起来。
  “因为第二天也下雨,她本想把伞带出去扔掉的,想不到又下雨,只好又撑了回来,不料伞拿回来不久后被雨杉拿走了。哈哈哈,真不走运啊。她一定焦头烂额地找了很久。”
  “她从雨杉的房间拿到伞后,为什么又不扔掉它?”简律师再问。
  “根据她对警方的说法,她带出去两次都没扔成功,因为那把伞质量不错,她一扔掉就被别人捡走了,她只好又赶紧拿回来,所以她后来决定干脆把伞上的血迹洗掉,她就是利用陪晓曦去上课的机会溜出来去周谨那儿的,她袭击小戈的那天,也是陪晓曦去上课,她准备溜回来洗伞的,想不到小戈先她一步拿到了那把伞。她倒霉吧!”
  “哈哈哈,她是很不走运啊。”简律师大笑。
  “那第三条呢?”方琪问。
  “在她偷进雨杉房间的时候,小戈很聪明地让她的拖鞋粘到了口香糖。后来那个口香糖嵌在她的拖鞋底上的孔里了,她没注意。那段时间,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那把伞上了。”
  “像她这么懒的人怎么会注意到鞋底?连牛奶杯也不洗!”章玉芬嘀咕了一句。
  “当然警方抓住她最重要的证据不是我说的这些,而是有人证明她复制了一套储藏室的钥匙,证人就是做钥匙的人。她后来回过现场,先是确认了苏志文是否真的死了,然后把从方琪的初中课本和旗袍乱丢一气,伪造了一个偷窃的现场。”
  “她怎么知道那些书……”方琪注视着他,没有问下去,但是简东平知道她想问什么。
  “那天晚上她整夜都没睡,时时刻刻都在注意储藏室的动静,她看见你进去又出来了。另外,初三那年,你是15岁吧。根据她自己的说法,她是想提醒警方这一点。”
  方琪皱起眉头,没再说话。简东平也不想旧事重提,免得大家难过,于是他把话题转向了苏志文。
  “苏志文答应方柔枝,拿到玉如意的第二天还她珍珠,但是方柔枝根本不相信他们,她怕他们以后会不断向她敲诈,所以决定杀死他们。但她也知道她无法同时对付两个人,所以她先在储藏室里杀了苏志文,随后再拿上苏志文的手机给周谨发短信说,第二天下午5点半来当面交易,她是以苏志文的口气发的短信,周谨没有提出异议。根据周谨的说法,她那天晚上打过电话给苏志文,但他一直是关机。周谨不知道苏志文已经死了,所以第二天就按时去赴约了,她到了指定地点的楼下,打了个电话想问问苏志文是否到了,手机当时在方柔枝手里,她说他们已经到了,苏志文去上厕所了。这就是周谨最后打给苏志文的那个电话。周谨就上了楼,她一进门,方柔枝就袭击了她。她那天很早就出门,专门在现场候着。”
  “那方柔枝后来有没有拿到那颗珍珠?”沈碧云问道。
  简东平笑了笑,从口袋里摸出一颗浑圆的珍珠来。
  “这是我在楼道底下的一个小窟窿里摸到的,估计是小狗刨的洞,它掉了进去。周谨根本没找到珍珠,她一直都在骗方柔枝。”简东平叹了一口气,说,“我本来以为方柔枝没有杀死周谨单纯是因为无法处理尸体,后来才知道,她一直在向周谨逼问珍珠的下落,后来问来问去问不出结果,就放弃了。其实就算是周谨告诉她珍珠在哪里,方柔枝最终还是会杀人灭口的。”
  房间里一阵沉默。
  “苏,苏志文那天很兴奋,难道就是因为敲诈得手了?”过了一会儿,曾雨杉问道。
  “是的,他跟周谨都认为,那个玉如意是他们将来生活的保证。他们准备干完这趟就远走高飞,从此开始新生活,这一点周谨本人也承认了。我昨天去看她,她已经可以说话了前天还指认了凶手。她告诉我,5月7日那天她本来准备等事情完了之后,就跟苏志文一起乘火车走的,她还买了棒棒糖和笔给苏志文,据说苏志文写诗的时候喜欢吃点甜的东西,只可惜……好了,我说完了。”简东平长吁了一口气,“你们还有什么问题吗?” “我真觉得莫名其妙,她为什么不把伞丢掉?伞被别人捡走,不是好过留在家里?”简律师很迷惑。
  沈碧云禁不住笑出声来。
  “其明,你太不了解她了,你去看看她的房间就知道了,她是最不舍得扔东西的人了多少年前的东西她都留着。所以,我很相信她会把伞留下来,因为她就是这种人。”沈碧云用手绢捂住嘴轻轻咳了一下,说,“她肯定先是觉得把伞扔掉很明智,后来看到别人来拿伞了,又后悔了,想想留下来也未必会被别人注意,于是又把伞要了回来。”
  “她说扔掉了可惜,拿回来了又觉得是个烫手的山芋。”简东平补充道。
  简律师笑着摇摇头,不知道说什么好。
  “是她把妈妈推下楼的吗?她的动机是什么?妈妈待她一向不薄。”方琪问道。
  “有两个原因,一她一直认为她父亲方国华的死是你妈妈一手造成的,她对警方说,她曾经看见沈阿姨在她父亲的杯子里下药。”
  沈碧云冷笑了一声。
  “哼!方国华不肯吃药,我只好把药研成粉末放在他杯子里。现在看来,最后那次,肯定是她把药粉调包了,所以才会导致她父亲心脏病突发死亡。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笨蛋!”沈碧云冷冰冰地说。
  简东平接着说:
  “第二,《淑女之家》里有一章写道,一次沈阿姨在郊区的公路上碰到方柔枝,把她带了回来。文章中说当时方柔枝看上去精疲力竭,满身泥污,她自称去看小学同学因为想走捷径迷了路,摔了跤。但我猜想,事实并非如此,那一年她的丈夫正好因为杀人而逃逸,后来就失踪了,我看了这章就想,会不会是她的丈夫在逃跑的路上跟她联系,让她送什么东西去,后来她把丈夫杀了,并当场埋了呢?”
  “真是这样吗?”方琪惊恐地捂住了嘴。
  “她老公的尸体已经在昨天被找到了,她承认自己当年因为一时气愤杀了他,她这个老公好像一向对她不好,她对他不满也有很多年了。后来她在回去的路上碰到沈阿姨,她担心沈阿姨已经识破了她,所以一直想谋害沈阿姨。”
  “其实关于她老公的事,我曾经旁敲侧击地试探过她,但她表现得很镇定,所以我就没在意。”沈碧云笑着说,“看来她的心理素质真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杀害我爸爸?!”曾雨杉怒道。
  “因为那晚,她本来说好来吃晚饭,谁知来了之后发现沈阿姨去朋友家了,根本没通知她,害她白跑了一趟,她很生气,于是就打算作弄一下你爸爸,她没想到你爸爸会死。她以为绳子绊一下,顶多脑震荡,她认为一旦你爸爸受了伤你妈妈也不会好过,她实际上是想报复你妈妈。”
  “真狠毒!”曾雨杉叹道。同时又恶狠狠地瞪了方晓曦一眼。
  方晓曦回她一个白眼,不说话。
返回书籍页